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铜神镜 雷公估计是吃错药了,可能在拉肚子,响屁一个接一个的放。 窗外,电闪雷鸣。 天上在打炸雷,所以不准看电视,不准上网打游戏,甚至手机都不准玩…… 叶进知道老妈是为自己好,所以只好忍着无聊与不舍,把电脑和电视的插头都拔了,把手机也关机了…… 但现在才八点半,外面雨下得跟瓢泼似的,地上积水十几厘米,出行不便,到其他同学家窜门当然是不可能的。 况且,叶进也没啥志同道合的同学一起玩耍。 现在正是高三,大家每天都在书山题海里畅游,叶进这厮不思进取,每天看小说、上网、打游戏,早被老师和同学们视为渣滓败类,好像学习不好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 叶进当然想好好学习,他也想门门全优,科科第一,享受老师赞许的目光,让所有同学各种羡慕嫉妒恨,让妈妈不再担心自己的学习啦…… 但,不知是何原因,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起,叶进的精神就再也没有集中过。 高一那年,旭日高起,春光明媚,叶进悠闲的躺在草坪上,翻着最爱读的《寻秦记》,聚精会神看着项少龙和雅夫人覆雨翻云的桥段…… 那时节,优等生是比较含蓄的,看的是寻秦记、覆雨翻云之类略带荤腥的课外书籍,书中羞羞的桥段写的似露非露,若隐若现,让叶进大赞大师的文笔就是高明,心想以后我也要写出这样雅俗共赏的佳作。 成绩较差的,手机里最隐秘的地方,一定存着不少简短干练的小电影。没有前戏不要紧,没有情趣没干系,这些精力过剩的家伙,关心的是女优们白嫩的身体、魅惑的表情和动人心旌的呻/吟娇喘。 两年前,叶进是很鄙视这些家伙的,觉得大家虽然爱好一致,但这些人太俗气了些,为啥要这么简单直接呢?雾里看花,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不是更好么?不明白呀,不明白。 怀着满心疑惑,叶进看完了寻秦记,在暖暖的日光下,眯着眼懒洋洋的嗮太阳,醒来以后,他忽然就觉得头疼得很,然后……当然是看病、吃药、打针扎屁股和输液,看完医生,头疼是好了,但叶进的成绩却一日比一日差了。 叶进的成绩越来越差,成了普通班中垫底的差生,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只不过是倒着数的。 科科年级第一的天才学生,模拟测验738分的神级学霸,一朝殒落。所谓墙倒众人推,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成为全年级成绩最差的学渣后,叶进的人生开始灰暗起来。 以前成绩不如他而满怀羡慕嫉妒恨的优生们,经常对叶进冷嘈热讽,打击鄙视时常发生。差生们混社会的混社会,泡妞的泡妞,没人有功夫搭理这曾经的学霸。 所以,叶进前所未有的孤单了。 曾经的学友或因学业繁忙,或因极度鄙夷而疏远他,在学校除了被人讽刺打击挖苦取乐以外,他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老师忽视他,同学鄙薄他,只有在家里,他才能感到自己的价值。 叶进是单亲家庭出身,从小就没见过爸爸,小时候不论他怎么问,母亲都不说,只是抱着他默默流泪。时间一长,他也就习惯了没有爸爸的单亲家庭生活。 单亲家庭的孩子懂事特别早,叶进从小就帮老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个习惯十几年来从来没变过,就算现在成绩差了,但他手脚俱在,身体健康,洗衣做饭之类的活计还是不成问题的。 只有在家里帮老妈做家务的时候,叶进才感到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并非一个百无一用的废物。 晚上洗菜做饭刷锅洗碗,叶进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了,看着老妈吃得香甜,他心里也蛮高兴。但吃了饭天就开始放屁,大雨哗啦啦的,下雨倒没啥,打雷就不好了。 叶进百无聊赖的坐着,对着电脑出神,他只想等雷停了好好玩会游戏。但老天爷好像故意要和他作对,炸雷响了一个钟头,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闪电越来越粗,开始只有拇指粗,慢慢的变成婴儿拳头粗,最后竟有成人胳膊粗。 前所未有的惊雷闪电,吓坏了海城所有居民,也吓坏了叶进家的土狗。 叶进家的土狗是从乡下带来的,叶进抱它回来的时候,阿黄只是一只小狗崽,这才不到两年,小狗崽就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金毛土狗。 阿黄甚是威武雄壮,有一米长,八十厘米高,浑身狗毛金灿灿的,脖子上长着一圈十厘米长的金色狗毛,看上去就像一只威武雄壮的狮子。 阿黄一直很淡定,曾经和一只成年藏獒对峙也不见有一点紧张害怕,它是一只很有种的土狗,堪称土狗里的战斗机。 一向很淡定的阿黄今天不淡定了,汪汪汪,吼吼吼的叫个不停。汪汪汪的狗叫还罢了,谁没听过?关键是这货的叫声比较高端上档次,狗叫中不时夹着一两声很像雄师的狮吼。 于是,叶进今晚不得安宁了。阿黄如雄师般浑厚而不安的嘶吼,让叶进不能安心看小说。 叶进本来已经很无聊了,没有游戏,没有网络,没有手机……啥都不能玩,只能拿出从盗版书店买的网络小说慢慢翻阅,正看得来劲时,狮吼般的狗吠此起彼伏,搞得他心神不宁。 叶进火大了,冲到阿黄单独住的狗屋,指着它的脑袋喝骂道:“他娘的,你能不能安静点?这样吵吵闹闹,还让不让人好好玩耍了?” 叶进拍了拍脑门,琢摸着自己骂得太高深,阿黄可能听不懂,遂使出绝招,“你再乱叫,明天的猪腿肉减少一半。” 这话阿黄听懂了,它暴躁的吐着舌头,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却不敢再吼一声。 骂完阿黄,叶进揉着眼睛,慢悠悠的走回卧室,看了两个钟头小说,他的眼睛又酸又涨,浓烈的睡意冲上大脑,是该睡觉了。更重要的是,一直噼啪轰隆爆炸不停的雷声终于没力气闹腾,开始偃旗息鼓了。 “当老天不再放屁的时候,当黄狗不再叫,我现在只想睡觉,睡觉……” 叶进轻哼着自己改编的歌,打着呵欠走回卧室,然后……被吓得妈呀一声大叫。 一面通体泛着青光的青铜古镜,静静的悬浮在叶进的电脑前,上面还有一缕缕发丝粗的电光缠绕着。 卧室里莫名其妙的多了一面会飞的镜子,叶进首先想到的不是什么奇遇呀、金手指呀之类的东西,而是见了鬼一般的惊悚。 “儿子,怎么了?”老妈的声音迷迷糊糊的传来。 “呃,没事,刚才忽然钻出来一只耗子,吓我一跳。”叶进吞了口唾沫,强作镇定道。 “这孩子,胆子越来越小了。早点睡,明天还要上课呢。”老妈显然没睡醒,迷迷糊糊说完这句话,就没声音了,不一会就隐约传来一阵细细低沉的鼾声。 叶进瞪圆了不大的眼睛,盯着青铜镜子,双腿微微弯曲,做出戒备的姿势,只要青铜镜子有啥古怪,他马上拔腿就跑,然后……打110报警。 青铜镜子没有古怪,上面电光闪烁一阵后慢慢隐去,只剩下微不可查的青光还在闪烁。 和青铜镜子对峙半晌,感觉到青铜镜子似乎并无危害,叶进忍不住心中的惊奇,迟疑着一步一步挪过去,缓缓伸右手向青铜镜子抓去。 这一抓,绝对是惊天泣鬼神的一抓,比周星星的百发百中抓奶龙爪手厉害多了。这一抓,抓出了命运轨迹的新篇章。 [ ] 第二章 穿越隋末,偶遇秦琼 手指碰到青铜古镜的刹那,叶进就觉得眼前一花,被吸入了一个不知名的空间中。 这片空间约有十米见方,空间内灰蒙蒙的,就像一个四四方方的大仓库。空间深处有一面三米高的青铜镜子,上面铭刻着三个斗大的古字,叶进的古文造诣虽然不错,但这几个字太古老,既非篆体也非金文,更不是隶书、行书、草书、楷书中的一种。 叶进从来都不是个喜欢纠结的人,那三个字他不认识,那就不认识,暂且扔在一边不做理会。 叶进的心里充满了害怕和好奇,他隐约感觉到,这面青铜镜子将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变化。 他试探着向青铜镜子靠近,每走一步心脏就猛烈跳动一下,在这片封闭而静谧的空间里,唯一的声音,就是叶进那鼓点般嘭嘭嘭的心跳声。 叶进的心跳动得很厉害,越是靠近青铜古镜,他越能感觉到镜子里蕴藏着的强大威压。那种威严仿佛来自远古最高贵的神祗,让人无从抵挡,忍不住就想五体投地的叩拜。 叶进的膝盖慢慢弯曲,眼看就要跪倒在地,向那青铜镜子叩头,但他最终还是站了起来。 叶进骨子里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傲气,别看他平时乐呵呵的,别人讽刺打击他几句,他也不生气,但杀人不过头点地,谁要真正对他进行人格侮辱,他绝不给面子。 此生此世,他只在祭祖的时候跪过祖宗,在犯错的时候向老妈跪过,除此之外,他的膝盖从未向任何人弯曲。 区区一面镜子,怎能当得起老子一跪?叶进蛮劲发作,努力控制着膝盖,双手撑在地上,盯着青铜镜子山岳一般的威压,挣扎着缓缓站起来。 膝盖每抬高一寸,他身上的汗水就越多,额头上、脸上、背上……浑身上下汗如雨下,把他身上每个部位都打湿透了,连小丁丁上都布满了翻滚流淌的汗珠。 好在青铜镜子的威压只是精神层面的,并没有实质化的力量,叶进挣扎了半个小时,终于挺直了膝盖,颤颤巍巍的站在青铜镜子面前。 这一番努力挣扎,耗尽了叶进体内的每一分力气,他身上的肌肉酸痛无比,连动弹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现在还能摇摇晃晃的站着,靠的是过人的毅力和心中那一口不屈之气。 “恭喜宿主通过考验,神镜认主中。” ………… 半个小时后,青铜古镜认主完毕。 叶进重新回到卧室中,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表示自己现在不能淡定了。 青铜古镜居然拥有让人穿梭时空、复制主角能力和倒卖古今货物的能力。 说得简单些,得到青铜古镜以后,叶进就能随机的进入现实世界以外的一个世界,并且能够复制该世界主角的所有能力,还能倒卖现实世界和其他世界的东西。 比如,把汉唐时代的金条和古董带回现代贩卖,把现代的夜光瓶、音乐盒、丝袜、内衣、火药……把一切能弄到,能携带的东西,贩卖到其他位面。 每一个世界打通了,他就能以青铜古镜为媒介,自由的出入那个世界。 当然,青铜古镜也不是没有限制。 首先,每打通一个世界后,都要蓄力三个月,并且要补充百万度电的能量才能打通下一个世界。按照一度电五毛钱计算,百万度电需要五十万软妹币。 五十万软妹币,这不是要老子的命吗? 叶进心里碎碎念。 还好,今天打了一晚上的雷,青铜古镜在手臂粗的雷电中,已经吸纳了足够的电能,足以开启第一个世界了。 要不?咱进去看看? 叶进心情激荡,猎奇探险的心里,让他情不自禁的蠢蠢欲动。这就像在监狱关了几年的采花贼忽然见到一个浑身**的绝色美女一样,哪里还忍得住? 反正进去之后,随时都能回来,万一遇到危险,老子撒丫子开溜就是了,怕个鸟! 叶进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未知的世界是神秘的,让人心生向往,未知的世界也是危险的,让人有些害怕,未知的世界是充满诱惑力的,所以……叶进冲动了。 心念一动,神念一动,精神力一动……叶进也不知道自己动的是啥,反正只是脑中转了一个进入的念头,他就觉得眼前一花,然后……看到的景物就全变样了。 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世界。 宽阔整齐的青石街道,街道两边林立的客栈、酒肆、青楼,男男女女头上的长发,身上的长袍,街道上川流不息的马车,前呼后拥、斗鸡遛狗的纨绔,远处高耸的城墙,挎刀持枪的守城士卒和大户人家的高门府第,亭台阁楼…… 在街上逛游了半天,叶进打听到了不少消息,比如现在是大业九年,当今皇帝是杨广,皇帝陛下准备再征高句丽,征召天下民夫,搞得民怨沸腾,各地农民起义不断,辽东局势剑拔弩张…… 这些都不关叶进的事。 天下暂时是他杨广的,他爱咋折腾咋折腾,关咱鸟事? 逛了一个钟头,叶进欣赏够了隋朝的扬州风情,加上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所以心念一动,人影一闪,回到了家里的卧室中。 一看手机,时间一点没变,进入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半,出来后还是这个时间。 “这外挂开得有点大呀。”叶进心里美滋滋的,“隋末过了一小时,现实中连一秒钟都没过去,难道相当于其他世界而言,现实中的时间是静止的?” 叶进脑洞大开,口水哗哗的。 他决心一定要证实一下自己的这个推测,如果是真的,那就太美妙了。 试想,如果其他世界几百万、上亿年时间过去了,现实世界却连一秒都用不了,就是一头猪,也修炼成绝世强者了。 现实真有这么美满么? 叶进不愿去多想,事实不是靠想象出来的,是一步一步做出来的。 所以,叶进决定去做点夜宵吃,因为事实告诉他,他饿了,需要一点点填饱肚皮。 问了老妈吃不吃夜宵,得到否定回答后,叶进煎了四个荷包蛋,倒上一杯纯牛奶,吃一口鸡蛋喝一口奶,美得不行。至于这么吃喝搭配是不是营养健康,他才懒得管了,能吃安逸就行。 吃完了荷包蛋,叶进身影一闪,再次来到隋末乱世,东逛西逛一阵后,他看到了一个黄脸病夫。 看见这黄脸病夫后,识海中的青铜古镜忽然传来信息。 “发现《隋唐演义》主角秦琼,可复制。”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 ] 第三章 给秦二哥治风寒 “秦琼?”叶进心里纳闷,“尼玛,秦琼怎么会出现在扬州?” 叶进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他酷爱阅读课外书籍,尤其喜欢阅。《隋唐演义》小说及隋唐系列电视剧,叶进无聊时看过很多遍,对大名鼎鼎的秦琼秦叔宝自然不会陌生。 “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九州三十六府,交友赛孟尝,孝母似专诸,威震山东半边天,神拳太保……” 这一串超长的名号,无不显示出秦琼的威风霸气。 秦琼当然不是《隋唐演义》中最能打的,和李元霸、罗士信这种怪胎级的猛人来说,秦琼的战斗力简直就是个渣,但秦琼的人缘绝对是隋末群雄中最好的。所以,他也是所有猛将中混得最好的。 混得最好的人,基本上都会活到最后。 于是,李元霸、罗士信、宇文成都、裴元庆等猛男兄都挂了,隋末十八条好汉中大多数人斗战死了,秦琼仍然活得好好的,尽情享受着胜利的果实,封妻荫子,荣华富贵,名垂千古,好处都给占尽了。 秦琼是个重情重义的,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他,对叶进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原因很简单,给秦琼滴水之恩,他以后是一定会涌泉相报的。 在隋末时空,得到了秦琼的友谊,只要叶进不刻意找死,混得风生水起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问题是,叶进实在闹不明白秦琼为何会出现在扬州,而且看上去穷困潦倒到了极点,牵着一匹干瘦的黄马,眼泪汪汪的,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不用说都知道,这尼玛肯定是秦琼卖马的桥段。秦琼卖马没问题,问题是秦琼怎么跑到扬州来卖马了?这厮不是应该在路州落难,在二贤庄卖马吗? 这个问题叶进很关心,因为剧情被改变了,剧情脱离了掌控,他先知先觉的优势会受到很大影响。 所以,叶进大步走过去,开始和秦琼搭讪。 “这位兄台,看你仪表堂堂,满脸英气,何以沦落至此啊?”叶进学着电视剧里古人说话的样子,满脸和气地说道。 秦琼看了他一眼,眼中略有戒备之意,并不答话。 秦琼这段时间挺倒霉的,生病了不说,还住进了黑店,丢了所有盘缠,被黑心的店家扫地出门。当了鎏金青铜锏,得了几两银子,看病吃饭用了几日后,就花的干干净净了。 从昨天夜里到今天中午,秦琼滴水未沾,粒米未进,既饿又渴,头昏眼花,落魄至极。 正因如此,秦琼才对叶进心存戒备。 叶进穿着一件白色纯棉的体桖衫,下半身穿灰色牛仔裤,脚上托着一双凉拖鞋,留的是歪分发型,在秦琼眼中,叶进的打扮着实古怪,不像良家子弟,自然不会轻易相信叶进。 “咳咳。”叶进干咳两声,有些尴尬的说道:“兄台,我观你眉宇间英气勃发,一看便是英雄好汉,一时的不如意何足道哉!在下不才,愿意和阁下交个朋友。” 叶进自认为说得很到位,话音落地,他就用诚挚的目光看着秦琼,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秦琼感动莫名,纳头便拜的情景。 秦琼的反应很冷淡,他的眉头微微蹙起,淡淡道:“某潦倒困顿,却是高攀不起。阁下的好意,秦琼心领了。” 尼玛,叶进愤怒了。心想老子真心诚意和你结交,你他么还拽上了? 叶进的古文水平实在不咋的,装模作样拽了几句文,见秦琼不打理自己,火上心来,也顾不得模仿古人的言谈举止,怒道:“你他娘的,穷成这样还装/逼,活该挨饿睡大街。老子回家睡觉了,懒得理你。” 叶进心念一动,身形一闪就凭空消失了。秦琼亲眼看着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忽然消失不见,饶是他艺高人胆大,也不禁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心道,难不成此人是神仙下凡来救助我的? 想到自己可能错过了仙家机缘,秦琼心中懊恼不已。心想,如果再次遇到这个小神仙,我定要对他毕恭毕敬的,别轻慢了仙人。 叶进当然不知道秦琼的想法。他在秦琼面前吃了瘪,心里很不爽,如果不是打不过秦琼,他肯定会饱以老拳,把那姓秦的痛打一顿。 抛媚眼给瞎子看的感觉,真他娘很气胀人。叶进不爽了,越想越火大,睡不着觉,就打开电脑狂锤了一阵游戏。 半个小时后,他慢慢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还有件很重要的事情没办呢。 刚才青铜古镜传来的信息提示:“发现《隋唐演义》主角秦琼,可复制”。 送上门的主角岂有放过的道理?秦琼虽然有点高傲装/逼,戒备心强,但本事还是不小的,至少能够轻松吊打几百个壮汉。如果放着这样的猛人不复制,不用别人说,叶进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 叶进看了下时间,已经晚上11点了,减去打游戏的半小时,从隋唐时空回到现实世界应该是10点半。 两次进入隋唐时空,东逛西看,差不多花了两个钟头,而现实世界只过了1小时。 叶进的数学还不错,至少不是体育老师交的,所以,他很快就把现实世界和其他位面的时间比算出来了。 现实世界和其他位面的时间比为1:2,即其他位面2个小时,相当于现实世界1个钟头。并且,现实世界和其他位面昼夜颠倒,现实世界是晚上,其他位面就是白天,反过来也一样。 毫不费力的分析出这些东西以后,叶进拿了一版感冒药和面包、牛奶、肉干等食物,用保温瓶灌了半瓶温开水,心念一动,身影一闪,再次出现在隋末时空,距离秦叔宝席地而坐的地方,不到百米远。 叶进的突然出现,把周围的古人吓得鸡飞狗跳,有跪在地上三拜九叩、高呼神仙的,也有人吓得屁滚尿流,大叫着“妈呀,妖怪呀,有鬼呀”满街乱跑的。 秦琼的反应自然不像其他人那样夸张,但他的脸上也是布满庄严肃穆的表情。因为,在他心中,叶进是神仙,虽然年龄有点小,但小神仙仍然是神仙。 某子曾曰过不语怪力乱神,但在隋末这个封建社会,神佛之说仍然是很有市场的,即便是秦琼这样的英雄汉好,也脱离不了时代的藩篱,对神仙佛陀恭敬有加。 “请问是哪路尊神下凡搭救秦琼?大恩大德,秦琼永世不忘,日后必长供神位,日日供奉。方才多多得罪,还请尊神勿怪。”秦琼见叶进向他走去,连忙高声道,歉疚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这种情况下,叶进知道自己必须摆出高姿态了。他把脖子一昂,作睥睨状,用目光俯视秦琼的胸口,他娘呢,秦琼这厮实在太高壮,叶进无法俯视他的头顶。 叶进牛皮哄哄道:“不知者不怪。你是天命所归的开国功臣,本仙就不和你一般计较了。这里有仙丹妙药,一日服三次,每次三粒,可治愈你的风寒症。” 感冒在古代叫风寒,叶进想了一会才想起来。好在秦琼的目光正看着地下,否则或许就要穿帮。 “另有仙露琼浆一瓶,佳肴若干,望你发奋努力,日后好生报效新君,匡扶天下。”叶进继续放嘴炮。 秦琼五体投地拜到在地,恭领神仙赏赐。 叶进快步走上前去,托着秦琼的双臂,缓缓将他扶起。 “1,2……5秒。”叶进大喜,顿感一阵灼热的气流从秦琼身上传来,注入自己体内。 “恭喜宿主,复制《隋唐演义》主角属性成功。” 青铜古镜从识海中传来提示信息。 叶进心里激动不已,心念一动,人影一闪,刷的从秦琼面前消失。 秦琼刚站起来,看见这一幕,心中凛然,出于对神仙的恭敬,再次拜倒在地。 [ ] 第四章 第一次复制,略坑啊 “尼玛,尼玛,尼玛……” 叶进躺在搅成一团的床单上,咬牙切齿的低声咒骂,越骂越火大,终于在骂了二十遍尼玛之后,加入了新的内容。 “我草,我草,我草,尼玛,尼玛,尼玛……” 骂了五十遍后,叶进从咬紧的牙缝里蹦出一句话。 “我草尼玛!” 叶进很受伤,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青铜古镜的提示是多么美好啊,“复制《隋唐演义》主角属性成功”。 叶进满怀希望,以为自己下一刻就会秦二哥附身,成为秦二哥那种能吊打几百个大汉的猛男。 现实很骨感,骨感得皮包骨头。 秦琼的属性是复制成功了,但青铜古镜复制的属性,不能超过宿主现有属性的一倍。所以,叶进不劳而获的美好愿望,注定无法实现。 叶进用青铜古镜对自己进行了全方位体检,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属性。 人物:叶进 力量:1 体力:0.9 精神:1 速度:1.1 属性点:4 技能:秦家锏初级,熟练度(0/300) 青铜古镜反馈的信息让叶进很恼火。 每个主角的属性和能力,只能复制一次,每次复制的属性为宿主现有属性的一倍,技能复制以后,都是最低级状态。 换句话说,要把秦家锏练到圆满状态,叶进就得自己苦哈哈的练习。 “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叶进只能转变心态,从好的方面想,慰藉自己受伤的心灵,“老子明天就买几个夜光瓶和音乐盒到扬州去贩卖,不信忽悠不到那群古代人。只要黄金,不要白银。” 一想到能用几百块的东西换到几公斤黄金,叶进就激动地睡不着觉。 暴发户当然是个贬义词,暴发户的嘴脸据说也很不好看,但当暴发户的感觉……真他么的好啊。 “以后复制技能,必须要慎重了。”兴奋一阵后,叶进开始总结经验教训,“每个主角只能复制一次,复制上限是自己属性的一倍,看来必须要想办法提高属性啊。” 自己的基础属性太弱,让叶进蛋疼不已。复制属性的不可重复性,让他复制技能的时候,不得不慎重。 试想,同样是张无忌这个角色,武功大成的张无忌和刚从冰火岛回来的张无忌,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除非脑子秀逗了的逗比,否则,谁都会选择复制武功大成的张无忌。 如果在前期就把张无忌的属性和能力复制了,那这个角色就算废了。叶进当然不是逗比,所以,他绝对不干这种杀鸡取卵的事情。 躺在床上前思后想,两个小时后,叶进大致理顺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首先,最关键的,当然是提高自己的属性。 这个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各个位面中有的是奇遇,只要得到一种奇遇,就能让他的属性突飞猛进,发情的公牛般大踏步前进。 然后,就是主角养成了。 主角越强大,复制以后,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大。所以,叶进决定把主角们养肥了再宰。 当然,倒卖古董、珠宝和黄金,这个是必须有的。其他位面再精彩,都不是他的家。 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十几年,叶进已经习惯了有电脑有网络的生活,习惯了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加上老妈在现实世界,所以,无论出入多少个位面,他都会回到现代。 现代社会,是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想让老妈和自己生活得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些,需要很多很多滴软妹币。软妹币从何而来,怎样来得最快? 要想来钱快,必须靠倒卖。倒卖古今货物,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还有比这来钱更快的么? 叶进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好像已经燃烧起来。 激动的情绪在心脏里激荡,如果不是晚上,怕吵醒了老妈,他一定要高歌一首九九那个艳阳天,就算鬼哭狼嚎的嗓音,吓到舔棒棒糖的幼儿园学生,也一定要唱。 情绪一激动,精力就格外的旺盛。叶进还没满18岁,身体里有的是发泄不完的精力,所以,好没来由的,毫无征兆的,他胯下的枪可耻的硬了。 硬了咋整?硬了就把它弄出来。 有美女服务,用那酥胸翘臀和柔软湿润的方寸之地,帮助降服那凶恶狰狞的怒蛟,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叶进现在显然没有这种待遇。 所以,叶进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伟大领袖教导我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叶进打开电脑,点出藏在第五个子文件夹中的小电影,开始欣赏日本动作片中的侵入者系列。 这个系列中的优优,质量那是杠杠的,优优面对侵入者半推半就,最终被侵入者的大棒征服的故事,让叶进看得十分有代入感。优优那白嫩的肌肤,傲人的身材,欲拒还迎的魅惑眼神……看得叶进血脉卉张,忍不住想动手动脚。 用悲壮的眼神看着五菇凉,叶进对自己发誓说这是最后一次,以后解决生理需要,一定是真刀真枪,血肉与灵魂的剧烈碰撞。 然后,五菇凉出手了。 在耳塞中的魅惑声音的激励下,五菇凉大展神威,抓住恶龙的脊背,与作怪的恶蛟剧烈搏杀。半个时辰后,五菇凉不负叶进的希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把恶蛟揍得口吐白沫,偃旗息鼓…… 叶进摘下耳塞,满足地吁了口气,激情的发泄,让他浑身舒爽不已。休息两分钟后,他轻脚轻手的打扫了战场,坐在椅子上,叼着一根云烟吞云吐雾。 “自己动手都如此爽快,要是有个丰/乳/肥/臀的女人翘着屁股,用硕大坚挺的酥胸夹住我的……” 那画面太美,只是想想,叶进就差点流了口水。 事后一根烟,舒服似神仙。叶进虽然是自己解决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享受高/潮的余韵。抽完一根云烟,叶进感觉自己又有些饿了,吃了点肉干,喝了瓶牛奶,把能量补充得满满的。 虽然发泄了一次,但叶进还是睡不着觉。得到了改变人生的金手指,绝对比中了五百万更加令人激动。 五百万软妹币,叶进以前想都不敢想,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或许都赚不了这么多,但现在嘛,他已经不怎么放在眼里了。 有了倒卖古代黄金和文物的独家垄断生意,别说五百万,就是五亿、五十亿、五百亿甚至更多,也未必不能赚到。 叶进不记得是谁说的了,一份喜悦和一个人分享,就会变成两份喜悦,和一百个人分享,就会变成一百份喜悦。 这句话很对,然而,这并没有卵用。 叶进的这份喜悦,注定不能和其他人分享,连老妈都不能告诉,因为,他不知道怎么才说得清楚。 而且,这事如果让别人知道了,恐怕会引来数不清的麻烦,甚至被相关部门抓起来,送到科研机构当小白鼠切片了。 不能和人分享喜悦,所以,叶进端着小板凳来到了阿黄面前,和自家这只很有种的土狗,分享自己即将成为暴发户的欢喜和激动。 (一更,祝端午节快乐!) [ ] 第五章 人物属性加点 “阿黄啊。” 叶进摸着黄狗脖子上的金色狗毛,双目闪闪发亮,如两颗晶莹的宝石,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哥就要发达了,可以过买两个葱饼,吃一个扔一个的任性生活了。恭喜我吧。” “汪汪汪。”阿黄很配合的叫了几声。 这厮最喜欢别人摸它脖子上威武性感的金色狗毛了,叶进一摸它脖子上的毛发,它就舒服的眯起了眼睛,把硕大的狗头向叶进手臂上蹭。 脖子上的金毛,是阿黄的逆鳞。 上次叶进看动物世界,这厮看见非洲草原上的雄师威武雄壮,脖子上的金色鬃毛甚是威风迷人,让它极为羡慕嫉妒恨,对着电视低吼不已,仿佛要冲进电视里面,把里面那只得瑟的雄师干趴下。 阿黄对于脖子上的鬃毛有一种难言的执拗,如果看见哪只狗脖子上的毛敢比自己漂亮,它一定会冲上去撕咬一番,不把那只狗脖子上的毛撕扯得稀疏凌乱,决不罢休。 这厮的嫉妒心虽然很强,但也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它舒服的享受着叶进的抚摸,眯着眼睛,在叶进讲得兴奋的时候,总是能恰到好处的汪汪几声,似乎在说“说得好,我看好你哟”。 这一夜,叶进睡得很晚。他对阿黄讲了很多,他谈到了自己的梦想,未来的打算,以及如何利用神镜强壮自己,泡妞把妹。 在阿黄期盼的眼神中,叶进郑重承诺,以后发达了,一定让它在几万只母狗中选一百只最强壮、最性感的母狗,建立一个大大的后宫,做一代狗王,成为禽兽界最拉轰的传奇。 似乎听懂了叶进的承诺,阿黄更加温顺了,亲昵的在叶进手臂上蹭来蹭去,把叶进的衣袖搞得湿哒哒的,上面全是这厮的哈喇子。 “你这个淫/棍。”叶进不轻不重的拍了阿黄的脑袋一巴掌,笑骂道:“不过,倒是很和老子的胃口,我很中意你呀。”叶进学着王大锤的语气说。 和阿黄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叶进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把阿黄牵回狗窝,拖着凉席哒哒哒的回到卧室,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出神,开始琢磨加点的问题。 这次复制虽然很坑爹,堂堂秦二哥,能轻松吊打几百个大汉的猛人,竟然只给了4个属性点。 但,叶进转念一想,有总比没有好,自己的基础属性总共才4点,现在从秦琼身上复制了4点,已经比常人多一倍了,吊打几十个人可能很有难度,但吊打三五个成年壮汉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这么一想,叶进心中仅有的一点郁闷,也很快烟消云散了。老妈从小就教育他,做人不能太贪心,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用努力和汗水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是最踏实的。 叶进虽然只有17岁,但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忍受了不少冷眼和嘲讽,受了不少苦累,心性比同年人要早熟得多。所以,他很快平静下来,专心思考属性点分配的问题。 4点属性点,相当于他本身基础属性的一倍,一定要利用好了,把属性的功效最大化。 “唔,力量?一个强壮的男人,必须要有强大的力量,暂且就分配2点吧。” 叶进心里反复琢磨。 “体力?精神?目前还够用,暂时不考虑。打架靠的就是力量和速度,力量加2点,速度也加2点吧。” 属性点分配好以后,叶进仿佛看到自己化身内裤反穿的超人,见义勇为,英雄救美,吊打一条街所有混混的雄壮画面…… 那画面太美,美得叶进咧嘴嘿嘿直乐,眼光精光乱闪,一双拳头似已**难耐,要笑谈渴饮败类血…… 加了2点力量和2点速度以后,叶进只觉体内忽然生出两股暖流,全身如泡在温泉里一样舒服,肌肉放松,毛孔张开,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在雀跃欢呼,飘飘然如乘云登天,说不出的舒服惬意。 这种感觉,简直是要人老命,叶进的意志绝对不算弱,但也有些上瘾的感觉了。 “可惜,真可惜。他娘的,这该死的限制。” 一想到青铜古镜对复制主角属性的限制,叶进就感到无限遗憾。 一个主角只能复制一次,每次复制的属性不能超过宿主本身属性的1倍……这些都还罢了,最让叶进无法忍受的是,每次复制主角属性,都必须和主角的身体接触五秒以上。 如果这个限制仅限于女主角,叶进会很乐意,但对所有主角都要如此,叶进就有些怨念了。 老子不搞基的好不?老子不想摸男人! 但,叶进所有的怨念,都被青铜古镜无视了。青铜古镜也不知是个啥玩意儿,每次提示都是一条冷冰冰的信息,除了提示信息之外,铜镜从没有和叶进做过任何交流。 想到这个,叶进就十分羡慕自己以前看过的系统流小说。你看人家的系统,不仅能兑换n多宝贝,神马武功秘籍啦,灵丹妙药啦,神兵法宝啦……等等等等。 最妙的是,很多系统都能说话,很人性化,其中不少还是萝莉、御姐或者青春少女神马的,不仅实用,看着也很养眼,偶尔还能给宿主提供那种爽心**的服务性活动。 贪婪,是人类前进的原动力,也是人最大的毛病。叶进才告诫自己要知足常乐,没多久又开始得陇望蜀的胡思乱想了。 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阵,叶进迷迷糊糊的沉睡过去。这一切,他做了一个极美妙、极**的美梦,既有金戈铁马,也有群芳环绕,还有飞天遁地,战天斗地的场面……其中春风得意的踌躇满志,若非身临其境,实在难以想象其万一。 然后,叶进可耻的梦遗了。 年轻人,大多数时候定力都比较差。叶进精力旺盛,又在梦中和不少心仪的古装美女做了一些羞羞的事情,不知不觉中热血沸腾,精满则溢,然后……床单湿了。 好在,叶进从小都很独立,洗衣做饭之类的家务活,几乎都是他包圆了的,至少,他自己的被单床褥和衣物,都是自己动手清洗。所以,他青春期的一些躁动,都隐藏得很好,没被老妈发现的尴尬。 叶进今天表现的格外勤快,一大早就起床洗衣服洗床单,晾好以后,又积极主动地做好了早餐,这才叫老妈起床吃饭。 老妈赚钱养家,每天要做两份工作,实在太疲劳,早上能让她多睡一会儿,叶进宁可让自己累一点。 老妈吃过早饭上班去了,叶进也带着老妈给的钱出门了。今天老妈给的钱比以前多了一百,因为,叶进要去买床单。 昨晚加了2个属性点,叶进的力量属性从1变成了3,力气比以前大了三倍。力量的突然暴涨,让叶进一时间无法收放自如,洗床单时稍微用力了点,就把床单撕破了,露出一个明晃晃的透明窟窿。 钱这玩意儿,有时候是灾难的根源。叶进终于明白,为啥古人告诫后人财不露白了,他只不过掏兜儿的时候,无意中把那张百元大钞露了一下,就招来了几只讨厌的苍蝇。 “抢钱抢到老子头上来了,哼。”叶进心中冷哼一声,“如果是昨天,或许还真会让这几个杂碎得逞了,今天嘛,嘿嘿,看老子不打得你们满脸桃花开。” [ ] 第六章 啪,啪,啪!(求票票) 白天没什么新奇的事情,上课的时候,叶进很想集中精神,但不论怎么努力,精神就是集中不了,不知不觉就分神了。 就算老师在讲台上讲得口若悬河、天花乱坠,讲的内容再精彩,也吸引不了他的心神,反而让他产生了一种“我困欲眠君闭嘴”的厌倦。 叶进昏昏欲睡,在最后一排懒洋洋的坐了一整天,终于熬到下午放学,于是除去买了被单,放在保安那里暂存着。又睡过三节晚自习,所有学生带着忙碌一天的疲惫,从书山题海中解脱出来,拖着疲惫的身体和脑袋,住校的回寝室,走读的回家。 叶进是走读的。所以,他去保安那里拿了床单,迈开脚步向家里走去。昨天好不容易请病假休息了大半天,但因为获得青铜古镜兴奋了一晚上,实在没怎么睡好,叶进准备早点回家,好生补补瞌睡,甚至连路边的小吃摊都没去。 走过几条街巷,路过一条比较偏僻的巷道时,叶进被几个染黄毛的高二学生拦住了。 这几个学生都是学生中的败类,渣滓中的战斗机。像叶进这样学习成绩差,上课开小差,偶尔逃课上上网,看看小电影之类的表现,和这几个黄毛怪比起来,简直弱爆了,绝逼会被甩出几十条街。 这几个黄毛逛酒吧,进赌场,收保护费,欺负同学,群架斗殴,伤人致残,甚至传闻强/暴过女学生…… 这种种罪行,可谓是吃喝嫖赌样样占全,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就算判个几十年都是轻的,但这几个杂毛仍然活蹦乱跳活得好好的,在海城二中呼风唤雨,春风得意。 这几个黄毛家庭背景是很硬的,来头不小,上头有人,其中两人更是海城赫赫有名的富二代,属于一掷千金的那种人物。 但是,这几个杂毛偏偏有一种特殊的癖好,喜欢抢钱。不论是五毛钱、一块钱还是几百上千元大钞,都是他们洗劫的对象。 用他们抢劫以后得意洋洋的话来说,哥们喜欢的不是钱,哥们抢劫,是为了享受抢劫的快感。 抢劫……的快感?或许只有这种肆无忌惮,无知无畏的二代们才能体会。二代的精神世界,普通人是很难明白的。 这群黄毛的老大,是威震海城二中的扛把,牛逼哄哄的官二代,叶少卿。他老爸不是李刚,但李刚牛/逼多了,乃是海城市一把手,官威赫赫的市委书记叶兴东。 叶大少曾拉轰之极的宣传过“抢劫快感论”,细说抢劫快乐的两大原因,一是不劳而获的愉悦感,二是蹂躏他人的征服感。 这两大理论一出世,威震海城混子界,搞得海城二中人心惶惶,生怕第二天出门被抢劫的就是自己,学生如此,老师也如此。 如此明目张胆、嚣张跋扈、目无王法的纨绔子弟,本来早就该被愤怒的网民人肉举报,他老爸叶振东也会跟着倒霉,就算侥幸逃脱牢狱之灾,被双规双开绝对是难免的。 但是,在海城市,叶家权势滔天,在省城甚至在京都,都有着不小的背景。加上叶少卿所作所为,只是小打小闹,危害的地方,主要是海城二中附近的几条街,并未造成全面而恶劣的社会影响。 强/奸女学生之事,虽然在海城二中风传甚广,但没人有确实的证据,就算有人知道点内幕,也没人敢说出来。连受害者家人都没把事情闹大的心思,旁人当然不会自找麻烦。 所以,叶少卿才能横行霸道,想抢谁就抢谁,至少,在海城二中是如此。 如果是在以前,叶进只能逆来顺受,做出一副委屈不敢,敢怒不敢言的样子,让叶大少爷抢劫,看睁睁看着百元大钞落入这几个肥得流油,却以抢钱为乐的纨绔子弟手中。 但,今时不同往日啊。叶进现在也算是一个小高手了,能吊打五个成年壮汉的存在,岂能让几个纨绔子弟骑在头上拉屎撒尿? 这群二代的报复,叶进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你在海城再牛/逼,咱心念一动,跑隋末去了,你能把老子咋的? 别说叶少卿这些二代,就是叶振东动用国家机器,叶进也丝毫不惧,大不了把老妈也带到隋末生活,而且随时还能回来,有了这个绝对安全的保障,叶进是有恃无恐的,比叶少卿这些二代还牛皮哄哄。 因为这种有恃无恐的心理,叶进今天准备替天行道,把这几个纨绔子弟拾掇一顿,顺便看能不能从他们身上搞点软妹币。 这些家伙虽然不学无术,连五毛钱都抢,但扎扎实实是有权有势的主儿,银行卡里的零花钱,随时都是六位数以上。 想到这个,叶进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叶少卿说的话很多都是混账话,但关于“抢劫快感论”的论述,叶进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尤其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这种理论用在叶少卿等人身上的时候,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 抢劫痛快,抢劫二代更痛快! 于是,叶进出手了。 叶少卿摸出了刀子,一把寒光闪闪的西瓜刀,带着王小锤、刘大定和刘峰典三个小弟,气势汹汹的向叶进逼过来,学着电视里抢钱的桥段,脸上露出自以为狰狞可怖的笑容。 预想中对方浑身发抖、抱头求饶的情景并未出现,只见对方并不十分高壮的身体旋风般扑了过来,然后,就是一阵啪啪啪…… 叶少卿等人的菊/花当然是完好无损的,对于男人,叶进完全没有兴趣。他伸出右掌,闪电般抓住叶少卿的手腕,把他的西瓜刀夺了过来,顺便啪的扇了他一个大嘴巴。 跟着快速踢出两脚,啪啪两声,踹在刘大定的大腚上,踢中了王小锤胯下的小丁丁。 啪啪啪之后,唯一完好无损的,只剩下刘峰典了。刘峰典浑身发抖,在叶进饶有深意的眼神注视下,他懂了,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 刘峰典把肥厚的右掌摊入怀中,缓缓掏出一张绿色银行卡,双手抽筋似的发抖,双手颤颤巍巍,一脸肉痛的把银行卡递给叶进。 叶进斜眼睥睨,似笑非笑的看着叶少卿、王小锤和刘大定。叶进相信他们都是聪明的孩子,有刘峰典这个光辉的榜样在前,他们一定知道该怎么做。 笑纳了叶少卿他们存零花钱的银行卡,一顿痛揍之后,得到了银行卡密码。 叶进拍了拍叶少卿的脸,笑眯眯的道:“你很不错,‘抢劫快感论’很和老子的胃口,我很中意你。希望你再接再厉,多动脑筋,多开创经典理论,为老子下一次抢劫你们打下理论基础。嗯,下次多叫些人来,最好是钱多能打的那种,老子要打十个,打完再抢,谢谢。” 说罢,扬长而去。 叶少卿等人面色铁青,咬牙切齿,眼中闪烁着怨毒的光芒和复仇的**。 这些叶进自然看到了,但他毫不在意,对于能随时穿梭到其他位面的穿越者来说,现实世界的报复算个毛球? [ ] 第七章 路见不平 吃过夜宵,叶进躺在床上,乐得睡不着觉。 抢劫,果然令人快乐哪,来钱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从下晚自习到现在还不到2小时,叶进直接从只有几十块钱的**丝,变成了身怀百万巨款的高富帅。 百万软妹币,对身家动则过亿的富豪来说,或许不值一提,但对于叶进这种高中都还未毕业的学生,无疑是一笔巨款。 “这几个垃圾这他么有钱啊。”叶进心里涌起浓浓的不忿。 这些败类渣滓有钱有势,活得人模狗样,正直善良的人却很多活在贫穷困顿中。 叶进心中对这种现象很不爽,不过转念一想,“咱现在也是有钱人了,一百万呢,嘿嘿。” 叶进把暴发户的嘴脸展现得淋漓尽致,笑得咧歪了嘴,流着口水想着,“这一百万该怎么花呢?” “来十个煎饼果子?” “或者来十个妹子,一次打十个?” ……… 忽然成为百万富翁了,叶进实在淡定不了,多次默念“心若冰清天塌不惊”无效后,他决定悄悄出去转转。 大半夜的出去转悠,放在以前,叶进是绝对不敢的。海城,绝没有看上去那么太平,尤其是凌晨之后,正是群魔乱舞,百鬼夜行的时刻。以叶进以前的小身板,一旦遇到那些暴力倾向严重的人群,多半只有送菜的份。 现在么,拥有了轻松吊打五六个成年壮汉的强悍武力值,叶进觉得自己没啥好怕的了。只要对方不用枪,他就不得卵,就算打不过,凭着超过普通人三倍的速度,他要走,也没人追得上。 叶进轻手轻脚的穿好衣服,正要出门,却见阿黄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一双狗眼里射出兴奋的光芒,似乎隐隐透着……威胁? 这厮的目光似乎在说,“你不带我一起去的话,我就大声叫嚷,把你老妈叫醒,看你咋办?” 叶进第一次觉得,家里养的狗太聪明也不是一件好事,他捏了捏拳头,低声骂道:“死狗,你竟敢威胁我?” 阿黄对叶进的恼怒视而不见,它早已摸准了叶进的脉,知道叶进再火大,明天也不会少了它半点猪腿肉。所以,这厮毫不犹豫的和叶进对视,一双明亮漆黑的眼睛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 与阿黄对视良久,叶进终于拿它没办法,叹了口气,道:“娘的,算你赢了,带你一起走吧。” 阿黄低低汪汪两声,似乎极为欢悦。 一人一狗并肩出了门,都是轻手轻脚的,行动间没有半点声音,生怕吵醒了叶进他老妈,而使午夜出游的计划落空。 出了狗棚,阿黄的心情显然很好,它撒着欢儿的向前小跑,边跑边汪汪的叫声,有时喉咙发痒了,抖着脖子上的金色毛发,昂首向天,发出狮子般雄浑低沉的咆哮。 阿黄狮吼般咆哮时,很有范儿,很有气场,把草原雄师威慑群兽的威势学得惟妙惟肖。 阿黄是一只模仿能力很强的土狗,叶进看动物世界时,它曾懒懒躺在一旁打盹,碰巧瞥见非洲草原雄师仰天长啸的英姿,然后,它就学会了。 阿黄的脖子上没有铁链子,也没有狗项链。它是一只为自由、爱自由的土狗。一年前,叶进和老妈把这厮抱回来,想给它脖子上带上一个圈圈,这厮死活不肯,还和叶进厮杀了一场。 力战之后,叶进被阿黄为自由而战的理想和执着而感动,放弃了给它带圈圈的打算,从那以后,这厮和叶进就有了一种特别的亲近感,用叶进的话来说,这是打出来的交情。 阿黄乱蹦乱跳,路过一个烧烤摊时,它走不动路了,咬着叶进的裤脚,耍赖不走了。 叶进轻轻踹了阿黄一脚,笑骂道:“你这死狗,口味越来越刁了,还想整点儿烧烤?” 叶进是来玩笑的,他虽然一夜暴富,身家过百万,但怕回家太晚,还没来得及取呢。他现在身上只有20块钱现金,吃一顿烧烤肯定不够的。银行距离这里还有几百米,他懒得去取,准备随便逛逛就回去了。 但是,阿黄不是轻易好糊弄的。这厮忽然食欲大发,不想走了,咬着叶进的裤脚就走进烧烤摊,轻盈的跳上一条凳子,后腿微微蜷缩,屁股坐在凳子上,似模似样的坐在那里,坐姿和周围吃烧烤的食客极为神似。 周围的食客见这黄狗如此有趣,惊奇之余不免感到好笑,善意的目光纷纷望了过来,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忍不住伸出粉嫩的小手,大胆的摸了摸阿黄脖子上的金毛。 小孩长得胖嘟嘟粉嫩嫩的,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就像两颗晶亮的黑宝石,就像观音坐下的散财童子,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捏捏他的脸,抱在怀里逗逗他。 没钱就没钱吧,烧烤还是要吃的,否则,又要被那土狗鄙视了。作为狗的主人,气势当然不能被自己的狗比下去。 所以,叶进一副土豪的模样,大咧咧走进烧烤摊,在阿黄对面的凳子上坐下,大声道:“老板,给我烤四根鸡腿,四只鸭翅、一条烤鱼……” 一连点了二十样菜,叶进才心满意足的停下来。既然已经吃了,就要吃个痛快,吃喝的时候还要计算物价,他娘还有何痛快可言? 再说了,叶进可是身价百万的土豪,不缺这点钱。以后么……以后他只会更有钱,别说一桌子烧烤了,就是顿顿熊掌燕窝,用鱼翅漱口,也是小事儿一桩。 烧烤很快端了上来。 叶进和阿黄吃得很巴实,喝得也很痛快,桌子旁边摆的三件啤酒,已经喝光了大半。阿黄这厮天赋异禀,喝酒吃肉样样都来,就差抽烟嫖/宿了,如果学会了后两样,它就是史上第一只五/毒/俱/全的土狗了。 阿黄打着酒嗝,吐着大舌头,和那可爱的小男孩玩耍得不亦乐乎。 小男孩旁边坐着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是他父亲。中年男子旁边坐着一个颇有姿色的少妇,那是他母亲。两人含笑看着小男儿和阿黄玩耍,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气氛和谐而温馨。 在这种暖心的气氛中搞破坏的,一定不是好人。但偏有几个纹着纹身,凶神恶煞的家伙闯进了这片谐和的乐土,他们的目的路人皆知,是奔着那美貌少妇来的。 这几个混子倒还有些文化,打的是欠债还钱的旗号,是找那对夫妇还钱来了。 虽然刚才还在一起愉快的玩耍,开着玩笑,喝着啤酒,但面对那七个看上去身高力壮,形貌凶恶的混混,没人敢为那对夫妇出头。 于是,一场调戏良家妇女的恶事,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了。 街边吃烧烤的群众有二三十人,是那些混混的三倍多,却没有人敢带头出面制止,只能敢怒不敢言的看着罪恶在自己面前发生。 他们并非麻木冷血,也不是没有正义感,他们只是胆小无能。因为没有惩恶扬善的能力,所以,才会胆小怕事,生怕自己出头后,成为下一个挨打的对象。 这些人身上都刺着青龙纹身,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这群混混是青龙帮的人。青龙帮是海城最大的黑势力,平日横行霸道,谁敢招惹? 叶进喝醉了,趴在烧烤桌上昏昏而睡,忽然听见一阵凄厉的叫喊声,随后,烧烤桌轰然倒塌,叶进的身体失去倚靠,一屁股蹲在地上。 一股温热粘稠的液体洒在叶进脸上,叶进勉力睁开惺忪的醉眼,使劲揉了揉眼角的眼屎,却看见刚才和阿黄戏耍的那个男孩儿软软躺在地上,额角破开一条食指长的大口子,皮肉外翻,鲜血从伤口中泊泊流出,染红了地面。 “他娘的,谁干的?”叶进大怒,一跃而起,却见阿黄正狮子般愤怒的咆哮着,把一个染着红发的混混按在地上疯狂撕咬,把那混混咬得惨叫不已,身上的肉都被撕掉了几块。 阿黄有一米长,八十厘米高,威武雄壮,力量极大。那混混被它按住,一时竟动弹不得。 另一个混混大怒,举着钢管就向阿黄头顶猛砸下去。这一下砸结实了,阿黄就算身强体壮,也难免会被砸得头破血流。 “混账!”叶进身形一闪,一把抓住那个混混的手腕,右手轻轻一扭,一阵令人牙酸的骨裂声传出,那混混的手臂拧成了麻花。 “你们先送孩子去医院,这里交给我了。” 叶进出离愤怒了,双目泛起骇人的寒光,利剑般盯着那几个混混。别人怕青龙帮,他却无所畏惧,他今天要废了这群为祸社会的渣滓。 (祝当父亲的兄弟们父亲节快乐,顺便求下飘飘收藏,拜谢!) [ ] 第八章 不许对男人的屁股感兴趣! 那中年男子和美貌少妇对叶进连声称谢,抱着受伤颇重的孩子,拦了一辆的士,以最快的速度向海城二医院去了。 看着到嘴的肥肉飞走了,那几个混混心里十分不爽,领头的纹身壮汉斜睨着叶进,狞声道:“小子,你挺有种啊。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 叶进只有十七岁,面容稚嫩,在纹身壮汉眼中,这样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他一只手能吊打几个,甚至无需出手,只要吓一吓,对方就会乖乖地认怂。 若是换了其他年轻人,纹身壮汉才不会废话,直接上去就是拳打脚踢。但叶进出手不凡,一伸手就废了他们一个兄弟,让纹身壮汉留了神,不敢轻举妄动。 能轻而易举把一个成年人的手臂拧成麻花的人,绝不会是普通人。 纹身壮汉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这样的人自己肯定干不过,所以,他准备报出帮会名号,让叶进有所顾忌。 纹身壮汉显然不知道叶进是个学生,是个成绩很差,却从来没有混过社会的学生。所以,叶进并不知道青龙帮的名头。 “小子,得罪了我们青龙帮,你一定会死得很惨。就算你很能打,又能怎么样?你能打十个八个,还是一百两百?我们青龙帮成员众多,有很多能打的高手,你若识相,跪下来磕几个头,叫声大哥,这事就算过去了。我还可以推荐你入帮,以后好好跟着我混,老子保证你吃香喝辣。” 纹身壮汉显然读过几天书,还算有点文化,这番话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既突出了后台的强硬和牛掰,又彰显了惜才之心。 话音落地,纹身壮汉都有些忍不住对自己的钦佩之情了,牛皮哄哄的看着叶进,似乎在等他……纳头便拜? 按照纹身壮汉的猜想,叶进就算不被自己的王霸之气震慑,也不敢轻举妄动,和黑白两道通吃,海城无人敢惹的青龙帮作对。 但是,他自编自导的剧本,似乎出了点偏差。叶进战战兢兢,纳头便拜的场面并未出现,纹身壮汉看到的,是一个沙包大的拳头。 叶进很佩服自己的耐心,居然能耐着心思让这满嘴喷粪的家伙,把一番冗长且脑残的台词说完。 作为忠实的网络小说迷,叶进知道当反派说完嚣张的台词后,就是正面人物强势反击,啪啪打脸的时候了。 叶进从来都认为,自己就算不是正人君子,也绝对算是正面人物。在今晚这种场合,他更觉得自己光伟正得一塌糊涂。 所以,纹身壮汉嘴炮放完之后,叶进开始了细致而认真的打脸工作。 打脸,是一门技术活。做得好了,会让人的愤怒得到宣泄,心情变得愉悦,更会弘扬正能量,让围观的群众拍手称快。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正面人物的形象更加突出。 叶进的力量和速度是普通人的三倍。所以,他的爆发力很强,很猛。 普通人的力量属性为1点,按照某些玄幻小说中的算法换算过来,就是100到200斤。叶进的力量是普通人的三倍,就是300到600斤。叶进的力量加点是取上限的,所以,他的力量无限接近600斤。 600斤的力量轰在身上是啥感觉?反正很**。 叶进的速度也是普通人的三倍,这速度不仅是奔跑速度,还包括出手速度、闪避速度、腾挪速度、神经反应速度…… 反正所有的速度,都是三倍增幅。 力量和速度的绝对优势,让叶进不费吹灰之力的横扫了全场。七个混混的大腿,从膝盖处折成了横卧的7字,像竖立三角尺的两条直角边,跪得端正,跪得规范,跪出了精气神。 混混们想站起来反抗,做一个威武不能屈的人,可惜,他们的腿骨断了,他们只有精神在反抗,身体已经无能为力。 把纹身壮汉放在最前面,所有混混排成一排。叶进脱下了鞋子,开始用鞋底子挨个抽他们的脸。 啪啪啪,啪啪啪,如某种活塞运动的声音,有节奏的响起,在几十名群众的围观中,清越激昂的在寂静的大街上回荡。 街上很安静。 围观的群众虽然多,但他们都已经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们实在太吃惊,太兴奋了。吃惊,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敢如此明目张胆的挑衅青龙帮,兴奋,当然是因为解气。 随着啪啪声的此起彼伏,七个混混的脸开始肿了起来,就像某猪的脸,嘴巴里,鼻子中,鲜红的血液,热气腾腾滔滔不绝的流出来,以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气势一泻千里,为叶进的打脸工作染上了一层壮美凄艳的色彩。 叶进发现自己得了加点后遗症。 加了从秦琼身上复制来的4个属性点以后,叶进发现自己精力过剩了,体内的力气好像永远使不完。所以……他把那七个混混的脸抽了一遍又一遍。 叶进已经记不清抽了那几个倒霉蛋多少鞋底子了,反正那七个混混已经面目全非,不成人形了。 抽完青龙帮的人,叶进开始给自己想后路。 首先回去向老妈认个错,为自己半夜出来闹事道歉,这个很重要。 然后,把青铜古镜的秘密向老妈坦白,嗯,老妈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光说肯定没用,必须先斩后奏,先把老妈带到隋末时空,等穿越的事实发生了,她就会用“存在即合理”的哲学观点来说服自己…… 接下来么,当然是在扬州开个酒楼啥的,再给老妈娶几个贤良淑德的儿媳妇回来…… 叶进想得入神,忽然听见此起彼伏的凄厉惨叫,从那几个混混口中传出来。 叶进抬起眼皮一看,就见阿黄兴高采烈的站在一个混混的背后,向混混结识的臀肉龇牙咧嘴,然后……犬齿咬了上去。 咬完混混的屁股,阿黄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得意的汪汪直叫,响亮的犬吠中,不时混杂着几声狮子般的咆哮。 虽然对阿黄惩恶扬善,弘扬正能量的举动表示赞赏,但叶进知道自己必须纠正阿黄惩恶扬善的方式。 轻轻踢了阿黄一脚,叶进愤愤的骂道:“你这死狗,怎么能咬人屁股呢?就算要咬,也该选择手、腿、腰这些地方下嘴嘛。记住了,以后不能对咬男人的屁股,更不能对男人的屁股感兴趣,听到没?” 叶进疾言厉色的谴责阿黄对男人屁股感兴趣的不良行为。 [ ] 第九章 邂逅!神仙?妖怪? 抽完那三十几个混混,叶进只觉神清气爽,念头通达。 他本无意扮演圣母圣父的角色,但偶尔惩恶扬善一次,弘扬一下正能量,享受人民群众敬佩的目光,俯视坏/淫们恐惧的表情,也是很让人身心舒畅的事情。 抽完了混混,吃饱了烧烤,喝足了冰啤,余下要做的,当然是回家睡觉。这一番打斗吓坏了烧烤摊老板,所以他们连摊子都没收就提前跑了,让叶进和阿黄吃了一顿霸王餐。 吃饭不给钱是不好的,但他现在就算想给钱,也找不着人了,只得暂时记下,明天去了钱再来付账。开玩笑,身价百万的土豪,怎么能吃白食呢?那不是糟蹋人吗? 虽然得到了一个牛皮的金手指,或许以后会有很大成就,但叶进还是喜欢现代生活的气息,有网络,有电视,有各种露胳膊、露大腿、露肚脐、露胸脯的美女。 而且,叶进对现代社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只有现代社会,才能让他产生家的感觉。就像远赴国外的华侨游子,纵然数十年没有回国,但心里最纯净的地方,总是装着故乡和祖国,总忘不了自己是炎黄子孙。 叶进也是如此,他的生命和灵魂皆诞生于现代社会,与这方世界的联系比其他任何位面都要紧密。所以,不管以后混得多么牛皮,他的根永远都在现代都市。 叶进吹着口哨,打着饱嗝,和阿黄一起向家里走去。阿黄这厮吃得肚儿溜圆,迈着小碎步,有气无力的挪动脚步,慢得和龟爬相似。 “他娘的,让你贪嘴,现在走不动了吧?我说你能不能快一点?”叶进不耐烦起来。 阿黄使劲的翻了个白眼,努力的伸了伸舌头,狗脸上露出一副古怪滑稽的表情,好想在说“大哥别说二哥,你也没比我少吃”。 对阿黄无言的顶牛,叶进没有任何办法。揍它一顿吧,有些下不去手,视若无睹吧,这货越来越嚣张。叶进扭着拳头,一路走一路纠结,最终还是决定把阿黄吊打一顿,否则,这厮迟早有一天要上房揭瓦了。 叶进捏着阿黄的脖子,把这厮拧到半空,手掌蒲扇一般对着它的屁股一顿猛抽,足足扇了十个大巴掌才罢手。 “这次给你一个教训,以后别这么嚣张了。再敢顶牛,信不信三天不给你猪腿肉吃?”叶进绷着脸,做出一副我很严肃,你要当真的表情。 阿黄这厮是个记打的货,被叶进狠抽一顿后,终于老实下来,不再扮鬼脸和他顶牛,乖得和幼儿园的小孩一样听话。 挨打,阿黄从来都没怕过。 它不是第一次被叶进抽了,每次挨揍之后,都感觉不到丝毫疼痛。作为一只聪明伶俐,有远大理想的土狗,阿黄当然知道叶进揍它的时候根本没有用力,板子几乎都是重重的扬起,轻轻地落下。 阿黄之所以听话,不只是因为和叶进感情深。每天的猪腿肉都在叶进那放着呢,要是叶进恼火起来,扣它两三天的猪腿肉,还不得把它馋死? 阿黄虽然不介意叶进揍它,但它对叶进揍它屁股的行为是严重抗议的。 “主人不许俺咬人的屁股,但为啥揍俺的屁股?”阿黄简单的脑袋里转着简单的念头。然而,简单的想法在脑子里转多了,就会想太多,就会复杂化,然后…… “主人不会是对俺的屁股感兴趣吧?”想到这,阿黄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如炸了毛的刺猬,狗腿轻轻移动,悄悄离叶进远了一些。 对于阿黄的龌蹉想法,叶进丝毫没有察觉。 像来的时候一样,一人一狗并列而行,准备回家睡大觉。此时夜深人静,街上也没什么人了,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寂静无人的街道显得阴沉沉的,似有鬼气森森。 叶进怕鬼吗?怕!即便得到了青铜古镜,战力飙升到轻松吊打三十个混混的牛皮程度,他仍然很怕鬼。 所以,叶进走得很快。 因为怕再次被叶进打屁股,阿黄只能拖着沉重的肚皮,努力跟上他的脚步,着实遭了不少罪,肚子痛得像怀孕。 怕什么就来什么。 在这条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除了自己的影子以外,再看不见其他人影的街道上,叶进见到了一个比聂小倩还美的倩女幽魂。 “妈呀,鬼呀!”叶进在心里狂嚎,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但他脸上的表情,却十分淡定,淡定的好像见到了脱光的美人。 “在美女面前,尤其是在脱光的美女面前,心里可以热血澎湃,但脸上一定要淡定如水”。 这话逼格不低,以他目前的阅历和水平,暂时是想不出来的,至于是从哪里听来的,叶进也忘了。但这并不妨碍他觉得此言大善,然后,将这句话作为座右铭。 虽然这美女或许是一只“鬼”,但只要是美丽的事物,叶进都尽量以一颗淡定平常的心去面对。 所以,叶进的身体纹丝不动,脸上不动声色,盯着街道上空百米处,那凌空虚浮的白色丽影。 那个白衣倩影实在太像女鬼了。一身白衣,黑发披肩,这些都没啥,任何一个美女,不,任何一个女人都能打扮成这模样。 但,那女人凌空飘浮于百米高空,身上的气息极寒如冰,叶进和她相距百米也能清楚地感觉到,她的眼神冷漠平淡,没有丝毫情感波动。 这样一个女人,绝对不是普通人,不是神仙就是女鬼。只不过,那女人冰冷淡漠的气质,让叶进第一时间把她归类到女鬼的范畴。 叶进认为那女人是女鬼的念头,没持续到一秒,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逆转。 那被认为是女鬼的女人,忽然来了一个华丽璀璨的大变身。 一个大约二十厘米高的小萝莉从天际飞来,嗖的一声钻进那“女鬼”体内,然后,那“女鬼”就华丽丽的变成了仙女和妖精的结合体,这其中耗费的时间还不到0.5秒。 那女人太美,美得超凡脱俗,美得让人心醉神迷,气质清丽绝俗仿佛九天仙子,身材却火爆妖娆到了极致,海城二中的三大女神和这女人一比,都成了青涩的小黄瓜,完全没有可比性,可以说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王怡婷等校花虽然美丽,但毕竟还未完全长成,相比之下显得过于青涩,加上缺乏那种难以言喻却无比迷人的气质,自然是相形见绌,暂时无法和那神秘女人相比。 王怡婷等人的美,是凡人的美,而那女人的美,却不似人间所有。 那种融入血肉灵魂中的仙子般的缥缈出尘和魔女般的魅惑迷人,足以让天下绝大多数男人心旌神摇,为之迷醉沉沦,不知不觉中成为她的精神奴隶。 叶进显然是绝大多数之外的那一类男人。他看到了她的真面目,虽然被她的惊世美丽所震撼,却并未因此沦陷,相反,他心中还涌起了一个胆大包天、癞蛤蟆吃天鹅肉的念头。 “如此美人,如果能娶来当媳妇,那该有多好!”叶进心中忽然涌起前所未有的豪情壮志,他也不管那女人能否听到,昂首向天,一字一句说道:“你,是,我,的!一定!” 尽管从未交过手,但凭那女人会飞这一点,叶进也远远不如。但有青铜古镜这个大杀器在手,他有信心一定能拿下那女人。 在他对天发誓的时候,伊人早已消失无踪。然而,不到一秒钟的相见,却让叶进深深记住了她的芳容。 毫无缘由的,叶进知道,自己一定会再次遇见她,而且时间一定不会太久! [ ] 第十章 大丈夫当如是!阿黄的野望! “汪汪汪,吼吼吼!” 阿黄昂头向天,脖子上威武的金色鬃毛迎风激荡,那模样活像一头雄壮卓然的狮子王。 化作其他人,早就避而绕道,离这雄师般雄悍的土狗远远的,但叶进显然不是普通人,他飞起一脚把阿黄踢了个跄踉,笑骂道:“你这土狗,给老子安分点。这是老子看中的女人,你敢打主意,信不信我剥了你烤肉吃?” 不怪叶进动怒,阿黄实在表现得太色急,嘴脸之丑陋低俗,让叶进一见之下满心窝火。 阿黄一双狗眼瞪得老大,眼珠子好像都要凸出来,鲜红的舌头伸得老长,哈喇子一窜一窜流淌下来,哗啦哗啦的坠在地上,一副犬中淫/圣的猥/亵样。 阿黄很委屈,眼泪汪汪的看了叶进一眼,瞪圆眼睛向天遥望,并以眼神示意叶进和自己一起看。 “什么都没有啊?”叶进抬起眼皮向天上看了几眼,愤然道:“你这死狗,休想转移话题,以后再敢用这种表情看老子的女人,我一定宰了你。” 阿黄眼中闪过一抹鄙夷之色,似在说“别人都不认识你,八字都没一撇呢,咋就成你女人了?” 不过,阿黄是一只聪明的土狗,别说不能说话,就算拥有口吐人言的能力,这句话它也是决对不会说出口的。因为,它深深知道,这话一旦落到叶进耳中,会有怎样一种凄凉悲催的后果。 “汪,吼!” 阿黄再次抬头向天,望向无边璀璨的星河,神情认真至极。 “他娘的,真有东西?” 叶进心中惊疑不定,负手而立,45度角昂首向天,学着古代文人酝酿诗词时风骚的样子,集中精神凝望星空。 集中精神的男人,总能看见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譬如女人的内在美,女鬼,以及……倩女幽魂? 倩女幽魂好像也是女鬼的一种?叶进在集中精神中胡思乱想。 在聚精会神中胡思乱想,是叶进的看家本领,至少在海城二中是蝎子拉屎——独一份。正因如此,他的成绩才会越来越差。 每次叶进想聚精会神学习的时候,精神刚集中,便莫名其妙的分散了,如羽化飞仙,恍恍冥冥,自然而然,安然自若的胡思乱想起来。 这一次,叶进并没有胡思乱想,也没有集中精神,他抬头望天之时,身躯已不再由自己控制。 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能量在他体内激荡,冲上他的大脑,涌入眉心。 叶进只觉眉心胀痛难当,忽然咔嚓一声轻响,好似有什么东西打通了,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幕牛皮哄哄,震撼人心,终生难忘的场景。 宇宙星空深处,一个雄姿英发,伟岸卓然的人影,傲然立于无尽雷海之中。因被雷海环绕,叶进没能看清那人的面容,但那人风姿伟岸,睥睨寰宇的高逼格,已深深震撼了叶进的心。 雷海,无穷无尽,不知其所来,不知其所往,横亘于宇宙星空深处,淹没无数星系。 雷光,凝成充满毁灭力量的惊天海浪,如无边无量的北冥之海。雷海中,有无尽雷星闪烁,有雷电形成的天兵神将,太古凶兽,诸天神祗、天兵神宝…… 那人牛皮哄哄,目光平静深邃,虽然身处破灭无数星辰的恐怖雷海中,他眼中却没有丝毫惧色。他挥动着并不算很强壮的拳头,在雷海中逆风搏浪,横击三万里。 不论雷电如何幻化,他只以一双拳头轰碎。雷电化作古朴大钟,震荡之间,音浪席卷八方,星空都被震出无数裂缝,横亘亿万里,裂缝巨大而深邃,其内传出无匹吸力,瞬间吞没数十个星系,破灭一条星河。 那人却如太古镇压天地的雄山,岿然不动,掌中似有六道轮转,蕴有成住坏空的至道,铁拳以一往无前、坚不摧的大势轰出,将雷霆所化的大钟击碎…… 只看了几秒,叶进便觉得双目刺痛,眉心更是仿佛要爆炸一般,他只能收回目光,不再看那个震虎躯散王霸的男人。 所观所见虽然只有短短数秒,但对叶进的影响,却是无可估量的,看到那男人的第一眼起,叶进心中就不由产生了一种“大丈夫当如是”的想法,并如野草般疯狂蔓延滋生。 在初得青铜古镜时图谋富贵、收集美女的**丝心理基础上,叶进的理想再次升华,那就是做一个巍然不倒,牛皮哄哄的男人,就如星空深处的那个男人一样。 心情激荡了很久,叶进才淡定下来。淡定下来了,头脑也就清醒了,想到的问题也就多了…… “这土狗难道如此牛皮,竟然能看到星空深处?”叶进觉得不可思议。 他猜自己能看到无尽遥远的宇宙星空,是青铜古镜的缘故。 原因很简单,得到青铜古镜之前,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肉眼凡胎,怎能看到亿亿万里星空之外的奇景?要知道,就是当前最先进的望远镜,也无法看到那个傲立星空的牛皮男人的影子。 自己身怀青铜古镜,就算发生再不可思议的事情,叶进也能接受。但阿黄只是一只强壮得过分的土狗,除了贪嘴好色之外,叶进从来没发现过它身上还有其他优点。 “难道这厮开了天眼了?”叶进心中一动,摸着阿黄的脑袋,盯着它的眼睛,笑道:“阿黄,扮猪吃虎的行为是可耻的,来,把你的天眼拿出来让哥看看。” 阿黄瞪圆了眼珠子,似乎想努力憋出第三只眼睛,几分钟后,垂头丧气的垂下了脑袋,很惭愧,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看到阿黄自责的羞惭样,叶进有点不好意思了。他觉得自己的要求是有点过分了,哪有强迫狗多长只眼睛的?就是传说中的哮天神犬,吞天猛狗,也没有这么牛皮的技能哪。 所以,叶进开始安抚阿黄,郑重承诺明天多给它一块猪腿肉。 狗毕竟是狗他妈生的,基因不同,种类有别,有时候实在很难愉快的玩耍在一起。 阿黄虽然灵性十足,但它就算再聪明,却也还是不具备说人话的能力。如果能说人话,它一定会大叫三声“握了个草”。 阿黄抬头望天,不是因为星空深处那个拉风牛皮的男人,这一切都不关它卵事。它所以抬头遥望苍穹,是因为看到了一只金毛柔顺、壮硕动人的母狗。 那母狗慵懒的躺在一个不知名的大星上,一双水汪汪的狗眼散发着让阿黄心跳不已的风情。虽然母狗的身躯很庞大,一只爪子就跟一座大山似的,与之相比,阿黄就像一只不起眼的尘埃。 作为一只跟了叶进两年的土狗,阿黄不知觉中染上了叶进的一些毛病,比如骨子里的狂傲之气。 越是难搞的母狗,阿黄越有兴趣,它正看着那金色母狗想入非非的时候,忽然被叶进打断,心里的碎碎念念当然少不了。 阿黄再次抬头时,那威武雄伟的母狗,已经不见了踪影。躁动的心如一座火炉,在阿黄流着口水幻想着某些美妙事情的时候,被一盆冷水当头浇灭。阿黄坚硬如铁的小兄弟也因此变得垂头丧气。 “汪汪,吼!呜呜。” 三种不同的叫声,体现了阿黄深刻而复杂的内心变化。 汪汪的叫声,是土狗春/心萌动的本能之音。狮子般的吼声,是激情被浇灭后恼火的咆哮;呜呜声,则是对那雄武母狗消失的遗憾,不舍,和美好想象被叶进粗暴行为打断的无可奈何。 “他娘的,乱叫什么?”叶进在阿黄的头顶轻轻拍了一巴掌,笑道:“今晚没有白出来一趟,真他娘刺激。大丈夫当如是,当如是啊!” 叶进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似要把那茫茫宇宙星河吸入胸中。阿黄脖子上的金色毛发迎风狂舞,狗眼中射出绿油油的光芒,抬头向星空中那硕大母狗消失的地方咆哮了三声,似在说,总有一天,老子一定要上了你! 沸腾的雄性激素在叶进和阿黄体内激荡,那阳刚青春的气息,似要贯通万界诸天!这一夜,对叶进和阿黄来说,注定是个无眠之夜! (新书犹如娇花,恳请大家浇灌一下吧。推荐,收藏神马的,猛烈的砸吧,砸得越多,砸得越疼越好。) [ ] 第十一章 暴发户第一弹!——打火机篇 熬了一晚上,叶进一直没睡着。第二天早早起来,向老妈讲明了一切,从如何得到青铜古镜说起,说到如何出入隋末时空,如何痛打市委书记叶振东之子叶少卿,又如何路见不平,废了青龙帮三十个混混…… 当然,半路遇到仙子飞天,看见星空深处雷海中神秘人的事情,叶进也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了老妈。在叶进心中,老妈是自己此生唯一的亲人,也是最重要的人,没有甚么是不能说的。 至于青铜古镜的秘密会不会被泄露,叶进已经不放在心上。青铜古镜已彻底认他为主,纵然有人前来抢夺,他也可以随时心念一动,穿越到隋末时空,任他再强的强者,叶进也是丝毫不惧。 唯一让他放心不下的,是老妈的生命安全。正因如此,叶进才决定把老妈送到隋末时空生活,等风头过一阵了,或者自己足够强大,解决了叶振东和青龙帮这两哥麻烦,再将老妈接回海城。 叶进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十七年,就已经离不开这个世界,老妈在海城生活了一辈子,自然更加离不开这里了。 因此,叶进打算抓紧时间,快速提高实力,争取在一到两年内,灭了海城叶家,同时将青龙帮连根拔起。 叶家和青龙帮虽然势力庞大,但叶进已不怎么将他们放在眼里。虽然现在的他,只能吊打几十个普通人,在枪械和火药面前,仍然是血肉凡胎,被子弹击中要害一样会死。 但,叶进知道,有了青铜古镜,自己一定会快速崛起,至少在金钱上,会很快成为一个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暴发户。 叶进喜欢暴发户,尤其喜欢当一个牵黄擎苍,没事吃着山珍海味,左拥右抱,斗鸡遛狗,过着悠闲生活的逍遥暴发户。 不过,在成为暴发户之前,说服老妈实在是一个最迫切的问题。 老妈是70后,没怎么看过网路小说,对无限流之类的小说品种毫不了解。 因此,和那些经过无数仙侠、玄幻、科幻等等网络小说狂轰乱炸,有事没事脑洞大开,穿越后能迅速适应新身份的主角们相比,叶妈的接受能力显得十分欠缺。 叶进说的事情太过于离奇,所以,老妈听后的第一反应,不是兴奋激动,也不是震惊诧异,而是担心和焦急。 老妈坚决而执着的认为,叶进病了,中邪了,脑子抽了,毅然决然的要拉儿子去看医生,不仅要做身体检查,还要看心理医生。 叶进当然不会去看医生,他脑洞大开,仔细组织语言,尽量用最简单的方式解释此事,但总是没有效果。 事实胜于雄辩。叶进解释了一阵,见老妈始终不听,他就不再说了,直接抓住老妈的手臂,心念一动,来到隋末时空。 半天后,老妈终于接受了儿子被馅饼砸中的喜讯,对儿子以后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然后……就是轰轰烈烈的搬家行动。 鉴于暂时未解决的种种麻烦,叶进和老妈决定搬到隋末时空住一段时间,当然老妈还有点别的心思,就是给叶进娶几个漂亮的媳妇,多生几个白胖孙子和乖巧孙女,为叶家发展壮大开枝散叶。 对于老妈的打算,叶进是知道的,也是举双手双脚完全赞同的。 老妈是一个现代女性,接受过比较高等的文化教育,虽然抱孙子的急迫心情和每个母亲都是一样的,但审美观毕竟十分高档,不会像隋末时空的很多农村母亲一样,认为粗手大脚,屁股大胸脯大的儿媳妇才是好儿媳妇,好生养,干农活也是一把好手。 叶进绝对相信,以老妈现代女性的审美标准,绝不会给自己找几个歪瓜裂枣回来当媳妇。至于后宫太大,后院失火等问题,叶进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开玩笑,这可是隋末,不是女权横行的现代社会,一个男人只要有本事,想娶多少媳妇就能娶多少,谁要不服闹腾,叶进有权利休了她。 在隋末这样的封建社会里,男人就是天,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女人之间或许有各种争斗,但敢明目张胆给自家男人气受的,或许有,却是极之少也。 在古代社会能给当家男人气受的女人,大致可分为两种。 一是男人过于懦弱,胆小怕事,毫无主见;其二是娘家背景强大,女人自小娇生惯养,骨子里桀骜不驯。如非以上两种情况,在封建社会,一个家庭里,总是男人当家做主,妻子或许有些权力,但绝不会轻易和当家男人对着干。 总而言之,老妈找的儿媳妇,虽然未必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但绝对是80分以上的水准。 帮着老妈搬了几天家,总算是在扬州城安定下来。对于穷得只剩下金子的男人来说,杭州上等的宅子很多,也很好弄到手。 杭州城虽然是最繁华的大城之一,却还不至于像现代社会那样寸土寸金,一个平米卖上几万软妹币的天价。 只花了二十两金子,叶进就购到了一座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假山为屏,流水为带,偎红倚翠,花香幽幽,宁静幽远,风景怡人……反正是牛皮哄哄,各种宜居的庄园。 叶进和老妈欢天喜地的住了进去,又回到现代,把家里的各种家电都搬到隋末。隋朝没电?没关系,买个发电机就好。 除了网络没法搬过来,其他能办的,都给搬空了。隋末空气清晰,风景优美,民风相对淳朴,老妈很喜欢这里,决定将扬州城这个庄园打造成自己的后花园,夏天就到这里避暑纳凉。 虽然扬州地处南方,夏天气温并不凉爽,但叶进买的大庄园坐落于城郊一座小山脚下,依山傍水,风景怡人,宅子里种着绿柳翠柏,绿树成荫,每隔几步就有一个绿树。庄园里有一方翡翠般碧绿清澈,沾指冰凉的大湖,乘凉的亭子更是多有所在,实在是一处避暑的理想场所。 叶进买了些天鹅和丹顶鹤放在大湖里,并笔走龙蛇,在湖畔一块两人高的大理石上,写了“碧玉春心”几个大字,命工匠照样雕刻。 买庄园的金子,并非偷来,也非行凶劫道夺来。这笔钱来得光明正大,是以物易物,用一个打火机堂堂正正交易来的。 一想到打火机卖了三百两金子这事,叶进就笑得合不拢嘴,心里直感叹古代的生意真他么好做。 当然,这并不代表隋末的商人蠢笨呆萌,只是自己忽悠的手段太高明。 想到自己把号称扬州最牛皮、最狡猾当铺的当家忽悠得晕头转向的情景,叶进就忍不住得意洋洋,想着源源不断进账的金子,他就舌底生津,口水哗哗的。 三天前,叶大公子只用了一炷香时间,也就是不到20分钟,就把扬州城最有名的“万金当铺”拿下,并把“万金当铺”老板收为小弟。 忽悠的过程很简单,叶进找到“万金当铺”,自称神仙下凡,现场表演了原地消失,出现,再消失,再出现的绝技。 “万金当铺”的老板是个名叫刘万利的肥胖老头,此人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开始不但没有被叶进忽悠住,反而认为叶进是个耍把戏的江湖骗子,要把叶进轰出门去。 几名保镖护院一拥而上,想饱以老拳,把叶进打得鼻青脸肿后仍出门去,但触手之处空空如也,叶进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然后,叶进再次出现,“万金当铺”众酱油党再次扑上,欲群殴围攻之,叶进再次失踪…… 如此往复五次,刘万利终于被折服,坚定不移的拥护叶进天神下凡的观点,对叶进毕恭毕敬,跟伺候祖宗似的。 见火候成熟,叶进拿出了打火机,点燃了一簇并不旺盛的焰火,好不脸红的自卖自夸,称打火机为仙家法宝。说自己遭遇天劫,误落凡尘,欲重修仙道,需法财侣地等物。 刘万利是个成功而精明的商人,自然不会放过这等天赐良机。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这个道理别说生意人,只要不是傻子,应该都清楚明白。 帮助一个暂时落魄却有望重升仙界的神仙,回报之大可说是无价的。些许黄白之物算得甚么,若能因此结下仙缘,日后说不定能得神仙电话,得个长生不老的道果也说不定。 所以,刘万利毫不犹豫的向叶进表了忠心,把全部身家都押在了叶进身上。刘万利就像一个赌徒,因为刘万利的这种赌徒心理,一个几块钱的打火机,叶进就卖了三百两金子。 300两黄金,价值几何?10两等于1斤,也就是500克。如此算下来,300两就是30斤,就是15000克。1克黄金价值300元左右,15000克黄金的价值,就是450万元软妹币。 一个几块钱的打火机,就卖了450万元软妹币,叶进一夜暴富,从一个每周只有几十块零花钱的**丝,一下子成了身家几百万的小财主。 当然,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身家几百万的人多了去了。因此,450万还远远配不上暴发户的光荣称号。 但一个打火机就能卖出300两黄金的天价,成为暴发户的日子还远吗?叶进知道,自己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了。 [ ] 第十二章 暴发户第二弹!——卖金条 叶进买了几十个丫鬟,有刘万利帮着上下打点,安家的事情很顺利。几十个丫鬟的伺候着,老妈每天在庄园里种点菜,摘摘果子,做做运动,上上网。 吃着扬州最好的大厨烹制的美味佳肴,呼吸着清新如洗、毫无污染尘霾的新鲜空气,老妈的心情好得一塌糊涂。 陪老妈在扬州城游游逛逛,悠然渡过了几天地主老财的生活,叶进决定回到现代社会,把手里的黄金处理了。除去买庄园、买丫鬟、请大厨等一系列开支,叶进现在手头剩余的黄金,还有足足230两,卖300万软妹币是绰绰有余的了。 心念一动,叶进回到了现代社会的家里。和隋末扬州城外的大庄园相比,自家的屋子寒碜的要命,简直就像一个乞丐窝。但是,扬州城的庄园再豪华再气派,也无法给叶进家的感觉。 现代社会的这间屋子,虽然只有两室一厅,而且还是个二手房,屋里的装潢也是惨不忍睹,一些墙面已经开始掉漆了,但进入这间房子,叶进心中就不由自主的升起一股暖意,仿佛游子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虽然有230两黄金在手,但换成软妹币却有些麻烦。原因嘛,很简单。叶进太年轻,脸太嫩,十七岁的少幺毛,手里却有20多斤黄金,给谁说谁都不信。 对于普通人而言,别说未成年了,就是成年人,拿着几十斤黄金去卖,不但会被黑心商人狠敲一笔,还很有可能被人行凶劫道夺财。 叶进是普通人么?十天前他是,现在嘛,作为一个能轻松吊打三十个彪形大汉的猛男,他虽然是未成年人,却绝对不是普通人。 所以,叶进用两个麻布口袋,把23斤黄金装进两个口袋中,裹得严严实实,在人极罕见的深夜。单手拧着招摇过市。 海城的治安并不好,尤其是在午夜之后,强/奸、仇杀、行凶劫道、毒/品/交易这些事情,发生得极为频繁,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被沉入黄漓江喂鱼。 海城的午夜,可说是群魔乱舞,杀机重重,就算久经江湖、手上沾过人命的亡命之徒,也得小心翼翼。因为,在这个遍布杀机的暗夜魔都,稍有不小心,就可能被人吞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但,从未混过江湖的叶进,对此却是毫不在意,牛皮哄哄的横行街市,就像一只横着八只爪子满街乱窜的大螃蟹。 拥有了相当于普通人三倍的速度和力量以后,叶进的反应能力极为强大,第六感也变得极为敏锐,对危险的感知力之强大,远超普通人的想象,这也是他横行夜市的自信和资本。 午夜,正是最好的交易时间。至于珠宝店关门的事情,叶进想都没想过,开玩笑,夜店都通宵营业,何况正值交易高峰期的黄金和赌/品? 叶进选了一家名为“万金福”的中等珠宝店。 这家珠宝店规模不大不小,虽然正值午夜,却仍然灯火通明,不时有人影来来往往晃动,显然业务很是繁忙。在海城,每一家上了一定规模的珠宝店都是有人罩的,珠宝店规模越大,背后的势力也就越强。 叶进拧着麻布袋子,迈着大步堂而皇之的走了进去,往柜台前的椅子上大马金刀的一坐,大大咧咧道:“叫你们经理下来,有大生意上门了。” 那穿着包裙,翘臀裹得严严实实的女服务员,大约二十四五岁,皮肤光滑水嫩,身材前凸后翘,就像一只熟透的水蜜桃。 像她这样的白嫩美女,如果在外面,绝对是一朵花香四溢的玫瑰,身边随时都有蜜蜂蝴蝶环绕,追求者能组成一个加强团。 美女通常都是有些傲娇的。刘芳菲既美貌性感,工作也很不错,月薪有好几万,当普通小职员一年的工资了。加上这珠宝店少东家对她有些意思,是她的众多追求者之一。所以,在万金福珠宝店,刘芳菲的地位很高,没有人敢招惹她。 叶进穿着普通,年纪轻轻,看上去青涩幼稚得紧。对这样的小毛二,刘芳菲根本不想理会,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直接红果果的把叶进无视了。 被一个女人无视,即便这女人是一个很性感的美女,叶进也不能给面子。这年头,狗眼看人低的人,可谓过江之鲫,多不胜数。这不,随便进入一家珠宝店,就能受到无视的待遇。 对于敢不分青红皂白无视自己的人,叶进的做法,和很多小说的主角相似,直接一巴掌打脸打回去。当然,打脸是一个广义词,打脸有很多种方式,并非一定要挥着巴掌扇过去。 叶进打脸的方式,就是露财、炫富。有人说财不露白,有钱一定要低调,否则可能招来血光之灾。 叶进才不管这一套,他是艺高人胆大,作为一个能吊打几十个壮汉的高手,他现在渴望战斗,岂会害怕行凶劫道夺财的匪徒? 并且,这两麻袋金条,他本来就是准备卖的,早迟都要给珠宝店的人看,所以,他拧着二十斤重的麻袋,扔稻草一般,轻飘飘向柜台上甩了过去。 二十三斤黄金虽然不算重,但也绝对不轻,在叶进接近600斤的怪力下,装黄金的麻袋在空中划过一道威猛的曲线,哐当一声砸在柜台上,明晃晃的金条从麻布袋里过出来,晃瞎了众多看人低的狗眼。 现代社会,有不少所谓外貌协会的,软妹币协会的会员更是多得一塌糊涂。叶进不是帅得惨绝人寰的大帅哥,他只是不愁而已。 然而,现在就算一个帅到掉渣的师奶杀手出现在万金福珠宝店,也绝对没有叶进吸引眼球。 几十斤金条就是几百万软妹币呀,这看起来乳臭未干的少年,就这么像扔垃圾一样给扔了出来,那满不在乎的神态,仿佛拿在手中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一堆废铜烂铁。 没有震虎躯散王霸的狗血剧情,只是一个扔金条的潇洒动作,就把叶进一米七左右的中等身材衬得无比高大,仿佛有一股无形的气场弥散开来,震得万金福珠宝店内的店员一愣一愣的。 这件事让叶进领悟了一个道理,震虎躯散王霸都是浮云,没钱没势没力量,就算身体震到抽筋,也没有什么卵用。 震住了万金福珠宝店的全体员工,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利了。经理分分钟出现,例行公事检验完金条后,很爽快的给了比较高的价钱,还给叶进办了一张钻石级会员卡,并诚挚邀请叶进下次光临,拍着胸脯说3000万以内的黄金和珠宝,都能让叶进满意。 逼也装了,逼格彰显了,金条也卖出去了,叶进心满意足,揣着存了近400万软妹币的银行卡出了万金福珠宝店。 接下来,就是用这400万的第一桶金,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 虽然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心里有点小激动,但叶进并未乐极忘形,不是他又多淡定,而是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拉轰的人生,不过是掀开了冰山一角而已。 有了400万作为启动资金,叶进决定,立即启动暴发户计划的第二部曲。 [ ] 第十三章 暴发户第三弹!——望远镜 叶进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梦想,他梦想有一天,自己能睡在高高的软妹币上,被一群前凸后翘、燕瘦环肥的佳人围着,做一些纯学术性的研究,探讨一下人生理想,人类的繁衍繁荣等问题。 每一个理想的实现,都离不开物质基础。 为了实现梦想,叶进觉得自己必须成一个暴发户,再以暴发户为基础,晋入土豪和神豪的行列……最后成为无尽宇宙星空中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 从万金福珠宝店回到家,叶进迅速打开了淘宝网,疯狂订购望远镜。当然了,他订购的望远镜都是便宜货,最贵的也才500大洋。花了25000软妹币,叶进一口气订了50个望远镜,心满意足的心念一动,再次来到隋末时空。 这批望远镜,叶进早已选好了买家。凭着神仙般瞬间消失的忽悠手段,一个打火机都能换到300两黄金,一个望远镜的价钱是打火机的几百倍,自然不能卖得太廉价,非天价不售,这就是叶进的底线。 因为复制了秦琼的技能,在隋末时空,叶进能清晰地感应到秦琼的气息,所以,他利用青铜古镜的指引,沿着秦琼留下的气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秦二哥。 秦二哥在江湖上的人脉,那是出了名的广,加上他贫病交迫的时候,叶进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治好了他的病痛,对他可谓是有活命之恩,再造之德。 因此,秦二哥对叶进很感激,也很客气,那架势,仿佛让他把脑袋看下来给叶进当夜壶,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对秦琼发自内心的感恩,叶进是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施恩不望报,是施恩之人高风亮节,品质高尚。有恩不报之人,那就是忘恩负义,狼心狗肺之徒了。 秦二哥名震江湖,雅号小孟尝,那是铁肩担道义的爽快人,当然不会忘恩负义。相反,他还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报的真汉子。 是以,到了秦琼的地盘,叶进受到了最热情的款待。叶进向他透露了想借用他的关系网的意思以后,秦二哥二话不说,拍着胸脯一口答应了。 叶进就喜欢秦琼这样的爽快汉子,两人好好吃了一顿酒,一通王八拳划下来,叶进不胜酒力了,晕乎乎的摆在桌子上沉睡。 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醒来时,却见秦琼从外面进来,说把他交代的事情都办妥了。 叶进很高兴,拍着秦琼的肩膀,笑道:“有劳秦二哥了,等大事成了,咱们在好好痛饮一番。” 叶进一副领导安慰下属的架势,偏生秦琼就还吃这一套,非但不以为意,还跟着大笑几声,说道:“好,到时定要和叶兄弟喝个痛快。” 两人约了酒期,一起去吃了包子豆浆,叶进顺便贼眼溜溜的欣赏了一番大街上的古典美人,秀色可餐,包子可口,这一顿早餐吃得美美的,既满足了口腹之欲,又十分赏心悦目。 虽然拥有了几百万身家,并且即将成为亿万富翁,但叶进至今为止还没有空闲开荤,仍然是童子鸡一枚。 不是他不想,叶进从不隐藏自己的寡人之疾,但得到神戒这两三天以来,他一直忙着在现代和隋末奔波,为一夜成为暴发户的伟大事业不懈奋斗着,还没抽得出时间找美媚。 当然,不论现代还是隋末,都不乏声色犬马,操持皮肉生意的地方。叶进对这些地方的那些人并无恶感,他虽然不赞同出卖色相,但也会因此认为那些人罪大恶极。 他不去那种地方,完全是因为个人有洁癖。他以前没钱的时候,买东西宁可买价钱低的,也绝不买二手货。这并非甚么了不起的优点,纯粹只是个人喜好。 叶进早就计划好了,等在隋末高价抛售望远镜的计划成功,就找一个女神级的美女把自己的童子鸡吃了。 对方不吃咋办?叶进从来没考虑过这问题。你高冷,你不吃?没关系,有的是人吃。 吃自己童子鸡的人选,叶进要求并不高,只要没被人处理过,是前凸后翘好身材的美女就行。至于有没有感情,这个并不重要。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滴。 相对于古代美女而言,叶进更希望自己的第一次能先给生养自己的现代社会。现代社会的美女,大多性感奔放,即便平时看起来文静清秀的女人,上了软榻,也可以热情如火。 作为一个现代人,哪怕是一个从未做过销售的毛二,叶进也知道宣传和包装对一件商品的重要性。因此,叶进第一时间找到了秦琼,利用秦琼找到了单雄信这个九省绿林总瓢把子,绰号“赤发灵官”的牛皮人物。 单雄信此人,豪爽侠义,劫富济贫,却并不像秦琼一般磊落无私。二贤庄很大,有数百人之众,要养活这许多人,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单雄信还要率领九省绿林,需要的钱财更是一笔天文数字。 所以,单雄信对望远镜的宣传,并不是免费的服务,他要了两成分红,这还是看在秦琼的面子上,否则,没有五成分红,他是绝对不做这买卖的。非但如此,搞不好还会背地里干一票行凶夺财的勾当,把叶进劫富济贫了。 叶进很大方,两成分红对他来说虽然不是小数,但他的目光放得很长远,至少现阶段,单雄信是必须要团结好的对象。、 他在隋末尚无根基,很多事情要借助这位**魁首的关系网。合则两利,合作共赢,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总不能自己吃了肉,汤都不给别人留一口吧?这不厚道。 叶进的豪爽大气很合单雄信的脾气,加上两人空闲的时候比武,叶进以秦家锏法完虐了单雄信,彻底把这个隋朝的**大亨折服了。 至于秦家锏法,叶进虽然已经复制成功,但为了掩人耳目,他还是向秦琼讨教了一番。 他自称是落入凡尘的仙人,被妖魔所害,现欲重修仙道,需要斩妖除魔的神通。以三寸不烂之舌一通忽悠下来,加上原地消失的“瞬移”仙法,秦琼完全相信了叶进的神仙身份,毫无保留的将秦家锏倾囊相授。 有了单雄信的全力支持,望远镜的广告打得震天响,望远镜透视千里的异能飞速传入天下野心勃勃之辈耳中。 对于谙熟军事,野心盈胸,想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搅风搅雨的那些人,望远镜对于行军作战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于是,二贤庄群雄云集,既有江湖豪客**豪雄,也有各大门阀,地主贵族等过江强龙。 看着不断入住二贤庄的各大势力代表,叶进笑得合不拢嘴,口水哗哗的。在他眼中,这些人已变成了人形金条和人形珠宝,是他成为亿万富翁的宝贵财富。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叶进当然是知道的。所以,这次拍卖虽然炒作得轰轰烈烈,拿来拍卖的望远镜,却只有一个而已。 得到了望远镜,就意味着己方拥有了千里眼,在战争中才能料敌先机,抢占主动,进而赢得整个战争的胜利。 所以,望远镜对天下群雄很重要,谁得到了望远镜,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就很有可能占得先机。 所以,叶进的货可以说是有市无价,不愁卖不出去,现在就看谁出的价格高了。 拍卖会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在二贤庄,叶进和单雄信商量,想找人恶意哄抬价格,把望远镜卖出一个天价来。单雄信当然不会嫌钱赚得太多,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当望远镜的价格达到一个瓶颈后,总有人出更高的价格,而且还不是同一个势力的人。 这让叶进真正见识到单雄信、秦叔宝等人的能量,竟然在不少势力都有自己人,而且那人地位还颇为不低。叶进终于有点明白,为何单雄信等人为代表的瓦岗寨势力,会成为各大义军之首,在隋末乱世中威震中原,风头无两了。 拍卖会进行了3天,最终以一万五千两黄金外加一对极品汉白玉龙凤雕成交。 汉白玉折算成三千两金子,这次望远镜拍卖大会,叶进共进账一万八千两黄金。 叶进很豪气的给了单雄信五千两黄金,比协议的两成还多了一千四百两,让单雄信好生感激,深深被叶进的豪爽大气所折服,两人的关系更近了一层。 看着装了六个大箱子的一万三千两金条,叶进不禁猛吞了几口口水。230两黄金就卖了近400万软妹币,一万三千两是多少? 叶进的数学一直不大好,虽然不是体育老师教的,但也差不多了。还好他随身带着手机,虽然隋末不能联网,但计算器还是能用的。不算还好,一算下来,叶进激动得不能自已。 一万三千两黄金,按比例算下来,足足有2亿软妹币。 虽然中国首富动则几百亿软妹币,世界首富更是身家达到几百亿美元,和这些人相比,叶进拥有的财富实在不算什么,但2亿软妹币呀,能买多少煎饼果子?能泡多少妹子?叶进一时半会也算不清楚,反正很多很多就是了。 傻乐了一阵,叶进才慢慢从一夜暴富的喜悦中清醒过来,他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么多黄金,咋出手呢? 作为一个没啥社会经验的高三学生,叶进一时也想不到好办法。于是,他开始想法子,整天在杭州城内斗鸡遛狗,顺便思考一下如何处理手上的黄金。 两天以后,叶进路过一家珠宝行,看见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和一个风采照人的美女走了进去。 叶进心念一动,脑中如有一道闪电闪过,这一瞬间的灵光一现,他想到了处理黄金的法子。 [ ] 第十四章 世民兄,你好 叶进觉得那一男一女风采不凡,眉宇间气质华贵而不骄矜,给人一种平易近人、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的亲和力。 一见到那个青年男子,当然,更重要的是那个青年男子身边的美少女,叶进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脚,让一众奴仆去街上晃悠,他自己则跟着进了珠宝行。 尾行是可耻的,尾行是不道德的,但叶进转念一想,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珠宝行又不是美少女家开的,咱想进便进,应该不算是玩尾行吧? 克服了心里上的惭愧,叶进瞬间理直气壮起来,昂首阔步的走进珠宝行。 “发现《隋唐演义》主角李世民,可复制。” 青铜古镜内冷冰冰的提示音传来。 纳尼?叶进一愣,《隋唐演义》的主角不是秦琼吗?咋又变成李世民了? 心中的疑问刚刚升起,青铜古镜内就传出一股信息,让叶进的脑袋一阵疼,蛋蛋也跟着疼了起来。 一分钟后,叶进消化了青铜古镜传来的信息,不禁大喜过望,心里哈哈大笑。只能复制主角的属性,一直是叶进的一块心病。因为很多小说,影视里边,主角往往不是最牛皮的,最牛的是那些大反派和重要配角,也就是所谓神级反派。譬如天龙里的扫地僧,譬如大唐里的石之轩、天刀,又比如风云里的帝释天、徐福等等。 眼看着这么多神级人物而不能复制,叶进觉得自己的心揪腾揪疼的,仿佛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并且,他以前进入了一个理解上的误区,认为天地间的主角只有一个,得到青铜古镜的信息以后,叶进才知道自己对主角这次词领悟得多么狭隘。 青铜古镜所指的主角,是广义上的主角,即是拥有大气运、大奇遇、大毅力……最终走上巅峰的强者,不论派别,不分正邪,既可以是令东来、传鹰这样的正道宗师,也可以是石之轩、厉工、庞斑那样的魔道巨擘。 没有亘古不变的主角,所以,这个主角指的只是一个时代的牛人。 打个比方,如果叶进穿越到洪荒初期,魔族大兴,那么罗睺就是魔族时代的主角。只要叶进能和罗睺产生肢体接触,就能复制他的所有能力,不仅能让自己的各大属性瞬间翻倍,还能学会罗睺的所有神通,虽然这个神通都是初级的,但也比没有好不是? 如此一来,李世民成为《隋唐演义》的主角也就不足为奇了。甚至,李元霸这个早死的妖孽,也算是这个位面的主角,因为他站在了《隋唐演义》时空所有武者的巅峰。 总而言之,在每个位面中,武道、人道、天道最巅峰的人物,都算是主角,包括咯毙的悲剧在内。 李世民当然是主角,因为,他站在了这个位面的权力巅峰,可以说是位面之主,这样的人都不算主角,其他人统统都得靠边站了。 问题是……就是李世民是主角,那又能怎样呢?貌似这家伙的武力值并不高啊?就是他是这方世界的人道之主,但对叶进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卵用。 复制世民兄会得到什么呢?权术?智慧?但这个时候的世民兄,面容青涩稚嫩,虽然英挺不凡,却稚气尚存,一看就是个没啥心机的毛头小子,和自己差不多,能懂得权谋之术? 叶进越想越觉得不靠谱,却又不甘心错过这次机会。李世民可以慢慢养成,但他的妹妹李秀宁好像过几年就要嫁人了,错过了这次搭讪的机会,以后说不定黄花菜都凉了。 叶进自己都不知道哪来的信心,他觉得只要自己去搭讪,就一定能把李秀宁勾到手。叶进发现自己的胆气莫名其妙的壮硕,以前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情,现在想到了就会果断的尝试。 这还是我吗?叶进挠了挠头,想了几秒钟,果断放弃了探究自己内心本源变化的伟大调研工作,美女当前,还是搭讪要紧。 第一次和美女搭讪,叶进心里有点小紧张,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做到表情自然,装作无意的走到李秀宁身边,装模作样的看柜台内和两旁檀木架上陈列得整整齐齐的各类珠宝饰品。 这家珠宝行规模并不大,却是五脏俱全,翡翠、汉白玉、和田玉、血玉……市面上常见的珠宝玉器,大多都有。 叶进对于珠宝玉器这一行,和作者菌一样,完全是个外行。所以,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看玉器是假,看美女是真。 叶进的目光含而不露,隐晦的在李秀宁身上逡巡,这种偷瞄是不道德的,也是很猥琐的。于是,叶进决定做一个磊落的人,纯粹的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然后,他的目光清澈而纯正,光明而正大,毫不掩饰爱慕之意的欣赏李秀宁的美妙身姿。 光明正大的欣赏,有时会被人认为是色/狼。女人对于自己并无好感的男人的色色的目光,分外敏感,也十分厌恶。 所以,李秀宁暴走了,檀口轻启,低低骂了一声“登徒子”,嘴里的骂声虽低,手上的动作却是快速绝伦。李秀宁白嫩纤细的玉手,在空中划出一道残影,快捷无比的向叶进脸上扇去。 换了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或者武功平平的家伙,或许会被这一巴掌打成猪头。但叶进只是伸右手一抓,就捏住了李秀宁的柔荑。 很多人都用软玉来比喻美女的手柔滑细嫩,但李秀宁的手,岂是一块软玉能比拟的?天差地远,根本没有可比性。 李秀宁的纤手,软,滑,嫩,弹,香,没有丝毫瑕疵,实在是上天最完美的杰作。 叶进心中一荡,再荡,三荡……一**心绪如波涛汹涌,狂涛拍岸,让他兴奋得微微发抖,差点当中打哆嗦出丑。 好在叶进的自制力还不错,勉强克制住了内心的激荡,正要组织语言,想说点什么,忽然心生警觉,一只虽不硕大却力道十足的拳头砸了过来。 出手的自然不是别人,正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千古一帝,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虽然弓马娴熟,但他毕竟不是大唐中那个武功不弱的世民兄,在叶进面前,他的战斗力实在有些不够看。 李秀玲的手让叶进神魂俱醉,他真想一直握着不放,就算要放开,能多摸一会也是很好的,却被李世民这不解风情的家伙打断,叶进不由得勃然大怒。 若非看在他是李秀宁的兄长,莽撞出手是因为护妹心切,叶进发誓,自己一定会把那家伙打成猪头。 叶进当然没有动手,他不是一个文明人,但在自己心仪的美女面前,还是要装装样子的。不能揍你,但俺可以复制你的能力。虽然叶进一直觉得李二武力平平,复制他的能力没有甚么卵用,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嘛,谁会嫌自己的能力太强呢? 闪过了李世民的第一拳,叶进闪电出手,抓住李世民的右手扭到背后,左掌按在他的左肩上。 李世民只觉一股雄沉如山的大力压在自己身上,瞬间动弹不得。 五秒啊五秒,该死的五秒。每次复制男主角的属性,都要**接触5秒钟,叶进觉得自己都要吐了,真是他娘度秒如年哪。 虽然心里感觉每一秒都有一年那么漫长,但五秒钟其实还是过得挺快的。一眨眼,再眨眼……时间过就去了。 一股强大的能量注入脑海,叶进只觉脑袋一阵发晕,心想此地不宜久留,以自己现在这种状态,等下被李世民趁虚而入,海扁一顿,可就是终生洗不掉的奇耻大辱了。 心念一动,叶进凭空消失,回到了现代,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李世民和李秀宁目瞪口呆,心想今日莫非出门遇见鬼了?珠宝行掌柜和众伙计则跪在地上,磕头磕得梆梆响,口中高呼神仙不止。 [ ] 第十五章 智力大增,神级学霸! 回到地球位面,家中。 叶进凝神内视,发现自己的属性又有了不小的变化。 人物:叶进 力量:3 体力:0.9 精神:2 速度:3.1 属性点:3 技能:秦家锏中级,熟练度(23/300) 皇道:统帅值+1300 精神力直接增长了1倍,另外还给了3点属性点,收获的属性竟然比秦二哥丝毫不差! “这尼玛咋回事呢?” 叶进心里纳闷,李世民武力值虽然远远胜过普通人,但和秦琼这样的猛人相比,绝对算不得什么,但李世民给的属性值,竟然比秦琼还要多1点,让叶进百思不得其解。 想来想去,叶进只能归功于李世民的精神力太强。也是,李二出了名的英明神武,智慧超群,精神力之强当然异于常人。 青铜古镜定义的精神力,是指广泛的一切精神层面的能量,自然也包括人的智商、情商、耐心、性格等一切因素。 在精神层面,李世民无疑是站在隋末时空最巅峰的人物之一。 复制了李世民的精神属性,叶进的精神力顿时猛增1倍,加上他把剩下的3点属性都加到了精神力上,从此耳聪目明,过目不忘,举一反三…… 记忆力、领悟力、反应力、创新思维、逻辑能力、注意力等能力都得到极大强化。 从学渣到学霸的逆袭,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拥有了强大的记忆力、领悟力、注意力、创新力、反应力等等,这些能力,足以让一个笨蛋变成天才,何况叶进本就不笨,除了精神不集中这个毛病以外,他的智力处于中上水平,虽然不是普通人,但绝不是二百五。 所以,叶进秒变天才了,过目不忘了,举一反三了……总而言之,这一刻,在学习上,他前所未有的牛皮了,神马尖子生、高材生都是渣。 “尼玛4个属性点啊,比秦二哥都不差了,李世民这小子看起来不强壮啊,属性居然这么逆天?!” 叶进震惊了,惊诧半晌后,他才擦了擦口水,心想这下他娘发达了。 他本以为有些主角并没有什么卵用,比如西游里的唐三藏,红楼中的贾宝玉、书剑里的陈家洛等等,凡是武功不高的,都没有多少价值。但,世民兄的例子让叶进知道,自己也许,应该,一定是想多了。 青铜古镜虽然冷冰冰的,连话多不愿意多说,每次提示都是一条平淡而冰冷的信息,但铜镜的设定却很人性化。 每个主角都有自己的价值,这他娘完全符合了“存在即是合理”的科学道理,用一句比较文艺范的话来说,这叫“天生我才必有用”。 也就是说,不管多么废材的主角,只要被叶进遇到,都有极大得机会发光发热,为叶进成为牛皮哄哄男人的伟大事业铺路搭桥。 激动了一会,叶进昂头哈哈大笑,一副**丝男士的模样,自言自语叫嚣道:“这次一定要狠狠装逼打脸,逼格要高,打脸要想,哈哈,海城二中,姓陈的死胖子,老子回来了!” 姓陈的死胖子,是叶进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匪名唤作陈大义,学生里背地里都叫他陈大姨。 大姨者,大姨妈是也。学生给陈大义取这个外号,既是诅咒他老婆天天来大姨妈,也是希望上天把陈大义变个性,然后……天天来大姨妈。 从陈大义的外号可以看出,此人是多么的天怒人怨,至少他上课的时候,学生们的目光如果是投枪匕首的,一定把他杀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如果目光能够杀人……叶进讨厌这句话,因为他曾多次愤怒地嗔视那个死胖子,却连对方一根毛都没伤到。 事实证明,目光,是不能杀人的。所以,叶进很不喜欢这句话,以至于后来,凡是用“如果目光能杀人”这类话的小说,他都一律不看,就算不小心看见了,也会立即点击网页右上角的红叉叉pass掉。 因为,目光不能杀人,所以,叶进只能在闲得蛋疼的时候,一个人在家里画圈圈诅咒他。 事实再次证明,在精神力真正形成战斗力以前,任何精神上的攻击,都是木有效果的。 不过,叶进现在已经不用为精神攻击无效发愁了,凭他现在的身手,别说一个死胖子,就是再来二三十个,他也能轻松吊打之。 再也不用被陈大姨的胖硕身躯压制了,想到这,叶进就忍不住的高兴,真想下一刻就到学校去,把那招人厌恶的死胖子痛扁一顿。 至于学生打老师会被处分的后果?叶进想都没想过。 一般而言,学生打老师,肯定会被学校处理。但是,咱是一般人么?叶进扪心自问,怎么想,怎么看,都没在自己身上找到一般的地方。 反正已经耽搁一周了,叶进也不在乎这一天半天,他翻箱倒柜,把高中三年所有教材、资料、卷子都找了出来,然后,一头扎进书山题海中。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话……叶进一点儿也不赞同。 勤和苦,只是对于一般人而言,对精神力相当于普通人4倍的天才来说,高中课本这点内容,实在是他娘太简单了一些。简单得叶进一时半儿都无法适应。 琵琶行?20秒就看完了,看完了就记住了、弄懂了、吃透了…… 六千英语单词?10分钟就记住了;高中三年的所有短语、语法、句式,不到40分钟,全部烂熟于胸;所有数学公式定理,1个钟头全部记住、理解并能灵活运用;历史、政治、地理课本堆成一座山,不到90分钟,也被叶进惊人的阅读速度夷平…… “原来学习竟是这么轻松、愉快、容易的?”叶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决定检验一下这几个小时的学习成果。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叶进第一次听说这话的时候,就忍不住为说这话的人点了32个赞。所以,他开始做卷子。 数学卷子,英语卷子,语文卷子,文综卷子……堆了几十厘米高。 叶进做的卷子,都是历年的高考模拟题。两个钟头不到,十套难度最大的高考模拟题就被他干掉了。 当然,他没写作文,以为作文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属于见仁见智、别人说你多少分你就多少分的种类。 高考模拟题,当然有答案,一对答案,叶进笑了,笑得嘴都快咧到了耳根子。 除去作文不算,10套高考模拟题,他得了700分。每套卷子,都是满分! “哈哈,哈哈哈!”叶进嚣张的大笑,“看这下谁还敢在老子面前装逼。明天就到学校去,必须去!打脸!这次老子一定要狠狠打脸!” 叶进不是被人欺负了不记仇的老好人,就像狗把他咬了一口,他一定不会咬回去。但,他肯定狠狠的踹那条狗一脚,或者给它一棒子,甚至避开狗的主人,宰了狗吃肉…… [ ] 第十六章 一餐食十斗!暴发户的范儿 第二天,叶进也没带书,空着双手向海城二中走去。 叶进家离海城二中不远,只有几公里路程,以叶进现在的速度,用不了十分钟就能走完。 不过,为了避免过于惊世骇俗,叶进把速度控制在比普通人快一点的程度,五公里走下来,已经过去20多分钟。 上课铃叮铃铃的响了起来,叶进正准备走进校门,肚子忽然咕咕叫了两声,他才发现自己没吃早饭,肚子要造反了。 叶进今天起得比鸡早,雄鸡尚未打鸣,他就已经起床练功了。 自从学会了秦家锏,叶进就对武学一道十分痴迷,每天勤练不缀,只要有空闲,总要拎着铜锏挥舞一阵,直到浑身发热,汗出如浆,方才作罢。 练了一上午秦家锏法,就算叶进精神力远超普通人,也仍然感到十分饥饿。饥饿感,是不能忍的,尤其对一个武者而言,更是如此。武者的强大,在于气血旺盛,气血旺盛了,力量、体力、速度等各方面身体素质才能远超常人。 强大的气血从何而来?不外乎两种途径,高明的武者,夺天地之力为己所用,吞吐呼吸间灵气聚会,星辉淬体,举手投足间引动天地巨力,威不可测。 叶进当然没有如此牛皮,他现在还是最低级的武者,连普通人的极限都还未达到,仍然是**凡胎,和那些飞天遁地、捉星拿月的武者相比,他就是一只蝼蚁,别人放个屁都能把他崩死。 既然是**凡胎,自然是要吃饭的。想到吃饭,叶进就有些犯愁了,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面条、炒菜之类的家常便饭,已经很难满足他的饮食需求。 叶进是武者,最需要的是吃肉,营养越丰富的肉类,对他炼精化气的助益越大。自从秦家锏突破到了中级,叶进就领悟了一丝内劲的奥妙,开始走上炼精化气的道路。 叶进体内的血液,已不再是普通人的血液,而是气血。如果他能够内视,就能看见体内的血液中,有一丝丝银色的气流闪烁如星。 这些银色气流每闪烁一次,和血液的结合就更紧密一分,他体内的血肉、筋骨,乃至五脏六腑都会被淬炼一遍,每时每刻都在慢慢变强。 正因如此,叶进体内的能量消耗大得惊人,对肉食的需求,也比普通人强了十倍。 回味香饭馆的老板目瞪口呆,长大了嘴巴盯着叶进,仿佛在看一头人形怪兽。在海城二中外开店十年了,刘老板从未见过这么能吃的学生,就是十个彪形大汉敞开了猛吃,吃的东西加起来,恐怕也没有叶进吃下的饭菜一半多。 红烧蹄膀十只,烧鸡十只,回锅肉十盘,鱼香肉丝十盘,烤鸭十只,里脊肉十盘,红烧鲤鱼十条…… 叶进点的全是肉类,每样10分,足足点了10种。10种肉食,每样10盘,加起来就是100盘,就是让10个彪形大汉来吃,每人最少也要吃10盘。 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不愁吃穿,就算体型庞大虎背熊腰的汉子,要吃下10盘分量十足的肉食,大约也很少有人能够做到。 上课铃响了两遍,学生们无精打采,恋恋不舍的从教室外回到座位,开始45分钟繁重而枯燥的学习。 叶进听到了上课铃,却听而不闻,不管三七二十一,淡然自若的坐在回味香饭店大快朵颐,努力的填充自己的五脏庙。 上课铃响了,下课铃响,上课铃再响。45分钟后下课铃接着响…… 如此循环往复,此起彼伏,三节课过去,叶进轻轻拍了拍肚皮,用餐巾纸仔细的擦净了嘴,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他终于吃饱了。 一顿饭吃了三节课,2个多钟头,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对于吃火锅,吃烧烤,吃大排档的人来说,边喝酒边吃肉边吹牛b,2个小时根本不算漫长。 但,叶进是一个人在吃,而且是连续不停的吃,中间没有说一句话,没有停顿一秒钟。100盘荤菜,一个小时就被他吃光了,于是,叶进很土豪的让刘老板照样再做了100盘。 三节课,加上课间休息时间,一共155分钟,2个半小时,叶进一共吃下了200盘荤菜,每盘菜按照平均25元计算,这一顿饭,他花了5000软妹币。 5000软妹币吃一顿饭,对一个高中生来说,绝对是骇人听闻的,而且这一顿饭还很扎实,全是肉食,别说一个人,就是20个壮汉甩开膀子可劲儿的吃,也未必能全部消灭掉。 回味香饭店规模不小,当然有刷卡机。叶进摸出一张农业银行白金卡刷了,5000大洋从卡里扣除,叶进眼睛都没眨一下。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美美的吃饱喝足,叶进优哉游哉想校门走去。 进校门很容易,保安一点都没留难。并不是保安已经知道了叶进如今的牛皮,而是每个学校都如此,进校容易出校难。 走进学校之后,自然要进教室上课。叶进早就打定主意,今天不论老师还是同学,谁再敢嘲笑自己学习不行,一定要狠狠反击,狠狠打脸。 当然,如果大家给他足够的尊重,他也不会没事找事。安静和谐的环境,叶进也是无比喜欢和向往的。人嘛,何必为难同类,搞得剑拔弩张的,有几个意思? 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一种美德,这是无可置疑的。但对于叶进来说,这种美德的前提是,相互尊重。别人要拿咱开涮取乐,咋就会把他脚下的台阶都撤了,让他下不来台,直接摔残摔死。 叶进走进教室,就察觉到了几道幸灾乐祸的目光向自己看来。这几个贼厮鸟,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这几个垃圾,学习不咋的,属于半桶水那种,晃得叮当响。每天不想着努力学习,提高高考中的致胜率,只知道取笑差生,嫉妒优生,满腹牢骚自怨自艾。 这类人,是叶进最厌恶的,因为,这类学生是嘲笑他最多的。 在海城二中,真正成绩上等,出类拔萃的人物,每天埋首于书山题海之中,想方设法提高分数,争分夺秒的为高考的命运之战做准备。成绩差的,混社会的,每天忙着泡妞玩耍,不羁放纵爱自由,尽情的挥霍自己过剩的精力和风华正茂的青春。 这两种学生,都是没时间,也没那心思来取笑叶进的。 所以,叶进走进教室时,大多数学生都垂着脑袋,专心致志的干自己的事情。做题的、看书的、沉思的、看小说的、看小电影的…… 只有闲得蛋疼,无所事事的人,才有冷嘲热讽,准备看叶进的笑话的无聊想法。 “哎。”叶进暗暗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就像一颗安静的大树,明明只想安静的当一个美男子,却偏偏有些苍蝇一样惹人厌烦的生物,让人不得安宁。 “好吧,咱就像某些小说的主角们学习学习,今天也玩一次打脸的游戏。” 叶进昂然而入,走到自己的作为坐定,坐等陈大义那死胖子上门找茬。 [ ] 第十七章 打脸?反扇之! (周一冲榜,求票,求支持,求菊花!~) “叶进。” 陈大义走进门,看见叶进老神在在的坐在座位上,一脸古井不波淡定从容的样子,一股无名怒火从丹田涌起,直冲脑门。 这家伙竟然像个没事人似的?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捅了多大的娄子? 尼玛,连续消失了接近两周,旷课100节以上,这样的学生,开除都够资格了。本来叶进被开除,正和陈大义的心意,这样的差生,走得越多越好,免得高考的时候拖后腿。 叶进走人,不关陈大义什么卵事,但这家伙无辜逃课,害得自己被嚣张当众批评,就是罪无可恕了。 从被校长当众批评那天起,陈大义就像一个大姨妈来了的女人,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脾气暴躁得厉害,火气极旺,连平时成绩表现很好的学生,都有几个挨了他夹枪带棍的责骂。 陈大义认为自己的嗓门已经够大了,虽然不能像狮吼功那样吼碎一地玻璃,却也能震得前几排的学生双耳发麻,窗户上的玻璃嗡嗡作响。 陈大义本来以为叶进会被吓一大跳,像以前那样满脸惧色、瑟缩颤抖着站起来,但叶进的反应,却差点气炸了他的肚皮。 陈大义身材高大肥壮,膀大腰圆,左右手臂上刺着两条狰狞可怖的青龙,满脸凶相,目露煞气,一看就知道以前是混过社会的。 这样的人当老师,别说那些温良怯懦的学生了,就是号称在混社会,打过几次群架,砍过多少多少人的最调皮的学生,所谓学生中的扛把子,在陈大义面前,也都没得卵用,被他一双牛眼一瞪就焉了。 陈大义的威名,并非完全来自于肥壮的身躯,他也是很能打的。 陈大义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但身上的肌肉还是很发达的,强健的肱二头肌和胸肌腹肌,充满了惊人的爆发力,全力一拳,可以打出三百多斤的力量,足以让很多特警黯然失色。 强悍的搏击能力,只是陈大义牛皮哄哄的一个方面。在海城二中,很少有人敢招惹他,还有另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背景很深,与海城**第一大帮—青龙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海城二中早就流传陈大义是青龙帮红花双棍的说法。 作为海城有名的**大哥,陈大义为何要金盆洗手,归隐到海城二中当老师,没人知道原因,但陈大义的牛皮,在海城二中却是无人不知。 在海城二中这一亩三分地上,除了校长刘墨轩以外,再没人敢招惹陈大义,不仅学生人人为之如虎,老师和一众领导对此人也颇为忌惮。 陈大义是个有文化的流氓,是个有知识的粗人。 他高兴地时候,可以口若悬河,谈古论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农田水利、国家大事……各种知识是信手拈来,侃侃而谈。 不高兴时,他就要打人。不分场合,不分老幼,走上去就是一阵海扁,不把对方揍得鼻青脸肿誓不罢休。 用陈大义自己的话来说,这叫做浪荡不羁,洒脱不群。三年前,叶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海城二中的第一学期,就有幸看见教导主任被陈大义狠狠海扁,而且打完教导主任以后,陈大义还屁事没有。 这让叶进和海城二中全校师生认识到了陈大义的凶残,因此,不管心里对陈胖子多不满,学生们最多也只敢私下里给他取个“陈大姨”的外号,敢摆明车马明刀明枪和陈大义硬干的,一个都没有。 当然,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今天叶进本就是有备而来,存心想找茬的,要借镇压陈大义这匹海城二中的扛把子,来威慑全校师生,树立自己的地位。 把自己的威风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这是不道德的。但是,陈大义实在太欠扁,叶进看他不爽很久了,所以,他成为垫脚石的命运已经注定。 面对陈大义狮子吼般的暴喝,叶进卵都不卵他,抬起眼皮瞟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干自己的事情。 见叶进如此嚣张,陈大义惊怒莫名,他实在想不通这平时怯懦如鼠的差生,今天胆子为何忽然变得这么大了。 好在,他已经不必去想。 “给老子站起来。” 陈大义充分暴露出自己的土匪本性,如狼似虎,几步冲到叶进面前,粗壮的手臂伸得笔直,向叶进肩膀上抓来。 这是陈大义的拿手好戏,他仗着自己身高力大,曾多次把很多身强体壮的学生一把抓起,捏着肩膀举到半空。 这种情况,绝对算是体罚学生了。但,从来没有人敢去举报陈大义。 原因有二。第一,陈大义没有把学生打出明伤,就算去检查,也检查不出什么来。其二嘛,还是因为这厮强大的社会背景,一个帮会打手能到海城著名的高中任教,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情。 陈大义这厮,知识渊博,却匪气深重,他教过的学生对他又恨又怕,却没人敢反抗,甚至少数混社会的少幺毛和小太妹还对他十分崇拜。 叶进可不鸟他这么多,他早就想把这厮痛打一顿了,就等着陈大义出手呢。 学生和老师pk,就看谁先动手,先动手的理亏,后动手的算自卫 学生动手打老师,老师可以还手,至少在海城二中是如此 老师先动手揍学生,在道理上就过不去,就算打赢了,也会被学校和教委处分,如果打输了,那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谓是倒了血霉了,聪明点的回家就该买条红内裤反穿几天,去去晦气。 陈大义显然对红内裤并不感兴趣,也没有内裤反穿的习惯,所以,他今天运气很不好,就要倒霉了。 面对陈大义伸过来的粗手,叶进不闪不必,任由这只爪子抓在自己肩膀上。 抓,提。陈大义使出自己一贯的绝招,想把叶进凌空提起,然后好好修理一顿。 叶进端坐如山,岿然不动。 哗,教室沸腾了。 陈大义的力量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叶进何时变得如此牛皮了?竟然能在陈大姨的怪力下面不改色,而且还不动不摇坐如钟? 此时,陈大义就像一只妄图撼动大树的蚍蜉,不论如何用力,脸都憋红了,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然而却并没有神马卵用。 “事不过三。”叶进淡淡的看了陈大义一眼,心说老子还真有装逼的天赋,第一次装逼,逼格就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 “我一进教室,你就对我动手动脚的,是几个意思?” 叶进脸色一沉,反手抓住陈大义放在自己肩膀上的爪子,猛地用力。 陈大义只觉自己的手仿佛被铁箍箍住,并且还在不断收缩。火烧般的剧烈疼痛从手掌蔓延至全身每根神经,汗水慢慢从额头沁出,越来越多,最终汗如雨下,忍不住大声惨叫起来。 轰! 所有学生的情绪被引爆了!平时横行霸道无人能制的陈大姨,就这样被制服了? 更震惊学生们小心肝的还在后头! 陈大义剧痛之下,心中杀机翻腾,挥舞着沙包大的拳头就向叶进头上砸去。那架势,似要把叶进的脑袋砸进肚子里去。 叶进眼中寒光一闪,右掌闪电般挥出,后发先至,重重扇在陈大义脸上。 鲜血四溅,白牙横飞。这一巴掌力道十足,一下扇飞了陈大义半口牙! [ ] 第十八章 虎鹤双形,陈大义的反击! 陈大义满口的白牙碎了一地。≧, 白牙横飞时,叶进的左手猛的松开,右手狂猛的巨力,把陈大义扔草芥一般扇了出去。 嘭,轰隆! 陈大义肥壮的身躯飞跌到三米开外,火星撞地球般撞到了一大片桌椅,躺在地上直哼哼。 “这还是那个胆小如鼠的叶进吗?” “握了个草,牛皮,太牛皮了!猛男,求抱大腿。” “哇,好帅,好猛哦!痛打陈大姨也,真霸气!” …… 怯懦的男生,花痴的女生,一个个目露精光,眼神发亮,眸子里散发着狂热,嗡嗡的议论纷纷起来。 痛打陈大姨呀,这不仅需要莫大的勇气,更需要强悍的暴力。否则,只能被陈大义以肥壮的身躯碾压成渣,以鼻青脸肿的失败者形象退场。 有勇气,用脾气,有爆表的战斗力,这一切,都让正值青春热血的同学们兴奋起来,尤其是坐在后排的那些没事喜欢热点小事的小混混和小太妹们,看着叶进的眸子异彩涟涟,就跟狗血都市言情剧里的痴男怨女一样。 被一群青春靓丽的美女用羡慕崇拜的目光围观,叶进虽然略微感觉不自在,却还能含羞带怯的照单全收了。美女嘛,就算不能一起做点啪啪啪的羞羞的事情,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的赏心悦目。 和很多青春年少,火热多情的美女眉目传情,进行一番或身体或精神世界的交流,也不失为一件很舒心的事情。但,被一群浑身荷尔蒙气息弥漫、脸上长着青春痘的男生围观,叶进就感觉很不自在了。 没有任何言语呵斥,没有小说中主角震虎躯散王霸,叶进回头淡淡环顾四周,目光所及,所有声音就如冰雪遇火,刹那消失无声,陷入一片寂静。 到目前为止,叶进展现出的威势,已经震慑了海城二中高三二班的每一个学生。 巨能打,杀气逼人,双目一瞪间,如猛虎雄狮,杀气腾腾,威猛无比。二班的学生全是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就算号称在混社会的,又无人经过真正的生死搏杀,在血水里打过滚,所以,叶进一发威,他们就卵了。 叶进是杀过人的。 在现代社会,他的大刀还未开过荤,饮过血,但在遥远的隋末时空,他已杀了不少于百名山贼土寇,早已积累下了慑人心神的森寒杀气,平时不显山露水,一旦发威,却是骇人之极。 隋末时空已值乱世,山贼土寇不计其数,行凶劫道、杀人越货的事情,各地每天皆有发生。叶进单人匹马北上寻找秦琼和单雄信,商讨拍卖望远镜的事宜,一路上遇到的盗贼何止数百。 好在叶进的秦家锏法已经登堂入室,十分能打,才有惊无险的安全到达潞州,并用望远镜狠狠发了一笔横财。 叶进并非嗜杀之人,一路上遇到的土匪中,除非穷凶极恶或者真正激怒他的,都被他教训一顿之后放过了,都是走投无路的贫苦百姓,穷人何必为难穷人呢? 在得到青铜古镜以前,叶进也是一个**丝,每天身上的零花钱不到10元。每天有10块零花钱的日子,已经让叶进觉得很艰苦,无比羡慕那些高富帅任性地生活,何况那些常年被各种苛捐杂税折磨,每天都要为一日三餐发愁的穷苦百姓? 饶是如此,叶进一路北上,也斩杀了百余人,周身杀气如渊如狱,爆发时如冰山雪域,让教室里的温度都降了几度,学生们只觉身边仿佛刮起一阵阴风,寒气从毛孔钻入体内,浑身不自觉的微微发颤。 胆子小的更是感觉寒气入骨,被森冷的杀气沁入五脏六腑,然后……个别极度体弱胆小的,裤裆湿了。 学生大多没见过血腥,尤其是没有多少杀戮经验,很容易被更强更猛的人吓倒。陈大义则不同,这厮早年实在青龙帮厮混的,而且混得很不错,号称青龙帮最能打的打手之一,一身功夫很是不错。 刚才被叶进一巴掌打掉半口牙,像土鸡瓦狗一样,被叶进一击即溃,并非陈大义本事不济,是酒囊饭袋那种角色,而是叶进爆发得太突然,太狂猛,太让人出其不意了。 不过,叶进并未下死手。虽然在隋末杀过人,但在现实社会杀人,他心里总有些抵触。 毕竟,在他看来,隋末时空对他而言,就像一个游戏副本,里面的人物虽然有血有肉,但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加上对方是山贼土寇,要杀他劫财,所以叶进杀人来没有一点心里负担。 在现代社会,叶进生于斯长于斯近二十年,各种文明法律观念早已在他思想中打下深深的印记,纵然得到青铜古镜后观念有所改变,但要他像杀鸡一样宰了陈大义,他一时还有点不敢下手。 正因当时的一丝犹豫,让陈大义有了反击之力。陈大义看上去满嘴鲜血,面部皮开肉绽,凄惨得一塌糊涂,但实际上除了牙齿掉了一地之外,并没有多重的伤。 吼! 陈大义右手在地上狠狠一按,肥壮的身躯腾空而起,跃上两米高空,如下山的大虫,向叶进猛扑过去。 这一扑大有名堂,既有虎的威猛霸气,凌厉刚猛,又如仙鹤般轻灵迅捷,灵动异常。虎鹤双形! 青龙帮势力庞大,独霸海城黑/道,帮会成员超过三千人,散布在海城各个街道社区。能成为青龙帮最能打的打手,在血雨腥风的帮会斗争中拼杀了七八年而不死,陈大义最大的依仗就是虎鹤双形。 虎鹤双形,已被陈大义练得出神入化,练出了真意,练出了神韵!是他纵横江湖的压箱底绝招! 这一跃一扑,真个如虎魔下山,鹤妖逞威。在二班所有学生眼中,此时陈大义仿佛已不再是人,而是变成了一只长着鹤翅的虎妖,张牙舞爪,狰狞嗜血,似要择人而噬,把叶进撕成碎片。 陈大义此时真有把叶进撕碎的想法,凛冽如冰的杀机,在他心中凝聚,咆哮! 他不是没受过伤,也不是没有败过,但从来没有败得如此屈辱过!被一个高三学生一巴掌打掉了半嘴牙齿,脸部肌肉受到重创,除非去做整容手术,否则,这张脸就毁容了。 这件事如果传出去,他的一世英名必将化为流水,成为海城黑/道上人人津津乐道的大笑话,被以前的敌人幸灾乐祸的取笑。 如果不能一雪前耻,陈大义是没脸活在世上了。所以,叶进必须得死!至于杀人以后会被通缉,不能继续过海城二中教师的悠闲日常生活,陈大义丝毫不放在心上。 杀了叶进以后,他会在第一时间回到青龙帮,然后,偷渡出国。以青龙帮大佬张如龙护短的性格和在海城的庞大势力,送心腹爱将出国定居这种事情,根本不算啥大事。 陈大义的想法很丰满,很美好,他仿佛看到自己拧下了叶进的脑袋,在外国抱着金发碧眼、丰满性感的洋妞大快朵颐的风流日常…… [ ] 第十九章 人兵合一,以手化兵! 陈大义的虎爪凌厉刚猛,比猛虎下山更加凶猛,右手五指划破虚空时,嗤嗤作响,皮肤泛着淡淡的青色,仿佛精钢铸成。∽↗, 左手成鹤嘴,手腕摆动时灵动无比,迅捷如风的向叶进太阳穴啄来。 叶进虽然精通秦家锏法,但对于拳脚上的工夫却并不在行。陈大义忽然暴起,贴身短打,加上虎鹤双形确实精妙无比,叶进一时间不知如何招架,只得后退了几步。 叶进对拳脚不了解的缺点,在这一刻暴露无遗。他不通拳脚,自然很难看出陈大义这一招的虚实,更不知道陈大义这一招虎扑和鹤啄之后隐藏了三个杀招。 不退还好,后退时,气机牵引之下,陈大义的气势越来越盛,杀招也越发凌厉。叶进虽然知道陈大义武功不错,但万万没想到,这厮拳脚上的武功竟然修炼到了神形兼备的境界。 猝不及防之下,他无从抵御,镀金黄铜锏又没带在身边,想反击更是不可能。所以,他只能继续后退,一退再退,很快便被逼到了墙角,再无后路可走。 陈大义继续穷追猛打,五指鹰张,如魔鬼探爪,向叶进头顶百会穴拍来,左手五指并拢,呈鹤嘴状,向叶进胸口膻中穴点去。 百会穴和膻中穴都是人体要害,一旦被击中,除非练成护体真气,否则任你武功再强,就算不死,也难逃重伤残废的悲惨下场。 叶进当然知道厉害,所以,尽管他拳脚功夫不精,也必须要抵挡。他右手上翻,挡住了陈大义的虎爪,却不料陈大义忽然变招,下拍之势忽然变为擒拿,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陈大义狞笑一声,右手力量全力爆发,要扭断叶进的胳膊和关节。 叶进本可以心念一动,让青铜古镜带着自己穿越时空去隋末,如此一来,自然就能躲过陈大义的杀招。 别看陈大义紧紧扭着他的胳膊,但只要叶进不愿意,别说只是被扭住胳膊,就是神仙妖怪进入他的体内,甚至潜入他的识海,都会被青铜古镜强行剥离出来。 青铜古镜的这种能力,叶进早已知晓,但是,他还不想躲。 叶进立志要做一个牛皮哄哄的男人,至少不能比星空深处那只手战雷海的男人差了。如果面对一个陈大义都要不战而逃,靠青铜古镜保命,踏上巅峰就会成为一句屁话。 所以,叶进只能奋然而战。即便拳脚功法不咋的,叶进也要全力一战,当然,如果可能伤残或者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叶进还是会以保命为先的。 陈大义的虎爪力量极为刚猛,一拉一扯之间,犹如猛虎撕羊,把叶进的胳膊扯得咯吱作响,似乎随时都会被撕掉。 叶进手臂剧痛,心念急转,思考克敌制胜的办法。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右臂以一种玄妙的旋律急速震动,七重暗劲奔涌而出,如滔滔大浪,沿着陈大义的手掌横冲直撞。 陈大义只觉手掌如被火烫,虎口瞬间裂开,鲜血飞溅,手臂骨骼咔嚓脆响中节节断裂,畸形的耷拉下来,如一条被击中七寸的毒蛇,再没有丝毫力气。 叶进顺势突进,双脚用力蹬地,运劲于腰,力贯脊柱大龙,力量节节贯穿,最终汇聚于右掌,如巨锤大椎,轰在陈大义胸膛上。 陈大义的胸膛,就像被石头砸中的豆腐,瞬间凹陷下去,胸骨肋骨尽数折断,刺入心肺之中。他的身躯横飞出去撞在墙上,犹如一张破败的画卷,顺着雪白的墙软绵绵的滑落在地上,皎白的墙壁,登时被鲜血涂红。 打人如挂画,这是国术中极高深的功夫,危险关头,叶进灵感爆发,以血孕气,以气运劲,爆发出了习武以来最巅峰的一击,秦家锏法再进一步,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陈大义像一条死狗一样躺在地上,口中直喷血沫,眼看是活不成了。 陈大义的惨状,叶进并未在意,别说他正沉浸在武功突破的美妙境界中,就算仔细看清了陈大义的惨烈,他也会视若无睹。 隋末时空的杀戮,让叶进的心逐渐变得坚硬,他已不再是那个杀一只鸡都下不了手的少年了。从陈大义对叶进露出杀意的那一刻,叶进就决定宰了他。 “杀人了!” 女生们高声尖叫。 “妈呀!救命啊!” 男生们胆子也大不到哪里去,如受惊的鸭儿,满教室乱窜。 “快打110,别让杀人犯跑了。” 这是陈大义极少数崇拜者的声音。 …… 对这一切,叶进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正在努力消化刚才那一瞬间的灵感。 在现代社会,神马无招胜有招,神马重剑无锋,神马人剑合一,神马唯快不破,神马阴阳一体、神马破碎虚空…… 这些武道理论,只要是看过武侠、玄幻小说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但这一切都没有甚么卵用,能知行合一,把理论变成自己能力的人,少之又少,几十亿人中找不出一百个。 叶进以前对这些道理可谓是口若悬河,在某些武侠论坛和人讨论时,可以侃侃而谈几个小时,但接触到武道之后,他才发现,理论只是理论,要化成实际战力克敌制胜,难度真他娘不小。 知易行难哪,若非隋唐英雄传主题曲《真英雄》,他至少要花数年时间,才能领悟秦家锏的精髓。此时,与陈大义一番大战,他再次顿悟,领悟到了身体即是兵刃,人兵合一的武道奥义。 只是领悟了,还远远不够。但,叶进还做到了,把道理变成了实际战力,所以不但把陈大义打得他妈都不认识,直接剥夺了陈大义的命。 领悟了人兵合一的道理后,叶进仔细思考,借力推演,结合自己亲身经历的数十场厮杀,逐步完善以手化锏的法子。 秦家锏虽然精妙无比,但主要是针对手中的铜锏,并无以手臂代替兵刃的法门。叶进虽然悟通了人兵合一的武道,但要将兵刃的招数化入拳脚中,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办到,需要经年累月的苦思和打磨才能有所成就。 叶进从来不知道自己有武痴的潜质,明明杀了人,他却心无旁骛,趁着灵感还未消失,就在原地盘膝而坐,推演以手化兵的武功招数。 (咱一定要更新啊,不能被暂时的颓势打到。) 第二十章 一路高调 叶进推演“人兵合一”的武功时,海城二中已经炸了锅。学生杀死老师,这在海城二中建校百余年来,还从未发生过。 学生们报警的报警,逃命的逃命,一时间搞得人心惶惶,好像叶进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狂魔,是择人而噬的洪荒猛兽。 学校高层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极力封锁消息的同时,尽最大努力疏散学生,避免出现更多的伤亡。 显然,不论是学校领导层还是教师们,当然也报过所有学生,都把叶进当成了极端危险的人物。、 如果只是普通学生,敢和老师放对,不论是什么原因,学校都会直接让保卫 科先把人控制起来,然后通知家长到学校共同处理,酌情给个处分。 这是学校处理师生冲突的一般流程。但是,叶进并不是一般人,这次事件也不是普通的师生冲突事件。 这次事件,已经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的高度,海城二中人民教师陈大义同志,被问题学生、嗜血狂魔陈大义给干掉了,这是海城二中的损失,是海城教育事业的损失…… 追悼会上,大概就是这个基调了。 陈大义生前虽然有黑/社会背景,在海城二中嚣张跋扈,欺负同事,殴打学生,但国人对死人总是十分宽容的。所谓死者为大,一切的仇怨,即便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也会随着敌人生命的终结而化解, 而且,叶进杀人的手段过于血腥,弄得满教室都是血液和骨头渣子,看上去十分吓人。 这样的学生,如果不杀一儆百,不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恐怕以后会有人效仿,老师们必将人人自危,海城二中今年的高考甚至于以后的教育事业,都将会受到极恶劣的影响。 所以,校方高层出面,请来了防暴警察,以防万一。 按照学生们反馈的信息,肇事学生叶进是一个武功高强、心狠手辣的暴徒,学校担心普通警察镇压不住场面,所以校长出面,请动了海城警方最精锐的防爆特警——飞龙战队。 飞龙战队20名特警飞速向海城二中集结,把高三二班教室重重包围起来时,叶进已将“人兵合一”的道理完全吃透,并创造出了一套以手臂来施展秦家锏的武功,取名为“镇天十二锤”。 “镇天十二锤”,这名字很烂俗,但叶进就是喜欢这种威武霸气的味道,俗是俗了些,男人气概却是足得很。 领悟了“人兵合一”的道理后,叶进的武道修为更进一步,体内的气劲已有大拇指粗,游走在奇经八脉,银白色的真气与精血浑然一体,和普通武者的真气完全不同。 真气和精血融为一体,已经初步窥到了“身功一体”的奥妙。如能完全领悟“身功一体”的精髓,那时身躯不灭,功力不失,反过来也是一样,到时候想死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和逍遥派武功有异曲同工之妙,就能不老不死。 当然,叶进现在只是初窥门径,离“身功一体”大圆满境界,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但,纵然如此,他的感知和警觉程度,也比以前强了几倍。 飞龙战队的特警们刚靠近教师十米范围,叶进就知道了。荷枪实弹的精锐防暴警察,对于普通人自然有着强大的震慑力,但在叶进面前,他们手中的枪根本没有甚么卵用。 叶进虽然还是血肉凡胎,被子弹击中,也会受伤也会死亡,但就算**没到金刚不坏的地步,他也不害怕子弹,甚至不害怕现代社会的所有热武器。 原因嘛,还是因为他有青铜古镜傍身,只要精神不被绝对压制,意识还能够运转,他就可以心念一动,倏地一声跑到隋末时空去了。现代社会就算原子弹爆炸、星球破碎、宇宙崩塌……,他也不会被伤到一根寒毛。 所以,叶进很淡定。 但,他并不想这样特警们拿枪逼着灰溜溜的离开,叶进觉得,自己在离开前一定要做点什么。 违法违纪之人,要想在警察面前有话语权,大概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地位高来头大,上面有人罩得住;二是手里有人质,让特警们心存顾忌。 叶进上面没有人,既没后台靠,也没大腿抱,所以他只能选择第二条路。从他把陈大义打得面目全非以后,二班的学生们早已做了鸟兽散,基本上走光了,但叶进还是在最后一排的某个墙角,找到了一个昏迷过去的傻妹子。 这妹子叫刘小倩,是班上的文娱委员,长得一般,身材也很普通,说话细声细气的,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 文静的女孩子,胆子一般都不大。叶进虽然对她没啥想法,但也不想对一个文文弱弱的女孩子凶巴巴的,把她吓哭了就没意思了。 于是,叶进捏住刘小倩的鼻子,把她弄醒过来。 刘小倩刚睁开眼,看见叶进满脸微笑的站在自己面前,心中一抖,张开嘴就想大声尖叫。 刘小倩一直是个胆小的女生,她留在教室没有走,不是因为她的胆子忽然间变大了,而是因为她晕血,看见陈大义血肉模糊的惨状后,当场吓晕了过去。 当时大家都被陈大义的惨样吓坏了,如受惊的羊群四散奔逃,根本没人注意到晕倒在墙角的刘小倩。 于是,刘小倩倒霉的成了叶进的人质。 成了叶进的人质,刘小倩吓尿了,双腿筛糠似的不住颤抖。在刘小倩的印象中,叶进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狂魔,她生怕叶进一个不高兴把她捏死了。 “你不要怕。”叶进擦了擦手上的血液,脸上露出一个自认为最温和的笑容,说道:“放心,我不会伤害你,只要你配合我做一件事,几分钟以后我就放了你。” “你,你,你要我做什么?”刘小倩浑身发抖,牙齿上下打架,咯咯作响,看叶进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个色中恶魔。 “他娘的。”叶进怒了,“你又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人,害怕老子劫色?给我到窗口来。” 叶进蛮劲发作,一把将刘小倩拉到玻璃窗前,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狞声道:“外面的警察给老子听着,我有人质在手,都给我乖乖的别动,否则我拗断她的脖子。” 叶进伸出粗壮有力的大手,在刘小倩白嫩的脖子上比划,当场把刘小倩吓晕过去。 特警们马上开始心理攻势,不外乎说些什么你已经被包围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之类的话。 叶进不耐烦起来,怒道:“不想她死的话,都给老子闭嘴。现在,都给老子闭上臭嘴,乖乖听我说。”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二十一章 叶进的演讲和隋末的悠闲日常 叶进决定做个演讲。 他虽然暂时还不能对抗枪械,但有人质在手,却可以侃侃而谈,把事情原委说清楚。 叶进喜欢讲道理,至少他认为是个讲道理的人。不过,讲道理的方式有很多种,用嘴说不通的时候,用相对强硬一点的拳头讲道理,也是可行的。 强权出真理嘛,这句话虽然有些强盗逻辑,但既然能流传下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于是,叶进开始侃侃而谈。 有刘小倩这个胆小如鼠的人质在手,不愁特警们不就范。叶进把刘小倩的身躯挡在窗前,自己躲在后面,挡住特警们的射击角度。 躲在女人身后是羞耻的。 叶进感觉自己的脸红了,火辣辣的发烫。沉吟片刻,他把刘小倩的身体放到一边,当然,他那有力的右手始终没离开刘小倩的脖子。 “下面的警察朋友们,你们好。”叶进挥了挥手,笑道:“请你们淡定点,等老子把话说完了,只要你们能抓住我,我一定不反抗,让你们抓。” 叶进嘴角掀起一抹邪魅的笑容,心道,有青铜古镜在手,你们能抓住老子才怪了。 “你已经没有退路了,投降自首还能得到宽大处理。否则,我们将实行开枪的权力。”一个貌似头头的警官嘴里冒出这么几句话。 “闭嘴。”叶进大怒,骂道:“老子从来不受人威胁,在我说完之前谁再敢放屁,老子就掐死她。” 叶进的右手在刘小倩脖子上比划着,左手轻轻挥出一掌,把窗棂打得粉碎。 特警们起先还有点不相信叶进身怀武功的事实,认为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而已,能有啥破坏力?就算不小心打死了老师,也不能证明他的武功有多高。 作为身经百战的警察,他们当然知道,人的性命其实是很脆弱的。别说一个即将成年的高三学生,就是一个初中生,甚至小学生,只要手中有锋利的武器,比如崭新的西瓜刀啥的,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同样能将成年人一击致命。 看到叶进一拳把窗棂连带着旁边的水泥砖打得粉碎以后,特警们相信了,知道叶进不是一个普通的高三毛二,而是一个拥有强大武力和破坏力的家伙。 一掌劈断几块火砖,飞龙战队里的精锐特警中,三分之一都能做到。但要把几块水泥砖一拳打成粉碎,却很少有人能做到,就算飞龙战队里最强的特警——暴龙王,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能办到。 特警们当然不会轻易认输,准备搞正面吸引注意力然后从背后突袭那一套。 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叶进的精神力是普通人的4倍,感知力惊人之极,才开始行动就被叶进发现了。 “我劝你们不要乱动,否则,我将不再保证这女人的安全。”叶进的手捏在刘小倩的脖子上,似乎随时都会用力扭断刘小倩的脖子。 叶进发威以后,特警们淡定了不少,拿着武器却不敢用,只能安静的倾听叶进演讲。 “老子为什么会杀人呢?”叶进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水,慢慢喝了几口,说道:“我和陈大义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为啥这么多人不杀,偏偏要杀他呢?” 特警们腹诽不已,心里骂道,我们怎么知道,也许是你疯了,神经病了,谁他么知道? “杀人者,人恒杀之!”叶进慷慨激昂的声音继续响起,他用力的挥舞了一下右臂,笑道:“陈大义这厮是混黑社会的,本来这并不关我卵事,但是,他想用黑社会那一套来对付我,想要老子的命,我当然决对不能答应。” “谁想要老子的命,老子就宰了他。”叶进的声音不大,却充满狠辣果决的味道。 “同学们,同志们,我本来是一个五好公民,今天被涉/黑教师逼迫,不得不大开杀戒。但是你们放心,我绝对不会伤害无辜,对你们痛下杀手的。” 叶进哈哈大笑,道:“我亲爱的警察同志们,你们抛头颅洒热血,守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我从内心敬重你们,不想和你们动手。你们尽管上来,如果能抓住我,我任你们处置。” 话刚落地,叶进使劲拍了拍刘小倩的脸蛋,笑道:“你当人质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可以走了。” 刘小倩如蒙大赦,双腿颤抖着向教室外狂奔而去,边跑边尖叫,好像一个被人性*侵了的失足少女。 听见刘小倩的尖叫声,特警们行动更加迅捷了,他们奔跑如风,尽显人民守护神的强悍能力。不到一分钟,叶进就被重重包围,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身体,似乎随时都会喷出火蛇将他吞没。 “别动,抱头,蹲下!” 特警们纷纷大喝,一步步向叶进围拢过来,准备用手铐铐他,把这功夫高强的练家子擒拿归案。 特警们很小心,防备叶进垂死挣扎,暴起反击。 “你们很专业,但要想抓住我,还远远不够。” 叶进微微一笑,心念一动,身体嵌入虚空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忽然消失不见,活灵活现的玩了一手人间蒸发。 “这,这……”特警队长夏田目瞪口呆,舌头在嘴里打结,呆愣了半晌,才蹦出一句:“大白天,难道见鬼了?” 飞龙战队的特警们个个都是见多识广的精英,一生中不知抓过多少悍匪和凶徒,但犯罪分子在重重包围中凭空消失的情况,还是头一次遇到。尽管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但特警们还是被这一幕搞得浑身发毛,心里发寒,壮者胆子处理完现场后,忙不迭地离开了。 身形乍隐即现,从现代社会出现在隋末时空,没有耗费丝毫光阴,连千万分之一个弹指都未曾耗去。 在现代社会惹了这么大的事,叶进决定在隋末时空耍几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能在现代和隋末来去自如,没有任何人能伤到他一根毛,但总是被国家暴力机关上门找麻烦,实在是一件很烦心的事。 叶进讨厌麻烦,所以,他在隋末过上了地主阶级的悠闲日常生活。 隋末的生活时悠闲、富足和快活的,没事带着几个随从斗鸡遛狗,调戏一下漂亮小妞,或者到扬州城最好的青/楼找几个名/妓谈谈琴棋书画、讨论下人生理想啥的,当然,家里的年轻貌美青春活力的丫鬟小婢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让叶进身心愉悦,生活舒坦。 在隋末玩耍了一个月,马上要高考了,叶进决定回现代社会看看,打算找个把有分量的人帮自己解决麻烦,顺便料理了青龙帮。 第二十二章 会/所初体验 心念一动,白光乍现,叶进回到了现代。, 看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夜场酒吧,叶进心头涌起一股家的温暖感觉。还是现代社会好哇,叶进心里感慨万千,然后……他想起了一件事。 夜场?好像自己还一直没有去过呢。不论是ktv还是夜总会亦或是某些会所洗浴城,对叶进来说,都还是新鲜事物。 他虽然一夜爆发,成为人上之人,不但巨能打而且身家千万,但获得青铜古镜的时间实在太短,他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海城。 从小生在海城,长在海城,叶进熟悉的地方却只有菜市场、步行街以及所有普通人都熟悉的大街小巷。至于那些高级娱乐场所,通常是为有钱任性之人准备的,他以前只是一个零花钱不超过10元软妹币的穷学生,哪有资格出入那些高档娱乐场所?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叶进觉得自己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应该去,也有条件去烈焰凤凰之类的会所见识一下了。 马上就要成年了,身上毛该长齐全的地方都长齐了,该长得强壮硕大的部位,也都发育得威武雄壮器宇不凡了。 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胯下的枪养了十八年,也是时候推弹上膛,试一试这杆大狙的威力了。 抱着这种想法,叶进来到了烈焰凤凰会所门口。 烈焰凤凰修得很气派,占地几千平米,在海城是数一数二的大会所。高端,大气,上档次,内部更是装修的金碧辉煌,服务周到而有情调,只要有钱有地位,就能在这里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神仙般的快活。 叶进缓缓走进烈焰凤凰会所。 这里他虽然从来没来过,却毫不怯场。毕竟,在隋末扬州城,他也是出了名的风流公子,年少多金,挥金如土,没人不知道他的豪爽和大气。 风流公子的名,当然是在花丛中得来。扬州城的花魁和名/妓,几乎都和叶进探讨过人生理想,进行纯艺术性的生理研究。 从这个层面说,叶进绝对是情场老手,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级别的欢场大宗师了。 所以,叶进一点都不紧张。 烈焰凤凰占地近万平米,里面有各种公主、美女和小*姐,包括高校学生、白领丽人、模特、空姐……有清纯的萝莉,妖艳的熟*妇,端庄的人/妻、妩媚的少女…… 在这里,没有那一类女人是找不到的,各种房间各种制服,环肥燕瘦,莺莺燕燕,只要你有钞票,在这儿,你就是神仙。 叶进刚进大门,两边就各有5名性感妖艳的美女鞠躬弯腰,小蛮腰弯成九十度,性感的翘臀向后凸出,看得叶进一阵火大,小腹热流激荡,藏在裤裆里的大狙击枪已经杀气腾腾,随时准备对这群为祸人间的妖精射上十枪八枪,将她们统统枪毙了。 十名美女鞠躬弯腰,媚声道:“老爷好,欢迎老爷临幸凤凰。” 叶进昂首阔步从美女丛中走进去,忽然回过头来,叫道:“阿黄,进来了,你这死狗,还害羞不成?” 这一回头,叶进又看到了极具冲击性的一幕风景。 那十个弯腰的美女缓缓挺直腰身,硕大饱满的胸脯带起汹涌澎湃的乳/浪,更要命的是,美女们都没穿内衣,领口开得极低极松,一眼扫过去,就能看到炫目的白腻玉球和雪峰尖端那粉红的诱人葡萄。 “他娘的。”叶进暗骂一声,“这群狐狸精,老子迟早要捅爆你们。” 叶进在心里发狠,这时阿黄摇头摆尾的进来了。 阿黄虽然只是一条土狗,但这厮跟着叶进厮混了这么多年,对青楼已是熟门熟路了,扬州有名的青楼,阿黄都跟着叶进进去逛过。 烈焰凤凰虽然号称大型娱乐会所,充满现代化气息,普通人大多望而却步,就算有心进去见识一番,却大多会因为内心的自惭形秽和紧张自卑而放弃。 富丽堂皇的场所,自有一股慑人的气质,对普通人来说,是可望不可即的,很多人都在去与不去之间纠结犹豫,结果终生都不能一偿所愿。 说一千道一万,反正进入烈焰凤凰这样的高级会所,腰杆子是必须要硬的。叶进的腰杆子很硬,所以,他不仅自己来一掷千金潇洒快活,而且还带了自己的土狗一起来。 阿黄是一只长得很狮子的土狗,每到一个地方,这厮都有一个烂习惯,和号称齐天大圣的猴子一样的习惯。 当年孙猴子大闹天宫时,在如来光头的手上撒了一泡尿,并挥毫写下“齐天大圣到此一游”字样。阿黄的文化水平要差一些,目前还处于文盲阶段,大字一个不会写。 所以,阿黄暂时只能模仿狮子们的办法。 这厮进入烈焰凤凰后,迈着八字步,东走一圈西走一圈,颇有释迦出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目顾四方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牛皮和霸气。 然后,这厮抖了抖脖子上软中带硬的金色鬃毛,狗鞭挺直,美美撒了一泡狗尿,昂首向天,发出一声狮子般的雄浑咆哮。 叶进无语了,这厮他娘就是个无赖,恬不知耻而得意洋洋。叶进很后悔当初给阿黄听《老男孩》这首歌,当时他就敏感的察觉到,这土狗听到“有谁会记得这世界他曾经来过”的时候,土狗的双目射出狼一样咄咄逼人的绿光。不久,这厮又看了动物世界,学会了狮子划地盘的方法。 然后……这土狗每到一个新地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挺起硕大坚挺的狗鞭,火辣辣的撒尿划地盘,留下自己独特的印记,向这世界证明它来过。 “先生,欢迎光顾烈焰凤凰,您在这里一定能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但是,按公司规定,客人是不能带宠物进来的,您看……。” 一个看似前堂经理模样的青年男子走了过来,和声和气,彬彬有礼的向叶进解释某些相关规定。 叶进的底限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别人如此客气,自己若蛮横不讲理,似乎有那么一丢丢过分? 人嘛,总得讲点道理,但阿黄并不是人,它只是一只有点小聪明的土狗。叶进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晓之以理,和前堂经理好好说道说道的时候,阿黄不干了,它充分发挥出了禽兽横行霸道、肆意妄为的本性,几步扑上去,张开大嘴狠狠把那前堂经理的屁股咬了一口。 “你妹的。”叶进以手蒙脸,不忍直视,这死狗忒不听话,咋又咬男人的屁股呢? 前堂经理大声惨叫,门口迎客的美女小姐们齐声尖叫,现场顿时鸡飞狗跳,本来宁静和谐的气氛顿时被打破,乱哄哄的似一锅粥。然后,烈焰凤凰看场子的保安和打手们出来了,五个刺着狰狞纹身的彪形大汉向叶进和阿黄扑过来,看样子是要打断他们的腿。 第二十三章 砸场子,吊打百人! “哟呵,想打架?”叶进顿时乐了。↖, 叶进骨子里天生带着嗜血好斗的因子,是个见了血就兴奋的主。在隋末第一次击杀盗匪的时候,他并不像普通人杀人之后那样恶心呕吐,每晚噩梦连连,相反是说不出的兴奋。所以,从扬州到潞州这一路上,他一不小心就杀了上百个强盗。 烈焰凤凰看场子的打手和保安们手持电棍冲过来,气势汹汹,普通人早就吓尿了,但叶进甩都不甩他们,不仅没有丝毫紧张,眼中反而闪过一道猩红的嗜血之光。 沸腾的杀性在胸中激荡,一股热流从胸腔直冲脑门。 叶进兴奋得小jj都在颤抖,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心中杀戮的激情,于是,他出脚了。 一个侧踢,一马当先的威猛保安就飞了出去,火星撞地球般和坚硬的混泥土墙面来了一次贴面吻,成了一张人形画饼。 叶进大笑,五厘米长的头发根根竖起,钢针般坚硬犀利。他右足猛的发力,身躯闪电般前冲,一个贴身短打,肩膀入枪狠狠撞出。 咔嚓,清脆的骨折声连绵不绝,一个戴着墨镜、一身黑西装的拉风打手横飞天外,胸膛塌陷下去,前胸和后背差点贴到了一起。 拳打脚踢,肩撞肘击,叶进杀入人群中,如虎入羊群,所向披靡,手下无一合之将,真是威风凛凛,颇有一股子大将千钧之重斩敌酋的豪迈霸气。 揍人,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拳拳到肉的击打,啪啪有声的撞击,让叶进的心情逐渐激动起来。 不过,作为一个巨能打的强人,未领悟“人兵合一”的妙用以前,叶进就能吊打三十个青龙帮混混,现在当然更加牛皮,虽然战力比秦琼还略逊一筹,但轻松吊打百多个普通壮汉还是不成问题的。 拥有强大力量的男人,往往有些肆无忌惮,这和男人有钱了容易变坏是同样的道理。 当惯了***丝,忽然拥有了几亿身家和吊打百余人的强大武力,更重要的是,拥有了能随时逃到其它时空躲避危险的逆天作弊器,叶进不惧怕任何人,不惧任何势力,也不怕任何报复。 老妈已经安顿在隋末时空了,叶进没了后顾之忧,在现代社会当然能肆无忌惮的横行霸道了。 不过,从小被老妈耳提面命,要尊老爱幼,不能欺负老实人……这些思想在叶进脑子里根深蒂固,所以,叶进从不欺负好人。 不能欺负好人,就只能拿坏人们开涮了。欺负了几次坏人,叶进发现欺负坏人更有挑战性。 能当坏人的,总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有点,要么忒狠辣,要么很能打,要么有钱有势,要么背景很大…… 坏人被欺负了,总会有还手之力,不像好人,被欺负了只能逆来顺受。有挑战性的,欺负起来才刺激,更有挑战性嘛。 欺负人,就像强*奸。被施暴者反抗得越厉害,施暴者镇压起来才会更兴奋,更有成就感。 所以,叶进来到了烈焰凤凰。 他来烈焰凤凰,本来就有两个目的,一是见识一下,享受一下传说中神仙般的服务,装一下高逼格,睡几个性感靓丽的极品女人。其二嘛,当然是找茬。 烈焰凤凰是海城市最好的娱乐会所,没有之一。能在海城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屹立不倒,接待无数三教九流的人物,在多次严打中安然无恙,烈焰凤凰的背景是极其深厚,在黑白两道都有巨大的能量。 其中青龙帮大佬张如龙,正是烈焰凤凰最强有力的后台老板之一。叶进正是知道这一点,才到烈焰凤凰来的。 叶进和青龙帮有仇。 这个仇怨,是叶进自己一时热血冲动找的,因此,他必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把这个麻烦解决了。 叶进和青龙帮结怨的时间并不长,是一次烧烤印发的血案。吃烧烤的时候,青龙帮的混混欺负人,他看不过眼,动手把三十个为非作歹的青龙帮马仔吊打了一顿,梁子就这样结下了。 随后,叶进高调杀人,在海城二中学校内,众目睽睽之下,宰了青龙帮大佬张如龙手下曾经的第一心腹大将——陈大义。 青龙帮大佬张如龙起于微末之中,说白了就是草根出身,如今能稳坐海城黑*道第一人的宝座,当年全靠陈大义等老兄弟出生入死。 陈大义被叶进斩杀,激起了青龙帮高层很多老兄弟的义愤。青龙帮大佬张如龙更是痛心疾首,颁下千万高额悬赏,要取叶进的脑袋。 但叶进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任青龙帮动用庞大的人力物力,搜遍了海城的大街小巷,几乎把整座城市翻了个底朝天,仍然不见叶进的踪影。 就在青龙帮上下有气没处撒的时候,叶进忽然现身烈焰凤凰会*所,带着一只大黄狗来砸场子。 张如龙得到这个消息以后,哈哈大笑,命令马仔们一定要将叶进生擒,他要把这个杀害自己心腹爱将、胆敢挑衅青龙帮威严的小子开膛剖心,杀一儆百。 叶进对张如龙的决心并不了解,即便知道了,青龙帮的场子他照砸不误。因为,在叶进眼里,青龙帮就是个渣渣。 叶进砸场子砸得很欢。 张如龙这个青龙帮老大,在叶进眼中,就是一个插标卖首的货,随时都能弄死,因此,他牵着阿黄肆无忌惮的痛殴那些扑上来的打手。 叶进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人,虽然杀了不少人,但杀的都是土匪强盗和黑*社会。这些保镖虽然想扁他,叶进也不怪他们,吃人嘴短嘛,干了打手这一行,拿老板的工资,当然是老板喊揍谁就揍谁。 打人不是罪,是错,错了就要受罚。所以,叶进下手毫不容情,在不取他们性命的前提下,拳脚如狂风暴雨般倾泻,把源源不断扑上来的百多个打手扁得哭爹喊娘。 “知道错了没?”叶进踩着一个头领模样的打手的脸,笑道。 “知……知道了。”打手头头战战兢兢,生怕这魔神般的削瘦男人再给自己来一下狠的。 叶进的手段,已经把这群人吓尿了。百多号精悍的打手哪,个个都是能打趴几个壮汉的好汉,却被叶进在三分钟内,砍瓜切菜般打得落花流水,伤势最轻的也断了一只手。这他娘哪里是人?哪个人能如此牛逼,就是电影中也难得一见哪。 叶问如此牛皮,也只敢说我要打十个,叶进却轻松放倒了百多个,同样是叶氏家族的,叶进可比叶问厉害多了。 在如此拉轰的人物面前,打手头头哪敢充好汉?况且,好汉都还不吃眼前亏呢,该认怂还得认。 打手头头如此乖巧,叶进也不为己甚,让一个丰*乳*肥*臀的漂亮服务员拿来雪白的丝巾,仔细的擦干了手上的血渍,叶进拍了拍手,笑道:“今天相聚,没准备甚么礼物,只有送上一顿拳头送上。古人说‘拳拳心意’,想来我这礼物也不算薄,是吧?” 叶进目光一扫,冷电般睥睨四顾,吓得躺满一地的打手们浑身发抖,忍着疼颤声说是。 挨了揍,还要委曲求全为施暴者唱赞歌,还有没有天理了?打手们心里叫着撞天屈,却全然忘了自己揍人时的残忍和凶暴,打得别人满头是血自己却哈哈大笑。 叶进纵声大笑,快意至极,一脚踹开烈焰凤凰的大门,扬长而去,颇有某诗仙说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高逼格。 第二十四章 狙击! 叶进昂首阔步走出大门,心中快意之极,痛殴坏人的快感,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体验不到的。●⌒, 正神清气爽的当儿,叶进丝毫没有察觉到,一杆漆黑的枪管正探头探脑的从百米外的窗口伸出来,瞄着叶进的脑袋,想把他的脑袋爆开,让艳红的鲜血和皎白的脑浆绽放美丽的花朵儿。 狙击手是一个身穿黑衣的中年男子,长得很平实,是丢进人群里就看不见那种人,但这种人却最适合干杀手这个职业。 普通的人,不高调也不低调,既不扮猪吃虎,也不可以装逼,但普通的面容下,隐藏着最炙烈的杀机。 中年杀手舔了舔嘴唇,他似乎闻到了鲜血的甜味和脑髓的清香,手指缓缓向扳机摸去,安装了消声器的狙击枪就要喷出死亡的火舌,把那个屡次挑衅青龙帮威严的家伙射爆。 然而,中年杀手毕竟未能达到杀手的最高境界,在开枪之前,他还能勉强控制住杀气,开枪的刹那,他心中的杀机攀升到最浓烈之时,杀气再也控制不住的外泄,顿时就被叶进察觉到了。 叶进的精神力是普通人的四倍,第六感格外敏锐,虽然还远未达到“至诚之道可前知”的无上境界,但敌人杀机稍露,百米之内,绝对瞒不过他的感知。 强烈的危机感涌上心头,叶进无暇思考,身躯本能的向一旁急闪。嘭,炽热的弹头把叶进刚才站的水泥地面石屑横飞,被打出一个拇指大的洞。 “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 这话多么雄壮,让人一阅便觉金戈铁马之气扑面而来。但是,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知道太祖能写出这句诗,拥有一颗多么巨大的豪胆。 试想一下,在炮声轰震如雷,子弹满天乱飞,遍地残肢断臂的血肉战场,普通人早被吓尿了,战场的记忆多半会成为他们的噩梦,哪还有闲情逸致回思战火吟诗作赋? 叶进虽然不是普通人,却也很是吃了一惊。 叶进的经历很不平凡,且不说获得青铜古镜,随意穿梭时空这么魔幻的事情,在隋末,他就和秦琼、单雄信这样的猛将兄pk过,单人匹马斩杀上百盗贼,吊打青龙帮数十名混混…… 可以说,叶进已经算是身经百战的猛男了。但,面对现代社会的热武器,尤其是大狙这种威力爆炸的枪中***男,叶进还真没亲自尝试过。 大狙的威力不是盖的,叶进毫不怀疑,这一杆打鸟枪轰在自己身上,定会把自己娇嫩的皮肤打得皮开肉绽。 叶进是个男人,但他一样在意自己的皮肤,再拥有小强般的恢复能力之前,能不受伤最好不受伤。除了受虐狂,没人想受伤。 所以,他动了,就像一头发情的野马,迈开大步,快捷无论的向狙击手所在之地扑杀过去。叶进的身体没有半秒停留,沿着一条不规则的折线快速移动,让狙击手无法锁定他的位置。 狙击手显然十分自信,此人不仅胯下的枪法精熟无比,夜驭五女不在话下,手上的枪术更是出神入化,两百米外打人都不带瞄准的,而且百发百中。 既然有大狙,又有瞄准镜,他完全可以在三百米外打爆叶进的脑袋,却偏偏选择在百米之外开枪,当然不是因为他脑残,而是因为百米外的那个天台,实在是几百米内最好潜伏的地方。 见叶进旋风般扑杀而来,杀手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如暴雨洗过的旭日,给人一种干净温暖之感。这个杀手不太冷。 杀手不太冷,但叶进心中却是杀机凛然,森寒如冰。他现在想做的,是把那个随地擦枪做火的不道德的家伙揍扁了,然后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人头下酒,似乎血腥了些,但用来装盛龙尿是再合适不过了。为啥是龙尿?因为叶进是个要当皇帝的男人。 既然拥有了青铜古镜这种牛皮哄哄的金手指,如果不过点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帝皇生活,岂不是亏大发了? 叶进能把现代社会一切可移动的事物带到其他位面,因此,对他而言,称霸古代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是一件难事。 所以,叶进的尿当然就是龙尿。 百米的距离,对普通人而言或许并不算近,但在叶进脚下,却是缩短得非常快,不到5秒钟,叶进就完成了百米冲刺。 杀手就在八楼的天台上,见叶进飞速靠近,他眼里难以控制的露出惊慌之色。 杀手不是死士,讲究一击致命后远遁千里。当然,如果对手太厉害,未能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就更要逃命了,充其量不要佣金嘛。钱没了可以再赚,小命没了,钱再多有啥卵用? 于是,杀手准备逃跑。 他身上带了一根救生索,精钢锻制,坚韧无比,足以承受上千斤的重量。杀手决定用这根钢索从大楼的另一面坠下逃生。 这杀手是个有经验的,他从叶进的速度中准确的判断出叶进到达的时间,所以,开了第一枪之后,他果断套牢钢索,准备逃之夭夭去也。 但是,杀手算漏了一点。他只注意了扑杀过来的人,却忽略了一条狗。 “这是一头很雄壮的土狗,金色的鬃毛在风中飘舞,他抬起威风霸气的头颅,狠狠咬向敌人的屁股”…… 当叶进看见阿黄大发神威,用雄壮的爪子把杀手按在地上,宽大的狗嘴亲密的咬在杀手屁股上的时候,叶进寒毛直立,这画面太美,他不忍直视,心中情不自禁的飘过一万头草泥马,和一首怪莫怪样的打油诗。 阿黄得瑟的抖了抖脖子上的金色鬃毛,恋恋不舍的把狗嘴从杀手屁股上移开,昂首发出一声狮子般的咆哮。吼! “吼,吼你妹呀!” 叶进大怒,啪的一巴掌重重拍在阿黄的脑门上。 阿黄瞪着一双圆亮漆黑的狗眼,委屈的看着叶进,发出一声不满的哼哼。 叶进很无语,自己这土狗实在忒有个性了些,都快成精了。谁家的土狗能发出如此充满复杂情感的哼哼?若真有,叶进一定会给他500万大洋,以表达自己的惺惺相惜之意。 “大爷的,你还不服了?”叶进愤愤的骂道:“和你说过多少次了,让你别咬男人的屁股你就是不听。” 阿黄怒了,低声咆哮,似在说“我咬谁的屁股关你卵事。” 叶进虽然不是动物学家,但和阿黄这厮朝夕相处,早就对阿黄了如指掌。阿黄虽然说的不是人话,但叶进似乎听懂了,骂道:“妈蛋,你还敢顶嘴?咬了男人的屁股又来舔老子的手心,恶不恶心?下次再犯,看我不把你剥皮炖了。” 叶进声色俱厉,凶神恶煞,目光寒光,杀气凛然……然而,这并没有卵用,阿黄像模像样的打了个响鼻,目露不屑的盯着叶进,仿佛在说:“能不能好好玩耍了?每次都用这句话威胁俺,可不可以有点新意?” 叶进狠狠瞪着面前这只嚣张的土狗,半晌过后,缓缓收回目光,叹了口气。他痛恨自己的心软,说了这许多次狠话,咋就没有一次兑现过呢?搞得现在这土狗都不相信自己了。 不太冷的杀手很窝火。 这哥们当杀手很多年,执行过的危险任务没有三百也有两百,双手沾满了好人和坏人们的鲜血,可谓是杀人无数,死有余辜。 如果被人刀子见红,一刀捅到阎王殿去,他也认了。杀人者人恒杀之,干杀手这一行,少有不栽在上面的,他从干杀手这行当起,就有了被人弄死的觉悟。 但是现在,杀手觉得就算自己死了,也不会瞑目,奇耻大辱将在十八层地狱陪自己度过每一个痛苦的日子。 像肉蛆一样被一条土狗踩在地上,还被咬了屁股,这实在是倾三江之水都难以洗刷的耻辱。更可恶的是,那土狗把他按住之后,鸟都不鸟他,直接华丽的把他无视了。 “我竟然被一条狗无视了?”杀手咬牙切齿,“如果有来世,老子一定见一条狗杀一条,专门做狗肉生意。” 杀手觉得受了天大的屈辱,只想早点解脱的时候,他的猎杀对象,叶大爷一本正经的说了一句,“放了这家伙,让我来撬开他的脑袋,好久没吃脑花了。” 杀手顿时吓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