第二百六十二章 普通法、特例法和宗教事务法 - 华夏立国传 - 曾鄫

第二百六十二章 普通法、特例法和宗教事务法 - 华夏立国传 - 曾鄫

第二百六十二章普通法、特例法和宗教事务法

华夏三年夏天,正当欧洲大陆兵荒马乱之时,华夏全国上下却刚刚经历一场大辩论,一场有关律法方面的大辩论。而这场空前激烈的大辩论起因却非常的简单。

华夏元年的秋天,兖州良诚记商社的一艘海船在京口靠岸,上面满载的都是从南海扶南、究不事(即真腊,今柬埔寨地区)地区运来的上等檀木、象牙以及红绿宝石等真腊特产,按照事前定好的协议,这一船货品是专门销给建康城里的江东商社,这家由六家原江左世家豪门出资组成,并留下族人经营的商社也为这批货品垫付了不菲的预付款。

但是当这船货品顺利运抵京口时,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或者说是“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原本应该很正常的交易一下子变得充满变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