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穷极生变,变即起乱,大乱复有大治。 周而复始,不外乎一字,易。 中州,自武英王定鼎山河建立大周以来,天下承平已有数百年,追随武英王征伐无道的八百诸侯也已雌伏了数百年。 常言道,久握生杀大权,必生掌控天下之心,于是,各路诸侯因各种原由,或是你家偷了我的鸡,或是我家霸了你的牛,至此,展开了长达数百年的中州争霸战。 …… …… ? 景泰八年春,风和日丽。 位于中州东部偏南的安国迎来了一场天大的喜事,期待已久的宋国小侯女总算经由泰日峡道,抵达了安国都城少台。 为什么说期待已久? 这事,说来话长…… 昔年,武英王是以武力横扫六合定鼎天下,所以在分封诸侯时也是以武力而定。 武力的像征,便是战车。 天下诸侯因战车数量分为三类,万乘君王,千乘大国,百乘小国。 起初,安国与宋国都是百乘小国,并且安国的国力还要强过宋国,因为安国的第一代国君是武英王的义弟,姬姓,相较于宋国,安国的封地更为肥沃,物产也更为丰富,不过,令人费解的却是富饶的安国历经了几十代,依然是个百乘小国。 宋国就大不相同了,因为太穷了,穷则思变,早在五十年前便经历了一次变革,国力日渐强大。 近年,宋国时常借着征伐山戎的由头,蚕食着临近的诸侯小国,竟然越打越强,现在已经是千乘大国,正逐步向万乘君王迈进。 安国因为世代与宋国联姻,一时倒未被那野心赫赫的宋蛮子给列上征伐名单。 不过,宋蛮子何许人也? 据闻,宋蛮子身具异相,额上生双角,眼中起赤瞳,这样的人物岂会坐视榻间有肥肉? 于是,安国便成为了宋国争霸战车上的一员,每每宋国想要征伐他国,必然令安国也一同出兵,只是在战后,对待战利品的分配上,向来是宋国吃肉,安国喝汤,等同于宋国的属国。 原本安国也认命了,但是,三年前宋蛮子居然打起了卫国的主意,而安国国君几经思虑,婉言拒绝了出兵的要求,并没有踏上宋蛮子的战车。 说起卫国,不得不顾名思义,拱卫中央之国。武英王鼎立天下,建都于朝歌,占据了中州中部肥沃之地,一家独大,另有三个拱卫小国,那便是卫国、虞国、祈国。 谚语有云:三国若不存,天下即危。 安国国君不是傻子,且不说安、卫世代交好,便说卫国虽然只是个百乘小国,但却是天下共主景泰王的近卫国,岂可轻易挑衅? 宋蛮子打卫国的主意,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试探景泰王的威严与天下诸侯的态度,这样的浑水,安国不能淌。 果不其然,宋国的战车尚未抵临卫国边境,景泰王就已经拟了一纸召书,命史官持着它传檄四方。 王命即出,天下即从。 一时间,正在征伐不休的诸侯们纷纷罢止了兵戈,响应王命号召,派兵拱卫卫国。 雍国的火焰战车自北而来,浩浩荡荡,一望而无际。齐国的白羽精锐由东直剖,填野塞苍,投鞭断流。燕国的玄甲武士直接抵临卫国的边城小邑。 这些,都是万乘之君,雍国更是天下第一大国、公爵爵位、诸侯伯长。大周王朝共有五类爵位,公、侯、伯、子、男,何为诸侯伯长?八百诸侯的兄长,代替大王征伐四方,维持天下秩序。 面对百国云集,不可一世的宋蛮子不得不勒令战车回转,彻底打消了侵食卫国的念头,更由此再一次向天下证明中央之威,凛然不可侵犯。不过,经此一事,众所周知,宋国迟早有一日会登堂万乘。 自那以后,宋蛮子吞食卫国不了了之,但却因此记恨上了无辜的安国,再度征伐他国时也不叫上安国了,并且陈兵于泰日峡道,又将原本议好的联姻之事一拖再拖。 面对大军压境,安国上自国君下至粟民惶惶不可终日,一面派人持着国书到宋国都城阕城求亲;一面召集诸部家臣,汇聚战车于泰日峡道;又遣人入朝歌,请求景泰王出面调停。 景泰王感念安国国君向来忠厚,便命诸侯伯长雍公出面调停。雍公即令齐、燕一道入宋。 三位万乘之君同时驾临宋国阕城,宋蛮子虽已年有五十,却是后起之秀,不得不低下了桀骜不驯的头颅,使女出嫁于安君。 …… 此际,安国举国上下喜气洋洋。 干净整齐的城池中到处张红结彩,便连直通望渊亭的十里黄沙道中也泼了一层浅浅的水。 一路行去,三月微风送爽,凉意层层袭来。 六匹雪白的骏马拉着四轮具车行向望渊亭,天地乾坤,上规下矩,自武英王而降,中央之主乘八驱车,诸侯国君御六马战车,卿、大夫可乘两驱之车,士可乘一马之车,平民不可乘车,至于奴隶不但不可以乘车,便是连车身也不可靠近,不然就是以下犯上之罪。 安国国君姬狄坐在车中,神色有些怪异,既有如负重释的概然,也有些黯然恼怒,宋国侯女的车驾到了望渊亭便停了,派了个鼻子长在天上的巫官前来,二话不说,掏出国书便道,侯女远道而来,车马劳顿的,极其辛苦,还望姬侯看在宋、安两国世代交好的份上,莫要计较。 计较,如今的安国还敢计较么?君不见,宋国战车轰鸣于泰日峡道口?君不见,滚滚黄沙已经遮蔽了安国的天空? 国势不如人,姬狄敢怒而不敢言,暗觉车厢内气闷无比,便将推窗打开,问道:“离望渊亭还有多少路程?”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问起了,步行于车旁的上卿孟于溪抬头抹了抹额角的汗水,答道:“回禀君上,出城方有五里,尚有一半路程。” “还有一半路程。” 姬狄更为不悦,望渊亭坐落在望渊山上,那位宋国侯女自称车马劳顿,却有心情与体力去登高望远,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么? 原本,按照古老的传统,诸侯之间的联姻非同小可,既有送亲也有迎亲,但却万万没有一国之君亲身迎亲十里之说。可是如今,世间还有礼法么? 姬狄年已三十有许,向来最是注重礼法,现在他共有三个儿子,原本此次联姻,是他代长子姬云求亲于宋国小侯女,谁知临到头来,却是他这丧了发妻的国君前来迎亲,而这宋国小侯女要嫁的人也并非世子姬云,而是安国的一国之君,姬狄。 宋蛮子怕是意在将来啊……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看了一眼骑在马上,英姿勃发的长子姬云。三个儿子中,就数这长子最为优秀,既继承了他的仁厚,又延袭了亡妻卫姜氏的聪慧,年纪轻轻便享名于诸侯。 亡妻卫姜氏,卫国国君,卫侯之女。 这时,德高望重而老态隆钟的巫官管叔渡似乎猜测到国君在想什么,在车驾的另一旁低声说道:“君上莫忧,宋侯临时易嫁,不外乎是想借此高我安国一头。依臣看来,这更说明宋侯已经改变了主意,用不了多久就会撤兵。” 一听这话,安君神色一变,暗暗捶了捶因久坐而略显酸麻的腿,回头看向少台城,只见沿着黄沙道两旁密密麻麻的跪着人群,一个个匍匐于地却拉长着脖子向车驾看来,那脸上的神色既是恭敬,又是渴望。 渴望什么呢?应该是和平…… “唉……” 姬狄忍不住一声长叹,想起了自任国君以来,善待卿士,操典农桑,友好邻邦,民风不可谓不纯朴,国力也算是蒸蒸日上,但是如今这天下为什么便是好战的宋蛮子大行其道呢? 一时间,他有些茫然。 长子姬云纵马过来,扬着一张英气逼人的脸,并没有因为父亲代已新娶而不悦,在车窗旁说道:“父侯,如今人心不安,天下承变,我安国若想在八百诸侯内赢得一席之地,理当变法,强兵重战!” “变法?强兵重战?” 姬狄冷冷一笑,若说强兵之道可取,那好战的殷王便不会被武英王给砍了脑袋,若说变法之道可取,那河东的骊国便不会因为变法而被卿士大夫群起而攻之,最后落得个国毁人亡的下场。 自己的这个长子啊,什么都好,就是从燕国回来后,动不动就要变法强兵,也不想想,安国生存于众强国之间,屹立数百年而不倒,倒底依凭的是什么? 想到此节,他便来气,暗悔不该将长子送到燕国去做质子,安国与燕国互质的传统已有数百年,燕国是万乘君国,送来的质子只是燕侯的庶子,别人来少台也只是来修习仁厚之道,以好回国之后,安安份份的做一个侯门屏藩,而安国却不得不将继承国君之位的世子送入燕国。 这点,却是无法改变。 “轰隆隆,轰隆隆……” 这时,天边乌云乱滚,一层一层向远方荡去,狂风暴雨即将来临。 “这天,或许真的要变了。” 姬狄默默的放下雕翎木窗,正了正脖子上的冠带,靠着车壁,皱起了眉头。 “君上,望渊亭,到了。” 第一章 有个傻子 花开花落,潮涨云起,一年又一年。 景泰二十年春,安国都城少台,文修院。 阳光明媚。 “四方上下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宇虽有实,而无定处可求,宙虽有增长,不知其始之所至……” 阳光穿廊投影,斜斜的射在四方院落中,在那老槐树下端端正正的跪坐着一群小孩,正在摇头晃脑的读书,大的约模十来岁,小的只有三四岁,他们都是安国的侯族子弟,年及三岁便需在文修院跟随巫官一起修文、学史。待到八岁,若是国君的儿子则要离开文修院,前往与安国交好的诸侯国做质子,此举,又称侯子游学。 当然,万事也有例外。 此刻,满脸肃穆的巫官突然站起身来,捧着竹简走到院角,指着一名年龄最大的男孩:“侯子请答,何为不知其始之所至?” 当巫官起身时,院中的数十个孩童齐齐停止了读书,等看清了巫官所问的人,一个个神情各异,有人掩嘴偷笑,有人做着鬼脸,更有人交头结耳。 “何为不知其始之所至?” 那被巫官指问的男孩一脸茫然,他搔了搔颇为零乱的头发,见满场的孩童都向自己看来,神色更加惶然。 “侯子,往古今来谓之宙,宙虽有增长,不知其始之所至……”巫官耐心的提醒着,双手握着竹简背到身后,目光平淡,隐隐泛着一层冷。 男孩一张脸涨得通红,低着头想了一阵,霍然抬头,答道:“梦里有长有短,长时多为恶梦,短时多为好梦,好梦恶梦虽然都是梦,但我却不知它从哪里来,也不可以控制它的长短,如果我知道了,可以控制它,那就只做好梦,做,做一辈子……” “哈哈哈……” “嘻嘻嘻……” 众小孩哄笑起来,其中有个小孩还站起身,指着男孩大声道:“报告老师,我知道,刚才四哥一直在睡觉,我看见他的口水流的好长!”比划了下口水的长度,极其夸张。 一听这话,那被唤作‘四哥’的男孩更是慌张,匆匆忙忙的低头一看,只见自己胸口的衣襟湿了一滩,赶紧用手胡乱一搓,又抬起头来,摸着脑袋看着巫官,嘿嘿一笑。 这笑容,干净中透着难掩的傻意。 “唉……” 巫官长叹一声,目光中的冷冽褪去,对男孩柔声道:“侯子所答,对也不对,若把梦境拿来和宇宙相较,确有可较之处,但却似是而非。” “哦。” 男孩长长的“哦”了一声,目中神色更显迷茫,搭拉了两下眼皮,神情恹恹,仿佛又想睡觉。 真是春来不是读书天呀。 巫官摇了摇头,向廊上书案走去,当他转身时,朝着院门口站着的一人点了点头。 院门口,安国上巫管叔度已经老得不成样子,皱纹像蜘蛛网一般爬满了脸,背驼得像老树虬枝一样弯,眼角与嘴角也布满了死亡斑。 此刻,管叔度柱着那根青梨木做成的蛇头拐杖,一瞬不瞬的看着院中角落处的那名孩童,等到那孩子傻兮兮的闭上了眼睛打磕睡,他才对身旁一个黑精黑瘦的小巫官说道:“走吧,咱们应该去见君上了。” …… 少台城仿朝歌城而建,城中央是祭祀台,宫城环绕着祭坛呈圆形,宫外是卿、大夫的官邸,再外便是居于都城的士族宅院,最外圈是平民与商贾,以及各类商肆。 姬姓侯族子弟,所有年满三岁尚未及冠、成亲者,除了那个傻子外,都居住在少台宫中。 宫城的望城台上有座四角凉亭,与城外望渊山上的望渊亭高低对望,安君与几位卿、大夫坐在其中。安君坐北面南,卿、大夫们左右列席。安国共有上中下三卿,六御上、中、下大夫。 安君四十有余,坐卧气势稳重如山,披着一件宽大的朱色锦袍,跪坐在草席中,案上的朱雀熏香炉里绽着寥寥娜娜的香。 此时,上卿孟于溪正向安君禀报着国事:“回禀君上,春祭已毕,春耕已起。承昊天之意,举国之内,阡陌之中,莫不为兴国事而躬耕。各侯田,各封地,一概如是……” 冗长不见起伏的声音响在凉亭内,软绵绵的节奏摧得人昏昏欲睡。 不多时,亭中便响起了细微的打憨声,细细一瞅,是坐在亭角的下右大夫姬靡,只见他正上下点着头,但眼睛却睁的大大的,仿佛也在深思着国事并不曾入睡。 “嗯!” 安君重重的咳嗽了一声,骇得姬糜浑身一个激灵坐直了身子,安君斜了他一眼,和声道:“农工之事关乎社稷安危,上卿辛苦了。”说着,端起案上茶碗,吹着水面上的茶渣。 国君乏了,得捡关键的事说,且需长话短说,孟于溪皱了皱鼻子,加快了语速:“回禀君上,去岁与宋国一道伐杞,联军大获全胜,我安国也得了河东三十里地。如今亦当春耕,却不知是否依照惯例?” “嗯,按例行事。” 安君眉头一皱,大大的抿了一口茶。 伐杞之战,宋国得了杞国三座城池,安国却只得了三十里荒地,不仅如此还孤悬于外,与安国本土隔着一条河与一个小召国。那里紧临着杞山与东海,山中多盗贼,海中有海贼,以安国如今的国力,虽然吃下来了,却难吞进肚子里,只能按照惯例,束之高阁。这种隔国分地的手段,宋蛮子已经干了不是一回两回。 安国,敢怒而不敢言。 上左大夫姬英是安君的亲弟弟,有着一把漂亮的小胡子,这时,轮到他禀事了:“回禀君上,商人们前往代国购马,但是代国却突然提高了三倍价格,并且不要钱财,只要粮食与冶铁。此事紧急,请君上明断。” “粮食,冶铁……”安君眉头拧得更紧。 主掌外交事务的中卿虞芥道:“君上不知,去年冬天,游学到代国的齐国小侯子与人决斗于酒肆,不想竟然命丧当场。齐侯震怒之下,兵陈边境,并号召代国周边的皋国、具国、刘国、钟于国等十余诸侯共伐代国。如今大战在暨,所以代国要粮要铁。” “代国有什么好游学的……”安君在心里嘀咕了下,沉声道:“粮铁乃国之根本,代国突然起价也非仁厚之举,再说,若是此时换粮铁给代国,致使齐侯误解……” “君上!” 虞芥摇头道:“这事没那么简单,代国毗邻宋国,代国若亡,宋国便将直面齐国,据臣所知,宋国已遣使者入雍、燕,欲邀雍、燕两国一道,逼回齐国联军。” 安君犹豫道:“代国若亡,燕侯便失去了东南的屏藩,应该会有所举动,但是雍公怎么会出兵?三年前,雍、宋一战,雍国可没讨到多少好处!” 虞芥笑道:“回禀君上,此一时、彼一时,雍、齐争雄已有数十年,若是教齐国灭了代国,那齐国的国力必然超过雍国,所以雍公为压制齐侯,肯定会放下旧怨,与宋侯联手制齐,而我安国自宋……” 说到这里一顿,虞芥看了看安君的神色,续道:“自从宋姬打开泰日商道以来,我安国便通过宋国与代国交好,从代国购买战马以强国力,历经十年我安国战车近千,此时若是拒绝代侯,马道必然断绝不说,且会失信于代侯、宋侯!” 众卿、大夫在心里一阵盘算,纷纷劝道:“齐侯远,宋侯近,君上三思!” 安君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半晌,叹了口气,说道:“商道开僻不易,仁厚应当守信。我意已决,便换粮铁于代国,滋其度过危机。”说完,踞坐的身形仿佛矮了一截。 “君上英明。” 众卿、众大夫齐齐喘出一口气,仁厚也得看时候,齐国是比宋国略强,但齐国离安国远,宋国却是与安国接壤,若是因此惹恼了宋侯,那可大事不妙。雍、齐、燕、宋争雄,像安国这种百乘小国生存于夹缝之中,必须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 “既已无事,诸位便回吧。” 安君意兴澜珊的起身,众卿、大夫纷纷行礼。 “君上……” 便在这时,老巫官柱着蛇头拐杖在一名宫人的搀扶下,潺潺危危的走了过来。 老巫官先是向安君施了一礼,接着又朝着卿、大夫们揖了一揖,便老神在在的捧着拐杖而立。 诸侯国中,巫官地位超然,若说众卿与诸大夫是国君的家臣,戴甲持戈显露于外,那么巫官便是国君的影子,总是在隐藏暗处,但却无处不在。他们不娶妻、不生子、也没有世袭的封地,将一生都奉献给了昊天大神,以及被神眷顾的一国之君,他们是国君最信任的人。 众卿众大夫去了。 安君背着手向乐宫走去,快要午时了,一边在宫中用膳,一边聆听着宫女们敲打编钟的声音,会使人心情格外平静。宋国嫁来的侯女——宋姬亡于七年前,死后不过一年,他便又娶了一任娇妻,是徐侯之女,徐姬生得格外娇柔,体态轻盈,擅击编钟。 阳光洒在青石阶上,将安君的影子拉得又斜又长,像极了老巫官手中的蛇头拐杖。老巫官走在安君的影子里,轻声说道:“君上,小侯子一如既往,连宇宙与梦境也分不清,前些日子的谣言不足为信。” “不足为信?” 安君顿住了脚步,回过身来,居高临下的看着老巫官,就像凝视着自己的影子。 老巫官低头道:“是的,谣言虽然极易让人生疑,可它终究是谣传,做不得真。君上且想,哪会有人傻了十一年,忽然一朝明智?” “或许是装傻?”安君的眼神锐利起来。 老巫官避了避,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恭声道:“君上多虑了,虽说宋姬聪慧异于常人,但小侯子确实是傻,这事做不得假。” “那就好。” 安君转过了身,在转身的那一瞬间,他脸上的神情极为怪异,既有如释重负,又有弱不可察的失望,矛盾而复杂。 老巫官虽未看见国君的神色变化,但却揣摩到了一二,跟在安君的身后,试探道:“君上,小侯子年已十一岁,却身居宫外,此举终是不妥,莫若召到身前?” “罢了!” 安君摆了摆手,对于自己那个傻儿子,身为一国之君的他,实在不知该怎么办,与其召到身前,还不如眼不见为净。仔细一想,已经有七年没有见过这个傻儿子了,也不知是否与七年前一样,长得那么像宋姬。 一想到宋姬,便想到宋蛮子,安君脸色一沉,脚步加快。 “君上,君上……” 老巫官精神还好,体力却大不如前,在安君身后追得扑爬滚打,险些一个失足滚下石阶,幸好被身旁宫人一把给拉住,不然,这老而不死的老巫宫怕是就此交待了。 安君听见身后有异,回身道:“还有何事?” 老巫官稳了稳神,捧着蛇头拐杖,朝着阶顶的安君深深一揖:“回禀君上,不日,燕国的侯子便会来到少台游学,按礼,我安国若有适龄侯子,也当前往燕国游学。可我安国的适龄侯子,如今唯有……”言止于口,脸上露出难色。 “哈哈哈……” 安君笑将起来,洪亮的笑声由阶顶传下来,沿着青石阶一路往下铺。 “你既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那便让他去试试又何妨?” 老巫官颤声道:“若是燕国不避愚傻,当真……” “只要不是宋国,那就由他去!” 第二章 车夫与侍女 “休学!” 文修院内,言巫慢吞吞的扔下竹简,然后猛地一挥手。顿时,早已等得不耐的顽童们就像开闸放洪一样,沸腾起来了。只有那个傻子仍然傻傻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睁着一双茫然而浑浊的眼睛,东看看、西瞅瞅,仿佛还没完全从梦境里醒来。 “啪!” 后脑勺猛地挨了一下,傻子怔了一下,转动着脖子,傻愣愣的向身后看去,身后站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孩,露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手里拿着一片竹简当剑使。 “四哥,快把你的雀儿给我!” 胖小孩挥动着竹片,不住的催促着傻子。 院中孩童都是喜欢捣蛋的年纪,见小胖子戏弄那傻子便纷纷围了过来,大声的跟着起哄:“快点,快点,快把你的雀儿拿出来,摆在案上!” “雀儿,拿出来,摆在案上?”傻子被催得急了,涨红着脸,可怜兮兮地问道:“傅弟,真,真的要拿出来么?光天化日的不太好吧?” 胖小孩乐道:“当然,快点拿出来摆在案上,让大家一起看!” “哦,好吧。” 傻子被逼无奈,只得慢腾腾的起身,把两掌宽的腰带解开,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案角,抖了抖袖子,慢慢的扫了众小孩一眼,然后闭上了眼睛,却霍地一下躺在了书案上,双手向下摸去。 “哇哦,他想掏什么出来?” “四哥,你要干啥?” 众小孩怔住了,一个个眼睛瞪得浑圆,小胖子的木剑指着傻子的手,嘴巴张得无比巨大,足可塞下一颗大鸭蛋。 傻子双手顿在腰胯处,正准备把雀儿摸出来,方便大家一同细细观看,但却被众小孩的表情给吓了一跳,不由自住地捂住了裤裆,红着脸分辨:“不是,不是要把雀儿摆在案上么?” “唉哟!” 小胖子用竹片拍了下自己的脑门,一脸无奈的蹲下身来,用手指戳了戳傻子的额头:“我的四哥,我要的不是你这个雀儿,是你的那个雀儿!” 傻子答道:“傅弟,我只有一个雀儿。” “哈哈哈,傻子……” “嘻嘻嘻,傻子,傻子……” 众小孩哄笑起来,谁知那小胖子却突然怒了,刷地一下起身,提着竹片,指着众小孩喝道:“笑什么笑,再敢笑我四哥,我一剑削了他的脑袋!” 众小孩齐齐往后退了一步,显然有些畏惧这小胖子。 在文修院里学习的孩童虽说都姓姬,却也有亲疏上下之分,这小胖子是上左大夫姬英唯一的儿子,自打出生便被姬英爱若珍宝,向来蛮横。 “我的四哥只能我来笑,你们统统不准笑!” “是,是是……” 小胖子挥舞着竹片将众小孩赶得连连倒退,然后他满意的把竹片插在腰带上,回过身来面对傻子,叹道:“唉,四哥,你真是个傻子,我说的是你袖囊里的雀儿,不是你裤裆里的雀儿。” “早说嘛……” 傻子恍然大悟,一咕噜从案上爬起来,拾起案角的腰带缠在腰间,从宽大的袖子里摸出一只雪白的小鸟,嘿嘿笑道:“幸好傅弟要的是这个雀儿,而不是我的雀儿,我的雀儿是拿来尿尿的,要是没了,以后憋得可难受。” “哈哈,四哥你真傻……” 小胖子捧着雪白小鸟大笑起来,缺了门牙的嘴无比滑稽。他一笑,众小孩子也跟着哄笑起来,院子里闹成一气。 稍远些的地方,言巫一直偏着头凝视着这一幕,待看见傻子与小胖子勾肩搭背的离去,他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傻子十一岁,那小胖子却只有七岁,论个头自是傻子要高得多,但两人勾肩搭背的走着却几乎是平齐的,细细一看,原是那傻子弯着腿。 一瘸一拐,颇是怪异。 文修院外停靠着十几辆马车,车帘上都绣着奔日朱雀,这是安国侯族的徽章标志,装饰有华丽也有简朴,昭示着主人的显贵与平庸。 小孩们哄笑着走出来,仆人们从巷道两侧迎上去,将他们接入马车里,驶向少台宫。 唯有一辆马车例外,它静静的停在远处的树荫下,不与任何一辆马车扎堆,拉车的马瘦骨嶙峋,一眼看去,根根肋骨凸现在外,仿佛下一个瞬间便会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车帘也只是麻布帘子,上面也未绣奔日朱雀。车夫也与别家不同,高高瘦瘦的,一袭黑衣,腰上挂着一柄铁剑。 剑身极长,两尺有七。 三月的阳光照在槐树上,投下斑驳的影子,那车夫站在树影里,树影摇来晃去,脸色阴晴不定,一双冰冷死寂的眼睛,静静的,直直的,投向那走在人群中的傻子。 一看见这车夫,正在哄笑中的小孩们霎然一静,那小胖子的脸色也变了数变,悄悄把勾搭着傻子肩膀的手往后挪了挪,不自然的笑了笑。 “四哥,我先走了,等我玩够了,再把小白还给你。” 小胖子一溜烟逃入车中,揭开边帘,朝着傻子挥手。 傻子孤零零的站在院门口,裂着嘴,傻愣愣的笑着,等到一辆辆马车消失在深深的巷道里,身后的院门也不知何时闭了,傻子甩开袖子,迈步向远方树荫下的马车走去。 “灰儿……” 正在路边啃食杂草的瘦马看见傻子来了,甩了甩尾巴,朝前走了几步,把脑袋偎依过来,拱着傻子的胸口,伸出舌头舔着傻子的脸。 “别舔,别舔……” 傻子呵呵笑着,笑容灿烂无比。 车夫走出树影,来到阳光下,按着腰间铁剑,朝着傻子半跪于地,长长的影子投下来,将直立的傻子笼于其中。 傻子钻入车中,笑了笑。 车夫也笑了笑,张嘴的那一刹那,骇目惊心,嘴里空洞洞的,没有舌头! 马车向城西驶去,穿过了卿、大夫们的官邸,路过了士族们的高墙大院,潜入了森凉的巷子里。 “叮咚,叮咚……”高高的巷墙里传出竖琴声,颇是动听,这是少台城有名的酒肆《云间雀》,是上卿孟于溪的产业。 转出巷道,眼前豁然开朗,入目所见是一片低矮的茅草屋,道路也变得颠簸起来,道旁有群童子光着屁股嬉戏,追来逐去时,看见迎面而来的马车,围住马车乱笑。 傻子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偏过了头,不理这群小屁孩。 车夫眉头一皱,轮起马鞭一抖,“噼啪”一声响,正中槐扬树上的鸟窝,草絮纷扬落下,从鸟窝里传出一阵吱吱咕咕的声音,小屁孩们向落在草丛中的鸟窝奔去,车夫用马鞭卷了一只小雏鸟递给傻子。 傻子将那只还没睁开眼睛的小鸟装进了袖子里,马车继续起行。 远远的,有个妇人坐在门口浆洗衣物,那浑浊的污水沿着妇人鸡爪般的手指流出,从更浑浊的水盆里溢出,直直泄到黄土道中,形成一片又一片的坑洼地。 终点,便是那片坑洼地的尽头。 车夫跳下车,揭开帘。 傻子走出来,朝着那浆洗衣物的妇人嘿嘿一笑。 “唰唰唰……” 妇人只顾着搓衣物,把盆里的污水搅得哗啦啦的响,仿佛里面不止有脏衣物,还隐藏着几条活泼乱跳的大乌鱼。 傻子走到妇人面前,看着污水中的倒影,叫了一声:“我回来啦!” “唰!” 妇人搓着衣物的手猛地一顿,却搅起一团更大的水花,那水花欢快地跳出了水盆,泼向了傻子,将傻子的衣衫下摆与鞋子浸得尽湿。 “呵呵……”傻子笑着。 妇人抬起头来,虚着一对斜长的小眼睛凝视着傻子,不冷不热的说道:“原是小侯子回来了,我还当是小偷呢,咱们这破院子,可是很久都没有小偷光顾了。”说完,抱起巨大的水盆,一脚踹开破门,向院内走去。 车夫牵着马,走向后院。 傻子跟在妇人的身后,进了院子。 院子的确很破,墙也很矮,若是小偷来了,当真防不住。院中共有四间苞茅盖的泥房,妇人住东面,车夫住西面,北面两间房,一间傻子住,另一间住着个小侍女。 妇人抱着水盆直入东面房间。 这时,从北面靠西的房间里走出了小侍女,因为低着头,看不清楚样子,但却能看出来,这是个娇小的女孩,条子极细,身上穿着半新半旧的明黄深裙,滚边是黑色的,双手合在腰间,步姿轻盈的迎上来。 “侯子回来了,见过侯子。” 声音也极细,好像正在春风中颤抖的小野花,但礼仪却是极为周致的,应该是经过严格调教。 “我饿啦!” 傻子揉了揉肚子,阔步走向北面靠东的房间,推开满是孔洞的破房门。 内中陈设极简,仅有一案、一席、一榻。屋里有两扇窗,一扇面对着院子,一扇在背墙上,此刻,那草榻上方的背窗紧闭着。 傻子走到草席中坐下来,拉开矮案下的暗格,把小鸟放进去,还给它垫了些杂草,然后等饭吃。 不多时,门口黄影轻闪,小侍女端着木盘走进来,把三样吃食放在案上,一碗黄澄澄的糠皮粥,一碟绿油油的酱野菜,尚有一小瓮粘糊糊的东西。 傻子喝光了糠皮粥,嚼着酱野菜,把那瓮粘糊糊的东西捧起来,用力一嗅,眉眼俱开,是肉羹。 “哪来的肉?” 飞快的将一瓮肉羹尽数倒进了肚子,傻子满意的摸了摸鼓鼓的肚皮,眼睛亮起来。 “是,是我抓的小鸡崽……” 小侍女跪坐在傻子的身旁,不安的扭动着小蛮腰,声音细得像蚊子叫,她有着小小的脸蛋,细细的眉,翘挺的瑶鼻,小小的嘴,皮肤吹弹得破,虽说年纪尚小,但已经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绝对是个祸国殃民的角色。 “上,上哪抓的?”傻子傻乎乎的问。 “后,后院……” 第三章 习剑听书 傻子傻了。 后院有巴掌大一片地,里面的确有个破马厩与一笼小鸡崽,只不过,那笼小鸡崽却是那妇人的产业,与他可没有半点干系。 妇人向来警觉,总是认为有小偷会光顾这破败不堪的院子,并顺带偷走她的鸡,所以终日坐在门口防贼,要是教她知道小侍女竟然抓了她的鸡熬成了肉羹,进了傻子的五脏庙,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想到妇人大马金刀的坐在门口骂街的姿态,傻子就头痛,那阵仗真的是口若悬河,泡沫横飞。 过了一会。 傻子捧了捧肚子,哭笑不得,想将肚子里的鸡给吐出来已经是不可能了,还是准备挨骂吧!撕下一角草席,揉成两个小团,想要塞进耳朵里。 “侯子不必如此。” 这时,小侍女抬起头来,怯生生的眨着眼睛,把傻子堵耳朵的手按住,取出傻子手里的草席团扔在角落里,从身后的竹篮里捧出一双崭新的翘头鞋,笑了一笑,埋下头,一边替傻子换下湿鞋,一边轻声说: “侯子不要担心,我抓小鸡崽是与王大娘照会过的。王大娘心好着呢,知道侯子修学艰难又……又正在长身体,需得吃肉,所以并未刁难小虞。” 小虞是这小侍女的名字,贱女无姓,年方十二岁。 红澄澄的夕阳从窗口泄进来,照在一主一仆身上,傻子老神在在的坐着,嘴角带着那人畜无害的傻笑。 小侍女的腰真细,盈盈不堪一握,脖子上的肌肤莹雪透嫩,比傻子前日上树掏的小白鸟还要白上三分,乌黑的头发极长,因贱民不可挽髻,便直直的垂泄下来,沿着翘挺的小屁股一直泄到腿弯,还有一半拖曳在地。 “小虞,你的丝带呢?”看了一阵,傻子眼睛有些直,口里有些干,愣愣的问。 “丢,丢了。请侯子责罚。” 小虞浑身轻轻一抖,后脖心荡起一丝潮红,心想:“侯子在看我呢?他在看什么呢?眼神直勾勾的……”不安的扭了扭腰,手却不停,麻利的替傻子换好了鞋。 女孩子早熟,小侍女的脸蛋红的像熟透了的苹果,但是她误会了,傻子并不是在看她窈窕婀娜的身子,而是一直在想她的丝带去了哪里?那条垂络流苏是前不久她的生日,傻子送给她的礼物,岂会轻易弄丢? “侯子早点歇着。” 小虞等了一会,傻子没有说话,反而看得她心里慌慌的,她便红着脸、端着手朝傻子拜了一拜,然后捧起案上的空碗,轻轻的,倒退着出了房间。 也只有在这个小侍女与那哑巴车夫身上,傻子才会感觉到这个世界对自己应有的尊重,说尊重有些过,可能谨慎的呵护更贴切些。 小侍女一走,室内慢慢的冷了起来。 傻子拉开矮案的暗格,把手指伸向那只还没睁开眼睛的小鸟,感受到指头靠近,小鸟叽叽叫了起来,用力的啄着傻子指头上的糠皮粒。 喂完了鸟,傻子默默的站起身,关上了房门,躺在散发着酸气的草榻上,睁着眼睛,抱着肩膀,看着屋顶的蜘蛛爬来爬去。 直到那只漂亮的小蜘蛛在屋角成功的织好了一张新网,傻子才翻身下来,走到草席中坐了,伸出手指在已经冷却的茶碗里蘸了蘸,沉了沉神,挥指在案上肆意一撩。 姬烈。 字如其名,刚劲雄厚。 这一刻,傻子的眼睛雪亮如星。 姬烈,安国第二十四代国君姬狄与宋国小侯女之子,年已十一岁,傻了十一年。实际上,只有姬烈自己知道,他只傻到八岁,三年前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傻子不傻了。 然而,众所周知,天姿绝慧的宋国小侯女的儿子是个傻子,天下间的傻子多了去了,但是不傻的傻子却仅此一人,傻而不傻最是熬人,要让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一直傻下去,那是一件荒谬而痛苦的事情。 三年里,他不是没有尝试过告诉别人自己不傻了,但是当他以一个正常人的姿态站在小侍女面前时,他所看到的那一幕却让他永生难忘。当时,小侍女的眼睛瞬间大亮,随后,定定的看着他,那晶亮的眼睛却慢慢的黯了下去,她噙着眼泪低下了头,默默的跪在他的身前,缓缓的摇着头,不说一句话。第二天,他的车夫消失了一整天,深夜归来时,少了舌头! 自那以后,傻子彻底傻了。 一直要傻到什么时候? 姬烈不知,姬烈只知举国上下,除了他的车夫与侍女,无人不盼着他傻,仿佛他傻着才是天经地义,也只有他傻着安国才能安泰平和。 这很可笑,但事实就是如此,是个人都知道安国的邻居宋蛮子不是好惹的,他当初把女儿嫁过来,嫁给了国君而不是世子,这能安什么好心?幸好他的女儿生的是个傻子,一个傻子能带来很多麻烦,同时也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譬如:成为一国之君。 于是,姬烈不得不傻。 众怒难犯,众愿难违啊,难道只能认命吗? 姬烈裂着嘴,笑了一笑。 或许,还有人例外…… 姬烈又笑了一笑,相比方才的笑容,嘴角的傻气与苦涩尽去,代之而起的是决绝与坚毅。 夜幕起了,没有晚餐。 姬烈爬上了草榻,背抵着凹凸不平的黄泥墙盘腿而坐,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注视着斜对面的后窗。 他在等待。 月光摇窗疏影,万籁俱寂。 整个少台城一派静湛,唯有宫城与酒肆《云间雀》的灯还亮着。 “咕咕咕……” 一阵怪异的鸟叫声传入昏暗的房间里,听见这鸟叫声,姬烈眼中闪了一闪,挺身而起,来到窗下,侧耳聆听。 “咕,咕咕……” 鸟叫声持续着,颇有节奏,一长两短,好像在呼唤又似在催促。 姬烈跳下来,走到前面的窗户,推开一条缝,探眼一瞅,院中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动静,东面的灯早就灭了,隐约传来滚滚的打鼾声,想来那妇人已然入睡。 姬烈诘然一笑,轻手轻脚来到后窗,推开掩得并不牢实的破窗户,轻快的跳下来,屋外是一片莹白,冷月将这世界笼得稀疏迷蒙。 屋后即是后院,院墙虽矮,但仍然高过姬烈三倍,可这却难不倒他,抱着一根歪脖子槐树往上爬,攀上了墙,嗖的一下,跳将下去。 动作轻盈,犹胜猿猴。 姬烈奔跑在茫茫月色中,宽袍大袖随着夜风飘来荡去,前方的鸟叫声一直在持续,一直在引路,他追逐着那鸟叫声越跑越远。 跑了足足有小半个时辰,鸟叫声嘎然而止,经得这一阵快跑,姬烈脸上滚起潮红,胸膛不住起伏,心中怦怦直跳,神色却是极喜。 此时,他来到了一片茂密的竹林里,月光摇着竹影,蒙蒙胧胧的格外安静,在竹林的尽头,有一条雪炼小溪正在月光下无声的流淌,在那溪畔有一方平整的草地,一个黑衣人背对而立。 皓月当空,静溪婉约。 黑衣人静静的立在溪水畔,仿佛在聆听溪水流动的声音,柔和的夜风将黑衣人肩头的剑穗扬起,宛若春天里的柳絮,又仿佛是凛冬下的寒雪,飘飘洒洒。 姬烈走上前去,朝着那个头并不高的黑衣人深深一揖,然后默默的拾起地上的包裹,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套箭袖窄衣。脱下宽袍大袖,换上劲装窄衣,拔出插在草地中的两尺铁剑,再度朝着那黑衣人一揖。 自始至终,姬烈没有说一句话。 黑衣人背对而立,并未回头,也没说话。 此间静,静得唯有心跳与溪水声。就在姬烈穿好衣物拿好剑的那一刻,仿若石雕般的黑衣人动了,一动即若雷霆万均,一发不可收拾。 姬烈也动了,随着那道黑色的剑影疯狂的舞动着铁剑,他在发泄着心中的不平,就像被久困于笼的雏虎,一旦回归山林就会迫不及待的跳上巨石,朝着曾经困锁它的月光咆哮。因为,它是老虎,不是猫。 沧沧月光泼下来,但见黑衣人纵身于溪畔,剑锋冷寒煞雪,每一斩、每一击都是大开大合、石破天惊,与那娇小的身影形成鲜明的对比。 姬烈的动作与黑衣人如出一辙,时而扑击长空,倏尔按爪横扫,动静之间如鹰似虎,所不同的只是一个在月下溪畔,一个在林中草地。 一个时辰后。 姬烈环剑一斩,将身旁一排青竹齐齐斩断,树倒叶飞之时,收剑而立,气息吞吐如潮,剑锋静止若山。 “呼……” 吐出一口气,黑衣人已去。 来时无踪,去时无迹。 姬烈早已司空见惯,并不惊疑,将剑归鞘,慢慢的脱下身上窄衣,再次换上宽袍大袖,把铁剑与衣物放入包裹中,挂在一株青竹上,然后来到溪畔,临水照影,正了正头上的三寸小板冠,沿着弯弯的小溪向月色深处行去。 清溪拂影,冷月流声。 姬烈独自一人昂首徐行,走了约模两刻钟,来到溪水的尽头,坐在高高的院墙下,按着膝盖,静静的等待。 片刻后,墙上亮起一盏灯。 紧接着,人影摇晃,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间或又有竹简坠地的声音,好像是墙上有人在摆弄书案。 稍徐,一个脆嫩的声音响起:“景泰元年,寒肃。雪正浓,四野茫盖,燕侯与管卿对弈于川。侯输三子,再度复盘,执子曰:‘吾势颓也,虽有雄城良兵,却困城于地,坐不能起,起不能兵,徒奈何哉?’” 墙上的声音顿了一顿,仿佛正在拿茶润喉。 姬烈跪坐于墙下,眼中精光忽闪忽闪,脑海里浮现出一幅画面,大雪纷飞,百川静止,天地寰宇一派肃杀,有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却在这雪中博弈,抚冠问苍生,弹指定江山。 那声音喝了口茶,清亮了不少,续道:“管卿笑曰:‘我之所强,在于联犄成势,犄若不成,必若雪崩。如今,君上欲取姚国与薛国,取姚,薛必攻之,取薛,姚必截之。因而,君上若行强取,必将得不偿失!’” “燕侯叹曰:‘如斯何解?” 那声音又顿,仿佛在等待姬烈深思。 姬烈眉头紧皱,那声音说的正是如今的天下大势,小诸侯们抱成了团对抗大国。若自己是燕侯,面对抱成团的姚国与薛国,该怎么办呢? 等得一阵,那声音续道:“管卿曰:‘天下兮,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君上欲取二国,二国为已身之痛,故而合抱成犄。然,人非圣人,孰能无私?臣闻姚侯好珠,君上恰有倾世明珠,何不赠珠于姚侯,与其修好,复借姚之道,攻伐于薛。’” 这次,声音未有停顿,直续:“天下尽知,燕侯也好珠,故,燕侯筹措不定。管卿心知肚明,复曰:‘君上莫忧,姚侯为明珠而背友,必然遭到天下人共弃!君上乃仁信大国之君,岂可坐视榻间有此小人?待君上伐薛归来,理当取大义、舍小仁,顺应天下民心,攻取姚国,惩戒不仁不义不信之人!如此一来,可堪一石数鸟!’” “妙战!!燕侯大喜,遂依管卿之计,赠珠于姚侯,取薛国、得姚国、获美誉,荡涤靖宇,称雄于北!” “呼……” 姬烈长长喘出一口气,好一个管卿,管里子,阳谋、阴谋直指人心,真让人不寒而凛啊,他以一颗绝世明珠为代价摧毁了看似坚不可摧的姚、薛联盟,在收拾掉了较远的薛国后,回过头来便灭掉了背叛盟友的姚国,顺便取回了燕侯的心爱之物。 可怜的姚国君主,得了明珠却只不过是暂时替燕侯保管一下而已,到头来,既失明珠又失国! 离间计并不出奇,有人成功也有人失败,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对敌人的了解,而是对于自己的了解,为了达到目的,已方愿意付出什么? 这个连环计,一环扣着一环,出彩的地方并不是离间姚、薛联盟,而是说服燕侯赠珠,管里子的高明之处便在这里,不仅说服了燕侯,还为燕侯找到了撕毁合约,攻取姚国的借口,同样是背信弃约,最终,燕侯赢得了天下人的称赞,姚侯却遗臭万年! 这,才是大师手笔! 第四章 你是谁 姬烈朝着墙上一揖。 随后,那声音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又脆生生的念起来,这回念的却是雍国,讲述了雍国与孟国之间的一场非战之战: “……兵家有言,上兵伐谋,不战而胜!雍国以重金购买孟国良弓,致使孟国举国造弓而荒置农田。一旦临战,雍国封锁边境,孟国粮食耗尽,唯有投城请降!惜也惕也,国之根本不可失!身为君者,当耳明眼锐,不可因利而失势!” 姬烈听得入神,虽没有说话,但却用手指在身旁的泥草丛中写下了八个字:货币战争,始于仲卿。 那声音念完了长长的评语,咳嗽了两声,又沉默了一阵,仿佛大大的喝了一口水,咽了下喉咙:“嗯……耳明眼锐方可明辨时势,势成则业成,势竭则业败。今方有一闻,愿与清风听。” 清风是姬烈。 姬烈会心一笑,端端正正的坐着,有着与年龄不同的稳重,他抬头看了看天,冷月清辉,已是后半夜,天色将明。听完这一则史,他便要离开这里,等到三天后,再来习剑听讲,而这些都是在文修院里学不到、听不到的,那里只会讲些天地常识与君臣之道。 这时,那声音读道:“先王十二年,齐侯将殁,宠姬有子庶出,名曰薛齐。宠姬欲使其子薛齐以承大位,勾陷世子。世子纯厚,不堪其污,遂横梁自尽。其时,齐侯尚有二子,一子宜吾,一子重申。 时有良臣,劝两位侯子远避他国,然而宜吾已为世子,不愿舍国器离去,唯有重申忍痛远走,就此流亡。 十九年后,宠姬、薛齐、宜吾为争权而死,重申得以回齐,任贤臣,兴国事,举世称雄……” 说完,那声音没有如同以往一样加以评论,而是沉默不语。 稀疏的月光摇动着墙上的灯火,姬烈坐在灯光照耀不到的阴影里,深深的陷入了历史的典故中,齐侯重申的故事与自己何其相似,只不过,那齐侯还可以流亡保身,一待势起便可称霸诸侯,而自己却是个傻子,只能傻傻的被困禁于此。 沉默良久,姬烈打起精神,按膝起身,朝着高高的院墙深深一揖,转身离去。 “你,你这就要去了么?” 墙上那人说话了,声音有些犹豫,有些颤抖,有些不舍。 姬烈顿住脚步,回头望去,只见在那淡薄的月光下,微摇的灯火中,站着一个娇小的人影,因隔得太远,看不清楚样子与年岁,只能看见那人穿着一身的火红。 离奇的习剑,诡异的听史。 三年了,自从傻子不傻了,每隔三日便会有鸟叫声召唤着他,前往林中习剑,来到这墙下听书,他不是真的傻子,自然也曾怀疑,并曾悄悄的打探,但以他的能耐,根本探听不出是谁在帮他。 谁会去帮一个傻子? 谁会去帮助这么一个被人遗忘、为人软禁、遭举国上下忌恨的傻子! 或许,是老天垂怜吧,傻子曾经这样想。 但是在今夜,那只知读书而不问其他的人说话了,并且站在了那里,站在了傻子能看见的地方。 看着墙上那团火红,姬烈无比激动,觉得自己仿佛看见了朝阳,那红彤彤的朝阳里渗透着一丝微弱的希望。一个难以抑制的念头在心里滚来滚去:‘终于,我终于不是一个人了,不是一个人……’ 傻子的世界,向来都是一个人。 可怜的傻子踉踉跄跄的奔向高墙,站在那墙根下,仰着脑袋竭力的看向墙上,忍着眼里滚动的泪水,颤抖的问:“你,你是谁?”声音很沙哑,但却很轻柔,深怕将墙上的人给吓跑了。 你是谁? 尽管姬烈自认为很温柔,但墙上那人被仍然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地后退一步,声音也有些颤抖:“我,我只是个读书的。” “我知道你是读书的,但你是谁?” 姬烈不依不饶的问,隐藏在宽袍大袖下的手拽成了拳头,努力的想要看清那人的样子。可惜,因为那人缩在了灯影里面,根本看不清楚,只能看见一截被灯光拉斜了的影子。 稍徐,墙上那人壮了壮胆,往前走了一步,赤红的裙角飘出了高墙,荡漾在姬烈的头顶。 那人犹豫了一阵,脆生生地说:“你不用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知道,你不会再来了,以后,我也会不再在这里读书了。” 声音稚嫩,明显是个尚未长成的小女娃。 姬烈没有接话,甚至没有去想她话里的意思,因为他看见了一双眼睛,像小鹿一般的眼睛,干净明亮,里面跳动着一颗颗的星星。 那人被姬烈火辣的眼光看得有些害怕,缩了缩头,端着双手,看着天边熹微的月光,轻声说:“有人让我告诉你,你要保重,要像齐侯一样忍辱负重。总有一天你会回来,像齐侯一样回来,只有这样,你才能对得起你的娘亲。你会回来吗?”说到这里,她歪着脑袋,悄悄的瞥着姬烈,很显然,最后这一问,才是她想知道的。 下意识的,姬烈点了点头。 “天快亮了。” 那人的眼睛亮了一下,星光照人。说完这句话,那娇小火红的身影便又隐在了灯光之外,过了一会,灯光灭了,墙上安静了,四野一片浮白。 姬烈站在半人高的草丛里,只露着个脑袋,仍然看着那高高的院墙,心潮澎湃,但却摸不着头脑,隐隐的,还有一丝莫名的兴奋。 月色莹白,远远的传来蛙鸣声。 天快亮了。 姬烈吸了口气,举步往回走。 “请留步。” 刚走了没几步,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猛然一回头,这才发现在那高墙的一侧有间小门,一个着仆人装束的壮年男子从门内走出来,手里捧着一方木匣,默默的将木匣放在地上转身就走,没有多说一句话。 剑。 匣中有剑,剑长三尺,式样古朴,剑身的纹路如同大河激流,透着森森寒气。稍一试锋,吹毛断雪,极其锋利。 “虎邪!” 剑名虎邪,入手极沉,一看便是出自铸剑大师之手,但令人奇怪的却是没有剑鞘,怪不得要以木匣盛放。 姬烈捧着剑,剑锋朝下,握着冰凉的剑柄,面对着高墙沉沉一揖,然后提着剑转身便走,他知道,一旦自己离开,这院子便会空无一人。 按原路回返,途经竹林,挂在竹枝上的包裹不翼而飞,便连那被他削断的竹子也被收拾一空,微风摇动着树叶,清微的香气悄悄袭来,一切仿佛从未发生,只是一场梦。 来到自家院墙下,顺着墙外的一株老树爬上去,猫在墙上瞅了瞅,雾蒙蒙的并无异样,揉身跳下来,猛地一转身,却发现一双硕大无朋的眼睛正直勾勾盯着自己。 霎那间,姬烈的心骤然提到胸口,脑海中一片空白。 “灰儿,灰儿……” 轻微的马叫声响起,瘦马在破烂的马厩中扑扇着耳朵。 “原来是你。” 老半晌,姬烈回过神来,拍了拍胸口,裂嘴一笑,走过去摸了一把瘦马的脖子,从草堆上扯了一把干草,扔在马槽里,蹲下身来,凝视着瘦马吃草,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浓。 过得一会,估摸着还有一个时辰天便净亮,姬烈翻入室内,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室中摸索前行。 来到前窗,推开窗缝向东面看去,并竖起了耳朵。“呼,呼呼……”东面的室中传出鼾声如雷。 姬烈洒然一笑,抱着虎邪剑摸回草榻,从床下扯出一方破烂麻布,将剑厚厚的裹了,做成枕头的模样横在榻上,枕着剑枕,刚一闭上眼睛突地想起那只小鸟,又翻下床来,把矮案上的暗格打开,用手指摸了摸小鸟毛绒绒的脑袋,小鸟反嘴就来啄他,他却哑着声音笑道:“快点睁开眼,等你开眼了,我给你起个名字。” “吱嘎……” 便在这时,隔壁房间里传来轻微的开门声,紧接着,廊上响起了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轻轻柔柔的像羽毛一样,不下细听还听不见。 姬烈心中一跳,赶紧关上暗格,跳上床,闭上眼睛,扯起了呼噜。 肯定是小侍女起来了,想必正去打水做早饭。用不了多久,那东面的妇人也会醒来,那妇人一醒来便会大声的嚷嚷,将梦中的姬烈吵醒,而那西面的车夫会抱着铁剑,阴沉着一张脸,冷冷的注视着妇人,直到她闭嘴。 想着,想着,姬烈睡着了,嘴角带着笑…… …… 月隐星褪,日尚未起。 少台城中,某个森然的院子里。 一名中年男子跪坐在华丽的锦席中,案上已温好了一盏酒,正徐徐的透着香气。那男子把着酒盏却未就饮,修长的手指沿着酒盏口划着圈圈。 锐利的目光,时隐时现。 这时,一道颀长的影子嵌入室内,那人提着头颅,站在室口,恭声道:“回禀家主,事情已办妥。” 中年男子看了看那带血的头颅,目中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不忍,却冷冷的问:“该死的,都死了么?” 影子答:“都死了!” “你下去吧。” 影子消失在灯光里,中年男子捉着酒盏默然起身,慢慢走出室,站在屋檐下,举头望向那已然看不见的月亮,抿了一口酒,叹道:“昔日承你一言之恩,如今我已尽还,是福是祸,便要看你的在天之灵与他的造化了。” “父亲。” 脆嫩的声音响起…… …… “天亮了么?” 室中没有燃灯,却明亮如雪。 因为案上有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 老巫官颤抖着双手,触摸着夜明珠。 这颗夜明珠虽然比不上燕侯那颗祸国殃民的倾世之珠,但却同样光滑细腻,比任何一件丝绸都要滑嫩,比任何一个女子的身体都要细腻。 老巫官的表情很怪异,微微上扬的眉角显得很惬意,但是颤动的鼻子却像条肥蚯蚓一样扭来扭去,让他看上去很可怜。这一幅画面,不由得让人想起冰火两重天。 或许是明珠放光过烈,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从那条缝隙看出去。 天,亮了。 第五章 又来个傻子 天亮了。 三天后,燕国的使者来到了少台城。 与燕国使者一同来到少台城的还有燕侯的第十八个儿子。 据说,脑子有点问题。 三月的安国,桃花开得格外浓艳。 桃花妖娆,燕国亦妖。 纵论当今天下,八百诸侯,燕国不如齐国富庶,不若雍国根基深厚,也比不上南楚独霸江东的地理优势,甚至与新锐宋国相较也有诸多不如,但燕国就是燕国,燕人世代身居北方苦寒之地,却并未被风雪压弯了脊梁,反被凄风苦雪铸就了一身血性。 燕人好战,燕人擅战。 大小上百战,从无败绩。 燕国不与别国同。 燕人尚黑,黑色代表五行之水,当燕人身披玄甲,兵临城下时,那铺天盖地、汪洋成势的黑色象征着悲伤、不祥与死亡,可当燕人灭得敌国,夺得城池,雄纠纠气昂昂的站在敌国城头高唱战歌时,那夺天抢地的气势同样象征着孤独、骄傲与高贵。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战……” 高昂的战歌响在桃花绚烂处,惊得树上的鸟儿乱飞。 三辆四驱战车并驾齐驱,将并不宽大的桃林夹道塞得密不透风,战车是黑色的,戈矛是黑色的,铤立在战车上的武士也是黑色的。 燕人不戴冠,只以黑布裹头,刀锋般的眼睛直视着前方,视那甜腻而柔软的花香若无物。 战车的后面是两辆礼车。 燕地苦寒,战车无伞无盖,便连侯子与使者所乘的礼车也不例外。使者是位年过五旬的老人,从头倒脚裹着黑袍,只在衣领上绣着一只玄鸟。 相传,玄鸟陨卵方有燕。 燕人,是金乌的后裔。 高傲的玄鸟、璀璨的金乌,慢慢的飞翔在温润的花海中。 在桃林道的尽头,望渊山下,安国的三卿六御早已一身光鲜的守侯在道口,倾听着战歌声徐徐浸来。 少台城门口,安国世子姬云率着一批火甲武士,驾着火云战车,穿出了城门,缓缓驶向望河山。 宫城之上,望城台中,安君俯视着儿子的战车长龙,脸上的神情既犹豫又兴奋。老巫官站在他的身后,将国君的忐忑尽收眼底。 “君上莫忧,十年苦心,今日定当一偿所愿。” “但愿如此。” 安君展开袍袖,迈前一步,直抵宫墙望向远方,仿佛这样便能看见玄鸟与朱雀共辉。 他有些迫不及待。 老巫官摇了摇头,暗暗的。 玄鸟飞出了花海,在望渊山下的道口顿了一顿,战歌声并未停歇,与绵长人龙一道奔向少台城。与此同时,火云战车的锋角抵拢玄鸟。 越来越近。 “看啊,看啊,那便是我们安国的战车……” “看啊,看啊,那首车上的武甲便是我们安国的世子,未来之君……” “看啊,看啊,燕国的战车好寒酸,连伞盖也没有……” 远远的,安国人在望渊山上、在道路两旁、在树林中比较着、赞叹着。安国自宋姬打开泰日商道以来,一直在暗自图强。 存匕十年,今日当一试其锋。 面对安人震天荡地的呼声,坐在左首礼车中的燕侯十八子歪过脑袋,眨着眼睛,问另一辆车中的使者:“老师,安国人是在欢迎我们么?” 使者答道:“是的,侯子不要怕,燕人无惧。” “燕人无惧!” 年方十岁,脑子有点问题的燕侯十八子站了起来,挺着孱弱的胸膛,学着父侯的样子,眯着眼睛,看向那奔腾而来的朱雀。 使者微微一笑。 朱雀来了,与燕国的车队执锋相对。 人海寂静。 便连战马也互相注视着,不安的刨动着前蹄。 燕侯十八子看着英姿飒爽的姬云,他竭力的保持着眯眼的样子,从眼里缝里逼视着安国的未来之君。燕人无惧,纵然他只是十八侯子,纵然脑子有问题,但燕人便是燕人,凛然不可侵犯。 使者静静的,肃穆。 他在等待,等待安国的未来之君让开。 果不其然,姬云脸色变了数变,终于一勒马缰,避在了道旁,并朝使者温和一笑,拢手一揖:“燕使远道而来,安国不胜荣幸。”又朝着那传闻中燕侯的傻儿子一揖:“见过侯子。” “世子多礼。” “嗯。” 使者还礼,燕侯十八子抱揖,但却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姬云脸色再变,笑道:“父侯已在城外等侯,燕使请。”说完,猛地一挥手,火甲锵锵的战车一水二分,散在道路两旁,欲让燕国车队先行。 “世子请,侯子请。” 使者却未先行,而是朝着燕侯十八子使了个眼色。按古礼,使者出使他国等同国君,但若与侯子一道出使,侯子为正使。 姬云请使者先行,此举耐人寻味。 燕国使者是何等人物?不需转念,即以行动告知,将在安国游学数年的侯子,不管他脑子是否有问题,还是只为十八子,终究是燕侯之子,万乘之君之子。 玄鸟与朱雀并驾而行。 一路上,姬云都在暗中打量着燕侯十八子,燕侯十八子额角冒着细汗,但身子却挺得笔直。 唉,大国之子果然不同。 便连个傻子,气势也与小国的傻子有天差地别。 姬云在心头感叹。 望渊山距少台城不过十里,黑红相间的车队驶向城门。安君领着上、中、下三巫,以及诸史夹道相迎。 安国的老巫官接过燕使递来的国书,高声礼唱:“昊天在上,伏惟告之,今有友邦,万里而来,我心唯荣,我心唯喜,载歌于路,陈粟于土……后土在下,伏惟尚飨!” 等到长长的迎礼唱罢,安君牵着燕侯十八子登上了自己的六驱马车,向宫城行去。 安国人并未散去,涌在车队的后面,人人面带喜色,仿佛盛大的节日一样。 诸侯迎礼,有文礼也有武礼,国君迎于城门,巫官礼唱赞颂,这是邦国文礼。而文礼只是开胃小菜,稍后在宫城外还有武礼可以看。 安国人等的,便是武礼。 此时,燕国的傻子坐在六驱马车中,高贵的行于万人之前,安国的傻子坐在瘦马破车中,孤独的行于巷道深处。 破车走得不快不慢,一路嘎嘎响。 哑奴车夫挥动着鞭,舍不得抽马,一下一下的抽着虚无的空气。 姬烈听着车轮与鞭声,脸上的神情也在不断的变幻着。 今日一早,小侍女捡到一封信,信里面写着:苍鹰当博击长空,岂可久恋于巢。随后,他这个被人遗忘多年的傻子突然时来运转,竟然被那高高在上、素未蒙面的父侯给想起来了。 安君派人来通知他,收拾妥当后,即刻前往宫城听侯君命。 此时,傻子头戴簇新的板冠,身穿朱红锦袍,脚上蹬着翘头缕纹鞋,腰上也悬着一柄剑。乍眼一看,倒是有模有样,像是国君的儿子。 游学燕国?流亡于外? 来得如此快,让人始料未及。那怕在听见墙上读书人的那番话后,姬烈心里便有所预料与准备,但此时此刻乍闻之下仍是心乱如麻:是谁在帮我?能成功吗?肯定与那个读书的小女孩有关,她穿着红色的衣裳,会不会是侯族宗室?她们是谁? …… 路,总会有尽头,就算走得再慢也会走到终点。 “灰儿,灰儿……” 骨瘦如柴的瘦马终于穿出了巷道,来到宫城外。 人山人海。 哑奴车夫将马车停在人群外,挑开帘,将茫然无绪的姬烈迎下来。 车夫微张着没有舌头的嘴,定定的看着傻子,指了指人海中央那高坐于台的安君,又指了指自己,再将指尖定在了傻子的胸口。 一切,尽在不言中。 傻子裂嘴一笑。 早已等侯着的两名宫人迎上前来。 傻子傻笑着,向他们走去。剩下的路,唯有傻子一人独行。 宫人引着傻子,甲士们分开人群。 平生第一次,有宫人领路,有甲士护卫,但傻子的心中却并不欣喜也不惶恐,他只是傻笑着,一瞬不瞬的看着那高台上的安君。 安君并没有看他,正在对燕国的傻子嘘寒问暖。 “四哥,四哥……” 远远的,一个小胖子朝着姬烈猛烈的挥手,但姬烈却没有看过来,他的注意力在高台上。 “四哥!!!” 小胖子加大了声音,并挥动着手中的雪白小鸟。 “傅弟……” 姬烈听见了,朝着那小胖子笑了一笑,小胖子所处的位置在安君的右下首,属于侯族的观礼台,世子姬云、侯子姬风、姬绡都在其中。 姬烈正要举步向那小胖子走去,身旁的宫人却冷冷一声咳嗽:“小侯子,请随奴来。”宫人为贱民,多为罪奴。 从下面绕过侯族观礼台,来到卿、大夫们的礼台,但宫人与甲士却并未停下,而是引着傻子走向了士族的礼台,在那里有一个小看台,既不与士族们扎堆,也不与平民相等,就那么孤零零的凸现着。 “小侯子,请。”或许因为肢体不全,宫人的声音阴恻恻的。 有位置坐,已然不错。 姬烈大模大样的跪坐在小看台里,仍然挂着那标志性的傻笑。 身周的士族们开始嗡声如蚁:“这便是那个傻子么?” “是的,你看那眉眼与宋姬一模一样……” “是啊,只是可怜了宋姬,那般聪慧绝伦的一个人物,竟然生了个傻儿子!不过,幸亏是个傻子,要不然,迟早安国会变成宋国,听说,这傻子连撒尿也不会……” “哈哈,若是不会撒尿,那岂不憋死?” “嘘,禁声!” 突然,一道眼光射来。 第六章 这个傻子叫燕十八 姬烈身旁的议论声嘎然而止。 在安国,能让闹哄哄的士族们突然安静下来的只有一个人,那便是安国的一国之君。 当四目相对时,姬烈心头像是扎进了一根针,令人痉挛的刺痛逐渐蔓延全身,但他却并没有闪躲,脸上的笑容反而更为灿烂。 看见这意料之中的痴傻笑容,安君眉头皱了起来,眼睛也半眯起来,然后缓缓转过了头。 虽然隔得较远,姬烈也仿佛听见了自己的这位父亲、安国的一国之君,那冰冷的哼声与一闪即逝的叹气声。 是内疚么? 姬烈当然不会这样认为,一个能把亲生儿子扔在外面八年,而不闻不问的人,岂会有所谓的亲情与内疚? 那他为什么会叹气? 因为傻子丢了他一国之君的脸么? 可是傻子终究是傻子,哪有不丢脸的傻子? 姬烈把袖子里的拳头松开,按在膝盖上,身子微微前倾,若是细看,会发现他的左腮有些异样,略略往下皱,那是因为他正暗咬着牙。 这时,又有一道眼光看来。 是燕国的傻子。 燕侯十八子定定的看着姬烈,眼神有些奇怪,像是正在看着一只受伤的小鸟,既关切又悲伤。 姬烈怔了一怔,然后冲他笑了笑。 燕国的傻子也笑了笑。 在这一刹那,两个傻子惺惺相惜。道家的人常说,同类相从,同声相惜,傻子的世界只有傻子才懂。 正常的世界运转着,武礼开始了。 “簧,簧簧……” 八个吹角手扛着四抬号角走到了广场的中央,吹响了原始的、苍凉的号角声。 阳光射在吹角手们的身上,他们光着臂膀,显露着古铜色的肌肤。那长达一丈八尺,需要两人才能吹响的青铜牛角泛着黑红相间的光泽,为这古老的传统注下了神圣与庄严。 朽木苍缟的老巫官在这时焕发了生命力,穿着稀奇古怪的袍子,戴着孔雀羽冠,张牙舞爪的跳了一阵只有他自己才能领会的祭舞,然后便沉声的宣告众人,武礼已得到昊天大神的认可,会受到神的赐福。 “战车,战车!” 在安国人的欢呼声中,从广场的右侧缓缓驶出来一辆战车,车上的三名武士穿着红甲,拉车的四匹战马也是一水的红骠马。 “战车,朱雀战车!!” 御手驾着战车沿着广场奔跑,三十二名徒步剑盾手跟在车后,滚滚的车轮声与沉重的脚步声,以及安国人的热血沸腾声交杂在一起。 安君站起身来,看着那如同朱雀一样翱翔的战车,仁厚的国君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世子,世子!” 未及片刻,安国人又开始呼喊着他们的世子,那位英勇擅战的姬云,下一任的安国国君。 在这一刻,没有人记得他们还有一个傻侯子,那给安国带来战马与繁荣的宋姬之子。 姬云并未让人们久等,朝着安君施了一礼,扬着嘴唇上的小胡子,笑道:“父侯,燕国使团不远万里而来,为示敬重,儿子愿为父侯御使战车,欢迎友邦的到来。” 战车御手是贵族武士无上的光荣,为国君御马出征更是无比的荣耀,但是安君弓马并不娴熟,自然不会亲自下场与燕国武士对阵车战,哪怕只是象征性的武礼。 于是,安君便接过老巫官递来的节旄,将这代表一国之君的信物交给姬云,沉声道:“礼仪之邦,当守礼节仪,戒骄戒燥。” “是,父侯。” 姬云双手捧过用牦牛与雀羽制作的节旄,在三名护卫的帮助下穿上了沉重的甲胄,高举着节旄,走向广场正中的战车方阵。 战马暗嘶,战阵肃穆。 当世子姬云将节旄恭敬的插在车左,铤立在战车左首的位置上,人海瞬间汹涌,暴起了一浪又一浪的欢呼声。 “世子,世子……” “世子,世子神武!” 安国人扬着双手赞叹着、赞美着,在他们的心里,此刻,骄阳下,身着华美铠甲的世子简直便是战神的化身,就是与燕国那战无不胜的燕却邪相较也不多让。 燕国的傻子坐在这震天的呼喊声中,略微有些不安,便轻声问身侧的燕使:“老师,这位姬云世子真的有叔叔那般厉害么?” 姬云曾游学燕地,拜燕却邪为师。 燕使一脸肃容,嘴角却弯成了一个轻微且不屑的弧度,以只有燕侯十八子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侯子勿惊,只是徒有其表罢了。”顿了一顿,又冷笑:“学生就是学生,要想胜过老师,不仅得有勤奋,还需要天姿。安国积弱已久,安国人,血不入骨,如今看上去虽然是激昂如潮,但却难以持久,若逢挫折,必然一败涂地。” “谢过老师教诲。” 燕侯十八子似懂非懂,眼里却闪过一丝光亮。 这时,从广场的左侧驶出了燕国的战车,御手驾着黑色战车,引领着徒步剑盾手来到台下,朝着高台上的安君颔了颔首,面向燕侯十八子。 默而无声。 从始自终,没有欢呼声,也没有车轮滚滚声,唯有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甲胄碰撞声、沉闷如铁的呼吸声。 战车御手是燕使的儿子,像根黑木头般竖立于战车上,默然的看着燕侯十八子,等待着一声令下。 燕侯十八子,姓燕,名十八。 按中州古礼,取名经由司商。为燕十八取名的司商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取了这样的名字。需知,自古以来九为尊、六为贵,而十八倍过于九,又会是什么呢? 或许,尊贵之极便为傻。 燕十八有着像初生婴儿一般干净的眼睛,却也同样有着初生婴儿一般的胆小怯弱,于是在骁勇擅战的燕国,燕十八便成了傻子。 此刻,在万众瞩目之下,燕十八果然胆怯了,瞳孔在轻轻战栗,嘴唇也在微微的颤抖,竟然忘记了向战车上的武士下达命令。 燕使眉头一皱,暗暗拉了拉燕十八的袖子,轻声唤道:“侯子,侯子,燕人无惧……” “嗯。” “燕人无惧!” 一听见“燕人无惧”四个字,燕十八便像是承蒙了昊天大神的赐福一样,神情骤然一凛,用衣袖拭了拭额头的汗水,按着膝盖,颤抖的、坚定的、缓缓的站起来,但却并未向武士下令,而是朝着安君深深的抱了一揖:“安侯以礼待我,我当以礼而还。燕十八愿与安国世子共驰于昊天之下。” “侯子不可!”燕使大惊失色。 安君神情也是一怔,正欲借辞推拖,邦国间的武礼既然是在展示各自的武力,便会有不可预知的危险发生,若是燕侯的儿子在安国出了事,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谁知,安君尚未想出合理的托辞,燕十八已不由分说的推开了燕使,毅然的走下了高台,来到战车下,望着战车上惊呆了的武士们,裂嘴一笑。 “侯子,侯子……” 燕使的儿子吓坏了,众武士也惶然。 “燕人无惧。” 燕十八念叨着这四个字,爬上了战车,站在了弓箭手与甲戟手的身后,说道:“我不会驾车,亦不会弓戟。”说着,看了看对面的安国战车,又道:“我也没有节旄,但我既然站在这里,便会无所畏惧,我将与你们并肩作战,直到取得胜利!” “诺!” 燕人武勇,止意于舌。面对尊贵而又娇弱的侯子愿意与他们并肩作战,他们并没有多说一句话,只是从内心深处吼出了这么一个字,但就是这么一个简短有力的‘诺’字,却彻底的镇住了全场。 一派死寂。 所有人都在看战车上的燕十八,姬烈也不例外。 此刻,姬烈的心跳得极快,按在膝盖上的手,下意识地拽成了拳头,一个强烈的念头填满了心胸:燕十八,他绝对不是个胆小的傻子。 而众目睽睽之下的燕十八更是感觉自己仿佛正置身于火海中央,或是赤足行于冰山,浑身上下极度不自在,他虽然挺着胸、昂着头,但眼光却在东飘西荡,不经意间竟与姬烈的目光对上。 在这一瞬间,看着这个笑得傻哩八叽的安国傻子,莫名其妙的,燕十八心头一松,于是便冲着姬烈微微笑了一笑。 霎那间,姬烈的傻笑凝结在脸上,不由得心想:‘这燕国的傻子,是在嘲笑我比他更傻么?’ “簧,簧簧……” 雄壮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 车战讲究阵势,阵形五花八门,譬如:锋夭、雁行、鱼丽、长蛇等等。若是大国间的战车会战,参战的战车成千上万,那战阵便更为复杂,大阵套小阵,一阵环一阵。 试想一下,当结成阵势的战车方阵奔滚撞来,蛮横的辗过人群,那将会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 战车是战争的锋刃,更是国力的象征,但也是奢侈的消耗品,所以,各诸侯间征战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摧毁对方的战车,抹灭对方的战斗意志,抢得对方的封地与臣民。 不过,今日燕国与安国的车战并非是为争抢封地臣民,只是在展示各自国力,仅出一个战车序列。 安国世子姬云拉下了头盔上的面甲,引领着战车与以其配备的徒步剑盾手布成了锋夭阵形,战车居前,剑盾手处后,仿佛利剑出鞘。 燕国布的是雁行阵,三十二名徒步剑盾手分布于战车两翼,斜斜向外伸展,恰若剑鞘。 剑若够利,自可脱鞘而出,鞘若够坚,也可禁剑于匣。 双方战阵,徐徐压上。 铁与血的对抗,一触及发。 渐渐逼近,战马的嘶哮与沉重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甲胄与剑盾的碰撞声此起彼落,一下接着一下的撞着心口,令人颤抖、战栗。 目睹此景,姬烈情不自禁的以拳头抵着自己的大腿,身子微微前倾,眼角也在轻轻抽搐。 “四哥,你说谁会赢?”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 第七章 战车轰鸣 这声音来得突然,也极不合时宜,姬烈愣了一愣,然后,慢慢松开拳头,自然而然的按在膝盖上,抬起头来,嘿嘿一笑:“傅弟,你说谁会赢,那他就一定会赢!” “嘿,我说了不算……” 小胖子姬傅从侯族的看台上敏捷的跳下来,一溜烟跑到姬烈身旁坐下,又朝着姬烈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嘻嘻直笑:“如果我说了就算,那我就是昊天大神了。”说着,用手指顶了顶天空,却突然回过神来,脸色蓦然一变,匆匆看了看左右。 身周的士族与平民都在一瞬不瞬的看着场中,谁会去注意一个黄口小儿正在亵渎昊天大神? “啪啦啦……” 放下心来的小胖子吐了吐舌头,将一袋子沉甸甸的刀币扔在面前,按着两腿膝盖,碰了碰姬烈的肩:“四哥,咱们来赌一赌,要是你赢了,这些钱通通归你。若是你输了,小白就归我啦!” 黄澄澄的刀币在太阳下泛着光,小胖子认真的看着姬烈。虽说小胖子时常欺负姬烈,但姬烈知道,这小胖子对自己并无恶意,且多有照顾。不说别的,一只小白鸟能值几个钱?这里的钱足足可以买下一匹马了!但是姬烈却不想与他赌,便摇了摇头。 小胖子见姬烈摇头,决定加重筹码,从袖子里摸出两个小盒子,一左一右的挡着姬烈的眼睛:“四哥,你赌也得赌,不赌也得赌,快说,谁会赢?” 姬烈被盒子挡住了眼睛,再也无法看向场内,但却能听见声音,那是利箭划破长空的尖啸声,紧接着,周围的人群静了片刻,几个呼吸后,人群爆发了,掌声雷动,欢呼如潮:“世子威武,世子威武!!” 小胖子急了,催道:“四哥,快点,快点!” “燕国。”姬烈只得答道。 小胖子愣了一下,放下遮挡姬烈眼睛的手,无奈的说道:“四哥,你真的是傻么?” 盒子挪开,眼前回复光明,姬烈看见安国的战车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一往无前的扎向燕国车阵内腹,沿途将拦截的燕国剑盾手撞得四分五裂,自己的兄长姬云冷酷无情的拉动着弓箭,居高临下的将箭射进燕国人的咽喉,爆出一朵又一朵的血莲。 而燕国人却不为所动,仍然维持着较为松散的雁形阵,斜长的两翼缓缓内缩,即便不断有人倒下,却听不见任何惨叫声。 姬云在阵中所向无敌,甚至弃弓持戟,斩杀了对方战车上的戟手,差一点便削中躲在车后的燕十八。 燕国戟手被挑飞的那一瞬间,姬烈看见了燕十八,姬云的长戟与燕十八擦身而过,燕十八一张脸骇得煞白,脖子下意识的向后缩,胸膛却反方向的挺了挺。就在这时,燕国御手一声爆吼,单手御马,单手横戟,重重一戟斩中姬云的戟身,巨大的贯力将夺命长戟格开,并把姬烈震得歪了几歪。 两车交错,车轱辘上疯狂转动的刀锋横轴将来不及闪开的一名安国剑盾手与一名燕国剑盾手拦腰搅断。血水自腰部溅开,肝肠流满地。 人群哗然。 “可惜,可惜……”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 安国人顿足长叹,坐在高台上的安君却眉头紧皱,刚才那一幕太惊险了,要是姬云的戟再长一分,便取了燕国傻子的命,一个傻子死了无关紧要,但这个傻子如果是燕侯的儿子,那又不一样了,绝对不能让他死在安国!想到这里,安君忍不住向自己的傻儿子看去。 “陷进去了,包围开始合拢了……”姬烈平淡的看着场内的厮杀,嘴里喃喃自语。 安国战车的活动空间越来越狭窄,虽然仍占据着上风,但却再也做不到像刚才一样横冲直撞,燕国的徒步剑盾手五人一组从四面八方向中挤拢。 而这个时候,没有人看出来安国已经陷入了颓势,他们只看见英勇的世子殿下正在奋勇杀敌,一次又一次的将燕国战车逼退,胜利仿佛在望。 小胖子的心思不在场内,不论谁赢了、谁死了都和他无关,他在喋喋不休:“四哥,你说你真的傻么?我听父亲说,你要去燕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或许永远也回不来了,要是你不回来,那我该多伤心啊,你走了,谁给我摸鸟儿去,我又捉弄谁去呢……” 姬烈:“越来越难了……” “是啊,愁死我了,你去了燕国,我怎么保护你呢?要不,你别去燕国了,我保护你一辈子,相信我,谁也别想欺负我的四哥!” 小胖子搂着姬烈的肩膀,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场内,黑与红参杂在一起,厮杀得正猛烈,安国世子激昂的喝斥声传了过来,小胖子皱了皱眉头,低声道:“四哥,他们都说你是傻子,但是傻子怎么可能捉到得那么聪明的鸟儿呢?其实他们才是傻子对不对?” “太晚了……”姬烈看着场内,淡淡的道。 小胖子点头道:“是啊,太晚了,他们都是傻子,傻子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才是傻的,就像天上不会掉星星一样。四哥,我知道,你必须要离开这里,不然你就真的和他们一样傻了。你如果一定要去燕国,我也不拦你,但我要给你准备点礼物,本来,我想把我的侍女缀儿送给你,在路上给你铺床叠被什么的,可是她身上真的好香,我也离不得她,没办法,我只能偷了娘亲的陪嫁首饰给你做盘缠,你看,这是一对玉佩,拿去卖了,足够你逍遥到燕国了……” 小胖子捧着两个锦盒,真诚的看着姬烈,他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一直在自说自话。 姬烈回过头来,看着小胖子微微一笑:“傅弟,我记得,你有个姐姐……” “啊,不可以!” “坚决不行,我姐姐不能给你铺床叠被!!” 小胖子一蹦三丈高,一脸戒备的向姬烈看去,却见姬烈微微一笑转过了头,他心中仍有些不安,又坐下来,低声道:“四哥,你不知道,我姐姐笨死了,根本不会铺床叠被,也不会唱歌跳舞,没趣得紧。” 姬烈道:“会读书么?” “当然……不会!”小胖子愣了一下,然后把头摇得像拔浪鼓。 姬烈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小胖子紧张的看着姬烈的侧脸,却见姬烈的眉头慢慢皱起来,他心中一阵慌乱,说道:“四哥,就算你看上了我姐姐,父亲也不会让她跟你走的,再说,我姐姐身上又不香。要不,要不我还是把缀儿送你吧!”这小胖子以为人人都跟他一样,喜欢趴在有香气的女子身上睡觉。 姬烈摇了摇头,心中微微失落,那个穿着一身大红,眼神清澈如水的小女孩会是谁呢?授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啊…… 虽然明知她们不可能让自己知道,以免被自己的父亲猜忌,但姬烈并不气馁,就像那读书人所问的一样:你还会回来吗? 会!如果我能离开,终有一天我会回来,不再是以傻子的身份,也不再顾忌任何人的猜疑,我会堂堂皇皇的站在这里,告诉你们,我不是傻子! 想着,想着,姬烈瞅了一眼高台上的安君,拽起了拳头,心中的委屈化作了满腔的怒火,胸口灼热一片,眼睛也红了起来,一瞥眼,看见了地上的钱袋与胖乎乎的小胖子,眼神又是一软,紧紧拽着的拳头慢慢松开。 “锵、锵锵!” 这时,一阵刺耳的金铁交接声裂响。 两辆战车打斜对撞,长达三尺、尖稚一样的横轴互相搅在一起,滋啦滋的火星直溅。 姬云奋力架住迎头劈来的铁戟,他的头盔掉了,披头散发,气喘吁吁,战车上只有他和御手了,弓箭手和甲戟手都已经死了,三十二名剑盾手也或死或伤,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而燕国却还有十来名剑盾手完好无损,他们正从四周围过来,浑身血迹斑斑,眼神冷得像狼。 到了这个时候,胜负基本已定。如果他不是姬云,如果他不是安国的世子,为了武士的尊严,他必须战斗到最后一口气,但他是姬云、国君的继承者,他应该以安国社稷为重。 低头认输么? 姬云重重的喘着粗气,汗水顺着眉毛往下流,粘得他的眼角非常难受,场外的欢呼声已经停了,所有人都无法相信,居然会是这样的结局,看上去威猛雄壮的安国士兵竟然如此不堪一击,当燕国战阵合拢时,他们像猪一样被赶在一起,挡住了已方战车去路,又一层一层被削薄,最终,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若非亲眼目睹,若非满场喋血,这样快的逆转,谁敢相信? 高台上的安君再也坐不住了,他的右眼皮一直在跳,这是极度不祥的预感,他情不自禁的站起身来,伸出右手,朝着场内虚弱的招了招,他在召唤着他的儿子,他忘记了这是不合礼法的,纵然他是一国之君,也不能肆意的打断昊天大神认可的战斗。 老巫官走到国君身旁,低声说了几句,国君愣愣的坐下来,老巫官深吸一口气,从怀中掏出一根白麋鹿的角。 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老巫官手中的麋鹿角,看着他将弯角的那头慢慢的朝下。 这就要输了?就这样输了? 安国人忐忑不安,心里空空荡荡的,他们甚至没有看出来差距在哪里,十年来,安国人节衣缩食购买战马,制作战车、甲胄与良弓,工匠都是从鲁国花重金请来的,在跟随宋国一起征战的时候,也是胜多负少,如今怎么就败了呢?而且败得一塌糊涂! “走!!!” 就在全场惶恐不安,而老巫官手中的白鹿角还没有完全竖下的时候,姬云突然一声大喝,竭尽全力格开架在肩上的铁戟,与此同时,御手疯狂的抖着马缰,战马嘶声长啸,扬起蹄子一阵乱踩,竟将燕国剑盾手逼开了一条缝。 他们要从这条缝隙里杀出去,只要冲出了包围,凭借马速与姬云的回头箭,便可以一箭一箭的射杀剑盾手,然后再与燕国的战车一决雌雄,燕国的弓箭手也死了,没有人可以牵制奔腾的战车! 胜负,犹未可知! “世子殿下!!”也不知是谁,腾地起身,双手朝天,纵声咆哮。 霎那间,人群沸腾了。 “别动。” 第八章 突然的变故 就在全场起身为世子殿下鼓掌助威的时候,场内却突然安静了,听不见半点声音,只见正准备抖缰纵马的御手慢慢举起了双手,而世子殿下仍然保持着弯身抬戟的姿式,一动不动。 一阵风袭来,豆大的汗水滚进背心里,蓦然冷凛,姬云微弯着脖子,一瞬不瞬的看着前方。 前方是一枝箭,它搭在弦上指着姬云,拉箭的手在颤抖,箭簇也在上下点头,但不论怎样始终不离姬云的眉心。 “世子殿下,你输了。” 引箭的人脸色苍白,因为力气有限,手中的弓并没有完全张开,他竭力的保持着弓与箭的平衡,声音却平淡无奇,仿佛在说着一件云淡风轻的事,又好像只是在向姬云证明,只要我一松手,那便是一箭爆头,我的力气不够,你还是快点认输吧。 他是,燕十八。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拿起了弓,又在关键时刻拉开了它,决定了胜负。他才十岁,孱弱的像是一阵风也能吹跑,谁又会去注意他?但是在这一刻,他站在那里,是那么的突兀,全场瞩目。 气氛寂静若死,竟然能听得见风声,怪异的风从东刮到西,挟裹着地上的血腥味往四下里飘。 被这刺鼻的血腥味一冲,安君猛地回过神来,自己的儿子正在生死边缘,再不认输就来不及了,像狼一样的燕国人,在他们的眼里,只有敌人与食物,可没有仁慈。 安君看了老巫官一眼,老巫官心知肚明,赶紧把白麋鹿的弯角一竖,大声道:“燕国胜!!” 并不洪亮的声音却传遍了每一个角落,燕十八吐出一口气,慢慢放下了弓箭,捏了捏酸痛的胳膊。 事到如今,胜负已定。 ‘败了,终究还是败了……’ 世子姬云气喘如牛的看着燕国寒酸的战车与孱弱的傻侯子,再把那满地呻吟的己方士兵一看,脸上一红,随后,又情不自禁地瞅了瞅自己头顶上那绣着朱雀的车盖,一时间,双方强烈的对比犹如钻心利箭,刺得他内心羞愧不已,只觉那华丽的车盖无比碍眼,当即“唰”地拔出剑,反手斩断支撑车盖的竖木,然后跳下车来,举着盖头献给燕十八。 燕十八脸上微微一红,腼腆的笑了一笑,那半截车盖少说也有百斤,以他的力气根本接不过来,一直在旁边戒备的燕国御手赶紧接了过来,放置在己方的战车上。 “果然,难逃一败……” 远远的,姬烈平静的看着这一幕,虽然他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此时此刻也不免一阵唏嘘,虽然安国出战的士兵都是经过精挑细选,并且装具精良,但他们却缺少了骨子里的血性,打打顺风仗还可以,一旦受挫就会分不清东南西北。 纵观整个战事,燕国人极度冷酷,不计个人生死,步调始终一致,节奏和目的极为明确,那便是先消灭敌方的剑盾手,然后捏紧拳头,一举摧毁敌人的战车,最终取得摧枯拉朽般的胜利,而安国人自打进攻受挫后,便一直在各自为战,如此一来,不败才怪! 在姬烈的心里,哪怕燕十八并没有拿起弓,胜利也只会属于燕国!一群披上铠甲的蠢猪,是不可能打得过一群饥饿的野狼的,纵然这群蠢猪的领袖也很强壮! “四哥,你,你竟然赢了……”小胖子捧着首饰盒,哆嗦着嘴唇,不可思议的看着姬烈,在这一瞬间,他无比的肯定,那正在微笑着的四哥绝对不是一个傻子! “输了?怎么会输呢?” 开局是光辉灿烂的,结果是虎头蛇尾的,被一记重拳打蒙了的安国人怔怔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与结束,怅然若失。 两辆战车汇拢,向安君所在的高台驶去。 燕国使者站起身来,向燕十八行礼,向安君致意。 安君点了点头算是回应,然后,面无表情的看着战车上的儿子,内心却缓出一口气,不论如何,总算结束了,安国的下任国君依然完好无恙,这已经值得庆幸了,况且败给燕国也并不丢人!他还没有狂妄到自认为可以与雍、齐媲美的地步,方才只是心存侥幸罢了,而侥幸每个人都会有,只是有些人仅仅把它当作希望,有些人却拿它当唯一,前者永远都会有希望,后者死在了唯一的侥幸上。 “父侯,儿子败了……” 战车还没有停稳,车上的姬云已经拔下了节旄,双手捧着它,慢慢向下跪去。安君看到儿子一脸的沮丧,心中蓦地一紧,这还是那个骄傲的、焕发着蓬勃朝气的安国世子么?些许的挫折便折弯了他的膝盖,难道他忘了自己身为一国储君? 储君岂能轻易下跪? 如此,怎堪担当大任? 安君心中由然一怒,拧着眉头拂然起身,正准备冷冷的训斥几句。 便在这时,变故突生,坚固的战车仿佛不堪承受世子殿下的膝盖,在他双膝及地的那一瞬间,车轱辘响起一阵滋滋嘎嘎的声音,紧接着,车轮骤然歪斜,车身剧烈摇晃,随后,战马受惊,扬起前蹄,“希律律”的嘶啸,御手大惊,赶紧死命勒住奔马,同时高声叫道:“殿下,快跳!!” 晚了,庞大的战车轰然崩塌,两根辕木‘啪’的一声断裂,四匹惊马挟着强横的牵力,将御手从车辕上硬生生扯了起来,就像放风筝一样高高扬起,并疯狂的向高台撞去,与此同时,整个战车前部翘了起来,猛然一个倒扣。 “轰……”尘沙飞扬,巨大的战车车厢就像一具棺材,将世子姬云死死的扣在其中,生死不知。 “呼,呼呼……” 安君心跳如鼓擂,手脚僵硬,脑子一片空白,想喊却喊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四匹惊马拉着御手向台上撞来。台高不过五尺,岂能挡住飞马? “护卫君上!!” 关键时刻,老巫官猛地一掐大腿,扯着脖子高声大叫,眨眼之间,安君周围飞快的窜出几名甲士,铤着丈八长戟向惊马扎去。 “噗……” 血花飞溅,甲士倒飞,高台上下乱作一气。 结束了,全场鸭雀无声。 …… 三天后。 玉树青铜灯,一树十五枝,每一根枝丫上都置放着一根熊熊燃烧的蜡烛,将《启蛰殿》照得一派通明,启蛰又名惊蛰,是每年的第二个节气,也是农耕播种的重要节气,《洛书》有云:‘一惊桃始华,二惊仓庚鸣,三惊鹰化鸠。’其中的鸠是布谷鸟,每当布谷鸟开始放声歌唱,那就喻示着田间乡野挂果累累。 启蛰殿供养着布谷鸟,鸟笼挂在朱雀柱的横梁上,几只鸟正在里面跳来跳去叽叽渣渣的叫个不休:“布谷,布谷……” 若是在往常,这样清嫩的声音让人听着身心格外舒畅,但是在今天,不管是躬着身、垂着手站在帷幔前的老巫官,还是帷慢后,那躺在床上、一脸苍白的安君都觉得异常刺耳,除了那个白发苍苍的右史不觉有异,仍在专心致志的写着书简。 诸侯国中有六史,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 六史职掌不同,各司其职,右史专司记录侯族直系要事。 竹简是用雨后新竹制成,背面碧绿如玉,正面白皙如葱,右史薛离子记事从来不用烤过的竹简,只用这种新竹,一是因为如果用烤过的竹简书写,那就嗅不到这股墨与竹交融时的清香,二是以新竹写字格外考究腕力,写出来的字当然独具神异。 “景泰二十年春,燕使入少台,祭礼于宫外。鼓瑟乐,交车战,君民同乐。忽尔,暨于马惊,世子残,恐将卧床余生,君上惊,三日不醒,举国惶恐。” 短短五十个字,言简意赅、字字如刀,但却写了足足小半个时辰,可别小看这五十个字,重要的事发经过与结果可都在里面了,特别是最后的这四个字,犹其令薛离子满意。 “君上安歇,容臣告退!” 静待墨干后,薛离子卷好竹简,站起身来,朝着帷幔深深一礼。 “咳咳……” 惟幔里响起一阵轻微的咳嗽,两名宫女将幔角拉开些许,浓郁的香气从帷幔里渗透出来,娇美的徐姬扶着刚刚苏醒的安君慢慢坐起来。 安君道:“薛右史可否再行斟酌?” 薛离子眉头一皱,捧着竹简行礼:“君上何意?莫非是臣记事不实?” 安君犹豫了一下,皱眉道:“史笔如刀,岂有不实之处?只是最末四字未免太过,莫若改为‘倾国怀忧’如何?” 虽然只是略加改动,意思却大不一样,‘怀忧’可以是担心国君与世子的身体,‘惶恐’却正是安国如今的现象,两者岂可混为一谈? 薛离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老泪纵横而义正辞严:“君上此命,恕臣难为。君上应知,史无小事,史无大事,史鉴实事……” “罢了,罢了,右史退下吧……” 滔滔不绝的右史还想继续说下去,安君却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史官就是这样食古不化,在他们看来,士可杀、不可辱,史成之后,任意改动一字,都对他们是一种侮辱,以往安君还会笑脸听教,甚至会认错悔改,但今天实在没有心情。 薛离子抱着竹简,雄纠纠、气昂昂的去了,安君接过徐姬递来的药羹,皱着鼻子喝了一口,又命徐姬与宫女退下,并带走梁上的鸟笼。当两名宫女提笼着鸟笼,关上《启蛰殿》的大门,殿内骤然一暗。 或许是因为宫女关门时带起了风,玉树青铜灯上的烛火微微摇晃起来,在那颤动的灯影下,老巫官的影子显得愈发佝偻。 殿内落针可闻。 良久,安君将药羹搁在床头,问道:“是老二还是老三?” 老巫官的眼皮跳了跳,想了一想,答道:“回禀君上,事发当日,老臣命人扣留战车、索拿鲁国匠师,不想,那鲁国的匠师却于日前便已离开了少台,至今下落不明。” 安君冷声道:“可有检验出关牌碟?” “查无此人。” 老巫官续道:“其后,老臣不敢妄加猜疑,遂再验马尸,却意外发现了此物,君上且看。”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囊,毕恭毕敬的递给安君。 “龙蜒草!” 安君揭开布囊,里面铺着一层浅褐色的粉状物,稍稍一嗅,脸色极冷。 这是一种极其珍贵的药材,百年难得一见,不论是古老的巫术还是现在医家都将它奉若至宝,而它还有一个功效,那便是训兽,任何凶猛的野兽在它面前都会乱了方寸,只需一片叶子,或是一指甲粉沫,便可使猛兽伏首,如若过量,则会使其疯狂! 是谁? 是想要世子的命,还是国君的命? 安君脸色阴沉下来。 第九章 我们应该是朋友 少台城的上空阴云密布,令人窒息的压抑充斥着宫廷内外,每当飞鸟飞跃那片飞檐翘角的殿堂时,总会乍然受惊,转而逃之夭夭。 一队又一队顶灰贯甲的宫廷武士举着丈八长戟,踏着整齐的方步,行走在宫城中的每一条巷道里,路过的宫女与宫人们都低着头,憋着心跳避在一旁。 宫城外,一辆又一辆的马车藏在乌云下,它们的主人则聚在宫门口,黑压压的一片,无人出声。不时的,有人离队而出,走入那高高的宫墙里,不时的,又有人从墙里出来,脸色沉重,一如头顶的乌云。 微风吹过树梢,掀起阵阵寒意,哑巴车夫抱着铁剑像标枪一样挺立,瘦马拉着破车甩着尾巴啃食着野草,不时的向宫城内瞅上一眼。 一只雪白纤细的手将车帘掀开,小侍女搭眉看了看天空,担心的说道:“要下雨了,侯子几时能回来?” 车夫没有回答她,只是定定的看了她一眼,他的眼睛里没有任何一丝的感情色彩,冷冽的像刀锋一样。可是小虞却并不怕他,捧起一只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鸟,看着它那麻豆大小的眼睛,说道:“昨天夜里,它的眼睛睁开了,侯子一回来就能看见,宋师,你说对不对?” 车夫重重的点了点头,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七天了,自从那次变故后,小侯子便被带入了宫里,一去未返。 这时,宫城的门又开了,上卿孟于溪与上左大夫姬英并肩走了出来,宫外的人群迎上去,一个个虽没有说话,但却神情紧张。 上卿孟于溪冷冷的扫了众人一眼,登上了自己的马车,扬长而去。上左大夫却笑了笑,随后也上了马车,朝哑巴车夫与小虞驶来,当擦身而过时,边帘挑开了,姬英坐在车里,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车夫依然挺立,眼神却柔和下来。 小虞看着姬英的马车越去越远,抚摸着小鸟的羽毛,轻声道:“宋师,还等吗?” 车夫紧了紧怀里的剑,点了下头。 …… 下雨了,纷纷扬扬的飘着,整个宫城被勾勒得烟雨蒙蒙,从姬烈的位置看出去,不论是亭台楼阁,还是那些穿梭于其中的宫女都宛若水中倒影。 这里是《芳阕殿》,建筑风格与宫城中任何一个地方都大不相同,姬烈趴在窗户上,一瞬不瞬的看着雨水从屋檐上坠落,在青石板上打出一个又一个坑。院子里,不知名的花朵在雨中颤抖,一切都显得那么萧索,就连远方那高耸在殿台群里的雕像也仿佛沉没在水雾中央,那是安国第一代国君的戎装塑像,而这里是娘亲曾经的寝宫。 香炉多年未擦,已经爬满了铜锈,顽固的熏香从铜绣缝隙里钻出来,腐朽而陈旧。 两名老宫人低着头守着门口,在门外,两排甲士像雕塑一样挺立在屋檐下,他们身上的甲胄与手中铁戟被雨水侵蚀,一样腐朽。 姬烈不能离开这里半步,他被囚禁了,七天里,他没有见过任何人,也不知道外面怎么样了,心情由平静渐渐化为焦急。 离开安国,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他知道,他的车夫也知道,他的侍女应该也知道,甚至那教他练剑的、为他读书的人或许都知道。 隐隐的,姬烈有种预感,这一次的变故或许和自己有关。 若是有关,他们的下一步会怎么做?我又该怎么做? 若是无关,那事情就复杂了,谁会冒如此大险谋杀世子?大险必有大利,除了安君的另外两个儿子,还会有谁?对了,还有自己…… 想到这里,姬烈不由得一阵苦笑,恐怕自己的那位父亲之所以将自己囚禁在这里,便是有这样的想法。他会杀了我吗?一了百了?他不敢,哪怕我是个傻子,他也不敢杀了我,因为我是娘亲的儿子,是宋姬之子,如果我突然死了,他怎么给宋国交待?宋国早就想找借口吞掉安国,他不敢冒这个险!况且,他若想杀我,早下手了。 那我该怎么办? 难道一辈子被囚禁在这里?他们会来救我吗? 姬烈恨恨的看着远方,抓着窗户的手颤抖起来,转念间,他又想起了自己的车夫与侍女,以及那些暗地里帮助自己的人,若是他们不顾一切的来救自己,下场会怎样? 不,不要啊…… 姬烈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想起了车夫的舌头,虽然没有人告诉他,可他知道这必然与自己脱不了干系。他不是圣人,但如果要牺牲爱护自己的人来换取一时的安稳,他不愿意。如今,这芳阕殿或许并不是单一的牢笼那么简单,它可以像诱饵一样,将暗地里帮助他的人一个个引出来,然后一网打尽。 想着,想着,姬烈睁开了眼睛,茫然的看着越来越急的雨洗唰着一切,而自己却是那么的渺小与无助。 就在这个时候,燕十八从雨中走来。 他怎么来了?来干什么? 姬烈心头一跳,走到矮案后,用衣袖扫了扫上面的灰尘,坐下来侧耳倾听,这时,燕十八已经走到了门口,也不知他对两名老宫人说了些什么,他们竟然让燕十八进来了。 进屋后,燕十八并没有言语,直直向姬烈走去,姬烈转头看他,只见燕十八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雨氅,氅上的兜帽将他的脸遮了一半,让他的下半张脸看上去白的惊心。 雨水顺着大氅往下流,将铺在屋中的苇席滴湿了一滩,他走到姬烈面前裂嘴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你怎么来了?”姬烈皱着眉头问道,不知为什么,他不喜欢燕十八,或许是因为燕十八并不傻。 “来看看你。” 燕十八揭开兜帽,他竟然没有束发,满头黑发只以一根黑带系了,两缕垂在前面的头发被雨水斜湿了,贴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脸色衬得更白。 认真说来,他长得很好看,眉如柳剑,鼻似悬胆,就连嘴巴也不大不小,若是点上一点丹朱,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美女了。 “看什么?” 燕十八见姬烈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心中拂悦,这样的眼光他已经看得太多了,在燕国每个人都用这种眼光看他,他已经忍了十年,如今他不用再忍了,于是,他解开雨氅上的系带,朝着姬烈用力一抖。 “噗……”雨点似扇面,将姬烈淋了个透心凉。 “哈哈哈……” 姬烈怒目而视,燕十八却大笑起来,把雨氅往身后一扔,按着腿坐在了姬烈的对面,对身后的老宫人道:“出去吧,把门带上。” 老宫人抱着雨氅,一脸犹豫。 燕十八道:“怎么?莫非要坐下来一道喝茶?”斜着看了老宫人一眼。 “老奴不敢。” 老宫人低下了头,抱着燕十八的雨氅一步步退到了门外,带上了门,方才燕十八看他的那一眼,仿佛直接看到了他的心里面,让他不寒而凛,更不敢起违逆的心思。 关上了门,殿内更阴暗了,燕十八随意的打量了一下,便打开案上的火刀匣,点亮了案角的朱雀踏龟灯,又揭开茶瓮,用里面的竹勺勾了两碗茶,一碗递给姬烈,一碗自己捧着喝。 这时,姬烈已经抹干净脸上的雨水,平静下来,捧起茶碗喝了一口,入口浓烈辛辣,是姜茶,安国气侯温润,国人喜欢喝姜茶去湿。 燕十八吹着茶碗,问道:“你可知,我为何来看你?” 他才十岁,论年龄不及姬烈,论个头也比不过,论强壮他更是不如,但此时此刻他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姿势,这让姬烈心中很是隔应,姬烈懒得理他,喝完了茶,走到窗户旁,向外面看去,外面的雨下得更猛了,泼瓢大雨倾盆而下,如刀似剑的乱割一通。 燕十八端着茶碗走到姬烈身旁,仰头向窗外看去,说道:“来安国之前,听兄长们谈及,说安国有个傻子,是宋姬的儿子,三岁不知人语,八岁不分黑白,令安侯与宋侯很是难堪。如今看来,人言未必足信,就如同这漫天的雨,虽然来得猛,但也去得疾。” 姬烈心中在担忧自己的事,而他却一直在身旁嘀嘀咕咕个不休,听得姬烈很不耐烦,忍不住冷冷一哼。 燕十八却仿佛并未查察姬烈的不满,犹自说道:“你和我一样,我在燕国就是个傻子,你在安国也是,所以我来到了安国,而你即将离开这里。” 姬烈眉头一挑。 燕十八嘴角一弯,温笑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我们应该是朋友。” “朋友?” 姬烈歪着脑袋看他,燕十八一脸真诚,可是眼底却藏着一丝戏谑,姬烈冷冷一笑,转过头去。 燕十八脸上红了一红,抿口茶掩了掩,又道:“我和你既一样又不一样,我在燕国是可有可无,可你就不同了,你在安国却使不少人废尽了心思。” 这话,话中有话啊,姬烈本来打算再也不理他,此时听他这样一说,心中顿生奇意,不禁随口问道:“我只是个傻子,谁会来掂记我?” “哈哈……” 燕十八又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好看,既不媚俗也不嚣张,就是很开心的笑着,姬烈却恨不得一拳头轰将过去,看他还得不得意。 “你果然不是个傻子,没有傻子会说自己是傻子。” 燕十八得意的挑了挑眉,却见姬烈拽起了拳头,他吓了一跳,赶紧斜着跳了两步,离姬烈远远的:“你想干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 姬烈看了看窗外,雨下得很大,看守自己的宫人与甲士,以及燕十八的护卫都站在门外,恐怕屋内不论发生什么事,他们也听不见。 于是,姬烈把拳头捏得格格响,一步步逼向燕十八,狠声道:“我虽然不能杀人灭口,但我可以揍你一顿,反正我也是傻子,而你也是个傻子,没有人会相信傻子的话!你说,是不是?” “别……” 第十章 第一次打架 瀑雨激窗哗啦啦。 姬烈把燕十八逼到角落里,一只手就拽起来了,燕十八想要大叫,脖子却被勒住了,根本叫不出来,一张脸涨得通红,想用脚踹姬烈却同样使不上劲,只能像只小鸡一样胡乱的踢着。 “嘿嘿……” 看着燕十八满脸惊骇,姬烈心头痛快无比,捏起拳头在燕十八眼前晃了晃,并不着急,一点点的凑向他的鼻子。 “住,住……”燕十八拼命挣扎,奈何他体质孱弱,而姬烈常年习剑,他岂能逃脱? 姬烈也怕不小心勒死了他,松了松他的领口,拳头却直直抵上了他的鼻子与嘴,把他那翘挺的鼻子向两边压去,冷声道:“如果你老实回答我的话,我就不揍你,如若不然……”用力的揉了揉拳头。 “嘶,嘶……”拳头是硬的,鼻子也是硬的,硬碰硬之下,燕十八痛得快哭了,事到如今,好汉不吃眼前亏,可怜的燕十八只能拼命点头。 姬烈将拳头松开些许,又怕他张嘴乱叫,便狠狠的盯着燕十八,直到他服软,才把他放在地上,却仍然拢着他的衣领,坐在他的对面,问道:“你怎么能进来?” 燕十八抽了抽鼻子,恨得要死,却不得不答:“我虽然是个傻子,但我却是燕国的傻子,一个燕国傻子突然想见一见安国的傻子,这有什么奇怪的?安君又岂会放在心上!” 原来如此,姬烈点了点头,又问:“你来干嘛?” “来看……” 燕十八正想说‘来看看你’,姬烈又把拳头伸过来了,他赶紧缩了缩鼻子,使劲摇头:“别打,别打,我什么都说!” “你最好老实点。”姬烈很诚恳的点了点头。 燕十八道:“你可知,我为什么会来安国?” 姬烈摇头:“不知道。” 燕十八叹道:“你是一个不成功的傻子!” 姬烈怒了,又要揉他的鼻子,燕十八赶紧解释道:“你不是个傻子,至少现在不是,你以为只有你自己知道么?其实知道的人有很多,包括你的君父,你的兄长,还有宋国的那位国君。你说,一个傻子做成你这样,是不是很失败?”说着,嘴角又弯起一抹戏谑。 姬烈的脸越来越红,手上也不断加劲,燕十八重重的喘着气,哑声道:“你,你再不放开,我,我就被你勒死了!” 姬烈松了松手,自己的预感果然没错,这事没有那么简单,只是倒底怎么回事,他却想不透,脑子里乱成一团。 燕十八不屑的挑了挑眉,趁着姬烈松手的空档深深的吸了几口气,脸色慢慢稳下来。 “侯子……” 这时,屋外传来一个声音。姬烈脸色蓦然一变,赶紧一把捂住燕十八的嘴。 “侯子,侯子。”外面的人加大了声音,仿佛还想进来。 姬烈急红了眼,他并不怕燕十八去告发他,因为他知道燕十八说的事多半是真的,他怕的是不知道背后的原因和将来的结果,他敢肯定,他的车夫与侍女正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救他!而他不能让他们有半点散失! “啪,啪!” 手背上响起无力的击打声,姬烈扭头一看,只见燕十八正鼓着眼睛转来转去,那眼神颇是诚恳。 “如果你敢出卖我,只要我不死,我就一定会捏爆你的,你的……”姬烈在燕十八的耳边狠狠的说着,并张开右手在他的胯下虚虚的握了握。 燕十八瞬间领会了姬烈的意思,脸上更红了,翻了个白眼,重重的点了点头。 姬烈忐忑不安的松开了燕十八,坐在了他的身旁。便在此时,殿门‘吱嘎’一声开了,一名雄壮魁梧的燕国护卫按着剑走进来,是那名骁勇无畏的战车御手。 姬烈心中怦怦乱跳,用眼角斜了燕十八一眼,如今局势逆转,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只能选择相信燕十八不会出卖自己。 燕十八慢条斯理的理了理衣领,顺了几口气。 燕国护卫眯着眼睛细细一看,暗觉有异,举步向二人走去,腰间的铁剑拍打着裙甲,锵锵有声。 越来越近。姬烈心中一横,正准备有所动作,却听燕十八道:“子英,出去。” 燕国护卫一愣,斜了一眼姬烈,神色不善。 “出去,把门带上。”燕十八淡然道。 “诺。” 名叫子英的护卫定定的看了姬烈一眼,然后缓缓向门外退去,巨大的身影也慢慢褪去,等到人与影子完全退出了视线,殿门再次关上了。 “呼……” 姬烈吐了一口气,这名燕国护卫在战场上杀人如同剖瓜切菜一样,可不是他能应付的。偏过头向燕十八看去,只见他正微微的笑着。 这一刻,姬烈觉得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燕国傻子,好像也并不是那么惹人讨厌,便没有再封住他的衣领,只是冷冷的对他说:“说吧,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 “哦,让我想一想。” 燕十八走到矮案后,拿起竹勺勾了两碗茶,自己捧着一碗慢慢喝,又拿眼示意姬烈也来喝。 姬烈走到燕十八的对面坐了,并没有喝茶,只是皱着眉看他。 “安国的茶不错,挺有劲道,你怎么不喝?” 燕十八喝完了茶,抹了一把嘴,却见姬烈眼里冒着火,拳头捏得格格响,他也不敢造次,只得说道:“其实我知道的并不多,我只知道有人去了燕国,恳请君父把你弄到燕国去,而你是安国的侯子,安国又离燕国如此远,要把你弄去那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不过,我君父却答应了那人,正好,他也有个傻儿子,于是,我便来到了安国。所以,你不用担心,你一定会去燕国。” 姬烈听得头大,下意识地问:“那人是谁?” 燕十八又勾了一碗茶,捧着茶碗摇头:“不知道。不过,我猜那人肯定与君父有旧,或许,他是一个对燕国很重要的人。” 姬烈没有说话,陷入了深思中。 燕十八又道:“想一想,你在安国的处境,你如果真是个傻子,那么太好了,安侯肯定暗心欢喜,而宋侯也失去了翻江倒海的由头,安国与宋国会因此相安无事。但如果你不是傻子,会怎么样呢?” “从此多事,贪念欲望由此而起。”姬烈喃喃的道。 燕十八笑道:“正是如此,这次你的长兄遭人暗算或许就有此由。不过,如果我是宋侯,我才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也根本不会扶持你,只要你死在安国,那么我就有理由来替你讨个说法,这样更简单,你说,是也不是?” 是,也不是,是也不是…… 姬烈心跳如狂,一直以来,他其实对那位素未蒙面的外公有所期待,但此时细细一想,据小虞讲,自从娘亲去世后,宋国的使者就再也没来过安国,以往他还以为是因为自己是个傻子,那位外公因此失去了耐心,如今看来,恐怕真如燕十八所说,毕竟,在这种人的眼里,江山社稷永远是第一位,便是亲生儿子也是说杀就杀,如若不然,他怎么会将风华正茂的娘亲嫁给安君? 如果姬云死了,安国会怎么样?就算姬云没死,如今也与死无异,安国迟早会再立世子,而这世子之位的争夺怕是血雨腥风,而我若是因此有个万一,那,那……那宋国才是最大的赢家!! 想到这里,姬烈闭上了眼睛,紧紧的拽着拳头,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不是希望我傻,便是希望我死!我不死,我偏不死,总有一天我不会再存在于你们的希望之中…… “别担心,你的君父不是个傻子,要不然,你又岂能活到现在!” 肩头传来两下拍击,姬烈浑身一震,抬起头来,只见燕十八正淡淡的看着自己,他的眼晴很亮,声音很平淡:“这些,或许只是我在瞎猜,不过,做为一个傻子,我们只能相信自己,你说是吗?” 姬烈无言以对,默然走到窗前,凝视着远方那栋雕塑,雨小了,斜风细雨汇聚在雕塑上,形成一条条小溪,从塑像的眼角流下来,像眼泪一般。 燕十八的声音响在身后:“安国的雨季真美,但我更喜欢燕国,那里的雪宏伟而磅礴,虽然每到冬天我就会冻得像只小老鼠。” “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姬烈没有回头,声音淡淡的。 燕十八走到他身旁,向他伸出手,笑道:“这就是今天我来的目的,我说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是朋友。我叫燕十八。” “朋友?”姬烈扭头看燕十八,像看妖孽一样看着他,这家伙才十岁便对局势与人心洞察如镜,如果不是妖孽,那又是什么? 燕十八耸了耸肩,撇嘴道:“是的,朋友,虽然你刚刚揍了我一顿,并且很下流!”脸上一红。 “我叫姬烈。” 姬烈伸出手,与燕十八的手掌重重的击在一起。 “啪!” …… 雨停了,彩虹挂在雕塑上。 燕十八去了,带着姬烈给自己的车夫与小侍女的口信,内容只有一个字:‘等!’ 等,狂风暴雨后,哪怕没有彩虹,也必然会有晴天。 桌上的茶已经凉了,莫名其妙的多了一群可怕的敌人,又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大智近妖的‘朋友’,姬烈心中却渐渐平静下来。伫立在窗前,静静的看着几名宫人恭敬的绕过雕像,转过朱红的长廊,向自己走来。 “侯子,请随奴来。” 第十一章 长与短、生与死 雨后的《芳阕殿》散发着一种怪味,那是朽木腐烂的霉味与杂草野花的清香交织在一起的味道。 院子里,杂乱无章的野草肆意曼延,被瀑雨催残过的花朵可怜兮兮的东倒西歪,甲士们一脚踩上去,又将它们深深的践入泥泞里。 姬烈跟在甲士的身后,面色平静的弯下腰,将一株幸免于难却歪倒在阶角的野花捧直了身子,这花长得极美,姬烈注意它很久了,它是院中最漂亮的一束,虽然只是含苞初放,却已经是色彩斑斓,它的身茎断了,如果不进行扶茎救治,用不了多久它也会和那些陷入泥泞的花一样腐烂死去。 “侯子,君上在等着呢。” 老宫人在身旁催促着,姬烈却没有理他,而是蹲下身来,寻了两根树枝将它的身茎夹住,再撕烂了衣衫下摆,把它们紧紧的捆在一起。 做完了这一切,姬烈搓干净手上的泥水,站起身来,往前走去。 老宫人跟在他的身后,轻笑道:“侯子真是个善心人,那花经侯子这么一救,肯定能活过来。” 姬烈回头向花看去,在心里说道:‘但愿如此,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么多了!’转头继续走。 老宫人笑了笑:“侯子可知这是什么花?” 姬烈摇了摇头,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只是看着它挣扎在风雨中,不屈不饶的绽放着自己独特的美丽,这种倔强一下就触动了他的心弦。 老宫人低声道:“这是血信子,咱们安国可没有这样的花,它生长在宋国的映月谷里,只要有它的地方,就再也不会有别的花存在。侯子如此怜悯它,老奴不妨也来凑个景,稍后便命人将它好生打理,过上两年,这个院子里就只有它了。”说着,又笑了笑:“侯子勿惊,这花已经消失七年了,如今突然绽开必然有它的道理,所以老奴才会对它另眼相看。” 姬烈定定的看着老宫人,这才发现他不是宫人,虽然他穿着粗布麻衣,但他的衣袖与袍角都绣着日月暗纹,而这,属于侍奉昊大神的巫官的标志。 有宫人递来蛇头拐杖,那老巫官接过拐杖,柱着它,微笑的看着姬烈。 安国上巫官叔度,姬烈当然见过他,只是每一次见他,这老家伙都在祭祀,头上戴着高帽子,脸上也涂着浓重的彩泥,形同素未蒙面,而他方才的那一番话好像是在说花,但却意有所指,只要不是个傻子都能听出来。 可惜,姬烈是个傻子,一个傻子怎么能听懂这么意味深长的话呢?于是,姬烈嘿嘿一笑,埋头直走,把老巫官丢在了身后,老巫官眯了眯眼睛,不以为意的跟了上去。 出了《芳阕殿》,少台宫的繁华展现在眼前,秀丽的建筑,婉约的宫女构成了一幅幅缥缈如烟的画卷,若不是那一队队巡逻的长戟甲士破坏了意境,雨后的少台宫就是人间仙境。 雕塑耸立祭祀台前,是前往《启蛰殿》的必经之路,所有来到这里的人脚步都会放轻,因为那石头像是安国人的骄傲,每一个卿、士大夫看到它,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一段岁月,数百年前,这一片土地还不属于安国,武英王分封了这里,第一代安君带着他的家臣与幕僚们来到这里,经过数十年血战,赶走了山戎,打跑了东夷,最终将奔日朱雀旗牢牢的插在这里。 安国人向来念旧,于是他们将功绩都书写在这雕塑上,以好让每一个后世子孙瞻仰、铭记。 姬烈站在雕塑前,再一次感受到这种扑面而来的震憾,远处看还不觉得,近看它就是一个庞然大物,高达七丈,分为三个部份,底部基座篆刻着一场场战事,中部是一辆六驱马车,底部则是披着甲胄,雄视八方的第一代安君。 老巫官的声音又在身侧响起:“前人功绩,后世帛书。在昊天大神的注目下,每一个安国人都为此而骄傲,也以此为榜样,才有了今日的安国。如今的安国在八百诸侯中虽然依旧不算强大,但却国富民强。老奴相信,终有一日在神的指引下,安国将会因为英明的国君而崛起于诸侯之林。侯子以为呢?” 姬烈仰接着脑袋并未回答,老而不死的老姜最辣,老而不死的狐狸最狡猾,这老东西字字句句都是话外有音,但却让人抓不住首尾,他倒底想干什么?他不是官叔度么?国君最亲信的人!怎么会暗示我留下来争夺世子之位?他这么急的一再暗示,说明了什么? 嘿嘿,事物反常必为妖,你这样蒙我,当我是三岁小孩吗?我要是留下来,你会帮我?帮我收尸吧? 姬烈心头冷笑一声,脸上神色却半点不改,慢慢放下搭在眉上的手,说道:“姬烈听不懂。”说完,转身向《启蛰殿》走去,走得又快又疾。 老巫官愣了一愣,抓着拐杖追了上去。 …… “君父,君父……” 《启蛰殿》内,安君的另外两个儿子姬风与姬绡泪流满面的跪在案前,把头磕得震天响。 安君神色木然的坐在案后,对两个儿子的悲声哭诉充耳不闻,从矮案下摸出一个竹筒往案上一搁,冷声道:“到底是谁,我已不再追究,你们哭天抢地的做给谁看?事已至此,便让昊天大神来决定吧,你们谁先来?” 冰冷的声音不带半点温情,两名侯子听得身形一震,次子姬风抬起头来,直勾勾的向那竹筒看去,只见里面放着一根根竹签,有长有短,而这长与短便将决定他们兄弟俩的命运。 三次姬绡抬起泪水纵横的脸,声嘶力竭的喊道:“君父既然如此猜疑孩儿,为何不干脆赐孩儿一死?待孩儿死后,君父定知何为清白!” “清白……” 安君神色更冷,伸手把那竹筒一推:“数百年来,安国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你们还知道羞耻与清白为何物吗?如今,为父不愿有违人伦,你们却仍不知道感恩,莫非真要为父辣手无情?长者留,短者去,各安天命吧!”说完,闭上了眼睛。 “君父啊……” 次子姬绡朝着安君深深一拜:“儿子不为自请清白,但请君父三思,儿子已为侯门屏藩,自有封臣领地。若是君父定要儿子前往宋国为质,儿子不敢违逆,但唯恐一旦离去,封臣无人管束,领地荒废。” 安君道:“不论谁去,侯族不会收回领地,你们的领地与封臣将由各自的长子继承!” “谢过君父,儿子先来!” 姬风惨然一笑,正欲把那竹筒捧起,姬绡却唰地起身,怒道:“君父不公,既是听天由命,怎地不见四弟?莫非,他不是君父的儿子?” 到了这个时候,总算有人把傻子给想起来了,也总算有人称呼姬烈为四弟,而不是宋姬之子! 姬风的手一顿,也向安君看去。 安君眼皮跳了跳,睁开眼来,眼神却更冷。 “他,自有他的去处!” …… “布谷,布谷……” 梁上的鸟儿跳来跳去,烛光摇动着安君阴晴不定的脸,案上的竹筒空了,地上散乱着一堆竹签,两个儿子捧着各自的竹签离开了,有人欢欣,有人痛哭。 七天了,所有的蛛丝马迹汇聚在一起,却仍未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幕后的黑手到底是谁,安君已懒得去追究,既然问题出现在源头,那么便解决源头的纷争,留下一个、流放一个,以免悲剧再次发生。 只是,他却不止三个儿子,还有一个…… 而这一个,最让人头疼。 就在安君头疼不已的时候,最后一个儿子来了,安君振作起精神,端直腰身,看着最小的儿子跨过了门坎,一步步向自己走来。 殿门的上方有一轮彩虹,将斑驳的光影投入铺着朱红布毯的廊道,柱头也反着光,每根柱头上都雕刻着攀云朱雀,用的是上好的齐漆。安国确实富庶,这样富丽堂皇的布置,怕是只有富甲天下的齐国才能做到。 姬烈走在光影中,目不斜视。 青铜玉树灯摇来摇去,却摇不清安君的脸,姬烈并没有去打量自己的这位君父,他的目光随着自己的脚尖移动,直至来到案前,默然跪下,按膝不语。 “抬起头来。”安君道。 姬烈抬头,安君细细打量。 ‘真是与她一模一样啊……’ 七年了,自宋姬亡后,安君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审视这个傻儿子,他的眉锋浓挺,眼睛温润,鼻子如刀削,薄薄的嘴唇一抿如刀,若论长相,四个儿子中属他最英俊,但是安君却看不惯他嘴角的弧度,似乎在嘲笑,又好像骄傲的朱雀看不起凡鸟一样。 这种感觉令安君仿若回到七年前,那个骄傲的小侯女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嘴角也是这样,略略上翘。 过了一会,安君回过神来,直视着姬烈:“有人说你是傻子,也有人说你在装傻,是不是在你的眼里,天下人都是傻子?” 安君的声音并不大,甚至梁上布谷鸟的叫声也能掩盖它,但就是这样的声音,却像一支冰冷的箭直直的射入姬烈的胸膛,猛烈的炸开。 刺痛,一点点的深入。 心里越痛,姬烈越是沉稳,按着自己的膝盖,微仰着脑袋,注视着那位高高在上的国君。他的眼神空洞,却又像是水纹一样,你看进去就能看到自己在里面荡漾。 良久,安君居然眯了眯眼,避过了姬烈的目光,指着案上另一枚竹筒,冷然道:“你抽一根,长者去,短者留。若是短竹,我若不死,你不得归。” 长者去,短者留,你若不死,我不得归!哈哈,你到底还是希望我是个傻子啊,可惜事与愿违,我终究让你失望了,我的君父! 姬烈嘴角弱不可察的一沉,松开按着膝盖的手,伸向案上的竹筒,竹筒很大,里面只有两根细细的竹签,一根长,一根短…… 安君皱眉凝视着他,等待他的选择。 殿外,老巫官脸色凝重,宽大的衣袍在晚风中荡来荡去。 第十二章 另一个小虞 天色暗下来了,最后的、冷冷的一抹白挂在望渊山上,宫城门口的人群开始三三两两的散去,宫门闭上了,一切尘埃落定。 谁也没有料到,安君居然会做出这样的应对,不日,次子姬风便会离开少台,前往宋国为质,而三子姬绡则会留下来,等待一个黄道吉日被立为世子。 纷争结束了,惶恐也被突如其来的瀑雨洗刷得干干净净,卿、大夫们这才发现,虽然可能注定有一方会不甘心,但这仍然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至于那个傻子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他们并不关心,或许偶尔也会关心,只不过与他们的利益干系不大,他们选择性忘却。 树叶还未干透,陈积的雨水顺着叶面的纹路掉下来,滴在铁剑的剑柄上,沿着剑柄上的花纹往下浸,最终消失于手掌的边缘。 手掌发白,紧紧的箍着剑,抱剑的人挺立在树下,冰冷死寂的眼神随着逐渐黑暗的天空变得焦急起来。 “宋师,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细细的声音在马车内响起,美丽的小侍女撕下一截布条咬在嘴里,把满头秀发揽成一束,以布条系住,随意的甩了甩,然后取出一张硬弓,崩了崩弦,负在身上,又背起装满箭矢的箭囊,随后,两只素白小手一晃,竟然从车顶上抽出两柄雪亮的兵器。 这是两柄极为怪异的兵器,长不及两尺,像弯弯的镰刀一样。 小侍女将兵器插在腰后,又从车内扯出一根还没点燃的火把,挑帘而出,站在辕上搭眉望了一眼远方那抹白,回头道:“宋师,再不决定就来不及了。” 车夫缩在阴影里,牙邦咬得死紧,显然犹豫难决。 小侍女皱了皱眉:“那个燕国人未必可靠,在这个时候,那些受了侯女恩慧的人也未必会再来帮我们,我们只能靠自己,趁着城门还没关,把小侯子救出来,连夜离开。”说完,单手在车柱上一撑,身子打旋而起,轻飘飘的落在车蓬上,准备举火为号。 与此同时,在原本姬烈居住的破院四周,陆陆续续有人打开了门,走到了黄土道中,有的光着臂膀提着硕大的战锤,有的衣衫褴褛脚上还沾着泥,手里却提着剑与盾,有的刚刚放下小货担,即从里面抽出两把重斧…… 他们是宋国铁士、宫廷近卫军,十二年前追随宋国小侯女一道来到安国,小侯女亡后,他们的小侯子被逐出了宫城,软禁在这里,而他们也随即来到这里,苦苦的等待,默默的守侯,只为了当初他们半跪于地时,对小侯女做出的承诺。 今夜,或许他们都将长眠于此,但却无一人退缩,这就是武士的尊严,一诺轻生死,一诺重干城! 他们的脚步落得极沉,一落一个坑,惊得角落里的野狗夹着尾巴颤抖,同时也惊醒了破院里的妇人,这妇人默默的放下怀里大水盆,用衣襟擦了擦手,转身走入房间里,出来时手里提着一张巨大无比的弓。 妇人看了一眼宫城的方向,面无表情的点燃了箭头上的油布,左脚前踏,右脚往后斜蹬,粗如水桶的腰则不可思议的弯成了一张弓,而手上的巨弓,满如圆月。 “轰!!” 破烂的木门碎裂成渣,壮若小山的巨汉踏入院中,扬起了手中脸盆大小的战锤,他的眼神犹如一井死水,定定看着妇人的右手。 妇人与其对视,半分不让。越来越多的人在聚集,他们走过门口,看也不看院内一眼,死一般的静。 少台城中某个地方,一群群的幽灵从阴影里冒出来,他们浑身上下裹着黑布,只在衣领口绣着白色的日月,他们静静的聚集在空阔的庄院里,静待一声令下,或是一点火光划破长空。 宫城上,顶盔贯甲的城门将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在城墙上,他的手一直搭着剑柄,五根手指不时的虚开虚合,在他的身后,一队长戟甲士鱼贯而随。对面的不远处,也有一队人迎面而来,是另一个城门的城门将,他们将在中段汇聚,可是却不约同的停下了步伐,从头盔缝里互相望着对方。 雨虽停了,寒意却更渗人。 夜风刮起地上的残叶,顺着死士们肩膀处的缝隙一直往前飘,来到屋檐下打了个转,悄悄的潜入了明亮的室中。 蓄着一把漂亮小胡子的中年男子歪身坐在案后,手里捉着一杯酒却未就饮,另一支手轻轻的叩着案。 “叩,叩叩……” 叩声零乱,彰显着他此时的心情,良久,他放下酒杯,默然走出室,看着院内那一群黑压压的死士,点了点头。 死士首领半跪于地,沉声道:“家主放心,事若不成,提头来见。” 中年男子没说话,挽着衣袖出了院子,登上了马车,消失在黑夜即将来临之时。 …… 箭已临弦,一触即发。 美丽的小侍女正准备点燃火把,眼睛却蓦地一闪,嘴角弯起,身子前倾,透过树影直直的看向宫城。 城门开了,两名宫人与一队甲士护送着姬烈走了出来,姬烈东看看、西瞅瞅,仿佛在四处找寻着自己的车夫与小侍女,神情颇是焦急。 “侯子……” 小侍女一声欢呼,从车蓬上跳了下来,脚尖一掂,正想朝姬烈奔去,脸上却蓦然一红,‘嗖’的一下钻入了车中,眨眼间又钻了出来,背上的弓不知去哪了,两把镰刀也消失不见。 有人比她更快,姬烈方一出来,哑巴车夫便像脱弦的利箭一样朝姬烈奔去,他一把抓住姬烈的胳膊,上下左右的看,深怕姬烈少了点什么。 “啊,啊啊……”车夫激动不已,眼睛亮得像璀璨的星辰,张着空洞洞的嘴,胡乱的比划着,在这一刻,他欢快的像个三岁孩童。 “哈哈,我没事,咱们回家。” 姬烈轻轻一笑,胸口的暖意腾腾升起,车夫与小虞在担心他,他又何尝不是在担心着他们。如今,见他们完好无恙的站在自己面前,姬烈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地。 这时,小侍女轻盈的走来,依旧是那般怯怯的,像风中柔弱的草絮一样。那匹瘦得即将倒毙的马也看见了姬烈,扑扇着耳朵,拉着破车一路小跑过来,将一颗硕大的脑袋凑向姬烈,伸出腥臭的舌头舔姬烈的脸。 “侯子回来了,见过侯子。” 小侍女端着手朝姬烈施了一礼,仪态周致,温雅宜人,与方才那个背弓提刀的小女孩一较,简直判若两人,只不过,她的脸蛋上那一抹彩霞还是没消。 …… 月色如水,温柔的抚着少台城的大街小巷。车夫赶着瘦马,瘦马拉着破车,一路嘎吱嘎吱响。 姬烈与小虞坐在车中,姬烈一直静静的看着她微笑,小侍女一张脸羞得通红,那两把镰刀藏起来很容易,可是那张硬弓就太难了,车内就这么大点地方,她遮住了这边,却露出了那边。 “小虞。”姬烈唤了一声。 “嗯。” 小虞低着头应了一声,还在想用裙摆将露出来的硬弓遮住。 姬烈伸出手把她的手轻轻按住,微笑道:“你就是我的剑术老师,对不对?”现在,他不用再装傻了。 “嗯,啊……” 触手的那一瞬间,小虞就像被针刺了一样,猛地缩手,等缩回来,却突然觉得不妥,紧接着,姬烈又来了这么石破天惊的一问,她顿时呆住了,眨着眼睛反应不过来。 这时,车外传来“噼啪”一声响。 听见这响声,小虞脸上更红了,咬着嘴唇,轻声应道:“嗯,小虞教的不好,请侯子责罚。” 姬烈瞅了瞅她身后硬弓,笑道:“你的剑术可比我强多了。” “比,比不过宋师的,小虞不擅长用剑的。”小虞用裙子按住硬弓,声音越来越细,头越来越低,脸蛋都快藏到胸口里去了。 姬烈心中温软一片,他没有再追问小虞的剑术又是跟谁学的,也没有问她身后的弓是怎么回事,很多事他都知道,只是彼此心照不宣罢了,不过,有一件事他不得不问:“小虞,那墙上读书的人是谁?” 这回,小虞很干脆的摇头:“不知道。” 姬烈心中一沉,如果连她都不知道,那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哑巴车夫也不知道,而他已经抽了那支代表流放的短竹签,不日便会离开安国,直到安君死去,新的国君继位后,他才能回来。 那一天,是十年后,还是三十年后,遥遥无期,自己欠下的恩情,几时才可以偿还? 想着,想着,姬烈闭上了眼睛,心里却愈发笃定,所有的恩情都不会忘,所有的耻辱终会还。 今天的短签他是不得不抽,如若不然,恐怕他再也走不出宫城,并将永远的失去他的车夫与侍女。安君可以赌他倒底傻不傻,他却不可以赌安君能否有一颗仁厚的心。这,就是别无选择。 “侯子,为它取个名吧。” 耳边响起小虞的声音,姬烈睁开眼来,只见在她那雪白的掌心里卧着一只毛绒绒的,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鸟。 姬烈笑道:“我有一把剑叫‘虎邪’,那就叫它‘诛邪’吧!” “是这把剑吗?” 寒光乍射,一柄锋利的长剑横曳在眼前,姬烈愣住了,他根本没有看清自己的小侍女是从哪里把它拿出来的。 小虞的脸蛋又红了。 …… “灰儿,灰儿……” 瘦马识途,到了破院前便停住了脚步,欢快的叫着。 车夫揭开帘,姬烈与小虞一前一后的走出来,小侍女一直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 姬烈微笑着向院子走去,却发现院门不翼而飞,他回头向小侍女看去,小虞仍然低着头,脖子上却仿佛长了眼睛一样,细声道:‘我不知道。’ “哦。” 东面的房间里透着灯光,与皎洁的月光相互辉映,妇人那臃肿的身影透在窗上,稍徐,妇人听见了动静,推开窗,狠狠的瞪了姬烈一眼。 一切如故。 第十三章 小鸡变神鸟 这是一个安静的早晨,阳光清浅,空气也格外清新,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东面的妇人也消失的不知去向。 姬烈从房间里出来,肩头上停着那只小鸟,它紧紧的抓着姬烈的肩膀,啄着姬烈头发上的草籽,或许,它认为这是糠皮粒。 小虞从后院来,手里捉着两只小鸡崽从姬烈的面前路过,妇人走了,却未带后院的那笼鸡崽,如今,当仁不让的属于小侍女了。她准备将这两只鸡崽给炖了,给姬烈煮上浓浓的一锅肉羹,可是手里的小鸡崽却不听话,它们扑扇着翅膀,转动着小眼睛,叽叽的叫着。 小虞顺着它们的眼光看去,便发现了姬烈,她愣了一下,朝着姬烈盈盈一礼:“侯子起的好早。” “是啊,好早。” 姬烈微微一笑,心情大好,站在台阶上,摊开手掌:“给你,别再弄丢了。” 掌心里是一条垂络流苏,样式别致,手工精细,来自大江之南的南楚,南人与北人不同,北人粗犷,南人细致,文化底蕴也有较大偏差,所以大江之北,自诩正宗的各诸侯国向来瞧不起江南各国,视他们为蛮夷,不过却不得不承认南人做的饰品异常美丽。 小虞看着姬烈掌心的流苏丝带,眼晴慢慢红了,咬了咬嘴唇:“侯子怎么把它寻回来的?” 姬烈笑道:“用一颗珠子换的。”他没说谎,他用小胖子送他的珠玉首饰跟那妇人换了这条丝带。 小虞道:“一颗珠子可以买好多条丝带了。” “不,这条丝带不同,它的价值绝对在那颗珠子之上。”姬烈把丝带递过去,无价之宝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稀缺,而这条丝带在他的心里确实独一无二。 小虞深深的看了姬烈一眼,正准备提着裙摆行上一礼,然后去接过那条珍贵无比的丝带,谁知,她的两只手里都捉着鸡崽,根本腾不出手来,而那两只不安份的小鸡崽也突然朝着姬烈肩头上的小鸟叫了起来。 姬烈肩头上的小鸟不甘示弱,也冲着两只小鸡崽尖啼。 “叽叽叽……” “咕咕咕……” 霎时间,整个院子里乱成一气,小鸟在姬烈的肩头上跳来跳去,叫声越来越大,仿佛在捍卫它的威严。但是两只小鸡崽显然不怕它,在小鸡崽们的眼里,它又瘦又小连毛都没长齐,有什么好怕的? 小虞脸蛋羞得通红,显然不知道该怎么办,姬烈也怔住了,过了一会,还是小侍女先回过神来,急急忙忙的用尾指勾起姬烈递来的丝带,转身便朝厨房走去,脚步零乱。 这时,姬烈突然说道:“小虞,把它们放了吧。” “哎?”小虞回过头来,一脸的不解。 姬烈道:“一样是禽羽之辈,又何必厚此薄彼呢。” 美丽的小侍女歪着脑袋想了一想,好像有些明白,又没完全明白,秀丽的眉心皱起来:“可是,就算今天不吃它们,总有一天它们还是会被人吃掉。” 姬烈用手安抚着肩头上的‘诛邪’小鸟,微笑道:“至少在今天,它们的际遇是一样。” “哦。” 小虞眨着眼睛转不过弯来,她觉得侯子今天好奇怪,鸡就是拿来吃的,为什么还要给它不同的际遇呢?不过,她又觉得侯子说得好像有道理,而且还另有深意,但那深意是什么,她又想不透,于是,她干脆不想了,把两只小鸡放在地上,轻轻一拍掌:“去吧。” “叽叽叽……”两只小鸡飞快的逃走了。 “别跑得太快,你们要感谢侯子哦。”小鸡崽们已经逃出了院子,小虞才突然想起来,它们应该感谢侯子的不杀之恩,便轻盈的飘到院门口,把手拢在嘴边,朝着门外喊道。 姬烈无声一笑,小虞回过头来,恰巧与他的目光对上,一瞬间,爱红脸的小侍女脸蛋又红透了,赶紧低下头,飞快的向厨房跑去。 小小女儿情豆初开,似懂非懂,欲语还羞,便是这样的可爱。 便在这时,哑巴车夫领着几个人走进了院子,他们走到台阶下,朝着姬烈半跪于地。 姬烈一眼看去,他们身材魁梧,眼神炽烈,身上携着各式兵器,车夫自然不用说,常年一柄黑色长剑,在车夫的右首,是一名雄健如山的光头壮汉,他的背上背着一柄夸张的战锤,当他单膝跪地时,明显的感觉到地上的黄沙震荡了一下。 车夫的左首是一名农夫,衣衫褴褛,样子纯朴,背上负着一面沉重的铁盾,腰上挎着一柄重剑。 农夫的身后是一个略显瘦俏的人,可是他的兵器却是两把重斧,斜斜的插在背后,肩头露出斧柄,阳光落在斧柄上却不反光,一如这农夫的眼睛,深彻不见底。 另外两人是弓箭手,一人背着牛角硬弓,一人背着黄扬长弓,左腰挎剑,右腰缠着箭囊,左右双肩也都背着箭囊。 自始至终,他们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那么定定的望着姬烈。六个人,六种气势,却给人一种千军万马阵列于前的感觉。 姬烈也被眼前的气氛给震慑住了,半晌,才把他们逐一扶起来,事到如今,他自然知道这些人是谁,他们是忠贞不二的勇士,视信诺为唯一,是娘亲留给自己的宝贵的财富。 从今天起,他将依靠这些人远走他方。因为他的君父不会派人护送他前往燕国,只是给了他一封戳着印章的国书与一袋钱,甚至连象征国体的马匹与战车也不会提供。 然而,姬烈并不怨恨这样的父亲,自从安君逼着他做出选择之后,在他的心里便没有了‘父亲’这两个字,现在不会有,今后也不会…… 没有战马不用愁,我还有一匹瘦马,没有战车不用愁,我还有一辆破车,没有护卫不用愁,想要我的命,拿命来换!!! 姬烈咬着牙,仰起了头,竭力的不使自己的眼泪滚出来,初升的朝阳投射在他的脸上,为他注下了一层悲壮的光芒。肩头的‘诛邪’小鸟仿佛也察觉到他沉重的气息,它伸出小脑袋磨了磨他的脸,姬烈却没理它,它有些急了,赤红的小眼睛一转,突地冲着东天的红日发出一声长啼。 “唳!” 啼声虽细,却破风刺耳,经久不歇,它一边一长啼,一边开合着翅膀,仿佛想要振翅而起,冲破那红日,撞碎那青霄,奈何毛还没齐,怎么可能飞得起来,不过那气势倒是摄人心神。 “神鸟啊……” “侯子,侯子,这是神鸟啊……” 哑巴车夫第一个跪下了,其余五人震惊过后,纷纷跪地,农夫仰起头,直勾勾的看着姬烈肩头的小鸟,喃喃自语:“有鸟东来,其美其华,啼若穿云,披似红霞,额生比齐,足起火爪,夜栖梧桐,声震天下。侯子,这是朱雀神鸟啊……” “朱雀?神鸟?” 姬烈吃了一惊,用两根手指把那只还在不停扇翅膀的小鸟拧在手里,细细一翻打量,别说,它还真的有点怪异,虽说只有一丁点大,毛也还没长齐,但额头上真的有几根较长的逆羽,不细看还看不出来,那爪子也与别的鸟不同,赤红如火碳,在尖角隐隐有一点金,就好像滚滚火焰燃烧时,尖端处的那层金光一样。 难道,真的是什么朱雀神鸟? 就这么一个专吃糠皮粒的小不点,还声震天下? 姬烈迷糊了,勇士们却更为虔诚了,目光炽热如火,在他们的眼里,姬烈的身形也越来越高大,这绝对是朱雀神鸟,它在恰当的时候,来到了侯子的身边,这意味着什么?要知道,安国人可是自称是朱雀的后裔。 不过,看着姬烈将这神鸟像拧着小鸡崽一样拧在手里,他们不禁暗暗替侯子捏了一把汗。幸好,姬烈只是稍微抖了抖那神鸟,便把它扔在了肩头上,一脸平静与淡然。 勇士们心想:‘侯子果然与人有异,受昊天大神如此眷顾,却依然不动于色,如此人物,天必佑之,人必敬之。’ 意外之喜并没有激起太大的波澜,至少表面是这样,至于是不是暗流涌动,那就需要日后再来见证了。 被确认为是朱雀的‘诛邪’小鸟也并没有因此受到特别的待遇,当小虞做好了早饭,惊奇的看着它时,它吃光了整整一瓮糠皮粥,然后又飞到姬烈的肩头上,不时伸出长长的尖喙啄着姬烈的头发,仿佛想从里面找出几条虫子,或是几只虱子。 姬烈觉得,目前来说,它好像还没有朱雀神鸟的潜质,只是一只贪吃的小鸡崽。 该起程了。 按照惯例,不管姬烈心里如何想,但他必须得去宫门前,接受老巫官的祝福,告别君父,告别安国的土地,其后,横渡流渊河,再跋涉万里前往燕国。至于为什么不走泰日峡道,安君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姬烈也不需要任何解释。 瘦马拉着破车来到门前。 姬烈一身光鲜的走出了没有院门的门,身后跟着七人,哑巴车夫宋让,美丽的小侍女小虞,光头战锤熊战,剑盾农夫姒英,旋风双斧霍巡,牛角硬弓手田立,黄扬长弓手田重。 姬烈拍了拍瘦马的脖子,把小鸟交给小虞,举目向四周望去,蓝天白云下,高耸的梧桐树,寥寥的炊烟,低矮的茅屋,弯弯曲曲的黄土道,神情麻木的路人,还有那远方嬉笑着的一群光屁股小孩。 三年了,终于等到了这么一天。 姬烈长长呼出一口气,按着‘虎邪’剑,踏上了车夫放在马车下的木凳,钻入了破车中。 第十四章 瞎了眼的雕塑 太阳慢腾腾的爬上了树梢,大方的将光芒洒向少台城的每一个角落,卿、士大夫们聚集在宫门前,安君也一大早就到了望城台上,老巫官又把自己搞得像孔雀一样神秘兮兮的站在宫城内那巨大的雕塑下。 虽然不是祭天祭地的大日子,用不着三牲九献,但两位侯子同时出使他国也不算小事了,所以仍然会有盛大的祭祀,况且,谁都知道,等到该走的一走,那躺在床上的姬云便会被剥夺世子的身份,而新的世子就将产生。 这,也算历史性的时刻。 整个过程将会有四个部份组成,卿、大夫们礼迎侯子,侯子入内祭祖,告别望城台上的君父,百官与国人送饯。 此时,广场上的人群越聚越多,一点也不输于那一天的武礼。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着将要出使宋国的姬风、前往燕国的姬烈,只不过大部份都是在谈论着姬风,毕竟,知道姬烈不是傻子的人屈指可数。 一个傻子有什么好谈论的? 上卿孟于溪今天气色不太好,或许是被太阳晒的,也或许是因为晚上没有睡觉,不像中卿虞芥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细细一看,站在宫门前的卿、士大夫、诸史们都一样,有人神情恹恹,有人暗藏兴奋。 在这种时候,胜利的一方总会忍不住抖抖羽毛,便见下右大夫姬糜朝着上卿孟于溪抱了一揖:“上卿辛苦了,不过,今天确是红日照喜呢,而且还是双喜临门。” 孟于溪眯着眼睛,冷冷一哼。 站在姬糜旁边的大史狐悼微笑道:“侯子出使他国是友好邻邦、彰显国体的大事,今日两名侯子为国为已,远赴千里,确是双喜临门。” “此言差矣,大史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呀。”姬糜仿佛早知狐悼会这样说,狐悼话还没落地,他便接上了口:“侯子出使他国固是一喜,但却另有一喜不为人知,那便是侯子虽然离境,但封臣与领地却将由各自长子继承。据我所知,二侯子的长子是上卿之女所出,如此,方堪双喜,足堪双喜!哈哈哈……”肆无忌惮的笑起来。 “姬糜,你简直就是无耻之徒!” 孟于溪大怒,指着姬糜,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姬糜却只顾着大笑,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 当下,有人看不惯姬糜嚣张的样子,越众而出,指着姬糜的鼻子骂将起来,姬糜这一方的人自然也不甘示弱,立马不阴不阳的顶了回去。你一句、我一句之时,又有一群失落的人加入了骂战,而他们当然是那位即将被夺去世子之位的姬云之拥戴者。 顿时,宫门前,闹作一团。 远远的,燕十八坐在马车里,他的老师、燕国的使者站在马车旁,嘴角不屑的扬起,冷声道:“侯子可知,这宫门前的闹剧,因何而起?”说着,不等燕十八回答,自己却答道:“因贪欲而起,贪欲深埋于心,因利而动,因动而失,因失而增。人的私欲哪,就像恶梦一样,如果不保持清醒,就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恶梦之中。” 燕十八点了点头,又摇头:“老师,不是这样的。” “咦!”年老的燕使神情一怔,奇道:“愿闻侯子所知。” 燕十八脸上一红,答道:“安侯为求全,自以为妙计,殊不知却落入了下下乘。暗中的黑手到底是谁?安侯没有深究,也没有再查证,而是强行流放其二,存余其一。这样一来,或许是可以暂缓国内局势,同时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实则不然,因为人心已变,当善不再善,恶不再恶,规则也就被打破了。”说着,遥遥望向宫城上方的望城台,微微一笑:“至此,安国因安侯而乱!幕后黑手功居第一!” “咚!” 这时,一声震天的鼓响激荡开来,炸响于每一个人的心胸,冲散了海浪一般的喧哗。所有人情不自禁的向望城台看去,只见安君孑然孤立。 燕使看了看天色,皱眉道:“这时辰还没到,为何便鸣鼓?” 燕十八腼腆的笑了一笑,调转目光,看向远方,说道:“到了,来了。” …… 雄浑的鼓声消失在天边,全场鸦雀无声,从广场的东面传来了轻微的马蹄声,这极静中的蹄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人们不由自主的向东面看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朱雀旗,马上的骑士顶盔贯甲,铁塔般的身形将身下的战马压得吐息如潮。 单骑之后是一辆战车,侯子姬风穿着朱红大袍挺立于辕上,面色平静,看不出喜与悲。再后是三十二名徒步剑盾手,他们列着整齐的方阵,目不斜视。最后是八名侍女,以及十六名布衣死士。 这样的阵容,虽不及燕国的使团庞大,却足可称得上得体,特别是那些华丽的甲胄与漂亮的战车,以及窈窕的侍女都令人眼前一亮。 “不愧是拥有富庶领地的二侯子啊……”有人在人群里赞叹。 也有人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奇道:“时辰已到,怎么不见那个傻子呢?” 有人笑道:“或许傻子傻得分不清日月,还在梦中呢。” “说得也是,哈哈哈……”众人哄笑。 “不许说我四哥!!” 突然,从一辆马车里冲出一团肉球,手里提着一柄竹剑,朝着那离得最近、笑得最欢的人狠狠一敲。 “啪!” “唉哟,哪来的顽童,竟敢冒犯老夫……” “打得就是你!” 肉球虽然个头很小,但却勇猛无敌,在人群里一阵左冲右撞,把那带头嘲笑的人打得抱头鼠窜。这时,从那马车里传出一个脆嫩的声音:“傅弟,别打了,快回来!!” “哦,就来……” 此时,肉球已被身强体壮的人给制住,有人认出了他是上左大夫姬英的宝贝儿子,也不敢把他怎样,只是死死抱着他,不让他再发狠。可是肉球向来蛮横,听见马车里的人召唤,当即眼珠一转,右手猛地向身后那人裆下一掏,抓住一物,用力一捏。 “啊!!” 惨绝人寰的叫声响起,肉球脱身而出,朝自己的马车奔去,一个不小心手里的竹剑脱手而飞,正好飞入身旁一辆马车,随即便听那车内传出一声痛呼,肉球一怔,回头看去,只见从那马车里钻出个脑袋,不停的揉着额头。 肉球笑道:“呵呵,对不住了。” “傅弟,傅弟,快回来!!” 清脆的呼唤声像是珠玉落盘一样,正在揉脑袋的燕十八听得一怔,寻声而望,只见朱帘半挑,一双无比清澈,无比干净的眼睛突然撞入心里。 “来了,来了……” 身周的人群再次骚动,那双眼睛眨了一下,然后缩了回去,茫然间,燕十八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愣愣的转过头,随着人群的目光看去。 …… 姬烈没有战车,所以他只能站在车辕上,车夫牵着瘦马,其余六人走在马车的两旁。 “嘎吱,嘎吱……” 破破烂烂的车轮辗过青石板,发出不堪负荷的声音,让听见这声音、看见这一幕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替那车轮担心,深怕它一下瞬间便会散落一地,那样,也太丢脸了! 而这马车上下左右的八人,除了姬烈,人人一身布衣,布衣倒也罢了,至少应该整齐一新,可这仍然是奢侈的想法,除了那个美丽的小侍女有一件半新半旧的明黄裙子,其他人身上打满了布丁,或是干脆光着膀子! 马车,缓缓的驶向宫城。 奇怪的是,万众失声。寒酸到极致,让人发不出声音,自然也就没有人议论。 姬烈不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也不会去猜测他们复杂目光里的含意,他只是仰着头,淡然的看着望城台上的安君。 有人宫门外责问他:“小侯子,天下大事,在戎在祀,如今时辰已过,侯子可曾知罪?” “时辰已过?” 姬烈神情一愣,看了一眼上方模糊不清的安君,又把全场扫了一眼,傻笑道:“你真傻,我是个傻子,傻子怎么会分得清时辰?” “胡言乱语,不成体统,简直有失国体!”生性刚烈的右史薛离子一张脸涨得通红,正想排众而出,把这亵渎礼仪的傻子给好生教训一顿。 上左大夫姬英打横一拦,站在了前面,朝着并驾齐驱的姬云、姬烈两位侯子深深一揖:“时辰已至,恭迎两位侯子!” “咚、咚、咚!”三声鼓响。 百官一怔,随即回过神来,两位侯子这一去,怕是今生再难回国,说起来,也算是对安国做出巨大的牺牲,既然如此,又何苦去与一个傻子计较呢? “恭迎侯子!”百官揖礼。 姬烈默然还礼,然后跳下马车,走在姬风的身侧,大步向宫城内迈去。 此时,万众瞩目下,他走得气宇轩昂,不卑不亢,竟使人产生一种错觉,而这种错觉非常荒谬,令人心里乱跳:他,比二侯子更像国君之子! …… 再次站在宏伟的雕塑前,姬烈抬头看着雕像那张威严而又肃穆的脸,不经意间,却发现天边飞来一只苍鹰,落在那塑像的头上,随后,它紧紧的抓着塑像的鼻梁,使劲着的啄着那硕大的、石头做的眼睛。 “哈哈……”姬烈裂着嘴,轻声一笑。 他身旁的二兄不耐烦的聆听着老巫官那稀奇古怪的祈祷声,乍然间,听见傻子笑了,便瞅了他一眼,情不自禁的问:“你在笑什么?” “你看,他的眼睛瞎了……”姬烈指了指雕塑上方。 姬风抬头一看,大惊失色。 第十五章 活着回来 历经了几百年,雕塑巍峨而又沧桑,在它的脸上爬满了陈旧的青苔,太阳就挂在那尖尖的盔缨上,那只黑色的苍鹰或许是在啄青苔里的虫子,也或许只是在磨自己的嘴巴,像发了疯一样。 于是,雕塑瞎了,被苍鹰啄烂的青苔像肮脏的鼻涕一样涂满了雕像的眼晴,又顺着眼角流了下来,晃眼一看,这古老而雄伟的雕像仿佛艰难的活了过来,流着骇目惊心的眼泪。 正把双手举向天空,向昊天大神祈祷的老巫官也看到了这一幕,因为他脸上涂着彩泥,所以看不清神色,但他的眼晴却深深的陷了进去,随后,嘴巴动了几下,指着那苍鹰,说不出话来。 人群开始骚动,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诡异的一幕,他们口瞪目呆的看着那青绿色的液体沿着被风侵蚀的纹路往下流,一种深深的恐惧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瞬间就占据了每一个人的脸。 “昊天大神哪……” 右史薛离子第一个跪下了,紧接着,接二连三的跪地声响起,人群就像被风吹过的麦田一样,一茬一茬的矮,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是从那里飞来的苍鹰,也根本不知道昊天大神倒底在喻示什么,但在如此庄重的时刻,突然出现这样的征兆,无疑会令人颤抖不已。 老巫官完全怔住了,他就那么滑稽的指着苍鹰,一动不动,好似也变成了一具没有生命的石头人。 “把它射下来!” 这时,一个冷漠的声音从高处传来,正在颤抖的人群不由得扭头望去,只见安君正从望城台上一步步走下来,神情平静。 国君发话了,宫庭武士们不敢再傻站着,当即便有两名武士拉开了弓,将箭头对准了雕塑上的苍鹰。 “君上,不可啊……” “这是昊天大神的喻示,君上不可啊……” “君上,君上……” 人群沸腾了,百官跪在地上劝阻着国君,上卿孟于溪眼睛一转,也不知道想到啥,竟然腾地起身,拦在了武士的面前,大声道:“君上,天地之初,有蒂焉,万物之始,喻吉凶。如今天降神喻,鹰召祸福,正是昊天大神垂怜我安国子民呀,君上应该秉持天意,不可逆天而为啊!”(蒂,花蒂的蒂,万物之始,后来延伸出帝,昊天上帝) “天意?” 安君冷冷一笑,向那跪在地上的二儿子姬风看去,恰好姬风也在看他,那可怜兮兮又充满期待的眼神让安君心中略有不忍,不过,转眼之间,他又看到那个傻儿子,他想不注意也难,因为雕塑下铺拉拉的跪了一地,而他的那个傻儿子却孤零零的站着,与那呆怔住的老巫官倒是相映成趣。 鹤立鸡群? 还是傻的不知道畏惧? 安君眉头皱起来,冷声道:“射!” “诺!” 羽箭飞向天空,不知道是真的有神意,还是因为弓箭手太过紧张,竟然射偏了,箭夭擦着雕像的耳朵飞得不知踪迹,反倒激怒了那只苍鹰,便听那鹰发出了一声尖啸,啄得更猛烈了,石絮纷扬而下。 “君上,君上呀……” 人群炸开了,弓箭手也怔住了,安君咬了咬牙,正要喝斥。姬烈却在这个时候转过头来,慢慢扫了乱成一锅粥的人群一眼,张嘴道:“射!” “簌!” 利箭撕破长空,干净利落的将那只苍鹰一箭贯穿,羽毛乱飞,鹰尸打着漩儿落下来,恰好砸在老巫官的头上,老巫官浑身一个激淋,仿佛一下从恶梦中醒来,捧着鹰尸高声叫道:“感谢上苍,感谢昊天大神的怜悯,我听见了你的声音,我看见了你的仁慈,这便是最真诚的祭品啊!恶鹰啊,终有此报啊……” 老巫官捧着鹰尸,一脚高、一脚低的跳起神秘莫测的巫舞。雕塑下的人们根本回不过神来,他们一会看看老巫官,一会又看看抿着嘴角的安君,随后又把目光定在姬烈的身上。 姬烈根本不理会这些目光,甚至对安君的窥视也视而不见,他已经厌倦了这样的闹剧,这样的臣民,这样的君父,他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他淡淡的看着远方的弓箭手,点了点头。 刚才放箭的是黄扬长弓手田重,他站在人群的最外围,在两百步开外的地方拉开了与人等高的长弓,一箭取了苍鹰的命。身旁的宫庭武士与姬风的封臣武士一脸惊诧的看着他,他却只是漫不经心的弹了弹弦,把弓背在身上。在这一刻,没有人再敢轻视他们。 宫庭武士长眯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光头熊战背上那柄硕大的战锤,突然间,他想起了十二年前的那一场武礼,瞳孔越缩越细,眼前再现了那不可思议的一幕:一个壮如铁塔、浑身裹在狰狞铠甲里的怪兽咆哮着,从战车上一跃而起,一锤子砸碎了对面的马头,一锤子砸飞了御手,又一锤子砸烂了战车…… …… 荒诞的祭祖结束了,没有人再去追究那只苍鹰到底喻示着什么,既然老巫官说它是昊天大神派来的恶鹰使者,以自己的牺牲换取了安国的太平,那么就应该去相信的确是这么一回事,毕竟安国上下有资格与昊天大神沟通的人,就只有上巫管叔度。 安君再次爬上了望城台,一脸严肃的俯视着宫城前的百官臣民,以及那两个刚刚登上坐驾的儿子。 一名黑精黑瘦的小巫官捧着长长的木盘来到了姬烈的马车前,姬烈低头一看,盘子里放着几样物事,一瓮黄褐色的泥土,一刀麋鹿胸脯肉,一束带着嫩叶的苞茅,一樽安国酿的果酒。 “侯子,请。” 小巫官把木盘举得高高的。 姬烈端起那盏酒,便想一口喝了。小巫官大吃一惊,赶紧低声制止:“小侯子,这是用来敬献给燕侯的,现在可不能喝?” “哦。”姬烈怔怔的把酒杯放下,他还以为这是饯行酒呢。 傻子,终究还是傻啊。 围观的人群摇头的摇头,叹气的叹气,也不知望城台上的安君是怎么想的,便见一名甲士快步走到老巫官身边低声说了几句,随后,老巫官想了一想,指着小巫官道:“你随四侯子一道前去燕国,免得失了国体。” “这,这……” 祸从口出啊,小巫官呆住了,眼泪汪汪的看向老巫官,可是老巫官却转过了头,向宫城内的雕塑看去。 事已成定局,不管小巫官乐不乐意,他都只能捧着木盘跟在姬烈的车后,一步一步向少台城外走去。 汪洋的人海向城外卷去,姬烈站在车辕上,没有回头。 按礼,百官需送至城外,国人可自行选择,可以现在便散去,也可以一直送到望渊亭下。可是,到了城外,不仅国人们没有散去,就连卿、大夫们也仿佛极为不舍,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望渊山下。 望渊山上有渊亭,站在亭里可以将整个少台城收入眼底,到了这里,远行的人一般会登上望渊山回望少台城,以示故土难离。但是姬烈却没有上山,他站在辕上看着卿、大夫们簇拥着姬风向山顶爬去,国人们也远远的跟随,而自己的身边却只有八个人。 是的,八个,又多了一个小巫官,他说他叫小黑,真的很黑,若是在黑夜里,一眼看去,肯定就只能看见那一排雪白的牙齿。只不过,这个小黑挺沉默的,轻易不露出他的牙齿,或许他还在后悔。 “呵呵……” 被人冷落的姬烈并不觉得悲伤,他反而笑了起来,接过小虞递来的‘诛邪’小鸟,把它扔在肩头上,目光直视前方,这里有两条路,往西北一直走,是绵延千里的泰日山脉,若往正北,那就是一条沉毛不起的流渊河,他知道,在不远处的河畔一定有一艘船正在等着自己。 “走吧。”姬烈挥了挥手,毫不留恋。 “四哥,四哥!!” 这时,身后传来了焦急的呼唤声,姬烈眼睛一亮,回头看去,便见一辆马车急冲冲的奔来,还没有停稳,小胖子就已经等不及的跳下马车,朝自己跌跌撞撞的跑来。 “傅弟?傅弟!!!” 霎那间,姬烈胸口一酸,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夺眶而出,他赶紧跳下车去,迎向小胖子,他跑的踉踉跄跄,宽大的袖子东摇西摆,借着迎面吹来的春风,风干了眼角的眼泪,一把将那圆滚滚的小胖子抓住,红着眼睛,一叠连声:“傅弟,傅弟,你怎么来了,你怎么来了……” “四哥,四哥……” 小胖子喘着气,圆溜溜的眼睛里尽是笑意,他抓着姬烈的手臂,说道:“四哥,我好怕追不上你啊,父亲不让我来,可是我还没有给你饯行啊,我还有礼物要送你呢,我一定得追上你啊,我的四哥……” “傅弟,你不是送了我礼物吗?” “那不算,那是我输给你的。” “傅弟,我知道你是故意想输给我的。” “不算,真的不算……” 兄弟俩把着手臂,你一言、我一句,一边说一边蹦,一个红着眼,另一个也快哭了,小胖子把头摇得拔浪鼓,拉着姬烈向自己的马车走去,边走边说:“四哥,我要把我最喜爱的人送给你,她会给你铺床叠被,在你玩累了的时候,你可以躺在她的身上睡觉,她的身上好软,好香……” 说话间,小胖子已经来到马车下,一把掀开车帘,叫道:“缀儿,缀儿,你快出来!” “是。” 一个怯怯的、嫩嫩的声音响起,从马车里走出一个女孩,她低着头,轻快的下了车,双手合在腰间,拜了一拜:“缀儿见过小侯子。” 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姬烈怔住了,这是个漂亮的小侍女,约摸十三四岁,长着一张鹅蛋小脸,皮肤白皙,眼神温柔,一笑起来嘴角有两个小酒窝,颇是玲珑可爱。小胖子站在她身边,一脸的得意:“四哥,怎么样?很香吧?” 姬烈喃道:“傅弟,君子不夺人所爱!” “我们又不是君子,我们是兄弟。” “真的不行。” 姬烈看着这个娇滴滴的小美女直摇头,此去燕国路途遥远,吉凶难料,怎么可以带上她呢?就连那个小黑,若不是国君与老巫官硬塞过来,他肯定也是不会要的。 可是小胖子却一直坚持,摇着姬烈的手:“四哥,你就带上她吧,她能做很多事的,会唱歌,会跳舞……” 姬烈正自无奈,一转眼却看见了自己的小侍女、剑术老师小虞,突地计上心头,当即,他就弯下身来,对小胖子一阵耳语。 “真的?” 听了姬烈的话,小胖子眼睛一闪,却嘟着嘴道:“我去验验。”说着,甩掉姬烈的手,快步向小虞走去,围着小虞转了一圈,然后掂着脚尖,对着姬烈一阵耳语,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姬烈不敢笑,只能苦苦的憋着。 小虞眯着好看的眸子,斜着眼睛看看小胖子,又看看姬烈,她不知道小胖子在笑什么,心里却想着:‘这小胖子没安好心,肯定是在取笑我,不然他嗅什么嗅?不过,他想要送给小侯子的侍女却没有我好看呢,况且,我还是小侯子的剑术老师呢,哼!’美丽的小侍女仰起了下巴。 送君千里,终需一别。姬烈站在车辕上,小胖子也站在车辕上,兄弟俩互相对望着,突然,小胖子把手拢在嘴巴边,大声喊道:“四哥,你一定要回来,活着回来!” 回来,活着回来…… 姬烈重重一揖。 第十六章 我在这里等你 八百里流渊河,涛涛河水由西到东支流无数,往西与泰日山脉西麓接壤,往东可直通东海,是中州少有的大河,也是一条波澜壮阔的大河。 放眼望去,这条的大河就像一条翘头摆尾的长龙,头部波涛最是汹涌,舟船难行、落羽即沉,一直到腰部,水势才稍显平坦,勉强可以行舟,到得尾部狂浪又起,洋洋洒洒滚入东海。 沿河两岸密布着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安国就是其中之一。 少台城外,河的南岸,安国在这里设有码头,只不过,这码头却很少使用,因为近些年河流改道,原本平坦的水势突然汹涌无比,就算在这里起舟也难以横渡,必须顺着水流往东绕上百里,进入支流方可上岸,所以,天长日久下来,除了附近的渔民还在冒着生命的危险下河,基本上看不到舟船。但是,今天例外。 今天,姬烈将在这里过河。 “嘎吱、嘎吱……” 孤独的车轮声辗碎了宁静,惊起了芦苇荡中的鸟群,马车两面窗户都开着,姬烈和小虞坐在车中。 原本小侍女不肯和姬烈同坐一车,但是在姬烈的坚持下,美丽的小侍女还是怯生生的坐在了姬烈的对面,原因很简单,因为小虞觉得如果自己不坐,说不定侯子便会将那个瘦弱的小巫官给请上来。 小虞不喜欢小黑,当然并不是因为小黑长得太黑,而是因为小虞认为这个小黑好像看不起侯子,要不然,为什么在回答侯子问题时,这个黑不溜秋的黑碳头除了摇头就是点头呢?很明显,这黑碳头不是个好东西! 好吧,既然你不爱说话,那就让你端着盘子一路走到燕国去!小虞偷偷的瞧了一眼车窗外走在最后的黑碳头,抿着嘴悄悄笑起来。 越到河边,吹入车内的风越湿,隐隐的有泥土的味道,也有草根被水浸霉的味道,而鼻尖又暗暗的缠着幽幽的香气,这是小虞的味道,姬烈没有骗小胖子,小虞真的很香,虽然她从来不戴花,也不涂香粉,但却自有一股香气,清微浸人。 “咕咕。” 小鸟‘诛邪’在肩头轻声叫着,它又在啄姬烈的头发了,虽然里面并没有虱子,也没有糠皮粒,可是它却对这件事情乐此不彼,为此,小虞怕它吵着姬烈,还趁着姬烈闭着眼睛的时候,曲指白玉般的手指弹了它一记。 姬烈并没有睡着,他只是太累了,装了三年的傻子就好比崩了三年的弦,今天突然放松下来,怎么会不累?只是越累,他越睡不着,脑海里闪现着一幕幕画面与一张张脸,他答应过读书的小女孩,一定会回来,也答应了小胖子,会活着回来,可是,活着往往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侯子……”小虞一直在注视着姬烈,看见他眉头紧紧皱起来,她忍不住轻轻的唤了一声。 听见这满含担忧的唤声,姬烈睁开眼里,朝着小虞微微一笑,示意她不要担心,然后他把肩头那仍在坚持不懈啄头发的诛邪给捉下来,捧在手里,轻轻的抚摸着。 “嘎吱。” 这时,马车却忽然停了,车辕上的宋让把帘挑开,指了指前方。 到了么? 姬烈漫不经心的顺着宋让的手指一看,杂乱无章的芦苇荡肆意蔓延,看不见村庄,也没有人烟,四下里静得可怕,连鸟叫声也没有,而前方却有一个小山坡,坡下有一辆马车,健马甩着尾巴啃着芦苇,啃得很欢,雄壮魁梧的黑衣人站在马车旁,横按着腰上铁剑,背对而立,小山坡上有个人影,小小的个子却披着一件黑色大氅,上面绣着一只特别醒目的玄鸟。 燕十八。 姬烈钻出马车,把诛邪放在肩上,朝小山坡大步迈去,宋让等人追了上来,拦住了他。 姬烈微笑道:“去去就来,别担心。” 宋让摇头,目光却看着那魁梧的黑衣人;光头熊战取下了背上的战锤,警惕的看向四周。 农夫姒英抢在了姬烈的身前,抬剑架在了盾上,微埋着头;旋风双斧霍巡提着斧头护住了姬烈的左面,浑身上下呈现出一种怪异的姿式,手臂内弯,两腿下沉;剑术老师小虞不知从那里弄来两把镰刀,站在了姬烈的右边,她眯着漂亮的眸子,嘴角却挑着;田氏兄弟在姬烈的身后,各自搭箭引弓,瞄准的却不是黑衣人,而是深深的芦苇荡里。 一行九人,只有小巫官小黑没有跟上来,他在第一时间就钻到了马车下面,不过,却险些被瘦马一脚踩死。 “安国的傻子!” 就在这个时候,小山坡上的燕十八猛地转过身来,朝着姬烈大声叫道。 “燕国的傻子!”姬烈提起拳头扬了扬。 燕十八拢着嘴叫道:“你信不信我会杀你!” “你信不信我会揍你!”姬烈举起了拳头,然后慢慢的张开,又虚虚的开合着五指。 燕***了下鼻子,看了看自己的裤裆,脸上一红:“你无耻下流!” “我说到做到!”姬烈高声叫道。 燕十八一怔,也不知他想到啥,突然叫道:“我们是朋友!” “朋友!”姬烈点头。 “哈哈……”两人同时笑了起来。 或许是这笑声冲淡了那若有若无的杀意,又或许是因为‘朋友’两个字太过珍贵,背对而立的黑衣人转过身来,轻轻拍了拍手,深深的芦苇荡里走出了一群黑衣死士,他们或者持戟,或者持弓。 …… “快上来,我等你很久了!” “你鬼鬼祟祟的,小心我揍你!” 小山坡虽然不高,但却长满了野草与荆棘,再加上泥土又湿又松,所以每往上爬一步都非常困难,好在姬烈常年习武,爬的倒不是特别慢,小虞提着裙子走在他身边,身姿轻盈的像只蝴蝶,那些杂草与荆棘仿佛是她的朋友一样,会刻意的避开她,这很神奇。 宋让倒底还是不放心,便让小虞跟着他上去,毕竟,美丽的小侍女只要收起那两把镰刀,看上去人畜无害,而且特别可爱。 “你听见了吗?”燕十八蹲在山坡上的一块石头上,双手拢在嘴边嘲姬烈喊。 “你在说什么?” “你听见了吗?” 因为正在杂草与荆棘中穿行,姬烈没听清,燕十八又重复了一遍,姬烈顿足倾听,隐隐约约的风声潜入耳中,间或又有一种奇怪的沙沙声,连绵不绝的,仿佛蚕虫食叶一样。 小虞道:“侯子,是浪声。” 坡下非常安静,坡上却有风声和着浪声,背面是一平四展的平原,正面却是浩瀚奔滚的大河,就以这一片小山坡为界限,这个世界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姿态。 姬烈与燕十八并肩而立,小虞站在他们身后,姬烈高出燕十八一头,燕十八起初不在意,后来觉得后背挺得有点酸,便悄悄的站在了一块尖石头上。 谁知,还是被姬烈发现了。 “哈哈……”姬烈笑起来。 燕十八脸上一红:“笑什么笑?你还笑得出来?”他真的很容易脸红。 姬烈眯着眼,把他上上下下的一阵打量,问道:“你穿大氅是不是因为我长得比你魁梧?” “你……” 燕十八险些气结,脸‘唰’一下红透了,白皙的脖子上透着几根淡淡的青筋,他怒视着姬烈,奈何姬烈眼里却充满着戏谑,根本不怕他的眼神,他一心想要搬回一城,于是脱口而出:“你带着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是不是因为我长得比你好看?” “啊?”姬烈惊奇。 “格格。”小侍女抿嘴偷笑。 燕十八额上滚起了汗,提起手想擦,又放下,尴尬不已。姬烈就那么惊奇的看着他,仿佛被他的美貌所迷。燕十八实在受不了姬烈的熊样,转过头去,看着茫茫大河:“姬烈,我是该说你人傻胆大呢,还是该说你英勇无畏?”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却让姬烈收敛了戏谑的神态,他向前走了两步,放眼看去,天地茫茫,大河仿佛就在脚下滚荡,在那芦苇的深处,泊着孤零零的一艘帆船,而那里将是他起航的地方,他的声音很沉:“天大地大,却没有我姬烈的容身之处,我又何偿不知,前路就如同这汹涌的河流,一遇风起巨浪排天,即便无风,也有暗流滚动,只要稍不注意,就会舟覆人亡。可是,我没得选择。”说着,他想起那只竹筒,以及那竹筒里的竹签,一长,一短。 燕十八走到姬烈身边,看了他一眼,皱了皱鼻子:“从安国的少台到燕国的燕京,若是走泰日峡道,全程三千八百里,会途经宋国、钟国、蔡国、代国、扶余国等,蔡国的美女很多,你可以在路上挑几个,没准还会遇上蔡国的第一美女蔡宣,她长得可真美啊。”看了一眼正在撇嘴的小虞,又道:“不相伯仲啊,左拥右抱,人生一大美事。” 小虞雪白的牙齿咬着下嘴唇,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纤纤素手的尾指却在轻轻的勾动,这是她的小习惯,想拿镰刀削人时,就是这样。 “难不成,你见过那位蔡国第一美女?”姬烈没有注意到小虞的小动作,他的眼睛虚虚的眯着,或许是因为迎面吹来的风渐渐的冷了,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飘浮。 “可惜,我也没有见过,再说,我还小。”燕十八下意识的摸了下鼻子,抓着鼻尖往上提了提,鼻翼两侧就堆皱起来,但一点也不难看,因为他的皮肤很白,像透明的瓷玉一样。 你还知道你小啊,姬烈嘴角一弯,迎着风说道;“可惜,我没得选择,我的前路就只有一条,不然,真想去看看那位蔡国美女。” “是啊,我们这些傻子,本来就没得选择!” 第十七章 墨家殷让 滚滚大河奔流不返,湿冷的风卷着浪花激起腾腾烟雾,仿佛云蒸霞蔚一样,在那稍显平静的河畔突兀着一座小山坡,姬烈、燕十八、小虞站在山坡上,好似置身于云端。 潮涨潮落,江山如画。可是这美丽的江山却与他们无关,姬烈在想着自己的承诺,小虞在想要不要把这个漂亮的燕国傻子给揍一顿,燕十八却在说着与自己无关的话:“若是走泰日峡道,你更安全,你不会死在安国的土地上,但是却避不开宋国。一旦你进入宋国的国境,那么变数是无法预料的,宋侯或许会将你扣留下来制造纷端,也或许会让你死在路上,把责任推给安侯,不管是那一种结果,显然都不是安侯所愿意看到的。” 姬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对于他来说,清醒的活着原本就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他只能挺着并不雄壮的胸膛去面对、去承受,但是燕十八的话语仍然像一把刀子,无情的扎入他那看似坚不可摧的心里,一寸,一寸的揉。 燕十八道:“若是走流渊河,你会绕很大一个圈子,全程六千八百里,或许你要走上一年,而这些都不重要,要命的是你必须得活下来。” 说到这里,燕十八的眼圈有些红,胸膛也在轻微起伏,他指着那滔滔不绝的大河:“你看,这里就是你的第一步,它会让你飘在这河里,分不清东南西北,或许有一天,会有一艘渔船将你打捞起来,从你已经腐烂的身体上找出某一件信物,这信物或许不会传到少台城,但肯定会传到阕城,而那个时候,震怒的宋侯会举倾国之兵来替你讨个说法。” “不是这样的,你瞎说,我们宋人不会这样对待小侯子的!” 这时,一直咬着嘴唇想把燕十八给狠狠教训一顿的小虞实在忍不住了,她忘记了身为侍女的礼仪,也忘记了燕十八的身份,她一支手叉着腰,一支手指着燕十八的鼻子。 “对不起,你不是宋侯。”燕十八脸上一红,露出很抱歉的神色,但眼神却是定定的看着姬烈。 “你也不是我们的君上……”小虞急急的道。 “小虞。” 姬烈摇了摇头,眼里露出一丝痛苦的神色,燕十八说的没错,小虞是宋人,但却不是宋侯,况且,小虞在安国出生,在少台长大,严格说来也不算宋人。 燕十八并没有因为小虞的顶撞而生气,他朝着呆怔的小虞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姬烈,我和你都是傻子,我也只有你一个朋友,我希望你能活着。如果这条河埋葬不了你,你千万不要松懈,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会经历一些你想象不到的事,但你一定要记住,命运总会在你失去防备的时候,拉开夺命之箭。”说完,燕十八沉默,红润的脸上带着悲伤。 良久,姬烈点了点头,沉声道:“我知道,等我离开了安国的土地与河流,我就将面临未知,或许,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割了我的脑袋,把它装在漆黑的麻袋里,沿着这条来时的路回到少台城,然后出现在某一个人的案上,那时,一切未知和危险也就结束了。” “你知道就好,我的朋友。” 燕十八掂起脚尖,拍了拍姬烈的肩膀,突然一阵风来,掀起了他身上的大大氅,他本来体质就弱,又在这里等了姬烈很久,此时再被这冷风一激,脸上顿时显出一种病态潮红,忍不住咳嗽起来。 姬烈皱眉道:“你在安国也要珍重,我会回来的,到时,我请你喝最浓的姜茶。” “我等着,那时我一定能打得过你,我会让你知道被另一个傻子羞辱的滋味!” 燕十八捏起拳头笑了笑,然后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盒子,递给姬烈:“我比你幸运,因为我有十七个兄长,而你却只有三个。带上它,别弄丢了,或许有一天你能用得上它。到了燕国,你就安全了,你可以入燕京学宫,修习各家所长,甚至可以拜我叔父为师。” 姬烈奇道:“燕国也有学宫?” 燕十八看他一眼,好像看着孤陋寡闻的白痴一样:“如今天下风云并起,哪个万乘君国没有学宫?齐国有稷下学宫,雍国也有墨山书院,便连南楚听说也弄了个论战行辕。至于宋国,后起之秀还是有所欠缺啊。”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哦。”姬烈脸上一红,他只听说过齐国的稷下学宫,那里人才济济,是天下各家各派向望的地方,齐国富甲天下,更以养士闻名于天下。 燕十八拍了拍姬烈的肩:“我走啦,你肩上的这只小鸡崽挺神气的,就此别过!”说完,又面向小虞,朝她腼腆一笑,深深一礼。 “别过。”姬烈喃喃自语。 燕十八头也不回的山坡下走去,他选择走山坡的正面,那条路没有杂草与荆棘,或许是因为有人从背面上来时,觉得很不方便,便在这正面开僻出了一条小道。 姬烈没有急着下去,他看着燕十八登上了正面的另一辆马车,也在马车旁边发现了另一群黑衣人,然后,燕十八便扬长而去,他又转目看向那大河,心思不知道飘到了哪里,渐渐的,看不见浪起浪伏,也听不见一丝风声,直到手心传来一股温热。 “侯子,侯子……” 不知何时,美丽的小侍女拉着他的手,抬着那双澄静的美眸,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下去吧。” 姬烈温和一笑,牵着小虞的手向山下走去,他没有走正面,而是选择了来时的路。 在杂草与荆棘中穿行,姬烈的每一步都落得很沉,因为被他牵着小虞展不开身法,也是一脚高、一脚低,但她却没挣开他的手。 “侯子,小虞会保护你的,不会让任何人把你推进河里,也不会让任何人偷偷割了你的脑袋!”说这话的时候,小虞的裙摆被荆棘撕裂了,她的眸子却明亮如雪。 “叫我姬烈。” 姬烈身形顿了一下,紧了紧手心里的小手。“嗯。”小虞反手扣住姬烈的手,脸蛋红了,神情却愈发坚毅。 …… 桃花开了又谢,在那一片漫无边际的桃林里,鸟儿们站在树梢上唱着清脆的歌,虫子们拱出湿润的泥土爬在一片片落花上,马车的车轮辗过去,把虫子与落花通通辗进泥土里,鸟儿却飞下了树梢,落在了车顶上,并带来了桃花的香气。 “咳咳……” 燕十八对花香过敏,捏着拳头咳了几声,又扯了扯脖子上的系领,把大氅扯开一些敞敞风,姬烈说得没错,他之所以穿上大氅,并不是因为这上面的那只玄鸟,而是这样看上去更魁梧一些,不过,他这身子冷不得也热不得,过冷过热都会病。 现在,他就觉得有些头晕。 “侯子。” 听见了咳嗽声,前面的马车停了,年老的燕使下车走了过来,站在车窗旁,递进来一只琉璃瓶与一根细银勺。 燕十八接过这价值不菲的琉璃瓶,用细银勺从里面取了一点碧绿的液体,然后用舌尖一点一点的舔进肚子里,随后,闭上眼睛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自嘲道:“千金难购上好马,万金难觅活命药,这么小小一瓶药的耗废,可以制做十几辆战车了,可惜却用在了我这个傻子身上。我该替它值,还是不值?” 燕使关切道:“侯子切莫妄自菲薄,这龙蜓草髓固然无比珍贵,但与侯子的安危比起来却是不值一提,君上为侯子向医家秦大师求了它来,足见君上对侯子的看重。” 燕十八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徐徐开眼,脸上又飞起一轮红,但气色却明显好了许多,把瓶子与银勺递给燕使。 燕使接过物事,笑道:“这宋姬之子,侯子以为如何?” 这时,站在另一面车窗旁的子英突然说道:“他的这些护卫应该是宋国铁士,大名鼎鼎的宫廷近卫军,一共一百零八人,都是万里挑一的勇士,宋侯的近身侍卫。” “宫廷近卫?”燕使想了一想,神情渐渐凝重:“如此说来,或许那位宋侯与君上一样。” “不一样。” 燕十八摇了摇头,懒懒的说道:“这些近卫应该是跟随当年的宋国小侯女来到了少台城,而这,并不足以证明宋侯的态度。即使有异,那也是对小侯女的喜爱,而不是姬烈。毕竟,人心是会变的,这是天地易数。” “侯子高见。”燕使沉默。 子英又道:“侯子说的是,不过这些人里面有个人,如果子英猜的没错的话,他应该是殷让!” “殷让?” 燕使神情动容,燕十八微微一怔。 子英道:“是的,宋国第一剑客,天下第二剑客,殷王的直系后裔,墨家的传人殷让。子英若是与其交手,不出十剑,必为其所败。但若是交阵,子英不俱天下任何人,哪怕是面对大将军、燕师!”神情平静,并不以技不如人而卑微,说到最后一句,傲气横生。 听到殷让这个名字,燕使脸上神情极其怪异,他犹豫了一阵,还是忍不住问道:“你凭什么说他墨家殷让?墨家的易容术,可与医家媲美!” 子英道:“人的样子可以变,但有些东西却永远也不会变,譬如一把价值连城的剑。而我恰好看见了这么一把剑,墨家的黑白剑!天下间,见过它的人只有墨家中人,我虽然不是墨家子弟,但我却见过它,父亲应该知道我在那里见过,就在父亲的床头,它的画像就挂在那里,它的任何一丝纹路都刻在我的脑子里!只是,我却不知道用这把剑的人有没有变,杀不杀人!” “殷让,殷让,背师弃宗的殷让,我要去找他,夺回黑白剑!”燕使扭头向来时的路看去,满脸涨得通红,神情扭曲,他的腰上也挂着一柄剑。 子英道:“你不是他的对手,况且,你的剑没开锋。” 燕使怒道:“我必须得去,哪怕我死在他的剑下,黑白剑在他的手上,是耻辱与亵渎!” “老师,我累了……” 就在这个时候,燕十八却突然累了,他抱着大氅软软的向车壁靠去,闭上了眼睛,胸膛微微起伏,仿佛真的睡着了。 燕使抬起的右脚放下来,按剑的手顿住,又闭了下眼,神情渐渐平静,朝着燕十八行了一礼,然后,一脚踩在一片落花上,将它深深的揉进土里,举步向自己的马车走去。 车队继续起行,驶向少台城。 第十八章 老船夫 安君站在雕塑前,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徐姬就在他的身后,温柔的看着他。 他已经四十六岁了,他老了,虽然他并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但皱纹也悄悄爬上了脸,站久了腰会酸、腿会疼,脖子也会抽筋,徐姬等在这里,便是为了等他回到《启蛰殿》后给他捏脖子。 可是今天,安君却仿佛感觉不到脖子疼,他竭力的仰着脖子,凝视着雕像上那依然被青苔所遮闭的石眼,一眨不眨,好似这样便可与已经逝去数百年的宗烈英魂进行交流,并从那里得到肯定或者否定。 他相信,祖宗们肯定能给他一定的启示,因为安国的这一片土地不仅是以血染红的,更是以智慧开僻出来的,数百年来,多少次生死存亡,安国始终能在八百诸侯之林里屹立不倒,依凭的便是这纯正的信念,以及对这片土地深深的热爱。 当然,他是不会在意那只苍鹰的,那只是一个巧合,更差点因此引起一场动乱,这绝对不是启示,对于他来说,任何会引起安国动荡的事情都必须立即制止,因为他得给下一任国君留下一个坚如铁桶的安国,这样一代一代传承下去,终有一天,所有的耻辱都会以血与火来洗唰。至于下一任国君是谁,那并不重要。 不过,恍惚间,他却突然想起了那天逼着那个傻儿子做出选择时的场面,那是怎么样的一双眼睛,灰色的,没有人的感情色彩,像是一只狼掉进了插满竹刀的陷井里,它躺在自己的血泊中,也不挣扎,只是冷冷的望着井口,不,与冷酷的狼比起来它更高贵,它根本不在意那无边的痛楚正在带走它的生命,它只是漠然的注视着井口的人,等待着恢复最后一丝力气,把敌人拖进地狱。 “天哪……” 安君抚着额头晃了两晃,脚下猛地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身后徐姬赶紧将他扶住,惊声唤道:“君上,君上,快来人呀……” “我没事,我没事。” 安君一再重复着,脸上尽是汗水,眼角在轻轻痉挛,眼眶里却充满了深不见底的恐惧。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老巫官正向他走来,他赶紧从徐姬娇柔的怀里挣扎出来,站直了身体。做为一位国君,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让自己的家臣从任何角度窥视到虚弱。 “君上。” 老巫官拄着拐杖来到安君面前,然后顺着拐杖溜下去,拜了一拜。 “你下去吧。” 安君挽着手、挺着胸,吩咐徐姬退下,徐姬担忧的看着他,不愿离开,但是安君却没有理她,只是淡漠的看着老巫官身后的三个年轻巫官。 徐姬只得退下。 三名年轻巫官将身前的木匣打开。 一颗带血的头颅,一个硕大的鸟窝,一笼雏鸟。 安君凝视着带血的头颅,他认得这颗头颅,它的主人是宫城东门的城门将,这个城门将的家族世世代代为每一任国君守卫东门,而这个城门将也曾多次随安君出征,并救过他的命,是个忠诚的卫士。 “他死前,可有言语。”安君冷声问道。 老巫官抹了把额角的汗水,答道:“回禀君上,他朝着《芳阕殿》跪下,大笑三声,然后,挥剑割了自己的脑袋,并未言语。” 安君顿了一下,仿佛吸了一口气:“厚葬,东车氏,赐地三里。” “君上仁厚。”老巫官道。 安君走到鸟窝前,蹲下身来摸了摸,这鸟窝是用草絮混和着梧桐叶构建而成,里面还有几枚尚未孵化的鸟蛋,看来看去,并无出奇之处,他又看向那鸟笼,里面装着五只鸡崽大小、黑不溜湫的小鸟,一个个惊恐的看着他。 安君眉头皱起来。 老巫官道:“君上,这是楚地特有的楚乌,春天来了,南楚人终于越过了大江,灭掉了屈国,把屈都设为屈县,把屈君之妃收入楚宫,同时也带来了这种黑色的鸟。” “屈国……” 安君有些恍惚,纵然他早就知道屈国被楚国灭了,如今仍是一阵心悸,要知道,屈国也算是一个千乘大国,与南楚人交战多年,却难逃国破人亡,而屈国离安国并不遥远。 老巫官感叹道:“是啊,南蛮凶狠,江东尚未靖平,便野心勃勃的北上,雍、齐、燕、宋是不会坐视的,君上也应该早做绸缪。” 老巫官的声音一平八稳,安君心里却一阵烦燥,西北边的宋蛮子还如利箭悬在头上,如今却又来一个更为强大的南楚,这,教他怎么不烦燥?不过,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牵连着他的心,便站起身来,暗自吸了两口气,问道:“听说是神鸟朱雀,为何却成了楚乌?” 老巫官道:“君上多虑了,朱雀是南天之火,楚乌是北地之水,虽说水火不相容,但朱雀是神鸟,火神的化身,楚乌却只不过是一介凡鸟,展翼不能惊天,张嘴不可啼云,抓枝之物而已,岂可与神鸟譬论?” 安君道:“但愿如此,云儿如何?” 老巫官是安君的最信任的人,他当然能猜透安君的心思,自从变故突生后,安君便没有去探望过这将要失去世子之位的儿子,虽说江山社稷胜过一切,但说到底安君也培养了姬云数十年,又怎么可能丝毫不介怀? 于是,这位老巫官拿捏了下分寸,回道:“回禀君上,世子性命无碍,精神也在逐渐恢复中,但若想要站起来,恕臣无能。” “罢了!” 又是心存侥幸,而侥幸往往让人失望啊,安君眼里闪过一丝痛楚,又问:“上卿与上左大夫可有异动?” “并无异动。”老巫官答道。 “如此便好。” 风来了,慢慢的吹过宫廷,吹起了宫女的裙角,吹散了地上的血腥味,也吹淡了安君紧绷的心神,他抬头向雕塑望去,凝视着这雄伟的身影,淡然道:“下去吧。” “诺。” 老巫官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向宫外走去,他方一转身,安君便回过了头,疑惑的看着老巫官那佝偻的身影逐渐消失在长廊的尽头,眼神越来越锐利。 “君上,该用膳了。” 良久,侍侯在一旁的宫女胆怯的提醒国君该回《启蛰殿》了,温柔的徐姬在那里等着他,应该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燕窝汤,如果他心情大好,她还会为他跳上一曲舞。 但是,今天安君心情并不好,他漫无目的向宫廷四周看去,一眼就看到了《芳阕殿》,听说那森冷的院子里开了一束花,或许应该去看看。 …… 老巫官手里的蛇头拐杖是梨花木做的,每一个褶皱都磨得光滑如镜,每一处转角也如曲水流转,他极爱这根拐杖,并不是因为那杖头上的蛇眼镶嵌着代表着日与月的红白宝石,而是因为这根拐杖是先君的赐予。 侍奉昊天大神的巫官没有封地与妻、子,但昊天大神是公平的,既然已经从他们身上剥夺了那么多,便会给他们更多的荣耀与地位。 国君若是阳的化身,巫即是阴的反面。阴与阳是合合不离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影子呢?但是影子不应该有思想,若是影子有思想,那阴阳必然互转。 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老巫官浑身打了个哆嗦,虚着眼睛向天上的太阳看去,那太阳散发着和煦的光芒,可是这光芒却让他又打了个冷颤,赶紧加快脚步走入阴冷的屋里,把蛇头拐杖放在供架上,然后走到墙边。 这面墙上堆满了书简,一层一层,从墙底一直垒到屋顶,因为缺少阳光的照射,散发出一种陈腐的味道,细细一听,仿佛还能听见老鼠正在啃食着竹片的声音。 老巫官深深吸了一口那腐臭,眼睛越来越亮,他搬过一架木梯,举着铜灯,艰难的爬了上去,在最上层找到了它,下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一堆缺了线的书简,瞬间,整座书墙崩塌了,扑面而来的竹片海洋将他埋在了里面。 “吱,吱吱……” 深藏在阴暗里的老鼠被抖了出来,它们慌张的向四面八方溜去,这时,从那堆竹山里伸出了一只手,它东摸摸西摸摸正好抓住了一只老鼠,那老鼠受惊之下,反过头来便咬住了一根手指,那手指猛地一甩,‘吱’的一声,老鼠被砸死在窗棱上,软叭叭的掉下来。 稍徐,老巫官从竹山里爬了出来,在角落里找到了心爱的东西,他来不及抹去鼻梁上的血迹,颤抖着手打开了它,柔和的光芒顿时像涟漪一样绽开。 把手遮在上面,光影在他的指缝中流转,就像天上的月亮一样,时阴时晴,他无声的笑了起来。 “嘶拉,嘶拉……” 就在这时,一阵怪异的声音在窗户外面响起,好似有什么东西正在抓着窗棱,老巫官怔了一怔,然后面无表情的把盒子关上,走到窗前,打开,把那只蹲在窗外的黑鸟捉了进来。 他并没有急着去看鸟爪上的细竹筒,而是在黑暗的世界里喃喃自语:“或许,我应该为你做点别的?” …… 这是一艘双桅帆船,船头与船尾各有一桅帆,年轻的船夫刚刚把船首的风帆拉起来,巨烈的河风就贯了过来,要不是年老的舵手当机立断斩断了绳索,恐怕这艘将将离开港湾的船便会淹没在在那深不见底的漩涡之中。 姬烈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彻底打消了直驶对岸的念头。船上一共十八名船夫,十三名甲戟手,再加上姬烈九人与一辆马车,原本宽阔的甲板顿时显得狭窄起来。 老舵手掌起了船尾舵帆,只挂到一半,然后,搓着手走到姬烈的面前,告诉姬烈,现在正是春季洪讯期,浪涛异常暴戾,必须顺水绕行百里,进入支流方可上岸,况且,自河流改道后,对面的吕国已被流渊河吞没了,吕国没了,码头自然也就没了,这么大的船不可能在悬崖绝壁边泊岸,而且河中密布着被淹没的暗礁。 姬烈问道:“老人家贵姓,是谁的封臣?”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老舵手技艺高超,指挥着十七名船员东拉西扯,规避漩涡与暗礁犹如行军布阵,竟然能做到号令禁止,这样的人物绝非普通的渔民。 老舵手抹了一把满是褶皱的脸,在姬烈的面前半跪下来:“臣,薛密蒌见过四侯子,薛氏乃安君之封臣,三十年前,薛密蒌督水军八百人,河流改道后,水军遣散,薛密蒌隐于乡里。今闻侯子北渡,故率族中青壮前来护送过河。” “原来是薛老将军,快快请起。” 古老的中州有八大姓,姬、殷、齐、燕、宋、芈、卫、姜,安国也有八大姓,这八大姓直属安君封臣,都是追随第一代安君开辟国土的元勋,有着世袭的领地,薛氏便是其中之一。 而此时,姬烈才发现这是一艘战船。 (伟大的华夏民族也有八大姓,是母系社会的延伸,我们的起源来自于此,但与书里有不同之处,请大家不要混淆,小说只是小说。) 第十九章 同舟共济 大河滚滚,战船在河中央随着浪花起伏,不时被巨浪抛起来,仿佛要脱水而飞,不时又被逆涛淹没,只余桅帆在剖水前行。 船上的每一个人也都随着浪花左摇右摆,甲戟士们坐在甲板上,把长戟插在甲板缝隙里,抱着戟杆摇来摇去,船员们扯帆的扯帆,横桨的横桨,拼命纵持着航线,不敢让船靠近漩涡半步,从上往下看,偌大的战船就像一片叶子,险险的擦着狂怒的漩涡飘行。 姬烈脸色惨白的抱着一根船柱,高强度的起伏让他无比想吐,可是却不敢站起来,小虞坐在他的对面,也抱着柱头,美丽的小侍女一眨不眨的看着姬烈那不时鼓起的腮帮,她有点担心,怕姬烈再也忍不住喷她一脸,可是,周围的柱头都挤满了人,她实在没有地方可以去了,再说了,别的地方更糟,没见那个光头熊战正在拼命的吐么?绿色的肯定是蕨菜液,黄色的多半是糠皮粥,至于那滩白色的粘稠物,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 哦,‘诛邪’从小侯子肩头上窜过去了,它要去吃糠皮粒么?千万别啊,好恶心…… 美丽的小虞胃里一阵翻滚,赶紧转过头,却发现姬烈正瞪着圆鼓鼓的眼睛看着自己,紧接着,他的脸也鼓起来了,抿成刀锋般的嘴唇即将虚开。 啊…… 小虞闭上了眼睛,等待着一场狂风暴雨,谁知,等了好一会,只听‘唰’的一声,就再也没有半点动静,她睁开眼来,只见姬烈正冲自己微笑,不经意间,小虞看见了那把插在甲板上的虎邪剑,剑身有一溜血迹,正像一颗颗血珠一样往下滚,紧接着,她急急向柱头看去。 浪雾把木柱浇透了,却冲不淡殷红的血迹,它从姬烈的掌心溢出来,顺着柱头的纹路浸到小虞的手上。 “侯子。” 小虞泪眼迷蒙的看着姬烈,半晌没有说话,张嘴却只能吐出这两个字。姬烈满不在乎的笑了笑:“叫我姬烈,现在好多了,别担心。” “对不起,对不起。”晶莹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滚出来,小虞摇着脑袋,哭得鼻子都红了,一抽一抽的,她在心里恨自己:‘还说要保护侯子,不让侯子受半点伤害,你为什么要转过头去?你为什么要闭上眼睛?我恨你!’ 姬烈看着她哭,心里一痛,伸手想去抚静她的眼泪,伸出去的手却被她牢握住,她用她的手堵住了伤口,并紧紧的抱着柱头。 “轰!” 就在这时,船身猛地一个颠簸,随即,船头高高扬起,整艘船被抛了起来,刚一落水,薛密蒌一边拼命扯舵帆,一边声嘶力竭的喊:“抵开,抵开,用浆抵开暗礁!!” “啪,啪,啪……”接二连三的碎裂声响起,那是船浆被抵断的声音。“啊!!!”一声惨叫撕心裂肺,姬烈扭头看去,只见一名船员被巨浪吞没,转眼消失的无影无踪。 “希律律!!” 祸不单行,刚刚脱离暗礁,又被一个浪头猛然一推,船身骤然向前飙去,同时右舷急速斜倾,被绑在柱头与船舷之间的瘦马惊叫连连,竟然拉断了缰绳,跌跌撞撞的向大河冲去,眼见就要如同那位船员一样一去不归,一条黑影惊天闪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了瘦马前面,双手抵住瘦马胸前的两块毽子肌,用力的向后推去。 此际,他双脚蹬在船舷上,身子与甲板平行,整个人如同铁戟横江,硬生生的制住了惊马。 宋让。 与此同时,多灾多难的战船终于稍微平静下来,有人哇哇狂吐,有人朝着滚荡的大河呼唤着消失的船员,也有人口瞪目呆、魂飞天外。 宋让捡了根更粗的绳子把瘦马栓好,朝姬烈走来,光头熊战终于不再吐了,一步步挪过来,姒英、霍巡、田氏兄弟都围了过来,就连那一直钻在马车下瑟瑟发抖的小黑巫官也冒出了个脑袋,犹犹豫豫的朝姬烈凑来,他把自己绑得可真结实啊,腰上缠着好几根绳子,而绳子的另一端牢牢的系着船尾桅杆。 然而,小虞却拦住了小黑,她冷冷的看着小黑腰上的绳子,指着马车下,说道:“你,一边呆去,照顾好你的苞茅缩酒。” 小黑往后退了一步,嘴巴动了几下,仿佛想要分辩,但还是没有显露出他那一排雪白的牙齿,只是看了姬烈一眼,便低下头,默默的向马车走去。 这时,剑盾手姒英眯着眼睛扫了一眼那些东一堆、西一伙的甲士与船员们,压低着声音说道:“侯子,我们已经飘了五十多里,应该已经过了暗礁群,现在是动手的最好时机!” 姬烈知道姒英在说什么,自从他离开少台城,他就知道前路所面对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敌人,这些人不管来自哪里,最终目的都一样,那便是杀掉自己,解决纷端,或者成全纷端。可是,我真的要这样么?先下手为强,宁杀错,不放过?他有些犹豫,毕竟刚刚还在同舟共济。 “侯子。” 薛密蒌从船尾走了过来,一只手提着酒,一只手托着盘子,他的额头尽是水珠,脸上却洋满笑意,来到的姬烈的面前,笑道:“蒙昊天大神眷顾,有惊有无险的跃过了暗礁群,前路三十里水势较缓,四侯子可以稍作休歇。等到天黑前,最后加把劲纵渡老虎滩,四侯子便可上岸。” “老虎滩也是暗礁群?”姒英问道。 薛密蒌摇了摇头,把酒和盘子放在姬烈面前,笑道:“老虎滩不是暗礁群,却比暗礁群更可怕,当年,流渊河改道,漫天的洪水排云摧城,在杞山下又与从北往南奔来的颖河对撞,最终将颖河融为支流,不过,正是因为那场对撞太过激烈,以致河底崩裂,再与地底暗河连接。所以,老虎滩表面虽是风平浪静,实则是步步深渊。” 众人神情一变。 薛密蒌提起酒坛往酒碗里注酒,又道:“四侯子不必担心,当年伐杞之战,老臣曾经多次驱舟入杞,走的便是这条道,只要能在天黑前赶到老虎滩,一切无忧。”说完,把满满的一碗酒递给姬烈。 姬烈没有接酒,却突然问道:“老将军,方才不幸落水的那人可是老将军的族人?” 薛密蒌神色一变,手也一抖,酒水泼洒出来,这时,站在他身旁的一名年轻船员“扑通”一声跪在甲板上,红着眼睛,悲声道:“四侯子不知,那不是别人,那可是叔父的长子啊!” “混帐!” 年轻的船员话刚出口,老舵手便是一声厉喝,随后单膝跪地,捧着酒碗举到眉际,郑重地道:“四侯子不必挂怀,薛氏一族乃是安君封臣、姬氏家臣,数百年来,每逢国战必为车之左右,如今犬子为国尽忠,正是死得其所。这是薛邑产的琵琶酒,请四侯子品尝。” 酒,一碗刚刚历经了生死离别的烈酒,姬烈在那酒碗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也从那酒碗下看到了薛密蒌满是皱纹的脸,以及那隐忍着痛苦的眼神,霎那间,姬烈脸上蓦地一红,站起身来,双手捧过那碗荡来荡去的酒。 “多谢四侯子。” 薛密蒌深深一拜,然后抬起头来,等着姬烈饮光这碗酒,尽情称赞美酒的甘醇,从彻面赞美家臣把领地管理得富庶安康,这样一来,君系子弟与家臣初次见面的礼仪也就算完成了。 谁知,姬烈却并没有饮光这碗酒,他只是浅浅的抿了一口,然后大步来到依旧飘摇的左舷侧,将手中的酒碗一倾,面对着滔滔大河,大声道:“敬以此酒,以祭英魂,寥以此酒,礼祭英魂,英魂不死!”拜了三拜。 “侯子……” “英魂不死,英魂不死!” 薛密蒌动容,匍匐在甲板上,薛氏众人也铺拉拉的跪下了,这可是无上的赞美啊,便连那些宫廷甲戟手也拄着长戟,低下了头,向英魂致敬。 宋让却皱起了眉头与姒英对视了一眼,两人互相摇了摇头,光头熊战浑身一软,抱着战锤就地坐了下来,仿佛因为一直在狂吐,力气已经泄尽,霍巡扛着双斧走到了姬烈身旁,靠着舷壁坐下来,闭上了眼,田氏兄弟懒懒的走向原地,默然的坐下,整理着箭囊,眼角余光却在扫视着甲士与船员们的一举一动。 小黑巫官好似觉察到了什么,一会看看这群无精打彩的人,一会又瞅瞅站在舷侧的姬烈,然后缩进了马车肚皮下,嘟嚷了一句:“昊天大神哪,祸从口出,祸从口出啊……” 不想,他的这喃喃自语却被小虞给听见了,美丽的小侍女耳力极好,听得清清楚楚,她本来懒得去理会这个胆小鬼,但却实在听不得他那口气,仿佛他是因为祸从口出才被指派来服侍侯子一样,呸,你当我们稀罕你么?你这个黑碳头,一点用也没有! 这么一想,小虞更生气了,正准备走过去踹马车一脚,忽然间,心中却一动,眸子眨了两下,歪着脑袋向犹自匍匐未起的薛密蒌看去。 …… 良久,薛密蒌泪眼婆娑的抬起头来,深深的看着背对着他的姬烈,他不明白姬烈为什么不转过身来接受家臣的还礼,又等了一会,见姬烈仍然面向大河发呆,他只能大礼三拜,默然走到船尾。而这个时候,一直站在他背后,凝视着他脖心的小虞来到了姬烈身边,拉住姬烈的手,咬着嘴唇:“侯子,小虞真的好笨,一点用也没有。” “小虞,你应该叫我姬烈。” 姬烈回过头来,脸上笑着,眼底的悲伤一闪即逝:“从来没有人会给我敬酒,因为我是个傻子。”伸手一招,诛邪小跳上舷,窜到他的手背上。 第二十章 血战八方 小虞不笨。 美丽的小侍女很聪明,方才发生的那一切合乎情理,更令人感动,姬烈是侯子,薛密蒌是家臣,家臣牺牲性命为国尽忠,国君之子酒祭英魂,这,看上去很完美。 可是,它太完美了。 要知道,姬烈可是傻子啊,从始自终,小虞在薛密蒌的身上看到的只是一个本份的家臣,他的恭敬,他的虔诚,以及他的忠勇,正是因为这样才令人感动,难怪姬烈会动容,不过,这却是小虞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待姬烈,并不以为他是个傻子。 妖者,异于常也。 姬烈抚摸着诛邪额上的那几根逆羽,诛邪小鸟有些不乐意,反嘴啄姬烈的手指,挺用力的,但是姬烈却感觉不到疼痛,他的目光飘来荡去,似乎在看远方巍峨的青山,又似乎是在随着浪花一点一点逐远。 在这样的眼光里,小虞觉得自己很渺小,她放开了姬烈的手,不安的扭了扭小蛮腰,轻声道:“小虞错了。” 她只要一心虚就会扭腰,姬烈淡淡的道:“你没错,你是不是担心那碗酒里有毒?我也是这样想的,那酒我没有吞下去,我把它吐进了大河里。” 小虞咬嘴道:“小虞说过要保护侯子,可是却太笨太笨了。你中了毒,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就算杀了他也没什么用。”泪眼盈盈。 “这不怨你,放心,酒里也没毒,这里的风浪较为平静,船下有鱼,它们喝了酒,并没有飘在河上。或许,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姬烈声音低沉,心里更沉,他拿不准这薛密蒌是否不怀好意,更担心是自己内心作祟,但是他却必须得做决定了,因为在这艘船上的人不止他一个,还有他最在意的人,他不会允许她们受到一丁点伤害。 这是船,在怒河上,要么同舟共济,要么舟覆人亡,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生与死,向来如此。 于是,姬烈走过去,拔起插在甲板上的虎邪剑。他方一离开左舷,霍巡也站了起来,漫不经心的四下里看了看,左方,八步外有两名甲士,正扛着长戟看大河里的飞鱼,右方,十五步外是船尾,那里有六名甲士,另外还有五名甲士在右舷,五名船员在船尾协助薛密蒌控制舵帆,其余的十二名船员都在甲板下的船舱里。 光头熊战身处的位置很微妙,刚好就坐在船舱口,渐渐西移的太阳投光在他的身上,那巨大的影子把舱口遮了个严严实实,他的战锤就在他的怀里,如果有人从甲板下冲上来,那么,他完全可以一锤一锤的砸烂他们,像砸老鼠一样。 田氏兄弟坐在船身正中置放杂物的大木箱上,视线空阔,他们背对背坐着,一个面对船尾,一个面向船首,可以从容的将箭囊里的箭射到船上任何一个角落。 当姬烈拔起剑,宋让就抱着剑站了起来,他没有去看船尾的薛密蒌,可是他的站姿却很独特,肩头微微斜倾,既方便出剑,又可以让他在身前不远处的柱头上借力,不到二十步的距离,对于他来说,一剑而已。 宋让不能说话,姒英便自然而然代替他与姬烈交流,此时,这位农夫剑盾手走到姬烈身旁,蹲下身来,从方才薛密蒌带来的盘子中捡了一张阕菜做的大饼,一边咬着,一边悄声道:“侯子,如果这个时候动手,我们怎么过老虎滩?”嚼着饼,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在说话。 这也是姬烈犹豫难决的问题之一,只不过现在他已经做了决定,不管薛密蒌是谁的人,也不论他是否心存歹意,甚至姬烈也没有去想如果错了会有什么后果,他只知道他没得选择:“我也听说过流渊河,但我没有听说过老虎滩,如果必须死人,那就让命运来决定吧!” “簌!” 就现在,姬烈的话还没有完全落脚,一支箭不知从那里射来,直取姬烈的咽侯,眼看姬烈就要丧命在这箭下,一具铁盾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挺起,将这夺命之箭挡住。 与此同时,右舷的某个角落里,一名刚刚松开箭弦的甲士捂着喉咙,瞪成眼睛,‘扑通’一声栽进河里。 黄扬长弓手田重面无表情的再次放箭,正中另一名挺戟奔来的甲士,那甲士乃是首领,身上穿的是重甲,一时未死,竟大声叫道:“薛密蒌,还不动手,更待何时?” “唰!” 如果没有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没人会相信瘦俏的霍巡竟有如此惊人的力量,只见他猛地一蹬甲板,竟然把厚达半尺的甲板给蹬裂了,而他的身子却已冲天而起,像滚山石一样撞向八步外的两名甲士,然后猛烈的一个旋斩,竟将一名甲士活生生拦腰斩断,旋风双斧当之愧! 相较于霍巡的力大如山,宋让的动静轻微如蝶,在那把剑出鞘的一瞬间,寒光微微一闪,光芒还没有散去,那黑色的影子就已经在柱头上轻轻一触,随即,长虹惊天,与一名刚刚拿起弓箭的年轻船员擦脖而过。 “噗……”的一声,血水冲天而起,人头在甲板上滴溜溜打滚。快,快到极致化为慢,慢的让人窒息,慢的让人无法去恐惧。 船尾很狭窄,宋让在剑林中穿梭,不时有人惨叫,也不时有人倒下,血水如潮射,却没有一滴溅到他的身上,他的眼睛直视着薛密蒌。 “不,不是……” 薛密蒌神情怪异,嘴巴颤来颤去,他似乎想要解释什么,却又无从说起,因为不知何时,他也举起了一把剑,他本该掌舵才是。 船尾的六名甲士并没有参予拦截宋让,他们在第一时间便冲向了姬烈,六个全副武装,头脸都在铁甲中的甲士一起奔撞,那沉重的力量让整艘船都仿佛颤抖。 如果说他们是披着甲胄的暴熊,那么,牛角硬弓手田立无疑便是最精明、精艺最高超的猎人,在六名甲士奔来的同一时间,他便从大木箱上跳了起来,纵身到了整个战船的最高处——中柱的横杆上,并拉开了弓。 区区十五步距离,对于六名甲士来说,却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那个像猴子一挂在横杆的射手,他是怎么做到的?每一次弦响,必然是四箭齐发,如果不是四箭,只有一支箭,那便是那只猴子找了个刁钻的方位,以一种近乎不可能的角度硬生生的穿破后脖软甲,把箭射进了他们的脖子里。等他们冲到姬烈面前,他们就像一只只刺猬,浑身是箭,并且,六人只剩下了四人。 这时,面对他们的是一面铁盾,一把重剑! 镰刀,像弯月一样的镰刀,所不同是,镰刀是内刃而它是外刃,它伴随着小虞飞舞,在夕阳的陪衬下,那一抹明黄时起时伏,而它就像彩虹最外围的那一轮光圈,划过从左舷奔来的甲士的脖子、喉咙,或者眼睛。 不多时,蝴蝶停止了飞舞,美丽的小侍女提着镰刀向左边看去,夕阳如血,一柄锋利的长剑由下往上的插入了最后一名甲士的下巴,剑尖显然捅烂了脑颅,白的、红的,分不清是血液还是脑水的东西从伤口处喷出,溅了姬烈满头满脸,因为个头不如人,他又没有小虞那样美丽而又危险的身法,所以只能从这个角度出击。 咸腥味从嘴角钻入神经,姬烈浑身抖了一下,却并没有第一次杀人的那种恐惧,他猛地一抽剑,然后一个错身,高大的甲士便像一堵铁墙重重的砸在他身旁的甲板上,同时,把甲板上的一滩血水溅起,宛如朵朵血花。 甲板上的战斗进入尾声,宋让提着血淋淋的长剑奔向船舱口,那里的厮杀正当激烈,光头熊战陷入了狂怒中,他挥舞着脸盆大小的战锤,咆哮着,怒吼着,将船舱里钻出来的人砸得稀烂,那一声声猛烈的砸击与惨叫参杂在一起,抽得人神经隐隐作痛。 船舱口,血流成河。 风,吹不散这无尽的杀戮,浪花,抚不平这无声的惨叫,阳光软不拉叽的洒下来,见证着这一切的发生与结束。 短暂、激烈、残酷、血腥。 光头熊战一屁股坐在血肉滩里,反手想去拔背上的箭却够不着,姒英按着他的肩,抓住那箭杆猛地一抽,血水“吡”的一声飙出。 这时,那一直躲在马车下尖叫的小黑巫官发现战斗已结束,畏手畏脚的钻出来,见姒英“啪”的吐了一口口水在手掌心,然后便想朝光头熊战背上的伤口按去。小黑巫官眉头一皱,叫道:“慢,慢着。” 众人纷纷看他。 小黑巫官眼里露出羞涩的神态,他估计脸红了,但因为他太黑,所以红不红没人看得出来,他解开腰上的绳索,钻入马车里一阵捣鼓,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土罐子。 他从土罐里取出一坨黑糊糊的东西,走到熊战的背后,把它均匀的勾在熊背的伤口上。做完这一切,小黑看了看姒英,不由分说的把手心剩下的黑泥涂在了姒英的脸上,然后又走向霍巡,再给他也挖了一坨,霍巡满不在乎的把它涂在肩上那骇目惊心的伤口上。 参战的八人,除了熊战、霍巡、姒英,其他人完好无恙,特别是小虞和宋让,他们身上连一滴血也没沾。 小虞眯着好看的眸子看小黑,许久,许久,哼了一声:“黑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有没有毒?” 宋让摇了摇头。 千万年来,巫与医一直是并肩齐驱的,甚至不分你我,尽管古老的巫与现在的医互相看不起。小黑是黑,但他不傻,他如果敢下毒,不把光头熊战把他撕了么? 第二十一章 哪来的奴隶 船,仍在飘着。 激烈的战斗后,每个人都有些脱力,姬烈喘着粗气盘腿坐在地上,闭上了眼,虎邪剑就横在他的腿上,剑上的血迹也还没有擦,乖觉而又聪明的诛邪小鸟不知从那旮旯窜了出来,爬上了他的肩头,这家伙简直给朱雀神鸟丢脸,战事方一开始,它就藏起来了。 夕阳是红的,血也是红的,虎邪剑染着血自然是红的,而那诛邪小鸟本来就是红的,至于姬烈,他身上穿着代表着安国侯族的礼服,也是一身大红。 小虞走到姬烈的身旁,蹲下来,正想从怀里掏丝巾给他擦脸上的血污,手却顿住,嘴角一歪,就那么伸出雪嫩如玉的小手,毫不嫌弃的给姬烈擦起来。 手是温软的,动作是轻柔的,女孩儿家特有的香气幽幽浸来,这一束香像是穿过了浓浓的血海直抵姬烈的心田,然后慢慢绽开。 姬烈睁开眼来,朝着自己的侍女温柔一笑,女孩儿羞红了脸,低下了头,却也柔柔的笑着。 姒英、霍巡、田氏兄弟走过来,说是要去检查一下船舱,顺便充当舱底船员,如今船上的船员都死光了,他们却还飘在河上,虽说现在流水较缓,顺着河流往前飘总能上岸,但每个人心里其实都有一些不安,因为前方还有老虎滩在等待他们。 姬烈虽然年龄最小,但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地位,他不可以再歇了,他站起身来,擦干虎邪剑,把它挂在腰上,然后把诛邪捉在手上,抚着它的逆毛,平静的看着身前众人,淡然道:“把帆张满,等飘过了这一片山峡水域,我们便想办法靠岸,把船烧了。” 这艘船的命运,在它启航之时便已注定,不论是姬烈还是薛密蒌或是任何一方活下来,都会把它付之一炬,或者直接沉入河里,掩盖一些不可为人知的秘密。 姒英道:“侯子,我们应该去横川渡口,不然,我们怎么递国书?又如何过关?至于烧船,我们可以在上岸之前便伏下火种。” 姬烈道:“有人知道横川渡在哪里吗?” 众人摇头。 姬烈道:“既然我们不知道横川渡在哪里,又何必要去找它,左右偏差不过二十三里,我们顺着山脉走就是,总会找到关口,那时再递交国书通关也不迟。” 姒英沉默了,若是渡口偏差二十三里,那么道路因为方向的不同,或许将偏差上百里,这样的距离完全可以是两个,甚至更多的诸侯国的边界了,而国书上明明确确的写着他们将会通过那些诸侯国,一旦误入,对方不予放行,那他们就将滞留在那里,但是他知道侯子之所以不愿意寻找横川渡,那是因为侯子相信横川渡的前面会有老虎滩。 姬烈确实是这么认为的,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很大的玩笑,在他的面前永远摆着两个选择——生与死,既是如此,他只能选择生,而不会去选择生与死并存,他必须活着去燕国,在那里成长,等待时机一到再活着回来,完成自己的承诺。 姒英四人下了船舱。 宋让朝着姬烈微微一笑,他的笑容是那么欣慰,让姬烈很容易就读出它的含意,是的,在宋让的眼里,不管是姬烈做了什么样的决定,这都代表着他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懵懂唯诺的傻子。 姬烈也笑了一笑,笑得坚定。 这时,船尾传来了几声呻吟,宋让神色微变,仿佛突然想起来什么,笑了一笑,伸出手去拉姬烈,却又蓦地顿在半途,姬烈毫不犹豫的拉住宋让的手,向船尾走去,一如这些年,每一次上马车,宋让总是会亲切的扶着姬烈,虽然他明知道姬烈不用扶。 船尾一片狼藉,这里是修罗场,人头与四肢就像烂瓜烂菜一样到处都是,让人无法想象这里到底经历了怎么样的一场战斗。 你看,小黑巫官就受不了啦,他跑到船尾来,想帮助光头熊战一起掌舵帆,从而证明自己还是有点用处的,免得被这群杀人不眨眼的人给剁了扔河里,谁知,刚一冲进这里,他便瞪大了眼睛,停止了呼吸,然后抱着桅杆狂吐起来,气得熊战直翻白眼,可怜的熊战杀人厉害晕船也厉害,被小黑吐出来的污物一熏,也跟着‘哇啦哇啦’吐起来。 小虞是个绝色小美人,美人一般都爱干净,见小黑在那里吐个不休,她顺手便捡了个东西扔过去,啾的一下,正好堵住了小黑的嘴,小黑正吐着呢,嘴巴一堵更不痛快了,赶紧把东西扯出来,愣一眼看去,然后眼睛直了,胸膛急剧起伏。“哇!”倾臭如潮,他的手里捧着一只断手! ‘呸,没用的东西!’小虞在心里暗骂一声,偏过头去。 姬烈也恶心,可是他却强行忍住了,跟随宋让走在那血泊肉渣里,来到薛密蒌的面前。 薛密蒌浑身是血的委顿在船尾舷下,河水与血浆把他的头发打湿了,粘在满是皱纹的惨白的脸上,像是传说中的河怪一样狰狞。他站不起来了,瞪着一双恶狠狠的眼睛看着姬烈,那眼睛绿油油的,充满了仇敢与不甘。 小虞撇了一眼他的手与脚,轻声道:“宋师挑断了他的手筋与脚筋。” “嗯。” 姬烈直视着薛密蒌,并没有避开这刻心挖骨、诅咒般的眼神,自从他做下了那样的决定,便已经做好了承受它所带来的反噬的准备,他看了看薛密蒌仍然握着的剑,低声道:“你是安国人,还是宋国人?” 薛密蒌怔住了,似乎不明白姬烈为什么会这样问,下一个瞬间,他明白过来了,血气猛然上涌,脸上唰地一红,咬牙切齿的看着姬烈:“你过来,我告诉你。” “你想咬我一口吗?你如果是安国人,那么我为你可惜,薛氏怎么可以做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情?”姬烈摇了摇头,心里像是扎了一根针,正在轻轻的挑动,可是他的脸上却极为平静,仿佛只是在就事论事,而与他本身无干一样。 良久,良久。 薛密蒌脑袋一歪,软塔塔的挂在肩上,光头熊战走过去,抵开他的嘴,血水汩汩冒出来, 熊战道:“他死了,咬断了舌头。” 姬烈心头的针突地扎了一下,疼得他险些痉挛,他走过去把薛密蒌死不瞑目的眼睛合上,回头过来,慢慢扫过四周,却突然想起不久前的风雨同舟来,他想叹一口气,却终是没有叹出声来,指着那些甲士尸体,说道:“我知道了,你是安国人,他们或许却不是,他们想我死在这河里,而你却想等我上岸。” 没有人接话,也没有人问为什么,因为小虞她们知道,姬烈的这话是对薛密蒌说的,要问也该由薛密蒌来问。只有小黑例外,他停止了呕吐,抱着那只断手,认真的想了想,随后,愣愣的看着姬烈,认同的点了点头。 “侯子。” 霍巡提着斧头朝姬烈走来,在他的身后跟着一名妇人,这妇人低着头,手被绑在背后,脖子上架着一柄剑,剑的主人是姒英。 船上怎么会有一个妇人? 姬烈眉头皱起来。 三人来到船尾,霍巡一声不吭的站在妇人身旁,姒英却剑不离首的防范着妇人,冷声道:“侯子,这妇人躲在船舱储物箱里,来历不明。” 姬烈示意姒英放下剑。 姒英犹豫了一下,却在宋让的眼神中放下了剑。 姬烈看着眼前的妇人,一蓬乱哄哄的头发,上面粘着几片草叶与蕨菜叶,身上的衣物皱皱巴巴的,打了不少的布丁,因为手被绑在背后,便将她的腰勒得很细,脚上穿着一双破烂而污秽的麻布鞋,几根脚指头露在外面,一样污秽,仔细一看,指甲盖里全是灰褐色的积年污物。 “抬起头来。”姬烈淡然道。 妇人颤抖着抬起头来,这是一张麻木的脸,因过于害怕而麻木,眉毛极稀,眼神浑浊,眼球上面隐隐有一层灰白色的膜,应该是有眼疾,颤抖的嘴唇干裂,露出几颗稀黄的牙齿。 这是一个中年妇人,从表面上判断,多半是一个奴隶,姬烈曾经见过奴隶,长得或许有较大偏差,但眼神却大同小异,都是这样的漠然又胆怯。 姬烈问道:“你怎么会在船上?” 妇人不答,只是抖得更厉害,或许是因为有眼疾的她终于看清了眼前的血肉场,害怕自己也会变成这样。 姒英走过去,捏起她的嘴巴,冷然道:“侯子,她的舌头被人割了。” 舌头被人割了?一听这话,姬烈心中霍地一沉,一阵冰冷的痛楚随即传来,情不自禁的向宋让看去,宋让也在看他,目光平淡而柔和,缓缓的摇了摇头。 过了一会,姬烈暗吸了一口气,奴隶是不会写字的,看来这原由是问不出来了,但是却不得不查证她大概的身份,于是对姒英道:“看看她的手腕与脚腕。” 姒英道:“我方才看过,手腕与脚腕两侧烙着‘狐’字,应该是狐氏的奴隶,狐氏有一块封地就在渡口附近。侯子,我们在大河上,身处险境,我们……”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横着手掌轻轻一拉,示意姬烈,杀。 杀? 是啊,杀是最简单的办法,可以将一切未知的危险扼杀在摇蓝里,并且这是在大河上,即便姬烈善心大发,想放她也放不了。可是,姬烈今天已经杀累了,他回头看了看那肮脏的、已经死去的薛密蒌,又看向前方。前方水面越来越宽,两侧山势也渐缓,看来即将飘出山峡水域了,他转过头来,面对着那妇人,轻声道:“一会就要靠岸了,上岸后,你便自行离去吧。” “侯子三思!!!” 姒英突然跪在地上,神情激动的看着姬烈:“侯子不可妇人之仁啊,一个狐氏的奴隶,怎么会藏在薛氏的战船里而没被发现?若是薛氏发现了她,为什么还要留着她?” “就这样吧,一会上岸。 第二十四章 黑夜里的诱惑 日隐月起,圆圆的月亮在黑夜里散发着皎洁的光芒,零落的星子眨着梦一样的眼睛,大河却在燃烧,熊熊燃烧的战船把半个天空映得红通通的一片,乍眼看去,仿佛一朵红莲正从地狱里冒出来,肆意绽放它那邪异而又妖艳的姿态。 姬烈站在河岸上,这里是一段斜坡,滚滚的流渊河在这里转了个弯,被一座大山一剖两半分为两条流域,一条直直奔向东海,一条弯弯曲曲绕向北方,在太阳还没落山的时候,他们就飘出了绝壁峡域,挑选了这个地方泊岸。 这里不是渡口码头,吃水较深的战船没有牵引根本进不来,也不容易停下来,幸好霍巡的水性极好,姬烈便命他带上绳索一头扎进河里,然后泅到北岸,把几根绳索分别拴在沿岸的几株古树上,借着倾斜的拉力,迫使战船缓缓搁浅。随后,姬烈又命人卸了甲板铺在绳索上,搭了一座简易的浮桥,把瘦马与各项物资通通运上了岸。 不过,中间有个小插曲,虽说水流较缓且有浮桥,但人行于其上总是胆战心惊的,于是小黑巫官便‘啊’的一声,张牙舞爪的掉进了河里,幸好河水不是太急,恰巧他又抱住了一块随他一起掉下去的浮木,要不然,姬烈就没有巫官了。 现在是三月底四月初,正是春寒陡峭的时节,夜风吹过来不冷自凉,可怜的小黑巫官冻得满脸发紫,却没人在意他关怀他,而他又来得太急,根本没有多余的衣物,只能抱着肩膀颤抖。光头熊战实在看不下去了,一锤子砸烂了一株枯树,为他升起了一堆火。 篝火已经燃起来了,与河面上的火光相互辉映,田重与田立在茂密的林子里窜了一会,提回来一大窜野兔,现在它们已经被洗剥干净架上了火上。 等到油渍‘滋滋滋’的往下滚的时候,小虞先捏着耳朵凉了凉手指,然后飞快的撕下一根肥硕的兔子腿,用嫩绿的叶子包了,来到姬烈的身边,嫣然道:“侯子,先尝一点,看看香不香。” 河面上的火光渐渐小了,仿佛能听见战船正在徐徐下沉的声音,这声音很微妙,一点都不刺耳,看着被水与火渐渐吞没的船桅,姬烈微微一笑,终于到了岸上,而这里再也不属于安国,他心中难得一阵平静,接过被叶子包着的兔肉,撕了大大的一条肉放在嘴里,一边嚼一边囫囵不清:“真香啊。小虞,你为什么不愿叫我姬烈?” 小虞怔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细声道:“侯子是主人,小虞是侍女,侍女怎么可以直呼主人的姓名呢?” 她其实想叫的,只是叫不出口,心里也在奇怪,为什么姬烈对这件事情这么看重。 在这个世间,姬烈当然不会认为人人平等,只是他自小便失去了母亲,而少台宫城里的那个君父,他从来不认为那个人配作自己的父亲,相反,对于宋让与小虞,他一直是当最亲的亲人来看待的,此时,听小虞这么一说,他心中不由得一阵畅然,捧着兔肉没说话。 小虞见他不说话,心里急了,红着脸蛋想解释,却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没把姬烈急着,反倒把她自个急得眼泪汪汪,扭着手指也说不出话来。 这时,火堆处传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姬烈举目一看,只见光头熊战正在火堆旁叉着腰大笑,而小黑巫官却可怜兮兮的看着他。 小黑的脸上涂满了兔油,他想要还击熊战,可是熊战那般魁梧的身材,他根本够不到,只能期期艾艾的看着,像受了气的小媳妇一样。 看来,他们处得很好。 姬烈裂嘴一笑,朝火堆走去,小虞跟在他的身后,低垂着头,也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火堆旁,一群人围坐着,一边啃兔肉,一边笑闹,就连沉默寡言的霍巡也裂着嘴,无声的笑。白天,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能在那场较量中活下来,并在夜里升起一堆火,吃着香喷喷的兔肉,这的确值得人欣慰。 当然,任何时候总会有人欢笑,也总会有人暗自哭泣,那个妇人不在火堆旁,她独自一人坐在火光外,抱着臂膀发呆,上了岸,天便黑了,她无处可去。不过,就算天亮了,她一个手无寸铁的奴隶,在这深山野林里,仍是无处可去。或许,等待她的只有一个下场。 火堆旁的人并没有问姬烈将会怎么处置她,其实就算问了,姬烈也不知道,看起来简简单单的杀与放,一旦真正做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 姬烈决定,等到天亮,再做决定。 火堆旁,宋让站了起来,提着剑向妇人走去。 姬烈怔了一怔,想要说什么,却终是没有开口,众人的目光也都跟随着宋让脚步,神情各异,笑闹声便在这时候停了下来,气氛一下子变得诡静。 妇人觉察到了,她像一只受惊的老鼠一样,抱着肩膀向后缩去,可是她的身后是一块遮风的石头,她无路可退,于是,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宋让的影子越来越近。 宋让的影子遮上了她的脚,她缩了缩脚。宋让的影子掩住了她的腿,她赶紧蜷起了腿。突然,宋让的影子整个罩住了她,她再无任何退路,只能把头埋在臂弯里,不住颤抖。 冷,她感觉到异常的寒冷。 她把自己抱成一团,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像是一个人即将在沙漠里渴死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宋让蹲了下来,把一张刚刚烤过的蕨菜饼放在了她的面前,妇人嗅到了蕨菜被烤过后特有的香气,她的肩头抖了抖,却仍然不敢抬头,直到宋让离去,那黑色的影子不再缠着她,妇人才从手臂缝隙里看了一眼宋让的背影,然后伸出手迅捷的抓起蕨菜饼,却没有塞进嘴里,而是藏在了自己的胸膛下面,又抱起了肩膀与腿,把那张蕨菜饼死死的保护起来。 她的动作很快,但是却没有人在意,火堆旁的众人反而因此或多或少的松了一口气,一个饿得快死的人,在看到食物时,出于本能会拿起来就啃,但是她却没有,而是用身体把食物保护起来,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她不至一次面临死亡。对于奴隶来说,这才是正常的,因为她们本来就时时刻刻在直面死亡啊。 宋让还没有走到火堆旁,熊战的笑声又响起了,他在取笑小黑不会吃蕨菜饼,蕨菜饼要抹上野兔油才够香嘛。小黑没有理他,却趁着熊战不注意从他的手里夺过一块野兔肉,然后在蕨菜饼上拼命的擦起来。熊战愣了一愣,抬起蒲扇大的手掌,似乎想要扇小黑一巴掌,但却重起轻落,把小黑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 众人哄笑。 这一切,都落入了姬烈的眼里,他看着小黑笑了笑,心想:‘看来,我有一个怕死的、聪明的小巫官呀……’ …… 夜深了,营地里的篝火仍在不屈不饶的燃着,不时听见木柴爆裂的噼嘙声,霍巡与姒英身披重甲在营地外守夜,甲胄是从被他们杀死的安国甲士身上拔下来的,如今,姬烈一行九人,除了姬烈、小黑以及小虞,每个人都有一套,而光头熊战身材太过雄壮,一个人占了两套半。 霍巡虽然使用的是双板斧,但却生性木讷,姒英性情谨慎,不到关键时刻极少说话,所以,两个人一起守夜,哪怕面对面坐着,也没有人说话。 姬烈躺在马车里,马车被改成了简易的帐蓬,美丽的小侍女躺在最里面,把自己蜷成了一只小虾米,她毕竟是个小女孩,姬烈不可能让她睡着外面,至于在别人的眼里,小虞是姬烈的侍女,她和他睡在一起,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以前不需要,那是因为他还傻着。现在不同了,对于宋让来讲,姬烈已经十一岁了,需要侍女近身服侍,哪怕他们并不能发生什么。因此,在今夜这个重要而又特殊的日子,宋让命光头熊战他们都离得远远的,以防万一。 姬烈当然懂,所以他没睡着,小虞的呼吸又软又甜,吹气如兰,虽然她竭力的装着已经熟睡,可是她那长长的睫毛却出卖了她,这两把小梳子不停的颤抖着,显示着她心里其实很害怕,虽然她比姬烈大一岁,正是豆蔻初开的年华,但是她真的不懂,因为没人教她,所以她只能把自己蜷起来,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咕咕。” 正在姬烈尴尬的时候,诛邪小鸟突然从外面窜了进来,姬烈一把将它捉住,弹了弹它的小脑袋,暗觉燥热的心平静了下来,忽然间,一阵奇怪的声音传入耳朵里,这声音隔得很远,又低又沉,像是一阵风幽幽的刮过空无一人的山谷。 听着,听着,姬烈情不自禁的挪动着身体,轻手轻脚的钻出了马车,下车时,谨慎的他还是将虎邪剑挂在了腰间。 他方一下来,霍巡与姒英便发现了他,两人狐疑的朝他走来,姬烈摇了摇头,示意他们不必跟着。 霍巡与姒英对视了一眼,停住了脚步。 “呜,呜呜……” 幽远而又深邃的声音伴随着河风浸来,姬烈朝着声音的来处走去,一身大红嵌在蒙胧的月光里。 这声音格外揪人,磅礴中带着一种难以言述的悲伤,姬烈听得特别入神,只想随着声音一直走下去,走到没人的尽头,那空旷的山谷里。 “嘶!!!” 第二十三章 聪明的巫官 冷冷的月光透过树影落在地上,隐隐约约的看不太清,从那潮湿而又松软的落叶丛里突然窜起一条黑蛇,它张开獠牙血口咬向姬烈。 姬烈目光正看着远方,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踩到了它的尾巴,眼见姬烈就要被一口咬中脖子,就在这时,姬烈肩头上的诛邪小鸟突地一声尖啼,挺着尖嘴朝黑蛇啄去,与此同时,一枝利箭从上往下贯来,精准的角度居然将那直立起来的黑蛇从头到尾给贯穿了,像一根黑棍一样插在地上。 “侯子!” 树上人影一闪,田立提着牛角弓跳下树来,抓着姬烈的肩膀摇晃,姬烈一时半会没回过神来,死亡,第一次离他这样的近,近得让人毛骨悚然,那一瞬间,黑暗深渊的门仿佛就在眼前寸寸打开,一支黑色手从门里伸出来抓向自己,而自己却不能动弹,极静的恐惧使人忘记了心跳。 “侯子,侯子!!” 田立又猛烈摇了两下,姬烈才回过神来,怔怔的看向那已经死去的、被利箭直立贯穿而插在地上的黑蛇,这条黑蛇不长也不粗,腰身只有拇指粗细,可是嘴巴却很大,尖锐的獠牙已经被诛邪啄断了,诛邪那赤红的爪子正抓着黑蛇的嘴巴往两边撑,而它的脑袋已经钻进了蛇口里,它仿佛想从蛇口钻进去,一直钻到肚子里,吃光里面的肉。 “诛邪!” 姬烈惊了一跳,想要阻止诛邪小鸟这不切实际的想法,谁知,朱邪却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那麻豆大小的眼睛一转,然后急急的回头,‘嗖’的一下,钻了进去,随后便见蛇尸被撑得越来越粗,显然,诛邪正在里面钻行。 “诛邪,快出来!”姬烈急的满头大汗,深怕诛邪被这不知名的蛇给融了,提起剑来想斩,又怕一个不小心把诛邪也给斩死了,只能绕着蛇棍团团打转,却一筹莫展。 这时,营地里的人都已经醒了,纷纷赶过来,宋让来到近前,瞅了那黑蛇一眼,神情一凛,提着剑就向河边走去,不多时,去而复返,手里提着一个人。 “扑通!” 宋让像扔一只小鸡一样把手里的人扔在地上,那人被重重的摔了一记,却不呼痛,反而倔强的抬起头来,直视着宋让。他是小黑,他的怀里紧紧的捧着一枚埙,方才那幽冷深邃的声音便是埙声。 小虞定定的看着那枚埙,脸蛋越来越白,雪白的牙齿把下嘴唇都快咬出血来,冷声道:“你怎么知道侯子喜欢埙声?这是什么蛇?” 美丽的小侍女绝对不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那么巧的,在一个刚刚离开安国的夜晚,它在河边恰当的响起,引诱侯子独自前往,然后又那么巧的,这条蛇不在别处,却在侯子去往河边的必经之路?小虞一直很聪明,只是她不喜欢表露出来而已,她的神情冰冷,问的却很聪明,先问无关紧要的,紧随其后是致命的。 “我……”小黑张嘴便要说话。 这时,却听一阵‘咕咕’的声音,随后,诛邪的小脑袋从黑蛇的胆囊处钻了出来,嘴里叨着一枚蛇胆窜到了姬烈的肩头上,它也不急着吃,只是无比得意的扑打着翅膀,欢快的叫了起来。 姬烈松了一口气,向小黑巫官看去,小黑撇过了头,不看他:“难道我便不能喜欢埙?贵族们都偏爱钟声,而我却独爱埙声,难道这也有罪?至于这条蛇,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看着侯子说话!” 姒英走过去,想用剑抬起小黑的下巴,小黑固执的不愿抬头,冰冷而锋利的剑刃瞬间便划破了表层皮肤,一圈血迹渗到剑上。 “哈哈哈……” 或许是因为恐惧,也或许是因为刺痛,小黑疯狂的笑了起来,笑了一阵,沿着剑锋慢慢的转着下巴,拖出一圈血迹,直直的看着姬烈:“我的确知道你喜欢埙声,也知道你喜欢这个曲子,但这条蛇与我无关。”斜着眼,看向似英:“你下手吧,我知道在船上时你就想杀我。”说着,又朝小虞怒目而视:“还有你,你自己保护不了他,就把气撒在我身上,可笑,何其可笑!” “哈哈……”小黑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叫:“下手吧,我不怕你们,反正跟着你们去燕国多半也是死!” “成全你!” 姒英看了宋让一眼,见宋让面无表情,便准备把剑送入小黑的喉咙里,一柄巨大的战锤却从侧面伸了过来,抵住了拟英的剑。 “熊战,你这是什么意思?”姒英冷声道。 熊战看着被血糊了一脸的小黑,眼里露出一丝不忍,转过身来面对姬烈:“杀与不杀,当侯子来决定。” 杀与不杀?姬烈觉得眉心一阵疼痛,皱着眉头拔出了剑,走向小黑,小黑冷冷的笑着,把脖子扬起来,不想,姬烈却反手一剑将那根蛇棍斩成两断,冷声道:“我不管你从那里得知我喜欢埙声,但我相信选择你。”说完,姬烈朝着马车走去。这是巧合还是蓄意,他懒得去猜,他是真的累了,就想躺在车里好好的睡上一觉,等待明天的太阳升起。 …… 太阳出来了,挂在树梢上。 一行数人收拾妥当,开始上路,严格说来前面并没有路,这里是一片野森林,姒英提议往东走,指不定能寻到横川渡,踏上以往既定的轨迹,但是他的想法很快便被田重反驳了,如果一直往东走会被林外的山脉阻拦,田重昨天猎兔的时候,就已经走到了树林东面的尽头。 众人看向姬烈,等待他来决定。 姬烈却命熊战去把小黑叫来,小黑不情不愿的来到队首,下巴上缠着一圈麻布,鼻子翘得老高,横竖一副老子不怕死的样子。 真是个倔强的黑碳头啊,姬烈心里暗暗一笑,沉声道:“你是我的巫官,既然注定要跟着我们一直走下去,那么请你做一个称职的巫官,告诉我这里是哪里?” 众人这才想起来小黑是巫官,普天之下,巫官或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他们无疑是知识最渊薄的,他们一生都生活在浩瀚的书简海洋里,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以及各诸侯国的风土人情。 况且,姬烈心中自知,这小黑知道自己喜欢埙,那么就足以证明他来头不小,甚至有可能是老巫官培养的下一任上巫。 可是,这个有可能成为上巫的小黑却仍不卖帐,他扬着鼻子不说话,眼里流露出骄傲而又不屑的神色。他这个样子深深的刺激到了小虞,美丽的小侍女立即让他付出了代价,她就那么站在车辕上,抓着他的后领,像举一条黑狗一样把他举起来,细声细声地道:“你如果再对侯子无礼,我就把你掼成一滩肉酱。”想了一想,又补了一句:“就像甲板上的一样。” “呕……” 矮小精瘦的小黑正在拼命的挣扎,一听‘甲板上’三个字,他猛地打了个寒颤,然后瞳孔外放,显然是想起了那惨不忍睹的场景,抓住脖子呕吐起来。 小虞等他干呕了一会,把他扔在地上,冷冷的看着他。 小黑面露挣扎之色,过了一会,撇过了头,不敢看小虞,却面向着姬烈,说道:“既然我是你的巫官,那么我应该得到尊重。” 姬烈道:“这里,没有人不尊重你。” 小黑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似做了什么艰难的决定一样,挺着胸膛说道:“既然你尊重我,那么我便是你的巫官,从今以后,递交国书,通关行文这些事都该由我来负责。” “自然是你负责。”姬烈点头道。 小黑眼睛一亮,露出了雪白的牙齿:“既然你如此尊重我,那么我愿意奉上我的学识与智慧,这里以前是吕国的领地,自从吕国被流渊河吞没后,它换了个主人,归属陈国。而东面的山便是杞山山脉,往东八十里可至召国,召国与安国向来友好,在召国的东境,面临东海的地方,安国还有一片无人封领的土地。” 姬烈耐着性子等他说完,说道:“我们不会去东海,我们会去燕国。” “很遗憾。” 小黑摇了摇头,慢吞吞的道:“哪怕我们不能去横川渡,恐怕我们还是应该沿着山脉往东走,看看能否在东面的景城遇上前往召国的商队,然后再想办法向他们购买通关牒文。” 小虞皱眉道:“为什么要向商队购买通关牒文?我们不是有国书吗?再说,我们的钱可不能乱花!” 小黑摊了摊手,一脸无奈的道:“因为毕国与安国不友好,一百二十年前,安国俘虏了陈国的国君,八十年前,陈国与安国决战于泗水,两方国君双双战死,直至去年的伐杞之战,安国与陈国虽然同为宋国联盟,但在最后仍然因为抢道的问题发生了磨擦,导致数十辆战车滚入了河中。你说,如果我们此时去递交国书请求通关,会怎么样呢?” 小虞眯着漂亮的眸子,不说话。 姬烈叹道:“那便去景城吧。” 正要起行时,小黑突然又拦住了马车,朝着马车一揖:“请侯子下车!” 众人纷纷向小黑看去,特别是挑开帘的小虞,她的神色极为不善,小黑却仿佛没有看见一般,懒洋洋的挺起身来,淡淡地道:“侯子如果不想太过引人注目,那么请下车,因为我们入景城得以平民的身份。” 熊战摸着光头道:“马车怎么办?” 姬烈提着剑下了车,淡然道:“马可以留下,并不犯禁,马车可以制成板车,也不犯禁。嗯,你们的甲胄得卸下,兵器可以随身。” 小黑嘴角一歪,露出两颗雪白的牙齿。 这时,姒英走上前来,低声道:“侯子,那妇人当如何处置?” 姬烈回头看去,远远的,那妇人正蹲在草丛里啃蕨菜饼,手里拿着根烧了一半的树枝,她紧紧的拽着它,警惕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且由她。” 第二十四章 墨香楼里的绝色 这是一间酒肆,名叫《墨香楼》,位于陈国景城东隅,各诸侯国内的城池可以没有领主府,也可以没有驮马商行,但却少不了酒肆,因为酒肆并不是单一卖酒的地方,它集众家之所长,既是酒家又是棋坊且是客栈,但凡南来北往的行人与客商都会云集在此。 人一旦多了,消息自然灵通,安国的春桃果酒若是运到蔡国一定能买个好价钱,因为蔡地的美女们特别喜欢这种绵而不烈的酒。同样,蔡国盛产各式乐器,琴瑟钟篌样样俱全,安国偏爱钟,鲁国爱琴、卫侯爱箜篌,只要找对了消息与门路,商家们自然是财源滚滚。当然,这还只是普通的小型商户,大宗的买卖都是由各国卿、士大夫们的家臣把控,他们的嗅觉更为敏锐,时常关注着天下大势,譬如齐国将与代国开战,代国缺铁、缺粮,齐侯缺弓夭、粮车,又如南楚越江,而江北各诸侯国都对南楚北来深感忧心,他们需要战车与甲胄,甚至悍不畏死的战士。 诸此种种,仅靠一国一家是收集不到如此全面而适时信息的,所以,各国的大、小商户们都愿意在行商的过程中,来到酒肆里品上一盅酒、煮上一壶茶、摆上一局棋,或是与熟识的人互相分享,或是高价标售各类消息,以使中州大地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都能迅速的被天下人知道。 景城《墨香楼》占地颇大,整个城东的三CD被它囊括于其中,装饰却并不华丽,一如它的名字,沿街是三层青竹楼,入堂是棋战精舍,两侧是雅座酒坊,最里面是一排排客栈。 今天生意极好,不论是酒坊还是棋战室俱是座无虚席,因为在那正堂的棋战台上,一名陈国士子与一名鲁国客商正在摆大盘棋。 这种大盘棋可不是一般人能下的,因为他们的所下每一步棋都会被人评论,天下士人都是爱惜羽毛的,如果不是棋艺足够高超,谁会去下这种可能会导致身败名裂的大盘棋?更何况,最终这些评论会被风传到中州各地,是各诸侯在选贤任能时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 棋盘高高的挂在墙上,不论是吃酒的人,还是棋舍里下棋的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墨香楼的侍女捧着长长的镊子,将一枚枚棋子落在墙上。 清脆的落子声不绝于耳。 或许是因为博弈太过激烈,楼上楼下围观的人群竟然没有再议论,都一瞬不瞬的看着盘中厮杀,下棋的人也不若方才那样每下一步都会口若悬河的展示自己的布局。 “噼啪、噼啪……” 陈国的士子是名年轻人,也是景城极负盛名的棋手,棋风狠戾,落子石破天惊,可是如今他却陷入了深不可拔的泥沼中,而鲁国的客商却一直不温不火的将他逼至绝谷。 “我输了。” 最后一枚棋子落下,陈国士子满头大汗、脸色惨白,所有的精气神都在那一瞬间失去了,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一直在守在他身旁的一名墨香楼侍女赶紧将他扶进了棋舍里,在那里早已煮好了一壶清茶。 鲁国的客商赢了棋却并不欣喜,他只是淡淡的朝着围观的人群抱了一揖,便径自向墨香楼的后院走去。 到了后院庭廊,周围已无闲杂人等,他顿住脚步,对身后的侍女道:“你去招呼客人吧。” “是。”侍女转身离去。 这鲁国的客商约摸三十来岁年纪,有着商人标准的面目与派头,富态柔和,衣饰华丽,他举目看了看四周,绕过植着剑兰的花圃,来到墨香楼的最里面,在一栋小院子前再次停下,整了整身上的衣冠,敲了敲篱笆门。 “吱呀。”门开了,门后站着两名女子,身上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 客商朝她们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清幽小院,宁静而美丽,素雅的樱脂花开满了整个小院,香气却不渗人,歪脖子柳树上挂着鸟笼,一对黄眉鸟正在里面默默的啄食,屋舍非常朴素却很雅致。 鲁国客商来到屋檐下,屏了下鼻息,朝着竹帘内揖道:“东主,事已办妥。” “进来吧。”一个说不出、道不明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它既不轻柔也不温软,就像冰冷的泉水坠入了寒潭中,一颗一颗。 室内的摆设与小院的风格一致,清新而素雅,兰花熏香炉,墨白山水画,青竹做的矮案,案上摆着一面瑟,瑟身浑黑,五十根弦却是白色的。 女子坐在案后,歪着脑袋认真的较正琴弦,她的鼻梁很挺,一颗细小的汗辍在上面,手指纤细,像玉做的一样,许是一直较不准弦,她稍微有些急,小小的嘴巴便抿了起来。 客商进来了,她没有看他,仍然较着弦。 客商跪坐在案前偏右一些的地方,从袖囊里抽出一支竹筒,把竹筒恭敬的放在案上,她仍没有看他。 客商按着膝盖,垂着眼敛,安静的等待着,直到室内响起‘叮’的一声轻响,他才抬起头来,笑道:“这面瑟已经哑了三年,不想今天却被东主修好了。” “我还修好。” 女子抬起头来,轻轻的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啪啪”两声轻响,任何一个女子在做这样的动作时,要么显得英气活泼,要么便是调皮可爱,唯她例外,她是那么安静,却又很认真,黑如墨珠的眼睛里仿佛没有装任何东西,只是在静静展示着它的美丽。 她的年龄不大,大概十三四岁,但是每一个看到她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去忘记她的年龄,因为她太过美丽,美到极致便不真实,任何一切的词藻堆在她的身上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她拾起案上的竹筒,抽出里面的帛信,认真的看完每一个字,把信剪成三片,塞入三枚竹筒里,逐一仔拧上筒盖,封上朱泥,然后微笑道:“那个陈国人如何?” 客商答道:“师承法家术派,眼光锐利,行事大胆,手法狠戾。” “哦。”鼻翼上的细汗滑在嘴边,她没有去擦,用嘴把汗抿了。身旁的侍女伸手过来,她把竹筒递给侍女,轻声道:“即刻起程,从速。” “是,东主。”侍女干利利落的起身离去。 客商犹豫了一下,揖道:“东主,这人或许并不适合。” 女子道:“为什么不适合?” 客商道:“法家三派,法、术、势,各有优缺点,若以国情而论,法派与术派都不合适我国,唯有势派的握法处势,无为而治方可一展所长。” “你说的有道理。” 女子皱着细眉想了一想,然后说道:“众所周知,自古以来,我国便以仁厚治国,卿大夫们也都安于守旧,目前看来,行事较柔的法家势派的确适合。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你和我,怎么会这里?” 客商一怔,额上滚起了汗珠。 女子笑道:“就这样吧,过几天我就会离开陈国,小事你自行决定,大事若需呈报,需得一信多发。” “是。” 客商起身离去,快要出去时,女子却又叫住了他,问道:“你是去找那个宋国小孩么?” 客商怔住了,他没想到她居然会留心这样的小事,而此时,女子又低下了头较正琴弦,一边较正,一边说道:“他的天赋真的有那么好么?值得你每天都去教他。”说着,不等客商回答,她又道:“去吧,我方才看见他了,坐在茅草堆上晒太阳。” …… 姬烈坐在茅草堆上晒太阳,他当然不知道有人在留意他,他们一行九人来到景城已经有些日子了,小黑巫官很称职,他擅于交际,很快便与这里的行商搭上了线,可是事情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原因很简单,陈国与召国要打架了,两国陈兵边境互相吆喝勒索,导致通关牒文千金难购。 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侯打,姬烈很无奈。 四月的太阳晒在身上很温和,摧得人昏昏欲醒,可是姬烈却不想到房间里去睡,因为《墨香楼》的客栈分为三六九等,他们住的是最差的一等,那床上草席已经发霉了,散发出的味道实在难闻,还不如躺在这里晒太阳,等待姒英与小黑打探回来。 况且,在这里晒太阳也是有好处的,譬如,有个客商便因为他的特立独行发现了他,然后主动教他下棋,姬烈从小被当成傻子,自然没人教他下棋,不过他却有很强的天赋,令那个棋艺精妙的客商赞不绝口。而这,对于姬烈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又譬如,他在这里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她右手拿着一根扫帚正在打扫着隔壁的上等客院,左手却拽着一根树枝,被火烧了一半的树枝。 那个妇人,狐氏逃奴。 巧合还是阴魂不散? 姬烈拿不准。 隔着一道巷子两堵墙,妇人扫完地,柱着扫帚眯着眼睛看来,眼神并不尖锐,也不慌张,而是显得很迷茫,好像在竭力的辨认姬烈一样。 姬烈突然想起来,这个妇人有眼疾,看不清楚很正常,就在他正准备叫上小虞和熊战一道去站在那妇人的面前,让她好好看看时,客商来了。 第二十五章 突如其来的危机感 每到午时三刻,客商必然来找姬烈,下上一个时辰的棋,然后扬长而去。姬烈很尊重客商,与客商亦师亦友,向来不谈及其他。不过,客商却主动告诉姬烈,他叫冀怀,是齐国人,也是因为陈国与召国即将开战而被迫滞留在这里,至于下棋,那是他平生最大的喜好。 冀怀说的话姬烈当然相信,因为姬烈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好让人掂记的,反而别人还教他下棋,使他受益良多。但是,姬烈却没有告诉鲁怀自己的真实名字,他说他叫虞烈。 为此,姬烈心里有些欠疚。 “虞烈,你下来,战上一局。” 虽然那个绝美的女子说姬烈是个小孩,但冀怀却不认为,不论棋力还是棋品,姬烈都让他刮目相看,绝非顽童可比,不过,他却不敢反驳自家东主的话。 姬烈从草堆上跳下来,小虞见冀怀来了,她比姬烈还要开心,飞快的从屋子里抱出两卷草席铺在草堆下。 冀怀自带棋盘与棋子,两人对坐在草席中,小虞侍在一旁,一边煮茶,一边静静的看着双方落子。 不远处,熊战抱着战锤坐在门槛上,宋让在窗旁看着落花翻飞,田重喜欢站高处,因为高处可以使他的长弓发挥最大的作用,田立则在太阳照不到的阴影里,他的硬弓最是刁钻,拥有巨大的穿透力,霍巡蹲在地上,仿佛在数路过的蚂蚁有几只。 过了一会,冀怀捉着棋子笑道:“下棋时,心要静,神要远,你今天心不静,气不定,是不是因为通关牒文的事?” 姬烈按落一子,没说话,暗自静心定气。冀怀也不以为意,相处的时日虽短,但他却知道姬烈向来不多话,心有明镜慧自来,是个难得的棋才。 双方纷纷落子,姬烈毕竟是初学,不多时便落在了下风,可他却不急不燥,每一步都落得很稳,直到最后告负。 冀怀满意的捡着棋子,说道:“棋不在胜负,而在决定胜负的过程,你的棋力又有长进,假以时日定能成为一代国手。我本希望能与你多聚些日子,奈何人世之事,大多事与愿违,你可知,陈国与召国已然在议和,想来,不用多久便可通关。” 姬烈心中一喜,棋子掉在地上,正准备说话。小虞却抢在了他的前头,欢呼了一声:“真的吗?”说着,又捧起一碗茶,递给冀怀,嫣然道:“冀师请喝茶,谢谢冀师教我兄长棋艺。”在美丽的小侍女心中,凡是待姬烈好的人,那都是大好人。 “当然不会有假。” 冀怀微笑着接过茶碗,冲小虞与姬烈意味深长的一笑,以他那般敏锐的眼光,怎会看不出姬烈的身份有异,虽然姬烈说小虞和自己是兄妹,但他岂会看不出来其实是主仆,而那些时刻环绕在姬烈身边的壮汉,他们也不像普通的渔民,更像是姬烈的护卫。 只不过,对于冀怀而言,姬烈是谁与他无关,他只是看中了姬烈的棋道而已,于是,在小虞低下了头看脚尖,而姬烈也是尴尬不已的时候,冀怀又道:“天大地大,你我相识也是缘份一场,如果改日通关仍然遇到麻烦,你可以知会我一声,你不用现在就拒绝。” 姬烈心头一热,险些便说出了自己的身份,赶紧沉沉一揖:“多谢冀师,前路若是果真遇阻,学生定去拜访。” “哈哈……” 冀怀指着姬烈笑了起来,笑得轻松得意:“能得你尊我为师,也不枉了这些时日,走了,这壶棋便送给你。”说着,甩了甩袖子长身而起,走到院门口,却又突然回过头,问道:“方才你所注目的那位妇人可是与你有旧?” “妇人?”小虞柳眉一挑,脸色微变,下意识的便勾了勾手指。 姬烈深怕她把藏在暗处的镰刀摸出来,赶紧说道:“隔得太远,学生也没看清,仿佛是一位旧人。” 冀怀道:“想是店家新纳的仆妇,你若与她有旧,不妨去后院厨房看看。”说完,转身便去了。 等他一走,小虞便‘嗖’的一下跳上了草堆,环顾四周,《墨香楼》的客栈如同森然的井田一样孔孔格格,远方不时有侍女与各式人等穿梭来去,但却没有那位妇人。 小虞只能跳下来,正准备问姬烈,却见姬烈正直直的看着她,那眼光令人心慌意乱,她不由自主的低下了头,细声道:“看,看什么呢?”自从那日同处一车之后,她便觉得侯子看自己的眼怪怪的。 姬烈道:“你的那个,武器呢?”那两把镰刀很难形容,它总是莫名其妙的来,又悄无声息的去,姬烈从来没有一次看清楚小虞是从哪里把它取出来,又把它放在了什么地方。 “它叫蝶翼,我没带在身上。”小虞的脸红了,像春日的朝霞一样,灿烂无比。 姬烈知道她在说谎,却没有折穿她,她穿的虽是紧腰深裙,但那袖子却是蓬松广袖,那两把镰刀只有尺半长短,完全可以藏起来。 这时,霍巡等人围了过来,姬烈把刚才看见妇人一事说了,众人陷入沉思中,他们并没有收留那妇人,在入城的时候,那一直尾随在身后的妇人突然消失了,如今事隔多日,她又再次出现在眼前,天下真的有这么巧的事? 老实巴交的霍巡皱眉想了一阵,说道:“侯子,以往我不觉得有啥,毕竟,再离奇的事也有巧合的可能,可是接二连三的巧合那就是不对劲。” 连他都觉得不对,别人更是满腹疑云,田立道:“侯子,既然鲁先生说她在后院厨房,不如我们现在就去一躺,看看她倒底是巧合,还是别有用心!” 姬烈心中也纷乱如麻,一方面,他觉得那妇人行迹极其可疑,可是另一方面,又觉得此事不合符逻辑,如果她当真心怀鬼胎,又岂会轻易的暴露在自己的面前? 想着,想着,姬烈暗觉眉心一阵隐隐作痛,内心燥动不已,既想就此前去探个究竟,又想置若不闻,看她如何行事,因为近来几日,满脸是血的薛密蒌时常出现在他的梦中,无声的看着他,每次醒来他都浑身是汗。 就在他越想越乱之时,却突然萌生一个念头:此地不宜久留,得赶紧离开这里! 这个念头方一出现便一发不可收拾,姬烈心中咯噔一跳,只觉脖子上冷嗖嗖的,但是院子里却没风,而太阳还照在身上投着斜长的影子,可是这股冷意却越来越渗人,姬烈猛地抬头一看,但见客栈的上方,一只黑色的鸟无声无迹的掠过。 “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天上的黑鸟惊鸿而过,小黑与姒英一前一后的走进了院子,小巫官满脸喜色,走路都是一颠一颠的,姒英不声不响的跟在他身后,依旧是一副冷寒若铁样子。 众人都向他们看去,心知小黑说的好消息必然是陈国与召国议和的事。然而,经得这么一打岔,姬烈那难以言语的危机感却莫名消失了,他怅然若失的望着天空,可那黑色的鸟却已飞得不知去向。 这时,小黑已经走到近前,见众人都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却又忍不住想显示自己的能耐,于是,便微仰着脑袋,淡定的道:“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是什么好消息?” “不想。”小虞很干脆的摇头。 小黑知道不管他做了什么,小侍女都是看不起他的,而他作为一名学识渊博的巫官,当然不会与一个还没长成的小侍女计较,他向老实人霍巡看去,问道:“难道,你也不想知道么?” 谁知,那一向被他用来当做反衬人物的老实人却反问他:“难道是你买到通关牒文?”说完,像看傻子一样看他。 “咦?” 小黑显然不适应这种转换,他愣了一下,然后摊着手说道:“很抱歉,目前暂时还不能离开。” 霍巡转过头去,从怀里掏出布条擦着板斧,不再理会小黑。经得十余日相处,在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对彼此逐渐了解,霍巡知道小黑就是欠揍,喜欢故弄玄虚,但若是没人理他,他又会忍不住的冒个头出来,展现自己的智慧。 果然,小黑见众人兴致不高,没人理会他,他只能无奈的道:“真的是个好消息,陈国与召国准备言和了,我的一位卫国商人朋友已然应承我,会帮我们弄到通关牒文,想来……” “那就是还没有!”小黑的话还没有说完,小虞就已经打断了他,并且冷冷的撇了他一眼。 小黑很受伤。 “确实是个好消息。”姬烈道。 …… 月光翻过窗照在姬烈的脸上,他刚刚醒来,方才他又一次梦见了薛密蒌,仍然和以往一样默无声息的看着他,正是这种无声的怨恨,使得姬烈浑身上下被冷汗浸透了。 过了一会,姬烈抹了一把脸,茫然的坐起身来,抓起脖子下的虎邪剑,看着窗外的夜空,星空寂寥,一颗又一颗的星星安静的挂在天上。 姬烈吐出一口气,把手里的剑又紧了紧,觉得自己恐怕真的错杀了薛密蒌,要不然,不会如此的忐忑难安,转念间,却又想起了燕十八,若不是燕十八一再告诫他前路只有生与死,是不是便不会下此狠手呢? 不,我仍然会这样做!如同今夜,我明知道姒英与霍巡背着我去找那位妇人了,可是我却没有阻止。 姬烈抚着剑苦笑,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会骗,但却骗不过真实的内心啊,原来我真的是一个无情的人。 这时,窗外传来轻柔的脚步声,小虞抱着一盆剑兰向屋内走来,姬烈又抱着剑躺了下去,他不想让小侍女看到他那苍白的脸而担心。 第二十六章 小虞的歌声 小虞来到屋里,歪着脑袋瞅了一眼床上,看见姬烈还睡着,她便把怀中的那盆剑兰放在矮案上,然后低下头来嗅了一口,徐徐清香钻人心神,屋里的霉味被这香气一冲,竟也去得不少。 “咕咕咕……” 这时,诛邪小鸟不知道从那个旮旯飞了回来,它窜到床上,啄了啄姬烈的头发,姬烈佯装睡觉不理它,它又碰了碰了姬烈的鼻子,连续几次后,姬烈仍然一动不动。 好吧,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小家伙仿佛生气了,小眼睛一转,扑腾着翅膀朝小虞飞去。 小虞轻然一笑,伸手将它捉在怀里,坐在地上哼起歌来,近来这小鸟长出了硬翅,整天早出晚归的飞来飞去,许是小虞时常给它弄吃的,它很喜欢小虞,就算小虞摸它的逆羽也不恼,反倒一副挺享受的样子。 姬烈觉得,这家伙多半是个好色的,要不然,怎么会把一颗脑袋使劲的往小虞的怀里拱呢? “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小虞蹲坐在草席中,捧着诛邪哼着不知名的哩曲,脚尖一翘一翘的,她的歌声很低,像是怕吵着姬烈,可是姬烈根本就没睡着,此刻,那细柔的歌声像是水中的精灵正把一朵朵浪花泼洒在水面上,发出柔和而悦耳的声音,听着这美妙的歌声,姬烈的心神慢慢放松,脸色也渐渐回复。 隔了一会,姬烈睁开眼睛,向小虞看去,月光静静洒的在那明黄色的小巧身影上,格外的柔和,异常的美丽,那张吹弹得破的脸蛋也泛着一层莹洁的光,她一边逗弄诛邪,一边用脚尖踏着轻快的节奏,眼神温柔的像月色下的一湖静水。 “小虞,你唱的是什么歌?”姬烈从床上无声无息的翻下来,走到小虞的身旁坐下。 小虞却仿佛早就知道他醒着,并不吃惊,歪着脑袋冲他莞尔一笑:“是我娘亲教我唱的,没有名字。” 姬烈道:“很好听,你能再唱一遍么?” 小虞诘然一笑,偏过头去,抚弄着怀里诛邪,轻声的唱了起来。 “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 这歌声就像一只温柔的手,一遍又一遍的安抚着伤痛与暗怒,姬烈也跟着唱了起来,心绪宁静致远,眼神也更加柔和。 短短的一支曲子,俩人翻来复去的唱,直到唱得口也渴了,小虞去案上砌了一碗茶来,姬烈捧在手里咕噜噜喝了,轻声问道:“小虞,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你娘亲。” “我娘亲早就去世了。” 小虞怔了一下,雪亮的眸子瞬间黯淡了下去,她定定的看了几姬烈数息,然后抱着两条小腿,把脸埋入臂弯里,显然是想了自己的娘亲。 这一刻,小虞无比的柔弱,她的身子本就小巧玲珑,现在又是环抱着腿,那就是小小的,可怜兮兮的一团了,就算姬烈并未听见她的哭泣声,心中也揪得生痛。 其实,她还是个孩子啊,虽然她的身手很强,好像杀人也不眨眼。 姬烈不知道该怎么哄她,只能下意识的抚着她那柔顺的长发,低声哼唱着:‘春阳清兮,照我新衣……’ 小虞无声的抽搐了一会,在姬烈的歌声中抬起头来,却并未看向姬烈,而是望着天上那一轮钩月,泪眼盈盈的说道:“娘亲是小侯女的侍女,跟随小侯女到了安国后便生了我,从小,我娘亲就不喜欢我,我知道的,她不喜欢我,从来没抱过我,还打我……” 姬烈摇头道:“我虽然没有见过你娘亲,但是我认为,能唱出这样的歌的人,一定是个慈爱的人,。” 小虞没有反驳,抽着鼻子道:“我刚生下来,她便想把我给扔了,她看我的眼神是那么冷,我很怕她,我一直都在躲着她。” 姬烈怔了一怔,又想了一想,说道:“或许她有苦衷。” 小虞不说话了,眼里的泪水越滚越多,但她却就是不哭出声来,而这样的楚楚可怜是致命的,急的姬烈心头也跟着七上八下起来。 “咕咕。” 就在这时,诛邪小鸟也仿佛察觉到了小虞的悲伤,它从她那温暖的小腿缝隙里钻出来,跳到她的膝盖上,用长长的嘴喙磨擦着她的脸和脖子。 小虞被它磨得有点痒,不由自主的便扭了扭腰,这么一扭,顿时发觉在自己的腰上有一只手,而那只手正轻轻的抚着,她愣愣的向身侧看去,却正好看见姬烈的手臂正在上上下下的动,霎那间,美丽的小侍女脸蛋唰的一下红透了,泪眼汪汪的眼里泛起了层层涟漪。 “侯子,你,你……”可怜的小虞浑身颤抖,咬着嘴唇,羞怯的语不成声,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呀,好生为难呀,而那只手还在摸着。 小虞误会了,姬烈觉得自己不是在摸,而是在安抚,这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被她这么一看,他心里也有些慌,立即便从掌心的触觉发现不妥之处,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手竟然抚到不该抚的地方,而那里正是小虞翘翘的小屁股,怪不得她会羞成这样。 姬烈赶紧缩回手,脸也红了,讪讪的想要解释,却说不出话来,尴尬极了。 谁知,这时小虞却镇定了下来,眨了眨眼睛,慢慢的向他怀里靠去,用脸蛋倚着他的肩膀,好像这样便能温暖一些,又仿佛梦语一般的说:“或许,娘亲待我还是好的,不然,她怎么会在临死前教着我唱这首曲子呢?我唱的不好,她还给了我一巴掌,我想,她肯定是想让我记住她,哪怕是恨她,但她是我的娘亲啊,我怎么可以恨她?我只是希望她待我好一些,可是她却早早的死了。” 姬烈轻轻的拥着她,没有说话,他能听出来小虞对她娘亲的依恋,而小虞也终于不再哭泣,两个小儿女一起举头望着天上的明月,一起听着《墨香楼》前院隐隐传来的丝竹声,一时万籁俱寂。 小虞倚着姬烈的肩,柔声道:“有一件事,不知道侯子还记不记得。” 姬烈道:“什么事?” 小虞道:“我三岁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娘亲又想把给我扔了,可是侯子却紧紧的拽着我的手,不肯让娘亲把我抱走,要不然我早就死了,那个时侯子才两岁啊。” 一听这话,姬烈愣了,他不该如何回答,小虞说的这幅画面只是想一想便会觉得很忧伤也很美丽,但那个时候他还傻着啊,怎么会记得呢? 姬烈傻傻的不说话,小虞那么聪明的人物怎么会猜不出来呢,她微微一笑:“小虞可真笨,侯子连我娘亲都不记得了,怎么还会记得那么一件小事呢,不过,自那以后小虞的命便是侯子的了,永远都是。” 说到最后四个字,她定定的看着姬烈,定定的点了点头,仿佛这样便能显示她心中的决然,而姬烈却从她的眼里读出了另一种意味,模糊不清,但却令人感动。 这时,小虞又道:“侯子不要担心,过去的已经过去,没有任何人可以在小虞的面前伤害侯子!”说着,她想起了船上的事,又红着脸道:“船上,船上的那次不算。” “是的,不算。”姬烈心情大好,微微一笑,他知道自己的小侍女为了船上的那一碗酒一直耿耿于怀,现在,她每天都守在他的身边,寸步不离。 而此时,在那月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宋让又抱着那把剑,斜斜的靠着身后的一颗树,静静的看着屋内的灯光轻轻的摇动着两个小儿女的影子,在他看来,屋里的那两个小人儿是如此的般配,小虞迟早会是姬烈的人,他相信他会看到那么一天,而那一天,一定会让人无比欣慰,他等那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 至于自己,宋让从来不放在心上,就如同他喜欢躲在阴影里,这一点和他怀里的剑一样,如果剑不出鞘,没有人知道那惊世的芳华,当然也就领略不到它的寒冷。 缓缓的,他拔了拔剑,但却只把剑拔出来两寸,让那冷冷月光照射到剑锷上方的铭文,以及那朵冷冽的梅花。 不器,不攻。 看着这四个字的铭文,宋让笑了笑,因为嘴里没有舌头,那笑容便格外诡异,似乎是在嘲笑,又仿佛是在警惕,至于倒底是嘲笑还是警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突然,他的眉头微不可察的动了一下,旋即,他无声的窜上那株月下的桂花树,像条蛇一样轻灵而危险。 与此同时,屋内的小侍女神情也一变,因为她听见了一阵怪异的声音,那声音就像小石子滚过沙地,虽然微弱,却令人心悸。 她并没有急着站起身来,更没有提醒姬烈,而是把两只小手一晃,蝶翼就出现在了她的手上,在月下绽起一丝寒光,紧接着,就在那怪异的声音将要滚到这片屋顶时,她动了。 一动即若雷霆万钧。 “唰!” 她的动作快的不可思议,单掌在地上一按,明黄色的身影便已腾起,一个倒翻钩住窗顶,脚尖在窗棱上一借力,人就已经上了屋顶。 浩浩的月光铺下来,有一条月白色的影子贴着屋顶游窜,身形极快,但是看上去却像水影一样,便是眼力最好的鹞鹰也难以捕捉这模糊不清的轨迹。 然而,小虞就是小虞,论身法,没有人能比得上她,便连她的师傅宋让也不例外。 第二十七章 为你挖个坑 月光如梦,在那迷离的梦境里,小虞轻飘飘的向那月白色的水影掠去,蝶翼在翻飞,在月光的印衬下,它灿烂的像烟花一样,东一飘、西一切。 月白色的人影在扭曲,他显然没有料到这么快就会被人发觉,他像一条月白色的烂布一样绕来绕去,却终是绕不出蝶翼的范围。 而此时,另外一处阴影里响起了一声微弱的痛吟,随后,一道黑色的影子携着带血的长剑窜了过来。 “嘶!” 眼看那月白色的人影就要被前后夹击,他却突然硬生生的承受了蝶翼的锋刃,就在血液还没有完全喷出之时,他扭身便逃。 小虞柳眉一皱,正要揉身追上,黑色的宋让却已抢先一步,并且回头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美丽的小侍女读出了他眼神里的含义:保护侯子,小心对方声东击西! 黑色的影子像风一样卷过屋顶,紧紧的衔着那月白色的影子,如同附骨之蛀一般奔进那稀蒙的月色中。 小虞飞身而下。 而方才那一阵轻微却激烈的打斗声已经惊起了不少人,姬烈被团团围在了屋中。 光头熊战像头临战的巨熊一样挺在最容易遭受攻击的窗户边,硕大的战锤已经被他提在了手中,他的眼睛发红如血,这是他即将陷入狂怒的姿态。 田立与田重则在姬烈身旁,因为霍巡与姒英不在,田立便充当了近身护卫,他推起了屋中唯一的一张矮案,将它竖在姬烈的身前,并拔下腰上的剑,埋下了头,而田重则拉开了黄扬长弓瞄准着屋外,他并没锁定任何一个地方,而是将箭头上下左右的颤抖,这样一来,不管任何人从任何角度发起攻击,都将在第一时间遭遇他的利箭,而这样的箭术姿态,也从另一个彻面召示着他臂力是多么的强横。 至于那诛邪小鸟,它当然是毫不犹豫的躲了起来,这个怕死的家伙,怎么会有这样的朱雀神鸟?它就不能展现出在面对那条黑蛇时的那种凶狠吗? 小虞从窗口翻进来,险之又险的避过熊战狂爆的一击,然后,一句话不说,默默的站在了姬烈的右侧,如此一来,姬烈才算是真正的被包围了。而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快得让姬烈有些愕然,不过,当熊战冲进来的时候,他总算反应过来了,现在,虎邪剑已被他握在手中,眼睛也警惕的看着屋外。 屋外,月光摇着人影,斜斜的透了过来,田重嘴角一歪,箭头指向影子的最尖端,他呼吸了三下,正准备松弦,因为在这个时候放箭,恰好便可将箭插入来人的头颅。 “别,别别……” 这时,屋外却响起了小黑那慌张的声音,随后,小黑巫官举着双手走到了门口,那一排洁白牙齿在月光下极其显眼。 田立冷声道:“你不是藏起来了么?” 小黑道:“我,我现在是巫官,我得与你们并肩作战。” “恁地废话,快进来!”小虞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喝道。 小黑窜了进来,畏畏缩缩的一阵东看西看,发现矮案后最安全,犹犹豫豫的凑过来,又对姬烈重复了一遍:“我是你的巫官,我不会再藏起来了。” 姬烈懒得理他,若是他真如他说的那样英勇,那他就不会躲在自己的身后了,这家伙肯定是觉得他藏的房间不安全,所以才跑了过来。 屋外起风了,零零絮絮的风刮起了地上的落叶,飘浮在门口与窗外,气氛越来越冷,外面却没有丝毫动静,恰是这种冷凛,更使人心生不安。 小黑牙齿在打颤,咯吱咯吱的。 小虞狠狠的咬着牙,真想一刀把他切了呀。 “嗖!” 恰于此际,屋外一条人影乍现,同一时间,田重手中的箭脱弦而飞直奔来人,眼见即将来人一箭洞穿,那人却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姿态,弯身避过了这必死的一箭。 熊战爆发了,翻出窗户,拖着那巨大的身影撞向来人,高高扬起战锤在月光下叠出一丝逼人的寒光,想将正弯着腰的来人重重的砸进大地里。 不想,更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那人竟在千均一发之际,伸掌在地上一按,身形竟然平射而出,万分惊险的避过了这一击。 “轰!!” 一锤砸下,石破天惊,冰冷而又坚硬的青石板让熊战一锤子给轰成了渣,然后,他片刻不停的抱着战锤疯狂的旋转,想将那还没离开他攻击范围的来人搅碎。 “宋师!”飘身而来的小虞却在这时一声惊呼。 真是宋让。 宋让的身影擦着熊战的战锤不断的飘移,如同怒海中的孤舟,一步一步远离那死亡的漩涡。 而此时,熊战总算停下来了。 宋让并没有在意险些被众人所杀,反而微笑着,称赞的点了点头,然后走入屋中,摆了摆手,示意屋外已经没有敌人。 小虞奇道:“宋师没有追上那人?” 宋让摇了摇头,反身又向屋外走去,不多时,折身而回,手上提着一个人,那人浑身上下裹在月白色的袍子里,咽喉处有一点红,血迹像莲花一样绽放。 既然已经安全了,小黑便从姬烈的身后钻了出来,绕着那已经死去的人转了一圈,捏着下巴,故作睿智的说道:“这袍子适合月夜行凶,你怎么不留下活口,他现在死了,我们可问不出来什么。” 宋让不说话,眉头却越锁越紧。 熊战蹲下身来,把死人脸上的布扯开,从嘴里扣出一枚黑乎乎的泥球一样的东西,又把那人翻了个身,撕烂他背上的衣物,吐了口口水在掌上,然后在他的背上用力一抹! 从始自终,熊战并没有说一句话,脸色阴沉的像一滩死水,而伴随着他的举动,田立与田重神情越来越凝重。 “阴月卫!” 当那人背上的半片黑色的月亮被抹出来时,田立重重喘了一口气,他的弟弟田重则道:“非是宋先生不愿意留活口,而是留不下,这是阴月卫。” 小虞皱眉道:“他们从哪里来?” 田立道:“宋国,专属于宋侯,是宋侯的影子。” 宋侯,姬烈终于听见这个称呼了,也终于看见了这个人的影子来到了这里,他的心一点一点的沉下去,苦涩与愤怒交杂在一起,使得他微微的晃了一晃,可他却并未因此而倒下,他紧紧的拽着虎邪剑,来到那死人的身边,合上死人脸上的蒙布,说道:“埋了他,就埋在这院子里。” 但是,却没有人回应他,就连小虞也没有,或许,她还在震惊当中。 姬烈也没有等待众人的回应,他提着虎邪剑,招呼着从角落里钻出来的诛邪小鸟,那小鸟转了下眼睛,“嗖”的一下,飞到他的肩头上。姬烈举步向院外走去,他站在熊战一锤子轰出那个洞口,歪着脑袋看了看,好像觉得这个地方挺合适,慢慢的蹲下来,举起虎邪剑,准备用它把石板下的松土刨开,给那死人挖个坟墓。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在乎他的护卫们在些想什么了,生者当尊重死者,而生与死本来就没有间隔,或许,下一个瞬间,他的护卫也会变成他的敌人,当然,他仍然会举起剑,毫不犹豫将它插向对方的胸膛,或是对方的剑插入自己的胸膛。 生与死,哈哈…… 虎邪剑已经竖起来了,姬烈的脸上却露出了笑意,没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可就在此际,他的面前多了一条黑色的影子,那影子用自己的剑架住了他的剑,然后,宋让便跪下来了,跪在了姬烈的对面,他没有舌头,不能说话,他微笑的看着姬烈,收起了剑,探出双手,伸向那个坑。 忽冷忽热的酸意在眼眶里打转,姬烈抬起脖子看着天上的星星,那些东一颗、西一颗的星星一闪一闪,像是一双双眼睛一样,它们仿佛在诉说着什么,很温柔,很恬静。 当姬烈低下头来时,面前那个土坑已经变得宽广了一些,熊战默默的挥着战锤,并没有使力,如同普通人一样掘着坟墓,田氏兄弟也一样,而极爱干净的小虞就像个脏兮兮的小女孩,她一边用手挖着肮脏的泥土,一边咬着嘴唇忍着眼泪。 “我,我是巫官,我,我要和你们一起……”不知何时,小黑也来到了土坑旁,喋喋不休的重复着他那神圣而又光荣的职责。 …… 当坟墓还没有完全挖好的时候,院外传来了脚步声,小黑巫官主动的站起身来,说道:“应该是刚才的声响惊动了店家,我是巫官,我来应付。” 姬烈点了点头,给了他施展口才的机会。 小黑巫官挺着胸膛向院门走去,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套完美的说辞,可是那一套说辞却没有用武之地,当他打开门时,从院外走来的人不是店家,而是姒英与霍巡,这两人去了小半宿,样子很疲惫,仿佛经历了一场大战。 姬烈淡淡的问他们,去了哪里。 姒英犹豫了一下,答道:“回禀侯子,那妇人果然有问题,我与霍巡去后院厨房没有见着她,在回来的路上却撞见了,她调头逃跑,我与霍巡追上去,可是那妇人却极其狡猾,带着我们兜了大半个景城,最后还是让她逃了。”说完,他看向那已经挖好的大坑,问道:“这是?” “侯子的敌人,阴月卫的坟墓。”熊战与田立抬着那死去的阴月卫从屋里走出来,光头巨汉看着姒英,冷冷的说道。 第二十八章 你是小偷吗 中州大地,方园千万里,每一天都在发生着许多巧合的事情,而有些巧合更是近乎于离奇。 此刻,宋国的世子宋伯约就觉得他遇到的事颇为离奇,一只浑身乌黑的鸟停在他身旁的一根横梁柱上,在那横梁柱下站着他的家臣鱼罗夫。 鱼罗夫是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他的样子极其狰狞,因为他曾经在一场战事中被火箭射中脸庞,虽然幸运的活了下来,但是他的那张脸却完全毁了,整个面孔就像一滩烂泥,眼睛也瞎了一只。现下,他正睁着那另外一只烂眼,注目着门外。 门外,空空无也,只有静静的月光洒在台阶上。突然,一滴血滴在那台阶上无声的绽开,紧接着,一条月白色的人影翻了下来,按着胸口跪在台阶上,血,殷红而又粘稠血顺着他的手指缝隙往下流,把灰白色的台阶浸了一滩。 鱼罗夫大步上前,沉声道:“可有见着人?”因为他的嘴也被烧烂了,说话不关风,所以导致他的声音很怪异,像是藏在水里面发声一样。 月白人影摇了摇头。 “是谁?”鱼罗夫问道。 月白人影身受重伤,只要一张嘴就会有血从那嘴巴里喷出来,把他的声音完全掩盖了,他颤抖的伸出手指,在台阶上划了几个字,然后‘扑通’一声扑倒在台阶上。 铁士,宋让。 歪歪斜斜的四个血字格外醒目,看着它,鱼罗夫那张烂泥般的脸更扭曲了,他招了招手,从回廊上的竖柱后转出另一名月袍人,默然的将那已经死去的人抱走。 “宋让。” 鱼罗夫抬脚把那四个字擦得一片模糊,反身向屋内走去,边走边道:“世子殿下,是宋让出的手,既然宋让在景城,想必那个傻子也在。” 宋伯约放下手中的竹简,把它卷成一筒,动作很优雅,尽管半宿过去,里面的字他一个也没看清,可是他的神态却仿佛有些疲倦,像饱读累卷一样揉着眉心:“没想到他会来景城,更没想到我竟然会在这里遇上他,我的外甥。鱼罗夫,说说吧,你的想法。”声音不高不低,神态高贵,但却微笑着,好似平易近人一般。 鱼罗夫已经习惯了世子殿下的优雅与刻意的平意近人,只不过他是世子殿下的家臣,家臣是不可以从封主身上看到缺点的,于是他低下了头,瓮声翁气地说道:“殿下此番入陈,所行之事功在社稷,岁在千秋,这是难以抹灭的事实,但是殿下有没有想过,为何君上却会在殿下即将功成之时,急召殿下回国?” 宋伯约想了一下,皱眉道:“君父要我回去,自然有他的道理,做为臣下,岂敢私心揣度。” 好一个臣下,而非儿臣,鱼罗夫听出了其中的意味是那样的不甘却又无可耐何,这一次,他随宋伯约来到陈国,是因为伐杞之战后,宋国在陈国与召国之间有一片小小领地还没有分封,宋侯为锻炼自己的儿子,便将这片领地的处理权全权交给了宋伯约。而这片领地是宋侯刻留下来的,它的作用,自然不是那么简单。 宋伯约领会到了宋侯的意图,他来到陈国后,通知陈侯与召侯,说是因间隔过远不便管理,要将那片土地赠给两国,成功让陈国与召国产生了纷争,进而他又从中大肆挑拔,竟使得陈国与召国险些开战。 但是,他做得太过了,陈国与召国明里暗里都算是宋国的属国,如果他们真的打起来了,宋国必然会出来持公道,而这种三角纷争,事后多半落不了什么好处,甚至有可能把二国推向并不遥远的大雍与强齐,这显然不是宋侯所愿意的,于是便命巫官前来将他好生一顿申饬,并勒令他即刻回国。 此时,鱼罗夫翻着一只烂独眼,瞅了一眼那故作泰然的宋伯约,平静的说道:“殿下恕臣大胆,如今的君上已经不是昔年的君上了,他已经六十多岁了,眼已渐昏,耳根不净,自是希望宋国太太平平,可是这样,宋国何时才可与雍齐争雄?”说着,等了一下,见宋伯约并未喝斥,又道:“不过,如今事已至此,我们只能遵令回国,但是今夜发生的事,臣以为,正是昊天大神赐给殿下的另一件礼物。” 宋伯约道:“何以见得?” 鱼罗夫道:“殿下应知,当年君上为何将侯女下嫁安国,不错,正是想借机搅乱安国,令人失望的却是侯女之子居然会是一个傻子,而一个傻子是不可以成为储君的,所以,君上才会大失所望,不再管他。但是现下,臣已经确定此子绝非傻子,如今正在前往燕国的路上。殿下是他的舅父,若是殿下邀他至宋国,我想他不应该拒绝,也不容拒绝。等到了宋国,殿下便将他奉给君上,君上必定欣慰。” 宋伯约陷入了沉思中,这一次他前半部份做得很好,正遂君父的愿望,后半部份做得很出彩,却受到了申饬,心里怎会没有怨气,可是他现在还不是国君,他只能把那怨气吐进肚子,还得做出一副谦孝恭顺的样子给天下人看。 而这,他其实已经很不耐烦了,迅速的在心里盘恒了一下得与失,安国不同于陈国与召国,在安国的周围,可没有什么雍、齐大国,行事自然会少了很束缚。 于是,宋伯约淡然说道:“是啊,要不是因为急着回国,我还在召国的岩城,听那个唠唠叨叨的召国老头说着他先祖的光荣事迹,要不是我的那个外甥又稀里糊涂的到了景城,我们也不会恰巧的遇上,这是多么离奇的巧合呀,想来,定是小妹在天有灵,感念君父慈爱,所以才把他送到了我的面前。只是,那宋让与那些铁士绝非等闲之辈,万一我那个外甥的傻毛病又犯了,你可有把握令他乖乖的听话?这里可是景城,陈国的关城!”‘陈国’二字咬得特别重。 鱼罗夫当然知道这里是陈国而不是宋国,陈国虽是宋国的属国,但却未必会唯命是从,说不定还会暗中破坏一下,这就是现在的天下诸侯态势,不过,他早已胸有成竹:“殿下勿忧,我们当然不会找上门去,那样太过显眼了,而他会去燕国,总得离开这里,我们只需某个地方安静的等待。至于宋让与铁士,他们都是宋国人,终生效忠于宋侯,我想,他们会懂得取舍。” 宋伯约优雅的喝了口茶,说道:“你也说了,宋让与铁士终生效忠于宋侯,可我却不是宋侯。” 鱼罗夫道:“殿下总有一天会是的,若是他们不懂得取舍,那么,阴月卫或许可以教一教。” “切莫轻心,当年追随小妹前往少台的铁士,那可都是宋国最为精悍的铁士,阴月卫未必是他们的对手,再说,如果阴月卫损伤过大,君父可是会生气的。”宋伯约淡淡的说道。 过了一会,鱼罗夫桀桀的笑了起来:“殿下,再精锐的勇士也躲不过暗箭呀,而我们,恰好就在暗处。” “不错。” …… 一夜纷争,终霄难眠。 第二日,太阳依旧从东方升起,姬烈起了一个大早,准备去拜访冀怀,而他在此时去拜访冀怀,当然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通关牒文。 昨天夜里,当他们将那阴月卫埋了后,便聚在一起商讨对策,论来论去,最终得出一个结果,那便是尽快离开景城,不去管那些阴月卫的来意,以及那个身处暗中的妇人。这样的决定让小黑很受伤,他觉得这样一来,就说明了他这个巫官确实很无能,居然连一张通关牒文都弄不到。 但是,这恰好是姬烈所需要的,虽然他的护卫们在宋让的带领下,仍然坚定不移的站在了他的身旁,但是谁敢保证,若是在面对宋侯时,他们依然如此坚定呢? 侥幸,往往是通绝望的途径。 姬烈带上了冀怀赠他的那壶棋,走在一片植着剑兰的花匍里,剑兰是鲁国特有的花,鲁国侯族的徽章就是一只麋鹿头顶着剑兰花,这种花生命力顽强,它生长在鲁国境内的冰封峡里,就算在冰天雪地里,它也能妖娆的绽放那只属于它的独自魅力。 冀怀所住的院子就在这片剑兰花的后面,墨香楼的最深处,姬烈曾经过去一次,他依凭着记忆来到那青青的篱笆前,叩了叩门。 “叩,叩。” 清脆的叩门声惊起了树上的鸟,它们在院内叫了起来,声音颇是好听,姬烈并没有抬头向里面张望,这是拜访主人时的起码礼节,若是主人在家,自会开门迎客,若是无人在家,就算张望也没用,还会被人当成小偷。 姬烈当然不是小偷,他等了一会,院内却没有半点动静,他想瞄上一眼,又觉不妥,四月的绚阳投在他的身上,拉下长长的影子,这时,他看见自己的影子与另外一道影子交织在了一起,心中一喜,便听见有人在墙内问道:“请问,是小偷吗?”声音独特致极。 哎? 姬烈怔了一怔,要不是亲耳听到,谁会相信居然有人会问这样问题,因为就算是小偷也绝对不会承认的,可是,院内的那人却问得很认真,于是,他便只能老老实实的答道:“不是,我是来拜见冀师的,劳烦通传。” “冀师?” 院内的那人有些疑惑,随后,好似想起什么一样,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说道:“那请你稍等,我去问问。”说完,那道纤细的影子悄悄的退走了,院内又没了声音。 等了一会,篱笆门‘吱呀’一声开了。 第二十九章 花胡子与美人舌 门开了,篱笆墙后站着两名身穿蓝白衣裙裳的女子。姬烈道了一声谢。其中一名女子便引着姬烈向院内的屋舍走去,一路默无声息。 “小偷,小偷。” 突然,一阵清脆的声音在姬烈的头上响起,姬烈忍不住抬头看去,只见在那株歪脖子柳树上挂着个鸟笼,里面有两只黄眉小鸟正在不住的叫着。 奇怪,黄眉鸟怎么会学人说话? 姬烈惊奇不已,他听说过鹦哥会说人话,在那大江的南岸,遥远的南楚还有一种黑鸟也会说人话,却不知黄眉鸟居然也会。 身旁的侍女显然猜到姬烈在想着什么,她抿着嘴,偷偷笑了一笑,但却没有替姬烈解惑。 姬烈当然也不会问。 来到台阶下,门上挂着青竹帘,有清新香气从竹帘内透出,姬烈知道冀怀必然便在帘后,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出来迎客,可他仍然抱着棋壶深深的一礼:“学生虞烈,拜见冀师。” 屋内没有动静,过了一会,有人问道:“你说,你是谁?”敢情这人没听清呀。 这人不是冀怀,她的声音太独特了,姬烈自然听了出来,她便是方才隔着篱笆墙问自己是不是小偷的那个女子,姬烈心怀疑惑,悄悄的以眼角余光向左右瞟了瞟,确认这是冀怀住的院子无疑,只不过,他上次来的时候,那颗歪脖子柳树上并没有挂着会说话的黄眉鸟。 或许,这个女子是冀怀的内眷。 这么一想,姬烈答道:“我叫虞烈,宋国人,若是冀师不在,那虞烈先行告辞,改日再来拜访。” 说着,转身就要走,毕竟他是来找冀怀的,而不是冀怀的妻子或者女儿。再说,他心里有些恼,这个女子好无礼,你明明就是这院子的主人,已经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却说什么要去问问,问谁呢?问你自己么?还让我等,等了半天,却又问些无关紧要的话。 “慢着。” 不想,他方一转身,身后便响起了那异常脆嫩的声音,姬烈只能耐着性子转过来,听听她会说着什么。 那人道:“嗯,宋国来的虞烈,我知道你,可是你走错地方了,这里不是,不是……”她想了一下措辞,续道:“不是你要去的地方。” 不是么? 姬烈迷惑了,眯着眼睛向那株歪脖子柳树看去,心想,难道是一模一样的院子?不过,就连黄眉鸟也能说人话,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那人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慢声道:“你猜错了,这里是你原本要去的地方,却不是你现在要去的地方,你要的去地方不是这里。” 她说的很认真,可是姬烈却更迷糊了,于是便听她又道:“天下很大,人所不知的事情有很多,黄眉鸟会说人话也不稀奇,有很多鸟儿,只要把它们的舌头巧妙的剪一剪,再细心的教一教,就能说话了。” “不知都有那些鸟?”姬烈竟然问道。 那人怔了一怔,答道:“很多的,齐国的鹦哥,南楚的黑八,鲁国的黄眉,卫国的美人舌,还有蔡国的花胡子,很多,很多……”她竟然逐一的例举,然后又说起了剪鸟舌的心得:“剪舌头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能少剪也不能多剪,剪多剪少都不会说话的。”说到这里一顿,奇道:“哎,我怎么和你说这些?” 姬烈没有说话,浑身一阵发麻,心想,她肯定剪了很多的舌头。那女子沉默一会,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语气有些不悦:“花胡子,你带他出去吧,去他应该去的地方!” 花胡子,难道是一只鸟?嗯,有可能,例如诛邪那小家伙,它便是那么的通解人意,并且非常狡猾与怕死。 姬烈愣愣的想。 但是他却猜错了,花胡子不是一只鸟,而是他身旁站着的那位颇是娇丽的侍女,便见那侍女脸上飞起了一层红霞,低着头,脆脆的应了一声:“是。” 姬烈跟着‘花胡子’向院外走去,另一名侍女歪着嘴笑。名叫‘花胡子’的侍女轻声嗔了一句:“笑什么笑?你不也是美人舌。” 那名侍女不笑了,神情有些幽怨。 出了院子,姬烈向‘花胡子’告辞,‘花胡子’却拦住了他:“东主说了,让我带你去找你的冀师,请随我来。” 姬烈这才回过神来,这侍女是要带自己去见冀怀,当即跟在她的身后,一颗心恍恍惚惚,暗觉方才的所见所闻颇是怪异,但是具体异在何处,却又说不出来,不由自主的回头一看,却见那篱笆墙上的门已经关了。 “请随我来。” 侍女又重复了一遍,对于姬烈的异样她并不惊奇,凡是见过东主的人,不论男女,哪个不是这样呢?纵然,他只是站在阶下,而东主又隐身于帘内,但是,东主却与他说了那么多的话,这与见面差不了多少呀。 绕过一片荷塘,姬烈终于来到了他应该去的地方,冀怀正在荷塘边的院子里看书,见姬烈来了,神情一喜,迎上前来。 姬烈与冀怀下了一盘棋,结局当然是姬烈告负,姬烈并没有问那院子里的女子是谁,可是冀怀却主动告诉姬烈,那女子是他的一位尊长之女,身份尊贵,不可与人言,她偶然来到景城,他便将院子让给了他,却忘记了告诉姬烈。既是如此,姬烈自然不会多问。 罢了棋,姬烈替冀怀煮了一壶茶,诚恳的奉给他,然后一拜揖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冀怀捧着茶碗,凝视着姬烈,耐人寻味的笑了一笑,说道:“以你的性子,不到万不得已,你不会来请我帮忙。不过,你放心,我不会问你是何原由,只希望你能不负胸中的棋艺与棋品。” “多谢冀师。” 姬烈感动不已,挽着袖子朝冀怀深深一拜,怎么会不感动呢,他身边的人,要么是他的护卫,要么是他的亲人,冀怀却是他的老师与朋友,或许知已更为恰当一些。 冀怀坦然受了一礼,道:“之所以受你一礼,是因你我都是棋道中人,你回去静待,快则日许,慢则三两日,定可起程。” 这么快? 姬烈更喜,正想把怀里的钱袋掏出来,冀怀看见了,脸色一沉,冷声道:“怎么?难道你认为一面通关牒文比得过你面前的这壶棋子?” 姬烈羞得满脸通红,他当然知道冀怀赠送自己的这壶棋子价值不菲,可是求人帮忙,总不能空手而来,满载而归呀,不过,眼见冀怀的脸色越来越冷,姬烈也不敢再把钱袋掏出来,只能再次行礼,然后告辞离去。 沿着来时的路回返,小虞站在进院的巷子口等他,原本小侍女想跟他一起去,但却被他坚定的拒绝了,求人怎么可以再带上一个小尾巴呢? 小黑也在巷子口东张西望,见姬烈抱着棋壶慢慢的走来,他快步迎上去,人还没到近前,急冲冲地问:“如何?可是颇难?”竟然忘记用尊称。 唉,姬烈知道在这个巫官的心里,肯定是矛盾的,一面希望能够尽快的离开,一面却又怕人笑话他没用,姬烈决定让他正视自己,便道:“快则日许,慢则三、两日。” 小黑呆住,一语不发。 …… ‘叩叩。’ 有人扣门。 篱笆墙内,‘花胡子’站在左边,‘美人舌’站在右边,歪脖子柳树上的黄眉鸟又在叫着:“小偷,小偷。” 但是,这回来的却不是小偷,而是冀怀,他来到青竹帘前,正准备行礼,帘后却传来那女子的声音:“进来吧,不用多礼。” “是,东主。” 冀怀小心翼翼的走入室内,对着那正在摆弄锦瑟的女子又是一礼,然后问道:“东主见过他了,觉得如何?” 琴有五根弦,瑟却有五十根弦,案上的这把瑟大部份的音色都不准,所以才会哑了三年,而这个美若天仙的女子来了三日,也足足较正了三日,到得如今,很不幸,每根弦都不准,不过,她却并不气馁,从早到晚都在很认真的较正着。 此刻,她的脑袋微微歪着,眉心浅浅拧着,十根葱嫩如玉的手指都在忙活,不时的拔一下,听一下。 冀怀安静的等待。 良久,她想了一想,不再较弦,拍了两下手掌,认真的说:“恐怕,你这把瑟我得带走。” 冀怀笑道:“冀怀相信,总有一天,东主会修好它。” “应该是的。” 女子淡淡的看着冀怀,点头道:“宋伯约正在景城,那两个阴月卫定是他派来的,能把宋国的阴月卫给招来的人,不会太多,而能让你都不敢太过靠近的人,天下间更是曲指可数,至于那个叫虞烈的小孩,他自称是宋国人,可是最近,我只听说安国不太平,宋姬的儿子出使燕国却消失在流渊河上,我想,这一切必然有所关联。” 冀怀神情一震,没有接话,因为他知道他的东主会说下去。 果不其然,那女子又道:“宋姬的儿子叫姬烈,宋国的小孩叫虞烈,姬烈消失了,虞烈却招来了阴月卫,并杀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逃之夭夭。这,难道不是离奇的巧合么?哼。”她说的很认真,就连那最后的一个‘哼’都不带半点情绪,仿佛只是在表达,难道你以为我猜不出来么? 冀怀眼里闪了一闪,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沉声道:“那名护卫非常可怕,他的剑极快,在他偷袭阴月卫时,我根本没看清他怎么出的剑,而那阴月卫便被他一剑封喉,这样的人绝非无名之辈!对了,还有那妇人奴隶,她也突然消失了!” “嗯。” 女子抿了抿嘴:“这事记录在策便好,不论是安国还是宋国,暂时都与墨香楼无关,我说过,这些小事,你自行做主便可,只是你当知道,墨香楼的职责。” “多谢东主!” 冀怀神情霍然一松,脸上露出喜意。那女子淡漠的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我不觉得他有多聪明。” 冀怀沉默。 第三十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血信子,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它的样子,它像血一样的红,孤零零的盛开,花束极其雍容,像是昊天大神不慎从天上扔下来的一团云彩,有它的地方,就不会再有别的花,因为它会霸道的吸走附近所有的养份,百花凋残,唯有孤芳自赏。 不过,现今却有人正在默默欣赏着它,审视着它,这人是安国的国君姬狄。 它的身茎已经完全好了,可是缠在它身上的布条却没被卸下来,或许是照顾它的宫人怕它太过娇贵,承受不起太大的风雨。 寥寥娜娜的香从陈旧的熏香炉里升腾而起,慢慢的充盈着同样陈旧的殿堂,安君站在《芳阕殿》的窗前,从他的角度看去,正好可以看到远方那雄伟的雕塑浮在层层节节的宫庭海洋中,而血信子便在那海底,就像是侍奉着雕塑的礼花一样。乍眼一看,还颇是协调,可细细一看,意味却又突然变了,那花就像一束火焰正从雕塑的底部燃起。 高大的雕塑上有人爬上爬下,像一只只蚂蚁一般,那是宫人们正在擦拭着雕塑的身体,它已经有数百年没有洗过澡了,以至于它竟然瞎了,而这,显然是安君不愿看到的,于是,宫人们只能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顺着一根根绳索往上爬。 三天前,有名宫人成功的爬到了雕塑的脖子上,正准备把它的眼睛洗干净,突然一阵风来,将那宫人像吹纸片一样刮走,当然,结局是悲哀的,可是安君却没被吓倒,他派了更多的宫人,并下了严苛的命令,如果三日之内不能让雕塑睁开眼睛,那么这些宫人便将为它陪葬。 陪葬人殉的传统自古就有,但却从未听说活人给石头陪葬,一时间,朝野内外议论纷纷。 议论吧,你们就议论吧,我倒要看看你们倒底想干什么?安君紧紧的抿着嘴角,神情极其坚毅。 近来,安国不太平,哪怕是处身于这森严的堡垒中,安君也能时刻的体会到那隐隐的风浪正在无声的搅动着。自从将两个儿子逐出安国,这一片温暖而又静谧的港湾便不再安静了,从水面下冒出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声音:该换世子了,该换世子了! 是啊,该换世子了,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就连安君也这样认为,可是为何他却会如此的愤怒。 有人说是安君老了,贪图国器,以为可以长生不老。也有人说,安君在等待奇迹的发生,希冀世子姬云能从床上爬起来。更有人说,安君觉得身强体壮,完全可以再生一位侯子。 荒谬,这是何其的荒谬?他们难道都堵上了自己的耳朵?也蒙上了自己的眼睛?或许他们以为自己是傻子,而我也是傻子,傻得不知道流渊河上的船消失了,一个人也没回来! 是的,一个人也没回来。 安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心里复杂万分,有愤怒,有心悸,有恐惧,难言的火焰在他的胸口燃烧,他真希望这把火能把胸膛烧得更明亮一些,以好使自己可以睁开眼睛看清楚倒底是谁把手伸在了安国的上空。 他有些后悔了。 “君上!” 老巫官拄着蛇头拐杖潺潺危危的走来,他的身旁换了个贴身小巫官,不像以前的那个那样黑。 安君没有睁开眼睛,微昂着脖子,仿佛在嗅着风中的花香,也好像正在沉思,这使他看上去没有半点破绽。 老巫官匍匐在地上,拱着的背像条蠕虫一样难看。 半晌,安君睁开眼来,问道:“可有消息?” 老巫官答道:“回禀君上,前几日流渊河上起了风,暴雨足足下了半日,掩盖了一切的痕迹,而横州渡至今没有等到它泊岸。” 安君道:“起来吧,下去吧。” 连续两个命令,简短而有力,老巫官废力的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借着作揖的机会,向窗边的安君看去,但却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他只能转身离去,心想,看来,国君对我的信任也同那流渊河一样有了起伏,这,可不是一件好事。 “君上!” 老巫官方去,下右大夫姬糜又来了,这家伙眼睛无比晶亮,再不像以前那副模样,以前的姬糜可是成天昏昏欲睡的,是什么使他焕发了生命力呢? 在姬糜的身后还跟着一群人,大大小小都是安国的重臣,他们来到这个森冷的院子里,就像在《启蛰殿》一样齐齐拜揖。 “君上,后日便是黄道吉日,宜祭祀,宜废立,臣请君上早作决断,勿使国器梁悬,君上应知,昔年齐国之变故,正是储君不明,妖姬祸乱……” 呼……我还没死呢,哪来什么国器梁悬?安君暗暗深吸一口气,只觉太阳穴两侧的那根筋跳得特别厉害,要不是看在这个姬糜是同父同母的胞弟份上,他真会命人将这满嘴胡言乱语的家伙给绑起来,然后让这不学无术的东西顺着那根绳子爬上去,去替雕塑开眼。 不过,安君倒底是安君,以仁厚著称,他并没有让自己的胞弟去爬绳子,而是让他带着群臣快快的消失,至于废立世子一事,需得三卿六御共同商议后,再行决定。 “君上三思,臣等告退。” 众臣去了,他们都知道,安君扛不住了,用不了多久,残废的姬云便会被换下,正值壮年的姬绡会被封立为世子,成为下一任国君。 安君自然知道他们的想法,只是他却感到一阵无力,看着外面那束血信子,他情不自禁的走出殿来到它的面前,蹲下了身子,想要用手去抚摸一下它的娇艳,可是就在即将触手的那一瞬间,他却又猛地缩回了手,像是被蛇咬了一口一样。 “君上!” 又来人了,安国什么时候如此多事?这回来的却是上左大夫姬英,安君起身见是他来了,心头微微一松。 姬英是安君同父异母的胞弟,而这位胞弟与方才那一位可是有天壤之别,姬英文武双全,能征善战,自从他十五岁以后,凡是安国的战事都会看到他的身影,因为安君不善武事,他更是多次代替国君出征,如此一来,他的功勋领地自然也是安国境内,除国君直属领地外最为广袤的,是侯族屏藩的中坚力量,有他在,安国就不会大乱。并且,这位胞弟向来不热衷于国内政事,安君对他很是尊重与欣赏。 看见了他,安君的心情都好了一些,笑问:“上左大夫所来何事?” 姬英道:“回禀君上,南楚越江后继续厉兵秣马,导致江北各诸侯惶恐不安。日前,郑侯号召江北二十八国齐聚郑国都城玉丸城,共商抗楚大策。” “郑国?郑侯?” 安君眉头皱起来,郑国紧临大江沿岸,是千乘大国,是江北二十八国里面最强大的,在南楚没有越江之时,经常欺负他国,五十年前更是因为一件稀奇古怪的事,与安国爆发了一场战争,所以,一听到郑侯这个名字,安君心里便有些抵触。 姬英道:“是的君上,江北二十八国之中,屈国已为南楚所灭,虽然我安国离大江较远,但是前车之鉴,不可不虑。况且,景泰王得知南楚越江后,也颇是忐忑不安。依我看,雍、齐、燕、宋也不会坐视南楚北来,想来,雍公不日即会召开诸侯盟会,共驱南楚,而我安国与其旁观静待,不若早日置身于其中。” 安君想了一想,说道:“说得也是,昔年,因苞茅缩酒一事,先王为惩戒南楚之不诚,率北地各诸侯越江伐楚,不想船至江中,却为风浪所裂,先王与大军也一去不归。这事,景泰王与众诸侯可都记着呢。嗯,以下犯上之辈,定为天下人所不耻,驱逐南蛮的事,安国不能落后。至于郑国玉丸城,稍后我便与上卿协商,还是让上卿跑一躺吧。” 姬英犹豫了一下,回道:“君上,上卿前日抱病,听说卧床不起。” “抱病?” 在这个时候卧床不起?安君闭了下眼,心中明亮如镜,看来,老上卿孟于溪还在与我置气呀,这是在无声的抗议我令他的女婿姬风出使宋国啊。 想着,安君心中一阵烦燥,冷声道:“既是如此,便请英弟代表安国前往玉丸城。” “君上?” “就这样吧。” 安君举步走出院子,朝雕塑走去。 姬英满以为安君会选择让即将成为世子的姬绡去,再让他从旁协助,没想到却这样的结果,而安君做下如此的决定,说明了什么? 姬英怔怔的看着安君逐渐远去的背影,良久,似乎心有所知,翘着漂亮的小胡子,笑了一笑,可是,转眼他便看见了院中的那束孤独的血信子,他脸上的笑意渐渐凝结,叹了一口气,轻声问自己:“一条船,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消失?莫非,你的在天之灵,也遗弃了他?” …… 天下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来,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去。 燕十八正在凭栏望远,他是燕国的侯子,安君待他自是不同,他虽然不住在少台宫中,但他所住的院子却是整个少台城景观最佳,装饰最为华丽的。 子英站在他的身旁,身上穿着甲胄,手下按着剑,这个年轻而自信的将军也在眺望远方,或许他的目光已经穿透了千山暮水,飞到了极北之地的燕国。 燕使却在他们的身后喃喃自语:“怎么会消失了呢?就这么平平静静的消失了?那可是一条船啊!若是真消失了,那黑白剑也就消失了,那可是墨家的剑!”他的眉头越锁越紧,拳头也拽了起来,显然内心很激动。 燕十八唯恐自己的老师在激动之下,做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来,于是,他转过头,平静的看着燕使:“老师,狂风暴雨将要来临之前,往往表面很平静,这样会让人失去防备,如此方为狂风暴雨。可是,它到底会来,自然会留下蛛丝马迹让人捕捉,所以也并不平静。” “侯子的意思是?” 燕使想了一想,却想不明白,也越来越看不透自己的这位学生,在燕国时,他寡言少语,但每每说话都会引人深思,而如今,这现象就如同山洪爆发,让年老的燕使一时半会跟不上他的节奏。 燕十八微笑道:“消失了,并不代表沉入深渊,反而,我认为他应该已经上岸。至于安国,山雨欲来风满楼,当然也就不平静了。” …… 注:山雨欲来风满楼出自唐诗,但是江山写的架空,这些大家就不要去计较啦。 第三十一章 拦路的骑士 景城是一座关城,顾名思议,依关而建的一座城池。四月十八,这是一个好日子,阳光温柔,空气清新,姬烈等人一大早便离开了黑香楼,继而又出了城,直抵城外的蝎子关。 “嘎吱,嘎吱。” 霍巡牵着瘦马,瘦马拉着板车,姬烈走在板车的右面,身旁是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零星的竹叶飘在溪面上,随着溪水向关山荡去。 小虞就是姬烈的尾巴,她紧紧的跟在姬烈的身后,美丽的小脸蛋上洋溢着欢欣,一切都很顺利,神通广大的冀怀在当天夜里便弄到了通关牒文,从侧面狠狠的羞辱了小黑,当然,没人会去理会小巫官的情绪,而夜里也并没有动静,不管是阴月卫还是那妇人都消失得无踪无迹,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咕咕。”诛邪小鸟飞到了瘦马的头上,瘦马不停的扇耳朵,想把它给扇下来,但是,可怜的瘦马忘记了它是马而不是兔子,它的耳朵是够不着站在它额头上的诛邪的。于是,那好色而又胆小的诛邪小鸟更得意了,它一边挥着翅膀,一边耀武扬威的叫着,像极了正在勒马出征的将军。 蝎子关耸立在半山腰上,是连通陈国与召国的关口之一,关上有要塞,太阳照在那古老而又生冷的关墙上,投下一片黑暗的影子。 在关墙上,竖着两具高大的石像,一文一武,左边的是武像,身披甲胄与大氅,按着剑雄顾四方,右方是文像,身着宽袍捧着节旌,面目平静的看向远方,两具石像的眼神都极为深邃,远远的看着它们,就仿佛置身于时光长河中,领略到那浩然的沧桑。 它们分别代表着吕国的第一代国君与第八代国君,同时这两具石像又象征着开拓与守护。然而,数百年过去,它们依然挺立在这里傲风饮雪,但是吕国却被一场洪水给摧毁了,若是它们有灵,不知是否会为此而悲伤? 在中州大地上,这样的历史与典迹比比皆是,不知有多少英雄人物默然倒下,又不知有几多英雄人物正在成长。 姬烈一行人来到要塞下,小黑巫官持着通关牒文大声的吆喝,关墙上的甲士首领命人放下吊篮,小黑把牒文置放在篮里,甲士首领细细的看过牒文,又狐疑的看了墙下的人群一眼,没说一句话,却猛地一挥手。 “哐哐哐……” 沉重的城门被粗如儿臂的铁链绞开,一寸一寸的往上提起,仿佛一只巨大而狰狞的猛兽张开了嘴,霍巡牵着瘦马走进去,姬烈等人鱼贯而随。 墙道阴暗而森冷,里面散发着腐臭的味道,就连那本是青石板的道路也因为时间的久远而变成了黑色,淤积了不知多少年的泥酱被车轮辗过,‘吡’的一声从石头缝隙里溅出,射了小黑满头满脸。 “真臭。”小虞捂住了鼻子。 幸好,这条墙道并不长,走了一会,对面的太阳便晒在了道口上,众人依次出了狭窄的墙道,迎面是瓮城,甲士首领与一队甲士从墙上蜿蜒而下,把通关牒文交给小黑。 “你们来自宋国?”甲士首领问道。 小黑答道:“是的。” 甲士首领又看了一眼小虞,因为小侍女的美丽,他显然迷惑了一下,小黑走过去,想要挡住他的视线,可是身材却太矮,根本挡不住,小黑只能朝着霍巡挥手:“走吧,天黑前,我们要赶到落雁镇!” “嘿嘿……” 甲士首领冷冷一笑,挥手示意放行。 就在众人即将从瓮城的另一面穿出时,甲士首领突然大声道:“路上要当心,前面并不太平。” “多谢。” 小黑转过身来,朝着他揖了一揖,却用眼神示意霍巡动作快点,小巫官心想,这些关城将领常年驻扎在外,个个如狼似虎,天知道,方才他看小侍女的那眼神是什么意味。 一出蝎子关,诛邪小鸟便从小虞的袖子里飞出来,再次跳到瘦马的额头上,众人的心神也仿佛因为它的活泼好动而轻松起来。 马蹄向前驶去。 …… 太阳温柔的抚着林梢,姬烈靠在树上啃蕨菜饼,小虞也在一旁乖觉的啃着,她的吃相很文雅,先是用四颗雪白的牙齿咬着菜饼的边缘,然后稍微使劲让牙齿陷进去,最后用舌尖轻轻的将菜饼抵入嘴里,细嚼慢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但就算是这样她也是背对着姬烈的,因为她不想让侯子看见自己吃东西,可是小黑却看见了。 小黑在她的对面,像块黑木头一样发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吃蕨菜饼的,像是什么呢?哦,对,像是一只优雅的小老鼠。 “看什么看?”小虞冷冷的撇了小黑一眼,捧着已经咬出一块月牙儿来的饼子转过身,不想,一转身又面对着姬烈。 姬烈的吃相就没那么好看了,他是用手撕的,狠狠的撕下一大块,然后放进嘴里嚼,不时的喝上一口水。诛邪小鸟就在他的腿上,它仰着小脑袋直勾勾的看着姬烈那正在开合着的嘴巴,它在等待,等待从那里面滚出菜饼渣来,这家伙现在荤素不忌,不再像以前那样只吃糠皮粒了。 熊战与霍巡把板车下面藏着的甲胄翻了出来,很幸运,这些价值不菲的铁甲并没有被人检查出来,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样子太寒酸了,而那匹瘦马也太瘦了,所以才会让守城的人看漏眼。 田立与田重也在马车旁,他们是弓箭手,不能穿此类重甲,不过,这却难不倒兄弟俩,他们正用剑把甲胄分成一片一片,然后用布条衔接起来,很快便制成了两套半身甲,可以保护关键的部位,譬如胸口、背后、裆下。 宋让独自一人抱着剑,站在林子的最外面,他的目光看着那条弯弯曲曲的黄沙道,以及两旁茂密的野草,这里是蝎子关野外,时常会面临战事,不适合居住,所以附近并没有村庄,也没有农田。 姒英把板车给卸了,又叫霍巡用斧头去砍了两颗树来,正在剔除上面的枝丫,他们准备给姬烈制造一辆马车,毕竟现在已经进入了召国的国境,小黑巫官的怀里揣着国书,他们再也不用冒充平民了。 霍巡以前做过木匠,他的双斧使得又快又狠,不多时,一辆简易的马车便在众人的齐心协力下完成了。姒英朝姬烈走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笑道:“侯子请入车,再往西北走上三十里,我们便可以在落雁镇歇脚。” 姬烈拍了拍手,又把那正在腿上啄饼渣的诛邪拧起来,扔在肩头上,拔起插在身旁的虎邪剑,随着姒英朝马车走去,小虞跟在身后,她正在狠狠的盯着姬烈的巫官,因为小巫官方才实在忍不住嘀咕了一句:“像只老鼠。” “侯子!” 正在姬烈挽着袍摆,一脚踏上马车的时候,身旁响起了姒英的声音,这声音急促而短暂,带着紧张的气氛,姬烈提目一看,太阳洒在黄沙道中,泛着一层微弱的光晕,道旁的野草在微风中像波浪一样摇摆,并无异样,可是身旁的人都却不一样了。 姒英抬起了盾牌,架起了剑,小侍女飞身到了辕上,站在了姬烈的身边,光头熊战扛着战锤,霍巡提着双斧在马车的前面,而田氏兄弟则取下了弓,提在手里,注目着远方。至于小黑,这家伙是精明的,他鬼鬼祟祟的走到马车旁,瞄着车轮下。 宋让,他也退了回来,站在了熊战与霍巡的前面,目光冷冽,神情平静,抱着剑的手已经扣上了剑锷。 “蹄它,蹄它……” 迟来的马蹄声遥遥传来,姬烈站得高看得远,隐隐约约看见有一丝光正在前方闪烁,而这光他特别熟悉,那是铁甲被阳光照射时的反光。 宋让回过头来看了姒英一眼, 姒英道:“侯子请入车。” 姬烈点了点头,钻入马车中,毕竟他们总不能一直保持着戒备的姿态,那样也太引人注目了。 “走吧。” 马车缓缓前行,前方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车内、车下的人的心跳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或许,这只是虚惊一场,也或许,这又是一场苦战,谁知道呢? 但愿,只是各自路过,小巫官在心里默默的这样想。 很不幸,小黑巫官的想法并没有实现,于是他看见,那名顶盔贯甲的骑士直直的朝马车奔来,马蹄飞扬,溅得黄沙四起,那骑士头盔上竖着一根尖刺,尖刺的尾部飘着一束明黄色的盔缨。 “希律律……” 高速奔来的骑士在相距马车五十步外的地方勒起了缰绳,健马扬着前蹄人立而起,那骑士骑术极为高超,双腿紧紧的夹着马腹跟着立起,顺势拔出了腰间的铁剑,指着马车。 “轰!” 在众人的眼光中,那沉重的马蹄缓缓落下,黄沙像是水波一样向四周荡去,那骑士维持着剑指马车的姿式,没有说一句话,可是,在马车周围的人,脸色统统变了。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 风掠起骑士头盔上的盔缨,骑士整个人都藏在甲胄里,没人知道他是谁,他冷冷的看着马车,与车中的姬烈对视,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以剑尖抬着它,恭敬的放在道旁的野草上,其后,勒转马头,用剑猛地一拍马臀,绝尘而去。 姬烈按膝而起,走出马车,提着虎邪剑,默默的向那草地上的物事走去,没有人拦他,小虞在身后呼了一声:“侯子!” 姬烈回过头来,朝着小虞一笑,阳光下的小侍女可真美啊,她那一身紧腰深裙将她衬得像花之仙女一样,可是那颜色却是如此的刺眼。 宋国,尚黄,五行之土。 第三十二章 生死相随 害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因为所害怕的往往是最符合事实逻辑,也是最容易发生的。当姬烈看到那个骑士时,他就知道,该来的总会来,想躲也躲不过。 这是一枚用来系大氅的扣子,它比一般的扣子大多了,以青铜铸就,状似一朵血信子,正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淡金色的光泽,姬烈拾起它,向马车走去。 姒英道:“这是宋国侯族专用的肩扣,方才那名骑士是宋国的宫庭近卫。” 小黑道:“来人绝非宋侯,一国之君不会轻易驾临他国。” 田立道:“前方是落雁镇,他们肯定在镇里等我们。” “还有阴月卫。”霍巡用拇指抚过板斧的锋刃。 熊战摸着光头道:“阴月卫直属于宋侯,若非宋侯驾临,那么来的阴月卫不会太多。” 田重道:“他们未必会在落雁镇,怕是就在这条路上,还有三十里,他们可能会在任何一个地方埋伏下来等待我们,毕竟因为最近的战事,这条路荒芜人烟。” 小虞道:“我们可以绕过去。” “不可以。” 小黑摇头道:“召国多山多泽,如果我们绕行,可能会绕上很久,甚至会遇上沼泽地,再说,前方只有这一条路,它直通落雁镇,而落雁镇便是召国的关城。” 沉默。 一行九人凝视着前方的道路,陷入了沉默,阳光撒在黄土道中,微风吹着黄沙扑面而来,风中有野草籽的味道,略微有些刺鼻。 姒英第一个回过头来,他深深的看了一眼宋让,然后将目光转向姬烈。随后,众人纷纷看向姬烈。 后退是不可能了,唯有前进。姬烈把肩头的诛邪抓下来,抚着它的逆羽,他没有立即说话,而是淡淡的看着姒英,姬烈心中自知,他的七名护卫加一名巫官,这八个人从不同的地方来,或许也有不同的心思。而这一次,就是最大的考验。 小黑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气氛沉凝如水,浓重的化也化不开,农夫剑盾手是姬烈的护卫,但他同时也是宋人,曾经宣誓终生效忠宋侯,霍巡等人也是。纵然,在那一夜,在宋让的带头下,众人表示对姬烈效忠,可是现在即将面对旧主,他们心中矛盾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做为一名骄傲的武士、高贵的死士,忠诚甚至大过于荣誉。 到了此刻,姬烈当然知道对方为何会隐匿爪牙,因为与其硬碰硬,不如从内心深处击垮这群忠诚的、悍不畏死的勇士。而他必须得做出决定了,越迟疑越糟糕。 “大胆姒英,你想干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咬着嘴唇不说话的小虞实在忍不住了,她从姬烈的身后翻向姒英,把蝶翼架在了姒英的脖子上。 蝶翼那薄薄的锋刃擦过姒英一丝皮肉,血线浅浅浸出,姒英却根本不为所动容,他仍是直直的看着姬烈。 众人的神情变了,熊战惊愕,霍巡向后退了一步,田氏兄弟呼吸急促,小黑又下意识的想钻到马车底下,唯有宋让依旧淡淡的看着姬烈。 “大胆!” 小虞自己是宋人,从小便对强盛的宋国有着天然的归属与向望,所以,她比姬烈更为清楚的知道,在姒英等人的心中,宋国是何等的重要,而宋侯又是什么样的存在,她敢肯定,如果再僵持下去,这些人的忠诚便会化为乌有,于是,她把蝶翼缓缓的往内拉,想要逼迫姒英低下头。 一柄剑伸了过来,架住了蝶翼——虎邪剑。 姬烈站在马车上,格开了蝶翼,他定定的看着姒英,仿佛想要把自己的影子钉入对方的心里。稍徐,姒英避了避,姬烈转过头,环眼扫过四周,挺了挺并不广阔的胸膛:“你们都是我娘亲的卫士,曾经对昊天大神起誓,誓死悍卫我娘亲,但你们同时也是忠诚的宋人,忠士不可辱。事已止此,姬烈怎可以一已之安危,陷诸位于不义?就此作别吧,多谢各位多年来的护卫,我将前往落雁镇!”说完,跳下马车,朝着众人环环一揖,然后向霍巡伸出手,想要接过他手中的缰绳。 霍巡是老实人,他的眼里流露着痛苦的挣扎,情不自禁的又退了一步,避开了姬烈伸过来的手,姬烈一生下来,便是他效忠的对象,他为了守护姬烈,甘愿脱下那代表着荣誉的甲胄,穿上了补丁布衣,他做过木匠,挑过货担,却根本不知道后悔为何物。如今,他的小主人长大了,也不再浑浑噩噩,可是为何在这个时候,昊天大神却定要给出截然不同的两条路让人选择? 姬烈别无选择,他想活下去,不想成为任何人的棋子,他希望众铁卫生死相随,可他知道若是在此时显露出任何一丝那样的欲望,恐怕这些铁卫都会毫不犹豫的离开他,毕竟,他们视忠诚高于生命!他只能把选择留给他们,大丈夫处世总会遇到无数的磨难,这是昊天大神对英雄的恩赐! “侯子……” 看着姬烈诚恳的目光,霍巡不再后退,他把缰绳放在地上,人也单膝跪在地上,朝着姬烈沉沉一拜,然后抬起头来迎视着姬烈,却迅速的抓起身旁的板斧,猛力的向自己的咽喉割去。 “住手!” 姬烈大惊,抬剑就去格板斧,不过他却慢一步,一柄沉重的铁剑抢在了他的前头,带鞘的剑后发先至的击中了板斧,“锵”的一声,斧头落偏。 宋让挺身而立,赞许的看着姬烈。 姬烈心中怦怦直跳,脑子里一团空白,半晌,怔怔的将霍巡扶起来,逐一的看了众人一眼,强忍住想说话的冲动,沉沉一揖。 宋让没有受礼,他上了车辕,坐在了车夫的位置上。小虞也没有受姬烈的礼,她提着蝶翼走到了姬烈的身旁,温柔的看着他。 姬烈上了马车,钻入那没有帘子的车厢里,目光注视着前方,说道:“走吧,落雁镇!” “噼啪……”一声鞭响,瘦马抬起头来,扑扇了两下耳朵,举蹄向前方走去。 “嘎吱,嘎吱。” 车轮在滚动,美丽的小侍女那漂亮的眸子一瞬不瞬的看着姬烈,那张樱桃小嘴张了又张,终是忍不住说道:“为什么要放他们走?侯子需要他们!” 姬烈知道她在说什么,但他却只是笑了笑,如果强求他们履行对娘亲的承诺,那样只会逼死他们,于事无补,不如让他们自己去衡量,前路还很漫长。不过,他心里倒底有些忐忑,真想回头望一望啊。 就在这时,马车后响起沉重的脚步声,像是一只暴熊正在急速奔跑一样,姬烈心头一喜,歪过脑袋看去,只见光头熊战披着甲胄,扛着战锤,奔到马车旁,裂着嘴巴笑:“我说过,那些裹在烂袍子里,见不得人的家伙来得不多!”说着,挥了挥锤子。 “我也说过,不论刀山火海,不论地狱深渊,田立的箭将永远守护你,我的侯子!”马车的另一旁响起了牛角硬弓手的声音。 “这条路可真是荒芜人烟啊,适合挖个坑埋人,大大的坑!我要在那坑上立个木碑,写着,生灵止步于此,因为亵渎!”这一次是田重,他迈着大步走在车窗旁,朝姬烈微微一笑,并耸了耸肩。 “你若想挖坑,得需要我的大斧!”老实人不会说话,他扛着两面硕大的板斧挤开了田重,在姬烈的窗边露了个脸,神色有些腼腆。 都来了啊…… 姬烈心头的花像海洋一样怒放。 “在我没有倒下之前,在我的剑与盾没有碎裂之前,没人会从我的面前来到你的眼里,我的侯子!”姒英也来了,他淡然的走在熊战身边,没有看姬烈,目视前方。 “我,我,还有我……” 小黑巫官跑得气喘吁吁,就像一只流着哈喇子的狗,还是黑色的,他仿佛快要断气了,翻着白眼说道:“你,你们要挖坑,你,你们会受伤,你,你们会迷路,而这,都,都需要我!我是巫官!”是啊,伟大的阴阳家巫官,整句话里他就那四个字说得最顺溜,我是巫官! “格格……” “哈哈哈……” 宋让无声的笑了,小虞眯着眼睛也笑了,众人都笑了。 姬烈当然也笑了,他从马车里钻出来,站在车辕上,看着前方那依旧模糊不清的道路,说道:“走吧,我们去与他们见上一见,也不知道来的是谁?或许,又是一位长辈!” “是的,侯子!能调动阴月卫的人不多,应该是您的某位舅父,做为晚辈理应主动拜见!”姒英侧身看向姬烈,在这一刻,这位农夫剑盾手的目光里也充满了赞许。 …… 这是一处狭长的地带,阳光从斜坡上漫下去,却不能触及谷底,温暖而又微弱的风刮到了这里也变了脸,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鬼哭狼嚎一样。 如此天然的谷地最适合埋伏作战,千万年来,不知有多少人曾在这里设下伏击,那谷底的泥土又黑又臭,也不知埋葬了多少尸体。 斜坡上却开满了花,召国人、陈国人管它叫,血骷髅。 第三十三章 兵家之诡 血骷髅不是红色的,它是白色的,但又不是纯白,近乎褐白与死白之间,花束有人头大小,乍眼一看,活像一张张扭曲的鬼脸。 鱼罗夫也有一张狰狞的脸,并不比这些血骷髅差,只是在现下,你却看不到他的脸,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铁甲中,头上戴着尖刺铁盔,面甲已经合上,那只烂眼从盔缝里透出来。 宋伯约站在鱼罗夫的身旁,双手柱着一柄装饰华丽的剑,也是一身甲胄,与鱼罗夫所不同的是,他的甲胄更为华丽,左胸上有一朵血信子,头盔也更为精致,盔缨是珍贵的黄狸毛,肩上披着明黄色的大氅,背心正中绣着肆意张扬的血信子。 二人站在斜坡的顶上,大氅被风刮起。从下往上看是看不见他们的,但由上往下俯视,却可以将谷口的动静一览无疑。 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至少对于宋伯约来讲是这样,他是宋国的下一任国君,哪怕只是在这里守了一天,那也是极为漫长的虚渡。不过,表面上看去他却很沉着,一点也不心急,这是通往落雁镇的唯一途径,守株待兔固然很笨拙,也不需要过人的智慧,却往往能够功见奇效。 在峡谷的两侧埋伏着十二名阴月卫,四名弓箭手,十四名剑盾手,当然,此刻他们手里都拿着弓箭,另外,峡谷的出口还有三名重装单骑,一辆战车,战车上有一名御手,一名弓箭手,一名甲戟手。 这样的力量对付一般的毛贼与小股山戎绰绰有余,却也算不上特别强大,但是宋伯约不惧,他是宋国的世子,大国之子游走于他国时,谁会瞎了眼睛去触他的霉头,不怕招来灭国横祸么? 现在,宋伯约正在琢磨着,待会见了那个傻外甥,该用什么样的措辞,方能显得高贵而平易近人。是的,他只是邀请一枚棋子挪个窝而已,棋子不应该拒绝,但他却应该对棋子表示仁爱般的关怀。 又等了一阵,太阳逐渐西沉,红彤彤的日光晒得人有气无力,谷口依旧没有半个人影,宋伯约刚刚想好了完美的措辞,突然又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鱼罗夫,你说我的那个傻外甥,会不会突然调转马头,回到了景城?说不定,一溜烟又跑回了安国,那可就难办了!” 鱼罗夫道:“殿下放心,他肯定会来,因为他别无选择。” “何以见得?”宋伯约越来越相信自己的直觉,他仿佛已经看到姬烈调转马头,仓皇的逃回了景城,然后又悄悄的摸出了城,在一个不知名的村庄里弄到了一条渔船,正在流渊河上随着浪花起伏。 鱼罗夫看了宋伯约一眼,那只烂眼里藏着一丝嘲弄,不过,他却不敢让这嘲弄显露出来,微微低下头,口气非常恭敬:“殿下,臣敢肯定他会来,若是回到安国,他就只能继续做一个傻子,要让一个不傻的人做一辈子的傻子,这是一件生不如死的事。” “万一你的鸟儿瞎了眼睛,他真的就是一个傻子呢?”尽管鱼罗夫很恭敬,但宋伯约却仍然不喜欢这种感觉,仿佛他才是傻子一样。 “不会,他已经来了。” 鱼罗夫的声音永远是这样,不带半点情感,或许是因为那支火箭融化了他生而为人的灵魂,他向远方看去,烂独眼里透着针一般的锐利,夕阳从盔缝里浸进去,那破烂而又粘糊糊的眼皮里包着一颗滑不溜秋的眼珠子,这很恶心,更使他看上去就像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 姬烈来了。 宋伯约扭头看去,夕阳西下,那小小的车队追着太阳而来,一辆破破烂烂的马车,车轱辘辗过凹凸不平的黄土道,高一脚、低一脚的走着,在马车的两边爬着八只小蚂蚁,隔得太远,也看不清这些蚂蚁都长什么样子,更不知道宋让是那一只,不过,在那车辕上却站着一个红火色的小蚂蚁,格外刺眼。 “就这么一点大小,他怎么不扛上奔日朱雀旗呢?”宋伯约缩回手,方才他用两根手指去比远方的车队大小,因为视距的问题,那一行九人与马车还没有一片叶子大,更不用说车上的姬烈了。 鱼罗夫好像并没有听懂世子殿下话语间的嘲弄,他那只烂独眼凝重起来,说道:“殿下,为万全之计,只要他们一靠近,我们便放箭,先行射杀几名铁士,如果能把宋让射死,那就更好。” 宋伯约眯着眼睛看着谷口方向那越来越大的红蚂蚁,冷声道:“我的外甥连辆战车也没有,身上更没穿甲胄,若是也被射死了,那就不好了。” 鱼罗夫道:“殿下,弓箭手们不会朝那只红蚂蚁射出箭矢!” “好吧。” 宋伯约心情好了一些,毕竟他的家臣和他还是心连心的,就连譬如都是一样,红蚂蚁,真像一只红蚂蚁啊,如此卑微的生命,却又如此顽强。 “嘎吱,嘎吱……” 渐行渐近,人脸也渐渐清晰,就连那匹瘦马额头上停着的小鸟都能看清,宋伯约神情淡然,柱着剑的手在轻轻打着拍子,与车轮的行进速度一致。鱼罗夫扬起手来,胳膊在夕阳下显得格外壮实,他保持着扬手的姿式,等待着。 “吱!” 眼看马头即将陷入那片夕阳照射不到的黑暗时,车轮却停下了,无巧不巧,恰好就停在射程之外。随后,车辕上的红蚂蚁整了整衣冠,下了车,在黄土道中摆了一张矮案,另有蚂蚁在案上摆了香炉与酒坛。 一只黄色的小蚂蚁在案后铺上了苇席,红蚂蚁跪坐在席上,他慢慢揽起了双手,目光直视前方,大声道:“姬烈愚昧,不知是那位尊长到来?可否下谷一叙,姬烈以好当面奉酒谢罪!” 鱼罗夫道:“殿下别上当,此乃诈虎出林之计!” 听了这话,宋伯约隐匿了惊疑的神色,轻声笑道:“小小伎俩,我岂会信他!” 等了一会,那谷口外的红蚂蚁朝着谷口上方大礼三拜,拜毕,捧起一碗酒,放声道:“尊长远来探望姬烈,如此深情厚恩姬烈难以为报,唯有执酒一盅礼敬尊长,尚望尊长远饮。” 说完,捧着满满的酒碗大礼再拜,又把酒碗放在案左尊首的位置,样子恭顺,神态也无比诚恳,仿佛对面真的坐着一位尊长似的。 宋伯约犹豫了,他左右看了看,低声道:“如果他不是傻子,那么他应该能分辩得出这里最适合伏击,况且他的身边还有宋让。” 鱼罗夫道:“殿下,忍耐!这里是前往落雁镇的唯一途径,他别无选择!一旦他们靠近,我们便放箭。” 宋伯皱了皱眉。 这时,谷口外面,马旁边的小虞看了看天色,靠近了姬烈,轻声道:“侯子,看来没人,要不继续赶路吧,天快黑了。” 姬烈没有回答,也抬头看了看天空,夕阳在西天,就像一幕血雾越缩越小,却越来越红,晚风刮过山谷,发出阵阵冷寒的声音,那些血骷髅随着风摇摆,就像一张张大笑的鬼脸。 一路来,每当路遇林地、山坡,他们就会停下来,将方才的戏码做上一遍,而此时,姬烈看着前方那诡异而森冷的山谷,也不清楚到底有没有人,但直觉却告诉他,危险就在坡上。 他站起身来,眯着眼看向坡顶,突然大跨一步,朝着坡上一揖:“尊长远道而来,姬烈愚昧无知,不慎之下,伤了尊长的护卫,尚请尊长莫怪。世人常言,宋国之大,大在其心,宋国之强,强在其髓。姬烈虽非宋人,身上却也流着一半宋人之血,因冒昧而伤尊长之护卫,现今,且用血来偿还!”说完,猛地一咬牙,‘唰’地拔出剑,反手就在自己的腿上割了一剑。 “侯子!!” “慢着!!” 就在这时,马车旁的众人齐声惊呼,坡上传来一声大喝,小虞劈手夺了姬烈的剑,搂着姬烈歪歪斜斜的坐在黄沙道中,姬烈按着腿上的伤口,血水汩汩的从指缝冒出来,他却弱不可察的笑了一笑。 “殿下,殿下……” 宋伯约大步朝谷下走去,鱼罗夫拦在他身旁,急道:“殿下切莫中计,此子若是真愿自戕以谢罪,为何不一剑入胸?” “一剑入胸?” 宋伯约冷冷一笑:“他方十一岁,肘长不过尺半,剑长却足足两尺有余,如何一剑入胸?鱼罗夫,宋国之强盛皆因宋人之血髓,我身为宋国储君,莫非还不如一小儿?若不敢下此谷,岂非为天下人耻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战,你身为兵家子弟,莫非不知?”说着,挥开鱼罗夫,大步向下走去。 鱼罗夫叫道:“殿下,如若他果真知错悔改,应当前来进见,而非殿下屈身去见他!” 宋伯约犹豫了一下,向谷下的姬烈看去,只见姬烈歪倒在小侍女怀中,显然已经站不起来了,他冷笑道:“鱼罗夫,莫非你以为天下间,就你一人可堪智慧?我那外甥腿上已受重伤,如何可爬得崎岖山谷?”说完,一抖披风,再不看鱼罗夫一眼,急步走向坡下,他要去接受外甥的请罪,然后细心安抚,再把外甥带入宋国。对于他来说,这,很完美。 鱼罗夫又在身后喊了一句:“殿下,臣愿抬他上来!” “兵家之子,诡也!”宋伯约没理他,兵家就是兵家,武器而已,永远也不明白贵族之血裔贵在何处! 山风拂着鬼花,鬼花缠着宋伯约的大氅,在鱼罗夫的眼里,这场景异常刺眼,他大吼一声:“护卫殿下!” “诺!” 第三十三章 贵族的骄傲 夕阳如血,落日融金,宋伯约优雅的看着姬烈,漫步下谷,裹着月袍的阴月卫从暗处钻了出来,弓箭手收起了弓,剑盾手提着剑与盾簇拥着他们的世子殿下。 鱼罗夫却不在宋伯约的身旁,他快步走向峡谷的出口,爬上了等待已久的战车,与三名重装单骑一道缓缓向入口驶去,他是兵家子弟,自然知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战的道理,可是依他看来,不论伐谋还是伐交最终的胜负都取决于力量的悬殊。 血从姬烈的指缝流出来,沿着大腿往下滴,把黄沙浸湿了一滩,当然,他割的那一剑并没割中要害,之所以流了这么多的血,是他暗中又用手指扣了扣,并且阻止了小侍女为他包扎伤口。而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他成功的将宋伯约与暗中的埋伏引了出来,此刻,那位宋国的世子殿下就站在三十步开外的地方,凝视着他腿上的血,面露哀伤之色。 姬烈没有心思去想这哀伤有几分真假,他在小虞的扶持下站起身来,蹒跚的挪到那矮案前,朝着被护卫簇拥的宋伯约拜了一拜:“姬烈自小生于安国,愚昧多年,却不知是那位尊长趾临?” 一名护卫首领道:“世子殿下!” 姬烈怔了一下,神情动容的大礼再拜:“原是舅父驾临,姬烈误伤舅父护卫,恳请舅父见谅!”拜毕,便想去捧起案上的酒。 “你先裹伤,稍后再品尝安国的春桃果酒。”这时,处于人群中的宋伯约再一次展示了他的仁爱,不过他却没有从护卫群中走出来,并非是因为他畏惧什么,而是他在等待。 “多谢舅父。” 因为失血过多,姬烈脸色已白,险些便一头栽倒在地,幸好小虞见机得快,一把扶住了他。 小黑巫官走过来,从土罐子里挖出一团药泥,均匀的涂在姬烈的伤口上,小虞低下头来,替姬烈裹好了伤。 姬烈站起身来,直视着宋伯约,论面相宋伯约与他长得颇为相似,但是神情气度却大不一样,两人的嘴角虽然都是略略上弯,但姬烈是让人一眼看上去便知倔强为何物,而宋伯约则不然,他是高贵中带着温和,温和中参杂着藐视。 互视数息,宋伯约排众而出,拄着剑,问道:“你要去哪里?” 姬烈答道:“燕国。” 宋伯约想了一想,道:“君父时常念及你娘亲,而我也看见了,你的身上的确流着宋人之血,如今,你既已走出了安国,与其前往极北苦寒之地,不知将来如何。莫若与我一道前往宋国,将来的成就必定会远超于现在!至于你方才戏我之罪,我权且不知!你,意下如何?” 言简而意赅,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式傲慢,他们一面玩弄着计谋,一面又不屑于计谋!而宋伯约之所以下来,便是在等待姬烈的答复。 姬烈沉默了,他当然知道有些话语轻如鸿毛,有些承诺重于千山,这种时刻的贵族对答,一旦脱口便再无任何寰转的余地,不然他就会被天下人耻笑、唾骂,每个人都遵守的游戏规则,他岂能脱身于外?除非他愿意一辈子流亡,终生不登大雅之堂! 而宋伯约的承诺是非常诱惑的,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换作任何一个人来选,恐怕都会选择跟他去宋国,但是姬烈却在这个时候想起了那一天夜里,他坐在墙下听书,那个念书的小女孩歪头问他:“你,还会回来吗?” 会的,我会回来…… 转念间,他又想起了那个竹筒,那一长一短的两根竹签,而安君却对他说这是命运的选择,多么可笑的命运,多么可笑的谎言! 姬烈裂了裂嘴,无声的笑了一笑,他挺起胸膛,面对着神态悠然的宋伯约,大声道:“姬烈也贪爱亲情,但姬烈却不愿成为任何人的棋子!” “你的选择?” “燕国!” “啪,啪,啪!” 掌声响起,宋伯约微笑的看着姬烈,他的眼神里有欣赏,有不屑,还有一丝狠戾,三击掌之后,他看向挺立在马车旁的宋让:“你们的选择?” 宋让不说话,走到姬烈的身旁,站定。姒英走到宋伯约的面前,单膝跪下,用手掌拂了拂地上的黄沙,把那枚明黄色的大氅肩扣放下,然后站起身来,退走,退到姬烈身旁。 “啪,啪,啪!” 掌声再次响起,宋伯约白皙的脸上有了一层浅红,他仍然微笑着,只是那眼里的欣赏少了,狠戾却强了,三击掌之后,他看着矮案上的酒,笑道:“看来,我是喝不到你诚心诚意奉上的春桃果酒了。”说话间,他退入了护卫君中,转身向坡顶走去,他背对着姬烈,挥了挥手。 当然,他不用畏惧暗箭,谁又敢把箭射入他的背心呢?这便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 对面的阵势组成了,十四名剑盾手处前,四名弓箭手处后,十二名阴月卫游离于两侧,他们在等待世子殿下爬上斜坡顶。 对方三十人,而己方只有九人,姬烈腿上受伤,小黑等同于无,实际上是以七人对三十人,避无可避的血战即将来临。 姬烈上了马车,站在车辕上,拔出了虎邪剑,小虞站在他的身旁,蝶翼已经擒在手中,小黑也颤抖着爬了上来,他将充当姬烈的御手,幸好这车辕够宽够结实,足可以容下三具并不雄伟的身体。 风声黯哑,血阳西沉。 姬烈弯下腰来,拍了拍瘦马的屁股,瘦马却未前行,反而回过头来,朝着他扇了扇眼帘,姬烈轻声笑道:“老伙计,就看你了!” “唳!” 一声啼唳穿云破日,诛邪小鸟从姬烈的肩头骤然乍飞,朝着对面一名弓箭手的眼睛啄去。 “吼!” 与此同时,光头熊战一声大吼,提着战锤撞向对面的敌人,姒英也在同一时刻猛地一蹬地,身形弹射而起,落入敌方人群中,他们要在敌阵中砸开一个缺口,以好使马车通过。 “簌,簌簌!” 田氏兄弟的箭迸射而出,对方立即予以还击,其中有两支箭直奔驾驶马车的小黑,姬烈与小虞挥剑、挑刃,瘦马拉着破车冲向敌阵。 …… 从马车的起点到谷口的距离不过百余步,杀戮的火焰就在这里燃起,阴月卫像一只只凶猛的猎鹰扑向马车,他们想将姬烈扯下来,可是小虞的蝶翼却总能比他们更快一步的抵达他们的咽喉。 “簌!” 姬烈刚刚勉力斩开一名有所顾忌的阴月卫,眼前又飞来一支箭,这箭直取小黑的眉心,胆怯的巫官拼命的抖着缰绳,不经意的一低头,却恰好避开了这夺命的一箭。 “嗷!” 熊战在咆哮,他那巨大无匹的身躯成了剑与箭的目标,虽然他穿着无比沉重的甲胄,却也躲不过如此密集的攻击,不多时,那甲胄上便布满了箭,使他看上去像只庞大的刺猥。 姬烈没有看见霍巡,但却听见了旋风双斧在人群中舞动的声音,嘶啦嘶啦、滋滋噶噶就像刮锅一样,间或,又有血线从敌人或是已方的人身上飙射出来。 “锵!” 姒英挺着铁盾挡住了一击,铤手一剑戳掉了一颗头颅,但他却终究没有躲过身后的阴月卫,护肩被削飞,连同飞出去的还有一片肉,可他仍然在战斗,在挺进。 宋让飘在外围,有四名阴月卫死死的缠住了他,田氏兄弟跟着马车飞奔,他们借着车厢抵挡从四面八方扑来的攻击,然后还出弦上的箭,插入敌人的咽喉,或者眉心。 “嗖!” 诛邪小鸟扑翅而来,尖尖的长嘴里衔着一颗血淋淋的眼球,姬烈却来不及去称赞它,因为身侧又扑来一名阴月卫,面色苍白的小虞迎上去了。 此时,离谷口只有二十步之遥,马车的速度却越来越缓,前面那薄薄的一堵人墙就像是永远也凿不穿的云层,他们散了又聚,聚了又散,一心一意想把姬烈拽下马车,然后,提着姬烈的头发,将他献给那坡顶上冷冷注视着的世子殿下。 血水在蔓延,忠诚与荣誉在抵死较量,厮杀惨烈无铸,就连小虞再次飞身而回之时,肩头也冒着一朵血花。 ‘莫非,就要止步于此?’ 姬烈在心头念了一句,竭尽全力的挥剑,将摸到近前的一名剑盾手斩开!“噗!”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响,扭头一看,宋让腰上中剑,他却不管不顾顺势一剑刺出,正中一名阴月卫的咽喉,对方血线还没有喷出之时,扭身而起,脱出了包围,向谷口纵去。 黑色的飓风如同猛虎入林,瞬间打破了苦战的平衡,光头熊战抱着战锤,疯狂的旋转,霍巡眼睛瞎了一只,浑身喋血,但他却没有躺在血泊里,而是轮起板斧高高跃起,从上往下劈入了一名弓箭手的身体,一剖两半。 “侯子,快走!”浑身是血的姒英狂吼! “驾!!” 瘦骨嶙峋的瘦马,奔腾的瘦马,它就在此时此刻爆发,它发了疯一般冲向深谷,沿途将一名想要抵挡它脚步的剑盾手撞飞。 阳光逐次消失,两旁的鬼脸花不住的摇晃,仿佛在尖叫一样,马车后的嘶杀仍在持续,姬烈抓着辕柱,扭头一看,所剩无已的阴月卫就像鬼魂一样缠来,田氏兄弟正在朝着他们放箭,在阴月卫的身后又追着宋让与姒英,更远一些的地方,已经完全看不见霍巡了,光头熊战那硕大的战锤在夕阳下叠着光,把围着他啃咬的几名剑盾手挥来砸去,那猛烈的砸击直接锤入了姬烈的心里,姬烈张大着嘴巴,想喊却喊不出声。 “轰隆隆,轰隆隆……” “侯子!!” 地皮在颤动,姬烈下意识的回头,迎面撞来了一排铁墙,那是一辆战车与三具重装单骑并驾齐驱,狭窄的峡谷,它们已经堵住了任何一丝缝隙,再无去路。 本已身受重伤的小虞就在这时定定的看了姬烈一眼,然后脚尖一掂,扭头向战车窜去。 “小虞,回来!!!” 第三十五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声嘶力竭的喊声在谷内裂响,小虞像飞蛾扑火一样扑向战车,鱼罗夫挺剑便刺,小虞险之又险的避过,蝶翼的锋缘沿着御手后脖软甲斜斜一拉,御手的头颅滚落,甲戟手挺戟刺向小虞的胸口,小虞避过尖锐的戟锋,顺着戟杆滚身,趁势抹开了弓箭手的咽喉,血水喷了小虞满脸,迷了她的眼睛,就在这时,鱼罗夫爆吼一声,双手轮起重剑,一剑斩向小虞。 “锵!” 金铁交接,火星四溅,小虞哇的喷出一口血,巨大的贯力将她那小巧的身体扬起,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撞向谷壁,软软的掉了下来。 “小虞!!!” 姬烈目眦欲裂,抱着诛邪剑从车辕上跃起,踩着对方的马匹上了战车,疯狂的向鱼罗夫斩去,没有任何一个时候,姬烈会如此的想将一个人千刀万刮。他神智已失,眼里只有鱼罗夫,一剑又一剑的斩向鱼罗夫,对身旁的甲戟手不管不顾。 “碰!” 一声闷响,天旋地转,夕阳在旋转,谷顶在旋转,鬼脸花在旋转,就连那站在顶上的宋伯约也在旋转,可是姬烈却还有最后一丝意识,他朝着晃得模糊不清的鱼罗夫吼道:“我会杀了你,我发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说完,他倒下了。 一切结束了。 鱼罗夫提着姬烈,像提一只小鸟一样高高举起,诛邪小鸟还想啄他的烂独眼,却被他一剑劈飞,险些一剖两半。 “我那可怜的外甥,你为何就不愿和我一起走呢?结果不都一样么?” 宋伯约站在谷顶的一块大石头上,从他的脚下看去,正好可以看见鱼罗夫高举着姬烈,他知道这是鱼罗夫在向自己邀功,或许,还有一些别的意味存在,不过,他并不打算去深究这个独眼家臣是何意味,太阳快落山了,他觉得有些疲惫,如果快马加鞭,说不定还能赶回景城。 “或许,我可以独自去尝尝安国的春桃果酒,我的外甥。” 他又喃了一句,把那柄被他一直柱着的华丽的长剑挂在腰上,慢吞吞的转过身来,这时,眼前突然一黑,一道诡异的影子映入他的眼帘。 …… 鱼罗夫高高的举着姬烈,就像举着胜利的旗帜一样,因为脸上罩着面甲,看不出任何神色,但是,他的眼神却冷的像冰,其中还带着威胁。 三名重装甲骑持着长剑围住了光头熊战,不得不说这家伙就像是一只打不死的爆熊一样,身上插满了箭矢,背上还挺着一柄断剑,可是他却仍然提着那柄巨大的战锤,不甘示弱的看着战车上的鱼罗夫。 姒英已经冲到了战车旁,但他的脚步却硬生生止住了,一柄长戟指着他的咽喉,他却仿佛没有看见那戟尖是多么锋利,只要轻轻一戳他就得去见昊天大神,他的目光随着鱼罗夫手里的姬烈而摇动。 小黑被抓住了,一名剑盾手站在车辕上,扯着他的头发,把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小黑一动也不敢动,疼得直裂嘴巴。而田氏兄弟也被一名阴月卫与两名剑盾手看得死死的,田重耳朵少了一只,田立的肩上插了一柄剑,血水正沿着剑刃渗出来。 宋让在马车旁,三名阴月卫冷冷的注视着他,一眼也不敢眨,他的剑在滴血,剑柄上方的梅花已被血染红,可是他却不敢再动,因为姬烈的背心抵着鱼罗夫的剑。 鱼罗夫的声音也很冷,像是刮过雪谷的寒风:“宋让,铁士,名不虚传!但是,这是一场战争,如今,你们已经败了!”说着,把手中的剑往前抵了一分,尖锐的剑尖瞬间刺破姬烈的后背,血水无声的流淌。 这时,一名剑盾手拖着霍巡走到近前,像扔条死狗一样把霍巡扔在战车下,霍巡浑身是伤,瞎眼里还在冒着血,人已经昏死过去了,但他的两只手犹自死死的拽着斧头。 惨烈,无比的惨烈。 宋伯约麾下加上鱼罗夫共计三十七人,现在却只存活着十三人,而姬烈这一方人人重伤,小虞和霍巡更是生死不知,而最为关键的是,姬烈正在鱼罗夫的剑下流血。 “噗。” 一声轻响,田重扔下了手中的剑与弓,紧接着,田立长长的喘出一口气,也扔了武器,光头熊战一屁股坐在地上,嘴里吐着哗啦啦的血,姒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但是,宋让却缓缓的扬起剑,引得身旁的阴月卫再次紧张起来,并齐齐的后退一步,十二名阴月卫如今只剩下四人,有一半是丧生在他的剑下。 “宋让!” 鱼罗夫冷冷一喝,正欲把剑再挺一分,却见宋让只是把剑上的血甩掉,在一名死去的剑盾手身上擦了擦,归了鞘,然后,分开人群,将谷壁下的小虞抱在了怀中。 鱼罗夫暗吐一口气,当下便吩咐两名剑盾手将霍巡也抬起来放到战车上,既然对方已经失去了斗志,他当然不会去逼得对方鱼死网破,况且世子殿下要的是活的姬烈,而非死的。 幸存下来的人朝谷外走去,一路都是残肢断体与鲜血,两名剑盾手沿途打扫战场,把死者扔在战车上,其余的人不管心思如何,目光都看着前方,因为大家都知道,宋伯约肯定就在前方等着,等着享受胜利的果实。 宋伯约的确在谷外,最后一抹夕阳在他的身上投下浓重的色彩,他的脸色却很苍白,天然上翘的嘴角也没有扬起,反而向下深深的抿着,影子从他的身侧斜斜透出来,只是有些臃肿,因为在他的脖子有柄剑,那握剑的手很肮脏,指甲盖里全是陈年污泥,身后的人也很肮脏,浑身上下冒着酸臭气息,熏得他都快吐了。 双方对立。 静,死一般的静。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战过后,面对的竟然是这样的场面,鱼罗夫的烂独眼像是一坨腐烂的肉一样抖动,他死死的看着宋伯约背后的那人,但是那人却将自己保护得很好,整个人与宋伯约重合在一起,简直不分你我,怪不得宋伯约的脸色白的渗人。 鱼罗夫看向宋让,宋让搂着小虞,血水从他的腰上、肩头渗出来,把小虞也染红了,但是他却没有说话。 做为对宋让的尊重,鱼罗夫没有再问,而是朝着那妇人,冷声道:“你是何人?可知你剑下何人?” 那人隐藏在宋伯约的身后并没有回答,却用行动来表明,宋伯约脖子上的剑缓缓一拉,血水沿着冰冷的剑慢慢浸开。 “且慢!你到底是何人?居心何在?可知劫持宋国世子是何下场?”鱼罗夫的烂眼皮抖得更厉害,目光深深内缩。 宋伯约叫道:“别废话,她是个哑吧!” “哑巴?” 鱼罗夫怔住了,既然不是姬烈的人,那又会是谁的人?而我又如何与一个哑巴进行谈判?鱼罗夫头痛不已,也暗悔不已,不得不说,这人极其大胆,选的时机也极为巧妙,若非一心想将姬烈留下来,若非太过自信,又岂会让对方钻了这样的孔子,真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 不过,那劫持宋伯约的人却并未让鱼罗夫太过头疼,她用剑指了指鱼罗夫手中的姬烈,然后,拧着宋伯约的衣领,把他高高举起来,再用剑尖抵住他的后背,一点一点往里抵。 血,一丝丝往外渗。 这下,便是傻子都知道她想要什么了,没错,她要姬烈,如若不给,她就会杀了宋国的世子殿下,而宋伯约若是死了,鱼罗夫就算有天大的能耐,也只能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逃命、流亡。 鱼罗夫当然不会拿自己的生命与前程来换姬烈,他当即把手里的姬烈抖了抖,叫道:“你想要人,可以,放了世子殿下!” 那人不答,手中的剑却往内送。 宋伯约疼得脸都变了形,那冰冷的剑尖陷入脊椎骨的缝隙里,剧烈的痛楚深深的钻入他的四肢八脉,他忍不住痉挛起来,嘶声叫道:“快,快放,放放,放人!”本来还想再骂一句混帐,可是他实在太痛了,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也就忘记了。 铁盔下,甲胄中,鱼罗夫也在冒着冷汗,他从战数十载,这样的情景却是第一次遇到,眼见宋伯约像条蠕虫一样在那人手底下弯来绕去,他只得亲自抱着姬烈跳下了战车,大步向那人走去。 “停,停停!” 刚刚出谷,宋伯约又叫了起来,他从剑尖的深入程度感觉到了那人的意图。鱼罗夫闻声顿脚。 宋伯约喝道:“把人放下!” 鱼罗夫依言放下姬烈。 宋伯约感觉剑尖还抵着骨头,又补了一句:“牵匹马来,你的马,最快的马,快!!” 鱼罗夫转身去牵马。 背后的剑尖退出骨头缝,宋伯约吐出一口气,满脸都是冷汗,风一吹来直哆索,愣不的又碰上了剑尖,疼得他猛一挺胸,活像一只正在被滚水来回浇洒的大蚂蚱。 稍徐,鱼罗夫牵了马来,宋伯约命令鱼罗夫后退,重装单骑后退,那人一手提着宋伯约,一手提着姬烈,把姬烈扔在马背上,直到鱼罗夫与重装单骑退到了深谷内,这才冷冷的扫了谷中一眼,将宋伯约狠狠的掼在地上,提剑在马屁股上猛地一插。 “希律律……” 战马吃痛,发足狂奔。 “唳!” 就在这时,委顿在地上装死的小诛邪一声长啼,扑腾着翅膀,飞过了鬼脸花丛,跃过了宋让的头顶,朝着那滚滚的烟尘追去。 第三十六章 别吃我的鸟 下雨了,淅淅沥沥。 黄沙道被雨水打湿了,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有些刺鼻,有些恶心,草丛里的蚂蚁拼命的舞着触手来来回回的奔跑,一根带雨的树枝抽过来,“啪”的一声响,姬烈脸上顿时起了一条红棱子,火烧火辣的疼,而那冰冷的雨水又从头上滚下来,沿着红棱子一直流到嘴边。 姬烈抿了雨水,越来越多的雨水却又扑过来,打在他的脸上,扑入他的眼睛里,渐渐的,就再也分不清是雨水还是别的什么东西,他没办法抹去,因为他正趴在马背上,手脚都被绑着,况且,就算没被绑着也没有力气了,他浑身上下都疼。 健马仍然在奔驰,它连续的、漫无方向的奔了一天一夜,这已经到了它的极限了,它胸前那粗壮的青筋越来越狰狞,就像是一条条蠕动的青虫一样,这青筋里是无穷的力气,它带着姬烈与那人甩掉了所有的追踪者,除了那被栓在马屁股上的诛邪小鸟,它现在是一只落汤鸡,正无精打彩的与姬烈对视。 一人一鸟,都是那么的可怜兮兮。 “希律律……” 突然,那正在奔腾的健马发出了一声绵长而令人心悸的悲嘶,璇即,它胸前的青筋一根根的炸开,血水如浆洒,前蹄仍在飞跃,后蹄却已伏下。 “轰隆。” 一声闷响,马倒毙在泥水中,姬烈与诛邪也滚进了泥泞里,姬烈脸朝下,急促的气息把臭水滩吹得冒起了泡泡,他挣扎想要挺起头来,腰上却传来断裂般的痛楚。 这时,一支布满雨水、惨白色的爪子探了过来,一把拧着姬烈的脖子将他扯出了臭水滩,因为过于用力,那乌黑的指甲陷入了姬烈的脖子里。 “啪嗒,啪嗒。” 姬烈在那人的手下晃荡,他现在的样子无比狼狈,浑身上下滴着污水,左边脸被马鞍磨破了,右边脸上密布着一道道红肿的伤口,那是拜一路而来的树枝与荆棘所赐。 雨越来越大,四面八方冒着腾腾水气,像是一口正在煮沸的汤鼎,那人提着姬烈朝雨里走去。 姬烈道:“带上我的鸟。” 那人把姬烈抖了抖,跳入草丛深处。 “带上我的鸟。”姬烈的嘴边溢出一丝血来,他本已受伤,又在马背上躺着颠了整整一日一夜,吐血是正常,但是他的声音却异常平静,没有任何一丝起伏。 那人顿住脚步,扇了姬烈的后脑勺一记,走到臭水滩旁,从水滩里捞出那只水淋淋的鸟,现在,它的羽毛上沾满了泥巴与树叶,比姬烈更狼狈,要不是这人捞它出水滩,它必死无疑。 “咕。”它缓缓睁开眼睛,失神的看着姬烈,尖尖的嘴里冒出个气泡。 姬烈松了一口气。 “啪,啪!” 两声脆响,姬烈与他的鸟各自挨了一记,那人左手倒提着鸟,右手提着姬烈的腰带,窜入了深深的草丛中。 这是一片废弃的农田,里面长满了各式各样的野草,有些柔软,有些沾上点雨水便坚硬似刀,一下一下的抽过来,把那小鸟抽得咕咕叫,姬烈却紧紧的闭着眼睛,死死的抿着嘴,任那撕裂般的痛楚在四肢蔓延。 那人很谨慎,尽管已经甩掉了追踪,并且又有这一场天降之雨掩盖了马蹄的痕迹,但她仍然不肯就地歇息,穿过了一望无际的废弃农田,沿着一条浑浊的小河行了一阵,弯来绕去走了不知有多久,四野里除了雨声,再没有半点别的声音,她停住了脚步。 竹林,桃林。 有竹有桃的地方一般有人家。 那人左右看了看,寻了个草洞,把姬烈与小鸟通通塞进去,转身就走,谁知,走了一半又回来,拉开草洞上的草,把姬烈揪出来,随意在地上扯了一把草,堵住了姬烈的嘴巴,然后再次把他塞入洞里。 脚步声越去越远。 姬烈瞪着眼睛,嘴里充斥着野草的涩味,泥土的腥味,还有些许血腥味,方才那人一番粗鲁的塞草,把他的舌头弄破了,刺痛一阵阵钻心。 “咕咕。”被绑了翅膀与爪子的小诛邪轻声的叫着,在这黑漆漆的洞里,它那一对赤红色的麻豆小眼显得格外明亮。 姬烈想笑一笑,但嘴里却被堵住了,只能发出嘶嘶的声音,小鸟把头歪过来,想温暖他,却不想它自个也是湿淋淋的,反倒把姬烈的脖子磨得一阵生疼,是的,他的脖子也受伤了,泥水与血水参杂在一起,只要太阳一出来,必然溃烂。 姬烈虽然很疼,但他却很珍惜这份温暖,可惜他的手被绑着,不然他一定捧着他的鸟,将整个江山也奉给它,当然,他并没有江山。 “噗噗噗……” 一阵微弱的脚步声响起,姬烈认得这脚步声,是那人回来了,而这人并不是别人,正是那船上的妇人,狐氏的逃奴,姬烈曾经放过她,现下,他却因一时仁慈,把自己置身于地狱。 妇人拔开草洞,把姬烈与小鸟提出来,朝着竹林深处走去,他们走过了一条小溪,穿过了一道小桥,来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村子。 村子废久很久了,枯井上的轱辘都已经腐朽,妇人提着姬烈在井口晃了晃,姬烈道:“没水。” “啪!” 妇人狠狠抽了姬烈一记,直把姬烈抽得眼冒金星,她却大步向村尾走去,来到一所破破烂烂、四面不关风的茅屋前,一脚踹烂了房门,走进去,将姬烈扔在屋角。 天在下雨,屋内很阴暗,蜘蛛网缠在脸上,粘糊糊的,鼻子里却尽是腐烂的味道,背后绑着的手不慎摸到一个东西,圆圆的,滑滑的,回头一看,骇目惊心,身后竟是一堆堆白骨,分不清有多少,那一双双空洞的骨眼正无情的瞪着。 姬烈下意识地说道:“或许,他们死于战争,或是掠夺!” “嗤!” 那妇裂着没有舌头嘴,冷冷一笑,然后走过来,把姬烈绑在柱头上,堵上嘴巴,把小鸟吊在姬烈的脖子上,这时,她想了一想,扯过一根草绳,绑住了小鸟尖尖的嘴。 做完这一切,妇人的眼里闪过一丝阴狠,快步向屋外走去。 这一次,她去的时间颇长,姬烈不由得想,这人极其狡猾,她这一日一夜没命的跑,却从来不看路,让所有追踪的人根本摸不清方向,而现在,她肯定是去掩盖进村时留下的痕迹了。 “嚓吱,嚓吱。” 这时,屋外响起了一声怪异的声音,姬烈掂起脚尖从破烂的墙壁向外看去,那妇人正在磨刀,一只脚踩在一块大石头上,两只手抓着剑的首尾翻来复去的磨,刺耳的声响就像刮在心里一样。 ‘那剑根本不用磨,她想看到我的恐惧吗?’姬烈冷冷的想着,脖子上的小鸟也被这声音惊了,它拼命的弯起瘦长的脖子,也想看一看,殊不知,一看之下,它就开始没命的挣扎。 妇人走进来,先是找了些木板,将那些四面漏风的墙壁堵住,连窗户也紧紧的闭上,然后从怀里掏出火刀,点燃了火。 火光一起,屋里顿时亮堂起来,四周角落里的森森白骨也就显露出来了,大的小的都有,显然这个村子曾遭到屠杀,而屠杀者将他们扔在了这里,或许,就是赶到这屋子里集中屠戮。 妇人在骨头堆里捡了几根粗壮的,架在火堆上充当柴火,把一根断了一条腿的矮案劈了,做了个简易的支架,又走到屋外端回来一盆水,把那盆水放在支架上。然后,提着剑,一步步向姬烈走来,阴冷的眼睛盯着正在姬烈胸口挣扎的小鸟。 “别吃我的鸟!”姬烈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叫道。 “呃啊。” 妇人仿似在笑,却笑得比哭还难看,那笑声更是怪异,像是一脚踩进深深的烂泥潭里所发出的气泡声一样,令人寒毛倒竖。 “别吃我的鸟!”姬烈定定的看着她。 “嘶啦!” 猛然,那妇人一个箭步冲到姬烈面前,撕裂了他胸前的衣物,用剑尖抵着姬烈的胸膛,仿佛在说:“不吃它,那就吃你。” 姬烈下意识的缩了缩,但转眼间却又挺起胸,冷漠的逼视着她,就在这时,因为姬烈挺胸的动作,使得藏在怀里的某样物事滚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 一个黑色的小匣子。 妇人皱了皱稀稀拉拉的眉头,把那匣子捡在手里,用剑翘开匣盖,里面躺着一只黑色的鸟,并不是活鸟,而是黑玉雕的一只鸟。 妇人把它举到灯光下,细细一阵看,走回来,在姬烈的身前,用剑划下一行字:“这是什么?” 姬烈脸上蓦地一红,冷声道:“原来你不是奴隶!” “我本来就不是奴隶,回答我,不然就杀了你!”妇人用剑划道。 姬烈道:“至交好友赠送的礼物!” “好友,你居然会有至交好友?”妇人急急的划着。 姬烈从妇人划的字上读出了她的意味,但他却并不打算回答她,他冷然道:“你倒底是谁?与我何仇?或者,为谁而来?” 妇人抬起头来,裂着空洞洞的嘴,蠕动着那只有舌根的舌头,想要说话,却只能发出一阵‘嘶哑呃啊’的声音。 为此,她被激怒了,抬起剑搭在姬烈的脖子上,慢慢的、一寸一寸往下拉。从左肩一直拉到右腰,血水如珠,滚在剑上,妇人狰狞的笑着,无声的笑着。姬烈强忍着痛楚,牙齿咬得格格响,却没有呼痛,只是冷冷的注视着她。 第三十七章 漫长的旅途 她想折磨我,她在享受这种乐趣,我不可以怯懦也不可低头,不然她就会失去这种欲望,立即杀了我,姬烈心头如是想。 他必须得活下去,有许多承诺等着他去兑现,如今,那些承诺又多了几条,譬如,让那伤害小虞的独眼人生不如死,惩罚宋伯约,甚至有一天,他会到宋国阕城去拜访一下那位外公,在他的脖子上架上一柄剑,然后问问他的心是铁铸的,还是肉长的!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得活着,而活着,就必须得忍耐! “滴答,滴答。” 血水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姬烈感觉到剥皮般的痛楚,那妇人斜着一对三角眼,牢牢的瞪视着姬烈的面部表情,把手中的剑略略往上挑,抵上了姬烈的胁骨。霎那间,疼痛如同万蚁钻心,姬烈倔强的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那骇目惊心的伤口上涂着像烂泥一样的东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那妇人盘腿坐在火堆旁,正把一只只死老鼠剥皮,在水盘里洗唰干净后,扔进滚沸的铁锅里。 妇人往锅里撒了一些干叶,浓郁的香气顿时四泄而开。 嗅着这香气,姬烈肚子不争气的一阵咕咕乱叫,就连吊在脖子上装死的诛邪小鸟也不再装死,它直勾勾的盯着那口锅,麻豆小眼里流露出饥饿的目光。一人一鸟,整整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妇人吃了三只大老鼠,用剩下的一只堵住了姬烈的嘴巴,然后就走到另一处屋角,背对着姬烈,蹲下来,蜷起来,像一条要进入冬眠的老毒蛇。 老鼠肉炖得很香,也很有劲道,姬烈默默的嚼着肉,用牙齿、用舌头,被倒吊在他脖子上的诛邪小鸟也在啄着姬烈嘴里的肉,它将脖子弯了一个夸张的弧度。 这一夜,很漫长,那妇人没再折磨他与他的鸟。 早晨,天麻麻亮,屋外又下起了雨,妇人提着姬烈走出来,沿着村尾的泥泞路走向远方的高山。 山中树木茂盛,荆棘横生,进了山,雨却小了,妇人提着姬烈爬得飞快,并不时的回头看上一眼。 她在看什么呢?莫非她还在疑心有人会追来么?她在害怕什么呢?会是害怕小虞么?也许是宋让的剑!一想到小虞与宋让,姬烈的心痛得犹如刀搅针钻,悔恨一层一层的将他裹紧。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半日,或者一天?妇人翻过了山,姬烈却紧紧的闭着眼睛,他的神智已经不清晰了,整个人就像烂麻布搓成的一样。 隐隐约约间,姬烈听到车轮轧轧声,他竭力的将眼皮虚开一条缝,眼前却只有颤动的树木与藏在泥草丛中的石头,哪来什么车轮? 蓦然一抬头,看见树梢上停着一只黑鸟,它一边啄着爪子,一边发出像车轮一样的叫声,姬烈知道,这鸟是鬼车,又叫九凤,是泰日山脉里特有的鸟,传说中,它们带来死亡。 妇人恨恨的盯着树梢上的鸟,悄悄的捡了一块石头,想要砸死它,可是那鸟却异常警觉,石头还没有飞起,它便已鬼叫着冲向天空。 妇人的脚步更快了,在这急剧的颠簸中,姬烈又晕了过去。 再次悠悠醒转时,太阳已经升起了,他正趴在妇人的肩上,穿过一片热闹的村庄,寥寥炊烟在青山绿水中徐徐升起,不远处,有一群小屁孩在田埂上斗草戏喜,几只狗一边打闹着,一边跑过来,其中有一只跑来嗅那妇人的味道,却被她狠狠的瞪了一眼。 那狗,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妇人的肩膀很硬,顶得姬烈胸口生疼,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却说不出话来,温暖的风从他的嘴里钻进去,到达喉咙里却像刀子一样炸开。 疼痛到无以复加,姬烈连惨叫也发不出,只能在妇人的背上不住痉挛,而他的鸟也在他的背上颤抖。 姬烈哑了。 …… 月落日升,日复一日。 姬烈在死亡的边缘挣扎着,妇人带着他东游西走,有时与一群乞丐流向城镇,有时又化成普通的平民借宿于某个村庄。 这一天,妇人背着他来到一处关隘的背后,这关隘极其熟悉,它像一只巨大的蝎子一样抬着两只钳子,在那钳子尖端上挺着两具高大的石像。 蝎子关,陈国。 她回来干什么? 姬烈想认真的想上一想,但他却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了,像坨烂肉一样挂在妇人的背上。 妇人把姬烈放在一株苍虬的老槐树下,去旁边的水井里打水喝,两个小乞丐蹲在树下,不怀好意的看着姬烈。 姬烈知道,他们是怕他与他们争可怜、抢地盘,在这一路来的路上,妇人曾经多次把他放在隐暗的角落里,等待路过的人施舍一枚刀币,或是一珠蚁鼻钱。当然,妇人并不需要那些钱,她只是在羞辱他。 “你这个丑八怪,让开!” 那个哈喇头小乞丐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戳姬烈,不想,就这一戳,姬烈便像泥胎草塑一样横躺在地。 “呵,竟敢讹我!你小子没打听过吧,我可是景城一霸!”哈喇头夸张的跳了起来,离姬烈远远的,见姬烈仍旧一动不动,只有眼睛在转,他便犹豫着上前,踹了姬烈一脚,怕姬烈还击,又飞快的跑开。然后再来,活像一只正在试探攻击的断尾巴猫。 姬烈脖子上的泥巴鸟想要啄他,没啄到。 “别打了,有恩主来了!”一直在袖手旁观的另一个小乞丐叫了一声,并迅速的蹲下来,茫然的看向远方,神情是那样无辜与可怜。 “嘎吱嘎吱。” 车轮辗过黄泥道那特有的声音在姬烈的耳朵里响起,他没有力气回头,静静的看着一颗小石头在泥土窝滚来滚去的,诛邪小鸟代替他叫了两声,却是那样的黯哑,不像什么朱雀神鸟,反倒像是一只被踩住脖子的鸭子。 车轮声越来越近,姬烈听见钱币落在泥土中的声音,听见碰碰碰磕头的声音,渐渐的,马车的车轮辗过了树下那一片阴影,来到了姬烈的眼前,那车轮极其华丽,轴承上镶嵌着铜片,上面刻着一只白麋鹿,栩栩如生。 会给我扔钱么?姬烈默默的闭上了眼睛。 “花胡子,这里有个更可怜的,别忘了他!”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独特的,无比脆嫩的声音轻轻响起,这声音一响起,姬烈便睁开了眼睛,竭力的想要坐起身来,却没有力气,他疯狂的扭动着脖子,张大着嘴,想要呼喊,却只是发出难听致极的‘呃啊’声,像刮锅一样。 “真是可怜,给你多一点。” 眼前闪过一截蓝色的裙子,裙子下面是一双水蓝色的漂亮鞋子,鞋子很小巧,上面绣着好看的剑兰花,隐隐的还有一丝香气,一支雪白的手探下来,一点一点的进入了姬烈的眼帘里。 她把三枚黄澄澄的蚁鼻钱放姬烈面前,那颗小石头滚动的土窝里。 “呃啊,啊……” 姬烈呐喊着,声音像是地狱里的魔鬼,那个给他钱的女子惊了一跳,捂着鼻子,嫌弃的躲开了。然后,那双漂亮的蓝鞋子便越走越远,渐渐的消失在阳光之中,马车也去了,而姬烈却在阳光照射不到的树影里,瞪着眼睛。 马车一走,两个小乞丐便围了上来,他们直勾勾的看着土窝里的钱,眼里流露出贪婪的目光。二人急急对视了一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朝土窝里伸出手,不想,两只手却碰到了一起,随后,他们便扭打起来,在姬烈的面前争夺着原本属于姬烈的钱。 姬烈冷冷的看着,裂开了嘴巴。最终,哈喇头取得了胜利,带着钱一溜烟跑得不知去向,另一个小乞丐在姬烈的身边翻白眼、吐白沫。 妇人走过来了,垂着双手,低着头,与姬烈对视。 “你,痛苦么?” …… 妇人没有进城,她在野林里穿梭,她在大山里乱窜,等她再一次停下脚步时,姬烈听见了水声。 八百里流渊河,从东往西奔滚不休。 妇人提着姬烈站在河岸上,她那一对三角眼定定的看着昔日战船沉没的地方,那一处静静的河湾。 夜里,妇人在旧日宿营的地方升起了一堆火,从破布囊里取出一张蕨菜饼架在树枝上烤着。 姬烈坐在她的身旁,在他的面前放着一只烤得香喷喷的野兔,等她烤好了那张蕨菜饼,她又从怀里掏出一根树枝,被火烧了一半的树枝。 妇人把树枝放在脚边,用一把短剑割开了野兔肉的肚子,从里面取了点油,用手指均匀的抹在蕨菜饼上,闭着眼睛一口咬下,美美的、桀桀的笑了起来。 诛邪小鸟艰难的凑过去,想要啄一口那香喷喷的野兔肉,这一次,妇人没有打它,反而很温柔的抚了抚它那沾满泥巴的、硬硬的脑袋,并且用短剑割下一片肉,喂入它的嘴里。 “吃!”妇人用短剑在地上划了一个字。 “我快死了!”姬烈伸出颤抖的手指,在地上写着。 “吃了,会死得好一些。”妇人歪头看姬烈,她的眼神不再阴邪狠戾,那灰蒙蒙的眼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意韵,仿佛很悲伤。 “我知道,我活不过明天了。” 第三十八章 生死对决 迷蒙的月光笼罩着这片悲伤的大地,大河在肆意的咆哮,烈火在绝望的燃烧,这一片毫无人息的林子里,处处都是黑暗的阴影。 姬烈想要去拾起那只烤野兔,手上却无力,将将把它提起来,它又噗的一声坠地,落地时,那野兔的眼睛正好对上姬烈的目光,一人一兔,恰是生与死的对视。 生者与死者,原本就没有间隔啊。 姬烈默然。 妇人想了一想,放下手里的蕨菜饼,用短剑将兔肉大卸八块,这样姬烈就会有力气拿起它了,在今夜,在这里,她不想再像喂一只待宰的猪一样去喂他,所以,在前两日,她便让他多少恢复了些力气。生者,应当给予死者应有的尊重,哪怕这死者还没死! 姬烈拾起一块,喂给诛邪,再拾起一块,放入自己的嘴里,一边默默的嚼着,一边用手在地上写字。 “我终于知道你是谁。” “我是谁?”今夜的妇人耐性极好,她用短剑划道。 姬烈的口水很珍贵,他用舌胎下的一点口水将舌胎上的肉泡软,然后顺着喉咙流下去,忍受着那火烧一般的痛楚,腹中有了东西,身上的力气开始缓慢的回复,用手指写道:“你不是奴隶,你要杀我,是为了薛密蒌,对不对?” 妇人看着地上歪歪斜斜的字,咬了一口饼,默然的点了点头,又坚定的摇了摇头。 姬烈想笑,但却没笑出声来,他又拾起一块肉喂鸟,这一次,他仿佛在想着什么,手指在诛邪那被绑着的爪子上停顿了一会。 “倘若你再喂你的鸟,你就会成为一个饿死鬼!等你死了,我可以放过你的鸟,让它远走高飞!”妇人用剑划着字,很用力,剑刃划过草叶泥地,沙沙作响。 姬烈低头看向面目全非的诛邪,苦笑,过了一阵,他倔强的再喂了它一口肉,自己也嚼着。 他渐渐有了些力气,为了使诛邪吃得不那么废劲,他一只手抬着它的屁股,一只手划着:“你不是狐氏奴隶,就一定是薛密蒌的人,不然,你怎么会选择在这里杀我?” 妇人划道:“你很聪明,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聪明的人,不过,聪明的人,总是活不长久。” 姬烈写道:“我杀了薛密蒌,你为他复仇,天经地义。” “你,如此肯定?” 妇人抬起头来,凝视着姬烈,此刻的姬烈面目狰狞,脸上密密麻麻的布着各式各样的伤口,虽然都是些皮外伤,但看上去却是那样的渗人,犹其是他脖子那一道伤口,皮肉外翻,却不是红色的,而是乌褐色的,里面滚动着溃烂的脓水。但是,他的眼睛依然明亮。 姬烈看着眼前的四块野兔肉,点了点头,写道:“我快死了,你应该告诉我。”拾起一块喂诛邪,自食一块。 妇人沉默了很久,狠狠的把蕨菜饼揉进嘴里,她的动作很粗鲁,以致于咽到了自己,拼命的咳嗽起来。姬烈眼睛一亮,这时,那妇人却又回过头来,瞪视着他。 姬烈与她对视,良久,拾起最后一块兔肉喂诛邪,写道:“你可以不说。” “我会告诉你。” 妇人举起水壶,灌了一阵,然后看着姬烈对着水壶蠕动着喉头,水,是力气的来源,她可以让姬烈的体力稍微恢复一些,但却绝对不会给他太多的力气,因为一路来,她觉得越来越看不透姬烈,这个傻子,这个尚处稚龄的傻子,他对死亡的冷漠,对痛苦的忍耐,偶尔也会让她感到心悸。 不过,今夜,一切都将结束。 喝饱了水,妇人用力的在地上挥动着短剑,留下一行工整的字迹:“我之所以跟着你,之所以提醒你远离危险,是因为我想亲手杀你,这一点,如今,你比谁都清楚。” 姬烈点了点头,神情痛苦的闭了下眼,然后睁开。 “我不是薛密蒌的人,但我却是他的女儿,我取你性命,该也不该?”妇人抬着三角眼,注视着姬烈脸上任何一丝的轻微变化。 可惜,姬烈却仍然让她失望了,他只是裂了裂嘴,写了一个字:“该!” 妇人走剑如蛇,飞快的划着:“你是魔鬼,你比任何人都残忍,你杀了我的父亲,可我却从你的脸上读不出丝毫悔意!我折磨你,羞辱你,我看到你痛苦,就想起我的父亲!” “你怎会在船上?为何扮成狐氏逃奴?”姬烈依旧冷静,仿佛已经看破生死,或许以他现在的际遇,生不如死,不如一死了之。 “你想知道我是谁吗?” 划完这一句,妇人大笑起来,没有舌头的笑声疯狂如鬼,她浑身上下都在笑,就连那裸露在外的脚指头都在颤抖,因为她知道,姬烈永远也猜不出她是谁,但是这对她来讲,又是多么荒谬而可笑,因为她们曾经面对面,整整八年。 就在这笑声中,妇人再一次举起了水壶,任由壶中的水冲唰着她那肮脏的脸与眼,当壶里的水流尽,她趴下来,跪在地上,爬到姬烈面前,眼对着姬烈的眼,张开了空洞的嘴巴,无声的笑。 谁,是谁? 是谁!! 姬烈眼睛在内缩,肩头在颤抖,他慌张的颤动着嘴巴,浑然忘记自己不能说话,他甚至想抬起手来,抓住妇人的肩头,大声的问。 一个人的脸可以变,甚至身形也可以借助某些东西而改变,唯独眼神不会变,当那冰冷的水洗尽一切虚幻与假象,这个妇人就显露出来了,她不是别人,正是往日住在东面的那个胖妇人, 一股悲凉从脚底一直冒到脑门,紧接着无边的愤怒填满了姬烈的胸口,他浑身都在颤抖,是她?怎会是她?竟然是她!居然是她!!是她,是她,那就是我的那位君父啊,天哪!!! “嘎嘎嘎……” 妇人裂着嘴巴怪笑,她欣赏着姬烈愤怒的表情,就像一只最邪恶的毒寡妇蜘蛛,以别人的痛苦为食,拔起地上的短剑,一点一点的探向姬烈的脖子,没错,她要在他最痛苦的时候取走他的生命,只有这样,才能把这种刻骨铭心的痛楚留到他的下辈子去!去死吧,你这个小魔鬼! “诛邪啊!!!” 姬烈痛苦的咆哮,无声的狂吼,就现在!他猛地一抬诛邪的屁股,诛邪挣脱爪子上的绳索,迅捷无比的扑向妇人,那尖长的嘴巴深深的插入了妇人的眼里。 “啊!!!” 妇人惨叫,她拼命的甩头,却甩不开诛邪,诛邪的两只爪子死死的抓着她的脖子,尖长的嘴巴搅烂了她的眼球,却还不放过她,竭力把尖嘴往里扎,似乎想扎进她的脑颅里。 “啊……” 妇人发出狼一般的嚎叫,越痛她越恨,她并没有去对付诛邪,而是把剑尖对着姬烈的咽喉,狠狠的扑去。眼看必死,姬烈来不及避让,抓起地上的那截烧了一半的树枝,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扎向妇人的脖子。 “噗。”、“噗。” 两声闷响,这声音像是捅破了两层烂布,又仿佛是两个将死之人终于齐齐吐出了最后一口气,或者,更像是两声悠长的叹息。 天地静止了,冷月在发呆,星星不再眨眼,大河也茫然失声,唯有火光仍在跳动,它弯来绕去,寥寥娜娜,无声的展示着它的美丽。 …… 生命已经逝去,太阳终将升起。 温柔的阳光把温暖撒向这片地方,一只雪白色的小兔子从林子外面蹦蹦跳跳的窜来,当它即将靠近那熄灭的火堆时,它惊呆了,入目所见的这一幕把它给吓坏了。 良久,它抖着胡子嗅了嗅,晨风里有草木的清新也有火的余味,还有一种味道它既陌生又熟悉,它犹犹豫豫的靠得更近了一些,骨碌碌的转动着小眼睛东瞅西瞅,突然,它看见了一堆灰褐色的毛,闪了两下眼睛,仿佛还没回过神来,随后,尖尖的耳朵唰的一下竖起来了,然后调转脑袋,头也不回的向林子外面奔去。 “唳!” …… 她快醒了,阳光洒在窗棱上,柔柔的抚着那白皙如玉的脸庞,细细的眉,翘挺的鼻子,小巧的嘴,有几粒汗珠滚在她的腮边,晶莹透嫩,长长的睫毛像胡蝶的翅膀一样轻轻的颤动着,由上往下看,她静静的躺在床着,仿若娇艳的花正在柔弱的绽放。 “侯子!” 突然,她一声疾呼,睁开了眼睛,捧在胸前的小手紧紧的拽了起来,她拽的是那样的紧,仿佛犹在梦中,想把什么人给拽回来。 “侯子,侯子。” 她低低的喃着,茫然的眼睛逐渐回神,眼角却流下两行眼泪,她坐起身来,抹干净眼泪,却因此牵动了身上的伤口,急促的喘了几下,美丽的小脸蛋惨白若纸。 一对怪异的兵器放在她的枕头两侧,她把它们藏在宽广的袖子里,然后,俯身拾起床下小巧的鞋子,在床上默默的穿好,慢慢下床,向墙壁走去,在那里竖立着一道精致的剑架,一柄长剑横在上面。她取下那柄剑,把它负在背上,举步向屋外走去。 门一打开,那无边无际的阳光瞬间洒满了她全身,好似为她注了一层光,她眯了眯眼,对门外的人说道:“我们得去寻侯子。” 门外聚着一群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其中一名壮如蛮牛的健汉摸着光头,问道:“该去哪里?” “燕国。”她静静的答。 另一名瞎了一只眼,浑身上下裹着伤,却提着两柄大板斧的人问道:“如何去?” “就这么去。” 她又眯了下眼,抬起头来,一只黑色的鸟划破天空,遥遥的飞向远方。 第三十九章 我叫卫萤雪 草长鹰飞,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香气,马车在轻轻的摇晃,两旁的树影缓缓的向后退却,温暖的阳光洒在眼敛上,干净而醇和的味道在鼻间蕴绕。 马车里的少年躺在阳光里,怔怔的看着车窗外的树顶,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样子很入神。 这少年长得挺英俊,明亮的眼睛像是璀璨的黑白宝石,眉毛很修长,仿若春天里的鹅毛,鼻子也很挺,嘴唇有些薄,嘴角天然有些上翘,只是,在他的脖子上却有一道骇目惊心的伤口,纵然现在已结疤,但那狰狞的、像蜈蚣一样向四周伸着触手的伤痕,仍然会让第一次看到它的人不寒而凛。天知道,他曾经遭受过什么,这样的伤口很明显是利器贯喉所至,而他能活下来真的是万幸的奇迹。 一只硕大的鸟翻过树梢,沿着阳光照射树叶所产生的斑影一路往下扑,直到钻进了马车里,这只鸟赤羽金爪,额上有几根长长的逆羽迎风招展,无比雄俊。 它轻巧的落在少年身旁,用脑袋讨好的拱拱他的脸,把一枚不知名的蛋放在了他的脸颊边。 “咕咕。”它乖巧的叫着。 少年人摸着它的逆羽,裂着嘴巴温和一笑,笑声有些沙哑。他慢慢的坐起身来,把那枚有着花纹的蛋拿在手里看了看,又宠爱的碰了碰它那尖如利刃的嘴喙,示意它自己吃。 这时,马车停下了,细碎的脚步声在车外响起。少年人双手反撑,想要借力站起来,却未能成行,反倒使汗珠爬满了他的脸。 “你是不是又不听话了?” 车帘外响起一个温和而脆嫩的声音,颇是好听,嫩的像刚刚冒出尖的叶芽,柔的就像那窗外的太阳。听见这声音,少年人脸上一红,又慢慢的躺了回去。 他方一躺下,车帘便被揭开了,阳光从脚上一直流过来,竟使得少年人迷了眼,而她就在那阳光里,这是一个小女孩,年约八九岁,穿着天蓝色的深裙,长长的秀发被一条天蓝色的丝带系着,像缎子一样铺在背后,额头光洁如玉,眉毛又细又长,最是那双眼睛,轻轻的一扑一扑,就像月光扫过满湖秋水,温柔,恬静。 她的手腕上戴着一朵天蓝色的巾花,美丽无铸,一只雪白小兔趴在她的手上,此刻,正用它那麻豆大小的眼睛警惕的看着少年人身旁的火羽大鸟。 “咕咕咕。”那火鸟一看见这小女孩,连蛋也不吃了,撒欢一样窜到她的脚边,亲昵的又磨又擦,活像一只正在讨好主人的狗。 “你倒挺听话的。” “咕。” 火鸟块头很壮,小女孩不用弯身也能抚摸它的头顶,它享受的叫起来,并把脑袋在她的手心里磨着。 小女孩莞尔一笑,蹲下身来,把小白兔放下,那小兔子一离开,便受惊的窜到角落里,把屁股对着火鸟。 “小白乖,诛邪不会欺负你的。” “咕咕。” 大火鸟迈着趾高气昂的步伐向小白兔走去,可怜的小兔子它想躲却没地方躲,只能把长长的耳朵竖起来,然后用两只前爪按住眼睛,仿佛看不见便不用害怕似的。 小女孩跪坐在少年人的身旁,仔细的把他一番打量,从怀里掏出一方丝帕,替他蘸着额上的汗水,嘴巴却嘟了起来:“虞烈,你能活过来,秦师说这是昊天大神莫大的恩赐呢,你怎么却不珍惜呢?” 暖暖的香气从她的手腕处浸来,名叫虞烈的少年人脸上又是一红,他想自己去擦汗水,却被小女孩不由分说的按住。小女孩擦完右边擦左边,一缕头发从她肩头滑下,坠在虞烈的脸上,暖香更浓,熏得人醉。 替他擦完汗,小女孩又仔细的检查着他的脖子,细长而白皙的手指按了按伤口结疤处,轻声说道:“喉乃气之桥,桥固而气足,声发于此。方才,秦师说你喉咙内的火毒已经拔尽了,你可以试着说话,不可太用力哦。” “嗯。” 虞烈咽了一口口水,动了两下嘴巴,神情有些紧张。小女孩鼓励的看着他,也微微蠕动着嘴,却没有发出声音,但虞烈能读懂她的唇型,那是在说:‘说话。’ “我。” 虞烈张嘴,从喉咙里冒出一个囫囵不清的声音,小女孩眼睛霎然一亮,眼神里充满了喜悦,嘴角弯起来,浅浅露着两个小酒窝。 “我叫虞……”少年人胸膛急剧起伏,额上汗珠又冒了出来,声音无比沙哑,缓慢而废力。 “别用力,别紧张。” 小女孩劝别人不要紧张,她却比他更紧张,又趴下来替他擦汗,一边擦一边诱导他说话:“我叫萤雪,卫萤雪,卫国人,今年九岁。” “我叫虞烈,蔡国人,今年,今年十一岁半。”不知是因为说话太难,还是别的,少年人的脸越来越红。 小女孩眸子里汪着满湖满湖的水,继续道:“你是我的小白捡来的。” “我是你的小白捡来的。”虞烈认真的回道。 小女孩微微一笑:“秦师给你配了药,但你却是我治好的。” “我是你治好的。” 小女孩道:“外面的花好香。” “外面的花很香。” 小女孩道:“我们正在去燕国的路上。” “我们在去燕国的路上。” 虞烈一直流着汗,显然说话很是艰难,但那脸色却是颇喜,是一种失而复得的狂喜,只不过他的性子向来沉冷,就算是这样的极喜,也难使他太过动容。他看着那个美丽的小精灵,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 说了一会话,小女孩伸出两根手指按住他的嘴,左手穿过他的肩膀,使劲的把他半扶起来,这一番动作累得她吹气如兰,举着一个小药罐对准虞烈的嘴:“来,把它喝了。” 虞烈很是尴尬,深怕累坏她,悄悄的硬挺着腰,却被她发现了,便见这世上最美的小精灵眉心凝成了个‘川’字,训道:“你怎么又不听话了?” “我一直很听话。” 虞烈一口喝光了瓶子里的药,一阵清凉从嘴里延伸到火辣的喉咙,顿时就如久旱逢甘露一样,让他情不自禁的呻吟出声。 “萤雪。” 这时,马车外传来一个雄厚的声音,小女孩脸上一红,把虞烈慢慢放下,抱起那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白兔,应了一声:“哎,就来。” 她正准备出去,却仿佛想起了什么,又转过身来,认真的说道:“你要听话哦,不可乱动哦,一会我们就要进雍都了,等进了城,我再来陪你说话哦。”眨了眨眼睛。 “莹雪!”外面的人稍稍加重了语气,意味着催促。 虞烈躺在厚绒绒的羽毛毯子里,点了点头,眨了眨眼睛。 “来了,来了。”小女孩歪头一笑,带走了那暖暖的香气。 马车外站着一名身材雄奇的老者,鹤发童颜,满头雪发,眼神锐利,手里虽柱着一根拐杖,但身形却不佝偻。 小女孩刚一跳下马车,那老者眼中的税利便化为了温柔,亲切的拉着她的手向前面的马车走去,边走边道:“莹雪,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也是个尊师重道的好孩子,你可不要忘记对为师做出的承诺哦。” 小女孩抱着兔子,眨着眼睛道:“秦师,喉乃气之桥,桥固则气足,气足则神盈,桥气若伤,一分补百日。他伤的好重啊,百日可不够呢。再说,秦师不是常教导莹雪,医者当无所畏惧么?”抬起头来,虔诚的看着自己的老师。 老者不说话了。 漫漫秋风刮过一望无际的桂花道,在那桂花道的尽头,挺立着一座雄城,天下第一大国,雍国的都城雍都,它静静的卧在群山环抱中,仿若一颗瑰丽的明珠。 雍国,五行之火,尚朱。 城墙是以红石垒铸,高达十五丈,一排排火盔火甲的甲士挺着长戟游弋于其中,在那城墙下,护城河的旁边,有一株苍天古桐树,枝叶繁茂,偌大的华盖将整个城门楼也笼于其中,树冠上方竖着一面迎风裂展的大旗,上面绣着古桐树与熊熊燃烧的太阳。 而这,就是雍国的标志。 真是天下第一大城啊,比朝歌城还要雄伟。 少年人倒底没有听小女孩的话,他斜斜的靠着车壁把车窗推开一条缝,从那缝隙里打量着这座雄城,虽然他没有去过朝歌城,可是天下人尽知,如今的雍都早非景泰王的朝歌城可比。 “咕咕。”大火鸟也探长了脖子,左右前后的看。 入城的人极多,放眼看去,密密麻麻尽是人头,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说着不同的方言,显然来自天下各国,其中有人操的口音颇是熟悉,令少年人怔怔的怅然。 车轮缓缓的向前流去。 城门甲士上前问询,甚至有两名甲士朝虞烈所在的马车走来,那老者和蔼的站在车辕上,淡然说了一句话,便见那城门甲士脸色一变,恭敬的朝着老者施礼,并唤回了向虞烈走来的甲士。 城墙洞幽暗而深长,两侧与洞顶刻着一副副壁画,有些已经被风剥落,有些颜色正鲜明,都是一场场令人血脉喷张的战事,最近的便是雍公征伐北狄,那浩大的场面,万马共鸣,千车齐啸,那滴血的头颅,狄人王者的狼头王冠,无一不在展示着属于雍人的骄傲。 穿过城墙洞,迎面而来的是一辆奔腾的火焰战车,它高达十七丈,之所以在外面看不见它,是因为它被古桐树遮掩了,人与马来到它的面前,就仿佛尘埃一般,被它所藐视,为它所践踏。数百年过去,它挺立在这里,注视着强大的雍国。雍国人从来不塑人像,只塑战车,而天下战车,雍国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 家里断电了,从早上六点一直到现在,所以发迟了。请喜欢这书的书友多多推荐。目前来说,这书的各项数据糟糕到无以复加,但是江山认为这会是一本好书。 第四十章 永远陪你说话 数百年前,武英王分封天下,雍国并不是最强大的,第一代雍君既不是公也不是侯,只是一个伯,但是他带着武英王所赐于的梧桐籽来到了这里,把那种子深深的埋进土里,开始征伐四方,建立了雍国。 这是雍国的开始,却不是雍国的巅峰,在一系列的战役中,雍国人抛头颅、洒热血,以血水灌溉着这株梧桐树,随着大树拔地而起,雍国越来越强大,那奔腾的火焰战车奔驰在中州大地上,在冰河之源,辗碎了北狄王庭,在东海之滨,将桐日大旗插进了东夷之王的眼窝里,在落日山脉,无情的铁蹄蹂躏过西戎之人的每一片土地,甚至,这汹涌的战车曾经漫过大江,南击蛮王,斩首十万而回。 诸此,开国三百八十年,并国二十七,服国三十八,疆域万里,最终奠定了天下第一大国的地位,而国君更是第一位天下霸主、诸侯伯长,荣享公爵。 马车驶入雍都,繁华的雍都车水马龙,令人目不暇接,来来往往的人温文有礼,骨子里却藏着掩也掩不住的傲气。 这是一片火红的城市,无比庞大却井然有序,宫城并不广阔,它座落在城内中心位置,规模大小甚至不如虞烈一路而来所见的管国、毕国等千乘之国,但是,天下人岂敢小觊宫中的那些风云人物? 马车静静的流过人海,驶入了幽静的巷道,从虞烈的马车上看去,墨山那巍峨的身影扑入眼帘。 墨山书院建在墨山的半山腰上,道家的始祖老子曾在山上讲学,更在山上悟道,而儒家的始姐孔夫子也曾游历至这里,讲学十年。雍国是天下第一个开设书院的诸侯国,雍国之所以强大,那些曾在雍国学习,又在雍国效死的诸国士子功不可没。 这里并不是马车的终点,马车驶出巷道,来到一片荷塘前,微风吹过荷塘边的桂花树,香气层层袭来。 《墨香楼》 在那河塘的对岸,清新而素雅的樱脂花开得异常烂漫,秋风轻轻拂过树梢,吹落满头花雨,虞烈看见,前面马车的车窗推开了,伸出来一支雪白小手,那手转动着五指,像是在捕捉那些纷扬而下的落花。 蓦然间,虞烈想起了另外一个身影,也是小巧而白皙,声音细细的,一笑起来就让人格外亲切,不笑的时候,却又很冷酷,是的,冷酷,她就喜欢佯装无情。想着,他笑了起来,声音依旧沙哑。 不想,因为马车驶在小道中,前后相距过近,那前车中的小女孩听见了他的笑声,从窗户探出个头,凝视着他,嘴唇微微蠕动。 她是在说:“又不听话了!” 虞烈笑了一笑,关上车窗,躺了下去,明亮的眼睛一闪一闪,他念叨了一下:“小虞。”霎那间,骨子里的痛楚从四面八方钻出,将他一层层裹紧,大火鸟跳过来,偎依在他的身边,他轻轻的抚弄着逆羽,把嘴上的笑意和心中的痛楚渐渐抚平。 墨香楼前听琴声,人车尚未靠近,悠扬的琴声已钻入耳中。威严而和蔼的老者早就在这里定下了房间,小女孩指使着两名侍从扶着姬烈进了一间素雅的屋子。 屋内的装饰并不豪华,可是那张床却铺得极软,小女孩还不放心,又命人去马车里把羽毛毯取来,细心的铺在上面,然后才让虞烈躺上去。 “你要听话哦,一会我就来陪你说话。” 临走前,小女孩抱着兔子在门口回首,在她的印象中,虞烈永远是那个奄奄一息的、被人残酷伤害的、无比可怜的小可怜,是她将虞烈从死亡的深渊里拉回来的,虽然这一大半的功劳是她的老师的,可是她不这么认为,因为每天都是她守着他的,给他诊治,为他换药,只是,这个小可怜却并不太听话,老是背着她做些让她不开心的事。 叮嘱了虞烈,小女孩便去了。 虞烈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樱脂花,他已经躺了三个多月了,腰上、胸口上的伤还未尽好,不敢太过用力。不过,相比起三个月前,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时,自己就像地狱里冒出来的魔鬼,面目狰狞,伤状恶心,他曾多次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听见小女孩嘤嘤的哭泣。 想来,那个时候,我的样子把她吓坏了吧。 大火鸟从窗口飞出去了,巨大的翼翅划过天空,遥遥插向那正在西沉的太阳,它越长越大,天知道以后会长成什么样子?身子大了,食量也就大了,它会自行觅食,喜欢吃各类毒蛇。 一个人的时刻很漫长,也很短暂。迷迷糊糊间,月亮就已经爬了出来,它静静的挂在屋顶上,又大又圆。大火鸟去而复返,嘴里衔着一条硕大的赤练蛇,它又把那蛇扔在虞烈的头边,讨好的请虞烈吃。 “你自己吃。” 虞烈看着那弯来绕去的赤炼蛇哭笑不得,大火鸟用爪子按住想咬虞烈的蛇头,火红的眼睛定定的看着他,仿佛在说,你真不吃,你不吃,我就吃咯。 虞烈点了点头。 大火鸟抓起蛇,飞到墙角,毫不客气的开吃。 “诛邪,你怎么又在屋里吃恶心的东西了!” 这时,小女孩来了,她俏生生的站在门边,一只手端着碗,一只手捂着鼻子,皱着眉头:“你就不能在外面吃吗?” 大火鸟正吃得欢呢,被她一嗔,浑身抖了一下,然后回过头来无辜的看着她,“嗖!”的一声向屋外飞去。 “还是挺听话的。” 小女孩微笑着向虞烈走来,把热腾腾的药碗往案上一放,爬上了虞烈的床,例行检查了一番后,又下床端药,废力的把虞烈扶起来吃药。虽然屋外就有两名侍从,可她给虞烈治伤时,从来不让人帮忙,若是那样,虞烈就不是她一个人治好的了。 服侍着虞烈吃完了既是药又是羹的药羹,小女孩柔声道:“虞烈,你想去外面看月亮吗?今夜的月亮好圆。” 虞烈点头。 小女孩命人去马车里抬了一张软椅来,这是她特地为虞烈设计的椅子,以藤草编织而成,躺在上面就像躺在软床上一样,更重要的是,那些藤草都是以药水煮过的,有益于恢复虞烈身上的伤势。 圆月流光,静而无声。 雍都城万家灯火,墨香楼笑语欢声,有人在前院的酒肆里放声诵唱,歌声苍劲恢宏,是燕国的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战……” 也有人在吹埙,浩荡而悲伤的埙声在月光下来回徘徊,使人心中顿生一阵庄严的怅然。 听着这歌声、埙声,月光下的两个小儿女很久都没有说话,又过了一阵,歌声和埙声都停止了,小女孩看着天上皎洁的月亮,问道:“虞烈,你想家吗?” 虞烈没有说话。 小女孩又问:“你想吗?” 虞烈道:“不想。” 小女孩低下头:“我想家了,想娘亲,也想君,父亲。” 虞烈看着她,说道:“卫国的月光一定很美。”声音很温柔,哪怕仍是沙哑的像刀刮,并且他知道,天下姓卫的人不多,那是卫国的侯姓。 小女孩点头道:“娘亲说,月亮上住着神女呢,神女只要一眨眼,看见她的人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可是我从来没见过她眨眼。” 虞烈笑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小女孩抬起头来,看着姬烈:“我希望你能快点好起来,可以坐着看月亮。” 虞烈心中一动,颤抖着嘴唇,老半天才说道:“你的愿望实现了,我现在正看着呢。” “不是这样的。” 小女孩轻轻摇着头,雪亮的眸子里倒映天上的月,声音无比轻柔:“我想你坐着看,不是躺着看。可是,我又不想你坐着看。” 虞烈奇道:“为什么?” “你能坐起来了,就会离开我了。我想你永远都躺着,这样我每天都可以来陪你说话,可是,可是……”说着,说着,眼睛红了,鼻子一抽一抽的,有点想哭。 虞烈怔住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小女孩的老师不喜欢虞烈,在那老者的眼里,虞烈身上有太多的疑团,出于医者的仁爱之心,他可以救虞烈,但却不会留下虞烈。而这一点,虞烈当然也是自知,原本虞烈正在打算着,一旦可以站起来,便会悄然离开,等到他年,再来报答小女孩的恩情。 此时,他唯有沉默。 过了一会,小女孩眼睛不红了,对着天上的月亮,说道:“月亮上的神女,求求你了,刚才说的不算,还是让他坐着看吧,萤雪不需要和人说话,莹雪有小白。”想来,在虞烈没来之前,她经常对着那只小白兔说话。 虞烈想了很久也没说话,直到他觉得喉咙有些疼,吞了口口水润了润,轻声道:“不管是坐着,还是躺着,我都不会离开你,会一直陪你说话。” “真的么?” 在这一瞬间,小女孩的眼睛亮的就像天上的星辰,她紧紧的握着虞烈的手,一叠连声:“真的么,不许骗人哦。” “不骗人。”虞烈看着这从天上降落人间的精灵儿,郑重的点头。 “来,喝了它。”小女孩晃着手中的小药罐,又到喝药的时间了。 小女孩看着虞烈喝光了药,抿着嘴笑了:“明天,秦师会去拜访山上的人,宫里的人,他想我和他一起去,可我不想去,我想陪你去逛雍都城,今天我看见有人卖蔡国来的埙,我们明天去买了来,我吹给你听,好不好?” “好。”虞烈笑了,露着洁白的牙齿。 “哪里逃!” 这时,院外突然传来一声喝斥。 第四十一章 赐你一箭 小白兔惊慌失措的跑进来,一头扎进小女孩的怀里,追猎者也紧随其后的闯进来。 这是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手里提着一把两尺短弓,长得瘦瘦高高的,身上穿着华丽却沾满污垢的衣服,脸上也被太阳和风沙侵得通红,一看就是风尘仆仆的样子。 虞烈注意到,他的衣服式样有些特别,前后衣襟很长,前襟并不是缠腰的,而是对襟在胸前,形成三角模样,那衽边上的刺绣也不是中州大地上贯见的‘回’字纹,而是蚁鼻钱与古铜剑,这样的打份,说明他来自大江以南的诸侯国,那里的人喜欢这样的纹饰,代表着富饶与强盛。 小白兔在悲鸣,它的屁股上插着一支短箭,卫萤雪把它捧在怀里,急急的从怀里摸出一大堆小药罐,在它的伤口上涂了厚厚的一层,等血止住了,她想去拔掉那支箭,可又不敢,急得直哭:“虞烈,虞烈。” “给我。” 虞烈接过小白兔,正准备先用力折断箭杆,然后再想办法拔出来,却发现在它的肚子下冒出了一截带血的箭尖,它不行了,嘴里开始不住的吐血。 虞烈心中一痛,怔怔的向卫萤雪看去。小女孩犹不知情,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满怀希冀的看着虞烈。 虞烈转过头去,看向那个大江以南的小男孩。而此时,那小白兔终于一蹬腿死了,卫萤雪也总算看见了它腹下那滴血的箭尖,她怔了一下,“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院内的侍从向小男孩走去。 小男孩也被这场面镇住了,直到侍从大声的质问他,为何伤害他人眷兽之时,他才醒悟过来,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冷声道:“它方才跑到我的院子里,偷吃我的东西时,可没见它是有主之物,活该被我射死!”蹩脚的口音,仿佛是在捂着嘴巴说话。 两名侍从脸色一冷,正欲说话,却听虞烈道:“它不长眼睛,跑错了院子,丢了性命自是活该,可是你不长眼睛,追错了院子,是否也该去死呢?”声音淡淡的,没有起伏,也没有情绪。 那小男孩却听得一怔,随后脸上一红,指着虞烈喝道:“它是我的箭射死的,你若是想替它报仇,就拿把弓箭来,我倒要看看谁先死!”说着,扬了扬手上的短弓。 虞烈咳嗽了一声,向一名背着弓箭的侍从招了招手。小女孩却是回过神来了,一把抓住虞烈的手,腾地起身,泪眼怒视小男孩:“你这个恶人,射死了我的小白,还闯进院来想射死我的……我的虞烈,你是天下间,最恶最恶的恶人!” 方才,卫萤雪一直在低头关心小白兔的伤势,那小男孩只看见一个身穿天蓝色裙子的小不点在婴婴的哭泣,他心生不耐烦,如今,小不点站起身来,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恶人,他却怔住了,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卫萤雪是很美的,她的美丽不带任何侵略性,哪怕现在还只是个小胚子,但她却已经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既雍容又柔弱,每个人看到她的第一眼,总会忍不住心生怜爱。 小男孩被骂的低下了头,他的脸红了,慢慢的由脸颊往上浸。卫萤雪见他紧张的拽着弓不放,还以为他一心想和虞烈比试箭术,顿时更生气了,大声道:“你这个恶人,虞烈已经受了伤,怎么和你比箭,要是虞烈没受伤,你是比不过他的!”在她的心中,虞烈是很厉害的,在那种情况下都能活过来,还不厉害么? “又没比过,你怎知我不如他?”小男孩嘟嚷着,还伸手拔了拔弦,意态明显。 卫萤雪气结,不禁扭头看向虞烈,而虞烈脸色略白,紧紧的抿着嘴唇,仿佛想要站起来,她心中一慌,又瞅了瞅已经死去的小白兔,眼中的泪水哗啦啦的流:“不用比,谁要和你比,你快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来吧,我和你比!” 虞烈挣扎着坐起身,接过侍从递来的弓箭,他是真的怒了,因为他知道那小白兔在小女孩心中的份量。 “怎么比?”小男孩不屑的看向虞烈。 “就这么比!” 虞烈张弦引弓,慢慢转向小男孩,箭尖即将对准小男孩时,突然松手,脱弦而出的箭沿着小男孩的脸颊射向院外,并带走了他系头发用的布条。 小男孩披头散发,怔怔的看着地上飘落的几根发丝。虞烈却重重的咳嗽起来,制也制不住,不一会,脸上就通红如血。卫萤雪大吃一惊,赶紧从地上找了个小药罐,喂他喝下去,并轻轻的抚着他的背。 “我技不如人,你可以走了。”虞烈捏着拳头咳嗽。 侍从从小男孩身旁走过,去捡箭失,并冷冷一笑。小男孩脸上唰地一红,正准备说什么,身后传来一阵急切的声音:“少主,少主!” 虞烈迎头一看,院内闯进来一群披甲带刀的人,他们看见了小男孩披头散发的模样,神情不善。而这时,隔壁院落里的老者的侍从也被惊了,一群侍从奔进来,与那群带刀的人狠目相对。 这时,捡箭的人回来了,在他的前面走着白发如雪的老者。 那老者一进来,便看向地上那滩兔子血,神色一变,三两步走到卫萤雪身边,仔细检查了一番,见她没事,松了一口气,将她护在身后,却问虞烈:“怎么回事?” 虞烈还在咳嗽,方才那一箭拉伤了他的胁骨,现在他正品尝着那断骨一般的痛楚,他想回答老者,喉咙里却滚荡着血腥气,深怕一张嘴便吐出血来,吓着了小女孩。 幸好,小女孩即时道:“老师,他是个恶人,射死了小白,还闯进院子来!虞烈气不过,就和他比箭,他输了还不赖着不肯走!” 小男孩吱唔道:“我,我不是赖着不走。” “那你还不走!”卫萤雪冰雪聪明,知道自家老师不喜欢虞烈,唯恐因这事而让虞烈受到责怪。 小男孩大声道:“我输了,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我射死了你的兔子,一报还一报,你也可以把我射死,我不怨你!”说着,上前几步,把手上的短弓递给卫萤雪。 一个温柔娴淑的小女孩哪敢拿弓射死他,卫萤雪情不自禁的向后退了一步,然后,看着那弓又想起死了的小白,忍不住蹲下身来,抚着死去的小白兔,轻声低泣。 小男孩低着头,又把弓递给虞烈:“你可以射死我!” “我已经射过你一箭了。”虞烈总算停止了咳嗽,把那已经翻到嘴边的血咽了进去。 “你不射死我,我就失信了!”小男孩固执的递着弓。 “少主,不可!”小男孩的护卫大惊失色,纷纷围上来。 “退下!”小男孩大声喝道。 当小男孩的护卫们上前时,老者的侍从便迎面而去,有的已经按上了刀,老者也喝道:“退下!” 这时,院外人头滚动,越来越多的人听见了动静,跑来看热闹,老者本是清静人,心中愠怒,向那群护卫看了一眼,神色稍微一变,然后狐疑的将小男孩一阵打量,皱了皱眉,冷然道:“你快走吧,这里是雍都,杀人犯法。” 小男孩本想再说几句,但一听到“雍都”二字,神情一怔,提着短弓转身就走,即将出院,又回过头来,大声道:“我会赔你一只更好的!”说完,引着一群护卫,头也不回的离去。 挑事的人已经走了,热闹自然看不起来,人群逐渐散去,老者却直直的看着虞烈,仿佛想要看进他心里。 虞烈也在看老者,神态泰然。大火鸟不知从那个旮旯飞了回来,窜到虞烈的肩头上,与他一起对视老者。 半晌,老者好似叹了口气,对小女孩柔声道:“萤雪,走吧。” “不,老师,虞烈受伤了,我要细诊一下,我,我还要把小白埋了,呜呜,恶人杀了我的小白。” 小女孩捧着小白兔的尸体,楚楚可怜的抬起头来,泪眼盈盈的看着自家老师。 …… 月光静静的洒着,老者已经离去,小女孩拿着个小药锄在院子里挖坑,她给它选了个好地方,这里植着一片紫萝花,小白生前最喜欢偷吃紫萝花了。 虞烈坐在藤椅里,正专心至致的用短剑刻着一块木头。 等小女孩挖好了坑,依依不舍的把小白兔埋进坑里,虞烈把木头递过去,她把那木头插在坑边。 “小白之墓。卫萤雪、虞烈泣立。” 小女孩看着这墓碑,很久,仿佛想起来什么,望向天上的明月,轻声道:“虞烈,你说是不是我太贪心了,有了小白还嫌不够,所以,所以神女就夺走了我的小白,它现在肯定在天上,在那月亮里。”指着月亮。 “咳咳咳……” 虞烈又咳嗽起来,肩头不住的颤动。小女孩吃惊了,急切的唤着站在院门口的侍从:“快来呀,你们快来呀,帮我把虞烈扶进去,我已经没有小白了。” 虞烈暗笑。 …… “虞烈?宋国小孩?” “是的,东主。不过,现在他又成了蔡国人,和神医秦越在一起!” “蔡国人?” 女子从那繁复的五十根弦里抬起头来,鼻尖滚着细汗,神情却很认真,她想了一想,说道:“有趣,安国,宋国,现在又是蔡国,却不知,日后又会是哪一国?” 跪坐在女子斜对面侍女莞尔一笑:“没准,会成为鲁国人。东主,你说咱们走哪都能见着他,这岂不是,岂不是……” “缘份?” 女子歪着头接口,轻轻拔弄了一下弦,发出的声音仍然不准,低下头来,继续与五十根不准的弦较劲:“不管他是那一国人,都与我们无干,我们遇见他,那也只是一种巧合。雍公召开诸侯盟会,这事可不简单,说不定就有我们需要的东西,而不是去关注一个小孩的身份。花胡子,你下去吧,我要修琴了,明天,或许会修好呢。” “是的,东主,明天肯定能修好。” 名叫‘花胡子’的侍女恭敬的退出来,俏生生的站在屋檐下,月光洒下来,照着她脸上的笑容,藏也藏不住,因为她的东主每次都说明天或许就能修好,可是这么多个明天过去了,瑟还是那瑟,弦也是那弦。一如天上的月亮,虽有阴晴圆缺,却亘古未变。 第四十二章 风云聚雍都 璀璨的明珠,繁华的雍都。没有身临其境的站在雍都的桐日大街,就不知道天下间竟然有如此广阔的街道,由南至北,足可容纳十辆战车并驾齐驱而不嫌拥挤。 但是此时此刻,从城墙到火焰战车雕塑,再到雄伟壮观的凯旋门,最后直至雍都宫城,这长达十五里的大街两侧布满了各国人等。 虞烈和卫萤雪也在其中,只不过,他们并不是来欢迎各诸侯国的国君的,原本,小女孩只是想去桐日大街对面的巷子里买一枚蔡埙,顺便带着虞烈出来逛逛,让他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以免他整日躺着闷得慌。现在,小白已经死了,她格外珍惜虞烈。 谁知,竟会遇到这样的场面。 据闻,南楚越江声势浩荡,不仅江北二十八国震动,在郑国的玉丸城歃血为盟,就连河北各诸侯也在景泰王的关注下,纷纷表示誓死效忠王庭,南逐蛮夷。于是,天下霸主雍公召开诸侯盟会,会盟齐、燕、宋三国于雍都,商讨伐楚一事。 不过,另有传闻,齐国未必会来参加盟会,因为数十年来,齐国一直与雍国明争暗斗,争夺天下霸主的地位,或许,那一位齐侯也在暗中准备着召开诸侯盟会。 要想制霸天下,能否召开诸侯盟会是标志性的关键,目前为止,唯有雍国拥有诸侯伯长的身份,受天下、以及景泰王的认可,但是,南楚越江一事,对于齐国而言,却是天大的一个机会,若是强齐可独自率领麾下属国伐楚建功,那么,无疑将是对大雍最大的挑战。 齐国,会来吗? 凡是等在桐日大街两侧的人心中都在这样猜测,唯有虞烈和卫萤雪例外,他们被堵在凯旋门的巷子口,看着对面的巷子发呆。 小女孩脸色有些红,轻声道:“虞烈,你闷不闷,胸口疼不疼?” 虞烈道:“不闷,不疼。” 其实是有点闷的,只不过他的注意力也在凯旋门外,一听说宋侯会来,他的胸口就隐隐作痛。 拱状的凯旋门,高有十三丈,浑身以红石雕铸,顶部上方飘扬着桐日大旗,下方左右两侧是两辆火焰战车,车上的将士顶盔贯甲。在战车的前面,雍国的上卿仲夫离正挺身在礼车上,静静的等待各诸侯的到来。 仲夫离并不是雍国人,而是成国人,五十年前,他骑着一匹瘦马,从成国的深山大林里走出来,来到这天下第一大都,就学于墨山书院,学有所成之后,便留在了雍国,与雍公君臣相合,卿相三十年,内治国政,外制诸侯,建下了赫赫功勋。谁又敢说,他不是雍人? 南楚的强大,在于独霸江东,雍国的强大,在于百川纳海,齐国的强大,在于富甲天下,燕国的强大,在于敢战擅战,而宋国呢,这是一个异数。 仲夫离觉得第一个看见的诸侯,恐怕就是这位异数。谁知,结果却大出所料,第一个来的不是宋侯,而是朝歌城的大巫官。 朝歌城,那是天下的中心,位于雍齐之间。数百年过去,天下共主的直系领地远远不及各位万乘国君,但既是天下共主,谁又敢轻视他呢?不怕群起而攻之么? 至于这一次景泰王会派大巫官前来,并不出于仲夫离的意料之外,大周之所以失弱于诸侯,关键性的因素,便在于当年的伐楚一战,孝成王带着诸侯联军越江伐楚,却被江浪所吞,不仅大军尽没,孝成王更是下落不明,做为他的儿子,景泰王岂不怀恨在心?只是,因为大江天险,再加上万里远征,粮草难继,是以只得暗忍于心。而这一次南楚越江,便是景泰王重振王室雄风的时候到了。 想着,仲夫离淡淡一笑,王室,还有雄风么? 大周王室尚青,乃五行之木。缓缓驶来的礼车以八匹雪白骏马拉着,老态隆钟的大巫官持着八方节旌昂首挺胸,这节旌上每一片羽毛都不尽相同,来自中州大地的八百诸侯。在礼车的身后是十辆战车,装饰极为华丽,就连徒步剑盾手身上的甲胄也是异常精美,太阳照在上面,泛着层层耀眼的光芒。 王室,也就剩点体面了。 仲夫离心中如是想,神态却是非常恭敬的,他朝着大巫官大礼肃拜,而大巫官只是点了点头。 接下来,果然到的是宋侯。宋国尚黄,六匹黄骠马拉着年过六十的宋侯驶来,在他的身后是二十辆战车,一百重装单骑,一千二百铠甲剑盾手。 恐怕,这是今天最大的场面了,看来,宋侯心有自知啊。 仲夫离微微一笑。 自从宋国的战车方阵驶入眼帘,虞烈便直勾勾的看着那战车上的老人,他已经老了,尽管他的眼神依旧锐利如鹰,腰也挺得笔直如松,但是岁月不饶人,他的眼角已经下垂,嘴角上的法令纹深如丘壑,看上去就像八月里的青瓜一样,皱皱巴巴。宋国因他而强盛,或许也将因为他的逝去而衰弱。 虞烈注视着他,把这个老人的样子刻进灵魂里,此时此刻,少年人心中却很平静,他企图与那老人对视,所以把车窗推得更开一些,但是那老人却只顾着目视前方,根本未看向甲士拦着的人群一眼,当然也就不知道人海中有人正用无比复杂而炽烈的目光看着他。 卫萤雪道:“虞烈,你在看什么?” 柔和的声音打断了虞烈推窗的动作,他回过头来,冲她微微一笑。等他再次回望桐日大街时,已经看不到老人的车驾,只能看见那飘扬的血信子大旗越来越远。 “战神来了。” 这时,人群中响起一个声音,两侧围观的人纷纷向凯旋门外望去,一个个探长了脖子,就像一只只长颈鹅,这样倒是便于宰割,虞烈心中突然想。 战神,天下间只有一个战神,那便是燕国的大将军燕却邪,据闻,燕却邪八岁误入古铜山,在山里遇见了一个仙人,那仙人活了不知有多少年,本领参通造化,仙人在燕却邪的面前放了一根松柏枝,一卷书册,一把剑。 松柏枝代表着长生不老,书册代表着浩瀚的智慧,剑,当然喻示着战争与守护,燕却邪选了剑,于是,那仙人便传授燕却邪兵法,使他纵横天下三十年未尝一败。 传说只是传说,作不得真,但燕却邪却是兵家子弟首推的人物,兵法集诡正奇异于一身,无一不通,无一不精,足可谓燕国强盛的擎天支柱。 “燕大将军。” “仲卿。” 远远的,仲夫离一眼便看见铤立在战车上的燕却邪,这位大将军未乘礼车,和普通的士兵一样穿着铠甲,剑袋上系着一柄长剑,头上未着冠,只以布带系成髻冠的模样。 燕却邪只是侯族子弟、大将军,并非一国之君,仲夫离对待他的态度却犹胜于国君。 燕却邪按着剑袋上的剑点了点头。 万众瞩目于燕却邪,虞烈也不例外,燕国前来的战车只有三辆,概因,燕国不需要浩大的场面,只需要把那雄伟的战神放在战车上,那便是对天下诸侯最严肃的尊重与告戒。 燕却邪约模四十上下,有着兵家子弟特有的面孔,方脸,剑眉,刀唇,眼神坚毅如铁。他身上穿着一件大氅,原本是黑色,如今却分不清本色,只看见一团团黑红相间的花纹参杂在其中,如同夏日里盛开的血莲一样夺目。那不是血莲,而是真正的血液,燕国的敌人之血。 卫萤雪挤在虞烈的手臂边,扑扇着大眼睛,轻声道:“虞烈,你长大后,想成为战神么?” 虞烈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卫萤雪见他点头,她的眸子黯了一下,又见他摇头,那黯下去的眸子又亮起来,嘴角也弯起来:“为什么呢?天下间所有的男孩子都想成为燕叔叔呢!” 虞烈没有在意小女孩对战神的称谓,他的目光仍然追随着燕却邪,漫不经心的答道:“一个人的强大,终有尽头。” 卫萤雪抑着美丽的小脸蛋,想了一想,想不明白,把小脑袋搁在虞烈的手臂上,看着那逐渐远去的黑色铁流,喃道:“我们去燕国,会住在大将军府呢,听老师说,那里最安全。小时候,燕叔叔还抱过我呢,他身上有一种味道,不好闻,就像,就像……”用力的想,眸子黯下去:“就像昨夜里的小白一样。” 虞烈道:“死亡的味道。” “虞烈!” 突然,小女孩的声音有些高昂,虞烈蓦然的回过头来,卫萤雪的小脸蛋涨得通红,定定的看着他,说道;“秦师说,你能活过来,是,是莫大的奇迹,你怎么可以不珍惜呢?你,你还说要一直陪我说话。” 小女孩虽小,但她是医者,怎会不知死亡的可怕?虞烈心中一动,以无比温柔的声音说道:“我不会失言的。”一出口,那嗓音却仍如破锣一样。 “那就好。” 小女孩又开心了,又把柔软的脸宠挨着虞烈的胳膊,目光看向车窗外,明亮的眸子里闪着喜悦的光芒:“虞烈你看,齐国来了。” 齐国来了,万众期待的齐国终于来了。可是,虞烈却无精打彩的向车窗看去,并不像马车下的人群那般激动。 齐国尚白,战马、战车、甲士浑然一白,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涌向凯旋门,入目所见,那头盔上的白盔缨,波浪一般呈递展开。 富甲天下的齐国,装备最精良的齐国,他们并不以战车享名于诸侯,震慑天下的中坚力量是白羽精锐,他们或骑单骑,或挎长弓,或悬重剑,千人如一人,同进共退。 值此,凯旋门的迎接进入尾声,宫城内的诸侯盟会三日后便正式开始,其中各项角逐,物资分配等等就不是闲杂人等可以得知的了,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就像分流的河浪扑向红色的海洋。 等了小半日,虞烈与卫萤雪所乘的马车总算驶向了桐日大街的对岸。 第四十三章 什么都会的小姐姐 雍都的商肆都集中在凯旋门右侧的巷子里,说是巷子,其实也很宽阔,可容三辆马车并行,琳琅满目的各式商品摆满了巷子两侧的商铺。 巷子里人头簇拥,不时见到穿着各式衣裳,操着各地口音的人与车来来去去,这里的店家也不吆喝揽客,大多悠闲的坐在店内,品着一壶茶,咕着半盅酒,讨论着天下大事。 雍都,是一个开放的城市,除了奴隶,任何人都可以议论国事,在别的诸侯国这是不可想象的。 到了这里,小女孩把车窗推得很开,左手扶着虞烈的腰,右手指着路过的商家,给虞烈讲解着那里面都卖着些什么东西,不时,还会与别的诸侯国比较一番,看来她去过的地方很多。 虞烈其实一直想问她,身为贵胄之女,为何却会浪迹天涯?不过,每一次面对她的目光,他又会缄默。每个人都有秘密,他又何尝不是? 蔡国人开设的乐器坊在巷子的另一头,门楼牌匾上没有书一个字,只是挂着一枚硕大无比的埙,非常醒目。 侍从勒停了马,把帘子掀开。 卫萤雪扶着虞烈慢慢躺下,凝视着他:“你要听话哦,在这等我,一会回来,吹埙给你听。” 虞烈点了点头。 卫萤雪走到辕上,突然又回过头来,眨着眼睛道:“说不定会见到蔡宣呢,你想不想看到她?”顽皮的笑着。 蔡国第一大美女,蔡宣,虞烈笑笑。 小女孩去了,马车里还留存着她的香味,暖香芬芳、药香浸人,她的身上总是装着许许多多的小药罐,那清新的药香无时不在。 她下车时忘了关车窗,虞烈躺着也能听见街上的繁华,他很想坐起来看看,却怕小女孩突然回来,又说他不听话,于是,他忍耐着。 他的耐性很好,卫萤雪并没有很快就回来,或许她真的在里面遇上了蔡国第一大美女。大美女与小美女面对面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呢?他不由得想,并微笑起来。 又过了一阵,醇和而温柔的香摧得他昏昏欲睡,就在他准备睡上一会的时候,有人在他的车窗边一声冷笑:“唷嗬,我道是谁,原是动也动不得的神射手!” 虞烈虚开一条眼缝,光影逐渐回复,那个大江之南的小男孩顶着一脸的阳光站在车窗旁,真是走哪都能遇见啊,虞烈歪过头去,懒得理他。 小男孩被藐视了,怒气腾腾上升,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虞烈:“你别得意,总有一天我会和你再比过,那时,你肯定不如我。” “但愿如此。”虞烈懒懒的说道,伸出手掌遮在眼敛上,挡住那有些刺眼的阳光。 “哼,走着瞧!”好斗的小男孩去了。 “虞烈,我回来了。” 不一会,小女孩满脸欣喜的回来了,她的手里捧着大大小小的埙,有五孔的,也有七孔的,埙身曲线优美,上面的花纹繁复而美丽。 虞烈微笑的看着她,等她说话。他知道,小女孩肯定在这家商肆收获颇丰,从她脸色就能看得出来。 果不其然,小女孩把怀里的埙一个个的放下,把它们摆成一只小兔子的模样,又歪头看虞烈,她的神情很怪异,很调皮,很可爱:“虞烈,你猜我在里面遇见了谁?” “蔡宣么?”虞烈捡起一枚埙,拿到嘴边试音色,谁知,正想用力吹一吹,胸口却一阵火辣辣的疼,那痛楚往上窜,又感染了喉咙,他剧烈的咳嗽起来。 小女孩赶紧摸出一个小药罐,把虞烈扶起来,喂他服下,顺着他的背,说道:“你又不听话了?” “没有。”虞烈的声音有些黯哑,眼中藏着一丝愤怒,并不是恼小女孩,而是恼自己,真的就像一个废物一样躺着,不知还要躺多久。 “别生气,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哦。” 小女孩察觉到虞烈的愤怒,她把虞烈放躺,捧着一枚小巧的埙吹起来,声音并不好听,断断续续的,她脸上飞起一层绯红,解释道:“我不太会,你别笑我。” 马车缓缓回驶。 虞烈没笑她,正色道:“所以,你买了这许多,是想都学一学吗?”五孔埙和七孔埙吹法是不一样的。 卫萤雪点头道:“嗯,我要把它们都学会,像那个美丽的小姐姐一样什么都会。” 虞烈奇道:“小姐姐,难道真的是蔡宣?”说着,想要挺起身往回看。 卫萤雪按住他,雪白的脸蛋上有一丝不悦,嘟嘴道:“你又不听话了,难道我就不好看么?你看你,一听说美丽的小姐姐,你就,你就跟小白见了紫萝花一样,什么都忘了。” “我没忘,萤雪最好看。”虞烈微笑道,方才,他只是逗她,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她不开心。 冰雪聪明的小女孩其实很敏感,一听虞烈称赞她最好看,脸上的绯红更红了,眼睛却弯成了两尾月芽儿,露着雪白的贝齿笑道:“是个美丽的小姐姐呢,却不是蔡宣,她真的很好看,有多好看呢?”咬着嘴唇,歪着头想,仿佛在思考一件很困难的事,一会,嫣然道:“天上如果有神女,那就和她一样好看了。” “天上神女。” “是的,她会吹很多曲子,还会弹琴呢,她说,如果我再来雍都,还去那里找她,若是她不在,就叫我把这个给店家看。咯,虞烈你看,这是她给的。” 小女孩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来,在虞烈的面前晃了一晃,这是一枚绿宝石,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茫,模样有些怪,仿若一枚种子。 卫萤雪把它藏在怀里,用手拍了拍,明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欢喜,显是想起了那个多才多艺的小姐姐,看来她和别人相处的很愉快,甚至连等侯在外的虞烈都忘记了。 虞烈也替她欢喜,小女孩一直在周游列国,从来没朋友。 眼见马车就要穿出巷子,车外却突然响起一阵喧哗声,卫萤雪推开车窗,探首一望,叫道:“虞烈快看,又是那个恶人。” 她扶虞烈坐起来,虞烈向窗外望去,这是巷子的入口,人群都聚集在这里,连路都堵住了,他们朝着商肆内指指点点,议论不休,那个小男孩便处于人群沸腾的中心,他的手里紧紧的拽着一个物事不放,一名店家打扮的人正扯着他的袖子不让走,并大声叫道:“你敢抢我的货物,这里是雍都,任何不法之徒都会受到严惩!” 那小男孩涨红了脖子,嚷道:“我买你的东西,又不是不付钱,你为何不卖给我?” 店家道:“我的货物可卖给任何一个人,但却不会卖给你!” 小男孩大怒,喝道:“为什么?难道你瞧不起我?”说着,向身边的护卫们连使眼色。 那一群护卫人人面色谨慎,不时的东看西看,仿佛不想惹起太多人注意,一名首领走到小男孩近前,低声说了几句,谁知,那小男孩却勃然大怒,叫道:“为什么要忍?我又不是不给钱!”说着,从怀里掏出一袋钱,打头就朝店家扔去。 店家偏过头,避过迎面砸来的钱袋,那黄澄澄的蚁鼻钱顿时叮叮铛铛的滚了满街,有人弯身拾钱,场面更为混乱,小男孩便想趁此机会挣脱店家逃跑,谁知,那店家却死活的拽着他,就是不让他拿走货物,高声叫道:“我是屈国人,你这个江南来的小蛮夷,你们毁了我的家,让我无家可归,我的货物就是扔了,也不卖给你!”说话间,拼命去扯小男孩的头发,直把那小男孩扯得连连呼痛,但他却并没还手。 一干护卫大惊,纷纷欺上前去。店家雇的几名侍从见势不对,从店内冲出来。眼见局势将一发不可收拾。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慢着。” 这声音不大,但是伴随着它脆生生的落在地上,一群身着火盔火甲的甲士却从巷子口奔了进来,挺着丈八长戟将小男孩的护卫与店家的侍从逼开,甲士的首领喝道:“大雍律令,胆敢扰乱商肆者,莫论高低贵贱,一概论罪!” 小男孩叫道:“我没罪!” “没罪?” 甲士首领冷冷的看向小男孩,喝道:“有罪没罪,且随我走一躺。”手一挥,大群甲士一拥而上,想把那小男孩捆起来,小男孩的那一群护卫顿时个个面露狠戾之色,纷纷拔出剑袋上的剑,腰上的刀。 “唷,拒捕!”甲士首领眉头一挑。 “慢着。” 这时,那个脆嫩的声音又再响起,第一次它被忽略了,而这一次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虞烈回头看去,那声音就从他身后的一辆马车上传出来,车帘紧紧的闭着,看不清楚模样,马车也非常普通,猜不出内中人的身份。 稍徐,驾车的车夫下了车,昂首分开人群,走到那甲士首领身前,低声说了一句,就见那甲士首领面色骤然一变,下意识的便要弯身行礼,却见那车夫冷冷的横了他一眼,甲士首领赶紧挺起身来,故作镇静的道:“不知尊驾何故喝止,愿闻其详。” …… 推荐自己的书,《门阀风流》已完本,魏晋风流,值得一看。另外,喜欢这书的,请多推荐。 第四十四章 赔你一只不死兔 巷中的人纷纷向那马车看去,那马车依旧未张帘,过了一会,里面透出一个清嫩的声音:“大雍律令,扰乱商肆者,莫论高低贵贱,当流徒百里,苦役十日,是也不是?” 声音稚嫩,又是个小女孩,虞烈狐疑的向卫萤雪看去,卫萤雪也在看他,明亮的眸子一闪一闪:“是那个什么都会的小姐姐。” 哦,果真不是蔡宣,虞烈心想。 甲士首领神情紧张的看着马车,愣愣回答:“是,尊驾熟知大雍律令。” 马车内的人道:“有售有购方为商,行商者当论价而售物,购物者当唯物而论价,此二人,可是因货物价格而争执?” 甲士首领怔怔的,没接话。 马车夫咳嗽了一声,甲士首领惊醒,下意识的又要行礼,却终是止住了,回头便问店家:“你二人,因何事而争执?” 店家也被镇住了,心知马车上的人来头不小,他不敢慢待,答道:“这人来自南楚,而我来自居国,南楚灭居,致使我无家可归,是以,我不卖货物予他,谁知,他便欲行强取!” “南楚人?” “居然是弑主背信的南蛮人?” “把他抓起来,流徒百里,不,千里!” “说不定是南楚人派来的间客!” 现下,雍公召开诸侯盟会,商讨的正是讨伐南楚一事,一听到那小男孩是南楚人,人群神情激动,蚁嗡如潮,嚷作一团。 那小男孩脸色涨得通红,大声叫道:“我不是什么间客,更不是蛮夷!你们江北人才是蛮夷,不卖货物予我,反而讹我!” 小男孩的护卫们神情各异,匆匆对视,即见有人悄悄摸向那辆马车,就在此时,却听那声音再度响起:“大雍律令,凡入大雍境内者,一视同仁。可没有什么江南、江北、河北之分,但凡入我大雍者,行商论商,行事论事,亦无南北之分。如今,我且问你,欲购何物,可有付钱?” 众人神色一凛。那小男孩冷笑道:“在场之人都长着眼睛,也长着耳朵,这店家开肆卖货,我按货付钱,并未与他论价,谁知,他不仅不卖,还污我辱我,莫非大雍律令只是口头说说?” “当然不是口头说说。” 那声音接口道:“不论你来自哪里,只要你在大雍境内,就得遵守大雍的律法。店家,倘若你咕价待售却不售,是为蓄意扰乱商肆,按律,当洗徒百里,苦役十日。” 店家早已蒙了,他原本只是欺那小男孩年幼无知,想出一口灭国的恶气,谁料竟然会闹成这样,额头上滚着股股汗水他也不敢擦,哆嗦道:“小人愚昧,只为故国难忘,所以……” “罢了!” 马车内的人没听他说下去,扬声道:“南来的客人,这店家已然知错,你还愿买下他的货物吗?若是你愿意买下他的货物,而他也愿意卖你,那就不是扰乱商肆,而是论价纷争罢了。” 闻言,店家搓着手,讪讪的看向小男孩,满眼都是希冀之色。 小男孩嘴巴一歪,大声道:“我不是蛮夷,我既然看中他的货物,自然会付钱。”低头一看,地上的钱已被捡完,他又从怀里掏出一袋钱,扔给店家,冷声道:“我不是蛮夷,你们屈国也并非我所灭,你若是个大丈夫,当真心怀故国,何不提剑与敌人战场相见?” 说完,把手中的袋子一扬,背到背上,扭头问马车内的人:“我可以走了吗?” “你可以走了。”马车中人道。 小男孩挎上马背,扬长而去,一干护卫紧紧跟随。 他方一走,甲士首领便驱逐围观人群,此时,众人俱知那马车中人绝非一般人物,纷纷散开,原本一场流徒百里的纷争,三言两语化为乌有。 虞烈和卫萤雪怔怔的看着那马车缓缓的擦身而过,驶出了巷子。 卫萤雪眼里闪着皎洁的光,笑盈盈的说道:“虞烈,这个小姐姐好厉害哦,也不知道她是谁呢?”说着,摸出怀里的绿宝石把玩。 虞烈看了那绿宝石一眼,奇道:“你与她处了足足一个时辰,还收了她的礼物,怎会不知她是谁?” 小女孩莞尔一笑:“世人常言,这世上的交情有莫逆之交,忘神之交,吻刭之交等等,难道,就不许萤雪与小姐姐也来个不名之交么?再说了,我也送了她礼物呢。” “不名之交?” 看着面露得色、眼眸亮晶晶的小女孩,虞烈心头一软。 人群已散,马车驶出了巷道,绕着高耸的凯旋门回转墨香楼,谁知,刚刚进入对岸的巷道,车夫便勒住了马,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 卫萤雪还没把车窗完全推开,从那窗缝处就伸进来一支手,那手里提着一个精美的布袋,稍微晃了一晃,轻巧的落下。 “我说过,我会赔你一个更好的,这只兔子可不会死!”小男孩在车窗外说道。 “我才不要你的东西。” 卫萤雪推开窗,正准备把那袋子扔给那小男孩,却见他嘿嘿一笑,勒转马头,朝着巷子深处奔去。 虞烈听见马蹄声逐渐远去。 卫萤雪嘟着嘴巴关了窗,扭过头来看着虞烈:“虞烈,他是恶人,杀了我的小白。” 虞烈笑道:“不妨看看是什么。” 卫萤雪脸上浅浅一红,心中却也好奇,当下便想把那袋子打开,袋子系得很紧,小女孩解来解去解不开,虞烈接过去一看,原是打了个死结,便顺着绳索的纹路细细解,马车驶到墨香楼前面的樱脂花林时才解开。 一只兔子,却不是真的兔子,而是用一块白花石雕刻成的玉石兔,红红的鼻子和眼睛,长长的耳朵,和小女孩的小白一模一样。 卫萤雪眼睛一亮,不禁想捧过去细看,手伸到半途却又转过身去,轻声道:“恶人的东西我不要,它又不会说话。” 虞烈诘然一笑,知道她其实很喜欢,便把那石玉兔又放入袋子里,系好了绳索,放到她的手里,笑道:“若是真不喜欢,改天还他便是。” “嗯。” 卫萤雪偷偷看了一虞烈,也不知她想到啥,默默的把那袋子放在脚边,脸上的红晕一层一层的染:“我一定会还他的,我已经有虞烈了,我再也不要别的了,不然,天上的神女会觉得我很贪心呢。”微微一笑,两个浅浅酒窝露出来。 虞烈看得一怔。 小女孩见虞烈失神,她笑得更可爱了,笑靥如花,娇若春风。 虞烈真希望能一直看她这样笑下去,笑到地老天荒。 马车进了墨香楼,卫萤雪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奔向院子,一边跑,一边朝被侍从抬着的虞烈格格笑。 稍远一些的地方,那个南楚小男孩藏在竹林里,他听见了小女孩的笑声,却没见看小女孩捧着他赔给她的玉石兔,脸色黯下来。 老者访友已归,正等在院外,大火鸟蹲在墙上,它看见虞烈回来了,嗖的一声窜过来,虞烈伸出手臂,它便停在了虞烈的右臂上。 “老师,我回来啦。”小女孩向老者扑去,老者蹲下身来,拉着她的双手,满脸尽是疼爱。 侍从抬着软藤椅向院内走去,虞烈朝老者含了含首,老者深深的看了虞烈一眼,冷声道:“明日便要起程,收拾一下吧。” “是。”虞烈点了点头,心中却在奇怪,这老者待他一直冷若冰霜,怎么今天突然转性了?还知道提醒他收拾一下,至于老者说的收拾,那是让他告诉大火鸟,他们随时可能起程,让它不要出去觅食。曾经有一次,大火鸟飞丢了,三天三夜才追上他们。 卫萤雪是个孤独的小女孩,并且才九岁,但凡有趣的事,便会告诉她的老师,她把那枚绿宝石种子拿出来,捧给老者看。 老者接过那颗宝石,逆着夕阳一看,光晕如水,色彩斑斓,内中有一株古树,枝丫俱全。 老者怔怔的捧着它,神情动容,把那绿宝石慎重的放在小女孩手心里,合上她的小手掌,笑道:“与人相交,不问出处,贵在知心知己,萤雪是个好孩子,像冬日里的白雪一样纤尘不染,所以,那位贵女才会赠你心爱之物。拿好它,切莫弄丢了。”说着,斜了一眼躺在院中软椅上的虞烈。 虞烈脸上一红,转过头去逗弄大火鸟,他知道老者是在说他,心有污垢,待人不诚,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哦。” 卫萤雪长长的“哦”了一声,开心的捧着那绿宝石逆着光看,只见树影婆娑,煞是迷人,转念间,她的眉心又皱起来:“老师,我们明天便走了么?可是,萤雪还想再去找小姐姐学埙呢。”扑扇了两下长长的睫毛,炫然欲泣。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每到一个地方,不论见着什么人,对于她来说,都只不过是萍水相逢,终将分离,幸好虞烈例外,他说过,他会永远陪着我说话呢。 卫萤雪甜甜的想。 …… 秋天里的夕阳格外红,懒懒的撒在墨山上,一半苍翠,一半绚烂,书院里的钟声从半山腰响起,雄浑的荡涤四面八方。墨香楼里,听见钟声的鸟儿在笼子里跳来跳去,不停的叫着:“小偷,小偷。” 较了一天弦的女子走出屋来,在夕阳下美美的伸了个懒腰,媚着眸子说道:“齐国来的是谁?” 站在树下的侍女答道:“三侯子,齐煜。” “齐煜?” 女子走到鸟笼下,捡了根树枝逗弄黄眉鸟,边逗边道:“齐煜此人生性傲慢,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齐侯派他来,意态明显,看来这一次诸侯盟会必将不欢而散。不过,如此一来,却正好帮了咱们的忙。斗吧,斗吧,你们若不斗起来,别人怎么安泰。对了,那个小偷呢?走了吗?” “小偷?” 侍女一愣,老半晌才想明白女在说谁,答道:“还没,不过,听说明日便会离开。” “哦?”女子回过头来,眯着眼睛想了一想,有点不耐烦的说道:“走吧,反正与我们无干。” “东主说的是。”侍女抿嘴笑道。 第四十五章 身后的尾巴 一过雍都,天气逐渐转寒,越往北越冷,冽冽寒风吹老了嫩绿繁红,一眼看去,天地苍青犹如浓墨重彩,远山与危城迷蒙而又萧索。 车窗闭得严严实实,风吹不进来,虞烈也捂得结结实实,肩上披着厚羽大氅,头上也戴着绒帽。离开雍都时,还是八月金秋,如今却已是瑟瑟寒冬,而他们却仍在大雍的国境内,并不是他们走得太慢,而是大雍实在太大,从南到北,漫长无崖。 或许,等到了燕京,隔年的桃花就将开了。 虞烈把车窗推开,汩汩冷风贯进来,把他的脸色扑得白了一层,他开窗并不是为了透气,而是因为大火鸟一直在身旁咕咕的叫,它饿了,要出去觅食。它越长越大,蹲在虞烈身旁,足足占了大半个马车厢,当它展开翅膀撩破长空时,就如同丈长的火焰穿风破云,它的爪子与尖喙坚硬如铁,当他们穿越碧落要塞时,它遥飞在天,守关的士兵们拿箭射它,它却一嘴巴啄烂了守关将领的眼睛,若非老者医术了得,恐怕他们便会遇上麻烦。 方一把窗打开,大火鸟便急不可耐的挤出车窗,朝苍白青天扎去,虞烈随目而望,天空高远,一群冬雁正排成‘人’字型从头顶划过。大火鸟越升越高,渐渐的就只能看见一个小红点。 这是一只神鸟,或许是经世火凤,也或许是离天朱雀,你从哪里得来? 老神医秦越曾经这样问虞烈,而他并没有回答,他总不能告诉老神医,这鸟是我从梧桐树下的路边捡来的,它幼时毫不起眼,整天被人拧来拧去,还喜欢吃糠皮粒。 “虞烈,虞烈。” 马车停了,卫萤雪捧着一个小手炉朝虞烈走来,她穿着厚布深裙,肩上也披着大氅,依旧是天蓝色的,滚边是雪白的狐狸毛,风一吹来,那雪白的羽绒夹着她的小脸蛋,让她的脸蛋看上去更小,倒是那双大眼睛却更为明亮了。 “虞烈,你把这个拿去捂着。”卫萤雪把小手炉递来。 虞烈伸手去接,触手一片温暖,还有她身上的余香,但他却并没有拿着手炉捂,而是把它推进她的怀里,笑道:“我不需要。” “拿着。” 卫萤雪固执的把手炉塞到虞烈的怀里,还瞪了他一眼,然后扶着他向营地走去。又是三个月过去,虞烈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只是走得很缓慢,也较为吃力,近来,每天小女孩都会这样扶着他走一走,让他习惯大地的触觉。 营地设在两株古槐树下,巨大的树身光秃秃的,没有树叶,犹如两只庞大的手掌撑向天空。侍从们有的在搭帐蓬,有的正在升火,老者没有下车,他在马车厢里。 站在树下遥望远方,危危山城挺立在极目之境的天地间,看上去虽近,其实还很遥远。 卫萤雪扶着虞烈坐在树下烤火,椅子不再是软藤椅,而是硬竹椅,虞烈一坐下去,腰背抵着硬冷的竹片,略略有些咯人,小女孩关切的注视着他脸上的神情变化。 虞烈稳稳的坐着,微微一笑。回头向来时的路望去,身后却是一片茫茫,各式落叶与杂草在寒风中打滚,一群骑士从风里冒出来,勒停了马蹄,驻扎在半里外的地方,他们是一条尾巴。 自从离开雍都,这条尾巴便一直跟着,不论虞烈他们是与大队行商走在通天官道上,还是独自行走于阡陌小道中,这条尾巴始终不离不弃。 “虞烈,我已经把兔子还给他了,他怎么还跟着?” 卫萤拿着一根树枝搅着火堆,腾腾的火焰照耀着她,小小的脸蛋,漆黑的眸子,精致的眉与嘴,仿若一幅极美的画卷,虽然这画中的人物尚处幼龄,但令人无疑的是,她美得的不可方物。 虞烈道:“或许,他与我们同路。” “同路?虞烈,我不喜欢与他同路。”小女孩略微有些生气的扔掉了树枝,鼓着可爱的腮邦子看虞烈。 虞烈伸出手去,摘掉她头上的一片落叶。他们身后的尾巴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南楚小男孩与他的护卫,虞烈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跟着,可他能读懂这个小男孩的眼神,炽热如火,偏又卑微胆怯,有点像谁呢? 燕十八么? 不,燕十八的卑微与胆怯只是假象,反而,他从头倒脚都渗透着绝对的自信,而这个南楚小孩的卑微却是深藏在骨子里,就如烙印一般,无时无刻不在,却又容易被外在的表象所混淆。 老者下了车,拄着根拐杖朝火堆走来,冬天到了,这位精神矍铄的老神医终于出现了一丝颓靡,凛风吹来,就如普通老人一样佝偻着背。 侍从摆了一片草席在树下,老者跪坐在席中,把背挺直了,温柔的对卫萤雪嘘寒问暖。 老者非常宠溺小女孩,像是春阳逢白雪,深怕一个不小心,柔弱的雪便化了,他看待小女孩时的眼神也是这般,不时会闪现一抹令人心悸的痛楚。而这痛楚,让虞烈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近来老者对虞烈的态度也在悄然改变,不再像以前一样冷漠,偶尔也会关心关心他的伤势,而虞烈也再没有听见他劝小女孩让自己离开。被人关怀的感觉很好,可是虞烈却觉得有些不对劲,究其原由却又说不上来。 “蹄它,蹄它……” 急促的马蹄声在身后响起,众人举目回望,一骑携尘而来,翻动的马蹄踩乱了满地落叶,沉闷的蹄声仿佛直接踩在人心里一般,老者眉头一皱,小女孩嘟起嘴来,而那些侍从们则警惕的按上了腰上的剑,虽说大雍境内很少有山匪路盗,不过,一路而来的路上,他们也曾见过被抛尸荒野的旅人。天大地大,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要不然,为什么各国士子周游列国时,都会在腰上挎一柄剑? “簌!” 一名侍从放箭,脱弦而出的箭插在马头前,但那名骑士却并没有勒停奔马,而是直直的朝树下冲来,虞烈大惊,猛地起身,挺着胸膛,将卫萤雪护在了身后。 就在这时,那骑士却突然勒住缰绳,高速奔驰的健马人立起身,“希律律”的叫着,骑士却已翻下马背,跪在了惊惶不定的老者身前。 一干侍从大怒,有人将剑架在那人的脖子上,也有人用箭对准了他的背心,那人却浑然不顾,只是颤声道:“老神医,求求你,请老神医救救我家少主!求求你,求求你……”他翻来复去的重复着,双手按在地上,不住的磕头。 救人?搞得像要杀人一样。 “救谁?”老者镇定下来了,眯着一对威严的眼睛看向那跪在泥地里颤抖的壮汉。 “我家少主。” 那人抬起头来,迎视着老者,然后重重一个长揖,揖地不起。过了一会,老者道:“去把他带来吧。” “多谢老神医!” 那人翻上马背,绝尘而去,没有多说一句话,混乱的马蹄声显示出他心中的万般焦急。 卫萤雪从虞烈身后冒出个小脑袋,她瞅了瞅骑士逐渐远去的背影,有些惊魂不定的抓着虞烈的手,轻声道:“少主?是那个恶人生病了么?老师,他是杀死小白的恶人,我们为什么要救他?” 老者道:“人有善恶之分,病却无善恶之别,身为医者,不论人之善恶,当论病之善恶,萤雪是个善良的好孩子,怎么会想不明白呢?” “哦。” 卫萤雪眨着眸子,长长的“哦”了一声,却仍然紧紧的拽着虞烈的手,并将小巧的身子依向虞烈。 老者深深的看了虞烈一眼,目光里满是赞许。 少倾,一群护卫抬着那个南楚小男孩来到营地里,小男孩躺在一张木板上,紧紧的闭着眼睛,面白如纸,额上却通红一片,浑身上下也都湿透了,正在不住的痉挛。 “挺可怜的。” 善良的小女孩扑扇着大眼睛,注视着小男孩被抬入老者的马车里,等到车帘被拉下,小男孩的护卫默无声息的守侯在马车旁,她回过头来,紧了紧虞烈的手:“虞烈,当初你比他更可怜,小白发现你时,老师说你已经死了。要不是,要不是诛邪一直叫,老师就把你给埋了,呜呜,我讨厌泥巴,我也讨厌做梦,冰冷的泥巴,它一点一点的堆着你……”哭起来了。 越哭,她把虞烈拽得越紧。 看着哭得像个泪人儿的小女孩,虞烈心中却升腾起阵阵暖意,因为他个子比小女孩高一个头,不得不蹲下来,伸手抹着她脸上的泪水,柔声道:“不会有那一天的,虞烈说过,会一直陪着你,听你说话,听你吹埙。” “嗯,你说过的,不许反悔。”卫萤雪抿着嘴唇,重重的点头,随后又怯怯的补了一句:“我吹的不太好,可是我很认真的,我会吹的很好的,像那个小姐姐一样。”神情很肯定。 虞烈笑了。 天黑的时候,老者从马车里走出来,神情很疲惫,小男孩的护卫围上去,没有人问,却都神情紧张的看着老神医。 老者道:“并无大碍,只是水土不服,又偶感风寒,两厢交加便一病不起,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要想彻底治愈,还需些时日。” “多谢老神医!” 扑啦啦一阵响,三十六名护卫推金山、倒玉柱的跪了一地。老者接过侍从递来的汗布,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凝视着护卫首领:“医者无别善恶,然则,患者却有善恶,我救他,是出自医者之心,可如今,我且问你,为何一直跟着老朽?” 护卫首领便是方才那骑马呼救的人,他抬起头来,直视着老者,眼里有话,却说不出口,良久,方才重重拜倒在地:“老神医但请宽心,我家少主并非恶人,我等亦非忘恩负义之人,之所以与老神医同行,别无他由,实是,实是同路而已。” “同路?”老者眉头皱起来,淡然道:“欲往何方?” “燕京。” …… 第一卷快结束了,数据很糟糕。数据一糟糕,起点就不会推荐,连个蚊子腿也不会给!请喜欢这书的书友们,大力推荐。江山会把写好,也相信它是一本好书。而好书是需要支持的,没有人支持,它就会沉入海里。尽管,它现在已经沉了,但我想只要喜欢的人多推荐一下,它会浮起来的。另外,为了多一些点击,江山会调整更新时间,第二更一般会在夜里十点以后再更。 第四十六章 魔鬼与奴隶 这里是酆国,一个混乱的国度,位于雍国和宋国之间,三年前,雍国与宋国在这里进行了一场规模不大的战争,但就是那次相互间的试探却彻底的把酆国给拖进了无底深渊,国君死于那一战,新继任的国君还是个毛头小孩,封臣争权夺利,今天,你在朝堂上骂我,明天,我就驾着战车来打你,各自为政,各自为战。 酆国原是狄人的领地,经过血与火的战争,武英王的诸侯们打败了狄人,把他们像赶兔子一样越赶越远,但是却有一些狄人不愿离开旧地,躲进入了深山里。而这样的大山,酆国不胜枚举,如今恰逢大乱,那些狄人便从山林里钻出来,挥舞着刀与剑,肆意的践踏着这片土地。 太阳已经沉下去了,天地四野一派昏暗,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却升腾着滔天火焰,妇人抱着孩童哭喊,老人被斧头砍成两半,一只黑色的大狗从火光里冲出来,它把一个面目狰狞的狄人拖下了马背,并咬断了他的脖子,可是转眼间,一柄重剑便砍烂了它的头骨。 “哈哈哈……” 狄人在疯狂的笑着,有人割下了狗头,架上在火堆上,也有人蛮横的撞开破烂的房门,把屋里吓得瑟瑟发抖的妇女拖起来,三两下拔得精光。哭声,惨叫声,笑声参杂在火光里,而那火焰宛如从地狱里冒出来一般,被风一裂,竟也发出一种怪声,类似桀桀怪笑。 “轧轧轧……” 就在这时,一阵怪异的声音在头顶上响起,提着斧头的狄人首领抬头看去,一只黑色的鸟从村子上空掠过。死亡的使者,鬼车? 不祥的预感钻入心里,狄人首领向黑鸟飞来方向看去,灰蒙蒙的天空,月亮还没升起,那地平线上却冒出了一条黑线,紧接着,那黑线越滚越粗,马蹄声遥遥传来。 “有人来啦,骑马的敌人!” 狄人首领挥舞着斧头大声叫喊,但是散落在四处的狄人们正在烧杀抢掠,根本没人听见他的喊声,即便听见了,怕是也装作没听见,他们积压了数百年的愤怒与欲望在这一刻爆发,除非掉脑袋,不然谁也阻止不了他们。 “蹄它,蹄它……” 蹄声越滚越近。 狄人首领纵马冲到村口的树下一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只有八个人?八个人能顶什么事?在这方园数十里内,除非是那位封臣大人亲自领兵来围搅才足以吓倒他,不过,他早已打听清楚,封臣大人早在三天前便离开了封地,并带走了领地内所有的战车与战士,听说是去和八十里外的另一位封臣决战去了。 八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女人?看来,不用躲进山里了。狄人首领看着正中那一抹明黄,裂着稀黄的牙齿一笑,虽然隔得较远,他仍然能看见那个女子曼妙的身姿随着马匹而起伏,若是能躺在这具身体上肆意驰骋,那绝对是一件美妙的事。 狄人首领眼睛放着光,他拉开了用树枝与竹片做成的简易长弓,准备来个先声夺人,把那个身形最强壮的大块头给射下来,然后再聚集部属,把这些人统统杀掉,只留下正中央那个穿着明黄衣裙的小美女。可惜,他的美梦到此为止。 “簌!” 一百二十步外响起了破风声,箭头在他的眼里越来越大,他浑身发抖,想避却避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扎进了自己的喉咙。 痛楚,因为太快而没有痛楚,浑身上下却传来一阵无力感,狄人首领缓缓的抬起手,握着箭杆,感受着血水浸出来,渐渐的如泉激涌,他惊慌失措,瞳孔开始急剧内缩,然后猛烈放大,仰天倒下。 天地在旋转,他看见一匹匹马从头上飞驰而过,甚至,他还看见那个女人夹着马腹的腿,是那么纤细而修长,他想伸出手去摸一摸,这时,一只马蹄重重的落下,正好踩着他的头颅,于是,他再也看不见了。 …… 火焰仍在熊熊燃烧,屠戮者与被屠戮者却对换了一下位置,七个人冲入混乱的小村庄,其中有一个躲在了竹林里,这是一个黑精黑瘦的年轻人,他远远的看着杀戮进行。 刚刚从妇人身上爬起来的狄人被巨大的战锤砸成肉泥,正在四处放火的狄人被箭钉死在树杆上,那些围着火堆烤肉的狄人最惨,他们被一条黑影与一条黄影缠着,伴随着每一次光寒闪烁,断手的断手,掉头的掉头。 “投降,我们投降!!” 不知过了多久,短暂一刻,或是漫长一生,零散于四处被追杀的狄人尖叫着,扔掉了手中的兵器,跪在地上颤抖。这些人都是怀着仇恨之心而来,并且他们的手上已经沾了血,正是最疯狂的时候,唯有极度血腥的杀戮,才会让他们胆寒心裂。显然,这七个人具备这样的能力与手段。 所有的狄人被弓箭手与剑盾手赶在了一起,这七个魔鬼让他们蹲在火堆旁,那炽烈的火焰甚至舔到他们的脸,烧着他们的眉毛,可是他们却不敢呼痛。 那个壮如铁塔的巨汉扛着带血的战锤,冷冷的看着他们,他身上的战甲破破烂烂,像是强行把几件甲胄拼凑在一起,而那硕大无比的战锤上还挂着一块肉。 魔鬼,是的,他们都是魔鬼! 那个躲在树里看热闹的小黑鬼骑着马奔来,看也不看火堆旁的狄人一眼,却听他说道:“这些凶徒都是老鹰岭上的狄人,老规矩,找找他们的首领,额头上戴狼牙的。” “戴狼牙的?已经死了!”穿着半身铁甲,背着与人等高的弓箭手漫不经心的说道。 提着硬弓,拽着人头的弓箭手走到火堆旁,朝着那些狄人吐了一口口水,冷声道:“全村人都死光了。” “还没死绝。” 一名剑盾手与一个提着双斧的独眼人从村尾走来,那名双斧手异常恐怖,他的眼睛与脖子上还缠着旧伤布,斧头却被血染红了。蹲在火堆最外围的一个瘦小的狄人清楚的记得,这个魔鬼把他的兄长从头剖到了脚,一想起那场景,他开始拼命的呕吐起来。 剑盾手走过去踹他一脚,皱着眉头说道:“还有六个人活着,都躲在村后的地窖里,小虞,你最好去看一看,因为他们都是小孩,刚才他们见了我与霍巡,叫得比狼还惨。”看了一眼光头魔鬼,又补道:“幸好,不是熊战去。”说完,用手拍了拍铁甲,血水与肉浆被振得蓬洒而下。 那个光头魔鬼摸着光头嘿嘿一笑。 身穿明黄裙衣的小女孩看向村尾,想了一想,吩咐道:“别急,等我回来再处理。” 处理什么? 剩下的十几个狄人面面相窥,他们不由得向那小女孩看去,真是个美人儿,腰极细,手与脚都是小小巧巧的,但是他们却知道,正是这个小美人杀人不眨眼,那火堆旁边横七竖八躺着的狄人,十之八九都拜她所赐,一刃封喉。 小美人两手一晃,两柄怪异的兵器便被她收在了宽大的广袖里,背着一柄长剑向村尾走去。由始至终,没见她用过那柄剑。 而她刚一走,剩下的几个魔鬼便朝着火堆旁的狄人冷笑,那笑声诡异而刺耳,狄人们觉得,今夜的寒风可真冷,冷得他们抱着脑袋发抖。 不多时,小美人去而复返,眯着眼睛看火堆旁的俘虏。 剑盾手道:“都杀了吧,留着也是祸害。” 光头魔鬼上前一步,扬起巨大的战锤,狄人们面露悲色,有人想抓起地上的武器,却被那提着双斧的魔鬼一斧头斩断了手臂。断手的狄人倒在血泊里,嘶声惨叫。一柄剑无声无息的探过来,插进了他的咽喉里。 惨叫声嘎然而止。 静,死一般的静。 杀人者抽出剑,环扫众狄人一眼,冷,冷到极致渗人心。那人从怀里掏出一方布条,擦干净剑上的血,归鞘,抱着剑,默然。 众狄人惊若寒蝉,死亡的阴影在他们的眼里迅速蔓延,但他们却失去了挣扎的勇气。 光头魔鬼再一次举起锤子。 小美人便在这时说话了,她说:“杀了他们,只不过为这世上添了一堆烂泥,留着他们,或许还有点用处。”声音平淡,冷漠。 剑盾手道:“留着何用?” 小美人走到火堆旁,踢了踢那个瘦小的狄人,问道:“你叫什么?” 狄人惊道:“仇由耳海。” “不,从今而后,你没有姓也没有名,你是一个奴隶。”小美人看着跳动的火光,静静的说道。 “奴隶?” 瘦小的狄人抬起头来,飞快看了小美人一眼,然后,猛地低头,匍匐在地上:“是的,我是你的奴隶。”不管如何,总算保住了一条命。 “你不是我的奴隶。” 谁知,小美人的下一句话却让那狄人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不敢再看她,因为方才,他抬头的那一瞬间,分明的感觉到那抱着剑的人露出了一丝杀意。 “你,你们都是奴隶。” 小美人平静的看着火光吞吐,说道:“但却不是我的奴隶,你们的主人是个尊贵的人,你们不配看见他,你们只需要记住他的姓名,永生不忘。” 众狄人匍匐于地,大气也不敢出,更不敢问主人是谁。 好在,那个小美人并没有让他们久等,她伸出颤抖的手,接过剑盾手递来的剑,在地上的一滩血水里蘸了蘸,一笔一划的写下了两个字。 姬烈。 风起了,冽冽寒风刮过村外的竹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同时,也掀起了小美人的裙角,那一抹明黄倒映在刚刚爬出黑暗深渊的月亮之眼里。 第四十七章 谁从地狱里重生 寂静的夜,繁星寥落,只有瑟冷的月亮还在那漆黑的天空躺着,他抱着剑站在一块石头上,夜风撩起他的袍角,他抬头昂望北方。 “轧轧……” 一阵车轮滚动的声音响起,黑色的鸟穿破了天上皎月,从北方斜斜飞来,抱着腿坐在石头上的小美人伸出手臂,那黑鸟便停在了她的手臂上。她扔给它一块肉,它咕噜一下吞了进去。 “小虞。” 剑盾手高一脚、低一脚的穿过坑洼不平的田地,来到这块石头上,抱剑的人与小美人都没回头,剑盾手坐下来,斜眼看着她手臂上的鸟,沉吟了一会,说道:“你留下那些奴隶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带上那些孩子?” 小美人平静的说道:“我们不带走他们,他们就会饿死,或者成为奴隶。” 剑盾手道:“我们拿什么来养他们?” 小美人道:“狄人把几个村庄抢得干干净净,那些抢掠得来的财物,足可以养活他们与奴隶,等到了前在面的飞凤镇,便为奴隶们添些软甲与兵器,我想,这一路北去,奴隶会越来越多。” 剑盾手道:“奴隶不可以有武器。” 小美人道:“可以,他们必须得卖命。” 剑盾手皱眉道:“倘若他们叛乱?” “一个奴隶叛乱,杀三个奴隶,三个奴隶叛乱,全杀光。小黑会管好他们,也会告诉他们,什么是奴隶,留他们性命,给他们吃的,给他们武器,是让他们为侯子效力,而不是叛乱。”小美人静静的说道。 剑盾手沉默了,随着她的目光向北方看去,北面的天,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田地里有水鸟的叫声。过了一阵,他回过头来,看着她背上的剑,犹豫了很久,说道:“我们从安国到陈国,再从陈国到召国,把召国寻了一遍,又返回陈国,却依旧杳无音讯,现在,这只鸟又带着我们往北走,从这里到燕京,怕是还要走上大半年。”说完,伸手从石头缝里拔了一根草,衔在嘴里嚼。 小美人眼睛眨了一下,用力一振手臂,那鸟腾地飞起插入漆黑的夜里,她理了理嘴边被风吹乱的头发,目光逐着黑鸟消失的轨迹:“侯子说,生者当尊重死者,把那些死去的狄人也埋了吧,那些活着的孩子,你可以教导他们剑与盾,田氏兄弟会教他们掌握风与力的速度,而老师与我,会让他们学会如何杀人。” “就这样吧。” 剑盾手凝视了她很久,她却一瞬不瞬的看着远方,目光平淡,就像静静的一湖水,没有任何一丝波澜。剑盾手拍了拍屁股站起身来,朝着那一直抱着剑危然不动的人点头行了下礼,跳下石头向村子走去。 他刚一走,那个黑精黑瘦的年轻人来到石头上,坐在小美人的身边,说道:“奴隶们可以不知主人身在何方,但是尊贵而骄傲的战士们却必须得有指引的方向……” “你想说什么?” 小美人回过头来,虚着眼睛看年轻人,那美丽的眼睛冷的像冰,刺得年轻人不敢于她对视,年轻人下意识的避过头,声音很低:“大家都在猜测,侯子可能已经不在了。” “何人在猜测?” 小美人冷笑道:“身为家臣武士,心中若有此念,即是不义,主失而臣不往,即是不忠,不忠不义之人是你?还是我?或是他们?”说话间,广袖一翻,已将怪异的兵器架在他的脖子上:“你是侯子的巫官,侯子待你不薄,但我却并非侯子,倘若你再敢私议侯子,那么你会和那些狄人一样。” “小虞。” 这一次,年轻人没有避,反而与她对视,小美人手上加劲,年轻人的血便渗出来,他有些疼,却裂开了嘴,露着一排雪白的牙齿,笑道:“武士的尊严在于忠义信仰,而我却只是一个巫官,身为巫官必须有效忠的对象,就如天上的日月。难道,你想让我和那些奴隶一样无知?或者,让我去相信那只会带来死亡的鸟?” 就在这时,一柄捡探了过来,像是毒蛇吐信,直取年轻人的咽喉。当剑光乍寒的那一瞬间,小美人眼中倒映着那剑的轨迹,她来不及思索,左手一扬,一柄怪异的兵器架住了那剑,而她的右手则重重的拍在年轻人的胸口,把他打落石头。 “宋师,他是侯子的巫官。” 小美人白皙的脸上滚起一层红晕,提着双刃站在石头上,那抱剑的人怀中之剑已出鞘,那剑锷上方的梅花正在月光下叠着冷寒。 “不,我是你的巫官!”那年轻人从草丛里爬起来,满头满脸都是泥巴,只能看见那一排白牙,他的声音很大,在安静的夜空下传得很远。 “我的巫官?” 小美人扭过头,瞪视着年轻人,脸上的红晕越来越盛,眼眸中的愤怒也愈来愈浓,夜风裂着她的长发,她咬着牙,冷声道:“我说过,你再敢私议侯子,我就杀了你。” “慢着!” 小美人的眼冰冷死寂,就在她即将飞身而下,抹开那年轻人的咽喉之时,那年轻人却突然高声叫道:“我们有国书,我们将前往燕国,没有人知道侯子长什么样,我们说谁是侯子,他就是侯子,姬烈!!” “大胆!” 小美人勃然大怒,提起双刃飞向那年轻人,这时,一柄剑却探了过来,将她拦在半途。 “宋师!” 匆匆几声金接交接,小美人擒着双刃,倒飞回石头上,那年轻人身旁却多了一人,正是那抱剑之人。看着与年轻人并排而立的抱剑人,小美人微挺的胸膛不住起伏,眼里滚荡着一圈晶莹的泪花,她难以置信,那抱剑人竟然会阻止她杀这年轻人。 年轻人却丝毫也不意外,他从怀中掏出一轴细锦国书,大声念道:“燕侯见鉴,邦国之交,礼尚往来,今有燕地贵子入少台……” “不许念!”小美人流着泪,大声喊道。 那年轻人浑然不顾,一直念下去:“两国往来,亘古久远,今遣一子,烈,轻车远赴,相闻于礼,致我二国,和邦康泰。希此情谊,绵若高山,垂若流云,千载万年。昊天在上,伏维告之。”念罢,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揽起袖子长揖:“臣,公孙一白,拜见侯子。” 小美人惊慌失措。 “侯子!” 这时,田地里又走来几个人,剑盾手、双斧手、战锤手、两个弓箭手,他们一起来到石头下,那面容生冷的剑盾手捧着一个匣子,单膝跪地:“臣,姒英。” “臣,熊战。”、“臣,霍巡。” 、“臣,田立。”、“臣,田重。” “拜见侯子!” 一干众人,武者单膝跪地,文者长揖,唯有那抱剑者仍然挺立,他与剑盾手深深的对视了一眼,然后,抬头看向那石头上的小美人,目光复杂无比,既有担心,又有期待,过了一会,他也单膝跪在地上。 “侯子还活着,你们,你们……” 月光静静的摇着,小美人语不成声,那个匣子里放的不是别物,正是一顶三寸板冠,一件火红的礼袍。 等了一阵,名叫公孙一白的黑小子抬起头来,殷切的望着石头上的小美人:“侯子,此去燕国路途遥远,恳请侯子换装,以章国仪。他年,若是得天地眷顾,我等从容而归,昔日之仇,昔日之血,必以铁与血来偿还!” “恳请侯子换装,彰体国仪,血债血偿!”众人齐声道。 谁知,那小美人却软软的坐在石头上,抱着小腿看着那红火色的衣物,无声的流着眼泪。 剑盾手偏过头,看了抱剑之人一眼。 抱剑之人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缓慢的站起身来,纵到石头上,把那小美人拉起来,替她抹干净泪水,又把她嘴唇边的头发别到耳后,裂开了一张没有舌头的嘴,无声笑了笑,随后,提起剑来,在石头上一阵疾划。 铁过坚石,飞屑走沙。四个大字:血债血偿。 “姬烈啊……” 突然,小美人抬起头来,仰望着天上的月亮喊了一声,而这一声喊,像是藏在她内心很久了,细细的,怯怯的,却刻骨铭心,曾经,她对侯子说,身为侍女怎么可以直呼侯子的姓名呢? “我是小虞啊,我没有姓名的,我是贱奴。” 喊完那一声,她又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影子,声音与影子都像无根的浮萍,飘来荡去。 “你是侯子。”公孙一白仰视着她,声音无比诚恳,目光庄严。 “我若是侯子,侯子在哪?”她问道,像是问别人,又像是在问自己,泪水一颗颗的往下掉。 公孙一白答道:“侯子一直都在,您就是我们的侯子,我们沿着这条道路一直走下去,我们会有很多的奴隶,我们也会有更多的武士、战士,总有一天我们会回来,活着回来,把敌人与仇人统统送进地狱里。为您,我奉上我的智慧与生命,捍卫您的尊严。” 剑盾手道:“我的剑与盾。” “我的战锤。” “我的斧头。” “我的弓与箭……” 第四十八章 燕京门前谁盗牛 “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虞烈,你在唱什么歌?” “好听么?” “嗯,非常好听。” 马车轻快的驶向天边,在那一道地平线上,一望无际梨花开了,一树一树雍容无比,仿若漫天的雪误了季节,不慎落在这三月天里。车窗推得高高的,虞烈和卫萤雪坐在马车里,虞烈正在哼着动听的歌谣,卫萤雪坐在他的身边,双手捧着脸蛋,一边听,一边格格娇笑。 “虞烈,我吹埙给你听。” 卫萤雪捧出埙来,长长吸了一口气,小小的嘴巴对准埙嘴,鼓起了腮帮子,嘤呜嘤呜的吹奏起来。吹得便是虞烈方才唱的那首曲子,她吹得颇是好听,再不像以前一样断断续续的,虞烈听得很入神,嘴角始终带着微笑。 老者坐在首车里,他也听见了小女孩的埙声,嘴角挑起来,在车队的最后,那个南楚来的小男孩百无聊耐的打着马,一副无精打彩的样子。 这里是燕国,离燕国的国都燕京只有三十里路程,整整一年的时光,春夏秋冬不住更替,虞烈身上的伤势已经痊愈。此刻,他听着卫萤雪悠扬的埙声,心中却在想着过往,一幕幕往事在脑海里逐次闪现,有痛楚,有欢乐,更有难以忘记的人。 “唳!” 大火鸟从车窗边掠过,遥遥插向天际,卫萤雪放下了埙,把下巴搁在虞烈的手臂上,闪着眸子看着火鸟远走高飞,小女孩喜欢这样偎依着虞烈,因为她觉得虞烈就是昊天大神赐给她最好的礼物,比小白还要好,小白不会说话,但是虞烈会,虽然他并不多话。 虞烈感受着她那光滑如玉的脸蛋磨擦着自己的手臂,鼻子里也钻着那淡淡的暖香,若有若无的药香,心神格外宁静。近来,老者待他越来越好,竟然允许卫萤雪与他同乘一辆车,这在以往,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莫非…… 一想到那个莫非的可能性,虞烈脸上一红,情不自禁的紧了紧小女孩的手,卫萤雪回过头来,嫣然一笑:“虞烈,你在想什么?” 虞烈道:“想燕京。” “燕京有什么好想的?秦师说了,我们今天肯定能到燕京。”纯洁无瑕的小女孩歪着脑袋凝视他。 虞烈被她看得心里有点慌,撇过头去,看着车窗外那一片漫无边际的雪梨花,说道:“你刚才吹埙的时候,吹错了一个音。” “是么?”卫萤雪仍然盯着他。 虞烈道:“是的。” 卫萤雪道:“可是,我吹错了音,为什么你会脸红?” 虞烈想了一想,道:“你以前不是说么,等你到了燕京,你就能像那个雍都的小姐姐一样,吹出最动听的埙声。” 卫萤雪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瞬不瞬的看着他:“可是我们还没到燕京呀,就算到了燕京,我吹的不及小姐姐好,你为什么要脸红呀?” “这……”虞烈语结。 卫萤雪莞尔一笑:“虞烈,你方才的样子就像小白一样。” “像么?”虞烈下意识地问。 “嗯。” 卫萤雪重重的点了点头,从袖子里摸出那枚绿宝石来,隔着绿宝石看雪梨花,说道:“每次小白做错了事,就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它知道我舍不得打它。虞烈,你也是怕我打你么?” 与小白兔同等地位的虞烈闭上了嘴,卫萤雪还小着,什么也不懂,她就像是那树上的雪梨花,清新怡人的绽放着,却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丽。 马车静静的驶着。 这时,密如雨点的蹄声从远方响起,卫萤雪放下绿宝石,搭眉望去,在那遥远的天边,梨花盛开的尽头处,滚来了一道黑色铁流,越滚越近,长戟如林,黑色的战车,黑色的甲胄,整齐划一的步伐。而这道黑色的洪流奔涌在梨花道中,异常醒目。 大军过境,不可挡道。 侍从赶着马车避在一旁,那南楚小男孩的护卫们也摧马散在道旁两侧,一辆辆马车从虞烈等人的面前缓缓驶过,挺立在战车上的甲士目不斜视,面色冷硬如铁。 足足一个时辰,庞大的军队才逐渐消失在梨林深处。 日渐西沉,老者看了看天色,吩咐车夫快马加鞭。燕京是燕国的都城,防备极为森严,必须在日落前赶到,不然就算有天大的能耐,也进不了城。 卫萤雪却犹在回望那滚滚远去的燕国大军,直到再也看不见了,她才回过头来,皱眉问道:“虞烈,他们是去代国么?” “嗯。” 虞烈点了点头,从雍都到燕京必然要经过代国,当他们抵达代国时,战争的乌云已经笼罩着整个代国,齐侯派出了八万大军,其中更有一万白羽精锐,而齐国麾下的各属国也纷纷跟随,最后竟然汇聚成浩浩荡荡的十万人马,扬言三日灭代。 但是,齐侯的扬言却并未如期实现,因为雍国参战了,雍公指责齐侯在南楚越江之时操戈于内,乃不仁不义不忠之事,当下便令上卿仲夫离领军五万,攻齐救代。而身在雍都的燕十八则在燕侯的授意下,调配边军前往代国劝戒雍公与齐侯罢兵,一致伐楚。至于宋侯,齐国的大军还没抵达代国时,他便已经任命世子宋伯约为节旌大将军,率领三万宋军前往代国,当然,他的借口与燕侯一样,都是劝雍公和齐侯以和为贵,以伐楚之事为重。 不过,如此浩大的一场战事,岂能轻易的以和为贵?景泰王的告诫与申饬如同雪片一样飞来,四位万乘之君依然我行我索。虞烈离开代国时,战火已经点然,雍齐燕宋四国在代国的境内,爆发了几次试探战,规模虽不大,却异常激烈。而如今燕十八竟然调动燕京的精锐部队前往代国,想必是战争规模扩大了。 众所周知,这是一场蓄谋已久而突如其来的争霸战,齐国离代国较近,占着地利,而雍、燕、宋三国占着时机,虽说是劳师远征,并且人心与步伐难以协调一致,但毕竟是三国联手,最后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然而,虞烈却并不关心这场战事,他心头想的是,在万里之外的某个地方,有人或许会大大的松一口气了。是的,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宋侯的目光被代国牵引着,自然也就没有心力再去计较别的了。 “虞烈,虞烈……” 正在虞烈皱着眉头深思时,卫萤雪在他的眼前不住的晃着小手,虞烈回过神来,见她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不禁问道:“怎么了,萤雪。” “燕京到了,虞烈。” …… 燕京。 极北之境的燕京。 马车翻过一道山梁,粗犷而豪放的燕京城涌入眼帘,它并未建在一马平川的地方,而是危耸在一处悬崖绝壁上,从下往上看,就如同空中之城。 燕人是玄鸟的后裔,举国尚黑,但燕京却不是黑色的,反而是白色的,高大的城墙浑然一白,在城门楼的位置上飞着一只玄鸟。 马车沿着山道盘旋而上,到了城墙下,举目极望,这才发现那玄鸟雕塑之庞大,夕阳晚照,它投下一片黑暗的影子,仿若漆黑的夜空一样,将天与地都笼入其中,人与马行走在那黑暗里,恰若浮舟于海,沧海一粟。 浩荡,苍凉,雄壮。 种种情绪由心而生,震得人头皮发麻,从南到北,虞烈自认为见过不少壮观景象,包括雍都那踏天踏地的火焰战车在内,但却都不若眼前这只玄鸟带给人的震憾强烈, “好大的一只鸟。” 卫萤雪双手握在胸前,一眨不眨的看着那按爪展翅做扑击状的玄鸟感叹,她的样子可爱之极。 “那是你没去过南楚,若是你去了南楚的都城,你就会知道,天下并不是只有一只鸟。” 一个酸溜溜的声音传来,虞烈与卫萤雪回头一看,是那个南楚小男孩,他从马背上一骨碌翻下来,拉着缰绳走过来,没有看虞烈,直视着卫萤雪,说道:“在大江之南,南楚之都,凤歌城,有一只焚天火凤,翼展三十丈,呈冲宵之势。不论是气势,还是个头,都比这只玄鸟要大,你要是见了,肯定会喜欢。”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红彤彤的小玩艺,想要交给卫萤雪。 谁知,卫萤雪却压根不理他,反而拉着虞烈的手,嫣然一笑:“虞烈,你知道鄀国盗牛的故事吗?” 虞烈道:“曾有耳闻,南楚初建,为祭祀天地与先烈,他们建好了宗祠与庙堂,却没有三牲五畜可以进献,百般无奈之下,只得去隔壁的鄀国盗了一只小牛犊,又害怕牛犊的主人前来追牛,便连夜宰杀。” 卫萤雪眨巴着眼睛:“是哦,听说那小牛犊连牛角都还没长齐呢。后来还听说,至那而后,南楚人每逢祭祀必在夜里进行,却不知,是有月亮的夜,还是没月亮的。” 那南楚小男孩涨红了一张脸,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终是没有说出口,朝着虞烈悻悻的一声冷哼,牵着马朝城门走去。他的护卫追了上去,路过虞烈身旁时,纷纷投来冷视的目光。 卫萤雪倒底是个善良的小女孩,看着小男孩萧索的背影,心生不忍,仰着小脸蛋,对虞烈道:“虞烈,我不是嘲笑他的先祖,只是不喜欢他,更不喜欢他看不起你。” “我知道。” “萤雪,萤雪。” 这时,前方传来老者的呼唤声,进燕京城,必须得步行而入,老者站在吊桥畔,朝着虞烈与卫萤雪招手。 燕京,到了。 第四十九章 这是我的虞烈 虞烈与卫萤雪手牵着手走向燕京城。在那巨大的玄鸟的注视下,他们就像两只小蚂蚁。 过吊桥时,大火鸟振起翅膀飞到玄鸟的头顶上方,仿佛想与那玄鸟比比看谁飞得更高,它盘旋了一会,见身下的庞然大物纹丝不动,便沿着玄鸟的翅膀悠然滑行,对于它们鸟类来说,这是莫大的挑衅。 它发出嘹亮的啼声。 城墙上的守卫大惊,拉弓的拉弓,扔戟的扔戟,更有人调转城门巨弩想把它给扎下来,谁知,一路而来,嚣张的大火鸟已经被人给射习惯了,它一点也不紧张,挥着翅膀避过漫天箭雨,猛地拉高,把那支夺命的城门弩抛在身后。 “诛邪!”卫萤雪把手拢在嘴边,朝着大火鸟喊了一声,也不知那大火鸟有没有听见,就见它猛地一个翻身,斜斜向天边飞去。 “还是挺听话的。” 卫萤雪满意的把手放下,牵着虞烈的手向城内走去。城墙上的守卫惊诧不已,指着他们议论纷纷。夕阳慢慢落下去,虞烈比卫萤雪高出一个头,小女孩身穿天蓝色的裙子,无比娇美,虞烈一袭麻布深衣,还算英俊。 在山下与城墙外看燕京城,以为燕京城依山而建,城内定然也是随着山势起伏不平,实则不然,燕京城虽不若雍都那般庞大,城内的建筑风格也与其他诸侯国大不相同,但街道却是平平整整,老者说,燕京建在天台上,这天台方圆百里,一平如展,原本是昊天大神的祭台,不慎落到人间。 进了城,天就快黑了,街道并不广阔,来往的行人却也不少,在这里虞烈竟然看到了北狄人,他们牵着马,穿着毛皮窄衣,说话行事却与常人无异。老者说,燕人与北狄人打了数百年的仗,把狄人越打越远,双方有血海深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见了狄人就要赶尽杀绝,相反,在燕侯的麾下有一个狄人军团。 天大地大,果然是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穿过热闹的长街,一行数十人来到人僻幽静的弄巷口,一队黑甲巡城卫迎面而来,老者正欲避在一旁,那巡城卫的首领却面色一变,匆匆迎上前,对老者施以大礼。老者含笑以对。虞烈心中并不惊奇,一路来,这样的情景在许多诸侯国都曾见到,医者,兼顾天下,老神医那是声名在外。 巡城卫去了,临走之时,那首领拦住了南楚小男孩一行人,细细问询了一阵,那小男孩不耐烦的出示了某样东西,巡守卫首领警惕的将他们逐一审视了一番,默然离去。 到了燕京,他不可能还跟着吧,虞烈心想。 果然,那南楚小男孩走上前来,依然没看虞烈,目光在卫萤雪身上逗留了很久。老者咳嗽了一声。 小男孩回过神来,朝着老者长揖:“多谢长者一路而来的照拂,燕京到了,我们将要去驿馆投宿,不知长者去向何处?他日安顿下来,楚……”顿了一下,续道:“楚舞一定会再来拜见,以谢尊长救命之恩。” 听见他的名字,老者神情微稍一动,但却并不是动容,淡然道:“你不必谢我,救人性命,那是医者的本份。就算要谢,这一路来,你千里护送已是谢过了。至今而后,各自行路,各自珍重。”说完,转身便去。 小男孩怔在当场。 “虞烈,我们走吧。”卫萤雪拉着虞烈的手,跟上老者。 突然,那小男孩站在巷子口大声叫道:“我不是蛮夷,我不是!!”他的喊声无比激动,像是承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样,在这一刻,他就只是一个骄傲而又自卑的孩子。 众人回过头来,老者凝视着那情绪不定的小男孩,说道:“这里是燕国,燕君治下有狄人军团,那狄人军团的首领即是燕君之封臣,据我所知,君臣相合,礼敬有加,并未见蛮夷。” “我,我……”小男孩蠕动着嘴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说不出话来,一路北来,他遭受了太多的白眼,他在江南身份尊贵,但到了北地,却都说他是蛮夷,巨大的反差之下,他的内心犹同山洪缺堤,一发不可收拾。 老者摇了摇头,又道:“是不是变蛮夷,得看他如何行事,若是自尊自爱,有理有节,持礼行方,没有人会说他是蛮夷。”说完,再不停留,卷起衣袖走入巷子深处。 卫萤雪问道:“老师,他是谁?为什么会说自己是蛮夷呢?” 小女孩眨着眼睛,她当然知道小男孩来自南楚,但是在她的心中,并没有当他是蛮夷。她清楚的记得,这个傲慢的恶人虽然杀了她的小白,但是那天在与商人争执时,商人无理取闹,揪打他,他却在克制与忍耐。 老者却看着虞烈,声音略沉:“他是谁并不重要,是不是蛮夷也不重要,我只看他如何行事。” “尊长说得是。”虞烈低下了头。 “到了。” 这时,老者停下了脚步,虞烈抬起头来,他们已经走出了巷子,到了一栋宅子前,这宅子并不奢华,门口植着两株雪梨树,梨花正雍容的绽放着,在那梨树下挺立着两名身穿黑甲的武士。 大将军府。 一名武士走下台阶,问老者所为何来,老者出示了燕却邪的信物,武士快步入内,不多时,那厚重而古朴的府门洞开,从里面走出一群人来,领头的也是一个老者,花白头发,面容坚毅。 台阶上的老者看着台阶下的老者哈哈大笑:“老哥哥,早就盼着你来,不想你却一拖再拖,时至今日才来,来来来,酒早已温好,就等你来。” 老神医笑道:“老伙计,我倒是想喝你的酒,可是我却怕你偷了我的药,放入我的酒里,让我一睡三天。” 台阶上的老者老脸一红,挥手道:“那都是何年何月的事了,没有八十年也有六十年,你还提它做什么?这回我定与你一醉方休。” 豪放的老者大步走下台阶,拉起老神医的袖子便往宅子里奔,却把两个小客人给忘得干干净净。 虞烈与卫萤雪怔怔的相视一笑。 “萤雪。”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从那台阶上的一群妇人里走出一个面目姣好的女子,约模三十上下,柳眉杏眼,唇红齿白,笑起来格外恬静,她走到卫萤雪的面前,蹲下身来,拉着小女孩的手左看右看,眼里尽是疼爱:“萤雪,快猜猜我是谁?”又扭头对身后那一群妇人笑道:“都愣着干嘛呢,还不来与萤雪见过?” “姑姑,小姑姑。” 一群妇人都走了下来,围着美丽的小女孩行礼,行完礼后赞叹不已,她们就像看珍奇宝贝一样,把卫萤雪看得小脸蛋通红,她有些不安的闪着眼睛,想要从人群里寻虞烈,却发现虞烈远远的站在梨树下,静静的看着她笑。 “哎,我的宝贝小萤雪。”拉着卫萤雪的那女子脆脆的应了一声,一把将小女孩搂入怀里,爱怜的磨着脸蛋,眼泪却悄悄的流了下来。 “姑姑别哭,虞烈过来。” 卫萤雪伸出小手抹干净那女子眼角的泪水,又向虞烈伸出手。虞烈讪讪的走到妇人群中。卫萤雪拉着他的手,扑扇着大眼睛,对众妇人道:“这是我的虞烈。” “啊。” 一干妇人愣住,虞烈傻了眼,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会这样介绍自己,而小女孩却一本正经,且略显担心的看着那为首的女子。 稍徐,那女子抬起头来,打量着虞烈,此时夕阳已沉,门口的风灯映着虞烈的脸庞,他身处众妇人的目光之中,神情泰然自若,不卑不亢,一如他身后的那两株雪梨树,标秀孤拔。 ‘却是个不错的少年郎呢,气度不凡。’女子在心里暗暗赞了一下,她是燕却邪的发妻,身边的妇人都是她陪嫁的侍女,早在月前她便收到了夫君的来信,自然知道与老神医同来燕京的不仅有自己的侄女,还有一名被侄女所救的,来历不明的蔡国小孩。 “虞烈见过燕夫人。”虞烈行礼。 “远来辛苦,把这当自己的家。” 女子微微一笑,算是还礼,拉着卫萤雪的手走向宅子,卫萤雪又拉着虞烈,小女孩拽得紧紧的,深怕虞烈一转身就不见了。 …… 夜月澜静,高高县在燕京之颠。 青铜灯在案上吐着光,这灯的模样虞烈还是第一见,它不是常见的三牲五畜灯,也不是为诸侯们所偏爱的青铜玉树灯,而是骆驼衔草灯。 骆驼在中州大地上很少见,只有极西极北的沙漠里才会偶然发现它的踪影。这只青铜灯铸得惟妙惟肖,足见技艺高超,而它能摆在这里,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燕国的铁蹄已经到达了那浩瀚无垠的沙漠。 燕国崇尚武功,世人常言,好战的燕人骨子里流的是铁与血,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每一日都在战斗。 剑架上撑着一柄剑,虞烈走过去,剑架并不精美,已经生满铜绣的、青铜铸的侍女跪在地上捧着剑。 取剑在手,入手极沉,用力拉剑出鞘,光寒一寸一寸展开,试了试锋,却并不锐利,燕人的剑就如同燕人的骨头一样,它们能承受重砍重击,百折而不挠。 虞烈以前也有一柄剑,如今却不知流落何方,他把剑又放在剑架上,走到矮案后,跪坐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把那只黑玉雕刻的玄鸟拿出来,对着案上的灯火,细细的看。 …… 最近这段时间,小区电路维修,时常停电,刚才就停了,一来电就赶紧发上来,不知道还会不会停。请喜欢这书的书友们大力支持这书,要不然,一直不给推荐也很烦人。这会是一本好书。 第五十章 初来乍到就逞威 这只是一枚普通的黑玉,雕工称不上精美,甚至有些粗燥,就像是顽童信手雕刻而成,逆着灯光一看,也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不像雍都贵女赠给卫萤雪的那枚绿宝石,内中还有乾坤。 “燕十八。” 虞烈念叨了一句,用拇指抹着那玉雕,心想,燕十八说,有人到了燕国,请求燕君把我弄到燕京,那人是谁?燕十八给我这枚玉雕,说或许有一天我能用得上它,现在是不是就是那一天?而今,我与小虞她们分开了,能证实身份的国书也已丢失,是不是可以把这玉雕交给某个人?该交给谁呢?我又为什么要去证实这个身份呢? 小虞她们肯定落入了宋伯约的手中,对于贵族来讲,杀害已经投诚的忠诚武士,那是不被昊天大神认可的,她们的性命应该无忧,现在或许就在宋国的阕城,成为了宋侯的护卫。 一想到那个明艳的小侍女成为仇人的护卫,虞烈心中一痛,那痛楚起先只有一丝,它从记忆深处冒出来,东绕西缠,竟然越来越强烈,他的手指在轻轻的颤抖,险些连玉雕也握不住。 我应该去证实这个身份,不为别的,就为我曾经许下的诺言。还有萤雪,我答应过她,会永远陪着她,大丈夫处世,一诺千金。 是的,他许下的诺言有很多,而那些诺言都需要强大的力量才能实现,至少,他现在应该进入燕京学宫去学习,也应该想办法拜燕却邪为师。若是那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是很难办到的,安国虽小,但不论如何也算是个诸侯,如果他用心,这一切,或许都能办到。 虞烈把黑玉雕放入盒子里,塞入袖子深处,自从那次妇人把它翻出来之后,他再也不会把它藏在怀里,而是在袖子里加了个袖囊,并且在囊口打了个死结,这样,它就不会轻易的暴露在别人的眼前了。当然,也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它的存在,至少卫萤雪也知道,不过小女孩显然对这做工粗燥的雕刻并不感兴趣。 “咕咕。” 大火鸟从窗外翻了进来,现在,只要虞烈不是与它阴阳相隔或是隔海对望,不论飞得多远,它总能找到他,把它那颗硕大的脑袋往虞烈脸上凑,也不管它额头上的那几根逆羽坚硬如刺,磨得虞烈脸上火辣辣的疼。 或许,它是在报复我,在它小时候,不经过它的允许便抚摸它的逆羽。 虞烈站起身来,微笑的抚摸着它的逆羽,如今,他再也不能将它抱在怀里了,就算它收拢翅膀,那也是一个庞然大物,虞烈站着也只不过比它高了些许,而之所以起身,只因为这样抚摸它的逆羽更方便一点而已。 大火鸟很享受虞烈的抚弄,它抖擞着脖子上的羽毛,拿长长的鸟缘去啄虞烈的头发,里面当然没有糠皮粒,而它现在再也不吃糠皮粒,它打开合拢的翅膀,从它的腋下扑咙扑咙滚出一堆圆溜溜的东西。 蛋,一枚枚毒蛇蛋,月光浸进来,照在这些大小不一的蛋上,它们有的身具艳丽的花纹,有的就像生冷的石块,但无疑的是,它们的父母肯定都已经进入了大火鸟的肚子。 虞烈当然不会吃蛇蛋,因为这是卫萤雪强烈反对的,他指着那些蛋,命令大火鸟:“尽快吃光,别让萤雪看见。” “咕。” 大火鸟得令,用翅膀将那些蛋统统扇到门后,啄开蛋壳,滋啦滋啦吸起来,不多时便吃得一干二净,回头向虞烈看去,却见虞烈已经爬上了床,正把双手放在头下。于是,它嗖的一下,翻了虞烈的床,静静的卧在虞烈的身边,还把那大翅膀盖在虞烈的身上,这样,虞烈就不用盖被子了。 或许,不管我是不是傻子,是蔡国的虞烈还是安国的姬烈,它待我的情谊永远也不会变。 嗅着大火鸟身上的腥气,虞烈的眼睛一闪一闪,就像那天上的星辰正在明灭闪烁,渐渐的,困意袭来,他抽出放在头下的手,翻了个身,搂着大火鸟的脖子进入了梦乡。 …… “侯子,你在哪里?” “快来啊,它在这里。” “快来,快来……” 三月的阳光温暖而和煦,它将光芒播向这个世间,不分贫贱于富贵,院子里,一株参天古梨树下,一群小孩正在笑闹着追逐,虞烈却犹在梦中,他躺在床上,眉头时皱时舒,有时,他会张大着嘴巴,仿佛想要喊什么,却没有发出声音,有时,他紧紧的拽着拳头,拽得那样紧,手背上的青筋根根凸显。 “侯子,你在哪里?姬烈,你在哪里?” “快堵住它,快堵住它。” “拿箭射它,射它。” 院子里更吵了,虞烈却陷入了梦魇,他挣扎着,却醒不过来。这时,院外响起一个温柔的声音:“你们在干嘛,不许拿箭射诛邪!” 院子里霎然一静,轻微的脚步声响起,大火鸟咕咕的叫着,它叫得很欢快,紧接着,那个声音再度响起:“诛邪不怕,不怕,姑姑,这是虞烈的鸟,它不会伤人的。” 院子里更静了,虞烈的额头上却滚满了汗珠,他长长的喘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方一开眼,门便开了,阳光扑撒进来,卫萤雪融身在那阳光里。 “虞烈,你又做恶梦了?” 卫萤雪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床前,熟门熟路的从袖子里摸出丝巾给虞烈蘸着汗水,虞烈却笑道:“萤雪,你撒谎了。” 卫萤雪脸上一红,嘟嘴道:“萤雪才没撒谎,诛邪它只伤恶人、坏人,好人它碰都不会碰。” “哦。”虞烈一笑,坐起身来。 “萤雪,你快出来看看。”屋外传来急切的呼唤声。 虞烈与卫萤雪走向屋外,燕夫人与几名妇人站在院子里,正一脸惊疑的看着梨树上的大火鸟,在她的身旁有一群小孩子,他们手里拿着剑与箭,也都张大着嘴巴看树上的大火鸟。 而此时,大火鸟正在做一件惊世骇俗的事,它在树梢上博斗,剧烈的动作使得梨花纷纷扬扬而下,恍若凛寒季节雪花飞舞一般。因为梨树的树冠太过茂盛,所以,众人都看得不太清楚,但是却能听见那怪异的声音,嘶嘶嘶,滋滋滋,令人不寒而凛。 “诛邪!”虞烈唤了一声。 正在忙碌的大火鸟低头向虞烈看来,就在此时,一个无比狰狞的蛇头探出来,猛地一口大火鸟咬去,那尖长的獠牙像刀一样。 “诛邪……” 卫萤雪吓得脸蛋煞白,眼睛一下便直了。而一干妇人们总算看清了那是何物,吓得直哆嗦,反倒是那几个小孩却丝毫也不怕,其中有一个更奔到高处,搭箭便射。不过,他的箭慢了一步,就在蛇头咬来的时候,大火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嘴一啄,与那蛇头来了个硬碰硬,当场便将那颗小孩头颅大小的蛇头给啄爆了。 蛇血肆意溅撒,染红了梨花。 大火鸟拖着丈长的大毒蛇飞了下来,把那蛇尸啪嗒一声扔在院中,扑抖着翅膀,朝着惊骇欲死的众人咕咕的叫着。 它在邀功。 “哇哦,好神骏呀。” 那个提弓的小男孩把弓一扔,朝大火鸟奔去,却被闻讯赶来的护卫拦住,这群黑甲护卫警惕的看着大火鸟与毒蛇尸体,脸上冒着冷汗。 这株梨树植在这院子里已经一百多年了,谁也不知道在它的身上居然藏了这么一条大毒蛇,若是它心怀恶意?那在隔院习武的孩子们…… 燕夫人惊魂不定,却强自镇静,命令众甲士将那蛇尸拖走,又朝着虞烈虚弱一笑:“多谢你的鸟,这可真是一只神鸟啊。” 虞烈抬头看了看梨树,细心的他发现树身并无异样,连个裂缝也没有,不禁有些怀疑它的来处,昨夜大火鸟带回来一堆蛇蛋,指不定,它是来找大火鸟寻仇的。 甲士们将蛇尸拖走,大火鸟并没有阻拦,高傲的看着渺小的人类弯着腰拖走它的食物,不屑的咕咕叫。一干甲士放松了戒备,都拿异样的眼光看鸟,以及那鸟的主人。 “诛邪你过来,不要站在血水里。” 卫萤雪脸色回复过来了,她朝着大火鸟招手,目光有些嫌弃。大火鸟摇头摆尾的度步过来,途经一处草地时,还把嘴巴与爪子擦了擦。 “真神骏呀。” “大哥,你看它那嘴,我想,肯定比父亲的剑还要厉害,一啄一个准。” “三哥说得没错,它的翅膀也很厉害,我刚才射了好多箭,可都奈何不了它,神鸟啊。” “还有那爪子……” “我早说了,诛邪不伤人,你们偏偏还拿箭射它,那是它不与你们计较,不然,一挥翅膀就把你们扇飞了。” “哇,它叫诛邪呀?真是好名字,诛尽邪恶,与父亲差不多呢。” 大火鸟讨好的偎着卫萤雪,一群小孩子都围上来,稀奇无比的指指点点,争先恐后的恭维着大火鸟,最后一个小屁孩说的话,更是让燕夫人羞红了脸。 这群小孩大的十二、三,小的六七八,无一例外的是,每个人手里都提着各式兵器,盾、剑、戟、弓样样俱全。那个年龄最大,提着剑的少年人走向虞烈,笑道:“我叫燕无痕,欢迎你与你的鸟来到燕京。” “我叫虞烈。” “我叫燕趾。” “我叫……” 众小孩子纷纷报上姓名,爱乌及屋之下,他们对待虞烈非常热情,并邀请虞烈一道去隔院习武,当然,得带上大火鸟。 燕夫人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卫萤雪甜甜的笑了。 第五十一章 老神医的嘱托 若说是老神医与卫萤雪替虞烈打开了大将军府的房门,那么,大火鸟则是在有意无意之下替他打开了大将军府的心门,使得初来乍到的虞烈有了安身之所,然而,这还是不够的,于是,他把那枚黑玉雕摆在了老神医的面前。 虞烈别无选择,安身还需立命啊。 老者把那枚黑玉雕拿起来,但却并没看它,而是凝视着虞烈,他的神情很平静,脸上还留存着一夜宿醉后的余波。 “安国?安君之子,姬烈?”老者精神有些欠佳,既像是在问虞烈,又像是在喃喃自语。 虞烈与老者相识几近一年,对老者的脾性多少有些了解,老者是个名满天下的神医,见过的人上达王侯、下至粟民,看着忠厚和善,其实为人颇是谨慎。此时他越是平静,则越说明他心中正在思量,或者说,正在怀疑更为恰当一些。不过,虞烈并不在乎这些,他捧起案上的醒酒茶递给老者。 老者放下黑玉雕,接过茶。 虞烈揽起袖子,大礼长揖。 老者饮了一口茶,不咸不淡的道:“你说你是安君之子姬烈,乃奉安君之命前往燕国游学,那你身上可有行文国书?” 虞烈道:“国书已失。” 老者皱了皱眉,仿佛酒还没醒,又大大的饮了一口茶:“你既是安君之子,怎会遭人暗算,险些倒毙于野?” “此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你可以不说。” 老者把茶碗一搁,力道有些重,碗中的茶汤蓦然一荡,竟有些许被震了出来,泼撒在案上,浅浅的浸着黑玉雕。在这一瞬间,他的目光锐利起来,定定的看着虞烈,冷然道:“我与萤雪只识得蔡国的虞烈,并不识得什么安君之子姬烈。” 虞烈神情微变:“虞烈惶恐,之所以隐瞒身份实属无奈……” “罢了!” 老者却并未听他说下去,不耐烦的一挥手:“我不管你是虞烈还是姬烈,我且问你,现在,你所求何来?” 茶水浸着黑玉雕,并沿着案上的纹路往下滴,一滴一滴略微有声,仿佛直接滴在了虞烈的心头,打破了那伪装的平静,他想了很久,抬起头来,直视着老者:“虞烈答应过萤雪,会永远陪在她的身边,虞烈也答应过别人,终有一天会回到安国,如若虞烈来自蔡国,那么,虞烈将会失信于人。” “我不喜欢你。” 虞烈的一番直白却并未能打动老者,白发如雪的老者拾起那被茶水泡过的黑玉雕,声音很冷,也很漫长:“虞烈啊,人行于天地之间,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萤雪待你一派赤诚,你却对她刻意隐瞒,难道,你就不会感到羞耻?如今,你又信誓旦旦的说是为了萤雪,是一个守信的人,你教人如何信你?大丈夫立身处事有方有长,却不是你这样一个方长之法!” 虞烈背心冷汗直流,但他却倔强的与老者对视。 老者眉心动了一下,道:“你想求的,无非是一个贵族的身份,你想争的,无非是万里之外的安国君侯之位,你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又何谈信诺?” 说着,他把那枚黑玉雕不屑的扔在案上,续道:“燕国尚黑,确是玄鸟后裔,但举国上下,这样的玩物不知凡几,你说这是燕君之子所赠,何人信你?我,大将军,还是燕君?莫非,你以为它是萤雪那枚桐籽芳华?虞烈啊,你愚啊,愚不可及。”声音越来越重,他的神情极为懊恼,恰若恨铁不成钢。 虞烈背心的汗水往上浸,又从额头上往下滚,浑身上下如浸水笼,他睁着眼睛,蠕动着嘴唇,却哑而无声。 老者接下来的一番话便将他彻底击倒:“虞烈啊,我之所以容你,是因为萤雪。萤雪年纪尚小,难辩真伪,待人只以真心而论。你且摸着你的良心,你现在还敢说你是为了萤雪吗?” 长长的一翻话语让虞烈无地自容,而老者也说得口干,他捧起茶碗咕噜噜直饮,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看着院外飘扬而下的梨花,语声更为漫长:“若是在来燕京的路上,你便对我和盘道出,我还不会这样心痛,可是如今,你让我如何信你?” 虞烈没有狡辩,他只是抬起低下的头,朝着老者大礼三拜。 或许是见惯了他的冷静淡漠,此时乍见他的惊慌内疚,老者的神情反倒稍微一松,随后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目光中闪过那抹令虞烈心悸的痛楚。 “去把门闭上。” 老者命虞烈去把房门关上。 虞烈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却见卫萤雪正藏在梨树的后面,掂着脚尖偷看,她的眉头微皱,神情也颇为紧张,显然是怕老者训他。 卫萤雪见他走到门口,冲他一笑。虞烈还以一笑,示意自己没挨训,并慢慢关上了门。 门一关上,屋内的光线顿时柔和不少,老者坐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面色依旧冷硬如铁。 虞烈默然走到他的面前,坐下。 老者未看虞烈,更没看那枚黑玉雕,他按着自己的膝盖,平静的说道:“我有事,将要外出游历,此去不知何年方归,你若肯应承我一件事,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虞烈惊道:“长者外出,且容虞烈与萤雪侍奉左右。”说这话时,并无半点作伪,滴水之恩尚且涌泉相报,何况,老者与他有救命之恩。 老者面色稍微一缓,摇头道:“这一次,我是去访药,不会带上萤雪。” 一路北来,老者时常会停下,进山入林挖药材,对此,虞烈并不奇怪,只是现在他却暗暗觉得,此事怕是没那么简单,不禁问道:“不知长者访的是何药?” 老者道:“这药举世难寻,我踏遍了中州大地也未见到它的身影,准备沿着冰河之源往北去寻,或许能找得到它。我走之后,你要好生照顾萤雪,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不让她半点委屈,你可否做到?” 虞烈心头一动,拜道:“长者放心,虞烈便是舍去性命不要,也绝对不会使萤雪受到丝毫委屈。” “很好,我姑且再信你一回。你这黑玉雕没有半点用处,证明不了什么,但我会留书一封与燕大将军,希望他能收你为弟子,并且,明日我将认你为螟蛉之子,继承我的领地,你别高兴的太早,那是当年燕君赐我的一块不毛之地,它所能带给你的也只不过是一个贵族身份而已,至于以后,那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 烂漫的春风吹红了中州大地,带来了花的芬芳与草木的气息,不过,其中也有那浓得化也化不开的血气。 天地之间,一派肃杀。 小小一个代国,方园不过千余里,却聚集着数十万人与马,他们在这里舍命厮杀,犬牙交错的战阵如同四方合围又纵横穿插的巍峨城墙。一道道,一浪浪,有些静止如山,有些动如雷霆。 正北向,燕却邪挺身在战车上,在他的身后,密密麻麻的阵列着黑色的海洋,那玄鸟大旗飘扬在大阵上方。 正东向,顶盔贯甲的齐国上将军乐凝按着剑环顾四方,在他的身后,万马齐喑、长戟如林,那雪白色的盔缨仿似浪花一般,层层逐向远方。 西北向,宋伯约风彩依旧,只是眉宇间却略显疲惫,而宋国的将士们,那一片黄澄澄的汪洋正在他的身前身后层次递开。 正中向,火焰战车在奔腾,桐日大旗在燃烧,仲夫离身着火盔火甲冷漠的看着前方,在那里,躺着成千上万具尸体,大雍的荣誉不容挑战! 秃鹰在天上盘旋,它们本想飞下来啄食这些血肉,但却被这冷寒而浩荡的气势吓得只敢高高盘旋。 代国的四方关城与要塞,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已经通通被打开,在西北向的惊魂关外,人与车所组成的长龙从四面八方涌来,不过,却不是行走各国的商人,而是军队押送的粮车。 惊魂关三十里外有一片森林,这里一派祥和,鸟儿在树梢上歌唱,虫子在泥草中低吟,战马在树下啃食着新鲜露尖的嫩草。 阳光穿过树梢,投下斑影点点。一个浑身红火的人站在一块大石头上,举目望向远方,他的神情些焦急,细长的眉毛不时的皱起。 “蹄它,蹄它。” 遥遥的奔来一骑,马背上的骑士马术极为高超,他规避着山石与泥潭,穿行在密林之中如履平地,等到了那块大石头下,骑士翻身下马,单膝跪地:“侯子,关城已锁,不容任何人通行,宋国押送粮草的军队正沿四方扩散,他们要清扫那些背后劫粮的山戎人。” “侯子,看来,这场战争会经久不散,我们必须得尽快离开这里,往东绕过雍军大营与齐军大营,然后再寻路转向北方。”一个黑精黑瘦的年轻人在石头下说道。 石头上的红衣人转过头来,向身后看去,在那密林里四处散落着人群,他们大多身着简陋的甲胄,手里提着各式兵器,也有许多半大的孩子参杂在其中,细细一数,怕不有三五百人。阳光照在他们的脸上,个个带伤,个个狠戾,天知道,他们一路来,经历了些什么。而在那些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被杂草与烂布遮掩的板车上堆放着袋袋粮食。 没错,他们曾经劫掠过宋军,也就是宋军押送粮草的部队要剿灭的山戎人。 红衣人道:“轻装前行,每人负上十斤粮。” 一个身材巨大的光头壮汉摸着脑袋嘟嚷道:“好不容易得来,怎么又要舍弃?十斤粮,可吃不了多久。” “不要担心,咱们还可以再劫,反正现在到处都是粮!”一名提着两柄板斧的人接口道。 “走了!” 红衣人跳下大石头,翻上马背,猛地一夹马腹,穿林而去。 第五十二章 凯旋归来的男爵 风乍云舒,潮升汐起,天下风云变幻莫测。 转眼已是八年后,景泰二十九年。 古老而广袤的中州大地烽烟四起。八年前,雍齐燕宋会战于代,耗时整整两年却两败俱伤,因此河北各诸侯伐楚之事一再搁浅。而六年前,南楚在大江之畔背水一战,击败了江北二十八国联军,以鲸吞江河之势一举灭了曹国、滕国、郜国,并侵吞了郑国三座城池,不过江北各诸侯却因此团结一气,肆死抵抗南楚北上。南楚北上乏力,转而西进巴成之地,欲夺巴成以固后方。 时至今日,大雍与强齐因六年前那惨痛的一战,不时还会爆发局部性的战争。而燕国也因北狄履履犯边,燕君震怒之下,遣三军北逐狄人于冰河之源,铸造了血水融川的人间惨象。至于宋国,自从代国之战后,国力日渐夕薄,不仅盘距在落日山脉以西的西戎人趁机卷土重来,就连麾下各属国也纷纷改旗易帜,宋侯忙得焦头烂额。 大国即乱,小国更别提,短短八年间,亡国近百,天下各诸侯今天你伐我,明天我打你,乱成一锅粥,更有甚者,居然被自己的封臣弑杀,而那封臣竟然冒天下之大不违,顶替了国君称侯,虽说此举惹得天下人大怒,雍公亲自披甲出征,灭其国,夺其头,以告天下诸侯,但是人心已乱。要知道,数百年来,以下犯上的事情偶有发生,但是,胆敢取而代之的却绝无仅有。 正是,风云并起,蛟化为龙,几多英枭人物。 不过,天下虽乱终有安僻之所,燕京便是那其中之一。 又是一年梨花盛开的季节,漫漫梨花悄悄的开遍了燕京的大街小巷,在那庞大而千古不变的玄鸟的注视下,凯旋归来的将士们披着寒甲,挎着长剑,高声诵唱着战歌,从容不迫的挺进这座万古雄城。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战。今夕何夕,枕刀于喉。今夕何夕,青冢悠悠。今夕何夕,舍我去仇。且归来兮,眠于树渥……” 高昂而苍凉的战歌声伴随着漫天的雪梨花肆意飘洒,每一个听见战歌的燕人都感到热血澎湃,他们情不自禁的推开门,打开窗,放声唱了起来。 是的,燕人并非世人所传言那样好战,他们也畏惧死亡,但他们却从来不会畏惧战争。他们热爱土地,寸土必争,一如他们喜欢的梨树,把根深深的扎入血与水融成的大地,开出的花却是洁白无暇。而燕京学宫便是燕国这片土地上开出的最为耀眼的一朵花,它建在燕京城的中心位置,形状恰若一朵雪梨花,有五瓣花叶,分别代表着道、儒、法、兵、阴阳五大流派,当然,学宫内并不是只有这五大流派,墨家、名家、农家、医家应有尽有。 按掼例,不论带甲出征还是凯旋而归,将士们都会绕着那圆形的燕京学宫周游一圈,今日也不例外。 大将军燕却邪傲然挺立在战车上,面如古铜,饱经岁月沧桑,那双眼睛却坚冷如铁,一如他身上的铁甲,护肩的鸟头已不知去向,左胸深深内陷,右胸密布着剑与箭犁过的痕迹,然而恰是如此,却衬出他的神与形伟岸如涛。 在燕却邪的身后是三百六十名将士,他们并没有乘战车,而是贯甲单骑,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在最后一次战役中历下赫赫战功的人,其中有一人最是引人瞩目。 这是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普通的黑色铠甲,年约二十上下,眉长如松,唇薄似刀,嘴角略略上翘,他的那双眼睛最是好看,像是黑白分明的宝石一般,顾盼之间凛然生威,而这,并不是他引人注目的原因所在,而是在他头顶上方飞着的一团火焰。 那是一只翱翔青冥的神鸟,它宛如游龙一般纵横来去,发出阵阵穿风破云的长啼,它展开长达两丈的翅膀投下一片更大的阴影,恰好就将那年轻的将领笼罩于其中。 那片阴影就像光柱一样,随着年轻人而移动。 “诛邪,诛邪!” 燕京人都知道,在燕京有这么一只庞大的神鸟,它从南方飞来,却落根在了燕京,而此,当然值得燕京人为之而骄傲,他们欢呼着,目光无比热烈。据前几日归来的将士们说,在冰河之源上,这只神鸟履建奇功,最后更是在关键时刻,一嘴巴啄烂了北狄之王的天灵盖,顺势还从他的怀里叼出了北狄人祭祀天地用的小金人。 “虞烈,虞烈!” 燕京学宫门口,成百上千的各国学子们与学士们都在翘首以待,当那年轻人雄纠纠、气昂昂的骑着马纵过来时,人群中有人挥着手,大声的叫着。 年轻人目不斜视,却悄悄冲着那人比了个手势。 燕却邪一声冷哼。 年轻人眉色一正,挺胸抬头,状若铁铸铜浇一般,再也不敢偷着做小动作了。 “壮哉,威武哉!如此铁甲雄狮,天下何人敢撄其锋?”年老的学士抚着白须连声赞叹。 “虞烈又立功了,这回不知能不能把爵位再升一升呢?”一名学子看着燕却邪身后的年轻人,神态极为羡慕。 那学子身边的人道:“他不是刚升过么?我记得,是去年的陇山会战,他率领自己的家臣武士八百里奇袭,以微小的代价活捉了北狄之王之子、女,共计十余人,一并进献给了燕君。那一回,他就已经是二等男爵了。” 另一人接口道:“我却听人说,那一次奇袭实际上是他迷路了,窜了三天三夜,不想却歪打正着,恰好碰到狄酋子女正在小溪边沐浴,便让他一锅给端了,唉,他的运气可真好!” 这时,在旁边静听的一名学士突然怒道:“一派胡言,虞烈有神鸟诛邪伴随左右,岂会迷路?瞧你这怂样,莫非是你对虞烈心怀不满,我可告诉你,咱们燕国人只佩服男子汉大丈夫,而不是背后说人坏话的酸溜溜老妇人。”说完,按着剑,转身便走。 被骂的那人脸红耳赤,吱唔道:“那人是谁呀?怎么如此无礼?” “你方来燕京不久?”最先议论虞烈的那名学子挑着眉角。 被骂那人奇道:“兄台怎知?” “怪不得你不认识他,以后切莫相信那些道听途说了,虞烈是大将军最为得意的弟子,兵法才学冠绝燕京,就是学宫里的那些老夫子们也非常喜欢他,而方才骂你的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燕大将军之子,燕趾。” 被骂那人看着燕趾远去的背影,叹道:“唉,人比人,气死人啦,倘若我有燕大将军为师,又为老夫子们看重,传以绝学,当然也可建得奇功…” “呸,竖子,不足以言!” 一听这话,被骂那人身旁的学子们纷纷离他远远的,就像躲避瘟疫一样,深怕会沾染上他那股子酸劲。 …… 北狄之乱终于平了,狄人彻底消失在了极北的冰河之源,凯旋归来的将士们挺立在宫城前,燕君召告天地,祭祀先烈,奖励功勋之后,燕却邪与年轻人并肩齐驱,缓缓驶向大将军府。 在他们的身后,跟着十六名燕却邪的家臣护卫。 燕却邪道:“虞烈,此番伐狄一举功成,你居功着著,但是君上却没有提升你的爵位,你可有想法?” 年轻人摇头道:“伐狄五年,燕师才是居功至伟之人,虞烈哪敢当得。再说,去年陇山一役,君上待虞烈极厚,破格提拔,更赐地十里。此举,已然惹人生羡,虞烈又岂敢贪图太多,况且,这次不是也赐了五里地嘛。”说着,温和一笑,若非脸颊上那一道新添的伤痕破坏了韵味,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贵族士子。 “如此便好。” 燕却邪威严而凝重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歪过头来,看着自己最为得意的弟子,拍了拍他的肩,笑道:“别急着回领地,稍后到家里来,你师母一直写信念叨着你,说是给你烙了你最爱吃的蕨菜大肉饼。到时候,咱们师徒俩再满上两盅酒,把萤雪请来奏上一段埙,就在那株大梨树下。” 三年从战,身侍铁甲与寒剑,枕雪而眠,年轻人已经不知道蕨菜大肉饼为何物,一想到那热腾腾、香喷喷的美味,他不禁咽了口口水,说道:“现在就去,何必等到稍后。” “咦?” 燕却邪眉梢一挑,罕见的,竟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来,定定的看着虞烈:“好小子,你是打仗打傻了么?你去了三年,现在载誉归来,你的那些狐朋狗友轻易岂会放过你?咯,你看……”说着,眉锋一转,看向巷子口前的一排梨树。 年轻人扭头看去,在那深深的巷子口,一排茂盛的梨树之下,几个身影正在躲躲藏藏,很显然,他们是来找年轻人的,但有燕却邪在,他们又不敢上前,其中,就有那为年轻人抱不平的燕却邪之子,燕趾。 燕却邪仿佛并未看见自己的几个儿子也在里面,他冷着一张脸,说道:“去吧,不过,你要记得,萤雪可在家里等你。嗯,顺便把那几个臭小子给我捉回来,我要考究他们的兵法与剑术,你师母说,这些年他们欠缺管教,简直不成体统。”说完,威震天下的燕大将军一抖马缰,竟然绕过了那条回家的捷径小弄巷,朝另一条巷子奔去。 “虞烈!” “你小子总算回来了,快走快走,我们早就在《琴语楼》为你订下了庆功宴。再迟片刻,恐怕就听不上蔡国第一大美女蔡宣的琴声了。” 燕却邪一走,那群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便奔了上来,把那年轻人团团围住。而那只一直飞在年轻人头顶上方的大火鸟也朝着年轻人欢快的叫了一声,随后,调转翅膀朝着城中某处飞去。看来,它也有急着想要去见的人呀。 第五十三章 燕京七虎 自古以来,蔡卫之地多美女。 蔡国第一美女蔡宣,享誉天下已有多年。 蔡宣擅琴,传闻当年孔夫子周游列国时,游历至蔡地,因为错过了入城的时间,便夜宿在城外,正当他睡得迷迷蒙蒙之时,突然在梦中听到一阵悠扬琴声,那琴声好像是从天上月宫坠下来,仿若一片随风辗转的叶子,勾得人心欠如丝,思绕如绪,于是,孔夫子醒了,从帐蓬里爬出来,一路沿着琴声追寻,连鞋子都没穿。 孔夫子的弟子由路追随在他的身旁,两人来到一处高墙大院外,琴声便是从那里面传来,隔着稀蒙的月光与幽静的竹林,孔夫子与由路听得痴迷忘返,不知不觉尽已天明。 琴声止了,那弹琴的人好像知道有人在院外听琴,便蹬上了高墙,抱着琴朝着二人俏生生的行了一礼。由路赞道,美也,斯美也,可与明月争辉。孔夫子也道,美也,斯美也,可使人忘乎于神也。由路说的是人美,夫子说的是琴美,不管是人美还是琴美,自那而后,蔡国蔡宣之美名传遍天下。而那一年,她才十二岁。 《琴语楼》不是燕京最大的酒肆,却是燕京最为知名的酒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蔡宣在这里。三年前,蔡宣突然到了燕京,以一曲《风吟和煦》震动了整个燕京城。从那以后,或许是喜欢上了燕京城满城的梨花,她留在了燕京。而这,显然是燕人喜闻乐见的,每逢月圆之夜,不知有多少人慕名而来,守露终宵,只为听一听她的琴声。 圆月流萤,华灯初上。 琴语楼内座无虚席,就连外面的街道上也停着一辆辆马车,车内都有人,他们当然是因为没订到位置,却又想听一听蔡宣之琴。其中,有不少人是学宫里的士子,这样一看,又或许他们只是在仿效当年孔夫子墙外听琴。更有人直接在路上铺了张草席,把棋盘摆在席上,借着天上的月光与楼里的灯光悠闲的落着棋子。 这时,那拥挤的街道上行来一辆马车,驾车的车夫避过人群直接停在了酒肆的门口。从车里面走出一个人,那人抬头看了一眼酒肆的招牌,嘴上一笑,大步入内。 他自以为行事低调,却不想还是有人把他给认出来了,就听那下棋的人低声道:“八侯子燕止云果然是每逢月圆之夜必来啊,莫非他真的以为蔡宣已是他的囊中之物不成?” 坐在他对面的人笑道:“蔡宣若欲富贵,天下何人不可嫁得?你瞧,那一位,并不比燕止云差!” 又来人了,这一位没有乘马车,他穿着一袭白衣,一路衔着月光步行而来,腰上悬剑,步伐稳健,行进间自有一股舍我其谁的气度,走近了一看,却是一位年轻俊朗的贵族。这人与方才那人一样,他抬头瞅了瞅酒肆的招牌,淡然一笑,按剑入内。 “齐格,齐国的世子,目无余子,眼高于顶,他竟然也来凑热闹,平时可不见他来。” “蔡宣之美,果然名不虚传呀,你再猜一猜,那人是又何人?”下棋的人挽着袖子把子一落,向街道的另一头瞟了一瞟。 坐在对面的人扭头一看,答道:“我当是谁,原是南楚蛮夷,他如何懂得欣赏蔡宣之美?”神色悻悻。 下棋的人笑道:“大江之南方圆数万里,南楚独占一半,今日之南楚,国势之强盛,足可媲美雍齐。” 对面的人不屑道:“若非雍齐燕宋自伤于内,岂容南蛮逞威!蛮夷就是蛮夷,不修古礼,嚣妄独尊,他日,雍公必会赶其入江。”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大。 “哼!” 一声冷哼从遥遥传来,说话的人面色一变,连脖子都硬了起来,坐在他对面的人淡然一笑,‘啪’的一声落子。而在他们的对面,走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个年轻人,他走路极快,也不看左右,只顾着前方,等走到两位下棋人的身后,他冷冷的凝视了二人一眼,却没有说一句话,昂首阔步跨入酒肆,他的护卫则留在了外面。 今夜人多,护卫侍从不得入内。 今夜的月色格外明亮,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不多时,街道中又行来一群人,这一群人狼行虎步,边走边说笑,其中有个人竟然穿着一身的甲胄。 方才奚落南楚人的那人眉头一皱,正想讥笑几句,不想对面的人却连连摇头,他凝目一看,认清了人,赶紧闭上了嘴巴,这一群人他可招惹不起,个个都是燕京一霸,又称燕京七虎。 其中有燕大将军的三个儿子,燕无痕、燕趾、燕武,卿相管离子的幼子管落风,百里大夫的两个儿子,百里冰、百里源。而走在最中间的,那个穿着铠甲的不合时宜之人,当然就是刚刚凯旋归来的燕大将军最得意的弟子,燕国二等男爵,燕京七虎的老二,虞烈。 燕京七虎来到酒肆门口,一涌而入。 此时已是云破月出花弄影的初宵,琴语楼内熏香蓼蓝,俏丽婀娜的侍女们来回穿行,脚步落得细碎,不论是雅间还是棋房酒舍都是一派静澜,宛若人间仙境。 燕京七虎一来,顿时打破了这清冷的幽静,一群人说说笑笑直往楼上奔,酒肆内的侍从们神情一变,低下了头,侍女们恬静的微笑着也不敢拦。 “虞烈!” 就在这个时候,二楼上有人推开雅间的窗户,朝着正在爬楼梯的一群人大声叫道。 燕京七虎在楼梯上顿住脚步,纷纷向那人看去。 燕趾眉头一挑,提着拳头,冷声道:“又是那个南楚小子,被揍得还不够么?今夜月色正好,适宜动手。” 燕京七虎的老大,燕无痕皱眉道:“四弟莫要鲁莽,好歹楚舞也是父亲的记名弟子,二弟别理他就是。”他们一群人称呼对方时,用的是燕京七虎的排虎。 燕京七虎里的老幺,最为老成的百里源道:“大哥说得正是,二哥今日凯旋归来,何必坏了兴头,咱们喝酒听琴,不理他。” 谁知,他的兄长百里冰却笑道:“你小子嘴里一套,心里一套,当初是谁提着麻袋把他给笼了的?那一顿黑拳,你可没少打。” “哈哈。”一干人等笑起来。 “虞烈,你且上来!”楼上那人又叫。 燕京七虎人人色变,怒容上脸,琴语楼里的侍从侍女面露惊色。 莫不是,今夜要上演一场燕京七虎大闹琴语楼?有那聪明伶俐的侍女凑着个空档,悄悄向酒肆内快步走去,显然是去搬救兵了。 “你们先喝着,我去去就来。” 熟料,那名叫虞烈的年轻人却淡然一笑,分开众人,提脚便往楼上走。上了楼,沿着一排竹篱隔的雅间一直走到最里头,虞烈停住脚步,径自推开门,走进去。 “你还敢来?” 雅间里仅有一人,一案、一席,并无侍奉的侍女,那人年约十八九岁,鼻似悬胆眼若钩,面色略黄,眉毛又浓又长,坐姿也不老实,歪着肩膀靠在墙壁上,手里把玩着一个物事,目光直逼虞烈,仿佛恨不得把他一口给吞了。 虞烈身上穿着甲胄,一坐下来便锵锵直响,笑道:“我为什么不敢来?” 那人凝视着虞烈,深深吸了一口气,把那物事重重扬起,却轻轻拍在案上,冷声道:“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这里是喝酒的地方,听琴的地方,有什么该来不该来?”虞烈看了一眼那案上的物事。 这是一枚白花石做的兔子,手工精美,惟妙惟肖,是孩童的玩物,那石兔浑身发出柔和的光芒,石头是不会发光的,除非把玩它的人对它爱不释手,才会使它包上一层玉浆。 虞烈注视着兔子。 那人脸上一红,手掌一抚,漫不经心的盖着石兔,顺手缩进了袖子里,扭头向窗外的月亮看去,说道:“你走之后,萤雪每日都会去你住过的院子里吹埙。我若是你,我绝对不会离开她半步。绝不。”他的声音很淡,却异常肯定。 虞烈脸色一冷,站起身来。 那人回过头来,嘴角一翘,冷笑道:“怎么?又想和我打一架,我告诉你,如今你未必能打得过我。”说着,按上了案上的剑,挑衅的看向虞烈。 虞烈脸上的伤疤跳了一下,一个大跨步抢过去,一把就将他给提起来了,扬起拳头抵在他的鼻子上,用力的揉,把那人揉得冷汗直冒,他却冷声道:“楚舞,今天我不揍你,但是,倘若你再敢觊觎萤雪,别怪我辣手!”说完,重重的将那人掼在地上,转身就去。 “虞烈,你这个蠢货,你就是个蛮夷!” 身后传来那人因为压低声音而显得沙哑的骂声,虞烈却毫不在意的笑了笑,穿着一身甲胄从一群衣冠楚楚的士子们面前走过。 众人避开他。 当途经一处雅间时,里面坐着一个身穿白衣的人,那人举起手上的三角青铜酒盏,朝他邀了一邀。 虞烈大步入内,笑道:“你也来了。” 白衣人扣了扣案,示意他坐下,提起案上的酒壶,为他斟了一盏,淡声道:“尝尝齐国的酒,算是为你庆功。” 虞烈一口喝干了酒,笑道:“相较于齐国的春酒绵而不烈,我还是更喜欢燕国的抹刀子,大冬天里饮一口,从头烧到脚。” 白衣人抿了一口酒,慢慢的把背抵向墙,举止优雅,神态高贵,眼光如雪:“冰河之源有那么冷么?” “满目唯白,冰川连天,是你想象不到的冷。可惜你和我不一样,不能随燕师一起出征,要不然你就该在那里冻成一坨冰了,看来看去,倒是恰好。”虞烈笑笑,瞟向白衣人衣服上那些华丽的纹饰,神态玩味。 白衣人大度的一笑:“喝你的酒去吧,听完琴,早点回去。” “走了。” 虞烈抖着甲胄懒懒起身,又是一阵嘎啦嘎啦向。 第五十四章 不怕被砍脑袋么 当琴声响起的时候,正是虞烈一脚踏出白衣人房间的时候。 那清新如丝的琴声仿佛是一缕清风,它不知从哪里来,一寸一寸的就叠翠了青山,催绿了大地,在那腐败的杂草根上绽出了一点碧绿滴水的嫩芽来。而这个时候,人们才察觉到它的存在,它如绢似流,似玉珠倒挂,一颗一颗从云颠滚下来,滴破云彩,挂在树梢,打湿鸟儿的翅膀,融入大地,化成一汪清泉,轻快的起伏,在那青石间越逐越远。 《风吟和煦》 它来的可真是时候,就算燕京七虎与那南楚人当真打起来了,只要听见这琴声,肯定也会化戾气为祥和。 虞烈靠在栏杆上,看那弹琴的人。当然,蔡国第一美女蔡宣岂是那么容易见的?她在二楼悬挂大盘棋的地方弹琴,有四面千秋梨花屏替她遮掩东西南北,听琴的人看见的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剪影,不过,纵然只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剪影,也令那些听琴的人悠然迷醉,神移魂消。 “怎么?迷上了?” 白衣人端着三脚青铜酒杯走了出来,脸上的笑容似笑非笑,他身上的衣服上下尽白,却不是雪白,而是一种玉白,五行之金,正是苍青玉白,在那衽边、衣领与袖口的地方绣着繁复而精美的花纹,衽边是常见的‘回’字纹,衣领与袖口却是一种飞天神兽,那神兽脚踏沧海,背托红日。 这是齐国的标志,齐国发源于东海之滨,传说中,这飞天神兽可吞风化雨,降九天玄火,端的了得。 虞烈眯着眼睛看那神兽,戏道:“蔡宣之琴确属天籁之音,不过,我却是个俗人,不会欣赏。我只会喝烈酒,图个好听,不像某人一副神醉心迷的样子,便连三岁小孩都能看出来。” 那白衣人比他年长两三岁,气度稳健,听他奚落也不恼,径自走到栏杆前,看了一眼那受人瞩目的地方,淡然道:“天下之大,诸侯如林,东南西北各有喜悦之音,卫、蔡之音乃是靡靡风雨,而雍国犹擅大气磅礴,燕国最是浑厚苍凉,宋国尽多张扬,至于大江之南也有华美之音,而我齐国……” 琴声继续,却有一名侍女朝他们走来。 虞烈接口道:“齐国之音便如齐国之酒,绵而不烈,绕来绕去,使人听上去昏昏欲睡。” 白衣人笑骂:“偏就是你,把齐国的酒贬得一无事处,我还没与你算帐,如今又来糟贱齐音。”说到这里,神色却突然一正:“若是天下一统,尽闻一音,却不知又是何等景象?” 虞烈神色一变,耸了耸肩,正准备说话。 这时,那名侍女已经转着竹廓来到近前,朝着两人施了一礼:“我家小娘听闻二位论音,知道二位必定是音道大家,故遣我来,问一问二位,可否一试其艺?” 隔得这么远,还一边弹琴,她居然也能听见?虞烈心头一惊,向白衣人看去。那白衣人却漠不关心的一笑,捉着酒杯,度回了房间,并关上了房门。 那侍女见白衣人走了,也不为奇,抿嘴一笑,又道:“我家小娘识得齐殿下,也知今夜必有贵客前来,却不知贵客能否……” “罢了,罢了,我可不是贵客,更不是什么音道大家,你要寻的人在那里。”虞烈连连摆手,指了一下白衣人所在的雅室,绕过那名侍女,提步就走。 此时,琴声已经进入尾声,那最后的一抹尾音极为漫长,好似一声幽长叹息。所有听琴的人都忘乎所以,只有虞烈一人抖着甲胄在那人群里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挤到众好友所在的雅室。 推开门。 室内静悄悄的,熏香百折不挠的撩着,酒坛上的封泥已经揭开,浓烈的酒香肆意扑鼻,案上的菜肴琳琅满目,都是大肉大骨头,室中之人神情却各有不同,有人面露潮红,有人嘴角含笑,更有人望着窗外那轮圆月发呆,也不知在想啥。 看到这样的情景,虞烈不得不感叹,蔡宣就是蔡宣,一曲《风吟和煦》技掠四座,月醉人不知。不过,就如他方才所说,他只是图个好听,并未入神,当然也就不会忘乎于神了,当下,一屁股坐在燕无痕的身边,拍着矮案笑道:“三年不见,各位都成风雅之士了。” 众人回过神来,都直勾勾的看着虞烈。燕无痕讪然道:“你从哪里来?” 虞烈奇道:“这还用问,当然从廊上的那一头,一步步走过来。” “一步步走过来?” 燕趾拍了下脑门,一脸的生无可恋:“方才蔡宣在奏琴,而琴声刚一停你就来了,也就是说……” 卿相管里子的儿子管落风生得玉树临风,他接口道:“也就是说,二哥根本没听。” “暴殄天物啊,二哥。”燕武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被人揭穿的虞烈满不在乎的一笑,举起酒来,大声道:“诸位,琴也听过了,咱们该喝酒了,来,满上!” “满上!” 燕京七虎都是好酒之人,当下便推杯倒盏的海饮起来。 酒上三分脸,耳根正酣时,那名侍女又来到了雅室中,问虞烈可否献上一曲,她家的小娘知道虞烈是谁,也知道虞烈极擅吹埙,曾经在燕京学宫与音道大家曲毅共奏一曲《阳春白雪》,被燕京人传为佳话。而那曲毅去年死在了游历列国的路上,于是,这一曲便成了绝世唱响。 一听这话,燕京七虎纷纷起哄。 燕无痕道:“二弟,来上一曲,为燕京七虎涨涨脸。” 燕趾怂恿道:“二哥,蔡宣可是蔡国第一大美女,我虽每月都来听她一回琴,但却从来没见过她,你要是肯去献曲,她定会青睐于你,出来见你。”说着,歪着头看侍女。 侍女莞尔一笑,点头道:“世人常言,燕京有一虎,排行第二,文武双全,集众家之所长,文者可坐论学宫,武者可纵横捭阖,于音道更是独秀一枝,我家小娘可仰慕得很呢。”说着,低下头,脸上一红。 就是这俏然一红,顿时使这群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热血上脑,他们把虞烈抱的抱,推的推,搡的搡的扯起来:“快去,快去,如此好事,切莫错过。” 管落风更是摇头晃头的吟起来:“美也,斯美也,可与明月争辉。美也,斯美也,可使人忘乎于神也。” 谁知,那位当事人却不为所动,他抹了一把被酒热起来的脸,笑道:“诸位,酒也喝了,琴也听了,咱们也该散了,师母在家里做了蕨菜大肉饼,燕师也还等着呢。”指着燕无痕、燕趾、燕武,又道:“燕师说,你们也需与我一道回去。” 此话一出,室中气氛猛然一变,就像是虞烈提着一盆冰水迎头浇去,直把那燕氏三兄弟浇得面面相窥,老半晌,身为老大的燕无痕无奈的叹道:“月圆月缺,曲终人散,此地终非久留之地,我们还是散了吧。” 燕趾可怜兮兮的看着虞烈,求道:“二哥,把你的甲胄借我一用。” 百里冰摸了一把燕趾的额头,奇道:“没喝多呀,难道,回家还需穿甲胄么?” 燕武道:“三哥有所不知,对于二哥而言,家中不仅有蕨菜大肉饼,还有绝色女子正倚门翘望,那美女品貌才艺足可媲得蔡宣。但是对于我们来说,等待我们的将会是屁股开花!”说完,自己却哈哈大笑起来。 燕京七虎会心齐笑,就连那女子也听得忍俊不禁,掩着小嘴娇笑起来。 不多时,燕京七虎搂着肩膀三三两两的走了出来,虞烈迎面与楚舞撞上,两人鼻子对鼻子,眼睛瞪眼睛的对视了一会,各自一声冷哼,擦肩而过。 白衣齐格靠着柱头,朝正在下楼梯的虞烈微笑,虞烈还了他一个白眼,回头时,只见一个做普通士子打扮的人从身边经过,直奔后院而去,那人走得急,险些与燕武撞在一起。 燕武啐了一口,嘟嚷道:“我呸,八侯子燕止云又去纠缠蔡宣了,真给燕人丢脸!” 虞烈笑笑。 随后,燕京七虎出了琴语楼,穿过街道上那拥挤的人群,在巷子口分道扬镳,虞烈与燕氏三兄弟爬上马背,向大将军府奔去。 当时明月在,撒落乾坤一轮辉。 “站住,何人夜里奔马?” 就在四兄弟肆意驰骋时,前面突然朝传一声冷喝,月色蒙胧,巷子幽深,看不太清,只能看见在巷子的深处有一个黑不隆冬的大影子,隐约还传来马儿打着响鼻的声音。 众人勒住马。 燕趾酒已上脸,睁着一对昏蒙蒙的眼睛,奇道:“不对呀,巡城卫巡夜不是这个时候啊,难道是我记错了?” 燕无痕道:“走,过去看看。” 众人拔马前行,那声音又厉声喝道:“夜里奔马,不怕被砍脑袋么?” 燕武答道:“你是何人,诈作巡城卫,不怕被枭首示众么?”此时,他们已经听出来,那人虽然捏着嗓子,但绝非男人。 那声音沉默了,影子在移动,仿佛想跑。 “哪里走!” 行事鲁莽的燕趾当即打马狂奔,将那影子拦住,他坐下的马发出‘希律律’的声音,又听他喝道:“胆敢冒充巡城卫,我倒要看看你是谁?唷,怎会是你……”声音嘎然而止,没了下文。 虞烈等人驱马上前一看,燕趾愣愣的坐在马上,一瞬不瞬的看着那团大影子,月光撒下来,哪是什么影子,果然是一辆马车,坐在车辕上的人身材窈窕,虽然穿着一身男装,但那细眉细眼的面目却颇是熟悉。 虞烈细细一辩,恍然大悟,这车夫不别人,正是方才琴语楼里的那位娇美的侍女。 “堵到家门口来了?” 第五十五章 我想请你收留我 淡淡的,柔柔的月光撒在巷子里,如流水一样宛转,那侍女下了车,朝着四人盈盈施了一礼,然后便看着虞烈抿嘴微笑,却不说一句话。 燕无痕最先回过神来,把那紧闭着窗与帘的马车一看,重重的拍了一下虞烈的肩:“二弟,如此明月良宵,切切不可辜负,我们先走一步。”说完,招呼着那犹自愣愣的燕趾、燕武:“快走,莫让父亲久等。” 快到巷子口了,燕趾还扭过头来,朝着虞烈酸溜溜的大声叫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我还当是哪个小毛贱不开眼,竟敢冒充巡城卫拦我的路,原是月中神女下凡来呀。唉,可惜,却不是为我。” “哈哈。”燕无痕、燕武哄笑。 三人转过巷道,笑声越来越远。 虞烈骑在马上,歪着脑袋看那个闻名天下的蔡国第一美女从马车里钻出来,天大地大,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但他却不会认为这蔡宣是冲自己而来,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嘛。不过,不得不说,这蔡宣的确是个大美人。 侍女站在一边揭开了帘,从那帘子里伸出一只手,五根手指纤细如葱,月光照在上面竟然透着一层浅浅的萤润,手腕上戴着青绿色的玉手环,两厢一衬,皓腕如雪,光滑胜玉,惹得人心中怦怦直跳,只见它轻轻抓着车棱微一用力,一个大美女便出现在了虞烈的眼前。 她朝着虞烈浅浅一笑:“小婵太调皮,莫怪。”笑得很恬静,仿似没有半点风情,声音也很清冷,细细一听,‘莫怪’两个字还带着柔弱的颤音,仿佛她来堵虞烈也是出于无奈,有着淡淡的防备与若有若无的戒心。 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 虞烈皱起了眉头,不说话,却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她。 她被虞烈看得有些不自在,搭着侍女的手走下来,将要踏上小马凳的时候,她抓着裙摆,露出了一只精致而小巧的鞋子,鞋背微弯,鞋腰纤细。鞋子的面料很好,用的是上好的齐锦,润滑如丝,甚至能清楚的看到那被裹在丝锦里面的脚指头正在悄悄的弓起来。踩上马凳的那一瞬间,弓起来的脚指尖微微一弹,就像蜻蜓点水,又似雨打芭蕉,就那一借力,她的人已经落在了青石道上,裙子没有丝毫荡漾。 她端着手微笑,对虞烈平静的说:“那有如此看人的。”脸上浅浅红着,安静如水,却又有一种温静的活泼,让人一下便对她有了好感。 虞烈笑了一笑,翻下马来,说道:“你是为齐格而来吧?” 她听得一愣,美丽的眸子眯起来,却摇头道:“你与齐殿下的交情真好,竟然可以直呼殿下的名谓,不过,我却不是为殿下而来。” “不是为他,难道是为我?”虞烈脸上挂着怪笑,左右看了看。 她被他逗乐了,想笑却没笑,眼睛却在笑:“蔡宣今夜冒昧前来造访,实是有事相求。”说完,又对身旁的侍女低语几句。 那侍女深深看了虞烈一眼,朝着蔡宣点了点头,然后快步向虞烈来时的巷道口走去,颇是神秘。 “何事?”虞烈警惕起来。 蔡宣想了一想,抿嘴道:“我说出来或许你不信。” 虞烈皱眉道:“若论音道造诣,我有自知之明,远不及你。” “我求你的不是这事。” 蔡宣急切的打断了虞烈的话,并且往巷口外看了看,仿佛在担心什么,过了一会,她定定的看着虞烈,说道:“我来燕京三年了,却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识得几个人,我想,我想……”脸上红了。 虞烈不耐道:“倒底何事?” “我想请你收留我。”蔡宣急急的道。 “收留?”这下,虞烈彻底怔住了,难以置信的看着她。 蔡宣就是蔡宣,面对虞烈如此古怪而狐疑的目光,她不像普通女孩一样低头羞涩,而是直视着虞烈,眸子皎洁如雪,声音也平静下来:“放心,我不会打扰你太久,快则十来日,慢则月旬我就会走。”说着,见虞烈神情犹豫,她又道:“我已经打听清楚了,你的封地在络邑,那里荒芜人烟,人迹罕至,但是离燕京却不过八十里路程,小婵回来说,风景也很美。” 虞烈仍然犹豫,心道,这是连路都已经去探过了呀,不过,不能因为我的封地偏僻你便赖上我吧。 蔡宣显然猜出了虞烈的想法,她嘴角一弯,莞尔一笑:“我知道,你已经有了一位红颜知已,不论美貌与才艺都远非蔡宣可比,而你一般不会在封地久留,因为你要回燕京来陪她。” 虞烈一怔,斜着眼看她,心想,你还打听得真够清楚。 蔡宣脸上一红,娇美万分,她心里已经有了八九分肯定虞烈会帮忙,神色微微一松,却听虞烈道:“你想离开燕京,却又不愿意离燕京太远,你在躲避什么?” 她咬下了嘴唇,轻声道:“八侯子燕止云,他想带我去雍都,这人很烦,我不想跟他去。” 虞烈明白了,近两年,燕国与齐国走得很近,导致雍公心生不满,去年便召回了在燕京游学的儿子,并且有封锁商道的意思,而燕君显然不愿介入雍齐之争,便命八侯子燕止云出使雍都,燕止云这一去,怕是没个十年八年回不来。不过,转念间,他又想起一事,便问道:“你为什么不去寻别人帮忙,而是来找我,我们素未蒙面。” “我知道这很冒昧,可是我别无选择,因为……”她的眼睛亮起来。 却与此时,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那在巷道外面的侍女小婵快步奔来,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急道:“小娘,我们得走了,燕止云追来了。” 蔡宣细眉一皱,突然一把抓住虞烈的手:“我走了,明日一早,我在城外等你。”说完,放开虞烈的手,钻入马车。临去之时,推开边窗,定定的看了虞烈一眼。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侍女赶着马车绕进了另外一条巷道,伴随着车轮滚滚,逐渐消失在蒙胧的月色里。遇上这事,虞烈只觉得莫名其妙,手上却还存留着蔡宣的余香,清冷而浸人,他怔怔的发了一会呆,翻身上马,正准备打马而去,身后传来急切的马蹄声,回头一看,一辆马车急急的奔来,辕上的车夫把马抽得急,险些与虞烈撞上。 虞烈冷冷一笑,提着缰绳,歪着头看那马车追着反方向而去。不想,那马车又调头回来,车夫挥着鞭,高声道:“你是何人,可有见着一辆马车至此而过?” 虞烈眉头一皱,懒得理他,抖马就走。那车夫见虞烈不答,挥鞭就向虞烈抽来。 “啪!” 虞烈用剑挡住,那车夫鞭术不错,竟然把虞烈的剑缠住了,他用力一拉,想把虞烈拉下马来,谁知,虞烈却猛地一发力,反倒把他扯得站起来,随后,虞烈突然卸力,抖去剑上的马鞭,顺便把那车夫也抖下了车辕。 “大胆!”车夫还没从地上爬起来,车内就已经响起一声厉喝。 “大胆!”虞烈也叫道。 车内的人没想到虞烈竟敢吼他,一时呆怔,那车夫从地上爬起来,抹了一把满嘴的血,喝道:“你是何人,竟敢,竟敢谋害八侯子!” 谋害,好大一顶帽子呀。 虞烈也喝道:“你又是何人,竟敢冒充八侯子行凶,你可知此乃何地?此地乃是燕大将军府前,岂容你放肆,且随我去见巡城卫!”说着,便想跳下马来揪那车夫。 这时,车内的人回过神来了,把车窗推开一条缝,撇了虞烈一眼,脸上一黑,放下了窗,冷然道:“走吧,正事要紧。” 闻言,那车夫一愣,却不敢违背命令,把地上那颗血淋淋的牙齿一捡,赶着马车,悻悻的与虞烈擦身而过。就在这时,那车窗又开了,燕止云坐在车里,冷冷的看着马背上的虞烈。 虞烈乜斜着一双醉眼与他对视,两人的眼神交错而过,虞烈嘟嚷了一句:“却真有些像八侯子,难道是我喝多了,眼花了?八侯子不在府里歇着,怎会在这乌七抹黑的巷子里奔马行凶?” “哼!” 一声冷哼从背后传来,虞烈摇头一笑,纵马向巷外奔去。 “蹄它,蹄它。” 马蹄踩着青石板发出清脆而欢快的声音,月光下,夜风中,大将军府门前的风灯微微摇晃,仿佛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又似多情的女子正在等待情郎归来。 到家了,一阵暖意涌来。虞烈正准备翻下马背,梨树背后转来一个温柔的声音。 “你是谁?” “我是你的虞烈。”虞烈头也不回的答道。 “才不是呢。” 梨树背后转出一个曼妙无双的美人儿,她抬起头,歪着脑袋凝视马背上的虞烈,笑道:“你不是虞烈,虞烈脸上的伤早就被我治好了。” 虞烈摸了摸脸上那道伤口,一本正经地道:“卫神医不在,军中尽是些庸医,可怜的虞烈,有伤也治不好。” “格格。” 穿着一身天蓝色裙衣的美人儿娇声笑起来。 虞烈翻下马背,定定的凝视着她,半晌,憋出一句话:“萤雪,我回来了。”左右看了看,见无人,便想拉她的手。 “哼,我才不理你!”妙人儿转过头,不理他。 虞烈静静的等待,把她头发上沾着的一片落花摘掉,妙人儿肩膀一动,回过头来嫣然一笑:“你若是虞烈,那就要老实交待哦,你与那蔡宣都说了些什么?” 虞烈笑道:“急着回来,什么也没说。” “骗人。我等了好久,你才回来。” …… 停电,刚来。更迟了,请各位原谅。 第五十六章 坏消息与好消息 细嘴油灯吐着光,映着持灯人威严而肃穆的脸,并在墙下投下了一片黑暗的影子,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中州地图,持灯人一寸一寸的移着灯,伴随着灯光的移动,中州各地就如同天上繁星被一一抹亮。 “燕师。” 屋外响起一个沉稳的声音,持灯人头也不回的道:“进来。” 屋外的人走进来,走到持灯人的身旁,与他一同打量着地图上那数也数不清的小点,这每一个小点便代表着一座重要的城池,或者一个诸侯国。 这幅地图有些年头了,图布昏暗发黄,边角处已经磨损,有些地域更是模糊不清,刚进来的人抱着肩膀漫不经心的移动着目光,突然,他的眼光在地图上的某处地域一凝,眉头皱起来。 “虞烈,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那个?”持灯人右手提着笔,一边在地图上勾画涂抹,一边说道。 “坏消息。” 虞烈下意识的答道,他已经换下了沉重的甲胄,穿着卫萤雪为他亲手缝制的崭新深衣,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卫萤雪的手很巧,把这一袭黑色深衣缝得犹如量体裁衣,使得他的身形更为挺拔,并且很英俊儒雅。 持灯人听见他的回答,偏头看了他一眼,笑道:“三年前,萤雪连个护脖的颈巾都缝不好,如今这手艺却连她姑母都赞叹不已,而你却一直没变,还是喜欢先听坏消息。” “先听坏消息,再听到更坏的消息之后,便不会太过失望。”虞烈看着地图上的勾勾画画,那每一笔勾画都喻意着一个诸侯国的消失,或是那片土地上,正有成千上万的人生活在战争的乌云下。 “好吧,那就先说坏消息。” 摇动的灯光映着地图上一条绵长的大江,那大江由西到东将整个中州大地拦腰斩断,在那大江的北岸上圈着几个小点,注着一行小字:景泰二十三年春,南楚北进,灭三国,吞三城。 这是个坏消息,但却不是持灯人现在想说的坏消息,他把手中的灯举起来,一直举到最顶部,照着一处醒目的小黑点,沉声道:“君上身体每况愈下,方才急召我入宫,商讨伐楚一事,吐血不止。” 虞烈眉头一挑,却未接话。 持灯人正是燕却邪,他续道:“三个月前,雍公再度召开诸侯盟会,号令天下诸侯伐楚。然而,天下大势恰若此图,根枝相连,错综繁杂,任何一个地方的微小变动,都有可能致使整个局势发生巨大变化。君上若是有失,燕国便会陷入动荡,而雍公的伐楚之事定然也会横生枝节。” 燕君已经六十有八,不知为何,却迟迟没有策立世子,若是燕君突然身亡,那么燕国必然会陷入动荡不安,这时间的长与短谁也无法掌握,或许是一年半载,也或许更长。 “这确实是个坏消息。”虞烈沉声道。 “接下来说好消息吧。” 燕却邪揉了一下眉心,昏黄的灯光下,他的神情显得有些疲惫,此时再看,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唇上的法令纹也陷得更深,令人情不自禁的想到他也老了,整整四十七岁了。 雄将已老,却难以卸甲,终年都在为燕国征战四方,若是有一天他也突然撒手人寰,那么燕国的未来将会如何?虞烈不敢再想,沉默下来。 燕却邪拍了拍虞烈的肩,提着灯照着雍齐边境,说道:“雍公欲伐楚,齐侯也欲伐楚,目的一致却兵分两路,一路是雍燕联盟由北到南,从中直贯,一路是齐鲁诸国联盟,从东绕西,进江北。虽说各自为战,但雍公与齐侯已有盟约,伐楚期间两国友好,不得互起战事。” “齐国和鲁国?” 虞烈脸上的伤疤稍微动了一下,齐国与鲁国同处东海之滨,两国时好时恶如同风云变幻,不过,大体来说,强大的齐国一直想吞掉老成守旧的鲁国,而鲁国始终视齐国为头等大患,所以与雍国紧密相连,如此南辕北辙的两个诸侯国怎么会走在一起? 燕却邪知道他在想什么,大将军脸上一沉:“这就是变数所在,众所周知,齐国的卿相隰叔夜一直主张伐鲁自强,举东海之力制霸中州,但是齐国的上将军乐凝却不然,他力主弱雍伐楚,称霸天下。” 一个制霸,一个称霸,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却相差万里,简单的说,制霸手段温和,所需时日较长,有可能是一代人,也可能是几代人循序渐进方能逐步达成,而称霸手段激进,如同火中取粟,不成功则成仁,齐国当真便那么急不可耐了吗? 突然间,虞烈想起了那位白衣齐格,以及他所说的天下一统,虞烈心头一动,说道:“乐凝是鲁国人,鲁国与齐国联盟,怕是意不在楚,而是在雍。” 燕却邪赞许的看着虞烈,点头道:“昔年代国一战,乐凝未能达成称霸天下的目的,反而消耗了齐国的国力,近些年一直处于隰叔夜权制之下,此次齐鲁联盟伐楚,必然有他莫大的功劳。依我看,伐楚之事必生波折,而这变数极有可能来自此地。”指着漫长的雍齐边境线上那众多的诸侯小国中的一处关键位置,续道:“这里是余国与郇国,分属于雍齐阵营,雍齐两国之间的战事大多由此而起,如今,雍齐两国互有盟约,轻易不会冒天下之大不违而撕毁盟约,但若是这里出现意外,必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虞烈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那两个小诸侯国的地理位置极其微妙,分别处于河东走廊的南北两边,又被一道大山东西阻隔,两国之间只有一条窄线互通来往,而这条细长的线弯来绕去,一头指着雍国的雍都,一头延伸到齐国的大都,即墨。 燕却邪指着窄线中间的一个小点,说道:“这里是旬日要塞,是扼制东西南北的重要关塞,原属于郇,后属于余,而现在,它归属于景泰王,待伐楚之后,再纳入余国。”说着,意味深长的笑了一笑。 虞烈也会心一笑,想来,这便是年已老迈的景泰王出的主意,为使两国一心伐楚,便向雍公讨了这个要塞,以示互不偏颇。 “景泰王为保障此地的祥和,已经派遣了大将军风轻夜率领三千朝歌青骑前往旬日要塞,只不过,那三千朝歌青骑已经有上百年没有出过朝歌城了,我想,他们多半会迷失在这条漫长的道路上,或许永远也走不到旬日要塞,而景泰王亦有此虑,故致信一封与君上,希冀君上派遣一支别军,乔装为朝歌青骑一并前往。” 燕却邪长长的一番话说下来,虞烈不住的点头,大将军与景泰王推测的没错,从朝歌城到旬日要塞不到三千里的路程,却密密麻麻的分布着数十个诸侯小国,这些诸侯小国三成属于雍,三成属于齐,还有四成是各成体系,并有许多正在互相攻伐,且不说这些复杂的情况,单是一路而来,风轻夜代表着景泰王,各路诸侯自然会大肆宴请,诸此逗留之下,怕是两年也走不到旬日要塞,而旬日要塞离燕国的钟离城并不遥远。 虞烈问道:“伐楚日期可有定下来?” 燕却邪道:“大致已定,诸国已然调兵,待到春去夏来,迎秋起战。”说着,凝视着虞烈,微笑道:“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说这是个好消息?” 虞烈裂嘴笑道:“燕师即说是好消息,那肯定便是好消息。” “来,喝酒!” 燕却邪走到案后,把灯与笔一放,提起案上的酒坛,满满的倒了一碗酒,捧起来一口干了,抹着嘴角的酒渍,赞道:“不论春秋冬夏,诸国万酒,喝来喝去,还是抹刀子最称我心。” 虞烈走过去,坐在他的对面,老实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一碗,捧起来咕噜噜喝。 燕却邪等他喝干了一碗酒,定定的看着他,说道:“北狄之乱,耗时五年,虽说最终将狄人远逐于冰河之外,但我燕国的国力却也损耗过多。伐楚事大,不容有失,我必亲身前往,难以得脱。这旬日要寒的别军,我已向君上推荐你为别军主将。” 虞烈听得心头一惊,他只是个男爵,虽有功勋在外,可是浅薄的资历摆在那里,论来论去,领军的人也论不到他的份上,原本,经得燕却邪一番分析,他也料定自己多半会去旬日要塞,却没想到居然会是主将。 “怎么?大名鼎鼎的燕京之虎怕了?”燕却邪好整以暇的看着虞烈,抿了一口嘴。 虞烈笑道:“虞烈是怕,但身为燕师的弟子怎敢怕?只是……” “只是,你若前往,萤雪必然怪我。不过,旬日要塞虽处后方,但却干系重大,君上已然允诺,只要不出差错,或是守到朝歌青骑前来,交接之后,你便可以返回燕京,并且记你一大功,由男升子,指日可期。我辈大丈夫,立身于天地之间,抛头颅,洒热血,正是男儿本份啊,虞烈。” 燕却邪语重心长的说着,眼里闪动着璀璨无比的光芒,身为兵家子弟,宁可战死沙场,也不愿老死榻上,雄伟的大将军就如同一道伟岸的山梁,仿佛永远也不知道疲倦。 虞烈再喝了一碗酒,把酒碗重重的顿在案上,任由那股奔腾的火气在胸口与喉咙间窜来窜去,扭头看向那已经看不清楚的地图,在某处熟悉的位置上凝住目光,沉声道:“的确是个好消息,几时出发?” “一个月后,你先得先行一步。” 第五十七章 家臣与武士 是夜,虞烈与燕却邪就着香喷喷的蕨菜大肉饼与墙上那破烂而沧桑的中州地图,俩个人饮光了整整一坛抹刀子,那酒无比浓烈,入嘴冰冷如雪,进喉却火辣似刀,燕却邪说,那坛酒在树下已经埋了八年,经过漫长的岁月,又被冰冷的泥土和雨水肆意侵蚀,这才养就了它一身水火之性。 燕却邪意有所指,虞烈心领神会,喝得七荤八素的从燕却邪屋里走出来,醉熏熏的扶着廊柱,举头一望,繁星寥落,天上的月亮静静的躺着漆黑的夜空,已是中夜时分,低下头来,斜着一双醉眼,却发现燕氏三兄弟还在院中,当然,他们并不是在饮赏明月美景,而是在受罚,兄弟三人每人占据了一条长凳,直挺挺的跪在上面。 那长凳很狭窄,他们跪得很难受,汗水从背心里滚出来,从额头上泄下来,三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但却一动也不敢动。 “哈哈。”虞烈吐着浑浊酒气,乐了。 “二哥,没义气呀……” 兄弟三人直勾勾的看着虞烈从他们身旁慢悠悠的晃过去,他们的眼神追随着虞烈的脚步,是那般的可怜,但是虞烈却把他们当空气,燕武忍不住嘟嚷了一句,结果招来了燕却邪,就听那威风凛凛的燕大将军在屋子里一声冷哼,三兄弟顿时唰地回头,继续装做一副坚忍不拔的样子。 虞烈在院子外面碰上了燕夫人。 时隔多年,燕夫人依然美丽,岁月仿佛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她刚从厨房里出来,端着木盘来送大肉饼,见了步履蹒跚的虞烈,温和一笑:“萤雪给你熬了醒酒汤,正在火上煨着,你先去屋里歇着,一会萤雪就给你送来。” “萤雪,醒酒汤?” 虞烈一愣,卫大神医只会熬药汤、煮药羹,什么时候学会了醒酒汤?他心里有点犯怵,不要到时酒没醒过来,反而再多躺三天,这可是有前车之鉴的,想当初,大火鸟便是喝了她研制的百毒不侵汤,结果来,是不是百毒不侵难以考证,但大火鸟却在他的床上昏睡了足足半月,至那而后,它只要一见到卫萤雪端着汤便会调头就飞。 昏昏沉沉的来到昔日旧院,并没有物事人非事事休的感觉,院子打扫得极为干净,屋里的灯亮着,泠泠月光照着古老而苍劲的大梨树,树下的石案上刻着棋盘。 虞烈的手指抚过那棋盘的纹路,嘴角带着微笑,这棋盘是他与卫萤雪用短剑一笔一笔刻出来的,那是六七年前的事了,他曾经在这里与在燕京学宫结识的好友们对弈,就是在那一次棋会中,齐格败在了他的手下。 时至今日,虽然齐格始终不肯承认虞烈的棋艺高他一品,但他却再也不和虞烈下棋。真是个输不起的家伙,亏他还是齐国的世子,下一任齐国国君,丝毫也没有万乘之君的风范。 想到齐格,虞烈裂嘴一笑,不由得又想起了那蔡国第一美女蔡宣,总觉得她的来意没那么简单。 在院子里吹了会清凉的夜风,卫萤雪还没端药来,虞烈却觉得四肢乏力,头也越来越沉,提步朝屋内走去,方一入内,只见一个庞然大物正趴在他的床上,嘲着他咕咕的叫。 “诛,诛邪……” 虞烈歪歪斜斜的朝床挪去,刚刚走到床边,股股酒意急涌而来,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身子一歪,栽倒在床上,恰好压住大火鸟。 “咕。”大火鸟叫了一声。 …… 虞烈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分不清是朝阳还是夕阳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浓烈的光线刺得他眼睛生疼,正准备用力揉两下清醒清醒,脸上却突然一凉,一股温柔的气息笼罩着他,紧接着,那如丝似缕的暖香、清新浓郁的药香徐徐浸来。 一双玉白冰清的手按在他的太阳穴两侧,轻轻的揉动,一缕长长的秀发垂在他的胸口,若有若无的香气便是从那里散发出来。 “你啊,喝得人事不知,连醒酒汤都来不及喝就躺下了。你现在越来越沉了,我都扶不起来。” 温柔而清嫩的声音响起,虞烈微笑的凝视着面前那张美丽的脸宠,她是那样的美,眼睛清澈如湖,那湖里面又泛着点点星光,稍一对视,便会深深的沉溺于其中。 虞烈笑道:“醒酒汤就是给喝醉了的人喝,我若是躺下了,那便是我真的喝醉了。燕师说,人生在世需逞意,洒血沙场里,醉卧美人膝。” “喝醉了还这么皮。” 那人轻然一笑,手指却抚过他脸上的伤疤,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柔声道:“疼不疼?” “不疼。” 虞烈摇头道:“有卫大神医在,虞烈不知疼为何物。”说着,坐起身来,却发现身上的外衣已经脱了,整整齐齐的叠在枕头旁,而那矮案上还摆着空空无也的药碗,看来卫大神医又撒谎了。 阳光斜斜的透进来,照在那美人儿的身上,她穿着天蓝色的深裙,三千青雪挽在腮边,梳了个垂耳双环髻,又从背后泄下来,一直洒到腿弯,真是美丽万分的精灵儿。 “现在几时了?”看着那红彤彤的阳光,虞烈迷迷糊糊的问道。 卫萤雪莞尔一笑:“已经午时了,你错过了时辰,蔡国第一美女不会等你了,格格。”笑着,又给他递过一碗凉茶。 虞烈笑道:“不论什么美女都美不过卫大神医。” “虞烈,你撒谎哦,若真是那样,我岂不成了天下第一美女?那,那位大雍的女公子又怎么办呢?”卫萤雪眨着眼睛,咬着嘴唇看他。 虞烈诚恳地道:“燕师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卫萤雪是天下第一美女,那位大雍的女公子自然便是天下第二。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这,绝对不会有错!”认真的点了点头,最后一句还加重下了语气,在他的心里卫萤雪最美。 卫萤雪被他逗乐了,眯着眼睛笑起来,明眸皓齿,笑靥如花,美得不可方物。虞烈迷了迷眼,举起碗来,一口气把凉茶喝了个精光,那温润而略凉的茶水顺喉入肚,瞬间驱走了浑身的疲乏,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伸了个懒腰,身上骨骼发出一阵暴豆般的声音,转眼却见自己的家臣们等候在院外。 浓烈的阳光照在三位家臣那一身伤痕累累的铁甲上,叠着寒锋般的光芒,他们看见虞烈走到窗前,纷纷向虞烈低头行礼。 卫萤雪抱着衣物走过来,温婉笑道:“虞烈,你错过了时辰,是你自己喝醉了,可不是因为我的醒酒汤哦。” “自然不是。”虞烈回过头来,脸上洋溢着宠溺的笑容。 …… 大火鸟在天上飞扬,它展开铁一般翅膀,像刀锋一般从城墙上那巨大无匹的玄鸟头顶划过,不时发出声声清越长啸,引得路人竞相仰望。 虞烈骑在马背上,穿着一身铁甲,他的三位家臣首领紧紧的跟在身后。面目狰狞,额头上被砍了一刀的那人叫络鹰,他以前是个奴隶,虞烈用八枚蚁鼻钱买了他,给了他一身铁甲一把剑,并给了他一个名字,他跟着虞烈去了陇山、冰河之源,历时三年,转战数千里,虞烈赐他的那柄剑已经断在了北狄人的身体里,而这身铁甲也满布骇人的伤痕,但是他却因此获得了自由,并且已是虞烈家臣之首。 那个面目文秀的年轻人叫络侯,骑着马走在他身边的人叫络风,听名字就知道他们俩以前也是奴隶,其实虞烈所有的家臣武士通通都是奴隶。 原因很简单,当年,虞烈继承了老神医的爵位与那荒芜人烟的领地,他可没什么族人,要不然也轮不到他来继承,而领主又怎能没有家臣与武士,原本燕却邪愿意赠他一些护卫,但是他却拒绝了,他用老神医留下的钱买了一批奴隶和种子,带着他们去了那偏僻的地方开荒,谁知,现实是残酷的,领地上的风景很美,可那浅浅的泥土下面却是成片成片的山石,根本不产粮食,可怜的虞烈与他的奴隶们险些饿死。幸好,战争来临了。 怪不得,燕却邪会说,对于虞烈而言,去旬日要塞是个好消息,确实,虞烈不畏惧战争,反而向望战争,因为战争能带给他肥沃的土地与爵位,那样,他便可以拥有更多的家臣与武士,十年,二十年,终有一天,他会带着他们踏上另一片土地。至于那位老神医,自从他八年前离开燕京之后,便再无半点音讯。在冰河之源,虞烈也曾细细寻过,却一无所获。为此,卫萤雪神伤不已。 他去寻什么药? “家主,当心。” 一行四人穿过燕京城那狭长的吊桥时,因为虞烈陷入沉思中,竟然险些掉入那深不见底的护城河里,他的家臣之首络鹰一直留心着他,赶紧一把拽住虞烈的缰绳,勒住了马。 虞烈回过神来,纵马冲出吊桥,左右一阵看,繁华的燕京城是燕国之都,每一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从这里进城入城,但是人来人往,车来车往之际,却没有闪过心头的那人。 “或许,她知道我不会收留她,所以另觅他处了吧。”虞烈勒着马,喃喃自语,身侧是无边悬崖。 漫漫春风卷到这里,风势骤然一烈,异常的寒冷,虞烈与三位家臣首领沿着弯曲而狭窄的盘山道下了这座无比雄伟的山城,在那开阔地带,一片白茫茫的梨树林里,等待已久的络邑武士们涌了出来,朝着虞烈单膝跪地。 出征八百,归来三百,中州大地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以血水铸就。 第五十八章 奇怪的贵客 领主,顾名思义,领地的主人。古老的中州土地上,什么时候有了第一个领主不得而知,自从武英王分封天下之后,八百诸侯俱是领主。同理,上行下效,各诸侯在与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征战之时,诸侯国的版图在不断的扩大,单靠领主一人难以管理,便封各自的家臣与子嗣为领主,代替诸侯国君巡守国境,而这即是封臣。 一言而概之,诸侯与封臣的区别,只不过是领地的大小而已。而在各自的领地内,领主拥有无上权威,即便是他的封君与封王也无权干涩,这便是世袭贵族领主。虞烈虽然只是一个二等男爵,但在那贫瘠的领地内,他便是当之无愧的未冕之王。 络邑距离燕京八十里,快马加鞭个把时辰即至,但是虞烈却行得非常缓慢,因为凯旋归来的领主并非只有他一人,在那一望无际的梨花道中,绵长而庞大的铁甲海洋正在缓缓滚动,得等到前面的分岔口才会散向四面八方。 就如同景泰王伐楚需得借助各诸侯的力量一样,各诸侯出征必然也得借助封臣的力量,而诸侯与封臣至少在名义上不得违抗,不然就会遭致天下人群起而攻之。 这是王室、诸侯、封臣,三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也是天理所在。没有任何人会去置疑,因为武英王是伟大的君王,他从昊天大神那里得到了天外神铁,铸造了九只大鼎定鼎天下,并且颁布了昊天大神的律意,违背神的律意,那将会生不如死。就好比那位弑君称侯的叛臣,不仅被雍公砍了脑袋,将他那无头的尸体悬在烈日下爆晒整整四十九日,并且将他的子嗣与家臣通通贬为奴隶,生生世世,永世不得超脱。 翻过一道山梁,出了二十里梨花道,眼前骤然广阔,汪洋的黑色洪流涌向四面八方。虞烈加快了速度,率领着三百家臣武士向络邑奔去,时隔三年,虽然那领地极其贫瘠,但却经常出现在他的梦中。领主对于领地的热爱,那是刻进骨子里的天经地义。 黑色旋风向前卷去,大火鸟高飞在天。大队人马奔过一片平坦的地方,两侧是绿意盎然的农田,远处,传来孩童们的欢笑声,妇人们殷切的呼喊声,她们站田埂上迎接远征归来的丈夫与父亲,一群黑甲将士回应了她们,他们驾驶着战车,骑着奔腾的战马,涌向那属于他们的家园,或许,一回到家,他们便会脱下冰冷的铁甲,享受那份渴望已久的安定。 一名魁梧的甲士勒马站在小土坡上,春风摇着他那破烂的大氅,他却在冲虞烈招手,这人是这里的领主,也是虞烈在军中结识的刎颈之交,他们一同出生入死,把后背交给对方。 “虞烈,来尝尝酒!”中年领主裂着缺了一颗门牙的嘴巴,笑容灿烂。 虞烈记得,他曾嘲笑过自己,说络邑是一片不毛之地,并且讥讽虞烈是个奴隶领主,穷困潦倒,连辆战车都没有,为此,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虞烈与他打了一架,当然,结果是虞烈技高一筹,他的那颗门牙至今还在陇山的某个旮旯里,至那以后,他把他的战车赠给了舆烈,在冰河之源,当他即将被北狄人从背后捅死时,虞烈把那名狄人剖成了两半。 中年领主叫子车舆,他时常对虞烈吹嘘自己的女儿长得美丽,想把女儿嫁给虞烈,并且说绝不嫌弃虞烈是个奴隶领主,虞烈对此敬谢不敏。 如今,他的女儿走过来了,捧着一碗酒,含情脉脉的看了虞烈一眼,然后低下了那张羞得通红的脸。 “多谢。” 虞烈接过酒碗,一口气喝得干干净净净,抹了把下巴,称赞她酿的酒非常美,就如她的人一样。领主的女儿抬起头来看他,谁知,那位奴隶领主却已拔转了马头,风一般的逃走,仿佛深怕被人揪住一般。 “虞烈,虞烈,别急着走呀。”子车舆哈哈大笑。 虞烈头也不回的奔向络邑,他的家臣首领络侯在他的身后偷笑,子车舆的女儿确实很美,腰身很结实,充满了生命力,而这很好,便于生养,她那手臂怕是比三岁孩童的腿还粗,这也很好,说明她很勤劳。 络邑,方园二十里,只有虞烈一个领主。三百铁甲来到一片狭长的山谷前勒住马,大火鸟从谷顶上方掠过,发出一声长啸,那谷顶便响了风猴的叫声,络鹰骑在马上吼了一声,一群风猴尖叫着从绝壁上窜下来,络风朝着猴王一指,那猴王骚首掏耳的叽叽渣渣个不休,仿佛是在说什么一样。 “家主,有人来了。” 来人了,会是谁呢? 风猴是燕国特有的产物,它们个头很小,成年猴王也只有瓦罐大小,它们喜欢在悬崖绝壁上打洞,聆听风的声音,所以叫风猴,不论是嗅觉还是听觉都异常灵敏,看家护院更胜于犬,是每一个领主都喜爱的物事。 这一群猴子是大火鸟降服的,它是它们的领主,而它们的职责便是在这里警惕来往的行人。 山谷很长,谷中遍布着大小不一的碎石,络鹰跳下马,拾了一块石头,沉声道:“家主,来的人有车。”那石头被辗碎了,地上有车轮的痕迹。 车有马车与战车之分,燕国虽说还算太平,但领主与领主之间偶尔也会爆发规模不大的战斗,特别是在春季播种的时候,为抢水而发生的流血事件并不鲜见。不过,络邑是什么地方?既没水也没土,谁会掂记上这里呢?除非…… 虞烈略翘的嘴角挑了一下,纵马向谷外奔去,出了谷,眼前是一段极陡的斜坡,三百重甲单骑缓慢的爬在陡坡上,仿佛一只巨大的黑色铁蜈蚣。 “这里是络邑,来人止步!” 刚刚爬到半坡上,坡顶便响起了一声大喝,头顶是一道栅栏,在栅栏的两边耸立着简易的箭楼,站在箭楼里,可以将箭射向任何一个地方,而敌人却在半坡上,不仅无处躲藏,并且无法快速接近栅栏。 听见这声大喝,众人反倒松了一口气,箭楼与栅栏还在,至少说明来的不是敌人的战车。 “家主回来了!” 络鹰奋力纵马,奔到离栅栏三百步开外的地方,大声的叫着。不多时,一群半大小子从箭楼上窜下来,飞快的打开了栅栏。 翻过这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陡坡,展现在身下的是一片天然凹地,虞烈勒着马,在坡顶上往下一看,这一片凹地被昊天大神一剑剖成了两片,前面一片葱绿如海,后面一片寸草不生,此刻,在前面那片凹地上穿行着一些黑色的小点,那是留守在领地的老人与女人正在辛勤的播种。 领地里没有河流,却有一方小小的湖泊,它就如一颗鲛人的眼泪,镶嵌在这灰绿之间,在那湖岸两侧,竖着道道巨大的水车,正把湖里的水卷起来,撒向那些沟渠里,而这些沟渠便如同血脉经络,延伸到凹地的每一个角落。 出征之前,前面这一片肥沃的土地还不属于虞烈,它是燕君的直系领地,因为太过偏僻,再加上能产粮食的土地还不到十里,不便于分配,所以它被燕君遗忘了。要不是虞烈继承了这里,说不定它会永远的沉默下去,如今,却焕发着勃勃生机。 领地上的老人很少,大部份都是女人与半大孩子,当初虞烈购买奴隶是奔着开荒来的,不需要老人,只需要年轻男人与女人。 当三百铁骑从坡上漫下来的时候,田野里所有的人都停了下来,怔怔的望着那黑色的洪流一点一点的挤入眼里,一别三年,整整三年。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抹干了眼角的眼泪,拄着拐杖朝虞烈奔来,因为奔得太急,手中的拐杖不小心点上了一块石头,猛地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可是,他却并没呼痛,反而很快的站了起来。虞烈已经骑着马来到他的面前,他又匍匐在地,颤声道:“家主回来了,络瞳见过家主。” 虞烈跳下马来,扶起他,笑道:“辛苦了,我们都还活着,那水车?”指向水车,他记得出征之前,它们可没有屹立在那湖岸上。 络瞳是络风的父亲,也是虞烈购买的为数不多的老人之一,三年前,虞烈带着领地内所有年满十五岁的奴隶出征,把这片不毛之地托付给了眼前这位老人,而他也并未让虞烈失望,三年过去,他们不仅没饿死,还开僻出了这么一片大好的土地,放眼一看,似乎又新增了一些少壮奴隶。至于那巨大的水车,可不是一般的奴隶造得出来! 络瞳顺着虞烈的手看去,水车正哗啦啦的搅着水,老奴隶脸上洋着骄傲的笑容:“回禀家主,这些水车都是新来的一个娃子所造,起初没人信他,只有我信他,没想到还真就让他造成了。” 虞烈道:“那人何在?” “在老地上,没出来干活,说是要弄个什么?”老奴隶眯着眼睛想了好一阵,猛地一拍脑门,笑道:“对,叫什么连轴助耕器,说是有了那东西,一个人可以干三个人的活!” “连轴助耕器?” 虞烈心头一动,举目向那湖岸的水车看去,这才发现那些水车与水车之间也有轴承在转动,仿佛并不是单一的依靠风力与水力,怪不得这谷里风浅,湖水也是静止的,而它们却转得那么快。 老奴隶道:“去年,老奴接获由燕贵人转交的家主的来信与财物,奉命新购了一批娃子,他便是其中之一。” 燕贵人是燕夫人。 这时,老奴隶的儿子络鹰却皱着眉头,盯着一片车轮印:“父亲,邑中是不是来人了?” “是啊,邑中来贵客了,卫贵人来了。” 老奴隶笑道。 第五十九章 会走路的木牛 虞烈并没有急着去见老奴隶所说的那位卫贵人,而是命老奴隶带着他把新得的领地逛了一圈,站在湖岸上,凉风习习吹来,掀着他身后的大氅,沉睡了千万年的湖泊被高大的水车打破了宁静,它搅动着白色的浪花,把珍稀的水源送向那一片能产生希望的地方,湖里有鱼,在那艰难的岁月里,虞烈曾带头在这湖里摸鱼掏虾。 天下间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一蹴而就的,中州大地的每一寸土地都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也经历了数百年、数十代人血与火的开僻,才有了如今广阔无垠的天下。不过,武英王在定鼎天下时,显然没有料到天下居然如此大,而那个时候,整个大周王朝只不过数千里的疆域,故,大周律,公侯可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方五十里,男方十里。然而,三百九十年过去,如今仍然屹立着的诸侯们,那一个不是方圆千百里?最为明显的便是那大江之南的南楚,开僻之初不过是个子爵,方园五十里,祭祀还得偷牛,可是而今,方园何止万里? 沿着三年前那令人眼羡不已的领地转了一圈,轻快而节奏鲜明的马蹄起落声如同一曲神圣而庄严的赞歌,阳光穿过树梢注在那排排黑甲上,泛着一冷煜的光。 老奴隶骑着一匹瘦骨嶙峋的骡子跟在虞烈的身后,他一边向虞烈回禀着三年来领地里所发生的大事,一边不时的扭头看向身后那三百重装单骑,他那浑浊的眼睛里是掩也掩不住的光芒,情不自禁的便想起了过往。 想当初,领主带着八百儿郎出征时,甲胄不过十副,马匹也是三匹跛脚马,就连儿郎们用的兵器都是生满了锈的残次品,可是现下,瞧瞧这些精壮的战马,瞧瞧这些沉重而防护力极强的铠甲,再瞧瞧领地武士那冰冷而令人胆寒的目光,当初,老奴隶可清清楚楚记得呢,他们一个个都是刚出炉的雏鸟,既想展翅高飞,又生怕被风折断了翅膀。 若不是领主就在身旁,老奴隶真想掐一掐自己的大腿,看看会不会疼,是不是在做梦。人老了,总是不自信,况且身为奴隶也根本不知道自信为何物,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他还是狠狠的揪了一把,那生冷的痛楚让他裂开嘴巴,露着稀黄的牙齿笑着。领主是个好领主,并没有拿他们当牲口一样作贱,甚至这位年轻的领主还给予了立下战功的人自由的身份,这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可的的确确就发生在眼前。 马蹄踩着陈旧而松软的落叶,穿过一片密林,春风送来了桃花的香气,那片绚烂的桃林一望无际,三月的桃花开得正是妖娆,再过几个月便会挂果累累,谷顶上的那一群风猴是这片桃林的原主人。 燕国气侯寒冷,但在这群山环围的凹地里,一年四季如春,若非远方那片光秃秃的旧领地实在难看,这里就是人间仙境。 桃林里停着一辆马车,到了这里,老奴隶收敛了目光,低下了头,告诉虞烈:“家主,那便是卫贵人的马车”。声音无比恭敬,尽管他现在已经不是奴隶,可是对于贵族的敬畏却深深的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卫贵人在燕京。 那辆马车很熟悉。 虞烈道:“带我去见见那位铸造水车与连轴助耕器的人。” 老奴隶怔住了,他没想到领主居然不去见卫贵人,而是去见一个新来的奴隶,不过,他做了五十年的奴隶,服从是他的天性,他谦卑的点了点头,引着虞烈向旧领行去。 马队驶过桃林,跨过那灰绿分明的分界线,桃林里的马车推开了车窗,一双美丽无铸的眼睛凝视着马背上的虞烈。领主大人没有回头。 新领与旧领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放眼望去,旧领呈斜坡状,没有明亮的湖泊,也没有嫩绿的田野,只有几株稀稀拉拉的梨树,就算在这阳春三月里,它们开得也有气无力。 沉重的马蹄踩在泥坑里,拔起来的时候,带出了浑浊的泥浆,显露出了坚硬的石头。领主府建在斜坡上方,在这里,泥土稍微深了一些,并不雄伟的领主府掩映在几株参天大树之中,一缕青烟从尖如戟锋的烟囱里冒出来。 大火鸟蹲在一具巨石雕刻而成的人像前面,这人像位于领主府的左方,它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身上穿着厚重的铠甲,大氅在风中纹裂,手里的剑指向远方,一只石鸟跟在他的身后,翅膀已然张开,正欲一飞冲霄。 年轻的女奴们已经得知领主回来的消息,正在那一片石头砌成的府邸里忙里忙外,见着大群马队奔上来,提着粗布裙子拜倒在地上。 看见领主纵着马蹄上前,大火鸟迈着方步走过来,它现在直立之下差不多与虞烈等高,虞烈拍了拍它的头。它用尖嘴磨了磨虞烈的手掌心,走到那石像前,继续吃着它的晚餐,那是一条花纹斑斓的巨蛇。 领主府并不是奴隶们住的地方,绕过那几株参天大树,排排低矮的石屋就像梯田一样分布在斜坡的背后。老奴隶带着虞烈穿行在那些石屋的缝隙间,来到了最靠近悬崖的一处石屋前。 这所石屋相较于虞烈一路所见的房屋要略大一些,在屋前甚至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此刻,那院子里乱七八糟,到处都是大小不一的木头,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年轻人正蹲在那一片狼藉之中,在他的面前有一架木头做的器具,样子有些像牛,长着一对弯角,他用力的搅动着木牛肚子上的一根转杆,一阵嗡嗡嗡的声音响起,那木牛居然动了起来。 年轻人一心都在那头木牛身上,以至于虞烈与三位家臣以及老管家来到他的身后,他也没有发现,而看着眼前这一幕,一行五人包括四匹马与一头骡子通通怔住了,人与马、骡的眼神都是那样的不可思议。 就在那头木牛昂首挺胸向前走了几步之后,那木牛张开的嘴巴却突然冒起了一股浓烟,紧接着,一阵火腥味鼻扑而来,那头木牛“轰”的一声撒了架。 “糟糕,糟糕。” 年轻人连声惊叫,窜到那还在燃烧的木牛旁边,伸手便向里面掏,仿佛想从残骸里找出什么东西来,他的神情进入了忘我状态,袖子被火烧起来都浑然不觉,眼见那火势越来越大,而他还在翻,络鹰一个快步抢过去,把他拉离火堆。老奴隶冲进屋子里,端出一盆水来,朝那年轻人一泼,顿时把浇得个他浑身上下透心凉。 火方一灭,那年轻人回过神来,见虞烈正在看他画在地上的图案,心中一急,两步抢到虞烈身旁,竟想把虞烈推开。 “大胆!” 络鹰、络侯、络风齐声喝道。 老奴隶叫道:“不得无礼,这是家主!” “家,家主?” 年轻人一张脸被火熏得污七抹黑,怔在当场。老奴隶推他一把,他猛地惊醒,“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虽然跪着,但那脖子却挺得笔直,屁股下意识的便想往脚后跟上坐去。 “起来吧。” 虞烈注意到这个细节,却没有多想,蹲下身来,细细的看那地上的图案,这些图案是用炭笔画成,样式极为繁复,有大有小,功用不一,看了一会便觉得头晕目眩。 “这里得用铁。”突然,虞烈指着图案中的某个位置说道。 “用铁?” 那年轻人眼睛一亮,转眼间却又黯了下去,嘟嚷道:“我没有铁,只有木头。”神情沮丧。 “至今而后,你想要多少铁,就有多少铁。” 虞烈站起身来,拍了拍手,转身就走。年轻人追到院子外面,高声叫道:“真的么?要多少有多少?” 虞烈笑笑,没回头也没说话。 “混账东西,家主说的话,岂能有假!”老奴隶一声厉喝,又对虞烈低声道:“家主三思啊,铁贵而木贱,一斤铁等同三分金,家主若想看些稀奇玩艺,稍等几日,我让这娃子做个会飞的小木鸟,飞得虽不高,却颇是稀奇。” “给他!” 夕阳慢慢的落在西天,虞烈朝着老奴隶淡然一笑。 一行五人沿着来时的路返回,老奴隶一直在轻声嘀咕,并不停的向自己的儿子络鹰使眼色,希望他劝一劝领主大人,但虞烈却故作不知,等到了领主府,虞烈吩咐老奴隶摆开庆功宴。 领主凯旋归来,当然得犒赏与他一同征的将士们,并且会赐于一些土地与财物。女奴们在席间穿来穿去,陈年桃子酒被一坛坛抬了出来,腌得浓浓的熏肉也被摆在了案上。 待到诸事已毕,夕阳已然尽沉,领主府内外燃起灯光,虞烈换下了一身铁甲,走到那具石像旁边,对着即将升起的月亮伸了个懒腰,目光与那石像一致,望着苍茫远方。 这时,一辆马车沿着斜坡缓缓驶上来。 虞烈冷然一笑,转身便走,却听一个声音叫道:“大名鼎鼎的燕京之虎,为何却不讲信用?” 虞烈不答,回过头来注视着马车。 车辕上的娇美侍女被他看得有些慌,却强自撑着,又道:“你与我家小娘有约,怎地,怎地却不遵守?我家小娘亲自来了,你为何又视而不见,你,你岂有此理!”咬着嘴唇很生气。 “小婵。” 一个恬静的声音响起。 …… 注:书友们放心,在江山的书里,永远也不会出现划时代的东西,因为江山不喜欢辗压,会飞的小木鸟,会行走的木牛,这些东西早就已经有了。另外,求推荐。 第六十章 鬼车军团 东海之滨。 阳光逐次消失在这片土地上,战争却仍在持续,攻守双方拉锯在不到五里的狭窄地带,带着荆棘花标志的战车无比蛮横的辗过剑盾手方阵,却被敌人的长戟方阵所阻,重装单骑跟随在战车的两侧,他们发起了死亡般的冲锋,一遍又一遍的冲击着长戟方阵,而敌人却是从地狱爬出来的魔鬼,他们根本无视死亡的逼近,挺着丈八长戟,将那些浑身包裹在重甲里的骑士戳飞。 他挺立在高处,站在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战车上,身上的铁甲布满道道恐怖的伤痕,飘扬在背后的血红大氅千疮百孔,看不见他的脸,顶盔贯甲的他只有一双眼睛显露在外,从那盔缝里透出来的是冰冷死寂的目光。在他的头顶上方,盘旋着一只黑色的鸟,那鸟的叫声极为怪异,就像车轮辗过碎石一样,‘轧轧轧’,死亡的使者,鬼车。 “簧……” 八名赤膊壮汉在最后一抹夕阳的照射下,吹响了长达两丈的战争号角,这雄壮而又沧凉的声音瞬间扩散到战场上的每一个角落。 前进,前进,为战车开辟一条血路。 前进,前进,把敌人赶进大海里。 前进,把那荆棘花撕碎…… 逆流在咆哮,铁甲海洋卷起道道血红的浪花,剑盾手、长戟手踏着黏稠的糊状的血水,把剑与戟送入敌人的身体里,弓箭手在攒射,漫天的箭雨就如蝗虫一样啃噬着每一寸土地,敌人在步步后退,他们惊慌失措,却犹在死死支撑,他们想撑到落日坠入大海。 就在这时,奔腾的战车从高处冲下来,不可一世的铁甲洪流如同利剑出鞘,瞬间击穿了敌人最后的一丝勇气,重装单骑在高速奔驰的战车面前,只不过一个玩物,他们就像是一只只铁蚂蚱被巨大的战车无情的撞碎、抛飞,那一道死亡的镰刀像飓风一般,从西向东犁过,人头在翻滚,血水在激射,生命在此时此刻薄贱如纸。 兵败如山倒,倒卷的浪头疯狂的冲击着荆棘花大旗,它在颤抖,它在急速后退,它想退到大海之畔,在那里还有一群战船在等着它,黑夜即将来临,而战车是不可能追到大海里的,它却可以乘着战船溜到某个岛屿上,静静的等待再一次的卷土重来。 可惜,黑夜还很漫长。 “轧轧轧……” 怪异的声音响起于荆棘花大旗的上方,一只黑鸟破空而来,它抓着那面旗子,用尖嘴、利爪不住的挠。魔鬼,去死吧!大旗下方,一名身穿华丽荆棘花铠甲的中年人拉开了手中的弓,落日叠下来,他踏步弯身,弓如满月,样子很壮美。 “簌!” 千均一发之际,就在他拉开弓的时候,一个光头巨汉突然从战车上一跃而起,踩着车辕跳上了马背,站在奔腾的战马上把手中那硕大无朋的战锤猛力掷出。 那穿着荆棘花铠甲的人连人带车被砸了个稀烂,荆棘花大旗软棉棉的飘落在血水里,一切都结束了。 生者固生,死者长眠。 在这血水横流的修罗场上,一匹瘦骨嶙峋的战马驮着他,慢慢的穿行着,所有见到他的人都低下了头,他瞅了一眼那血泊里的荆棘花大旗,目光由冰冷转为平静,伸出手来,那只黑鸟停在了他的手臂上。 光头巨汉正从被摧毁的战车里把战锤拔出来,回过头来见了他,朝他弯下了身。他点了点头,勒转马头,回身朝山坡奔去,那破烂的血色大氅肆意张扬。 山坡上,有人在等他,那人穿着一身精美的铁甲,不过,那身战甲穿在这人的身上却显得不伦不类,他没有戴头盔,露着一张富态而圆润的脸,臃肿的身形把铠甲挤得快要变形,让人很是为他担心,要么把那薄甲挤破,要么就会被甲衣勒死。 那人看着向山坡奔来的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商人般的笑容。 他座下的马又老又瘦,就算爬这并不陡峭的一段斜坡,也让那匹老马喘起了重重的粗气,他唯恐伤了马,从马背上翻下来,牵着老马的缰绳半拖半拽的上了山坡。 这幅模样很怪异,那穿着铠甲的商人笑起来:“恭喜你取得了最终胜利,如今你已比我更为富有,我若是你,所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更衣沐浴,而是把这匹老马给宰了,换匹更好的马。或许不用宰,只要你一放手,它便会就地倒毙,哈哈哈。哈。” “唰!” 那商人夸张的笑声嘎然而止,因为脖子上已经架上了一柄怪异的兵器,像柄镰刀一样。 冷寒的锋刃映着商人的那一张扭曲的脸,持刃的人声音更冷:“你若再敢多说一个字,我就割了你的舌头。若是我的马因为你的话而有个散失,那么,你最好每日向昊天大神祈祷第二天醒来,你的头仍然在你的脖子上。” 说完,他冷冷的撤下兵器,挑了一片有嫩绿野草的地方,把老马拴在那里,然后走向那商人,冷声道:“我要铁,粮,奴隶。三日之内,不管是你或是你的国君,请务必备齐。” 穿着铠甲的商人脸上滚出了汩汩冷汗,他用力的抹了一把,向那漫山遍野的,正在打扫战场的士兵看去,脸色一寸寸暗下来,嘴上却笑道:“鬼车军团果然名不虚传,该付你们的财物一分也不会少,至于奴隶,你要奴隶干什么?如果你愿意,君上可以赐你一片土地,你与你的军团都可以留在卢国,而你从此就是一位真正的贵族。” “贵族?哈哈。” 一个黑精黑瘦的人从山坡下走上来,站在披着赤色大氅的人身旁,露着一排白牙笑道:“多谢卢侯与应卿的好意,不过,我们鬼车军团自由自在惯了,贵族与否对我们无所谓,只要谁出得起钱,我们就会替谁卖命。当然,铁、粮、奴隶,一样都不能少。”说着,他爬上了那商人的战车,拍了拍车辕,又歪着脑袋把商人的那身精美铠甲上下一阵打量,又道:“应卿这身铠甲不错,要不,十个奴隶和你换了?” “这……” 那商人一张脸涨得通红,这黑瘦小个子说得没错,他并不是商人,真正的身份是卢国的上卿,一位上卿却被一个雇佣军肆意嘲笑,这若是传出去,岂不滑天下之大稽?奈何势不如人,卢国原本就只是一个百乘小国,举国兵力不过万,连年征战之下更是终日徘徊在灭国的边缘,若不是齐国的上将军介绍了这鬼车军团来援,如今的卢国恐怕已经被从海上飘来的东夷人给灭了。 一想到那介绍人是齐国的上将军乐凝,卢国上卿应无鸠心中怦地一跳,强自忍住心中滔天的怒火,竭力做出一幅淡然的样子,却不说话。 见状,那黑精黑瘦的人洒然一笑,从战车上跳下来。 与此同时,从坡下陆陆续续走上来几个人,打头的是一名黑衣人,也是唯一一位没穿甲胄的人,他的肩头上背着一柄剑,剑鞘上染满了鲜血,而他的身上却无丝毫血迹,面色苍白,眼神冷漠,仿佛不知生死为何物。走在黑衣人身后的是一名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剑盾手,他的胸口插着一柄断箭,护肩与胸甲残破不堪,手里的铁盾凹凸不平,尽是重器击打的痕迹。在剑盾手的旁边,一名独眼人扛着两柄板斧,那黑黝黝的斧头上正滴着一窜血迹,把地上的野草沾了一滩。双斧手的身后是两名弓箭手,一个缺了一只耳朵,一个脸上被划了一刀,这伤痕从眉心一直拉到下颔,极其狰狞。走在最后的是那个光头魔鬼,他一锤子砸烂了荆棘花部落酋长的脑袋。 这一群人,即是鬼车军团的七位首领,那披着赤色大氅的便是鬼车军团的军团长,他终年都是顶盔贯甲,没人知道他的真容,只知道他杀人不眨眼。而在东海之滨,各诸侯国以及各东夷部落,没有人不知道威名赫赫的鬼车军团,他们常年累月保持着三千人,只作战不生产,拥有的强大的战力。八年来,他们时而替齐国效力与大雍作战,时而,又活跃在大海的沿线与东夷人血战,有时更会介入诸侯国之间的攻伐,哪里能为他们提拱足够的钱、粮与奴隶,他们就会去哪里。 不过,鬼车军团的老窝在齐国的云雾镇,很难说他们与齐国没有丝毫关系。 众所周知,富甲天下的齐国,军力由国君的直属军队、各封臣的家臣武士以及来自天下各国的雇佣军所组成。当今天下大乱,战火四起,历经八年血与火的洗礼,这鬼车军团俨然已是齐国境内的第一雇佣军。卢国得罪不起拥有万乘国力的强齐,同样,也得罪不起这群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 齐国的云麓山脉终年不见阳光,春风吹过那云绕雾走的山峦,在那碧绿的山峰下有一座小镇,名叫云雾镇。 云雾镇是齐国上将军乐凝的领地,但是上将军却很少来这里,管理这个镇子的人叫乐芈,是上将军的族人,也是一位商人。 然而,这只是他表面上的身份,齐国境内有大大小小十多个雇佣军团,这些雇佣军大部份都是来自已经亡国的诸侯子嗣,他们依俯着齐国而生存,用了齐侯的地,吃了齐侯的粮,当然得为齐侯效力,乐芈的另一个身份便是负责管理这些雇佣军团。战时,这些雇佣军为齐侯而战,闲时,乐芈是个商人,商人当然得在商言商,怎么可能让他们闲着,而能让这些只会战斗的人产生价值的办法唯有一种,那便是战争。 此刻,乐凝坐在一片开满剑兰花的草地上,闭着眼睛,神情很陶然,剑兰花的味道,清新而自然。 在他的身旁有两名侍女,都是千娇百媚的人物,一个正把着青铜酒盏倒酒,当然是齐酒,在齐国得喝齐酒。另一个侍女拿着一把小扇子正在为他赶着那嗡嗡嗡的剑兰蜂。剑兰花盛开的地方,怎么会没有剑兰蜂呢? 乐芈微微一笑,睁开了眼睛,伸了个懒腰向镇子口看去。 镇口竖着一面大旗,上面绣了一只黑色的怪鸟,那鸟阴冷的眼神让人不寒而凛,哪怕它只是个死物。 过了一会,轻微的马蹄声穿过浓雾传入乐芈的耳朵里,紧接着,蹄声越来越急,仿佛有千军万马正在奔腾。他站起身来,向镇外走去。 …… 注:近来因为小区附近修路,以及整修电路的原因,天天停电,请各位书友多多包含。另外,今天可能没有第二更了。再过不久就上架了,也得存些稿。头痛啊,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求票。 第六十一章 阴与阳的轮转 潮湿的风中飘荡着血腥的气味。 一只黑色的鸟破雾飞来,在镇口那面大旗上方盘旋转了几下,收敛了翅膀,停在了旗颠上面,它与那旗子上绣的鸟一模一样。 镇外的雾很浓,戴着面甲的马头从雾里挑出来,然后是矫健的马胸,修长而有力的马蹄,骑在马上的人顶盔贯甲,披着血红色的破烂大氅。越来越多的人从那浓得化也化不开的雾中走来,他们一个个神情冷漠,冰冷的眼神带着死一般的压抑,如同刚从水里钻出来的厉鬼。数百名奴隶跟在这群厉鬼的身后,宛如一条沉默的长龙,大部份都是东夷人。 披着赤色大氅的人旁边走着一匹瘦马,那马瘦得令人心悸,根根肋骨凸现在外,没有人骑它,反而有一个黑精黑瘦的家伙正牵着缰绳帮助它前行,一进入镇子,它便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浊气,然后有气无力的卧在一片嫩草中默默的啃食着。 奸商乐芈就站在马旁,那些嫩草是他提前命人去云麓山深处寻来,草叶嫩绿如芽,里面伴着的精料大豆是用温水浸泡过的,老马牙齿不好,吃不得生豆。 但凡雇佣军都有些怪脾气,雒国的青狮军团在战后必然会祭祀先烈,具国的红枫军团则会在战前请巫官跳上一阵战舞,霍国的蝎子军团喜欢烧杀掳掠,他们死得很快,就死在乐芈的手中,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雇主愿意雇佣这样的军队,乐芈奉大将军的命令,封锁了蝎子军团驻地,让他们活活饿死在里面,听说,临死之前他们还在互相杀来杀去。 然而,鬼车军团与众不同,他们杀人比谁都狠,却从来不杀敌人以外的人,对着无干的人动上一根手指头,他们也嫌浪费力气,他们就像商人一样付出血水与汗水,换回来生存与壮大的权利。 这一点,乐芈很是欣赏。 不过,他们也有怪脾气,每逢战事,披着血色大氅的人就会骑上那匹瘦马,沿着战阵缓缓行过,每当这一刻来临时,这些从地狱里爬起来的人便会陷入疯狂,噬血一般的疯狂。对此,乐芈百思不得其解,但他是一位商人,而不是名家子弟,他不用去深究事情背后的原因,他只需懂得如何运用巧妙的手段让群魔鬼唯命是从,把那瘦马高高的供奉起来便是其中的手段之一。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 乐芈抚了抚老马的脖子,走到那披着血色大氅的人身旁,指着镇子里存放兵器的仓库,笑道:“一百套重甲,五十套马甲,两百面铁皮木盾,三百柄重剑,一百支长戟,长短弓一百二十具,箭矢若干,尚有三辆战车,而今尽已入库。” 闻听此言,披着红氅的人神情一怔,半晌,回过头来凝视着乐芈,冷声道:“多了一半。”说着,因为比身长七尺有余的乐芈矮了半个头,他退后一步。 “多出来的是预付。” 乐芈笑道。 …… 星星在天上眨着眼睛,斜斜的钩月在星河里摇来摇去。夜里的云雾镇格外安静,四下里没有半点声音。 宝剑横在剑架上,温柔的夜风从窗户里翻进来,摇动着案上的一点微弱灯火,他跪坐在席中,歪着脑袋凝视那剑架上的剑。 八年,转眼即逝。 他不再是少台城里的贱奴,也不再是侯子的侍女,他忘记了娘亲在临死之前教自己唱的那首歌谣,甚至也忘记了自己的模样,他所记得的就只有这柄剑与这冰冷的铁盔。是的,他仍然穿着一铁甲,戴着铁盔,并不是因为害怕被人看见他的模样,而是深怕一脱下来,就会情不自禁的哭泣。 今夜,他正在卸甲。 微微摇动的灯光里响起了歌声。 “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轻柔的歌声如丝如絮,仿佛一支温柔的手正在轻轻的抚平伤口,在那飘忽不已的灯光里,他卸下了手甲,把手浸入温热的水盆里,水盆里的水逐渐变成一派淡红,他洗干净了手上的血污,把手伸到灯下一看,十指纤细如玉,多一分则太肥,减一丝则太瘦。 那美丽的手解开颔下的系带,捧着铁盔往上轻轻一提,霎那间,瀑布般的头发飞扬而下,他怔住了,良久,冲着对面的铜镜笑了笑,那铜镜里的人可真美啊,细细的眉毛,明亮的眼,翘挺的瑶鼻,小小的嘴,一颦一笑都是那么动人,又是那么陌生。他记得,有个人曾经暗自嘀咕,说这镜子里的人长大了,一定是个祸国殃民的角色,如今看来,却也不假呢。 想到这里,他翘起小巧的嘴角,想要嫣然一笑或是莞尔一笑,但是动作颇是生涩,皮笑而肉不笑,他并不气馁,眨了眨眼睛,想让镜子里的人眼睛里冒星星,然而,那镜子里的美人儿却令他失望了,那双明亮如雪的眼睛里闪过的不是星星,而是冷酷寒冰。就算如此,他仍不放弃,开始手忙脚乱的卸甲,换上了一套明黄色的深裙,穿上了小巧而精致的翘头绣鞋,又从矮案的暗格里捧出一个锦囊,那里面有一条垂络流苏,他定定的看这美丽的丝带,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摒住了呼吸,小小心翼翼的把它取出来,用嘴唇衔着,双手把那雪爆般的长发松松挽到背后,再把那系带在脑后。 对着铜镜,侧身提裙,瞥了一眼。 转了一个圈,再瞥一眼。 “格格……”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他确信已经适应了现在的模样,便把那剑架上的剑取下来,负上背后,推开房门,沿着空无一人的狭窄长廊走去。 因为穿着薄底绣鞋,石板潮湿而微冷,那爬满青藤的廊壁两侧挂着气死风灯,夜风吹过来,摇不动灯光,人却微有些冷。他抿了抿嘴,双手一晃,手里多了两样怪异的兵器,弯弯的,就像天上的月亮一样,他提着那兵器前行,仿佛这样便可以抵挡寒冷与胆怯。 是路,便会有尽头。 他来到一处地方顿住脚步,这里是云雾镇最靠近大山的地方,也是鬼车军团的禁地,除了军团长与七位首领,任何人不得靠近,如有擅闯,即杀无赦。 “小虞?侯子。” 瞎了一只眼的壮汉守在黑暗里,他看着从两排微弱灯光里走来的那个窈窕女子,揉了揉眼睛。 “小虞。” 那个身穿明黄裙子的女子微微一笑,走到壮汉的身旁,把地上的板斧捡起来,塞到他的手里,然后直直的凝视着他,神情很恬静,声音很肯定。 “小虞真美。”壮汉呆了一呆,憨厚的一笑。 女子莞尔一笑,相较方才,动作自然了许多。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进漆黑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沿着熟悉无比的道路摸黑前行,直到眼前一亮。这是一个山洞,洞里燃着束束火把,洞中很干燥,地上铺着草席,摆着矮案,六个人分案而坐,有人在默默饮酒,有人在大块吃肉,也有人正在无声拭剑,而坐在左首的一个黑精黑瘦的人正在低声的说着什么,两人那斜长的影子投入洞中,他止住了话头,站起身来。 “侯子!”、“侯子!” 众人纷纷起身,朝着影子的来处行礼,转眼间,那女子走入洞中,六人俱是一怔。 “小虞?”黑精黑瘦的人张嘴吐出两个字,一副怪异的神情。 女子面色不变,淡然的走到最正中的位置坐下,把背后的剑取下来,放在案左,问道:“小黑,你派去燕国打探的人回来了么?” “臣,公孙一白。” 黑精黑瘦的小个子脸上一红,据理力气。谁知,女子却根本不睬他,只是冷冷的看着他。半晌,他被女子看得心里发怵,低下头来,轻声道:“探子已回,仍无所获。” 八年了,每隔一段时间,他们便会派出探子万里迢迢的前往燕京城,探知一个已经消失了八年的人。 听到这个消息,那女子苍白的脸色更白了一分,按在膝盖上的食指也翘了翘,名叫公孙一白的小黑瞥见了她的这个动作,脖心骤然一冷,下意识的缩了缩。 洞中石柱上的火把摇来晃去,气氛冷若寒冰,众人都有意无意的看向那女子,最是那名黑衣人,他凝视着女子案上的那柄剑,眼底藏着一丝深缠于心的痛楚,抹也抹不去。 那女子闭了下眼睛,仿佛吸了一口气,睁开眼来时,神情已然平静:“说说看吧,该如何应对?” 众人松了一口气。 公孙一白赶紧道:“回禀侯子,臣以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莫论那位上将军作何打算,我们鬼车军团都是身不由已,何不将计就计,既还人情,且取要塞,又夺北路?” “往北夺路?夺了北路,咱们是去燕国,还是入雍国?我的大巫官,公孙一白!”女子定定的看着公孙一白,冷然一哼。 公孙一白神情一变,沉声道:“侯子,当年之事,事发突然,臣确实没有料到劫粮之时竟然会遇上齐国大军,就此被乐凝拘来齐地,一困八年。不过,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咱们在齐国得以壮大,并且建立了鬼车军团,若是在此时打开要塞,莫论往北往南俱可有所作为。”说着,神情悻悻。 而他们这一群人,正是当年姬烈的护卫们。八年前,身为巫官的小黑,一时不慎迷了路,把众人带到了齐国大军的背后去劫粮,结果很惨,几乎全军覆灭,要不是齐国的那位上将军乐凝突然对黑衣宋让感了兴趣,恐怕他早已成为了刀下之鬼。因此,众人埋怨了小黑八年,不过在小黑的心里却不这么认为,他想,要不是那一次歪打正着,天下虽大,却再也没有比齐国更适合鬼车军团生存的土壤了,去燕国干什么呢?侯子已经死了,就算要血债血偿,那也得有力量才行啊。 这时,那一直闷不作声的剑盾手姒英说话了:“若是去旬日要塞,伤亡姑且不论,能否夺得要塞也不论,只论将来,如果有人得知是咱们鬼车军团暗中破坏了伐楚大事,那天下虽大,就再无我等容身之处了!又谈何往南赴北?更别说为侯子复仇!” “乐凝乃是何人?” 小黑巫官站在一块石头,淡然道:“乐凝是齐国的上将军!此事若是泄露出去,不仅我们鬼车军团会遭受覆灭之灾,就是齐国也会被天下人唾骂!那么,他的大将军之位还能坐得稳吗?齐侯震怒之下,他的项上头颅还能保得住吗?”说到这里一顿,微笑道:“因此,应该担心的不是我们,而是那位上将军!” “确是如此,但你就不怕乐凝过河拆桥?”姒英冷声道。 一听这话,小黑巫官神情一颓,良久,把手一摊:“我们别无选择,不过,生即是生,死即是生,阴与阳的轮转,向来都是一念之间。我们被困在齐地八年,我们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我们虽然勇猛无敌,但却算不得强大,而这都是拜乐凝所赐。如今,我们必须做出选择了,据我所知,宋国大乱!而流渊河的南岸,听说那位安君也快死了,时不我待!”说完,涨红了一张脸,看向坐在正中央的女子。 众人看向女子,八年来,她向来不管事,然而,每到决择之时,却总是她在拿主意。 此刻,落针可闻。 她慢慢站起身来,默然的把那柄从来没有出过鞘的剑背上身后,说了一个字。 “去!” 第六十二章 羊入虎口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虞烈起了个大早,在领主府门前练习剑术,生逢乱世不容懈怠,陪他对练的是他的家臣之首。络鹰是名剑盾手,力重剑沉,每一击都是石破天惊,俱是杀人的招数,谈不上任何美感。 大火鸟从他们的头顶上方掠过,看来它是去领地外面的绝壁上寻找它的手下,那一群风猴去了。 老奴隶起得比虞烈更早,他与那个名叫妫漓的年轻人一起,用一辆平板车拉着年轻人新造的木牛,他们要去领地里试一试这木牛。老奴隶一直在心疼那些用在木牛上的铁,若是这木牛中看不中用,那么他会把那年轻人狠狠的教训一顿,并且会用委婉的方式再一次去劝他的领主。 练了一会剑,出了一身汗,虞烈刚刚把剑放下,一名年轻女奴便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过来。 洗了把脸,精气神为之一清,虞烈走到那石像前,举目向自己的领地看去。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把这片凹地照得五彩斑斓,清晨的微风里有露水的气息,更参杂着一丝甜腻,这是三月桃花的味道。 在那片灿烂的桃林后面有一片平整的空地,新来的几百名少壮奴隶站在那里,络侯与络风正在为他们发放甲胄与兵器。阳光照在那些少壮奴隶的脸上焕发着异样的朝气,因为谁都知道,跟随领主出战,只要获得足够的功勋便可拥有自由,对于奴隶来说,那是一样奢侈而又令人难以抗拒的东西。 虞烈回到领地已有数日,每天都过得很悠闲,在这平静的日子里,他的老奴隶与三位家臣首领已经为他前往旬日要塞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包括从奴隶里挑选合格的战士。如今,万事已备,只欠东风。不过,在那东风来临之前,虞烈还得做一件事情,那便是返回燕京,而在回到燕京之前,他一不小心,遇上了点小麻烦。 现在,这小麻烦来了。 小麻烦出现在这清晨的阳光里,正是那蔡国第一美女蔡宣,她走到虞烈的身旁,与虞烈隔着若有若无的距离,轻声问:“你几时走呢?” 虞烈道:“这是我的领地。” “我知道这是你的领地,可是你应该回燕京了,那里有人在等你。” 清晨的一缕微风拂动着她的头发,其中有一丝飘到虞烈的脸上,微麻而微香,虞烈不为所动。蔡宣下意识的便想去理那一缕头发,谁知,却被风扬起更多的发丝,她脸上一红,干脆任由它乱洒,神态却很恬静。 虞烈往一旁避了避。 不速之客之所以被称为不速之客,那是因为它来得太快而让人始料未及,同时,又让人难以明确的表明态度。几日来,面对身旁的这位不速之客,虞烈采用的是敌不动,我不动的战术,好吃好喝的款待着,但就是不理你,看谁先沉不住气。因此,蔡宣心里很是隔应,这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名叫小婵的娇美小侍女躲在参天古树的背后,不时的探出个小脑袋,她在偷看她家的蔡小娘与虞烈,并且在心里诅咒着虞烈,这个该死的,没有礼貌的奴隶领主,他怎么可以这样呢?我家小娘可是蔡国第一美女哎!人美琴美名扬天下,不知多少人死活求着我家小娘,都求不来这样的福份,他却不知道珍惜,成天把我们晾着,还不肯走,不肯让我们落得个清静…… 小侍女忘记了这里是虞烈的领地,在这里,他想留到地老天荒都可以。而她的小娘却没忘,柔和的阳光落在蔡宣的脸上,她那浓密而翘长的睫毛眨了眨,微微偏过头,避着些风,免得头发扬到虞烈的脸上,看向虞烈左边的石像,说道:“蔡宣曾周游列国多年,在朝歌城曾经见过一具石像,若论神情与气度倒与此像有几分类似。”她在没话找话。 虞烈道:“那是武英王的雕像。” “嗯。” 蔡宣低低的“嗯”了一声,未看虞烈,又道:“好男儿志在四方,就若此像纵马扬缰,有气吞山河之势。” 虞烈道:“过奖。” 蔡宣静静一笑:“奈何,它却只是一块大石头,就与那朝歌城里的石像一般,虽然与武英王长得一模一样,却难以改变如今的天下。”说完,她安静的等待。 虞烈说道:“人是人,像是像。” 蔡宣道:“人是人,像是像,人像不是人也不是像,那它是什么呢?” 虞烈皱起了眉头,向身旁的蔡国第一美女看去,阳光里的蔡宣美得令人窒息,自始至终,她的嘴角都带着那淡淡笑意,这笑意不张扬,也不嘲弄,但却令虞烈心里很不舒服,隐隐觉得这个聪明的女人绝对不是和他在探讨名家的伟大理论,而是话里有话。没准,她已经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设了一个陷井,等着他往里钻呢。 敌不动,我不动。敌已动,我仍然不动。虞烈不动。 等了一会,见虞烈不说话,蔡宣嘴角一弯:“不管它是什么,依蔡宣看来,人像比石头多了一丝神气,却比人少了一分灵气,而人一旦有了这分灵气,就可以跨上战马,远离这片片小小的凹地,驰骋天下。” 原来如此,绕了这么大一个大弯子,还是想让我快点走,这里倒底是谁领地?虞烈心中一阵好气又好笑,却在不知不觉间与她拉近了距离,不过,领主大人也不是好惹的,他冷声道:“你为了避开燕止云,来到了我的领地,如今身在我的领地,却又想避开我,你不觉得这很无礼么?况且,你避来避去,要避到何时?”说着,不知他想起了什么,眉宇间闪过一阴冷,声音很沉:“人世之事,不如意者常居十之八九,你避得了今天,却避不过明天,与其避来避去,不如挺身面对。”话锋一转,又道:“除非,除非,你并不是在回避!”猛然看向蔡宣,眼若利芒。 原本,蔡宣一直在从容而安静的听他讲话,甚至,因为看到了他眼里那一闪而过的痛楚,她正在猜测那里面的原因,谁知,虞烈的话锋却急转而下,她很明显的怔了一下,脸颊泛起了一层桃红,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哼!” 虞烈被激怒了,在这一瞬间,他开始讨厌这个自作聪明的女人,他憎恨被人像傻子一样的利用,他再也不想和她多说一句话,他拾起插在地上的剑,转身朝领主府走去。 “我,我……” 蔡宣朝着虞烈的背影喃了两声,或许是因为被人看穿后的羞涩与胆怯,也或许是内疚,她的脸色更红了,像艳丽的春桃果酒一样。 “家主,家主。” 虞烈还没有走到那个缩头缩脚的小婵身前,在他的身后便响起了老奴隶的声音,虞烈回过头来,就见自己的老奴隶正沿着斜坡爬上来,他走得很急,来到面前,喘着粗气说道:“领主,邑中来贵客了,马车上刻着玄鸟!” “玄鸟!” 果然如此,该来的总会来。虞烈冷冷一笑,眯着眼睛向那呆怔在人像旁的蔡宣看去,蔡宣也在看他,怯怯的,仿若秋风下的小野草,不过,此时此刻,虞烈却没有心情去欣赏她这份难得的柔弱,他大步走到她的身旁,冷然道:“你如果想赌,我可以陪你赌,但你若是输了,就会输得一无所有。” 在他的逼视之下,蔡宣后退了一步,背后的发丝被风肆意的扬着,人却娇弱的颤来颤去,那捧在腰上的十根手玉也绞在一起,更加显露出她内心的惶恐不安。 “我,我赌。” 她目光闪来闪去,挣扎着,蓦然一定,抬起头来直视着虞烈,自信与平静又回到了她的脸上。但是,虞烈却懒得理她,吩咐着一脸茫然的老奴隶:“把她请我的房中,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放她出来。” “你,你想干什么?” 虞烈话刚落脚,蔡宣急了,情不自禁的提着裙摆就想逃。老奴隶也急了,他不敢违逆虞烈的命令,可面前是一位贵女,而不奴隶,他想拦也不敢拦,不由得怔在当场。 真是愚蠢的女人,虞烈眉头一皱,三步并作两步,一把抓住她的手,便往府里拽。他的力气极大,娇小柔弱的蔡宣挣了几下,却根本挣不脱,眼泪都快急出来了,不住的用手锤着虞烈的肩膀,不肯乖乖就范,虞烈横了她一眼,干脆把她打横扛在肩上,大步入内。 当经过那目瞪口呆的娇美小侍女时,奴隶领主再次吩咐他的老奴隶:“把她也给我请进来。” 一听这话,老奴隶苦着一张老脸,看了看自家领主大人的背影,又看向那一脸不可思议的小侍女,愁眉苦脑地道:“这位女娃子,老奴已然六十三,扛不动你了,你还是自己请吧。” “虞烈,你是燕京之虎,怎能欺负我一个弱女子,你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你,你岂有此理!”蔡国第一大美女在那奴隶领主的肩膀上柔弱无助的踢着一双小脚,腮边的羞红凝水欲滴。 这,这是羊入虎口么?可怜的小侍实在无法难以相信看到的这一切,她瞪着一双大眼睛,彻底蒙了。 第六十三章 忠诚的奴隶 蔡宣很生气,她十二岁就已经名传天下,其后,一直周游列国,从南到北,由西向东,走过的地方很多,见过的人物不胜枚举,既有王侯将相更有百家子弟,但是,她却从来没有见过像虞烈这样的人物,这个可恶的、鲁莽的、不知怜香惜玉为何物的奴隶领主把她重重的扔在床上,一句话不说就走了。 可恶啊,蔡国第一大美女揉了揉手腕,那玉洁冰清的皓腕上红了一圈,仿佛烙印一般,还有些疼。 小婵犹犹豫豫的走过来,嘟着红嘟嘟的小嘴,替蔡宣吹了吹那已经红肿起来的手腕,然后眨着眼睛说道:“小娘,现在该怎么办?他不会把我们关上一辈子吧?”神情很担心。 蔡宣静静的没说话。 沉默便是默认,小婵的脸色蓦地一变,眼睛瞪得老大:“糟啦,若是如此,那就是他对小娘有了非份之想,那,那小婵岂不是,岂不是也要被他霸占啦?”嘴巴一嘟,泫然欲泣。 小侍女考虑的很长远,不过,她担心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一般来说,贵族女子出嫁,陪嫁的人向来都是身边的侍女与庶出的姐妹,而那些侍女与姐妹们无一例外也都会成为那人的藤妻。至于原因很简单,按大周律,不论公侯伯子男,贵族只能有一位正妻,但却可以拥有无数的藤妻,正妻与藤妻之间,地位虽有不同,然而能否获得男人的欢心与宠爱却是别无二致的,况且,只要正妻膝下无所出,那么藤妻所生的子嗣也是可以继承爵位的,而这,显然恰是贵族们所看中的,是以,但凡出嫁,俱是嫁上一大批女子,以求对方心无旁物。 “噗嗤……” 看着一脸担心、生无可恋的小侍女,蔡宣忍俊不禁的笑了起来,她极少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却笑得非常好看,恬静中带着妩媚,这一种含蓄的媚态,是个男人便会难以抗拒,就连她对面的小侍女也被她的美丽所惊,怪不得孔夫子与由路会对她惊为天人。 然而,这笑容恰若昙花一现,很快就在她的脸上消散,化为幽冷的平静,她握着手腕说道:“别担心,他对我没有非份之想。” 小婵不信,奇道:“怎么会没有呢?小娘如此美丽,是个男人都会情不自禁的想,想要霸占,就连,就连小婵都想呢。”说话时,她凝视着艳丽无双的蔡宣,还舔了舔那略显干涩的嘴唇,此刻,她竟然忘记了自己身为女人,想霸占也霸占不了呀。 蔡宣道:“不会的,就算他真有那心,我也不会随他。”说着,坚定的摇了摇头,轻轻的抚着被虞烈拽红的手腕,腕上仍有些疼,火烧火辣的,不知何故,经她的手抚过,那一股火热竟然从手腕上蔓延开来,好似想往心里面钻一样,她把袖口翻下来掩住,却掩不住内心的慌乱,脸上一点一点的红起来。 屋内没有点灯,光线较暗,一缕软棉无力的阳光从窗口淌进来,细密而微小的尘埃在那阳光里肆意的搅动着。 “小娘,我去看看。” 小婵是个活泼好动的小侍女,她可静不下来,便走到窗下想往外看,可是那窗户太高了,掂起脚尖来仍是够不着,于是,她便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屋里的矮案推到窗户下面,然后爬上矮案,鬼鬼祟祟的朝外看去,谁想,将将爬上去,迎头便撞上一双眼睛,吓得小婵一声尖叫,险些从矮案上摔下来。那双眼睛淡定的看着一脸惊慌的她,说道:“家主吩咐过,要我看着你们。” 是那个老奴隶!可恶的领主的奴隶也是可恶的!他竟然这样看着我们,简直,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小婵拍着胸口,气鼓鼓的从矮案上跳下来,朝着那静静的坐在床边的蔡宣,嘟嘴道:“小娘,窗户外面趴着个老奴隶。” “我知道,我听见了,他要看着我们,这是一个忠诚的奴隶。”蔡宣平静的说道,她坐在床边,那一缕微弱的阳光投在她的手上,而那双手又叠在她的腿上,就像一只已经认命的待宰羔羊。 “哎?” 小婵不住的眨眼睛,老半晌才回过神来,她想,我家小娘聪明无比,可就是太善良了,也太清冷了,这个时候善良与清冷可不是一件好事,不行,我得去替小娘探一下,想着,她又爬上了矮案,掂着脚尖,问着窗户外面的老奴隶:“忠诚的奴隶,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络瞳”窗户外面的老奴隶也站在一方矮案上,他的神情比蔡宣还要平静,他想,那个贵族女子说得没错,我的确就是忠诚的化身。 “你有子嗣么?” “一个。” “叫什么呢?” “络鹰。” “这名字好奇怪哦。” “那是家主的恩赐。” “嗯……”小婵低下头来,仿佛在思考着什么,随后,慢慢抬起头来,目光纯洁无暇:“品格高尚的络瞳,令人尊敬的老者,你可以告诉我么,外面来了几辆马车?几个人?” “一辆……不,我应该不能告诉你。”老奴隶下意识的就答,然后又不停的摇头。 小婵抿嘴一笑,轻声道:“一个品格高尚而令人尊敬的人是不可能撒谎的,再说了,那个可恶的……”一顿,改口道:“那个同样令人尊敬的领主只是让你看着我们,并没有让你撒谎,而我家小娘称赞你忠诚,你理当以忠诚回报,切切不可撒谎,你说,对也不对?” “对也不对?对?不对?”老奴隶年纪大了,绕来绕去实在绕不出来,他不停的抹那满是汗水的额头,觉得脑子里一团糟,要不是得了领主大人的命令,他肯定立即转身就逃,贵族们的世界,总是这样深奥啊。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来了几个人?”娇美的小侍女甜甜的笑着,那目光是温和的,赞许的,鼓励的,同样又是高不可攀的。 “两个。” …… 来人的确是两个,一个是燕止云,一个是位衣冠楚楚的老者,当然,他们还带着一些护卫,不过,这些护卫却自动的被老奴隶给忽略了,或许在老奴隶的心头,除了贵族子弟,其他的都算不得人。况且,就算这些护卫也是贵族,但是对于一个奴隶而言,他能有多大的分辩能力呢?能清清楚楚的把领头贵客给辩认清楚就已经不错了。 领主府的会客大厅建得很是壮阔,中庭石柱足足需要两个人才能合抱,柱头上雕刻着大火鸟,厅内的一应设置也都是石头雕铸而成,样式古朴,做工却很粗燥,恰恰适合燕国的豪气与狂放。 此际,三人分别落在三张巨大的石案后,女奴们把柱头上的悬灯点燃,并且熏上芥香,这是络邑自产的一种香料,其味独特,初闻略腥,再而甜,继而幽,可通人精气神。 那个儒雅的老者第一次嗅到这种香,忍不住的连声赞叹。虞烈淡然微笑,对老者持有一定的敬意。燕止去却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他老神在在的坐在左上首,看也不看陪座在右首的虞烈一眼,而面对他时,虞烈泰然自若。 燕止云是燕人,燕人向来都是直来直去,他一来便开门见山的说出来意,虞烈也算半个燕人,同样是个倔强而骄傲的脾气,当燕止云傲慢的问蔡宣是否在这里时,他直接告诉燕止云,若他是为蔡宣而来,不论人在与不在,怕是将会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女奴们奉上春桃果酒,儒雅的老者喝了后,又赞:“此酒却与燕酒不同,色泽艳丽,其香浓厚,顺滑缠胸,又烧得人神堂内外一派洋洋。不知,乃是何物所酿?” 这位名叫殷庸的老者一直在试图缓和气氛,而他的大名虞烈早已如雷贯耳,他是燕国的上右大夫,此人身集道、儒两家之所长,并且对法家势派也有所涉足,是燕京学宫的坐堂老夫子,也算是虞烈老师,师者父也,虞烈当然不会对他不敬,当下,奴隶领主便捧起案上的酒碗,敬道:“老师过奖了,不过是弟子领地上的春桃所酿罢了,老师若是喜欢,稍后弟子即命人备上几坛,聊表心意。” “甚好。” 殷庸是燕国的上右大夫,一人身兼多职,半生操劳,他虽然兼着燕京学宫的坐堂老夫子,但却很少去燕京学宫讲学,不过,每一次去,他都燕大将军的这位得意弟子很是欣赏,这一次,要不是事关八侯子与虞烈争女人,想要把他请到这偏僻的地方来,那是想也别想。 然而,现下这位儒雅的老者却在想着,这两人都是直傲性情,当以何种谋略方可让两人各退一步,从而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如今,八侯子即将起程前往雍国,却在此时此刻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不得不深思啊,莫非他想借机把此事闹大,从而暂止起程?唉,八侯子到底还是年轻啊,若他真是存了这样的想法,身患重病的燕君只会给他一个结果,那便是令他速速起行,不得违令,并且此生怕是难以回来咯。是的,唯有息事宁人,小不忍则乱大谋。 老谋深算的殷庸正在为燕止云运筹帷幄,那位因思念美人而寒着一张脸的八侯子却把手上的酒碗重重一顿,冷声道:“此酒极劣,入口酸涩,盘胸滞而不畅,劣不可耐,怎能比得过抹刀子?燕都尉,你方才说我与老师此番前来,必然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莫非便指的是这酒?” “侯子慎言!”殷庸面色微微一变。 “八侯子,此言何意?” 虞烈按着膝盖,猛然挺身,眼神冷若寒冰,他是络邑的领主,同时也是燕国的轻车都尉,燕止云以侯子的身份造访封臣的领地,如今,竟然当面斥责虞烈领地上的酒难喝,这是对领主莫大的侮辱,而他不按古礼,称呼虞烈军中身份而不是贵族身份,更是对虞烈极大的藐视。 虞烈挺起了胸,燕止云却低下了头,把玩着手上的一枚玉,漫不经心的说:“酒难喝,领地衰败,入目不见家臣,充耳不闻雅音,放眼看去,尽是些不知书文的牲畜之物,燕都尉,世人都说你是奴隶领主,难道,不是么?” 第六十四章 拿我的剑来 虞烈是一个武夫,却并非一个鲁莽的武夫,他同时也是燕京学宫的学子,极受那些学识渊博的老夫子们喜爱,他知道方寸懂得进退,不过,面对燕止云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意挑衅,他毅然的站了起来,冷冷的笑着。 那冷冽的笑声盘荡在高大而空旷的会客厅里,女奴们纷纷跪了下来,匍匐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出。 儒雅的老者端酒的手一顿,斜挑着眼角向虞烈看去,但是虞烈却没看他,因为虞烈知道,燕止云既然带上了他,又做出如此不合常理的举动,显然是已经做好了应对一切的准备。 虞烈道:“八侯子之言,虞烈不敢苟同,八侯子若是觉得虞烈不配为络邑领主,大可夺去虞烈的爵位。不过,虞烈却想问问八侯子此番前来倒底是奉了谁的令?宗稷府?或者是君上之意?若是宗稷府,那请侯子出示大将军节令,若是君上之意,请出示君上玉印,如若不然,虞烈恕不奉陪,八侯子请自便!”腾地坐下来,面色冷凛的下了逐客令。 虞烈是贵族,想要剖夺一位贵族的爵位与领地,即便是身为侯子的燕止云也没有这权力,要知道,天下之大,上规下矩,若是贵族们拼死血战得来的爵位与领地如此轻易的就被剖夺,那这个国家也就离灭亡不远了。 针尖对麦芒啊,既然你们已经对上了,那便看看你如何收场。人老成精的殷庸好整以暇的看了燕止云一眼,又捧着酒碗慢慢啜起来。其实这位上右大夫心里也有些恼,别人不知道虞烈是谁,但燕止云怎会不知道虞烈不单单是一个奴隶领主,小小的二等男爵那么简单,更是燕大将军最为看重的弟子,如今,这燕止云不听老者的告诫,当着老者的面,对虞烈一再的挑事,事物反常必为妖,这只能说明一件事,那便是燕止云也在试探老者,试探这位上右大夫待他的倒底有多忠诚,或许,这是一次蓄谋。 老而不死是为妖,老妖精瞬间洞悉了一切,他慢条斯理的饮着酒,显得无比镇静,看戏嘛,当然得看足戏份,指不定,唱戏的还不止这两人呢。 燕止云还在把玩那枚玉,仿佛对虞烈的怒目相向视而不见,就听他道:“虞都尉言重了,我这次来并未得宗稷府授令,更未得君父玉印,只是来探访一位友人。络邑的风景很美,犹其是那片桃林,芳华卓约,极易使人驻足忘返。想来,我的那位友人便是在那片桃林里迷了路,却不知虞都尉可否成人之美,将我那位友人请出来?” 一听这话,殷庸稍显赞许的点了点头。 虞烈却不领情,冷声道:“八侯子即非奉命而来,又喝不惯络邑的酒,何不尽早离去?至于八侯子所谓的友人在不在络邑,虞烈不得而知。不过,虞烈仍然是那句话,八侯子若是为蔡宣而来,定会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最后八个字落得极重,且话外有音。 燕止云脸色一变,怒气隐现,他看上右大夫一眼,但是那位上右大夫却又捧起了碗遮住了脸,燕止云在心里暗暗冷笑,冷然道:“莫非,虞都尉定要与我为敌?” “来者是客,何来敌?”虞烈不动如山。 燕止云道:“既是如此,我将自行去寻,还望虞都尉切莫阻拦,燕止云虽说即将前往大雍,但毕竟还是燕国的侯子,君父之子!想来,虞都尉应该知道何为上下之别!” 虞烈心头大怒,眯着一双冷眼,向那出言不逊的燕止云看去,燕止云也在看他,不避不让,仿佛知道蔡宣肯定就在络邑。 这样一来,虞烈愈发笃定,燕止云此来既是为蔡宣也是别有所求,而那位蔡国第一美女,她不挑别处,偏偏往络邑跑,要说没存别的心思,谁会相信?虞烈不是傻子,这个时候若是把蔡宣交出来,这燕止云在别有所求之下,又岂会轻易的善罢甘休?既然始终难以善了,那便来吧,虞烈憎恨为人所利用,他从来都不是任人宰割之辈! 这时,门口的阳光突然一黯,虞烈的家臣之首络鹰走了进来,他直行到三张石案的前方,单膝跪在地上,沉声道:“家主受辱,家臣当死。”说着,微微抬头,凝视着虞烈的下巴,平静的道:“家主之尊严,络鹰当以性命守护,恳请家主赐以络鹰甲胄与剑盾,络鹰愿与贵客之武士一决生死。” 阳光缓缓的透进来,照射在雄壮的武士身上,他穿着一身粗布麻衣,那块垒的、仿若铁石般的肌肉在紧绷的衣服下跳动,那一道从眉心划到下颔的伤疤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无比狰狞,他浑身上下都充满着力量与爆戾,但是他说出来的话却是那么平静,且令在场的三人都是一怔。 古老的中州大地诞生了诸多英雄人物,也因这些英雄人物而留存了许多传统,决斗便是其中之一,据传,上古之时,有三皇五帝,鲧禹在治水时,因久治不下,受到了前来视察的舜帝的猜凝,而鲧禹的父亲正是因为治水失败,被舜帝流放到羽山而亡。 面对君王的猜疑,鲧禹百口莫辩。这时,鲧禹的巫官来到舜帝的面前,愿意与舜帝的巫官共跳战舞聆听昊天大神的神意,舜帝准了,两位巫官头戴羽冠,手持权杖的跳了起来,你起我伏,我进你退,恰若两名武士正行对决一般,舜帝感染到了他们的默契与庄严,并从鲧禹身上看到了诚恳,于是便放下了猜疑,把自己带来的那名巫官也指派给了鲧禹,三人一并治水,而那两名巫官便是赫赫有名的伯益与后稷。 至那而后,巫官的祭舞逐渐演变成了贵族之间为了证明清白和荣誉而进行的武士决斗,直到武英王讨伐殷王之后,天下大兴礼法,这项古老的传统才渐渐被宗族调解与宗族复仇所取代。 但是,对于虞烈而言,他只身一人,并没有宗族可以依靠,受到燕止云与侮辱,一时之间也难以反击,于是,这个传统来的恰是时候。只是,络鹰是何人?络鹰是他的家臣,三年前还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奴隶,怎么可能知道这项已经消散数百年的古礼? 虞烈狐疑的向自己的家臣之首看去,谁知,络鹰却低下了头,一声不吭,静静的等待领主为他披上战甲。 上右大夫也在看雄壮的武士,老者的眼里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他举起酒碗,慢条斯理的饮了一口,若有所悟的笑了一笑。 虞烈看见了上右大夫那奇异的一笑,他与殷雍面向而座,顺着殷雍的目光扭头一看,会客厅的右侧有一条幽暗的通道,那是女奴们上茶奉酒时所走的地方,而他的老奴隶正在那通道的尽头鬼头鬼脑的张望着,见虞烈看来,老奴隶吓了一跳,猛地一下缩头,好像撞着了柱头,但却听不见他的呼痛声。 我道是谁,原来是她。看见了自己的老奴隶,虞烈却想起了那位蔡国第一美女,他想,看来蔡宣也并无把握,所以才会想办法让络鹰来拖延时间啊。只是,拖得了一时,可拖不了一世,那人会来么? 转念间,虞烈又想了一人,那人温文儒雅,白衣飘洒,正是天下各国女子梦中的最佳情郎,也是这次争美事件的暗中导火绳。蔡宣啊蔡宣,你是真聪明,还是大糊涂?那人若是对你无意,你便是被燕止云给硬生生抢了,他也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便是齐格!而你来到我的领地,为我带来了燕止云的造访,我却不得不维护你,蔡宣,你可真是个愚蠢的女人。 想着,想着,虞烈心头的怒火如同流渊河一般起伏不平,一种被束缚的感觉缠着他,宛若大火鸟被捆住了翅膀一样,令他呼吸一点一点沉重起来,眼神冷得不像人。 一名燕止云的护卫从门外走进来,单膝跪在络鹰的身旁,这人身着华丽的铠甲,剑袋上悬着一柄铸纹精美的重剑,他抬头迎视着燕止云,淡然道:“臣,愿为八侯子出战。” 虞烈识得此人,这人名叫余人焕,自称是天下第一剑客蒙奇的弟子,号称燕京第一剑客,曾经打败燕京学宫无敌手,若是络鹰与他对战,胜负难料,一时间,虞烈犹豫难决。 燕止云自然不知道虞烈在想些什么,但他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智珠在握的把玩着玉块,看也不看那跪在地上的络鹰与他的领主一眼,反而对单膝跪地的余人焕道:“你是贵族子弟,而他的护卫却是一个奴隶,身份高贵的贵族子弟岂会与低贱的奴隶同场较技?你下去吧!”意味深长的一笑。 虞烈道:“高贵与低贱都是命,一剑剁过去,脑袋掉了,仍然会化成一滩烂泥,八侯子,若是你觉得我的家臣不够资格,那么虞烈愿意披甲,试试八侯子的剑术!剑来!”说着,站起身来,向跪在身旁的女奴伸出了手,示意女奴为他披甲取剑。 在这一瞬间,奴隶领主再不是一位贵族,而是征伐沙场的血士,他的眼里不再有伪装的克制,脸上的伤疤微微跳动,凌厉如刀的气势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那血腥而又暴戾的气息充斥着整个会客厅,绝非那些华美的剑士可比。三年来,虞烈跟随燕却邪转战数千里,大小数十战,身上的伤口数不胜数,方才铸就了这千锤百炼的杀气。 燕止云把玩玉块的手一顿,不由自住的昂起头来看虞烈,脸上是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他万万没料到虞烈居然会向他发出挑战,这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贵族之间能动口,绝对不动手,就算动手,那也是蓄养的家臣与武士替代,这,这奴隶领主怎么就,就……如此的岂有此理? 傲慢的八侯子心中镇惊,露于形色。 儒雅的老者却会心一笑,暗道,这才是燕大将军的得意弟子,燕京之虎!把老虎逼急了,是会吃人的。八侯子啊八侯子,你想令燕京之虎屈服,勇气可嘉,但是我却为你担心,因为你的手里可没有足够的龙涎草。 “啪,啪,啪!” 掌声从厅外响起,门口的阳光黯了一大片,一群人从那阳光里走到了略显阴暗的会客厅,当头的一人瞥了瞥惊疑不定的燕止云,冷笑:“唷嗬,我当是谁惹得我二哥动怒,原来却是八侯子、十二哥,嘿嘿。”燕止云在燕氏宗族排行十二。 走在他身边的另一人道:“十二哥不在燕京,怎地却在二弟的领地上逗留?我记得,明日便是十二哥起程的日子,难道,是我记错了?” 一个皮肤白皙,看上去人蓄无害的年轻人笑道:“大哥没记错,八侯子明日便将出使大雍,这可是整个燕京城众所周知的事情,不过,还有一事,整个燕京城也是众所周知,那便是八侯子仰幕蔡国第一美女蔡宣已然到了忘乎成痴的地步。而前两日,小弟听说蔡大美女喜爱桃花,恰恰二哥领地上便有一片烂漫的桃花,想来,八侯子定然是替美人摘花而来。” “哦。” 那名年纪最长的、面相沉稳的大哥长长的“哦”了一声,抱着手臂,懒洋洋的看着燕止云。转眼间,他看见了上右大夫,神色一肃,施了一礼:“燕无痕见过老师。” “燕趾见过老师。” “燕武见过老师。” “管落风,百里冰,百里源见过老师。” 纨绔子弟,燕京七虎来了。 …… 断了两天两夜的网,快把人急死了。原来是有人剪断了电信的光纤,不让电信公司的线路从门前过。这样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一个人拖了几万人两天两夜。 第六十五章 二哥上酒 “来了几个人?” “六个。” “有没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嗯,领口与袖口绣着飞天神兽。”小婵掂着脚尖站在矮案上,竭力的比划着飞天神兽的样子。 “没有,隔得太远,老奴看不清。”老奴隶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根本就不知道她比划的倒底是长着翅膀的狗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哦,谢谢你,忠诚的络瞳,你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 “可是……” “别担心,你的领主不会责罚你,却会因此奖赏你呢。” 老奴隶在窗户外面揉着红肿的额头,那是因为刚才偷看时,他一不小心撞上了柱头,并且他还在轻声的嘀咕着,他觉得自己好像违背了领主大人的命令,但他又无法抗拒那位女贵人的提议,是的,他这么做都是在帮助他的领主,并没有违背忠诚的含义。 “小娘,燕京七虎来了,一个不拉。” 娇美的小侍女从矮案上跳下来,她的额头满是细汗,她觉得与老奴隶沟通那可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不过,她的神情却是轻松的,至少燕京七虎来了,那她就应该安全了,再也不用担心被那位令人讨厌的、厚脸皮的燕止云给霸占了。在她的心里,小娘如此美丽,想嫁谁都可以,当然得选个更好的,譬如,齐国的那位世子殿下。 “知道了。” 蔡宣仍然静静的坐在床边,双手叠在腿上,仿佛一动也没动,但是,她的目光却黯下去了,那美丽的大眼睛里好似拦了一层雾,比齐国云麓山脉的云雾还要浓,还要忧伤。 燕京七虎来了,他却没来。 看来,我真的输了,就像他说的,我若是输了,就会输得一无所有。而他却不知,我早已经一无所有。 五年前,蔡宣游历到齐国,她迷上了灿烂的东海之滨,喜爱上了那一片湛蓝无垠的大海,也喜欢上了齐国那种含蓄的精美,更在齐国的大都即墨遇上了齐格,她为他弹了一曲《百鸟朝凰》,齐格却说,这并不是《百鸟朝凰》,而是昊天大神的喜悦。 多么动人的称赞。 因此,三年前,蔡宣来到了燕京,谁知,那位能说出动人心扉的话语的人却对她视而不见,但是,蔡宣就是蔡宣,她不会像普通贵族女子一样等待,也并不会像《毛诗》里唱的那样婉转而上,溯回求之。相较于在水一方的伊人,她更为胆大而直接,她以自己为赌注。 然而。 …… 高大而宽敞的会客大厅因为燕京七虎的到来而显得有些拥挤,燕无痕六人与那饱学多智的老者见过之后,便自行其事,有的一屁股坐在虞烈身旁,大声嚷嚷着上酒,有人阴阳怪气的瞅着尴尬的燕止云,一脸的不屑,更有人朝那打遍燕京学宫无敌手的余人焕叫嚣着,要来一场公平而公正的决斗。 总之,这一群纨绔子弟根本就没把八侯子燕止云放在眼里,他们个个都是大有来头,燕氏三兄弟不用说,他们也是侯族子弟,父亲是燕君的胞弟,燕国的擎天之柱,更是掌管着宗稷节令,管落风的父亲是上卿管离子,那可是大智如妖的人物,燕国之所强大,文在管离子,武在燕却邪,至于百里兄弟,他们的父亲是上左大夫百里泉,真正的三朝元老,而莫论管氏还是百里氏都是古老而渊源流长的宗族,在武英王分封燕地时,管氏与百里氏便追随着第一代燕君开拓北地,他们都是世袭的贵族,与燕国休憩相关,简单的说,燕国就是他们,他们就是燕国。 燕京人都知道,燕京七虎只要聚在一起,那一定是热闹非凡,并且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譬如,某一年,上卿管离子最是钟爱的一只百灵鸟突然不见了,却出现在了燕京城外的某个旮旯里,那雪白的羽毛已然被剖了个精光,正架在火上翻来复去的烤,又譬如,某一年,燕君赠给燕大将军的明珠不翼而飞,却进入了燕京城里的酒肆里,而在那偏僻酒肆外面的沟渠正横七竖八的躺着燕京七虎。 “二哥,上酒!” “上剑!” “上美人!” 会客厅里乱作一气,儒雅的老者坐在其中显得格外突出,但是他却丝毫也不尴尬,反而提着酒壶自斟自饮,神态是那么的悠然陶然熏熏然,因为他知道燕京七虎一来,闹剧就将结束,同样,另一场闹剧却刚刚开始。 燕止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正在与号称燕京第一莽夫的燕趾对视,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擦出一道道火花。 年轻的女奴战战兢兢的捧着酒坛走过来,燕武伸手便接了,哗啦啦的往碗里倒,并且大叫:“二哥,威武,且满饮此盏!” 虞烈刚刚接过酒碗,身旁的燕无痕微笑道:“二弟,美人何在?” 文质彬彬的管落风接口道:“大哥,还是息事宁人吧,没见二哥都差点拔剑了么?这要是把美人给请出来啊,指不定有人心毒眼红,没准就被抢走了。”说着,故作胆怯的瞅了一眼燕止云。 “我呸,谁敢抢我二哥的美人?” 百里冰冷冷一笑,把嘴巴上的酒渍一抹,扯开了胸口的衣襟,露着毛绒绒的胸瞠,瞪着那还未退下的余人焕:“你这厮鸟,上回趁我不在偷袭燕京学宫,这回可让我逮着了,来来来,你我今日大战三百回合,不让你知道何为燕人剑术,我就不姓百里。”说着,大手一挥,就要扯剑袋上的剑。 余人焕额上直冒冷汗,络鹰已经退下了,燕止云却因为正在与燕趾对视而没能顾得上他,他待在这里浑身上下都不自在,仿佛被群虎环视一般。 这时,眉来眼去的那两位终于爆发了,就见得燕京第一莽夫腾地起身,指着燕止云:“十二哥,往昔旧怨,今天你我也该算一算了!” 燕止云怒道:“你要怎地?” “还能怎地?” 燕趾卷着袖子,横然道:“前年八月,你的马车挡了我的道,你的车夫打了我的人,去年三月,你仗着有张好面皮,抢了我看中的小桃花,大丈夫生而为人,此仇不得不报,今日一并算了!”说着,大步一迈,就要去揪燕止云的领口。 燕止云大惊失色,叫道:“放肆!” “放不放肆,揍完你再说!” 燕京第一莽夫可非浪得虚名,但见得燕趾大眼圆瞪,一把就揪住了燕止云,拧起拳头便要给他来个脸上开花。 “四弟,住手!”燕无痕叫道。 “四弟,不可鲁莽!”虞烈想拦,却已经来不及了。 “四弟,打得好!” 唯恐天下不乱的百里冰磨拳擦掌,而他的弟弟百里源则悄悄的拽起了一把青铜酒壶,并且瞄了瞄那仍然跪在地上的余人焕的脖子,准备稍后给他来一记阴狠的,先把他给放倒。 管落风是斯文人,他举着酒杯,轻声道:“四哥,威武。” 就在这时,却见人影一晃,一道人影硬生生的插入燕趾与燕趾云之间,信手一翻,扣住燕趾打出去的拳头,再伸掌一推,将燕止云推得一个趔趄,脱离了燕趾的掌控,同时,反手一拳与虞烈的拳头对上。 “碰。” 一声闷响,虞烈倒退几步,脸上滚起一团潮红,他深怕燕趾吃亏,抢上去与那人对了一拳,拳头轻轻颤抖,一阵刺痛随心传来,心下一惊。 而此时,那人已经站了燕趾与燕止云的中间,不是别人,正是那仿佛风吹即倒,温文儒雅的老者,燕国的上右大夫,智谋过人的殷庸。 全场震惊。 燕趾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老者,燕无痕嘴巴大张,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燕武说不出话来,嘴里包着一大口酒,百里冰眼睛一闪闪,里面尽是稀奇,百里源又悄悄的把酒壶放下,缩了缩脖子,至于管落风,他一口酒咽在喉头,涨得一张脸通红。 谁敢相信,神态儒雅座的上右大夫竟有如此身手? 虞烈揉了揉拳头,眯起了眼睛,不想却因方才那一记对拳将他的袖囊震开了,一个物事“啪”的一声,掉下来了。 此刻,厅内极静,静的让人毛骨悚然,而这轻微的声响反倒使众人浑身打了个激淋,不由自住的向那地上的物事看去,青石板上卧着一个黑不溜湫的东西,样子像是玉,正在石柱上的悬灯照耀之下泛着微弱的光芒,这么硬碰硬之下,它居然没碎。 虞烈低下头去,把它拾起来,瞅了瞅,却自嘲的笑了笑。这东西不是别物,正是昔年燕十八赠给他的那枚玄鸟黑玉,说是可以替他打开燕国的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今天,要不是它突然掉出来,他都已经快将它忘记了。 厅中的众人见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物事,都回过了头,又看向那位深藏不露的上右大夫,而上右大夫的眼光却落在虞烈手中的那枚玉上,他的眼里闪过一丝锐利,虽然仅仅是一闪而逝,却让人不敢直视,不过,转眼间,他又回复了儒雅的常态,温和的打量了下虞烈,把握着燕趾拳头的手掌松开,朝着众人笑道:“君子不器不利,器因仁而贵,利因仁而贵。你们都是燕国的栋梁之材,怎么可以习那市井武夫?此事就此作罢吧。” 说着,他把跌倒在地的燕止云扶起来,淡然道:“八侯子,你我已看过络邑的桃花,春桃果酒也已经饮了,这就走吧。” 燕止云的样子无比狼狈,领口被燕趾撕烂了,嘴角也因老者方才的那一推,擦上了案角,肿得老高,一丝血迹从牙齿里溢出来,他狠狠的看着燕趾。燕趾满不在乎的挑了挑眉,莫说是一个失势的侯子,就是燕国世子,他也不怵。燕止云又向虞烈看去,目光阴狠如鸠。虞烈把那玉揣在怀里,骤然之间与他的目光对上,奴隶领主眼里闪过一丝狠戾。 “走!” 将每个在场之人都深深看了一眼之后,燕止云一声大喝,挣脱了殷庸的手,气急败坏的向领主府外冲去。 第六十六章 天降妖星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云层像破烂的旗帜一样翻滚,大火鸟在那些旗帜里穿来穿去。 燕京七虎站在领主府外那巨大的人像前,燕止云的马车孤独的从斜坡上溜下去,样子看上去有些仓皇,上右大夫没有与燕止云同车,他骑着一匹虞烈赠送他的马,长袍的下摆垂在马肚两侧,被风一吹,飘来荡去,颇是悠哉悠战,看来,他的儒雅与悠闲并没有因为燕止云的不满而受到丝毫影响。 在来之前,或许他还是比较看重燕止云的,但在这件事的过程中,燕止云所作所为却太令上右大夫失望了,根本就不像一个储君,上右大夫在燕国是孤家寡人一个,对于他来说,扶持谁都扶持,何必非得把一堆烂泥往墙上扶呢? “蹄得,蹄得。” 轻快的马蹄敲击着裸露在外的山石,发出更为轻快的声音,上右大夫勒住了马,回过头来,朝着斜坡上的燕京七虎微微一笑。 百里冰神情一紧,高声叫道:“老师,您是不是改主意了,觉得我武德高尚,想要收我为徒?” 上右大夫招了招手。 “遵命。” 百里冰神色大喜,一溜烟的就冲了下去,不多时,他又去而复返,垂头丧气的道:“老师嫌我武德不够,还需打磨与修养,要怎生个打磨法?” 没人能回答他。 百里冰瞪着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又对虞烈道:“二哥,老师让你去单独见他,老师该不会是想收你为徒吧?” 虞烈笑道:“若真是那样,我会收你为徒。” “那我以后岂不是要叫你老师,而不是二哥?”百里冰眼睛一亮,燕趾和燕武都有些跃跃欲试。 “现在就叫一声来试试,哈哈。” 虞烈爽朗一笑,向斜坡下走去,凹地的风吹着他的头发,有一缕发丝拂着脸上那道伤疤,为他平添几分难以言述魅力,他来到上右大夫的马下,抬着头迎视殷庸。上右大夫也在看他,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这笑容既像是春天里的风,让人生不起丝毫的防备,又像是最熟悉的人分开了许久,等到故地重逢时,那微笑的、不含任何心机的打量。 就这样看了一会,上右大夫翻下马来,笑道:“虞烈,把你那枚玉让我看一看。” 玉? 虞烈一愣,老半晌没回过神来。上右大夫指了指他的袖子,他才愣愣的从袖囊里把那枚玉摸出来。殷庸接过玉,在手里细细一阵摸索,眼神很温柔,又把它举起来,逆着阳光去看。虞烈也跟着他看,并没有在那里面发现有什么异样的乾坤。 “是个好东西。” 上右大夫把玉还给虞烈,对着虞烈那一张满含期待而略显犹豫的脸,他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翻上马背,催马下坡,又背对着虞烈摇着一根手指,边摇边行边道:“不用担心,我不需要知道它是什么,也不需要知道它从何而来,你们都是好孩子,这个天下最终会属于你们。” 一派儒雅的老者摇着手指头去了,虞烈却怔在风中,老者那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让他陷入了沉思。 “二哥!” “老师!” 坡上传来几声呼唤,虞烈怔怔的回过头来,仰着脖子向坡上看去,他的弟兄们还在等他。 …… 命运就像天上的星辰,它们看似杂乱无章,却紧密相连,生命就像那连接星辰的线,从这里到那里不着痕迹,却早已在冥冥之中注定。 一颗黯淡的星辰从那漆黑的天幕里跳出来,它一眨一眨,伴随着那犹如呼吸般的眨眼,它的光芒愈来愈胜,与另外两颗星星连成一线,仿佛一柄赤焰之剑横曳在天河之上。 “荧惑主岁,司宗妖孽。” 念出这一句话的人在高耸入天的月台上颤抖,他浑身上下都笼在黑袍之中,在那袍子的袖口与领口上绣着白色的日与月,身旁的侍者不安的扶着他即将倒下的身体,他紧紧的拽着侍者的手,嘴唇蠕动着,却沙哑无声。 侍者只能从他的嘴型上去分辩他想要说什么,犹豫地道:“大巫官,现下宫城已闭,不如明天再去见君上吧?” “去!” 沙哑的声音仿佛是从地狱里冒出来一样,而大巫官那狰狞的神色让侍者心底发寒,再也不敢违逆。 与此同时,中州大地,上至朝歌王城,下至八百诸侯,不论任何一个地方都在发生着同样的一件事情,那便是一个个大巫官疯狂的穿行在都城里,巷道里,宫阕里,向他们的王,或是君上回禀着同样的一句话。 “荧惑燎野,守心八方。” …… 天上的星星明灭闪烁,今夜的星辰格外灿烂,在络邑,领主府外,燕京七虎一个个喝得东倒西歪、酩酊大醉,自从虞烈去了陇山与冰河之源,他们就少了一个人,聚会也少了些乐趣,今夜没人管束之下,自然要痛饮了一翻。 “唰!” 燕趾突地拔出了剑袋上的剑,踉踉跄跄的走到人像下,用剑指着那天上妖异的星辰,叫道:“终有一日,燕趾必当乘长车,携巨剑,北击冰河,南驱大江,西卷落日,东倾沧海,会尽天下英豪!” “壮哉!” 众人哄赞。 百里冰从酒坛子里冒出个头来,眯着眼睛朝天上一看,被那耀眼的星辰晃得有些头晕,他想爬起来,却爬了几下都没成功,只得嘟嚷道:“我,我也要会尽天下英豪,哦不,我要成为天下第一剑客。”说完,头一歪,抱着酒坛呼噜呼噜的打起鼾来。 “哈哈。”众人大笑。 “我要周游列国。”老成的百里源红着一张脸,腼腆的道。 “我要学贯古今!” 管落风亮着一双眼睛,燕京七虎之中,只有他略懂一些星象,心中怦怦乱跳。 当下,一个个正值风华的年轻人纵酒高歌,对着天上那连成一线的妖星,发出了慷慨豪迈的声音,就连那正在角落里吃毒蛇的大火鸟都被他们吸引了注意力,它仰头向天上看去,看着看着,突地一声长啸,拍翅而起,直直的向那天穹上的火剑插去。 “二弟,诛邪可真是神鸟啊,你看,在那天上,唯它一鸟,一剑。”燕无痕吐着浑浊的酒气,眼睛极亮。 虞烈半躺在地上,双手反撑在背后,醉眼迷蒙,在他的眼里,大火鸟在熊熊燃烧,在肆意的翱翔,宛若一道奔腾的火焰,所有的星光都被它遮蔽,而那一柄斜挂在天上火剑,就是那些火焰的源泉。看着,看着,他觉得口干舌燥,胸中似有一支闷锤,正在一下一下的擂着,引得他真想与那大火鸟一样放声长啸。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双手一撑,挺身而起,抱起酒坛一阵狂饮,殊不知,这酒下了肚没能止渴,反而越喝越渴,他下意识的向腰上按去,却按了个空,忘记了自己没带剑,记忆中却有一柄剑浮现在他的心头,勾得人一阵怅然。这时,他的家臣之首络鹰向他走来。 “家主,蔡贵人请家主前去一续。” 蔡贵人? 虞烈一怔,这才想起来,整整一天过去了,还把那蔡宣给关着呢,方才,燕趾还怂恿着,要他把蔡美人领出来,给大家弹琴助兴,但是,却被燕无痕拦住了,而虞烈自己也不愿蔡宣在此时此刻出来献琴,毕竟,这蔡国第一美女和他可没什么关系,而他心中的女人,只有一个,那便是卫大神医。 这时,燕无痕神情却一正,一把拉住醉熏熏的虞烈,正色道:“二弟,男子汉大丈夫行事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事,你可千万不要,不要……”支支吾吾,说不下去了。 虞烈奇道:“大哥,有话不妨直言。” 燕无痕想了一下,说道:“二弟可知,我们怎会来得如此巧?” 虞烈道:“蔡宣。” “嗯。” 燕无痕点了点头,沉声道:“燕止云前脚刚出燕京城,《琴语楼》里的人就来找到我。二弟,这样的女人,太过聪明。”说着,缓缓的摇了摇头。 虞烈心头一沉。 燕无痕又道:“一个弱女子孤身一人独处燕京,那人又是燕止云,如此行事倒也怪不得她。不过,我之所来,还有一个原因,那便是萤雪。” “萤雪,她也知道了?”虞烈脸上一红。 燕无痕微笑道:“二弟,萤雪待你情义深重,你可千万莫要负她,她好像早就知道蔡宣在你这里,今日一早,她心神不定的来找我,起初我还不信,后来琴语楼的人来了,我才敢确信,不过,她却命我不许对你提起,你应该知道为什么,她怕你难堪。” “萤雪,卫大神医。” 美人情深,虞烈心头涌起暖意如潮,拍了拍燕无痕的肩,扭头便走。 燕无痕会心一笑。 …… 微弱的烛火摇动着地上的影子。 老奴隶仍然尽忠尽职的守在窗户外面,不过,他却没有站在矮案上,因为屋里的贵女说要从那里看天上的月亮,对此,老奴隶很是奇怪,按理说,从窗户看出去,是看不到月亮与星光的,只能看见柱头上的灯光。 难道,这位美的不像话的贵女的心里有一轮月亮?老奴隶百思不得其解,这时,他看见他的家主从那一路的灯影里走来。 “络瞳,你下去吧,辛苦了。” “是。” 老奴隶躬着身子退入了灯影里,在家主的面前,他永远是那般的恭敬,虔诚的恭敬。虞烈在过堂口吹了下风,举步向房门走去。 “你,准备一直关着我吗?” 将将来到门口,屋里传出一个平静而清冷的声音。 第六十七章 再见不再见 石墙上的墙龛里悬着灯,青铜牛灯的两只角也挑着光,室中却仍然显得有些昏暗,石头做的矮案上摆满了各式吃食,有蕨菜大肉饼,酱伴血腥草,熏腌羊腿,看上去色香味俱全,但无一例外,它们来时是怎么样,现在还是那样,一动未动。 娇美活泼的小婵在奴隶领主走进来时,知情识趣的退下了,她与虞烈的女奴一起,说是要去替自家小娘熬些清淡的蕨菜粥。 蔡国第一美女吃不惯络邑的食物,奴隶领主是一个武夫,口味很重,喜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或许是因为一天没吃东西,也或许是因为别的,蔡大美女坐在床边,跳动的灯光映着她的脸,面色有些苍白。 “你等的人,他没来。” “我知道。” “燕止云明天就会离开燕京。” “我知道。” “我明天会离开络邑,前往燕京。” “我知道。” 我说什么你都知道,可你既然知道,为什么却还要来到我这里?奴隶领主心中愠怒,冷冷的向她看去,她的神情依然平静,姿态依旧端庄,但在那里忽明忽黯的灯光里,却让人觉得她是那么的柔弱。 想了想,虞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女人,虽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如她的愚蠢,一如她带给他的麻烦,一想到麻烦,虞烈皱起了眉头:“你想把齐格引来,却怕齐格最终不来,所以,你为自己伏下了另外一条线,因为你知道,不论燕止云想做什么,只要他们一来,他就什么都做不了!但是,你把你的聪明与愚蠢加诸在了我的身上,蔡贵人。” “对不起,其实我还派人告诉了你的红颜知已。” 蔡国第一美女在向虞烈道歉,可是奴隶领主却丝毫也感觉不到她的诚意,她就那么静静的坐在床边,目光看着窗外,仿佛在说着与她无关的事。 虞烈道:“有一件事,我想不明白。” 蔡宣:“你问吧,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反正也被你关着。” 虞烈斜眼看她:“你一直想让我离开,倘若我真的去了燕京,那么你所有的谋划便会付诸东流。” 蔡宣轻轻了笑了一下:“你不是说么,人世之事不如意者,常居十之八九,若是你真的要离开,那么就会有别的事情发生,它会让你留下来。” “留下来帮你挡住燕止云?如果我不挡呢?”虞烈加重了语气。 蔡宣:“那我就真的输了,彻底的一无所有,不过,我知道你不会那么无情。况且,我知道燕止云是什么样的人,他就是一只落水的鸡,却仍然以为自己是只凤凰,他会以他的尊严,伤害到你的尊严。还因为……” 虞烈冷声接口:“还因为我是齐格的朋友,出于朋友之间的道义,身为领主的尊严,我必须得替你挡下燕止云,是么?” 蔡宣点了点头,仍然望着窗外,没说话。 虞烈有一种挫败感,诚然,如果她不是一个女人,奴隶领主肯定会把她从窗口处扔出去,可惜,蔡宣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娇弱而美丽的女人,在今夜之前,她平静的就像那万年不波的湖泊,在今夜之后,她娇弱的就像寒冬来临前的狗尾巴草。对于这样的一个女人,奴隶领主下不了手。 “你想把我扔出去么?” 就在奴隶领主一屁股坐在地上,恨恨的拿起酒壶倒酒的时候,蔡国第一美女静静的说道。虞烈倒酒的手一顿,扭头看她,却见她正凝视着窗外的灯光,眸子很清静,没有半点情感:“其实我知道他多半不会来。” 虞烈一怔,下意识地问:“那你为什么?” “我累了,中州很大,在大江之南,那里的山与水就像墨画一样,那里的人以右为尊。在落日山脉,那里的血信子终年不败,那里还有蔡国、卫国,不论是蔡国人还是卫国人都温文有礼,向往着和平。就算在这里,络邑,一半是荒凉,一半是美景,总有不一样的地方。” 蔡宣轻声的说着,她站了起来,仰着脸蛋看向窗外,从她的角度看出去,在那跳动的火光之外,有一片漆黑的夜空,在那夜空上有一颗妖艳的星辰,比月亮还要璀璨,她说道:“蔡宣十二岁就开始周游列国,我是女子,不是男人,男人们周游列国是想着怎么治理这个天下,而我,却只是想看遍这个天下,我在燕京滞溜的时间太长了,在这里,我的琴声就像笼子里的鸟,虽然美丽,却没有灵魂。” 说着,她回过头来,定定的凝视着虞烈:“谢谢你的收留与款待,你没有看上去那么粗鲁。”揉了揉手腕,眸子如雪。 虞烈无语。 蔡宣莞尔一笑:“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不管它是什么。明天我也会离开,离开燕京,离开燕国,去往下一个地方。燕京之虎,我们还会再见的,你说对吗?” 我们还会再见的,你说对吗? 你会回来吗? 四哥,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突然之间,一个个声音回荡在虞烈的记忆深处,一张张面孔从漆黑的夜里爬出来,就那么直接的映在他的瞳孔上,他的下颔抿得死紧,脸上的伤疤伴随着火光而跳动。 “会。”虞烈说道。 …… 妖星沉没,太阳照常升起。 一夜之间,古老的中州大地好像经历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又仿佛一成未变。 一缕阳光落在人像的头顶上,大火鸟从领主府的屋顶上起飞,巨大的翅膀遮蔽了新生的太阳。燕京七虎从领主府走出来,在那几株参天大树下,跨上早已备好的马,虞烈当然也在其中,穿着一身铁甲,他吩咐三位家臣与老奴隶,他会先去燕京,等到时日一至,三位家臣就得带上络邑的战士前往燕京与他会合,然后直奔旬日要塞,并且一再叮嘱,需得带上那会做木牛的妫漓。至于那位蔡国第一美女,她爱待多久待多久,待到花开花谢也没关系,若是要走,也不强留。 老奴隶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怔怔的点了点头。 一行七人从斜坡上漫下来,清一色的黑衣,清一色的高头大马,穿过那片不毛之地,迎面吹来了桃花的香气,就在这个时候,燕京七虎看见了停在桃林边的那辆马车。清浅的阳光落在纷繁的粉红之林,拉车的马四肢修长,颇是神骏,马车也很精致,帘子是楚锦,窗格上雕刻着美丽的蝴蝶兰,这种花虽然美丽却不娇气,它在蔡国遍山遍野的盛开,是蔡国人的最爱。 小婵从车辕上跳下来,直接走到虞烈的马前,仰着脑袋笑道:“小娘说,既然会再见,就不用在临别之前再见面,而等在这里,只是想告诉你,我们就要走了,请别担心。” 一个聪明的女人,一束倔强的糊蝶兰,虞烈又对蔡宣有了新的了解,不过,这个蔡国第一美女似乎每换一种不同的角度,就会展现出一种不同的风景,奴隶领主歪过头去看那马车,只见那窗格与帘子都紧紧的闭着,看来,她是真的不打出算出来。 “桃花会开到五月,你们可以留下来,反正也吃得不多。” “谢谢。” 小婵嫣然一笑,小跑着回到马车,朝着车里说了一句什么,那车帘却仍然闭着,随后,娇美的小侍女蹬上车辕,瞅了虞烈一眼,鼓着腮帮摇了摇头,轻轻一抖鞭,那正在卷食林中野草的健马拔蹄便走,斜斜的穿出了桃林,走在了燕京七虎的前面。 “真是一个奇女子。”燕无痕微笑道。 “或许。”虞烈笑笑。 奇女子的马车片刻不停,翻上了进络邑的必经之路,那一段无比陡峭的斜坡,又顺着那斜坡溜下去,穿过了绝壁悬崖,头顶上传来风猴的叫声,一只小风猴竟然从悬崖上跳下来,落在马车蓬上,从那窗格里伸出一支雪白的手,小风猴从那玉一般嫩的掌心里抓了一枚坚果,吱吱吱的叫着,样子颇是兴奋。 虞烈终于知道,她们是如何无声无息的通过这片绝壁了,他想,或许我得让诛邪告诫告诫它的手下,不可因为收受了贿赂,便置络邑的安全于不顾。 马车穿出了绝壁峡谷,小婵把车夫的位置让给了早已等侯在外的一名骑士,那是一名宫廷骑士,铠甲上有蔡国的标志,被龙涎草环围的蝴蝶兰。蔡宣虽不是蔡国的侯族子弟,但却是蔡国的骄傲,这样一个贵族女子周游列国,又怎会孤身一人? 三十六名骑士环围着马车,骑士首领向燕京七虎低头致意,然后引领着马队向南而行。燕京七虎骑在马上目送马队消失在那起伏不平的天边,拔转马头,朝北而去。 自始至终,蔡宣没有下车露面。 再见,或许再不相见。 …… “唳!” 大火鸟是燕京人的骄傲,它喜欢沿着燕京城墙上那庞然大物一般的玄鸟做低空滑翔,每当这个时候,人们便会抬头仰望,毫不吝啬对它的赞美。只是在今天,它却未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因为在那城墙下的吊桥旁边,有一个女子正骑在一匹雪白的马上,一身淡蓝,她是那么的美丽,像初冬的第一场雪,明**人。 每一个看见她的人,都震惊于她的风彩。城墙上,那庞大无匹的玄鸟遮掩住了阳光,投下一片森森的黑暗,她置身在那黑暗里,光彩夺人。 “诛邪。” 她向天上的大火鸟轻轻唤了一声,并且伸出一支羊脂玉嫩般的手,那大火鸟原本正在玄鸟的翅膀上翻来斩去,它仿佛听见了这声低唤,一拍翅膀,向她飞来,好像想要停在她的手臂上,但它的身躯实在太大了,莫说是停,便是收笼了翅膀,站着也比她高,但是,这却难不到聪明的大火鸟,它在那女子的手指尖上方,一边拍着翅膀旋转,一边欢快的咕咕叫着。 “真乖,真听话。” 第六十八章 来时去时总有时 燕国的宫城占地并不广阔,但它却是整个燕京城最高的建筑,因为大巫官的观星月台就建在宫城中。宫城是圆型建筑,观星月台也同样如此,它高达二十丈,上窄下粗,层叠而上,如同一柄冲霄之剑,从下到上要整整爬上两百五十八级台阶,如果是一个年已老迈的人,那要爬上半天,或许,甚至会累死在台阶上。 大巫官显然擅于爬台阶。 此刻,燕国的大巫官钟重正柱着拐杖走在燕却邪的身旁,他的步伐依旧矫健,丝毫也不比大将军慢。他们并不是从下往上走,而是正在下台阶。大巫官每下一级台阶,就会把那拐杖重重的点在青石板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这节奏有点像《沙场鼓令》。 燕却邪穿着一身黑衣,披着一件纯黑色的大氅,剑袋上悬着那柄传说来自仙人赐予的青离剑,他按着剑一步一步往下走,脚步落得极沉,甚至掩过了大巫官的拐杖声。 “荧惑燎野,守心八方。大将军,荧惑是妖星,主掌杀伐,司不详。近来,燕京城里尽是些风言风语。”大巫官一边潺潺危危的往下走,一边在大声的说着话,他必须得大声的吼,不然就会被风声掩盖了他的话。 “什么风言风语?” 燕却邪顿住了脚步,眯着一双眼睛向下面看去,此时他们还在观星台的第二层降陡平台上,从这里看下去,整个燕京城被一眼尽收,那些大大小小的建筑就像一个个的黑盒子点缀在那巨大无比的玄鸟背后,而那玄鸟张开的翅膀就像铜墙铁壁一样,把燕京城保护在它的翼下。 一只红火色的鸟掠过了那玄鸟的翅膀,向大将军府飞去。 虞烈回来了,大将军心想。 大巫官一路吼到这里,脸色有些苍白,他在平台上顺了一会气,说道:“还能有什么呢?只不过是一颗颗惶恐而不安的心罢了,并不值得人去探究。不过,大将军,那些真正为了燕国而生存的人很容易被这些风言风语蛊惑,大将军是燕国的战神,要小心那些流言蜚语,也要当心一些心怀叵测的人。” “你倒底想说什么?” 燕却邪回过头来,凝视着大巫官,他的眼神锐利的像刀一样,深深的剜进人的心里。 可是,大巫官却并没有避开,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神情也很凝重:“我听到一种传言,君上之所以身患重病,还把一个个侯子往外送,那是因为大将军。更听说一种传言,燕国只有在大将军的治下,才会真正的强大。大将军何不想想,传出这些谣言的人会是谁呢?” 会是谁呢?有可能是那些侯子,也有可能是潜在的敌人,甚至有可能就是眼前的这位大巫官。 迎面吹来的风有些冷了,但是燕却邪的却迎着风笑了笑,他是天下共知的战神,手握燕国兵权,更拥有宗稷节令,为人嫉妒、眼羡、猜疑那是正常的事情,如果什么事都要一一的去想,那么,他将一事无成。 “大巫官之言,燕却邪铭记在心,大巫官好意,燕却邪心领。” 燕却邪按着剑大步向台阶下走去,再不等那位大巫官。 大巫官站在平台上,看着燕大将军那雄壮的身影一点点变小,他对身旁的侍者道:“你要记住,我们是巫官,我们没有爵位,没有领地,不娶妻,不生子,我们的眼里只有阴与阳,只有君上。” “是。” 侍者扶着大巫官,虔诚的点了点头。 没有与大巫官保持同一种速度,燕却邪步伐落得很快,不多时就下了观星台,回头向观星台看去,已经看不见大巫官的身影了,转过身来,却见卿相管离子正向他走来。 “老卿相。” “大将军。” 管离子是燕国的卿相,与燕却邪同属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白发苍苍的卿相已经老了,皱纹爬满了他的脸,但是他的那双眼睛却依旧充满了睿智,他看着那高耸入天的观星台,笑道:“大将军莫要放在心上,那只不过是巫官的职责而已,这个老家伙一大早也来拜访过我,昨夜妖星临空,今日君上呕血不止,如今他见谁疑谁,这也很正常。” 一股浓浓的药味从老卿相的身上透出来,管离子虽然年已八十,但身体一向健朗,从来不用任何药物,如今,他身上那浓得风吹不去的龙涎草味是从何而来?燕却邪不想也知,他举目向燕君的寝宫看去,隔着重重叠叠的飞檐翘角,他仿佛看到那位兄长正在侍女的扶持下,涨着一张重紫如金的脸,不停的吐血。 “老卿相,君上的病情如何?”燕却邪皱眉问道,今日,他本来是入宫来见燕君商讨伐楚一事,却被拦在了门外。燕君不见任何人,只见了眼前的这位老卿相。 “边走边说。” 管离子神情还好,俩人沿着狭长的宫庭墙道向宫外走去。 一路上,路过的宫人与侍卫见了他们纷纷行礼。 老卿相道:“君上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如今便是龙涎草髓也难见成效。若是秦越还在燕京,或许可以稍事减缓,奈何那个老家伙也是一去不归。不过,人生在世,总是免不了生老病死,君上又何偿不知。” 燕却邪沉默,既然老卿相都说难见成效,那想来自己的那位兄长是凶多吉少了,他不由得想起了以往的岁月,在兄长之前,燕国是一穷二白,除了地盘大,别的什么也没有,还时常被北狄人欺辱,正是自兄长继位后,与老卿相一道,奋发图强,整治内史,任贤用能,方才有了如今强盛的燕国。若是兄长一去,后继者是无能之辈,那燕国的未来将会如何?中州大地上,因为英明的国君的崩殂而导致举国不震的例子屡见不鲜,譬如,那落日山脉以东的宋国,宋侯尚未死,便已逐渐日落西山。 平生第一次,燕却邪急于想知道自己的那位兄长倒底看中了谁,不禁问道:“老卿相可知,君上意在何人?” 闻言,老卿相愣了一下,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他伸出手来,想拍一拍燕却邪的肩膀。 燕却邪是老卿相看着长大的,在他年轻时,老卿相时常这样以示爱护。 燕大将军微微一笑,矮了矮身子。 老卿相重重一掌拍在大将军肩头上,呵呵笑道:“《诗歌》有云,悲莫悲兮生别离,悦莫悦兮新相知。待到时候一至,大将军自然就知道了。今日君上见我,提起了伐楚一事,有一句话,让我转告大将军。” “敬遵君上之令。” 燕却邪正准备朝老卿相行礼。 管离子却一把拉起了他,语重深长的道:“九弟免礼,伐楚事关天下,更关乎燕国之存亡,九弟自行任之。”在燕氏宗族的上一代,燕却邪排行第九,燕君排行第二,老卿相是以燕君的口吻。 燕去邪神情一怔。 管离子道:“大将军应知,北狄之乱虽然已平,但是我燕国的根基已伤。按理,本当休生养民,修整戈矛,然而,时不我待呀,在这诸侯环伺的大争之世,唯强者方可生存。咱们燕国比不上齐国土地肥沃,更不如大雍地大物博,若是稍显颓势,那么,燕国就会成为宋国,甚至是代国。到那时,不论是齐国还是大雍都会争先恐后而来,把我们分而噬之。” 老卿相的声音沉如深渊,燕却邪的面色凝重如水。 大争之世,这便是大争之世,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夕阳慢慢落下来,洒在年月久远的青石墙道中,泛着一层淡淡的金光,燕却邪与老卿相肩并着肩。 当行到宫墙外时,管离子突然道:“齐国来人了,齐侯命人前来尉问君上的身体,并言道,已身已老,希望身在燕国的儿子能早日回到齐国。” “齐格?” 燕却邪眉头一挑。 管离子道:“正是你的那位弟子,君上已然同意。” 燕却邪想了一想,沉声道:“如此说来,伐楚之后,齐国也将生变。” “是啊,日薄西山,红日东升,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昊天大神正在注视着该老的人老去,也在为新的天下奠定秩序。小九。” 老卿相又伸出了手,燕却邪再次矮了矮身,他拍了拍大将军的肩膀,反手将宽大的袖子卷在背后,大步朝等在宫门外的马车走去。 燕却邪凝视着夕阳落在老卿相的背上,那投影在地上的影子已然佝偻。 “伐楚。唯有强盛的燕国,方不惧日落日升。”大将军默默的在心里念了这么一句,跨上战马,奔驰而去。 与此同时,燕止云出了燕京城,为他送饯的人很少,战车的后面只有稀稀拉拉的几十个人,并不是因为他已然失势,而是在今日,燕君突然命老卿相持着国君玉印,又新增了几位出使他国的侯子,其中包括最为得势的三侯子、五侯子。一天之内,变化如此之大,让燕京城里的贵族与平民都始料未及,他们不知道该去送谁,嘴里却下意识的念叨着“荧惑守心”四个字。 “荧惑守心?” 冷冽的风吹过燕京城外的悬崖,儒雅的老者坐在马车里,看着那绵延不绝的侯子车队渐渐消失在天边,他微笑道:“并不是荧惑守心,而是该来的总会来,该去的理当去。走吧。” “啪。”一声鞭响,马车驶向燕京城。 “该来的总会来,该去的理当去?”在那儒雅老者的马车旁,有个年轻人听见了这句话,那人穿着一身华丽无比的衣服,面色略黄,眼睛却非常有神,他把玩着手里的一个石头兔子,目光看着极远的地方,喃喃自语:“楚舞,别人都有去处,那你该去哪里?天下之大,却无你容身之处。”说着,他自嘲的一笑,猛地一抽马,绝尘而去。 第六十九章 倒底谁是傻子 夕阳落在马车的背后,前方是一望无际的梨林,那些雍容而高贵的梨花就像北地的雪,一层一层铺向天边。矫健的战马在马车旁打着沉重的响鼻,骑在马背上的骑士直视着前方,神情坚毅如铁。三十六名甲戟手,三十六名剑盾手,十二名弓箭手,三辆战车,一辆礼车,这是燕国侯子出使他国的标准礼仪。 君父真是迫不及待啊,在黑暗即将来之时,把我赶出了燕京城。 看着最后一抹光隐在远方,燕止云叹了一口气,自古以来王侯最无情,君父就要死了,却在死之前把我遣往大雍,目的是为了什么,三岁顽童都知道,那是因为君父在为燕国的未来之君保驾啊。同样都是君父的儿子,我也并没有觊觎那个高高在上的侯位,为什么君父却不记得了?是的,他什么都忘记了,他忘记了是谁在他病重的时候徘徊在他的门前,终宵不去。他也忘记了是谁最是恭顺仁厚,同时待他像父亲一般,渴望着他的鼓励,或者,等待着他的教训。 一个什么都忘记了的人,那又会是什么呢? 嘿嘿,君父啊君父,如今的你,怕是只有君而并无父。 燕止云冷笑了一声,他的巫官骑在马上听见了这一声冷笑。巫官拍马过来,沉声道:“八侯子,出了百里梨道,我们就往东走,连夜赶到栖霞镇,然后转道去钟离城,再由钟离城进入大雍南境,全程两千八百里。近来是雨季,道路泥泞,我们必须得抓紧时间,不然,在梨花尽谢之前,我们赶不到雍都。” 是啊,我在赶路,我必须得在梨花凋谢之前赶到雍都,甚至,连我所要走的路,都是事先拟好,那一条路最为便捷,它会保障我按时抵达。哈哈…… 燕止云在心里笑了一声,他看着向身后滚去的梨花海洋,说道:“此去雍都,怕是再也看不到这么壮美的梨花了,却是连累了你,我的巫官。” 巫官愣了一愣,他把这理会成侯子的伤感,或是不甘,他恭敬的道:“侯子出使他国,这是千古以来不变的传统,只有经过磨砺的剑才能经得起劈砍。” “是吗?” 天色逐渐暗下来,燕止云的脸半明半暗,他挑头向燕京城望去,想最后再看一眼那令人震憾的玄鸟,但是隔着茫茫梨海,什么也看不到。夜风刮过梨树,没有发出声响,一股冷意却扑面而来,往他的心里钻,他暗咬着牙,说道:“我记得,那一年,梨花开得正艳,十八弟出使安国,那一天下起了雨,燕京城里的人却冒雨出来,他们等在城外的悬崖上,一边嘲笑着十八弟,一边又为他送饯。今天,有些地方类似,有些地方却孑然不同。”说着,他把眼睛眯起来,好像在回忆,突然一声轻笑:“我还记得,那一天,君父爬上了高高的观星台,他一直看着十八弟的车驾远去,笑容很怪异。是的,我看见了君父脸上的冷笑,是那么的怪异,我当时就在他的身旁。” “侯子的意思是?”巫官神情动容。 “我没有他意,我什么都没说。” 燕止云紧了紧肩上的大氅,放下了窗格,阴暗笼罩着他,他想,是啊,我什么都没说,我的君父,至那而后,我便开始不学无术,我纵情声色,我咨任矫纵。我的君父,或许你知道那是为什么,是的,因为你那怪异的冷笑吓到我了。你让上右大夫来教导我,上右大夫对我很好,他很忠诚,他忠诚的为我忙来忙去,在他的忠诚之下,我愈发骄纵。 我的君父,你以为我是傻子么? 或许,你喜欢傻子。 哈哈。 十八弟,你是一个傻子么? …… 我是一个傻子么?燕十八在问自己。 不,有人比我更傻。 他站在窗前,看着最后的一点余光叠在安国宫城那高大的石像上方,搬着手指头数一数,九年过去了,而他离开燕京却是整整十年,岁月依旧不变,那宫城的石像也没有半点改变,它依旧瞎着一只眼,据说,不论安君把它洗得再干净,到得第二天,它还是会瞎上一只眼,流着那浑浊的、令人恶心的眼泪。为此,安君砍了很多人的头,挖了他们的双眼,或许,这是一个笑话。 安君在后悔。 燕十八知道,安君肯定后悔了,不管是因为安国如今的现状,还是什么别的原由。自从他的难友姬烈离开少台后,安国并没有因为傻子的离去而安泰下来,反而更加慌乱了。虽然,泰日峡道另一头的宋侯并没有来找麻烦,而今的宋国因为代国一战、西戎之乱、属国背叛,已经陷入了自身难保的境地,所以安国暂时安全。但是,安国也没好到哪去,就在安君扛不住压力,宣布三侯子姬绡为世子的第二天,那一直躺在床上半身不遂的姬云居然站起来了,天知道,那是一场多么喜剧的意外。 从床上爬起来的姬云并没有去质问安君,也没有对姬绡已为世子而产生丝毫不满,他离开了少台城,带着一直追随他的家臣们去了属于他的领地。或许是安君为此心有内疚,封给他的那一片领地极是富有。很快,姬云便把领地经营得有声有色,俨然已是安国境内最为富庶的地方。可是,慌乱到底来临了,某一天,安君兴高采烈的前往儿子的领地,却惊奇的发现,在那方圆不到五十里的地方,居然有八十辆战车,三千名带甲武士。安君惶恐了。 燕十八记得,那一天,他做为嘉宾也倍同在一旁。他分明的看见,安君那一张涨得通红的脸,同时也看见,姬云嘴角的冷笑与狠戾的表情,并且,站在姬云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多了起来,其中包括安国的上卿孟于溪。 孟于溪? 那可是二侯子姬风的岳丈啊,他怎么会与姬云沆瀣一气? 燕十八相信,安君肯定与他有着同样的疑惑,于是,那位内心慌乱的安国之君拟了一纸书信,命人拿着它火速前往宋国,把那封信呈在了宋侯的面前。宋侯看了信后是什么想法,燕十八当然不得而知,不过,身在阕城的二侯子姬风却回来了。可惜姬烈已经死了,要不然,这个时候安君说不定会派人去燕京,把他也召回来。 真是个愚蠢的国君呀,把最聪明的儿子拿去送死,留下来的却尽是些无用之辈,他们磨拳擦掌、互相攻诘,只会使安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若不是安国还有强大的上左大夫在左右制衡,怕是早就陷入了战乱之中。不过,上左大夫姬英,他对安君,恐怕没有安君想象的那么忠诚。 这一点,燕十八是不会告诉安君的,他只是安君的一名弟子,前来少台向安君修习仁厚之道,与他无关的事,他干嘛要多嘴呢?况且,上左大夫还是灵儿的父亲。 他冷冷的注视着这一切的发生。 我的难友,我为你看着呢,看着安国覆没。燕十八心想。 “侯子,安君请侯子前往《芳阕殿》一叙。” 这时,高大魁梧的车英从灰蒙蒙的世界里走来,这位兵家子弟如今愈发沉稳,就像他腰上悬着的剑,十年未曾开,却是重剑无锋,恰是锐利到极致的表现。 燕十八奇道:“安君?老师他不是卧床不起么?” “今天是个好日子,侯子来时植下的那株梨树也开了。” 既是使者又是巫官的车敬捧着一件黑色的大氅微笑着走过来,时隔多年,老使者神彩依旧,他抖了抖那绣着玄鸟的大氅,把它披在了燕十八的身上。 …… 安君卧床已有旬月,他躺在厚厚的羽绒床上,睁着一双疲惫的眼,看着布谷鸟在柱头上跳来跳去,今天,这讨厌的鸟并没有歌唱,殿内显得很安静,宫女们匍匐在门口,娇美的徐姬那窈窕的身子正转过那爬满铜锈的熏香炉,朝殿门外走去,寥寥娜娜的香让她的身影看上去有些模糊,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娇妻不喜欢《芳阕殿》,说这里有一股腐朽的味道。 腐朽的味道?那是死亡的味道。 安君冷冷一笑。 老而不死的巫官仍然没死,他就像个老妖精一样与安国同在,他拄着蛇头拐杖穿过那一片茂盛的血信子,来到殿中,跪在安君的床前,低声道:“君上,老奴来了。” “来了啊。” 安君喃了一声,昏浑的眼睛里有了一丝神彩,他伸出鸡爪一般的手,无力的挥了挥,示意老巫官起来。可是老巫官却不敢起来,他回禀道:“君上,老奴没用,事隔多年,老奴实在查不出来四侯子到底在哪。” “查不出来?” 安君支撑着想坐起来,老巫官赶紧上前扶着他,却被安君猛力的甩开,老巫官大惊失色,“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颤抖。安君侧过身子,注视着老巫官满是汗水的脖子,冷声道:“老伙计,是人便会有贪欲,我之所以留你一命,你可知道为何?” 老巫官缩在地上,汗水一滴一滴往下滚,他浑身上下湿透了,却不敢说话。 “他没有死,近来,我时常梦见他,他和他娘亲长得一模一样,连神情都一样,嘴角微微翘起,还是那般居高临下的藐视我。你应该去燕国,而不是在盯着流渊河,你得顺着那条路去找,或是,死在那条路上。” “是,老奴这便去燕国,沿着路寻,或是死在路上。君上珍重。”老巫官不敢违逆,虽然他并不知道,安君为什么会突然想起一个已经死了九年的傻儿子,但是他别无选择,因为他曾触及到安君逆鳞,而那一次事败之后,安君并没有杀他,仍然一如继往的信任他。 “你去吧,希望我死之前,还能见到他。” “是。” 老巫官走了,芳阕殿里又安静了,死一般的静,安君像个死人一样躺着,死亡斑爬满了他的眼角与嘴角,他裂着嘴巴,仿佛是在竭力的呼吸,又好像是在微笑。但是他的眼睛却越来越有神,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是一堵墙与一扇小窗户,可是他却仿佛看见燕国的那个傻子正向他走来,而在那个傻子的身旁还有一个人,眉目清秀,嘴唇略薄,一弯如刀。 “我对不住你,快死了,才想起你。” 安君心想。 第七十章 放风筝的女人 血信子已经霸占了这里,它们妖娆的绽放着,那些跪在门口的宫女有些正在凝视着花朵,有些却在轻轻颤抖,仿佛很害怕。确实让人恐惧,因为在这栋宫殿的外面,竖着一排森然的铁戟,在那些铁戟的戟锋上插着一颗颗头颅,无一例外,这些头颅的原主人都失去了双眼,他们临死之前的尊容很难看,大张着嘴巴,无声的呐喊,比那流着绿色眼泪的雕塑还要狰狞。 这是一个正在滑入深渊的国度。 燕十八从《芳阕殿》里走出来,隔着满院的血信子看着那些狰狞的头颅,他的护卫与老师寸步不离的紧随其后,当然,这位老师并不是床上躺着的那一位,床上躺着的是一个疯子,或者说是一位疯狂的国君,而他偏偏还享有仁厚之名。 当他们绕过那雄伟而丑陋的雕塑时,燕十八的老师车敬轻声说道:“恐惧并不是敬畏,只有智慧与仁爱才会赢得人尊敬,我的侯子,我们应该立即起程,离开这里。” 墨家子弟讨厌杀戮,他们崇尚着仁爱,但他们同时也知道,仁爱并不能使这个已经混乱的天下平静下来,于是,他们积极的投身于天下,奉献自己的智慧,兼相爱、交相利,达到非攻的目的。 燕十八没有立即回答自己的老师,他凝视了一会那瞎眼的雕塑,向宫城外走去,边走边道:“我的老师,宋国没有欺凌安国,为何安国却仍旧如此恐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车敬怔了一怔,答道:“欺凌无处不在,不是单一的宋国,而是整个天下。强国恒强,弱国恒弱。安国以弱国之势,仰望天下,自然会恐慌。” “是吗?” 燕十八笑了一笑。 车英却在一旁反驳:“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是天下不变的道理。为使恐惧与杀戮消失,唯有强大的力量。故,兵家有言,国之大事,大戎在祀。力量终将战胜一切。” “力量也需控衡,不然便是杀戮与恐惧的蔓延。” 车敬同样在反驳自己的儿子,他们一个是兵家一个是墨家,就像矛与盾,几乎每一天都在争吵着同样的问题。燕十八已经听够了,他微微一笑:“君父召我回国,可我却有些留恋少台了。” “侯子,不可。” 这下,争得脸红耳赤的父子二人异口同声。 车敬沉声道:“侯子,少台并非久留之地,我们应该立即赶回燕国。” 车英也道:“由燕京而来的信是密信,并没有使者,君上做出这样的安排,目的何在,不思也知。侯子,我们需得连夜离开少台,经由泰日峡谷穿过宋国,直抵燕京。这一路上,我们会降下玄鸟大旗,侯子会化身为郑国的商人,我们的行踪会悄无声息。” 是的,他的护卫与老师已经为他拟好了回国的路线,或许,他们已经拟好了许多年,但是燕十八还是不敢肯定,甚至是不敢相信,君父竟然会在这个时候把自己召回去,我不是一个傻子么?胆怯而又懦弱的傻子。君父不是说,燕国不需要胆怯的人么?难道,这些都是谎言? 车敬见燕十八沉思,他却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这位老墨家神色凝重起来:“侯子,大事为重,切切不可为儿女私情而误国事啊。”压抑的腔调有些声嘶力竭。 “儿女私情?” 燕十八苍白的脸上微微一红,他的老师猜得没错,若说在这充满恐慌的安国,还有什么是值得他去留恋的,还真是儿女私情,只不过,他心中的那个人却未必知道。姬灵儿,上左大夫姬英之女。世人都说,安国最美的不是那漫山遍野的桃花,而是花丛中的姬灵儿,她的美更甚于春起夏藏的桃花,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她无刻无刻不在绽放着自己的美丽,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说,姬灵儿甚至比那被孔夫子惊为天人的蔡国第一美女蔡宣还要美,恐怕与大雍的那位女公子不相上下。 蔡宣长什么样,燕十八不知,那位号称天下第一美女的大雍女公子是何模样,燕十八也不知。他只知道,姬灵儿的确是天下最美的女子,她的眼睛是那般的清澈,声音如百灵鸟一般好听,若说这个天下还有什么是纯粹而干净的,那必然就是姬灵儿的笑容。 “侯子,等回到燕国,待到大事之后,侯子大可遣人来造访安君与上左大夫,谅他们也不敢拒绝侯子的好意。”车英与其父不同,他只会想出解决的办法,而不是一味的劝燕十八,在这位兵家子弟的心里,力量最为重要,只要燕国足够强大,那么还有什么是不能做到的呢?即便是大雍的女公子,或是朝歌城里的王女,那还不是任由强大的燕君取索。 “唉。” 燕十八看着车英,竟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他转身朝宫门外走去,跨上那早已等候在外的马车,吩咐跟上来的车英:“去城外,望渊山。” 望渊山上有忘渊亭,站在亭里可以将数十里花海尽收于眼底,上左大夫之女姬灵儿极喜桃花,每当桃花盛开的季节,她必然会来到山上,一边放风筝,一边将那清脆的笑声撒落这个人间。因此,桃花盛开之时,她也成了少台城的一景。但凡听见她笑声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驻足在那山下,看着那大红色的身影与天上的风筝,或许,他们都希望成为那天上的风筝,被她牵着,为她所眷顾。只不过,这样的念头却只能想想而已,上左大夫对姬灵儿爱若珍宝,接二连三的拒绝了陈侯与召侯为各自的儿子求亲,也不知他到底想将女儿嫁给谁。 来到望渊山下,燕十八也只是远远的看着。并不是因为那一排排的护卫拦住了他,而是因为有些美丽的事物与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风筝高高的飞扬在天上,那脆嫩的笑声伴随着风筝而起伏,燕十八坐在马车里,把窗格推开。三月的风不冷不热的扑了过来,他却捏着拳头咳嗽起来。车英递过来珍贵的小药罐,燕十八用细长的银匙取了一些药液,用舌头把那碧绿如珠的药液舔干净后,走了下马车,向山上走去。 燕十八想,今天,在离开安国之前,我应该去见一见她,只是仔细的看上一眼。或许,等我再次回来时,身上已经沾满了权力、地位、阴谋、诡计等等诸多肮脏的事物,那就再也没有勇气站在她的面前。更何况,我还会回来么? 上山的道路落满了陈年旧叶,踩上去不松不软,车英一直走在燕十八的身旁,保持着警惕。 山道上站着两排甲士,他们狐疑的看向燕十八。 “我……” 燕十八走上去,想要说什么,脸上却腼腆一红,说不出来。 “见过燕侯子。”那群甲士向他行礼,并让开了上山的道路。 燕十八脸上更红了,仿佛受不了这三月的风一般,他紧了紧肩上的大氅。渐行渐近,笑声越来越清晰,他已经可以看见那个娇小的身影正奔跑在风中,心跳开始加快,脚步也零乱起来。 就在这时,有人从八角凉亭里站起身,高声喝道:“来者何人,止步。” “我是……”燕十八手足无措。 “咦,是你。”凉亭中的人对燕十八的到来很是惊奇,他歪头打量着燕十八,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这是一个年轻人,十六七岁年纪,长得有略微有些胖,一笑起来,那两只眼睛便眯成了一条缝,燕十八认得他,他是姬英的幼子姬傅。 燕十八捏着拳头咳嗽了一声,说道:“我,我来看看。” “看什么,看风景么?”那人斜挑着眼。 燕十八没有说话,也不敢看向那团正奔跑着、欢笑着的红火人影,他抓着袍摆走入凉亭中,故作镇静的望向北方。那人走到他的身旁,向极北之境望去:“听说燕京很冷,每逢八九月便会下雪?” “是的,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的撒,放眼看去,万里山河一片白。”燕十八嘴里说着话,眼角却飞快的向那正在放风筝的女子看去,可是他的位置没有站好,目光被一株古柏树给挡住了,只能听见那婉转如铃的笑声。 那人道:“四哥走时,我想把我最心爱的女人送给他,让她替四哥铺床叠被暖被窝,四哥却不肯收。如今,再过几个月燕京就要下雪了,也不知道四哥在那里会不会冷?四哥,你后悔吗?”声音很低,仿佛是说给燕十八听,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燕十八听得一怔,扭头看去,只见这略胖的年轻人眼角含着泪,而他却倔强的不肯让那泪水掉下来,就见他抬着头说道:“四哥答应过我,会活着回来,每年三月我都会在这里等,我相信,四哥绝不会食诺,他一定会回来,你信吗?” 你的四哥已经死了,他不会回来,燕十八想这样回答他,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完不一样:“我信。若是他回来,你还会把最心爱的人或物与他分享吗?” 说完,燕十八定定的看着姬傅,他的嘴角翘了起来,带着诡异的笑容。那年轻人迎视着燕十八,他读出了燕十八笑容中的审视含意,认真的想了很久,重重的点了点头。 “会。” “傅弟,你在和谁说话?”这时,一个无比清嫩的声音响起,随即,斜长的影子从凉亭外面透了进来。 燕十八脸上唰地一红,低头盯着那影子,看着它渐渐的离自己越来越近,他不敢抬头,浑身都在颤抖,嗡声道:“我,我是……” “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那个风即吹倒的燕侯子。去年,你走到半山坡,不就被一阵风给刮跑了么?格格格。” 那女子娇声笑起来。 “哈哈。”姬傅也放声笑起来。 燕十八一张脸涨得绯红,抬起头来时,脸上带着傻傻的笑容。 …… 景泰二十九年春。 这一年的春天,妖星临空,不论是桃花还是梨花都开得格外浓艳。 第七十一章 朋友还是敌人 因为蔡宣的离开,琴语楼黯然失色,虽不至门可罗雀,但却清冷不少。 虞烈与齐格在二楼的雅间里,新来的琴师正在悠悠的弹着《阳春白雪》,一楼有两名士子在下悬盘大旗,一位是儒家子弟,一位是法家势派,俩人的论调都比较温和,一如那悠扬的琴声。 齐格今天不再是白衣飘飘,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铠甲,头上还戴着吞天兽盔,这套全身甲做工精细,装饰华丽,左右胸甲各绣着一只神兽,肩甲上蹲着两只小狮子,一件雪白的风氅从肩拖到脚,上面的刺绣是踏海吞日兽。然而,就算是这样的装扮也丝毫不能掩盖他的儒雅,反而更让他看上去多了几分别样的魅力。太阳从竹窗浸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气宇非凡。 虞烈坐在他的对面,暗想,这家伙确实长得不赖,我若是蔡宣也会选他而不是燕止云。奴隶领主永远记得,五年前第一次见到这位齐国的世子殿下,是在大将军府门前的那两株梨树下,那是一个阳光大好的早晨,虞烈正准备去燕京学宫听讲,卫萤雪把他送门口,一辆雪白的马车从巷子口蹄得蹄得的驶来,当车帘挑开时,这家伙站在车辕上微微一笑,那笑容能把阳光都融化,而他恰恰就是那太阳之子。 不过,虞烈知道,这些统统都是假象。 近年来,燕却邪就只有三位弟子,虞烈、齐格、楚舞,三人是同门师兄弟,抬头不见低头见,日子相处久了,各自的狐狸尾巴自然会露出来,就譬如说这位受人赞美,令闺中女儿爱幕不已的齐格殿下,别看他长着一副好面皮,神情气度也是恬淡儒雅,实际上,这家伙却是一肚子的坏心眼。 至于例子,不胜枚举,就拿最让虞烈恶心的一件事来说,这家伙因为比虞烈年长几岁,但是入门却晚了三年,所以虞烈是师兄,他是师弟,对此,他一直心有不甘。于是在某一天,虞烈上茅房的时候,悲剧发生了,当奴隶领主清爽完毕后,突然发现茅房里用来擦屁股的竹片不见了,他撅着屁股满头大汗的找来找去,想扯把茅草敷衍了事,结果茅房里干干净净,别说是草,就是连一根草根也看不见,而地上却有清理过的痕迹。正当虞烈想要吼一句,是哪个家伙把我的茅草全给铲了的时候。齐格推开了茅房,穿着一身白衣,脸上笑眯眯,手里抱着一桶净竹片,说是要和虞烈商讨商讨关于师兄和师弟之间的归属问题。 虞烈傻眼了。 经过一翻激烈的讨价还价,两人和平达成一致,私底下虞烈是师弟,齐格是师兄。至那而后,虞烈就知道,这家伙完全就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败类。此刻,这败类一手捉着酒杯,一手在案上轻敲轻敲,显得很惬意,和那一次他推开茅房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师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他日,若是师弟在燕京待得不痛快,大可来齐国寻我,师兄我定然不会亏待师弟。”齐格一边抿着酒,一边微笑的说道。 这话,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说了,自从虞烈下棋赢了他后,不知怎的,这个败类便看上了虞烈,一心想把虞烈拐到齐国去,虞烈自是懒得理他,冷声道:“你可知道,有人为了你孤身前来燕京,又苦苦等了你三年,当她有难时,你却视而不见,似你这种人物,还有什么信誉可言?” 齐格脸上一红,却仍然微笑道:“我喜欢听她弹琴,却非喜欢她的人,她爱慕的齐国的世殿下,而非是我齐格,本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又何必定要牵扯在一起?再说,她那般聪慧的人物,岂会保不住自己?” “是啊,齐国的世子殿下要娶的是王女,景泰王之女,而非路人。”虞烈冷冷一笑,众所周知,两年前,景泰王将女儿姬雪许给了齐格,而今,那位王女只有十三岁,还得等上五年才能嫁给齐格。 齐格并不想在此事上纠缠,他从怀里摸出一枚腰玉放在案上:“不论如何,这事因我而起,算是我欠你一个人情,这玉你拿着,他日再逢,我必让你一回。”说着,他的神情有些落寞,又叹道:“当今之世,今日为友,明日为敌,真希望你我永远也不会有敌对的那一天。” 虞烈知道,他是在说如今齐国与燕国的关系,自从大雍对燕国施压以来,燕国便主动的与齐国疏远了许多。不过,听他这一番话,虞烈心中也是一阵怅然,齐格还不知道,虞烈已经奉了燕却邪的军令,即将前往旬日要塞,而燕却邪的假像敌不是别人,正是齐国。 天下大势,风云变化,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如何。 虞烈把那枚玉拿在手里,这块玉可比燕十八送他那块强多了,摸上去乍寒微暖,温润无比,正面雕刻着齐国的标志,踏海吞日兽,背面刻着齐格二字,这两个字是齐文,形体偏瘦。浩瀚的中州广阔无垠,八百诸侯传承虽是一致,但经历了千百年的沧桑,总有大同小异的地方,就如这文字,但凡是万乘大国都有各自的通行文,而小诸侯们则必须得研习大国的文字,不然,如何与大国邦交? 这时,外面的琴声止了,那正在下悬盘大棋的两个士子也分出了胜负。齐格的一名护卫在门外道:“殿下,时辰已至,我们必须得起程了。” 听得这话,齐格与虞烈都是一怔。 齐格懒洋洋的起身,抱起案上的头盔夹在腋下,伸出手来拍了拍虞烈的肩:“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珍重。” “珍重。” …… 齐格走了,虞烈骑着马送到城外,送饯的场面极其浩大,几乎是全城出动。等到那一片白色盔缨组成的海洋消失在梨花深处,虞烈摸出了齐格赠他的那枚玉,又把燕十八送的那枚掏出来,一黑一白,相互辉映,黑的那枚没有带给他任何的帮助,白的尚未可知,不过,奴隶领主却知道,至少他们都算是他的朋友。 今日是朋友,他日又会是什么? 吹着悬崖上的冷风,虞烈心头有些怅然,然而,他却并不是那等矫情的人物,这淡淡的感伤只在他心头盘旋了一瞬,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勒转马头,朝大将军府奔去。奴隶领主身上背负了太多的承诺,没有权力去想未来,他只能把握现在。 回到大将军府,正好碰上楚舞从府里走出来,两人互相一对视,各自一声冷哼,仰着脖子擦肩而过。若说交情,虞烈与楚舞也认识八年了,但是两人的关系却很微妙,楚舞是虞烈的师弟,却从来不叫虞烈师兄,一般称呼虞烈为蛮夷,这家伙自个是南楚蛮夷,所以恨得不天下所有人都是蛮夷。至于楚舞的身份,虞烈听燕却邪透露过,说是楚侯的次子,要不然,燕却邪也不会收他为记名弟子。如今,北地诸侯欲伐楚,楚侯却没有把这个身在燕京儿子召回去,可想而知,他在楚国的地位。 而这一点,虞烈与楚舞倒是有相似之处。 把马交给门口的燕氏护卫,虞烈大步向院内走去,卫大神医总会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她怀里抱着一只断了腿的兔子,身后跟着摇摇摆摆的大火鸟,远远一看,那大火鸟就像她的贴身侍卫一样高大强壮。虞烈微笑着向她走去,她却并没有看见虞烈,险些与虞烈撞在一起,吓得她“呀”的一声惊呼。 等看清了虞烈,她脸上一红,嗔道:“你又不听话了。” 虞烈笑道:“哪来的兔子?” 卫萤雪从怀里掏出小药罐,一边往那兔子的伤口上抖着药粉,一边答道:“燕武捡回来的,好可怜哦,燕武说它跟别的兔子打架,把腿都打断了。虞烈,当年你比它还惨呢。”抬起头来,认真的眨着眼睛,仿佛这样就能证明虞烈当初是多么的惨不忍睹。 “有卫大神医在,它会好起来的,至今而后幸福快乐。”虞烈定定的看着卫萤雪,微笑道。 “是么?” 卫萤雪斜斜的瞥了虞烈一眼,不知她想到啥,脸蛋悄悄的红了,明亮的大眼睛里汪着满湖的水,却不敢与虞烈对视,抱着兔子飞快的溜了。 大火鸟咕咕咕的叫着,拍着翅膀紧随而去。 虞烈站在梨树下,望着伊人远去,鼻尖却还蕴绕着那暖暖的幽香、浅浅的药香。奴隶领主摸着脑袋,傻傻的笑了起来,到得年底,卫大神医就满十八岁了,可以嫁人了,燕大将军说,他已经遣人去卫国了,等奴隶领主从旬日要塞回来,便能抱得美人归。卫萤雪是卫侯之女,自小便拜秦越为师,学习医术。原本,以虞烈如今的身份想要娶到卫侯之女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有燕大将军作媒,此事便八九不离十。不过,一位身份尊贵的侯女怎会随人周游列国?虞烈心中本有疑惑,也曾探过,可不论燕大将军还是燕夫人都对此保持沉默,而卫萤雪自己也是懵懵懂懂的,她也说不上来。 不论如何,我会保护她一生一世。 “卫大神医……” 虞烈喃喃的念了一句,柔情满怀。 这时,燕大将军从内院走来,在燕却邪的身旁还有一人,那人是燕国的上右大夫殷庸。在大将军府见到上右大夫并不奇怪,他是来与燕大将军商议旬日要塞一事,毕竟,冒充朝歌青骑并非一件小事,需要细致而周密的谋划,方可做到人不知、鬼不觉。 第七十二章 永不陷落的要塞 乌云在头顶乱滚,天色阴沉得骇人。 虞烈抬头仰望,大火鸟在那黑压压的云层里穿来插去,它在追逐一群秃鹰,有秃鹫的地方大多有人爆尸荒野,死人就在虞烈身后约模二十里的地方,那名叫虎啸岭的山崖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有些是山戎人,有些是狄人。如今,食人者正被食,大火鸟抓住了其中最为壮硕的一只秃鹰,呼啸着向前方掠去,它现在不仅吃毒蛇,还吃各类会跑的、会飞的动物,丝毫也不在意那些长翅膀的是它的同类。 至于那些占山为匪的山绒人与狄人,他们都是路匪强盗,他们从诸侯们的战车与铁蹄下幸存下来,依托着山林而生存,就像躲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见不得光。虞烈并不可怜他们,中州大地,向来都是弱肉强食,他们既然敢打虞烈的主意,那便有横尸荒野的觉悟。 骑在马上回头望去,绵长的奴隶大军在身后拖曳婉转,犹如一条沉默的巨龙。共计一千五人,八百匹马,八辆战车,其中,八百人来自络邑,五百人来自虞烈的刎颈之交子车舆的领地,另外还有两百人是一个名叫刑洛的三等男爵麾下的家臣与武士。不过,现下他们统统都是奴隶,而虞烈却是一个奴隶贩子。 确是如此,自从离开了燕国的边城钟离城之后,燕国的二等男爵便成了一名奴隶贩子、马贩子、武器贩子,要不然,那些山匪路霸也不敢打他的主意。而今,他带着两百名骑士押送着这些马匹、奴隶与兵器,走在狭窄而弯曲的横山走廊,穿过这条长达五百里的走廊便将进入余国的国境,到得那时,这些肮脏的奴隶便会寻个人僻幽静的地方,脱掉身上的破麻布,换上铁甲,披上那色彩鲜明的风氅,骑上矫健的战马,以朝歌青骑的名义直抵旬日要寒。这样,便可做到上右大夫殷庸所谓的人不知,鬼不觉。至于抵达旬日要寒塞之后的事,上右大夫已然安排妥当,不用虞烈劳心。 只不过,路虽不远,然而这狭长的五百里横山走廊一直都不太平,走廊的两边分布着十三个小诸侯,其中有六个诸侯互相为敌,为分两个阵营,一个诸侯则在两方摇摆不定。一路而来,有人待虞烈这个奴隶贩子如同上宾,好酒好肉美人侍侯,也有人不怀好意,看着那些战马与兵器,眼睛都快绿了。当然,那些不怀好意的诸侯们是不敢明着与燕国的商人作对的,但是在他们的国境内,却会不时的冒出些莫名其妙的强盗,而这些强盗统统只有一个下场,那便是喂天上的那一群秃鹰。如若不然,这群秃鹰已经换了五个首领,为什么还不愿离去?不对,现在应该是六个首领了,它们的第五任首领现在正在大火鸟的爪子下悲鸣。 要下雨了,前方是雪峰要塞。 走廊里气侯潮湿,两侧是绝壁,道旁是丛林,路上铺满着陈积了不知多少年的腐叶,马蹄落上去甚至会挤出一团又臭又酸的污泥来,一般来说,商人与旅人是不会走这条道路的,他们大多会选择平坦而安全的燕雍大道,但是虞烈没得选择,因为这条路最为便捷,且极是隐密。而这两点,恰恰是奴隶贩子所需要的。 子车舆拍马从后面赶来,这位中年领主一边抹着脸上沾糊糊的,分不清是雾水还是汗水的污渍,一边抱怨道:“这该死的梅雨季节,我与你打赌,最多再过半个时辰,昊天大神便会毫不吝啬将他的眼泪拔洒下来,把我通通淋成落汤鸡。” 他的脸上新添了一道伤疤,在眉骨位置上,说话时,那道翻着红肉的伤疤一跳一跳。或许是太不习惯这种潮湿的天气,像雾一样笼罩在脸上,所以中年领主竟然开起了昊天大神的玩笑,幸好虞烈的队伍里并没有巫官,要不然,他免不了挨上一顿训斥。但是,虞烈却对这样的玩笑乐意之至,在军伍之中,杀人与被杀的压抑如果不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排解,那么,将会是一场灾难。 于是,奴隶贩子也抹了一把脸,甩掉那些粘稠之物,笑道:“赌什么?” “酒!你若是输了,便替我斟酒!”子车舆豪爽的笑着,那笑容既得意又挑衅,他们时常打这样的堵,在战后,胜利之后,输者替赢者斟酒,不过,斟酒者需得单膝跪地。 虞烈笑道:“我可没有好酒款待你,你若真想喝酒,等到了雪峰要塞,我就把你给卖了,换上一坛,你想怎么喝,就怎么喝。” “臭小子,竟然想把你未来的岳丈给卖了!等回到燕国,再不让梵子为你酿酒!” 子车舆一本正经的说着,并且直直的看着虞烈,时至今日,他仍然没有放弃将女儿嫁给虞烈的打算,在他的眼里,他的女儿梵子最美丽,与奴隶领主最是般配。 虞烈与他对视了一会,俩人吹胡子瞪眼睛,然后同时裂开嘴巴,大笑起来。 爽朗的笑声驱走了一些阴霾。 这时,三等男爵刑洛凑了上来,这是一个新兵蛋子,约模十六七岁,一脸的稚嫩,他刚刚继承了先辈的爵位,急于向世人证明他的英勇,不过,他的父亲刑屠确是一位英雄,在冰河之源,燕却邪率领十万燕国大军将北狄之王的十五万人马围在冰风谷,那奔腾的战车与铁蹄就像是昊天大神惩罚人间恶念的铁犁,它在十五万大将军里纵横来去,把那不可一世的北狄之王犁得血痕累累,北狄之王疯狂乱撞,想要逃离燕却邪的包围,而冰风谷三面环围,只有一个缺口,那便是北方的狼牙口,刑屠率着三千人驻扎在此。 那一战,虞烈至今回想起来都是荡气盘肠,同时又是满怀沉默的哀伤。三千名驻扎在狼牙口的将士无一生还,但却成功的阻止了八万狄人绝死的冲击,血水染红了冰河,尸体堆积成了山峦,三千名燕国将士大多体无完肤,犹其是刑屠,发现他的时候,他须发皆张,双眼圆瞪,大腿齐根而断,肚子上插着一支断剑,血肠流了满地,酷寒的天气已经把他的血与肠凝结,风雪也扑满他死不瞑目的脸,但是他的两只手却死死的抓着旗杆,以自己的身子顶着它,使它在飘扬在狼牙口上。冷酷无情的燕却邪渭然长叹,三军沉默。 虞烈与刑屠素无交情,但他却极是敬重英雄,古老而肥沃的中州大地正是以英雄之血浇灌而成,刑洛的脸上依稀有那位英雄的痕迹,如果再他蓄上一把络腮胡那就更像了。前往旬日要塞,吉凶未知,很有可能便是第二个狼牙口,原本虞烈并不打算带上这么一位稚嫩的新兵,然而,在知道他是刑屠之子后,奴隶领主一口答应了。再说,那珍贵无比的八辆战车,其中有三辆是这个新兵带来的,另外五辆是子车舆的财产,虞烈太穷,一辆也没。 “燕京之虎,前面就是雪峰要寒吗?传闻中,它终年积雪,牢不可破。”刑洛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年轻一辈的燕人都仰慕燕京之虎,以燕京之虎为榜样。 虞烈举头向远方看去,浓云层层滚滚,在那极目之境的地方危耸着一道山峰,那山一半苍青一半雪白,雪峰要塞就建在半山腰上,是余国的边塞,余国的第一代国君毕生都在建要塞,一共建成四座天堑绝塞,分别把守着东南西北,这四座绝塞就像四面强大的盾护卫着余国,然而,虞烈却觉得,或许这正是余国积弱的原因之所在,强大的诸侯是不会依赖于要塞而生存的,譬如大雍的碧落要塞,它也建在山崖上,但却只是一个驿城,它的城门终年不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自由来去。 虞烈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刑洛,沉声道:“天下之间,永远也没有牢不可破的要塞,包括那传说中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 “是啊,永不陷落已经成为过去,旬日要塞曾被强齐攻破,赠送给郇国,然后又被大雍攻破,还给了余国。不过,我觉得雪峰要塞定然是坚不可摧,你看它那险要的位置,飞鸟难渡,战车难及,至今为止从未陷落过。”年轻的新兵望着远方,脸上的神情跃跃欲试。 虞烈没有理他,这位年轻的新兵还需要磨砺,血与火的磨砺。 “蹄它,蹄它……” 急促的马蹄声从前方响起,放眼看去却看不到人,虞烈一扬手,绵长的巨龙停了下来,稍徐,一骑转过前面的弯道,从崖石缝隙处穿出来。来者是络鹰,虞烈的家臣之首,便见他打马到近前,高声道:“家主,前面有盗匪拦路抢劫一群周游列国的士子!” “抢劫士子?” 虞烈皱起了眉头,做为一名合格的主将,在穿行这样的峡道时,需得时时刻刻保持着高度警惕,他一共派出了三十名轻骑斥侯,一路往前,一路往后,各探二十里。此刻,络鹰满脸都是汗水,剑袋上的剑鞘染着血,就连他座下的马也少了半片耳朵,显然在前方遭遇了敌人。 “家主勿忧,拦路的不过是小股盗匪,不足三十人,如今尽数伏诛。”络鹰勒着马原地打转,带血的剑袋拍打着腰上的裙甲,哗啦啦响。 虞烈却沉下了脸。 第七十三章 意想不到的遇见 不管朝歌城里的那位景泰王如何向天下人解释竟然同时有两支朝歌青骑,或许景泰王也根本不用对任何人做出任何解释,毕竟他是天下共主,所谋的也是伐楚大事,但是对虞烈而言却并非如此,临行之前,上右大夫与燕大将军都一再叮嘱,勿必小心谨慎,切莫让人看出端倪,至少在明面上不能暴露出这假的朝歌青骑来自燕国。 可是如今,奴隶领主犯难了。 当他与大批奴隶往前走了十五里,到达了被山匪路霸抢劫的现场时,却惊奇的发现,在那一片血泊里有两辆马车,其中一辆上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这老者是何人不得而知,面相却是沉稳厚重,眼里也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约模六十来岁,腰上佩着剑,此刻那把精美的剑已经出鞘,正被老者捏在手中。而在那老者的车下,环围着一群年轻的士子,个个擒着长剑,狐疑的、戒备的打量着虞烈。然而,这并不是奴隶贩子在意的事,他所在意的是因为另一辆马车,那辆马车颇是熟悉,车帘与窗格紧闭,帘上绣着精致的蝴蝶兰,被龙涎草包围的蝴蝴兰,在那马车的四周围着一群骑士,人人穿着华美的铠甲,肩上的大氅也绣着同样的图案。 蔡宣?天下间,竟然有如此巧事? 奴隶贩子紧皱着眉头,正准备吩咐子车舆快走,但是却已经迟了。 “燕……”蔡宣的骑士首领认出了虞烈,脸上豁然一喜,正要大声叫出燕京之虎。 虞烈赶紧笑道:“哈哈,原来是霍兄,我当是何人半途遇劫,不想却是霍兄。霍兄不在蔡国,怎地今日却到了此地?”说话间,奴隶贩子跳下马,大步向马车走去。 那骑士首领明显的怔了一怔,不过他也是久历天涯,见多识广的人物,瞬间便回过神来,当即翻身下马,朝虞烈走来,边走边道:“哈哈,真是他乡遇故知啊,阔别三年,不想却在此地与,与薛兄相逢于道,不知薛兄意欲前往何处啊?”有意无意的瞥了瞥另一辆马车,回眼时,却突然叫道:“当心!” 就在这时,一个躺在血泊里,断了一只手臂,面相模糊不清的人突地铤身而起,一剑朝虞烈的胸口扎来。 “锵!” 一声金铁交接,刺耳的声音伴随着火星四溅,就在那人起身偷袭之时,虞烈同时一剑向他插去,两把剑交错而过,那人的剑从虞烈的胸甲上擦过,带起了一阵“滋啦啦”的声音,虞烈的剑却插入了他的喉咙里,那人瞪着眼睛,嘴里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因为汩汩热血正从他的嘴里溢出来,虞烈猛地一抽剑,那人浑身一抖,仿佛一条将死的毒蛇临死之前的痉挛一样,随后,他的瞳孔骤然急放,手中的剑“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双手向脖子捂去,奈何生命已经消逝,即将回归昊天大神的怀抱,又岂是人力所能挽回?就见他慢慢的,慢慢的仰天倒下,倒在那粘稠的血泊里。 虞烈走上前去,把剑在那人的尸身上擦了擦,冷漠的向四周看去。 “呀!” “唉!” 一声惊呼,一声长叹。 长叹来自那车辕上的老者,他的眼里闪着不忍,惊呼却来自被骑士环围的马车里,此时那雕刻着蝴蝶兰的窗格已经推开,蔡宣正坐在马车里看向虞烈,眼神依旧平静,但是她的侍女,那娇美的小婵却掩着小嘴巴,瞪着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与惊骇。而那一群围着老者的士子们面色各异,大多都与那老者一样,他们围着老者的马车,布成了防守阵型,手中的剑统统指向虞烈。 儒家子弟?却不知那老者是哪一个老夫子? 蔡宣,终是避不过啊,好在,她还没道破我的身份。 虞烈心中的念头接连闪过,然而,他懒得去理那一群宁死不坠冠、怀仁而天下的儒家子弟们,他把剑归鞘,插入剑袋里,大步朝蔡宣的骑士首领走去。 骑士首领低声道:“这老者我并不认识,山匪在林子里用强弓射杀了他们一部份人,正准备强行抢掠时,我们来了,与山匪相持了一阵,幸好你的人从背后给了山匪狠狠的一击,要不然,在这个鬼地方,胜负如何还真是难料。”说着,看了看那血泊里横七竖八的尸体,心有余悸。 虞烈早已经看过了,这场战斗来得突然,结束的却很惨烈,那些躺在血泊里的人大部份都是面部朝下,背上却扎满了箭,很显然,络鹰率着侦骑在背后给了他们突如其来的一击,而在虞烈的八百奴隶中,侦骑是最为凶悍的,每一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精锐悍卒。此刻,他的侦骑们正在血泊里走走停停,他们在拔死人背上的箭,对于穷困潦倒的奴隶领主而言,这些都是他的私有财产。 奴隶贩子向骑士首领点了点头,朝蔡宣的马车走去,不管怎样,既然遇上了,总得打个招呼,况且,还得与马车里的那个美丽的、聪明的女人达成一样协定。 “又见面了,我是……”虞烈正准备开门见山。 “你,我知道你是谁,你是……”蔡宣还没说话,她的侍女却忍不住了,小婵指着虞烈,眼神在颤抖,手指也在颤抖,显然,她被虞烈刚才的那股子狠戾给吓坏了,这与她印象中的虞烈可大不一样。 “你是燕国的商人,薛烈,我认得你,你常来琴语楼听琴。” 谁知,蔡宣却平静的接口道,这位蔡国第一美女的镇静让虞烈也为之心惊,若是别的贵族女子看见那些尸体,看见虞烈杀人,早就崩溃了,就如她的侍女一样,可蔡宣就是蔡宣啊,她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的惊栗,有的只是平静,静静的一湖水,甚至那里面还倒映着虞烈的影子。虞烈看着那影子,沉声道:“是啊,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上蔡小娘。” 蔡宣道:“是啊,的确没有想到,我们之间的相遇居然会来如此快,又如此的巧。”嘴里说得很诧异,脸上的神情却一成不变。 又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虞烈心头却一松,暗暗吐了一口气,大声道:“薛烈此番将入余国,经由余国而入齐国,听说,齐地的美酒温和醇美,我把这批奴隶卖了,会换回来成百上千的齐酒。想来,蔡小娘也是去齐国吧,不如一道同往?” “原来是个奴隶贩子,怪不得心狠手辣!” “原来是蔡宣!” “蔡国第一美女,天下第一琴音!” 这时,那一群士子里有人发出不屑的声音,有人则大声的惊呼起来,要不是那老者还站在车辕上,想必他们会围上来,竞相目睹能让孔夫子惊为天人的蔡宣是何等的美丽。而那老者神情却微微一变,他的目光并未看向虞烈,而是定定的看着虞烈的奴隶大军,眼里有若有所思的隐悟,谁也不知他在想啥。 蔡宣把窗格放下,说道:“我不是去齐国,我要去大雍,过了雪峰要塞我便要转道往南,并不与你同路。霍成,咱们走吧,薛烈,后会有期。”她的声音很清脆,这与她以往的绵柔口音不一样,明显是拔高了音调,仿佛是在说给虞烈听,其实是在说给那群士子与老者听。 美丽的蔡宣,聪明的蔡宣不知虞烈所为何来,却用自己的方式配合着他,并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的骑士首领走过来,翻上了马背,引领着马车向雪峰要塞走去。自始至终,虞烈并没有强求与蔡宣同行,这样的巧遇来得太突然了,对虞烈,对蔡宣都是如此。或许,在那位蔡国第一美女的心里,她还没有做好这么快就与虞烈再见的准备,又或者,她还没有忘记燕京。 华丽的车轮辗过了血腥的泥泞,向雪峰要塞行去。 老者深深的看了虞烈一眼,拢手在胸前,朝着虞烈揖了一揖,然后便钻入了马车,命那群士子起程。而那群士子显然也不愿意与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奴隶贩子同行,他们把剑归鞘,追逐蔡宣的马车而去,甚至有人唱起了动人的诗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天上乌云滚荡如潮,并不是白雾苍苍,而这里也没有清澈的涓河,只有粘泞的血水与死相狰狞的尸体,不过,儒家子弟向来如此,况且,他们还很年轻,而蔡宣的确很美丽,值得人为她追逐,为她宛转而上。 “唳!” 大火鸟从远方飞回来,巨大的翅膀划破了云层,一道闪电险些击中了它。几个呼吸后,泼瓢的雨水从那阴冷如死的云层里撒下来,眨眼之间,昊天大神的眼泪便倾泄如洒,不仅把虞烈淋了个冷心凉,还将那些浓腻的血水冲淡,而那群秃鹰也来了,它们钻进林子里避雨,目光却直勾勾的看向那在血溪里浮动的尸体。想来,用不了多久,这里便会干干净。 “从速!” 虞烈抹了一把脸上的雨,回头大声道。 远方,大雨之下,那巍峨而神秘的山峰显得格外奇异,一道又一道的闪电劈打着山体,就像是昊天大神正在鞭笞着巨大魔鬼一般,而那骤闪骤明的光芒仿佛映出了雪峰要塞的模样,虞烈依稀看见,一个石巨人两只脚各踩一道山梁,手中持着擎天巨戟,戟端聚着闪电。 雪峰要塞。 第七十四章 强盗与守军 梅雨时节,骤雨来得猛去得快。 一轮彩虹挂在半山腰。 守城将姚晋站在要塞的箭塔上,穿着灰色的铁甲,披着灰色的大氅,整个人就像剑袋上的剑一样暗沉。彩虹就在那石巨人的戟端上方,这个庞然大物两只脚踩着石头要塞的两端,左脚高而右脚低,雪峰要塞与别的要塞不同,它的瓮城并不在主城的前方,而是与主城南北相望,是以雪峰要塞其实是两所关塞,互成倚角之势。 五百里横山走廊仿若一条绵长弯曲的河流,只是它却不能归入大海,它在这里止步,被一道危耸入天的山峦拦截,然而,它的去路并没有被封死,雪峰山的底部有一条黑暗而潮湿的蛹道,前后不过两里,穿过那蛹道即是雪峰一线天,经由一线天而入余国。雪峰要塞便建在那条蛹道的上方,它凭据天险扼守着横山走廊,将战火烽烟阻止在雪峰之外。 包裹着铁皮的沉重木门悬挂在箭塔下方,粗如人腿的绞索上爬满了青苔,像是一条条巨蛇正咬着木门上的吊栓,八个身强体壮的力士常年累月守侯着箭塔上的绞盘,不过,他们却很少会动用力气拉开那些绳索,因为这里人烟稀少。但是,若要从横山走廊往东走,雪峰要塞是必经之路,方圆三十里没有村庄,要塞便是村庄,而姚晋则是这里的领主。 他放眼看去,横山走廊一直锦延到天边,此刻,那狭窄的走廊中来了一条长龙,龙首是一辆精美的马车,由雪白的骏马拉着,围着马车的骑士们英姿矫健,龙颈也是一辆马车,十几名冠带飘飘的年轻士子正像群蚂蚁一样拱卫着它。在此之后,便是那条长龙的腰身与尾巴,它弯来绕去,前后拖曳两里。龙首已经向雪峰要塞爬来,尾巴却还在那一片密林里。 虞烈骑在马上,眼前所见令人叹为观止,只见那高达二十丈的石巨人依山而建,它的上半身披着铠甲,下半身却裸露着,两腿粗壮有力,可以看见块垒分明的肌肉,这石巨人头上戴着尖盔,左手拿着一面巨盾,右手擒着长戟,腰身则微微弯曲,手臂上扬,仿佛正要将手中的长戟掷出,刺穿那刚刚破出乌云的夕阳。这样的大手笔在中州并不多见,可想而知,余国的第一代国君的确终生都在修建要塞。 夕阳落在盘山道上,冗长而沧凉的号角声遥遥传来。 不论是蔡宣还是那老者,或者是虞烈,他们都选择了入塞修整,因为天色即将黑了,在黑暗中通行蛹道并无不妥,但若想穿过蛹道后面那条一线天,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再说,佐近并无比要塞更适合的栖息地,他们别无选择。 蔡宣的骑士首领霍成引着马奔向左边的主塞,待到塞门前,高高勒起马首,夹着马腹大声道:“我等乃是蔡国人,经由此地入大雍,还请打开城门。” “轰隆隆,轰隆隆……” 霍成的话还没落脚,八名绞盘手便已绞开了要塞的城门而非蛹道的巨木门。蔡宣的马车没有丝毫停顿,钻入了那石头铸就的堡垒里。接下来是那个老者,他的一名弟子持着一面通关牒文骄傲的扬了扬,随后便领着马车从那些全副武装,神情戒备的甲士群中钻了进去。 虞烈注意到那面通关牒文很是特别,并不是简单的木牌,似金非玉,样式独特,夕阳落在上面还泛着微弱的莹光。儒家玉牒,乃是朝歌城景泰王赐于孔老夫子的,凭借此物可以在中州大地上的任何地方自由来去,但是那老者却非孔老夫子,在燕京学宫的儒家讲堂里挂着孔老夫子的画像,与这老者长得孑然不同,再则,孔老夫子已然仙逝五年,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现下,轮到虞烈了。 奴隶贩子骑着马朝那群甲士走去,子车舆与刑洛骑马走在他的身后。 夕阳从石巨人的戟端飘下来,叠在那些甲士的戟尖上,泛着令人难以逼视的冷寒,箭塔上的弓箭手们看见虞烈走过来,呼吸也仿佛沉重了一些,纷纷将箭头对准了悠哉悠哉的奴隶领主。对此,虞烈视而未见,他朝着那穿着灰色铠甲,明显是主将的人出示了通关牒文。那人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眉目很平常,鼻子却极大,几乎占据了整张脸的一半。看见这张脸,奴隶贩子的眼睛骤然一缩,下意识的便向腰上的剑袋按去。 那人手里拿着牒文,眼角的余光却在瞥着虞烈,见虞烈的手向剑袋按去,他那硕大的鼻子颤了一颤,目光冷得发寒。 就在此际,虞烈的手落在了腰上,而非是剑袋上,他从腰上取下了一个小布囊。 “湿雾寒重,请将士们喝酒。”虞烈把手中的布囊递过去。 长着硕大鼻子的姚晋接过布囊,用手掂了一掂,皮笑肉不笑:“燕商客气了,塞中早已备下了热水与热粥。”说着,转身喝斥身后那一群紧张的甲士们:“一辈子没打过仗,见过血么?都是些没用的东西,还不收起你们的武器,去把我昨日猎到的雪狼给宰了,记得,把狼腿留给贵客!”扭过头来,抖着大鼻子,似笑非笑:“让贵客笑话了,不过,雪峰上的狼肉劲道很是不错。” “但愿如此,最好再有一坛酒。”奴隶贩子笑得人畜无害,就连眼睛里都闪烁着商人所独有的精明与狡猾。 …… 雪峰上的月亮格外幽凉,它清清冷冷的挂在头顶上,仿佛伸手即可捕捉。水白的月光洒入要塞,留下一片半明半暗的光影,一群群甲士在里面穿梭,他们手持着明亮的火把,沉重的脚步踩在坚硬的石地上发出“噗噗”的声音。虞烈跪坐在案前,面前是一整条烤得香喷喷的狼腿,一碟熏肉,一碟腌蕨菜,一坛子老酒。子车舆与刑洛坐在对面。三人面对着整整一案吃食,却无人动手。倒是那蹲在墙角的大火鸟正在撕着一匹雪狼,它那锋利的爪子直接掏进了狼肚子,扯出了一条条血淋淋的肠子。 对此,子车舆是司空见贯,刑洛却看得脸色苍白。 要塞很简陋,塞中的平民很少,且大多面色灰沉,与他们的领主倒有些相似。这是一处贫瘠的领地,领地上的武士与平民以及领主都有着饥饿的目光。 室中没有青铜灯,未经丝毫打磨的石柱上挂着一束火把。那火光微微摇晃,映着对面子车舆的鼻子,他的鼻子没有此地领主那么大,却也不小。此刻,子车舆见虞烈凝视自己的鼻子,不禁抬手揉了揉那酒糟鼻,沉声说道:“我已暗中下令,夜里枕剑待旦,马厩外面也有咱们的人。” 一听这话,刑洛的脸色更白一分,目光闪了一下,低声道:“这里是余国的军塞,我们若是在此地动手,那,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他们不敢。” 火光摇着虞烈阴晴不定的脸,他抓过木盘中的羊腿,从右腰上拔出短剑,把那羊腿切了三大块,用剑插着肉放入子车舆和刑洛的盘子中,自己嚼着另一块: “别担心,此时此刻他们越是嚣张,越是说明他们没那个胆,毕竟这里是军塞而不是盗匪窝,他们也不会看不出来我们并非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他们若是想要从我们身上挖走一块肉,那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本事。况且,我已经命络鹰领着侦骑在外驻营,但凡要塞内稍有风吹草动必然瞒不过他,我们是燕国的商人,区区一个要塞是抵挡不住燕国的铁骑与怒火的,将士们赶了一个月的路,明日还将远行,今夜,就让他们好好的睡上一觉。” “怪不得他们把脚步踩得那么重,原来是那个大鼻子在故意示弱。这厮鸟的鼻子长得与偷袭你的那人一模一样,却没那人的狠气!”子车舆抓起盘中的狼肉,大快朵颐起来,吃相极为难看。 刑洛盯着盘子里的狼肉,又看看正吃得欢的虞烈与子车舆,他提起狼肉来,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子车舆伸出满是油污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下嘴啃,别担心。真正行凶之人,是不会将自己的凶器暴露在敌人尚未警觉之前的,这姚晋如此作为,那是在向我们暗示,各自揣着明白装糊涂。” “各自暗示?那岂不是说他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身份?”刑洛突然道。 这话一出,虞烈和子车舆都是一怔,奴隶贩子的眉头皱起来,他放下肉,想了一会,笑道:“不会。我看这要塞孤悬于外,这里既是军塞又是领地,领主的贫穷犹甚于我,而这要塞的绞索满是青苔,那巨木门也腐朽了一半,显然很久没有人经过此地了,所以,他们才会连周游列国的士子也不放过。否则,若是他知道我们的身份,岂会让人白白去送死?” “咕咕。”这时,大火鸟吃完了雪狼的内脏,转动着一双眼睛向虞烈瞅来。 虞烈把手在衣襟上漫不经心的擦了擦,眼神却是突地一凝,扭头向大火鸟看去。与此同时,子车舆与刑洛也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不约而同的停止了撕肉与嚼肉,纷纷看向那大火鸟,睁大的眼睛里倒映着跳动的火光。 第七十五章 灯下黑 石柱上的火把冒着烟,滚汤的松脂油一滴一滴往下掉,滴在潮湿而腐朽的石板上,散发出一种刺鼻的味道。大火鸟收敛了翅膀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庞大的身形犹如洪荒古兽,那双赤红如血的眼睛却无辜的看着虞烈。“咕咕”它可怜兮兮的叫着,并将爪子下的狼尸往虞烈的方向推了推。 虞烈好气又好笑,走到它身旁,伸出手去,大火鸟趴了下来,让他拍了拍它的脑袋。一人一鸟在这昏暗的、充斥着血腥味的屋里,静静的对视。 屋外那沉重的脚步声已然消匿,子车舆与刑洛都已离去,临走之前,子车舆抱走了那坛老酒,刑洛则红着一张脸卷走了剩下的烤狼腿,在已知情况有异之下,俩人都还能保持着应有的镇定,这让虞烈很是满意,犹其是刑洛,这个年轻的新兵蛋子不愧是英雄之后,假以时日,英雄不敢说,但必定是一位出色的人物。 “仙嗡,仙嗡……” 琴声便在这时传来,断断续续的,仿佛是弹琴的人正在试弦,虞烈抚着大火鸟粗硬的逆羽,感爱着那犹如箭夭般的坚利,大火鸟趴在狼尸上,伸着脖子往上拱了拱,仿佛在挠着虞烈的手心一般。它就像是一个做错了的事顽童,正在刻意的讨好,虽然它并不知道做错了什么。虞烈笑了一笑,用手挠着它脖子上那一片绒毛,说道:“与你无关,是我自己太过大意了。” “咕。”大火鸟委屈的叫了一声,却舒爽的张开了翅膀,它浑身上下坚如金铁,唯有脖子下有一片软毛。 调弦的人仍在试琴,响声颇是清脆悦耳,就好像一颗一颗的水珠坠落在青水潭中。虞烈揉了揉大火鸟那硕大的脑袋,从墙下取了剑,大步走到屋外。放眼看去,天上没有星星,唯有一轮钩月斜斜的挂在那黑暗的星河之中,在那柔和的月光照射之下,雪峰山一派蒙蒙胧胧,要塞里安静如水,只有琴声在叮叮咚咚的响着。 箭塔上的火把在风中摇曳,石巨人投下庞大的阴影,将整个要塞笼在其中,就连天上那迷蒙的月光也被它所遮蔽。十来名甲士正沿着石墙巡逻,几名年轻的士子围在火堆旁,聆听蔡宣的琴声,另外还有几人正在马车旁边借着火光整理着一摞摞书简,那名老者站在门口,抚着长长的白须,凝视着虞烈。 虞烈朝他行了一礼。 老者微笑着还了一礼,却向虞烈招了招手。 虞烈向老者走去,老者身材极是雄奇,肩宽背阔,竟然比虞烈还要高出个半个头,屋里的灯光从他的背后透出来,把他的影子映在地上,虞烈走在他的影子里。一阵夜风吹来,不胜寒冷,奴隶贩子紧了紧腰上的剑。 老者笑道:“相逢即是有缘,且随我来饮上一盅。”说着,转身走入石室,因身材太高,跨门坎时他不得不低头躬背。 虞烈与老者保持着七步距离,不知怎地,他总觉得这位睿智的老者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温和厚重。或许是因为老者的腰上也挎着剑,那剑极长,怕不有两尺七八,剑柄上镶嵌着翡翠与玉石,君子如玉,君子似竹。时下,中州尚武崇文,而剑乃百兵之君,是以莫论文人还是武者都喜欢在腰间悬上一柄剑。 石室颇是狭小,纵横不过十来步,但却打扫得很是干净,正中摆着一张乌桃矮案,案上的青铜雁鱼灯吐着不炽不烈的光,把室中照得一片明黄。案前案后铺着半新半旧的青苇席,案上有酒却无肉,燕踏兰花熏香炉正吹着寥寥香气。这些物什显然是老者自备,石头要塞里穷得只剩下石头与天上的月亮,以及一批饥不择食的强盗,可没有这些颇是讲究的物事。 老者走到案后坐下,顺手取下了剑,打横放在案上,又朝虞烈招了招手:“且来坐下,随我饮上一盅。”说着,揭开了酒坛上的封泥,清冷的酒香瞬间溢满了室中。 好酒。 虞烈一嗅便知是好酒,走到老者的对面坐下,捧起案上的酒碗,接着老者倾注的酒水。 老者一边注酒,一边微笑着打量虞烈,眼里隐隐有着看破世间尽繁华的意味。虞烈却在看老者摆在案上的剑。老者倒毕酒,又给自已斟了一盅,捧着酒碗抿了一口,脸上有了一丝红晕,笑道:“不知小哥贵姓?” “薛烈,燕国陇山人,常年行商,现下正往齐国大都即墨。”虞烈下意识的脱口而出,目光却仍然看着那剑,脸上的表情一本正经而云淡风轻。奴隶贩子不愧是奴隶贩子啊,时时刻刻都保持着高度而自然的警惕。或许,就算是有人在梦中问他,他也会如此回答。 老者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把酒碗放下,将那剑往虞烈的面前推了推:“若是喜欢,不妨出鞘一观。” “如此,薛烈却之不恭。” 奴隶贩子向来不是矫情的人,他没有丝毫的推托,一把将那剑拿在手中,朝老者笑了一笑,然后斜对着老者拔出了剑,霎那间,烛光透寒锋,剑刃上流起一道婉转的莹光,那莹光如同大河激流,映着虞烈的脸庞,不用试锋便知它极为锋利,然而,虞烈却并不在乎它的锋利,他的眼神凝在剑锷上方。 老者注视着虞烈的神情变化,微笑道:“此剑名为鹰邪,是大江之南的铸剑师欧邪所铸,欧邪一生铸剑无数,凡其所出俱为名品。基中,又以鹰邪与虎邪的声名最浓,鹰邪与虎邪乃是一胎同生,份为雌雄双剑。小哥且猜一猜,此剑是雄还是雌?” “雌!”虞烈一寸一寸的将剑归鞘,这把剑的样式与虎邪剑一模一样,但是虎邪剑却没有它这般华美而花哨的装饰,不用猜也知道,虎邪定然是雄剑。 “哦,小哥如此肯定,莫非是曾经见过雄剑虎邪?”老者捧起酒碗,抿了一口,好整以暇的看着虞烈。 虞烈把剑放回原来的位置,举起酒碗一口饮了,笑道:“长者说笑了,薛烈只是随性一猜,并未见过那虎邪剑。如今酒也喝了,剑也看了,夜深了,薛烈这便请辞。”说着,朝老者一礼,起身便走,走到门口,却又回头,看着那安坐如山的老者,半晌,沉声道:“夜月孤寒,明日想来是个晴天,长者还是早点休息吧,养足了精神,方可起程。”最后四字,咬得颇重,说完,头也不回的走向屋外。 “且慢。” 虞烈前脚将将跨过门坎,身后便响起那老者淡然的声音,奴隶贩子回过头来,只见老者微微笑着,眼里闪着难以言语的光芒,就听他道:“多谢小哥好意,恶人之所恶,在恶于心,善人之所善,在善于心,恶恶善善,恶人恶之,善人善之,以善待恶,当可礼恶于善。只是,老朽却有一言赠以小哥。” 奴隶贩子听得一阵头大,但那老者却是一张温和的笑脸,令人难生怨怼,不过,虞烈心想,我已经告戒过你了,你若定是要一意孤行,去以善待恶,自寻死路之下那也怪不得我,当下,有些不耐烦:“长者但讲无妨。” 老者笑道:“前些日子,途经燕国钟离城,老朽曾听人说起,在燕京城里有一只神鸟,乃是燕大将军的弟子燕京之虎所蓄养,据闻,那鸟展翅惊云,神骏异常,而北狄之王便是丧生在它的嘴下。依老朽看来,倒是与小哥那只鸟有几分相似。小哥若不想让人误会,何不暂时遣走身旁之鸟?需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多谢。”奴隶贩子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朝着老者深深一揖。 老者还了一礼。 …… 从老者的房间里出来,虞烈心头似压了一层乌云,千般在意,万般小心,却唯独忘记了大火鸟,近几年,它跟随自己一起出征,在冰河之源更是一嘴巴啄烂了北狄之王的天灵盖,是以,燕京城里固是路人皆知,就燕京城外也屡屡听闻它的事迹。而自己却带着这么明显的一个标志前往旬日要塞。这不是灯下黑吗?自己看不见自己的影子?虞烈啊虞烈,真糊涂啊! 想着,想着,虞烈的眉头紧紧的皱起来,按着腰上的剑,急步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他心想,得让大火鸟回燕京去,别再跟着我。侥幸,往往与死亡是同一条路径。 “喂!” 这时,一个娇小的身影突然窜出来,虞烈正在快步急行,一时之间收不住脚步,而那人也根本收不住脚,就见她瞪大了眼睛,愣愣的撞了上来。 “是你?” “是,是我。” 小婵眨着大眼睛,仰着一张娇美的小脸蛋看虞烈,怔怔的还没回过神来,而虞烈正揽着她的腰,皱着眉头凝视她。蓦然间,俩人回过神来,娇美的小侍女“呀”的一声惊呼,像只受惊小兔子一样挣扎个不停。奴隶贩子力大无穷,方才又怕她跃倒,右手正死死的箍着她的小蛮腰,她挣扎了几下,哪里挣得脱,一张脸蛋羞得绯红,嘴里乱叫:“放开我,你快放开我。” 谁知,她不叫还好,一叫顿时引起了火堆旁那一群正在听琴的士子的注意,那些士子纷纷扭头向他们二人看来,也被眼前所见这幕惊呆了。 而琴声,就在此时嘎然而止。 奴隶贩子心头一怔,猛然松开右手,“啪”的一声响,小婵直直的倒在地上,摔了个结结实实,她瞪着眼睛看虞烈,仿佛被这一下给摔蒙了,老半晌,幽幽的从地上爬起来,转身朝黑暗里奔去,嘤呜嘤呜哭起来。 钩月流水,诸事不利。 虞烈站在石巨人的跨下,天上那轮钩月就像是昊天大神半眯着的眼睛,带着审视与冷笑的韵味。 第七十六章 别无相欠 一夜无事。 第二天,果然是个艳阳天,太阳慢腾腾的爬上了半山坡,在黎明来临之前,大火鸟飞离了雪峰要塞,不过,它却并未遵照虞烈的意愿飞往燕京,而是绕着要塞上方那石巨人手中的巨戟转了一圈,然后朝着东方飞去,留下一声委屈而凄厉的长啼。 虞烈知道,大火鸟生气了。 站在雪峰底部的蛹道前,抬眼向上望去,头顶恰好便是两处箭塔,弓箭手们居高临下,可以轻易的将箭失插入任何人的脖子或是眼窝里。那些摇动的箭族在晨阳下泛着点点寒星,奴隶贩子心想,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姚晋站在箭塔的缺口上,灰色的铠甲,灰色的大氅与他身下的山石俨然一体,八名强壮的力士奋力拉起绞盘,伴随着一阵“哐哐哐”的声音,那巨大而腐朽的木门缓缓向上升起。 蛹道张开了黑洞洞的嘴巴,腐烂与腥臭扑面而来。 虞烈看见,在那不远处的马车上,蔡宣的侍女小婵捂着鼻子与嘴巴,恨恨的瞪了自己一眼。对于昨夜之事,虞烈并不觉得愧疚,他坦然的看着小婵,结果那娇美的小侍女脸上却飞起了红霞,再一次剜了他一眼,并且捏着拳头举在腮边,张开了樱桃小口,做了个她所认为的非常凶狠的姿势,好像是在告诉虞烈,恶人,你若是再看我,再欺负我,我就咬你一口。 蔡宣安静的坐在马车里,窗格却是推开的,她静静的看着蛹道,从来没看过虞烈一眼,仿佛与奴隶贩子素不相识。倒是她的骑士首领反而拍马过来,告诉虞烈,过了蛹道与一线天,他们便将转道往南,前往雍都。 雍都,如今的雍都已然成为天下的中心,蔡宣是蔡国第一美女,她前往雍都一定会受到雍都人的欢迎,大雍与燕国不一样,大雍更为繁华富庶,且海内升平,极为适合像蔡宣这般娇滴滴的大美人。这样的女子就应该与清风相伴,闲来无事弹弹琴,而不是面对血腥的杀戮。虞烈这样想。 儒家老者的马车在最前面,一群年轻的士子见蛹道已开,举着火把便要往里窜,他们想在蔡宣的面前显示自己的英勇无畏。 就在这时,箭塔上的姚晋冷冷地说道:“如果你们不想被毒死在里面,那么,你们最好再等上一个时辰。” 诚然,巨木门上那爬满的青苔见证着岁月的沧桑,同时,那破烂的木门下方正滴着的一团团、一条条、一丝丝粘稠之物也在告诉着来人,这条蛹道已然茺弃了很久。并且,在那漆黑如墨的蛹道里,突然传出了一阵怪异的风声,这风声就像是腐烂的气泡破裂,汩汩作响,而恶臭便随着那诡异的风无声无息的潜来,令人头晕目眩,两名士子不由自主的掐着脖子呕吐起来。 老者眉头一皱,吩咐人去取了清水来,然后把一罐碧绿色的粉状物倒在水盆里,用手指搅散了。士子们围上前去,把各自的汗巾投在盆里打湿了缚在脸上。 一行人举着火把步入那黑暗里,虞烈骑在马上,看着那些零星的火把一点一点消失在那张黑色的大口里,但是,他却不得不等上一个时辰,奇怪的是,蔡宣也陪着他等,并没有接受那些士子们殷勤献上来的汗巾,或许蔡大美女有洁僻。 一个时辰过去,虞烈把手中的火把投入蛹道中,静静的等待,直到那跳动的火光没有丝毫异样,奴隶贩子才大手一挥,喝道:“走!” 话还没落脚,蔡宣的马车已动,那雪白的骏马拉着车厢抢先一步进了蛹道,就在此时,蔡国第一美女从车窗缝里看了虞烈一眼,明亮的目光里闪着一丝耐人寻味的笑意。 “粗鲁的恶人,嗜血的奴隶贩子,讨厌的奴隶领主,咱们后会无期吧。”趁着擦身而过的机会,小婵朝着虞烈吐了吐舌头,不停的诅咒着。 虞烈心头一阵好笑,却故意绷着一张脸,按着剑袋上的剑,缓缓的、冷冷的注视着她,直把小婵吓得猛地一哆嗦,小脸蛋苍白如纸,险些又哭了。 “哈哈。” 奴隶贩子身后的人大笑起来,不是别人,正是子车舆,他凑了上来,看着前面的火把浮在黑暗的蛹道里,碰了一下虞烈的肩,阴阳怪气的笑道:“都是美丽的小娇娘啊,蔡国第一美女果然名不虚传,你昨夜把她的侍女怎么了?这小侍女竟然如此恨你?”说着,挤了挤半片眉毛,露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笑容。 刑洛脸上一红,接口道:“我知道……” “时辰不早了,走吧。” 虞烈打断了刑洛的话,正准备打马而入,脖心却传来一阵冷寒,顺着那寒意抬起头,一眼便见箭塔上方的姚晋正在冷冷的看着他,俩人对视了一瞬,姚晋抖着大鼻子笑了笑,然后左手前伸,虚虚握住,右手拇指与食指捏着虚无的弦,缓缓向后拉,对着虞烈的眉心,做了个引弓就射的模样。 “噗。”姚晋松开了右手,轻轻吐出这么一个音。 虞烈心头勃然大怒,但他却并没有发作,只是裂嘴一笑,伸起手掌在自己的脖子上缓缓一拉,然后猛地一夹马腹,箭一般冲向蛹道。 …… 蛹道中漆黑不见五指,道路却很是平整,一千多人行走在其中,火光耀动时,犹如一条绵长的火龙。 两里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路上,子车舆都在向虞烈抱怨,说虞烈应该该狠狠的教训那个强盗领主,就在他的领地上,用手中的剑在他的大鼻子上划一剑。 虞烈道:“正事要紧。” 无惊无险的穿过了黑暗而潮湿的蛹道以及那无比狭窄的一线天,入目所见豁然开朗,微风拂着林梢,阳光落在草丛里,鸟儿在树梢上迎风歌唱。老者的马车逐渐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蝴蝶兰却等待在道口,三十六名骑士环围着它,静静的看着奴隶贩子冒出个头来。 子车虞碰了碰虞烈的肩,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刑洛好奇的看过来,眼里尽是羡慕,奴隶贩子懒得理他们,纵马向蔡宣的马车奔去,将将把马勒在马车旁,便朝着那紧闭的车窗说道:“谢了,一路珍重。” “吱嘎”一声响。 蔡宣推开了车窗,轻声道:“蔡宣从不撒谎,上次你帮了我,这次我便还你,自此而后,我们别无相欠了。” “是。”虞烈道。 “走吧。” 车窗再次闭上,在小侍女做出凶恶的鬼脸之前。骑士们护着马车转道往南。 虞烈目送马车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方才回过头来,举目向身后的雪峰要塞看去,巍峨的雪峰山在这时展现了另一种风彩,白云悠悠,满山苍青,一排大雁从头顶飞过,遥遥插向极目不可视的天际,但却根本看不见要塞的模样,就连那巨大无匹的石巨人也被茂盛的树林遮掩住了,只能看见那高高扬起的长戟。 突然之间,虞烈心想,或许,我还会回来,在那个大鼻子上划一剑。 …… 太阳落在破烂的大旗上。 “轧轧轧……” 一只黑色的鸟盘旋在雾隐镇的上方,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他披着比那旗子更烂的赤色大氅,翻上了马背,缓缓向身后看去。身后是三千铁甲,他们持着剑与盾、扛着大戟、背着长弓,神色凛然,三千人聚在一起,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那匹瘦马又被牵了出来,它喷着响鼻,嘴里还在嚼着嫩草。他驱着马靠近瘦马,温柔的摸了摸它那毛发稀少的耳朵,瘦马扇了扇耳朵,他缩回戴着手甲的手,向天上的黑鸟伸去。 黑鸟猛地一个疾扎投向他,抓着他的臂甲,放声大叫:“轧轧轧,轧轧轧……” 他伸手接过光头壮汉递来的一块带着血的肉,把它塞进黑鸟的嘴里,黑鸟咕噜一声吞了,血液从它的嘴喙上溢出来,浸上了他的臂甲。 他猛然一振臂:“去。” 黑鸟腾空而起,扎向头顶的太阳。 …… “东主,前面便是霸桥驿。” “知道了。” “东主,天色不早了,这里离出云城还有八十里路呢,我们要不要在霸桥驿歇一歇?” “知道了。” “东主……” 青山绿水间,一辆华丽的马车轻快的行驶着,在马车的后面缀着数十名骑士,人人精悍,腰上悬着重剑。车辕上的车夫面目温和,瞧模样与装扮,仿佛是一位富态的商人而不是粗鄙的车夫。 马车很宽敞,里面坐着三名女子,正中一名女子穿着雪白的滚边深裙,满头乌黑的秀发沿着洁白如玉的脸颊缓缓垂下,拂着她面前的一张锦瑟。两旁的女子穿着蓝白相间的裙裳,面目娇好。其中一名脸色微红,吱吱唔唔地道:“东主,咱们……” “花胡子,我已经知道了,你们若是想歇,那便歇吧。”白裙女子专心至致的调弄着那面已经有些年头的古瑟,精致小巧的鼻尖沾着一滴晶莹的汗珠,她的声音极是独特,任何人只要曾经听见,便再难忘记。 第七十七章 真假风轻夜 出云城是余国最大的城池,也是余国的都城,余国是个百乘小国,方圆不过三百里,人口不足十万,带甲之士刚刚满万,不过,出云城却很是热闹,它是连接大雍、强齐与燕国之间的枢纽,南来北往的行商与旅人大多会在此地聚集,或是东走,或是北上,或是南下。因此,出云城里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一大早,太阳刚刚升起,出云城便迎来了朝歌青骑,城中的居民听说朝歌青骑来了,纷纷聚于道旁围观这支景泰王的近卫军,他们骑着矫健的战马,披着青绿色的风氅,那长长的风氅拖曳在马屁股上,正中央的位置绣着君临天下的五爪金龙,太阳落在上面泛着耀眼的光芒,而那些朝歌青骑人人顶盔贯甲,只余一双眼睛从盔缝里透出来,目光坚毅,千人如一人,就连马蹄的起伏也是一致。 这是一支装备精良、历史渊源久长的重甲单骑,它始建于武英王,最初只有八百人,但是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方诸侯,数百年过去,八百诸侯依然在向朝歌城派遣子嗣,可是朝歌青骑却不再是贵族们的专享,如今,号称天下第一骑的朝歌青骑在大将军风轻夜的率领之下来到余国,做为一方诸侯,余君当然得亲身来迎。 余君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蓄着一把修剪的很整齐的小胡子,目光炯炯有神,他站在六匹马拉着的战车上,遥遥看着朝歌青城穿过一望无际的人海,向自己涌来。 他们来得恰是时候,余君心想。 数日前,伐楚大军正式向江北进发,在雍公的召令之下,做为大雍的属国,余君也派遣了三千儿郎跟随雍公一起出征,此次伐楚声势浩大,雍燕联盟有二十万人马,齐鲁联盟更是号称三十万大军,就算如此,三位万乘之君也并未举倾国之力,毕竟这是一次长途远征。不过,对于余国而言,抽调走了三千人,却是伤筋动骨了。而那三千人正是驻防在旬日要塞的将士。 此际,余君眯着眼睛看铁骑滚来,他不得不眯着眼睛,因为朝歌青骑越来越近,太阳照在那铮亮的盔甲上泛着日晕般的光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单论卖相,朝歌青骑的确是天下第一。 余君在心里笑笑。 “蹄它,蹄它。” 马蹄沉沉的落下,溅起地上的黄沙,那起伏着的青绿色海洋在领头骑士的一声号令之下,齐齐顿住了脚步。 余君打量着风轻夜。 风轻夜也在打量着他。 余君看不见风轻夜,风轻夜却能看见他。真是傲慢的朝歌青骑啊,见了诸侯也不卸去头盔上的面甲。 不过,毕竟朝歌青骑代表的是天下共主景泰王,余君心中虽有些许不满,却也不至于显露声色,即命他的巫官高声唱颂着武英王,以及欢迎风轻夜与朝歌青骑的到来。 等到巫官拖着嗓子唱罢颂辞,简单的向昊天大神回禀之后,风轻夜驱马走到余君的车驾前,翻身下马,向余君致意,并拿出了景泰王的手谕。余君细细的验过手谕,邀请风轻夜入宫一叙,以全宾客之礼。 风轻夜却道:“因王命在身不敢久留,待他日复命归来,风轻夜再向余君请罪。” 余君愕然,却点了点头。 巫官捧出了的节旌,风轻夜双手托着节旌步步后退,待至马旁,将节旌插在马面上方,翻上马背,向余君弯腰行礼。 余君微微点头,算是还礼。 礼成之后,朝歌青骑并没有在出云城盘桓逗留,他们来得突然,去的让人始料未及,当那青绿色的海洋消失在出云城东门,太阳才刚刚挂在城墙上的箭楼,围观的人群轰然炸响。 一名余国人忿忿不平:“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怎可如此无视我余国?” 有人接口道:“正是此理,风轻夜出身贵胄,乃是殷王之后,武英王定鼎天下之时,赐反戈导正的殷王十五子以风姓,世袭一等侯,论身份地位,风轻夜却不逊于余君。”说话的是个商人,显然不是余国人。 方才那个余国人怔住了,余君不过是个子爵,而这还是自封的,并未得到景泰王的认可。 如今的天下,诸侯们地盘大了,自然想把各自的爵位也升上一升,毕竟都是一国之君,理论上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然而,朝歌城却不然,历任君王都牢牢把控着爵位,以此向天下告示,天地乾坤,上规下矩,各自爵位已然镌刻在九鼎之上,岂能轻易更改?是以,除了少数几位诸侯因功勋着著,或是太过强盛,朝歌城迫于压力之下,不得不升其爵位,这一类,譬如雍公,又如齐侯、燕侯。但是,大部份的诸侯却欲求不满,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自封自升,然后派人去朝歌城,向景泰王委婉的请罪,景泰王鞭长莫及之下,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不认可,不反驳的态度。不过,也有例外者,就如那大江之南的南楚,从子爵一直升到侯爵,近来更是扬言要居公称王,却并未派人去朝歌城请示,简直就是关起门来自行其事,视景泰王如无物。 尊贵的世袭一等侯风轻夜率着朝歌青骑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进发,而他当然不是风轻夜本人,其实是个乔装打扮的奴隶贩子。 此刻,在那出云城的人群里,有一辆马车悄悄的驶离了人海,向城东的《墨香楼》行去。《墨香楼》是天下第一楼,在中州大地上有数十间酒肆,主肆在雍都,这里是分肆,但就算是分肆,也是出云城最大的酒肆。 正是五月末的季节,素雅的樱指花开得烂漫无瑕,一束束、一簇簇争相绽放。天下人都说,虽然不知墨香楼的主人是谁,却一定是个素洁淡雅、纤尘不染的女子,要不然,怎会如此喜爱樱脂花,但凡是有墨香楼的地方,就有樱脂花。花胡子便对此颇是认可,她看着车窗外那雪中透红的樱脂花,又回过头来悄悄的窥视自己的东主,心想,世人说的对,也不对对,我们家东主确是纤尘不染,但却比任何一束樱脂都要美丽。 “花胡子,你在看什么呢?” 雪衣女子低着头认真的较弦,眉头微微皱起来,近十年过去了,这面古瑟她还没有修好,不过,她一如既往的确信,终有一天,她会修好它的,是的,肯定会修好的。 名叫‘花胡’子的侍女笑道:“东主,你说今天见到的那些朝歌青骑还有风轻夜是真的还是假的?” 窗外飘着落花,雪衣女没有抬头,一边较着弦,一边轻声道:“美人舌,你来回答她。” “是。” 面目娇好,仪态大方,气色沉稳的另一名侍女答道:“据八百里快骑来信,以及渡鹰带来的消息而言,风轻夜与朝歌青骑两个月前便离开了朝歌城,不过,他们却只是刚刚翻过了三百里天脉走廊而已,在那天脉走廊的后面,还有十八盛情难却的诸侯正在等待着他们,所以,这里的风轻夜必然是假的。” 雪衣女子道:“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花胡子奇道:“若不是风轻夜与朝歌青骑,那我们今天看见的人,又会是谁呢?” 雪衣女子歪头看了‘美人舌’一眼,‘美人舌’恬静一笑,对那活泼可爱的‘花胡子’道:“依我看来,今日所见之朝歌青骑气势如虹,绝非等闲之辈,不是那等历经生死、百战而余生的精锐悍卒岂能做到动静如一,令行禁止?花胡子,你仔细想想,如今这天下,望气而知的国运的诸侯又会是哪一个呢?” “燕国。” 花胡子皱着眉头想啊想,突地眼睛一亮,嫣然道:“天下如盘,诸侯如林,若论气势自是燕国最浓。只是,燕侯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违呢?此举,岂不是授人以话柄?” ‘美人舌’正准备答话,那雪衣女子却用手挑了下弦,发出清脆的一声‘咚’,听得这声响,雪衣女子细眉一弯,静静的笑起来,那笑容是如此的美丽,看得两位侍女齐齐一怔,她却拍了拍手,眯着眼睛笑道:“好啦,总算修好了一根。” 两名侍女对视一眼,会心一笑,均想,今天修好了一根,明天却会坏上两根,东主呀东主,这面古瑟有五十根弦,你几时才能修好呢? 雪衣女子并未察觉她的两位侍女正在暗中偷笑,她用雪嫩的手背抹了下额头,明媚的眼睛里尽是满足与快乐,她说道:“景泰王命风轻夜率领朝歌青骑前往旬日要塞,可没说一定得是哪个风轻夜,在景泰王的眼里,不论是谁,只要有人披着五爪金龙的大氅,站在旬日要塞里,确保它不被郇国,或是齐国,亦或大雍所夺取,而因此造成伐楚失败便可。至于是不是燕侯所为,我想,不管是雍公或是齐侯,甚至余君都是心知肚明,不过,谁又敢肯定便是燕侯所为呢?彼此心知,而心照不宣罢了。花胡子,现在你听明白了吗?”认真的看着花胡子,眨着眼睛问。 “哦。” ‘花胡子’睁大着眼睛,乌溜溜的黑眼珠转来转去,显然没明白,不过她却了长长的“哦”了一声,仿佛已经完全领会了东主的意思。 “格格。”‘美人舌’忍俊不禁轻笑起来。 “唉,你呀,可真笨,又不肯认真学习,就知道偷懒。” 雪衣女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伸出一根葱嫩的手指头,戳了戳‘花胡子’的额头,经这一点,‘花胡子’俏脸一红,吱唔道:“东主,我明白了,就是说,假的也是真的,对不对?” “唉,对。”雪衣女子秀眉一皱,像男子一样耸了耸肩,满脸的生无可恋。恰是如此,魅力无限。 这时,马车总算穿过了那一片苍翠的竹林,又绕着墨香楼转了一圈,经由后门而入,更像富商的中年车夫从车辕上跳下来,恭敬的揭开了帘。雪衣女子从车内走出来,脸上缚了一面丝巾,微风吹来,拂起丝巾一角,显露出那皓洁如玉的下巴。 齐国的大商人,乐芈早已等侯在青青篱笆墙外,见雪衣女子款款行来,他脸上堆起笑容。 “瑶依,近来可好?” 第七十八章 林子大了都有什么样的鸟 “你叫我什么?” 雪衣女子静静的说道,眼神清澈如水。 乐芈脸上的笑容颤了一下,拢起双手,揖了一揖:“乐芈见过贵女。” “嗯,既然你不请自来,那便进去说话。”雪衣女子清淡的说着,目光从未看过乐芈。 ‘花胡子’推开了篱笆墙,‘美人舌’把鸟笼子挂在柳树上,院中植着鲁国特有的剑兰花,此际,并不是剑兰花盛开的时节,花圃中青绿一片。 侍女们从房中抬出了矮案,摆放在小院中,‘花胡子’点燃了案上的麋鹿熏香炉,‘美人舌’将崭新的苇席细细的铺在案后。 雪衣女子徐徐落座。 乐芈陪座在另一张矮案之后,神情凝重,目不斜视,注视着宛转而上的熏香,模样神色很是局促。 ‘美人舌’开始煮茶,茶具极是精致,茶瓮上纹绣着鲁国的标志,白麋鹿头顶着剑花兰,就连那勾茶的青竹勺也同样如此。 淡淡的茶香混和着剑兰花的清香缠绕于鼻尖,其中还有些许露水的清新味道,乐芈接过‘美人舌’递来的茶,借着抬手的机会,向那雪衣女子看去。 雪衣女子脸上缚着丝巾,并未饮茶,‘花胡子’把那面古瑟放在她的案上,雪衣女子又低头调起琴弦来,边调边道:“说吧,你来此何意,鲁瑶依只识得鲁国的士子乐凝,却不识得齐国的大将军。”声音很淡,却颇是好听,就像她正在拔弄的琴弦,清脆而悦耳。 乐芈放下茶碗,看着这位尊贵的贵女,情不自禁的猜想着那面纱下的绝世容颜,别人不知道墨香楼的主人是谁,可是他却知道,天下最大的酒肆,熟知中州大地一草一木、一人一物的墨香楼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淡约如素的女子,而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便是鲁国的已故卿相鲁冰的女儿,同时也是鲁国的侯族直系子弟,芳华二十三,仍然是待嫁之身,不过,传闻,这位奇女子却立下了誓言,齐国一日不灭,她终身不嫁。 鲁国卿相鲁冰,亡于齐鲁之战。 乐芈是鲁国人,却效力于齐国,在齐国,他是一位真正的贵族,但是在鲁国,他与其兄都只不过是一介普通士子,自是无法于眼前这位累世贵胄的女子相提并论,若不是因为他的兄长是齐国的大将军,他是没有资格坐在这位贵女面前品茶的,还是得需仰视啊。 “叮咚。”一声弦响,雪衣女子的眉头皱起来。 ‘花胡子’轻轻的咳嗽了一声。 乐芈神情一怔,收敛了目光,垂目凝视着熏香炉,笑道:“家兄力主齐鲁联盟,一并伐楚制雍,贵女想必知道其中原由。” 雪衣女子低头较弦:“天下人,天下事,朝令夕改,就如花开花谢。” “家兄却始终未改。” 乐芈陪笑道:“家兄是卿相的弟子,至今未忘卿相当年提拔之恩,更未曾有丝毫忘记昔年之仇。如今,齐鲁已然联盟伐楚,便是明证。” “大将军高义。”雪衣女子不咸不淡的说道,仍然垂头调弦。 乐芈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脖心上,那一片晶莹的嫩白,他的目光有些直,喉咙有些干,捧起茶碗来润了润喉,说道:“若是伐楚事败,迫不及待的齐国与大雍必然互起争端,两虎相斗,焉能不伤?此消彼长之下,卿相之仇,举国之恨,指日可雪。” “女子不论国事。” 雪衣女子抬起头来,伸手接过‘花胡子’递来的手巾,擦了擦手,淡然道:“瑶依只不过是一介女流,不懂大国之争,更不知高士之谋,不过,瑶依却知道,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道理,鲁国若欲强盛,当在吸纳天下英才,善修国政,而不是寄希望于他国之争。何况,与虎谋皮,焉知虎不伤人?” 乐芈笑道:“若是如此,贵女不在雍都为君上网罗天下英才,为何却在此地?” 雪衣女淡淡的道:“行事当有分寸,有些人,总是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 闻言,乐芈一阵语结,良久,端起茶碗顺了一口气,微笑道:“贵女说的正是,家兄亦有此虑,旬日要塞势在必取,待争端一起,家兄便可借此回军,令齐、雍相争,如同昔年代国之战。如今,我已令人相机袭取旬日要塞,为万全之计,前来拜见贵女。” 雪衣女道:“天下并无万全之事,你且说说,你命谁相机强取旬日要塞?” 一听‘强取’二字,乐芈若不可察的笑了笑,说道:“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饱经创伤,与废墟堡垒相差无几,鬼车军团、红枫军团与青狮军团近六千人将化为东夷盗匪,若是在突然袭击之下能取得要塞那是最好,如若不然,还请贵女施以援手。” “鬼车军团?” ‘花胡子’插口道:“可是那战无不胜,被称为天下第一雇员军的鬼车军团?”眨着眼睛,满是好奇。 ‘美人舌’也道:“听说,他们的军团长比风轻夜还要神秘。” “正是。” 总算有令她们感兴趣的事了,乐芈松了一口气,对面的贵女恬静如水,清冷的香气徐徐袭来,身旁还有两名千娇百媚的侍女奉茶,原本这是一幅绝美的画卷,但他却觉得如坐针毯,此时见两位侍女主动问起鬼车军团,而那位贵女也是一副垂耳聆听的样子,这位齐国的大商人只觉浑身一轻,笑道:“鬼车军团确是神秘,迄今为止,无人见过军团长是何模样,不过,若说神秘,天下间又有哪个地方比得上墨香楼呢?” “那是自然。”花胡子接口道。 乐芈歪嘴一笑,正准备再好生的恭维对面的贵女几句。谁知,那雪衣女子却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你说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天色已然不早,请回吧。”说着,站起身来朝室内走去。 齐国的大商人怔怔的看着雪衣女子的背影,饶是他与这位贵女并非初次见面,却仍是难以揣度她的喜怒。 这时,雪衣女子已经走到门口,却又顿住脚步,并未回头,淡然道:“花胡子,替我送客。” “哎。”花胡子脆生生的应了一声,对着那犹在发怔的乐芈笑道:“乐先生,请随我来吧。” 逐客令? 乐芈是齐国最大的商人,游走列国如入自家后院,手中更是掌握着齐国上万雇佣军的生死,现在却被人下了逐客令,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女子,不过,他却丝毫也不觉得恼怒,苦笑了一下,朝着雪衣女子的背影揖了一揖,转身随那花胡子向院外走去,边走边想,不愧是鲁国的明珠,墨香楼的女主人,我竟然难以揣度她的喜怒,竟在不知不觉之间,惹恼了她,唉。 齐国的大商人意兴阑珊的走了,留下了一声长长叹息。 等他一走,那位富态的车夫便走入了雪衣女子的房间,恭敬的落座在她的斜对面,说道:“东主,乐芈与乐凝皆不可信,如今他们已是齐国的贵族,乐凝更是齐国的大将军,早已不是卿相当年救助的那位落魄士子。” “我知道。”雪衣女子除去了面纱,显露着绝美的容颜,她美得很过分,不论眉与眼、唇与鼻都是无可挑剔,她拔弄着琴弦,轻声说道:“乐凝既是兵家子弟,又师承法家术派,行事凌厉狠绝,而齐国确实能使他一展所长,现在的他倒底是鲁人还是齐人,谁又能说得准呢?不过,想要称霸天下谈何容易,以齐国如今的国力,与大雍抗衡尚可,想要取而代之,不缔于痴人说梦罢了。” 中年富商道:“既是如此,东主为何要应承此事?” 雪衣女子抬起头来,转目向窗外的樱脂花看去,不知想到啥,目光很深远、很清冷:“对于我鲁国而言,最需要的是时间。齐国若与大雍开战,我们便有了时间,如此而已。咦……”说着,说着,嘴里突然发出一惊咦,明媚如雪的目光直直的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眨不眨。 中年富商比她更惊,要知道,他服侍鲁瑶依已有十余年,还从来没见过她惊奇的模样,他顺着自家东主的目光扭头向窗外看去。白云悠悠,微风摇动着樱脂花,在那茫茫的天穹之上,翱翔着一只大怪鸟,它仿佛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正在白如雪毯的云层里穿来插去。 “神鸟啊,比翼惊天。”中年富商忍不住的惊叹。 “有点像是朱雀。” 雪衣女子微张着嘴巴,目光随着那大怪鸟而移动,惊奇写满了她的脸,眸子闪着一颗又一颗的星星。大怪鸟从上方掠过,拉起一片红火的残影,飞离了窗口的视线。她飞快的起身,奔到屋檐下,把手搭在眉边,追随着大怪鸟逐渐消失的身影。 看见这一幕,刚刚送客归来的花胡子吃了一惊,随着雪衣女子的目光望去,看着看着,花胡子突然皱起了眉头,说道:“东主,我觉得这鸟好眼熟啊,可是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眼熟,眼熟?” 雪衣女子回过神来,脸上染了一层浅浅的绯红,但她却不想在自己的侍女与侍从面前失态,于是,她慢腾腾的把搭在眉上的手放下来,就着姿式美美的伸了个懒腰,淡淡的道:“天下故大,千山万林,什么怪事都有,这只鸟不过长得比较大一点而已,不足为奇。而你说见过,兴许是在梦中。花胡子,你知道了吗?” “是哦,那为什么东主还……” “咳。” 雪衣女咳嗽了一声。 第七十九章 残破不堪的要塞 虞烈站在窗前,窗外的世界在眼底逐次层现,军事要塞一般都建筑在位置险要的地方,旬日要塞当然也不例外,此地是一处天然的山梁,前后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纵目极视,可以看见寥寥炊烟正在远方升起,间或又有响亮的歌声飘过来,那是在田间劳作的平民与奴隶的歌声。 既然是坚固的军事堡垒,且号称永不陷落,那么该有的自然不会少,高达十二丈的城墙,危耸如林的箭塔,广阔的军营,宽敞的马厩,以及那占地颇大而又守卫森严的粮仓,甚至,还可以在那些横七竖八、纵横交差的街道中看到不少的平民正来来往往。可别小看这些平民,他们在要塞前后的平原上屯田,那些土地很肥沃,他们可以把粮食源源不绝的屯进粮仓里,从而保障要塞拥有强大的战力。 不过,这些统统都是在永不陷落之前。 现在,放眼看去,东升的太阳就像一团大火球,在旬日要塞的斜上方散发着无穷的光与热,在它的照耀之下,整个要塞一半昏黄、一半阴暗,那些昏黄的地方尽是些破败不堪的景像,塌了一半的城墙,系得松松垮垮的滚木,严重损坏的狼牙箭,而箭塔依然如此,整个要塞原本有十六座箭塔,如今只剩下了八座,还大部份都缺失了箭垛口,甚至,有的塔身已经深深的凹陷了进去,有的遍布蛛网一般的裂痕。军营很广阔,但那些零星的帐蓬搬着手指头都可以数清,马厩里没有马,只有浑浊的污水与游来荡去的老鼠。而这还是比较好的地方,那些阴暗的地方更是不堪不目,倒处都是断墙与残砾,以及被大火焚烧之后的创伤。 昔日的荣光已经不再,如今的旬日要塞伤痕累累。 来之前,虞烈有想过它怕是没有传闻中那样伟岸,但是也没想到它居然会是这般的一副惨景,这个曾经令余国为之骄傲,传遍中州大地的天下第一塞就如迟暮的英雄,因为岁月沧桑的洗礼,正在轰然老去。靠它,是不守住的,虞烈有自知知明,他来到旬日要塞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所有平民与奴隶召集起来,从他们中间挑选出身强体壮的去修补城墙,会木工手艺的,去整修狼牙箭与箭塔,女人们则把以往守军留下来的烂帐蓬再缝缝补补,毕竟不能让一千五百名勇士露宿于野,那会使他们的战斗力大打折扣,至于小孩,虞烈也没有放过他们,他们可以帮忙赶走那些在马厩里窜来窜去的老鼠。 待这些命令发布之后,要塞中的所有人都怔怔的看着他。 一名朽木苍缟的老者说道:“将军大人,近来天下太平,用不着修要塞。” 虞烈回道:“很快就不会太平了。如果你们不想被大火焚烧,不想让自己的头颅插在戟尖上,那么,请你们奉献所有的力量与虔诚。”说这话的时候,虞烈指着那被焚毁了一大半的民居,在那里,常年累月飘浮着一股难闻的气息,那是火腥味与腐臭味参杂在一起的味道,骑着马经过那里,就连马都会不停的打着响鼻。而这,都是拜残酷的战争所赐。 虞烈只是燕国的一名五等男爵,他不是昊天大神,不能凭一已之力阻止战争的发生,他所能做的事,唯有打赢战争,让自己生存下来,而要赢得战争,就必须得关注能影响到战争的每一个细节,这是燕却邪的教导。于是,整个要塞动起来了,就像一位沉睡了上百年的巨人正从泥泞里爬起来,纵然它步履蹒跚,还在不住的咳嗽,但毕竟不再是躺在地上任人宰割。 在一个半大男孩的帮助下穿上了沉重的甲胄,虞烈从要塞里唯一一栋依然完好的建筑中走出来,这里是领主府,他来这里当然不是看风景,也不是有特别的待遇,而是因为这里有旬日要塞的布防图,以及方圆百里之内的大致地图,虽说那地图的边角上落下的日期是武英王二十八年,整整三百多年过去了,山川地貌都在改变,可是知已知彼方能百百且,有总比没有强。 沿着‘之’字型墙梯蹬上城墙,金龙大氅的下摆拖曳着泥地上的木屑。 密密麻麻的人正在城墙上爬上爬下,不时听到阵阵吆喝声,奴隶贩子手下的奴隶,那个会做行走木牛的妫漓也在其中,他又捣鼓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艺,譬如,可以驮着箭矢,自如行走在凹凸不平的城墙上的木狗,以及新型的抛石机,它比以前老旧的抛石机多了一些轴承,体重却减轻了很多,人手更是从六个人减少了到了三个人便可操作。又如,他在城墙的箭垛口上悬挂了一些长柄铁铲,这种铁铲长达三丈,锋利的铲面犹如刀锋,守军躲在箭垛口后面,把它左右扬起,可以将依靠墙梯攀登而上的敌人通通铲成肉泥。并且,他还在城墙的下方挖了一些坑,在那坑里放下了大水缸,据他所说,若是敌人想挖暗道而入,那么,这些大水缸可以起到警惕的作用。 对此,奴隶领主很是满意,给他指派了三十个年轻的平民与奴隶供他驱使,并且免去了他的奴隶身份。不过,这个年轻奴隶却对这样的殊荣毫不在意,他整天都在忙碌,已然废寝忘食,处于亢奋的边缘。 墨家弟子啊,消亡的贵族。 看着一脸污垢却来去如风的年轻奴隶,虞烈心头百味陈杂,两百年前,那时诸侯们的战争有着严格而符合礼仪的章程,大部分都是在野外进行,首先是互相数落对方的不义之处,然后各自派出一辆战车决斗,胜利者自然便是正义的一方,再趁次机会一鼓作气于敌人誓死血战。可是如今却不同了,因为天下大乱,伴随着兵家子弟的崛起,战争越来越诡异,既有大军团战之于野,也有攻城掠地。有攻城便有守城,若论守城机关术,天下之大,墨家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这个名叫妫漓的年轻奴隶便是墨家中人,墨家中人怎会是奴隶?其实,一点也不奇怪,虞烈自已若不是遇上了卫大神医,老神医秦越岂会收他为螟蛉义子?无依无靠之下,说不定,便会因为来历不明而沦落为奴。天下人,天下事,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命运,这妫漓比虞烈更惨,他原本是一位贵族,他的父亲是子爵上卿,但是这位上卿却杀了自己的封君,并且私自称侯,惹得雍公大怒,把他父亲的脑袋枭首示众,并且将他也贬为了奴隶。幸好,他遇上了虞烈。 突然之间,虞烈想起了一个人,那人将天下一统奉为毕生夙愿。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虞烈的师弟齐格。如今,那位齐国的世子殿下已然回到了齐国,想来,只消他的父亲一命呜呼,他便会成为齐国的国君,而那时,他便会履行那次喝醉酒之后所作的承诺,为了天下一统,战争将无可避免,为了阻止战争,还天下以太平,唯有天下一统。 战争与和平? 虞烈笑笑。 这时,子车舆从维修了一半的箭塔上走下来,与虞烈并肩向要塞外的平原看去,这位中年领主身经百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铁血气息,但却是个老兵油子,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紧张,他碰了碰了虞烈的肩:“风大将军,你说真话,咱们现在修要塞,还来得及吗?” “不是来不来得及,而是我们别无选择。”虞烈笑了笑,全军一千五百人,都得称呼虞烈为风大将军,毕竟这位奴隶贩子是在替别人守城。 子车舆挑了挑眉,太阳照在他眉骨的那道伤口上,伤口早已痊愈,却留下了一道永不可抹的印记,他笑道:“是啊,各诸侯们的大军还在半途,伐楚不知何年何月才可功成,而那位真正的风大将军已经离开了朝歌城三个月,却依旧遥无音讯,鬼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走到旬日要塞,若是他一直不来,我们岂不是要守到伐楚之后?” “怎么,你怕了?” 虞烈回过头来,凝视着子车舆:“有可能是一年半载,极有可能再也回不去了。”他现在身为主将,不得不忧心军心与士气,在见到如此破烂的要塞之后,他的副将是什么样的心态至关重要。 “哈,哈。” 子车舆并未让虞烈失望,他放声大笑起来,笑得无比夸张,脸上的横肉乱抖,傲然道:“燕人的血,流的是铁,燕人从来不畏惧战争与生死。”说着,一顿,无比严肃的看着虞烈,压低着嗓子,沉声道:“燕人无惧。” “燕人无惧。” 虞烈回应了他,心中却一阵恍惚,纵然他已是半个燕人,时常听见这代表着燕人气节的四个字,但每每听见,他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第一次听到它时的情景,那也是在一方战场之上,燕十八爬上战车时说过,燕人无惧。而那时,他还在安国少台,是一个人见人嫌的傻子,却也是一位侯子,他的身边有小虞,有车夫宋让。他们现在都在哪,宋国吗?想着,想着,他的目光时而温柔,时而阴冷。 红彤彤的太阳爬上箭塔的顶端,照着金光闪闪的五爪金龙大旗。 远方的炊烟越来越多,却因隔得太远,看不到半个人影,一排北雁尖啸着从头顶飞过,时值浓夏,它们将飞上近万里,直到那大江之南,在那里安然的渡过温暖的冬天。 子车舆抬起头来,朝着天上那群大雁吼一声,这一声吼,直把那群大雁吓得队形紊乱,叫声更为尖厉,他却哈哈大笑起来:“虞,风大将军,依你之见,和我们作战的将会是谁?” 虞烈道:“不管来的是谁,都是敌人。” “对头。”中年领主很是喜欢虞烈的直爽,碰了碰他的肩:“他们何时会来?” “也许是明天,也许就是现在。” “现在?” 子车舆眯着眼睛向远方看去,但却一无所获,怒道:“鬼影子都没一个,哪来的敌人?” 虞烈道:“等看见了,就会有鬼了。” “哈哈……” 第八十章 知恩图报的怪鸟 要塞内的铁匠铺。 老铁匠瘸了一条腿,拄着根烧得乌黑的木根在火炉旁边递火,小铁匠正在把炉子里的剑胎起出来,熊熊的火焰照耀着他的脸宠与古铜色的肌肤,这是一张略显稚嫩而刚毅的脸,块垒状的肌肉上滚荡着豆大的汗水,他把剑胎放在铁磨上,擒起铁锤“锵锵锵”的锤击起来。 不大铁匠铺中回荡着金铁交接声,房梁柱上悬挂着一柄柄剑胎、戟胎、甚至还有已是半成品的盾牌。 老铁匠眯着一双被火熏得又红又肿的眼睛,注视着小铁匠铸剑,不时的停醒着诸般要领:“金两分,铁八分,水三分,火七分。剑乃百兵之君,是昊天大神的恩赐,过刚则易折,过软则无力,需得恰到好处。一柄将要成形的剑,最要紧的地方不是锋刃,而是剑锷上方的剑颈,那里要击八十遍,力不可过重,需得边拖边拉,如此方可使剑具备韧性。” “是,儿子记得,父亲说过,剑是活物,这剑颈就如同蛇的七寸一样,若是火侯与锻铸稍有不惧,就会前功尽弃。”小铁匠抡着拳头大小的铁锤,敲击着剑颈,鼻尖的汗水一滴滴坠落在铁磨上,发出一阵“滋滋滋”的声音,并冒起一团团青烟,而他打铁的姿式非常特别,铁锤划出一道又一道的弧线,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去过火,喂过水,不多时,一柄锋利的重剑便已经铸好。 老铁匠把那剑捧在手里,细细的打量,又曲起中指弹了弹,听着那清脆的剑吟声,笑道:“铸剑就和做人一样,都需经得千锤百炼,方可刚柔并济。” 小铁匠憨厚一笑:“父亲,风大将军率领朝歌青骑来到要塞里,又是修城墙,又是整修街道与房屋,并且制军极严,对民户也秋毫无犯,看来,这位贵族大人是个好人,儿子想去参军。” 这已经是小铁匠第六回提起了,老铁匠把剑挂在房梁上,锤了锤那条从大腿根部齐根而断的腿,冷声道:“咱们铁丘氏是殷王之后,自从离开铁丘来到这里,咱们便由贵族沦为平民,世世代代都在这里打铁,列祖列宗也曾多次受余君的号召为他卖命,包括我这条腿,但是结果呢?平民还是平民,甚至上一任余君竟然想把我铁丘氏划为奴隶。这些,难道你都已经忘了?” 小铁匠道:“儿子没忘,但是儿子不想打一辈子的铁。” 老铁匠沉默了,知子莫若父,他这个儿子自小便很是聪慧,不仅随着他学习锻铁之术,还曾研习典故与兵文,那些珍贵之极的书简都是铁丘氏几百年来用生命和血水换回来的,依靠着这些书籍,不论风云变幻,铁丘氏始终能有一技所长,因此,并没有淹没在残酷的历史河流中。原本儿子想上进,那是一件好事,但是,如今的铁丘氏人丁衰败,就只有这么一支香火,他怎舍得把儿子送去沙场。 过了一会,老铁匠道:“你若真想逞丈夫之志,那且待你成亲之后再说。” “成亲?” 小铁匠眉头皱得死紧,像他这种家族衰败,并且随时可能沦落为奴的人,谁会把女儿嫁给他?若是娶个奴隶女子,老铁匠又不愿意,所以,他已然到了成亲的年龄,却一直耽搁了下来。 “汪,汪汪。” 这时,后院突然传来一阵尖厉的狗叫声。老铁匠脸色一变,柱着拐杖就向后院奔去。 “定然又是那畜牲来了。”小铁匠也是一惊,从铁磨上取了铁锤,三步并作两步,超过步履蹒跚的父亲,杀气腾腾的直奔后院。 老铁匠刚刚走到后院门口。 小铁匠提着铁锤,垂头丧气地道:“没见着,旺财不见了。” 旺财是他们养的一只大黄狗,足足有牛犊大小。 老铁匠拄着拐杖喘气,怒道:“看清楚了吗?是强盗还是匪军?”或许是因为受了百余年的屈辱,老铁匠对贵族,以及他们的军队都是心存怨恨。 小铁匠道:“父亲,儿子早就说过,不是强盗匪军,而是一只鸟,一只庞大无比的鸟。浑身红火,一撩翅膀能有这么大。”抡起铁锤比划着那只鸟的大小。 老铁匠凝视着他把半个后院都比划了进去,狐疑地道:“这个世上那有如此大的鸟,分明便是那些亦盗亦匪的守军,前日夜里,偷了咱家一笼鸡,昨日是一只鹅,今天竟然连旺财也遭了他们的毒手!”说着,一张老脸涨得通红,眼里尽怒气:“你还说他们秋毫无犯,到现在仍然为他们隐瞒,简直是岂有此理!我,我寻他们说理去!”那只大黄狗与老铁匠相处十余年,情谊深厚,他转身就走,要去寻那朝歌城来的风大将军理论去。 小铁匠也是一张脸绯红,唯唯的嘟嚷:“不是人,是鸟,是鸟!” “鸟,我看你才是一只呆头鸟!”老铁匠怒骂。 “汪,汪呜……” 却于此时,一只癞皮大黄狗从院墙的狗洞处钻进来,围着老铁匠一阵磨蹭,委屈而胆怯的叫着。老铁匠定晴一看,心下一阵骇然,只见那大黄狗的背上缠着一条大毒蛇,蛇已经死了,七寸被啄得稀烂,但是蛇尸的其他地方却完好无损,就连那最为珍贵的蛇胆也还在。 老铁匠怔住了。 小铁匠把那蛇尸取下来,心头也是一阵茫然,自古以来,蛇血蛇胆便是珍品,价值不菲薄,这条丈长的大毒蛇若是拿去献给贵族,至少也能换得十几枚刀币,对于他们而言,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飞来横财,小铁匠奇道:“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是那鸟知错悔改又知恩图报,知道吃了我们的鸡与鹅乃是不义之举,便又捉了这条蛇,让旺财背回来弥补?” “老丈,老丈在吗?” 前院传来人声。 “来咯,来咯。” 老铁匠一叠连声的应承着,快步快到前面的铺子里,迎目一看,来者骑着一匹雄壮的战马,身上穿着制式的铁甲,披着绣有五爪金龙的大氅,没戴铁盔,是个年约二十上下的年轻人,眉毛又浓又挺,嘴唇略薄,脸颊上有一道伤疤。 “老丈,我的剑可有补好?” 那年轻人见了老铁匠,从马背上翻下来,落地时抖得身上的铁甲锵锵作响,他站在阳光里微微一笑,神情颇是可亲,气质雍容而贵气,是的,若不是那一身铁甲与脸上的伤疤,他更像一个周游列国的贵族士子,老铁匠对贵族们的气质颇是熟悉,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与冷傲。 不过,不得不说,这位年轻人并不冷。 “贵客送来的剑,剑胎乃是上好的寒铁,老朽与犬子花费了整整七日才补好了缺口,并且重新淬了一遍火。” 老铁匠走到梁柱下,将刚铸好的那柄铁剑取下来,在手里掂了掂,有些依依不舍的交给了年轻人。对于铸剑师而言,一柄好剑具备着灵魂,此剑刚来时,刃口上密布着大大小小的豁口,有的如米粒大小,有的则细如发丝,显然曾遭过千砍百击,甚至,在铸剑淬火时,老铁匠仿佛听见了剑上的怨魂正在悲泣、咆哮。 这是一柄杀人之剑。 年轻人接过剑。 老铁匠眯着眼睛瞅他,说道:“此剑虽不是上品,却也算是难得一见,宝剑自有灵性,贵客若是知剑之人,还请煨血。” “多谢老丈。”年轻人提着重剑,试着舞动了两下,寒光闪烁,霍霍有声,轻重却是正好。他把剑竖着一捧,食指抹过剑锋,丝丝血液溢在剑上,却凝而不散,犹若颗颗血珠滚过剑身,而那剑上的剑纹被血一浸,霎那间大放异彩,仿佛真似有灵一般。 “好剑!”年轻人赞道。 当下,年轻人支付了补剑的费用,并且多给了五枚蚁鼻钱。 老铁匠笑眯眯的接过蚁鼻钱,在嘴里啃了一下,蚁鼻钱是大江之南的南楚所铸,相比于大雍的刀币,齐国的金狮钱,含铜金更高,一口咬上去,便会留下一个牙印。因此,蚁鼻钱是中州价值最高的通用货币,而令人讽刺的是,北地的诸侯们视南楚为蛮夷,却对南楚的蚁鼻钱并不排斥。反而,有些弱小的诸侯甚至会鼓动商人们大肆换取蚁鼻钱,从其中提炼铜金,因为铜金是制造战车不可或缺的事物。 “贵客来取剑了?我,我……”小铁匠走了过来,羡慕的看着那年轻人的一身装束,又看了看老铁匠,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年轻人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了然,正欲翻身上马。 “呜,呜呜……” 突然,一阵凄厉而刺耳的号角声遥遥传来。 年轻人神情一变,猛地一抖马缰,朝着要塞正东方奔驰而去,背后的青绿色大氅飞扬在阳光之下。 “怕是,来了。”老铁匠拽着钱袋,拄着拐杖走到街道中。 而此时,整个旬日要塞响起了马嘶声、沉重的脚步声,铁甲磨擦声,大声的吆喝声。小铁匠怔怔的看着年轻人远去,愣愣的看着一排又一排的铁甲之士从铁匠铺旁边的军营里走出来,他们神情坚毅,目光冷硬,头上的青色盔缨构成了汪洋大海。 突地,小铁匠回过头来,无比慎重的看着老铁匠:“父亲,好男儿志在四方,功名在文,富贵在武,为取功名与富贵,且恕儿子不孝。”说完,也不等老铁匠言语,便窜进民铁匠铺里,从阴暗的旮旯里翻出一套陈旧而沧桑的盔甲,又从最高的房梁上取下一把样式古朴的铁剑。 “唉。” 老铁匠一声长叹,一脸无奈的走了进来,帮小铁匠把那套繁复的铁甲穿好,凝视着甲身上的刺绣,沉声道:“至今而后,你是铁丘黎,再不是无名之辈。你要记得,你是殷王之后。” “诺。” 第八十一章 以风轻夜的名义守护你们 “来了吗?” “来了。” “为何只有一人?” “不知道。” 从太阳升起的地方,奔来了一骑。 矫健的战马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疯狂奔驰,骑在马背上的人顶盔贯甲,左手高高举着一面旗帜,右手则提着一颗带血的头颅,那被风扯得冽冽作响的旗帜上面绣着色彩鲜艳的荆棘花,太阳落在旗子上面,同时也照耀着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而远方,旬日要塞在落日的映衬下泛着一层红血,就像血色的堡垒一样。 沿着那片新近开恳出来的农田,沉重的马蹄溅起田间的泥土,发出无比沉闷的“噗噗”声。 来骑飞驰到城墙下,抬眼打量着永不陷落的要塞,那冰冷而死寂的目光从盔缝里透出来,他缓缓的,缓缓的举起那颗头颅,用力的把它掷向旬日要塞,仿佛想将它砸碎在城墙上。可是,他离城墙还有三百步的距离,那颗头颅在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轻轻的坠落在城墙下方。 头颅在草地中打滚,就像一块滚来滚去的石头一样。 来骑勒着马在城墙下方打转,他座下的马仿佛狰狞的猛兽不住的长嘶,而他却只是冷冷的看着这依然残破不堪的要塞。等到他绕着城墙奔了一圈,纵马踩碎了泥泞中的那颗头颅之后,他勒回马首,朝着来时的地方奔去。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 “天哪,是东夷人。” “他们就如蝗虫一样,每过一处寸草不生。” “那是谁的头颅?” 恐惧,无边的恐惧在那犹如铁锯一般凹凸不平的城墙上蔓延,正在补修城墙与箭塔的平民和奴隶们惊呼起来,脸上写满了恐惧与惊慌,他们曾与郇国作战,曾与强齐为敌,甚至,又曾与余国作战,与大雍为敌,按理说,原本不应该如此畏惧,但是世人尽知,不论与大雍还是强齐为敌,都不会遭致惨绝人寰的灭绝,而东夷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有着世代血仇,几百年来,仇恨已然烙进了彼此的骨头里,不论是谁获胜,失败的一方就只会有一个下场,那便是血腥的屠戮。 虞烈站在城墙上,以在他的身边站着子车舆、刑洛、以及他的三位家臣,他们都是顶盔贯甲,脸色却阴沉如水。 “或许,这便是他们的用意。” 虞烈凝视着那颗被泥沙裹得模糊不清的头颅,他并不知道这人是谁,但却知道必然是旬日要塞里的人,而且还是奉他的命令去平原上屯田的人。此时,纵目极望,漫漫的平原上已经看不见徐徐炊烟,代之而起的是浓浓的黑烟,一股一股从四面八方冒出来,就像一道又一道奔滚的狼烟。 狼烟所起的地方,是平原上的村庄。 “东夷人怎么会来到这里?”子车舆眉骨上的伤疤像痉挛一样跳动,按着剑的五根手指不住的开合。 虞烈没有接话,仍然在凝视那颗头颅,眼神冷得像冰。 刑洛道:“必然有诈,东夷人早就被齐国赶进了大海里。” 子车舆道:“如果不是东夷人,那又会是谁?” “不论是谁,若想夺取这里,那便要付出足够的代价。” 这时,虞烈说话了,声音冷的没有半点情绪,他看着他的两位副将,命令道:“即刻召回平原上的屯民,莫论要塞前后都是如此,还没有修补好的城墙用石头填上,若是没有石头,那就折房。另外,准备战斗。”说完,他快步向城墙下走去。 一路上,所有的平民与奴隶都在看他,他们的目光惊若寒蝉,既像是畏惧东夷人,又像是在畏惧着他,有人哆嗦着嘴巴想问什么,却始终没有问出来。虞烈从人群里走过,身后跟着一队甲士,这些甲士都是他最为忠诚而勇猛的家族武士,络鹰、络风、络侯便在其中。而虞烈当然知道平民与奴隶都在想什么,无非是要塞如此残破,怎能抵挡疯狂而嗜血的东夷人?甚至,他们还在担心平原上的村庄,那里面或许有他们的亲人。 是的,城墙与箭塔都还没修好,抵挡不住东夷人的入侵,但是虞烈却知道,来者绝对不是东夷人,目的也非洗掠,而是占领。若是他们占领了这里,那才是真正的血流成河,如若不然,岂能引起大雍与强齐的注意,并且给他们以足够的名义背弃盟约? 该来的总会来,生与死,总是免不了一战。 虞烈是半个燕人,他并不畏惧战争。他来到城墙下,把那颗肮脏的头颅从泥草丛里拾起来,命络鹰用黑布裹了,然后抬起头来望着城墙上方那密密麻麻的人群。城墙上的人也在看他,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就像待宰的鹅群一样,那些眼神让人心悸。 落日慢慢沉下去,风悠悠的吹过平原,就连那风里都充满着血腥而又压抑的气息。 良久,络鹰低声道:“家主,现在该怎么办?将士们见惯了生死,自是不会被东夷人的残暴所吓倒,但是平民与奴隶或许会逃走,甚至会引起暴乱。” 是啊,该怎么办? 虞烈心想,兵家有言,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战,敌人很狡猾,在他们出其不意的偷袭之下,或许那些村庄已经被屠戮一空,但是他们却并不急着攻城,而是前来下战书。此举狠毒啊,使得要塞里的上万平民与奴隶惊慌不已,从而埋下不可知的隐患,而我,确是大意了。我若不命人去塞外屯田,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我若不屯田,那将士们如何生存?在那高耸的粮仓里堆满了粟米,然而,只有最外面的那一层的麻袋里装着真正的粟米,其余都只不过些沙泥。 粮食,只够吃三个月。 因此,我不得不屯田。 如今,敌人来下战书,而不是攻城,说明他们对要塞里的情况了如指掌,我却陷入了被动。 “蹄它,蹄它……”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急促的马蹄声。 虞烈扭头看去,落日背向而沉,在那一道昏黄色的地平线上又奔来了一辆战车,它无比嚣张的直直窜到与虞烈相隔三百步开外的地方,御手拢住了马,弓箭手拉开弓,将一枚箭失射在虞烈身前的不远处,随后,战车上响起一阵肆意的冷笑,一如既往的不发一言,其中有个披甲佩剑的中年人站在车左的位置上,眯着眼睛打量着要塞,不住的指指点点,仿佛正在研究该怎么破城,或者,只是在向城墙上与城墙下的人证明,区区旬日要塞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探囊取物罢了。 “杀,杀了他们。” 城墙上的平民与奴隶在低声的蠕动着嘴唇,铁丘黎眼里却喷着怒火,脖子上的青筋犹如一条条青虫一样不住跳动,制也制不住,喉咙里干得要命,突然,他猛地一声大吼:“杀光他们!”。紧接着,那些蠕动着的嘴唇越张越大,声音仿若暴雷惊天:“杀光他们,撕碎他们!”战士们也咆哮起来,以剑击盾,以戟顿地。整个旬日要塞里充斥着暴戾与狂吼,那高昂的复仇意志犹如怒海狂涛一般。 “哈哈哈……”一阵突兀的大笑声响起,是那战车上的一名甲戟手。 “家主!”络鹰扭过头来,双眼充血,定定的看着虞烈。 “去。” “诺!” 虞烈一声令下,络鹰率着数十名斥侯朝那战车追去,滚滚的马蹄溅起黄沙飞扬,谁知,那战车却霍然调头,头也不回的向远方逃窜。络鹰夹着马腹,拉开了与人等高的长弓,“嗖”的一声,箭若流星急奔,奈何那战车有四匹战马拉着,速度丝毫也不慢,络鹰射出的箭坠在了烟尘后面,斜斜的插入草地中。战车远远的去了,消失在平源深处。络鹰并非莽撞之人,很快便纵马回来。 不过,经此形势急转而下的一追一逃,城墙上的平民与奴隶面色已然不同,再不若方才那般胆战心惊,他们双眼圆瞪、气喘如牛,紧紧的拽着拳头,木棍、斧头,注视着虞烈骑着马奔入要塞,沿着“之”字型墙梯走上来,站到了高大箭塔的箭垛口上。 年轻的将军头上顶着最后一抹血阳,环视过那一张张脸,拔出了剑袋上的剑,吼道:“天下之大,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过是一群强盗野匪,何足惧之?世人皆有一死,今日是他,明日是我,他日或将是你,你我并非神灵,谁也不知道会死于何时何地,但是,绝对不是现在。我,风轻夜以血盟誓,昊天大神见证,风轻夜必将守护此塞,守护你们,人与塞同在!”说完,横剑过掌,拉起一道血痕。 鲜血顺着手掌流向冰冷的铁剑,人群却被这铁与血点燃了胸中的热血。 “风轻夜,风大将军。” “风大将军!” “贵族啊,真正的贵族啊!” 霎那间,血色堡垒沸腾起来。 …… 夜月起了,孤单的悬在半空。 日间的那一次骚动为虞烈赢得了民心,并且顺利的安抚了压抑的胆怯与暴戾。然而,虞烈却夜不能寐,他提着一盏细嘴油灯,站在领主府那张破烂的地图前,眉头越锁越紧,为了不再刺激平民与奴隶那脆弱的神经,他已经下令停止屯田,于是,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只有两个月。 敌人,敌人就躲在这地图上的某个地方,既然是大张旗鼓的来,就绝对不会一无所获的去。况且,他们身上还背负着不可为人知的使命,他们在想什?今天的用意是什么? 逼我弃城野战,一劳永逸? 不,或许并不是这么简单。 第八十二章 杀人者的屠宰场 这是一片河弯地,数百年前,这里曾经有一条蜿蜒流长的河流,它位于旬日要塞八十里外,横跨河东走廊,绵延于青金山脉之中,伴随着岁月的流逝,河流早已干枯,松软而又肥沃的河床长满了芦苇丛,河床的两岸是茂密的树林。因为深处金青山脉,所以这里人迹罕迹,是毒虫与野兽出没的地方。 秋风刮过芦苇丛,掀起一蓬蓬草絮,四下里弥满着潮湿的泥土所特有的腥臭味,在那一片密林里,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简易帐蓬与树屋,一群群穿着各式铠甲的人穿梭于其中,战马在树下摇着尾巴喷着响鼻,秃鹫在树梢上盘旋,它们那阴冷而无情的眼正注视着树下,那里有它们的晚餐。 树下竖着一杆大旗,上面飘扬着荆棘花,两名衣衫褴褛、形容憔悴的奴隶被绑在旗杆上,一名穿着甲胄披着青色绿大氅的士兵也被绑着,他的脸上尽是淤青与血痕,头盔也掉了,乱糟糟的头发被汗水或是雨水浸得湿漉漉的,让他看上去颇是狼狈,可那眼神却依旧坚硬如铁。 此时,在那旗下已经伏五六具尸体,俱是被斩首而亡。杀人者面容狰狞,他们一边咒骂着,一边把那两名奴隶按倒在地。 “跪下,头埋下!” 杀人者大声的喝斥着。 两名奴隶被按跪在了地上,他们浑身颤抖,想要求饶,嘴里却发不出声音。 “咔嚓,咔嚓。”两声响。 血水激射,两颗人头滚落在血泊里,树梢上的秃鹫尖叫起来,兴许它们正在兴奋着,今夜又可以饱餐一顿,近来,在这方园百里的地方,所有的秃鹫都在感谢昊天大神的恩赐,它们时而吃那些披着青绿色风氅的人,时而又吃那些举着荆棘花大旗的人,有时是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有时是在荒芜人烟的古道里。总之,对于秃鹫而言,这确是一件美事。 “跪下,头埋下!” 杀人者高高举起带血的铁剑,这把铁剑已经砍了十几个人头了,却依然锋利,在穿过树叶的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妖异的光芒,血水顺着剑流到他的手臂上,那些块状的肌肉仿佛不堪束缚一样不住的跳动。他的三名同伴把那名身披青绿色大氅的人按向血泊,想让那人跪下来,谁知,那人却力大无穷,任他们怎么推拉踹打,就是直挺挺的立着,昂然不跪。 “是条汉子!” 密林里穿来一个声音,从那斑驳而陈旧的阳光中走来一人,那人踩着松软的落叶一步步走来,身上的环铁甲哗啦啦响,他的脸上有一道骇然的伤疤,鼻子被削掉半边,眼珠也很诡异,不是常见的黑色,或是深褐色,而是一种血色,昏黄的血色。这人走到屠宰场中,抬头看了看那面荆棘花大旗,又斜眼向那披着青绿色大氅的人看去,目光冷得就像那树梢上的秃鹫。 “你带着五个人,却杀了我十五个人,了不起,是条汉子。告诉我,你来自哪里?不过,千万别说是从朝歌城而来,那样我会亲自砍了你的脑袋。”这人冷冷的说着,稀疏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阴冷如死,身上也披着一件大氅,上面绣着东夷人的标志,一束妖艳的荆棘花,但是在那不为人察的角落上,却刺着一枚小小的红枫叶。 “他不会说,就和昨天杀的那些人一样,而且,他还是一位贵族。”这时,从密林里又走来一群人,为首的是名中年男人,面目威严,同样也穿着甲胄披着大氅,剑袋上的剑华丽而精美,镶嵌着蓝宝石的剑柄上凸现着一只狮子,那狮子色泽纯青。他是所有人当中,衣甲最为整齐,收拾得最是干净的一个人,他淌着血水而来,步履稳键,目不斜视,仿佛正在朝歌城中觐见景泰王一样,神情庄严肃穆。 “告诉我,你的姓氏。”中年人走到近前,凝视着披着青色色风氅的年轻人的甲胄,上面满是血水与污垢,甚至在腰甲上还有一截带的血肠子。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掩盖那件甲胄的精美,它并非常见的黑色,荡着一层银白,胸甲与肩甲上烙着繁复的花纹。 年轻人冷冷一笑,挺直了胸膛,并没有搭理他。 “跪下,这是我们的青狮军团……” “啪!” 一名杀人者高声喝骂,还未说完便嘎然而止,因为那中年人反手一记耳光重重的抽在喝骂着的人的脸上。那人挨了一记,神色却恍然一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膝盖溅起一团血花。 中年人却如无事人一般,淡然道:“起来吧,下不为例。”说着,他又细细的打量起年轻人身上的甲胄,仿佛对甲胄上的那些花纹很感兴趣。 “不过就是一名假的朝歌青骑,难道,你还能看出什么端倪来?” 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冷笑道,中年人神情弗悦,回过头来,瞥了他一眼,又扭过头去,面对着披着青绿色大氅的年轻人:“铁丘氏,你是铁丘氏的后人,告诉我,你怎么找到了这里?一共来了多少人?” 年轻人闻言一怔,显然没料到中年人竟识得他甲胄上的标志,不过,转眼间他便回过神来,挺了挺胸膛,神情无比傲然:“不错,我正是铁丘氏之后,铁丘黎。你们这些东夷强盗,竟敢与风大将军为敌,终日躲在这不见天日的密林里,还妄想夺取旬日要塞,真是白日做梦。”浓浓的啐了一口,脸上尽是不屑。 “是你们的风大将军不敢与我们堂皇对阵,而不是我们怕了他。这样的人,可不配称为贵族。”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冷然道。 “哈哈哈……” 年轻人大笑起来:“蝼蚁蛇鼠之辈竟也妄称堂皇对阵,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你们在这阴暗的密林里,像老鼠一样躲着,造冲车,造锤车,却不敢攻城,然后又趁着月黑风高翻进旬日要塞里,四处杀人,撒播种种流言。如此,岂是大丈夫所为?你这无鼻无脸之辈,且往旬日要塞的城墙上看一看,那些插在戟尖上的头颅都是谁?” “看来你都知道了,那么,我还真不留你。不过,我却可以给你一个贵族式的死法。”中年人淡淡的说着,神情很平静,目光里却闪过一丝阴狠。 “来吧,用我的剑,就这样砍了我的头,把我的头送到旬日要塞,风大将军会为我复仇,我会睁着眼睛,看着你们统统的被插在戟尖上。”年轻人傲然挺立,看着一名杀人者手中的剑,那人手里拿着的正是年轻人的剑,只不过,现在它却成了别人的战利品。 “好吧,如你所愿。给他松绑,把剑给我。” 中年人接过杀人者递来的剑,他便成了杀人者,他眯着眼睛,凝视着年轻人的脖子,他想,这人确是一位贵族,我应给予他应有的尊重,一剑断脖,然后把他的头颅与甲胄,包括这柄剑一并送回去。 “来吧。”年轻人挣脱两名为他松绑的人,大步走到尸体堆里,站在血泊中,面着对西向,那是旬日要塞的方向。阳光穿过树林,照着他的脸宠,略显稚嫩,眼神刚毅。他深吸了一口气,暗道,我不能害怕,更不可畏惧,我是铁丘氏之后,风大将军说过,世人皆有一死。 铁剑在细碎的阳光下叠着光,中年人举起剑。 “呜,呜呜……” 却于此时,一阵凄厉而锦长的号角声遥遥传来,那缺了半个鼻子,眼睛昏黄如血的人神情一变,冷然道:“莫非是那风轻夜寻来了?他真敢弃城而来?” 中年人眉头一皱,高举着剑,扭过头来,寻声回望。 “报……” “蹄它,蹄它……” 一名骑士骑着马奔驰在密林中,骑术极佳,躲避着树枝与坑洼,来到近前,高声叫道:“回禀两位首领,大首领到了,请两位首领前去迎接。” “大首领?死亡的使者……” 两人齐齐一怔,神色各异,那鼻子缺了半块的人眼睛一缩,右手下意识的便按上了剑柄,中年人仍然高举着剑,平静而冷漠的眼里终于有了一丝异色,他慢慢把剑放下,仿佛深深吸了一口气,对那缺了半块鼻子的人道:“总算是来了,走吧,我们得去见见他。” 缺了半个鼻子的人道:“我可不想招惹他,他若是发起疯来,比你成天埋在那些破烂的书籍里所想出来的狠毒诡计更为可怕。” “你若不去见他,恐怕才会真正的招惹上他。” 中年人冷冷的说着,把手中的剑递给身旁的一人,又吩咐那些屠杀者:“把他看起来,给他弄些吃的,再备些热水,若是他逃走了,我就把你们的脑袋统统砍掉。”说着,面向那年轻人,微笑道:“铁丘黎,希望这阴暗的密林里,不会让你感到蒙受了耻辱,你的脑袋会好好的长在脖子上,等我回来取。另外,再告诉你一件事,不日,我们便将攻城,希望那时,你还能看到。” “哼!” 年轻人冷冷一哼。 神态雅致的中年人与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去了, 十三名杀人者持着杀人的剑与戟,抵住年轻人的后背,逼令着他往密林深处走去,年轻人回过头来,向那号声响起的地方看了一眼,眉宇间第一次有了深深的担忧,他想,又来一个更为残暴的强盗,风大将军,你还能履行你的诺言吗? 第八十三章 公输老大人 密林里的空气格外潮湿,阴冷的过山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铁丘黎被押解到一所树屋,杀人者端上来一盘烤得半生不熟的羊腿,一口咬上去,竟然险些把牙齿给蹦掉一颗,不过,他还是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整根羊腿,抹着嘴心想,这些强盗坏事做尽,却吃得挺好,这么大一根羊腿,要是放在旬日要塞里,那可是五个士兵的量,况且,要塞里也并没有羊腿可以吃,风大将军应该是缺粮了,要不然,怎会缩减将士们的口粮?而这,可不是好的迹象。那些该被活刮的领主与贵族们带走了旬日要塞里的粮食,拿沙泥填满了麻袋,这事,他知道的清清楚楚,因为那些贵族大人们在临走之时,命人去挖泥沙,铁丘黎便是其中之一。 秃鹫群在树梢盘旋,一只秃鹫朝树屋飞来,停在了屋顶上。 杀人者去烧热水去了,铁丘黎走到窗前,四下打望,红彤彤的落日正从旬日要塞的方向沉下去,树林里的强盗们正在埋锅造饭,黑腾腾的烟弥漫在树林里,一眼看去,到外都是零乱不堪的场景,有人在宰羊,有人在剥皮,甚至,他还看到一张硕大的牛皮被张在树枝上,不过,铁丘黎却知道,在这密林的外面,那一片较为平坦的河床里,在芦苇丛的遮掩下,那里正有成百上千人正在井然有序的忙碌着,忙着造攻城的器械。 “嘎……” 屋顶上的秃鹫突地叫了一声,一块血淋淋的物事掉了下来,正好落在铁丘黎的脑袋上,他下意识的伸手一摸,拿在手里一看,险些呕吐起来,这是一只滑腻腻的眼球,人的眼球,上面有一点灰白色的斑,铁丘黎识得这只眼球,它的原主人是他的同袍,跟随着他一起奉风大将军的命令搜寻强盗们的踪迹。他想,如今,强盗们的老窝找到了,我和我的同袍们却全都阵亡了,是的,我已是将死之人。 “哈哈哈。”树屋外的几名看守者大笑起来,他们拿着弓箭指着铁丘黎,脸上的笑容无比狰狞。 不,我不能死,我得把这消息带出去。 我得让风大将军早日获知此信。 这是一个阴谋,他们用阴谋诡计使旬日要塞里的人成天提心吊胆,并且使风大将军不得不派出斥侯与他们睚眦相对。他们赢得了时间,而风大将军却失去了时间,真是一群老鼠啊,恶心而卑鄙的老鼠。 可是,我能逃出去吗?这里守卫森严,我已经逃过一次,但却失败了。就算我逃出去,又能对风大将军有多少帮助呢?敌人的阴谋已经达成,他们造了足够多的攻城器械,又来了什么大首领,想必军力也已足够。 烧水的人回来了,他站在树下大叫:“贵族大人,请出来吧,享受你的热水,此生最后一次。”指着树丛里,那里放着一桶冒着热气的水。 最后一次? 铁丘黎心头莫名一颤,一种难言的恐惧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让他情不自禁的呼吸急促起来,他想,或许,这便是风大将军所说的,死亡并不可怕,面临死亡时的卑微更为可怕,是的,我并不害怕死亡,可是有些畏惧它太过漫长。黎丘黎紧紧的拽着拳头,把舌尖伸到牙齿下,用力一咬,钻心的疼痛使他的脸微微扭曲,但心神却稳定下来,他吞了舌头上那又咸又甜的血,冷声道:“把水端进来,我是铁丘氏之后,岂能如你们一般不知礼仪廉耻为何物?” “嘿嘿……”烧水的人阴狠的看着铁丘黎,唰的一声拔出剑袋上的剑,怒道:“现在,你只是一个俘虏,若不是首领开恩,你早已死在我的剑下。” 那是我的剑,黎丘黎心想。 “反正他已经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你就当积点阴德,免得首领追究起来,你我都讨不了好。要知道,首领也是个贵族。”一名持弓的人对烧水的人道。 一听这话,那烧水的人怒火上脸,死死的盯着铁丘黎,半晌,冷冷的哼了一声,把剑插入剑袋里,转身向那桶热水走去。铁丘黎注视着他那罗圈腿踩在松软的落叶上,一脚高一脚低。旬日要塞里的小铁匠心想,很好,你带着我的剑,身材与我相差仿佛,若是把你杀了,我想,我的同袍泉下有灵,想必会很欣慰。而我是一名士兵,我还没死,我就得履行我的职责。 …… 太阳即将沉下去,最后的余光殷红胜血。 从那蜿蜒弯曲的山道中游来了一条铁龙,他们穿行在这血色的青山深处,沿着河床前进,约有三千人,人人顶盔贯甲,半数有马,长戟与枪矛在夕阳的余辉中泛着道道冷光。最前方是一名旗手,他手中持着一面荆棘花大旗,背后的荆棘花披风覆盖着马屁股。一只黑色的鸟扎破了夕阳,向旗手窜来,落在了大旗上面,朝着队伍前方的一人“轧轧轧”的叫起来。 那人与众不同,他并未披着荆棘花大氅,而是披着一件破烂的,满是孔洞的赤红色大氅,依然一身铁甲,从那满是伤痕的肩甲上斜斜透出一柄剑,夕阳落在他的头盔上,却照不穿那冰冷的铁面甲,只能看见那盔缝里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在他的身侧是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竟管它浑身上下披着一层华丽的楚锦,却难掩它的老气,每走几步,它就会停一停,啃啃地上的嫩草。或许,就是因为它,这条铁龙才会行进的如此缓慢。 不过,缓慢并不代表着衰弱。 人与马上千,却无一人出声,唯有马蹄声与铁甲的磨擦声。他们仿若一体,又似以铁石铸就,眼神一致冰冷如死,就连表情也是一模一样,仿佛千古不化的寒冰。 死气,在他们身上蔓延。 早已等候在道口的人迎上去,那名中年人与那个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并肩而行。当他们来到那披着红色大氅的人面前时,中年人抬头看了看那旗子上的黑鸟,不自然地笑道:“日盼夜盼,总算把大首领给盼来了。” 披着红色大氅的人并没说话,只是朝着两人点了点头,然后一抖马缰,纵马走在了前方。缺了半个鼻子的人鼻子一抖,想要说什么,却是没说出口,眼里藏着掩也掩不住的怒意。 “哈哈,两位首领能者多劳嘛。” 这时,从马队里窜出一个黑精黑瘦的人,身材瘦小,装扮怪异,头上戴着板冠,身上却披着铁甲,只是那身铁甲很不合身,穿在他的身上,就像是一根木棍套着铁皮罐子,很是滑稽。来到这里,他翻身下马,牵起了那匹老马,边走边道:“听说,旬日要塞里的那位风大将军是个蛮横之辈,却不知这人倒底有多蛮横,竟把两位首领逼到这等田地。我记得,昔日定下的地方,可并不是这里。”说着,回头问身旁一名背着硕大战锤的光头巨汉:“熊战,这里是落梅谷吗?” “落梅谷?” 光头巨汉拧着眉头,想了一想,冷声道:“落梅谷里肯定有梅花,可是这里除了芦苇还有啥?前几日,我们倒是去过有梅花的山谷,那里有一片很大的梅林。不过,如今也不见梅花,只剩下被烧毁的营地,以及一排插在桃枝上的头颅,如果我没记错,听说是营地里的人被风轻夜偷袭了,嗯,很惨。好像是这样。” “哈哈。”黑精黑瘦的人笑起来。 中年人面色一变,强自压住心头怒火。那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却是忍不住,瞪着血红的眼睛,喝道:“公孙一白,你敢辱我?” “我并不是在辱你,我只是在告诉你一个很浅显的道理,蛇无头不行,行军打仗同样如此,若是没有我们寻得公输老大人,并派人将老大人送来,你们就是再折腾上一百年,也未必能啃下旬日要塞,说不定,还会被那位风大将军分而噬之。或许,朝歌城里的风大将军没那个本事,但若是旬日要塞里的那位,我想,两位比我更清楚。不过,攻城,当攻心为上,雒青狮雒首领之计,确让人闻而生畏,公孙一白佩服。”黑精黑瘦的人牵马而行,目光直视着前方,声音不咸不淡,言语却很直接。说完最后一句,他扭过头来,朝着骑在马上的中年人微微一笑,露着一排白的骇人的牙齿。 闻言,那中年人面色稍微一缓,目光凝视着前方的大首领,淡然道:“同行若不同心,谋事必败,至今而后,夺塞一事,雒青狮唯大首领马首是瞻。” “具器且首领,你呢?”黑精黑瘦的人看着那鼻子缺了半块的人,他的眼里带着玩味的笑容。 名叫具器的人嗡声嗡气地道:“说得漂亮顶何用,若是能取得风轻夜的头颅为我儿复仇,我就是把自己的脑袋给你当球踢,又有何妨!” “具首领快人快语。”黑精黑瘦的人温吞吞地赞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若有成,即行攻城。” 那一直没说话的大首领说话了,声音很轻,懒洋洋的,仿佛还带着一丝疲倦。 …… 落日沉没在青金山的背后,三千人投入广茂的森林,就如一团黑色的浪花潜入大海里,看不出半点痕迹。帐蓬设在河床中,披着红色大氅的大首领坐在主案之后,雒青狮与具器陪坐在下首,而位于左首尊位上的却是一名头戴高冠,身披宽袍的老者。 那老者神态儒雅,眼睛虽小,却极为有神,此刻,他正说道:“老朽观旬日要塞之城防,几位首领若是遣人潜入滋事尚可,然若想夺城而取之,却是极难。那城墙上的诸般布置绝非等闲之辈可为,大军若行强取,必为其折于墙下。想来,能有此手段者,必是墨家高人。” “墨家高人?” 帐中的人齐齐一怔。 第八十四章 谁是螳螂谁是蝉 月亮若想升起来,太阳必然就会沉下去,阴与阳、黑与白亘久对立,墨家与公输氏便是如此。 有守便有攻,守城机关术墨家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可若论攻城机关术则非公输氏莫属。墨家与公输氏就像太阳和月亮,同样都挂在天上,却从来不会同时将光芒撒向大地。二者之间互相研究对方的优缺点,以此来增涨彼此的学识,恰若矛与盾。矛若够利,自可破盾,盾若够坚,亦可抵矛,纵然有人会一手拿矛、一手拿盾,攻防一体,但是,攻与防从本质上相互对立。 月亮升起来了,帐蓬里回归了安静。 披着赤红色大氅的大首领坐在矮案后,案上铺着旬日要塞的简易布防图,疏离的月光徘徊在被风撩起来的帐帘口,帐中的宾客与下属都已离去,临走之时,老公输说器械已然足够攻所需,他随即当机立断,三日之后即行攻城,对此,雒青狮表示唯他马首是瞻,而那缺了半个鼻子的具器则大声嚷嚷着,一定要把旬日要塞里的风轻夜之头颅插在戟尖上,就如同风轻夜也曾那样对待他的儿子。 战争向来都是如此,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城墙上有两处缺口,足足有三丈宽,纵然里面填充了石块与木头,但它毕竟不具备强大的防护力。 天下,没有不破的要塞,号称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更是一再被攻破,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案上的灯摇动着,把他伏着的身影拖在案上案下,盯着这不知是谁画的蹩脚城墙图久了,他觉得眼睛有些酸,抬起头来,闭了会眼,帐外飘来一阵夜风,清清凉凉的,拂得人心神为之一清,遥遥的传来几声狗吠声,那是络青狮养的一只狗,有牛犊大小,喜食人肉。 “汪,汪汪……” 狗叫声持续着,但凡雇佣军团都喜欢养鹰犬、甚至是老虎,昔日的蝎子军团便养了一只红额斑晴虎,在蝎子军团覆没后,那只红额斑晴虎的下场很凄惨,它被齐国的大商人乐芈披了皮,做成了一件威风凛凛的风氅,进献给了他的兄长,齐国的大将军乐凝。 或许,在乐芈与乐凝的眼里,雇佣军团与没有生命的货物一样,有利用价值时,可以给予赞美,失去利用价值时,便会弃之如彼履。 “鬼车军团永远不是货物。” 他对自己说道,向那只停在套甲木人上的黑鸟招了招手。 “轧轧轧……” 黑鸟向他飞来,停在他的手臂上,他从案上的陶瓮里抓出一块新鲜的血肉,塞进它的嘴里,它咕噜一声吞了下去,转动着那麻豆的大小的眼睛,死一般的黑。 “去吧,去旬日要塞看看。” “轧轧。” 黑鸟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像黑色的幽灵一样窜出了帐蓬。他走到侍女奉剑架边,把那柄剑取下来,负在背上,他习惯这样把剑负在背上,虽然他有着一条精美的剑袋,但这柄剑却永远也不会挂在那剑袋上。 “小虞。” 他自言自语,像是在提醒着自己一样。 帐外的月光清清冷冷,洒在帘口一片水白,他走出帐蓬,来到月光下,皎洁的月亮就挂在头顶,它不像星星,从来都不眨眼睛,它只是冷冷的注视着他,而他也在抬头凝望着它。圆月流水,静夜无声,凄凉的月光照着他破烂的大氅、明亮的眼睛,夜风微微掀起他的氅角,为他凭增一种孤单的意境。 大军就在身旁,一排排帐蓬就像天上的星河一样,密密麻麻,星罗棋布。一队队手持着长戟与火把的甲士在营地中巡逻,每当看见身在帐蓬外的他时,那些甲士都会不由自主的放轻脚步、低下头。他们敬畏我,可是,我却不需要他们的敬畏。 天上的月亮啊,我是小虞。 侯子的侍女,小虞。 他就那么一直抬头凝望着,仿佛一座有生命的雕塑。 不远处,黑衣宋让抱着剑站在阴影里,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眼神格外温柔,并且带着深深的担忧,仔细一看,那眼里还有矛盾的纠缠。公孙一白站在黑衣宋让的身旁,他看着帐外的人,说道:“宋先生,你为什么不把小虞的真实身份告诉她,若是那样,她或许不会再念着一个已经死去的人。” 黑衣宋让没有舌头,他不能回答公孙一白,但是他却把带着剑鞘的剑架在了公孙一白的脖子上,只要他轻轻一拉,锋利无比的剑便会脱鞘而出,割断公孙一白的喉咙,不过,他并未那样做,他只是定定看着公孙一白,眼光是那样的冷。 然而,公孙一白却并未避开这阴冷而又危险目光,他比宋让矮上一头,抬头仰视这种居高临下的虎视需要莫大的勇气,他的勇气都写在眼里:“我们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报酬,三日后,我们便行攻城,在取得旬日要塞之后,就往西走。如今,西面的宋国已是日落西山,宋侯躺在床上吊着最后一口气,国内的世子与侯子以及各封臣乱成一锅粥,而它的属国也纷纷倒戈,正是我们一展拳脚的时候。探子回来说,往西的诸侯们都希望看到殷国能从灰烬中重生,毕竟,他们原本就是殷国的属国,而当年的殷侯待他们极为良善。我们会去殷地,竖起殷国的大旗,杀掉宋国派遣在殷地的令尹,而后伐宋。我想,苦心人、天不负,多年的谋划必然会得到应有结果,而她将会成为天下间第一个女诸侯。当然,在此之前,我们还得替乐凝收拾掉这个烂局。” “烂局?” 这时,面相老巴交的农夫剑盾手姒英转走帐蓬角走到二人身前,凝视着公孙一白:“乐芈示意我们在夺取旬日要塞之后,寻机杀掉雒青狮与具器,令青狮军团与红枫军团就此消失。然而,他能示意我们,又岂会不示意雒青狮与具器。或许,他们也正在想着,待夺取了旬日要塞之后,该怎么样才能让我们鬼车军团消失。对于他们而言,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烂局。” “正是此理。”缺了一只眼睛的双斧手霍巡与田氏兄弟凑了上来,月光与火光映着田重半张脸,他的脸色阴沉如水:“一桃杀三士,大将军的确是好算计,而且让人无法逃脱。要不然,乐芈那个奸商岂会提前便将报酬给付了?还真是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啊。”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螳螂谁是蝉,那得看各自的能耐。”老实的霍巡睁着一只独眼,把那柄大板斧扛在肩上,向密林里看去。 “汪汪汪……” 恰于此时,狗叫声突然激烈起来,而那晃动着火光的密林里传来一阵喝斥声,紧接着,便见一条人影在树林与草丛中起伏,在那人影之后,追着一只凶猛的大狗与持着火把紧追不舍的人群,“簌!”弓箭手松开弦,利箭擦着那人影的肩扎入树身,“簌簌簌”接二连三的箭响破空,那人就地一滚,避过一排箭矢,用力在地上一蹬,趁势奔得更快,但是树林里毕竟是营地,巡罗的士兵很快便围在了人影的前面。那人影眼见前后被堵,慌不择路之下往河床的斜坡就是一滚。 “扑咙,扑咙……” 甲胄压断了芦苇杆,发出一阵犹若干柴爆裂的声音。 “拿下他!”追在后面的士兵高声大叫。 “汪。” 那只凶猛的狗从斜坡上跃下来,硕大的身子在半空中拉起一道弧线,它张开了血盆大口向地上的人咬去。眼见那人即将丧生在狗嘴之下,却突然听到一声短促的悲鸣“呜”,一柄铁剑从大狗的背上透了出来,那人双腿向上猛地一蹬,将狗尸蹬飞,河床内的巡逻士兵与守在帐蓬外面的两名剑士早已被惊动,他们挺着长戟,压着铁剑,向那人围去。那人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咬着牙向士兵冲去。 “何事哗营?” 那人正在与士兵交手,帐蓬内传出一个声音,稍徐,帐帘一挑,那个头戴高冠,身披宽袍的公输老大人背着双手走了出来。无巧不巧,那人正好被一名士兵横戟扫在腰间,那名士兵的力气极大,竟把那人扫得连连倒退,并且“哇”地喷出一口血,但是他这一退,恰巧就退在刚刚走出来的公输老大人身旁。 “唰!” 光寒骤闪,在那一瞬间,倒霉的公输老大人脖上子便已经架上了一柄带血的铁剑,士兵们见公输老大人被劫,怔在当场。血液顺着剑身往下滴,一滴一滴尽数滴进公输老大人的脖心,而他却还没回过神来,愣愣的看着眼前那一张血水模糊的脸,居然一脸正气地问道:“你是何人,为何挟持老朽?” 那人冷声道:“你又是何人?” 公输老大人下意识地道:“我乃公输……” “公输氏?哈哈……” 那人很明显的怔了一下,转念间,眼睛霍地一亮,疯狂的大笑起来,然后,一把向脸上的血水抹去,不想却抹得更为狰狞,他大声道:“公输老贼,你助恶从恶,今夜恶报来了,你且给我听好了!杀你者,乃是铁丘氏之后,铁丘黎。”说完,左手抓住公输老大人的高冠,右手便想拉动铁剑,给那可怜的公输老大人来个一剑两断。 飞来横祸啊,公输老大人浑身都软了,灰色的胡须乱颤,却说不出话来。 “住手!” 一声爆喝响起,璇即,缺了半个鼻子的具器骑着马从树林中窜下河床,提剑指着铁丘黎,怒道:“铁丘黎,你若敢伤公输老大人一根汗毛,我必将你碎尸万段。” “铁丘黎,你如此作为,非大丈夫所为,更非贵族所为。”络青狮黑着一张脸,分开人群,走到铁丘黎的面前。 “贵族?碎尸万段?” 铁丘黎冷笑起来,他死死的拽着老公输的头冠,充血的眼睛扫过那密密麻麻的戟尖与箭尖,心想,以我之命,换公输老贼一命,值了。至于贵族,我可从来都不是什么贵族。风大将军,铁丘黎不能再为你效力了。心下一狠,便要取头。 “慢着!”络青狮与具器齐声大叫。 “簌。” 在此电光火石之间,利箭的尖啸声划破了长空。 第八十五章 对峙 在那冷冷的月光照耀之下,田立拉开了与人等高的黄杨长弓,月圆如盘,弓满如月。 当那利箭呼啸而去时,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老公输正在闭着眼睛等死,对于他来说,真是流年不利,他只不过是因为一时兴起,来到此地,棋逢对手之下,正好与那守城的墨家高人过过招,谁知,竟会招来杀身之祸,而且,还是在守卫森严的营地中。至于雒青狮,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死死的看着铁丘黎手中的剑,嘴巴却微微张着,或许,对于他而言,这是一次莫大的羞辱。而那缺了个半个鼻子骑在马上的具器,他的瞳孔深深内陷,里面像是藏着一根针,他在想着后果,显而易见,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为这老公输不是别人,正是齐国大将军乐凝的老师,老公输若是死了,乐凝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静,动到极致化为静。 利箭从雒青狮的脖子旁边擦过,将他背上大氅的系带摧毁,带断,氅还未落,就听“叮”的一声脆响,火星四溅,铁丘黎拉动的铁剑与利箭相触,强大的贯力顿时冲破了铁剑的轨迹,锋利的剑刃在老公输的脖子上拉起一道血痕,一丝血液飙射而出。然而,猝不及防下,铁丘黎手中的铁剑脱手而飞,与那利箭一同掉入了芦苇丛中。 快,一切都来得太快。 雒青狮背上的大氅缓缓坠落,像是一团烂布萎顿在地,他却一无所觉,扭过头怔怔地看去,只见在五十步外,一块凸起的土坡上站着身形颀长的田立。此时,田立手中的弦仍在不停的颤抖,而他的目光冷酷如冰,情不自禁的使雒青狮打了个寒颤。不过,雒青狮倒底是个时常掌控他人生死的大人物,他很快便驱走了心里的那一丝莫名其妙的畏惧,把地上的大氅捡起来,系带已经断了,无法再披在肩上,他把大氅顺手递给一名士兵。然后,雒青狮回过头来,对着那已被士兵们死死围住的铁丘黎冷声道:“你该死了。”随后,命令那一群士兵:“杀了他。” 士兵们挺着长戟一涌而上,正要将失去武器的铁丘黎戳死当场。 “慢着,他是我的奴隶。” 就在这时,一个冰冷而柔缓的声音响起。雒青狮眉头一皱,寻声而望,只见不远处走来一人,他的身材并不高,若是没有那身铠甲与大氅的衬托,反而会显得很娇小,他的步伐一如他的声音,看上去很缓慢,但是每一步都是一样,不多一分,不少一寸,他的向人群走来,人群如水二分,夜风撩起他那破烂的赤色大氅,月亮照着他明亮的眼睛,他来人群中,冷冷的看了一眼铁丘黎,对老公输道:“公输老大人,让您受惊了。”又回过头来,面对着雒青狮:“我的奴隶,属于我的私有财产,你无权处置他。”说得很认真。 雒青狮吸了一口气,冷然道:“他是敌人,而不是你的奴隶。” “不,他是我的奴隶。”披着赤色大氅的人重复道。 雒青狮摇头道:“不是。” “谁说不是?” 这时,一群人从月光下走来,他们走到披着赤色大氅的人身后,那个黑精黑瘦的公孙一白对着老公输一揖,道:“公输老大人受惊了。”说着,吩咐老公输身旁的两名剑士:“天色已然不早,请带老大人移步至我的帐中安歇,帐中备有二十年齐国老酿。” 老而不是死是为妖,虽说老公输刚从死亡的边缘上打个转,但他是何等人物,若不是老成谋深之辈,又岂能做得齐国大将军的老师?便见他按了按脖子上的那条血线,深深的看了一眼铁丘黎,眼神犹带惊惧,身子还在颤抖,却背起了双手,大步朝营地深处走去,边走边道:“公孙一白,若不是二十年的老酿,但凡少了一年,老朽都会找你算帐。” “老大人慢走。” 公孙一白拢起双手朝着老公输的背影一揖,目送老公输消失在密如丛林的帐蓬之后,他慢悠悠的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雒青狮,笑道:“雒首领,此人原是敌人不假,他挟持公输老大人也是罪在不赦。但是如今却不同,现在,他已是我们的奴隶。至于为何不同,雒首领何不看看此地,看看周围?这里是我们的营地,刚才射箭救下公输老大的人也是我们的人,那么,你且告诉我,他为何便不是了?” 黑瘦如柴的公孙一白仍然笑着,笑得云淡风轻,笑得胸有成竹。不过,周围的气氛却瞬间一变,河床与密林就如壁垒森严的两座城池,而那一片斜坡则是分界线,斜坡上面站着密密麻麻的士兵,他们紧张的看着雒青狮与具器,手中提着弓,举着戟,脸上的神情却茫然无措。与此同时,河床中的火把一簇簇的亮起,远方,还传来阵阵呼喝声,紧接着,便是铁甲锵锵声。 “我是铁丘氏之后,我叫铁丘……” 铁丘黎虽不是贵族,但也不是奴隶,铁丘氏不能为奴,老铁匠对他的教导刻在了他的骨子里,他下意识的便叫了起来。然而他的叫声却嘎然而止,他只觉得眼前一花,接着脖子一凉,一柄怪异的兵器就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握着那怪异兵器的手很白,像初雪一样白,同时也很冷,像凛冬积雪一样冷,那人的声音更冷:“至今而后,你没有姓,也没有名,你只是一个奴隶。若是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割掉你的舌头,挖了你的眼睛。喂鸟。” “呼,呼……”铁丘黎颤抖着嘴唇,重重的喘着粗气,却不敢再说一个字,因为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正注视着他的舌头,很显然,只要他一说话,便会被割了舌头、挖了眼睛,他并不畏惧死亡,却害怕失去舌头与眼睛,那样,生不如死啊。 小铁匠倒底年轻。 越来越多的士兵在冷月的注视下往河床与密林的分界线聚集,密林里的人不敢下来,河床里的人在静静等待,雒青狮的太阳穴滚着汗水,尾指在颤抖,那尾指上戴着一枚绿宝石戒指,既像是一只萤火虫,又像是一点鬼火晃动个不休,密林里的人凝视着那点鬼火,只要它抬起来,那他们便会毫不犹豫的射出手中的箭。至于后果,没有人会去想后果,很多事往往都是突如其来。 公孙一白歪着嘴角看雒青狮,在他们的身后,三千名铁士一半举着火把,一半就像鬼影一样伫立。 “啾啾,啾啾……” 初秋月圆,满野肃杀。 就连河床里的秋虫也不甘寂寞,它们在芦苇丛中低鸣,原本是很低微的声音,但是现在听起来却是那样的刺耳。雒青狮不由自住的向那一片草丛看去,却见具器骑在马背上,那血红色的眼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他顺着具器的目光看去,却见正好看见公孙一白那好整以暇的笑容,他的尾指猛地一跳,慢慢转动着脑袋,漫不经心的向密林里瞟了一眼,心头却似被一根针猛然一刺,这刺痛让他浑身都在颤抖,然而,越是如此,他的神情越是平静,平静的接过护卫手中的大氅,把它抱在怀里,遮住尾指上的绿宝石,淡淡的笑道:“确是雒青狮失言了,既然大首领说他是奴隶,那他便是奴隶。谁又敢说不是呢?具首领,你说是不是?” “是,不是……”具器忙不慌地的接口,猛然向雒青狮看去。 “当然是。” 公孙一白道。 …… 月光照着破烂的城墙,夜风吹着戟尖上的头颅。 虞烈站在月光下,城墙上。 摧毁永远比建设容易,两个多月过去了,这座永不陷落的要塞却是依旧伤痕累累,那两段被火焚烧之后,又以冷水泼烂的城墙已经没时间再补了,里面填充着一些石块与烂木头,在月光下看去,它们格外醒目,就像在一件华丽的袍子上打了两个大大的补丁,难看之致。秋天里的夜风是温柔的,它徐徐吹过荒凉而一望无际的平原,顺着那一道山梁漫上了城墙,将虞烈背后的大氅扬起,同时,也轻轻的摇动着那些戟尖上的头颅。 一股浓浓的腐臭气息钻进鼻子里。 虞烈并不是嗜杀者,但是他却已然习惯了这种味道,他紧紧的按着剑袋上的剑,注视着远方,身旁那两排随风摇曳的头颅就像是一盏盏油尽的枯灯。这些头颅大多已经干枯,露着空洞而骇然的眼,不过,也有一部份是新鲜的,还在不住的滴血,一滴,一滴。杀戮,自从那些东夷人出现后,杀戮便无处不在。有时候,他们会从那两处断墙里爬进来,无恶不作,当然,最后的结果便是被虞烈插在戟尖上。有时候,他们会出现在平原上,劫杀着零星的、来不及撤走的平民与奴隶,就像是一条条毒蛇吞食着惊慌失措的老鼠,而每当这时,虞烈的轻骑斥侯则会像等待已久的苍鹰一样扑杀他们,然后把他们的头插在戟尖上。 战争,永远也没有仁慈。 以杀止杀,我不得不这样做,要不然,我的头就会被插在戟尖上,而我身后的人也同样如此。 虞烈,你没有权力去仁慈。 仁慈和侥幸一样,都是通往死亡的道路。 “锵锵锵。” 身后传来甲叶抖动与沉重的脚步声,虞烈不用回头便知来的是子车舆。中年领主腰宽体阔,身材雄伟,走路永远是这样,一踩一个坑,当年在冰河之源,便是因为他太重,一脚踩进了雪坑里,居然拔不出身来,险些被狄人给砍了脑袋,幸好虞烈出手救了他。 子车舆走到虞烈身旁,与他一道望向远方:“臭小子,咱们没粮了,若是这些该死的东夷还不来,咱们就得饿死。天杀的风轻夜,到底死在哪儿了?” 虞烈道:“敌人与风轻夜都会来的,刑洛走了几天?” “七天了,从旬日要塞到出云城不过一百二十里路程,就算押着粮慢些,来回两天也就足够了!刑洛肯定是没有要到粮,那该死的余君想把我们饿死在这里!”中年领主咬着牙,眼里充斥着饥饿与狠戾,他歪头看向那些戟尖上的头颅,又道:“平民与奴隶也跑了一大半,不过,跑了也好,省得浪费粮食。” 虞烈沉默,暗暗的咬着牙,腮帮子鼓起来。 “臭小子,你说,要是燕大将军在此,会如何应对?” “老伙计,相信我,敌人很快就会来,相信我,最终的胜利只会属于我们!”虞烈一眨不眨的看着子车舆。 “啪!” 中年领主重重的拍了一下虞烈的肩膀,笑了起来:“臭小子,我就服你。当年,齐国八万大军突然兵临钟离城,而燕大将军只有守军五千,大雍又迂回至钟离城的背后,处于绝境之中的燕大将军便说了和你一样的话。再说,我不信你,我信谁?我们都得活着回去,等回到燕京,让梵子给你上碗好酒!”说着,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虞烈也笑了起来,眼肯比天上的星辰还要亮。 “轧轧轧……” 恰于此时,一阵诡异的叫声传来,虞烈扭头一看。茫茫月色之下,一点黑色逼临要塞。 第八十六章 绝望的老铁匠 铁匠铺的门大开着。 老铁匠柱着木棍,单腿蹦上了矮凳,动作是那般的颤颤危危,在月光的掩映之下,透着几许滑稽而悲凉的意味。 他把一盏细嘴油灯挂在门上,微弱的灯光与月光交织在一起,把他那佝偻的影子拖洒在门口的街道上。在门上挂灯是铁丘的风俗习惯,据说,这样挂灯可以将已死亲人的魂魄招回来。 这是一盏引魂灯。 引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子铁丘黎。 挂了灯之后,他并没有立即跳下矮凳,而是举目向那灰蒙蒙的世界看去。夜风吹来,跳动的灯火像鬼影一样弯来绕去,油灯上的烟就像是一条会变化的黑蛇,时而缠着他那张坑洼不平的脸,时而又爬上他那只剩下一条缝的眼睛。常年在烟熏火燎之下打铁,他的眼睛早已处于半瞎的状态。所以,尽管挂了灯,外面也有着稀疏的月光,可是他却什么也没看见。 不过,他仍然看得极为专注,干枯的嘴巴也在轻轻的蠕动,仿佛正在呼唤着什么。 “老铁,你的儿子已经死了。” 铁匠铺的外面是一条巷子,巷子里铺着青石板砖,有条人影从巷子口鬼鬼祟祟的冒出来,紧接着,从那人影的身后陆陆续续又走出几个矮小的身影,他们就像一窜蚂蚱一样走到铁匠铺门前,为首那人抬起头来,凝视着矮凳上的断腿老铁匠。 “是啊,我的儿子已经死了,为了功名与富贵,他让铁丘氏绝了后。”老铁匠弯着腰咳嗽起来,地上那断了腿、柱着木棍的影子,就像地狱里魔鬼一般狰狞恐怖。 沉默了一会。 那人道:“我来寻点东西。” “你也要逃了么?你带着妻儿,又能逃到哪里去?” “正是因为我有妻儿,才不得不离开这里。该逃的,不该逃的都已经逃了,旬日要塞是守不住了,我得为他们着想。” “你去挑吧,看中什么,就拿走什么。” 老铁匠并没有看那正仰视着他的人,他的目光飘忽不定,好似在这凄冷的月下搜寻着他的儿子,准确的说,是在等待着他儿子的魂魄被引魂灯招来。他打算就这么一直站着,或许会等到旬日要塞陷落的那一天,那样,他就可以去地狱里教训那个不听劝阻的儿子了。想着,想着,他握住手中的木棍,用力的向虚无的空气击打起来,嘴里骂道:“叫你别去,你偏要去,叫你别去,你偏要去。” 如同梦语一般的诅骂。 铸剑的炉火早已熄灭,与老铁匠的心血一样,死得干干净净。往昔挂满了剑胎、戟胎,以及各种盔甲的铁匠铺里,如今空空无也。那人领着一家老小细细的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却一无所获,反倒是他那年方五岁的小儿子从后院里捡到一柄残剑,那剑破烂的不成样子,剑刃中折断,刃口上密布着大大小小的豁口。 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把那柄断剑像宝贝一样捧在怀里。 手里提着一柄弯刀的大人揉了揉他那乱糟糟的头发:“你拿柄断剑干什么?” 小男孩抬起头,答道:“用来杀东夷强盗,和兄长一样。” “兄长?你的兄长已经死了。”身为一家之主的男人说道,脸上的悲伤浓的就像那门上的灯烟。 女人从冰冷的土灶里翻出了半块散发着馊味的冷馍馍,用一块烂布小心翼翼的把它包起来,那颤抖的手就像干枯的鸡爪子。乖巧而懂事的小女儿则把后院里晾着的那张蛇皮取了下来。男人看着这冷清如死的铺子,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他提着手里的杀猪刀,朝着老铁匠挥了挥:“老铁,你的狗呢?” “死了,都死了。”老铁匠面朝着东方,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嘶哑的声音极其难听,经过一番激烈的击打,动作也慢了下来。 男人眼里流露出不忍,看向自己的女人。 女人紧紧的捧着那半个冷馍馍,眼里好生一阵挣扎,终是说道:“铁大叔,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走吧,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逃到外面,兴计还能活着。” 男人也道:“是啊,老铁,人死不能复生,小铁已经死了,可是你得活下去。” “铁丘氏终于绝后了啊,绝后了。走吧,走吧!你们都走!快走!!” 说着说着,老铁匠就像一只陷入绝境的野狗,突然爆怒,他从矮凳上跳下来,举着木棍朝男人打去。男人用杀猪刀架住木棍,稍一用力,便将老铁匠推倒在地。此刻,老铁匠仿佛已经迷失了自己,他挪着一条独腿,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是却徒劳无功,他在地上扭来扭去,就像一条恶心的蠕虫。 “老铁,你疯了么?”男人喝道。 “疯了,疯了,你们都疯了。” 老铁匠竭力的抬起头,瞪大着又红又肿的眼睛,突然又裂嘴大笑:“哈哈,你们都逃了,偷走了我的狗,偷走了我的家什,也偷走了我的儿子。你们都会死外面,统统死在外面。”狞笑起来。 “走吧,他疯了。”女人拉着一双儿女,胆怯的靠向男人。 男人凝视了老铁匠一会,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提着杀猪刀,引着妻儿走出了铁匠铺。远远的看去,他们就像一群老鼠,仓皇逃离死亡的老鼠。 人尽去了,铁匠铺里又恢复了死一般的静。 老铁匠就像死人一样躺在地上,一阵风吹来,炉灶上的灰尘随风飞舞,挂在门上的引魂灯妖异的闪动。迷迷糊糊间,老铁匠仿佛看见了小铁匠,他正在炉灶旁边铸剑,那古铜色的肌肤,那滚动的汗水,以及那稚嫩而真诚的笑容。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黎儿,是你么?你别怕,过来,我不打你。” “黎儿,黎儿……” 老铁匠扭着脖子,朝着那跳动的灯火伸出了手,他的姿式极为怪异,就像是一条正在不住绞紧的麻绳,不过,他脸上的狰狞与疯颠却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代之而起的是温和的笑容。 “轧,轧轧。” 诡异的声音响起,一只黑色的鸟飞入了铁匠铺。它停在炉灶上,睁着麻豆大的眼睛,注视着老铁匠。老铁匠仰头微笑着,像条蛇一样蠕动到炉灶旁,抓着坑洼不平的灶壁,使出浑身力气爬起来,向它伸出手,温柔的呼唤着:“黎儿,黎儿……” “轨。” 黑鸟骤然展翅,像黑色的流星从老铁匠的头顶窜过,直奔后院而去。老铁匠怔了一下,脸上却露出更为笃定的笑容,肯定是黎儿,他回来看我了,他还在,铁丘氏便没有绝后,没有绝后。该死的功名,该死的富贵,把我的黎儿变成一只黑不溜湫的鸟。 老铁匠向后院追去,失去了木棍的支撑,可是他的速度却并不慢,仿若回光返照一样,蹦着一条独腿。 黑鸟停在后院的树上,冰冷的月光照耀着它,它伸展着翅膀。 老铁匠仰头看去,只觉得那翅膀仿佛将月光都遮闭了。而这只纯黑鸟的鸟一边啄食那树枝上已被风干的蛇胆,一边无比冷漠的看着老铁匠的眼睛。 “黎儿。”老铁匠向它再次伸出了颤抖的手。 “轧!” 猛然,黑鸟的爪子在树枝上一蹬,快若闪电的扑向老铁匠,那弯长的嘴喙的目标是老铁匠的眼睛。老铁匠愣愣的看着它扑来,一个莫名的念头突然涌入心中,这是鬼车鸟啊,原来,它不是我的黎儿,而是死亡的使者。“唳!”就在此时,又破又烂的小院上空骤然一黑,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球从天而降,庞大的身影笼罩着老铁匠与黑鸟,仿佛末日来临。 “轧轧轧。” 黑鸟尖声叫起来,叫声无比凄厉,就像是一把铁勺在心头来回的刮来刮去,而它的身影则比方才扑击老铁匠更快,宛若一道黑色的流光,险之又险的避过大火鸟那尖利如剑的长嘴,头也不回的向茫茫的月空逃去。 “咕咕。”大火鸟收笼了硕大无朋的翅膀,并没有去追那黑鸟,它睁着血红如火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老铁匠。 “真,真的是一只怪鸟啊。”老铁匠喃了一句,仰天倒在地上。 “咕。”大火鸟迈着将军步,走到老铁匠身旁,偌大的黑影将老铁匠罩的死死的,它低下头去,伸出嘴喙碰了碰老铁匠的脸,见老铁匠还没有死,欢快的叫了一声。然后,它抖了抖头上犹如长长的盔缨一般的逆羽,正准备引颈尖啸一声,突然之间,它却仿佛发现了什么,扭头向铺子前院看去,下一个瞬间,它的眼敛飞快的闪动了一下,“咕咕”一叫,冲宵而起。 而此时,虞烈与子车舆走到铁匠铺门口,恰好看见冲天而起的大火鸟。 “诛邪!”奴隶领主情不自禁的叫了一过,然而,大火鸟却没有回应他。 “你就不应该赶走它。”子车舆的目光追随着大火鸟消失在辽阔而清冷的天边,耸了耸肩。 这时,铁匠铺门上的油灯被风惊了,那微弱的灯光竟然发出了一丝火啸,“嘶嘶”作响。 虞烈皱眉道:“为何将灯挂在门上?” 子车舆想了一下,沉声道:“招魂灯,可以指引亡者回到故地,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伴随着殷王被武英王给砍了脑袋,夺了天下,它就已经消失在历史的河流之中,不想,却在此时此地见到。臭小子,前有鬼车,后有招魂灯,尽是不祥之兆啊。如果我死了,记得,不要为我设招魂灯,把我的头颅扔进酒缸里,再满满的注上一缸子燕酒,那样,我也算是死得其所。” 中年领主并不是嗜酒的人,可是这一刻,他的神情却无比的镇重。 虞烈被他的目光刺得心中一痛,却笑起来:“你死不了,若是死了,你那美丽的女儿怎么办?” “哈哈,你答应娶我女儿了?”子车舆大笑起来。 “我已经有妻子了。”虞烈一本正经的说道,脸上那道伤疤轻轻的跳动起来,就在这时,奴隶领主想起了身在远方的卫大神医,那个美丽而温柔的女子,一待此事了结,他便会回到燕京,娶她为妻,然而,眼前却是如斯的情景:破败不堪的要塞,人心惶惶的城池,凄凉的月色下,城与人都仿佛正在一步步的滑入深渊,还有,那挥之不去、如影随形的死亡阴影。 “咕噜噜……” 虞烈陷入了沉思,背后的大氅在招魂灯之下,缓缓摇动,身旁却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中年领主按住乱响的肚皮,举目向远方看去。 那里,是出云城的方向。 第八十七章 鬼谷子高徒 晨光熹微。 刑洛骑在马背上,初升的太阳就像温柔的女子羞红了脸,把柔软的光芒投在那犹如马尾一般的青绿色盔缨上。年轻的三等男爵顶盔贯甲,守候在出云城的宫城之外,仿若一具精美绝伦的石雕。只不过,若是细细一看,会发现从那狭窄的盔缝里透出的目光是那般的焦急,隐隐还藏着怒火。 七天了,整整七天了。 他带着一百名士兵来到出云城,起初,那位余君毫不犹豫的便点了头,说是会拿出足够旬日要塞吃上半年的粮食,但是,在他等了七天之后,所等到的并不是救命的粮食,而是一次次的推脱,说什么,所需粮食太多,正在筹集当中,粮仓里的粮食都给了随着雍公南下伐楚的三千儿郎云云。推脱,统统都是推脱,余国虽不是富庶大国,可是国境内却是天然的盆地,又位于东北方向,故而盛产粮食,岂会连区区几千人所需的口粮都拿不出来?若是那样,它早就该灭亡了。 唯一的解释,便是余君不想给粮。谁给他吃了豹子胆?竟敢拒绝代表着景泰王的朝歌青骑。 这时,远远的传来一阵喧哗声,三等男爵骑在马背上回头望去,只见一群余国士兵押解着一批衣衫褴褛的人,那些士兵正在大声的喝斥着什么,而那些被押解的人也在愤怒的倾诉着什么。刑洛心中一震,命身后的一名骑兵前去问问,不多时,骑兵去而复返。 “将军,都是从旬日要塞里逃出来的人,他们擅离领地,会被贬为奴隶。” “奴隶?旬日要塞里的人?” 三等男爵猛地回过头,看着远方那群黑压压的人,他心中的石头一直往下沉,眼里的怒火却越来越盛。旬日要塞里的粮食一日少过一日,而将士们却不得不饿着肚子去保卫着它,结果得来的却是背叛逃离。上右大夫殷庸不是都安排好了么?为什么我们却要饿着肚子替他们守城?为什么要以我们的血来换取他们的生存? 他想起了临走之时,燕京之虎向他看来的目光,那时,燕京之虎骑在马背上,一句话也没多说,只是定定的看着他,那眼神让他感觉到无比沉重,仿若巍峨的陇山横曳在心头一样。我会拿到粮食的,我会的,就算死,我也要拿到粮食。 年轻的三等男爵抬头看了看初升的日头,勒着马倒退了一步,他冷冷的注视着宫城外的守卫,那些包裹在铁皮里的绣花枕头,既然你视我若无物,那我便让你看看,什么是燕人的血,流的是铁。刑洛高高的举起了右手,突然之间,在他的身后,一百名同袍齐齐勒着马倒退数步,把头压低,平端长戟,迅速的排了冲锋阵型。太阳落在戟尖上,仿若鱼池里跳动的鳞光。 一百零一人,一百零一柄长戟。 一百零一具战魂。 他们没有发出怒吼,只是用眼光死死的咬着宫城外的那些惊慌失措的余国士兵,以及那冰冷无情的宫墙,墙上站着一排弓箭手,他们拉开了弓,手却在不停的颤抖。 “魂归来兮,归故乡。”身为朝歌青骑的三等男爵念出这句话,声音空寂而冷酷,他本来想喊上一句,燕人无惧。 “魂归来兮,归故乡。” 一百名身披青绿色大氅的燕国战士高声回应着他,那嘹亮而沉闷的声音远远的传开。 宫城外的余国士兵口瞪目呆的看着这一幕,怆惶的布成了防御阵型,那薄薄的一层铁皮,难以阻挡铁蹄的蹂躏。 事态,一触即发。 “慢着,慢着……” 一名老宫人从宫墙上冒出了个头,一叠连声的叫着,因为惊惧,他险些从那高达五丈的宫墙上摔下来。但是,准备冲锋的一百零一名铁骑却没有理他,在三等男爵的引领下,他们沿着那条笔直的青石道纵马慢跑,逐渐加速,“蹄它,蹄它,”“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整齐划一的马蹄声仿佛鼓点一般,惊起了树上的鸟儿,震荡着出云城。 那些惊飞的鸟儿扑簌簌窜向宫城,宫城上方盘旋着马蹄声与鸟叫声。 “君上,君上……” 老宫人朝着宫城深处奔去,宽袍大袖慌乱的抖动,样子看上去很滑稽。 余君坐在临水之泱,这是一座木质浮亭,它飘浮在湖心之中,湖中值着硕大的秋莲,微凉的湖风伴着莲香徐徐浸来,娇美的宫女跪坐在两边,其中一人伸出了如雪皓腕,正在培火弄茶。名叫蒯无垢的卫国士子坐在余君的对面,这人约模三十上下,头戴板冠,身披雪白的长袍,腰上悬着一柄细剑,皮肤白净,眉目如画,唇上蓄着漂亮的短须。纵然与一国之君面对而坐,他也谈笑自若,神态怡然。 茶瓮里的茶汤沸了,“噗噗噗”作响,清冽的香气四溢。 宫女执起细长的青竹勺在茶瓮里勾了两盏茶,恭敬的递给余君一盏,蒯无垢一盏。 余君捧着茶碗嗅了一嗅,却未就饮,只是怔怔的看着茶碗中的倒影,仿佛有什么心事正盘恒在他的胸中,让他难以作决。 蒯无垢品了一口茶,赞道:“好茶。余侯可是仍有疑虑?” 余君道:“不论如何,他们毕竟代表着景泰王。” “诚然。” 蒯无垢微微一笑,把手上的茶碗放在案上,拂了拂盘着袍摆,笑道:“景泰王是天下共主,朝歌青骑是景泰王的近卫军。但是敢问余侯,朝歌城离余国有多远?”说着,不待余侯说话,又续了下去:“两千八百里,雍国离余国多远?五百余里。齐国离余国又有多远?六百余里。” 余君冷声道:“若是因此惹得景泰王震怒,那便是余国的末日。” “那一天,永远也不会来临。”蒯无垢接口道:“余君何不想想,东夷人早被齐侯赶入了大海,那面世代相传的荆棘花大旗也被齐侯焚毁,如今的东夷人就如丧家之犬,他们飘浮在海上,躲藏在暗无天日的岛屿里,东海之滨有万千岛屿,他们各占一处,时而内战,时而入侵东土,如同一盘散沙。这样的东夷人,怎会从齐侯的眼底下来到了郇国?而郇侯又是何等作为?眼睁睁看着他们纵横在自己的国土上,却无动于衷。” “郇侯?” 余君眉头皱起来,握着茶碗的手背上冒起了一条青筋,余国与郇国比邻而居,数百年来相互征伐不断,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其实,自从大雍与齐国强盛之后,余国与郇国的敌对,更多的是一种象征,私底下,甚至余君与郇侯还保持着暗通有无。而此,便是在大国的逼压之下,小国的一种自保手段,互相敌对,背后有人撑腰,反而不会轻易的被大国吞噬,毕竟,大国之间也需要缓冲地带。这是多么可笑可悲,而又充满智慧的手段啊。 不过,此刻余君却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相干的事,他想的是,那个留着一把络腮胡的郇侯,那厮面相粗鲁,实际上却狡猾如狐,他为什么不怕景泰王的怒火?竟敢冒天下之大不违纵容东夷人行凶?事后,若是景泰王震怒,命齐侯教训教训他,齐侯正在争夺天下霸主的地位,急需要得到景泰王的认可,肯定是不会手软的,会毫不留情的将郇国抛弃,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为何这一次不与我互通有无? 余君有些头痛,呼吸也有些急促。 这时,那位卫国的士子,鬼谷子先生的高徒,蒯无垢抿了一口茶,慢悠悠地道:“以日月为镜,可以证心怀,以人为镜,可以证将来,郇侯之所以纵容那所谓的东夷人,必然有郇侯的原因。而如今,天下大势犹如风云变幻,朝歌城早已不是天下的中心,数月前,又有妖星临空,司主伐楚与不祥。蒯无垢敢断言,传承数百年的大周王朝或将经历生死磨难,而那被埋藏在朝歌城下的中州九鼎,必然会换一个地方。” “大胆,放肆。”余君下意识的喝道,宫人与宫女匍匐一地。 在这一刻,温文儒雅的余君身上透出一股凌厉绝伦的气势,压得整个浮亭里的人喘不过气来。这便是一国之君,纵然再小,他也是一方诸侯,景泰王的封臣。 “哈哈。” 蒯无垢却笑了起来,笑声平和而不张扬,笑容温和,就像这湖心里的风,虽然浅凉浅凉,但却无处不在。在这笑声之中,本已站起身来的余君又悻悻的地坐了下来,冷声道:“此言,仅出先生之口,入本侯之耳。本侯不会放在心上,先生也勿要多言。本侯已然作决……” “余侯多虑了,如今之天下,倒底是以何为主,余侯心知肚明。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付之东流,湮没于长河之中,蒯无垢概之有三,其一,不知天意,其二,不得人心,其三,不明局势。诸此三种,是英雄冢。余侯,慎重。”蒯无垢微笑着打断了余君的话,真诚的看着余君:“齐侯欲为天下霸主,雍公岂会不知?齐侯纵容所谓的东夷人,谋了这场局,雍公岂会不动?依余侯看来,雍公之所动,动在何处呢?” “莫非,便是……” “正是。” 蒯无垢突地挺起身来,拢着双手朝着余君深深一揖:“雍公之所动,在于以不变应万变,余国若想存,旬日要塞必失无疑,然则,失则失也,却非失不可得。余侯,三思。” 余君沉默了,良久,沉声道:“蒯先生,你倒底是来自强齐,还是大雍?” “蒯无垢乃是卫国人。” “君上,君上……” 恰于此时,老宫人踉踉跄跄的奔来,站在湖岸上,大声的呼喊着。余君眉头一皱,命人拉动绳索,将这浮亭拉到岸边。余君与蒯无垢一前一后的出了浮亭。 “何事如此慌张?”余君心中怫悦。 老宫人满头都是汗水,样子狼狈之极,颤声道:“回,回禀君上,朝,朝歌青骑冲撞宫城。” “你说什么?”余君脸上神上蓦地一变。 “余侯勿忧。” 第八十八章 笼中鸟 沉重的马蹄,像箭一般一去不回的朝歌青骑。 宫墙越来越近,那些颤抖着的弓箭手犹豫要不要放箭,宫墙下的守卫们瞪大了眼睛,犹犹豫豫的挺起手中的长戟,不过,却没有人察觉,他们自己正在不由自住的后退。眼见那划破平静的利箭即将贯来,或许,它想将这些华而不实的守卫凿穿,将他们统统钉在宫墙上。又或者,它只是在发泄心中的怒火,那压抑着的、蓬勃而出的怒火。谁也不知道,后果会如何。 三百步,两百步。 愈来愈近。 “嘎吱,嘎吱。” 便在这时,从那宫城前的一道小巷子里突然钻出了一辆马车,两匹漂亮的、雪白的小母马拉着华丽的马车窜到了那条青石道上,它们仿佛不知道死亡正在逼临,竟然稳稳的停在了道路中央。继而,它们歪着脑袋,扑扇着眼睛,怔怔的看那青色的利箭撞来。 “希律律……” 青色的利箭在离马车二十步外顿住,三等男爵高高勒起马首,矫健的战马放声长嘶,粗壮有力的前蹄不住乱刨,长戟在日光下叠煜,而他身后的一百名青骑同样如此。 一百零一人,如一人。 在高速奔跑之中,突然勒马而阵型不乱,当真是天下第一骑啊。 看着那静止如山的朝歌青骑,宫城外的守卫与宫墙上的弓箭手先是齐齐喘了一口气,然后又情不自禁的捏了一把汗。若是朝歌青骑撞来,那宫门前必然会是血流成河,守卫是抵挡不住的,而若是朝歌青骑想要撞开城门,那也是不切实际的,他们最终也都会死在弓箭手与源源的不断援兵之下。不过,他们是朝歌青骑啊,若是余国的士兵沾染上了他们的血,那后果不堪设想。 多亏了这辆马车,余国的士兵均想。 “呼,呼呼。” 马蹄沉沉的落下,战马打着粗重的响鼻,三等男爵从盔缝里凝视着那辆马车,他们毕竟不是东夷人,不能像东夷人那般行事不择手段,在无辜的人面前,他不由自住的收笼了带来死亡的翅膀。而那两匹母马与车辕上的车夫,以及那马车内的人仿佛统统惊呆了,车帘没有挑开,也没有人说话,只是静静的停在那里。阳光投下来,在青石道上留下了清晰的影子。三等男爵突然看见,在那精美的车轱辘上雕刻着剑兰花。 过了一会,车内传出一个异常独特的声音。 “走,走吧。”那声音轻微颤抖,好似吓得不轻。 “诺。” 辕上的车夫抽了一记空鞭,两匹小母马的目光从那一百零一匹雄健的公马身上撤回,依依不舍的离去,阳光落在车蓬上,浑似为它注了一层浅浅的光。刑洛骑在背上,脑海中回荡的却是方才那独特的声音,它就像是初春的露水,从枝头坠落下来,一滴一滴的坠在清澈的寒潭中,每个听见它的人都会难以忘记,甚至会暗暗觉得这恐怕便是天下间最好听的声音。 一百名披着青绿色大氅的燕国战士仿佛也被它所迷了,亦或,纪律性极强的他们只是在等待着刑洛的命令。这一瞬间的气氛极其怪异,就像是一个巨人提起了沉如山岳的战锤,却突然发现眼前失去了目标,那是一种力量无处发泄,瞬间茫然的感觉。 拔剑四顾心茫然。 年轻的三等男爵耳中仍然回荡着那声音,他怔怔的看着马车消失在那弯曲而狭长的巷道里,下意识的甩了甩头,好似想要甩去那莫名其妙的感觉,柔的阳光照耀着盔缝里的眼睛,狠戾与决绝正在逐渐消散,但是,他却勒马着开始徐徐后退。 一百名燕国战士跟着他后退。 莫非,还要再来一次? 宫墙外的守卫又紧张起来,他们在首领的喝斥排成了横排,蹲下身来,把长戟抵在青石板的缝隙中,斜扬着锋利的戟尖,宫墙上的弓箭手深深吸了一口气,纷纷引弓搭箭。不论如何,这里是余国的宫城,纵然他们是朝歌青骑,也不能在此地放肆。 “不得放肆!” 一个清冷的声音喝道,紧接着,从那森然的宫庭深处走来了一个身穿白袍的士子,他按着腰间的细剑,快步走到宫城门口。守城的首领认得他,近几天,这个名叫蒯无垢的卫国士子每天都会来到宫城里,君上待他很是不同,听说,他是鬼谷子先生的高徒。鬼谷子,那可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不过,这里毕竟是余国的宫城,守城的守卫代表的是余国的脸面,岂能被一个白衣士子喝斥? 城卫首领大声道:“未经君上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不得擅离。” “看看这是何物?” 白衣士子仰头注视着城墙上的首领,在他的手中扬着一物,那是一枚玉简,巴掌大小,上面雕刻着四座要塞,分别是,旬日要塞、雪峰要塞、青铜要塞和彤云要塞。余国上至国君、下至粟民都对这四座要塞充满了自豪感,时时刻刻也不忘记把它们宣之于众,而这,正是余国的标志。 见令,如见余君。 “打开城门!” “哐啷,哐啷。” 沉重的绞盘拉动着,高达三丈,厚有半尺的镶铁木门向左右缓缓分开,城门后的甲士们像蚂蚁一样涌了出来,分列在宫城外,迅速的布成了防御阵型。白衣士子排众而出,步伐落得不徐不急,他微笑着走向那正在纵马慢跑的朝歌青骑。 …… 初秋的阳光,温暖和煦,它撒遍出云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然而,它也并不是万能的,总有些地方是它所不能触及。譬如,《墨香楼》的这所小院,纷繁的樱脂花已经谢了,剑兰花也开得有气无力,正在走向凋谢的道路,但是,那株千年古愧却被这秋风吹得青绿如海,它伸展开雍容而古老的树冠,将整个小院揽在怀中。 小院里格外清幽。 马车从后门驶进来,直接停在青青的篱笆墙外。 富态的车夫从辕上跳下来,恭敬的掀开车帘。 一支雪嫩的手从帘中伸出来,它握着车棱微一用力,悄生生的女子便已经站在辕上,她抬起那美得不像话的脸蛋,眯着眼睛向日头看去,然后,举起手来,朝着温暖的阳光美美的伸了个懒腰,轻快的跳下车辕,走入了那清冷的院子。 她伸懒腰时,车夫没敢看,一直低着头。 名叫‘花胡子’与‘美人舌’的侍女等候在院中,她们正在照料着那一对会说话的黄眉鸟。 “小偷,小偷。”两只小鸟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声音清脆。 “谁是小偷?”身着雪衣的绝色女人抬起头来,歪着脑袋问黄眉鸟。 花胡子与美人舌偷偷一笑,低下了头。 “你是小偷,你是小偷。”两只黄眉鸟叫得声音颇大。 跟在雪衣女子身后的车夫忍着笑,忍得很辛苦。 “唉,它们的舌头没有剪好,只会说小偷。” 过了一会,雪衣女子像个男人一般无奈的耸了耸肩,样子潇洒到极致,她走入那挂着青色湘竹帘,熏着寥寥清香的室中,落座在了乌桃矮案后。车夫坐在她的斜对面,按着膝盖,眼观鼻、鼻观心。而她则在看窗外那随风摇曳的樱脂树,眸子很美丽,目光却很散慢。 “东主要修琴么?”美人舌轻轻问道。 “嗯。” ‘美人舌’抱了那面古朴的瑟来,把它放在案上。 雪衣女子幽幽的把目光收回,眼中焕发了一丝神彩,低头较起弦来。 这时,车夫说道:“东主,那些朝歌青骑会接受蒯无垢的提议么?要知道,为了粮食,他们不惜一战。” “会的。” 雪衣女子低头较弦,没有看车夫:“正是因为他们快饿死了,所以肯定会接受蒯无垢提供的一个月食粮。若是你,一个是遥遥无期的等待,一个是现成的活命机会,你会选择什么?” “我会选择活命。”活泼可爱的‘花胡子’转动着大眼睛,插嘴道。 “这回,你倒是挺聪明的。”雪衣女子道。 ‘花胡子’吐了吐舌头,脸蛋红的像那天上的秋日一样。 车夫皱眉道:“东主太仁慈了,给了他们粮食,他们便会继续守下去。那样,东主的谋划岂不是付诸东流?” “不会的。” 一根弦陷在了缝隙里,雪衣女子伸出手,‘美人舌’递来一把小银剑,她用那把银剑小心翼翼的挑动着琴弦,深怕它会断在里面,鼻尖凝了一颗晶莹剔透的汗珠,就连呼吸也微微重起来,声音却仍依旧清冷:“若是一点也不给他们,那么,他们唯有一条路,那便是死守到底。可是现在却不同了,往前一步是无底深渊,往后一步是海阔天空,若是你,你会选择什么?” “海阔天空。”花胡子抢道。 雪衣女子斜斜抬起头,瞅着花胡子莞尔一笑。 谁知,花胡子却反手指着屋外那树上的鸟笼,认真的道:“东主,我想,它们也是这么想的。” “哎。”雪衣女子脆脆的应了一声,转念,却蓦然怔住了,一瞬不瞬的看着在鸟笼中挥着翅膀的鸟儿。 室内的气氛很怪异,淡淡的忧伤弥漫着。 良久,车夫尝试着,小心地问:“若是他们定要往前走呢?燕人无惧,燕人的血,流的是铁。” “蒯无垢会告诉他们真相,当然,只是其中一部份的真相。而真相往往是残酷的,它可以摧毁看似坚不可破的信念。” “难道,东主觉得鬼车军团他们拿不下旬日要塞?他们也该动手了,伐楚的大军已经逼临了江北,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不,或许能拿下,或许不能。可是,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命运交给模糊不定的选择。” “若是仍然失败了呢?”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我们已经出来很久了,该回雍都了。” 说完这句话,雪衣女子按着瑟弦站起身来,朝着屋外走去,来到树下凝视着笼中的黄眉鸟,过了一会,她掂起脚尖,把鸟笼取下来,打开了笼栅。 “小偷,小偷。”黄眉鸟高声叫着,一点一点靠近笼子口,发现那阻挡它们展翅高飞的笼栅已经不见了,叫得更欢了,飞快的冲上了云霄。 雪衣女站在树下,注视着。 第八十九章 生与死的较量 乌云在头顶乱滚,一层一层荡在旬日要塞的上方,在那些褐色的,像破烂的大旗子一样的云层的缝隙里,被遮蔽的阳光有气无力的透射出来,可是转眼间又被更多的乌云吞噬,整个世界就像末日来临一般,充满了昏暗、压抑、恐惧与萧冷。 东夷人发动攻击了。 几百名尚未来得及逃走,或是已经认命等死的平民与奴隶从低矮而潮湿的屋子里走出来,麻木的爬上城墙,协助着那些披着青绿色大氅的守军,他们有的在给那会走路的木狗背上绑箭矢,有的在城墙上滚动着粗如人腰的木头。还是都不想死啊,可是死亡已经来临,谁又能躲得过呢? 老铁匠柱着木棍从铁匠铺里蹦出来,像只青蛙一样跳过那条破烂的青石巷子,又一级一级的蹦上了‘之’字型墙梯,一名士兵拦住了他,示意不需要他的帮助,他挥起木棍吓退了士兵,顽固的跳上了城墙,站在城墙上的一块大石头上,把那干枯的手掌搭在眉间,竭力的向远方看去。 人马上万,无边无际。 一望无际的平原被人与马填满了,妖异的荆棘花大旗在风中肆意的滚荡。在那黑压压的战阵前方是各种怪异的攻城器械,老铁匠发誓,他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攻城器械,它们有的像是一只只铁皮乌龟,有的仿佛是一条条直立的毒蛇,更有甚者像是巨大的怪兽不住的张口、闭口,在它张口闭口的瞬间,显露出森冷的牙齿,像锯齿一般,可以把人一嚼两断。在攻城器械的后面是一排战车,数量不多,却也有二十具,看来,东夷人百虑而无一失,考虑到了守军可能会出城拦截。在战车的周围是剑盾手、长戟手、重装骑士,弓箭手缩在后面。而战阵的最后是一排排巨大的抛石机,老铁匠看见,一群群蚂蚁正拱着那些抛石机,它们想把这些庞然大物拱到既定的位置上。 “都得死啊,都得死。” 看着那庞大的战争机器,老铁匠发出了梦语般的呻吟,一阵冷风贯来,他哆嗦了一下,绣着五爪金龙的大旗飘扬在箭塔上,他看着那旗子冷笑了一声。城墙上的气氛冷凝若死,顶盔贯甲的守军们仿佛没有呼吸一般仁立。一名年轻人从老铁匠身边经过,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老铁匠瞪了年轻人一眼,他知道,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在嘲笑他断了一条腿还跑到城墙上来。 蠢货,我是来看你们怎么死的,也是来看这旬日要塞是如何陷落的,反正铁丘氏已经绝后了。 老铁匠这样想,他认得那个年轻人,城墙上这些稀奇古怪的守城器械便是这人捣鼓出来的,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功用,但是老铁匠却知道,这些物什同样是杀人不眨眼的,他们都一样,是的,都一样,给人带来死亡、绝望,偏偏还自以为正义。 正义是个什么东西?连希望都没有了,正义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老铁匠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终于让他给找到了那位风轻夜大人,那位尊贵的殷王之后、世袭一等侯正被一群甲士拱卫着,他背上的青绿色大氅极其显眼,因为在那大氅的边角上缕着金线,这是个神秘的家伙,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模样,只知道他有一双冷冽如冰的眼睛。纵然是在这样情况下,他的眼神依旧冰冷,仿佛在这天下间,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勾起他内心的一丝丝波澜。 不过,老铁匠却知道这肯定是装出来的,风轻夜的根脚老铁匠知道的清清楚楚,什么尊贵的贵族,什么世袭一等侯?我呸,居然也敢号称殷王之后,要不是他的先祖临阵倒戈,殷王岂能如此轻易的便被那个匹夫给砍了脑袋,夺了天下?虽然同属殷王之后,但是这样的人,老铁匠是不耻与他为伍的。 仇恨与绝望在老铁匠的心中蔓延,他的眼睛看见的尽是死亡的阴影。 “簧簧簧。” 战争的号角吹响在灰暗的天空之下,灰色的堡垒下方,敌军的战阵里奔出一骑,人与马俱甲,沉重的马蹄踏碎了潮湿的泥土,向四面八方飞溅开来。马头戴着狰狞的面甲,就连两只耳朵上也套着尖尖的牛角,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物一样,令人心悸。那骑士飞驰到城墙下,挥扬着手中两柄巨大的板斧,纵声咆哮。回应他的却是一支快若闪电的利箭,在那阴冷如死的天空下,一名身形颀长的人穿着半身甲站在城墙上的箭垛口上,他手中那与人等高的长弓的弓弦仍在发出潮吟。 “锵!” 刺耳的金铁交接声钻入耳朵,老铁匠看见那名重装骑士在电光火石之际,以板斧挡住了这绝死的一击,勒马朝已方战阵奔去。真是没有礼貌啊,别人是来邀约公平而公正的绝斗的,莫非,你们还想死守到底?老铁匠在心里嘀咕着,他认得放箭的那人,是风轻夜的家臣,好像叫什么络风,而此时他已分不清敌我,只觉得墙上的人,墙下的人统统都该死。 “轧轧轧。”一只黑色的鸟突然划过上空。 城墙下,那危然不动的战阵有了一丝骚乱,几十名衣衫褴褛的人被士兵们押解出来,士兵们将他们按倒在泥泞里,扬起了手中的铁剑,久久不曾落下。这群人大部份都是旬日要塞里的平民与奴隶,其中有两名披着青绿色大氅的士兵。他们目光呆滞的望着城墙,那原本应该保护他们,如今却使他们如草芥一般跪在泥泞里的堡垒。 你不内疚么,背誓者。 老铁匠拄着木棍,狠狠的向披着金边大氅的人看去。 突然间,那披着金边大氅的人仿佛察觉到了老铁匠狠毒的目光,他蓦然回过头来,与老铁匠对视。他身边一名雄壮的武士也向老铁匠看来,过了一会,低声对他说着什么。他们肯定是想杀掉我,老铁匠这样想,来吧,我早就想死了,反正铁丘氏已经绝后了。 可是,那人却缓缓的摇了摇头,把目光移到了城墙下,在那一瞬间,老铁匠心头莫名一跳,他竟然从那人的眼里看到悲伤,那是一种难以言述的悲伤,与老铁匠狠毒的目光无关。 这时,城墙下的杀人者开始杀人,一颗又一颗的头颅被剁掉,滚在了泥泞里。 城墙上的风轻夜,像标枪一样挺立。 很快,几十名平民与奴隶以及士兵便被杀光了,杀人者在他们的尸身上擦着剑。我的黎儿,或许就是这样被他们砍掉了脑袋,可怜的黎儿,我连你的尸体都得不到,老铁匠那细小的眼睛里溢出了血红的泪水。 “簧簧簧。” 城墙上的号角不甘示弱的响起来,风轻夜高高举起了右手,捏成了拳头,那戴着手甲的拳头辉着耀眼的银光,就连头顶上的乌云也遮不住。城墙上的将士们咆哮起来,他们以剑击盾,以戟顿地,喉咙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那一双双从盔缝里透出来的目光,赤红如血。 高昂的战意,愤怒的咆哮,在这一瞬间,被那只拳头点燃。 “呜……” 伴随着绵长而凄厉的号角声,那些已然就位的抛石机疯狂的舞动起来,一颗颗石头在灰暗的天空下呼啸着,划出一道道死亡的弧线,它们重点打击的对象是那两处断墙。“碰、碰碰!”“轰!轰轰!”城墙在颤抖,发出绝死般的呻吟,填充在墙内的石块与木头就像是雪山上积压了上千年的雪,一层一层的被剥落。与此同时,那个墨家的年轻人拿着一根木头做的怪异三角架比划着敌方抛石机的位置,突然一声大叫:“全体,后撤三步,东移两步,盘绞七道!” “放!” 当士兵们将抛石机移位之后,那年轻人猛地一挥手,一排石头做的爆雨划破了长空,撕裂了秋风,朝着那些正在肆意舞动的敌方抛石机砸去。 “碰,哗啦啦。”一具抛石机被砸了个正着,像纸片一样碎裂开来,而那犹不罢休的石头继续冲击,在那密密麻麻的人海里犁出了一道血痕。 “后撤,后撤!”站在战车上的一名老者怪叫起来,然而,显然已经迟了,又是一排石雨砸来,血肉横飞。 由此,旬日要塞的第一次攻防战,拉开了。 一群秃鹫在天上盘旋,偶尔也会被那些飞来撞去的石头砸中,但是它们对血肉的渴望远远大过了死亡,它们在生命的刀尖上跳着令人战栗的舞蹈,冷冷的注视着下方的搅肉修罗场。当双方的抛石机肆掠之后,石头用尽了,该损毁的也都损毁了,城墙上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两处断墙摇摇欲坠,一座箭塔轰然倒下,上面的士兵被砸成了肉泥,而城墙下则被血染红了,那潮湿的大地上倒处都是坑洞,残肢断体遍布四野。秃鹫兴奋了,它们怪叫着,盘旋着,却并没有立即飞下来享受它们的食物,因为它们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老铁匠也兴奋了,双手举向天空,喉咙里发出“呃呃呃”的声音。 位于大阵中央的荆棘花大旗摇动了,那些铁皮乌龟与直立的毒蛇被一寸一寸的推进。 “簧,簧……” “嗬,嗬嗬。” 长达两丈的号角像鬼一般叫着,士兵们发出沉闷而整齐的吼声。没有阳光,他们身上的铁甲,手中的剑与戟都是黯淡的,但是却更为骇人。当那些铁皮乌龟与毒蛇即将抵拢城墙时,漫天箭寸泼洒下来,把跟在后面的士兵洞穿,把他们插在地上,人海,一茬一茬的矮,可是却没有人后退。 这是,生与死的较量。 生者固生,死者长眠。 第九十章 只替一个人卖命 在狂风暴雨来临之前,荆棘花大旗疯狂的摇动,潮水一般的东夷人终于退了,那密密麻麻的人群就像倒卷的浪头消失在山梁上,在二十里外的平原上扎下了营地。城墙下到处都是尸体,血肉与泥巴混和在一起,冒着浓烟的攻城车、熊熊燃烧的云梯,那些被桐油烧烂的,被沸水浇碎的尸体千奇百怪的挂在城墙上,一只被烧得乌黑的手掌竭力的向上伸着,它仿佛还想爬上去。 城墙上的情景并不比城墙下相差多少,四下里尽是血肉模糊的尸体,有些披着荆棘花大氅,有些披着青绿色大氅,到得如今,他们统统都散发着一种令人窒息的臭味。而那两处断墙已经完全毁了,所有的冲车与撞车在此地止步,在这里燃烧,但是,不计伤亡的东夷人总算把它给推平了,并且将断墙后的塞门刀车摧毁得干干净净,若是他们再来一次强攻,或许,旬日要塞便陷落了。 狂风就像凄厉的号角,肆意的在头顶刮着,闪电就像飞舞的银蛇,又仿佛是昊天大神手中的鞭子,尽情的鞭笞着破烂的天空,以及那苟延残喘的要塞。漆黑的鸟尖叫着划过天空,暴雨便在狂风与闪电最为疯狂的时候来临,它无情的洗唰着满是伤痕的大地,把那些焦臭的、血腥的气味统统荡涤一清。 “或许,我们应该夜袭。” 太阳,天上早就没有太阳了,也分不清是什么时辰。一道闪电从天而降,将一名已死的士兵从箭塔上劈了下来,整座箭塔都仿佛在这天地的凛威中颤抖。子车舆半躺在城墙上,凝视着那士兵的尸体沿着城墙悠悠坠落,他的脸上又多了一道狰狞的伤痕,肩甲上挂着一截敌人的血肠子,腿边的铁剑已经开始卷口,血水就从他的身边蔓延开来,一滩又一滩。 “今日,他们一共发动了三次强攻,丢下了成百上千具尸体,然而,他们还有一战之力,我们若是夜袭,或许正中他们的下怀。” 虞烈坐在一块抛石机抛上来的石头上,背低着乌黑的城墙,不住的喘气。屁股下的石头滑溜溜的,那并不是天上的雨水,而是血水,粘稠如糊的血水。一具东夷的人尸体就在他的脚边,那尸体的肚子被剥开了,血水与肝肠洒了一地。他还记得,当这个东夷人疯狂的扑上来时,暴怒的就像一头野熊,不过,现在也只是一滩烂泥,杀他的剑正拄在虞烈的手中,血红色的剑。 “城墙已然不可守,明日再来,他们会从那两处被推平的断墙里钻进来,而我们却没有足够的人手去修补它,平民与奴隶都逃光了,将士们也都饿着肚子。等到他们前后夹击,那便是我们的末日。”豆大的雨水从天上泼下来,中年领主仰着头,接受着雨水的冲洗,他的脸色惨白如雪,被洗干净后的那道伤口皮肉外翻,就像一条恶心的虫子爬在他的脸上。 “末日,永远也不会到来。” 虞烈拄着铁剑站起身来,顺手把络侯那死不瞑目的眼睛阖上,他的家臣在护卫他的时候,被一支不知从哪里飞来的利箭贯穿了脖子。放眼看去,大雨磅礴,城墙内外滚着蒸腾的水气,而他的将士们便像一具具会行走的雕塑穿棱在这混沌的世界之中,他们有的正在救护伤员,有的正从敌人身上拔出箭矢,更有人摘下了头上的铁盔,面对着某具尸体,无声的静默。 战争,永远不是儿戏,不会只有敌人死亡,而自己却毫发无伤。 经此一战,奴隶领主损失不小。 远方,那一道倾斜的山染的尽头处,敌人的营帐仿佛飘浮在水气中,道道闪电在营地的上空抽来劈去,他们不是东夷人,却比东夷人更为凶狠,犹其是其中的一部份东夷人,他们仿佛不知死亡为何物,又像是活着便是为了战斗,就是在与北狄人对阵之时,虞烈也从来没有如此疲惫过。 是的,奴隶领主感觉到了疲惫,或许是因为终日只能以糠皮粥度日,导致他的体力在不断的下降。他扭头向城墙内看去,一股极淡极稀薄的炊烟在大雨中飘来荡去,那是幸存下来的平民与奴隶正在熬着糠皮粥,一想到那泛着清香的稀粥,奴隶领主的肚子不听使唤的咕咕叫起来。 士兵们开始清理城墙,有人将同袍的尸体抬下‘之’字型的墙梯,有人将敌人的尸体像扔团烂肉一样扔到城墙下。冒着大雨的秃鹫们守在那里,它们贪得无厌,地上的尸体已然吃不完,可是,每当有新鲜的尸体从城墙上扔下来,它们又会一窝蜂的窜上去,争先恐后的拉扯着那些尸体。 没有人会为此而感到内疚,怜悯,在此时滚进了地狱的深渊。 这是一场秃鹫们的盛宴。 虞烈沿着城墙走向‘之’字型墙梯,他的步伐落得极慢,背后的大氅湿漉漉的滴着血水,每当路过被抬的尸体时,他都会停驻一会,默然的在心里念上四个字‘燕人无惧’。突然,两名士兵翻开了一堆纠在一起的尸体,老铁匠从那一堆烂肉里蹦出来,张牙舞爪的朝虞烈扑来,几名士兵拦着他,老铁匠疯狂的吼着:“风轻夜,该死的风轻夜,你摘下铁盔看一看啊,这都是你造的孽啊,你会受到昊天大神的惩罚,你会被诅咒至死,诅咒至死。不,被雷劈死!”时而指着那些血肉模糊的尸体,时而指着天上的闪电。 老铁匠竟然还活着? 奴隶领主在冰冷的铁盔下露出了一丝看不见的笑容,他没有去理会那神经兮兮的老铁匠,也没被天上的神雷劈死,沿着‘之’字型墙梯往下走,大氅的下摆一路拖着血水,他整个人都像血潭里捞出来的一样,边走边对他的副将说道:“多喝点粥,明天我们背城一战,当他们即将布成阵势时,我们骑着马从梁上冲下去,搅碎他们,分割他们,最终让他们倒在这道难以逾越的天堑之下。” 中年领主嗡声道:“我们的粥已经所剩不多了。” “全部拿出来,若是有肉,也同样如此。” 铁盔下的声音有些压抑,就像是在水里说话一般,但是燕京之虎的身形依然挺拔,眼神坚硬如铁。 …… “该死的,哪有这样打仗的?我们在前面流血,被人撕成碎片,你们却在躲在后面!!” 暴雨洗唰着营地,中军大帐里乱成一气,缺了半个鼻子的具器就像一头陷入暴怒中的狮子,那双血红色的眼睛如今只剩下一只,另外一只被一团烂布代替,那一身让他引以为傲的华丽铠甲上布满了被钝器击打的痕迹,其中有一道最为恐怖,胸甲深深的陷了进去,他能活下来,当真得感谢昊天大神。雒青狮同样狼狈不堪,背后的大氅只剩下半片,丝丝血迹从被砍烂的肩甲上透出来,他跪坐在矮案后,阴冷的看着主案后的大首领一声不吭。 具器一屁股坐在地上,那只血红的独眼冒着腾腾的怒火,吼道:“我不服,我不服!!” 公孙一白冷笑道:“具首领,你若是不服,大可率红枫军团就此离去,我鬼车军绝不强留。至于你的言语,公孙一白却不敢苟同,若无我鬼车军团三千儿郎拼死力战,今日一战不过是填尸入血海。莫非,你的另外一只眼睛也瞎了,看不见是谁血洒城墙?”说着,腾地起身,指着具器:“这是战争,不是市井无赖之徒的斗殴!号令如一,令行禁止,方可百战百胜。打仗,哪有不死人?!” 具器一时语结,日间三战,打头阵的是红枫军团与青狮军团,鬼车军团则在他们力泄后发动了最为强力的一击。同样也是那一击,彻底的摧毁了两处断墙,并且成功的爬上了城墙,与守城的朝歌青骑展开了殊死博斗。不过,具器却自认为,若是红枫军团保存实力,也一样可以给予敌人最为致命的一击。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不可为人知的念头,那便是,鬼车军团定然是在故意消耗红枫军团与青狮军团的实力,以便在取得旬日要塞之后,立即对两大军团下手。 真狠哪,死亡的使者。 一想到这,具器大叫起来:“总之,我红枫军团伤亡过半,明日一战,绝不为马前卒!雒青狮,你死了么?且说句人话!”睁大着独眼,恶狠狠的瞪向雒青狮。 摇曳的灯光照耀着雒青狮阴晴不定的脸,他拿不准具器是在与公孙一白唱着红白戏,还是假戏真做,然而,红枫军团确实伤亡过半,而青狮军团也不例外,唯有鬼车军团仍有八九成实力,为将来计,他不得不咬着牙齿,冷声道:“大首领勿怪,雒某已然尽力,明日一战,难为先锋。” “岂有此理……” 公孙一白眉头一挑,正要说话,却听那一直默不作声的大首领道:“三军同心,方能齐利断金,既然两位首领都不愿抵阵而前,那么明日一战,便由鬼车军团先行一步,两位首领押阵后来。” “大首领!”公孙一白惊呼,露着一排白的渗人的牙齿。 “就这样吧。” 大首领却仿佛并未看见他的智囊公孙一白那不可思议的神情,他冷冷的看着雒青狮与具器,直到他们都低下了头,他向那正在吞食一块血肉的黑鸟招了招手。 黑鸟飞向他,停在他的臂甲上。 “轧轧轧。” 像是车轮辗过石块一般的诡异叫声响起,雒青狮与具器按膝而起,告辞离去。 大帐里回复了安静。 公孙一白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大首领挥了挥手制住了。 大首领抓起案上的长剑,负在背上,明亮的大眼睛逐一扫过帐中的人:抱着剑的宋让,神情悻悻的公孙一白,肩头上缠着伤布的双斧手霍巡,魁梧的快要把铁甲震破的熊战,冷若寒冰的剑盾手姒英,黄杨长弓手田重,牛角硬弓手田立。他们也在看她,目光由狐疑化为纯净。 “你们在想什么,我都知道,可是我很累了。而今,通往前方的路已经打开了,明天我们便离开这里。什么大将军,什么诸侯霸主,这些和我们有什么干系?我们为什么要替他们卖命?我们只替一个人卖命,那便是侯子,而不是别人!” 第九十一章 擦身而过的故人 肆掠了一夜的暴雨终于停了,第一缕曙光从淡青色的天空迸射出来,仿佛是昊天大神沉睡了千万年,突然睁开了眼。虞烈站在乌黑的城墙上,看着远方的炊烟从薄雾寥寥的地平线上升起。金色的曙光落在他的盔缨上、肩甲上、大氅上,那马尾一般的盔缨在晨风中微微荡漾。 敌人正在填饱肚子,等他们吃饱喝足后,便会沿着身下这道山梁蜂涌而来。 七百九十九匹雄健的战马在城门与断墙后喷着重重的响鼻,八辆战车一字排开,中年领主铤身在一辆战车上,凝视着城墙上的奴隶领主。虞烈没有马,昨夜他把他的马杀了,炖成了浓浓的糠皮肉粥,分给了每一位即将出征的将士。杀马是不祥的,可是他已别无选择。 今天,或许是最后一战,亦或,只是一个开端。 城墙上站着三百五十名士兵,把城门上方的城墙塞得满满的,就连箭塔上也站满了人。虞烈放弃了两处断墙的防守,把所有的力量集中在了这里,看上去,这很符合逻辑,既然断墙已经不可守,不如坚壁一垒,但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为了麻痹敌人的耳目。战车与重骑突击,必须出奇不意才能达到他想要的结果,若是把三百多人稀稀拉拉的分散在各处,很容易便会被敌人识破。 但是,敌人会上当吗? 或许不会,不过敌人也别无选择,他们要么退走,要么便蛮横的辗碎这里。 “簧……” 炊烟熄灭了,远方响起了号角声,在那一片茫茫无际的薄雾中走来了漫无边际的敌人,当第一匹马挤入虞烈眼帘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就像秋天里的粟田一样,不知不觉的就填满了大地。他们高举着荆棘花大旗,踩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向旬日要塞走来,初升的阳光落在他们的铁甲上,泛着鱼鳞一般的光辉。 二十里,眨眼便到。 一匹巨大的马驮着个像铁山一样的巨人。 那巨人头上戴着狰狞的牛角盔,身上穿着尖刺铁甲,肩头上与胳膊肘上的倒刺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他座下的马也同样如此,马头上挺着五寸长的尖刺。他从盔缝里看向旬日要塞,却正好与虞烈的目光对上。奴隶领主的目光冰冷无情,他的目光冷冽若死。 巨人手里擒着大旗,醒目的荆棘花在风中飘扬,与城墙上的五爪金龙旗遥相呼应。他翻身下马,重重的落地,泥水在他的脚下四溅开来,他高高举起大旗,看着城墙上的虞烈,猛力把它插在泥坑里。那一瞬间,大地都仿佛在颤抖,而敌人的大阵里暴起了团团吼声。 “战,战,战!” 亢奋的战意充斥着宁静的早晨,山梁上的秃鹫群盘旋而起。 今天,又将会是一场盛筵。在这群扁毛畜牲的心里,死人越多越好。 “时侯到了。” 山梁下的大阵骚动着,定在那里的荆棘花大旗向所有人召示着,今日必然是一场血战,旗子所在的地方便是分界线。虞烈转身向‘之’字型墙梯走去,他的年轻奴隶妫漓追了上来,低着头,期期艾艾的道:“家主,我,我不会。” “不会也得会,当他们开始爬坡时,你便挥动旗帜,打开城门。当我们前路受阻,你便用最后的墙弩为我们开劈出一条血路,若是敌人被我们分割,却依然不退,你便拿起弓箭吧。”奴隶领主回过头来,凝视着他那像受惊的小鸟一般的奴隶。 “我,我是墨家子弟。” “昨天,你已经造了诸多杀孽。今天,不是生,便是死。” 奴隶领主的眼神冷酷无情,说完这句话,他转下了墙梯,爬上了沉默的战车。他的奴隶孤单的站在城墙上,像个胆怯的孩子一样。 “簧簧簧。” 山梁下的号角激烈的炸响,惊醒了发呆的奴隶,他踉踉跄跄的奔到箭垛口,紧紧的拽着手里的一面旗子。十六名绞盘手死死的看着他手里的旗子,只要它一挥动起来,他们便会拉起沉重的城门,放出等待已久的洪水猛兽。 妫漓趴在箭垛口上,垫着脚尖,身子微微前倾,眼睛瞪的浑圆,浑身却在颤抖。他是墨家子弟,仁爱非攻,可昨日那血淋淋的搅肉场,却是出自他手。为此,年轻的奴隶整夜未眠,耳朵里充满着声声悲嚎,眼里尽是那血腥的场面。倒底是那里错了?他问自己,却得不到任何结果。 没有人会为他解释,因为人性是最为复杂的,而战争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一头浑身上下滴着血的怪兽。 二十辆战车在号角声中缓缓向山梁上爬来,在战车的后面是一千多名重装骑士,他们全副武装,盔甲与剑戟在阳光下泛烂。上千名剑盾手、长戟手,弓箭手跟在战车与重装骑士之后,排成松散的阵型,斜斜分布于两翼,恰若海船上的一柄巨大铁锚,这是攻防兼备的阵型,像堡垒一样移动,任何一个方位都是无懈可击。 这,这该如何是好? 看着这巨大的铁堡垒一点一点的向山梁上压来,妫漓一张脸涨得通红,就算不是兵家子弟,他也能看得出来,今天的东夷人与昨天孑然不同,昨天,他们就像潮水一样,一浪接着一浪,而旬日要塞则像危然不动的礁石。可是现在,年轻的奴隶手足无摸了,到底是该摇旗还是向城墙下的奴隶领主示警? 然而,这是战争,不会遵照任何预定的轨迹,只会有突如其来的变化。 “轧轧轧。” 突然,那只黑鸟像脱弦的箭一般朝发呆的妫漓扑来,想要啄瞎他的眼睛。一排羽箭飞起,那鸟灵敏到极致,竟然在半途硬生生的骤然拔高,将那排箭矢抛在身后,漆黑的爪子猛然一探,在年轻的奴隶脸上留下了四道深深的血痕。年轻的奴隶大吃一惊,挥起旗子向那黑鸟砸去。 “哐哐哐。” 十六名绞盘手拉动了绞盘,沉重的城门缓缓向上拉起,不知是泥水还是血水的粘稠物一坨一坨往下掉。与此同时,城墙上的号角吹响了,八辆战车排成四排从城门内蜂涌而出,七百九十九名重装单骑像魔鬼一样从断墙处源源不断的挤出来。 太阳在东方像火球一样燃烧。 在那一瞬间,虞烈被刺得睁不开眼,等他适应下来,却发现敌阵已然爬到了半山坡。他匆匆扫了一眼对方的阵势,心中一惊,可是转念间眼中一狠,“唰”地拔出剑,高声叫道:“众将士,冲破敌阵,辗碎敌阵。”叫罢,奔腾的战车头也不回的向那庞大的堡垒撞去。 斜坡长达十五里。 在这十五里的斜坡上,战车与铁骑的海洋铺天盖地的罩向堡垒。在高速奔跑之下,战马的胸肌不住的跳动,骑士身上的甲叶急剧起伏。风声拉响在耳际,秃鹫的叫声盘旋在天,大地在颤抖,仿佛承受不住这无情的践踏。 虞烈双眼瞪得血红,眼角微微抽动,他死死的盯着那越来越大的堡垒,对面的人与马渐渐清晰,那在阳光下泛着光的长戟与箭簇就像一双双死亡的眼睛,正漠然的与他对视。他听不见风声,也听不见马蹄声,就连心跳声也突然消失了,却突然想起了多年以前,在陈国蝎子关外的那道无名峡谷之中的场景,那盛开着的血骷髅,那飞蛾扑火的娇弱身影,那咆哮着的巨大战锤,以及宋伯约那冷冷的笑声。 “轰!” 撞上了,海浪撞上了礁石,浪花肆意的跳动,血水与血花竞相绽放。虞烈松开手中的弦,将箭扎入一名敌人的眼睛,那敌人捂着眼睛还没从战车上倒下来,他又抓起了身旁的铁戟,猛地一戳,把擦身而过的战车上的弓箭手的头颅戳掉,血水喷洒了一脸,他来不及抹,挺起长戟格开面前飞来的箭。 “前进,前进,开劈出一条血路!” “簌簌簌!” 黑色的鸟总算被弓箭手赶得调头就飞,城墙上仅余的两面墙弩在这时爆发了它无穷的威力,粗如儿臂的弩箭呼啸而去,在那坚固的堡垒里犁出一道骇目惊心的血痕。在这短短的呼吸之间,两辆战车已然撞碎,剩下的六辆战车与七百余名重装骑士抛开了敌人挤向两边的战车与骑士,发了疯一般向堡垒的内部扎去,凿穿它,分割它,一直凿,一直凿,直到凿到平原上,把那些尾随其后的步兵方阵凿烂!辗碎! 就像昊天大神的鞭子!! 一路所向披靡,眼见即将凿穿敌阵。 “唰!” 便在此时,一道光芒乍现,不远处,一个身披破烂的赤色大氅的人拔出了背上的剑,那剑在阳光下泛出眩目的光芒,他骑在马上,高高的举着剑,像是举着一轮太阳,他纵声大喝:“前进,有我无敌!!” “吼!” 回应他的是一声爆吼,那铁山一般的巨人猛地从战车上跳起来,轮起手中那磨盘大小的战锤,像是一只洪荒怪兽,连人带锤的砸向敌阵,黑压压的影子罩着战车,战车上披着青绿色大氅的士兵口瞪目呆。“碰!”一声巨响,奔腾的战车嘎然而止,战马的头没了,脖子上喷出一股血浪。而那怪兽犹不罢休,狂吼着,又是一锤,彻底的砸烂了战车,随后,他抱着战锤,疯狂的旋转,将战车后面退避不及的一名重装骑士连人带马砸飞。 “虎邪,虎邪……” “熊战,熊战……” 战车在奔腾,片刻不止,虞烈心中狂跳如雷,他已经忘记了挺戟放箭,呆呆的看着那死亡的漩涡在身后越旋越远,但凡有骑士想要去撞飞它,反倒却被它转飞。那擒着太阳的人,被迫挤向两边的敌人正在飞速的往他身旁聚集,他们头也不回的奔向要塞,一路斩杀已方落单的重骑。而那人背后的大氅太过夺目,虞烈识得它,正是当年自己曾经披过的大氅啊,边角处被他不小心用油灯烧坏了,小虞向妇人借了麻线,补好了它。至于那柄剑,它无数次出现在虞烈的梦中,剑身上的每一条纹路,奴隶领主都熟知于胸。 那是虎邪剑啊,是我的剑啊! “轧,轧轧。” “将军当心!” 就在虞烈魂飞天外之时,那黑鸟瞅了个空挡向他斩来,坚硬如铁的爪子直插他的眼睛,而奴隶领主还愣愣的回头凝望着。“唳!”一声尖啸撕破了长空,熊熊燃烧的太阳突然坠了下来,血红的翅膀拍飞了箭矢,尖利如剑的长嘴后发而先至的啄断了黑鸟的一根爪子。“轧!”一窜黑血飙飞,那黑鸟尖叫着扭头便逃。血色的太阳紧追不舍,一红一黑两道残影奔窜在钢铁洪流的上空。 “簌!” 有人站在奔驰的马背上,朝着血红的太阳放了一箭。那血红的太阳在半空中一声长嘶,将箭拍落。不过,那黑鸟却总算逃离了它的捕猎,窜到了那手擒着太阳的人手臂上。 “小虞啊……” 虞烈放声呐喊,可是喊出来的声音却是那么的黯沉沙哑。那手擒着太阳的人已经奔到了断墙处,他仿佛听见了什么,回头望了一眼,但是茫茫铁流,他能看得见谁呢?他的目光在那天上的血色太阳上滞留了一会,好似在想着什么,虞烈心跳如狂,然而,下一个瞬间,他却纵马冲入了断墙,再没回头。 “杀啊!!” 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瞬,或许是一世,虞烈回过头来,眼睛赤红如血。 第九十二章 蹉跎的蒯无垢 雨后的彩虹挂在树梢上,雍容的桂花树上飘来清新的香气。 七八月,正是桂花盛开的季节。 刑洛骑在马背上,穿着一身铁甲,甲叶擦得干干净净,胸前的护心甲倒映着浓密的树叶。那个名叫蒯无垢的白衣士子也骑着一匹雪白的健马,走在三等男爵的身旁,他的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谣,既不是燕地那雄壮而沧桑的曲音,也不是大雍那般磅礴大气的腔调,舌头压得很低,那些声音就像是从鼻子里冒出来的一样,词句有些囫囵不清,但却很是好听。 “这是什么曲子?”三等男爵扭过头,从盔缝里看他。 蒯无垢道:“若是你摘下头盔来,我就告诉你。” 三等男爵扭过头去。 白衣士子微微一笑,嘴唇上的小胡子翘了起来:“与人相交,贵在惺惺相知,岂可藏尾露尾?就算是朝歌青骑,也没必要成天笼在铁甲里,你说是也不是?” “我可不想与你结交。”三等男爵翁声翁气的说道。 “至少,我们现在走在同一条路上,而且还会去同一个地方。而我,并不是你的敌人。” “是不是敌人现在看不出来,大将军说过,敌人永远也不会把凶器暴露在恶意即临之前。” “至少,我没有恶意。” “看不出来。” 俩人的闲聊到此为止,三等男爵固执的顶着铁盔,直视着前方。眉目如画的白衣士子左手按着腰上的铁剑,右手却多了一把精美的小酒壶,他咬开酒塞,就着清凉的秋风饮起酒来。 阵阵酒香混和着花香往四下里飘。 在他们的身后,一百名朝歌青骑押解着粮车,尽管那些麻袋扎得死死的,却仍然会有士兵不时的纵马到粮车旁,仔细的检查一番,深怕袋口没扎紧。从出云城到旬日要塞不过一百二十里路程,刑洛为了等这七车粮食又在出云城多待了两天。他的心中焦急万分,偏生这些粮车还老出问题,不是轴承坏了,便是车辕裂了。所以,他们走了整整一天一夜,却只不过行了八十余里。好在,无论如何今天也能赶到旬日要塞。 喝了酒后的蒯无垢眼睛亮若星辰,他又哼起歌来。 这回,三等男爵没理他,在刑洛的心中,这厮多半不是个好东西,周游列国的士子他见得多了,燕京学宫里更是一抓一大把,各家各派应有尽有,但是他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镇定的人。三日前,当他骑着马,端着戟冲锋时,这厮就那么懒洋洋的站在青石道中,脸上还挂着那令人讨厌的笑容,就算是飞扬的马蹄擦着他的鼻子落下,他却连眼睛也没眨一下。刑洛的父亲刑屠曾经说过,武士会为了荣誉而淡漠生死,这家伙并不是武士,虽然他的腰间也挂着一柄细剑,但那只是用来装饰的,刑洛一手便能将它搬断。那他是为了什么?不得而知。然而,三等男爵却就此觉得这厮深不可测。 低沉而韵味悠长的歌声飘荡在桂花道中,白衣士子英俊的脸被酒熏得坨红。骑队穿出桂花道,迎面是广褒无垠的田野,金黄色的粟田被秋风卷起来,像海浪一样层次递向远方,一群群平民与奴隶正在这片海洋里忙碌着。这里是余君的直属领地,虽然距离旬日要塞仅仅四十来里,但却仿若是两个世界一般。四十里外,是杀戮的修罗场,这里却是一派祥和。 三等男爵心想,这些粟田足够将士们吃上小半年了,若是我趁其不备,可是我没时间收割,若是……。他不敢再深想。 翻过这道短斜的山梁便是旬日要塞后面的平原地。 三等男爵背上的大氅被秋风扬起来。 白衣士子酒壶空了,歌声也停了。 惊慌逃窜的人群就在这时闯入眼帘,他们拖家带口,踉踉跄跄的从平原上奔来,像是一窝一窝的老鼠。 卑微的背叛者。 刑洛眼神一冷,提马向平原冲去,背后的风氅冽冽作响。 沉重的马蹄落在荒芜而贫瘠的土地上,逃窜的人群见骑兵涌来,慌不择路的向四面八方逃窜。刑洛拦住了几个人,抬着手中的长戟,指着一人的咽喉:“你们不觉得羞耻么?我们以生命来守护你们,你们却选择了背叛。” 被三等男爵指着的是一个平民,或许还是位贵族,他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袍子,磨损的边角处绣着模糊不清的家徽,精气神却完全垮了,惨白的脸,麻木的眼,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水鬼一样,这水鬼吞了一口口水,沙哑的说道:“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毫无礼仪,毫无人性的屠杀。我若不走,就会被砍掉头颅,滚落在那肮脏的泥土里。看看你手中的戟,你是在守护我们么?你们和那些强盗一样,霸占着我们的领地,主宰着我们的生死。来吧,插破我的喉咙。哈哈哈。” 水鬼疯狂的笑起来,却没有忘记抬起双手正了正头顶上那歪斜的板冠,还把脸上的一缕头发别到脑后。就此一瞬间,水鬼变了,神情凛然不可侵犯。 头坠不堕冠,这是一个儒家子弟。 锋利的长戟一寸一寸的缩了回来,三等男爵遥遥向旬日要塞望去,眼里尽是迷茫,我们在守护什么?我们披上了这代表着荣誉与牺牲的大氅来到这里当真是为了守护么? 燕人从来不畏惧死亡,却害怕死得毫无道理。 “这是一场不义之战。” 老鼠们爬上了山梁,消失在了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白衣士子骑着马悠哉游哉的靠近三等男爵,目光平静如水,嘴角带着玩味的笑意:“当然,自从代国之战后,当今这个天下,就再也没有任何正义可言,包括五十万大军伐楚。” “若是如此,那忠诚与荣耀何在?”三等男爵的声音又低又沉,仿佛是在问蒯无垢,又好像是在问自己。 “忠诚与荣耀,就是热血与土地。” 白衣士子的目光深邃如海,纵马向依稀可见的旬日要塞奔去。 三等男爵提马追了上去:“听说,你是鬼谷先生的弟子,鬼谷先生一生收徒无数,无一例外俱是英雄豪杰。既有兵家子弟,又有各家夫子,逝者不言,只言当今,譬如,南楚的大将军楚宣怀,南楚北燕并世称雄。又譬如,大雍的卿相仲夫离也曾得鬼谷先生授艺,更如,齐国的卿相布衣褴褛,拜山得艺,等等。那么你,又属于那一类呢?” “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原来老师的弟子竟然有这么多。你说得很对,他们都是纵模天下的英雄人物,蒯无垢却只不过是一介布衣士子,哪能与他们相提并论?师兄们都是人杰,蒯无垢替他们丢脸了,年已三十,仍在蹉跎。唉。” 白衣士子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好似很感概,可是刑洛从却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颓废,反而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不屑。 刑洛道:“你既是鬼谷先生的弟子,为何不去江北观风云变幻,却来这里做了个押粮的粮夫?” “唉,我已经说过了,岁月蹉跎,蒯无垢无才无志,能得余君看重,给朝歌青骑押粮,已是三生有幸了。” 白衣士子提着空空无也的酒壶对了下嘴巴,酒虽没有一滴,但那浓浓的酒气却贯进了他的喉咙里,他的眼睛亮起来,胜过天上的星辰。 三等男爵不再说话了,这厮总是这样惫懒,不论刑洛怎么套他的话,他都会用这样明显是推辞的话语来搪塞刑洛,而此,让三等男爵暗怒于心,真不是个好东西。 走了两个时辰,一路都是逃难的人群,三等男爵再也没有拦下他们,他懒得去问了,这是一群失去了信仰的人,都是行尸走肉,与死人无异,他这样想着,抵挡着内心的惶恐。 太阳挂在西方,旬日要塞也在西方。 那蒙蒙胧胧的要塞孤独的伫立在山梁上,三等男爵打起了精神,命令全军从速。 “旬日要塞陷落啦,哈哈哈哈……” 马蹄正要落下,从那一堆腐烂的杂草里突然冒出个头,睁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死盯马背上的刑洛,裂着稀黄的牙齿疯狂的大笑起来。 “老铁匠?” 三等男爵心头一震,从马背上翻下来,一把他提出了杂草堆:“你说什么?” “来啦,来啦,一剑又一剑,头颅,满地都是头颅。都死光啦,都死光啦。哈哈哈。” 老铁匠已经彻底疯了,他在刑洛的手底下挣扎着,大叫着。 三等男爵猛地一个趔趄,把老铁匠重重的掼入杂草堆里,爬上了马,斜拖着长戟,高声叫道:“众将士,人与城同在!” “人与城同在!!”一百名士兵面色大变,但却齐声回应了他。 “慢着,你们不要粮食了吗?” “要塞都没了,要粮食何用?” 三等男爵从牙齿缝里逼出这句话,率着一百名士兵风一般卷向那泛着血光的旬日要塞。白衣士子凝望着他们远去,又回头看了看那无人管束的七辆粮车,跳下马来,把昏迷的老铁匠从杂草堆里拖出来,拍了拍他的脸。 老铁匠悠悠醒来,又开始大叫:“死啦,全死光啦。哈哈哈。” “看来你真的疯了。我不应该相信一个疯子的话。” 白衣士子凝视着老铁匠的瞳孔,过了一会,从马腹下扯出一个布囊,里面装着厚实的大肉饼,他把布囊扔在老铁匠的怀里,爬上了马背,赶着七辆粮车,慢腾腾的向旬日要塞而去。 …… …… 新一轮的停电断网风波又来了,江山现居家乡小城,真是验证了那句话,有其利必有其弊,小城生活散漫,宁静,但同时办事效率也极差,家门口的一道街道整修了两个月,还是没有完全修好。不知道什么还会停电,断网。我也是被折腾得快疯了。更新也极度不稳定。喜欢看的书友们慢慢看,江山一有机会就会更的。 第九十三章 成王败寇 天色渐渐暗下来,夕阳却还在山梁上燃烧。 旬日要塞透着一层昏红而腐朽的血光,像是妖异的火莲。 白衣士子到达要塞时,样子很狼狈,头上的板冠掉了,脸上不知道在哪里磨趁了一道血痕,手上的细剑沾满了污泥,身后的粮草只有五辆了。迎接他的是个略显臃肿的朝歌青骑,这人不是风轻夜,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不是,之所以这样笃定,是因为在出去城时蒯无垢曾经在人群中远远的见过风轻夜一面,虽然仅仅是惊鸿一瞥,而且风轻夜也并没有看向他。 年轻而莽撞的三等男爵站在那人身旁,他只关心粮食。 三等男爵皱眉道:“还有两车呢,为何不在?” 蒯无垢的名字叫无垢,现在却是浑身污垢,然而就算如此,他仍然把腰挺得笔直,神情也是那般懒洋洋的,他微笑道:“我能活着走到旬日要塞,已经是三生有幸了,你们能得到五车粮食,也应该感谢昊天大神。毕竟,我只有一个人,一把剑,而被你们逼离要塞的人却有成百上千。” 是的,他被劫了。 就在刑洛率着一百骑兵离去后不久,那些看上去胆怯而肮脏的老鼠们把他团团围住了,在那一刻,绵羊变成了饿狼,麻木化成了凶狠,他们大叫着冲上来,扯开麻袋,捧着黄澄澄的粟米往嘴里塞,边塞边笑边哭,仿佛饿了一千年。 白衣蒯无垢是个仗剑走天涯的人,他周游列国时,见过不少饥饿的奴隶,但却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疯狂的场景。于是,他拔出了腰上的剑,想把带头的那人耳朵削掉一只以示警告,结果却被人像拧只小鸡一样拧起来。幸好,遥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了一阵号角声,那些正准备把怒火发泄在他头上的人听见了号角声,齐齐的怔住了,就像一具具石化的雕塑一样,下一个瞬间,他们便又变回了老鼠,慌不择路的向四下里逃窜。要不然,别说粮食还能不能保住,怕是连他自个的小命便就此交待了。 真是一场危险的旅程。 旬日要塞并没有陷落,虽然它残破的让人心悸,放眼看去,到处都是战火带来的创伤,坍塌了一半的房屋,街道中遍布着碎石,摇摇欲坠的泥巴墙,被火烧得乌黑的城墙,插满了箭的箭塔,破烂的铠甲,满身伤痕的士兵。 老鼠从那坑坑洼洼的街道中窜过,一点也不怕人,一支羽箭从天而降,把它射翻在泥水潭里,一名魁梧的士兵从墙头上跳下来,提着它的尾巴,嘴里嘀嘀咕咕:“不错,不错,可以煮上一锅汤了。” “唉,这便是号称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么?曾几何时它是何等的风光啊。” 蒯无垢语重心长的感叹着,此刻,他骑着一匹跛脚马,跟随在那个肥胖的人身后,三等男爵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他的身旁,一脸的阴沉。至于他那匹雪白漂亮的白马去了哪里?很不幸,它被一名看上去很强壮的逃难者抢走了,时至如今,他还记得那人冷笑着的脸。 天之道,盗亦有道啊,他们只拿走了我的马,却没有取走我的脑袋,我是否应该感谢他们? 蒯无垢闷闷的想着。 沿着积满脏水的街道走向军营,一路上,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士兵们都对他们行着默而无声的注目礼,不过,蒯无垢却知道,这些士兵是在向他身后的粮车致敬,他们的目光是如此的饥饿,与那些盗亦有道的强盗没什么两样。 狭长而破败的街道里飘着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陈积了千万年的阴冷雨水,突然暴露在了烈日之下所散发出来的霉烂味。蒯无垢没有捂住鼻子,因为捂住了也没用,满城都是这种味道,离军营越近,这种味道越浓,熏得人头晕眼花。 这是,死亡的味道。 蒯无垢皱了皱眉,嘴巴上的小胡子往上翘起来,浓密的胡子把鼻孔挡住了些许,臭味不是那么浓了。他正想笑一笑,却转眼看见了城墙上那些飘来荡去的头颅,一排又一排的头颅像是南楚的葫芦瓜一样,只不过,它们并不是生长在瓜藤上,或是人的脖子上,而是被插在戟尖上。他的眼神极好,甚至看见戟杆上,那些干涸的、乌紫色的血条引来了一群群嗡嗡乱叫的苍蝇。 把目光放得更远,那里是要塞的另一面,黑压压的秃鹫像是翻滚不休的云层。 这哪是人间啊,简直就是地狱。 主导这场战争是什么的样人? 怎可如此残暴? 不知不觉中,蒯无垢紧紧的抿起了嘴,因为抿着嘴,小胡子便垂了下来,臭味又开始往心里钻,往神魂里透,他感觉到无比沉闷的压抑,可是越压抑,他的眼睛越亮,神情也愈发坚定。 军营里很吵,到处都是叫骂声。 然而,细细一看,来来往往的士兵们俱是沉默无声,他们走路很沉,一落一个坑,目光很沉,就像万年不竭的死水,便连手里牵着的马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那叫骂声是从何而来? “敌人。” 那个略显肥胖的,披着青绿色大氅的,看上去像是个将军的人替蒯无垢解了疑惑。这人有着一张平凡而普通的脸,若不是那斑驳的铁甲与脸上那几道深可见骨的伤痕,就像是一个朴实的老农。他的眼睛是灰色的,或许是因为太过疲惫,眼眶深深内陷,眼球上密布着血丝,但是他的眼神依旧坚毅生冷,与他腰上的剑一模一样。 “走吧,我带你去看一看。”那人说道。 三等男爵押着粮车向军营深处行去,跛脚马带着蒯无垢,跟在那人的身后反向而行。 一路沉默。 军营的左面,这里没有帐蓬,只有一面随风飘扬的五爪金龙大旗,以及那些石头与木头仓促垒就的牢笼,就算是牢笼也并不多见,稀稀拉拉的十几间,大片大片的人蹲在地上,手与脚都绑着粗黑的绳索,披甲执锐的士兵警惕的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弓箭手们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的引着弓,保持着戒备。 浓烈的臭味扑鼻而来,透过士兵群向里面看去,蒯无垢又看见了乱烘烘的苍蝇,它们在那群人中起伏,跳着死亡的舞蹈,每当这时,便有三五名士兵提着剑、架着戟走到苍蝇聚焦的地方,从那里抬出一具将死,或者已死的尸体出来。 士兵们从蒯无垢的身旁走过,被抬着的人已经死了,脸肿的像乌紫色的猪肝。 “风轻夜,乐芈,乐凝,鬼车,你们通通不得好死!” 突兀的叫骂声便在这时响起。 那略胖的人接过身旁士兵手中的弓,引弦搭箭,瞄也不瞄一下的把箭射在了某个牢笼的木柱上,箭尾不住的颤动,那声音嘎然而止。蹲在地上的人群有了一丝骚动,他们抬起头来,看向放箭的人以及站在那人身旁的蒯无垢。 蒯无垢也在看那人。 那人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把箭还给士兵,提马向那些牢笼走去。 穿过人群,那一张张脸,惨白、白的泛青,那一双双眼,麻木而茫然,像是没有灵魂的肉虫。蒯无垢心中一下一下的抽动,嘴巴抿得更紧。 “你所看见的,是被铁蹄辗碎了胆的人,在此之前,若是你站在他们之中,只会有一个下场,那便是被砍掉脑袋,他们可不会管你是谁。”那人骑着马,剑袋上的剑拍打着马腹。 蒯无垢没有说话。 那人回过头来,裂着嘴巴冷冷一笑,当走过一所牢笼时,他指着笼中的人:“此人手底有八条人命,但却无一人是战士,统统都是平民与奴隶,其中有两名三岁孩童与一名身怀六甲的孕妇,如此算来,却是九条人命。” 那人蹲在牢笼的角落里,像是在躲藏那道斜斜透到牢笼里的夕阳,地上有一滩泥水,倒映着他的脸,乱七八糟的头发垒在他的脑门上,干枯如草,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的液体从他的头发上滴落,把泥水中的那张脸滴烂。 可是,蒯无垢却分明看见,此人有着一张年轻的脸,约模十五六岁。 来到下一所牢笼,柱头上插着一支箭,那人拔下箭,定定的凝视着牢笼中的人,按着剑的手背上,青筋一下下的跳动,气息如牛,又沉又闷。 “哈哈哈,自古以来,成王败寇,具某别无二话。但是,老子败得不甘,若不是那些该死的家伙临阵脱逃,被关在笼子里的人,就是你们,你们!”笼子里的人声嘶力竭的喊着,他有着魁梧的身形,眼睛瞎了一只,鼻子少了一半,胸口滴着血,一支断箭从胸甲的缝隙处插了进去,他每吼一声,伤口处便会挤出一团污血。 此人,是个亡命之徒。 蒯无垢向另一个牢笼看去,那里面跪坐着一人,双手按着膝盖,背挺得笔直,脸上的神情很平静,身上穿着一件华丽而精美的铠甲,尽管上面伤痕累累,但是却干干净净,在他的身旁也有一滩泥水,里面投着一团碎布,细细一瞅,面料很奢华,应该是南楚的织锦。 “他是谁?”蒯无垢指着笼中人问道。 “鬼才知道,他们是强盗,强盗何来姓名?” “某,雒青狮,雒国第三十八代国君,世袭三等伯。然,某生不逢时,自幼流离,虽卑而不弃,心怀复国安邦之志。呜呼,奈何天意弄人,吾怀全壁之意,却无用武之地,潦倒于草莽,困顿于牢笼,徒奈何哉……” 笼中人静静的说着,神情庄严肃穆,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是在诵唱着一篇华美的祭文。 蒯无垢得听怔住了。 等他念完,蒯无垢淡然道:“我要见风轻夜,风大将军。” “风大将军现在不能见你。” ……… —— 停电,停网,电刚来,网还没来,我跑到亲戚家来借个网,请各位原谅。无法定时更新。本来说这个月每天两更,也食言了。请喜欢这书的书友理解。质量肯定不好,也没检查错别字。抱歉。 第九十四章 狼毒箭 生命很脆弱。 虞烈受伤了,为了救一匹马。 那是一匹瘦到骨头里的老马,在震天的厮杀声中,它披着华丽的马甲孤独的伫立,有气无力的叫着。人群像潮水一般对撞,它站在潮水的中央,扑扇着一对浑浊的眼睛。当时,奴隶领主引着麾下的战车与铁骑,像尖刀一样将敌人剖烂,辗碎。“灰儿,灰儿。”当它看见他时,他正把铁剑插进一名敌人的喉咙里,鲜红的血喷了他一脸,从头盔缝隙溅入眼里,于是,他看见了一团血红,在那血红之中,它摇头晃脑、踉踉跄跄的向他奔来,叫声是那么的欢欣,令人颤抖的欢欣。他不知道它是怎么认出了戴着铁盔的自己,但是他却一眼就认出了它。 那是我的马,我唯一的马。 奴隶领主御驶着战车向它奔去,车轱辘辗上了一块石头,剧烈的颠簸险些使战车倾覆,他却不管不顾,从车上跳下来,张开双手奔向他的马。就在这时,缺了一半鼻子的独眼人站在小土坡上,朝着奔驰的老马射出了手中的箭。利箭破空而来,时间与空间在那一霎那慢到极致,奴隶领主狂吼着,使出浑身的力气在地上一蹬,身子弹射而起,于千均一发之际替它挡下了那一箭。 “灰儿,灰儿。”老马看着他慢慢的倒下,悲伤的叫着。 虞烈重重的躺倒在地,把地上的血水溅开,冰冷的铁盔掉在血水里,他看见了半蓝半红的天空。嘶杀声远去,像是隔着一个世纪一般遥远,他凝视着自己的马,露着牙齿微微一笑。 “唳!” 大火鸟向土坡上的人掠去。 梦境到此为止。 阳光穿过院外的铁树,一丝丝一缕缕,其中有一缕爬上了古老的雕花窗,悄悄的射进了房里。 屋中燃着灯,爬满了铜锈的青铜玉树灯,一灯十五枝,十五根雪白的蜡烛顶着跳动的火光把屋内照得一派明朗,屋里铺着分不清是青色还是灰褐色的石地板,漆黑如炭的乌桃案上熏着徐徐起伏的香,挂在墙壁上的地图泛着一层暗黄色的光,青铜铸的侍女捧剑架上横卧着一柄满是豁口的剑,铺着厚羽绒的大床上躺着虞烈。 这里是旬日要塞的领主府。 晨风吹着案上的熏香,那淡淡的、模糊的香影就像婀娜多姿的少女随风荡漾,窗口对着床,风从窗外来,把熏香送到床上,从虞烈的鼻孔里钻进去。 辛烈的熏香,进入虞烈的鼻子便一直往胸膛里钻,像是把小刀子一路往下割,针刺般的痛楚使他的胸膛急剧起伏。 他睁开眼睛。 阳光透在他的眼敛上,有股子清微而温暖的香气,可是也有些刺眼,他想抬起手来挡一挡,胸口却传来撕裂般的痛楚,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下来,抬到一半的手慢慢按向胸口,摸到的却是令人骇目惊心的伤口。 他没有戴铁盔,也没穿铁甲,敞着古铜色的胸膛,在那些块垒般的肌肉正中心的位置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就像纹裂的蛛网一样向四面八方展开,网是青灰色的,狰狞而恐怖,蛛网之中爬着一只巨大的黑色蚂蚁,有些像毒寡妇黑蜘蛛,它正在咀嚼着那些蠕动的肉芽,那些恶心的肉芽是黑色的,流着黑色的粘稠物。 箭上有毒,狼毒。 狼毒号称天下第一毒,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凶恶,见血封喉等等,而是它会给人带来生不如死的痛苦,它使人一点一点的腐烂,却不会立即死去,活着,有时候往往比死去更让人痛苦。 案上的香是珍贵无比的龙涎草髓,虞烈对此香极其熟悉,卫大神医最为珍爱的一束盆栽便是龙涎草,而他的身上也常年累月的备着一罐龙涎草髓,卫大神医说,在关键的时刻,它能救他一命,如今应验了。 至于胸口趴着的这只黑蚂蚁,虞烈完全不知道它来自哪里,只是模模糊糊的记得,有个人影将一块冰冷彻骨的石头放在了自己的伤口上,并且还念了一段冗长而令人昏昏欲睡的话语。 如今看来,那块石头便是这黑蚂蚁。那么,是谁把它放在我的伤口上? 这时,黑蚂蚁突然重重一口咬下,撕下了一条黑色的肉芽,虞烈张大着嘴,紧紧的拽着拳头,无声的惨叫。 “吱嘎,嘎吱。” 黑蚂蚁嚼着肉芽。宽阔的大床上摇动起来,虞烈在床上痉挛,弓着背,像是一只正在痛苦挣扎的虾米。 他的副将,中年领主子车舆守候在屋外,听见了动静,推开门,大跨步走向他,一把按住他想要扔掉黑蚂蚁的手,定定的看着他的眼睛:“别动,忍耐,忍耐,很快你就会好起来。” “子,子车……” 虞烈喘着粗气,牙齿咬得格格响。子车舆死死的按着他的手,注视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血中带黑,那不是正常的黑,而是死气一般的黑,黑与红参杂在一起,仿若毒蛇身上那妖异而艳丽的花纹。只不过,现下那些死黑正在逐渐的消退,而血色正从眼眶四角慢慢覆盖整个眼球。 “很好,血气渐旺,毒气正在消散,用不了多久,你便可以站起来,骑在马上肆意的奔跑。臭小子,你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可有见到什么?” 痛楚被麻木所替代,虞烈浑身上下湿漉漉的,神情渐渐平静下来,张着嘴,无声的喘气。子车舆放开他的手,一屁股坐在床边,目光避开了那只狰狞的黑蚂蚁,嘴里在说笑,眼里却含着深切的担忧。 “什么也没看见,倒是闻到一股酒香,浓冽而厚重,和燕酒一模一样。” “哈哈,莫非亡魂婆给你喝的忘魂汤是一碗酒啊,这敢情好,日后,轮到我去时,我一定要多喝两碗,喝得亡魂婆肉疼。” 中年领主放声大笑起来,身上的甲叶跟着他的笑声发抖。虞烈咳嗽了两声,惨白的脸上多了一丝血色。 “我的马呢?”奴隶领主顺了两口气。 “那匹老的连牙齿都掉光了的马?”子车舆皱着眉头,凝视着虞烈。 虞烈虚弱的点了点头。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去救那匹马,我把具器的手筋和脚筋挑断了,在里面撒上了盐,他哀嚎了两天才告诉我,那是敌人的马。就是那些撞破了断墙,疯一般刮向要塞,逃窜而去的敌人。”中年领主的声音很沉,眼里闪着隐隐的怒火。 “那是我的马。” 虞烈并没有多作解释,听见小虞她们离去,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痛楚,是那么的深沉,然而,他的神情依然平静,或许是因为身上的痛楚导致了心灵的麻木。他翻了一下身,想要坐起来。 “别动,别动!” 子车舆把他按回了床,沉声道:“臭小子,你不是铁打的,你一样会死。要不是你身上的龙涎草髓与这只蚂蚁,你早就死了,亡魂婆的忘魂汤也喝了,哪里还会记得什么马?放心,它正在院外吃草,比你精神,诛邪和它在一起,它们好像认识。你不用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只要你活过来,把我女儿给娶了。” “粮食?”虞烈扯着嘴角,艰难的笑了一笑。 子车舆道:“别担心,出云城来人了,刑洛押回来五车粮食,而我们搅灭了那些强盗,抢了他们藏在山里面的粮食,现在,粮仓里的粮食堆积如山,足够我们吃到明年花开。” 明年花开,梨花,桃花,绚烂多姿。 虞烈不由自主的便想到了燕京城的梨花,在那皓如白雪,雍容的梨树下,站着天蓝色的卫大神医,她恬静的笑着,指着他的鼻子,微微蠕动着嘴唇,仿佛在说:‘虞烈,你又不听话了?’ 萤雪,漆黑夜空里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带给人温暖的希望,而雪花总是那样晶萤而剔透,它干净而纯粹,乍然一抚,触手清寒渗人,可是合在掌心里,它又会化成温润的水。 我一直很听话,不要离开我。 心神放松下来的奴隶领主嘴角带着笑意,血红相间的眼里尽是温柔。然而,转眼间,那些梨花化成了绚烂的桃花,粉红粉红的一大片,他仿佛又回到了安国,变成了那个受人嘲弄的傻子。 ‘侯子,侯子,我是小虞……’ 一个怯怯的声音在耳边低吟,继而,那个声音轻轻的唱起歌来,是那么的好听,像是清澈的山泉滚过滑溜溜的石头,温柔而透澈:‘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歌声悠悠,虞烈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有人要见你,他等了七天。”就在这时,中年领主扭头向窗外看去。 在那里生长着一株枝叶苍虬的铁树,铁树永远也不会开花,就像生冷的铁剑,将剑尖插向天空。在那树下,有一片原是花圃,如今却长满杂草的草地,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正在摇着尾巴卷食着它们。一只硕大的,浑身赤红如血的大鸟在草地上将一条色彩斑斓毒蛇开膛剖肚。 一个蓄着小胡子,头顶白冠,身披雪白长衫,腰上悬着细剑,手里捉着一把精美小酒壶的中年士子正在一眨不眨的注视着草地上的大火鸟,他的神情很专注,每喝一口酒,脸色便更红一分,嘴里赞叹着:“神哪,这是朱雀。翱翔天际的神鸟,你展开的翅膀,遮蔽了灿烂的天空。从东到西,呼啸万里,大地在你的身下燃烧,人们在火海中抬头,却难以追逐你的身影。可是,你为何却坠落在人间?” “咕咕。” 听见了赞美,大火鸟扭过头来,像看傻子一样的看他。 第九十五章 生存与毁灭 八月底,九月初,草长鹰飞。 大火鸟在天上盘旋。 瑟瑟秋风卷起落叶与杂草,飞舞在旬日要塞的大街小巷。青石条铺就的街道上,旧日的血迹深深的浸进了石头缝隙里,被风干透了,像是一块又一块深黑色的花斑。 虞烈走在街道上,络鹰与络侯寸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一群群士兵正在巷道中巡逻,偌大的要塞除了士兵便是俘虏,极少见到平民。沿着‘之’字型墙梯走上城墙,箭塔上的五爪金龙大旗在秋风中冽冽作响,城墙上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些插在戟尖上的头颅早已消失一空,唯有那两处断墙仍在秋风里呜咽。 战争已然结束,一切回归了平静。 秋风很凉了。 若是在燕京,再过个把月就会下雪了。 虞烈抱着铁盔站在箭垛口。 那个穿着一身白衣的卫国士子骑着一匹跛脚马来到城墙下,他抬头看了看的虞烈,然后爬上了城墙,站在虞烈的身旁,纵目向极远的地方看去。 虞烈仿佛并没有觉察他的到来,仍旧望着远方。在那苍青色的天穹下,大火鸟自由自在的飞翔着,不时发出阵阵清啸。有时候,奴隶领主很是羡慕他的鸟,一挥翅膀便可高飞在九天之上,不像他,身上总是有太多的羁绊。 或许,那不是羁绊而是承诺。要想得到,总会失去点什么。 就在奴隶领主看着悠悠苍天出神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酒香,清新而冷冽,一闻便是好酒。 蒯无垢喝着酒,小口小口的啜着,神态很优雅很惬意,他那把雕刻着繁复花纹的精美小酒壶好像永远也不会空。 这是虞烈第一次与蒯无垢见面,严格上来说,是第二次,真正的第一次是在虞烈陷入昏迷之时,这人把那只污七抹黑的黑蚂蚁放在了虞烈的伤口上。听子车舆说,他是鬼谷子先生的徒弟。鬼谷子博学如海,桃李满天下,本人不仅精通各家各派的要义,还极擅医术。传闻中,那位神仙的一般的鬼谷子已经两百多岁了,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 “多谢。” “不必,蒯无垢虽不是医家子弟,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但是在己所能助之下,也不愿见死不救。何况,你是朝歌城的风轻夜,大名鼎鼎的世袭一等侯。” 蒯无垢慢吞吞的说着,就这么一会的功夫,他的脸已经红得像大火鸟的屁股一样,舌头也有些大了,他把小酒壶的酒塞拧好,挂在腰上,眼睛追逐着那在天上翻腾来去的大火鸟,眼角的余光却在打量着虞烈。 秋风掀起虞烈背后的大氅,铁盔被他夹在腋下,显露着一张苍白的脸。他长得很是好看,尽管脸上有着伤疤,双眼赤红如血。如今,他勉强已能下地行走,然而,那些殷红的血气仍然牢牢的占据着他的眼球。 奴隶领主听出了蒯无垢的言外之意,他并未反驳,只是用那双血红色的眼睛平静的看着蒯无垢。或者说,虞烈是在等待,等待这个英俊的,鬼谷子的传人说出他的来意,虞烈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他也就在旬日要塞等了一个多月,并且失去了一只珍贵而诡异的黑蚂蚁。那只蚂蚁在虞烈能下床之前,“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被风一吹,竟然化成了一团黑色的粉沫。欲先取之,必先予之,虞烈懂得这个道理,可是却并未急着见他,而是让蒯无垢一等再等。 等什么?虞烈自己也不清楚,只是下意识的一直让他等。 然而,一个多月的等待并未耗尽蒯无垢的耐心,他反而在旬日要塞安安份份的住了下来,每天,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他都会骑着那匹跛脚马把整个要塞里里外外的转上一圈,仿佛是在巡示他的领地一般。 这时,大火鸟从远方飞回来,爪子下弯弯曲曲的缠绕着一条大毒蛇。它从城墙上方掠过,巨大的翅膀掀起了强横的气流,把蒯无后刮得一个趔趄,险些栽下城墙,虞烈一把拉住了他。 “多,多谢。” “不必。” “你的鸟很神骏,它应该叫诛邪吧?听说,在燕京城有一只神鸟,它的主人是燕国的二等男爵,燕京之虎——虞烈。我应该称呼你风大将军还是?” 刚刚站稳脚跟,蒯无垢便定定的凝视着虞烈,他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神情却很是严肃。奴隶领主也在看他,血红色的眼睛里看不出丝毫喜怒,站在虞烈身侧的络鹰与络侯的气息却突然加重了,甚至,络鹰的手已经按上了剑,就等奴隶领主一声令下,他便可以将这手无缚鸡之力的鬼谷子传人拧起来,狠狠掼到城墙下,肥沃着大地。 蒯无垢瞟了一眼络鹰那按着剑的手,对虞烈道:“若是你想杀人灭口、恩将仇报,我也不会怪你。当今天下,弱者恒弱,强者恒强,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诸侯之林。不过,我却有一个小小的要求,请在我的胸口来上一剑,千万不要把我的头颅插在戟尖上。我死之后,希望你能把这酒壶与我一起埋了,不知可否?” 虞烈道:“如你所愿。” 络鹰欺前一步,拔出了剑袋上的剑,冷冷的看着蒯无垢的胸口。 “慢着!” 蒯无垢退后一步,一只手抓着腰上的小酒壶,另一只手却摸上了细剑的剑柄,一瞬不瞬的看着虞烈:“你想杀人灭口,你杀得完吗?你岂能杀尽天下所有人?” 虞烈平静地道:“暂时,我不需要杀尽天下所有人,我只需要杀了你。我会把你的酒壶和你埋在一起。” “那些俘虏呢,你也要统统杀掉吗?” “他们会成为奴隶,被贩卖到中州各地,谁会相信奴隶所说的话?” “两千人,那可是两千个人,而不是两千只老鼠,你居然要把他们尽数卖掉!我知道了,你肯定是想把他们卖给昨天刚来的那位奴隶贩子!” 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很气愤,蒯无垢涨红了一张脸。 虞烈饶有兴致的看着他,淡淡的点了点头,就在昨天,旬日要塞里来了一位商人,是个货真价实的奴隶贩子。来得早,莫如来得巧,这是一件利人利己的事。两千个俘虏每天都会消耗巨大的粮食,并且还得留心他们逃跑,或是抢走守卫的武器,那可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于是,当那个神态悠闲的奸商率着他的商队偶然路过旬日要塞时,他得到了上宾一样的待遇。经过一阵激烈的讨价还价,子车舆吹胡子瞪眼睛的拍了矮案,一个奴隶,五枚蚁鼻钱。奸商接受了这个价钱,却表示要用刀币支付。 真是无奸不商啊,这些俘虏都是青壮之辈,若是在燕京、雍都等地,价值至少是在八枚蚁鼻钱以上,而刀币与蚁鼻钱的兑率本来就有问题。 “你当真相信那人是个奴隶贩子?”蒯无垢深深的吸了口一气,秋风撩起了他的头发,有些零乱。 “为何不信?”奴隶领主道。 “嘿嘿……” 白衣士子冷笑了一声:“事物反常必为妖,方园数百里内,谁不知道旬日要塞正在进行残酷的战争?怎会有人率着商队冒死来到这里?” “你不也一样。” “我,我当然不一样。” “有何不同之处?” “他是商人,商人贪财贪命。” “莫非,你视钱财如粪土?难道,你就不爱惜项上的头颅?” 在这一刻,奴隶领主的嘴角略略往上挑,那令人讨厌的,讥讽的笑意使白衣士子的脖子红了起来,他瞪大着眼睛,按着细剑的手在轻轻颤抖,胸口也在微微起伏,过了一会,他好像定了定神,冷声道:“你若是将俘虏卖给了他,怕是就此放虎归山。或许,用不了多久,我便会看到你的头颅被插在戟尖上。” “放虎归山?” 奴隶领主血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就算是虎,也是被一群吓破了胆的老虎,闻鼓即裂,有何惧之?” “唉……” 谁知,此时蒯无垢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拢起双手朝着虞烈一揖:“燕人的血,流的是铁,燕京之虎果然名不虚传,一身是胆。如今看来,你是准备坚守至风轻夜的到来。” 虞烈没有说话,只是转目看向了西北方,那里是燕京的方向。 蒯无垢也向西北方看去,秋风裂卷云层,云皱云舒,白驹过隙,一目千里,障障的青山,弯曲的古道,一望无际的梨花海洋,展翅高飞的庞大玄鸟,黑色的钢铁洪流,这一切都仿佛浮现在他的眼前,那是一个伟大的国度。 “你应该知道我的来意。” “如若我所料未差,你与那些即将成为奴隶的俘虏目的一致。” “为何如此笃定?我救了你的命。” “你救了我的命,却希望我善待俘虏,然而,这是一座孤城,粮仓里的粮食也让我无法去善待他们。仁慈,给予敌人仁慈只有死路一条。至于命……”说到这里,奴隶领主脸色苍白如纸,他紧了紧肩上的大氅,目光极为深远,声音却依旧淡淡的:“我的命拽在我的手里,但是,昊天大神却从未给过我好运。他只会让我选择,生存,或者毁灭。” 平静而冷漠的话语入了蒯无垢的耳朵,他心头微微一颤,歪头看向奴隶领主,或许是因为那一股一股袭来的秋风很冷,虞烈那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病态的潮红。不过,他却从虞烈血红色的眼中看到了何为坚毅,这是一个铁铸的人,仿佛永远也打不倒。但是,蒯无垢却知道,有一样东西,可以轻而易举的击倒他。 生存,还是毁灭? 秋风卷起白衣,裂着大氅。 “你不是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你身在棋盘之中,却让智慧蒙蔽了你的眼睛。那只操控着你的手,给予你一往无前的勇气,同时,也在把你推进深渊里。” 第九十六章 雨中来客 每个人都有一双手,粗细长短不一。 营帐里,一灯如豆。 虞烈跪坐在灯前看手,昏黄的火苗映在血色的瞳孔里像是两只细长的竖眼,他的手修长而有力,手背上的青筋伴随着手指的开合时隐时现,翻转手掌,虎口与指肚上结着粗燥而厚实的死茧,这是常年累月勒着马缰与练剑所致。 蒯无垢走了,骑着那匹跛脚马离开了旬日要塞,他没有回出云城,而是沿着要塞斜背后那条弯曲的小道走向横山走廊。天大地大,在古老而广阔的中州大地上,每一天,总会有千千万万的士子骑着马挟着剑周游列国,他们就像无根的浮萍一样,从东游到西,往南流到北。看见天青水秀,他们会吟唱着同样古老的诗歌去赞美,看见暴政恶俗,他们会拔出腰上的剑,把所看见的一切刻在竹简上,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历史,就在他们的手中记载与传递。然而,他们更多的是在寻找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这是诸侯们的天下,每个诸侯都有不同的手,喜好也各不相同,执政同样如此。哪里能让他们一展所长,他们就会在哪里出现。 白衣士子虽然走了,却在虞烈的心中留下了一枚种子。而那种子便是一支手,一支藏在黑暗里,却拽着命运的一支手。 大火鸟霸占了虞烈的床,它趴在那里,伸展着巨大的翅膀,刚入夜时,它吃了一条丈长的毒蛇,两只肥美的兔子,十枚色彩艳丽的蛇蛋,以及半桶香喷喷的糠皮粥,现下,它一动不动的趴着,长长的嘴喙里不时的冒个泡泡,眼皮有气无力的搭着,那双赤红色的眼睛与它的主人一模一样,辉映成趣。而它,显然是吃撑了。 略显寒冷的夜风拉扯着帐帘,发出“嘶啦,嘶啦”的声音,穿着铠甲的士兵持着火把挺着戟从帐门外走过,脚步声沉重而有力,不时,从那极远的夜里又传来几声轻微的呻吟,那是俘虏们正在接受惩罚。隔壁的帐蓬里响起了怒骂与大笑声,那是中年领主和三等男爵正在与远道而来奸商搓商着奴隶交易的细节,他们唱着红白脸,子车舆是白脸,年轻的三等男爵是红脸。毕竟,那是一万枚蚁鼻钱,不,一万五千枚刀币,对三位领主大人而言,这是一笔意料之中的意外之财。自古以来,战争便是奴隶最大的来源之一。要不然,凭什么说是成王败寇呢?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更是大争之世的准则。 奴隶领主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的手,两只血红色的眼睛仿佛聚成了两束血光落在那翻转的手上。他想,或许蒯无垢说得对,我的背后有一支手,它推着我前进没有退路,而那漆黑的前方没准就是深达千万丈的深渊地狱。我是虞烈不是姬烈,就算是姬烈,那也只是一个受人嘲笑的傻子,我与齐格不同,与燕趾、燕武他们也不同,他们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而我只是在这诸侯之林里挣扎着的一只蚂蚁,我只想活下去,活着去完成许下的诺言。 神,是不会慈悲的,它只会冷冷的注视着这些匍匐在它脚下的蚂蚁,给予它们希望或是别的欲望,让它们在那欲望里竭力的挣扎。在它的眼里,天下是盘棋,或许我连一枚棋子也算不上。它无比贪婪,以喽蚁的喜怒哀乐为食。 萤雪还在等我。 《芳阕殿》里的血信子开得一定很美丽,我想去看看。而那个墙上读书的声音,它总是会在我的梦里响起,她是谁? 小虞,你们要去哪里?你们不是说过么,会永远守护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可是如今,你们却拿着我的剑与我为敌。 我的君父,我的舅父,我的外公,你们抵在我背心上的剑,冰冷刺骨。 不,你是虞烈,而不是姬烈! 你,没得选择! 豆大的火光摇来摇去,奴隶领主耸着肩膀,摊着两只手,血红色的眼睛在温柔、茫然、无助、无奈、愤怒与咆哮之间不住的变化着。大火鸟感触到了他那强烈的情绪在急剧变化,它从床上吃力的挪下来,迈着将军步,慢腾腾的走到他的面前。它站起来比他还要高大,硕大的阴影笼罩着他。虞烈在那阴影里抬起头来,愣愣的看着他的鸟。大火鸟低下头,一如既往的用那毛绒绒的脑袋去磨趁他的脸,并且“咕咕”的叫着,仿佛是在说:‘虞烈,虞烈,你还有我。’奴隶领主被它的逆羽刺得生疼,却无声的朝着它笑,站起身来,环着它的脖子,抚弄着那几根弯长而粗硬的逆羽。 微弱的灯光将一人一鸟的影子拉得又斜又长,营帐里很安静,两道互相偎依的影子不再孤单。 下雨了,稀稀拉拉的下着,滴落在营帐顶上,“噗噗”有声,湿冷的风从帐帘处灌进来,把灯扑灭了。 大火鸟爬上了床,摆了个舒服无比的‘大’字。虞烈走到套甲木人旁边,取下满是豁口的剑挂在剑袋下,揭开被雨水浸湿的帐帘,走了出去。 黑漆漆的天空,没有任何一点色彩,在那雨水侵袭不到的地方飘着几束零星的火把,除此之外,整个军营与要塞黑压压的一片。 子车舆与刑洛送走了那位奸商,中年领主略显肥胖的身影从雨中走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定定的看着虞烈:“去还是留,该做决定了。” “我们应该留下。燕人无惧。燕人的血,流的是铁。”年轻的三等男爵的眼睛在漆黑的夜里散发着璀璨的光芒,艰难的抉择来临了,做为一名尊贵而骄傲的武士,还有什么是比忠诚与信仰更为重要的呢?舍身取国的时候到了! “燕人不畏惧死亡,可是燕人不会毫无道理的去死!只要旬日要塞还在,战争便永远也不会停止。我们打赢了一场战争,可是我们却无法打赢接下来的战争,我们只剩下不到一千人。而那该死的风轻夜,他不知死在了那个诸侯的酒坛里,或是某个娇美的贵族女子的床上!”子车舆的声音在“噗噗噗”的雨声之下,显得格外低沉。 “便是只有一个人,我们也要战斗到底!我们是军人、武士,武士怎可违抗封君的军令?!”刑洛在压低着声音咆哮,他的眼睛依然很亮,锐利的像是一柄刚出炉的剑,他的脸和脖子应该已经红了,尽管黑漆漆的看不见。 “蠢货,君上与大将军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我们没有粮食,要塞难以坚守,只有死路一条!”中年领主大声喝斥。 “死亡,原本就是武士的归宿!”三等男爵据理力争。 “若是在燕地,若是为了燕国的兴衰成亡,子车舆百死无悔。但是,这里是余国,这里没有皓洁如雪的梨花,也没有雄才大略的君上,只有破烂的城墙与鼠目寸光的余侯,他们统统想要我们死在这里!!”中年领主吼了起来。 三等男爵后退了一步,却又挺着胸膛向一直默不作声的虞烈看去。子车舆也向虞烈看来。 去与留,矛与盾,又一次摆在了奴隶领主的面前,他必须得为此做出选择。他在心里感叹,不论是去是留,蒯无垢都不愧是鬼谷子的传人,在不知不觉间,就使这看上去坚不可摧的要塞坍塌了一大半。虽然两位副将都压抑着没有说出心里的禁忌,可是很显然,他们都在怀疑,这是一场阴谋,对于那些俘虏而言,他们来攻取要塞,不论成功或者失败,最终都会走向死亡。而对于三位领主而言,或许,自从他们离开燕京城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被燕国所抛弃,纵然,他们并不知道这是谁的主意,君上?大将军?亦或,还有其他人? 雨下得更大了,打得帐蓬哗啦啦响。 中年领主与三等男爵的目光就像是寒雾之中的夜狼,灼灼逼人。 虞烈抬起头来,冰冷的雨水从天上落下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却感觉不到丝毫冷意,胸中似有一团火正在熊熊的燃烧。他拔出了那把残破不堪的剑,指向漆黑的苍穹,血红的目光越来越红。 “呜……” 然而,凄厉的号角声就在这个至关重要的时刻,不合时宜的响起。 茫茫大雨,泼瓢而下。五爪金龙大旗在雨水的冲唰下,像条破布一般垂挂在箭塔上,塔楼中的气死风灯在风雨之中摇曳,就像一只只晃动的鬼眼。 从那漆黑不见五指的平原上响起了低微的马蹄声,它很轻,却又很沉,一下一下的踩着战栗的心弦。 来骑爬上了山梁,从雨幕中看去,只能看见十五个扭曲着的影子。 凄厉的号角声仍然在回荡,死一般静的要塞瞬间活了过来,马嘶拉响在雨夜里,铁甲的碰撞声与沉重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奸商推开窗户,看着一队队士兵卷向城墙,他皱着眉头,神情茫然。 虞烈站在城墙上,注视着来骑越来越近。天上的闪电就像是昊天大神的长戟,它撕裂了漆黑如墨的雨空,十五个人在那闪电之下惊鸿一现,人人披着一身黑衣,头与脸都笼在那黑色的雨袍里。 远方的青金山像是一头沉默的怪兽张着黑洞洞的巨口,这十五个人就从那巨口中来,带着无边无际的压抑。 城墙上的士兵们在沉重的吐息。 那些人座下的马也在沉沉的吐息。 人,却静止如死。 “来者何人?”刑洛沐浴在闪电暴雨之中,眼神冷得像刀。 “故人。” 为首的黑骑士慢慢的抬起头,缓缓的揭下罩着脸的黑袍,斜斜的凝视着七丈上空的虞烈,他的眼晴像是两轮太阳,散发着无穷的光和热。 第九十七章 统统葬进地狱里 “没想到我会来吧?” “的确没想到,齐国的世子殿下竟然会屈尊降临。” “我是你的师兄,我若不来,怕是你把命丢在这里都没人会知道。” “我的命很硬,一时半会死不了。” “你啊,就和你的名字一样,看上去坚韧不拔,性烈如火,实际上,你就是一只躲在泥潭里的铁壳乌龟。” 旬日要塞领主府。 齐国的世子殿下拧着身上的黑袍,一窜窜的雨水从湿透了的袍角坠下来,把青石地板打湿了一滩。 虞烈披着一身铁甲,脸色苍白。 “怎么搞的?”齐格抖了抖被拧皱的袍子,手法熟练,一点也不像一位养尊处忧的世子殿下,他看着虞烈血色的眼睛,微笑:“刚才,我还以为我看到了两盏红灯笼,谁知却是我的好师弟,燕京之虎。上次,你在脸上搞了一道伤疤,这次干脆弄了双和诛邪一模一样的眼睛,莫非,你不想做乌龟了,要学诛邪在天上飞?”说着,他捶了虞烈一记,不想却恰好碰到虞烈胸前的伤口。 虞烈弯着腰闷哼一声。 “怎么,打不死,锤不烂的燕京之虎受伤了?这可是一件稀奇事。”齐格仍然微笑着,眼底却流露着担忧。 络鹰推门走进来,身后跟着两名士兵,他们端来了一盘烤得香喷喷的羊腿,一罐烈酒,这些都是齐格带来的食物。 外面的雨还在下着,湿冷的风从门口卷进来,把案上的烛火与屋角火盆里的火摇得一阵乱窜。 “中了毒,狼毒箭。” “狼毒箭?那你居然还活着?” “我说过,我的命很硬,谁也收不走。” “是吗?” 羊腿烤得很有劲道,上面还洒了一些辛辣的香料,酒也是好酒,齐国的玉酿春。齐格的吃相很文雅,手里提着一把雪亮的小银剑,边割边吃,不时的端起酒碗抿一口。奴隶领主的吃相就很难看了,他捧着半支羊腿,大口大口的啃着,端起酒碗来,也是一阵咕噜噜的饮。 室内的气氛有些怪异。 大火鸟凑了过来,虞烈把没啃完的羊腿扔给它,扯起背后的大氅擦了擦手:“你怎么知道是我?”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齐格摇头一笑,把那插着半片羊肉的银剑指向正在啃羊腿的大火鸟:“天下虽大,但是如诛邪那样的神鸟却别无二号,既然旬日要塞的上空盘旋着朱雀,那么,你以为这里的守将还能是谁?” “你是为公输度而来的吧?”虞烈喝干了碗里的最后一滴酒,苍白的脸上多了几分血色。公输度是齐国的贵族,更是前任右大夫,现在是奴隶领主的俘虏,那位奸商愿意出与两千名奴隶等同的价格卖走他,虞烈没有同意。 “公输度?” 齐格脸上的笑意僵住了,慢慢的把肉放下,把酒碗放下,直直的看着虞烈,眼里弥漫着苦涩与恼怒:“从即墨到旬日要塞六百八十里,来时,我带了三匹马,为了尽快抵达这里,两匹累死在了路上,它们都是我所心爱的马。可是,我并不后悔,因为你是我的师弟,唯一的师弟。”说着,他站起身来,走到窗户旁,一路上,那些犹未干透的黑色雨袍滴着水。 看着他那孤独而萧索的背影,虞烈怔了一会,歉意与暖意层层涌来,他走到齐格的身旁,向窗外看去。一直以来,虞烈与齐格虽说相识多年,且有师兄弟的情份,但是在奴隶领主的心中,齐格就是齐格,是齐国的世子殿下,是天之骄子,太阳之子的化身,与自己是格格不入的,而能称为朋友的人就那么几个,燕趾、燕武、管落风等六人。或许,对于齐格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悲哀。 雨水扑打着枝叶苍劲的铁树,十四个身着黑袍的人挺立在走廊里。走廊上,墙龛里的灯光是微弱的,冷风刮过,它颤抖的照耀着冰冷的雨夜与十四个一动不动的人,那些人无比雄壮,他们挺立在光与暗的交汇处,像是十四具沉默的石雕,无形的气势在他们身周凝聚,雨水沿着他们手中的剑坠落。他们是齐国的黑武士,都是贵族子弟,一生下来便宣誓终生只效忠于齐国国君,同时,他们也是天下第一剑客蒙奇的弟子。他们很少上战场,然而,却是闻名天下的宫庭近卫军,与景泰王的朝歌青骑,宋国的玄甲铁卫,大雍的赤炎剑士,南楚的血凤卫齐名。不过,若论真实战力,齐国的黑武士虽然只有三百人,但却无一例外俱是万里挑一,当年,齐侯与东夷之王决战于东海之滨的日月峡,三百名黑武士骑着战马奔腾而去,像是咆哮的怒涛,一举冲溃了东夷之王的中军大阵,那可是一万八千人的中军大阵! 看着这些黑武士,虞烈的眼底缩了一缩。英雄,向来都是历史的缔造者,而历史也从来不吝啬赞美。有些赞美更接近于神话,但是,奴隶领主却知道,那些不可思议的神话,只是因为未曾亲眼目睹而已。 这时,齐格突然道:“你为什么不问我,有没有带上足够的人手,趁着雨夜不备,一举夺下你这破烂的要塞?” 虞烈尴尬一笑。 见虞烈没有接话,齐格耸了耸肩膀,自嘲的笑了笑:“是哦,我是齐国的世子,怎会来做这种肮脏而又敏感的事情,所以,我绝对不是来谋你的要塞。那么,问题来了,一个齐国的世子殿下怎么会突然光顾这里,还蒙着头与脸?答案只有一个,那便是这里有人值得他来。会是谁呢?公输老大人?是啊,公输老大人是齐国的三朝元老,门人弟子众多。聪明的二等男爵若是捉住了他,肯定舍不得杀掉,毕竟奇货可居嘛。”扭过头来,凝视着虞烈:“师弟,你想将他作价几何呢?”这一瞬间,他的眼里闪耀着腾腾的怒火,以致于那精美绝伦的脸都跟着红了起来。 虞烈道:“半条羊腿,半罐酒。” “半条羊腿,半罐酒?” “是的,你刚才已经支付过了。”奴隶领主无所谓的笑了一笑,露着洁白的牙齿。 齐格怔了一怔,叹道:“唉,五年前,你为了与我争抢一盘羊腿,半壶酒,我和你从早打到晚,俩个人打得鼻青脸肿……” “你说错了,是你被我打得鼻青脸肿。”虞烈一本正经的打断了他的话。 齐格脸上一红,扭过头去,看着雨夜下的黑武士,眼里升腾起笑意,重复道:“虞烈,你是我的师弟,唯一的师弟。你可以瞒着我,但我却不能不来救你。如今这旬日要塞,说是被整个天下所注目也为不过,你可有想过退路?” 虞烈脸上的笑意凝固。 齐格又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为了萤雪,你的选择只会有一个,那便是死守这里,直到老师来救你。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天下人,天下事,一旦入局,想要脱身而出,谈何容易啊?老师是燕国的战神,也是天下诸侯共认的战神,身为战神,胸藏万千丘壑,总会有取舍的时候,到那时,当舍的,他绝对不会心软,眼睛都不会眨一下。老师的荣耀,是以万千将士的尸骨垒就而成。你,便会是其中之一。” 平淡的声音冷过窗外的雨水,虞烈血红色的眼睛凝固在那些跳动的水花之上,心中却一直在往下沉,一直沉,一直沉,直至覆没在那无边无际的深渊里。 齐格拍了拍他的肩:“燕侯是景泰王的女婿,当年,雍齐伐燕,景泰王更是不顾己身安危,亲自御驶八驱战车到了钟离城,阻止了燕国的覆没。这事,知道的人,该死的都已经死了,想要记载下来的人,统统被砍了脑袋,没死的,也都闭上了嘴。于是,世间流传着,老师以一万人,战胜了雍齐二十万精脱联军,那可真是一个神话啊。” 他笑了笑,续道:“如今,景泰王请求燕侯出兵,燕侯即便明知去的人是有去无回,却仍然会派出得力的干将来死。我不如老师,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是,你是我的师弟,我怎么会不知道你?你或许在想,老师应该是被蒙人在鼓里,等他清醒过来,便会来救你。” “虞烈啊虞烈,上位者无情啊,你向来自诩无情,其实,却是个多情的人啊。你为了萤雪,甘愿把自己陷入死境。当然,你是燕京之虎,你不会坐以待毙,你会在被万千人环伺之时,披着血痕累累的伤口,张牙舞爪的咆哮。你会把老公输的身份公诸天下,甚至,你会把自己的身份也公诸于天下,然后,痛苦的裂开牙齿,向所有一切的敌人扑去,希冀与他们同归于尽。可是,我的师弟,你所想的一切,在他们的眼里,都只不过是一场早已推演的清清楚楚的棋路啊。我的师弟啊,你就和你的棋一样,看上去锋利无比,刚强无铸,其实,过烈就拆啊。” “所以,你从来不肯承认,那一次下棋,你输给了我,是吗?” 虞烈的声音又低又沉,不知何时,他低下了头,冷透渗骨的雨水从窗口扑进来,打在他的脸上,那双血红色的眼睛黯淡了下去,模模糊糊的一片,墙龛上的灯光从外面飘进来,摇映着他满是雨水的脸,他的腮邦略微鼓起来,嘴角却一点一点的往上翘起。 “跟我去齐国吧,你是我的师弟,唯一的师弟,我会保护你。终有一天,你会成为齐国的大将军,率领着白色盔缨组成的海洋,吞没那些给予你耻辱的人。把他们,统统葬进地狱里。” 第九十八章 齐格的愿望 齐格的手重重的拍在虞烈的肩上,炽烈的目光就像两道深深的漩涡。 多年以后,当太阳慢腾腾的爬上即墨城的上空,虞烈仍然记得那个寒冷的雨夜,四周一片漆黑,唯有齐格的眼睛明亮如雪。那已是二十年后,他叫姬烈,而不是虞烈,并且已不再年轻稚嫩,颔下蓄着两寸短须,肩上披着朱雀大氅,头顶上方是盘旋着的神鸟,身后是密密麻麻一望无际的战阵,三十万轩辕铁骑把齐国的国都围了个水泄不通。那时,齐格挺立在城墙上,隔着遥远的距离与他对视。谁也不知道,当时的两位万乘之君在想些什么,又在互相凝视着什么。那是轩辕王朝与齐国的最后一战,也是那一战,继往开来,奠定了轩辕王朝八百年基业。 历史,只会记得成败。 然而此时,虞烈心头却空荡荡的,他想放声咆哮,齐格却在身边注视着他,那目光让人无处遁逃,于是,他向大火鸟走去,突然,心口猛地一阵揪痛,他顿住了步伐,抓着裙甲的手颤抖起来。 “咕咕。”大火鸟扔下了羊腿向他走来,羊腿上的肉已被它啄得干干净净,骨骼在火光的摇曳下泛着惨白的光,与人骨无异。虞烈茫然的盯着那块骨头,大火鸟低下头磨擦他的脸,他下意识地拍了拍大火鸟的脖子。 齐格走了过来,把那块骨头踢到了床下,他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那么定定的看着虞烈。 虞烈知道他在等待什么,胸口的痛楚越来越强烈,铁甲下,那原本已经合笼的伤口仿佛又裂开了,而那些正在蠕动着的肉芽就像尖利的蛇齿,它们搅动着,咀嚼着他的神经。在那无边的痛楚之中,奴隶领主死死的拽着拳头,抬起头来,用那血红色的眼睛看着齐格,裂着嘴笑:“齐格师弟,你已经有大将军了,而你的那位大将军,就是那些想要我死的人之一,至于我,我只是在那团污泥里爬来爬去的乌龟,如果爬上岸,或许太阳会把我晒死。既然都是死,我宁愿死在烂泥潭里。” “为什么?你知道,只有我才是真正的欣赏你,绝对不会让你陷入死境。只要你跟我去了齐国,等我袭了国君之位,你就是大将军,不会有别人!我们师兄弟联手,待到天下一统之后,放马南山,煮酒高歌!我和你都会被载入史册,名传千古!”齐格咬着牙齿,脸色阴沉得骇人。 虞烈喘了一口气,挺起胸膛:“齐格师弟,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输了就是输了。你想要天下一统,你有你的路要走,而我也有我的路要走,就算是死无葬身之地,我也要回到那烂泥潭里,问一问他们,我倒底是不是一颗弃子?” “如果是呢?”齐格冷笑。 虞烈笑笑:“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有如果。” 在这一瞬间,一种悲壮而沧桑的气势占据了奴隶领主的眼睛,那双血红的眼睛不再迷茫,也不再颤抖,坚硬如铁。 “唉……” 齐格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身上凌厉绝伦的气势一点一点散去,他慢吞吞的坐在地上,凝视着案上跳动的火光:“明知道你会拒绝,我还是来了。你和我的路,就有那么大的差异吗?” 虞烈坐到他的对面,盘起腿来,歪过身子拿起案上的酒罐摇了摇,酒水在里面“叮叮当当”的响,还有小半壶,自己大大的饮了一口,把酒递给齐格:“你想要的是天下,而我只是不想稀里糊涂的死去,我想活得明明白白。” “我要的不是天下。” “你要的是天下太平,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你是朽木不可雕,你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你拉屎的时候没有竹片,用手擦……” “喝你的酒吧,再不喝,我就喝了。” “哈哈哈……” 两人大笑起来,齐格的酒量很好,虽然他喝得很慢,小半壶酒,他东一口,西一口抿了个精光,眼睛亮起来:“不管怎么说,你还是我的师弟。” “是的,齐格师弟。”酒不醉人,人自醉,奴隶领主仿佛有些醉了,舌头有点大。管他明天会如何,至少今天还不会死。痛痛快快的喝酒,痛痛快快的去死,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齐格抱着空空无也的酒壶,两条腿很不雅观的伸着,摇头笑道:“你不用再死守下去了,伐楚已然失败,真正的风轻夜想必已经拔转马头向朝歌城奔去。” “伐楚失败?那可是五十万大军!”霎那间,醉熏熏的酒意一扫而空,奴隶领主睁着血色的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齐格欣赏着虞烈吃惊的神态,齐国的世子殿下嘴角弯起了属于他的那种高贵而又闲适的笑容:“你这臭石头天天呆在烂泥潭里,能看见些什么?你所能看见的,就是巴掌大的一片天空。”他伸出手,在虞烈的眼前比了比那片天空有多大:“北地各诸侯伐楚,声势浩大。不仅有雍齐燕鲁四国联盟,还有江北二十八国一并参战,雍公是诸侯伯长,统筹天下军马。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人马再多,战车再雄,只要人心不一,又有何用?不过是为大江之北的土地又新添了十几万具亡魂而已。” 说到天下大势,齐格的脸上焕发出了难以言语的风彩,他缓缓的转动着五根手指,仿佛一切尽在掌握。奴隶领主的肩头沉了下来,眼里散发着锐利的光芒:“虽说人心不一,但那是五十万大军,或者更多,怎会败得如此之快?” “你也觉得太快?” 齐格笑道:“天下人都觉得快,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而楚宣怀想必与我一致,就在天下人都觉得南楚肯定会避其锋芒,退而据守,或是干脆逃到大江之南,以天险拒敌之时,楚宣怀却反其道而行,率着八万精锐楚军离开了屈城,在郑国的玉丸城下以雷霆之势击败了江北二十八国联军。”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他会趁势袭取坚固的玉丸城时,他却带着大军迂回到了三十万齐鲁联军的侧翼,历经三战,击败了懦弱的鲁军,然后又避开了闻讯赶来的齐国的白羽精锐,一路往东铤进,就在天下人都认为他肯定是想要去劫断雍燕大军的粮道之时,他又一次让天下人失望了,他并没有去自投罗网,因为仲夫离率着赤炎剑士与火焰战车正在墨都严阵以待,那里是雍燕联盟的粮仓,岂会被他轻易夺取?他沿着墨都大道前进,险之又险的避过了仲夫离与燕却邪的首尾夹击,正当所有人都觉得他已经筋疲力尽的时候,他又调过了头,奔袭千里,直取齐国的前军,乐凝仓促之下,命白羽精锐快马支援,谁知,他却与白羽精锐比起了谁的马快,你知道,白羽精锐是重甲技击骑士,哪里跑得过他?白羽精锐追了两天两夜,失去了目标,只得勒马待命。不想,却突然看见了滔天的火光。你猜,是那里起火了?” “墨都!”虞烈牙齿咬得格格响,眼里的血光不住的吞吐,按在膝盖上的两只手拽成了拳头,手背上的青筋根根凸现。 “答对了。” 齐格微微一笑,身子往前倾了倾,在冰冷的石地板上画了个圈,在那圈上点了几下,笑道:“正是墨都,仲夫离已经老了,美人白头,英雄迟暮,像他这样的人物,吒咤风云了大半生,岂会甘于平平静静的死去?” 虞烈点了点头,接口道:“楚宣怀转战数千里,喋血沙场,已是强弩之末,并且深陷于诸侯联军的腹地,正所谓,火中取粟,弄险而已。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我若是仲夫离,也会率军而出,与楚宣怀争上这么一个生死存亡的‘险’。” “妙哉!兵家之道,本就在险!”齐格拍了下手,眉目飞扬:“只不过,昊天大神把所有的眷顾都给予了楚宣怀,而不是老卿相。仲夫离慢了一步,当他咬住楚宣怀的尾巴之时,墨都城已被楚宣怀付之一炬。双方在熊熊燃烧着的墨都城下决一死战!楚军三万,雍军九万。你猜,结果如何?” “哀兵必胜!”虞烈猛地捶了一下腿,沉声道。 齐格微笑道:“对于老卿相而言,虽然失去了粮仓,但是若能把楚宣怀的三万大军尽歼于城下,那么战局便就此反转,所以,雍军虽哀,却有一线之光。而楚宣怀却是别无选择,八万人,战死的,累死的,超过了半数,他们很累了,可是要想活下去,唯有赢得这一战。”说着,他站起身来,神情无比怅然,慢慢走向依然飘着雨的窗户,边走边道:“一将成功,万骨枯。墨都一战,老卿相晚节不保,八万精锐雍军败于三万残兵之手,就连老卿相自己都被楚宣怀给活捉了。不过,燕却邪也成功的堵住了楚宣怀。然而,失一时,失一势,失一世,楚国的援军从巴、成之地赶来了,而墨都的那把大火燃得实在太大了,一切都难以挽回。至此一火,楚宣怀赢得了天下骂名,也赢得了一身荣耀。” “此战,堪称经典,楚宣怀,狡猾如狐,狠戾无我。”虞烈长长的吐出胸腔里一直憋着的那股气,走到齐格身旁。 “天下,是英雄的天下,然而,也是万万人的天下,英雄以万万人的血铸就荣耀,倒底是对还是错?”齐格看着头顶漆黑的夜空,脸上的光彩消失殆尽,尽有一种说不出落寞。 虞烈很难领会他的孤独,对于奴隶领主来说,生命大过信仰,没有在泥潭里的挣扎过的人,怎会知道生存的艰难?以及,对命运的恐惧。 “如今,你不必再坚守这里了。你若想回燕京去,现下便走,趁着棋手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或者换个说法,趁着还没有人能因得住你的时候,赶紧走,一刻也不要停留。”齐格扭着脖子,看也不看虞烈。 虞烈重重的吐息,眼神越来越坚定,就在他正准备转身去军营时,齐格又叫住了他,微笑着:“知道我为什么会拒绝蔡宣吗?” 虞烈一愣,摇了摇头。 “我是齐格,一生下来便是齐国的世子,注定会成为万乘之君,享受天下人仰止的目光,可是,我若说,倘若有得选择,我也想骑着一匹马,腰上挂着剑,悠哉悠哉的去周游列国,你信吗?” 虞烈定定的看着他,重重的点了点头。 齐格笑笑:“记住,蔡宣爱的是齐国世子,而不是齐格。活着。珍重。” 第九十九章 都是无情之辈 屈城,原本是屈国的都城,现在是南楚在江北的一个县邑。城池并不大,方圆不过三十里,城中的建筑却是别具一格,它不像雍都那般磅礴大气,也不像燕京那样让人叹为观止,它就像是一个精美的圆型盒子,商肆与民居仿若一圈又一圈的圆环,拱卫着原本是宫城的县邑署。 南楚与燕国一样,每征服一个诸侯国,便会将那里设为县邑,最高执政长官被称为令尹,相当于左、右大夫,但是却并不拥有县邑的所有权。这是新兴诸侯的做法,老牌强国大雍与齐国则不然,他们遵循着古老的传统,天子居中央,诸侯拱卫四方,每一次凯旋归来便是大肆的封赏,将新得的土地逐一分封给侯族子弟或是功勋着著的将与士,让他们成为国君的封臣。 屈城,整个城池都是白色的,远远看去,就像一枚白玉宝石镶嵌在黑山绿水之中。 “簧,簧……” 青铜牛角特有的声音响起,十六名魁梧有力的壮汉站在那白色的城墙上,吹响了八台长达一丈八尺的号角。伴随着绵长而苍凉的号角声,从城池中央的县邑公署缓缓驶出一辆牛车,拉车的两头牛是雪白色的,浑身上下无一根杂毛,车身没有顶蓬,竖着一面迎风招展的大旗,旗子上绣着一只在雷电与乌云中展翅翱翔的血凤凰,这是南楚的标志,雷云血凤。 传说中,南楚人是火神的后裔,他们世世代代为远古神王守候给人间带来光明与毁灭的火种。 两头白牛顶着弯角走在白色的大道中,楚宣怀铤立在车上,他穿着盛大的戎装,背后披着绣有雷云血凤的大氅。在他的身旁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是一身华美的铁甲,披着桐日大氅,这人是大雍的老卿相仲夫离,此时的他,神态依旧,只是那双锐利如鹰的眼里却透露着淡淡的、令人心悸的哀伤。 燕无痕骑在马背上,看着两头白牛从白城里走来,雪白的牛蹄踏着吊桥,踩着一路的野草,来到了庄严肃穆的平原上。在这里,万马俱黯,人声静止,唯有一望无际的旌旗海洋在风中一浪一浪的卷向远方。这些旗子色彩鲜艳、五花八门,有的绣着古桐树与红日,有的绣着撩翅高飞的玄鸟,也有踏海吞日兽,白麋鹿与剑兰花,甚至,还有被龙涎草环围的蝴蝶兰,以及奔日朱雀等等。 强大的南楚,以一己之力战胜了天下诸侯。 旌旗在翻卷,朝歌城来的大巫官也站在一辆雪白的牛车上,手里持着代表着景泰王的节旌,隔得太远,燕无痕看不清楚那大巫官的表情,只能看见大巫官披着花花绿绿的衣裳,头上戴着朝天雀羽冠,活像一只五颜六色的花孔雀。 燕无痕高高举着玄鸟大旗,想笑却不敢笑想,因为他的父亲燕却邪就在不远处,一脸肃敬。冬天已经来临了,冷冽的冬风刮着燕国战神肩上的黑氅,他抿着深深的颔纹,按着那把黑色的青离剑,目光直视前方,看上去就像铜铸铁浇一般,冰冷无情。 两辆雪白的牛车对向行驶,庄严的号角声来回盘荡于天际,朝歌城的大巫官和南楚的大巫官走向临时搭建的祭台,台高十五丈,两只花孔雀沿着洁白的石梯向上爬去,他们在台上捧着祭文高声的唱诵着,声音抑扬顿挫,极其洪亮,可是燕无痕却一句也没听清,只听见呼啸的风声拉响在耳际。屈城外面是八十里平原,风吹过来无遮无拦。八十里外是一道漆黑如墨的山脉,那是墨渊山,它就像是一道巍峨无比的黑色城墙,耸立在大江北岸。 墨渊山,墨家的发祥地,墨家第一代巨子墨子先生在此山中得道。在那漫无边际的山脉中应该还有一座白城,听说那是中州大地上最难攻破的城池,那里不属于任何一位诸侯,只属于墨家子弟。他们穿着黑白相间的衣衫,却不是代表着阴与阳,而是纵横,纵横的脉络宛若仁厚的大地,只要雨水滋润,便会诞生出生命的气息,不分彼此,兼爱天下。 不过,他们也赏善罚恶,这一次,楚宣怀转战千里,火烧墨都,致使数十万平民与奴隶流离失所,哀鸿遍野。因此,听说山中的那位巨子颁发了黑白令,下令黑白子缉杀楚宣怀。而这很可笑,当今的诸侯之林,还有善恶之分么? 终于,燕无痕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很低,然而,在这冷风肆掠、寂静如死的人海之中却是那么的刺耳。等他回过神来,想捂住嘴巴时,已经来不及了,他的父亲回过头来,冷冷的看了他一眼。燕无痕赶紧挺起了胸膛,直视着高台,装出一副笑声不是由他而发的样子。 高台上,两位大巫官已经念完了冗长的祭文,相互交换了停战盟约,俩人把手高高的举向苍青色的天穹,跳起了只有他们才能领会的舞蹈。 一脚高、一脚低,样子很滑稽。 “蹄它,蹄它……” 马蹄声由远而近,楚宣怀在一百名血凤卫的护卫下,骑着马向燕却邪奔来,一路所向,人海如水二分。 看着远远奔来的楚宣怀,燕无只觉得胸腔中的那颗心跳动得越来越厉害,仿佛想要脱腔而出一样。那可是楚宣怀啊,被誉为南楚的战神,大小上百战,从无败绩。而他这一次孤军深入,进行了一场长达三个月的千里奔袭,更像是一个神话,令人难以置信的神话。世人都说,这一次,父亲败了,败给了南楚的战争之狐。 越来越近,人与马渐渐清晰。 “这便是楚宣怀啊。”第一次看清楚了马背上的楚宣怀,燕无痕心中竟然略略有些失落。 楚宣怀年约四十有许,长得并不好看,脸色就像被火烤过的竹简一样,黄中带青,虽说是方脸阔眉,但那双眼睛里却藏着掩也掩不住的疲惫。乍眼一看,仿佛是一个刚从田地里劳作归来的农夫。若是再扛上了把锄头,那便如出一辙。 就是这样不起眼的楚宣怀,打败了五十万大军,逼得北地诸侯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燕无痕心头一阵茫然,在他的心里,楚宣怀甚至强过了父亲,由他主导的这场战争就像是一曲《高山流水》,慷慨激昂而又婉转缠绵,让年轻的燕无痕既是敬仰,又是热血澎湃。他想,不论如何,楚宣怀用兵如神,是当之无愧的战争之狐,纵然现在像个农夫。想着,燕无痕觉得手心里滑溜溜的,情不自禁的紧了紧手中的大旗。 楚宣怀抓着马缰,微微伏下身子,并不雄阔的背居然有些佝偻,他一瞬不瞬的看着燕却邪:“我没胜,你没败。” 燕却邪铁一般的脸上没有丝毫神情,他按着青离剑,淡然说道:“胜就是胜,败就是败,燕却邪败得心服口服。” 楚宣怀道:“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啊,老师说过,什么样的人决定了什么样的兵法,你用兵在于堂堂皇皇以正取胜,而我却喜欢剑走偏锋,以奇胜正。然,奇能胜正,正必胜奇。若是易位而处,你肯定能胜得比我光彩。” “老师同样说过,胜即是胜,败即是败。” 古井不波的燕却邪,声音依旧没有任何一点起伏。简单的对话,听在燕无痕的耳朵里却是如雷贯耳,他想,原来,原来父亲与楚宣怀是艺出同门啊,却是不知,谁是师兄,谁是师弟?而那位老神仙又倒底是谁? 怀揣着这样的疑问,燕无痕结束了他的伐楚之行,擒着玄鸟大旗随着大军向北回返,一路上,各式各样的旌旗犹如波涛起伏的浪花,消散在了各地。 在泰日山脉附近,高举着踏海吞日兽的白羽精锐,以及那些持着白麋鹿与剑兰花大旗的人往东而行,大雍的桐日战旗横渡了流渊河。当奔日朱雀旗也与玄鸟大旗分道扬镳的时候,燕无痕突然想起了大火鸟诛邪,他纵马加快了步伐。 “父亲,为何不让孩儿随着虞烈一起去旬日要塞?”憋了整整半年,燕无痕终究还是忍不住问道,这一次伐楚看上去波澜壮阔,实际上味如嚼蜡,身为掌旗都尉的他根本就没有机会上战场。若是去旬日要塞就不一样了,和虞烈在一起纵马挥剑,方才是男儿本色。 谁知,燕却邪眯着一双刀眼,冷冷的看着他,一言不发。 燕无痕浑身一抖,不敢再问。 当途经宋国阕城时,听说宋侯死了,这位不可一世的宋蛮子终于在病床上吐出了最后一口浊气,闭上了那双野心勃勃的重瞳。燕无痕跟随着父亲参加了宋侯的葬礼,放眼看去,整个阕城挂满了白帆,哀嚎震天。犹其是那位世子殿下,在周围铺满了血信子的棺椁前痛不欲生,然而,燕无痕却不经意的发现,这位优雅的宋国世子嘴角挂着一丝不为人察的笑容。 年迈的老狮子一死,年幼的狮子便迫不及待的开始露出尖利的牙齿了。它会把对手撕得粉碎,或许,被对手撕得粉碎。这是一个已经滑进深渊的国度,生存于其中的人却丝毫不知。 燕无痕在心里冷笑。 茫茫无际的黑色铁流滚入落日山脉,苍鹰在天上盘旋。燕无痕紧紧的跟在父亲身后,突然拍了下脑门,仿佛恍然大悟一样:“唉呀,糟糕,伐楚已毕,却无人告知虞烈,要不孩儿命燕虔带人去旬日要塞?”燕虔是他的贴身护卫。 燕却邪不答,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半个月后,庞大的军队穿过红彤彤的落日山脉,沿途剿灭了几支零星的西戎人,燕无痕手中的铁剑总算派上了用场,他擦着剑身上的血迹,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笑容:“父亲,孩儿的剑总算饮过血了,虞烈说过,剑不饮血与绣针无异。真想快点回到燕京尝一尝娘亲做的蕨菜大肉饼啊,虞烈也极为喜欢。” 这是他第十八次提起虞烈,每提一次,他的心便更冷一分,到得现在,虽然脸上笑着,牙齿却在打颤。 燕无痕一眨不眨的凝视着自己的父亲,燕大将军。 夕阳如血,照耀着马背上的燕却邪,他的神情依旧冷寒若冰,嘴角的颌越抿越深,他仰起头来,看着天上的血日,那血红色的光芒浓得就像一滩血水。 “无痕,你要记住,天地铜炉,万物如火,莫论英雄或是枭雄,都是无情之辈。” 第一百章 战神之死 “这是青离剑,历经千锤百炼,足可吹发断金。你是我的长子,总有一天你会继承它。燕国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强大,做为一名燕人,你得拿剑守护着它的每一寸土地。而你要知道,剑有两刃,一面伤敌,一面留给自己。燕人无惧,燕人的每一滴血都不会白流。但是,总会有人流血。或许,有一天就是你。” 青离剑搭在燕无痕的肩上,握剑的手粗大而有力,手背上的每一根青筋都显示着它那无穷的力量。燕无痕凝视着那只手,顺着手看到了父亲的眼睛,那是一双深邃如海的眼睛,里面有着太多复杂的意味,但是他只看见了深深的无奈与疲惫。是的,他竟然从父亲的眼里看到了与楚宣怀一模一样的疲惫。 夕阳落下去了,燕却邪撤回那把黑色的剑,把它插入剑袋里,重重的看了一眼呆若木鸡的燕无痕,又伸出手在儿子的肩膀上用力的拍了拍,然后勒转马头。 冷风从背后贯来,肩头上还残留着那重重的拍击感,燕无痕扭头回望,一望无际的黑色洪流像是沉默的巨龙,玄鸟大旗就被他擒在手上,被风刮得呼啦啦响,落日山脉仿佛流尽了最后一滴血,陷入了黑暗里,巍峨如鬼。 燕无痕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他朝着旬日要塞的方向看去,虽然隔着重重阻碍,但他却仿佛看见了那号称永不陷落的军塞,破烂的大旗在风中翻滚,旗子的下方滴着浓稠的血水,熊熊大火在城墙上燃烧,虞烈在烈火中高举着剑。 “虞烈,快逃。” 他蠕动着嘴在心头唤道,火海中的虞烈好似听见了呼唤声,扭过头看了一眼,眼神是那样的愤怒与悲伤。燕无痕怔住了,霎那间,仿佛有支手猛地一下揪住了他的心脏,那种突如其来的痛楚与沉闷让他压抑得快要疯狂,但是他却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不多时,就见那脸上有着一道伤疤,眼睛黑得渗人的虞烈把插入了一名敌人的喉咙里,然后他无声的笑了起来,把剑搭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不!” 从喉咙深处迸射出来的声音是颤抖的,燕无痕回过神来,呼啸的风扑上他的脸,浑身上下湿透了,针刺一般的寒冷。他向父亲看去,燕却邪却已去得远了,只能看见一截黑色的大氅在远处起起伏伏。燕无痕擒着大旗奔向自己的贴身护卫燕虔,急促的马蹄像雨点一样落下。 “奉大将军密令,你即刻前往旬日要塞,命轻车都尉虞烈率军回返燕京,不得有误!”燕无痕的声音在颤抖,尽管他做出极其镇定的样子。 “请大将军军令。” “没有军令,这是密令!” 面对着燕虔狐疑的目光,燕无痕心头急得要发狂,下意识的便按上了腰上的剑,倘若他不是燕无痕,他会立即向东奔去,纵然是死,也要与自己的好友死在一起。可他是燕却邪的儿子,掌旗都尉,他举着的大旗就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闪亮,他到不了旬日要塞。 颗颗汗水从燕无痕的额头上滚落,他扛着旗子拦在道路中央,大军的步伐慢了下来,若再迟疑,前方的父亲定然会发觉,他唰的一声拔出了腰上的剑。 “蹄它,蹄它。” 就在燕无痕正准备把剑架在燕虔的脖子上时,从队伍的前方奔来一骑,披着黑色的铁甲,骑着黑色的马,燕无痕的心跳跟着马蹄声怦怦乱撞,这人是父亲的家臣之首,也是父亲的侍卫之首。 那人在燕无痕与燕虔身旁勒定了马蹄,像座铁山一样伫立,他直直的看着燕无痕,嘴巴张了几次,想要说什么,然而,他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把手中拽着的一样物什递给了燕无痕,然后便勒转马头,朝那渐渐黑下来的前方奔去。 这是一枚黑玉,黯淡无光,正面雕刻着一个‘燕’字,背面是一只玄鸟,神态姿式与燕京城上那只玄鸟一模一样。 燕无痕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冷冽的空气顺着鼻孔钻进胸腔里,像是浓烈的燕酒一样冲破了沉闷的压抑,那只握着玉的手在颤抖,他想用另一支手按一按,可是那支手却举着玄鸟大旗,他颤抖的把玉递给燕虔:“八百里快骑,不得有误!” “诺。” 燕虔率着一队黑骑兵离开了大军,向东方窜去,每人携带着五匹马。从这里到旬日要塞,全程四千三百里,若是马不停蹄的赶路,或许在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他们便可抵达,应该还来得及。 天色越来越黑了,燕无痕骑着马站在小山坡上,目光追随着那队黑骑兵的身影越去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他向坡下冲去,他想立刻飞到父亲的身边,告诉他,燕人不畏惧死亡,为了燕国而流血牺牲,那是无上的荣耀,但是燕国却不可以无情,忠诚理应得到荣耀的回报。 凌乱的马蹄踩碎了山上的野花,那是一丛丛纷繁的蝴蝶兰。 山坡下是一片开阔的平地,大军将在这里扎营,一群群士兵们正在把帐蓬竖起来,有的在伐树造拒马,有的在挖坑埋灶,更多的士兵则在河边饮马,燕无痕沿着小河奔驰,没有看见父亲,来到尚未完全建好的中军大帐,仍然没有看见父亲。 “仙嗡,仙嗡……” 悠扬的琴声便在这时响起,它随着夜风潜来,竟然压过了万人大营里的各种喧哗声。这是一首燕无痕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起承转合不着丝毫痕迹,就像是天外飞勾,一下一下的勾着人的心弦,他骑在马背上寻声望去,只见正在唰马的士兵唰到一半凝住,埋灶的士兵挥着锄头却忘记了下锄,整个大营仿佛在这一瞬间陷入绝对静止。 听不见风声。 也听不见流水声。 只能听见琴声。 座下的马也被琴声吸引了,它驮着燕无痕向琴声来处寻去,一路都是蝴蝶兰,这种只有拇指大小的花在寒风中轻轻摇曳,像是一只只伴随着琴声翩翩起舞的紫色蝴蝶。月亮升起来了,琴声还在持续,缓步慢行的马驮着燕无痕跨过了小河,来到一片梨树林前,一匹雪白的马正在月光下啃着地上的野草,这匹照夜狮子马的眼睛是血红色的,是父亲最喜爱的一匹马,名叫追风。 两百名黑骑兵守在树林外面,月光静静的泄着,琴声时而豪迈,时而温柔,就像一汪深不见底的湖泊,被风掀起飓浪排天,洋洋洒洒,无声之时又静如处子。 马蹄踩着琴声的节奏,穿过了两百名雕像一般的黑骑兵,树林里的月光是稀稀蒙蒙的,就像是为大为披上了一层迷蒙的轻纱,天与地在这琴声中陶醉,燕无痕心静如水。 树林的深处有一个小土坡,蝴蝶兰一如既往的开遍了这里,八名燕氏家臣拄着铁剑挺立在坡下。在那并不陡峭的坡上,有两个人影,一黑一白。白色的人影正在低头操琴,黑色的人影盘腿而坐,那柄黑色的剑插在他的身旁。燕无痕翻下马背,朝着八名家臣笑了一笑,按着腰上的铁剑向坡顶走去。 来到坡顶,燕无痕不敢出声,小心翼翼的坐在草地上,深怕一个不小心便打碎了这梦幻般的声音。 弹琴的人浑身上下笼在白袍之中,看不清楚样子,只能看见那白皙而细长的手拔弄着琴弦,燕却邪皱着眉头,淡淡的看了燕无痕一眼,转过了头,注视着操琴人的手。 “仙嗡,仙嗡!!” 琴声逐渐拔高,越飞越高,慷慨激昂的声音仿若千军万马正行沙场对阵,那一声声嘶吼,那一道道血浪,那一面面飘摇的大旗,所有的一切都在这琴声中咨意暴发,突然,那只白皙而细长的手勾起了一根琴弦,将琴声高高挑起,然后,猛地脱指。 一声,弦断,心裂。 “嘶啦。” 刺耳的声音划破了夜空,震碎了心胆,一柄铁剑从坡下的一颗树上飞出,仿佛长虹贯日一般扎向燕却邪,冷寒的光芒在月光下一闪而过。 “父亲!!” 燕无痕眼目欲裂,大张着嘴巴,想要将燕却邪扑倒在地,然而却动弹不得,如同被无形的恐惧禁锢了一般,嘴里发出的声音也黯哑如嘶。 燕却邪仿佛怔住了,他仍然凝视着那根断裂的弦,琴弦是以上乘的马尾鬃粘制而成,韧性极佳,紧绷的着弦突然断掉,那一截反弹回去的弦抽打在白衣人的袍子上,“噗”的一声响,紧接着,殷红的血便浸满了白衣,像是熊熊燃烧的血日一样。 “唉……” 燕却邪一声轻叹,抬起头来时,铁剑已然临头,它不偏不斜的插进了他的胸甲,角度极其刁钻,正好插在胸甲上绣着的玄鸟翅膀上,那里有一条肉眼难辩的裂痕,是这身防护力极强的甲胄最为薄弱之处,除了赐甲者,无人知晓。 “君上死了。” 血水从燕却邪的嘴角溢出来,越来越多,一股一股往外喷,以至于他说出来的话,无人能听清,或许他也只是说给自己听。对面的白衣人胸口也扎着一柄短剑,俩人同时仰天倒下,燕却邪黑色的大氅像毯子一样铺在盛开着的蝴蝶兰上。 “父,父亲啊!!!” 燕无痕扑在燕却邪的身上,像狼崽子一样嚎叫,八名家臣疯了一般窜向那颗树。 下雪了,突然之间就下雪了。 第一百零一章 亡魂之塔 下雪了,鹅毛般大的雪肆意飞扬,雪峰山上下浑白,放眼看去,尽是白茫茫的一片,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刚过九月,寒冷的气息便铺天盖地的袭来,下了三天三夜的雪还不停止。 “该死的,这天可真冷啊。” 寒风像野狼一般哀嚎,在雪峰要塞内咨意的扑腾,又从腐朽的木门缝隙处刮进来,把屋里的火盆扑灭了,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的士兵一边跺脚,一边咒骂。 被风雪覆盖的箭塔上响起了微弱的号角声,像是在梦中一样遥远。那些被雪堆积了一半的门洞纷纷打开,一群群士兵从里面钻出来,僵硬的走向各自的岗位。雪峰要塞内的士兵讨厌冬天,一到凛冬,他们就像见不得光的土拔鼠一样颤抖。 破烂的大氅不能带来半点温暖,寒冷的铁甲披在身上就像穿着一层冰块,会把人冻得满脸乌青,就连手中的剑与戟都是恶魔一般的存在,一手握上去,稍微不慎,就会被拉下一层皮来。 士兵们爬上了的城墙、箭塔,零乱而麻木的脚步把洁白的雪地踩得乱七八糟,一名虞骑带着二十名士兵从要塞背后的一条小道走向雪峰山的另一面。就和剑有两刃一样,雪峰山也有正反两面,正面依靠天险拒敌,背面是余国的内腹。 弯弯曲曲的小道早已被雪埋了,士兵们只能凭着记忆前进,他们走得极为小心,两名长戟手走在最前面,把冰冷的铁戟往雪地里乱插,若是插得实了,铁戟会陷下去一小半,若是插得不实,厚绒绒的雪一直往下陷,那么就得绕行。 士兵的手上都裹着污黑肮脏的烂布。 突然,那名正在咒骂着的矮小士兵猛地一戟往雪地里插去,积压了三天三夜的雪就像遇到沸水一样,迅速往下陷,连带着周围的雪也跟着松动,他想往后退,可是身子却不听使唤的往前栽,于是,他张牙舞爪的掉进了那深不见底的雪窟窿,连惨叫都没有发出一声。 “希律律……” “该死的,该死的……” “闭嘴,你想引起雪崩吗?” 马嘶声,叫骂声,喝斥声参杂在一起。周围的雪聚向那个黑洞洞的窟窿,像是活物一般闭上了嘴巴。虞骑脸色铁青的安抚着座下的马,命令队伍绕行。 死了一只老鼠,剩下的十九只便更像老鼠了,他们肩抵着肩,脚磨着脚,胆战心惊的前进,在昊天大神的威严下,任何人都是老鼠,为了生存而小心翼翼的老鼠。 穿过了一线天的顶部,队伍来到了雪峰山的背面。这里有一座古老的哨塔,它比雪峰要塞的历史还要悠久,据说,始建于远古神王时期,是北狄人的先祖为了防范华夏人的入侵而建,屹立于此已有数千年。大雪掩盖了它的模样,却遮闭不住它的身形,高达十六丈,与中州大地上的建筑风格孑然迥异,笔直的插向苍天,身线粗狂有力。在哨塔的顶端,有一具石头雕刻的牛头骷髅。站在哨塔上,不仅可以将余国的腹地一揽无疑,回头望去,还可以看到雪峰要塞上方那庞大的石巨人。历史湮没在了时光长河,所留下的,唯有一具具难以言述的深沉。 士兵们来到哨塔下,举头仰望那颗硕大的牛头骷髅,在它的面前,他们就像黑色的蚂蚁一般渺小。 虞骑翻下马背,用手中的重斧斩开了被雪冰住的石门缝隙,十九名士兵使出了吃奶的劲推开了它,远古的气息伴随着冰冷的风雪扑面而来,让他们情不自禁的哆嗦起来。这座哨塔有着恐怖之极的名字,叫做亡魂之塔,故老相传,三千年前,华夏的一位神攻打这里时,使用了伟大而浩瀚的力量,那力量带来无与伦比的毁灭,一举摧毁了哨塔下的要塞,把它埋葬在了不可知的深渊里,只留下这座孤零零的哨塔顶风饮雪,见证着那位华夏之神的伟大。 自那而后,这里便成了不祥之地,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永远充斥着一股令人战栗的气息,禽鸟不敢飞临,牛羊不敢靠近。这是一座诅咒之塔,诅咒者既有远古之神,也有北狄人的亡魂,每天冬天来临的时候,风雪里总会夹杂着悲哀的嚎叫声,钻入与它比邻而居的雪峰要塞里,士兵们常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听见那叫声,每每听见,他们都会不由自主的捂住耳朵与胸口,蜷起身体,像只虾米一样颤抖。要不是那该死的领主大人,打死他们也不会来这里。 虞骑带着士兵向塔顶爬去,像是走进了鬼怪的嘴巴里。 塔内很暗,只有小如拳头的风洞透着点点雪光,映着深褐色的石阶,在那石阶之上,身穿兽皮的北狄战士持着斧头蹲坐着,引着骨弓张望着,张着嘴巴呐喊着,他们的肉体已然腐朽,从死亡时的姿态上来看,在死亡来临之前,他们正在准备战斗,或许已经在战斗。然而,当死亡来临时,肉体与灵魂同时被那伟大的力量在一瞬间冻结。 有两名士兵没有跟上去,或许是被塔内那些光怪陆离的景像骇住了,他们觉得一阵尿急。塔外,虞骑的马在不安的长嘶,那畜牲的待遇不错,有一圈石头围起来的马厩可以遮风挡雪。两名士兵决定去马厩里解决内急,顺便再偷偷的喝上两口酒。这该死的冬天,该死的鬼塔,要是没有酒,连骨头都会被冻住。 两名士兵来到马厩里,正准备解开被冻成冰坨的裤裆,谁知,那正在嘶叫着的马突然暴怒起来,这畜牲就像一头受惊的熊一样,一头向他们撞来,两名士名惊叫着躲开了,它又用蹄子踢起一团又一团的雪,就是不许他们在这里撒尿。 “该死的,真是个烈暴脾气,和该死的虞骑一样。”离它最近的那名士兵一边抹着脸上的雪,一边狼狈的咒骂着。 “嘘,小点声,若是让他知道你在骂他的马,他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另一名士兵劝道。 “我没有骂他的马,我是在骂他,还有那该死的领主大人,这么冷的天,居然让我们来这鬼地方。这畜牲虽说眼睛长在脑门上,可往常也不这样烈燥啊,今天是怎么了?喂,你找到酒没有?” “找到了,走吧,去外面撒。” 两名士兵鬼鬼祟祟的走出了马厩,其中一人怀里藏了一瓮酒,雪峰要塞里的酒极其珍贵,这一瓮酒是他们冒着生命的危险得来的,那是一次绝密的任务,他们奉领主大人的命令,去劫杀一队周游列国的士子,那些头戴高冠,腰悬华美长剑的士子被他们剥得精光,赤条条的埋在了阴暗的泥土里。按领主大人的规矩,劫道所得的财物统统都得上缴,特别是酒,然而,他们却偷偷的留下了这么一小瓮,平时也不敢喝,把它藏在雪地里。 两人来到一株光凸凸的柏树下,借着千年古柏那巨大的树身遮闭风雪,抱着酒的士兵把酒罐放在地上,废力的解开了打结的裤挡,正准备对着树身来上一泡时,却见另一名士兵歪歪斜斜的向悬崖走去。 “你干什么?”他压低着声音问道。 “不干什么,朝着这该死的冬天来上一泡尿。它想冻死我,我就让它喝我的尿。” 那名士兵回过头来,裂着稀黄的牙齿一笑,然后转身走到悬崖边。树下的士兵笑了一笑,也觉得有趣,提着裤裆走到悬崖的边缘。 “哦,嘶……” “哦,嘶,真爽啊……” 两名士兵解开裤裆,悬崖上的冷风与冰雪猛烈的卷来,两人嘶牙裂嘴的叫着,眼前是白茫茫的风雪,远方是一望无际的雪原,它们静止在那里,像是一张冰冷而无情的脸,撒出去的尿瞬间结成了冰,尖端的冰棱一节一节往下掉,尾部的尿却还在冒着腾腾热气,这种感觉独特致极。两人不停的颤抖,眼里溢着兴奋的光芒。 瘦弱的那名士兵一边抖着跨下的物什,一边道:“这鬼天气,撒出去的尿都结成了冰,领主大人所说的敌人还会来么?” “谁知道呢?领主与贵族们都是些蠢材,他们的脑子都是泥巴做的,别指望他们能做出什么英明的举动来。别的不说,就说上次,那些带着一只黑鸟的强盗说是要付五千枚刀币买一条活路,结果,刀币没给,还把领主大人的耳朵割了一只,要不是他们急着逃命,你和我还能站在这里撒尿吗?唉哟,该死的,该死的,快冻住了。”身形较为强壮的,脾气暴燥的那名士兵歪着嘴巴拼命的抖动着跨下物什,让它射出更多的尿,却不被冻住,这可是一门技术活。 “哈哈。你得边抖边撒,不要为了说话而分神。”另一名士兵熟练的在风雪中撒尿,那尿被他射得很远:“领主大人说,这回来的敌人很凶残,就是那些假的朝歌青骑,听说,他们在十天前打败了上左大夫即余,那可是一等男爵啊,在他的领地上有八百名武士,还有一千名奴隶。上次那些强盗拐走了我们五百人,现在我们只有三百人了,哪里还能挡得住凶残的敌人?等他们来了,估计,你和我就撒不成尿了。你说,他们放着平坦的雍燕大道不走,为什么却要来这里?唉,我还想多活几年呢。”一声长叹。 “放心,他们不一定会来,就是来了,我们也能守得住。咱们雪峰要塞有雪峰山做为依托,他们再凶残,又没长翅膀,难道飞过去么?等他们一来,我们早早的发现他们,让他们钻进一线天,走入雪峰山的肚子,那黑暗蛹道里,然后我们把门前后一关,让他们统统饿死在里面。上回,要不是该死的领主大人太过贪财,我们岂会上当?该死的,该死的,又要冻住了。”说话的士兵不停的扭动着屁股,像是条挣扎的蛇。 “确实该死!” 就在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悬崖上响起。 第一百零二章 做一回神 虞烈站在亡魂之塔的塔顶。 短暂而残酷的战斗结束了,塔内到处都是尸体,那些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的死相很独特,一个个脸上都带着不敢置信的神情,到死他们都不知道究竟死在谁的手上,而这些人又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当虞烈率着二十八名死士仿佛从天而降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时,他们就像一只只仓惶逃窜的老鼠,竟然忘记了抵抗。得亏了那两名在悬崖边撒尿的哨兵,要不是他们藏在树下的酒,刚刚从千刃悬崖爬上来的虞烈与死士根本连剑都握不稳。幸好,昊天大神对虞烈终于有了一丝怜悯,给他留下了这么一小瓮酒,让它暖了他们的身子,否则,现在躺着的尸体,恐怕就是自己。 有生便有死,一百名死士跟随他冒着风雪攀爬飞鸟难渡的悬崖,如今只剩下二十八人,其余的七十二人像冻僵的纸片的一样坠落,死无全尸。 此刻,做为胜利者的虞烈背着手站在哨塔之颠,正好位于那颗硕大的牛头骷髅的眼窝里,他的脸色很白,比那些飘扬在塔外的雪花还要白,眼睛不再是血红色,而是黑中带红,看上去像是一双诡异的鹰眼,右胸的旧伤在隐隐作痛,那钻心的痛楚使他保持着绝对的清醒,他能听见中年领主那像牛一样的喘息声,士兵们压低的脚步声,带血的铁剑磨擦着尸体的怪异声,以及在塔下的那匹马的悲嚎声。 从牛头骷髅的眼窝里看出去,白雪皑皑的世界庄严而神秘,雪花既像乱舞的蝴蝶,又像破烂的大氅,它们填充了一切,把一切都埋葬在那洁白的身体里。远方,远方什么也看不见,就像是迷茫而未知的明天。而眼前,士兵们正在打扫战场,他们在四处寻找能暖身的物什,或许是一碗残酒,或许是一截干柴,或许是一件兽皮,他们把它们集中起来,把酒碗小心翼翼的放好,把那些从死去了数千年的北狄战士身上剥下来的兽皮堆放在一起,准备在塔内升起一团火。中年领主骂骂咧咧走到马厩里,把那匹一直嘶叫着的马牵了出来,一剑插入了它的脖子里,殷红的血飙射出来。两名士兵跪在雪地里,捧着铁盔接着喷洒而出的血浆,冒着热气的马血浇入冰冷的铁盔里,发出“嘶嘶嘶”的声响,纵然隔着如此远的距离,虞烈也能听见,更能看见有几丝珍贵的马血偏离了轨迹,射到了雪地里,血水融化了雪,很快又被雪水吞噬。 这是一个冷酷的世界,一切都为了生存。 奴隶领主平静的看着飞舞的雪花,坚毅的面部轮廓,冰冷的眼。一个月前,当他正准备从旬日要塞撤离时,伐楚失败与假的朝歌青骑这两件事就像长了翅膀的飞鸟,在一夜之间便传遍了中州大地,不约而同与有所预谋在这件事上体现的淋漓尽致,虞烈再不敢犹豫,当即率部撤出了旬日要塞,向燕京所在的方向挺进。 “哈哈,陷落啦,陷落啦。” 一个疯狂的声音钻入耳朵里,不,它就长在虞烈的心里,只不过是由那个陷入疯狂的老铁匠喊出来而已,时至今日,他仍然记得,如血的夕阳笼罩着旬日要塞,他们前脚刚走,老铁匠后脚便爬上了城墙,在那血光里,他拄着一根木棍,把双手竭力的伸向天空,放声的呐喊。 永不陷落的要塞,它早就陷落了,自从它学会了阴谋与背叛,它的存在就只不过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罢了。 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到来了,不自量力的余国领主们早就知道这些假的朝歌青骑非常富有,他们刚刚卖掉了两千名奴隶,塞满了刀币的马车足足有五辆,他们有着上好的战马,上好的盔甲,就连那些青绿色大氅的材质也是上佳,剥下来把颜色与花纹一改,瞬间便可以组建一支强力的军队。于是,乱哄哄的领主们出动了,他们红着眼睛,驾着战车,拦在了他们自认为的必经之路上。然而,虞烈并没有走雍燕大道,他们东逃西窜,好似漫无目的,可是却一路带来死亡,像秃鹫一样的领主们搞不清楚他们的动向,等到看见他们时,死亡就已经来临。血水染红了盔甲,也染红了那颗跳动着的心,陷入绝境的奴隶领主带着他的部下,蛮横的撕裂着所有能看见的一切。他们就像受伤的猛虎,虽说浑身上下都在滴血,却仍然在疯狂的咆哮。 食人者总是被食,那是因为他们低估了对手,而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不过,猛虎也有疲惫的时候,当鲜血流尽时,它也会闭上血红色的眼睛。 那会是什么时候?明天?亦或现在? 虞烈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是一颗弃子,跟随着自己的残兵剩勇也都是弃子,他们被燕国无情的抛弃了,看不见曙光与荣耀,只能看见丑陋的死亡。而这一切是多么的可笑,与十年前一模一样啊,都想我死。 苍天啊。 都当我是傻子么? 你们都当我是傻子么!! 热血被冰冻了,愤怒与悲哀同样如此,奴隶领主咬着生冷的牙齿,环视着这片无情的天地,他的胸口痛到无以复加,却不再颤抖,内心的怒火沉默着,就像积压了千年冰雪的山峰。 突然间,他想起一句话,鸟飞返故乡,狐死必首丘。我的故乡在哪?我若死了,又该把头抬向哪里?那里会有小虞的歌声么?我的鸟又该怎么办?它飞来飞去,会不会成为别人的箭下亡魂?萤雪,我若死了,你不要悲伤,我说过,我会一生一世陪你说话,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永远,永远,那不是该死的谎言。 “喝点马血吧,暖暖身子。” 中年领主捧着盛着马血的铁盔向虞烈走来,铁盔上罩着一件兽皮,他把那兽皮揭开,里面的马血还在冒着热腾腾的热气,他裂着嘴巴朝着虞烈笑着,笑容是那般的憔悴,被风雪冻红了眼睛里满是迷茫,还有一丝深切的担忧。 是的,他们都是英勇无畏的战士,现在却乱了阵脚,而我不能乱,我得把他们带回去,他们理应享受荣耀,而不是被那些肮脏的秃鹫所分噬。 虞烈接过盛着马血的铁盔,大大的喝了一口,抹了抹嘴边的血,辛烈的马血灌进肚子里,像是烧起了一团火。 子车舆把马血分给士兵。 士兵们沉默的饮着马血,一口一口,喉结不住的滚动,喝完血,他们连大气也不敢出,紧紧的闭着嘴巴与鼻息,他们必须得节省热气与体力,因为接下来还有一场更为残酷的战斗,而那场战斗将决定等待悬崖下的六百名同袍的生与死。 两名在悬崖边撒尿的哨兵成了俘虏,也是唯一的两名俘虏,他们冻得瑟瑟发抖,像看鬼一样看着奴隶领主。当他们撒尿撒的正欢的时候,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从千刃绝壁窜上来,一手一个把他们拧起来,然后让他们头撞头。其后,他们瘫软在雪地里,看着这个魔鬼带着一群魔鬼冲入了哨塔里,惨叫声响起来了,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亡魂之塔里尽是血迹。这魔鬼提着虞骑的头颅,站在血水里,冷冷的看着他们被拧进来,像扔两条死狗一样扔在他的脚下。那眼神冷到极致,比呼啸的寒雪还要冷。 “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只有三十个人,要塞里却有三百人,足足十倍之差,就算是出其不意,我们也毫无胜算。要不,放出信号,让悬崖下的士兵往上爬?”子车舆走到虞烈身旁,压低着声音说道。 “我们低估了风雪的力量,不可以再让战士们做出无谓的牺牲。”虞烈摇了摇头。 “那如何是好?要不绕回去?”中年领主的神态焦急起来,声音依旧很低。 “绕回去?” 虞烈走到牛头骷髅的眼眶处,向外看去,摇头道:“没有第二条路了,要想活着,我们就必须得夺取这里。” “呜,呜呜,簧……” 突然,一阵微弱的号角声从雪峰要塞的方向响起,它穿过了茫茫风雪,到达这里时声音很怪异,就像是在水里发声一般,断断续续,模糊不清。 沉默的士兵们唰地挺身,瞪大了眼睛。 中年领主脸上一狠,抽出了布满豁口的铁剑。 虞烈心中也是一惊。 “呜,呜……”号角声持续着,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一样。虞烈心头一动,走到两名俘虏面前蹲下来,定定的凝视着他们:“知道我是谁吗?” “不,不知道。”那名瘦弱的俘虏牙齿在打颤。 “那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奴隶领主提起带血的铁剑,把它抵着强壮俘虏的喉咙,一点一点往里扎,新鲜的血液从那俘虏的喉结旁边溢出来,顺着剑身流淌,与已经冻洁的血液交融,形成一种妖异的色彩。 强壮的俘虏在抽搐,死青爬上了他的脸,他张大着嘴巴,却喘不出气来。虞烈的脸上却没有半点神情,仿若胸膛里的那颗心已不再跳动。 瘦弱的俘虏感受着同伴的生命在一点一点的消失,他睁着无比惊骇的瞳孔看着虞烈,眼眶都快要被撑破了,全身的寒毛倒竖起来,他却感觉不到寒冷,唯有令人窒息的晕眩在一浪一浪的袭来。 终于,虞烈抽出了铁剑,强壮的俘虏不再颤抖,瞪着灰色的眼睛,动了下嘴巴,却没有说出话来,头一歪死了。奴隶领主平静的抬起剑,指向瘦弱的俘虏。 “我,我知道,我知道。” “告诉我,是什么?” “敲,敲,敲……” 瘦弱的俘虏指着塔角挂着的一样物什,那是个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些像是钟,又像是鼎,或者更像是钹。虞烈快步走过去,轮起铁剑猛地砸向它。 “哐,哐哐。” 刺耳的金铁交接声远远的传了开去,那一直连续不断的号角声与它共鸣了一会,慢慢的黯哑了下去。 中年领主重重的喘出一口气,捧着铁盔向虞烈走去,经过那名大小便失禁的瘦弱俘虏时,用脚踢了踢,骂道:“没用的东西,留着也是个废物,不如杀之了事。” 虞烈回过头来:“饶他一命,我们并非强盗。” “嘿嘿。”中年领主摸着下巴,意味深长的笑起来,把罩着兽皮的铁盔递给虞烈,那里面还有一点马血。 虞烈接过铁盔,正准备捧起来一饮而尽时,目光却突地凝住了,他快步冲到光线较好的牛头骷髅眼窝处,捧着那张兽皮,皱起了眉头。 良久,他抬起头来,露着雪白的牙齿:“神,离我们并不遥远。或许,我们也可以做一回神。” 第一百零三章 天与地的光辉 神之所以被称为神,是因为他们高高在上,冷酷无情。世人匍匐在地上,或是竭力的仰望,并且就算是仰断了脖子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同时,神创造神迹,在世间留下一个个不可思议的神话,被世人传诵,为世人赞美。 神话就是神话,它由神创造,却存在于人的世界。神话无所谓真假,在时光的长河中,动辙数千年,凡人不过百年寿,谁又能去见证它的真与假? 当然,傻子除外。 虞烈站在风雪交加的牛头骷髅眼窝处,捧着不知是从哪个北狄战士身上剥下来的半截兽皮,平静的看着二十八名部下与一个俘虏,说他可以做一回神。 “昊天大神哪,我看见了魔鬼啊!亵渎神的魔鬼!!”瘦弱的俘虏蜷缩在又臭又冷的屎尿滩里,一瞬不瞬的看着虞烈那黑中带红的眼睛,可怜的他到现在也没能成功的晕过去,他想,我做过强盗,我杀过无辜的士子,我偷了领主大人的酒,而这肯定便是昊天大神对我的惩罚,让我眼睁睁的看着魔鬼的模样,让我敬畏于恐惧,在恐惧中颤抖。 “闭嘴!” 瘦弱俘虏那凄厉的哀嚎声嘎然而止,中年领主一脚踹过去,把他给踹晕了。 子车舆走到虞烈的面前,吞了口口水:“虞烈,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因为太过紧张,他竟然没有称呼虞烈为臭小子,私下里,他也曾经亵渎过神,然而,对神的敬畏却是刻进了骨子里。 “我说,我们或许可以做一回神。”虞烈无动于衷,朝着哨塔的旋转石梯走去。 “你要去哪里?我们得去夺取旬日要塞了,再不去就晚了。喂,你有没有听见我说话,你是不是和那老铁匠一样疯了?喂,喂,喂……” 拳头大小的风洞透着雪光,旋转石梯上的血迹已被冻硬,一脚踩上去,粘糊糊的,抬脚时会拉起条条血丝来。奴隶领主与中年领主一前一后的走下哨塔,中年领主一边踢着那些北狄战士的尸骨,一边骂骂冽冽的抱怨着。 奴隶领主没有理他,直到走出了亡魂之塔,站在那浩瀚无垠的雪地上,抬起头来,仰望着肆意纷洒的雪花,以及那危耸入天的雪峰,指着雪山之颠:“子车,我要到那上面去。”冰冷的雪落满了他的脸。 “你疯了吗?”中年领主一把抓住虞烈的肩头,拼命的摇晃。 “你若是摇个不停,那我才会真正的疯了。”虞烈露着雪白的牙齿笑。中年领主停下摇动的手,怔怔的看他。 “子车,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虞烈在风雪中抖着半张兽皮。 “半张兽皮。” “不,它是昊天大神的恩赐,也是神的旨意,它告诉我,亡魂之塔下有一座冰封的要塞,在神意来临的那一刻,它被暴风雪吞噬了。” “那又能如何?我们又不是神,我们无法驱使暴风雪为我们而战,那是属于神的力量,我们的力量只有剑与血,只能依靠它们去赢得胜利!” “未必,我想尝试一下。” “你怎么上去?” “飞上去。” “哦,昊天大神哪……” 中年领主拍打着额头,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尾指上缠着伤布,在刚才的战斗中,它被敌人削飞了,血水凝结成痂,他已经感觉不到痛楚。 虞烈走到悬崖边缘,极目向悬崖下看去,白茫茫的世界什么也看不见,风雪缠裹着他,而他却在风雪之中长啸,肆掠的风雪未能阻隔那尖厉的啸声,它远远的荡了开去。不多时,从悬崖下响起了大火鸟的啼声,啸声与啼声交织在一起,它热烈回应着他,从千刃绝壁的下方冉冉升起,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太阳。 “诛邪。” “咕咕。” 虞烈看着大火鸟,诛邪歪着脑袋也在看他,一人一鸟的目光在狂风暴雪中交汇,谁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你疯了吗?”中年领主歪歪斜斜的走过来,他的声音像是在痛苦的呻吟,来来回回只会重复着这四个字。 “我没疯,我要飞上去。” 虞烈拍了拍大火鸟的脖子,大火鸟蹲了下来,冰雪在它的身下迅速的融化,它就像是太阳的使者。奴隶领主开始脱下身上的甲胄,为了攀爬这千刃绝壁,他穿得本来就不多,很快便脱得只剩下贴身的麻布粗衣。 “天啦,你会冻死的!” 中年领主声嘶力竭的大喊,一把搂住虞烈的肩膀,不肯让他爬上那已经蹲伏下来的大火鸟的背。 “子车,相信我。” “诛邪不是马,你会摔死在我的眼前!!” “相信我!” “臭小子,不论你做出任何决定,我都会无条件的相信你,可是今天,你必须得听我的,我们手中有剑,我们身上流着燕人的血,我们不畏惧死亡,我们会斩下敌人的头颅,风一般的离去,你还得娶我的女儿!!!”中年领主眼里闪烁着泪光,却像是一头暴怒的狮子。 “没有时间了,我们输不起。大批的敌人,大批的秃鹫就在我们的身后,它们极度贪婪,它们追寻着我们的味道,想把我吞进肚子里,连骨头都不剩。子车,我不会死,我说过,我会带你们回去,活着回到燕国去,相信我。” 虞烈定定的看着子车舆,目光很平静,声音很平静,就像他所说的话就是神的旨意,而他就是为诺言而存在。说完,趁着中年领主失神之际,猛地一把推开他,爬上了大火鸟的背。 大火鸟身子趔趄了一下,粗壮的爪子深深的陷入雪地里,它极度不舒应身上有人坐着,那是一种压迫与耻辱,可他是虞烈,它们同生共死,它们曾经躲在肮脏而又潮湿的泥洞里,它们共享一块肉,共饮一碗水,它们曾无数次面临死亡,也曾无数次互相拥抱对方以取暖,它就是他,他就是它。 “人死了就死了,会臭,会腐烂,不管他生前多么英雄了得,多么的不可一世,都会变成一滩烂肉,臭不可闻,连狗都不会靠近。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永垂不朽的?渺小的生命?匆匆几十年,看似悲欢离合,漫长无期,实则,在天与地的眼里,那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笑话,连助酒兴都称不上。” “在这天与地之中,我学会了生存的基本要素,挣扎。我是一只乌龟,我挣扎在这浑浊的泥潭里,我从来不羡慕太阳,我就是我,我是虞烈。” “来吧,诛邪,向天上插去吧!” 风雪越来越烈,大火鸟竭力的站直了身子,虞烈在风雪之中咆哮着,所有的不甘与痛苦都化作了平静的,但却令人心悸的呐喊,在此呐喊声中,他的鸟一如既往的回应了他,它拍打着巨大的翅膀,把风雪拍烂,把悲伤拍碎,把所有一切的耻辱拍飞,让它们通通见鬼去吧! 它飞起来了! 漫天的雪,刺骨的风,遥不可及的苍穹,那些飞在耳边的话语,像附骨之蛀一样的阴影,它们都在它的身下匍匐,铁一般的翅膀,火一样的身形头也不回的扎向那无穷无尽的雪海深渊里。 “虞烈啊,虞烈啊……” 中年领主跪在雪地里,拳头深深的陷进了雪地里,雄阔的肩头不住的颤抖,眼泪从冰冷的眼眶里滚出来,溅落在冷酷的雪花里,很快,融化。 诛邪越飞越高,那是太阳的光与影。 冷,无边的寒冷侵袭着虞烈,他感觉不到呼吸,死亡正在步步逼临,他紧紧的拽着诛邪头上的两根逆羽,在这天与地之中,他是那么渺小,可是在这一刻,他那又黑又红的眼里却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雪花在融化,已经看不见哨塔,看不见雪峰要塞,看不见擒着巨盾与长戟的石巨人,他所能看见的只有往事,一幕一幕的闪现。突然之间,或许是死亡已然来临,他那冻得乌青的嘴巴里迸射出了震天荡地的长啸。 “来吧,诛邪!” “唳!” …… “他是谁?神么?” “不,他是燕京之虎,虞烈。” “他在叫什么?隔得如此远都能听见,那么痛苦。” “公子,臣不知,臣没听见。” “哦,是么?既然他不是神,那我就要嫁给他。” “公子殿下,这……” “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万,每一个瞬间都会有一个念头滋生。而我,姜离,现在就是这想的,我一定要嫁给他,此生不悔,生生不悔。” 火焰绽放在天上,火焰盛开于大地,在那一望无际的雪原之上,三千名火盔火甲的骑士静默、肃立。两百名赤炎剑士骑着火红色的战马,披着血红的大氅,背着红火色的巨剑,簇拥着一名身穿华美到极致的铠甲的骑士,这骑士浑身上下都罩在甲胄之中,肩上披着桐日大氅,从那盔缝里绽射出来的目光,人不可视。 而遥远的天边,暴风雪来临了,它从雪山之颠迸发,携着千军万马,它由天穹降临,疯狂的咆哮着,从上到下吞噬着一切,它摧毁了屹立了数千年的古树,它淹没了无尽的雪林,它来到雪峰要塞的上方,张开了天与地的雪口,猛地一口把那庞然大物一般的石巨人吞进嘴里,嚼都没嚼一下。 死亡那灿烂的光芒,在这一瞬间被冻结。 “唳!唳!!唳!!!” 大火鸟盘旋在暴风雪的头顶之上,它翱翔着,尖啸着,巨大的翅膀在风与雪里穿插,斩开了茫茫无际的天穹。 天与地,在这一刻,光辉。 第一百零四章 我来取你的人头 “是谁?是谁毁我国之干城?是谁如此大胆,又如此愚蠢!” “卿相以为是谁?” “不论是谁,都必须得付出代价,燕人的血不会白流。” “卿相所言正是。” 大雪滂沱,肆意扑洒的雪就像一团团互相纠缠的乱麻。廊上摆着棋盘,零乱的棋子看不出阵势,甚至还有一两颗滚落在了地上,燕国的上右大夫殷雍与卿相管离子面对面坐着。 上右大夫穿着一身朴素的黑衣,上面没有任何刺绣,他的神态与身上的衣服一样,冷静中带着一丝不苟的严肃。被白发苍苍的老卿相拂落的棋子在地上‘扑落落’的打着转,殷雍弯下腰,把它们拾起来,边拾边道:“据八百里快骑与渡鹰传回来的消息,行刺者有两个人,一个白衣人,弹得一手绝妙好琴,大将军便是被他的琴声吸引,此人行刺之前已经自毁面容,故而来历成谜。而另一人,身上穿着黑白衣裳,藏身在一颗古槐树上,大将军胸口所中之剑便是由他而发,此人已死。” “琴声?黑白子?墨渊山?嘿嘿。” 八十岁的老卿相穿着一身白衣,与廊外的雪花不相伯仲,他背抵着廊上的柱头,双手拢在宽大的袖子里,目光却看着廊外的雪,睿智而深沉的眼里闪烁着一点微弱的火苗。火苗虽微,却不容忽视,且令人战栗。管离子纵横天下数十载,世人只知道燕国的老卿相是个读书人,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却很少有人知道,老卿相还是个兵家子弟,在燕国强大之初,在茫茫白雪的冰河之源上,那决定性的一战之中,老卿相披创无数,孤军深入,硬生生的搬断了北狄之王的王旗,为苟延残喘的燕国赢得了一线生机。值此大争之世,岂容嘴上轻谈,而无杀伐决断? 盛怒下的管离子,就像是一头卧在雪地中的狮子,雪花纷纷扬扬的落在他的身上,被他的热气蒸发,你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一跃而起,向你扑来。 “老卿相认为是墨家的人下的手?”殷雍把捡起来的棋子放在棋盘上,又把棋盘上那些混乱的棋子逐一摆好,与方才的棋局丝毫无差。 “你不就是墨家子弟嘛。二十三年前,殷国被宋国所灭,因此,墨家一分为二,一者入世,一者隐匿,入世的人入了天下诸侯的朝堂,隐匿的人藏身于白城,自号巨子。二十三年过去,入世的人行走天下时,战战兢兢,时时刻刻不忘本分。然而,白城里的人越走越远,却以正宗自居。世人都说,白城是天下最难攻破之城,可是,谁又知道,城池本来就是拿来被攻破的,不论它如何坚固。” “城池是拿来庇护的,为人遮风挡雪,为人赢得生存之机。”上右大夫凝视着老卿相的眼睛,不卑不亢的说着。 “罢了,今日我不与你论道。此事太巧,君上崩殂,全城戒严,你我密而不丧。然,知道君上亡故的人不止你我,天下也没有不透风的墙。小九于此时遇刺,看似为墨家的人所害,实则不然,那些狼子野心的人既然按耐不住了,那就别怪我无情。” “老卿相可是心中已有定数?” “定数?” 管离子冷笑了一声:“事物反常必为妖,谁获利谁为盗。君上亡故,新君未归,小九却遇刺。他们的意图很明显,想把这桶脏水泼在新君身上,或是栽于先君。殊不知,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越是周密的阴谋,越是容易暴露,因为它太完美却无道理。今日不论道,却是个好天气,正适杀人。” “老卿相三思。”殷雍心中一惊,捏在手里的棋子滚落在棋盘上,“叮叮当当”作响。 “不杀人,难以平愤。小九有三个儿子,五百家臣,两万武士,跟随小九前往江北伐楚的是长子,燕无痕。而两位次子燕趾、燕武在小九伐楚之前便离开了燕京城,去了封地陇山。嘿嘿,那些人可真是好算计呀,新君归来之时,便是小九遇刺的消息撒播开来之时。到那时啊,便是三岁孩童的一句挑拔之言也足以点燃滔天大火。燕国绝对不可以乱,先君留给新君的燕国更不可以乱。我还没死,杀人者,理当是管离子。来人,拿我的剑来!” …… “在那遥远的苍穹之上,太阳和月亮就隔着阴与阳的距离,在那阴与阳的长河之中,星光烂煜,你看,最北边这一颗叫做北辰,它散发着无穷的光芒,几可与太阳和月亮争辉,然而,它终究只是一颗星星,每当太阳升起,月亮高悬之时,它就会黯淡下去,隐匿自己的光芒。” “老师,北辰乃是群星之首,为何却要自隐光芒?” “因为它所面对的是太阳和月亮啊。” “哦,那若是它们共存于天,各绽光芒,那又会如何呢?” “会天下大乱。” 高耸入天的观星台上,茫茫的风雪呼卷苍云,管落风与大巫官对坐在台心的黑白阴阳之上,黑与白色彩分明,却又团抱在一起,首尾相连,构成一道圆环。 大巫官穿着厚厚的羽绒,整张脸都缩在那毛绒绒的领子里,手里抱着一个碳炉,冻得直哆嗦,神情却是很亢奋:“落风啊,世人只知观星需在夜里,其实不然,星相一学与阴阳之道相辅相承,阴者阳也,阳者阴也,世人那浑浊的眼睛又怎能看见神的阴阳呢?而要想让眼睛不再浑浊,那么,便需昊天大神足够的虔诚。” “是啊,原来在大雪之时,天上也有星辰散发着光芒,而且比平时更为耀眼。”管落风也抱着一个碳炉,亮若星辰的眼睛一瞬不瞬的凝视着茫茫天穹,从他的眼里看出去,正好可以看见那颗如日中天的北辰星,它是那么的耀眼夺目。 他是卿相管离子的幼子,自幼聪慧绝伦,博学而旁通,不仅是道家子弟、儒家子弟,还与父亲涉足兵家要义,并且,他还是大巫官的记名弟子,跟随着大巫官学习阴阳家的观星之术。大巫官对他也是格外看重,把一生所知倾囊相授,如今,除了他的衣领上没有绣着代表阴阳家的日与月,已然与一名阴阳巫官别无二致。 “老师,阴与阳的距离有多远?” “阴与阳的距离很遥远,远的让人穷其一生也难追索,阴与阳的距离很近,不用去听,彼此的呼吸共鸣。它们,共为一体。” “彼此呼吸共鸣,却又远在天边,不可触及,实则共一为体。那么,如今的天下是否也是如此,看似大乱纷呈,王道不王,侯道不侯,唯有弱肉强食,而此阴盛阳衰之象,终有否极泰来之时,那时,想必便是阴阳合济,天下安泰。” “落风聪慧啊,天下大势无不在昊天大神的掌握之中,生与死、存于亡都只不过是阴与阳的表象。天下万物,所有的一切都沿着这条既定的轨迹而行,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逃脱。” 雪更大了,都快把俩人堆成俩个雪人了,大巫官把怀里的碳火盆搂得更紧了一些,落在身上的雪花被火气融化,雪水顺着厚厚的羽绒往下滚。管落风却丝毫未被风雪影响,他的脸上洋溢着年轻的朝气,眼里尽是喜悦,看得大巫官心里略微有些羡慕。这羡慕的心思一钻进他的心里,大巫官便是浑身上下猛地一个哆嗦,像是被昊天大神给抽了一记一样。 “锵!” “嘶啦……” 怪异的声音便在这时响起,大巫官搭脸着的眼皮猛地一跳,睁开来的那一瞬间,一道无形的光芒迸射开来,刺得对面的管落风背脊一冷。 “老师,怎么了?” “没事,坐下吧。记住,观星之时,心目不可二用。” 怪异的声音持续着,管落风想要站起身来,却被大巫官按上了肩膀。大巫官的手掌很有力,年轻而健壮的管落风竟然挣扎不得,只得狐疑的向自己的老师看去。 “啊……”风雪里传来一声低低的惨叫,那叫声听得管落风毛骨悚然,它并不是尖厉的嘶喊,而是叫到一半,嘎然而止。 大巫官按着管落风肩膀的手在颤抖。 管落风竭力的向风雪里望去。茫茫风雪刮在天上,刮在观星台上,除了它们的身影什么也看不见,可是那短促的叫声却不时的传来,而大巫官也抖得越来越厉害。 是谁?是谁杀上来了? 怀里的碳火盆已经熄灭了,管落风浑身上下冰冷无铸,心神却异常清醒,他看向老师,大巫官的眼睛像血一般的红。 “唉……” 一声悠长而疲倦的叹息终结了风雪与惨叫,雪花静静的飘着,一身白衣,白发苍缟的管离子提着一柄带血的铁剑慢慢的走上观星台,他的脚步很沉,每走一步,洁白的雪地上便多了一个坑。在他的身后,一群黑衣人笼罩在黑袍里,看不见面目,只能看见袍缘下那冰冷的眼睛,既像是原野中的荒狼,又像是血月。 “父,父亲?” 管落风牙齿在颤抖,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父亲,在他有生以来的记忆中,父亲是睿智的,儒雅的,仁慈的,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说话也总是慢吞吞的,与血剑无缘。纵然,他知道父亲身后的都是些什么人,这些人杀人不眨眼,是燕国的利器,藏于黑暗中的血刃。 “老卿相还是来了。” “夜孤离,我来取你的人头。” 第一百零五章 人心鬼域 观星台共有两百八十八级台阶,从下到上,每一级台阶都在滴血,尸体横七竖八到处都是,死相不尽相同,有的仰面朝天,有的扑倒在血泊之中,但无一例外的是,在他们的领口与袖口上都绣着日与月,滚荡的热血在冰冷的风雪中凝洁,它渗入了雪里,比雪更为艳丽,像是一簇簇盛开的梅花。 一身黑衣的上右大夫殷雍走在台阶上,每看见一具尸体,他都会叹一口气,这些都是燕人儿郎啊,他在其中看到了大巫官的继承者,那是一个年轻的巫官,他的脖子被斩开了,脑袋埋在雪里,嘴巴微微张着,眼里尽是茫然。是的,在面临突如其来的死亡时,谁不是茫然无措? 在第三层降陡平台上,殷雍停驻了一会,并不是因为他的体力跟不上,而是他得顺顺气,冷冽的风雪灌入胸膛里,让人情不自禁的又喘了一口气,他抬头向那高不可攀的台顶看去,台顶藏在浩浩的风雪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见披着黑袍的武士昂立于风雪之中,他们的剑还在滴血,一滴一滴。 突然间,上右大夫感觉到一阵疲惫。 爬吧,还有一半的路程。 殷雍慢慢的向观星台上爬去,身形逐渐佝偻。 管离子很累了,他已经八十岁了,爬不动了,上一次爬上观星台还是在十年前的春天,那天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他与君上爬了足足两个时辰才爬上来,就在那雕刻着玄鸟的石柱旁边,他们肩并着肩的看着燕国的小傻子越去越远,而这一次,他爬这两百八十八级台阶却只用了两炷香的功夫。 剑在滴血,剑很沉,管离子提着它朝大巫官走去。 台顶没有血,只有无边的雪。 大巫官慢慢的坐下来,坐在管落风的身边,怀里的碳炉早已熄灭了,不能带来一丝温暖,他把它放在地上,抬起头来,看着老卿相手里的剑,平静的道:“老卿相来得很快,并没有让夜孤离的头久等,可是,老卿相当真不畏人言么?” “相较于人言可畏,燕国的安危更为重要。” “老卿相为我大燕殚精竭虑一生,实在令人敬佩啊。但是,老卿相凭何认定大将军的事与我有关?” “或许与你有关,或许与你无关,然而,有关无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得借你的头,把它送去陇山。等它到了那里,自然与你有关。” “看来我是必死无疑了。身为巫官,我们不娶妻,不生子,没有封地,也没有任何荣耀,一旦主君身死,便是任人屠戮的下场。嘿嘿,老卿相手段狠戾呀。” 大巫官一边说着,一边冷笑,一边解开宽大的绒袍,把藏在袍子里的一罐酒掏出来放在地上。他拂了拂了地上的雪,厚厚的雪层四散而开,接二连三的东西被他从宽袍里拿了出来,古老而陈旧的龟壳,那是用来占卜与运算的,牛角做成的短旌,那是代表着大巫官是昊天大神的侍者,地位崇高,一把干枯的苞茅草,一枚深褐色的枣子,这两样东西意味着大巫官伟大的牺牲,没有封地,没有子嗣。 这些东西统统摆在了大巫官的身前,他的神情庄严而肃穆,每一位巫官都不是天生的,他们来自各个阶层,奴隶,平民,士族,他们被神挑选成为神的侍者,但是在此之前也有父母,甚至还有家族,而夜孤离的家族便是管氏。不过,人们只知道大巫官名叫夜孤离,却不知道夜孤离还是老卿相管里子的族弟。 这一切,是多么遥远的昨天啊。 “五十年前,就在这里,我跪坐在阴阳图上,额头顶着冰冷的大地。我的老师,上一任大巫官把这些东西放在我的头前,告诉我,从此以后,我是一名巫官,我没有家族与子嗣,我归属于阴阳。天上地下,唯一值得我信赖的只有昊天大神与君上。我将生命奉献给他们,他们给予我绝对的信任。那时,我才十二岁,可是我的心却是那么的热,而今天,却是如此的冷。”夜孤离的淡淡说着,苍老的声音在风雪之中显得很空洞。 “父亲?” 管落风惊呆了,他一会看看像雕塑一样的老师,一会瞅瞅正提着剑一步步走来的父亲,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而那些令人惊悚的疑问更是让这团浆糊煮了起来,冒着一个又一个的泡泡,每一个泡泡便是一个疑问,君上死了?大将军出事了?父亲要杀大巫官?杀了之后,要送去陇山? 这,这不是梦吧?管落风头痛欲裂。 管离子走到阴阳图上,按着颤抖的膝盖,一屁股坐在了雪地上,他看了看呆若木鸡的儿子,冷声道:“孤离,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起了杀心啊,知道君上亡故的人,只有我和你以及殷雍,而知道小九身上的甲胄有缺陷的人,只有我和你,以及死去的君上。你说,我不杀你,我杀谁?就算你扣了我的儿子,甚至在我的面前杀了他,那也无济于事,我仍然会杀了你,既是为燕国,也是为小九。” “哈哈。哈哈哈。” 夜孤离大声笑了起来,笑声疯狂而剧烈,连眼睛都呛了出来,他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笑道:“不是我,就是你,真的是这样吗?倘若真是如此,那你便不会如此的害怕,我的族兄,你是在怕什么?手握重兵的陇山燕氏?三侯子背后的乌巢百里氏?五侯子背后的凤仪屈突氏?或者还有八侯子,对,八侯子身后也有人啊,不少的中小士族支持他。看哪,看哪,那个傻子居然有如此多的对手,以他那般怯懦的性子,怕是还没到燕京便被吓破了胆吧。” “住嘴!!” 管离子一声大喝,抬剑架在夜孤离的脖子上,猛烈的咳嗽起来。 然而,夜孤离却并未住嘴,视那架在脖子上的血剑若无物,不住的冷笑:“君上临终前,紧紧的握着你和我的手,的确说了‘小十八’三个字,但同时也说了‘小九’两个字,我没有老,更没有糊涂,君上叫的是小九,而不是燕却邪,或者燕大将军。如今,你要杀我,拿我的头去换回陇山燕氏,再用陇山燕氏这把剑,替那个傻子斩除一切障碍。我的族兄,真是好算计呀,好算计,但是,天底下并非只有你一个智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知道君上快死了,便劝君上遣人前往旬日要塞,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加快伐楚的步伐,从而将燕大将军尽快调离燕京城,如此,你才可以布下这不为人知的棋局,要不然,从安国的少台到燕京,那个傻子已经走了大半年,怎会仍然未到?他在等什么?等你布棋吗!!老卿相,管离子,你真的已经老了,擅谋者必溺于谋也。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在下棋吗?若是如此,燕大将军岂会在离开燕京城之时,命两个儿子带着一家老小去了陇山封地?我的族兄,你这不是在救国,而是在将我燕国推向无底深渊!!” 大巫官的神情越来越激昂,声音却越来越低,紧紧咬着的牙邦与血红的眼睛显示着他此刻的愤怒,他一把抓起地上的酒坛,仰起脖子,不停的灌。 “啪!” “来吧,割下我的头颅。你还在等什么?” 酒坛重重的摔在地上,破碎的陶泥片向四面八方飞溅开来,其中一片划上了管落风的脸,留下一道深深的血痕,管落风怔怔的看着自己的父亲,眼泪从眼眶里滑落,凝结在了脸上,他浑身哆索,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老师说的都是真的,父亲那高大和蔼的形象崩塌了。 “咳,咳咳。” 管离子的咳嗽声更猛烈了,一张脸涨得通红,宽阔的肩膀不住耸动,手中的铁剑颤抖不已,那锋利的剑刃在夜孤离的脖子上拉出一道道血槽,血水一点一点的浸出来,凝结在剑上。 “父亲!” 管落风终于叫了起来,一把拉住管离子的手。 “滚开。” 管离子甩开了儿子,力气奇大无比,把管落风远远的甩在了高台边缘,一名黑袍人冲上去,把管落风拧起来,不让他挣扎。老卿相继续咳着,直到咳出了一嘴血,急剧起伏的胸膛才平静下来。 血水从管离子里的手指缝里渗透出来,一丝丝坠落在雪地中,夜孤离神情一变,闭着眼睛,叹道:“放手吧,老卿相,老哥哥,我从来没想过以落风来要挟你。士可杀,不可辱,燕人的血,流的是铁,而不是被阴谋所葬送。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旬日要塞里的将士,大将军,他们都不该死。赶紧去弥补这一切吧,要不然,迟早有一天,燕人的血,流的就不再是铁。” “大争之世,哪有不死人?信仰不同而已,你信奉的是昊天大神,而我信奉却是强大的燕国。为了燕国的强盛,管离子纵然百死,也无一悔。” “卿相,上右大夫来了!”一名黑袍人冷声道。 “唰!” 冷酷无情的铁剑划过,一片鹅毛雪花被斩裂,头颅从大巫官的脖子上坠落,那一双睁着的眼睛却犹未死尽,它眨了一下,定定的看着刚刚爬到台顶的上右大夫殷雍。 还是杀了啊,终究还是杀了。 殷雍软软的坐在雪地上,与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对视,声音空洞而无神:“老卿相,新君归来了。” 管离子提起雪地中的头颅,用一方黑布包裹起来,拧在手里,一步步走向殷雍,风雪缠着他宽大的袍子,零乱而肃杀。 “新君归来,新的燕国,就要到来了,上右大夫可愿将此头颅送往陇山?” “卿相恕罪,殷雍已老。” 第一百零六章 老鼠与老虎只有一念之差 身子在摇晃,四肢无力,头沉如山,眼睛上却是冰凉冰凉。马蹄的声音由远而近,越来越近,紧接着,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先生,已经七天了,臭小子怎么还不醒?” 一个温和的声音在身旁道:“风寒侵骨导致旧伤复发,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至于什么时候醒来,那得看他自己。” “看他自己,那是什么意思?”粗哑的声音急燥的问。 温和的声音道:“气血淤积引发神不归属,他飞上那雪峰之颠已是抱有死志,哀莫大于心死,此乃心症,又岂是人力所能挽回?” “放,放……” 粗哑的声音怒吼着,但却没将“放屁”两个字吼出来,顿了一顿,嗡声嗡气地道:“臭小子大风大浪经得多了,鬼门关闯了无数次,砍下的头颅都能垒成一座山,些许挫折又岂能打倒他?他说过,所有人都得活着,他还要娶我的女儿,他最重信诺,岂会说话不算数?如今钟离城已然在望,恳请先生施以援手,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醒过来。” “唉。”一声叹息:“此症,金石之药已然无用,或许就是这点牵挂,让他活了下来。” “子,子车。” 声音从喉咙里发出,却卡在了嘴巴里,因为舌头无力,阻碍了它钻出嘴巴,而喉咙上却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楚,他无法回避,连牙齿都不能咬,竭尽全力的想抬起手,摘下眼睛上那冰凉冰凉的东西,谁知却连一根手指头也动弹不得。我,我这是死了么?魂不附体?若真是死了,为何却能听见子车的声音?快到钟离城了么?还剩下多少人? “蹄它,蹄它,它……” 马蹄声去了,由近而远。 四周一派安静,听不见半点声音,忽然,沉如千斤的眼皮上动了一下,清冷的手指与眼皮轻擦而过,那冰冰凉的东西随即撤离了眼皮,在那一霎那,仿佛撤去了千斤重担,可是却仍然睁不开眼睛。 “你醒了?” “你死了七天,又活过来了,真是一个奇迹。” “你不用说话,就算说话我也听不见,此地仍是横山走廊,离燕国的钟离城还有六百里路程。” 这是一个独特的声音,与方才那个温和的声音有别,它清清嫩嫩的,每一个音节都是清晰分明,非常好听,就像是泉水一样叮叮咚咚,他觉得有点熟悉,可是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或许,这样好听的声音只会出现在梦里,一想到梦境,他的头就开始剧痛,那是无以复加的痛楚,他感觉浑身都在痉挛,但实际上却是直直的躺着,一动没动,汗水很快便爬满了他的脸。 一丝清香透过来,柔软而又滑腻的丝巾轻轻的蘸着汗水,额角,脸颊,太阳穴,鼻尖,嘴唇上方,下巴,脖子,它温柔的一寸寸拭过,清香一股股往鼻子里钻。 “咳。” 那个温和的声音咳嗽了一声,显得很不安。 可是那人擦干净他脸上的汗水之后,却并未停止,清香越来越浓,一丝头发坠在了他的鼻尖上,让他有些痒,就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双手按上了他的太阳穴,触碰的那一瞬间,他浑身抖了一下,而那润滑而冰凉的手指也抖了一下,随即,它安定下来,轻轻的揉着。 “你不要去想,那会熬坏你的脑子。你也不用回答我,你什么都回答不了。” “我们是商人,被你的下属捉了,他们说他们是凶恶的强盗,谁走在他们的身旁,他们就杀谁,幸好我们还会点医术,于是,他们要我们救你,若是救不活,就会杀了我们泄愤。所以,你得活过来。” 那声音顿了一下,嫩滑的手指撤离了他的脑袋,那人仿佛伸了个懒腰,轻声道:“把车窗打开一些,他有些气闷。” “诺。” 车窗被“格吱格吱”的推开,清新而冷冽的空气从窗外飘进来,将那幽幽的清香冲淡不少,外面想必还在下雪。 一片雪花调皮的从车窗外飞进来,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绕来绕去,想要落在他的鼻尖上,一支雪白而小巧的手伸过来,把它接住了,雪花很快融化在那掌心里。 “扑啦啦。” “希律律……” 突然,外面响起了狂风卷雪般的声音,继而,拉车的马受惊了,不安的嘶叫起来,紧接着,一阵火气透来,那无比熟悉的声音响起:“咕咕。” “诛邪,诛邪!”他在心里大叫。 “不急,不急。” 那清嫩的声音格外温柔,而那双柔滑的手又按上了他的太阳穴,轻轻的揉搓着,这人的手法很笨拙,揉得他又疼又痒,可是他却说不出来。 “这是你的鸟吗?它叫什么名字?那天,我看见你骑着它,飞到了天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鸟。” “诛邪。”他在心里答道,那丝头发又坠下来了,缓缓的扫着他的鼻尖。 “他们说它叫诛邪,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名字。你们若真是强盗,那它第一个该诛掉的便是你们。” “我们是别无选择,为了生存。”他在心里反驳,他想,我们没有了归宿,也没有了信仰,我们奔窜在这条路上,死亡的阴影如影随形,我们别无选择,要么杀人,要么被杀。 “你不要反驳,强盗就是强盗。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你们是一群很厉害的强盗,不仅打败了闻名天下的鬼车军团,擒了两千个俘虏,把他们统统卖了,还活捉了老公输,现在他还被你们捆着呢,或许你们想卖个更好的价钱。有时候,我真的不敢相信,但事实却发生在我的眼前。就在三天前,路过焉国边境,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领主想要偷袭你们,却反倒被你们剥了一层皮,我至今都记得,他的屁股上中了一箭,逃跑的时候,那支箭在他的屁股上晃来晃去,样子很滑稽。哈哈。” 这人笑了起来,很爽朗的笑声。 “咕咕咕。”大火鸟一直徘徊在窗前,也发出了嘲笑一般的声音。 “伤亡如何,伤亡如何?”他在心头焦急的问,不知为何,他觉得这人能听懂他的心声,这让人莫名其妙。 那人果然听懂了他的心声,重重的按着他的太阳穴,笑道:“你可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自己都死了一回,还在担心别人的死活。放心吧,伤亡并不大,你的下属很聪明,他故作不敌,引着那头猪追来,等那头猪拉长了战线,然后聚集所有的力量调头一击,把那头肥猪打得抱得鼠窜。不过,打跑了一只猪,后面却来了一群狼,你想不想知道结果如何?” “咕咕。”大火鸟代替他作出了回答。 那人道:“结果没打起来,因为你们被我救了,我们是商人,商人一生都在和强盗打交道,强盗要的无非是钱财,只要给了他们足够多的钱财,谁还会冒着生命的危险拦住道路?当然,你们这群强盗除外,你们要的是一条路,活路。” “你是谁?你是谁?”他在心里翻来复去的问,他知道那些拦路的强盗都是些什么人,岂会被钱财所诱惑? “现在才想起问我是谁呀?那我偏偏不告诉你,我就是一个商人,被你的下属捉了,和你生死与共。你别会错意,你不活过来,他们就要杀了我。强盗啊强盗,向来都是恩将仇报。” “你别皱眉头,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肯定在想,说不定我们才是真正的强盗对吗?” 那人仿佛生气了,按在太阳穴上的手加重了力度,他处于水生火热之中,偏偏还动弹不得。过了一会,那人又道:“燕京之虎,你可真聪明啊,不过,在我的眼里,你就是一只慌不择路而又胆战心惊的老鼠,见谁,你都认为他会给你一捧子,把你拍死在那肮脏而又浑浊的泥水里。可是,你何不想想,一只老鼠,它有什么价值呢?除了一颗卑微的心,它一无所有,难道不是吗?就算你飞上了天,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一颗卑微的心。”他颤抖着,羞愧着,像是被人剥光了衣服,赤条条的站在雪地里,而周围却聚满了人,那些人都在指着他,嘲笑着他:‘看哪,看哪,一个傻子。傻子就是傻子,不论你如何挣扎,也还是一个傻子。’ 不,我不是傻子,我不是!!他在心里呐喊,僵硬的手指微微颤抖,汗水又从额头上滚了出来,脸上的那道伤疤一抖一抖,略微上翘的嘴唇慢慢往下抿。 他快醒了,然而,却是从内到外的崩裂。 “公……不可激他。”那个温和的声音急急的道。 就在这时,手上一凉,一支清冷的手覆盖在了他的手背上,那支手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仿佛受惊的小鸟一般,但是它却定定的握住了他的手,轻轻的抚弄着他的手背,那手背上的青筋根根暴突,隐约可见里面滚动的血液,好似下一个瞬间,它们会破皮而出,肆意的喷洒。 “急什么?” 那人斥道,声音无比关切:“我曾听说过一句话,强人之所强,能人之所能,是在于内心强大无铸,而饱经世态炎凉。虞烈啊,你既然能飞在天上,为何却看不见九天之上的风光?若有人笑你,那就让他们笑去吧。梁上的燕子,怎会知道雄鹰所想?” “为何我看不见九天之上的风光?”在那支手的安抚下,他渐渐平静下来,一阵茫然钻进了心里。 窗外的雪,更冷了。 一件温暖的大氅盖在了他的身上,那人替他掖了掖四角,不让冷风侵袭他,声音平淡:“强盗啊,你活过来了,我就会离开,我不需要你知恩图报,只需要你记住,老鼠和老虎,其实只有一念之差。” “蹄它,蹄它。” 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第一百零七章 希望的曙光 冬天的横山走廊寂静而森冷,天上没有飞禽,林子里没有走兽,天与地静的可怕,只有沉重的呼吸声。 刑洛骑在马上,身上的铠甲残破不堪,到处都是击砍的痕迹,大半年过去,三等男爵那张稚嫩的脸庞如今变得坚硬如铁,眼神也不再亢奋或臊动,冷的像块石头。 掌旗兵没有掌旗,不论是五爪金龙旗或是玄鸟大旗现在都不能指引他们前进的方向,五百多人,五百多匹马沉默如死,马脚上裹着破烂的布,仔细一瞅,隐约可以看到上面的花纹正是五爪金龙。他们脱下了身上的大氅,把它踩在了脚下。 队伍默默前行,两旁是惨白的世界,雪峰山在身后与茫茫大雪融在一起,一眼看去,分不清是山还是雪。 当虞烈骑着诛邪飞上雪山之颠时,刑洛正领着六百人等候在悬崖下,他没有听见虞烈的长啸声,也没听见中年领主的嘶喊声,只听见自己那有力而混乱的心跳声。在那一瞬间,三等男爵心头的一座雪山轰然崩塌,代之而起的另一座山,它没有原来的雪山巍峨壮观,却让人热泪盈眶。 “荣耀归于吾命,吾为荣耀而生为荣耀而死,荣耀必然大过生命。父亲,我想我明白你当初的选择了,真正的荣耀并不是土地与热血,而是虽千万人而独往。” 寒风从两旁的雪林里贯来,掀起大蓬大蓬的雪,失去了大氅的慰籍,三等男爵一张脸冻得红中发紫,眼神也越来越冷,他向身后看去,士兵与战马在寒风中沉默,他们披着风雪,穿着寒甲,举着长戟,按着铁剑,像雕塑一样挺立在马背上。世人都说,燕人无惧,燕人不怕死,燕人过万不可敌。确实是这样,燕人自有一股血性,为土地而战,为荣耀而战,血不流干,誓不罢战。然而此时,他们为何而战? 为生存而战? 不,为希望而战。 绝境中的希望有时候甚至大过荣耀。 是谁,给予我们希望的曙光? 刑洛的目光穿过了铁雕般的士兵,向队伍最后面的那辆马车看去,冰冷无情的眼里跳跃着一丝火苗,像极了红日初升时那一道斩破黑暗的曙光。 这时,大火鸟从头顶飞过,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士兵们举头望去,刑洛也举头望去,茫茫风雪掩不住它的身姿,反倒使它更为夺目,它的方向也就是他们的方向。 “蹄它,蹄它。” 沉闷而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包裹着烂布的马蹄踩着洁白的雪地,马背上的骑士在风雪中看不清楚样子,可是三等男爵却知道侦骑归来了,而伴随着侦骑归来的往往是贪婪与背叛。 三等男爵高高举起右手,捏起了戴着手甲的拳头,就像当初虞烈在旬日要塞所做的那样,沉默而有力。 拳头捏起来了。 前进的步伐嘎然而止,战士与战马浑然一体。前方,蹄声越来越近,来骑在厚达半尺的雪海中奔驰,因为马脚上裹了烂布,并没有深深的陷进雪里,而是踢起了一团又一团的雪花。 “报……” “前方十里即是横山崖口,并无阻拦。” 侦骑勒停在十丈外,雄壮的身形压得座下的马不住的打着响鼻,战马鼻子喷出来的热气融化了雪形成了一团团白雾。 三等男爵识得这名侦骑,他是飞天之虎的家臣之首络鹰,这人腰上的剑袋里永远悬挂着两把剑,一长一短,背上负着与人等高的黄扬长弓。 飞天之虎? 是的,自从雪峰要塞一战之后,那不可思议,如同神迹般的暴风雪使虞烈又多了一个响亮的外号,而这外号并不是刑洛起的,也不是将士们起的,而是那些曾经拦路的小诸侯与领主们起的,如今,飞天之虎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横山走廊的十三个诸侯国,假以时日想必会和他的另外几个外号一起传遍中州大地,那些外号分别是,燕京之虎,奴隶领主,背誓者,残忍的刽子手,贪婪的贩奴者等等。 横山崖口是道天险,它与雪峰要塞一前一后的拦住了横山走廊,过了横山崖口,距钟离城就不远了。 侦骑打着马向雪林里奔去。 刑洛在马背上松了一口气,缓缓的放下了高举的拳头。身后那些战士们原本已经弯下腰,平端着长戟,做出了防备与冲锋的姿态,此时也都慢慢的挺直了身子。 “那人倒底是谁啊,竟有如此能耐,居然能号令诸侯!”危险离去,三等男爵情不自禁的感叹。 …… 一路走走停停,每当有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时,那就意味着前方有人拦截,而每逢这时,那个有着温和的声音的人便会离开马车一段时间,等那人回到马车里的时候,马车便会继续起行。 马车一共停了七次,到第八次的时候,虞烈睁开了眼睛,眼前的一切模模糊糊,眼角锥心一般的疼。 而此时,车厢里只有他一人。 子车舆告诉他:“你差点瞎了,你从诛邪的背上摔了下来,等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的眼角被树枝抽烂了,血肉模糊。” “那人是谁?”虞烈坐起身来,活动着四肢关节,手和脚僵硬的像木头一样,胸口还传来撕裂般的痛楚,可是他不能再躺着了,钟离城就快到了。 “不知道,不过他救了你的命,而且肯定是个大人物。他要走,我也没敢留,你不会怪我吧?”中年领主骑着马走在马车旁,脸上爬满了零乱而浓密的胡渣子,眼眶深深的陷了进去,很显然虞烈躺着的这段时间让他心力憔悴。 外面的雪停了,寒风一阵阵往马车里灌。越冷说明越靠近燕国,虞烈尝试着站起来,却猛地一个趔趄,‘碰’地一声,摔倒在车厢中。 “别动,你不是铁打的。” 中年领主的手从车窗伸进来,想把虞烈扶住,可是虞烈却挥开了他的手,死死的咬着牙站了起来,膝盖处响起一阵“嘎啦,嘎啦”的声音。 “唉……”子车舆长长的叹了个口气。 虞烈裂着嘴巴笑了笑,豆大的汗水从他的脸颊上滚下来,鼻尖却似乎嗅到微弱而清幽的香气,他掌着车壁,一边向车外走去,一边问道:“有多少人,是男是女?” “男人,一老一少,十几名侍从。老者约摸五十上下,少者十七八岁,不过,依我看来,不像是父子,更像是主仆。”中年领主看上去大大咧咧,实际上却有着敏锐的眼光,他继续说道:“他们故意靠近我们,被我们捉到时一点也不慌张,那年少者穿着华丽的狐裘,领口的绒毛很密,将他的脸遮去了一大半,只能看见一双眼睛。臭小子,不怕你笑话,当我看见那双眼睛时,竟然觉得自己很肮脏,不过,老子大半年没洗澡了,确实很脏。”他挑了挑半片眉毛,不甘示弱的笑着。 虞烈走到车辕上,萧萧寒风从雪林里扑来,他却闻到了一股酸臭味,并不是从中年领主身上散发出来的,而是自己,躺了大半个月,血水与汗水混杂在一起,臭不可闻。他想,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大人物却照顾了我大半个月,还为我治好了眼睛,当真只是为了告诉我老鼠与老实其实只有一念之差么?事物反常必有妖,妖在哪里呢?想来想去,想不明白,他索性不再想,放开了紧皱的眉头。过了很久,他说道:“不论如何,想来是友非敌。” “那当然,若是没有他,我们走不出横山走廊,就算拼死冲出来,将士们也会流更多的血,死更多的人。臭小子,你说会不会是齐国那位世子殿下派来的人?”子车舆知道虞烈与齐格的交情,他会这样猜也不为奇怪,横山走廊两侧的诸侯国虽然都是弹丸小国,有些甚至比不上大国之中的领主,但是想要号令他们并非易事,况且,这十三个诸侯国,一半是齐国的属国,而另一半则归属于大雍。 虞烈摇了摇头,齐格不是那样的人,齐格异常骄傲,既然他拒绝了齐格的邀请,那么齐格便不会暗地里再派人来帮助他,哪怕他会因此死在这条路上。 这便是人与人的不同,命运的多变。 奴隶领主捏起拳头,用力的挤了挤了手臂上的筋络,现在他没时间去理会这道谜团了,钟离城就快到了,他必须得为即将到来的未知而做出准备。 “取我的甲来。” 虞烈艰难的跳下了马车,驾车的络风看了一眼中年领主,却看见了子车舆一脸无奈的表情,于是他只能从马车里捧出了虞烈的甲胄。 残破的铠甲披在身上,像是披着层层寒冰,冷意一股股往骨髓里钻,牛皮系带用力的拉扯着,像是分筋错骨一般,虞烈额头渗着汗,却满不在乎的转了个圈,笑了笑:“大半个月没穿它了,穿上后果然魁梧很多。” 中年领主轻轻的锤了他一拳。 奴隶领主爬上了一匹矫健的战马,抓着冰坨一样的缰绳向前方看去,而此时,所有的将士都在回望着他,他们的眼神依旧冰冷,却是那么的专注。 “灰儿,灰儿……” 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向他踉踉跄跄的奔来,奔到一半了陷进了雪窝子里,两名士兵帮助它站了起来,没有片刻停顿,它窜到了虞烈的身旁,伸出舌头去舔虞烈戴着手甲的手。虞烈摸了摸它那光秃秃的耳朵,又揉了揉它的脖子,动作与神情格外温柔。 将士肃穆。 “公输唬何在?” 第一百零八章 阶下囚 命运无常。 蓬头垢面的老公输骑着一匹癞子马,一脚高、一脚低的走在雪地里,样子很狼狈,头上的板冠掉了,腰上的玉带和那柄镶嵌着翡翠与宝石的细剑也被收走了,想来,它们都让那个贪婪的奴隶贩子给卖了。四名士兵围着他,其中一人在他的背后挺着长戟,只要往前轻轻一送,便可轻易的将戟插进那佝偻的背心里。 癞子马脾气不好,不仅走路撩蹄子还喜欢咬人,这畜牲难道没长眼睛么,明明是坦途它不走,偏偏要往雪坑里跳,颠得老公输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而它还不时的回头朝他露着参差不齐的牙齿,仿佛想要咬他一口。老公输被它咬过,上马的时候他被这畜牲一口咬中手腕,如今那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昊天大神哪,我这都是造了什么孽啊,你要如此惩罚我?老公输悔得肠子都青了,后悔当初不应该听人挑唆去替人攻城,悔不该离开温暖如春的齐国都城即墨,若是在即墨城,此刻他一定正躺在某个娇柔的侍姬怀里,一边饮着温醇的玉酿春,一边听着叮叮咚咚的编钟声。 公输氏的人从来不用周游列国,他们不像那些儒家、法家子弟以天下安泰为已任,那些人为了施展自己的抱负,就像乞丐一样在诸侯之林里徘徊来去。公输氏的本事很单一,那便是研究各式各样的攻城器械,以及作战用的武器等等,他们只为强者效力,而齐国无凝是诸侯之林里的强者,至于那个奴隶贩子,老公输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不过,事到如今他却不得不正视一件事情,那就是明天的太阳还能升起来吗? 老公输抬头向天上望去,天上白蒙蒙的一片,太阳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寒风簌簌的贯来,冻得他浑身上下都在颤抖,越冷他越是想念即墨。 “快走。” 身后那名士兵挺了挺手中的长戟,冰冷的戟尖戳着老公输的背脊,针刺一般的疼,老公输死死的咬着牙齿,不让自己发出惨叫声,座下的那匹癞子马又往一个雪坑里跳去,剧烈的颠簸使得背脊上的伤口裂开了,鲜血染红了单薄的衣衫。 癞子马陷进了雪坑,拔不出腿来,而且越陷越深,老公输也在那雪窝子里挣扎,四名士兵跳下马来,把癞子马连拖带拽的扯出了雪坑,而那畜牲刚刚爬上雪坑便猛地一颠屁股,顿时又将老公输颠回了雪窝子。 本就松软的雪窝子被那癞子马一阵折腾愈发松软了,就像烂泥潭一样。老公输在里面挣扎着,越挣扎越往下陷,渐渐的,只余一个脑袋露在外面,他竭力的仰着脖子,一张脸涨得通红。 “救我,救我。” “哈哈哈。” 拿着戟的那名士兵大笑着,其余三人也都柱着剑站在雪坑边,看着老公输绝望的挣扎。 他们想要活埋我!是奉了那个奴隶贩子的命令吗?那个蠢货,难道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我还是有价值的么? 胸口堵得发慌,呼吸越来越困难,逐渐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死亡在一步步靠近,老公输万念俱灰。 就在这时,一只粗壮有力的手臂伸进了雪窝子,胡乱一阵抓,扯住了老公输的头发,然后那手臂猛地一用力,将老公输提了起来,像扔条死狗一样扔在地上。 雪地里渗着几滩血,以及一把乱糟糟的头发。老公输蜷缩着身子,脸色像猪肝一般发紫,眼睛瞪得老大,嘴巴里塞满了雪,喘不过气来。那人蹲在雪地上,皱着眉头凝视老公输,见他快要断气了,捏起了拳头,重重一拳锤在老公输的胸口。 “噗。”一声闷响。 老公输喷出了一口雪水,那些雪水里面还混杂着浓稠的血液,天与地却回到了眼前,他像只虾米一样颤抖着,痉挛着,眼泪鼻涕一起流。 过了一阵,他顺过了气,反手一把摸向后背,看着血淋淋的手掌,觉得天地都在旋转,而刺痛也愈来愈强烈,他终于忍不住了,喘着粗气叫道:“我,我是公输唬,是齐国的右大夫,是尊贵的贵族,不是你们的奴隶,你们岂能如此待我?” “你就是奴隶,至少目前是。” 刑洛蹲在地上冷冷地说道,在他的身旁站着媯离,年轻的墨家子弟一脸同情的看着老公输。 老公输从雪地上艰难的爬起来,挺直了腰,大声道:“我要见你们的将军,燕京之虎。” “不过是个老奴隶,将军岂是你说能见便能见?” 刑洛不屑地道,挥手命士兵将公输唬架到马背上,吩咐道:“把他看好了,别让他死了,将军说他还有点用处。” 可怜的老公输又一次爬上了那匹癞子马,在天黑之前,那畜牲成功的使他痛不欲生,他在心里暗暗发誓,终有一日,一定要将这畜牲给宰了,然后把它的头插在戟尖上,对,就像那个奴隶贩子那样干。 营地扎在横山崖口外的一处小山坡正面,士兵们在埋锅造饭,不远处,有一条被冰封住的小河,一群士兵正拿着长戟破冰取水,一排排战马等侯在那里,那匹癞子马也在其中。一名士兵用铁盔从冰河里取了水,把盔伸到癞子马的嘴下,那畜牲欢快的喝了一气,朝天喷着响鼻。 公输唬远远的看着,他被绑在帐蓬外的一根柱头上,他渴得要命,肚子也在咕噜咕噜的直叫,他抬起头来,期盼着昊天大神的怜悯,可是神并不是慈悲的,也没有满足他的愿望,降下那些让他一度很是讨厌的冰雪。 “公输老大人,公输老大人。” 饥塞交迫之下,老公输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死去,然而,就在他神志迷离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殷切的呼唤声。老公输睁开迷茫而浑浊的眼睛,一眼便看见了媯离。年轻的墨家子弟站在柱头前,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你是来嘲笑我的吗?”老公输瞪视着媯离,做为一名尊贵的贵族,是不会允许自己的尊严受到挑衅的,哪怕,他现在只不过是一名阶下囚。 “不,不是,公输老大人。”媯离向后退了一步,显然是被老公输那看似凌厉的眼神给吓住了。 “那是什么?来取我的人头?你敢吗?你们墨家子弟也会杀人吗?哈哈哈。”老公输仰天大笑起来,眼里尽是不屑,儒家子弟讲究头坠冠不堕,他虽然不是儒家子弟,但在这一点上却是极为认同,他想,倘若真的要死,那我便要死得像个贵族,绝对不可以让人笑话,况且,这样活着比死了还要痛苦。 悲凉的笑声远远传了开去,几名士兵扭过头来,冷冷的注视着他,其中一名士兵提着戟走来,正是那名负责看守他的后背的士兵。那士兵来到柱头前,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狞笑了一下,抬起手中的长戟,准备给老公输一点教训。 “慢着。” 媯离喝止了士兵,又对那士兵一阵低声耳语,那士兵愣了一愣,走到柱头后面,将绑着老公输的绳索解开。 “公输老大人,将军要见你。”媯离说道。 贪婪的奴隶贩子终于肯见我了? 看来,他还不是太过愚蠢! 老公输双脚不离地的被两名士兵架进了帐蓬里,里面早已备下了热水,两名士兵直接把他扔在那冒着热气的木桶里,滚荡的热气渗进骨头里,把那些被冻住的骨髓全部暖融了,老公输情不自禁的呻吟了一声,真是苦尽甘来啊,他发誓,若是能活着回到齐国,有生之年,再也不离开即墨半步。 “公输老大人,这是您的玉带,您的剑。” 帐蓬不大,热气腾腾之中,一直守侯在旁的媯离捧出老公输的玉带与细剑。老公输正在没命的搓身上的泥垢,乍闻之下,他呆了一下,慢慢的转过头来,凝视着自己的玉带和剑,眼里闪过一丝不易为人觉察的锐利。 …… 一灯如豆。 当老公输踏入虞烈的帐蓬时,虞烈正在灯下拭剑,这是一把布满豁口的剑,沾了桐油的麻布一点一点抹过冷寒的剑身,倒映着奴隶领主的脸,左眼角又多了一道狰狞的伤疤。 硬直的面容,冷酷无情的眼神,这是一张兵家子弟的脸,而兵家子弟一般都是没脑子的莽夫,老公输心想。 “公输老大人,请坐。” 擦完了剑,虞烈将剑归鞘,横放在腿上,朝着老公输施了一礼。礼仪颇是周正,一举一动显得很有教养,可是那柄横在腿上的剑却在暗示着老公输莫要忘记自己的身份。 “说吧,你为何要见老朽?若是想杀老朽,那就请你站起来。若是想谈别的,那就请你收起你的剑!”好生的洗了一通,穿上了锦衣玉带,公输老大人又做回了贵族,他不卑不亢的挺立着,仰着下巴,看也不看虞烈一眼。 虞烈淡淡的笑了一笑,把剑放在身侧,却并未起身:“今夜请老大人来,不为别的,只为老大人的性命。” “嘿嘿,老朽的性命尽在将军之手,将军若想取,老朽随时恭候。”老公输冷冷的笑着。 虞烈摇头道:“老大人智慧过人,难道却不知,想要老大人性命之人,并非是虞烈,而是另有其人?老大人一生高风亮节,自是不惧生死,然而,人非喽蚁,除死之外,还有很多是值得用生命去换取的东西,譬如,老大人腰上的玉带与剑。” …… …… 这两天感冒得厉害,头浑浑沉沉的,质量可能不佳,请原谅。 第一百零九章 钟离城上 钟离城是燕国东南向的边陲重城,与中州大地上所有的边城一样,钟离城雄伟而坚固,易守而难攻,并且钟离城的历史极其悠久,始建于远古神王时期,建筑风格具有远古时期特有的古朴雄壮。 连锦不休的雪终于停了,天色却并未放晴,依旧是白雾茫茫。放眼看去,巍峨的钟离城屹立在平原峡口之上,高大的城墙布满了斑驳的伤痕,古老的箭楼亦然,矗立在城墙上的那两具牛马石雕更是见证着岁月沧桑,这两具石像雕工粗燥,仿佛是两块浑然天成的石头,左面的牛像少了一只角,右面的马像缺了整个头颅。然而,恰好是这种残缺使它们显得愈发庄严。 钟离洪虎是钟离城的令尹,也是钟离城的领主,方圆百里都是钟离氏的封地,钟离氏与钟离城一样古老,据传,钟离氏是远古风神的后裔,而那两只牛与马便是风神的座驾,可驾风御云。 钟离洪虎站在城墙上瞭望远方,披着一身黑色的铠甲,紧皱着眉头。在他的身后,偌大的城池正在缓缓苏醒,像蛛网一般纵横交织的大街小巷之中渐渐有了人声,马声,喝斥声。而在他的身侧,昂立着一排排顶盔贯甲的甲士,这些甲士与他一道望着远方,仿佛是在等待着什么一样。至于城墙的下方,进城的人与出城的人就像一窜窜蚂蚁爬进爬出。 雪虽停了,天气却愈发的冷。 萧索的寒风从北吹来,像刀一样刮在脸上,钟离洪虎情不自禁的紧了紧背后的大氅,他披的不是玄鸟大氅,那件黑氅上绣着钟离氏的家徽,缺了角的牛,少了头的马。整个燕国唯有钟离氏享有此殊荣,然而,有所得必有所失,整个燕国也唯有钟离氏和燕氏毫无瓜葛。 武英王分封天下,燕氏得五十里地,就此展开了铁与血的征伐,在燕国纵横千万里的国境上大大小小的诸侯有上百个,但是这些诸侯要么出自燕氏,要么便是追随燕氏的家臣,唯有钟离氏例外,因为在一百二十年前,钟离氏是钟离国的国君。钟离氏并不是被燕氏征服的,而是主动投诚。因此,在八百诸侯之中,钟离氏的名声并不太好,世人都说,钟离氏就和他们那可笑的家徽一样失去了狰狞的头角。 对此,钟离氏沉默了一百二十年。而如今,终于让钟离洪虎等来了这么一天。 从燕京来的使者刚刚离去,那人带来了老卿相的手谕,说是新君继位,勒令钟离洪虎即刻前往燕京朝拜新君,并且还交待了另外一件事,阻止流匪窜入燕国境内作乱。 流匪? 哪来的流匪? 钟离洪虎凝视着远方,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就在燕京来的使者前脚刚走之时,陇山的人后脚便至,并且带来了惊天动地的消息,大将军燕却邪死了,并非死在敌人的剑下,而是死在了自己人的阴谋之中,而那人便是老卿相管离子。据说,跟随着燕却邪伐楚的八万大军也因此一分为二,其中一部已经追随着燕却邪的长子燕无痕前往陇山。 这是要天下大乱呀。 寒风吹得人生疼,钟离洪虎脸上的笑意却更浓,他扭过头去,向钟离城的反方向看去,在八百里开外的地方,有一座雄伟的高山,在那高山之下有一片开阔的平原,可以想象燕却邪的三个儿子正在举行会师,数万将士骑着战马,额头上裹着白帻,腰上悬着铁剑,浩瀚无垠的战车方阵填野塞苍,或许,用不了多久,这支复仇之师便会轰隆隆的向燕京城辗去,也不知,燕京城上的那只庞大无匹的玄鸟能否庇护那个傻子? 不过,燕氏的内部之争,与钟离氏而言还是遥远的,不论谁胜谁负都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除非有一个机会可以让钟离氏一举奠定乾坤,要不然,钟离氏永生永世都只是臣,而非君。这个机会,应该不远了,八侯子正在从雍都赶回来的路上。 天下没有永远的朋友,诸侯与诸侯之间更是如此,燕国内乱呈现,雍公岂会坐视?在得知燕却邪身死之后,雍公在第一时间便派出了三百名赤炎剑士护送在雍都为质的八侯子燕止云回归燕国,并且这还只是先遣一部,在八侯子的身后还有八千火焰战车正在沿着雍燕大道向燕国步步逼近。如此看来,雍公的目的昭然若揭啊,让人不得不深思啊,说不定,大将军的死便与雍公脱不了干系,毕竟死得那般不明不白。 燕京城希望钟离氏朝拜新君,宣誓效忠,而陇山希望钟离氏跟随其后,征伐无道清君侧,至于八侯子却令钟离洪虎有些失望,从始自终,钟离氏一直在暗地里支持着八侯子燕止云,若是燕止云继任国君,那么钟离氏便可以借此机会逐渐壮大,继而,取而代之。这段时间或许会很漫长,但是钟离氏已经等了一百二十年,又岂会在意多等上几十年? 然而,在此关键时刻,钟离洪虎却接到了燕止云的密令,而那密令的内容让钟离洪虎气得两眼发红,那该死的,不知轻重的八侯子竟然与燕京城来的使者一样,命令他阻止流匪入侵,或是斩杀于城下。 真是愚蠢呀,那流匪是燕京之虎,虞烈,是大将军的得意弟子,而陇山来的人还没走,使者持着玄鸟黑玉就坐在他的府中,等待着那所谓的流匪归来。 一个流匪的死活并不重要,一个二等男爵的头颅像狗头一样轻,但是陇山就不一样了,陇山燕氏坐拥数万大军,满含悲愤,正是杀气腾腾的时候,既可是八侯子夺位的强大助力,也可是难以逾越的天堑鸿沟,在这个时候,不说借机向陇山示好,从而赢得陇山强大的力量,竟然要我去斩杀一个无关的小卒!燕止云啊燕止云,你的脑袋里都塞满了苞茅草么?你的对手可不止一个,还有三侯子,五侯子,夺位之争血流成河,岂可儿戏? 想到这里,钟离洪虎一张脸黑的渗人。况且,那流匪是那么好斩杀的吗?从横山走廊传来了不可思议的消息,屹立在雪峰山上的雪峰要塞在一瞬间被暴风雪吞没了,带来那强横莫匹的死亡之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燕京之虎,听说他骑上了那只大火鸟,使用了只属于神的力量。钟离洪虎见过那只鸟,展开双翅足有两丈开外,光和影都在它的翅膀之下。 那可真是一只神鸟啊。 钟离洪虎的眼睛缩了缩,按着剑的手抖了一下。 这时,一个高冠宽袍者沿着‘之’字型墙梯向城墙上走来,这人是钟离洪虎的族弟,也是他的智囊,名叫钟离洪福,此人曾在雍都的墨山书院就学十年,两人相差二十岁,却是相知相惜,钟离洪虎极其倚重这位族弟。 年轻的钟离洪福面相清秀,与钟离洪虎刚硬的面容大不相同,他走到钟离洪虎的身旁,俩人并肩向远方望去。 冷肃的风扑面而来,掀起钟离洪虎的大氅,钟离洪福的宽袍。 “十七弟,陇山燕氏的使者还不肯走吗?”钟离洪虎皱着眉头看着横山走廊的方向,按照预料,那群所谓的流匪也该到了。 钟离洪福道:“回禀家主,在没有见到燕京之虎前,陇山的使者是不会走的,依愚弟之见,陇山燕氏怕是想让燕京之虎率部去陇山,家主也该做出决定了。” “决定?” 钟离洪虎冷冷一笑:“燕止云想要燕京之虎的头颅,燕氏三兄弟却要他安然无恙的抵达陇山,不论做出任何选择我们都将得罪其中一方。在这关键的时刻,我又岂能轻易的做出决定,一步踏错,万劫不覆啊!” 钟离洪福淡淡地道:“族兄此言差矣,其实不论是燕止云,还是三侯子、五侯子,或是燕京城里的那位新君,但凡想要坐稳燕国的国君之位,都必须得到陇山燕氏的认可,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你的意思是?” 钟离洪虎偏过头,凝视着自己的族弟。 钟离洪福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愚弟虽未见过燕京之虎,却知此人并非鲁莽之辈,家主且想,他活捉了齐国的前任右大夫公输唬,竟然秘而不宣,直到前两日才命人快马来报,说是与大将军一道去江北伐楚,在战乱之中与大部失散,又恰巧遇到了公输唬,如今他率残部与公输唬一道归来,钟离城不应该拦他。” 钟离洪虎道:“都是睁眼说瞎话,不过是为了障天下之人耳目罢了,谁不知道他是从旬日要塞一路闯过来?如今,朝歌城里的景泰王做了睁眼瞎子,对此事置之不理,燕京城里的管里子也想把屁股擦干净。而那个蠢货燕止云,不知何故也要他死。真不知道区区几百残兵游勇,为何便惹得天下注目?” 钟离洪福笑道:“那位燕京之虎正是想要引起天下注目,如此,他方可有一线生机。他说的没错,他是燕国的将士,与大将军一道伐楚,从来没去过旬日要塞,并且还有人证,那便是齐国的公输唬。家主若是于此时阻他北归,或是杀了他,只会引起陇山燕氏的不满,甚至让不知究理者从此记恨我钟离氏。至于孰真孰假,如今的天下还有正义与真假吗?” “若是因此恶了燕止云,与我钟离氏的百年大计有损。”钟离洪虎仍然犹豫着。 “哈哈。” 钟离洪福迎着风笑了起来,眼里闪着智慧的光芒:“燕止云若是做不了燕国的国君,一切都是虚妄。而现在,我可真想见一见那位燕京之虎啊。” “呜呜,簧簧……” 就在此时,远方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第一百一十章 雷霆一击 天边飞来一只大鸟,像箭一般窜射至钟离城的上空,绕着那缺了头角的牛与马转了一圈,发出一阵尖厉的长啸,然后转身朝来时的方向飞去,仿佛是在向世人宣告钟离城已是它的地盘一样。 “呜……” 号角声渐弱,尾音在冷风中震颤。 听见这号角声,城上的人与城下的人纷纷向声音的来处望去,远远的,在那白茫茫的地平线上挤出了一排小黑点,紧接着是一面破烂的玄鸟大旗,冷冽的寒风拉扯着它,像破布一样颤抖。 “终于来了。” 城墙上的钟离洪福看着那面大旗,发出了梦语一般的呻吟,他挥了一下手,冷声道:“关上城门,准备战斗!” “诺。” 等待已久的甲士们齐齐一声大吼,纷纷抬起长戟,搭箭上弦。 “哐哐哐……” 厚达两尺的镶铁木门缓缓合上,城墙下,进出的人群乱作一气,此时,他们尖叫着,互相推搡着,拼命的往城里钻,像极了突然暴露在火光下的蚂蚁群。 “家主,为何?” 钟离洪福急急地问道,脸上洋溢着焦急的神态。钟离洪虎拍了拍他的肩:“若是就此轻易的放他们进城,岂不让天下英雄小瞧了我钟离氏?” 钟离洪福脸色大变,张了张嘴,还要再说什么,可是钟离洪虎已经转过了头,冷冷的注视着那越来越近的玄鸟大旗。 大旗在风中飘扬,天地一派肃杀,来不及进城的人群向四面八方窜去,他们躲藏在林子里,土坡后,惊恐万分的看着那面飘摇着的旗帜越来越近,等到能辨清上面的花纹时,所有人情不自禁的喘了一口气,既然来的是玄鸟,那便不会是敌人,不过,既然是玄鸟,为什么城墙上的领主大人与士兵却会如临大敌?有人心中不解,便壮着胆子爬上了小土坡,站在坡顶上,向行进中的军队看去。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 他们的旗子破烂的就像一面抹布,仔细一看,玄鸟的头没了,翅膀上也布满了箭孔。而那些骑在马上的骑兵们也没有披大氅,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残破的惨景让人不忍直视,就连座下的战马也是有气无力的踏着蹄子,它们的身上满是污垢,已经辨认不出原本的模样。 唯有一骑例外。 那人骑着一匹癞子马,头上戴着高达半尺的板冠,身上披着华美的锦袍,上面刺满了繁复的刺绣,腰上缠着巴掌宽的玉带,那镶嵌着翡翠宝石的玉带边缘上悬着剑袋,里面挂着一柄装饰华丽做工精细的细剑。乍眼一看,人很光鲜,马很丑,颇是滑稽。可是那人却丝毫也不在乎,他昂扬着头,神彩奕奕的走在众人之前。一个年轻的士兵骑着马走在他的身旁,仿佛正在与他说着什么。那个士兵神态很疲惫,眼角和脸颊各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他身上的铠甲最是残破,肩甲不翼而飞,胸甲内陷,右胸上有一处骇目惊心的箭洞。 “他们从何而来,为何如此狼狈?” “莫非是伐楚的军队?” “伐楚?滑天下之大稽的伐楚!” “那领头的人是谁?” “领头的人?老翁,难道你没长眼睛么?那人一看便是一名贵族,你看他穿的那衣裳,挂的那剑,当然,那匹癞子马实在有些碍眼。” “不,我问的是那名士兵,就是那个嘴角有些上翘的士兵。对,就是他,就是他啊,你看那眉,那眼,还有,还有那只鸟,那只鸟!!” 坡上,一个老态隆钟的老人失声叫了起来,他指着天上盘旋着的大鸟,哆嗦着嘴巴,全身都在颤抖,干枯的眼眶里却滚出了浑浊的泪水。正在热议的人群霎然一静,纷纷向那老人看去,却见那老人的眼睛瞪得老大,呼吸越来越急促,然后猛地一下痉挛,翻着白眼,仰天便倒。 一名白衣士子抢上前,把老人抱在怀里,猛力的掐着他的仁中穴,老人幽幽醒来,气若游丝,却是一把抓住了白衣士子,囫囵不清地问:“他是谁,他是谁?告诉我,他是谁?” “老翁莫非识得他?” 白衣士子狐疑的看着老者,手腕上却传来一阵刺痛,原是那老者过于激动,长长的指甲陷入了他的肉里。 白衣士子忍着痛,低声道:“燕京之虎,虞烈。” “虞烈,虞烈?姬烈,姬烈,天哪,昊天大神哪!”老者猛地挺起了身,朝着天上的大鸟伸出了双手,随后,浑身一抖,直直的倒在了白衣士子的怀里。 队伍在行进,离那高大的城墙越来越近。虞烈骑在马背上,凝视着城墙上的那两具恍来恍去的石雕,他很累了,疲惫到了极致,从旬日要塞到钟离城,他就像一根绷紧了的弦,随时都有可能会断裂。如今钟离城就在眼前,他却仍然不敢大意,胸腔里的那颗心悬在嗓子口,不上不下,让人几欲疯狂。可是他却知道,若是自己倒下了,或是显露出任何一丝的怯弱,那么,身后的这些人便会陷入万劫不覆的境地,况且,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念想,那便是得活着,活着回到燕京去,见一见萤雪,近来,温柔恬美的卫大神医老是出现在他的梦里,殷切的呼唤着他。“虞烈,虞烈,你要听话,快点回来……”声音响在耳边,又仿佛仍在梦里。 我得活着,我得回去,没有任何人,任何城,可以阻挡我。 想着,想着,奴隶领主的呼吸渐渐平静,目光不再迷散,城墙上的那两具石雕也安静了下来,不再恍惚,他把插入腰剑的短剑悄悄的收起来,没有让任何人看见那剑尖上渗着的一丝血迹,那是他自己的血。 “来者何人,快快勒马,如若不然,格杀勿论!”城墙上响起一个冷酷的声音。 奴隶领主眯着眼睛向城墙上看去,冰冷的眼神就像锐利的箭矢,他看到了箭楼下的钟离洪虎,他认得这位领主,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并肩作战,在冰河之源上。并且,在离开钟离城前往旬日要塞之前,这位领主还曾与他把盏痛饮。可是现在,他却拔出了腰上的剑,居高临下的指着自己,像是在审视一般。虞烈讨厌这种眼神,仿佛高高在上的神一样无情。 “你看不见玄鸟大旗吗?” 就在奴隶领主强忍怒火之时,头戴板冠,身披锦袍的老公输已然骑着癞子马朝城门奔去,边奔边叫:“快快打开城门,我是齐国的公输唬,三等子爵,我要去燕京,面见燕侯!” “簌!” 虽然癞子马的脾气很暴臊,但是奔跑起来却快若闪电,眨眼之间便已经奔到了离城墙两百步内,突然,城墙上暴起一声弦响,一支利箭破空而来,插在马蹄的前面。钟离洪虎提着弓,高声道:“若敢造次,就地射杀!” “诺!” “希律律……” 箭尾不住的颤抖,癞子马扬起前蹄惊声嘶啸,老公输险些被颠下马背,紧紧的抱着马脖子,调头便跑,气喘吁吁的奔到虞烈身旁:“岂有此理,真是胆大妄为之极,他竟然,竟然想射杀老朽!那钟离洪虎莫非是个草包不成?” 老公输气得发抖,不停的怒骂着,此事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当然,虞烈也是一样,此刻,奴隶领主铁青着脸,隔着三百步的距离与城墙上的钟离洪虎对视。两人的目光仿若冰冷的剑交织来去,谁也不知道彼此到底在想些什么。而站在钟离洪虎身旁的钟离洪福脸色也是阴晴不定,他紧盯着自己家主的脖子,暗暗的摸上了藏在袖子里的短剑,心里却响着一个高不可攀的声音:‘我要他活着。’ “哈哈哈。” 突然,钟离洪虎大笑起来:“你若是燕京之虎,那是何等英雄人物,为何我却不认得你?却是听闻,有一群流匪从横山走廊窜逃而来,更是听闻,那匪首骑着一只怪鸟,飞到了雪山之颠,一举覆没了雪峰要塞。然而,这里是钟离城,燕国的边城,莫论是什么样的流匪,都不可入。除非,你骑着那鸟飞上来。” “你既不认得我,那便如你所愿。” 绝望而冰冷的声音从虞烈的牙齿缝里逼射出来,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听见,他抬起头来,向正在天上盘旋的大火鸟招了招手。‘唳!’大火鸟一声尖啼,嗖的一下窜到虞烈的马前,把那马骇得倒退数步,虞烈却从马背上霍然跃起,一举跃到了大火鸟的背上,璇即,大火鸟猛地一拍翅,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向高大的城墙。 “放箭!” “狼牙箭!!” 城墙上的甲士声嘶力竭的大喊,可是已经迟了,区区三百步的距离,对于大火鸟来说,不过展翅之间而已,弓箭手们弦上的箭还没有离弦,强烈的璇风便已卷来。大火鸟拍打着巨大的翅膀,将他们卷得东摇西歪,而就在此时,虞烈唰地一下拔出了像锯齿一样的铁剑,从大火鸟的背上一跃而起,双手抓着剑柄,剑尖朝下,照着钟离洪虎的头顶扎去。 雷霆扫穴,不过如此。 “且慢!!!” 第一百一十一章 钟离城下 我不可以死,我得活着。 萤雪十八了,我要回去娶她。 当虞烈高高举着铁剑腾身飞在钟离洪虎的头顶上时,他的心里就只有这么一个念想,什么英雄,什么天下,什么雄图霸业此时都与他无干,他只想把眼前这人一剑洞穿,因为此人阻了他回去见卫大神医的道路。或许,会有人笑他不自量力,或许,会有人为此而感到不可思议。 多年以后,中州一统,天下太平,当轩辕王姬烈坐在九龙御床上,耸着肩膀,捧着一枚绿玉种子发呆时,拽写《中州列国志》的史学家们则在大伤脑筋,因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书写轩辕王在钟离城上的举动,那无疑是愚蠢之极的,纵然他可以杀了钟离洪虎也难以做到全身而退,还会因此激起钟离氏的怒火。可是,英明睿智的轩辕王怎么会出错呢?于是,大史官薛无道捧着竹简去拜访了上右大夫刑洛,得出了结论,轩辕王是神的使者,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他早就已经预料到会有人出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嗯,事实便是如此。 虞烈高飞在天。 大火鸟在城墙上横冲直撞。 所有人口瞪目呆的看着,奴隶领主的身形在半空中拉成了一种怪异的姿式,既像飞翔的鸟儿,又像是一张半弯的长弓,他双手握着剑柄,剑尖直指钟离洪虎的头心。 钟离洪虎显然没有料到虞烈竟敢孤剑独闯,他呆了一瞬,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迟了,头心上已是冷寒渗体,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他不禁后悔为什么没有戴着铁盔,然而,死亡已经来临,容不得他多想,他拼命的挪动着不听使唤的身体,险之又险的避过了头顶,却被那锯齿一样的铁剑插中了右肩,巨大的贯力从背后汹涌冲来,铁剑透胸而出,他站不住脚,猛地扑倒在地,虞烈顺势将他钉在了城墙上,并骑在了他的背上,此刻的奴隶领主双眼通红如血,狰狞的面容就像是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 “天哪……” 白衣士子扶着老人站在土坡上,冷冽的寒风将他的衣襟扯得咧咧直响,他却无比震惊的看着城墙上,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正好可以看见奴隶领主那血红色的眼睛,以及残忍到了极致的眼神。 “这,这,这……” 老人在白衣士子的怀里醒来,那张爬满了皱纹的脸上尽是惊骇,干裂的嘴唇不住哆嗦,语不成声。而更远一些的地方,有人刚刚从马车里钻出来,恰好看到了这一幕,那人披着锦衣宽袍,儒雅的面容上有着深深的疲惫与厌恶,当他看见虞烈高举着铁剑飞在天上时,他的眼睛霍然一亮,嘴角弯起来,不由自住地喃道:“当真是苍天有眼,你居然还活着啊。” “且,且……”与虞烈间距十步之遥的钟离洪福已经拔出了藏在袖子里的短剑,他颤抖着,想要冲过去,却又不敢,或许,他不知道该去帮谁。 在这一刻,时间与空间凝结,天与地仿佛被禁锢了一般,不论是城墙上的人还是城墙下的人都大张着嘴巴动弹不得。除了一人例外,那便虞烈。 “且慢,手下留情!!” 就在奴隶领主猛力拔出铁剑,扯出一股鲜血,正准备一剑剁掉钟离洪虎的脑袋之时,终于有人挣脱了那由极度恐惧所带来的束缚,一柄长戟打横探过来,架住了虞烈的剑,剑与戟相交,拉出一窜火花,“滋啦滋啦”响个不停。与此同时,一名黑甲骑士骑着马冲上了城墙,横剑挑开甲士的长戟,并一剑封住了虞烈的剑。 “二哥,不可杀他!”来骑穿着燕国制式的铁甲,头上戴着铁盔,盔缝里透着一双漆黑的眼睛。 这双眼睛极其熟悉,奴隶领主睁着血色的眼睛,狐疑的看着他:“燕,燕武?” “是我!” 来人正是燕武,他翻下马背,冲到虞烈身旁,一把将虞烈拉起来,然后死命的搂着奴隶领主的肩膀。燕武搂得是那么紧,紧得虞烈都快喘不起气来。 “有我燕武在此,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到我的二哥!” 甲士们围了上来,燕武挺立在虞烈的身前,横着手中长剑,傲然的看着那一群引箭持戟的钟离城守卫。大火鸟在天上腾挪,它被狼牙箭逼离了城墙上空。 “住,住手。不,不得放肆!”趴在地上的钟离洪虎喷出了一口血,裂着带血的牙齿吼道。 …… 钟离洪虎没有死,他只是被虞烈一剑洞穿了右肩,在得知陇山来的使者竟然便是燕武时,身受重伤的钟离洪虎选择了缄默,而沉默有时候便是一种暗许。他以身受重伤为名,将钟离城的事务暂时移交给了他的族弟钟离洪福。 当钟离洪福从城主府出来时,他不由得扭头向身后看去,隔着重重叠叠的屋宇,他仿佛看见了那位躺在床上的族兄嘴角的一丝笑意,按理说,族兄理应心怀怨恨才是,为什么却还暗藏着笑容?莫非,他早就知道陇山来的使者是燕武,而他之所以激怒虞烈便是在等待武燕自己冒出来? 若是如此,那么一切都可以解释了,这样一来,既可对燕止云有个交待,也不至于令陇山燕氏怀恨在心,并且,还有可能替燕止云收笼陇山燕氏。唉,钟离氏身处夹缝之中,并且暗存大志,真是得步步为营,甚至需要以身犯险,一步也不容错啊。看来,族兄也并非鲁莽之辈啊,切切不可小觊! 长街空阔,钟离洪福在街头发了一会呆,转身登上马车,朝着城东行去。城东新起了一座临时军营,燕京之虎与他的部下在那里稍事修整,等到来日他们便会离开钟离城,不管是去燕京还是去陇山都与钟离氏无干,也与他钟离洪福无关了,他所接到的命令只是护着虞烈,不使虞烈死在钟离城下而已。为此,他曾做出最坏的打算,那便是刺杀自己的族兄制造混乱,说不定虞烈会因此而逃脱一劫,至于他自己,身为士者,士为知己者死,天经地义。 马车穿行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车轱辘‘嘎吱,嘎吱’的响着,坐在车里的钟离洪福也随着车身而摇晃,他想,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她又在想什么?她想救虞烈,却不让虞烈知道,这是小儿女的心态啊,那么一个大人物,居然也有此情怀?她可是雍容尊贵的天下第一大美女呀,世人都需仰望她,却连她的脚尖都看不见,也不知虞烈那个莽夫是几辈子修来的福份,竟然得她青睐! 不过,话说回来,莫非,她也料定燕武会来?要不然,若是那个傻乎乎的燕京之虎当真跑去燕京城自投罗网,岂不是一切心机白废?天下间真的有未卜先知吗?还是说大人物之间的较量往往都是隔着千山万水重重云烟?那么小人物呢?棋子一枚?虞烈若是棋子,那我钟离洪福又何尝不是?身处大争之世,谁又不是棋子?君以棋盘赐我,我以棋道还之。 马车驶到城东军营。 钟离洪福摇了摇头,无奈的笑了一笑,他还得替钟离洪虎去拜访燕武,为那个正走在雍燕大道上的八侯子燕止云去获取那一丝丝的可能。然而,当他来到军营时,燕武不在,那位奴隶领主也不在。 等他从军营里出来时,军营门口等着两人,一人身穿雪白的深衣,骑着一匹跛脚马,看样子像是一名周游列国的士子,另一人白发如雪,老得不成样子。 来这里的人只会有一个目的,那便是来见燕京之虎。会是燕京来的人么?还是那位天之骄女另有安排?钟离洪福命车夫将马车停在军营外的巷道里,把雕刻着牛与马的车窗推开一条缝,从缝隙里悄悄的打量着那两人。那个白衣士子神态悠闲,一边举着小酒壶饮酒,一边东瞅瞅西看看,一幅漫不在心的样子。而那个老者就不同了,他的神情极其焦急,不时的比手划脚,恳求着守卫放他们进去。 守卫一直摇头。 过了一会,钟离洪福正准备离开,身后却传来一阵马蹄声,扭头一看,狭窄的巷子里驶来了一辆马车。 那辆马车缓缓的驶过,开着车窗,里面坐着个温文儒雅的老者。 看见此人,钟离洪福心中一惊,燕国的上右大夫殷庸,他怎么会来到这里? …… 风从远方吹来,漫过一望无际的原野,悄悄的浸袭着这道孤零零的小山坡。虽是凛冬季节,又曾被大雪覆盖,然而,一旦天色放晴,那些顽强的野草便又开始绽露它们的姿容。 巍峨的城池耸立在不远处,像是一个沉默的巨人。两匹黑马在山坡上吃草,轻轻的甩着尾巴,虞烈坐在一块石头上,身前的狗尾巴草在寒风中摇曳,像是诉说着什么一样。燕武坐在他的旁边,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的脸。虞烈却凝视着自己的掌心,在那粗燥的手掌里卧着一枚玲珑剔透的绿玉种子,哪怕没有阳光的照耀,它也仍然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很久,很久,虞烈没有说一句话。 他只是柔柔的看着它。 神态与姿式没有任何一丝的变化,若不是风掀起了他的头发,他便与一座没有生命的石雕无异,要不然,那些顺着草叶乱爬的蚂蚁怎会爬上他的脸? 风声渐烈了,仿佛是在哭泣一般,他却听不见。燕武重重的拍着他的肩膀,眼里闪着泪花:“萤雪回卫国了,临走之时,让我把它交给你。” 他回过头来,冲着燕武一笑。 “秦师回来了吗?”他问。 燕武愣了一愣,深浓的吸了一口气,慢慢的点下头:“二哥,和我去陇山吧,我们都在等你。” “不。”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上巫管叔度 一切愤怒与悲伤都是英雄成长的垫脚石。 虞烈在这孤零零的小山坡上坐了整整一日,大火鸟在身旁陪着他,燕国的这片土地给予了他铁与血一般的坚毅,却没有给予他铁石般的心肠,他感觉到迷茫以及那深入骨髓的疲惫。秦越从冰河之源回来了,卫大神医不再需要他了,他又和十年前一样,独自一人行走在这片孤独的大地上,然而,天大地大却无他容身之所。 冰冷的铠甲冷透了他的心,那枚绿玉种子被他揣在胸口,圆溜溜,滑腻腻的,但却同样冰冷。他蹲坐在那块石头上,微仰着头,看着远方。大火鸟的目光与他一致,不论世事如何变迁,它一直守在他的身旁,从来不曾离弃。 从这里一直往南走,拐过一个弯,绕过一条河,雍燕大道便会出现在眼前,在那常年累月苍青如海的森林深处有一坐要塞,那是雍国的碧落要塞,十年前,曾经有个身穿天蓝色裙裳的小女孩牵着一个男孩的手,指着那碧绿的要塞,脆生生的说:‘虞烈,翻过碧落要塞就是燕国了,等到了燕京,我们便不会再走了,以后,我天天吹埙给你听,你若是听厌了就把耳朵闭起来,但是眼睛得睁着哦。’男孩摸着脑袋傻笑:“我永远也不会厌倦。” 往事仿佛就在昨天,记忆一寸一寸的绵延,奴隶领主的嘴角慢慢翘起来,眼神柔得足以融化这冷凛的寒冬。但是,昊天大神甚少眷顾他,它给予他的时光,痛苦永远比幸福要多。茫茫的细雨下起来了,它们从天而降,把这天地苍穹塞得密不透风,他无处躲藏,冰冷的雨水拍在他的脸上,顺着他脸上的伤疤往下滴,一颗一颗的滚进了铠甲里,于是,那渗骨的冷意缠裹了他。 “萤雪……” 他想问一句为什么,可是从嘴巴里嘟嚷出来的却是一句低喃,像梦语一般有气无力。大火鸟学他的样子蹲着,它把巨大的翅膀张开,替他遮挡着那些无孔不入的雨水。一滴雨水从他的鼻尖滚落,他低下头去,看着它将一株狗尾巴草打弯,然后又把一只仓惶逃窜的蚂蚁淹死。 他仿佛一具石雕,不知冷暖的石雕。 “希律律……” 一匹黑马窜了上来,雨水将它洗得油光发亮,它窜到虞烈与大火鸟的身旁,抖擞着鬃毛。这是一神骏的战马,是虞烈的恩师燕却邪所赐予,原本他想骑着它去燕京,问一问他的老师,自己是不是一棋弃子,可是如今,燕却邪也死了,没有人能够回答他的困惑,一如没有人可以回答他,卫大神医为什么会抛下他,尽管他自己知道答案。 是的,他知道为什么,卫大神医身体不好,在她的身上永远都泛着淡淡的药香,那些稀奇古怪的小药罐更是无处不在,那位老神医去冰河之源寻药,应该就是为了她吧,现在,老神医回来了,药到病除,而她也十八了,又是卫侯之女,卫侯将她召回卫国,再为她择上一位趁心如意的夫婿,这一切是那么的完美。 “她是卫萤雪,是卫大神医,我的生命是她给的,若是没有她,我早就死在流渊河旁边的野林里了,如今我应该为她感到高兴,对不对?” 奴隶领主伸出手,把那只被水珠淹死的蚂蚁捏在手指尖,既像是在问大火鸟,又像是在问自己。大火鸟撑着翅膀,雨水如帘一般洒下来,也不知它有没有听懂他的话,它转动着血色的眼睛,“咕咕咕”的叫着,叫得很急,它把脖子伸过来,想要去磨擦虞烈的脸,可是虞烈却避开了。 “难道不是吗?” 奴隶领主把指尖上的蚂蚁弹出去,看着它跌落在泥泞里:“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碳,万物为铜。虞烈啊虞烈,你该何去何从?”说着,他撑着膝盖上的甲胄,慢慢的站起来,大火鸟也随着他站起来。 一人一鸟互相凝望着,突然,他笑了起来,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这里不属于我,而我本来就不是燕人,我的骨子里流的也不是铁与血。诛邪,我想去芳阕殿看看那株血信子。” “咕咕。”大火鸟点了点头。 大雨滂沱,虞烈骑着马狂奔,黑色的铠甲黑色的战马,像是一道黑色的闪电。大火鸟飞在他的头顶。 雨水洗唰着狭窄的巷子,豆大的雨点激打着那些青褐色的石板,激起一朵又一朵水花,急促的马蹄把那些水花统统踩碎,黑色闪电冲入了军营里。 “二哥。” 燕武徘徊在虞烈的营帐前,看见虞烈骑着马从雨中奔来,他急急的迎上几步,抬头望着马背上的虞烈。 虞烈摇了摇头。 燕武的眼神迅速的黯淡下去,他知道,一旦虞烈经过冷静的思考却仍然拒绝,那便意味着再无任何寰转的余地。奴隶领主的脾气就是这样,又臭又硬。 虞烈翻下马背,拍了拍燕武的肩膀,笑道:“你得帮我一个忙?” “二哥尽管说,只要二哥愿意与我一起去陇山,我什么都答应。”燕武的眼睛又飞快的亮起来,他想,二哥已是别无去处,不和我去陇山,他又能去哪呢? “稍后你便知道了。” 虞烈笑笑,撩开滴着水的布帘,大步向里面走去。听见声响,早已等侯在帐内的子车舆与刑洛猛地回头向他看来,两人的目光炽烈而矛盾。想来,他们已经知道虞烈拒绝了陇山燕氏给予的活路。 中年领主最是性急,一个箭步冲上来,抓着虞烈的肩膀,低声怒吼:“臭小子,你活得不耐烦了么?” “倘若去燕京,那便是死路一条。”刑洛也凑了上来,阴沉着一张脸。事到如今,年轻的三等男爵也已知道,荣耀和信仰有时候也代表着利用与背叛。 “不去燕京。” 虞烈挣开中年领主的手,甩了甩头,头发上的雨水四下溅开,他走到那摇动着的烛火后面,解下腰上的铁剑,放在案上,然后定定的看着两位生死与共的部下。 “不去燕京,去陇山,子车,刑洛,明日你们便带着将士们离开这里,免得夜长梦多。”说着,他又看着被他提拔为虞骑的两位家臣:“你们也去。至于你们身在络邑的家人与妻儿,也不必太过担心,只要我的爵位仍然在身,他们便是安全的。放心,燕京城里的人不敢轻易剥夺我的爵位,因为我们奉命前往旬日要塞是一件众所周知,却见不得光的事。” 子车舆默默的点了点头,突然回过味来,急道:“那你呢?” “我?” 虞烈笑了笑,眼里闪过一丝光芒:“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子车你应该知道,其实我也想和周游列国的士子一样,骑着一匹马,挂着一柄剑,走遍中州大地。正好,趁着这次机会,脱下身上的甲胄,四处走走看看。等到风波平定之后,我便会去燕京与你们相见。” “都是鬼话!!” 中年领主一拍大腿,涨红着脸大声道。刑洛也是一脸怪异的向虞烈看去。至于两位家臣,一听这话,俩人推金山倒玉柱的拜倒在地:“身为家臣,岂可弃主而去?家主若欲周游列国,络鹰、络风自当追随左右,替家主牵马执鞭!” 虞烈一愣。 这时,燕武从帐外走进来,身上的甲叶抖得锵锵作响,他环视了众人一眼,最后将目光定在尴尬的奴隶领主身上,嗡声道:“二哥,帐外有人求见。” “何人?”虞烈下意识地问。 “老奴管叔度求见四侯子!” 雨点扑打着帐蓬顶,‘噼里啪啦’直响,可是那拖长了的声音却依旧传了进来,听见这略显凄厉的声音,奴隶领主脸色猛然一变,眼里闪烁着锐利的锋芒。 “老奴管叔度奉君上之命,求见四侯子!”那声音持续着,颤抖的尾音就像是风中的狗尾巴草。 帐中众人神情各异,纷纷把目光看向虞烈,而燕武则红了一双眼睛,走到虞烈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二哥,我也是刚刚知道。” “知道什么?”虞烈紧紧的抿着嘴,眼底的血色一点一点往外涌。 “知道你是安国的四侯子,姬烈。” 清朗的声音从帐外传来,随即,一阵冷风扑帘而入,把案上的烛火险些扑灭,那个穿着一身白衣的中年士子捉着把小酒壶晃了进来,朝着虞烈微微一笑:“燕京之虎,多日不见。” “蒯无垢!” 刑洛与中年领主面露惊色,真是冤魂不散,走哪都能见到这厮啊。然而,蒯无垢却并不在意他们的目光,他慢吞吞的抿了一口酒,笑道:“外面还有一位尊长,不过,那位尊长太过注重礼法,非请不入。不像我,不请自来。” “上右大夫,请进吧。” 燕武走到帐门口,掀开了帐帘。殷雍站在雨地里,一位侍从替他撑着伞。在他的身旁,有一个昏暗的影子匍匐在地上,低垂着头,浑身都在颤抖。 虞烈一瞬不瞬的看着地上那个影子,不知何时,他已站起了身,抓起案上的剑,一步步走到帐外,走到了泼天大雨之中,用剑指着那影子的脖心。 “你是谁?” “老奴,管叔度。” …… 第二卷,终。 第一百一十三章 江畔少女 滔滔大江,奔流不返。 大雁从头顶飞过。 天青青,水迢迢,在那水天一色的地方飘扬着一面酒旗。 一队骑士从远方奔来,雄健的马匹驮着精悍的骑士。早春的江北水雾蒙蒙,那一队骑士穿行在一望无际的芦苇荡中,奔驰的马蹄落在微湿的黄泥小道上,把那一层薄薄的软泥踢得四下乱飞,惊起了芦苇丛中的水鸟。 领头的骑士拉开手中的硬弓,脱弦而飞的利箭正中一只惊慌失摸的水鸟。 一名骑士策马钻入芦苇丛里,提着中箭的鸟,哈哈笑道:“候子好箭法!” 领头的骑士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年轻人,约模二十来岁,阳光落在他那略黄的脸上,额头渗着几颗汗珠,他把手中的弓递给身旁的一名侍从,望着在风中飘扬着的酒旗:“到了渡口把它洗剥干净,我请诸位喝酒!” “候子归国是天大的喜事,的确该痛饮一番。”提着鸟的骑士把鸟挂在马屁股上,奔到领头的骑士身旁。 领头的骑士淡然一笑,猛地一夹马腹,朝着江边的渡口奔去。 广阔的中州大地纵横千万里,山川无数,河流无数,渡口自然也有无数,但若说其中最为知名的,便得数流渊河北岸的横川渡与沧澜江畔的垂云渡。 垂云渡历史悠久,若要追朔源头,至少得追朔到远古神王时期,传说中,南楚人的先祖,火神的后裔子孙便是经由垂云渡南下,从而在繁庶的江南落地生根。在渡口的南岸有一座障障青山,三千年前,七个衣衫褴褛的人爬到了山顶,用粗燥的斧头砍倒了七颗古柏树,制造了一艘简易的木船,顺着滔滔江水到了南岸。千年繁华转眼逝,如今的南楚,强大的让天下人侧目。 垂云渡原本只是一个风浪较为平静的小码头,只能供渔舟往返,然而,自从南楚北来,灭了屈国之后便大肆修建渡口,如今的垂云渡占地三十里,不仅驻扎着三千名南楚将士,还有各式各样的商肆与酒肆,南来北往的旅人也是络绎不绝,俨然已是一座江畔锦城,而那江面上更是战船排云,旌旗连天。 酒旗挂在岔路口。 一名婀娜多姿的少女掂着脚尖踩着矮案,竭力的伸出手去拔弄那被风弄皱了的旗子,江风很烈,吹眯了她的眼睛,掀起了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并且把那一身略显宽松的裙裳绷得紧紧的,愈发显出纤细的腰,修长的腿,以及那小小的脚。 酒客们跪坐在简易的雨蓬下面,他们穿着各式的衣裳,操着各地的口音。小二送酒上来,哗啦啦的往酒碗里注着南楚所特有的雪阳酒。清冽而幽冷的酒香往四下里飘,酒客们惬意的嗅着,却没人饮酒,都拿眼斜斜的去瞄那少女。 少女知道别人正在看她,雪白的小脸蛋上染了一层红晕,她咬着银牙贝齿,一只手按着裙子,一只手去拔旗子,她想快点把旗子理顺,可是那讨厌的江风却总是与她作对,理顺了这边,那头又皱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佳人,在水一方。” 一名年轻的士子摇头晃脑的唱诵起来。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位士子意味深长的一笑,也跟着唱起来:“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最后那‘水中央’三个字拖得又长又怪。 “哈哈哈。”一干酒客轰然大笑起来。 坐在柜台后面的老掌柜摸着花白的胡子,神态洋洋的笑着,那少女是他的孙女,自小便聪慧伶俐,长大后更是温柔娴淑,美名播于四方,是这方圆百里内有名的大美人,虽说自家孙女不通诗词歌赋,但是老掌柜却自认为比起那些贵族大人们的掌中千金,那是丝毫也不差的,要不然,这个颇显偏僻的酒肆生意怎会如此之好?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士子们唱完了一阙又一阙,越来越大胆,越来越热烈。粗豪的酒客把剑拍在案上,举起了大海碗,边饮边笑。坐在角落里的几名士兵面带微笑,一边默默的饮酒,一边偷偷的瞧。 少女的脸蛋越来越红,急得手脚都没地方放,她不想弄旗子了,想从矮案上跳下来,可是一转眼,发现大家都直愣愣的看着她,于是,她抓着裙子,跳又不敢跳,恼又不好意思恼,只能把那樱桃小嘴咬得殷红胜血。 美眸流转,婉约如素。 那唱歌唱得最欢的士子站起身来,朝着旗子下的少女拢起了双手,温文尔雅的施了一礼,正色道:“敢问姑娘芳名?” “呀……” 听得这话,少女掩嘴一声惊呼,慌慌张张的放下捏着裙子的手,端在腰间,款款的还了一礼,却不说话,也不敢抬头,然后,轻快的跳下了矮案,头也不回的往酒肆内奔去,零乱的脚步,纷扬的裙角,显得闺中的女儿姣好宜人。 那士子怔怔的看着,目光迷离。 “哈哈哈。”满座大笑。 “蹄它,蹄它。” 远远的响起马蹄声,从那狭窄的青石小道中奔来一队骑士。来骑把马勒停在雨蓬外,干净利索的翻下马背。领头的骑士把缰绳递给迎出来的小二,打量着酒肆,没有说话。身旁的一名骑士把挂在马屁股后面的鸟扔给小二,笑道:“洗剥干净,上酒。” 酒肆很简陋也不大,前后只有两进院子,酒堂内摆着十几张矮案,每处位置都是座无虚席,酒堂外面搭着遮阳雨蓬,倒是仍有不少空位,领头的那名骑士四下看了看,举步朝空位处走去。 一行二十来人落座在角落处,剑袋里的剑互相碰触,锵锵作响。正在牛饮的粗豪酒客眉头一挑,粗阔的大手向案上的剑移去,谁知,移到一半又顿住,顺手提起案上的酒坛,往酒碗里注酒。而坐在角落里的那几名士兵则纷纷向那群骑士的马看去,面上露出了惊疑的神色。 很快,小二便送酒上来。老掌柜也抱了一坛,少女跟在他身后,低垂着头为众人倒酒。老掌柜笑道:“客从何来?” “燕京。” 老掌柜转身对孙女道:“阙儿,客是燕人,怕是喝不惯咱们南楚的酒,且去拿坛燕酒来。” “哎。”少女脆脆的应了一声,仍是没有抬头。 “无妨,正是要喝阳雪酒。” 领头骑士淡然的笑着。 那名叫‘阙儿’的少女抬起头来,偷偷的瞧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头,脸上飞起了一团红霞,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她却分辨出来了,这是一名贵族子弟,长得虽说一般,但是那气质却是高傲的,像天上的云雀一样高不可攀。 “叩叩。” 年轻的贵族用手指叩了叩案。阙儿咬着嘴唇注酒,酒水如泉,浇入土黄色的陶碗里,清香徐徐而起。年轻的贵族深深的嗅了一口,脸上露出了笑意,但是他却并没有急着喝酒,反而从怀里摸出一样物事,谨重的把它放在案上,凝视了一会,这才端起碗来,浅浅的抿。 阙儿替别的骑士倒酒,眼角的余光却看着那样物事,这是一块雪白的玉花石,似玉非玉,算不上金贵,可是它的模样却很奇特,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尾巴,尖尖的鼻子,红红的眼睛,是一只小兔子呢。 阙儿发现,那年轻的贵族每饮一口必然会看它一眼,仿佛是多年养成的习惯,而他的目光很温柔,比春天里的江风拂过芦苇荡要温柔,也比方才那士子唱的歌儿温柔。 这是一个奇怪的贵族,他看都不看我一眼,哼,好骄傲哦。 酒,总会有倒完的时候,况且还有老掌柜与小二,阙儿把酒坛放在案上,转身朝后院走去,她要去收拾那只被箭射穿了的鸟,心里却有些怏怏不乐,倒不是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在想,贵族,难道贵族都是这样的么?近在咫尺,却远在千里之外。嗯,也有例外的,譬如,那个肥的像头猪一样,令人讨厌的领主。 一想到那个猪一样的领主,阙儿的脚步便加快了,堂中所有的人都在看她走路的姿态,除了那个年轻的贵族,那人的目光一直在酒碗与石兔之间徘徊。 骑士们带来的骚动很快便平息下去了,酒肆里又回复了它该有的样子,士兵们在低声的议论着去年那惊天动地的一战,粗豪的酒客扑在案上,呼噜打得震天响,那个问阙儿名字的士子喝得七晕八素,从背囊里解下一方长琴,叮叮咚咚的弹奏起来,听曲调是一曲《猗兰操》。 在雨蓬的外面有一方小小的花圃,和煦的阳光落在那些柔弱的紫萝花上,这是一种天蓝色的花,花瓣只有指甲盖大小,江风吹来,它们在风中摇曳,一丝丝,一缕缕清香随之而来。 年轻的贵族摸索着那只石兔,凝视着阳光下的紫萝花,仿佛痴了一般。 “驾,驾!” “哈哈哈,老阙头,死了没,没死就滚出来!” 急促而混乱的马蹄声与嚣张的笑声便在这时响起,打碎了难得的平静。年轻的贵族顿住了抚弄着石兔的手,慢慢的抬起头来,狠戾从眼底一闪而近。 第一百一十四章 喋血酒肆 狂妄的笑声还没有落地,几名披甲带剑的武士便簇拥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闯进了酒肆,这人穿着华丽的锦袍,可是那件宽松的锦袍却被他那过于肥硕的体形撑得快要爆裂开来,乍然一看,活像是一座移动着的肉山。 老掌柜一见这人便神色大变,忙不跌的迎出来,谁知,他刚一离开柜台便被一名武士一把给拧了起来。 武士高高的举着右手,老掌柜就像一只瘦弱的鸡崽一样在他的手下挣扎,脸色越涨越紫。 肉山一屁股坐在柜台后面,抖着满脸肥肉,吩咐武士:“放他下来,放他下来,勒死了他,谁替我斟酒?” 武士重重的把老掌柜扔在地上。 “是,是是,老阙头来给领主斟酒。” 老掌柜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从地上一咕噜爬起来,一边替老掌柜斟酒,一边悄悄地对那躲躲闪闪的小二连连使着眼色。 小二犹豫了一下,鬼鬼祟祟的朝后院摸去,但是他们的举动早就被那些武士给看了清清楚楚,小二前脚方一提起,一个魁梧的武士便抢先一步堵住了他。那武士二话不说,提起拳头,猛地一拳砸过去,将那小二砸得鼻血横飞。小二瞪大着眼睛正欲呼痛,那武士又拔出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冷冷的看着他。于是,小二捂着嘴巴,硬生生的把那惨呼又吞进了肚子里。 这一番举动来得实在太快,等酒客们反应过来时,那武士已经一脚将小二踹飞,打横飞出的身体撞倒了矮案、酒坛、杯盏,霎那间,噼里啪啦的响声不绝于耳。 老掌柜抱着酒坛,红着一双眼,胸膛急剧的起伏,却说不出话来。 倒是那座肉山却四平八稳的坐着,挥了挥那宽大的袖子:“老阙头,酒洒了,难道你没长眼睛么?若是长着眼睛看不清,那要它干什么呢?” 老掌柜脸色大变,浑身颤抖不休。刚才拧他那武士欺到他身旁,顺手一拽,又将他提了起来,狞然一笑,拔出了剑袋里的剑,指着老掌柜的眼睛,凝而未动,等待着那肉山点头。 “岂有此理!” 终于,有人忍不住大声喝道。 那肉山正在慢悠悠的喝酒,一听有人出头,脸色骤然一冷,一拳头锤在酒碗上,陶土做的酒碗顿时被锤得稀烂,渣片四下乱飞,他抬起头来,擦了擦手,看着那个怒发冲冠的士子,淡淡地问:“既然你说我岂有此理,那么,想必你是个讲道理的,你且说说,我如何无理?” 那士子愣了一愣,扬着一张因愤怒而涨红的脸,大声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上有君臣之礼,下有臣子之法。我且问你,这酒家何错之有?何罪之有?又哪里犯了王法?倒是你,身为贵族臣子,不知修身养性,却知鱼肉乡里,欺凌弱小,定为苍天所不容!” “苍天?王法?哈哈。真是一群迂腐不堪的读书人,这里是大楚的天下,没有所谓的王法。就算有,那也是我的律法,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我,是我一刀一枪抢来的,嗯,便是从你们的手里抢过来,你是哪国的士子?” 肉山慢吞吞的说着,一边说,一边抓起案上碟盘里的肉,不住的往嘴里塞,他吃肉也不见嚼,腮邦不停的鼓动,一块又一块的肉便吞进了肚子。 “放开我爷爷!” 这时,一个娇小的身影冲进了酒堂,正是那个妙龄少女阙儿,她的怀里还抱着一方木盘,盘中的水鸟肉冒着腾腾热气,浓烈的肉味飘香四溢。只不过,此时她那一张美丽的小脸蛋气得煞白,乌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泪水,她冲到那武士身旁,左右匆匆一看,找不到趁手的物事,抡起怀里的木盘就向那武士泼头砸去。 盘中的鸟肉与鸟油都是刚出锅的,滚烫如沸,那武士一时不慎,被砸了个正着,顿时,脸上被泼烂了一层,吃痛之下,手底便松了,老掌柜趁势挣扎落地。 “啊,啊啊!”那武士捧着脸惨嚎如鬼,两只眼睛好像被烫爆了,浓稠的油水从那稀烂的眼皮下流出来。 老掌柜惊若寒蝉,嘴巴乱抖。阙儿心中也怕,冲到老掌柜身旁,搂着爷爷嘤呜嘤呜直哭。 那肉山也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场景,一时半会没回过神来,肥大的手抓着肉顿在嘴边,绿豆大的小眼睛转来转去,突然一声暴喝:“好啊,竟敢伤我的家臣!来人啦,都与我拿下!” “诺。”早已等得不耐的几名武士一涌而上,拉的拉,扯的扯,把老掌柜与阙儿分开,两人架着老掌柜,一人扛着阙儿。阙儿在那人的肩头上晃着两只小脚,不停的喊着“爷爷,爷爷。” “且慢!” 就在这时,角落处几名吃酒的士兵唰地起身,其中领头的一人快步走到酒堂中,朝着那肉山抱拳道:“昔日,阙大哥待莫都尉不薄,还请莫都尉手下留情。” “情?” 肉山笑道:“哈哈,阙猛命不好,死得早。不过,他若不死,我又怎能挣得这个都尉?这样说来,我是得念念旧情,嗯,放心吧,我如今是贵族,贵族岂会草菅人命?今夜,我便会与他的女儿成亲,至于老阙头,我也会留他一命。如此一来,也算是替他扶孤照弱了。” “莫都尉!”士兵首领脸色一冷,挺前一步。 “滚开!!” 肉山虽胖,嗓门却极大,一声暴喝震得人耳鼓发麻,在这一瞬间,他的身上暴发出一股凌厉的气势,竟将那士兵首领震得连退数步,而他却得势不饶人,抢过一名武士手中的剑,挺前几步,一剑插入那士兵首领的胸膛。 “在垂云渡,我就是王法。” 鲜血从士兵首领的胸口与嘴巴里溢出来,顺着剑身往下滴,把干干净净的地板染红了一滩。士兵首领按着胸口,直挺挺的往后倒,瞪着眼睛死不瞑目。 酒肆里鸭雀无声,那名正准备跨步而出的士子软软的坐下来,其余的人纷纷低下了头,而剩下的那几名士兵一脸怒容,却敢怒而不敢言,就连那个粗豪酒客的呼噜声都弱了下去。 “噗。” 与此同时,那个一直低着头喝酒的年轻贵族手里的酒碗裂了,酒水从手指缝隙处泄下,他抬起那张黯黄色的脸,淡淡的看向大刀阔斧往外走的肉山,以及正在武士肩头挣扎不休的阙儿。 阙儿不再哭闹,死死的咬着嘴唇,拼命的用拳头锤打武士的脑袋,可是她的力气太小,根本伤不着别人分毫,泪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悲伤与绝望。 “侯子,是一名新晋的七等男爵。”身旁的骑士冷声道。 “嗯,杀了。”年轻贵族看着阙儿的眼睛,轻轻地说道,声音居然很温柔。 “诺!” 十几名骑士在一瞬间暴起,他们仿佛是一群出笼的猛兽,又像是一股强烈的飓风,沿途将一切事物辗得粉碎,仓促迎战的武士哪里是他们的对手,不过几个呼吸之间,人头便扑落落的在地上乱滚。 那肉山倒是有一身蛮力,挥着铁剑乱砍一通,可是却逃不脱死亡的宿命,他被一名雄壮的骑士从背后插了一剑,那一剑直接从他的脖心插入了肚子,血水汩汩往外冒,因太急促,那骑士抽剑之时,带起了一股血潮,把那骑士的脸糊得狰狞如鬼。 或许是太胖的原因,那肉山一时未死,像条肉虫在地上痉挛,死死的瞪着角落里的年轻贵族,嘴里的血像气泡一样不住的喷洒。 “带过来。” “诺。” 雄壮的骑士拖着肉山走向年轻的贵族,地上留下一道骇目惊心的血迹,就像是把扫帚浸泡在血水里,然后再用来扫地一般。 所有人目瞪口呆,大气也不敢出。 年轻贵族冷酷无情的看着肉山,缓缓的摇了摇头:“大楚,不是蛮夷,大楚,是有王法的。你嗜杀妄为,该有此报。”说着,厌恶的瞥过头,向雨蓬外的花圃看去。 阳光下的紫萝兰,柔弱而小巧。 “嘎吱。”轻微一声脆响,雄壮的骑士搬断了肉山那残破的脖子。杀人者总是被杀,或许,在杀人之前,他们是想不到自己也会有死亡的那一天,而那时的场景,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一样,只能像条死狗蜷缩在血泊里。 “嘶啦。” 肉山刚刚倒下去,不,准确的说,应该是雄壮的骑士刚刚搬断他的脖子,那一直趴在案上呼呼大睡的粗豪酒客动了,一动即若雷庭万均,寒光乍射,逼得人睁不开眼,就在那寒光暴现之时,粗豪酒客踩着矮案抱着剑,朝着年轻的贵族撞来。 剑尖,直指年轻贵族的背心。 “锵,嘶啦。” 眼见年轻的贵族即将死在这一剑之下,异变突起,一名瘦俏的骑士后发而先至,竟然与千均一发之际,抬剑架住了粗豪酒客的剑,两剑交接,拉起一阵火星四溅,把那酒客带得一歪,同时,那雄壮的骑士反手一剑,插入了粗豪酒客的喉咙。 “啪嗒。” 粗豪酒客掉在肉山的尸身上。 年轻的贵族慢悠悠地回过头来,漠然的看着粗豪酒客那不甘的眼睛:“真想问问,你是谁派来的,竟然如此愚蠢,哪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往地上吐的?”指着不远处的酒案,在那案下湿漉漉的一滩。 “呃啊。” 粗豪的酒客转动着带血的脖子,仿佛想要看一看那令自己露出马脚的地上,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他的脖子只转到一半便软塌塌的垂在了肉山的背上。 两个意图杀人的杀人者,都死了。 血水染红了简陋的酒肆,酒客们悄悄的起身,悄悄的离去,老掌柜瘫坐在地上,极度恐惧的看着那满地的鲜血,阙儿衣衫零乱,头发披散在脸上,惊恐的看着年轻的贵族,她浑身都在颤抖,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说不清楚那是什么,隐隐约约,有束花在一瞬间绽开。 “楚舞。”年轻的贵族走向阙儿,他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一眨不眨。 “阙,阙儿。” 阙儿像只受惊的小白兔,她怔怔的看着他伸出来的手,犹豫着。过了一会,她咬了咬嘴唇,颤抖的伸出手。 楚舞微一用力,把她拉了起来。 “蹄它,蹄它。” 马蹄声从远方响起,一队彪悍的骑士骑着雄健的战马向酒肆奔来,领头的骑士掌着一面大旗,上面绣着一只在闪电中翱翔的火凤凰。 雷云血凤旗。 第一百一十五章 昭元元年 景泰三十年是混乱的一年。 仿佛是与妖星降世互相映证一般,从景泰二十九年的冬天开始,诸侯们便陆陆续续的死去,死因千奇百怪,有的病死在床上,有的死于战乱之中,更有甚者死在了马蹄之下,而那惨死在马蹄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天下共主景泰王。那位可怜的中州之王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座下之马被一只老鼠给惊了,把他给颠下了马背,并一脚踩死了他,据说,他的死相很惨,也不光彩,肚子被马蹄踩烂了,肠子从嘴巴里挤了出来。 于是,景泰三十年,是为昭元元年。 新继任的昭元王已经四十八岁了,做了足足三十年世子,方一上任,励精图治的昭元王便做了一件令天下人震动的事情,他把埋藏在朝歌城泰福宫下的中州九鼎给挖了出来,摆放在了祭祀的天台之上,并且令言官传檄八方,命八百诸侯共聚朝歌城祭祀九鼎以定天下。 或许,在这位新的中州之王的心里,宋蛮子死了,燕胡子也死了,齐白眼也在开春的时候死了,就连诸侯伯长雍公听说也快撑不住了,天下正在经历变革,纵横了一世的英雄们正在默默的死去,于是,朝歌城的机会来了,如果不趁着现在这个动荡的时刻加恩示威于新一代的继任者,那么,等他们成长起来便悔之晚矣。 当然,昭元王还有别的心思,北地的英雄们都死得七七八八,唯有南楚的国君仍然健朗,听说,那个南蛮子才四十岁,年富力强,正是雄心万丈的时候,不由得昭元王不心忧啊。 身穿帝王兖服的昭元王站在高达二十九丈的圆型祭祀天台之上,从十二缕垂冕冠下打量着属于他的天下,苍天就在他的头顶,大雁低低的飞过,仿佛伸手可捉,那是昊天大神的使者在默然的为他加冕,伟大的朝歌城在他的脚下绵延伸展,雄伟的白色城墙环围着这方富庶之地,金壁辉煌的凯旋门屹立在宽阔的广场中央,在那凯旋门的四方分布着八百诸侯的雕像,他们骑着战马,驾着战车,拱卫着凯旋门下的武英王。然而,三百八十余年过去,天下依旧,却不再是武英王的天下。如今,雍国的大都雍都,齐国的大都即墨,甚至是燕国的燕京都已经在规模和气势上超过了古老而陈旧的朝歌城,天下第一都早已易主。 蒙蒙细雨从天而降,昭元王感觉到了一丝幽冷,他举目向远方看去,波澜壮阔的沧澜江就像一条绳子,死死的勒着朝歌城的脖子。 昭元王心想,武英王一生英明睿智,唯一做错的事,想必就是将朝歌城建在了这里吧,南不可伸,北不可展,东西都是高山,这样的确是易守难攻,但也限制了朝歌城的发展啊。朝歌城的号令,不仅只在朝歌城佐近的八百里方圆通行,而且还时时受到南楚的威胁。若是南楚一统江南,再从沧澜江的源头顺水而下,直到尾部,那么便可兵临朝歌城下,怪不得,先王们会一再的伐楚啊,为了伐楚大业,甚至死在了大江里,喂了足足三十年的江鱼。 是的,三百八十年前,武英王没有料到天下竟有如此之大,也没有想到居然有战船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沧澜江通行无阻,而现下,它们都在威胁着朝歌城。先王啊,迁都势在必行啊。 从天而降的雨水越来越冷,朝歌城宛若镜花水月般浮现在烟雨蒙蒙之中,白发如雪的老巫官佝偻着身子,风轻夜带着朝歌青骑守护着祭台,昭元王从危耸入天的台顶一步步往下走,越往下,水气蒸腾如海,而他,仿佛正在一步一步迈入深渊。 景泰三十年,昭元元年,风雨飘摇的一年。 …… 天地亘久,英雄百年。 安君姬狄并不认为自己是英雄,更不觉得自己可活上一百年,他从景泰二十九年的春天便躺在了床上,听着风声从启蛰殿的门口刮过,听着梁上的布谷鸟一遍又一遍哀婉的啼叫,也听着一个个熟悉的人死去,其中有他一生的大敌宋蛮子,也有他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譬如那位吐血而亡的燕君燕胡子,没有人知道,燕君的外号‘燕胡子’是他起的,而往事早已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安君的死相很难看,任谁在床上躺了一年都难看,他的整个身子已经干枯了,像是一截锦布被裹着的腐朽的木头。‘疯侯姬狄’,这是私下里,他的臣子们对他的称呼,自从他躺在床上,那些人便在猜测,或者说是在祈祷着他的太阳,明天不再升起。 这一天,终于来了。 然而,当他死去,祈祷了一年的人却并没有笑语欢声,也没有暗中窃喜,一切都是按照君侯的古礼默然的进行着,就连那些征伐不休的大侯子、二侯子、三侯子也都纷纷罢止了兵戈,遥遥的跪向少台城。是的,你没看错,他们没有参加安君的葬礼,因为他们谁都不敢跨入少台城,天知道,那个陷入疯狂的君父临死之前留下了什么遗命,若是不顾一切的想拖着整个安国为他陪葬,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令人觉得讽刺的是,如今的安国,唯一安宁平静的地方,却是疯侯所在的少台城。除此之外,连锦不休的战火在安国的土地上燃烧,三个侯子身后都有支持他们的家臣,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后天,我又和他联合起来讨伐你,乱成了一锅粥。 安君什么时候死去的,没人知道,等宫人与徐姬发现时,他浑身都已经发黑了,为了掩饰这种难看,宫人们用锦布一层一层的把他裹紧,可是那浓浓的,像咸鱼一样的腐臭味仍然顽固的钻入了徐姬的鼻子。 “君上可有留下什么?” “没有。” “真的没有?” “没有。” 安君瘦小的尸身躺在洁白的丝布上,徐姬跪在灵前,浑身缟素,脸色略显苍白,一双眼睛却暗藏着锐利。一名年轻的宫人陪侍在身旁,他是安君新近提拔起来的宫人首领。 灵堂外,飘着细细的雨。 那些纷乱的雨丝无声无息的侵袭着大地,一个个的家臣们从雨中走来,跪倒在灵前,又默然的离去,他们的主子不敢来,便派了他们来,但是他们也不敢抬头,深怕与躺在白布上的尸身对上了眼。其实,安君的死相尚算安祥,并没有死不瞑目。 等到人尽去了,悲凉的雨越下越大,徐姬最后一次问道:“君上真的没有留下什么吗?”在问这句话时,她脸上的凄婉之色荡然无存,反倒有一丝期待。 “有。”年轻的宫人犹豫了一下,低声说道。 “是什么?” 徐姬的眼睛亮了一下,目光看着少台宫外,她觉得这天、这地、这雨、这宫城都像是一个牢笼,死死的困禁着她,然而,她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前提是脱下这身麻布缟素,甚至是忘却徐姬这个身份,可是她并不后悔,她还很年轻,当然不会为那截已经死去的木头陪葬。 “死。” 就在这时,年轻的宫人抽出了藏在袖笼里的短剑,把它深深的扎入了徐姬那粉嫩如樱的胸口,他平静的看着这个美丽无铸的女人按着胸口倒下去,平静的等待着甲士们一涌而上,把他扎成刺猥。 血水与雨水混合在一起,咨意的蔓延。 年轻的宫人倒在徐姬的身旁,他歪过头去,凝视着徐姬那张绝美的脸庞,他挣扎着想伸出手去抚弄一下,可是却徒劳无功,他记得,初嫁过来的徐姬是那么的美丽啊,歌声也很美,像是天上的百灵鸟一样,但是,如此美丽的人为什么却拥有那么肮脏的灵魂呢? 难道,她不知道,她与大侯子所做的一切,其实君上都知道。她们在君上最喜欢听的编钟下**,她们悄悄的离开宫城,骑着马飞奔,她们一路欢笑…… 是的,君上都知道。 临死之前,年轻的宫人抬起头来,雨水泼在稚嫩的脸上,无情的将美丽的花束淹没,一只黑色的鸟从天上飞过,它绕着宫城盘旋,在启蛰殿的上方,它甚至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悲叫。转眼间,它又飞上了宫城中那座驷马雕塑,在雕塑的头顶上停留了一会,然后才扑簌着翅膀远远的飞走。 雕塑依然瞎着,就算是泼瓢大雨也难以洗亮它的眼睛,那些褐色色的眼泪日夜不停的流着,仿佛是在为安君而哀,又像是在为安国而流。 …… 姬烈骑在马上,伫立在峡谷的顶峰。 鬼脸花在斜坡上妖娆的绽放着,这些丑陋的花仿佛不知道自己有多丑,它们贪婪的吞噬着天上的雨水,姬烈甚至听到了滋啦滋啦的吸吮声。 远方,障障青山在雨中默哀,在那半山腰上有一座关隘,遥遥看去,它就像是一只庞大的蝎子抬着一对巨大的钳子,两具古老而沧桑的雕塑挺立在钳子上面,一左一右,一文一武,左边是武像,右边是文像,武像披甲执剑,气吞六合,雄顾八方,文像捧着节旌,气沉若渊,遥注远方。 蝎子关。 第一百一十六章 姬烈和他的家臣们 事隔十一年,姬烈再一次踏足这处无名山谷,伴随着往事一幕幕闪现,他的背脊开始隐隐作痛。十一年前,鱼罗夫把他高高举起来,拿着剑抵着他的背心,冰冷的剑尖陷进了骨头缝里。也是在这里,那个令人恐惧的妇人挟持了他,带着他亡命千里,折磨他,羞辱他。而那时,诛邪还是一只像鸡崽般的小鸟,可是如今,诛邪伸展开的翅膀足已遮蔽天空与太阳。 梦魇深藏在梦里,不可暴露在日光之下。诛邪长大了,安国的傻侯子也长大了。现在,不论是鸟或是人,他们都不会再轻易的受人摆布而无还手之力。 在姬烈的身后是五百名顶盔贯甲的骑士,他们静静的肃立在风雨之中,身上那残破不堪的甲胄见证着残酷的厮杀,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精锐悍卒,五百人如一人,就连座下的马都与他们浑然一体。 领头的是刑洛,如今,他已不再是燕国的三等男爵,而是姬烈的一名家臣。在钟离城,他拄着父亲留给他的剑,单膝跪地,宣誓终生效忠于姬烈,后世子孙也同样如此。姬烈扶起他,对他说,我不需要你效忠,我与你披同样的战袍,拿同样的剑,面对同样的敌人,也必然会享受同样的美酒。 至于中年领主子车舆,他随着燕武去了陇山,但是却把自己的家臣与部属托付给了姬烈。另外,一万五千枚刀币,子车舆只带走了一枚,中年领主裂着稀黄的牙齿笑着说,终有一天,他还是会把他的女儿梵子嫁给飞天之虎,不管他是虞烈还是姬烈,不论他贫穷还是富贵,那枚刀币便是信物。 唉,梵子真的很美,只是却不大适合我啊。想到中年领主那个肥胖而腼腆的女儿,姬烈微笑起来。 在铁骑阵中三辆马车非常醒目,它们分别归属于三个人,曾经的燕国上右大夫殷雍,如今是姬烈的老师,负责教导姬烈礼仪与如何制衡天下,尽管迄今为止,这两样东西对于姬烈而言都是太过遥远,但是姬烈仍然尊重他,并且对他抱有一丝戒心。在姬烈的心里,殷雍是一个深不可测的人,他那双睿智的眼睛里闪动着的火花,有时候看上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战栗。 另一辆马车里坐着姬烈的巫官管叔度,这个老而不死的家伙怕是有上百岁了,他独自一人从安国的少台城出发,沿着姬烈曾经走过的道路寻找姬烈的下落,他以为他会死在条路上,不想天可怜见,或是冥冥之中早有定数,最终还是让他在钟离城找到了姬烈,并且带来了安君的嘱托。是嘱托而不是命令,仅仅是一位生命垂危的父亲想见一见不知下落的儿子而已。 原本,姬烈此生再也不想见到这位父亲,或者说,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过这么一位父亲。但是在听说他即将死去,或是已经死去之时,姬烈的心悸动了。他想,或许我该回去看一看,哪怕只是隔着茫茫流渊河看上一眼,也算是尽了父子之间的情谊。说到底,他的心肠并不是铁石所铸。纵然,那位父亲曾加诸给他刻骨铭心的耻辱。 最后一辆马车的主人是个神秘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姬烈在横山走廊里遇到的那位儒家老者,那老者有一把名贵的宝剑,与姬烈的虎邪剑同炉共胚,名唤‘鹰邪’。现在,这把剑正挂在姬烈的腰上。剑柄镶嵌着华贵的宝石,与姬烈的武夫气质很是不符。奈何老者情真意切,执意要以剑相赠,报答姬烈又一次救了他的性命。这位险些被强盗斩头的老者自称是雍人,名叫慎仲,他一力邀请姬烈去雍都,但是却被姬烈拒绝。于是,弟子死光了的老者别无去处,只能跟着姬烈一起游荡。 除了三辆马车,还有一人一马在这片铁甲阵中显得格外惹眼,那人穿着雪白的衣裳,头上的玉冠也是通体浑白,腰上缠着华丽而不嚣张的玉带,精美的剑袋里悬着同样精美的细剑,乍眼一看,穿戴得体,身姿修长挺拔,就如诗歌里唱的那般,‘君子如玉,如砌似琢’,只不过,座下的马却是一匹跛脚马,走起路来一颠一颠,很不雅观。这人是蒯无垢,游戏风尘、周游列国的蒯无垢,他的嘴角永远带着淡淡的笑意,手里永远捉着一把小酒壶,并且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能阻挡他唱歌的兴致。歌声很独特,既歌颂壮美的山川,又赞美甜密的爱情,时常唱得人心痒痒。因此,他与刑洛成了死对头,每当他唱着那情意绵绵的情歌时,刑洛总会嘲笑他骑着一匹跛脚马。 蒯无垢也是自发自愿跟随着姬烈的,用他的话说,他想看一看姬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总有一天,等他得出结论后,会把它写在竹简里仍向姬烈,然后飘然离去。对此,姬烈不置可否,蒯无垢虽说散慢成性,孤傲自赏。但是姬烈心知,这人才华过人,特别是对于形势与人心的拿捏更是无人能出其左右。反正,他吃的也不多,就当是养着一只漂亮的,会唱动人的歌儿的鸟儿好了。 终而言之,这便是姬烈,以及他的追随者们,这些人怀揣着各式各样的目的走到了一起。有可能,明天便会因为各种离奇的原因而分散,也有可能缔造出不可思议的神话。 除了掌控命运的昊天大神,谁知道呢? 绵绵的细雨从天上落下来,浸着姬烈的头发,像是一颗颗米粒大小的珍珠,他站在谷顶上已经有一会了,座下的黑马非常安静,也不打响鼻,只是默默的嚼着那些像人头一样的血骷髅花。 “侯子,侯子。” 管叔度真的很老了,脸上的皱纹完全可以夹死任何一只蚊子,他从坡底踉踉跄跄的奔来,手里拿着一把桐油伞。 姬烈并没有下马,他坐在马背上打量着自己的老巫官,管叔度的样子很狼狈,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粘在脸上,就像糊着一缕又一缕的白茅草。 “这种花叫血骷髅。” “老奴知道,陈国盛产这种花,老奴曾在君上的花圃里见过,听说得以鲜血浇灌才会开得如此艳丽,但是它却没有香气。” “血信子很霸道,它很贪婪。在这里,宋伯约埋伏了弓箭手,甲戟手,刀盾手,重装骑士,还有一辆战车,他想把我捉到宋国阙城去,有一个独眼人,他拿着剑顶着我的背心,还有一个妇人,她照顾了我八年,却一心想要杀死我。” “……”管叔度沉默。 “你知道宋伯约是谁吗?”姬烈淡淡的问。 老巫官答道:“宋国的世子,如今的国君,但是侯子不必难过,宋国现在陷入了内乱之中,老奴听说,在宋国的西部边陲,殷国在灰烬中重生了,殷人与宋人是千年的死对头,不死不休。” “我不难过,他是我的舅父,与我有一丝血脉相连。可是那位妇人,她照顾了我八年,为什么却一心想我死呢?”姬烈没有看老巫官,他望着眼前那无边无际的蒙蒙细雨,目光忧伤而深远,他想,若是没有那个妇人,我就不会和小虞他们分开,也就不会遇上萤雪,命运或许就此不同。 “老奴罪该万死。” 老巫官慢慢的跪在地上,额头抵着肮脏的泥泞,声音沙哑,极其难听。但是那只拽着雨伞的手却微微扬着,浑浊的泥水没有沾染上它。 “起来吧,我知道,她不是你的人,或许,薛密蒌才是你的人。我说过,你是该死,可是,我却不会用我的剑来赐你一死。此生此世,你都要好好的活着,看我是不是一个傻子。” 姬烈的声音就像天上的雨水,漫无边际却又冰冷无情。老巫官浑身都在颤抖。姬烈翻下马来,把他拉起来,接过他手里的桐油伞,把它撑开,慢慢的向坡下走去。老巫官牵着那匹黑马,默然的跟在他身后,尽管没有阳光,却像是走在他的影子里。 “回禀侯子,前面就是蝎子关,过了关口,我们可以在景城休憩两日,老奴已经放出了信鸦,君上很快便会命人驱舟来迎接侯子。”老巫官佝偻着背,低声说着。 姬烈的脚步落得不快不慢,一路踩着鬼脸花,当他走到铁甲阵中时,听见了蒯无垢的歌声,那厮盘腿坐在跛脚马上,一边小口小口的饮酒,一边唱着:“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下雨天的,哪来的阳光照你的新衣?” 刑洛在蒯无垢的身旁冷言冷语,虽说他们是死对手,但却总是喜欢凑到一起。然而,听见这歌声,姬烈却是浑身一震,举着油伞,呆立在风雨之中。 “咳,咳。” 不远处传来咳嗽声,姬烈回过神来,扭头一看,那位名叫慎仲的老夫子坐在车里,满脸笑意的朝他招手。 姬烈不情不愿的走过去,揖了一礼,说道:“慎夫子,前面便是蝎子关,过了蝎子关即是景城,城里有各国的商队,慎夫子若是要回雍都,不妨与在城里寻一寻,肯定能寻到前往雍都的商队。嗯,若是钱财短缺,姬烈可滋百钱。” 一听这话,慎仲老夫子脸上一红,张开的嘴巴又闭上,过了一会,扭过头去,悻悻地道:“老朽不缺钱财,却听江南风光甚好,犹其是安国,百里桃花海洋甚是艳美,正当前去一观。” 姬烈笑笑,也不理他,转身就走,这位老夫子一心一意要姬烈去雍都,姬烈虽不明究理,但他想事物反常必为妖,既然你想我去,那我偏偏不去,就这么耗着,看谁的耐性更好。 不过,说起耐性,这位老夫子也算天下第一人了,在姬烈救他的时候,一群山匪路霸正拿着斧头要砍他的脑袋,他却赖在地上不肯起来,非是他怕死,而是他正在对那群强盗讲道理,论事非,神态还极为严肃,声音也是抑扬顿挫,仿佛不是在断头台上,而是学宫里的讲堂里一样。 真是个奇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 彩虹下的桐华 “什么是黑白?像天上的太阳和月亮一样吗?” “不,那是阴阳家的理论,在我们墨家,黑白就是正义与邪恶。” “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邪恶?” “正义就是慈悲与仁爱,邪恶就是仇恨与痛苦。” 桐华站在一颗树上,那是一颗千年古树,粗壮的根部深深的扎入了大地,枝繁叶茂,树叶与树叶之间密不透风,就连漫天的丝雨也飘不进它所笼罩的地方。 蒙蒙的丝雨,寂静的森林,构成了一幅烟雨画卷。四下里很安静,没有鸟儿的歌唱,也没有虫子的低咛,只有雨水打在桐油伞上的声音,那声音宁静而清新,既像是一汪清泉正在无声的静流,又像是恩师的话语,总是那么轻柔却不容置疑。 桐华从墨渊山来,自有记忆开始,便在白城里长大。 三岁时,她与一群小伙伴穿着黑白衣裳,坐在云绕雾走的山颠上背诵墨家十八戒,若是背不出来,那就只能饿着肚子数天上的星星。八岁时,她开始习剑,杀过小兔子,杀过小猫小狗。十二岁时,她与墨渊山里所独有的墨狼博斗,那是一种巨狼,力大无穷,动作迅敏,站起来比她还高,她仗着身轻如燕与精妙无双的剑术,最终杀死了那头墨狼之王。到了十六岁,恩师用一面黑白相间的丝布封了她的剑,让她学习琴棋诗书画,学习天下各国的礼仪与文字,并且精通各家各派的要义。 今天是桐华的生日,十八岁生日。每一个墨渊山的人生日都一样,每年的三月初三就是他们的生辰。 这是桐华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墨渊山,当然,她是带着慈悲与仁爱而来,为了惩罚仇恨与痛苦,与她一道来到这里的还有六个人,都是她的兄弟姐妹。 她举着桐油伞,背上负着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那剑藏在琴身里,又被锦囊包起来了,所以没人知道它有多么锋利。她没穿黑白衣裳,身上是一袭温婉的淡紫色长裙,纹饰虽不华丽,栽剪却很得体,让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位贵族小娘,而不是白城的首席弟子。她的手腕上戴着一朵黑白相间的花,这是身份与地位的标志,她的兄弟姐妹都没有,只有白城的首席弟子才有资格佩戴它。 从她的角度看出去,蝎子关更形象化了,真的像是一只懒洋洋的蝎子趴在半山腰上,那钳子上的文像与武像都很渺小,还没有她的一根手指头大,而那一群正在前进的骑队则像一条会蠕动的虫子。只要是虫子便喜欢往阴暗的泥洞里钻,所以,桐华看见,那只虫子慢慢的钻进了蝎子关的要塞里,渐渐的,什么也看不见了,可是她却知道,那里面有她要杀的人,一个恶人。 此时此刻,她又想起了与恩师的对话。 “燕京之虎是恶人吗?” “当然,他在旬日要塞里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他砍下了俘虏的头,一排一排的插在戟尖上,风一吹来,那些头颅在风中散发着滔天的臭气,即便是死了,也难以得到片刻安宁。他还贩卖奴隶,焚烧要塞,致使上万平民与奴隶无家可归。” “可是,天下诸侯不都是这样吗?残忍的杀戮,不论对与错。况且,楚宣怀抢掠江北,焚烧墨都,致使赤地千里,数十万平民与奴隶丧生在那一场滔天浩劫之下。这样的人,才是罪大恶极呀。” “桐华,善无大善,恶无小恶。” “是,恩师。” 恩师说得对呢,小恶不除,大恶不止。这个燕京之虎犯的恶虽不大,但却非常狡猾,他不仅带着五百名士兵,还有一只大鸟,那鸟几乎与他形影不离,总是飞在他的头顶,实在没有机会下手呀,真是令人讨厌!不过,恶人总会有疏忽大意的那一天,就像那头墨狼一样,若不是它认为我已经没有力气了,就不会死在我的剑下。 雨渐歇,烟雨与水气被过山风吹得逐渐散去,四野一派清朗,彩虹就挂在那颗树上,七色的霓虹倒映在桐油伞上,桐华收起了伞,飘身而下。 身姿轻盈,仿若雨后初燕。 …… 姬烈自然不知道他已经被墨渊山的人给盯上了,在他看来,赏善罚恶离他很遥远,天下这么大,每天都有人死去,每天也都有人在作恶,而他只是奉命行事,坚守要塞而已,所做的一切也都是在战争的范畴之内,谈不上善与恶。 所以,他根本就没把齐格的提醒放在心上,他想,那应该只是齐格与他开的一个小玩笑,墨渊山是什么地方?若是连我这么一只小乌龟都要劳动他们的大驾,那么,墨家的人何必躲在白城里人呢,早就平定天下了。况且,就算他们要杀,也该去杀那些下令者,而不是我。 可是,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正是因为墨渊山的能力还不足以去杀那些下令者,因此,只能杀杀泥潭里的小乌龟,而且还一捉一个准。 算不上庞大的铁流涌出了蝎子关要塞,这一次,姬烈并没有隐瞒身份,他骑在黑马上,淡淡的看着老巫官捧着国书高声的唱诵着,守城的将领依然是十一年前那个人,大火鸟再一次飞临这个地方,它的啼叫令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战栗。 飞天之虎的大名,伴随着一只只信鸦、渡鹰,以及八百里快骑传向四面八方,就如同那场暴风雪一般,摧枯拉朽的袭卷了中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世人都知道,有人可飞在九天之上,使用近乎于神的力量。 在神的面前,每个人都很渺小。 然而,姬烈却知道,天底下没有神,就算有,那也应该像是石头一样的东西,生冷而无情。 大火鸟从头顶飞过,近来,它极少离开姬烈的视野,它总是盘旋在姬烈的头顶,阴冷的眼睛注视着姬烈周围的一草一木。或许,它才是神。 雨停了,彩虹挂在天边。 姬烈勒着缰绳回头望去,被雨水洗过的山峰苍青如碧,七道虹光飘在一株巨大的古树上方,那艳丽的色彩令人迷惑,突然,他看见一个影子从那彩虹下飘过,极小的一点,惊鸿一现,他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来,揉了揉眼。 没有人可以真正的在天上飞,就连小虞也做不到。姬烈放下手,甩了甩头,沿着那条清澈的小河,纵马向景城奔去。 一路前行,往事被抛在身后。 炊烟在田野间寥寥升起,涓涓细流滚过河中的青石,仿佛琴声一样叮叮咚咚。整齐而沉闷的马蹄踩碎了它的宁静,带来了杀伐的气息,几只正在打架的狗夹着尾巴逃进了村落里。 又来到了那颗老槐树下,十一年过去,它愈发苍虬,枝条就像恶魔的手,根根伸向天空,树心部位焦碳发黑,显然曾被天雷击中。在那树下,蜷缩着两个小乞丐,他们紧紧的抱着头缩着脚,深怕被马蹄踩死。 姬烈从怀里摸出一把刀币,撒在他们面前的泥坑里。大火鸟就在这时飞了下来,尖利的爪子死死的抓着老槐树的枝丫,并且发出了一声悲凉的长啼,或许,它也想起了那些不堪入目的过往。 来往的行人远远的躲着,朝着姬烈和大火鸟指指点点。他们的眼神带着惊恐与畏惧,当然,万事俱有例外,也有人坐在马车里,推着雕花车窗,好奇的打量着那树上的鸟,树下的人。 这便是飞天之虎么?并没有三头六臂,也没有长着三只眼睛,他的眼神为何如此哀伤?那只神鸟也是,叫得好惨哪。 太阳,从稀蒙的云层里挤出来,照耀着姬烈身上的铁甲,泛着一层冷冽的光辉,他在树下足足伫立了半个时辰。直到,景城的领主到来。 陈国与安国交恶,常年累月处于敌对状态,但是敌对却并不妨碍两国的往来,更何况今时非同往日,如今的安国内战不休,失踪了十一年的安国四侯子突然回来了,对于陈侯而言,这可是天大的一件好事,安国愈乱,陈国愈安,指不定那天,等他们斗得国力大减,陈国的战车与铁甲便会漫过流渊河,一雪百年之耻。是以,陈国待姬烈,理当如同上宾。 景城的领主也姓陈,叫陈肃,是陈侯的胞弟。这是一个中年人,面相圆润,油光可鉴,头上顶着三寸板冠,身上披着华丽的锦袍,袖口与袍角绣着血骷髅,而此即是陈国的标志,贪婪而顽强。 陈肃没有骑马,而是站在一辆礼车上,此刻,他笑意盎然的看着马背上的姬烈。数十名骑兵,两辆战车环围着他。论国力强弱,陈国不如安国,举国上下战车不足三百。 老巫官珍爱的梨花木手杖遗失在寻找姬烈的路上,但这并不妨碍他大巫官的身份,他从地上随意的捡了一截树枝,拄着它走向陈肃,目光凌然不可侵犯。 陈肃感触到了老巫官的肃穆,他不得不收起脸上的笑意,从礼车上走下来,朝着老巫官施了一礼,肃然的接过老巫官奉上的国书。姬烈翻下了马背,向陈肃走去。 与此同时,在稍远些的地方,那一片苍翠的竹林里,停着一辆马车,坐在车里的人慢慢的阖上车窗,伸了个懒腰。 “怪不得那只鸟那么眼熟,原来是他啊,那个喜欢躺在柴火堆上晒太阳的宋国小孩。” “东主,他现在已经不是小孩了,他也不是宋国人,而是安国人,也是燕京之虎,他曾骑着那只鸟,飞在九天之上。” “是哦,那只鸟也长大了。它挺神骏的,不枉我不远千里来看它。” “呃……” 第一百一十八章 贪得无厌的大火鸟 清新的夜,月亮在天上散发着清冷的光,星星躺在天河里懒洋洋的眨着眼睛,墨香楼里很安静。 姬烈拒绝了陈肃的邀请,入住了墨香楼。五百名士兵驻扎在墨香楼外,今夜他们将枕着寒甲,数天上的星光。 大火鸟在柴火堆上吃晚餐,它的晚餐很丰盛,一条大毒蛇,十几枚鸡蛋,还有一桶糠皮粥。粥是姬烈命人熬的,里面放足了蕨菜,闻上去香喷喷的,至于那条大毒蛇当然是大火鸟捕的,那是它的主味菜,而那十几枚鸡蛋就来历不明了,姬烈为此而感到忧心,他想,可能过不了一会,便会有人拿着棍子冲进来,二话不说把他和他的鸟当小偷。 飞天之虎是小偷。不,大火鸟是小偷。哦不,是强盗。 唉,说出去谁会相信呢? 远远的地方,一栋小阁楼上,阁楼的窗户打开了一半,透着一点灯光,一具窈窕的身影被灯光与月光剪辑着,蒙蒙胧胧很美好,可是桐华的心里却不美好,今天是她追踪姬烈的第三十三天,那个恶人却仍然逍遥着,你看他躺在那柴火堆上跷着腿,神态与姿式都是那么惬意。 真是可恶的惬意啊,这一切都怪那只大火鸟,它太谨慎了,稍有风吹草动,它便呼啦啦的飞来飞去。于是,桐华心想,若想达成目的必须得先杀掉大火鸟。可是,大火鸟飞在天上,怎么才能杀掉呢? 她的一位师弟说:“师姐捉过鸟吗?乡野间的顽童是这样捉鸟的,在树下撒上粮食,在粮食上面弄个大笼子,只要鸟走到笼子下面吃粮食,便拉动笼子上的绳子,‘扑’的一下,笼子就盖住了,即便鸟儿有翅膀也不能飞走。” 这可真是个好主意。 当时,桐华的眼睛亮了,像剪水秋瞳一样美丽,她想,那只大火鸟能长那么大,胃口肯定也不小,普通的粮食恐怕诱惑不了它,于是她亲自去隔壁大婶那里买了一窝鸡蛋,从姬烈入住的院子外面开始,一路走,一路扔,直到早已设定的陷井里。而那陷井也很完美,浓密的树冠把那硕大的笼子遮得严严实实,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并且那笼子也很结实,就算是一头猪也能被它罩得死死的。 那只大火鸟果然很贪婪,很快,它便来了,它像人一样直立行走,并且还迈着将军步,样子与神态颇是洋洋自得,它在院子口衔起了一枚鸡蛋,也不吃,头一歪,把鸡蛋塞到了翅膀下面,而那鸡蛋也不滚出来,一转眼,它又看到了树下的那一大堆鸡蛋。 于是乎,悲剧上演了。 当然,是桐华的悲剧,而不是大火鸟的悲剧,它嗖的一下向那堆鸡蛋窜去,张嘴便去衔,一个又一个,三下五除二的都进了它的翅膀下面。 桐华心里很紧张,她杀过兔子杀过小猫小狗,更是杀过墨狼之王,但是却从来没有捉过鸟,莫名其妙的,她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手心里尽是汗水,连小巧的鼻尖上也透着汗粒,眼睁睁的看着它衔起了最后一枚鸡蛋,她竟然闭上了眼睛,猛地一扯手里的绳子。 快‘扑’,快‘扑’。 她闭着眼睛祈祷着,师弟说过,‘扑’的一下,笼子便盖上了,任它多能飞,也飞不走。可是,等了好一会,她也没听见‘扑’的一下。 四周静悄悄的,她愣愣的睁开眼睛,却发现手里扯着一把野草,而那根绳子,那根绳子,天哪,天哪,那根绳子怎么在我的脚边呢? “咕咕。”就在那时,那大火鸟看见了藏在草丛里的桐华,它叫起来了,那叫声极其独特,仿佛是在嘲笑一般,而它的那双赤红色的眼睛里也藏着古怪的韵味。 桐华脸红了。 “杀啊。” 六个师弟师妹齐唰唰的从草丛里跳出来,他们包围了大火鸟,准备将它强行制服,然而,悲剧就此愈演愈烈,那大火鸟挥着翅膀左冲右突,挡者披靡,居然让它硬生生的冲出了包围圈。 它冲到院子口,还回过头来,朝着一脸绯红的桐华叫了一声‘咕咕咕’,仿佛是在说,我走了,不和你们玩了。 天哪…… 桐华怔怔的看它离去,从始至终,她没有出过手,这很不可思议,恩师曾经说过,她的灵觉高于常人,故而在与墨狼之王博斗之时,她总能冷静的捕捉到墨狼之王的攻击路线,从而提前一步躲开。可是现下她发誓,刚才她真的怔住了,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她的面前大摇大摆的离去。而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六位师弟师妹都是千挑万选的好手,合六人之力却拦不下一只鸟,哦,不,这只鸟还没有飞起来,它还护着翅膀下的蛋,所以,它挥的只有一只翅膀,像个独臂侠。这要是说出去,墨渊山的脸都丢光了。 “唉……” 阁楼上,桐华看着手腕上那朵黑白之花,幽幽的叹了一口气,现在她终于明白,恩师所谓的大恶小恶了,连个小恶人养的恶鸟我都除不了,我还能除什么大恶呢? “师姐。” 这时,一名师弟向她走来,正是那个出主意的师弟,他是墨渊山天字号最年轻的弟子,只有十五岁,向来很聪明。 “师姐听说了吗?燕却邪死了。” 桐华默然,燕却邪的死讯传开了,世间的说法有两种,一类人说是死在燕国的上卿管离之手,另一类说是死在某个敌国的阴谋之下,然而,不论是那一类说法,行刺人却是白城里的墨家子弟。 不是墨家子弟,白城最厉害的首席弟子还在这里呢,连一只贪得无厌的大怪鸟都斗不过,桐华悠悠的想着。 “师姐,不管是不是咱们墨家子弟出的手,但是他们的手法却可以借鉴,听说是一个白衣人弹琴,引得燕却邪前往,并且失神于琴声中,给了那位藏身在树上的刺客有了可趁之机。师姐的琴艺独步天下,即便是蔡宣当面也不让分毫。何不仿习一下那两位刺客,月下弹琴,引那姬烈上钩。” 师弟的眼睛在月光下璀璨如星,可是桐华却想,若是那个小恶人不通音律呢,那岂不是对牛弹琴? 不过,桐华是白城的首席弟子,在白城里,除了恩师,只要是穿着黑白衣裳,不论年纪长幼都是她的师弟师妹,是当之无愧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恩师说过,上位者需得惜言慎言,只需要做出选择与决定,不可轻易让人揣摩出心思。 桐华的决定是,试一试。 “师姐,就弹那曲《万鸟朝凰》吧。” 桐华点了点头,脸却微微红了。 …… 静夜如水,柔柔的撒下片片蒙胧。 大火鸟吃完它的晚餐,学着姬烈的样子,躺在了柴火堆上。姬烈躺在它的身旁,嗅着它身上所独有的味道,觉得内心一派平静,不知不觉的,他哼起歌来。 歌声婉转,却听不明白词句。 老巫官蹲坐在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把短剑正在削那截树枝,月光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他捧着快要成形的手杖,向柴火堆上看去,姬烈的侧脸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和,眼角的伤疤微微跳动着,只是,那一双眼睛却深不见底。 侯子是个念旧的人,他还没有忘记过去呀,所以他才会再走一遍这条十一年前的绝路,而不是去横川渡,不过,任谁经历了那样的过往都会如此吧,一个聪明人,却只能像傻子一样的活着,为人嘲笑,被人利用,没有了价值便被无情的抛弃,死亡游走在他的身边,亲吻着他的脸。而这,倒底是天地的无情,还是他的宿命? 那是神鸟啊,朱雀,非凡人所能驾御。 我得活着啊,活在阴与阳的地方。我要睁着眼睛看着,看那昊天大神的旨意遍布中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手杖有些扎手,老巫官把它抵在台阶上,借着粗燥的石头磨擦起来,像是磨刀一样。 姬烈在想什么呢?他什么也没想,离流渊河越来越近,他仿佛听见了那滔滔的河水声,也好像看见了有个小孩在这院子里举起手中的剑,挖了一个大大的坑。那坑被杂草掩埋了,和他一起挖坑的人也都不在了,只剩下一只鸟陪着他。 他看着天上的星辰,那些星星也在注视着他。 星光倒映在他的眼里,令人迷醉。 琴声,恰当的响起。 它从远方飘来,非常柔和,像是一片辗转的叶子,那片叶子沿着巷子轻轻的飞,翻过了高高的院墙,在月光下跳着轻灵的舞蹈。大火鸟听见了这琴声,搭拉着的眼皮颤动了一下,可是却没有睁开,它翻了个身,用厚厚的翅膀盖住了姬烈。 “东主,有人在弹琴。” 月光抚着青青的篱笆墙,在那颗歪脖子柳树下,一位雪衣女正在借着月光修面前的那张古瑟,在她的身旁,跪坐着两个女子,她们穿着蓝白相间的衣裳,一人正在培火弄茶,一人双手托着下巴,一瞬不瞬的看着雪衣女修琴。 琴声越来越柔,像低咛,像诉说。 拖着下巴的女子闪着大眼睛,嘟着嘴巴说道:“东主,这琴声好怪哦,怎么这样勾人呢?” “是吗?”雪衣女没抬头,很专心的与那五十根弦较着劲。 “是呀,我的魂都快飞走了。” “快飞走了,就是还没飞走。”培火弄茶的女子插嘴道。 “东主,冀怀求见。” 这时,院外响起了一个温和的声音,那个拖着下巴的女子去开了院门,一个富态的人举步走进来,他来到雪衣女的面前,犹豫了一下,说道:“东主,冀怀想……” “你若想见他,与他叙旧,那便去吧,不过,得快一些哦,不然……”雪衣女抬起头来,微微一笑。 “不然,他的魂就没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万鸟朝凰 月夜下的琴声就像是一只温婉的手,它轻轻的拔弄着人的心弦,时而轻柔,时而激烈,时而又带着蒙蒙胧胧的诱惑。 不知何时,大火鸟睡着了,或许是因为吃得太多容易犯困,也或许是因为那琴声对于它来说更像是在催眠。可是对于姬烈而言就大不一样了,他虽然是个武夫,却也算得上是精通音律。 这琴声很怪异,是姬烈从未听过的曲子,洋洋洒洒,起承转合不着丝毫痕迹,但是却丝丝缕缕直扣人心,它像是在轻声呼唤,又像是在雪山之颠冷冽绽放,那炫目的光芒引得人情不自禁的想要去朝拜它,匍匐在它的脚下。 姬烈轻轻的推开大火鸟的翅膀,从柴火堆上跳下来,追寻着琴声的来处而去。老巫官柱着树枝跟在他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影子。 月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途经隔壁院子,姬烈看见了殷雍,这位儒雅的老者背着双手站在院中,他微仰着头,正在欣赏天上的那轮钩月。姬烈朝他施了一礼。殷雍却好似陷入了那稀疏而迷离的月色里,并没有看见姬烈。 三月的夜风有些凉。 巷子里格外幽静,脚步落在青石板上发出细微的‘扑扑’声。那琴声就在耳边,只需转过这条巷子便可以触摸到它,可是细细一听,它又远在天边,并且越来越远,越来越弱。然而,越是这样,越是勾人。姬烈就像提线木偶一样跟随着它的节奏而前进,时快时慢。 过了不知多久,姬烈和他的巫官来到了墨香楼最偏僻的地方,这是一栋小院子,没有高高的围墙,院子外面有一方小小的荷塘,月光清冷的撒在院中的阁楼上,窗户里的灯光与月光交织在一起,隐隐约约的衬出一个婉约的身影。 姬烈在荷塘里的凉亭止步,琴声仍在持续。 桐华在窗下抚琴,修长的十指缓缓的拔弄着琴弦,鼻尖渗着一颗细汗。起初,她的目的是为了引那个小恶人前来一举杀之,现在,她忘记了她的目的,心神已经彻底融入琴中,淡淡的杀意自然而然的散去,唯有凤凰那孤傲绝伦的身姿在琴声中一寸一寸展现。 栖息在树上的鸟儿从鸟窝里窜出来,蝴蝶从远方飞来,就连树下的虫子也从潮湿的泥土里钻了出来,鸟儿与蝴蝶绕在窗前翩翩起舞,月光洒在它们的身上,绽出一缕缕流光,宛若一幅绝美的画卷。 《万鸟朝凰》是墨家始祖墨子谱写的曲子,据说,那一天的夕阳无比灿烂,墨子坐在墨渊山的玉碧峰上,腿上横打着一张长琴,在他的对面坐着孔老夫子,两位白发如雪的老人就着满目彩霞纵论天下。兴起之时,墨子操琴,孔老夫子击缶,引得万鸟从天而降,绕着两人飞舞不休。曲终人尽,孔老夫子击碎了缶,大步离去,墨子大笑三声,就此得道。 正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也。 不过,《万鸟朝凰》却就此成为人间绝唱。世人只知其曲,不闻其音。 一曲终了,桐华茫茫然的伸出手去,指尖引来了一只蝴蝶,那只蝴蝶扑颤着翅膀绕着她的手指打转,她的目光由茫然转为欣喜,《万鸟朝凰》曲是墨家瑰宝,她修习两年只能勉力而为,今夜却是她弹得最好的一次,竟然引得蝴蝶与鸟儿来朝,虽说不是从天而降的神鸟,却也算得上是人间仙曲了。 嗯,那个小恶人有没有来? 突然,桐华想起了她的目的,腾腾的杀意瞬间迸射开来,她轻轻一挥袖,围绕在窗前的蝴蝶与鸟儿散去,于是她看见了荷塘里,凉亭下的那个身影。 “师姐。” 师弟师妹们埋伏在院门口,一脸焦急的向桐华看来。桐华微微一蹙眉,凉亭离院门口还有五十步距离,况且还隔着荷塘,若想一击必杀,难度颇大,这个小恶人怎么这样懒呢,他都已经走到这里了,为什么就不肯多迈几步呢? “师姐,蔡宣抚琴,夫子夜听。” 阁楼下,聪明的师弟双手拢在嘴边,压低着声音提醒。桐华瞬间明白过来,她站起身来,抱着琴走到窗边,低着头,朝着凉亭款款曲身。 主人已经出来答谢了,偷听的人可不能再藏着,隔得老远,姬烈根本看不清抚琴的人是何模样,虽然他不是孔老夫子,可是礼节他还是知道的,若是不光明正大的出去谢礼,那么不仅是对弹琴人的一种藐视,并且会对自己的名声有损,毕竟,半夜偷听可算不上什么雅事,而且对方还是一位妙龄小娘。 于是,姬烈阔步走出了凉亭,朝着阁楼深深一礼,然后有样学样,振了振喉咙,正准备赞叹一句‘美也,斯美也。’便飘然离去,留下一个美丽的夜晚与温情的故事以供世人消遣。谁知,那阁楼上却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 “曲在深山中,世人不闻音,闻音知天下,何人是知音?小女子不知深浅,于夜中抚琴,先生闻琴而来,想必也是琴道中人,何不近前一现,以好使小女子记得知音乃是何人?” “这……”姬烈犹豫了一下,这与他想的完全不一样啊。 那声音又道:“先生不愿前来,莫非是觉得小女子的琴声粗鄙?” 这琴声可不粗鄙,纵然是与蔡宣相较也不相伯仲,别人身正意正,又心意拳拳的一再邀约,姬烈若是再不上前,岂不被天下人笑话?当即,姬烈跨过荷塘,大步上前,朝着小院走去。 一步,一步。 不知何故,桐华很紧张,她在灯光与月光的掩映下看着姬烈越来越近,那一身铁甲在冷月下泛着寒光。 剑就藏在琴里,只要姬烈一靠近篱笆墙,她便会抽出它,从阁楼上一跃而下,踩着篱笆墙踩直取姬烈的头颅,而师弟师妹们也都埋伏在篱笆墙的四周,等待着雷霆一击,天上地下无所遁形,小恶人这回是逃不了啦。 “梆梆梆!” “三更时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恰于此时,一阵急促而略显慌乱的报更声响起,紧接着,远远的奔来一群人,约有十来个,人人执着火把高声的叫着,那叫声惊起了树上的鸟儿,它们扑簌簌的乱飞一气,也惊了那个小恶人,他顿住了脚步,茫然的回头望去。 糟啦,暴露啦。 桐华已经把琴中剑抽出来了,脚尖也已翘起来了,埋伏着的师弟师妹们的眼睛也都雪亮雪亮,谁知意外却在这时来临,这可如何是好,是杀是逃? “师姐,熄灯,熄灯。” 聪明的师弟在草丛里不停的挥手,桐华眨了下眼睛,挥手扇灭灯光,并且把窗户关上,默默的走到床边,慢慢坐下来,呼吸绵长,胸膛微微起伏。 院外,姬烈发了一会呆,他怔怔的扭头回望,窗户里的灯光灭了,皎洁的月光浸在窗上,却再也没有那个矫好的身影,那些四下乱窜的鸟儿飞走之后,小院中又回复了寂静与清冷,一切都仿佛是在梦中一样,而他刚刚大梦初醒,只不过,他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究竟是那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哈哈,我当是谁,原来是你。” 爽朗的笑声从背后传来,姬烈回过头来寻声而望,一个富态的商人挥着宽袖,阔步向他走来,时隔十一年,姬烈一眼便认出了冀怀,他一点没变,风彩一如昨天,衣饰华丽,步履稳健。 “冀师。” 姬烈快步上前,朝着冀怀恭敬一礼。 “虞烈?姬烈?燕京之虎?飞天之虎?我该如何称呼你?” 鲁国的客商好整以暇的看着姬烈,脸上满是浓浓的笑意。 姬烈尴尬不已,冀怀与他有恩,他不得不答:“冀师说笑了,往日姬烈对冀师有所隐瞒,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请冀师见谅。” 冀怀笑道:“罢了,往事已矣,没想到你我还能再度相逢,并且还是在这墨香楼里,当真是有缘。如今,也不知你的棋艺如何,且随我来战上一局,我备了好酒。” 冀怀拉着姬烈便走,老巫官怔了一下,冷冷的看了一眼月色下的小阁楼,拄着手杖跟了上去。那一群举着火把的人也跟着他们去了。 人尽去了,阁楼上的灯也就亮了。桐华走到窗前,把窗推开,遥遥的看着火把消失在巷子的尽头处。 “师姐,师弟还有一计。” 这时,那个聪明的师弟默无声息的出现在阁楼下,他抬头仰望着阁楼上的桐华,脸上洋着智珠在握的神情。 …… “东主,东主。” 月光如水,遍洒清幽的小院。身穿蓝白衣裙的女子从院外一阵风的飘来,她并没有去推篱笆墙,而是掂着脚尖,掌着墙院的一颗小树轻然一翻,轻轻巧巧的落在篱笆墙内,她没有片刻停顿,绕过歪脖子柳树,窜入了挂着湘竹帘的屋子里。 “东主,她们走了。” “我知道了,她们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可是,这与我有什么干系呢?” 雪衣女从面前的古瑟上抬起头来,皱了皱鼻子,迷迷糊糊的问:“现在几时了?” “三更两刻,东主该睡了。”正在为香炉里添加新香的另一位女子柔声道。 “嗯,是该睡了。” 雪衣女懒懒的伸了个懒腰,乌黑的长发泼洒而下缠绕着纤细的腰肢,妩媚之极。刚从外面打探消息回来的女子看得眼睛一直,格格笑道:“东主,倘若我是个男人呀,一定爱煞东主了,就算我不是个男人,也是神魂颠倒……” “闭嘴。” 雪衣女伸出根手指头,封住了侍女的嘴。 第一百二十章 老公输的悲惨旅途 翻过这道山梁,再绕过一片梅林,就是即墨城了。 夕阳挂在山梁之颠,泼下了灿烂的光芒,仿佛为它披了一层五彩霞衣。公输唬骑着一匹癞子马走在商队的末尾,他的样子很狼狈,身上穿着粗布麻衣,脚上是一双草鞋,右脚的鞋底烂了个大洞,一只蚂蚁正在那洞的边缘爬来爬去。 “这些贪婪的,该死的商人们啊,他们真是有目无珠,居然不识得我公输唬,不仅敲诈了我的盘缠,还讹走了我的衣冠与佩剑,若不是看我老得走不动路了,怕是连这匹癞子马也不会留给我。就算如此,等到了即墨城,他们还是会把它牵走。可怜的癞子马啊,虽说它的脾气是暴燥了一些,可是依然不失为一匹好马,希望他们能够善待它,而不是宰了吃肉。” 那只蚂蚁爬上了脚指头,狠狠的叮了一口,公输唬疼得浑身一个哆嗦,弯下腰来,把蚂蚁扣在手里,恨恨的挤死了它,如今他也只能拿拿弱小的蚂蚁出气了。 商队慢慢的向山梁爬去,像是一只百足蜈蚣,这支商队并不庞大,连人带马算在内,不过两百来口,另外还有二十名披甲带剑的护卫,他们从燕国的钟离城出发,经由雍燕大道入雍都,在雍都停留了三天,然后横穿了河东走廊,进入了齐国的国境。在齐国的边城烟洛,公输唬原本想脱离商队,去投靠他的一位弟子,然而他终究没去,因为他想起了燕京之虎对他的叮嘱。 是的,有人要杀他,那人在齐国身居高位,权倾朝野,并且也是他的一名弟子,还是他最为得意的一名弟子,大将军乐凝。既然他最得意的弟子都不可靠,那么,还有谁值得信任呢?现在,公输唬谁也不信,只信齐国的新君。 “那个该死的家伙啊,居然想杀我,他肯定是在记恨我当年没把女儿嫁给他,幸好我没把女儿嫁给他,这只白眼狼。” 公输唬蠕动着嘴巴诅咒着,每天他都会这样诅咒,有时是诅咒乐凝,有时诅咒商队,有时也诅咒癞子马,总之,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诅咒,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舒坦,活着也才有意义。 一个高贵的贵族,而今却只能像一个卑微的奴隶一样苟延残喘,这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 商队爬到了山梁上,又顺着山梁爬下去,夕阳湮灭在遥远的天边,天色渐渐黯下来,商队的首领是个中年人,有着商人所特有的温和,实际上,在那张笑眯眯的面容下是一幅丑陋的嘴脸。 他站在马车的车辕上,搭着眉看着远方的即墨城,脸上露出贪婪的笑容。其他的贩子们赶着马,把装满货物的马车围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圆圈,形成了简易的营地,二十名护卫骑着马奔来奔去。 “天色已晚,等我们穿过那片梅林,城门也就关了,所以得在城外多呆一夜,而明天,那将会是我们大获丰收的时候。” 商人首领在车辕上兴奋的挥着手,大声的说着,一干贩子们轰然叫好。 这些该死的家伙们眼里只有钱。 公输唬翻下马来,悻悻的牵着癞子马向营地角落走去。他选了个还算好的位置,背后有一株干枯的老树,勉强可以挡挡夜风,到了他这个年纪,即便是温暖的春风,也不是那么轻易便能承受的。 落难的老贵族把癞子马栓在树上,这畜牲最近因为吃得不太好,所以脾气小了很多,它温顺的躺下来,有气无力的嚼着地上的野草。公输唬背抵着老树慢慢的坐下来,在屁股着地的那一瞬间,他情不自禁的呻吟了一声,连日累月的奔波,一身老骨头都快散架了。 篝火升起来了,贩子们围在火堆旁烤肉,滚汤的油水滴在火苗上,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而那肉香味则伴随着令人讨厌的夜风一阵阵的飘来。 “该死的!” 公输唬又骂了一声,狠狠的向手里的糠饼咬去,这糠饼又冷又硬,像是一块石头,险些崩坏了他的牙齿,他不得不用口水先把它泡软,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啃。 一名护卫骑着马朝他奔来。 “嘿,快到即墨城了,明天,记得把这个戴上。” “有眼无珠,没有礼貌的东西,你难道不知道你所面对的是什么人么?他是齐国的前任右大夫,他是尊贵的三等子爵,他有百里封地,像你这样的护卫给他看家都不配!” 那护卫远远的朝着老公输扔下一样东西,然后打着马奔驰而去。老公输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一如既往的咒骂着,过了一会,他挪着僵硬的腿向那白乎乎的物事走去,把它拿在手里。入手的那一瞬间,老公输颤抖了一下。 这是一条白绫,长有三尺,宽有两指,它当然不是用来勒脖子的,而是缚在额头上,以示莫大的哀伤,它的名字叫‘白帻’。自从武英王定鼎天下建立秩序以来,上规下矩,无一不成方圆,君王死后的第一天,第七天,第一百天,天下万民需得佩戴白帻,那条白帻长五尺,宽三指,而诸侯次之,可享白帻三尺两指。 先君归天一百日了啊。 公输唬心中一阵恻然,论年纪他比先君整整大上三十岁,先君出生之时,因为左眼有块指甲大小的白翦,按巫官的说法,那是极为不详的,司克君王,命刑父母,巫官劝当时的君上把先君弃之于野,或是沉之于渊。还是身为舅父的老公输倾力维护,才把尚在襁褓里的先君保了下来,那时,世人都嘲笑先君是齐白眼。然而,这些人统统都是愚蠢的,又过了十八年,风云变幻,先君从众多侯子中脱颖而出,三击强鲁,七败东夷,把一个强大的鲁国打得险些灭亡,并且彻底的把东夷人赶入了茫茫大海,奠定了齐国的强大之路。 “君上啊……” 捧着白帻,老公输悲不成声,眼泪与鼻涕一把接一把的流,而在那火堆旁却不合适宜的响起了管弦之声。 老公输愤怒的回头望去,火堆上的火苗肆意的跳动着,贩子们额头上缚着白帻,张牙舞爪的跳着稀奇古怪的舞蹈。 “你们这些该死的异国人,难道是东夷人吗?身在我齐国的土地上,竟敢做出如此亵渎先君的事情!” 老公输心中的怒火越来越烈,额上的青筋一下一下的跳动着,他下意识的向腰上按去,却按了个空,仔细一看,自己的那把名贵的佩剑正悬在那商人首领的腰上。 “唉……” 老公输怅然一叹,身上的力气仿佛被一支无形的手给抽空了,他慢慢的坐下来,佝偻着背,重重的喘着粗气,好像一下老了十岁。 “轰隆隆,轰隆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震天荡地的声响,地上的草叶剧烈的抖动,躺在老树下的癞子马猛地翻起身来,朝着山梁不住的嘶啸。整个营地炸窝了,护卫们骑着马拔出剑,茫然的看着四周,那商人首领也是一脸震惊,手里的羊腿凝在嘴边,尾部还在滴着一滴一滴的肥油。 大军过境? 不应该啊,即墨城的城门已经关了,按律,除了君上与黑骑士,以及八百里烽骑,任何人,任何部队不得靠近,如若不然,立斩不赦。 是谁?吃了豹子胆吗?还是嫌脖子上的脑袋不够硬?老公输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冷冷的向山梁上看去。 月亮升起来了,斜斜的一轮。 在那极目之境的山颠之上,一尾白色的盔缨率先映入眼帘,紧接着,一匹雪白的战马出现在浩瀚的月色之下,马背上的骑士穿着白甲,手里高高举着一面大旗,夜风拉得旗帜冽冽作响,上面绣着踏海吞日兽,雄壮的号角声乍然响起,越来越多的白甲骑士挤上了山梁,把整个视野塞得密不透风。 下一个瞬间,万马奔腾。 白色的海洋从山梁上一泄而下,那倒天倾地的气势震得人呆若木鸡而寒毛倒竖,瞳孔在内缩,牙齿在不听使唤的颤抖,双股在不住的战栗。商人首领的手里的羊腿无声的掉在了地上,他大喊了一声:“大军过境,别挡道。”宿营之时,他们贪图便利,直接把营地设在了山梁下。 霎那间,整个营地炸翻了天,贩子们拼命的赶着马,呼天抢地的躲避着大军。而那白色的海洋没有片刻停驻,它蛮横的辗过营地,将火堆踏灭,将马车撞翻,把来不及躲避的人踩碎。 白色的洪流向即墨城卷去。 老公输孤零零的站在树下,方才,借着月光,他看见了乐凝,那位齐国的大将军一脸冷酷的从他的面前奔过。当然,乐凝并没看见他,落难的贵族把自己保护的很好,他躲在癞子马的屁股后面,忍着马尾巴上那令人作呕的马粪味道,紧紧的拽着拳头,把仇人的模样刻进了骨子里。 “乐凝,他这是要找死么?莫不是他以为先君不在了,便再也没有人可以制他?一个落魄的鲁国士子,谁给了他这样大的胆?谁又能给他壮这样大的胆?在齐国的土地上,仅有一人,新君?” 接二连三的凝问钻入老公输的心里,他抬起头来,仰望着天上的冷月,细细的琢磨着,突然一声冷笑。 “嘿嘿……” 第一百二十一章 位极人臣 即墨城很美丽,是太阳升起后所照耀的第一个城池。 月夜下的即墨城也很美丽,月光像泉水一样细细的铺了一层,整个城池如梦似幻。即墨人喜欢灯笼,每当入夜,家家户户都会在门口挂上一盏,它们在夜风中轻轻摇荡,仿佛灿烂的星河。 残破的雕塑屹立在城墙下,它与精美的即墨城气质不符,雕工粗燥,手法零乱,在依稀的月光下只能辩出个大概轮廓,这是半束巨大的荆棘花,它是东夷人的标志,原本即墨城所在的地方开满了这种体型巨大而并不艳丽的花,但是现在,荆棘花已经伴随着齐人的征服而消失在中州大地上。或许,在茫茫大海上的某个岛屿还能看见它。 至于这雕塑为什么只有半片,那很简单,第八代齐侯征服这里时,把它剖成了两半,一半沉入了大海,留着剩下的一半警惕齐人,唯有强大,方能生存。 齐格就在雕塑前,没有穿君侯的礼服,而是一身戎装,额头上缚着白帻,月光落在那身银白色的铠甲上,泛着一层冷光,肩上的大氅从背部一直拖到马腿。座下的白马高大而神骏,通体上下没有一根杂毛,这是一匹未曾阉割的公马,脖子上的鬃毛非常浓密,在月光的掩映下,好似也披着一层甲,厚厚的蹄毛遮住了四只蹄子。 万马奔腾而来,它既不惊啸,也不刨蹄,只是那么冷冷的注视着,与它背上的主人一样,天塌不惊。 当然,齐格并不是一人,在他的身后还有一大片黑暗的影子,那是黑骑士,黑袍,黑甲,黑剑,黑马。如果说齐格是太阳和月亮下最耀眼的光芒,那么黑骑士便是光芒背后的阴影,它悄无声息却无处不在,你若想看到它,就只能回头,可是等你一回头,它就会把死亡的利刃插入你的喉咙,最终,你还是什么都没看到。 三月的夜风有些凉。 风里有腊梅的味道。 白羽精锐像洪水一样淹没了梅林,朝着即墨城涌来,踏海吞日兽大旗在月光下格外显眼。座下的马轻微的打了个响鼻,驮着齐格向白色的铁流迎面而去,那一大片黑暗的阴影随即亦步亦趋。 在一条宽不及丈的小河前,齐格勒住了马,呼啸而来的白羽精锐也嘎然而止。温婉的小河静静的流淌着。齐格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这是却甲河。 乐凝在小河的对岸翻了下马背,单膝跪地,一万白羽精锐整齐划一的翻下马背,单膝跪地。 风声静默,万众的心跳就如那河中的鳞光一样微微波动。 齐格夹了下马腹,骑着马走到了小桥上,乐凝与他对向而驶,二人在小桥的中央汇合。齐格凝视着这位大将军,头上戴着铁盔,尖尖的盔缨在风里轻轻摇晃,在那铁盔下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面部线条极硬,仿佛是昊天大神三刀两斧雕刻而成,嘴唇极薄,颔纹极深,典型的兵家子弟面孔。 “君上,臣,幸不辱命,灭余国而还。” 乐凝一直低着头,毕恭毕敬的捧着兵符,不敢与齐格直视。 这是一枚青铜兵符,边角处磨得溜光,上面雕刻着一片羽毛,那是踏海吞日兽头顶上的一根毛,凭着这枚兵符便可调动齐国最为强大的军队,白羽精锐。而白羽精锐是齐国先君齐白眼一手建立的军队,它拥有中州大地上最好的铠甲,最好的武器,最好的战马,并且每一位白羽精锐都是士族子弟,他们终生效忠于齐侯,不事生产,只侍战争。 “不急,大将军伐余归来,且先随我入城,却甲沐浴洗尽一身疲乏。至于这兵符,大将军暂且留着。” “君上!” 乐凝捧着兵符猛地一叩首:“臣虽有薄功,却不足言齿,兵符乃国之重器,关乎社稷安危,臣岂敢私受?还请君上收回兵符!” 乐凝单膝跪地,高高的举着兵符。 齐格微微一笑,接过兵符的那一霎那,他仿佛看见乐凝的肩头一松,好似松了口气。齐格把乐凝扶起来,两人翻上马背,朝即墨城走去。 乐凝勒着马,与齐格保持着同样的节奏,却落后了一个马头,他边走边向齐格禀报着灭余的经过,以及大雍的反应,而白羽精锐暂时将驻扎在却甲河外,等待日后论功行赏。 “回禀君上,臣率白羽精锐绕过了河东走廊,经由青金山脉的小道而入余地,马不停蹄,奔袭三百里,直取余国的出云城。于城下,两日败尽余国八路援军,再一鼓作气,直下出云城,俘余侯及其家眷百人而还。余国,弹丸之地,灭之不足以言。然,大雍却不得不防。臣唯恐白羽精锐孤军深入有失,是以,只得勒军回返。” 身旁的大将军神态异常恭敬,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格外的低,齐格听得有些吃力,他在马背上微微歪着身子,靠近落后了一个马头的大将军:“听说,雍公染病在床,而仲夫离又新败于楚宣怀之手,一时之间也颇是萎靡,大将军若是趁此机会,率军深入,指不定可取地千里,一举打破三十年来齐、雍拉锯的局势。” “君上!” 闻言,乐凝猛地抬起头来,横视了齐格一眼,随后再次翻下马背,单膝跪地,抱拳于顶,声音颇沉:“君上不知,大雍之深厚绝非一日可期,纵然仲夫离败于楚宣怀之手,在江北折损了上千火焰战车,然而,大雍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强国,哪怕臣舍了性命不要,夺地千里,也只不过是镜花水月转眼即空。况且,白羽精锐乃是国之干城,岂容有失?” 齐格脸上一红,笑了笑:“国之干城,岂容有失,大将军说得好,的确是我太过鲁莽了。君父临终前曾嘱咐于我,每临战事需从大将军,每逢国事需问老卿相。”说着,脸色蓦然一黯,怅然道:“大将军有所不知,就在三天前,老卿相追随君父而去了。至此而后,国事我当问谁?” 隰叔夜死了? 乐凝心头突地一跳,众所周知,隰叔夜的政见与他截然不同,隰叔夜主张制霸天下,而他力主称霸天下,俩人同立于齐国的朝堂,各有一群拥足者,势力不相上下,如今新君刚刚继位,隰叔夜便死了,而此,也就意味着制衡他的力量削弱了,齐国的平衡即将被打破。如此说来,这新君是在怀疑我? 不由得,乐凝再一次悄悄看向齐格。迷蒙的月光笼在齐格那张年轻而英俊的脸上,他怔怔的望着天上的月亮,仿佛并没有察觉大将军的窥视,眼底有着浓浓的哀伤,以及一丝茫然。 过了一会,乐凝道:“君上节哀。” 齐格眼皮动了两下,然而却衰不止色:“大将军与老卿相,一者将,一者相,同是齐国的两道干城,如今二去其一,怎教人不悲伤。” 乐凝默然。 而此时,两人已来到那座残破的雕塑前。乐凝指着那半片荆棘花石像,说道:“君上,臣原是鲁国人,求学于稷下学宫,不过是一介落魄士子。幸蒙上苍不弃,使臣得遇明君,戎马二十年,灭国十余,身后血流成河,尸骨垒墙。近年来,臣时常中梦忽起,于灯下看掌,只觉双手沾满鲜血,内心刺痛不已。然,臣却不悔,臣唯有一念,那便是看着齐国一统六合,君上,君临天下!昊天上在,日月可鉴!” 说完,摘下头上的铁盔,抱在腋下,慢慢的单膝跪地。 齐格怔住了。 …… “君上,老臣将死,唯有一事忧心不已,那便是大将军乐凝,非是老臣与其政见不同而互相攻诘,而是乐凝终非我齐人,近些年,纵观他之所为,对我大齐而言,实属是祸非福呀。伐代之战,不仅损兵折将,还恶了燕国。伐楚之战,他龟缩不前,虽说这样一来,战败之后,与我齐国并无太大损伤,然而,却致使天下诸侯对我齐国另眼侧目。再有旬日要塞之争,他怂恿公输老大人与雇佣军一道前往攻取,至今,老大人下落不明。诸此种种,令人不得不疑啊。” “如今,其人羽翼已丰,老臣也已将死,君上若欲除之,切记不可轻举妄动。需得骄其心,纵其志,而后疏其亲近,间其左右,方可一举成擒。” “君上啊……” 苍凉的声音回荡在齐国的章华殿内,齐格披着一身铁甲,蹲坐在台阶上整整一夜。在那雕刻着踏海吞日兽的殿柱下方摆着一张矮案,案上的素食已经被微寒的夜风冻住了,而那张矮案紧靠着国君的御床,只比御床略低一筹。 那是大将军乐凝的位置。 那矮案是齐格命人特制的,所用的材质是珍贵的雪檀木,可千年不腐,表面包裹着一层青铜,在烛光的照耀之下泛着微弱却显而易见的光芒,正面纹刻着乐凝的诸般功绩,侧面是姓名与爵位以及封地。 床前赐案,彰书功绩,与君同坐,这是人臣所能达到的极致。 昨夜,乐凝受之坦然。 太阳慢腾腾的爬上了宫墙,照射着广阔而华丽的宫城,婀娜多姿的宫女们提着已经熄灭的风灯,轻轻的走过玉白长阶,阶上蔓延着一具具窈窕的影子。宫人肃立在章华殿门前,他们的面容就像雕塑一样不冷不热,不阴不阳。 章华殿的窗户关得很严实,太阳射不进来,齐格孤零零的坐着,仍然在深思。 这时,一名老宫人爬上了那条玉白长阶,来到了殿门前,朝着殿内瞅了瞅,小心翼翼地道:“君上,时辰快到了。” 是啊,君父的百日祭。 齐格揉了揉僵硬的脸,站起身来,扭头向那张矮案看去,眉宇间的神色犹豫难决。为何,为何每一次君侯更替,都会流血不止。 “君上,公输唬,公输大人求见。”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切都是为了燕国的强盛 又是梨花盛开的季节,燕京城内外一片浑白,雍容而洁白的梨花连绵成海,在那无比庞大的玄鸟的羽翼下站着燕十八。 他骑在马上,依然瘦弱,已经是春天的末尾了,却还裹着厚厚的锦裘,脸色异常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前两日,他又病倒了,‘扑通’一下倒在了群臣的面前,于是群臣惶恐,深怕这个刚刚继位的万乘之君会突然死去,若是如此,那燕国必然会陷入万劫不覆的境地。 诚然,如今的燕国已是岌岌可危了,再也经不起丝毫动荡,在陇山,燕氏三兄弟已经举起了大旗,数万满含悲愤的将士正朝着燕京城辗来,他们来得并不快,却像一座巍峨的大山一步步逼来,压抑的气息充斥着燕京城内外,就连鸟儿从天上飞过去,都是有气无力。 然而,这还只是其中之一,上左大夫百里循质疑新君的继任,他认为有人篡改了先君的遗诏,在新君还没有归来时便领着家臣回到了封地乌巢,而远赴齐国的三侯子却适时的回来了,当然,三侯子并没有回到燕京城,而去了乌巢,在那里,他们聚集了两万大军,虽然没有举起反叛大旗,却与反叛无异。另外,五侯子去了屈突氏的领地凤仪城,与三侯子一样召集军队,静待乱势。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八侯子燕止云,他从雍都回来之后便一直留在钟离城,既不听调也不听宣,而他背后的力量令人忌惮不已,那是一片血红色,奔腾的火焰战车。 他们不约而同的都在等待,等待什么呢? 燕十八骑着马跨过吊桥,走出了玄鸟的庇护,他来到了悬崖上,向下面看去。 温暖的春风刮过绝壁悬崖,骤然变得凌厉起来,在那百里梨林的前方,伫立着六万黑甲,放眼看去,黑色的铁流掩盖了茫茫的梨花,飘扬的玄鸟大旗在风中肆意的张扬,那一排排的战车,那密密麻麻的戟林,那沉闷而肃杀的马啸声,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像一支死亡之手。 死亡之手,必然以血来洗净,以往,都是北狄人,或是燕国的敌人的血来洗净它,可是这一次,流的只会是燕人自己的血。 这是仍然效忠于新君的军队,燕国有三十万带甲之士,两成在这里,两成在陇山,三成在三位兄长之手,还有三成在观望,先君突然死去,燕大将军随之而去,那些领主们搞不清楚状况,也分不清倒底谁才是正统,按照燕人的传统,胜者为王,不,剩者为王,等到几位侯子决出了胜负,那么,剩下的新君自然而然便会受到他们的拥戴。 “君上。” 老卿相骑着马走到燕十八的身旁,今天,八十高龄的管离子并没有穿着朝服,或是宽袍深衣,而是披着一身铁甲,那铁甲并不华丽,样式古朴,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它们见证着老卿相曾经的辉煌。 “君上,雍公染病在床,仲夫离新败,乐凝又刚刚灭了余国,今时今日,大雍不会轻易与我燕国为敌,至少,明面上不会。老臣已命人前往雍都探望雍公,晓以大义。” “若是雍公一意孤行,又当如何?” “嘿嘿,燕人的血,流的是铁,面对死亡,燕人从来不惧。若是雍公当真一意孤行,那么一切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到得那时,不论是三侯子还是五侯子,或是八侯子都不得不来到燕京,听命于君上,共御外敌。如若不然,他们就是燕国的千古罪人,这样的罪名,他们担待不起。当然,也包括燕氏三兄弟。” 管离子冷冷的笑着,眼睛里闪烁着阴冷却又睿智的光芒,那一把雪白的胡子在风中飘扬。 “咳咳。” 燕十八咳嗽了两声,脸上多了一丝血色,他紧了紧肩上的大氅,虚弱的说道:“时局微妙,大国博弈,如履薄冰。” 管子离担忧地道:“风寒露重,君上且回吧,燕氏三兄弟只是被人蒙蔽,待老臣领军前去,上则宽服其心,中则臣服其意,下则……”顿了一顿,沉声道:“下则,安定社稷。” “老卿相,九叔当真是……” “君上!” 燕十八的话没有说完,老卿相打断了他,并且定定看着他:“君上,燕国这片土地穷啊,武英王分封给了燕人一片不毛之地,燕人流了血却浸不肥它,世世代代都受人欺凌,北有北狄,东有强齐,南有大雍,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把我燕国吞进肚子里。为了守护这片土地,一代又一代的燕人流干了血,父死子上,子死孙上,如此,方有燕国的今天啊。燕国的强大,不论任何人都不可动摇它!” 风越来越冷了,燕十八皱着眉头,他仿佛看到了燕国的过往,一代又一代的燕人在这片土地上倒下,他们手里拿着破烂的兵器,头颅却坚定的朝着前方。 老卿相说得没错,燕地贫瘠,若不是燕人不畏牺牲,赶走了北狄人,抢夺了属于他们的土地,慢慢变得强大起来,从而灭国吞国,再抢土地,那么燕国早就灭亡了。可想而知,对于强大的燕国,那是数十代人刻进骨子里的欲望。除此之外,任何一切阻碍它强大的东西都会被无情的辗碎。 可是,这样的燕国当真强大吗? “君上,如今的局势看似波涛汹涌,稍有不慎即会万劫不覆,其实不然,三侯子五侯子他们都在等待什么呢?无非是在等待燕氏三兄弟颠覆燕京城,从而使他们有机可趁。只要老臣可以阻制燕氏三兄弟前进的步伐,那么,他们都会低下头来,争先恐后的来燕京请罪。” “一定得流血吗?燕人自己的血。” “君上,这是大争之世啊,非存即亡,哪有不死人的?不过,我们也不能再等下去了,越等,他们的心就会越骄纵,那时才是覆水难收,血流成河。” 老卿相耐心的解释着,语重心长,他想,新君只是刚刚继位,不明局势,所以才会紧张,从而滋生了妇人之仁。然而,他却知道,新君并不是傻子,心中虽怀慈悲,却不会一味的仁慈。 管离子曾经见过令他终生难忘的一幕,那时燕十八才五岁,因为染了风寒,积食不畅,需要挨饿,巫官饿了他三天,只给他水喝,就在燕十八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时候,先君把燕十八最喜欢的,一手养大的兔子扔在了他的面前,与兔子一起掉在小燕十八面前的还有一柄短剑。 要兔子,还是要活命,摆在了一个才五岁的小孩子面前。 一天后,先君与管离子一道去探视燕十八,小小的燕十八乖乖的坐在矮案后面,他把自己收拾得很整齐,头上戴着小板冠,身上的衣服也是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褶皱。矮案上放着那把短剑,还有一方木盘,盘里的兔子肉已经被他吃光了,他正在用布条擦着嘴角的血迹与兔毛。 看见先君与管离子进来,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闪了一下,双手托在眉前,重重的拜倒在地上。先君问他,这只兔子与你朝夕相处,你为何如此残忍,竟要剥它的毛,食它的肉? 小燕十八不慌不忙的抬起头来,黑漆漆的大眼睛里闪烁着隐忍的泪花,神态却是不卑不亢,他脆生生的答道,我养大了它,开心的时候与它说话,不开心的时候也与它说话,它是我的朋友,可是我要死了,我很害怕,我不得不吃它,吃了它我就不用害怕,它是我的朋友,应该知道我有多么害怕,所以肯定不会怪我。 说完,他呜呜呜的哭起来。 管离子问他,既然你问心无愧,为什么又要哭泣? 小燕十八耸着鼻子,满脸都是泪水,他说,等我吃了它,我才发现,我还是害怕。 先君冷冷地问,若是时光可以逆流,你还会不会吃它? 小燕十八认真的想了一下,吸着鼻子答道,时光不是太阳,落下去了还能升起来,所以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吃它,不过,我现在活下来了,虽然很害怕。 哈哈哈。 先君大笑起来,指着胆怯的小燕十八,对管离子道,燕国之强盛,必然始于此子之手。 是啊,燕国之强盛,必然始于新君之手。 想到这里,管离子微笑起来,从那时起,他就知道先君要立燕十八为储君,只不过,这孩子太过聪明,他的那双眼睛看透了一切,从而使他说话行事更为谨慎,不想,在无知的世人面前却落得了个怯懦的形象,成为了燕国众所周知的小傻子。 怯懦么?一个敢直面内心恐惧的人,会是怯懦之人么? 真是无知啊。 而这些人,便是那些蠢蠢欲动的蠢货们,他们自己是一只只老鼠,却讥笑着骄傲的玄鸟不敢落在地上与他们争抢石头缝隙里的粮食。 管离子的眼神锐利起来,玄鸟还很弱小,在它还没有能力翱翔青冥之时,我会拿着剑,守护在它的身旁,斩杀一切对它心存觊觎的人。总会死人的,总会流血的,做过了的事情,就没必要去后悔。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个淡淡的声音。 “老卿相,我想,或许可以不用流血。” 管离子回过神来,凝视着燕十八。在这一瞬间,燕十八的眼睛又像他五岁时那样亮,他看着老卿相,微笑着:“燕人死在这片土地上,是为了燕国的强大,九叔死在征途上,自然也是为了燕国的强大,我想,我的三位仲兄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只是,需要一个人去告诉他们,并且给予九叔应得的荣耀,而现在,在燕国的这片土地上,只有一个人可以避免这场不必要的流血。” “那人是谁?”管离子的声音有些颤抖,他眯着一双凤眼,眼底藏着一丝生冷。 然而,燕十八却仿佛并未看见老卿相那冷得像刀一样的眼神,他依然微笑着:“那人,自然是我。” 第一百二十三章 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 燕十八上路了,骑着马走出了燕京城,穿行在百里桃林,朝着陇山而去。当然,他并不是孤身一人,他的老师车敬和贴身侍卫车英跟随他一同前往,另外,还有八十名黑武士。 并且,还有一人。 老卿相铁青着一张脸,走在燕十八的身旁,他已经脱掉了那身铁甲,换上了高冠深衣。当燕十八提出召抚陇山燕氏时,管离子没有劝阻,因为他知道燕十八既然在大军即将出征之前提出来,那便说明此事已无任何寰转的余地。朝野内外,有太多的无知者不想看到这场流血,他们只知道流是燕人自己的血,却不知道,有时候血气过旺,放血就是必然。况且,若是陈旧而腐朽的血液挤满了身体,那么新鲜的血液又从何而来?可是,这样浅显的道理却只有老卿相一个人知道。 一切都是为了燕国的强大。 老卿相已经八十岁了,还有什么是看不明白的呢?于是,他走在了燕十八的身旁,燕人的血,流的是铁,为了燕国的强大,什么都可以牺牲。 这是一种信仰。 ‘那些蝼蚁肯定大吃一惊了吧,君上可能也吃了一惊吧,我无法劝阻他,他也无法劝阻我。’一瓣梨花飘落在老卿相的肩上,带来了清冷的香气,他扭头向身旁的燕十八看去。 燕十八长得与先君一点也不像,先君眼窝深陷,里面嵌着一双锐利如鹰的眼睛,燕十八的眼窝却很饱满,眼角斜长,微微往上挑,眼睛清澈明亮。先君有一把浓密的络腮胡,胡子的颜色是深褐色的,可是燕十八的脸却很光洁,比老卿相肩头的梨花还要细嫩,神情气度与先君也是截然不同,先君沉稳的就像一把古朴的铁剑,不怒自威,燕十八却是一枚温润的宝玉,玲珑剔透,偏又散发着一种让人迷惑的光芒。 他更像谁呢? 老卿相眯着眼睛,心想,倒是有些像我的儿子管落风,不,比风儿更像我,年轻时候的我。一想到这里,老卿相浑身上下情不自禁的抖了一下,肩头上的那瓣梨花幽幽坠落,被马蹄踩进了肮脏的泥土里。 队伍不快不慢的行进着,一路上,燕十八与老卿相都是若有所思,车敬一脸严肃的走在老卿相的身后,颇是戒备的看着老卿相的背影,他的儿子车英与他并肩而行,从安国回来之后,父子俩人就成了燕十八的左膀右臂。现在,车敬是燕国的大史,车英是燕国的禁军都尉。而车敬的目标是取代身前的这位老卿相,成为燕国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然,他并不是为图个人私利,而是有着崇高的理想。 当队伍行经一处峡谷外面时,从那峡谷上方的悬崖上传来了一阵怪异的声音,有些像是略显尖利的埙声,过了一会,那声音越来越急,仿佛是成百上千只埙一起吹动,杂乱无章。 燕十八勒住马,歪着脑袋向那条峡谷看去,随后又指着那些在悬崖上跳来跳去的小黄点:“那是风猴吗?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风猴群?” 在燕国,甚至在整个中州,风猴都是稀奇物事,它们聪明伶俐,体态骄小,是贵族们珍爱的掌中玩物,一只刚出生的风猴的价格便高过一个成年奴隶。因此,这种燕国所特有的生物被大肆捕捉,逐渐的消失在燕国的土地上。 “回禀君上,这里是络邑。”管离子眉头皱了一下。 “络邑?去看看。” “君上……”管离子叫道。 “耽误不了多久!” 燕十八拔过马头,不由分说的朝峡谷走去,车英当即纵马护在他的身后,车敬看了老卿相一眼,也紧随他们而去,八十名黑武士静静的肃立,老卿相眼里闪过一丝难言的意味,猛地一挥手,提着马缰追了上去,八十名黑武士鱼贯而入。 “啪!” 一块石头突然落在燕十八的马头前,摔得粉碎,不,准确的说,是一只小风猴把它扔了下来,原本,这只小风猴是想扔马背上的燕十八,可是准头却差了一些。 燕十八抬头看去,那只巴掌大小的风猴蹲在一块翘石上朝着他撕牙裂齿,做出一幅凶狠的样子,而更多的风猴在头顶窜来窜去,它们就像是在恐吓入侵者一般,嘴里发出怪异的嚎叫声。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风猴,居然懂得先礼后兵,燕十八揣摩着。然而,下一个瞬间,他便没有心思揣摩了,因为那些风猴发现恐吓没用,便开始用武力进行干涉,它们抓起大大小小的石头,狠狠的朝着入侵者砸了下来。 石头像雨点一样砸下。 “保护君上!” 车英一声大吼,从马肚子上取出铁盾,冲到燕十八身旁,高高的举起了盾牌,黑武士们也纷纷举起盾牌。“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有些石头被盾牌荡开,向两侧激射而去,有些石头则碎成了渣,不多时,眼前便是黄蒙蒙的一片,四周都是石头与泥巴的粉屑。 “君上,快走!” 车敬在燕十八的身后大喊,可怜的大史官被一块石头砸了个正着,额头上渗着丝丝鲜血,他的话还没落脚,头顶上又飞来一块石头,不偏不倚恰好砸中他的头冠,把那三寸板冠砸得猛地一歪,他惊叫了一声,赶紧钻入黑武士的盾牌下。 “这里是燕国的土地,我是燕国的君侯,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冲过去!” “诺。” 燕十八苍白的脸涨得通红,眼睛却格外的亮,提着马就往前冲。车英心中一跳,赶紧跟上,他双腿死死的夹着马腹,整个身子打横,斜斜的举着盾牌,将袭向燕十八的石头统统格开,那些密密麻麻的石头与泥块砸在车英的铠甲上,爆起一团又一团的黄芒,其中一部份砸中了座下的马,受惊之下的战马奔得更快。 不一会,燕十八冲出了峡谷,回头望去,那群风猴并没有追来,它们在悬崖上跳着脚,指着燕十八叫个不休。 “哈哈哈……” 突然,燕十八大笑起来,胸膛剧烈的起伏,就像打了一场大胜仗一样无比快活,紧接着,脸上蓦地一红,捏着拳头堵着嘴,不住的咳嗽起来,直咳得脸红脖子粗。 车英赶紧将他扶下马背,让他坐在地上,又从身上摸出小药罐。燕十八颤抖的拿着银勺,从里面取了一勺珍贵的龙涎草髓,用舌头一点点舔净,神色渐渐平息。 而这时,八十名黑武士护卫着大史官与老卿相冲了出来,大史官翻下马背,一屁股坐在地上,不住的喘气。老卿相脸上有一块淤青,显然曾被石头砸中,可是他的神态却没有丝毫变化,依然沉稳如山,或许,他自己就是一块石头。 “君上之安危,关乎国之社稷,日后,切莫如此行险。”老卿相骑在马背上,冷冷的看着坐在地上的燕十八。 “若论行险,还有比去燕氏大营更险的吗?”大史官车敬顺足了气,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说话时,他没有看老卿相,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老卿相瞥了大史官一眼,淡淡的一眼,生冷之极的一眼,就像是一头横卧在草丛里的狮子正看着渺小的老鼠在它的面前跳来跳去的挑衅一样。 谁知,老鼠却不怕狮子,大史官与老卿对视,分毫不让。 车英下意识的向腰上的剑按去。 “呜,呜,簧簧……” 就在此时,背后的斜坡上传来一阵凄厉的号角声,车英猛地起身,举头向斜坡上看去,在那斜坡上横着一道栅栏,两侧是三丈高的箭塔,此刻,两座箭塔上燃起了团团狼烟,那腾腾的狼烟一股一股的往上直冒。 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来者何人?此地是络邑,缔属于大燕三等男爵虞烈之领地,而今领主未归,任何人不得入内!” “虞烈?领主未归?” 箭塔上透着几簇寒星,那是箭头在阳光下叠出的冷芒,而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往箭塔上爬,就连那道栅栏的后面也密布着人影。车英眉头一挑,正准备大吼一声,然而,燕十八却挥了挥手,制住了他。 “我是你们领主的朋友,你们便是这样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吗?” 燕十八从草地上爬起来,挺着瘦俏的胸膛,慢慢的向斜坡上走去,脸上带着淡然的微笑。 “家主的朋友?” 一个老态隆钟的老奴隶爬上了箭塔,掌着塔柱,探着身子,打量着慢慢走来的燕十八,他仔细的辨认了一会,摇头道:“尊敬的贵客,老奴没有见过你,家主不在,你无权入内。” “是吗?忠诚的奴隶,你连你的家主都辨认不清,又岂能辨认得出谁是你家主的朋友呢?” 面对着晃来晃去的寒星,燕十八的脸色苍白如雪,显示出他的内心其实很紧张,可是他却依然笑着,声音带着一种魔性,让人情不自禁的会选择去相信他。 老奴隶挣扎了一下,长长的吐着浊气,颤抖的道:“家主不在,贵客请回。”说着,缩回身子,手上却多了一把弓,箭尖指着越来越近的燕十八。 燕十八顿了一下,继续往前走。 车英与黑武士的首领齐齐的向老卿相看去,管离子抱着手臂,拧着眉头,藏在袖子下面的十根手指不住的虚开虚合,但是,却缓缓的摇了摇头。 “你的家主不叫虞烈,他是我的朋友,是安国的四侯子,姬烈。做为朋友,我途经友人的领地,岂能过门而不入?忠诚的奴隶,你应该备上醇厚的美酒,而不是拿着弓箭。” “相信我。” 第一百二十四章 赐你一片永不收回的领地 “昊天大神哪,我应该相信他吗?” 老奴隶络瞳佝偻着背,用箭指着越来越近的燕十八,这人一看便是一位尊贵的贵族,他的神态是含蓄而傲慢的,哪怕我用箭指着他,可是他却依然我行我素,是的,我是奴隶,一个奴隶是不敢向贵族射箭的。 “那么,我应该相信他吗?” 隔着三十步的距离,络瞳与燕十八的目光对上了,那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睛啊,仿佛可以直接看进人的心里,读懂老奴隶内心的惶恐。老奴隶心怦怦直跳,手在颤抖,他死死的握着弓箭,深怕一个不小心便让它飞出去了。 “不,我不能相信他,家主已经走了一年了,却是杳无音讯。自从那位温文儒雅的年轻贵族来过之后,这里就再也没人光顾。那位贵族才是家主的朋友,他叮嘱过我,家主一时半会回不来了,我得关上栅栏,守好领地,直到家主回来的那一天。” 络瞳沆沆洼洼的脸上滚满了汗水,手心里也是粘糊湖的,他紧了紧手上的弓,振了振嗓子,再次叫道:“尊敬的贵客,若是你从燕京城来,那么,请你出示君上玉印,或是宗稷府的节令。” 沙哑的声音远远的传了开去,骑在马背上的老卿相眉梢拔了拔,车敬则皱起了眉头,就连燕十八的脚步都不由得一顿,很显然,他们都没料到一个老奴隶居然懂得如此多。 当然,络瞳是不懂的,这些都是那个骑着马,挂着剑的年轻贵族教他的,那位贵族曾经指着这道薄薄的栅栏,告诉络瞳,只要没有君上的玉印或是宗稷府的节令,那么,任何人都无权强行打开这道栅栏,否则,便是对天下秩序的挑战,你可以将他射杀。并且那位贵族深怕络瞳被人给诓了,还用剑在地上细细的描画出了玉印和节令的模样。随后,那位贵族便骑上了马,离开了络邑,说是要去周游列国,有生之年,可能都不会再回来。 “看来,这个小小的络邑很难进啊。” 车敬走到马旁,揭开马腹上挂着的锦囊,却并没有取出那代表着一国之君的玉印,而是向燕十八望去,等待着燕十八下令。 老卿相冷笑了一声。 谁知,燕十八仿佛知道自己的老师正在干什么,他背对着车敬摆了摆手,随后从自己的怀里摸出一样东西,举着它,扬声道:“我没有君上的玉印,也没有宗稷府的节令,更没有丝毫恶意,也并不是来剥夺你家主的爵位。我是他的朋友,或许,你认识这个。” 那是一枚黑玉,正面雕刻着一只玄鸟,背面刻着一个‘燕’字,雕琢的手法很粗燥,像是顽童即兴雕刻而成的玩物,阳光落在上面也不泛光。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物事,却使络瞳睁大了眼睛,并放下了手中的弓箭。 “尊敬的贵客,家主的朋友,欢迎你来到络邑。” 栅栏缓缓的打开,穿着粗布麻衣的络瞳跪倒在斜坡上。 燕十八微微一笑,把那枚黑玉珍藏在怀里,此刻,这位万乘之君的笑容是那么干净而纯和,他很开心,举步向斜坡走去,一群奴隶匍匐在栅栏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却没有一个壮年男子,就算有,那也是缺胳膊少腿的。 老奴隶抬头的那一瞬间捕捉到了燕十八眼中的疑惑,他低声道:“贵客不要奇怪,邑中的儿郎,凡是十六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四肢健全者,都追随着家主去打仗了。” 燕十八默然,穿过栅栏,眼前豁然开朗,春风吹过谷地,绿油油的粟田井然有序的分布着,一汪碧绿的湖泊镶嵌在阡陌之间,高大的水车搅着洁白的浪花,哗啦啦的把那珍贵的水源撒向四面八方。 骑着马,慢慢的走过田陇,马蹄踩着松软的泥土,春风拂面而来,带来了桃花的香气,令人心旷神怡。一头无人驱使的木牛迎面走来,在那木牛的背上负着铁锹,锄头等物事。 燕***了一下那木牛的牛角。 老奴隶柱着拐杖走在燕十八的马旁,他骄傲的看着那木牛,笑道:“这头木牛是邑中的一个娃子造的,它不仅可以驮物,还可以用来犁田。” “那人何在?”燕十八问道。 老奴隶答道:“跟随家主去打仗了。” 燕十八缄默,扭头看了老卿相一眼,自打进了络邑,管离子的神态便像那一湖深水,沉默,不发一言。 三月,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烂漫的桃花妖娆的绽放着,十里桃林就像一束花环围绕着光秃秃的石头山。 春风漫过桃林,落花纷扬而下,沾上了头发,染红了铁甲。 燕十八来到了领主府前,站在高大的石像面前,凝视着那一人一鸟,并且与那人像的目光对视,过了一会,他笑道:“神似而形不似,姬烈的嘴角是微微上翘的,而不是这样往下抿。”说着,抿着嘴巴,竭力的皱起颔纹。像个小孩子一样。 车敬背转身,把拳头举到嘴巴上,微笑起来。 看着燕十八的举止,老卿相神态有些恍惚,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老奴隶佝偻着背,偷偷笑道:“贵客有所不知,当年,家主初到此地,封地就是这块石头山,根本种不了粮食,就算可以摘些蜜桃,却又难以保存,只能靠着大将军府的借济勉强度日,家主心忧如焚。那一天,家主就是在这块石头上,看着远方的夕阳慢慢落下去,站了整整一日一夜。所以,当时家主的嘴角确实就和这石像一模一样。” “后来呢?”燕十八走到石像的身旁,转过身来,与石像的目光保持一致,向远方看去。 “后来……第二天,家主便披上了甲胄,召集儿郎去了燕京,随着大将军东征西讨,在陇山,在冰河之源,整整三年没日没夜的厮杀,去时八百儿郎,归来只有三百,但却挣得了前面那片肥沃的土地。老奴没有去过陇山,更没有去过极北的冰河之源,听说那里很冷,比这里要冷上十倍,家主回来的时候,脸上带着伤,背上也有伤,脚指头也少了两根,可是,家主却是微笑着的,嘴角略略往上翘。” “家主常说,是燕国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是战争让这生命得以延续。燕人的血,流的是铁啊。” 老奴隶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的有了哭腔。 燕十八默默的听着,明亮的眼睛上仿佛拦了一层薄雾,从他的角度看出去,红彤彤的太阳挂在天上,障障青山在远方绵延似墙,紧紧的箍着人的胸腔,让人喘不过气来,他真想长啸一声,可是却又默然的隐忍下来,把拽着拳头松开,叹道:“任何一片土地的开拓,都是伴随着生命的逝去,血与火。” 老卿相道:“燕地贫瘠,非强大不足以活。” 车敬道:“外在的强大,不过是老树中枯,只需一把天火,便可附之一炬。唯有内在的强大才是金坚难破,燕国不能再流血了。” “不流血,难道啃石头么?”老卿相冷冷一笑,再不与车敬争执,墨家的人就是这样可笑啊,他们游走在大争之世,饱经沧桑与战火,却时至如令仍然是迂腐不堪,人性本贪,在这片天穹之下,哪有什么仁爱的世界? 老奴隶根本听不懂这些贵族在说些什么,不过,做为一名奴隶,他也用不着去懂,挥手命女奴们摆出矮案,捧上春桃果酒与各色吃食。 腥红的桃子酒注入酒碗里,满满的一碗,燕十八捧着酒碗一口喝了个干干净净,擦了擦嘴巴,笑道:“这酒,与安国的春桃果酒一模一样。” 大史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车英却不太喜欢这种绵醇的果酒,他更喜欢燕人所酿的粟米酒,够烈,有劲道,在安国的那十年,他的嘴里都快淡出鸟来。 “有燕酒吗?”车英硬梆梆的问。 “有,贵客稍等。” 老奴隶亲自去领主的酒窖里抱了一坛燕酒出来,给几位贵客满上,在给燕十八倒酒时,他犹豫了一下,低声道:“贵客是家主的朋友,可知家主身在何地?” 燕十八愣了一下:“想必,他如今已在安国。” “安国,那是什么地方?有大雍远吗?”老奴隶的眼睛在一霎那间亮起来。 燕十八捧起酒碗,饮了一口,淡然道:“万里之外,从这里到安国,就算是快马,也要足足走上小半年,你若想去寻他,恐怕会死在路上。” “老奴,老奴可以去寻吗?”老奴隶的声音颤抖起来。 而此时,那些低着头的女奴们,以及那些躲在树后面的奴隶童子们,包括那些在远处走来走去的缺胳膊少腿的壮年奴隶们,他们统统纷纷向燕十八看来,那一双双眼睛和老奴隶一样亮,内中的含义极其复杂,既有希冀,又有胆怯,还有卑微的乞求等等。 燕十八暗暗的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走到那石像前,大声道:“我可以给你们一个选择,离开这里,或是等在这里。离开的人,可以畅行无阻,但是却会失去你们刚刚播种的土地。等在这里的人,会拥有这片土地,永远也不会有人把它从你们的手里夺走。而这里,仍然是大燕的二等男爵虞烈的领地,永远。” “君上三思!” 这一回,老卿相与大史官同时叫了起来,要知道,贵族的领地虽不可以轻易的收回,但也不会轻易的赐予,领主和领地休憩相关,若是领主死后领地无人继承,便会被封君收回,而且,领地与领主的爵位一样,会一代一代的递减。因此,这个口子一开,那可不是一小片土地的问题,而是整个燕国的秩序问题。 “我意已决。” 燕十八站在石像前,淡淡的笑着,那笑容,森冷而诡异。 第一百二十五章 她是血凰王 阳光落在小虞的头发上,那如瀑布一般的黑发很长,一直垂到腿弯。 她在窗前梳头,嘴里咬着一把梳子,双手反转到脑后把那柔顺的长发挽起来,在头顶上方打了一个髻,然后再戴上三寸板冠,像个男人一样。 近来,她很少梳头,自从她们来到这里杀了宋国派遣的令尹之后,几乎每一天都在战斗。敌人疯狂的从四面八方扑来,像蚂蚁一样,一群又一群杀之不尽,它们想扑灭那面大旗,那是已经灭亡了的殷国的旗帜。然而此刻,那面大旗却依然飘扬在这片土地上,而那些蚂蚁们则被杀了个精光。 小虞已经分不清倒底杀了多少敌人,只知道那套铠甲上的伤痕越来越多,如果再来一场大型战争,她就得换套甲胄。 宋人仇恨殷人,就如殷人仇恨宋人一样。宋国的强大是建立在殷国的灭亡之上,所以,当宋伯约得知殷国重建之后,尽管宋国的内部已经面临着分崩离析的局面,而落日山脉以西的西戎人也有卷土重来的迹象,可是宋伯约仍然不顾一切的派出军队,一浪又一浪的朝殷地卷来。 “我不想做什么女诸侯。” 窗下的矮案上放着一套衣服,精美而华丽,领部绣着‘回’字纹,背心绣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那是殷国的标志,也是殷王的标志。三百八十一年前,武英王砍了殷王的脑袋,把它深深的埋在殷墟之下,又在那一片废墟上建造了朝歌城,但是英明神武的武英王却放过了殷王的子嗣,仍然赐于他们贵族的身份。 太阳照耀着衣服上的那头青龙,小虞凝视着它,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女诸侯,更觉得这一切很离奇,离奇得让人不由得怀疑是不是在梦中,我是一个女奴啊,奴隶身上流的血是卑贱的,怎么突然就变成了高贵的殷王血脉呢? 而这一切都怪那个黑不溜秋的公孙一白,这家伙一点也不白,除了那两排牙齿,他的那张嘴巴总是能颠倒黑白,就是他把那面旗子升起来的,并且告诉所有人,我是殷侯的遗腹女,身上流着古老而高贵的血液。 小虞原本不信,公孙一白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足以让人相信,可是她的老师宋让却站出来了,直到今天,她仍然记得宋让的目光,那是两团燃烧着的火焰。于是,她没得选择,当所有人都满怀希冀的看着她时,她只能眯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默默的点了点头。 “这是一场预谋。” 小虞很肯定,当然,这场预谋的主使者也肯定是公孙一白。自从那面青龙旗升起来之后,他便离开了这里,终日游走在那些小诸侯们的国度,回来之时,他总是能带回不少有用的东西,有时候是几辆珍贵的战车,有时候是几百名全幅武装的士兵,有时候是一车一车的粮食。 “这是个骗子。” 骗子动用他那张颠倒黑白的嘴,意气风发的去行骗,他欺骗了那些善良的诸侯们,并且得到那些诸侯们的友谊与赞美,他仿佛乐在其中。小虞本来想寻个机会戳穿他的面目,至少让她的追随者们明白这是个骗子,可是事实上,她却保持了缄默,任由他四处行骗,任由他一遍又一遍的蛊惑她的追随者们。 现在,他又在蛊惑了,就在这个院子的外面,那宽阔的广场中央,他肯定又在站在那块被推倒的血信子雕塑上,一手掌着青龙大旗的旗杆,一手指着苍天。在他的身下围着密密麻麻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些头戴高冠,身穿锦袍,有些披着甲胄,举着铁戟,甚至还会有几只狗,它们蹲在地上,一瞬不瞬的注视着他。虽然隔着较远的距离,可是那令人讨厌的,抑扬顿挫的声音仍然远远的飘了过来。 “每一天,当我们闭上眼睛,昊天大神就在注视着我们。神,无处不在,天上的月亮和星辰就是他的眼睛。我们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念头都逃不过神的垂视。尊贵的贵族们,骄傲的士子们,英勇的战士们,勤劳而善良的平民们,包括低着头,只知大地而不知苍天的奴隶们,我们生存在这片土地上,从出生到死亡都身不由已。然而,却有一件事情可由我们自己做主,那便是追随着神明的使者,用手中的剑去斩开一片新的天地,我们终将结束这血腥而混乱的大争之世,我们会把荣耀刻进子孙后代的骨头里。当然,我们也可选择继续沉睡,等待命运掐上我的脖子,腐烂在这片大地之上。现在,请你们告诉我,你们的选择是什么?” “荣耀,荣耀!!” 铺天盖地的呐喊声响起来,公孙一白声嘶力竭的叫着,其中还夹杂着兴奋的狗叫声。不过,小虞知道,在面对诸侯们时,这个骗子又是另一套说辞,他会说,这是大争之世,唯有强者方能生存,如今宋国已是日落西山,你们是在一旁看着它慢慢的覆没,还是与我们一起去结束它,分享它。 蛊惑人心的话语说多了,相信它的人越来越多,假的也就变成了真的,或许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绝对的真与假。 有时候就连小虞自己都开始疑惑,她想,可能我真的是一位侯女,娘亲是那么的讨厌我,恨不得把我掐死,可是,娘亲临死前的目光又是那么的温柔,她想把我抱在怀里,我知道,那时,她肯定是那么想的。所以,她是爱我的,又恨我的,是如此的矛盾,那样的痛苦。而公孙一白也说过,暂时,我不能做一个女诸侯,只能以男人的身份去继承那高贵的血脉,等到我们足够强大,我就可以明正言顺的告诉天下人,我是一个女诸侯,与远古神王时期的血凰王一样。 “公孙一白希望我成为第二个血凰王,那对于他来说是足以名垂青史而光耀万年的辉绩。他说过,他会为此而奋斗终身,不惜流干身上的每一滴血。我相信他说的这一句话,尽管他是个骗子。我不想做什么女诸侯,可是我们已经陷进了这深不可测的泥潭里,我必须得保护他们。侯子说过,活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有人可以让你去保护,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侯子想保护我们,可是他却死了,他让我叫他姬烈,我从来也没叫过。” 小虞拿起案上的衣服,把窗户关上。 “轧轧轧……” 车轮辗过碎石的声音响起,黑色的鸟从院子外面窜进来,它只有一只脚,却很灵敏,在窗户即将关上的那一瞬间,它‘嗖’的一下钻进来,飞到了小虞的肩头上,用那一双冰冷死寂的眼睛注视着小虞,一眨不眨,仿佛也震惊于她的美丽。 “贪吃鬼。” 小虞莞尔一笑,从案上的陶瓮里拿出一块肉塞进它的嘴里,黑鸟‘咕噜’一声吞了进去。在世人眼里这鸟预示着灾难与死亡,是不祥之物,凡是看见它的人都会死去,它是死亡的使者。然而,在小虞的眼里,它就是一个贪吃鬼,并且还很好色,尽管它也是个母的。 身上的甲胄被一片一片的卸下来,光洁细嫩的肌肤在昏暗的房间里泛着玉一般的光泽,那白皙而修长的脖子,那如刀削一般的肩头,那无比陡峭的峰峦,那急转直下而纤细的小蛮腰,那笔直凝玉的长腿,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黑鸟独腿站在案上,兴奋的鼓动着肚子,发出‘咕咕咕’的怪声。 “噗。” 就在这时,一面锦布飞了过来,不偏不倚的把黑鸟罩了个正着,眼前一片黑暗,黑鸟大急,在里面跳来跳去,好不容易探出个头来。 小虞命令道:“不许看。” “轧轧轧……” 黑鸟转过头去,过了一会,悉悉索索的穿戴声响起,它又转过头来,小心翼翼的偷窥着。 穿上了精美而华丽的锦袍,再在嘴唇上方贴上几缕小胡子,美丽的女子瞬间变成了温文儒雅的男子,那一身繁复的纹绣让她看上去更为高贵,并且还多了一丝沉稳,她会以现在这个样子去见一位诸侯,那人是殷地附近最大的诸侯,殷国的重建必须得到他的支持,而小虞将会去迎娶他的宝贝女儿。 一个女人娶另一个女人,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但是一手促成它的公孙一白却并不觉得可笑。 一切都是为了将来。 宋伯约的大军正在源源不断的涌来,小虞与新生的殷国都必须得承受着它无情的打击,并且竭尽全力将其击碎,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推开窗,阳光射进来。 小虞曲指弹了一下黑鸟的头,黑鸟怪叫着飞走。一个顶盔贯甲的身影映入小虞的眼帘,那人身上的甲胄很古朴,上面布满了伤痕,腰上的铁剑拍打着裙甲,影子斜斜的透在地上,脚步踩着影子的边缘,步伐落得很稳键,每迈一步都是一模一样的距离。 “君上,该起行了。” 那人走到窗户外面,抽出剑袋里的剑,单膝跪在地上,他的神态很虔诚,声音很恭敬,样子却很年轻,他是小虞新任命的侍卫长,原本是一名奴隶,他的名字叫铁丘黎。 第一百二十六章 我要成亲了 黑鸟从头顶飞过。 广场上的人群已经散去,公孙一白站在青龙大旗下,看着小虞骑着矫健的马,一步步走来。 马蹄踏着平整的黄土,发出‘蹄它,蹄它’的声响,小虞在马背上打量着属于她的国度,二十多年前的殷国方园千里,是天下有名的诸侯国,如今的殷国却只有两座城池,一座叫澜丘,一座叫殷丘,其余的城池则被宋蛮子分封给了灭殷的诸位功臣。 总有一天,我们会把它们拿回来,并且拿得更多,这是公孙一白咬着牙齿说的话。 小虞选择了殷丘做为她的都城,放眼看去,除了那具被倾覆在地的血信子雕塑,整个城池并没有太大的损坏,那是因为它根本就没有城墙,所有的战争都是在城外进行。来来往往的行人精气神也还好,不像别的地方,一旦战争来临,所有人都像是泥泞里的老鼠,惊慌失措,吱吱乱叫。 这是一个开放的城池,宋蛮子当年摧毁了它的城墙,不想却因此缔造出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风貌。没有了城墙,城里的学会了挖地窖,每当战争来临,他们就会打开屋子里的地窖,把所有一切值钱的东西统统搬进去,然后安安稳稳的等待着战争结束。仿佛只要有力量,谁都可以成为它的主人。这很不可思议,不过却恰好适合小虞如今的境况,至少不会被它所拖累。并且公孙一白还在不断的改变它,从内心出发,一点一点的改变。 就如现在,那代表着死亡的鬼车鸟从他们的头顶飞过,他们再也不会惊慌,仍然是各走各的路,然而,当看见小虞与侍卫们骑着马远远走来时,贵族们会低下头来,士族们会满怀希冀的看着她,至于平民与奴隶,他们会匍匐在地上。 铁丘黎穿着全身甲,骑着高头大马,手里高高的举着青龙旗,神情肃穆,目光直视着远方。而被侍卫们簇拥着的小虞像个女王一样,她平静的看着那些低头的、匍匐的、恭敬的子民,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 公孙一白从石头上跳下来,快步走到小虞的马旁,低声道:“君上为什么不乘六驱礼车?” 他所说的六驱礼车,是诸侯们的特权,身份与地位的象征,由六匹马拉动,车上有华美的车盖。 小虞道:“你是我的巫官,你应该关心的是我能不能娶到祈侯的女儿,而不是关心我是骑马还是乘车。” “君上,殷国虽小,却也是一方诸侯,乘坐礼车不仅是君侯的威严,也是对祈侯的尊重。”说着,他压低了声音:“我们现在再也不是鬼车军团,君上也不再是小虞。” 可是小虞仍然冷冷地道:“我不喜欢坐礼车,我只喜欢骑马。怎么?我的巫官,难道你不懂得君臣之间的礼仪吗?” “君上,臣不敢。” 公孙一白低下了头。 “鱼罗夫的军团走到哪了?听说宋伯约给了他三万人,还有八百辆战车。”小虞骑在马上,看着远方,小巧的嘴巴轻轻的蠕动,那撮假胡子显得很生动。 “君上不用担心,姒英他们带着五千人和五十辆战车已经到了澜丘,那里山脉纵横,地型复杂,最适合狙击埋伏,游击作战,并且,那里的贵族和平民都支持我们。鱼罗夫的军团虽大,战车也是无坚不摧,然而,战争并不是人数多,装备精良便会取胜,殷丘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泥潭,姒英会把他们死死的困在里面。不过,臣以为,我们不仅要赢得这场战争,还必须得全歼这支军团,如此,宋伯约才会停止疯狂的进攻,给予我们喘息之机。” 公孙一白也骑在了马上,走在小虞的身旁,他将与她一道前往祈国,带回祈侯的女儿,并且带回祈侯的军队,那可是整整三千人,三千具铠甲,三千匹战马,有了这股力量的加入,全歼鱼罗夫的大军便多了一分把握。而这只是其中之一,更为至关重要的是,经此一来,那些仍在犹豫的小诸侯们便会彻底的下定决心,加入殷国的阵营,一起分噬宋国。 因此,小虞必须得娶祈侯的女儿。 马队驶出了殷丘,青龙大旗飘扬在三月的春风里。 公孙一白骑在马上,乌溜溜的小眼睛时而深沉,时而亢奋,时而又满怀忧愁。过了一会,他悄悄的看了一眼身旁的小虞,却看见小虞一脸百无聊耐的神态,他有些担心,想了一想,说道:“君上,臣在祈国时,祈侯宴请臣,命人抚琴,那琴声特别动听,就像清晨的山泉一样叮叮咚咚,臣举目看去,那人远远的坐在假山上,面上缚着丝巾,身上穿着华美的裙裳,显露在外的眼睛明亮如雪,身姿颇是窈窕……” “你想说什么?”小虞冷冷的打断了小黑巫官的话语。 公孙一白怔了一下,却脱口而出:“君上,祈侯的女儿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就像诗歌里唱的那样: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说着,这厮竟然唱了起来,还唱得特别难听,小虞气不打一处来,真想伸过手去把他提起来,然后狠狠的掼在地上,告诉他,那美人再美,与我何干?我也是个女的呀!可是,小虞倒底忍住了,她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冷声冷气地道:“如此说来,确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美人,竟然连我的巫官也被她迷惑了。怎地,公孙一白大人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不娶妻,不生子,不封地,一生只侍奉昊大神。” “君上,臣,臣绝无此想。昊天大神在上,公孙一白绝无此想。” 公孙一白哆嗦着嘴巴竭力的辩护,眼神无比委屈,仿佛蒙受了天大的耻辱一般,若不是他太黑了,想必那张脸会涨得像猪肝一样红紫,纵然如此,也可以清晰的看到脖子上的青筋正在一跳一跳。 可怜的黑巫官呀,他在世人的面前是神明的侍者,凌然不可侵犯,在诸侯们的面前是洞悉一切的智者,鬼车军团能有今天,他居功至伟。然而,在小虞的面前,他却只是一个小小的黑巫官,得到的永远是白眼,而且,在面对她时,他那舌绽莲花的本事也荡然无存,只会可怜兮兮的看着她,辩驳也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而之所以会这样,或许因为这十余年来,小虞给予他的阴影实在太深了,从一开始,小虞就瞧不起他,悉落他,还时不时的揍他。 今天,小虞已是殷国的君侯,当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揍她的巫官,但是她也没有听他辩驳,她只是从鼻孔里冷冷的哼了一声:“宋师也该回来了。” 闻言,公孙一白松了一口气,情不自禁的抹了一把脸,居然抹了满手的汗水,他讨好的笑了一笑,露出了两排雪白的牙齿:“回禀君上,还早着呢,从这里到墨渊山足足有万里之遥,宋先生才走了两个月,怕是明年此时,才会回来。” “嗯。” 小虞低低的‘嗯’了一声,宋让去墨渊山是希望能从那里带回墨家的人,帮助她一起建立殷国,毕竟殷国原本就是墨家的发源地之一。她的追随者们都在为此而努力。然而此时此刻,她想的却是,宋师,你会经过安国吗?会看见那片桃花吗?我就要成亲了,却不是和他,我知道,你一直希望我能嫁给他,可是…… 小虞不敢再想下去了,她纵马向远方奔去。 公孙一白叹了一口气,追了上去。 …… 从殷丘到祈国的都城落霞城只不过五百里路程,快马加鞭两三日便到。在这的五百里路程的两侧分布着大大小小十来个诸侯国,其中有一大部份都已经加入了殷国的阵营,他们或是直接支援军队,或是战马、粮草,或是铠甲与兵器。 一路上,小虞都受到这些诸侯们的热烈款待,他们备上最好的美酒,真诚的赞美着小虞身上高贵的血脉,甚至有位年迈的诸侯信誓旦旦的说,小虞与他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 这可真是睁着说瞎话啊,小虞不知道那位殷侯长什么模样,却知道自己和已故的娘亲长得极为相似,一个人怎么可能同时像两个人呢?不过,小虞也没有因此而反驳他,因为他是最早支持她的诸侯。 由于这些诸侯们的热烈款待,小虞走了七日才到达落霞城。 落霞城,故名思义,满城都是霞光。 它建在一块凸起的山梁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一望无际的平原,在那灿烂的阳光照耀之下,整个城池仿佛披着一层圣洁而令人眩目的霞光,极其美丽。 马队走在宽阔的青石道上,铁丘黎举着青龙旗,每当风一吹来,便会将它扯得冽冽作响。此刻,即将进入落霞城的视野,公孙一白和小虞的神情都不由自主的严肃起来。 “簧簧簧……” 七声苍劲的号角声震天荡地,它从那仿佛宝石一般的城池里传出,这是诸侯之间最高的迎宾礼,若是朝歌城里的昭元王来了,那么它会足足响上九次。 绵长的号角声还没有完全落地,一队骑士便从城中奔出,人人顶盔贯甲,他们排成两列,举着长长的铁戟,身上的甲胄在阳光泛着冷光。紧接着,那宝石之城再一次张开了口,吐出了一辆由六匹健马拉着的礼车。 “君上。” 公孙一白一脸哀怨的看向小虞。小虞却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猛地一夹马腹,穿过两列骑兵,朝那辆礼车奔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有人要称王了 “你很好,一回来便为了一个女人,杀了我的一位封臣。你在燕国游学了十年,莫非因此而忘了自己是谁,身上流的血也变成了铁?” 冷冰冰的声音回荡着,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坐在大殿深处。殿内极其昏暗,纵然青铜玉树灯上的那十五根蜡烛正在熊熊的燃烧,却依然照不清他的脸。 楚舞匍匐在大殿的中央,离那人有五十步的距离,在这段距离之间,站着八名宫庭剑士,四名低头的宫人,四名举着华盖的宫女,剑士浑身上下都笼在铁甲内,腰上悬着剑。 “抬起头来回答我。” 那声音有了一怒意。 楚舞双手按着地砖,那地砖上刻着精美的纹饰,是南楚所发行的蚁鼻钱,他抬起头来,向大殿的深处看去,在蚁鼻钱所铺就的大殿尽头处是一面巨大的屏风,屏风的后面有一道半人高的围栏,雕刻着雷云血凤的围栏后面有四道台阶,顶盔贯甲的剑士们就站在台阶上面,从那一片生冷的铁甲缝隙处看过去,仍然看不清那人的脸。 “回禀君父,儿子不敢。”楚舞只看了一眼便又低下了头。 “我的儿子,你不敢,你都已经杀了,却告诉我你不敢。若是有一天,你把我也杀了,是不是也会告诉天下人,你不敢?”那声音越来越冷。 楚舞匍匐在地上,双肩颤抖不已。殿外的阳光其实很耀眼,但是却渗不进这栋古老的宫殿,父与子之间的距离壁垒深严,不单单是隔着屏风、围栏,以及全副武装的剑士那么简单。 “我的儿子,你可知道为什么我会召你回来?” “儿子不知。” “哈哈。” 那声音轻笑了一声,接下来的话语冰冷无铸:“你的母亲死了,临死之前想看到你一眼,然而她却忘了,从凤歌城到燕京城隔着大江,隔着千重青山,足足有一万三千八百里。所以,就算是她喝下了那杯穿肠封喉的鸠酒,也仍然看不到你。” “为什么?” 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的东西一滴一滴的坠在地砖上,它们沿着蚁鼻钱的纹路缓缓浸开,楚舞的额头抵在地砖上,可是那冰冷的地砖却不能使他平静下来,滔天的怒火与悲恸在胸腔里肆意的翻滚,他深怕一个不小心便会抬起头来。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你母亲的不幸,却是你的幸运。从今天起,我的儿子,你就是南楚的世子,我死之后的楚国国君。” “是因为君父要称王吗?” 楚舞已经竭力克制了,然而他的声音却仍是无比沙哑,隐隐能听出其间的怒意与质问。 “哈哈哈。” 那人大笑起来,模糊的身影在那高高的宝座上摇晃了两下:“十三年前,你七岁生日时,当着群臣的面,拿着弓箭指着我,当时,有人劝我杀了你,也有人说虎毒不食子,大楚开僻至今,虽有兄弟阋墙,父老子弑,却从来也没有亲父杀子。我让你去燕国,没有杀你,你可知道为何?” 楚舞仍然低着头颤抖。 “因为你不像我,你像你的母亲,高贵而卑微,你的身上流着一半武英王的血脉,所以你是高贵的,不过却也因此,你就像朝歌城一样的卑微,尽管你手里拿着弓箭,我却从你的眼里看不到一丝杀意,只有惊惶与恐惧。” “我的儿子,你近前来。” 那模模糊糊的人影挥了挥手,台阶上的宫人与剑士犹豫了一下,走到了古老而陈旧的殿柱后面,四名宫女也放下了华盖,把手端在腰腹,默默的倒退到了殿外。 楚舞依然在颤抖。 “抬起头来!” 楚舞抬起头来,红着一双眼。 “近前来!” 楚舞低下头,匍匐着前进,直到屏风前面才停顿下来。 “撤了吧。” 那声音淡淡的说道,尾音有些颤抖,仿佛有些疲倦。四名剑士从柱头后面转出来,把屏风撤走。 自此,父与子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四十步,仅仅隔着一道半人高的围栏,那是青铜铸的,与整个大殿连在一起,无法移除。 那人命令楚舞继续往前,楚舞只得撩起袍角翻过了围栏,爬到了第二级台阶上跪下,低头。 现在,他们隔着五步的距离。 “世人都说,君王一怒,飘血墙橹,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你若想为你那可怜的母亲报仇,就拔出你腰上的剑吧,我就在你的面前。二十年前,也是在这殿中,我趁着君父不备,一剑刺入了他的胸膛,君父的血与我的血就隔着半柄铁剑。” 楚舞低着头,死死的咬着牙邦,衣领上湿漉漉的,被汗水浸透了。 “不必担心血凤卫,自从你的祖父杀了你的曾祖父以来,我大楚就多了一条不文之规,自那而后,弟弑兄,子弑父就履见不鲜,在你杀了我之后,他们不会冲上来定你为叛逆,他们只会跪下来,柱着剑,奉你为新一任国君。” 那声音越来越疲倦,越来越具备诱惑力,楚舞在那声音里颤抖的像只虾米。 “你还在等什么,拔出你的剑来!!” 突然,那声音猛地一声暴吼,那人也从宝座上站了起来,那斜长的影子被青铜玉树灯摇着,将匍匐在它面前的楚舞完全笼罩了进去。 寒冷,就在这个时候,楚舞感觉到无边无际寒冷,那寒冷从他的头顶贯进去,一下扑灭了胸中的怒火与悲哀。经此一激,他情不自禁的抬起头来,按上了剑柄。然而,下一瞬间,当他与那人的目光对上时,他的瞳孔剧烈的收缩了一下,又开始不住的颤抖,慢慢的低下了头。 “君父,儿子不敢。” “不敢?” “哈哈哈……” 那声音疯狂的大笑起来,楚舞面前的影子猛烈的摇晃,那影子绕着他走来走去,仿佛是在注视着他,又像是一只狰狞的猛兽正在用鼻子嗅他的味道。 楚舞的心在狂跳,身子却动弹不得,绝望与悲哀占据了他的整个世界。在那影子里,他是那么的渺小。 “十年了,你去了燕国十年,却一点没变,还是那么懦弱,真不像是我的大楚的子孙啊,可是我却不得不立你为世子。你是幸运的,下去吧,去你母亲的坟上拜一拜,她很想念你。” 影子退了回去,慢慢的缩回了宝座里,那声音好像是从地狱深渊里冒出来,冰冷而无情,然而,却又让人觉得它是那么的疲惫与寂寞。 楚舞倒退出了大殿,外面的阳光很烈,把整个宫城照耀得金碧辉煌。站在大殿门口向下望去,玉白色的台阶很长,日光跳跃在那些台阶上,荡着一层一层令人迷惑的光芒。 沿着台阶走下去,血凤卫分列于两边,等他走到台阶的最底层,衣服上的汗水已被晒干,高大的宫墙道挡住了炽烈阳光,斜斜的投下了一片凉爽的阴影。 楚宣怀站在墙下。 看见楚舞走进阴影里,楚宣怀朝他点了点头,往台阶上走去。 “十二叔。” 楚舞轻声唤道。 楚宣怀回过头来,凝视着他。 楚舞问道:“十二叔,大楚当真要称王了么?” 楚宣怀点了点头,眉宇间有一丝忧色。 楚舞捕捉到了那丝忧虑,可是他的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他迎视着楚宣怀的眼睛,平静的道:“十二叔,燕国人喜爱梨花,每当这个季节,入目所见唯有浩瀚无垠的梨花海洋,可是,它却并不是燕国最为壮美的,在燕京城头有一只玄鸟,它无比庞大,在它的羽翼之下,燕人穿着黑色的铁甲,驾着黑色的战车,高声唱着无畏的战歌,他们连绵成片,汪洋成势,足以掩盖茫茫的梨花。而此,只是燕国。” 楚宣怀眯了下眼,眼神锐利的像是一根针,在太阳下散发着无穷锐利光芒的针。 “迄今为止,天下虽大,却无人敢称王。十二叔,楚舞告辞。” 楚舞的话只说到一半便顿住了话头,他朝着楚宣怀拢起双手,深深的一揖,然后转身走入那片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楚宣怀凝视着他的离去。 爬满了青藤的高大宫墙,古老而斑驳的青石地板,狭窄而深长的巷道,静悄悄的。楚舞独自一人走在其中,他的步伐落得很稳,专门踩那些地板上的裂痕,目光直视着前方,没有半点感情,既不愤怒也不悲伤。 这是一个瘦小的身影,看上去很孤独。 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楚宣怀转过头来,按着腰上的剑,一步一步向台阶上爬去。 …… 一辆马车等在宫城外。 宫门向左右缓缓分开,楚舞从两排甲士中走出来。辕上的车夫松了一口气,跳下车辕,迎了上去。 南楚的都城,凤歌城。 凤歌城,方周三百里,南看不到北,东看不到西,是中州大地上最为精美的一座城池,它的精美并不是那翼展三十丈的焚天火凤,而是无处不在。每一条大街小巷,每一辆来去匆匆的马车,每一个说着楚地方言的楚人,统统都是精美的代表。就连那被人遗忘的角落里,若是仔细一寻,也会看到精美的痕迹。 譬如,那条通往幽山的小道,阳光穿过笔直而高大的榕树,投下斑驳的光影,在那光影之外,伫立着两排石兽,它们的样子千奇百怪,却无一例俱是出自名家之手,每一个细节都处理的非常精细,乍然一看,仿佛活物一般。 这是守陵兽。 第一百二十八章 幽山上的孤坟 “除了蛮夷,无人敢称王。” “南楚,不是蛮夷。” 马车从两排守陵兽的中间穿过,凉爽的林风吹起地上的落叶。 幽山是一座坟山,山势不高,却颇是雄奇,因为凤歌城方园五百里是一片平原,唯它一山独高,它居高临下俯视着凤歌城。自从第一代楚人,也就是乘着独木舟飘到大江之南的那七个兄弟埋葬在山上之后,楚国历代的君侯都葬这里。 山间的松柏很是苍翠,一座座陵墓分布在四面八方,有的已经深深的陷入了幽山,与它不可分割的相连在了一起,有的被松柏和野草掩盖,即将失去痕迹,但也有一些坟土犹新,上面还撒着一截一截的茅草。 马车穿过高大的辕门,守陵的甲士简单的检查了一下便放行。一名老得快要入土的老人爬上了马车,坐在楚舞的车辕上,带着楚舞去寻他的娘亲。 “就是这里。” 老人穿着粗布麻衣,一看便是位奴隶,可是楚舞却知道,他并不是奴隶,而是自己的三叔,自从与君父争位失败之后,这位三叔便抛弃了一切,来到了这里,聆听风吟,与鬼魂说话。 那是一座孤零零的新坟,它位处于陵园的边缘地带,若不是老人的指引,楚舞根本找不到它。 坟包很小,没有守陵兽,也没有陵墙,甚至连墓志铭都没有,在那块黑色的墓碑上简简单单的刻着一行字。 “中央之主,孝成王之女,姬凤之墓。” 娘亲是孝成王的女儿,孝成王是景泰王的父亲,也就是那位率领诸侯联军跨江伐楚却被飓风卷入了江底的天下共主。当然,世间还有另一种说法,有人信誓旦旦的说,在孝成王率军渡江的那一天,江上风平浪静,根本就没有什么飓风。至于孝成王最后的归宿,倒是的确不假,在江底喂鱼。然而那人却说,孝成王是被人困住了手脚之后,再扔进了江里,而那些诸侯联军也同样如此。 人都死光了,大江是沉默的。孝成王是不是被人困住手脚扔进了江里喂鱼,成了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题,但是,造谣的那人却因此被楚侯,也就是楚舞的祖父困住了手脚,扔进江里喂鱼,这很可笑。 楚舞的娘亲是那场战争唯一的幸存者,按楚国给出的说法,楚侯在得知孝成王遇难之后,尽管孝成王是来讨伐他的,他却仍然尽着臣子的本份,派人沿江寻找,不想,却因此发现了孝成王的女儿。 楚舞的祖父欣喜若狂,以最高规格的礼仪把只有十三岁的王女姬凤迎入了凤歌城,等待了五年,景泰王却没有派人来接他的妹妹,于是,楚舞的祖父只好把王女嫁给了自己的儿子,楚舞的父亲,楚连。 楚连要称王了,这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此举意味着楚国再也不是大周王朝的封臣。 “君父啊,南楚不是蛮夷,你这样做是何其的愚蠢?你以为杀了我的娘亲,再立我为世子,便可以给天下人一个交待,而且还是两全齐美,既想称王,又怕给楚国带来灭顶之灾,所以留下后路。殊不知,这是多么可笑的自卑啊。是谁给你出的主意,和你一样的愚蠢!” 风吹过柏树林,发出‘呜咽呜咽’的声音。楚舞走到娘亲的坟前,跪下来,坟土是新的,上面稀稀拉拉的散落着几把茅草,可见,再来祭拜娘亲的几乎没有,或许,这些茅草是娘亲最为亲近那个宫女撒下的吧。 昨夜刚下了一场雨,泥土有些潮湿,入鼻有一股清香,楚舞跪在坟头,抓着一把截断的茅草轻轻的撒在坟前,动作很轻柔,眼神很哀伤,他的娘亲很美,很温柔,幼时,娘亲总是轻轻的把他搂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唤着‘舞儿,舞儿,快给娘亲跳个舞吧。’ 娘亲从来不用熏香,身上却很香,娘亲就像是玉做的一样,高贵而华美,可是如今却孤零零的躺在这肮脏的泥土里,楚舞再也不能给她跳舞,再也看不见那双温柔的眼睛。 “三叔,是谁来过?” 撒完了茅草,楚舞仍然跪在地上,佝偻着身子去拔坟上的野草,尽管那坟土很新,上面没有一根野草。他的手在颤抖,小心翼翼的,深怕弄痛了什么,娘亲很怕疼,也怕血,常常做恶梦,醒来时,会紧紧的搂着他,泪流满面。 “是君上。” 老人拄着一截树枝,苍老的面容在树影里阴晴不定。 “他说什么了?”楚舞没有回头,在坟头的边缘处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野草,他把它轻轻的拔出来,却没有扔掉,而是揣进了怀里。 “什么也没说。” 对待楚连,楚舞没有用尊称,这是忤逆不孝的,可是老人却仿佛没有听见,他拄着那截树枝,好像已经是个死人。或者说,他与这座幽山俨然一体,生冷而死寂,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勾起他内心的波澜起伏。 “多谢三叔,我会再来的。” 楚舞从地上爬起来,华丽的锦袍上沾满了泥土,他没有去擦拭,而是朝着老人深深一揖,转身离去。 “小舞。” 然而,就在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楚舞的手腕猛然一紧,一支粗燥有力的大手握住了他的手腕,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见老人那双令人不可逼视的眼睛。 老人扔掉了那截树枝,把手缓慢的,一寸一寸的伸向怀里,摸出了一样物事,把它塞入楚舞的手里,然后,他捡起树枝,大步向松柏深处走去,不多时,就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娘亲,舞儿走了。” “娘亲,娘亲……” 仇恨的种子早已埋下,它在风雨之中茁壮的成长,渐渐的填满了整个世界。楚舞一支手按着胸口,温暖的胸膛偎依着冰冷的坟头草,一支手紧紧拽着,那生冷的棱角深深的陷入肉里,丝丝血迹从他手指缝隙溢出来,他却感觉不到疼痛,平淡而冷漠的眼睛里跳跃着比太阳还要炽热的光芒。当然,就算是你站在他的面前,直直的凝视着他的眼睛,也发现不了那光芒。 来到马车上,楚舞把手摊开,血淋淋的手掌里卧着一柄尖利的剑,虽然它只有一根手指长,但是剑刃却极其锋利,此刻它正饱饮着他的鲜血,他推开窗,捏着那小巧的剑柄,逆着光看。 它近乎透明,里面嵌着艳丽的纹路,那是一只血凤。 楚舞裂着嘴,笑起来。 …… 马车走在焚天火凤的阴影里,抬头望去,那个庞然大物遮蔽了天空,它浑身红火,投下的影子却是黑暗的,深沉的黑暗,在这黑暗之中,人与马格外的渺小,像是沧海一粟。 隔着马车,楚舞听见有人正在用诗歌赞美它,他想,这些人肯定是《论战行辕》里的学子吧,那是楚连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所建造的学宫,富丽而堂皇,号称天下第一学宫,然而这是多么可笑,真正的士子是不会来楚国的,来的都是些废物,偏偏那人还在沾沾自喜。 强大的南楚,它的强大,只是一个卑微的笑话。 穿过一条巷子,马车在门前停下。 门口有两株高大的榕树。 门上没有任何牌匾,也没有甲士。 这里便是楚舞从小长大的地方,他与娘亲居住在这里,而不是那精美而无情的宫城。车夫跳下马车,把门推开。楚舞走进去,院子很小,前后不过三进,他急急的穿行着,袍摆拂着落叶,跟随他一起前往燕国的武士们正在打扫前面的院子。 来到后院。 与前院所不同的是,后院已经打扫得很干净,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钻入耳朵,他扭头望去,脸上有了笑容。 后院虽小,却有一方荷潭,在那荷潭边植着一株榕树,枝叶非常茂盛,像是华美的华盖,弯曲的枝杆上系着一张秋千,阙儿正在荡秋千。 美丽的少女笑颜如花,像只蝴蝶一样伴随着秋千的起伏而起舞。她穿着粗布做的衣裳,两手抓着纤绳,荡着小脚,衣袖滑了下来,露出了洁白如雪的手臂。 “阙儿。”楚舞唤了一声,朝她走去。 “楚舞。” 阙儿从秋千上跳下来,动作无比轻盈,光洁的额头上滚着细汗,像一颗颗的珍珠般泛着光泽,明亮如雪的眼睛里藏着妩媚而又羞涩的笑意。 楚舞伸出手去,想要触碰下她的眼睛,可是阙儿却歪了下头,轻快的避了过去,格格的笑着。 楚舞冷透的心里有了一丝暖意。 他喜欢那双眼睛,与某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也喜欢阙儿荡秋千,在他的记忆中,不论春秋冬夏,开心与不开心,娘亲都会抱着他,一起荡秋千,这是他生活在这里的七年之中,唯一开心的事。 夜深了。 楚舞跪坐在秋千下,阙儿在东面的屋子里沐浴,经由灯光与月光的剪辑,窗户上有一轮曲线曼妙的身影,隐约还能听见欢快的歌声。对于阙儿而言,她是幸运的,在她最美丽的时候,遇上了楚舞。对于楚舞而言,或许也是如此。 青铜凤灯在案上吐着光,摇着楚舞略显昏黄的脸,那枚玉石兔子在他的掌心里,他轻轻的摸索着,他想,或许有一天,我可以把它交给阙儿,让她好生保管。 他恋恋不舍的看着那石兔,良久,又向东面的人影看去,嘴角带起一抹笑容,把石兔揣入怀中,取出那枚古怪的小剑,紧紧的捏着。 他,在等人。 第一百二十九章 榕树下的等待 月光照着这条人迹罕至的巷子,爬满青苔的青石小道上泛着迷蒙的光,夜风卷着陈积了不知多少年的落叶,像鬼魂一样飘来飘去。 有人提着灯笼从巷子中走来,昏黄的灯光照耀着周围的半丈方园,伴随着灯光的移动,那人一步一步的走向两株榕树,她穿着黑色的衣裳,头上戴着黑色的斗笠,看不清楚模样,因为她的脸被斗笠上的黑色纱布遮住了,只能从那娇小而纤细的身形上辨出是个女人。 浑身黑衣,却穿着一双红色的锦鞋。 落叶被那双鞋子挑起,又被裙角掩埋。 她来到门前,叩了三下门。 “叩,叩叩。” 叩门的声音很小,但是在这幽冷而渗人的巷子里却显得异常突兀。 “叩叩。”门内响起了两声回应。 她安静的等了一会,老旧的木门无声的开了,她提着灯笼走进去,门后站着一名雄健的武士。 “小舞呢?” “殿下在后院。” “嗯。” 武士站在阴影里,一瞬不瞬的注视着她。她没有看武士,提着灯笼向后院走去,夜风摇着灯光,撩着黑色的衣裳,使她看上去就像月夜下的幽灵一样。 她是楚舞等来的第一个人。 那灯笼就像一只萤火虫,飞在那双红色锦鞋上面,鞋子很小巧,上面的刺绣很精美。前后院子不过三进,萤火虫很快便飞到了后院。 来到院门口,她顿住脚步,把手里的灯笼提得略高一些,仿佛想打量打量院中的景色,然而,却一眼就看见了楚舞。 楚舞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 “您来了?” “嗯。” 楚舞从秋千上跳下来,眼睛很亮。她走到荷潭边的矮案旁,把灯笼盖打开,揭开面上纱巾的一角把灯吹灭,搁在矮案的旁边,然后跪坐在楚舞的对面。 “我以为您不会来。” “小舞回来了,我总得来看看。” 案上置着一坛酒,楚舞把封泥揭开,浓郁而冷冽的酒香味四溢,酒水注入碗里,他捧着碗,低头奉给她,不想,却看见了那双红色的锦鞋。 他怔了一下。 “我从燕国带回来了燕酒,想给您尝尝。听说,您现在是……” “君上的女人。楚连的女人。” 她大大方方的接过酒碗,大大方方的说着,揭开面纱的一角,把酒碗搁在嘴边,轻轻的抿了一口,仿佛笑了一笑。 “小舞也有女人了,这风里有她的味道。” 轻柔的夜风从东吹到西,东面屋子里的灯光早已灭了,美丽的阙儿想必正在梦中酣睡。楚舞脸上微微一红。 “她不是我的女人。” “现在还不是,以后肯定是。” 楚舞有些尴尬。她好似也察觉到了,把酒碗搁在案上,从面纱下直直的看着楚舞:“小舞,你现在是楚国的世子,将来会是楚国的国君,很多人都会把目光看向这里。” “我知道。” “既然你知道,怎敢把她带到这里?” 案上的烛火摇不动黑色的面纱,楚舞却仿佛看到了那面纱下的容颜与目光,他伸出手,把那柄古怪的小剑按在案上,然后移开手,让它暴露在月光之下。 她看着那剑,面纱在轻轻的震动。 稀蒙的月光照耀着那剑,华丽的纹路蜿蜒流转,被禁锢在剑内的血凤好似正在颤动着翅膀,仿佛欲振翅而出。 “小舞,你长大了,应该知道你在做什么。”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知道,您知道,或许他也知道。但我不得去做。” “为什么?你现在已经是楚国的世子,只需等待……” “我不想再等待下去了。”楚舞一口饮尽了碗里的酒,神色很平静。 她愣了一下,胸膛微微起伏。 他喝完酒,直视着她,仿佛在寻找那面纱下的眼睛:“他杀了我的娘亲,我唯一的亲人,我今天去了幽山,回来之后,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娘亲,她躺在那里,孤零零的一个人……”声音越来越弱,渐渐开始颤抖:“我甚至不敢去想,她去的安详与否。” “姐姐去的很安详,像是睡着了一样。” “谎言,那是穿肠锁喉的鸠酒!!” “小舞,仇恨只会带来死亡。” “楚连的死亡!” 时而平静,时而激烈的交谈到此为止,楚舞暗黄的脸上有了一丝红晕,眼里的怒火掩也掩不住。她怔在风里,面纱像水纹一样波荡。 过了很久,案上的烛火都快灭了,她说道:“我,能为你做什么?” 楚舞想了一下,转眼的瞬间却看见了那双红鞋子,眼里的犹豫一闪而逝,他低下头:“谢谢您,小舞不需要您做什么,只需要您好好的活着,看着……” “看着楚连死去吗?或者,看着小舞死在我的面前?就和姐姐一样。小舞,你变了,变得很残忍。” 她的声音异常的冷,把搁在矮案旁的灯笼拿起来,从那快要熄灭的烛火上借了火,提着灯笼,缓缓的站起身,沿着来时的路而回。 “小舞,今天我出来,没人知道。” 她慢慢的走着,黑色的裙角拖曳在地上,红色的锦鞋轻轻迈动,时隐时现。楚舞知道她在说什么,没人知道她来过,当然也就没人知道她的去向。 她穿着红色的鞋子,她是楚连的女人,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美丽而温柔的女子了,那时,她是娘亲的侍女,比楚舞大三岁,这个院子里有她的身影,他们曾经一起荡秋千,一起欢笑。 她是楚舞除了娘亲之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 她沿着回廊走向前院,再也没有回头,那像萤火虫一样的灯光消失在了寂静的月色里,楚舞呆呆的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 “殿下。” 雄健的武士无声无息的站在了秋千旁,他低着头,按着剑。 楚舞摇了摇头,眼睛很亮,也很温柔,那一闪而过的痛楚不足以掩盖它。 …… 月色下的焚天火凤很迷人。 楚宣怀站在它的身下,抬头仰望着它,透过那巨大的翅膀,他看见了满天星辰,它们在天河里眨着眼睛,像是在诉说着什么一样。 马车就停在火凤的影子里,整个宫城也在那影子里。 燕国有玄鸟庇护,燕人高唱战歌,无所畏惧。楚国有火凤,但是与玄鸟所不同的是,它代表着的并不是庇护,而是一往无前的开拓,就像它搅起的火焰,焚天灭地。 然而,它现在还停留在这里,虽然展开了长达三十丈的翅膀,却并没有到一飞冲霄的时候。 楚宣怀的马车是由四匹马拉动的,清一色的血红马,那是身份与地位的像征。可是今夜,他却没有乘坐它的打算,他绕过马车,走出焚天火凤所笼罩的阴影,来到轻柔的月光里,举步向偏僻的巷子走去。 或许是因为巷道很深,巷墙很高,所以巷子里很黑,也很冷。 夜风扯动楚宣怀背后的大氅,上面绣着雷云火凤,他走得不快不慢,身上的甲胄伴随着脚步发出轻微的声响。 他刚刚走到那两株榕树下,院门便开了。楚舞站在门口,拢起双手,朝着他深深一揖。 他是楚舞等待的第二个人。 “你为何如此笃定我会来?” “因为大楚,十二叔不得不来。” 还没有到青蛙鸣啼的季节,荷潭里却有了蛙鸣声。楚舞与楚宣怀隔案对坐,案上的蜡烛已然换过了,青铜凤嘴上跳动的火光映着俩人的脸。 楚舞神色平静,正在倒酒。 楚宣怀面无表情,注视着酒水像泉水一样注入碗里。 荷潭里,微弱的哇鸣声,一声一声传来。 “三千年前,七位始祖离开了那些神王们,把火种埋在了大江之南,自那而后,诸神便视我们为蛮夷。三百八十一年前,武英王号令天下诸侯讨伐殷王,先烈们乘着独木舟越过了大江,把热血撒在那片土地上,然而,得来的却是遗忘。武英王分封了他的兄弟与功臣,却依旧视我们为蛮夷。若不是端瑞王突然记起了大江之南还有楚人,时至如今,我们仍然是披毛饮血的蛮夷。然而,就算如此,先烈们以巨大牺牲所换来的功勋,却只不过是一个末等子爵。” “楚舞知道。” “你知道什么?你可知道,当先祖满怀殷切的去朝歌城朝拜时,朝歌城里的端瑞王是如何对待先祖?” “楚舞知道,端瑞王对先祖带去的苞茅缩酒,以及祭舞礼仪不屑一顾,却命先祖堂坐于外,与夷酋一起照看火种。先祖回来之后,因不堪羞辱,喷血而亡。这,是莫大的耻辱,每一个楚人都知道。并且,孝成王还曾跃江讨伐大楚。” “既是如此,君不视臣为臣,臣何以恭之为君?如今,我大楚强盛莫匹,大江之南,十有其七,带甲之士,填野塞苍,如何称不得一个‘王’?” “正如十二叔所言,大楚如今之强盛,千百年未曾有过,然而,亦如十二叔所言,大楚独霸江南,却非独占江南,在它的身侧还有吴越,在它的头顶还有巴成,这些诸侯可都瞪大了眼睛等待着大楚衰弱。孝王可以死在江里,北地的诸侯们也可以一败再败,但是大楚经不得一败。若败,恐是灭顶之灾。” 楚宣怀接过楚舞捧来的酒,一饮而尽,却冷笑道:“危言耸听,你只看到大楚的危境,却未看到北地即将倾覆。” “北地的诸侯们就像一支拳头,当大楚安居于南时,那只拳头会伸开,各自为战,互相攻伐。然而,只要大楚跃江,它就会把拳头捏起来,与大楚为敌。当然,十二叔以奇胜正,胜得辉煌,却也胜得极险。而此,还是大楚没有称王之时,一旦称王,十二叔可有想过,北地诸侯会有多么疯狂?”烛火摇着楚舞的脸,他举起手来,捏着拳头。 楚宣怀冷笑:“莫非,你以为他们不想称王?” “他们当然想称王,甚至想取朝歌城而代之,然而,在他们称王之前,必然会给予大楚最为强劲的一击!大楚,能否在此险境之中全身而退?若不能,大楚得到了什么?又将要失去什么?十二叔,时候未到啊。” 楚舞捏起拳头,猛地一拳砸向摇动的烛火,拳头与衣袖带起的风将烛火扑灭了,‘噗’的一下。 楚宣怀沉默。 …… 楚宣怀走了,临走之时,冷冷的看了楚舞一眼。楚舞将他送到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嵌入那深沉的黑暗里。 “殿下,大将军可靠吗?会帮助殿下吗?”武士站在楚舞的身旁,神色颇是担忧。 楚舞收回目光,微微一笑:“在这凤歌城里,众人皆醉,唯一人独醒,那便十二叔。进去吧,我们等的第三个人,应该也快到了。” 第一百三十章 侍姬好过歌姬 姬烈站在斜坡上。 奔滚不休的流渊河就在他的脚下,身后是几株参天古树,十一年前,扛着双斧的霍巡把绳子缠在这几颗树上,勒停了飘流在河中的战船,他从这里上了岸。 从这里看过去,可以看到南岸的安国。 夕阳是美丽的,昊天大神把他最温柔的目光投在南岸,越过那片绵延起伏的山陵,姬烈仿佛看到那一望无际的桃林,少台城外的桃林比络邑大多了,每当这个季节,绚烂的桃花伴着晚霞咨意的绽放,若是站在望渊山上,那就是置身于花的海洋。 风中有丝甜腻,仿佛是桃花的香气,却略有所不同,它比桃香更为清新,就像是冬天里的桃花,杂着一丝冷冽。 冬天里的桃花? 冬天是没有桃花的,姬烈没有回头,那香气越来越浓,藏在风里,蕴绕在鼻尖。 侧耳聆听,轻微的脚步声落在身后。 那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穿着紫色的裙子,背上负着一面大大的布囊,她走向姬烈,地上满是落叶,它们在岁月里腐烂,然而却可以掩盖脚步的声音。不过,那双小巧的脚虽然落得很轻,却没有刻意的去掩盖它应有的声音,就像是踩着某种节奏,慢慢靠近姬烈。 她有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清澈而明亮,此刻,它正盯着姬烈的后脖心,那里没有铠甲的保护,若是她够快,便可以一剑刺入,然后远走高飞。 然而就在这时,姬烈却猛地回过头来,直直的凝视着她。 “营地设好了,管老先生在寻你。” 她低下头来,脸上恰当的飞起了一丝红霞,显得很羞涩,颇是动人。过了一会,没有动静,她悄悄的抬起眼来,却发现那个小恶人转过了头,面朝大河。 机会很难得,我应该杀了他。 她歪着脑袋看了一眼手腕上那朵黑白相间的花,很快便做出了决定,一步一步靠近姬烈,右手悄悄的按向背上的布囊。 “桐华,桐梓芳华,很好听的名字,是谁起的?” 不想,就在她刚刚触及到琴中剑的剑柄之时,这个小恶人说话了,并且很顺利的打断了她的专注。 谁起的? 她皱着细长的眉想了一想,答道:“是娘亲起的。”心想,我从来没见过娘亲,我也没有娘亲,我的名字是恩师起的,但是我不会告诉你这个小恶人。 “起名经由司商,难道这是你的小名?”他回过头来,再一次看向她,目光很冷。 糟啦,被这个小恶人察觉啦? 桐华心头一跳,不过,她到底是白城的首席弟子,心中虽是慌乱,面上却不着神色,反而有了一丝哀伤:“桐华没有小名,桐华就是桐华,桐华三岁时,领主大人命人教导桐华琴棋书画,那‘桐华’二字便刻在琴上,而这琴,是娘亲留下的。”说着,她解开背后的大布囊,把那张黑木琴取出来,泪眼盈盈的看着姬烈。 “原来,你是歌姬。”姬烈神情了然,不忍看她眼里的泪光,撇过头去。 “嗯。” 桐华低低的‘嗯’了一声。 “为何不肯回去?” “除非一死,桐华不愿再回去,因为桐华不想与娘亲一样。” “跟着我,你也只是一名侍姬。” “侍姬好过歌姬呀!你是飞天之虎,是大英雄。” 桐华的眸光微微一闪,斜长的眼角向上翘起,仿佛小女孩一样开心,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她拔弄了一下琴弦,发出了一声欢快的‘叮咚。’ 姬烈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她的雀跃,他不由得想,活着都不容易,有些人是为了莫大的权力,以及征服天下的欲望,然而,也有人卑微的就像蝼蚁,只求安稳的度过今天,明天,余生。 譬如,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 七天前,景城的领主陈肃将这个女子赠给他做侍姬,无功不受禄,姬烈当然不会接受,然而,这个女子却说,她既然已经来了,便不会再回去,姬烈要么赐她一死,要么就留下她。 时至今日,姬烈仍然记得那一幕,她就像刚才那样柔弱的看着他,手里却拽着一支发簪,那锋利的尖刃抵着雪嫩的喉咙,神态凌然绝决。姬烈相信,若不答应她,她就会把发簪扎进去。 这是一个狠戾的女子。 ‘小恶人分心了,他在想什么呢?我要不要杀了他?那只大怪鸟也不知飞哪去了,正是天赐良机,我若是杀了他,就跳进这河里,游到对岸去。白城里的人不怕水,我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跳过大江了。’ 桐华的幽幽的想着。 “唳!” 恰于此时,大火鸟从河对岸飞来,爪子下抓着一条丈长的大毒蛇,飞临上空,巨大的翅膀遮住了夕阳,它看见了桐华,猛地一头扎下。 “呀!!” 桐华一声尖叫,手里的琴掉在地上,她惊慌失措的抓住了姬烈,紧紧的闭着眼睛,偎进了姬烈的怀里。 “诛邪。”姬烈喝了一声。 一阵扑啦啦的声音响起,扑面而来的风吹乱了她的头发,风里有一股恶心的腥臭味,她皱了皱鼻子,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从那缝隙里看过去,一眼便见大火鸟正直勾勾的看着她,那目光很怪异,仿佛是挑衅又像是嘲弄。 这时,脚背上猛地一紧,桐华心中一惊,低头看去,天哪,那条丈长的花毒蛇的尾巴正在她的脚上扭来扭去。 “呀!!!” 一声惨呼,桐华软倒在姬烈的怀里。 “咕咕咕。” 大火鸟的怪叫声响起来。 桐华倒下去的时候紧紧的拽着姬烈的手,姬烈低头看去,美丽的女子紧紧的闭着眼睛,脸色苍白如雪,显然已经晕过去了。 “桐华,桐华。” 姬烈摇了两下,没有摇醒桐华,却把她盘着的头发摇散了,黑瀑一般的长发柔泄而下,她死死的闭着眼睛,脸蛋是那么的小,异常惹人怜爱。而她的手拽得那样紧,仿佛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根浮草。 无奈之下,姬烈只好半抱半扛的抱着她,向营地走去。 营地设在旧址,篝火已经升起来了。 刚到这里时,姬烈曾仔细的寻过一遍,但是,没有找到与妇人博命的那个位置,十一年过去,难以磨灭的往事刻入了心里,却被风吹散在了岁月里。 老巫官拄着手杖,颤颤危危的向他走来。 “侯子,我们几时起程去河东?” “明天。” “侯子,君上他……” “他死了,留给了我一片土地。” 怀里的桐华僵硬的就像一截木头,姬烈抱着她走向马车,年老的巫官亦步亦趋的跟着,在他的肩头停着一只渡鸦,那家伙浑身上下黑不溜秋的,像是拳头大小的黑碳,就是它带来了安君姬狄的死讯,以及安君最后的遗命。 安君赐给了姬烈三十里地。 可是那片土地却不在安国的领土上,而是在流渊河的北岸,陈国与召国的交界处,杞山的山脚下,那是一片不毛之地,东临大海,背依高山,领民极其稀少,甚至还没有强盗与山匪多。 姬烈把桐华放在马车里,从大火鸟的嘴喙里扯出那面黑木琴,把它放在她的身旁,拉下了车窗。 “侯子……”老巫官睁着浑浊的眼睛,皱着眉头,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 “他已经死了,从现在起,你应该叫我家主,而不是侯子。”姬烈的声音很冷,听闻安君的死讯,他没有觉得丝毫哀伤,反而松了一口气,胸中好似落下了一块石头。而此,或许也是一种悲哀吧。 “是,家主。” 老巫官恭敬的佝偻着背,跟随着姬烈的步伐:“家主,现在的安国与老奴离开时大不一样了,先君亡故,却未指明继任者,家主的三位兄长为争夺君侯之位,正在南岸互相指责与征伐。他们的身后都有大批的拥护者,那些卿士大夫们的力量不容小觊。家主若与此时渡河去南岸,殊为不智。故而,依老奴揣测,先君,先君这是在保护家主啊。” “保护?” 姬烈冷冷的笑了一声,大步迈进了火堆旁的大帐。 夕阳落下去了,林子里格外安静,除了战马喷出的响鼻声,火堆上的火苗声,便只有悠悠的风声。林间的风很潮湿,当姬烈掀开帐帘时,它与姬烈一起浸入了其中。 帐中燃着灯。 他们坐在灯光下,文武分明。武者列左,文者列右。左列是,刑洛、络鹰、络风等武士,他们披着铁甲,按着腰上的剑,甲与剑在灯光下泛着冷芒。右列是,殷雍、慎仲、蒯无垢,他们戴着三寸板冠,披着各式长袍,神情肃穆。 姬烈走到正中央的矮案后面,慢慢坐下来,老巫官自然而然的站在了他身后,低下头了,垂敛着眼帘。 “前面就是流渊河,过河便是安国,如今我已不再是什么侯子,也不是什么飞天之虎,只是安国的一名二等男爵,所拥有的领地也不在安国的土地之上,那里荒芜人烟,盗匪猖獗。那片土地被安国束之高阁了十五年,无人问津。” 帐内挤满了人,却落针可闻。姬烈的声音不高不低,他顿了一下,逐一的看过左右两列:“不论你们来自哪里,抱有何种目的,或许,你们也都失望了。今天,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选择去,纵然眼前一片黑暗。而现在,你们也得告诉我,你们的选择。” “家主。” 姬烈的话刚刚落地,他的两位家臣络鹰与络风便‘扑嗵’一声,单膝跪地,拄着剑,齐声道:“不论家主身往何地,是地狱还是深渊,我络鹰、我络风,唯愿追随家主的脚步,永不停止。” “起来吧。”姬烈笑了一笑,不管别人会做出如何选择,他的家臣永远是忠诚不二。 “我是你的老师,不论你去哪里,我都会一直跟在你的身旁,教导你,看着你,除非,你嫌我年已老迈,不然,我不会离去。”殷雍站起来了,这位儒雅的老者微笑的看着姬烈,目光里尽是赞赏。 “多谢老师。” 姬烈深深一揖,身上的铁甲哗啦啦的响。 “你救过我两次命,反正我也老了,就把这条命卖给你吧。”白发苍苍仲老夫子在灯光下眯着眼睛,那双睿智的眼里闪烁谁也看不懂的光芒。 “唉,我说过,等我看清了你,我会把你写进书简里,那时我才会离去。而现在看来,那一天还很遥远。” 白衣士子举起了精美的小酒壶,神态悠闲的饮了一口,还‘哈’了一口气,眼睛灿若星辰。 “很好。” 第一百三十一章 在路上 “三十里地,够我们吃的了。” 蒯无垢骑着跛脚马,半个身子伏在马背上,腰上的细剑伴随着马蹄的起落,一下一下的拍打着马屁股。刑洛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他的身旁,年轻的武士穿着沉重而古朴的铠甲,胸膛挺得笔直,剑袋里的剑宽大而粗犷,一看便是杀人利器,与白衣士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的那张嘴巴除了吃与喝,还能干点什么?” 刑洛看着前方,雄壮的络鹰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手里擒着一面大旗,那旗子上面绣着奔日朱雀。大火鸟盘旋在那旗子上方,好像是在与旗子里面的朱雀比试谁更神骏。 蒯无垢回过头来,笑道:“人生苦短,何必成天绷着一张脸?生而为人,所行所为,无非就是为了吃与喝,君不闻,出无车兮食无鱼,此生鄙兮羞与言?” 刑洛绷着脸,看奔日朱雀旗在风中裂展:“我若是家主,定不与你吃喝,把你饿上三天三夜,看你羞不羞,走不走?” 年轻的武士看不起蒯无垢,也不明白姬烈为什么要留下这个成天只会吃喝与唱歌的士子,在他的心里,这厮纯粹就是骗吃骗喝,长得好看的偷鸡贼。 “可惜,你不是他。而我的嘴巴不仅会吃喝,还会说话与唱歌。” 蒯无垢哈哈一笑,举起小酒壶,美美的饮了一口,神情惬意,而他一旦惬意起来,便会唱歌,此时天高云薄,山淡水清,奔滚的流渊河到了这里温如处子,宛如一条泛着鳞光的玉带,温柔的缠着高耸入天的杞山,于是,白衣士子振了振嗓子,亮着一双眼睛唱起歌来。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悠扬而低沉的歌声飘荡在青天白云之下,正在田间劳作的农人听见了歌声,纷纷扭头回望,马道紧临着村庄,歌声飘进了村庄里,引来了一群狗,它们裂着牙齿狂叫着,朝蒯无垢奔来。 狗势汹汹。 “未见嘉宾,却有狗朋。”刑洛面若铁石的嘲笑着。 蒯无垢停止了唱歌,脸色有些尴尬。 狗群朝着马队狂奔而来,眼看就要奔上马道,不知怎地却齐齐顿住了脚步,夹着尾巴四下乱逃。 “唳,唳。” 大火鸟翻转翅膀,朝那群狗追去。 “哈哈,诛邪威武。” 白衣士子伏在马背上狂笑,还撮起了嘴巴,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姬烈骑着马走在队伍之中,肩上披着没有任何刺绣的大氅,身上穿着制式甲胄,与五百名重甲单骑混杂在一起,分不出你我,乍眼一看,只是一名普通的骑兵, 大火鸟在田野间追逐着那群狗,它瞄准了那只领头的,时而盘旋在那狗的头顶,吓得那狗汪汪乱叫,时而又堵住那狗的去路,惊得那狗掉头急窜,待它玩够了,突地一振翅膀,箭一般冲向天空。 “神鸟啊。” 老巫官在姬烈的身旁赞叹,他骑着一头灰色的骡子,身上穿着灰色的麻衣,整个人像是一团灰色的影子,面上的神情很是恭敬,额头却滚着汗水,显然被那匹时不时撅蹄子的灰骡颠得难受。 原本姬烈为他安排了一辆马车,那马车很粗燥,说是马车,其实只是一辆有蓬的板车而已,但是肯定比骑着骡子赶路要舒坦,不过,老巫官却说,上下有礼,家主都没有乘车,老奴怎敢越礼? 而这句话,老巫官言有所指,他是对那些乘着马车的人说的。对此,姬烈一笑置之,殷雍有马车,那是他从燕国带来的,属于私产,慎仲也有马车,别人是学识渊博的老夫子,他的一生就是乘着马车,指点江山,评定诸侯功过。至于桐华,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你让她骑着马赶路,那不是要了她的命嘛。 队伍默然的行进着,三辆马车夹杂在铁骑之中,显得格外惹眼。大火鸟从天上飞下来,盘旋在了其中一辆的上方,那是桐华乘的马车。 ‘又失败了。’ 桐华正在车里蹙着眉头,黑木琴打横摆在修长的腿上,神秘而危险的琴中剑就藏在琴里,可是她却没有把它拔出来的机会,昨夜,途经召国的宣城,她想了一个法子,说是要弹琴给姬烈听,她是歌姬嘛,现在又是姬烈的侍姬,取悦于他,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果不其然,姬烈来了,她与姬烈独处了一会,不想,正当她准备把它拔出来,一剑结果了小恶人的性命时,窗外却响起了一声咳嗽。 那声咳嗽很讨厌,它惊醒了陷入琴声中的小恶人。 小恶人看着她手腕上的黑白花,起身就走,临走之时,还冲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诡异,嘴角略略上翘,像是把一切都已经看透,在那目光里,桐华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不着寸缕。 直到如今,她仍然在想着,小恶人会不会知道我是来杀他的?要不然,他怎么笑得那么古怪?而那咳嗽却有些熟悉,会是谁呢?它不合适宜却又恰当的响起,分明便是故意为之,它响起的目的何在?当时,我若是强行杀了小恶人,能不能全身而退?恩师说过,罚恶并不是同归于尽。唉,恩师呀恩师,若是易地而处,您又该作何取舍呢? 一个又一疑问钻进桐华的心里,她轻轻的拔弄着琴弦,却没有发出琴声,这是她的习惯,每当她陷入沉思,便会下意识的摸索琴弦,或许是因为那里面有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它守护着她,给予她力量,使她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 “咕咕。咕咕咕。” ‘讨厌的大怪鸟,总有一天我会拔了你的毛!’ 大火鸟在马车外古里古怪的叫着。桐华推开车窗,那只大怪鸟又像上次一样,直立行走在她的马车旁,它挥着翅膀,像是人在挥动着手臂,挺着一个毛茸茸的胸膛,迈着将军步,一瞬不瞬的看着她。桐华瞪起眼睛,与它对视,分毫不让。经得十余日朝夕相处,她已经不怕大怪鸟了,她们就像猫和老鼠一样,彼此敌对,彼此挑衅,然而,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会露出尖锐的爪子。 “咕!” 过了一会,大怪鸟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挑衅,它从肚子里发出一声怪叫,赤红的眼里燃起了两团火苗。 可是桐华却不怕它,白城里的首席弟子把手臂搁在车窗上,瞪大着眼睛,探出半个脑裂,清澈如水的眸子对上了血红色的眼睛,一人一鸟宛若针尖对麦芒,谁也不服谁,而鬼使神差之下,她竟然鼓励着粉嫩的香腮,也从嘴里发出了一声:“咕!” 大火鸟:“咕咕!” 桐华:“咕咕咕。” “哈哈哈。” 爽朗的笑声从身后传来,桐华脸上唰地一红,心中却蓦地一跳,这声音好熟悉,就像,就像是昨夜的那一声咳嗽。桐华并没有去看是谁,因为她已经知道是谁,她慢慢的把头缩回来,把车窗关上。 在车窗即将闭上的那一瞬间,浩洁如雪的手腕上那束黑白相间的花轻轻的颤抖了一下,不远处,温文儒雅的殷雍抚着花白短须,微笑着。 车窗关上了,大火鸟失去了敌对的目标,向远方飞去。 姬烈抬起头来,看着大火鸟从头顶飞过,越飞越远,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扎进了那巍峨的青山。 “就快到了。” 此地是杞山的西面,属于召国的国境,沿着这条弯弯曲曲的道路绕过杞山,一直往东走,就是浩瀚无垠的东海。虽然还有两百里路程,可是那咸湿的海风已经无处不在,就连天上也飞着一群海鸟,它们从流渊河上飞来,成群结队,一眼望去,密密麻麻,扑动的尽是翅膀。大火鸟从杞山之颠折了回来,一头扎入海鸟群里,惊得那些海鸟扑翅乱飞,慌张的叫声响彻天际。 “高傲的神鸟便是如此,在它的眼里,苍天之下,大地之上,所有的一切都是蝼蚁。”老巫官又在感叹了,并且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的家主。 姬烈没有理他,目光追逐着大火鸟的身影,心中却在想着杞山的东面,那一片不毛之地。 这时,身旁响起一个声音。 “智者若处陋境,必善远行。” “是吗?” “当然,孔老夫子有言,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便是此理。” “东海,就在前面。” 不知何时,白发如雪的慎老夫子来到了姬烈的身旁,他仰头看着大火鸟纵横来去的身影,再一次隐晦的邀请姬烈前往雍都。然而,姬烈又一次让慎仲老夫子失望了。 慎老夫子怔怔的看着姬烈打马离去,眼睛越眯越细。 殷雍骑着马来到慎仲的旁边,看着那飞扬在风中的奔日朱雀旗,笑道:“智者当敏于行而敛于言。” “敏于行,敛于言?”慎老夫子拧着眉头,回过头来。 “是啊,我这个学生是个倔脾气,他所认定的事情绝不会轻易的更改,就和天上飞着的神鸟一样。我若是慎夫子,与其惹他生疑,何不安下心来,静观其变。” 慎仲道:“慎仲问心无悔,所行所为对得起苍天大地。” 殷雍微笑道:“若是如此,慎夫子何不将实情告知?” “慎仲所言即是实情。” 慎仲冷冷的哼一声,卷着袍袖大步走向自己的马车。 殷雍看着他离去。 第一百三十二章 大王与领主 八百里流渊河顺着悬崖绝壁静静的流淌着,当它绕过一道了狭长的弯道,转到杞山东面时,却突然咆哮起来,飓风平空而起,浪花一浪高过一浪,一层叠着一层,浩浩荡荡的滚入大海。 姬烈骑着马站在小山坡上,遥望着淡蓝色的大海,一群群海鸟从他的面前飞过,咸腥的海风卷起背后的大氅,冽冽作响。座下的战马从来没有见过海,它扑扇着耳朵,一瞬不瞬的看着大海,显然与他主人一样,也被这浩瀚无极的大海给震住了。 “唳,唳!” 大火鸟在海上翱翔,天下就没有它不能去的地方。它赶着那些海鸟,从东赶到西,又从西追到东,等它收敛了翅膀,降落在姬烈的身旁时,它已经绕着姬烈的领地飞了一圈。 三十里地并不广阔,犹其是这里。 在没有来到这里之前,姬烈曾经想过,它会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既然是紧临大海,那想必会有渔村,既然是背依高山,那想必会有山民,渔民与山民需要交易,那想必就会有城镇,既然盗匪众多,那想必城镇会非常坚固,不过,按理说,那城镇也必然很小,甚至不如安国的一个渔村。 然而,他通通失算了,这里没有渔村也没有城镇,只有无尽的荒芜。放眼看去,这里是海鸟的乐园,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而那些生活在这里的人,他们就像老鼠,零星的老鼠。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稀稀拉拉的分布在三十里海岸上。他们甚至分不清谁是盗匪,谁是真正的主人。 当姬烈率着麾下五百骑风一般的卷过这片土地时,那些老鼠仓惶的四下逃窜,而来不及逃走的便匍匐在地上,把头埋进泥土里,高高的举着双手。甚至,有人为了活命,用那颤抖的、污秽的手把自己的女儿推到了姬烈的马前。 那是一个小女孩,最多不超过十岁,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脸色稀黄,眼睛却是大大的。她告诉姬烈,她什么都会,只要把她洗干净,就肯定能让姬烈满意。 当时,姬烈怔住了。 那小女孩却慌了,她一把抓住姬烈的手,拉向自己的胸部。姬烈像是被毒蛇咬了一口,猛地缩回手,不想却因为力气过大,把她扯翻在了泥泞里。她从泥泞里爬起来,抹了一把脸,也不哭也不闹,只是睁着那对大大的眼睛,平静的说,她的姐姐就把上次那个大王服侍得很好,救了她们一家老小的命,她要学她的姐姐。 姬烈问她,你的姐姐何在? 小女孩说,被大王带走了。 从今以后,你不用学你的姐姐,再也不用害怕。 姬烈指着那些在泥泞里颤抖着的老鼠,大声的告诉他们,他是这里的领主,将会保护他们的安全。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回应他,老鼠依旧是老鼠,或许,在他们的心里,这个大王有些奇怪,不喜欢做大王,却喜欢做领主。 这就是姬烈的领地,领地上的人愚昧而麻木,从他们的眼里看不到任何生存的意义,无尽的悲哀笼罩着他们,像是孤魂野鬼一样毫无归宿。但是却也怪不得他们,盗匪确实无比猖獗。 现在已经是四月初,从杞山的西面绕到东面,短短的两百余里路程,姬烈和他的家臣们却足足走了半个月,并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一次又一次的袭击,那些盗匪从山林里一涌而下,悍不畏死的冲来,他们举着生绣的铁剑、木棍,使用树枝做的弓箭,哇啦哇啦的叫着,就像秃鹫一样扑向死亡,敌人的死亡,或是自己的死亡。 “这可真是一片糟糕的领地啊。” 姬烈勒转马头,向身后的海岸看去,眉头皱了起来,士兵们在山坡的背后搭建着简易的营地,远远的地方,有一群老鼠正在探头探脑,往前走一步,又退后三步,不用猜也知道,他们是想来问问大王是不是就此不走了,但是却没有胆子上前。唉,怪不得这里会无人问津,就算是武英王来到了这里,怕是也会一筹莫展吧。 “咕咕。” 大火鸟觉察到了他的担忧,用脑袋磨趁着他的肩甲,这家伙还在长个头,它现在直立起来,与骑着马的姬烈的肩头平齐。姬烈抚弄着它头顶上逆羽,眉头越锁越紧。 就在这时,营地里突然窜出一骑,急促的马蹄踩着潮湿的泥土奔向那群老鼠,隔得太远,根本看不清骑在马背上的人的样子,然而,姬烈却知道是谁,因为那是一道紫色的虹影。 “她想干嘛?莫不是受不了这里的惨景,不想做侍姬了,要回去做歌姬?走吧,走吧,走了也好。” 这个念头刚从心里钻出来,姬烈自己都觉得好笑,于是,他裂着嘴巴,冷冷一笑。殊不知,他又失算了。 海鸟盘旋在头顶,战马奔腾在潮湿的大地上,拉起了一道紫色的残影,它快若闪电的向那群老鼠奔去,老鼠们大惊失色,尖叫着,向四面八方逃窜。 有一个小黑点逃得特别快,可是因为太快了不好掌握平衡,‘扑通’一声栽倒在了泥泞里,眼看着就要被马蹄踩得稀烂,马背上的骑士猛地勒起缰绳,战马高高的刨着前蹄,不住的嘶啸。 那骑士从马背上跳下来,把小黑点扶出了泥潭,也不知她与那小黑点说了些什么,就见她把那小黑点抱上了马背,然后骑着马向营地奔去,她并未在营地中勒停马,而是直直的朝姬烈所在的小山坡奔来。海风带起了她的长发,像瀑布一般飘展。 “嘿!” 来到姬烈的面前,她再一次展示了精妙的马术,让战马的两只前蹄在姬烈的鼻子前方肆意的乱刨,战马嘶啸时所喷出的热浪与口沫糊了姬烈一脸。 姬烈一动不动,静静的看她表演。 等到马蹄重重的落下,把地上的泥土踏烂,她轻盈的飘下马背,把小黑点抱下来,理了理嘴边的一丝乱发,嫣然一笑:“告诉领主大人,你叫什么?” “大王,我叫小黑鸟。”小黑点睁着大眼睛说道,脸上竟然有了一丝红晕。 “小黑鸟?” 这可真是个好名字啊,姬烈翻下马背,蹲在地上,皱着眉头,看着小黑点,这是一个小女孩,她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说只要把她洗干净,她便能让姬烈满意的小女孩。此刻,她站在桐华的身边,想要去抓桐华的衣角,却又怕自己的手弄脏了那精美的裙子,神色颇是局促不安。 小女孩只有小小的一团。 大火鸟也想学姬烈的样子蹲下来,可是它的两只爪子没法弯曲,于是,它一屁股坐在地上,一眨不眨的看着小女孩。 “我是领主,并不是大王。” “哦,大王。” “领主。”姬烈强调。 “大王。” 小女孩很是固执,不过,也有可能她分不清领主与大王的区别,毕竟自她出生以来,这里便只有大王,没有领主。 “咕咕。” 大火鸟怪叫起来,它仿佛乐了,伸出尖尖的嘴喙想去碰一碰小女孩的脸。 小女孩吃了一惊,‘嗖’的一下躲在了桐华的身后,可是下一个瞬间,她又冒出半张脸,睁着那对大眼睛,极是好奇的打量着大火鸟,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威风的鸟。 “不要怕它,它不吃人。告诉领主大人,那座废弃的城镇在哪里?” 桐华也蹲了下来,紫色的长裙拖曳在地上,被泥泞糊了边角,她却丝毫也不在乎,伸出手去,把躲躲闪闪的小黑鸟搂在了怀里,并且温柔的抚着小女孩的髻角。 “咕咕!”大火鸟仰起了头,向天上看去。 “它好威风哦,像个大王一样。” 小女孩原本就不是很怕大火鸟,在桐华的安抚下,她更大胆了,转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尝试着伸出手,飞快的摸了一下大火鸟的脖子,又极快的缩回来,像是被火烫了一般。 “这里有城镇?”姬烈的眼睛亮起来。 “嗯。” 桐华没有看姬烈,她温柔的替小女孩整理着乱蓬蓬的头发,轻声道:“小黑鸟说,这里原本有一座城镇,十几年前被战争摧毁了,不过应该还能住人。我想,或许这对你有用,便把她带来了。” “很好,小黑鸟,那城镇在哪?”姬烈的声音急促起来。 “就在那里,咯。” 小女孩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大火鸟身上移走,她从桐华的怀里挣脱出来,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远方。 苍翠的杞山仿若一柄利剑,直直的插向天空,云绕雾走之间看不清楚全貌,在那茂密的森林边缘处有一片凹地,海风与山风卷到这里,形成了一道无形的漩涡,发出‘呜咽呜咽’的鬼哭声,令人听了毛骨悚然。 姬烈带着他的家臣与武士,包括桐华与小黑鸟立马于此。 战争的创伤在这片凹地里显露无疑,坍塌的城墙,倾斜的箭塔,被落叶与泥土掩埋了一半的房屋,毒蛇与老鼠游走于其中,大火鸟不废吹灰之力便从里面抓了两条巨大毒蛇,一条被它开膛剖肚,另一条被它按在爪子下,准备当宵夜。 “大王,这里就是回风镇,娘亲说,这里以前有好多人,可是都让大王们杀光了,这里太靠近大山了,山里面有好多大王,我们也不敢住……呀,它好威风哦,连毒蛇都敢吃!” 第一百三十三章 你还需要一个人 回风镇,阴冷而潮湿的风自此而回。哪怕是在这四月天里,也是‘嗖嗖嗖’的,冷得渗人。 姬烈领着家臣与武士们绕着废镇转了一圈,镇子不大,方园不过里许,若是把镇子四周那些遮闭阳光的树木砍倒,再把镇子里面的落叶与於泥清除一下,当真还能住人,当然,那些毒蛇与老鼠以及各类动物也得请它们换个地方居住,而这项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自然是交给了大火鸟,谁叫它那么能吃呢。 一声令下。 大火鸟在废墟里窜来窜去,巨大的翅膀东一挥,西一扇,从那些阴冷不见天日的角落里赶出了成群结队的老鼠,毒蛇,狐狸,山猫等等,名叫‘小黑鸟’的小女孩在远处不停的赞美着它的威风。它仿佛知道小女孩很崇拜自己,愈发威风凛凛,时不时的叼起一条条毒蛇,一只只老鼠,把它们通通扔在小女孩的脚下,吓得小女孩跳着脚,哇哇乱叫。 废镇的四周也是一派热火朝天,一株又一株的参天古树被士兵们砍倒,树上的鸟儿惊得四下乱飞,更有甚者因为太过惊慌,一边飞,一边拉屎。 妫离抬起头来,无巧不巧,一坨鸟屎从天而降,恰好落在了他的鼻子上,他瞪大着眼睛怔住了,老半晌,当那热乎乎的鸟屎散发出的臭味一股一股的钻进他的鼻子里,他猛地打了个喷嚏。 “啊欠。” “哈哈哈。” 正在伐木的士兵们哄笑起来。 可怜的黑家子弟苦丧着一张脸,抬起手来想抹去鼻子上的鸟屎,又觉得恶心,可是不抹更恶心,两相权衡之下,他把眼睛一闭,飞快的抹了一把,然后把鸟屎拽在拳头里,指着那些嘲笑他的士兵,大声道:“太阳就要落坡了,动作快点。” “太阳?这里可没有太阳。” “司器大人被鸟屎给臭晕了头吧,这里只有无尽的风,没有太阳。若是司器大人想看太阳,那得爬到山上去,拔开云层。” “我猜大人肯定不敢,山上有大王,会把司器大人洗得干干净净,连鸟屎也清理干净。” “哈哈哈……” 士兵们的笑声更猛烈了。 年轻的司器大人脸上红一阵、青一阵,很是尴尬,悄悄的把手心里稀糊糊的鸟屎在屁股上擦干净了。他是姬烈的司器官,专职研制各类器具,守城器具,农作器具,战车研发,马车制造等等,而现在,他正在指挥士兵们用砍倒的树木制造简易的清理工具。 桐华此刻没有骑马,她偎依着一辆马车,静静的看着正在士兵群中走来走去的妫离,心想,这是一个墨家子弟,并且还是一个精艺精湛的墨家子弟,他怎会在这里帮助墨家的敌人?莫非,他是被那小恶人强行掳掠至此? “歌姬怎会骑马?”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桐华没有回头,她把目光移到小女孩的身上,决定等收拾好了废镇,便替小女孩洗个澡:“歌姬当然会骑马,君子六艺,该会的我都会。我必须得学会这些,不然就得吃领主大人的鞭子。” “你的琴声很熟悉。” 姬烈走到桐华身旁,看着正在忙碌的人群,海风带起他背后的大氅,与桐华的裙角偶尔相触相离。 桐华斜长的眼角跳了一下,很快便平复下来,她微微歪过脑袋,从侧面迎视着姬烈的目光:“听琴时的心境一样,入耳的琴声也就仿若相同。” 姬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桐华又道:“大人可有想过,以后该怎么办?毕竟,毕竟……”她和小黑鸟一样的固执,小黑鸟称呼姬烈为大王,不肯叫他领主,桐华则尊称姬烈为大人,而不是家主。 姬烈淡淡的笑了笑:“毕竟这里近乎与世隔绝,又盗匪众多,入目所见尽是一派苍凉,我带着五百余人来到这里,该如何活下去是么?” “嗯。”桐华点了点头。 “七八年前,在燕国时,我险些饿死,是战争救了我的命,这里虽然与世隔绝,然而,普天下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只要是在昊天大神的目光所笼罩之下,战争与死亡便无处不在。”说完,姬烈定定的看了桐华一眼,转身离去,因为他新任命的司寇官刑洛正向他走来。 “真是个小恶人,因战争而生,必然因战争而亡。” 桐华看着姬烈离去,清澈鎏莹的眼睛里倒映着姬烈越来越远的背影,她抿了一下嘴,眼神冰冷若雪。 几辆马车与粮车环围着,形成了一个圆圈,挡住了冷冽的海风,也遮住了视线,一排顶盔贯甲的士兵守护着它。 姬烈从车与车之间的缝隙走进去,他的家臣与武士们席地而座,正在等待着他的到来。在召国的宣城时,姬烈把所有的刀币都换成了粮食,可是就算如此,他们最多也只能撑到秋天的到来。 第一个说话的人是慎夫子,他慢吞吞的说道:“此地贫瘠,泥土虽然肥沃,却种不下粮食,海中虽有鱼,却无人打捞,山中虽有野物,却无人打猎。” 诚然,事实便是如此。 经由姬烈授意,桐华曾经问过小黑鸟:“为什么你们不种粮食?” 小黑鸟答道:“粮食种下去了,会被海风侵蚀,会被海鸟糟蹋,收成还不够填肚子的。” 桐华又问:“为什么不进山打猎?” 小黑鸟瞪大着眼睛说:“山里有大王,猎物都是大王们的,谁敢进山呢?” 桐华沉默了一会,再问:“那为什么不入海捕鱼?” 这回,小黑鸟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桐华,过了很久,才说:“漂亮的大姐姐,海里也有大王,他们就等着我们入海捕鱼呢,我们把鱼晒干,堆成了山,他们就在那个时候驾着很大很大的船来,把鱼抢走,把人杀光。” 桐华明白了,幽幽的说:“那你们如何生存?” “挨饿。”小黑鸟一本正经的答道。 挨饿的确是一种生存手段,并且是最为原始的生存手段,然而,姬烈却并不想挨饿,他来到这里不是来忍饥挨饿的,更不想变成仓惶无助的老鼠,他穿着铠甲,腰上悬剑,终有一天,他会率着大军跃过流渊河,去兑现往日的诺言,纵然那一天,看上去还很遥远。 此心,坚定不移。 于是,他朝着自己的司寇官重重的点了点头。 刑洛一手按着膝盖上的甲叶,一手按着剑柄,声音很沉:“海风糟蹋粮食,我们可以把它拦起来,就拦在那片小山坡上,海鸟糟蹋粮食,我们可以趋赶它们,射杀它们,把它们通通赶进大海里,或是腌成鸟干。” “谁来筑墙,谁来赶鸟,谁又来种粮?”慎夫子阴恻恻地问。 刑洛道:“这里有人,他们躲在漆黑的泥洞里,我们得把他们请出来,请到阳光之下。” “你骑着马去,他们会像老鼠一样钻进洞里,说不定,还会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朝你射上一箭。”慎夫子的声音依旧很冷。 年轻的司寇官不为所动,一张脸冰冷的就像石铸铁浇一般:“他们之所以畏惧我们,那是因为他们分不清我们与那些大王的区别。所以在筑墙之前,我们得砍些脑袋,那些大王们的脑袋。” “愚蠢!” 慎夫子猛地一甩袖子,喝道:“好战者,必亡于战。况且,山高林深,你上哪去寻盗匪的脑袋?若是冒然进山,怕是有去无回,那时就是覆顶之灾!” “嘿嘿。” 刑洛冷冷一笑,按膝而起,正准备说话。 殷雍微微一笑,抬起手来,示意刑洛坐下:“一路而来,从西到东,两百余里,我们共计遭受了十二次袭击,盗匪扔下了数百具尸体,却仍然不肯放弃。这是为什么呢?是为了我们的粮草而来?还是别有所图?若是为了粮草而来,应当知道他们是在以卵击石。若说是为了证明谁才是此地的主人,那又太过荒谬,山里的大王可不止一个,又是什么让他们沆瀣一气?” 儒雅的老者抚着三寸短须,睿智的目光逐一的扫过在座之人,最后停顿在了姬烈的身上。姬烈皱着眉头,眼角与脸颊上的伤疤轻轻的跳动。 良久,姬烈道:“有人希望我们知难而退,离开此地。” “会是什么人?”殷雍紧接着问。 慎夫子冷冷的笑着。 姬烈道:“谁获利,谁为盗。” “便是如此。”殷雍拍了下手掌,笑道:“诸位试想一下,我们若是知难而退,会退向何地?” “流渊河南岸。”慎夫子立马接口道。 殷雍笑了一笑:“慎夫子所言正是,我们若是跃过了流渊河,想必纷乱的安国又将添上一把火。如此说来,谁将获利?” “陈、召二位君侯。”慎夫子智珠在握。 殷雍笑道:“既是如此,那么我想,在没有达到意图之前,山里的那些盗匪根本不用我们去寻,他们必然还会再来,或许,就是今夜。” 姬烈看着自己的两位谋臣,脸上浮起了怪异的笑容,他说道:“大王们的脑袋得砍,海墙得筑,海鸟得杀,钻在泥洞里的人也得请出来。这里并不是我们的牢笼,而是我们的起点,我们会用手中的剑赋予它和平。” “要做到这一切,你还需要一个人。”殷雍笑道。 “谁?” “桐华。” 殷雍的话刚一落地,一直搭拉着眼皮昏昏欲睡的蒯无垢便睁开了眼,英俊潇洒的白衣士子举了举手里的小酒壶:“是啊,很多时候,美丽的女子总是能带给人迷惑,人们会震惊于她的美丽而忘记美丽的事物背后,往往很危险。不过,我想有了她的帮助,那些老鼠们会少一些戒备,慢慢的从泥洞里爬出来。” 姬烈点了点头。 刑洛不屑地挑了挑眉,冷声道:“有些人,只会动嘴皮子。” “很多时候,我的嘴皮子,胜过你腰上的剑。” 蒯无垢饮了一小口酒,脸上飞起了潮红,他淡淡的看了刑洛一眼,把目光转向姬烈。 “领主大人,你若不想被困在这里,那么,还需要一个人。” “谁?” “我。” 第一百三十四章 杀戮与魅惑 “我得活着,活着回去。” “我得去找到她,用最为真诚的话语告诉她,当我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时,是她点亮了我的世界。她在墙上读书,至此,我不再孤独。” “我还会去宋国,把手中的剑插进鱼罗夫的喉咙里,告诉他,死亡曾经离我很近,现下我把它赐给你。” “等做完了这一切,我会脱下沉重而冰冷的甲胄去寻小虞她们,萤雪已经离我而去,我的亲人越来越少,希望那一天,我的世界不再有杀戮与痛苦……” 月亮升起来了,照在姬烈的铠甲上。 海边的月亮格外冷,它飘浮在大海之上,将冷冷的光芒撒向大地。海鸟在月光里逃窜,大火鸟在天空下纵横,大地在颤抖。 零星的厮杀还在持续着。 当海上的月亮刚刚冒出一个脑袋,凄冷的夜风吹过茂密的森林,从那巍峨如鬼的大山里钻出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拿着各式各样武器,怪叫着冲进了简易的营地,很快,整个营地便化成了一片火海,就在他们肆意的大笑时,从那火海的外围响起了震天荡地的号角声,轰隆隆的马蹄声。等待已久的士兵们既像是魔鬼的使者,又像是昊天大神的鞭子,无情的抽向他们,把他们抽得肢离破散。一遍又一遍的辗过他们,把他们辗得血流成河。 杀戮,就此而始。 月亮冷冷的注视着,一眨不眨,或许,它很喜欢杀戮。 与此同时,白衣士子骑着那匹跛脚马冲下了小山坡,说走就走,绝不拖泥带水,姬烈派了二十名骑兵护卫他的安全,而他将会去完成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终于,最后一声惨叫嘎然而止,杀戮的火焰咆哮而来,沉寂而去,士兵们踩着血色的泥泞,把剑从敌人的胸膛上拔出来,带出一股又一股尚未凝结的血液。一群又一群的俘虏在血水里颤抖,半个时辰前,他们凶恶的就像魔鬼,然而半个时辰之后,他们只是老鼠,惊慌失措的老鼠。 刑洛朝着姬烈走来,年轻的司寇官脸上被血糊得乱七八糟,那件古朴的甲胄上又多了一些凹痕,背后的大氅也湿透了,滴着一窜又一窜的血,而手里则提着一颗带血的头颅,他把那颗头颅扔在地上。 “来了三个大王,这是其中之一。” 头颅在滑腻腻的血地里打着滚,这是一颗肮脏的头颅,大张着嘴,死不瞑目,本就乱糟糟的头发被血糊成了一条一条,在那额头上缠着一条五颜六色的草绳,绳子上系着稀奇古怪的东西,既有飞禽的羽毛,又有走兽的牙齿,还有海边的贝壳。 “明天,当太阳升起来,在那里升起旗帜,把头颅通通插在戟尖上,命所有的俘虏去修筑海墙。” “诺。” 姬烈只是扫了那头颅一眼,便向蒙蒙远方看去,声音冷得仿若千古不化的雪,不带半点感情,可是仔细一听,好似又有一些疲惫。 刑洛走到他的身旁,与他肩并着望向远方,白衣士子的身影在远方忽隐忽现,渐渐的,再也看不见了,年轻的司寇官犹豫了一下,说道:“他走了,或将就此不归。” “不会。”姬烈摇头道,目光很坚定。 “就他一个人前去,能顶什么事?当真能挑起陈国与召国之间的战争?”刑洛凝视着姬烈,他不明白姬烈为什么要相信那个骗子,是的,智者一眼就能看出来,蒯无垢就是个骗子,爱说大话的骗子。像这样的骗子他见得多了,这些人没什么本事,却喜欢周游在列国之间,向诸侯们大肆的卖弄他们那些所谓的学问,事实上,除了极少部份有真材实料的人,大部份都是骗子。 “他是鬼谷先生的传人,在这个世间,若是连鬼谷先生的传人都不能做到的事情,那么,无人可以做到。” “或许,他的身份也是假的,家主,他的胆子很大,我想,如果在必须的情况下,他甚至会说自己是昊天大神的传人。” 刑洛的声音急切起来,他与蒯无垢是死对头,但却朝夕相处,所以,他非常了解蒯无垢,那可真是一个胆大妄为的人物,而且嘴巴厉害,死的能让他说成活的,活的也能变成死的。 “安静的等待吧,我们别无选择。” 姬烈微微笑了一笑,重重的拍了拍他的司寇官的肩膀,翻上马背,朝真正的营地走去。 “等待什么?等待背叛吗?”刑洛嘟嚷了两句,拧起地上的头颅,大步离去。 士兵们将俘虏一窜一窜的绑起来,押向营地,姬烈骑着马从他们的身旁经过,那些俘虏像是丢了魂一般,怔怔的看着他,而他也在打量那些俘虏,一个个面黄肌瘦,眼窝内陷,所有的精气神都被死亡的手无情的抽走。 “或许,他们并不全是山戎人。然而,此刻命运都一样。” 些许的怜悯很快被冷冽的夜风吹走了,姬烈纵马奔入营地,里面孤零零的燃着几束火把,火苗在夜风里乱窜,滋滋作响。在一辆马车旁边,姬烈看到了自己的司器官,他畏畏缩缩的站在月光下,鬼头鬼脑的东看西看,好像是在犹豫,又仿佛是在害怕什么一样。 “蹄它,蹄它。” 马蹄踩在空旷的营地里,发出了轻微却又响亮的声音,那声音惊了月下的司器官,他转身想跑,可是身子扭过来了,脚却还没掉过来,于是,就听‘扑通’一声响,司器官摔倒在了泥泞里。 姬烈骑着马,慢慢的靠近,剑袋里的剑拍打着裙甲。 战马低下头来,拱了拱司器官。 司器官妫离浑身猛地一抖,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慌慌张张的道:“家主。” “你在这里干什么?”姬烈看着那辆马车。 “我,我。”司器官的牙齿在打颤。 “看着我的眼睛说话。” 姬烈回过头来,直视着妫离。 司器官的眼睛躲来躲去,却哪里躲得过,只好壮着胆子迎视着领主大人,过了一会,他平静下来,摊开手掌,说道:“我,我来送东西。” “送给谁?” “她,她……”司器官飞快的指了一下马车,又飞快的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浑身都在颤抖。 “放着吧,我代你交给她。” “是。” 妫离蹲下身来,把掌心里的物事小心翼翼的放在地上,然后猛然起身,调过头来,一溜烟的逃走。 这是一个小巧而精致的玩艺,木头做的,像是一只小鸟,姬烈把它拿起来,东看西看,发现在那小鸟的肚子下面有一个转轴,拧了几转,轻轻一抛。那小鸟便扑腾着翅膀飞了起来,飞在浩浩的月光之下。 姬烈骑在马背上,看着它越飞越高,等到轴转尽了,它从天上掉下来,姬烈一伸手,接住了它。 “大人。” 马车的车窗推开了,一张绝美的脸蛋掩映在迷离的月光之下,那双眼睛真漂亮,像是黑白琉璃一样。车里的人儿见姬烈怔了一下,嘴角微微一弯,脸蛋上飞起了一抹红晕,妩媚之极,她说道:“大人手里拿的木鸟是司器先生赠送给小黑鸟的,大人莫非想占为已有?大人们的玩物是整个天下,而不应该是一只小木鸟。”说着,她从车窗里伸出手来,摊开了雪白的手掌。 姬烈把木鸟放在她的掌心里,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的手指颤抖了一下,恰好与姬烈的掌心微微一触。 浅凉,浅凉。 美人儿脸上的红晕更红了,她缩回了手,低下了头,咬着嘴唇:“大人,要不要进来听琴?”声音很细,像蚊子一样低不可闻。 月色有些诱人,月光下的美人更诱人。 桐华是姬烈的侍姬,可是姬烈却从来不与她亲近,今夜,姬烈刚刚打了一场胜仗,砍了不少的头颅,浑身上下正是血气充沛,无处发泄之时,此刻,美人邀约共聚马车听琴,那马车的车厢不过丈许方园,两人若是对坐,想必再无缝隙。 耳髻斯磨,浅吟低聆,正是英雄男儿本色啊。 “咕咕。” 殊不知,就在这媚惑无极的时刻,大火鸟的叫声却不合时宜的响起,它从不远处走来,一步一步走到姬烈的马前,一挥翅膀,把姬烈的马逼退数步,随后转过头,盯着车窗里的美人儿:“咕咕咕!” 又是你这只讨厌的大怪鸟! 桐华心里恨得牙痒痒的,可是脸上的妩媚却半分不减,她媚媚的瞟了一眼马背上的姬烈,咬着嘴唇的一角,慢慢的关上了车窗。当那车窗完全阖上的一瞬间,桐华面寒若雪,横打在腿上的琴中剑已经出鞘。 姬烈摸了摸大火鸟的头,朝自己的帐蓬走去。此时,整个营地亮起来了,得胜归来的将士们执着火把,牵着战马,穿梭于其中。他的老师殷雍迈着方步,走在那些跪在地上的俘虏群里,好像是清点人数,又好像是训斥着什么。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希望它永远也不会结束。姬烈刚一进帐,看见有人在灯下待他。 那人是慎夫子。 “我是来向你告辞的,老朽在这里帮不上什么忙,只会浪费你的粮食。” 白发苍苍的老人跪坐在灯下,面无表情。 姬烈笑道:“姬烈早就说过,慎夫子来去自如。” “难道,你以为我会背弃自己的诺言?” 慎夫子抬起头来,目光犹胜灯光。 第一百三十五间 咨意妄为的大将军 刚下了一场雨,空气很清新,院子里飘着淡淡的清香味,那不是案上寥寥娜娜的熏香的味道,而是竹子被雨水滋润后所散发出来的香气。 院子并不大,前后不过三进,院墙也并不高,便是一只猫也能很轻松的翻进去,不过,这里却是整个即墨城里,除了宫城之外,最为知名的地方,它是大将军府。 门上没有牌匾,昨夜的那一场雨很猛烈,它不仅滋润了大地,还侵蚀了陈旧的牌匾,致使匾额上的那个‘大’字彻底的脱落在了地上。 匾坏了当然得修,这是先君亲笔所书的牌匾,偌大的齐国,能修它的人只有一个,那便是齐国的新君。此刻,它躺在院子里的雨亭里,大将军跪坐在它在的身旁,用上好的楚锦一点一点的擦拭着它的身体。 大将军的手很粗大,右手少了一根尾指,左手的手背上有一道斜长的旧伤,它爬在手背上,像是一条百足蜈蚣。 这是一双握剑的手,掌握万千人生与死的手。大将军没有穿甲胄,袭着一粗布麻衣,像个普通的农夫。他擦试着匾额,一遍又一遍,动作很轻柔,神情很专注,仿佛深怕将它弄疼了似的。 等到把匾额擦得干干净净,大将军俯着身子,把匾额上的水痕吹干,用一方锦布包起来,慎重的放在案角。然后,展开一卷空白的竹简,提起笔来。 雨亭的四周围着竹子,晶莹的水珠挂在竹叶的尖端上,又‘哚儿’一声,滴落在青石板上的水窝里。一群小孩在竹林旁边的书台上排排坐,有男有女,大的七八岁,小的三四岁。书台是一块凸起的大青石,上面铺了一层木板,夫子坐在木板后面的廊上,捧着竹简摇头晃脑的读起书来,小孩们也有样学样。朗朗的读书声飘荡在院子里,为这清幽的早晨带来了鲜活的气息。 妇人从后院来,三十有许,面目姣好,风韵犹存,她是大将军的夫人,也是那一群小孩的娘亲。世人尽知,大将军与夫人伉俪情深,虽是位高权重,却从来不贪恋女色,平生唯有一妻。 妇人领着四名侍婢走到读书台,四名侍婢俱是平凡颜色,一看便知是普通的奴隶女儿,她们的手里托着木盘,上面放着几碟吃食。 “娘亲,我要吃绿枣糕。” “娘亲,我要喝莲子羹。” “娘亲,我要,我要小花猫……” “喵喵喵,小妹,你才是只小花猫,哈哈……” 见了妇人,一群小孩顿时扔下了竹简,朝着妇人大声的嚷嚷着。妇人温婉的笑着,却不说话,只是摇头。夫子很是尴尬,既想站起身来喝斥,又觉得此举颇是失礼,他只能把头低下来,继续读书。 “咳。” 这时,轻微的咳嗽声从雨亭里传来,一群小孩立马僵化,那正扬着小手朝妇人奔来的小女孩也顿住了脚步,睁着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娘亲。 妇人莞尔一笑。 “娘亲,我不要小花猫了,我去读书了。” 小女孩快哭了,皱着鼻子把两只小手端在了腰际,有模有样的朝妇人施了一礼,回到了读书台上。 朗朗的读书声再次响起。 妇人领着四名侍婢穿过竹林,来到雨亭里,大将军仍在执笔,每写一个字,他就会顿一顿,好像是在沉思,又仿佛是因为手中的那支笔沉如千斤。 “夫君,该吃饭了。” 妇人跪在案前,把侍婢们捧着的吃食逐一放在案上,两味小菜,一碟肉饼,一尾青鱼,一瓮冒着腾腾热气的细米粥,都是地地道道的鲁国风味。 大将军没有停笔,他瞥了一眼那尾青鱼,面露不悦之色。 “夫君身上有伤,若不吃些补食,伤势难以见好。” 妇人微笑着,娓娓规劝。 大将军不置可否,又看了一眼妇人的身上的衣裳,摇了摇头。 妇人脸上一红,她穿着华丽的裙裳,所用的材料是价值不菲的楚锦,上面的刺绣也很精美,而头上也戴着金簪玉缕,与大将军的穿着一较,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可是妇人心想,女为悦己容,此乃天经地义,再则,以夫君今时今日的地位,我这样的打扮已经是很朴素了。 于是,妇人说道:“往日也是这般穿着,若是一下改过来,反而不美。” “往日?” 大将军终于停下了笔,把刚写好的竹简卷起来,轻轻的推到妇人面前,抓起一张肉饼,囫囵的嚼起来:“妙儿可还记得,二十年前,你我初见的时候?” “当然记得。” 妇人爱怜的伸出手,把大将军嘴角的肉沫抹了,微笑道:“那时夫君还是鲁国的士子,也是在这样的四月天里,剑兰花开得特别美,我与父亲乘着马车去拜见鲁冰卿相。一路上,你骑着一匹瘦马,捧着一束剑兰花,赖在我的马车旁,任由父亲喝骂,就是不肯离去。” 大将军微微一笑:“是啊,那时你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小娘,而我只是个落魄的士子,有了上顿没下顿,却妄想娶你为妻。若不是因为我,你现在应该在鲁国,做老卿相的儿媳,嗯,不对,他现在也是卿相,你便是卿相之妻。妙儿,这么多年你跟着我担惊受怕,后不后悔?” “妙儿不悔。” 妇人嗔了大将军一眼,又回头向竹林外面看去,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夫若南山乔,妾乃缚乔藤,藤乔不相离,叶叶共比襟。对了夫君,琢儿已经八岁了,应该让他去稷下学宫了,他是长子,将来会继承你的爵位与领地。熏儿年纪还小,又是个女儿家,莫若就让她跟着我一起学学女红,妙儿保证会给夫君一个仪态大方,端庄娴雅的贵族小娘。” 妇人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 大将军眼里的痛楚一闪而逝,他捧起那瓮已经没有了热气的细米粥,呼啦呼啦的喝了个底朝天,抹了把嘴:“妙儿,马车等在外面,是该起行了。” “夫君又要出征了吗?”妇人面露惊容。 “不是我,而是你。” “我?” 大将军点了点头:“从即墨到鲁国的怀城,快马加鞭,只有个把月路程,等你回到怀城,剑兰花开得正是灿烂,你应该去祭拜你的父亲,我的翁丈大人,也替我在老师的坟前献上一束剑兰花。” “夫君这是何意?”妇人神色茫然。 “休书,就在你的面前。” 大将军站起身来,走到亭子外面。妇人颤抖的打开竹简,匆匆扫了一眼,脸色唰的尽白,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走吧,你我缘份已尽。” “夫君……” “走!” 竹简‘啪’的一声坠在地上,霎那间,妇人什么都明白了,泪眼汪汪的看着大将军雄阔的后背,惨然道:“近来,外间时有传闻,说是夫君咨意妄为,不仅霸田欺市,还强掳民女,在外面建了庄院,把她们通通养在里面,终日醉酒寻欢,妙儿原本不信,如今看来……” “确有此事。” 大将军的声音极冷,他的目光看着竹林小道,妇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朝雨亭走来,她是那么的妖娆,小腰纤细,盈盈一握,赤着脚,小脚如玉,皮肤吹弹得破,脸上飞着一层红霞,头上的细簪伴随着脚步的移动,叮铃作响。这女子穿得很朴素,然而一举一动无不媚到极致,与浑身华衣的妇人一较,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女子款款的拜倒在大将军的面前。 “夫君,你好狠的心哪。” 妇人咬着嘴唇,转身朝后门奔去。 谁知,大将军却叫住了她,冷冷地道:“走前门,马车等在前门。” 妇人惨声道:“乐凝,你我就此绝别,可是琢儿他们……” “他们承受得起,也必须得承受。”大将军的声音冷得像冰。 妇人掩着脸,向前院奔去,途经读书台,那群小孩怔怔的看着娘亲离去,等他们回过神来,娘亲的身影却已经消失在了眼前,他们纷纷从读书台上跳下来,哭叫着。最小的小女孩哇啦哇啦的哭着,跌跌撞撞的朝前院奔去。 “熏儿,你要去哪里?” 大将军从竹林里冲出来,一把将小女孩抱在怀里,又回过头来,冷冷的看着那一群骚动的儿女。 “读书!!” 读书声夹杂着哭泣声,又一次响了起来。 下雨了,细蒙细蒙的雨飘满了整个天空。 有人从前院来,头上戴着玉冠,身上穿着华丽的袍子,他熟悉的穿行着回廊和天井,很快便来到了读书台。他看向读书台,那一群小孩子冒着雨,在台上声嘶力竭的读书,眼睛红的像狼。 那人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走入雨亭里。 “四弟来了。” 大将军坐在雨亭里,怀里抱着小女儿。小女孩咬着手指头,嘟着嘴巴睡着了,脸上的泪痕却还没干透。那名妖娆的女子静静的站在大将军身后,低着头,仿佛在看自己有几根脚指头。 “兄长,朝野内外的暗流越来越汹涌了。”来人坐在大将军的对面,他是齐国的大商人,乐芈。 大将军道:“今日,君上宴请你,是不是要你做黑暗中的那柄剑,在关键的时刻,从我背后插下。” “不,他只是告诉我,什么是制衡。” “制衡?” 大将军把怀里的小女孩交给那个女子,眯着眼睛看着自己的族弟:“你制衡我?不,君上是在说,等我死后,你便可以取代我,与胜者相互制衡,看来,君上是真的想我死。” “兄长既已知道,何不狠下心来,作殊死一博!” 商人的拳头重重的锤在案上,震得那些碟瓮滚了一地。大将军把它们都捡起来,一个个的摆放好,一边摆,一边沉思,当他把最后一面碗碟摆好时,已是一刻钟后。 “你走吧,至今而后,不到风平浪静之时,不可再来。” “兄长?!” “走吧。” 大商人气急败坏,大将军却气定神闲,他捧起那面少了一个字的牌匾,心想,或许,过几天,我得把它送去补一补。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欲亡之,必先狂之 “端瑞十八年,印无道见疑于郑侯,其时,印无道任职郑国上卿,门客上千,颇有贤名。世人皆以为,主弱臣强,非国之喜见。故,郑侯疑之。” 齐格喜欢读书,经常是卷不离手,不是兵书便是史册,做一位君侯,既要知兵也要知史,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史者,国之将来,盛衰之途。 早上,他一般会读兵书,吃了午食再读史书。可是现在,太阳才刚刚从景华殿那高大的宫墙后面爬上来,他的手里却捧着一卷史书,而这则小史颇有意思。 它说的是郑侯与印无道之间的故事,郑侯初继位,印无道任上卿,主弱臣强之下,有人劝郑侯想办法除掉印无道。印无道当然不会引颈就戮,上千门客之中,有人劝他远走高飞,也有人劝他干脆起兵杀主,可是印无道却把劝他远走飞的门客赶了出去,又杀掉了劝他起兵弑主的门客。然后,印无道开始肆意的霸田,并且愈演愈烈,他仿佛被郑侯给逼疯了,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抢了右大夫的女儿,强行掳掠至家中,而此还不算完,他为了满足女人的虚荣,大肆揽财,在自己的领上横征暴敛,险些激起一场民变。然而,郑侯的猜忌却因他的纵情声色而有所缓解。 直到三年后,郑国与安国一战,印无道领兵出征,凯旋归来时,郑侯对印无道说,卿虽霸道,酒色财气样样俱全,然而,依然不失为国之良臣。不想,印无道却说,臣不贪财也不贪色,为安君上之心,不得不为而已。 “至此,君臣相合。” “哈哈。” 读完了这则小史,齐格捧着书卷笑起来。“这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故事啊,前车之史,足鉴后事将来,是谁把它放在我的案上呢?”他向身侧的宫人看去。 宫人们见君侯看来,哪敢与他对视,扑拉拉跪了一地,却无人应答。 齐格拿着书卷站起身,他迈动着脚步向地上的宫人走去,精美的翘头鞋在宫人的眼前来来回回的动荡着,他们浑身都在颤抖,呼吸也越来越急促,都快喘不过气来了,可是依旧没人承认,因为谁都知道这可不是小事,那是掉脑袋的大事。 掌管侍书的宫人额头上的汗水一滴一滴滚落在描云地砖上,他艰难的动了动嘴巴,正准备说话。 这时,殿外却响起了一个拖得老长的声音:“君上,臣,公输唬求见。” “呼……” 宫人们不由自住的喘了一口气,均想,虽说君上继位不久,然而,凛凛之威已经不输于先君,幸好老公输来得及时,要不然,今天这一劫怕是躲不过咯。 齐格当然不知道宫人们在想什么,不过他却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对自己的敬畏,此时此刻他不由得想起了已故的君父,小时候,君父曾经拉着他的手,指着景华殿前那排斜长的玉白台阶,告诉他:‘格儿,御下之道便是君与臣之间的距离,君侯站在台阶上,臣子处于台阶下,而这排台阶这便是权力与地位。权力与地位是臣子效忠的来源,他们一排一排向你走来,你要紧盯他们的步伐,若是有人走得快了,那么,你就要从台阶上踢块石子下去,绊他一跤。’ ‘若是台阶上没有石子呢。’小齐格看了看左右,问道。 ‘必须得有,这是做为一位君侯的必修之课。’君父摸了摸他的头,宠爱的看着他。 “君父,我想,我已经学会了找石子。” 齐格并没有让他的舅父久等,但也没让他的舅父进来,他举步向殿外走去,从昏暗的大殿走到阳光下面。 景华殿外的那排玉白台阶很陡很长,老公输从台阶下爬上来,累得像头牛一样不住的喘着粗气,一个小宫人正在捶着他的背,小宫人当然不是为了巴结他,而是因为小宫人觉得若是不给他捶捶,怕是这位公输老大人还没有见到君上便会一命呜呼。 老公输弯着背,小宫人很用心的捶着,俩人都没有发现齐格已经走了出来。等他们看见齐格时,齐格正依着高大的殿柱,微微的笑着,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泛着一层柔和的光芒,像太阳之子一样。 “君上。” 老公输拄着拐杖便要往行跪拜礼,而那小宫人早已‘扑嗵’一声跪在了地上。齐格抢先一步,在老公输还没有拜下去之前扶起了他,笑道:“舅父不用多礼。” “礼不可废。” 老公输坚决的拜了下去,又颤颤危危的站起身来,想要说什么,却看了看齐格的左右。 齐格笑道:“今日天色正好,若是舅父的腿脚不乏,不妨陪我走走。”说着,以眼神示意亦步亦趋的宫人们退下。 宫人们倒退至阴暗的角落里。 齐格扶着老公输的手臂走下台阶,一辆马车等在那里,俩人上了车,绕着狭窄的宫墙而行。 马车东绕西走,来到了宫城的后门,又有两辆马车等在那里,马车上没有任何标识,在那辆马车的旁边站着四名剑士,他们面容冷峻,穿着黑色的衣裳,腰上悬着黑色的剑。 两名剑士迎上前来,手里各捧着一套衣物。 齐格与老公输一言不发的接过衣物,钻入马车,不多时,又从马车里走下来,齐格已经换下了那套君侯的礼服,老公输也是一身儒雅的装扮,此时再看,俩人就是普通的贵族。 …… 即墨城也有《墨香楼》,四月,樱脂花开得无比烂漫,来来往往的行人穿梭于其中,惹得满肩飘香。 墨香楼是天下第一楼,酒肆里的侍从与侍女根本不需要吆喝,他们只需要静静的站在门前,端庄的看着车水马龙。 今日,在门前迎宾的侍女异常美丽,所有的客人都被她吸引了目光,不论是贵族还是商贩,他们通通驻足在门前,站在樱脂树下,欣赏着她的美丽。 众目睽睽之下,那位美丽的侍女却一点不慌张,她穿着蓝白相间的衣裳,双手端在腰间,明眸秋水直视着前方,对那些震惊于她的美丽的人视而不见。 她仿佛在等待着谁。 这时,一辆马车穿过那片花海,停在了墨香楼的门前,骑着马的四名黑衣剑士抬头看了看门上的匾额,又环顾四周,见人头簇涌,俱是一脸凝重,其中一人翻下马背,走到马车旁掀起车帘。 从车上走出来两名贵族,一老一少,老者一脸的疲惫,一下马车便躲在了树荫下,大口大口喘气,少者极其英俊,脸上始终带着微笑,他走到树荫下,轻轻的抚着老者的背。 “舅父受累了。” 老者一边喘,一边道:“老了,自打从燕国回来之后,我这身老骨头便一日不如一日,都是那匹癞子马害的,唉,可惜,最终我还是没能留下它。” 年轻贵族的脸色突然有些尴尬,他摸了摸鼻子,扶着老者朝墨香楼走去,途经那美丽的侍女时,异香袭来,他歪过脑袋,稍稍打量了一下。 侍女眉心浅皱,低下头去。 这侍女身上有股异香,比那素雅的樱脂花香还要浓烈,因此召来了一群蝴蝶,绕着她翩翩起舞。 走入墨香楼里,客人颇是稀少,而这都要归功于那位侍女。 年轻贵族扶着老者直上二楼,俩人来到雅间里,面对面对坐下,四名黑衣剑士守在门外。 一名侍女来捧来木盘。 等那奉酒上茶的侍女离去,老者捧起茶碗,咕噜噜饮了一气,神色好了一些,张嘴道:“君上……” “既然这里是酒肆,而我们又是这样的打扮,那就没有君臣,只有舅父与内侄。” 年轻的贵族微笑着打断了老者的话,老者犹豫了一下,低声道:“天欲亡之,必先狂之。如今,乐凝是越来越猖狂了,前些日子,他强行霸占了雾隐镇外五十里地,那里可是侯族的直系领地。并且,他还命人在雾隐山下大造庄院,四处搜罗美女,但凡被他看中,都会入了他的庄院。” “这事我知道,听说,他还抢了右史的侄女,为此,范右史的家臣与其发生冲突,他当场杀了数人,说自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莫说抢个女人,便是抢了右史的老妻,右史也只能忍着。”齐格仍然微笑着。 老公输一张老脸涨得通红,冷声道:“昨日,他命人给我送了一封信。” “是何内容?”齐格问道。 老公输看了看齐格,神情犹豫不决,最后猛地一咬牙,瞪大通红的眼睛,恨声道:“此獠不除,天下不安。恳请君上早作决断,至于除獠之局,臣已伏好,只需君上一言而决,老臣便可以将他的脑袋割下来,装进匣子里,献给君上!昊天大神在上,鉴证我言,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他倒底说了什么?” 齐格对信中的内容很是好奇,居然把老公输气成这样。 “君上……” 老公输‘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肩头不住的颤抖,悲不成声:“君上啊,乐凝此人当不得人子啊,他把同甘共苦的发妻休了,却命人送信给我,说是对我的女儿念念不忘,希望我能把我那可怜的,守寡的女儿嫁给他,这,这,这简直就是欺人太甚啊,他,他是疯了啊!!” 老公输一把鼻涕一把泪,羞怒欲狂。 “他确实疯了。” 齐格冷冷的说着,目光冰冷如剑。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下棋的女人 乐凝是齐格的封臣,一位封君想要杀掉自己的封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哪怕齐国富甲天下,纵然他是当之无愧的万乘之君。 在广袤无垠的中州大地上,虽说是大争之世,唯有强者方能生存,然而,就连诸侯与诸侯之间的战争都需要寻找借口,尽管那些借口千奇百怪,有些甚至非常滑稽,连三岁小孩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借口就是借口,再糟糕的借口也有它符合道理的一面,要不然,就会遭致天下人耻笑,因为借口代表着礼法,只有蛮夷才会不顾礼法。同样,封臣若是想杀自己的封君,那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唯一的下场只有一个,那便是引起天下人群起而攻之。譬如,那位弑君篡国却被雍公砍掉脑袋的狂妄之徒。 狂妄,这便是齐格的借口。 疑心,这便是齐格诛杀乐凝的源头。 自古以来,因狂妄而产生的疑心,因凝心而导致的杀戮数不胜数,任何一个诸侯国都有,齐国自然也不例外。自从齐格继任国君以来,他的身旁便一直响着两个声音,其中一个告诉他,乐凝必须得杀,因为他是鲁国人,鲁人与齐人有刻进骨子里的仇恨,总有一天,不是齐国灭了鲁国便是鲁国灭了齐国,而齐国之所以用他,是用他的才学壮大齐国,如今齐国已然强大,正是卸磨杀驴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则说,齐国的强大还远远不够,每一次君侯更替都是血流成河,齐国也会因此而衰弱,仿佛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一样不断的反复。 这就像是一个诅咒,又像是一道枷索,紧紧的勒着齐国的脖子,让齐国总是不够强大,至少不足以一吞天下。 结症倒底在哪? 世世代代的齐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可是齐格却为此而深思了很久很久,因为他的胸中藏着天下,要么单骑走天涯,要么君临天下,淡看风云变化。 “乐凝,该不该杀?法,是不是该变一变?” 阳光落在竹窗上,照着齐格的半张侧脸,他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之中,毕竟他还太过年轻,又是站在巨人的肩上,难免会举棋不定。 “君上啊,乐凝得杀啊,狂妄已经填满了他的心,欲望却在不断的增长,若是不除掉他,便是齐国的又一位妖姬啊。” 老公输仍然匍匐在地上抽抽咽咽。齐格听到‘妖姬’两个字,眉梢颤了颤,血色妖姬是他祖父的女人,也是东夷之王的女儿,五十年前,齐国经历了一次险些灭亡的浩劫,罪魁祸首便是那血色妖姬,她用齐人的血染红了她的裙子,而齐格的父亲齐白眼-齐重申便是直接的受害者与受益者。 “君上啊,五十年前的血,至今还在流着啊,非我齐人,其心必异啊。” 是啊,非我齐人,其心必异,为了这句话,我与舅公一起谋划,与老齐人一起谋划,给乐凝挖了一个巨大的坑,他站在那坑上,不疯也得疯,可是,我倒底该不该杀他? 齐格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乐凝就像是他心里的一根刺,不拔掉它,会隐隐作痛,然而一旦拔掉,却又是如此的惶恐。这,倒底是为什么? “君上啊,乐凝现在已经是众夭之的啊,偏生他还狂妄无比,竟然自己把脑袋搁在了刀口之下,现在若是不趁机杀他,那就是后患无穷啊。” “他为什么要休掉发妻?”齐格突然问道。 “呃……” 正在把鼻涕往腿上擦的老公输怔了一下,过了一会,他抬起那张老泪纵横的脸,一坨鼻涕糊在嘴巴上面,颇是滑稽又恶心,他想了一想,说道:“君上切莫被他蒙蔽了眼睛啊,他休妻只是为了自保,妄想由此告诉君上,他与鲁国已然毫无瓜葛。但是,越是如此,越是足以证明他的不臣之心啊,君上……” 齐格头痛起来,他向窗外看去,窗外是一片烂漫的樱脂花,这种花是天下最为素洁的花,花瓣是白色的,正中心有一点嫩红,清风吹来,淡淡的香气也就随之而来,他却仿佛在那浩洁的花海里看见了一只雪白的老狐狸,它瞪着两只乌溜溜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他,那眼神很冷,好像想要扑过来咬他一口,而在那狐狸的周围,突然出现了一群撕牙裂嘴的狗,它们环围着狐狸,朝着狐狸狂吠,想把狐狸撕碎。狐狸轻蔑的看着它们,也看着他,那眼神越来越是怪异,冷嗖嗖的直往心里钻,蓦然之间,他浑身打了个颤,顺着那狐狸的眼光看向自己,却骇然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狗,一只强壮而年轻的白狗。 恐惧一层一层的裹紧他,他拼命的挣扎着,想要变回齐格,可是却徒劳无功,反而不由自主的裂开了牙齿,从嘴巴里发出一阵咆哮。 它朝狐狸奔去,裂着冷冷的牙。 “叮铃铃……” 就在这时,一阵奇异的声音钻入他的耳朵,就像是一滴冰冷的雪水滴入了干枯纹裂的大地,那雪水沿着大地上的纹路伸展,一寸一寸的冻结了时间与空间,下一个瞬间,无声的碎裂。 齐格醒了过来,满头大汗,在他的面前飞着一只蝴蝶,而对面,老公输还匍匐在地上,啰哩叭嗦的叠叠不休。 梦魇,白日梦魇? 这个梦齐格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了,自从他开始谋划诛杀乐凝,便会时不时的梦到那只雪白的老狐狸,只不过,却不是那样场景罢了。 梦由心生,它是在召示什么呢? 浑身湿漉漉的,齐格觉得口渴难耐,捧起茶碗一饮而尽。茶汤顺喉入肚,使他的神智稍微清明了一些,就在他搁下茶碗的时候,香气越来越浓。 “止步。” 屋外响起了黑剑士的声音。 “我是来告诉两位尊贵的客人,有人要下悬盘棋。” 一个女子说道,声音很是淡漠,就像窗外的风,东飘西荡不着痕迹,可是听在耳朵里,却又像一只素手柔夷正伸着两根手指头,捏着人脆弱的心弦。在它的**之下,就连那匍匐在地上的老公输都情不自禁的抬起头来,向屋外看去。但是,房门却紧闭着。 “悬盘棋?” 齐格来了兴趣,在燕国时他便喜欢看人下悬盘棋,当今之世,下悬盘棋是士子们向诸侯展示才能的一种重要途径,自小他便随着君父学棋,只不过他学的却是,以棋观人,以棋度人,更以棋用人,而此,也是每一位诸侯的必修之课。 “是稷下学宫的两位学子,尊客可需人解棋?”那声音淡淡的说着。 下悬盘大棋并不是一件小事,这关系到下棋士子的前途与命运,通常都是由行棋的人自行解说,但是也有一种情况例外,那便是棋手棋艺相当,厮杀极其惨烈,已经没有任何多余的心力去浪费口舌。这样的场景对于齐格而言,不容错过。 “进来吧。” 门一开,香气愈发浓郁,那只一直缠绕在齐格身周的蝴蝶扑扇着翅膀飞到了来人的肩上,她是那个在门口迎宾的侍女,手里捧着棋瓮。 室中有两人,一个老贵族,一个年轻的贵族,按理说,她应该先在门口拜上一拜,然后落座在两位贵族的旁边,可是她却直直的走到了老公输的面前,老公输顿了一顿,抬头看了她一眼,竟然挪着屁股坐在了陪座的位置上。 她跪坐在齐格的对面,把棋瓮放在案上,朝着齐格款款一拜。一切都很自然,带着一种天经地义的意味。 香气扑面而来,却不渗人,也不腻人。 近距离看她,她很妩媚,每一根手指头,每一缕发丝都很妩媚,尽管她很扑素,就像窗外的樱脂花一样,除了白就是红,然而正是那雪嫩中的一点红,惹人无限的遐思。 她捏着棋子,一枚一枚的落下,阳光照着手指,泛着玉一般的光泽。 一楼的厮杀果然很惨烈,两位行棋的稷下学宫士子都如临大敌,整个墨香楼里不闻窃窃丝语声,只有‘噼里啪啦’的落子声。 二楼同样如此。 侍女棋子落得很稳,每落一步便轻声的解说着,仿若是梦语一般娓娓道来,从始至终她都没有看齐格一眼,却把自己的影子深深的刻进了齐格的心里。 这是一个奇女子,甚至比一楼的两位士子的才情更高,齐格默默的注视着棋盘上的黑白子填满了纵横的脉络,心跳越来越快,因为那个女子突然说了一句话。 “棋盘如天下,棋盘如樊笼,唯变,方能破樊笼,得天下。” …… 牌匾已经擦拭了十八遍,干净的不能再干净了,然而,就算再怎么擦试,残缺的终究是残缺的,不去补它,永远都只会是残缺。 “大将军府,少了个大字,那怎么成?” 乐凝把抹布投在水盆,珍贵的楚锦在水盆里荡开了一层涟漪,粗大的手掌伸进去,把那层薄薄的涟漪搅烂,它捞起抹布用力一拧,污水一滴一滴的滴落在水里。 密密麻麻的甲士肃立在台阶下,人人顶盔贯甲,腰上的剑在日光下叠着光芒。他们都是大将军眷养的死士,生为大将军而生,死为大将军而死。 乐凝最后擦拭了一遍牌匾,把它用锦布包起来,背在背上,抬头的一瞬间,目光炽烈的就像天上的太阳。 太阳照着台阶上的一截木头,那木头只有手指粗细,透着细长的影子。 “时刻到了。” 有人牵来了马,那是乐凝最为钟爱的一匹马,浑身雪白,通体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号称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它原本属于余国的国君,如今,它的原主人被大将军砍了脑袋,它便自然而然的归属了大将军。 乐凝翻上马背,从这个院子到墨香楼,不到半炷香的路程,若是下手够快,来回只需一炷香的功夫。成败便在今天,然而不论成败,都是无路可退。乐凝冷冷的扫视着甲士,慢慢的抬起了手。 “将军。” 就在此时,有个影子翻进了院墙,跪倒在乐背的马前:“将军,君上回宫了,带了三个人,两男一女。” “哈哈哈……” 乐凝狂笑起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 你们都是我的封臣 太阳落下去,月亮升起来。 月亮黯下去,太阳亮起来。 从燕京到陇山这段路上,平原变成了丘陵,丘陵化成了高山,日复一日的走着,燕十八觉得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每到一处地方,那里的领主都会把燕十八迎入领地,热情的款待他,纵然,在面对陇山燕氏与燕十八,以及燕十八的三位兄长时,这些领主都选择了缄默,他们谁也不支持,只是静静的等待着结果。车敬告诉燕十八,他们都是他的封臣,他应该像个封君一样,可若是封臣,怎会不遵从封君的号令,反而关上起门来,掩上耳朵,好像什么也不知道呢? 燕十八不是傻子。 在这些领主的领地上,他赞美着领主们酿的美酒,表扬着领主的儿女们,然而同时,他也把这些领主通通的记在了心里,他想,既然你们喜欢风平浪静,那么便永远待在风平浪静的地方吧,此生再也不要浮出水面来。 越往北走越靠近陇山,听说,燕氏三兄弟也知道新君来了,他们把大军勒停在了位于陇山山脉边缘处的落羽城,那可是一个古老而又充满着传奇的城池,世人都说,天赐玄鸟,降而生燕,而玄鸟落下的地方便是落羽城。 老卿相越来越沉默了,在面对那些领主时,他的目光锐利如鹰,仿佛随时随地会拍翅而起,可是一旦走在这条漫长而冷寂的路上,这只鹰就像被人锁住了爪子,蹲在鹰架上,供人观赏。 老卿相老啦。燕十八曾亲眼看到,当老卿相捧起一碗烈酒时,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一口气把酒饮尽,却趁着没人注意时,吐在了地上。 飞鸟从头顶飞过,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迎面扑来的风有些冷,燕十八紧了紧大氅,燕国的版图可真大啊,若是我也有一只大鸟,我就会骑上它,从上到下,从西到东,飞上一遍,把燕国统统置于我的眼光之下。唉,可惜我不是姬烈,捅个鸟窝都能捅下来只神鸟。 燕十八有些羡慕他往日的难兄难弟了。 玄鸟大旗飘扬在风中,骑士举着它爬上了山岗,又箭一般的冲下来。 “君上,落羽城到了。” 落羽城到了,玄鸟降临的地方。 燕十八打起精神,车敬捧来了诸侯的礼服,车英拿出了崭新的大氅,燕十八穿上礼服,披上大氅,戴上了高达五寸,只有诸侯才能佩戴的墨玉板冠,再背着手往车辕上一站,顿时,整个人焕发出了威严而凌厉的气势。 护卫们跪了一地。 车敬、车英也跪下了。 战马默无声息的看着他,仿佛也被那截然不同的气势震住了。 老卿相独自一人屹立在马上,眯着眼睛与燕十八对视,过了一会,老卿相的目光慢慢的温和下来,他翻下马背,朝着燕十八大礼三拜。 马队继续起行,燕十八没有乘马,而是站在由六匹黑马拉着的战车之上。车英是他的弓箭手,老车敬是他的甲戟手,而老卿相则充当了他的御手。 巍峨的山岗就像是一把横躺着的剑,锋利的剑刃横拦切天,黑色的重甲单骑护卫着黑色的战车爬上了像剑梁一样的山岗。过山风吹着燕十八的大氅,他眯着眼睛,向山下看去。一眼便看见那一望无际的黑色海洋,六万人的大军聚在一起,那是一股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没有亲眼见过的人,永远也不知道它带给人的震憾。与它相比,那雄伟的落羽城反而显得很渺小,像个孩子一样,被它搂在怀里。 四月的风原本应该很温柔,此时此刻却肃杀起来。 玄鸟大旗被风扯得呜啦呜啦直响。 燕十八看着那一片黑色的海洋,情不自禁的吞了口口水,脸色更白了几分,他说道:“若是此时勒马,还来得及。” 他的目光看着山岗下,声音在风中显得有些黯哑。这句话好像是在规劝着谁,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车敬面冷若雪。 车英注视着山岗下的燕氏大营,脸上的神情无比专注,他根本就没听见燕十八的话,他所想的是,若是自己领军至此,该如何面对这股汹涌的铁流,又当怎样才能击败它,而不是被它吞没? 老卿相沉默了一会,雪白的胡须在风中肆意的张扬,眼睛里仿佛藏着两团时隐时现的火焰,他没有看燕十八,沉沉的说道:“君上若是此时勒马,还来得及。” 一模一样的话语,说的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局。 燕十八:“我从燕京出发,从来就没想过要勒马。” 管离子:“臣也是。” 简单的对答,生冷而无情。 …… 玄鸟大旗滚荡在风中,旗子是惨白色的,玄鸟是纯黑色的,战马在风中不安的嘶哮,马腿上裹着白布,骑在马背上的骑士浑身重甲,额头上缚着白帻,长长的白帻飞扬在风里又连在一起,仿佛是黑色的海洋中起伏的白色浪花。 战车,一排一排的战车填野塞苍,挺立在战车上的甲士像是雕塑一样望着山岗,剑盾手在战车的前面排成了墙,厚达三里的黑色城墙。 “他当真敢来?” “他已经来了。” “君上也来了。” “是不是君上,还犹未可知。” 朔风拉动着大旗,在大旗之下,一块凸起的平台之上,挺立着燕氏三兄弟,燕无痕穿着黑色的战甲,那件甲胄异常夺目,并不是因为它的精美无铸,也不是因为它上面雕刻着金色的玄鸟,而是因为那道骇目惊心的裂痕,左胸,心口位置,宽有一指,长有三指,一剑毙命的伤痕。是的,这是燕却邪的战甲,如今披在了大儿子的身上,这是一件复仇之甲。 陇山燕氏的家臣们簇拥在平台之下,他们大多也都是一方领主,在燕氏三兄弟的号令之下,他们带着各自的家臣与武士从四面八方涌来,聚集在这件复仇之甲之下。 此刻,万众瞩目,所有的家臣与武士都抬头仰望着平台上的燕氏三兄弟,没有人去看山岗,尽管他们都知道燕君来了。 家臣效忠于领主,领主效忠于封君,然而,若是领主与封君敌对会是什么样子?陇山燕氏用它强大的影响力告诉了世人,或许,就是这个样子。 青离剑。 黑色的青离剑悬在腰上,它切金断玉,传说中是仙人的赐予。燕无痕缓缓将它拔出来,猛地往下一挥。 “呜呜,簧簧。” 沧凉而雄壮的号角声响起来了,庞大的黑色海洋挤向山岗,把大地掩埋,把地皮踩得颤抖不已。 “簧,簧……” 与此同时,山岗也响起了号角声,它从山岗上飘下来,与黑色海洋中的号角声交织在一起。 大军已经抵弄山脚,伴随着一声震天荡地的大吼,千军万马齐齐停止脚步,剑盾手举起盾,把剑搭在盾沿上,弓箭手在他们的身侧,箭已上弦,引弓待发,只要他们一松手,那密密麻麻的箭雨必然将天上的太阳射穿,把所有一切能看见的都埋葬在黑暗之下。 一辆战车驶入眼帘,它孤零零的显露在那里,是如此的突兀。它从山岗上驶下来,由六匹战马拉动,却走得不快不慢,它踩着号角的节奏,一步一步向黑色的大军靠拢。 燕十八很漂亮,若是没有那一身黑色的礼服,他更像一个漂亮的女孩,而不是一位万乘之君。车英在他的身旁,一遍又一遍的低声说着:“君上,燕人无惧,燕人无惧。” 是啊,一直追随燕十八的车英很是了解他,世人说得没错,燕十八胆小怕死,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他想的只会是如何才能生存下来。原本,燕十八以为自己不会怕的,可是当他直面汪洋成势的大军时,仍然觉得害怕,由内而外的害怕。他甚至想转身就逃,可是却动不了,背脊骨像是被铁水凝固了一样,只能强行的硬挺着。 “燕人无惧。” 燕十八脸色苍白若纸,死死的盯着大阵中央的黑白大旗,微微眯着的眼睛显露他内心的恐惧,牙齿在格格格的响着,牙邦鼓了起来,不想,却因此多了一分冷峻。 “我不能害怕,我是燕国之君。” “我要活下去,我就必须得是燕国之君。” “我是燕国的国君,在燕国的土地上,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 燕十八紧紧的拽着背在身后的拳头。他的老师车敬注视着那轻轻的颤抖的拳头,汗水一颗一颗的滚落。老卿相默然,他挺着身子,直视前方,孤身入敌营,没人知道老卿相在想什么。 “让开。” 战马被黑色的城墙堵住了,燕十八去不了他想去的地方,他盯着那面大旗,轻轻的说出了这两个字。 像是带着某种魔性一般,他那轻飘飘的话还没落在地上,黑色的海洋便已如水二分,给他拉开了一条狭窄的通道,在那通道的两侧是寒光煜煜的铁剑、长戟、箭矢,以及战马喷出的浓雾。 燕十八穿行于其中。 黑色的战马踩着黑色的土地,拉着一位万乘之君,一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卿相,以及万乘之的左膀右臂走向大阵中央。 六万人,雅雀无声。 “我是燕国的国君,你们都是我封臣。” 这是燕十八来到燕氏三兄弟面前所说的第一句话。 第一百三十九章 被囚禁的万乘之君 他站在战车上,燕氏三兄弟骑在马背上。所有的目光都在看他,包括对面的燕氏三兄弟。在穿着铠甲的燕氏三兄弟面前,他显得那么单薄弱小,仿佛一阵风也能将他刮跑,然而神态却是凛然不可侵犯。 “收起你们的剑,这里是玄鸟降临的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封臣。” 燕十八淡淡的说着,目光也很平淡,甚至有些懒散,仿佛是在看着对面的燕无痕,又好像是跃过了燕无痕的肩头,轻飘飘的飘向那面玄鸟大旗。这样的目光给人一种错觉,万事万物都不在他眼里,包括这六万大军。这是一种无比淡漠却又孤傲之极的目光。在它所笼罩的地方,任何人都很渺小。 对面的燕氏三兄弟没有说话,燕无痕提着青离剑凝视着燕十八,燕趾与燕武瞪视着老卿相。 燕十八静静的等待。 车敬暗中振了振嗓子,正准备说话,燕十八看了他一眼,他不由自主的闭上了嘴巴。 老卿相也在等待,满头白发,一身黑衣。 六万大军也在等待。 朔风从黑色的海洋上方刮过,吹不起任何一丝波澜,沉重的喘息声却是越来越强烈,压抑与肃杀的气息充斥着这里。 座下的战马开始不安,它摆着脖子,打着响鼻,驮着燕无痕踏了踏蹄子,青离剑拍打着马腹上的甲叶,发出了轻微的‘嘶嘶’声。 燕无痕弯下腰,抚了抚战马的脖子,使它安静下来:“胭脂儿,你告诉我,燕国还是那个燕国吗?” 听见‘胭脂儿’三个字,燕十八怔了一下,脸上一红,这是燕无痕给他起的外号,小时候,因为胆小怯懦,燕十八经常被其他的侯族子弟欺负,每当他觉得受了委屈或是非常生气的时候,脸上就像是抹了一层胭脂。有一次,胖三哥把他按在地上,想要剥他的裤子,看他到底有没有***。就在他拼命挣扎却无力反抗之时,燕无痕从天而降,他从墙上跳下来,一拳头把胖三哥擂翻在地,又在胖三哥的屁股上踢了一脚。 燕无痕救了岌岌可危的燕十八。 俩个小家伙躺在墙根下。 胖子被打跑了,揉着屁股,去搬救兵。 燕无痕满不在乎的笑着说:“胭脂儿,你怕不怕?” “七哥,我不怕。”燕十八像个小女孩一样红着脸,捏着拳头。 事隔十多年,乍闻胭脂儿,燕十八眼底有了一丝酸意,心头却涌起一股暖意,他看着正在抵头抚马脖的燕无痕,说道:“燕国还是那个燕国,七哥仍然是我的好七哥。若是有人欺负我,七哥肯定会站在我的身前保护我,对吗?” “你长大了,是燕国的万乘之君,哪里还需要我的保护。你现在带着我的杀父仇人来到我的面前,是要我奉你为君,拜倒在你的马前,是吗?” 燕无痕仍然没有抬头,戴着手甲的手一遍又一遍的抚弄马脖。 “是的。”燕十八吞了口口水。 燕无痕抚着马脖的左手颤了一下,提着青离剑抬起头来,冷冷的注视着燕十八。燕十八看着他,像十多年前那样看着他:“七哥,燕国不能再流血了,这是一场无谓的战争。” “燕人需要流血,至少,需要一个人的血。” 在六万大军的瞩目之中,燕无痕翻下马背,把青离剑竖在眉前,面对着战车上的燕十八,然后单膝跪地,把青离剑拄在地上:“英明的君上,感谢你带来了我的杀父仇人,陇山燕氏将永远效忠于你。” 燕趾、燕武拄着剑,单膝跪地。 陇山燕氏的家臣单膝跪地。 六万大军也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无边无际。 玄鸟大旗在风中飞扬。 …… 落羽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它是燕人的起源,城池依山傍水,背后是连绵千里的陇山山脉,前面是一条蜿蜒流转的沉羽河,故老相传,玄鸟曾经在这条河里沐浴,一时不慎掉了根羽毛,燕人喝了浸泡着羽毛的河水,流的血刚硬如铁,并且沿着沉羽河走向四面八方。 这是玄鸟降临的地方,整个城池却看不到玄鸟的痕迹,一株参天古树屹立在城池的中央,高达二十丈,站在树下看不到树顶,因为它根本就没有树顶,这是一株残缺的古树,传说中,当玄鸟降临之前,整个世界一片黑暗,它穿破黑暗而来,赤红的眼睛带来了光明,与它一同降临人间的还有天雷与地火,它看了古树一眼,古树开始熊熊焚烧,它栖身在那火焰里,苍劲的啼声传遍了中州大地。 如今,这个世界已经没有玄鸟,或许那也只是一个神话,可是这株古树却挺立于此,成千上万年。 从窗口看出去,它是那么的高大而沧桑,树身尽是斑驳的裂痕,那是岁月的痕迹,它的枝条是褐色的,树叶也是褐色的,仿佛是历经火焰锤炼之后的灰烬,又好像是没有生命的铁树。一群一群的燕人围着它,有人抬头喃喃自语,有人匍匐在它的身下,虔诚的目光令人感到战栗。 窗口很小,却足以将它那巨大的身影剪辑。 燕十八在窗下站了很久,他依然穿着那身万乘之君的礼服,屋里有些阴暗,青铜侍女灯吐着微弱的火光照耀着他的侧脸,那是一种病态的苍白,他又生病了,就在燕武把剑架在老卿相的脖子上时,他病倒了,在床上足足躺了七天,人事不知。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他很有可能会被昊天大神亲切召见之时,他又醒了过来,一醒过来,便质问他的封臣,陇山燕氏燕无痕。 燕无痕没有理他,却把他请到了这里。 这里是落羽城的领主府,落羽城的领主也是燕无痕的家臣,他们把他请到这里,好吃好喝的款待着,然而,这里却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它看上去更像一个牢笼。 是的,它就是一个牢笼。 从那低矮的门口走到漆黑的背墙只有八步的距离,从窗口走到铺满华丽锦毯的床上也只有七步的距离,空间很是狭小,不过,燕十八本来也不太爱动,倒是勉强可以忍受。这个屋子原本没有窗户,它的墙厚达两尺,是以整条整条的青石垒就而成,唯一的通风口是门上那个拳头大小的洞。怕他闷着,燕无痕特地命人在墙上为他凿了一扇窗,好让他可以看到窗外面那株伟大的古树。 临走之时,燕无痕语重心长的对他说:“胭脂儿,我在等待,城外的六万大军也在等待。” 燕无痕在等待什么? 燕十八当然知道,可是他却坚定的摇了摇头。 熏香有些浓,香气与潮湿的腐臭味参杂在一起,那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味道,就像是炽热的阳光烤着臭水沟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一样,燕十八的鼻子很灵,他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了,转身走到案前,把那精美的熏香炉提起来,狠狠的从窗口扔出去。 “哎哟。” “哎哟,哎哟。” “哐啷,哐啷。” “快,快快……” 窗外响起了一声惨呼,紧接着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声音,燕十八走到窗前,垫起脚尖一看,险些笑出声来。 除了那株古树,这个屋子便是全城最高的地方,它位于领主府之颠,若说塔状的领主府像是一柄冲霄的宝剑,那么这个屋子便是那最顶端的剑尖。 窗下是一条弯曲而狭窄的阶梯走道,燕氏三兄弟走在其中,无巧不巧,被燕十八扔出去的熏香炉正好砸在了燕无痕的头盔上,它弹了一下,又跳到了燕趾的肩膀上,那熏香炉还在燃着,火星溅到了燕趾的脸上,他吃了一惊,猛地一抖肩,于是,它又飞了起来,打了个旋儿,落在了燕武的背上,燕武背上披着大氅,四溅而出的火星点燃了大氅的边角,燕武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解着系领,然而,越是心急,越是解不开。眼看那大氅燃得越来越猛烈,燕无痕‘锵’的一声,拔出了青离剑,用剑背不住的拍打着腾腾而起的火苗,燕趾愣了一下,也抽出了剑,使劲拍打着。 一具从天而降的熏香炉致使燕氏三兄弟乱作一气。乍眼一看,倒像是三兄弟起了内讧一般。 燕十八看到的正是这一幕。 “谁,谁扔的香炉!!” 兄弟齐心,齐力断金,火势终于被三兄弟给扑灭了,燕武的头发却被火苗烧焦了,他顶着一头还在冒烟的乱发,气急败坏的嚷嚷着。 没人回答他,始作俑者微微一笑,离开了窗口。 燕氏三兄弟悻悻的离去了。 燕十八跪坐在案后,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竹勺,面前是正在‘咕噜咕噜’沸腾着的茶汤,这是姜茶,既可去湿又可除臭,比那熏香炉强多了。腾腾的热气环绕着他,扑在脸上,使那张苍白的脸多了一分血色。 “噗噗噗……”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越来越近。过了一会,从门口传来一阵‘哐啷锵啷’的响声,那是铁链掉在地上的声音,随后有人推开了沉重的镶铁木门,走了进来。 “七哥,你走吧,我是不会同意的。” 燕十八用竹勺取了一勺子浓烈的茶汤,放到鼻子下用力一嗅,只觉浑身上下七万八千个毛孔齐齐张开。他没有回头。 来人没有说话,静静的伫立在燕十八的背后。 燕十八抿了一口茶汤,说道:“燕国还是那个燕国,我也还是当初的胭脂儿,可是七哥,我不能让你杀我的卿相。” “君上。” 身后响起了苍老的声音。 第一百四十章 管离子之死 爬满了铜锈的青铜侍女把双手举在头顶上,掌心里捧着一束跳跃着的火光,那火光把漆黑的屋子里照得一派昏黄,在那昏黄的光影里嵌着两条影子,一条属于燕十八,另外一条是个高大的影子。 管离子的身形很高,比瘦俏的燕十八整整高出一头,他就站在燕十八的背后,好像并没有遭受到什么残酷的待遇,脸上的神情依然冷漠。 燕十八抬起头来打量着他,老卿相可真像头狮子啊,白发如雪,铁须苍虬,随便那么一站,一股凌厉的气势便从他的身上迸射出来,哪怕他现在正置身于死亡的阴影之中。 管离子也在打量着燕十八。 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因为仰着头,时间一久,燕十八就觉得脖子有点酸,他情不自禁的抬起手来,揉了揉。 这时,老卿相走到燕十八的对面坐了下来,纵然如此,他也比燕十八要伟岸许多,雄奇的身形罩住了对面的燕十八。燕十八正准备往旁边挪一挪。老卿相微微一笑,挪动着屁股坐到了斜对角。 “国不可一日无君,君上该回燕京了。” 管离子搅动着茶汤里的竹勺,声音很平很稳。 燕十八盯着那竹勺,看着它在淡黄色的茶汤里搅起一道道涟漪,那些涟漪向四周晕开,就像他此时的心情,零乱而复杂。等到老卿相勾起一勺茶,把茶水注入他的碗里,燕十八深深的吸了一口茶香,目光变得尖锐起来:“你们都是我的封臣,没有我的命令,不可以举起手里的剑。” “君上。” 管离子微微眯了下眼,那双凤眼里闪过一丝异光,他捧起茶碗,一口气喝了个精光,然后直视着燕十八:“这里是落羽城,而不是燕京,身为一国之君,君上应该待在该待的地方。” “燕氏三兄弟不是叛逆,他们不敢拿我怎样。” “君上,这是战争,不是儿戏,任何一切都有可能发生。”老卿相的声音加重了。 燕十八眉梢跳了跳,他避开老卿相的目光,看着地上缭乱的影子:“国事当然不是儿戏,只要一步踏错便会万劫不覆,但是,我若是要回燕京,那么结局会如何,你应该比我清楚。” “老臣当然知道。” 老卿相挪着屁股后退了三步,一直退到那狭小的窗户下面,抬起手来,举到眉际,而后沉沉一拜:“君上起程之时,便是老臣的头颅悬在旗巅之时。” “既然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跟来?” “为了燕国的强大。” 老卿相的声音抑扬顿挫,一字一字如铁豆砸地,他匍匐在窗下,雄阔的背纹丝不动:“老臣说过,一切都是为了燕国的强大,为此,一代又一代的燕人抛头颅,撒热血。燕人的血,流的是铁。老臣的头颅正当悬在旗颠之上。” “不,你是我的卿相,我的封臣,没有封君的命令,封臣不得互相残杀。” “君上啊!” 老卿相猛地抬起头来,双目血红,须发皆张,他拽着拳头,挪动着腿,靠近燕十八,像是要一口把燕十八给吞了。 燕十八吓了一跳,不由自住的向后仰着身子。 “君上。” 见状,老卿相回过神来,浑身上下的气势猛然一收,又倒退到窗户下,匍匐在地上:“君上的用意,老臣都知道,可是如今并不是时候,仇恨已经蒙蔽了燕氏三兄弟的眼睛,他们就像复仇的狼崽子一样,若是没有老臣这颗头颅,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天下并不太平,而君上离开燕京已经很久了,必须得尽快回去。” “老卿相不是说,只要召抚了燕氏三兄弟,天下便会太平吗?” “不,天下永远也不会太平,暗流永远在暗处搅动,等你看见它时,那就已经晚了。君上,自打追随君上来此,老臣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人生在世,匆匆百年,只要死得其所,有何惜之。” 在那跳动的光影里,老卿相雄伟的肩膀慢慢的矮下去,直到他的额头抵在冰冷的地上。 燕十八沉默了。 过了很久,老卿相抬起头来,看了燕十八一眼,极为深沉的一眼,然后慢慢起身,朝牢门走去,燕无痕带着剑等在外面。 “且慢。” 燕十八并没有回头,他凝视着沸腾的茶汤,不知是被热气给熏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闪着一层薄雾,他捏着拳头,指甲深深的陷入肉里,借着那一阵刺痛,他稳住了心神:“老卿相为何随我来此?” 老卿相僵住了,良久,他的肩头颤抖了一下:“我若不来,君上不会知道,天下间有很多事情的发生与结束都在昊天大神的注目之中,根本不受凡人控制。哪怕君上是万乘之君,一声令下,足以倾城覆国,血流成河。” “我知道了。” 燕十八低下了头,摊开的手掌心里,血水正在沿着掌心的纹路流淌,他最后问了一句:“九叔,当真是卿相命人杀的吗?” “是与不是,已经不再重要。君上,老臣告辞。” ‘锵啷哐啷’的铁链声再次响起,燕十八走到窗口,垫着脚尖,看着老卿相走在那条狭窄的阶梯上,越来越远。 …… 雄伟的老卿相走了,走在属于他的宿命的道路之上,燕十八也走出了牢笼,来到了那株参天古树下,阳光有些炽烈,他把手抬起来,从五根指缝隙处仰望着古树与苍天,却看见了一片血红。 落羽城里很安静。 马蹄踩着褐色的落叶,发出‘噗噗噗’的声响,燕十八骑在马背上,伸出手,接住了一片从天而降的落叶。 落羽城里很多人。 密密麻麻的人,他们静静的看着燕十八,看着他骑着那匹黑马从玄鸟降临的地方走来。巨树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他。 黑马无比雄健,双眼赤红如血,它驮着燕十八走出了落羽城,又沿着那条蜿蜒流长的沉羽河,追寻着燕人的足迹,来到了千军万马之前。 仍然是那片黑色的海洋,在那海洋里却没有了白色的浪花,燕无痕也脱下了那身复仇之甲,单膝跪在高台上。 燕十八披着黑色的大氅,上面绣着金色的玄鸟,大氅的尾部一直垂到马腿,他没有穿君侯的礼服,而是披着沉重的甲胄,腰上也悬了一柄剑,那剑原本属于他的老卿相,而此时,老卿相正在头顶看着他。 “蹄它,蹄它。” 一人一马穿过茫茫无际的铁流,来到了高台之上。燕无痕拄着青离剑,大声的说着什么,燕十八一句也没听清。六万大军肃杀于风中,咆哮着什么,燕十八仍然一句也没听清。他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来,看着旗颠上的老卿相。 老卿相在风里摇摆,他为什么会摇摆呢?他肯定是在痛心我的无知吧,无知的认为所有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无知的葬送了他的性命,无知的看不清战争与贪婪的本来面目。 是吗?是这样吗? “君上!!” 车敬在燕十八的马下大吼。燕十八低下头来,扭头看去,却看见自己的老师正涨红了一张脸,直直的瞪视着他。 ‘他干嘛瞪我,是对我有所不满吗?他想取代老卿相,把墨家的仁爱散播在燕国的大地上,是的,自小他便是如此教导我的,君爱臣恭,互取其信,互得其利。可是,为什么我的仁爱,得来的却是这样的结局?倒底是我的渺小无知,还是世人的丑陋无知?’ 燕十八怔怔的想着,很认真的想着。 “君上!!!” 这回,是他的禁军都尉在冲他吼,雄壮的车英浑身上下都笼罩在铁甲里,唯有两只眼睛显露在外,那双眼睛炽烈如火,偶尔闪过的冷茫又令人心悸。 燕十八歪着脑袋,看着车英,像个傻子一样。 “君上!!” 突然,天与地之间暴起了一声狂吼,那是六万人的大军齐齐发出的一声吼叫,这声吼叫彻底的震醒了燕十八,他浑身打了个颤,眯着眼睛向四面八方看去,眼神无比冷酷,里面像是藏着一道深不可测漩涡,每一个与他目光触及的人都被吸引,情不自禁的吞着口水。 就在这时,他拔出了腰上的剑,指着头顶的血日,大声道:“我是燕国的国君,你们都是我的封臣,你们英勇无畏,你们悍不畏死,你们若是随我而去,有可能再也回不来,甚至会死无全尸!但是,你们会把每一滴血都撒在这片土地上,燕国的土地。现在,做为你们的封君,我问你们,可愿追随我……”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充血的眼睛扫过大军的每一个角落,吼道:“杀向燕京!” “燕人的血,流的是铁!” “燕人的血,流的是铁!!” 万军咆哮。 …… 命运有时候很可笑,你往东,它就在东面设下一个障碍,让你跳不过去,不得不绕着它走,等你绕行了一段时间却突然发现,原来又回到了起点。 在命运之手的面前,任何一个人都是渺小的蚂蚁,只不过,有些蚂蚁会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敏锐,它们不会想着去掌控命运,只会想着怎么利用它,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而这些蚂蚁,我们称之为英雄。 燕十八,无疑是一位英雄。 --摘自,《中州列国志-燕王传》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的豌豆新娘 天底下最诡异的事情不是太阳从西边升起,也不是江河倒流,更不是牝鸡司晨,而是爱情。男人爱上女人并不奇怪,女人爱上男人也不奇怪,奇怪的是一个女人爱上另一个女人。 当明媚的阳光撒向大地,当温柔的春风吹过落霞城,杞冰就站在那宝石之城的城墙上,她一眼便看见了骑在马背上朝她奔来的小虞,在那一刻,阳光通通聚在小虞的身上,像是宝石一样散发着璀璨的光芒,而无孔不入的春风则悄悄的钻入了杞冰的心里,她在那一瞬间融化了,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所能感知的便是那无尽的喜悦与灿烂的花束。 她眯着细长的眼睛,对她的父亲说:“君父,冰儿要嫁的人就是他。此生不悔,生生不悔。” 杞侯是一个胖子,一个中年胖子,他的胖足以标入史册,没人知道他有多重,只知道他曾经压死过一匹马,从头到脚几乎是圆的,然而杞冰却很娇小,她已经十六岁了,看上去却像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不过她很美丽。 在中州大地上,一般情况下,女孩子满了十八岁方可嫁人,但是杞侯并不这么认为,杞冰是他最为珍爱的女儿,他为身为一个胖子却拥有如此美丽而又娇小的女儿而自豪。杞冰的母亲曾经问杞侯:‘宝石之城与宝石之女二选一的话,君上会选谁?’杞侯答:‘我的女儿。’ 为此,杞侯从杞冰十二岁开始便操心她的婚事,他发誓,一定要把女儿嫁给一位英俊的英雄,可是,英雄大多不英俊,英俊的人大多不是英雄,于是杞冰一直没有嫁出去,直到公孙一白的到来。 那个乌七抹黑的巫官用他那条三寸不烂之舌信誓旦旦的告诉杞侯,他的君侯是位英雄,并且还是一位英俊的英雄,天底下没有人比他的君侯更俊美了。杞侯当然不信,他曾经上过当,险些把女儿嫁给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英雄人物,所以,他不会再轻易相信人,他要亲自看一看。现在,他看到了,确是一位俊美无铸的佳婿啊,和他的女儿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一切,看上去很完美。 札侯非常满意。 当胖杞侯牵着杞冰的手,笑呵呵的把它放在小虞的手掌心里的时候。杞冰低着头,调皮的伸出了小指头,勾了勾小虞的掌心,下一个瞬间,她又害羞了,心想,我这样做,他会不会瞧不起我?可是,我是那么的爱他呀,我真的好开心。 小虞并不开心,掌心里的手很小,她的新娘也很小,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个娇嫩的小不点,虽然很美丽,可是却让人很是担心,要怎么样才能养活她?她就像是颗豌豆一样,稍不小心就捏碎了。 但是,小虞没得选择。因为公孙一白没有撒谎,在那宝石之城下面是整整一山的铜金与锡铁,杞国富得流油,胖杞侯也富得流油,怪不得长得那么胖。豌豆新娘的嫁妆极其丰盛,足足拉了十二辆马车,不过那些玛瑙珍宝并不是小虞所看重的,当三千名全副武装的重甲单骑踏着整齐划一的步伐,举着长长的铁枪,从那宝石之城一泄而下之时,公孙一白瞪大着眼睛,嘴巴微张,露出了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就像是饥饿的狼看到了肥美猎物一样。那时,小虞就知道,她得认命,把这个豌豆新娘娶回家。 然而,这还不算完,胖杞侯眯着那只有一条缝的眼睛,满意的看着他的女婿和女儿,肥手一挥,大冽冽的笑道:“好好保护我的女儿,等过些日子,我会命人去雍丘探望你们,并且带上我为我女儿准备的最大礼物,那是一百辆崭新的战车,它们正在制造的过程之中,想来用不了多久。” 一百辆战车?! 这下,小虞和公孙一白,包括着那举着青龙大旗的黎丘黎统统瞪大了眼睛,那不是别的物事,而是一百辆战车,不由得人不震惊,不由得人不流露出贪婪的目光,一辆战车不仅需要四匹最好的战马,以及四套最为精良的甲胄、长戟、弓箭,而且它的轴承与底梁都得以铜金铸就,工艺繁复,做工极其精细,所耗人力物力巨大,是以,它移动的堡垒,攻坚的利器,衡定天下力量的标志。一辆战车的价值,抵得过三十六名全副武装的剑盾手,甚至在很多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公孙一白在拼命的眨眼睛,他在示意小虞,赶紧讨好她那胖乎乎的翁丈大人。而那雕塑一样的黎丘黎也扭着脖子,一眨不眨的看着小虞,眼睛里闪动着掩也掩不住的希冀之光。 于是,天底下最为荒唐,最为喜剧的一幕发生了,小虞拉着她的豌豆新娘,跪在了胖如肉山的杞侯面前,大礼三拜。 当小虞跪下来的时候,她听见了一声喜悦的轻笑,那笑声格外清脆,内藏暗喜,像是一只刚刚偷米得逞的小老鼠。笑声来自她的新娘,那枚小豌豆。 在宝石之城停留了三天之后,小虞返程了,带着小新娘,以及她的嫁妆。 志得意满的公孙一白整天都是乐呵呵的,他骑着马颠来颠去,每当路过一位小诸侯的国境时,他都会命那三千名重甲单骑绕着别人的国都转上一圈,并且冷冷的告诉他们,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如果现在还不踏上殷国这辆伐宋的战车,那么永远也别想在事后分到一杯羹。经由他的恐吓与诱惑,从宝石之城到雍丘的五百里路上,新生的殷国又多了几位盟友,而小虞的身后也越来越壮大。 “君上,你看,落日多美,它无私的把光芒撒向大地,它又是多么的自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看见它的壮美。” 在一处小山坡上,黑黝黝的巫官指着天上的落日,眼睛里闪耀着令人迷惑的光芒,山风吹着他的袍袖,使他看上去意气风发。然而,下一刻,他便如同被风鼓起来的布球,迅速的干瘪了下去,因为小虞说了一句话:“别高兴的太早,我现在想的是,她如果发现她的夫君也是个女人,那后果会是什么样呢?我的黑巫官,公孙一白大人。” “女人?” 公孙一白眨了眨眼睛,他从上到下的打量着小虞,皱着眉头使劲的想,仿佛一筹莫展,过了一会,却突然笑道:“君上,臣早已想好了,只要我们不说,她怎么会知道君上其实是个女人?” “你是个傻子么?” 小虞气不打一起来,左右看了看,山坡上也没有别人,除了那像雕塑一般的侍卫长,那是个撅嘴葫芦,自从被她俘虏之后,铁丘黎一向沉默寡言,一棍子砸下去也砸不个屁来。于是,鬼车军团的军团长,殷国的国君,未来的血凰王站在了马上,一把将她的巫官从马背上拧起来,一个耳光扇过去,怒道:“她怎么会不知道?我怎么与她成亲?怎么与她洞房?你告诉我!” 脸上火辣辣的痛,公孙一白被这一耳光给抽晕了,瞪着眼睛老半响也没回过神来,等他悟着脸,正想大叫一声‘君上,臣是你的巫官,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君上,你不该如此待我。’ 谁知,小虞从却他的眼神里读出了他的想法,她拧着公孙一白跳下了马背,却把他高高的举起来,又猛地扯掉了嘴巴小的胡子,拧着细长的眉,一字一字的冷声道:“说,实,话!” 小虞生气了,血凰王生气后果很严重,公孙一白曾经领教过,他决定说实话,可是却被小虞勒得说不出话来,他只能拼命的抖着两只脚,翻着白眼。 小虞把他掼在地上。 公孙一白捧着脖子剧烈的喘气,真是丢人啊,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女像提一只狗一样拧来拧去,他偷偷的看了看铁丘黎,心想,幸好只有这块石头看见。 “君上,臣不是说过嘛,臣曾经远远的看过她一眼,虽然她的脸上缚着丝巾,眼睛却明亮如雪,身姿颇是窈窕。”说到‘窈窕’二字,公孙一白朝着小虞挤了挤眼:“虽然杞侯说她已经满了十八岁,可是君上你看,她的样子像个十八岁的女子吗?” “不像,倒像是颗豌豆。”小虞有些明白了,眼睛亮起来。 “是啊,豆角初齐,芳华未现。君上尊重杞侯,也爱护着她,所以,那洞房一事嘛,不妨过上个两年,三年,五六年再说也不迟。等到那时,船到桥头自然直。” 公孙一白嘿嘿嘿的怪笑起来。 那笑容很是惹人讨厌,那牙齿白的渗人,那眼睛咕噜噜的乱转着,让人一看便想把他按在地上狠狠的揍一顿,小虞捏着拳头,死死的忍着。 “夫君,落日好美哦。” 娇嫩的声音从山坡下响起,豌豆小新娘提着裙角,由她的贴身护卫护送着向山坡上走来,那护卫体型巨大,身上披着沉重的铠甲,上面雕刻着宝石之城,论个头与雄壮的程度,他只比光头熊战弱上一分,每走一步,地上便是一个坑,这人叫蒙离,据说是天下第一剑客蒙奇的胞弟,他的腰上悬着一柄巨剑。豌豆小新娘走在他身边,被庞大的影子笼罩着,显得愈发小巧。 “唉,我的豌豆新娘。” 小虞拍了拍额头。 第一百四十二章 乖乖的等我 铁丘黎举着青龙大旗,那旗子很沉重,被风扯得呼啦啦响,在旗子的顶端停着一只独脚鸟,它与公孙一白一样的黑,自从被大火鸟啄断了一根爪子之后,它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嚣张的飞来飞去,大部份的时间都是紧紧的抓着旗颠,冷漠的注视着铁丘黎。 侍卫长很不喜欢这只鸟,倒不是因为它是鬼车鸟,带来死亡与灾难的使者,而是因为它太喜欢拉屎,稍不注意就会拉下一坨屎,糊上他那精美而古老的甲胄。 “轧轧轧……” 黑鸟的叫声永远是那么诡异,令人毛骨悚然,一听见这叫声,铁丘黎便猛地抖了抖握着旗杆的手,并且用力一夹马腹,果不其然,它又拉屎了,如果铁丘黎不抖旗杆不驱马,那一窜鸟屎就会拉在他的身上。 “夫君,那是什么鸟?” 铁丘黎的身旁是一辆华丽的马车,它比一般的马车大得太多,像是一栋会移动的房子,需要四匹马才能拉动,建造马车用的材料很是珍贵,是上好的紫檀木,风一吹来,散发着清新的檀木香味,马车一共有四扇窗户,左右各两扇,窗棱上的雕纹非常艳丽,一条青龙嘴里衔着一枚巨大的宝石。铁丘黎的君侯与君侯的妻子坐在里面,赶车的车夫是那个像铁山一般的蒙离,他赶马用的不是鞭子,而是那把手掌宽的巨剑,东一拍、西一拍,四匹马便乖乖的迈着蹄子,拉得马车又平又稳,而他的举动不像是在赶车,更像是在舞剑。 窗户大开着,君侯的妻子捧着脸颊看着黑鸟,美丽的大眼睛里闪动着一颗又一颗的星星,君侯坐在她的身旁,看不出来喜怒,不过,铁丘黎觉得她们很般配。 是的,很般配,不论家世与样貌都是极其般配。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想法,身为君侯的侍卫长,铁丘黎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譬如,君侯其实是个女人,可是他依然觉得她们很般配,而且她们的结合也是天经地义。 雍丘就快到了,前面是一片绿油油的菜田,一群狗蹲在田埂上防范着贼人,黑鸟从旗颠上起飞,它扑打着翅膀,发出了那令人神经抽筋的声音,像是闪电一下下的闪过心头,令人恶心。 “轧轧轧……” “汪汪汪,呜呜呜。” 狗群狂吠起来,黑鸟像箭一般冲向它们,丝毫也不畏惧,那群狗好像也受不了黑鸟的叫声,它们败退了,夹着尾巴逃向四面八方,黑鸟绕着那片菜田打了个转,一头扎了下去,很快又挑头飞起。 黑鸟扑扇着翅膀从铁丘黎的肩头擦过,在那一瞬间,铁丘黎闻到死亡的味道,哦,不,鸟屎的味道。 “真是个恶心的畜牲。” 侍卫长在心里骂道,嘴巴却闭得紧紧的,他的君侯之所以把他从奴隶提升到侍卫长,并不是因为他的忠诚,而是因为他的嘴巴足够牢靠。要想活下去,就得明白什么是沉默是金。 黑鸟飞到车窗旁,它拍打着翅膀,悬停在祈冰的面前。娇小的豌豆新娘好像并不怎么怕它,她闪着那对大眼睛,一脸的好奇。 “它是鬼车鸟,死亡的使者。”小虞不冷不热的说道。 “鬼车鸟?原来鬼车鸟就是这个样子啊,娘亲说过,鬼车鸟是天底下最邪恶的鸟,只会给人带来死亡。” 豌豆新娘回过头来,笑颜盈盈的看着她的夫君,心里想着,真好,夫君终于和我说话了,声音也是那么好听,很温柔,像这初夏里的风一样。 小虞冷着脸问道:“你怕不怕?” “嗯,冰儿很怕。夫君会保护我的,对不对?”豌豆新娘个头小,心思却不小,她什么都知道,就见她弯着那对月牙儿一样的眼睛,慢慢的向小虞偎依过去。 小虞心里很是隔应,却不得不伸出手来,轻轻的揽着她的腰,要不然,她肯定会像滩泥巴一样,整个软在小虞的身上。豌豆新娘眯着眼睛笑了,笑得那么古灵精怪,又是如此的甜美。 “轧。” 黑鸟仍然悬停在车窗外,它的嘴里衔着东西。豌豆新娘半个身子都挂在小虞的手臂上,见黑鸟朝她不住的点头,便尝试着把手伸出去,摊开手掌。 黑鸟一低头,把一颗碧绿的果实放在祈冰那雪白的掌心里。 “夫君,这是什么?”祈冰顺着小虞的手臂往怀里挤,一边挤,一边好奇的问道。 小不点的身上很香,身子也是软软糯糯的一小团,小虞受不了这种香味,也受不了这种贴身的温柔,她有些后悔,应该穿上铁甲,那样就不会这样难受了,悄悄的用手掌抵着小不点的腰,不让她靠近:“这,这是豌豆。” “豌豆?格格……” 豌豆新娘嫩嫩的笑起来,用手指拔弄着那枚豌豆,又媚着眼睛飞了浑身僵硬的小虞一眼:“冰儿知道呢,夫君暗地里说,冰儿是豌豆新娘。” “哈……” 一直走在马车旁的公孙一白听见了,正准备仰天大笑,小虞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冷到极致,像是要杀人一样,公孙一白浑身一抖,把已经冒出嘴边的笑声硬生生的又吞了回去,那滋味很不好受,就像撒尿撒到一半却被人拍了下屁股一样,他忍不住的挤眉弄眼,非常难受。 ‘看吧,沉默是金。’ 铁丘黎举着青龙大旗向雍丘奔去,嘴角弯起来。 …… 一切都很顺利。 顺利的把祈侯的女儿娶了回来,尽管她是个豌豆新娘,可是她的嫁妆却足以弥补那些许的不足。 雍丘的人得知君侯回来了,纷纷掀开地窖,从窖里爬出来,他们口瞪目呆的看着那神奇的一幕,如果说无中生有都还不够神奇,那么,什么又是神奇呢? 浩浩荡荡的队伍簇拥着庞大的马车缓缓行来。 去时,小虞只带着一百名护卫和一个巫官,归来时,她乘着富丽堂皇的马车,马车后面是整整五千名战士,其中有三千名重甲单骑,八百名剑盾手,七百名甲戟手,五百名弓箭手,甚至还有十一辆战车,尽管这些战车多多少少都有些残破,但是战车就是战车。 公孙一白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天赐良机,他又爬上了那块被推倒的血信子雕塑,口沫横飞的蛊惑着新加入的战士与雍丘的贵族与平民,包括奴隶。按他的说法,那是给予他们信仰,由信仰而产生力量,让他们为你而战,甚至为你而亡,我的君上,未来的血凰王。 隔着老远的距离,小虞都能听见公孙一白那声嘶力竭的吼叫,回应他的声音也是一浪盖过一浪,就像是千年不化的雪山正在汹涌崩溃,听着那些激昂的声音,小虞甚至会觉得心悸而害怕。可是整个雍丘,包括正在发生战争的澜丘,所有的人都一样,他们越来越相信公孙一白,也越来越相信她,会缔造一个神话。或许,还有人例外,那便是站在窗外那株老树下的侍卫长。 “你听见了雪山崩溃的声音吗?”小虞站在窗前,望着天空的火烧云,声音很平静。 “没有,我只听见,人们在欢呼,死亡在靠近。”侍卫长一动不动。 “你厌恶战争?” “不,曾经有告诉我,战争与死亡无处不在,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亡之前的卑微,只要握紧手中的剑,用牙齿把卑微咬碎,那么,你就已经战胜了死亡,终有一天,将会获得无上的荣光。以前,我认为那是忠诚与荣耀,然而现在,我想,他是在说,世人终有一死,当然死亡来临的时候,没有人可以选择生或者死,唯一的做的,便是握紧手里的剑。” 小虞问道:“那人是谁?” “他说他是朝歌城来的风轻夜,可是,好像不是。” 侍卫长按着腰上的剑,抬头望着那红彤彤的血云,眼神时而茫然,时而坚定。 “我知道了,他有一只大火鸟,它啄断了我的鸟的爪子。” 说啥来啥,黑鸟从院子外面翻进来,窜到小虞的手臂上,与它一起进来的还有公孙一白。刚刚沐过浴的豌豆新娘一手揽着散发着香气的头发,一手提着裙角,朝小虞走来,她的脸上带着无忧无虑的笑容,脚步轻盈的就像蝴蝶。 “人活在世上,没得选择。” 看着从两个方向走来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突然之间,小虞的心里像是扎了一根针,越刺越深,她蓦然觉得,或许我已经错过了什么,如今,已是没得选择。 刺痛越烈,小虞的神情愈发淡然,她从陶瓮里掏出肉来,打发走了黑鸟,又命小新娘自个去睡,并且祝她做个好梦。豌豆小新娘自然是不愿意的,可她倒底是个女孩儿,羞羞涩涩的也说不出口,只好一步三回头的离去了。 等她一走,小虞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上,而此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侍卫长站在月光下,拄着剑,仰头望天上的月亮,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公孙一白点燃了案上的烛火。 “君上,战事有了变化,鱼罗夫的先锋军团已经到达了天鹰咀南面,然而却停了下来,并没有入侵澜丘的迹象,姒英不敢冒然迎敌,只能率部扼守着天鹰咀的北面。” “变化无处不在,天鹰咀易守难攻,但是天下间没有不可攻破的要塞与关口,鱼罗夫有三万大军,八百战车,我若是他,也会勒令先头部队,等到力量足够,然后再一举击破,而不是泼水一般,一层一层的荡过来,给我们分而击之的机会。” “君上说的是,鱼罗夫的确无比狡猾,但是他的目的很明确,那便是彻底的击败我们,杀光我们,而想要杀光我们,就必须得进入澜丘,没有任何退路。” “他没有退路,我们也没有退路。既然都没有退路,那便战吧。姒英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明天我会率军去澜丘。有些事也该作个了结了。” “君上不可!” “就这样吧,我累了。” 小虞站起了身,正准备朝内室走去,却突然顿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一脸惊色的巫官,嫣然一笑:“告诉我的豌豆新娘,让她乖乖的等我,包括今夜。” “呃……” 公孙一白呆呆的看着小虞推开了门,朝着月下走去。 第一百四十三章 谁是魔鬼 狂风暴雨突然降临,平静的荷潭被雨水打得千坑万点,楚舞蹲在荷潭边的秋千上,浑身上下湿透了,黑压压的世界没有风,秋千一动不动,闪电却在头顶咆哮,仿佛是昊天大神震怒了,正用惩罚天地的长戟,来来回回的把那漆黑的天空割得稀烂。 从秋千上斜斜的看过去,可以看到楚国的宫城,它是这个漆黑的世界里唯一闪耀着亮光的地方,楚舞死死的盯着它,一瞬不瞬,仇恨在他的眼里疯狂的汇聚,然而他却很安静,就那么静静的蹲在秋千板上,像是一只可怜的落荡鸡,却是一只想把整个世界撕碎的落荡鸡。 他的手在滴血,血水用指头缝隙溢出来,滴在地上,很快又被雨水淡化,他的袍子从秋千板上垂下来,拖在地上,被肮脏的泥水所糟践,原本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被狂风暴雨揉乱了,几缕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从荷潭里冒出来的水鬼,滴着血水的水鬼。 “昊天大神啊,如果你能听见我的心声,就让楚连下地狱吧,如果你不能让他下地狱,那么,就把我扔进地狱里吧。” 拳头捏得更紧,锋利的小剑把掌心割得稀烂,血水一股一股的往外直冒,他却感觉不到痛楚,唯有咬牙切齿的仇恨。 阙儿被夺走了。 就在他像一只辛勤的小蜜蜂,紧锣密鼓的忙来忙去,自认为已经在楚连的头顶布下了一张天罗地网的时候,他的父亲,楚国的万乘之君一记闷拳打在了他的胸口,那最为脆弱的地方,在这始料未及的一拳之下,他连反抗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群血凤卫像风一般刮进这个小院,从热腾腾的被窝里把他心爱的女人拉出来,塞进马车里,头也不回的奔向宫城,而他才刚刚享受过她的温柔,那甜腻如蜜般的温柔。 “殿下,殿下救我……” “殿下,殿下啊……” 娇嫩而殷切的呼声响在耳边,掩盖了风声雨声,眼前则浮现出让人撕心裂肺的一幕,他看见了一团黑色的影子,那影子压在阙儿那雪嫩的身体上,肆意的驰骋,疯狂的狞笑。他想闭上痛苦的眼睛,可是眼皮却不听使唤的硬撑着,像是有根刺正抵上眼皮与下眼皮,让他清晰的看着,什么是魔鬼,什么是不共戴天的仇恨。 “楚连!!” 终于,呆坐在秋千板上整整一日的楚舞从骨头里发出了一声吼叫,那叫声无比黯哑,像是铁剑刮着铁盾,令人听上去牙齿打颤,浑身痉挛。 玉石兔子卧倒在浑浊的泥泞里,它的一只耳朵断了,无情的风雨正在拍打着它,楚舞抓着纤绳,艰难的从秋千板上站起来,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宫城的方向,从秋千上跳下来,不想却因蹲了一日,手脚早已麻木,“扑嗵”一声,栽倒在泥泞里。 武士们看见他站起来,齐齐的松了一口气,又见他摔倒,纷纷赶过来,想要扶起他。楚舞面朝下,挥了挥手,武士们担忧的后退。 他躺倒在泥坑里,泥坑上冒着汩汩的水泡,那是因为他正在剧烈的喘息,被血浸过的泥水有些咸,他竭力的从水坑里抬起头,挣扎着坐起来,然后大口大口的喘气,脸色惨白若死,过了一会,他咬着牙齿想站起来,试了几下,未能成行,于是,他裂着嘴巴惨然一笑,慢慢的向廊上爬去,途经那只玉石兔子,他把它塞进冰冷的怀里,连那只断裂的耳朵也没放过,一路往前爬,一路滴着血。 等他终于爬到了干净的廊上,武士们捧来了热腾腾的姜茶,他一口气喝了个干干净净,又一把抹干净嘴角的血液,他的嘴巴烂了,被牙齿咬烂了。 美丽的侍姬想要把他扶到那温热的浴桶里,他粗暴的挥开侍姬的手,恶狠狠的看着她,吓得那侍姬花容失色,一头拜倒在地上,直呼:“殿下饶命,殿下饶命!” “我为什么要杀你?你只不过是披着美艳人皮的木头而已!” 楚舞冷冷的笑着,吸了几口气,跌跌撞撞的朝浴桶走去,这个侍姬是楚连赐给他的女人,从头到脚无一不美,然而,她却不是阙儿,那个魔鬼夺走了我的阙儿,魔鬼就是魔鬼,根本就不是人,只会在我的头顶羞辱我,毁灭我所拥有的一切。 楚舞用力的搓着身体,搓得浑身通红如血,如果有可能,他真想把这身皮囊割下来,扔还给那个魔鬼,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做,因为他得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把耻辱加倍的奉还。 洗了个澡,又吃了点东西,力气回到了身上。 楚舞跪坐在廊上,身上穿着干净而温暖的衣裳,内心却是冰冷如死。武士们伫立在廓下,倾盆大雨冲洗着他们身上的铁甲。 “把她关起来。” “诺。” 楚舞指了指匍匐在地上颤抖的侍姬。武士长犹豫了一下,坚定的执行了他的命令。随后,楚舞将那柄小剑放在案上,剑上还染着他的血,一道闪电划破了天空,照亮了案上的剑,绽射出妖异的光芒。 “拿着它,把人带来。” “诺。” 武士长捧着小剑离去,一干武士退向闪电照射不到的四面八方,院子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楚舞一人,雨水打在秋千板上,发出‘噼噼卟卟’的声音。 楚舞面无表情的坐着,直到他看见了一盏灯笼。 狂风歇了,暴雨也停了。 空气里尽是潮湿的泥水味。 灯光越来越近。 依然是那盏微粥的灯光,依然是那个黑衣女人,依然穿着那双精美的红色的鞋子。 她走到廊上,在楚舞的对面坐下来。裙子的下摆被泥水打湿了,她伸出皓洁如雪的手,揽起裙角,当着楚舞的面拧着泥水。动作很自然,也很轻柔,仿佛她所面对的不是齐国的世子殿下,而是一个至亲的亲人。然而,是亲人便不应该把脸藏起来。 “你怎么来了?”楚舞冷冷的问。 “你快死了,我不得不来。” 她专注着拧泥水,声音很平静,微弱的灯光照着修长的手指,污水从指缝滴向地面,一窜又一窜。 楚舞看着那双手,小时候,就是这双手牵着他,安抚他,给他带来温暖,让他不再害怕,可是今天,这双手却再也不属于他,而是属于一个魔鬼。 “该下地狱的是魔鬼,而不是我。”楚舞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无比陌生。 黑衣女人拧干了裙角,把灯笼阁在案上,照着楚舞的脸,那是一张失血过多的脸,没有半点人色,她摇了摇头:“小舞,你是斗不过他的,你所做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那么可笑。罢手吧,小舞,就像你说的,他是没有人性的魔鬼,而你却是人,一个人怎么可能斗得过魔鬼?” 楚舞没有说话,倔强的仰着下巴。 黑衣女人的眼睛闪了一下,难言的痛楚一闪而逝,她犹豫的伸出手,想去抚一抚他的脸颊,可是却顿在了半途,他已经不是再是十多年前的那个倔强的小男孩了,而她也再也回不到从前。 楚舞却在这时候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她惊了一跳,下意识的往后扯,不想却因此激怒了楚舞,他猛地一拉,将黑衣女拉在案上,碰倒了灯笼,火苗腾地窜起,照着楚舞的脸,异常可怕的脸,双眼血红。 “小舞!”她惊叫。 谁知,不叫还好,一叫楚舞更是怨怒滔天,他站起身,把她从案上拉起来,她站不稳,歪歪斜斜的往他怀里倒,他趁势抓着她纤细的腰,一把扛起她,大步朝屋内走去。 “小舞,小舞……”女人压低着声音嘶叫着。 “你说得对,他是魔鬼,没有人性的魔鬼,他带给我无尽的羞辱,那么我便还给他。” “哈哈哈,我是魔鬼,魔鬼……” 楚舞疯狂的大笑,他把黑衣女人重重的扔在床上,红着眼睛扑上去,手忙脚乱的把那双令人憎恶的红鞋子扯下来,狠狠的掼在地上,然后,再次扑下去,死死的压着她。 “小舞,小舞,放开我,放开我,你不能这样,不能学他……” 女人一边哭一边拼命的挣扎,尽管有那零乱的斗笠遮掩,楚舞看不见她哭泣的样子,可是他也根本不想看见她的样子,在他的心里,她已经死了,自从她穿上那双红鞋子就已经死了! 黑色的衣裳被他撕碎了,洁白如雪的身体显露出来,像阙儿那样娇嫩,楚舞感觉整个人都快疯了,那是兴奋与复仇的血液在滚荡,他闭着眼睛,一头扎上去。 就在这时,身下的女人却不再哭闹,也不再挣扎,她扯掉了斗笠与面纱,定定的看着他。 “看着我的眼睛,看清楚我的样子,小舞,你不是魔鬼。” 女人的声音很温柔,她抬起头来,捧着楚舞的脸颊,温柔的吻了他一口。 “魔鬼,魔鬼。他就是一个魔鬼!” 楚舞大吼了一声,仓惶失措的逃下了床,逃离了她的目光,他踉踉跄跄的奔到院子里,冷风吹来,浑身上下都在发抖,可是他却感觉不到寒冷。 “杀了他,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他。” 楚舞捧着脑袋,痛苦的蹲在地上。过了一会,那双红色的鞋子走到了他的面前,修长的影子被灯光投在地上,她蹲下身来,穿着楚舞的衣裳,捧着他的脸,一字字的告诉他。 “时候未到。” 第一百四十四章 父与子的宿命 英雄成长的垫脚石,大多都是痛苦与折磨。——摘自《中州列国志-楚王传》 不知何时,灯光已经灭了,四下一片漆黑,只有女人的眼睛仍然亮着,一闪一闪,明亮如星。 “你的脸?” 楚舞不敢与她对视,他蹲在地上,抱着肩膀,只穿着单薄的中衣,寒冷便在这个时候袭来,让他瑟瑟发抖。 “没吓着你吧?” 女人的声音很柔弱,她抚着自己的脸,在那一层薄薄的黑布下面有一道骇目惊心的凸痕,因为黑布的遮掩,看不清楚它的真实模样,但是那狰狞而恶心的尾部却爬在眼角,刺得楚舞快要喘不过气来。 “他为什么要伤害你?” “他是魔鬼,魔鬼不都是这样么,没有人能猜得透他的喜怒,自然也就没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小舞,你所做的一切,他都知道,他在羞辱你,激怒你,等你自投罗网。” 楚舞沉默,拳头抵在泥土里,越陷越深。 女人把脸上的黑布往上扯了扯,又把头发捋下来,把那可怖的伤痕彻底遮住,然后戴上破损的斗笠,把灯笼点亮,提着它缓缓起身,像幽灵一样飘走。 “小舞,好好保重,哪怕他是无恶不作的魔鬼,可是这个世上仍然有他畏惧的东西,那便是时间。” 女人走了。 院子里又回归了冷寂,死一般的冷寂。 楚舞站起身来,看着漆黑的天空,自嘲的笑了笑,他相信这个女人,当他看着她的眼睛的时候,它一如既往的清澈,倒映着他的样子,使他清醒,让他震惊,也是因此,他没有变成魔鬼占有她。但是,他的选择不是她能左右的。 这是一场游戏,魔鬼的游戏,既然是魔鬼的游戏,那就用不着去猜测魔鬼的想法,只需要按照魔鬼的规则去做出选择。 “我是楚舞,每个人活着都有目的,我不知道我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而现在,我只知道,我不能让他死在床上,他必须得死在我的剑下,在我的剑下哀嚎。” 楚舞换了一身衣裳,再次坐在了廊上。 静静的等待。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武士长从前院走来,独自一人。 “人呢,为什么没来?”楚舞问道。 武士长恭敬的把那把小剑放在楚舞的面前,没有说话。楚舞把剑拽进手里,狠戾从眼里一闪而过。 “他不用来,因为我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 听见这个声音,楚舞眼睛霍地一亮,猛然起身,举目向院外看去,漆黑的世界里,年老的守陵人一手提着气死风灯,一手柱着根树枝向他走来。 “三叔!”楚舞从廊上奔下来,朝着守陵人深深一揖。 “小舞,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他?” 守陵人直直的看着楚舞,那目光像钉子一样,直往人心里钻。 楚舞愣了一愣。 老人轻蔑的笑了一笑:“为了大楚的天下?还是为了一个女人?嗯,或者说,为了三个女人?” 楚舞看着这个行将就木的守陵人,老人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就像是沆洼不平的老树一样,若不是那双时而闪烁着锐利的眼睛,他与一个普通的老人别无二致,可是楚舞却不敢看轻他,也不敢轻易的回答他的话,因为只有楚舞知道,这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老人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他像是一只守着尸体的秃鹫,等待了数十年,积压了数十年,就为了决死一扑。 老人提着灯笼,等待着。 过了很久,楚舞实在想不出如何去答复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要他痛苦的死去,如此而已。” 说完这句话,四下里的空气为之一紧,再也没有半点声音,就连风声都静止了,守陵人手里的灯笼有气无力的闪了两下,突然就灭了。 整个院子里漆黑如死。 楚舞与守陵人对视,俩人的目光像是锋利无比的剑,正在激烈的对撞。过了一会,守陵人突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 “哈哈哈哈……” 笑声是那么的疯狂,却又痛快无比,每一个听见它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感到热血沸腾,楚舞也不例外,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倒底是答对了还是答错了。 “啪!” 粗大的手掌重重的拍在楚舞的肩上,那力量非常巨大,使得楚舞忍不住的颤了颤,而此时,守陵人的眼睛像是太阳一般,散发着炽烈的光和热,就听他道:“果然是火凤的后裔,哪有什么天下,哪有什么仇怨,只有卑微的蝼蚁才会为自己的所为寻找借口,从而又死在那借口里。” 守陵人拉着楚舞的手,向廊上走去,俩人对坐在案前。武士长想要点灯,守陵人挥手制住了,就在那黑暗里,守陵人直视着楚舞的眼睛,冷冷的说着。 “三十年前,我之所以会输给他,那是因为我还是个人,是人便会有弱点,会忌惮,会顾前思后,最终,就会失去一切。小舞,我已经六十七岁了,活够了,也看透了许多事情,他激怒你,羞辱你,说明他正在害怕,在恐惧。我不知道他的下一步会怎么走,会不会直接杀了你,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他死。三天后,他会去西山围猎,之后便是称王。不过,他没有称王的机会了,西山就是他坟墓,他将再也睁不开那双眼睛!而你,就是大楚之君!” 说完,守陵人朝着楚舞沉沉一拜,然后捡起那截树枝,提着那熄灭的灯笼,颤颤危危的向院外走去。 “三叔,你为什么要帮我?”就在这时,楚舞突然问道。 守陵人肩头颤了一下,然后佝偻着背,拄着树枝往前走,边走边道:“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他杀了我的父亲,我想他死,如此而已。” 老人去了,楚舞孤零零的坐在廊上,他嗅到了死亡的气息,寒冷。他在那无边无际的寒冷中站起身来,扭着头向宫城的方向看去,可是这个角度是根本看不到宫城的,然而,他却看得那么专注。 “把她带来。” “诺。” 武士长把那名侍姬带到了楚舞的面前,侍姬很美,尽管她吓得直哆嗦,却仍然掩不住那风情万种的美丽。 楚舞抬着她的下巴,看着她像小鹿一般惊慌的眼睛,轻轻的吻了她一口。 “你叫什么名字?” “锦,锦……” 或许是因为楚舞的嘴唇太过冰冷,美丽的侍姬不住的颤抖。 “好吧,我就叫你锦儿。你还记得怎么回去吗?”楚舞温柔的问。 侍女慢慢的镇定下来,她其实很聪明,眼睛闪了一下,答道:“记得。” “很好,明天我会去幽山,院子里的人都会跟我去,但是你不用,你需要回家,一定要记得回家的路哦。” “嗯。” “真是个聪明的女人啊,你冷吗?” “冷。” 楚舞打横把她抱起来,朝床上走去,边走边道:“把你所见的一切都告诉他,包括即将在这张床上发生的事情。” “嗯。” “现在还冷吗?” “不冷了。” …… “你叫什么名字?” “阙儿。” 熏香在案上弯来绕去,仿佛婀娜多姿的少女的身体一样,楚连从床上坐起来,额头上和胸膛上滚着汗水,潮红还没有褪去,阙儿蜷缩在床角里,乌黑的长发撒在绣着雷云血凤的被子上,她就像只小猫,光滑如玉的后背显露在被子外面,脖子侧面有一颗痔。 楚连很是喜欢这颗痔,当她动情的时候,这颗黑痔会变成粉嫩色,他摸着那颗痔,一遍又一遍,阙儿就在那指头下轻轻的颤抖。 少女的身体很娇嫩,也还算新鲜,楚连忍不住俯下身来,咬了咬那颗痔,阙儿低吟了一声,剧烈的颤抖。 “哈哈哈。” 楚连大笑起来,拍了一下阙儿的屁股,大步向外面走去。 金壁辉煌的宫殿里没有半点声音,只有他的笑声与脚步声。所有的宫人都低着头,不敢看他,包括那跪在地上的女人。 他敞着胸膛坐在御床上,凝视着她。 “抬起头来。” 女人把头抬起来。 “摘下面纱。” 女人把面纱摘下。那是一道令人战栗的伤口,它爬满了她的半张脸,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造就的,既像是烈火烫出来的,又像是用铁锯锯出来的一样,它恶心的让人反胃。 “他对你起了疑心吗?” 楚连从御床上站起来,走向她,蹲在她的面前,欣赏着那一道伤痕。 “没有。”女人低着头。 “告诉我,他现在是什么样子?” “很痛苦,很无助,他想杀了你,为了他的母亲,为了你床上的那个女人,可是他却没有足够的力量与勇气。” “力量?勇气?” 楚连站起身来,他很高大,青铜玉树灯摇着他的影子,把地上的女人笼在其中。女人低下了头,匍匐在那影子里。影子开始晃动,绕着她打转,令人窒息的心跳声,怦怦怦的响着。 “你很害怕?” “嗯。”女人把头埋得更低,脖子侧面也有一颗黑痔。 “力量他有,他比我年轻,勇气?勇气是个什么东西?是贪婪还是欲望?他十二岁的时候就想我死,那时是因为他没有足够勇气,而现在,还是没有勇气,那他什么时候才会有勇气?” 影子离开了女人,慢慢的缩回御床上:“你是不是想问,我既然立他为世子,为什么又要如此待他?” 女人不说话,在地上颤抖。 “你不必知道,因为,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声音渐渐的弱下去,好似带着一丝疲惫。 影子缩进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八十年前,我的祖父杀了我的曾祖父,七十年前,我的祖父被他的胞弟杀了,六十二年前,我祖父的胞弟又被他的儿子杀了,紧接着,又是一场弟弑兄,然后,三十年前,我杀了我的父亲。很混乱,是不是?然而,这,就是宿命。” 第一百四十五章 西山围猎 西山不是山,而是一片平坦的森林。 太阳才刚刚爬上焚天火凤的翅膀,宫城外面便聚满了人,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封臣们穿着崭新的铠甲,骑着高大的战马,把宫城外面的焚天之路围了个水泄不通,就像是盛大的节日一样。 对于楚人而言,今天确实是当之无愧的节日。 今天,楚侯会去西山围猎,在那茂密的森林里放了八百头麋鹿,其中还有只鹿王,正好象征着八百诸侯与中央之王。如果一切顺利,楚侯会亲自猎杀那头鹿王,割下鹿王的头角,登上高台,敬献给昊天大神,然后再召示天下,从今以后,楚国再不北面而称臣,楚侯将是天下第二位真正的大王。 这可是千百年来从未有过的大事,除了远古神王时期的众神王与众神之王,中州大地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两位大王并世称雄的局面,当然戎狄蛮夷除外。而这辉煌的一日注定将标入史册,见证着楚国的强大。 三千年了,整整三千年,自从七位始祖飘橹过江以来,楚人便一直被视为蛮夷,他们披毛饮血,光着脚板,拿着简陋的武器与凶猛的野兽博命,与真正的南蛮人喋血厮杀。漫长的三千年过去,他们赶走了南蛮之王,把雷云血凤旗插遍了大江之南,建立了灿烂辉煌的楚国,然而,他们仍然被视为蛮夷,中央之王与北地诸侯从骨子里看不起他们,认为他们的血统不够纯净,认为他们的礼仪与文化与古老的传统格格不入,于是,楚人只能紧紧的咬着这莫大的屈辱,把前来讨伐楚国的孝成王扔进江里喂鱼,把诸侯联军通通击败,一次又一次的告诉天下人,楚国就是楚国,不论它的血统够不够纯净,不论它的文化够不够正宗,它都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强国。 而今,楚国再也不用含着那屈辱入睡了,它就像是一头被逼到绝路却绝处逢生的森林之王,它冲出了森林,来到沧澜江畔,按着爪子朝着北岸怒吼咆哮。 “簧簧簧……” 雄壮的号角声响起了,宫门缓缓分开,堵着焚天之路的诸部封臣自然而然的一水二分,留出了一条通向凤歌城外的笔直道路。 一排一排的剑盾手、甲戟手、弓箭手踏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走了出来,紧接着,五百名血盔血甲的血凤卫骑着血红色的战马,顶着尺高的盔缨,风一般的卷出来,在血凤卫的身后是八十辆战车,楚侯位于最前面,楚宣怀在他的身后,楚舞也在其中。 “看啊,看啊,那便是我们的王。” “看啊,看啊,那便是楚王。” “楚国之强,冠绝天下,楚国之大,浩瀚无疆。” 当庞大的队伍驶出宫门之时,四面八方响起了乱七八糟的赞叹声,围着焚天之路的楚人伸长着脖子,拽着拳头,大声的嚷嚷着。 听着这些满含热血与期待的声音,楚宣怀的眉头却是紧紧的皱着,他向前面的楚侯看去,只见楚侯按着腰上的剑,后背无比雄阔,他再向与他并驾齐驱的楚舞看去,楚舞朝他点了点头,微微一笑,那笑容很灿烂也很诡异。 楚宣怀很是不安,倒不是因为楚舞那诡异的笑容,而是楚国的将来,楚国还没有那么强大,它的力量还不足以与天下诸侯对抗,至少目前来说是这样。然而,一意孤行的楚侯却听不进去他的劝诫。 ‘我的君上,我的八哥,难道一顶王冠对你便是那么重要吗?为此,你不惜将楚国置于非生即死的地步!’ 楚宣怀感到一种无力感,这种感觉比他直面五十万诸侯联军时还要强烈,可是他却无法去阻止它,头顶的雪山已经崩溃,除了无所不能的昊天大神,谁又能让它停下来呢? 所有具备资格的人都来了,他们都是大楚的封臣,身上流着高贵的血液,最次也是末等男爵,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盔甲,那些盔甲上也绣着各类繁复的花纹,那是他们家族的标志,楚国是中州大地上唯一一个允许封臣制作家徽的诸侯国。 琳琅满目的徽章充斥着围猎大军,伴随着雄壮的号角声,大军一步一步走向西山,百姓像汪洋的大江一样缀在后面,他们大声的唱着赞歌,甚至还有不少纤细婀娜的楚女在队伍的必经之路上跳着欢快而又轻盈的舞蹈。若是往日,楚宣怀一定会勒停战马,去欣赏她们的美丽,赞美她们的歌声,可是今天他没那个心情。 威风凛凛的君王,骄傲的封臣,欢呼雀跃的百姓。 他们都疯了。 他们只看见楚国的强大,却看不见称王之后,楚国将要面临的生与死。 这是一场疯狂的盛筵。 楚宣怀的眉头越锁越紧,心中的那块巨石慢慢的沉下去,一直沉,一直沉,沉不到底。他真希望西山远在天边,而这条通向西山的道路永远也走不到尽头,但是现实是悲哀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西山很快就到了。 围猎大军停在了森林的边缘,楚侯走下战车,爬上了一匹雄健的战马,那马异常高大,身上披着华丽的马甲。巫官捧来楚侯的头盔,那是一顶价值连城的头盔,上面镶满了珍贵的宝石,一只焚天火凤蹲在顶端,张开的翅膀向上跷起,象征着楚国将要一飞冲天,这是一顶戎装王冠。 太阳叠在王冠上,宝石与火凤绽着无比璀璨的光芒,逼得人睁不开眼睛,不过,当楚侯拉下那王冠上的面甲时,楚宣怀突然觉得自己的兄长很陌生,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 “嗵嗵嗵!” 十六名光着臂膀的鼓手敲响了战鼓,剑盾手、甲戟手、弓箭手成排成排的走向猎场,他们是外围的防护者,也是猎物的驱赶者。 鼓声愈发强烈,惊得森林里的鸟儿扑拉拉飞起,各类鸟叫声响彻天地。楚侯骑在马上,引弓搭箭,正中一只飞鸟。巫官捧着那飞鸟,跳起了稀奇古怪的舞蹈,耐心的等他跳完,楚侯一言不发的向森林冲去,诸部封臣蜂涌而去,五百血凤卫也紧紧的跟着楚侯,很快,森林外面的人所剩无几。 “十二叔,十二叔。” 耳畔响起了殷切的呼声,楚宣怀扭头看去,楚舞正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十二叔可是身体不适?” 阳光落在林梢,楚舞在林下勒马,穿着华美的铠甲,身上披着绣有雷云血凤的大氅,座下的战马很是神骏,正在不安的刨着蹄子。 ‘他可真像八哥啊,可是他到底不是八哥,在他这个年纪,八哥已经是万乘之君了。’ 看着楚舞那张瘦俏而暗黄的脸,楚宣怀内心一阵感叹,他从战车上跳下来,翻上马背。 楚舞与他并肩而行。 森林里的鸟兽四下窜逃,偶尔能看见慌张乱逃的麋鹿,封臣们看见了那些麋鹿,就像蜜蜂遇到了糖,又像是饥饿的狼看见了温顺的羔羊,他们争先恐后的射出手里的箭,深怕慢了一步。每当一头麋鹿栽倒在地,欢呼声便一浪盖过一浪的响起。 “若是北地的诸侯们也和这些麋鹿一样温顺那就好了。”翻过一道小土坡,楚舞微笑着说道,弓箭背在他的身上,背上的箭囊满满的,一共有十八支箭,迄今为止,一枝也没有发出去。 “这话,殿下应该去告诉君上。” 楚宣怀反手一箭,将一只野兔刺穿在地,一名骑士纵马而去。 “十二叔说的是,不过现在君父想必正在寻找那头鹿王。依十二叔之见,那头鹿王会藏在哪呢?” 楚舞慢吞吞的取了弓,将箭尖对准一头山猪,那山猪足有牛犊大小,长着两根尺长的獠牙,凶狠异常,一群剑盾手围着它,不时的向它扎上一剑,然而却仅仅是刺穿了它的表皮,反倒因此而激怒了它,就见那畜牲低着头朝一名剑盾手冲去,尖锐的獠牙挑开了铁盾,然后猛力一顶,把那名剑盾手顶得血肠流了一地。就在此时,楚舞手里的箭脱弦而飞,扎入了山猪的左眼,‘噗’的一声闷响,山猪的左眼暴了。 “呼哧呼哧!” 谁知,那山猪却并没有死,它甩着头哀嚎了一阵,用森冷的獠牙把左右的剑盾手统统甩开,而后睁着一只独目,朝着楚舞撞来。 “簌!” 楚舞再发一箭,正中山猪的下胁,他想让疯狂的山猪慢下来,可是那山猪的皮极厚,终日在屎尿与泥坑里打滚,就像披了一层铠甲一样,楚舞的第二箭效果不大,只是让它晃了一晃,又卯足了劲朝小土坡上冲来。 越来越近。 只有五十步了。 两名骑士抽出了剑,准备纵马去围杀山猪,楚舞与楚宣怀同时挥手将他们制住。 只有三十步了。 楚宣怀眯着眼睛打量楚舞,楚舞没有看他,额头上滚着颗颗细汗,握着弓的手却非常稳定,根根青筋凸现在外。 十五步! 山猪发了狂,边奔边嚎叫,长长的獠牙上滴着血! 楚宣怀拉开了弓。 “簌!!” 就现在,楚舞猛地一瞪眼,松开了拉箭的手,快若流星的箭矢撕裂了风,沿途将一片落叶一刺两半,又狠狠的扎入了山猪的右眼,并且深深的陷了进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下地狱吧 山猪轰然倒地,血水从它的两只眼睛里溢出来,汩汩往外冒,把地上的草叶与泥土糊了一滩,两根插在眼眶里的箭矢还在颤抖。 正在四周围猎的封臣们大声叫好。 楚舞翻下马背,提着剑走向山猪的尸体,把它的耳朵与獠牙割下来,恭敬的献给楚宣怀。这耳朵与獠牙代表着荣耀,他想与楚宣怀一起分享。 楚宣怀没有接那血淋淋的耳朵与獠牙与耳朵,只是眯着眼睛注视着马下的楚舞。楚舞仰着头,与他对视。 过一会,楚宣怀取了一根獠牙,看着远处的高台,说道:“王者不群,居高而俯下,既然是万鹿之王,那必然是独自走在高处。你沿着这条路往前走,绕过祭台,会看见一条小河,顺着小河往东,会看见一座祭塔,我想,它或许就在那附近。” “多谢十二叔。” 楚舞朝着楚宣怀深深一拜,翻上了马背,引领着一群骑士向高台奔去,奔到一半又顿住,打马回来,真诚的凝视着楚宣怀:“十二叔,其实侄儿知道它在哪。侄儿此行,并非是为一己私心。” 楚宣怀冷冷的哼了一声。 高台高达十五丈,下宽而上窄,逐次递减,这是用来祭祀昊天大神的,高台的下面有一具雕塑,正是小型的焚天火凤,几名封臣与他们的护卫骑士簇拥在这里。看见楚舞奔来,一名年老的封臣策马迎向他。楚舞朝着老封臣点了点头,绕着高台打马而走,没有片刻停顿。 老封臣看着楚舞的背影,面上露出决然的神色,一提马缰,追随着楚舞而去,他一走,另外几名封臣赶紧跟上。 绕过尖尖的高台,清澈的小河掩映在茂密的树林之间,一群封臣正在河边饮马,楚舞率着骑队像风一般掠过,他高高的举着拳头,那拳头戴着手甲,阳光穿过密林,落在甲上,泛着冷冷的星光。在河边饮马的封臣与骑士看见了那拳头,纷纷拉回正喝水的马,翻上马背,带领着麾下骑士追了上去。 “看来,这天又得变上一回。” 一名蓄着山羊胡子的封臣把头盔上的面甲拉下,只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在那面甲上雕绣着展翅高飞的雄鹰。骑着马,走在他身边的另一位封臣冷笑道:“昊天大神正是用这种方法,挑选出强壮的君王,赐于他伟大的荣耀。” 楚舞沿着小河向东飞奔,身后的追随者越来越多,纷乱的马蹄踩着林间的落叶,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音,仔细一瞅,马蹄上都裹着厚厚的布。然而,这异乎寻常的举动还是引起了注意,一群甲戟士拦在了楚舞的必经之路上。 “让开。” 楚舞并没有勒住马,他摊开拳头,露出里面的一枚令牌,甲戟士的首领正想上去检视那枚令牌,楚舞却猛地一纵马,将那首领重重的撞开,顺手一剑,刺穿了他的喉咙。首领捂着喉咙倒下去,战马跃过了他的尸身,向小河的尽头奔去。 与此同时,年老的守陵人站在幽山之颠,一瞬不瞬的看着西山猎场的方向,阳光照不到的身上,他永远都待在阴暗的角落里等待着死亡。 …… 西山虽然没有山,但是它的历史却非常悠久,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那时,这里的林子还没有这么广阔,方圆不过十余里,楚人的七位始祖率着族人逃窜至此,南蛮人追在他们的后面,想把他们赶尽杀绝。面对着成百上千披着兽铠,拿着骨刀的凶恶蛮人,数十名楚人先祖绝望了,他们已经没有力气再逃了,衣不遮体,腹中空空,正是闭目待死的时候。谁想,昊天大神的仁慈便在这时降临了,狂风大作,暴雨挟雷,闪电一道一道的撕裂了长空,其中一道还劈中了南蛮人的酋领。 “那是焚天火凤的怒火,先祖们在火凤的庇护下,躲进了林子里,并且享受着火凤无私的赐予。听说,那是一头壮如小山的猛兽,在中州大地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它的身影,它来自九天之上,应该也是一位神王吧,它被火凤的翅膀扇中了,带着熊熊火焰坠落在这片林子里,先祖们吃了它的肉,有了无穷的力量,打败了百倍的蛮人。为了纪念神的赐予,先祖们建了这座宝塔,虽然它并不高大,但是却可以听到神的声音。” “是的,君上。那是昊天大神的旨意,也是伟大的火凤的荣光,更是我大楚的无上荣耀。只要保持一颗虔诚的心,就能听见神的声音。” 在茂密的林子里有一座塔,这塔并不高大雄伟,只有五丈高下,塔身密布着一道道裂痕,在那裂痕里又爬满了青苔,林风吹来,散发着潮湿而又腐烂的味道。楚侯蹲在塔里,巫官跪在地上,五百名血凤卫守护着这里。 楚侯正在用剑割地上的鹿王的头角,它当然已经死了,被楚侯一剑刺中了胸膛,它的尸身很庞大,头上的角像是怪异的树枝一样繁密,而且非常锋利,挑死了一名血凤卫。不过,它还是死了,这是它的宿命,自从它被楚宣怀寻到,献给了楚侯,就已经注定了今日的死亡。楚侯准备把它的耳朵献给火种,把它的角献给昊天大神,从而得到诸神的赐福。 火种在石龛里燃烧,三千年过去了,它却从来也没有熄灭过,这是楚人的繁盛之火,历代巫官小心翼翼的侍奉着它。 巫官很老,他不是现今的大巫官,而是上上一任大巫官,他双手捧在火苗的两侧,无比专注的凝视着它。跳动的火苗照耀着他的脸,那就根本不是一张人脸,死人斑疯狂的占领了那张脸的每一个角落,让老巫官看上去比恶鬼还要狰狞。 “君上,我看见了焚天火凤的怒火。”老巫官突然说道。 “焚天火凤的怒火?” 楚侯已经割下了鹿王的头角,他把那带血的角用锦布包起来,双手捧着鹿王的耳朵,恭恭敬敬的放在石龛前,无比镇重的拜了九拜,然后眯着眼睛凝视那跳动的火种。他仍然戴着那顶王冠,面甲下是一双炽热的眼睛。 “我什么也没看见。” “君上,怒火正在咆哮,死亡正在逼近。”老巫官睁着那对被火熏得只有一条缝的眼睛,一坨一坨的眼屎爬在眼角,又顺着眼角流进了皱纹里,很恶心,并且还有一股臭味。 “是吗?会是谁的死亡呢?” 楚侯却并不吃惊,再次对火种拜了一拜,把那包裹着鹿角的锦布缚在背上,鲜血浸透了锦布,一滴一滴往下滴,在他转身的时候,有一滴鹿血飞到火种上,火苗腾地起窜起,发出一声嘶啸,令人毛骨悚然。 “天哪,天哪……” 老巫官吓了一跳,颤抖的匍匐在地上,嘴里一遍又一遍的喃着什么。 楚侯朝塔外走去。 什么在抖动? 陈积了千年的落叶在轻微的抖动,一群群蚂蚁惊慌失措的四下奔逃,一条蛇‘嗖’的一声,从楚侯的面前窜过。紧接着,树上的鸟儿飞起,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天空,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秃鹫,它们常年累月守候在这里,这些贪婪而又懒躲的家伙喜欢不劳而获,而这里总是会有它们想要的尸体,各种各样的尸体。 “来者何人?君上在此,快快……” 一名血凤卫朝着林子深处奔去,很快,林子里暴起一团亮光,那血凤卫的喝声嘎然而止,须臾之间,一骑冲来,手里提着带血的头颅,高声叫道:“放下武器,如若不然,尽杀无赦!” “杀无赦,杀无赦!” 越来越多的骑士与甲士冲出林子,当先那名骑士正是楚舞,他的嘴里叫着放下武器,手下却不停,提着马朝着怔在当场的楚侯冲去。 “保护君上,保护君上!” 血凤卫就是血凤卫,短暂的惊慌之后,迅速的组成了人墙,两百人护卫着楚侯,三百人骑着战马向敌人冲去。人头一颗一颗的飞起,血水一股一股的飙射,三百名血凤挡者披靡,把来犯的敌人砍得人仰马翻。 “焚天之火,楚连当死!!” 却与此时,那名老巫官从塔里窜出来,振着双臂高声大喊,正在护着楚侯逃走的两百血凤卫一惊,情不自禁的顿下了脚步。 “听我号令,楚连当死!!!” 楚舞驱马撞开了一名血凤卫,高高举着一把小剑,剑身内的火凤凰绽出了一道妖异的红光,把面前的那名血凤卫晃得眼睛一花,楚舞提马再撞,向三十丈外的楚侯冲去。 “杀了他!”楚侯叫道。 可是,突然之间,整个画面静止了,两百名血凤卫看着那柄小剑一动不动,却堵住了楚侯的逃路。 “蹄它,蹄它。” 沉重的马蹄声仿佛踩着楚侯的心尖,那马背上的骑士浑身浴血,拉着面甲,一双显露在外的眼睛冷酷无情,他决然而蛮横的挤开血凤卫的人墙,来到楚侯的面前,提起马缰,战马疯狂的嘶啸。 “楚连,下地狱吧!” 楚舞从马背上跳起来,双手反握着手中的剑,朝着楚侯扎去,‘噗’,一声闷响,锋利的铁剑扎穿了胸铠,把楚侯钉在了地上。 “哈哈哈……” 楚舞压在楚侯的身上,用力的往下抵着剑,疯狂的大笑。多年来的耻辱,多年来的仇恨,今日终于得以尽雪,娘亲啊,你看见了吗,他那颤抖的眼睛,他那鲜红血液,他在向我求饶吗?不,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他是魔鬼,是魔鬼就应该下地狱!! “小舞,小舞……” 楚侯的眼睛闪了一下,鲜血从面甲下浸出来,从中剑处的伤口里迸射出来。正压着楚侯大笑的楚舞听见了那微弱的声音,他盯着那双眼睛,瞳孔一点一点的内缩,然后是剧烈的颤抖,冰冷的面甲下,他张大了嘴巴,想要拼命的喊什么,却喊不声来。 “我的儿子,你才该下地狱。” 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巨大的影子爬上了楚舞的背。 第一百四十七章 桐华的心事 海墙建起来了,海岸线上的小山坡被连成了一片,这道海墙虽然并不高大,却有效的遏制了海风的侵袭。领地上的海鸟群正在急剧的减少,大火鸟终日盘旋在天上,它什么都吃,毒蛇、老鼠,当然也包括海鸟。 在桐华与小黑鸟的努力下,那些躲在泥洞里的人开始一个个的往外冒,现在,他们终于弄明白了领主和大王的区别,领主终日骑着马巡示领地,而大王就不同了,大王从山上冲下来,被砍掉脑袋,插在戟尖上。杞山上的大王越来越少,领地上的奴隶越来越多,当成群结队的强盗变成奴隶,领地上的领民逐渐相信,那个年轻的,脸上有着伤疤的,成天穿着铠甲的领主有能力把安定与和平带到这里。 回风镇的重建进行得很快,箭塔被竖了起来,坍塌了一大半的城墙也被修缮过了,尽管它很低矮,便是一个顽皮的小孩也能轻松的翻进去,不过,城墙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单一的防备强盗与敌人,更多的时候,它象征着稳定与秩序。 街道被清理得很干净,顶盔贯甲的士兵们游曳于其中,力量能给人带来恐惧也能带来安定,那些低矮的房屋里渐渐的住满了人,尽管它依旧潮湿,但已经比泥洞好上千倍万倍。 简陋的集市也建起来了,很少有人光顾这里,领主大人命令他的士兵互相交易,围在集市旁的领民们看了足足半个月的笑话,终于有人壮着胆子拿着一堆贝壳与一条散发着臭味的咸鱼来换取粮食种子,那一天,领主大人很是兴奋,尽管那条咸鱼臭得连老鼠都不会靠近,而那堆贝壳看上去没有半点用处,可领主大人还是把珍贵的种子换给了他,并且表扬了这位勤劳而善良的领民。于是,咸鱼翻身了,集市开始慢慢的活跃起来,当第一个进入杞山的人带着他的猎物来换取一把弓箭的时候,领主大人更兴奋了,他亲自把弓箭换给了这位勇敢而强壮的领民,并且爬上了集市的高台,告诉所有人,如今他们可以自由的进入杞山打猎,而领主将会负责他们的安全。 此时,杞山上已经没有大王了,所有的大王都被领主大人给砍了脑袋,最后一位大王的脑袋砍得不容易,司寇大人率着两百人进山,在茂密的丛林里足足转了小半个月才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那位大王,那是一个阴暗而潮湿的山洞,老鼠是大王的邻居,毒蛇是大王的侍卫,当司寇大人发现大王时,他已经奄奄一息,被自己的侍卫咬了一口,而司寇大人却在那山洞里挖到了宝藏,其中还有一卷竹简。 是的,战争能带来死亡也能带来财富,对于一个大国而言,每一场战争都将决定千万人的生与死,甚至会是国家繁荣与衰败的分水岭,所以,面对战争,但凡大国都是如履薄冰,但是对于只有三十里贫瘠领地的姬烈而言,战争总是能使人绝处逢生,已经被逼到了绝境了,还有什么值得畏惧呢?当然,前提是他不断的取得胜利。 杞山一共有十八位大王,因此,姬烈也就砍了十八颗头颅,并且获得了大王们多年来所积累的财富。至于那卷竹简,它的来历很是让人迷惑,因为落款居然是蒯无垢,而上面的内容非常简单,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占领姬烈的领地,把这个蛮横的领主赶出去,或是赶到大海里。等到那一天来临,大王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位尊贵的贵族,陈国的贵族。 司寇官捧着那卷竹简,赌咒发誓的告诉领主大人,蒯无垢是叛徒,他背叛了领主大人对他的信任。然而,领主大人却指着那落款上的印章笑而不语。印章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只有达官贵人们才能拥有,竹简上的印章被雨水浸得有些模糊了,但是依旧能辨出上面的字样,陈国上良造。上良造是仅次于大夫的官职。 而此时,陈国与召国已经在边境处发生了两次磨擦,每次都有人死亡,那是一片争议之地,当年宋伯约成功的利用那片土地使陈国与召国险些一战,现在,命运的轮盘转动起来了。 一切都很顺利。 对于那个小恶人来说非常顺利,他的奴隶越来越多,领民也越来越多,他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就连与我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唉,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使命,那一天好像有些漫长。 现在是什么时候? 六月了。 白城里的墨槿花应该开了,那是一种黑白相间的花,花蕊是白色的,花瓣是黑色的,和桐华左手腕上戴的那束花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束花不会凋谢而已,它是用锦布织就的,永远也不会凋谢,可是白城里的墨槿花却会凋谢,如果我不能尽快的杀掉他,那我就赶不上今年的花期了,唉。 桐华有气无力的趴在窗上,难得的太阳懒洋洋的照着她手碗上的花。这栋小小的院子收拾得很是干净,院子里植着一株桃树,桃花已经谢了,地上还有落红的痕迹,这株桃树是那个小恶人从山上移植过来的,可是当花开的时候,他却没有来过。 我是他的侍姬,桃树也是他种的,难道,我和桃花都不够美丽吗? 桐华把下巴搁在手臂上,幽幽的想。 一只海鸟从头顶飞过。 小黑鸟站在桃树上,拿着一把自制的弓箭,‘嗖’的一声,把那只海鸟射了下来。 “桐华姐姐,桐华姐姐。” 小黑鸟提着海鸟奔到桐华的窗下,仰着小脸蛋,笑得很灿烂:“桐华姐姐,快看,它是我射下来的,是我射下来的!”小女孩很兴奋,一再强调是她射下来的。 “我看见了,小黑鸟很厉害。”桐华摸了摸小黑鸟的头发,有气无力的称赞着。 小黑鸟嘟嘴道:“小石头才厉害,昨天他射了三只呢,大火鸟更厉害,它一天都要吃,吃吃……”眨着眼睛想,大火鸟要吃多少只?可是却数不过来,大眼睛不停的眨,终于让她想到了一个完美的答案:“要吃好多只呢,数都数不过来。” 小女孩天真烂漫,可爱无端。 桐华乐了,捏着她的小脸蛋,笑道:“小黑鸟今天能射一只,明天便能射三只,以后就能射更多。”心中却想,恩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天地初开即有黑白善恶,今日除小恶,明日便能除大恶,终有一日,天下不再有恶。但是什么时候我才能把这小恶人除掉呢? “桐华姐姐,我不跟你玩了,我要去集市了,领主大人说了,一只海鸟可以换半盅粮食呢。” 小黑鸟现在不叫姬烈大王了,她拧着箭杆,把那只海扛在肩上,大步向院外走去。 “等等,我和你一起去。” 桐华从窗子里飞了出来,像只蝴蝶一样轻盈,小黑鸟回过头来,正好看见那一幕,小女孩瞪大了眼睛,乌溜溜的眼珠转来转去,老半晌,叫了一声:“哇哦,桐华姐姐会飞!” 桐华吓了一跳,赶紧一把捂住她的嘴,又左右的看了看,幸好没人,拍着胸口,心有余悸的道:“姐姐又没长翅膀,怎么会飞?小黑鸟看错了,肯定是刚才射鸟的时候看花了眼睛。” “才没有。” 小黑鸟想要分辨,桐华不由分说的拉着她朝外面走去。院子外面站着两名士兵,见桐华出来,便问她是要乘车还是骑马。桐华想了一想,命士兵牵了马来,先把小黑鸟放在马背上,然后轻巧的翻身上马。 “桐华姐姐,你真的不会飞吗?”小黑鸟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她很会审时度势,借着桐华抱住她的时候,贴着桐华的耳朵,小声的问。 “不会。”桐华认真的答。 回风镇没有领主府,姬烈也不住在这栋院子里,那个小恶人住在军营,而军营在城东,面朝着杞山,紧临着集市。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小恶人了,桐华决定去集市碰碰运气。 两个多月过去,回风镇的气色一日好过一日,街道上有了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看见马背上的美丽女子,都恭敬的低着头,所有的领民都知道,这位天人般的女子是领主大人的女人,并且还是他们的救星,若不是她屈身降趾,与小黑鸟一起钻洞爬窝,他们不会那么快的生活在阳光之下。他们爱戴她,甚至超过了领主大人。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有人唱起了生涩的诗歌,那歌声非常虔诚,赞美着桐华的美丽与善良。甚至有人壮着胆子,递过来两尾活蹦乱跳的鱼。 “哈哈。” 小黑鸟一把将鱼提在手里,笑得很开心。 桐华俏脸浅红,晕乎乎的。她是白城里的首席弟子,司职赏善罚恶,十二岁便杀死了墨狼之王,就如琴中剑一样锋利而危险,然而,现在听着那些使人脸红的歌声,她只觉得云里雾里,一颗心扑嗵扑嗵乱跳,动荡得很是厉害。她想告诉这些人,我也没那么美丽,更谈不上善良,我之所以帮助你们,是想获得小恶人的信性。 不过,小恶人还是不信任我。 第一百四十八章 姬烈受死 从城西走到城东,一路都是赞美的歌声,桐华的头埋得越来越低,小黑鸟却越来越开心,她的收获颇是丰盛,肩上搭着自己射的海鸟,一支手提着两尾鱼,一支手拧着一只山鸡,马肚子也挂满了野果,就连那马头上都吊着着一窜野参。 小黑鸟的眼睛眨不过来了,她已经数不清倒底能换多少东西了,心想,我要换些种子,还要给父亲换把斧头,种子埋进土里,等到明年就会长出很多很多的粮食,斧头是用来伐木的,木头可以用来造渔船,娘亲已经在织网了,等渔船下水,我就天天都有鱼吃了,再也不用挨饿了,挨饿的女孩长不高,也不漂亮,你看,桐华姐姐多漂亮,胸前鼓鼓的,那可真是让人期待啊。 两名士兵一前一后的护送着桐华与小黑鸟来到集市。 集市紧临着城墙,在那凹凸不平,三人高的城墙上有不少的士兵正在忙碌着,而城墙下也是如此,一群士兵正把一面巨大的墙弩往城墙上拉,年轻的司器官在不住的吆喝。 “往左一点,往右一点,小心些,别碰坏它的轴承。” “哇哦,好大的弓箭啊,谁能拉动它呢?饕餮巨人么?” 小黑鸟看着那墙弩眼睛都直了,她从来没有见过么大的弓箭,弓身比她的腿还要粗,绷得紧紧的弓弦就像她背上的辫子一样,而那箭夭根本就是一把长枪,她眨着眼睛想,娘亲说过,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巨人,那个巨人很高很大,一口就能把不听话的小女孩给吞进去,能使用这么大的弓的人,肯定就是那样的巨人了。 谁知,桐华却说:“这不是弓,是弩,一个人拉不动它,它有机括与轴承,需要八个人共同御使。” 桐华也很震惊,世人都说墨家子弟擅于守城,也极擅制造各式器具,几乎个个都是制器的高手,其实不然,墨家内部也是分门别类的,别说制作这样史无前例的巨弩,就是一把普通的弓箭她也是不会的,不过,白城里也不少技艺精湛的师弟师妹专司制器,而且桐华也曾看过《墨经记要》,在那包罗万象的墨家经典里记载着墙弩与机关兽的制作,但是她仍然被这把巨弩给震住了。 墙弩的威力来自强大的洞穿力,这把墙弩比寻常的墙弩大了近乎一倍,那也就说明它的洞穿力在普通墙弩的一倍以上,他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要知道,这可不是个头大一点而已,而是无数精确的计算。 回风镇是个很小的城镇,山里的大王也都死光了,根本用不着这么强大的墙弩,小恶人为什么要制作它?难道,他真的想在这里做一辈子的小领主?不,他不是这样的人,他的眼睛里尽是凶狠与暴戾,他不会一直待在这个地方。 桐华乱乱的想着。 这时,大火鸟从远方飞来,在半空中盘旋,发出了嘹亮的啼叫声。所有人都抬起头来看它,小黑鸟突然拍起了手掌,叫道:“我知道啦,这把弓是用来射大火鸟的。” 大火鸟仿佛听见了小黑鸟的声音,它从天上一头扎下来,巨大的翅膀扇起了强烈的飓风,周围的人群哗啦啦的向四周散去,座下的战马也受了惊,高高扬起蹄子,不住的嘶叫。 然而,大火鸟的突然袭击并没有吓到桐华,她早就知道这蓄牲是来和自己过不去的,就在马蹄高高扬起的时候,她夹紧了马腹,随着战马人立而起,并且顺手从马肚子上扯了一枚野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大火鸟扔去,想把它砸个稀巴烂。 “咕咕。” 野果就是野果,它不是石头,更不是利器,就见大火鸟把头一歪,长嘴一伸,把那枚野果衔在嘴里,瞪大着眼睛看着桐华,然后咕噜一声吞了下去。 大火鸟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桐华,眼里尽是古怪的嘲弄。 桐华气得不行,胸膛不住的起伏。 “好威风哦,比领主大人还要威风。”小黑鸟崇拜的看着大火鸟。 “是吗?” 身后响起了平静而冷漠的声音,桐华心头一跳,勒着马回头,一眼就看见姬烈骑着马正向她走来。 年轻的领主从镇外巡示归来,依然穿着那身破烂的铠甲,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战斗,司寇官刑洛走在他的身旁,俩人背后是二十名全副武装的重甲单骑,左手的臂甲上绑着小圆盾,右手举着长长的铁枪。阳光落在枪尖上,泛着鱼鳞般的光芒。 他在准备战争,更为猛烈的战争,桐华突然想。 今天,姬烈的心情仿佛很好,他骑着马走向他的侍姬,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好似在欣赏着她的美丽。 “大人辛苦了。” 桐华把头低下来,恰当的露出一截雪嫩的后脖心,她学过的,恩师说过,女人的后脖心最是柔弱,很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以及征服欲。除非,除非你不是个男人。 姬烈当然是个男人,他被那皓洁如雪的后脖心晃得眼睛都花了一花,桐华很美丽,也很危险,年轻的领主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加相信自己的鸟,他并没有被桐华迷住,他朝大火鸟走去,摸了摸大火鸟的头,看着天上的太阳,淡淡的说道:“你的脸色有些苍白,平日应该四处走走,不要成天闷在院子里,那样会闷出病来。” “是,大人。” 桐华咬着牙,低声回道。心里却恨得痒痒的,可恶的小恶人,那不是苍白好不好,那是柔弱,恩师说的,美丽的女子温婉如水,静如芍药。 回风镇的集市很小,只是一条狭长的街道,沿街的两侧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物,在这里,刀币与蚁鼻钱难以通行,实行的是以物易物,一队士兵挺着长戟来来回回的巡逻,维持着集市的秩序。尽管如此,仍然会听到争吵声。 不远处,一群人围得水泄不通。 “两条鱼可以换半盅粮食,一只山鸡可以换两条鱼,我现在用一只山鸡和两条鱼换你这匹布,为什么便换不得?大不了,我再加你一只海鸟!” “我这是楚布,不是寻常的布,别说你一只山鸡两条鱼,就是再加一倍也换不走!你快走吧,别妨碍我做生意!” “领主大人说过,鱼可以换粮食,粮食可以换布,山鸡和鱼当然也就可以换布。我不知道什么是楚布,我只知道,布是用来做衣裳的,而领主大人又说过,在两年内,丝麻布匹的价值低于活命的粮食。所以……” “那是你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 争吵声越来越激烈,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那队维持秩序的士兵正准备前去执法,姬烈翻下了马背,挥手制住了他们,听见这样的对答,他心里也奇怪,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去,像个普通人一样从人群里挤了进去。 桐华眼睛一亮,拉着小黑鸟也跟在他身后挤进去。 这是一个小小的摊子,回风镇太过简陋,当然没有像模像样的商肆,所有的物品都摆在地上交易,那个摊子占了丈许方园,上面摆着几匹颜色各异的布。一匹瘦马趴在地上,年轻的商贩蹲坐瘦马的旁边,一张脸涨得通红,从他的穿着打扮上来看,不像是本地人士。 另一人衣衫褴褛,浑身上下笼罩在一匹破烂而肮脏的麻布里,回风镇里的人大部份都是这样,此时,这人正拽着摊位上一匹颜色最鲜艳的布,地上则扔了一窜鱼,一只已死的山鸡,外加一只拔了一半毛的海鸟。 “难道真是个客商?” 姬烈心头大喜,只要有了商人的出没,不那么各式货物自然会源源不绝的流入这个与世隔绝的海岸,而这片领地当然也会随之而繁荣起来,不过他心中仍有些疑虑,左右看了看,除了桐华与小黑鸟没人注意他,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那些布匹,想来,他们已经很久没看到过这样鲜艳的颜色了。当下,姬烈取下头上的铁盔,往桐华怀里一送,然后把背后那件灰蓬蓬的大氅扯到身前,随便一拦,领主大人立即变成了一只灰老鼠。他凑上前,摸了摸那几匹布,面料很是滑腻,其中竟然有一匹丝布,上面也绣着简单的‘回’字纹,看来,这人真的是个客商,却不知他从何而来? “别碰它!”谁知,那客商却突然叫了起来。 那声音非常尖利,姬烈被他吓了一跳,情不自禁的缩回手,只见那客商红着一双眼睛盯着他的手,他不由自主的低头一看,顿时明白过来。这是一双粗燥而布满了伤痕的手,常年累月的厮杀之下,新伤遮着旧伤,一条一条,看上去恶心而又肮脏。怪不得那客商会大叫,想来是怕姬烈的手弄脏了他的布。 看着这双手,姬烈一时怔住,因为他想起了另一双手,那是一双温柔而小巧的手,它曾比无比怜惜的抚着他手背上的伤痕,触觉是那么的轻柔。 “萤雪……” 姬烈低低的喃了一声,眼里闪着无边的痛楚。一直以来,他都在生与死之间挣扎,除了铁就是血,因而,他整个人就像是座千古不化的冰山,看上去高大而寒冷,时时刻刻给人带来死亡般的压抑,然而,又有谁知道,其实他并不是无坚不摧,相反,还很脆弱,他的弱点便是他所在意的人。 “领主大人?” “真是领主大人啊!” 有人瞅着姬烈东看西看,突然认出了姬烈,大声的叫了起来,周围的人群立马一矮,扑啦啦的跪在了地上。于是,蹲在地上的姬烈,站着的桐华与小黑鸟就像鹤立鸡群一样,格外醒目。 “姬烈受死!” 就在此时,那客商猛然暴起,从匹布里抽出一柄长剑,直取姬烈的咽喉。 第一百四十九章 桐华的选择 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会恐惧,姬烈不是神,自然也不例外。当他被死亡的阴影罩住之时,只觉从头到脚如坠冰窖,想动一根手指头也是那么困难,而生与死就在那一线间。 他蹲在地上,瞪着那越来越近的剑尖,无边的寒冷涌到背心,就像一条阴冷的毒蛇死死的缠住了他,正准备一口咬下。就在这千均一发之时,求生的欲望大过了恐惧,姬烈抬起手臂,迎上剑尖。 “嘶啦啦……” 杀人的剑刺中了手臂,在臂甲上擦出一窜火星,并且沿着甲缝深深的扎了进去,就在那火星四下乱窜之时,姬烈忍着手臂上传来的剧痛,大吼了一声,拔出腰上的剑,照着那客商的喉咙插去。 与死亡博命,姬烈已经不是第一次。 然而就在此时,致命的危险又从背后袭来,那一直跪在地上的,与客商交易的人突然从面前的鱼肚子里抽出一柄短剑,举着它,朝着姬烈的后脖心猛地扎下。 就要死了吗? 姬烈来不及多想,死亡一前一后的把他逼上了绝路,既然如此,那就一起死吧!他瞪大着眼睛,看着那客商剧烈收缩的瞳孔,心里竟然涌起一种无比痛快而又无比残忍的快意。在这一刻,他就像是一个魔鬼,对生命毫不在意的魔鬼,自己的生命,对手的生命。 “碰!” 眼见姬烈就要杀掉那客商,而姬烈身后的人也即将把那致命的短剑刺入他的后脖心。一直在犹豫,一直在挣扎的桐华扔出了手里的铁盔。它砸偏了刺客的短剑,也砸中了姬烈的肩膀。刺客收不住势,一剑插中了姬烈的肩甲,卡在了肩甲里。姬烈被铁盔砸得一个踉跄,手里的剑偏了一分,沿着客商的脖子擦过去,带起了一窜血线。客商睁大着眼睛,拼命的想要拉回卡在姬烈手臂里的剑,不想却把姬烈扯到了自己的怀里。顿时,刺客压着姬烈,姬烈压着客商,客商倒在地上,三个人叠在了一起。 “呼……” 美丽端庄的桐华喘出了一口气。不得不说,她这一下砸得极好,分寸和时候拿捏得丝毫不差,原本是一个必死的死局,却因这一砸而彻底解开了。对姬烈,对刺客都是如此。 “让开,让开!” 巡逻的士兵蛮横的挤开震惊的人群,而此时,三个人还叠在一起,姬烈被夹在中间,那客商和刺客仍然没有死心,客商想挥剑去割姬烈的头,姬烈死死的按着他的手,刺客是二愣子,一门心思只想把那卡着的短剑拔出来,但是那短剑却卡得太死了。 司寇官冷寒一张脸,拔出腰上的剑,就要把那趴在姬烈身上的刺客斩首。 “小心伤着大人。”桐华惊呼。 刑洛斜了桐华一眼,竖起剑锋,正要插下去,却又犹豫了一下,顺手抢过一名士兵的铁枪,照着那刺客的头,猛地一砸,就听‘噗’的一声响,那刺客的头爆开了,像滩烂泥一样。 桐华眼角轻轻抽搐。 杀了刺客,刑洛仍不罢休,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抬腿一脚把刺客的尸体揣开,又提起长枪,一枪插向客商握剑的手,枪尖贯穿了客商的手腕,血水飙射出来。 客商在地上惨嚎。 血腥而又残忍的场面令人心悸胆寒,周围的人群早就跑了个精光,桐华惨白着一张脸,死死的拽着小黑鸟的手,小黑鸟是个胆大的,她躲在桐华的身后,却睁大着眼睛。 姬烈喘着牛一般的粗气,从客商的身上站起来,手臂上滴着一窜又一窜的血。 刑洛提着剑,大步一迈,来到客商的头顶,把那泛着冷光的铁剑抡了一个圈,然后双手握住剑柄,准备一剑斩首。 “慢着!” “且慢!” “且慢,留下活口!” 三个声音同时响起,姬烈向桐华看去,桐华避开了他的眼睛,胸膛起伏得很是厉害。殷雍大步走来,身后跟着一队士兵,他也瞅了桐华一眼。 …… 短暂而激烈的刺杀结束了,刺客一死一伤,领主大人手臂中剑,身负轻伤。 火苗在轻轻的晃动,照着姬烈面无表情的脸,也辉耀着案上的铁盔,那铁盔很是坚固,上面满是各式各样的伤痕,盔缨也不见了,不过却依然算得上完好。 桐华坐在姬烈的旁边,正替他包扎伤口,姬烈光着膀子,粗壮的手臂上不止一道伤口,新伤压着旧伤,像是蜘蛛网一样,颇是狰狞。洁白的伤布一层一层的裹在新添的伤口上,最后打结的时候,姬烈的眉头颤了一颤。 ‘你也会痛啊。’ 桐华低下头去,端起地上的血水盆。大火鸟在墙角处吃毒蛇,时不时的会抬起头来看桐华一眼,眼神极其戒备,这是个贪吃的东西,常常因为贪吃而误事,但是也很强大,比墨狼之王还要强大。老巫官站在火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这个老头没有任何危险,尽管他手里握着一柄短剑。司寇官正在屋子外面,他的剑很重,动作也极是迅猛,不过,我却不用怕他,他的剑砍不到我。小恶人的两名家臣,络鹰与络风跪在门口,他们一言不发,火光照着身上的铁甲,投下一片狰狞的影子。自从小恶人负伤之后,这俩个人便一直这么跪着,他们想干嘛呢?肯定是在自责吧,若是有机会,他们愿意替小恶人去死。小恶人更加谨慎了,他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头盔,其实一直在看我,用眼角的余光看我,不过,今夜我也不想杀你。 “多谢你了。” 就在桐华抱起水盆,准备离开这个充满诱惑而又密布杀机的地方时,小恶人说话了,他抬起头来,看着抱着血水盆的桐华,眼神仿佛很真诚:“你救了我的命,扔得很准,力气也很大。” 桐华心里有些慌乱,神情却很是镇定,她低下头来,瞟了案上的铁盔一眼:“桐华见大人受伤,心里又急又慌,随便那么一扔,谁知就,就砸中了。大人不用谢我,我是你的女,女人呀。”颤抖的声音越来越低,低若蚊虫。真是个聪明而又妩媚的小女人啊,就连在撒谎的时候,看上去也是那么的惹人怜惜。 “咕咕。” 大火鸟从它的晚餐里抬起头来,朝着桐华叫了一声,好似在说‘骗子’。趁着姬烈不注意,桐华狠狠的瞪了它一眼,然后又飞快的低下头,轻声道:“大人好生养伤,桐华告退。” “慢着。” 这时,姬烈突然站起身来,光着膀子走向桐华,他的目光很是炽热,黑色的瞳孔里有一点血色,正在肆意的燃烧。桐华心里颤了一下,情不自禁的向后退。 “你是我的女人?” 他一步步逼向她,把她逼到柱头上,她端着水盆,抵着他的胸膛。 “是,桐华是大人的侍姬。当然,当然也就是大人的女人。” 桐华的声音在颤抖,这不是装出来的颤抖,而是她真的害怕了,现在,就算是一个傻子也能读懂小恶人眼里的欲望。 “今夜你留下来吧。” 小恶人拿掉桐华手里的水盆,把它扔在地上,‘哐郎’一声响,血水翻了一地。“咕咕咕”,大火鸟兴奋的怪叫起来。 桐华脸上一红,近得不能再近了,她能清晰的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小恶人的呼吸很重,一股一股的热气喷在她的脸上,而他的手正向她的腰上揽来。 “大人!” 眼看小恶人那双恶心而又肮脏的手就要抓上自己的腰,桐华猛地一缩身,跪在了地上,颤声道:“大人身上有伤,还是改日,改日吧。”她说不下去了,不论她的剑术多么高超,身份多么尊贵,可她终究还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子,有些话确实说不出口。 姬烈向后退了一步,凝视着桐华,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屋外响起了脚步声,他才走到案后坐下,淡然道:“既然你不愿意留下来,那便去吧。” “是,大人。” 桐华捡起地上的水盆,倒退着走出了屋子。 屋外月霞满天,冷冷的月光拂着她那淡紫色的裙子,在地上投出纤细而又清冷的影子,有人在影子的另一头眯着眼睛看她,那人的眼睛深邃的就像是大海,仿佛能读懂人的心思,他低头看了一眼桐华手腕上的黑白之花,朝着桐华摇了摇头。 桐华心头一跳,朝着那人欠了欠身,与那人擦肩而过。 月光把桐华的身影拉得很长,这里是军营,她不住在这里,有辆马车在军营外面等她。军营外面很是冷清,马车孤零零的等在那里,桐华抱着水盆走上马车,把水盆搁在角落里,又从角落里拿出一个大布囊,把琴从布囊里取出来,横打在腿上。 马车在巷道里穿梭,辗着一地的月光,向城东驶去。 …… 夜风摇动着案上的烛火,跳动的火苗把姬烈的脸衬得阴晴不定,大火鸟爬上了姬烈的床,四仰八叉的躺下,络鹰与络风退出了屋子,与刑洛一道离去,军营里响起了马蹄声。 殷雍从外面走进来,儒雅的老者走到姬烈的面前坐下。 “我已经给过机会了,她选择离去。” 姬烈的声音极沉。 第一百五十章 紫色的精灵 牢房里没有灯光,清冷的月光从窗户处翻进来,那窗户很小,比一顶头盔大不了多少,若不是那顶头盔,姬烈就已经死了。 年轻的客商背抵着冰冷的墙,望着窗外的月光,牢房里很潮湿,两只老鼠正在散发着腐臭的杂草上窜来窜去,它们在争抢草尖上的血液,吱吱吱的声音传入耳朵里,很是渗人。可是客商却没有力气去挥赶它们,他就像滩烂肉一样委顿在墙根处,若不是有那堵墙的支撑,他早就倒在地上了,或许,这两只老鼠便会认为他已经死了,爬上他的脸,咬他的鼻子。 他是白城里的精英弟子,就算是死,也应该死得体体面面,而不是被老鼠啃烂了脸,因此,他拼命的喘着粗气,想以此告诉那两只嚣张的老鼠,我还活着,别打我的主意。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一只老鼠还是顺着他的腿爬上了他的脸,它一会窜到他的头上,刨他那乱糟糟的头发,一会又从额头上爬下来,用爪子勾着他的鼻孔。这恶心的畜牲无比狡猾,它是在试探,等它确定他没有危胁时,就会咬上他的鼻子,狠狠的。 他想抬起手把老鼠拍下去,却动弹不得,手腕上还传来钻心的痛楚,已经没有汗水可以渗出来了,痛苦几近麻木,他只能微微的张着那张干裂的嘴唇,发出无声的嘶吼。 死亡,原来如此可怕。 师姐,你会来救我吗?你又为什么要救我?若不是你扔出来的头盔,姬烈已经死了,而我也已死了,痛痛快快的死去。 有时候,痛快的死去也是一种奢侈。 月亮在天上冷冷的注视着,它高高在上,所有一切生命的消散都被它看在眼里,它就是块冷酷的石头。 一缕紫色的影子飘在月光下,时而在东,时而在西,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哪里会有士兵巡罗,哪里可以隐匿身形,通通了如指掌,好像是在自家后院一样。没错,她的确是走在自家后院,因为小恶人把她的师弟关在了这里。而此,是一个很明显的陷井,她却不得不来。 两个士兵举着火把,在前面晃来晃去。 “嗖。” 桐华的脚尖轻轻一垫,窜上了廊上的横梁,士兵举着火把从身下走过,没有发现她。而她趴在横梁上,像极了一只紫色的蝙蝠。等那两个士兵走远了,她的脚尖又在横梁上一蹬,纤细的身子绕着廊柱转过廊角,地上投着一缕淡淡的影子。 牢房的四周把守着八名士兵,他们警惕着四下里的一举一动,桐华猫在院外的一块石头后面,借着草丛的遮掩,打量着院内的那些士兵,桐华心想,这下避不过去了,看来得强攻,我必须得尽快救出师弟,不然就走不了啦,小恶人已经怀疑我了。 “师姐,师姐。” 就在这时,身后院墙上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压得极低极低的呼唤声,桐华扭头一看,院墙上闪着几双眼睛,在月光的掩映下,非常夺目。 “你们怎么来了?” 几个师弟师妹从墙上无声无息的滑下来,通通躲在草丛里。桐华心想,幸好,这后院平时没人住,杂草长得很高,就算藏上七八个人也不容易被人看出来。 一名师弟道:“师姐没有按时与我们汇合,我们很是担心,便乔装成商贩来到回风镇,原本只是想探知师姐的境况,并没有想过要当街诛杀那恶人,可是陆婴师弟却说,却说……” “却说什么?”桐华见那师弟一脸的犹豫,当即问道。 那人低着头不说,另一位圆脸师妹道:“陆婴师弟说师姐定是被那恶人迷惑了,想要给那恶人做,做真正的侍姬,舍不得,舍不得下手。”说完,师妹也低下了头。 桐华怔了,不知何故,她竟然在此时想起了姬烈的那张脸,不由得心想,其实说起来,那小恶人是很好看的,眉如剑扫,目似朗星,就连眼角与脸颊上的伤痕也颇是,颇是好看,方才他逼近我,身上也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像是刚刚被太阳晒过的衣裳一样。 呸,我在想什么? 桐华的脸红了,却拧起了柳叶眉,淡淡的扫了一干师弟师妹一眼,冷声道:“都瞎说什么呢?那小恶人若是好杀,我早就取了他的性命,而你们不遵号令,妄自逞能,三师弟已经死了,陆婴师弟明日就要被砍头,你们,你们……”说着说着,眼眶红了。 “师姐。” 众师弟师妹纷纷低下了头。 桐华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强行压住委屈与羞涩,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说道:“这是一个陷井,你们快走,那小恶人无比狡猾,正等着你们往里钻呢。我救了小师弟便与你们汇合。” 谁知,众师弟师妹却不走,那个圆脸师妹摇头道:“师姐,我们不走。只有师姐一个人是救不出陆婴师弟的,我们来引开把守牢房的士兵,师姐去救人!” 说完,嗖的一下窜出草丛,朝着那两个举着火把巡罗的士兵扑去。其余的几人也都拔出剑,扑了上去,他们围着那两个士兵,却不下死手。 “有刺客,有刺客!” 两名巡罗的士兵大声叫了起来,把守牢房的八名士兵举着火把与铁剑,通通奔出了后院,前去支援在前院巡罗的士兵。 “咦,居然,居然如此容易?” 桐华吃了一惊,不过,她也来不及仔细的琢磨,死活是个陷井,那么不论刀山火海唯有硬着头皮往里闯了。 桐华来到牢房边墙,往上一纵,单手抓住窗户,朝里一瞅,只见一只老鼠正爬在师弟的脸上啃鼻子,而师弟则在无声的惨叫,那样子极其狰狞。桐华拔下头上的发簪,信手一扔,将那老鼠钉死在角落里。 “师,师姐……”师弟的声音极为沙哑,若不是桐华听力极佳,根本听不出来他在呼唤什么。 “哼!” 桐华冷哼一声,也不与他说话,翻到牢房门口,只见牢门上栓着粗大的铁链,琴中剑接连斩了好几下都没有斩开。而前院的厮杀声越来越烈,院外又隐隐的响起了马蹄声,她心急如焚,正不知该如何是好之际,一低头,却发现门口有一把斧头。 “斧头,牢房门口怎么会斧头?” 桐华又怔了一下,提着那斧头掂了掂,斧头挺沉,刃口在月光下泛着寒光。拧起斧头照着那铁链一劈,链条应声而裂,抬脚踹开牢门,陆婴张着嘴巴想说话,桐华冷冷的横了他一眼,提着他的腰带飞快的窜出牢房,临走之时,想了一想,把那斧头又放在了原位。 前院的厮杀声越来越远,想来师弟师妹们正往院外冲。 桐华站在院墙下,深吸了一口气,提着陆婴往墙上纵去,因为带着一个人,险些摔下来,不想,刚刚翻上院墙,迎面便飞来一排箭矢,桐华并不惊慌,提着陆婴在院墙上飞窜,竟然将射来的箭矢尽数避过。然而,她是避过去了,陆婴却没有避过,屁股上又中了一箭,低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月光扑洒如水,院外是密密麻麻的士兵,他们骑在马背上沿着院墙飞奔,一边奔,一边射箭。其中有一人站在奔驰的马背上,拉开了与人等高的长弓。 “簌!” 利箭撕裂了夜空,带着尖利的啸声扎向院墙上的桐华,避无可避,可是桐华背后却像长了眼睛一样,就见她的脚尖在院墙上猛地一掂,紫色的身影骤然拔高,利箭擦着脚底飞向远方。 桐华回过头来,看了那人一眼,她识得这人,这人是小恶人的家臣,络鹰。果然是个陷井,小恶人想我死呢! 桐华心里有些难过,酸酸涩涩的很不是滋味,但是她的身形却丝毫不慢,踩着院墙飞纵,竟然快过了奔马,等她转过这道狭窄的巷道,有一匹马等在那里。 把昏死过去的陆婴往马背上一扔,她飞身上马,朝着镇外奔去。镇子里的人早就被惊醒了,小黑鸟推开窗户,一眼便看见飞驰在街道中的紫影,她叫道:“桐华姐姐,你要去哪里?” “小黑鸟,我走啦。” 桐华心里更痛,她不敢回头,深怕一回头眼泪便会掉下来。这时,打斜奔来几匹马,与桐华一起向镇外冲去,正是她的几位师弟师妹,不过却少了两人。 “四师弟、五师弟呢?”桐华大声问道。 那名圆脸师妹泣道:“四师哥与五师哥为了堵住追兵,陷在里面了。” “走!” 桐华心中一狠,策马飞奔,她并没有去城墙口,小恶人肯定在那里伏下了重兵,他想死我呢,我偏偏就不让他如意,哼! 桐华紧紧的咬着牙齿,领着师弟师妹,像风一般卷到城南,在那里有一道缺口,小恶人准备在那里修建箭塔,她很容易的便穿过了那道缺口,向茫茫的月色奔去。 “唳!” 就在此时,大火鸟穿破了皎洁的月亮,像死神一般从天上扎下来,巨大的阴影笼罩住了桐华。 ‘恶人啊,你真的想我死吗?’桐华眼睛一红,勒住了奔马,把陆婴扔给那位圆脸师妹,叫道:“你们快走!” “师姐你呢?” “不要管我!!” 桐华在马背上猛地一踩,整个人腾身而起,琴中剑在月光下绽出一道灿烂的毫光。咸湿的海风吹散了她的头发,像瀑布一般喷洒,而她就像紫色的精灵,绝然的对上了死亡。不知何时,她的脸颊上滚着一行热泪,被风一吹,又冷透到心里。 “诛邪,回来!” 冷冷的声音从城墙上响起。 姬烈站在箭塔下。 第一百五十一章 城上饮酒闻号声 大火鸟调头飞到姬烈身旁。 桐华站在空阔的月夜下,怔怔的向城墙上看去,月光把墙上的人影照得迷迷蒙蒙,根本看不清楚姬烈的样子,只能看见一团黑色的影子,在夜风的摇曳下极是萧索。 “师姐。” 远处传来圆脸师妹的呼唤声,桐华翻身上马,正准备提缰纵马的那一瞬间,心中蓦地一酸,极想再回头看一看,可是又不敢,此时,她什么都明白了,却不敢深想,深怕仔细一想,便再也走不了啦。 姬烈看着桐华离去,夜风撩着背后的大氅。大火鸟也在看着桐华离去,它是一只鸟,不懂得那些复杂的情绪,等到桐华的身影再也不看见了,它看了姬烈一眼,扭头向军营飞去。在那里有一张温暖而柔软的大床正等着它,它得回去美美的补上一觉。 “多谢。” 殷雍从城墙下走上来。 “不用谢我,她救过我的命。”姬烈平淡的说着,目光却仍然看着桐华消失的方向。 殷雍道:“她来自墨渊山,手腕上戴着墨心花,是白城里的首席弟子,身份极其尊崇,地位仅次于钜子,按照白城里的规矩,我本应该叫她一声师姐。她若真要取你性命,你活不到现在。” “我知道,我也听说过墨家的黑白令专司除恶,只是没想到那令天下人震颤的诛杀令居然会落到我的头上。”姬烈摸了摸鼻子,自嘲的笑了笑。 “我也奇怪。” 殷雍挑着眼角把姬烈上上下下一阵打量,突然一声轻笑,拍着姬烈的肩:“或许,在那位钜子的眼里,你的地位仅次于八百诸侯,不得不说,这次他的眼光很准。不过,我倒是希望你能把她留下来,墨心花与黑白剑是墨家的至高圣物,拥有它们的人都有继承墨家钜子的资格。若是……”说到这里,他看着姬烈微笑,那笑容很是诡异。 姬烈当然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在中州大地上,因诸侯互相征伐而导致礼乐崩坏,搞得民不聊生,诸子百家随即应运而生,一心恢复古礼尊王的儒家,主张变革治世的法家,参悟天玄地理的名家,无为而无所不为的道家,还有那变诡奇正的兵家等等数不胜数,然而,对于天下诸侯而言,百家之中属兵家最为重要,而后是道家和儒家,再次是司刑法家,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家反而不受人待见,但实际上,墨家也不可小觊,别的不说,便说那非攻的本事,天下就无人能出其左右。况且,墨家并非只有制器的本领,其间揽括的治国英才也是不胜枚举,譬如,这位殷老先生。 迎着殷雍那古怪的目光,姬烈又摸了下鼻子:“老师说笑了,姬烈只是一个百乘小国的二等男爵,领地荒芜,领民稀少,终日游走在生存的边缘,哪敢有此非份之想。” “不敢还是不想?” 殷雍的目光突地锐利起来,他直直的盯着姬烈的眼睛,仿佛想盯进姬烈的心里。 姬烈与他对视,目光坦坦荡荡。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让桐华做他的女人,他心里的女人只有一个,那便是卫大神医,可惜,卫大神医已经离他而去了,远的就像天上的星辰。有时候,他会独自一人站着,凝望天上的星星,看着它们静静的眨着眼睛,心里就会响起一个声音:‘这是虞烈,我的虞烈。’没有人知道,卫大神医的这一句话对于他来说是多么重要。 过了一会,殷老先生的目光慢慢黯了下去,摇头向城墙下走去,边走边道:“池鱼卧渊,不得风生水起,安知是龙是鱼?风云变幻,不得乾坤镜悬,安知是吉是凶?天命不可定,人命难穷尽,真君子亦真英雄。” 老先生的声音很是抑扬顿挫,像是唱歌一样越去越远。 看着殷雍的背影,姬烈的心神一阵茫然,抬头向天上望去,冷冷的月亮坐在天河上,像个圆盘子一样发着光,数也不数不尽的星星眨着眼睛,它们都在注视着他,而这一次,他的心里没有响起那个声音。 是啊,卫大神医不再需要他了,他又是孤身一人,若是有一天他突然战死了,怕是只有一只鸟会为他掉眼泪。 一时间,他觉得有些冷,只觉天大地大,而自己只是一粒渺小的尘埃,任何的风云变幻都有可能将这粒尘埃吹散埋葬。不过,转眼间,他的目光又渐渐坚毅起来,英雄也好,君子也罢,都与他一个二等男爵无关,卫大神医走就走吧,对于她来说,那是一个美好的归宿,或许,现在她已经嫁人了,嫁给某位诸侯。而他也有他的念想,为了那些念想而活着,为了那些念想而挣扎,不到咽下最后一口气绝不停止。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甲叶磨擦声,司寇官走上城墙,来到姬烈的身旁。 一缕血腥味飘了过来,被风一吹又散了。 刑洛说道:“抓住了两个,是杀是留?” 姬烈道:“放了吧。” “放了?” 刑洛拉过身后的大氅,擦着手甲上的血液,他擦得很仔细,不放过任何一处缝隙:“若是放了,与律法不合。况且,放过了刺客,刺杀便不会停止。” 姬烈摇头道:“放了吧,杀之无意,他们是墨杀弟子。” “墨渊山?白城里的墨杀弟子?!” 刑洛擦甲的手一顿,惊愕的看着领主大人,嘴巴也微微张开了。 姬烈点了点头。 刑洛眉头拧得死紧,沉声道:“怪不得这些人身手极强,为了抓这两个人,足足折了我五个好手。可是,墨杀弟子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说着,恍然大悟,看着姬烈,犹犹豫豫的问道:“难道是黑白诛杀令?” “应该是吧。或许,在他们的眼里,我是个恶人。”姬烈抬起头来,看天上的星星。 刑洛皱着眉头想了一想,冷声道:“据说,墨渊山有三千墨杀弟子,个个身手了得,专司天下大恶,除的也都是些大人物,要么是一方诸侯,要么是位高权重的重臣,我们怎么会招惹上了他们?”说着,又向姬烈看去。 “是啊,看来我应该为此而感到庆幸。” 姬烈满不在乎的笑了笑,一屁股坐在地上,背抵着半堵箭塔,看着天上。 领主大人不急,司寇官却急了,他也一屁股坐在地上,与姬烈肩并着肩,只是眉心却拧成了一个‘川’字:“如果真的是墨杀弟子,确是杀之无意。不过,也不可以轻易的放过他们,我们得派人去墨渊山澄清黑白,带着俘虏去。” 司寇官说得没错,黑白令就和大火鸟一样,管杀不管埋,也从来没有落空过,但是,墨渊山的黑白诛杀令也不是轻易便会颁发,而且白城还有个规矩,若是有人觉得自己并非恶人,是黑白令出错了,那么,便可以去墨渊山澄清黑白。 然而,谁去? 姬烈是不会去的,他也并不觉得自己很委屈,因为他的那双手已经沾满了鲜血,冼也冼不净,那是不争的事实。 沉默了一会,年轻的司寇官道:“我替你去吧,如果不去澄清,黑白令就永远也不会停止,以我们如今的力量,根本抵挡不了那源源不绝而无孔不入的刺杀。谁也抵挡不了,包括大将军。”说着,脸色迅速的沉了下去,显然是想起了死在墨杀弟子剑下的燕却邪,在去旬日要塞之前,刑洛最崇拜的有两个人,一个是身旁的领主,另一个便是燕大将军。 “不,谁都不用去。” 姬烈把两条腿伸长,懒懒的躺了下来,用手枕着头,看着天上的星辰,眼睛也伴随着那星光一闪一闪:“有酒吗?” “酒?” 刑洛愣了一下,从裙甲下摸出一壶酒,扔了过去,自从离开燕国之后,他的裙甲下便多了一壶酒,永远也喝不光,永远也喝不醉。而那把小酒壶却是他的死对头,蒯无垢送给他的。 酒是劣酒,是刑洛采杞山上的野果所酿,他根本就不会酿酒,只是把那些果子统统扔在树下面,然后再不时的泼水,等待野果自然发酵,所以,每喝一口便得吐上一口残渣。 “呸。” “呸,呸,呸。”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不停的呸来呸去,很快便把那壶劣酒喝了个精光,刑洛的眼睛亮起来,舌头也有些大:“姬烈,你不是恶人,你是个英雄,比大将军更值得人追随的大英雄,你杀人,是为了活更多的人,我愿意追随你,此生此世绝不后悔。就让他们来吧,来一个,我捉一个,来一双,我捉一双。捉了之后,再把他们统统的放回去,气死那个什么钜子。哈哈哈。” 司寇官大笑起来,或许是因为天上的星河太过迷人,也或许是因为这壶酒酿得太好了,酒性太浓烈了,割得人浑身上下像是燃起了一把火,于是刑洛醉了,把腿斜斜的伸到城墙外,晃来晃去。 姬烈也醉了。 夜风有些柔,更有些暖,熏得人昏昏欲睡,姬烈情不自禁的闭上了眼睛,嘴角略略往上翘起。 “呜呜呜,呜呜……” 就在这时,凄厉的号角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从远方遥遥传来,三长两短,敌袭战斗的信号。 第一百五十二章 威震八方的船长 敌人从海上来。 扑啦啦的海鸟布满了天空,把月光也遮得严严实实,黑色的海浪从大海深处一层一层的滚来,扑打着山脚,激起一浪又一浪的白色浪花,此刻的大海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魔鬼,它从地狱深渊里爬了出来,而那些白色的浪花就是它的触手,它想爬上小山坡,翻过海墙,把被海墙围着的一切事物吞进它的嘴里。 海墙上建有哨塔,三十名士兵驻扎在这里,熊熊燃烧的狼烟照亮了他们的脸,却照不亮黑色的大海。 大海在他们的面前咆哮,这个怪物的脾气很难揣测,它时而温柔,时而激烈,温柔的时候一动不动,仿佛像是一面淡蓝色的镜子,激烈的时候又是如此的骇人。 什么时候起的飓风? 士兵们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当飓风卷来的时候,敌人也就来了,那是一艘巨大的战船,船桅上飘扬着一面荆棘花大旗。而现在,天地一派黑死,战船隐匿在黑色的大海里,就连那面荆棘花大旗都看不见了,能看见的就只有一道道的浪花,以及头顶那密密麻麻的海鸟群,并不雄伟的海墙在它们的包围下,显得岌岌可危。 看不见的敌人最可怕。 突然,一只海鸟尖叫着朝海墙上的狼烟扑来,把守卫着狼烟的士兵吓了一跳,然而,此举不过是飞蛾投火,那海鸟的翅膀只在火堆上方扑腾了一下,便被熊熊的烈火烧焦了,‘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哈哈……” 一名士兵大笑,挺枪将那烧焦的海鸟插在枪尖上,伸到火堆上烤,可是下一个瞬间,他笑不出来了,大群大群的海鸟从头顶上扎下来,它们尖叫着扑向火堆,前扑后继,悍不畏死,像是一坨坨牛粪从天而降。不多时,狭窄的海墙上便铺满了海鸟的尸体,焦臭味浓得令人窒息,而那熊熊燃烧的狼烟则被它们扑灭了。 与此同时,在那黑色的大海深处响起了怪异的声音,它穿破了风声、浪声、海鸟的叫声,远远的传来,呜呜呜的像是鬼哭狼嚎一样。 一名士兵尝试着点燃火把,谁知,又引来一群海鸟,士兵们提剑杀鸟,然而却杀之不尽,直到那火把被海鸟扑灭。在此时此刻,这些温顺的海鸟无比暴戾。 “他们来了,他们来了。” 一名年轻的士兵突然大叫起来,瞪大着眼睛,无比惊骇。这是一个新兵蛋子,他原本是回风镇人,进山打猎被山里的大王给捉了,从那以后便替大王卖命,后来大王被领主大人给砍了脑袋,于是,他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领主大人的奴隶,领主大人需要士兵,经过考核,他披上了铁甲,现在是一名合格的士兵。 “啪!” 雄壮的虞骑窜过来,一个耳光扇过去,把那新兵扇原地打了几个转,喝道:“他们是谁?” “鬼,鬼,他们是海里的水鬼,赶着成千上万的海鸟,吞噬一切。” 新兵摸着脸,眼睛直直的看着大海,黑沉沉的大海什么也看不见,可是他脸上的神情却越来越惊慌,仿佛看见了极其恐怖的事物一样。 “啪,啪啪!” 虞骑大怒,提着新兵的脖子,接二连三的扇了他几个耳光,然后又用鼻子抵着着他的鼻子,吼道:“给老子看清楚了,老子才是魔鬼。不就是一群东夷人嘛,老子砍过的东夷人的脑袋可以堆成一座山。准备战斗。” “诺。” 黑暗中,虞骑拉下头盔上的面甲,遮掩住脸上那道狰狞的疤痕。 士兵们也陆陆续续拉下面甲,挺起长戟,引弓搭箭。 三十名士兵之中有六成是老兵,他们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眼前的情景固然极是渗人,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还不足以让人恐惧。 战船在风浪中摇来晃去,船桅被颠得嘎吱嘎吱乱响,荆棘花大旗也在剧烈的颤抖,士兵们穿着五花八门的衣甲,举着生绣的铁盾,拿着破烂的铁剑,一瞬不瞬的看着远方那道黑色的城墙,他们的神情很是惊疑。 “该死的,这里什么时候建了一堵墙?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 船长大人在愤怒的咆哮,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强烈的风声与浪声,士兵们都不由自住的低下了头,不敢朝船头看上一眼。 船头堆着船长的宝座,那是一条巨鲸的骨骼,船长大人就坐在一条胁骨上,他浑身上下披着沉重的甲胄,左胸纹刻着一束巨大的荆棘花,那甲胄无比的残破,上面爬满了铜绣,那一滩一滩的铜绣看上去就像恶心的鼻涕。 船长大人是个独眼龙,脸上爬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那些伤痕极是恐怖,其中有一道从眉际一直拉到脖子上,把他的脸一分为二,真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活下来的,不过,那是个禁忌,任何人都不可以在船长大人的面前提起那道伤疤,要不然,船长大人就会把他捆住手脚,扔进海里,不论他是谁。至于船长为什么只有一只眼睛,那更是一个莫大的禁忌,尽管船上所有的士兵都知道,船长大人的眼珠子是被一只鸟给挖走了,那是一只黑色的鸟,叫声极其难听,像是车轮子辗过碎石地一般。迄今为止,见过那鸟的人都记忆犹新,它一嘴巴啄进了船长大从的眼窝,把眼球子扯出来,咕噜一声吞进了肚子。从那以后,船长大人只要一生气,眼睛就会痛。 此刻,船长大人的眼睛又痛了,疼痛使他的脸上的伤痕翻滚起来,像是一堆烂肉在不住的蠕动,他悟着脸,大声的咒骂着:“该死的鸟,总有一天,我要拔光你的毛,把你活生生吞进肚子里。”骂着骂着,他站在了一根胁骨上,扭过头来,恶狠狠的看着满船的士兵,吼道:“谁能告诉我,这该死的飓风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大人,海上的飓风就如同天上的雷云,我只知道它什么出现,却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结束。” 惊若寒蝉的士兵群中走出一个人,这人约摸三十上下,手里提着一把巨大的五颜六色的海螺,他不是东夷人,身上穿着破烂的袍子,头上戴着一顶肮脏的板冠,那板冠上停着一只拳头大小的海鸟,此时,那海鸟正在啄食板冠上的海苔。 …… 今天身体不舒服,脑海一片空白,支撑不下去,先更两千字,剩下的一千字明天会补在这一章的后面。书友们一定要记得,这一章还没完哦。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发这两千字,因为江山得拿全勤嘛。 第一百五十三章 杀人立威 太阳落在鼎上。 这是一口很大的鼎,它有三只脚,两个耳朵,高有丈许,方周五尺,浑身以铜金铸就,表面刻着踏海吞日兽,内部密密麻麻的篆刻着无数细长的文字。 齐国的文字。 如今,这只齐鼎屹立在即墨城中央广场的高台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灿烂的光芒,两个头戴三寸板冠,身披华丽锦袍的士子正站它的旁边,大声的向台下的人们宣布着诸般条律。 “昊天在上,伏惟告之,齐国变法,自今而始。法乃乾坤之岗,法乃日月之常,夫,国之强衰,在之于法。法治天下而安,法令天下而强。齐国变法,诉之有七,其一,惩治贪史,清肃寰宇,其二,整顿三军,强之臂膀,其三,辟荒于野,滋励农桑,其四……” 洋洋洒洒数千言,两位士子念得满头大汗,神情却极是兴奋。然而,台下的人却在窃窃私语,有的在议论这鼎的大小,有的在质疑变法的条律,有的则在感叹。 肩上扛着锄头的老人叹道:“唉,变法,变法,变来变去还是一法。咱们就算开了荒地,辛辛苦苦的种上两年,刚刚把土地养肥就会让贵族大们给占了去。” 老人的儿子接口道:“是啊,是啊,要我说啊,变什么法?反正日子就是那么过,该上阵的上阵,该种地的种地,齐国自然强大。我想去白羽精锐,可惜我不是贵族。” “嘿,瞧这鼎大的,怕是比朝歌城里的九鼎还要大吧?这要是用来铸钱,得铸多少呀!”一个瘦得像竹杆的人指着高台上的大鼎惊叹。 一个士子不屑的看了瘦子一眼,冷声道:“真是不知者无谓,你可知,那朝歌城里的九鼎个个都有小山大小,它要是倒下来啊……”想了一想,皱着眉头,加重语气:“足足可以把你全家老小通通辗成肉泥!” “哗,那可真大呀!” 瘦子浑身一抖,缩了缩脖子。 周围的人哄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大笑声远远的传了出去,高台上的两位士子脸色涨得又青又紫。而在那远远的地方,停着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马车。 齐格坐在马车里,看着那一幕摇了摇头。 “君上,万事开头难,陈规陋习之所以被称为陈规陋习,是因为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积累下来,已经深深的烙进了世人的心里,想要改变它,需得大决心,大毅力,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一个轻柔而清冷的声音说道。 “与其说是陈规陋习,不如说是古老的传统。”齐格回过头来,眼神很冷。 “是,君上。” 跪坐在斜对面的女子欠了欠身,她的穿着很是扑素,一袭青色的深裙,头上没有任何发饰,满头秀发被一条青色的丝带松松的系着,像波浪一般滚在身后。一只蝴蝶停在她的肩头,阳光泄进来,照着那蝴蝶微微扑动的翅膀,泛着令人眩惑的光。 异香无处不在。 “嗵嗵嗵……” 这时,广场上传来一阵鼓声。 齐格回头望去,女子低声道:“雷庭雨露均是天恩,世人终是蝼蚁,往往分不清何为雷庭,何为雨露。唯有涉及生死的事情,会让他们记住。” 齐格默默的点了点头。 广场上起了骚乱,三十二名甲士押着八个人往高台走去,穿过人群时,人们看清了那八个人的样子,统统抽起了‘嘶嘶嘶’的冷气。 这八个人身上穿着华丽的锦袍,头上戴着三寸板冠,上面绣着繁复的花纹,那是身份与地位的像征,他们大部份是齐国的贵族,身具爵位,最次也是士族子弟,都是鼎食肉烹的人物。可是如今,他们却被绑得严严实实的推倒在石头上,那些石头长有两尺,宽仅半尺,中间有个凹洞,刚好可以放下一颗脑袋。 八名刑人走上前,站在那些人的身后,刑人光着臂膀,手上提着巨大的斧头,斧刃泛着寒光,他们眯着打量那些人的脖子,甚至有个刑人还伸出了两根指,虚虚的比了一比,显然是在寻找砍头的最佳位置。 这是要杀人吗? 围观的人群惊呆了,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把眼睛瞪得老大。 两名士子很是满意眼前的局面,其中一人走到高台的边缘,振着手臂朗声道:“法,不惩不足以为戒!法,不威不足以警世!法,不公不足以恒久!今日,郑人革与诸位在此立约,彰之于天下,告之于上苍,齐国之变法,由此八人而始。此八人,居高位而不知法,贪法而枉法,当枭其首。” “真的要杀啊?这可都是贵族啊。” “杀啊,杀啊。” 台下哄然,人声鼎沸。 那名叫郑革的士子把手背到背后,神情肃穆。八名刑人齐齐扬起巨斧,做劈砍状。所有人都盯着那斧头,胸膛不住的起伏,呼吸也急促起来。 突然,一个身强体壮的犯人挣脱了甲士的手,猛地崩起身来,指着那个士子,大声叫道:“郑革,你一个郑国的士子凭什么杀我?我要见君上,我是齐国的世袭贵族,世世代代都在为齐国流血!君上若要杀我,我伏首受之,但是要是死在你的刀下,我不服!!” “不服?” 郑革冷冷一笑,大声道:“杀的就是你,你身为三等男爵,享国之奉粟,却不知感念国恩,肆意欺压良善,强占民田三十顷,可有此事?” “那本来……” 那犯人正准备说‘那本来就是老子的田’,谁知,背后的甲士猛地一脚踹在他的膝盖内弯上,顿时将他踹得跪在地上,下巴磕上了搁脑袋的石头,“扑”的一声,牙齿磕掉了几颗,满嘴都是血,想说也说不出来了。而此时,郑革大声道:“法令当严,违法者,严惩不贷,此八人,国之蛀虫,斩!” “咔嚓!”满嘴是血的人头落地。 “咔嚓,咔嚓!” 接二连三的斧头砍下,一颗又一颗的脑袋滚在地上。 “变法,变法!” “齐国需要变法,齐国需要更强大!!” 人群沸腾了,他们挥着锄头,扬着双手,朝着那一滩一滩的血,以及血水里滚着的人头,声嘶力竭的叫着。尽管他们不知道变的是倒底什么法,不过,贵族都掉脑袋了,还一下砍了八个,这可是从来也没有过的事情啊,值得人为而兴奋。 欢呼声像海浪一样散向四面八方,两名变法的士子就处于那海浪的中央,他们直挺挺的立着,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 齐格收回目光,把车窗关上。他的神情很是平静,眼神却极是深邃,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斜对面的女子轻声道:“法家术派,以人心而治天下。法家势派,以擅势而应天下。郑革与余凫,一人师承术派,一人师承势派,看上去水火不容,然而只要操持得当,便可水火相济。君上,英明。” 女子缓缓的伸出手,肩头上的蝴蝶飞到她的指尖上,轻轻的扑动翅膀,异香袭来,她的声音像是带着一种魔性,让人情不自禁的陷入她所说的话里。 “变法,总是会死人的。” 女子挑了挑指尖,那蝴蝶又飞回肩头,在挑指的那一瞬间,衣衫滑下来,露出了一截欺霜赛雪的手腕,腕上系着一枚小铃铛,‘叮’的一声响。 “走吧。” 齐格微微皱着的眉头放开。 马车向宫城驶去。 宫城正阳门外聚着一大群人,他们都在等待进宫面见齐格,放眼看去,高矮胖瘦不一,都是齐国的大人物,其中还有几个身上披着铁甲,腰上悬着重剑,是军中重臣。 马车绕过了正阳门,穿过一条狭窄的小巷子,从后门进了宫城。 “君上。” 齐格刚刚从马车上走下来,等待已久的老公输便柱着一根拐杖从树下钻出来。 “舅公怎地来了?” 齐格不得迎上去,扶住老公输,心里却想,该日,得寻个机会把我赐给他的那面通行令索回来。要不然,他每日都会在这里堵我,着实让人避无可避。 老公输睁着一对浑浊的眼睛,紧紧的拽着齐格的手:“君上啊,贵族与士族乃是国之根本,怎么可以不经由宗稷府便当众处决?这不是变法,是在乱国啊,君上。” 齐格耐着性子道:“舅公多虑了,宋国因变法而强,大雍因变法而雄,我齐国欲霸天下,岂可滞于人后?乱象只是暂时的,只要法令一通,国泰民安,齐国便会真正的走上强大之路。” 这时,车内的女子走了下来,朝着老公输欠了欠身,默默的站在了树下面,低着头凝视着树下的影子。 就是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啊,祸国殃民的妖姬啊!就是她挑唆君上变法,变什么法?齐国好端端的干嘛要变法?分明便是某些人包藏祸心啊,很有可能就是那个白眼狼乐凝!不行,齐国不能乱,我不能让她得逞,我得劝诫君上,逐她出宫或是杀之以绝后患。 老公输恶狠狠的盯着那女子,恨不得撕下她那张美丽而又丑陋的嘴脸,可是他却老了,走两步都会气喘,根本没有力气去撕别人的脸,只能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哀嚎。 “君上啊,齐国已经够强了,与其变法以乱人心,不如尊古循礼,静待二十年,自可雄视九州。万事,急不得啊。而这女人,臣请君上逐她出宫吧,不然,又是一个妖姬啊!!” “够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赐你一个名字 天上的云层卷来卷去。 齐格走在金壁辉煌的宫城里,一张脸气得煞白。他刚刚把老公输喝退,中卿妊巨又来了,同样的说辞,同样的老泪纵横,仿佛只要变法就会导致亡国一样。他们都是齐国的老封臣,曾经为齐国的强大而抛头颅、散热血,可是为什么他们就看不见齐国的现状,纵然,齐国如今的疆域足可媲美大雍,国力也是不相上下,但是齐国倒底不是大雍,大雍富强已有百年,根基无比深厚,可是齐国就不同了,时强时弱,强时仿佛可以一统天下,弱时甚至会被鲁国制肘,说倒底就是齐国不稳,为什么不稳,因为没有强力的秩序。 秩序,是的,齐国的强大在于富庶,通行天下的刀币便是由齐国所铸造,齐国的商人遍布中州大地,然而,那些商人敛的财都到了哪里?在老贵族与老士族那里,他们用钱圈地,再用地敛财,周而复始,偌大的世族除了贵胄之族,平民再无半寸土地,而侯族竟然需他们来供养。 封君赐予封臣土地,封臣代封君牧守四方,并向封君缴纳一定的赋税,这原本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封臣缴的赋税原本就比平民要低得多。因此,一百年,三百年下来,齐国越来越富有,侯族却越来越贫穷,不得不依赖于封臣的供养。这就像是一个死循环,紧紧的勒住了齐国的脖子。 众所周知,齐国的军队由侯族的直系部队,封臣的家族武士,以及依俯于齐国而生存的雇佣军团而组成,其中,侯族部队占了两成,雇佣军团占了两成,而剩下的六成则牢牢的把控在封臣的手里,按照律法,他们只效忠于各自的领主。 所以,每一次君侯的更替,齐国便会流血,便会衰弱,而其根源便是没有足够的力量维持新的秩序,必须借力于贵族与士族。而贵族与士族往往会因私利而忘公,当然,在关系到国之存亡的时候,他们也会抱成一团,而那时就是齐国强大的时候。 齐国需要改变。 不论遇到多大的压力,变法势在必行。 齐格咬着牙齿,走到一所凉亭里,六月的风很是炎热,即墨城远离大海,但是那风里却仿佛带着一丝咸腥味。 凉亭里很安静,宫人与宫女远远的避着,齐格慢慢的坐下来,目光极其坚定。血水味也是咸腥的,既然注定要流血,那便流吧。 凉亭里有一方石桌,桌面上刻着纵横加错的棋盘,上面摆着两瓮棋子。齐格捏起一枚黑子,落在棋盘的中央。 “君上为何不占四角?” 朴素的女子轻声问道,她与齐格几乎形影不离,除了上朝堂以及夜里就寝,她就像是齐格的影子,齐格走到哪里,她就会跟到哪里。 齐格看着那枚孤零零的棋子,一言不发。 女子把一枚白子放在那黑子的旁边,微微一笑:“君上好气魄,世人皆占四角而倾天下,唯君上居中而不动,视四方潮涌如无物,如此一来,四角尽有。”夏风吹着她的头发,像浪纱一样滚荡。 异香悄悄袭来。 齐格凝视着她,深深的,他喜欢这个女人,聪慧却不逼人,就像她身上的异香,虽然无处不在,却不会腻人。 有时候,齐格甚至会认为,她一定能读懂他的心思,要不然,为什么她的每一句话都会说到他的心里,是的,他要做占据中央的那颗棋子,替变法的郑革与余凫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暗流。 棋子一下一下的落着,落棋声清脆悦耳,齐格的心神渐渐平静下来。 对面的女子清冷如水,就算是面对万乘之君也不卑不亢,她的棋艺远超齐格,不多时,齐格便投棋告负。 齐格捏着一枚棋子,说道:“远古神王时期,有位女神王。” “血凰王。”女子捡着棋子,淡淡的接口。 齐格笑道:“据说,血凰王原本是只火凰,在众神之战中,她与火凤为敌,把整个天空都烧红了,像是一望无际的血色海洋,因此,世人尊称她为血凰王,称她的敌人为血凤王。我时常在想,若是你身为男儿,或是身在远古时期,是不是会成为下一位血凰王?” “君上说笑了,血凰王是高高在的神王,而我只是一个奴隶,一个没有名字的女奴隶,就算她抬起头来,也是看不到血凰王的。” 女子微微抬起头来,凝视着齐格,眼神特别平静,就像是一湖被冰封了万年的静水,没有任何一丝波澜。 齐格道:“我赐你一个名字,从此以后,你不再是奴隶。” 女子没有说话,把头低下去,波浪般的头发从肩头泄下来,垂在两旁,那只蝴蝶飞到了她按着腿的手背上。 “浮燕于飞,差池其羽,从今以后,你叫浮羽。” “浮羽,见过君上。” …… “浮羽,是个好名字。” 没有下雨,雨亭里飘着竹子的清香味,牌匾放在案上,‘大将军府’四个朱红大字格外醒目,犹其是那‘大’字,力道极是苍劲,仿若一柄倒着的大戟。 大将军把牌匾交给大商人,大商人把牌匾用锦布包起来,准备稍后命人挂在大将军府的门头上。 变法就像一场强烈的地震,震得即墨城,甚至整个齐国都在颤抖,然而这个院子却很是宁静,风平浪静。 大将军把案上的地图展开,那是一张古老的地图,上面标注着中州大地的山川河流以及城池。大将军提起笔来,在最北面的燕京画了个圈圈,然后又在最西边涂了几个圈圈,最后把笔搁在南面,想了一想,没有落笔乱涂。 大商人微笑道:“燕国陷入内乱,八侯子燕止云趁着燕十八那个傻子去陇山的时候,举兵进了燕京城,他的两位兄长,三侯子、五侯子也没闲着,举着燕十八的大旗攻打燕京。而那个傻子虽然逼死了管离子,却得了陇山燕氏三兄弟的效忠,率着六万大军朝着燕京进发,一路所向披靡。于是,窝里斗的三兄弟又联合起来,准备阻止傻子进燕京,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啊。” “的确是个笑话,不过,却不足以动摇燕国的根本。”大将军提起笔来,又把燕京城上的那个圈圈抹去。 大商人想了一想,点头道:“确是如此,燕人的血,流的是铁,他们就是一群疯子,便是雍公也不敢轻举妄动。听说,那个傻子给雍公写了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大兄可知是啥?” 大将军道:“大雍不要成为燕国的敌人。” “是啊,很简单的一句话。”大商人耸了耸肩。 “也是很有效的一句话,对于齐国同样如此。不论是谁,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下,都不会去招惹一个傻子,一个红了眼的傻子。” 大将军慢慢的卷着地图,西边的那几个浓重的圈刺人眼球。 大商人笑道:“宋国已经滑入了深渊,再也爬不起来了,更令人可笑的是,宋伯约居然一无所知。” “他不是一无所知,他是无能为力。无能!” 大将军重重的下结论,地图慢慢的卷到了南端。 大商人道:“倒是南楚,这些南蛮子居然要称王,也不知道是谁借给他们的胆子。” “称王是一条死路,不过有茫茫大江隔着,好歹还有一线生机。” 地图彻底的合上了,大将军挺直了腰背,按着膝盖,就像是一头按着爪子的老虎,眼神冷列无情。 “这场变法来得好啊,不仅让大兄得脱困境,还更甚于从前,那人若想变法成功,就不得不借助大兄的力量来制衡齐国的老贵族与老士族,而大兄行走在这汹涌的潮流之中,游刃有余,任取所需。” 大将军冷声道:“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变法乃是举国大事,怎可因公而谋私?这次变法若是功成,齐国当可称霸天下。而我乐凝也可洗净身上的烂泥,一逞多年来的抱复。” “是,大兄。” 大商人低下了头,却用眼角去打量着大将军,他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位大兄了,也分不清楚大兄的抱复倒底是什么?是齐国还是鲁国?然而,不论大兄选择的是齐国还是鲁国,他都只能无条件的支持,因为这事关着一个家族的存亡。就好比一支手,不管是张开还是捏起来,步调必须一致,要不然,它就是只废手。 “夫唯天下,中州之地,浩瀚无极,东起沧海,西归云脉,北及冰州,南及荒野,天圆地方,故为笼也……” 这时,竹林外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 大将军扭头向外看去,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 大商人眉头一皱,决定试探下大兄,轻声道:“现在正是风平浪静的时候,大兄要不要将兄嫂接回来?想必此时兄嫂刚刚抵达怀城,若是快马来去……” 大将军回过头来,冷冷的看了大商人一眼。 大商人闭上了嘴。 “将军,墨香楼的人求见。” 这时,一名侍卫匆匆穿过竹林,来到大将军面前。 “不见。” 第一百五十五章 喜事与丧事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 一大早,马夫就在马厩里唰马,那是匹老马,牙齿都快掉光了,几根鬃毛稀稀拉拉的搭在脖子上,除此之外,全身光凸凸的,太阳照在马肚上,像是镜子一样反着光,其实根本用不着洗唰,可是马夫依然洗得很是起劲,因为这是老领主最为钟爱的一匹马。老领主年轻的时候骑着它,追随着先君,把东夷人赶入了大海,把鲁人打得哭爹喊娘,那是老领主一生最为光辉的时刻。 把马洗唰干净后,马夫牵着老马在阳光下走了一会,然后打开散发着霉臭的木箱子,从里面取出叠得整整齐齐的马甲,逐一的套在老马身上,等到一切装饰完毕,老马焕发了荣光,看上去高大而威猛。 马夫牵着它去见老领主。 领主府就像是个城堡,高大厚实的城墙,尖尖的箭塔,纵横交错的街道,一群女奴正在泼洒街道上的沙尘,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清新味,马夫很喜欢这种味道,土地的味道。 “嘿,老马。” 当穿过箭塔下面时,一名士兵从塔楼上探出个头来,朝着老马招手。“臭小子,小心摔下来,把屁股摔成两半。”马夫朝着那个士兵裂着参差不齐的黄牙,马夫的名字就叫老马,他是一名奴隶,不过却是老领主的专属奴隶,只服侍老领主一人,老领主命令他照顾这匹马,直到它死去,而那时他将会获得自由。 自由是个啥玩艺?老马并不稀罕,他现在有儿有女,还有两顷地,此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早晨的太阳很是喜人,走了一会,老马便浑身是汗,他牵着马走到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一队骑士骑着矫健的战马从他的身旁呼啸而过,这些骑士都是风尘仆仆的样子,马腹上的盾牌沾满了泥沙,背后的大氅同样如此。老马知道,他们都是老领主的家臣与武士,从领地上的四面八方赶来。此刻,若是站在墙上,肯定能看到极为壮观的一幕,一队队彪悍的骑士,一群群举着铁枪、长戟的士兵,甚至还有轰隆隆的战车,统统都在向这座堡垒汇聚。 老领主在召集他的家臣与武士,家臣和武士在召集麾下所有的战士。 已经有多少年没看到这样的盛况了?十年,还是二十年?最近的那一次是齐鲁之战吧?不,应该是青金之战,那一战,大雍调集了二十万人马,六千辆战车,想把新兴的齐国辗入深渊,先君不肯低头称臣,举倾国之力与大雍决战于青金山下。 一想到青金之战,老马的胸口便隐隐作痛,在那一战中,他的胸口被敌人插了一剑,险些一命呜呼,直到如今,每逢下雨天,他就会痛得直不起腰来。幸好,不是每一天都在下雨。 终于来到了领主大院的门前,老领主的各部家臣和武士聚集在此,放眼看去,密密麻麻的人与马把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可是却听不到任何的喧哗声,所有的骑士都阴沉着一张脸,一言不发,只有座下的战马在不安的刨着蹄子。 老马牵着马朝大门走去,骑士们勒着马避在两旁。走进大院里,到处都是忙忙碌碌的身影,年轻的女奴不小心摔了一跤,怀里的陶罐碎了一地,年老的女奴冲过来,正想扇她一记耳光,但却强行忍住了,蹲下身来与她一起收拾地上的残渣。 整个大院里静的骇人,只能听见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刻意压低的喘息声,就连老鼠从墙角窜过去时,也不敢发出声音。 气氛极其诡异。 老马牵着马从那一片白帆和红绫的夹缝中走过去,两旁排满了案席,上面摆满了酒肉,一边是喜事,一边却是丧事,座上没有一个人。 老马摒着呼吸来到后院,一眼就看见老领主正蹲坐在台阶上看太阳。老领主已经很老了,脸上尽是死亡斑,深深的皱纹足以夹死任何一只蚊子。 “老马,你来了?” “是的,领主大人。” “马养的很好,很精神。” “领主大人更精神。” “来,坐。” 老领主拍了拍台阶,老马犹豫了一下,把马栓在柱头上,缩手缩脚的走过去,坐在老领主的身旁,只坐了半个屁股。 “坐过来点,我刚熏了香,比马屎香多了。” 老领主拉了老马一把,老马不敢挣扎,只好又把屁股挪了挪。老领主满意的笑了笑:“我的老伙记,你还记得吗?那一次要不是你替我挡了一剑,我早就死了,也就看不见这么好看的太阳了。” “那是老奴的本份。” 老马毕恭毕敬的说着。 “是啊,本份,每个人都有应尽的本份,他们变法,杀了我两个儿子,其中有一个本该在今日成亲,你知道,他是我的长子,将要继承我的爵位,尽他应尽的本份。而我也一直在尽自己的本份,我从来没有忘记,当我单膝跪地,拄着剑面对先君时,所说的誓言。那时,你就在我的身旁,牵着我的马,拿着我的盾牌。我的老伙记,你听见了吗?我的誓言。” 老领主看着天上的太阳,阳光落在他的脸上,半明半暗,明的那一半深深的陷入了回忆里,暗的那一半看上去黑青黑青的,很是吓人。 “老奴听见了,领主说,我……”老马说到这里,看了看老领主,一个奴隶是不能直接称呼领主的名谓的,那可是毫无悬念的杀头之罪。 “说下去,我的老伙记,从燕国回来之后,我的记性就不太好了,需要你提醒我。” “是的,领主大人,领主说,我,公输唬,公输氏,此生此世,永生永世,永远效忠于齐国,为了忠诚与荣耀,愿意把每一滴血散在齐国的大地上。” “此生此世,永生永世。我是这么说的吗?” “是的,领主大人。” 老马低下了头。 “老伙记啊。”老领主拍了拍老马的肩,手上的手甲震得老马有些疼:“你知道,公输氏一脉单传,传到我这一代更是险些绝了后,好不容易生了三个儿子,可是现在却被他的儿子给杀了两个,如今又是一脉单传了。或许,我应该感谢上苍,总算还给公输氏留了根独苗。此生此世,永生永世,这样的本份,我还应该记得吗?” 老马不说话,死死的咬着嘴巴。 “你不敢说,我也不逼你,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呢。先君啊,你给我留了个好大的难题。不过,这太阳可是真好看啊。” 老领主拍拍屁股站起来,今天他没有穿高冠宽袍,而是一身铁甲,那甲胄和老领主一样老,尽管上面的凹痕已经被铁匠们敲平了,可是老马依旧清晰的记得,在右胸和腰口上应该有两道裂痕,深深的裂痕,后背上也应该有。 “你个老不死的,两个儿子都被杀了,喜事变丧事,你却还坐在这里看太阳,我让你看,我让你看!!” 就在这时,老领主的夫人奔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大大的扫帚,朝着老领主扑头盖脸就是一顿抽,老领主躲来躲去,样子很是狼狈。 老马发誓,他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老夫人,往日里的老夫人很是温柔,很是高贵,说话细声细气的,可是今日却像个泼妇一样发浑。眼看老领主被赶到了角落里,再也避不过了,而周围的人都惊若寒蝉,谁也不敢上前。老马猛地挺身,挡在了老领主的面前,“沙”的一声,老马满脸鲜血。 “够了!!那是你的外孙,你曾经把他抱在怀里。难道,你真的希望我把他杀了吗?”老领主就像是头狮子,愤怒而痛苦的狮子。 “可是,可是他却杀了我的儿子呀!我的儿子呀!!那是我四十八岁才得来的儿子呀,昊天大神哪,你把我的两个儿子还回来,谁也不杀呀!!” 老夫人软倒在地上,像个失去了狼崽子的母狼一样哀嚎。 哭嚎声远远的传开,等侯在大院外的十八名骑士翻下了马,按着腰上的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了院子,他们单膝跪在地上,拄着剑,却一声不吭。 太阳照着这些雄壮的身影,投下了黑暗的影子。 老领主闭上了眼睛,过了很久,他朝老马招了招手。 老马已经抹干了脸上的血,把那匹真正的老马牵来。 老领主翻上马背,看着他的家臣与武士,他知道,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些忠诚的家臣和武士便会履行他们的诺言,毫不犹豫的拔出剑袋里的剑,插向他的敌人。 复仇,有时候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有时候又像是一潭沉默的死水,直到最危险的那一刻才会澎湃。 “我要去赴一个约,在我没有回来之前,没有喜事,也没有丧事。” 老领主骑着那匹老马,绕着单膝跪地的十八个武士转了一圈,看也没看他的老妻一眼,‘蹄得,蹄得’的走出了森然的大院。老马跟在他的身后,拿着领主大人的盾牌。 来到院外,老马也骑上了一匹马,把头盔上的面甲拉下来的那一霎那,阳光消失了,老马的身子挺得笔直如剑。 第一百五十六章 换个君上 这是一株参天老树,它孤零零的挺立在山坡上,样子很是怪异,树上没有一片叶子,只有光秃秃的枝杆,远远一看,就像是一只巨大的手掌撑向天空,想要把天上的太阳给拽下来。 这树没有名字,甚至也不知道是什么树种,它比不上雍都门前的那颗桐日大树,也比不上落羽城里的那株被玄鸟栖息过的神树,但是在一些人的心中,它是神圣的,伟大的,比天上那灿烂的太阳还要神圣,还要伟大。 现在,这些人正从四面八方向它走来。 公输氏来了,妊氏来了,晏氏来了,田氏也来了,他们三三俩俩爬上了山坡,侍从牵着马,围着老树形成了一道巨大的圆圈,所有的老领主就在那圆圈里面席地而坐,他们抬起头来,望着这株怪树,都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多少年了,这株老树一点也没变,而他们却都已经老了,先君更是先他们一步,回归了昊天大神的怀抱。 “就是这里,我记得那块石头,当年,先君就站在那块石头上,而我就坐在这里看着他。”晏慎说道,他是齐国的前任上左大夫,也是齐国的三等子爵。 “那是多少年前?” 田仲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剑袋里的剑拔出来,猛力的插在地上,插剑的时候,他的肩膀很明显的抖了一下,显然力气有所不继。他是齐国的前任中卿,二等子爵。 “三十,三十一年前。” 坐在田仲身旁的也是一位老人,他颤抖着手把剑抽出来,打横放在腿上,对田仲说道:“你的剑插斜了,我记得,那天你的剑柄正对着树上的那个窟窿,现在,你起码歪了三寸。” “没歪,从我这里看过去,正好可以看到那个树洞。”田仲竭力的分辨,一张老脸涨得通红,好像这剑有没有插歪是天大的事情一般。 “歪了。” 老人抬起自己的剑,固执的把田仲插在地上的剑拔了一拔,可是那剑却纹丝不动,老人老脸红了,他把剑又横放在腿上,嘟嚷道:“好吧,没歪。” “哈哈哈。” 田仲大笑起来,却险些笑岔了气,他的侍从赶紧把水囊递过来,他却瞪了侍从一眼,反手抱住老人的肩膀,笑道:“我的老哥哥,你记得没错,我的剑确实插歪了三寸,没有对准那个树洞。” “我就说嘛,我的记性很好,比你们都好。”老人乐呵呵的笑起来,露出了没有牙齿的嘴巴。他是齐国的前任上将军孙无道,在这一群老领主中,他的爵位最高,世袭一等子爵,所拥有的领地也是最为广阔的,甚至超过很多诸侯国。 太阳慢慢的向西边落下去,侍从们开始点燃火把,把火把插在树上,像三十一年前一样。 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四下里非常安静,只有火苗窜动的声音和战马的响鼻声,这一群老领主安静的坐着,直到月亮爬上了夜空,把光芒投下来,中卿妊巨站起身来,他是老领主当中最年轻的一个,不过也有五十多岁了,面目很是威严。 “诸位老哥哥,三十一年前。那时,齐国危在旦夕,内有妖姬祸乱,外有强敌窥伺,我们就是在这里迎回了流亡多年的先君,在苍天与大地的见证之下,我们与先君歃血为盟,十九柄剑,十八路封臣,供卫着先君,平妖姬,战强鲁,驱东夷,与大雍决战于青金山下。我们的剑曾经折断,我们的同袍也有人长眠,但是我们从来未曾退却,如今,十八柄剑安在?” 妊臣的声音越来越大,眼睛也越来越亮,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并且‘唰’的一声,拔出了剑。 “孙无道在此!” “公输唬在此!” “田仲在此!” “晏慎在此!” 苍老的声音一个接一个的传递下去,被战马圈起来的地方突然肃杀起来,所有的老领主都单膝跪在了地上,妊巨也不例外,他双手握着剑柄,念道:“我,妊巨,此生此世,永生永世,效忠于齐国,为了忠诚与荣耀,愿意将每一滴血撒在齐国的大地上。” 老领主们也在默默的念着,有些人甚至激动的热泪盈眶,是啊,齐国的今天就是由他们缔造的,谁也不知道齐国当时是多么的凄惨,遍地狼烟,满目疮痍,民不聊生,就像是黑漆漆的夜空一样,正是他们用手中的剑,开劈出了光明,致使齐国走上了富强的道路。 冷月,见证着光辉。 侍从把早已备好的羊牵来,孙无道潺潺危危的站起身,举着剑,连刺了三剑才把那羊刺倒,热腾腾的羊血喷洒出来,孙无道把血碗朝地上一洒,然后把剩下的分成十八碗,在座的老领主每人一碗,死去的同袍后人也分了一碗。 腥燥的羊血滚进了肚子,老领主们的眼睛亮了起来,热血与力气也激荡起来。 田仲大笑道:“当年,齐鲁之战,鲁国有十万大军,三千辆战车,而我们只有两万人,五百辆战车,齐国的上卿鲁冰扬言,投鞭足以断流,驱车足以压齐。那时,可真是人心惶惶啊。” “是啊,老子记得,你小子看见鲁国大军压来的阵势,险些调头就跑!”公输唬一边割着火堆上的羊肉,一边撅着嘴巴不屑的嘲笑。 “放,放屁!” 田仲瞪大了眼睛,一把扯掉手甲,露出三根手指头:“那是老子的马受惊了,向后退了两步而已,那畜牲后来被老子一剑给宰了,老子挺着盾,举着剑一直往前冲,为了捉老鲁冰,老子丢了两根手指头。”晃动着三根手指,嘶牙裂嘴。 孙无道点头道:“对,我记得清楚,你想捉老鲁冰,却被老鲁冰剁了两根手指头,后来,后来是谁把老鲁冰射下战车的?” “是我!” 晏慎从火堆旁站起身来,从侍从手里接过长弓,使出吃奶的劲把它虚虚的拉满,眯着眼睛看着远方,突然松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霎那间,一干领主们哄然大笑,争先恐后的追述着过往。田仲讥笑老公输,每次上阵都是完好无损,包括那匹老马,说它是最长寿的马。 老公输一言不发,朝马夫招了招手,马夫走过来替老领主卸甲。老公输光着膀子,坦露着胸膛站在火堆旁,跳跃的火苗照着他身上的伤口,只有一道,从肩头一直拉到腹下,极其狰狞。 孙无道指着那伤口,眯着眼睛:“我记得,我记得,老公输上阵百余,唯有青金之战受了伤,这伤是替先君挨的。” 老公输冷冷的道:“在座之人,哪一个没有受过伤?别的不说,单是我的马夫,他追随了我五十多年,从景泰元年一直杀到景泰十八年,身上的伤少说也有半百。我们这些老骨头啊,追随着先君,替大齐流血,为大齐牺牲,打下了富庶安泰的齐国。可是如今,齐国并不安泰啊,妖姬祸乱,前车之鉴,犹在眼前。” “是啊,变法,变法,君上整天就知道变法,变什么法?祖宗的法!” 田仲性子最烈,又喝了酒,把手里的酒碗往地上一砸,腾地起身,怒道:“自从变法以来,几乎每天都在杀人,所杀的人不是贵族便是士族,再这么下去,齐国的根基可就全毁了!” 晏慎皱眉道:“变法也并非坏事,有些贵族与士族的确是国之蛀虫……” 谁知,他的话还没说完,田仲便打断了他,指着老公输大声道:“国之蛀虫?公输老哥哥是国之蛀虫?我们是国之蛀虫?若没有我们抛头颅撒热血,齐国能有今天?如今,齐国强大了,就要拿老臣开刀?天下没有这样的理,也没有这样的法!这样下去,齐国会亡国的,亡国的!!” 田仲咆哮着,面目狰狞。 变法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其中有一项是清理贵族的封地,凡是超出领袭范围之人,轻则缴纳罚金,重则杀头。田仲是二等子爵,封地两百里,可是事实上,他的封地已经超过了五百里。 “变法共有七项,清地,整军,肃史,诸此种种,最令妊巨忧心的是整军,按照新的律法,会把以前的雇佣军编入大齐,只侍战争不事生产,而其所耗却将由各部封臣承担,那可是数万人啊。如今既要清地,又要整军,两厢齐下,怕是会动摇国之根本。”妊巨语重心长,脸上尽是深切的担忧。 孙无道老谋深算,是只老狐狸了,稍微一揣摩便知其中轻重,点头道:“我大齐虽说富甲天下,然而非战之时,各部封臣麾下的战士都将卸甲,或是从农或是经商,一旦临战,再由领主召集开赴战场,如此一来,亦农亦战,既不损国本,也不弱战力。纵观如今的变法,弊端百出啊,委实令人心忧。也不知道君上倒在想什么?唉。”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君上在想什么?他无非就是想从我们手里夺地夺权,吃相难看之极,难看之极,我活了六十多年,就没有见过与封臣争地的封君!!这样搞下去,忠诚与荣耀何在?!” 田仲拔出了插在地上的剑,指着天上的冷月:“诸位老哥哥,齐国是先君与我们一起打下来的齐国,我们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它灭亡啊!” “你想要怎地?”公输唬冷冷问道。 “我想怎地?我想怎地?” 田仲原地转了两个圈,突然叫道:“如今的齐国与往昔何异?内有妖姬专横,外有佞人弄法,导致齐国流血不止,民不聊生。既然封君不明,与臣争地,与民争财,我们,我们便换一个英明的君上!与三十一年前一样!!” 公输唬浑身一抖。 第一百五十七章 生存的意义 乌云密布,云层像是烂布一样滚来卷去。燕十八骑在马上,一瞬不瞬的看着远方,燕氏三兄弟和黑武士在他的身后一字排开,战马在喷着重重的响鼻。 燕十八的脸色很是苍白,被身上的黑色大氅一衬,更是白的胜雪。燕国没有秋季,过了夏天就是冬天,这个夏天很漫长,冬天的到来遥遥无期。燕十八原本很是讨厌冬天,因为一到冬天他就会冻得像只老鼠,成天只能抱着火炉瑟瑟发抖。可是现在,他希望冬天早点到来,大地被雪冻结,那样战争就会暂时结束,流血也会被遏制,而他会有更多的办法来替代这场本不应该进行的战争。 然而,七月的燕国是不会下雪的,所有的人也都在看着,这些人来自敌我双方,包括身后的燕氏三兄弟和六万大军,当然也包括对面的三位兄长,他们都在想,倒底谁才是真正的燕国之君,谁才是真正的燕人,燕人的血,流的是铁。而检验这一切的最佳途径便是战争。 悲哀的血液,悲哀的战争,燕十八如是想。不过,他却没得选择,一个人的力量在此时看来是如此的渺小,他不由得想起了已死的管离子,老卿相的头颅已经烂了,旗颠上只剩下一颗骷髅头,身体也在泥土里腐烂发臭,一个人死了就死了,永远也不会再活过来。 “战争无可避免。” 这是老卿相给燕十八上的最为沉痛也是最为悲壮的一课,为此,老卿相付出了他的生命,以此来反衬着燕十八的无知与幼稚。当初,在燕京城下,老卿相聚集了数万大军,是燕十八阻止了他,而现在,这数万大军的大部份都倒戈了,虽然他们仍然披着黑色大氅,举着玄鸟大旗,但是却不再承认燕十八是他们的君侯,因为燕十八逼死了他们的领主,受他们爱戴的老卿相。而燕京城也换了个主人,换成了燕止云。 “战争或许可以避免,只是我已经没得选择。”燕十八仍然固执的想。 四面八方飘荡着玄鸟大旗,正前方是燕止云的五万大军,左翼是三侯子燕凌的两万大军,右翼是五侯子燕浑的两万大军,九万大军成‘品’字型堵住了燕十八前进的道路,而前面就是燕京。 战争一触即发。 虽然看不到百里梨林,但是无孔不入的风却带来了别样的香气,那是已经挂果的梨树所飘散出来的味道。 燕十八深深的吸了一口这香气,勒转马头,朝大营奔去。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战。” 大营里响起了雄壮的歌声,士兵们高声唱着战歌,检验着每一面盾牌,每一根箭矢,一桶桶装满了箭筒的木桶被滚上了马车,垒得像是一座座小山,一辆辆战车聚在一起,御手在检查缰绳与辕轴,甲戟手正在擦拭枪锋横轴,即便没有阳光,那些横轴上也泛着寒光,弓箭手则在战车上爬上爬下,检查着每一根梁骨。一群群的战马被士兵牵到河边,清澈的河流很快便被战马身上的泥沙污得浑浊不堪。剑盾手们把盾插在地上,蹲在盾牌旁边,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耐以生存的剑。随军匠人抡着膀子,重重的敲击着盾牌、铁甲、剑戟。而远方,成群结队的粮车就像一条望不到边际的长龙,源源不绝的涌入营地。 所有的人都在为战前做最后的准备。 燕十八看见,一个老兵正在喝斥一群新兵,那老兵的嗓门很大,震得那群新兵呆若木鸡。那老兵是在训练这群新兵,他抢过一把弓,瞄也不瞄一眼,反手一箭射在八十步外的简易草人上,然后飞快的翻身上马,平端着铁枪往前冲,一枪把那中箭的草人冲得稀巴烂,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如同怒雷卷地。 老兵举着长枪哈哈大笑起来,脸上的半片眉毛极是醒目。 彪悍的勇士。 “他叫子车舆,是位贵族,二等男爵,在燕京城外有二十里封地,他从旬日要塞回来,仍然活着。那才是一场原本不应该发生的战争。”燕无痕在燕十八的身旁冷冷的说道。 “旬日要塞?” 燕十八的脸色更白了,他挥了挥手,命一名黑武士把那老兵叫来。 那老兵很是雄壮,略有些胖,身上穿着沉重而残破的铠甲,他从马背上翻下来,落地的时候把松软的泥土踩出了两个坑。 “为什么不把甲胄拿去让铁匠补一补?”燕十八用马鞭指着老兵身上的铁甲,那铁甲上布满了凹凸不平的痕迹。 老兵低着头笑了一笑:“回禀君上,这是忠诚与荣耀。” “忠诚与荣耀?你跟我来。” 燕十八的眼底缩了一缩,脸上飞起了一丝不为人察的红潮,他调转马头,朝营地外奔去。 子车舆向燕无痕看去,燕无痕却看着燕十八的背影,并没有看他。于是,中年领主只好翻上马背,跟着燕十八奔出了大营,一群黑武士跟在他们身后。 来到刚才站立的那处高地,燕十八勒停了马,随意的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拍了拍身旁的草地。 中年领主坐在燕十八的身旁,坐姿很是别扭,而他的神情更是别扭,有生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和万乘之君同席而坐,尽管这是以大地为案,而且气氛也很是怪异。 “你去过旬日要塞,告诉我,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燕十八的声音在晚风中越飘越远,他看着远方,目光也仿佛随着那风越飘越远。 在这风里,黑武士们就像一团团扭曲的影子,他们牢牢的把守着四方,即便是一只蚊子也休想从他们的眼皮下钻过去。 子车舆被燕十八问得一愣,他用眼角的余光向燕十八看去,却看见了一张苍白而没有血色的脸,不过,这张脸非常好看,鼻梁很挺,小巧的嘴唇,细长细长的眉毛,像个漂亮的贵族小娘,一阵风卷来,玄鸟大氅边缘上的黑色羽绒把他的脸夹得更小,而他肩膀就在那风里轻轻的摇,仿佛下一个瞬间便会被风给吹跑。这就是燕国的万乘之君?我的封君?中年领主怔住了。 “难道,你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 燕十八没有回头,但是却知道他的封臣正在打量他,甚至也能猜出来他的封臣在想什么,是的,每一个初次见到他的人都是这样,包括他的难友姬烈,而他已经习惯了,他想,好看并不是错,总比某些人的粗鲁要好上许多。 迄今为止,燕十八仍然记得,姬烈曾经粗鲁的勒着他的脖子,用拳头揉他的鼻子,骨头挤骨头,很疼。想着,他情不自禁的伸手摸了摸鼻子,并且“嗯”了一声。 就是这一声‘嗯’让中年领主回过神来,他不再打量封君的模样,抬头望着天上那黑压压的云层,说道:“那里是地狱,生存在那里没有任何意义,有的只是惶恐与背叛,然而,我们还是选择了生存。”声音很沉,沉得就像一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没有意义的生存,那又是什么呢?” 燕十八自言自语,中年领主沉默。 过了一会,燕十八道:“既然是‘我们’,那你的同袍呢?现在何地?” 中年领主道:“死了,大部份都死了,毫无意义的死去。” “你留下了这件满是伤痕的甲胄,不是为忠诚与荣耀,而为了铭记,铭记那些惶恐与背叛以及毫无意义的死亡,是吗?” 燕十八偏过头来,淡淡的看着子车舆,他的目光很深,像是两道正在搅动着漩涡,让人战栗,让人无所遁形,也让中年领主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或许,这便是万乘之君的威严。 “燕国,不应该抛弃每一位忠诚而勇敢的战士。而骄傲的战士也不应该抛弃忠诚与荣耀。不过,这并不是我叫你来的目的,姬烈是我的朋友,也就是你的同袍虞烈。我叫你来,是想问你一个问题。”燕十八转过头去,声音一如既往的飘远。 子车舆没有说话,他等待着他的封君提问,尽管他不知道会是什么样问题。 过了很久,燕十八道:“既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生存,也是毫无意义的死亡,为什么你们还是会选择生存呢?” ‘你们’两个字落得很重。 子车舆想了一想,答道:“臭小子曾经说过,死亡很容易,活着却很难,所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真正的战士应该选择艰难的生存,而不是轻易的死亡。” “嗯,这是他的作风。”燕十八笑了一笑,笑得很是好看,也很腼腆。 “不,这是他没有喝酒的时候所说的话,喝了酒后,又不一样。”中年领主也笑了,无声的笑,却很是开怀。 燕十八奇道:“那他喝醉了的时候,又说了些什么?” “臭小子说,活着就是活着,死了就是死了,死了的人活不过来,活着的人却可以选择生或者死,所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选择活着。”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选择活着?” “是的,活着就是唯一的选择。” “我想我明白了,我的朋友,这么多年过去,你一点没变,还是和我一样,却比我更傻,也更残忍。既然是这样,那便抛弃它吧,那些充满诱惑的幻影。” 燕十八慢慢的站起身来,在黑武士的帮助下爬上马背,一阵风刮来,扬起他背后的大氅。 第一百五十八章 一位伟大的疯子 黑夜在黑暗中燃烧,绵延五里的营地到处都在燃烧,腾腾燃烧的火焰就像是烈火红莲一样,肆意的绽放着妖异的光芒。 帐蓬燃起来了,大旗燃起来了,战马在烈火中窜来窜去,发出一声声惨烈的嘶叫,士兵们在地上滚来滚去,却滚不灭身上的火焰,只能痛苦的哀嚎。燕凌衣衫不整的站在战车上,呆呆的看着这一切。勇敢的家臣护卫着他,大声的喝斥着,想要组织人手护卫着燕凌冲出火焰的包围,然而,敌人的战车与重甲单骑就像强大的锤子,一锤又一锤的把所有的希望锤灭。 崩溃了,两万人的大军在燕十八的突袭下崩溃了。燕凌也崩溃了,他没有想到燕十八会在夜间突袭,更没有想到燕十八如此狡猾,如此无情。 “骗子,卑鄙的骗子,肮脏的灵魂!” 燕凌哆嗦着嘴唇诅咒着,就在太阳刚刚落坡的时候,燕十八命人给他送来一封战书,说是要在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与燕凌进行一场公正而又公平的决斗,是的,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从远古神王时期一直流传下来,目的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流血。燕十八的措辞很是诚恳,并且命令大军连夜撤退十五里,以示诚意。燕凌相信了,这没有什么好怀疑的,毕竟都是燕人,而他的十八弟又是那么的脆弱,一阵风也能把他刮跑,何况是决斗?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 当燕十八的正在给马蹄裹上厚厚的湿布时,燕凌命人烧了一大桶热水,他与燕十八对峙了大半个月,每天都穿着铁甲,神经崩得很紧,早就该洗个热水澡放松放松了。当燕十八率着两百战车与五千重甲单骑摸黑来到燕凌营地十里外时,燕凌正在享受丰盛的晚餐,他吃了半支羊腿,五张烤得香喷喷的大肉饼,还喝了满满一盅燕酒,十五年陈酿,他想,明天就要与可怜的十八弟决斗了,为了尊重他,我得留存力气,等到天亮,我会不会杀了他呢?嗯,这可是个问题,或许,我应该学习一下仁慈的白狼王,只要他奉我为君,我就会赐他生存。 当燕凌美美的睡下时,燕十八来了。 “该死的骗子,你会下地狱的!!” 燕凌身边的人在一个个的死去,那些人都是忠诚的家臣和武士,他们就像飞蛾扑火一样调转马头,朝着追兵撞去,一名老家臣刚刚冲到燕十八的战车旁,正准备把战车上的燕十八挑下来,打斜冲出一骑,猛地一挺长戟,把老家臣窜在了戟尖上,老家臣愤怒的咆哮,那人猛地一抖手,把老家臣掼在了血地中,老家臣吭都没吭一声,因为他的脖子断了。 “燕十八,你这个懦夫,你会被天下人唾骂、耻笑,你会遗臭万年!!!” 燕凌无处可逃了,四面八方都是黑骑,四在八方都燃着大火,他绝望了,冲着对面战车上的燕十八痛苦的嘶吼。 “只有活着才是唯一的选择。我的三哥。” 燕十八的脸色极其苍白,嘴唇也在轻轻的哆嗦,低着头的眼睛里流露着不忍,看上去,他比燕凌还要害怕,可是等他抬起头来时,眼里的不忍消失了,剩下的是无比的坚定,他拔起悬挂在战车上的铁枪,大声道:“来吧,三哥,我与你决斗。” “决斗?” 燕凌怔了一怔,向战车的左右看去,御手已经死了,弓箭手也死了,甲戟手就是那位老家臣,他的身边已经没有任何活着的护卫了,可他到底是燕人,在临死之前迸发出了燕人的铁血,他提起缰绳,向燕十八冲去:“来吧,你个懦夫!” “簌!” 燕十八掷出了手中的铁枪,用尽全身的力气,整张脸都涨得通红,身子也在不住的颤抖,可是他却死死的盯着那铁枪,看着它深深的插入了燕凌的脖子,带起一股血线。 燕凌捂着脖子倒下去了,到死他也不敢相信,这枪居然是燕十八掷出来的,那可是燕十八啊,可怜的燕十八,懦弱的燕十八,像个女人一样胆怯的燕十八,他竟然敢,敢对我掷出手里的枪? “碰。”一声闷响。 燕十八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捂着脸蹲了下去。 “君上,君上。” 有人在呼唤燕十八。 燕十八睁开眼来,他的禁军都尉车英骑着战马从火焰中奔来,横打着带血的长戟:“君上,中路的叛军拔营了,东路的叛军也在向这里靠拢,我们得尽快撤离,与大军汇合。” 燕十八是正统,其他人当然就是叛军。 “等得便是他们。” 燕十八掌着车辕支起身子,嘴唇雪白,脸上带着冷酷的笑容。 在漆黑的夜里,熊熊燃烧的大营就像是魔鬼笑容,异常夺目,黑压压的大军正在缓缓的向它逼拢,不论是燕止云还是燕浑都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们也和燕凌一样,收到了燕十八的战书,原本都已经睡下了,却被这滔天的大火惊醒。因为隔得较远,也听不见嘶杀声,最初他们还以为是天干物燥,西面的大营失火走水了,直到败逃的残军来报,才知道燕十八突袭了燕凌大营。 这,很让人不可思议。 燕止云想,这不像是小十八能干出来的事啊,就连杀一只鸡他都不敢,怎么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去偷袭,很显然这是燕无痕三兄弟干的事。 钟离洪虎言辞凿凿地道:“君上,燕十八来势汹猛,陇山燕氏的六万大军都是百战精锐,现在又是夜里,伸手不见五指,为免中伏,应该死守大营,以待天明。况且,燕凌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君上不要忘记了,正是他第一个跳起来反对君上,把大军开到了燕京城下。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他设下的陷井呢?或许,是他和燕十八一起设下的陷井!”越说越肯定。 燕止云有些犹豫。 可是钟离洪福却道:“君上不可啊,既是三军联盟,岂可弃盟友而不顾,那样会被天下人耻笑的。君上要的是万民归心,要的是燕国的天下,那么就必须得做出万乘之君的态势,如此,燕凌就不得不救。君上,胜负在于天下人心,今夜便是最后的战斗。” “是啊,他们既然说我是叛逆,那么便让他们看看,谁才是叛逆,谁才是背信弃诺的懦夫!” 燕止云咬着牙齿命令大军拔营,不过,他还是存了个私心,命令大军高举火把,缓步前行,这样一来,态势做到了,潜在的敌人也应该死了,一石数鸟。只要挺过这个黑夜,光明便在眼前。 与此同时,东面大营的燕浑见燕止云终于动了,心下松了一口气,他与燕凌是同一条战线上的蚂蚱,相比燕止云和燕十八,他们的力量都有所不足,是以,他虽然与燕止云结盟,然而私下里早就与燕凌结了盟,并且与燕凌的盟约高过了燕止云的三方盟约。这并不可笑,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只有活下来,才会有获得最终权力的机会。于是,他也动了,却比燕止云跑得快。等他跑到西面大营,勒停大军,却发现燕十八正背对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压阵以待。 “哈哈,可怜的小十八,自寻死路啊!” 看见燕十八那稀薄的阵势,燕浑大笑起来。此时他已经忘了燕凌的死活,只要他活捉了燕十八,或是剁掉燕十八的脑袋,那么,他就可以提着燕十八的脑袋去见燕无痕三兄弟,再也不需要什么盟友,因为燕十八死了,陇山燕氏就是叛军,他们必须得寻找下一位君侯,并且帮助那位君侯取得最终的胜利。 “报,燕浑与敌军交战。” “来者是谁?” “燕十八。” “报,燕十八岌岌可危,且战且退。” 快骑举着火把来回飞奔,一声声报令激得燕止云眼皮乱跳。 “君上,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钟离洪福大叫,脖子上的青筋根根凸现。 “君上,燕浑若败燕十八,陇山燕氏即入燕浑之手,不可让他得趁!”钟离洪虎也叫道,很难得,两人的意见一致。 “三军全速!” 终于,多疑的燕止云下定了决心,命令大军快马奔驰,战车跑得最快,再次是轻骑和重甲单骑,最后是三万五千徒步剑盾手、甲戟手、弓箭手,五万大军在黑暗中拖起了一条首尾不相连的、长达十五里的行军线,而且,这条线还在越拉越长。 “时候到了。” “终于到了。” “大兄,你说君上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反正不是一个傻子。绝对不是。” “那是什么?” “疯子,一个敢以自己为诱饵的疯子。我决定追随他,这会是一伟大的君侯,比先君还要伟大。” 黑漆漆的夜空下,燕无痕、燕趾、燕武站在三辆并排的战车上,三兄弟默默的把缠在臂甲上的红布系紧,燕无痕抽出了青离剑,那剑在黑夜里绽出一道光芒,指引着身后那黑压压的铁军。 “来吧,众将士,跟随着我,把敌人通通辗碎。” “明天,一切都会结束。”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不再重要的真相 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这是一场辉煌的胜利,摧枯拉朽般的胜利。一夜之间,通往燕京城的道路就被打通了,胜利者骑着马走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 火把被血水和露水浸熄了,在清晨的微风里冒着烟,失主的战马碰了碰主人的头,主人却没有从地上爬起来,一辆战车翻倒在地,四个轮子还在转动,一面盾牌被劈成了两半,一半不知道去了哪里,另一半飘在血水里,在那半片盾牌下面有张脸,一张被血水泡得半红半白的脸。 看着那张脸,燕十八胃里一阵剧烈的翻滚,险些呕吐起来,他赶紧捏起拳头堵住嘴,因为有太多的人正在看着他。有战士,有领主,也有俘虏,还有他的两位哥哥。 “伤亡并不大。” 车英骑着马护在燕十八的身旁,还是他最了解燕十八,因为是夜里突袭,而不是两军面对面交阵,所以伤亡并不大,还在燕十八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不过战争就是战争,它的残酷和血腥仍然给这片土地留下了一道骇人的伤疤。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 燕浑被两名士兵押了上来,他的样子很是狼狈,头盔掉了,被火烧焦了的头发披散在脸上,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角溢着血液。他朝着燕十八吐了一口混和着血水的口水,燕十八扭头避过了。 “若是五哥捉住了我,会杀我吗?”燕十八问道。 “会,我会亲自砍下你的脑袋,让天下人看看什么是懦夫的嘴脸。”燕浑瞪着眼睛拼命的挣扎,他想冲上来咬燕十八一口,可是却被两名士兵摁得死死的。 燕止云也被押了上来,他的样子比燕浑好上许多,押解他的士兵甚至没有在他身上捆上绳索,只是拿着铁戟抵着他的背。他一步步的走向燕十八,目光很是平静:“不用问我,我会杀了你,不会给你留下任何机会,因为我知道你并不是一个傻子,也不是一个疯子。十八弟,你是天下间最胆小的人,你比谁都怕死,所以你不敢死。为了活着,你亲手杀了你最心爱的兔子,并且吃了它,我现在只想问你,味道如何?”燕止云微笑起来。 “味道?” 燕十八胃里的苦水一股一股往上窜,他再也忍不住了,却不得不忍着,两面腮邦子撑了起来,脸色涨得通红如紫。 “哈哈哈。” 燕止云大笑起来,像是胜利者嘲笑失败者一样:“那味道不好吧,但你还是把它吃了,就像今天,你背弃了信诺,却赢得了战争。所有认为你是傻子的人,最终都会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傻子。小十八,我从来就没有把你当过傻子,我是你的八哥,从小看着你长大的八哥。” 燕止云伸出了手,微笑的看着马背上的燕十八,就像是慈爱的兄长想要拥抱胆怯的弟弟一样。燕十八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哥哥们都看不起他,欺负他,唯有八哥待他不同,时常关照他。我们是手足兄弟啊,原本不应该兵戎相见。燕十八犹犹豫豫的从马背上翻下来,向燕止云走去。 “君上。” 车英一拔马缰,拦住了燕十八的去路,燕十八抬起头来,怔怔的看着车英,而车英则冷冷的凝视着燕止云。 “哈哈,哈哈哈……” 燕止云疯狂的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突然猛地向后一倒,站在他身后的两名士兵来不及收戟,锋利的戟尖洞穿了燕止云的后背,又从前胸透了出来。 车英跳下马来,在燕止云的衣袖里捏了捏,摸出了一把短剑,已经出鞘的短剑。车英捧着短剑走到燕十八面前,单膝跪在地上。 燕十八接过短剑,嘴唇不住的抖动。 “没错,他就是想杀你,我也想杀了你,不要再装出一副令人憎恶的委屈样子了,你这个傻子,懦夫。快杀我了吧!”燕浑声嘶力竭的吼着。 燕十八却仿佛并未听见那刻骨铭心的仇恨,他抓着短剑翻上了马背,看也不看燕浑一眼:“我不会杀你,因为我已经杀了两个哥哥。” “不杀我,你会后悔。”燕浑在燕十八的背后叫道。 燕十八没有理他,骑着马朝燕京城的方向走去,挺着胸膛,像个君王。 …… 燕京城震荡了,那些首尾两端的封臣们,那些观望不前的领主们统统震惊了,因为他们都没有料到战争会结束得这样快。此刻,胜利者正率着大军向燕京城进发,他们不得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像潮水一般涌出燕京城,来到百里梨林的前面,迎接真正的燕君,唯一的燕君。 管氏,百里氏,屈突氏,钟离氏,这些明确的表示了支持谁,站在了燕十八的对立面的贵族们匍匐在地上,不敢抬头看燕十八,可是燕十八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有时候,视而不见也是一种惩罚,于是他们又聚集在宫门前,摘下了头上的板冠放在地上,就差没有缚荆请罪了。 燕十八晾了他们三天,也让他们足足跪了三天,百里景年已老迈,因为熬不过炽烈的太阳而昏了过去。这时,燕十八把他们请进了宫里,大摆筵席,好吃好喝的款待,却对他们的过往只字不提,但是却将他们的家族爵降了一等,没有人对此有任何异议,毕竟,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燕无痕做为陇山燕氏的家主,又是燕十八坚定不移的支持者,燕十八当然会表彰他的功勋,如今他已是燕国的上将军,继承了燕却邪的爵位,入驻了上将军府,也就是以前的大将军府。 该罚的罚了,该奖赏的奖赏了,燕京城外的大军也已卸甲归田,这场战争就像一场闹剧一样结束了,燕十八在众臣的欢呼声中蹬上了观星台,在新任大巫官的见证下,接受了昊天大神与玄鸟的赐福,成为了真正的万乘之君。 和平再次降临燕国,每一位燕人都在赞叹着燕十八那伟大的功绩,已经没有人想起,或者说,没有人愿意去提起,这伟大的功绩来得不仅让人始料未及,而且还极易惹人诟病,不过,谁又敢当面去质问一位万乘之君呢?尽管燕十八的确是背信弃诺,但他也是当之无愧的胜利者。 不过,昊天大神是冷漠无情的,古老的传统,像冰山一样的信仰,又多了一丝裂痕。历史是由英雄传造的,传统是因英雄而诞生的,而它们,也必将因英雄的所作所为而结束。 此时,燕十八正蹲在墙根下挖坑,锄头上沾满了泥土,坑越挖越深,他的额头上也滚起了颗颗汗珠,站在一旁的巫官和宫人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却没有人敢劝他,如今的燕十八已不再是从前的燕十八,他的雷霆手段令天下人害怕。 挖了半刻钟,洞口的泥土高高的垒了起来,燕十八并没有挖到他想挖的东西,尽管他清楚的记得,兔子毛就是埋在了这里,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一个五岁的顽童埋下的兔子毛早就被泥土腐蚀了,再也找不到丝毫痕迹。 燕十八发了一会呆,从怀里掏出那把短剑,从燕止云身上寻出来的,想要依此而刺杀他的短剑,摸着那短剑的纹路,触手冰凉冰凉的。 他把短剑插在坑底,把坑洞的泥土推下去,把它埋起来,像埋当年的兔子毛一样。把洞封好,扯过一把又一把的杂草撒在上面,撒得严严实实,就像是在为新坟添加茅草。等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落山了,他累得气喘吁吁。 “八哥,这是你十二岁生日时,我送你的物礼,赠去的礼物,怎么能收回?” 燕十八举步向壁垒森严的宫殿走去,喃喃自语:“真相,真相已经不再那么重要。” …… “真相真的不那么重要吗?” 燕氏三兄弟回到了大将军府,燕武第一时间便派人去将身在陇山的母亲接了回来,燕夫人在厨房里忙碌着,她在为已故的丈夫在做蕨菜大肉饼。 燕无痕提着一盏青铜鹤嘴灯站在空阔而萧索的院子里。因为长时间没人打扫,院子里积满了落叶,被风一吹,打着旋儿飞来飞去,有些往油灯扑来,有些在墙角徘徊。这是卫大神医往日所居的小院,那株大梨树投下了黑暗的影子,笼罩着一方石桌,上面积着一层灰。 燕无痕用袖子把灰尘扫开,桌面上的棋盘便显露了出来,纹路依旧清晰,那是姬烈和卫大神医用短剑,一剑,一剑刻出来的,如今棋盘依旧,人事却非。 在冰冷的石凳上坐了一会,却再也听不到那温婉的笑声,动人的埙声,燕无痕提起灯,走出了小院。 两名女奴拿着扫把朝他走来,见了他避在一旁,低垂着头,就像是在面对着父亲一样。燕无痕怔了怔,是啊,我现在是上将军,是陇山燕氏的家主,不再是燕京七虎。 “这里不用打扫,把它封存起来,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进入。”燕无痕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威严而生冷。 “是,家主。” 女奴们不敢去揣摩上将军的心思。 燕无痕提着灯离去,灯光把他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 “真相已经不再重要。” 第一百六十章 飞鸟难渡的天鹰咀 下雨了,稀蒙稀蒙的雨飘满了天空,远方的障障青山被细雨一裹,就像羞涩的少女蒙着半张脸,婉约而又神秘。 “轧轧轧……” 怪异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士兵们纷纷抬头望去,一只黑色的鸟穿破了雨幕,扎入了千刃悬崖,窜到了那站在悬崖上的人的手臂上。 怪鸟在那人的臂甲蹦来蹦去,它只有一条腿。 “或许,我该给你起个威风点的名字了。” 那人骑在马上,身上穿着崭新的铠甲,左胸绣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肩上披着大氅,大氅的尾端覆盖着马屁股,上面也绣着条青龙,头盔上的盔缨也是青色的,像是马尾一样垂下来遮住了脖子,腰甲上没有缠剑袋,背后却负着剑匣,那剑匣很是精美,上面绣着奔日朱雀,剑柄凸现在剑匣外面,又从肩头上冒出来映衬着脸颊,他长得太好看了,细长的眉毛,翘挺的鼻子,小巧的嘴巴,精致的下巴,脸上泛着玉一般的光泽,仿佛吹弹得破,因此,他不得不在嘴唇上方贴了撮假胡子,这样,看上去就不再那么柔美。 他是殷国的君侯,殷无忌,另外他还有一个名字,小虞。 “该给你起什么好呢?一点黑,黑啾啾,黑霸王,黑不隆冬,你喜欢那个?” 他拿着一块肉逗弄那黑鸟,那鸟伸着嘴巴窜来窜去却够不上那块肉,只得转着一对麻豆大小的眼睛‘轧轧轧’的乱叫,显然,它对这几个名字都不满意。 “喜欢黑不隆冬吗?要是你喜欢,就把嘴巴伸过来。” “轧。” 他才刚刚把肉凑过去,那鸟一口便街了个正着,咕噜一声吞了下去,用翅膀拍打得着肚子,显得很是得意。他呆了一下,莞尔一笑:“好吧,看来你真的喜欢黑不隆冬。” “轧轧轧。” 黑鸟飞走了,一头扎下千刃悬崖。它贴着悬崖往下飞,劲风呼啸,怪石嶙峋,仿佛永远也飞不到底,就见那一点黑色慢慢的沉没在了茫茫的峡谷里。 这里是天鹰咀,位于澜丘城的南面,两侧是巍峨的青山,属于落日山脉以北的支脉,中间有条长达一百二十里的大峡谷,八条细长的河流从大峡谷向四面八方延伸,所以,这条大峡谷又叫龙须谷。这里的气侯极其潮湿,因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一大半的日子都在飘着蒙蒙细雨。原本,这里是殷国与宋国的交界线,天鹰咀则是天然的绝壁要塞,然而,二十多年前,宋国在一个大雨天里翻过了天鹰咀,灭亡了殷国,把南面的千里方圆纳入了宋国的版图。如今,殷国在灰烬中重生,这里又成了生与死,存与亡的分界线。 从上往下看,看不到底,只能看见浓雾蒸腾,仿佛龙须谷里真的有条龙正在雾海里翻滚。从下往上看,景色极为壮观,光凸凸的千刃悬崖是天鹰的胸脯,两侧的青山是天鹰的翅膀,而在那悬崖的最顶端凭空又突现一座小山,那山就像是具鹰头,歪着脑袋的鹰头,它的嘴巴抵着左面的山颠,又弯又长的嘴喙微微张开,嘴巴里有条阴冷而危险的索道,沿着这条索道可以进入天鹰的肚子,然后顺着肚子里的盘肠爬出天鹰的**,而那时,便进入了澜丘境内。二十二年前,宋国便是经由这条索道进入了殷国境内,打了殷国一个措手不及。 当然,天鹰咀易守难攻,号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殷国自然在这里设下了重兵,不过,堡垒往往是由内部攻破的,当年宋蛮子收买了驻守在这里的将士,赠给了天鹰咀的领主八十名美女,五十辆战车,珍品奇玉无数,最终兵不血刃的打开了天鹰的嘴巴。 而现在,风水轮流转了,公孙一白故计重施,虽然他没有美女,也没有那么多的战车和宝贝,但是他却有一张颠倒黑白嘴巴,大半年前,他孤身一人来到这里,指着远方,告诉那位领主,宋伯约已经疯了,宋国也快灭亡了,若想报仇血恨,就不能再等待了。然后,他伸出手,看着年已老迈的领主。最后,年老的领主也伸出了手,与公孙一白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他要报仇,为他的儿子报仇,他的儿子是宫庭近卫军的首领,仅仅因为犯了一个小错,便被宋伯约砍了头,这样的封君不值得让人效忠。 雨渐渐的大了,由一丝丝变成一窜窜。 龙须谷上方的雾海蒸腾得愈发厉害,座下的战马扑扇着眼睛,一步步向悬崖走去,仿佛想跳到那雾海里,美美的洗个澡,眼见它就要驮着身上的主人跳下去,脖子上却猛地一紧。 “这里很美丽,我却不想死得这么早。” 小虞勒住了马,长长的睫毛上挂着一汗雾珠,很是美丽。她眨了眨眼睛,那些雾珠被眨掉了,却浸入了那双大眼睛,看上去雾蒙蒙的,温婉如水。 士兵们在索道的隘口处看她,有一名士兵看得太神,险些一头栽下去,赶紧抱住索柱,两只脚晃在外面,手里的长戟无声无息的掉下去,很久,很久,没有听到回声。 “君上,君上!” 有人在隘口处大声呼唤,小虞扭头看去,见那士兵还抱着索柱晃来晃去,极是危险又是很滑稽,她情不自禁的笑了一笑,谁知,就是这嫣然一笑,那正想晃到崖壁上的士兵看得失了神,手上一松,惨叫了一声,往下坠去,只得几个呼吸便没了身影。 “唉。” 小虞皱着眉头,幽幽一叹,翻下马背,牵着马朝天鹰的嘴巴走去。来到索道口,一眼便见对面站着座铁山,那人身形极为雄壮,就像是一个铁石浇注的巨人,身上穿着厚重的板甲,没有戴头盔,粗壮的脖子上顶着一颗光溜溜的脑袋,强壮的胸膛上缠着铁链,那些粗如拇指的铁链绑着背后的战锤,那是一柄硕大的战锤,锤面足有磨盘大小,他就那么随意的一站,一股无形的压力便扑面而来。可是,这样的一个天神巨汉此刻却摸着光溜溜的脑袋,一脸无奈的看着面前的索道,他不敢过来,深怕一个不小心便将索道给踩踏了,于是,他只能冲着小虞一边招手,一边嘿嘿嘿的笑着。 索道是从悬崖上硬生生凿出来的,宽不及五步,边缘处拦着木柱,因为年月久远,有些木柱已然缺失,地面很滑,稍不留神就会和那名士兵一样。小虞牵着马,小小心翼翼的走着,不时要低头避过突起的尖石,那马也极有灵性,每到这样的地方便会跪在地上,用膝盖前进。 短短五百步的距离,小虞却足足走一刻钟,等到了隘口上,她的额头已满是汗水,而那匹马也欢嘶了一声。 真是一条死亡之道啊。 “小,君上,按我说啊,我们干脆把这条索道给毁了,那样鱼罗夫也就进不了澜丘,而我们也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鬼地方了。” 光头熊战摸着脑袋说道,他很不喜欢这里,终日阴雾霾霾,看不见太阳的模样,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腥腐味,往墙上随便一摸就是一把青苔,在这里待久了,整个人都会发霉。 小虞道:“如果你想毁了这条索道,有人会和你拼命。” “谁?” 第一百六十一章 让它永远姓殷 小虞打开了竹筒,从里面取出三片竹简,上面密密麻麻的刻着蝇头文字。这信是公孙一白寄来的,现在那个黑的只剩下一排白牙的巫官正在宋国的都城,阙城。 “陈国和召国打起来了,宋伯约派人去勒令申饬他的两位属侯,但是陈侯与召侯却不予理睬,反而宣布从此以后,再也不是宋国的属国,紧随其后的是蔡国和具刘国。宋伯约大怒,准备亲自领军去教训一下这些属国。然而,凑巧的是西戎人也在这个时候翻过了落日山脉,他们骑着马,披着兽皮甲,拿着长弓,叫嚣着要攻下阙城,把宋伯约的头颅割下来当球踢,并且还要刨了宋蛮子的坟。” “这,这和一个人也不能给我有什么关系?” 小虞长长的说了一翻话,得来的却是光头熊战一脸的茫然,那眼神还有些无辜,他实在不明白,远在千里之外发生的事情和天鹰咀有什么关系?就算西戎人真的刨了宋蛮子的坟,该哭的是宋蛮子和宋伯约,而不是鱼罗夫与他的三万大军。 “当然有关系,你就不能长点脑子吗?”姒英拍了下额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熊战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小虞道:“鱼罗夫没有援军了,一个人也没有,他也没有时间了,他必须得尽快进入澜丘消灭我们,要不然,宋伯约就会砍了他的头。嗯,或许还有一种可能。” “他准备逃跑!” 熊战脱口而出,说完之后,连他自己也不信,摸着脑袋嘿嘿直笑。 “嗯,有这种可能。” 小虞把竹简放入竹筒,再把竹筒放在马腹下,用马甲遮掩住,然后拍了拍马屁股,那匹极有灵性的马便自己走到了隘口的另一头,在那里有一道巨大的绞盘,绞索上悬挂着巨大的木篮,士兵们绞着绞盘把木篮升起来,将马牵入篮子里,捆好,然后慢慢的放下绞索,这是战马与战车的专用通道。不得不说,建造这里的人考虑的很是周全。 巨大的木篮缓缓的沉入雾海,渐渐的再也看不见了。 这时,小虞举着火把沿着陡峭的石梯向山体内部走去,熊战与姒英跟在她的身后,另外还有数十名士兵。当然,这些士兵是小虞的士兵,原属鬼车军团。 整个山体是空的,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阴冷的风不知从哪里刮起,呜呜呜的回旋,割得人浑身上下透心凉,一名士兵不小心踩到一块石头,歪来歪去的要倒不倒,熊战一把抓住他,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拽了回来,那石头则滚入了深渊,扑落落的一直滚,仿佛永远也滚不到底。 “只有老鼠才会打洞。” 石梯非常滑,熊战提着战锤走在小虞的前面,沉重的步伐就像起落的木桩,落得很慢,但却很稳,他和公孙一白不一样,也和姒英不一样,公孙一白是想让小虞成为第二个血凰王,姒英是在忠于自己的诺言,而他只是想护着身后的人,不管她是殷无忌还是小虞。此刻他想,就算一个不小心滚下去,我也可以替她挡一挡,不像那个小黑,除了一张嘴巴,半点用处也没有。 “谁是老鼠?” 就在熊战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人举着火把从下往上来,火苗呼啦呼啦的乱窜,映着那人的脸,那是一张看过之后便再难忘记的脸,眼睛很小,鼻子很大,下巴很长,像是一张马脸,上面布满了坑坑洼洼的麻子,身上套着铠甲,背后披着灰色的大氅,那大氅湿漉漉的,像是刚刚从污水里捞起来的抹布,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此地的领主,那条擅长背叛的变色龙。或许,称他为老鼠领主更为合适,不过,他却有着古老的姓氏,他叫风夷,风姓来自远古神王时期,据说他们的先祖替昊天大神掌管着风讯。对此,熊战很是怀疑。 风夷的身材很矮,又站在下面一级的石梯上,乍眼一看,与高大雄壮的熊战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算他竭力的挺起胸膛,也只不过将将与熊战的膝盖平齐。然而,他的眼神却极是锐利,死死的盯着熊战,半分不让。 四目相对。 熊战脸上的横肉在轻轻的跳动,微微扬起了大铁锤,他敢肯定,只要一锤子便可以将这只肮脏的老鼠砸得稀巴烂。风夷也按上了剑柄,他身后的士兵们挺起了长戟。 “谁都不是老鼠,我的封臣,尊贵的风夷子爵。” 小虞说话了,她把火把交给姒英,走到熊战的前面,站在石梯上,平静的看着风夷,温和的声音透着威严:“三百八十一年前,风氏、铁丘氏、扶余氏与我的先祖一起来到这里建立了殷国,自那而后,风氏便一直都是殷氏最为依仗的左膀右臂,如今,自然也不例外。” “青龙不灭,殷氏长存。您和你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风氏永远都是殷氏的封臣。” 风夷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缓缓的拔出剑,面对着小虞单膝跪下,把剑拄在地上,跳跃的火苗照耀着他花白的头发,身后士兵也都在石梯上跪下了。 姒英赞许的点了点头,心想,小虞越来越像殷无忌了,她不用学习,就已经是一位称职的君侯,那是因为她的身体里流着高贵的血脉,公孙一白说的对,她会是下一任血凰王,伟大的君王。看到如今的她,谁又会相信,她曾经是一个卑微的女奴呢? 两拔人擦肩而过,从始自终风夷都恭敬的低着头。熊战也一直拧着战锤,恶狠狠的盯着他的脑袋,光头巨汉的手心很痒。 从天鹰的肚子钻出来,每个人身上都像是过了一躺水,熊战把大铁锤挂在背上,回头向洞口看去,那洞口很是狭小,只容一人进入,一群群的士兵正在往里钻。 “老鼠不值得信任,哪里有粮食,它们就会往哪里钻!”熊战固执的说道。 “鱼罗夫没有粮食了,他喂不饱这只大老鼠。而我们所要担心的是澜丘的那些贵族们,他们正在召集战士,当然,是从我们这里召走战士。他们说是要保卫自己的领地,其实是想等我们与鱼罗夫决出胜负,然后再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他们的苦衷。”姒英抹了一把脸,看着阴恻恻的天空。 “该死的贵族,又是一群胆小的老鼠!” 熊战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小虞没有说话,她的神情依然平静,漂亮的大眼睛里闪着别人读不懂的光芒,她把两根手指伸进嘴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那匹灵性极佳的战马摇头晃脑的从浓雾中奔来,伸长着舌头却舔小虞的手。小虞抚了抚它的脖子,翻上马背。 “轧轧轧……” 黑不隆冬的黑鸟沿着吊篮上的绳子往下飞,在小虞的头顶盘旋了一下,稳稳当当的落在小虞的肩头。 “黑不隆冬,你看见了什么?”小虞问道。 “轧!”黑鸟叫了一声。 “你倒底看见了什么?” 小虞曲起手指赏了黑鸟一记爆粟,黑鸟转动着小眼睛,仿佛真的在想着什么一样,过了一会,它扑扇着翅膀飞起来,绕着小虞打了几个转,然后‘嗖’的一声,朝着洞口扎去,随后又飞了回来,落在小虞的手臂上,‘轧轧轧’的乱叫。 小虞的眉头拧起来了。 熊战叫道:“看吧,都是一群不值得信任的老鼠。” 姒英黑了脸:“或许这里还有另外一条通道,或许这只是鱼罗夫的虚张声势,也或许他是想孤珠一掷,拿人命来填天鹰咀。” 黑鸟是不会说话的,或许它也看见了什么,可是它再怎么通灵也难把变幻表达清楚,姒英猜来猜去,越猜越迷糊。 小虞想了一会,扔给黑鸟一块肉,抬头看向那高不可攀的天鹰咀:“不管他在想什么,既然他并没有撤退的迹象,那就唯有一战!” 说完,她勒转马头,踩着满地的泥泞向雨林中奔去。 穿过那一片密不透风的林子,村庄出现在眼前,寥寥的炊烟正在雨雾中冉冉升起,军营就在村庄的旁边,战马在马厩里嚼着青嫩的野草和精豆,士兵们在帐蓬里磨擦着剑盾,昂贵的战车在军营的中央,上面盖着厚厚的茅草,在战车的旁边有一块巨大的石头,霍巡冒着雨坐在石头上面,一边磨着那两把大斧,一边用独眼看着一群群士兵在雨中越走越远。 田氏兄弟也骑在马上,看着那些临阵退缩的士兵,他们没有去追回这些士兵,只是冷冷的看着。 “我们还有多少人?”小虞骑着马冲入军营。 “七千人,五十辆战车。”霍巡甩掉斧头上的泥水,站起身来:“包括杞国的三千名重甲单骑,他们不会离去,因为他们刚刚接到来自雍丘的命令。” “够了。” 我的豌豆新娘,小虞微微一笑:“召集所有的战士,掀开茅草,检查战车,喂饱战马,给它们披上马甲,把剑盾擦亮,带上所有的箭筒。现在,立刻,拔营!” 小虞勒着马原地打转,清亮的声音响彻军营。听见她的声音,那些正在擦剑盾的士兵提起剑盾走出了帐蓬,整装待发的重甲骑士们抽出了长枪来到了外面,一排又一排的长戟士也从帐蓬里钻出来。 而此时,小虞已经站在那块巨大的石头上,拔出了剑匣里的剑,指着天鹰咀的方向:“熊战,我给你五百人。” “诺。”熊战单膝跪在地上。 “不是让你去砸老鼠,而是让你上天鹰咀,让它永远姓殷。” “若是老鼠拒绝?” “那就砸死它!” “诺。” 第一百六十二章 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自从鬼车军团诞生的那一天起,畏惧这个词便失去了任何存在的意义。鬼车军团大部分是由奴隶组成,这些奴隶在她的带领下,与死亡为伴,以杀戮为食,令天下诸侯胆寒。而它登上真正的历史舞台的那一天,是从龙须谷开始。 --摘自《中州列国志-血凰王传》 战马非常高大,比普通的战马高出足足一头,骑在它身上的骑士更是无比雄壮,人马俱甲,犹其是那骑士,头上戴着狰狞的牛角盔,却光着一条臂膀,大如蒲扇的手提着一柄硕大的战锤。他挥着战锤,咆哮着,向守着洞口士兵的冲来。 一人,犹胜千军万马。 挥舞的战锤把长戟和铁枪砸得东倒西歪,庞大的身躯把士兵们撞得连连倒退,就在此时,五百名骑士蜂涌而止,他们跳下马背,跟在那狂怒的暴熊身后,钻入了天鹰的肚子。 一路往上,挡者披靡。 不过半炷香的功夫,熊战便领着五百人杀到了隘口附近,一群士兵围在石梯的尽头处,正挺着长枪往下戳,想要阻挡熊战登上关隘,然而,老鼠怎么会是暴熊的对手?熊战大吼一声,猛地一蹬腿,从石梯上暴射而起,冲出了狭窄的出口,然后抱着铁锤疯狂的旋转。那是一道死亡的漩涡,凡是靠近它的人都被搅得稀烂,其中更有几个士兵被逼到了隘口边缘,漩涡越来越近,他们不得不选择痛快的死去,纷纷闭着眼睛跳下了千刃悬崖,像纸片一样坠落。 而此时,一只渡鹰突然飞起,它扑腾着翅膀向悬崖下窜去。 “熬!” 看着那只渡鹰,熊战疯狂了,一个箭步冲出了隘口,与此同时,他扔出了手中的大铁锤,硕大的战锤拉着铁链呼啸而去,将那只渡鹰砸了个正首,它连惨叫都没有发出一声便血洒长空,而熊战脚底一空也迅速的往悬崖下坠去,眼看必死,熊战血红着一双眼睛,奋力在崖壁上一蹬,同时竭尽全力的抖动手上的铁链,巨大的铁锤被铁链拉着往回旋转,缠住了悬崖上的一块尖石,趁此机会,熊战扯着铁链,噌噌噌的又爬了上去。 “看来老子命不该绝!” 刚刚爬上关隘,熊战便提着战锤向风夷走去。 短促的战斗已经结束,风夷和他的士兵并没有做困兽之斗,反而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怒道:“你在干什么?” “奉命砸死你!” 熊战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笑,狞笑着逼向风夷,因为事发突然,又是从背后袭击,不论是这只老鼠还是它的护卫都没有回过神来,要不然,熊战休想如此轻易的便取得胜利,没见那隘口上堆着一堆堆的石头么?若是他们方才用这些石头往石梯上砸,就是一头真正披着铠甲的暴熊也会被活生生的砸死。 不过,那只渡鹰说明了一切。 “你这卑鄙无耻的背叛者,肮脏的水老鼠,我们信任你,而你却选择了背叛!” 熊战扬起了战锤,可是他却没有砸下去,因为那只老鼠突然翻着白眼,剧烈的抖着身子,然后口吐白沫,两腿一蹬,没死,昏了过去。杀一个已经昏死过去的老鼠,那可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骄傲的战士怎么会这样做呢?于是,熊战朝着风夷吐了口口水,骂道:“胆小如鼠。”随即,又命令老鼠的护卫们放下武器,抱着头,蹲在地上。 天鹰咀就这样夺下来了,看上去很容易,容易的让人不敢相信,但却的的确确的发生了。 一辆又一辆的战车被绞盘拉了上来,然后是一匹匹战马,一捆捆长戟与重盾。最后是小虞,她没有走那条弯曲而滑溜的石梯,而是骑着那匹马,乘坐着木篮,像是从白雾茫茫的云层里冉冉升起一样。名叫‘黑不隆冬’的黑鸟盘旋在她的头顶。上来的时候,她眯着眼睛突然说了一句:“黑不隆冬,要是你长得足够大,像那人的那只大火鸟一样强壮,我是不是就可以骑着你,遨游在青天之下?” ‘黑不隆冬’没有回答她,只是幽幽的看了她一眼,扑打着翅膀向天上飞去,越飞越高。 七千人,四千匹马,五十辆战车,无数的剑盾和箭筒,或是经由山体中的石梯走道,或是经由木篮统统攀上了这飞鸟难渡的天鹰咀,然后又极其缓慢的通过了更为危险的索道,到达了天鹰的翅膀上。其中,有八匹马,一辆战车,十三名战士从索道上滚了下去,没有听见落地的回声。 风夷醒来了,他躺在冰冷的地上,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那么定定的看着小虞。 “他放了一只渡鹰,被我给砸死了,不过,他肯定是想背叛我们。”光头熊战摸着光头无比肯定。 小虞直视着风夷的眼睛,慢慢的蹲下来,拉过风夷身后的大氅,替他擦了擦嘴角的白沫,轻声道:“对不起,我没得选择。” “君上啊……” 突然之间,风夷便号啕大哭起来,他紧紧的拽着小虞的手,哭声很是苍凉,眼泪鼻涕一起流,险些背过气去。 小虞脸上有了一丝哀色,替他抚着后背。 风夷挣扎着坐了起来,然后匍匐在地上,稳定了一会心神,沉声道:“君上,臣的确是放出了渡鹰,但那不是背叛。” 小虞道:“我相信你。” “为什么?” 熊战和风夷问时出声,前者一脸悻悻,后者一脸震惊。 小虞道:“曾经有人告诉我,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风夷的眼睛很小,此刻更小,那条缝隙里聚着令人不可逼视的光芒,它闪了两下,然后慢慢的低了下去,凝视着小虞的靴子:“君上,龙须谷里有一支伏兵,他们绝对不会背叛君上,也不会背叛我。” “你是我的封臣,永远都是。” 小虞没有再多说一个字,她站起身来,向千刃悬崖下的大峡谷看去,雨已经停了,雾海却还在翻滚,冷冷的风拉扯背后的大氅,天鹰的翅膀向前方伸开,巨大的羽翼把龙须谷团抱在怀中。战士们已经聚集在那翅膀之上,等待着黎明。 与其去等待与猜疑,不如打洋洋得意的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这便是小虞的选择。 …… 鱼罗夫也很讨厌潮湿的地方,犹其是龙须谷,不过他的耐性很好,将士们都已经在抱怨了,他却不动如山。 不动,有时候就是最好的攻击。 弱小的鸟儿已经长大了,它的翅膀已经足够掀起一场风浪,鸟儿就是鸟儿,它掀起了这场风浪,却不知道自己也会被这风浪所吞噬。 鱼罗夫极其了解龙须谷以及澜丘附近的贵族们,因为当年率军攻破天鹰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鱼罗夫。 那些贵族胆小如鼠,谁离他们的家门近,他们便会畏惧谁,所以那只鸟儿才能在天鹰咀的对面唱歌,如今我带着三万大军,进可攻,退可守,何必拿战士的生命去填那只嘴巴呢?我只需静静的等待,它自然会陷入混乱,再因混乱而敞开胸膛。是的,上兵伐谋。如果没有宋伯约那个蠢货的话,这会是一场很简单的战争。 然而,如果只是如果。 今天,他又接到了宋伯约的八百里快骑,勒令他迅速进入澜丘,搅灭那些叛匪,三日之内,若是攻破不了天鹰咀,那么便立即回军拱卫阙城。 蠢货,真是一个无知的蠢货! 从落日山脉到阙城足足两千八百里,在这段距离上有十万重兵,若是连十万重兵都抵挡不住西戎人的入侵,那么,阙城就真的该陷落了,而你这个蠢货也该被人割下脑袋当球踢,至于先君,他会等在地狱里,伸着手,准备抽你的耳光,前提是你到了地狱还有脸可以让他抽。 想着想着,鱼罗夫那张被火烧得稀烂的脸抽动起来,就像是爬着一条条恶心的蠕虫一样。心中越是狂怒,那只烂独眼越是沉静。他抽出腰上的剑,拿里水盆里的布,一遍又一遍的擦着。 他已经想好了,君命不可违,现在宋伯约已经疯了,没有人能知道一个疯子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来,所以他唯有进攻。等他擦好这把剑,便会强行攻取天鹰咀。 “或许,敌人正是希望如此。” “不过,我却没得选择。” “鸟儿啊鸟儿,你应该感谢宋伯约,是他让你死的并不凄凉。” 鱼罗夫擦着剑,很慢很慢。 …… “将军,天已经亮了。” 案上的烛火灭了,帐帘外响起侍卫的声音。鱼罗夫把剑系在剑袋上,大步走向帐帘,揭帘的那一瞬间,外面的白光突然透进来,把他那只烂独眼晃得眯了一眯。 天亮了,却没有太阳,外面依然是白茫茫的一片,雾气与水气交杂在一起,把整个营地锁得死死的,一队队巡逻的士兵从面前走过,铠甲上滴着水珠,手上的火把还没有熄透,一缕缕青烟从那火把上冒起来,像是扭曲的鬼魂。 一宿未眠,鱼罗夫却一点也不觉得疲惫,二十多年前,他用美女和贿赂攻下了这里,今天他会用强大的力量告诉天下人,他,鱼罗夫并不只是一个阴谋家,还是一个真正的兵家子弟。 “让将士们饱食,一个时辰后,随我入山。” “诺。” 副将神色一喜,快步离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坟山上的守陵人 秋风刮过茅庐,把屋顶上的茅草掀起来,楚舞蹲坐在门前的石头上,双手撑着下巴,看着茅草在天上飞来飞去。 天色越来越阴沉,看上去快要下雨了,如果不把屋顶补好,今夜会很是难熬。幽山上的雨夜极冷,能把人冻得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知觉。 在墙角下寻到了木梯,又从屋里抱了一捆茅草,楚舞沿着木梯爬上了屋顶,刚刚在屋顶站稳脚根,一股风迎面扑来,把他吹得晃来晃去,他竭力的想要稳住身形,可是却稳不住,直挺挺的栽了下去。 “噗”的一声闷响,尘沙飞扬。 楚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他咬着牙齿从地上爬起来,顺着木梯又爬上了屋顶,吃一亏、长一智,这回,他刚上屋顶便趴了下来,猫着腰,弓着背,一步一步,小小心翼翼的爬向那个大大的窟窿。从那窟窿里散发出一股股恶心的腐臭味,几只蚂蚁正在腐烂的茅草里爬来爬去,楚舞把那些一捏就碎的烂草扯出来,填上新草。正在忙活着,手上却摸到一样滑溜溜、粘糊糊的东西,而腐臭味也越来越浓烈,皱着眉头把那东西掏出来一看。 天哪,是只死了不知多久的老鼠,半个脑袋已经烂掉了,一条条蛆虫从里面钻出来,爬满了手背,有些在蠕动着前进,有些则在手背上绕来绕去。 “呕,呕呕……” 楚舞再也禁不住了,一把甩掉死老鼠和蛆虫,抱着肚子拼命的呕吐起来,黄胆苦水一起流,一直吐到肚子里再也没有半点东西可以吐,他擦了擦嘴巴,脸色青的渗人。他感觉到一阵阵的脱力,真想闭上眼睛躺下来睡一觉,然而,屋顶还是得补。 补好了屋顶,楚舞抬头看了看天,天色愈发阴沉了,狂风暴雨即将来临。 顺着木梯滑下去,落地的时候,嘶啦一声响,袍摆被木梯上的棱角撕裂了,楚舞索性把那碍事的袍摆一把扯了下来,往腰上一扎,权充腰带,还可以制肚子饿,实在是两全齐美。 不过,饿就是饿,腰带扎得再紧也没有用,楚舞钻进低矮而阴暗的茅屋,准备寻点吃的垫垫肚子,揭开锅盖,大铁锅里空空无也,转到屋角,揭开陶瓮,把手伸进去搅了搅,没有摸到可以吃的东西,倒是抓起来两只蟑螂。 那两只蟑螂在手指缝里钻来钻去,腰圆腿粗,看上去颇是肥美,楚舞捏着拳头,不让它们逃跑。他想了很久,慢慢闭上眼睛,把蟑螂往嘴巴里一塞,使劲的嚼。 味道不错,咸咸的,腥腥的,就像咸鱼一样,只不过太少了,根本填不饱肚子,反而激起了令人战栗的饥饿感。 太饿了,楚舞额头上,背心上,包括两腿间都滚起了汗水。 “必须得吃点东西,而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挣扎着把屋内的每一个角落搜寻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却在茅草铺就的床下找到了一把剑,这把剑很是残破,剑柄已然缺失,剑身上也爬满了铜绣,看上去昏黄昏黄的,也不知是那一代守陵人遗留下来的。 “或许就是三叔,现在他已经死了,而我替代了他,在幽山守陵,或许,会守一辈子。” “楚连没有杀我,我应该感谢他,至少,我还活着。” “我能用这把剑做点什么呢?杀楚连是不行了,我得先活着。嗯,或许我可以用它做把弓,昨天我在娘亲的坟前看见了一只兔子,那畜牲逃得太快了,我没有追上它,要是有把弓就不一样了。” 孤身一人被囚禁在这座坟山,楚舞学会了和自己说话,或是与鬼魂说话。自从在西山猎场诛杀楚连失败之后,他的追随者们通通死光了,侍卫死了,三叔死了,许多贵族也被砍了头。南楚的世子殿下,如今只是一名阶下囚。 把残剑插在腰上,楚舞走出了茅屋,先是找了块石头,把那剑磨了磨,好歹磨出了锋刃,试了试锋,还挺锋利,不过肚子却更饿了,他觉得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倒下去,就此饿死。 “哈哈,快看,世子殿下居然有把剑!” 嚣张的笑声响起,一群士兵扛着长戟走到楚舞的身后,其中一人用戟挑飞了楚舞的剑。楚舞回头看去,这群士兵来自陵辕,是楚连派来看守他的狱卒,他们每天都会悉落他,羞辱他,最初楚舞愤怒不堪,然而现在,只剩下平静。 楚舞淡淡的扫了他们一眼,慢慢的走过去,把剑捡起来,插在腰上。 “这是什么?”那名挑飞楚舞的剑的士兵挺着长戟指着楚舞腰上的剑明知故问,这人是士兵首领。 “剑。” “用来干什么?”士兵首领的眼神锐利起来。 楚舞答道:“准备用来做把弓。” “做弓?想射谁?”士兵首领的眼神更凌厉了。 “射吃的,活着。” “世子殿下很饿吗?” “是的,我就快饿死了。” “听见了吗?世子殿下快饿死了,还不去给世子殿下备膳,难道你们想被砍头吗?” 士兵首领扛着戟大声的嚷嚷着,声音和神情极是夸张,那些士兵也都怪异的笑起来。 一名士弟从背后拿出一只烧得香喷喷的鸡递给士兵首领。 士兵首领嗅了一口,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烧得可真香啊,世子殿下要不要来上一口?” 诱人的香味飘了过来,楚舞冷冷的看着士兵首领,喉结却在不住的滚动。 “看来世子殿下是真的饿了,不过,这是给狗吃的,而不是世子殿下的膳食。世子殿下请稍待,我们这便去备膳。” 士兵首领朝着楚舞弯了弯身,领着那群士兵,挥着手里的烤鸡从楚舞的面前走过,当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他手里的鸡‘扑’嗵一声,掉在地上。 “哦,掉地上了,这下连狗都不吃了。” 士兵首领扭头看了看地上的鸡,又意味深长的瞥了楚舞一眼,然后扛着戟,大摇大摆的离去。不过,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在一株大树后面躲着。 烤鸡被地上的泥沙糊得很是肮脏,可是那香味却钻入了楚舞的鼻子,越来越浓烈,楚舞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他知道士兵们都在看他,然而却抵挡不住强烈的饥饿。 “我必须得吃点东西,我必须得活着。” 楚舞蹲下身来,蹲得很慢很慢,每弯一寸腰眼神都在颤抖,终于,一屁股坐在地上,一把抓住了那烤鸡,把鸡往嘴里塞,根本不嚼,不停的用牙齿撕扯着鸡肉,眼里没有屈辱的泪水,只有充血的眼球。 吃完了鸡,满嘴都是泥沙,力气一点点回到身上。 “看见了吗?尊贵的世子殿下在和狗抢东西吃。” “头儿,你说错了,是狗都不吃的东西。” “哈哈……” “哈哈哈……” 疯狂的笑声响在背后,楚舞没有去理他们,抹干净嘴巴上的泥沙,站起身来,向林子里钻去。 “我得做把弓,活下来。” “三千年前,先祖们能做到,我也能做到。” 幽山上的风一遍又一遍的吹着,嘤嘤呜呜的,像是鬼魂在哭泣一般。天色阴冷如水,却一直没有下雨,楚舞坐在娘亲的坟前,用剑削着一截黄扬树枝,他削得很用力,树叶和树皮纷纷坠落在地上。 弓身有了,却没有弓弦。 他想了一想,用剑割了一截袍摆,把那布条搓拧实,竭力的压弯木枝,把布条固定在弓身的两端,然后又把剩下木枝削尖了,做了几只箭。还替残剑做了个剑柄,用杂草缠裹起来。 “嗯,看上去不错,虽然简陋了点。” “娘亲,你看,这是我做的弓箭。” 楚舞朝着坟堆扬着手中的弓箭,欢快的笑了起来,像个小孩子蹦了一下。过山风卷起地上的落叶,绕着他打着旋儿,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 “娘亲,你是要看舞儿跳舞吗?” 楚舞歪着脑袋向坟堆看去,坟头上有根狗尾巴草,在风中轻轻摇曳,就像是人在上下点头一样。娘亲生前最是喜欢狗尾巴草,也最喜欢看他跳舞,自从被囚禁在这里,他便在娘亲的头上埋了这根狗尾巴草,每当他说话的时候,这根狗尾巴草就会被风吹动,像是娘亲在和他对话一般。 楚舞会跳南楚的大招,那是一种晦瑟的舞蹈,传自七位始祖,据说,跳舞时若是身心如一,便可垂聆到昊天大神的声音。 “昊天大神,我能杀掉楚连吗?” 坟山上没有钟、磬、鼓、瑟,唯有无尽的风声,楚舞在风声中起舞,背上背着弓箭,手上提着残剑,纵横起伏的身姿宛若怒海惊龙。所有一切的愤怒与仇恨都在这一刻沉静下来,最终,他还是没有听到昊天大神的声音,不过,却引来了一只山鸡,两只兔子,还有一只黄鼠狼。 它们蹲在草丛里,看他起舞。 “嗖!” 一曲终了。 “谢谢娘亲。” 楚舞提着一只兔子拜别了娘亲,在林间的一汪青泉下,他把那只兔子洗剥干净了,想要升起一堆火,却忘记了没有火刀与火石,但是这难不到一个一心想要活下来的人,他找了根干透了的木头,用铁剑戳了个小洞,双手握住剑柄,拼命的转动起来。不多时,木头冒烟了,火苗窜起来了。 “哈哈。” 楚舞蹲在地上,肆意的笑起来,脸上沾满了烟灰。 火堆升起来了,木枝窜着的兔子在火苗上翻来滚去,兔子油一滴一滴滴在火苗上,发出滋啦滋啦的响声。 “嘶,嘶……” 楚舞撕下一块兔子肉,往嘴里一扔,谁知,却被那滚烫的兔油烫得撕牙裂嘴。 “格格。” 这时,远远的传来一声轻笑。 楚舞心中一惊,扭头看去,清泉的上方是一道斜坡,林间的树木很是茂盛,有个人影在那斜坡上面,骑着一匹马,看不清楚样子。 “谁?” 楚舞拔出了剑,幽山上守卫森严,非侯族子弟不得进入,况且现在还关押着世子殿下。 第一百六十三章 谁救了我的命 骑着马的人影没有回答他,在林子深处一闪而逝,像是鬼魂一样来无踪去无影。 “莫非,真的是见鬼了?” 噼里啪啦的暴雨就在这时候倾盆而下,三两下就把火堆给扑灭了,楚舞怔怔的看着人影消失的地方,情不自禁的揉了揉眼睛,冰冷的雨水激打在脸上,使他霍地清醒过来,赶紧把火堆上的烤兔用袖子一卷,抱在怀里,朝茅屋奔去。 “沙沙,沙沙沙。” 雨水打在树上,又从树叶的缝隙处钻进来,扑打着林间的落叶。楚舞在树林中窜来跳去,然而却避不过那漫天的大雨,不多时便被淋成了落汤鸡。 在一段斜坡上,楚舞摔了一跤,额头被树桩磕破了,那半只烤兔也从袖子里滚出来,沿着斜坡滚下了山涧。 脸上被血水糊了,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但是这只兔子却来之不易,楚舞岂会轻易的放弃它,鬼使神差之下,他调过头来,抱着脑袋朝山涧滚去。 一路上,压倒了不少的荆棘,身上的麻袍被割得稀烂,脸上也多了几道血痕,那半只烤兔滚在泥泞里。 楚舞来不及抹脸上的血迹,和身就向它扑去,谁知,钻心的痛楚却从腿上传来,回头看去,右腿根部正汩汩的冒着血,原来,他刚才滚下来的时候,右腿压上了一块尖锐的石头,那石头刺穿了表层的皮肉,在腿根处深深的扎了一个洞。因为他太过在意那半只兔子,竟然一时没有发觉。 “呃啊……” 楚舞痛得浑身都在痉挛,他能感觉到那石头正抵着他的骨头,那是一种难以言述的痛楚,足以让人把牙齿咬碎。他一动也不敢动,天上的雨水打在脸上,也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很快就把脸上的血迹洗得干干净净,露出了惨白如死的面色。 “呼,呼……” 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瞬,也或许是一生,痛楚渐渐麻木,他轻轻的,一点一点的抬起腿,想把那腿从那尖石上拔起来,于是痛楚再次降临,抽打着每一寸神经,他张大着嘴巴,趴在石头上,无声的哀嚎。 “我不能死,我得活着。我不能死,我得活着。” 楚舞在大雨中挣扎,用头紧紧的抵着冰冷的石头,努力的保持着清醒,眼睛里密布着一根根的血丝。终于,毅力战胜了无边的痛楚,他拔出了腿,委顿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石头的缝隙聚集了一汪泥水,被他的喘气吹来滚来荡去。 歇了一阵,楚舞慢慢坐起来,撕了一截布,把腿上的伤口缠起来,猛力一勒,整个世界都在摇晃,牙齿格格直响。 拄着剑,走向烤兔,艰难的弯下腰,把它抱在怀里,佝偻着身子向斜坡走去。昊天大神就在此时展现了冷酷无情的一面,那段陡峭的斜坡被雨水冲得无比滑溜,往上爬一步,往后滑三步,每滑一下,楚舞便会在痛楚的海洋里嘶吼。 “难道,我要就死在这里了吗?” 第九次从斜坡上滑到石堆里,楚舞的脸被血水泡肿了,头发也散开了,上面沾满了泥水与杂草,他用尽全力站起身来,抬头向那天堑鸿沟一样的斜坡看去,嘴角溢着鲜血,也肿了起来。 暴雨仍然在不休不止的下着,带走了身上仅有的一丝热量,他就像块木头,拄着剑拐,一步步向斜坡挪去。只要没死,我就得爬啊,爬上去才能活下来。 “呜呜呜……” 山风响在耳边,泥水从斜坡上泄下来,冲进他的眼里,把眼睛刺得火辣辣的疼,还有只蚂蚁趁机爬到了他的眼皮上,可是他却死死的咬着嘴唇,瞪大着眼睛,像条蛇一样往上爬。 “啪。” 树枝猛地抽在脸上,却没有感觉到痛楚,他正想挥手把那树枝挪开,触手却颇是柔韧,这不是树枝,而是一根树藤,上面布满了叶子,顺着树藤看去,尾部直至斜坡上方,或许是被雨水冲下来的,尝试着扯了一扯,绳丝不动。 “昊天大神哪……” 可怜的楚舞真想仰天欢呼一声,然后虔诚的跪在地上感谢昊大神,但是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去做这一切了,他扯着那树藤,手脚并用的往上爬啊爬啊,直至爬到斜坡上。 站在斜坡上朝山涧看去,一个是人间,一个是地狱。 把冰冷的兔子肉拿出来,啃了两口,转眼的一霎那,眼神蓦然一怔,那树藤没有长在土里,而是缠在一截树桩上,走过去一看,断口处还流着新鲜的汁液。 “谁?谁救了我?” “那群士兵?不,他们虽然不敢杀我,但却绝对不会救我。难道是刚才那个影子?那不是鬼吗?” 天色越来越黑了,林子里更黑,一条蛇在泥水里弯来绕去,楚舞冲过去,一剑剁了它的头,等那蛇尸再也不蠕动了,把蛇尸缠在腰上,警惕的看着四周。林子里没人,只有一团团的树影,还有一座高高的坟包,两侧蹲着几只石头铸的守陵兽,闪电劈过来,照得那些兽头无比狰狞,也不知是那一位先祖的陵寝。 “或许,是先祖救了我。” 经历了梦魇般的痛楚,楚舞的神智有些迷糊了,他背着弓,柱着剑,腰上缠着蛇尸,穿过那些守陵兽,走到坟包面前,恭敬的拜了三拜。 “谁赐于我痛苦,我必将痛苦百倍还之,谁赐于我希望,我必将荣光百倍还之。” 楚舞站起身来,记住了这片林子,也记住了这座孤零零的坟包,在幽山上,这样的坟包成千上万,大多都是如此,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慢慢沉沦。 走出了林子,雨还没有停。 穿行在坟包群中,楚舞的脚步越来越快,他已经可以看到那个孤独的茅草屋了,此时此刻,他什么也不想,只想回到那里,躺在发霉的草床上,沉沉的睡一觉。 “幸好,及时的补好了屋顶。” 楚舞快步走到茅屋旁,裂着嘴笑了一笑。 笑容很是难看,眼睛却亮得出奇。 “谁?” 正准备把草帘揭开,楚舞却唰地拔出了剑,指着屋内喝道。 屋里没有声音,冷风扑打着草帘,一丝灯光从草帘的缝隙透出来。 “灰儿,灰儿。” 一匹马拱开了草帘,伸出颗硕大的脑袋,朝着楚舞叫了起来。 “你倒底是谁?” 楚舞双手握着剑柄,指着那匹马。 仍是无人应答,那马扑扇着眼睛看他。 第一百六十五章 你会成为海洋和陆地之王 大海在翻滚,海鸟在四下飞逃。战船搁浅在岸上,荆棘花大旗有气无力的飘着,大火鸟在旗子上方盘旋。 “蹲下,统统蹲下。” 狭窄的海岸上挤满了人,到处都是散落的兵器,一群群衣衫褴褛、甲胄残破的俘虏抱着头蹲在地上,士兵们挺着长戟逼他们把头埋得更低,恨不得让他们把头直接埋进裤裆里。几名俘虏狂叫着向海里冲去,三名骑兵追在他们的身后,拉开硬弓,一一把他们射翻,海水呼啦一下卷来,把尸体卷入海里。 “该死的飓风,狡猾的猪。” 天鄙青叶恨恨的咒骂着,因为那场飓风,他和他的战船在海边荡了足足三天,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最后晃晃悠悠的冲向了岸上,不过,这样倒也省事了,他们怪叫着从船上冲下来,沿着斜坡向海墙冲去,正准备大开杀戒,谁知,骑着马的猪从墙后蜂涌而出,把他们挑翻在地上,刺死在血水里。 战斗,极其短暂。 “真是一群狡猾的猪,他们早就发现了我,却躲在墙后面,吃饱了,喝足了,然后等我自投罗网。” 此刻,天鄙青叶蹲在最靠近大海的地方,离那艘战船也并不遥远。他想,如果我突然暴起,应该可以抢了这个士兵的武器,他没有我强壮,然后我杀到船上,但是只有我一个人也开不动船。或许,我可以跳到大海里,寻根浮木,一直游回仙女岛,然而,那些该死的骑兵,他们正在等着我这样做,我只有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 越想越恨,天鄙青叶忍不住吼道:“谁能告诉我,这些骑着马的猪都是从哪里来的?” “闭嘴!” 瘦削的士兵早就看这独眼龙不顺眼了,抡起铁戟,猛地一戟砸在天鄙青叶的头上,“咯吱”一声脆响,天鄙青叶那引以为傲的,用巨鲸的颔骨做的头盔碎裂了,骨渣四下飞溅,其中有一片从络青狮的脸上擦过,割开了一道血痕,蹲在他板冠上的小海鸟怪叫着飞走。 “再叫,再叫老子就戳烂你这只独眼!”士兵用戟尖指着天鄙青叶的左眼,恶狠狠的说道。 天鄙青叶只有一只眼睛,他还想回到仙女岛,赶走黑胡子,然后重整旗鼓,实现东夷人的千古大业呢,可不能英年早逝,也不能成为真正的瞎子,所以,他不得悻悻的闭上嘴巴。 “你们是谁的士兵,这里是谁的领地?” 小海鸟飞到了天上,大火鸟发现了它,猛地一个俯冲,将它衔在了嘴里,络青狮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眼角轻轻的抽搐着,时隔大半年,他一眼就认出了大火鸟,这么大的怪鸟,天下绝无仅有。 “你是谁?” 士兵察觉了络青狮的怪异,这群海盗都是东夷人,就络青狮一人穿着华夏长袍,在俘虏群中极是醒目。士兵调转戟锋,指向络青狮的脖子。 “谁是首领,谁是首领?” 这时,一名骑兵从斜坡上冲下来,扎进俘虏堆里大声的叫着,但是却无人应答,他想了一下,高高举着铁枪,叫道:“谁是船长,谁是船长?” 首领有很多,船长却只有一个。 ‘糟啦,这群骑着马的猪肯定是想杀我的头,以儆效尤。’ 天鄙青叶心中突地一跳,站起身来,正准备指着络青狮叫上一声‘他是船长!’,谁知,所有的俘虏却都向他看来,而他这么一站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络青狮睁开眼来,看了天鄙青叶一眼,那眼神很是诡异,既像是看穿了天鄙青叶的举动,又像是在为他而默哀。 骑兵纵马过来,用枪指着天鄙青叶:“你是船长?” 众目睽睽之下,天鄙青叶只得硬头皮答道:“我是船长!” “跟我来。” 骑兵扔下一根绳子,瘦弱的士兵把绳子的一头缠在天鄙青叶的手上,另一头交给骑兵,那骑兵调转马头,扯着天鄙青叶往斜坡上走。 天鄙青叶被拉扯得踉踉跄跄。 “我是船长,不是奴隶,按照大海上的规矩,就算你们要砍我的头,也应该在我的船上,不能羞辱我!” “这里是陆地,是回风镇。现在你还是船长,很快你就会是奴隶。” 骑兵头也不回的拉着天鄙青叶奔驰在俘虏群中,全场瞩目,天鄙青叶气得脸红脖子粗,却不得不发足狂奔,要不然,就会被扯翻在地上,啃得满嘴是泥。 斜坡并不长,很快便来到了坡顶。 天鄙青叶喘着粗气,举目看去,一群彪悍的骑兵挺立在哨塔下面,当中一人掀开了头盔上的面甲,骑着马走到天鄙青叶的面前,拉着天鄙青叶的那名骑士翻身下马,朝着那人恭敬的点了点头。 “你就是船长?”那人冷冷地道。 “你就是这群猪的头领?” 横竖是一死,天鄙青叶抬起了头,桀骜不驯的看着那人:“如果不是在海上飘了三天,饿了五天,现在骑在马上的人是我,而不是你这头猪!” “大胆,跪下!” 身旁的骑兵大怒,猛地一脚踹在天鄙青叶的腿弯上,天鄙青叶重重的跪在地上,把潮湿的泥土砸出了两个坑,但是他立即又站起了起来,昂着鼻子看向那人。骑兵更怒,‘唰’的一声,拔出了剑。 “慢着。” 就在骑兵正准备一剑插入天鄙青叶的后脖心时,那人抬剑架住了骑兵的剑,然后用剑指着天鄙青叶的脖子,淡淡地道:“倒像是个船长,或许我可以留你一命,不过你得告诉我,你有什么价值?” “价值?” 天鄙青叶眯着独眼,第一次真正的打量马上的人,这人穿着普通的铠甲,披着深褐色的大氅,看上去很年轻,脸上有道伤疤,眼角也有,鼻子很挺,眉毛很浓,嘴巴有些天然的上翘,那弧度很是特异,带着冷漠的藐视韵味。只要认真的看上一眼,便不会忘记。眼神也很真诚。 天鄙青叶道:“我有一条船,它的名字叫死亡之魇,满载五百人,可以去大海上的任何一个角落。” “不够。” 姬烈朝着斜坡下看去,微笑道:“就是那条破船吧,船底正在进水,现在它哪也去不了。而且,它已经属于我。” “我有四百人,他们都是东夷战士,世世代代效忠于我和我的先祖,你无法收服他们为你而战。”天鄙青叶傲然道。 “我不需要你们为我而战,只需要给你们一条绳子,把你们统统卖掉之后,或许可以换上五十匹马,或是八十套铠甲。” 天鄙青叶瞪大了独眼:“你要卖掉我们?” “当然,东夷奴隶就是拿来卖的,这才是你们存在的价值。” 姬烈平静的说道,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就好像是在说,猪就是拿来吃的,狗就是拿来看家的一样。 天鄙青叶倒抽了一口冷气,他相信,这个冷的不像话的年轻头领说的是真的,他真的打算卖掉他们,去换马换铠甲。一想到即将远离生养他的大海,去给某个领主做奴隶,天鄙青叶额头上的青筋跳起来:“你不能卖掉我!” “为什么?” 姬烈骑在马上,慢慢回过头来,凝视着天鄙青叶,嘴角微微上翘。 “因为我将为你而战!”天鄙青叶脱口道,说完他又补了一句:“我的四百人也将为你而战!” “现在,你不像个船长,倒像是个商人。”姬烈微笑起来:“不过,我却无法相信你。况且,四百个东夷人能干什么呢?一个列队冲锋,你们便会抱头鼠窜。或许,还是给你一条绳子比较合适。” “不止四百个,仙女岛上有成千上万!只要你再给我一条船,给我三百名穿着铠甲的士兵,我就可以把岛上的人全部带回来。带到你的领地上来,你需要领民,需要人口!东夷人穿上华夏人的衣服后,和华夏人没什么两样。” 天鄙青叶大声的说着,那只独眼越来越亮:“现在是大争之世,强者生存,有了更多的人,我们就可以建造更多的船,横扫八方海域,然后再带回来更多的人,数也数不清的人,这些人都会为我们而战!我们会称霸海洋和陆地!!” “我们?”姬烈眯着眼睛。 “不,是您,尊贵的领主大人。想一想吧,那将会实现的,你会成为海洋和陆地之王。到得那时,我想尊贵的海洋和陆地之王是不会吝啬一点赏赐的,做为您的封臣,而我也并不贪心。” “你要什么?” 听着那漫天大话,看着那只发光的独眼,姬烈居然一时被迷惑了,此时此刻,他竟然想,或许这个家伙真的会把他所说的话变成事实。 天鄙青叶想了一想,真诚的看着姬烈的眼睛:“我要,我要一片能让东夷人生存的陆地,是陆地,而不是海洋,也不是某个肮脏的岛屿。” “我怎么才能相信你?” 姬烈心动了,他现在的确需要人口,大量的人口,战争能带来财富,也能带来人口,但是这还远远不够,陈国和召国已经开战了,他想在其中分一杯羹,便急需壮大。 “我有一个谋士,他是你们华夏人,他可以证明我所说的话,我可以对你们的昊天大神起誓,也可以对我的先祖起誓,永远也不会背叛您,只要你给我应有的尊重!” 就快要成功了,天鄙青叶的呼吸越来越急促。 第一百六十六章 九鼎易位,天下大乱 “络青狮?” 姬烈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斜坡下方。士兵们正在把俘虏捆起来,像是窜蚂蚱一样连成一窜窜。地上散落的兵器也被捡起来,堆放在板车上,回风镇新开设了铁匠铺,小黑鸟的父亲不仅是个好渔民,还会点铁匠的手艺,这些残破的兵器都会被收缴回炉,重新锻造一番。 络青狮走在俘虏群前面,或许因为他不是东夷人,也或许是因为他看上去没有任何危险,骑兵并没有用绳子套住他。 真是宿命。 “又见面了,你是准备卖掉我,还是杀掉我?” 络青狮走到姬烈的马前,神色很是平静。姬烈却险些没有把他认出来,大半年过去,往日威风凛凛的军团长如今极是憔悴,眼眶深深内陷,脸上密布着一坨坨红斑,那是被海上炽烈的阳光和阴冷的海风所侵袭而导致的结果,乍眼一看,就像是条穿着衣裳的咸鱼,不过,举止却依旧带着贵族式的傲慢。 姬烈道:“我和你之间并没有仇恨,只有胜负。我已经卖过你一次,不想再卖第二次。可是,你又成我的俘虏。” “你最好杀了我,因为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怎么才能杀了你!” 络青狮竭力的挺着胸膛,一脸的傲然。然而,他这样的举动却把天鄙青叶给气坏了,天鄙青叶给他连连的使着眼色,他却连看也都不看一眼。 “你给我住嘴!” 天鄙青叶吼道,现在用脚指头都能看出来,这俩人之间一定有过节,而现在他和络青狮都是别人的俘虏,案板上的肉。 “大人,他是我的仇人。” 络青狮回过头来,对天鄙青叶淡淡的说道,神态依然平静。 天鄙青叶咬着牙齿,怒道:“你是我的奴隶,这里没有你说话的权力,闭上你的嘴!” 络青狮道:“是的,我是你的奴隶,可是现在你也是他的奴隶,我们都是奴隶。我的鸟被他的鸟吃了,我现没有半点价值,只求一死。” 说着,他抬起头来向天上看去,恰好,大火鸟从天上飞下来,扑扇着翅膀落在姬烈身旁,姬烈奇道:“你吃了他的鸟?是什么鸟?” “咕!”大火鸟张开嘴喙,一只小海鸟从里面冒出来,居然没死,扑腾了两下又跌跌撞撞的飞到了络青狮的头冠上。 “有价值,有价值!” 天鄙青叶叫道:“就是这只鸟,还有一把海螺,我这个奴隶的本事可不小,凡是大海之上的鸟都得听他的号令,可以预知飓风的到来,也可以知道哪里有岛屿,哪里有人烟,哪里有海船。”一叠连声的说着,并且催促着络青狮,让他快点给姬烈展示下他的本领。 络青狮不情不愿的拿出那把大海螺,呜咽呜咽的吹起来,那只小海鸟也扯着长脖子叫了几声,顿时,那些在海上窜来窜去的海鸟从四面八方聚来,大火鸟冲上云霄,啄散了一群,可是却驱之又来,不多时,海鸟便密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天空,连太阳都被遮得严严实实。 天鄙青叶道:“尊贵的领主大人,有了他和这只鸟,我们在大海上就不会迷路,我们能找到想要得到一切。所以,恳请您饶恕他。我可以保证,他永远也不会背叛您,用我的人头保证。” 络青狮仍然吹着海螺,眼神极是专注,天上的海鸟群像乌云一样滚来滚去。姬烈也被震住了,天下之大真是无不奇不用。不过,他都可以骑着大火鸟飞上青天,络青狮成为御鸟之灵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现在,你还只是一名奴隶,等你的忠诚足够让我信任之时,或许我会让你用你的头颅来做保证。” 络青狮放下了海螺,海鸟群渐渐散去,姬烈命令士兵们把天鄙青叶和络青狮押下去,临走之时,天鄙青叶一步三回头,独眼里尽是希冀的光芒。 “海盗不值得信任。”刑洛在身旁说道。 姬烈看着茫茫大海,迎面扑来的海风微凉微凉,很是让人舒爽,他笑道:“信任,首先得信,然后再任。譬如,鬼谷先生的传人蒯无垢。” 一说到蒯无垢,刑洛不说话了,现在,蒯无垢所说的一切都实现了,陈国与召国已经陷入了战争的泥藻,再也没有心力把目光放在回风镇上,而蒯无垢也仗着那张嘴巴得了重任,两国的重任。如今的蒯无垢不仅是陈国的上良造,还是召国的大史官,这很不可思议,然而,事实就在眼前。 “纵横。这就是合纵联横。” 姬烈面朝大海微笑,在燕京学宫时,他便听说鬼谷先生胸藏乾坤,包罗万象,门下弟子众多,因材施教,不仅有兵法道儒各家各派,且有一门不世真传,名谓‘纵横’。而这纵横,天下人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更不知其道,如今他敢肯定蒯无垢便是纵横弟子。 这可真是捡到宝了啊,姬烈心中偷笑。 “家主,家主。” 这时,身后传来呼唤声,姬烈回头一看,老巫官和殷雍联袂而来。 老巫官手里拄着拐杖,脸上神情不阴不阳,就像谁欠了他一万枚蚁鼻钱一样。殷老先生就大不同了,大袖飘飘,行进间颇有一股气势。 两人同时到来,肯定有什么大事。犹其是殷雍,回风镇重建,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做为姬烈的首席谋臣,又熟知治地治民,殷老先生成天忙得焦头烂额,像这种与小股海盗之间的战斗已经入不了他的眼了。 姬烈翻下马背,迎上前去:“老师,可是有什么消息?” 殷雍看着俘虏群,点了点头:“消息一堆,有好有坏,你要先听那一种?” “坏消息。” 一如既往,姬烈选择了坏消息。若是先听好消息,那么,背后的坏消息往往会让人失望。先听坏消息,背后的好消息往往会让惊喜。 殷雍道:“坏消息有两个,第一个,昭元王把朝歌城里的九鼎起出来了,并且发出诏令,让天下诸侯前往朝歌商议迁都一事。” “起鼎?迁都?天下已经够乱了,这还真是一个坏消息。” 姬烈感叹,不由自主的便想起了如今流传在中州大地上的童谣,那童谣极为简单,只有一句话:‘天降妖星,九鼎易位。’看来,还真的让这童谣给说中了啊。 “第二个呢?”姬烈问道,既然有第一,便肯定有第二。 “第二个……” 这回殷雍很久都没有说过,只是定定的看天上的云起云涌,脸色也越来越是阴沉:“唉,南楚称王了。”一声长叹。 “南楚称王?!” 姬烈又怔又惊,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在这片浩瀚的天空下,有东夷之王,北狄之王,西戎之王,南蛮之王,也有朝歌城里的历代君王,但是却从来也没有诸侯王。这个口子一开,正好就对应了上一个坏消息。 殷雍沉声道:“天降妖星,九鼎易位。从今而后,天下大乱,万事万物都会在那九鼎里翻滚,再也没有秩序与安宁。” 听着殷雍那深沉如渊的声音,姬烈心中怦怦直跳,也不知怎么了,他仿佛看见了礼义仁信正在崩踏,代之而起的是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以及尸山血海。 情不自禁的,姬烈眯起了眼睛,按着腰上的剑,看着潮起潮涌:“好消息呢?” “别急,还有两个不好不坏的消息。”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一个商人 商队极其庞大,由两百匹马,七百个人,以两百八十辆板车和两辆华丽的马车组成,放眼整个中州大地,这样的商队也是屈指可数。 马是好马,四肢修长,胸肌块垒,而且大部份都是未经阉割的公马,浓密的鬃毛在阳光下泛着光泽,长长的蹄毛遮住了蹄子。骑在马背上的骑士也极是彪悍,他们穿着没有任何标识的铠甲,背后披着血红色的大氅,头盔上的盔缨也是血红色的,行进时,仿若血色的海洋。七百人里有两百人是这样的骑士,有的举着长戟,有的悬着铁剑,每走一步,铁剑便拍打着裙甲。走在最前面的骑士举着一面旗子,上面绣着古桐树与熊熊燃烧的太阳。 桐日大旗。 难怪他们可以在战火如涂的陈国与召国之间随意的来去,原来是雍国的商队,而且还是直接嫡属于雍公的商队。这并不奇怪,因为君侯也需要钱财。 庞大的商队来到了回风镇,把小小的回风镇塞得满满的。板车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齐国的珍珠,南楚的织锦,雍国的铠甲,燕国的兵器,蔡国的乐器,还有很多小玩艺。商人们把货物摆在地上,很快便把集市一条街摆满了,已经没有位置了,有人干脆直接把板车上的厚布拉开,当街叫卖。 “走一走,看一看哪……” “快来看啊,千年难得一见的老山参哪……” “别走啊,别走啊,价钱好商量,以物易物也是可以的。” 集市里乱成一气,集市外面的街道也同样如此,回风镇里的人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起初还有人提着山货与咸鱼跑去凑热闹,结果傻了眼,那些货物一看就知价值不菲,其中有很大一部份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别的不说,就说那套无比精美的蔡国编钟,敲起来的确好听,像泉水一样叮叮咚咚,可是那编钟所用的铜金都可以造好几辆战车了,而整个回风镇还没有一辆战车。傻了眼的镇民们又低着头钻进了屋子里,还把窗户紧紧的关起来。太怪异了,事物反常必为妖,这一点,朴实的镇民还是知道的。于是乎,满街只闻叫卖声,却不见一个买货的人。反倒是镇里的士兵紧张起来了,有的在城墙上严阵以待,有的挺着长枪在街道上来回巡逻。 铁匠铺里,小黑鸟悄悄的推开了窗户,偷偷的打量着街道上那辆华丽的马车,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马车,车蓬是血红色的,上面飘着一层绒毛,细细一看,那层绒毛居然是用昂贵的蚕丝织成的,正在微风里轻轻晃动,车窗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有云彩,也有太阳,车轮上也是一样。拉车的马极为神骏,也是血红色的,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其中有匹马还正在看她。 “马车里面的人肯定是个漂亮的姐姐,说不定比桐华姐姐还要好看。” 小黑鸟愣愣的看着马车,嘟着嘴巴,神情有些不乐意。自从桐华离开回风镇后,她便成了回风镇的第一美人,当然,这是她自封的。她有个小小的秘密,那就是嫁给领主大人,原因很简单,听说领主大人可以骑着大火鸟飞上天,她也想骑着大火鸟飞,可是大火鸟却不肯让她骑,于是她想,只要嫁给领主大人就可以实现心愿。 这时,一名骑士骑着马走到华丽的马车旁,低头说了两句。马车里传出一个非常好听声音:“今是什么日子?” “七月十五,中元节。” 骑士答道,无所不能的昊天大神有很多分身,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三元分身,一为上元,二为中元,三为下元。诞辰日分别是一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每逢这三天都会有盛大的祭祀。上元节是祭祀天地,闹花灯,中元节是祭祀鬼神,耍火戏,下元节是祭祀先祖,吃豆包。 祭祀是严肃的,节日却是欢快的。 很快,商队变了个样子,有人从板车上拿出了一大堆玩艺,小黑鸟从来也没有见过的玩艺。有人提起了响锣,铛铛铛的敲起来。紧接着,光着膀子的大汉点燃了一个圆圈,把那火圈抛来舞去,而他却丝毫也没受伤。 敲锣的人扯着脖子大叫:“快来看哪,快来看哪,耍火戏咯……” “快来看哪,胸口碎大石啊……” “快来看哪,百年难得一见的杂戏咯,踩火灯啦……” 霎时间,整个回风镇沸腾起来了,推窗户的声音络绎不绝,所有的镇民都呆呆的看向敲锣的地方,就连城墙上的士兵都拄着铁戟探头探脑,巡罗的士兵也向那胸口碎大石的摊位聚拢,而小黑鸟则直接从窗口翻了出去,一溜烟的向那舞火圈的大汉奔去。 “哇哦,好厉害哦。” “啪啪啪!” 火圈在天上飞来飞去,一会又沿着巨汉的光膀子乱转,还在脖子上飞舞。小黑鸟兴奋得不行,两只眼睛瞪得老大,小手掌拍得通红。过了一会,她挤开人群,向杂戏摊位钻去。这是个稀奇物事,像是个大大的木桶,有人站在桶后面转动着一根木头,小黑鸟知道,这根木头叫轴承,是那个腼腆的司器官告诉她的。司器官会造很多神奇的玩艺,会飞的小木鸟,会走路却不会叫的小木狗,还有会拉车的木牛。 “小女娃,来,走近一点,对着那个洞,靠近了才能看。” 转木桶的人笑嘻嘻的诱惑着小黑鸟。 小黑鸟咬着手指头,犹豫犹豫的走到木桶前面,对着那个圆圆的小洞往里一看:“哇哦,好厉害哦,领主大人在里面。” 小黑鸟的眼睛瞪得已经不能再瞪了,她一瞬不瞬的看着里面转动的画面,领主大人骑着大火鸟飞到了天上,暴风雪也来了,把一座看上去很可怕的镇子吞没了,然后,领主大人又骑着大火鸟飞到了一座很大很大的城的城墙上,高高跃起来,举着剑用力的往下插去。 看到这里,小黑鸟不敢看了,她闭了眼睛,嘴里却叫道:“好神奇呀,好神奇呀。” “好看吗?” 异常好听的声音响起,小黑鸟回头看去,一个骑士骑在马上,穿着铠甲披着大氅,头上戴着铁盔,面甲覆在脸上,看不见样子,只能看见一双清澈的眼睛。 ‘是个漂亮的大姐姐。’小黑鸟垂头丧气的低下头,虽然看不见样子,但她就是知道,这是个漂亮的大姐姐,比她漂亮,说不定会嫁给领主大人。 “怎么不说话,不好看吗?” 骑士从马背上翻下来,动作很是轻盈,一名中年骑士也跟着下了马,那中年骑士没有穿铠甲,穿着一身皮甲,样子很威严,眼神很冷,剑袋上挂着一柄很长很长的剑,垂下来的剑尖直达小腿。 ‘这么长的剑,可以把我从头穿到脚。’小黑鸟仍然低着头,眼睛却在咕噜噜的转着,这个摊位上的人很少,镇民们大多围着舞火圈的壮汉和那正在踩火灯、碎大石的摊位。 “你叫什么名字?” 说话很好听的骑士走到小黑鸟的面前蹲下来,拉着小黑鸟的手,亲切的看着小黑鸟。中年骑士紧紧的跟在后面。小黑鸟没有说话,瞟了瞟那骑士的面甲。 那骑士温婉一笑,小黑鸟确定她是笑了,眼睛笑了,非常好看,像是月牙儿一样。紧接着,那骑士掀起了面甲,露出了脸。 “唉……” 看着那张脸,小黑鸟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在桐华有来之前,小黑鸟自认最漂亮,在桐华来了之后,桐华姐姐最漂亮,可是现在,这个姐姐来了,她最漂亮,天底下没有人会比她更漂亮了。 “怎么了?”那骑士又笑了。 看着那笑容,小黑鸟觉得自己很渺小,与她比起来,自己就像是一只真正的小黑鸟,不,一只肮脏的小老鼠。 “我叫姜离,你叫什么名字?”那骑士理了理小黑鸟乱糟糟的头发。 “我叫小黑鸟,你,你是个姐姐。”小黑鸟低声道。 “哎?” 那骑士很明显的怔了一下。 小黑鸟道:“你是个姐姐对不对?你的眼睛比桐华姐姐还要好看,你,你什么都好看。” “桐华姐姐?” 那骑士皱起了眉头。 在小黑鸟的眼里,她就连皱眉头都是那么好看,无法形容的好看。 那骑士想了一会,微笑道:“小黑鸟,告诉我,那个桐华姐姐在哪?” “走了,被领主大人赶跑了。”小黑愤愤地道,虽然她有些嫉妒桐华,然而,桐华对她却是极好,做人应该感恩图报。 “那他还不算太笨。” 那骑士站起身来,向四周看去,周围是热闹非凡的人群,与先前的冷清与戒备恍若隔世,骑士很是满意这种局面,牵着小黑鸟的手向马车走去,边走边道:“小黑鸟这个名字不好听,我,嗯,姐姐另外给你起一个好不好?” “不好,领主大人说了,起名需得经由司商,你又不是司商。” “你们已经有司商了?” “是啊,我的父亲就是司商,他还会打铁,会打猎,会捕渔。领主大人说了,现在是百废待兴,凡是识字的人都可以得到重用。好美好美的姐姐,什么是百废待兴?” 小黑鸟顿住脚步,抬头看着骑士,眼睛里尽是疑问,她已经问过父亲了,父亲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百废待兴啊,百废待兴就是,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骑士脸红了。 小黑鸟开心了,她想,原来你也不知道,昊天大神是公平的,你虽然比我漂亮,却没有我聪明,百废待兴就是,以前这里只有大王,现在这里只有领主。 快要走到马车了,骑士又蹲下来,拉着小黑鸟的双手,谨重地道:“小黑鸟,可不可以替我保守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小黑鸟戒备起来。 “我不是姐姐。” “那是什么?”小黑鸟更戒备了。 “一个商人。” 第一百七十章 远道而来的商队和美女们 回风镇里热闹无比,有史以来也没有这么热闹过,回风镇外,姬烈正在押解着他的俘虏往回走。 姜离牵着小黑鸟的手,眨了眨眼睛。 小黑鸟也眨了眨眼睛。 “很好,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哦。” “这便是说定么?难道没有什么信物吗?” 小黑鸟眼巴巴的看着姜离,以前桐华姐姐也会让她保守一些秘密,而每一次,她也都会收到桐华姐姐为秘密而付出的代价,有时候是一枚漂亮的簪子,有时候是一根五颜六色的彩带,总之,得有东西。 “当然,你不可以反悔,也不可以耍赖。要不然,要不然就永远也长不大。”姜离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得小黑鸟的眼睛很是怪异。 小家伙舔着嘴唇,一幅饥饿的样子:“小黑鸟从不耍赖,不过,好美好美的大姐姐,我不是小孩子,你可不可以不要唬弄小孩子?保守秘密都得有礼物!”她强调了一下‘礼物’二字。 原来是要礼物啊,姜离哭笑不得,想了一想,解开手甲,把手腕上的珍珠手链取了下来,替小黑鸟戴上,边戴边道:“你收了我的礼物,就得替我保守秘密哦,我不是什么大姐姐,你可以叫我先生,或者大哥哥也行。” “可你就是一个大姐姐啊,我知道了,难道女的就不能做商人么?”小黑鸟转动着眼睛,狐疑的看着姜离,另一只手则摸着手腕上的珍珠,她在海边长大,自然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这么一窜珍珠手链,可以买好多好多个小黑鸟了。 姜离笑了。 就连那个中年骑士也笑了。 真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呀,姜离看到小黑鸟的第一眼便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娃,当小黑鸟还在窗户里面偷看时,她就已经看到了小黑鸟,而且她也知道,小黑鸟在回风镇很受欢迎。 “好聪明的小女娃。” 这时,那马车里又传出来一个声音,很是轻柔。 ‘还有一个姐姐?’小黑鸟紧张了。 果不其然,车帘挑开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从马车里走出来,朝着小黑鸟格格一笑,然后把车帘卷起来。还有人?小黑鸟觉得很不妙。接下来,马车里伸出一支雪白的手,抓着车棱微一用力,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子站在了车辕上,手里抱着一把琴,静静的看着小黑鸟,笑了一笑。 “倒底有多少个漂亮的大姐姐?”小黑鸟忍不住的嘀咕。 “没了,就三个。小不点,依你看谁更漂亮?”那个千娇百媚的女子跳下车来,揉了揉小黑鸟乱糟糟的头发。 小黑鸟一下就讨厌这个女子了,因为她没有把小黑鸟算在内,而且还把小黑鸟的头发弄乱了。 “小婵,不得放肆!” 抱琴的女子喝了千娇百媚的女子一声,又抱着琴朝姜离欠了欠身,微笑道:“公子见笑了,普天之下,谁不知道天下第一美人乃是大雍的女公子,蔡宣岂可……” “嗯,我是一个商人。”姜离假咳了一声。 名叫‘小婵’的女子吐了吐舌头。 ‘这三个女人,一个叫姜离,一个叫小婵,一个叫蔡宣,她们都很漂亮,姜离最漂亮,是最有可能嫁给领主大人的人。’短短的一瞬间,小黑鸟便将她们的名字统统记住了,她感觉到了无与伦比的危机感。摸着手腕上那滑溜溜的珍珠,心想,我要不要还给她?如果不还给她,是不是就不能骑大火鸟了? 好为难呀,小黑鸟一时决定不了。 姜离问道:“这里有酒肆吗?” “没有,领主大人说了,以后会在镇子外面再建一个镇,把酒肆设在哪里。那会是天底下最大的酒肆。”小黑鸟信誓旦旦的说道,她不想让她们瞧不起回风镇。 “小不点骗人,天下最大的酒肆,你当是《墨香楼》吗?”名叫‘小婵’的女子刮了一下小黑鸟的鼻子。 “我不是小不点!” 小黑鸟怒了,瞪大着眼睛怒视小婵,像是一只陷入愤怒中的小鸟。 三人呆怔,那中年骑士却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呜呜……” 就在此时,城外响起了号角声,大火鸟的身影出现在镇子上空。 “诛邪,诛邪。” 小黑鸟朝着大火鸟奔去,紧紧的握着手腕上的珍珠手链,深怕一个小心点便摔坏了,她已经决定了,这是保守秘密的信物,与骑不骑大火鸟无关,也与嫁不嫁给领主大人无关。 “唳!”大火鸟猛地一头扎下,稳稳的落在小黑鸟的身前,小黑鸟抱住它的脖子,格格直笑。 “看来,真的是他。” 街道的另一头,抱着琴的女子眯着眼睛看着大火鸟。那个千娇百媚的女子小鸡啄米般的点了点头,随后也不知想到了啥,脸蛋唰的一下红透了。 “在燕京时,他是虞烈,在横山走廊时,他是薛烈,在这里,他又是姬烈。他可真是多变呀。”抱琴女子文静的笑着,轻轻瞟了一眼姜离。 姜离拉下了面甲。 “领主大人回来啦!” “快看哪,俘虏,海盗俘虏!” 成群结队的俘虏被押进了镇子,正在观看把戏的镇民们一股恼涌到城门口,围在两侧,他们的亲人很多都死在了海盗的手里,此刻领主大人得胜归来,他们早就准备了各种东西招待这些海盗们,那是一篮篮的烂果子,一捧捧的臭泥巴。 “砸死你们,还我的儿子!” “他们都该被砍头,把头插在戟尖上!” “领主大人威武!诛邪威武!” 俘虏被押入军营,短短的两百步距离,每个俘虏都像是从臭泥潭里捞出来的一样,天鄙青叶头上挂着烂菜叶,鼻子上有团稀糊糊的泥巴,尽管都不痛,可是却很臭。真不知道这些猪是上哪寻来的,难道是茅厕里吗?平生第一次,天鄙青叶觉得海盗的前途很是黯然。 激昂的人群渐渐散去,但是却没有回到各自的屋里,而是又涌向了那些稀奇古怪的摊位,现在他们已经不再胆怯了,因为领主大人回来了,并且当众宣布这些商人都是真正的商人,所有人都可以与他们交易,前提是公平公正。于是,领民们提上了山货,拧着咸鱼,开始与商贩们讨价还价,像编钟那种昂贵的东西对他们没有半点用处,他们也换不起,然而,一些小玩艺却颇受青睐,譬如,磨得很细很细的针,麻布丝线等等。 “又见面了。” 姬烈在老巫官与殷雍的陪同下走向集市,在集市的入口处看到了那辆漂亮的马车,也一眼就看见蔡宣。 “我是应该称呼你薛烈还是姬烈?”蔡宣微微笑着。 “姬烈。” 往事仿佛就在昨天,却已沧海桑田,如今姬烈身在回风镇,与燕京城有万里之遥,再也不是燕国的二等男爵。而对面的女子却半点也没变,依然那么美丽,那么文静,眼睛就像一汪清水,不带任何杂质。 “蔡小娘怎会来到这里?” 姬烈翻下马背,朝着蔡宣走去,谁知,眼前却突地一晃,千娇百媚的小婵站在了姬烈面前,鼓着红嘟嘟的小嘴:“离我家小娘远点,你这个,这个登徒子。”说着,说着,脸蛋越来越红。显然,她还记着去年在雪峰要塞时,姬烈曾经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小婵不得无礼。”蔡宣抱着琴向姬烈福了一福,又指着身旁的姜离道:“这是,这是姜先生。”说着,她的脸上也红了一下,很是轻微。 大人物啊,姜姓是大雍的国姓,就算不是侯族子弟也是侯族本系。姬烈早就从殷雍的口中知道了这个大人物的存在,但是却很奇怪,他们怎么会来到这里?按照他们说法是顺便路过,顺便?顺便去大海么?不过,这支商队带着加盖了雍公玉印的碟文,除非想与大雍开战,不然,谁都不敢去招惹他们,而一般的毛贼,他们自己就能收拾的妥妥当当。 狐疑归狐疑,姬烈却不得上前几步,朝着姜离抱了一拳:“戎甲在身,不便见礼,还望姜先生莫怪。” “那是你的鸟吗?好神骏啊!”姜离指着不远处的大火鸟和小黑鸟。 “是的,它叫诛邪。”姬烈答道,不管是谁,在第一次看到大火鸟的时候,都会如此震惊。 “诛邪,很好听的名字,可以唤到近前来么?我想摸摸它。”说着,姜离掀起了面甲。 第一百六十九章 天下第一美女 太阳从大海上升起来,慢慢的爬到杞山之颠,回风镇里安静祥和,镇民们填饱了肚子,提着弓箭,三三俩俩的进了山,回来时,总能带回来一些山货,也有人在山脚下伐木,小黑鸟一家老小都在伐木,他们准备再造一艘渔船。集市里人来人往,到处都是吆喝叫卖声,大雍来的商队没有走,一天一天的住了下来。 司器官捧着竹简走来走去,他正在选址,奉领主大人的命令,他得在回风镇外面建所酒肆,用来容纳商队和俘虏,是的,你没看错,是商队和俘虏,不是单一的商队,也不是单一的俘虏。小小的回风镇容纳不下庞大的商队,小小的军营也同样容纳不下越来多的士兵和俘虏。于是,领主大人想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建所简易的酒肆,商队来了给商队住,商队没来让俘虏住。所以,酒肆得建的像是牢房。 “亏他想得出来,居然让我们住牢房。” 小婵不喜欢姬烈,在她看来,姬烈就是一个登徒子,占了她的便宜,却对她视而不见,这很是让人恼怒。 “那不是牢房,那是酒肆。回风镇太小了,住不下这么多人,而我们恐怕还会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 蔡宣永远都是那么安静,她在简陋的小院中抚琴,伴随着指尖的跳动,优扬的琴声叮叮咚咚的飘出去,院墙外总会有人驻足聆听,朴实的镇民们喜欢听琴,每到太阳落坡时,院墙外面的巷子里便挤满了人。姬烈有时候也会骑着马来到院墙下,默默的听上一会,然后默默的去。 姜离住在蔡宣的隔壁,紧临着军营,每次姬烈来听琴,都会被她看见。她的日子过得很悠闲,时而与蔡宣下下棋,时而爬到墙上喝喝酒、听听琴,时而又和小黑鸟一道跑到杞山打猎,她的箭法极好,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回。尽管她穿着男人的衣裳,像个男人一样打猎,像个男人一样喝酒,但是镇子上的人都知道她是个女的,还是一个美得让人情不自禁想匍匐在地上的大美女,不过,她却固执的告诉姬烈,她是个男的。当姬烈是瞎子吗?确实,她就是如此认为。至于商队,她根本就不在意他们是赚钱还是赔钱,并且也没有走的打算。 商队由那个中年骑士打理,殷雍和他好像早就认识,而且关系很不一般,俩人时常一起喝酒,从早喝到晚,一直唱着歌,却永远也不会醉。当姬烈从殷雍的口中得知中年骑士是谁时,他就再也不敢置身于中年骑士的丈许方圆之内,因为那段距离是死亡的距离,中年骑士名叫蒙奇,天下第一剑客蒙奇。 “蒙奇不是在齐国吗?怎么会和她们在一起?”姬烈问殷雍,众所周知,蒙奇是齐国的宫庭供奉,威震天下的黑武士都是他的弟子。 殷雍古怪的看了姬烈一眼,轻描淡写的道:“供奉是死的,人是活的,你以前还是燕国的二等男爵,如今却是回风镇的领主。” 姬烈似懂非懂,他觉得自从这个商队来了之后,他的老师就越来越神秘了。他一度想去问一问那个当别人都是瞎子的姜离,你什么时候会离开?然而,每次他都会碰到蒙奇。 如今,其实姬烈已经猜出了姜离的身份,这并不难猜,能让天下第一剑客给她做护卫,又生得如此美丽的人还能有谁?当然是诸侯伯长雍公的掌中明珠,天下第一大美女,天下唯一的女公子。 “可是,她为什么会来回风镇?有何目的?” 姬烈想得头都大了也想不明白,按理说,他和姜离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一个是身份高贵的女公子,一个是领地贫瘠的小领主,姜离一个手指头都能把他戳死,所以自然也就不存在任何目的,然而,他仍然觉得心乱如麻,总认为有什么事情是他所不知道的。而他很讨厌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在旬日要塞。 “她不是商人,也不是来做生意的,更不是顺便路过,其中肯定有目的。那两百个骑士都是赤炎剑士,而整个大雍也不过八百赤炎剑士,她带着他们大张旗鼓的来到我的领地,也就说明雍公肯定知道她的行踪,说不定就是雍公授意,难道是因为陈国与召国?嗯,不可能,两个小小的诸侯国还入不了雍公的眼,那又会是什么呢?或许,我应该去见见蔡宣。” 姬烈提醒着自己,整理着思绪,一想到蔡宣,脑海里突然一亮,当即起身。 坐在对面的殷雍问道:“你要去哪里?” “见蔡宣。”姬烈头也不回的往外走。 殷雍神秘莫测的笑了笑:“如果她真的令你如此不安,何不赶她走?像赶走桐华一样。” “怎么赶走?”姬烈回过头来,直直的看着他的老师。 两人对视了一会,殷雍笑道:“她说她是商人,你若是赶走了她,你的领地就再也不会有商人了,现在不会有,以后也不会有。” “况且还有雍公。”姬烈接口道。 殷雍又笑了笑:“她是大雍的女公子,自小聪慧异于常人,雍公爱若珍宝,曾无数次对儿子们说,离儿身为女儿,是她最大的不幸,却是你们的幸运。雍公已经六十三岁了,英雄迟暮却极是护短,若是让他知道你赶走了他唯一的女儿,后果怕是不堪设想。” 一听这话,姬烈又走了回来,默默的坐下,皱着眉头,一筹莫展。 “姬烈啊姬烈,既然你已经在建酒肆,准备容纳她们,又何必一定要知道背后那或有或无的原由?她说她是个商人,那么在商言商就可以了。要知道,言多必失,虑多必败。陈国和召国已然开战,两国实力相当,要分出个胜负就必需得借助外部的力量,而你的力量显然还不够引起他们的注意。你现在应该去见的人不是蔡宣,而是你的俘虏,天鄙青叶。” 殷雍慢条斯理的说着,姬烈却听得起了一身冷汗,是啊,成天琢磨姜离的来意,却把天鄙青叶晾在了半边。 “老师觉得这个东夷人可信?” “如你所说,信任信任,先信而后任。天下即将大乱,回风镇也不会独享安宁,你若不想一辈子做个小领主,那么,就不应该畏惧可能存在的背叛。真正的英雄人物,就是在机会来的临的时候做出明智的选择。去吧,让刑洛跟着他,那小子多疑,心思灵活,天鄙青叶翻不起什么浪。” 殷雍站起身来,摇着蒲扇朝外面走去,中元节一过,海边的天气便开始转凉,他摇着蒲扇显得有些滑稽,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走到门口,又回过头,定定的看着姬烈,脸上浮起了似笑非笑的笑容:“也去见见她吧,别让她久等,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说完,摇头晃脑的唱着歌走了。最近,他一直唱歌,歌声很是沧凉。而他说的她是谁,姬烈自然知道。 …… 小黑鸟拿着斧头正在砍木头,她的力气很大,先是把斧头拧起来,抡上一个圈,然后猛力砍下,木头‘咔嚓’一声断成两截。她的父亲也在砍木头,山脚下很多人都在砍木头,领主大人说了,建渔船需要木头,建酒肆需要木头,建战船也需要木头。 “建战船干嘛?保护渔船吗?领主大人想的就是周到。” 砍好了的木头被司器官造的木牛拉走,更多的粗壮的木头从山上滚下来,树木一片一片的矮。 “这得建多大的战船啊,比海盗大王的战船还要大吗?” 小黑鸟抹干净了额头上的汗水,看着那些活了上百年的木头发呆。大火鸟从她的头顶飞过,向镇子里扎去,巨大的翅膀扇起的风吹起了小黑鸟的头发。 “它肯定是去见那个女人了。” 小黑鸟仰起红通通的脸蛋,追逐着大火鸟起伏的身影,然而,她的眉头却是紧紧的皱着,看上去很不开心,当然不开心了,自从那个美得不能再美的姐姐来了之后,大火鸟就不和她好了,成天围着别人转。 “快点走吧,快点走吧,你们都走了之后,我就又是回风镇第一美女了,大火鸟也会回心转意的。” 小黑鸟一边祈祷着,一边抡起了斧头,狠狠的砍下去。 与此同时,天鄙青叶蹲在牢房里发呆,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刚好可以看见大火鸟从拳头大小的天空飞过去,太阳也从那里射进来。窗户太小了,天鄙青叶敢肯定,它绝对没有自己的拳头大。牢饭太难吃了,半生不熟的咸鱼肉和酸不拉叽海鸟肉吃得他都快吐了,可是他却不敢吐,因为他的肚子里没有多少东西了,就算他是船长,每天也只能吃到小半只咸鱼或是海鸟。这就是俘虏的待遇,天鄙青叶发誓,此生,再也不给任何人做俘虏。 络青狮还是老样子,呆呆的,傻傻的,他就在天鄙青叶的旁边,迷茫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神彩,那只小海鸟在他的头冠上跳来跳去,大海螺被他放在腿上,干枯的手指正摸索着上面坑洼不平的纹路。 “奴隶都是这个样子。” 天鄙青叶有气无力的瞟了络青狮一眼,浑身抖了一下,他又发誓了,对他的先祖起誓:“先祖在上啊,我,天鄙青叶绝对不能做一个奴隶啊。可那该死的家伙怎么就把我给忘记了?难道,他不想做海洋与陆地之王吗?” 第一百七十章 天鄙青叶的拳头 “把门打开。” “哐啷”一声响,牢房门打开了,强烈的光线射进来,俘虏们像见不得光的老鼠一样向墙角缩去。但是牢房实在太过狭窄了,他们挤来挤去,却仍旧躲不开无孔不入的阳光。 姬烈走进来的时候,天鄙青叶正在诅咒着,被诅咒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姬烈。不过,当看见姬烈的那一瞬间,天鄙青叶的诅咒卡在喉咙里。 “感谢上苍,感谢先祖,感谢所有的神,尊贵的领主大人,您终于肯来见我了。”天鄙青叶从地上爬起来,独眼里散发着炽热的光芒,就像是老鼠看见了蜜油一样。 姬烈冷然道:“刚才,你在诅咒我不得好死?” “没有,尊贵的领主大人,你肯定听错了,我是在诅咒这该死的咸鱼,它没煮熟,鱼刺很硬,差点咽死我。”天鄙青叶指着墙角的半条咸鱼,那是络青狮的食物,原本他正想替络青狮把这半条鱼吃掉。 姬烈看着那半条咸鱼,上面飞着一群嗡嗡乱叫的苍蝇,他皱着眉头道:“你说我的头会被插在戟尖上?” “天哪,绝无此事。你真的听错了,我是在说这条咸鱼为什么没有鱼头,是不是被您的士兵拿去烤了,用戟尖窜着烤。” 天鄙青叶把头摇得像拔浪鼓,他想以此来证明自己是多么的无辜。牢房里的俘虏都怔怔的看着他,络青狮淡淡的扫了他一眼,那眼神很是怪异,让天鄙青叶恨不得想把他按在地上揍一顿。 “络青狮,你又在想什么?” 姬烈向络青狮走去,阳光一直跟随着他。俘虏们挤得更厉害了。络青狮在俘虏群中一动不动,只是冷冷的看着姬烈。 “我只求一死。你别想从我这里看到摇尾乞怜,生与死对于我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说着,他艰难的抬起被绳子捆住的手,把正在头顶上啄虱子的小海鸟抓住。 小海扑腾着翅膀尖叫。 络青狮却不管不顾,把它摁在腿上,用两条腿死死的夹住,然后拿起腿上的大海螺,猛力的砸下去,不过,他却没有砸到小海鸟,而是砸到了天鄙青叶的脑袋。 就在那间不容发的一霎那,天鄙青叶横倒在地,把自己的头搁在了络青狮的腿上。大海螺的表面凹凸不平,还有一些尖硬的棱角,天鄙青叶痛得嘶牙裂嘴,独眼都快鼓起来了,血水从后脑上溢出来,流到了脸上,样子很是狰狞。 “你是我的奴隶,按你们华夏人的说法,是我的私有财产,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天鄙青叶恶狠狠的吼道。 络青狮呆呆的看着手里的海螺,那大海螺很是结实,砸破了天鄙青叶的头,己身却丝毫无恙。 “不,他是我的奴隶,包括你,天鄙青叶。把这只小海鸟带走,分开关押。” 姬烈把已经拔出来的剑插回剑鞘,吩咐他的司寇官。刑洛一言不发的走到络青狮面前,把那只惊慌失措的小海鸟拧在手里,朝牢房外走去。 络青狮麻木的看着小海鸟在刑洛的手里尖叫挣扎,眼角却在轻轻抽动。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姬烈一屁股坐在络青狮的面前,与他只隔着一步之遥,所有的俘虏呼啦一下向两旁挤去。络青狮神思恍惚的看着姬烈,声音无比沙哑:“我是络青狮,不是你的奴隶,我身上流着高贵的血脉,我是络国唯一的希望。” “既然如此,你为何求死?”姬烈冷冷的问道。 络青狮裂着满口黄牙笑了一笑:“青狮军团已经没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还要替东夷人卖命?而不是一头扎入大海里?”姬烈的声音更冷。 “为了杀你,还有鬼车军团,我要找到他们,在他们的手腕和脚腕上烙下印记,一辈子也洗不掉的印记。”络青狮平静的说着,慢慢的抬起手来,干瘪的手腕上烙着一个戴着荆棘花王冠的骷髅头。 “这是我的印记。”天鄙青叶擦干脸上的血迹,歪着脑袋看向姬烈,脸上的神情很是得意,并且再次强调:“他是我的奴隶。就算你在我的手腕上烙下印记,也仍然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他就是我的奴隶。而他,是奴隶的奴隶。不过,尊贵的领主大人,您不用担心我的忠诚与真诚。如果你想成为海洋与陆地之王的话。当然,也不用担心他,他对我很忠诚。” 天鄙青叶喋喋不休的说着,姬烈横了他一眼,他闭上了嘴巴,却又对络青狮使着凶狠的眼色。络青狮视而不见。 姬烈对络青狮道:“看不见的希望的确会让一个人无所畏惧,既然你连死亡都不怕,还会怕失去尊严吗?在我看来,你就是一只胆小的蚂蚁,甚至还不如一只蚂蚁,蚂蚁至少会选择艰难的生存,而你呢?你只会在生存面前显露你的胆怯。”说着,姬烈按着络青狮颤抖的肩膀,盯着他慌乱的眼睛:“现在,你畏惧了吗?” “畏惧?畏惧!不,我不畏惧,我不会向你摇尾乞怜!!昊天大神哪,我是络青狮,不是奴隶!!!”络青狮拼命的挣扎,可是却挣不脱姬烈的手,声音就像是被踩住了脖子的鸭子一样。 姬烈放开了他,冷冷地道:“你没得选择,你必须屈辱的活着,就算你愿意把你的胆怯显露在外,也没有人会怜悯你。我不会,神也不会。” 说完,姬烈看向目瞪口呆的天鄙青叶:“半个月之内,我会给你一艘船,再给你三百名精锐的士兵,而一个月后,我要看到你带回来我的俘虏,如若不然,或许,你会和他一样,失去最后一点希望。” 天鄙青叶大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他那条伶俐的舌头仿佛打结了,在嘴巴里荡来荡去。过了很久,他才‘扑嗵’一声拜倒在地:“你若信我,你就是海洋和陆地之王!”这一回,他没有用尊称,也没有涎着一张脸,而是无比慎重的,一点一点的低下了头。 “希望如此。” 姬烈转身走出了牢房,阳光将他的背影拖得很长。 牢房门再次关上,俘虏们在墙角里伸展着身体,仿若一条条蠕虫。天鄙青叶拍了拍络青狮的肩:“你应该庆幸,至少你还活着,而且还是我的副船长。” 络青狮看着牢房门口,眼睛一眨不眨:“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你是我的奴隶。” 突然,天鄙青叶抡起被绳子捆住的双手,把络青狮按在地,狠狠的揍了起来,边揍边道:“你得活着,我也得活着,我们都得活着,你听见了吗?听见了吗!” “我听见了。” 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身上,嘴角被打破了,血液咸咸的,络青狮在地上痉挛,眼里却滚荡起了一丝光亮。 …… 太阳快要落坡了,进山打猎的人群从茂盛的密林里钻出来,他们的肩头上扛着猎物,或是几只山鸡,或是一头獐子。司器官终于选好了地方,一群群士兵抬着粗壮的木头正在埋地桩。镇子里冒起了炊烟,一缕缕,一徐徐。 夕阳为回风镇披了一层美丽的霞衣,琴声就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像是春风拂过柳树,像是泉水流过山岗,所有听见它的人都情不自禁的停下了脚步,士兵们抹着汗水,扭头回望,猎人们聚在院墙外的巷子里,仰着一张张通红的脸,脸上带着微笑。 姬烈骑着马走出了军营,身后跟两名士兵,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绕着回风镇里里外外的走上一圈,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镇民们也乐意看见他们的领主大人,犹其是小黑鸟,她总是蹲在铁匠铺的大门口,双手拖着下巴,看着姬烈骑着马从她的门前路过,偶尔,领主大人会冲她笑一笑。 夕阳下,姬烈的笑容很是灿烂,也很迷人。小黑鸟愣愣的想,就算不骑大火鸟,我也得嫁给他。毕竟我是回风镇第一美人,而他也是回风镇最好看的男人。 真是个美好的心愿啊。 姬烈自然不知道小黑鸟的想法,毕竟她还太小,十岁不到,只有小小的一团。他在铁匠铺停留了一会,从小黑鸟的父亲手里接过了一柄铁枪。 这枪极长,比普通的铁枪长上一倍,入手也是极沉,枪身是由千年古梨木做的,枪头无比锋利,呈三角棱形,看上去却是黑黝黝的,丝毫也不起眼,阳光落在上面也不泛光。据小黑鸟的父亲说,这不是一般的铁,是他在海上打鱼时,从海里捞上的神铁,切金断玉不在话下。姬烈试了一下,一抢捅破了三层铠甲。不过,这枪却太沉了,舞都舞不动。但是,它的用处也很特独,正适合骑着大火鸟冲刺。 “诛邪。” 姬烈把枪竖在马背上,向天上的大火鸟招了招手,谁知,大火鸟却睬都不睬他,只顾在天上来来回回的盘旋,看样子好像是在某人的授意下,伴随着悠扬的琴声而翩翩起舞。 “对,就是这样,再翻个跟斗。” 异常好听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天上的大火鸟真的翻了一个跟斗。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可以骑着它飞上天 大火鸟是桀骜不驯的,同时也是好色的,自小便是如此。在它还是一只没有几根毛的小小鸟的时候,它就显露出了极其好色的一面,成天往小虞的怀里钻,东碰碰、西拱拱,好像在寻找什么。等它稍微大一些了,愈发猖狂,终日沉迷在卫大神医的美色里,唯卫大神医马首是瞻,卫大神医叫它往东,它绝对不会往西,卫大神医叫它趴下,它绝对不会站起来。到了如今,它大得不能再大了,再也不能往美女们的怀里钻,可这依然不能阻止它喜欢美女,它用它的神骏来征服她们,让她们为它而尖叫,为它而崇拜,譬如小黑鸟。当然,也有例外的,那便是桐华。 此刻,桐华就站在杞山之颠的一颗大树的树冠上,远远的看着回风镇,从这里往下看去,回风镇渺小的就像一个盘子,看不见箭塔,看不见城墙,也看不见小恶人,不过却能看见一只红色的大苍蝇,它正在回风镇的上方颠来倒去。 “讨厌的鸟,讨厌的小恶人,讨厌的商队。” 一连三个讨厌在桐华的心里徘徊,她情不自禁的跺了跺脚,震得树冠上的树叶哗啦啦响,栖息在树上的鸟儿们也受惊了,扑腾着翅膀飞起。 树下有一群人,都在仰头看树上的桐华,有男有女,是桐华的师弟师妹们。自从逃出回风镇之后,她们并没有远去,而是在杞山上隐匿起来,用桐华的说法是,虽然小恶人防备森严,但总会有疏忽大意的一天,而那一天就是他的死期。 对此,师弟师妹们很是怀疑。 圆脸师妹认为,大师姐是因为首次出山,而任务却没有圆满完成,所以迟迟不愿面对现实。屁股上中了一箭,走路一瘸一拐的陆婴师弟则暗中坚持他的说法,大师姐一定是看上那个恶人了,春心萌动,是的,就是春心萌动,没看见大师姐时而发愣,时而脸红么?不过,这个想法他是不会公之于众的,毕竟桐华是白城里的首席弟子,身份尊贵,地位崇高。 总之,任务已经失败,她们本来应该回到墨渊山从长计议,却因为桐华的原因而留在了这里。 她们在杞山上监视着姬烈的一举一动,包括姬烈与海盗之间的战争,也包括绵延数里的商队到来,甚至还探知到了商队里有三个大美女。 从那而后,桐华就神伤了。譬如现在,她站在树冠上,轻飘飘的就像一片紫色的叶子,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刮到天边荡来荡去,再也落不下来。 “师弟师们都在看我,他们在想什么我都知道,可是,事实不是那样的。” 桐华幽幽的想着,她真想告诉师弟师妹们妹,我没有看上小恶人,我也不是因为任务失败而不肯接受现实,我只是想在这里再待一会,说不定,说不定就能取了小恶人的性命呢。转念间,她又想起了师尊的话,上位者一定要惜言慎言,千万别让任何人窥测到你的内心。是啊,我为什么要把我内心的想法告诉你们呢? “那只讨厌的大怪鸟肯定正在讨好那个女子吧?它很好色的,有一天夜里,它藏在我的墙下想偷看我洗澡,结果被我发现了,但是我却没能捉住它,因为它逃得太快了。真是一只好色的大怪鸟啊,比小恶人好色多了,他从来也不偷看我洗澡!哎呀,我都在想什么呀?” “我没想什么呀,他如果来偷看我洗澡,我就可以杀了他呀。是的,我肯定就是这样想的,对不对?” “现在我走了,他会不会去偷看那几个女人?” 想着,想着,桐华脸上越来越红,心里却有些酸,这种滋味让她很是迷茫,在她十八年的生涯里,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手足无措,想的和做的完全是两个样子。 “或许,我真得回墨渊山了,师尊说过,这是心魔,它无形无色却最为可怕,会左右人的灵魂。” “小恶人,等我克制了心魔,再来取你的性命,在此之前,你可别死了!” 桐华恶狠狠的看了回风镇最后一眼,咬着牙齿从树冠上飘下来,轻巧的落在地上,冷冷的扫了师弟师妹们一眼。 “走吧,回墨渊山。” “是,师姐。” 师弟师妹们齐齐松了一口气。他们吐气的样子都被桐华看见了,桐华冷冷的哼了一声,转身朝杞山的东面走去。 大火鸟还在天上翻跟斗,它已经翻了第七个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翻着,并且还乐在其中。姬烈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当然知道大火鸟那不为人知的劣根性,可是却从来没见过它这么兴奋,就连在面对卫大神医时,它也不会这样。 姜离坐在院墙上喝酒,她的坐姿很是随意,背靠着一根凸起的墙柱,面前也是一根墙柱,她就处在那两根墙柱之间,所以,她可以看见姬烈,姬烈却看不见她,只能看见一条修长笔直的腿正在惬意的晃动,那腿真的很长,她还穿着华丽的铠甲,腿上的胫甲在夕阳下泛着晕光。 洒香味飘了过来,很醇很浓。 琴声还在叮叮咚咚。 姬烈骑在马背上,把脖子仰弯了也看不见院墙上的姜离,他正准备绕到对面的巷子去。这时,突然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口哨,紧接着蔡宣的琴声也默然而止,随后,又响起了姜离的声音:“下来吧,你也翻够了。” “咕咕。” 大火鸟从天上一头栽下来,没皮没脸的往墙柱上一蹲,还用翅膀扑打着毛绒绒的胸膛,仿佛在向姜离邀功。 姜离站了起来,大火鸟低下头来,把脖子弯成了一张弓,姜离摸了摸它的脑袋,突然对它额头上的那几根长长的逆羽产生了兴趣,想了一下,朝着逆羽摸去。 姬烈只能看见一只手,摸了摸大火鸟的头,又伸向了大火鸟的逆羽。姬烈的呼吸急促起来,除了自己,大火鸟从来不会让任何人摸它的逆羽,包括卫大神医。 越来越近。 大火鸟保持着探头的姿式一动不动,血色的瞳孔却在收缩,嘴喙微微翘起,爪子开始用力,墙柱被抓得格格直响,石头在纹裂。 “别碰它!” 姬烈大叫了一声,但是却已经迟了,那只手坚定不移的摸上了大火鸟的逆羽,就见大火鸟的眼睛猛然大张,两团火焰在那眼里剧烈燃烧,墙柱上的石头被爪子抓爆了,巨大的翅膀猛力扇动,院墙上飞沙走石。 “糟糕!!” 姬烈大惊失色,赶紧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朝着院墙上扑去,边扑边叫:“诛邪,不可!” “有何不可?” 姬烈刚刚抓住墙头,正准备用力往上纵,头上响起了姜离那特有的声音,紧接着,一块碎石砸在了脸上,火辣辣的一阵疼,眼角被砸破了,他来不及抹去眼角的血液,抬头望去,于是,他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姜离骑到了大火鸟的背上。 没错,她骑在了大火鸟的背上。 夕阳落下灿烂的光芒,大火鸟趴在院墙上,扑打着翅膀,仿佛正要一飞冲霄。姜离骑在大火鸟的背上,还抓着大火鸟的两根逆羽,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姬烈,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诛,诛邪?” 姬烈眨了两下眼睛,却回不过神来,就连他想要骑大火鸟都不是那么容易,当初在雪峰要塞他更是明确的感觉到大火鸟那极度的抗拒。而她,她怎么就,就如此轻易的爬了上去? “你很奇怪吗?”姜离歪着脑袋看着悬吊在墙上的姬烈。 姬烈愣愣的点了点头。 “我是它的主人,随时都可以骑着它飞上天去。” 姜离拍了拍大火鸟的脖子,大火鸟停止了拍打翅膀,她从大火鸟的背上滑下来,蹲在墙上,低头看姬烈。 姬烈抓着墙,一言不发。 “你受伤了?” 姬烈点了点头。 “好可怜。” 她朝着姬烈伸出手,鬼使神差之下,姬烈也伸出了手,她用力握住姬烈的手,猛地往上一拉,姬烈飞了起来,稳稳当当的落在了院墙上。 她的力气好大。 姬烈瞠目结舌,看来她喜欢穿铠甲做骑士装扮,并不是虚有其表啊。 墙上很狭窄,姜离又背靠着墙柱坐了下来,姬烈默默的坐在她的对面,大火鸟飞到了姬烈背后的墙柱上,把头低下来磨擦着姬烈的脸,‘咕咕’的叫了两声。 姬烈嫌弃的挥了挥手,把它挥开。 “哈哈。” 姜离笑了起来,笑声很独特,也很爽朗,或许应该用明朗更为合适,而她的笑容美到极致,就像阳光里的雪正在慢慢融化。 “要不要喝一点?” 墙上有酒,装酒的器具不是精美的小酒壶,而是普通的陶瓮,比她的脸还大,她抱起酒坛,饮了一气,脸上泛着一层浅浅的晕红,这层晕红使她那冷清而高贵的眸子看上去多了一丝妩媚,也更为亲和。她懒懒的靠着墙柱,一条腿斜斜的伸展在墙上,另一条在墙外晃荡。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啊。 第一百七十二章 把大火鸟卖给我吧 夕阳慢慢的落下去。 姬烈和姜离坐在墙上,一口接一口的喝酒,大火鸟偶尔也会把长长的嘴喙伸过来讨酒喝,姬烈不理它,姜离却总是会笑笑,然后赏它一口。 从始至终,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眼神的对视也没有,姬烈很想问她,你倒底为何而来,又何时离去?然而,他终究没有问出口,因为她现在是个商人,商人周游列国是再正经不过的事了,而他不能驱逐一个商人。 殷雍说,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难道就是喝酒吗? 姬烈的酒量很大,具体多大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来也没有真正的喝醉过,在冰河之源时,那里极冷,就连脚指头都会冻掉,撒泡尿也能瞬间结成冰,所以,在非战之时,偷偷的喝上一壶酒,那是人间最畅快的事情。 姜离的酒量也不小,两坛酒落肚,她的脸上还是那层薄薄的晕红,一分也没增多,一分也没减少。 两人一鸟,一起在墙上喝酒,气氛很怪异。 终于,最后一坛酒被姬烈喝了个底朝天,他吐了口浑浊的酒气。姜离厌恶的挥了挥手,就像他挥大火鸟一样。姬烈又吸了一口气,第一次直视姜离的眼睛,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姜离道:“说吧,你想从我这里等到什么?” 隔壁的琴声又响起来了,蔡宣穿着雪白的裙子坐在一株柳树下,纤细的手指拔弄着琴弦,温柔的琴声仿若月光里的小船,轻轻的一荡一荡,很是绵缠,偶尔,她还会抬起头来,朝院墙上飞快的看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嘴角带着奇怪的笑意。姜离屈起腿来,拍打着膝盖,一下一下的,与琴声吻合的天衣无缝。 过了一会,见姬烈不说话,姜离斜了他一眼:“粮食?甲胄?兵器?或者,你看上了我的马?” 姬烈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其实她说的一切他都想要,可是他也知道,商人商人,无利不商,无奸不商啊。他什么都没有,别人凭什么给他?不过,他也的确需要这些东西,因为砍了山大王们的头,得到了大王们的宝藏,所以,粮食还能维持一段时间,但是绝对撑不到年底。至于甲胄、兵器、战马,甚至是战车,诸如此类战争资源更是他所急需的,现在,回风镇里有一千名士兵,其中只有五百人装备齐全。而且在不久的将来,如果天鄙青叶没有让他失望,那他还会有更多的士兵,他需要武器和铠甲来武装他们,虽然回风镇里也有个铁匠铺,可是却没有足够的铁。 陈国和召国已经开战了,安国的内乱也快结束了,他的大哥姬云已经想起他来了,留给他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我需要一条商道。” 姬烈的声音很沉,他必须得在陈国与召国的这场战争中分到一杯羹,从而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对抗来自流渊河南岸的威胁,况且,他从来也没有忘记过自己的诺言,他会回去的,飞跃流渊河,告诉他想告诉的人,我回来了,找到他想感谢的人,真诚的拜上一拜。 “商道?” 姜离挑了挑眉,站起身来,把手搭在眉上,将回风镇里里外外打量了一下,然后慢吞吞的坐下:“做为一位商人,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的领地很贫瘠,除了咸鱼与山货,我再也看不见别的。嗯,那道墙外的大海很是美丽,可是却不属于你。”说完,她弯起了嘴角,似笑非笑。 姬烈脸上一红,险些恼羞成怒,暗中捏了捏拳头,冷声道:“那你为什么……” “在雍都时,我就听说你有一只鸟,嗯,就是这只。如果你愿意把它卖给我,那么,你会得到你所想得到的一切。” 姜离好整以暇的看着姬烈,顺手向大火鸟摸去。谁知,这回大火鸟却没有理她,反而猛地扭过头去,朝着姬烈“咕咕咕”的直叫。大火鸟喜欢美丽的女子,却不喜欢被卖掉,像卖奴隶一样的卖掉。 姬烈眉头皱得更紧,嘴唇上方的颔纹越抿越深。 姜离却不以为意,她用一根手指头敲着膝盖上的甲叶,发出‘朴朴朴’的声音:“姬烈,又名虞烈。姬烈,安国的四侯子,其母为宋侯之女,天姿绝慧,因故嫁于安君,早亡。姬烈幼时愚顽,为国人所不喜,为安君所不喜,自小饱受欺凌,十二岁出使燕国,不知怎地,迷失在了流渊河,至此,姬烈消失,虞烈出现,虞烈在路上遇到了神医秦越,跟着秦越到了燕京,继承了秦越的爵位与领地,成了燕国的一名贵族。陇山一役,奔袭八百里,活捉了北狄之王的妻、子数十人,进献于燕君,获封二等男爵。冰河之源一战后,马不停蹄,率部前往旬日要塞,在旬日要塞以寡敌众,身陷重围,历经血战,乘飞鸟而上天,携飓风暴雪摧毁了雪峰要塞。而后又飞到了钟离城上,险些要了钟离洪虎的命。至此,虞烈消失,姬烈出现,率着残部来到了大海之畔,杞山之角。我,说得可对?” 姬烈怔住了。大火鸟直直的看着姜离,长长的嘴喙里冒出一个大水泡,‘噗’的一声,破裂了,糊了姬烈一脸。 姬烈抹了抹脸,神色阴沉如水。有些事,他自己都已经想不起来了,或者说,不愿再去想起,可是姜离却又把这些过往都摆在了他的面前,一一历数。而在她的面前,他就像光着屁股吹冷风一样,极其难受,这种感觉,犹甚于在他遭受背叛之时。 “我不是你的敌人。” 姜离仿佛猜出了姬烈的心思,眼里闪过一丝温柔与后悔,叩着甲叶的手抬了抬,好像想要伸出去摸一摸姬烈的脸,但是却又顿在半途,慢慢的缩了回去,背抵着墙,蜷了蜷腿,继续拍着腿甲:“我很了解你,甚至比你更了解你。你在旬日要塞卖了两千个奴隶,得了一万五千枚刀币,又在召国的宣城把钱财都换成了粮食。就在前些日子,你砍了不少头,又卖掉了一批奴隶,向召国换了一些铁。而且,你在燕京的时候,世人都称为你为奴隶领主。既是如此,你为什么不可以把它卖给我,换取对你来说更为重要的东西。” “咕咕,咕咕。”大火鸟大叫起来,仿佛在说,老子,不卖。 姜离定定的看着姬烈,根本就不在乎大火鸟的抗议。 姬烈闭了下眼,又睁开了眼,拍了拍大火鸟的脖子,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肩膀一耸,准备往墙下跳。大火鸟幽怨的看了姜离一眼,张开了翅膀。两名士兵守侯在墙下,身子挺得笔直。 “慢着。”姜离喝道,声音有些急促。 姬烈回过头来,凝视着她:“或许,在你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更或许,在你的眼里,我还是一个可怜虫。但是,在这里,回风镇,我是领主。而诛邪,它不是奴隶,也不是货物,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重要。你是商人,也是客人,我会善待你一次,仅此一次。既然你如此了解我,那么你就应该知道,我会杀人。” 说完,他冷着一张脸,向墙下跳去。 “慢着。” 姜离急了,一把扯住他背后的大氅,不让他跳下去,因为她知道,姬烈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头。她的力气真的很大,姬烈身材本就高大,身上又穿着沉重的甲胄,可是她却拽得死死的,大氅越拉长,姬烈双脚悬在半空,落不下去。 “放,放。” 姬烈想喊放手,可是脖子却被勒住了,一张脸涨得发紫。 “那你上来。”姜离就是姜离,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仍然说的是让姬烈上来,而不是说,不许走。 “你,先,放手。” 姬烈快喘不过气了。然而,姜离却固执的拉着大氅不肯松手,非得他点头。大火鸟又收拢了翅膀,一会看看姬烈,一会看看姜离,眼睛转来转去,嘴喙里冒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气泡。它只要一震惊,就会冒泡泡。 “噗嗤。”隔壁响起一声轻笑,琴声也叮咚一下,显得极是欢快。 “我,我,我上去。”姬烈艰难的点了点头。 “那我拉你上来。” 姜离不由分说的拉着大氅,一寸一寸的把姬烈扯上了院墙。大火鸟吐完了气泡,又飞到墙柱上趴了下来,伸长着脖子,一瞬不瞬看着姬烈和姜离,在它看来,这两人太奇怪了,也太愚蠢了。 姬烈喘着粗气,戒备的看着姜离。 姜离脸上的红晕慢慢褪了,她没有看姬烈,看着大火鸟:“我是一个商人,在商言商,我可以给你一条商道,从雍都直达这里的商道,没有任何人敢阻拦。这次,我带了三十车铠甲,五十车武器,八十车粮食,还有八百斤铜金,这些都可以给你,甚至,我的人也可以给你。” “人?” 姬烈又怔住了,大火鸟‘咕’的一声冒出了一个大大的气泡,比姜离的脸还要大。姜离眼睛闪了两下,瞬间回过神来,脸上微微一红,怒道:“是我的侍卫,我的侍卫。” “哦。”、“咕!” 姬烈松了口气,与大火鸟对视了一眼 姜离余怒未消,气咻咻地道:“但是,我有个条件。” 姬烈又松了口气,有条件总比没条件好。如果是无偿给予,那才真的不敢要,昊天大神从来也没怜悯过他。 “什么条件?” 姬烈问道,神情无比凝重,先不说那条商道,单是姜离方才说的那些货物,足以挑起一战争了。 “这些都是借给你的,两年之内,你得加倍的还我。” 第一百七十三章 暴风雨就要来了 “暴风雨就要来了。” 公输唬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那是一种冷嗖嗖的土腥味,从鼻子里吸进去,瞬间凉透全身,又从脚底下冒出来。 乌云在即墨城的上空翻滚,偌大的城池阴暗如死,每到七八月都是如此,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总是会让人始料未及。起风了,一股又一股的旋风在大街小巷里乱窜,门头上的灯笼荡来荡去,甚至有些被旋风卷走,一荡一荡的飘向天空。 院子里,仆从们拿着扫把追着满地的落叶乱跑,侍女们一支手按着裙子下摆,一支手托着木盘,小碎步迈得飞快,好像深怕跑慢了就被风给刮走了。年仅六岁的小儿子坐在台阶上拍着手掌哈哈大笑,台阶上,正对着滴水檐的地方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陶罐,只要暴雨一来,打在屋顶上,就会顺着滴水檐坠落在这些陶罐里,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很是好听。 公输唬很是喜欢这一幕,在慌乱中隐藏的乐趣,但是今天他却没有心情去欣赏侍女们那窈窕的,充满活力的身姿,也没有心情和小儿子一起坐在台阶上,数着雨水一滴一滴的滴在陶罐里。 今天,将是黑暗的一天。 狂风暴雨最为猛烈的一天。 侍女们捧来了公输唬的衣物,那是一套崭新的深袍,上面刺满了繁复的纹绣,代表着公输唬的身份和荣誉,齐国的上右大夫,这是他离任之时,先君齐重耳赐给他的,八年来,他一次也没穿过它,可是今天,他在侍女们的服侍下把它穿在了身上,腰部有些紧,肩头有些松,沉重的头冠箍得额头有些疼,不过,穿上了这套衣裳,公输唬觉得年轻了十岁。 “想要得到,就得先学会付出。” 公输唬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竭力的收缩着下垂的肚子,不让它堆挤在腰带上,把背挺得笔直,免得头冠压弯了脖子。 侍女递来一根拐杖。 公输唬没接,走到台阶上摸了摸小儿子的头。 “一二三六七八,一二三六七八。” 小儿子低着头,挨个挨个数台阶上的陶罐,每当数到三的时候,他就会跳过四和五,直接数到六七八。数来数去,六个陶罐就会变成八个,或许,在他的心里和眼里,这就是八个陶罐而不是六个。数了三遍,小儿子抬起头来看着公唬嘿嘿直笑,嘴巴上拖着长长的口水。这是一个傻儿子,聪明的儿子都死了。 “君上的心可真狠哪。暴风雨就要来了!” 公输唬把小儿子嘴巴上的口水擦掉,迈下台阶,朝院外走去,他的马车就等在门口,他要去见君上,和他一起去的人有很多,多得公输唬都数不过来。是啊,这次的变法太荒唐了,侵犯了太多的人利益,也流了太多的血。不可否认,齐国是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毛病,就和小儿子的陶罐一样,但是如果没有屋顶和滴水檐做缓冲的话,狂烈的风雨就不会乖乖的流到陶罐里,反而会彻底的摧毁它们。 马车在狂风中前进,车蓬被刮得呼啦啦响,车帘啪啪啪的翻卷着。一辆又一辆的马车从四面八方涌来,在中央广场汇聚,然后慢慢向章华宫驶去,没有人说话,就连马嘶声也没有,唯有无尽的风声。 气氛压抑的要死,比天上的乌云还要浓厚。这是暴雨即将来临的前奏。 公输唬把车窗推开一条缝,强烈的风冲进来,把他的眼睛也冲成了一条缝,从马车里看出去,黑压压的天空像是末日即将到来,黑压压的马车无声的行驶着,像是黑色的洪流正在逼向章华宫,对面的马车里坐着一个老头,比他还要老的老头,那人都老皱了,在马车里蜷成一团,可是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像是死了,又像没死,就算是死了,也是死不瞑目。公输唬认得这老头,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贵族,已经一百零一岁了,服侍过五任齐侯。 马车里都是老人,年轻人都在城外。 老人不怕死,反正已经活够了,年轻人不同,他们得领军,那是一支极其壮观的军队,东面的来自东海之滨,西北面的来自青金山下,东南面的来自齐国与鲁国的交界银湖,正西面的军队最为强大,那里直面大雍,是齐国最重要的屏藩,然而此时,统统都在向这里聚拢。 十八路封臣歃血为盟,等得便是这场暴风。 “暴风过后,齐国便会太平。” 公输唬把车窗放下,手有些颤抖,背靠着摇晃的车壁,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君上还是太过年轻啊,自打一出生,他就是齐国的世子,生活在强大而富庶的齐国,他没见过的事情太多,不知道的事情更多。他是齐国的万乘之君,跺一跺脚,整个中州东部都会震荡,就连海水都会翻起飓浪。但是,他却不知道这个万乘之君的‘乘’哪,是从何而来。 十八路封臣想要换一个君上,议论了很久,决定用更为年轻的十三侯子来替代。可是却没人议论被换下来的人会怎样,会是怎样呢?或许,不议论就已经是一种结果。公输唬不愿意看到这种令人痛心的结果,毕竟,他曾经对齐格寄予了莫大的希望,于是他坐在了马车里,而不是站在战车上。 “而此,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头冠太重了,压得公输唬的脖子又酸又痛,他真想把它揭下来,打开车窗扔出去,然而他终究没有那样做,只是把脑袋歪在半边,让车窗替他分担一些重量。 “蹄它,蹄它。” 风中响起了马蹄声,隐隐约约,若有若无,公输唬睁开眼来,闪过一些不屑,来的会是谁呢?不用去猜,肯定是白羽精锐,即墨城里驻扎有两千白羽精锐,受大将军调遣。 “白眼狼,你觉醒得太晚啦。终究,你不是齐人。” 蹄声越来越响,甚至压过了天上的狂雷,马车没有停下来,朝着章华宫驶去,马车里的人都走了出来,站在车辕上,公输唬也同样如此,他背着手,挺着胸膛,脸上神情凛然不可侵犯。 黑色的海洋前方出现了一堵白墙,白盔白甲的白羽精锐勒慢了马蹄,白色的盔缨在狂中乱卷。四面八方的门窗都紧紧的闭着,大街上空无一人,唯有白墙与黑浪在静默的对峙,而即墨城里的人都在狂风暴雷中颤抖。 “公输唬,你是要叛乱吗?” 乐凝骑在马背上,顶盔贯甲,冰冷的声音从面甲下透出来,两千名白羽精锐层层叠叠的排在他身后。只要一声令下,他们便会冲向那些站在车辕上的老人。尽管里面可能会有他们的亲人,但他们是军人,是齐国的脊梁。 “乱国的人不是我。” 狂风卷着公输唬的衣裳,他定定的站在车辕上。他的马车处于最前面,与乐凝和白羽精锐直面相对。章华宫就在白羽精锐的身后,因为暴雨即将来临,天色黑的像铁,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公输唬却知道,章华宫里的那位年轻的君上应该也知道了,或许正在沿着‘之’字型墙梯往上爬,爬到宫城的城墙上。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公输唬用尽全身的力气吼道:“不伦之法当废,乱国之人当诛,无天无地之人当除!” “何为不伦之法?” 乐凝冷笑,狂风把他的声音卷得很飘,可是那笑声却传得很远。 “白眼狼啊白眼狼,死到临头,却不自知。” 公输唬也在冷笑,却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只是朝着车夫点了点头。车夫咬着牙,抖起了马缰。 马车缓缓向白墙驶去。 乐凝举起了拳头,慢慢往下压。 “轰隆隆,哐啷啷!” 就在这时,天上突然暴起了一团又一团的狂雷,闪电疯狂的绞织着,把漆黑的天空闪的白得渗人,一道闪电划过黑的不见五指的地方,从那黑影里冒出了更多的阴影,一匹一匹马从那阴影里钻出来,马背上的骑士全身上下都笼罩在黑袍之中,他们高高的举着手中的剑,那是一种独特的剑,奇长无比,内弯的剑锷上雕刻着奇怪的符文,像是一个‘々’字,那是闪电的标志,也是齐国黑武士的标志,他们是黑夜中的利箭。他们与燕国的黑武士不一样,燕国的黑武士只是宫庭近卫军,虽然也拥有强大的力量,却无法与他们相提并论。因为他们并不是被供奉在宫庭之中,而是真正的战士,无比强大的战士,由他们创造的彪炳战功,令天下人震憾汗颜。 三百名黑武士冲出了阴影,挥舞着手中的剑,整齐划一,像是马鞭一样起伏,割烂了黑色的世界。 三百人如同一人。 正准备冲锋的两千白羽精锐被硬生生的拦了下来,并不是他们震惊于黑武士的威名,不敢与黑武士对冲,而是因为黑武士终生只效忠一人,那便是齐国的万乘之君。当然,天底下敢与黑武士对冲的军队不少,但是对冲之后还能活下来的却是极少,大雍的赤炎剑士可以,南楚的血凤卫或许也行,宋国的玄甲铁卫?宋蛮子在的时候,或许能冲一冲,而现在,肯定是一冲即散。至于朝歌青骑,那就是华而不实的存在,在黑武士的面前,他们就是待宰的羔羊。 “舅公,你们真的要反我吗?” 第一百七十四章 被流放的万乘之君 黑洞洞的天空冰冷而无情,闪电在咆哮,狂雷在轰鸣。 “舅公,你们真的要反我吗?” 轻飘飘的声音从宫城的城墙上响起,公输唬仰着头竭力的向城墙上看去,但是却只能看到一点白色的影子,那就是齐格,齐国五行属金,尚白。 “君上。” 公输唬看着城墙上那点白色的影子,眼里酸涩无比,他正了正头上的头冠,又扫了扫袍摆,匍匐在车辕上,朝着齐格施君臣大礼,最后一次的君臣大礼。 所有的老人也都拜倒在车辕上。 “看来,你们是真的要反我。” 齐格站在城墙上,狂烈的风扯着他的衣裳,就像一只只手想把他扯进地狱深渊里,他有些站不住脚了,不得不抓着城墙上的旗杆,头顶上飘扬着踏海吞日兽,此刻,它的样子无比狰狞。 “君上,老臣该死啊。” “君上,乱国之人当死啊。” “君上啊,变法乱国啊。常此以往,齐国必亡啊。” 一声声悲嚎响在城墙下,仿佛齐国真的已经亡了,他们都是亡国之臣一样。 齐格苦笑着。其实他早就知道公输唬他们的预谋,可是他却无法相信这一切,这些人都是齐国的股肱之臣啊,他们的眼睛都被乌云遮闭了吗?看不到齐国其实很衰弱,也看不到变法之后的强大齐国?不,他们看得到,只是为了那强大的齐国必须得进献他们的利益,或是生命。 齐格道:“舅公,你反我,是因为我杀了你的两个儿子吗?” “君上,臣是为了齐国。” 公输唬趴在车辕上颤抖。 天色太暗了,齐格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舅公,也看不见天空与即墨城,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处身于黑色的泥潭里,正在一点点的往下陷,然而,他却听见了自己冷漠的声音:“你们都想反我,我却不会杀你们。因为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是齐国的君侯,你们都是封臣。杀了你们,我就是暴君,齐国从来也没有暴君。” “可是齐国有妖姬,血色妖姬,因为那女人,齐国险些灭亡。” 公输唬趴在车辕上大声道,声音很是急切:“君上,诛杀妖姬,诛杀佞臣,为时未晚啊!君上啊,睁开眼睛看看吧,如今的齐国正在流血,狂风与暴雷就响在头顶,齐国不能覆没在这场暴风雨之下啊!” “若是我不呢?” 抓着旗杆的手指根根泛白,手背上的青筋不住的跳动,齐格咬着牙齿,冷笑:“在你们的眼里,她是妖姬,变法之人是佞臣,大将军身在齐国心在鲁,他们都该杀。可是,我的舅公,你告诉我,为什么妖姬和佞臣没有反我,反而是你们这群忠贞之士在反我,在召集各部家臣。东西南北,共计八万大军。舅公,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会杀我吗?” “君上,切莫被小人蒙蔽了眼睛啊。” 眼泪从眼眶滚出来,一窜一窜的滴在车辕上,老公输吼得嗓子都哑了,他真想冲到城墙上,揪住齐格的衣领,冲着他大吼,睁开你的眼睛,你还太年轻,你分不清忠佞!可是,倒底谁是忠臣,谁是奸佞?不剖开肚子,又有谁知道呢? 然而,齐格却回答了他:“对齐国有利之人,便是忠臣,对齐国无利之人,便是佞臣。我的老舅公啊,你才该睁开眼睛看清楚,你看,你们聚集了八万大军想要换掉我,我却对此束手无策,你们逼到宫城前要我杀人,我也不得不听你们的,要不然,齐国就会亡。哈哈,这样的齐国,难道,就是你们想要的齐国吗?哈哈哈……” 齐格疯狂的大笑起来,笑得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仿佛天底下最滑稽的事情就是他说的齐国。 公输唬趴在车辕上,越趴越低。所有的老臣都在那笑声中抬不起来,或许,也不是因为那笑声,而是暴雨已经来了。 泼瓢大雨倾盆而下,瞬间便把公输唬淋成了落汤鸡,雨水击打在头冠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那头冠越来越沉,系在脖子上的系领浸了水,像是坚硬的草绳一样死死的勒着脖子,令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脸上也布满了雨水,顺着脸颊一直流,钻进脖子,把心冷秀,然后又坠在车辕上,一滩又一滩。拉车的马在长嘶,拔着蹄子想跑,车夫拼命的拉扯着缰绳。老臣们在惊呼,但却没有人抬起头来。 闪电一道一道撕破了天空,像是愤怒的长剑来回的刮裂深沉的黑暗。对面的黑武士伫立在风雨之下,仿若一座座没有生命的雕塑。白羽精锐凝固了,乐凝勒着马原地打转。是的,一切都掌握之中,他还是太年轻了。 公输唬抬起头来,面朝着宫城的方向:“君上,今时今日的齐国正是由君上一手造成的,八万大军不日便会抵达即墨城。老臣没走,老臣不怕死,就算君上杀了我,老臣还是要说,齐国不能再流血了,不能再变法了,再变,必然亡国。”说着,他跳下了车辕,冲向雨里,张开双臂大叫:“齐国,并非君上一人之齐国!” “齐国,并非君侯一人之齐国?” 城墙上的笑声嘎然而止。 “君上啊!!” 老公输老泪纵横,胸口痛得无以复加,他后悔啊,后悔当初没有阻止先君将齐格送去燕国,燕人统统都是二愣子,除了一身血气别无所有,他们教会了齐格铁与血的道理,却没教会他如何隐匿自己的光芒,他就像是一头初生的踏海吞日兽,以为自己的力量足可翻江倒海,殊不知天下太大,人心太过复杂,岂是单纯的力量便能轻易的掌控? “君上啊,你莫非还在想依靠那些只知道钱财与杀戮的雇佣军?那些人不知道什么是忠诚与荣耀,他们都是商人,可耻的商人,唯利是图的商人啊!”老公输声嘶力竭的给齐格上着最后一课,他朝着黑漆漆的雨幕里大叫:“乐芈,你还在等什么?” “君上,大兄。” 无情的雨水冲唰着一切,从黑暗里驶出了一辆马车,齐国的大商人乐芈站在车辕上,先是朝着城墙上那晃来晃去的白色影子拜了一拜,然后又朝着骑在马背上的大将军揖了一揖。 “大兄啊,雇佣军愿意为齐国而战,却不愿意加入齐国,更不愿意唯大将军马首是瞻。君上啊,雇佣军依赖齐国而生存,但是却非依赖于齐侯。雇佣军,永远只是雇佣军。” “噗”的一声轻响。 骑在马上的乐凝喷出了一口鲜血,坠落在马下。 “原来,原来如此。” 齐格的身影在城墙上剧烈的晃动。老公输大步朝城墙下走去,穿过危然不动的黑武士,穿过呆若木鸡的白羽精锐,来到城墙下,极力的昂着脖子,直视着齐格:“君上,本就是如此啊。人心浩瀚,远胜于星河。人心黑暗,远胜于黑夜。变法,乱了人心啊。” “变法没错。”齐格的嘴唇在哆嗦,浑身湿透了。 “变法是没错,我的两个儿子也死不足惜,可是君上,这不是变法,这是在乱国。老臣恳请君上,禅位吧。” 公输唬沉沉的跪在了雨水里。 “禅让给谁?小十三,他才八岁。”齐格怔怔的道,眼神焕散,浑身颤抖,在乐芈出现,而乐凝倒下之后,他全身上下的精气神便被一支无形的手抽得干干净净,若是没有那根旗杆支撑着他,他早就已经掉下去了,摔死在那冰冷的雨水里。 “只要人心还在,齐国便还在。” “是啊,人心,多么可怕的人心。或许,我真的不适合做一位君侯。” “君上啊,老臣该死啊。” 公输唬趴在雨水里,暴雨激打着地面,激起一朵又一朵的水花,有些水花溅进了眼睛里,生冷的刺痛钻心刻骨,他狠狠的向乐凝看去,心想,都是因为这只白眼狼,君上才会以为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可以与老贵族和老士族相抗衡,但是,这是何其的可笑啊,那是整个齐国啊。白眼狼啊白眼狼,你会被千刀万刮! 几名士兵正把乐凝扶上马背,乐凝趴下的那一瞬间,面甲脱落了,眼皮动了一下,眼底闪过了一丝寒光。 公输唬没有看见。 齐格却看见了,只是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去猜测那丝寒光的意味,他抓着旗杆慢慢的滑到地上,一屁股坐下来。 “舅公,你们会杀我吗?” “不会。” “那么,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流放,此生此世,再也不能回到齐国,也不是再是齐人。” “不再是齐人?” 齐格裂着嘴笑了笑,无边的雨水钻进嘴巴里,咸咸的,冷冷的。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挣扎着站起来,看着匍匐在墙下的老公输,惨然道:“那样与死何异?” 公输唬道:“君上,死了就是死了,活着就是活着。” “是啊,至少我还活着,而这样也能让你们不至于背上弑君之名,看来,这的确是一个两全齐美的法子。想得可真是周到,看啊,这就是我的封臣。” “君上,老臣已经尽力了。只要还活着,便有将来。” “将来是什么时候?” “君上明白什么是齐国的时候。” 第一百七十五章 我听见了,我回来了 冬天来了,冰河之源上只有冬天。 天地静止,大河失声,唯有无尽的风在冰河上盘旋,狼牙谷位于冰河的尽头,左右各有两座雪山,像是擎天巨柱一般直插苍天,天上是白雾茫茫的一片,没有云彩,也没有太阳。 “呜呜呜呜……” 狼群在雪山上仰天长嚎,冰河之源上的狼从来不在月夜里嚎叫,然而,叫声依然苍凉。在冰河之源上,它们就是顶级的猎食者,它们猎杀所能看见的一切,包括比它们更为强大的冰熊。 冰熊的尸体被雪淹埋了一半,血水把雪地浸成了紫红色,三只幼狼在那尸体里拱来拱去,其中有一只短尾小狼正在刨着冰熊的内脏,另外两只则在分食着冰熊的两只眼球。狼是群居动物,等级森严,进退如一,冰河之源上的狼犹其如此,每当猎到了食物总是幼狼先食,而后方是狼王。 狼王足有牛犊大小,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眼睛却是赤红色的,像是镶嵌着两枚红宝石。它站在一块峭壁上,按着爪子看着谷底,眼神平静而阴冷。 从这里看下去,谷底就像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从南往北没有尽头,不过,它却在风里嗅到了一种味道,那不是冰熊的味道,也不是雪鹿的味道,而是一种古怪的鲜味,既陌生又熟悉。 人的味道? 狼王从峭壁上一跃而起,顺着雪坡往下飞奔,所有的狼都停止了嚎叫,扭头看向它,包括那两只小狼崽,但是它们却没有跟上去,因为它们没有得到狼王的命令。 谷底有人,死人。 冰河之源上到处都是死人,特别是这狼牙谷,在那厚厚的雪层下面埋葬着无数的尸体,被冰雪保存得很是新鲜,只要废些力气就能刨出来饱餐一顿。所以,冰河之源上的狼群格外凶恶,异常强大。而此,应该感谢苍天,感谢人类的战争。 狼王不喜欢死人,喜欢活人,尸体保存得再新鲜终究还是尸体,而活人就不一样了,活人血液是热的,它喜欢一边撕着猎物的喉咙,让那滚烫的血液顺着尖利的牙齿流进肚子,一边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是一双双垂死而迷茫的眼睛,它喜欢这种感觉,犹胜于血食。 谷底极静,积雪极深。 狼王的爪子下有一层肉膜,这层厚厚的肉膜可以隐藏锋利的尖爪,同时也可以在雪地上自如行走。爪子落得很轻也很快,像是四片羽毛不停的翻动。 风从北方吹来,新鲜的味道越来越浓。 狼王沿着谷底奔跑,绕过了一处弯道,它的脚步变慢,前面的风很大,掀起了雪山上和谷底的雪,它纵到一块石头上,警惕的凝视了一会,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又裂着嘴巴嗅了嗅,冷冽的风穿过四根森长的獠牙灌进肚子里,活人的味道就藏在那风里,仍然没有什么异样。它从石头上跳下来,耸动着前肩慢慢的前进,并且压低了后腿,风雪迷惑了它的眼睛,可是却难以迷惑它的鼻子。 活人就在前面,在这片风雪的后面。 风雪越来越猛,像是一道深不可测的漩涡,它在那漩涡中趴了下来,调整姿式,放低前肩,仰起脖子,后腿蹬上了崖壁,前爪按上了一块石头,厚厚的腿毛下,肌肉已经开始拉动,锋利的尖子正一点一点的冒出肉膜。 可以攻击了,猎物就在前方,骑着一匹马,我可以借着风雪奔向它,首先惊吓那匹马,让它掉头就跑,然后我衔尾追击,在冰河之源上没有任何马能跑得过我。 “怂!” 在那一瞬间,狼王暴起,脖子上的毛竖了起来,像是一团张开的雪刺。 “希律律……” 果不其然,当狼王把脖子上的毛竖起来的一霎那,前方传来了马嘶声,猎物嗅到了猎食者的味道,它肯定会掉头就跑,狼王窜上崖壁,踩着坚硬的冰石前进,身子几乎与大地平齐,但是速度却更快,而且并非是直线,时高时低,时绕时窜。这样会让马匹更惊,同时也会让马背上的人拉不开弓箭。 近了,近了。 越来越近,马匹高高的扬起了前蹄,叫声极其惊慌,两只前蹄并没有落向前方,而是落向侧面。 果然要逃跑。 “呜敖!” 后腿猛地一蹬,狼王从崖壁上飞起来,身子在半空中拉成了一道直线,前爪自然前伸,后爪向后伸展,这是最佳的攻击方式,也是最为迅猛的攻击方式,可以直接扑到马屁股上,把两只爪子掏进马腹,顺爪扯出肠子,然后一口咬断马背上的人的脖子。 血液,新鲜的血液。 眼神,绝望的眼神。 “希律律!” “簌!” 受惊的马掉头就跑,马背上的人却扭过头来,拉开了手中的骨弓,弦声一响,利箭穿破了风雪,扎入了狼王的腹部,最柔软的腹部。 “呜……” 一声悲嚎,猎杀结束。血液从狼王的下腹汩汩冒出来,很快便把雪地浸红了,狼王睁着冷漠无情的眼睛,看着那人勒转了马头,风雪缠绕着人与马,那是一个强壮的人类,在冰天雪地之中,光着膀子,穿着半件兽皮铠甲,头上戴着熊骨盔,熊骨的眼窝里插着两根鹞鹰的尾羽,脖子上戴着用兽牙做成的脖链,手上提着一把白森森的骨弓,腰上缠着一截虎皮,尾部挂着一柄剑,没有剑鞘,那柄看上去很锋利的剑拍打着腿,腿上缠着厚厚的毛皮,脚上也裹着毛皮。 “狼牙谷,我又回到了狼牙谷。” 那人说着狼王听不懂的话语,夹着马腹向狼王走来。狼王冷漠的看着那人,它知道,死亡已经来临了,这人身上有着死亡的气息,而它,从来也不会向死亡低头。 姮季骑在马上,狼牙谷在马头前伸展,一直展到冰河,如果再往前展,就会有春天,夏天,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过春天和夏天了,至于秋天,他从来就没有见过秋天。 狼王死在马前,脖子上仰,睁着眼睛看着苍天。 姮季朝着狼王锤了下胸口,这是北狄人的礼节,对英勇者的一种致敬。他骑着马向前走,绕过了狼王的尸体。转过那个弯道,翻下马来,跳上一块石头,双手弯到背后,猛然一声大吼。 “敖!” 雄壮而悲凉的吼声掩盖了无边的风雪,在两座雪山之间撞来撞去,正在雪山上翘首以待的狼群听见了这声吼叫,仿佛想起了什么,齐齐一怔,然后疯狂的向四面八方逃窜。那只短尾巴小狼怔怔的看着奔逃的狼群,它不知道同类为什么要逃跑,它太年轻了,刚出生两个月。它叨着冰熊的一截肠子,跳到了狼王站的那块石头上,按着爪子向北方看去。下一个瞬间,它尖叫了一声,掉头就跑,那截肠子掉在了雪石上。 人,活人。 密密麻麻的活人填满了北方,放眼看去,根本看不到边际,就连白皑皑的雪地也被活人占据了,再也看不到一丝白色。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骑着马,有的拄着骨拐,有的光着屁股在雪地上奔跑。骑着马的人非常强壮,大部份都光着膀子,面容生冷。 寒冷的风从北刮向南,绵延数十里的人群从雪山的北面走向狼牙谷,聚集在姮季的身下。 老祭司拄着拐杖走到谷口,面对着南方跪下来,把头深深的埋进了雪里。两名强壮的狄人抬着雪狼王的尸体走到老祭司的前面,把狼王的尸体放下。 “狼牙谷啊,冰河的尽头,勇士的英灵啊,徘徊在这里。愿你们安息,先祖啊,就在头顶。” “死者长眠!” 老祭司扬着满脸的雪,唱道。 “死者长眠。” 姮季半跪在地上,无尽的雪落在他的肩头。 “死者长眠。” 黑压压的人群扑啦啦跪了一地。 “虔诚,献给先祖。” 老祭司用一把骨剑剖开雪狼王的肚子,取出血淋淋的心脏,把它恭敬的放在额头前。 “虔诚,献给先祖。” 姮季拔出腰上的骨匕划开古铜色的胸膛,血水从块垒的肌肉上溢出,用左手接住,满满了接了一捧,把血洒在雪狼王的心脏上,人血与狼血深深的浸入雪地。 “虔诚,献给先祖。” 人群匍匐在雪地上,大声的唱颂。 “英勇,献给君王。” 老祭司剃下雪狼王的四根獠牙,捧着它交给姮季。 “英勇不死,生生不死。” 姮季接过狼牙,把它挂在脖链上。 “英勇不死,生生不死。” 人群回应君王。 “牺牲,献给勇士。” 老祭司挖下雪狼王的两只眼睛,把它埋在雪地里。 “牺牲,献给勇士。” 姮季拔出那没有剑鞘的剑,拄在地上,并且跪了下来。 “牺牲,献给勇士。” 人群趴在地上,五体投地,像是在拥抱深埋在雪土里的勇士。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如此。 没有人说话,风声呜咽,老祭司老泪纵横。在这狼牙谷啊,埋葬了多少的勇士。数也数不清,就像浩瀚的星辰。 年轻的骑士从人群里站起来,走到姮季的身旁,看着茫茫的冰河。 “三千年前,冰河流到这里便是尽头,本没有狼牙谷。三千年后,冰河冻结在尽头,你们的先祖开辟了狼牙谷,却不是为了凿开这条河流,而是为了无尽的流亡。如今,千年不化的雪谷下埋着勇士的躯体,英灵仍在雪山上悲嚎。” “我听见了,我回来了。我是北狄之王,姮季。” 第一百七十七章 冰河永不枯竭,北狄永不灭亡 北狄人没有王庭,北狄之王走到哪里,哪里便是王庭。 二十万人填满了狼牙谷,披着兽甲的北狄战士来到了冰河上,老祭司小心翼翼的捧出了珍贵的铁锹,最为强壮的八名战士一人一把,铁锹的样式很是奇特,它的柄很长很粗,比战士的手腕还要粗,战士哈了一口气,双手死死的握着锹柄,高高的抬起来,然后用尽全身力气,猛力贯下。 冰层被凿破了,像铁抢一样的铁锹深深的陷了进去,老祭司的神情无比激动,也无比惶恐。姮季走过去一看,雪窟窿凿得很大,但是却没有水。 “冰河永不枯竭,北狄人永不灭亡。” 老祭司跪了下来,朝着那八个雪窟窿叩首。 八名战士涨红了脸,其中一个壮得像头牛的战士红着眼睛解开了背上的绳子,把背后的战锤拧在手中,那是一柄硕大的石锤,北狄人缺铁,造不起昂贵的铁锤。不过,可别小瞧这柄石锤,它重达两百多斤,曾经把一头冰熊砸得稀烂。战士爬上了马背,战马承受巨大的压力,趔趄了两下,战士在马背上站起来,猛力一蹬,战马站不住脚,趴倒在冰河上,战士却抱着战锤飞了起来,带着强大的贯力,一锤子砸在铁锹的柄端上。 “轰,碰。” 一声重响,一声破响,铁锹往下陷了半丈,锹柄像竹筒一样破裂,断裂的木渣四下乱飞。战士抱着石锤落在地上,喘着粗气。 老祭司霍然起身,扑向冰窟窿,双手在里面一阵乱掏,捧出来的却不是河水,而是一把冰渣。 “苍天啊……” 老祭司捧着冰渣举向天空,神情悲哀若死。八名战士羞得无地自容,拧着石锤的战士犹其自责,看着那不冒水的冰窟窿,他举起了手中的石锤,猛地一锤砸向自己的脑袋。 “住手,鬼方图。” 姮季抓住了战士的手腕,磨盘大小的石锤顿在战士的头上方,离战士的脑门只有一寸,战士涨红了一张脸,双眼血红,直欲喷血:“姮季,你想羞辱我?” 北狄有许多部落,鬼方部落便是其中一个,酋长以鬼方为姓,上一任北狄之王便是鬼方部落的酋长,也是鬼方图的父亲。六年多前,鬼方图的父亲率着数十万北狄战士经由狼牙谷而入冰河之源,想要从燕人手里夺回原本属于北狄人的土地,他们从冰河之源一直打到陇山,不料还是败给了燕却邪,一路惨败,一路逃亡,最后经由狼牙谷逃到了更北的北方。姮季的父亲是姮氏部落的酋长,就死亡在狼牙谷。北狄人不可一日无王,按照古老的传统,幸存下来的姮季与鬼方图走进了熊窟,与数十头冰熊博斗了整整七日,最终两人同时走出了熊窟,然而,扛着冰熊之王的头颅的人却是姮季。 “你是英勇的战士,不该为此而牺牲。” “我亵渎了冰河,本就该死,我愿意把我的血撒在冰河上。按照古老的预言,冰河需要勇士的血才会融化,就算你是北狄之王,也不能剥夺我在死亡之前的荣耀。” “不,冰河没有枯竭,北狄人不会灭亡。你的血应该撒在南方,而不是这里。那里有春天,有夏天。” 姮季抓着鬼方图的手腕,一点点的把硕大的石锤拉离鬼方图的额头,最后猛然夺下石锤,甩了甩膀子,拧着石锤冲向鬼方图凿出来的冰窟窿,抱着石锤,一锤子砸下。 “嘶噶,嘶噶,哗啦啦……” 冰层破裂了,像蛛网一般纹裂,巨大的冰块翘起来,冰冷的河水喷出来,其中还飞跃着无数的冰鱼。两名战士滚进了河里,泡都没冒一下就沉了下去,鬼方图的马也栽进了河里,奋力的刨动着四只蹄子想要游上岸。姮季提着老祭司的脖子,单掌在马背上猛力一按,跳出了汹涌的河流。马沉下去了。 “苍天啊,先祖啊,冰河融化了啊。” 老祭司趴在河岸上,捧着冷寒刺骨的河水悲嚎。人群向汹涌的冰河奔来,战士们挥舞着骨剑,石锤,兽牙枪咆哮,老人们匍匐在地上,朝着苍天、大地、君王不住的叩拜,女人们捧着冰冷的河水,往脸上泼,往身上泼,唱起了凄凉的狄歌,光屁股小孩子们睁大了眼睛,他们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大的河流,在更北的北方,河流比他们撒出去的尿大不多少,而且这河里还有鱼,一条一条的大鱼,那可是他们想也不敢想的东西。 “凛冬覆盖了极北,野草不再生长,太阳不再升起,月亮像死人的脸一样冰冷,北狄人即将灭亡,却终未灭亡。冰河凿开了,预言实现了,最后的北狄人迎来了他们真正的王。” 年轻的骑士骑在马背上,远远的看着这一幕,他不是北狄人,尽管他的穿着与北狄人一模一样,头上戴着骨盔,上身是兽皮甲,下身是兽皮袄,腿上裹着不知名的兽皮,脚上穿着厚绒绒的毛鞋。 他是大雍人,一年前,他带着三十人从雍都出发,穿过了冰河之源,经由狼牙谷一直往北,追寻着最后的北狄人。如今,伙伴们都死光了,北狄人也寻找到了,并且他还带回了真正的北狄之王。然而,他却有些分不清,自己倒底是大雍人还是北狄人了。 河水哗啦啦的流着,战士们在狼牙口挖了一个又一个的雪洞,老人们聚在洞口剥着兽皮,小孩们拧着骨剑在学习战斗,女人们在河岸上捕鱼,她们扔下早就织好的兽毛网,欢笑着,提起一网一网的鱼。 篝火也升起来了,那是一团巨大的篝火,熊熊的火焰把姮季的脸映得通红通红。北狄之王就坐在火堆旁,与老人们一起剥着兽皮,他剥的是那张雪狼王的皮,老人们剥的是冻得像坨冰一样的兽尸。在离开极北之境以前,狄人把所有能看见的猎物都猎杀干干净净,他们不会再回去了,要么死在这里,要么就夺回曾经属于他们的土地。 他们是最后的北狄人,极北之境已经不能再让他们生存,那里被昊天大神诅咒了,所有的生命都在默默的衰竭。 “嘿,狐狸小子,快到这里来,这里暖和,给你留了半壶酒。” 老祭司笑眯眯的冲着年轻的骑士招手。年轻的骑士心神有些恍惚,他叫狐离,而不是狐狸,老祭司学识渊博,上知星辰,下知命理,但却总是会把他的名字叫错。 “狐狸!” 正在走神之间,肩膀上和腰上同时一紧,狐离扭头看去,粗旷的鬼方图从背后搂上了他的肩膀和腿,把他高高的举了起来,然后猛力的拉下,仿佛要将他的腰背拆断在自己的腿上,但是即将磕上膝盖的那一瞬间,鬼方图却猛地一抛,将狐狸抛在了雪地上。 “哈哈哈……” 鬼方图大笑起来,笑容很是得意,却没有半点羞辱和讥笑的意味。 …… 后面还有几百字哈,明天早上补在这一章的后面。今天有点不状态。随便写几百字也可以,不过,我不想那样做,况且,江山的每一章结束,都不能马虎,因为必须对照着以后的剧情。所以,请原谅哦。在看的人记住,这一章还没有完。 第一百七十七章 突然的袭击 冬天来了,燕国的大部份地方都没有秋天,过完了夏天直接就是冬天。 八月底,九月初,大雍还是草长鹰飞之际,燕国却是漫天大雪。鹅毛般大的雪纷纷扬扬的下着,燕京城内外一片浑白。燕十八抱着青铜小手炉冻得像只老鼠,他穿着黑色的羽绒,头上也戴着黑色的绒帽,把他那苍白的脸夹得小小的,肩上还披着厚厚的黑氅,可是他依然觉得冷,从脚底到头顶,无一处不冷。 燕十八讨厌冬天。 听说,冰河之源更冷,撒泡尿都会把小小鸟冻掉,那是怎么样的冷啊,冰封堡应该被冰雪完全封住了吧,里面的将士肯定更冷,铁甲会被冻成冰,剑与戟会把手上的皮肉拉掉,整个堡垒就是一处冰窖。 还是安国好啊,在安国的少台,秋风正在漫卷桃林,芬芳的香气就在天上盘旋,香气里飞着风筝,在那风筝的下面有着铃转般的笑声。姬灵,像百灵鸟一样的女子,拥有世上最美丽的笑容,最干净的笑声。她还记得我吗?那个徘徊在山脚不敢靠近她的燕国的傻侯子,被一阵风就给刮跑的傻侯子。不,或许她已经嫁人了。 听说,她的父亲准备把她嫁给卫侯,更有传闻说,朝歌城里的昭元王死了老妻,正准备迎娶她。 真是一个令人无比讨厌的冬天啊。 姬烈,你个傻子在干嘛?你这个背誓者,难道你忘记了自己的诺言吗?你说过,你要活着回去,可是现在,你却躲在那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看着安国内乱,看着安国滑入深渊,也看着我的姬灵被那老头娶走,是这样吗?你这个蠢货,你的血性在哪呢?当初不是把拳头抵在我的鼻子上冲我大吼大叫吗?现在怎么连屁都不放一个?傻子啊傻子,等你准备好了,百灵鸟也就没了! 燕十八把手炉越抱越紧,滚烫的炉壁却煨不热冰冷的胸口,嘴巴冻得发紫,浑身都在颤抖。自从接到这两封道听途说的消息之后,他就觉得冷,钻心的冷。他是燕国之君,万乘之君,跺一跺脚,整个中州北部都会天踏地陷,他的一个念头直接会决定成千上万人的生与死,然而现在,他只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他忘不了飞扬在天上的风筝,也忘不了少台城里的百灵鸟。 廊外的雪越下越大,黑武士们挺立在四周,就像黑色的雕塑一样。 燕十八就坐在廊上。 女子小心翼翼的靠近他,脚步落得又轻又浅,这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是百里大夫的女儿,知书达礼,温婉宜人。 “君上,风雪正寒,到里面坐吧。” “不必,我想一个人待会。” “是,君上。” 女子把手炉放在廊上,廊上也铺了一层浅雪,装满新炭的手炉刚一放上去,地上的雪就被无声的融化了。 看着女子转廊而去的背影,燕十八心想,他们都想我娶她,而她也值得我娶,但是我若娶了她,姬灵该怎么办?当真要嫁给那个老头吗?听说,那个糟老头已经快五十岁了,而且还是个病秧子,谁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希望他现在就死! 燕十八恶狠狠的诅咒着,此刻的他真的就像是只仓惶无助老鼠,他不是没想过不顾一切的命人去安国,向那位安国的上左大夫姬英提亲,告诉他,我燕十八要娶你的女儿,你不能把她嫁给任何人。可是他知道,他不能这么做,他必须得娶刚才那个女子,百里氏的女儿,百里冰燕。 痛苦,万乘之君也会痛苦。天底下没有不会痛苦的人,除非他是一块石头,除非他是无情的昊天大神。 万乘之君又怎么样?齐国的万乘之君不是一样被流放了么?听说,他是被自己的封臣流放的,十八路封臣起兵反他,所有的贵族和士族反他,就因为他想变得强大,不过,那是个傻子,手里没有任何的依靠便想强大,不是傻子是什么?活该他被流放,活该他被天下人耻笑。 我是燕十八,我不是傻子。姬烈那个傻子也不是傻子,他躲在角落里,等待着收拾残局。唉,真是个懦夫,聪明的懦夫。 燕十八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我不能像齐国的傻子一样,到头来,只剩下一个女人和两个奴隶追随他。老卿相用他的死告诉我,什么才是真正的强大。 风雪肆意的乱卷,这里是百里上卿的官邸,后院很安静,前院却是乱轰轰的一团。燕国的大人物们聚在一起,他们本来是到这里来赏雪饮酒的,此刻却在吵嚷着战争,是的,战争。 地图被挂在墙上,前将军车英提着青铜灯照耀着它,其实根本不用灯,雪光把堂上照得一派朗朗,地图上的城池与河流秋毫尘现。 “钟离洪虎这个叛国贼,当初就应该砍掉他的脑袋,插在戟尖上。” 鲁莽而英勇的中右大夫兼领车将军燕武拔出了剑,指着钟离城大吼,钟离城陷落了,无声无息的陷落,就像这场雪一样来得让人始料未及。 “迟早会砍了他的脑袋!大雍真的要与燕人结仇,那就不死不休!来吧,让他看看,什么是燕人的血,流的是铁!凤仪城有的是战士!” 凤仪城的领主是屈突冯河,这是一个面目威严的中年贵族,蓄着一把络腮胡,身上穿着铠甲,就是他带来了钟离城倒戈的消息,而现在,大雍的十五万铁甲把凤仪城围了个水泄不通。钟离城已经丢了,如果凤仪城再陷落,那么就再也没有坚城壁垒可以抵挡火焰战车了。 上右大夫车敬道:“雍公旧病方好,怎会在此时入侵我燕国?依我看,此举定是仲夫离所为。仲夫离败给了楚宣怀,肯定是想以这一战从恢复己身的名誉。” “管他是谁?凤仪城绝不能陷落,必须派出援军!”屈突冯河拔出了腰上的剑,一剑把面前的矮案剖成了两半,眼角余光却看着冷寒着一张脸的燕无痕。 燕无痕冷然道:“十五万大军围住了凤仪城,这是围城打援的战法,如果我们冒然前去解救,有可能正中敌人的下怀。 “那就不救了吗?凤仪城一破,平地千里,火焰战车可以直接辗到燕京城下。那样,我们就是燕国的千古罪人!记住,我们,你和我都是!”屈突冯河大怒,用剑指着燕无痕,脸色涨得通红,脸颊两侧的络腮胡根根倒竖。 “卿相以为何如?” 自从燕却邪一死,燕无痕便越来越稳重,也越来越像死去的大将军,他并没有被屈突冯河激起怒意,而是平静的向百里上卿看去。 百里氏原本是三侯子燕凌的支持者,在燕十八夺位成功之后,百里氏的爵位被削了一等,可是百里氏的家主,百里婴却被燕十八任命为上卿。 众人见燕却邪询问百里婴,纷纷向百里婴看去,此时,他们才记起来,燕国三大氏中的百里氏。 百里婴一直坐地图下面,目光随着车英手中的灯苗而跳动。众人看向他。他慢慢的转过身来:“齐国刚刚经历了一场变乱,减轻了大雍东面的压力,故而,大雍选择在此时入侵我燕国。十五万大军围了凤仪城,现在正是大雪天气,调兵不易,且易中伏,非是上策啊。” 众人纷纷点头。 “真的不救?” 屈突冯河眼睛越来越红。 百里婴摇了摇头,笑道:“屈突大夫莫急,凤仪城兵精粮足,又是天下雄城,就算是被十五万大军团围,没有三两个月就想攻破它,那是休想。” 屈突冯河怒道:“若是没有援军,终归会破。” “凤仪城破不了!” 百里婴道:“大雪已经来临,冬天已经来临。燕京的寒冷不消一个月就会漫到凤仪城,守军有城池可以依托,而敌人就只能在冰天雪地里瑟瑟发抖。我们根本不用派援军,昊天大神就会替我们打败强敌。然而,我所想不通的也正是这一点,仲夫离绝对不是愚蠢的人,我所能想到的,他必然也能想到。如今,他既然逆势而为,那么,就一定还有什么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还能有什么,不外乎一战!” 说来说去还是不派援军,屈突冯河关心则乱,大声嚷嚷起来。 “若要战,那便战吧,任何的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下都是儿戏!” “兵者,国之大事也,不可儿戏!我们应该商量出最更为妥善的办法!” “商量?商量!等我们商量出结果,敌人的阴谋之剑也就已经临头了!燕人无惧,唯有真正的无惧才能打败阴谋!” 霎时间,堂内乱作一气,有人主战,有人主和,也有人沉思对策。 燕十八站在堂外,听着封臣们你一言,我一嘴的争论着。 过了很久,雪越下越大,封臣们争吵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前去送酒的侍女们都停在门外,不敢进去,或许是怕被堂内的大人物责罚,也或许是因为燕十八堵住了门口。直到燕无痕想出来透口气时,才发现燕国的万乘之君正抱着手炉站在门外。 “肃静,君上来了。”燕无痕愣了一下,然后吼道。 “君上来啦,君上,凤仪城危矣!燕国危矣!”屈突冯河眼睛一亮,拄着剑单膝跪在地上,在他看来,燕十八比燕无痕有血性多了,杀了两个哥哥的人能不狠吗? “君上一言而定吧。” 百里婴拄着拐杖弯下了腰,他的年龄其实并不大,根本用不着拐杖,但是那根拐杖是管离子曾经拄过的,也是管离子的上一任卿相拄过的,所以他必须得拄着,而这样看上去也更具一股气势,睿智而阴沉的气势。 “我会去见仲夫离!” 燕十八走入堂中,一语震惊四座。 第一百七十八章 天赐的大雪,狂妄的南楚 大雪滂沱,黑色的玄鸟被大雪染成了白鸟,不过,不管是黑或是白,那巨大的翅膀都投下了更大的阴影。 燕十八骑着一匹黑马走出了玄鸟的阴影,也走出了燕京城,这一次他不再是单人匹马,他的身后跟着五万大军,这五万大军来自各部封臣,可以互相牵制,最终又听命于他一人。而直接嫡属于侯族的三万大军则留在了燕京城,他们将拱卫燕京城,直到燕十八归来,是燕十八,不是燕无痕,也不是百里婴。吃一亏,长一智,如今的燕十八再也不会把自己的安危置于别人的忠诚之下。 从燕京城到凤仪城六百八十余里,若是在往日,快马加鞭三五日便到,可是如今大雪封天,军队行进的很是缓慢,放眼看去,五万大军如同一条翘头摆尾的大黑龙慢慢的爬在皑皑白雪之中。 燕十八不着急,他并不是去和仲夫离决战,他有的是时间。临走时,他告诉所有的封臣,我会兵不血刃的解了凤仪城之危,而且,我还会把钟离城要回来,如果有可能,我甚至会亲手砍掉钟离洪虎的脑袋,把它插在旗颠上。 对此,封臣们将信将疑,那可是十五万大军,不是十五万头猪。不过,燕十八也并没有向他们做出多余的解释,现在他越来越像一位君侯,深不可测的万乘之君。封臣们选择了缄默,尽管有所怀疑,仍然调集了军队,因为此事涉及燕国的安危,任何一个人都不能逃脱。 燕无痕是上将军,他骑着马走在燕十八的身旁,稍微落后一个马头,他想问问燕十八,倒底为何如此肯定,然而,每一次他所遇到的都是燕十八诡异的笑容。那笑容把他的话堵了回去,就像是撒不出去的尿,很是让人着急。 战车的车轮辗过雪地,辗出一道又一道的划痕,战马的蹄子在雪地上落下了千坑万点,剑盾手、长戟手成排成排的前进,把洁白的雪地踩得乱七八糟,但是这些人为痕迹转眼又被大雪掩埋。 玄鸟大旗上也落满了雪,掌旗官燕趾不得不得时常的抖动它,每一次抖动,扑簌簌的雪就会溅进他的脖子里,被暖气融化,顺着背心一直流。 燕趾嘟嚷道:“真是一个糟糕的冬天,也是一场不合时宜的战争。” “大雪来得正好,很多事也来得刚刚好。” 燕十八在马背上缩成了一团,脸色比满天飞舞的雪花还要白,嘴唇冻得发紫,眼睛也睁不开,眯成了一条缝,让人很是为他担心,说不定还没有走到风仪城,这位万乘君王就被昊天大神给冻死了,那样的话,可真是一场天大的笑话。 看着漫天大雪与盈弱的君侯,燕无痕的眉头拧成了‘川’字,声音也格外的沉:“君上,仲夫离敢在冬季围城,必然就有另外的阴谋,我们所不知道的阴谋。” “阴谋本来就是不为人知的,这并不奇怪。不过,不论是阴谋还是阳谋,这一次仲夫离都会后悔。” 燕十八笑笑,露着洁白的牙齿,他的怀里捧着手炉,用大氅遮掩了,免得被士兵们看见。 大半个月后,五万大军终于到达了凤仪城附近,与此同时,八百里快骑也追上了燕十八,带来了冰河之源上的消息。 燕十八躺在营帐里,面黄饥瘦,身上裹着厚厚的羽绒被,像是一条被茧壳包裹起来的蚕蛹。燕氏三兄弟是知情者,他们围在燕十八的营帐里团团打转。 燕十八从被子里伸出一个脑袋,虚弱的笑着:“别担心,我死不了。” “君上,立即回燕京吧,趁着仲夫离还没有包围住我们的时候。狄人与雍人不一样,与我们有血仇,世仇。我们必须得立即回军,夺回冰封堡,要不然,他们就会居高临下的向燕京城冲来,和七年前一样。” 燕无痕单膝跪在地上,拄着青离剑。 “再等等,仲夫离不敢擅动,因为他不知道我倒底是来干什么的,也不知道我倒底带来多少人。这场大雪就是昊天大神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三天之内,肯定会有人来到我的营帐,要求与我会面。至于狄人,我们总得先解决掉一头,冰封堡就让他们先占一占吧,大雪会拦住他们的脚步。咳,咳咳……” 燕十八在被子里咳嗽,额头上滚满了汗水。刚一抵达凤仪城,他就命士兵们多设营帐,多挖雪灶,还命骑兵成天骑着马来回的奔跑,把战车排在大营前方,战士们站在战车上高声唱着战歌,造成数十万大军的阵势,以此来混淆仲夫离的视听。 仲夫离擅于奇谋,擅谋者必然多疑,他骑在马上望着远方。凛冬已然来临,北地的雪掩盖了一切,玄鸟大旗就在风雪中飞扬,那是一只黑底而金边的玄鸟,只有燕国的君侯才可以打的旗帜。 “燕十八来了,他来干什么?” “难道他真的是一个傻子吗?明知是陷井还要往里跳?” “他究竟带了多少人,他故意迷惑我,说明他带的人不够,我是否应该放弃凤仪城,转而攻击这支援军?” “然而,事情会是那么简单吗?” “两军交阵,疑者必败!” 朔风卷雪扑在仲夫离的脸上,铠甲上,大氅上,在他的身后是血红色的十五万大军,稍远一些的地方就是凤仪城。自从燕十八来了之后,仲夫离便停止强攻凤仪城,与燕十八隔着一条小河对峙。 戎马生涯数十载,仲夫离不是没有见过莽撞的疯子,但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心浮气燥。他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燥者,乃将之大忌,疑者,乃万军之冢,然而,他仍然会燥,仍然会疑。 雪越下越大,地上已经积了半尺。 战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战车的轱辘上结满冰棱,搬也搬不动,将士们穿不住铠甲,拿不住武器,敌人也同样如此,他应该挥军辗过去,把敌阵辗碎,若是凤仪城里的守军冲出来,那正好回马夺城,让敌人风雪里颤抖。若是凤仪城里的守城龟缩不出,那就解决燕十八,活捉一位万乘之君,想一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不论是那一种结局,只要熬过这个冬天,北狄人从北面杀来,大雍从南面辗过去,最终把燕国从八百诸侯中抹去,而那时,天下就会是另一种局面,大雍的威严再不容任何挑战。 “可是昊天大神啊,你为何要让南楚在此时称王?” 此时,南楚称王的消息已经传遍了中州大地,南楚的大军正源源不断的跃过大江抵达屈城,那个野心勃勃的蠢货甚至叫嚷着,要打到朝歌城去,把九鼎搬回凤歌城。 “楚连,你是疯了吗?还是真的以为八百诸侯都是一群猪?” 玄鸟大旗在远方晃来晃去,仲夫离紧紧的按着腰上的剑,嘴角两侧的颔纹越陷越深,他的下巴很是独特,中间有条缝,正好把一个下巴剖成两半,像是人的屁股一样。 “大好的机会呀,天赐良机,然而却时不我待啊。昊天大神啊,你倒底在想什么?难道,真的要看世人在这沸腾的九鼎里挣扎吗?多么无情!” 仲夫离仰起头来,朝着天上无声的怒吼,风雪扑在脸上,很快被脸融化,变成一冰冷的水,流了一脸。他勒转马头,朝着血红色的海洋奔去。 三天后。 …… 和昨天一样,后面还有几百字,明天补在这一章后面。最近眼睛不好,看电脑久了会疼。请原谅。不过,这样并不会让真正订阅的人多废起点币,反而会减少。 第一百七十九章 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天高云淡,脚下却是一望无际的雾海。 黑鸟怪叫着从头顶飞过。 小虞站在天鹰咀上,渺小的像是一粒尘埃。冷冽的风卷散了天上的云彩,又顺着小虞的肩头呼啸而下,灌入千刃悬崖。在那悬崖下面,龙须谷里,战士们押解着一群群俘虏,把他们推进巨大的篮子里,慢慢的吊上崖顶,然后又从天鹰咀的背面放下去,俘虏太多了,比龙须谷里的死人还要多,吊篮上上下下了三天,仍然没吊完,为了减轻吊篮承受的重量,俘虏们身上的铠甲被剥掉了,厚厚的衣物同样如此,手脚也被捆着,像是猪一样挤在一起。 战争就是如此残酷。 鱼罗夫败了,败得一踏糊涂,当他正准备强攻天鹰咀时,小虞比他快了一步,七千战士从两侧一泄而下,冲翻了营帐,踩灭了火灶,把鱼罗夫的三万大军切成了五段,首尾不相连。到处都是惊呼声,奔马声,惨叫声,而最为强力的一柄尖刀由鬼车军团组成,小虞奔在最前面,背上负着长剑,手里提着蝶翼,她到达谷底后,迅速的组织人手,沿着谷底往前冲,所向无敌,挡者披靡。匆匆拿起武器的敌人不是鬼车军团的对手,两侧是高山,他们无处可逃,只能仓皇后退,一段挤着一段,人踩人,马踩人,车踩人,踩死的人居然比战死的还要多。 鱼罗夫跑了,带着千余残军跑了。 小虞想,他肯定不会逃回阙城,他要是回去,宋伯约肯定会砍了他的脑袋。差一点,就差一点我可就以捉住他,我要是捉住他,我会感谢他当初放我们去寻找侯子,为了报答他,我会让他饱餐一顿,他想吃什么我就给什么,然后让熊战把他举起来,我会用侯子的剑抵着他的背,把剑尖刺入他的脊骨,再慢慢的从骨头缝隙处扎进去,一直扎入他的心脏,看着他死去,就像当年他对待侯子一样。可惜,还是让他给跑了,差一点,就差一点。 小虞有些懊悔,要是再快一点就好了,不过,他逃不掉的,只要他还在宋国,迟早有一天,我会捉住他。 “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天鹰咀的领主向小虞走来,身上穿着灰色的甲胄,腰上悬着剑,在最后关头,年老的领主也举着剑从天鹰咀上冲下来,带着他所有的战士,而且,鱼罗夫的三万大军中也有他的人,那是他的义子,就是那人在鱼罗夫的背后放了一把火,点燃了营帐,使三万大军彻底的陷入了恐慌之中。 现在,那人就走在老领主的身旁,这是一个年轻人,瘦瘦高高的,约模二十上下,斜长的眼睛就像两枚铁钩,嘴唇极薄,几乎看不到唇瓣。他也是一位领主,龙须谷附近的小领主,有十里封地。这次,他负责为鱼罗夫征集粮草。 他叫糜余,其实他应该叫风余,因为老领主曾经告诉小虞,这人不是他的义子,而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他和别人的妻子生的儿子,所以,老领主才会说,他永远也不会背叛自己。 俩人走到小虞面前,小虞仔细一看,年轻人和老领主长得一点也不像。不过,她也并不关心这俩人的血脉是否真的相连,作为一名称职的君侯,她得表彰勇敢而忠诚的封臣,她把龙须谷里的一条小河和沿河的二十里地赐给了老领主,又给了那不知是风余还是糜余的年轻人一片林子。 “只要天鹰咀没有陷入地下,风氏便会永远效忠于您,我的君侯。” “余氏同样如此。” 老领主半跪在地上,拄着铁剑感激涕零,年轻人却很沉默。 小虞赢得了这场战争,俘虏了两万多人,得到了两万多具铠甲,五千匹马,八百辆战车,数也数不清的兵器,现在,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拉起一支强大军队,横扫一百二十里龙须谷,甚至更远。经此一战,殷国才算是真正的建立起来了。 “君上,有八位领主想要见您,他们都是您父亲的封臣。您是否要召见他们,现在,他们就天鹰咀。”老领主佝偻着身子,神情极是恭敬。 “把他们带到我的营地。” 小虞眉头皱了一下,瞬间又展开了,她能猜出来这些领主都是谁,如果所料未差,他们都是龙须谷附近的领主,也是她的俘虏。她想,原本我可以把你们贬为奴隶,或是统统卖掉,不过,现在我不缺钱,做为一位君侯,有时候得学会虚伪的仁慈。是的,现在小虞什么也不缺。 营地就在天鹰咀后面,小虞坐着干净的,整整铺了三张虎皮的吊篮从天鹰咀上降下去。老领主知道小虞喜欢乘坐吊篮上上下下,便特地为她准备了这华丽的吊篮。 成片成片的俘虏被押解着走向营地,大群大群的战马被战士们牵向营地,小虞骑着马,由八十名护卫护送着,一路往前,所有的战士都用炽热的目光追随着她,像是看神邸一样,而所有的俘虏都羞愧的低着头,看着自己露外在外的脚趾头。 营地里,入目所见极其震憾,青龙大旗在风中飘扬,铠甲与武器堆成了一座山,八百多辆战车围绕着铁山,放眼看去,都是精良的战车,只有少许有损,只需要把车轮上的血信子标志一改,就可以立即上战场。 我应该感谢宋伯约,感谢鱼罗夫,是他们给我送来了辉煌的战果。小虞眯着漂亮的大眼睛心想。 营地正在扩建,建营地的人是澜丘的贵族和他们的战士们,看见了小虞,那些正在指手划脚的贵族迎了上来,大声的恭维着,甚至有人还唱起了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赞歌。也有人跪在小虞的马头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这是一群首尾两端的贵族,在战争来临之前,他们选择了背叛,离开了小虞,可是战争结束得太快了,结局也太令人不可思议了,于是,他们只能又调过头来,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乞求着小虞的原谅。 “都起来吧,你们都是我忠诚的封臣。” 小虞在马上抬了抬手,面无表情,心里却想,都是虚伪的恭维,而我也是虚伪的仁慈,虚伪的威严,其实我应该把你们身上的铠甲也剥掉,再把你们的手脚都捆起来,然后把你们也统统卖掉。不过,现在我不缺钱。你们应该和我一样,感谢宋伯约,感谢鱼罗夫。 中军大帐是最先扩建的地方,看上去不像是个营帐,更像是栋高大的木屋,姒英穿着崭新的铠甲在木屋前走来走去,趾高气昂,步履稳健。田氏兄弟也是如此。霍巡头上戴着一顶稀奇古怪的头盔,看上去像是个鸟头,脑后有两根长长的盔缨,一直坠到屁股上。 小虞问他:“上哪寻的?” 霍巡是个老实人,他撒不来谎,手掌磨擦着板斧的斧刃,嘿嘿笑道:“在鱼罗夫的中军大帐寻的,他们的铠甲也是。”说着,向姒英和田氏兄弟指去。老实人也学会了不老实,拉人下水。 “霍独眼,你这个叛徒。” 田重夸张的叫道。田立拉开了手里的弓,朝着霍巡虚虚的射了一箭。霍巡瞪了他一眼。 小虞笑笑:“很威风。” “是吧。我就说这头盔特别威风,戴上像个将军。”霍巡摸着屁股上的盔缨傻笑。 “你本来就是个将军。” 小虞微微一笑,嘴唇上的小胡子翘了起来,很是好看。战争结束了,殷国获得了喘息之机,接下来,就是整合力量,开拓国土,而真正的追随者应该得到赏赐,这是一个君侯必须学会的首要前提。 熊战挺立在木屋的门前,他的身材太魁梧了,没有任何一套甲胄可以完全的裹住他,他的身上穿着三套拼接而成的铠甲,样式很是怪异,不过他却不在乎,只要厚重就成,他是一座移动的堡垒。 门前还有一人,那人来自祈国,是天下第一剑客蒙奇的胞弟蒙离,他只比熊战矮上半个头,身上穿着特制的铠甲,双手拄着一柄巨大无匹的剑,像是雕塑一般纹丝不动。在这场战役中,蒙离与熊战一样勇猛,他骑着高大的战马,挥舞巨剑冲向敌阵,舞动的寒光搅起一片片死亡之浪。 很好,像是两座门神巨将,正好可以用来让那些领主和俘虏们都深刻记得,战争是如何取得胜利的。 小虞走到木屋里。 里面已经燃起了熏香,都是珍贵的香料,若不是老领主风夷献上来的,那便是澜丘的贵族们。小虞走到矮案后面坐下,摘下头盔放在案上。姒英坐在她的下首,田氏兄弟坐在左右。铁丘黎是小虞的近身侍卫,他按着剑,像标抢一样挺立在小虞的身后。门口是熊战和蒙离。 大门大开着。 从屋里向外望去,澜丘的贵族们徘徊在外面,萎萎缩缩的不敢进来,老领主带来了八名俘虏,他们的手上还捆着绳子,脚上也套着绳子。他们看着门口的熊战和蒙离,瞳孔在不由自主的收缩。 熊战和蒙离像看猪一样看着他们。 一名士兵挺着戟走上前去,把俘虏们手脚上的绳子挑断,没有小虞的命令,谁也不敢挑开俘虏的绳索,包括老领主。 “君上,您忠诚的封臣,您可怜的俘虏求见。” “进来吧。” 小虞听见了自己淡漠的声音。 第一百八十章 我来了,我征服 取得一场决定利的胜利很难,但是,站稳脚跟后的惊喜也会接踵而来。 小虞取得了龙须谷战役的胜利,不管是澜丘还是殷丘,所有曾经心怀两端的,犹犹豫豫的贵族和领主们都改变了以往的态度,纷纷拜倒在她的马头前,恨不得把脑袋摘下来,把心掏出来,让她看一看,他们是有多么的忠诚。 而在天鹰咀南面,那些仍旧属于宋国的领主们也在悄然的改变,因为宋国已经没多余的力量来阻止殷国的重建,更没有强大的力量去控制它的拓展。西戎人卷土重来,他们骑着马,翻过了落日山脉,怪叫着冲向阙城,宋伯约把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了西面,抵挡着西戎人的入侵。若说宋伯约是头猪,那也不是,天底下没有那样优雅的猪,他就躲在阙城那高大的城墙里面,优雅的品着美酒,优雅的看着地图,优雅的等待着西戎人被打败的消息,然而,现实是残酷的,西戎人并没有被打败,尽管他派去了十三万大军。 西戎人在前进,虽说前进的缓慢,但却的的确确的在前进,一城一城的前进,宋伯约的十三万大军当然在后退,一城一城的后退。 从什么时候开始,宋国竟然如此虚弱?强大的宋国去了哪里?强大的军队为何一直在后退。 所有人都在猜测。 于是,小虞的机会来了,她兵不血刃的获得了龙须谷,沿谷两岸方园三百里的领主们都表示了对她效忠,他们原本也是殷国的封臣,当青龙大旗飘扬在他们的领地上时,他们纷纷赞美着小虞的英姿,说她和她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 “难道,我真的长得很像那个什么父亲?” 说得人多了,小虞也陷入了疑惑,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位父亲,因为她是遗腹子嘛,不过,她却从封臣们的口中知道了父亲的形象,应该是一位仁厚之君,长得还不赖,然而却因太仁厚了,先是被宋蛮子骗走了龙须谷南面的龙涎堡,后来又被宋蛮子派人越过了天鹰咀干净利索的灭了国。 龙涎堡,故名思义,这里盛产龙涎草。放眼整个中州大地,龙涎草就只有蔡国的上蔡城和殷国的龙涎堡才有,极其珍贵。来来往往的商人终年络绎不绝。龙涎堡的两侧是高山,堡垒架在山梁的中间,与天鹰咀一前一后的守卫着殷国,就像是两道栅栏。如果没有丢掉龙涎堡,殷国说不定就不会亡国。 龙涎堡的领主世世代代都是扶风氏,这一代的领主叫扶风择翼,当小虞率着两万大军横扫一百二十里龙须谷时,他就在高大而巍峨的堡墙上看着,置宋伯约的命令于不顾。 扶风择翼很年轻,也很英俊,有着刀削的眉毛,英挺鼻子,温和的眼睛,温润的嘴唇,他敢抗拒宋伯约的命令不是无的放矢的,因为龙涎堡足够强大,在巨大的财力支撑之下,堡内常年累月供养着一万两千名战士,这些战士有别于普通领主们的战士,拥有最为精良的武器、铠甲与战车,他们不事生产,专事作战,以及保护商道的安全。当年,宋蛮子约小虞的父亲下棋,从棋盘上赢走了龙涎堡,原本打算换一位领主,但是扶风氏不答应,换封君可以,换领主绝对不行。于是乎,盛怒之下的宋蛮子亲率五万大军强攻龙涎堡,然而,蛮横的宋蛮子在龙涎堡栽了个大跟斗,扶风氏打开了坚固的堡垒,与宋蛮子的五万大军决战于野,一场血战下来,宋蛮子少了个手指头,却拽着那根带血的指头,向天下人宣布,龙涎堡世世代代都姓扶风。 现在,那根带血的手指头被装在罐子里,作为陈列品,永远的摆放在龙涎堡的地窖里。而堡墙上则多了一个雕塑,那是一只戴着手甲的拳头,有力的拳头,里面握着一截手指头。 抚风择翼就站在雕塑的下面,没有穿铠甲,身上却披着大氅,腰上也挂着剑。他的首席谋臣站在身旁,和他一起并肩望着北面。 “择翼,宋伯约的金简又来了,他质问我们,为什么纵容叛匪作乱。” “你回他了吗?” “回了。” “怎么回的?” “我告诉他,现在是秋天,龙涎草的收获季节,天下各国的商人都会来到龙涎堡,而龙涎堡里的战士必须得确保商队与商道的安全,哪里也不能去。” “很好。燕京正在下雪,你真的不回去看看?” “不了,我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雾海,也喜欢龙涎堡里的女子,皮肤像水一般娇嫩,温柔而多情。” “你又看上了谁的女儿?若是真的喜欢,我亲自去为你提亲。” “免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才是我风格。” “哈哈。” 谋臣与封主的对话很是随意,两人的神情也很是轻松。谋臣很年轻,与扶风择翼一样年轻。扶风择翼曾经游学燕国,在燕京学宫里待了三年。这位谋臣不是龙涎堡人,而是燕国人,是扶风择翼在燕京结识的好友。当这位谋臣骑着一匹马,晃晃悠悠的来到龙涎堡,告诉扶风择翼他已经无家可归,需要抚风择翼收留的时候,扶风择翼惊呆了。他的名字叫管落风。 “择翼,你猜,青龙大旗下的那人在想什么?” “这不难猜,现在他如日中天,没有人可以拦阻他的脚步,等他把龙须谷外的旧臣们都收服之后,他的军队会更为庞大。那时,他肯定会到这里,从墙下望着我们。” “是啊,他若想经略后方,就必须得有坚不可摧的前方。等他来了,你是准备给他备上美酒与美女,还是准备朝着城下撒上一泡尿?” “你猜?” 扶风择翼耸了耸肩,英俊的脸上挂着捉谑的笑容,那笑容很是好看,像是阳光一样灿烂,龙涎堡里的女子大部份都暗恋领主大人,剩下的一部份不是太小就是太老。 管落风穿着白色的长袍,头上戴着墨色的板冠,腰上悬着一柄细剑,他按着剑轻轻的拍打着身旁的雕塑,叹道:“我不喜欢这只拳头,也不喜欢这拳头里面握着的手指头,你知道,当我在你的地窖里看见那截手指时,我吐了足足三天。” “你的意思是备下美酒?”扶风择翼挑了挑眉毛。 “不,相比于这只拳头,我想,站在堡墙上撒尿,那肯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而且我很想看你撒尿,当着龙涎堡所有的女子撒尿,你得小心,别让风尿湿了裤子,那会有损你的形象。想一想吧,那会是多么有趣的场景啊,从此以后,龙涎堡的女子就属于我管落风一个人了。” “你个混蛋!” “你不知道吗?我向来就是这么混!” 管落风无所谓的摊了摊手,一副欠揍的表情。 “我现在就尿给你看。” 扶风择翼左右瞅了瞅,侍卫们离得老远,往后一瞅,来来往往的商队就像蚂蚁一样爬在弯弯曲曲的山道中,低头一看,堡垒里的人都在忙忙碌碌,没有人会抬起头来。他走到堡墙的边缘,抓着箭垛口爬上了墙,正准备揭开长袍的下摆,来上一场疯狂的,前所未有的一泡尿,可是他却撒不出来。 “快点,快点。” 管落风朝着城墙的另一面跑去,嘴里却不住催促着,他准备只要扶风择翼一解开袍子,他就大叫:‘看啊,看啊,领主大人在墙头撒尿啦。’ “落风,快来看。”扶风择翼站在墙上,看着北面。 “看什么看?我不看,你快撒。男子汉大丈夫,说撒就得撒!”管落风没有回头,大声的嚷着。 “他来了。” “谁来了?” “青龙大旗。” 扶风择翼的声音有点飘,管落风回过头来,怔了一怔,而后猛地回过神,朝着墙垛奔去。 历史会永远的记住这一刻。 当血凰王率着三万大军抵近龙涎堡的时候,扶风择翼正在墙头准备撒尿,大智近妖的管落风正在拳头雕塑下张着嘴巴。而血凰王则骑在马上,抬着头,看着他们。 “他是在看我们吗?” 管落风问道,从堡垒上看下去,骑着马的小虞比一只小鸟大不了多少。 “不知道。” 扶风择翼摇着头撒谎,其实,当小虞抬头的那一瞬间,他与小虞的眼睛对上了,他的心里颤了一颤,那是怎么样的一双眼睛啊,清澈明亮又锐利如鹰,只是匆匆的一眼,就已经深深的刺入人的心里。 “那俩人是谁?” 小虞骑在马上,问她的封臣。她身边有数十位封臣,有新封臣,也有旧封臣,新的封臣是姒英他们,旧的封臣自然是投诚的领主位。 “他就是龙涎堡的扶风择翼!另一人是他的谋臣。” 天鹰咀的领主风夷年龄虽然大了,眼神却是极好,一眼就认出了墙头上的扶风择翼。 “他在干什么?” 小虞皱着眉头,又问。 “或许,或许是在准备美酒。”老领主有些结巴,是个男人都能看出来,此刻的扶风择翼是在准备撒尿,你看,他的左手提着袍子的下摆,右手正向裆里摸去,好似要将什么神秘的物事给掏出来。 “黑不隆冬,你去看看。顺便告诉他,我来了,要么打开城门,决一死战,要么,臣服于我。” “轧轧轧……” 独腿黑鸟从小虞的肩头起飞,沿着龙涎堡的城墙飞向扶风择翼与管落风。 第一百八十一章 英雄与草芥的唯一区别 黑鸟飞上了龙涎堡,顺便把扶风择翼身上大氅的系领给啄断了。与它一起飞上去的还有一支箭,箭杆上只刻着四个字:臣服于我。 大氅从城墙上悠悠坠落,落在小虞的马头前。那支箭则插入了拳头雕塑的缝隙里,箭尾在急剧的颤动。城墙下,一名站在马背上的战士弹了弹手中与人等高的长弓,脸上挂着不屑的冷笑。 “这就是殷无忌?他与他的父亲可一点都不像啊。”扶风择翼在城墙上呆呆的看着。 “那你是准备美酒还是准备撒尿?” 黑鸟在龙涎堡上方盘旋转,发出阵阵刺耳的怪叫声,管落风捂着耳朵,看着它一会俯冲过城墙,一会又绕到城堡里上下翻飞,搞得城堡里鸡飞狗跳,士兵们准备拿箭射它,那畜牲却灵敏之极,士兵的弓箭还没有完全张开,它就已经‘嗖’的一声窜到了天上,‘轧轧轧’的叫着。 “美酒?不。撒尿?不。” 扶风择翼从城墙上跳下来,脖子上有一道血痕,是那畜牲啄出来的,摸了一把,火辣辣的疼,来而不往非礼也,他接过士兵递来的弓,把那犹在颤抖的箭从拳头雕塑里拔出来,引弓搭箭,瞄准了怪叫着的黑鸟。 管落风道:“那是死亡的使者,鬼车鸟,是殷无忌养的宠物,你若是射死了它,那就意味着战争。” “龙涎堡里的人不会畏惧战争。” 扶风择翼松开了引弓的手,刻着‘臣服于我’的利箭冲向天空,眼见就要把那黑鸟洞穿,那畜牲猛地一拍翅,朝着九天之上窜去,利箭追着它,越升越高,然而,上升的势头却越来越慢,最终,那畜牲又猛然冲下来,用独爪抓住了往下坠的箭,耀武扬威的从扶风择翼的头顶飞过,沿着城墙急转而下,落在了小虞的手臂上。 扶风择翼大张着嘴巴。 管落风抽出了腰上的细剑,一脸鄙夷的看着龙涎堡的领主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糟糕的箭术。” “我的箭术是很糟糕,可是我的堡垒却很坚固。冬天快来了,那件大氅就送给他吧,希望能给他带去一点温暖。” 扶风择翼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慢悠慢悠的晃下了城墙。 面对来势汹汹的三万大军,扶风择翼并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打开城门与其决战,而是命令士兵,紧闭城门,把守城墙,没有他的命令,谁也不许出战。 龙涎堡架在山梁的中间,城墙便是山梁的一部份,坚固的就像一只铁乌龟,不论是谁,要想轻易的攻取它,那是痴人说梦。小虞也不例外,不过,她并没有撤军,而是在龙涎堡外驻扎了下来,每天都会有领主来拜访她,那些领主大部份都来自澜丘与殷丘,也有一部份来自小虞准备去,却还没有去的地方,譬如殷丘东面的景丘,澜丘西面青丘等等。 对此,小虞很是满意,她并不着急。她在她的营帐里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领主们,尽管那些领主未必如他们所说的那般忠诚。 秋天一天一天的过去,冬天即将到来,在冬天来临之前,无论如何,小虞一定会将龙涎堡纳入殷国的版图,而这个决定是昨天才刚刚诞生的。昨天,她骑着马窜到了高处,看见了令她口瞪目呆的一幕,商队,庞大的商队,成群结队的商队,一眼也望不到头的商队。 “嗯,这样看来,龙涎堡确实富有。” “是的君上,扶风氏富得流油,昊天大神把最珍贵的东西赐予大地,而扶氏氏则把大地围起来,建了一座牢不可破的堡垒。君上可能不知道,扶风氏原本不是我们殷人,三百年前,我们打败了他们,他们为了保住堡垒才臣服于我们。不过,他们没有任何的荣耀与忠诚可言,他们的眼里就只有龙涎草,是不折不扣的商人。” 老领主风夷骑着马看着远方的龙涎堡,小眼睛里尽是不屑,然而下细一看,就会发现,在那不屑的目光下面隐藏着羡慕与贪婪。现在,做为首批投诚的领主,他得到了小虞的信任,是殷国原有旧臣中的大红人,所有想改旗易帜的领主都会来找他,通过他向小虞表达自己的忠诚,而他当然会向那些领主索取一些东西。 小虞的眼睛也亮了,晶晶亮。 扶风择翼日子过得很悠闲,他自然不知道小虞已经掂记上了他的财富,每天一大早,他就会披上华丽的铠甲,骑着高头大马去城墙上转一圈,然后再到堡垒中的各大商肆里走走,看着一车一车的刀币和蚁鼻钱被拉到地窖里,龙涎堡下面的地窖无比庞大,不仅陈列着宋蛮子的手指头,还有一座山,钱币垒成的山。 扶风氏不争天下,扶风氏只争钱财,这是扶风氏的族训。 龙涎堡是个开放的堡垒,只要你带来足够的钱财,前门便会为你打开。堡中极其热闹,商人们操着各地的口音,穿着五花八门的衣裳,士兵们在堡垒中的每一个角落巡逻,不过这是多余的,来到这里的商人都知道遵守秩序,没有人敢惹事生非。街道上还有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那便是龙涎堡的女人。 龙涎堡的战士很强壮,龙涎堡的女人很美丽。众所周知,天下美女出蔡卫,蔡地的美女身姿窈窕,擅弄音乐,卫地的美女知书达礼,气质如烟。但是,龙涎堡的美女一点也不比蔡卫的美女差。在这里,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有三百日都在下着蒙蒙细雨,因此,龙涎堡里的女人皮肤格外娇嫩,一捏出水,一点也不夸张。 龙涎堡里有很多酒肆,酒肆里有很多美女,她们或许称不上倾国倾城,然而,足可当得温婉如水。 管落风很喜欢美女。 自从离开燕国之后,他骑着马去过蔡国,也去过卫国,最终蔡国的美女没有留下他,卫国也没有,却被龙涎堡里的女人迷住了,每天,他都会在不同的女人的温柔的怀抱里醒来,朝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吻上一口,又在那吹弹得破的脸蛋上捏上两把,然后提着酒壶,醉熏熏的离开酒肆。 扶风择翼就在酒肆外面等他。 太阳从东方升起,悬浮在烟雨之上。 两个年轻人骑上了马,开始了他们例行的每日巡游,左边的扶风择翼英俊潇洒,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傲然的气势,每当他的目光停顿,总会惹得路上的女子脸红心跳。右边的管落风神情懒散,整天都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过,恰是这样,让他看上去别有一种风味,所以,女人们才会怜惜他,《兰泌苑》的头牌艳姬兰沁儿颇是青睐他,每次都不会收他的钱,而且临走之时,还会送他一壶酒。 现在,他就捧着兰泌儿送他的酒,一口一口的闷着。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扶风择翼道:“我若是你,就把兰泌儿娶回家,虽然她是兰泌苑的艳姬,可你知道应该,她的恩客只有一个人,那便是你。” 管落风道:“我若是你,就把龙涎堡的后门打开,与殷无忌决一死战,或者把他请进来,带到你的地窖去逛一逛,然后告诉他,只要拥有了扶风氏的忠诚,殷国将会无比强大,而不是像现在,做一只缩头乌龟。你不知道,人们都在背后议论,说你……” “说我不像是扶风氏的子孙。” “你倒底在犹豫什么?” “龙涎堡从来也不会犹豫,自从昊天大神把龙涎草种在这里,而我的先祖们又在这里建了一座堡垒之后,面对挑战,龙涎堡就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战死沙场,让敌人畏惧,二,备上美酒,让敌人臣服在利益之下。” 此时,两位年轻人已经来到城墙上,扶风择翼回过头来,看着车水马龙的堡垒,秋风掀起他背后的大氅,像是旗帜一样张扬。他新换了一件大氅,这件大氅的系领上镶嵌着铜金,就算那只黑鸟再来,就算它把嘴喙啄烂了,也休想啄断这条系领。 风有些冷,扶风择翼紧了紧大氅,冷声道:“世人都说,龙涎堡没有忠诚与荣耀,只有利益。然而,他们却不知道,就算是货物也有应有的价值与尊严。我,扶风择翼不会再让任何人在棋盘上决定龙涎堡的未来。绝不。” 管落风道:“你也说过,殷无忌和他的父亲不一样。” “他身上流着那人的血,和那人没什么两样。” “你若想要战争,他必然会给你战争。自从青龙大旗在殷国的废墟上竖起来,战争就从来也没有停止过,那黑鸟飞过的地方就是尸山血海。” “你倒底是谁的谋臣?” 扶风择翼怒了。 管落风却摇摇晃晃的向城墙的另一面走去,按着箭哚口向下看去,那是一望无际的大营,青龙旗在风中翻来卷去,战马的嘶啸声远远传来,而在那大营的后面,一队一队的战士正向大营聚拢,他们是新近投诚的领主带来的军队。 管落风指着那黑压压的大营与源源不绝的军队,说道:“你看,他是众望所归,他的铁蹄还没有辗上那些土地,而土地上的领主却纷纷向他靠拢,你以为他们都看中了他什么?血腥的杀戮?或者仁慈的宽恕?不,他们看见了历史的车轮。” “历史的车轮?” 扶风择翼走到管落风的身旁,看着那令人震憾的一幕,他的眉头皱起来:“他不是神,不能主导历史。他只不过是在已经腐烂的宋国的尾巴上点了一把火而已。而很多人都料到了宋国的灭亡,甚至比他更早。” “哈哈,你想说你自己是吗?” 管落风笑起来:“你料到,你猜到,在那至为关键的时候,你能不能遵巡自己的预料去做,这才是至关重要。也是英雄与草芥唯一的区别。” 第一百八十二章 骄傲的年轻人 “他在等什么?” “在等你做出决定。你看,他就在你的堡垒下溜达,就像在自家后院一样。如果他是女人,我一定会拜倒在她的裙下。” “可惜他不是。” 小虞骑着马,顶盔贯甲的走在龙涎堡的城墙下,高大的战马缓缓的迈动着蹄子,把头盔上那马尾般的盔缨颠得左右摇摆。高达十五丈的云梯竖起来了,像是密密麻麻的树桩一样,攻城塔没有云梯那么高,却比云梯更为结实,上面爬满了士兵,他们正在里面安置床弩,更远一些的地方,一架架抛石车正在绞着机刮,一群群士兵拉着板车,正把一块块石头垒在抛石车的旁边。 “他等得不耐烦了。” “看上去没什么两样,只是攻城塔多了两具而已。那些抛石机也不怎么样,就算那些石头像雨点一样打来,也动摇不了龙涎堡垒分毫。” 城墙上,扶风择翼仍在死鸭子嘴硬。 管落风白了他一眼,递给他一个竹筒,里面当然是装着信简:“等你看过这个之后,就会知道,他确实等得不耐烦了。” 扶风择翼把竹简一根一根的抽出来,拼凑在一起,粗略一看,眉头紧紧的锁起来:“这是什么时候来的消息,可靠吗?” 管落风又白了他一眼:“昨天夜里,当你在你的领主府里呼呼大睡的时候,有人敲开了我的门,把我从温柔乡里惊醒,也把它交给了我。至于可靠性,你自己不会看吗?上面加盖着雍公的桐日印章,大燕的玄鸟印鉴,还有一只踏海吞日兽。” “踏海吞日兽?他们不是刚换了一位君侯吗?齐国不是想称霸天下吗?怎么会和桐日印章出现在同一封信简上?或许,这只是一个玩笑。” “哦,昊天大神哪。” 管落风拍了下额头,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扶风择翼,你除了长得比我好看,就再也没有任何一点比我强了。” “你终于承认了,我长得你比好看。”扶风择翼笑嘻嘻的说着,脸上的神情却越来越凝重。 管落风抢过他手中的竹简,把竹简又一根一根的塞入竹筒里,拧好筒盖,揣入怀里:“南楚称王了,三位万乘之君同时颁布了昭示令,不论是燕国还是齐国,或是雍公自己都不敢开这样的玩笑。来年,正月十五,上元节,雍公会在雍都汇聚天下诸侯,只要还承认自己是大周王朝的封臣,那么,就必须得亲身前往。听说,就连准备迁都的昭元王也会驾临雍都。” “难道宋伯约也会去?” 扶风择翼表示怀疑,宋伯约现在就是热锅上的蚂蚁,西戎人都快打到阙城了。 “当然会去。我这里还有一封信,来自宋国的阙城,宋伯约已经从十三万大军里抽调了八千人,准备应对雍公的召令。当然,他不会亲自率军去江北。但是,正月十五的上元节,他必去无疑,除非那时候西戎人已经打到了阙城,宋国已经灭亡。你要不要看一看?” 管落风又从怀里抽了一支竹筒,他的长袍很是宽大,里面装满了东西,不是酒壶就是竹筒,偶尔还会有女人的亵衣。 “不看了,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扶风择翼摆了摆手,他只是一位领主,像雍公召开诸侯盟会这样的大事,还轮不到他去参加。 “关系可大了。” 管落风像看白痴一样的看他:“你想啊,就连四面逢敌的宋伯约都会去,殷无忌能不去吗?殷国刚刚重建,正是需要得到天下诸侯承认的时候,他会跑得比谁都快。” “的确如此,现在离正月十五还有多久?”扶风择翼终于回过神来了,一张脸苦巴巴的。 “不到四个月。” “还有四个月。哈。” 扶风折翼笑了一声,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然而,下一个瞬间他笑不出来了,因为管落风锤了他一记,直接把他的笑声锤进了肚子:“四个月,从这里到雍都就算是走直线,也得大半个月。而天底下的道路都弯弯曲曲的,你有看见过直线的道路吗?留给殷无忌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还得回军,整顿一下后方,布置一下攻势。所以,如果你想和他耗下去,那只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他不会等到冬天,龙涎堡也不会结冰,你的如意算盘都会落空。你没见他已经把河流封截了吗?” “封了又怎样?”扶风择翼仰起了头,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怎样?” 管落风又锤了他一记,怒道:“不要做白日梦了,殷无忌已经找到了龙涎堡的弱点,龙涎堡的确坚不可破,但那是在面对敌人的时候,而不是把背后露给敌人的时候。龙涎堡的水源依赖于背后的龙须谷的河流,殷无忌截断了河流,并不是想渴死我们,而是在等待,等待河床稳定下来,那时,他就可以从龙涎堡的城墙下面钻进来。” 扶风择翼道:“我会守住暗河的蛹道,他们出来一个,我就砍掉一个。” 管落风气道:“是的,你的确可以这样。不过,他有数万大军,他会在你的背后强攻,在你的脚下骚扰,而你的领民都是有血性的商人,他们会不满,而且已经对你不满了,那时,你就会发现有很多不同的声音都在告诉你,要么决一死战,要么备上美酒。而那个时候,你认为殷无忌还会像现在一样只是在下面溜达吗?” 扶风择翼摊了摊手,垂头丧气地道:“看来,龙涎堡好像已经被攻破了。说不定,他会砍了我的头,插在戟尖上。”说完,他转身朝城墙下走去。 管落风反倒心头一紧,快步追上去,压低着声音吼道:“你发什么疯?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已经没得选择!” “我没发疯,如果他是个女人,我也会和你一样,拜倒在她的裙下,可惜他不是。你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叫择翼吗?” 扶风择翼在‘之’字型墙梯上顿住脚步,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管落风,眼神像针一般锐利。 管落风一下怔住了。 “其实,那不是选择的‘择’,而是折断的折。我出生的那一天,就是他的父亲在棋盘上输掉龙涎堡的那一天。司商在父亲授意之下,为我起名折翼,就是要让我永远的记住,龙涎堡是如何被背叛的。背叛,世人只知道封臣会背叛封君,却不记得,封君也会背叛封臣。而这,是多么的可笑!” 扶风择翼咬着牙齿,眼睛红了,背后大氅被风扯得冽冽作响。此时,他就像是一头愤怒的孤狼。 管落风彻底怔住了,过了很久,他闭了下眼,又慢慢的睁开眼睛,痛苦的道:“你说得对,背叛就是背叛。我之所以离开燕国,就是因为背叛。我从来也没有想到,令我自豪的燕国会背叛它忠诚的勇士。你准备怎么做?不论生或死,我会与你一起。” 管落风朝着扶风择翼伸出了手,自从他离开燕国之后,每个夜里,他都会梦见观星台,梦见自己的父亲在观星台上拿剑砍掉了老师的头,甚至还会梦见虞烈,梦见他在火海里挣扎。直至如今,他仍然不知道虞烈就是姬烈,也不知道姬烈的消息,毕竟中州太大,诸侯众多,不是刻意之下,谁会去关注一个小人物的生与死呢? 扶风择翼也伸出了手。 “啪”的一声响,俩个年轻人的手紧紧的拍在一起。 他们大笑起来,无视风起云涌。 …… 后面还有五百字,明天补在这一章的后面。 第一百八十三章 黑色的鬼魂 天气越来越冷了,坟山上犹其冷。 陵辕里升起了一团火,士兵们围着火堆烤火,然而,跳动的火苗却暖不透身上冰冷的铠甲。 一名矮小的士兵咒骂道:“我最讨厌冬天,更讨厌下雪的冬天,母亲生我的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雪,我一生下来,她就断了气。” 另一名士兵碰了碰他的肩,笑道:“怪不得你如此矮小,原来是因为奶水没有吃够。” “该死的奶水,该死的冬天,你是想和我决斗吗?” 矮小的士兵大怒,锵的一声拔出了剑,在他身旁那名士兵的眼前晃动。那名士兵也不甘示弱的拔出剑来。其余的士名唯恐天下不乱,纷纷大叫起来。 “闭嘴,住手。” 这时,士兵首领从外面走进来,掀开草帘的那一瞬间,寒风扑了过来,把跳动的火苗扑得滋滋乱窜。士兵首领浑身上下都透着阴寒的气息,那是坟山所独有的气息,在这该死的坟山上待久了,自然而然会沾上那些腐烂而潮湿的阴气。 士兵首领走到火堆旁烤火。 矮小的士兵从火架上取了半只烧得流油的烤鸡,殷勤的奉上,涎着一张脸:“头儿,怎样?” 众士兵也都期盼的看着士兵首领。 “还能怎样?” 烤鸡烤得滚烫,士兵首领一边歪牙裂嘴的啃着,一边囫囵不清地道:“死了这条心吧,只要那人还活着,我们就得守在这个鬼地方,寸步不离,更别说跟随大军去江北。” “那就杀了他!” 矮小的士兵把剑尖放在火上烤,脸色阴沉的可怕。其余的士兵不说话,却都下意识的按上了剑柄。 “杀了他?活得不耐烦了吗?” 一根鸡骨头险些卡在喉咙里,士兵首领脸色涨得通红,艰难的把它咽下去,瞪着周围的士兵。 矮小的士兵阴恻恻地道:“冬天就快到了,幽山上冷得吓人,那破茅屋根本挡不住风寒,他迟早会冻死。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干脆一点?” “他是世子殿下。”士兵首领冷寒着脸。 “想要谋杀君王的世子殿下,坟山上的守陵人。这里没有别人,我们可以做得人不知,鬼不觉。” 矮小的士兵把烤得通红的剑尖插入水盆里,气泡汩汩直冒,青烟腾腾而起,而他的脸色越来越骇人。所有的士兵都喘着粗气,看那不停冒着的水泡。 士兵首领也在看那水泡,脸色阴晴不定。 “杀了他,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君王不会怪罪我们。” 矮小的士兵把剑抽出来,青烟已经散去,水盆里又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头儿,头儿。” 士兵们兴奋的看着首领,压着嗓子一遍一遍的呼唤,他们已经受够了这里,除了坟包与鬼魂,什么都没有,他们都是骁勇的战士,本该渡过大江,用手中的剑去为大楚开辟更为广阔的天地,而不是在这里用剑窜烤鸡。 “希律律。” 这时,辕外突然响起一声马嘶。 “穿着红鞋子的黑衣女人又来了?” 陵辕内霎然一静,所有的士兵都向草帘外看去,阴冷的天空,雾蒙蒙的密林,在那密林之间有一条小道直通陵辕,一匹纯黑色的马驮着一团黑影正向陵辕走来。雾很浓,根本看不清来人的样子,就连马都是模模糊糊的,唯一能看见的就是黑与红,一双红色的鞋子。 最近,陵辕里流传着一个鬼故事,说得便是这人与马,士兵们说她是坟山上的孤鬼,总是在阴雨天出现,头上戴着黑色的斗笠,脚上穿着红色的绣鞋,那匹马也是从地狱里冒出来的,眼睛会喷火。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这只是士兵们为了排解烦闷而编造出来的鬼故事。 不过,没人知道她是谁,也没人敢拦她,因为她的手里拿着楚王的令牌,上一任首领就死在那令牌之下,那一天,天上下着暴雨,密林里刮着狂风,前任首领没有看清楚那面令牌,她抽出了挂在马腹上的剑,一剑洞穿了首领的喉咙。 “蹄它,蹄它。” 马蹄声在树林里荡来荡去,黑色的马和红色的鞋子越来越近,马腹上的那柄细剑一荡一荡。 陵辕里的士兵眼睛瞪得浑圆,不由自住的咽着口水。犹其是那名矮小的士兵,不知怎地,他觉得那双红鞋子很是刺眼,那细剑也很刺眼,而他心里非常慌乱,真想就此转身便逃。 黑马驮着黑影走进了陵辕,又从篱笆墙外走到了院子里。士兵首领站起身来,所有的士兵也都站起身来,跟随着首领走到屋子外面,与来骑对向而立。 黑马重重的打着响鼻,在马头前喷起了一团团薄雾,黑衣女人骑在马上,隔着厚厚的帷布居高临下的看着士兵们。过了一会,她从袖子里摸出一枚令牌,在士兵首领的面前晃了一下,急匆匆的一下。 黑马向前迈了一步,士兵首领下意识的退了两步,挂在马腹上的细剑便在这时被她拔了出来,锋利的剑尖从士兵首领的脖子上擦过,插入躲藏在首领背后的矮小士兵的喉咙里。 “呃,呃呃。” 矮小的士兵捧着喉咙叫不出声来,血水从他的手指缝隙里冒出来,沿着细剑上的纹路一直流。黑衣人慢慢的抽回剑,剑尖离开脖子的一霎那,血水激射如潮,矮小的士兵瞪裂了眼睛,‘碰’的一声栽倒在地,倒在地上时,身子还在不停的抽动,血水从喉咙上的伤口一股一股往外喷,就和刚才水盆里冒着的气泡一模一样。 杀了人,黑衣人把剑在马腹擦了擦,勒着马调转了头,朝陵辕外走去。看样子,她是又准备去幽山上晃悠了,像鬼魂一样的晃悠。 “锵锵锵!” 接二连三的拔剑声响起,士兵们纷纷拔剑,就连士兵首领都抽了剑。 “嗯?” 黑衣人仿佛怔了一下,黑马甩了下尾巴,转过身来,黑衣人面对着一干剑拔弩张的士兵。士兵们晃动着手上的剑,想要把她包围起来,却又不敢,那首领犹犹豫豫的靠近,正准备说话,黑衣人猛地一剑插入了他的喉咙。 士兵首领倒下去了,和矮小的士兵肩并着肩,喉咙上的伤口往外冒着血,与矮小士兵的血液混在一起。 血,红得渗人。 黑衣人抬起剑来,指着剩下的士兵。 士兵们都在后退,他们都是悍不畏死的战士,但是在这一刻却都被黑衣人那股阴狠绝伦的气势给震住了。 黑衣人放下剑,把它挂在马腹上,转身离去。黑马蹄得蹄得的踩着蹄子,地上留下了一窜带血的马蹄印。从始自终,黑衣人没有说一句话。 等那黑衣人走远,再也看不见了,士兵们才回过神来,你看看我,我瞅瞅你,都是一脸的惊骇。首领死了,他们又得换一位新首领了。 突然,那个与矮小士兵险些决斗的士兵嘟嚷了一句:“今天这双红鞋子与往常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看上去大了一些。” …… 虽然还没有到冬天,但是茅草屋里已经很冷了,楚舞从墙壁上取下弓箭,背在背上,把那柄残破的铁剑挂在腰上,用腰带扎紧,然后又把草堆上的皮袄扯下来套在身上。这是一块用野兔、野鸡、野狗、野狐的毛皮拼节而成的皮袄,样子虽然很是难看,但却颇是暖和。 “若是没有这把弓,我肯定已经饿死了。” 楚舞崩了崩弦,发出嗡的一声响,走到门口仔细的看了看,外面的天阴沉沉的,冷风嗖嗖嗖的贯来贯去,这样的天气,陵辕里的那些士兵是不会来找麻烦的。 确认屋外无人,他又走到墙角,把草堆掀起来,把草堆下面的泥土拔开,露出了一张木板,再把木板揭开,下面居然是一个地窖。 地窖不大,深不过三尺,宽不及丈余,里面藏着几块黑乎乎的东西,摸上去硬梆梆的,像是黑色的石头一样。楚舞挨个的数了一下,一共八块,一块也不多,一块也不少。这些都是他腌制的野味,最大的那一块是半只獐子。 “冬天马上要到了,林子里的猎物会越来越少,我得再储备一些,不然,这个冬天很是难熬。” 把木板盖上,把泥土掩上,再狠狠的踩上几脚,把泥土睬得结实,看上去与周围的泥地别无二致,然后才把杂草堆上去,掩盖的仔仔细细。 陵辕里的士兵会来偷东西,自从他们发现楚舞在林子里打猎之后,时不时就会光顾这个破茅屋,最为可恨的是那个矮小的士兵,他每隔一天就会来一趟,拿走他能看见的所有食物,一点也不会给楚舞留下。 “他们想要饿死我,没那么容易。” 收拾好了之后,楚舞从茅草屋里走出来,外面很冷,不是燕京的那种冰天雪地的生冷,而是一种阴冷,这种冷一下感觉不出来,但却会越来越冷,江南就是这样,从骨子里凝结的冷。 林子里结着很浓的雾,擦脸而过的树叶冷得浸人,地上的落叶潮湿而软绵,脚步落在上面不会发出半点声音,来到一株大树下,楚舞蹲下来,想了一想,又站起身来,朝着林子外面走去。那树下有个洞,里面住着野兔一家,他已经猎杀了两只大的,还有三只小的,每次路过那个树洞他想把它们捉住,腌成肉块,然而,他终究没有那要做,因为总得留下一些。 是的,留下一些,为来年做准备。 如今的楚舞已不再是南楚的世子殿下,只是坟山上的守陵人,他不知道会守到什么时候,或许是一辈子。 第一百八十四章 林中追逐 穿过林子,楚舞的头发湿透了,他把系头发的草绳扯下来,双手抱着额头,压着湿漉漉的头发,顺着脑后一直往下挤,把头发上的露水通通挤掉,再用草绳系在脑后,没有挽髻。 “南蛮人就是这样的装束,我现在与一个南蛮人没什么两样。” 楚舞甩了甩头发,自嘲的笑笑,把杂毛皮袄上的露水拍掉,沿着一条斜坡走到山涧里,在冰冷的瀑布面前洗了把脸,又把那把破剑抽出来,在石头上磨了一阵,这剑越来越锋利,怎么磨也磨不薄,剑刃上的缺口就像是锯子一样,不论是割肉、刺杀,还是锯骨头,样样都行。 在山涧里抓了两条鱼,一条泥鳅,用钻木取火的方法升起了火,填饱了肚子。顺着山涧往里走,越往里走,石头越少,涧泉越小,松柏却越来越茂密。楚舞采了一些新鲜的松枝,腌制野味必须得用到它。幽山的松枝很香,熏出来的肉块带着冷冽的香味。 “或许,那香味来自地下。” 茂密的松柏林后面是另外一个世界,地上不再是碎石头或是腐烂的落叶,而是青绿的草地,两侧是蓬蓬灌木丛,草地的尽头有两座坟包,坟头上开满了不知名的小花,颜色极是素洁,指甲盖大小,嫩白嫩白的,与樱脂花长得有些类似。风一吹,散发着清冷的香气。 楚舞从来也没见过这种花。 几只守陵兽歪倒在草地中,身子已经陷入了地下,只有脑袋露在外面,其中一只兽眼里也开着那种小花。楚舞弯下腰去,把那花拔出来,放在嘴里嚼,清新的香气顺着嘴巴灌入肚子,令人心神为之一清。 走到坟包前,楚舞掏出怀里的一束茅草,用剑把草切成一截一截,撒在坟头上面,在幽山上,这样的坟包数不胜数,里面埋的人都是楚舞的先祖,所以,他的怀里一直揣着茅草,只要遇到孤坟便会拜上一拜。 坟里面住着狐狸一家。 “俩位先祖在上,楚舞为了活命,不得不打扰先祖的英灵,还望先祖莫怪。” 楚舞跪在坟包前,大礼九拜。 他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先祖当然没法回答他,只有轻轻的风声响在耳边。过了一会,他在右边的坟包寻到了一个泥洞,洞口还有一些新鲜的泥土,这个泥洞就是狐狸一家的入口。 狐狸的肉不大好吃,有些酸,可是狐狸的毛皮却很是暖和,冬天快到了,夜里越来越冷,楚舞需要它们的毛皮来做脖领。 狐狸是非常狡猾的动物,弓箭对它们没用,只要往坟里一钻,你就再也捉不到它。不过,狐狸再狡猾也比不过人类,楚舞早就准备好了。先是把一张网放在洞口,那网是用树滕做的,极其结实,就是一头山猪都冲不破。然后再把挂在屁股后面的松枝取下来,择了一些潮湿的,用火点燃,浓烈的烟熏得楚舞眼泪直冒。松烟钻进了泥洞,顺着弯弯曲曲的泥道灌进了狐狸的家里,不多时,坟里面便响起了‘吱吱吱’的叫声,格外渗人。 楚舞裂着嘴巴,无声的笑起来。 小半个时辰后,楚舞捉到了三只大花狐狸,它们想用装死来蒙骗楚舞。楚舞不上当,用剑刺死了它们,把它们拴在屁股上,满载而归。 沿着来时的路返回,楚舞采了一些不知名的小花,这种小花很香,可以用来伴着松枝一起熏制狐狸肉。 在瀑布下把三只大花狐狸洗剥干净了,大卸八块,简单的熏了一下,毛匹用树枝撑着,内脏被他当场烤来吃了,脆脆的,颇是爽口。为了避免被士兵们偷走他的食物,他都是这样在外面熏制肉块,而且不是一次便能熏好,来来回回的需要熏上七八遍,不过,他的耐性越来越好。 “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把火堆用水泼灭后,楚舞顺着斜坡往回走,斜坡仍然是那个斜坡,几个月以前,他险些在这里丢了性命。现在,爬这样的斜坡,他如履平地,扯着草藤,三两下便窜了上去。谁知,刚一上去,他便呆住了。 树林里有团黑影,黑色的马,黑色的人。 浓雾锁着人与马,看上去晃晃忽忽的很不真实,仿佛是幽灵鬼魂一样。楚舞的呼吸急促起来,他取下了背上的弓,用箭指着树林里的影子,喝道:“你是谁?” “希律律。” 马背上的人影没有回答他,那匹黑马却高高的扬起了蹄子,人立起来。于是,楚舞看风了一双红色的鞋子。 “你倒底是谁?!” 楚舞拉着弓箭的手颤抖起来,眼睛越瞪越大:“你不是她,她已经死了,死在我的剑下,你倒底是谁?” 雾越来越重,马蹄重重的落下,马背上的黑影勒着马,一步一步的后退,退出了楚舞的视线。 “哪里走!” 楚舞大叫一声,松开了手,利箭脱弦而飞,朝着那黑影扎去。‘叮’一声脆响,黑影扬着细剑,利箭插在树上,箭尾剧烈的颤抖。 楚舞拔出了破剑,朝着黑影追去。 那黑影扭过头来,看了楚舞一眼,却并不急着催马,而是提起剑来,在树上一阵乱划。楚舞冲到近前时,那黑影已经消失在密林深处,树下有零乱的马蹄印,箭杆还插在树上,一切都是真实的,不是梦魇。 “你倒底是谁?” 楚舞双手握着剑,背抵着树身,向四周张望,额头上爬满了汗水,眼睛里尽是惊骇。 这时,头顶突然坠下来一滴露水,恰好落在鼻尖上,那冰冷的露水激得楚舞浑身一抖,情不自禁的仰头看去,并没有发现蛇啊什么的,反而看见了一窜字。 “你是幸运的,那是凤阿剑,你却拿来杀狐狸。” 字刻在树上,字迹很是潦草,内容却让楚舞神情一怔,凤阿剑是南楚的三大圣物之一,已经消失了两百年,传说里,那把剑是用焚天火凤的羽毛铸造的,无比圣洁,无比锋利。三千年前,七位先祖北渡而来,被南蛮人逼到了绝境,焚天火凤打败了九天之上的一位神王,把它的尸身赐给快要饿死的先祖们,还把与那神王博斗时掉的一根羽毛赐给了先祖,那羽毛自九天而降,落在大先祖的手里就化成了一柄剑。 凤阿剑? 难道,这把破剑就是凤阿剑? 楚舞震惊得无以复加,把剑捧在手里一看,几个月来,他天天都会去瀑布边磨剑,把这剑磨得通体雪亮,剑身倒映着他的脸,信手一挥,将树上的箭杆砍断,触手如无物。锋利是够锋利了,但怎么看也不像是凤阿剑啊,连个剑柄都没有。楚舞从来没有见过凤阿剑,不过每个楚人都知道凤阿剑因为是焚天火凤的羽毛所化,所以,剑身并非通体如一,它有五道裂痕,左二右三。 等等,一,二,三,四,五。 …… 和昨天一样,后面还有一千字,明天会补在这一章的后面。最近心力跟不上,一天最多只能写六千多字,再多就头累。 第一百八十五章 白城黑河 “这里就是墨渊山。” 苍鹰在天上盘旋,墨渊山挺立在眼前,像是柄冲霄宝剑直插九天。 他站在山脚下,一袭黑衣,怀里抱着一把剑。这是他第二次来到墨渊山,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深秋,盘山小道上铺满了鲜黄色的落叶,林间的走兽窜来窜去,丝毫也不怕人。那时他还是个半大孩子,和他一起来的人很多,有精神抖擞的老人,有健步如飞的少年,也有披甲戴剑的护卫。老人是他的老师,穿着黑白衣裳的人都称呼老人为钜子,少年是他的好友,是下一任钜子,而那些披着青龙大氅的护卫对他很是尊敬。 如今,这些人都不在了,山道上只他一人。 刚下过一场雨,地上的落叶泛着清香,林风吹来一阵清冷,黑色的鞋子落在黄色的落叶上。追寻着三十年前的记忆,沿着这条小路一直走,就会到达白城。 苍鹰一直头顶盘旋,那是白城的眼睛,没有人可以逃脱它的追踪。他也没打算避开它,脚步越来越快,两旁的树影向后急剧倒退,树林里响起了尖利的啸声。 他在一株参天古树下面顿住脚步,抱着剑打量四方。啸声过后,林子里极其安静,飞鸟从树上窜起,翅膀拍落一窜雨水,落在他的肩膀上、怀中的剑柄上。 一片落叶从树上飘下来,三只蚂蚁抬着一枚草籽从他的脚前经过,一只山蟾躲在草丛里鼓着眼睛。落叶坠地,蚂蚁们进入了草丛,就在那一瞬间,山蟾吐出了长长的舌头,猛地一卷,将三只蚂蚁和草籽一起卷进了肚子。 这一切,都落入他的眼里。 “簌!” 头顶上响起了怪异的风声,他没有抬头,而是伸出抱着剑的手抓向树杆,粗壮的手指陷入了凹凸不平的树孔,他在那些孔洞上借力而起,身子向上窜去,像是一条缠树而上的黑蛇,轻灵而危险。 “锵锵锵。” 一阵金铁交接声响起,穿着黑白衣裳的人从天而坠,躲在草丛里的山蟾来不及闪开,被那人一屁股坐得稀烂。 他从树冠上跳下来,即将落地的一霎那,脚尖在树身上一蹭,身子平平飞出数丈,用剑尖指着穿着黑白衣裳的人的喉咙,而那剑仍然没有出鞘。 “簌簌簌!” 接二连三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一个个穿着黑白衣裳的人从树上和草丛里冒出来,慢慢向他靠拢,把他包围起来。 他向后退了几步,退到包围圈里,所有的人都看着他和他手里的剑。此时,那剑已经拔出了两寸,露出了剑锷上方的铭文和一朵梅花。 铭文只有四个字,不器不攻。 他把剑归鞘,沿着小路向前走去,穿着黑白衣裳的人如水二分,再也没有人拦他。山林又恢复了安静,就连那只苍鹰都敛了踪迹。 小路的尽头处是一道悬崖,强劲的风刮起他的袍角与头发,他站在一块石头前面,那石头一半黑一半白,上面的字也是半黑半白--墨。 路,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小路方绝,索道又起,前方是一条索道,由下往上的索道,一半在天上,一半在云海,八条粗如手臂绳子从天上坠下来,一头系着雄伟的城池,一头系着悬崖绝壁,绳子上铺着木头,比腰身还要粗的木头。看上去很结实,可是一脚踩上去,整座索道都开始颤抖,在云里颤抖。 云海很潮湿,木头很滑溜,走在上面不是升天就是坠入深渊,据说,在这索道下面有一条黑色的河流,里面泡着无数的尸骨。他走得很慢,却很有节奏,每迈一步都落得很稳,步与步之间的距离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这里就是白城。” 走完了索道,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他没有去拧滴着水的衣角,而是抬起头来,看着不远处的彩虹。 彩虹就挂在城上,那是一座巍峨的城池,它建在墨渊山之颠,通体浑白,看上去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白玉。城墙上没有箭塔,但却有无数具高大的傀儡,那些傀儡有的像人,有的像兽,有的四不像。不管它们像什么,它们都拥有强大的战力,凡是想要亵渎这座城池的人,都会领略到水与火的力量,那火能在水里燃烧,那水能在火里结冰。这是天下最难攻破的城池。 白城没有城门。 他在城墙下顿住脚步。 “哐哐哐哐……” 城墙上的机关在绞动,巨大的声响震得天摇地动,就连彩虹都仿佛在震荡。伴随着机关的绞动,城墙慢慢的矮了下来,不对,不是城墙矮了下来,而是城墙上又多了一道墙,那墙从上方降下来,慢慢陷入地里,露了庞大的石台。 石台上有五百人,五百匹马,马是高大的战马,它们或许是白色的,也或许是黑色的,然而现在统统被染成了黑白色,马背上的骑衣披着黑白大氅,穿着半黑半白的铠甲,头上戴着铁盔,脸上罩着面甲,一千只眼睛齐齐向他看来,他毫不怀疑,只要城中的某个人一声令下,这些黑白色的浪花就会把他辗成肉泥。 “白城,欢迎您的到来。” 一名黑白骑士骑着马冲下石台,来到他的面前,把马勒得人立而起,战马嘶啸着,高高的扬起前蹄,那蹄子就在他的鼻尖前方刨动。 他一动不动。 走上石台,正中央雕刻着梅花,他就站在梅花上面。那巨大的声音又开始响起来,城墙慢慢浮起,石台向上升去,一直升到城墙上方。彩虹就在头顶,仿佛伸手可捉。 在五百名黑白骑的护送下,他来到白城的内部,放眼看去,这真的是一座伟大的城池,街道干净而整洁,石屋错落有致的分布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无一例外,都穿着黑白相间的衣裳,在这里,只有黑与白,就连石屋旁的树木都被漆成了黑白。可惜,彩虹和天空不能被染成黑白,他心想。 城中最高大的建筑在城池的中央,一共有三层,看上去像是一座宝塔,入口处是一条石阶,当然,这条石阶也是半黑半白。来到这里,骑士们没有再护卫他,他独自一人向阶顶爬去。 有人在上面等他。 那人站在雕塑的下面,雕塑有两具,左边的是朵黑白花,右边的是把剑,那剑的样式与他怀里抱的剑一模一样,而那人手腕上戴的花也与雕塑花一模一样。这是一个女人,穿着淡紫色的长裙,瀑布一般的长发披散在背后,一直垂到腿弯。目前为止,她是城中唯一的别样色彩。 “师叔。” 那女子向他欠了欠身。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道。 “桐华。” 女子温婉的笑着,眸子盯着自己的脚尖。 “桐华,桐梓芳华,很好听的名字。” 他抱着剑点了点头。 听见‘桐梓芳华’四个字,女子愣了一下,美丽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还有些许痛楚。是的,她就是桐华,她已经回到墨渊山了。 桐华带着他向宝塔样的建筑里走去,一排一排的黑白甲士站在两侧,顶盔贯甲,腰上悬着剑。桐华的脚步极是轻盈,走路没有半点声音,就连垂在腿弯上的长发都没有晃动。穿行在亭台,假山,屋舍,走廊,里面的建筑美轮美奂,他却目不斜视,桐华也没说话。来到最里面的一栋气势恢宏的大殿前,桐华顿住了脚步。 “师叔请进,师尊已经恭候多时。” 桐华垂手站在门口。 他抱着剑走进去。 殿内很亮,窗户上透着光,黑白烛台上燃着光,柱头上与墙龛上也跳动着火光,白色的大道直通高台,大道的两侧是一黑一白两条涓涓细流,流水叮叮咚咚的响着。 “你终于来了。” 威严而淡漠的声音从高台上响起,在那台上坐着一个白衣人,背对而坐。殿墙是黑色的,深沉的黑。 他没有说话,抱着剑行走在白色的大道上,脚步踩着流水的节奏,也踩着地上那一个又一个符文,他走得很是小心,仿佛这些符文是洪水怪兽一样,稍不注意就会被它们吞噬。 “我是该叫你宋让,还是殷让?或者,殷侯?我的师弟。” 白衣人慢慢的转过身来,鹤发童颜,辩不出年纪,长长的雪发披散在肩上,温和的眼里时不时的闪过丝丝锐利。 “如果你是宋让,我应该杀了你,如果你是殷让,我应该叫你一声师兄,如果你是殷侯,那你早就死了。师尊说过,你的易容术独步天下,甚至强过师尊,当然也比我强。现在,我已经认不出你来了。” 黑衣人没有说话,他在三处符文前停了下来,额头上滚起了汗水。潺潺的流水声就在这时急促起来,仿佛一颗一颗的珠玉泼在盘里,叮叮当当的乱响,好像是在催促他尽快做出选择。 “三十年了,你都把这条路给忘记了,那你还回来做什么?”白衣人淡淡的说着。 黑衣人道:“我带回来了黑白剑。” “黑白剑?如果没有黑白剑,你进不了白城。走过‘墨’字石,你会滚进黑河里,在黑河里待上一辈子,生生世世被压在白城之下。” 白衣人的声音越来越淡,那流水声却越来越急,刻着符纹的道路突然晃动起来,而那些符纹也开始急速的变幻着位置,黑衣人置身于其中,犹如陷身于狂海怒涛。 “噗”的一声响,像是一个水泡破裂,极是轻微,天地乾坤却在变幻,脚下猛地一轻,黑衣人坠入了无底深渊。 “唉。” 一声叹息。 第一百八十六章 我来挑战你 雨后的清晨,阳光明媚,空气格外清新。黑白树沐浴在阳光下,地上投着浅凉的影子。桐华从黑白殿走下来,沿着石阶一直走到树下。 钟声就在这时响起,一共三声。 苍鹰从树梢上飞过,钻进了黑白殿,那是师尊的眼睛,它可以看到中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这一点也不夸张哦,师尊心怀天下,墨家的弟子也就遍布天下。 左边的塔楼里传来了读书声,那是小师弟和小师妹们正在修习功课,他们都是聪明的孩子,从小就接受名家的教导,对各家各派的要义了如指掌。当然,他们更为精通墨家的道与术,只要他们通过了师尊的考验,就可以下山,进入八百诸侯的朝堂。天下是大周的天下,也是诸侯们的天下,然而,在不知不觉间,其实也是墨家的天下。没有人知道白城有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自己的臣子是不是墨家的人。 桐华当然不会告诉他们。 一群群穿着黑白衣裳的人从树下走过,见了桐华,都向她弯身行礼。这些师弟师妹是赏善罚恶的使者,也是正义的力量的化身,他们的道路充满了危险,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为正义而献出宝贵的生命,值得所有人尊敬,白城里的孩子都羡慕他们,都想成为一名赏善罚恶的使者。 骑着黑白马,披着黑白甲的骑士也朝桐华走来,他们的首领是桐华的师兄,可桐华却是白城里的大师姐,于是,这位师兄变成了她的师弟,他很尊敬她,像是尊敬师尊一样。在白城,这样的骑士有两千人,他们守卫着白城的安全。是的,安全,哪怕是正义也需要安全。 这是一个烽火乱世,没有剑与盾是实现不了理想的,不管那理想是多么的崇高。这是师尊的原话。 在黑白树下接受了来自师弟师妹们的注目礼,桐华把手轻轻的拍在树上,树身陷下去一个手掌印,地面却开始纹裂,向四面八方纹裂。 一条石梯显露出来,冷嗖嗖的风从里面往上窜,把桐华背后的长发扬起来。桐华抱起树下的篮子,往地下走去。 这里所有的建筑都离不开黑白,白城自然也不例外,城池虽然是白色的,可是城池的下面却有一条黑河,它流着黑色的河水,永远也不停歇。 沿着石梯一直往下走,也不知走了多走,眼前忽然一亮,桐华已经走出了白城,来到了悬崖的下面,这是一处大峡谷,谷底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树木,树冠就像华丽的盖子,树身上爬满了青苔和绿滕。 黑河就像一把剑,把这片绿色的世界一切两半。 黑河是平静的,它无声的流动着。师尊说,黑河来自地底,在所我看不到的地方汹涌澎湃。黑河是危险的,只需要一点火星就可以焚烧一切,它可以在任何地方燃烧,包括水里。城墙上的机关兽会吐火,吐的其实就是黑河里的水,燃烧着的水。 黑河里泡着无数的尸骨,墨家的敌人的尸骨,走在岸上是看不到尸骨的,因为黑河落羽即沉。桐华记得,有一次不小心掉入了河里,那水极重,像是一团团烂泥巴拖着她往下陷,要不是师尊见机得快,她早就死了,去见昊天大神了。 无论不能的昊天大神啊,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不告诉你,其实我在想一个恶人。那个恶人长得很一般,没有师尊英俊,也不够聪明,我之所以想他,是因为他让我蒙羞了,我是白城里的大师姐,第一次出任务就失败了,都赖他。唉,如今南楚称王了,天下生灵必然涂炭,这是多么的大逆不道啊,师尊正准备派人去凤歌城执行赏罚,可是,想都不用想,肯定没有我的份。 小恶人,你可得活着哦,好好的活着,等我来取你的性命,把你的头颅扔进黑河里。师尊说过,所有一切的罪恶都可以在河里洗净。不过,也有人例外呢。 譬如,那个人。 那个人是我的师叔,前不久他刚来到白城,他的眼神很冷,手里抱着墨家的圣物黑白剑,但是他却没能通过善与恶的考验,掉进了这黑河里。黑河泡不死他,他在黑河里挣扎了两天,爬到了岸上,看守黑河的师弟推了他一把,又把他推进了河里,谁知,两天后,他又爬上了岸,躺在岸上喘气,就是不肯死。天哪,他身上的罪恶是有多么的深重啊,连黑河都洗不净。 “师姐。” “你们下去吧。” 看守黑河的师弟向桐华行礼,桐华冷冷的命令他们离开。在白城里,桐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她的师尊没人敢违抗她的命令,尽管小恶人让她蒙了羞。 黑河静静的流动,像是会蠕动的怪兽。那人躺在河中央,那是一块浮在水面上的石头,他四仰八叉的躺着,脸上被黑河糊得黑漆漆的,胸口一动不动。他是死了吗? “师叔。”桐华轻轻的唤了一声。 “师叔!” 过了一会,桐华又唤了一声,加重了语气。这一回,那人动了,艰难的转动着脖子,把头扭过来看她,他的脖子上结着黑色的疤,那是黑河里的水凝结后的样子,桐华知道,那非常难受。现在他肯定是生不如死,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活着? “师叔,师尊命我来问师叔一句话。” 桐华走到岸边,把篮子放在地上,里面的吃食已经冷透了。 那人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他的嘴巴也被糊住了,眼神依旧冰冷,像是可以直接看穿人的心思。 “师尊若是肯回答,就眨眨眼睛。” 桐华一瞬不瞬的看着那人的眼睛,那人眼皮没动,瞪着眼睛。 唉呀,我好愚蠢,他的眼皮也被黑河凝结了,怎么眨呢? 突然之间,桐华回过神来,脸上微微一红,抛出一条淡紫色的长绫。长绫飞到河中央,缠住了那人的手腕。桐华猛地一用力,把他扯到了岸上。落地的一瞬间,他咳嗽了一声,咳出了一团黑中带红的血块。 “万事万物相生相克,这是末柳汁,可以洗净黑河里的水,它就生长在岸上。” 桐华从怀里取出一个小陶罐,取了里面的液体,把绫布浸湿了,替那人洗干净眼皮上的黑痂。 “师叔,你可以眨眼了。” 谁知,那人却仍然瞪着眼,一动不动。 桐华想了一想,师叔肯定是被黑河给泡傻了,一时半会醒不过来,不如,我先替他把喉咙清理干净? 想到就做,桐华替那人清理着嘴巴与喉咙。清理完毕之后,那人的嘴巴动了动,一个生冷的声音冒出来:“我的剑呢?” “剑?” 桐华呆住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想着黑白剑呢。 “那是墨家的剑。”桐华道。 “我的剑。”那人道。 “墨家的黑白剑。”桐华强调。 “我的。” “呃……” 桐华眨着眼睛一时接受不了,老半晌,她才说道:“师叔,师尊让我来问你,你倒底是谁?如果是宋让,你就继续躺在河里,如果是殷让,师尊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肉饼。” “若是别人,又当何如?”冷冷的声音从喉咙里冒出来,那人躺在末柳树下,望着苍天,这里是看不到苍天的,只能看见弯弯曲曲的石梯,一直通往白城。 “若是别人,师尊……” 桐华不忍看他,也看着那条望不到头的石梯,正准备说下去,眸子却蓦然一滞。 “若是别人,你就爬上来,告诉我,你的目的。” 一根绳子从天而降,穿着白衣的人扯着它落在石梯上面,雪白的头发在风中飞扬,雪白的长袍同样如此。 “禽襄里,殷无道的膝盖,永远也不会向你下跪。”躺在地上的人突然大声的说道。 “殷无道?殷无道。哈哈,你终于承认你是殷无道了?” 白衣人在石梯上大笑,笑声却很是淡漠,仿佛不带半点感情,他从石梯上一步步走下来,隔得极远,声音却遥遥的传过来。 “你既然是殷无道,那么,想必宋让已经死了,而我的师兄,你的族弟殷让也死了。是你杀了他们?” 黑衣人瞪着白衣人,没有接话。 “你不说话,是羞愧,还是默认?权且,我当你是默认。二十多年了,自从殷国灭亡之后,你我便再也没有见过,大师兄和小师弟拒绝了我,却跟着你,而如今,我只看到你一人,永远不沾血的黑白剑也沾满了血。你可知,这是墨家的圣物,上面的铭文是不器不攻。” 白衣人走下了石梯,一步步向黑衣人和桐华走来。 “师尊。”桐华低下了头。 那人挺了几下胸膛,却翻不起身来。 白衣人走到他的身旁,蹲下身来,摸着他脸上的黑痂,又搬开他的嘴:“让我看看你的舌头,的确断了一大半,可是还能说话。再让我看看你的脸,这是多么高超的易容术,就连黑河都洗不净。可是你换得了脸,却换不了心。殷无道啊殷无道,你以小师弟的名义去了宋国,得到了宋国小侯女的庇护,躲在了安国。难道,你真的忘记了家破国亡的仇恨吗?不,你没有忘记。” 白衣人站起身来,看着黑黝黝的河流。 “听说,殷国在废墟上重建了,新的君侯名叫殷无忌。他是你的儿子吗?让我来猜一猜,你之所以回来,不怕我杀了你,是想借用白城的力量替你的儿子重建殷国,是吗?” 白衣人转过身来,直视着那人瞪着的眼睛:“如果你肯跪下来,乞求我,或许,我会如你所愿。” “你错了,我是来挑战你。白城里的墨家子弟已经走上了岐路,而我是来改变这一切。” 第一百八十七章 亲吻心脏的仙女 “没有人敢抢我的岛,我的船,我的女人,因为我是天鄙青叶。” 天鄙青叶站在仙女岛上,岛上乱七八糟,到处都是呼喊声,哭叫声,以及斧头砍进骨头里的声音,头顶上盘旋着密密麻麻的海鸟,暴风把泊在岛湾的战船摇得嘎吱嘎吱响。 黑胡子的嘴巴大张着,眼瞪得浑圆。黑胡子有一把漂亮的胡子,胡须又浓又长,一直垂到胸口,这使他看上去很威严,不过现他一点也不威严,因为他现在只剩下一颗脑袋。 “叫你抢我的船,抢我的岛,抢我的女人,这就是下场。呸!” 天鄙青叶吐了口浓痰,直接吐进黑胡子那大张着的嘴巴里。烧杀抢掠已经快要结束了,在大海上,强者为尊,打败了黑胡子,仙女岛上所有长着腿的东西就都是天鄙青叶的了,包括那些在礁石上爬来爬去的螃蟹。 “来,把它插在船桅上,明天我们就返航。” 天鄙青叶把带血的头颅扔给络青狮,络青狮没有接稳,那颗头颅从他的手里滚到了礁石上,正好撞中一只大螃蟹,那只螃蟹怒了,挥着钳子夹住了头颅的耳朵,并且往它的洞里扯。 “这是我的战利品,不是你的。” 天鄙青叶一剑把那大螃蟹砸了个稀烂,把它的两只钳子拔下来,放到嘴里乱嚼,蟹肉与汁液从他的嘴里溢出来,看上去颇是狰狞。 “暴风将会持续。东夷人不会去给别人做奴隶,尽管你获得了这场胜利。” 络青狮把地上的头颅捡起来,随手抛给身后的一名士兵。那士兵捧着脑袋飞快的往岛湾奔去,那里泊着六艘战船,其中有四艘都是黑胡子的,然而现在它们统统都属于天鄙青叶。 “螃蟹是不会知道大海的想法的,它们只需要知道哪里有洞可以钻。至于暴风,没有人敢在暴风中起航,除了我天鄙青叶。” 两只螃蟹钳子很快便被吃光了,天鄙青叶抹干净嘴角,睁着独眼向岛湾看去,暴风在肆掠,把船上的旗子扯得翻来卷去,其中有一面戴着荆棘花王冠的骷髅头旗帜,一面奔日朱雀旗,犹其是那奔日朱雀旗,浑身通红如血,格外显眼。 天鄙青叶深深的吸了一口咸腥的海风:“那可真是一只神鸟啊。至少他给予了我应有的尊重,让我保留了我的旗帜,难道不是吗?” “他是在利用你。就算你是大海,也应该顾忌到螃蟹的想法,要不然,它们就会对你挥舞着钳子。而我们现在是海上,在你的岛屿上,就算是神鸟,它也飞不过来。” 络青狮意味深长的说着。 “我不是大海,至少现在不是。” 天鄙青叶摇了摇头,向身后看去,火光在仙女岛上窜动,一群群穿着铠甲的士兵举着火把,把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俘虏们捆起来。刑洛站在一块怪石上,身上的铠甲被血糊透了,血水顺着铠甲上的纹里往下滴,在他的身下滴成了一滩。此刻,他正按着带血的铁剑,从头盔的缝隙里冷冷的注视着天鄙青叶和络青狮。 “你也看见了,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黑胡子的头就是被他砍掉的,你应该知道,黑胡子是这片海域中仅次于我的勇者。如果我不把螃蟹带到该去的地方,这些穿着铠甲的士兵就会把我的头剁下来,换一个人带去,而那个人,绝对不是大海。”天鄙青叶呻吟了一声:“再说,大海也不应该背弃它的诺言。” 络青狮一言不发,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海螺号角。 “走吧,我的伙计。趁着还有点时间,我允许你参观我的宫殿,我们可以在那里渡过一个愉快的晚上。” 天鄙青叶重重的拍了拍络青狮的肩,一晃一晃的朝仙女岛的内部走去,途经刑洛的身旁时,他邀请刑洛去参观他的宫殿,并且示意里面有女人,味道很烈的女人,可是刑洛却拒绝了他。 刑洛从来都不相信爱吹牛的天鄙青叶,不是因为天鄙青叶长得很难看,也不是因为天鄙青叶是个独眼龙,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东夷人,华夏人就不应该相信东夷人。他牢牢的记着临走之时殷雍对他的交待,眼光八路,耳听四方,若是这个独眼龙稍有异动,那就毫不犹豫的砍了他的脑袋。可惜,到目前为止,这个独眼龙还算规矩,刑洛没有机会砍下他的脑袋。 天亮了,太阳却没有升起。 风声从海上传来,呼啦呼啦的卷遍了仙女岛,掀开了它神秘的面纱,仙女岛是个海礁岛,顾名思义长得像个仙女,然而,在刑洛的眼里,它根本就不像个仙女,而像是个女妖。它的身体很纤细,上面到处都是窟窿,那些窟窿里藏着一窝一窝的东夷人。它的头很尖,头顶上有一块大礁石,远远一看,像是顶头盔,又像是顶王冠,天鄙青叶那引以为傲的宫殿就在那上面。它的胸部很挺,一左一右两块又圆又尖的大礁石,唯有这一点,刑洛承认,至少它看上去像是个母的。而它的尾部就让人难以理解了,像是一条折叠着的鱼尾,从岛屿上一直拖到海里。 “美丽吧,这就是仙女岛。我的岛。” 天鄙青叶从怪石群中走来,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一边走,一边用根鱼刺剃着牙,稀黄的牙齿参差不齐,上面沾满了肉屑和鱼鳞,他站到刑洛的身旁,恶心的口臭随即钻入了刑洛的鼻子。 刑洛在铁盔下皱了皱鼻子,横了他一眼,看来,这个东夷人刚刚吃过了丰盛的早餐,而愉快的晚上也的确很是愉快。 “海上的仙女和陆上的仙女不一样,我曾经见过这样的仙女,她们游曳在大海的深处,用美丽的面容和美丽的歌声来迷惑飘在大海上的人,每当有人被她们迷惑,坠入了海里,她们就会拖着他,一直拖到海底,然后用雪亮的叉子剖开落水者的胸膛,取出仍在跳动的心脏,用美丽的嘴唇亲吻它。怎么样?很令人兴奋吧?” 天鄙青叶剃着牙齿看着仙女岛,脸上带着满满的自豪的笑容,眼角却在打量着刑洛,然而,他并没有从刑洛的眼睛里看到任何一丝的波动,年轻的司寇官浑身都笼在铁甲里,海风扬起铁盔上的盔缨,他的声音很平静,也很冷:“昨天夜里,你在你的宫殿里寻欢作乐,我却砍了很多脑袋。” “砍脑袋?哦,这算不得什么大事,在大海上,每天都有人在砍脑袋,也有人在掉脑袋。譬如我说的仙女,她们也会砍脑袋,甚至会把奶水挤到砍下来的脑袋里。你想一想,那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天鄙青叶诱惑着刑洛,他不喜欢刑洛,因为他知道,这个冷漠的年轻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着砍掉他的脑袋,而此,很是让人讨恶,我是大海,大海是没有脑袋的。 刑洛没有说话,他朝着身旁的士兵点了点头。那些士兵背着大大的布囊,他们朝着天鄙青叶古怪的笑了起来,但是却没有笑出声音。看着他们的笑容,天鄙青叶觉得很不妙。果不其然,士兵们解开了布囊,把里面的东西抖在了天鄙青叶的脚下。 天哪,那是一颗颗的头颅,带血的头颅,熟悉的头颅,都是我的下属,我的士兵,我的左膀右臂。天鄙青叶惊呆了。 “那边还有更多,垒成了一座小山。你要不要去看一看?”刑洛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凹地,一群士兵正在那里转来转去。 “为什么?” 天鄙青叶瞪着独眼,眼球在跳动,他按上了腰上的剑,那是一柄锋利的剑,剑身很长很宽,是姬烈赐给他的。 刑洛仍然没有说话,铁盔下的眼睛盯着天鄙青叶的右手,他心想,拔出来吧,快点拔出来,只要你一拔出来,我就会砍掉你的脑袋,毫不犹豫。 “快走,快走!” 这时,从怪石群中响起了一阵催促声,天鄙青叶浑身抖了一下,悻悻的放下了按着剑的手。他扭头向怪石群看去,于是他看见,三名士兵押解着络青狮向他走来,络青狮的脖子上套着绳子,一名士牵着他,像牵着一条狗,两名士兵走在后面,用剑尖抵着络青狮的后背。 “你在干什么?!”天鄙青叶吼了起来。 刑洛没有理他。 士兵们押着络青狮走到石头上,把络青狮按倒在地,一名士兵扯着他头上的板冠,把脖子拉出来。刑洛拔出了剑,剑上还带着血,他提着剑伦了两圈,对着络青狮的脖子高高的举起来。 “慢着,你不能杀他!他是我的奴隶,我的财产!” 天鄙青叶冲过去,挡在络青狮的面前。此时,不用猜他也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络青狮心犹未死,煽动他的下属暴乱,结果白白的被砍了脑袋。 刑洛的剑顿在了天鄙青叶的头顶,天鄙青叶瞪着独眼,咬着牙齿:“没有他,我们无法返航,我们穿不过暴风,我们都会葬身在海底。” “留着他,我们才会葬身在海底,被你的仙女剖开胸膛,取出心脏。” “该死的仙女,该死的暴风,该死的络青狮,你们就不能稍停一些吗?” 天鄙青叶诅咒着,可是他却不能让络青狮被砍掉脑袋,他蹲下身来,提着络青狮的衣领,让络青狮抬起头来。 络青狮朝着天鄙青叶摇了摇头,笑了一笑,笑容很是苍凉。 天鄙青叶心头一寒,举头迎视着刑洛的剑锋,独眼红得渗血:“我的人没有叛乱,你却杀了他们?” “你相信他吗?” 刑洛收起剑,把面甲掀开,冷冷的看着暴怒的天鄙青叶。 天鄙青回过头,凝视着络青狮。小海鸟从天上飞下来,落在络青狮的头顶上。 第一百八十八章 正在实现的预言 “没有人敢在暴风雨中航行,除了我天鄙青叶。该死的谎言,你们都去死吧,我谁也不信!” 天鄙青叶站在船头上,踩着巨鲸的头骨。狂风和暴雨突然就来了,海鸟群在暴风雨中穿梭,海浪从遥远的天边卷来,一浪又一浪的扑打着仙女岛。士兵们正在把俘虏押到六艘战船上,每般战船满载五百人,那就是三千人,除去原有的近千士兵,可以搭载两千名俘虏。第一批俘虏全是女人,有老有少,这是那个冷漠小子出的主意。冷漠小子当然就是刑洛,他命令士兵们把所有窟窿里的东夷女人找出来,统统拉到船上。这个主意极其狠毒,试想一下,当女人们离去后,岛上的男人该怎么办?怎么发泄心中的欲火与恐惧? 真是一个恶毒的冷漠小子啊。 天鄙青叶浑身打了个冷颤,对于海盗们而言,第一畏惧的是茫茫无际的大海,第二畏惧的不知什么时候会钻出来的敌人,第三畏惧的便是无所不在的寂寞。所以,海盗们一半时间在船上,一半时间在床上,在船上战斗,也在床上战斗。 现在,冷漠小子带走了海盗们战斗的对象,可想而知,当再一次驾临这里时,这些海盗们会争先恐后的从窟窿里爬出来,把自己捆得严严实实的去当奴隶。 岛上还有三千人,还得跑两趟,得抓紧时间。冬天就快来了,冬天的大海变化无常,就是威震八方海域的天鄙青叶也不敢肆意穿行。 “起锚!” 当最后一个女人踏上船板,天鄙青叶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很小,说女人有点过份,充其量只是一个小女孩,看上去最多八岁,蓬头垢面的,脸都还没有长开。真是一个也不放过呀,看来,岛上的男人只能和贝壳打交道了。天鄙青叶邪恶的笑着,却被自己的念头恶心得直冒酸水。 巨大的铁锚被士兵们使出吃奶的劲从海底拉了上来,战船开始剧烈的摇摆,船上的士兵抱着柱头晃来晃去,舵手拼命的掌舵,六艘战船缓缓的离开岛湾,然后一字排开。 “呜呜呜……” 冗长的号角声响起来,战船即将临去。岛上的男人们这才意识过来他们失去了什么。他们从窟窿里钻出来,沿着海岸奔跑,边奔边叫,声音很是凄惨。 “哈哈哈。兔崽子们等我回来!” 天鄙青叶站在船头大笑,他的副船长络青狮搭拉着脑袋,整个人都是有气无力的。天鄙青叶知道副船长在想什么,所以,当刑洛问他相信谁时,他犹豫了,他该相信谁呢?冷酷无情砍脑袋的刑洛,还是一心想要找姬烈报仇的络青狮? “你们都当我是傻子吗?” 天鄙青叶谁都不信,他只相信自己,当然,他也相信预言,华夏人有巫官,北狄人有祭司,西戎人有撒满,南蛮人有先知,东夷人有仆侍,他们既一样又不一样,不一样的称呼,一样的本领,都可以聆听到神或是先祖们的声音,预言一些模棱两可却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在大海之上流传着一个预言,当巨鲸爬上船头,海鸟在暴风雨中呻吟,荆棘花就在骷髅头上生长,神鸟从天而降,把海水煮沸,仙女在痛苦的悲吟,东夷人走上陆地,海洋和陆地之王就此诞生。 “海洋和陆地之王?” 想一想都令人兴奋哪,天鄙青叶的独眼开始抽动起来,他无比相信这个预言,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说出这个预言的人就是他的父亲,那时仙女岛还不叫仙女岛,叫魔鬼岛,红彤彤的血日笼罩着魔鬼岛,到处都是厮杀声,敌人提着只有四岁的他,把剑架在父亲的脖子,让父亲做生平最后一次的预言,父亲看着他,温和的看着他,说出了预言,然后就跳了下去,从魔鬼岛最高处的礁石上跳了下去,摔成了一摊肉泥。自那而后,他认仇为父,替仇人抢船抢粮抢女人,直到十三岁,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趁着仇人正在床上战斗的时候,把一根削尖了的筷子插进仇人的脖子,成为了威震八方海域的船长。 夺回魔鬼岛的第一时间,他替魔鬼岛换了个名字,仙女岛,并且替自己绘制了一面旗帜,戴着荆棘花王冠的骷髅头。有一次远航,他发现一条巨鲸搁浅在海岸上,他命士兵把巨鲸拖上船来,然而那巨鲸太庞大了,没人拖得动,于是,他们守侯在那里,与前来争抢的海盗博斗,最终把巨鲸的头骨弄到了船上,装饰他的船头。他也命人去训海鸟,可是却一次次的失败了,就在他已经放弃的时候,他又遇上了络青狮,这个奴隶给天鄙青叶带来了太多的惊喜,先是在某个岛屿上找到了一把海螺,然后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奴隶吹起了它,声音很是悲凉,不知道为什么却招来了一只小海鸟,那小海鸟开始啼叫,成群结队的海鸟从海上飞来,盘旋在他们的头顶。 一切都实现了。在天鄙青叶刻意的作为下一点一点的实现了。巨鲸爬上了船头,海鸟在暴风雨中呻吟,荆棘花在骷髅头上生长,仙女岛也有了,而现在,就连最不可思议的神鸟都有了。所以,当天鄙青叶看着大火鸟从海墙里飞起,把海鸟群驱散的时候,他恨不得立即匍匐在地上,感谢先祖,感谢父亲,感一切的神灵,让他看见大火鸟,也看见了预言的未来,海洋和陆地之王。 “听说那鸟喜欢吃蛇,海里的蛇与陆上的蛇味道很不一样,它肯定没有吃过,应该会喜欢。” 战船在暴风雨中穿行,天鄙青叶按着船头,眼神极其坚定,在他的脚下有个大木框,里面装着几条色彩斑斓的大海蛇。 …… 大火鸟在天上飞翔,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大火球。 小黑鸟站在城墙上,看着天上的大火鸟,眼睛尽是羡慕,她羡慕的不是大火鸟,鸟儿长着翅膀,本来就是用来飞翔,她羡慕的是骑着大火鸟的人。骑着大火鸟的不是领主大人,而是那个美得不能再美的大姐姐。 “诛邪,你可一点都不威风呀,为什么就不等我呢?再等我几年,我就能变得很美丽,然后漂漂亮亮的骑着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小黑鸟嘟起了嘴巴,生闷气。她在生姬烈的气,领主大人怎么可以让她骑诛邪呢?他一定是被别人迷住了,迷得不知东南西北。哼,为什么就不等我呢? 小黑鸟从墙剁口上跳下来,提着弓箭,气鼓鼓的走下城墙,她不看了,越看越生气,她决定去镇子外面透口气,顺便去射几只海鸟出出气,现在,回风镇上空的海鸟越来越少了,就算转悠一天也见不着几只。 …… 后面还有一千字。明天早上补在这一章后面。写这样的小说真的很累,杀死脑细胞无数。但是,江山还是那句话,这是一部好书。不管有没有人看,都会把它写完,而这条路还很漫长。也推荐一下《门阀风流》吧,已经完本,值得一看。 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是你的债主 冬天即将到来,秋色越来越深沉,这是一个多事之秋。 战马栽倒在泥泞里,鲜血从马腹冒出来,巨大的弩箭把它的肚子凿穿了。士兵们把马尸抬起来,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孟即的胸口被马腿撞了一下,撞得他‘哇’地又喷出一口血。 “我,我……” 孟即胸口火辣辣的疼,呼出来的气也带着血腥味,他想说‘我是安国的五等男爵,奉君上之命,召姬烈前往少台,让姬烈出来见我。’可是他却说不出来,因为一名士兵把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前一刻还无比骄横的骑士现在都躺在地上,他们就像铁皮罐子一样被人拍翻在地,想要挣扎着站起来,却又被剑架住了脖子,所有人都向孟即看来。 孟即是安国已故上卿孟于溪的儿子,自小骄横惯了,哪里受过这样的待遇?就算是在二侯子兵败之后,大侯子仍然待支持二侯子的孟氏一族恩礼有加,大侯子也就是现在的安侯姬云。他姬烈只是一个失势的四侯子,发配在贫瘠领地上的小领主而已,怎敢如此待我? 孟即越想越气,正准备张着血口大叫,身旁的一名士兵早有准备,提起拳头,罩着他的面门便是一拳,碰的一声响,孟即晃了两晃,扑倒在马血里。 见状,一干骑士呆怔当场。 远远的,正在缓缓前行的商队看见了这一幕,站在车辕上的老者抚着花白的胡须,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商队向酒肆驶去。 两名士兵把孟即架起来,朝着镇子里走去,孟即的两条腿拖在地上,人事不知。所有的骑士也都被士兵们拖走,马血上被撒了一层薄土,镇民们把掉在地上的咸鱼和山货捡起来,该干啥干啥,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姬烈站在城墙上,看着孟即和众骑士被押进了军营,也看着商队进了酒肆。殷雍和老巫官站在他的身旁。 秋风吹着殷雍的胡子,老者一脸严肃。 “南楚称王,雍公召集天下诸侯,来年正月十五盟会于雍都。安国的内乱却在此时结束,姬云继承了安国侯位,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命你前往少台,杀你之心,见于言表。陈国与召国之间的战争虽然还没有结束,不过,可想而知,不论陈侯还是召侯都不想让这场战争持续的太久,他们已经在游说身周的诸侯参战,看来,他们是想在正月十五之前决出胜负。你倾向于召国是对的,陈国稍强,召国略弱,那些诸侯们都奉强而欺弱,只有召侯才会看得上你这点力量。而此时,在蒯无垢暗中协助之下,召侯已经命人前来见你,就是那支商队。你责罚了安国的使者,这点做的很好,回风镇就是回风镇,它不属于安国,只属你。” 老巫官在风中缩着脖子,回风镇的风格外冷,冷嗖嗖的往骨头里钻:“家主,老奴昨夜做了一个梦,梦见火光,滔天的火光袭卷了一座岛屿,一排一排的海盗被绳子牵到了船上,数也数不清。醒来后,老奴卜了一卦,卦象显示,大吉。” “看来,回风镇还是太小了。” 姬烈笑了一笑,走下城墙,老巫官跟在他的身后。 殷老先生迈着方步,慢悠悠的向酒肆走去,他是姬烈的首席谋臣,主掌着领地内的一切事务,接待商队这种大事,当然得他亲自出马。路过小黑鸟的身旁,殷雍揉了揉小黑鸟那乱糟糟的头发,小女孩的头发又黑又卷,不论蔡宣头一天给她梳了多么漂亮的发饰,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定然又是这样,像是一顶鸟窝。为此,小黑鸟很是懊恼,还有点胆怯,深怕自己长大了也是这样,那样就不能嫁给领主大人了。 酒肆是用木头和石头混搭而成,占地颇广,可以容纳上千人,分为雅院和普间,雅院用来接待商队,普间用来关押死硬的俘虏。姜离和蔡宣都住在雅院里,姜离带来的所谓商人也住在这里,然而,那些赤炎剑士却不住在这里,现在,他们已经被姜离借给了姬烈,都住在军营里。所以,雅院还有些许空缺,刚好可以容纳召国来的商队。 此刻,蔡宣没有弹琴,正在一株柳树下面下棋。召国的商人从她的门前路过,都震惊于她的美丽,犹其是那位老者,他驻足在蔡宣的门前,良久良久。 蔡宣眉头轻轻一皱。 小婵从苇席上站起来,踩着轻盈的步子,把门关上,还朝着老者与商人们瞪了一眼,她自认为很凶狠,实际上很妩媚。 殷雍就在这时候走进来,俩个年纪相仿的老者眼神对上了,殷雍淡然一笑,那老者却吃了一惊,快步上前,朝着殷雍施了一礼。 大火鸟从天上飞下来,落在姬烈的面前。姜离抬起长腿,从它的背上翻下来。任何一个女人在做这样的动作时都不会太好看,可是对于她来说,任何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自然,她生来就是这样,我行我素,不用在意任何人的目光,当然也包括姬烈。况且,按她的说法,她现在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男人。 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女人呀。 自从那次俩人在墙上一起喝过酒之后,姜离和姬烈便成了债主与负债者的关系,一个债主是不必在乎负债人的看法的,她大刺刺的站在姬烈的面前,冷冷的说道:“我在天上看见了你的表演,很是拙劣。” “不管表演是否拙劣,只要能凑效就成。” 姬烈避开了姜离的目光,他有些受不了她的审视,每次面对她,他都感觉到无边的压力,而那压力当然来自那沉重的债务。到得如今,他才知道雍国是多么的强大,而使雍国强大的战车与士兵又是多么的奢华。不说别的,就说那些赤炎剑士的战马与铠甲,战马全是未经阉割的公马,吃的精豆与嫩草是普通马匹的一倍,当然力气与速度也是普通战马的一倍。那些铠甲就不消说了,一般的兵器很难砍开它,因为它几乎全是由铜金铸造而成,众所周知,铜金的硬度不如生铁,然而,韧性却是生铁可望而不可及的,是制造战车的必需品。每一个诸侯都对铜金管制的非常严格,轻易不会出售。而南楚之所以能横扫大江之南,便是因为南楚拥有中州大地上最大的铜金矿。 “我又没摧你还债,你的债务期限是两年。” 姜离猜出了姬烈的想法,秀丽的眉头微微皱起来,她仍然穿着一身华丽的铠甲,戴着精美的头盔,那头盔把她的脸蛋夹得很小,一个巴掌拍过去就没了。 姬烈很想一个巴掌拍过去,可是他不敢,这个天下第一女公子啊,成天都在他的面前说债务期限,也不知她安的是什么心,是在宽尉他期限还有很漫长,还是在提醒他,期限正在一天一天的减少? 为什么她给的期限不是一年或是三年,而一定得是两年? 姬烈不知道,也懒得去猜,他绕过姜离,大步朝军营里走去,心想,我惹不起你,我躲得起。 姜离眉头一挑,追了上去,大火鸟‘咕咕’的叫了一声,摇着翅膀跟上了去。 “我真的没有摧你。”姜离脸上微红,心头有些怒。 “期限一到,我就会还你。说不定,还会更早。” 姬烈低着头急走,不看她。 姜离走在姬烈的身旁:“我不需要你早还,你不必太过冒险!” “是债就得还,你是一个商人。” 姬烈在门口停住脚步,偏着头看她,目光炯炯。姜离迎视着他的目光,不避不让,直到姬烈转过头去,她才微微一笑:“好吧,我是一个商人,我有权力知道我的债务人能否偿还债务,那么,请你告诉我,你是否准备参予陈国与召国之间的战争?” 姬烈点了点头,他不想瞒她,也瞒不了他,整个回风镇的人都知道领主大人正在酝酿一场战争,铁匠铺天天都在打造兵器与甲胄,司器官每日都在制造各种战争器具,前些日子更是成功的造出了一辆战车,而所有的士兵都在没日没夜的操练,包括那些赤炎剑士。既然举了债,姬烈当然会好好的利用它。 姜离道:“你选择了召侯?” 姬烈又点了点头,眼角的伤疤也跳了跳,他有些不耐烦了,因为巨大的债务,他在姜离面前总是抬不起头来,这很是让人窝火。 姜离想了一想,说道:“召侯的确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是你却未必能从他那里得到应有的报酬。那个胖子虽然是个诸侯,然而也是一个商人。从一个商人的角度来说,他做不好一位诸侯,从一位诸侯的角度而言,他又做不好一个商人。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愿意为他而战,召国与陈国周边的诸侯们大部份都会选择陈侯。” “诸侯们有得选择,我没得选择。”姬烈翁声翁气地道。 “唉,你就是这样!谁说你没得选择?你有选择,你可以选择向姬云低头,只要你不去少台,他奈何不了你!冬天就快到了,正月十五即将来临,召侯与陈侯在父,在雍公的召令之下,他们不得不在正月十五之前结束战争。战争虽然结束了,仇恨却已然埋下,你只需要等上半年,静静的养精蓄锐,等到伐楚之战结束。那时,不论是召侯还是陈侯都会向你伸出手来。”说着,说着,姜离脸上泛起一层绯红,像是在生气,又像是在痛惜。 姬烈愣愣的听她说完,看着她拽着的拳头,叹道:“或许你说得对,但是我已经决定了。你放心,我会赢得这场战争。” “你!” 姜离气不打一处来,见姬烈仍然低着头,心中又一软,冷声道:“你准备什么时候见那召国的使者。” “明天。” “我和你一起去。我是你的债主!” 姬烈飞快的抬起头来,看向姜离。姜离却已经仰起了头,向天上看去,脸上红扑扑的,神色不容拒绝。 “咕。” 大火鸟嘴喙里冒了一个泡。 第一百九十章 你倒底想要什么 大火鸟是个背叛者,见了美女,它就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你看,现在就是这样,它在它的旧主人的院子里窜来窜去,搞得鸡飞狗跳,哦,不,这里没有鸡也没有狗,但却有一只老鼠,那只老鼠沿着墙角飞快的溜走,可是却最终也没有逃脱猎杀者的捕杀。老鼠被大铁枪刺死在了角落里,大火鸟的新主人伸着大铁枪在那株歪脖子槐树上擦了擦。而大火鸟的新主人当然就是姜离,她手里提着的大铁枪是姬烈的,也就是小黑鸟的父亲为姬烈打造的那把巨大的刺枪。这枪可是海底的神铁所铸,少说也有百十来斤,她居然能舞动它。 姬烈目瞪口呆。 这里是回风镇的领主府。 回风镇原本没有领主府,姬烈一直都住在军营,与他的士兵们吃睡在一起。然而,他的首席谋臣殷老先生却告诉他,现在回风镇拥有了一条商道,也把酒肆给建起来了,以后会有源源不断的商人来到回风镇,难道你就准备在军营里接见商人?这很不好,有损一位领主的威严。 于是,姬烈把桐华以前居住的院子修缮了一番,权充领主府,寒酸是寒酸了一点,但毕竟比军营好上许多,况且,哪里有领主,哪里就是领主府,难道不是吗? “天底下最寒酸的领主府,恐怕就是这里。” 大火鸟温顺的埋下头,姜离从它的背上轻巧的翻下来,她的腿真的很长,也很直,怪不得站起来的时候只比姬烈矮上半个头。 姬烈坐在台阶上,瞟了那双长腿一眼,慢吞吞的说道:“在燕国时,最初的时候,我的领主府是一个洞,在山上挖出来的一个洞,那个洞比这里寒酸多了。不过,冬暖夏凉,住着很是适宜。” 姜离皱了皱眉,把大铁枪插在地上:“至少你应该在这院子里种点植物,或许,开僻一个花圃。” “花圃?” 姬烈抬起头来,别有意味的笑着。心想,成天看你舞枪弄剑,骑着我的鸟飞来飞去,还真当你是个男人了,可说倒底,你还是一个女人,喜欢花花草草。然而,这里却是我的领主府,不是你的。 冰雪聪明的姜离怎会猜不出姬烈的笑意,她懒得理他,她选择了视而不见,走到姬烈的身旁坐下,拉下了面甲,按着腰上的剑,按着膝盖上的甲叶,看着院门口。 “召国的使者什么时候到?”姜离问道。 “已经来了。” 姬烈挺直了身子,今天他没有穿着铠甲,而是穿着宽大的衣袍,头上也戴着板冠,看上去就像是一位养尊处优的贵族,而不是一位喋血沙场的将军。当然,如果脸上和眼角上没有伤疤,那就更贴切了。 商队只是一个幌子,虽然他们也带来了各种货物,但真正的目的却不是为了普通的交易。使者是位老者,约模五十来岁,身上穿着华丽的锦袍,行进间大袖翻飞,颇有一股气势,看上去比姬烈更像一位贵族。 简单却必要的寒暄与见礼之后,这位名叫吕梁的使者直接道明了来意,他希望姬烈能对他坦诚相待,至于坦诚的内容当然是姬烈能付出什么,又想得到什么。在此之前,殷雍已经与这位使者见过,并且是彻夜长谈。可是,殷老先生却告诉姬烈,他并没有从这人口中探出召侯倒底有多诚意,当然也就没有探出召侯是否愿意分上姬烈一杯羹。 那么,他们在谈什么? 理想,抱负,以及逝去的岁月,殷老先生这样告诉姬烈。 这可真是一个值得彻夜长谈的理由啊,两只老狐狸。 殷雍是姬烈的老师,他为姬烈效劳,没有索取任何的报酬,姬烈自然也就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如今,姬烈看着对面的使者,这使者一直温和的笑着,安静的等待。在院门外挺立着二十名剑士,他们骑着高头大马,披弟血色的铠甲,肩头上背着巨剑,身上散发着浓重的杀气,任何一人从他们中间穿行而过,都会下意识的缩紧脖子,可是这位使者却没有。 姬烈看了姜离一眼,这主意是姜离出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使者一个下马威,不过效果却不明显。姜离没有看姬烈,她专注的看着院外,仿佛外面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物事一样,只是戴着手甲的手指却在轻轻的敲着膝盖上的甲叶。现在,她是姬烈的护卫长,也是姬烈的首席武士。 使者温和的笑着,目光却在看院角的大火鸟,大火鸟正在享用它的午餐,那是一条弯来扭去的大毒蛇。 “苍天兮,悠悠千年。清风兮,九天而降。神鸟兮,啼唳苍天,比肩风云,扶摇而上,直上九霄云外……” 老使者忍不住的赞美起来,大火鸟听见了赞美,回过头来撩了他一眼,像看白痴一样,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享用那条大毒蛇。 “哈哈,通灵而神骏,天下莫过于此鸟。”使者抚着花白的胡须,朗声大笑。 姬烈道:“天下之大,浩瀚无疆,当不得使者之赞。不过,使者应该知道,姬烈原本来自燕国,曾在旬日要塞……” “往事已罢,好汉不提当年勇。” 吕梁笑着挥手打断了姬烈的话,把目光转向姬烈,温和的笑着。 ‘老狐狸。’ 姬烈在心头骂了一声,脸上却带着淡淡的笑容,一边勾着案上的茶汤,一边说道:“往事不提也摆,且说当下。如今,召国已然陷入危局。据我所知,陈侯举倾国之力,共三万大军,五百战车,与贵国的吕毅将军战于蝎子关外的骷髅谷,吕毅将军兵败而身死,麾下八千将士一半战死,另外一半投了敌。虽说吕沫将军及时赶到,将陈侯的三万大军逼退,据青风关死守。但是危局并没有解除,反而越陷越深。因为只守不攻,已然失去先机,那些看热闹的诸侯们都不是瞎子,他们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而那一天,便是召国的末日。使者也姓吕,莫非也是吕氏中人?”姬烈笑笑。 “正是,吕毅与吕沫都是犬子。吕梁也并非吕梁,实乃吕坚。” 谁知,老使者却并不觉得羞愧,反而大大方方的承认。吕坚是召国的上卿,不论是地位还是爵位都比姬烈要高上许多,在安君还活着的时候,姬烈是侯子,有可能继任一国之君,是以,地位仅次于诸侯,而如今安君已经死了,姬烈没能继承国君之位,继承国君的是姬云,那么,他就只是一个小小的贵族,按大周律,公侯的子嗣当以爵位而论,而且这爵位还会一代一代的递减。这样的办法,既可以保障王权与公侯之权的权威,也可以有效的遏制土地大量流失。要不然,公侯们子嗣众多,到得最后就会无地可封。 姬烈当即站起身来,朝着吕坚施了一礼,吕坚受了他半礼,还了一礼,温言笑道:“若是看不到危局,老朽也不会来到回风镇,若是老朽没来到回风镇,也想不到变化竟然如此之大。不过,老朽仍然是那句话,唯有坦诚相待,才有盟约的可能,你倒底想要什么?又能给予什么?我已经见识过回风镇的战士了,他们都是彪悍的勇士,然而,若是几百人,不过杯水车薪而已。于危局而言,无关紧要。”说着,看了一眼姜离,因为这个戴着面甲的护卫非常失礼,一直就那么坐着,看着外面,就连姬烈站起来的时候,他都一动未动。 事物反常必为妖,吕坚觉得有些不妙。 …… 后面还有五百字,明天补在这一章的后面。 第一百九十一章 你会是最大的赢家 太阳慢慢的落下去,越到冬天,杞山上的太阳便越浓烈,灿烂的光芒把杞山和回风镇都染成红彤彤的一片。 姬烈和殷雍在院子外面下棋。 殷雍的棋艺很是老道,绵里藏针,变化多端,不一会就把姬烈杀得落花流水。姬烈心不在焉,手里捏着棋子,眼睛却看着院门口,一副如坐针毯的样子。 她会和吕坚说什么呢? 若是闹得不欢而散,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现在,我欠她已经欠得够多了,如果再欠下这一笔,那得还到什么时候? 姬烈心乱如麻。 这可真是一个难熬的下午啊。 大火鸟是个没心没肺的,它吃饱了就喜欢往天上飞,它在天上翱翔,追逐着那些飘来散去的云彩,一会又从天上一头扎下来,叠着翅膀走到姬烈身后,伸长着脑袋把棋盘瞅瞅,朝着姬烈‘咕咕咕’的直叫,好似在嘲笑姬烈的臭棋。 姬烈懒得理它。 时间过得很漫长,就在姬烈第八次准备站起身来走进去的时候,谈判终于结束了。吕坚从院子里走出来,朝着姬烈施了一礼,然后一句话也不说,挥着袖子转身就走,样子气咻咻的。姬烈注意到这位召国的上卿面色很不好,额头泛着一层死灰,眼球上却布满了血丝,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姬烈心头一沉。 “啪。” 清脆的落子声响起,殷雍在棋盘上按下了最后一颗棋子,然后慢悠悠的站起身来,朝着姬烈摇了摇头,转身离去,也没有说一句话。 见势不妙,大火鸟腾地一下飞起,一溜烟的朝着札山上飞去。都走了,留下了姬烈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院外。最后一抹夕阳在院墙上一晃,也消失了。 “唉……” 姬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叹什么气?” 就在这时,姜离从院子里走出来,没有戴头盔,头发也没有扎起来,满头秀发披散在背后,还有一缕垂在华丽的胸甲前,秋风从杞山上吹下来,拂着柔顺的长发。 ‘也不知道她穿上裙子会是什么样子?’姬烈突然想到。 “我在问你话呢,你为什么叹气?” 姜离走到姬烈的身旁,皱着眉头。或许是因为摘下了头盔,现在的她,少了一分阳刚,却多了一分柔美,而这分柔美,美得眩目,美得窒息。 姬烈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她的目光,挑头向天上的大火鸟看去,嘴里却道:“失败了就失败了,天下事本来就没有定数。你放心,我记得,债务期限是两年。” “谁说我失败了?” 姜离的声音挑高了一分,就像珠玉撞盘一样,格外好听。 “难道?”姬烈扭过头来,目光逼人,脸上尽是希冀的表情。 “嗯。” 姜离点了下头,翘挺的鼻子上凝着一颗细汗:“召胖子是胖,但是却不傻,他想拖到正月十五,可是陈侯却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在吕坚来见你之前,桑侯已经答应陈侯,一起出兵讨伐召国。桑国虽然是个弹丸小国,举国兵力不满万,然而,这却是一个信号,相信那些还在犹豫的小诸侯们会很快的做出选择。” 姬烈摸了摸鼻子,接口道:“所以,召侯为了拖到正月十五,就不得不向四面八方寻求援助,不过,他已经失去了先机,那些诸侯们也不是傻子,谁会愿意去赌上一场负面颇大的战争?因此,回风镇的机会就来了。” “你还不算太笨。” 姜离斜了他一眼,仰着下巴:“陈国与召国积怨已久,陈侯是铁了心想要灭掉召胖子,以前是因为宋国的干涉而未能成行,而这次,如果没有意外,召胖子那是在劫难逃。除非……” “除非有人愿意帮助他。”姬烈顺溜的接口。 “谁会愿意帮助他?你么?就回风镇这点力量,能干什么呢?就算你的位置极好,可以在陈侯的背后捅上一剑,那又如何?我知道,你想夺下景城,威慑蝎子关,截断陈侯的粮道。但是只要陈侯联合众诸侯攻下了青风关,夺取了岩城,反手就可以把你这只钻进他肚子里的老鼠给挤死!你啊你,这是大争之世,非存即亡!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博弈,不是一场简单的战争。你只知道你能做什么,却看不到别人的对应以及回击。这样下去,你怎么还我的债?” 姜离的声音越拔越高,仿若一窜窜珠玉噼里啪啦的击在盘里,她早就知道姬烈那点打算,回风镇恰好位于陈国与召国最东面的分界线,离陈国的景城也并不遥远,只有两百里路程,绕着杞山走,就可以避过蝎子关,景城虽然也有千余守军,但是因为蝎子关就在前面,而景城又是一座商队来往密集的关城,所以,向来疏于防备,在出其不意,以及里应外合之下,姬烈夺取景城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姬烈听得冷冒直冒,不过,他是一个固执的人,轻易不会低头认输,此刻也不例外,就听他冷然道:“我的力量虽然不足以言道,但是只要我抢在陈侯攻下青风关的前面,夺取了景城,并且死死的守住它。那么,那些犹豫不决的诸侯们就会改变念头,选择支持召侯。陈侯三万大军悬于关外,看上去锐气十足,然而,再锐气的军队也难以维持半年以上的征战。” 姜离怒道:“我若是陈侯,就会弃了青风关,回头一击,把你这只老鼠先掐死,从而告知天下人,大争之世的准则,那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姬烈道:“他不敢回头,两军交阵,抵关相望,陈侯只要一回头,军心必失。吕沫久经沙场,能征擅战,岂会看不到战机?那时,他从青风关挥军而下,在背后给上陈侯最为强力的一击,战争也就结束了。” 一听这话,姜离更怒,眼睛越眯越细:“你只知道吕沫是个能征擅战的将军,却不知道吕胖子是什么样的人,我敢打赌,现在,他给吕沫下的死命令不是击败陈侯,而是自保,拖到正月十五!姬烈啊,从你的世界里跳出来看看吧,你不是缚在笼子里的猛虎,而是躲在洞里面打着小算盘的老鼠!” 一语落地,满场寂静。 姬烈面沉如水,眼角的伤疤在轻轻的跳动,背心上的冷汗涔涔而下,浸湿了甲胄里面的内衬,浸湿了背上每一根青筋。姜离就站在他的面前,长发的下摆在风里摇晃,而他不知何时低下了头。大火鸟从天上飞下来,飞到一半,看到俩人的势头不对,调头又跑。 “唉。” 也不知过了多久,姜离轻轻一叹,锐利的目光渐渐缓下来,因为姬烈低着头,俩人的个头恰好平齐,她看到了姬烈脖子上的汗水,眸光越来越温柔,伸出手去,在姬烈的肩甲上拍了拍。 姬烈抬起头来,看着她,没有说话。 姜离微微一笑,努力的使自己的笑容看上很温柔,像哄小孩子一样:“你没输,也没错,只是这个天下太大,每时每刻都有不同的念头在滋生,你要活下去,就不得不看得更远。人心是黑暗的,但是你却不能在黑暗里去观察它,你必须得站在你能看得见的地方。” 姬烈脸红了,平生第一次因为羞愧而脸红。 “说点开心的吧,吕坚已经答应了,只要你夺取了景城,以后景城的归属者就是你!而且,你若是再夺下别的城池,也是你的,盟约就放在你的案上。”姜离微笑着,眼角轻轻上挑,两只眼睛笑得像月牙儿一般。 姬烈扭过头,避开她的目光:“你说得对,我只知道以战争去看待战争,却不知道战争因人而异。如果易位而处,我也会和召侯一样,选择死守不出。景城……” “我说得不对。” 姜离打断了他的话,而且还伸出手去拉住他的手,四只手碰触的那一瞬间,自称是男人的女公子脸上唰地一红。姬烈也是浑身一震,触手是那么的软,还带着一丝浅凉,像玉一般光滑。这时,他突然想起了卫大神医,羞愧与内疚蓦然袭来,他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想把手抽出来。谁知,姜离却把他拽得更紧,清澈的眸子牢牢的锁着他的影子,温柔地道:“你要去景城。如你所说,你夺了景城之后,诸侯们会改变想法,支持召侯。” “若是陈侯回戈一击?” “他不会,他和他的三万大军都会陷入泥潭里,敌人会从他的侧面发起进攻,源源不绝,召胖子就算真的是个贪生怕死的傻子,也会命令吕沫倾巢而出。那时,你要死守景城,切断陈侯的粮道,让他死在蝎子关外。如果有足够的力量,你会趁着陈国内部空虚的机会,横扫四方。最终,战争会在正月十五之前结束,最大的赢家不是召侯,也不是其他的诸侯,而是你,姬烈。” 姜离定定的看着姬烈,把自己的影子投入他的眼里。 姬烈重重的喘着粗气,掌心里的手越来越软,他却越来越紧张,一句话脱口而出:“你为什么要帮我?” “傻子,因为我是你的债主呀。” 姜离白了他一眼,转眼之间,却看见了自己正死死的握着他的手,脸上更红了,把姬烈的手一扔,仰起头来,向天上的大火鸟看去。 第一百九十二章 现在就可以砍了你的头 大火鸟是无忧无虑的,它不用去思考太阳为什么从东边升起,又为什么从西边落下去,也不用去在意什么是大争之世,或者黑暗的人心,或者活着的意义,它只需要知道姬烈在哪里就成,当然,现在又多了一个姜离。其实,在它看来,人类是愚蠢的,想那么多干嘛?活着就是唯一的目的,活着就是唯一的理由。 姜离给姬烈上了一课,影响深远的一课。她告诉姬烈,中州太大,人心太复杂,要想生存下去,就不能在黑暗的地方观察黑暗的人心,这对于姬烈而言的确是犹如醍醐灌顶。从小到大姬烈都是一个人,在安国做侯子的时候,别人都当他是傻子,伴随着他的只有羞辱与白眼,到了燕国之后,他有了卫大神医,也有了朋友,可是转眼间,一切就又都变了,卫大神医离开了他,朋友各自分散,而背叛却悄然降临。他不是神,只是一个普通人,面对接二连三的打击,他所能做的便是穿上坚硬的盔甲,让自己活下来,如此而已。然而,不论是英雄或是枭雄都不是独自一人,他们的身边必然有着各种各样的朋友和敌人,而他们所要学会第一件事,便是站在一个亮堂的地方,把朋友和敌人看个清楚,看个明白。 对于姬烈而言,姜离是陌生的,远在天边,高高在上。他不知道这个天下第一大美女为什么会来到回风镇,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帮助自己。其实他能猜出一些,只是他选择性的去忽略。是啊,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慎老夫子一直想我去雍都,而他前脚刚走,这位女公子后脚便来了,这里面肯定有着某种联系。倒底有什么联系?他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他当然不会认为这位大美女看上了自己,那太荒唐了,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要荒唐。 “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看不透她。” 夕阳完全的落下去了,看着美得不真实的姜离,姬烈在心里这样想着。不过,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猜测她倒底在想什么。与召国订立的盟约就放在案上,上面加盖着召胖子的印鉴。算着日子,刑洛和天鄙青叶就快回来了,如果一切顺利,应该会带回来很多俘虏。军营里还关押着来自少台的使者,那使者姬烈也认识,是安国已故上卿孟于溪的儿子,在少台的时候,他可没少欺负姬烈。 “至少,她不会害你。” 姬烈把盟约仔细的看过一遍之后,殷雍出现在他了的身后。看着老先生那古古怪怪的目光,姬烈觉得他肯定知道什么,但是殷雍的嘴巴向来很严,该说的他肯定会说,不该说的他一个字也不会吐露。这就是姬烈的首席谋臣。 “吕坚明天就走,她也会离开,但是她的护卫却会留下来,两年之后,你再还给她。嗯,蒙离也会留下来,他会为你训练一批贴身护卫,用来代替那些背着巨剑的家伙。” 殷老先生看上去心情不错,似乎还喝了点酒,脸上泛着一层酒红,呼出来的气也带着浓冽的酒味,看来,他又和他的友人去聊人生、聊理想了。 “她要去哪里?”姬烈捧着盟约的手抖了一下。 “当然是回雍都。” “还会再回来吗?” “当然会回来,你还欠着她巨大的债务,她当然得回来。说不定,下次带来的就不是骑着马的剑士,而是深服高冠的士子,你不知道,我每天都在为回风镇上发生的事情而烦恼,你是领主,只需要固定的出现在你的领地上就可以,但是管理领地却需要许多家臣,许多,许多,我快忙不过来了……” 殷老先生醉了,接下来说的尽是些胡话,他趴在姬烈的案上,向姬烈抱怨着领地的贫瘠,连个有学问的士子都没有,他每天既要忙这,又要忙那,一个人捌着两半也没用,譬如,姬烈的那位识字的司商,也就是小黑鸟的父亲,铁匠铺的铁匠,他替别人起的名字不是小猫便是小狗,以至于,回风镇到处都是猫猫狗狗,这很不像话,要是让人知道,肯定会以为姬烈是蓄养牲畜的领主。又譬如,回风镇没有刑名,但凡任何一点的纠纷都会闹到殷雍那里,他已经为分咸鱼和山货伤透了脑筋。 “好在,你小子运气不错。” 殷老先生彻底的醉了,在嘟嚷完这句话之后,头一歪,趴在姬烈的案上呼呼大醒,不一会就打起了呼噜。 姬烈发了一会呆,把盟约珍藏起来,又把殷老先生扛起来,放到床上,替他盖好被子,就算他不抱怨,姬烈也知道他快忙坏了,如他所说,回风镇一穷二白,而姬烈自己也是个一穷二白的领主,他的追随者都是武夫,刑洛,络鹰,络风这些家臣上阵可以,管理领地那是一窃不通。至于老巫官,他除了做梦就是卜卦,别的好像什么也不会,真不知道养他干什么,不过,他好像很忠诚。唉,看来的确是需要招揽几个有学问、会管理的士子了,集市和酒肆都需要人管理,可是谁会愿意来这么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呢? “难道,又得欠她一笔?” 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反正已经欠了一屁股债,那就继续欠吧,我会还她的,加倍的偿还她。 说服了自己,姬烈走到院外,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就挂在头顶上,白如圭壁的一盘。回风镇里的夜里格外安静,家家户户的灯光早就灭了,只有城墙上还亮着火把。大火鸟不知去哪里晃悠了一圈,歪歪斜斜的从远方飞来,落在地上时,它绕着姬烈转了一圈。姬烈发现它有点不一样了,走近一看,一股子酒气扑面而来,熏得姬烈直皱鼻子。 “上哪喝酒了?” “咕咕。” “跟谁喝的?” “咕。” 也不知它倒底喝了多少酒,嘴喙里冒着一个又一个的泡泡,一边冒,一边扭着脖子,向姬烈展示它脖子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硕大的铜金项圈,非常精美,上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借着月光一看,左边是奔日朱雀,底纹是个‘姬’字,右边是古桐树与太阳,底纹是个‘姜’字,而项圈的两侧还有两个小圆环。姬烈研究了一会,发现这圆环是用来套绳子的,就和马缰一样。 “唉,真是个大笨鸟,你以为这是大王们佩戴的项链吗?” 看着还在卖弄脖圈的大火鸟,姬烈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用猜也知道是谁给它套的。那还能有谁?肯定是姜离,而她显然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姬烈,你虽然没有把诛邪卖给我,可是我却已经拥有了它,至少有一半。 “咕哇。” 人喝多了会吐,大火鸟也不例外,就在姬烈嘲笑它是傻鸟的时候,它瞪着眼睛,突然一口喷了姬烈满脸,然后冒了一个大大的气泡,极度幽怨的看了姬烈一眼,踉踉跄跄的向屋里走去,想来是去和殷老先生抢地盘去了。 姬烈傻了。大火鸟的晚餐非常丰富,一溜溜,一窜窜,黄的是糠皮粥,绿的是蕨菜叶,黑乎乎的是蛇胆汁,腥红腥红的是蛇肉,至于那灰不拉叽的是什么?管它是什么,反正都是奇臭无比。 真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夜晚。 姬烈足足洗了三大桶热水,才把身上的脏东西洗干净,可是臭气却没散,依然缠绕着他,当他翻上马背时,座下的战马嫌弃的打着响鼻,还不安的刨了刨啼子,就连跟随着他的两名士兵也皱起了鼻子强行忍着,他们受苦了。 月凉如水。 趁着天色还早,姬烈要去军营里见一见那位儿时的玩伴,安国来的使者,据说,这位从少台而来的一等男爵完全没有身为一名阶下囚应有的觉悟,每天都在牢房里大嚷大叫,看守牢房的络风没有给他好果子吃,在他又一次辱骂姬烈的时候,络风一拳头打落了他三颗牙齿。所以,在姬烈见到孟即的时候,险些没有把他认出来。 牢房里没有灯光,月光从狭窄的窗口翻进来,那窗口只有拳头大小,稀蒙的月光照耀着地上的半条咸鱼,也照耀着孟即的脸,咸鱼一动没动,来时是什么样,现在还是那样,而孟即就不同了,他依然穿着华丽的铠甲,披着绯红色的大氅,可是他的脸却肿得像个猪头,嘴角裂开了,两只眼圈也肿了起来。一只老鼠在咸鱼上爬来爬去。 “姬烈,你这个傻子,竟敢羞辱我!” 当牢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伴随着臭味一起扑过来的还有孟即那声嘶力竭的吼叫,只不过,那吼声却很是怪异,像是在水里说话一样囫囵不清。 “你倒底打掉他几颗牙齿?”姬烈回头问他的家臣。 络风回道:“五颗。上午三颗,下午两颗。” “哦。” 姬烈长长的‘哦’了一声,走到牢房里。孟即朝他扑来,像是想要咬他一口,可是手脚却被捆得死死的,刚刚挺身起来,又‘扑嗵’一声栽倒在地上,瞪裂了一对猪眼,喉咙里冒着野兽一般的声音。显然,这位一等男爵羞怒欲狂。 “你是孟即?” “老,老……” “你不是老子。” “老子……” “你是阶下囚,如果我愿意,现在就可以砍了你的头。” 第一百九十三章 儿时的玩伴 烙风点燃了一支火把,走到窗口下面,把火把插在那个拳头大小的洞里,月光被遮挡住了,跳动的火光把牢房照得更为明亮。火光映着姬烈的脸,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扭倒在地上的孟即,眼神冷的足以杀人。 “我有两处牢房,一处在城里,一处在城外,在城里的牢房待着,只要不犯太大的过错,总会有看到太阳的那一天,如果是城外,那就一辈子也别想看到太阳。或许,你想换个地方?” 络风在牢房里铺了一张草席,姬烈跪坐下来,身上的甲叶哗啦啦的响,现在,他穿着铠甲,腰上缠着剑袋,剑袋上悬着慎老夫子赠给他的那柄剑,鹰邪剑。铠甲很是残破,上面布满了坑洼不平的痕迹,看上去颇是狰狞,眼角上的伤疤也使他更为冷酷。 火苗呼呼的窜着。 孟即躺在地上,被绑着的腿却在向后蜷缩,他完全不认不出姬烈来了,在他的记忆里,姬烈是个傻子,整天都挂着那白痴的一样的傻笑,只要是个人便可以嘲笑他,悉落他,而孟即自己更是多次捉弄姬烈,并且在姬烈的车夫看不到地方的殴打他。孟即还记得,有一次他看不惯姬烈的傻笑,认为姬烈是在嘲笑自己,所以他狠的揍了姬烈一顿,打掉了姬烈一颗牙齿。那一次,姬烈从始自终都在裂着嘴傻笑,没有还手。 如今,姬烈浑身上下都透着冷冷的杀气,铁与血浇注而成的杀气,那不是养尊处优的贵族所能具备的,而是一次次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的人才能感染的杀气。那杀气犹如实质,令人窒息。 “你,你不能杀我。我是使者。” 在姬烈的逼视之下,孟即不住的往墙角里缩,嘴巴越来越疼,眼睛更疼,他的两只眼睛被络风打肿了,那个该死的狱卒说谎了,他不仅打掉了我的五颗牙齿,还差点把我的眼睛打爆。 “记住,我再说最后一遍,你现在是我的阶下囚,不是什么孟氏子弟,也不是什么一等男爵。我离开安国已经很久了,很多事都已经忘了,不过有些事却仍然记得。如果我记得没错,你曾经想把尿撒在我的嘴里,是吗?” 姬烈淡淡的说着,肩头却往前铤了铤。就是这么简简单单一铤,牢房里那平静的,略显压仰的气氛却骤然一变,就连墙头上的火把都突然嘶啸起来,而他就像是头死盯住猎物的猛虎,已经按起了爪子,下一个瞬间即是扑杀和嚼食。 孟即骇得头皮发麻,火光拖着姬烈的影子,那漆黑的影子罩住了孟即,他倒在烂草堆里一动也不能动,他想往后躲,可是腿脚却不听使唤,小腹上传来了一阵压也压不住的急意,紧接着,一股火热的尿水激射而起,打湿了他的大腿,从腰上的链甲缝隙处渗透出来。 臭气熏天。 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万,真正的武士不畏生死,只为忠诚与荣耀,真正的学者也不畏生死,只为真理与理想,因而,在面对生与死之时,他们会挺起脊梁傲视死亡,儒家子弟甚至推崇身死不掉冠。不过显然,孟即不是这样的人。 “天哪……” 羞愧与恐惧一层一层把孟即裹紧,他闭上了一对猪眼,恨不得牢房里有个洞可以钻进去,只要钻进去了,他就再也不会出来。姬烈冷冷的笑了一笑,把肩头慢慢放低,坐直了身子。孟即感觉到那阴冷的影子撤离了,颤抖的睁开眼睛,不敢看姬烈,也不敢低头看那仍在徐徐而出的尿水,只能把头扭在半边,牙齿在打颤。 “说吧,说点安国的事。杀不杀你,只在我的一念之间。”姬烈的声音很缓,说来也怪,那呼啸的火光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该说什么呢?他想听什么呢? 孟即看着墙上的影子,自己的影子,姬烈的影子,姬烈的影子是扭曲的,像是魔鬼一样弯来绕去,自己的影子是卑微的,仿佛风吹即散,他后悔了,早知道傻子变成了疯子和魔鬼,他才不会自告奋勇的来到这里,原本以为是一场耀武扬威的事情,谁知竟会是这样? “我在等着。” 墙上的影子晃了一下,疯子和魔鬼等得不耐烦了,孟即拼命在心里琢磨着能令姬烈感兴趣的事情,可是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到有什么事可以让姬烈觉得满意,毕竟在安国是,姬烈只是一个傻子,伴随着他的只有羞辱与欺凌。于是,孟即只能尝试地说道:“二侯子死了,三侯子也死了,很多人都死了,我的父亲也死了。” “我不想听死人的事。” “活人?”孟即回头看了姬烈一眼,然后又飞快的扭过头,因为扭得太急,他的脖子咔嚓的响了一声。 “活人。” “大侯子杀了二侯子,也杀了三侯子,现在,现在他是一国之君。他命我来召你去少台,大家都说,他是想杀你,因为他是个被废弃的世子,是没有资格继承侯位的,只有杀了你,他的侯位才可以坐得安安稳稳。嗯,侯子们都死光了,我们只能支持他。他有三万大军。” 孟即的话说得越来越顺溜,慢慢的习惯了掉了五颗牙齿的语速,他特别的强调了一下姬云的三万大军,意思不言而喻,姬烈若是回去,必死无疑。而且安国是个百乘小国,这差不多就是举国的兵力了,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姬云已经得到了安国八成以上的贵族认可。而孟即是聪明的,在临死之前,谁都会变得聪明起来,他这样说当然是在讨好姬烈,你看,我都如实相告了,还劝你不要回去,所以,你不应该杀我。 一时间,姬烈没有说话。 孟即看着墙上的影子,连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更别提挪动一下身子,尽管他很不舒服,不论是谁尿了裤子都不会舒服。 “据我所知,我的大哥原本已经败了,却得了上左大夫的支持,因此扭转了战局,是这样吗?” 原来他想听这个!孟即心头一跳,赶紧拼命的点头:“是的,上左大夫原本一直置身事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突然选择支持大侯子。” “依你看,是什么原因?” “我,我……” 孟即竭力的转动着脑子,转动着眼睛,肿涨的眼球越转越痛,却突然让他想起一件事来,大声道:“父亲临死之前曾说,上左大夫坐观战乱四起,然而却于乱中取粟,此举怕是,怕是……”说着,瞅了瞅墙上的影子。 “说下去。”姬烈的声音依旧平静,墙上的影子也没有异样。 孟即吸了一口气:“父亲说上左大夫绝对不是忠贞之人,必有反志。” “既是如此,为什么他不干脆杀了姬云,拥兵自立?” “父亲说,天下没有那个理,贵族们不会同意,雍公也不会同意,雍公会砍了他的脑袋。” 姬烈想了一想:“那他就是在等待。” “等待什么?” 孟即居然回过头来反问姬烈,因为他太好奇了,就连父亲都只是在猜测,且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上左大夫姬英想要篡夺侯位。 姬烈沉默了,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姬烈道:“傅,傅弟可还安好?” 呀,姬傅,姬傅,我怎么把他给忘记了?我可真是个蠢货啊,这个傻子,哦,不,疯子,他在少台城,没有任何一个人待见他,就只有姬傅那个胖子待他好,时常替他出头,若说在安国还有什么是让他留恋的,那就只有姬傅那个胖子了! 孟即兴奋得大腿都在颤抖,甲叶上的尿水被他抖得往下直淌:“有一件事可能你不知道,上左大夫现在被大侯子委任为上卿,而姬傅则是上将军,掌管着侯族的嫡系军队,足足五千人,那可是安国最为精锐的部队,听说,这一次雍公召开诸侯盟会大侯子会去,姬傅也会去,并且会率领那五千人直接参予讨伐南楚的战争。” “傅弟?”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连傅弟都领军作战了,我记得,他今年才十八岁啊,都是上将军了。想着,想着,不由得,姬烈的嘴角微微扬起来。 看来我的人头保住了,孟即心头一松,顿时觉得大腿间湿漉漉的更不舒服了,他调整了一下坐姿,背抵着墙,继续道:“姬傅年少有为,在少台之战中屡历战功,即将迎娶舍妹。” “你的妹妹?” 姬烈眯起了眼睛,他见过孟即的妹妹,那是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眼睛也是在鼻子上的,每次看见姬烈都对他不屑一顾。不过,现在姬烈想的却不是姬傅和孟氏女是否般配,而是觉得这场联姻极不正常。贵族与贵族之间的联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然而,上左大夫姬英和已故上卿孟于溪向来不和,甚至,他还在少台的时候,便听说两人互有仇隙,曾经发誓永不联姻。那么? “是啊,父亲刚去,上左大夫便来提亲,我,我为了家族,不得不同意。” 孟即垂下了头,显然也想起了那个誓言,转念间,他又拼命的摇起头来,急急的辩驳:“姬傅将军年轻有为,小妹嫁给他,那也是莫大的福份。”说着,悄悄瞅了瞅姬烈的脸色,见姬烈犹在思索,他心中一紧,张口便道:“还有一件事情非常奇怪。” “什么事?” “姬灵,望渊山上的百灵鸟,昭元王派了巫官来少台,隐隐约约的表露出想要娶她,可是,上左大夫却拒绝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拿着它,不要弄丢了 当月亮升沉下去,太阳升起来,冬天就来了。 昨天和今天永远都不一样,没有在生死边缘打过滚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觉悟的。孟即在牢房里看太阳,他很庆幸他的脑袋还长在脖子上,还能看到今天的太阳,虽然那太阳并不能给他带来半点温暖。当然,他所不知道的是,姬烈原本就没打算杀他。 姬烈起了一个大早,身上穿着他最华丽的铠甲,那是小黑鸟的父亲新近替他打造的甲胄,左胸纹刻着一只奔日朱雀,严格的说来是大火鸟,右胸是两把交叉的铁剑,这纹饰是他的首席谋臣殷雍设计的,内含丰富,用意明确,自从他穿上这身铠甲,那就代表着回风镇既在安国之中,又独立于安国之外,这是一个信号。 盟约订立了,暗中的交易达成了,吕坚将在今天带着商队离开回风镇,姬烈并没有挽留他,毕竟召国正处于战争之中,青风关离召国的都城岩城也不过百余里,对于召胖子而言,正是水生火热的时候。 太阳懒懒的挂在天上,散发着淡淡光和热,姬烈骑着马站在回风镇外的小土坡上,萧瑟的寒风从背后刮起,前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马道,两侧是参差不齐的荆棘丛林,被露水浸湿的黄土道上飘来了泥土的气息。姜离在他的身旁,也骑着一匹马,那是一匹火红色的马,四只蹄子是雪白色的,尾巴也是一半红一半白。她穿着银白色的铠甲,背上披着红火色的大氅,寒风卷着头盔上的盔缨,像是马尾一样晃来晃去。他们看着吕坚的商队离去,直到最后一辆马车消失在远方,也没有说一句话。 姜离也将在今天离去,至于去哪,有可能是回雍都,也有可能是去召胖子的岩城,或者是去某个诸侯的都城。 姬烈觉得很有可能是后者,这并不难猜,陈国和召国以及回风镇三者之间就像是一个横打着的‘V’字,回风镇就处于那‘V’字的底部,杞山的最东面是回风镇,南面是陈国,北面是召国,两国之间隔着两座雄关,陈国的蝎子关,召国的青风关。陈国和召国都是百乘小国,陈侯带着三万人堵在青风关的前面,想要攻破青风关一举灭掉召胖子。而召胖子也命吕沫率着两万人死守青风关,保卫岩城。这样的力量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倾国之力,召胖子已经没有任何多余的力量来从青风关的两侧向陈侯的三万大军发起进攻了。那么,袭向陈侯两翼的援军从何而来?青风关的东西两向确实有两个小诸侯,但是那两个诸侯与陈侯向来交好,就算他们要参战,也多半是与陈侯一起,而不是支持召胖子,除非有强大的外力介入,他们才会改变选择。 姬烈很想对姜离说声谢谢,可是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就算说出来,姜离也肯定会不冷不热的回答他,你不用谢我,我是你的债主。 是啊,她是为了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偿还。 然而,她这个债主为了债务所付出的也未免太多了。 俩人骑在马上,肩并着肩。姜离座下的红马是一匹未经阉割的公马,又高又大,这畜牲一直在盯着姬烈的马。姬烈今天骑的是匹母马,浑身上下黑黝黝的,没有一根杂毛,看上去颇是神骏,不过,在马的眼里,这样的马是非常漂亮的,极具诱惑力的,就见那红马不安分的打着响鼻,慢慢的靠近姬烈的马,越靠越近,姬烈的马想往旁边躲,可是那红马却很精明,它用屁股挡住母马的退路,又把嘴巴凑过去,看样子是想咬住母马的缰头。 “希律律……” 母马受惊了,扬起前蹄一阵乱刨,姬烈猝不及防之下,险些被颠下马背。而那红马没有咬着母马的缰头,竟然扬起了两只蹄子,想要干脆趴上母马的屁股,完全不顾现在是光天化日。姜离又羞又怒,提起拳头,碰的一拳砸在红马的头上,没想到却反而激起了红马的野性,那畜牲猛地一甩背,居然想把姜离甩下来,还扭过头去咬姜离的手。 “唳!” 就在此时,那一直在天上绕着太阳打转的大火鸟飞了下来,挥着巨大的翅膀,刮起了一股强烈的旋风,把那红马骇得连连倒退。姜离趁此机会从马背上翻下来,唰地一下拔出腰上的剑,反手一剑插入红马的脖子。 血水激射如潮,顺着剑身流了一地,红马扑腾了几下,栽倒在地上。蒙奇从土坡下面窜上来,蹲下身来检查了一下,红马犹未尽死,马眼里流露着无尽的痛苦。蒙奇看了姜离一眼。姜离点了点头。蒙奇用手蒙住红马的眼睛,竖起手掌,重重切在马脖上,‘咔嚓’一声响,红马不再抽搐,死了。 蒙奇向土坡下面走去,姜离把带血的归鞘。 “咕咕。” 大火鸟凑过来,趴在地上,姜离抚着它额头上的逆羽,淡淡地道:“你没见过杀马么?” 她没有看姬烈,但是这里除了她就是姬烈了,当然还有一只不会说话,只会‘咕’来‘咕’去的大火鸟。其余的人都等在土坡下面,包括蔡国第一美女蔡宣和她的侍女小婵,她们也会在今天离开。蔡宣和姜离非常要好,要好到俩人可以睡在一张床上的程度,当然,这样的说法很是不雅,用蔡宣的说法是,她们在互相切磋音律。 寒风里夹杂着血腥味,姬烈道:“杀了多可惜,这可是一匹好马,可以换五个身强体壮的奴隶了。” “二十个。” 姜离拍了拍大火鸟的脖子,示意它一边玩去,然后把头盔摘下来,甩了甩头发,乌黑靓丽的长发飞扬在风中,其中有一丝缠在了脸上,她用手拔到耳后:“它们吃的精料里伴有少量的龙涎草沫,可以减轻野性,但却保留着强壮的体魄。” “龙涎草沫?” 姬烈无语了,给马吃龙涎草沫,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而她却说得那样轻描淡写。 “像这样的马,我一共带来了两百匹,现在都借给了你。” “都吃龙涎草沫?” “嗯。” 姜离点了点头。 姬烈没有说话,他翻下马来,向土坡下面看去,两百名披着血红色大氅的赤炎剑士铤立在那里,他们骑着马在寒风中静默,一动不动,像是两百具雕塑。 “你放心,反正我也没有按二十个奴隶的价钱算给你。”姜离走到姬烈的身旁,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姬烈,不用猜,她也知道他在想什么? 清冽的香气从身旁传来,一丝丝的往鼻子里钻,那香气非常独特,清清冷冷的就像是一汪寒泉,一口吸进去,从头凉到脚,却不冷,反而使人神清气爽。姬烈偏过头去,正好看见姜离又在撩耳发,那动作格外温柔,她的侧脸极美,无法用言语和词汇去形容。浅薄的阳光落在脸颊上,泛着一层柔和的莹光,眼神依然无比清澈,并没有因为亲手杀马而有半点改变。 ‘她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姬烈在心头问道,喝酒时,她很是豪爽,把姬烈都差点灌醉了,杀马时,她没有半点犹豫,干净利索的让姬烈都觉得胆寒,而现在,她又是如此的轻柔,像是一片羽毛,只要风一吹,就可以冉冉而飞。 “你是不是在想,我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姜离夹着头盔,按着腰上的剑,看着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大火鸟,眸光很远。不等姬烈说话,又道:“其实诛邪最聪明,它根本不用去在乎别人的想法与看法,因为它足够强大。” 姬烈道:“它也有弱小的时候,很久以前,我和它一起逃亡,仇人把它挂在我的脖子上,它全身都沾满了泥巴,嘴巴也被绳子系住了,想叫都叫不出来。” 说这话的时候,姬烈的声音很平淡,可是眼神却不再冷漠,而是慢慢的黯下来,很显然,他想起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 姜离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静静的等他说下去。 不知怎地,姬烈心头就像堵了一块石一样不吐不快,他一屁股坐下来,拔了根狗尾巴草,朝着狗尾草吹了一口气,把草吹得弯来绕去,又把那草衔在嘴里:“很多年前,我的父亲在我的面前放了一根竹筒,里面有两根竹签,他要我抽一根,用来决定去或留,生与死。” “一根竹筒,两根签?”姜离在姬烈的身旁坐了下来。 “是的,一根竹筒两根签,一眼就能看见,我根本不用去摇动它,也根本不用去祈祷什么,我只需要伸出手,去把那生与死抽出来。” 姬烈的声音越来越沉,嘴角上的狗巴草晃来晃去,按在膝盖上,戴着手甲的手看不出手背上的青筋,但却可以看见那甲叶正在寸寸收缩。 “命运,我的命运从来没有奇迹,只有明明白白的选择。而我所能选择的就是活下来,让自己变得强大。” “强大之后呢,你想做什么?每个艰难活着的人都有理由。” “我要过河。” “知道了,河对岸有你在意的人或事,为了这人或事,你在痛苦中挣扎,也在痛苦中强大,它们远远比你自己重要。” 一只小巧的,戴着精美手甲的手伸了过来,轻轻的覆盖在姬烈蜷缩的拳头之上。 姜离看着姬烈的眼睛,把姬烈的拳头翻过来,拔开他紧握着的手,又把一样物事放在他的手心里,然后一字字地道:“你会过河的。拿着它,不要弄丢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埋骨谷 山谷里飘着一股死气,泥土极其潮湿,上面堆满了腐烂的落叶,一脚踩上上去,浑浊的泥浆就会从落叶下面飙溅出来,奇臭难闻。不时的,还会踩到一些滑不溜湫的东西,那是一颗颗的骷髅头,有的依然新鲜,骨骼是白森森的,有的却很陈旧,骨骼已经发黄发黑,眼窝里冒着黄水,仿佛一脚就能踩烂,实际上却很坚硬。 侍卫在前面探路,铠甲上全是泥浆,他的步伐落得很慢,却仍然会踩到那些无处不在的骷髅,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嘎滋噶滋声音。 齐格走在侍卫的身后,手里提着一把铁剑,那剑上也布满了肮脏的泥水,那些泥水有的已经变硬,在剑身上结着一块又一块的斑,有的却仍在沿着剑尖往下滴。他的样子很狼狈,大氅像条烂布一样挂在背上,头盔也不知去了那里,肩甲只剩下一半,唯一还算完好的恐怕便是他这个人,是的,鼻子眼睛和嘴巴都还在。名叫浮羽的女子走在齐格的身旁,现在根本看不出来她是个女的,更看不出来她曾经是多么美丽,她的脸上尽是泥浆,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顶着一顶鸟窝,上面还有几片新鲜的落叶和一块苔鲜。 山谷很是狭长,已经走了两天了,却仍然看不到尽头,两侧是郁郁葱葱的山林,高大的树木遮闭了天空,秃鹫就在树上等着,等待他们死去。这处山谷有个骇人听闻的名字,名叫埋骨。这里是齐国与鲁国交界的地方,然而却远离大道。自从离开即墨城之后,齐格便漫无目的的走着,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流亡,不都是这样吗?时而,他会借宿在村庄里,与朴实的村民一道享用蕨菜粥,时而又会露宿在野外,听着狼嚎,看着月亮发呆。不论是村民还是月亮都已经认不出来他来了,因为他现在已经不再是齐国的万乘之君,只是一个永世不得归齐的流亡人。 齐格原本有两个护卫,几天前死了一个,死在了一群强盗的手中,那群强盗非常凶狠,他们从树林里冲出来,一剑就剁掉了护卫的头,而那时,齐格和浮羽正在帐蓬外面看月亮。月亮是那样的圆,和护卫的头颅一样圆。强盗们发现了美丽的浮羽,她被强盗头子打横扛进了窝里,齐格被绑在树上,月光照着脚下的人头。浮羽是他喜欢的女人,她即将被强盗头子蹂躏,他却无能为力。那一刻,无尽的羞辱缠绕着齐格,他能听到自己把牙齿咬得格吱格吱响的声音,也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投在地上的影子,是那么的渺小而卑贱。什么是恐惧与愤怒,他终于知道了。 强盗们想要杀了他,浮羽用自己柔弱的身体保护着他。在一个黑漆漆的夜里,只有强盗头子的树屋里还闪耀着灯光,齐格从来没有这样憎恨过灯光,若不是那晃来晃去灯光与牛一般的喘气声,他就不会觉得那么羞辱,无处躲藏。他仍然被绑在树上,两天两夜没有吃过一点东西,饥饿与仇恨埋进了心里,一点一点的啃噬着他,他全身都在颤抖。就在那个时候,浮羽从树屋里走了出来,灯光照耀着她,她的手里提着强盗头子的头颅,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她浑身上下不着寸缕。 他们从强盗窝里逃了出来,在山林里乱窜,迷失了道路,就算没有迷失,也不敢走大路,强盗们正追在背后。 终于走出了山谷,强盗没有追上他们。 乌云在头顶上乱滚,破烂的云层聚来散去,闪电时不时惊鸿一现。 又快下雨了。 前面是一道山梁,翻过这道山梁应该就是鲁国,齐格喘着粗气,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山梁,一屁股坐在参天大树下,身上粘糊糊的极其难受,蚂蚁在铠甲缝隙里爬来爬去,不时的叮他一口。他真想脱下这身铠甲,换身干净的衣服,再洗个热水澡,把这些蚂蚁统统淹死。不过,这些都是奢望,马车和马都遗失在了强盗窝里。 下雨了,稀稀拉拉的雨水从天而降,齐格站起身来,走到树外面,抬起头,张开双手,任由冰冷的雨水落在脸上,身上,冲唰着那些蚂蚁。 “君上,吃点东西吧。” 护卫在另一株树下生火,没有火刀与火石,他钻木取火,然而树枝却是潮湿的,根本不能起火。浮羽从树林里走来,手里提着一只秃鹫,就是那只一直跟着他们,等待他们倒毙在埋骨谷里的秃鹫,齐格认得它,这畜牲的额头中间有撮白毛,像是另一只眼睛。 齐格转身走到树下,又一屁股坐下来。 浮羽走到他的身旁,蹲下身来,一声不吭的拔着秃鹫的毛。 齐格没有看她,她也不敢看齐格。自从逃离强盗窝后就是这样,齐格害怕看她的眼睛,每次看见那眼睛,他就会想起那跳动的灯光,也会想起她的胴体,那是一具多么美妙的身体啊,他却不能保护她。 浮羽拔毛的手法很是熟练,三两下便把秃鹫拔了个精光,她把沾满血水与泥水的短剑在草上擦了擦,剁下了秃鹫的头,又走到树外面,选了一个较为干净的水坑,把秃鹫洗唰干净了,再次走到树下,跪在齐格的面前,双手捧着已经剁好的秃鹫肉块。 秃鹫的肉非常粗燥,还有一股子难言的酸腐味,嚼在嘴里就像是嚼着发霉的稻草,可是齐格却嚼得很快,嘴巴鼓包包的,拼命的往下咽。他仍然没有看浮羽,眼光在躲躲闪闪。 “君上慢点吃。” 浮羽蹲在他的身旁,捧着秃鹫的头啃起来,她的吃相很是文雅,先是用雪亮的牙齿咬着一丝皮,然后一点一点往嘴里扯,再悄悄的用舌头一卷,细嚼慢咽,像是只正在进食的小泥猫。 护卫没有升起火,去树林里转悠了一圈,不知从那颗树上捣了三只鸟蛋,分给齐格一颗,浮羽一颗,自己一颗。然后,他又走回那株树下,把属于自己的鸟蛋一口吸了,又开始钻木取火。 寂静的山梁上,雨水扑打着头顶的树叶,护卫用剑尖钻木发出了嘶嘶嘶的声音。齐格很快便嚼光了秃鹫肉,他没有吃出来半点味道,肚子却已经填饱了。他把那枚鸟蛋递给浮羽,秃鹫的头只有那么一点,她不可能吃得饱,而前方的路还很漫长。 “君上,浮羽吃饱了。” 秃鹫头被浮羽啃得光溜溜的,就连鸟嘴里的舌头也没放过,现在,秃鹫就剩一个骷髅了,浮羽走到山梁的边缘,把鸟骷髅扔进了埋骨谷里,就此,埋骨谷里又多了一具尸骨。 “君上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雨下得越来越大,埋骨谷里泛起了蒸腾的水气,那些水气盎盎的向山梁上漫来,整个树林里披着一层薄雾轻纱,急促的雨点也打不透它。浮羽蹲坐在齐格的身旁,抱着两条小腿,把下巴搁在膝盖上面,一瞬不瞬的看着山谷。 齐格道:“埋骨谷。十五年前,就在这道山梁后面,齐国和鲁国决战,那一战,齐国胜了,鲁国败了,死得人太多了,根本掩埋不过来,我的父亲便命将士们把鲁人的尸体抬进这谷里。浮羽,我现在已经不是齐国的君侯,你若是愿意,就叫我齐格吧。” 说着,他把背上那件破烂的大氅取下来,披在浮羽的肩上,在这凄风寒雨里,浮羽冷得瑟瑟发抖。 “君上……” 浮羽紧紧的拽着大氅的系领,缩着脑袋,一眨不眨的看向齐格。然而,齐格却转过了头,看着雨水从树上落下来,在潮湿的泥土上打出一个又一个的坑。 “君上,有件事浮羽一直没有如实相告,其实浮羽是鲁国人。” “我知道,你的脚腕上纹着剑兰花。那天夜里,我看见了。” 齐格的声音有些颤抖,他说的那天夜里,正是在强盗窝里,浮羽一丝不挂的那一天。 浮羽的脚腕上和手腕上都有烙印,那是奴隶的标志,不过,脚腕上也的确有束剑兰花,而剑兰花则是鲁国的标志,说明这个奴隶来自鲁国。此刻,浮羽下意识的缩了缩脚,把它缩进脏兮兮的裤腿里,她的脸蛋也是脏兮兮的,唯有眼睛格外清亮:“我的父亲就埋在这谷里。” 齐格沉默。 浮羽继续道:“鲁国和齐国有世仇,父亲被埋在这里,而我却被卖到了齐国。那一年,我才四岁,也是经由这条山谷,一直走,一直走,我的脚都走烂了,才走到齐国的即墨城。” “是因为那场战争吗?”齐格的嗓子有些黯哑。 “嗯,我的家就在这山梁后面,我养了一只狗,名叫小花。它也死了,被齐国的士兵砍了头。” “你叫什么名字,原本的名字。”齐格的声音越来越沉。 “浮羽。” “浮羽?” 齐格扭过头来,定定看着浮羽,因为扭得太急,他的脖子发出了咯吱一声响。浮羽直视着齐格的眼睛,柔声说道:“浮燕于飞,差池其羽。我就是浮羽,以前是浮羽,现在也是,今后永远都是。” “可是我却已不再是万乘之君,只是一个流亡天涯的人,我现在很后悔,悔不该把你带在身边。”齐格的眼睛里尽是痛苦。 浮羽道:“若是君上不带着我,我已经死了,被那些贵族和士大夫们杀了。浮羽是个不祥的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死人。” “你若是不祥之人,那么我呢?” 齐格苦笑了一下,那些贵族和士大夫们逼着他禅位,最大的借口就是他会给齐国带来灭顶之灾。 “君上永远都是君上,埋骨谷没能埋住我们,秃鹫也没有得偿所愿,我们会活得好好的,总有一天,君上还会回到即墨城。昔日君上舍命护我,此生,浮羽唯有君上一人,定会护得君上周全。” 浮羽缓缓的靠在齐格的肩上,声音很柔软。 齐格觉得身上的铠甲也不是那么冰冷了,胸腔里的心有力的跳动着,他犹豫的伸出手,揽住了浮羽的腰,看着雾气腾腾的山谷,说道:“翻过这道山梁,一直往南走,会经过鲁国的怀城,再往南,一直往南,会有一座大山,它紧临着大海,名叫杞山,我有个朋友在那里,我想去看看他。” “好。君上说去哪,就去哪。” 浮羽点了点头。 “簌!” 恰于此时,一支利箭从树林里射出,正中仍在钻木取火的护卫的喉咙。 第一百九十六章 妖媚的浮羽 命运之所以被称为命运,就是因为它变化无常。 护卫捂着喉咙倒下去,强盗们从林子两侧钻出来,有的拿着弓箭,有的提着铁剑,还有人扛着一把斧头,一共八个人。 齐格拔起插在地上的剑,把浮羽护在了身后,现在,护卫们都死光了,只有他一个男人了。做为男人,必须得保护女人。 拿着弓箭的那名强盗走到树下,拽着箭尾,把箭从护卫的喉咙里拔出来,然后又把箭搭在弦上,对准了齐格,箭尖滴着血。 “放下剑,可以饶你不死。我们只要那个女人。你只有一条命,死了就死了,活不过来。” 箭尖转向了浮羽,拿箭的强盗朝着地上吐了一口痰。 浮羽从齐格的背后走出来,冷风把她刮得摇来摆去,她的手里握着那柄短剑,就是它割掉了强盗头子的脑袋。 “没有人会相信强盗,你们毫无信誉可言。” 浮羽看着拿箭的强盗,冷冷的说道。 其余七名强盗从四面八方围过来。 “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 拿箭的强盗的手很稳,箭尖虽然瞄准了浮羽,眼角的余光却在看着齐格:“放下剑,你就可以活。我数到三,你可以从山梁上滚下去。一。”尾音拖得很长。 齐格握着剑,咬着牙齿,对方有八个人,己方只有两个人,还有一个是女人,这是一场毫无胜算的战斗。他可以想象,当战斗结束后,如果他死了,这些强盗会割下他的头,扔进埋骨谷里,与那些成千上万的尸骨混杂在一起,天下间就再也没有了齐格,或许有一天,有人会走在这谷里,一脚踩上他的头,然后还会骂上一句。如果他没死,他们一定会把他绑在树上,当着他的面凌辱浮羽。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却一个比一个可怕。 “放下剑。” 轻柔的声音响在耳边,齐格却一个字也没有听清,因为胸腔里有样东西正在怦怦怦的乱跳,他扭过头去,浮羽在看他,她蠕动着嘴唇,绝望的眼里藏着一丝痛苦,可是她的眼角却向上弯了起来,像是在笑着安慰他,放下剑,跳下去,你仍然是齐国的万乘之君。 “你根本不配穿着铠甲,也不配拿着剑,我若要杀你,就和宰条狗一样简单。我只是想看着你滚下去,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滚。二。” 拿箭的强盗又吐了一口痰,这口痰是朝着齐格吐的,粘稠的浓痰落在地上,黄不拉叽的一滩,很是恶心,雨水从树上坠落,滴在那痰里,更恶心了。 “哈哈哈……” 其余七个强盗狞笑起来。 扛着斧头的强盗只有一只眼睛,牙齿又黄又稀,少了两颗门牙,脸上的横肉一下下的抽动着,他舞了两下斧头,一斧头砍在身旁的树上,粗如儿臂的树应声而断,枝摇叶落,抖起一蓬冰冷的雨水,其中有两滴溅入了齐格的眼里。 “懦夫,快滚!”扛着斧头的强盗大吼。 “放下剑。” 浮羽催促着齐格,这是一场猫和老鼠的游戏,猫是在戏弄着老鼠,然而,只要老鼠够机灵,跑得快,就能活命。 “剑?” 齐格并没有放下剑,反而把剑握得更紧,左脚前伸,右脚往后,微微弯着腰,用力的把眼睛里的雨水眨掉,呼吸喘得像牛一样急促,他想,我不是老鼠,也不是懦夫,我是一个男人,齐国的万乘之君,我再也不要睁着眼睛看着她被人蹂躏,再也不要。可是我也不会扔下她逃跑,绝对不会。 生与死? 天底下原本就没有痛痛快快的生,也没有痛痛快快的死,这是谁说的话?哦,对了,是他,我的师弟,姬烈。是他说的,若是他在这里,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突然之间,齐格竟然想到了姬烈,若是姬烈在此,命运很可能就会孑然不同,当然,并不是说姬烈会落荒而逃,而是他根本就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哪怕他只是一条丧家之犬,也会努力的活着,他会用马车里的钱财去购买奴隶和兵器,武装他们来保护自己,而不是像我一样,丧了家就失去了一切,像行尸走肉一样等待着强盗来夺走我心爱的女人。 最终,我一无所有,连命也会丢在这里。既然如此,那便来吧,这是我的宿命,埋骨谷里埋着成千上万的鲁人,恰好缺少一位齐人,齐国的万乘之君。 齐格把腰埋得更低,向上翻起的眼睛死盯着弓箭手,眼角的余光扫着周围的强盗,那个扛斧头的强盗最是壮硕,但是他的速度很慢,他如果一斧头砍不到我,我就转身,把剑插入那个拿着长枪的强盗的肚子里,我的背后会挨上一剑,不过没关系,我穿着铠甲,这套铠甲上虽然没有任何标识,看上去也不起眼,防护力却是极强,我趁着被砍中的那一瞬间发力,向侧面滚去,一直滚到另一个拿剑的强盗的胯下,把剑往上插。要小心那个弓箭手,不能被他射中喉咙或是脖子,这个家伙喜欢唠叨,我就让他唠叨,等他快要数到三,却没有数到三的时候,我就往前冲。 “看来,你的确是一条狗,就算死,也想护着自己的食物。既然如此,那你便死吧。” “我跟你们走。” 弓箭手狠狠的吐了一口痰,正准备张开嘴巴吐出那个‘三’字,然后疾速转手,一箭射向齐格的眼睛,齐格虽然埋着腰,护着喉咙,但却死瞪着眼睛,那眼睛太好射了,一射一个准,真是一只愚蠢的狗。而齐格的右脚也蹬上了一块石头,他正准备朝着那扛斧头的强盗冲去。就在这千均一发之际,浮羽说话了。 “我跟你们走。” 浮羽把短剑扔在弓箭手的面前,又扯下背后的大氅,温柔的看了齐格一眼,替齐格披在肩上,齐格想要拦住她,她却一个转身,避开了,然后柔柔弱弱的走向弓箭手,途经一处小水坑,蹲下身来,捧起一捧水,把脸上的污垢洗干净了,把手和脚也洗得干干净净,慢慢的站起身来。 “你们不是想复仇,而是想要我的身体。你们想看一看吗?” 冼干净了的浮羽很美丽,也很妖娆,尽管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巴,可是仍然掩不住那盈盈一握的腰身,她撩起手腕,裸露着脚腕,雪藕一般的白,白的晃人眼,浓烈的香气就在这时候向四面八方散去。而在那手腕和脚腕上各系着一枚小铃铛,雨水从树上落下来,滴在手腕上,也滴在手腕上的小铃铛上。 一滴一滴。 一步一步,她向弓箭手走去,脚腕上的铃铛也在晃动,香气越来越浓。 “叮叮。” 清脆的铃声响起来了,所有的强盗都看着浮羽的手腕和脚腕,眼里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贪婪,扛斧头的强盗嘴里流着口水,茫然的伸出手去,仿佛想要捏断她的腰,或是抱进怀里,一口咬住她那小巧而嫩红的嘴巴,咨意的索取。 “格格。” 铃声越来越急,浮羽媚媚的笑着,任那扛斧头的强盗把自己揽入怀里,娇小的身体贴上他强壮的胸膛,玉嫩的手向上攀去,勾住了他的脖子,并且仰起脸蛋,微微张着樱桃小嘴,吐出的气息又香又甜。 “浮羽!”齐格叫道,神情痛苦。不知道为什么,他是唯一一个没有被浮羽迷惑的人。 “你走吧,留下来只会死,而且什么也不能改变。快走。”浮羽钻在强盗的怀里,像条蛇一样贴来绕去。 “浮羽!”齐格大张着嘴巴,不敢相信看到的这一切。 “嘿嘿。” 扛斧头的强盗用力的揉搓着浮羽的小蛮腰。浮羽嘤咛了一声,脸上飞起了一层红霞。强盗更得意了,猛地低下头去,想要一口捉住浮羽的嘴唇,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的惬意。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嘴巴定在浮羽的嘴唇前方一寸,血水却从他的脖子上渗透出来,一股一股往外直冒,浮羽的手里拽着一样物事,它深深的扎进了他的脖子里,那是秃鹫尖利的嘴喙。为了吃掉秃鹫的舌头,浮羽搬断了它的嘴喙,现在恰好派上用场。 血水染红了浮羽的手。 斧头重重的掉在地上,独眼强盗捂着脖子,眼里的迷茫褪去了,瞳孔正在剧烈放大,他的另一支手指着浮羽,神情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不过,生命却在远离他,最终,他仰天倒下。 “簌!” 死亡终结了梦魇,所有的强盗都在这一刻回过神来,弓箭手松开了弦,利箭扎进了浮羽的肩头,把她射翻在地,但是她却趁此机会一把抓住地上的短剑,就地一滚,滚到了弓箭手的怀里,双手握着剑柄,死死的插进了弓箭手的肚子。 “啊!!!” 弓箭手惨叫着,叫声无比痛苦,浮羽抓着剑柄,不住的搅动着,脸上的神色极其平静。 “死,死死!” 拿着长枪的强盗疯狂了,他冲向浮羽,脚步踏起地上的泥水与血水。齐格挥着剑想要拦住他,却被身后的强盗砍翻在地。眼见锋利的枪尖即将扎入浮羽的背心,浮羽却猛然一个矮身,钻到了弓箭手的胯下,于是,枪锋刺入了弓箭手的胸膛,终结了他的惨嚎。 拿着长枪的强盗愣了一愣。 在生与死的面前,人人平等,一瞬间即是一世。浮羽往后一躺,恰好倒在拿着长枪的强盗身下,双手却往上举,短剑插入了强盗的裤裆,‘噗’的一声响,血水与尿水,以及不知是什么水的物事飙溅而下,淋了浮羽满头满脸。 拿枪的强盗面色极其古怪,脸上的肉像是虫子一样乱抖,嘴巴动来动去,却连惨叫也发不出来,碰的一下倒在浮羽的身上,压住了浮羽。 泥地很是滑溜,齐格在泥水里滚来滚去,一柄剑追在他的身后,想要砍死他,一柄剑打斜劈过来,想要剁掉他的头,前后左右都是人。 第一百九十七章 叫我即格 雨停了,太阳从云层里慢腾腾的钻出来,没有彩虹。 不是每一次风雨之后都会有彩虹。 埋骨谷里很是寂静,一条大蚯蚓正在一颗骷髅头的眼窝里钻来钻去,山梁上也极为安静,最后的雨水凝成了晶莹的露珠,挂在叶尖上要滴不滴。 战斗已经结束,树下横七竖八的躺着尸体,那些尸体的死相千奇百怪,有的被戳烂了肚子,有的被搅碎了下裆,有的被长枪扎穿了背心,还有人被割烂了脖子。 血水和泥水混杂在一起,散发着一股独特的气息,草丛里的老鼠捧着两只前爪人立起来,在风里左嗅嗅,右嗅嗅,它嗅到了这种味道,令它无比兴奋的味道,于是,它追寻着味道飞奔,爬过树桩,窜过小水坑,很快就来到树下,看见那些尸体,它尖叫了一声,朝着离它最近的一具尸体奔去。 埋骨谷附近的动物都长得特别大,老鼠也不例外,看上去它不像一只老鼠,更像是一只兔子,不过,它虽然很臃肿,但是速度却是极快,嗖的一下就窜到了尸体的头上。它趴在尸体的脸上,想把尸体的眼珠子给陶出来,可是那尸体的脸上却结满了黄乎乎的泥斑与紫红色的血斑,就连眼皮上也是如此,这些斑块被太阳烤得很坚硬,居然一下子没有拔开。 “吱。” 老鼠生气了,它站在尸体的鼻子上鼓起了腮邦子,举着两只短爪,猛地抓下,它的爪子十分尖利,像是毒蛇的牙齿一样,这次肯定能把眼珠子给掏出来,美美的饱餐一顿时,是的,它喜欢吃眼珠子,那东西大补。然而,就在它扑下去的那一瞬间,那尸体却突然睁开了眼睛,随后,它就被两只戴着手甲的手捉住了,那尸体把它举在头顶上,它失惊慌失措的乱叫,并且用牙齿去咬尸体的手指头,但是它却咬不穿那手甲,反而被蹦裂了一颗牙齿,它感觉到肚子上越来越紧,脖子被扯得越来越长,那尸体正在用力,裂着牙齿用力的扯着它,看样子是想把它活生生的撕裂。 “吱吱吱。”老鼠绝望的惨叫。 “呼呼呼。” 尸体瞪着眼睛喘着粗气,脖子也越涨越粗,看来他的力气不够,可是他却死死的咬着牙,不愿放弃。老鼠也察觉到了尸体的力气越来越小,它不再尖叫,而是拼命的挣扎着。老鼠决定,不管这尸体是不是尸体,只要它能逃出生天,就一定会好生的享用尸体的眼珠子。 尸体和老鼠互相对望着,博斗着,谁先失去力气,谁就会是猎物。 “嚓。” 就在这生死存亡之际,一把短剑结束了这场荒谬的博斗,老鼠被那短剑贯穿了肚子,殷红的血液淋了尸体满脸。太阳静静的挂在树梢,树叶上的露珠终于滴了下来,滴入了另一具尸体的眼睛里,那是一具娇小的尸体,它的眼睛非常美丽,像是清澈的琉璃。 风声呜咽呜咽的吹过山谷,两具尸体从地上爬了起来,他们互相看着对方,然后裂着嘴巴傻笑。林子里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一条大毒蛇从草丛里抬起了头,扁扁的脑袋上长着两只无情的眼睛,它也是来享用尸体的。它朝着那两具站着的尸体发出了恐吓的嘶嘶声。 猎食者会越来越多,必须得立即离开这里。 齐格从一具真正的尸体下扯出了他的剑,小心翼翼的把浮羽肩头上的箭削断。浮羽撕裂了一截衣衫,把它裹在齐格的脖子上,那里有两道伤口,一道骇目惊心的旧伤,一道还在冒血的新伤,那新伤是被老鼠的爪子所致。而且,齐格走路一瘸一拐,他的左腿被砍了一剑,屁股上也被插了一剑,每走一步都会疼得冒汗。浮羽也好不到哪儿去,肩头上的那一箭虽然没有洞穿她的肩胛骨,但却深深的陷了进去,箭头还留在体内,时不时撕扯着她的神经。在这场险象还生的战斗中,她令齐格刮目相看,八个强盗,有五个是死在她的手里。哦,不,现在又多了一只硕大的老鼠。 大老鼠落得个被分尸的下场,齐格吃了六成,浮羽吃了四成,吃光了老鼠,两人舔着嘴唇看着那条盘在不远处的大毒蛇,不过,他们最终也没向那条毒蛇发起攻击,而是互相携着向山梁下走去。 山脊极是陡峭,坡上长满了荆棘与灌木,齐格走在前面开路,那些荆棘就像尖利的铁刺一样刮着齐格的铠甲,多亏了这套铠甲,要不然他早就死了。浮羽按着肩头,走在他的身后,一声不吭,眼睛里却显露着痛苦,那是箭头磨擦着骨头带来的痛楚。 不知何时,眼前的荆棘与灌木开始晃动起来,齐格觉得头很晕,手中的铁剑越来越沉,而屁股上和腿弯上的伤口也越来越痛。 就快倒下了,我不能倒下,我若是倒下去,她必死无疑。 齐格咬着牙齿提醒着自己,为了不倒下,他决定说话:“他们为什么?是因为那铃声吗?”直到现在,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强盗在面对浮羽时会突然失神。 “香气。” 浮羽的声音很弱,她蜷缩在齐格的身后,躲避着那些尖利的荆棘,此刻的她,柔弱的就像狂风暴雨之后的樱脂花。 “我的手腕上和脚腕上抹着龙涎草与樱脂花混合而成的香料,只要,只要我一动情,就可以让人产生幻觉。铃铛,铃铛是用来分散注意力的。” “动情?什么样的幻觉?” “你心里最想要什么,就会看到什么。” “那为什么我没有产生幻觉?” “因为我把驱除幻觉的药粉撒在了大氅上。” “哦,你是巫医吗?” “不是。” “那你怎么会?” “一个女奴隶教的,她说,女人必须得学会保护自己。” “我让你失望了?” “没有。” 一个稀里糊涂的问,一个吱吱唔唔的答,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对答着,痛楚与晕眩感反倒减弱了不少。山势慢慢变得平缓,前面的荆棘与灌木变成了苍翠的松柏,脚下的泥土也越来越硬,不再是一踩一个坑。 前面有块大石头,齐格爬了上去,又把浮羽也拉了上去,俩人肩并着肩向山梁下望去,那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一座城池耸立在最南边,一条大道连接着城池与山脉,城池的外面是阡陌纵横的田野,隐隐约约可以看见炊烟正从村庄里升起。 太阳调皮的跑到了大石头的上方,照耀着俩人的脸,山风从背后吹来,撩起浮羽的头发,在树林里一阵穿梭,头发上的泥垢被露水清洁掉了,像丝线一般飘冉,她依然很美丽,苍白的脸蛋更加惹人怜爱,尽管眼神很虚弱。齐格就落魄多了,脖子上扎着泥布,屁股上也缠了一圈,腿弯上绑着一截青藤,脸上还有道血槽,被雨水和露水泡白的伤口外翻着,像是一条恶心的虫子。 “那是青渊城,鲁国的边城。穿过青渊城,一直往南走,就会到达怀城,然后再跃过无涧峡,杞山就到了。” “快看,那里有个村庄,村子口有颗大槐树,还有条冰凉的小河,它就在青渊城的左边。”浮羽指着远方的边城,嘴角微微翘起来。 齐格问:“你的家?” 浮羽点了点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远方。 齐格裂着嘴巴笑起来:“从小,我就想周游列国,骑着一匹马,挎着一柄剑,去雍都,去凤歌,去天下各地。” “现在马没了,马车也没了。”浮羽的眉头皱起来,马车里装满了钱财,那些贵族没有亏待他们以前的君侯,给了他一辈子也花不光的钱财。可是现在,那些马车在强盗窝里,他们不敢回去索取。 齐格摊了摊手:“是啊,马车没了,我现在哪也不能去了。” 浮羽看着齐格,晶莹的眸子里滚动着一层薄雾,过了很久,她才轻轻的说道:“我们可以留下来,我这两枚铃铛是用铜金做的,可以换些粮食。” 齐格沉默。 浮羽把头转过去,脸上的绯红渐渐退去,眼睛里的那层希冀也在慢慢变冷。 也不知过了多久,齐格把手里的剑举起来,朝着天上的太阳:“还有这把剑,以及我的身上的甲胄,只要是识货的人,就知道它们的价值。” “君上。” “叫我齐格。或者,换个名字,叫我即格。” “即,即……” 浮羽回过头来,看着齐格,没有血色的嘴唇颤抖着,接连叫了三遍都没有叫出声来,她的胸膛急剧的起伏着,额头也渗满了细小的汗珠,被阳光一照,像是珍珠一般泛着光泽。 齐格一直在微笑,疲惫与痛楚正在远离,就连寒风中飘来的泥土味都是那么清新,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或许是因为太过激动,浮羽就在他的面前倒了下去,像是一片落叶,又像是一片‘浮羽’。 “浮羽!!” 齐格从石头上跳下来,在草丛里抱起浮羽,用手一探,鼻息极其微弱,额头却烫得像火一样,他急得手忙脚乱,抱着浮羽朝林子外面奔去,边奔边叫:“浮羽,浮羽!” 阳光一直照耀着他,直到他‘扑嗵’一声栽倒在地上。 青渊城里驶出一支马队,华丽的马车里坐着一位绝世美女,她的两个侍女骑着马走在马车的两旁,穿着蓝白相间的衣裳,也都是千娇百媚的人物。 马队沿着大道一直走,那名俏皮可爱的侍女突然尖叫了一声,打着马冲进了草丛里,紧接着,她叫道:“美人舌,快来,快来。” “花胡子,你干嘛呢?又发什么疯?”另一名气质温雅的侍女皱起了眉头。 “有人,有人。” 名叫‘花胡子’的侍女在草丛里挥着手,声音很是急促。 “去看看吧,若是还活着,就带回来,一起去雍都。”坐在马车里的绝世美女推开了车窗,遥遥的瞥了一眼。 “是,东主。” 第一百九十八章 狐狸的冬天 大雍有句名言:雍人不需要高大的城墙,在雍国的国境内没有强盗与敌人。 乍然一听,这句话好像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是仔细一揣摩,就知道雍人有多么骄傲,那是烙进骨子里的傲气。对于一直在开疆拓土的雍国来说,修建坚固的城池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大雍没有边界,有风的地方就有桐日大旗,火焰战车能到达的地方就是雍国的城墙。 燕国和大雍一样,根本不需要依靠城池和堡垒来抵抗敌人的入侵,唯有冰封堡例外,它位于燕国最北端,放眼看去,偌大的堡垒就像是一只巨大的冰熊蹲在冰河之源的源头上,扼守着冷凛的北风,也抵挡着北狄人。 冰河之源是一个狭长地带,就像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脚部是狼牙谷,沿着狼牙谷一直往南是修长的大腿,然后有片较为广阔的平原,那是少女的臀部,再后是纤细的腰部,坚挺的胸部,最后便是源头。冰封堡就建在源头。 始建于那一年已经不可考,有人说是建于远古神王时期,那时冰河还没有冻结,冰山也没被北狄人凿开,根本就没有什么狼牙谷,世界的尽头就是这里。传说中的白狼王在冰封堡出生,不论是巫官还是祭司,或是先知与侍仆,他们都告诉世人,白狼王是一位仁慈的神王,他的光辉照耀着中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所有人都应该尊敬他,以虔诚的心态侍奉他,以至于,世人反倒忘记了,严格说来,白狼王其实是个北狄人。 城墙高达二十丈,非常厚实,里面是整条整条的青石,石头缝隙里浇灌着粘稠的冻土,外面是像镜子一般光滑的冰层,在千百年的寒风与苦雪的侵袭之下,那层冰墙的厚度与硬度令人咂舌,甚至有人说,就算是焚天火凤飞到这里也会一筹莫展,因为火焰不足以融化它。 “它就是一只大乌龟,蹲在冰河之源上,把头埋在冰河里。” 天上飘着茫茫大雪,老祭司站在城墙上,簌簌风雪扑在他的脸上,把那些坑洼不平的皱纹填满。白狼王的标志是一头雪狼,它耸立在城墙之上,老祭司拢着双手,站在它的面前,凝视着它。整个雕塑通体雪白,也不知是以什么样的材质雕刻而成,它竖着耳朵,望着北方,眼神很平静,仿佛是在思考着什么一样。 “仁慈的白狼王,感谢你的指引,感引你的仁慈。” 老祭司在风雪中喃喃自语,他的姿态并不是虔诚的,在面对北狄人唯一的神王时,他并没有匍匐在地上。对于北狄人而言,白狼王是让他们既骄傲又卑微的神邸,骄傲的是白狼王曾经带着他的子民,在中州大地上开僻出了偌大的一份天地,在那天地之中有春夏秋冬四季,卑微的是在最后的时刻,白狼王向众神之王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众神之王即是昊天大神。所以,享受祭奉的是先祖,而不是白狼王。 “伟大的堡垒,伟大的神邸。” 狐离站在老祭司的身旁,他也在仰头打量着这座雄伟的雕塑,北风从它的头顶呼啸而过,却吹不乱它脖子上的绒毛,它的四肢粗壮有力,前爪按着城墙,后臀微微下蹲,但却不是攻击的态势,温柔的眼神里藏着一丝哀伤,一丝忧虑,还有一丝迷茫。 “你看到了什么?” 站在白狼王的面前,老祭司还没有它的爪子高,他浑身上下裹着厚厚的毛皮,雪花落在毛皮上,一层一层的堆起来,使他看上去就像是躲在雪洞里的土拔鼠。老祭司不是在问白狼王,而是在问狐离,雕塑是不会说话的。 狐离道:“我什么也没看见,只知道北方是茫茫无际的雪原,所有的一切都被埋葬了,没有人和动物能在那里生存。” “是啊,已经没有退路了。” “伟大的神邸虽然面朝北方,冰封堡却不是为防御北狄人而修建,它的正面比背面更为坚固,它可以抵挡住风雪的侵袭,也可以抵挡来自南面的十五万大军。北狄人最终会看到春天。” “冰河之源没有春天,而堡垒存在的意义,既是防御也是被攻破。” “那是因为它失于防备,越是坚因的堡垒,越是失于防备。所以,你们才能在冰雪之夜爬上这座不可能攀登的城池,在白狼王的注视之下夺取了它。” “狐狸小子,你是在害怕吗?” “我怕什么呢?” “怕死。” 老祭司抹了一把脸上的雪,冷冷的看着狐离:“你们华夏人讲究信诺,然而背叛信诺的人却总是你们华夏人。我们依言而回,你们却从南面撤退。” 狐离迎视着老祭司审视的目光,神色坦然,眼神却很悲伤,与雕塑上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他想,或许我明白了白狼王为什么会向昊天大神低头,可是我却说不出来,因为没有人会愿意去相信它,真相往往是伤人的,而谎言却会让人暂时的获得力量。 过了很久,老祭司转过头去:“我若是你,我就逃走,往雕塑的背面走。你知道,在这堡垒的下方有一条暗道可以直通外面。趁着它还没有被堵上的时候,赶紧走吧,你还年轻。” “我不会逃走。北狄人即将灭亡,却终未灭亡。” “预言,有时候只是一种希望。” “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了,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你的老师肯定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他难道没有告诉你,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我的老师告诉我,只有足够虔诚的人才会聆听到神的声音。虽然我从来也没有听到过,可是我却相信,它就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或许,它并不是什么神的旨意,而是我的念想。” 狐离看着鹅毛般的大雪,眼底的哀伤没了,代之而起的是坚毅与绝决。他已经彻底的分清自己倒底是华夏人还是北狄人了,他的身上穿着北狄之王亲手为他剥的狼皮,和北狄一样吃着冰河里的鱼,拿着简陋的武器,爬上了冰封堡的城墙。 “狐狸小子,你已经是个北狄人了。” 老祭司解开胸前的毛皮,把用胸膛温热的酒囊扔给狐离:“喝吧,痛痛快快的喝,喝醉了,你就能看到你的念想。” 狐离接过酒囊,大口大口的喝起来,烈得像刀的酒温暖了胸膛,融化了脸颊上的雪,对于现在的北狄人而言,酒是极为珍贵的东西,他一点也没有浪费,把最后一滴酒撮入嘴里,哈了一口酒气,然后把酒囊扔还给老祭司,转身朝正面的,被大雪掩埋的‘之’字型墙梯走去,边走边道:“我是狐离,不是狐狸,也不是北狄人,我是一名巫官,却不是一位虔诚者,我能感觉到悲伤,却不能把悲伤带到有春天的地方。” 刑场设在堡垒的中央,那是一处用来祭祀天地的高台,北狄之王坐在台上,双手撑着下巴,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台下是密密麻麻的人群,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看着狐离从城墙上走下来,在高大的城墙的掩映之下,他是那么的渺小。 “狐狸,狐狸!” 一个毛头小子朝着狐离尖叫,他想奔向狐离,却被身后的女人一把搂在怀里。 狐离认得他,这小子是北狄之王的儿子,只有六岁,长得极是粗壮,狐离曾经教他辩认天上的星宿,也曾和他一起奔跑在冰雪之原上,他们手拉着手从冰河里捉鱼,又一起烤鱼,狐离还教他唱歌,唱华夏人的诗歌。严格说来,这毛头小子是狐离的徒弟,而他也非常尊敬狐离,尽管他也叫狐离为狐狸。 “狐狸,狐狸。” 狐离从人群中走过,老人们看着他,哆嗦着嘴唇,他们都记得,是狐离把他们带离了死亡之境。 “狐狸……” 年轻的女人们轻声呼唤着狐离,北狄人的女人和男人一样掉头不掉泪,但是今天,狐离却听见了人群里的低泣声。狐离知道,一定是那个名叫鬼方纤的女孩在哭泣,她一直暗恋着狐离,她不像是个北狄女人,她很羞涩,只会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可是我是一名巫官啊,巫官是不能娶妻的,而现在我就要死了。 “狐狸!” 战士们在台下排成了一圈,他们身上穿着铠甲,腰上悬着剑,那些都是夺下冰封堡后的战利品,在狐狸的干涉之下,他们驱逐了堡里幸存的士兵,却撞开了兵器库。不过,他们在铠甲的外面裹着毛,厚厚的毛,就连剑上也缠着毛皮,仿佛深怕它们冻着了似的。他们感激的看着狐狸,眼里闪耀着能融化漫天大雪的炽热。 狐离微笑着,走上高台。 北狄之王抬起头来,看着他:“你可以为自己辩驳。” “事情已然发生,冬天已经来临,辩驳没有任何意义。” “狐离,你是我的兄弟,永远都是。” “谢谢你,你会看到春天。” 这是北狄之王第一次叫对狐离的名字,而狐离也知道,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的交流,他的头会被砍下来,悬在旗颠上,看着北狄人与燕人血战。 一切,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狐离解开身上的虎皮甲,把它放在雪地上,然后转身,朝着行刑人走去。行刑人是鬼方图,狐离最要好的朋友,他的手里提着一柄巨大的剑。 “放心,这剑虽然没有锤子好使,但却非常锋利,你不会感觉到丝毫痛苦。” “谢谢你。” 狐离走到鬼方图的对面,挺着胸膛,用脖子面对着巨剑。 第一百九十九章 熬过冬天,就是春天 “熬过冬天,就是春天。” 燕十八裹着厚厚的狐裘站在冰天雪地之中。茫茫大雪从天而降,把面前的世界染成了银白色,冰封堡的南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等到冬天过去,春天到来,冰雪慢慢融化,肥沃的大地就会焕发出磅礴的生机。冰封堡以南是不设防的,北狄人如果能坚守到春天,那会是一场灾难。 “灾难必须在冬天结束。” 因为大雪掩盖了一切,山川,密林,河流,包括人与动物的痕迹,燕十八根本看不见隐藏在冰川之中的冰封堡,此地离冰封堡还有一百二十里路程,整个燕国的地势是北高而南低,冰河之源恰好位于最高点,冰封堡同样如此,这样的地势最适合从上往下发起攻击。所以,燕十八不可能把十五万大军带到冰封堡下去餐风饮雪,当然,他也并没有带来十五万大军。 “我们的力量不够。” 车英在燕十八的身旁提醒着他,年轻的将军顶盔贯甲,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马,身上也披着黑色大氅,不论是大氅还是马都披了一层雪。燕十八的大军号称十五万,其实只有五万,在冬天调遣大军是件非常困难的事,这是常识。况且,燕十八还不得不把大部分的力量放在燕国的最南面,防备的对象当然是大雍。人心的浩瀚犹如天上的星辰,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变幻,燕十八不会把举国的安危置于一纸盟约之下,尽管这盟约看上去牢不可破。和平,必须建立在力量对等之下。 “我们应该后撤,诱敌深入,然后再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驱赶他们,让他们挤在一起,最终把他们统统埋葬在狭长的冰河之源上,就和当年一样。” 燕无痕越来越沉稳,也越来越像已故的大将军,此刻,他的嘴角上蓄起了一撮小胡子,胡须上面落着雪花,使他看上去既威严又深沉。 为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燕人和北狄人是世仇,每次交锋都是不死不休的结局,因此,每一个燕人想的都是怎么样才能把北狄人赶尽杀绝,而北狄人同样如此,只不过,北狄人太过愚蠢,他们就像一群骑着马的兔子,只知道狂叫着往前冲,呼啦啦的卷过草地,平原,河流,霸占每一寸土地,好似这样便能永久的占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燕国的土地虽不如大雍那般广褒无垠,可是也有上万里方圆,北狄人冲得越厉害,战略纵深就会拉得越长,到了最后,巨大的拳头会拉成一支箭,而燕国的手掌则开始慢慢合拢,抓住它的脖子,把它折断。 燕无痕的战术是最适合燕人与北狄人之间的战术。虽然,那样势必会给燕人带来巨大的伤痛,但是却可以有效的扼制北狄人的南侵,并且最大限度的歼灭北狄人,历次的战争已经证明了这点。 “君上,只要冬天一过,他们就会钻出来,我们现在用不着与他们硬碰硬。如今大雪封天,冰封堡不利于我军作战。” 燕无痕尝试着说服燕十八,用语十分小心,自从燕十八兵不血刃的解了凤仪城之围,又让仲夫离把已经到了嘴里的钟离城给吐出来之后,燕十八便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没有人能看得透他,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结合着后来的盟约一看,他那状似疯狂的举动恰好就证明了他的英明与先知先觉。神,可以看穿一切,世人匍匐在它的脚下,敬畏它,却感觉不到它,那只是一种高高在上的象征。先知先觉就不一样了,他看得并不比你远多少,或许只远一步,但就是那一步,会让你觉得那是一道天堑鸿沟。 “我只是有些奇怪,这一次的北狄人为什么和以往有些不一样?” 燕十八骑在马上,整个人都缩在厚厚的皮毛里,英俊的脸被风雪冻得红扑扑的,眼睛却格外明亮。 车英追随燕十八已久,知道他的眼睛一旦亮起来,那就说明他心中早有成算,于是,车英开始盘算,要怎么样才能赢得这场战争。 可是燕无痕却不知道,上将军翁声翁气地道:“没什么不一样,依然凶猛,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爬上冰封堡的,幸存下来的士兵说,他们从天而降,男人女人孩童手里都拿着兵器,各式各样的兵器。如今,冰封堡里已经塞满了人,冰封堡外同样如此,而冰河已然解冻,在这凛冬之际解冻。君上可能不知道,北狄人相信一个预言。” “什么样的预言?” “凛冬覆盖了极北,野草不再生长,太阳不再升起,月亮像死人的脸一样冰冷。北狄人即将灭亡,却终未灭亡。冰河永不枯竭,北狄人永不灭亡。” “月亮像死人的脸一样冰冷?” 燕十八抬起头来,望着苍茫的天空,仿佛是在寻找那隐藏在风雪之中的太阳和月亮,和死人的脸一样的月亮会是什么样子呢?那一定会冷到骨子里。 燕十八讨厌冬天。 雪花纷纷扬扬的飘洒,落在燕十八的脸上,眉毛上,嘴巴上,脖子上,落在脖子上的雪花最冷,使他打了个哆嗦,他回过头来,看着燕无痕:“上一次,北狄人来了多少人?” “三十万。”燕无痕回答的很是肯定。 “上上一次呢?” 燕无痕想了一下,犹豫不定的道:“五十万,至少五十万。” “再上一次呢?”燕十八继续问。 燕无痕皱起了眉头,就连嘴巴上的小胡子也皱了起来,过了一会,他答道:“君上,再上一次是一百二十年前,那时北狄人还没有被完全的赶出冰河之源。” “那倒底有多少人呢?” “八十万,或许不止。北狄人的战士和燕人不同,他们只要高过马腹的人都是战士,包括女人。” 车英认同的点了点头,众所周知,北狄人和燕人一样生活在严寒的北地,甚至,寒冷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风雪铸就了他们的骨骼,使他们无比强壮,所以不论男女都是战士,在与燕人长达数百年的战争之中,最开始燕人是屡战屡败,后来燕人总结教训,集中力量于一点,于是,风水轮流转,变成了北狄人屡败屡战。不过,北狄人的繁育能力很强,他们就像秋天里的粟田,割了一茬还有一茬,只要春风一吹,又会一茬一茬的冒出来,仿佛永远也割不完。这是历任燕国君侯都极为头痛的事情。燕国之所以未能称霸天下,很大一部份的原因便是北狄人的南侵。 “为什么会越来越少呢?是因为那个预言吗?凛冬覆盖了极北,野草不再生长,太阳不再升起?” 燕十八的声音很平静,眼睛越来越亮。 “为什么间隔会越来越短呢?上一次是九年前,再上一次是三十年前,上上一次却是一百二十年前?” “而且,为什么会有幸存者呢?” 一个接着一个的‘为什么’从燕十八的嘴里冒出来,经他这么一说,围绕着他的将士们都拧起了眉头,有人若有所思,有人似懂非懂,也有人有所了悟。 燕无痕道:“君上是说,那个预言实现了,他们在冰河之源外生存不下去,所以不得不南回?” 燕十八微笑着,示意他说下去。 燕无痕继续说道:“或许,幸存者只是一个信号。” “什么信号?” “他们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他们即将灭亡,再也没有任何土地可以让他们生存,他们已经陷入了疯狂,却在疯狂里藏着一丝冷静,因为他们知道,燕人的血,流的是铁,铁血必然以铁血来偿还。君上,他们在害怕,说明他们力量不够。君上!这是天赐良机啊,这很有可能就是最后的北狄人!” 说着说着,燕无痕的声音越来越高,眼睛亮得逼人,他的神情无比动容,嘴巴上的小胡子也在一翘一翘,而听见这话的人也和他一样。一个天大的诱惑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最后的北狄人! 杀光这批北狄人,从北面刮来的野草就不会再生长,从此,燕国的北方坚如金汤,而数百年来的战争与仇恨即将彻底结束。 “呼,呼呼。” 骑在马上的骄兵悍将们开始喘着沉重的粗气,战马在不安的刨着蹄子,它们喷出的鼻息在马头前面凝成了冰雾。 “君上,结束它吧。立刻召集封臣,调派军队,调集所有的战车与战士,我们的名字都会刻在玄鸟的光辉之下!”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领主翻下了马背,顾不得满地的大雪,单膝跪了下来,拄着剑,仰着头,看着马背上的燕十八。老领主的神情极其激动,整张脸都是红的,那不是被风雪冻红的,而是内心的澎湃如潮所至。 “君上,结束它吧。举倾国之力,结束它!” “君上,燕人无惧!臣有三千儿郎,都是悍不畏死的勇士,只要君上一声令下,他们就会骑上最快的战马,从南方马不停蹄的奔来。” “君上,老臣已然五十有五,天命已然不久,若是能看到北狄人的灭亡,就是立即死了也是心甘情愿!” “君上,君上……” 越来越多的领主跪在了雪地中,他们神情激昂的看着燕十八,就连燕无痕都跪了下来,拄着青离剑,红着一张脸。天哪,这可是灭亡北狄人啊,数百年的夙愿。 所有人都望着燕十八,燕十八孤零零的骑在马上,犹如鹤立鸡群,然而,这只鹤却望着北方。 “谁能看到春天呢?” 第两百章 罪恶之花 “谁能看到春天呢?” 每个人活着都有目的,有人是为了承诺,有人是为了权力与地位,也有人是为了每天都可以期待的明天,更有人只是为了单纯的活着,狐离也有目的,他的目的很简单,简单到近乎是一种使命。没有和他一样经历的人是不会理解他的,当然,他也并不需要别人理解,如果使命需要人理解,那就不是使命。 “冰河永不枯竭,北狄人永不灭亡。” 雪花在旗颠上飞舞,整个世界白茫茫的一片,大雪掩盖了一切生命的痕迹。地上的雪积得很厚,马蹄落下去再拔起来,总是能带起一蓬蓬的雪,却看不到泥土的颜色。狐离孤独的行走在这白雪的世界之中,一个人,一匹马,一杆旗。 旗子是用整张狼皮做的,耐寒抗腐,上面绣着一只昂首挺胸的雄鹿,狰狞的鹿角挑着头顶的月亮。这是北狄人的标志,在白狼王向昊天大神低下头颅之前,北狄人的旗帜原本是一头雪狼。狼皮是沉重的,一般的风刮不动它,但是伴随着大雪的往往是狂风,它把狼皮旗扯得冽冽作响,狐离不得不用肩膀去顶着旗杆,免得它被狂风刮跑。 马是一匹黑色的公马,浑身上下披着厚厚的毛皮,蹄子上也裹着烂布,雪花落在它的身上,把它变成了一匹雪马,若不是那马头前的冰雾,它就是一座缓慢移动的雕塑。狐离也披着厚厚的毛皮,头上戴着毛茸茸的帽子,左右两端插着两根羽毛,那羽毛已经被冻成了冰,看上去倒有点像是旗子上的鹿角。 狐离还活着。 北狄之王没有杀他。 杀一个人需要理由,不杀一个人也需要理由,北狄之王的理由是北狄人不应该砍掉兄弟的脑袋,行刑人鬼方图的理由是他已经习惯了用锤子,而不是用剑,他担心一剑砍下去会把狐离的头砍成两半,那样就不能挂在旗颠上了,如果用那柄硕大的石锤行刑更不像话,那会把狐离的脑袋砸成肉酱。而这,显然不符合北狄人的行刑法则。 于是,狐离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下来。 每一个北狄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当北狄人开始欢呼,鬼方图抱着狐离的肩膀,北狄之王捡起地上的狼皮甲,慎重的替他穿戴在身上之时,狐离没有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只是定定的看着那城墙上的白狼王雕塑,看它逐渐被风雪吞没,看它哀伤的注视着远方。 “寒冬,难熬的寒冬。” 冰封堡很大,但它只是一个军事堡垒,住不下二十万人,大部份的北狄人都住在冰河畔的平原上,他们在雪地里挖了一个又一个的雪洞,啃着冰河里的鱼与冰雪为敌,原本这可以使北狄人更为强壮,然而如今不同,这是最后的北狄人,强壮的战士还不到三成,剩下的七成都是老人与孩童,而且,北狄人的繁育能力在不断的下降,就像预言里唱的那样,北狄人即将灭亡。 “野草不再生长,月亮像死人的脸一样挂在天上。这倒底是一个预言,还是一个诅咒?” 狐离是一个巫官,自古以来巫医不分家,巫官不仅得学会辩认天上的星辰,地上的山川河流,还得学会各种医术,尽管新兴的医家认为那是巫术,手法简单粗爆,没有任何道理也没有任何原由。然而,面对这样的质疑,每个巫官都不屑一顾,历史的浩瀚,数千年来的岁月,岂是那么容易被人所理解的? 在狼牙谷外的极北之境,也就是那片被大雪埋葬的沙漠绿州里有一条蜿蜒流长的河流,它是北狄人赖以生存的母亲河,狐离在那里发现了一种花,名叫繁铃草,这种是草而花的植物很是美丽,花苞是绿色的,根茎却是红色的,它的根能扎入大地的内部,像丝网一样渗透到有水的地方。它没毒,但却极其恐怖,狐离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它,却一眼就认出了它,尽管他发现的只是被冰雪冻死的根茎。繁铃草是传说中的植物,可以说是所有生命的天敌,它只有一个使命,那便是让生命断绝。它把根渗进河流里,喝了河里的水的人与动物的繁育能力都会迅速的衰退,直到灭亡。 “是谁?是谁把这恶魔的种子投在了这里?” 狐离闭上了眼睛,全身都在颤抖,繁铃草早就灭绝了,据说是上古时期的大贤者神农氏发现了它,在泰日山颠,神农氏捧着它,面着对着无情的苍穹,整整七日七夜都没有说一句话,眼泪却一直流着,七日后,神农氏从山上摔下来,摔死了,这种花也突然就消失了,中州大地上再也没有了它的身影。有人说这是恶魔的种子,神农氏在泰日山颠是与恶魔决斗,最终神农氏虽败犹荣。但是狐离却不这么认为,如果敌人是恶魔,大贤者是不会流泪的,那么,唯一的解释便是,敌人是…… “昊天大神啊,我是巫官,但却并不虔诚。” 自那而后,狐离听不见神的声音。 “这草一直在这里吗?” 发现繁铃草的时候,鬼方图就在狐离的身边,狐离把草根用毛皮裹起来,小心翼翼的,不敢碰它,仿佛它是世界上最为恶毒的东西。 不过,大大咧咧的鬼方图并没有觉得异样,他回答:“这不是草,而是花,名叫鹿耳,当大雪还没有来临之前,河边开满了鹿耳花,就像雄鹿的耳朵一样,可惜你现在才来,要不然,你会看见它的美丽。” “鹿耳?”狐离的声音在颤抖,他发现了天大的秘密:“是谁?是谁告诉你们这花的名字?” “一个商人,真正的商人。” “商人?” 狐离也不是真正的商人,但是那一刻起,他憎恨假商人,带去繁铃草的人一定是个假商人,那人带去的不是礼物,而是魔鬼。就算野草一直生长,就算大雪没有来临,北狄人也会灭亡,灭亡在这丧尽天良的魔鬼之手。然而,真相往往不是那么简单,这其中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狐离想都不敢想,也不愿去想,那是肮脏的,令人发指的罪恶。 “幸好,幸好有这一场大雪。感谢你,大贤者。” 大雪掩盖了生命的痕迹,真正的生命却不会消亡。马蹄踩出一个又一个雪坑,狐离在马背上蜷缩着脖子,怀里的繁铃草根茎被裹得死死的,虽然它已经被冻死了,但是每过一会,他仍然会拿出来检查一下,深怕毛皮会被它的根戳穿,若是让它的根掉在这地上,说不定它就会落过来,一直蔓延,一直灭亡。 “冰河永不枯竭,北狄人永不灭亡。” “罪恶的手,请你蜷起来。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狐离一遍又一遍的提醒着自己,寒冷的风像刀子一样刮着他的脸,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的色彩,只有无尽的雪,冷酷的冬天。 “我不是聪明人,我猜不透这背后的秘密,但我却看见了这人心的罪恶。我很胆小,甚至不敢将它公之于众,可是我已经死过一回,我再也不怕了。” “总会有聪明的人,而聪明的人会做出聪明的选择。” 旗子越来越重,前方的风雪也越来越大,黑色的海洋越来越近。狐离在马背上挺起了胸膛,用力的抖动着大旗,把旗子上面的雪抖落,冰冷的雪掉进他的脖子里,他哆嗦了一下,眼神却愈发坚毅。 “那人是谁?燕国的君侯么?” “那人是谁?北狄人?” 风雪之中,隔得远远的,狐离在看燕十八,而燕十八也眯着眼睛在打量着狐离。就在所有的领主都跪在地上请命的时候,燕十八看见了风雪中的来人。 “你是来请降的么?如果是那样,你们应该撤出冰封堡,退到狼牙谷外。” 在燕十八的大帐里,燕十八把自己裹着成了一只蚕蛹,就那么蹲坐在地上,一点也不像是位万乘之君。然而,坐在他对面的狐离同样如此。 “你想要战争,北狄之王必然会给予你战争。” 狐离按着膝盖,平视着燕十八,现在,他是北狄之王的使者。他没想到燕十八会如此年轻,如此好看,更是如此孱弱。 “战争?” 燕十八的嘴角翘起来,但却一点也不戏谑:“凛冬覆盖了极北,野草不再生长,太阳不再升起,北狄人即将灭亡。” “却终未灭亡。” 狐离接口,燕十八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让狐离确认,这是一个聪明人,他一眼就看透了北狄人,不过,狐离却反而松了一口气,微笑道:“大雪的确覆盖了极北,北狄人也的确无路可退。然而,若是君侯一意孤行,那么,北狄人唯有一战,为了生存,绝死的一战!” “二十万人?” 燕十八吸了吸鼻子,觉得头有点晕,并不是因为北狄人的绝死一战,而是因为他又生病了。 狐离道:“燕人无惧,燕人的血,流的是铁。强大的燕国当然可以举倾国之力,使北狄人渡不过这个严酷的寒冬。但是,聪明的人不会这样做。” “我不是一个聪明人。” 燕十八揉了揉红嗵嗵的鼻子,没办法,揉鼻子总比流鼻水雅观一些。 “君侯若不是聪明人,天底下就没有聪明人了。” “年少的时候,别人都说我是个傻子。” “傻子怎么会懂得聪明人的聪明。” “你不是北狄人。” “君侯果然慧目如炬,实不相瞒,狐离原是大雍人。君侯应该也猜得出来,狐离为什么会与北狄人在一起。但是,这并不是狐离此番前来的目的。” “哦,那是为什么?” “我带来一样东西。” 第两百零一章 真相的背后 真相的背后往往还有真相。 这花的根茎已经死了,颜色却依然鲜红,举在灯光下一看,根杆上的纹路也依然清晰,上面长满了毛须一样的东西,摸上去很扎手。燕十八从来也没有见过繁铃草,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不过,自从第一眼看见它,背心就一阵阵的发麻。 “繁铃草,真的是繁铃草?” 大帐里的灯光很暗,帐外的风雪撞着紧闭的帐帘,发出‘朴啦朴啦’的声音。帐内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燕十八,另一个却不是狐离,而是燕十八的老师车敬,至于狐离,他被燕十八命人带下去休息。 竹简放在案上,竹片已经黄的发黑,上面勾画着一株似花而草的东西,样子看上去很是狰狞。车敬把根茎也放在案上,提着青铜细嘴灯仔细的较认了半天,实在看不出两者的相同之处。 “繁铃草灭绝已有千年,谁也不知道它倒底长什么模样。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花草固然无情,人却更无情。幸好极北的那一场雪冻死了它。” “老师以为会是谁?” “谁都有可能。” 车敬把竹简卷起来,放在竹筒里,又从怀里掏出一个新竹筒,把根茎塞进去,然后提着灯,仔细的检查着桌面,确认上面没有遗漏任何一丝毛须,边找边道:“燕国,大雍,齐国,甚至遥远的南楚。世人背离仁爱,贪欲就会滋长。” 老墨家又开始说教,燕十八却陷入了沉思,老师说得没错,谁都有可能,而且看上去最有可能的便是燕国,但是燕十八知道,如果它真的是繁铃草的话,那就绝对不会是燕国,繁铃草能断绝生命的繁育,然而它本身却繁衍的极是迅速,会顺着河流一直生长,穿过冰河,来到燕国,那样燕国就是在自掘坟墓。 既然不是燕国,那会是谁? 大雍?大雍与燕国的南面接壤,北狄人卷土重来,仲夫离率大军入侵,一南一北,两者之间的时机拿捏得几乎一致,险些使燕国陷入生死存亡的境地,天底下没有那么巧的事情,很显然,这是个阴谋。况且,那个使者也承认了这一点。 试想一下,燕国与北狄人陷入死战,若是燕国不能在正月十五之前结束战争,那么,大雍完全可以撕毁盟约,并且反过来指责燕国背弃盟约,背弃大周王朝,背弃天下人,而那时,就是燕国的灭顶之灾。因为燕十八是这场诸侯盟会的发起者之一,他不能像宋伯约一样置身事外。就算他能在正月十五之前灭绝了北狄人,仍然会有此忧,燕国刚刚经历了一场动乱,国力也有所衰减,再与北狄人来上一场死战,北狄人不是稻草人,杀敌一千,必然自伤八百。那个使者也说了,北狄人是为生存而战,可想而知,这一战必是惨烈无铸。等到燕国灭亡了北狄人,恐怕下一个便轮到自己。当然,那不会是在伐楚之前,必然是在伐楚之后。 如此说来,大雍的嫌疑最大。 真相好像如此。 好像只是好像,并不是最终的答案。 如果燕国与北狄人死战,大雍的确是直接的受益者,但是间接的受益者会更多,譬如,齐国。这个道理很简单,燕十八根本不用多想,大雍比北狄人更强大,比燕国更强大。燕国与北狄人相争,大雍得利,但如果是燕国与大雍相争,得利的又会是谁?用脚指头想都能想出来,得利的必然是一心想要取代大雍而称霸天下的齐国,尽管他们刚换了一位君侯,但是国力却并没有衰减,这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等待了数十年的最大时机。 南楚也有可能,并且是最大的可能。北地的诸侯乱成一锅粥,最大的获益者其实是南楚,说不定,那位疯狂叫嚣着的楚侯会达成心愿,跑到朝歌城去,把九鼎抢走,抢到大江之南去,向天下人宣布,天命在我,我是唯一的王。 真相往往隐藏在迷雾的背后。 可怕的不是花花草草,可怕的是那不可知,不可测的人心。 到底是大雍,还是齐国,或是南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燕十八必须得看清这迷雾,而不是被迷雾吞噬。 这就是大争之世。 冬天真的很冷,老墨家缩着脖子走出大帐的时候,帘外扑进来一阵冷风,把燕十八吹得浑身上下透心凉。灯光从侧面看他,把他的影子拖在地上,又斜又长,他的眼睛明亮如雪,越来越亮。从他的角度看出去,正好可以看见帐外,那里等侯着一大群领主,这些领主都像嗷嗷叫着的狼一样,眼睛是炽热的,胸膛也是炽热的,就连腰上的剑都是火烫火烫的。燕十八知道,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朝着北方呼啸而去,把躲在冰封堡后面的,最后的北狄人撕碎,那是无上的荣光,燕人千年来的夙愿。不过,他却不能那么做。 “燕国还不够强大,时机还不到。” 地上铺着一张虎皮,是那个使者带来的,据说是北狄之王赠送给燕十八的礼物。北狄人会给我送礼?不,北狄人只会想着怎么才能把我吞进肚子里。 燕十八在虎皮上缩了缩脚,他没有穿鞋,脚很白,像女人的脚一样白皙光滑,还很修长。磨擦着温暖的皮毛,冻僵的脚指头有了些知觉。他拿起一根铁棍,桶着盆里的火碳,腥红的火碳突然窜起了一丝火苗,险些把他的眉毛烧着。 “君上,使者到。” 就在这时,那个使者来了,又是一阵冷风灌进来。 燕十八皱了下眉头,紧了紧脖子上的系领,身上穿的狐裘很厚,也很宽大,把他整个人都包裹在里面,他就那么裹着狐裘被子,盘腿坐在虎皮上,只露出一个脑袋,样子很滑稽。可是,他一点也不在乎,他的父亲,闻名天下的燕胡子曾经教导过他,做为一位强大的君侯,根本不用在意自己的外表,也根本不用去在意别人的看法。如今,他都学会了,他的手里握着令人战栗的力量,而力量就是威严的象征,唯一的象征。 “坐。” 燕十八指了指虎皮对面,抬手的那一瞬间,案上的火苗晃了一晃。 狐离在燕十八的对面坐下来,按着膝盖,屁股压着脚后跟,挺着胸膛,却略微低着头,他是北狄之王的使者,但终究不是北狄之王,与万乘之君对视时,不论气势还是气场都有所不足。 “燕人和北狄人是世仇,这仇恨比血还要浓,在燕国的每一寸土地下面都埋着燕人和北狄人的尸体,战争是在所难免。” 燕十八顿了一顿,他在打量狐离,这个使者比他年长几岁,眉目很挺,鼻子两侧滚着几颗细汗,按着膝盖的手也稍稍蜷着,显露出了内心的紧张。燕十八对狐离很感兴趣,并不是因为狐离的紧张,而是因为他的眼睛,就算此时,他的眼睛依然带着那深深的哀伤。这不像是个使者,而像是个学者,仲夫离怎么会选他去做这样的事情?嗯,或许正是这样,他才能得到北狄人的信任。仲夫离,老狐狸。 “但却不是时候。” 狐离的确很紧张,众所周知,燕人和北狄人之间的仇恨已有千年,那不是十年,一百年,而是一千年,数也数不清的血与仇粘合在一起,就连冰川都会被它浇沸。 ‘冰河永不枯竭,北狄人永不灭亡。’ 狐离在心里提醒着自己,抬起手来,朝着燕十八重重施了一礼:“仇恨来源于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土地,燕人与北狄人结下了千年仇怨。如今虽然不是为了土地,却是为了比土地更深一层的生存。君侯是一国之君,任何一个举措都会决定成千上万人的生与死。” 说完,狐离抬起头来,直视着燕十八的眼睛,不再躲闪,也不再紧张。谈判就是一个选择的命题,不管它的手段多么花哨,最终的指向只会是一个,选择。 “仇恨,或者,生存。” 这可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啊,燕十八把身上的狐裘裹得更紧了些,脸上却带着笑:“春暖花开的时候,北狄人会撤出冰封堡,退到狼牙谷外吗?” 狐离摇头道:“不会。在北狄人看来,燕人的土地正是从他们手中夺去的,北狄人不会抛弃它。” 燕十八想了一想,又问:“姮季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不来?如果我记得没错,北狄姮氏是白狼王的姓氏。” 狐离答道:“北狄之王是个狄人,更是个战士,一个骄傲的战士并不是一个称职的使者。” “你就不怕我也是个战士?会把你的脑袋砍下来祭旗。” 燕十八眯起了眼睛。 “狐离已经死过一次。所以,狐离愿意赌上一次,以一颗脑袋赌千千万万颗颗脑袋。狐离虽然不是一位商人,更不是一位赌徒,但也知道这个赌注很值。” 狐离拢起手来,挽着毛绒绒的袖子,朝着燕十八重重一揖。 “狐狸?” 燕十八的眼睛越眯越细,他的眼睛很漂亮,就算眯成了一条缝隙,也依然清澈明亮:“你并不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回去告诉姮季,这里是燕国的土地,我也只是暂时让他的脑袋继续长在脖子上。而这一次,就算是尊敬白狼王的仁慈。” 第两百零二章 大战前的温柔 终年阴雨霏霏的龙须谷到了冬天却蓦然一变,寒冷的风吹散了绵绵不休的细雨和浓雾,难得一见的太阳坐在龙涎堡的拳头雕塑上方,冷空气就是从那里盘旋而下,如果深深的吸上一口,冷气就会从鼻子一直冷透到脚心。 清晨,万事万物都还没醒来,酒旗却在风中招扬,一名酒客卧倒在台阶上,打鸣的公鸡从屋檐上跳下来,落在酒客的背上,他仍然呼呼大醒,嘴里喷出的酒气让公鸡扑扇了两下翅膀。 对面的铁匠铺开门了,厚重的木板门被铁匠学徒一扇一扇的取掉,腰圆腿粗的老铁匠从昏暗的铁匠铺里走出来,站在大街上,朝着太阳伸了个懒腰。隔壁的商肆里有位南楚来的商人,正在嘀嘀咕咕的抱怨着今年的龙涎草又比往年贵了许多。 铁匠学徒把店里面陈列的铠甲与兵器搬到外面,暴露在太阳下,阳光叠下来,铠甲和兵器上泛着鱼鳞一般的光芒。老铁匠活动了一会四肢关节,走到炉子前,拧起了一柄锤子,叮叮铛铛的敲起来。卧在酒肆门口的酒客仍然没醒,公鸡在他的头发里找到一条虫子,然后心满意足的离去。 一队顶盔贯甲的士兵从铁匠铺门前经过,他们穿着全身甲,戴着尖尖的头盔,有的举着长戟,有的挎着重剑,沉重的步伐把巷子里的青石道踩得咔嚓咔嚓响。酒客还是没有醒,嘴巴一下一下的蠕动着,好像在说梦话。 “给他送碗酒去。” 凹凸不平的盔甲在老铁匠的锤子下变得光滑平整,铁匠学徒抱了一坛酒来,老铁匠喝了一口,临时起兴正准备朝着盔甲喷上一口,却又顿住嘴巴,吩咐学徒给那个卧在酒肆门前的酒客送碗酒去。 铁匠学徒走到对面,把酒碗放在洒客的鼻子前面。 “香,真香。” 酒客蠕动着鼻子,没有睁开眼睛,用红嗵嗵的鼻子追逐着香气的来源。最终,他闭着眼睛用嘴巴咬住了酒碗,像是狗喝水一样用舌头舔光了碗里的酒,打了个酒嗝,抱着脑袋继续睡。 “酒鬼。” “哈哈哈。” 铁匠学徒嘟嚷了一句,老铁匠抡起锤子哈哈大笑,已经走远的士兵们回过头来,看着酒客摇头直笑。就在这时,酒肆的门‘吱嘎’一声开了,从门缝里探出一只脚来,那是一只无比纤细的脚,上面套着软软的绣鞋,鞋子与脚身完美的贴合在一起,几乎分不出你我,脚踝没有显露在外,只能看见圆圆的一小团,很是精巧,鞋头绣着一只兰花,美丽而不妖艳。 《兰泌苑》的头牌艳姬兰沁儿并不妖艳,小巧的眉目,玉珠般的鼻子,温润的嘴唇,穿着白底而蓝边的深裙,滚边上也绣着一朵朵兰花,远远一观,犹如兰花初放,清新宜人,近而察之,嘴角有两个酒窝,一笑起来,格外恬静。 “唉呀,你什么时候来的?” “早,早就来啦……” “快起来,地上凉。” “不,不凉,一点都不凉。” 兰泌儿蹲下身子,想把酒鬼给扶起来,可是酒鬼却抱着脑袋与酒碗就是不肯起来,嘴里还囫囵不清的嘟嚷着,急得她脸上飞起了一层红晕。 酒鬼太沉了,还扭来扭去的,兰泌儿扶了几次都没把他扶起来,反倒险些被他给扯入怀中。 “哈哈哈……” 老铁匠笑起来,街坊邻居也都掩着嘴偷笑。 听着笑声,兰泌儿更急了,一张脸红得渗血,眉眼却丝丝入媚,直到这一刻才显露出妖娆的美态。她皱着眉头想了一想,眸子霍然一亮,从怀里掏出个精美的小酒壶,拧开壶盖,把壶嘴对着酒鬼的鼻子,用手轻轻的扇着。 酒香一缕缕往酒鬼的鼻子里钻,酒鬼不停的皱着鼻子,眼睛依然没睁开,脖子却仰了起来。 兰泌儿一下一下的扇着酒香,一点一点的抬高酒壶。于是乎,喜剧的一幕出现了,就见那酒鬼双手按着地,抬起脖子,身子,直到完全的站起来,根本不需要人扶。酒香就像是一条绳子,把他给吊了起来。 一干看客瞠目结舌。 酒鬼睁开了睡眼惺忪的眼睛,看着眼前的美人儿,迷迷茫茫的还没分清,却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酒壶,仰着脖子一阵灌,赞道:“好酒,好酒!” “我是谁?” 兰泌儿温婉一笑,俏皮的问道。酒鬼喝光了酒,把酒壶挂在腰上,色眯眯的看着兰泌儿:“能酿出如此美酒的人还能有谁?当然我的细君,兰泌儿。” “细君?” 兰泌儿的眸子里汪起了一层水雾,端在腰上的指尖不停的翘动着,细君是妻子的另一种称呼,她是《兰泌苑》的头牌艳姬,而站在她面前的酒鬼却是来自燕国的贵族,他的姓氏昭示着他的身份,燕国三大姓中的管氏子弟,管落风。 兰泌儿当然想嫁给管落风,做梦都想,尽管她是一个艳姬,但却守身如玉,平生只有一位恩客,那便是管落风。可是,一位身份尊贵的贵族怎会娶一个艳姬为妻? “你是在说酒话吗?”兰泌儿的声音有些颤抖。 “不,你就是我的细君。” 太阳落在管落风的额头上,年轻的贵族眼睛无比真诚,额头上泛着汗水,神情还有些紧张:“你愿意做我的细君吗?我什么都没有,除了这张嘴巴和肚子。它们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喝酒。”摸了摸肚子,尴尬的一笑。 兰泌儿媚着眼睛笑起来,笑容特别好看,两个酒窝深深的陷了进去:“你还有一匹马,又瘦又脏,你就是骑着那匹马撞上了我的马车,你根本没有受伤,却赖在地上不肯起来,还讹诈我,要是不肯给你就酒喝,就要把我抢去做,做……”她说的是她与管落风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那时的管落风落魄潦倒,惫懒的就像是个无赖,当然,他现在也没好到哪儿去,仍然是个落魄潦倒的无赖。 “做什么?”管落风耸了耸肩。 “细,细君。” 兰泌儿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脖子都红透了,一颗芳心却伴随着脚尖上的兰花颤动。 管落风摸着脑袋傻笑。 阳光落下来,纠缠着两人的影子,美好的一如这冬天。 “铛铛铛,铛铛铛。” 老铁匠把锤子抡得更欢了,整个龙涎堡的人都知道,这一对小儿女很是般配,去他的贵族,去他的艳姬,去他的尊卑礼仪,龙涎堡可不是别处,龙涎堡里的男人欣赏女人就要娶她做细君,女人喜爱男人就要做他的细君,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难道不是吗?你哪只眼睛看见了不是,老子一锤子锤死你! “我说若如何,只要你一提,别人肯定愿意嫁你!你偏不信,还给了老子两拳!” 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来,扶风择翼从巷角转出来,手里捧着一张面饼,嘴巴里包得鼓鼓的,背后的大氅在风里张扬,他的腰上悬着剑,铠甲上有一道裂痕,脸上也有一道细微的伤口,两只眼睛又黑又肿,像是被谁给打了两拳一样。他走到酒肆门口,大大咧咧的站在台阶上,俯视着越聚越多的人群,突然回过身,拍着管落风的肩膀,哈哈大笑:“现在就成亲,抱着新娘子入洞房去吧。” “入洞房,入洞房!” 众人哄笑起来。 “合卺酒已经喝过了,现在就拜天地入洞房吧。”老铁匠把铁锤一扔,从兵器架上找了把趁手的重剑,不知何时,他已经穿上了一套铠甲。 走到巷子口的士兵们回转过来,把巷子塞得水泄不通,巷子外面也聚满了战士,他们无一例外的都穿着铠甲拿着兵器,神情肃穆。马厩被打开了,一匹匹的战马被牵了出来,套上了马铠,战车从四面八方涌来,聚在拳头雕塑的正下方。阳光落在战车上,战马上,战士的盔甲上,为它们注上了骄阳的颜色。 龙涎堡里的女人们看着这些骁勇的战士,把珍贵的龙涎草花置放在他们的脚下。龙涎草是绿色的,代表着生命与希望,它的花苞却是白色的,像征着纯洁的忠诚与勇敢。 每一个龙涎堡人都知道,最后的战争即将来临。 强大的敌人截断了背后的河流,龙涎堡的水源已然严重不足,敌人从干涸的暗道涌进来,领主大人已经在暗道口守了半个月,每日都在厮杀。直到昨夜,暗道终于失守。扶风择翼不得不命人用石头把暗道口堵起来。然而,堵住了暗道口,却堵不住慌乱的人心。 “我们要战斗,不要像乌龟一样低着头!” 士兵们在暗中怒吼,龙涎堡里的男人都在咆哮,敌人的抛石机每天都在向城墙抛石头,雨点一样的石头击打在城墙上,噼里啪啦的乱响,敌人的云梯像树林一样耸立,他们像蚂蚁一般爬满了城墙。尽管一时半会还攻不进来,但是每一个战士都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来吧,光明正大的一战,最后的一战!龙涎堡里的人不会畏惧死亡,男人不会,女人也不会!” “呜,呜呜……” 沧凉的号角声响起来了,扶风择翼翻上马背,扭过头来,朝着站在酒肆门口的管落风裂嘴一笑:“你们先洞房,等老子回来再喝喜酒!” “回来再喝喜酒!” “喝他个痛痛快快!” 士兵们轰然大笑。老铁匠扬着铁剑,一张脸涨得通红,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血澎湃过了,男人就该这样,喝最烈的酒,睡美的女人,把最滚的热血撒在最热爱的土地上。 管落风从台阶上走下来,拦在了扶风择翼的马头前。 扶风择翼怒道;“老子是去打仗,不是去喝酒,你跟着老子干嘛?” “我说过,我会和你一起。喜酒,得胜回来再喝!”说着,管落风回过头来,朝着泪眼盈盈的兰泌儿一笑。 第两百零三章 可敢与我决斗 黑不隆咚在天上飞来飞去。 龙涎堡攻防战不紧不慢的进行了大半个月,小虞一点也不着急。她已经截断了龙涎堡的水源,裸露在外的河床上爬满了士兵,他们沿着那深褐色的河床钻进龙涎堡的肚子里,不时的制造着各种危机。攻城器械也越来越多,像密林一样耸立,小虞身边的领主也同样如此。 龙涎堡迟早有一天会陷落。 如果不是公孙一白不停的写信来催促小虞,她真想把这场战争一直打下去,原因很简单,祈冰给她写信了,她的豌豆小新娘非常爱她,崇拜她,字里行间毫不掩饰对她的思念,并且隐隐约约的提醒着她还没和别人洞房呢。可想而知,豌豆小新娘在写这信的时候,水汪汪的大眼睛里一定填满了羞涩与期待,那是个很可爱的小东西。 唉呀,洞房,洞房。 一想到洞房,小虞就觉得头痛。对于小虞来说,洞房是件非常神秘的事情,只要洞了房就会生孩子,虽然她并不知道那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可是她却知道自己是绝对不能和祈冰洞房的,如果让豌豆小新娘发现自己也是个女的,天知道可爱的小祈冰会做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来。不过,有件事是肯定的,她一定会用那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小虞,满含哀怨。 有时候,小虞觉得这一切真的就像是场梦。一个奴隶小侍女突然就变成了威名赫赫的军团长,然后又摇身一变成了血脉高贵的诸侯,再然后就是现在,居然娶了一个漂亮的小妻子。 想到小妻子,小虞就想到姬烈,最近她很少想到姬烈,或许是因为她太忙,也或许是因为身份的急剧转变,她开始像位诸侯一样去看待人和事,渐渐的,姬烈的样子越来越淡薄,有时候她刻意的去想,反而想不起来了。为此,小虞有些自责,她想,原本,我是应该嫁给侯子的,就算做不了妻子,做个侍姬也成呀。 小虞有些脸红,幸好,头上戴着铁盔,罩着面甲,没有人能看见。 龙涎堡就在前方。 抛石机投射出巨大的石块,狠狠的砸在城墙上,碎裂的石块像水花一样四溅而开。云梯从大阵后方缓缓往前推,后面跟着密密麻麻的战士。小虞和她的封臣们骑在马上,站在战车上,欣赏着这一美景。她的军队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庞大。 “天底下没有不能攻破的堡垒,只是力量的悬输而已。最多再有十天,我们便可以攻进去。” 天鹰咀的老领主风夷站在小虞的身旁,小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前方的龙涎堡,爬满了眼屎的眼缝里流露出了贪婪的目光,龙涎堡和天鹰咀一前一后的挺立在龙须谷的两端,然而,龙涎堡富得流油,天鹰咀却非常贫瘠,就连老领主都只能穿着半新不旧的铠甲。昊天大神太不公平了,好在,它不会一直不公平下去。 “君上,有了龙涎堡就有了一切。” 一想到龙涎堡的地下宝库,老领主浑身都在颤抖,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更为沙哑。 小虞眯着眼睛看了看他,她当然知道这个老东西在打什么算盘,这个老家伙太贪得无厌了,不过,缺点也是忧点,他的忠诚和利益等同,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永远也不会背叛小虞。这样的人是可以给予,但却不能给的太多,就像钓鱼一样,一条鱼就只能给一条鱼饵。而这一次,小虞决定给他一点教训,免得他忘记了自己身为鱼的本分。 小虞教训人的方法很简单,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冷冷的看着他,直到老领主回过神来,低下头去。 老领主不得不低头,他只是一条鱼,而现在小虞的身边有很多条鱼,比他更大的鱼比比皆是,譬如,那位身材魁梧的澜丘大领主,扶余清秋,他的领地有八十里,麾下的战士有两千人,他还有个千娇百媚的女儿,扶余清秋正一心一意的想把女儿嫁给姒英,而老领主也有个孙女,长是很是美丽,他也想把自己的孙女嫁给姒英。 对待此事,小虞一直模棱两可。剑盾手姒英成了大红人,原有的贵族与新兴的贵族联姻,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要不是巫官不能娶妻,想把女儿嫁给公孙一白的人肯定会更多。 小虞不喜欢这样的婚姻,却不得不在他们中间选一个,就连姒英自己都没有选择的权力,这是很无奈的事情。 打了一闷棍,就得给点甜头。 小虞想了想,说道:“听说,你有个孙女,颇是知书达礼?” “是的,君上。” 老领主眼睛一亮,不由自主的看了看不远处的澜丘大领主,这个大领主给他带来太多的威胁了,直接影响到他在小虞面前的地位。没办法啊,澜丘向来富庶,澜丘的战士兵强马壮。在这个大争之世,力量决定一切。 小虞在面甲下歪着嘴,无声的笑了一笑:“宝剑当赠勇士,美女当侍英雄,老领主觉得熊战如何?” “熊,熊战?” 老领主惊呆了,他情不自禁的向熊战看去,熊战挺立在大阵的最前方,青龙大旗的下面,他骑着一匹巨大的马,那马全身套着铠甲,头上也罩着牛角面甲,而熊战也是浑身重甲,头上戴着尖刺头盔,背上缠着硕大的战锤,看上去就像是个人型怪兽一样,充满了暴戾的力量。 而此时,熊战仿佛感觉到有人在看他,猛地回过头来,盯了老领主一眼,那目光极是生冷,像是一柄剑直接刺进心里。 老领主打了个哆嗦,颤声道:“君上,老臣的孙女颇是,颇是娇,娇小……”他想说,我怕我的孙女承受不起呀。 小虞声音一沉:“怎么?莫非老领主觉得熊战不够英勇?” “够,够,足够了。” 老领主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正是太够了呀,我才怕我的孙女承受不起呀。 小虞道:“既是如此,那这事便这么定了。” “啊?” 老领主大张着嘴巴,足以塞下一枚大鸡蛋,小虞却已经转过了头,淡淡的向龙涎堡看去,暗地里,她的嘴角越翘越高,这些领主是得教训教训,况且,熊战有什么不好?不就个头大一点嘛。 小虞对自己的决定很满意。 老领主哭丧着一张脸,君命难违啊,可怜的孙女。不过,他转念又想,今时今日熊战的地位并不比姒英差。既然熊战的母亲能把熊战生下来,那么想必孙女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好。老领主认命了。 于是乎,一场美女与野兽的婚姻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给定了下来,而俩个当事人都一无所知。 “呜,呜呜……” 城墙上响起了号角声。紧接着,龙涎堡的后门打开了,一名掌旗兵骑着马,举着大旗走了出来。 龙涎堡的前门非常广阔,因为它要接待来自中州各地的商人们,但是后门却很狭窄,只能供两辆战车并行。一窜一窜的龙涎堡战士从里面走出来,步伐整划一。一辆一辆的战车钻出来,上面的甲士俱是骄兵悍勇。正在投石的抛石机停了下来,正在缓缓推进的云梯也静止下来。 哈哈,终于不做缩头乌龟啦。 小虞眼睛雪亮,龙涎堡的确很富有,你看,太阳落在他们的铠甲上泛着金灿灿的光芒,不用猜,那些铠甲肯定是用铜金铸成的,而那些战马也极为高大,四肢修长有力,一看就价值不菲,犹其是那辆打头的战车,它比一般的战车要高出半丈,巨大的车轮上也镶着铜金,四匹战马是清一色的白马,马身套着华丽的马甲,战车上面有个颇是引人注目的家伙,他穿着烂金铠甲,头上戴着鹰状的尖盔,插着两缕长长的盔缨,身上披着灿金大氅,手里还提着一支金光闪闪的长枪。看上去颇是有模有样,但是他却不知道,我只要一箭就可以把他射下来,然后拔光他的铠甲,把他卖到奴隶市场。 隔着两百步的距离,大军对阵,小虞与扶风择翼对视。 在小虞的心里,扶风择翼已经是案板上的肉,只待她去收割。在万千人群中,扶风择翼也一眼就看到了小虞,尽管小虞穿着普通的铠甲,可是她的头顶上却飘扬着青龙大旗。从扶风择翼的角度看过去,小虞很是娇小,骑在马上也是小小的一团,丝毫也不起眼。然而,为什么,他却觉得一阵阵的毛骨悚然呢? “你猜,殷无忌在想什么?” 管落风就在扶风择翼的身旁,同处一辆战车上,小虞没有注意到他,因为他的样子不引人注目,他依旧穿着一身长袍,手里还拽着一把酒壶,正一边喝酒,一边问扶风择翼,样子看上去很潇洒。用他的话来说,醉卧沙场,这是视死如归,是莫大的勇气,一般凡夫俗子是不能领悟的。当然,那凡夫俗子也包括扶风择翼。 扶风择翼一直在看小虞,尽管他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却能感觉到小虞那赤裸裸的,贪婪的目光,他不由自主的吞了口口水,怒道:“鬼才知道他在想什么。” 管落风看了看亮闪闪的扶风择翼,叹道:“我猜,他肯定是在想,你新近打造的这套铠甲都足够造五辆战车了!” “龙涎堡的战士是狼,不是羊!”扶风择翼更怒了。 “拔下了铠甲,就是羊不是狼。”管落风还嘴。 “臭小子,你不和我斗嘴你会死吗?” “临死之前,斗斗嘴也挺好。” 管落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把酒壶挂在腰上,向前面那黑压压的大军看去,面色越来越凝重,声音也格外低沉:“没有不可攻破的堡垒,没有战无不胜的军队。今天,将是最后的一战。”说着,他提起战车上的弓箭,准备引弓搭弦。 双方大军,都在等着这一箭。 “慢着!” 就在此时,扶风择翼却一把拦住了管落风,在万众瞩目之中跳下了战车,翻上了一匹战马,接过掌旗兵手中的大旗,朝着对面的大军奔去。 “蹄它,蹄它……” 沉重的马蹄踩着潮湿的泥土,扶风择翼奔驰而去,劲风把旗子拉得咧咧作响。 “他想干嘛?” 小虞歪着头,看着扶风择翼奔来。 姒英高高的举起右手,排在战车两翼的弓箭手拉开了手中的弓。 “我上去一锤子锤死他。” 熊战早就看扶风择翼不顺眼了,他敢肯定,这个金光闪闪的家伙挨不了一锤子就会散架。 小虞摇了摇头。 “蹄它,蹄它。” 越来越近,近得可以看清楚鼻子与眉毛,高速奔驰中的扶风择翼就像飞起来一样,眼见即将冲入五十步内,他却突然勒马,战马扬起前蹄嘶啸。 “希律律!” “唬!” 战马人立而起,扶风择翼也挺立而起,猛然一声大吼,把手中的旗子插在地上,尖枪一样的旗柄贯入泥土里,旗杆剧烈的颤动,显然出了他强大的力量。然后他又勒着马打转,手中的长枪却指着小虞:“殷无忌,可敢与我决斗?” “决斗?” “阵前决斗!” 第两百零四章 荒诞的决斗 决斗是项古老的传统,传承自远古神王时期,自从武英王建立大周王朝以后,这项传统便渐渐的湮灭在时光长河之中,被家族复仇所取代。按照传统,贵族之间的决斗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也是彰显荣耀的重要途径之一。 扶风氏不争天下,只争利益。 扶风择翼在此时提出决斗,自然有他的理由,龙涎堡固然强大,然而,毕竟只是一己之力,不管是宋伯约还是小虞,他总得选择投靠一位,要不然,夹在中间的龙涎堡迟早有一天会被无情的辗碎。其实,早在小虞击败鱼罗夫之时,扶风择翼便已经有了选择,只不过,二十多年前的那场变化太令人心寒了,所以,他决定在改旗易帜之前,给这位殷氏子弟一点教训,免得有人不长记性。 大半个月来,龙涎堡每天都承受着战火的洗礼,然而,堡内的龙涎草交易却丝毫也不受损,这一点,已经充分的证明了龙涎堡的坚固和它存在的价值,至于剩下来的教训自然得龙涎堡的领主来亲自完成。 决斗,这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战争,胜负永远难料。而决斗就不一样了,对手是看得见的,就骑在马上,瘦弱而娇小。扶风择翼已经想好了,等他在万众瞩目之下把小虞击败,他不会要求小虞跪在他的马前,只会让小虞去他的地窖里转上一圈,当然不是去参观他那堆积如山的财富,而是去看一看宋蛮子的那根令人恶心的手指头,以此来告诉小虞龙涎堡曾经遭遇的不公,以及不可忽视的力量。 是的,他已经想好了。 扶风择翼不是一个傻子,他是一个商人。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这是每一个商人的行事准则。 “殷无忌,可敢于我决斗?” 扶风择翼骑在马上,扬着铁枪,太阳的光芒落在枪尖上。他沿着两军交阵的前沿策马飞奔,仿佛他已经赢得了胜利。插在地上的战旗被风扯得呼啦啦响。龙涎堡的战士看见领主大人的英姿,纷纷用剑拍着盾,用戟跺着地,各种声音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 小虞怔了一怔。 鬼车军团位于大阵的最前方,他们没有拍盾,也没有吼叫,只是死死的盯着金光灿灿的扶风择翼,在他们的眼里,这个卖相不错的龙涎堡领主已经是个死人。 “你没有这个资格!” 就在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鬼车军团的方阵中响起。 姒英从战车上跳下来,提着剑与盾,走到大阵的前方,猛地把剑与盾插在地上,抓了一把泥沙擦了擦手,然后朝着小虞单膝跪下:“君上,臣,姒英请命一战!” “君上,我一锤子就能砸死他!” 眼睛瞪得贼大的熊战终于回过神来,他古古怪怪的看了一眼扶风择翼,取下了缠在背后的战锤,提着马往前走了几步。 老实巴交的霍巡不善于表达,他直接以行动来说话,他提着两柄大板斧拦住了熊战,然后冷冷的看着已经勒住马的扶风择翼,独眼里闪烁着慑人心魂的寒光。 “君上,臣,田立请命……” “田重请命……” “君上,臣,扶余清秋请命……” “君,君上,臣,风夷愿为君上一战。” 接二连三的声音响起,散落在各处方阵中的封臣们拔出了腰上的剑,走向他们的封君,就连老领主也不例外,当然他的声音很小,躲在人群里,眼神躲躲闪闪,深怕小虞看到他,又怕小虞没有注意到他的忠诚。按照古老的传统,决斗事关荣耀,不容拒绝,犹其是两军交阵的时候,但是,贵族就是贵族,他们会接受挑战,却不一定会亲自下场,因为家臣和武士会替他们代劳。 小虞身边有很多的鱼,一个个活蹦乱跳,他们勇敢而骄傲。 封臣们在小虞的身边围着了一个圈,纷纷把剑拄在地上,老领主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了内圈,艰难的把剑拄在地上,抬起头来,动容的看着马背的小虞,无比忠诚地道:“君上,臣虽老朽,然而,一派赤诚之心足鉴日月,此子狂妄,恳请君上,容老臣出马。” 小虞看了看他,老领主的模样很是滑稽,拄着剑的手颤抖不已,就连说话都在颤抖,可是那双小眼睛却亮得出奇。这个老东西就像是一只贪生怕死的狐狸,明明不想出战,却非要表现出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唉,我要是真让你替我出战,恐怕你会两眼一闭,两腿一蹬,立即装死吧。 扶风择翼也怔住了,他千算万算,恰恰犯了个最低级的错误,打败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虞他还是有几分胜算的,但如果要和那个人型怪兽决斗,那恐怕今天就是在劫难逃啊。 不知何时,管落风悄悄来到他的身旁,低声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两全齐美的妙计?” 扶风择翼道:“万事万物,总会有所变化。” “变化的结果就是你被一锤子砸烂,或是被一斧头削了脑袋?”管落风向熊战与霍巡看去,越看越觉得扶风择翼没有任何胜算,他紧皱着眉头,说道:“事已至此,要不然,你去把旗子拔起来,咱们光明正大的干一仗?” “拔旗子?” 扶风择翼白了管落风一眼,恨不得一把将他掐死。这是战旗,插下去很容易,拔起来会遭到天下人唾骂,荣耀和耻辱向来是对等的。扶风择翼是个商人不假,但他也是个有尊严的商人,就算是死,他也不会把那旗子拔起来。 “你不拔旗,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不会死。” “你倒底在想什么?” “他有家臣,我也有家臣。” “你是说?” “你猜对了。” …… 今天生病了,脑海一片空白,暂时先更这么一点,这一章还有一千字,会补在章节的后面。明天补上。 第两百零五章 我是你的女人 冬天越来越冷了。 寒风从天上窜下来,冷漠无情的刮过萧索的树林,发出阵阵沙啦沙啦的声音,空气干冷的让人颤抖,茅草屋上的茅草结了一层冰霜,在寒风的吹拂下,霜渣如雪一般飘洒。林子里的野兽越来越少,提着弓箭转悠半天也没有任何收获,沿着一株参天大树往上爬,一直爬到那两根树丫之间,在那里有一个硕大的鸟窝。 把手伸进去,摸到两个圆不溜湫的东西,接着手指上微微一疼,把手指缩回来,上面吊着一只小鸟,那小鸟连毛都还没有长齐,正把楚舞的手指头当食物,不停的往肚子里吞。 树叶上的露水掉了下来,落在楚舞的眼睛里,他眨了眨眼睛,把小鸟放回了窝里,又从鸟窝里陶出了两枚鸟蛋,把鸟蛋在树上轻轻一磕,浓稠的液体流出来,散发着一阵清香,这阵清香颇是诱人,他的肚子不听使唤的叫了起来。 吃光了鸟蛋,肚子还在叫。 楚舞又把那只叽叽乱叫的小鸟陶出来,想了半天,还是下不了嘴,又把它塞了回去。小鸟睁着麻豆大小的眼睛看他,显然不明白这位猎食者的所作所为。 “要是那两只秃头鹰能回来就好了。” 楚舞蹲坐在树丫上,怔怔的发呆。这鸟窝里住着秃头鹰一家,家长是一雄一雌两只大鹰,它们原本居住在山涧上的峭壁里,楚舞发现了那里,把鸟窝里的小鸟与鸟蛋统统烤来吃了,两只大鹰回来的时候与他发生了激战,那两个扁毛畜牲颇是厉害,差点啄瞎了楚舞的眼睛。不过,它们也没讨到好处,楚舞用弓箭逼退了它们,并且射伤了其中一只。自那而后,楚舞每天都守在峭壁,逼得两只秃头鹰不得不搬了家。现在,楚舞好不容易发现它们的新家,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叽,叽叽叽……” 小鸟扑着没有毛的翅膀,趴在鸟窝上朝着楚舞大叫。 “叫吧,叫吧,叫得再大声一点。” 树叶很是茂密,陈积了许多的露水,树杆上也长满了青苔,滑不溜湫的,稍不注意就会一头栽下去。离地十丈,掉下去必死无疑,可是楚舞却在树丫上站了起来,而且还站得稳稳当当的,他从树叶的缝隙处看出去,天空是惨白惨白的一片,远处的茅草屋像是一个没有生气的坟冢,甚至还可以看到陵辕,可以想象,那群士兵正缩在火堆旁烤肉,肉油一滴一滴的往下滴。 楚舞的肚子叫得更厉害了,肠子都仿佛纠缠在一起。他决定不去想烤肉,把目光放远,追寻着两只秃头鹰的痕迹,然而,苍天一览无遗,尽管小鸟把喉咙都快叫破了,也没有发现它的父母亲的踪迹。 “算你好运。” 又等了很久,仍然没有一点迹象,楚舞曲起手指,把叽叽乱叫的小鸟弹回窝里,顺着树杆爬下了大树,他很饿,可是却不能吃掉小鸟,吃掉了它,那两只秃头鹰铁定又会搬家。而它们是楚舞在这个冬天唯一的念想。 在一个树桐里找到了一条手指粗细的小麻蛇,楚舞懒得烤了,直接把它剁了头,吞进了肚子里。又在一株大树下寻到了几只野菇,这东西也不知道有毒没毒,想了一阵,楚舞决定学习先贤神农氏,闭着眼睛把野菇也给吃了。 肚子里终于有了一些东西,不再乱叫。 背靠着一株大树,抬起头来,楚连留在树杆上的字迹仍在,一笔一划颇是刚劲,这与阴险的楚连很是不同。是的,在楚舞的心里,楚连是天下最邪恶,最阴险的人物。 “他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影子,恶魔一般的影子。” 破剑缠在楚舞的腰上,用布条和树滕扎得死死的,楚舞把剑抽出来,锋利的剑面倒映着楚舞的脸,那是一张年轻而刚毅的脸,眼角有一道伤痕,是与秃头鹰博斗后的结果。这剑原本没有剑鞘与剑柄,自从楚舞知道它是凤阿剑之后,便为它做了剑鞘与剑柄,剑鞘是狐狸的尾巴,楚舞陶空了里面的血肉,剑柄是用布条一层一层的缠上去的,握在手里很有力量。 自从那次现身之后,楚连时不时的就会来到幽山上,骑着一匹黑马,穿着一双红鞋子,像鬼魂一样晃荡。他在林中追逐着楚舞,在树上刻下乱七八糟的字。楚舞也在追逐着他,提着剑,可是每次都追不上,只能咬着牙齿诅咒他。 “他是在戏弄我。” “他以我的痛苦为食。” “他是魔鬼,是魔鬼就应该下地狱。” “我不会痛苦。” 在娘亲的坟前,楚舞跪在地上,把茅草一把一把的撒在坟头,他的动作很是温柔,眼神却冷的足以冻杀漫天的寒风。他的头发越来越长,从头顶一直披散到腿弯,上面用草滕绑成了一结一结,乍眼一看,就像是一条多结软鞭。 娘亲的坟前不再孤单,几只守陵兽蹲在左右,被春夏秋冬反复的洗礼。这些守陵兽是楚舞从一处荒坟孤冢那里搬过来的,它们极其沉重,为了让它们换个地方,楚舞足足用了三天。 时间,对于楚舞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 不管太阳升不起来,天上有没有月亮,每天都是一样。饥饿与寒冷缠绕着他,他就在饥饿与寒冷以及孤独中成长。 “我会活下去,一直活下去。” “娘亲,总有一天,我会把楚连的头颅做成酒杯,放在您的面前。” 楚舞在娘亲的坟前跳舞,他跳的是楚国的大招,一举一动宛如深沉的雕塑,目光冷咧而深邃。有时候,楚连也会骑着黑马远远的看他,而那时,他们都不会再互相追逐。 坟前的狗尾巴草在风中摇曳,一如楚舞脑后的长发。 天色慢慢沉下去,四野一派冷寂。 楚舞背着弓,按着剑,走向那更为孤独冷寂的茅草屋,隔得老远,他看见一名士兵站在小土坡上,正鬼头鬼脑的看他。 “不要再看了,我还活着。” 楚舞看也不看那士兵一眼,这些士兵都是蝼蚁,他们一如既往的羞辱他,然而,他却不会再动怒,何必与爬在泥泞与草叶之间的蝼蚁动怒?你们迟早有一天会匍匐在我的脚下。 屋顶的霜渣掉落在地上,融化成了一滩一滩的水渍。 厚绒绒的兽毛鞋也抵挡不住那水渍所散发出的寒气,它们从脚心一直冷到头顶,刺骨的寒冷没有使楚舞的脸色出现半点变化。现在,就算是楚连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也不会让他心生波澜。 黑马就在茅草屋旁,这畜牲楚舞已经有好些天没有看见了,它依然神骏,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黑得就像一团影子,唯有那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在不停的闪烁。 楚舞默然的拔出腰上的剑。 “你终于来了。” 寒风刮起了茅屋的草帘,屋里有一个更黑的影子,那影子坐在楚舞的草床上,脚上穿着一双殷红色的鞋子,像血一样的鞋子。 楚舞提着剑,一步步的走进茅草屋,凤阿剑就在他的手中,剑面反射着幽幽的寒光。凤阿剑非常锋利,吹毛断发不在话下,我只要逼近他五步之内,就可以一剑削了他的头。 屋里比屋外更冷,破烂的墙壁堵也堵不住,寒风就从那墙壁的缝隙处灌进来,发出一阵怪异的声音,像是鬼魂正在低低的哭泣。黑衣人的衣裳在寒风中飘冉,像是黑色的河流一样纹展,那双红鞋子更夺目了。 一步,一步。 ‘他为什么不逃?’ ‘当我扑过去,会不会发现,这其实只是一场梦?’ “不,就算是梦,我也应该割下他的脑袋!” 牙齿咬着牙齿,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嘴角肌肉却绷得生疼,楚舞的眼睛瞪得越来越大,瞳孔里倒映着黑色的影子。 “小舞。” 草床是肮脏的,散发着一股腐烂的霉臭气,黑衣人就在这时转过头来,揭开了斗笠上的面纱,用一双明亮而妩媚的大眼睛看着楚舞,她非常美丽,脸蛋比天上的白云还要柔滑,眉毛又细又长,明眸顾盼之间,带着恰到好处的羞怯与温柔。 那温柔很熟悉,楚舞怔了一怔。 “你倒底是谁?”楚舞听见了自己沙哑的声音。 “小舞。” 黑衣女人从草床上站起来,一身黑纱顺着曼妙的曲线抖荡,胸部尖挺,纤腰约细,瀑洒而下的黑纱遮住了那双红色的鞋子。她看着他,把他的影子衔进自己的眼里,嘴唇微微蠕动。 “你倒底是谁!” 冷风扯着楚舞的头发,他却感觉不到寒冷,因为他的心里已经冷得麻木。 “我是你的阙儿,也是你的清音。我是你的女人。” 黑衣女人开始脱衣服,她把肩上的羽氅脱下来,遮住破烂的墙壁缝隙,让寒风不再贯进来。然后又解开脖子上的细带,把斗笠取下来,扔在草床的角落里。随后,纤细玉嫩的手伸到了背后,轻轻的解开了某个系带,于是乎,楚舞的眼前出现了一具胴体,白里透红,白的像玉,红的胜樱,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一点瑕疵,非常完美,是昊天大神最为完美的杰作。 “阙儿?清音?” 楚舞的眼神在颤抖,手中的凤阿剑也同样如此。清音是他第一个喜爱的女人,阙儿是他第一个拥有的女人。清音死在了他的剑下,他亲眼看到她闭上那双温柔的眼睛。而阙儿,她也很温柔,她只要一动情,脖子侧面那颗黑痣就会变成粉嫩色,非常娇嫩,就像是一束颤抖着的樱脂花。 “你不是清音,你也不是阙儿,你是楚连的女人。” 凤阿剑闪起了一道寒光。 第两百零六章 和魔鬼做场交易 “你可以杀了我。” 她站在草堆上,那是楚舞的床。楚舞的剑就架在她的肩头上,锋利的剑刃在玉嫩的脖子上拉出了一道浅浅的血痕。尽管破烂的墙壁缝隙被羽氅遮挡住了,可是屋里依旧很冷,她一丝不挂,娇嫩的皮肤泛起了细微的疹子,然而,她的嘴里呼出的气息却是滚烫的,诱惑的,就连脖子侧面那颗黑痣都慢慢变成了粉红色。 楚舞熟悉她的身体,熟悉这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 她很冷,身体在轻轻颤抖,满头黑发缠绕在颤动的腰上,因为冷,雪白的肌肤上泛着一层微弱的红晕,更加诱人。脚上的仍然穿着那双红色的鞋子,双腿笔直修长。她一点一点的靠近楚舞,丝毫也不在意脖子上的剑,像锯齿一样的剑锋拉出了殷红的血丝,顺着纤细的脖子往下流,一直流到翘挺的胸尖上。 在这一刻,她无比妖异。 她想扑进楚舞的怀里,楚舞下意识的后退几步,凤阿剑掉在地上,屋里燃着灯,剑刃上叠着一丝光,锯齿里衔着一颗血珠。她跌坐在草堆里,仰着头,一瞬不瞬的看着楚舞。 “我是阙儿。” “你不是阙儿。” 楚舞的眼神迷乱起来,阙儿已经死了,死在那个狂风暴雨来临的早晨,现在,在我面前的女人虽然和阙儿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就连脖子侧面的黑痣也一样,但她不是阙儿,不是。 “如果我不是阙儿,那你就杀了我吧。” 她趴在草堆里,血红色的鞋子蜷在屁股后面,那刺眼的颜色让楚舞的瞳孔颤抖了一下。 楚舞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看着草堆上的衣裳,黑色的衣裳,黑色的影子,红色的鞋子,是楚连,一切都是楚连,他杀了我的娘亲,夺走了我的心爱的女人,一个也不放过。他是畜牲,是禽兽。她是他的女人,我应该杀掉她,而不是放过她,我的心肠比铁石还要硬。 楚舞提醒着自己,把地上的凤阿剑捡起来,可是他却没有把它插进这个女人的喉咙里。 “你还在等什么呢?” 女人在哭泣,她趴在草堆里嘤嘤的哭泣,泪汪汪的大眼睛里不停的掉着眼泪,声音却越来越大:“你为什么还不动手?难道你不知道,这本来就是一个骗局么?” “骗局?” 楚舞苦笑了一下,他已经杀了一个女人了,怎么能再对另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下手? “清音是我的姐姐,我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一切都是假的,清音是君上的女人,我也是君上的女人,你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任何女人。除了那个破石头兔子,你什么都没有,而现在,你连那破石头都没有了。” 女人又哭又笑,泪水从眼眶里溢出来,顺着脸颊流到胸膛上,滴落在草堆里。像是一只受伤的小白兔,神情是那么的倔强和痛苦。 “为什么?” 楚舞冷冷的问,眼角在不住的抽动,他想握紧手中的剑,可是那剑却是如此的沉重,他觉得胸口有一块大石头,正在一点一点挤压他的力量,令他窒息。 “你们姓楚的都是疯子。” 女人用手背擦着眼泪,或许是因为太悲伤了,她没有感觉到冷,也没有觉得赤裸着身子有任何不妥。冷风卷着草帘,惨白的光芒泄进来,照耀着她的身体,为那玉白的身体注上了一层令人眩惑的光芒。她的泪水很多,不停的抹着:“如果没有你,我就不会走上姐姐的路。我早就是他的女人了,他却把我赐给了你,然后又从你的手里夺走了我。是的,我是背叛了你,你已经杀了我的姐姐,就把我也一起杀了吧。” “原来一切都是假的啊。” 大石头落下去了,最后一丝的力量也被那石头挤压光了,楚舞摇晃了两下,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上。凤阿剑也再一次跌落在地上。 “本来就是假的,什么都是假的。就连我的落红都是假的,当你抱着我的脖子亲吻时,我正在用簪子扎着腿,你知道那有多疼吗?” 不知何时,女人的手里拽着一枚发簪,簪子颇是精致,上面缕刻着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楚舞认得这只簪子,这是他为她订制的,在那个温柔的夜里,他亲手把它插在她的头发上。 “我走路一瘸一拐,你却开心的像个三岁小孩。你说,你是不是个傻子?呵呵呵。” 女人笑起来,笑声非常夸张,笑容却很是凄凉。那枚簪子被她拽得死死的,就在楚舞的眼前晃来晃去,楚舞想避也避不过去,他想大吼,可是声音滚到喉咙里却突然哑了,只能发出像是气泡一样的怪声。 “杀了我吧,杀我了吧。” 女人笑得越来越厉害,浑身都在颤抖,白生生的身子也在乱颤。 “楚连是个疯子,你是个傻子。” “是啊,我是个傻子。” 楚舞闭了下眼睛,酸意从胸口一直泛到眼眶里,愤怒和仇恨的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一种叫做痛苦的东西却正在咀嚼着他的每一根神经。楚连是一个魔鬼,天底下最邪恶的魔鬼,他就蹲在陷井边,看着我掉下去,然后俯视着我的挣扎与愤怒。我不能愤怒,也不能痛苦,要不然,就是随了他的意。 “为什么?” 深深的吸了两口气,冰冷的空气从鼻子里吸进去,带着一股冷冷的痛楚,这痛楚驱散了悔恨与泪水,楚舞睁开眼来,淡然地看着眼前的女人,那眼神不带半点感情色彩,女人很美丽,身姿无比妖娆,娇嫩的肌肤一掐就出水,就连手指尖都透着诱惑,可是他却看不见。 “为什么?你就知道问为什么!” 女人怔了一下,突然就怒了,她不再抹眼泪,直直的看着楚舞:“你是觉得我很脏吗?你更脏,你比楚连还脏。楚连用火烧烂了姐姐的脸,你却残忍的杀死了她!你们父子都不是人,只会伤害自己的女人!”她怒视着他,声音越拔越高,可是却仍然把那簪子拽得死死的,仿佛那簪子是她最后的依靠。 “杀了我!” 女人蠕动着雪白的大腿,身子向前挺了挺,跳跃着的胸部都快抵到楚舞的下巴了,她的眼睛却看着地上的凤阿剑,神情极其怪异,带着某种期待,她好像很希望楚舞能拿起剑来,插入她的胸膛。 “我不会杀你。” 楚舞坚定的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能杀姐姐,为什么就不能杀我?” 女人尖声叫了起来,面容竟有几许狰狞。 楚舞把地上的剑捡起来,插在腰上。突然,女人向他扑来,楚舞来不及躲避,被她一头扑倒在地上,她趴在他的身上,挤着他的胸膛,在他的脸上乱亲,并且扔掉了手里的簪子,拉着他的手按向自己的胸膛,她的力气很大,触手一片温软。 “为什么不杀我,为什么不杀我。” “你爱着姐姐,你杀了姐姐,你把我也杀了吧。” 她吻着他,拼命的挤向他,仿佛想把自己揉碎了,和他混合在一起。楚舞像牛一样喘着气,眼神越来越炽热,他用力的揉搓着,用牙齿狠狠的嘶咬着,喉咙里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声音。女人格格格的笑起来,像是一条蛇一样缠住了他。 簪子落在地上,红鞋子被楚舞蛮横的扯了下来,他把它狠狠的砸到了墙角里,把娇小的女人按倒在草堆上,女人抬起粉嫩似玉的手臂,环着他的脖子。 “呼呼呼……” “你是楚连的女人。” “我是你的女人。” “楚连的。” “小舞的。” 气喘如牛,汗如雨下,女人很是固执,眯着眼睛,媚红着脸蛋,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草堆被他们挤乱了,黑纱在潮湿的角落里,像是一条蜷伏着的黑蛇。寒冷的风掀着草帘,外面传来了马叫声,那黑马的叫声颇是诡异,灰儿灰儿的。 事毕。 楚舞躺在草堆里摆了个‘大’字,女人枕着他的胳膊,黑色的长发铺在他的胸膛上,俩人的胸膛仍在微微的起伏,女人用手指抚摸着他眼角上的伤痕,柔声道:“我是你的女人,哪怕明天就死了,也是你的女人。” 楚舞没有说话。 女人把脸蛋贴在楚舞的胸膛上,听着楚舞的心跳,满意的笑了一笑。她站起身来,捡起黑纱,披裹在身上,遮住那白的晃眼的身体,又走到墙角,把那双红鞋子捡起来,坐在楚舞的身边穿好鞋子,随后是取下墙壁上的羽氅,戴上黑色的斗笠,放下面纱,整整齐齐的穿戴好。 冷风贯进来,楚舞仍然一动不动。 女人朝屋外走去,把草帘揭开,冷风灌得更猛,掀起她的裙角,露出了那双血红色的鞋子,她没有回头,声音在风里飘。 “楚连让我来告诉你,从明天起,你就不再是幽山上的守陵人,你会离开这里。” “去哪里?” “雍都。” “你呢?” “谁知道呢,他是君王,他是恶魔,谁能猜透恶魔和君王在想什么呢?我想,或许他会杀了我吧。那是一口井,很深很黑,里面的水很冷。” 说完,女人走出了屋子,草帘闭上了,闭上的那一瞬间,风吹灭了墙龛上的灯,屋内一派黑暗。 楚舞站起身来,捡起地上的箭,取下墙壁上的弓,大步走到屋外,一把拉住黑马的缰绳。 “我和你一起去见他,你不会死。” “小舞,你斗不过他。” 女人眼里含着泪,笑得却是那么的美。 “我去和魔鬼做场交易。他不得不认可的交易。” 楚舞翻上了马背,抱着女人的腰,勒着马缰缓缓转头,看了看破败的茅草屋,又看向娘亲的坟墓,丛林深深,按理说他根本就看不到娘亲的坟墓,可是他却仿佛看见了那坟头上摇曳的狗尾巴草。 就在这时,两只秃头鹰从远方飞来,楚舞遥视着它们,微微一笑。 算你们好运。走了,再见。 第两百零七章 讨厌的恶人 墨渊山的冬天很安静,太阳不冷不热的挂在白城的上空,整个白城却被阳光下的雪铺盖,白绒绒的一片,穿着黑白铠甲的骑士在城中巡逻,一群鸟儿从远方飞来,落在树梢上,那株参天老树也披上了厚重的绒毯,树枝上挂着冰凌,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晶莹的光芒。大地干净而纯洁,一个身着紫衣的女子走在其中。 一只鸟儿飞到窗户上,抖动的翅膀扫落了窗棱上的雪。他躺在床上看着窗户外面的太阳,冬天的太阳是没有光束的,既不柔软也不温暖。他已经在床上躺一个月了,被黑河浸泡过后的四肢僵硬的就像木头,每天都需要浸泡末柳汁来进行恢复。 案上熏着香,那是一种不知名的香,香气淡淡的,细细一嗅却令人神清气爽,香束是条直线,不弯不绕,直直向上伸展,一直伸到屋梁的下面。 屋梁上挂着一窜小编钟,每当有风吹来的时候,编钟互相碰触,就会响起清清泠泠的声音,颇是动听。屋内的装饰简约而不简单,处处都透露着高贵典雅的气息,譬如,墙上的那副黑白山水画,又譬如,蹲在墙角的青铜侍女,那不会说话不会动的侍女捧着一把剑,那剑静静的躺在侍女的怀里,出鞘三分,显露着剑锷上的铭文和一朵梅花。 敲门的声音响起。 他从床上坐起来。 屋外的人等了三息,把门推开,寒冷的风藏在来人的身后,它卷起了紫色的裙角,惊飞了窗棱上的鸟儿。桐华就像一个紫色的精灵,恬恬静静的,卓卓如素,裙子裁剪得极为精致,非常贴身,瀑布一般的黑发一半在胸前,另外一半垂在后腰。 “师叔。” 桐华落落大方的施了一礼,她的手里捧着木盘,里面放着许多药物,两名穿着黑白衣裳的女子跟在她的身后。每天这个时候,她都会来替殷无道诊治。因为她不仅能与墨狼之王捕斗,还极通医术。 殷无道拿起黑白剑,把它挂在腰上,走到窗户边看着外面的太阳与白城。 桐华把木盘放在案上,挥了挥手,两名侍女退到了屋外,她自己则走到另一扇窗户前,看着静静的白城:“师尊让我来告诉师叔,若是师叔身体已然痊愈,明日便可进入黑白殿,再走问心路。” 问心路就是那条白色的大道,两旁各有一条清澈的河流。那条大道上布满了各种符文机关,只要行差踏错一步,就会掉进无底深渊。按照墨家的规矩,手持黑白剑或是佩戴墨心花的墨家子弟如果想要继承钜子之职,就必须得经过问心路的考验。 上一次,殷无道就是倒在那条路上,栽进了黑河里,如果这次再失败,等待殷无道的将会是永久的沉沦,再没有人会把他从黑河里捞起来。他甚至可以想象,黑色的河水会一点一点的填满他的身体,他会在黑河里腐烂,最终变成一具尸骨,见证着黑河的恐怖。 当然,走上问心路,还只是第一步,后面的路还很漫长,危险与困局将会时时刻刻的伴随着他,不过,他别无选择。 殷无道没有说话,他静静的看着外面的世界,这里是白城里的最高点,位于塔楼的顶端,天上没有云彩,太阳就在头顶,仿佛伸手可捉。挺立在城墙上的机关傀儡也被白雪覆盖了,一名身穿黑白铠甲的士兵走到一具傀儡前,也不知扭动了哪里的机关,就见那具傀儡轰隆隆的动了起来,震得白雪纷纷扬扬的乱洒。 越来越多的傀儡被激活,它们就像是沉睡在冰雪中的巨人,扛着同样巨大的剑与弩,迎着太阳展示着它们的力量。与此同时,震天荡地的钟声响起来了,塔楼下方也响起了读书声。抑扬顿挫的声音从下往上传,浩浩荡荡的传开。听着这声音,殷无道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 白城的强大,不仅在于它的力量,还在于它所拥有的知识。任何一个诸侯若是完整的得到它,都会变得无比强大。 当然,前提是完整的得到它。 桐华也在看着白城,她已经看了十几年了,在她的眼里,白城始终都是那样,那些机关傀儡兽就是一个个的玩具,会喷火,也会吐水,都是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玩艺,塔楼里的读书声也让人讨厌。桐华有个秘密,不为人知的秘密,她其实很喜欢睡懒觉,犹其是在冬天,温暖的被窝总是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可是那讨厌的钟声和读书声老是会吵醒她,醒来之后,她就不得不戴上墨心花,成为白城里的首席弟子。 白城里的首席弟子是高高在上的,不苟言笑,一举一动都得令人仰视。 桐华不喜欢被人仰视,那会让她觉得孤单与恐惧。墨狼之王发动攻击之前就喜欢匍匐着前肢,然后一跃而飞,冲到她的头顶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她,迄今为止,她仍然记得那生冷的目光,冷得令人颤抖。被俯视是极为可怕的,那会让人觉得非常渺小,每当她在看着师弟师妹们时,她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她们从下往上看我,就像当初我在看墨狼之王一样。 如果有得选择,桐华真想把手腕上的墨心花扔出窗外,不论哪个师弟师妹捡到它,她都无所谓。若是那样做了,应该会很开心,那样,我就再也不用在意师弟师妹们的目光了,也再也不用梦见那个可恶的小恶人了,那可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近来,桐华几乎每天都会梦见姬烈,在她的梦里,姬烈一如既往的令人憎恨,他老是邪恶的嘲笑她,就连那只大怪鸟也是邪恶的,他还命人拿箭射她,它从天上俯冲而下,想要啄死她。他们都是邪恶的,和墨狼之王一样。 小恶人,希望你好好活着。 太阳躲起来了,外面又开始下雪,桐华芳心颤动,却不是为了懵懂的情感,而是憎恶。 “师叔,听说你曾经护送宋国的小侯女去安国?”桐华的声音有些颤抖。 一片雪花飘落在殷无道的眉毛上,殷无道的眉毛又浓又黑,人体的温度很快就把雪花融化了,他抬起头来,看着飞扬的雪,点了点头。 桐华飞快的瞥了一眼殷无道,殷无道面无表情,桐华心头松了口气,继续道:“听说,宋国的小侯女有个,有个傻,傻……” 不知怎地,‘傻儿子’三个字她说不出口,或许是因为她觉得姬烈是个恶人,一点也不像个傻子,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别的,至于别的什么,谁也说不清,这就是女儿家的心思啊,昊天大神都不懂。 “他不是傻子。” 殷无道说话了,声音非常沙哑难听,瓮声瓮气的,他只有小半截舌头,发音需要用胸腹中的气来震动。 那肯定很痛苦,桐华是个善良的女孩,她不想再追问下去,可是却又忍不住的问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是说,是好人,还是坏人?” “好人?坏人?” 殷无道转过头来,直勾勾的看着桐华,冰冷死寂的目光里燃着一点亮光,那亮光就像跳跃着的火光,突然一下炽烈,灼得人不敢与其对视。 避无可避,或者说桐华根本就没避,她淡然看着殷无道,眸光恬静。在面对强劲的对手时,你不可以怯懦,得像墨渊山一样沉静,像黑河一样静流。这是师尊对桐华的教导,桐华从来也不会忘记。 良久,殷无道眼中的光茫敛了下去,又回复了死一般的深沉,他转过头,看着窗外的雪,声音更沙哑:“你想知道什么?或者说,禽襄里想知道什么?” 禽襄里?师尊?唉呀,他以为我是受了师尊之命来问话的么?不是的,我只是想知道小恶人倒底是什么样的人而已。明天,他就要走问心路,过傀儡山,然后再进墨渊湖了,闯过这三关,他才能挑战师尊,然而,没有人能闯过这三关。他会死的,尽管他的手里拿着黑白剑。他若死了,也就没有人能告诉我小恶人倒底是什么样子了。 要不要告诉他,我曾经见过那个傻子呢? 可是我该怎么说?难道对他说,我奉命去杀那个小恶人,却被那个小恶人识破了,然后又灰溜溜的逃了回来?他肯定会笑我的。 不,他不会笑,他会像刚才那样看着我。 小恶人就是小恶人,他还能是什么人?他想我死呢,他命人射我,却射中了师弟的屁股。虽然在最后一刻,他叫回了大怪鸟,可仍然是个恶人。 我为什么要问呢? 哼,我不问也知道。 一瞬间,桐华心思电转,想到了诸多可能,不得不说,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想来想去,她最终说服了自己,把心里的疑惑藏起来,尽量只记住姬烈的邪恶,千方百计的记住。 外面的雪越来越大了,渐渐的掩盖了读书声。 桐华的眼睛眨来眨去,心里很乱,手指头把胸前的头发缠了一圈又一圈,却没有说话。 她在等待。有时候,等待就是一种反驳,也是一种最有效的武器,它可以勾起尘封的往事。 果然,殷无道说话了,他对着漫天大雪说话。 “他和你一样善良。” “善良?” 善良的恶人?桐华的嘴巴微微张开,很久很久都没合上。 殷无道回过头来,凝视着她:“告诉禽襄里,我就是宋让,也是殷让,更是殷无道。而他,永远都是禽襄里,他躲在这白城里,却把黑色的手伸向四面八方,这根本就不是墨家所追寻的真理。” “是,师叔。” 桐华心里怦怦乱跳,她根本就没听明白殷无道话语里的含义,现在,她的脑子一团糟,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的就是姬烈的脸,时而邪恶,时而讨厌,时而还,还让人心跳加快。 桐华迷糊了。 “唉……” 桐华叹了口气,去的时候比来的时候更迷糊。 第两百零八章 我不想做钜子 第二天。雪晴了,黑白殿外聚满了人,被雪覆盖的台阶上站着两排甲士,台阶下面蹲着十几个机关傀儡,桐华站在殿门前的雕塑下面看着殷无道抱着黑白剑穿过人群走向台阶。 对于墨家子弟来说,今天是个大日子,消失了二十多年的黑白剑终于回来了,与它一起回到白城的还有位黑衣人,而这黑衣人居然要挑战钜子的地位。 墨家与道家、儒家、法家、名家都不同,中州大地上百家齐放,各有领袖一时的人物,然而这领袖只是学识上的一种象征,各家子弟也是松散的游走于中州各地,唯有墨家子弟紧紧的抱成团,听命于最高领袖钜子,而这钜子既是灵魂人物,也是最高的权力代表。究其原由很简单,自从墨家诞生的那一天起,兼爱非攻的要义就不被诸侯们认可,在这大争之世,在很多诸侯的眼里,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家子弟都是些成事不余,败事有余的东西,诸侯们讨厌他们的那套同情弱小的学说,更憎恨他们的守城本领。 试想一下,当你好不容易觉得自己强大起来了,可以欺负欺负以前曾经欺负你的邻居时,突然有批人爬上了你邻居的城墙,制造了各种机关器械,把你拦在了城门之下,那种感觉就好比撒尿撒到一半却被人一把拍上了屁股。当然,肯定有人禁不住要说,既然墨家同情弱小,因此,那些弱小的诸侯肯定会感激帮助他们的墨家子弟,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八百位诸侯,八百种念头,那些念头肯定有不同之处,但必然有一样共同之处,那便是对强大的渴望,没有任何一位诸侯不渴望强大,因为弱小就代表着灭亡。而弱小的诸侯强大起来之后,他们所要干的事情必然又是墨家子弟所不愿看到的。于是乎,曾经有段时间是墨家的黑暗时期,他们被驱逐,甚至被捕杀,几乎成了所有诸侯的公敌。 最终,墨家子弟为了生存,不得不抱在一起,来到墨渊山,在这墨子的悟道之地建造了天下第一雄城,并且自然而然的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墨家体系,位于体系内最顶端的当然就是黑家的钜子。这是一种悲哀,兼相爱、交相利的根本所在便是信任,但是自从白城建立起来的那一天起,他们就失去了诸侯们的信任。因为白城已经成了一个诸侯国,而钜子俨然已是一位诸侯。 在潜意识里,诸侯们其实都是敌对的。 “因为生存。” 殷无道抱着剑走过人群,穿行在那十几具巨大的机关傀儡之间,这些傀儡样子奇特,有的长着翅膀,有的顶着尖角,有的大张着嘴巴,行走在它们之中,被它们的阴影所笼罩,没有人能够做到泰然自若。然而,殷无道例外,因为它们只是一种工具,只有掌握这种力量的人才是真正的墨家子弟。 “剑有两刃,一面守护,一面拒敌。” 从一具机关傀儡的跨下钻过去,那具机关傀儡轰隆隆的动了起来,弯下脑袋与殷无道对视,它有一双腥红色的眼睛,那眼睛比拳头还要大,正在一紧一放的吞吐着火光,殷无道伸出手,在它的一颗牙齿上按了一按。就在那一瞬间,机关傀儡的眼睛闭上了,不,准确的说是体内的轴承动转停止了,火光层层隐去。 “白城并不是一个诸侯国。” “兼爱非攻并没有错,错的也不是天下人,而是时间。” “时间是一种局势。” “如今的局势天下大乱,或将更乱,然而,终有一天,大乱复有大治。” “墨家的时间,墨家的局势,天下归一。” “由小而见大,由大而兼爱天下。” “交利而相爱,不器不攻。” 殷无道沿着台阶往上走,沙哑的声音不停的响起,他每踏一节台阶必然会说上一句,那声音不大,却能令在场的每一个人听得清清楚楚。起初,没人在意他所说的话,甚至有人在暗中反驳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深奥的道理最终指向浅显的局势,只有在天下归一的局势之下,墨家的要义才会真正的体现。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沉思,就连那些站在台阶上的铠甲骑士的目光都不由自主的追随着殷无道的脚步。为了理想,一代又一代的墨家子弟抛头颅、撒热血,二十多年前,他们成功的把仁爱的种子埋在了殷国的土地上,上至诸侯,下到平民商贩无一不怀着一颗慈悲而仁爱的心,然而,结局是惨痛的,蛮横的宋蛮子用他的阴谋与武力强行的夺走了它的生命。自那而后,墨家一分为二,一部分游走在天下各地,犹如丧家之犬,就连那颗坚定不移的心也出现了裂痕,代之而起的是茫然。另外一部份则回到了白城,他们忍辱负重,他们在回忆中嚎叫,他们需要强大的力量,于是,他们把白城建得更为雄伟,并且拥有了不弱于普通诸侯的力量,然而,随着白城越来越坚固,随着身上的铠甲越来越沉重,他们的心也被城墙与铠甲束缚起来,再也不会对外发光发热。是的,白城已经是一个诸侯国,广阔无垠的墨渊山就是他们的领地,就算是雍公想要攻打这里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热血已经凝固,如同黑河里的水。” “墨家的要义需要强大的力量来实现,甚至也需要阴谋,然而,力量与阴谋却不是唯一的途径。何况,这阴谋只会令人恐惧。” “在宋国的北边,新生的殷国已然建立,我不是来乞求你们,更不是来剥夺你们生存的权力。我只是来问问你们,墨家子弟今何在?” “墨家子弟今何在!” 登上最后一级台阶,站在两具高大的雕塑下,殷无道面向着黑白殿的大门,背对着台阶下成千上万的墨家子弟,拔出了黑白剑。 …… 问心路是一条不归路。 流水仍然在叮叮咚咚的响着,像是丝竹管乐一样动听,跪坐在问心路尽头处高台上的禽襄里凝视着对面的殷无道。 禽襄里一袭白衣,殷无道一身黑衣,黑白对立。 “我没有杀你,把你从黑河里捞起来,还让你光明正大的来挑战我,没想到你却反而鼓动我的子民来反对我。殷无道啊殷无道,其实你和我一样。师尊瞎了眼睛,大师兄和小师弟都瞎了眼睛,只有我的眼睛把你看得清清楚楚,你是一个诸侯,诸侯的心肠就和那黑河里的水一样肮脏。武英王当年也是一个诸侯,叛臣逆子由他而始。你虽然姓殷,和至圣先师有着同样的姓氏,然而,你却和武英王一样。” 虚无缥缈的声音在殿内晃荡,禽襄里的白衣在风中摇摆,一阵风从高台上扑下来,把殿柱上的挂灯扑灭了,顿时,殿内陷入了一片黑暗,与此同时,问心路上亮起了一道又一道的符纹,那些符纹弯来绕去,不停的变换着样子与位置。 “来吧,殷无道,走过问心路,我就在你的面前,只要杀了我,你就可以得到白城。一位叛臣逆子不用尊循古老的传统。” “我不是叛臣逆子,也不是你。” 殷无道走上问心路,符纹在他的脚下幻灭,他的声音依旧沙哑:“我是一位墨家弟子,也曾经是位诸侯。可是那位诸侯早就死了,永远也不会复生,而现在,在你面前的人,只是墨家弟子殷无道。诸侯不能是钜子,钜子不可以是诸侯,这是至圣先师仙逝前的遗言,也是墨家的要义之一。禽襄里,这二十年来,你的所作所为天下人尽知,唯有白城之人不知。而我要告诉你的是,诸侯的时代必将结束,墨家不能和你一起葬入坟墓。” “我是钜子,不是诸侯。” “你是钜子,却做着和诸侯一样的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借着扬善惩恶的理由,你在天下诸侯之中构建了一张巨大无匹的网,哪里有征乱,哪里就有网的痕迹。” “大乱复有大治,你以为只有你知道吗?” “黑河里的水是融不进大海的。万千的迷踪最终都会显露出来,而那时,墨家就灭亡了。兼相爱,交相利就会是一场笑话。历代墨家子弟所附出的热血都会白流。” 殷无道一脚踩下去,最后一道符纹在脚下破灭,他走到高台下,仰望着台上的禽襄里:“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没有死在这条路上?你修改了问心路上的符纹,然而,恰是如此,我才可以看清你,也可以走对这条路。禽襄里,若论剑术,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当殷无道走完问心路之时,挂灯也就亮起来了。 雪发飘扬,禽襄里眼神锐利如鹰。 “我早就说过,在黑暗里看黑暗,你和我一样。我若不能做钜子,你也一样不能。你别忘了,墨家除了黑白剑,还有墨心花。桐华。” “桐华在。” 桐华从高台的另一侧走上去,怀里抱着一把琴,琴中藏着剑。 禽襄里满意的看着桐华,她是他最骄傲的弟子,也是他最后的棋子,殷无道已经走过了问心路,接下来的傀儡山与墨渊湖想必也难不倒他,傀儡术和易容术一向是他所擅长的,甚至曾经得到过先师的至高评价,那么,所有的一切必然会指向终点,那就是最后的挑战。 “桐华,陪你师叔走一遭。” 桐华的剑术无比精妙,在墨渊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就是放在中州大地,她的剑术也当位列前三,不说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一较高低,至少可以与殷无道战成平手,而且墨心花本来就有继承钜子的资格。 殷无道眯着眼睛看桐华,桐华也在看他,高手相对,每一根发丝的飞舞都足以引起一场雷霆大战。 “哈哈哈……” 禽襄里大笑起来,他根本就不稀罕什么墨家钜子,他所在意的是墨家的力量,桐华自小由他带大,她如果做了钜子,那墨家仍然属于他。傀儡,不只是没有生命的木头和铁。就算你能煽动所有人反对我,那又怎样?白城仍然是白城,规矩仍然是规矩。 “师尊,桐华,桐华……” 突然之间,桐华跪了下来,跪在了禽襄里的面前,她没有看自己的师尊,却默默的把手腕上的黑白花摘了下来,放在地上。 “桐华不想做钜子。”46 第两百零九章 近海之王 海浪轻轻的拍打着船舷,海面上风平浪静,八艘战船一字排开,船桅上的骷髅王冠旗在风中摇曳,天鄙青叶站在船头,两只脚不丁不八的踩着巨鲸的骨骸,满脸都是得意的神情。 “我喜欢大海。” 天鄙青叶深深吸了一口气,咸湿的海风钻进鼻子里,令人通体舒畅,充满了力量。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月牙项链,那项链是用铜金打造的,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光,原本它不属于天鄙青叶,而是另一位船长的心爱之物,那是一位威名赫赫的船长,拥有一座比仙女岛还要大的岛屿以及五艘战船,每一艘都比死亡之魇要强大,一个顶俩。不过现在,这位了不起的船长已经死了,他的脑袋被天鄙青叶沉到了海里,或许海中的仙女会发现他,把奶水挤进他那肮脏的嘴巴里。脑袋没了,挂不住项链,于是这条项链属于了天鄙青叶。三艘战船被击沉了一艘,剩下的两艘也自然而然的属于了天鄙青叶。至于那座名叫鹰岛的岛屿和岛屿上的人,当然也都成为了天鄙青叶的财产。 在大海之上,唯一的王者是力量。 而力量可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以往,每当在海上碰见那位船长时,威震八方海域的天鄙青叶都会望风而逃,可是现在,了不起的人死了,天鄙青叶却还活着,而这一切当然得归功于力量。天鄙青叶是个聪明人,只有聪明人才会在残酷的海盗群中生存,他借助姬烈的力量打败了黑胡子,再借助黑胡子与姬烈的力量,打败了那位名符其实的近海之王。八艘战船倒映在大海上,很是壮观,也很美丽,天鄙青叶的力量在一点一点的增长,越来越强大,从来也没有这样强大过。 “我喜欢陆地。” 小海鸟从络青狮的头冠上起飞,凄凉的号角声响起来了,回应它的是远方的号角声,一长一短,是欢迎回家的信号,那道并不巍峨的海墙像条黑线一样拦在海岸上,天鄙青叶张开双手,海风扑过来,扬起他的头发,他觉得自己像是长了一对翅膀,正在大海与陆地之间自在的飞翔。 “恭喜你。打败了鹰牙,你就是近海之王。” 络青狮走到天鄙青叶的身旁,他的拳头上缠着伤布,在这场鹰岛争夺战中,络青狮右手的尾指被敌人削掉了,那敌人不是别人,正是近海之王鹰牙,当时,天鄙青叶正在和鹰牙博斗,鹰牙挥舞着巨大的尖刺铁锤把天鄙青叶打得节节后退,络青狮挺着盾冲了上去,替天鄙青叶挡下了致命的一击,盾牌被击成粉碎,右手的尾指也被尖刺削掉。 “从今天起,你就不再是我的奴隶,而是我的兄弟。”天鄙青叶睁开眼睛,回过头来看着络青狮,慎重地道:“但是你应该知道,你还是我的奴隶,至少现在是。要不然,你就会是他的奴隶,所有人都是他的奴隶,除了我之外。” 天鄙青叶所说的‘他’当然是姬烈,按照他和姬烈早就定下的协议,天鄙青叶在海上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姬烈,所俘虏来的海盗也统统属于姬烈,姬烈对他们拥有生杀大权。 络青狮望着越来越近的海岸线,神情漠然:“你有八艘战船,两千名战士,还拥有了鹰岛,你已经是近海之王。他带走了精锐的战士,剩下的都是些新近武装起来的农夫,那道海墙已经不足以阻拦你。只要你振臂一呼,回风镇里的所有东夷人都会响应你,他们会把那些老鼠赶进老鼠洞里,抢走所有一切的财物与兵器,因为他们是自由的海盗,而不是奴隶。” “在此之后呢?”天鄙青叶冷冷地问。 络青狮道:“他去参加诸侯之间的战争,能不能活着回来都得看昊天大神的旨意,就算他真的活着回来了,力量必然大损,那时候,你可以轻而易举的战胜他。相信我,他并不是不可战胜的。” “看来,我得把希望寄托在你们的昊天大神身上。可是,我从来也不相信什么昊天大神。” 天鄙青叶有些不耐烦了:“我的兄弟,络青狮大人,你应该知道,我只有七艘战船,另外一艘最大的战船上有五百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我们的骨弓根本就射不穿他们的铠甲,而他们的武器却可以轻而易举的刺穿我们的身体。” 络青狮道:“战争,从来都不是装备精良便能取胜。” “战争也从来都不是凭着嘴巴便能取胜。” 天鄙青叶的胸膛急剧起伏,脖子上的月牙项链敲击着残破的盔甲,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他看着络青狮,眼神越来越狠戾:“好吧,就算你看不见他们的骁勇擅战,也看不见回风镇上的箭塔与巨大的床弩,就算我真的如你所愿打败了他,可是我能守住吗?四面八方的敌人会像蚂蚁一样涌来,最终,要不是把我们彻底的淹没,就会把我们冲进大海里。难道你不知道我这只眼睛是怎么丢的吗?” 天鄙青叶瞪着独眼,另一只失去眼球的眼睛狰狞而恐怖,两年前,上一任近海之王联合着大大小小的海盗入侵东海之滨的卢国,他们拥有四十多艘战船,两万名英勇的战士,还有战车与精良的铠甲,可是却连海岸线都没有占稳,就被赶进了大海。在那场浩大的战争中,上一任近海之王被一只硕大的战锤砸成了肉酱,躲在鹰岛的鹰牙没有参加战争,从而保存了实力,当上了近海之王,而天鄙青叶自己则倒霉的被一只黑鸟啄瞎了眼睛,从那而后,天鄙青叶便告诉自己,永远也不要去挑战比自己更为强大的对手,永远也不要低估华夏人对东夷人的仇恨。只要他们知道东夷人上了岸,就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打赢战争。 络青狮想了一下,说道:“战船应该航行在海上,而不是在陆地徘徊。你夺走了回风镇里的装备与武器,又拥有了鹰岛,就可以横扫近海,让所有的东夷人听命于你,然后,你便可以向远海征发,去打败那些盘距在巨大海岛上的东夷之王们。东夷之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天鄙青叶。你会是海洋之王。如果你还不满意,等到你的力量足够强大,你就可以回来。” 回来,回来被赶入大海么? 天鄙青叶再也没有理络青狮,他赖得再和这个家伙说话,华夏人是很聪明,可是一旦他们陷入仇恨之中,就会变得很愚蠢。东夷人已经失去了陆地,要想重新回到陆地上,只依仗战船与不怕死是不够的,必须得有周密的计划。 天鄙青叶有计划,虽然那计划让人觉得耻辱。可这耻辱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东夷人会拥有原本就属于他们的土地。 战船向岸上靠去,海岸较浅,不可以直接停泊,从岸上飘来了一群渔船,那些渔船上的人把绳索抛上来,绑在船头,岸上的船夫背着绳索拉着战船靠岸。最先靠岸的是那艘最大的战船,上面飘扬着奔日朱雀旗,五百名顶盔贯甲的士兵鱼贯而出,在海岸上排成了战阵。长戟手挺着戟,剑盾手举着盾,像是一只巨大的刺猬。一排又一排的俘虏被押解下船,无一例外都是女人,她们茫然的迈着脚步。自从仙女岛一役后,先带走女人便成惯例。 天鄙青叶从船上跳下来,举目向海岸旁边的密林看去,那里面有数不清的人正在忙碌,他们在造船,渔船,战船。天鄙青叶注意到,造船的人都是东夷人,尽管他们穿着与华夏人一样的衣服,但是被海风与海水侵蚀后的痕迹仍然留在脸上,指挥他们的却是华夏人。拉船的船夫也是东夷人,里面有个缺了条胳膊的人,天鄙青叶认得他,他是黑胡子的一名手下,曾经也是一位船长。按照姬烈的律法,所有的东夷人都是奴隶,姬烈一个人的奴隶。如此一来,东夷人就不是从海里入侵,而是像私有财物一样,受到世人的认可。 “嗨,司寇官大人,你的计谋不错。” 当最后一名俘虏被押入海墙内,天鄙青叶的士兵们才大量的下船,天鄙青叶走向刑活,朝着刑洛竖起了大拇指。刑洛没有理他。天鄙青叶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他在心里骂了一句‘恶毒小子’,然后举步向海墙走去。刑洛率着士兵紧随其后。这一幕很是滑稽,天鄙青叶的士兵押解着俘虏,刑洛又押解着天鄙青叶的士兵。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血与火的考验。 海墙内是一派繁忙的场景,尽管已经到了寒冬,海岸线却依旧算得上温暖,大群大群的东夷人在田间地里劳作,一群又一群的士兵在田埂上巡罗。姬烈带走了精锐的战士,却把以前的镇民武装成了守卫的士兵,这些士兵披着简易的甲胄,拿着铁匠铺里生产的粗燥武器,装备虽然算不上精良,但比起天鄙青叶的士兵仍然要高出一大截。 属于天鄙青叶的军营就在海墙下面,那是一大片木屋,里面还算干净,天鄙青叶并没有在军营里久待,他得去回风镇上,向留守在回风镇的老巫官管叔度回禀战果,天鄙青叶很是讨厌那个阴冷的管叔度,那个死老头总是用一双充满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一点也不友好。不过,天鄙青叶却很喜欢去回风镇,并不是因为回风镇上有美酒,而是因为回风镇上有很美很美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小黑鸟。 在天鄙青叶的眼里,小黑鸟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她有一张黑里透红的脸蛋,那是健康的颜色,她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那是深沉的大海的颜色,她的眉毛又细又长,就像两只利箭,深深的刺穿了天鄙青叶的心脏,而她的睫毛就像是海鸟的翅膀,一扑一扇,天鄙青叶便觉得天地都在摇晃。 “唷嗬,唷嗬……” 一匹小母马从远方奔来,骑在马上的骑士挥着手中的弓箭,追逐着天上的小海鸟。 “嘿嘿,小黑鸟。” 天鄙青叶笑起来,露着稀黄的牙齿。46 第两百一十章 一天是海盗,永远都是海盗 小黑鸟不喜欢天鄙青叶。 她觉得这个独眼海盗很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令人恶心的气味,就像是没有晒干的咸鱼正在慢慢的腐烂。以前,小黑鸟也是很脏,可是现在小黑鸟每天都把自己冼得干干净净的,就连脚指头都要细细的搓过。女为悦已者容,这是那个弹琴很好听的大姐姐告诉她的。当然,小黑鸟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并不是为了天鄙青叶这个海盗,而是为了领主大人。小黑鸟不喜欢海盗与大王,只喜欢领主大人。尽管这个海盗每次出海归来都会给她带来一些东西,譬如,好看的贝壳啊,美丽的珊瑚啊,或是一些叫不出名的稀奇古怪的玩艺儿。 他喜欢我,小黑鸟知道。 不知道他这次又会给我些什么呢? 小黑鸟骑在马背上,歪着脑袋打量着天鄙青叶,她不喜欢海盗,却喜欢海盗送她的东西,或许她也不是喜欢那些东西,而是喜欢有人把她当女神一样看待,要知道,小黑鸟自封为回风镇第一美人,虽然没有人反对,可是也没有人赞成。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却是个海盗,唉。 小海鸟在小黑鸟的头顶盘旋了一会,见小黑鸟不再理它,便扑扇着翅膀朝海墙飞去。小黑鸟一天到晚射海鸟,箭术越来越精妙,然而,却始终把这只小海鸟射不下来,因为它太古灵精怪了,飞在天上时,从来都不会走直线,时高时低,时弯时绕。这是一只贪生怕死的小鸟,不像大火鸟,大火鸟从来都不怕死,是天上的王者。如果非要做比较,它就是独眼海盗,大火鸟就是领主大人。 小黑鸟如此想。 天鄙青叶站在小黑鸟的马头前,一脸谄媚的笑着,笑了一会,他摸着脑袋,一瘸一拐的走近小黑鸟,之所以一瘸一拐,那是因为在鹰岛争夺战中,他的屁股被射了一箭,至今还疼着。天鄙青叶单膝跪在地上,把脖子上的月牙项链取下来,用双手捧着,捧到小黑鸟的面前。 “这是近海之王的项链,现在,我把它献给你。” 说这话的时候,天鄙青叶的神情无比庄重,按照东夷人的习俗,勇敢的战士把战利品献给自己最爱的人,是一件神圣的事情。按照大海上的惯例,把最珍贵的战利品献给强者,表示臣服,这也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很显然,在天鄙青叶心里,小黑鸟既是他最爱的人,也是一位强者,这位强者用她的美丽征服了他。 “这是领主大人的财产。”小黑鸟没有接项链,尽管她很喜欢那个闪闪发光的月牙儿,可是她知道,海盗们从海上抢来的东西都属于领主大人,是领主大人的私有财产。 “这是领主大人对我的赏赐,是我的忠诚与荣耀之体现,现在,我将它献给你。”天鄙青叶一本正经的撒谎,独眼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我才十岁。”小黑鸟咬着嘴巴,乌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她想莞尔一笑,可是面对着这个脏不拉叽的海盗,她实在笑不出来。是的,小黑鸟才十岁,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她已经懂得了怎么样才能征服一个男人,并且正在这个海盗身上试验着。 “美丽的事物都需要漫长的时间,就好比仙女岛一样,那可是经过了成千上万年,勇敢的水手需要耐心的等待,总有一天,岛屿会冒出水面,温柔的海风会吹过静静的港湾。” 天鄙青叶就像一只大尾巴狼,涎着一张笑脸,却不知自己的笑容很难看。 “你是个海盗。”小黑鸟一眨不眨的看着那条月牙项链,她知道,这是铜金,就这么一点点,便可以换很多很多的粮食了。 “总有一天,我不会是海盗。”天鄙青叶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式,屁股上的箭伤又开始隐隐作痛,可是他仍然把胸膛挺得笔直,神情也是凛然不可犯的。 “真的吗?” “真的。” “好吧,我相信你。” 小黑鸟终于笑了,莞尔一笑。 看见这灿烂的笑容,天鄙青叶整个人都呆了,屁股也不痛了,三魂六魄都飞到了九霄云外。他呆呆的看着小黑鸟从他的手里把条月牙项链取走,傻呵呵的笑着,在这一刻,他打心里觉得,海盗的前途真的是黯然无光啊,而现在,光芒就撒在他的头顶,浑身上下轻得就像一片羽毛。 不过,小黑鸟的笑容就和温柔的海风一样,总是来得快也去得快,当小黑鸟把那条月牙项链拽在手里后,笑容就消失了,她猛地一拍小母马的屁股,朝着远方奔去,边奔边嚷:“我不喜欢海盗,也不喜欢大王,我只喜欢领主。你一天是海盗,就永远都是海盗。” “海盗难道是个烙印吗?像奴隶一样?” 小母马跑得很快,只一会小黑鸟的身影就剩下小小的一点,天鄙青叶愣愣的从泥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不想却拍中了箭伤,痛得他一阵嘶牙裂嘴。不过,他并不气妥,反而喃喃自语:“至少,她今天对我笑了一笑,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而我很有耐心,在大海上生存的人都得有耐心。” 回风镇外的酒肆越建越大,一群人正在忙里忙外的张罗,有人把马牵到酒肆里,有人在马车上打量着回风镇,也打量着天鄙青叶和他的士兵。从穿着打扮上看,这些人都是商人,又有商队来到了回风镇。天鄙青叶看着那些马车,车轮在略显潮湿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这里面一定装满了沉重的物事,很有可能便是铠甲与兵器。 “这些人都是东夷人?” “不,他们都是奴隶,领主大人的奴隶。” “嗯,看上去破破烂烂,倒的确是群奴隶。” 破破烂烂? 天鄙青叶领着十几名东夷士兵从酒肆前经过,他听见了商人与酒肆侍从的对话,心里很不是滋味,要知道,这些东夷士兵可都是经过千挑百选的,身上穿着甲胄,手里拿着铁剑,虽然那些甲胄和铁剑都生了绣,而且还是残缺不全,但怎么说也是天鄙青叶麾下最为豪华的阵容了。 “愚蠢的商人,愚蠢的侍从。我是近海之王,不是什么破破烂烂。” 天鄙青叶在心里诅骂着,并且加快了脚步,努力的不去想马车里的货物,越是美丽而充满诱惑的物事越危险,就好比两年前,上上一任近海之王所作出的承诺一样。那一战,他们并没有得到渴望已久的土地,而且还彻底的失去了拥有土地的力量。聪明人懂得拒绝诱惑,量力而行。 太阳快落山了,一群猎人从山林里钻出来,他们肩头扛着猎物,手里提着带血的弓箭。远远的,他们看见了天鄙青叶,都放慢了脚步,神情警惕的靠近。在城门口,两拔人汇拢,天鄙青叶注意到,他们不再怕他,而是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看着他和他的士兵,反倒是他的士兵不由自主的低下了脑袋。 “要想得到,必然有所付出。” 天鄙青叶看着城墙上的箭塔和床弩,蠕动着嘴巴。回风镇是一个小镇,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弹丸小镇却拥有整整十八座箭塔和二十四具床弩。箭塔高高耸立,塔尖顶着太阳,每张床弩上都扣着弩箭,那些弩箭粗如儿臂,可以把一队人贯穿,阳光落在弩箭的箭尖上,泛着冷寒的死光。 这是在防备什么? 天鄙青叶当然知道,用那个领主的说法,他们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力量之下。当然,这力量不是对等的,而是有着巨大的悬殊。 沿着商肆一条街走向军营,有人在街道两侧偷窥着天鄙青叶。天鄙青叶昂首阔步,并不在意那些目光。这些人以前都是老鼠,现在他们爬到了梁上,有了横梁的支撑,他们不再怕他,而且还对他充满了好奇。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已经接受了东夷人。这是一个好现象,难道不是吗? 只要走上了陆地,东夷人和华夏人就没什么两样。只有在大海上生存的人,才会知道大海的恐怖。 一群新兵正在军营里操练,天鄙青叶从仙女岛带来了近五千人,虽然大都是些老弱幼残,但是开拓回风镇外的三十里土地还是绰绰有余的,于是,几乎每一位华夏人都成了士兵,就算不是士兵,也得接受操练,这是领主大人的律法。 “他想要的,绝对不只是一个回风镇。” 天鄙青叶很肯定,自从他第一次见到姬烈时,就无比的肯定。神鸟是不会无缘无故的降临在一个普通人的身边的,想到那只神鸟,天鄙青叶很是泄气,它就和小黑鸟一样,享受着天鄙青叶从大海里千辛万苦捞来的大海蛇,却对天鄙青叶本人不屑一顾。 “神鸟,果真高傲。我需要更多的耐心。” 天鄙朝着军营的深处走去。 太阳完全落下去了。 老巫官坐在昏暗的屋子里,墙角挂着一盏细嘴油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又斜又长。新制的梨木拐杖放在他的腿上,那根拐杖极其光滑,上面涂着一层桐油,看上去就像是黄精所铸,拐杖的顶端镶嵌着两颗不知名的宝石,一颗纯黑,一颗纯白。而这两颗宝石是天鄙青叶进献给老巫官的。 “尊敬的巫官大人。” 天鄙青叶走进屋子里。 老巫官正在假寐,嘴巴的胡须像波纹一样动荡,使他看上去很是神秘。听见天鄙青叶的声音,老巫官睁开眼来,细小的眼缝里逼射出冷冷的寒光,他摸索着拐杖上的两颗宝石,说道:“我做了一个梦,我听见了昊天大神的声音。” 巫官都是神神秘秘的,和侍仆一样。天鄙青叶的父亲就是一名侍从,他知道,不论是巫官还是侍从,以及撒满和祭司,他们都会做梦,在梦里去寻找那些模棱两可的东西,从而来显示神明或者先祖的旨意。而在这个时候,他所要做的,便是聆听。 “昊天大神告诉我,家主需要你的忠诚。”46 第两百一十一章 坐困愁城 姬烈站在城墙上,风往北吹,冷冽的寒风里夹杂着湿腥的味道,那是从流渊河上飘过来的水气。他来到景城已经大半个月了,夺取景城很容易,但是要把城池守住却很难,四面八方的敌人正源源不断的来到城墙下,把景城围了个水泄不通。放眼看去,城墙下的敌人穿着五花八门,有的披着铠甲,有的披着皮甲,还有的穿着厚厚的袄子,手里的兵器也各不相同,甚至还有人扛着锄头。 这是一支杂牌部队。 姬烈来的时候是绕着杞山直接穿到了景城的东门,在与蒯无垢里应外合之下,兵不血刃的夺取了景城,是以,这一记闷棍打得陈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等陈侯回过神来的时候,景城已然易主。只不过,有其利必有其弊,姬烈为了兵贵神速,带来的也都是回风镇最为精锐的战士,其中就包括姜离借给他的两百名赤焰剑士,但是人数却不多,满打满算也不过千把人。景城是座关城,来来往往的商人络绎不绝,需要防备的城门就有六处之多,千把人的兵力未免有些捉襟见底。然而敌人却越聚越多,既有蝎子关的守军,也有附近领主的私军,密密麻麻的围着六座城门,粗略一看,至少有上万人。 “除了蝎子关的守军,其余的都是些乌合之众,难道,他们就想仗着这些农夫来夺取城池吗?” 蒯无垢依然潇洒,头上戴着玉冠,身上穿着雪白的长袍,袍子洗得很干净,上面不沾一点泥垢,腰上悬着细剑,他按着剑柄指点四方,颇有一种挥斥方酋的感觉,挂在剑袋上的精美小酒壶一荡一荡,轻轻的拍打着剑身。姬烈能成功的夺取景城,蒯无垢居功至伟,这位鬼谷先生的传人不负所望的挑起了陈国与召国之间的战争,并且在两国都受到重用,陈侯甚至许诺,只要灭了召胖子,就会拜他为上卿。然而,在最为关键的时刻,他却悄悄的来到了景城。 “他们不是来夺城,而是来把我困住。” 姬烈看向四方,六座城门外都堵满了人,大部份都是扛着锄头的农夫,不过每处地方也都有较为精锐的部队,所以,不论姬烈想要从哪里出城,他们都能把姬烈拦住,然后层层包围。对方统帅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死死的困住姬烈,不让他出去截断陈侯的粮道。对于陈侯来说,景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景城外的粮道。 陈国是一个狭长的小国,由西往东足有数百里,粮草运输极其困难,大部份都要经由蝎子关运往召国的边塞青风关,现在正是凛冬季节,陈侯的三万大军在青风关外每天都要人吃马嚼,只要一天粮草不继即是灾难性的后果。姬烈原本的计划便是夺取景城,威胁粮道。谁知,蝎子关上的主将并没有急匆匆的来夺城,而是召令佐近所有的领主前来堵城。如此一来,姬烈等同于是坐困愁城。因为他的兵力过少,就算强行冲出包围去截粮,景城也会再度易手。而此时,奇袭已经失去了效果,要想凭着这千把人再把城池给夺回来,那不缔于痴人说梦。况且,一旦失去城池,姬烈和他的千余战士便是丧家之犬。别说截断粮道赢得战争了,就是还能不能活着回到回风镇都得看昊天大神的恩赐。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主意。” 蒯无垢看着那些衣衫褴褛的农夫,闷了一口酒,说道:“蝎子关上的主将是个酒囊饭袋,怎会想出如此奇谋?依我看,背后必定有人支招,这人倒是个对手。” 姬烈道:“也有一种可能,那便是青风关外的战事已经到了最后关头,胜败就在这前后几日,所以,他们才会围而不攻,静待援军前来。” 蒯无垢摇头道:“陈侯已经没有援军了,以陈国的国力,鼓捣出三万人的大军已经是倾尽全力了,如今,清风关左右两侧的庸国和狐国都已经做出了选择,这两位诸侯各遣了一万大军,从左右包抄陈侯的后路,吕沫则从青风关内倾巢而出。三路齐下,陈侯必败无疑。” 听了蒯无垢的分析,姬烈心中一定,蒯无垢说得没错,姬烈从回风镇起兵的时候,就是庸国和狐国对陈国宣战的时候,那些左右摇摆的小诸侯们在见到庸、狐二国的选择后,也纷纷痛打落水狗,接二连三的对陈国宣战,加入了召胖子的阵营。要不是这样,陈侯也不会急冲冲的把景城的千余守军调走,姬烈夺城的时候差不多是座空城。 可是,如此一来,问题又来了。 姬烈问道:“按照你的说法,陈侯必败,粮道已然无关紧要,为何他们还要围城?” “为何?” 蒯无垢嘴巴一翘,古里古怪地道:“常言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若告诉我,你和那位女公子倒底是何关系,我便告诉你,他们为什么围城。” 还能是什么关系?当然是债务关系,姬烈本想这样回答他,可是转念一想,若说是债主与负债人的关系,那未免太过自欺欺人了。姬烈不是傻子,庸国与狐国以及众诸侯能在此时选择支持召胖子,显然也是冒了一定风险的,虽然这些诸侯们都是小诸侯,可是诸侯就是诸侯,常言道,无利不起早,必然是有强大的外力介入,令他们不得不改变选择。 而这个人,当然便是姜离。 突然之间,姬烈想起了姜离临走时对他说的话,你会过河的,你会是这场战争之中最大的赢家。如今看来,一切顺利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在这背后,天知道,她为他付出了多少。 一位天之骄女,为什么要帮我? 想到此节,姬烈觉得怀中微微一热,倒不是因为他心跳加速,而是怀中藏有东西,那是一颗宝石,是姜离送给他的宝石。 姬烈不喜欢欠债,可目前来看,好像越欠越多,这让他很是茫然。 蒯无后等了一会,见姬烈不说话,便以为他在犹豫。 …… 后面还有一千字,明天补在这一章之后。今天完全不在状态。 第两百一十二章 一飞冲天 殷雍默然,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墨家子弟,讨厌血腥与杀戮,向望和平与安乐,然而,杀戮与和平就像黑白两面,既是互相对立又互相存在,或许只有血腥的杀戮才能衬托出和平的可贵,也或许,只有杀戮才能带来和平。 这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本性? 殷老先生陷入了沉思。 蒯无垢和姬烈都选择性的遗忘了他,俩人走到箭垛口,朝着城墙外看去,敌人的大旗在风乱滚,大群大群的士兵正在推着高达五丈的墙梯,沉闷的吆喝声远远的传了过来。冲撞车辗过血淋淋的土地,轮子被尸体卡住了,几名士兵手忙脚乱的把尸体扯出来,抬到草堆里。一群秃鹫低低的盘旋在尸体堆的上方,活人太多了,它们不敢下来。 “真正的仁慈是尽快的结束这场战争。” 看见这犹如地狱般的场景,蒯无垢眯起了眼睛,脸上的肌肉在一下一下的跳动。 姬烈紧皱着眉头,这些年,他见惯了血腥,终年与血与火为伴,在陇山,在冰河之源,在旬日要塞,甚至是在回风镇,他的双手都沾满了血腥,当敌人拿着剑对着他时,他会毫不犹豫的把手中的剑插入对方的喉咙里,可是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无情的人,若是真的无情,他就不会觉得烦燥。是的,烦燥,他现在极其烦燥,紧紧的咬着牙邦,眼角开始充血,自从在旬日要塞被狼毒箭射中之后,每当他激动的无以复加的时候,眼睛都会一点一点的变成血红色。 蒯无垢看着他眼中的血色逐渐的扩散,摇了摇头:“你是一个奇怪的人,总有一天,我会把你看清楚。蝎子关上的主将是个酒囊饭袋,而且还贪生怕死,他有八个姬妾,每个都是娇滴滴的小美人。” 在这战火纷飞的城头上,蒯无垢却突然说起别人的姬妾来,这是一件极其怪异的事情,可是姬烈却听得很认真,并且若有所思。 蒯无垢续道:“这样的人是不会拖着敌人一起下地狱的,唯一的解释,城墙下的统帅根本就不是那个饭桶,而是另有其人。” “会是谁?”姬烈的眼睛越来越红。 蒯无垢举起酒壶,抿了一口,想了一阵,眼睛突地亮起来:“悍不畏死的人必然有悍不畏死的理由,而真正的悍不畏死是身处绝望的边缘。陈侯率着举国兵力位于清风关外,正在被诸侯联军夹击,他应该算是一个,但是鞭长莫及。” “到底是谁?”蒯无垢一再的卖关子,姬烈已经很不耐烦了,他打过很多场仗,比这危险的比比皆是,然而,却没有一场战争像是现在,举目皆敌。 看着姬烈已经完全变红的眼睛,蒯无垢不敢再慢条斯理的说下去了,他敢肯定,如果再不说出个所以然,姬烈一定会把他拧起来,然后狠狠的掼在地上,他不是姬烈的家臣,姬烈用不着对他客气,于是,为了保护屁股,他只得急急地说道:“为了应对诸侯联军,陈侯调集了陈国所有的兵力,除了蝎子关与另一个地方,所以,你才会看到这漫山遍野的农夫拿着石锤来砸开你的甲胄。” 姬烈捏了捏拳头,他是真的想一把将蒯无垢提起来,不过却不是掼在地上,而是直接扔到城墙下面去。 戴着手甲的拳头被姬烈捏得喀啦喀啦响。 蒯无垢道:“一个宋国人。” “宋国人?” “准确的说是宋国的逃兵,那个家伙长得很丑,只有一只眼睛,整张脸烂得分不清鼻子和嘴巴,说话的声音极其难听,他带着千余残兵来到陈国,乞求陈侯给他一条生路,让他去齐国。依我看,这厮肯定是在宋国得罪了宋伯约,想逃到齐国去做雇佣军。你知道,齐国的军力是由……” 蒯无垢喋喋不休的说着,他的那张嘴巴可以把死人说成活的,也可以把女人说成男的,舌绽莲花,天花乱坠一点也不过分。然而现在,他却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听见了姬烈的声音,那是一种从骨子里吼出来的声音,黯沉而沙哑,又像是拿着一柄铁剑正在来来回回的刮着背脊骨。 “他是谁?”姬烈的眼睛红得发光。 蒯无垢不敢再耽搁,答道:“鱼罗夫。” “鱼罗夫,果然是鱼罗夫。” 在听到‘鱼罗夫’三个字的时候,姬烈的眼睛蓦地一黯,满目的红光竟然齐齐一收,回复了纯粹的黑色,那两团漆黑里没有任何一点的光线,就像是两个深深的漩涡。让人一眼看过去,会觉得浑身毛骨悚然。 “你认识他?”蒯无垢问道,他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姬烈。 “诛邪!” 姬烈并没有回答他,而是朝着天上呼啸了一声。正在追逐着秃鹫群的大火鸟听见了声音,从头顶上一扎而下,稳稳当当的落在城墙上,巨大的翅膀扇起了一阵强烈的旋风,把蒯无垢扇得东倒西歪。 “嘿,你要去哪?我还没有告诉你,这个鱼罗夫为什么会来……” “等我回来再说。” 姬烈骑上了大火鸟,手里提着那柄沉重的铁枪。蒯无垢抓着箭垛口,仰头大叫:“你是去送死吗?” “死的人不会是我。” 冷冷的声音从上往下传,正在沉思的殷雍回过神来,看着大火鸟越飞越高,姬烈的身影越来越小,突然一把抓住蒯无垢的衣襟,怒道:“战争马上就要来临,他要去哪?” 殷老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的力气很大,他把蒯无垢高高的举起来。蒯无垢在殷雍的手底下毫无还手之力,脖子被勒得死紧死紧,都快喘不过气来了,只能伸长着舌头,翻着白眼,嘴里还冒着泡泡。 这样是说不了话的,殷雍松了松手。 蒯无垢立马叫道:“鬼才知道。” “肯定是你和他说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你已经放出了渡鹰,不久之后,他的奴隶,那个东夷海盗就会带着人由东往西席卷陈国所有的城镇,而那些围在城外的领主们失去了领地肯定会撤军。” “那他为什么要去敌阵?” “鬼才知道。” 蒯无垢死鸭子嘴硬,其实他已经猜出来了,姬烈多半是和那个烂独眼有仇,而且还是不共戴天之仇,要不然,姬烈岂会这样冒失,什么也不顾的骑着大火鸟立即飞走,还提上了那把枪。 殷雍狐疑的看着蒯无垢,可是蒯无垢一张脸被他勒得通红,根本看不出丝毫端倪,他只能悻悻的把蒯无垢放下来,落地的时候,重重的顿了一顿,顿得蒯无垢脸上猛地一红。 殷雍眯着眼睛把城墙上的士兵一看,众士兵也在看着他,战争即将来临,主帅却骑着大鸟飞走了,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啊,殷老先生气得老脸发红,突然指着蒯无垢道:“你,留下来。” “我?”蒯无垢一落地便在喘气,听见殷雍让他代替姬烈指挥战斗,立马不喘了,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眼睛瞪了起来。 “当然,鬼谷先生的传人无所不能。” “我,我又不是兵家……” 蒯无垢的话还没说完,殷雍便一挥袍袖,大步走下了城墙,连头也没回。而此时,战争的号角已然吹响。倒霉的蒯无垢只能拔出腰上的细剑,正准备大吼一声‘众将士!’,谁知,天上却传来了大火鸟的叫声。 “唳!” 听见声音,城上城下的人都忍不住抬头仰望,就见那深褐色的云层被一团火影挤开,大火鸟从上往下俯冲,长达两丈的翅膀向左右展开,并没有拍动,而是借着俯冲的力量平滑,巨大的身影拉起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它贴着五丈高的墙梯上方滑过,翅膀带起的风把墙梯上的士兵刮得摇来摆去,更有几人惨叫着坠落,像是纸片一样。穿过墙梯丛林,它拍打了一下翅膀,身形陡然拔高,避过了从下方射来的箭矢,朝着远方飞去,目的很明显,它想飞到那面大旗下。 “放箭,放箭。” 士兵们大叫着,神情惊慌失措,漫天的箭矢射向大火鸟,但无一例外都追不上它的身影,不是被它拍落,就是被它甩在后面。姬烈骑在大火鸟身上,冷风像刀一样刮来,把背后那被血浸泡过的大氅扯得笔直,而他的手里则提着那把长枪,枪尖叠着一丝冷芒。大火鸟向前飞去,离敌人的中军大纛越来越近,两百步,一百步,近得可以看见士兵们惊慌的脸。 突然,姬烈看到了鱼罗夫。 就在那中军大纛下面,一辆战车上,鱼罗夫披着铠甲,手里拿着一把弓,那弓已经被他拉成满月状,弓上搭着箭,箭尖直指大火鸟。隔着八十步的距离,离地不过七丈,姬烈可以清晰的看到鱼罗夫那只烂独眼里的冷酷。 “诛邪!” 姬烈一声大吼,大火鸟与他心灵相通,猛地一拍翅膀,与此同时,鱼罗夫松开了手里的弓箭,‘嗖’的一声响,利箭脱弦而出,朝着天上的大火鸟奔去,鸟尾一样的箭羽拉破了长空,锋利的箭头撕碎了空气,发出一阵怪异的尖啸声。 “簌……” 利箭扎向大火鸟翅膀下的腋部,但凡是只鸟腋部都是它最为脆弱的地方,那里几乎没有浓密如厚甲的羽毛保护,姬烈心中大惊,来不及多想,赶紧横枪一扫,不想却正好扫中那只箭,‘叮’的一声响,利箭被长枪扫飞,姬烈手中一沉,握着枪的手竟然颤动了一下,可想而知,鱼罗夫的这一箭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大火鸟也吃了一惊,赶紧往上拉飞。 弓箭手纷纷放箭,追着大火鸟的翅膀。更有几名士兵调转了一面巨弩,对准了大火鸟,粗如儿臂的弩箭被拉上了弦,箭头闪着冷光。然而,大火鸟已经飞了起来,黑压压的箭幕都被它抛在了身下,包括那支弩箭。 鱼罗夫死盯着天上的大火鸟,他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鸟,更没见过有人能骑着大鸟飞上天,当然,他根本就没把姬烈认出来,因为姬烈的脸笼罩在面甲的下面,就算是姬烈拉开面甲,他也未必认得出来,毕竟时隔久远,谁还会记得一个小傻子? “鱼罗夫!” 就在这时,天上响起了冷酷无情的声音,鱼罗夫竭力的仰头望去,于是,他看见了令人胆颤心寒的一幕。大火鸟停在了离地三十丈的地方,若不是那缓缓拍动着的翅膀,仿佛静止了一般,火红色的翅膀带起了一层光晕,恰若两片燃烧着的羽毛,骑在大火鸟身上的人正在看他,铁盔下的眼睛冰冷若死,那人身子后仰,左手扯着缰绳,右手拽着一把奇长无比的铁枪,那人的身子越弯越厉害,渐渐的弯成了一张弓,而他的手里的枪则是巨箭。 “受死吧!”19. 第两百一十三章 千万人而独往 冷风拉响在耳际,姬烈掷出了手中的铁枪。 这一掷,姬烈用尽了他所有的力量,那力量里面包含了无边的屈辱与愤怒,在看到鱼罗夫的那一刻,往事一幕幕闪现在他的脑海里,背心又开始隐隐作痛,仿佛有一柄剑正抵着背脊骨往里戳,那冰冷的剑尖戳得不紧不慢,痛楚却如蚂蚁啃心一样让人颤抖。若不是鱼罗夫,姬烈就不会和小虞她们分开,如果没有和小虞她们分开,姬烈就不会遇上那妇人,被那妇人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更不会遇上卫大神医。 “卫大神医。” 在姬烈的心里,卫萤雪始终是卫大神医,尽管她无情的抛弃了他。遇见卫大神医的那几年,姬烈是幸福而快乐的,可惜,对于他来说,幸运总是很短暂,而幸福过后的痛楚其实一直深深的埋在他的心里,从来也未曾离去,只是他不会让它显露在外。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如果我死在了流渊河上,会不会更好一些? 没有人能回答他,昊天大神也不能。 有些人,生来就注定要受尽苦痛与折磨,而姬烈很不幸的便是这一类人。 巨枪从天而降,所有人都愣愣的看着。那枪扎破了气流,从上往下,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投出那一枪后,姬烈便不住的喘气,右臂传来一阵拉痛,那是肌肉暴发后的痛楚。 姬烈死死的盯着那枪,鱼罗夫也在看着那枪,烂独眼的边角在不停使唤的抽搐,他想避开,身子却动弹不得。那枪尖泛着的冷芒就像是附骨之蛀锁定了他,死亡来临了,由脚底一直冒到头顶,鱼罗夫身处于梦魇之中。 在死亡的面前,任何人都是蝼蚁。 巨枪已经来到了鱼罗夫的头顶,眼看他就要被那枪贯穿,钉死在战车上。就在此时,鱼罗夫身旁的长戟手突然大叫了一声‘将军闪开!’,随即,那长戟手挺起铁戟,想把铁枪架开,不过,这是徒劳的,长戟与铁枪碰触的那一瞬间暴起了一团火星,枪尖扎断了戟尖,从长戟手的喉咙里扎进去,强大的贯力洞穿了长戟手的脖子,去势不减,带起一蓬血雨奔向鱼罗夫的胸口。一瞬间即是一世,鱼罗夫终于从死亡的梦魇之中挣脱出来,他大吼一声,挥起手中的铁胎弓,猛地砸向迎面而来的铁枪,‘滋啦’一声脆响,铁胎弓应声而碎,断裂的弦抽上了鱼罗夫的脸,把那张本来就烂得不能再烂的脸抽得血肉模糊。 “碰。” 一声巨响,鱼罗夫栽倒在战车下,铁枪扎进了战车的木板里,战马受惊了,‘希律律’的一阵长啸,拖着战车向前奔去,滚动的车轮辗上了鱼罗夫的腿,鱼罗夫大声惨叫,嘴里喷出一蓬血。战车旁的剑盾手回过神来,扯人的扯人,拉马的拉马,而那铁枪的枪尾仍在剧烈的颤抖,嗡嗡直响。 “没扎中?” “咕咕。” 飞在天上的大火鸟弯过脖子,看了姬烈一眼,姬烈眼中直冒血光,气得浑身发抖,但见他猛然掀开脸上的面甲,大吼一声“下去!” “唳!!” 此时,大火鸟也把鱼罗夫给认出来了,它想了起幼小的时候,小小的心灵曾经饱受摧残,而那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这个烂独眼。 大火鸟从天上盘斩而下,身子不住的旋转,像是巨大的陀螺一样,火红的翅膀掀起了强烈的飓风,把射向它的箭矢带得东倒西歪,没有任何一支箭能射进他的丈许方圆之内。姬烈死死的夹着大火鸟的肚子,身子在随着诛邪旋转,天地也在旋转,晕眩与呕吐感一阵阵的袭来,可是他却紧紧的咬着牙,直勾勾的盯着被几名士兵架着的,仍在吐血的鱼罗夫。 “杀了他!” “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了他!” 离地三丈的时候,大火鸟停止了旋转,姬烈从它的背上跳下去,而它则猛然一个翻身,向前平飞,巨大的翅膀就像两把板斧,把一群朝它射箭的弓箭手切得四分五裂。姬烈落在奔腾的战车上,铁枪深深的陷进了木板里,双手拽住铁枪,使尽浑身力气拔出来。打横刺来一把铁戟,姬烈猛然矮身,戟锋擦着姬烈的肩甲刺过去,险些把姬烈的脑袋戳掉。姬烈的肩甲是两颗虎头,那名长戟手想把戟抽回去,却被虎头肩甲卡住,他抽了几次都没有抽回来。姬烈拔出腰上的鹰邪剑,反手一剑砍飞了那名长戟手的脑袋。 “蹄它,蹄它。” 马蹄声急响,一名重装单骑向姬烈冲来,重重一剑砍在战车的车棱上,木屑四飞。姬烈挺枪刺去,正中骑士的左胸,锋利的枪尖从骑士的后背透出来,滴落一窜血水。姬烈猛地一甩,把那骑士挑落马下,踩着战车的车棱跳到战马上,用力一夹马腹,朝着混乱不堪的前方奔去。 大火鸟冲在前面,此时它已然落地,正在人群中肆掠,只见它人立而起,不停的挥着翅膀,把那些堵着去路的士兵挥得人仰马翻。 不远处,几名弩手操控着巨弩,把弩箭对准了大火鸟的侧面。姬烈大怒,提着枪纵马而去,一枪刺死了弩手,再打横一扫,枪锋挑过几名绞盘的脖子,血雨飞溅,扑了姬烈一脸。 冲,往前冲。 大火鸟速度奇快,姬烈紧跟在后面,接连刺死了几人,挡者披靡。鱼罗夫的中军大纛在摇动,一群身着铠甲的士兵横不惧死的冲过来,想把大火鸟和姬烈给拦住。可是,此时的阵脚早就乱了,剑盾手挤压着弓箭手,弓箭手举着箭乱放,却射中了没穿铠甲的农夫,而那些农夫几曾见过这样的场景?在他们的眼里,姬烈就如同天神降临,人怎么可以和神对抗?他们惊叫着向四面八方逃窜,谁挡住他们的路,他们就用锤子和锄头把对方砸个稀烂。到处都是惊呼声,到处都是惨叫声,姬烈和大火鸟一人一鸟冲在敌阵中,如入无人之境。 一枪一枪又一枪,姬烈不断的挺着枪,把那些敌人刺死,扎穿。而前方的人群就像浪花一样,被大火鸟掀起来。从上往下看,这一幕很是壮观。然而,渐渐的姬烈感觉到了吃力,身周的人不再慌乱的逃窜,而是布成了阵势。大火鸟前进的速度慢了下来,姬烈也慢了下来,手中的铁枪沉如千斤,四面八方刺来的戟与剑却斩之不尽。 重重一枪砸在一面盾上,把那镶嵌着铁皮的盾砸得稀烂,力量贯透进了剑盾手的身体里,就见那名剑盾手瞪圆了眼睛,突然喷出一口血,仰天就倒。姬烈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又有一名剑盾手挺着盾逼了上来,姬烈挺枪一刺,从盾牌的边缘处刺进去,把那剑盾手的喉咙扎穿,然而,却避不过身后的一柄长戟,左肩猛地一重,疼痛还没有袭来,身子却不听使唤的栽下了马背。 “唳唳!!” 大火鸟疯狂的叫着,把几名剑盾扇开,又挥起翅膀,硬生生的扫飞一名长戟手。姬烈吐了一口血,从地上挣扎着站起来。 身周左右,密密麻麻都是人。 剑盾手抬着盾,铁剑搭在盾缘上,长戟手猫着腰,把戟架在前方的人肩上,一层一层的架起来,弓箭手处于外围,一群重甲单骑徘徊在弓箭手的身旁,沉重的马蹄声掩盖了呼吸声。 鱼罗夫的中军大纛不再后退,他站在战车上,睁着烂独眼看着姬烈,直到此时,他仍然没有把姬烈认出来,只是觉得那只大火鸟有些眼熟。不过,在他看来,这个骑着大鸟的家伙无比愚蠢,竟然敢支身独闯大阵,活得不耐烦了吗? 士兵们都在等待。 鱼罗夫把冒到嘴边的血咽下去,扬起了拳头。他并不想留活口,这样的敌人,留下来只会带来灾难。 “诛邪。” 姬烈重重的喘着气,双眼圆瞪,血水从后背渗出来,染上了背后的大氅,而更多的血则在盔甲上流淌,那是敌人的血。到了此时此刻,他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甚至连诛邪的背都爬不上去。他并不后悔,也根本就没有想过后悔,他拄着铁枪,紧紧的拽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准备横枪一甩,为诛邪开劈出一条生路。 “咕咕。”大火鸟转动着眼睛看他,却趴下了身子。 “快走!” 鱼罗夫的拳头落下了,姬烈大吼一声,抓起铁枪,两腿猛地一蹬,纵进了敌阵中,抡起铁枪,原地旋转,旋转,旋转,疯狂的旋转。肩上了中了一剑,背后中了一箭,他根本不管不顾,只知道旋转。在这一刻,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死亡终于来了。” 姬烈一点也不害怕,而且居然还有一丝期待,他裂着血淋淋的牙齿无声的笑着,铁枪挥起的漩涡越来越急。 大火鸟并没有逃走,虽然它已经可以起飞,但是它不能丢下姬烈,就如同姬烈当年死活也不丢下它一样。它也疯狂了,密密麻麻的箭雨扑向它,它把那些箭雨扇飞,把那些盾牌拍烂,用尖利的嘴喙啄穿敌人的铠甲,啄烂敌人的脑袋。 “咕咕咕。” 它大声叫着,想要叫醒已经陷入疯狂的姬烈,可是却徒劳无功,姬烈神智已失,他感觉不到痛楚,也感觉不到脱力,死亡的漩涡仍然在旋转,就连大火鸟都不敢靠近。 “萤雪……” 终于,姬烈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一支利箭射进了他的胸膛,他直勾勾的看着前方,也不知他看到了什么,血红的眼睛慢慢的黑下来,天然上翘的嘴角翘起来,然后,就那么笑着,‘扑嗵’一声栽倒在血水里,四仰八叉,摆了个‘大’字。 “杀啊!” “呜呜呜……” 天地在摇动,血水泛起了一道道涟漪。火红色的洪流辗过来,骑着大红马,挥着巨剑的赤炎剑士扎入了敌阵,人挡杀人,马挡杀马。 第两百一十四章 走上王者之路 “这是哪里?” “地狱。” “我还没死?” “死了,死得不能再死。” 柔和的阳光翻过窗棱射在床上,姬烈躺在床上,浑身上下缠满了伤布,那些伤布绑得极是结实,就连转动一下脖子都是极为困难,乍眼一看就像是只圆滚滚的蚕子。蒯无垢坐在窗下,一边饮酒一边哼着不知名的歌儿,阳光照耀着他头上的玉冠,雪白的衣裳上沾了几团血迹,宛若朵朵梅花,他的神态很是惬意,喝一口酒,唱一句歌,还会把姬烈瞄上一眼,至于那眼神,颇是复杂。 大火鸟趴在墙角的草堆里,见姬烈醒来,抬起头朝着姬烈‘咕咕’的叫着。 姬烈奋力转动脖子看向它,可怜的大火鸟啊,居然也和姬烈一样裹满了伤布,脖子上的毛也被剃光了,神情萎靡,状若一只落汤鸡。在那草堆上有一条弯来扭去的大毒蛇,色彩斑斓,看上去很是美味。大火鸟伸嘴去啄那蛇,要是在以往,铁定是一啄一个准,可是现在,它接连啄了几下都没把那蛇啄死,那蛇原本很是害怕,一直想逃走,见它啄不死自己,竟然横起心来与它博斗。悲哀的大火鸟啊,现在竟然连条蛇都啄不死,还被蛇给缠住了脖子,它的嘴里不住的冒泡泡,恨不得立即撞墙而死。 “唉……” 蒯无垢叹了口气,走到草堆旁边,一剑刺向那条大毒蛇,动作干净利索,这一剑正中七寸,那蛇挺了两下,身子软了下来。蒯无垢把剑一拉,将蛇胆挑了出来,扔在大火鸟的面前,然后又回到窗下坐了饮酒。 “神鸟落难不如鸡啊。”蒯无垢哈了一口酒气,阴阳怪气的说着。 “咕咕。” 大火鸟看着面前的蛇胆委屈的叫了一声,它不想吃嗟来之食,可是肚子确实很饿,就连叫声都是有气无力,于是,它飞快的把蛇胆吞进肚子,然后把脑袋埋在翅膀下面,看样子很是羞愧。 姬烈想从床上坐起来,刚一挺腰,腰上就传来针刺般的痛楚,肩头上与背上也同样如此,疼得他冷汗直冒,眼泛金星。 “如果你不想死,还是老老实实的躺着吧。”蒯无垢饮了一口酒。 “咕。”大火鸟从翅膀下伸出头来,朝着床上的姬烈叫了一声,还点了下头。 “战事如何?” 姬烈躺下去,腰背上的骨头互相磨擦着,疼得他把牙齿咬得格吱格吱响。身上至少有七八处伤,有些深入骨头,有些只是皮外伤。 蒯无垢道:“鱼罗夫逃了,围城之虞已解。” “是你救了我?” 姬烈想起来了,在他意识越来越沉的时候,他好像看见了蒯无垢,蒯无垢骑着一匹跛脚马从他的身旁跃过,身后跟着两百名赤炎剑士。不过,那时姬烈以为只是自己临死前的幻觉。 “你不必谢我,反正你也不会谢我。” 蒯无垢不是姬烈的家臣,也不是姬烈的武士,他和姬烈的关系很是微妙,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随心而为,所以,他从来不居功,也不邀功,只是用那双审视的眼睛瞅着姬烈,好像想把姬烈剖开来,看个清清楚楚。 姬烈闭上了眼睛,汗水浸透了身上的伤布,渐渐的冷下来:“鱼罗夫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是一个逃兵,一个逃兵想的自然就是活命。陈侯也不是傻子,你占据着景城就可以威胁到他的粮道,他当然会想尽千方百计来拔掉你这根眼中刺,肉中钉。而恰好的是,你不仅挡住了陈侯的路,也挡住了鱼罗夫的路,俩个陷入绝望中的人,当然会和你拼命。”蒯无垢慢条斯理的说着。 姬烈点了点头,鱼罗夫如果要去齐国,那么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经由大雍进入齐国境内,然而,若要走那条路就必然得经过宋国的关城,鱼罗夫既然已经逃了出来,当然不会再走回头路。另一条则是沿着杞山穿过无涧峡,经由鲁国入齐国,而景城恰好就在这条必经之路上。 “可惜没能杀了他。” 姬烈的脸上也裹着伤布,冷汗浸湿了伤布,流进了眼角,微微有些疼,可是他却一眨不眨。 “可惜?一条丧家之犬用得着可惜吗?” 蒯无垢冷笑道:“你倒底和他有什么仇?值得你以命博命。这一次要不是你命大,你就已经死了。一个死人是没有资格谈可惜的。” 姬烈没有说话,他在心里回答自己,不共戴天之仇,不论鱼罗夫是不是丧家之犬,不论他身在何地,总有一天我会抓住他,用剑抵着他的背,把剑锋往骨头缝隙里戳。让他领会一下那种痛苦,让他恨不得立即死去。 “你是不是认为自己是个英雄?” 蒯无垢等了一会,见姬烈不说话,腾地站起身来,快步走到床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姬烈:“殷王是个英雄,却被武英王砍了脑袋,如今连骨头都已经烂成渣了。白狼王也是英雄,最终,他被敌人打败了,又被自己的族人抛弃。到了现在,谁还会记得他们?历史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而要想获得最终的胜利就必须得一直活着。一只蚂蚁的生与死无关重要,但是姬烈你的生死却关系着许多人,看清楚了,是许多人。” 姬烈仍然没有说话。 许是喝酒喝得太多了,蒯无垢也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姬烈闭着眼睛道:“如果再来一次,我仍然会那样做。这和是不是英雄无关,他是我的仇人,我必须得杀了他。” 蒯无垢道:“杀人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君王一怒,龙蛇起陆。姬烈,你有没有想过,你倒底想要什么?你在旬日要塞和人拼命,那时还可以说是为了活着不得不去拼命,你在回风镇与山贼大王们拼命,那时也可以说是为了生存与将来。但是现在,你的所作所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愚蠢,蠢得不能再蠢。人死不能复生,死了就是死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越说越激动,脖子都红了起来。 姬烈沉默了,不再说话。 蒯无垢说了很多话,口有些渴,举起酒壶饮了一气,谁知却越饮越渴,还把他呛着了,不停的咳嗽着。大火鸟正在偷偷的吃大毒蛇的内脏,听见动静,抬起头来看向他。蒯无垢瞪了大火鸟一眼,大火鸟赶紧又把头埋在翅膀里面,仿佛在说,老子没动,老子没吃。 蒯无垢又叹了一口气,长长的一口气。 姬烈在床上躺了七天,第八天的时候终于可以下地了,在此期间,蒯无垢和殷雍每天都会来看他,蒯无垢每次都会一边喝酒一边教训他,口气时软时硬,无非是在告诉姬烈,你不是一个匹夫,而是一位王者,至于我蒯无垢,那是鬼谷先生的传人,我当然不会看上一个匹夫,因此,你绝对不能是个匹夫,就算现在是匹夫,你也要学着成为一位王者。对此,姬烈一直保持沉默,并不是他羞愧于心,而是因为他知道蒯无垢是在真心待他,尽管蒯无垢每次都会挥着袖子,怒气冲冲的离开,好像随时会弃他而去一样。至于殷老先生,他和蒯无垢不一样,从来都不会责怪姬烈,只是淡淡的看着姬烈,向姬烈回禀着景城内外的大事小事,虽然他已经替姬烈做出了种种决定,但是却会事无大小的告诉姬烈。对此,姬烈仍然保持沉默,他开始思考,或许我真的会走上一条不归路,不,准确的说已经走在这条路上。 太阳升起来了,大火鸟从草堆里蹒跚而起,姬烈解开了它翅膀上的伤布,它弯过头来撕磨着姬烈的胸膛,在大火鸟的眼里,不管他是一个匹夫还是一位王者都无关紧要,只要他是姬烈就好。 大火鸟飞了起来,朝着天上的太阳扎去,脖子上的伤布格外显眼。 姬烈站在门口看它越飞越高,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又走回屋子里,在两名士兵的帮助下穿上铁甲,仍然是那套精美的铠甲,上面的凹痕已经被铁匠敲平了,裂缝也被补好了,穿上后显得身材挺拔,英姿飒爽。当然,脸色还是苍白如纸。原本,他应该在床上再躺些日子,可是他躺不下去了,因为除了匹夫与王者,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欠债者。 姜离是他的债主,那债务比这身铠甲还要沉重。蒯无垢率着两百名赤炎剑士冲跨了鱼罗夫的万人大军,尽管那里面大部份都是农夫,称得上精锐的只有两三千人,然而,那是长着脚,拿着武器的一万人,而不是一万头待宰的猪。经此一事,足以证明赤炎剑士的强大,整个大雍也不过八百赤炎剑士,而姜离一次性的就借给了他两百人。 “她还给了我一颗宝石。” 临走时,姜离给了姬烈一个东西,那是一颗璀璨的绿宝石,现在那颗宝石就躺在姬烈的胸口,有意无意的提醒着姬烈,他欠着一屁股的债。 “命运可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姬烈翻上马背,摸了摸胸口,因为铠甲的阻隔,他并不能摸到那颗宝石,但是却可以感觉到它的热度,那是一颗带着暖意的宝石,与另一颗宝石放在一起,至于另外的一颗,那是一颗寒涔涔的宝石,两颗宝石长得一模一样,一冷一寒,两颗种子。 第两百一十五章 不能骑马的海盗 当召胖子的战车驶入蝎子关时,这场灭国之战也就撤底的结束了。 战争结束了,分配战利品的时候也就到来了。 按照姬烈和召胖子的盟约,景城当然得属于姬烈,而从回风镇到景城的三处小镇也得属于姬烈,原因很简单,姬烈的奴隶,那个海盗头子天鄙青叶带着两千人夺取了这三座小镇。陈国是个小国,论国力和地盘还没有安国强大,城池不过七所,称得上镇子的大型村落也不过十五座,姬烈夺得了两成,不得不说,他的确是这场战争中最大的赢家。 从回风镇到景城足有两百里,虽然这两百里是弯弯曲曲的绕着杞山走,真正的直线距离不过百余里,并且陈国的这片版图还是个狭长地带,称不上百里方圆,但是拥有了这片土地之后,尽管姬烈名义上仍是一个领主,但实际上已是一方诸侯,当然前提是他真正的拥有这片土地。 “召胖子是个商人,商人都是贪得无厌的家伙。这次会面,我不能陪你去,你要小心一些,过河拆桥这种事情,那个胖子干得出来。” 蒯无垢骑着跛脚马走在姬烈的身旁,身上仍然穿着那套带血的白袍,他喜欢这袍子,也喜欢这袍子上的血迹,自从袍子染了血,他便从来不洗,而且他也喜欢那匹跛脚马,不论走到哪,他都骑着它。至于他为什么不能和姬烈一起去见召胖子,那更很简单,这次会面多半是去谈判,他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呢?是陈国的上良造,还是召胖子的下左大夫,或是姬烈的家臣?他什么都不是。 天气越来越冷了,再有一个月即是年底,寒风掀起《墨香楼》上的旗子,因战争滞留在景城的商人都在看着姬烈,大街上的行人很多,除了商人便是陈国人,那些陈国人看见姬烈和他的骑兵都低着头,尽管陈国的都城还没有正式的易旗,但是陈国已经亡了,他们都是亡国人。 亡国并不稀奇,在中州大地上,八百诸侯每天都在互相讨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诸侯国湮灭在历史的河流之中。在没有亡国之前,这些陈国人反抗得极其强烈,可是如今,他们连看都不敢看姬烈一眼。 这就是大争之世,尊奉的是成王败寇的准则。 姬烈身旁围着一群顶盔贯甲的骑兵,并不是姜离借给他的赤炎剑士,借的便是借的,终归是要还的,所以,他带着的自己的卫队,只不过,那卫队长却不是他的家臣,而是天下第一剑客蒙奇。 奔日朱雀旗飘扬在城头上,城墙上还飘着浓厚的血腥味。殷老先生等在城门口。殷雍近来忙得不可开交,脸色很是憔悴,就连眉毛都白了几根,不过他却乐在其中。也是因为有他的存在,景城里的陈国人才逐渐的接受了亡国的现实。 “他就像一位王者,年轻的王者。我的弟子。” 殷老先生一脸笑眯眯的看着姬烈,太阳落在姬烈的头盔上,绯红色的盔缨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模糊的光泽。安国和大雍、南楚一样,五行属火,尚红。安国是绯红,大雍是深红,南楚是血红。今天,姬烈披着一件绯红色的大氅,氅尾一直垂到马屁股,上面绣着一只神鸟,细细一看,和大火鸟一模一样,却和安国的朱雀有些差别。 大火鸟从云层上穿下来,从姬烈的头顶飞过,向远方飞去,火红色的影子比太阳还要炽烈。 殷雍翻上马背,他会和姬烈一起去见那个召胖子,不管召胖子的来意是什么,到嘴的肉都绝对不会吐出去。而对于姬烈来说,景城太重要了,它虽然很小,比回风镇大不了多少,但却极是繁华,而且它还扼守着流渊河北岸,但凡南下北走,都得经过景城。至于那三个小镇也同样不容有失,有了它们,回风镇才能与景城连成一条线。 “横川渡不能让出去,有了它,你才能有过河的那一天。” 这是殷雍翻上马背后所说的第一句话,而这句话他已经重复了七遍了。横川渡就在景城的东面,是附近三百里内唯一的深水渡口,原本属于杞国,杞国被宋蛮子灭了之后,宋蛮子将横川渡划给了召国,却将景城与周边的土地划给了陈国。隔国分地这一招,宋蛮子用得很是熟练。召国名义上拥有了横川渡,可实际上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掌控过,并且还因为横川渡的驻军问题与陈国多次发生磨擦。蒯无垢能成功的挑起召国与陈国之间的战争,横川渡功不可没。 现在,横川渡已经被姬烈占领了,天鄙青叶那个海盗把五艘战船开进了横川渡,他就是从那里上岸,席卷了三座小镇。姬烈当年北上燕国,原本也是要经过横川渡,不想却在半途下船,到了景城。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忠诚而勇敢的战士打败了近海之王鹰牙,抢了他的战船,夺取了他的鹰岛,现在您已经是近海之王了。” 是战士,而不是仆人奴隶。天鄙青叶就站在城门外,他没有骑马,海盗不需要骑马,他穿着全身甲,披着绯红色的大氅,头脸都笼罩在甲胄里,而他身后的数十名甲也同样如此,要不是那只闪闪发光的独眼,姬烈差点就没把他认出来。良将不差饿兵,老巫官给了他五十套甲胄。自从披上这套全身甲,天鄙青叶就舍不得脱下来,每天都要用干净的雨水一遍又一遍的清洗。两年了,伟大的船长,近海之王就没有一套完整的甲胄。如果要让他在他最妖娆的女人和这套甲胄之间做出选择,他肯定会选择甲胄,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他站在姬烈的面前,按着剑袋里的剑,背脊挺得笔直,看上去与姬烈的卫兵一模一样。 “很好。”姬烈微微一笑,表示赞许。 天鄙青叶在姬烈的马头前跪下来,单膝着地,拄着剑,又道:“尊敬的领主大人,鹰岛有上万壮年男人,您的司寇官正在前往鹰岛的路上,不久之后,就会把这些俘虏都带回来,回风镇已不足以容纳他们,不知可不可以?”说着,独眼转起来,姬烈的领地越来越大,上岸的东夷人越来越多,天鄙青叶很是担心姬烈会不再遵守约定。 姬烈看了一眼殷雍,这事他和殷雍早就已经商量过了,不过,他仍然故意的犹豫了一会,直到天鄙青叶的肩头开始颤抖,他才淡然的说道:“约定即是约定,不会更改,除非你不再是我的奴隶。”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很冷。 天鄙青叶道:“尊贵的近海之王,我永远都是您的战士,也永远都是您的奴隶。” 说到‘奴隶’二字,天鄙青叶的舌头打结了,姬烈只模糊不清的听了个大概意思,不过,他并不打算计较天鄙青叶的这点心思,大争之世的准则是力量,只要是在这片苍穹的笼罩之下,任何人都得遵守这个准则,要不然就是灭亡。东夷人是上了岸,并且越上越多,但是姬烈并不会去惧怕它,真正的强者是不会畏惧挑战的,因为挑战往往伴随着机遇。 殷雍看着仍然跪在地上的天鄙青叶,目光里带着审视,声音也很冷:“上了岸的东夷人就不再是东夷人,你要牢记这一点。” 天鄙青叶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姬烈夹了下马腹,朝着远方的蝎子关走去,天鄙青叶和他的士兵跟在马队的后面,他们也要和姬烈一起去见召胖子。 走了一会,姬烈突然回头朝着天鄙青叶招了招手。天鄙青叶赶紧一路小跑来到姬烈的马旁,神态虔诚的看着姬烈,等待他的训话。 天鄙青叶有些紧张。 姬烈挥了挥手,一名骑兵跳下马。 “上来。” “是,大人。” 天鄙青叶更紧张了,以至于他爬了几次都没能爬上马背,最后还是在那名骑兵的帮助下才爬了上去。海盗不需要骑马,可是上了岸的海盗却不得不骑马。天鄙青叶紧紧的抓着马缰,两腿夹得死紧,腿部的肌肉都抽搐了,浑身上下都冒着冷汗。他很久很久都没有骑过马了,非常担心这匹马会把他摔死。他不由得心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圈套?这马会不会突然撩蹄子?我记得,有两个诸侯一起去打猎,其中一个就是让另一个给阴了,骑了一匹烈马,结果摔死了。如果我摔死了,海洋和陆地之王怎么办?还有小黑鸟,她是如此的美丽。 天鄙青叶乱七八糟的想着。 看着在马背上颠来颠去的天鄙青叶,姬烈心想,海盗果然不能骑马。 “听说,横川渡前面有个老虎滩,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步步深渊,你经过了那里吗?”姬烈问道,蝎子关就在前面的半山腰上,从这里已经可看到那一文一武两具雕塑,它们挺立在那里,历经沧桑和风雨,无声的见证着诸侯的更替。世事会变,人也会变,唯有它们不会改变。 “老虎滩?” 天鄙青叶愣了一下,突然拍了下额头,把面甲拍得‘啪啦’一声响,他想了一下,干脆把面甲掀开,裂着稀黄的牙齿笑道:“领主大人是说那几个小漩涡吗?江河就是江河,大海就是大海,在大海上航行的战船是不会被江河上的小漩涡所阻拦的。陆地上的人就是没见识,那几个漩涡根本就称不上深渊,真正的深渊是在大海的深处,浪掀万里,排云滚瀑,那阵仗……”说着,他突然回过神来,赶紧闭嘴,不安的看向姬烈。 “原来如此。” 姬烈却没有看天鄙青叶,而是看着从头顶飞过的大火鸟,眼神颇是迷蒙,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目光竟有些许哀伤。 蝎子关到了。1 第两百一十六章 召胖子与美女 沿着那条弯弯曲曲的小道往上走,两具雕塑的背影呈现在眼前,大火鸟落在那具武像的头顶上,发出了一声清越长啼。 太阳斜斜的照过来,雕塑的影子投在半山腰上,召胖子的战车就在那阴影下面。召胖子的确很胖,整个人就是圆不溜湫的一坨。 姬烈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胖的人,脑袋是个肥球,肚子是个肥球,浑身上下无处不是球。而那个肥球还穿着精美无铸的铠甲,背后也披着一件无比华丽的大氅,不过,看上去却更为滑稽。一排骑士簇拥在那球的身旁,个个顶盔贯甲,颇是威武雄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若不是那辆彰显身份的六驱战车,没有人相信这个肥球会是一位诸侯。 但凡胖的人看上去都比较和蔼,召胖子也不例外,无比圆润的脸上带着无比圆润的笑容,他远远的看着姬烈的马队朝蝎子关驶来,脸上的笑容就一刻也没有停下来过。 姬烈的马队驶到了关塞下面,召胖子从战车上跳下来,快步向姬烈迎去。 姬烈的眼神很好,他分明的看见召胖子落的那一瞬间脸上红了一红,额头还冒起了汗,很显然,这胖子太重了,重得连自己都难以承受。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那套盔甲套上去的,每走一步地上便多了一个坑,他走得很是艰难,姬烈看得很是难受。 “这个肥球可真肥呀,就像是大海里的水母。” 天鄙青叶发出了一声呻吟,表情很是痛苦,从景城到蝎子关不过十余里,可是这段路程却把他折磨得浑身都快散了架。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腿的存在,海盗的腿大部份都是外八字,因为在大海上航行时常会遇到风浪,战船随着波浪起伏,所以,他们练就了一身好本领,那便是用两只脚死死的抓着甲板,不让自己掉到海里被仙女们拖走。天长日久下来,外八字的腿自然而然就形成了,然而,外八字是不能骑马的,因为夹不住马腹,越颠越想夹,越夹腿越痛。 召胖子向姬烈走来,他当然没有听见天鄙青叶对他的形容,虽然那形容极其贴切,他热情的朝着姬烈伸出了手,一脸笑眯眯。姬烈从马背上翻下来,快步向召胖子走去。所有的骑士也都在此时下马,包括殷雍和天鄙青叶,天鄙青叶下马的时候险些没站住脚,急剧的晃了两下,好歹是稳住了。 “二十年前,我和你一样英俊。” 召胖子很白,白里透红,被阳光一照,泛着一层圆润的光泽,脸上的笑容很是真诚,脸很大,眼睛却很小,就像是两粒黑芝麻落在了盘子大的洁白面饼上。走了这一段路,他额上的汗冒得更多了,沿着脸颊往下流,流到了颈甲里,湿漉漉的一大片,不过,他却毫不在乎,一把就抓住了姬烈的手。 “早就想去见你,可是却因这该死的战争一直走不开。来,给你介绍几位长辈。” 召胖子浑身都是汗,手心却光洁如玉,没有一丝汗渍,他拉着姬烈朝着那一群骑士走去。姬烈眉头皱了起来,他和这个胖子素未蒙面,可是这胖子却表现的太过热情,热情得让人受不了,一来就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却又觉得不妥,好歹这胖子也是一方诸侯,再说,召国的确和安国世代交好,这胖子与姬烈的父亲姬狄关系很是密切,仔细说来,这胖子还是姬烈的姑父,姬狄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这胖子,而姬狄的母亲,也就是姬烈的奶奶又是这位胖子的姑姑。关系很乱,数百年来,诸侯之间互相通婚,早就分不清彼此的辈份。 “这位是庸侯,这位是狐侯。” 召胖子向姬烈介绍着那群骑士,其中有两位诸侯,大部份是将领,也都是各诸侯国的贵族。庸侯是一个中年人,三十上下,面相很是坚毅,脸部轮廓像是刀削的一般,眼睛格外有神,他朝着姬烈点了点头,姬烈大礼见过。狐侯却是个年轻人,和姬烈差不多年岁,长得颇是瘦削,自打姬烈一下马,他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姬烈,等到召胖子把姬烈带过来,他更是快走几步,率先向姬烈行礼。 姬烈赶紧还礼。 召胖子笑了一笑:“江山代代风雨老,自古英雄出年少,你们都是年轻人,以后的天下肯定属于你们。” 狐侯笑道:“英雄二字自是不敢当,不过,师兄却可当得。” “师兄?”召胖子皱起了眉,眼睛更小了。 姬烈也是一怔。 狐侯道:“四年前,狐煜曾游学燕国,拜在简夫子门下,师兄也是简夫子的弟子,拜入门墙比狐煜早得多,自然便是狐煜的师兄。只不过,我们虽是同门,师兄却不知道有我这个师弟。” 在燕京时,姬烈曾经在燕京学宫修学两年,学宫里的老夫子们很是欣赏他,大部份都是他的老师,譬如殷老先生。而狐煜所说的简夫子是名家的老夫子,曾经有一段时间,姬烈对辩证理论很是好奇,故而被简夫子收入门墙。不过,他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个师弟,简夫子的弟子众多,他哪能一一记得清楚。 这时,殷雍走了过来。 一见殷雍,狐煜神情动容,赶紧迎了两步,也不顾身上穿着铠甲,当即大礼参拜:“狐煜见过老师。” 殷雍淡淡地道:“此地不是学堂,勿用多礼。” 狐煜正色道:“昊天在上,厚土居下,业师处中,弟子见了老师,安敢不拜?”说着,沉沉的拜了下去,抖得身上的甲叶哗啦啦响。 殷雍坦然受礼。 这下,全场震惊。 召胖子的小眼睛转了半天也没固定住。姬烈也是一脸狐疑的看着殷老先生,按说,殷雍肯定早就知道狐煜即是狐国的君侯,可是他却没有告诉姬烈。要知道,这可不是小事,这一次召国与陈国之间的战争,关键的转折点就在庸国和狐国的参战。 城头上的旗帜已经降下来了,新的旗帜还没有升上去,只剩下旗杆像标枪一样挺立。烈日当头,这座千年关塞却泛着一层死气。斑驳的墙体上爬满了青苔,城墙的影子倒映在墙道外面,人和马一踏进那影子里就禁不住浑身一冷。 进关的时候,姬烈看到了陈肃,这位陈国的贵族、昔日的景城领主颇是狼狈,铠甲破破烂烂的挂在身上,脸也有好些天没洗了,头发乱糟糟的,甚至还有几缕头发贴在额头上,而那额头上则沾满了泥痂,他的眼神极是浑浊,傻愣愣的蹲在一辆残破的战车上,眼睛虽然看姬烈,可是却极为空洞。在那辆战车上还有一个人,此人穿着一件袍子,那袍子同样极是残破,但是却可以看出来往日的华丽,他的面目和陈肃有几分相似,精气神却完全不同,他背着手,挺着胸,看着从墙道里走出来的姬烈等人,目光森冷而有神。 “这人定是陈侯。” 姬烈从来没有见过陈侯,但却非常肯定此人必是陈侯无疑。尽管这人现在只是一个阶下囚,可是那威严的气势仍在。在中州大地上,诸侯与诸侯之间虽然会因为各种原由打得你死我活,却鲜少有赶净杀绝的情况出现,毕竟,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亡国的会是谁,这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因此,陈侯虽败,且亡国,但是仍然享受着贵族的待遇。至少,召胖子没有像对待一个俘虏那样对待他。 关塞里挤满了士兵,关塞外面更是如此,数万大军都驻扎在开满了血骷髅花的那个无名峡谷外面,所有的俘虏也都在那里。 在关塞里的人不是俘虏,而是贵族。 庆功宴就摆在瓮城里,大大小小数十张矮案,召胖子坐在了中上首,其余的诸侯和诸侯国的将领依次列坐,五颜六色的旗帜飘扬在众人身后。姬烈原本想去最末位落座,召胖子却一把拉住他,笑眯眯的把他按在了右下首,那是仅次于庸侯和狐侯的席位,与亡国的陈侯面对面。 庸侯意味深长的看了姬烈一眼,没有说话。 狐侯朝姬烈点了点头,笑容很是友善。 陈侯冷冷的哼了一声,恶狠狠的看着姬烈。 ‘又不是我让你亡国,这么恶狠狠的看着我干嘛?’姬烈在心里腹诽了一句,老神在在的坐着,对陈侯那仇恨的目光视而不见。 太阳落在城头上,八名吹角手抬起巨大的号角,吹响了雄壮而沧桑的号声。大火鸟在号角声中展开了翅膀,向九霄云外冲去,看样子,它又是去和天上的太阳较劲了,大火鸟有时候就是这样傻得出奇,看见玄鸟它要比一比高低,看见月亮它想把月亮插成两半,看见太阳它也不服输。 士兵们抬着酒肉吃食放在案上,召胖子擒起青铜酒樽,洋洋洒洒的吼了一段祝辞,无非是感谢昊天大神,感谢诸位仁义之士等等。紧接着,叮叮咚咚的编钟声音响起,一群舞姬款款走来,都是些面目姣好的妙龄女子,小腰纤细,细足玲珑,举手投足间充满了诱惑。在座之人大部份是武夫,又刚刚经历了一场血战,正是精神极度亢奋的时候。于是乎,瓮城里上演了一场拉拉扯扯,嘤嘤咛咛的好戏。 召胖子对美女没兴趣,只对盘子里的酒肉在意,嘴巴不住的嚼动着,吃得满嘴流油。姬烈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心里却想着,蝎子关是个关塞,这些舞姬从何而来?莫非是召胖子从岩城带来的?都说岩城的女人极是烈性,如今看来却做不得真。瞧瞧这些女人,一个个花柳一般的身姿,眼神媚入骨髓,怎么看也不像是贞节烈女。 “大人,独自饮酒岂不无趣?” 就在此时,身侧暗香徐来,一个窈窕婀娜的身子偎入怀里。姬烈正在喝酒,嘴巴刚刚碰到酒杯口。那女子依着姬烈的左胸,伸手取了姬烈手上的酒杯,微微一笑,一口饮了个干干净净。 第两百一十七章 你为什么欺负我 姬烈心中怫悦,侧眼看去。 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舞姬,别的舞姬都是骚首弄姿,极尽诱惑之能事,唯她一人戴着面纱,身上穿的裙裳与别的舞姬样式一致,却不似那等薄裙轻纱,而是较为厚重的面料。而她虽是偎在姬烈怀里,但却只有肩头轻轻的靠着姬烈的胸甲,其余部位一点也没挨上,反倒有些刻意的避免与姬烈身体接触。细细一看,她的手很白,眉毛很细。因为饮了满满一撙酒,眼睛格外明亮。 就在姬烈打量她的时候,舞姬自顾自的提起案上的酒坛斟满了酒杯,然后又一口气喝了个精光,这才歪过头来,看着姬烈,问道:“我好看么?”借着倒酒的机会,她的肩头也离开了姬烈的胸口。 姬烈心中微奇,顺口道:“酒量很好。” 那舞姬见姬烈答不随题,眉毛翘了翘,随后又拿起酒坛倒酒,一杯接一接的喝,额上泛起了一层细汗,却一直喝个不停,好像是在和谁堵气一样。 姬烈心想,事物反常必为妖,我倒要看看你葫芦里倒底卖的是什么药。心下拿定主意,便稳稳当当的坐着,冷眼旁观。这时,瓮城里已是一派狼藉,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酒气,酒杯散落一地,放眼看去,一干人等都沉迷在温柔乡里。那些舞姬在各诸侯与将领的怀里弯来绕去,莺咛燕语的声音里还夹杂着微微喘息。姬烈看见,有人将手伸进了舞姬的裙子里,也有人正在肆意的揉捏着什么。 不过,万事万物自有例外者。 仍然不动如山的人也不是没有,坐在召胖子身旁的庸侯便是其中之一,他只是冷冷的看着,不时的发出一声冷笑。那个狐侯身边也有一名舞姬,长得极是妖媚,正把一双雪嫩柔夷伸向他的胸口,他举起酒杯来,朝着姬烈笑了一笑,却不经意的用手臂格开了那名舞姬烈的手。 姬烈朝他点了点头,狐煜眨了眨眼睛。 召胖子仍然在大吃大喝,两只手都不得空,捧着一根羊腿,吃得不亦不乐乎,不过,姬烈注意到这胖子虽然一直在吃喝,但却会不时的抬起眼皮看上一眼,那眼底流露出的目光不再是人畜无害的温和,而是森然阴冷。 胖子有古怪。 姬烈心头冷笑,转眼之时看见了对面的陈侯,这位亡国之侯身旁也有两名千娇百媚的舞姬,然而,那两名舞姬只是禁如寒蝉的坐着,并不往他身上挨,看上去还有些缩手缩脚,神情也颇是哀怨。陈侯的目光依然狠戾,只是每当召胖子看向他时,他就会把头低下,默然的饮酒。姬烈看他时,他狠狠的瞪了姬烈一眼。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不知何时,身旁的舞姬已经喝光了整整一坛酒,额头上绯红一片,身子有些摇晃,险些歪倒在姬烈的怀里。她按着案角,竭力的稳住身子,声音也是恨恨的。 姬烈朝身后的士兵招了招手,那士兵抱着一坛酒快步过来,把酒坛放在案上。姬烈把手一摆,示意舞姬继续喝。 舞姬瞪了姬烈一眼,怒道:“想把我灌醉么?你也不是个好东西!” 姬烈晒然一笑,也不理她。喝醉了的人收不住嘴巴,只需要静静的等待,她自然就会把姬烈想要知道的一切统统说出来。 果不其然,那舞姬不甘示弱的又喝了一杯酒,眼睛越来越亮,身子越来越晃,随时都有可能倒下,撑了一会,她实在禁不住了,歪着脑袋靠在姬烈的肩头上,吹气如兰。 “你不许碰我。” “我不会碰你,你从哪来?” “岩城。呃……” 那舞姬打了酒嗝,眼睛里能媚出水来,眼神却依然倔强,很显然,她在努力的保持清醒。她看着姬烈眼角上的伤疤,吐着酒气说道:“你们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姬烈的脖子有些痒。 那舞姬醉眼朦胧地道:“你别不承认,男人就不是好东西。我虽然从岩城来,可是那些不知羞耻的女人不是。你猜,她们是从哪来?” “不知羞耻?” 姬烈的眉头皱起来,若说不知羞耻,那你也好不到哪儿去啊,除了酒量大一点。这时,那舞姬烈又打了个酒嗝,姬烈强忍不耐,动了动肩头。 “别动,让我靠会。” 那舞姬按着姬烈的肩甲,把脸蛋靠上去,抵着肩甲上的兽头,那兽头冰凉冰凉的,使她仍然保持着一丝清醒,很是舒服:“岩城的女子都是忠贞烈女,和她们当然不一样。她们都是陈国人,是别人的女人,你猜,她们都是谁的女人?” “陈侯。” 姬烈低声道,到了此时,他心里面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 “答对了。” 那舞姬欢快的拍了个巴掌,因为喝了酒,手上无力,倒是没有闹出太大动静。 这时,那召胖子却突然向姬烈看来,舞姬赶紧低下头,把身子揉进姬烈的怀里。姬烈一动不动,他不敢动,因为那舞姬把手按在了他的裙甲下面,原本,她是想找地方支撑一下,好使自己不是真正的偎在姬烈怀里,但是却按错了地方。 舞姬显然不知道自己按在了哪里,裙甲滑溜溜的,她按不住,顺着裙甲一直滑,按到了姬烈的大腿上。召胖子凝视了姬烈一会,摇了摇头,低下头去,继续与羊腿做战。舞姬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姬烈怕她乱按,赶紧皱着眉头把她扶正。她瞪了姬烈一眼,说道:“你也不是个好东西。” 说着,又把脑袋搁在姬烈的肩甲上,低声道:“这里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姬烈冷声道:“召侯呢?” “他?” 舞姬抬起脸来看了姬烈一眼:“他也,也不是好……”没有说出‘东西’俩个字,咬着牙续道:“你看那个陈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一点都不像个男人,我若是他,就拔出剑来,把你们统统杀光。” “恐怕他还没拔出剑来,就被召侯给杀了吧。”姬烈道。 “咦,你还是挺聪明的。你看他们,一个个被那些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等到分地的时候还记得东南西北么?还有啊,那些人可都是陈侯的女人,陈侯的女人哦!” 姬烈听得心头一凛。 舞姬真的醉了,坨红坨红的额头,水汪汪的大眼睛,不停的吐着酒气,囫囵不清的腔调很慢:“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些女人都是陈侯的女人,陈侯自然也不敢告诉他们,你别看他们现在很得意,很快就会垂头丧气。男人都不是东西,都是愚蠢之辈。” 姬烈默然,看来这一切都是召胖子的圈套,真可谓是一石数鸟,既试探了陈侯,又麻痹了众诸侯与将领,而且还把他们和召国死死的捆在了一起。要知道,召胖子轻易是不会杀掉陈侯的,但是放着这么一个怀有国仇家恨的人在自己的眼皮下,任谁也不会觉得心安,如今,他把陈侯的女人送到众诸侯和将领的怀里,那么可想而知,如果有一天,陈侯怀有二心,意欲复国什么的,这些诸侯和将领必然会和召国站在一起,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做墙头草,谁更强大便帮助谁。 大争之世,果然没有任何一位诸侯是易与之辈。 看似人畜无害的召胖子,其实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哎,你这伤疤好难看哦。” 就在这时,那舞姬却突然伸出手来,想去摸一摸姬烈眼角的伤疤,因为她枕着姬烈的肩甲,那伤疤就在她的眼前,时不时的还会跳一下,看上去颇有意思,其实,她一直都想摸一摸,但是她始终忍着,现在酒意上头,她终于忍不住了。姬烈岂会让她摸着,这伤疤只有一个人碰过,那便是卫大神医,他可不会让这来历不明的女人碰到,当即猛地一抖肩。 那舞姬整个人都挂在姬烈的肩甲上,完全依靠姬烈的肩头支撑,下半身几乎是悬着的,于是,姬烈这么一抖,立即就把她给抖了下来,趴在了地上,样子很是难看。 “你,你……” 那舞姬经得这么一摔,酒意顿时醒了个七八分,地上有块尖石,刺破了她的掌心,殷红的血丝渗出来,掌心火辣辣的疼。 “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个小领主吗?不就是有头大怪鸟吗?还敢欺负我,欺负我……你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 那舞姬捧着手掌嘟嚷,眼泪一颗颗往下掉,声音越来越大,她越嘟嚷越委屈,越委屈手掌越疼,到最后竟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霎那间,满堂一静,所有人都向姬烈看来。有人抱着美人,手掌停在某处,张大了嘴巴。也有人喷出了满口的酒,不可思议的看着姬烈。更有人朝着姬烈摇头,一脸的不屑。显然,他们都以为姬烈太过猴急,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竟逼得这舞姬不管不顾的号啕大哭。就连殷雍都向姬烈看来,殷雍身份特殊,庆功宴上也有他一席,他的身侧也有舞姬,不过,老先生定力非常,从始至终就没看过那舞姬一眼,更别提动手动脚。 姬烈看着舞姬鲜红的手掌,心头略有些许歉意。但是面对满场的目光,他却丝毫也不在乎,只是朝着殷雍摇了摇头。 “哈哈哈……” 这时,召胖子从满盘酒肉里抬起头来,朝身旁的一名士兵使了个眼色,一边抹嘴一边笑道:“诸君,举起杯来,今日庆功,杯莫停。世侄,你也不要太过猴急。” 众人举起酒杯,轰然大笑。 陈侯恶狠狠的看着姬烈,恨不得把姬烈一给吞了。 那名士兵走向姬烈的身旁的舞姬,很显然是想把她给带走,谁知,她却猛地一挥手,甩掉了士兵的手,唰地一下站起身来,指着姬烈,挑眉喝道:“你为什么要欺负我?” 召胖子面色一沉,眼底流露杀机。 士兵拔出了剑。 四下里,气氛顿时为之一紧。 姬烈心中越来越不耐烦,却不愿这女人因此而死,正准备说上什么,替她回旋一下。却见那舞姬猛然一把扯掉了脸上的面纱,继续喝道:“姬烈,你为什么欺负我?!” 第两百一十八章 大案分地 “芸儿?” 当舞姬扯下面纱的那一瞬间,在座之人面色各异,召胖子惊呼了一声,险些从位置上一跳而起。 姬烈冷冷的笑了一声,凛冬已至,天气已经很冷了,别的舞姬要么在男人的怀里强颜欢笑,要么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唯有这舞姬不依不饶的指着他的鼻子。姬烈不是傻子,这舞姬更不是傻子,她只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女子,从召胖子尴尬不已的脸色就可以看得出来,她和召胖子必然是关系非浅。 至于什么关系,傻子都能猜得出来。 这舞姬来自岩城,召胖子有个女儿,名叫召芸儿。据说,那召芸儿自小失了母亲,召胖子对她极是爱怜,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给她摘下来揣在怀里。古话说得好,过溺必生刁蛮,这舞姬如此大胆,面对士兵冷寒的铁剑丝毫也不畏惧,只知道对姬烈穷追猛打,事物反常必为妖,解释只有一个,她就是召芸儿。 倒底是命运使人不同,还是境遇使人不同? 若论身份和地位,召芸儿与这些舞姬其实并无差别,但是如今,她却可以颐气指使的指着姬烈的鼻子,而那些舞姬却只能像是没有生命的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说倒底,大争之世,成王败寇,向来如此。姬烈并不同情那些舞姬,也不同情陈侯,但是现在对这召芸儿却有些反感,他冷冷的笑着,没有说话。 “姬烈,你,你为什么不说话?” 召芸儿见姬烈不说话,心里更委屈了,眼泪扑簌簌直掉,掌心越来越疼,殷红的血液顺着指尖流到了地上,一滴又一滴。她的确很刁蛮,也的确很任性,就那么指着姬烈,非要姬烈告诉她为什么。 召胖子气得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举着酒杯的手在颤抖,脸上的肥肉也在颤抖,嘴巴不住的蠕动,却老半响都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他竭力的堆起了笑容,朝着姬烈连连的使着眼色。而此时,召芸儿又开始呜咽呜咽的抽泣起来,流着血的手指尖一颤一颤,显然很疼。 “唉……” 看着地面上的血迹,姬烈暗暗叹了一口气,慢慢的站起身来,走到召芸儿身旁,低声道:“我没想到你会伤着,但是你也不该让你父亲如此难堪。”他的声音很低,仅召芸儿能听见。 “你怎么知道?” 召芸儿抬起头来看他,粉嫩粉嫩的脸蛋上挂着两窜泪水,眼眶里的泪水仍在不断的冒出来,沿着脸颊肆意的流,看来她真的很伤心。她抽着鼻子,一瞬不瞬的看着姬烈,眉头皱了起来,含着泪水的眼里装着满满的好奇,显然,她没想到姬烈会猜出她是谁。 她看上去最多十五六岁。 当真是个不谙人事的小女孩? 姬烈又叹了一口气。 这些年,除了卫大神医,姬烈很少与女人接触,即便有,那也都是些落落大方的女子,譬如蔡国第一美女蔡宣,譬如俏皮可爱的小婵,又譬如那来无踪去无影的桐华,还有一位,那就是姬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姜离,虽然姜离一直说她是个男的,但是只要没瞎了一双眼睛,就都知道她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个美得不能再美的女人。一想到姜离,姬烈就情不自禁的拿她和这召芸儿比较,一比之下,让姬烈更是觉得人和人之间有着天壤云泥之别,当然不是说召芸儿是云泥,而是说姜离实在不像是人间女子。 不可否认,其实召芸儿也很美,这些舞姬中属她最美,然而,她这样的女子却不讨人喜欢。直到现在,她仍然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姬烈也没心情和她纠缠,要不是召胖子示意,他连站都不会站起来。 姬烈道:“你如果不想看你父亲的笑话,那就留在这里,继续哭闹。” “谁敢笑话他?” “大家都在笑。” “我没看见。” 召芸儿硬着脖子,直视着姬烈,神情极其倔强。召胖子汗如雨下,不停的咳嗽,站在召芸儿身旁的士兵哆哆嗦嗦的走上前来,想说什么却又被召芸儿一眼给瞪了回去。姬烈心头越来越不耐烦,如果她不是召芸儿,如果这里不是一干诸侯分地盘的地方,他真想一把将她拧起来,好生教训一顿,至于怎么教训,那当然是打上一顿屁股。 心里如是想,眼光便看上了召芸儿的屁股。 召芸儿觉察到了他那不怀好意的目光,扭了扭屁股,却捧着血淋淋的手掌,皱眉说道:“你弄伤了我,你欺负我。” 天哪,她还在纠缠这个问题。 姬烈气不打一处来,在座之人开始窃窃私语,召胖子坐立难安,举起酒杯想要重重的掼在地上,却又心生不忍,神情颓然的喘着粗气。唯有那陈侯阴恻恻的笑着,显然正在幸灾乐祸。 眼见召胖子精心策划的计谋要变成一个笑话。召胖子是个阴狠的商人,他肯定不会去怪自己的女儿,只会把气撒在姬烈的身上,姬烈虽然不怕他,但是稍后分地盘,这召胖子肯定会因此而为难他。 “大人。” 就在这时,一直站在姬烈身后的天鄙青叶往前走了一步,把一样物事塞在了姬烈的手里。入手软棉棉的,姬烈眉头紧皱,向天鄙青叶看去,天鄙青叶朝着他笑,牙齿稀黄,笑容很怪异,也很难看。这时,殷雍也向姬烈看来,神情严肃,重重的点了点头。其实,严格说来,现在所有人都在看姬烈,就连那些真正的舞姬也不例外。 姬烈忍住不耐烦,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召芸儿:“拿着。” 那是一面丝布,洁白的丝布,面料很好,一看就是楚锦。召芸儿一见这丝布,眼睛霍然一亮,也不抽泣了,但是她却没接那裹伤用的丝布,而是把手一摊:“你弄伤了我,你得负责。” 众目睽睽之下,姬烈就是再好的耐性也被磨光了,眼角的伤疤在抽搐,天然上翘的嘴角也翘了起来,眼神越来越冷。 “敢做敢当,难道你不是个男人吗?” 姬烈的样子很是可怕,召芸儿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可是她的眼睛却仍然直视着姬烈,泪眼汪汪的,说不出的倔强。 真是荒唐啊,看来她真的是不达目的肆不罢休,姬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心头的怒火压下去,当下,也顾不了那许多,一把抓住召芸儿的手腕,看也不看她的伤口,随意给她包扎了一下,还打了个蝴蝶结。 “你得向我道歉。”召芸儿挥着受了伤的手,细细的眉毛扬起来。 “对不住了。”姬烈阴沉着一张脸。 “好吧,那我原谅你了。” 终于,召芸儿拔弄着手掌上的蝴蝶结,破啼为笑,她笑起来倒是挺好看,左脸有个酒窝,一滴眼泪还盛在里面。说完,她朝着姬烈挥了挥手,提着裙角就跑了,一溜烟的,跑得飞快,跑到一半还回过头来,朝着姬烈做了个鬼脸。 “呼……” 召胖子重重的吐了一口气,看着姬烈直笑,那笑容极其诡异。 姬烈愣愣的站着,还没回过神来,他是真的不懂女人,一点也不懂。他只是觉得,这是一场荒诞的闹剧,幸好这闹剧总算结束了,接下来就该分地盘了,不管召胖子打什么算盘,他都得保住自己的地盘。姬烈什么也不在乎,只在乎分地盘。 大火鸟从天上窜下来,爪子下抓着一条毒蛇,蝎子关位于半山腰上,密林深深,有的是蛇,它的肚子圆滚滚的,想必已经饱餐了一顿。 蝎子关是座军塞,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除了酒肆应有尽有。分地盘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在太阳底下进行,召胖子早已准备妥当,众人喝得七荤八素走向蝎子关里最高大的建筑,那是蝎子关的主将府邸,也是领主府。像陈国这种小国,几乎每一寸土地都封给了封臣。 夕阳挂在山颠,满山飘红,冷空气从山顶上贯下来,把姬烈背后的大氅扯得冽冽作响,放眼看去,这些诸侯和将领们走得歪歪斜斜,满嘴喷着酒气,只有姬烈和那庸侯、狐侯身子挺得笔直。至于那亡了国的陈侯,这种事情他当然不会参加,而那些舞姬们则被带了下去,等到天黑下来,她们就会进入这些诸侯和将领的营帐里,当然,具体干些什么,这里就不一一表足了。 台阶上爬满了陈旧的青苔,地砖也有些年头了,一脚踩上去嘎吱嘎吱响,不时的还会飙射出一股泥浆来。爬着台阶,姬烈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十多年前,自己的巫官,那个黑的只剩下两排白牙的小黑,在经过蝎子关的墙道之时,小黑一脚踩翻了一块地砖,奔射而出的泥浆溅了他满脸,那味道依旧没有改变,像是腐烂的菜叶一样。 太阳渐渐的落下去,众人鱼贯而入。 屋子里燃着灯,柱头上,墙龛里到处都吐着火舌。在屋子的正中处放着一张硕大的木案,上面用泥土堆砌着山川与河流,还有些城镇。在木案的四周放着一枚枚小旗,那些旗子五颜六色,上面绣着各种标志。姬烈走到最东边,把案上的一把小旗拿在手里,这些小旗绣着奔日朱雀。 第两百一十八章 事隔多年的婚事 “景城,凤翔镇,络镇,连山镇,横川渡。” 姬烈慢条斯理的把小旗插在大案上。冷风从狭小的窗口透进来,把柱头上和龛里的火舌拉得又斜又长,宛若群蛇乱舞。火光照耀着姬烈的脸,那是一张生冷而坚毅的脸,脸上的神情平静而冷漠。围在大案旁的众诸侯和将领脸色阴晴不定,他们略显惊愕的看着姬烈,谁也没想到第一个往大案上插旗的居然会是他。 插完旗子姬烈便退在一旁,对众人的目光视若无睹,他要的就是这几个地方,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大案很大,上面的城镇也有不少,但是经他这么一插,立即少了两成,那些飘扬着的奔日朱雀旗异常夺目。 召胖子不为所动,依旧是一脸诡异莫测的笑意。然而,那些诸侯和将领们的脸色就难看了,到了此时,他们的酒也醒了,一个个看着大案上的城池与村镇,喘着重重的粗气。 土地就是生命,土地就是强大,在面对土地时,这些诸侯和将领们瞪圆了眼睛,比看到一丝不挂的美人还要兴奋与贪婪。有人看上了景城,那是一名中年将领,身上穿着厚重的铠甲,蓄着浓密的络腮胡,脸颊上有道狰狞的伤口,从眉角一直拉到嘴角,看上去让人不寒而凛,那人双手按在案上,俯视着景城的位置,似乎想了一会,默不作声的拿起小旗子插了上去。那是一面白色的旗帜,上面绣着一条黑色的,长着翅膀的蛇,它就插在奔日朱雀旗的旁边,一白一红,格外刺眼。 姬烈不说话,只是冷冷的看向召胖子。按照姬烈和召胖子的盟约,景城,毫无疑问的属于姬烈。 召胖子缩在柱头后面,跳动的火光照不到他的脸,只能照到他的头顶,他接过士兵递来的细嘴油灯,凑近了一看,皱着眉头对那中年将领说道:“景城已然有主。” 那中年将领冷声道:“在清风关外,若非我萧国五千将士奋死堵住了陈侯的去路,这场战争的最终赢家未必即是召侯。” 萧国位于蝎子关外八十里的地方,是一个连百乘小国都算不上的诸侯国,他们能拿出五千兵力支援召侯,可见是召胖子的铁杆盟友,而在那堵截之战中,萧国五千将士死了一大半,不论在功在理,萧国拿走一个城池都不为过。 火光舔着召胖子的脸,那张圆乎乎的脸挤成了一团,也不知他暗地里与萧国是否也有盟约在先,就见他死皱着眉头,显得左右为难。 一干诸侯与将领都冷冷的笑着,正准备插旗子的几名将领也停下手来。 过了一会,召胖子仿佛叹了一口气,抹了额头上的汗水,指着景城西北方向的一座镇池,说道:“此地乃是熬城,离萧国最近。此番伐杞,萧国将士奋勇杀敌,功不可没,当得此城。” “不,末将前来之时,君上即有令,不得景城不归。” 若论地理位置,熬城的确离萧国最近,若论城池大小,熬城也的确要比景城大得多。按理说,这是一次合情合理的分配,谁知,那中年将领却仍然铁青着一张脸,当召胖子想要拔掉小白旗插上熬城的时候,中年将领脸上的那道伤疤抽动了一下,右手抓上了剑柄,‘锵’的一声响,铁剑出鞘三分,寒光一闪。 寒光闪耀着召胖子的脸,召胖子脸色阴沉如水,那将领的剑并没有完全出鞘,可是目光却极冷,分毫不让的看着召胖子。这是在分地盘,在座之人要么是一方诸侯,要么就是位高权重的贵族将军,而召胖子怎么说也算是诸侯盟主,但是那中年将领却是个浑人,若是召胖子不把拔旗的手停下来,说不定他真会把剑给拔出来。国君受辱,护卫岂能坐视?召胖子身后的两名护卫正要拔剑,却被召胖子用眼神制住。笑话,这是在分地盘,不是在战场上。 整个萧国都是浑人,萧国是个弹丸小国,举国兵力不满万,这样的诸侯国,这样的国力,能在这大争之世中生存下来,实在是个奇迹。然而,数百年下来,萧国始终没有被吞并,原因很简单,就在那个‘浑’字上面,虽浑而不蠢,他们懂得用浑去换取生存,用手中的剑与胸腔里的血去换取土地。为了土地,他们视死如归,为了生存,他们愿意牺牲一切。类似这样的浑人,就连宋蛮子当初都惧之三分。 小白旗被召胖子的手碰歪了,那中年将领放下按剑的手,把它扶正,还用力的往下按了按。从始自终,他没有看姬烈,也没有看召胖子,浑似旁若无人,眼里只有那面旗子。 很显然,萧国只想要景城。 场面为之一冷,诸侯们开始看好戏,就连姬烈都叉着腰站立,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只是那眼角却闪着冷冽的光芒。殷雍与天鄙青叶站在他身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懒懒的靠着柱头,那把奇长无比的剑轻轻的拍打着腰上的链甲。大火鸟在屋子外面,那株高大的古柏树上。若是当真火拼起来了,姬烈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全身而退。当然,火拼是不现实的。 谁能治这个浑人? 所有人都向召胖子看去。召胖子脸上红一阵,青一阵,眯着眼睛向姬烈看来。姬烈摇了摇头,景城他是志在必得的,有了景城,他才能还清姜离的债务,有了景城,他才能积蓄过河的力量。 召胖子一时没辙,脸色越来越冷,场内的气氛越来越凝重。 就在这时,那一直默不作声的狐侯说话了,他捏着手里的小旗子,把它插在蝎子关外的空地上,把它插在蝎子关上,一面面旗子落下去了,景城被牢牢的围了起来,插完了旗子,他慢吞吞地说道:“我要这片地,这所关塞。” 众人震惊。要知道,蝎子关外的空地是一片不毛之地,村落就如天上的星辰,寥寥可数。蝎子关更是年久失修,除了青苔就是浑浊的泥浆,陈国还在时,它还有点用处,如今陈国亡了,蝎子关的存在就极其尴尬了,谁得了它都是如得鸡胁,食之无肉,弃之可惜。而这次伐陈之战,狐国出力极大,要是没有狐国和庸国的参战,败亡的人就是召侯,而不是陈侯。众人都以为狐侯会和召侯和庸侯一起争夺陈国的都城,那可是陈国最为繁华的城池,盛产丝锦,与南楚的凤歌城一北一南,号称丝绸之城,谁知道他竟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不过,看着那些把景城包围得坚如铁桶的旗子,众人恍然大悟,狐国和萧国有世仇,八十年前,狐国那时还没有萧国强大,狐国把侯女嫁给了萧君,谁知,那时的萧君不仅狂亡自大,还有虐妻的嗜好,竟然活生生把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虐待致死。 自那而后,狐国就和萧国结下了死仇,八十年来时常你征我伐,近些年,萧国更是屡屡败北,因为萧国人勇猛,一时半会狐国也奈何不了萧国。如今,萧国想拿景城增加国力,若是教狐国拿了蝎子关,其意不言而喻,显然就是针对萧国。就算萧国拿了景城,蝎子关一锁,景城就是瓮中之鳖而已。别说商道了,就是想把军队驻扎进来都难。 那中年将领见狐煜把旗子插在了蝎子关上,脸上的神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按在大案上的手背上的青筋跳动不已,从牙齿缝里逼出几个字:“狐侯,莫要欺人太甚!” “欺人太甚?” 狐侯冷冷的瞥了一眼中年将领,转而对召胖子淡淡地道:“召侯,依我狐国之功,拥有蝎子关与其左右八十里地,并不为过吧?” 召胖子愁云雾散,赶紧笑道:“当然不足为过。” 狐侯又道:“诸位以为何如?” 少了一个强大的争食者,众人便能分得更多更好,岂会不同意?当即,一个个轰然叫好,都说这样的分配极为合理,就连姬烈都忍不住配合了几句。那萧国的中年将领气得浑身发抖,想要当场耍横,可是狐侯却根本不惧他,只是冷冷的瞅着他,那眼神冷到骨子里。 “罢了,景城离萧国太远,还是熬城近些。” 置身于众人戏谑的眼神之中,中年将领不得不低下了头,亲自把那面小白旗扯起来,插到了熬城的位置上,临了,还狠狠的瞪了狐侯了一眼。 狐侯不以为然的冷笑。 接下来,众诸侯与将领们划分其余地盘,又是一番激烈的争论,终于有了定数,奇怪的是再也没有人和姬烈争抢地盘,就连召胖子都对横川渡视而不见。横川渡原本可是召国的渡口。至此,姬烈的领地扩大了数倍,东起回风镇,连接大海,西至景城,扼守流渊河。 景城和三座小镇终于落入囊中,姬烈松了一口气。 在蝎子关又待了三天。众诸侯与将领们大都已经离开,要么回国复命,要么前往新得的土地,唯有姬烈和召胖子留了下来。蝎子关上已然换了面旗帜,那是一面黄色的旌旗,上面绣着一只异兽,那兽头如牛,身如豹,尾如蛇,背生双翅,极是神骏。这是狐国的标志。 大火鸟喜欢蹲在高处,它就蹲在领主府那尖尖的屋角上,脖子还缠着伤布,从它的眼睛看出去,往北可以看到百里平原与村落,往南可以看到景城上飘扬的奔日朱雀旗,以及来来往往的商人。战争已经结束了,商道恢复了繁荣。没有人会去在意城头上的旗帜变化。 在这三天里,召胖子单独宴请了姬烈,说是要和姬烈续续旧,论论亲,结果旧是续了,亲也论了,然而姬烈却是愁眉不展。按照召胖子的说法,姬烈和他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因为姬烈是他的女婿,而这场婚事远在十二年前便定下了,据说是姬烈的父亲,已故的安君亲自提的亲,提亲的文书就在召胖子手里。 这件婚事让姬烈极其震憾。虽然诸侯之间的联姻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他是姬烈啊,是安国的傻子啊,安君当时逼他在生和死之间选择是那么的无情,怎么会替他安排这样的一场婚事? 站在蝎子关的城头上,高大的箭塔在夕阳的掩映下投出长长的影子,士兵们井然有序的行走在关里关外,一文一武两具雕塑在萧索的寒风中矗立,姬烈按着剑柄,望着远方,心里却是一阵茫然,怪不得那个召芸儿对他死咬不放,原来是因为她是他未过门的妻子啊,在这几天里,刁蛮任性的召芸儿天天缠着他,令姬烈烦不胜烦,那召胖子却是一副看好戏的态势,若不是召芸儿还太小,他肯定会立即就把女儿嫁给姬烈。 狐侯就站在姬烈的身旁,这三天里,他们走得很近,签订了友好的盟约。姬烈非常感谢狐侯的暗中襄助,若不是狐侯拿了蝎子关,那个萧国的中年将领肯定不会轻易放弃景城。但是狐侯却说,此事和姬烈无关,就算萧国得了熬城,蝎子关仍然可以牵制熬城。 夕阳一点一点淹没在远方,站在城头上的两个年轻人并肩而立,万里江山在他们身下绵展。 狐侯道:“正月十五就快到了,师兄几时起程去雍都?” “三日后。” 姬烈答道,他早就和殷老先生商量好了,虽然他只是一个领主,而不是诸侯,看上去没有必要去雍都参加诸侯盟会,但是他却必须得去,原因很简单,殷老先一个人忙不过来了,姬烈急需人才,各种人才。若论人才,雍国若居第二,天下没人敢称第一。 “领地虽小,但总得去试试运气。” 第两百二十章 我是大枪 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太阳就挂在远方的青山之颠,红彤彤的一片,看上去格外灿烂,但却不能带来一丝温暖。 翻过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内了。 马队越来越庞大,每经过一处城镇就会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有马车,有货车,也有骑士。在前面开路的是一队骑士,他们穿着铠甲,上面纹刻着樱脂花,背后披着长长的大氅,氅上也绣着樱脂花,氅尾包裹着马屁股,马尾巴在大氅下面一甩一甩,健壮的马蹄把松软的泥土踩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挂在骑士们腰上的剑不是装饰物,它们宰起强盗来,干净而又利索。齐格曾经亲眼看见,这一队骑士杀光了拦路的强盗,还追到了山里,挑了强盗的老窝,把强盗头子用绳子捆着抬了下来。当然,那名凶悍的强盗头子的最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奴隶集市,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齐格就是这队骑士中的一员。 他依然穿着那身防护力极强的铠甲,那是一套全身甲,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左胸有一条凹槽,背后有几处箭洞,后腰的裙甲上有一处狰狞的口子,那是在埋骨谷时留下的,强盗的剑刺穿了那里,扎中了齐格的腿,直到现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后的大氅样式奇特,它不同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种款式,尾部是三角状的,每当齐格高速奔跑时,它就会飞扬在背后,像是一面旗帜,而且它还能有效的抵挡箭矢。齐格手里也举着旗帜,上面同样绣着樱脂花,旗枪长达一丈八尺。齐格曾经用这旗枪把一名强盗扎了个对穿。 寒风从远方掠来,从齐格的颈甲里钻进去,沿着冰凉的背脊一直往下浸,里面的内衬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凛冬的寒意渗透到四肢八脉。齐格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嘴里哈出的气都是寒冷的。 “嘿,即格,把旗子举高一点,只要看见了樱脂花大旗,强盗们都会退避三舍。当然,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强盗的。大雍没有强盗。” 齐格现在叫即格。骑士首领是一个中年人,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的外号叫秃鸟,因为他的脑袋上没有一根毛,太阳照在上面像镜子一般反着光。脸上的肌肉就像熏黄的腊肉一样,纹理分明。左脸上有处伤疤,深深的陷了进去,像是蜘蛛网一样,致使他的鼻子看上去只有半块。说起这道伤疤,骑士首领非常自豪,他在马背上歪过头来,裂着两排参差不齐的黄牙笑道:“男人就得有伤疤,没有伤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你知道我这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骑士首领嘴里喷出的气带着浓浓的酒味,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没有什么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至于这道伤疤的来历,齐格早就知道了,因为它的来历骑士首领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齐格笑道:“这是男人的骄傲,是首领大哥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对阵时留下的。” “聪明的小子。” 骑士首领心情大好,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他扬起戴着铁拳甲的手拍了拍齐格的肩膀:“蒙奇啊,那可是天下一剑客,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么长的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剑术,像旋风一样,哦,不,比旋风更为激烈,当你面对它时,脑子里会一团糟,想到的只有逃跑。当时,他从战车上一跃而下,向我冲来,我真的想转身就逃。” “但是首领大哥却终究没逃。”齐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没有今天了。” 骑士首领举起酒囊,大大的喝了一口,说道:“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凯旋门前,我和领主大人一起参加诸侯们的比武大会,当时,我还是一名奴隶,鲁国的奴隶。我没有名字,人们只记得我的光头。为了荣耀,领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剑下,战车也被蒙奇用剑劈碎了车辕,战马四下乱窜,剑盾手们慌张的看向我,我是他们的首领。我举着盾牌,也在颤抖。” “齐鲁武比,最终虽然是齐国胜了,但是首领大哥却赢得了尊重与荣誉。”齐格很顺溜的接口,这一队骑士都知道那场比武,蒙奇胜了,险些一剑把骑士首领的脑袋戳爆,然而,直到最后一时刻,首领大哥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剑与盾,因此,他赢得了世人的尊重,雍公亲自赐给他了一把剑,把那剑栓在剑袋上,从那以后,首领大哥便赢得了自由,再也不是一名奴隶。 “热血即吾命,荣耀即吾命。” “荣耀即吾命。” 在簌簌的寒风中,骑士首领默默的说道,十八名骑士齐声附合,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也并没有远远的传开,但是那声音却无比的坚定,就像是一壶老酒,默默的把浓厚的香气蕴藏在内。 一名年轻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首领的身旁,他是首领的义子,也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叫小小鸟,长相很是斯文,笑起来还有些腼腆,背上却背着一柄巨剑,每当他挥舞起这把巨剑时,杀人就如同割草。此时,这个年轻的骑士刚喝了一口酒,接着骑士首领的话道:“即格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大腿上。” 齐格还嘴道:“你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屁股上。” 年轻的骑士脸红了。 十八个骑士每人都有伤,伤痕是荣耀的见证,但是他伤的地方比齐格还要难堪。 “即格,我们都有外号,要不你也起一个吧。”年轻的骑士和齐格的交情其实极好,俩人一起杀敌,一起喝酒,一起坐在草地里数星星。 “外号?”齐格举着大旗愣了一愣,十七位骑士都有外号,只有他没有。 “要不,就叫大枪?”年轻的骑士挑眉挤眼的怪笑。 “大枪?”齐格抬起头来,看着手里的旗枪。 “对,大枪。” 首领大哥一锤定音,为了给齐格起外号,他们伤透了脑筋。齐格是沉默的,大部份时间都是傻呵呵的笑着,不太合群。首领大哥觉得那是因为齐格没有外号,如果有了外号,那就和他们一样了。 “大枪,大枪。” 十八位骑士大笑起来,醇厚的笑声远远的传开,樱脂花大氅在风中张扬。 “好吧,那就大枪。” 齐格高高的举起旗子,他笑得很是开心,那是真挚的,不带半点瑕疵的笑容。现在,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齐国的万乘之君,他只知道,我现在是一名护卫,保护着商队的安全,我有十七位交头换血的兄弟,我与他们生死与共。 腰上的长剑在太阳下泛着光,冬风虽然很冷,不过烈酒可以抵挡它,齐格接过首领大哥递来的酒壶,默默的告诉自己:“这才是我,我是即格,我也是大枪。” 这支马队非常庞大,从头到尾拖曳近里,商贩,马夫,护卫加在一起几近千人,这千人的马队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而且还是美女。 美丽的女子从后面奔来,她穿着白色的衣裳,外面套着一件天蓝色的羽氅,洁白的绒毛把她的脸蛋夹得极小,那是一张可爱的脸庞,被寒风冻得微微有些红,但是看上去却更为可爱。她骑着一匹白色的小母马,穿梭在马车与行人之间,就像蓝白相间的蝴蝶。 “秃鸟大哥,东主说了,翻过渊岭就是枕渊湖了,各国的使者和商队都会在那里转道入雍都,我们最好在渊岭下面休整一下。” 女子奔到马队的前面,拉着小母马打转,她在炫耀她的马术,尽管她的马术其实很糟糕,然而,十八位骑士都不会戳穿她。 骑士首领笑道:“知道了,就在渊岭下面的临渊镇休整吧。大枪,你和花胡子一道去回复东主。”朝着齐格使了使眼色,那眼色耐人寻味。 齐格知道,首领大哥这是在取笑他,自从被这支商队救了之后,因为他穿着铠甲,腰上也挎着剑,所以便成了商队的护卫骑士,而浮羽则被那个神秘的东主收纳为侍女,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称,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肯定是拖辞,没有兄妹之间是那样的,互相对视时,浓浓的情意化都不化不开。 平日里,因为他要掌旗,还要和强盗作战,所以难得和浮羽碰面,就算碰了面也是你看我,我看你,脉脉含情不得近,因此,首领大哥是在故意为他制造见面的机会。 “大枪?这是你新起的外号吗?挺威风的,跟我走吧。浮羽刚才一直在看你,可是隔得那么远,她哪能看得见呢?” 名叫‘花胡子’的美女格格格的笑了起来,笑声如铃,笑颜如花,看得名叫‘小小鸟’的年轻骑士怔住了。这个年轻骑士很喜欢‘花胡子’,但是花胡子却嫌弃他,觉得他太像个女人。齐格决定帮他一把:“我得掌旗,走不开,首领大哥说了,强盗们看见旗子就会夹着尾巴逃窜。还是让‘小小鸟’陪你去回禀东主吧。” “你不去就不去,干嘛拉上什么小小鸟?哼!” 花胡子很可爱,但是可爱并不代表愚蠢,她冷冷的哼了一声。她这一哼,年轻骑士更腼腆了,整张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吱吱唔唔的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花胡子一看他这样子,又羞又恼,把嘴巴一咬,提着马缰朝后面奔去。 “快去追。”齐格推了年轻骑士一把。 年轻骑士摸着脑袋,愣愣地道:“我只是小小鸟,她看不上我。” 齐格一本正经地道:“‘小小鸟’也能追上美丽的‘花胡子’!” “快追,快追!” 一众骑士轰然大笑,在这笑声中,年轻骑士获得了力量,把心一横,朝着‘花胡子’追去。齐格勒着马,看着身后的马队,以及正在追逐的小小鸟与花胡子,笑了。 第两百二十二章 谁是天下第一美人 临渊镇是一座宁静的小镇,生活平淡而安逸,镇子口有一株高大的槐树,槐树下面有口井,几只狗正在井边玩耍,镇子里的男人大多都是猎户,每当日头升起来,他们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入山打猎,山中猎物众多,每次总能满载而归,归来时,三三五五的聚在水井边聊聊家常,女人们则把猎物的毛皮剥下来,梳理干净,挂在槐树旁边晾干,这些毛皮价值不菲,是制作大氅的重要材料。 太阳一点一点的沉下去,落日的余晖晒在干净的黄土道上,商队进来的时候,几个光屁股小孩绕着齐格的马窜来窜去,一点也不怕人,不怕齐格的马,也不怕齐格腰上的剑,雍人就是这样,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在大雍的土地上,雍人就是真正的主人,他们用剑和盾书写了一个个神话,用战车缔造和平。在中州大地上,大雍无比繁华,却无人敢去觊觎它,这是雍人用千百年来的铁与血换来的骄傲。 镇子不大,商队中的大部份人都得在镇子外面露营,只有寥寥数人例外。十八名护卫骑士护送着几辆华丽的马车驶入镇子,最前面的一辆马车的主人就是那个神秘的东主,直到现在,齐格也没有见过那位东主的面容,只知道是个年轻女子,应该很美丽,喜欢穿白色的裙子,脸上缚着一面丝巾。 她是天下最大的酒肆《墨香楼》的女主人。 镇子里也有间小小的酒肆,就位于那口古井的旁边,正是凛冬季节,来来往往的行人较少,酒肆的生意很是清淡,只有几个人在堂前饮酒,看穿着打扮也不是商人,而是本地的猎户。 马车停在酒肆门前,最先走出来的是那个名叫‘花胡子’的女子,然后是一个抱着瑟的女子,那女子名叫‘美人舌’,她和‘花胡子’一样的美丽,只是比‘花胡子’稳重许多,下了车后便抱着瑟静静的立着,不像‘花胡子’一直在东张西望,‘美人舌’怀中的那面瑟样式非常古朴,边角处磨得油光发亮。据说,东主很喜欢修琴修瑟,而这面瑟是东主修过的最难修的一面瑟,已经修了十几年,仍然没有修好。‘花胡子’说过,恐怕一辈子也修不好了。 东主一定是个执拗的女子,齐格这样想。 现在,那个执拗的女子挑开车帘走了下来,脸上依旧缚着面纱,只有一双澄静如水的眼睛露在外面,额头上还滚着几颗细汗,刚才马车里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瑟声,很显然,她一直在修那面瑟。真是一个奇女子啊,瑟有五十弦,每根弦的音色都不一样,修瑟,这是一件无比枯燥的事情,她能坚持十几年仍不放弃,可见她的毅力非同一般。 浮羽也走了下来,她穿着侍女的衣裳,白色的裙子,天蓝色的羽氅,因为身上有伤,脸色颇是苍白,不过却依旧迷人。齐格很想上前去问问浮羽的伤势,但却忍住了,十八位骑士像标枪一样挺立在酒肆前,他如果下马去问,那会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 东主提着裙子走了进去,十八位骑士从马背上翻下来,酒肆里的侍从把马牵入马厩里。首领大哥带着几名骑士进了酒肆内院,他们得护得东主的安全,齐格和其余人留在堂间喝酒。 齐格和几位骑士围着一张大案,酒肆里的侍从抱来几坛酒,把酒碗注满,然后又摆上一碟又一碟的吃食,都是些山间野味,酱得非常有劲道,一口咬下去,满嘴留香。众人赶了一天的路,早已是饥肠辘辘,当即大块朵颐起来。 “我们东主是天下间最美的女子。” ‘小小鸟’捧着一根狍子腿啃得满嘴流油,啃完了狍子腿,又举起一碗酒一口气喝了个干干净净,浓烈的酒气顺喉唰肚,唰得人通体上下火烧火燎,就连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 “与‘花胡子’比呢?”一名骑士打趣道。 ‘小小鸟’愣了一下,答道:“她在我心里是最美的女人,但东主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齐格笑道:“哟嗬,你小子几时这样聪明了?” 小小鸟耸了耸肩:“不是我聪明,事实就是如此啊。难道东主不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吗?” “东主当然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众人喝得肠胃通畅,声音越来越大,一个个把剑卸下来,摆在案上。这时,坐在角落里的一名猎户听不下去了,唰地起身,正色道:“天下最美的女子是我们大雍的离公子,而不是什么东主。” ‘小小鸟’喝了酒,正在兴头上,当即红着脸反驳道:“离公子美名冠绝天下是不假,但是谁也没有见过,反正就我所见,天下最美的女人是东主。” “离公子岂是你说见便能见的?鲁国人就是没见识,蒙起眼睛来自称天下第一。” 那名猎户面露不屑之色。众所周知,鲁国原本也是一个大国,两百年前更是天下第一大国,然而,世事沧桑,时事多变,鲁国不思进取,贪图安逸,最终被大雍所取代,经过齐鲁之战后更是一蹶不振,现在,只能沦落在边缘地带,大国之间的博弈没有鲁国的份,小国之间的争斗鲁国又不屑参予,终日还沉迷于过往的荣光里,一如鲁酒,上口虽浓,后劲却不足。 猎户一针见血的话语激怒了‘小小鸟’,他可不是看上去那样腼腆,那种腼腆的样子只有在面对‘花胡子’时才会显露出来,他一把抓起案上那把巨剑,怒道:“鲁国不受人非议,鲁人不受人侮辱,你若是个男人,就拔出剑来,我要与你决斗。” “拔剑就拔剑。” 猎户也不是个善茬,当即拔出腰上的猎刀。 “离公子的名誉不容侵犯!” “为了离公子的名誉!” 那猎户刚把刀拔出来,坐在他旁边的几名猎户纷纷起身,有的拔出了猎刀,有的挽起了弓箭,森然的箭矢对准了小小鸟等人。齐格猛地起身,站在‘小小鸟’的身旁,顺手挺起了大案旁面的圆盾,并且拔出了腰上的剑,他的旗枪不在身旁,不过剑术也不赖。几名骑士也轰然起身,与一群猎户针锋相对。此时,两拔人都喝了酒,正是热血澎湃的时候,一方为了鲁国的尊严,一方为了离公子的美名,眼看就要上演一场决斗。 见事不妙,掌柜的忙不慌的从柜台后面跑出来,一边抹着汗,一边劝诫。谁知,那猎户却瞪了掌柜的一眼,怒道:“莫非你不是雍人?如今离公子受辱,你不拔剑也就罢了,还敢出来啰嗦!” 掌柜的脸上一红,还要再说。 那猎户喝道:“休得多嘴,借你门前一用。”说着,用猎刀指着齐格等人:“且随我来!”提着猎刀往酒肆外走去,示意齐格等人跟上来,总不能在酒肆里决斗,别的不说,打坏了坛坛罐罐谁陪?酒肆门前颇是开阔,正适合一对一决斗,或是群体决斗。 ‘小小鸟’脸色涨得通红,扛着剑就往外走,齐格想拉都不拉不住,齐格知道,在所有护卫骑士的心里,东主就是天人一般的存在,不容人置疑,也不容人亵渎。于是,他只能跟着众人朝外面走去。 “慢着!” 就在此时,一个极其独特的声音从二楼上传来,那声音非常好听,就像是珠玉撞盘一般,虽然只是短短的两个字,却仿佛带着某种魔性一样,使人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齐格抬头望去,只见二楼上立着一个婉约的身影,一袭雪衣,面上缚着丝巾,微风从窗口泄进来,把丝巾掀开一角,露出一段雪藕般的下巴。正是齐格的东主,墨香楼的女主人。‘花胡子’和‘美人舌’站在她的身旁,浮羽也在。 齐格松了口气。 一干猎户纷纷向楼上看去,此时,夕阳在窗口投下最后一缕光,把那白色的身影映得如仙如画,她的眸子真的很好看,黑的乌黑,白的玉白,她就那么看来,不带半点侵略性,但却仿佛能直接看透人心。‘花胡子’、‘美人舌’和浮羽都是极美的女子,犹其是浮羽,美得让人心悸,然而,只要她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便会情不自禁的看向她,尽管她蒙着面纱。 “你们若是为了各自的荣誉而决斗,尽管去,我不会拦你们。但你们若是为了一些虚名而决斗,那么,请你们走远一些,不要耽搁我修琴。” 众目睽睽之下,雪衣女子说话了,声音依旧无比好听,说出来的话语却令人一怔。说完这句话,她就款款离去了,那‘花胡子’却朝着‘小小鸟’翻了个白眼,还吐了吐舌头。 “慢着,你就是他们的东主?”那猎户大声喊道,很显然,他还想再论一论到底谁才是天下第一美人。现在正主来了,他当然不会放过。 闻言,雪衣女子脚步一顿,回过头来,看着那猎户,淡淡地道:“我就是他们的东主,却不是什么天下第一美人,美人终有白头的时候,到了那时,满头白发,容颜老,你还会觉得她美吗?” 猎户怔了一下,又想了一下,肯定地道:“当然,不论何时,离公子都是天下第一美人。” “你见过离公子?”雪衣女子歪过头来,声音显得有些好奇。 “当然,哦,不,我怎么可能见过离公子?”那猎户点头又摇头。 “你几时见过的?”雪衣女很肯定的问道,说着,她回头看向浮羽。 “叮铃铃……” 浮羽点了点头,扬起手腕,酒肆里响起了一阵轻快的铃声。 第两百二十三章 星夜来骑 夜深了,整个临渊镇一派安静,唯有酒肆里还亮着一盏灯,雪衣女坐在灯光下修瑟,时不时会拔弄下琴弦较音,琴声远远的传开,一下一下的就像天上的星星正在眨着眼睛。齐格从酒肆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坛酒,小小鸟走在他的身旁,也抱着一坛酒。 镇子外面升起了一堆堆篝火,商人们围在火堆旁烤火,火光噼里啪啦的跳动着,剖得干干净净的野味被架在火上烤着,滚汤的黄油滴入火苗里,‘滋’的一下火苗窜起很高。那群猎户也坐在火堆旁烤肉喝酒,大雍人性格直率,误会消除之后,他们便展示了大雍宽容大度的一面,于是,一场莫名其妙的决斗烟消云散。现在,那个粗豪的猎户就坐在首领大哥的身旁,捧着一根烤羊腿大嚼特嚼,一边嚼还一边称赞着鲁国的美酒。 齐格觉得有些好笑,这个猎户恐怕不知道,当浮羽的铃声响起时,那个神秘的东主还问了一些事情,而猎户老老实实的交待了他所知道的一切。离公子曾经来过临渊镇,而且还是从南往北来。齐格不知道那位离公子倒底有多美,竟然使得这些猎户为了她的美名不惜一战,也不知道那位身份尊贵的天下第一美人为什么会去南方,现在的南方可不太平,听说陈国与召国正在进行一场灭国之战,而流渊河的南面,江北二十五国又在郑国的玉丸城召开了一次盟会,二十五位诸侯歃血为盟,宣布同进共退,誓死守护江北。 南楚称王之后,扛着雷云血凤旗的军队乘着战船源源不断的涌入江北,巴、成之地的南楚别军也跃过了深山老林进入了江北,在齐格得知消息的时候,江北二十五国只剩下了二十三个,又有两个小诸侯被楚宣怀灭了国。如今,南楚就像一只展翅翱翔的火凤凰,正向天下人展示它的力量。 ‘不过,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现在是即格,是大枪。不论天下大势或是天下第一美人都与我没有半点干系。’ 一只毛都快掉光的老狗从阴暗处奔来,在齐格的身上擦来擦去,讨好的朝着齐格摇着尾巴流着口水,它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齐格手里的半截骨头,齐格把骨头给扔它,那狗叼着骨头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嘿,大枪。” 首领大哥把手里的酒囊扔过来,齐格扬手接过,嗅了一口,是齐酒,老酿玉壶春,用力摇了摇,里面还有半囊酒,齐格虽然已经变成了即格,但是喜好却不会变,仍然喜欢喝齐国的酒。 拧着半袋酒,齐格离开了热闹的火堆,来到营地的外面,坐在一块石头上默默的喝着酒,燕酒浓烈如刀,齐酒余味纯厚,喝着绵纯的齐酒,看着大雍上空的星星,为鲁国商人护卫,这就是齐格,这就是我,一个永生永世也不能归家的人,既然永生永世不得归,那我的家倒底在哪里? 在这天穹之下。 微风从远方吹来,带着冬夜的寒冷,屁股下面的石头很凉,但是身上的铠甲比它更凉,幸好有这半囊酒,幸好有这一夜的星光。齐格躺了下来,身上的铠甲磨擦着石头,发出嘎滋滋的声音。火堆旁的笑语欢声仍在不停的传来,偶尔还夹杂着几声狗叫,除此之外,天与地一片寂静。天上的星星倒映在齐格的眼中,他的脸庞微微泛红,嘴里则嘟嚷着:“我是大枪,我是大枪。” “你就是大枪。” 小小鸟从营地里走来,摇摇晃晃的,他的身后跟着一条狗,那狗跑得极快,嗖的一下窜到石头上,用舌头舔齐格的脸,是那只老狗,很多时候,狗比人忠诚,狗比人懂得感恩,哪怕齐格只是扔给它了一块没有肉的骨头。 齐格揉了揉老狗的头,那老狗低低的呜咽了一声,蹲坐在齐格的身旁,与齐格一起望向远方,远方是黑漆漆的夜,星光摇下来,隐隐约约的,看不真切。 小小鸟走到齐格身旁坐下来,嘴里喷着浓浓的酒气,身上的大氅飘着烤肉的味道。 “天上有什么?昊天大神?”小小鸟把头盔放在地上,把腿斜斜的伸开,把那柄巨剑摆在腿上,双手反撑着石头,仰望苍穹。 “昊天大神不住天上。” “那它住在哪里?” “住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掌控着命运。” “命运是什么东西?” “命运就是命运,如果能说得清,道得明,它就不是命运。” “来,喝酒。” “我已经没有酒了。” “我有。” 星河并不灿烂,天上的星辰很是寥落,一个巴掌也能数得清,月亮也不圆,斜斜的一轮,孤独的在黑色的星河里游曳。俩个年轻人坐在石头上,一只老狗,一壶酒。 酒是昊天大神最仁慈的恩赐,可以消除一切烦恼与困惑,也可以带来激情。喝了酒后的小小鸟开始诉说,说那个美丽的‘花胡子’,说那些被他砍下脑袋的强盗,说这天下大势,说他所想说的一切。齐格静静的聆听着,时不时会回上两句,尽管小小鸟的话题有些肤浅,可是他仍然专注的聆听,认真的回答。小小鸟是他的朋友,兄弟,他们并肩作战,把背后交给对方来守护。除了天上的星星和那无处不在的昊天大神,他们离得最近。 “大枪,你一定是个有来历的人。或许,是位贵族?” 小小鸟说道,这是他第十八次这样说,因为齐格懂得很多,多得小小鸟觉得他无所不能,知识都掌握在贵族与士族以及巫官们的手里,一代一代的传继下去,普通的平民老百姓只知道天和地,男人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的耕耘,女人背朝大地面朝天,努力的繁衍。说话的时候,小小鸟一直盯着齐格的眼睛,可是结果让他失望了,齐格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静,像是镇子里的老井,波澜不惊。 齐格认真地说道:“我不是什么贵族,我是大枪。” “对啊,你是大枪。” 每次都会这样结束,小小鸟已经习以为常了,在他的眼里,齐格是神秘的,比常年累月蒙着面纱的东主还要神秘。同时他也知道,齐格不想说的事情,你就把剑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肯定不会告诉你。因此,小小鸟更加认为齐格不是个平常人。 月光越来越暗,两个年轻人静静的坐着看天上的星星,齐格数到了八,小小鸟数到了十九,老狗伸着舌头舔着空酒囊的囊口,远方的火堆一个一个的熄灭了,人声和马声开始慢慢的沉寂下去。 “呜,呜……” 就在这时,远远的传来了号角声,那声音隔得极远,在这蒙蒙胧胧的夜里却显得格外的清晰,听见了号角声,小小鸟抓起地上的剑,一个翻身站起来,警惕的向声音的来处看去。 “汪汪汪。” 老狗竖着耳朵叫起来,它想朝着营地奔去,可是齐格却没动,它犹豫了一下,紧紧的贴着齐格的腿,继续大叫。营地里也响起了狗叫声,男人和女人慌慌张张的四下乱跑,惊叫声此起彼伏。 “希律律……” 营地里响起了马嘶声,在一堆还没有熄灭的篝火前,首领大哥爬上了马背,勒着马扬着剑,大声喝道:“镇静,镇静。” 与此同时,黑夜里响起了马蹄声,那蹄声仿佛从地狱里钻出来似的,节奏极其沉闷,一下下的踩着人的心尖,起初还是像雨点一样一颗一颗的坠落,不多时便化作豆雨激沙。 齐格和小小鸟朝着营地奔去,老狗飞窜在他们的身旁。 “谁会在黑夜里奔马?会是强盗吗?”小小鸟一边奔跑,一边戴上铁盔。 “不会,大雍没有强盗!” 直到此时,齐格仍然没有看见来骑,只知道应该是从东面而来,地皮在颤抖,草叶上的蚂蚁抓不住草尖,从草叶上滚下来,掉在泥泞里。齐格跑得飞快,一脚踩死了蚂蚁,又一脚踩死了一只癞蛤蟆,那癞蛤蟆临死之前向他射出了背上的毒汁,不过,那些毒汁根本腐蚀不了齐格腿上的胫甲。 十八位骑士很快在火堆旁聚集,齐格翻上了他的马,举起了一丈八尺的旗枪。在他们的身后是另外一群骑士,约有五十来人,在这群骑士的两旁是拿着剑与盾的剑盾手,百十来人。那群要与小小鸟决斗的猎户们也没有离去,他们拔出腰上的猎刀,紧张的看着东面,却什么都看不见。 “没马的守护东主,守护营地,有马的跟我走!” 首领大哥一声大喝,策马向东面奔去,齐格一提马缰,紧随其后。营地就在镇子外面,他们没想到会在大雍的土地上遇袭,犹其还是在临近雍都的地方,所以,营地扎得并不牢实,没有拒马,也没有瞭望塔,就连简易的护拦也没有。若是来骑真的是强盗,那么,他们必须在营地外面进行拦截,要不然,强盗的马蹄会把营地踩得稀烂。 “蹄它,蹄它……” “呼呼呼……” “轰隆隆……” 马蹄在爆响,喘气声如同蒙着生皮的鼓,旗枪上的旗帜被风扯得乱滚,大地颤抖得越来越厉害,抖得身上的甲叶都在咔啦咔啦响,远方滚来一道白浪,那浪铺天盖地,犹若怒江缺堤。 “呜呜!” 乍然,对面的白色洪流之中响起了两声急促的号角声。齐格心中怦地一跳,大叫:“规避,规避。那是齐国的白羽精锐!” 第两百二十四章 让玄鸟的光辉遍洒任何地方 大地被雪掩埋了,天空依然如此。鸟兽们早已消失了踪迹,生命被冻在厚达尺许的雪原里。放眼看去,天上地下白茫茫的一片,朔朔寒风从东刮到西,又从北吹到南,来来回回尽是呜咽呜咽的声音。掌旗兵披着厚厚的大氅,举着瑟瑟发抖的旗帜,尽量把头埋低,埋进颈甲里,想要以此抵抗那无孔不入的寒冷。裹着烂布的马蹄深深的陷入了雪地里,拔起来时,总是能带起一蓬蓬雪花。奔腾的战车在大雪天里失去了速度,像乌龟一样慢爬慢爬,挺立在战车上的甲士被冰雪封了一大半,脸上的神情却依然肃穆。 这是一支军队,它由十辆战车,八十名重甲单骑,两百名剑盾手,六十名甲戟手,以及六十名弓箭手组成。除去那辆六驱马车,一共四百人,是十辆战车序列的标准配置。 天地乾坤,上规下矩,中央之主乘八驱王车,天下诸侯乘六驱马车。坐在六驱马车里的人当然是一方诸侯,他就是燕十八。 缕刻着玄鸟的车窗紧紧的闭着,缝隙处还塞着布条,然而,寒风却仍然固执的钻了进来,把燕十八冻得缩头缩脚。他缩在大氅里抱着暖炉,那是一件非常华丽的大氅,上面纹绣着繁复的花纹,领口处是洁白的梨花与条条云纹,背后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金边玄鸟,手工极其精细。这件大氅是燕十八的新婚妻子,百里大夫的女儿百里冰燕制作的,临行前,那个雍容高贵的女子亲手把它披在了燕十八的身上。 我不得不娶她。 暖炉很烫,上面裹着一层隔热麻布,燕十八紧紧的搂着它,把它尽量的贴近心口,只要一下雪,他就会觉得心口疼,心口一疼,就会生病,现在正在前往雍都的路上,正月十五快到了,天下诸侯都在往那里赶,他不能生病,就和他不能不娶百里冰燕一样。我是燕国的万乘之君,我不是燕十八,燕十八可以喜欢安国的百灵鸟,为了百灵鸟的歌声而脸红心跳,但是燕国的万乘之君却不可以,他必须得为燕国做出牺牲,尽管这牺牲会让人心口更疼。 我是燕国之君。 燕十八把窗推开,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然而,他却仿佛看见了遥远的地方,那里有一条奔滚的大河,在大河的彼岸有一座并不高大的山峰,那山上有一所凉亭,凉亭的四周开满了桃花,一束一束,一簇一簇争相竞放,那些烂红的色彩,那张殷红的脸蛋,还有那高飞在天的风筝。一切都远去了啊,远的就像昨天,明明就在眼前,可是用尽力气也摸不到它。 外面的雪很冷,落在手心里像是冰针一样。 燕十八把手缩回来,梦想和现实总是让人迷茫而神伤,一国之君是不能神伤的,他必须像雕塑一样冰冷而坚毅,高飞在天的玄鸟得让人仰望,燕十八把暖炉拉向胸口,借着滚烫的铜炉来慰藉短暂的哀伤,没有任何人能看得出来的哀伤。 “君上,北狄人不足以信。他们凿开了冰河,冰河里的鱼可以填饱他们的肚子,而冰封堡会为他们抵挡风雪,这个冬天一过,他们就会拿起武器向我们冲来。而那时,我们将陷入两面作战的境地。” 百里大夫和车敬一左一右的坐在燕十八对面,马车很是宽大,百里大夫坐在左边,把车窗拉下来,他和车敬隔着半条腿的距离,在如此寒冷的冬天里,为了取暖,动物们都会紧紧的抱成团,然而百里大夫和车敬不会,就如同他们站在朝堂里,一左一右,总是隔着永远也不能弥补的鸿沟。对此,燕十八喜闻乐见,燕国很大,封臣众多,上左大夫与上右大夫若是站在了一起,那才是需要头痛的一件事情。百里大夫已经五十有八了,却依然精神抖擞,他穿着宽大的黑袍,戴着一顶三寸墨冠,说话时总是慢吞吞的,显得智珠在握。看上去,他比燕十八更像一位万乘之君。 燕十八缓缓的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他在等他的上右大夫开口。很多时候,他不需要说话,只需要装模作样的聆听。自从管离子死后,燕国的上卿之位便一直空缺,上左和上右大夫都是角逐上卿的有力人选。 果不其然,燕十八还没有说话,上右大夫就忍不住了,他说道:“如果在冬天发动战争,那么可想而知,冰封堡会成为血的海洋,那不仅是北狄人的血,还会有无数的燕人之血,打一场两败俱伤的战争,这并非智者所为。况且,伐楚誓在必行,那是正义之战,在此之前,我们得积蓄力量,足够的力量。这个冬天,不该有战争。” “正义之战?” 百里大夫嗤之以鼻,他冷冷的看向右边的车敬:“燕人无惧,燕人的血,流的是铁。燕人从来都不会畏惧战争,但是‘正义’二字只在燕国的土地之上,或是为了替燕国夺得土地,那才是真正的正义。” 这就是百里大夫看不起车敬的原因,这些墨家子弟向来都是一个样子,以前的殷雍是这样,现在的车敬也是如此,他们总是把正义与仁爱挂在嘴边,却忘记了大争之世的准则。在百里大夫的心里,他们写写字可以,记载燕国的历史也可以,甚至还可以著书立说,就像那些周游列国的老夫子一样,但是却不该站在朝堂上指手划脚,二十多前灭亡的殷国就是最好的明证。 车敬一张气得通红,冷声道:“正义即是正义,不仁不义之人必遭天下人群起而攻之。” “群起而攻之?” 百里大夫冷笑:“群起而攻之确然不假,但是伐楚之后又当如何?必然会有第二个楚王,第三个楚王,越来越多的楚王。南楚称王只是一个开始,永远也不会结束,有朝一日,燕国亦当称王!” 风声静默了,怀里的暖炉也逐渐冷却,车敬扬到一半的手颓然的落下,百里大夫依旧冷冷的笑着。燕十八又把车窗推开,朝堂上有人主张全力伐楚,有人主张倾力灭狄,每天他们都争来争去,争得脸红脖子粗,斯文尽扫,然而却没有人知道,每当这个时候燕十八都听得昏昏欲睡,却不得不睁着眼睛,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样子来,这实在是件令人很不愉快的事情。不过,百里大夫说得也不无道理,三百八十年了,天下诸侯等了足足三百八十年,多少诸侯湮灭在这大争之世,多少英雄为此而沉沙折戟,那一顶王冠就悬在苍穹之上,而头顶的苍穹是那么的不高不可攀,就连诸侯之长的雍公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然而如今,一切都变了,南楚称王了,天底下终于有了第二个王,欲望之门霍然大开,没有人能经得起它的诱惑。 “称王之后又会是什么?”燕十八问道。 百里大夫与车敬面面相窥,但是却不能回答他的问题,就和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想过天底下会有第二王一样,当然也就没有人想过高过于王的又会是什么,昊天大神吗? 头顶的天空惨白无色,大雪纷纷,把天与地都冻结,风雪扑面而来,寒冷如影随形,可是燕十八却觉得身心无比的通畅,就好像第一次赤裸裸的降生在这个世界上。权力与欲望真的是没有人能抗平衡吗?脖子越来越冷,燕十八眯着眼睛看向远方,钟离城被大雪掩埋了,高高的哨塔林立在城墙上,像是白色的树林一样,在那树林之中飘扬着一面大旗。 那是一面玄鸟旗,扑天盖地的大雪也不能掩盖它的身姿,它在风中张扬。看着它,燕十八觉得心跳越来越快,胸腔中的那颗心不停使唤的撞来撞去,把他一张脸撞得通红,他仿佛感知到了什么,却又模棱两可。正是这种蒙蒙胧胧的感觉让他难以自己,比思念安国的百灵鸟还要让人心潮澎湃而莫名神伤。 过了很久,燕十八紧紧的搂着青铜暖手炉,看着漫天的大雪,淡然说道:“或许,有一天,我会让玄鸟把它的光辉洒在我所能看见的任何地方。” “君上!!” 上左大夫与上右大夫神情一震,然后‘扑嗵’一声拜倒在燕十八的面前,久久不能言语。 “不过现在还是冬天,等到春暖花开,阳光普照的时候,我想,它会失现的。” 脸上的潮红一点一点的褪去,无比璀璨的眼睛慢慢的黯下来,怀中的青铜手炉冷得有些粘手了,燕十八把它放在地上,背靠着车壁闭上了眼睛,若是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他的胸膛正在微微起伏。 百里大夫与车敬没有再争论,他们听着风声,看着漫无边际的大雪,看着面前的燕十八,眼神越来越炽烈。 并不庞大的军队向钟离城驶去,箭塔里的士兵看见了玄鸟旗与六驱马车,赶紧抬起冰冷的号角,吹响了震天荡地的号角声。 第两百二十五章 血债血偿 当你看见比别人更远的天空时,总会有不可知的危险等着你,因为你生而非凡--摘自《中州列国志-燕王传》 钟离城是座背叛之城。当希望变成绝望,背叛因此而生。自从钟离洪虎背叛了燕国之后,燕十八清洗了此城,但凡参予其中的钟离氏族人都被燕十八杀了个干干净净,钟离洪虎除外,而现在的钟离城再不属于任何一位领主,城内的最高长官是令尹,钟离洪福是现任令尹。 铁匠是一名刺客。 铁匠铺位于令尹署的旁边,视野开阔。天上下着大雪,街道上行人寥寥无几,只有一群士兵挺着长戟来回巡逻,一只狗冻死在铁匠铺外,看样子它已经死了很久,两只老鼠趴在上面咬着死狗的耳朵。 炉子里的火熊熊燃烧着,铁匠光着膀子拉动着风箱,扑天的大雪飞不进铁匠铺,它们在门口融化,在地上化成零乱的水渍,挂在梁上的各式铁器被风撞得叮当直响。 当雇主来临的时候,铁匠正把一块老铁投入炉子里。 “他来了。”雇主说道。 黑色的铁块慢慢的化成了流动的水,铁匠把铁水引入模具里,等铁水自然冷却,把里面的长条形铁块取出来,放在铁磨上,然后抡起锤子砸击着铁条。一溜汗水从铁匠的脖子往下流,在臂膀上与另一窜汗水交融,滴入旁边的火炉里。 “他应该死在钟离城,为死去的人陪葬。” 雇主是个身材魁梧的人,他浑身上下都笼罩在黑色的袍子里,严格说来,那并不是一件袍子,而是一件由烂布和不知名的羽毛构成的蓑衣,上面爬满了各种脏东西,有已经结疤的泥痂,也有几片烂草叶,甚至还有一坨马粪挂在上面。 “燕十八,仲夫离,他们都该死。” 铁匠没有说话,雇主走到炉子旁边,蹲下来,把头上的烂布揭开,火光照耀着他的脸,那不是一张人脸,鼻子没了,只有两个血肉模糊的孔,眼睛只剩下一只,眼皮和眉毛就像一团稀烂的浆糊,嘴巴上的烂肉互相纠缠着,伴随着说话时的声音一下下的蠕动着,就像一条条恶心的虫子。 “这是你的酬金。” 雇主翻开烂袍的下摆,从里面取出一个大大的布囊,那布囊很是干净,系口松松的敞开着,耀眼的光芒从里面泄出来,借着火光可以看见,里面有鸡蛋大小的明珠,有色彩斑斓的宝石,也有整块整块的铜金。这么一个大布囊可以买下几十个铁匠铺了,当然也可以卖下无数的奴隶。 “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炉子里的火跳动着,雇主蹲在火口旁烤火,却不敢看里面的碳火,脸上的烂肉不住的颤抖着:“为了复仇,我烫烂了我的脸,也是这么一盆火,它就在我的面前大笑,我把头埋进去,我能听见那种声音,那是一种很美妙的声音。它告诉我,我得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把敌人也投进来,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恐惧。” 通红的铁条在铁匠的锤子下变软,变冷,变硬,铁匠不时的把它投向水盆,激起一团团雾气,又不时的把它扔入炉子里,让它变红,再次变软。如此反复。 雇主有些不耐烦了,他已经等待了很久。 “死士们会想办法拉拦住他的马,也会为你打开一条通道,你的母亲我已经命人送走,她有了另外一个身份,她将在雍都安享晚年。你不用担心,她会拥有一片土地,有五十个奴隶代替你侍奉她。” 铁匠仍然没有说话,汗水从他的脸上滚下来,一滴滴往下滴。 “你还在犹豫什么,我的儿子!” 雇主突然加重了语气,他在炉子口抬起脸来:“看着我的脸,我的儿子,我是你的父亲。” “父亲?你从来都不是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已经死了。”铁匠凝视着雇主那张被火烧烂的脸。 “没有我,就没有你。不论如何,你身上流着我的血,就是我的儿子。如今,你的家族遭到了灭顶之灾,仇人正在嘲笑着我们,我们必须得以血还血。” “那是你的家族,不是我的,我的母亲是一个奴隶,我也是一个奴隶,从来都不是钟离洪虎的儿子。尊贵的领主大人,我说得对吗?或许不对,你现在已经不再是钟离城的领主。”铁匠的声音很冷。 听着铁匠的话,雇主勃然大怒,他想站起身来,一个耳光扇过去,但是他却忍住了,第一次迎视着炉子里的火光,说道:“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奴隶,我当初就不会把你送去墨渊山,你也不会学得一身杀人的本领。如今,你却来嘲笑我,嘲笑你的父亲。” “本领?那并不是我想要的本领,我只想安安份份的打铁。领主大人,你是不是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我在你的眼里,就是一个杀人的工具?拿走你的钱袋,让你的那些杀人工具去为你完成杀人的任务吧。” 铁胎烧红了,铁匠把它取出来,面无表情的提起锤子,重重的砸击着它,火星四溅。雇主沉默了一阵,贴着肉丝的眼球转动着,反衬着炉子里的火光:“如果死士太多,他会察觉,燕国的黑武士虽不如齐国的黑骑士强大,但是仍然不可小觊。我的儿子,我现在不是在乞求你,我还活着,你的母亲也还活着。如果你想让她继续活下去的话,你就应该去履行身为钟离氏的职责。” “你威胁我?” “我不是在威胁你,我只是在告诉你,你没得选择。” …… 钟离城是一座雄城,也是一座四战之城,城墙上到处都残留着战争的痕迹。巨大的城门上凹凸不平,有些地方曾被烈火焚烧,裸露在外的木头像焦碳一样发黑,有些地方的铁皮已然残缺不全,洁白的雪花镶嵌在上面。一队骑兵从城里奔出来,挺立在风雪之中,雪花落在戟尖上,甲胄上。 燕十八的车队驶向钟离城。 现任令尹钟离洪福等侯在城门外,依然是一身宽袍高冠,看样子并没有因为钟离氏的灭族而受到波及。燎亮的号角声足足响了十六声,这是迎接国君的最高礼仪。城内的百姓知道燕十八来了,纷纷从屋子里钻出来,走到大街上,朝着车队行着注目礼。并不是他们有多爱戴燕十八,而是他们都想看看这个刽子手的模样,是的,在钟离城的人眼里,燕十八已经由一个胆小怯弱的傻子荣升为刽子手。那一场清洗,足足进行了大半个月,城里的人口也锐减少了两成,其中不乏他们的亲人。 没有声音,除了风声。 所有人都静静的看着车队驶来。 一排排顶盔贯甲的骑士和甲士分列在大道两旁,用长戟和铁剑构建起了一堵铁墙,然而这是多余的,没有人欢呼,也没有人推搡,更没有人冲撞车队,大道两旁的人们就像没有生命的雕塑。雪花落在城头上那残缺的牛与马的雕塑上,也落在这些人的身上。 燕十八把车窗推开了一条缝,面对这样的场景,他并不觉得吃惊,也不觉得后悔,清洗的命令是他下达的,自从燕国建国以来,便没有被领主真正的背叛过,钟离城是第一个,钟离氏也是第一个,既然做了第一,便得承担这史无前例的后果,就如现在的南楚。如果可以重来,燕十八仍然会选择杀人。 有时候,杀人是为了活人。 可惜还有一个漏网之鱼,仲夫离始终不肯交出钟离洪虎。 风雪肃杀,满城的人看着燕十八。进城之后,两辆战车并排走在了前面,战车上的甲戟士与弓箭手警惕着四周,重装单骑和剑盾手把燕十八的六驱马车围了一圈又一圈,车队龟速前进。 车队一点一点的向前方驶去,大道两旁的人没有动,目光却随着车队的移动而移动,他们仿佛在等待着什么。钟离洪福代替了燕十八的车夫,正在行使为国君驱车的义务,他的眼皮不住的跳动着,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着他。 从城门到令尹署这段路程很是漫长,不过,是路就会有终点。 就在掌旗兵即将勒马的时候,突然之间,战马失蹄!那匹高大的黑马在雪地里猛然一个趔趄,然后‘碰’地一声栽倒在地,并且把掌旗兵死死的压在肚子下面。与此同时,一支利箭呼啸而来,狠狠的扎进了掌旗兵的脖子。掌旗兵捂着脖子,眼睛瞪得浑圆,他想把箭拔出来,然而浑身的力气已然消竭,血水从手指缝隙冒出来,染红了臂甲,染红了惨白的雪地。 祸不单行,三条绊马索从雪地里弹起,那些绊马索上栓着铁刺铁勾,战马拉着战车向前冲去,马腿被铁刺和铁勾拉得鲜血飞溅,一辆战车侧翻在地,后面的战车撞上了它,两辆战争叠在了一起。 时间静止。 披着雪色大氅的死士踩着雪地从两旁奔来,他们没有大喊大叫,干净利索的把剑插入两辆战车上的战士的脖子里,背心里。 “有刺客,保护君上!” 十名重装单骑怒吼着,挥舞着手中的铁剑冲向死士,然而,迎接他们的却是更多的绊马索,他们纷纷坠在地上,因为身上的甲胄太重,一时翻不起来。死士们朝着燕十八的马车冲去,对那些在雪地上滚来滚去的重装骑士视若无睹。 “挺盾,挺盾!” “放箭,放箭!” 铁盾一层层架起来,剑盾手们在盾牌缝隙里看着奔来的死士,目光冰冷如死。弓箭手们引弓搭箭,一排齐射,茫茫的白雪里爆起一团团血花。可是,死士就是死士,他们仍然在冲锋,用身体撞击着盾牌,用血肉之躯迎接冷寒的剑锋。这些死士的剑术极好,只要有一点空隙,他们就会在临死之前把剑送入剑盾手们的脖子里、眉心里。 剑来箭往,不断有人倒下,却没有人惨叫。盾阵在不断的缩紧,不过却仍然牢不可破。剩下的重装骑士驱马冲向那些死士,把剑无情的砍入他们的脖子里,热腾腾的血水融化了地上的雪,很快又与雪水混合在一起。 “呃啊!” 头顶上响起了一声爆喝,一个身材无比魁梧的人在屋顶抡起了一具大铁锤,那铁锤足有面盆大小,被他抡得越来越急,然后脱手而飞,正正砸中燕十八的马车。马车摇晃了两下,轰然散架。六匹战马惊叫着,向四面八方冲去,把盾阵冲得七零八落。燕十八滚倒在雪地里。 “血债血偿!” 那人抓起插在屋顶的一支长柄阔斧,从屋顶上一跃而下,将一名剑盾手从上到下一剖两半。 第两百二十六章 长着獠牙的燕十八 那是一柄奇怪的阔斧,前后两刃,斧柄长达一丈二尺,竖起来比燕十八还要高大。 燕十八从地上爬起来,十几名剑盾手将他环围,前面也挺着一堵薄弱的盾墙,被惊马冲散的剑盾手正在赶来,重装骑士们也想勒马回来,但却被仅余的死士们死死的缠住。那人提着长柄战斧冲进盾阵里,左冲右突犹如砍瓜切菜,他的力量奇大无比,战斧划过的地方人头乱飞。悍不畏死的剑盾手们并没有后退,后面即是君侯,他们无路可退。弓箭手们想要放箭,但是却找不准那人的位置。 那人就像一头不知疲倦的爆熊,他在人群中撞来撞去,每一次重重的撞击必然会响起一声闷哼,随即便是热血蓬洒,几个呼吸间,他已经成了个血人,浑身上下都滴着粘稠的浓血。燕十八心跳如雷,那人的目光始终锁定着他,那是一双狠戾无情的眼睛。燕十八颤抖着抽出腰上的剑,看着那人离他越来越近。 “挡我者死!” 那人猛然大吼,反身一个旋斩,把长柄战斧砍入一名剑盾手的肩膀,血水喷了他满脸。就在此时,背后的剑盾手把剑扎入了那人祼露着的后背,这是那人第一次受伤,但是他却并没有停顿,也没把背后的剑拔下来,反身一斧砍死了背后的剑盾手。 薄薄的盾墙被冲破了,那人提着带血的斧头大步奔向燕十八。弓箭手们开始放箭,他把斧头横在脸前,挡住关键部位,箭矢撞上了斧头,叮叮当当的落下,有两支箭插入了他的手臂,其余的通通掉在地上,因为他穿着样式奇特的甲胄,那是几面粗燥而厚重的铁片,两片护住胸口,一片护住小腹。 十五步的距离,弓箭手们来不及放第二轮箭射他的腿。 刺杀,成亡就在一瞬间。 “杀!” 一名重装骑士终于赶到了,奔腾的战马挟裹着巨大的力量撞向那人,骑士手中的重剑狠狠的向他斩去,重剑与斧头交接的一霎那,火星滋滋乱溅,那人喷了一口血,身子歪了两下,然而还没有等燕十八松上一口气,就见那人猛地矮身,重剑削走了那人肩头上的一片肉,他却因此而卸力,双手抓住战斧猛地一旋,战马的两条前腿与身子分离,骑士滚倒在雪地里。 “杀!” 那人并没有去杀地上的骑士,而是双腿猛地一蹬,弹射而起,连人带斧砸向燕十八。那人背后中剑,手臂中箭,肩头白骨与血水混杂,看上去就像一只血淋淋的刺猬,又像天神降临。 落地的那一瞬间,盾牌乱飞。那人狠狠的盯着燕十八,右手抡起带血的斧头,嘴巴微张,露出了狰狞的牙齿,看上去,他是想来个斜斩,把燕十八斩成肉片。 死亡,死亡如此之近。 燕十八想要转身就跑,可是身后是马车的残骸,他已经无路可退,突然之间,或许是出于生存的本能,也或许是太过害怕,燕十八随便抓住一个人猛地一推,于是乎,那个倒霉的家伙代替了燕十八迎上了那人的斧头,斧刃从倒霉鬼的左肩砍进去,斩裂了胸口,拉烂了肠子,又从右腰切出来,血肠流了满地。 “唰!” 就在此时,燕十八终于递出了手中的剑,那是一柄细剑,并不宽大,也不厚重,与燕剑大异,然而它却极为锋利,它扎入了那人的喉咙,从粗壮的脖子扎进去,从脖子后面穿出来。 天神的血也是红的,冒着热气的血液从伤口处溢出来,沿着剑尖一滴一滴往下淌。那人拄着长柄战斧,身子不住的摇晃,终于,他站不住了,抓着斧柄一点一点的往下软,最终跪在了地上,但是他仍然仰着头,看着燕十八。 燕十八颤抖着,眼神一派茫然。 生与死的距离就是那一霎那,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下,谁都会茫然。 那人裂着嘴巴无声的笑起来,他不张嘴巴则已,一张嘴巴,血水就如缺了堤的河,一股一股的往外直流。这时,一支箭飞了过来,扎入了那人的眼睛里,就是这最后的力量使那人向后倒去,倒在雪水与血水里。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雪花一片一片的落下,落在那人的眼睛上,落在斧头上,落在血泊里。燕十八拧着剑,像筛子一般颤抖,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语。没有人能回答他,当然他也不需要人回答。是啊,差点就夺走了我的生命,使我再也看不到春暖花开时的太阳,而我却不知道你的名字。刺客无名。 死士死光了,血水染红了雪地。断了腿的战马仍然在悲吟,它的主人深情的看着它,与它一起流泪,它失血过多,已经救不活了,主人蹲下去,蒙着它的眼睛,把剑插入它的脖子里。 所有人都在静静的看着,包括那些冷漠的钟离城人。这一场突袭来得太快,快的让人一时半会反应不过来,杀戮却已经结束。 “君上!” 马车的残骸里爬出了老车敬,上右大夫的头冠不知去了哪里,披头散发像是一个乞丐,他按着血淋淋的额头匍匐在燕十八的面前,顺便瞅了一眼那代替燕十八而死的倒霉鬼。倒霉鬼的死相很难看,任何一个人被剖成两半都会很难看,他倒在紫红色的血泊里,眼睛依然睁着,死不瞑目,头上戴着板冠,身上穿着黑色的宽袍,他是百里大夫,百里冰燕的父亲,燕十八的翁丈,燕国的上左大夫。 “君上!” 护卫骑士们翻下马背,柱着剑跪在地上,他们无比羞惭,在最为关键的时刻,他们误判了战局,跑去歼灭那些死士,致命燕十八险些丧命,按照燕国的律法,他们都得一死谢罪。剑盾手们也在看着燕十八,他们的眼神很是怪异,既惶恐又茫然,他们都看见了那一幕,没错,就是燕十八把老百里推出去的,就是燕国的万乘之君把自己的封臣给推出去的,封臣为封君而战死,这无可厚非,并且是莫大的荣耀,然而,却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剑盾手们看着燕十八,没有跪下来。 “哈哈哈……” 有人在冷笑,那声音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或许是那些离得较近的剑盾手,也或许是大道两旁围观的人群,更有可能是已经死去的刺客。大雪簌簌而下,站在人群中的燕十八却感觉不到寒冷,但是冷汗却在滋发,它们从脚底冒出来,往上爬,一直爬到背心。 突然,燕十八倒了下去,倒在刺客的身旁。 雪停了,月亮升起来,天上的月亮就像被狗啃了一口,然而这并不影响它将光芒播向大地。它冷冷的注视着钟离城。大道上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雪水和血水都消失一空,令尹公署灯火通明,到处都是巡逻的甲士,到处都是铁甲磨擦的声音。 青铜玉树灯上吐着十五缕光,火舌像妖娆的少女一般婉转,燕踏兰花熏香炉上燃着香,弯弯绕绕的徐徐而起。燕十八躺在帷幄深深的床上,满头大汗,面如金纸。八名侍女跪坐地上,干净明亮的桐油地板上倒映着她们的面容与身姿。 “怕死并没有错。” 燕十八闭着眼睛,说着梦话,也不知他梦到了什么,汗水浸湿了枕头。一名侍女犹犹豫豫的站起身来,用被热水浸泡过后的丝巾替燕十八蘸着额头上的汗水,动作极其笨拙,她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侍女,动作本该温柔而轻灵,但是此刻她却非常害怕,害怕这个躺在床上的男人,尽管他长得很好看。 “怕死并没有错!” 猛然,燕十八一把抓住侍女的手腕,睁开了眼睛。侍女吓得浑身一个哆嗦,下意识的便想跪倒在地,但是手腕却被燕十八紧紧的拽着,她跪不下来,眼泪汪汪的看着燕十八,想哭又不敢哭。 侍女们都怕燕十八,白天的那一场杀戮早就传开了,有人说燕十八是魔鬼,一口咬烂了刺客的脖子,也有人说燕十八是个嗜血者,他咬死了刺客之后又咬死了上左大夫,据说,他还吃人的内脏,满地的血肠就是罪证。 “我没有獠牙,也不是胆小怯弱的懦夫。” 侍女不敢与燕十八对视,她看着他的嘴巴,想看看他倒底有没有獠牙,有獠牙的会咬人,没獠牙的应该不会。 “君上!” 车敬的声音在屋外响起,上右大夫的脸色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白,按理说,上左大夫死了就再也没人和他争夺卿相的位置,他应该为此而感到高兴,可是此时他却是一幅忧心忡忡的样子。 车敬的到来使侍女如蒙大赦,燕十八终于松开了她的手腕。她一轱辘的跪倒在地上,牙齿不由自主的打颤,虽然燕十八没有獠牙,不过依然可怕。 “都出去。” 燕十八的声音很虚弱,侍女们退出去了。老车敬走到床前,跪下来。 “我死不了。”燕十八说道,他努力的挤出个笑容,可是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外面的人都在说,说我是一个魔鬼。” “君上,那些人都是无知者与用心可疑之人。孔老夫子曾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君上安心养病,一切自有老臣。” “你说错了,孔老夫子说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君上……” 青铜玉树灯上的火舌爆了一下,发出‘噼扑’一声响。上右大夫一脸凝重的看着燕十八,只不过说了短短的几句话,燕十八便似耗废了不少的心神,胸膛急剧的起伏着。 过了很久,车敬道:“君上,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君上不必为此而自责。如今之计应该立即赶回燕京,以防不测。至于那些心怀异志的将士,君上应该……”嘴巴蠕来蠕去,终于说出了一个“杀”字。上右大夫是墨家子弟,平生最讨厌杀戮,可想而知,说出这个字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艰难。 “杀?” 燕十八自嘲的笑了一笑:“杀得一人,杀不得千万人,满城人。” 车敬的眼底缩了一下,欲言又止。 燕十八道:“老师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如此无情,不是仁厚之君?” “老臣并无此意。”车敬道。 说是并无此意,可是燕十八却从自己的老师的眼里读出了正是此意,不过,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去辩驳了,只要他还没死,雍都就势在必行,那不是燕十八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燕国的未来,至于拥有强大力量的百里氏,百里氏…… 燕十八说道:“在温暖的春天来临之前,凛冬总是如此寒冷,要想看到春暖花开,就必然得承受这寒冷。”说完这话,燕十八睡下了,气若游丝。 第两百二十七章 一心逃跑的奴隶和想要洞房的新娘 生而为人,手足相同,命运却各不相同——摘自《中州列国志-殷王传-血凰王别传》 黑不隆冬从头顶飞过,它正在追逐一只落单的麻雀。小虞骑在马上,看着它越飞越远,远远的扎向天边的碧落要塞,那是大雍在最西边的军塞,远远一看,就像是个褐色的巨人蹲在地平线上,千万年不变。 从西到东足足走了两个月,终于进入了大雍的境内。小虞从龙涎堡出发,在那里她打败了扶风择翼,把龙涎堡纳入了殷国的版图,有了坚不可摧的龙涎堡,在东南面,新生的殷国就有了强大的屏障,使她可以放心大胆的去雍都。现在,那位龙涎堡的领主大人,小虞的奴隶正在替她掌旗。 旗子很沉重。 扶风择翼扛着旗子走在马队的最前面,他穿着一身普通的铠甲,座下是一匹杂色马,看上去一点也不威风。至于他那套闪闪发光的铠甲去了哪里?当然是被小虞给剥掉了。按照古老的传统,贵族之间的决斗,获胜的一方有权利拥有失败者身上的财产,当然,仅限于身上的财产,不过那就已经够了,因为那财产包括失败者的生命。迄今为止,扶风择翼仍然忘不了小虞抓着他的头盔,把剑架在他的脖子上的场景。然而,在那一瞬间,他却嗅到了一种独特的味道,那是一种香味,冷浸冷浸的,极是好闻。 “头要正,胸要挺,眼要直。” 小虞的侍卫长铁丘黎走在扶风择翼的身边,自从扶风择翼代替他为小虞掌旗以来,他就负责训练扶风择翼,这个贵族大人蠢得很,就连旗子都扛不好,而且还怎么教都教不会,这面青龙大旗由他扛着简直就是一种侮辱,你看,他把旗子扛得歪歪斜斜,风一吹来,旗子就像烂布一样缠在旗杆上,东倒西歪。 “眼要直,你往哪看呢?” 风里送来了一阵幽香,扶风择翼的鼻子极灵,他嗅到了这种香气,忍不住的就想回头看。铁丘黎冷寒着一张脸,训斥着他。侍卫长已经很不耐烦了,他抽出腰上的剑拍打着旗杆。 有个秘密。 扶风择翼心里有个大秘密,但是他不敢说。 “择翼,你在傻笑什么?” “我在笑天上的鸟。” “天上的鬼车鸟有什么好笑的,那可是死亡的使者,听说它吃人肉。” “它有一个可笑的名字,黑不隆冬。” “黑不隆冬有什么好笑?” “你不懂。” 瞅着侍卫长离开的空档,管落风骑着马缩头缩脚的靠近扶风择翼,俩人举头向天上望去,鬼车鸟正在上窜下跳,扶风择翼的脸上挂着神秘的笑容,管落风则是一脸的茫然,当扶风择翼被小虞用剑架着脖子时,他提着剑想去救扶风择翼,结果是悲惨的,他被小虞一拳头轰趴在地上,足足昏睡了两天才醒来。于是,他也成了小虞的奴隶,属于小虞的私人财产。现在,他正在尽一位奴隶的本份,追随主人一起去雍都。因为身份急剧的转变,让他一时半会很难接受,所以他看上去傻傻的,比扶风择翼还要傻。 “行军途中,不得窃窃私语!” 侍卫长骑着马奔来。 “黑不隆冬有什么奥秘?” 管落风嘟嚷着走开了,他知道,侍卫长看不惯他,每次看他的时候都是翻着白眼,他可不想被那木头脸训斥。听说,这侍卫长以前是个铁匠,一个打铁的铁匠怎么能懂得我的悲哀呢?雍都倒是个好地方,那是天下的中心,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等到了雍都,或许我就可以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离开。是的,是离开,而不是逃走。离开之后,我要去齐国,去即墨城看看,至于择翼,他现在就是一个傻子呆瓜,好像很乐意做个掌旗兵,我还是不要告诉他,免得他管不住嘴巴,等到临行之前再说。 就这样。 管落风已经决定了,他要走遍中州大地,看尽天下美女,可不是做个奴隶。 “这个书呆子肯定是在想着逃跑!” 小虞骑在马上,管落风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她都看在眼里,这个书呆子一直想逃跑,但是却苦于没有机会,或许,我应该让他彻底的绝望,在他的手腕上和脚腕上烙下我的烙印。 “侍卫长!” 小虞唤了一声,正在教训扶风择翼的铁丘黎立即策马而回,就连熊战都凑了过来。这次前往雍都,小虞只带上了熊战和五十名护卫,再有就是她的两个奴隶,姒英和霍巡他们得留在殷国,如今的殷国还不太平,没准那一天,已经陷入疯狂的宋伯约还会再来,必需得有强大的力量防守和巩固已得的土地。公孙一白还在宋国的阙城,据说,因为冬天的到来,宋国与西戎人的战争陷入了焦作状态,西戎人被宋国的十三万大军挡在了落日山下。至少在这个冬天,不论是宋伯约还是西戎人都难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小虞细细的吩咐了一阵。 铁丘黎领命而去,经过管落风身旁时,冷冷的看了他一眼。熊战提着战锤绕着管落风转了一圈,裂着牙齿直笑。管落风低下了头,瑟瑟发抖,但却会时不时的把小虞瞟上一眼。小虞在冷笑,她不得不带上扶风择翼,龙涎堡刚刚归降,她可不敢轻易的把自由赐还她的奴隶,至于这个书呆子纯粹就是一个多余的附加值,小虞根本就不在乎他。不过,如果真让他成功的逃跑了,那也显得我太过无能,太过仁慈了。 “我可不是白狼王。我只是一个女人。” 小虞摸了摸嘴唇上的小胡子。黑不隆冬终于追上了那只麻雀,它把麻雀衔在嘴里,从天上飞下来,落在小虞的肩甲上。 巍峨的碧落要塞越来越近,它挺立在半山腰上,没有城墙,一株参天古树上飞扬着桐日大旗,四面八方的马队沿着八条盘肠小道蜿蜒而上,其中只有一小部份是各国的商人,其余的大多都是一方诸侯,马队或大或小,从另一种角度彰显着诸侯们的实力。各式各样的旗帜在风中张扬。 “宝石旗,夫君快看,那是宝石旗。” 在那些诸侯们的旗帜中有一面旗子格外显眼,那是一面华丽的旗子,上面绣着一座金光闪闪的宝石之城,这是祈国的标志。看见了这面旗帜,坐在马车里的祈冰欢快的叫起来,两只眼睛都笑成了一对月牙儿。她趴在车窗上,脸上红朴朴的,模样娇俏小巧。 “我就说嘛,我们肯定能遇上君父。” 豌豆小新娘从马车里走出来,翻上了一匹小母马,巧笑嫣然的指着宝石旗。小虞皱起了眉头,就和她不得不上带上扶风择翼一样,她不得不带上她的豌豆小新娘,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实在无法拒绝小新娘的要求。从龙涎堡得胜归来之后,小新娘使出了浑身解数勾引小虞和她洞房。每天,小新娘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用束胸把胸膛束得高高的,还露着雪嫩嫩的一片嫩白,在小虞的面前骚首弄姿,真的是极尽诱惑之能事,然而,小虞却一直没有和她洞房。为此,小新娘病了,一病不起,险些蒙受昊天大神的感召。小虞急坏了,其实要不是她是女儿身,她也会爱上这个玲珑小巧,温柔体贴的小新娘,奈何事与愿违呀。 那时,小新娘眼泪汪汪的对小虞说:“夫君定然不喜冰儿,如今冰儿要死了,再也看不到夫君了。” 看着楚楚可怜的小新娘,小虞也是柔肠百结,只得安慰她:“别担心,你会好起来。” “好不起来了,夫君不喜冰儿就好不起来了。” 小新娘惨白着一张小脸蛋,泪水一颗一颗的往外冒。面对那样的场景,就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温柔起来,但是小虞却只能选择沉默,因为她总不能真的和小新娘洞房。就在那时,小新娘提出了个条件,她要和小虞一起去雍都,要在自己最美丽的时候,用最后的时光陪伴着心爱的夫君,话说回来,自从她们成亲之后,也的确是聚少离多。小虞只能答应了她,谁知,一旦答应她之后,她便荣光焕发,再也不是一副病殃殃的样子。 如今看来,这个豌豆小新娘不好对付呀,该死的小黑,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会是这样,所以一直躲在阙城不肯回来? 小虞越想越怒。 “哈哈哈……” 祈侯的笑声从远方传来,一群骑士环围着他,祈胖子比以前更胖,他站在一辆六驱马车上,看着小虞和自己的女儿,一张脸笑得稀烂。就在小虞从殷丘出发的时候,这胖子派人送来了一百辆崭新的战车,真的是财大气粗。而对于胖子来说,他对自己的眼光非常满意,更是无比自豪,试论天下,谁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建立一个诸侯国?前数三百年,没有!后推三百年,必然也没有。 “君父,君父。” 豌豆小新娘见了胖子,就像受了委屈的小鸡崽见了老母鸡一样,眼睛一眨,两颗晶莹的泪珠从长长的睫毛上滚下来。她朝着父亲奔去,奔到一半却突然想起这样非常不妥,如果自己跑去向父亲哭诉,那么,夫君肯定会很难堪。为了不让夫君太过难堪,她只得勒住了小母马,回过头来,可怜兮兮的看着小虞。 “唉。” 小虞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