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厄运临头 我所要给大家讲的故事,从一次“艳遇”开始。 那天星期二,我照常去上班,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抬头看人行横道亮着红灯,我便很守规矩的站在路边等。 因为是上班的高峰期,身边才几秒钟就聚集七八个人。 忽然,一股特别浓烈刺鼻的香水味袭来,原本对花粉过敏的我,当即忍不住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 紧跟着,一个柔软的身体,紧紧的贴在我的背后。 我不禁浑身一震,作为一个血气方刚,二十冒头的健康成年男子,心里有某种念头蠢蠢欲动。 无需去看,单凭后背传来富有弹性的触感,我猜测,那必定是一个体型丰满,凹凸有致的年轻女子。 好嘛,敢不敢挨得再近一点…… 常听说公交车上人满为患,那时候最适合别有用心的人揩油什么的,没想到我贾某人在大街上也能有如此的艳遇。 关键还是美女自己送上门! 而如此亲密的接触,我再没任何表示的话,只能证明我的脑袋被驴给踢了。 于是我趁机将身体朝后微微一倚,有个词叫什么来着,半推半就! 美女投怀送抱,我自然笑纳。 “啪” 身后陡然一松,还没等我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一声清晰的耳掴子,便脆生生的甩在我的脸上。 “流氓!” 我脸上火辣辣的疼,却是彻底懵逼了。 怎么个情况,这就被打了? 然后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扭动着纤细的腰肢从我身边挤过,同时带走一阵香风。我顺势瞄了一眼她的背影,不禁惊叹。 打我归打我,这女人的身材比例没得说,太完美,太让人勾魂动魄! 纤腰,丰臀,大长腿,最关键穿着贴身的短裙,把所有女人的美感展现的淋漓尽致。 事实上,此女走出去的时候,人行横道的红灯仍然还亮着,旁边一个岁数不小的老大爷开始善意的提醒。 “小姑娘,小姑娘,别闯红灯!” 老大爷的话只当了耳旁风,那个身材极为火爆的女子倒是顿了一下,朝后微微侧了半张脸,随即轻哼一声,迈开优美的猫步继续任性的走。 年轻人,就没点涵养…… 我用手揉着脸蛋,心说这女的够奇葩的,兴她碰我不兴我碰她,再说我也没过分的举动啊。算了,谁让自己起了歪歪心眼儿呢。 这边我正想着,刺耳的刹车声陡然响起。只见一辆失控的红色轿跑风驰电掣一般的冲出斑马线,虽然有刹车的意向,却是在这么短的距离根本停不下来。 最终,如一颗红色的炮弹准确的轰在那个倒霉女人身上。 我还在千钧一发之际注意到一点,那个女人其实已经意识到不妙,她想躲开,可是她竟然站在那里动弹不了了,脚下被死死的定住一样! 女人在接触轿跑的瞬间,翻着跟头飞腾起来。 现场一阵惊呼。 等女人落地的时候,她已经摔的不成样子。 汩汩殷红血液流出,然后她还没死,浑身痉挛般抽搐。 一个鲜活的生命即将逝去,我不忍去看她生命尽头的惨状,而是对她撞飞同时爆开的挎包中掉落的东西,瞬间愣住了。 咦,那不是我的东西! 警察到达现场,我把刚才的事情讲了一遍,并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个钱包和一个小铜牌。 临走之时,我连连摇头叹息,想不到此女竟然是个小偷,她刚刚故意贴着我并不是有所企图啊,这根本就是下手前做铺垫。 女人呐,哎,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非得学偷别人东西! 因为等警察来等了一段时间,错过上班时间,再一个,我目睹一场惨剧,已没心情去上班,当天请了假,返回住的地方。 当我躺在床上,刚迷糊一阵,女朋友小蝶打来电话,委婉的问我有没有空,我一听便激动起来,一扫之前的阴霾。 “有啊,我今天休班!” 小蝶还是第一次来我租住的房子,进来后感觉很新鲜。 我让她坐在床边,她显得很拘谨,发觉我盯着她上上下下的看,小脸上飞起红霞,还下意识并拢了双腿,双手交叉放在腿上面。 给她倒茶水喝,小蝶说咱们出去吧。 “别急啊,小蝶,多坐一会儿呗。” 好不容易逮着一次绝佳的机会,又没人打扰,我想跟她亲热亲热。 但我才坐到小蝶的旁边,还没来得及去抱她,小蝶早已敏感的察觉,快速躲到阳台前避开我。 “英俊哥,你养的花真漂亮呢!”小蝶说道。 “是呀,是呀,小蝶,你喜欢的话,都送给你了。” “英俊哥,这是什么东西呢?” “你喜欢就给你了……” 我抬头一看,正是上班路上被美女小偷偷走的那个小铜牌。事后回来,我将它系了绳子挂在阳台前。 说起来,这个小铜牌还有个小故事,前几天跟公司同事郊游的时候,我意外瞄见这小铜牌嵌在一个挺大的木头车轱辘卡槽里,当时觉得挺好看,被我顺手牵羊搞回来。 小蝶既然喜欢,送给她好了。 我站她身后亲自给她戴上,近距离的嗅着她迷人的体香,情不自禁从后面伸长脖子在她那光滑细腻的脸上亲了一口。 …… 和小蝶很开心的嗨了一天,轧马路,逛公园,看电影,手挽着手,那情景简直难以描述,坠入爱河的人都知道,实在太美妙。 这一天完全属于我俩的私人空间,虽然最终我没得逞,只讨得几个湿吻,但我心里挺满足,小蝶早晚是我的,不能心急。 此事冲淡早晨我所经历的凄惨一幕,然后,在第二天一早,我又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早早的爬起来哼着小曲洗脸刷牙上厕所。 而就在洗脸的时候,抬头去看镜子。 说起来,我虽然并非貌若潘安,但也属于五官端正,鼻直口方,可偏偏这回却是没法自我陶醉,只见镜子里一片水雾气。 我伸手去擦上面的雾气,嘎然止住! 在模糊的雾气中间,一副十分奇怪的场面出现了。并不是我所处的环境,而模模糊糊的看到一张床,远远的床上躺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年轻女子。 别说,倒是春光乍现,让人产生无限感想,我瞪着眼试图去看清楚些。 镜头一点点的拉近,我吃惊的发现,那个躺在床上的年轻女子竟然是小蝶! 而紧跟着,我整个人就感觉不好了,因为我看见小蝶的脸色苍白,脑袋那里正汩汩的朝外冒着鲜血,染湿了枕巾,身体也在毫无意识的抽搐。 什么情况! 麻痹的,我怎么有这种幻觉? 我恼怒的把镜面抹了一遍,等镜面清晰,却看见自己一张呆滞无神的脸孔。 晦气,我匆匆的洗漱一下,敷衍了事。 只是,才坐在床上,还没等我情绪完全恢复过来,忽然电话响了。 接通电话,那头传来急促的声音,“小贾,你快来医院,小蝶出事了!” 小蝶出事了! 我的手一抖,手机掉在桌子上。 打电话过来的是小蝶的妈妈,我只问清楚她在哪家医院,便冲出门去。 十分钟后,我打车赶到医院重症监护室。小蝶的爸爸妈妈都焦急的站在走廊里,六神无主,看见我跑过来,小蝶妈鼻子一抽掉下泪来。 “潘姨,小蝶到底怎么了?” 随后我才知道,小蝶一大早在她家小餐馆的二楼阳台晾衣服,却不小心从窗户跌落下来,脑袋摔坏了,失去意识。 我全身发抖的厉害,心里乱成一锅粥。 “潘姨,怎么可能,小蝶怎么会这样,昨天还好好的……” 小蝶的爸爸无奈的摇着头,“小贾,我们也不太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当时我和你潘姨正在楼下照顾客人……” 我的脑袋一片空白,身子瘫软的倒在地上。 为什么,这特么到底怎么了! …… 一周后,小蝶康复出院,她身体状况良好,看上去仍然那么漂亮。 可是,唯一遗憾的是,她的记忆部分缺失,恰好正是我与她交往的那段时间,而她所有的记忆全部截止在两年前高考落榜的时候。 她认识她的爸爸,妈妈和弟弟,甚至包括以前所认识的每个人。 唯独没有了关于我的任何记忆! 一切都变了,当我试图接触小蝶的时候,她表现的非常冷漠,甚至于每次看见我时都远远的避开我! 她不只是不能接受我,还把我当成一个陌路人! 我怀疑是不是上天故意在捉弄我,为什么要给我开这么大的玩笑! 第二章 二包子 三国演义上有一个典故,说孙策临死之前嘱咐,“弟才胜儿十倍,足当大任。倘内事不决,可问张昭,外事不决,可问周瑜。” 我来东市打工,父亲也曾经告诉我类似的话,只说,出门在外闯荡不容易,如果缺钱了,尽管给家里要,一定及时打到你银行卡上。而如果遇到棘手自己处理不了的事,可以去找常胜利。 对父亲的叮嘱,我记忆犹新。 这个常胜利是我们村上的人,论起辈分,他要管我叫舅,而他妈是我们贾家院中的一个姐姐。 小的时候,我还和常胜利一起玩,后来他一家三口进城,才有些疏远。 在我和小蝶接连遭遇霉运后,我倒过头来反复的琢磨,认为问题很严重,一开始是我遇到麻烦,后来小蝶遇到更大麻烦,这些都发生在我身边,显然说不通。 不会其中有什么说头吧。 几经考虑,我向经理请了假。 买了一兜香蕉水果,提着礼物,去找常胜利。 …… 见到常胜利的时候,是在他上班的东大图书馆里,他就像其他学生一样,端着一本书,正孜孜不倦的阅读。 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没好意思打扰他,却留意他看的究竟是什么书。 书皮上有十分醒目的三个大字:鬼吹灯。 让我想不到的是他居然也看天下霸唱的书! 看来有共同语言啊,我凑上前轻轻的拍了拍桌子,笑道:“二包子!” 常胜利不是外人,我们当时都这么称呼他。 “啊!”一听有人叫他,常胜利才猛然抬起头,瞅见是我,嘿嘿一笑,“吆喝,原来是小舅,稀客啊稀客。” 我把那兜水果推到他面前,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二包子,我今天来有事相求……” “此话怎么讲啊,小舅,我该提着东西去看你才对,你快请坐!”常胜利搬了把椅子让我做他旁边,那股热情的劲就甭提了,“咱们可有几年没怎么见面了,听说你毕业在东市找了份工作?” 我便与他寒暄一阵。 常胜利比我要大几岁,从小就属于那种知识渊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物,据说他对历史非常有研究,反正,在大家感觉里,他是个很有学问的人,不然父亲也不会让我遇到麻烦后找他。 我顺便摸起放在桌子上的书,打算看一看究竟鬼吹灯的哪一部,结果,还没等把书摆到面前,就被常胜利一把抢回去。 “别闹,别闹……” 什么个情况,看看书能咋了,而在常胜利把书抢过去的瞬间,我惊奇的发现,他手里的根本就不是鬼吹灯,那不过是用了鬼吹灯的封面! 常胜利周围一瞅没人,老脸一红,小声说道:“小舅,不是鬼吹灯,是西厢记……” 我瞪着眼说道:“西厢记吗,我怎么觉得不是呢,你让我看看!” 自始至终,我也没能把那本书抢过来看,常胜利即便与我争得面红耳赤也不肯松手。 抛开一本无关紧要的书,我话题一转,把我和小蝶最近这段离奇的遭遇跟他讲了。 常胜利认真的听完,皱着眉头沉思片刻,说道:“小舅,我看你和小蝶遇到脏东西了,是脏东西始终缠着你俩。” “那怎么破?” “解铃还须系铃人,凡事都要寻根追源,我认为首先要找到这件事的根源!”常胜利肥胖的脸蛋子抖动几下,抬手示意我,“时间从你和小蝶出事前,一直往前倒腾,一点点的朝回赶,我分析分析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这我也想过,最主要的怀疑就是我和公司同事去郊游那次。 然后,我重点将郊游详细的描述一遍。 常胜利听后轻轻的一拍桌面,说道:“不用说别的了,我看就在这里,你这么滴,跟小蝶沟通一下,然后,我们明天立刻启程,再去一趟你说的那个小山村。” “靠谱吗?” 常胜利一瞪眼,“信不过我咋地,哥们儿在图书馆博览群书七八年,什么不清楚,这回我一定帮你俩把脏东西送走了!” …… 第二天上午,我和小蝶妈还在苦口婆心的劝小蝶,她却说什么不肯出门。 正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路虎越野车闪亮登场。 车子停在小餐馆的门前,车门开启,从车上下来一个头戴礼帽,蛤蟆镜,身穿月白色对襟汗衫的大胖子,脚蹬牛筋底布鞋,手里还拿着一把宽大的折扇。 小蝶妈刚想上前迎客人,那位便摘了眼镜,我一眼认出竟然是二包子常胜利。 真的出乎意料,二包子和昨天低调的做派完全相反,高调的让人吃惊。 我连忙迎上去,说道:“二包子,混得不错啊,都配上高档座驾啦!” 常胜利摇了摇手里的折扇,“非也,非也,座驾是我败家娘们儿滴……” 后来,我才得知常胜利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钓到一个资产千万的富二代,也就是他口里的败家娘们儿。 我问,“外甥媳妇呢,不带着一块儿乐呵乐呵……” “哼,这娘们儿跟我吃不了苦,整天嫌弃我,前几天带着儿子去海南了,那边她家有套别墅……” 我这才知道什么叫做会享受。 东市最热的时候,人家撇下常胜利去度假了。 不久后,我们四个,我,常胜利,小蝶,还有小蝶妈一起出行。 上次郊游的小山村和那几座小山,在东市的西北角,距离东市市区几十里,大概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便来到目的地。 我开始回忆那天的情景,几乎按照原路,重新梳理一遍。 当我们进入一户人家,我想起曾经和同事一起看了一件老式的木头车轱辘,便如实告诉常胜利。 “什么木头车轱辘,我们过去看看!” 常胜利倒是听进心里,非要那边牛圈看看。 上次,我清晰的记得,这户牛圈母牛产下一个小牛犊子,同行的女同事好奇,我们才过去看了一会儿。 然后,牛圈就用那个木头车轱辘当栅栏门挡在那里。 就在我们几个快要走到车轱辘的时候,有个细节让我很吃惊,小蝶突然直勾勾的盯着那个车轱辘,脸色很难看,全身也在瑟瑟发抖,她最终拉住妈妈,两个人没有凑过去。 常胜利却是没注意到这些,精神抖擞,一马当先,赶奔近前,背着手撅着大屁股细细打量。 这个过程持续挺长时间,能看出车轱辘对他吸引力非常大。当看完木头车轱辘以后,他的那双小眼睛直冒贼光,一个劲的追问这家的老太太,“车轱辘是怎么来的?” 老太太有六十几岁,说道:“听说这车轱辘有些年头了,我当年嫁过门来的时候就有……” “老物件,老物件!”常胜利连说两次老物件,便催着老太太把车轱辘卖给他。 可惜老太太的老伴上山放羊去了,她做不了主。 我已经看出来了,老太太不想卖,估摸着以她的看法,一个老式的车轱辘,究竟能值几个钱,还不如挡着这里实用。 老太太躲开了,常胜利才悄悄对我说道:“今天咱们想什么办法也要把这个车轱辘搞到手!” “怎么了,车轱辘还成了宝贝了?” “嘿嘿,告诉你,这可不是一般的车轱辘,你瞅一下什么木质的,铁梨木……铁梨木做成的车轱辘就根本不是本地的手艺!”常胜利神秘的说道:“据我分析,这多半是蒙古人勒勒车上的车轱辘!” 我可对什么勒勒车的车轱辘不感兴趣,我担忧的还是怎么去掉我和小蝶的霉运。 常胜利摸着下巴好像很认真的琢磨一番,解释说道:“兴许这个车轱辘的勒勒车是牛拉的,所以,不伤这家主人,而你不小心碰着了不该碰的地方,沾了上面的脏东西,所以,才被脏东西缠上不放……但有我在,你俩就把心放肚子了吧,我给化解了!” 我能觉出常胜利在敷衍我,因为他现在几乎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车轱辘上。 不用问,二包子除了擅长历史研究,还对收藏老物件有特殊爱好。 稍后,常胜利找老太太要来糯米,坟头土,香灰等东西,自己画了一张让人晦涩难懂的灵符,神神叨叨的在牛圈前摆了个小祭桌,据他讲这是做一场法事,将把脏东西请走! 我将信将疑,却只能信他的。 然后按照常胜利指点,我和小蝶还冲着那个木头车轱辘,磕了头,念叨诸如“你走吧,别缠着我了,我们不是故意的……”此类的话。 别说,在做完法事后,我的脑袋便清醒多了,去看小蝶,她竟然破天荒的朝我笑了笑。 我的心里立刻爽的不得了。 接下来,常胜利等不来这户当家的老头,他说什么不肯走,硬是留在老太太家里对付一顿午饭。 一直到下午,老太太忍不住让邻居叫回老大爷,商量了车轱辘的价格,常胜利最终花三百块钱将其淘得。 第三章 掏粪大叔 回来后,我们请常胜利在小餐馆吃了一顿饭,常胜利一口作出保证,这件事至此将画上圆满句号,再也不会有任何麻烦了。 只不过,在他夸海口之际,还不忘朝门外停放的路虎看一眼,我知道,他肯定不是担心他的豪车被偷,而是担心后备箱一半露在外面的那个勒勒车的车轱辘。 说到车轱辘,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他,上次我和同事去围观小牛犊,我正好趴在车轱辘上边。并顺手把车轱辘上的一个小物件偷偷的抠下来,揣在身上。 而小物件不是别的,却是我挂在窗前后来又送给小蝶的那个硬币大小的小铜牌。 只不过,二包子看到车轱辘都眼放贼光,我料定小铜牌的事说出来,他必然毫不客气的要过去。可我已经送给小蝶,怎么可能再要回来呢。 人都是有私心的,我自始至终闭口不提这件事。 但我隐隐觉得,如果我和小蝶的霉运因车轱辘而起,那必定跟小铜牌有重大关联。 然而,二包子自信满满,拍胸脯做保证,只差对天起誓。法事已做,脏东西请走了,还能有麻烦呢,是吧,一切到此为止! 他的话让我没法再说别的。 当天折腾到很晚,回到住处,晚上十点半。 我打开房门,轻轻走进去。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所租住的房间,原本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一百个平方的样子。房东有钱人,据说自己就有好几套房子。 客厅本是南北通透的,现在被房东做了装修,把最南面的客厅改造成卧室,并且中间做了隔断,于是,三居室的房子就成了五个卧室,可以分别租给五个租户。 应该说,我在找到工作四处问房的时候,还算比较幸运,这里刚刚客厅的西户搬走,房东还没把小广告贴上,就被我遇见了。 我好奇的凑上去,一看是房屋出租,便跟房东打招呼。 房东是女房东,她白了我一眼,当即拒绝我。我不明白为什么,她一指小广告,说你自己看吧。 我读了一遍小广告,才知道女房东有明确的限制条件,仅限女士。 于是我感觉很失望,既然人家不要男租户,那就算了吧。但我垂头丧气的才走出几米远,房东突然又把我叫住了。 “你先别走,你们男的也不是不能租,只是我要先搞清楚你干什么的。”女房东委婉的说道。 我这时才回头注意女房东的长相,三十几岁,身材姣好,虽然穿着打扮不是那么靓眼,可是从做的很潮的波浪长发看,显得十分有气质。 年龄写在脸上,却无法抹掉她特有的风韵。 我对房东的印象顿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觉得这是个有味道的女人。 拿出我的个人简历和身份证,让房东看。她认真的对照着身份证把我打量一番,确认后,才点点头。 “小贾,你别误会,我只是想把房子租给诚实可靠的人,最怕遇到那种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搅得住处乱哄哄的,惹邻居不高兴。” 我说,“大姐,我白天上班的,平常只有晚上才回来住,绝不可能给你添麻烦!” 这么一聊,她竟然答应了我。 我住的地方在客厅的西户,略显狭长,好处是向阳,南边有窗户。 不过,也有不好的地方,因为仅仅简单装修做的隔断,虽然最后墙面粉刷了雪白的仿瓷材料,却不具有任何隔音效果。 偏偏我的隔壁,客厅东户是一对年轻小情侣…… 现在介绍一下我的这些邻居。 先说隔壁小情侣,两个人好像在酒店上班,具体职位不清楚,因为我们碰面基本上不说话。 他俩的个头都不算高,男的瘦小枯干,不到一米七,人长得蛮精神。女的一米六的样子,模样一般,他俩大概都在二十岁左右。 一开始搬进来我以为房东对我有偏见,不是说不要男的吗,那隔壁已经有男的了。其实是我误会房东了,刚开始小情侣那女的的确是一个人搬过来住的,但没过几天男的也悄悄的住进来。 只不过,两个人倒也守规矩,房东抓不住他俩什么把柄,也不好朝外撵人。 小情侣的隔壁那边是主卧室,住着两个女的。 二女的工作不清楚,只是她俩见到我便有种敌视感,让我很不舒服,所以,对她俩知道的比较少。但我发现一点,她俩有点那个。 怎么说呢,这是通过二人的打扮表现出来的。她俩其中一个女的,走路大大咧咧,留着那种男式的短发,穿戴也以男人装为主。 我不否认这样看上去具有中性美,但也不由得不让我往更深里去想,尤其见二女携手比肩,亲密的无以形容,不得不让我想入非非…… 再说我的隔壁次卧那边,是一个身材特别丰满的年轻女人。 丰满女人对异性具有无敌的杀伤力,可这位明显的过分丰满,以至于每次见到她都难免让我倒吸一口凉气。 如果她知道我在背后如何形容她,估计她暴怒之下,能把我按地上,狂扁一通。 此女是个充满着暴虐倾向,对世俗愤慨的女性,她被众多男人误会,心理造成些许扭曲。反正,我一般不敢正脸看她,她对我的威慑力太大! 最后一个正对着彪悍女人的卧室,则是一个跑保险的年轻女人。 实话实说,我几乎对她没任何感觉,虽然她的姿色明显高于彪悍女人,而我对她唯一的印象便是,她有一张薄嘴唇,涂抹了鲜红的口红。 她的语速很快,很流利,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她会像机关炮一样的开火,塔塔塔,火力十足。 我们会在她密集的火力面前,压的喘不过气来。 每当她带着微笑向我推销保险的时候,我的心里便莫名的恐惧,心里唯一产生的念头便是尽快抱头鼠窜,逃之夭夭。 我的邻居们平常倒是很难得见,因为都在各忙各的,各种应酬,所以,我其实无需对她们太过警惕。 …… 进入我的房间,习惯性的泡了一杯茶水,打开二手笔记本电脑。 先上网登录QQ,准备跟小蝶搭个话,只可惜小蝶未上网,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休息了。 我顿觉的无趣,偏巧这时校友群开始热烈讨论,我便偷偷窥屏,看他们都在说什么。 原来不知什么情况,竟然加进来一位自称中年大叔的网友,叫做掏粪大叔。 误打误撞加群的事以前遇到过,但这位掏粪大叔却是个活宝,引起诸多校友参与进来。我因为某些原因,不太愿意在群里说话,毕竟工作不算理想,比不上别的校友风光。 人家大多炫车,晒女朋友,我有什么好说的,难道说自己在私人的打字复印那里混,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不过,今天显然不同,大家都对掏粪大叔产生浓烈兴趣。 我爱苏东坡是群里等级最高的活跃分子,他摆出管理员特有的架势,要求掏粪大叔爆照。 “TF大叔,赶紧的,按照咱群的群规,进群之后先爆照,三围,最好是果照,哈……” “对,进群必须爆果照,不然直接请出去!”黄山顶上一棵草在一旁帮腔作势。 掏粪大叔发出一连串的疑问。 “快点,不爆三围,不爆果照立刻T走!”我爱苏东坡快速回复。 “等等,我找找看……”掏粪大叔回道。 没多长时间,掏粪大叔果然亮出一个胡子拉碴,四十几岁的照片,背景还是在一个塑料拱棚旁边,黑黝黝的脸庞,笑的很开心。 “吆喝,真是大叔!” “我说大叔,那是你家种菜的大棚吧。” 掏粪大叔打字的速度倒也不差,“对呀,就是我家大棚,冬天蒙上塑料布种草莓,这叫什么来……” “反季节蔬菜!”我闷头回了一句。 “对呀,对呀,就叫反季节蔬菜,草莓熟了可以自己开车过来采摘,新鲜的很呢。” “TF大叔,我看你进群是专门打广告的吧。”我爱苏东坡回复。 “并不是,我喜欢和小朋友聊天……”掏粪大叔说道:“哈哈,如果都不喜欢和大叔交流,我主动退群得了……” “别走啊,群里有个大叔,等于家有一宝,留下!”我爱苏东坡回复。 群里都爱跟新人开玩笑,我觉得没什么意思,一个种菜的大叔有什么好聊的,刚准备离开群去论坛逛逛,没想到,掏粪大叔竟然艾特我。 “咦,才看到,群里居然有潇洒哥,潇洒哥,出来咱们认识一下!” 第四章 隔壁小情侣 不好意思,我的ID就是潇洒哥,俗话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我既然本名是英俊,再加上潇洒不就完美了,所以,我自诩为潇洒哥。 我只能打字回复:“你好,TF大叔!” “我对你很感兴趣呢,亮亮你的果照,让我审审够不够潇洒……” “贾英俊!你小子有段时间没露面了,在哪里高就呢!”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本没人注意我刚才的回话,但掏粪大叔一提,群友矛头都冲向我。 “对呀,英俊哥哥,找没找到你的梦中情人,是不是白富美……”花枝招展惹人怜这位美眉也跟着起哄。 “找啥工作啊,就没合适的,现在整天泡网吧,更别提勾搭妹子啦,连妹子的影儿都难见,如花妹子,你如果还没找到意中人,就干脆从了潇洒哥吧!”我敷衍道。 花枝招展惹人怜:“英俊哥哥,对不起呢,我已有同居男友……” “完了,早知道在校的时候就该猛追你,如今追悔莫及……不好意思,憋不住了,先拜拜了……” 趁着跟花枝招展惹人怜开玩笑之际,我施展尿遁术,离开校友群。 不过,刚刚退出校友群,电脑右下角QQ头像开始闪动,点过去一看,竟然来自于掏粪大叔的私聊。 我发了一个表情,“哈,大叔,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下地干活呢!” “潇洒哥,给大叔来张果照……” 我靠,大叔的口味真够重的,同样都是老爷们儿有什么好看的。 并没多想点开视频聊天,冲着那边的黑屏说道:“大叔,你也亮亮吧,有啥想聊的,抓紧……” 可对面过了半分钟,竟然没人说话,屏幕仍然还是黑乎乎的。 “耍我呢!”我郁闷的关上视频。 “嘿嘿,对不起,我的视频坏了……”掏粪大叔回复。 “算啦,算啦,看也看过了,我马上要去方便一下,失陪!” 跟一个种菜的大叔实在没什么可聊的,尤其这位掏粪大叔还耍心眼,得了,不鸟他了。 等我关闭了聊天栏,想不到右下角的QQ头像又闪起来。 点开后,上面写着一行字,“潇洒哥,咱们加个好友呗。” 糊里糊涂的,我就加了掏粪大叔这个异类的好友。 …… 接下来,我翻了翻网页,看了一些新闻,某网站头条是一则带图片的新闻,标题叫做妻子不堪忍受丈夫找小|三,连续两次割掉丈夫的宝贝。 标题下面便是一张很不清晰的照片,应该是记者闻讯赶到,用手机拍摄的。 图片中,大街中间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正在暴打一个坐在地上的女人。当然,作为公众网站,是不可能露点的,男子的下身被打上马赛克,可是即便如此,也不难看出,这位的下身早已血糊糊的,其状惨不忍睹。 在图片下的文字说明,大概事情是这样的,妻子跟丈夫生活十几年,有一双儿女,但后来妻子发现丈夫对自己不忠,在外面包养情人。妻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趁着丈夫一次醉酒,竟然把丈夫的宝贝割下。 丈夫连忙去医院做手术接上,谁知,这回才刚刚接上,妻子又趁丈夫熟睡之际,把刚接上的宝贝再次割下来。 而有了第一次的失败经验,第二次,妻子干脆把丈夫的宝贝扔到犄角旮旯找不到的地方。 于是,也就出现了图片上的一幕,丈夫盛怒之下,赤身裸体的把妻子撵到大街上暴打。 我看过这则新闻,尤其对这位妻子刮目相看。 什么叫有韧性,这才叫韧性,百折不挠,不达目的不罢休。 但终归这件事做的太过了,你说其他妻子发现自己的丈夫对自己不忠,是不是都要把丈夫的宝贝割掉,那岂不乱套了! 不过,此事让我们警醒,作为男人一定不要随便的搞婚外情,妻子嫁过门来,真心跟着你过日子,你背着她偷情的确是对不起妻子,家庭的破裂会导致妻子的绝望,因为家庭对女人来说,可能是最重要的,所以,才出现了上述妻子极端过激的行为。 反正,在我看完新闻之后,只觉得身子下边凉飕飕的,感觉十分的不安全。 但我绝非滥情的人,如果有朝一日娶到小蝶为妻,我势必将其捧在手心里,好好的溺爱,让她享受到妻子拥有的所有快乐。 除了这篇新闻,又随便的翻了翻体育新闻,时间便不早了,我关掉电脑,上床睡觉。 可就在我刚刚有了睡意,隔壁那对小情人下班回来。女人的高跟皮鞋咔咔作响,把我的那点睡意无情赶走。 然而,如果只有这种声音便好了。 在这里,我对女房东有太多怨言,她怎么就给隔壁准备一张残次品的席梦思床呢,那床也太不结实了吧,吱呀呀,吱呀呀,让我怎么去想! 隔壁几乎每天都在重复上床后的这件事,我虽然不可能看见,但却无法避免听见。 幸好那个女的比较内向,尽量管住自己的嘴,否则,我将忍受何等的煎熬! 再有一点,每次的时间都十分钟左右,所以,这种煎熬对我而言还算有盼头。 因为已经熟悉了那种节奏,我还可以准确的进行判断。 一开始吱呀的响动略轻,中间间隔的时间也略长,随后,逐渐变快。 吱呀呀,吱呀呀…… 等到某一时刻,我朝着那面隔断的墙抬手一指,心里默念一个字,“停!”那边,果然就会停下,而接下来,我便可以安静的休息了。 今晚的情况却有些特殊,不知道怎么的,两个小情人产生小摩擦,他俩倒没失去理智,知道如果大声吵架会影响邻居休息,所以,两个人进屋后,仅仅是低声的争吵。 争吵的内容不得而知,女的语速很快,夹杂着南方口音,我一个正宗的北方汉子,绝壁听不了她说的是什么。 男的说话不快,却是很有力度,简练干脆。 我盼着二人赶快收住,毕竟时间挺晚了,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大半夜的吵什么吵,小两口吵架床头吵床尾和。 不过,事与愿违,后来他俩收不住各不相让,以至于女的激动之下,再度换上已经脱下的高跟皮鞋,咔咔咔的夺门而走。 “大半夜的,你去哪里,不怕被人劫|色啊!”男的气呼呼的说道:“咱们临近城市都有好几起夜跑的女人被奸|杀啦……” 听了此话,倒把女人镇住了。 于是,两个人回到床边,男的又小声的安慰几句。 再接下来,熄灯睡觉,于是,我难免又一次忍受单身的煎熬,犹如那百爪挠心,苦恼的滋味无法表述。 直到某一刻,我的眼前一亮,伸出一只手,朝着隔断墙轻轻一点,一切便结束了。 …… 让人难以启齿的是,夜里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我与小蝶在快餐店里,赶巧她的爸爸妈妈都出门去了,店里面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 在这种天赐良机之下,我断然采取行动,对小蝶开始动手动脚。 小蝶没有挣扎,竟然来了个半推半就,我那个高兴就甭提了,人生最美妙的时间即将来临,这可是我二十余年岁月之中具有决定性的时刻。 我抱住小蝶,亲啊亲,那种感觉无法形容,可是,亲着亲着,低头一看,我发现情况似乎不对! 等我再度抬头看我搂在怀里的女人,心顿时凉了半截。这哪里是小蝶啊,分明就是我另一边的隔壁,彪悍女人! 我心里一时间有千万条草泥马疾驰而过。 然后,我突然就从梦中惊醒了。醒过来瞪着眼看漆黑黑的房顶,却觉得下身黏糊糊的,连忙爬起来,脱掉内裤扔进洗脸盆,又换上一个新内裤。 但此后我便睡意全无,脑袋里满满都是小蝶的样子,我在寻思,在我想小蝶的时候,她是不是也在想我呢。 第五章 女老板杜萍 天蒙蒙亮,我便伸手从床头柜上把手机摸过来,打开手机。 房间有无线网,先登录QQ,看看小蝶是否在线,不过,小蝶并未在线,倒是有掏粪大叔邀请我加群的验证消息。 我看了一下群名称,叫做东市驴友交流群。 想不到掏粪大叔还对旅游挺感兴趣,够风骚的。 我并没多想,便加了那个群。 验证过后,我看了一下,东市驴友交流群一百多群友,兴趣爱好一栏里,主要美食,聚会,郊游为主,不定期组织群聚会,一律采用AA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加群的事我没怎么放在心上,谁QQ上不加几个群,和群友合得来多说几句话,不熟不会不说话呀,是吧。 我特意的早起一回,刷牙洗脸上厕所。 而正当我畅快淋漓的解决大问题,卫生间的房门突然被暴力的撞开了,隔壁那位具有暴力倾向的大胖妞几乎闭着眼睛冲进来! 我当场惊呆。 这应该属于我的过失,原本以为天色还早,其他的邻居尚在酣梦中,所以,我在进卫生间之后,并未在里面上锁。 “别过来,快出去!”为了避免某些尴尬的事情发生,我朝大胖妞低吼了一句。 这句话倒把她惊醒了,此女浑身一震,瞪着眼朝我看过来。 的确是这样,如果我不说话,她肯定不会朝我看,而被她一看,让我感觉就跟没穿衣服似的,我连忙用双手捂住某个地方。 “切,谁稀罕看你那个,你怎么进卫生间不关门呀!”小胖妞鄙视的瞥了我一眼,郑重其事的表达自己的意思,“不用害臊,我什么也没看见……” 说完,此女大大咧咧的转身走出去,随手将门带上。 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谁知道刚才会发生什么,如果小胖妞跟我翻脸,我还真没得还嘴。幸好她以为自己理亏,还朝我解释。 但就当我以为没事的时候,卫生间的房门再度被推开,小胖妞的大脑袋伸进来,冲着我说了句,“哥们儿,抓紧点,老娘有点挺不住了……” 大丰印务虽然是私人公司,规模说起来并不小。 起先,大丰的创始人杜萍大学毕业后,因为对安排的工作不满意,决定放弃原有安逸的工作,转而自主创业。 当时,东市的打字印刷等行当竞争还不算激烈,杜萍抓住时机,几年间便将大丰印务做大做强,而现在东市的几个区都有几家大丰的门面。 我所在的店面不算大,总共五六个人,经理叫郑雅欣,属于女强人,非常善变,牙尖嘴利。 而我和别的员工比,毕竟有大学的学历,所以,一般情况下,我坐办公室,广告设计,打字等等,只有忙不过来的时候,才跟着工人去做安装。 签到之后,我如往常一样坐在办公桌上,打开电脑。 看到QQ跳动,还以为小蝶给我发的信息,点开一看,却仍然是掏粪大叔。 大早上的找我干什么? 只见上面一行字:潇洒哥,你在干什么? 我心说你一个种菜的,不好好种你的菜,还有闲工夫聊天,“大叔啊,上班呢,我可不像你,早一会儿晚一会儿去菜地都没事,我晚到一分钟,十块钱就没有了,一上午不来上班,三天工资没了……” 发过去信息,掏粪大叔居然秒回,“嘿嘿,潇洒哥,今天不是周末吗,你们周末也加班吗?” “是啊,不上班没人给钱啊,我们可没有周末,一个月最多三天假。” “那太没人性了,你们领导真抠门!” “算啦,能找到工作就已经不错了。”我回复道:“大叔啊,咱们先聊到这里,我用的公司电脑,被经理逮着了可不好交代,以后再聊……” 我正想关掉QQ,掏粪大叔居然没完没了,又紧跟着问了一句,“潇洒哥,你在大丰印务的哪家店上班呀。” 这位种菜的大叔打破砂锅问到底,我有种无奈的感觉。 “好吧,向阳店,就在向阳路的路口位置,旁边挨着小区门口。大叔,你以后做促销,搞宣传资料,可以来我们这里做广告,我给你设计广告……” “那好啊,潇洒哥,我抽空一定去!” 我懒得问掏粪大叔的家在哪里,东市几百万人口,分了好几个区,或者掏粪大叔所属的乡镇距离这边有几十里地远,那真没必要专程来这里做广告。 当然,我俩也就是这么一说,不说显得不客气呀,但至于掏粪大叔最终能不能来,谁管他呢。 过不多久,店里突然气氛一滞,其他员工都慌忙开始一丝不苟的干活。我的办公桌就在窗口,抬眼朝外一瞥,一辆黑色豪车停在店门前。 原来大丰印务的总经理杜萍光临视察工作。 杜萍下车,她身边跟着女司机,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店里。 也巧了,店经理郑雅欣偏巧出去了,根本没人招待杜萍。不过,员工还是很有礼貌的,但凡杜萍经过身边,很规矩的说声,杜总! 我其实没见过杜萍,应聘的时候直接来的向阳店,而后录用去总部报道也没遇见杜萍,毕竟,我才只是个普通的职员,不必杜萍亲自过问。 但这次,杜萍竟然一眼扫到我,径直走到我的办公桌跟前。 我连忙站起来,说道:“杜总好!” “你是贾英俊?”杜萍细细的打量我。 我真搞不清自己有哪点可以吸引她,只是感觉她看我的眼神有些特别,绝非一般员工那样看。 “小贾,你是大学毕业生?” 我勉强的笑笑,“马马虎虎啦,一所职业学院……” “那也不错,以后有机会还可以考研……我们公司缺人才,一般的大学生看不上我们私人公司,你做的很棒,过后我会通知财务给你涨工资!” 啊,这就给涨工资,也没见我本职的工作有多出色呀,我被杜萍说的有点晕乎,甚至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好好干,有机会我会提拔你。”杜萍说道:“你先在这个职位上实习一段时间,等业务熟悉了,我让你做管理……” 我的天呐,我一时激动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杜总,我会努力的,谢谢杜总!” 别管杜萍出于何意,但她有意提拔我,让我心神一震,全身的细胞兴奋起来。 而更让我意外的是,杜萍竟然还要了我的手机号码。 随后杜萍仅仅逗留两三分钟,便离开向阳店。 在她出门上车之际,正赶上郑雅欣骑着电动车回来,两个人在店外说了几句,之后,杜萍便上车走了。 我透过窗户盯着杜萍的轿车远去,心里不免有些疑惑。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她怎么就我对这么好呢,是不是另有其因? 郑雅欣进店后,朝我瞄了两眼,但没跟我说话,我却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一些东西,好像杜萍跟她说了我什么,不然她绝不可能那样看我。 下午,正在我昏昏欲睡,恨不得趴在办公桌上美美睡一觉,忽然,瞅见店门外,又驶过来一辆豪车。 这是一辆白色的SUV,虽然我个人对车并没有多少研究,却直观感觉这辆车少说几十万块钱。 为此,我特意等车停下来,看了看车标。 BMW,别摸我,宝马! 我的睡意全消,这位肯定是个款儿啊,到底拥有这种豪车的是什么人呢。 当打开车门,从车里下来的却是一个头戴着遮阳帽,一身休闲服的年轻女子。只不过,因为遮阳帽的关系,无法看清楚此女的容貌。 但有一点,此女的身材相当火爆,个头足够高,至少估摸着不低于一米七。 第六章 红发少女 相比于一般的年轻女子,她脚上穿着平底的休闲鞋,白皙的皮肤,曼妙的身材,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综合判断,这绝壁是某家有深厚背景的富二代,白富美。 年轻女子进了店门,郑雅欣热情接待。 不过,没聊几句,年轻女子便提出要看看广告设计的水平,郑雅欣带着此女走到我的办公桌前,把我介绍给此女。 看到我之后,年轻女子已然把遮阳帽摘下来,我吃惊的发现,此女一头火红色的头发,给我感觉她就好像一只火红色的狐狸。 我当即被吓惨了。 好在她虽然浓妆艳抹,却依稀看出五官精致,人长得出色,否则我还真误以为她是一只狐狸精。 “你做这个多长时间了?”红发少女问道。 敢情口音还不是东市人,一口标准的京腔。 我正要回答,一旁的郑雅欣暗中朝我伸出三根手指头。 “咳咳……”我大概知道郑雅欣要我说什么了,“三个月!” “呃,三个月,你才工作三个月?”红发少女吃惊的说道。 我其实来大丰印务满打满算也就不多不少三个月,而这句话显然并非郑雅欣想听到的,她一脸懵逼的表情告诉我,刚刚我理解错误。 “对呀,我调来向阳店才三个月,不过,我已经在公司做了三年了,以前我在花园店那边……” 郑雅欣紧张的小脸松弛下来,因为有可能我一句话说不好,影响到一单生意。 万一这个有钱的主儿下一个大订单呢,那岂不亏死。 “我就说呢,三个月刚刚过实习期,怎么可能让你挑大梁,你们店就你一个做广告设计的吗?”红发少女说道。 “对,就我一位。”我轻轻问道:“请问你想做什么呢?广告设计,还是灯箱广告,或者做LED门牌……” “室内装修设计你能做吗?” “可以的。”我感觉,红发少女一直在盯着我,她为什么不去看我的电脑屏幕,而我正在给她找相关的3D设计图。 在我给她详细的介绍一番,她对我说的非常满意,当然她也提出自己的要求,因为她将要做的是一个餐馆,特别具有休闲情调的温馨餐馆。 我一开始没搞不清她到底要做成什么样的,毕竟按照她的设计,餐馆应该足够上档次,消费群体将以白领阶层为主。 红发少女摸了把椅子坐在我旁边,跟我详聊。 郑雅欣颇为郁闷,但还是识趣的走开。 接下来,我和红发少女畅谈一番,只是从谈话里,我发觉她好像对餐馆极为陌生,似乎并不懂的如何布局餐馆内部。 于是,我尝试问她,第一次做餐馆生意吧。 她点点头,说我家是做酒店的。 我不怀疑她说的是假话,毕竟人家开着价值不菲的豪车。 然后,一句话问出她的破绽。我问她,给你做室内设计没什么问题,但我还要看你的餐馆具体的位置和房屋的面积等等,方便的话最好先去现场实地看一看,不然我很难做。 “我还没定好位置呢……”红发少女说道。 完蛋了,此女竟然还没租下店面,那还做什么设计呀,这不是没谱的事! 谁知道红发少女话题一转,与我聊起怎么开店,如何去吸引顾客,我心说坏事,她这明显的不对劲呀,做设计归设计,你说我懂什么餐馆创意和策划。 敷衍一阵,大概红发少女察觉出我有些不耐烦,于是便收住,站起来,说道:“嗯,这次我们谈的很愉快,等我找到合适的店面,一定会让你给我做设计。” “没问题,随时恭候!” 绕了半天,就等于跟她进行一次话聊,我实在够郁闷。 而临走之际,红发少女要了我的手机号码,并说找到店面我第一时间跟你打电话呀。 “好的。” 为表示我的诚意,我特意跟出店去,送她上车,她还笑眯眯从车窗伸出脑袋朝我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豪车开走了,郑雅欣紧张的跟出来,问我,“情况怎么样,多大的订单?” 我摊摊手,如实禀告。郑雅欣并未失望,而是鼓励我,“这是个大客户,绝壁有钱的大客户!咱们一定要把她牢牢抓住,别松手!一切都拜托你了,英俊哥!” 郑经理少有的喊我一声英俊哥。 我说,“经理,何以见得呢,她这不还没谱吗?” “靠,你没看她的座驾吗,这可是最新款原装进口的豪车,一百多万呢,你说她有没有钱!” “啊?一百多万……” 我竟然跟拥有一百多万顶级豪车的白富美聊了一通,天呐,这个客户可不简单啊。 今天不加班,我在下班时间来到的第一刻,便迅速的收拾好东西,跟郑雅欣打声招呼,离开向阳店。 天气还有些燥热,可是我却顾不得那么多,顺着路边匆匆直奔小蝶家的小餐馆。 但没走多远,我便觉得不对头,似乎有什么人跟踪我似的,而等我调转回头,却没有发现有人。 难道说是我多疑了? 一路上连续的回头朝后瞧过数次,可惜终归没有发现可疑人。 我很快的来到小餐馆,进去便看到小蝶在里面收拾东西。 还不到饭点,来吃饭的人不多,我笑着迎过去主动的帮忙收拾。 “不用你,你找地方坐下吧。”小蝶冷淡的对我说道。 我笑嘻嘻的坐在她的身边,小蝶却甩脸走开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纳闷二包子都给做法事了,怎么还不见好转呀,暗地里,我对二包子好一顿的腹诽。 就在这时,偏偏外面来客人了。 我连忙扭头去看,只见走进来一个火红色头发的年轻女子。小蝶看到过去相迎,我却随即懵逼一般的傻在那里。 来的此女并非别人,竟然是我下午接待的那个做室内设计的客人,红发少女! 我了个去,真是巧他爹碰到巧他娘,巧了! 红发少女第一眼便已经看到我,大眼睛闪啊闪,变得精彩起来。 “贾英俊,你竟然在这里吃饭呢!” 听她的口气,好像跟我很熟似的,可惜,她只是我见过一面的普通客户。 “你好,孟老板!” 互相留手机号码的时候,我早知道她的名字,一个挺特别的名字,叫做孟初一。而我只好称呼她孟老板。 孟初一并不喜欢我称她孟老板,她很随便的坐在我的对面,原本小蝶坐的地方,说道:“贾英俊,你就不能当我是朋友吗,叫我初一就行了。” “嗯嗯……孟老板。” 小蝶这时走过来问孟初一,“请问您吃什么?” “这里都有什么呀,把菜单拿来!” 孟初一对我客气,显得很平和,但对小蝶,她就立刻摆出大小姐的架子,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我严重的鄙视一番孟初一,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能高人一等呀,这也就因为她是我的客户,不然,我扭头便走,不跟这种人交集。 小蝶拿来菜单,孟初一扫了一眼,皱起眉头,“就只能做这些吗?还有没有?” 我以前看过菜单,上面倒也列着不少种的菜品,说实在的,一个偏僻的小街道,还是个连名字都没起的小餐馆,你还想咋样啊,难道说能整出山珍好味,满汉全席? 孟初一的话有点伤人。 小蝶客气的说道:“反面还有呢,不过都是些相对贵点的菜……” 我的嘴角一抽,心说小蝶你不知道这个打扮奇怪的主儿根本不缺钱,座驾百万豪车,还会嫌菜贵吗,她估计嫌这里的菜太不够档次了。 第七章 白富美孟初一 孟初一翻过去看,照例撇着嘴,随后也未点菜,冲着小蝶说道:“让厨师做一桌你们店里最好的最拿手的菜吧!” “几道菜?”小蝶又问一句。 “十个菜,够我俩吃的了。”孟初一扭头看了一下我。 好吧,富二代,白富美这摆明要请客吃饭,我毫无理由拒绝。 但我想接下来会让小蝶爸难堪,本身虽然小餐馆列出这么多的菜谱,实际上有些食材并不齐全,也就是说做不出来,只是用那些菜摆摆样子。 等菜一个个的端上,我不禁有些傻眼。倒是有几道硬菜,不过,剩下的真够寒酸的。人家可摆明了上最好的菜,可炒的都是些什么。 酸辣土豆丝,爆炒豆芽,估计实在凑不够了,最可气的竟然来了道辣椒油凉拌白菜心。我的个天呐,你以为这是家里来客人了,不在乎! 看着满满一桌子别种风情的菜,孟初一的额头冒出数到黑线。 “这,这……都是什么菜呀,怎么还个个放辣椒?” 我嘿嘿一笑,看起来孟老板经常光顾大酒店和档次较高的饭局,根本不知道来小餐馆吃饭的都是些下苦力打工的底层劳动者。 这种小餐馆吃饭图个实惠,吃饱就好,没嫌长道短的。 “孟老板,这就是小餐馆的特色菜,招牌菜,你甭看模样不济,可吃起来味道不一样,来,先尝尝这个……”我用筷子指了指那盘辣椒油凉拌白菜心。 “别叫我老板,听着不顺耳呢,叫我初一。”孟初一再度强调叫她初一,随后,才皱着眉头叨起凉白菜心尝了一下。 幸好,味道还适合她,她品尝过后竟然点点头,表示认可。 等所有的菜都端上桌子,我把小蝶叫过来,让她坐在我身边。当然,小蝶不肯,对我绷着脸。 我向孟初一郑重的介绍道:“初一,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小蝶!” “你有女朋友了?”孟初一不敢置信的瞧瞧我,又看了看小蝶。 “谁是他女朋友啊,我才不是呢。”小蝶被我一句话说的,菜没叨一下,便直接起身离开。 饭后,孟初一打开随身的小包包,我以为她要拿钱付账,结果她只是掏出一张银行卡,冲小蝶妈招手。 “老板,刷卡!” 这不禁让我怀疑人生。 我的天呐,小姑娘以前是不是一次没光顾过小餐馆小餐厅吧,这种小店怎么可能刷卡呢! “这里只收现金。”我先小蝶妈一步,苦笑道。 “难道不能刷卡吗?” “不能。”我摇摇头。 “可是我没钱,只有卡……” 我想我错了,我不该心存侥幸,准备吃一顿不花钱的美食,到头来,却只能我掏钱。 最终,二百多块钱的大餐由我请客,在交钱的刹那,我的心里一抽一抽的。 这可是我十天半月的生活费啊! “不好意思啊,贾英俊,让你破费了,下次我再请你怎么样?” 我连忙大方的说道:“别客气呀,大家聚在一起就是缘分,谁请谁不都是吃吗,见外了不是?” 时间不算早了,因为又有几桌客人,小蝶只顾去招呼客人,连看也不看我一眼,虽然我很想再多陪小蝶一段时间,却是十分尴尬。 然后,孟初一十分固执的让我坐上她的豪车,送我回家。 我从车窗里看见小餐馆里小蝶匆匆而过的倩影,心里难免有些怅然。 按照我指点,孟初一开着车驶入大街,但快要到我住的小区门前,她却跟我商量,“贾英俊,时间还早,你陪我转转怎么样?” 此话一出,我立刻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的钱包,心说最怕这个。 孟初一可不知道我的感受,一加油门便从小区的门口冲过去,我再想说什么便晚了一步。 而接下来,孟初一显示出热情奔放的一面,她竟然在车流拥挤的马路上,任性的飙起车来。 我目光紧紧盯住仪表盘,只见仪表上的指针飞快的抬高,60……80…… 要了老命了,这不是飙车啊,这是要命啊。 吓的我连忙抓紧安全带,心里怦怦直跳。 总的来说,孟初一的车技还算了得,她以超出平常车速两倍的速度来到东市最为繁华的商场近前。 我跟在她后面,乘电梯去了不知道十几楼,当来到门前,我才看清楚她领我来的地方竟然是迪厅。 进去后,正好DJ刚刚换了一张碟,孟初一拉我去跳舞,我顿时发窘,因为我不会跳。 她把我安排在吧台,给我点了饮料,我坐在吧台前,边喝饮料边看孟初一跳舞。 热辣奔放的舞曲的确能刺激人的肾上腺素分泌,我随即被吸引住,情不自禁的跟着节奏在座位上轻轻摇动。 可惜好景不长,像孟初一这样好身材的靓女很容易把异性吸引过来,不多时,她的身周围便围住不少年轻的男性,一个个不怀好意的朝前凑。 孟初一自己沉醉在震撼的舞曲中,全然不把这当回事。 在这一点上,我并不认可她,到底我和富二代之间有巨大的鸿沟,我偏喜欢文静有涵养,安静的女孩子。 但随后更加出了大问题,两个打扮的奇装异服的年轻人开始挤过来,将那些想趁机占便宜的年轻人都轰走。 显然,这两个年轻人有一定的威望,不然,也绝不可能让别人服气。 他俩过来之后,边跳边跟孟初一搭讪,而孟初一似乎不太喜欢他俩,皱着眉头避让。 只可惜,她无法躲开他俩。 我的心里便是一紧,心知坏事了,孟初一可能被小混混头目什么的看上了,那麻烦大了! 你只要跟他们搭话,接下来就很可能把你请到包厢或者请你喝酒,一直把你灌醉,带到酒店开房,这特么用腿肚子都能猜的出来。 如果软的不吃,就跟你玩硬的。 在这种老实人不常光顾,只有寻求刺激才进来耍的地方,根本没什么道理可讲。 事实上,还真被我猜中了。 孟初一岂会任由他们摆布,很快他们之间发生了争吵,那两位便朝孟初一下手了。 我可不能让孟初一受了气,别看关系一般,但一同来的,我绝无可能坐视不管。一时间我脑袋发热,拎起个酒瓶子闷头走了过去。 当然,看起来我显得很低调,没人注意到我是冲着那边而去的,就在我距离他们三个已经非常近,我一呲牙,跳过去先朝着其中一个秃头脑袋上便是一下。 “啪” 酒瓶子碎了,里面的啤酒四溅,连同一股殷红的鲜血流下来。 秃头对我的偷袭十分的惊讶,可惜他立刻丧失还手的能力,软软瘫倒在地上,而另一个刚刚明白怎么回事,我的拳头便打在他的脑门上。 下手必须狠,不然挨揍的就是自己,这是我的原则。 等我将第二个放倒在地,孟初一张大嘴巴还处在震惊中,我伸手拉着她,火速的朝外面冲过去。 跑,唯一能做的就是趁乱逃跑,假如跑不掉的话,我估计能被他们的人打成半死! 幸运的是,我俩顺利的逃出来,开车扬长而去。 在转过一个路口,觉得安全了,没人能追上来,孟初一放慢车速,朝我婉转一笑。 “贾英俊,不,我该称呼你英雄,男神,英俊哥,你刚才太帅了,帅呆了,酷毙了,我都要爱死你了……” 她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我完全没听出来,但我完全没有一点英雄救美的形象,恰恰相反,我的脑门上冒出一层冷汗,心有余悸。 这是逃出来了,万一逃不出来,那可要了我的老命了! 第八章 金刚葫芦娃 我最终没让孟初一送我,自己打车回去。 坐在床上,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还在脑海不停的回放,冲动的时候,自己并不觉得什么,现在想起来,如果被那些人抓住,我这条命基本上算交代了。 我脊梁骨发寒,一阵阵的后怕。 不行,这么睡觉非得做噩梦不可,我必须压压惊。 打开电脑,正想去寻个特别的能演爱情动作片的网站,调剂一下心情,连续查了几个却都被屏蔽,偏偏这时QQ跳动起来。 “嘿,潇洒哥,你到家啦!”竟然是掏粪大叔。 我没好气的回复,“大叔,这都十一点多了,我不回家去哪里呀!” “是呀,你休息了吗?” 我一阵郁闷,掏粪大叔真是没话找话,这不正上网呢,“马上就睡啦……对了,大叔啊,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呢,不用去陪大婶吗?” “大婶?洗洗睡了,咱不聊她……” “不聊可不行,你不顾人家感受,大婶肯定寂寞难耐,大叔啊,你赶紧的,陪大婶去吧……” “好了,好了,马上就休息……” 我顺便朝他QQ扫了一眼,发现掏粪大叔居然有电脑上网,吆喝,挺滋润的。 “大叔,你电脑啊,什么牌子的?”我问了一句。 “水果啊……” 我了个去,敢情大叔还是不差钱的主儿。 但随后掏粪大叔似乎觉得说错话了,连忙又给我回复道:“二手滴……” “大叔,你有没有爱情动作片的网站,给我搞个链接。”我突然一时兴致高涨。 “爱情动作片?” “没有吗?” “没有……” “你就骗我吧,我才不信,你老人家大半夜不睡觉,肯定捣鼓这个……”我嘿嘿一笑,“不然给我传个视频也行……” “视频也没有……” “这个可以有!” 绕来绕去,掏粪大叔做了妥协,“我这都几G的大片,传给你个怎么样。” “有没有小点的,我这边网速慢。” “对啦,我这里还有个小点的,七男一女……” 我靠,掏粪大叔口味够重的,我没等他说完便快速回复道:“是不是一品道,东兴热什么的,妥了,妥了,就它!” 掏粪大叔没给我解释,直接给我的QQ发来一个视频。 我探头一看,还说小呢,1G多,就凭这边的破网速,一个小时下载完也不错。 但既然收了,那就赶紧下载吧。 掏粪大叔随即朝我发来一个呲牙的表情,接着不顾我感受退了。 不过既然是非常诱人的文艺片,那等下载完毕非得撸一发才行,对此,我有太多期待。 一个小时煎熬艰难的度过,我紧紧盯着屏幕上下载的速度,几百KB每秒,能不能给我变成MB,快点行不行,我迫不及待啊! 后半夜,十二点半,终于不负辛苦等待,下载完成。 我活动一下僵硬的脖子,把床头的那卷卫生纸捞到近前,先擦了擦鼻子,一切都准备好了,我将要欣赏一场激动人心的表演啦。 打开视频,我的心怦怦直跳,这种期待感可以想象,前后经历一个多小时,现在到了爆发的时刻! 视频展开画面…… 不对呀,怎么会是这个! 没记得一品道和东兴热出这样的片花呀,都是一排排的英文…… 动画片! 我颤抖的手去用鼠标点击五分钟的画面,十分钟…… 一直点到视频的最后…… 的确是掏粪大叔说的七男一女,他没骗我,这根本就是动画版的金刚葫芦娃!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 小小树藤是我家,啦啦啦啦 叮当当咚咚当当,浇不大 叮当当咚咚当当,是我家 啦啦啦啦 …… 伴随着金刚葫芦娃动听的歌声,我瞬间崩溃。 掏粪大叔啊,我裤子都脱了,你竟然让我看这个…… 人困马乏,我失去撸一发的兴趣,无力的歪倒在床上。 第二天,迷迷糊糊的被闹钟吵醒,几乎闭着眼进行完所有程序,出门上班。 火急火燎的赶到店里,坐在办公桌上啃早餐。 这时,QQ再次闪烁不停,打开一看,照例是掏粪大叔发来的信息。 “嗨,早上好,潇洒哥!” 我看见掏粪大叔便有一肚子怨言,你说你坑我干什么,不给传爱情动作片明说,别骗人啊,我二十几岁的大老爷们,看什么金刚葫芦娃啊! “大叔好一切都好。” “干什么呢,潇洒哥?” “上班……”我懒得跟他说话,“大叔啊,我们公司有规定,上班期间不能私聊,逮着要罚钱的……” 掏粪大叔顿了片刻回一句,“那好吧,咱们晚上聊。” 我有把他加入黑名单的冲动。 金刚葫芦娃的事我没跟你掰扯呢,还想咋滴! 但也就在我刚刚打开软件,开始进行广告设计,滴滴滴,掏粪大叔再次朝我发出信息。 “英俊哥,在不在?” “大叔,又有什么事!” 我简直要抓狂。 “嘿嘿,也没什么事,就想问一下,你什么时候有空……” “大叔啊,我不是告诉过你了,我一个月就三天假,再多了扣工资的……这个月我已经请了两天假了,所以,只要没急事,肯定上班!” “额……” 好歹把掏粪大叔撵走了,我吁了一口气。 不过,我随即就愣在那里,目光盯住刚才聊天的窗口。 他称呼我英俊哥? 他竟然称呼我英俊哥! 潇洒哥我的Q号的昵称,即便掏粪大叔如此喊也没什么问题,可是英俊哥就不同了。 我的脑袋里刷刷的转动着,各种念头飞快的闪过。 掏粪大叔一直在骗我,他一定是某个我认识的人! 好吧,我就说刚认识的时候,他便要开视频,可是我打开视频,他却不留面,这分明是有目的的! 那掏粪大叔到底是哪位? 我向掏粪大叔发了一个窗口抖动。 掏粪大叔回复一个惊讶的表情,“什么事?” “你到底是谁!” “我是掏粪大叔呀……” “别净扯没用的,你就不是什么大叔!” 对方一阵沉默,好半晌没回复信息。 我果断的打开视频,跟他视频说话。 “喂,露露脸吧,我看你到底是谁,掏粪大叔,别装了!” 可惜,我等了几分钟之久,对方仍然没有露面。 “还想瞒着我是吧,我给你最后三分钟的机会,如果你不回答我,我就把你加到黑名单里!”我说道:“现在,三分钟计时开始……” 虽然掏粪大叔最终没有现身,可是,他给我一条信息。 “如果你知道是我,约不约?” “约!” “那好,我们晚上驴友群见!”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我曾经加过一个这样的群,只是加群后没熟人聊天,便紧跟着自己关闭的群消息。 要想知道掏粪大叔的身份,想必在驴友群能得到答案。 解决了掏粪大叔的问题,我又开始做广告设计。 店经理郑雅欣接了个电话,说到一半,忽然把我叫过去。 我诧异的去看郑雅欣,心说什么人能给我打电话呀,郑雅欣撇撇嘴,“别问我为什么,是人事部打过来的。” “喂,您好,是贾英俊同学吗,我人事部曲颖,如果上午没有特别重要的事,请您来人事部一趟!” “啊,曲部长,什么事?”我被搞的一头雾水。 “你过来就知道了……” 对方很快挂断电话,我无奈的把电话交给郑雅欣。 “别看我,我毫不知情。”郑雅欣说道:“不过,让你去人事部,恐怕是关于你人事调动的事,你可要有心理准备。” 我的心里莫名的紧张了一下。 别管好事坏事,先过去再说吧。 我向郑雅欣简单交代一下,便出门打车直奔大丰印务的总部。 第九章 人事部曲颖 在大丰印务人事部,曲部长亲自约谈我。 我俩于一个圆形的小玻璃桌前,对面相坐。 曲部长年纪并不大,二十几岁,瓜子脸,双眼皮,大眼睛,眼睛忽闪忽闪的,显得十分有诱惑性。 她并不拖沓,一上来便直奔主题,对我说道:“小贾,你来我们公司以后,我们重点观察你,认为你干的非常出色,为此,我们想提拔你,调动一下你的工作,现在想问你的看法?” “服从组织安排!”我还能说什么。 “嗯……” 我和曲颖交流的挺顺畅,调动工作对我而言也就这么回事,私企打工,觉得适合就多干一段时间,不合适大不了走人啊。 而我的注意力则是转移到曲颖身上。 准确的说,曲颖是个美女,身段非常棒,凹凸有致,该大的地方一点不会小。 所以,我的眼神时不时的被她傲人的身材吸引,目光停留在她的某一处。 和当初看小蝶时羞涩的表情完全不同,曲颖几乎没有一定拘束,我反而认为,当她觉得我盯着她某个私密看时,她竟然毫无掩饰。 甚至有点让人觉得她故意的表现她某些地方的过人之处。 我放肆的顺着上面朝下看,曲颖淡然一笑,轻轻的贴近我,话题一转,“小贾,跟姐约吗?” 啊!?我当即懵逼。 曲颖继续轻声说道:“最近一段时间,我男朋友出差了,还有一周才能回来……” 她简直赤裸裸的勾引我,让我全身一阵又一阵的燥热。 “这是我的电话,想约我了随时跟我联系,姐随叫随到……” 我的天呐,大美女主动要投怀送抱啊! 想不到,此女竟然如此火爆,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约会她,便可以…… 显然,这种近乎挑逗的语言能激发肾上激素的分泌,我感觉身体的某个地方蠢蠢欲动。 我和曲颖的约谈其实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便以我借故上厕所为由,施展尿遁术抱头鼠窜,狼狈的逃离。 人事部早已把我的新工作落实,和曲颖谈话只不过流于形式,而我崭新的工作之前大丰印务的总经理杜萍已经给我暗示。 总经理秘书,兼职司机。 当我尿遁术成功解困,回来后,曲颖人便走了,换了另外一个工作人员。 她带着我来到一间办公室,说道:“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办公室了。” “那我具体的工作是……” “随便。” 我还没理解随便到底是怎么个随便法,是不是可以在办公室里玩游戏,看电影,但她已经转身走人。 在办公室转了一圈,我认为其设施绝对称得上经理级别待遇。 正在我踌躇满志,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来,我上前接通电话,却是杜萍。 她十分关心的问我,对新工作满不满意,我只好敷衍她。 “英俊,你刚过来,暂时没有具体的工作,然后,我出门的时候,给我开车就好了,包括上班和下班……” 我心里一抽,问杜总,“还要上下班开车接送呀……我租房的地方在向阳路附近……” 杜萍说道:“那在我家附近另外给你找个房子怎么样?” “杜总,我女朋友也在这边,还有我的房子交了半年的房租……” 我能直接说自己不想换地方吗,工作是小,大不了辞职不干了,但女朋友只有一个,换了还是原来的女朋友吗? 如果有所取舍,我即便放弃这个工作,也不可能没有小蝶。 杜萍想了想,才又说道:“那好吧,你不用上下班开车接我。” 然后,我觉得她挺不高兴的挂断电话。 我去找曲颖,说先回去交接班,明天正式过来上班,她笑着看我,“好呀,以后我们就能在一个地方上班了,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 对于曲颖的盛情邀请,我心里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 我觉得,如果我愿意,我和曲颖之间,肯定会发生很多很多故事。 返回向阳店,郑雅欣早已接到人事部的通知,她挺羡慕我。 “小贾,能调到总部上班,他日必然能飞黄腾达呀!” 我苦笑道:“经理,说什么呢,我就算走到哪里,也是你培养出来的兵,不是吗?” 和郑雅欣聊了一会儿,我清晰的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有所改变,不再是上下级的那种口气,更像一个同事。 我今天不准备去总部那边,毕竟在向阳店三个月了,对这里有感情,我想站好最后一班岗,下午仍然在向阳店上班。 “随便你了,只要你记得向阳店,以后有空常来看看就行了。” 我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因为无所事事,打开屏蔽的东市驴友交流群。 也就是刚刚开启,驴友群的大量信息一股脑的涌出。 别看驴友群人数不算很多,但里面的群友发言踊跃,而聊天的内容也并不只是局限于旅游,几乎什么话题都有。 我不可能去翻消息记录看,但上面却显示一个群主艾特全体成员的消息,本周末驴友群将组织一次群活动。 集合地点定在东市人民公园的西大门附近,聚会地点则是安排在城郊西北牙牙山。 牙牙山! 当我看到牙牙山的名字,突然一震,好巧的说,那个蒙古勒勒车的车轱辘便是牙牙山的小山村。 群主最后还交代的清楚,报名可以直接私聊群主本人,也可以与其他的群管联系,周五为截止日,过期不候。 我与群主不熟,自然不会找他,当扫过群管,发现一件事,掏粪大叔居然在列。好了,如果参加聚会,那就找掏粪大叔! 调出掏粪大叔的QQ,给他留言。 “周末聚会,你去吗?你如果去的话,给我也报下名。” 我无意去参加周末聚会,但我却想知道掏粪大叔到底是谁。 “嘻嘻,英俊哥,你真的去呀!”没想到,掏粪大叔居然在线,当即回复道。 “欢迎不欢迎?”我调侃道。 “当然欢迎啦,那么我就给你报上名啦,记住,周六的早晨八点钟,人民公园西门口见!” “TF,我们总该设定个接头的暗语吧,不然我怎么知道是你呢?”我觉得我早已没必要再称呼他大叔,而这个掏粪大叔多半是伪装的。 “这样好啦,你拿着一束玫瑰花,在公园门口的右首第一根电线杆子那里,咱俩谁先到谁去那儿!” 好嘛,就跟特务接头差不多。 但是为什么要拿一束玫瑰花呢,难道说…… 妹纸! 我想到这里,已经不敢再跟他闲聊下去,继续施展尿遁术跟他拜拜。 他也很友好的回复,“周末见!” 今天周四,然后距离周六还有一天半的时间,可我并不知道我周末能不能放假。 吃过工作餐,郑雅欣告诉我,如果没特别重要的事,你可以休息了。 我跟她少有的开起玩笑,“欣姐,咱们下午约吗?” “滚你的,还调戏姐。今天不成,店里琐事太多,等改天吧,姐休班一定陪你轧马路,看电影……” “真的呀,欣姐,咱们可提前约了,到时候我找你不兴后悔的。” “吆喝,我不信你能把姐给吃了,谁怕谁呀,约就约!” “妥了,到时候给你打电话……” 跟郑雅欣调侃完,我又挨个与其他的同时打声招呼,以后调到总店上班,与他们见面机会便少了。 抱着一个大包,挥泪与向阳店同事告别。 十分钟,我来到小蝶家的小餐馆。只是,我在餐馆里没看到小蝶。 问小蝶妈关于她的情况,阿姨连连摇头,说,“昨天还好一点,今天不知道怎么的,连自己的屋子都不想出,就这么一个人关门闷在里面……” 我正要上楼找小蝶,忽然听到门外传来“嘭”的一声,扭头一看,一个花盆摔成粉碎。 跑到门外朝上一瞧,只见小蝶正目光呆滞的站在那里,眼神极其空洞。 “小蝶,小蝶……” 幸好上次出事之后,小蝶爸把二楼的那个窗户安装了防盗窗。 我使劲喊她,小蝶却没有搭理我,照例呆滞的望着远方,神情漠然。 小蝶妈说,“小蝶,你想干什么?” 然而,小蝶照例不会跟她妈说话,冷漠的关上窗户,并且随手拉上窗帘。 这明显不对劲呀,二包子常胜利当初给我们做法事看起来根本不靠谱。 我帮着小蝶妈去收拾地上那个破碎的花盆,无意间,看到在花盆的旁边,竟然也有不少细碎的纸灰。 纸灰,虽然没看到纸币,但的确有纸灰! 第十章 女老总司机 第二天早晨,我七点多便出门,坐公家车去上班。 当我来到大丰总部,时间尚早,门还未打开,门外只有有数的几个员工。 我友好的跟他们打招呼示意,他们倒是也挺客气。 然后,领导级别的开门,我签到之后,有意在大厅那里等了片刻,却没有等来杜总,于是,才进入自己的办公室。 手上没有任何处理的事,那就上网玩呗。 打开QQ,小蝶和掏粪大叔没上线,我去论坛和贴吧,翻帖子,对自己感兴趣的帖子参与留言。 玩了半个小时,竟然没有一个人进来骚扰我,这敢情好,网速刷刷的快,基本上等于不用花钱上网吧呀。 我出去溜达一圈,总部的员工都在忙碌的工作,在大厅看到几个人,他们均脚步匆匆的走过去,唯独我悠闲的蛋疼。 应该说,对于我新职业,我还未能适应。 门外,杜总的汽车还没来,不知道她是不是一天不来上班,我就会闲一天,无所事事。 我无聊的返回办公室,继续上网。 九点多,掏粪大叔上线,和我聊了一段时间,我追问他到底是谁,他怎么也不肯说。 我又问他那天晚上为什么骗我,给我传金刚葫芦娃。 他回复我无数个表情包…;…; 我说,你别告诉我你没有,这东西何必藏私呢。 哈哈,那你给我传个视频呗!掏粪大叔这么回复。 我说,我在上班,用的公司电脑,如果你要我晚上回家传给你一个。 跟你开玩笑呢,我才不要呢! 黝黑,想不到掏粪大叔还挺矫情,我这真心真意的要给他,他竟然拒绝。 后来,我懒得跟他聊天,借尿遁术关闭QQ窗口,打开一个视频看林正英的鬼片,别看电影都是很多年之前拍的,但是,看起来还真过瘾。 正看的酣畅淋漓,忽然桌上的电话响起来,我慌忙关闭了声音,接通电话。 竟然是杜萍打过来的,她让我十分钟后出门在外面等她,今天外出要去参加一次联谊会。 挂断电话后,我不敢怠慢,关掉视频,就急匆匆的出门等候。 毕竟是第一次,可不能给杜萍留下不好的印象。 果然,我出来的及时,没几分钟工夫,杜萍便开着车子来了。 她见我在门外站着,下车与我微笑着打招呼,又说,“你先上车吧,我进去交代一下事情,马上回来。” “是的,杜总!” 我目送杜萍进门,钻进汽车,先把车况熟悉一下。 说起来好车就是舒服,我轻轻的开了几米远,又倒车回原处,那种驾驭感真的太美妙。 不久,杜萍回来坐在后排,本来给我说了一个地址,忽然又说自己忘了东西,要回家去取,我便开车过去。 杜萍的家,是一座独院的建筑,三层小楼,样式考究,一眼就能看出是处豪宅。 我停车连忙跑过去给杜萍开车门,她笑着看我说,你不用这么做,我自己开门下车便行了。 正当我俩说话之际,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长得很肥胖的男人。 说起肥胖,常胜利也属于肥男行列,但常胜利看上去让人觉得喜兴,很耐看。 这位却不让人觉得喜兴,五短身材,上身较长,四肢短小。关键他的五官太磕碜,小眼睛,塌鼻梁,还满脸的坑坑洼洼,相貌极为丑陋。 杜萍看到他便是一皱眉,闲的十分不痛快。 然而,那位一看杜萍,主动的迎上来,“老婆,你回来啦!” “我拿件东西…;…;”杜萍冷淡的说道。 原来这位就是杜总的老公,我真想不到,她怎么当初就找了这么个货色呢。 胖哥随即把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上下不停的扫。 “老婆,你司机呢,怎么是他开车?” 杜萍冷冷的说道:“他是我临时司机,经理助理,小翠回家生孩子去了。” 胖哥立刻对我敌意大增,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您好!”我朝他点头示意。 “嗯。”胖哥很不爽的应了一声。 杜萍懒得搭理自己的老公,转身进大门,胖哥连忙随后跟过去。 我在看他俩一前一后进去后,不禁摇了摇头,通过刚才二人的表现看,他俩估计现在不怎么和谐,难怪杜萍换司机还要换个男的,我即便不算特别出色,可跟她老公比起来,至少强他十倍。 杜萍取东西回来,老公仍然跟在后头,杜萍甚至不与他说话,便坐上后排座位。 我无意再给胖哥打招呼,启动汽车,扬长而去。 车开出去转过一个路口,杜萍让我停车,然后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只为了换个位置,从后排座位换到前排副驾座上。 “我们先去商场,买点东西。”杜萍跟我这么解释道。 突然间杜萍从后排座位来到前排,我多少有点不适应,而接着,杜萍开始跟我聊天,并让我把车开慢些。 她问我的都是关于我的个人问题,还有女朋友小蝶的事。 我不清楚她为什么会关心这个,可是从她的话里,我隐隐有些担忧。 “英俊,你和小蝶同居吗?”杜萍连称呼都变了。 “没,小蝶和父母住在一起。” “是吗,那你一个人住?” “嗯…;…;” 我称呼她杜总,她瞄了我一眼说,“没人的时候,你就叫我萍姐。” “是,萍姐。” 杜萍今天穿的很光鲜,半高跟皮鞋,那种高档真丝旗袍,我不知道具体什么面料,但看材质绝非一般,估摸着至少几千块钱吧。 可有一点,在杜萍坐在我旁边的时候,靠近我的左侧大腿几乎毫无掩饰的露出来,尤其那肉丝长袜配上修长的大腿,实在让人心里一荡。 我不敢多看,所以偷偷瞄一眼后,便一直抬着头盯着前方开车。 转过一条大街,前面遇到红灯,我把车停下。 但就在这时,只觉得是腿上一凉,低头一看,杜萍的一只手放在我的大腿上。 我不禁浑身一震,下意识的一缩身子。 杜萍的手便抽回去,一边解释说道:“不好意思啊,英俊,我准备拿抽纸的…;…;” 可是,抽纸在驾座的中间,距离我的腿有半尺远,她竟然说出如此荒诞的理由,实在是用小腿肚子都能明白她什么意思。 当然,如果转换一下性别,我是女滴,她是男的,那情况将截然不同,我能抄起家伙把她脑袋打破。 但我一个大老爷们,被摸一下自然少不了什么,权当没这档子事。 来到一家大型商场后,停车,我跟着杜萍进去。 等到了服装鞋帽专区,我才搞清楚,杜萍竟然是专门给我买衣服! 我连忙推托,不用,不用,真的不用。 “你跟着我去参加聚会,是你本职的工作,必须换一身得体的衣服!”杜萍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我受宠若惊,不久后,换上一身上千元的西服,新衬衣,新皮鞋,总共加起来差不多抵得上我半个月的工资了。 重新上车,这次杜萍再度坐在后排座上,我就搞不懂她为什么换了又换,心里难免猜疑。 联谊会在一家大型酒店召开,我跟在杜萍的后面,充当她的保镖,而这时候,向别人介绍我,杜萍则是把我说成秘书。 于是,我同时有了几个不同的身份。 首先,杜总的司机,再就是经理助理,秘书,和保镖。 联谊会上,我躲在角落,光鲜亮丽的是杜萍和那些经理级的大人物。 我觉得,自己与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上的人,格格不入。 好歹坚持了两个多小时,吃了一份不算合格的自助餐,我开车送杜萍回家。 本来我以为她回自己的那处豪宅,因为我当时去的时候,已经留心了,现在即便不用杜萍指挥,我也能准确的开过去。 可是,还没走出多远,杜萍叫住我,然后他下车,再次坐在副驾座上。 我偷偷的瞄她一眼,发现此时杜萍脸上红扑扑的,微带醉意。 “英俊,你送我去另外一个住处…;…;”杜萍仰着脸半躺在座位上说道。 “好的,萍姐。” 不久,我在她的指点下,来到一个豪华小区门前。 并不用我下车,鸣了两声车喇叭,小区的自动门便开了。 将车停在一栋高层跟前,杜萍下车身子晃晃悠悠,我连忙上前扶住她。而她紧跟着就贴在我身上,连眼睛都闭上了。 送她进房间,杜萍歪倒在沙发上,才对我说道:“谢谢你,英俊…;…;” 我转身欲走,她直说口渴,我连忙又给她倒了杯水。 “英俊,你要走吗,就不能留下来陪陪我?” 我的脑袋立刻大了一圈,“萍姐,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仓皇逃走,比尿遁术更加迅速。 第十一章 约会 新职位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周末放假,总部这边只要没有加班的任务,是可以休息大周末的。 当然,我是受益者。 在我和曲颖谈的时候,早已问过这个问题,曲颖告诉我,你现在虽然挂着经理助理的名,实际上暂时没具体的工作,更主要的是给杜总开车。 如果杜总不找你,你随便在自己的办公室怎么玩,但是有了应酬,一定要尽快的到位,包括周末。 不过,也无需担心什么,因为,杜总周末出去的话,会提前一天打招呼,比如周日出门,那么周六就会给你留言什么的,通知你。 …… 在这个周末,我未收到杜萍的任何电话和短信,也就是说,周六我可以去参加驴友群的聚会。 周六一早,我换一身便装,先去小餐馆看小蝶。 然而,事实上到了小餐馆我便懵逼了。 小蝶的爸妈在照顾客人,小蝶照例的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我对小蝶妈说,“潘姨,要不咱们带小蝶去医院瞧瞧吧,整天的关在房间里,那可不行呀!” 小蝶妈摇摇头,“小贾,看过了,医生说叫什么神经官能……” “神经官能综合症!” 我便呆住了,心里乱糟糟的,不是滋味。 好端端的,小蝶怎么会得这种病,关键她还不想见我,我根本就没法与她交流。 后来吃过饭,我上楼喊小蝶开门,她却不搭理我。 没办法,我只能下楼。 小蝶妈安慰我,“别在意,小贾,小蝶会好过来的。” 我比较颓废的离开小餐馆。 …… 坐公交车来到人民公园的时候,还没到和掏粪大叔约定的时间。 但我看到西门口前面早有几辆车,一些人聚在一起,聊的很开心。不用说,这些位便是驴友群的群友,他们聚会多次,相互都熟悉了。 我朝第一根电线杆子瞄了一下,突然想起来接头暗号让我拿着一束玫瑰花。 掏粪大叔的口味真特别! 我去旁边的花店买了一支玫瑰花,又返回第一根电线杆子近前。 打开手机看时间,这回到点了,可掏粪大叔还是没来。 搞不好他把我当猴耍了,放我的鸽子,心里一阵郁闷。 “嗨,贾英俊!” 忽然,一辆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从车里冒出一个红发少女。 孟初一! 想不到在这里遇到她了,我连忙把手放在身后,不让她看到玫瑰花。 孟初一大大咧咧的走过来,笑道:“英俊哥,在这里干什么呢,等人吗?” “没,没事……”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那么心虚。 “不对吧,你手干嘛放后面呢,你手里拿着什么?” 我见骗不过孟初一,只得把那只玫瑰花亮出来。 “吆喝,约会呢,等女朋友呀,这花可真水灵,让我看看!” 她说着就要抢花。 我怎么能肯呢,连忙躲闪。 “别闹,别闹……” 最终,掏粪大叔没等来,反倒被孟初一把花抢跑了。 我自然没法和一个小姑娘计较,抢了便抢了,大不了自己再买一支。 “初一,这支花就送给你了,不过你得帮我在这里等下人,我去买点东西。” “好呀,你去吧。”孟初一调皮的说道。 我匆匆的又奔向花店,但快要走到花店门前,我突然停住,心里陡然动了一下。不对劲呀,不对劲,这孟初一怎么就偏偏在这时候出现呢! 回头瞄了一眼,因为距离较远,人流又多,望不见孟初一。 我朝回走了一段,在能看到孟初一的地方停下,躲在一棵树的后面,拿出手机。 登上QQ,我给掏粪大叔发了一个信息,你怎么还没来呀,同时还发了一个窗口震动。 发完之后,我去瞅孟初一那边。 果然,孟初一伸手摸出手机,低着头看了一下。 我今天有事,来不了呢……这是掏粪大叔的回复。 好吧,从孟初一的举动,我已然知道结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孟初一便是那个所谓的掏粪大叔。 从一开始接触掏粪大叔,告诉他我的工作地点,然后,第二天孟初一便出现了,我当时就有疑虑。 还跟我谈什么室内设计,她根本就没门面谈个屁呀。 原来,这一切都是孟初一预谋已久! 我说一个中年大叔为什么偏偏要我买束花当接头暗号,她本来就是女的。 孟初一就是掏粪大叔,掏粪大叔就是孟初一! 我直接走了回去。 孟初一看到我回来,笑嘻嘻的迎接我,“英俊,你买什么去了?” 我呲牙一笑,“买烟。” “你不是不抽烟吗,抽烟对身体没好处的。” 我懒得搭理她,可是我心里有点不太明白,这个孟初一够奇怪的,她怎么老是找我呢,你一个富二代白富美,要钱有钱,什么都不缺,干嘛跟我一个穷小子玩躲猫猫。 就算找,也该找那种高富帅,阳光,伟岸,帅气的小白脸,我虽然也有点自恋,可终归不能跟大帅哥划等号。 我随便说了一句,“我等的人来不了了,初一,你忙你的去吧……” 说完话,我便准备离开。 孟初一叫住我,“你干嘛去,不是要参加聚会吗,没掏粪大叔不还有别人参加?” “……” 她绝非口误,而她的的确确知道今天有聚会,刚才却还跟我说只是碰巧路过。 “英俊,我们先进车里,我有事跟你说。”孟初一说道。 我故意等她上车后,打开后排车门,坐在后面。 孟初一赌气问我,“我就那么招人烦吗,你就不能坐我旁边!” 有时候,女人是不能惹的,我只能苦笑着坐到前排副驾座上。 孟初一看着我,欲言又止,我也不知道跟她说什么,于是,车内倒显得清净。然后,我掏出手机,快速的操作一番,孟初一的手机便传来震动。 她打开手机,上面有我发给掏粪大叔的话,“你好,孟初一!” “你好,贾英俊!” 当孟初一把这条消息发给我,我俩下意识的对视一眼,不禁都笑了。 我顿了顿才说道:“初一,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 孟初一摇摇头,说道:“英俊,我要给你一个惊喜,你转过脸去,转过脸……” 我知道孟初一又在装神弄鬼,故弄玄虚,但我只能按她说的去做。 “嗯,好了,英俊哥,你转回头来吧。” 我以为孟初一是不是准备给我个什么特别的礼物,所以,我并没多想,可当我真的转回头看她,竟然一下子呆在那里。 什么情况,这才是真正的孟初一吗! 在我的面前,距离不到半米远,出现一个黑色短发女子,而我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她的面貌,总之一个字,太美! 美的令人窒息,美的纯净,清爽,无暇…… 我觉得几乎可以用任何唯美的词去形容她。 原来,孟初一那个火红色如同狐狸一样的头发居然是假发,而她一直在刻意的掩饰自己! “我不算丑吧,勉强能过得去吧,英俊哥……”孟初一淡笑着说道。 我摇摇头,不,我可不能说假话。 “初一,你很美,你简直就不是人啊。” “说什么呢,你才不是人呢!” “这个女人不是人,九天仙女下凡尘!”我给孟初一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孟初一随即乐了。 “我可不当什么仙女,在天上孤单寂寞,即便长生那有什么用呢,我就喜欢跟英俊哥在一起,嘻嘻……” 我懵逼了,孟初一不像小蝶那样,有些话难以启齿,她心里有什么便说什么,就不带任何停顿的。 “初一,咱不开玩笑,我小心脏受不了……”孟初一主动接触我已经无可争辩,但我却不肯相信,自己何德何能,能讨得她的喜欢。 老天给我开了天大的玩笑,让我在最不适宜的时候,遇到一个非常完美的女人。 只是可惜,我已经有我的小蝶,再难容纳其他任何一个女人,包括孟初一。 不然,我撞破头也要追孟初一! 我避开孟初一火辣的眼神,透过车玻璃,看向外面,淡淡的说道:“初一,咱不是要参加聚会吗,现在过去吧……” 第十二章 温泉度假山庄 聚会真的挺嗨,在孟初一的引荐下,我认识好多人。 特别是驴友群的群主,竟然是孟初一的表哥,叫郑千军。 在孟初一介绍他的时候,我一下想到一个词,一掷千金。 郑千军三十几岁,人高马大,自己开公司,业余爱好除了打篮球便是旅游。 而在人前,孟初一照例戴上她火红色的假发,打扮另类,在这一点上,我和郑千军估计是唯一知道她底细的人。 除了认识很多人,再一点,孟初一则是利用这次机会,小鸟依人的贴在我身边,只差方便的时候不能在一起,别的时候,她几乎不离开我寸步。 我寻了个一个难得的机会,避开孟初一,偷偷的问郑千军。 “郑哥,你家初一到底什么情况,兄弟我有点招架不住了。” 郑千军上上下下瞅我一阵,嘿嘿一笑,“英俊兄弟,我看你是难逃她的魔爪了……” “为什么?” “我不妨给你透露一下,因为你……你长得非常像我姑父!” “你姑父?”我当即震惊住了。 郑千军的姑父就是孟初一的父亲,想不到的是,我竟然长得跟她爸爸有些相仿。 随后郑千军一句话,让我更加无所适从。 “英俊兄弟,你也别多想,姑父因病去世多年了,他走的时候,初一才十二三岁的样子,估计她就是看你亲切……” 不管郑千军的话是不是有意来宽慰我,我却觉得越来越棘手。 如果孟初一有恋父情节,那怎么搞…… 幸好,下午的时候,杜萍给我打过来电话,说明天要出门见几个朋友,让我早晨去她家开车。 我故意问了一句,“萍姐,去哪边?” “独院那个。”杜萍说道:“英俊,如果我没有任何提示,你就来这里,知道吗?” “记住了,萍姐。” 借此机会,我们在返回东市之后,逃离孟初一的魔爪。 事实上,如果没有杜萍的电话,我们晚上照例要去KTV唱歌什么的。因为第二天周日,所以,都想玩尽兴些。 孟初一不想我走,但她也没办法,最后,还是她开车送我回家。 然而,避开孟初一并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我对大丰印务的老总杜萍也颇多微词。 她对我挺好,短时间便提拔我,将来有机会,我也很有可能升值到店经理什么的。可是,用另外一个角度看,我觉得她似乎另有一层意思。 当然,在事情没有出现之前,只能算是我猜忌,还不能证实。 第二天上午,我准时来到杜萍的家,在门外略等片刻,便看到杜萍由里面走出来。 “咦,英俊,你早就来了吗,怎么不进去呢!”杜萍诧异的说道。 我微微笑一笑,“杜总,我刚来。” 两个人都上车,杜萍仍然坐在后排,汽车缓缓启动,我按照杜萍所说的,开车前往东市下属的一个县城辉县。 辉县距离东市有一百多里,不算太远。 但是,让我意外的是,还没出城,来到一条较偏僻的街道上,杜萍就借口下车卖东西,然后上车的时候,又再度坐回副驾座位置。 她跟我聊天,问我所有的情况,包括我的女朋友小蝶。 “英俊,你别把我当外人,就当我是你大姐好了吧。”杜萍说道:“我们在外面是公司上下级关系,但在没人的时候,就是姐弟。” “好的,萍姐……” 杜萍越这么说,我的心里就越没底,心里像揣了小兔子一样,扑腾腾乱跳。 后来,聊了一通,我才知道,杜萍和几个朋友约了去辉县郊区的一个温泉度假山庄,我心说有钱人真会玩,东市郊区不也有类似的地方,那为什么非要大老远的去辉县那边呢。 当然,这并不是我该操心的事,我的职位是司机,只管按照老总说的,随她怎么着。 花了近两个小时,我们才到了温泉度假山庄。 果然这个山庄够气派,依山傍水而建,占地面积足够上百亩。 各种设施豪华,让我大开眼界。 这绝对是亿万富翁投资的,一般人搞不了如此大的规模。 杜萍见的几个朋友,有男有女,我不会过多的打听。身份在这里摆着,只要杜萍没招呼,我尽量躲她远点。 后来,她们去泡温泉,杜萍问我去不去,我摇摇头,说,“萍姐,我就不去了,你有事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在度假山庄溜达一圈,我跟着几个保安搭了伙,关上门,小赌几把。 输赢几十块钱,但很快就跟他们几个结下深厚的友谊。 我偷偷问,这里有没有特殊服务,龅牙大哥呲牙一笑,“兄弟,全套的,要什么有什么,要不让哥哥给你介绍两个活好的妹纸,保证你爽的飞起,欲仙欲死。” “哥啊,可别啊,兄弟我随便问问,你说我一个破司机,哪里能享受这个?一个月工资就不够玩一次的。”我连忙摇头跟拨浪鼓一样。 “嘿嘿,没事啊,兄弟,咱不是外人,我跟你打折啊,几百块钱足够了。” “不敢,不敢。” 秃头大哥哈哈大笑,“牙哥,你就别难为贾兄弟了,我看他还是个处呢……” 这么一说,引起屋里哄堂大笑,倒让我有些蓦不开,臊的满脸通红。 中午伙食自不必说,餐厅有自助餐,随便你敞开肚子吃。 别说,不跟杜萍在一块儿,也挺快乐的。 只是下午随着日头偏西,都要天黑了,杜萍还是没打电话给我,我心里不禁七上八下。 最怕的一点,杜萍不走了,在温泉度假山庄留宿,那我也走不了。 当然了,在外面住一晚上也未尝不可,可是,我担心的是另外一点…… 正当我心神不宁,杜萍的电话打过来。 “英俊,你来竹香阁这边,过来一起吃饭!” 找到杜萍的时候,她们正在一个大包厢里,六七个人,但我细心留意一下,上午所见的男老板都不在,只剩下包括杜萍在内的四个女老板。 而除了杜萍,另外三个女老板的身板都坐着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 我于是坐在杜萍身边。 这顿饭别有意味,因为酒桌上的主角是几位女老板。 她们让我第一次认识了,女人同样是那么爽快和任性,豪气的简直让我咂舌。 喝的酒自然不是普通的白酒,而是暗红色的葡萄酒。杜萍让我也跟着我喝酒,可我身为司机怎么能喝酒呢。 “没事,你少喝点。” 我勉强沾沾嘴唇,那几个女老板便笑话杜萍。 “杜总,你的秘书不太合格呀,怎么连酒也不敢喝……” 我知道她们是激将法,但为了给杜萍争面子,我豁出去了。 “各位老总,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自罚一杯,先干为敬!”我起身说道。 什么女老板,再怎么滴她也是女人,我一个大老爷们不能让她们瞧不起。 我痛饮一杯,又倒满了,挨个向三位女老板敬酒。 这回她们便不好再说我什么,我也算挣回一些面子。 可是,就跟水沟里捅开一个小口子,我再想放下酒杯便身不由己。 你来我往,推杯换盏,反正都嗨起来。 咱喝葡萄酒没什么经验,农村出来的,没这个条件。但我估摸着,既然几个女老板都能不示弱的喝几杯,我自然不会喝多了。 可是,后来我渐渐的觉得,脑袋有点晕乎。忽然想起一个同学说过的话,红酒后劲足,喝多了一样会头晕,会喝醉。 而再看其他人,基本上脸上都带了醉意。 我不敢再这么任性,敷衍她们,一杯酒维持到最后。 “散了吧,散了吧,今天散场了,大家各玩各的啦……”一个女老板招呼道。 于是,三个男人扶着三个女老板,相继走出包厢。 临门之际,女老板们不忘了对杜萍说一句,“杜总,玩的开心点,哈……” 这些阔太,说话太有挑逗性了,我跟杜总什么关系,姐弟关系,是你们想的那样吗?我看见这些腰间隆起赘肉的老女人心里便有气。 然后,我却不得不搀扶起已经站不稳的杜萍,几乎是搂着她离开包厢。 第十三章 难眠之夜 出了包厢,我还在想,能不能开车拉着杜萍回东市,只是,我的念头刚刚酝酿,服务生就迎过来为我引路。 “先生,你们预定的房间在这里,请随我来!” 我不禁浑身一震,敢情房间早就订好了,杜萍本来就没打算要回东市,她要在度假山庄留宿。 那我怎么办,留在度假山庄? 扶着杜萍进房间,服务生走了,我将杜萍放到沙发上。 她哈着酒气,醉眼惺忪。 “萍姐,咱们今天住下不走了吗?”我问。 “这都晚上几点了,还走干什么……”杜萍懒洋洋的说道。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子,“那好吧,萍姐,你休息……” 既然走不了,我总不能跟杜萍在一个房间睡觉吧,虽然这个是顶级套房,但我却不可能这么做。 “英俊,你,你去哪里呀,咱们就订了这个房间!” “我……我自己想办法……”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能有什么办法,要钱没钱,最多我只能找那几个保安兄弟,借他们的地方眯一宿。 “别走,你陪我……” 杜萍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伸手拉住我。 “英俊,你看我都醉成这样了,你忍心让我一个人在这里?” 我彷徨不知所措。 给她倒了杯水,我自己也喝了一杯。不光她喝多了,我其实也有醉意,但幸好脑袋清醒。 等喝过水,杜萍闭着眼躺在沙发上,毫无顾忌自己的举止有多么不雅。 她那白花花的露在外面的大腿,让我看的一阵阵眩晕。 还有丰满的身体,全部把诱人的一面暴露出来。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我的心里难免燥热难耐,一股欲望慢慢的升腾。 “英俊,英俊……”杜萍闭着眼呢喃的说道。 我连忙搏愣一下发胀的脑袋,“萍姐,还有什么事?” “你别走,陪我!” 我咬咬牙,对杜萍说道:“萍姐,我扶你上床休息吧。” 接下来,我心里默念非礼莫视,非礼莫听,非礼莫言的十二字真言,艰难的把杜萍送到卧室床上。 给她拖鞋,让她休息。 然后,还没等我退出房间,她便扯开身上的毛巾被,摇摇晃晃的坐起来。 “我还没洗澡呢,不能睡觉……” 哎呀,额的神啊,这叫我如何是好!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洗澡没什么,可现在你没法自己洗澡,总不能让我陪着你进洗澡间吧。 我觉得脑袋顿时大了一圈。 但是,杜萍以老总的身份命令我扶她过去,我就没什么办法了。 硬着头皮也得上! 当把杜萍送到洗澡间,又把所需的一切都为她准备好,我连忙退出洗澡间,心里忐忑不安。 哗啦啦的流水声,在我心里激起一层层的涟漪,我的思绪不知不觉的被洗澡间那边吸引。 然而,最不愿意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时隔不久,就在我认为杜萍快要洗完澡,一切OK的时候,只听到洗澡间传来“啪”的一声。 “英俊,英俊……我摔倒了……起不来了……” 额的神啊,你这是究竟要考验我什么呀,我受不了啦! 准确的说,杜萍也属于白富美,虽然相比孟初一差了些,但绝对是屌丝眼里的女神级人物,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最是让人浮想联翩的少妇类型。 我懵逼了,呆呆的站在那里好久,束手无策。 不用对我妄加猜测,我是个正直的人,所以不会做龌龊的事,在我全身一阵阵燥热的同时,我的脑袋里还有一丝丝的清明。 如果我对不起小蝶,跟别的女人有染,那么将来小蝶会怎么看我? 她是不是也有充分理由去找其他的男人。 当你背叛自己女人的时候,想没想到自己的女人也会背叛你? 小蝶永远不是那样的人,我也不是。 所以,我在想通之后,大概的熟悉一下环境,然后,敞开卧室的房门,关闭上套房电源总开关,推开洗澡间的房门。 我有些对不起小蝶,因为虽然我不能看清楚杜萍的身体,但我还是朝某一方面去想了。 用大浴巾包裹住杜萍,我把她抱回卧室。 其中的某些情节,实在让我尴尬,可是,我有十二字真言,总算有惊无险的把杜萍放在床上。 杜萍在我松开她之际,伸手抱住我,在我耳边吐气如兰,“别走,英俊,陪我……” “萍姐,你喝多了!” 我采取尿遁术才总算逃离卧室。 看看时间,已经晚上十一点,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连夜杀回东市,不然,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不会遇到其他难以招架的诱惑。 这里可不是我久留之地! 听了听卧室再没传出什么动静,我暗自下了决心,必须离开温泉度假山庄。 想好之后,我偷偷的溜出房间,在保安兄弟的照顾下,顺利的逃出度假山庄。 不错,当走出度假山庄的时候,我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在杜萍各种引诱下,我艰难的熬出来,这不得不说是我战胜的自己。 此后,我急于赶回东市,打车前往车站。 出租车的的姐善言谈,她问清楚说这个点去车站也恐怕等挺长时间,下边小县城不比东市,东市的长途客车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都有车,县城差了远了。 不过,倒不是没有别的办法,有家私人承包的客车倒是有发车。 我没辙了,只能按照她说的做,于是,她把我撇在那个客车发车路经的一个站牌,便拉着下个客人离开了。 我倚在站牌边,肚子里还有葡萄酒的后劲,迷迷糊糊的打了个盹,便瞄到昏黄的路灯下,一辆比较陈旧的客车缓缓驶过来。 汽车停在我面前,车门打开,一个三十几岁烫卷发的妇女冲我喊道:“东市西站,东市西站,去吗?” “多少钱?”我担心半夜搭黑车宰客。 “上来吧,我们可比车站的便宜多了!” 我犹豫的登上客车,发现车上乘客并不算多,稀稀落落的大概坐了一半。只是,当我挨个扫过乘客看,却感觉有些不对劲。 因为客车上除了汽车震动的声音,死寂一般的安静。 车上的乘客几乎都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有两个倒是睁着眼,却显得极其呆讷。 我犹豫一下交了车钱,找座位坐下,心里反而揣了小兔子一样更加七上八下。 只不过,坐在座位上,汽车启动,我开始倚在昏昏欲睡。 起初没什么事,后来叮叮当当剧烈颠簸,竟然把我折腾醒了,我伸着脖子朝外一看,便是紧皱眉头。 从东市来的时候我开的车,一直走的省道啊,路上就没记得有这么难走的路。 借助客车大灯,我发现走的竟然是狭窄的乡镇小路。 “啪” 肩膀被重重的拍了一下,我回头一看,是坐在我后面座位上的干巴瘦下老头。 满脸胡子渣,老鼠眼,一嘴的老黄牙,灰色汗衫,朝我嘿嘿一笑,那形象要多磕碜就有多磕碜,比要饭的强不了多少。 “什么事啊,大爷?”老头下手太重,肩膀火辣辣的疼,我皱着眉头没好气的问他。 “小兄弟,你没觉得这辆车很奇怪吗?”老头小眼睛一瞪,低声的说道。 “挺好啊……” “还好呢,我观你印堂发黑,必有大凶,你这就要大难临头了!”老头的老鼠眼瞪得溜圆,“你若想躲过此劫,就随我来!” 说着,老头霍然站起来,朝着客车车门便走。 我心里一惊,别被老头看准了,这些天我和小蝶没少摊上事,尤其是小蝶,至今还不愿搭理我。脑袋一热,我便冲前头大声喊道:“司机,快停车,憋不住了,要撒尿!” 客车当即刹车停下。 老头朝外走,回头还不忘冲我神秘的一挑眉毛。 我顿觉神色一震,心里扑腾腾乱跳。 下了客车,老头在前面提醒我。 “跟我来!” 我便跟随老头走到客车屁股后边。 “恭喜你,小兄弟,你有福了!”老头向我一抱拳,说道:“你既然听我老人家的话,我便如实相告,实不相瞒,我乃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丘祖师门下,第二十五代掌门弟子孙闻天真人……” 我倒吸一口凉气,人不可貌相啊,但我却更觉得老头像一个神棍,因为他鄙陋的形象足以出卖他。可我嘴上不能这么说,“哦,原来是孙真人!” “你好像觉得本真人在骗你,是吧,我便给你看一样东西!” 老头在身上一摸,抽出一张卷成圆筒的报纸,递给我。 我借住客车的尾灯,展开那卷报纸,只见报纸的最上边有个醒目的标题,长途客车不慎坠入山沟,全车十九人全部遇难。 在看到标题过后,我心里便有种不好的感觉。 我仔细去看详细描述:这是一家私人的长途客车,每天晚上十一点从县城发车去东市,客车属于超过报废期限的老式大客车,再加上司机疲劳驾驶,导致这场悲剧…… 我看到这里,端着报纸的手情不自禁的发抖。 上面还有插图,果然在一个山沟里歪倒一辆大客车,外观损坏的十分严重,关键拍摄视角正好能看到车牌。 第十四章 美女避难求收留 东A*****! 一看车牌号便知道是东市所属区县的牌子,而我的手抖的更加厉害,下意识的去瞄这辆客车的车牌。 玛德,我要骂人,车牌完全一样! 再去看报纸刊登的日期,我的天呐,竟然就在前两天! 如新闻所写,那么,就是这辆私人承包的老式长途客车,因为司机疲劳驾驶,不慎坠入山沟,导致车毁人亡。 然而,我特么就乘坐的这么一辆车,还特么是在发生车祸之后。 这说明了什么,我坐的不是普通的客车,根本就是一辆要我命的灵车! 我说一上车便觉得不对劲呢,车上那些都特么是死人! 这时我反过头去看老头,已经不觉得他讨厌人了,反而有些亲切,的确人不在貌相,老头能在关键的时候救自己一命,难道不证明了他为人善良,宅心仁厚。 我顿时心存感激,准备向老头施礼答谢救命之恩。 “小兄弟,你撒泼尿用多长时间呀,赶快的,上车啦!” 不过,正在这时,客车车门探出那个买票妇女的脑袋,扯嗓子吼了一声。 我还敢上车吗,这不是上车,是送命啊! “大姐,我到站了,这里离我家不远啦,我走着回去就行……” “你说什么呢?小兄弟,中邪了吧!”买票妇女被我气笑了,“这条道附近十几里地就没一个村子,荒郊野岭的,你回什么家呀!” 我不禁一愣,解释道:“大姐,我跟老大爷一块作伴回去……” “什么老大爷呀,刚刚不就你一个人下车!” 我猛然下意识的扭头去看身边的老头,却发现他竟然没了。 而顺着视线再往远处看,只见离我五六米远的地上蹲着一只一尺高的小动物,后腿支撑地面,身子直挺挺的,前腿翘在那里,两只眼睛闪着绿莹莹的光芒。 黄皮子! 我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后背一阵阵的冒凉气。 活见鬼了,怎么遇到黄半仙了! 那只黄皮子冲我一呲牙,扭头便跑,眨眼间消失在黑暗中。 等我低头再看手里的报纸,这哪里是报纸呀,却根本捧着一堆烂树叶子。 我心跳加快,再朝四周一打量,吓得我差点没抽地上。 路边的不远处,竟然是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坟冢,在黑漆漆的夜色中,此起彼伏,显得是那么的瘆人。我特么这是被黄皮子带着进坟窝的架势啊! 我被惊出一身冷汗,慌忙逃回客车。 然后,我睡意全消,坐在车上战战兢兢,好在虽然一路上道路不算好,却一路顺风的返回东市。 …… 回到家早已经后半夜两点多,我合身歪在床上,一觉睡到天明。 迷迷糊糊的,便听到电话铃声,我闭着眼摸起电话。 “喂,英俊,你在哪里呀,我们今天上午回东市……” 我了个去,竟然是杜萍打来的。 顿时我的睡意全消,一下坐在床上。 “杜总……不,萍姐,我,我这边昨天晚上有急事,回东市了……” “你竟然撇下我不管了,贾英俊,你太让我失望了!” “对不起,萍姐,要不我现在就坐车赶过去……” “不劳您大驾,我自己还能开回家……” “嘟嘟嘟……” 然后,在我懵逼的表情中,电话挂断,我的心猛然的抽了一下。 杜萍看起来生气了,我得罪她了…… 但我转念一想,如果出卖色相讨得杜萍的欢心,那我成了什么,而如果真的因为这个最终被杜萍炒了鱿鱼,那我也认了。 大不了换个工作,我必须活的有尊严! 接完电话,我看一下时间,已经是上午九点多。 我正准备洗脸刷牙上厕所,忽然,听到隔壁的房门打开,高跟皮鞋咔咔作响。 本来这没什么,但随厚就不对劲了,我听到不只是那个女孩在,她男朋友也在。 两个人在房间里激烈的争吵起来。 这又是咋的了,不好好的上班过日子,闹什么闹。 我以为就像前几天那样,两个人吵一阵,然后男的自动让一步,两个人重归于好。可是,这次并非这里,稀里哗啦的不知道打烂了什么东西。 “我们完了,你太让我失望了!”女的恨恨的说道。 “小敏,你误会我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张芳就那么一次……” “够了,你还骗我,张芳已经全告诉我了,你和她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你背着我偷偷的跟她搞!”小敏气愤的说道。 “男人哪个不吃腥呢,我不过一时糊涂,你看我每天不照例陪你,跟你……” “你别说了,我后悔死了,这次我们最后一次说话,没有以后!” 听声音,小敏真的很生气,说出话来,声音在发颤。 我刚刚将门缝打开一点点,那边的房门便咣当一声重重的打开,小敏托着两个行李箱艰难的走出来。 男友还企图拦她,小敏怒不可遏,“你滚开,再挡着我就跟海哥打电话,让他废了你!” 海哥我不清楚是什么人,但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然后,男友便下意识的躲开,不敢再拦着小敏,任由她出去。 稍后,我听到隔壁又有收拾东西的声音。 在我打开房门去水盆洗脸刷牙,小敏的男友也神色黯然的走出来,托着两个行李箱。 我跟他打招呼,“出门呀!” “再见,我走了……” 他俩具体发生什么事不得而知,但我听他俩争吵的内容,断定小敏怀疑男友在搞三角恋,对她不忠,而且找到了确凿有力的证据。 在这种事上,我特别同情小敏,并不是说小敏眼里揉不进沙子,肚量小,不给男友改过的机会,事实上,一个女人当把自己都交给男友的时候,就意味着对男友的信任。 如果只图享乐,她会安心跟一个穷小子厮守吗? 这就是爱! 爱是无私的,也是最自私的。 不可能博爱,那是滥交,不忠诚于自己的伴侣。 我想即便我遇到再大的困难,我也不会不忠于我的小蝶,别看现在小蝶不怎么搭理我,对我不耐烦,可是,她出事之前,对我那可是百依百顺,我为自己能认识到小蝶感到万分荣幸。 小蝶是上天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如果不知道珍惜,那才是暴殄天物。 我会遭到老天爷惩罚的。 洗漱完毕,我刚准备出门吃早饭,这时电话响起来。 我摸出手机,打开一看,竟然是孟初一。 这丫头怎么又找我? 顿了一下,我才勉强接通电话。 “喂,初一……” “英俊哥,你快出来一下……”话筒里传出孟初一低低的声音。 别说,白富美也有低调的时候,是不是又想见我,又怕被人认出来没面子呀,她这要搞什么? “我不在向阳店了,调到公司总部上班,再说,我今天休息,没上班。”我敷衍道。 “说什么呢,我就在你家小区门口呢,快出来!” 这次却是恢复她本来面目。 我不敢耽搁,飞快的跑下楼,来到小区的门口。 朝周围一扫,并没有看到孟初一的豪车,我心里正纳闷她是不是又在诳我,忽然,角落里走出一个人。 “别找啦,我在这里!” 孟初一戴着一个草帽,几乎把她那张小脸全都遮住,穿着也挺普通,而且背着一个很大的旅行包。 “初一,你找什么事呀?”我连忙问道。 “带我去你家!” 我愣了一下,摇摇头带着她进了小区。 当把她领进我租住的房间,孟初一满脸惊讶,“英俊哥,你就住这么个地儿呀。” “怎么了,这算高档的了,我以前还租过平房呢,就跟猪窝差不多。”我懒得跟她解释,话说回来,咱不是有钱人,舍不得花钱。 “算了,算了,凑活着用吧……贾英俊,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我已经无家可归,来投靠你了,请你收留我!” 我被她吓了一跳,怎么个意思,想住在这里? 随后,孟初一向我吐露实情。 她的确是逃出来的,因为,她妈妈派人来要把她带回京城,而她非常不愿意回去,所以,只得躲起来避避风头。 我问她,“傻妹子,你看我这地儿能让你住吗,得啦,你还是自己租个两室一厅的小户算啦!” “你以为我愿意呀,我的银行卡都被妈妈给冻结了,根本取不出钱来!” 孟初一妈妈高见,她知道要想控制孟初一,先把她的钱控制住。 我摊开手,说道:“初一,你也看见了,我可不是租的独户,两室一厅什么的,那样可以留你,但现在这个情况,你没法住在这里……对啦,你不会找郑哥啊,他可是你表哥,不会不帮你的。” 孟初一撅着嘴,没好气的说道:“我早就跟老郑打招呼了,他胆小不敢帮我,还劝我让我回京城,真太讨厌了!” “你表哥也是为了你好啊。”富二代的心思咱没法理解。 抛开她表哥郑千军的问题,关键我怎么收留孟初一,总不能我和她同睡一张床吧,就算不睡一张床,我这屁大的地方,也不可能同时容纳两个人。 孟初一接下来又给我出了个难题,她冲我嘿嘿一笑,“英俊哥,我饿……一大早跑出来,我还没来得及吃饭呢。” 好吧,我想我该出去给她卖早餐了,再说我自己不是也饿肚子吗? 而想不到的是,孟初一不让我出去,她让我给她做饭吃。 一番死缠烂打,我被迫无奈去厨房做了一锅西红柿鸡蛋方便面,然后我俩吸溜吸溜的吃了底朝天。 我得到应有的奖赏,孟初一一再夸奖我做饭做的好吃。 吃饱饭后,我让她把碗筷收拾了。看她笨拙的样子就知道她根本没动过手,绝对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娇女。 正当我合计怎么处理孟初一,房门打开了,女房东少见的出现了。 第十五章 夜里睡不着 我笑脸跟她打招呼。 “大姐好!” “咦,小贾,今天不上班啊,这位是……”房东大姐盯着孟初一上上下下的看。 “她呀,她是我表妹!”我扯了个谎。 “吆喝,想不到你还有个这么漂亮的表妹?”房东大姐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便去我隔壁的房间,“不打扰你俩了,我去那边收拾收拾……” 在房东大姐进入那对小情侣所住的房间,我突然心里一动,随后跟了过去。 问清楚女房东,证明的确小情侣都搬走了,我嘿嘿一笑,“大姐,如果没有租这间屋,我临时租下了行吗?” “怎么个临时法?” “我表妹是京城来的,来这边玩,找到我了总不可能让她去旅馆住吧,话说回来,少则三五天,多了最多十天半个月,她就走了,我是这么个意思,想让她住这边,怎么样?” 房东大姐诧异的瞄了我一眼,“你让你表妹住这里?” “没事,她不会挑三拣四的!” 迟疑片刻,房东大姐淡定的说道:“别管她住多少天,至少你要交一个月的房租,并且提前三天通知我,是续交下个月的房租,还是不租了,不然,押金直接扣掉。” “没问题,没问题。” 我交了房租,孟初一住在我隔壁。 帮她找到住处,原本以为便没事了,可是,我小看了富二代能折腾。 孟初一在那间屋屁股还没捂热,便又来找我。 “英俊哥,好哥哥,帮帮忙……” “有事您说话!”我操着京腔回答她。 “你看看,我那屋现在什么都没有啊,是不是,至少应该买些必备的东西吧,可是我没钱……” 我大方的说道:“你需要什么,只管来我房间拿,没有的我给你买,列个单子吧。” 然而,我为自己的豪爽后悔不已,几分钟后,我拿着孟初一写满一张纸的购物清单,手在微微发抖。 有这么避难的吗,竟然要这么多! “英俊哥,你放心,等我有钱了,一定加倍还给你!” 她这话没骗我,人家真的很有钱,但我可不是什么款儿,别一折腾把我的钱也全花完了,那我俩还不喝西北风呀。 最终我选择屈从,叮嘱她在我回来之前,别乱出门。 她笑着说道:“嗯,你放心吧,我听你的话,绝不乱出门!” …… 买完东西回来,我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女人有时候真的难伺候。 虽然我把列的单子上最贵重的几件可有可无的东西无视掉,但最后算账的时候,还是花了好几百块钱。 不是心疼钱,问题钱花没了,跟谁借? 就不能让孟初一太任性,既然寄人篱下来避难,那就将就着过吧。 好在看到我大包小包的抱回来一大堆东西,孟初一没挑剔我什么。 孟初一笑眯眯的给我准备好茶水,递给我,“感激的话我就不说了,英俊哥,你先喝水……” 我接过茶杯,吟了一口,不错,女人就是心细,这杯水不冷不热,刚刚好。 然而,就在我准备细细品尝茶水,孟初一又说道:“不用急着喝,英俊哥,等喝完水你再买菜去怎么样?” 我的那一口茶水啊,差点没喷出来。 大热天的,还没坐下呢,又让我买菜,这不是折腾人吗! 把我当佣人使了。 孟初一呲牙,“英俊哥,我不敢出门的,如果被我妈派的人抓住了,那我就等于进地狱了,所以,还劳烦英俊哥多跑跑腿,以后初一我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我了个去,我被孟初一雷的外焦里嫩,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敢当,不敢当,都是我该做的!” 我当下不敢逗留,生怕她再爆出雷人不偿命的话,抱头鼠窜一般的狼狈而逃。 …… 但买菜归买菜,买菜之后还得做菜。 我原本以为,孟初一让买菜是因为自己喜欢做菜,那我还真求之不得了,买菜跑跑腿真没什么,如果能吃到可口的饭菜,那不算什么。 可是,当我把菜堆在那里,孟初一再度释放出迷人的微笑。 “英俊哥,时间差不多啦,咱们一起动手吧……我来跟你打下手!” “别谦虚啊,初一,你掌勺,我给你打下手!” 孟初一小脸蛋一抽,摇摇头,“对不起,英俊哥,我不会……” 哎,我的脑门冒出数道黑线,本来就是这样,她这种身份的富二代,怎么可能亲自下厨房,做饭炒菜。 这用小腿肚子都该想的到。 至此,我和富二代,白富美的孟初一的幸福“同居”生活拉开帷幕。 第一次做饭吃饭,还有第一次同时休息。隔断良好的通话效果,使得我俩亲密无间。 睡觉之前,她还赖在我的房间不走,一个原因是她那边没电脑,什么也玩不了,手机基本上不敢开机,生怕被她妈派来的人锁定位置。 再有一个,她说她胆小,害怕一个人。 而且,她曾强烈的要求两个人在一间屋睡,这彻底的把我震撼住。 男女共处一室,本来就十分的危险,还要睡一间屋,那岂不是干柴烈火,欲罢不能。 别说我有很强的自控力,但难免也有脑袋发热的时候,万一一个收不住,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我坚决抵制她过分的要求。 不在同一间屋子是我俩的底线,绝不能逾越半步。 “那我晚上害怕怎么办?” “我就在你隔壁,你喊我一声便没事了……”我算是服了她了。 “那不行,我们两个距离这么远!”孟初一大眼睛眨呀眨的,突然再次提出要求,“我去那边睡也行,但我们俩的床都靠着隔断的墙,那样我就放心多了。” 古灵精怪的,她怎么这么多馊主意。 算了,迁就她吧,谁让我认识她了,这都是命啊! 我费了一把子力气,将两边的床都靠在中间的隔断墙,这样,我俩真成了一墙之隔,比睡在一张床上似乎就多了那薄薄的不隔音的隔断墙。 刚刚躺在床上不久,我便听到床头的隔断墙那里传来响声,好像跟老鼠啃东西的声音差不多。 我心说孟初一这又是想玩什么花样。 后来动静越来越大,我便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朝那边一招。 接下来,还没等我凑近看清楚,稀里哗啦一层墙皮被剥落,从墙的那边突然冒出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 刀尖朝我,寒气袭人。 吓得我倒吸一口凉气,脖子一梗,躲开一尺远。 幸好本人好奇心小,如果换个好奇心大的,恐怕来不及躲就被水果刀直接扎上! 孟初一动作也连利,觉出穿透了,立刻把水果刀抽回去。 我朝那里一看,额的神啊,搞破坏倒是行家里手,竟然掏出一个核桃大小的墙窟窿。 而紧跟着,孟初一的大眼睛出现在窟窿对面,一眨一眨的朝这边望。 我真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我说,妹纸啊,你不好好睡觉,这是唱的哪一出呀!” 还有半句我没说出来,你破坏人家的东西是要赔偿的。 “嘿嘿,英俊哥,这样我不就能看见你了,有这个窗口我就不害怕了。” 是啊,你是不害怕了,我却害怕了。 我怕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搞幺蛾子! 更加无聊的是,她把眼睛收回去,愣是把一根细长的手指伸过来,说,“让我摸摸你!” 我绝不可能傻乎乎的把脑袋伸过去,而是学她的样子,递过去手指。 “摸到了,摸到了,真有意思呢……” 让我说她什么好呢! 接下来,我俩都朝墙窟窿那边歪着身子,聊天。 夜聊,说悄悄话。 她问我,咱们这套房子总共有几个人呀。 我解释说,不算上咱俩,不多不少一共四个。 “都是女滴吗?”孟初一很天真的问。 “是的,都女的。” “哎吆,看不出来,英俊哥,你艳福不浅呐!” 她这么说我就不开心了。 我问她,“初一,咱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今天也见了三个女的了,你就说哪个够艳的!” 今天,孟初一的确见到不少邻居,除了那个卖保险的没见,剩下的全看到了,她还很有灵礼貌的跟她们一一打招呼。 当然,回应不一。 见到我这边隔壁的那个彪悍女人,此女看到孟初一眼前一亮,好像发现钻石一般,只不过,她的情绪比较不匀,随后就耷拉脸皮,代答不理的应了一声,拽着她那丰满的臀部回自家屋了。 这好歹还有个招呼,另外的那两个住在一起的女生,就算孟初一热情的与她俩打招呼,却紧绷着脸,就跟我们欠她们二百万似的。 “我是刚来的新人,请多多照顾!” 那个打扮的如同男人一样的女人只是撇撇嘴,然后转身拉着自己的女朋友回房了。 为此,孟初一憋了一肚子火。 孟初一显然对我的问话有点发愣,顿了一下她才笑嘻嘻的说道:“我看你隔壁的胖姐还不错呢!” “胖姐啊,她那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恨不得天下所有男人都死绝了才解气,我真不敢,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拿我当唐僧肉啃了吃!” 第十六章 女老板生气了 孟初一对此毫无异议,因为她早已从胖姐的五官形象体验到什么叫彪悍这个词。 “英俊哥,胖姐就算了,那一对妹纸长得还不错呀,你有没有跟她们……” “跟她们……”我的脑门上冒出冷汗,“初一,你就没看出她俩什么情况?你觉得我能掺合进去?” “难道说……英俊哥,她俩是那个……” 我不知道孟初一说的那个是哪个,但估计多半说的就是我早已认定的那个,我想我们一般人只要智商没多大缺陷,是能分清楚这种特殊情况的。 “原来你这里都是奇葩呀……”孟初一随后叹了一口气,失去对这个话题的兴趣。 敷衍她一阵子,好歹让她停下来。 本以为今晚将万事大吉,然而,就在我睡得正舒服,一阵稀里哗啦的响声把我惊喜。 迷迷糊糊的朝隔断墙一瞅,额的神啊,这回没法睡了! 孟初一半夜不睡觉,继续她的开凿工程,好嘛,碗口大的窟窿了! 我正盯着墙窟窿看,一只手便已经从对面伸过来,五爪张开,一通乱挠。幸好我是清醒的,否则真的被挠一下,说不定就破相了。 这小丫头了不得,可真能折腾。 恶作剧谁不会搞,我不等她的手缩回去,上前掐住她的手腕。 “哎呀!” 那边传来孟初一的尖叫声。 我“狠狠”训斥孟初一,你说你大半夜不睡觉,搞什么搞…… 孟初一却是委屈的回答,“英俊哥,我倒是想睡呀,可刚搬过来新地方,我睡不着,再说了,这里黑咕隆咚的挺瘆得慌的,我一个人害怕……” “害怕你也不能抠人家墙啊,房东大姐非要你赔偿不可!” “英俊哥,要不咱跟房东商量一下,干脆把这堵墙拆掉得了,咱俩把两张床靠在一起,中间拉一个布帘,那样我就不害怕了……” 我害怕! 被孟初一说的,我浑身一阵燥热,不兴这里设计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大半夜心血来潮非得滚床单不可,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接下来,我已经很难招架孟初一,因为她把脑袋贴在墙窟窿上,非要看清楚我才行。 我哀求她,“初一,不,我的姑奶奶,我服了你了,咱能不能好好的睡一会儿,明天你不上班,我还得上班呢。” “你也可以不上班呀。” 我被她彻底打败,“姑奶奶啊,不上班哪里有钱呀,咱们以后吃什么喝什么……” 孟初一沉闷片刻,才说道:“不上班怕什么,我养你!” 富二代的心理咱穷屌丝没法理解,好像在她看来,一伸手就是大把的钱,不用干活,伸手就都是钱。 然而,就算孟初一有花不完的钱,那终归是她们孟家的,跟我毫无关系,话再说回来,如果真的让一个女人来养我,我绝不可能答应。 我不是小白脸! 此后,虽然孟初一收手,再没做出其他任性的举动,但我却陷入沉思,久久未能入眠。以后可怎么办呀,估计用不了几天,她非把隔断墙拆了不可!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能折腾的小丫头。 天蒙蒙亮,孟初一就像小闹钟一样把我吵醒。 “英俊哥,天亮啦,该起床啦……” 我了个去,你说你晚上不睡觉,早晨还醒这么早,你怎么这么大的精力,我对此女佩服的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既然天亮了,就早起一会儿吧,我不敢耽搁,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我这伴孟初一能要了我的命! 起床洗漱一遍,等我返回来,再朝墙窟窿对面一瞅,呵呵,敢情她专门为了喊我。 她又睡着了! 我无意去打扰她,打开窗户,给花浇水,呼吸新鲜空气。 新的一周开始了,我将逐步适应崭新的工作…… 考虑到孟初一不方便出门,我本来准备自己出去吃早餐,又改了主意,下楼去外面买了两份早点,招呼孟初一起床。 “初一,起床了,吃早点了。” 然而,孟初一照例呼呼大睡,根本就不理睬我。 连喊她几次,我放弃了,把早点放在桌子上,又在早点下边压了一百块钱。 …… 坐公交车的途中,我接到孟初一的电话,她问我在哪里,我说我要去上班,在公交车上,早点和钱给你留下了,自己对付着吃。 “你就不能多陪陪我呀,你舍得把我一个人扔家里……”孟初一幽怨的说道。 我说我要过日子,不可能什么不干专门陪你吧。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晚上,如果不出门的话,晚上六点以后,准时回家!我算是彻底的服了她。 “那……好吧,我等你回来……对啦,英俊哥,你把银行卡号发短信给我!” “好啊,好啊……” 我心说她肯定想办法捞钱,就她这样的,手底下没了钱那还有法过?算了,我不管那么多,挂断电话后,我便给她发短信告诉我的银行卡号,同时注明了金额。 估摸着她还得在我这里混两天,一切的费用加起来,给她要一千不多吧。 发过短信,我心里还在合计,如果要一千是不是少要了,她花钱手太大,花钱给女朋友那属于心甘情愿,可她又不是我女朋友。 但要是因为几百块钱跟一个女人斤斤计较,那我也有点太过了…… 接下来,半路上遇到大麻烦。 不知道为什么,公交车失去控制,在快到一个十字路口,竟然刹不住车,撞上前面一辆私家车。 “咚” 这一下便将人家车屁股撞成粉碎。 好在没发生大事故,两辆车上的人员都未受伤。 只是难免双方交涉,公交车司机连忙打电话,一边通知公交公司,一边联系同事过来接收乘客。 前前后后耽搁不少时间,我担心会不会迟到,幸好新来的一辆公交车,在八点之前,把我送到大丰公司总部附近的站牌。 我小跑着进了公司,打卡上班,然后吁了一口气,不紧不慢的朝自己的办公室走。 在我看来,只要没有迟到,接着便是我自由的时间,杜萍不给我打电话,我便继续在办公室随便玩。 然而,推开办公室的门,我不禁呆在门口。 让我想不到的是,办公室里早已坐着一个年轻男子。 这位西服领带,年纪只有二十几岁,面色白净,五官端正,是标准的帅哥。 “嗨,你好!”帅哥看到我,率先向我打招呼。 我说道:“你好,你来找我的吗?” 既然在我的办公室,我想可能是专门等我的,或者他找我有什么事。 帅哥摇摇头,微笑道:“想必你就是我的前任吧,我今天刚刚被安排到这里上班……对啦,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去人事部早曲部长,她会告诉你的!” 前任?我当即惊呆了。 难道说,我被炒鱿鱼了? 一头雾水的找到曲颖,此女把我带到一个单独的房间。 其实不用曲颖解释,我看到她的表情便已经知道结果。 “弟弟啊,你怎么惹到杜总了,还没正式上岗呢就把你炒了……”曲颖眼里满满的疑问。 不能说,越描越黑,也没有说的必要,难道说杜总想潜规则自己,把自己当成她的小秘,本来自己的职位就意味着接受类似的事。 “不合适呗,我开车的技术也挺差,再说,我这人很闷的……” 曲颖点点头,“行吧,既然不合适,那就另做打算吧。本来按照杜总的意思,把你辞了,去财务室领钱走人,但我可舍不得你呀,我跟杜总说了几句好话,她答应你可以回向阳店继续你原来的工作……” 我的嘴里不禁苦涩。 打回原籍? 虽然回向阳店的话,那里都是熟人,再说自己也喜欢,可是,自己就这么回去,丢不起人呐。 同事问不是刚去总部,怎么回来了,我怎么回答人家? 杜总看不上自己…… 我自己没脸回去。 曲颖看着我轻笑,“是不是不想回去了,怕丢人?” 我尴尬的笑笑,算是回答了。 曲颖说道:“小弟弟,实话实说,我对你很关心的,也考虑你自己的感受了,如果你不想留在大丰公司,我还为你想了另一条路……” 我抬头望着曲颖。 “小贾,我有个亲戚,她那边也是做打字复印的,虽说规模比不上大丰,可是公司效益也不错,你如果不想留下的话,可以转投她那边,待遇上我给你打包票,绝对比这里只多不少!”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心动。 打工嘛,跟谁干不是干,只要工资到位,就没有不行的,这又不是公职,要考虑在编不在编,各种福利,私企小公司可没这么好的条件。 但就在我犹豫不决之际,一阵清脆的短信铃声传出,我连忙掏出手机看了一下。 “【****银行】您尾号4321的*行账户于**月**日8时12分完成一笔转存交易,金额为10000,余额12344.03。” 什么情况! 我的心猛的抽了一下,虽然不清楚是谁打过来的,但我知道这笔钱是怎么来的,不用说是孟初一搞的。 但重点是这里,我看着手机屏幕上一排的0,怀疑自己眼花了。 的确让孟初一打钱过来,却不是10000,而是1000! 而我相信,打钱的那位也绝对不会在输出数字的时候,手一抖多输入一个0! 第十七章 可怕的孟初一 曲颖给了我她亲戚的电话,劝我说,心情不好的话,大不了在家多休息几天,然后再去报道,那边保证随时欢迎你。 我再三谢过曲颖,借故离开。 然后,我又硬着头皮返回已经不属于我的办公室,收拾自己的东西,抱着一纸箱的东西黯然离开大丰公司总部。 想不到,在这里还没混熟,便要离职,心里的确纠结。 在我走出总部大门的时候,我还禁不住回头望一眼,走啦,这一步走出去,我将与大丰公司再无瓜葛。 然而,就在我回头扫过宽大的玻璃窗,却看到在玻璃窗的一角出现一个女子。 杜萍! 她竟然在暗中看我! 我摇摇头,或许我们之间的观念差别太大,不然,如果我同意跟她相处,做她的情人,那么我之后在大丰公司的路将一帆风顺。 别说下一步做店经理了,以后绝对能进入核心层什么的,位高权重,但那并非我最渴望的。 用自己为代价得到这些,我不稀罕。 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我在盯着杜萍看的时候,她神情一滞,大概没想到我会看见她,她便扭过头,装作不是在看我。 而我也不会多想什么,走便是走,有什么可留恋的。 我断然迈出那关键的一步,不再回头看一眼,一直走到路边,打车走人。 …;…; 回家的路上,我不停的心里暗示,安慰自己说人生本来就是这样,不可能一帆风顺的,然后,我祭出那句千古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大概的意思就是要想成功,必须经历该经历的磨难,成功并非唾手可得。 最后的两句最重要,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按照孟子老人家的说法,我这个临时下岗的确不算什么,最多只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个小插曲。 公交车行驶到租房小区附近的农贸市场,我下车,买了几样菜和肉食,然后大兜小兜走回家。 在上楼的时候,我特意打开手机瞄了一下时间,上午十点半,而我觉得这个点有点早,如果在路上再磨蹭一会儿,刚刚好,回来正好做午饭。 轻轻的打开房门,我把蔬菜和肉食放倒厨房,侧耳停一停,好像自己的房间有动静。 不用说,孟初一肯定在我房间折腾呢。 然而,当我突然推开屋门,却看到孟初一正双手捂着脸,小脸蛋通红,她的视线全部盯着电脑看。 “哎呀!” 听到推门声,她才猛然抬起头,一看到是我,当即脸上腾地红到耳根。 “贾英俊,不许进来…;…;你快出去!” 我心说我没走错房间啊,这本来就是我的窝,你撵我干什么。对啦,她在看电脑…;…; 就在转瞬之间,我僵直的面部表情狠狠的抽了一下,坏死啦,这回可尴尬极了。 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而且正处在血气方刚,精力过剩的年纪,电脑里难免会存放几G甚至几十G的爱情动作片的小电影。 不清楚女同学们有没有此类嗜好,但男生来说,有电脑没小电影的估计十分稀罕,也就是说,我顺应潮流,不属于特殊人群。 但这东西却不能摆在明面上,因为隶属于私密,必须偷偷的存放在一般人找不到的小角落。 然而,聪明伶俐的孟初一以对电脑知识的了解,大概不用几分钟便能找到这些东西,当然,前提条件是,她想找。 别管怎么去揣测,或者是不经意间找到的,她现在恐怕看的正是这些小电影! 我的天呐,我该怎么收场呢! 等我退出屋子,我听见孟初一稀里哗啦的一阵忙碌,心里七上八下。 过了几分钟,我听里面消停了,便问了一句,“好了吗?” “没!” 我心说不会没把某段视频看完,打算接着看吧,那可要了命了! 再过一会儿,我憋不住了,又说道:“好了没有,不说话就算你同意我进去啦!” 里面没什么动静,我一咬牙正准备推门进去,房门突然打开,孟初一狠狠的瞪我一眼,撞开我朝着卫生间冲过去。 哎,这叫什么事呀,我无奈的进屋,第一眼瞄向电脑。上面所有程序全都关闭。 当我壮着胆子熟练的打开存储盘,去扫小电影存储的文件夹,却震惊的发现,里面早已被清空了! 不会吧,我那好不容易积攒起来很多G的爱情动作片,就这么没了…;…; 孟初一从卫生间回来,脸上的红晕还未散去。 我忍不住问她说道:“妹纸啊,咱不兴这么做的,你干嘛把我心爱的东西都删掉啊…;…;” 还有半句话我没说出来,它们是唯美的,有时候能陶冶情操。 孟初一撅着嘴,“谁知道你电脑里面有这些破东西,我才懒得看呢…;…;” 算了,不能跟她计较,大不了以后再抽时间存上新的。 我岔开话题说,“初一,我买了菜,咱一会儿做菜好吧。” “好啊,好啊!”孟初一说道:“对啦,你怎么今天回来这么早,不是说晚上才回来的吗?” “哥哥我被辞退了。”我无奈的回答。 “真的吗,那太好了!” 我的脑门上瞬间冒出数道黑线,小丫头这是什么理论,别人丢了饭碗她却高兴。 孟初一继续说道:“你不用上班,专职伺候我就行啦,我包养你!对了,老郑把钱打你账上了吗?” 她这一问,我才记起那一万块钱的事,连忙跟她沟通一下。 可没想到孟初一听说才打过来一万块钱,顿时气急败坏,一副抓狂的样子。 “才打过来一万块钱,这是打发要饭的吗,气死我了,他明明答应打给我五万!” 我了个去,有钱人的世界咱真心不懂。 忙活半个小时,一顿丰盛的午餐准备完毕,六菜一汤,摆满整个小餐桌。 偏巧,刚刚两个人坐下,隔壁彪悍女人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破天荒的中午赶回来。 我连忙让她一起吃,此女瞅了瞅饭桌,一副流口水的样子。 “不啦,早晨走的匆忙,忘了拿东西,我必须尽快赶回去…;…;” 即便推让一番,她最后也未能挡住美食的诱惑,拿着文件夹站在桌边,啃了一块鸡腿肉。 “谢啦,味道不错,下次有空了我请客,咱们痛痛快快的搓一顿!” 别说,彪悍女人还是个性情中人。 至少在我看来,却是本套房最容易相处的邻居。 午饭很嗨,美味佳肴,我和孟初一大开胃口,风卷残云一般的清扫一通,最后,各自都吃撑了。 连碗筷也不愿意收拾。 这回回房间我又发现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隔断墙那个墙窟窿直径接近十厘米,简直变成一个小窗口。 也不知道孟初一是怎么想的,按照这个节奏搞下去,不出三五天,必然能把隔断墙全部拆完! 然而,如此下去不是办法啊,真的男女共睡一张床,那岂不是不堪收拾。 我偷偷瞄孟初一,此女显然早就把上午看视频的尴尬丢之脑后,反而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淡定。 “英俊哥,咱商量一下呗,给我找锤头,凿子什么的,干脆把隔断墙拆了吧!” 我当即浑身一震,差点没坐地上。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考虑一番,权衡其中利弊,我初步认为,这个地方恐怕不能呆了,拖下去的话,拖得越久,越容易出事。 关键咱跟不上孟初一的思维,谁知道接下来她还想做什么。 按我的想法,必须换个房子住。 正巧时机合适,一方面我的工作辞了,再方面,这不刚刚打进卡里一万块钱吗,孟初一的钱,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 于是,我招呼孟初一凑过来,跟她商量。 “咱们要换房子住吗?”孟初一眨巴着大眼睛,“我早就想搬走了,这地方又脏又乱,换个地方正好呢。” 我问她,你有合适的地方吗? “没有,在东市除了姥姥家,舅舅家和表哥家,我认识的很少…;…;” 我又问她,你这坚决不回京城吗,是不是有必要跟你妈妈沟通一下,或许她能理解你呢。 “不,坚决不,打死我不回京城!” 从她的话里,能看出她的决心,我想这是她经过认真考虑的,虽然她家很有钱,但这和钱多钱少没关系。 她不可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不然她也不可能来投奔我,让我帮她避难。 我背着手走到阳台前,默默的站了片刻,回过头对孟初一说道:“我倒是有熟人,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搬过去…;…;” “我愿意!”孟初一瞪着大眼睛,“英俊哥,你去哪里我跟着你就去哪里,你把我卖了我帮你数钱!” 真是天真可爱的小姑娘,我怎么会做那种丧心病狂,没有底线的事呢。 在这一刻,我想到一个人,二包子常胜利。 嗯,虽然说上次他做的并非让我满意,但这小子就是个热心肠,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有事您说话!” 我遇到棘手,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自然要找他帮忙。 第十八章 再见车轱辘 于是,我稳定一下情绪,给常胜利打过去电话。 “喂,二包子,我贾英俊……” “吆,小舅,您找我?”常胜利回道。 “问你点事,你有空闲的房子吗?” 常胜利顿了一下,“有!” “我遇到点麻烦,想借你的房子用段时间,但时间不会太长……” “你住啊,小舅,那就甭说了,你干脆住我这里算了,我那败家娘们短时间回不来!” 我想说不是我一个人,不过,既然常胜利有房子,好像还不是一处,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二包子,你现在在图书馆吧,我这就找你去!” 时隔不久,我和经过一番乔装改扮的孟初一,悄然出了小区,打车直奔东大图书馆。 …… 在见到常胜利之前,我原本以为他会保持意气风发风流倜傥的本色,可看见常胜利的第一眼,我便惊呆了。 颓废。 常胜利不光神色黯然,就跟八天没睡觉一样,而且,他还有很重的黑眼圈,俗称熊猫眼,他看我带着孟初一来了,勉强打起精神,招呼我俩。 “嗨,小舅,嗨,美女!” 我们坐下来,我开门见山,直接说出此行来意。 常胜利跟我说的住在一起,我倒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自己还带着孟初一,多有不便,所以,我退而求其次,问清楚常胜利说的另外那套房子。 果然,不出所料,常胜利有两套房,一套是现在所住的别墅,当然,那是他败家娘们给的,另外的一套,则是之前常家买的,两室两厅,八十平,属于中等房子。 “小舅,你打算常住的话,那套房子没问题,里面电器家具齐全,我舍不得租给别人,便宜自家人。”常胜利毫不含糊的说道:“但如果短期住的话,就别瞎折腾了,去我那里,三层的别墅,几百平方,客房十几间,随便你们选,现如今,别墅可就只有我孤家寡人……” 这么说起来,常胜利也够寒酸的。 “你家不会没有佣人吧。” “有啊,败家娘们找了个年轻的乡下妹子,那基本上就是她贴身丫鬟,不过她去海南把妹子也带走了。另外一个是钟点工,本来留给我,可是我一个人用不上,就辞了!” 我们聊了一会儿,常胜利坐不住了,向馆长请了假,提前打道回府,说要犒劳犒劳我俩。 出了图书馆大门,我还四下张望,寻他那辆霸气的路虎。 可惜我愣是没看到。而常胜利则是带着我俩来到一辆普通的白色轿车跟前,招呼我俩上车。 汽车启动,我问常胜利,“你那辆路虎呢?” 常胜利叹了一口气,“流年不利,进修理厂了!” “不会吧……” “幸亏我命大,不然,连车带人都没了……”常胜利劫后余生一般的说道:“不光如此,这些天我就没走运过,好几回都遇到危险……” 我相信常胜利没有夸大这些危险的意思,因为类似的经历我曾经也遇到过。 除了我,常胜利,还有比我俩受到伤害更大的,那就是小蝶。 在常胜利说出此番话的同时,我便已经下意识想到一点,有一件事把我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那个东西只有我们三个共同接触过。 车轱辘! 虽然我无法证明我们所受的遭遇到底是不是因为那个车轱辘,但我可以武断的认为,车轱辘绝对脱离不开关系。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应验常胜利足够倒霉,路上本来车速够慢的了,然而,照例发生了一次小剐蹭,一辆轿车本来距离我们挺远的,但偏偏车尾巴一甩,狠狠撞在我们的车上。 两辆车都停下,那位倒是识趣,连连解释是自己不小心,车子一时失控所致,要给常胜利几百块钱作赔偿。 常胜利并不矫情,摆摆手,没要他的钱,说道:“哥们儿,咱不图收你的钱,但下次开车小心点!” 我们开车来到一个豪华小区,进去后,车子直接开到小区里的独栋楼房的别墅区,13号楼,便是常胜利的家。 不出所料,常胜利的别墅设施高档,全都是大手笔。 但正如常胜利所说,偌大的别墅,上下三层,空荡荡的,只有常胜利孤家寡人一个。 他带着我们简单的转悠一圈,问我们住在哪里。 “房间有的是,随便挑!” 孟初一对这里的环境很满意,她却要看我的意思,因为我睡在那里,她至少要陪在我隔壁。 我其实没什么挑的,本来就不用挑,再差的房子都住过,别说这种高档的客房了。 但我觉得最好别打扰到常胜利他们,常胜利好说,毕竟是从小光屁股长大的伙伴,可万一刚刚搬进来,他那败家娘们突然杀回来了,那就不妥了。 思前想后,我便问常胜利,“二包子,你另外那个房子在哪里,咱们先看看吧。” 常胜利犹豫一下才说道:“可以,那套房其实就在这个小区里……” 我顿时觉得有新闻,因为不可能这么巧合吧,连忙追问常胜利,“你别告诉我,那套房子是你结婚前就有的,或者根本就是为你结婚准备的。” “对呀,就是为我结婚准备的,有什么不对吗?” 我听了常胜利的话,于是明白了整件事。 人不能光看外表,还要看个人的手段,显然,常胜利在这方面运筹帷幄,十分了得。我从他的话里不难听出,既然两套房同在一个小区,那肯定是常胜利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地利优势,把他老婆钓上勾的。 常胜利的长相说不上帅,可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却一般人很难抵挡。 我估摸着,即便常胜利直钩钓鱼,无心插柳,也会让他老婆心悦诚服,对常胜利另眼看待。 别忘了常胜利最大的优势,对历史颇有研究,正可谓学识渊博,才华横溢。 稍后,我们去了常胜利的另外一套房。 走着过去,往前走不到二百米,一栋六层的居民楼六号楼,六单元顶楼六楼。 很好记的位置,666。 爬到六楼,进了房间我才知道为什么常胜利非选顶层,因为顶层买一送一,这里的顶楼带阁楼,常胜利看中了多给的阁楼。 而现在,通过房子里的摆设和设计,不难看出,俨然已经变成常胜利的私人研究室。 两个卧室,一个被常胜利设计成书房,另外一个成了收藏室。 所收藏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他的书房一面墙上,全都做成书架,各种版本的历史书籍让人叹为观止。 再有,收藏室那边,除了各种古文物收集,什么古钱币,玉石,饰品,数不胜数,还有我们小时候的那种连环画收集,等等。 只有想不到,没有收集不到。 我对常胜利竖起大拇哥,这绝非兴趣使然,那可是真正的爱好! 不难想象,他在这方面花费了多少钱,用了多少心思,反正,我个人认为,他自己的工资恐怕全用上都不会够。 “这里根本没地方住呀!”孟初一说道。 “要是不嫌这边简陋,倒是可以收拾出一个房间住人。”常胜利委婉的说道。 “包子,不是一间,最少两个房间!”我重点强调两个房间的重要性。 常胜利大胖脸蛋子一抽,“两个房间啊……有倒是有,条件更差了,阁楼却是能安排一个……” 我们再去阁楼看。 里面同样是各种收藏,而在醒目的位置,我看见了一件东西,那件被常胜利鉴定为铁梨木做成的蒙古勒勒车的车轱辘。 这个车轱辘,被常胜利摆在阁楼外阳台上。 我凑过去看,发现车轱辘表面早已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就连纹路裂痕的缝隙也被精心清理过,一丁点牛粪渣和土渣没有。 当然,为了保留原始的模样,并未作刷漆等方面的处理。 “吆喝,这车轱辘真当宝贝供起来了!”我半嘲笑半戏弄的问道。 没想到常胜利却不禁长叹一声,很幽怨的说道:“别提了,我特么本来不信邪,可自从取回来车轱辘后,就没得过好,厄运不断,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个车轱辘有问题!” 英雄所见略同,在看到车轱辘的第一眼,我便对它有抵触情绪。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好事的孟初一这时候偏偏在隔壁碰了某件东西,引起哗啦一阵的响声,吓得常胜利连忙跑过去看。 我却没走开,而是顺着车轱辘的位置朝地面上看。 当我的视线盯在地上,心里陡然一颤。 这下麻烦大了,不是一般的大,是真心麻烦! 因为我在车轱辘近前地面上也看到了细碎的纸灰。 以常胜利的性格,绝对把周围打扫的干干净净,那纸灰是怎么来的? 我立刻联想到当初自己的阳台前发现的纸灰。 常胜利领耷拉着脑袋的孟初一返回来,我便知道孟初一闯小祸了,但不至于太严重,常胜利倒是表现的挺坦然。 我问常胜利,“你是不是给车轱辘做法事什么的,给它烧过纸吗?” 常胜利被我问的一愣,“没呀,你怎么这么问!” 我顺手一指地面,“这些纸灰怎么来的,别告诉我风吹过来的……” 常胜利瞪着小眼睛一扫,脸上就变了颜色,后来蹲在地上仔细的瞧,还捏了一撮放在手心看,最终搞得一头雾水,满脸惊异。 “卧槽啊,真特么奇了怪了,这不是普通的纸灰,是烧纸的灰!” 第十九章 小蝶失踪 烧纸,给死人用的,这种纸用不沾铁星的木头印上纸钱,过年过节的祭拜祖先。 然后常胜利认真的想了好久,才突然一拍大腿站起来。 “我特么的说最近邪性呢,敢情问题出现在这里,我这房子不能住人了,很可能沾染上了脏东西,变成阴宅!” “什么阴宅?”我诧异的问道。 “就是死人……小舅,你信不信有鬼?” 我摇摇头,随即又点点头。 “鬼魂之说,信则有不信者无,咱们不细讨论这个,我的意思是有某一类的灵物不知道为什么看中这房子,住进来了,正所谓人鬼殊途,人沾染了它们不好的东西所以就倒霉!” 孟初一被常胜利的一番话唬的一愣一愣的,看得出有畏惧。 我料想这房子是无法用了。 此后不久,我们离开,而刚回到别墅,常胜利朝我俩一呲牙。 “你俩不是外人,这么滴,把这里当自己家,我出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我拦住常胜利,问他干什么去,干嘛留我俩在家啊,一块儿去得了! 常胜利神秘的说道:“别啦,我去找个熟人,搞一件开光的法器带身上,不然心里不踏实。” “活的够在意的哈!” “滚一边去……” 常胜利执意一个人去,但临走再三叮嘱我俩,别走,这就是家,我回来之前千万别走,晚上还要为你俩接风洗尘。 我笑着说,怎么可能走呢,本来无家可归投靠你来的,放心吧,走不了。 送走常胜利,孟初一对他颇有微词,问我,“你这哥们儿靠不靠谱,怎么神神叨叨的,气色也不对呀。” 我心说你这是把常胜利看扁了,可能最近这家伙霉运当头,看上去不受人待见,正常的常胜利那可了不得! 人家老婆怎么来的,屌丝迎娶白富美怎么做到的,没一点真本事可能吗? 可是,按照常胜利说的,最多也就半小时回来,然而,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常胜利也没回来。 天色渐暗,我就有点坐不住了。 摸出电话,正准备给常胜利打过去,没想到,他却先一步给我打来电话。 “喂,小舅……” “怎么还没回来啊,二包子!” “不好意思啊,我这边又出事了……” 一听到出事,我稳不住了,连忙询问道:“你在现在哪里呀,到底出什么事了!” “真倒大霉了,我跟一辆豪车撞上了……”常胜利说道:“不过,你也别担心,就在我们小区的门口附近……” 我心里着急,拿着电话往外跑,孟初一随后跟了过来。 当我俩跑出小区,没走多远便看到事故发生的现场,此时,常胜利正在跟对方的人交涉,我第一眼先去看两辆相撞的车,而在看到那辆车的车牌号时,不禁浑身一震。 竟然是杜萍的车子! 我再去看跟常胜利交涉的那两个人,一个正是上午上班时在办公室遇到的那个年轻小白脸,另一个我担心是杜萍,然而让我意外,根本就不是杜萍,只是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 没遇到杜萍反倒好说,正在这个节骨眼上,遇到她多少会尴尬。 另外,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并非常胜利的车撞了杜萍的车,却是杜萍的车剐蹭了常胜利的车。 双方争执不休,小白脸一看常胜利的破车,企图耍赖,威胁常胜利。 但常胜利不是吃素的,与之分庭抗争,两边各不相让。 “年轻人,我的车是不值钱,可你把我的车撞了,至少要向我道歉吧,你这人,怎么就不认账呢!”常胜利说道。 “你少给我装蒜,我撞你的车吗?真是天大的笑话,我还说是你故意别我的车呢,证据呢,你给我拿出证据!”小白脸理直气壮的回应。 那个女人也在一旁装腔作势,“亮哥,咱这车几十万呢,我看撞的不轻呢,让他赔钱!就他那破车,连我们车的车轱辘都顶不上,还没完没了了!” “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顶不上车轱辘,先搞清楚谁撞的谁,是你们的车撞的我的车,不是我撞的你们的车!”常胜利有些动怒。 小白脸显然理亏,拉住女朋友的手,说道:“算啦,咱们走,光看他破车就知道身上没几个钱,回去咱自己去汽修厂修吧……” “不能走,把话说明了再走!我不图你的钱,但你得给我赔礼道歉,是你撞了我!” 一听此话,小白脸的脸色沉下来,冷笑道:“来劲了是吧,你再跟我纠缠我喊几个兄弟过来,让你躺着回家!” 常胜利一撸袖子,小眼睛瞪起来,“吆喝,你胖爷我怕了你不成,有种的赶快打电话,认怂是孙子!” 泥菩萨还有三分气,何况常胜利本来也不是个吃素的。 真惹毛了常胜利,他绝对是个难缠的主儿。 我迎上前,笑着对小白脸说道:“挺巧啊,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是……你!”小白脸看清是我,神色一怔。 我拍怕常胜利的肩膀,“这是我家亲戚。” 常胜利以为小白脸是我的朋友,刚想打退堂鼓,我歪头附在他耳边告诉他,“小白脸不地道,这辆车是我刚辞职的大丰印务杜总的车,不是他自己的。” 小白脸顿时骑虎难下,进退两难。 他唬常胜利没问题,毕竟有豪车座驾,可证明他是有钱人,但他骗不了我,我知道他的底细。 “那个,撞你亲戚的车是我不对,我认栽了!”小白脸不用我多说什么,主动的说道。 他女朋友还不肯,小白脸瞪了女朋友一眼,此女才作罢。 小白脸从钱包掏出几百块钱,准备递给常胜利,但常胜利估计有些不爽,摆手道:“别啊,你不是不服气吗,咱们不私了了,打110吧!” 我心里好笑,没想到几句话,就让事情反转了。 小白脸拉着我走到旁边,低声哀求我,“贾哥,都是兄弟不对,您帮兄弟圆了这一回……” 我淡定的接过小白脸的钱,心说不收白不收,表面上却是劝他,“你记住这个教训就好,下回开车注意点吧。” “是是是,还有件事,求你别告诉杜总……” 我一呲牙,“那没问题,我现在不在公司做事了,怎么可能找她呢,你放心吧。” 小白脸惶惶不安的拉着女朋友上车,快速的把车开走。 “咱们也走吧!”我招呼常胜利。 常胜利皱着眉头问我,“咱要他钱干什么,膈应!” “你不是被撞傻了吧,他撞了咱们的车,凭什么不要他的钱,再说了,这些钱晚餐就够了,足够你给我俩接风洗尘的了!” 当晚,我们就在小区外的一家中档饭馆吃了晚餐。 几百块钱一桌酒菜,算是很不错了,虽然孟初一不太满意,但若按照她的定位,一顿饭就能把常胜利吃穷,常胜利一个月也才几千块钱的死工资,不禁折腾。 因为步行出来吃饭,所以,点了啤酒敞开量喝,孟初一毫不含糊的参与进来,三个人最后都喝的晕晕乎乎。 从饭馆走出来,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三个,几乎是你撞我一下,我撞你一下,踉踉跄跄的朝别墅走。 但走到一多半的时候,我不经意的瞄了一眼。 那边正是六号楼。 不过,影影绰绰的,忽然一个熟悉的影子在黑暗中一闪而过。 我不禁愣在那里,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是真的。 怎么可能是她,一定是眼花了! 我固执的认为自己肯定是喝多了酒,才出现这种幻觉,但刚才看到的那个背影太像小蝶了,可我知道,现在这个时间,小蝶根本就不能出门。 小蝶父母平时对小蝶管的很严,就算我和小蝶确认男女朋友,她爸妈也不会放她晚上跟我出去。 我眨巴几下眼睛,瞪眼再去瞧,人早就不见了。 有可能是自己最近太想小蝶了,才把一个和小蝶相近的女人误以为是小蝶。 当然,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之后我们三个回到别墅。 我和常胜利坐下来喝茶闲聊,孟初一耐不住寂寞,跑到二楼为她自己和我选好房间。 当孟初一开心的下楼,我招呼她坐下。孟初一的茶水还没端起来,我便接到电话。 打开一看,竟然是小蝶妈的电话。 “小贾,小贾……” 我听到小蝶妈焦急的声音,心就是一沉。 “阿姨,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小蝶失踪了,她一个人跑出去……”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差点没炸开。 “阿姨,你们别着急,我马上就过来!” 挂断电话,我连忙招呼常胜利,于是,喝酒最少的孟初一开车,我们三个驱车以尽短的时间赶到小餐馆。 这时候,小蝶爸妈和邻居朋友出动早已把周围的小街道全都找遍了,可是没有小蝶的影子。 见到小蝶父母,我连忙劝他俩,“叔叔阿姨,你们别着急,小蝶最近有没有说想去哪里,她以前喜欢去什么地方?” 我知道,小蝶这回肯定走远了,不然十几二十个人不可能找不到。 而现在时间也挺晚的,小蝶即便出走也是去熟悉的地方。 两人一头雾水,互相看了一眼,小蝶妈摇摇头说道:“小贾,这段时间小蝶哪里也没去过,特别是上次摔伤之后,她一次也没出去过!” 我的心凉了半截。 第二十章 猥琐老头 “对啦,小贾!”小蝶妈忽然想起一件事,说道:“我看这两天小蝶的情况有好转,便让她在楼下门口坐着,一个人闷在屋里更不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发现她经常手里拿着一个小铜牌,嘴里还嘟嘟囔囔的念叨什么……” 听到此话,我的心猛的一抽,又是小铜牌! 不用说,小蝶妈说的小铜牌正是我送给小蝶的那个勒勒车车轱辘上抠下的小铜牌! 难道小蝶出事真的与那个小铜牌有关? 我恨不得要抽自己几个嘴巴,如果真的因为小铜牌,这件事所有责任都要怪在我头上,而一切的祸端全都是我带来的。 “什么样的小铜牌,小舅,你知道吗?”常胜利问我。 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常胜利和我的判断基本一致,他也敏锐的发现小铜牌有问题。 我一拍脑袋,说道:“初一,二包子,咱们快回去!” “去哪里?”孟初一不解道。 “回小区!” 我跟小蝶父母简单交代两句,三人便匆匆的上车,一路疾驰返回来。 车子停在六号楼,我不等车停稳,便推开车门冲出去。 果然不出所料,当我一路狂奔跑上六单元六楼,常胜利的房门前,只见房门早已被打开! 真的出事了,我的心剧烈的跳动一下,浑身开始打哆嗦。 进去的第一眼就可以证实,基本上排除小偷撬门的可能,因为房间里的东西几乎原封不动! 当常胜利和孟初一跟进来之时,我已经迅速的冲上楼顶阁楼。 眼前的一幕让我彻底惊呆了,小蝶在干什么! 的确,我在阁楼的阳台看到了小蝶,不过,此时小蝶正对着那个勒勒车的车轱辘,双膝跪地,口中念念有词。 那副虔诚的样子如同拜祭信仰的真神。 我脱口而出道:“小蝶!” 但小蝶根本就不理睬我。 随后,借助着室内的光线,我看到更加让人惊心的一幕。 只见顺着小蝶朝拜的方向,在漆黑幽暗的夜空中,一片片的纸灰洋洋洒洒的飘落下来,纷纷落在车轱辘的附近。 纸灰,又见纸灰! 我企图去阻止小蝶的行为,却被赶过来的常胜利一把抓住。 “她好像在召唤什么,我们先别打扰她!” 小蝶完全把我们三个人忽视,照例不停的嘟囔着。我可以想象,这绝非真正的小蝶能做到的事。 无论是隔着十几里地准确的找到这里,还是打开常胜利家的房门,这些普通人绝对不可能完成。 她一定是被脏东西附身了! 我们站在一旁,静待小蝶的下一个动作,紧跟着不久,小蝶将小铜牌双手捧在手心,念念叨叨的神情开始亢奋。 在看到小铜牌的一刻,我顿时有种不好的念头。 眼看着小蝶慢慢的跪地朝前挪动,似乎准备把小铜牌重新放在车轱辘上,我忽然发现,小蝶面朝着的斜上方方向,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从漩涡里,更多的纸灰洋洋洒洒的飞出。 这究竟是什么,黑洞! 不光我被震惊住,常胜利和孟初一同样惊讶的张大嘴巴。 小蝶忽然全身颤抖,剧烈的抖动,她手上的小铜牌还未靠近车轱辘,便突然间大叫一声,扑倒在地。 等我不顾一切的冲过去,小蝶早已昏死过去。 …… 半个小时后,小蝶的父母都赶到医院,我如实的把看见的全部过程说了一遍。 虽然我很想隐瞒小铜牌和车轱辘的事,但最终我和盘说出。 如果是因为我导致小蝶的种种遭遇和不幸,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小蝶父母却没有埋怨我,幸好医生诊断小蝶,身体状况良好,只不过好像受到过某种刺激突然的昏厥,过后便会自行缓解过来。 我们围着小蝶的病床前,看着她那张纯净无暇的脸庞,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不是飞来横祸吗,好端端的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我向小蝶父母做出保证,“叔叔,阿姨,你们就放心吧,不管小蝶遇到什么情况,我一定会娶小蝶的!” “小贾,我们不怪你,都是孩子自己命苦啊……” 小蝶住院三天,我陪床三天,一直等小蝶康复出院。 而医生对小蝶的诊断,忧虑症,配合药物治疗,要求我们尽量的做心理疏导,不能再给她刺激。 当然,这三天,孟初一没少过来,我给她的身份仍然是我的表妹。 只是,出院之际,我对小蝶的情况非常不乐观。 她的情绪极不稳定,对我的排斥更加强烈。 我心里暗暗骂自己,这是自己做的什么孽啊,为什么要牵连到小蝶,得报应的不该是我吗? 作为我认为的罪魁祸首,那个车轱辘上的小铜牌,在小蝶出院之际,被我收起来。 或许因此,小蝶将逐渐恢复过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 我和孟初一暂时住在常胜利家,而为了补偿常胜利,伙食我俩全包。 接下来,我不可能整天围着孟初一转,一边找工作,一边和常胜利研究对策,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遇到太多的不顺利,甚至我有意把那个车轱辘送归原处。 常胜利固执的认为,种种麻烦或许是因车轱辘引起,但车轱辘本身并不是原罪,而由于车轱辘沾染脏东西,才让我们否定车轱辘。 我们必须寻找破解的最佳方法。 几天下来,找工作的事没有一点眉目。 我感觉最近的运气非常差,本来自己挺看好的工作,奈何最后人家老板不要。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现在的我,那就是衰到家了。 这天上午,趁着孟初一睡懒觉常胜利上班之际,我让常胜利顺便把我捎到古运河街那边。 古运河街是东市老城区,以前通往京城,据说繁华无比。现在被修建成风景旅游区。 在古运河街的街边树荫下,每天都聚集着一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搬个马扎,面前铺个小摊子,不买东西,上面写着相面看手相之类。 对,算卦的在古运河街已经很自然的形成一道风景。 我来到后,围着那一带转悠一圈,估摸着在这里算卦的老头老太太还有瞎子不下十几位,他们也参差不齐,唯一的共同点,口齿伶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好像古运河的水滔滔不绝。 但我看过之后,觉得没有一个值的信任。 假如只是图个吉利,或者问个婚姻,那也就这么回事,给他们生辰八字,便能算出来,可这回不同,他们没这种本事。 算了,我心灰意冷,白来一趟,走人。 以后要想彻底的解决此事,还得要找和尚道士什么的,真正的和尚道士多少具有法力,能看出我们凡人看不出来的东西。 闷着头朝前走,不过才走出去十几步远,迎面就被人拦着。 我心说流年不利啊,好端端拦我做什么,等我皱着眉头抬起头看,不禁当场惊呆了。 不会吧,我了个去! 面前站着一个长相猥琐的老头,满脸胡子渣,老鼠眼,一嘴的老黄牙,灰色汗衫…… 这是谁! 不正是前段时间我开车送杜萍去温泉度假山庄,半夜逃回来的时候,坐私人的客车半路所遇的那个老头! 不对,不是老头,是黄皮子。 当时,我受到黄皮子的蛊惑,迷失本性,差点没被黄皮子带走,最后多亏买票的大姐提醒我,才避免遭难。 没想到,距离那件事一周多时间,它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现身了! 它好大的胆量! “哈哈,是你,上次的事便宜你了,这回你可没那么容易再跑了,我要把你剥皮抽筋,千刀万剐……” 黄皮子既然招惹到我,我也不可能善待,它想置我于死地,我岂能轻饶了它。 特别是亲自送上门,我让它当场现了原形! 说话间,我伸手揪住他的脖领子。 可能我下手过重,老头立刻吹胡子瞪眼,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松开,你松开我!” “呵呵,松开?我特么好不容易逮着你,你今天就甭想走了,冤家路窄啊!” 嘴上说着,我手上不自觉的加大力气,绝不能让他跑了,但该怎么办让他现原形呢? 老头可不是我想象的如此简单,忽然他轻轻一扭脖子,我的手便抓空了。而在我还没反应过来,肋下便传来剧痛。 哎呀,不好! 随即我发现,我全身都动不了了。 被点穴了! “我老人家看你面色晦暗,印堂发黑,近日必有劫难,想做个善事,帮你渡劫,没想到你好赖不分,还诬陷本真人,真是不可救药了!”老头撇撇嘴,不屑的冲我说道。 我张大嘴巴,啊啊啊啊的发声,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好吧,给你说话的权力。” 老头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的胸前随意一戳,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不过,接着真的能说话了。 “黄半仙,你别以为用你的妖术就能把我控制住,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我张牙舞爪的朝着老头吼。 怕,说实在的我心里真怕,这黄皮子的手段太厉害了,但就算害怕也不能表现出来,不然让对方看得自己害怕,那情况反而更糟糕。 老头蓦然一愣,忽的问道:“你说什么,你见到过那个孽障!” 话题引开,老头给我解穴,我俩寻了个清净的地方,坐在草坪上,聊起来。 第二十一章 灵体 还真是我误会老头了,这位不是别人,竟然真的就是本尊,也就是当初黄皮子自称的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门下第二十五代掌门弟子孙闻天真人。 他是货真价实的孙闻天,而当初我遇到的那个黄皮子与孙真人有渊源,乃是孙真人座下收服的灵宠。 当然了,前段时间,一不小心,这个灵宠偷偷的溜掉,才有了我那天晚上的经历。 灵宠黄皮子施展出幻化之术把我心智迷惑,不能辨别真伪。 “这个孽障,居然敢幻化成我老人家的模样,招摇撞骗做坏事……”孙老头听了我的诉说,气的浑身直发抖,“你告诉我,在什么地方遇到的,待我寻到它,必然要打的它魂飞魄散,万劫不复!” 然而,这些只是我们谈话的切入点,却不是重点。 随着谈话的逐步深入,孙老头开始说到重点部分,小伙子,你遇上大麻烦了。 是的,我对孙真人的话深信不疑。 不光是他说,就算我自己也知道,我最近陷入了个看不见的漩涡里,迷失了本性,身心俱疲。 孙老头单咳一声,“既然咱们二人有缘,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此次你遭遇不可逆的大麻烦,如果听我老人家的话,必然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但若是执迷不悟,丑话说在前头,你这次恐难逃一劫!” “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搞不好我就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差不多,那还要看的造化,但我老人家看你的气色,黄土早已埋了半截,相当于埋到你的腰了,你想想看,还有多少日子?” 我被孙老头的话吓住了,半晌没接过话。 巨大的死亡阴影笼罩着我,让我几乎要窒息。 “小伙子,遇见我是你的福分,你接下来只需听我的话,我便能摆平此劫!”孙老头说这话的时候,明显的暴露他神棍的一面。 我半信半疑。 “孙真人,求破解的法儿!”性命攸关,岂能儿戏,所以,我毕恭毕敬的朝着他施了一礼。 “我看你骨骼清奇,日后必成大事,怎么样,当我的徒弟如何,只要你拜在我的门下,我保你衣食无忧,一生享尽荣华富贵……” 他说的话我怎么那么不信呢,老头这寒酸的样子,一辈子估摸着没过上什么好日子,这以后当了他徒弟,能满足温饱便不错了。 我连连摇头,坚决不同意。 再说回来,我堂堂红旗下成长的大好青年,论相貌属于优秀,论家庭也算基本上达到小康之家,现如今连媳妇儿都没娶上,就跟老头当道士,我没这么傻吧。 “你不同意?” “不同意。” “那我老人家便无能为力了,咱们萍水相逢,我没必要花血本搭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孙老头轻叹一声,似乎觉得非常的可惜。 我再问孙老头,“看真人的意思,只怕不做你的徒弟就不肯帮我了?” “没办法……”孙老头表示爱莫能助。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聊来聊去竟然聊不到一起,我心说既然人家不愿相助,说再多的也是废话,何必纠结呢,干脆走人得了。 他虽然是全真教座下二十五代掌门弟子,可惜我不想当什么道士。 于是我站起身,又恭敬的朝着孙老头拜了一下,说,“真人,不好意思,我还有事要做,今天咱们先聊这些吧,日后我们如果有机缘,咱们再叙!” 孙老头连忙说道:“小伙子,你别着急走啊,咱们有话慢慢聊……” 有什么可聊的,我决计要走。 转身离开之际,能看出孙老头很不舍,他想挽留我,却被我无情拒绝。 在危机和当道士之间选择,我绝不可能当道士。 现在我是这么认为的,以后我还会这么认为! 我一直走到路边,回头看见孙老头悄无声息的紧紧跟随。别说,他够执着的,但绝无可能打动我,让我回心转意。 本来我准备搭乘公交车离开,既然老头紧跟着不放,我干脆打车算了。 倚在一根电线杆上,我不时的偷偷瞄孙老头一眼。 他倒是很识趣,距离我大概五六米的地方,便停下来。 等车两三分钟,眼看远处驶过来一辆空车的出租,我正要朝前走两步迎上去,突然,背后被人揪住脖领子。 “哎呀!” 我被硬生生的朝后拽,脚底下踉跄,差点没摔在地上。 扭回头,一眼看到是孙老头,我的无名火腾地冒出来,“你干什么,凭什么抓我,你……” 就在我的话没说完,马路上一辆红色的轿车忽然失控,响着刺耳的刹车声,不偏不倚的冲着我所在的方向疾驰而来。 “嘭” 失控的轿车一下狠狠的撞在电线杆上,车头撞成粉碎。 我的背后凉气从脊梁骨朝下一直窜到脚底。 妈蛋,太玄了,刚刚我就在电线杆那里猫着,如果不是被孙老头拉过来,恐怕被轿车兑上,不是也残了! “怎么样,小伙子,如果不是我,你会很惨的。”孙老头得意的说道。 我再不敢冒犯孙老头,毕恭毕敬的谢他,“多谢真人救命之恩!” 说话的同时,我真心佩服孙老头的能力,太厉害了,竟然可以提前预判到危险,简直就是先知啊! 出了这事后,我不敢任性了,乖乖的跟在孙老头的后头,重新返回原地,两个人坐下来,开诚布公的谈话。 我首先说道:“孙真人,求求你了,你便给我破除此次劫难吧!” “本真人还是想收你为徒,因为你的资质太出色了……” 在孙老头看来,我竟然有很出色的资质。 他给我讲,人的肉身分为三六九等,这并不是说贬低人,因为肉身的确不同,这个概念换做智商就比较好理解了。 对,就像智商一样,有的人智商很好,有的人智商一般,有的人智商低下。 而我则是被孙老头称为肉身里最高等级的那种。 这种肉身体质,孙老头称为灵体,或者换个更容易理解的称呼,叫做通灵之体。 所谓的通灵并不是与鬼魂打交道,却是灵体内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灵根,或者叫慧根。 我正是孙老头说的具有灵根或慧根的那种人。 孙老头身为道士,他们自称修行者,如果远离繁华的俗世,潜心修行,叫做出世,也就是脱离开世俗界,而像孙老头这样的具有一定修行能力,又来到世俗界,叫做入世。 此番,孙老头入世,就是为了寻找机缘,遇到具有灵根或慧根的灵体,将他们引入门下,传承衣钵,成为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祖师门下第二十六代掌门弟子。 他收下的弟子,可以做掌教,教主,地位还是挺高的。 可惜,即便孙老头讲的口干舌燥,但我无意做道士,这个观点我绝无可能改变。 我委婉的告诉孙老头,他摇头苦笑。 “你看,你这么好的灵根,如果潜心修行,必然能成就一番大业,哎,你的执念太重了……”孙老头相当惋惜,“可你不做我的弟子,我如何去帮你,我不帮你,你大难临头啊……” “也没必要非得当你弟子吧。” “我们无名无分,我凭什么帮你呢,再说,你只有跟随我进行修行,才能规避各种劫难,否则,就算我也无能为力。” 我愣了半晌,瞅着对面的孙老头,一百个不愿意当他弟子。 可是我该怎么办呢? 我忽然眼前一亮,问孙老头,“我给你找个徒弟怎么样,保准合适!” 孙老头脸上毫无喜色,阴阳怪气的说道:“那也解决不了你的问题呀!” “我是他小舅,沾亲带故的,你收了他,咱们不是攀上关系了。”我想把常胜利介绍给孙老头,和我比起来,常胜利博学,放荡不羁。假如让他去做个俗世道家弟子,他肯定同意。 孙老头一个劲的摇头,表示不认可。 “我说的那个人也不错的,你没见他怎么知道他没有灵根。” 孙老头想了想,叹口气,“好吧,你把那个人叫来,我看看,如果合格,我便收了他,当然,你与我引荐,算是有恩与我,我必然帮你……” 妥了,别管我费多大劲,总算是峰回路转。当下,我给常胜利打过去电话。 常胜利听了我的话,将信将疑,迟疑片刻才回答道:“小舅,现在骗子那么多,你确定这位孙真人可靠吗,别被他给骗了!” “真的,绝对是真的。”我向他作出保证。 “可我现在还上着班呢,离不开啊,你干脆带着那位孙真人来我们图书馆吧。” “好吧。” 我答应了常胜利,回头看一眼孙老头,却是有些为难。 孙老头的形象太差了点,不光是邋遢,还有些猥琐,就他这样子实在没法跟一个法力强大的全真教真人联系到一起。 我犹豫一下,说道:“真人,要不我先陪着你卖一身合适的衣服,你这……” 孙老头撇撇嘴,“哎,世俗之人才会只看重形象,外表就是皮囊,好与不好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话间,孙老头身子一晃,摇身一变,突然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换成一套比较干净的衣服。 他伸手在脸上一抹,我的天呐,猥琐老头转眼不见了。 一个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出现在我面前。 易容术?还是孙老头本尊本来就是这样,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 第二十二章至阳至阴之体和八面玲珑体 不久后,我们打车去东大图书馆见到常胜利。 为了避免有人打扰,常胜利特意带我们进入一间办公室,关上门,我们私聊。 常胜利在见到孙老头的第一眼,就被他不俗的形象所打动,激动的不得了,殷勤招待,沏茶倒水,忙的不亦乐乎。 礼毕,三人都坐定了,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却见孙老头上上下下打量常胜利一番,随即连连摇头。 我知道要坏事,连忙追问道:“真人,你看我外甥资质如何?” “不行,他只是个普通人。”孙老头当着常胜利的面,毫无忌讳。 “是不是很差的那种,有没有可塑性?”牵涉到自己性命攸关的大事,我可不会轻易放弃。 孙老头又看了看眼巴巴望着自己的常胜利,问他,报出你的生辰八字。 常胜利如实相告。 我盯着孙老头,只见他掐指一算,脸上浮现一层隐晦之色。 “真不行,他的资质太差了,我没办法收他为徒!”孙老头连连摇头。 常胜利挺失望,但这的确没办法的事,人家看不上你,不可能死皮赖脸的求人家吧。而说到底这就是缘分,常胜利跟孙老头没师徒的缘分。 我忽然问了孙老头一个问题,“生辰八字就能看出行不行啊,那麻烦您老人家给我算一个!” 当我一边想着一边把一个生辰八字报给孙老头,结果出乎意料,孙老头掐指一算,差点没从座位上跳起来。 “好哇,好!”孙老头迫不及待的说道:“小贾,你快告诉我,这是谁的生辰八字,他是男是女,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苦笑道:“真人,不会她也跟我一样,是什么拥有灵根的灵体吧……” “还不如你,但也不错了,从生辰八字上看,此人乃至阳至阴之体,那也是万里挑一的好资质!” 我是绝不可能把小蝶引荐给孙老头的,我自己不想当道士,小蝶更别说了,我俩甘愿做一辈子的凡夫俗子,当什么道士啊。 孙老头不停的追问我小蝶在哪里,我闭口不谈。 接下来我话题一转,问孙老头,“真人,你先给我介绍一下什么是至阳至阴之体呗,让我俩开开眼界。” 常胜利对此也极为感兴趣,慌忙敬茶道:“孙真人,我俩洗耳恭听!” 至阳至阴之体,是十分稀罕的肉身,这种肉身虽然不如拥有灵根的灵体,但也属于非常好的肉身了。 具体有什么好处,孙老头避重就轻,只是说好,但怎么的好法,就不跟我和常胜利讲了。 而除了至阳至阴之体,还有纯阳之体,纯阴之体,这些体质的肉身都相当不错。 我意兴阑珊,苦于没有方法去说服孙老头,不过,常胜利开始跟孙老头活络起来,两个人谈性渐浓。 如果论口才和学问,常胜利那绝对是个人才。 别看他肉身资质较差,却影响不了他的智商。 这一来二去,两个人越来越对胃口,不知不觉间便到了中午。 常胜利暗中朝我使个眼色,我立刻明白他什么意思。 随后,在我的劝说下,孙老头勉强同意跟我俩去饭馆吃顿“便饭”,然后,既然我这边没什么诚意,干脆走人。 大家一拍两散。 来到常胜利熟悉的一家饭馆,点了一间包厢,等我和常胜利一块儿出来方便,常胜利悄悄告诉我,一定想办法把老头搞定。 我说,那就看你的了,反正人吃完饭再走,就给你最后一顿饭的工夫,你有什么法子尽力施展,我会无条件配合你。 “小舅,实在不成你委屈一下,先答应做他徒弟,稳住他怎么样?” “没得商量,这是原则问题!”我当即做出否定。 想当他徒弟的话,我早就答应了,干嘛非得找你呀,关键我不想当,我只想做普通人。然后,我也想避开这一劫,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酒!” 我俩很快达成共识,既然在酒桌上,能摆平的唯一方法就是喝酒。 很多事只有在喝酒后能完成,这次也不能例外。 常胜利一咬牙,“玛德,常某人一身膘将近二百斤,便豁出去了,一定要在酒桌上把孙真人降服!” 虽然是给自己打气,鼓劲,但我听他说话却是发虚,底气不足。 事实证明,他的确拼了,玩命的陪酒,只不过,常胜利的喝酒的天分一般,一番拼酒之后,非但没把孙老头灌醉了,自己先迷糊起来。 我心里苦恼的不得了,单看二人喝酒的姿态,便知道结果怎么样,孙老头喝酒那叫一个享受,半斤白酒下肚,竟然面色微红,神采奕奕。 反观常胜利,却是不胜酒力,早就满脸潮红,脑袋晃悠个不停。 酒量是天生的,不是你想拼就能拼过对方。 没办法,我不能干看着,常胜利打头阵,我给他殿后。 第二轮我硬着头皮跟孙老头喝。 人被逼到一定的份儿,可以开发出无比的潜能,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在背水一战的关键时刻,我竟然发现自己也挺能喝,平常三四两酒便晕晕乎乎,失去章法,这次,我居然一口气陪着孙老头喝了半斤多。 但不得不说,喝酒要看每个人的能力,并不是你想喝多少,就能喝多少。 酒一杯加一杯,孙老头来者不拒,只见推杯换盏,如同轻声细语,我的心里开始吃惊起来。 是不是修行有道行的人比普通人能喝啊,老头这连续被我和常胜利狂轰滥炸,怎么得也有一斤多酒了,他怎么一点事都没有呢! “酒不错,绝非勾兑的酒,是纯粮食酒,这种酒越喝越有味道!”孙老头喝到妙处,不禁对喝的酒评头论足,啧啧称赞。 我心说要坏事,常胜利已经战败了,倒在桌子上跟死猪差不多,我如果再过去,岂不是要玩完。 都怪自己没酒量啊! “真人,好酒当然要多喝几杯了,来,咱们两口干了……” 等喝过这杯中酒,麻烦来了,视线渐渐的模糊,看孙老头都影影绰绰的,我伸手去抓茶杯,准备喝几口茶水冲一冲,但抓了几下,都没抓到茶杯。 “小贾,你想喝水是不是,我老人家给你倒一杯!”孙老头嘿嘿一笑,端起茶壶。 我摇摇头,指着茶杯说道:“不劳烦真人,里面还有茶水呢。” “有吗?” 我探着头朝茶杯看,但是,一股难以抵挡的倦意袭来,我觉得眼皮发沉,怎么睁都睁不开。 …… 总的来说,我的体质略微比常胜利要好,因为我俩醉过去的时间段甚至常胜利比我还早,但还是我先他一步清醒过来。 不过,我睁开眼的时候四下一扫,才发现我竟然倒在桌子地上,然后歪着身子拍在座位上。 这回自不必说,丢人丢大发了。 然而,朝对面一瞅,还有常胜利作陪。 他的睡相太难看,呼噜声不绝于耳,更加可耻的是,顺着嘴角流下一绺口水。 我费了一把力气爬起来,坐在座位上,只觉得脑袋还是一阵阵的眩晕。 但拼酒二打一没拼过孙老头并非世界末日,我第一眼便看到孙老头盘膝坐在一张椅子上,似乎在打坐练气。 幸好,他没走! 我友好的跟他搭讪,“真人,有点失礼哈,不小心眯了一觉……” “你这眯一觉时间可有点长,都晚上七八点了!”孙老头不着声色的说道。 “啊!晚上八点!” 我了个去,敢情不知不觉睡了一下午了! 我摸出手机,卧槽,未接电话十几二十个,全都是孟初一打过来的。 第一时间给孟初一打过去电话,同时,把谁的正嗨的常胜利吵醒。 常胜利比起我还要尴尬,不过,像我一样,看到孙老头还在,一颗心放进肚子。 “我老人家本来准备不辞而别的,但如果就这么走了,被你们小辈耻笑,所以,我才一直等到现在。”孙老头委婉的说道。 其实,我和常胜利没什么可担心的,他认识饭馆老板,大不了被老板派人送回家,关键一点,常胜利放不下孙老头,他此番非要拜孙老头为师不可。 我们收拾一下,刚走出饭馆的大门,孟初一那边已经打车赶过来。 随后,由孟初一开车,我们请孙真人这尊大神一起回家。 一路上,我看到孙老头没少朝孟初一的身上瞄,这举动当即被敏感的孟初一觉察,此女对孙老头的好感立刻降到冰点。 到了常胜利的别墅,孟初一连个招呼不打,甩脸去自己的卧室。 我心里暗自埋怨孙老头,你说你也是,一大把年纪了,干嘛朝人家小姑娘的身上瞅啊,大街上的美女有的是,偏偏找不痛快。 孙老头懵逼片刻,偷偷把我叫到一旁,低声问我,“小贾,这个孟初一便是我推算的至阳至阴之体吗?” “什么跟什么呀,不是一个人!”我没好气的回答。 “哦,那就对了,我看孟初一资质也算不错,能带在身边收为嫡传弟子也可以的……” 我简直有上去抽孙老头两耳光的冲动,老家伙为老不尊,色心不死啊,你说你就不能心术正一点。 “真人,孟初一你就别考虑了,她身价千万,家里有钱有势,人家干什么不好,非得跟你学道术,做道士啊,以后这种没谱的事咱们不提!” “可惜,可惜呀。”孙老头叹息一声,“小贾,孟初一的肉身乃是十分罕见的八面玲珑体,是修行最佳的资质啊!” 第二十三章 收徒弟拜把子 老头说再多的没用,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不过,听孙老头说孟初一是八面玲珑体,我的心里便是一动。 要按他的说法,我所接触的人除了常胜利资质普通,认识的二女都还不错,我自己是灵体,具有灵根,小蝶是至阳至阴之体,而孟初一是八面玲珑体,几乎所有最佳的肉身都在我身边。 接下来,我们给孙老头准备房间,但他看过后,表示不习惯,问常胜利除了这个别墅还有其他可住的地方吗,如果没有,干脆上楼顶睡觉得了。 有道行的人果真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 我和常胜利私下商量一下,那么只能送他去常胜利的工作室那边。 当我俩把孙老头带到六号楼六单元六楼门前,孙老头突兀的神色一动,小眼睛瞪起来。 “你这里面不干净!” 常胜利显然对孙老头的话不感冒,打开门先进去。 孙老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紧张,我暗中瞅他的形象,简直就是一只捉老鼠发现目标的猫,眼睛瞪起来,耳朵竖起来,脚底下高抬腿,轻迈步。 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孙老头小题大做,这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有什么可紧张的。 然而,后来我也跟着莫名的紧张。 因为他提鼻子轻嗅,在各个房间前略微一停顿,竟然直接登上阁楼。 孙老头绝非虚张声势,他所要找的必然是那个车轱辘! 不出所料,孙老头最终如愿的找到位于阁楼阳台上的车轱辘,我和常胜利不禁同时心里一沉,脸上露出惊异之色。 孙老头围着那车轱辘转了两圈,长嘘一口气,说道:“我说你俩面带晦气之色,原来大凶之物就在这里!” “大凶之物?”我和常胜利当场懵逼。 “嗯,绝对大凶之物!”孙老头说道:“我原本以为,你俩遇到某些脏东西什么的,那倒无妨,以本真人的道行自然能给你俩化解,但这东西我却无能为力了……” 我问孙老头,车轱辘真的很邪乎吗? “非常!”孙老头面色僵硬,说道:“可以说至凶!我们根本无法化解,只能是规避,远离此物!” 只见常胜利连连抖手,想必是心疼他的车轱辘。 我不敢怠慢,问孙老头,“真人,如何规避法,是不是我们把车轱辘烧掉就没事了?” “不行,无效!” 我再问,孙老头已经闭口不谈。 他的脾气太古怪,我们不能以常人的眼光看他。于是,我朝着常胜利使了一个眼色,常胜利当即领悟,毫不含糊的冲着孙老头双膝跪地,当场给他跪了。 “求孙真人赐个规避之法,常胜利给您磕头了!” “咚咚咚” 别说,常胜利足够实诚的,磕头带响,等磕完头扬起脸,额头磕的通红。 孙老头连忙上前,双手相搀,要把常胜利拉起来。 常胜利却不肯,“孙真人,您好人做到底,就告诉我们该怎么办吧。要不,我不起来!” “哎,你这又是何苦呢。”孙老头摇摇头,“并非我不想帮你们,咱们无名无分,我没理由帮你们呀……” 又来了,这非得要我做他徒弟不可。 常胜利哀求道:“师傅,我可是诚心诚意的想做你徒弟,但你看不上啊,不然你考验我一下,看我是不是真心的!” 孙老头瞅瞅我,又看看常胜利,小眼睛眨呀眨,犹豫一通,他最终认可了常胜利,放弃对我的想法。 不过,虽然收下常胜利,却因为常胜利资质不足,仅仅做了记名弟子。 我想,他始终还在惦记着我,准备让我成为他的嫡传弟子。 简单的拜师仪式结束,我笑眯眯的凑过去,叫他老哥。 孙老头不觉一愣,你这是什么称呼。 我嘿嘿一笑,“老哥,你收下常胜利为徒,便是常胜利的长辈,而我是常胜利的小舅,咱们自然以兄弟相称了,我不叫你老哥,那叫你什么?” 该占的便宜一定要占,我才不管他愿不愿意。 “算了,兄弟便是兄弟,我想开了!”孙老头说道:“我好人做到底,今天便成全了你,你不是说咱们兄弟相称吗,不如咱们就结拜,做异性兄弟如何?” 拜把子,称兄道弟,我倒没什么不同意的,只要不做道士就没什么问题。 于是,常胜利和孙老头的拜师仪式过后不久,我和孙老头又进行了结拜仪式。 “大哥!” “二弟!” “哈哈哈……” 这才认识多久,就变成一家人了。 接下来不用我和常胜利去问,孙老头便给我俩指出破解之法。既然是大凶之物,无法处理掉,不如退而求其次,把此物原封不动的送回去。 惹不得就不惹,把车轱辘送还它原处,不正是将其规避了吗? “就这么简单?” “对,然后回来,再做一场法事,可保以后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常胜利请孙老头去书房,沏茶倒水,殷勤伺候,孙老头好像明白常胜利的心思,微微一笑,伸手在怀中取出一本书。 线装本,手写。虽然不算厚,但从外观看,页面发黄,必然有年纪了。 “胜利,你资质愚钝,我不传授你修行之法,但你好学,为人谦卑,我便将此秘籍赐予你,希望你用它多做善事,你能做的到吗?” “徒弟做的到!” 常胜利双手恭敬的接过那本秘籍,就看到封面上有字,为“龙门秘籍”。 我还想瞅一瞅里面到底写的什么,但常胜利已经小心翼翼的收起。 给常胜利送完书,孙老头转脸看我,面带微笑,“二弟,我也有礼物送给你呢。” “多谢大哥!” 不错,不错,拜了个便宜大哥,当场就有好处啊。 孙老头说道:“你具有灵根,想必也有不俗的潜能,说说看,你在哪方面有过人的地方?” 他这么一问,倒是把我问糊涂了,过人之处,我有什么过人的地方?难道说是我长的帅?不对吧,这不叫特长,再说我念书的时候也够差的,连正规的大学都考不上。 我根本就找不到自己有什么优点,满满的都是缺陷。 迟疑片刻,我问孙老头,“大哥,有女人缘算不算?” “算你个头,就没点正经的。”孙老头被我气乐了,“二弟啊,我说的是你有超长的感知力,但却不知道你在哪方面,你想想看,有没有十分特殊的经历……” 经过孙老头提醒,我忽然眼前一亮,真想起了一件事。 就在小蝶出事的当天,我在水盆前刷牙洗脸,那天奇了怪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盆产生的雾气,让水盆上边的镜子上蒙上一层雾气。 而雾气之中,隐隐约约的看到让我惊心的一幕。 当时就把我吓坏了,而就好像一个征兆一样,随后我便接到小蝶妈打过来的电话,说小蝶出事了。 不过,我一直把它当做个例,或者因为自己精神不够好,导致出现幻觉。 特别是至此之后,我再没有第二次类似的经历,所以,一直心存疑虑,却一直没有头绪。 孙老头问及此事,我才突然想起,照实对他细数一遍。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等我刚刚说完,就见孙老头诧异的愣在那里。 “大哥,没什么问题吧。” 孙老头的嘴角狠狠的抽了两下,忽然从震惊中摆脱出来,转而满脸狂喜之色。 “哈哈哈……二弟啊,照你这么说的话,我可要恭喜二弟了!” 我苦恼道:“大哥,此话怎讲?” “咱们不愧是兄弟啊,都具有这方面的特殊能力。”孙老头摇头晃脑的说道:“我简单的给你介绍一下,你那并不是幻觉,是灵光一现,在亲人朋友有危险的时候,所激发出来的潜能!” 潜能?什么鬼! “忘了今天我怎么救的你了吗?”孙老头说道:“我与普通人不一样,拥有常人所不具有的预判能力,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有非常敏感的感知,也就是你们常说的先知!” 的确是这样,要没有孙老头相助,我只怕在古运河街就被那辆失控的轿车撞死了。 而孙老头此话,难道说我也具有这种非凡的预判能力? “二弟啊,你的潜意识里已经具有这种能力,但如何激发出来,自己做不到,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你的预判能力不光通过意识联系到某件事,还通过眼睛表现出来,我今天便给送你一件法器,成全你!” 说话间,孙老头随便在怀里一摸,取出一面巴掌大小的圆形铜镜。 这铜镜可不是一般的铜镜,中间的镜面比我们水银镜面相差无几,镜面照人十分的清晰。并且,在铜镜的边缘,刻画着各种晦涩难懂的纹饰,精工巧作,非常的漂亮。 但我不太理解,孙老头送给我一面铜镜究竟意欲何为。 孙老头把铜镜交给我,看他表情似乎还有点舍不得,满脸肉疼。 我问孙老头,“大哥,说说看,这面铜镜是干什么的。” “此法器叫做归元镜,不仅仅称为法器,还具有避邪震慑妖物的功能,有它防身,以后便不会发生被孽障黄皮子蛊惑的事情了……” 听孙老头这么说,我感觉归元镜用处还不小。 第二十四章 归元镜 拿着镜子照了照,我照例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看起来我贾英俊有这样的名字绝非浪得虚名,哈哈。 “你从镜子里看到什么?”孙老头问道。 “看到个大帅哥。” 孙老头呲鼻一笑,“好脸面有个屁用,关键你有一具好肉身!” 我俩逗了一个乐子,然后孙老头话题一转说道:“二弟,这归元镜可不是俗物,它本身具有灵性的,若想让它变成你的贴身宝贝,还需要进行滴血识主……” 滴血识主? 这个词我并不陌生,本人有看电子书的习惯,对小说中的滴血识主略知一二。 只不过,滴血识主的知识基本上全来自于小说,真的让我面对,还是无从下手。 “啪嗒” 按照孙老头指点,我把中指的手指肚咬破,将血珠滴在铜镜边缘的一个豆大的凹槽里。 谁知道,一个铜制的材料竟然能渗血,转眼之间,那滴血珠便被吸收的一干二净。 “再来!”孙老头招呼我。 “啪嗒”又一滴。 前前后后共滴下七八滴,把我和常胜利雷的瞠目结舌。 最后,总算是喝饱了,但我惊奇的发现,归元镜竟然在不知不觉起了变化,颜色由最初的金黄色渐渐的变为暗黄色。 甚至微微带一些暗红的色调。 我怀疑是归元镜喝血过多的缘故,心里纳闷怎么一个铜镜能吸收血液呢。 “二弟,差不多了,你静下心尝试跟它进行沟通,最好心无旁骛,试试看……”孙老头说道。 于是,我微闭着眼睛,仔细的体味一番。 孙老头说的与归元镜进行沟通我不会,但我会感觉。把归元镜抓在手里,的确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就好像自己的血脉朝外延伸出去,流通在归元镜里。 其余的,便没有了。 我把自己的感受告诉给孙老头,他点点头,毕竟归元镜刚刚接触,也才滴血识主,要想变成自己熟悉的东西,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慢慢来,逐渐的就知道归元镜的妙用了。 随后,我按照孙老头所说,用红绳系住归元镜,如佩戴饰品一样戴在脖子上。 孙老头再三叮嘱我,可别不小心把归元镜丢了,这件法器是祖师爷留下来的东西,一定好好保存! 我连忙做了保证。 本来以为这样挺好的,孙老头如果喜欢这里,便在这边休息,我和常胜利回别墅,但我忍不住好奇心,追问归元镜的用途。 顿了一下,孙老头才告诉我,“二弟,你从归元镜的名字便能知道一二。” “归元?” “万物都有其本来面目,这归元镜便能让万物归元,比如你再碰到某些妖物,它们使用妖法,幻化成人形迷惑你,只要你通过归元镜,便能识破它,看到本来的模样!” 我吃了一惊,脱口而出道:“哎呦,大哥啊,你这么说,归元镜就成了法宝照妖镜了!” “非也,非也!”孙老头说道:“你好像还没明白我说的意思,归元镜本身不具有降妖除魔的本事,最多在关键的时候,能自动护住,保护你的安全,与那照妖镜完全不同。再者,区别最大的一点,只有你这种具有灵体,而且拥有慧眼的人才能看的见,胜利他就什么也看不到的!” 照孙老头一说,我除了灵体,有灵根之外,还能预知即将发生的事,以及拥有一双慧眼,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 我挺牛逼的! 常胜利对此羡慕的不得了,非要让我请客。 我当然毫不含糊的答应,地方你选,钱我掏。孟初一表哥郑千军打我卡里一万块钱,现在才花了几个,花不了不舒服斯基。 敷衍过去常胜利,我却仍然对归元镜感兴趣。 我跟孙老头商量,你不是说车轱辘是大凶之物吗,我这回有了归元镜,一定要看看归元镜里照出来的车轱辘到底有什么! 孙老头默许了我,他笑着说,你先看归元镜里我究竟什么样子的。 我于是拿着归元镜对着孙老头照了照,这一照不当紧,当我从归元镜里再看孙老头的时候,惊讶的发现,里面的孙老头简直如仙人一般,仙风道骨,温文尔雅,尤其在他的身体外围,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这些光芒,看上去并不刺眼,如同光环笼罩之下,显得孙老头的形象特别的高大和神采奕奕。 难道说修行到一定的程度,便能如此? 不用问孙老头,我继续冲着常胜利照一下。 然而,照过之后,我不禁失望。常胜利在归元镜中还是老样子,几乎没任何变化,他的身体外围就没什么光芒,反而显得暗淡,呈灰暗色调。 再有一点,我十分的不理解,常胜利的面目不是很清楚,好像被一层灰暗的雾气挡住。 常胜利瞪大眼凑过来问我,“小舅,你能看见里面的东西吗,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到!” 果然孙老头没有骗我。 当我把所见的全都告诉孙老头,他微微点头,说道:“这就对了,你的慧眼的确已经开启,恭喜你了!” 我问他归元镜看到的是不是真实的,孙老头说,对,那才是最真实的。 然后,我们三个又上了阁楼,来到车轱辘的近前。 当我信誓旦旦的走近车轱辘,用归元镜朝那里一照,我便僵尸一般直挺挺的呆住了。 我看到的都是什么,简直骇人听闻! 如果用肉眼看,那只不过是一个具有收藏价值的车轱辘,可是,当呈现在归元镜中,完全不一样了。 什么铁梨木的车轱辘,根本就不是这样。 归元镜中,我看到就在车轱辘的位置,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黑洞,黑洞的风口阴风阵阵,黑气缭绕,似乎还能听到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 朝黑洞里面看,深不见底,如同一个喇叭状的开口,好像只要有东西进入,便会被无情的吞噬。 而在那黑气当中,我再次看到纷纷扬扬的纸灰,洋洋洒洒,层出不穷。 “我说,你发什么愣呢,里面可什么都没有呀!”这时耳边一个声音响起,原来常胜利好奇,凑过来吵醒了我。 “哦!” 我彻底从失神中清醒过来。 孙老头绝不可能与常胜利的反应一样,他问我,“二弟,你看到了什么?” “漩涡,黑洞,纸灰……” “那就对了,我虽然也没法看见,可是我能断定此物必然是大凶之物,算了,你刚刚激发慧眼,知道太多了对你没什么好处,我们今天到此为止!” 常胜利似乎不相信我能通过归元镜看到他看不见的东西,尤其听到我说的神乎其神的,他非要仔细研究归元镜。 孙老头脸色一沉,“胜利,退下,归元镜乃是具有灵性的法器,绝非儿戏,你没有慧眼,当然看不见,别多疑了,那是真的!二弟,以后任谁想看你的归元镜也不行,你一定要好好保护它……” 我当即向孙老头做了保证。 随后,天色不早,孙老头留在书房休息,他喜欢清静,我和常胜利不能多说什么。而我俩返回别墅。 等我回到别墅洗了个凉水澡,用大浴巾包裹住便推门进卧室。 我以为这个点了,孟初一应该早就睡了,所以基本上没什么忌讳,进门后便边走边扯开大浴巾,准备上床睡觉。 可是,可是,床上随即传来一声尖锐高亢的尖叫声。 多少分贝我没法估计,但我的耳膜立刻被震的短暂性的失聪。 我朝床上一瞅,从明白究竟怎么回事。 尖叫声是孟初一发出来的,不知怎么得,她竟然躺在我的床上休息。 想想足够尴尬的,一个大男人赤身裸体的出现,让人家一个女人家家的如何去想,这冲击未免太大了。 当然,我没有什么漏阴癖的恶习,我只是不知道孟初一躲在我房间里。 为了避免更大的尴尬,我掩面败退,抱头鼠窜,逃之夭夭。 只等在外面换好衣服,我才战战兢兢的回来。 没办法,这是我房间,我必须回来,我总不能去孟初一的卧室休息吧。 推门的时候,我还在想,怎么跟她解释呢,不能质问她为什么跑到我房间来吧,那样孟初一会更生气。 我抬头去看孟初一,她已经坐在床边,观察她的脸色,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似乎嘴角还带着浅浅的微笑。 “初一,咱以后不兴这样的,你的房间在隔壁,这是我的房间……”我委婉的说道。 “是呀,是呀,我知道。”孟初一一呲牙,“你俩够损的,把我一个人撂在这里,我这是害怕才躲到你屋的。” 既然孟初一不生气,那我就放心了,我暗自长出了一口气。 我正要想办法撵她走,谁知道此女竟然蹦出一句话,把我雷的外焦里嫩。 “嘻嘻,以后哪个女的嫁给你,可真够幸福的,都说欧美的个头大,你的也不小呢……” 额的神啊,我直接败退,这是小女孩该说的话吗,我脸上挂不住,臊的通红。 好说歹说才把她劝走,我这回干脆把房门锁死,生怕她去而复返。 第二十五章 小蝶死了 脱衣服睡觉,只是我并未把归元镜摘下来,孙老头说了这是法器,具有灵性,那就跟它多接触接触,让我们彼此之间更加熟悉。 也别说,戴着归元镜,我休息的很好,躺在那里不到一分钟,一阵困意袭来,我便进入梦乡。 得到不可多得的宝贝,我想我的人生将揭开崭新的一页。 然而,好事难成双,坏事却接二连三。 正在我睡的香甜,胸前一阵嗡嗡的震动把我惊醒。 我迷迷糊糊的伸手一摸,抓住了归元镜,原来震动是从归元镜上发出来的。 叫不叫人睡觉了,大半夜折腾什么,我用手轻抚它,心里念叨着,睡吧睡吧,你家主人晚上需要休息,有什么事白天再陪你。 摸了一下,我照例去睡觉。 可是,才又刚刚睡着,归元镜再度发出震动。 我便觉得不对劲了,连忙坐起来,拿着归元镜看。 这一看,我全身的汗毛立刻炸起来。 就见那归元镜里,黑漆漆的,模模糊糊,慢慢呈现一张床,我注意到床周围那熟悉的摆设,竟然是小蝶的房间。 情景渐渐变得清晰,床上躺着陷入梦乡的小蝶。她的睡姿也非常的美,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脸颊上带着些许红润。 这不是挺好吗,可是转瞬间,景象一变,只见在床的周围,突兀的钻出来成百上千的毒蛇,吐着蛇信,来回反复缠绕,把小蝶困在中间。 它们不停的围绕着床爬来爬去,让处在睡梦中的小蝶面露痛苦之色,却始终无法清醒过来。 但这只是刚刚开始,随后,床上方忽然涌出一股股的黑气,幻化成一个个恶魔的形象,从上面朝下这么纠缠小蝶。 难道说这就是恶魔,我在归元镜看到的便是小蝶做恶魔的情况。 远非如此! 接下来,小蝶禁受不住各种折磨,忽然浑身剧烈的颤抖,从她的身体上慢慢的浮出一个和本体一模一样的身体。 只不过,这个身体是并不真实,而是虚幻的,好像是小蝶的影子。 等这个虚幻的身体慢慢的升起来,彻底离开她的身体,我才觉得不妙,灵魂出窍! 我此前都不敢相信,人究竟是不是由肉身和魂魄共同组成的。 而这一刻,我便清晰的看到这副情景。 当小蝶的魂魄悬浮在肉身的上边一米高,周围的黑气开始肆无忌惮的骚扰她。 小蝶拼命的招架,却是无能为力,最后被一团团化为厉鬼的黑气缠绕起来,卷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漩涡。 在进入黑洞的时候,我仿佛听到小蝶传来凄厉的尖叫声。 “不,不……” 我情不自禁的大叫。 接下来,便一切都安静下来,黑气溃散,那些成百上千的毒蛇也慢慢的退走,只剩下那张床,和躺在床上的小蝶的身体。 噩梦,就是一场噩梦,这绝不可能是真实的! 我通身是汗,额头的冷汗顺着脸颊流下。 这特么折腾人不要命啊。 我怎么觉得归元镜那么邪性呢,难道它也会骗人? 一时间,我浑身都好像没有了力气,虚弱的坐在那里,瑟瑟发抖。 我怕,我怕这一切都是真的。 深爱的小蝶,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多的磨难! 缓了片刻,我颤抖的拿手机给小蝶拨过去电话,可惜连续打了几次,全都无人接听,在我心里,我坚定的认为,这仅仅只是虚幻的一幕,一点不真实。 随后,我再也无法入睡,脑海里一片空白,躺在床上直勾勾的盯着房顶的天花板,忍受着各种煎熬。 …… 一大早,我便急火火的起床,洗了一把脸,匆匆的离开别墅,小跑着去找孙老头。 我这么早赶过去,主要想问一下孙老头,我半夜看到的归元镜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看到这些东西! 只是,当我来到房门前,敲了几次门,无人答应,我有钥匙,打开房门进去一看,早已是人去楼空。 孙老头竟然在昨天晚上不辞而别了。 那书桌上还留了一张小纸条,上写简单的几个字,“某去了……” 难得孙老头不自称真人一回,十分稀罕。 我抓着纸条,抬头看窗户,发现另外一个挺让人啼笑不止的事,原来窗户还是开着的,窗台还留有清晰的脚印。 难不成孙真人不走大门走小门,直接从窗户出去了? 我好奇的趴在窗户前看,额的神啊,这可是六楼,如果从这里跳出去,那非得摔成肉饼子不可。 但孙真人既然是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丘祖师第二十五代掌门弟子,想必具有非凡的本事,不能光看外表磕碜就把他看扁了。 人家别说六层楼高,就算十几层楼高也如履平地一般。 没找到答案,心里多少有些空落落的,我关上窗户,下楼返回别墅。 但还没等我回到房间,便接到一个电话。 “喂喂……是小贾吗?” “是啊,是啊。”我并没来得及看电话号码,只是听声音很耳熟,但一时没想起来究竟哪位。 “小贾,我小蝶的爸爸……”听筒传来他急促的声音。 “是叔叔啊,你说,我听着呢。”我连忙应着。 小蝶爸本人老实巴交的,不怎么爱说话,之前一般都是小蝶妈给我打电话。不过,既然小蝶爸打过来了,恐怕真有要紧的事。 “小贾……你还是过来一趟吧。”小蝶爸的声音更加低沉了。 我的心猛的一抖,有种不好的念头生出来。 “到底什么事呀,叔叔!”我追问一句。 “孩子,你要想开点,小蝶出事了……” 小蝶爸遮遮掩掩的,似乎并不愿意说出来,随后挂断电话。 我觉得十分不妙,连忙把常胜利和孟初一统统叫起来。 “都快着点,去小蝶家!” 他俩看我的口气,大概知道小蝶出事了,没几分钟,我们便开车出门。 …… 还没来到小蝶家,我便浑身抖的厉害,身不由己的紧张。 常胜利轻轻啪我的肩膀,安慰我说不会有事的,可我却无法控制。 而当从汽车里看到小蝶家的小餐馆,我竟然鼻子一抽,掉下眼泪。 我现在的心情很糟糕,无法用语言表达。 小餐馆门前竖了暂停营业的牌子,门前有人进进出出,但并非来这里吃饭的客人。不过,虽然距离比较远,但从他们的表情不难看出,一个个面色肃穆,情绪都显得低沉。 把车停下,我开车门,连着开了几次,都未能打开,最后还是让常胜利帮忙打开车门。 等我下了车,只觉得眼前一阵眩晕,差点没跌倒在地。 常胜利上前搀住我,才让我避免更大的难堪。 我的脚下发虚,好像得了一场大病。 越来越接近小餐馆,我的心便越沉重!甚至压的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孟初一看出我不对劲,站在另一边扶住我的胳膊,最终几乎被他俩架着进了小餐馆。 一楼坐着很多陌生面孔,从衣服的款式和相貌看,应该是小蝶老家的亲戚朋友,他们足够七八个,皆默然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 当我看到小蝶爸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扑簌簌的流下。 哭,这时候的感情无法形容,我觉得很委屈,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彻底的崩溃。 小蝶爸走过来,望着我,对我只说的一句话。 “对不起,小贾,叔叔阿姨没看好小蝶,她已经走了……” 昨天半夜,归元镜呈现的一幕竟然真的出现了! 小蝶走了!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眼前的小蝶爸开始模糊不清。 “英俊,英俊哥……” “小舅……” 我知道这是孟初一和常胜利在喊我,但他们的声音在我耳畔越来越远,渐渐的我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 当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躺在一张床上,周围有常胜利和孟初一,还有小蝶的父母,他们全都关切的看着我。 我勉强坐起来,问道:“叔叔阿姨,小蝶呢,我要见她!” 小蝶妈鼻子一抽,便忍不住抽泣起来。 “孩子,对不起,小蝶已经没了……” “我要看她!”我噙着眼泪说道。 小蝶爸扶着小蝶妈,与她商量,“让小贾看小蝶最后一眼吧,难为这个孩子了……” 我一个二十出头年轻人,在这一刻真真正正的体会到什么才是崩溃。然后,我虚弱的浑身没有一丁点力气。 常胜利和孟初一照例扶着我,去了小蝶的房间。 小蝶的房间一切仍然那么熟悉,唯独少了一分生气。 我进入她的房间,只觉得全身冰冷的刺骨,周围如同死寂一般。 小蝶安静的躺在床上,连头也用被子蒙住。 我冲动的要走过去,常胜利和孟初一在一旁劝我,别看了,看了更伤心。 但我怎么能不看小蝶最后一眼! 我哆哆嗦嗦的伸出手,揭开她的头,看到她一张毫无血色的脸庞。 虽然脸色苍白,可她仍然是那么的美丽,难道她再也不能醒过来了吗? 小蝶,你就忍心抛下我一个人走了? 我感觉天昏地暗,扑到在床前,失声痛哭。 …… 第二十六章 归元镜中的噩梦 后来,我被好说歹说的劝出去,但我不甘心,固执的对小蝶父母说,我要娶小蝶过门。 “人都没了,还娶过去干什么!”小蝶爸苦恼的说道:“小贾啊,我和你阿姨都喜欢你,可是,小蝶这孩子命不好,没缘分跟你做夫妻,你还年轻,以后再找个好姑娘……” 这次,突生的意外,带给我沉痛的打击。 幸好常胜利和孟初一陪着我,不然我都不清楚自己会怎么样。 我返回一楼,坐在一个角落。 小蝶已经没了,在她离世的最后一段日子,我想多陪陪她。 不过,时间不早,孟初一和常胜利嘟囔着饿了,拉着我去附近吃饭。 我虽然不肯,终究跟着他俩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吃得下饭呢,但常胜利和孟初一却是吃的慢慢吞吞,一顿饭吃了足够多半小时。 饭罢,常胜利一抹嘴,说道:“小舅,咱们就别去了,反正你也看小蝶最后一面了,人走了,还有什么割舍不下的……” 我舍不得! 他俩劝我好一阵也没劝住我,照例孟初一开车,我们三个返回小饭馆。 但等来到小餐馆近前,我才注意到,小餐馆已经关门上锁。 “你们是不是故意借吃饭要把我支开……”我恍然大悟,怒不可遏的瞪着常胜利。 “小舅,你听我说,不是我和初一的意思,是小蝶的父母……” 不用说,小蝶就在刚才我们吃饭的时间已被接走了。 我坐在小餐馆的门前,心灰意冷。 常胜利又来劝我,“小舅,咱们走吧,一切都过去了。” 孟初一很温顺的陪在我身边,“英俊,小蝶没了,不是还有我吗,你放心,我要一辈子守在你身边,不会离开你的!” 有他俩相劝,我很无奈。常胜利要去上班,我只能上车。 当坐在车里,我仍然忍不住朝小餐馆看,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以后不会了,失去了小蝶,我还会来伤心地吗? 接下来我便知道把小蝶淡忘,让她慢慢消失在我的记忆里。 可是,我能做的到吗? 眼前被一片雾气笼罩,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小蝶啊小蝶,你怎么就忍心撇下我一个人走呢,你走了,却把痛苦留给我…… 我思绪纷乱,脑子里有各种古怪念头,甚至于,我也想一死了之,去另一个世界陪着小蝶,双宿双栖。 到了东大图书馆,常胜利要去开会,孟初一看我的样子心疼,便说道:“英俊哥,你这样可不行啊,要不我陪你逛街怎么样?” 我俩开车去大街上兜风。 刚开始并没什么反常,不过,在一个十字路口意外被执勤的交警拦下,要过驾驶证和行车证之后,没过多长时间,便遇到大麻烦。 孟初一敏感的发觉,后面竟然有车跟踪我们。 我被提醒后,朝后面一瞧,还不是一辆车! 随即,我恍然大悟,心说不妙啊,看来后面跟踪我们的是孟初一妈妈派来的人。 这是很正常的事,以孟初一妈妈的人脉,想必早就联系过交警方面,只要孟初一一露面,必然第一时间暴露身份。 我跟孟初一一说,她懊悔的不得了。 接下来,我们为了甩掉身后的尾巴,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追逐赛。 至于这个过程中有几次违章那就不用说了,反正数不清,孟初一展现出超出一般人的驾驶技术,她尽量的走小街道,避开监控摄像头的拍照。 前后折腾半个小时,总算甩开所有的尾巴。 孟初一把车停在一个小巷口,吁吁的喘气,估计累的不轻。 我却告诉她,“初一,这回麻烦想赶也赶不走了。” 孟初一疑惑的看我。 我继续说道:“咱们是躲开了,但你别玩了,车子暴露了我们的行踪!” 这还用说吗,只要把车牌号记下,一查就能查到常胜利,然后顺藤摸瓜,找到孟初一那是很容易的事。 孟初一气的直跺脚,“英俊哥,咱们再找房子住吧。” “初一,你老是躲在不回去也不是长久之计,我劝你还是听妈妈的话,回京城吧。” “不回去,不回去,就是不回去!”孟初一气急败坏。 “算了,我不说了,你爱咋地咋地。” 我劝不了孟初一,只能顺从她。 …… 不过,或许是我和孟初一多虑了,当天孟初一提心吊胆大半天,一直到第二天,风平浪静,根本没人去常胜利家找她。 孟初一的事画上一个小句号,但更棘手的却是我。 我下午忍不住给小蝶妈打过去电话,那边回应小蝶当天中午回老家便已经下葬,所谓入土为安,她还没有成婚,只能草草的葬了。 一听这话,我的泪水又止不住流下来。 小蝶妈告诉我,给小蝶准备了上好的棺木,虽然不是最好的,却不会亏待了她。 我说我想去坟前看看她,小蝶妈不肯,好孩子,人都走了,再想也没用,你尽快的忘掉小蝶吧…… 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小蝶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性格太执拗,我心里始终觉得小蝶并没有死,她没死! 她还活着,只是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活的好好的,突然间就没了,一点征兆也没有,再说小蝶也没有患疾症,不可能不明不白的就没了。 但不管我相不相信,毕竟小蝶走了,而且已然下葬,入土为安。 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大概十一点多,我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可就在我刚刚入梦不久,胸前一阵突兀的传来嗡嗡的震动。 立刻,我便惊醒了。 又是归元镜! 昨天因为归元镜的事我耿耿于怀,想不到,今天晚上再度有反常反应! 在看归元镜之前,我脑门上的冷汗早已冒出来,大半夜的,归元镜闹腾绝非什么好事! 等我稳住心神,仔细去看归元镜,果然看到让我惊心的一幕。 归元镜中,黑漆漆的,起初看的不是十分清楚,但影影绰绰的能看见这里是荒郊野外。 坟头! 还是新鲜的黄土! 我的心陡然颤抖起来,因为我觉得这很可能便是埋葬小蝶的地方。 目睹孤坟,不禁想到我与小蝶两世相隔,永不能再见,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是更加让人震惊,一团黑气从高空袭来,随即化为一个巨大的黑洞漩涡,黑洞中疾风阵阵,非常的恐怖。 玛德,我差点没破口大骂,怎么又是黑洞漩涡啊,人都死了,怎么就没完没了了! 不公平,不公平! 接着,小蝶的坟头不可思议的从中间裂开一个大裂缝。 缝隙越来越大,最后竟然把整个坟墓一分两开! 坟墓分为两半,露出中间的棺木。 那棺木竟然自己竖起来,棺盖打开,小蝶的肉身直挺挺的站在那里。 我吃惊于能清楚的看到,那的确的小蝶,她除了闭着眼睛,之外,与活人再没有不同之处。 她没死!她是活着的! 我的全身紧张的要筛糠。 然而,巨大的黑洞漩涡吞噬过来,把她的肉身完全罩住。 我发狠的用手去抹归元镜,想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毫无效果,我仍然看不见。 只等黑洞漩涡逐渐收起,渐渐的退回无尽的夜空,我这时才看到。 棺木中的小蝶肉身,没了! 小蝶的肉身被黑洞漩涡带走了! 棺木合上盖子,缓缓落下。 坟墓也慢慢的合并,恢复如初。 如果没有看到刚才那个过程,好像一切都未发生过一夜。 但我知道,唯独棺木中的小蝶不见了! 归元镜之后慢慢的灰暗,所有的影像消失。 我呆呆的盯着归元镜好久,心里无比的失落。 归元镜中呈现出的场景,未必是真实一幕的再现,却分明是一种预示!它显示出的并非真实,可也绝非无中生有。 这一点从昨天晚上的预示中已经得出答案。 我的心里惴惴不安,如果归元镜显示出这些,难道说小蝶的肉身真的不见了? 这怎么可能! 不行,我不甘心,我一定要弄明白! 这时,我暗下决心,不能就此罢手,我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小蝶的肉身被什么东西带走,而置之不理。 即便小蝶不可能死而复生,但她绝不能死后不得安生! 我一定要给她一个清静的环境,让她的灵魂得到安宁。 …… 第二天,我告诉常胜利和孟初一,我要去小蝶的老家。 他俩一开始不知道什么情况,还以为我没放下小蝶呢,两个人苦口婆心的劝我。 我把归元镜中看到的一切简单的跟他俩说过,常胜利和孟初一开始瞠目结舌,大眼瞪小眼,都没了主意。 “去不去?” “去!” 常胜利他俩可没有矫情,尤其常胜利,他一百个不相信归元镜会骗人。 既然归元镜呈现了这一幕,必然有蹊跷。 别说,正在我们计划着如何去小蝶老家,如何去证明这件事的真假,汽修厂给常胜利打来电话,他的座驾路虎修好了。 第二天的深夜十一点,我们三个驱车来到小蝶老家村庄的外面。 第二十七章 开棺 小蝶墓地的方位问清楚了,再过片刻我们就过去。 汽车停在路边,熄火,我们三个各自歪在座位上养神。 我刚想打个盹,突兀的,归元镜再次发生了嗡嗡的震动。 紧张的取出归元镜一看,我便惊呆了。 什么,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归元镜中慢慢呈现出小蝶坟墓前的场景,紧跟着,一个虚幻的小蝶的影子从坟墓下缓缓的升起。 是小蝶,就是小蝶,没错! 我发誓,我看到的就是小蝶。 难道说这就是小蝶的魂魄,她心里仍有牵挂,舍不得离开…… 孟初一和常胜利感觉到我异常,凑过来看,但他俩什么也看不见。我直勾勾的看着坟墓前的小蝶慢慢的消失,心里不是滋味。 常胜利问了一句,“你看见了什么?” 我摇摇头,反问他,“二包子,你信天底下有鬼魂吗,人死了有鬼魂还存在着……” “应该有吧。”常胜利模棱两可的回答,然后忽然惊异的的说道:“你不会又看到小蝶的鬼魂了吧!” 我点点头。 孟初一浑身一颤,“英俊哥,这世界上真的有鬼呀。” 我信,不管他俩信不信。 因为我看到了。 我还相信一点,人死如灯灭,虽然人都有魂魄存在,但一点魂魄脱离肉身,不能灵肉合一,那用不了多长时间,魂魄便会自行的溃散,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至于去没去其他的世界,我不敢说。 还有一点,有的人临死之际,有未完的心愿,或者始终有执念,他们的魂魄便不一定会消失,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着。 小蝶不明不白的死了,她一定不情愿,我想这便是她能存在的唯一理由! 接下来,时间还算早,不宜提前行动,可我却无论如何坐不住了,于是提出提前去那边看看的想法。 “我陪你去!”孟初一说道。 “你还是算了吧,老老实实的呆在车里,哪里也别去。” 常胜利也想过去看看,不过,这回遭到孟初一的拒绝,“不行,你俩都走了,我一个人留在车里害怕!” 最终,还是我一个人过去看看。 从我们停车的地方,走到小蝶的坟前,大约有一里地,主要这边坑坑洼洼的,全是荒地,路上很难走,车子不容易开过去。 我拿着一个矿工灯深一脚浅一脚的朝那边走,但未打开矿工灯,而就在走出没多远,我突然发现前面冒出两个黑影。 这着实吓我一跳。 不过,那两个黑影并不是冲着我过来的,才让我稍微心安。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愚蠢的打开矿工灯去照他们,这里是什么地方,大半夜的,能出现在这里便不寻常。 事实上,还真被猜对了。 那两个黑影就在我前面的十几二十米的地方,横着移动快步去了就近的一个小土坡。 我深吸一口气,暂时放弃去墓地的想法,却是慢慢的接近那边,搞清楚那两个人究竟想干什么。 因为相隔的并不算很远,我蹑手蹑脚的跟过去,很快就看到了躲在土坡旮旯的那两个人。 万万想不到的是,这竟然是一对偷偷幽会的中年男女! 他俩自然没注意到旁边还有第三者存在,两个人躲在很浅的旮旯里,扑了一层干草,两个人大概干柴烈火,早已控制不住。 毛手毛脚的便帮着对方脱衣服。 想想看,我才跟他俩相距不到二十米远的样子,等我凑近能辨别出男女的模样,他俩早已急不可耐的脱的差不多了。 好家伙,估计两个人都够心急的,边脱边抱在一起啃。 我心里郁闷的不得了,偷情也就算了,天底下的性情男女差不多都这样,无论城市乡村,都免不了上演类似的一幕。 关键这两位不知道是不是智商有问题,这边到处都是荒地,周围墓地更是多的数不清,你俩好歹选个别的地方,干嘛非得来这里! 这是我最看不懂的。 另外,两个人不知道好歹,跑到坟地来寻欢作乐,势必打扰到去世先人的清静,这对死者也是大不敬。 碰到这种情况,我暗自鄙视他俩一通。 而我也无意去偷看他俩,想看的话,小电影网上有的是,既清楚又漂亮,虽然现场直播版的足够刺激,但其实真没什么。 我的意思是远远的避开他俩,以他俩这副迫不及待的样子,估摸着最多十分钟八分钟完事,做完了也就离开了,不可能影响到我们的计划。 所以,我慢慢的退后,准备绕行走开。 但就在这时,突然那对已经趴在地上翻云覆雨,颠鸾倒凤的男女几乎同时怪叫一声。 大半夜的,突兀的怪叫倒是把我惊了一下。 当我抬头去看,乐子大了,这二位狗男女竟然顾不上穿衣服,露着雪白的大屁股抱头鼠窜。 “鬼啊,鬼啊……” 喊叫声不绝。 他俩狼狈的逃走,那场面如果拍摄下来,能把人的大牙笑掉。 只等他俩逃的无踪无影了,我才心里一荡,心底有了惧意。 问题是别看他俩偷偷摸摸的搞,但色胆包天无所顾忌,能惊动他俩的,想必跑不了是某个孤魂野鬼,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才把他俩撵走。 这摆明了此地必然有特殊的灵物,至于是不是鬼魂,那就不能断定了。 我心里发虚,胸前挂着的归元镜居然也有了轻微的反应,微微的抖动,发出嗡嗡的声响。 可我实在没胆量去看,仗着孙老头当初告诉我的,归元镜不仅仅能还原物体的本来面目,还具有威慑力。 而有归元镜防身,一般的妖物或者邪物是不可能近身攻击我的。 我离得那个小土坡远了,才逐渐的稳定心神,来到小蝶的墓地近前。 虽说我是第一次亲身来这里,但这里对我并不陌生,因为,我早已在归元镜中看到类似的场景。 实际情况是,这里周围的景物与我在归元镜中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相差并不大。 我走近坟前,眼泪再次控制不住掉下来。 小蝶啊,你怎么这么命苦呢,你知道吗,我来看你了! 我不会让你不明不白的离开,我一定会查明原因,还你一个清白! 这时,我期盼着归元镜能有反应,但让我失望了,最希望归元镜有反应的时候,它却没动静了。 我思绪纷乱,与小蝶在一起的各种情景历历在目,一一放电影一样的在脑海中回放。 爱一个人竟然会这么痛苦,我想不到。 以前我还不觉得,但当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会放开所有羁绊,大胆的向小蝶示爱,不,娶她过门,和她朝夕相处,永远不分开…… 后来,我便坐在坟前,与小蝶说话。 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话并不算多,可是,现在情感流露,如溃堤之水,一发而不可收。 我与小蝶倾诉,讲这个,讲那个,讲着讲着便忍不住哭,哭了再接着讲。 有太多的话要对她说,我不想失去这次难得的机会。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才又想到自己在这里呆的时间过长,于是起身准备回去。 可我还没迈步,那边常胜利和孟初一已经走过来了。 “小舅啊,你这说过来看看的,怎么不知道回去告诉我们一声啊,害的我俩瞎想,以为你出事了呢!”常胜利埋怨道。 “对不起啊。”我抱歉的说道。 当然,我知道,他俩谁也不会真的跟我生气,也就是顺口这么一说。 等他俩走近了,只见家伙式全都带齐了,大包小包的。 我们在坟前摆了水果点心等祭品,我跪在那里给小蝶烧纸钱。人死为大,在我的心里,小蝶便是我的妻子,给自己的妻子下跪磕头应该的。 礼毕,忍不住又想哭,孟初一把我搀起来,他俩也规规矩矩的的朝小蝶坟前鞠躬,行礼。 仪式结束,但我没有感受到归元镜任何反应,心里颇为失落。 常胜利看了一下时间,劝我说道:“节哀吧,时间差不多了。” …… 我们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把坟破了,清理棺材盖上的土星,准备用撬棍将盖子撬开。 看着黑漆漆的棺木,我心里默默的念叨,“小蝶,对不起了,打扰你清净了,但我想知道归元镜看到的是不是真的,如果你的身体被黑洞带走了,我发誓,一定要给你找回来!” 这是我对小蝶的承诺,我能接受小蝶的死,却不能接受死后不得安宁,不能入土为安。 “别先动手,咱们也得讲说头!”常胜利拦住我,阴阳怪气的说道。 “怎么了?” “嘿嘿,你还说自己是天下霸唱的绝对拥趸,鬼吹灯的铁杆粉丝,连基本常识都不懂啊!”常胜利说道:“人点烛,鬼吹灯,这是至理名言,咱们不能破了规矩!” 我无言以对,只能让孟初一在东南方位点了一根蜡烛。 我把棺材盖子撬开,正想揭开去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小蝶,一直全神贯注盯着蜡烛的常胜利突然叫住我。 “哥们儿,别动,有情况!” 我心说二包子够矫情的,咱们又不是盗墓,哪有这么多破事,再说了,我早就跟小蝶说明了,她怎么会反对呢。 但当我扭过头去看,正看到东南方位的那根蜡烛,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有熄灭的危险。 “卧槽,真灭啊!” 伴随着常胜利惊诧的一声,蜡烛的烛光一抖,便灭掉了。 常胜利一摊手,“你看,有备无患吧,人家小蝶不想让你打扰到她,咱们趁早收手得了。” 孟初一说道:“常哥,刚才是风吹的。” 第二十八章 坟上开花 我恨不得过去抽常胜利两巴掌,真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他根本没谱啊,人家倒斗,那是在墓里,墓里没有风,所谓的人点烛鬼吹灯是指蜡烛被阴风吹灭。 科学的讲,是为了防止墓室里空气不好,蜡烛熄灭可以从容退出墓穴,避免中毒或者窒息,以防不测。 我让孟初一再点着蜡烛,趁常胜利还没吱声,一下把棺材盖子打开。 用矿工灯朝里一照,只见棺材里面空荡荡的,竟然真的没有小蝶的身体! 常胜利捂着鼻子凑过来,看后便震惊住了,当场瞠目结舌。 “完了,这特么事大了!” 我的心情反而逐渐的平静,拿出手机,给小蝶妈打过去电话。 虽然深更半夜惊扰人家休息很不礼貌,但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阿姨,我的小贾。”接通电话后,我先说道。 小蝶妈刚刚被电话铃声吵醒,迷迷糊糊的问道:“小贾啊,大半夜的,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阿姨,我想问一下,小蝶真的入土为安了吗?”我的担心未必多虑,乡下的风俗也有娶阴亲的陋习。 有男方未婚先死的,家人为了不让他另外一个世界孤单,便会给他寻一个阴亲,找同样未出嫁的女子,结阴亲。 活着的时候未能如愿,死了也要了了他的心愿。 小蝶妈却一口认定,“没啊,怎么可能呢,孩子,我们怎么忍心让小蝶结阴亲呢,这个请你放心,我们不会做的。” “真的没有吗,阿姨!”我再次问了一句。 “孩子,我为什么要骗你呢,我们做父母的不会委屈小蝶的……” 我的手在不自主的发抖,“阿姨,我,我……对不起,阿姨,我没有经过你们的允许……我……” 擅自把小蝶的坟破开,这是对小蝶的大不敬,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小蝶妈解释。 “到底有什么事啊,小贾,你想说什么?” “阿姨,你和叔叔回东市了吗?” “没呢,我们准备过两天再回去……” 我顿了片刻,才说道:“阿姨,你和叔叔来小蝶的墓地吧,我就在这里,电话里说不清楚,你们来了就什么都知道了……” …… 后半夜的三点多,坟才被重新埋上,我们三个包括赶过来的小蝶父母,看着被新鲜泥土堆起来的坟头,全都陷入沉默中。 小蝶的确下葬了,小蝶的父母不可能说谎,但事实上,下葬的时候人还在,现在却没了。 这绝对反常,不可思议。 肉身怎么可能会丢呢,难道有人悄悄的把肉身偷走了,基本上排除这种可能性。 昨天刚刚下葬,今天白天的时候小蝶的父母和亲戚还来看过。 而白天不可能,晚上也没有时间。 可是,人就是没了! “叔叔阿姨,我向你们做保证,一定会把小蝶找到的!”我信誓旦旦的说道。 在这一刻,我豁出去了,为了小蝶,我情愿放弃工作,哪怕三年五年,十年八年也要把她找到,不然,我一辈子不会心安。 这件事如果回头看,小蝶的种种遭遇都因为我,是我给小蝶带来霉运,让她在青春花季突然夭折,我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我要谴责自己,给她一个交代,希望她能原谅我! 小蝶父母劝我,别想不开,虽然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不能因为小蝶放弃以后的生活,小蝶已经走了,你不应该跟着受连累。 我们一起离开,来到车前,小蝶父母还邀请我们去家里坐坐。 他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实在没有勇气再去小蝶家。 二人在黑黝黝的夜色下慢慢的走远,我看着他俩的背影,鼻子一抽,又忍不住掉下泪来。 老天爷真会开玩笑,小蝶和小蝶的父母是多么善良朴实的好人,为什么我就没有这么好运成为小蝶家的女婿呢。 我们发动汽车,缓缓驶离。 不久后,车子开到村口,我不禁透过车窗回头看。 小蝶啊,你怎么没有回应呢,我就要走了,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跟我交代的吗? 常胜利拍怕我肩膀,说道:“小舅,别想了,我们从长计议吧。” 但我的思绪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不过,归元镜突然有了反应,从的胸口传来嗡嗡的震颤。 我连忙让开车的孟初一把车子停在路边,熄火。 车内一片寂静,他俩都识趣的没有打扰我,因为他俩理解我现在的感受。 轻轻的把归元镜取出,但见那归元镜中。慢慢的浮现出小蝶坟前的景象。 紧跟着便看到那坟前缓缓飞起小蝶虚幻的身影,她静静的站立在坟头之上,面带惆怅之色。 我的心猛然一动,手便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 接下来,小蝶的身影渐渐变得虚幻,竟然化为一缕烟尘,落在坟头的正中间。 只等烟尘溃散,在那坟头之上,居然冒出一棵新芽。 抽开几瓣鲜嫩嫩的湿叶,中间还露出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一直到这里,影像渐渐的模糊不清,我则是震惊的盯着归元镜,好久没有反应。 孟初一问道:“英俊哥,你到底看见什么啦。” 我缓过神来,招呼孟初一,“快点,初一,调转车头,我们马上返回去!” “回去?” 不光孟初一,就连常胜利也不禁诧异了。 “别管为什么,我现在必须回去!” …… 十分钟后,汽车回到原处,车刚停下,我便迫不及待的跳下车。 常胜利和孟初一不敢怠慢,随后紧紧跟随。 当我们三个赶到小蝶的坟前,我第一眼就去看坟头。 果然在那坟头的正中间,露出一棵很小的小花骨朵! 孟初一和常胜利用矿工灯朝那里一照,便同时惊呆了。如果我们第一次来,看到坟头冒出花骨朵,虽然也会吃惊,但能够接受。 但要知道,这个坟是我们刚刚埋上的! 这绝非正常! 我可不用多想,取出一个方便袋,小心翼翼的跪在坟前,一点点的扒开坟头土,将那多小花移入方便袋里。 这朵小花的意义不同,我要把它带到我的身边,好好的养着。 归元镜中的景象告诉我,这朵小花与小蝶的魂魄有着密切的关系。我要像爱小蝶一样呵护它,照顾它! 回东市的路上,我把装在方便袋的小花抱在怀里,感受上面释放出来的气息。 就这样,我觉得我便和小蝶在一起了。 到了住处,我第一件事给这朵小花找一个合适的花盆,为此,我将常胜利家翻了个遍,搞到一个我最为满意的花盆。 然后,我又将花盆清洗一遍,洗的干干净净,这才把那盆花栽上。 幸好,我选择的房间在阳面,有听宽敞的一个阳台,我便将那盆花摆在阳台上。 而为了我睁开眼就能看到那盆花,休息的时候,我特意把窗帘拉开一角。 在我休息之际,其实天已经微微发亮。 经过一夜的折腾,我躺在床上便随即进入梦中。 …… 等我再次睁开眼,时间快到中午,我睡眼惺忪的爬起来,先朝那盆花瞅一眼,只见那盆花经过了一上午的茁壮生长,湿叶完全舒展,中间那结出来的花骨朵,早已含苞待放,露出粉红色的花蕾。 这花如果开了,一定会很好看。 我盯着它,认出它的身份,竟然是一株雏菊。 套上拖鞋,我甚至来不及穿好衣服,便走过去,趴在那里近距离的观看。 美,在我看来,没有比这盆花再美丽的花朵了,它居然散发出淡淡的花香,让我整个人陶醉。 如果这盆花便是小蝶的化身,我会宠着它,溺爱它,给它买最好的花肥,把它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还有每天细心的管理它,给它清理也叶面上的灰尘,不让它沾染到一丁点的灰尘! 近看看完,我退几步再看,心里多多少少有一分慰藉。 正在这时,飞过来一只橙色的小蝴蝶,在雏菊的花骨朵周围翩翩起舞,十分的可爱。 我被这一幕惊呆了,因为这只橙色的小蝴蝶太漂亮了,虽然看起来很小,可是,它是那么的轻灵和飘逸。 随着,小蝴蝶缓缓的落在花骨朵上,翅膀微微抖动。 但我紧跟着神色一震,发现一个最大的问题。 阳台是全封闭的,打开的窗户也有纱窗扇,别说一只小蝴蝶,就算小飞虫也很难飞进来! 那这只橙色的小蝴蝶是如果飞进来的? 不对,我好像就要触摸到什么,心里突兀的激动,难以控制。 橙色的小蝴蝶,橙色的小蝴蝶…… 程晓蝶! 对,就是小蝶。 这只小蝴蝶便是预示着小蝶的存在! 我激动的浑身颤抖,眼前罩上一层雾气,眼角湿润。 怎么想不到呢,这是小蝶以另外一种形式来陪伴着我。 哭,不哭,我哭着笑,笑着哭。 人生经历过大悲大喜,才懂得去珍惜。我已经失去了我的爱人,她给我的这么美好的礼物,我如何不笑着接纳! “啪嗒” 一颗晶莹的泪珠掉在地上。 但我心里却是无比的幸福和快乐。 而绝让我想不到的是,那只小蝴蝶,竟然不害怕我,抖抖翅膀飞起来,在我面前不停的飞动,接着慢慢落在我的肩头。 小蝴蝶接受了我,它在我的肩膀上轻轻的展翅蠕动,好像要与我交流一样。 我大气也不敢喘,生怕因此吓跑了它。 但可以想象,这是一幅多么和谐的场面,我沉浸在无比的快乐之中。 如果能永久的保持这种快乐,那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可惜,我才刚刚体验到甜蜜和幸福,房门突然就被暴力的推开。 第二十九章 败家娘们田可馨 孟初一慵懒的走进来。 她似乎没太注意到我在干什么,进屋便喊我,“英俊哥,我来啦!” 这绝壁出乎意料,也许昨天回来的太晚了,我竟然忘记了锁上房间的门。而起床后,我根本没穿上衣服,只穿着三角裤头便来看这盆花。 我连忙不由自主的蹲下身子,双手护住某个部分的要害。 天呐,就不能给我穿衣服的机会! 同时,小蝴蝶也受到惊吓,慌乱的飞起来,躲在雏菊的后面。 这要真是因为孟初一的到来,把我的小蝴蝶吓的飞走,我非好好跟孟初一干一仗不可! “妹纸,你能出去一下吗,哥哥还没做好准备……”我伸着脖子探出头,跟孟初一商量。 “哈,我早就看见你啦,别害羞啊,英俊哥,你的真家伙我都看见过,更别说你现在穿着小裤头了,出来吧,我吃不了你!” 我想我该有多么失败,竟然被一个女人给吓着了。 …… 孟初一来找我是因为饿了,而常胜利一早便上班去,整个别墅现在只剩下我和她,她没得选,只能过来找我。 我好说歹说才把她支出去,然后换上衣服。 出门前,我留意去看那盆雏菊和雏菊后面略显惊慌的小蝴蝶,看到它们完好,我才安心走出去。 我俩边说便下楼,刚来到别墅外的小院里,迎面却有一行人推开大门,走进来。 他们共有三女一男,还领着个几岁的小男孩。 “你们是什么人!”为首穿着华丽的年轻女子看到我和孟初一,皱着眉头质问道。 孟初一可不会示弱,“嘻,你们又是什么人,怎么擅闯别人的住处呀,走错门了吧!” 我其实已经伸手去拉孟初一,但未能阻止她。 孟初一什么可以不在乎,可我不会。在看到他们一行的同时,我便挨个扫过他们,一眼看见两个熟悉的面孔。 第一个,便是这个为首的年轻女子,我没有注意她的衣服款式究竟什么牌子的,值多少钱,而是我看过她的脸,已经确认她的身份。 同样情况的,还有那个小男孩。 她俩是母子关系,我虽然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可实际上我早已经从别墅中的照片里多次见到她俩。 不错,她俩才是别墅的主人,一个是常胜利的妻子田可馨,一个是常胜利的儿子常永帅。 我还曾饶有兴致的跟常胜利说起他儿子名字的事,二包子不避嫌,他承认自己长相一般,可是对自己的儿子那绝不会吝啬溢美之词。 他说儿子长相性格不随他,随妈那边的,应该说从照片看,常胜利的老婆田可馨并不算美,但也不丑,只不过人也要看打扮。 经过不惜金钱的修饰,看上去田可馨的确有迷人的地方。 眼前我看到的正是田可馨母子俩,另外的二女一男自不必说,都是随行家眷,跟班的。 然而,我未能及时阻止孟初一,这下惹火了田可馨。 她伸手从挎包拿出手机,便打电话喊人。 “保安吗,到底怎么回事,有人闯进我家了,还理直气壮,你们过来把他们抓起来……” 我一看事情不妙,连忙朝前走了两步,“别误会,你是可馨吧,我们不是外人,我的常胜利的小舅!” 田可馨疑惑的看看我,表示不认识我这门亲戚。 “嘿嘿,我是秀河镇贾家楼村的,我叫常胜利,不相信的话你可以给常胜利打电话,一问就清楚了。” 田可馨将信将疑,但听了我的话,给常胜利拨过去电话,证实了我和孟初一的身份。 紧跟着,我和孟初一便尴尬了,女主人回来,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田可馨却不是小气鬼,大概电话里听明白了常胜利的解释,她请我俩回别墅坐坐。 “别先走呀,来者都是客,胜利的小舅就是我小舅!” 我推脱说要出门吃饭,没想到田可馨一笑,“那正好啊,我们刚从飞机场回来,还没来得及吃饭呢,一块儿吃好了!” “不麻烦了……” 我和孟初一怎么可能跟田可馨她们在一起吃饭,毕竟还不熟。 正在我俩推托一番,要躲出去,外面常胜利开着路虎风风火火的赶回来。 跳下车,常胜利一边用袖子擦汗,一边一路小跑。 可以预见,常胜利虽然张口闭口说老婆是败家娘们,但真心怕老婆。 接下来,常胜利拦住我俩,不让我俩走了。 “老婆啊,你终于肯回来啦,想死我了,来,甜心儿,快让我看看,是不是又漂亮了……”常胜利一反常态,嘴巴上抹了蜜,甜死人不偿命。 我听他那腔调,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老公,哇,我想给你个惊喜的,回来便没给你打电话……过来,啵一个……” 我了个去,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还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他俩居然兴奋的跑到一起,一点不顾及在场其他人的感受,抱在一起便啃。 孟初一显然被吓住了,慌乱中用双手捂住脸,再用手指缝偷偷窥视。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我以为,现在的场面不算太过分,不足为据,如果有更加过火的举动,恐怕还在后面。 我觉得,担心未必多余。 事实上,还真被我猜对了。 午餐由大方的田可馨请客,众人包括她的贴身“丫环”小翠等等总共八个人,去往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吃了一顿极为丰盛的宴席。 一顿饭几千块钱,那还是因为没怎么喝酒,只开一瓶红酒。 随行的那个中年男子不喝,他和另外一个中年女子是田家专门派来护送田可馨的,他俩把田可馨母子安全送回来,立刻便要返回海南。 小翠没得喝,田可馨禁止她喝酒,小家伙常永帅不能喝。 常胜利不让喝,田可馨说他喝完酒便没把门的,而常胜利则是言听计从,温顺的像一只家养的大肥猫。 我不喜欢喝,主要喝不了红酒的味道。 于是,几乎所有的酒,全被孟初一和田可馨二女包圆了。 午餐过后,中年男子二人直接打车走人,剩下的全挤到路虎车上,司机变成常胜利。 …… 回别墅,在客厅坐了一坐,常胜利便以上班为名,逃离现场。 田可馨可能舟车劳顿,再加上喝了酒,回房休息,看孩子收拾东西的任务交给小翠。 我俩和小翠聊天,小翠这人很实诚,也很机灵,熟络之后,我问她东市现在天还挺热,怎么不多在海南住些天。 小翠下意识的朝楼梯那边望一眼,确认田可馨没在那里,才悄悄的说道:“馨姐可不想回来,是馨姐的爸爸把她骂回来的,他说你老是住在这里算什么事,就不为胜利多考虑考虑,你老住在这边,算个什么事!” 我觉得,常胜利的老丈人够开明的。 后来,小家伙常永帅困得不行,小翠就带着小家伙休息,而小翠的房间在一楼,她带着小家伙进屋了。 我心说,别墅房子那么多,干嘛非在一楼住呢。 等晚上常胜利回来,我们吃了晚饭休息,这时候,我才明白究竟怎么一回事。 我和孟初一没结婚,不理解婚后的情况,虽然知道小别胜新婚,可实际上,属于一知半解。 然而,当天晚上,我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这个词的意思。 常胜利的卧室本来距离我和孟初一的客房有一段距离,而且做隔音效果也不错。但今天田可馨到来,隔音功能便荡然无存。 这一夜,我听到了田可馨那连绵不绝,惊天动地的叫声。 她居然是那么的毫无顾忌,简直忘记了同一楼上还住在其他邻居,忘记两个未婚邻居的感受。 对我而言,那种叫声的诱惑力太大,甚至可以通过叫声充分的构想出一幅幅喷血的画面,然而,我却要忍受何等的煎熬。 想必,住在隔壁的孟初一也不能幸免,有些原本很美好的事情有时候却是那么的不和谐。 整整上半夜,一次又一次,好像连番数次而终不满足。 我此刻终于理解小保姆小翠为什么选择在一楼休息的原因,小翠很聪明,她知道与主人保持相对的距离。 第二天一早,我疲惫的起床,出来后,遇到同样满脸疲惫之色的孟初一。 感同身受,两个人不必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只等小翠做好早餐,喊我们都过去吃饭,我在餐厅看到一个跟我认识的常胜利不太一样的常胜利。 一夜之间,常胜利受苦了,从脸上看,就好像半年没休息好,眼皮都睁不开,他的眼圈都变成熊猫眼,再有,举止言行好像扛大包做苦力的劳工,刚刚干完苦力活。 我十分同情常胜利。 恰恰相反的是,田可馨却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春光明媚。 就如同被浇灌的花朵,完全绽放,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尽情展现。 我立刻想起一首诗。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常胜利心不在焉的吃了早饭,跟我们挥手告辞,上班走人。 田可馨不忘了追过去,亲昵的在老公脸上继续啃一口,直啃得常胜利近乎颤抖似的挣扎,让人触目惊心。 第三十章 梦蝶 这显然对田可馨来说是妙不可言,但对常胜利来说,苦不堪言。 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什么,可我由衷的同情常胜利。 只是,田可馨的突然到了,打乱了我们本来拥有的节奏,我们预定的计划突兀的搁浅,日程被无限期的推后。 自从小蝶家回来,我们三个做了深入的讨论,一直认同所有的问题都出在那个蒙古铁梨木勒勒车的车轱辘身上。 种种迹象表明,我,小蝶,以至于常胜利的各种不同凡响的遭遇,都与车轱辘脱离不开关系。 我们的下一步,正是按照孙老头的意思,寻个最佳的时机,将车轱辘送走。 当然,在送走的问题上常胜利多少有些不舍,但他也知道事关重大,勉强同意了这个做法。 当危机生命,车轱辘即便再珍贵和有价值,那也是次要的! 我和孟初一吃过饭各自回各自的房间,孟初一没有来找我,我可断定她昨天晚上一定休息不好,今天上午补觉。 但我虽然有些困,却不忍再睡。 我的注意力集中到阳台的那盆雏菊身上,此刻,雏菊已经开了,绽放着粉红色的花瓣,来到它的近前,便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雏菊开放,而最开心的却是那只橙色的小蝴蝶,它围绕着雏菊翩翩起舞,让我在一旁看的痴迷。 不管这只橙色的小蝴蝶是不是小蝶的化身,但我能拥有雏菊和小蝴蝶,已经非常高兴,由衷的高兴。 我特意搬了把椅子坐在那里,一边欣赏小蝴蝶的舞姿,一边心里胡思乱想。 只是,可能这样太舒服了,时间一久,忍不住困意袭来,眼皮睁不开,索性倚住椅子的靠背,合上眼睛。 …… “英俊哥,英俊哥……” 我听到有人在喊我,虽然声音好像很远,但听起来却非常的熟悉。 “谁,是小蝶吗?”我用颤抖的声音回应道。 “我是小蝶,英俊哥……” 可以确信真的是小蝶,没错的,我能听出她的声音。 只可惜我能听到她的声音,却什么也看不到。 面前出现一团迷雾,雾气缭绕,根本不知道身在何方。我正在疑惑不解,忽然那迷雾中间,慢慢的出现一盆花。 当我看清楚之后,突然吃惊起来。 是那盆雏菊! 在雏菊的花蕊中,橙色的小蝴蝶振翅飞起,慢慢的飞到我的近前。 “英俊哥,英俊哥……” 我再次听见小蝶的呼唤声,只是这次不再那么遥远,而是特别的清晰,我盯住小蝴蝶,原来声音竟然是从它这里发出来的。 “小蝶,小蝶,是你吗,真的是你吗?”我焦急而紧张的问道。 “是我呢,英俊哥,我是小蝶呀。”小蝴蝶微微震动着翅膀,在我面前轻轻的来回游动。 “小蝶,告诉我,你怎么变成小蝴蝶了?” “我也不知道呢……”小蝴蝶说道:“英俊哥,我想你……” “小蝶,我也想你,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我也要永远跟你在一起,不离不弃……” 我有千言万语想跟小蝶倾诉,可是,还没等我开口,忽然眼前的一切瞬间变的模糊起来,我努力的想看清楚,一切却已经消失。 周围除了浓浓的雾气,再没有那盆雏菊和橙色的小蝴蝶。 “小蝶,小蝶!”我心里恐惧,焦急的大声喊叫,害怕因此而失去她。 …… “醒醒,快醒醒,又想你的小蝶啦!” 耳边传出另外一个女人的声音,接着我被一股力量来回的摇动推搡,不禁从梦里清醒过来。 我竟然在椅子上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并且还做了那样一个奇怪的梦。 当我抬头看,推搡我的不出所料正是孟初一。 “大小姐,能不能稍微温柔一点啊,我怕了你了!”我揉着酸痛的肩膀幽怨的说道。 “嘿嘿,不好意思,惊扰了你的春梦哈……”孟初一朝我一呲牙。 哎,都醒了,说什么都晚了。 可虽然梦醒了,刚才经历的一幕还始终在我脑海中回放,我诧异的去看那盆雏菊和小蝴蝶,见到一切正常,它们完好无损,不禁松了一口气。 孟初一不睡觉来找我是有原因的,她昨天晚上正如我猜测的差不多,被折腾的实在受不了,她来与我商量,是不是我们走人,干脆别在这里住了。 我苦恼的说道:“走,去哪里,租房子住也没那么简单,问题就你这身份证,被人看到了很可能就把你卖了!” “可以用你的身份证啊,我们扮作情侣……” “打住,还情侣,局限更大,很多人不愿租给小情侣的!”我摇摇头,心里仍然想到小蝶。 如果是小蝶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当即便会答应,求之不得。只可惜,永远也不可能了,小蝶已经与我相隔两世,再不相见。 讨论一直到午饭时间,也没有结果。 我总是觉得,孟初一只是暂时的行为,时间根本不可能长久,话说回来,即便不回京城,她也要搬回去。 这么偷偷摸摸的躲藏起来,毫无意义。 所以,另外租房的话,有些不划算。 而我也不可能跟孟初一在一起太久,我租不起太贵的楼房,只能选择与别人合租,我还需要工作,不然,我始终生活在孟初一的阴影下,花她的钱,抬不起头。 独立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 按我意思,实际上敷衍孟初一,能拖一天便拖一天,等孟初一回家了,我也顺理成章搬走。 孟初一撅着嘴,显然对我冷淡的表情不认可,她向我表白。 “英俊哥,小蝶已经走了,你心里还惦记着她,难道你不知道珍惜面前的人吗?我有哪点比不上小蝶,为什么你不能接受我?” 我心里不禁叹息一声,因为我始终认为,我和孟初一属于两个世界的人。 她的身世显赫,家财万贯,即便将来结婚,那也要门当户对,找有钱或者有势力的人家,但显然我不合适。 所以,我基本上不考虑和孟初一有所谓的未来,想也不用想,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权当她做我的妹妹,再不敢有非分之想。 可是,孟初一却不能理解我,她觉得对我足够好了,却是热脸贴上冷屁股,她十分计较我的处理方式。 我安慰孟初一,“初一,咱们的事暂时先放下,我如果不能给小蝶一个交代,我谁也不会接受的……” “你,你讨厌!” 小翠喊我们吃饭,才让我们的争吵结束。 吃过午饭,小翠要去菜市场买菜,我连忙说一块儿去。 孟初一拦住我,你不能去。 我问为什么不能去,孟初一说就是你让你去。 小翠收拾完走了,我被小翠拉着回房间。 接下来,我明白孟初一究竟要干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跟着小翠出门。 她竟然要我陪着她一块儿休息。 我的心当即怦怦直跳,紧张的不得了。 不会吧,这简直霸王硬上弓,太霸道了。 “你必须陪着我,我昨天晚上没休息好!” 幸好睡午觉,我最后勉强同意,不过,我事先声明,两个人睡一张床可以,但必须在床的中间划到线,谁也不能过线。 如果过线的话,要严厉处罚对方。 当然,这毫无意义,因为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处罚方式。而我提前没考虑到这一点,于是,躺在床上不久,便被孟初一肆无忌惮的越轨了。 她本来睡在外半边侧着身子面朝外,但突然一转身,侧向我这边,我还没来得及躲闪,她便扑到我身上,手脚并用,就像美女蛇一般紧紧的缠住我。 我当时便后悔了,后悔不该答应她。 自食恶果,却是连动不敢动,甚至不敢大声喘气。 但我却难免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迷人的体香,异性相吸,可能同为女人的话不会觉得有异,可对我而言,这种体香实在是提神醒脑刺激肾上素分泌的一味猛剂。 我感觉全都燥热,一股强烈的欲望慢慢渗透。 如果说坐怀不乱是真实的典故,可以想象的出那位当初经受何种的煎熬。 我轻轻动一动,准备抽身躲开孟初一,但我想的太简单,这个轻微的举动非但没有得逞,反而让孟初一变本加厉,更加紧紧的搂住我。 她把手搭在我的脖子上,把修长的弹性十足的大腿压在我的腿上。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就如同最可口的美味摆在你面前,但你不能吃,那种感觉实在糟糕透顶。 我不能与孟初一相爱,我就不能亵渎与她,但我不该承受这些难以消受的煎熬。 额的神啊,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快要受不了了! …… 常胜利下班回来,我把他叫到一旁,跟他说我和孟初一要搬到三楼住的事。 “二楼不挺好的吗,干嘛还要搬过去?”常胜利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在装糊涂。 “咳咳,你老婆回来啦,我们不好打扰你们的私生活……再说三楼空气更加好啊……” 常胜利眨巴一下小眼睛,“难道说,我们影响到你俩了……有意思,有意思,原来你俩已经……” 从常胜利淫荡的表情,不难猜测他此刻心里想的什么,我心说倒是想,可没那个胆量。 “算啦,胜利,别管什么原因,我们想搬到三楼住是真的!” 于是,晚饭前,我和孟初一抱着被子在三楼各自找到适合的房间。而对我而言,最关键的不是我住的舒服不舒服,却是那盆雏菊和小蝴蝶。 相安无事,第二天,常胜利照例上班,田可馨开了另外一辆车出门。 等田可馨回来的时候,带过来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 第三十一章 诱惑 蓉姐是田可馨雇佣的第二个保姆,田可馨觉得小翠要做饭,收拾家务,还要看孩子,一个人忙不过来,便又从家政公司请来蓉姐。 蓉姐叫住倪荣蓉,离异,单身,从第一印象看,穿着相对朴素,模样倒是十分标准。不过,我扫过她的眼角眉梢,特别是看到那双桃花眼,顿时对蓉姐有所顾忌。 说起来,蓉姐还算不错,晚饭便是她做的,非常对我们的口味。 而和小翠一样,蓉姐同样住在一楼。 别墅的人多起来,本来挺开心的,但第二天,麻烦来了。 上午吃完饭,我和常胜利一块儿出去,他去上班,我则是找工作。孟初一无所事事,她说回房睡回笼觉。 可是,等中午我回到别墅,却发现孟初一不见了。 问小翠,小翠支支吾吾的不肯说,旁边的田可馨说道:“小舅,你别问她了,孟家来人已经把她接走了……” “啊?”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认识孟家的人,他们问我,我当然实话实说,再说回来,她一个大姑娘家家的,老是躲着不回家也不是个事呀。” 田可馨轻描淡写的,好像理所应当。 我当然也希望孟初一回去,毕竟,这样下去不是长久之计,孟初一的妈妈不是她的仇人。 可是,就这么突然走了,我心里还有点舍不得,另外,我可以想见孟初一被带走之前,有多么委屈。 她不会怪我告的密吧。纠结半晌,晚上等常胜利回家,我把此事告诉给他,并说自己也想搬走。 当初来常胜利家,只为暂避一时,更多的原因是孟初一。 我不想孟初一跟着我,去住那种城中村的简陋平房,但我个人就没什么了。 “小舅,你走什么劲,住这里不挺好的,我那败家娘们又不嫌弃你,人多了她更快乐呢。” 只是我觉得没有继续住下去的必要。 后来,常胜利好言相劝,说要不等车轱辘的事完了之后,你再搬走怎么样,如果现在分开了,我们也不方便商量对策。 我点点头,车轱辘的事是我心头大患,常胜利说的有道理。 …… 晚饭过后,我给孟初一打过去电话,那头语音提示对方已关机。 情况很不妙,或者孟初一此刻早已坐上回京城的飞机,亦或者她已然被全方位的监控起来,改日被“押解”回京。 但不管怎么说,她走了。 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我特意给她留了个短信,说明自己毫不知情。 留言并不是为我洗脱罪名,当初郑千军打入我银行卡里的钱还剩下不少,人家有钱再多,那毕竟是人家的,既然孟初一走了,她将来告诉我自己的银行卡,我还会把所剩的钱都转给她。 给不给钱是原则问题,我不然人品堪忧。 然后我上网登录QQ,孟初一不在线,去驴友群找郑千军,却也不在线。 我给郑千军留言,等上线的时候,给我窗口发震动,我有事问他。 处理完这些,天色不早,常胜利敲门进来,要与我谈车轱辘的事。 他说他有重大的发现,是关于东市历史的,东市的史志简短的记录蒙古大军攻占东市的一段。 宋末时期,东市据说人口就有几十万之众,蒙古军破东市简直就是一场浩劫。 而文字并未详尽的说明,要想搞清楚的话,还需要调看更多的关于东市蒙古军队的资料。不过,常胜利猜测,蒙古军队这一段相当关键,因为据说我们在发现车轱辘的所在地牙牙山一带,听当地人讲,传闻牙牙山就有埋葬一个蒙古将军的墓地。 只是时间太久远,而墓地的准确位置没人能知道。 车轱辘,蒙古军队,蒙古将军,当把三者联系到一起,或许我们就发现了冰山一角。 我听了很兴奋,对常胜利说道:“那就继续查下去,你在图书馆上班,天时地利人和啊,我等你的好消息!” “别啊,不能光靠我一个人吧,你也得帮忙查资料,你这么滴,明天跟我一起上班!” 我推托道:“打住,我最近刚刚在找工作,明天有一家要去面试,改天吧……” 正当我俩商量到这里,田可馨过来敲门了,她春风满面的进门,“小舅,没打扰到你们吧,我随便来看看,你们继续聊……” 聊什么聊,我心说是我打扰到你跟二包子了。 几分钟后,常胜利被田可馨带走,临走之际,我看到常胜利还扭回头,满脸幽怨的目光,他在埋怨我不替他说话。 …… 我去阳台看了下雏菊和小蝴蝶,小蝴蝶看到我走过来,竟然很亲密的飞到我面前,围着我翩翩起舞。 近距离的看着小蝴蝶欢快的飞舞,我能感受到来自与小蝴蝶的快乐。 小蝶,你放心,走到哪里我也会把你带在身边,朝夕相伴,永远不分离。 可是,这种好氛围持续不多久,便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能到我房间来的,不敲门进来的大有人在,一个是孟初一,此女太实诚,根本“不懂得”男女有别,或者就是故意的,可惜,现在她已经走了。 再一个,别墅的主人之一,常胜利。 二包子跟我从来不见外,也不生分,吃他的,喝他的都没关系,重情守信,唯一的毛病就是来这里跟进自己屋一样,进门不打招呼,推门便进,也不管我是不是正在房间里LOL。 但今天晚上,常胜利和孟初一皆可排除,常胜利刚刚被老婆拽回屋,一起探讨美好人生。 那会是谁呢? 小翠吗? 我边想着边走过去,打开房门。 让我感觉十分蹊跷的是,上面我想的人全部都不是,却是那风韵犹存,刚刚才来这里两天的另外一个保姆,蓉姐。 “蓉姐找我有事吗?”时间已到晚上十点半,这个点找我心里有点没底。 “是呀,是呀……”蓉姐说着话,眼神去朝我房间里瞄,左看看右看看,把一切都看了个遍,“小贾,有件事我要麻烦你……” 我才让出半个身子,蓉姐便很大方的走进来,坐在椅子上。 “什么事?”我又问一句。 她这么说半句留半句让我心里更加疑心,尤其看到她那双桃花眼,不禁心里打鼓。 蓉姐盯着我,“是这样的,我那屋床前的台灯坏了,大半夜的,原本不想麻烦你的,可是我胆子小……” 胆子小?竟然敢一个人从一楼爬到三楼来找我,我可不认为她胆子究竟有多小。 但她找我也是有情可原,毕竟别墅里除了常胜利外,就只有我。 “不麻烦,我过去看看。” 我并不想让蓉姐在我房间多呆,她是生面孔,我只怕因此会影响到小蝴蝶。 …… 跟着蓉姐来到她的房间,里面收拾的挺干净,进门便能感受到一股女人特有的气息。 而更重要的,屋里还飘荡着一种很浓的香水的味道。 准确的说,我非常不喜欢香水。 在这一点上,让我不禁又想到小蝶,虽然小蝶和别的年轻女人一样,非常爱美,也喜欢照镜子,但她很少用香水,即便化妆也只是淡妆。 纯天然的才是最好的,用化妆品遮住脸上的缺陷,可是却如同戴上一个精美的面具,我不喜欢。 闻到刺鼻的香水,我微皱眉头。 但重点不是这些,我急于去看她床头的台灯。 蓉姐却给我倒了一杯水,说不着急,先喝了水再看不迟。 我推托不渴,两个人一谦让,不小心水滴溅在她的衣服。我连忙说对不起,她说没事的。 反正对我而言,有些尴尬,我连忙走过去仔细检查台灯。 原来台灯没什么毛病,只不过灯泡坏了,当我取下灯泡正要问蓉姐有没有备用的灯泡,一抬头,却震惊的看见,蓉姐竟然背对着我在换衣服。 我的天呐,这可不是时尚服装节上的内衣秀,男女共处一室,她居然当着我的面换!能不能让人喷血! 好在蓉姐背对着我,没看到我惊讶的眼神。 而我却难免看到她傲人的身姿以及害死人不偿命短小的内衣。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最激动人心的是半遮半掩的场面,而不是全都暴露在外,蓉姐恰如其妙的展现出她最具诱惑最让人浮想联翩的一幕! 我难舍难离的收回目光,尽量的保持冷静。 “看好了吗,到底出了什么毛病?”蓉姐换好衣服,朝我走过来。 我不禁暗自吞了一口唾沫,这节奏不对呀。 蓉姐换上的竟然是那种薄如轻纱的超短睡袍,别说膝盖了,连大腿也遮不住的那种! 我指着台灯说道:“灯泡坏了……” “是吗,我看看!”蓉姐走到我身前,伸手抓灯泡的时候,连带着把我的手也抓了一下。 她的手很柔软,凉丝丝的。 “真的灯丝坏了呢。”蓉姐冲着房顶的灯一照,惊讶的说道。 但我觉得她的话很虚,说出来那么假。 她任性的要自己去拿灯泡,而灯泡放在大衣柜的上边,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放在那里。可是我还要帮蓉姐扶着椅子,她褪掉拖鞋,光着脚丫子登上椅子。 第三十二章 勒勒车的真相 当她抬着脚尖去抓灯泡之际,那半截的睡袍便肆无忌惮的自动撩高,露出里面超薄的内衣。 我若说什么也没看见,那简直是骗人的。 眼神在某个地方瞅了一下,我连忙扭过头去。 心跳骤然加快,燥热让浑身都感觉不舒服,我的脸上火辣辣的。 “哎呦!” 偏偏蓉姐脚下站立不稳,身子软绵绵的朝我一歪,倒在我的怀里。 我可不敢闪开,尴尬的抱着一个弹性十足的柔软女人一直放在床上。 这副情景足够暧昧,可我无可奈何,正当我以为蓉姐会因此难为情,臊的满脸通红,耳边却传来她娇娇的声音。 “英俊,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害怕,陪陪我好吗?” 我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台灯坏了吗,这特么都是借口,她这是空虚寂寞冷,打算色诱我呀! 想一想,也该想的通,一个三十几岁正值女人黄金年龄,正是需要男人的时候。 当然,我可不敢做傻事,谁都有生理需要,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我怕小蝶在某个视角在看我。 还怕事情败露后,遭到常胜利的鄙视。 近水楼台先得月,好嘛,行啊小舅,没想到跟我的保姆还有一腿…… 这大帽子一扣,我恐怕一辈子抬不起头。 她看我犹豫,还用手搂住我胳膊,然而,我有自己的底线,心里虽然痒痒的很,却最终理智战胜冲动,抱头鼠窜,逃之夭夭。 我知道,自己当时非常狼狈,我宁愿这种事根本没发生过。 回到房间,我羞愧的朝着阳台的雏菊和小蝴蝶看一眼,却没胆量走过去。 对不起,小蝶,我错了。 第二天,我见到蓉姐,两个人默契的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这让我多少心安些。 上午,我跟着常胜利去图书馆,查资料,主要找东市历史方面的资料,因为正史记载的太少,还要去查各种杂记,等等。 反正,只要是涉及东市宋元时期的历史资料,都要细心的看一遍。 忙活半晌,搞得我晕头转向,头晕眼花,不过,小有成就,而事实的真相也基本上被查出来了。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关于那个蒙古将军墓倒是其次,关键是勒勒车! 蒙古人素以彪悍,威猛著称,而当时的蒙古大军更是骁勇善战,摧城拔寨,无往不利。 但总的来说,当时为了自己的雄心壮志,他们非常的凶残和霸道,或者说惨无人道,视其他种族的人类为草芥。 我俩查到最为重要的一个典故:当年蒙古人围城,第一日,军营帐篷全是白色的,意思是此刻投降全城百姓可免一死。 第二日,便换成红色帐篷,意思是城破之后,超过车轮高的男子一律杀死,妇孺沦为奴隶。 到第三日,换成黑色帐篷,城破之后鸡犬不留,屠城,夷为平地播种牧草…… 这里的三日屠城确有其事,而重点的重点并不在屠城上,而是在第二日,城破之后,凡是超过车轮高的男子一律杀死! 对,车轮! 这里便出现了车轮,此车轮不正是彼车轮! 我们在牙牙山那个小山村发现的,并被常胜利收藏的车轱辘不正是蒙古人勒勒车上的。 当资料摆在我俩的面前,我和常胜利都惊呆了。 而接下来又有佐证,当年蒙古人包围东市,却也被屠城了。 偏偏就是第二日攻陷东市,蒙古人以车轮为标准,肆无忌惮的杀戮,最后数十万人口的东市老城只剩下不到十万人。 揭开那段惨绝人寰的历史,充满了血腥,可瞬间让我俩的脑袋大了一圈。 我俩最担心的,就怕这个车轱辘与当时蒙古大军的车轮联系起来,攻陷东市之后,城中人都要以车轮为标准测量,但凡超过车轮高度的,无论是谁皆杀掉。 那究竟当时用的那辆车上的车轮做的标准,无法推测,因为那个沾满了无数人鲜血的车轮早已尘封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亦或者它早已不复存在。 而最怕的却是,我们手头上的这个车轱辘,与那个车轮有莫大的联系。 如果是那样,那可就惨了。 事实上,我俩的担心并非多余,我们自从接触车轱辘,每个近距离接触的人都遭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我可能因为被全真教孙老头称为灵体,拥有普通人所不具有的灵根,所以,反倒是我受到的伤害较轻。 常胜利也未能幸免,只不过,他神神叨叨的,又是做法事,又是收集各种辟邪的法器,虽然没少遇险,终归伤害不算大。 最苦的是小蝶,她很大程度上因为车轱辘,未能逃过一劫。 还有一点最让人揪心的,那就是归元镜上所呈现的车轱辘如黑洞漩涡,好像通往一个未知的世界,也就不得不令我和常胜利不往坏处联想。 不管这个收藏的车轱辘到底跟那个杀人的标尺车轮有没有密切联系,我和常胜利可以忽略,关键的问题,这个车轱辘不吉利,我们有必要把它送回去。 当然了,为了查明真相,我们不会敷衍的再次送还给那户村民。 他们之前未受到牵连或者有特定的原因,但如果真的是大凶之物,送给人家当定时炸弹啊,那我俩未免太差劲了。 光从道德层面便说不过去。 所以,我和常胜利考虑,不是送不送的问题,是到底要送到哪里的问题。 最好的结果,我们把车轱辘送回属于它的地方,然后化解一切的危机,此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于是,下一步,我们去牙牙山就摆上日程。 然而,计划没有变化快,我俩还没商定具体实施的时间,家里出事了。 中午正在打盹,困得眼皮都睁不开,常胜利老婆打过来电话。 “快回来,别上班了!” 常胜利赶紧回答,“老婆大人,又有什么事?” “你听着,以最短的时间回家,若不然,后果自负!”田可馨终于露出她霸道的女王范。 “老婆啊,咱不闹,你先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呀。”班不能不上,这是常胜利的原则问题。 上班对于常胜利来说,好歹有点话语权,真要是吃田家的,喝田家的,即便一辈子衣食无忧,但始终生活在老婆的阴影下,常胜利绝不同意。 “我那对玉镯子不见了,我怀疑有人偷拿了!”田可馨说道。 “哦,这个啊。”常胜利虚惊一场,“老婆,你该不会忘哪儿了吧,什么时候不见的?仔细想想……” “不用想,昨天我出门的时候特意戴上的,回来我就放客厅阳台那边的小茶室了,吃晚饭的时候我本想拿回卧室,后来跟小翠说话就把这茬给忘了……今天去那里看,怎么也找不到了!”田可馨气愤的说道:“我已经问过小翠和蓉姐,她俩都说没拿!” 常胜利不禁抬头盯住我。 我便朝他一瞪眼,“你小子看我干什么,怀疑我拿了你家的玉镯子!” 常胜利连忙用手捂住手机话筒,嘿嘿一笑,“怎么会呢,我怎么可能怀疑到你身上……” 我鄙视的说道:“你家总共住着几个人,除了小翠和蓉姐,还有别人吗?这回我恐怕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她敢怀疑你,我,我特么休了她!”常胜利难得豪气一回。 “喂喂……常胜利,你说什么,你想休了我?我限你一刻钟,马上必须给我滚回家!” 好家伙,隔墙有耳,常胜利的话竟然被田可馨听到了,这回捅马蜂窝了。 挂断电话,常胜利一脸无奈,我摊摊手,“二包子,走吧,别磨叽了,手上的活放一放,我也有必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和常胜利火急火燎的驱车赶回来,进门便看到客厅里一脸怒气未消的田可馨。 看到我俩都回来了,田可馨过去质问常胜利,“你怎么才来,都过去二十分钟了!” “老婆息怒,路上遇到堵车,耽误点时间。” “那好了,人都凑齐了,咱们全体开个会吧!”田可馨命令常胜利去叫小翠和蓉姐,不多时,所有人都来到客厅。 田可馨瞅瞅小翠和蓉姐,又把目光盯在我身上,把我看的直发毛。不会吧,连我也怀疑? 可说实在的,我作为别墅的一份子,的确脱不开干系。 “小舅,你也说一句吧,我已经问过小翠和蓉姐了,她俩都说没拿玉镯子……”田可馨冲我淡淡的说道。 我瞥了常胜利一眼,这小子低着头,大概寻思着怎么应付他老婆。 “真的挺抱歉,我没见……”我微微的笑一笑,但多少有点尴尬。 田可馨点点头,又故意问了常胜利一句,“胜利,你没拿吧!” 常胜利满脸苦笑,“老婆,咱不兴再继续找找看,你这么乱猜忌,很伤人的……” 田可馨绷着脸说道:“你以为我愿意啊,可是,这对玉镯子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放到小茶室那边了!” 常胜利朝儿子常永帅一瞪眼,“小帅,跟爸爸说,你拿没拿!” 小家伙吓得赶忙躲到小翠的身后。 第三十三章 诬陷 “你朝孩子吼什么吼,他不是有小翠看着吗,怎么可能拿!”田可馨不乐意了。 常胜利呲牙一笑,“我也就随便一问,小帅不也是我们家的一员,问一问怕什么……” 我想常胜利故意问小家伙,好让现场的气氛轻松些,只不过,田可馨这才非常生气,估计查不清真相不会善罢甘休。 “如果是别的东西也就算了,那对玉镯子是我妈在缅甸买的上等好玉,当时就值好几万块钱呢!”田可馨说道:“今天我把话撂在这里了,谁拿的把它交出来,我可以既往不咎,权当什么事没发生过,但是,如果谁也不承认,那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众人面面相觑,知道查出玉镯子之前,谁也不可能清静了。 我正要说话,蓉姐先开口说道:“小馨,我说一句,我是聘来的,在家政公司受过专门培训,我们公司要求就是不拿主人的任何东西,否则便会上黑名单,遭到全行业的封杀,永不录用,我不可能砸了自己的饭碗吧。” 田可馨一皱眉,“蓉姐,我也不是怀疑你,可事情没查清楚之前,谁都有嫌疑,你放心,我不会平白无故的冤枉好人!” 小翠觉得自己很委屈,想解释,却被田可馨用眼神制止住。 在我们三个重点怀疑对象里,恐怕田可馨早已将小翠排除在外。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一个大男人可没什么怨言,不然会被常胜利笑话了。 田可馨转脸问常胜利,“胜利,你说怎么办?” “凉拌!”常胜利说道:“我觉得他们都没得说,肯定是你粗心大意,把玉镯子放其他地方了!” “常胜利!”田可馨气坏了,“我可没工夫跟你开玩笑!” 事情的确有些棘手,我用眼神微微扫过小翠和蓉姐,别说,我个人觉得蓉姐的嫌疑最大,尤其是昨天晚上曾经发生过那件事。 在我看小翠和蓉姐的同时,她俩也朝我这里瞅,我想我们三个现在属于互相猜忌的阶段。 蓉姐突然说道:“小馨,我看这么问谁也不会承认,要不我们先挨个搜身,找不到的话再去各自的房间检查,玉镯子那么大就不信找不到。” 田可馨去征求常胜利的意见,常胜利无奈的点点头。 小翠和蓉姐互相搜身一遍,证明二人身上没有玉镯子,然后轮到我,本来常胜利准备过来搜我,但没想到的是,蓉姐却主动提出她给我搜身。 我了个去,这娘们儿有完没完了,还特么赖上我了。 其实,小翠基本上可以排除,人家跟着田可馨有好几年了,一直表现很好,重大的嫌疑是我和蓉姐。 而如果这样的话,不难猜测蓉姐便是小偷。 可我现在指认蓉姐没用啊,问题我自己还洗不清呢。 我料定,蓉姐准备拿我开刀,是不是诱惑我没得逞,想趁机黑我一把。 所以,在蓉姐过来搜我身子的时候,我故意的高高抬起双臂,但眼睛始终盯着她的手,防止她有猫腻。 大老爷们的,掏出钱包,手机,身上基本上没什么零碎,不过,被蓉姐摸的时候,全身无限的敏感,我从蓉姐的眼神里读懂,自己被“占便宜”了。 当然了,即便她随便摸,我能吃亏到哪里去,再说,旁边还有几个人盯着呢。 总算被蓉姐摸完,她向田可馨证实,没问题。 接下来,便是挨个房间搜。 首先,去了小翠的房间,她的房间收拾的很整洁、干净,等认真的搜过,的确毫无问题。 然后,又去蓉姐的房间,进门之时照例闻到那股刺鼻的香水味道,这回不光是我,连常胜利和田可馨也不禁皱眉头。 女人爱美是天性,但适度才好,过度了反而起到反作用。 就凭这一点,蓉姐就不讨喜。 但搜查一遍后,却也一无收获。 我的心里不禁咯噔一声,心说不妙。她俩都脱开干系,摆明了我有麻烦啊。 不过,我没必要害怕,自己又没拿,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怕个鸟! 众人来到我住的房间,我摊开手,说道:“随便搜吧,我用的东西十分有限。”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有优势,和小翠、蓉姐比起来,她俩是常住,东西大件小件的真不少。 我可谓光杆司令。因为我来常胜利这里属于蹭地方住,只是临时权宜之计,所以,就跟住宾馆似的,没什么东西。 小翠和蓉姐却都默契的没有主动搜,而是看田可馨的意思。 我介绍道:“一般我用到的地方就床和床头柜什么的,再有阳台上的花是我的,别的我基本上没动过……” 众人都持观望态度。 我干脆自己来,走到床头柜前,说道:“桌子上没有吧……好,咱们再看抽屉里,这里也没有吧……” 说话间,我边扭着头边拉开床头柜的小抽屉。 可等我把小抽屉拉开一半,就察觉他们的脸色不对,我的心猛然一沉,赶紧转过头,一看,我差点要哭了! 麻痹的,众目睽睽之下,小抽屉里一对翠绿色的玉镯子刺眼的摆放在那儿! 我还能说什么,百口难辩! 怎么解释,玉镯子就是证据,证据堂而皇之的摆在那儿,想说什么都将毫无意义! 当然,我不是傻子,我的第一反应却是,这次被人阴了,被人暗地里使绊子,栽赃陷害! 可是,眼下我的一切说词都是狡辩,而我也没心情去说。 我将玉镯子拿出来,强忍着满肚子苦水,交给田可馨。 “对不起,可馨,既然在我房间找到的,那就是我的问题,对不起,我今天晚上便搬走……” 还能解释什么,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不认也没办法。 田可馨平静的接过玉镯子,竟然没有发火,顿了一顿,才说道:“小舅,你一定记错了,替我收起来,没事的,你是我家的亲戚,怎么可能撵你走呢!” 常胜利连忙在一旁搭话,“对呀,小舅,这都是误会,你不能走,走了就说不清楚了!” 我知道常胜利在替我说话,他心里肯定我是清白的。 可是,出了这档事,我还有脸在这里住下去吗? “既然东西找到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谁也别再提了,大家散了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女主人发话,除了常胜利,其余人都先后走开。 等人都走了,常胜利把门关上,我冲着常胜利便说道:“包子,信不信的过我贾英俊,我就听你一句话!” “咱们光屁股长大的小伙伴,谁不了解谁啊,我特么连你也信不过,我还是人吗?” 我一屁股坐到床上,“二包子,我只说两个字,真没拿!” “我信!”常胜利见我一脸苦恼,坐到我身边,轻轻拍我肩膀,“我真信!” “这件事查不清楚,小舅我死不瞑目!”我感觉自己冤死了,倒霉透顶。 常胜利点点头,跟我说了句掏心窝子话,“小舅,你别有压力,我那败家娘们也没怀疑你,是她让我留下跟你想对策的!” 啊,田可馨竟然这么开明、懂事,我激动的泪花就要溢出眼眶了。 我让大脑完全冷静下来,仔细的回想。终于我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最近有点小感冒,流鼻涕,正巧早晨去床头柜摸抽纸,结果那盒抽纸用完了,我便打开小抽屉,从里面又拿出来一盒。 是的,我早晨的确打开过小抽屉,但我并没有在小抽屉里看到玉镯子。 而从这一点足以证明,就算栽赃陷害,那也必然是我和常胜利去图书馆之后的事。 我问常胜利,家里有监控摄像头吗? 常胜利愣了一下,摇摇头,“你小子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在客房里安装摄像头,偷窥别人的隐私,你把我想成什么了!” “二包子,咱们说正格的,房间里没有,但家里应该安装了吧!” 常胜利迟疑一下,说道:“有!” 当初安装监控的初衷,常胜利夫妻确实对雇来的保姆不太放心,为了防备她们手脚不干净,在各个楼层的走廊里,各自安装摄像头。 并且巧妙的装在天花板的灯罩里,你只要不知道,想看也看不到。 当然,安装监控的主要目的还是防备外人来偷东西,主要的摄像头都在室外布置,别墅里面仅有有数的几个。 我问常胜利,那三楼走廊里有摄像头吗? 有,常胜利给出一个明确回答。 那就妥了,今天谁偷偷的进我房间,便一准就是那个对我栽赃陷害的。 调出来的监控录像,很快就找到元凶,因为我在三楼,孟初一走了后,就只剩我一个人,平常的话,一般没人来三楼。 而整个上午也没人来三楼,只是中午时间段,也就是田可馨发现玉镯子找不到,大发雷霆之后的那段时间,一个人偷偷摸摸的溜上三楼。 还在三楼的走廊里东扫西望,接着便偷偷的钻进我的房间。 前后持续不到半分钟,她便又从我的房间出来,并且迅速的消失在监控画面中。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蓉姐。 “小舅,让你受委屈了!”看完监控画面,常胜利语重心长的对我说道。 第三十四章 意外的车祸 我终于释怀,那颗揪着的心平平稳稳的落下。 这叫蒙冤昭雪,受点委屈真没什么,关键是能得到常胜利他们的信任,而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那才是最大的悲哀。 常胜利准备立刻把事实真相告诉给田可馨,我劝他,别着急了,今天咱们先把这事放一放,就算告诉田可馨,也别让她太动肝火。 依我之见,最妥当的方式另外找个合适的借口,把蓉姐撵走。 常胜利眼前一亮,“小舅,还是你想的周全,高,真高,的确是高,我全听你的!” 晚饭我和常胜利没有在家吃,而破天荒的,田可馨也没拦着常胜利。 我俩在小区的附近,找了家小饭馆,在一楼喧闹的大厅,临窗的位置,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度数挺高的酒,两个人推杯换盏,痛痛快快的喝到半夜。 临走的时候,整个小饭馆只剩下我们一桌,而年纪不大的服务生坐在旁边不停的打瞌睡。 付过账后,我俩挨着肩膀醉醺醺的出了小饭馆。 昏黄的路灯下,两个人就跟螃蟹一样横着走。 平常的话,我不会喝这么多酒,以我和常胜利的酒量,两个人加起来半斤酒的程度,可是,今天太憋屈,我郁闷到极点,所以,任性了一回。 常胜利也够哥们,奉陪到底。 “哥哥啊,我给你添麻烦了,要不我还是搬出去吧。”我伸着僵硬的大舌头跟常胜利商量。 “错啦,弟弟,我不是你哥,我是你外甥!”常胜利颠三倒四的解释着,“别跟我提那败家娘们儿,在家谁说了算,我,常胜利!哥哥我如果连这点尿性没有,干脆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可馨人挺好的,不能因为我把你俩的关系搞僵了。” “你还以为我受制于她啊,错,大错特错,别看她家有钱有势,我也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以为我会像某些怕老婆的,人前人模狗样儿,背地里跪搓板,我……我在家是这个!” 常胜利吹牛皮的确不用打草稿,因为他本来就满腹经纶,口若悬河。 但他的话音刚落,便出大事了。 我俩的面前突然出现田可馨和小翠,只见小翠一个劲的朝常胜利使眼色,意思是别吹啦,正主来啦,大事不妙。 可偏偏常胜利此刻处在自我陶醉中,没注意小细节。 当他看清楚眼前站着的老婆大人,终于脸色骤变,酒劲一下醒了一半。 “老婆啊,你怎么来了,我俩没事,你看就小喝了几杯……” 田可馨似笑非笑的盯着常胜利,“吆喝,二包子,你长能耐了,还什么跪搓板,咱家就没搓板,怎么跪?” 关于二包子的叫法,是我对不住常胜利,因为田可馨是从我这里学会的,对此,我必须向常胜利表示歉意。 “是是是,老婆说的是!”常胜利刚才趾高气扬的架势不见了,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乖巧很多。 “是什么,回家给我跪键盘!” …… 看见常胜利走之前那憋屈的样子,我也想通了。 其实人都有受憋屈的时候,被人误会只是暂时的,一定要把眼光放长远些。 常胜利跪键盘的情景不难想象,而当关上门,常胜利和田可馨秀恩爱也不难去猜想。以常胜利的三寸不烂之舌,估计跪完键盘,等着他的必然是美女入怀,唧唧我我。 那档事不可与外人道也,只是微微一个小惩罚,更平添夫妻的情趣。 当然了,作为旁观者,我也仅能在脑袋里随便一想,至于人家小两口的事,关上门自然过人家甜蜜的二人世界。 我却孤零零的一个人返回三楼住处,进门后下意识的朝阳台那边一扫,看到雏菊和那个相伴左右的小蝴蝶,心里便是一暖。 有小蝶陪伴,我怎么算孤单呢。 不幸之中的万幸,我如何不知道去珍惜! 走过去陪着雏菊和小蝴蝶说了会儿话,我总是感觉有很多话要向小蝶倾诉。 但今晚不行,才说了几句,我便困得不行。 起身倒杯茶水,可惜我连茶水都没顾得上喝,就歪倒在床上,进入梦乡。 …… 朦朦胧胧的雾气中间,慢慢浮现出一个熟悉的面孔。 当看见那久违的微笑以及那双迷人的眼睛,我不禁呆住了。 小蝶! 看起来,小蝶还是那么的娇羞可爱,脸颊绯红,多出几分妩媚。 “你去哪里了,小蝶,知道我很想你吗?”我惧怕她随时会离开我,所以焦急的问道。 小蝶淡淡的微笑,“哼,我不是一直陪在你身边吗?你根本就没把我放在心上!” “怎么可能呢,天地可鉴,我贾英俊一生一世只爱程小蝶一个!”我信誓旦旦的举起手。 “谁让你发誓来着,我信你啦。”说着话,小蝶难免露出羞涩。 我的心被勾的火热火热的,什么什么大美女,在我眼里小蝶才是最美丽最无暇的! “小蝶,求求你,别离开我了,好吗?” “但你要听话,你看看你,今天喝了这么多酒,喝的醉醺醺的,还有点好样子没?我警告你,如果下次你还这样,我便不理你!”小蝶佯怒的说道。 我知道,她这是关心我,我的心里暖烘烘的。 “嘿嘿,保证没有下一次,不然我跪搓板……不,跪键盘!” 我倒是立刻想起田可馨对常胜利的惩罚。 “谁让你跪键盘啦……几十块钱一个的键盘,我可舍不得呢!” 哎呦,我的神,小蝶真是过日子的好女人。 “那罚我给你端洗脚水,给你洗脚……” 我很想凑过去,顺势调戏调戏她,摸一摸她的小嫩脚,给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洗脚,我还求之不得呢! 但我伸手一抓,却是抓了一空,小蝶皱着眉头说道:“你别过来,英俊哥,求求你……” 只是我并不想错过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有道是,生米煮成熟饭,她再想跑也跑不掉了,我保证对她负责! 我伸手再一划拉,又扑一空,眼看着小蝶渐渐离我远去,我急出一身冷汗,随即便蓦然惊醒了,睁开眼睛。 是的,刚才只是做了一个与小蝶相会的美梦,但梦境太短暂了,我还没来得及与她吐露心扉。 不过,随着我从梦中惊醒,眼前却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 那只橙色的小蝴蝶正飞在床上半空中,它见我坐起身子,振翅飞回阳台。 小蝴蝶真的就是小蝶吗,以前是我把这只橙色的小蝴蝶当做小蝶,也算是我寂寞之时的一种依托,可是,现在我果断的推翻之前的想法。 小蝴蝶就是小蝶,没错的。 她飞过来便是与我在梦中相聚,互诉相思之苦! 我笑了,因为她还在,希望还在,只要我将来把她的肉身找回来,她有复生的希望,这绝对不是空想,非常有可能实现! “小蝶,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重生的,我还要娶你过门,让你给我们生可爱的小宝宝……”我朝着阳台那边信誓旦旦的发下誓言。 …… 第二天,我和常胜利照常去图书馆查找关于蒙古大军入侵东市那段的历史资料。 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我俩的确收集了不少,但还是觉的不够详尽,只有报着严谨务实的态度去对待,才能做到百密无一疏。 当我俩踌躇满志的在图书馆查找资料,刚刚搬过来一摞书,没来得及过目,这时候,常胜利的电话响起。 常胜利边开玩笑边说道:“不用说,肯定是我败家娘们,你说我刚上班,就不能让我消停消停……” “这才显得你俩甜蜜无间。”我适时的捧了一句。 “喂,喂……”常胜利随手打开手机,懒洋洋的接通电话。 可是,电话那头却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喂,你好,请问是常胜利先生吗?” “对呀,我的常胜利,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常胜利不禁有些迟疑。 “是这样的,常先生,请你先保持冷静,你的家人有叫倪荣蓉的吗?” 这种古怪的问法让常胜利再次吃惊,他刚想说没有,我连忙提醒他,“说的好像是蓉姐,蓉姐就叫倪荣蓉!” “是是是。”常胜利一惊,说道:“请你说清楚些,是不是蓉姐出事了?” “请你保持冷静,常先生,刚才这里发生一起车祸,不幸的是,倪荣蓉女士未能幸免……” “卧槽,怎么搞的!”常胜利气的差点没拍桌子,“喂喂,你是见义勇为的吧,谢谢你给我打电话,你告诉我车祸现场在什么地方,肇事车辆逃没逃走……” “对不起,常先生,我就是肇事司机,我们还在现场,现在已经打了120急救车,相信很快就到,我所处的地方在……” 我了个去,这位胆子不小,竟然撞人后非但没走,还主动跟人联系。 不过,听声音,对方中气十足,显然是个很沉稳的年轻男子,如果说撞到人敢于担责,我倒是对他非常佩服。 至少可见此人勇气可嘉。 我俩一路小跑冲出图书馆,跳上常胜利的路虎,风驰电掣一般的朝事发地点开。 当驱车赶到之际,几乎与120急救车同时到达,我俩率先去看现场的情形,一辆豪车停在那里,从车后门的刹车痕迹看,已经做足了刹车准备。 但是,人还是未免被撞到。 蓉姐的情况十分糟糕,估计被轿车直接撞出去四五米远,歪着身子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只不过,头部没有摔破,身上也没有很清晰的外伤,感觉跟睡熟了差不多。 第三十五章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我俩看完现场,再将注意力集中在豪车旁站着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身上,一身笔挺的西装,带着蛤蟆镜,看不清他的具体模样。 “你就是肇事司机!”常胜利走到年轻男子面前,气势咄咄逼人。 “对,我是肇事司机,你是常先生吧。”年轻男子不卑不亢,好像没一点恐惧,“我们先别谈究竟谁的责任,先救人吧!” “事故原因一定要分清,我怀疑你在逃避责任!”常胜利冷笑道。 “咳咳,常先生,这件事我想还是私了,最好别惊动警方了……”年轻男子压低声音说道。 “哼!你以为你是谁吗?” 我立刻站在常胜利身边,为他打气壮胆。别说,就年轻男子的身板,打起来恐怕常胜利不是菜,但如果我俩对付他,就有底气了。 年轻男子再次压低了声音,“常先生,你不用担心我们不负责任,我们绝对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赔偿上保证不会出岔子,但是我们希望此事不要闹大了,对我们老总影响不好!” 经过年轻男子提醒,我们顺着年轻男子的目光朝车子的另一边看过去,那里站着一个中年男子。 身体微微发福,一身高档深颜色西服,同样戴着眼镜。 这个人给我的感觉非常有派,有型,结合着豪车来衡量,绝对是个成功男人。 常胜利扫过中年男子不禁一愣,呆了一下,疑惑的转脸去看年轻男子。 “我怎么看他面熟?”常胜利问了一句,“你家老总是谁?” “你既然看出来了,就别说了,我们老总可不想因为这种事影响到个人声誉,再重申一句,我们会负责到底的……”年轻男子说道:“另外,责任认定是其次,如果通知警方也不是不行,我们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请相信我们的诚意!” 常胜利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现场用手机拍下照片,这才让急救车把蓉姐带走。 正在这时,田可馨也开车赶到了,常胜利怕田可馨不知道情况,跟肇事人闹,连忙让她跟着急救车去医院。 “你们也跟着去医院吧!”等急救车和田可馨的车子开走后,常胜利对年轻男子说道。 年轻男子想了一下,随手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常胜利,说道:“常先生,如果不介意,我先松老总回去,然后我再去医院,怎么样?” 常胜利盯着名片皱起眉头,“好吧,请你们不要食言……” 就这样,我俩眼睁睁的看着他俩上了汽车,缓缓的开走。 我刚刚没看见名片上究竟谁的名字,他们竟然有如此大的能量。当我问常胜利,他摇摇头,“人家咱可惹不起,大有来头,东市有名的大富豪,上次在东大,一次性捐赠学校一亿多,大慈善家,另外还是官方头衔,东市政协委员……” 这么一说,对方真是不缺钱的主儿。 我们赶到医院的时候,蓉姐的情况已经非常不妙,医生开了病危通知书,让我们签字。 蓉姐处在昏迷中,田可馨也不清楚她家人的联系方式,急忙给家政公司打电话,因为找到她直系亲属才可以。 家政公司很快有了回应,“十分抱歉,倪荣蓉登记一栏没有写任何直系亲属,我们也无能为力。” 我们几个只能凑在一起商量。 常胜利比较理智,说尽可能的找到蓉姐的家人亲戚或朋友,不然万一蓉姐没了,没法给她家人交代。 人家哪天找上门来,我们该怎么办? 田可馨陷入两难境地,本来她准备大包大揽,可考虑到以后未知的麻烦,觉得相当棘手。 正在没有主意,护士又过来催了。 “病人家属,你们什么情况啊,赶快签字啊,不然一切后果你们自己承担!” 我对常胜利说,签吧,以后出了事,我给你们作证。 的确,危急关头没法犹豫,常胜利一咬牙,代表倪荣蓉的家属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 抢救还在持续中,我能感觉常胜利的脑袋都大了一圈。 还有一点,那边肇事司机还未及时赶过来,使得常胜利的心情好不到哪里去。 然而,几分钟后,难以避免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经过一番努力,证实蓉姐的情况属于不可逆的阶段,全身的器官衰竭,继续抢救下去杯水车薪,他们表示无能为力,放弃任何抢救措施。 一个主任医师级别的医生过来告诉我们一切,让我们在蓉姐最后的时刻去看她最后一眼。 我们三个来到抢救室里,只见蓉姐微微抖动着眼皮,已经苏醒过来,可是极度的虚弱。 不知道是不是有所反应,她突然睁开眼睛看我们。 随即她的胸前剧烈的起伏,显然情绪受到很大波动。 田可馨安慰蓉姐说道:“蓉姐,你会没事的,别激动!” 蓉姐鼓足了勇气,挣扎着要起身,但她怎么可能还能坐起来。 她的嘴唇哆嗦,好像要说话。不过,因为还带着氧气罩,所以根本没法说话。 护士就在旁边,看到蓉姐的举动,轻声的告诉我们,这属于她处在弥留之际最后要说的话,你们要不要听。 “听!” 护士给蓉姐摘下氧气罩,蓉姐大口的喘气,终于开口说话。 “我恐怕……不行了……” “没事的,蓉姐。”女人天性都是善良的,田可馨禁不住眼角湿润了。 “对不起,小馨……”蓉姐说句话要喘半天,看样子随时都有可能停止下来,“玉镯子……是我拿的……”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蓉姐弥留之际,她终于亲口吐露实情。 “我知道,但我不会怪你,蓉姐,真的,我不怪你!”田可馨说这话时,一脸真诚,没有半点虚伪。 “对不起……贾英俊,是我不对……”她又转脸盯着我。 我心里一惊,连忙说道:“没关系,蓉姐,事情都过去了,别再提了。” “你们不提,我也要提……我对不起你们,我遭遇车祸,罪有应得……”蓉姐这时说话已经断断续续,虚弱的无法延续。 常胜利挤开一个空子,焦急的问蓉姐,“蓉姐,你还有家人吗,我们怎么跟他们联系!” 蓉姐不再说话,因为她已经说不出来了,她的身体发抖的厉害,最后冲着常胜利轻轻摇摇头,眼角流下一颗豆大的泪珠。 “啪嗒” 泪珠落在枕边,蓉姐便停止任何动作,缓缓闭上眼睛。 蓉姐走了,临死之前,用尽最后的力气,为她自己赎罪,同时证明了我的清白。 我们三个默默的站在那里,看着她安静的离开,心情非常复杂。 护士喊过来医生,为蓉姐检查,证实生命体征消失,并用白被单子盖在她头上。 等我们三个出了抢救室,在走廊商量蓉姐的后事,那个肇事司机年轻男子带着另外一个长相斯文的中年男子急匆匆赶来。 年轻男子和我们打招呼,询问道:“情况怎么样?” “走了!”常胜利冷淡的说道。 年轻男子不禁朝抢救室望了一眼,随后与身边的中年男子低声商量几句。 “请稍等,我马上就回来。” 年轻男子匆匆走开,看样子,估计找医生核实此事。 没过几分钟,他便回来,后面还跟着一个护士。 “常先生,我们借一步说话!” 我们都跟着护士,打开一个单独的房间,关上门,进行谈判。 跟着年轻男子来的那个长相斯文的中年男子,并不出乎意料,却是某家律师事务所挺出名的律师,同时也是背景很大的肇事车辆主人的私人律师。 年轻男子首先把行车记录仪上的录像让我们看了一遍,通过录像资料,的确跟肇事司机关系并不大。 录像显示,他们正在以普通的速度前行,突然间,蓉姐就从马路边闯出来,因为出现的太突然,以至于肇事司机做出刹车反应的同时,便撞上了蓉姐。 通过录像看,司机的反应足够迅速,却不可能躲避这场横祸。 应该说,主要的责任是蓉姐自己,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闯到马路上。 “我们老总跟张律师商量过了,不管什么原因,我们愿意负全责,但希望你们不要借此闹事,影响我们老总的声誉。”年轻男子说道。 常胜利微微撇撇嘴,“这个请你们老总放心,我们就不是那种人!咱们有事说事,有理讲理!” 接下来谈赔偿事宜,年轻男子把话语权交给张律师,由张律师跟我们谈。 因为人死了,事情反而更加简单,不用考虑其他的,一次性赔偿。 在赔偿的谈判中,常胜利和田可馨显示出他俩的大度,出了这种事谁也不愿意,我们这边不希望,人家那边更不想。 但既然事情出了,应该为对方考虑。 常胜利和田可馨并未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 反而张律师那边有些犹豫,期间,走到一旁跟年轻男子私下商量。 年轻男子最后主动说道:“我们双方如果在别的方面没有分歧的话,那就简单了,老总提前跟我说过,一百万赔偿金,怎么样?” 第三十六章 巨额赔偿费 我的心里狠狠的抽了一下。 真是有钱人啊,要面子,底线就一百万啊! 常胜利瞄了瞄田可馨,看她的意思。 年轻男子说道:“一百二十万!” 田可馨伸手制止住年轻男子,叹口气,“人都没了,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算了,我们也不缺钱,就一百万吧。” 年轻男子要了常胜利银行卡卡号,打过去一个电话,一分钟,仅仅一分钟后,常胜利的手机提示,一百万已经转到他的账号上。 年轻男子临走之际,还给我们名片,此事终结,大家便认识了,以后有用到之处别客气,这个朋友交定了。 “够爽快!” 我们客气的一一握手,然后他俩告辞而去。 这边送走了他俩,护士找过来,人死了要送到停尸房,她们把蓉姐身上所带的东西送交我们,这是死者遗物,如数交代清楚。 其实,我们并不想留下蓉姐任何东西,即便她身上的钱也准备一并去火化场的时候烧掉。 可当看到她的东西,我当场瞠目结舌。 常胜利轻推我一下,问我怎么了,我指着那堆东西中间的小铜牌,嘴唇哆嗦,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对,又特么是那个小铜牌,当初我从车轱辘上偷偷取下的小铜牌。 回想起来,这个小铜牌到底是多么不吉利的东西,我带回家,自己遭遇各种麻烦,小蝶看它好玩,结果遭遇各种不测。 自从小蝶去世后,我还没来得及处理它,一直把小铜牌留在身上。 敢情蓉姐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偷偷的把小铜牌拿走,而她恐怕万万想不到,这次遭遇不测,正是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小铜牌。 现在,我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小铜牌便是大凶之物,再隐藏下去,不知道还会坑哪个人呢,我便把小铜牌的事说出来。 …… 安排完蓉姐的身后事,包括火化,买墓地,等等,我们也算对蓉姐有个交代。 当天晚上,我正在网上查资料,突然来了个短消息,打开一看,额的神啊,竟然是一大笔资金转入,金额40万! 看着陌生的银行账号,我不禁发愣,会不会有人搞错了,怎么转到我身上来了。 不过,等我冷静下来,突然觉得这个银行卡号有点面熟,连忙冲出房间去二楼敲常胜利他两口子的房门。 常胜利打开房门让我进去,我开门见山的问他是不是刚刚你打的钱。 他两口子当即默认,田可馨说道:“小舅,我还没向你道歉呢,玉镯子的事我不该怀疑你……” “怎么又跟玉镯子扯到一起,那件事不已经证明我清白了吗?” “不,是我不对,我本来就该百分之百的相信你。”田可馨说道:“我错怪了你,理应为此赔付你的精神损失……” “这哪跟哪啊,道歉归道歉,不能跟钱扯到一起。”做人都讲原则,我的确缺钱,但就这么转给我一笔钱,很难接受。 常胜利说道:“小舅,你就别客气了,蓉姐的事我们两边都同样出力,除了伤葬费那些,你理应得到其中的一半。” 我朝常胜利一瞪眼,“二包子,找抽是吧,我跟蓉姐有什么关系,她是你们雇佣的保姆,不行,说什么都不行,钱必须退回去!”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绝不可能因为他俩的话改变自己的主意。 常胜利和田可馨对视一眼,常胜利呲牙一笑,“小舅,咱不说别的,小蝶的事你一直耿耿于怀,不甘心吧,咱们以后要寻找小蝶的肉身,那说不定需要大笔的运转经费……” 我截断常胜利的话,说道:“那是我的私事,你可以帮我的忙,但跟这笔钱没任何关系!” “你看你又来了,不提小蝶,就说咱们自己的事吧。”常胜利单咳一声,“车轱辘的事咱们也没弄明白吧,这回不光牵扯你和小蝶,还有我呢,我师傅你大哥孙真人当初一口认定这车轱辘必是大凶之物,将来若想避免更大的劫难,必然要妥善处理了车轱辘,这些同样需要运转经费……” 不错,车轱辘一事的确需要弄明白,我觉得并不是简单的把车轱辘送回原地,让它归位那么简单,如果那样的话,那干脆把车轱辘带到牙牙山,随便找个山沟沟抛掉完事。 我担心,车轱辘与小蝶肉身的失踪还存在着莫大的联系。 通过归元镜看,车轱辘呈现的黑洞漩涡那可怕了,如果它便是卷走小蝶肉身的罪魁元凶,那么,将来找到车轱辘的原处最为重要,当然不是把车轱辘送给小山村的那户村民。 我迟疑一下,陷入犹豫中。 “小舅,不是我说你,你这人一直把我当外人,根本就不把我当自己人,别争论了,按我说的,这些钱以后便是我们运转经费,你掌大权,我听喝的,你指哪里,我便打哪里!” 常胜利的一番话把我说动了,没钱做事的确捉襟见肘,处处为难。 “好吧,暂时钱放我卡里,以后事情处理完了,我一定再把剩余的转给你!” “什么叫转给我,钱就是大家的,就用你的银行卡存着!”常胜利嘿嘿一笑。 接着,常胜利便门内正格的了,以影响夫妻正常的秩序为名,把我撵出去,而我只得灰头土脸的又返回自己的房间。 算了,钱留下就留下吧,我给自己一个合适的借口,为了小蝶,为了我们避免更大的劫难,暂时先这么滴了。 我刚躺在床上,电话突然响起来。 打开手机,发现却是一个异地的陌生号码,座机号。 我迟疑片刻,接通电话。 “呜呜呜……英俊哥!” “初一!”我这时才注意到这个异地号码来自于京城。 “我想你,英俊哥,你有没有想我?”估摸着电话那头的孟初一快要哭了。 说实话,孟初一被带走那会儿,我不在现场,等我知道事情原委,一时间也够失落的,不把孟初一当成女朋友,但做小妹的话,也是挺喜欢她的。 就这么突然离开,自己也舍不得。 “想怎么能不想呢,可是,你留在东市老是躲着妈妈也不是长久的办法,初一,好好的听妈妈的话,安心留在京城,说不定我有机会了去京城旅游找你去呢。” “你真的回来京城吗?”孟初一竟然信以为真。 我敷衍道:“过段时间再说吧,眼下可没……” 眼下不可能去,将来我也不准备去,去了干什么,给她孟家添堵吗? 将来孟初一有孟初一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我和孟初一属于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两个平行的轨道,根本不可能有交集的一天。 “不,你骗我,英俊哥,你根本不想来京城!”孟初一单纯但不傻,她马上明白过味来,“你等着我,我一定会去东市找你的……” 我的手一哆嗦,手机差点没掉地上。 额的神啊,初一妹子,你能不能别这样,好吗? “好了,我妈就要来啦,不跟你聊了,下次咱们再说悄悄话……” 这么萌的妹子的确让人怜爱,讨人喜欢。 不过,不等孟初一放下电话,那边便传来一个中年女士标准的京腔,“初一,跟谁打电话呢?” “没,没……我跟小佳打的……” “咣当” 电话挂断,我的心猛然一揪。 跟孟初一话聊没什么,我怕她一时冲动,偷偷的从京城再跑回来。 你说你放着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不过,非找我干什么,我这里有什么好的,一个穷屌丝,要钱没钱,要能力没能力,长相虽然将就着能看顺眼,但也绝不是那种貌若潘安,让人惊艳的男人。 心里正犯嘀咕,忽然,电话又响起来。 我低头一看,我的天,又是刚才孟初一打过来的京城的电话号码。 小丫头是不是等她妈离开了,再跟我煲电话粥…… 我懒洋洋的接通电话。 “喂,你是谁?”电话那头传来中年女士标准的京腔。 坏啦,不出意外,这位一定是孟初一的妈妈。 “啊……嗯嗯,请问你找谁?”我故作淡定的说道。 有些事明知道却不能乖乖的承认,总不能直接称呼对方阿姨吧。 “我找的就是你,刚才初一给你打的电话吧。”对方很淡定的说道:“我的孟初一的妈妈,郑雅芝,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愣了一下,才说道:“你好,郑阿姨,我叫贾英俊……” 孟初一的妈妈郑雅芝开门见山,不避不畏,我只能报上自己的名字。 “贾英俊?你是东市人吗,在哪里上班?” 面对郑雅芝的逼问,我反倒心情放松不少,本以为郑千军早已把我的情况泄露给他姑姑,但由此看来,他还真够哥们儿,什么都没说。 “阿姨,我是东市秀河镇人,在一家私人印务公司上班。” 我没敢说自己现在无业游民,先用大丰公司的名号抵挡一阵。 “是吗?咱们还是老乡,我老家也是东市的,东市窄口巷,可惜,我很小的时候老宅子便拆迁了,不过,大体位置在运河边上……”郑雅芝的声音逐渐温和起来。 那是她小时候的记忆,后来读大学郑雅芝便去了京城,然后嫁给孟初一的爸爸,从此在京城安家落户。 我们聊过几句,她说要看看我,问我能不能视频聊天。 “好啊,阿姨。” 第三十七章 见面 我们打开视频,当我看到孟初一的妈妈郑雅芝,果然十分惊艳,根本就不像四十几岁年纪的女人,保养的非常棒。 如果不知道她真正的身份,我会误以为是孟初一的姐姐。 当我以为她不带一丝烟火气,会宠辱不惊、十分淡定的与我聊天,谁知道,郑雅芝突然脸色骤变,整个人都僵在那里。 “老孟!” 她开口的这句话让我心里一颤。 “你,你是谁?”郑雅芝重复的问道,我听她语气紧张而激动。 “我是贾英俊,郑阿姨。” 郑雅芝缓了一缓才终于缓过神来,说道:“小贾,对不起,刚才你把我吓着了,我以为……我误把你当成我家老孟了……” 她家的老孟我自然知道说的谁,郑雅芝的丈夫,孟初一的父亲。 其实,早在孟初一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当时她就被我吓了一跳,只不过,当时她假装掏粪大叔我不知道,后来孟初一才告诉我实情。 这回,照例把郑雅芝惊住,显然可以想象我与孟初一的爸爸有几分相似。 不敢说一模一样,但想必也八九不离十,惟妙惟肖。 若不然,不可能多年生活的妻子都误把我当成她的老孟。 郑雅芝那满脸复杂的表情告诉我,她已经不可能淡定,果然,紧跟着,她问我,“小贾,你明天有没有时间?” 我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怎么会没时间呢,我现在无业游民,当然有大把的时间。于是,我问她什么事。 “小贾,我明天想见见你,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 我当场懵逼了,见我?孟初一的妈妈要见我,她为什么要见我,是因为孟初一还是因为我长得像她的老孟? “明天见,小贾。” 没等我答复,郑雅芝便关闭视频,留下我一个人傻乎乎的望着黑漆漆的视频窗口。 别说,就凭这说见我就要见我的性格,果然与孟初一如出一辙。 但我需要好好准备一下言辞,不然见如此级别的大人物,我还真的心里没底。 第二天一早,我才刚爬起来,便接到一个电话。 拿起来一看又是一个陌生电话,不过显示本地号码。 人红是非多,想不到最近我成红人了,以前我很少接陌生电话。 我心里暗笑,接通后才听出来,原来是郑千军。 “贾英俊,你小子最近怎么没在我们驴友群露面,我昨天艾特你也没见回应。”一上来,郑千军便火气十足。 上次和孟初一参加驴友群组织的郊游,便已经认识郑千军。 老郑为人挺豪爽,性情中人,我俩聊过几句,就不把对方当外人了。难听点那叫臭味相投,好听叫十分投机。 我嘿嘿一笑,“郑哥,我关Q了吧,没注意,最近杂事挺多,等过段时间再去驴友群混。” 听郑千军的话,我以为又组织活动呢,本来我对郊游什么的没兴趣,一方面咱没这个精力,另外一点贫下中农比不上他们小资情调。 人家周末都为了散心,我心疼我的钱。 “小贾,我限你十分钟,完成手头所有的事,去大街上等我,告诉我你现在的位置!” 啊!郑千军要来找我? 我感觉莫名其妙,想推但没想到合适的理由,便问道:“郑哥,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呀!” “别婆婆妈妈的啦,我就问你现在的位置,最多一刻钟时间,我就能开车赶过去!” 我突然想起昨天孟初一的妈妈郑雅芝对我说的话,她说今天要见我,难不成郑千军就是接我过去见他姑姑的。 挂断电话匆忙的洗把脸,刷牙,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 走出别墅的时候,我才给常胜利打过去电话,说今天上午出去有事。 常胜利问干什么去,我说去见一个熟人,再联系哈。 等我走出小区大门,才走到路边四下张望,一辆疾驰而来的越野车便停在我面前。车窗玻璃降下,郑千军探出脑袋,朝我一摆头,单说两个字,“上车!” 上车后,我问他到底拉我去哪里,他说你就别问了,我说那不成啊,我还没吃早饭呢,你带我出门的话,我岂不是要饿肚子。 实际上,我故意的这么说,是想搞清楚他究竟是不是带我去见他姑姑。 郑千军叹了一口气,“兄弟啊,说实话,我也没来得及吃早饭呢,不过,既然找到你了,我也算完成任务,我们这就去吃早饭……” 听他口气,我料想猜测是对的。 随后,在一家挺上档次的餐馆吃了丰盛的早餐,郑哥果然品味高,点了蛋卷香肠牛奶西式口味的东西,我当然对那种东西不感冒,照例烧饼羊汤,辣乎乎,香喷喷,吃完饭全身汗毛孔都张开一样的畅快。 郑千军吃罢问我吃饱了吗,我说妥妥的。 “那咱们走吧。” 我没动地方,这回非让郑千军亮底牌,“郑哥啊,你不是干什么,兄弟我心里没底啊,你不会把我当牲口去集市上卖掉吧。” 郑千军笑了,“你这嘴真能贫,还有什么事啊,你昨天不是跟我姑姑视频通话了,她说要见你,我只能听差了。” “哦,只要不卖我就好。” “想卖你也得值钱才行啊……哈!” 从餐馆出来,郑千军把我又带到一家足够上档次的豪华茶楼,一进门,看到那顶级装修,我便咂舌不已。 自己本身做广告设计,兼做室内设计等,眼前的茶楼装修效果,我之前恐怕只能在电脑上看见。 而出入这种档次茶楼的人,非富即贵,远远不是我们这种层次的屌丝能随便进来消费的。 郑千军在前台报出姑姑郑雅芝的大名,大堂经理连忙亲自上阵,请我们包厢。 坐定后,大堂经理还点头哈腰,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送走大堂经理,郑千军很有派的招呼漂亮的服务生妹子过来,然后淡定的点了茶水和水果点心小吃等。 我伸着脖子差不多能看清楚,就这几项足够我咂舌的。 服务生一走,郑千军才压低声音说道:“别想多了,哥可没这么阔气,这家茶楼是全国连锁,房间都是我姑姑提前预定好的,茶水什么的才千把块钱,姑姑VIP会员,打个折就能省咱一个月的早餐……” 我心说有你这么算账的吗,这样就叫替你姑姑节省点钱啊。 别说,喝几百块钱的茶水的确味道不同,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可等我一口气喝饱肚子,也没见郑雅芝露个脸。瞄了一下时间,早晨八点出门,好嘛,现在都十点多了。 我便问郑千军,“郑哥,你这没谱啊,你姑姑怎么还没来呀,不行你给我打个电话,问问还来不来了,来不了的话,我还有事要做呢。” 郑千军笑道:“兄弟,你着什么急呀,京城离我们东市一千多里,怎么可能说到就到!” 我愣了一下,“开车来吗?” 郑千军摇摇头,“坐几个小时的车,那该多累啊,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接你的时候,姑姑刚刚进机场……” 好吧,我被打败了,那边才进机场,还没登上飞机,就把我召唤出来了,我苦苦的等几个小时,也未必能见到她呀。 正当我心里冒火,打算一怒之下愤然离场,郑千军很合时机的给姑姑打过去电话。 “姑姑啊,我千军,您到哪里了,用不用我去接您?什么,再有五分钟就能过来,那好,那好……” 放下电话,郑千军呲牙一笑,“兄弟,郑老板马上光临!” 我憋了一肚子尿,趁机出去放水,别等正主来了,自己忍不住了那才出笑话。 然而,当我放水完毕,洗净了手,还在那边的穿衣镜前打了个照亮,突然觉得头发有点蓬松,于是,蘸了点清水抹平。 可等我不紧不慢的返回包厢,情况便与出去的时候不同了。 原本包厢只有我和郑千军,但现在,忽然一下子多出四位,正中间坐着的看上去非常年轻的女士我认识,昨天晚上跟她视频聊天了,孟初一的妈妈郑雅芝。 郑千军识相的坐在一边,在姑姑的面前,他已经收敛刚才的气势,好像一个温顺的小羔羊。 除此之外,另外的三个人都是站着的。 一个秘书模样的,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带着蛤蟆镜,笔挺挺的立在那里不动声色。 两个保镖! 我不禁有些紧张,人家果然了得,这种情况估摸着应该是出门的标配。 正在我心里打鼓,郑千军笑眯眯的站起来,介绍道:“小贾,我来给你介绍一下……” “不用了,千军,我们认识了!”郑雅芝截断郑千军的话,淡淡的说道:“我想和小贾单独聊聊,你们都退下吧。” 那秘书和两个保镖二话不说,转身走出包厢,并随手把包厢的门关上。 郑千军还以为没自己的事,郑雅芝一努嘴,“千军,你也暂时先出去吧,找大堂经理另外给你们四个开个房间……” “好的,姑姑。” 郑千军临走之际,朝我神秘的笑了笑。 我没看懂他为什么会有这种表情,心里又是一阵莫名的紧张。 第三十八章 关于理想 房间里只剩下我和郑雅芝,当我面对一个女子,却是心情忐忑,怦怦直跳。 这不是一次正式平等交流,我觉得,我跟郑雅芝坐在一起,地位低那么一等,同时因为孟初一和郑千军的关系,感觉是一个长辈和一个晚辈之间的对话。 然而,也有特别之处。 当初,我见大丰印务的老总杜萍,心里没有其他任何想法,只是一个员工与老总之间的感觉,我无法揣测杜萍心里如何想的,但我的确只有这么单纯的想法。 而见到郑雅芝,心里便十分复杂,她在我眼里具有好几个不同的角色。 首先,她是京城的大老板,身价无法估量,虽然不清楚孟家底细,可身家过亿是意料之中的。 再一个,她是孟初一的妈妈,我和孟初一虽不是男女朋友,可总得说起来比一般的朋友要亲近。 最后一点,是因我的长相。我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长的那么像孟初一的爸爸,郑雅芝的老孟。 而多了这层关系,使得我们好像联系更为紧密。 也正因为如此,我感觉自己见到郑雅芝的时候,自己换成另外一种身份,却不是单纯的自己。 郑雅芝比起视频看起来还要年轻些,细看脸上微带岁月的痕迹,但直观感受绝不像四十几岁的年纪,在我的比较下,我甚至觉得郑雅芝比起三十几岁的杜萍还显得年轻,有活力。 当然,我看郑雅芝不敢仔细看,恐怕因此亵渎她。 此女雍容高贵,气质淡雅,给人以高高在上的形象,我想多了就不纯洁了。 郑雅芝却是可以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看的十分认真,我都有些被她看的脸红。 “像,你真的很像,不光长的像,就连细微的动作都类似!” 这是郑雅芝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是啊,郑阿姨。”我远远的坐在沙发的一角。 郑雅芝朝我招手,“小贾,你靠近些,我想跟你谈谈,别拘束。” 她让我靠近她,我能不拘束吗,再说,我深切的怀疑她这句话的动机。 但我仍然笑着靠近一些,象征性的挪了一个屁股! “我说初一怎么那么喜欢你呢,看来我错怪初一了,她有恋父情节……” “啊……郑阿姨,我和孟初一之间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请您相信我。”我心里咯噔一下,即便郑雅芝说的是事实,可是听起来有些不舒服。 “没关系,小贾,一看你就是个好孩子。”郑雅芝说道:“别说是初一了,我看见你也感觉特别的亲近,就像自家人……” 我看到郑雅芝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多出一些东西。 “小贾,我这人很守旧的,当初毕业后,和老孟一起打拼,好不容易打出一片天地,可是,老孟忽然……哎,他走的时候,初一还在读小学,对我们母女来说简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郑雅芝突然间表情忧郁,神色黯然。 “小贾,你要知道,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带着一个十岁的孩子,还要打理公司,处境有多么艰难,只不过,我有对老孟的承诺,最终挺过来了。” 我连忙跟了一句,“郑阿姨,你真是个女强人!” “不,人都有脆弱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坚持!”郑雅芝忽然又盯着我看,“小贾,你跟我去京城怎么样,在我公司上班,我给你底薪一万。” 我身不由己的浑身一震,额的神啊,底薪一万,这一张口就给了,是看重我的才华?我特么自己都知道自己就是半吊子……底薪一万只因为我长得太像她的老孟! 这或许是我最大的悲哀,面对高薪的诱惑,我却无可奈何。 我想我应该更加理智点,于是我断然摇头,委婉的拒绝郑雅芝的“善意”的邀请。 在此事上,郑雅芝没有刻意的挽留我,接下来话题一转,她笑笑,“好吧,小贾,既然你不愿意去京城,那我们就不聊这个了,我最近呢想回老家投资,在家乡做点事,却不知道该干什么,小贾,你给我提个建议好不好,做什么比较赚钱呢……” 一个如此成功的大老板,竟然问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屌丝,我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在有意试探我。 当然,我不是没想过,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年轻人都会在闲暇之时认真的思考这样的问题。 我们可以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却不能没有信念和理想。 考虑一下,我说道:“郑阿姨,你也别见笑,班门弄斧,我斗胆说一下……” 做什么比较赚钱,反正,我知道的小本经营赚小钱,而有雄厚资金的想赚大钱,无非搞地产,酒店什么什么的。 郑雅芝莞尔一笑,“嗯,有道理,我就是做这个的。” 我于是暴汗,汗流浃背,心说这回真丢人丢到家了,人家在生意场上打拼十几二十年,肯定什么都清楚啊。 关公面前耍大刀,出洋相了。 不过,郑雅芝却没有丝毫嘲笑我的样子。 “小贾,你继续说,除了这些之外,还有那些比较不错?” 我鼓足勇气,壮着胆子继续说,“那要看投资规模了,比如现在流行的,游戏,娱乐,影视……” 郑雅芝点点头,只说你说的投资都太大了,我恐怕都很难做,不妨再说些投资少一点的。 我想了一想,没有继续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结合自己,说出自己构想的蓝图。 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也不除外。 因为我的学历不高,其实我并不想在城市安家立业。 比起繁华喧闹的城市,我更想将来有一天,等我赚够了第一桶金,底线至少几万块钱吧,然后我回家创业。 在我构想中,家乡秀河镇有山有水,风景优美,本来距离东市也不算远,如果在家乡找一片位置好的地方,开农家乐,吸引城里人周末郊游,将是不错的创意。 而现实中,我们那地方的人,多数都来东市打工,很少人往这方面去想,整个秀河镇就没一家农家乐,只有土不拉几的小饭馆。 农家乐当然与普通的小饭馆有极大的区别,不光名字上不同,招揽的顾客类型也不同。 小饭馆是为了周边人的生意,农家乐立足于城市人来农村郊游。 在饭菜的准备上,农家乐不求以城市的饭店那样标准的饭菜,只要具有自己的特色菜,比如炖鸡,用农村自家养的本地鸡,鸡蛋也是本地鸡产的鸡蛋。 反正就这个意思,有自己的特色,做地地道道的农家饭。 我比较模糊的讲了我大概的构想,其实,我知道对农家乐郑雅芝肯定比我清楚,京城的城郊,东市的城郊都有。 “嗯,农家乐我知道一些,这个想法还不错,不过,如果规模再扩大一点呢?” “那就围绕着农家乐做周边,比如自己种无污染不打农药的蔬菜,自己养鸡鸭鹅,兔子,养鱼,垂钓,等等……但那样的话,就不是几个人能做的事了,必须有足够的吸引力召来顾客,不然做不好。” “嗯,想法很好,假如再扩大规模呢?” 我心里开始打鼓,郑雅芝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意思,她是故意的想咨询我,还是另有目的,我感觉亚历山大。 不过,咱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一个穷小子,说错了能怎么滴,丢人也是在郑雅芝这样的大人物面前丢人。 我平复一下心情,淡定的说道:“再往大里说,我也想过……我们村子周围一带的环境就很适合,村子边上有山有湖,叫翡翠山和翡翠湖,现在翡翠山和翡翠湖归村里管辖,都租给了农户……” “假如有钱的话,可以把那些地方都租下来,打造以观光,旅游,度假一体的综合性的休闲场所,山上种植观赏树种或者各种果树,在合适的位置修建小亭子什么的,山下湖里养鱼,湖上有游览船,还可以垂钓,当然最重要的是建一处酒店式的度假山庄……” 我的想法并非空穴来风,当初跟着杜萍去辉县,那边就有温泉度假山庄。只是,那边地理优势没有我们村子的好,但即便如此,那温泉度假山庄也是生意火爆,让人眼馋。 “有意思,小贾,你说的很好。” 听完我的话,郑雅芝表示赞同,她没有细问关于度假山庄的构想,反而关心我们村子那边的环境。 “环境没的说,从秀河镇去我们村子才几里远,已经修通了标准的水泥路。再一个,我们秀河镇没有任何污染的企业,属于待开发的处女地。” 郑雅芝于是兴趣更大了,她问我能不能在电脑上查到我们那里的卫星地图,我摇摇头。 虽然没有卫星地图,可是我本身做规划设计的,我说自己就能大概的做出3d模型和规划效果图。 “你能做?” “可以……” 我自然能做,之所以没有做,主要因为我现在根本用不上,按照那种设计规划,没有几百万上千万的投资很难去做的,而我做出来又有什么用? 郑雅芝出乎意料,她却让我去做。 “小贾,你做一个规划设计图,我如果觉得不错,会提交董事会,而如果董事会通过的话,下一步,我就让你当东市的负责人!” 我当即愣住了。 瞬间懵逼,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第三十九章 小姑娘又杀回来了 别看我侃侃而谈,说的好像头头是道,其实我在吹牛,关于理想和以后的打算,谁知道以后什么情况,计划没有变化快。 如果说着玩的话,一点没心理压力,可是,当郑雅芝一板正经的跟我说,我便觉得不一样了。 心里怦怦乱跳,手都不知道朝什么地方搁。 “真的啊,郑阿姨,我们随便聊聊的,你不会当真吧。”我试探的问道。 “你说的挺好啊,为什么不试一下呢,不试一下怎么知道不可以呢?”郑雅芝淡然一笑,“小贾,我从你身上又看到当初创业时老孟的影子,他当初也是这样,满脑子的想法,还很任性……” 我了个去,看来郑雅芝看重我还是因为她的老孟,我原来始终活在老孟的阴影下。 但这也不错,老孟毕竟是成功者,他和郑雅芝共同创业,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我对老孟要有敬畏之心! 撇开这个话题,我和郑雅芝又聊了一些其他事,全都是闲聊,只是通过闲聊,我发觉郑雅芝有意接近我,了解我。 一直快到中午,她打电话让郑千军过来,我们三个在茶楼包厢共进午餐。 饭后,喝了茶水,郑雅芝起身走人。 她让郑千军陪我多聊一会儿,不用急着离开,又说房间的一切开销都记在自己账上,不用再管。 临走之际,郑雅芝再三叮嘱我,三日之内务必把详尽的规划设计图和计划书做好,用邮箱传给她。 “好!” 我想,我已经理解到,不管出于什么初衷,郑雅芝的确看重此事,她在给我一次难得的机会,就看我究竟能不能把握住。 人生能有几回搏,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辈子也恐怕没有几次。 我打算拼了,一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无论结果如何! …… 我和郑千军聊了一段时间,看他不愿离开,正打算找个理由走人,没想到郑千军看出我的意思,朝我嘿嘿一笑,“小贾,别着急走啊,咱们好不容易享受一下最高等级的待遇,走了岂不可惜,咱们晚上再吃一顿。” 敢情这小子还是个吃货,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 考虑到以后会用到郑千军,便稳住屁股,任凭郑千军打电话,吆五喝六的,半个小时后,杀过来一群狐朋狗友。 “老郑,这回可真出血啊,这里太上档次了,卧槽,一杯茶还有几千块钱的!”哥们儿一看茶水标价,不禁咂舌。 “可别,弟弟,那种茶不是咱们兄弟喝的,来几百块钱的就知足吧!” 郑千军门清,他请客归请客,终归要设置上限,万一收不住消费过多,回头不好跟姑姑交代。 我认出里面倒也有驴友群的群友,大家伙嘻嘻哈哈,谈笑风生。 晚宴照例在茶楼进行,这些家伙一开始好像都很规矩,喝酒浅浅的喝,显得理智,但几杯酒过后,某位哥们儿一起哄,便开始拼起酒来。 我不敢多喝,一来跟他们不熟,再者咱现在有重大任务在身,要时刻保持清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一看时间差不多了,偷偷给郑千军使了个眼色,采取惯用的尿遁术逃出茶楼。 夜色阑珊,我还没拦住出租车,那边电话就响起来了。 打开一看,竟然是郑雅芝的。 “郑阿姨,你已经到家啦!” “嗯,小贾,你们散场了吗?” “刚走,我正要回去……” “嗯,必要的应酬应该参加的,但不能花天酒地,年轻人要以事业为重!” 我连忙称是。 就在郑雅芝说完话将要挂断电话的时候,我有意问了孟初一的情况。郑雅芝倒是稍微停顿一下,说把孟初一送到学校去了,年纪还小,精力用在学习上。 我估摸着孟初一即便回校读书,那也类似于MBA的培训。好吧,既然对孟初一有明确的未来规划,我祝福她! 回到别墅,常胜利还没休息,翘着二郎腿,半倚在客厅的沙发上,悠闲的看着报纸。 见我进来了,他这才放下腿,朝我嘿嘿一笑,“小舅,你咋不回个电话,一天也没见你人影?” 我便将去见孟初一妈妈郑雅芝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郑雅芝?”常胜利皱着眉头想了一想。 我摆摆手,“你别猜了,她属于白手起家,就算身家过亿,那也不一定排上富豪榜,你没听说过挺正常。” “不,你说错了,我还真听说过!”常胜利纠正我的看法。 我真的不太相信郑雅芝会身价几十亿甚至上百亿。 “身价几亿是有的,关键她给东大也捐过款,我记得在东大善人榜见过她的名字。” 好吧,郑雅芝捐资助学值的称道。 常胜利话题一转,问我,“你说的郑雅芝让你做规划设计怎么回事?难道说她想回来投资?” 我一呲牙,“咱能摸清人家底细吗,让我做我就做呗……但是,如果真搞成了,我第一个聘你当副总,怎么样?” “没的说,我这满腹经纶的,一辈子窝在图书馆就给废了!”常胜利顿时意气风发,“大丈夫胸中有天地,我将来必然要搞一番大事业的,不然……” 说到这里,常胜利下意识的朝楼梯那边扫一眼,确认没人,于是压低声音说道:“不怕你笑话,我现在这情况,虽然败家娘们显得很开明给我面子,但骨子里瞧不起我呀,嫌我中看不中用,我特么非要干出点名堂给她瞧瞧!” 这才是常胜利掏心窝子的话,他住在老婆名下的大别墅里,开着老婆名下的豪车,就他那点死工资还不够日常开销,若说常胜利没有一点自卑感,我都不信。 “好,万一搞成了,咱们兄弟飙膀子干!” “妥了,说定了!” 论老家的辈分,他必须喊我一声小舅,但私下里,我们都是兄弟,没那么多条条框框。 沟通完常胜利,我决定暂时放下手头的事,车轱辘不是一天两天能查清楚的,所以,常胜利继续查,而我则在家闭关三天,争取三天之内,把最完整,最理想的规划设计做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接受真正的考验,不管最后成不成,我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件事做到最好,别以后回想起来,有缺憾,自己后悔。 …… 从第二天一早开始,我便进入疯狂的状态,除了吃饭上厕所,剩下所有的时间,我都用在度假山庄的规划设计上。 我在网上调出秀河镇的地图,结合自己对秀河镇的认识,做出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度假山庄周边3D地图。 第一步相当重要,有小的误差没关系,关键一点,重要的位置一定不能搞错,否则,最后做出来的东西也是不合格的。 我几乎花费一整天的时间,才算满意。 第二天,继续按照自己的设想对度假山庄所辖区域进行改造…… 虽然闭门不出,好像古代修行的人进入闭关阶段,但这三天,却是我感觉最充实的三天,仿佛又回到当初考大学前的艰苦备战。 黑板的一侧贴着倒计时的牌子,时刻提醒我们,时间在飞快流逝,你们的日子不多了,要抓紧一切时间! 我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把度假山庄的规划设计图以及策划书做好,在第三天的晚上邮寄过去。 电子邮件发过去,我的心里猛然一紧,到底能不能通过呢? 算了,自己尽力去做了,结果不在自己的掌控中,一切都随便吧,成不成不是自己该考虑的问题。 想通这些,我反倒轻松多了。 上网登录QQ,把屏蔽已久的驴友群打开,跟他们昏天黑地的瞎扯一通,正聊在兴头上,突然,我的电话铃声响起来。 抓过手机扫一眼,又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接通后,那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英俊哥,猜猜我是谁?” 我了个去,还用猜吗,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操一口流利京腔,并且喊我英俊哥的,唯有一个,那就是孟初一。 “初一啊,你妈说你去学校读书了,是不是刚放晚自习,对啦,你们宿舍有几个人……”我对孟初一学校的生活十分感兴趣。 “别听我妈糊弄你,什么去学校读书呀,她在不停给我找男朋友,回去后第一天就见了三个!”孟初一气呼呼的说道。 我不禁哑然。 “有男朋友好呀,初一,告诉我,是不是找到中意的了?” “滚,你个没良心的,我白跟你在一起呀,我跟你明说了吧,我就要你这样的,别的我全不稀罕!” 我的大脑瞬间短路,小姑娘你说怎么就那么任性呢。 “喂,喂!贾英俊,你怎么不说话呀!” 我能说什么,哎。 “初一,我说句掏心窝子话,咱们根本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你的生活在大都市,而我将来还要会农村,我们……” “我们什么,你喜欢田园生活呀,我也喜欢呢,咱们以后在郊区盖一个小别墅,种种菜,养鸡鸭鹅,你耕田来我织布……嘻嘻……” 真够天真烂漫的,她竟然唱起来。 “好了,好了,初一,咱们不开玩笑,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呀,是不是你妈同意跟我打电话了?” 第四十章 再去牙牙山 我其实心里挺纳闷,因为之前郑雅芝暗示我要少接触孟初一。 “哥哥啊,我在东市呢,现在无家可归,你再不来接我,马上就要被地痞流氓给掳走啦……”孟初一话锋一转。 “啊,东市!你在东市?初一,快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立刻就赶过去!” 大半夜的,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说不危险那是假的,特别孟初一一口京腔,很容易被当地的小混混盯上。 “高铁新站门口的肯德基店里……” 二十分钟后,我和常胜利一路疾驰,开车二十里,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总算马不停蹄的赶到孟初一说的位置。 不等车停稳,我迅速的打开车门跳下来,飞奔进肯德基店里。 幸未出事,小姑娘正坐在餐厅的一角,津津有味的啃着汉堡,看样子想必已饥饿难耐。 她倒是眼神不错,看见我急匆匆的走过来,呲牙一笑,“英俊哥,我没钱啦,你给我买单!” 不用说,她肯定是给我打过电话后,确认我来接她,才又点了吃的,想想她也真够傻的。 我坐在孟初一的对面,劝她慢慢的吃,别着急,她又说道:“东市的汉堡味道就是不一样,太棒了。” 什么叫东市的汉堡,所有的汉堡味道都差不多,由此可见,小姑娘真的饿坏了。 我问她什么时候跑出来的,她说一大早,一路上光顾着逃回来了,把钱都用到车票上,饿了一天肚子。 哎,叫我说她什么好呢。 我和常胜利耐心的等她填饱肚子,这才付钱把她请到车上。 按我的意思,大老晚的,回常胜利家别墅将就一晚上,但孟初一坚决不肯。她说田可馨太坏,是她出卖了自己,说什么都不肯去。 常胜利摇摇头,“我那败家娘们也真是的,就不能跟人商量通了再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想撵人家走呢!好吧,初一妹子,上次的锅我替败家娘们背……” 因为时间太晚,现找房子来不及了,只能委屈孟初一去常胜利工作室那边。 当然,让孟初一一个人住过去并不放心,我也暂时挪过去做护花使者。 那边地方实在有限,我只能屈尊在客厅的沙发上过了一夜。而孟初一白天折腾一天,足够累了,所以,晚上关了卧室的门,就没再出来一次。 早晨醒过来,我走到房门前喊孟初一,她在里面懒洋洋的说,“别吵,我还没睡够呢!” 出去吃饭回来,她仍然没起床,于是,我等了一上午,一直等到中午时间,她才慵懒的起来上厕所。 头发蓬松,仅仅穿着小睡袍,眼睛也睁不开。 耐心的等了半个钟头,她总算梳洗已毕,牵着我的手一起出门吃饭。 去饭馆的路上,我对她说,卡里还有当初郑千军给的几千块钱,我转你卡号上吧。 “我没卡。”孟初一说道:“你养着我就行了!” 我知道劝孟初一回京城是不可能的,她刚刚跑出来,那岂不是等于杀了她,而把孟初一来这里的事告诉给郑雅芝也不妥,郑雅芝并不希望我和孟初一之前有任何联系。 于是,我左右为难,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吃饭的时候,我忍不住把她妈妈见我,让我做度假山庄规划设计的事告诉给她。 孟初一听了笑的很开心,“那样更好啊,将来你当山庄的负责人,我当山庄的压寨夫人!” “别闹,初一,你妈妈不让你跟我在一起。”我不得不说出来。 “哼,那又怎么样,她让我嫁给京城那些油头粉面整天游手好闲的富二代,最后还不是我说了算!” 哎,我算被孟初一打败了。 饭还未吃完,常胜利便打来电话,说车轱辘的事有了重大发展,他催促我赶快去图书馆。 常胜利是在一本元朝中期东市的一个地方名人传记里查到的,对那位攻占东市的蒙古将军的描述中写,以车轮做标尺杀人却有其事,只不过还有例外。 东市当时怡花园有个花魁,琴棋书画无所不能,但因为有卖艺不卖身的规矩,名气非常大,方圆几百里之内无人可比。 蒙古将军偏偏因她破例,收为妾。 但想不到,此女忠烈,最后把蒙古将军刺杀,这位蒙古将军最后葬身东市的牙牙山中,并由此女陪葬。 这位名人听闻此事,特意还带人进入牙牙山腹地寻找蒙古将军墓,可惜空手而回。 但他推测,蒙古将军墓地就在他指定的几个区域,因为在那几个区域发现蒙古人遗留之物。 传记的后面,还有一张手绘的插图,把牙牙山的大致情况都画下来,并指出其中最大可疑的几个地方。 当我看过这段资料,转脸问常胜利,“你打算怎么做?” “我们现代人掌握的技术比宋元时期可强多了,既然他们探过路,咱们就再尝试一次又什么不可以的。” 我点点头,的确,有了比较详尽的地图,我们至少进入牙牙山之后,不会盲目毫无目的的瞎闯,即便最后一无所获,也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说干就干,咱们什么时候动身?”常胜利说道。 我顿时有些局促,如果没见过孟初一妈妈郑雅芝之前,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尽快实施,可是,我这边刚刚做完度假山庄的规划图,那边还没定下来呢。 “要不这样,二包子,咱们先暂缓一下……” 不过,还未等我的话说完,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我打开一看,竟然是孟初一妈妈郑雅芝打过来的电话。 我朝孟初一瞄了一眼,孟初一当即明白怎么回事,吓得赶紧用手捂着嘴,大气不敢喘。 “喂,郑阿姨,您好!”我接通电话。 听筒里传来郑雅芝淡然的声音,“小贾,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度假山庄的企划书董事会通过了……” 是啊,我的心瞬间狂跳起来。 “郑阿姨……” “嗯,以后私下里你可以叫我郑阿姨,但公开场合一定要改一下称呼,你接下来就是我们孟氏集团的员工了!”郑雅芝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是的,郑总!”我激动的说道。 但我刚刚说出这句话,却遭到孟初一白眼和撇嘴的待遇,她似乎对此很不屑。 “小贾,你做的度假山庄的规划图非常不错,而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计划一期投资为一千万,主要用于基础建设等方面,而你则被正式任命为秀河度假山庄项目总经理,恭喜你,贾经理!” 常胜利侧耳细听,不禁朝我竖起大拇指。 我却觉得有点不顺耳,贾经理,好嘛,假经理,坏都坏在自己的姓氏上了。 “多谢郑总给我这次机会,我一定好好干,尽自己最大能力!”态度必须要表示的。 “嗯,小贾,你暂时在东市原地待命,我们会在尽快成立度假山庄办公室,所有人员组成将在一周之内组成完毕,全部开赴东市工作。”郑雅芝说道:“人员到位之后,我们会提前给你的账号打入一百万运转资金,做好接待、以及协调当地的征地等工作。” “这么多钱!”我不禁咂舌。 “钱不管多少,最后都要报账的,你没有做过管理,我会派一个副总做你得力助手,好好跟人家多学学……” 她的话显得我就是自己人,让我心里无比感动。 孟初一在一旁又是撇嘴,显得十分不屑。 “这两天辛苦你了,好好的休息一下,准备迎接全新的挑战!” “是的,郑总!” “呵呵,我发觉你挺古板的,小贾,你还是叫我郑阿姨感觉舒服,以后只要没有公司其他员工在场,你就别叫我郑总了……” “是的,郑阿姨。” “对啦,初一那个丫头又跑啦,我问过千军,他支支吾吾的说初一又回东市了,她在你那里吗?” 啊?这就找上门了! 我还没说话,孟初一已经急赤白脸的朝我做着各种手势,意思让我说没看见她。 “没,没……” “哎,这丫头不让我省心呀,小贾,如果初一去找你,你暂时把她留在身边,别让她到处乱跑了……” “好的,郑阿姨,一有初一的消息我立刻通知您!” 挂断电话后,我脑门冒出冷汗,孟初一点指着我,意思我刚才回答的不够出色。 “初一啊,咱能不能听话一次,回京城吧。”我苦笑道:“你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呀,下一步我就成你妈手下的员工了,我这可是欺上瞒下之罪!” “切,你没看出来,我妈骗你呢,什么董事会呀,孟氏集团就我妈说了算,别人都是幌子……” 好吧,我遭到孟初一的严重打击,自信心受到严重摧残。 计划没有变化快,事实上正是如此,我这边还在犹豫什么时候去牙牙山,那边郑雅芝便给我准确的通知。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我大概有一周左右的空闲时间。 这段时间既不影响到以后的度假山庄的事,同时也足够我们准备去牙牙山了结车轱辘一事。 我觉得,这几乎就是老天给我安排的一个时间段。 接下来,就在图书馆的一张办公桌上,我们三个作出一个决定,明天,我们便将启程,车轱辘,是时候该做个了断了。 牙牙山,我们又回来了! …… 第四十一章 出师不利 第二天上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我们终于来到牙牙山的小山村。 在这里,我们会休整一下,并不会马上进入牙牙山。 牙牙山这个小山脉别看山势较平缓,并非那种险峻的高山,但要想进入牙牙山的深山里,也不是容易的事。 所以,在昨天的下午,我们根本就没闲着,而是去购买各种登上宿营的装备,为进入牙牙山做足准备。 而今天的调整也是有必要的,除了装备,还需要备足生活必需品,面包火腿香肠等等,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我们三个对牙牙山的了解十分有限,必须带上熟悉牙牙山的当地村民。 中午,在牙牙山吃了午饭,我们找到村长。 让他给我们找个房子临时住下,另外,让他给我们找四个人。身体好的,最好熟悉牙牙山地形,经常进山打猎的。 说实话,按我们的要求最好是年轻人,体力充沛,然后帮我们背着装备。 可是,村长围着村子找了一遍,给我们仅仅带回来三个人。 这三位,最年轻的也有四十几岁,而年纪最大的快六十了。 村长叹口气,“别见怪啊,年轻人都出去打工赚钱了,能找来他们三个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谢过村长,跟三位简单的交流一下。 三位都有进山打猎的经历,看起来也很淳朴、朴实,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跟他们说出要求,当然,雇佣他们的钱不会少。 他们三个听到丰厚的待遇,全都没犹豫就答应下来。 然后告诉他们明天一早来这里集合,三人去安排自己的事情。 我们三个可没闲着,去往车轱辘的那户人家。 但过去之后,让我们非常失望,因为这户的大门上锁,门前贴着醒目的白色丧联,问过邻居才知道,这家的老头老太太前段时间,不幸去世了。 邻居对这对老人的死十分惋惜,说老两口身体一直很好,平常就连头疼感冒都很少得,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我和常胜利对视一眼,心里黯然。 搞不好,老头老太太的死也跟车轱辘离不开干系。 本来打算,从老头老太太口里套出点实情,现在看起来,指望不上了。 虽然老头老太太没了,但我们还是寄希望从小山村其他的老人那里得到些有用的信息,于是,耐下心来,花了半天时间,收集相关信息。 可等我们返回租房的地方,才发现有了大麻烦。 那个核心的东西,车轱辘不翼而飞。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它,因为它才是我们此行的主角!其实,租房的时候,我们把车轱辘从后备箱卸下来,放在房间里。并再三叮嘱过房东,要他们仔细看好了车轱辘。 可是,我们说了等于白说啊,那么大块头的车轱辘,直径一米多,一般人扛起来都费劲,更何况大白天的,目标实在够大。 常胜利一口咬定,放心吧,小山村十天半月的不来个外地人,保准是被某家村民给瞧上了,背回家去了。 于是,快到天黑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联系村长,把事情说了一遍。 村长一听,顿时来了气,通过村里的大喇叭开始喊话。 不过,这回村长喊话没起多大作用,等我们吃过饭,也没见有人主动送还车轱辘。 在村长家熬到晚上十点,我们三个不得不返回住的地方,准备休息。 可是,我刚进入自己的房间,孟初一便闯进来,抱着毛巾被,死活不肯离开。 “你不能让我一个人睡,又是在这么偏僻的小山村,我害怕!” 我心说你留在这里我才害怕。 不管我怎么解释,她却是以种种理由坚决不走,什么怕老鼠啊,怕蟑螂啊,差点没说怕蚂蚁。 然而,两个人很无奈的挤在窄小的老式木床上,微微一动身,便吱呀吱呀的响。 我想我不能平躺着睡觉,或者面对着孟初一睡觉,那样我是不可能控制住自己的,所以,我选择睡在里面靠墙的位置。 初一伸出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尽量的让心里平静,不去想那些暧昧的事情。 于是,我昏昏然进入梦乡。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正坐在床前发呆,门外小蝶轻轻的走进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很漂亮的连衣裙,面带微笑,甜甜的喊我英俊哥。 我拉小蝶坐在我身边,然后我俩倾诉缠绵,不知不觉间,她依偎在我身上,我便情不由己的和她歪倒在床上。 当初,我是那么的渴望将来有这么一天,而现在我居然就要实现了。 我拥她入怀,感受着她身上散发出来那淡淡的十分好闻的体香,整个人完全沉醉。 正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我想没必要那么多开场白,既然郎情妾意,那就别客气了,我保证一辈子对小蝶负责的。 我紧紧的拥抱小蝶,去亲吻她如婴儿肌肤一样滑嫩的脸颊,再有,我要袭胸…… “妈呀!” 我想我的确接触到某个松软具有弹性的地方,以至于刚刚触及,便引起对方一阵高分贝刺耳的尖叫。 而随着这声嘹亮的尖叫声,我被彻底从梦中惊醒。 睁开眼睛,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我到底做了什么呀,自己搂着的根本就不是小蝶,是孟初一! 梦是假的,自己做的却是真的,我的手此刻仍然赖在某个地方不肯松开。 罪过啊,真是禽兽。 我为我自己做过的事情忏悔! 然后,我懵逼的朝后退……原以为,自己靠墙睡的,大不了紧贴着墙,主要尽量避开孟初一,但不知道怎么搞的,或许是因为刚才的梦里,我玩的太嗨,跟小蝶玩了个颠鸾倒凤,不知不觉间已经身处床外侧。 真是倒霉催的,整个人跌落床下,发出砰然有声的巨响。 报应啊,这就是为自己刚才的过格举动买单,我被摔得五脏六腑错位,心几乎被摔成四半,差点没背过气去。 孟初一跪在床上,看见我躺在地上那狼狈相,噗嗤一声笑了。 然后,她说出一句话,简直让我无地自容。 “英俊哥,你刚刚动作太粗鲁了,就不能温柔一些……” 我决定再也不跟孟初一同床共枕,那样对我来说太过煎熬,的确,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非常不可取了。 而之后,我果断的选择远离孟初一,在房间那个破旧的双人沙发上凑合休息。 这里的条件不允许打地铺,因为很难想象连水泥地面都没有,还是老式的砖铺地。 孟初一睡意全无,饶有兴趣的跟我聊天。 我闭着眼睛,心不在焉的应付着。 “英俊哥,干脆你从了我吧,咱们跟妈挑明了咱俩的关系,你当我男朋友,然后,你随便在床上做什么,我保证不反抗!” 我很苦恼! 因为孟初一。 不过,也就在孟初一刚刚说完这番话,突然我的胸前发出一阵嗡嗡的震动声,我下意识的身手一摸,原来又是归元镜! 不好,但凡归元镜半夜发出震动,就绝壁没什么好事。 我顿时睡意全无,颤颤巍巍的拿起归元镜来看。 黑乎乎的归元镜在我眼里变的越来越清晰,就好像一面淡化版的小电脑,逐渐浮现出一幅画面。 淡淡的雾气之中,有一对中年夫妇,大概四十几岁的样子,他俩眉开眼笑,开心的不得了,不知道究竟喜从何来。 两个人对面吃饭,吃完后,相拥着一齐走到床边,开始一篇不为外人道之事。 但与此同时,就在他俩所在房间的角落,一个巨大的黑洞漩涡陡然形成。 这个巨大的黑洞,洞口对准了那对夫妇所在的床上,呼呼呼,呼啸的疾风如同秋风扫落叶,纷纷扬扬。 陡然间,那股巨大的吸扯之力增强,居然把正在床上陷入酣战中的那对夫妇的身体吸扯动! 不对,是那对夫妇的身体上浮出两个与本人完全一样的虚影,这两个虚影好像没有了根基的枯草枝叶,被动的被吸入风暴一般的黑洞漩涡之内。 不久,等虚影完全吸走,那黑洞漩涡也渐渐的消失,只留下床上两个直挺挺的身体,始终保持着一种姿态,一动不动。 随后,归元镜中的景象慢慢消失,什么也看不见了。 不难猜测,刚才我看到的那两个从身体里冒出来的,肯定是他俩的魂魄,而最终魂魄被黑洞漩涡吸走。 他俩所剩的只不过两个没有了灵魂的肉身! 孟初一问我,你在看什么。 我说出事了。 那出了什么事? 我摇摇头,不清楚,可能明天早晨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孟初一倒是并不关心这个,又变本加厉的问我现在什么态度,能不能大胆的公开我们两个的爱情。 我心说初一你别添乱了,咱们之间怎么可能呢。 敷衍她一阵,后来她觉得无聊,自己便不说话,随后呼呼大睡。 我想她心真够大的,她怎么就不怕我偷偷潜回床上,骚扰她呢,如果我是女人,我是绝不可能敢跟一个未订婚未确定男女朋友的在同一个房间睡觉。 她的心真大! 第四十二章 可怕的车轱辘 这一夜没怎么休息好,迷迷糊糊的快到天明的时候,爬起来,脖子疼。 孟初一还在甜甜的睡梦中,那长长的眼睫毛微微抖动,嘴角带着迷人的微笑。 我轻叹一声,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说你一个富二代白富美,应该享受公主般的待遇,却偏偏不喜欢奢华的生活,偷偷跑来东市跟我混。 这又是何苦呢。 有时候,老天爷故意捉弄人,为什么会让我遇到孟初一,我俩原本属于不同世界的人,根本就没有以后。 蹑手蹑脚的开门出去,用山泉水洗脸漱口,这种泉水来自于山里,纯净无污染,喝凉水也不会闹肚子。 但这里的茅厕就差劲多了,仍然是那种露天的厕所,蹲在茅坑里,一抬头便能看到蓝天白云。 就在我刚刚蹲厕出来,大门便打开了,村长急火火的小跑进来。 “小贾,小贾,不好了,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我保持淡定的样子。 “昨天……昨天夜里,老王头他老两口……没啦!”村长大喘气。 我心说你们村里的老王头两口子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但随即愣了一下,因为我立刻联想到昨天晚上在归元镜上看到的奇怪的景象。 “村长,是不是那个车轱辘!”我惊讶的问道。 “是……” 此事得到证实,不用去现场看,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我喊起常胜利和孟初一,三人跟着村长来到距离我们租房几十米外的一户人家。 这家条件够惨的,栅栏门,围墙都是用大大小小的石头堆起一人高,正房三间,茅草屋顶,另外还有两间矮小的石头偏房。 院子里杂草丛生,估摸着主人平时不怎么清理。 不过,现在院子里倒是站着不少人,一个个脸色不太好看。 我们和村长一齐来到北屋正房,推开破旧的木门,进入黑洞洞的房间。 里间屋是卧室,掀开已经不知道什么颜色的布帘子,迎面就能看到床上躺着两个人。 我走在前面,当看见床上的样子,回身把孟初一拦在外面,她执意要进去看看,我说死人有什么好看的,看了会做噩梦。 然后这才把孟初一吓的逃到院子里。 其实,死人并没什么可怕的,关键这次不能让孟初一看见。床上的二位实际上并不是躺着的,临死之际,男主人还压在女人的身上。 村长说道:“这里我们可什么没动啊,你看那是不是你们要找的车轱辘?” 说话间,村长一指墙角。 我和常胜利早已看到车轱辘,这东西非常好认。 在我们默认车轱辘,村长向我们正式道歉,“对不起啊,我实在不明白老王头老两口为什么要偷车轱辘……” 我们把车轱辘弄到外间屋,村长打发院子的人把老王头老两口分开,穿上寿衣,他开始跟我们说起这家人。 老王头老两口年纪大概五十岁左右,膝下无子女。 两个人平时好吃懒做,基本上没什么家业。 不过,他俩的脾气温和,口碑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至于为什么会偷车轱辘,据村长解释,可能他俩觉得我们是城里人,又叮嘱房东好好的看好车轱辘,才让他俩认为车轱辘很值钱,所以,才动了贪念。 村长苦笑道:“老王头是我一家子人,幸好他俩没把车轱辘劈了当柴火烧,不然,我们实在没法跟你们交代啊!” 我心说,他俩如果不偷车轱辘还不一定死呢。 接下来,我们象征性的给村长几百块钱,表达对村长的感谢。随后,回到租房的地方,等那四个约定好的村民。 经历这件事后,别说村长倒是给我一个很大启示,我想我有办法处理掉车轱辘了。 正如村长所说的那句话,那家人没把车轱辘劈了当柴火烧了,让我眼前陡然灵光一现,我们要想彻底的把车轱辘送走,是不是也该把它烧掉呢? …… 距离约定好的时间越来越近,还不见一个人前来报道,正在我们三个感觉纳闷,人来了。 一下子便同时来了三个,不过,他们三个中带头的绰号王大胆对我们说道:“别等了,另外一个兄弟临阵打了退堂鼓,不想去了。” 我知道,那个伙计肯定是因为老王头老两口遭遇不测,而吓坏了。 算了,既然三个就三个吧,将就能凑合。 他们三个人其中的两个轮流背车轱辘,虽然说车轱辘几十斤重,但对于他们生在山里长在山里的人来说,倒也不算什么问题。 另外一个人王大胆则是背装备,那个大旅行包也不轻。 当然,我们三个也要背旅行包,只不过相对的轻一些。 准时出发,顺着指定的路线,六人小团队开始跋山涉水,进入牙牙山腹地。 牙牙山纵横几十里,那可不是看上去如此简单。 不经常爬山的人不知道,爬山是个体力活,我们六个人,别看王大胆他们三个年纪不小了,但他们常年在山里生活,对爬山习以为常,反倒是我们三个,尤其孟初一,吃了大苦头。 刚刚翻过一个小山,孟初一便嚷着腿疼,无可奈何,我们便找了个地方停下来休息。 常胜利很不满意孟初一,这才万里长征第一步,你就给我掉链子,那以后怎么办? 我们三个聚在一起开小会,常胜利说趁着刚刚进山,干脆让孟初一返回小山村,在小山村等我们的消息。 孟初一撅着嘴,坚决不肯。 “我跟着英俊哥,他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那你万一走不动了,我们怎么办,总不能因为你一个人拖累我们所有人吧。” “我让英俊哥背着我,你管不着!” 的确,孟初一耍赖,常胜利毫无办法。 我趁着休息的时间,用柴刀给孟初一砍了个拐棍,又把她的背包要过来,主要减轻她的负担。 孟初一很感动,鼻子一抽一抽的,“还是英俊哥对我好。” 我心说,你何苦遭这份罪呢。 休息片刻,继续启程,这回孟初一紧紧的挨着我,我们缓慢的朝牙牙山第一处疑似目标前进。 实际上,当进入几乎没有人迹的牙牙山里面,很难找到山路,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山路。 而这时候,王大胆三人的经验便派上用场,他们简直就是迷雾中的灯塔,点亮我们前行的方向。 我们穿过茂密的丛林,一路披荆斩棘,眼看着成功穿过一道山谷,来到前面小山的半山腰。 偏偏此刻,孟初一又掉链子了。 她说去方便,然后绕到一处密林里,随后不久,便听到传出刺耳的尖叫声。 这多少有些尴尬,于是我皱着眉头冲过去看。 见到孟初一的时候,她正坐在地上,脸色煞白,浑身瑟瑟发抖。我问她怎么了,她才缓过神来,上前扑倒在我怀里,说什么都不松开。 等她缓过那口气,我终于搞清楚,原来她刚刚小解,被一只小动物给惊着了。 我对孟初一感到无可奈何,你说一只小动物能把你咋地,特别是在深山,如果没小动物那才稀罕呢,见到小动物很正常。 孟初一摇摇头,英俊哥,不是,它偷窥我! 我再度叹口气。 要真是躲在暗处一个人,偷偷的看人家小姑娘,那绝对色|心包天,可是,小动物跟人一样吗,它们能知道什么,就算看到那也没必要放在心上。 孟初一却说道,不是这样的,我看见它的眼神那样的,就好像人的眼睛一样,太可怕了。 好吧,我反正觉得孟初一没吃什么亏。 安慰一番孟初一,她的心情好了不少,我带她回去,她紧紧抓着我,不肯松开。 我们继续出发,孟初一开始疑神疑鬼的,三番五次的告诉我,有双眼睛在暗处偷偷的盯着她。 但我没信她的话,估摸着刚才那件事把她吓着了,神经处于紧绷的状态,反应过于强烈。 天色渐黑,我们也没走出多远,仅仅翻过两座几百米高的小山,然后,在一个较为平缓的半山腰,安营扎寨,搭建帐篷,筹备晚餐。 在山上行路,中午不可能花费很长时间做午餐,但是,晚上有充足的时间,现在,人困马乏,我们必须犒劳犒劳队伍,尤其所雇的三个人,他们背装备,带车轱辘,实在够辛苦。 再有,孟初一显然是我们中间最娇气的,她能够咬牙坚持着实属不易,我们也要照顾她一下。 给帐篷里铺好毯子,让孟初一休息,剩下的五个人分工,打猎的打猎,找柴火的找柴火。 因为王大胆他们三个经验丰富,所以,打猎的任务交给他们三个,而我和常胜利拿着菜刀,砍柴,拾干柴。 我俩走出去不远,走在前面的常胜利忽然伸手拦住我,同时还做出禁言的手势。 顺着常胜利所指方向,我看到一棵树下的灌木丛中,隐隐露出一只小动物的样子。窸窸窣窣,不知道在灌木丛中干什么。 从那只动物的体型看,我觉的像野兔子。伸手在背后一摸,取下携带的弓弩。 第四十三章 鬼附身 这次进山,我们早有准备,不仅带着匕首之类的防身利器,还从黑市买来市场上禁售的弓弩。 非常的行动,必须有非常的手段。 事实上,不光我们带着这些东西,那三位受雇的人,还带着猎枪,以备不测。 我取弓弩在手,小心的安装上弩箭,正要对准猎物,却被常胜利抢了过去。 “小舅,这回我给你露一手!”常胜利歪头小声的说道。 不过,常胜利还未展示出他精准的射术,便被突如其来的一声枪响惊了猎物,那只小动物“哗啦”一窜,迅速的消失不见。 常胜利无可奈何的放下平端着弓弩,叹息一声,“哎,晚了一步……” 我俩备足柴火,背回营地。 突然间,下意识的察觉在旁边的小树林里,有双眼睛正暗中盯着我俩。而这并非仅仅是潜意识的感觉,因为同时,我胸前佩戴的归元镜竟然发出嗡嗡的响声。 不妙! 我快速的扭头看过去,果然看到密林之中的一双小眼睛。 眼睛虽然不算大,可是发出两道绿莹莹的光芒,在光线较暗的密林间显得十分扎眼。 而在我看见那双眼睛的同一时刻,常胜利也有了反应,这回他竟然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抄起弓弩,对准那双眼睛射杀过去。 绷簧声响,弩箭发出刺耳的声音,“嗖” 紧跟着,密林中响起一声动物的惨叫。 “中了!” 我和常胜利兴奋的跑了过去。 当我俩凑到跟前,用一根长棍子拨开灌木丛,露出里面的小动物。 想不到被射中的不是别的,居然是一只黄皮子。 但我看到黄皮子被射中的部位,就对常胜利的射术不敢恭维了。我曾经在一次钓鱼的过程中,看到鱼漂抖动,提竿一拉,钓上一条两三斤重的草鱼。 可是,把草鱼甩到岸上,才发现掉的是鱼眼,由此可见我的钓鱼技术相当了得! 然而,这次常胜利的射术与我的垂钓能力很有一拼,他竟然不偏不倚的射中了黄皮子的长尾巴稍,将它狠狠的钉在树根部位。 我准备用木棍子把它敲昏过去,常胜利伸手拦住我。 “刚才有点小失误,别见笑,这回我射它的哽嗓咽喉,保证一招毙命!” 对常胜利的画蛇添足,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只不过,还不等常胜利抬弓搭箭,那只黄皮子竟然狗急跳墙,硬扯了两下没有挣脱开,于是掉过头来,用锋利的牙齿去咬被钉在树根部位的尾巴。 当我俩反应过来,为时已晚,这只黄皮子够狠,居然咬断自己一截尾巴,飞快的逃走! 我一摊手,“二包子,这回咱们作大了吧……” 常胜利无奈的盯着树根下残留的寸长黄皮子尾巴,嘴角抽了抽,没搭上腔。 当然了,我俩的任务主要是拾柴火,猎取猎物的活儿交给王大胆他们三个,所以,临回去之际,虽有遗憾,却期盼王大胆他们有所斩获。 回到宿营地,王大胆三个的确出手不凡,三个人都没空着手,一只野山鸡,一只野兔子,另外还有一只黄皮子。 我有意朝着黄皮子多看两眼,发现并不是那只断尾的黄皮子,看来,这牙牙山盛产黄皮子。 点燃篝火,架上烤肉,往烤肉上散各种材料,滋滋啦啦的肉香四溢。 不用我去招呼帐篷里休息的孟初一,她闻着香味自动的出来。 天黑之际,丰盛的晚餐开始,王大胆他们三个还带着自己酿造的粮食酒,于是吃吃喝喝,妙不可言。 孟初一歪倒在我身边,倚住我,享受着山上静谧的氛围。 但突然间,她浑身一抖,我问她怎么了,她紧张的说道:“英俊哥,你看,那边……” 我看过去并未发现她说的那双可怕的眼睛,只不过,我心里也开始犯嘀咕,这并不是孟初一出现什么幻觉,因为我和常胜利也遇到过,我们似乎被黄皮子给盯住了。 晚上值夜,我和孟初一第一轮,值夜到12点。 孟初一真的太累,裹着毯子躺在我怀里睡熟,我则是给篝火添柴,一边考虑下一步我们的计划。 来牙牙山不是为了旅游,探险,最终我们要把那个神秘的车轱辘送回去,让它回到自己应该呆的地方,以后,我们之间将再无瓜葛。 不知不觉的,我自己也困得打盹,迷迷糊糊的眼皮睁不开。 眼前出现一团迷雾,在迷雾中间隐隐浮现一个曼妙的倩影,一袭白衣,长发披肩,是那么的唯美和诱人。 我盯住细看,只等那个倩影慢慢的转过身,才吃惊的发现,她竟然是小蝶! 此时小蝶宛如画中仕女,手里还拿着一把小扇。 “小蝶!”我情不自禁的呼唤一声。 只是,小蝶看到我,并未朝我走过来,而是冲着我浅浅一笑,转身便走。 如果是别人,我自然不会去追,可小蝶不一样。我为了小蝶甘心情愿,所以,我连想也未想,跟在小蝶的身后追过去。 边追我还边喊着她的名字,希望她能停下来。 然而,我追出去不远,眼前的迷雾渐渐变得浓厚,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看不清楚。我眼睁睁的看着小蝶在我的前面消失,而我却毫无办法。 “小蝶,小蝶!” 我紧张的呼唤。 让人想不到的是,时隔不久,小蝶的倩影再度出现在浓雾之中,我想我这次一定要抓住机会,不能放过与小蝶重逢的大好时机。 脚下朝前一迈,一只脚刚刚迈出去,胸前便传来嗡嗡的震动声。 怎么回事,归元镜! 不好! 我猛然惊醒,睁开眼睛。当看清面前的情况,彻底的震惊住了,冷汗冒出。刚才明明和孟初一守在篝火旁值夜,也只不过打了个盹。 然而,我现在居然夜游一般的撇下孟初一,离开了篝火那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就在我的面前不到一米远,便是一处深不见底黑洞洞的山崖,如果没有归元镜提醒,我将很任性的坠崖而去,这条小命也至此终结! 两颗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下,我的心怦怦直跳。 一扭脸,只见在旁边不远的地方,闪现两只绿莹莹的眼睛,我顺手摸出腰间的匕首,狠狠的朝它甩过去。 最终我未能命中目标,让它逃走。 但我也看清楚了,那是一只黄皮子。 我庆幸自己躲过一劫,捡起那把匕首,深一脚浅一脚的返回宿营地。 孟初一倒不用担心,歪倒在篝火边熟睡,我睡意全无,走过去把她的头放在我的大腿上,尽量的让她舒服一些。 可是,偏偏这个很轻微的动作让她睁开眼,她居然问我,英俊哥,你刚刚干什么去了? 我敷衍说方便去了,她倒是没有再问,吧砸了几下嘴,脑袋一歪继续陷入沉睡中。 此女自然不知道刚刚我经历过什么,那可是生死存亡、性命攸关的一劫,我盯着燃烧的篝火,心里颇多感慨。 不过,很快时间便到了,接下来是常胜利和王大胆两个人值夜。 两个人从帐篷里爬出来,脑袋还不怎么清醒,我催孟初一赶快起来进帐篷,她干脆搂着我胳膊,闭着眼跟我走。 常胜利见此朝我呲牙一笑,“小舅啊,你可真够幸福的,羡慕人啊……” 我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小子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把她送给你怎么样?” “不敢,不敢!”常胜利嘿嘿一笑。 我凑到常胜利的身边,悄声说道:“二包子,别说当小舅的没提醒你,小心黄皮子……” “唬我了吧。”常胜利愣了一下。 “这里的黄皮子很邪性,刚才我差点没掉山崖下边!” 常胜利听得毛骨悚然,小眼睛一个劲的眨巴,估摸着心跳跟敲鼓差不多。王大胆在一旁好像听见我俩的谈话,摇摇头,自顾自的坐在篝火旁,给篝火添柴。 “哎呦呵,肚子疼,坏了,老王,我得去那边方便一下……”不知道怎么了,或许常胜利吃坏了肚子,跟我没说完话,便捂着肚子,弓着腰朝小树林那边跑。 我叹口气,扶着孟初一返回帐篷。 吉人自有天相,像常胜利这家伙,别看其貌不扬,但却是个福将,几次三番遇到危险,最后都能化险为夷。 再说回来,常胜利为了辟邪,可没少折腾,身上至少有两三件开光的法器,我担心他或许是多余的。 其实,比起常胜利,我麻烦也不小。 我们搭建的是那种单人的简易小帐篷,里面面积挺小,可是,孟初一说什么不回自己的小帐篷休息,只说自己害怕。 无奈之下,我把她的睡袋拿过来,两个人挤在很狭小的小帐篷里。 哎,早知道孟初一这样,真不该把她带来,对于她的死缠烂打,我彻底服了。 好不容易安抚完孟初一,让她平静的睡熟,我深吸两口气,准备也休息一下,可是,才闭上眼睛,就听到帐篷外有脚步声传来。 “嗤啦” 帐篷的拉链被粗暴的扯开,一个肥胖的身影不顾一切的冲进来,非常没礼貌的扑在我身上,然后,双手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 因为这一切来的太快,以至于我都没有任何反应,当我觉察不妙,为时已晚。 我听到黑影呼哧呼哧的喘粗气,好像处于躁狂中的动物,而我盯住他细看,终于辨认出,他不是别人,却是常胜利。 第四十四章 火攻 坏了,我的第二反应告诉我,常胜利被脏东西附身了! 不过,给我的时间并不多,常胜利死死的卡住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发觉要坏事,我的手都放在睡袋里,根本无法抵抗。 同时,常胜利的力量非常大,我产生了眩晕感。 我想喊出声来,可惜不管我怎么喊,却叫不出声。 唯一能做的,我便是奋力扭动身体,争取把压在身上的常胜利甩到一旁去。 然后,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神志也开始不清晰,我知道这么下去,我便玩完了,自己想到了会遇到各种麻烦,但唯独没想到最终要死在好搭档的手上。 当然,好搭档并不是罪魁祸首,他现在迷失了心窍,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我的眼前掠过父母亲人,还有小蝶,孟初一…… 是时候说告别了,我已无力回天…… “嘭”在常胜利的脑袋上响起一声,紧跟着,常胜利的双手剧烈一抖,便松开了,他那双泛着血红的眼睛,也好像冷却下来,僵直的盯着我,眼睛里一片空洞。 “轰” 常胜利肥胖的身体最终全扑倒在我身上,让我差点没背过气去。但我能顺利的呼吸,我的脑袋也逐渐的恢复清明。 等我吃力的把常胜利推开,才发现原来是孟初一在最关键的是时候救了我一命。 她顺手摸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一下干到常胜利的脑袋上。 我来不及去谢孟初一,从身边摸起弓弩,冲出帐篷。 雪亮的矿工灯四下照射,在距离我们宿营地不远的一个角落树丛中,趴伏着一只一尺长的黄皮子。 我用弓弩对准黄皮子准备射出弩箭,那只一动不动的黄皮子突然惊醒,一个翻滚,掉头钻进树丛深处。 弩箭最终射空,那只可恨的黄皮子逃之夭夭。 我木然的站在那里,好半天才缓过劲,不用我想,刚才的事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值夜换班,常胜利闹肚子,肯定被黄皮子盯住了。 以他的定力,自然最后乖乖的束手被擒,任由黄皮子附身。 但我却没想到,黄皮子的目标是我,它没有攻击王大胆和孟初一,以及另外两个人,偏偏选择我! 王大胆和孟初一先后跑过来,王大胆诧异的问我,“小贾,怎么啦,是不是有脏东西?” 孟初一则是疑惑的询问我,为什么常胜利要对你下手。 “别问了,都是黄皮子在作怪……”我叹息一声。 我们返回来看常胜利的情况,这小子的脑袋上被孟初一砸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包,倒是没流血。另外,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现在呼呼睡的正香。 弄醒常胜利,他惊讶的看着我们,反倒说,“你们,你们都怎么啦,能不能让人清净一下呀……” 一直到我跟他解释清楚,他觉到脑袋疼,顺手一摸脑袋,才咧开嘴抽凉气,哼哼唧唧的述苦。 好在,我们都没有受到实质的伤害,常胜利激忿填膺,拿了弓弩要去追杀黄皮子。 我只好相劝,大半夜的,漫山遍野的全都是密林子,怎么找?谈何容易? 第二天上午,我们准时出发。 但这回我们全都谨慎起来,一个个提高警惕,不仅弓弩安装上弩箭,而且猎枪上膛,随时应付突发事件。 翻过一座山后,我不出意料的发现有黄皮子在暗处盯着我们。 偷偷给常胜利使了个眼色,我俩几乎同时对这只黄皮子发起攻击。不过,我俩的射击技能实在不敢恭维,弩箭全部射偏。 但与此同时,王大胆他们三个也采取行动,一枪打中了黄皮子的后腿,然后,受伤的黄皮子跛着脚,行动迟缓的逃走。 我和常胜利以及王大胆随后紧紧追赶,剩下的三个人留在原地。 黄皮子个头虽小,可是毕竟受伤不轻,不仅有血腥气,并且还不时留下血迹。 这样,追来追去,跟出有半里地远,就在我们以为这次将没有任何结果的时候,跑在最前面的王大胆突然回身对我俩说道:“妥了,这回找到它们老窝了!” 果然,顺着王大胆所指的方向,我俩看过去,发现一个不大不小的山洞口。 这个洞口直径大概半米的样子,黑黝黝的深不见底,但清晰的看到洞口还有黄皮子留下来的血迹。 常胜利打开矿工灯,对着洞口朝里面照了照,竟然望不到尽头。 王大胆说道:“别照啦,山洞哪有直的呢!” 我们一边跟孟初一他们三个联系,让他们都过来,一边想办法要把黄皮子从山洞里弄出来。 常胜利对黄皮子的怨念比我还深,特别听说自己被黄皮子附身后,差点没把我失手掐死,非常自责,他艰难的跪在洞口,试图钻进去。 我和王大胆不禁苦笑。别人或者有可能钻进去,但常胜利这身肉膘,绝壁进不去的。估摸着就算脑袋钻进去了,也会把他那硕大的屁股卡在外面。 等孟初一他们三个也过来后,我们开始展开讨论,怎么才能抓住那只黄皮子。 那二位显然拥有丰富的经验,一致认同王大胆的推论,这里不是黄皮子随便逃进去的山洞,而是本来就是黄皮子的老窝。 如果真能把黄皮子逼出来,恐怕不一定就一个,或许有三五个,甚至十个八个。 王大胆还没说出最为可行的方法,孟初一突然眼前一亮,说道:“火攻啊!”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对呀,我们进不去没关系,点火啊,用烟把黄皮子从里面熏出来! 把湿树枝湿树叶放在点着的火堆上,火堆摆放在山洞口,当然在洞口外还布置一个逮动物专用的网子。 常胜利干这干活最拿手,用衣服当扇子朝里面扇,主要他对黄皮子恨之入骨,所以最卖力。 不大一会儿,浓烟滚滚,我们站在旁边都被呛得不行。 到底是王大胆他们三个经验丰富,很快就在附近发现了山洞的另外一个出口。 于是,我们兵分两路,王大胆他们三个去另外那个洞口守着,洞口外布置上网,守株待兔,只等黄皮子忍受不住浓烟,钻出来罩住。 我和常胜利一个扇风,一个拿着木棍守着,生怕黄皮子从眼皮底下逃走。而孟初一也不闲着,在周围忙活着拾柴火,做后勤保障。 烧了足够十几分钟,但山洞里仍然没有出现黄皮子的影子,正在这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孟初一的一声尖叫,等我和常胜利转回头看,孟初一不见了! 我连忙在周围边喊边找,可惜孟初一好像在人间蒸发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可能的,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打死我也不信。 然而,就算我寻遍周围的犄角旮旯,也未发现孟初一的影子。 常胜利也顾不上扇风,过来和我一同找。 我俩被搞得一头雾水! 王大胆听闻也赶过来,但真的太奇怪了,周围十几米范围,真的找不到一点线索。 “我说小舅,不会跟你说的那个黑洞有关吧!”常胜利突然冒出来一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下我的心便猛然一沉,脑袋瞬间大了一圈,有种不好的念头开始在我脑海里反复萦绕。 别出事啊,初一,你出了事我怎么向你妈妈交代啊…… 不说别的,我那个秀河度假山庄老总的名号百分之一百保不住了! 我心里默默祈祷,求孟初一别出事。 然后,在我紧张的渡过几分钟后,我们发现疑点。 在我们认定的孟初一消失的范围之内,反过来掉过去的找了几遍,唯独忽略了一棵干枯的老树。 这棵树年头不少了,树干直径有半米多,上面的枝杈都没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人慌无智,问题孟初一正是找干树枝什么的,我怎么刚才就没想到呢。 我来到树底下,才发现这棵枯树的树根也烂掉了,在一片杂草的中间,隐隐可以看到一个黑黝黝的深洞。 蹲下来拨开枯草,我立刻惊呆。 我的天哪,孟初一要是从这里掉下去,会不会被摔坏了! 趴在洞口边,我大声呼喊孟初一的名字,但里面没有回应。常胜利递过来矿工灯,朝下一照,也看不清地下到底有多深。 我想也没想,便从装备上取下绳索,一头捆在就近的大石头上,一头系在腰间,然后,他们慢慢的朝下放绳子。 不管下面有什么,我必然是要下去的,因为我担心孟初一会出事。 我心急如焚,恨不得一下就落到洞底,尽早看见孟初一,只要她没出事我才放心。 在绳子下落十几米,终于落到洞底,我脚踩地面,晃动绳子示意上面不用再放了。而用矿工灯一照,便在纵横的枯树根中看见孟初一。 她歪倒在一截枯树根上,早已失去意识。但我检查过后,发现她并未受多么严重的伤,终于松了一口气。 敢情她拾柴火的时候,不小心跌落进这个树洞里,由于没有任何准备,才导致昏倒在地。 我正想把孟初一安全无恙的事告诉给上边,突然稀里哗啦的一阵剧烈响动,断裂的枯树根纷纷落下,抬头一看,我了个去,常胜利竟然也下来了! “你怎么也跟下来了,初一没事,只是摔昏了。”我连忙说道。 常胜利落到地面才回答道:“我不放心你呀,谁知道下面有什么,你看我还带着家伙!” 好家伙,我只是带着弓弩下来,这小子竟然借了王大胆他们的猎枪。 把孟初一唤醒后,我们没来得及安慰她,而是扫过这个巨大的树洞。 第四十五章 石门的机关 的确,在上面还以为是隐藏的山洞,其实就是树大根深,而大树死后,它的根也随着枯死,形成超大的树洞。 不过,这个树洞也只是表象,因为我们随后在树洞的一侧发现一个高达两米多的巨大石门。 站在石门前,我们震惊的发现,这显然集三人吃奶的力气也绝无可能打开,只能望其兴叹。 我用脚尝试在上面踹了几脚,硌的脚跟生疼。 常胜利摸着光秃秃的下巴,好像很有学问的人在捋胡子一样,沉吟片刻,他指着石门说道:“这是生门!” “什么生门?”我诧异的问道。 常胜利淡然一笑,说道:“所谓的生门其实是一个逃生的暗道,不出所料,石门后的通道必然通往一个神秘的墓室!” 我不由得一惊,脱口说道:“二包子,你是说这便是我们要找的蒙古将军墓!” “别误解我的意思,我可没这么说!”常胜利呲牙一笑,“但我能确定这里是通往一个墓地的通道,足够了。” 我现在不关心什么墓地,只关心我们此行的目的,把车轱辘放在属于它的地方,物归原主,然后我们便与那车轱辘再无纠葛,彻底把无穷无尽的灾难都抛开。 过正常人的生活那才有滋有味,整天提心吊胆,日子能开心吗? 我跟常胜利商量,要不咱们过后再说,孟初一刚刚摔的不轻,现在脑袋还犯迷糊,咱们别因小失大。 常胜利却坚持自己的意思,非要打开石门进去瞧一瞧。 “我说小舅,咱们虽然不是什么倒斗盗墓的,但既然看到了,就不能错过,说不定里面就有黄的白的,搞一点可比上班松快多了……” “打住,我对这个不敢兴趣!”我坚决抵制。 可是,常胜利早已心血来潮,“别啊,你没听俗话说的,小偷去偷东西,不能走空的,就算被人发现也要顺手捞点东西再跑,不然就不吉利。咱们虽然不算专业倒斗,但遇到了不妨先进去瞧瞧,如果这里埋得是历史上某位大人物,我们还能给国家做点贡献……” 我知道,常胜利是历史狂热的爱好者,他在这种情况下,绝不会放弃。 于是,我跟孟初一商量,要不你先上去歇着,我们在下面多呆不了多长时间。 孟初一坚决不同意,死活要跟我在一起。 我问她,如果真打开了石门,里面可是墓室,你害不害怕? 不怕,跟着你我就不害怕。 与孟初一沟通完毕,我们三个统一意见,三个人齐心协力打开石门,非要搞清楚石门后究竟是不是常胜利推断出的墓室。 常胜利返回树洞口,跟王大胆三个说了一下,让他们三个原地待命,而接下来,我们三个开始尝试打开石门。 这么厚重的石门,根本不可能用人推开,必定有打开石门的机关。 我们围着石门周围,仔细的搜寻,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但事情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找了半天,仍然没有一点头绪。 孟初一的心思原本就没在这方面,她找了一通估计累了,躲到一边找了个舒适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不过,她坐下不久,倚在石壁上,觉得后背硌得慌,扭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小突起。 当她的手摸到突起,居然点到上面的一个小凹槽,只听嘎嘣一声,石壁上打开一个巴掌大的小洞。 用矿工灯朝小洞里一照,孟初一高兴的叫起来。 “别找啦,机关在这里呢!” 我和常胜利两个大老爷们当即要跪,正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 没想到孟初一还是个福星,不然以我俩的见识,恐怕怎么也想不到,暗藏的机关设在一个如此不起眼的位置。 发现机关了不错,接下来我们的确遇到不小的麻烦。 因为在小洞里却是有一个十字梅花的铁钥匙,死死的安插在那里,想拽却是无论如何拽不出来。 常胜利撅着大屁股瞅了一下,但因为身材过于肥胖,角度受限。 他索性跪在那里,认真的瞄了一通。 “这是个机关钥匙!”看完后,常胜利扭头对我说道。 我的脸蛋子不禁狠狠的抽了一下,还用你说吗,肯定是机关钥匙啊,关键是我们怎么用这个机关钥匙打开石门,这才是重点。 看我没回应,常胜利愣了一下,突然一片脑门,说道:“我想起来了,那个寻龙点穴秘籍就有这类的说法,以这个机关钥匙的形状来看,必然是旋转的钥匙!” 好吧,他说的寻龙点穴秘籍大概也是从网上搞到的,其真实性值得商榷。 “二包子,既然是旋转钥匙,你就开吧!”我催促他说道。 “不,里面有学问!”常胜利说道:“这类的旋转钥匙别以为很简单,如果使用方法不正确,恐怕适得其反,不仅无法打开石门,还会把石门机关锁死……” 我说道:“打不开,那证明咱们跟这里无缘,也就死心了,干脆走人得了!” “小舅啊,绝没这么简单!”常胜利瞪起小眼睛,“怕就怕设置陷阱,别说打不开石门,恐怕咱们一个也逃不了……” “怎么说?” 常胜利抬头看了看上面,说道:“这玩意万一失手,只怕上面的石头就会塌下来,把我们砸成肉饼子!” 我这才发现,我们上边的石头竟然是经过加工处理过的,并非开凿出来的原始石壁。 冒险就意味着代价,我局促一下,认定常胜利绝不会就此罢手,便一咬牙撵孟初一去树洞口那边相对安全的地方。 孟初一不肯,我黑着脸说道:“不听话我让王大胆他们把你接上去!” 而我是无论如何不能躲开的,即便危及性命,在这关键时期,我也要与常胜利共战斗,不当逃兵。 常胜利倒是满满的自信,解释道:“虽然有危险,但也并非无解,那寻龙点穴上有解,叫做进四退一,为生门,你尽管放一百个心就好!” 看见常胜利胸有成竹,我紧张的情绪缓解不少。只是,接下来他的一句话,让我再度提心吊胆。 “小舅,我问你一下,这个进四退一的说法是不是可以解释为机关钥匙正时针旋转四圈,然后逆时针旋转一圈?” 我哪里知道呢,或者是用机关钥匙朝里连推四次,再朝回抽一次…… 不等我与他商量,常胜利已然做成决定,呲牙咧嘴的伸手去拧钥匙。我吓得背后冒凉气,下意识的猫起腰,随时准备应付突然事件。 伴随着清晰的嘎吱吱的声响,机关钥匙在常胜利的拧动下,慢慢的旋转。 我看他用的力气不算大,但脸蛋子上的肥肉却是一抖一抖的,他自己也害怕,只不过硬着头皮在做。 “咔” 随着一声更为清晰的声响,常胜利的手停下来。 他咽了口唾沫,回头朝我瞧瞧,顺手做了个OK的手势。 我则是更为关注周围所有的一切,哪怕一丁点的响声也不放过,只是,好像周围并没有什么动静。 常胜利缓了口气,继续按照正时针连拧三次,而略微让人心宽的是周围没有任何异常反应。 关键在最后的一下,也就是逆时针再朝回拧一次。 常胜利下意识的朝我瞄一眼,很果断的进行了操作。 “咔” 然后,一切都好像静下来,我只能听到我剧烈的心跳声。 可惜的是,拧完之后,周围没什么反应,那石门也没什么反应,难道说这个机关钥匙根本就不是打开石门的钥匙? 偏巧,这时不远处的孟初一忍不住朝我们喊了一句,“喂,怎么样了?” 我俩可没闲工夫搭理她,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石门和周围的状况上,可是,随着孟初一的话音刚落。 “哗啦”“哗啦” 头顶上边开始有碎石子掉落,扬起大量的灰尘。 我的心一下揪起来,不会吧,难道说应言了?打开石门的方式不对? 然后,提心吊胆的熬过了几秒钟,这些动静便偃旗息鼓,一切好像恢复正常。 我招呼常胜利,算了吧,不行咱们撤吧,搞不好咱们不仅没捞到任何好处,再把命丢到这里,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常胜利回头一笑,“常某人福大命大造化大,咱们再等等……” 果然,常胜利的话刚刚说完,只听石门那边传来一阵嘎嘣嘣的响动,触动机关了! 我了过去,我严重怀疑机关设置太久,生锈了,不然怎么可能在开启机关钥匙后十几二十秒钟后,才慢慢有反应。 急性子的人估摸着现在早就弃坑离开,甚至爬上树洞一半了! 在绷簧响声过后,周围开始剧烈的震动,那厚重的石门也缓缓的提起。 真的难以想象,如此沉重的石门,究竟用什么方法把它拉上去! 只等石门开启,从里面突兀的刮出一阵阴风,我和常胜利不觉都打了个寒碜,背后一凉。当然,这时候常胜利早已把他的猎枪端起来,对准石门里面。 一切恢复平静,石门内除了那股阴风,并没有其他任何东西。 第四十六章 中年道士 虚惊一场,常胜利把猎枪慢慢放下,可就在这时,通道里突然冒出一只黄皮子,朝我们跑过来,常胜利慌忙再次端起猎枪。 我先他一步把弩箭射出去,很可惜擦着黄皮子的脊背掠过,最后打在石壁上,爆发出激烈的火星,以及刺耳的响声。 黄皮子掉头回去,在常胜利瞄准之前,已经快速的消失在石门内。 “玛德,让它逃掉了!” 孟初一闻讯走过来,我们三个壮着胆子跨过石门,进入里面的通道。 里面的空气比我们预测的要好不少,并没有那种潮湿阴冷的感觉,反而干燥,空气流通顺畅。 一直前行十几米,我们发现通道开始慢慢的抬升,坡度还不小。 我和常胜利沟通后,认定这条通道已经进入小山的腹中,很有可能向上走。 再次前行几十米,我开始赞叹当初的墓地主人是何等的有钱有势,这种通道需要多少工人花多长时间才能开凿出来啊。 然后,我的惊叹还未结束,我们的面前第二次出现一道石门,拦住前行的方向。 这道石门与第一道石门有所不同,在巨大石门的中间,有一道很清晰的缝隙,说明这道石门是朝两边打开的,与第一道石门有本质的区别。 我尝试用匕首插进石门中间的缝隙里,想把石门撬开。然而,我想的太简单,费了好大的力气,石门纹丝不动。 常胜利汲取上次打开石门的经验教训,一门心思在周围找石门的机关,可别说,真的让常胜利给找到了。 开动机关,只听石门轰隆隆的一阵响动,我们原以为石门会像上一次那样顺利的打开,但这回却仅仅一阵颤动,掉落不少灰尘和碎石,可石门却并未开启。 “不可能啊,怎么可能!”常胜利不敢相信的站在那里,满面愁容。 孟初一眼尖,一眼看到那门缝处多出一个不大的圆孔,大概直径有三厘米的样子。 “这是什么呀。”孟初一提醒道。 我其实在计划来牙牙山之前,也在网络上恶补了一些关于墓室机关设置什么的知识,虽然没怎么看懂,却是略知一二。 而这种的石门构造我曾经记得看过,有种石门除了机关设置,另外还有我们普通庄户人家所用的顶门杠! 对,就是顶门杠。 老式的木门,从里面插门,一般不上锁,而是上门栓,也就是通俗所讲的门插管。 但门插管并不安全,因为如果用利器插进门缝,可是把门插管一点点的拨开,所以,用顶门杠顶住木门,那才是最安全的。 不管外面怎么推门,顶门杠只要卡在卡槽里,无论如何也推不开,除非暴力的把门破坏掉。 孟初一的提醒让我眼前一亮,在费了一番功夫之后,我们终于找到隐藏在石壁内的打开顶门杠的那种特殊的钥匙。 一个一尺长的铁家伙,从石门的那个圆孔插进去,钥匙会卡在石门后顶门杠的上面,然后把顶门杠推倒,就没有问题了。 顺利的推开顶门杠,里面传出嘭的一声巨响,听声音便知道这个顶门杠竟然是一块巨大的石板。 接着,根本不用我们上前推开石门,石门自然轰隆隆的开启。 第二道石门里面出乎意料,竟然不再黑暗,有柔和的光线洒下来,把里面所有的一切用肉眼就能看清楚。 常胜利惊道:“我靠啊,这是地宫!” 我们走进去,发现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厅堂的侧面,转过来,便看到整个厅堂的布景。 那正中间一个高大的座位,犹如皇帝的龙椅,而两侧则是分列一排座位,不过,所有的一切全都是石头做成的,无论桌椅,还是摆设。 我们为制作者鬼斧神工的技艺感到震撼,但随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喂,二包子,不对啊,我记得打开第一道石门后,里面有只黄皮子,可是,我们打开第二道石门之前根本就没看到它的影子啊,难道说它还会隐身的法术?” 常胜利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但他无从解释。 正在我俩有一搭无一搭的说起此事,忽然,孟初一一指前面,尖叫道:“那不是,黄皮子!” 我俩顺着孟初一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在厅堂的一角,卧着一只黄皮子,它好像在偷偷监视我们。 常胜利二话没说便把猎枪端起来,而黄皮子显然知道常胜利要对它做什么,扭身逃走,转眼间就逃得无影无踪。 “又让它给逃掉了!”常胜利气急败坏的说道。 随后,我们把心思都放在这个神奇的地宫上,看完厅堂,又去别的房间看。 这个巨大的地宫很难去想象,因为空间非常大,房间有十几处,不仅仅有厅堂,还有卧室,书房,厨房等等,功能齐全。 而地宫中几乎所有的家具用具全都为石制品。 石桌,石椅,石碗,石床…… 除了这些,我们还在一个宽敞的穹顶大厅,见到了地宫的主人。 那是一个身披道袍的中年道士,盘膝打坐在大厅的中间,座下有一个蒲团。 我们见到他的时候,只见道士正端坐上面,面沉似水,闭目修炼。当然,突然在寂静如斯的地宫看到活人,把我们唬的一愣一愣的。 然而,细看过去,却发现中年道士根本如同一个雕像,不知道死去多少年了。 常胜利好奇的朝那边凑过去,嘴里还嘟囔着,“道长,得罪了,不知道您老人家如何称呼呢?” 他慢慢的朝中年道士身边靠,我隐隐约约看到在中年道士的身周围,好像有一层近乎透明的防护罩,将道士与外界完全隔绝开。 不好,我刚想提醒常胜利别走过去,但事实上早已完了一步,常胜利莽撞的触碰了那层透明的防护罩上。 “嘭” 常胜利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掀翻出去,他那肥胖臃肿的身体几乎横飞而出。 这下把常胜利可摔坏了,倒在地上竟然半天没缓过劲来。 而在同时,那个无形的防护罩也瞬间崩溃,好像一个巨大的肥皂泡怦然碎裂,于是,与世隔绝的小空间彻底的坍塌。 我来不及去扶常胜利,便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张开嘴,舌头都不知道收回去。 只见随着防护罩的崩溃,中年道士圆润的脸庞开始迅速的干瘪,好像被急速的风干一样。仅仅几个呼吸之间,已剩下皮包骨头,如同骷髅包着一层薄薄的皮囊。 “咳咳……卧槽,不会要发生尸变吧!”这一幕显然常胜利没有放过,他半躺在地上,用袖子擦去嘴角的血迹,还不忘风趣的跟我打哈哈。 尸变个屁,中年道士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把自己的身周围与外界隔绝起来,形成一个独立存在的小空间,可保他多少年之内不会有任何改变。 但这一切全都被常胜利擅闯破坏,导致小空间的崩塌。 孟初一惊骇的躲到我的身后,双手紧紧的搂住我,这种巨大的变化太过恐怖,她显然受惊吓过度。 不过,好奇心害死猫,躲在我身后的孟初一,仍然固执的从我腋下探出头来,继续观看。 女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她们一般都害怕看恐怖片,但即便用被子包住自己,吓得嗷嗷尖叫,仍然阻止不了她们对恐怖片的探索。 中年道士的演变还没有结束,紧跟着不知道从哪里吹过来一阵风,接着一切都又变了,他鲜亮的道袍被风一吹,瞬间化为灰烬。 而他的那层皮囊,也荡然无存,露出皑皑白骨。 大概不用十几秒钟,我们的面前,那个曾经栩栩如生的中年道士就变成一具白骨骷髅。 常胜利爬起来,苦笑着摊开手,“谁知道会这样呢,哎呦,我的屁股……” 不知者不怪,我当然知道这事不能怨常胜利,他是无心之过,不过,话说回来,看那中年道士的防护罩,即便不被常胜利撞破,恐怕也支撑不了多长时间了。 因为,防护罩破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能量。 幸好也由于防护罩没剩余多少能量,否则,常胜利很可能要吃大苦头了。 常胜利现在对白骨骷髅颇为忌惮,不敢凑过去看,我却看见在那白骨骷髅的面前,摆着一个巴掌大的小碗。 这个碗虽然模样不济,可是我心里竟然有种说不清楚的欣喜。 等我试量着靠近白骨骷髅,发现没有任何威胁,这才放心大胆的蹲在地上,仔细瞧那个小碗。 让我不解的是,这只碗居然不是石制品! 在地宫里,别的不说,但凡制造出来的东西,几乎一水的石制品,而当看到一件不是石制品的东西,自然顿感诧异,满腹疑虑。 我斗胆将那只暗青色的碗拿起来,非常轻,但入手细看,竟然不是某种金属制品,也不是木质的。 随即,我想到一个词,非金非木! “小舅,什么东西?”常胜利问了一句。 我摇摇头,“不知道……” 他俩凑上前,孟初一难得在受惊过后,还适时的开个小玩笑,“英俊哥,不会是要饭用的讨饭碗吧。” 第四十七章 鬼影 常胜利接过去上下打量一番,最后一头雾水的还给我,我问他,他连连摇头,不知所以。 我虽然不清楚这只碗的用途,可是打心里觉得它不是普通的东西,尤其在地宫主人中年道士的身边摆放着,足以证明它的价值。 这只碗被我顺手放入背包中,以后有时间再去研究。 原本常胜利没把这只碗看在眼里,但随后,他才知道,这只碗在地宫中属于好东西,因为除此之外,再没有具有收藏价值之物。 任常胜利围着地宫转了几圈,并无任何斩获。 孟初一没有淘东西的意思,她反而对地宫的构造非常在意,用手机拍下至少百十个照片,留作纪念。 事实给出结论,这不是墓地,我们不可能在此获得更多利益。于是,我跟常胜利商量,是时候该出去了。 常胜利自言自语的说不能空着手出去啊,走空了可不好。 “那你就随便取一件东西吧。”我示意他去厨房那边,或者石碗等厨房用具还算不错。 “额,有了!”常胜利在我的提升下,忽然眼前一亮,说道:“我想起来了,记得有双筷子好像不是普通石头做的,说不定是玉石筷子,你俩等下我,我这就把那双筷子取来!” 说完,常胜利屁颠颠的飞奔向厨房。 我转脸问孟初一,你也不能空着手出去吧,好歹也淘件东西。 孟初一撇撇嘴,不敢兴趣! 我俩单等着常胜利拿到筷子,我们即可离开地宫,但是,万万想不到,还没等常胜利回来,忽然之间,地宫开始莫名其妙的震动起来。 地震吗? 怎么动静这么大! 我和孟初一站都站不稳,情不自禁的倚在一起,却最终难逃倒在地上的厄运。 “二包子,二包子!”与此同时,我担心常胜利的安全,大声的呼喊他。 “轰隆隆”“轰隆隆” 地面传来巨大的颠簸,我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我没事……你们赶快……走人!”厨房那边传出常胜利断断续续的声音。 怎么走,说的轻巧,现在根本站不起身子。 好在地震没持续多长时间,便停止了。只不过,地震过后,地宫内突然之间就跟关闭了所有与外界的联系,不仅仅失去了柔和的光线,让整个地宫黑暗下来,并且,空气也不再流通。 我感觉,我们好像被关进一个巨大的黑匣子中间。 一切平静下来。 孟初一伸手抓住我,弱弱的说道:“英俊哥,我,我害怕……” “别怕,有我呢!”我安慰孟初一。 还没等我打开矿工灯,忽然觉得孟初一浑身一哆嗦,双手更加死死的抱住我的胳膊不松开。 我一抬头,便看到黑漆漆的石壁上,竟然飘出一个身穿宫装的少女的影子,她并不是真实的一个人,而是一个十分丰满的影像。 此女从石壁的一角出现,慢慢的朝前走,一直走到对面,才不知不觉间的消失。 孟初一瑟瑟发抖,估摸着她以为自己遇到鬼了。 然而,还没等我再去安慰孟初一,紧跟着刚才那个宫装少女,又接连走出几个人,全都身着古装,面容姣好,只不过,她们走起来没有一丝生气,的确看上去让人瘆得慌。 我就在第三次出现影子的时候,打开矿工灯,对准那个影子。 在矿工灯强光的照射下,影子变得十分暗淡,可是仍然按照她们自己的节奏走着,丝毫不受矿工灯灯光的影响。 “那些,那些究竟是什么东西?她们是鬼吗?”孟初一怯怯的说道。 “什么鬼啊怪的,她们不过类似投影仪投射上去的影像,不用害怕。” 听了我的话,孟初一紧绷的身体缓和不少。但想不到,接下来出现的却是一个灰头土脸,面貌丑陋的小太监,模样鬼鬼祟祟的。 吓得孟初一失声叫了一嗓子,随后,不顾一切的钻进我怀里,说什么也不出来。 可惜我无福享受孟大美女的温柔乡,等那个猥琐的小太监消失后,才慢慢的推开她。 常胜利倒也看到这神奇的一幕,他胆子够肥的,走到石壁前近距离的观看那些投影,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到无比震惊。 “太奇妙了,你说他们是怎么形成的,咱们根本就看不到投影的东西呀,难不成真的是鬼魂的一丝灵气聚合成的?”常胜利对此特别感兴趣。 我可懒得跟他探讨这类没营养的问题,而我想的是尽快的离开地宫。 刚才就遇到地震,接下来还不定要遇到什么危险呢,再说,这里既没找到黄皮子,也没太多有价值的东西,尽快离开是非之地才是王道。 几分钟后,我的脑袋上冒出冷汗,我们三个找遍整个地宫,所有对外的通道全部被封,就连我们进来的通道亦被石门挡住。 然后的半个小时,我们三个想尽一切办法,却不能打开任意一个外出的通道! 我们显然被困在里面了,刚刚那不是地震,而是地宫在封闭通道! “二包子,不会是你刚才不小心碰到不该碰的东西了吧。”我深刻怀疑始作俑者就是常胜利。 常胜利苦着脸说道:“不是我,天大的冤枉啊,怎么可能是我,我在厨房什么也没动啊……” 说话间,常胜利伸手拿出那双玉石筷子,说道:“你要说这双筷子与此有关,我没什么可解释的了!” 无头苍蝇一般的继续折腾多半小时,我们三个彻底的心灰意冷。 没有出路,一点办法都没有。 困在这里不比在通道,因为开启石门都有机关设置的,只要找到机关,就不难打开石门,而地宫如今,并不是找机关设置那么简单。 孟初一有气无力的坐在墙角,问我们是不是找不到出路,就会永远困死在这里? 常胜利不负责任的说,是的,如果出不去,这个地宫便是我们的坟墓。 听了常胜利的话,孟初一抽泣几下,随即呜呜的哭起来。 “我不想呆在这鬼地方,我要出去,我要出去……呜呜呜……” 我瞪了常胜利一眼,想必他没看见,继续满嘴跑火车,说的没边没沿。 “二包子!”我气呼呼的说道:“不,二大爷,咱们能不能不说那些没用的!” 常胜利鄙视的看着我,“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家里还有娇妻独守空房呢,我还有花不完的钱,享受不完的生活,但现实就是这样,咱们很难出去了!” “不会!”我坚定的说道。 这句话,我自己都不信自己,因为,我也毫无头绪。 我们就好像被囚禁在一个地下囚牢,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感。孟初一更加赖上我,寸步不离,忧伤的说就算死咱俩死一块儿。 “天无绝人之路,没事的!”我想如果这时候我也失去斗志,像他俩那么不自信,我们三个将注定玩完。 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就不应该放弃! 想死很简单,坐在里面等死得了,而想继续活下去,就要有足够的勇气和动力! 事实上,我经受沉痛的打击,虽然我意志坚定,不屈不挠,可是想找出口跟意志力毫无关系的。 我们三个接下来折腾半天,在地宫中足够十几个小时,仍然没有任何线索。 这是非常棘手的事,随着时间的延长,我们走出去的机会越来越小,而地宫在我们看来,变得越来越具有压迫性,简直让人喘不上气来。 更为糟糕的,经过一番折腾,我们都累了,按照外面的时间,现在都到了后半夜,人的精力有限,我们必须休息,保存体力。 好在地宫里并不冷,我们商量后,决定在厅堂休息。 常胜利独自找了一个地方,窝起来,孟初一则是死缠烂打,依偎在我身边,不让我离开她半步。 我们就在这密闭的地宫中沉沉的睡去,孟初一还可以把我当做依靠,而我则身心备受煎熬,因为我也心里没底,搞不好地宫便是我们的葬身之地。 浑浑噩噩的,接连做了几个噩梦。 相比较而言,我睡的不舒服,需要揽着孟初一休息,所以,整个梦境自己都清楚,也知道自己在做梦。 不过,正当我被一个很凶恶的坏人追杀,而我自己根本跑不动,两根腿好像灌铅一样,扭头看那个坏人距离我越来越近,他手里擎着那把明晃晃的大刀让我如芒在背。 偏偏这时候,胸前传来一阵嗡嗡的震动,我立刻就被惊醒了。 归元镜提示我,有潜在的危险。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我最先看到在较远的地方,闪烁着一双绿莹莹的眼睛。 我的心陡然悬了起来。 不好,这种眼睛我看到过不止一次,虽然不是十分的清楚,可我敢断定,那是黄皮子的眼睛! 但显然这不是最重要的,我还没伸手摸到弓弩,便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肥胖臃肿的黑影朝我这边走过来。 黑影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张着双臂,走路的姿势也不自然,很僵硬,一点不协调。 坏了,我心说这看起来要坏事啊! 在黑影即将走到我的身前,还未朝我扑过来之际,我猛然跳起来,朝着黑影飞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轰” 一脚爆踹,把那肥胖的身体直接蹬飞,仰面朝天的倒下。 随即,落地之后响起常胜利那杀猪一般凄惨的嚎叫声。 “哎呦,哎呦……” 第四十八章 逃脱 我可不会在乎常胜利现在的感受,第一时间在身边摸起弓弩,对准那边绿莹莹的眼睛射出弩箭。 只是,在射出弩箭的同时,那双眼睛突然间的消失,弩箭并未射中目标,“砰”的一声射在石壁上,迸发出激烈的火星。 等我打开矿工灯,那只做虐的黄皮子早已不见影子,而常胜利还在地上抱着肚子悲催的打滚。 “哎呦呵,小舅,你干嘛踢我,疼死我了……” 我没好气的说道:“二包子,你刚才被黄皮子附身了,我不还手的话,会被你搞死的!” 想起上次常胜利被附身,我心有余悸,那次如果不是孟初一帮忙解围,我非得被常胜利掐死不可。 孟初一被我俩吵醒,迷迷糊糊的问怎么了,我的睡意全无,把刚才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又是可恶的黄皮子,它们太卑鄙了!” “咱们拿它们没办法啊,人家躲在暗处,想找它们也找不到呀!”我无奈的说道。 孟初一翻了翻大眼睛,突然说道:“咦,英俊哥,你说地宫关闭是不是那些黄皮子捣的鬼!”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和常胜利对视一眼,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没跑了,如果不是常胜利擅自动了什么不该动的东西,那肯定就是黄皮子做的。 它们好像已经占据了地宫,对这里的机关设置非常了解。而我们绝不能以弱智的眼光去看待这些动物。 黄皮子本身就具有灵性,通过此前的事也足以证明,它们有组织,有预谋,绝不是散兵游勇,乌合之众! 一个字,找! 继续找,这回不光要找出口,重点要找黄皮子的藏身的地方,找到它们,或许成功脱离地宫便不再是空想! 打开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早已是第二天的上午。 我们身上倒是有些吃的东西,勉强对付一下,然后,我们开始行动。 别说,虽然休息的时间不太够,但对我们来说已经很不错了,重新恢复体力和精力,我们的信心空前的膨胀。 并且,我在捡回那支射出去的弩箭时,惊奇的发现,虽说没有直接把那只黄皮子射中,可估计擦着它的皮毛划过,带下一撮毛发。 不过如此,还看到地上滴落的血迹。 “哈哈,这回妥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只可恶的黄皮子一定能抓住它!” 常胜利走在最前面,按照留下的血迹跟过去。 我们一直跟到一个房间,终于,看到角落不起眼的小洞。 怎么搞,火攻是不可行的,因为这里没柴火。 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把黄皮子逼出来。 常胜利愤怒之下,趴在洞口,把猎枪塞入洞口里面,毫不犹豫的勾动扳机。 “嘭” 猎枪的火药很暴力,声响也非常大,随后,就从洞口冒出一股刺鼻的硫磺味。 常胜利躲开,用手扇了扇,等硝烟闪开,他再次顶上火药,如出一辙的打了第二枪。 我说没用的,如果有黄皮子在,第一枪就管用了,用不着打第二枪。 常胜利一呲牙,“我特么的不解气,干死丫丫的!” 但经过我的劝说,常胜利没有再开第三枪,而是退后,趴在那里朝里面瞄。只不过,洞里硝烟弥漫,他究竟能看到什么呢。 大概第二枪过后的将近一分钟后,硝烟基本上都不见了,常胜利趴在地上正准备摘下头上的矿工灯,忽然,那洞口冒出一只小脑袋。 浑身黄褐色的皮毛,油亮亮的,两只小眼睛滴溜溜的乱转,黄皮子! 它冒出来还想再退回去,可是缩了缩脑袋,陡然朝外一窜,那长长的身体便尽数钻出来。在我们还未做出动作,它便灵活的从我和孟初一之间的缝隙逃走。 “妈呀!”吓得孟初一嗷嗷怪叫。 这回黄皮子就在眼皮子底下溜走,我们虽然反应不及它,可也看清楚它的样子,竟然是那只断尾的黄皮子! 这只黄皮子,显然被猎枪打的受了很大惊吓,再有,它已受了不轻不重的伤,所以,速度上大大降低。 它在前面跑,我们三个在后面紧紧跟随。 然而,黄皮子并不是跑的慌不择路,它有意识的进行躲避,一直跑到厅堂那边。 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它竟然跑上了中间的那个主人的“龙椅”,窜到了龙椅上面。 还真把自己当地宫的皇上了,我边跑边架起弓弩对准黄皮子。 而这只半坐在龙椅上的黄皮子,居然淡定自若的伸出前爪,按住龙椅两侧的扶手,用力的按了一下。 它对此相当的娴熟和熟练,随后在我们三人瞠目结舌的眼神中,黄皮子好像空气一样的消失不见。 我靠,机关不会就设在龙椅上吧,我们之前怎么就想不到呢。 不对,是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 当我们跑到龙椅近前,盯住龙椅细看,这一看,便看出了门道。 龙椅的两个扶手前端有两个圆滚滚的突起,形如圆珠,扶手为盘龙所绕,此寓意二龙戏珠。 看起来,学问都在两个石珠上。 常胜利瞄了我一眼,很仗义的说道:“这回让常某人抢个先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常某人自诩大富大贵,今天是时候检验成色了!” 人常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个勇士,我却认为未必,可能他当时饥渴难耐,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现如今的常胜利,俨然有大丈夫的气势,而我猜想,多半他是被黄皮子气昏头了,黄皮子三番两次的附身,每次都让他对付自己的好友,这绝逼是叔不能忍! 常胜利此举要为自己证明,他嫉恶如仇,借此挽回颜面。 我刚想劝他别毛躁,咱们先把这些研究透了再说,别搞不好伤到自己。然而,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常胜利便大义凛然的一屁股坐在龙椅上。 还不错,龙椅设计的足够宽大,堪堪把他肥硕的大屁股放下去。 常胜利伸双手扶在石珠上。 我连忙叫他,“别着急,二包子,你……” 话未说完,常胜利已经重重的按下手。 “咔吧” “哎呦!” 可惜,常胜利并未如愿的消失,双腿朝上一翘,身子朝下一陷,整个人落下去一截。但,也就是矮下去那一截,随后便不动了。 “二包子,怎么了?”我紧张的冲上去,问道。 “玛德,卡,卡住了……”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常胜利足够悲催,他与黄皮子的不同点在于,自己体型过于臃肿,肥胖,而等我把常胜利拽起来,才看见下面的确打开一个通道,但是通道还不能把常胜利的大屁股装进去。 我看过忍不住笑,他瞪着眼瞅了瞅,叹息一声,“哎,该减肥了!” 有了这次啼笑皆非的经验,我们三个还是顺利的进入这个通道,而事实上,这个通道正是通往外界的一个隐秘通道。 当我们最终爬出通道,眯着眼享受外面刺眼的强光,尽情的呼吸外面新鲜的空气,我们俨然有种重生的感觉。 再有一个惊人的事实,我们一直误以为的地宫,根本就不是地宫,如果叫做洞府最为合适,因为我们走出通道,却发现已经在半山腰。 朝下望,还能看到王大胆他们的帐篷,以及那棵枯干的大树。 …… 我们下去跟王大胆他们汇合,他们看到我们三个从山上下来,感觉十分吃惊。 到底是山里人,为人朴实,不会说谎话,他们没用我们问便其中一个说出,他们等我们太久,以为我们出事了,原本打算今天再等不到我们,便准备打道回府。 常胜利一瞪眼,“你们就不明不白的走了,那叫不仗义啊,我们少给你们一点工钱吗,只要我们没出来,你们就是等半个月也要继续等下去!” 那人说道:“胖爷啊,我们都是拉家带口的,真耗久了,耗不起啊!” “得了吧,你们是怕我们给不了你们工钱是吧。”常胜利伸手摸出钱包,拿出一沓钱,“原先雇佣你们三天的工钱,说三天一清是吧,现在提前再发你们三天,六天一清了!” 王大胆三人看到红版的钞票,顿时眼前一亮,精神振奋起来。 但常胜利并没有立刻把钱都分给他们,而是警告他们,“提前给你们钱是我们讲诚信,你们收了钱也要讲诚信,不能随便撂挑子!” 王大胆发言道:“没问题,我们保证聘任期间不逃走,我用我的人格担保!”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王大胆他们三个并非使奸耍诈的人,给足他们工钱,断然不会溜掉。 稍后,我们三个吃了王大胆他们准备的早餐,此时饥饿难耐,早餐吃起来,简直是人间美味。 接下来,我们暂时留在这里,三个人身心皆疲惫不堪,钻进帐篷休整恢复,而王大胆他们除了保护我们的安全,剩下的,在附近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这回没有同意孟初一与我睡在一个帐篷,她倒是很乖巧的钻进自己帐篷休息。 躺在帐篷里,我却短时间睡不着,心里浮想联翩。 不是我不想睡,而是心事重重。 虽然说我们最终顺利的离开那个洞府,但真正的问题尚未解决。 根源在哪里,黄皮子! 我们的死对头黄皮子,它们只要还存在,便无时无刻对我们产生威胁。 尤其,我们在明处,它们在暗处,不知道接下来它们将会制造出什么磨难,我们之间的博弈才刚刚开始。 …… 第四十九章 能净化的碗 有句话叫瞎猫碰着死耗子,还有句话叫踩了狗屎运,说明了有时候并不是靠能力,而是靠运气。 这两句话恰恰体现在常胜利的身上。 我们三个饱饱的睡了一觉,一直睡到日头偏西,过了中午,然后吃了午饭。 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常胜利一时间心血来潮,居然在黄皮子的洞口前,选了一个较为隐蔽的地方,身上盖了一些枯草,头上编了草帽,说要当狙击手伏击黄皮子。 如果真正的军队上的狙击手,我绝不会怀疑他们的能力,毕竟人家是专业的,有的军人据说还有先天优势,远视眼。 常胜利说的话我怎么就那么不信呢。 我懒得搭理他,随他的便,反正今天我们不动地方了。 而我则是陪着孟初一去旁边看风景。 我的心思不在风花雪月,因为我还惦记着小蝶的事,再有车轱辘还没有眉目,所以,我基本上敷衍孟初一。 然而,孟初一玩的挺嗨,她在山上玩各种自拍,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说实话带她进山便是错误。 孟初一央求我一起摆个pose,我只能跟她站在一起,她拿着自拍杆调整着角度,然后把小脑袋歪在我的脖子上,说三二一,茄子! 我的茄子二字还没说出口,那边已经拍下来了。 孟初一拿过来看了一下刚刚照的照片,感觉不太满意,要再来一张。 好吧,我尽量的满足她,谁让我闲的没事非得把她带到山里来呢。 然后,我俩第二次的拍照茄子还没出口,便听到一声枪响。于是,摆拍宣告结束,我俩急匆匆的返回宿营地。 结果,让我大跌眼镜,刚才那一枪是常胜利打的,他的运气好的逆天,竟然真的等到黄皮子露面,并且一枪爆头,把黄皮子打的脑袋开了花。 我和孟初一跑过来的时候,常胜利正在那里嘚瑟,我上前定睛一看,真是冤有头债有主,敢情常胜利打爆的居然是那个断尾的黄皮子。 “枪法不错,枪法不错!”我由衷的称赞他一次。 常胜利一通吹胡子瞪眼,“我叫它不识好歹,这就是跟常某人作对的下场!” 王大胆问是不是把黄皮子剥了,我们当下酒菜,常胜利摆摆手,“不能吃,这家伙不干净,吃了闹肚子,我要把它点天灯!” 没想到,常胜利并不是开玩笑,他真的这么做了,砍了一根一丈长的木头杆子,顶端削的尖尖的,把那只断尾无头的黄皮子全身泼满汽油,戳在木头杆子上。 天黑之际,黄皮子点着,将木头杆子竖起,果然把它点天灯了。 看着上面熊熊燃烧的黄皮子,我心说怪只怪黄皮子自己咎由自取,你好端端的干嘛找我们的麻烦,这回点天灯了,免不了魂飞魄散,以后再想害人也害不成了。 我们围坐篝火旁,开怀畅饮,一扫之前挥之不去的阴霾。 在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洞府顺手带出来的那只不知道什么材料做成的碗,便取出让王大胆三人看。 他三个看的一头雾水,还用手敲敲,但不能确定什么材料。 我见碗不太干净,就倒了一点水,将它清洗一下。 谁知道,水倒入碗里,半碗水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少了一截。 这个细节没逃过我的眼睛,我当即就是一愣,揉揉眼再看,心说不会是我看错了吧。 的确少了一截,好像蒸发掉一样,碗口还有一层淡淡的水雾。 用手把碗清洗一遍,让我哭笑不得的是,敢情这只碗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不管怎么清洗,始终看上去不太干净的样子。 但我心里一动,倒了这半碗水,重新朝碗里又倒了一次。 第二次,我特别用心,因为我到底要看看是我看错了还是碗本身有问题。结果,让我瞠目结舌,我这次为了保证不看错,一下就把碗倒满了。 然后,不出一秒钟,奇怪的一幕出现。 这碗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的减少,又神奇的少了一截! 我的天呐,我被震惊住,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这碗究竟是好东西呢,还是不祥之物呢,怎么无缘无故的少一截水呢,难道它自己能吸水? 我一下联想起鬼剃头的故事,不会吧,难不成这是鬼吸水! 顿时,我就紧张起来。 如果带出来一个不祥之物,那干脆扔掉得了,可别跟车轱辘一样,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 正心里想着事,常胜利却递给我一杯酒。 我接过酒,没打算喝。上次喝过这种酒,王大胆他们自己酿造的粮食酒,度数挺高的,酒劲太大,我享受不了。 如果在小山村,没有危机感,即便喝醉了也无妨,但这里有那些虎视眈眈的黄皮子,我可不敢喝多了。 趁着他们几个不注意,我把酒直接倒在那个碗里。 说来奇怪,这些酒竟然也随即明显少了一截。 提鼻子一闻,别说上面酒香四溢,居然十分的好闻。 我忽然眼前一亮,在把碗中的酒重新倒回酒杯,结果发现,这杯酒整整少了三分之一! 王大胆他们和常胜利一齐喝了一杯,瞅见我没动酒杯,不爽的说道:“小贾,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咱们都在喝酒,你怎么不喝呢。” “不好意思啊,我酒量不行的,再说明天还得赶路,这回就不喝了!”我敷衍说道。 “酒量不行,少一点无妨,但不能不喝啊,你看人家老常多爽快……” 常胜利与他们聊得挺嗨,并未注意到我的各种试验,他歪过头来,本打算让个酒,一看酒杯的酒下去半截,当即一愣。 “咦,小舅啊,你喝了呀,这一口整的……” 的确,一下子少了一两多酒,不奇怪就不对了。 王大胆懵了一阵,随即瞪着眼跟我扯,“不对,我没看你喝酒,怎么就少了呢,你是不是把酒倒了?” 我摇摇头,断然否定他的说法。 “那就是你把酒换成水了,这近五十度的度数,你一口敢喝这么多,打死我也不信!” 我与其据理力争,但难免王大胆把我这杯酒抢过去,放鼻子前去闻。 “王哥,是酒还是水。”我自己心里有数,所以,问的一点不含糊。 “酒!”王大胆点点头。 不过,他的眼神始终盯住了酒杯的酒,好像有什么不对似的。 就在我疑心这杯酒倒进碗里,是不是会变味,要不然王大胆怎么用那样的眼光去看呀,王大胆忽然端起酒杯,一扬脖,便喝了一口。 我的心里便是一紧张。 可别有副作用什么的,否则事情便不好收拾了。我尤其担心过了一遍碗,被污染了那就不妙了。 事实上,恰恰相反,王大胆喝了一口酒,吧唧了几下嘴巴,似乎一脸的回味。 我连忙问道:“王哥,酒没变味吧……” “变了!”王大胆转手把酒杯递给同伴,让他们也尝尝。 而等他俩喝完,全都愣住了。 王大胆他们三个,年岁都不小,一个个拥有二三十年喝酒的历史,对酒非常熟悉。 他们三个奇怪的表情彻底把我搞懵逼,只是我没有勇气去喝酒,事实上,即便我喝一口,也未必能品出酒的好坏。 常胜利不信邪,要过酒杯也灌了一口。 可喝过酒,常胜利的脸上顿时精彩起来。我诧异的看他,他僵直的脸上突然绽开一朵花,小眼睛里充满了兴奋。 王大胆这时说道:“还是我来说吧,这酒的确变味了,但不是变坏,而是更好了。依我看,小贾,你一定偷偷的换酒了!” “没换!” “王哥,那不是还有我们的酒曲味,小贾并没换!” “嗯,还是我们酿的粮食酒的味,可是度数明显提高了,我们酿的大概五十度,这个足够六十度!” 常胜利嘿嘿一笑,“不瞒你们说,我喝出一股茅台味,太爽了。” 虚惊一场,我以为事情弄糟了呢。 他们把半杯酒匀开,每个人都匀一些,把这只碗盛过的酒,当成了美酒。 我悄悄的把常胜利的那杯酒又倒入碗里,这回如出一辙,照例消耗近三分之一,而我不声不响的倒回酒杯,放在原来的地方。 常胜利喝完那些酒,端起自己的酒杯品了一口,哈哈一笑,“老哥几个,我这酒也变味了!” 至此,我终于证明这只碗的妙处。不过,我还不能最终认定这是真的,于是,我离席又去做了几次实验,结果证明我的推测是真的。 我把一杯不太干净的水倒入碗中,只是瞬间工夫,碗里的水便已经清澈无比,再倒出来便是干干净净的水,里面一点杂质都没有。 这证明一个词,净化!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并不起眼的碗本身具有净化功能。 它能把不干净的东西完全净化干净,把有杂质的东西摒除杂质,让东西更加精纯。 我如获至宝,没敢把这件事捅出去,用抽纸将它认真的擦拭一遍,放回自己的背包中。 能得到这种神奇的宝贝,让我的心里沾沾自喜。 乘着兴奋劲,我难免也喝了点酒,一直喝的微醉状态,便自动收住。 第五十章 寻龙点穴 这时,一直没怎么缠着我的孟初一突然轻轻的推了我几下,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我的天呀,我见到平常很难见到的一幕。 就在那个黄皮子的洞口,在我们沉浸在喝酒吃肉的欢乐氛围中,黄皮子们倾巢出动了。 对,不是一只两只黄皮子,是一队黄皮子。 它们悄无声息的钻出来,为首的是一只个头最大的黄皮子,在它的身后则是规规矩矩的跟出大大小小的不下十个小黄皮子。 然后,它们在头头的带领下,整齐划一排出一条长队,一个挨着一个,非常有秩序的匀速离开。 太壮观了,它们居然如此守秩序,好像受过专业训练的队伍一样! 当然,它们的行动一点不拖沓,等我反应过来,准备去摸身边的弓弩,为时已晚,这队黄皮子早已消失在黑沉沉的夜色中。 它们走了,全部离开自己的老巢! …… 这一夜,因为没有黄皮子打扰,休息的很好,第二天一早,我们便早早的做好早餐,然后,拆除宿营地,全体按照地图所绘,继续前进。 进入牙牙山腹地,整个山脉的走势相对平缓,我们一上午连续翻过几座小山,而随着孟初一逐渐适应山里的生活,我们的速度上提升不少。 中午选择一处靠近泉水的地方,聆听溪流淙淙,四周风景如画,不禁有些陶醉。 我特意用那只具有净化功能的碗去小溪边舀水,喝了口觉得味道清冽,比起超市卖的矿泉水,纯净水可爽多了。 只怕孟初一不喜欢这只碗,又将净化过的水倒入矿泉水瓶子里。 孟初一喝过后,连番称赞,说这水真甜呢。 我笑而不语。 她又看过瓶子的标签,说这个牌子的水我经常喝呀,根本就不是这种味道。 我说这当然不是矿泉水,是我从小溪灌来的。 小溪的水有这么好喝吗?孟初一自然不行,亲自去小溪边灌了一瓶水,结果喝了一口便不再喝了。 山间的泉水没有污染,是可以直接喝生水的,但绝不是经过净化后的那种甘甜。 这仅仅是一个小插曲,但我没把净化碗的事告诉给孟初一。 接下来,我们开始准备午餐。 篝火烤肉,再有王大胆他们挖野菜,做野菜汤。 常胜利先抢了一块烤肉吃了,一个人便跑开,我只当他突然心血来潮,躲一边欣赏山间景色,可时隔不久,就在我们津津有味的吃着烤肉,常胜利咋咋忽忽的返回来。 “哥几个,恭喜贺喜啊,咱们这回总算不枉此行啊,太棒啦!” 我招呼常胜利坐下来慢慢说,可常胜利满脸兴奋,怎么可能坐下来,他继续说道:“跟你们说,我在对面看到一处绝佳的风水宝地,想必那里便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什么风水宝地,有说道吗?” “小舅,你小瞧我了不是,常某人虽然不算职业风水先生,却对风水方面有涉猎,并不比专业风水先生差多少!”常胜利呲牙说道:“我先问你们,可知道寻龙点穴之法?” 王大胆他们三个顿时一脸懵逼,看来毫不知情。 孟初一更加萌哒哒,想必她连这个词也没听说过,不过,我的确对寻龙点穴多多少少有些了解。 当然了,我获取的途径来自网络,却没有从全真教孙老头那里学哪怕一丁点。 我含糊的说,我知道。 常胜利脸上变得精彩起来,拉起我过去看。 可我实在只知道寻龙点穴的皮毛,对着对面的山瞅了半晌,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常胜利见我不吭声,微微一笑,“小舅,这寻龙点穴可来不得半点虚假,懂了你朝对面一看就知道了,不懂什么也看不到……” 我装不下去,明说自己没看懂。 常胜利却没有丝毫嘲笑我的样子,缓缓说道:“地理中什么叫做龙,山脉的统称就是龙。具体说起来,不靠近水的山只能叫山,而靠近水的山则为龙。何为寻龙,第一步,先登太祖山。” “太祖山为龙的祖宗山,发源地,看了太祖山而知道何为龙祖,什么才是龙的气势!” “然后再有少祖山,父母山……这些都是寻龙。” “再说龙的出身,其实与人一样,也有富贵贫贱,凶恶善良之分,当然,其中还有龙的剥换,或者叫龙的变化,转变,杨公有云:一剥一换大生细,从大剥小最奇异,剥换退卸见真龙,小峰依旧狼星起。剥换如人换好装,如蝉退壳蚕脱衣。” 常胜利居然边解释边吟诗,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咳咳……说多了你也不懂,我就不跟你说什么五星、九星的了,咱们聊龙的气势和格局。单讲龙的气势,常见的十一种,为生龙,死龙,强龙,弱龙,顺龙,逆龙,进龙,退龙,病龙,福龙和杀龙。” “别的咱不说了,单说最后的一种,杀龙,龙身带杀未经脱卸,自离祖以来,丑恶粗雄,蝼蛄带石,枝脚尖利,破碎,臃肿硬直,此龙最为凶恶,主凶,很强,有杀戮,惨灭之应……” “知道了龙势便知龙的生死,吉凶,有力以无务,对穴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龙的格局,不过龙的格局太多,我也不跟你细说了。” 常胜利倒是点到为止,让我松了一口气,他讲的虽然有学问,可是,我听的却是一知半解。什么生龙死龙,好吧,我对杀龙总算有了最初的了解。 常胜利不顾我的感受,继续讲道:“下面我再说点穴,先贤有云,点穴要龙脉,要乘龙气,要识龙意。这脉气意才是点穴的重点。” “先寻龙,后点穴,知脉气意,才真正的领悟到寻龙点穴的真谛。” “我再讲龙脉四形,分别为龙形,虬龙,砂型和蛇形,所谓龙行者,有起有落有粗有细,有开有合,有曲有直,有显有藏,脉行千里顶顶不歪,此为真龙之形。” “砂龙者,随龙之物,虽卢落而不秀,顶偏不圆,无显无藏,砂形百里,顶顶不歪,有弯无曲,步步朝向龙身,这叫砂形。” “虬龙者,下山之物,也无粗无细,无开无合,纵行千里,并无开账,列屏二水虽来,有合无交,支流斜出,这叫虬龙。” “最后一种为蛇形之象,下山同出不开和,细走粗往曲曲不分,二水虽来,有合不交,水流直斜而出,何能结穴,这叫蛇形……” 我听的一塌糊涂,哀求常胜利,“二包子,不,二爷,咱能不能说重点,你把我都讲糊涂了,你说了这么多,我实在短时间接受不了!” 常胜利嘿嘿一笑,“闲话少叙,我就再给你吟一首歌,歌词曰,有开有合为真龙,有弯无曲砂之踪,挺身直硬死虬体,曲曲无开蛇类同……哈哈,打住了,真的不说这些了……” “小舅,你看,我们前面的那里,看龙势为杀龙,不过,单看龙形讲,却是蛇形,算不得好穴位。” 他与我讲了不少,最后却说对面的穴位并不好。 我自然不知所以然,反正听不懂,常胜利说什么便是什么了。 “不过,我看那气势,想必那里就是蒙古将军的墓地,葬他的时候,一定听了半吊子二百五的风水先生的话,才找了这么个挺差的地界。” 我问常胜利,“葬在这里不好吗?远离城市,五人打扰。” “嘿,我刚才给你普及的寻龙点穴白给你说了,墓地好不好,那要看龙势!”常胜利说道:“这里只能算够清净,跟别的一点扯不上关系!好了,事不宜迟,咱们最好尽快的赶过去吧,我拭目以待,看看这墓地究竟所葬何人。” 接下来,我们一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苦跋涉,到达常胜利所说的那片地域。 常胜利这次显然十分用心,不停的打量周围的地势和环境,最终,他选择一个位置,站在那里。 我非常奇怪,并没有看到坟墓,常胜利却是一脸淡定,信心满满。 “就是这里吗?”我问道。 “对,就这里,百分之百的正确!” “那坟呢,怎么看不见坟冢?” 常胜利摆摆手,“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蒙古人与我们汉人的习俗是不一样的,别的不说,就说墓地,成吉思汗的墓地到现在也没找到吧,说在鄂尔多斯,但那里并没有成吉思汗的骸骨,也有说在乌兰巴托等等,反正众说不一,谁也不清楚他葬身在什么地方。”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怕死后不得安宁,被盗墓,或者被仇人挫骨扬灰……所以,成吉思汗陵可能就不是成吉思汗真正的墓地。不说成吉思汗,再说当年蒙古大军,他们的将领带军出征,死在外面没办法送回原籍,就只有就地解决,但为了保存尸体完整,被仇人掘墓,便深葬地下。” “据说,在草原上,会先把周围的草都挪开,埋葬之后,万马践踏,最后再把挪走的草复位,这样就不会留下一点痕迹,同时,为了以后能找到这个墓地,杀死母骆驼,让母骆驼的血融入土地,而小骆驼能闻到母骆驼的味道,将来就靠小骆驼找到墓地。” 我一知半解,“你是说这里之所以不留坟冢,也是怕被仇人挫骨扬灰,进行报复?” “那当然了,你想想看,当年攻下我们东市,以车轮为标准,尽数把成年人都杀死,东市留下的后人对他们早已恨之入骨,挫骨扬灰再正常不过了,所以,这位蒙古将军死后,才悄悄的掩埋,不敢声张,也不敢留下坟冢。” “好吧。”我不懂不能装懂,又问常胜利,“你别给我讲普及知识了,我一时半会儿理解不了,你就直接挑明了吧,那个蒙古将军的墓地到底在哪里,给咱们一个准确的位置!” 第五十一章 被黄皮子咬了 常胜利轻轻跺了两脚,笑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墓地就在我的脚下!” “脚下?” “对,就在地下。” 我诧异了,“二包子,你的意思咱们顺着这里朝下挖?” “能挖下去保证能挖到墓室!” 我不禁汗颜,这可不是在大草原上,我们脚底下都是岩石,如果想挖下去,非得埋雷管打炮炸开不可。常胜利却笑道:“当然,那是最笨的方法,最省力的办法仍然是找机关通道,像蒙古将军这样的大人物,墓室一般至少留一个通道!” 商量完毕,我们在附近找了个不错的位置,安营扎寨。 孟初一的想法挺简单,既然找到蒙古将军的墓地,那干脆就把车轱辘放在这里得了,难道非得进入墓室,亲眼见一见那个蒙古将军吗? 我其实也有意把车轱辘尽快的处理掉,毕竟,车轱辘给我们带来太多的灾难,早甩了早安生。 但常胜利绝对不会放过这次绝佳的“考古”机会。 他是狂热的“历史学家”,在他的眼里,华夏文明辉煌的历史便是他一生为之献身的事业。 能找到蒙古将军的墓地实属不易,他怎么可能放弃? 那就找吧,找到入口,我们不妨再冒一次险,估摸着这次常胜利绝无可能空着手离开墓室。 而我隐隐也有点期待,毕竟,上次在那个神秘的中年道士的洞府,意外获得净化碗这样的宝贝。 好东西谁都想要,没有嫌东西多的,正所谓多多益善。 忙活一阵,各自分工,王大胆他们照例在周围寻找猎物,我和孟初一则是去挖野菜。因为也只有常胜利一个懂得寻龙点穴的方法,寻找通道的任务便交给他。 孟初一对挖野菜十分享受,拿着铲子,快乐的不得了。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她刚找到一片绿油油的野菜,还警告我不能动手,自己一个人蹲在那里干起来。 我心说你这是没在农田干过活,一开始可能觉得挺新鲜的,但干一会儿就累了。 但没等到她说累,先听到她嗷的一声惨叫。 随即,孟初一后仰着跌倒在地,我朝野菜那边一看,正好看到一只黄皮子飞快的逃窜离开! 再看孟初一的一只手,手背上被咬了伤口。 我连忙把孟初一扶起来,看她手上的伤势。 不算特别重,只是伤口已经咬破了。 真特么的,黄皮子竟然欺负一个女流,气的我直跺脚。 可惜我们此行并备用的药品,无奈之下我带着孟初一来到小溪边,用净化碗舀水,倒在伤口上给她冲洗,又在附近找了一些止血消炎的草药,给她做简单的治疗。 “疼,非常疼,能不能轻点呀!” 在给她敷上草药的时候,孟初一一阵呲牙咧嘴。 “别让伤口感染了,疼自己忍着。”我可不能因为她叫疼而不给她敷药,一旦感染了,发烧动弹不了,即便想把她送出牙牙山,恐怕也不是那么简单。 山高路远,没两天时间是不可能的。 包扎完毕,孟初一兴致大减,挖野菜的工作都交给我,她成了病号。 我一边挖野菜,一边留心,果不所料,真被我盯上了,接下来,我用弩箭射杀一只黄皮子,也算给孟初一一个交代。 但这件事告诉我,虽然上次看见那些黄皮子举家搬走了,可事实上它们仍然留在牙牙山里,只不过换了一个地方。 而关键一点它们并没有躲着我们,还在监视我们的行踪。 这就说明,我们与黄皮子之间的恩怨情仇还没有真正了结,它们仍然是我们此行的拦路石,心腹大患。 回到宿营地,我把孟初一的遭遇跟常胜利他们四个讲了,王大胆一皱眉头,“我可从来卖听说过黄皮子这么记仇的,这不太正常啊。” 另一人说道:“小贾,老常,你们不会以前得罪过黄皮子吧,怎么跟我们没完没了了?” 常胜利沉吟一下,说道:“事情可能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认为,我们还没有见到真正的正主!” “你是说这些黄皮子的后面还有更厉害的角色?” “嗯!” 这么一说,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一个影子,脸上立刻不好看了。我想如果有正主,恐怕与它脱离不开干系吧。 今天天色已晚,寻找蒙古将军墓地的通道毫无头绪,不过,这事急不得,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才行。 但我感觉,万里长征我们走了一多半了,只等解开蒙古将军墓室之谜,也就为此行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黄皮子并非我们所要关注的重点,我们的重中之重是车轱辘! 夜静更深,照例由我和孟初一上半夜值夜,但这次,常胜利并没有立刻返回帐篷休息,而是坐在篝火旁跟我商量第二天的计划。 他虽然对寻龙点穴颇有建树,可是,要想找到连接墓室的通道,困难重重。 因为这个无从下手,没有规定好的程序。 这一点从常胜利的脸上便看出隐忧,经过千辛万苦,好歹找到线索,却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搞,有点折磨人。 “哎,山穷水复啊,想的我脑袋疼!”常胜利叹息一声。 我嘿嘿一笑,“别泄气啊,咱们现在就跟挖金矿一样,别看现在举步维艰,实际上我们可能距离真正的金库近在咫尺,或者我们只需要很小的力气,便能打通金库呢!” “但愿如此吧。” 孟初一照着常胜利说的吟诗两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认为,在我英明神武的英俊哥的不懈努力下,一定会成功的!” “就知道你的英俊哥!”常胜利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没忘记你呀,我可爱的胖哥哥……” 这句胖哥哥把常胜利说的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 我们三个上午睡足了觉,现在精神头正佳,随后抛开蒙古将军墓的话题,海阔天空的畅谈起来。 天南海北,一个字,侃,说到哪里算哪里。 话题也不着边际,但后来,渐渐的聊起度假山庄,于是,热烈起来。 秀河镇的度假山庄规划一旦实施,进入正常运行轨道,那么,我们三个无一例外将成为中间最重要的人物。 我的地位自然不用说了,孟初一的妈妈郑雅芝早已任命我为度假山庄的负责人,即使从京城派遣专业管理人员,那也是副总,配合我的工作。 不管怎么说,这个提案是我提出来的,再有一点更加重要,我本身就是土著,土生土长在秀河镇,度假山庄那边的所有情况最为了解,耳熟能详。 常胜利也说了要辞去东大图书馆的工作,那边太拘束,他厌倦了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活,只有度假山庄这样的项目才对他有挑战性。 我在常胜利提出来之后,便已经决定给他一个副总的肥缺。 常胜利有才,将来在度假山庄的建设中必然能展现其独特的才能,无可取代。 还有一个比较难缠的,孟初一,度假山庄本来就是她家的产业,想必以后即便她妈妈知道孟初一跟我一起,也不会再横加阻拦。 搞不好,直接让她留在度假山庄里了。 我们坐在篝火边,憧憬未来,各自表达对未来的渴望和期待。 我说,我将来自己在度假山庄的旁边买一块地,盖个三层小别墅,然后扎个篱笆墙,把小院子全都种上各种花草。 “我也去,我们住在一起!”孟初一说道。 好吧,她如果临时住没什么问题,但真的当家住,那还真麻烦,有句话我没说出来,那就是,我的小别墅并非给自己盖的,那是给我的小蝶准备的。 假如真有那么一天,让小蝶和孟初一同住一起,都围着我转,那非乱套了不可! 我断然不能接受孟初一。 “嘿嘿,逗你玩呢。”孟初一主动的自己改口说道:“我要是住呢,就在你的旁边,也盖一座一模一样的别墅,跟你搭邻居。” 常胜利笑道:“还有我,我也来一套,咱们三个搭邻居。我那个败家娘们指定喜欢度假山庄,说不定住那边还不想回城住呢,哈哈……” 当然,我们也就是随便乐呵乐呵,以后的事谁知道会怎么样呢,但因为最近结下的友谊,让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已经亲如兄弟姐妹。 晚上十点多,孟初一率先有了睡意,她披毯子靠在我身边,挨着我打算休息。 然后还没等她合上眼,忽然紧张的告诉我,“英俊哥,对面好像来人了……” 我心说你不会犯迷糊了吧,咱们在牙牙山深山里面,能有人大半夜的跑过来才怪,要是来一个估摸着也是个妖精。 但我顺着孟初一的眼神朝对面一看,果然在黑沉沉的夜色中,一个略显矮小的身影慢慢的向我们走过来。 我轻轻拍了拍孟初一,示意她别害怕,即便是妖精,不还有我和常胜利在前面挡着吗?不过,我却不敢马虎大意,悄悄的伸手把弓弩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以备不测。 常胜利也已经觉察有人走过来,掉转过头扫了一眼。 只等那个矮小的身影慢慢的靠近,常胜利瞪大了小眼睛,一下站了起来。 “师傅!”常胜利惊讶的说道:“怎么会是你呀,你老人家也来这里啦!” 第五十二章 兴风作浪 在我们的面前,借助着火光,清晰的看到一个我们熟悉的身影,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丘祖师门下第二十五代掌门弟子孙闻天,孙真人。 同时,孙老头不仅仅是常胜利的师傅,还是我把兄弟。 看见孙老头笑嘻嘻的样子,不光常胜利惊讶,我也觉得很蹊跷。 当初,在常胜利家的时候,常胜利那是真心孝顺,好吃好喝好招待,做到一个徒弟所能做到的一切。 但可惜,孙老头仍然不辞而别。 为此,常胜利耿耿于怀,私下埋怨孙老头,不多传授他一些技能,至今为止,还只是全真教门下一个半吊子记名弟子。 而看到是孙老头,孟初一也感觉挺奇怪。 可是,常胜利恭维的起身相迎,并施了大礼,那孙老头却是面色冷淡,不拘言笑。 他沉着脸轻轻的一甩手,算是搭理常胜利了,随即,他的眼神撇开常胜利,盯住我和孟初一。 我呲牙一笑站起来,抱拳说道:“大哥,一别有些天了,小弟给你见礼,大哥别来无恙!” 让我想不到的是,热恋贴冷屁股,孙老头仍然一言不发。 我突然感觉孙老头的眼神不对劲。 说实话,孙老头虽然贵为全真教座下掌门弟子,人长的的确不咋地,够猥琐的,可是,细看孙老头,眉目间带着一股正气,眼神清澈。 但我这次看到孙老头感觉完全不一样。 正在我心里犹豫、犯嘀咕,胸前忽然传来嗡嗡的震动,顿时我神色一动,紧紧盯住孙老头。 常胜利显然没多想,孙老头的脾气性格本来够古怪的,他对孙老头无视他毫不在意。紧走几步迎过去,请孙老头到篝火前一叙。 我见势不妙,连忙把弓弩捡起来,飞快的安装上弩箭,大声的提醒常胜利,“二包子,别过去,他根本不是你师傅!” 常胜利愣了一下,当即僵在那里,我看孙老头仍然缓慢的朝常胜利走,把弓弩一端,毫不犹豫的射出弩箭。 从我眼里看,的确看不出孙老头有任何毛病,可是我的归元镜不会错,它已然提醒我有问题,如果我还不警醒,那便是我个人的问题了。 果不其然,弩箭划空而过,在空气中摩擦,产生出刺耳的声响。 “嗖” 准确的飚中对面的孙老头胸口。 随即,嘭的一下,孙老头彻底化为泡沫,消失的无踪无影。 幻象,我们肉眼所见并非真实的,而是幻象! 紧跟着,我安装上第二支弩箭,朝着不远处树丛中闪现的两只绿莹莹的小眼睛射过去。 既然是幻象,确定必然是黄皮子所为了,而树丛中闪现的小眼睛,才是始作俑者,它才是幕后的正主。 当然,这一箭不出意外的走空,一个我的射术不佳,再一个,相距有段距离,黄皮子隐藏暗处,它的身体又很小。 它仓皇逃走了,我们三个虚惊一场,每个人脑袋上冷汗直冒。 我难免心有余悸,不是归元镜提醒我,恐怕我也要被迷惑住,我们三个分不清真假,必然会倒霉! 而总的说起来,我要比常胜利他俩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因为黄皮子逃走后,我想起一件事,确定这只黄皮子便是早先骗我一次,孙老头所说的他曾经的灵宠。 我有一次被骗的经验,再结合孙老头的话,自然比他俩多了一层提防的心思。 等重新坐下来,我们都感觉不妙,麻烦大了,起先是不知道黄皮子的底细,敢情它们的确有组织、有目的。 断尾的黄皮子还不足为惧,可孙老头的灵宠,灵性十足,绝不是一般的黄皮子能比,说不定,它已经在此扎稳了脚跟,成了这一带黄皮子的大王。 放在黄皮子的层面,它能做到这一步,并非危言耸听。 如果我们对付这样一只具有独立思维的黄皮子,想想都觉得脑袋疼,只可惜孙老头不知所踪,假如他在我们身边就好了。 我们讨论一下黄皮子的事,在杀与不杀之间还有争辩,按照常胜利的意思,这只黄皮子作为师傅的灵宠,断然不能杀。 而杀的话以后见到师傅不好交代。 我却把责任全都揽在自己身上,毕竟我和孙老头是结拜的兄弟,当他的灵宠危及到我们的性命,灵宠什么的便不重要了。 不管怎么说,命比什么都重要。 特别是一只具有灵性的黄皮子,我们很难将其活捉,唯一的方法便是弄死它,杜绝所有隐患。 孟初一反正站在我这边,最后常胜利不得不妥协,“好吧,我们最好能捉到它,实在不行弄死算了!” 接下来,我们一直坚持到半夜,王大胆过来,他和常胜利继续值夜,我和孟初一回帐篷休息。 当然,常胜利和王大胆不敢马虎,把猎枪弓弩放在身边触手可及的地方,以备万一。 我在帐篷里也将弓弩放在头顶。 结果,一夜无事,很平静的过去了,让我们虚惊一场。 但我知道,那只黄皮子是不可能跟我们拉倒的,它还在暗处监视我们的行踪,伺机威胁我们。 …… 大清早,我有点闹肚子,就跑到距离宿营地挺远的地方蹲坑。 不过,还没等泄货,忽然感觉到胸前的归元镜再度发出警告。吓得我不敢拉了,佯装蹲在那里,悄悄望四下打量。 归元镜很实用,可以说灵性十足,但它也有缺陷,虽说能提醒我,却是不能给我明确指出来,在这一点上,还不如罗盘定位。 只是别管黄皮子有没有灵性,跟人比起来究竟差了一截,很快我便找到那只隐藏在暗处的黄皮子。 我从身上摸出一张纸,捏在手中。 忽然,面前一片黑雾笼罩,遮天蔽日一般,紧跟着眼前一黑,我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我想也没想,手里的那张纸拍在自己的脑门上。 “啪” 立刻,眼前的一切恢复正常,而我明显的感觉到,在我的脑袋里,多出一件东西。 幸好孙老头给了我两张定魂符,不然我还真不好对付。 以定魂符锁死对方的魂魄,它便如同被囚禁起来,不可能继续兴风作浪。当然,定住它的魂魄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我要在它挣脱开之前,把它的肉身毁掉。 我终于看到近十米外的树丛中窝着一只一动不动的小黄皮子,快步的跑上前,用绳子套住它,狠狠的一勒,它的脖子便断了。 可是,还没等我将它拎起来,从周围忽然窜出好几只黄皮子,好像疯狗一样的撕咬我。 如果一只两只我还能对付,但一下子五六只黄皮子,那阵势的确挺吓人,我慌忙退后,生怕被它们咬到。 它们却是有目的,把我撵开后,竟然一起将那只小黄皮子拖起,迅速的逃离。 与此同时,在我脑袋里的那个异物也奋力挣脱,不知道是不是我施符过于仓促,反正不够到位,竟然被那个东西挣脱开了。 只感觉眉心处好像裂开一个豁口,那个东西便飞出我的脑袋。 最终,在这次较量中,我没讨到任何便宜,还因此搭上一张贵重的定魂符。 可到此事情并没完,那只小黄皮子的肉身被我弄坏了,魂魄虽然也逃走了,但我不认为小黄皮子还能活下来。 反而,因为我用一根绳子勒住小黄皮子的脖子,它们急于逃走,这绳子就成了它们的尾巴。 我随后撵出去,不巧的是,它们逃入一个小洞口,绳子居然卡在树根上,说什么也拽不进去了。 真应了那一句话,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有绳子当线索,这回倒把它们的老窝暴露了! 我没先动绳子把那个已经死翘翘的小黄皮子拉出来,而是在绳子头上系一块小石头,就凭黄皮子的力气,绝无可能把带石头的绳头拉动。 做完这些,我才淡定的去招呼常胜利他们。 几分钟后,所有人都来到洞口外。王大胆朝洞口仔细打量一番,又皱着眉头嗅了嗅气味,确认这里就是黄皮子洞。 可我信心满满的去拽绳子,以为能把那只小黄皮子拽出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用力一扯,拉空了。 当把绳子从里面拽出来,才发现,绳头早已被咬断! 我怎么就没想到这点呢。 但好歹根据绳子找对黄皮子老窝。 “还是用火攻吗?”孟初一眨着大眼睛征求我和常胜利的意见。 火攻?好像上次的效果并不好,我转过头问王大胆,“老哥,带没带雷管啥的,不行咱们炸开它!” 王大胆一愣,雷管没有,炮药倒带着不少。 常胜利问了一句,“能不能造雷管!” “那问题不大,不过威力显然比不上雷管,炮药的量不太够……” 我说了一句,“老哥,试试看吧,炮药我们另外给你适当的补偿,不会亏待你的!” 在我俩的怂恿下,王大胆真不含糊,到底把简易的雷管做成了,只是引线不够长,可这绝不可能难倒我们。 我们可以把自制的雷管塞进洞里,然后接上草堆,点燃草堆,等草堆烧过去,就能点燃引线,引爆自制雷管。 第五十三章 黄皮子洞 计划进行的颇为顺利,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我们特意把草堆拉长,引出洞口两三米远。 随后,我们只留下常胜利点火,其余人都撤离现场,躲到距离洞口几十米外的安全地带。 其实,以常胜利的身材,逃跑速度,并不适合点火,一行六个人,他最多强于孟初一。不过,常胜利坚持要自己点火,他对黄皮子充满无比的仇恨。 我叮嘱他一定要小心,雷管可不是闹着玩的东西。 “放心吧,我知道轻重。” 远远的瞄着常胜利去点燃火堆,他表现的就跟点炮仗差不多,刚刚点了一下,便快速的倒退,结果愣是没点着。 如此经历两次,常胜利确定点着了,甩手扔掉打火机,仓皇的朝我们这边飞跑。 敢情大胖子跑起来速度并不慢,当然,姿态无法说优雅,只看到肥肉乱颤,甚至脸上的肥肉彪子都严重变形。 我心说你胆子这么小,干嘛非得逞强呢。 可这就是常胜利的性格。 常胜利拼命的跑回来,躲在石头后面,大口的喘气,脸上却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我没时间跟常胜利逗乐子,端着望远镜看火势。 应该说做的效果不错,火苗子迅速的朝洞口蔓延,眼看着进入洞口。 “差不多了!”我其实最怕炮仗响声,每年过年的时候,别人放炮,我必然用手捂耳朵。 在提醒大家后,我率先用手捂住耳朵。 孟初一第二个捂住耳朵,同时瞪大眼睛,满脸惊恐之色。 不用说,她跟我一个类型的,怕炮竹。 王大胆他们就没那么多讲究,特别是王大胆仍然端着望远镜朝那边看。 但我们等了足够一两分钟,却仍然没听到巨响传来,不禁生疑。 “不会是没点着引线吧!” “要不这雷管没做好,呲花了吧!” 王大胆断然说道:“不可能,我做的雷管绝对没问题。” 不管哪方面的问题,就是没响。 常胜利按耐不住,他觉得没点响雷管,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主动请缨要过去看看。 “那可不行,万一引线点着了还没到点呢!” 常胜利执拗,我们一下没拦住他,让他跳出去,而就在常胜利刚刚从石头后面冒出头,一声巨响传来! 好家伙,不早不晚,正在大家都劝说常胜利的时候,而我也根本没来得及捂耳朵。 “轰” 巨大的爆炸声把我的耳膜震的嗡嗡作响,难受劲就别提了。 当然,最倒霉的还是常胜利,他吓得屁滚尿流的滚落下来,简直狼狈不堪。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万事不能过于着急,太着急了适得其反。假如常胜利沉不住气,真的走到洞口附近,被飞起的石块崩坏了都没地方诉苦喊冤去。 缓了半分钟,我们才走过去。 然后分工,王大胆他们三个清理崩烂的碎石头,我们三个负责在外围拉网,防备黄皮子逃走。 别说,爆炸的效果不错,最后炸出来一个一米多高、两三米深的洞口。 只等王大胆清理完洞口,朝里面一瞅,这回高兴了。 并没有把山洞里的黄皮子炸死,因为山洞很深,可是,这么一炸,把外面的洞口炸了,里面竟然露出近一米直径的通道。 站在洞口前,常胜利一咬牙,“今天非掏它们的老窝不可,不能让它们再害人了!” 他仍然想当急先锋,第一个冲进去。 我赶忙拦住他,“二包子,不能意气用事,你这坨肉太累赘了,让我打头阵吧。” 众口一词,都劝他不要莽撞行事,常胜利犹豫一下,才答应下来。不过,他仍然要跟进去。 王大胆他们三个并无意进去,本来他们就是打工者的身份,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去冒险。 我想如果我扔出二百块钱,王大胆他们三个会争先恐后的抢着进去。 于是,仍然我们三个进去,我打头阵,常胜利紧随其后,而孟初一耍赖一样的跟着,我实在拿她没办法。 这回倒是准备充分,不仅带着猎枪,弓弩,还有砍刀,匕首,反正我们三个全副武装。 …… 雪亮的矿工灯为我引路,我一开始弓着身子不太敢朝前走,生怕黄皮子在通道设置某些陷阱。 可能也是我多心了,沿着通道进去,除了地不平,坑坑洼洼的不好走,其他的并没有什么。 而且,还有一个好消息,越往里通道越大,从最初洞口不到一米高,后来竟然能直起身子走。 常胜利难免进行猜测,“我说小舅啊,咱们是不是歪打正着,这黄皮子洞根本就是蒙古将军墓穴的通道?” “谁知道呢,先干死那些讨厌的黄皮子再说!” 继续往前走,大概有不到二十米的样子,面前更加开阔,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们居然进入一个两三米高的洞厅里。 当然,里面空荡荡的,毫无声息。 我们三个轻轻的走进去,让孟初一把守通道口,我和常胜利仔细观察这个洞厅的情况。 结果,这里没有一只黄皮子,但洞厅的对面,却有好几个入口。 这时我尝试去感受归元镜,希望能给我点启示什么的,可惜归元镜一点没有反应。 那么,我们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一个一个入口挨个的检查,一直找到黄皮子的藏身之处为止。 应该说,我们相当幸运,没过多久真的在一个很大的房间发现黄皮子的老窝。 这里准确的形容,好像钟乳石那样的结构,一个十几平方大小的场地里,竖起不下十根大柱子,也很自然的在各个石柱子之间形成黄皮子一个个的小窝。 无法想象,我们入眼看到的黄皮子竟然数不清,十几二个反正少不了! 我们占据这个洞口,没有冒然冲进去,于是,两杆猎枪几乎同时开火,打的黄皮子四下乱窜。 不过,这场剿灭战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在最初干掉几只黄皮子后,它们便很难击中。 但我们的原则守住洞口,意在一点点的把它们蚕食。 只是随后,我们小看了它们的应变能力,在我们尚未完全控制住局面,一群黄皮子敢死队一般的冲过来。 常胜利抬枪爆掉两只黄皮子,而我刚刚打完一枪,才续上炮药。 就这么的,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愣是闯出去两只黄皮子,余下的,都被我们联手用砍刀消灭在门前。 接下来,所剩的黄皮子大势已去,被我们尽数的清理。一直等里面检查完毕,没留下活口,我们才又奔出来,去撵那两只逃掉的黄皮子。 她俩虽说闯过门口,但也留下小伤。 所以,我们三个跟着那两只黄皮子留下的血迹,一路撵过去。 当跟到一面青砖砌的墙壁,我们被拦在那里,这里仅有黄皮子盗开水桶那么大的洞,而要想继续撵,必然要破开这道墙壁。 “青砖砌的!”常胜利瞪大眼睛,上上下下的细细打量这面墙壁。 “二包子,咱们尽快的过去要紧!”我督促他说道。 “错,重点在这面墙上。”常胜利眼神变得精彩起来,“小舅,你说咱们突然遇到这面墙,说明了什么?” “什么?” “说明我们找到蒙古将军的墓室啦!”常胜利哈哈大笑。 我这才回过神来,可不是吗,光想着追那两只黄皮子了,倒把我们的正事忘一边了! 常胜利让我和孟初一退后,我还没搞清楚他什么意思,就看他淡定的退后两步,忽然弓背屈腰,脚下发力一瞪,冲到青砖墙墙,抬脚狠狠的踹了过去。 原来他打算用脚把墙蹬塌了。 可惜,常胜利过高的估计自己的脚力,那面青砖墙纹丝不动,反倒是常胜利被反震回来,倒在地上,抱起那只脚疼的抽凉气。 孟初一说道:“胜利哥哥,你的脚好厉害哟!” 开玩笑归开玩笑,我们三个凭借过人的智慧,在墙根地下黄皮子盗的洞口边上抠下几块大青砖,然后,撼动这面墙的根基,总算把墙推到了。 其实,这面墙也只有不到两米高,盖墙的初衷也只是把外面的洞口挡住。 推开青砖墙,烟尘散尽,里面就不一样了。明显出现人为开凿的痕迹,通道顶部也变成拱形的结构。 “妥了,保准是蒙古将军墓了!”常胜利顿时眉开眼笑。 他第一个踏过狼藉的青砖,便朝里面闯。我连忙伸手把他拽回来。 “别,二包子,我们小心点,这可不是那中年道士的洞府!” 我认为提醒常胜利非常有必要,我们在进去之前,一定要搞清一点,如果真的是蒙古将军墓,那绝对与一般的墓室不一样。 什么地方不一样,身为蒙古大将军,即便把墓地隐藏在深山之中,但为了确保不被盗墓,肯定有各种防御措施。 这个用大腿都能想的出来。 我跟常胜利解释一番,他呲牙一笑,“光想着尽快进去,倒把这茬给忘了。” 随后,我们蹲在青砖堆的后面,拿青砖朝通道里面砸,由近到远。一直扔到十几二十米,好像没什么问题。 第五十四章 奇怪的墓室 常胜利便沉不住气了,忍不住又要进去。 我再度把他拉下来,说道:“你别急啊,我扔最后一下。” 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始终没底,严重怀疑通道不安全,所以,我固执的要扔最后一下。 捡了一块半头砖,瞄准通道里面,我使出全身力气,把半头砖投出去。 “啪” 半头砖砸下去,我们连忙都趴在那里,但一切照常,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这回没什么问题了吧。”常胜利朝我一笑,又要起身。 “别着急啊,我总觉得有些不妥呢!” 常胜利点点头,“小舅,我信你,有时候人确实有特殊的感应能力,我再试一试。” 他说的试一试,却并不是用砖头朝里面砸,而是端起猎枪,朝着通道便勾动扳机。 “嘭” “嘿,没问题了吧……”常胜利打完枪,便要站起身,可不等他的话说完,就听见里面传出哗啦一声。 随后,常胜利脸便绿了,迅速的抱头蜷缩在地上,同时叫道:“都藏起来,有埋伏!” 通道里万箭齐发,“嗖嗖嗖”到此是箭矢刺耳的破空声。 数不清的箭矢就在我们的头顶激射而过,多亏这堆青砖挡住我们,不然,我们即便趴在地上恐怕也不可能逃过这一劫。 一口气射出多少支箭不得而知,反正多的无法想象,前后,共持续半分钟左右,才最终消停下来。 但我们三个还是趴在地上一动不敢动,生怕再来二度发射。 几分钟后,确认不会有危险了,我们才慢慢的抬起头来,用矿工灯朝四下照。 这时候,我们真心感觉到箭矢的威力,竟然有不少的箭矢射入石壁。可以想象的出,如果射在我们身上,非得贯穿身体,箭头前面进去又从后面冒出来不可。 常胜利显然惊心了,为了确保不会有第二轮攻击,他再次朝里面打了一枪,然后,我们才小心翼翼的越过青砖堆,踩过青砖堆帮我们拦下多的数不清的箭矢,心里一阵阵后怕。 这个通道其实并不算很深,约莫着二十几米,走到尽头,便清楚的看到成排的弓箭,密密麻麻,占据整个一面墙。 不过,没什么担心的,现在上面只剩下强弓,没箭了。 但我们为他们精心的设计震撼不已,当初怎么能设计出如此完美的箭阵呢,完全立体式的结构,弓箭之间紧紧挨着,却都不会互相受到任何影响。 也就是说,在有限的空间里,装载最大数量的弓箭,实在了得。 孟初一倒是有雅兴,用手机对着这面弓箭墙啪啪的拍了好几张照片,留作纪念。 接下来,摆在我们面前又一个大问题,这回是选择问题,因为在这弓箭墙的两边,一边一个入口,就好像一个丁字路口。 是向左呢,还是向右呢? 我们两边都瞅了一番,不敢妄下定论。 常胜利倒是不含糊,稍微停顿一下,伸手一摸,掏出罗盘,进行定位。 只见他阴阳怪气的鼓捣一阵,最终没有搞出什么名堂。 “嘿,小舅,你带着指南针了吗,我要确定我们现在的方位!” 我摇摇头,孟初一却伸出手腕,她的手表上就有指南针。 常胜利看过方位,说道:“关于五行八卦,我略知一二,咱们现在的位置却是正好的,上坎下离,生门在艮,也就是我们的右上方。” 他解释一通,说的是右边。 我和孟初一没有任何表示。 既然不懂不能装懂,反正对我们来说,只有左边和右边两种情况,每边都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 暂且信常胜利一回。 三个人于是弃左边,往右边的通道走。 走进去,通道变成石砌的墙壁,表面十分光滑,想必精心打磨过。 不过,墙壁表面却是阴刻着惟妙惟肖的壁画,涂抹上鲜亮的油彩,全都是各种战争的场面,以及整齐划一的马队,骁勇善战面无表情的士兵。 我们被一幅幅的场景所吸引,孟初一绝不可能错过拍照的机会,把这些挨个都拍一遍。 走过十几米长的通道,尽头是一面黑漆漆的石门,我和常胜利还认为应该找到开启石门的机关设置,但没想到,被孟初一上前轻轻一推,石门居然打开了。 这个石门才只有一寸多厚,并且是那种中间为轴的旋转门。 我们朝石门里面一瞧,当即眼前一亮,这里竟然处在一座大殿的角落,是大殿的一个角门! 于是,三人毫不犹豫的走进大殿,那石门自动的关闭。 大殿的规模十分的壮观,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高有近两丈,整个大殿的面积足够二三百平方。 而且设计的非常科学,中间一排排直径一米多的石柱,支撑起如此宽阔的空间,而每个石柱中间的顶部,全都设计成穹顶结构。 在大殿的正中间,九级石阶,当中一个宽大气派的座位,不难猜测,那就是蒙古将军的位置。 在两旁分列着身穿铠甲,全副武装的武士,个个挎弓执戟,直挺挺的站立,十分威武。 但用矿工灯扫过他们的脸上,不免的让人后背发冷,全身起鸡皮疙瘩。 秦兵马俑都听说过,不过那些都只是俑,并非真人,可我们现在见到的这些威武的武士,竟然是真人! 他们一个个面色铁青,虽说黑乎乎的,但五官轮廓清晰,甚至眉毛胡子一点不少。 “这都是怎么制成的,不会给他们灌了水银吧……”我紧张的问常胜利。 常胜利摆摆手,“我也不清楚,但能让这些武士始终保持这样的姿势,几百年不变,却也非常厉害……” 为了搞清楚究竟什么原因,常胜利凑近一个武士细看。 孟初一突然说道:“英俊哥,这些武士该不会都是僵尸吧……” “没有的事,他们就是被灌水银了!”我心里没底,可不能让孟初一太害怕了,谁知道他们能不能变成僵尸呢。 常胜利用砍刀上前敲打敲打,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只是那武士纹丝不动,任何反应都没有。 “你看,没问题吧,这就是保持他们肉身千年不腐的一种手段,至于始终能保持这种姿势,我看跟他们身穿的盔甲有关……” 我们无需认真探讨这些武士为什么会保持姿势几百年不变,来的目的一个是黄皮子,另外一个找蒙古将军墓。 所以,岔开话题,我们围着大殿寻找进入墓室的入口。 盗墓好听点叫做倒斗,可为什么叫倒斗,不叫别的呢,因为,墓室就类似老式斗的样子,上宽下窄,越往下面积越小。 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的墓室一般都呈倒金字塔结构,第一层是大殿,厅堂什么的,下一层或者是陪葬之物或墓室主人的棺椁。 很多王孙贵族,皇亲国戚据说地下建好几层,而不管总共几层,最下面才是墓室主人棺椁。 而我们已知这是标准的墓室,那么就要往下找,如何进入下层。 还没等找到通往地下的通道,常胜利便在角落看到黄皮子。他扭过脸去,那只黄皮子很灵活的闪开,躲到阴影的地方。 在这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三盏矿工灯实在照不到多大地方,要想在此找到黄皮子,绝非易事。 我们还是全力追过去,只可惜跑到近前,那只黄皮子早就无影无踪。 但意外之喜是,就在附近,我们看到通往地下的通道。 我猜测,恐怕那只黄皮子是从地下上来的,看到我们之后,又仓皇逃回去了。 常胜利谨慎的查看一下通道,认为没什么问题,我们便顺着台阶一步步的进入地下第二层。 果然在地下二层,看到不少陪葬品,可是,并非金银珠宝,贵重之物,却是些种类齐全的兵器。 还有专门的兵器架,将这些兵器分门别类,多而不杂,如果一个兵器博物馆。 不过,常胜利对这些兵器十分感兴趣,凑近挨个的细看。 “来来来,小舅,你看,从元朝至此七百多年了,它们保持的还跟当初差不多,都没生锈呢,太棒了……哎呦,上面还有一层油!” 说话间,常胜利从兵器架上抽下一把半米多长的弯刀,抡起来舞了几下。 “卧槽,有点沉,这件弯刀别看体型苗条,好几斤重呢!” 我没好气的说道:“咱们现在制作的刀啊剑啊,都是艺术品,不能开刃的,全都铁片子,人家那可是真家伙,杀人利器,是专门用于杀人的!” 孟初一也忍不住好奇心,顺手摘下一杆长枪,但刚刚提起来,还没等平端,“咣当”一声,大枪掉在地上。 幸好没砸到孟初一的脚,否则,我和常胜利就要轮流背着她完成以后所有的事情了。 此后,我们在此逗留片刻,颇不甘心的离开。 都是大家伙,最小的也就弯刀长剑,根本没法带在身上。 而跟这些兵器比起来,我们更需要淘点有价值有力度的贵重品才不枉此行。 抛开大量的兵器,在地下二层的一角,我们还发现几个外观华丽,造型美观,但看起来小一号的棺木。 几个棺木并排放着,个体不到两米长,半米宽,高度也只有多半米高的小平棺,上面漆着红色的油漆。 常胜利围着几口小平棺转了两圈,我看他手痒,心说要坏事。 第五十五章 棺中有美女 果然,心里刚刚想到这里,常胜利便冲我呲牙一笑。 “咳咳,小舅啊,咱们来一趟不容易,总不能空着手不拿点东西吧……” “随便你,我不需要!” 常胜利碰了一鼻子灰,转脸笑嘻嘻的招呼孟初一,“妹子啊,好妹子,给哥哥在棺木的东南角点一根蜡烛,好处少不了你的!” 孟初一听说要开棺,难免有些紧张。她看看我,我示意她没事。 定好方位,孟初一点着一根蜡烛。 昏暗的烛光显得墓室里更加的阴森,可怕。关键一点,里面静的瘆人,免不了我们心里打鼓,怦怦直跳。 常胜利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撬了两下棺材盖子,可是纹丝不动。 他便又返回兵器架那里,拎过来长枪,用枪头插入棺材盖子的缝隙处,用力去撬。 可似乎他一个人折腾,好像要撬开棺材盖子挺吃力,这货扭过头来哀求我,“我说哥啊,你就不能过来帮帮手?” 在我俩齐心协力之下,棺材盖子终于被撬开了。 “哎呀!” 还没等我们推开棺材盖子,孟初一不禁叫了一声。 “咋的了,妹子?”常胜利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水,见蜡烛上烛火燃烧正常,诧异的扭头问。 “没,没咋,我看那蜡烛跳了一下……” 虚惊一场,孟初一一惊一乍的的确太吓人。 不过,因此,我也放弃与常胜利一同推开棺材的念头。 从棺木的样式和材料来看,个头这么小,根本不可能是那位蒙古将军的,而既然不是蒙古将军的棺木,撬开它无益。 常胜利不会我这么想,好不容易撬开棺材盖子了,又岂能放手? 他站在棺木的正前方,深吸一口气,运气哈腰,把那棺材盖子朝后推了过去。 “嘎吱吱” 声音在寂静的墓室之中十分的清晰,随着棺材盖子向后移动,我的心莫名的悬起来。 先人已死,你开棺打扰人家的清修,这对死者是大不敬。 好在起棺的同时,我去瞄孟初一近前的那根蜡烛,倒是没什么异样。 常胜利还是比较谨慎,缓缓的推开棺材盖子不到一尺,便停下来探头朝里面瞧。 当把头探出,却又神经反射一般的缩回去。 “我靠,不会吧!”常胜利叫了一声。 “什么情况!”我当即脸色就变了,而孟初一更加夸张,不顾一切的扑到我身边,紧紧搂住我不松手。 没想到常胜利回头一笑,“哥们儿,别那么紧张好吗,棺材封了几百年了,里面朝外扑阴风很正常的,不用害怕!” 我了个去,你不害怕干嘛这么夸张,我和孟初一还以为要诈尸了呢! 虚惊一场,常胜利笑嘻嘻的继续推棺材盖子,一直推出去半米多,才又停下来。然后,趴在上面朝里面瞧。 “卧槽,大美女啊,古典美女,跟仕女画上的差不多,哎呀,绝色美女啊,可惜了,可惜了……”常胜利对着棺材里唏嘘不已。 这倒是勾起我的欲望,美女谁不喜欢,况且看的是古典大美女,七百多年以前的美人,不知道她们与现在的美女有什么不同。 我才动了一只脚,便被孟初一死死拽住,她赌气的说道:“不准你看,你身边就有大美女,不珍惜身边的,看她们干什么!” “初一,要不咱俩都过去看看,我给你说,这种棺木保存的好,一点都不可怕,就跟睡着了差不多。”我怂恿孟初一一块儿去看,主要猎奇心理作祟,不想失去如此大好机会。 这一辈子恐怕没几次能近距离看古代大美女,尤其刚刚开棺保存完好的。像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辛追夫人,虽然说保存的不错,可看见的仍然只是一具湿尸,与生前的模样大不同,只能靠科学手段复原她的模样。 而显然,常胜利所见的比辛追夫人保存的要好,不然他不可能信誓旦旦的说大美女。 在我的诱导下,孟初一跟着我一起来到棺木前,我伸脖子朝里一瞄,果然同常胜利所说的,这具女尸肉身保存的很好。 身穿华丽的衣服,五官轮廓分明,眉目如画,皮肤细腻,只不过皮肤没有血色,但做了处理,涂抹口红,腮红,显得此女栩栩如生,真的如同睡着了差不多。 孟初一也朝里面瞅了一眼,但她的反应明显强烈。 “妈呀!” 孟初一叫一声,赶快躲在我身后。 我问她你怕什么,孟初一哆哆嗦嗦的说道:“她的脸色太白了,瘆得慌……” 死尸毕竟与活人有差别,真有技术让死人与活人相差无几,那简直是不可能的。死人已死,人死灯灭,魂魄离身,生理机能全部丧失。心脏停止跳动,身体渐渐僵化,尤其血液不再流动,导致皮肤的颜色改变。 也就是为什么死人看上去皮肤惨白。 我这边安慰孟初一,常胜利便已经按耐不住,把手伸入棺木中摸索,看看能不能捞到有价值的好物件。 可惜,里面衬的全都是各种衣物,只见他费力的摸了一通,却空着手退出来。 但他不甘心,干脆趴伏在棺木上,将半截身子和脑袋都伸进去,用双手在里面捞。 这小子狗胆包天,为了捞好物件,豁了老命了! 我摇摇头,和孟初一退开。心里还在想,常胜利你小子积点德,捞物件没关系,可别摸人家姑娘,开人家棺木,打扰人家休息已经大不敬,再骚扰人家太过分。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臆想,常胜利绝无可能做这种猥琐的事。 只见常胜利撅着大屁股,在里面搞了一通,最终没搞到有价值的东西,空手退出来,满脸失望之色。 我劝他,“二包子,别太贪了,我看这几个棺木都是蒙古将军手下婢女,陪葬的,所以,里面没好物件。” 常胜利眨巴着眼睛,心有不甘。 接下来,他把这个棺材盖子重新盖上,转而又奔向隔壁的棺木,并再度催促我一起打开。 没办法,我看常胜利拿不到东西不死心,只能成全他。 在我俩合力之下,第二个棺材盖子打开,然而,常胜利探进身子去摸,照例没什么好物件,空手而回。 唯一的亮点,这口棺木中的婢女比上一口棺木的美女还要美一些。 可我没能亲眼见证,孟初一这次说什么不让我看了。 随后,固执的常胜利非要挨个打开所有的棺木,于是,并排的五口棺木尽数被打开。一直到最后一口棺木,常胜利有意外的发现。 他说这个大美女穿着与其他四人不同,更加上档次,而且美貌也最出色的,不仅如此,在她的身边放在一吊铜钱。 “有铜钱好啊,这不正是你想要的东西!” 常胜利果真拿出一吊铜钱,并放在手里细瞧,证实是宋代铜钱。 这也能证明一点,当初蒙古大军侵占东市,当时恐怕还没有建立元朝,所以会有宋朝的铜钱。 而除此之外,常胜利赖在那里不动,似乎犹豫不决。 我催促他说道:“二包子,你都找到好东西了,赶紧的盖棺呀,咱们还有正事没做呢!” 常胜利咽了一口唾沫,才说道:“小舅,你别笑话常某人贪财,除了铜钱,另外还有好东西!” 我被常胜利说的一愣,“什么好东西?” “玉,我看这块玉是上等美玉!” 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我苦笑道:“既然是好玉,那你拿出来呀!” “不,我没说清楚,是大美女口里含着玉……” 玉蝉! 古尸含玉都有说法,这种玉石叫做“琀”,多做成蝉的形状,被称为玉蝉。当然,也有做成蚕、鱼、猪、狗、牛五花八门,但一般会是玉蝉。 做成蝉形,古人认为蝉蜕是蝉在复活,所以认为含着蝉形玉石也能复活。 自然,口含玉是古人对死者的一种美好向往,希望死者有朝一日还能复活。 常胜利在我愣神之际,便已经下手,从棺木中取出一块美玉。 有矿工灯雪亮的灯光照射,我看那蝉形美玉通透圆润,竟然真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好物件。 然而,常胜利显然没这么好的运气,他刚刚把玉蝉亮出来,孟初一便尖叫一声,“灯要灭了!” 我连忙去看蜡烛,这回是真的,却不是孟初一故意整我们。只见那蜡烛灯光摇曳,忽明忽暗,好像被风吹动,小火苗左右摇摆不定。 不好,人点烛鬼吹灯,显然,那个大美女不情愿自己的玉蝉被人拿走。 “呼” 不知道哪里又吹来一阵风,蜡烛灯火一暗,差一点没有熄灭。 上回常胜利让点蜡烛,说了人点烛鬼吹灯的典故,可毕竟那是在地面上,属于多此一举,但这回却不同,因为这次就在地下墓室之内。 地下墓室,根本没有流通的空气,也便不可能有风,那么只能有一种解释,阴风! 常胜利吓了一跳,手一哆嗦,玉蝉差点掉回棺材。 “二包子,咱们不要了,主人不答应,再好的东西不能拿!” 常胜利心存侥幸,盯着缓过来的蜡烛说道:“别,那不是还没灭吗,灯不灭,就证明没事……” 第五十六章 开石棺 谁知道,常胜利的嘴欠,他的话还没说完,那边便又是一股阴分吹至。 “呼” 这股阴风就连站在距离蜡烛好几米之外,让我也觉到一股透彻骨髓的寒意,整个人打了一个冷战,浑身都觉得不舒服。 而随着这股阴风吹过,蜡烛毫无例外被吹灭。 孟初一惊恐的把脑袋伸进我的腋下,全身瑟瑟发抖。 我搂住孟初一,给她壮胆,这次不用我催促常胜利,他早已失手把玉蝉丢进棺木中,并迅速的拉回棺材盖子,让棺木恢复原状。 “卧槽,真不想给我呀!”常胜利后怕不已。 我们只怕会诈尸,没敢继续逗留,常胜利不忘把那吊铜钱塞进背包,然后我们快速的找到通往地下三层的入口,急火火的跑下去。 地下二层既然没有蒙古将军的棺椁,我们也不想就此放手。 进入地下三层,面积明显的变小,大概只有几间房子那么大,东西,南北六七米,高度仅有三米多。 我们把这里的环境粗略的扫过,墓室内除了一口巨大的棺椁,再无别的任何东西,当然,周围的石壁上描绘着彩色的壁画。 孟初一不去关注棺椁,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壁画上,又开始用手机把一幅幅的壁画拍摄下来,留作纪念。 我和常胜利则把重点放在棺椁上。 在我俩看来,这个棺椁既然出现在墓室的最底层,并且停放在地下三层的中间位置,说明这个棺椁才是整个墓室的核心。 想必那位蒙古将军就在此长眠! 前前后后打量完这口巨大的棺椁,我俩统一意见,认定这口棺椁必然分了好几层,不过,至于共分几层,还不好说,只有等一一打开之后,才清楚。 最外层,我们看到的是石棺,很难想象,这口巨大的石棺竟然是由一块巨石做成的。 石棺的棺材盖子足够有十几厘米厚,如果一个大匣子,上面的棺材盖子并不能揭开,也推不开,只能像小木匣子那样抽。 常胜利攒足力气,可劲的朝外拽,但使出吃奶得劲,居然纹丝不动。 “小舅,别干看着,搭把手啊!” 我俩合力去拽,但仍然一丝松动的迹象都没有。 “不会加了榫卯结构吧。”我说道。 榫卯结构,古代的能工巧匠最擅长的技能之一,他们做桌椅板凳,甚至建木质结构的楼房,全都是使用不同的榫卯结构,当然有名的就有鲁班七十二结榫卯,榫卯的复杂难以想象。 关键一点,使用榫卯结构即便建造大型的楼宇,可以不用一根铁钉! 常胜利对榫卯结构比我懂的要多,听了我的话,他不禁眼前一亮,慌忙跑到石棺的后面细细的检查。 病根找到了,原因就在石棺后头,果然有榫卯结构,做了几个扣子,锁的棺材板挺挺的,别说我和常胜利一块儿拉开,再加两个人恐怕也做不到。 但发现问题便不一样了,常胜利从背包取出锤子和錾子,叮叮当当,一通敲打,把那些扣子凿开,再用小撬棍插进匣子缝隙。 别说,石棺居然是滑槽,也没见常胜利用多大力气,就将棺材盖子拨动,我抓着前头一拉,石棺的棺材盖子拉出来多半。 更加科学的设计在后头,在我和常胜利一齐将棺材盖子拉到头,还有一个滑槽顺利的把棺材盖子沿着既定的轨迹落到地面,并不会让棺材盖子直接掉下来。 我俩不禁为他们卓越的设计才能惊叹不已。 揭开石棺,里面是第二层,因为外面的石棺太大,常胜利干脆跳进去,撬开里面的棺材。 不过,进去后,常胜利便没好气的说道:“玛德,没人性了都,里面是套棺,是个棺椁!” 棺椁是有钱有势力的人才享受的尊贵礼遇,死后,不光有棺材,还有外棺,叫做椁,主要更好的保护肉身。 据说在周代便有了等级深严的丧葬规定,比如天子要用二椁五棺,诸侯用一椁二棺,大夫用一椁一棺,事实上,棺与椁之间一般不是紧密靠在一起的,中间留有一定的空隙,以便存放陪葬品。 又有说椁就是一种室,术语讲叫做椁室。 所以,常胜利在看到里面是个挺大的棺椁,兴奋的不得了。 倘若打开椁室,发现里面有好物件,那岂不是发了! 能涉险千辛万苦的找到这里,已经实属不易,而假如最后搞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没搞到,那岂不是没人性了。 常胜利在里面撅着大屁股捣腾一阵子,累的鬓角汗流,但似乎没什么成绩,有外面的石棺卡着,想在里面撬开椁室,的确很麻烦。 “我说小舅,你别干看笑话了,咱们得了宝贝,二人平分,一点少不了你的,赶紧的,进来帮忙!” 没想到,常胜利的话刚说完,就被那边孟初一听到了。 “胜利哥,怎么就没我的事了,我也是三人组的一份子!” “对对对,还有初一,咱们三人平分……” 我其实也想进去帮常胜利一把,但早已瞅见里面棺椁的样子,心里难免发毛。说实话,我真的连摸棺材一下都不想。 但既然是三人团队,不行也要硬挺着。 我正要攀上石棺跳进去,孟初一收了手机,不照相了,凑过来说道:“喂,你俩犯傻是吧,依我看,先把外面的石棺砸了,才好干活……” 听了孟初一的话,我和常胜利不禁汗颜。 谁说不是呢,可是,这原本就是一大块的巨石,抠成的石棺,除了上面的棺材盖子能抽出来,其余的全都是一体的。 怎么砸,石板的厚度没一尺也有二十几公分,与我们住的墙壁厚度差不多。 我们用异样的神情看孟初一,她忍不住自己走过来,要过锤子和錾子,自己亲自动手,铛铛铛的敲打起来。 就孟初一这大城市的富二代白富美,我和常胜利一致认为,她会正确使用锤子和錾子就不错了。 听闻富家女都高中毕业了,不会朝暖壶倒开水,绝对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 我们美丽任性的孟大美女,自然连韭菜和麦苗傻傻分不清的另类,她怎么可能赶石匠那般的粗活! 以我和常胜利的认知,直接对孟初一的行为忽视。 她爱咋地就咋地,只要别不小心把自己的手砸伤了便可以了。 我不肯进入石棺,让常胜利把撬棍的一头插进棺椁的缝隙,然后,我在外面用力撬。 可就在常胜利刚刚把撬棍递给我,还没等去插入棺椁的缝隙,便听见“咔嚓嚓”的一阵连续响声。 我不禁一愣神,心说孟初一闹腾什么动静,不会真的凿开一个小洞吧。 正在我想着,却听孟初一叫了一声,“快闪开,水泥板也裂开啦!” 水泥板?亏了孟大美女的思维里还有这么个词,不知道她是如何划分石板和水泥板两种完全不搭调的材料的。 她难道不知道石材有专门的市场,水泥做的可以如此光滑有质感吗,她家就没大理石的地面吗? 显而易见,我的考虑多余的,在听到面前的石棺发出清晰的断裂声,我毫不犹豫的朝后跳出去。 应该说,孟初一的提醒并非多余,她让我有所准备,于是我俩都安全的逃出一段距离。紧随其后,巨大石棺四面,除了棺材盖子那面已经取下,其余的四面,前后左右,几乎在同一时间轰然坍塌。 四面近尺厚的石板向外歪倒,落地之时,掀起巨大的灰尘。 我和孟初一继续躲开,只等一分钟后灰尘散去,才重新返回来。 这时,就看到四面石板尽数铺倒在地面上,中间显露出一口三米来长,两米宽的长方形棺椁。 外面漆着鲜亮的大红油漆,虽然经过七百多年的沧桑岁月,却是宛如新的一样。 我和常胜利立刻对孟初一刮目相看,孟初一疑惑的打量我俩,“你俩怎么这样看我,打开水泥板真的很难吗?” “不难!”我和常胜利异口同声的说道。 当然,我俩没时间研究孟初一究竟怎么把石板敲坏的,时间对我们很重要。 一阵忙活后,顺利将椁室的棺材板打开,掀开一看,里面却并没有我们想要的陪葬品。 “抠啊,实在太抠了,墓主人就没留下值钱的东西?”常胜利查看椁室后,悲哀的说道。 我说,“没有就没有呗,只要能证明这个墓地就是曾经的那位蒙古将军,就已经万事大吉!” 在我看来,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确认蒙古将军墓,只有确定墓地位置,我们才好把车轱辘的锅甩下,以后无锅一身轻,再也不必为车轱辘犯愁了。 “开棺!” 伴随着常胜利迫不及待的说出此话,我的心里隐隐有所期待。 一个是见证蒙古将军,再一个,我还有另外的想法。 小蝶的肉身失踪始终是个迷,早已埋在地下,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消失,那么既然与车轱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会不会有种可能…… 我期待着打开棺材,能给我答案或者给我一些启示。 常胜利恐怕没我这么多想法,他现在的思维极其简单,来之不易,不能空手而回。 先前一无所获,就看这位蒙古将军了! 第五十七章 上等好冥器 然而,让我和常胜利颇感意外的是,就在我俩齐心协力把最里面的一层棺材盖子撬动,不用去吩咐,那边孟初一确定东南方位,早已自动的点上一根蜡烛。 妥了,这回学会抢答了! 我朝那蜡烛瞄了一眼,随后心怀忌惮的选择退后,把最重要的一环交给常胜利。 你不是寻龙点穴,阴阳八卦都懂行吗,那么劳烦你动手吧,我不懂就跟你搭把手,权当做帮手得了! 常胜利不含糊,真到节骨眼的确给力,他上前二话不说便把棺材盖子推开了,但也就是堪堪推开一角,突兀的从棺材里吹出一股阴风,迅速的由常胜利的面前掠过,竟然把常胜利吹得下意识的连续退后数步。 我何尝见过如此的阵势,也跟着常胜利不停的后退。 更加让人吃惊的是,这股阴风虽然看不见,却是陡然间化为一个呼啸的小旋风。 带动着“呜呜呜”的声响,快速的围绕着墓室游动一圈后,把蜡烛一下卷灭! 人点烛鬼吹灯! 我的后背一阵发凉,汗毛全都炸起来。 不怕鬼魂,那是因为没见过,当在一个特殊的环境,经历如此特殊的事,你不得不彻底的改变自己的认知! 到底这世界上有没有鬼魂,很重要吗,我们现如今经历的又是什么? 不过,我们静静的站在原地,过了一段时间,除了蜡烛熄灭,就再也没有其他异样出现,常胜利紧紧盯着棺材开口的位置,呼哧呼哧的喘粗气。 “都没事吧。”常胜利说话之际仍然没有扭头。 “没事。” “那就好,初一,你再把蜡烛点着了!”常胜利坚定的说道。 啊!还要点,这么说常胜利这小子根本就没死心,还想从棺材里朝外捞好处! 孟初一低声询问我,在没搞清楚棺材里面到底是不是蒙古将军之前,说起来,我也有些不甘心。 我说,“点!” 蜡烛重新点上,点火的时候,孟初一的手一直发抖,看得出她内心已起微妙的变化,小脸蛋绷着,十分僵硬。 打了三次打火机,总算点着蜡烛。 然而,孟初一不敢在蜡烛跟前逗留,迅速的跑到我跟前,抓住我这根救命稻草。 不知道是不是给自己打气,常胜利嘿嘿一乐,“我不信他还能诈尸了,区区一股阴风又算得了什么呢!” 常胜利攒足一口气,将棺材盖子推后多半米,随即用矿工灯朝棺材里面一照。 我和孟初一的心揪了起来,心说到底里面什么情况呀! “大粽子!”常胜利阴阳怪气的喊了一嗓子。 “什么情况?”我吃惊的问。 因为我感觉常胜利说话的语气有点不对劲,在地下二层的时候,早就见过那些女尸,这些哪个不是大粽子? “不是,是个毛粽子!” 这句话显然把我惊呆了,卧槽,真特么邪性,居然在棺材里还能进化! 常胜利招呼我凑过去,我犹豫一下,一咬牙走上前,孟初一却也没松开我,跟着来到棺材边上。 我朝棺材里面一打量,心陡然一跳,整个人就不好了。 常胜利说的是真的,在地下二层所见的婢女,不管怎么说,基本上保持着人类的模样,只不过脸上没血色,有些吓人而已。 可这个棺材里放着的肉身显然大不同,他的身体被衣服包裹的紧紧的,不知道身体的变化,但此人的脖子和脸上,全都长出几厘米长的白毛,看上去非常恐怖。 正常来说,一具没有任何生气的尸体怎么还能长出这么长的白毛呢! 一方面,颠覆我们对人类的认知,另外一方面,感觉到无比的压力。 孟初一比我想象的胆子大一些,她估摸着就上前瞅了一眼,说怎么是只大白熊? 我和常胜利顿时无语。 幸好,这个白毛男尸躺在棺材里一动不动,这么个另类,如果稍微动一动,非得把人吓坏不可。 我看过后,迅速的拉着孟初一退回去,按照我的意思,既然看清楚里面的尸体,那我们就基本上完成进来的使命,然后就别留在这里了。 迟则生变,别搞不好惊扰这个白毛男尸! 不过,看到尸体之后,我的心里显然不平静,通过尸体穿着的衣服和款式,与我们想要找的蒙古将军大相径庭。 可以说两者之间毫无联系,因为这个白毛男尸绝无可能是蒙古将军! 这是最让我不舒服的地方。 但种种迹象表明,这里就应该是蒙古将军墓地,却偏偏找到墓室主人,并非蒙古将军,难道说蒙古将军尸体被人弄走了,外人看上这个绝佳的阴穴,遂占为己有? 所以说这是大麻烦! 常胜利没有丝毫想要离开的样子,看他的意思,空着手出去绝不甘心。 接下来,我的心便是一沉,常胜利的手伸入棺材! 他的手摸了摸,忽然见他的脸色一变,整个人神色一滞,我心说要坏事。 谁知,常胜利朝我扭脸嘿嘿一笑,“哥哥我这次走运啦!” 等他的手从棺材里拿出来,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锦缎的卷轴。 好东西! 我和孟初一完全被吸引住,围拢过去。 常胜利却不想马上打开看,在背包里找了个塑料袋,密封起来。 “咱们现在还不是坐地分赃的时候,等出去了,咱们再平分……” 好吧,这一点我们没什么分歧。 “二包子,既然拿到了好东西,那是不是该走了!”我觉得有必要催一下常胜利,毕竟,这地下墓室阴森恐怖,不是我们活人久留之地。 “别着急,我觉得里面还有货,就一个卷轴咱们也不好分,是吧!” 于是,常胜利再度任性的把手伸进棺材。 想一想,在死人身边找东西,尤其这个死人还是一个变成白毛尸体的变异种,那种感觉让人不寒而栗。 但别说,常胜利的胆子相当可以。 不久,我们听到棺材里发出几声“哗啦”“哗啦”清脆悦耳的响声。 常胜利回头跟我俩解释道:“嘿,还真有好物件,这回不是卷轴,是个上等好冥器!” 我说有好物件你倒是拿出来呀,干嘛在棺材里慌,这不明摆着吓唬人吗? 常胜利继续解释道:“那东西在丫儿手里攥着呢,你以为我不想拿出来呀!” 好家伙,常胜利胆大包天,敢在白毛尸体手里抢东西! 解释完了,常胜利便嘿咻嘿咻的奋力扯了几下,果然,被他得逞,洋洋得意的被他从棺材里掏出一个近一尺长的东西。 这个东西就好像我们常见的哄小孩子用的拨浪鼓,我们这边叫做哗啦棒,反正就是摇动起来哗啦作响,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哄小孩子不哭。 而常胜利手里擎着的便是大概类似的一个物件,只不过是圆筒,周围共有四个用绳吊着的坠头。 但细看,材质居然是黄金打造而成,在那圆筒上,还镶嵌着宝石和晦涩难懂的符文! 不对,什么拨浪鼓啊,以墓室主人的身份还用得着哄小孩子用的东西吗,这分明就是藏传佛教那边信徒所用的转经筒。 我对转经筒不太了解,也没去过西北,但听闻过转经筒这个东西的来历。 据说,持转经筒念诵六字真言,也叫做六字大明咒,“瓮嘛咪八咪哄” 虔诚念咒,可得脱轮回之苦。 关于转经筒,这里还有典故,说转经筒之所以为转经筒,都是因为在筒里有写满经文的经书。 很早的时候,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民很多不识字,于是就把经文装在转经筒里,每转一圈,就相当于诵经一遍。 简单的解释,转经筒便是一种特殊的阅读方式。 当然,一般所见的转经筒都只有一个吊坠,而现在常胜利手里拿着的共有四个相同的小坠子。 转经筒在手,常胜利难免要显摆一下,哗铃铃,先摇动几圈,声音的确十分悦耳,这东西不用细看,也知道必然是无价之宝,其价值相当可观。 “二位,怎么滴,我没说错吧,好物件,足金,真家伙,扔到拍卖行估摸着少不了至少下不来七位数……” 瞧常胜利那显摆劲,嘚瑟起来没完了! 女人天性喜欢亮东西,什么金银首饰,珠宝钻石,反正靓眼的就喜欢,而见到做工如此黄金转经筒,孟初一立刻被吸引住,说道:“胜利哥哥,这东西我喜欢,别管多少钱,我买下来,收藏了!” 常胜利嘿嘿一笑,“好妹子,咱不是早就说过了,人者有份,少不了你的,咱们出去再算账……” 看起来,此事做的足够完美,不虚此行,然而,事实上,并非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常胜利的话音未落,位于东南方位的蜡烛陡然熄灭。第一个有感觉的是我,我朝蜡烛那边一瞄,心里狠狠的抽了一下。 而常胜利仍然沉浸在黄金转经筒的快乐中,丝毫没觉出哪里不对劲。 我刚要提醒常胜利,突然脸色僵住了。 虽说我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我认为这时候我的脸已经绿了……因为,就在常胜利的身后边,那口红棺里面,慢慢的浮现出一颗脑袋! 第五十八章 诈尸啦 大家没事逗个乐,总爱做个鬼脸什么的,就图唬人,让你惊一下。 可吓人是分场合的。 然而,这里并非别的地方,是在墓穴里,那个冒出来的脑袋也不是从别的角落伸出来的,却是棺材里! 说起来,这已经不是吓人了,这是真的诈尸! 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只觉得背后冒凉气,浑身的汗毛炸起,整个人如同陷入冰窖一样,瞬间失去对身体的所有感觉。 孟初一绝对没我撑得住,她妈呀一嗓子把头伸进我怀里。 可惜,正处在风头浪尖的常胜利显然没感觉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危险,他背对着棺材,似乎还想继续显摆一下手里的黄金转经筒。 “你,你……”因为太紧张,我说不出话。 “我什么我,这样会有问题吗?”常胜利摇动手上的转经筒,很风骚的说道。 然而,他的话刚刚说完,话音未止,那个大毛粽子便升起半截身子,并探出一根同样遍布白毛的手。 白毛僵尸的手却不是最让人恐惧的,最可怕的是手上的指甲,长的比手指还要长,这立刻让我想到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九阴白骨爪。 而显然,这个白毛僵尸比起传说中的九阴白骨爪牛逼的多,毕竟,他没一点虚构的成分,确确实实存在的。 那只白毛手臂,机械的探出来,但非常准确的抓住黄金转经筒,然后轻轻一扯,就抢了回去。 “哎呀!谁特么敢抢老子……”常胜利还以为有人开玩笑,他也不想想这却是在墓室地下三层,就算王大胆他们三个,也未必敢只身犯险,来这种阴森恐怖的地方。 当常胜利扭头看清白毛僵尸,吓得魂儿飞了一半,转身便跑,自然没胆量把黄金转经筒抢回来了。 不过,这才是我们三人厄运的开始,白毛僵尸手抓黄金转经筒,并未退回棺材休息,而是机械的从棺材里坐起来,翻身跳出棺材。 坏啦,诈尸啊! 大毛粽子诈尸啦! 这位白毛僵尸,等到站在地上,平地身高足够一米九十多,看上去肩宽体阔,膀大腰圆。他的身上并没有披挂盔甲,甚至连软甲也没有,只是一身的斜襟长袍,基本上与蒙古族传统服饰相差无几。 脚下蹬着长筒马靴,尺码足够大。 他的脚踏在地上,地面都在微微一颤,足可见其力大无穷! 幸好白毛僵尸有一个最大的缺陷,身体还比较机械,行动迟缓,不然,我想我们三个肯定没法逃出去了。 我拉着孟初一,和常胜利三人没命的朝通道跑,因为我们知道,那里才是唯一能离开的地方。 只是,我们却忽略一点,白毛僵尸除了行动迟缓不给力之外,还有真正的杀手锏等着我们! 就在我们还没逃到通往地下二层的通道口,那白毛僵尸便哗铃铃的摇动手里的黄金转经筒,刺耳的声响几乎要把我们的耳膜都震坏了。 我们三个挨着刺耳的响声,把孟初一保护在中间,我打头阵,常胜利殿后,急火火的欲登上通道的台阶。 但我才蹬了一步台阶,便戛然而止。 后面的孟初一狠狠的撞在后背上,接下来,就听常胜利焦急的声音传来,“我说小舅,你咋还停下了,那要命的白毛僵尸跟过来啦!” 我当然知道白毛僵尸跟过来,他每走一步都能引起轻微的地震,常胜利是不知道我也有难处,因为我已经看到通道上边有人迎过来了。 口误,不是有人,是有鬼! 麻痹的,整个地下墓室就我,孟初一和常胜利三个大活人,其余的但凡能动弹的都特么不是人! 我看清楚站在通道口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几个貌美如花的婢女。只是,她们必然是听到白毛僵尸主人的召唤,才守住通道口。 时间不等人,我理性的认为,不管怎么说,上面的婢女僵尸要比白毛僵尸好对付点,等级有所不同嘛。 于是,我不敢耽搁,硬着头皮朝上闯,边走边摸出弓弩,对准上面便是一箭。 “嗖” 一箭准确的射中其中一个婢女身上,可是,让我吃惊的是,她也只不过浑身剧烈的一抖,竟然没有扑倒,随后便直挺挺的站立,好像没受多大影响。 我不信邪的再给她一箭,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多么无知,她身中二箭,照例没有倒下! 这时,我们三个早已奔到通道台阶的一半,既然弓弩不管用,那就用枪吧。 摘下猎枪,我朝此女扣动扳机。 “嘭” 一枪爆头,她的脖子一歪,终于倒在地上。 有门,我再次安装炮药,对准另外一个婢女僵尸。 “嘭”“嘭” 几乎同时两声枪响,在我开枪之际,殿后的常胜利估计忌惮白毛僵尸逼得太紧,所以,也忙着开枪了。 我觉得猎枪打击的效果对婢女僵尸还算可以,而常胜利那边则完全不靠谱,打完枪之后,他怪叫一声,显然那一枪不是没击中白毛僵尸的要害,就是效果太差,对白毛僵尸造不成本质的伤害。 “快,快,快,小舅,你赶紧的!” 我心说我也有麻烦,一通手忙脚乱,好在没乱了方寸,在登上通道之际,把围在通道口的四个婢女僵尸全部干掉。 离开通道,跳上地下二层的时候,我还纳闷说,记得地下二层共有五个婢女棺材呀,那正好五个僵尸才对,怎么少了一个? 而当站在地下二层的地面上,不用我猜忌了,第五个婢女僵尸也在,只不过人家并没站在通道口,而是不知道何时从兵器架那边抓来一把长剑,冷冰冰的盯着我们这边。 我刚想给猎枪装丹药,便听孟初一没命的怪叫一嗓子,循声看过去,小丫头够倒霉的,准确的说虽然我刚才把四个婢女僵尸都干倒了,但她们还都能动,只是不能站起来了。 而其中的一个婢女僵尸,伸手抱住孟初一的一根腿,把孟初一可吓坏了。 我只得用猎枪对准那个地上的婢女,再开一枪,让孟初一恢复自由。 想不到,我再一次装炮药的机会彻底丧失,不等我端起枪,那个持剑的婢女僵尸仗剑而出,直取我的面门。 我连忙用猎枪相迎。 “铛”的一声激烈的碰撞,我只觉得虎口发麻,手中猎枪差点没脱手而出。 我的天哪,婢女僵尸的力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这下麻烦大了! 在我迟疑之际,对方却一点没停下,“刷刷”连续几剑,每一剑都让我心惊胆寒,我从她舞动的姿势来看,此女生前必然是一个剑技高手,如果不是因为机械的身体受限,恐怕我过不了她三招! 我这边被逼的前进不得,后面常胜利也难免与白毛僵尸短兵相接。 才不过十几秒钟的光景,突然之间,就从我的头顶飞掠过一物,于半空中疾驰而过。 “轰” 那物飞过两三丈,最终轰然倒地,我忙用眼角余光去扫,发现竟然是常胜利! 这倒霉催的,居然没扛过半分钟! “英俊哥,救我!” 常胜利战败,孟初一失去原有的保护屏障,她这会儿正面面对白毛僵尸,估计已然崩溃。 我大吼一声发力一击,击退婢女僵尸,扭回头再战白毛僵尸。 打不过也得打,不能战也要战! 有句话说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这充分说明信念和信心的重要性。可是,有勇气未必便能战胜强大的对手,这无疑说明本身实力的重要性。 我的勇气足够,我的信念足够,因为我必须保护孟初一,让她毫发无损。 但我做不到,因为的我能力实在太差了,至少与白毛僵尸比起来。 在与白毛僵尸交手两下,也就是我用猎枪朝白毛僵尸砸了两下,第一次,白毛僵尸显然准备不充分,猎枪的枪筒准确的砸在他的脑壳上,打的他一愣。 紧跟着第二下,他便反应过来,用带着半尺多长指甲的白毛手抓住枪管。 我攒足了力气想把猎枪夺回来,可嘿呦的几次,纹丝不动。 而此刻,我终于体会到刚才常胜利对付白毛僵尸的时候,是多么的窘困和无助。 不是你想对付就能对付的,这个全凭硬实力,不容掺假。 白毛僵尸手握猎枪枪管,冲我一呲牙,凶相毕露。但我怎么敢松开手呢,他被猎枪砸几下脑袋没啥事,如果换成我,脑袋非开花不可! 在百忙之中,我仍然有幻想,加入现在猎枪里有炮药就好了,我在给他来一发,把他打的稀巴烂! 当然,猎枪还没来得及按照炮药,那是不可能的。 而就在我心思不定,白毛僵尸发力了,我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便被他用猎枪挑起,高高的飞了出去。 哎,在白毛僵尸的面前,我就是个微不足道的渣渣啊! “轰” 我的屁股哟,我的老腰啊,我被摔的七荤八素,五脏六腑剧烈翻腾,全部错位。 嗓子一甜,张开嘴喷出一口血。 受内伤了,我感觉自己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弱小的可怜。 然而,身边适时的传来一句如此感人的一句话,“兄弟啊,对不住啊,我没能保护了你!” 第五十九章 黄金转经筒 我扭头一看,果然是兄弟情,基友爱,我摔得地方巧了,不偏不倚落在常胜利的身边,这回患难见真情,我俩可谓同甘共苦。 常胜利比我摔得早,就凭他那二百斤的体重,能恢复到给我开玩笑的境地,显然已经很不错。 我们两个大废人,此刻惺惺相惜。 霉运也并非无头无脑,无休无止,当失去我和常胜利两大保护伞,孟初一真正的要面对婢女僵尸和白毛僵尸,倒是让人出乎意料,婢女僵尸刚想仗剑冲出,攻击孟初一,却被白毛僵尸一阵听不懂的低吼,忌惮的退后。 主人的威慑力足够强大,都变成僵尸了,还不敢违背主人的意思。 随后,强大的白毛僵尸突然变得温柔很多,慢慢的靠近孟初一,轻轻的低吼着。 他现在估摸着能说出话,发出声,必然是哄骗孟初一,大概的意思是,“你看,你跟那两个废物在一起干什么,混什么混,他俩能保护你吗,你在他俩身边有安全感吗,不如你跟着我,我让你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你就从了我吧……” 我觉得,白毛僵尸的意思无非就这些,以他四肢发达的体型,必然大脑简单。 孟初一畏惧的后退,恐惧到极限,她倒是不傻,关键时候,忽然想起身上还带着我送给的一道灵符,这道符原本还是当初孙老头送给我的礼物。 她便把灵符掏出来朝着白毛僵尸一亮。 “吼吼……”灵符的出现,把白毛僵尸镇住了,他立刻满脸惊恐,脚下不自觉的退后。 有门,白毛僵尸怕这个! 看到孟初一用灵符镇住白毛僵尸,我的心不禁一松。如此甚好,好歹有威慑白毛僵尸的东西,不用降服他,镇住就行! 我和常胜利艰难的站起来,如法炮制,常胜利也掏了一张符去恐吓婢女僵尸,我则是把我的归元镜亮出。 哥俩虽然遭受挫折,可是现在又满血复活啦! 我拿着归元镜返回孟初一的身边,轻轻的在她背后拉她一般,示意她赶紧走。 灵符能镇住白毛僵尸他俩多久,还不一定。 孟初一动了动,我这从发现,孟初一不是不想走,是根本走不动了,她被吓惨了,双脚都不听话。 我几乎是携着孟初一离开原地,然后,我们三个一路狂奔,朝通往地下一层的通道口跑。 因为白毛僵尸他俩追的紧,跑到兵器架的近前,常胜利停下来,很仁义的顺手抓起一杆丈八蛇矛枪,宛如三国时期的猛张飞,把丈八蛇矛枪一横,挡在那里。 “你俩快走!” 我说,“要走咱们一起走!” “废话,我来抵挡一阵,又没说不走,哎呀,我杀杀杀……” 常胜利的废话没说完,就和冲过来的白毛僵尸对上了。他挥舞着丈八蛇矛枪,劈头盖脸的对着白毛僵尸一通乱砸。 然而,常胜利谱写不了当年当阳桥前猛张飞的一幕,张飞张翼德以一己之力,喝退曹操雄兵百万,一声巨吼当阳桥断水倒流,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和威猛。 常胜利也拿着丈八蛇矛枪,但他成不了燕人张飞。 几招狂砍过后,丈八蛇矛枪便嗖的飞起,脱手而出。 “哇哇哇……”气的常胜利暴跳如雷,转身逃窜。 常胜利阻击白毛僵尸的作用还是挺大的,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趁着这个工夫,我拉着孟初一早已蹬上通往地下一层的台阶。 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安装弩箭,适时的给白毛僵尸脑袋上来了一下,终于贯穿他的脑门,只可惜未能造成实质的影响。 别管过程如何曲折,我们三个如愿的逃到地下一层的大殿之后,身后,白僵毛僵和婢女僵尸紧跟不舍。 就在我们以为即将顺利逃出虎口,那要命的黄金转经筒又响起来。 “哗铃铃” 这不是转经筒啊,这是招魂铃! 随着黄金转经筒发出刺耳的声响,整个大殿炸开锅了。 那些列在大殿两侧铠甲武士一个个双眼泛起血红的光芒,摇头摆脑,机械的运转起来! 他们竟然都是可以活动的,不,红色的眼睛齐刷刷的盯住我们三个! 我们被他们给锁定了! 灾难性的时候降临,那些身披重甲的铠甲武士们,以潮水一样的气势涌来,一时间,前有围堵,后由追兵,我们三个如同那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被倾覆的危险。 怎么办? 让我想不到的是,常胜利不仅没有退缩,却是血灌瞳仁,露出他英雄本色。 “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哇呀呀呀……” 我心说你够什么本啊,咱们活着那是有命,他们这些都是大粽子僵尸啊,人家本来就不是人,还赚一个,就算都杀光了同归于尽,也不会赚! 不过,我在这最为危急的时刻,忽然脑袋里灵光乍现,眼前一亮,突然间我觉得我们还有机会活下来。 我们并非到了绝境,还有一丝尚存的机会! 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解释,我闪开孟初一反而来到常胜利的身边,快速的说道:“别乱,听我指挥,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接下来,我让常胜利对付白毛僵尸,而我则是绕过白毛僵尸的正面,去偷袭他! 常胜利嗷嗷叫着冲向白毛僵尸,却被白毛僵尸三拳两脚的打翻在地。然而,我等的正是这个机会,趁着常胜利与白毛僵尸周旋,我一个饿虎扑食扑向白毛僵尸。 白毛僵尸可怕不,很可怕,但为了能保住我们的性命,只能拼了,大不了搭上我一条命,也得保住常胜利和孟初一他俩。 反正,我们三个不能都死了! 我扑到白毛僵尸的身上,用手抢夺黄金转经筒。 白毛僵尸呲牙低吼,奋力一甩,我死死搂着他不肯松手。 那边常胜利一见我来真的了,从地上爬起来再次正面骚扰白毛僵尸。 这就是战术,两个打一个,必须这么搞,一个正面周旋,一个偷袭,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群狼。 他一个白毛僵尸,能有多少智慧,我就赌他智商低下,反应不过来。 常胜利又一次被踢开,而我还苦苦支撑,没有一点进展。 想从白毛僵尸手里抢夺黄金转经筒,实在是勉为其难,人家的力气比我大几倍甚至几十倍,两个根本不是同量级的! 但把人逼急眼,也是很可怕的。 我虽然还没有到达发起疯来自己都害怕的超高境界,可是俗话说,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咬人,我急眼了也不顾一切。 用手抢不过来,我张嘴就咬。 在此之前,我没想过僵尸的皮肤硬不硬,糙不糙,有没有毒,有没有痛觉神经,但在节骨眼已经顾不了那么多。 事实上,我的决策绝对英明,虽然嘴巴在接触白毛僵尸的手臂之前,的确被他犀利的白毛扎了一下,可是咬住之后,我觉得跟普通人的皮肤没有多大区别。 撕咬,摇头摆脑的撕咬。 目的只有一个,把黄金转经筒给我松开! 不得不说,我得逞了。 白毛僵尸竟然也有痛感,他松开手的那一刻,我将黄金转经筒死死的抓在手中,并且在第一时间晃动它。 “哗铃铃”“哗铃铃” 卧槽,不会吧,谁也不曾想到,黄金转经筒的效果居然是惊人的。时间好像戛然而止,一切瞬间安静下来,僵尸们的各种躁狂彻底冷却! 在我摇动转经筒之际,不仅仅那些正围住孟初一企图发起攻击的铠甲武士停止下来,就连白毛僵尸也变得迟疑,茫然不知所措。 有门! 我慌忙摆脱白毛僵尸,更加肆无忌惮的摇动黄金转经筒。 哗铃铃的悦耳声响让铠甲武士们臣服,他们机械的退后,很守秩序的慢慢回到自己原有的位置。 唯独白毛僵尸和婢女僵尸,他俩的进化程度最好,所以,虽然没有继续做出攻击动作,却仍对我们虎视眈眈,隐隐要发作。 我一边摇转经筒,一边低声叮嘱孟初一和常胜利,让他们趁此难得的机会赶紧逃走。 “英俊哥,你也走,你不走,我也不走!” 小姑娘傻到家了,她还以为我大义凛然要救他俩,我能把自己丢在墓室里吗,绝壁不能,我只有不停摇动黄金转经筒,才能暂时控制僵尸们的行为。 尤其,白毛僵尸不停的喘粗气,发出低吼,他明显有反抗的情绪,只是被黄金转经筒临时压制。 常胜利拉着孟初一,二人急火火的朝角门那边走。我也是边摇转经筒边慢慢退后,而白毛僵尸和婢女僵尸紧跟不放,他俩仍然对我们不死心。 危险难免的,好在我们顺原路返回,途中没遇到更大的麻烦。 保持且战且退的架势,一直退出墓室,来到那堆青砖墙废墟前。 常胜利有所担心,“小舅,你说两个大粽子老是在后面跟着也不是法啊,我们出去了,是不是他俩也要跟出去……” “怕啥啊,又不是高级僵尸,他们见不得光的。”我安慰常胜利。 第六十章 藏宝图 其实,我心里也没底,不过,如果真的两个僵尸跟出去了,那倒无妨,一方面黄金转经筒能压制他俩,再说外面我们还有三个帮手呢,怕啥! 果然,等我们退到光线强烈,距离洞口很近的位置,白毛僵尸和婢女僵尸就不敢跟了,站在阴影的地方连连低吼,发泄着怒火。 常胜利一见有门,呲牙一笑,“吆喝,真怕光啊,那对不住你俩了,咱们兄弟恕不奉陪,拜拜了您的!” 他倒是会说风凉话,就是不知道两个僵尸能不能听懂。 两个僵尸怕光不假,可是不愿放弃是真的,突然间,白毛僵尸低吼一声,张牙舞爪的扑过来。 “妈呀,这是要玩命啊,吓死宝宝了!” 常胜利顾不上开玩笑了,因为洞口越来越狭小,不顾一切的抱头鼠窜,那狼狈劲就别提了。 随后,我们有惊无险的钻出洞口,等真正见到外面灿烂的阳光,才打心里踏实,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 王大胆三个倒是守在洞口,看见我们狼狈的逃出来,关心的询问情况。 常胜利给他们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让王大胆去洞口自己瞧。 王大胆不知道什么路数,伸长脖子朝里一瞄,正好看到白毛僵尸呲牙咧嘴穷凶极恶的向外低吼。 顿时吓得王大胆三魂出窍,惊恐失色。 “哎呀,有鬼!” 没见过僵尸的不知道僵尸有多么让人恐惧,这一点在王大胆的身上体现的十分明显。他平常来说,胆子足够大,据说敢一个人半夜躺在坟头睡觉。 可是,就如同叶公好龙,倘若见到真龙,那就吓破胆了。 常胜利伸手拦住王大胆,嘿嘿一笑,“王哥啊,别怕,那绝不是鬼!” “是什么?” “白毛大粽子!” 我上前拍拍王大胆,说道:“老哥,真不用担心,那个白毛僵尸怕见光的,他不敢出来!” 三人一听有僵尸,整个人都不好了。 接下来,我们并没有马上离开,因为这玩意儿白天不敢出来,晚上却敢出来,如果不除掉他们,必然是后患无穷。 简单商量一下,我们决定趁着天亮,先把白毛僵尸和婢女僵尸解决。 在洞口架起猎枪,一通开火,先把婢女僵尸干翻,白毛僵尸也受了不轻的伤。 我们趁着他俩被动,再度端着猎枪冲进去,一直把白毛僵尸的脖子打掉,真的死翘翘了,才就此罢休。 然后,我们合力用自制雷管把洞口炸塌,彻底封死,才算松一口气。 除了这些,其实还有更加重要的事,那就是车轱辘。 以常胜利的认识,这位近乎成白毛僵尸的墓室主人,自然不是我们所要寻找的蒙古将军,可是,通过墓室见到的种种,可以确定的是,虽然不是蒙古将军,但绝壁是蒙古将军的手下! 至少证明一点,这个墓室就是蒙古人的墓。 那么,别管蒙古将军还是他的手下,亦或者与蒙古将军八竿子打不到一起,都没什么问题。 把这里作为车轱辘的归宿,毫无问题。 我们在洞口前的空地上,做了一场法事。 因为早有准备,所以,法事所需的东西基本备齐,无需临时拼凑。 法事由常胜利来主持,他特意去帐篷换了身浅灰色的道袍,自称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丘祖师门下第二十六代弟子常胜利,当然,他故意把记名弟子的记名二字去掉。 在常胜利的主持下,法事顺利的完成。 接下来,在我的建议下,点燃一个火堆,让王大胆他们三个把车轱辘架在火堆上,将车轱辘焚烧干净。 而那个我比较心仪的小铜牌也免不了扔进火堆,与车轱辘一同弃了。 没办法,再好的东西,倘若对我们构成危险,那也是不能留的。 我们目睹车轱辘于熊熊大火中剧烈燃烧,心里默默祈祷,此事就此结束吧,以后别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但愿车轱辘再与我们没有任何瓜葛! 半个多小时后,车轱辘彻底化为灰烬,我们却迟迟不愿离开。 困扰我们多日的顽症根除了?有没有留下遗患? 再有一点,我建议把黄金转经筒扔回洞里,毕竟它是属于墓室的,就好像定海神针那样,用来震慑管理墓室的僵尸。 如果失去了黄金转经筒,会不会某一天,那些铠甲武士什么的,破土而出,出来干扰正常人的生活。 我有这样的顾虑。 常胜利闻言愣了一下,可他却坚决不肯把黄金转经筒送回去。 黄金的啊,足金,即便不看做工,单凭这些黄金,那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再有此物乃是七百多年的宝贝,其价值无法衡量。 而真正懂行的人,听闻这黄金转经筒能驱动僵尸,使其上升到法器的行列,那其价值更加难以估量。 用常胜利的话说,黄金转经筒必然市值千万,少一点都不成! 为了杜绝我偷偷的把黄金转经筒扔回去,常胜利居然大言不惭的把它要过去,说自己会用心保存,绝不能丢了。 我想车轱辘与黄金转经筒之间并无联系,也许我的担心多余了,于是,也没有继续说什么。 做完法事不久,我们离开此地。 只不过,此时天色已晚,我们顺原路返回,勉强翻过一座小山,天色便暗下来,寻了个合适的地方,建立宿营地。 王大胆知道我们三个经历生死劫,身心俱疲,所以,三个人把几乎所有的活儿都包下来。生火做饭,忙的不亦乐乎。 而我们三个在一个较大的帐篷里,聚在一处。 因为做法事,还有急于离开那个是非之地,我们倒是把另外一件重要的事给忘了,对,就是常胜利从白毛僵尸棺材里磨出来的卷轴。 这可是除了黄金转经筒之外的最大收获,我们也迫切的想要知道,卷轴里到底究竟是什么。 我一度怀疑,卷轴之内是某位宋朝名画家所画的山水图之类,意外被此人所得,再加上此人热衷收藏,离世之后便将卷轴留在他身边。 但当我们三个把脑袋凑在一起,由常胜利慢慢的放在地上,轻轻展开,不禁大吃一惊。 什么山水画啊,卷轴之内,却是绘制一张奇怪的地图! 这种形式的地图,可不是我们一般人能看懂的,与我们现在的地图制图方式上有很大不同,面对这样的一幅地图,搞得我们一头雾水。 “画的是什么呀,连图标都没有,是山吗,山脉的走势图?”我诧异的问。 常胜利忽然眼前一亮,指着画面的左下角,说道:“你们看,这几个小字!” 我倒是看见边角有文字说明,不过,无论右首卷首位置,还是左下角卷尾位置,都是那种我们看不懂的勾勾弯弯的蒙古文。 被常胜利一提醒,才看到在那些蒙古文的角落,还有三个比较好认的古篆字,不用常胜利念,我便脱口读出来。 “藏宝图!” 等我读完,我们三个的脸都变色的,不会吧,竟然是一张藏宝图! 随即,我们全都激动起来。 或许是太过兴奋的原因,常胜利指着卷尾方向的手指一哆嗦,戳在这幅画上。他下意识的抽手,当即懵逼。 “卧槽,不会吧,我没用力气呀,怎么就给戳破了!”常胜利惊讶的说道。 我马上便觉出不对劲,盯着这副卷轴细看,只见瞬间工夫,这幅画的颜色明显有了改变! 不好,这种保存在密闭的环境里,特别是特制的三层棺木之中,密不透风,在那种特殊的环境,保持几百年上千年也没什么问题。 可是,如今,离开了原有的环境,卷轴便与棺材里的衣服一样,失去任何保护,很可能短时间就直接化为飞灰! 幸好之前,常胜利把卷轴小心的装在塑料袋里,还未氧化的厉害。 但足以证明,它没法保存了! 孟初一先我一步,拿着手机对准这副藏宝图接连拍下几张照片。 也就在孟初一刚刚拍照完毕,那边的帐篷突然被掀起一角,王大胆的脑袋伸进来。 “各位,饭做好了,吃还是不吃……咦,你们看的什么东西呀!” 帐篷的门打开,一股山风灌入。这边王大胆才说完话,我们那珍贵无比的卷轴便被这股山风卷起,碎片如齑粉一般洋洋洒洒的飘的满帐篷全是。 王大胆吓傻了,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这时候,才证明刚才孟初一拍照的重要性。不然,我们哭都来不及。 王大胆嘴唇哆嗦,他估计想说对不起,都是我不对,我赔…… 但他能赔得起吗,这可是七百多年前的古文物,价值连城。当然,即便王大胆不闯进来,卷轴也存不住了。 常胜利一瞪眼,“王哥,你知道你刚刚毁掉的是什么吗,这是一幅千年名画,价值连城……” “多,值多少钱?”王大胆苦涩的问道。 “千万,上千万,就凭你打工赚钱十辈子也还不起!” 这下把王大胆吓坏了,差点没瘫倒在地。 我心说常胜利真有他的,你吓唬人家干什么,人家老实巴交的,被吓出病来咋弄啊。 “老哥,你别管啦,没你事,不怨你!”我连忙安慰他。 王大胆战战兢兢,体若筛糠,看样子真被常胜利吓着了。 第六十一章 得而复失 常胜利瞄了王大胆一眼,缓了口吻,说道:“算了,我不跟你计较,不过,我原本看你们三个挺卖力的,想多给你们一些奖励,这回顶了,奖金不发了!” 随后,王大胆诚惶诚恐的退出去。 孟初一对常胜利的行为颇不感冒,鄙视的瞥了常胜利一眼,“哼,我看你有当大奸臣的潜质!” “咳咳……是不是有些过了?”常胜利说道。 我能看得出常胜利故意演的,其实不会太为难王大胆。 “不是有点,真的太过了,你要是谢,就多谢初一几句吧,没她,这幅画什么留不下!”我没好气的说道。 常胜利顿时精神一振,开始讨好孟初一,他让孟初一把刚刚拍的照片传自己的手机上。 “哼,没门,看你以后的表现!”孟初一端起架子不甩他。 …… 这次的晚餐并不是我们此行最丰富的,却是最惬意,毫无压力下的晚餐,车轱辘完整的送回去,还意外的得到黄金转经筒和藏宝图,两件宝贝均价值连城,不可多得。 当然,藏宝图原件没了对我们而言是巨大损失,但除了藏宝图本身的卷轴,我们或许能从拍下的照片上获得更有价值的东西。 倘若有机会前去藏宝图之地探宝,与那藏宝图本物比起来,天壤之别。 这个期待让我们心情大好,相信以常胜利对历史的研究和孜孜不倦的探索,我们在将来的某一天解开藏宝图之谜不在话下。 我们也知道,做任何事没有完美无缺的,能有如此的结果也算好的不能再好。 今晚,我们六个人,几乎全都放开量喝酒,孟初一也不例外。 等过了今夜,明天,我们就将凯旋而归,离开牙牙山。 这有可能是我们在牙牙山所度过最后两个晚上之一,而以我们现有的速度,撇开车轱辘等最难携带的东西,轻装前进,最多只需三天两夜的时间便能走出深山。 真是把酒言欢,开怀畅饮。 另外,既然所有的麻烦都清除了,我们也不必值夜。晚上晚睡一会儿,王大胆他们觉少早起一会儿,便没什么问题。 最后,我们共喝了多少酒不清楚,反正,把王大胆他们带来的酒都喝光了。 一个个醉醺醺的,孟初一借此机会对我寸不离身,挨在我身上,跟我说悄悄话。 什么回去了你养我,我们直接跟妈挑明算了,就说我们已经住在一起,妈一松口,你就成我们孟家的金龟婿了。 我向孟初一说,不敢,你最好哪边凉快那边去。让你妈听说咱俩在一起,非把我那个负责人的头衔抹掉不可,那可是我养家糊口的工作,丢了工作我要饭去呀! 我养你啊,怎么样? 好吧,我现在跟孟初一谈话简直话不投机! 常胜利今夜敞开胸怀,高谈阔论。一旦他兴趣起来,那如同壶口瀑布的黄河水,波澜壮阔,声势震天,滔滔不绝。 然而,王大胆他们三个却成了常胜利的忠实听众,竖起耳朵,好像乖孩子一动不动。 幸亏常胜利没长成我这样的,如果以他的表现欲加上我如此出类拔萃的相貌,那简直没天理了,非得蜕变成红得发紫的人物。 我不由得赞叹他超强的吸粉能力。 其实,也别说王大胆他们三个,就算我断断续续的听,经常被孟初一打断,照样听的津津有味。 这次,常胜利重点讲了明朝和清朝的事。 在他的观点里,非常讨厌满清的闭关自守,各种败家,相比较而言,明朝倒是褒贬不一,对一些民族英雄抵抗外族侵略颇多感慨。 我不能说常胜利是愤青,但他骨子里一团正气。 孟初一是唯一我们中间不喜欢听常胜利讲故事的,她的心思主要集中在我身上,很自然的把常胜利排斥在外。 后来,她缠着我没有什么效果,干脆抱着我的胳膊歪头睡觉,我怕她受凉劝她回帐篷,不过,一说回去休息,她便又来了,我害怕,你陪着我! 我只能陪她进帐篷。 本来我还想哄她睡着了,再偷偷的溜出来,反正现在没什么心思。 然而,我又想错了。 孟初一在这一点上,十分狡猾,她即便睡熟了仍然紧紧的抱住我的胳膊不松开。 我试了数次,全都未能逃出。 既然走不了,那得了,陪她睡吧。 耳边听着小动物们各种鸣叫,渐渐陷入睡梦中。 大自然的声音并不吵得慌,反而让人心情宁静。只是,过一日后,我恐怕很难听见这些很好听的声音了,我们要回城市了。 …… 我睡得香甜,做着一个美妙的春梦。 睡梦中,我梦见度假山庄出奇的顺利,而我因此风风光光,不仅如愿住上别墅式的房子,还买了一辆豪车,迎娶我的新娘。 新娘当然是小蝶,这一日,阳光灿烂,晴空万里,婚宴上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美丽贤惠的小蝶终于登场,旁边的伴娘居然有孟初一。 她们走到我身边,孟初一朝我呲牙一笑,“我最最最帅的英俊哥,小蝶姐姐就交给你了,以后你可要好好的待她呦,欺负小蝶姐我可轻饶不了你!” “不会,不会,我喜欢还不够呢。”我腼腆的笑。 小蝶美丽无暇的脸顿时飞起一抹红晕,娇羞可爱。 我赶紧上前抓住小蝶的手,心里如吃了蜜一样的甜。 嘻嘻,终于娶到心上人,以后我们幸福的小日子就要开始啦,与相爱的人携手人生,夫复何求! 接着,下一幕,我便开车陪着小蝶逛街。 马路上车辆较多,我们只能缓慢行驶。开着开着,忽然前面一阵大乱,似乎出什么事了。 我了过去,怎么汽车被什么东西抛起来了,嗖嗖嗖的满天飞,哎呀,不好,那不正是白毛僵尸,这个家伙不是被我们消灭了,怎么死而复生? 还没想明白究竟怎么回事,白毛僵尸已经清理我前面所有车辆,满身戾气的来到我们的车前。 “贾英俊,你给我出来!哇呀呀呀……”白毛僵尸狂暴的用手擂击自己的胸膛。 我当然不会出去,跟白毛僵尸硬碰硬,我不可能是对手,所以,我坚决不出去。 “你到底出不出来!” “我就是不出去!” “哇呀呀呀……我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哇呀呀呀……” 遇到的麻烦挺大,我寻思找什么东西对付他,问题车上没带着枪啊,用什么呢,刚刚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我被常胜利一嗓子粗暴的喊醒了。 “快起来,不好啦,出事了!” 我搏愣一下脑袋,翻身而起。 “到底出什么事了!” 此时距离我睡着也不过半个小时左右,只见常胜利脸上极其不好看,额头阴云密布。 “哎!我特么被骗了!”常胜利简直要顿足捶胸。 随后,我才搞清楚怎么回事。 事实上,还是我们大意了,我们解决白毛僵尸和车轱辘不解,不管怎么说,那些事总算摆平了,可我们忽略另外一个巨大威胁,黄皮子! 对,就是那些跟我们没完没了的家伙。 刚刚在我和孟初一回帐篷后,常胜利嘚瑟一通,口干舌操,喝了一杯水,突然觉得肚子里不爽利,便捂着肚子找犄角旮旯方便。 可能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寻了一个地方,窝那里蹲了好长时间。 等痛快了,便哼着小曲返回来。 结果,就出问题了。 他起初没觉得什么,好像顺原路走,但走着走着,面前就不怎么清楚了,迷雾升起,恍恍惚惚。 只等他走了足够十几分钟,愣是没走回宿营地,他知道坏事了。 躲到一边方便,还能走多远呀,是吧,多说距离宿营地就百十米远! 鬼打墙! 顿时吓得常胜利不敢走了。 正在他想计策急于摆脱鬼打墙,迷雾之中“我”出现了。 “我”告诉他想走出鬼打墙还不容易,用黄金转经筒啊! 常胜利信以为真,掏出黄金转经筒递给“我”,然后,“我”接过黄金转经筒便跑掉了。 只等“我”前脚遁入迷雾中,常胜利才幡然醒悟,他被骗了! 情急之下,常胜利嗷嗷嗷的大叫,惊动王大胆他们三个,这才把常胜利找到。 而王大胆他们闯过来,鬼打墙才最终消失,敢情常胜利围着一块大石头打转转,脚底下都踩出路来。 常胜利与我讲述完,一把鼻涕一把泪。 “小舅啊,对不住啊,都怪我没看好黄金转经筒……” 这根本不是常胜利的错,我怎么能埋怨他呢,我连忙安慰他。 算了,丢了就丢了,以后注意点。 “不行,一定要把转经筒找回来!”常胜利眼睛里充满愤怒。 我苦笑道:“我看还是算了吧,去哪里找,怎么找?” 在常胜利说完此事的前后经过,我已料定必然是黄皮子所为,就是孙老头的那个灵宠干的,没跑了! 但就算知道是它干的,我们又能拿它怎么样,这深山中随便找树洞一眯,我们恐怕近在咫尺也很难发现! 不过,常胜利执拗,他非要找回黄金转经筒。 “行吧,那等天亮了我们再去找……”我敷衍他。 “不,必须现在就找,天亮便来不及了!” 于是,常胜利惊扰我的美梦,把我从帐篷里很不情愿的拽出去,然后,备齐装备,留两个人守着宿营地,我和常胜利、王大胆三人,深更半夜的开始在周围找起来。 第六十二章 失而复得 我们折腾一通,搞得我汗哒哒,凉风一吹,酒劲下去清醒不少。 按照王大胆所指刚才出事的地方,我们三个过去,欲找回黄金转经筒,必须从这里找线索。 三个人分头行事,别说,一番搜寻还真找到有用的东西,在一片草丛间发现黄皮子隐身的地方,以及留下的少许毛发。 我突然眼前一亮,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 黄皮子本身个头都不算大,而黄金转经筒重量并不轻,这就有眉目了! 以黄皮子的能力,即便从常胜利手里把黄金转经筒骗过去,但根本带不走多远。我就不信它能用牙齿把几斤重的黄金转经筒拖走!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黄金转经筒肯定被黄皮子藏在周围的某一处地方。 当我一说出来,常胜利那死寂一般的心再度激动起来。 “卧槽,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它又没办法背着,就算用嘴拖着走,能走多远?” 一语惊醒梦中人。 常胜利一身肥肉膘子,弯腰搜寻很不得劲,他干脆跪在地上,爬着找! 不知道是不是常胜利的诚心打动天地,我们花费半个小时,锁定一个疑似目标。 距离事发地不足二十米,直径一尺的一个隐蔽小洞口。用矿工灯朝里一照,深有数米,恍惚间觉察里面有东西。 当然,光线射入里面,并不能清晰的看清楚里面究竟是什么。 但我们认为这里很有嫌疑。 王大胆回去取家伙式,常胜利趴在洞口前把猎枪探进去,先打两枪再说。 “嘭”“嘭” 硝烟散尽,我俩干巴巴的守在洞口,却没等来任何东西。 然后,等回王大胆,我们只好用土办法,叮叮当当的开凿洞口,尽量的扩大口子,以便能看清楚里面到底有什么。 废了半天劲,凿开一个喇叭状的口子,大概一米多深,清理洞口碎石,再趴下朝里瞅,这回倒是隐隐约约看见东西了。 有门! 常胜利看过后,精神为之一振。 “王哥,快点找长棍子,咱们把那玩意儿掏出来!” “得嘞!” 不久,王大胆用菜刀砍了一根几米长的长棍子,顶端缠上铁钩子。 常胜利亲自操作,把长棍子探入,左勾右勾,看着都替他使劲。 可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真被他拽出东西出来。 当此物出洞,我们顿时欢欣鼓舞,热血沸腾。 不是别物,正是一只被打死的黄皮子! 人家常说一句话,瞎猫碰着死耗子,没想到屡战屡败的常胜利也有旗开得胜的时候。 只可惜,随着黄皮子并未带出我们最想要的黄金转经筒,那也没什么难的,继续在里面划拉。 “嘿,又钓着啦!” 经过又一阵划拉,常胜利忽然神色一动,觉得勾住东西。 挺佩服常胜利的拼劲,撅着大屁股,一头白毛汗还这么卖力,恐怕也只有他了。换做是我,累了换人干啊,自己不会休息啊。 但常胜利显而易见,要为自己的过失买单。 出了事是他自己的问题,自己必须以身作则,敢作敢当。 常胜利就跟钓鱼一样,鱼浮一沉,证明鱼上钩了,猛然一提,接着就要慢慢的朝岸上拽,这里有学问,大鱼会挣扎,所以要溜鱼,缓缓的溜到岸边,提上岸。 他大概也这么个节奏,觉得挂上了,慢慢的拽出来,可是,才拽了一多半,突然走空。 “嘿,挂着了还能摘勾?” 随着常胜利话音未落,嗖的从洞内窜出一物,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溜走。 因为此物速度太快,以至于我们都没有任何反应,当有所反应,人家已经溜之大吉。 等那物跑掉了,我们才回过味来,竟然是一只活着的黄皮子。 “哎呀呀,都怪我失手啊!”常胜利痛心疾首,后悔的不得了。 看来刚刚开了两枪,击毙里面的其中一只黄皮子,另外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太机灵,亦或者躲在那只倒霉的黄皮子的后面,根本没打中。 当然,如果常胜利多打几枪,就凭猎枪爆发的威力,必然能一同击毙。 我看常胜利真心的后悔,劝他说,“别光后悔啊,二包子,说不定里面还有呢!” “是呀,那你们守好外边,我再朝里面照照……” 用矿工灯一照,常胜利眼睛直了,整个人瞬间僵在那里。 我连忙在后面推他一把,不会吧,这又是中邪的征兆! 然而,这回常胜利没中邪,短暂的震惊过后,常胜利大嘴咧开了笑,“哈哈,找到啦,玛德!” 虚惊一场,我们其实并没费多大的气力,顺便打死一只黄皮子,又把那黄金转经筒失而复得。 不过,高兴之余,我仍隐隐有所担忧。 想必那只逃掉的黄皮子便是我们的老对手,最早骗过我,又连续的骗常胜利多次,那个曾经的孙老头的灵宠。 …… 队伍刚刚走出牙牙山,来到小山村有信号的地方,我便接连接收到上百个未接电话。 这些未接电话中,多数我为我不熟悉的陌生号码,但也有为数不少备注姓名的。而其中最为醒目的却是郑雅芝的! 孟初一妈妈给我打过来的! 我心说不妙,是不是因为秀河度假山庄的事找我呀,她找不到我会不会生气…… 没敢往深里想,我连忙给郑雅芝拨回电话。 通过电话获知,郑雅芝找我果真有重要的事,因为京城所派的人员第一批早已赶到东市,他们不停的与我进行联系,均未如愿。 当然,他们向郑雅芝汇报,郑雅芝给我打照例打不通。 怪只能怪我们此行耽搁的时间太久了,幸亏通话的时候,我听郑雅芝的口吻很平和,并未生气,才稳定了心情。 如果真因为找不到我,郑雅芝一气之下,把这些人收回京城,断了度假山庄的念头,那我哭都找不到地方。 稍微停顿,我当即与公司所派的人进行电话沟通,他们听后非常高兴,只说现在正在东市的**酒店,再说,已经联系上郑千军,这两天均由郑千军照顾。 他们一解释,我才恍然大悟。 郑雅芝肯定不着急啊,什么事侄子郑千军都能摆平呀,有他这种级别的内线在,还怕找不到我? 我跟他们说,尽快的赶过去见他们,只是我现在不在东市,最迟明天便能过去。 “没问题,贾总,我们这就算给你电话进行报道了,以后我们都是你的手下,什么事听你指挥……” 我挂断电话之后,心里怦怦直跳。 真是运气逆天,前些日子还张口闭口喊这个老总,那个老总,转眼的工夫,自己也堂而皇之的成老总了。 第一次被人称呼贾总心情太爽! 我再与郑千军拨过去电话,接通之后,郑千军一上来便说道:“吆喝,贾总,可算等到你回电话啦,你小子这几天干什么去了,电话打不通,问便大半个东市都没你影子……” “郑哥,对不住,一切都麻烦你了,最近出了趟远门……”我随便编了一个谎。 “拉倒吧,去哪里不也有信号啊,全国各地4G信号就没盲区!” “哥哥啊,我去的地儿真没信号!”我没把去牙牙山的事说出来,“这不,刚有信号就赶紧给你打了吗?” “好小子,真有你的,那边姑姑催得紧,要不是哥哥替你顶着,一再给你说好话,姑姑那边肯定跟你没完,有你这么做事的吗,一声不吭人间蒸发……” “郑哥,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没下次啦!”郑千军话题一转,又问我,“跟我姑姑通电话了吗……” “已经打过了。” “对啦,初一是不是一直跟着你,她在不在你身边?” 我扭头扫了一眼孟初一,包括我上几个电话,小姑娘一直在旁边竖着耳朵听呢。见我征求她的意见,孟初一摇摇手。 好吧,她不想跟表哥通电话。 “郑哥,咳咳……没,没在我身边……”我怕郑千军担心孟初一的安全,添了一句,“没事的,郑哥,我能保证初一的安全!” “她不想搭理我是吧,算了,你好好照护初一,别整出事了,我们俩都吃不了兜着走!” 在电话的最后,郑千军让我请客。 当然没问题,我必须好好的感谢郑千军,虽然交情尚欠,但我俩也算臭味相投,非常合得来。 他替我在姑姑那里说好话,我能忘了他吗? 我打电话的时候,常胜利也在打电话,他的未接电话比我的一点不少,但都是一个人打过来的,他的败家娘们老婆大人。 而等我几个电话通话完毕,他一个电话还未打完。 我虽然没有细听他俩电话里说的什么,可想而知,必然是一个很浪漫,很煽情的爱情电话粥。 郎情妾意,如干柴烈火,挨着火星子,那就控制不住,熊熊燃烧。 正如上次他败家娘们从海南度假回来,两个人小别胜新婚,其中的意境不可为外人道也。 一直到最后,常胜利对着电话嘬一口,电话那头也发出同样的声响,二人才恋恋不舍的挂断电话。 第六十三章 坐地分赃 我正要与常胜利搭话,他主动的说了,“小舅,可馨的意思,让我们今天就回城……” 好吧,估摸着两个人一通煽情,已经有点等不及了。 我没什么可说的,孤家寡人一个,我看孟初一。 孟初一对当初田可馨出卖她一直耿耿于怀,瞄见常胜利那猴急的样子,冷哼一声,“不回,回去干什么,再被出卖了……” 常胜利只得低声下气的苦口相求。 “你管的了你那败家娘们吗?” “回去我好好教训她,根本没脑子,初一妹子,你不知道,上次我气的差点没让她跪键盘……” 常胜利编瞎话的水平的确高明,我甘拜下风。我尤可想象某位腆着大肚子不得不跪键盘低头认罪,口唱征服的画面萦绕眼前,挥之不去。 孟初一其实是最想回城的,小山村的条件太差,她根本受不了。 我们商量已毕,便统一的意见。 王大胆他们三个还没遣散,正在一边等候发落。共处这些天来,我们逐渐建立深厚友谊,他们大道理不懂,可为人淳朴,善良,当要分开之际,多少有些舍不得。 我走过去,把我的意思说了,我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到此结束,你们可以回家啦。 当然,我又掏了几百块钱,对他们的表现予以奖励。如果没有他们三个相助,此行难以为继。 王大胆朝两个同伴使眼色,他们三个居然都未伸手收钱。 “小贾,给我们的工钱太多了,不能收了!”王大胆说道:“我们的意思,以后有机会,我们还能合作,哪怕工钱少一点也没什么,虽然我们三个是大老粗,可是保证踏踏实实的干活……” 我点点头,“嗯,有合适的工作,我们忘不了三位老哥!” 多给他们的钱是我的心意,可到头他们也不肯收,最后,王大胆三个留下电话号码,一个个难舍难离的走开。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场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冒险经历至此划上完美句号,而在当天的下午,我们便启程,返回东市。 …… 回城后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去往常胜利家的别墅,孟初一不想去。 我们率先回到常胜利的工作室那边。 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坐地分赃,把黄金转经筒先搞清楚。 因为孟初一有强烈的要求,她对黄金转经筒志在必得,所以,这件事一定梳理清,不然难免出现隔阂。 孟初一在书桌上刷刷点点,写了两张纸条,分别递给我和常胜利。 “什么意思,空头支票?”常胜利看见纸条上的字便是一愣。 “对呀,我手头上没钱,只能打白条了。”孟初一信誓旦旦的说道:“我不亏了你俩,黄金转经筒折价1500万,你俩每人500万……” 常胜利一呲牙,“500万的确没得说,可打白条我不认账!” 他的意思,你不是没钱吗,暂时还得把黄金转经筒放在我这里。常胜利在这里就有个小心眼,他也十分的喜欢黄金转经筒,最好孟初一一直没钱,那黄金转经筒便被他收藏了! 孟初一看看我,我苦笑道:“你俩谁拿着黄金转经筒我都没意见……” 我能有什么意见,一个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一个在人家亲妈手底下谋营生。 “不行,你拿着也不行!”孟初一同样不让步,“这么贵重的东西,有你那个败家娘们我不放心,这样吧,我来折中一下,你不拿,我也不拿,咱们把黄金转经筒让英俊哥拿着,等我有了钱,我再把黄金转经筒赎过来!” 常胜利瞪着小眼睛想了一阵,只能默认。 好吧,烫手山芋让我保管,接过黄金转经筒的时候,我觉得猛然一沉,此物重逾千斤。 “能不能不让我保管?” 我想,万一把它丢了,我两辈子赚的钱都不够还债的。 “怕丢了对吧,没关系!”孟初一白了常胜利一眼,表态道:“好像胜利哥也丢过吧……丢了我不怪你!” 常胜利老脸一红,“咳咳,小舅,你只管收着,丢了没人怪你。” 勉为其难,我最终只能把黄金转经筒收起来。 而因为把黄金转经筒让出,孟初一自觉的退一步,把藏宝图的照片分别传给我和常胜利。 我们分赃完毕,正打算背着田可馨去小区外小搓一顿,偏偏因为我上微信,浏览信息,被郑千军给逮到了。 微信才看了几分钟,那边郑千军便打来电话。 “兄弟啊,你不仗义呀,你回城怎么不给哥打声招呼,哥干巴巴的等你请客吃饭呢!” “没呀,我还没……”我装着一头雾水的样子。 可没等我解释完,郑千军便怒了,“你可拉倒吧,我微信上早就显示你具体的位置了,麻溜的,选个大餐馆,咱们兄弟叙叙旧!” 叙旧,请客吃饭不假,能听出郑千军真的找我有事。 我想多半还是他姑姑催他,一起商量秀河度假山庄的事宜。 所以,挂断电话后,我让常胜利陪我去,常胜利不想去,他一直惦记着别墅的娇妻。我脸一黑,不去是吧,你以后还准备跟着小舅混不,还实现你美好的理想不? 常胜利不得不低头认了。 在我俩决定去饭店赴约之际,孟初一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要跟着去。 她去不去我管不了,毕竟郑千军是她表哥,什么事他俩直接沟通。于是,回城当晚,我们便自动进入全新的角色。 …… 我以秀河度假山庄负责人的身份,宴请郑千军。 郑千军欣然赴宴,同行的还带了一个年轻人,不太说话,但长得五官端正。他是郑千军的司机,据老郑说,今天一定敞开量喝,有备无患,专门带来个司机,就不怕什么酒驾了。 我估摸他的意思要痛宰我一回,只是我现在手头已有大把可挥霍的资金,绝无可能捉襟见肘。 喝,随便喝,管饱。 再说了,钱还是他姑姑打给我运转资金,花的是他自己家的钱。他不心疼,我更加不心疼。 特别身边跟着孟初一,孟氏集团的娇娇女。 而带着孟初一前去,最大的麻烦仍然是孟初一和郑千军表兄妹俩。 郑千军早就得到姑姑下的死命令,见到孟初一之后,第一时间向她汇报,并且强行带回京城! 可惜,郑千军做不到,在孟初一的面前,郑千军实在很无奈。 两个人友好的交谈片刻,便立下契约,孟初一承诺会给郑千军适当报酬,但前提条件是,郑千军必须守口如瓶,不能把她出卖了。 当然,具体的契约跟我没关系,我巴不得郑千军把孟初一带走呢。 现在我最怕的就是跟郑雅芝说不清道不明,万一因为孟初一受到牵连,我都没地方哭去。 整体上来看,晚宴进行的十分和谐和欢乐。 一桌几千块钱的宴席,在大人物那里根本不算什么。 席间,最初还是以秀河度假山庄的事为主要话题,郑雅芝之前跟郑千军有交代,看样子他至少作为一个观察员的身份存在。 于是,我们几个围绕着秀河度假山庄展开激烈而热情的讨论,并总结出有些可喜的建设性意见。 我怕脑袋里存不住,便用随身带的记事本一一列出来。 不过,随着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常胜利渐渐变成夜宴的主角。 他幽默的语言,干练风趣的腔调,使得他的言论具有相当权威性。当然了,酒后戏言,是说喝了酒说的话不算数。 常胜利绝对是个顶级说客,他竟然在与郑千军同饮一杯酒后,鼓动郑千军也投资度假山庄,入股分红。 “郑哥,以秀河度假山庄的规模和前景,我预测红利能翻至少十倍以上,甚至有可能几十倍,上百倍,你信常某人一回,我保证你赚的盆满钵满!” “有这等的好事,那怎么入股法?” “签合同啊!我前面早跟贾总商量过,我以后专门负责股份这一块儿,一方面筹措资金,另一方面也让有识之士拿到原始股,从中获利,有钱大家赚,谁愿意投资谁将享受度假山庄最好的福利和待遇!” 论口才,论吹牛,我想很少有人能达到常胜利的高度。 选择他进入秀河度假山庄的核心层,是我多么英明的决策,也充分给予常胜利发挥自己能力的空间。 他在东大图书馆能干什么,除了混日子,还是混日子,蹉跎岁月,他的锋芒逐渐被岁月磨平,而我再度激发出他潜在的能量,让他发光,发热,实现梦想。 一番交流,郑千军完全被常胜利煽动情绪,两个人差点就在酒桌旁焚香叩拜,结成异性兄弟! 这场酒喝到半夜才散场,郑千军临走要带着孟初一回去,但孟初一怎么肯呢。 …… 第二天,还躺在常胜利工作室的沙发上,脑袋仍然昏昏沉沉,郑千军的电话便打过来了。 “兄弟,起了吗,时间可不早了,老穆他们可翘首企盼呢,赶紧的,没车的话,我现在就开车接你……” 我不用郑千军来接,有常胜利在,专车已配好。 半个小时后,我和常胜利二人驱车赶到穆正峰他们所在饭店。 第六十四章 未来规划 穆正峰,郑雅芝从京城派来负责业务的副总,也就是我的左膀右臂。他归我调遣,只单纯负责业务方面。 我当然也知道,郑雅芝虽说对我委以重任,可是,毕竟我是个外人。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个穆正峰是郑雅芝派来专门监视我的。 别管穆正峰到底什么身份,只要是一同搞度假山庄,把山庄开火了,那我们之间毫无芥蒂。 见到穆正峰的第一眼,我确定此人是个不错的帮手。 人都有面相,穆正峰大概三十岁的样子,微胖体型,身材中等,五官端正,戴着金丝眼镜,乍一看,便是个有涵养,有文化的中层管理人员。 郑千军互相介绍,握手,他那肥厚柔软的胖手紧紧的抓住我。 “贾总,您好!” “别客气,私人场合咱们是兄弟,不用见外!”称呼贾总,虽然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但我并不觉得一口一个贾总就显得我多牛逼似的,反倒大家称兄道弟显得亲切,不见外。 穆正峰的第一印象相当不错,能看得出,他是个务实可靠的人。 我们坐下后,说了几句客套话,便话题一转,进入正题。 度假山庄的第一炮怎么搞,穆正峰他们几个受命前来,踌躇满志,想必私下早制定几套方案,但终归要看我的意思。 我笑眯眯的问穆正峰他的看法。 “按照正常的操作,公关吧。”穆正峰说道:“我们最好先见一见秀河镇镇上的领导,跟他们吃顿饭,暗地里调查一下分管经济的副镇长什么样的人,然后投其所好,先把他……” 我们都认真的听穆正峰说的,不过,当大概听出穆正峰的意思,我扭脸瞄了常胜利一眼,他还以淡淡的微笑。 应该说,穆正峰提出来的,大差不差。一般来说,按常理这么搞完全没问题。 投资搞开发,自然要先跟当地领导搞好关系,不然以后说不定会有什么麻烦。镇领导出面,不管给不给优惠措施,却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开始。 郑千军倒是忍不住插话,说道:“老穆,你说的对,投其所好,咱们先把分管经济的镇领导拿下,以后不管征地,拆迁就都没什么问题了!” “嗯,我们就是这么考虑的,镇领导如果喜欢钱,我们就塞红包,送卡,打麻将等等,想各种办法给他钱,如果喜欢找乐子……东市最好的酒店,夜场,把最好的女人包他满意,当然,如果喜欢吃喝更加没问题……” 常胜利抬手止住他,“老穆,哥哥我插句话,咱们不该那么弄!” 穆正峰诧异的看了常胜利一眼,又转头看我。 我点点头,说道:“穆哥,你听老常说,以我的看法,咱们的确不该那么搞,我和老常是土生土长的秀河镇人,对老家的情况比较了解。” 常胜利呲牙一笑,“贾总说的是,如果按正常出牌,的确就像老穆说的那样,但这回咱们不那么办了。” 缓了一缓,常胜利继续说道:“贿赂镇领导,是正常渠道,可是,搞不好咱们要吃大亏,如今国家经济繁荣,蒸蒸日上,很多地方都在搞开发,城市扩展,征地拆迁等等,而有些人私下得到消息,闻风而动,在征地的区域盖房,种植等等,什么赚钱立刻搞什么,以至于征地的补偿款水涨船高……” 穆正峰说道:“对呀,征地就怕这个,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当然有办法!”常胜利微微一笑,“我们这次可不一样,我和贾总土生土长的秀河镇人,什么不清楚啊,有我们在,这些环节多余了。” 其实,在此之前,我和常胜利早已商量好,但我们商量好不等于定下来,还要听穆正峰他们的意见,我虽然有决策权,但在这件事上要讲民主。 如果按照穆正峰所讲的走正常程序,征地开发,花费实在太大,不仅仅找镇领导,下一步还需要村领导配合。 这么一来二去,不说麻烦,花费肯定少不了。 话说回来,我们选址的地方,无论山地还是湖,全都在我们老家所在地贾家楼。 我和常胜利统一的意见,这些没必要的环节能省就省,再有最怕有些人闻到风声,变本加厉,漫天要价。 比如,认定你征他的地,那好吧,钱少了不给你,反正你们是京城来的大客户,手底下有的是钱,不在乎这些。 还有,能因为我这点小钱,放弃这么大的投资吗? 而据我和常胜利得知,想正常征地,恐怕没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山和湖这些都已经让村里租给村民了,你如果打算从村民手里转租,恐怕会有大麻烦。 常胜利把其中的利弊粗略的说了一下,穆正峰表示认同。但他觉得这些环节很难避免,现在去哪里投资都大致如此,联系当地领导,都许下优惠条件,保证征地什么的不受任何阻碍。 可是,事实操作却很难。 只能捏鼻子朝里面狠砸钱,而这些钱都必须加在预算成本中。 郑千军倒是听明白了,眼前一亮,问说。 “兄弟,我已上了你们的贼船,咱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就别卖关子了,说吧,怎么搞?” 我看了一眼常胜利,他摆摆手,“你是项目负责人,你说吧。” 在这里,我说下我的家乡,东市秀河镇贾家楼村。 地理位置上看,贾家楼与秀河镇仅有一河之隔。从贾家楼过秀河,几里远便是秀河镇。可以说,地理位置优越。 贾家楼是一个三千人口的大村子,地大物博,村里所辖面积非常大,除了基本农田,还有大片山地,湖泊,在整个秀河镇,贾家楼村几乎是巨无霸一般的存在。 而别的相邻的小村子,人口几百上千,田地倒是不少,可却没有山地和湖泊。 这是有历史原因的,贾家楼村解放前有大地主,据说那时候他家的地盘更大,良田万亩,包括山地也全是他家的。 整个家族占据秀河镇半壁江山,十里八乡的人都给他家扛活(打工)。 而正是因为我们贾家的那个大家族,为贾家楼创建偌大基业,以至于现在的山地其他村子都眼馋,却分不到。 我们的秀河度假山庄项目,总体规划面积几百亩,需要修路,农田,山地和湖泊。 这几项里,除了道路和农田倒没什么难点,剩下的山地和湖泊两项,都有大问题。 山地和湖泊由村子租给个人,准确的说这种好事也只有关系户才能捞到。 看好的山地这边,叫小桃花山,租这片山地的人称赵大脑袋,村长的大哥。 湖泊在小桃花山脚下,也就是我们的度假山庄的重点位置,叫做桃花湖,租这湖养鱼的叫桂大刚,他的来头更大,村书记的侄子,另外镇上副镇长的外甥。 有这两个关系户,如果按正常途径,先找镇上,那他俩非得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不可。 要想顺利的进展,首先不能暴露度假山庄的规划,只需要我和常胜利出马,把他们拿下,签订合同,然后,合同在手,他们再反悔便不可能了。 我们的计划,把所有的征地一步到位,不能一期一期的投资,那样困难更多,而一步到位反而会省钱! “如果这么操作,是不是先向郑总汇报一下?”穆正峰说道。 “不用,我们这么搞,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农村的租地非常便宜。”我说道:“当然,加入一期一期的分期投资,一期计划不会太难,但以后的二期扩建等等,那就太麻烦了……” 穆正峰点点头,表示没什么意见。 倒是郑千军有些迟疑,似乎担心这么搞是不是步子迈得太大。 “郑哥,你放心,我和老常操作,保证一百万之内就能全部拿下!”我向郑千军作出保证。 这个建议顺利通过,接下来,我们做出明确分工,常胜利负责租小桃花山,我负责桃花湖,穆正峰他们负责签订合同事宜,暂时作后勤。 “还有我呢!”郑千军不甘的说道。 常胜利瞥了他一眼,“老郑,你不一样,你只是股东,最多算小投资人,有话语权,但不用干活,因为你没工资!” 这句话说完,在场的人都笑了。 …… 重要的话题谈妥,话题一转,便转入轻松的话题。 一直聊到中午,郑千军那边早已预定好饭局,一行六个人,包括穆正峰从京城带来的三人团队,参加隆重的午宴。 穆正峰他们大老远的来东市,我作为地主,又是项目的负责人,自然要给他们接风洗尘。 除了副总穆正峰,另外的两位,一个小王,大名王恒,律师出身,签合同,走程序什么的,他最在行。 还有一个女士,小杜,叫杜佳,财会人员。 他俩都只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别看年纪不大,但毕业后就进入孟氏集团公司,是公司的老人。 午餐过后,郑千军完成他的使命,准备打道回府。他自己有公司,把穆正峰引荐完毕,这么没他什么事了。 还没等他离席,我便叫住他。 “郑哥,留步!” “还有事吗,我可提前声明,我不跟你们去秀河镇!” “误会我意思了吧,郑哥,咱们手头紧张,你给我们搞辆车怎么样,车旧点没关系,能开就行……” 第六十五章 回家 郑千军想了想,说道:“对了,我公司还有辆大众,就是老了点,开的话一点问题没有!” 公司以后用钱的地方多,能跟公司省点便省点。 随后,穆正峰跟着郑千军去取车,小王和小杜原地待命,我则是跟着常胜利去东大办离职手续。 对于在编的工作,常胜利一直颇有微词。 第一个,工作虽然清闲,但说实话没什么激情,基本上属于混日子过。 再一个,家里不缺钱,他家的资产几百万,当然,那些都是田可馨的。而从田可馨的角度,她也不愿意常胜利一辈子在东大图书馆混。 站在田可馨的立场,她也希望常胜利跳出编制,出来混,闯一片天空。 几经考虑,常胜利用他三寸不烂之舌,吹吹枕边风,再适当给老婆一点甜头,辞职的事顺理成章。 我们开车去东大图书馆递交辞呈,而这仅仅是形式。 常胜利的领导还是耐心的劝他好好工作,最好留下。常胜利去意已决,那领导叹口气。 “小常啊,说真的,我器重你是有才华的年轻人,但咱们这里干什么都要讲规矩,论资排辈,按说,你再熬几年,一定能给你安排个肥缺……” 常胜利既然下定决心,便不会后悔,他和领导说了几句话,便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我俩一人抱了个大纸箱子出来。 在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常胜利下意识的扭回头忘了一眼图书馆,毕竟这里是他工作生活多年的地方,要说没感情那是假的。 我俩上车后,他再也没看图书馆,挂挡脚踩油门,汽车疾驰而去。 辞职整个过程相当的平静和自然,但我知道,常胜利的心里一定有激烈的斗争,递交辞职书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我看常胜利的心情多少有些落寞,在一旁轻轻拍他肩膀,说,“别多想了,大丈夫岂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今晚我请你吃饭,顺便让你正式成为我们秀河度假山庄的副总!” “不用了,败家娘们今晚特意下厨房炒菜,咱们还是吃她亲手做的吧。” 回到小区,果然田可馨亲自下厨房,和小翠一起做菜。 这可是我来常胜利多日,头回看到田可馨进厨房。 再有,我把孟初一请过来,因为自打上次田可馨告密,郑雅芝派人把孟初一带走后,孟初一对田可馨心存芥蒂,趁此机会,也让她俩和解一下。 天色渐暗,一桌丰盛的家宴便开始了。我和常胜利先做和事老,等二女相互说话,沟通好了,大家举杯痛饮,场面逐渐热闹起来。 田可馨自罚酒赔罪,孟初一说道:“算了,馨姐,只要别再把我卖了,以前的事就当没发生过!” 我对孟初一的气度感到十分惊讶。 晚饭后,孟初一没有拉着我再回常胜利的工作室那边,而是住回原先自己住过的三楼客房。 田可馨对她嘘寒问暖,殷勤照顾。 安顿孟初一,我返回隔壁自己的房间。 关上房门,我直接去阳台那里,看那盆雏菊和小蝴蝶。在小翠的悉心照料下,雏菊和小蝴蝶都非常好。 而当我靠近,小蝴蝶欢快的飞起来,绕在我身边翩翩起舞,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我心里默默的说,小蝶啊,只可惜我还未找到你的肉身…… 对小蝶,我有太多的亏欠,如果不能将她复活,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小蝴蝶缓缓落在我肩头,我伸出手,它又很乖巧的飞落在我的手心。 几日不见,小蝴蝶体型大了些,也更加漂亮。 那对鲜艳的翅膀轻轻的震动,十分好看。 一人一蝶,我们便这么静在那里,和谐的静止不动,用心灵去感受对方。而我感觉小蝴蝶渐渐化成了小蝶,我俩肌肤相亲,缠缠绵绵…… 这是我俩拥有的单独空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蝴蝶翅膀一闪,慢慢的飞起来,一直飞回那盆雏菊上。 它需要休息,我看它安静的伏在雏菊的叶面上,翅膀微微的抖动,一股怜爱之情跃然而生。 “小蝶,相信我,我一定要找回你的肉身,让你复活!” …… 第二天一早,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我们和穆正峰他们三个碰头,两辆车一起开赴秀河镇。 秀河镇那边,我已有妥善安排,虽说我家的有地方住,但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引起村民的注意,度假山庄临时的办公室最好设立在秀河镇。 我联系到一个要好的同学张大山,他在镇上开超市,我让他租了一处单独的院子。 路上,我还没来得及给张大山打电话,他那边率先给打过来了。 “喂,小贾,你们过来没,这边都跟房东说好了,人家今天有事出门不等老是在家等着你们啊,赶紧的!” 我嘿嘿一笑,“十分钟,就十分钟,山哥,你破费破费多递两颗烟,我们就到啦……” “滚犊子,早就递好几颗烟了,哥哥我开超市的,什么烟没有,吸多了人家呛嗓子!” “山哥,沏壶好茶……” “滚,还用你教吗!” 山哥为人豪气,说话大嗓门,却是热心肠。 别看他书没念好,可是脑袋聪明,有想法,愣是从十几个平方的小卖部一步步的发展起来,现在拥有二百多平方的大超市。 如今,他华丽丽转身,蜕变成乡镇级别的业界名流。 跟张大山通话的时候,其实我们的车子还没离开城区,孟初一在一旁暗笑,我知道她笑话我说谎,朋友间的谎话那是谎话吗? 视线再次停留车前放着的那盆雏菊上,按常胜利的意思,把雏菊最好放在后备箱里,但我不肯,他不知道这盆花对我具有如何的意义! 我爱雏菊,因为有它才能给小蝴蝶休养生息的环境,而小蝴蝶便是我的小蝶,她陪伴在我身边,我才不会感到孤单寂寞。 这是我唯一的心灵寄托! …… 在秀河镇路口见到张大山,已经是半个小时后。 我们停下车,张大山瞅见我,差点没发飙。 “嘿,我说你小子,不是说好十分钟,这都几个十分钟了!” 当然,他这话明显不是冲着我说的,因为张大山旁边的那个老头面色不悦,不用说,我们将要租的是他家的房子。 我连忙解释,“不好意思啊,山哥,路上车子出了点小毛病,耽搁一会儿时间……” “得了,这位就是房东赵大爷!” 常胜利说道:“那咱们别在这里耗着啦,赶紧上车!” 这户独院,是老赵头老两口的房子,院子不大,收拾的很干净,房子也新盖的,全都是水泥抹胚子。 除了四间正房,偏房也有好几间,最重要的一点厨房用具什么的一应俱全。 张大山介绍,老赵头的儿子在市里做生意,买了大居室的房子,正准备把老两口接过去,今天进城先去医院做全身检查,人家到现在还没吃早饭呢。 房子挺符合我们的要求,随后很痛快的把房子租下来。 递给老赵头第一个月的房租,他的脸色才恢复,绷着嘴说道:“你们住归住,别把我家搞乱喽!” “不会,赵大爷。”我笑脸相迎。 “好了,走了!” 别说,老赵头除了脾气古怪点,其实倒还不错。我朝常胜利使了眼色,他便主动开车带着老两口送到镇上公交车站牌。 穆正峰三个分好房间,把行礼什么安排妥当。 “山哥,你先忙你的去吧。”我看张大山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便说道。 “拉倒吧,超市那边你嫂子看着就行,你们来到我的一亩三分地,说什么也得请你们吃顿便饭呀!” 的确,有些事就是这样,必要的应酬是难免的。 中午时间,我们在镇上的一家饭店落座。 大房间,我们六个,再有张大山喊来的几个镇上同学,十几个人欢聚一堂,气氛十分热烈。 众人把酒言欢,开怀畅饮。 席间,同学开始问我,“听说小贾你不是在东市混,怎么回来了,是不是想投资搞点生意做?” 我们来之前统一了意见,守口如瓶,度假山庄的征地完成之前,绝对不能暴露我们的身份,不管是张大山还有自己的家人。 人多嘴杂,说不定哪里就说漏嘴了,影响到我们项目的进度。 “也算是吧。”我冲着常胜利一努嘴,“这位就是我们的财神爷,镇上的有该认识他的吧,我们村的常胜利,娶了白富美,家财万贯,我们几个都跟着他混,想搞点名堂……” 张大山他们几个的目光齐聚常胜利身上,名声是树起来,刚才还默默无闻的常胜利,现在想低调都不行了。 “常哥好!” “常哥好!” 几位先后热情的称呼。 常胜利一摆手,“大家别见外哈,我也算贾英俊的好基友,不过我比你们还多一层身份,除了好基友,另外我俩还是亲戚。” 他的嘴巴确实会说,可接下来话题一转,就不怎么好听了,“这小子在城里不好好打工赚钱,光想着干轰轰烈烈的大事,不知道天高地厚……也巧了,俗话都说狼狈为奸,臭味相投,我其实也属于不安分的人,于是,我们一拍即合!哈哈……” “不过,至于想投资干点什么,到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大家都给出出主意,在我们秀河镇干点啥好呢!” 张大山说道:“常哥啊,你说在乡镇有啥搞头,东市干点什么不比这里强?” 常胜利摇摇头,“大山兄弟,你说的对也不全对,城市有城市的发展,乡镇也有乡镇的发展,我觉得乡镇也能做点事,话说回来,这里的空气就不是东市能比的,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养人呐!” 一说乡镇空气好,养人,一桌人全都笑了。 第六十六章 碰一鼻子灰 张大山笑道:“说的是,有钱人也得会享受生活,依山傍水的,找个清静地方盖小别墅,比城市过的还滋润。” 坐在张大山旁边的王晓凯闻声,接话说道:“常哥,小贾,以后用得着兄弟的,只管应一声,责无旁贷!” 张大山笑道:“你可拉倒吧,你能帮小贾常哥什么!” 我倒是对他们的工作挺感兴趣,都是初中时候的同学,还真不清楚他们现在做哪行。 随便问了一句,王晓凯有点不好意思。 “说实在的,真的帮不上你们,我干兽医的,在镇上开了家动物医院……” 我的心里不禁一动。 “兽医好啊,万一我们搞养殖,不正好麻烦你!” 王晓凯顿时精神一振,“没问题,我别的本事没有,如果你们办饲养场,养猪养牛,鸡鸭鹅,妥妥的保证它们少生病,健健康康……” 我和常胜利对了一下眼色,对王晓凯均表示满意。 眼下度假山庄还未展开,踌躇满志,正是缺人手的时候,能在吃饭的同时物色到帮手,实在太棒了。 王晓凯说完,旁边的周文斌也表示一番。 “哥几个,还有我,如果兄弟们种植果木,搞蔬菜大棚什么的,我也能帮上忙!” 张大山解释道:“嗯,文斌没说大话,他农校毕业,现在距离我旁边不远,自己开了个庄稼医院,种子农药化肥,果木,蔬菜……这一行全能!” 我和常胜利又笑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想不到几个同学都混出名堂了,而他们的专业正是我们度假山庄需要的,无论张大山的超市,还有王晓凯的兽医,亦或者周文斌的果木蔬菜。 度假山庄一旦一期竣工,正常运转步入正轨,他们几个都的特长全都能派上用场! 痛快,高兴! 这场酒喝了两个小时,大家才离开饭店,挥手告别。 有这顿酒值了,解决我们很大难题。我和常胜利正因为这些事犯愁呢,酒店管理方面不用操心,穆正峰他们经验丰富。 而张大山他们才是我们正缺的。 接下来,把穆正峰三位留在秀河镇,让他们尽量低调,最好不要去度假山庄的征地附近转悠,当然,可以自驾游的游客身份去看一看。 另外,保持电话联系,遇到处理不了的,找张大山。 交代完毕,我,常胜利和孟初一驾车回家。 给父亲通了电话,等我们开车停在我家路边,父母已经全部出动,迎接我们。 “胜利,原来是你的车子呀!”我妈自然认识常胜利,一上来便跟他搭话。 “二姥姥,外甥来看您老了……二姥爷!” 常胜利提着礼物,恭恭敬敬的朝我父母施礼,显得非常有礼貌。 “别客气,你看你来就来,还拿什么礼物呀……英俊,快接过来……” 父母和常胜利热情的寒暄,随即把注意力集中到孟初一身上。 “英俊,这是谁家姑娘,你也不介绍介绍!”妈妈问道。 我一呲牙,“嘿嘿,这位大美女叫孟初一,家北京的,是胜利媳妇的表妹……” 对,先瞒着父母,不能把我和孟初一之间的事抖搂出来,再说,如果以男女朋友的身份,那我实在对不起小蝶。 孟初一对常胜利小姨子的身份颇为不满,扭过脸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叔叔阿姨好!”孟初一甜甜的说道。 我连忙给她纠正,“错辈分啦,初一,你要叫二姥姥,二姥爷!” 孟初一无奈,只得细若蚊蝇的喊了一声,在她说完话,父母头前领路进家,孟初一朝我露出一副狰狞可怖的面孔。 我的后背一凉,心说要坏事,占便宜要分场合啊,孟初一可不是善茬子! 家里的房子足够,常胜利和我住一间屋,小妹读初中住校,她的房间让孟初一住。 孟初一虽然对这么分配十分不满,却是没办法再强行命令我,现在把心思都放在我妈身上,极力的讨好,当然,称呼必定免了。 妈妈也挺喜欢孟初一,一再夸奖孟初一懂事,我暗叹一声,哎,我的亲娘啊,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算咱看上人家,可距离人家太遥远了,咱家农村人,贫下中农出身,人家可是京城有身份的。 高攀不起啊! 安顿之后,我和常胜利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步的工作。 按我的意思,晚上提点东西去赵大脑袋和桂大刚家拜访一下,试探他俩家的口风。 常胜利说这么不妥,你上门求他俩,反而引起他俩家的疑心,搞不好适得其反。 “那这么搞法?”我问道。 “去现场!” 我俩有不同分工,我主要负责桃花湖桂大刚,常胜利主要负责小桃花山赵大脑袋,可是,要想把小桃花山和桃花湖顺利转租过来,却并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 最后,我俩计划先从小桃花山的赵大脑袋开始,相比于桃花湖,小桃花山那边灵活度好点,实在不同意转让,也可以暂时放弃。 晚饭吃了地道的家常菜,孟初一破天荒的坐在我妈身边,小猫咪一样的温顺可爱,那股亲近的样子,让我大跌眼镜。 我心里打鼓,难以想象将来会发生什么。 回到房间,我照例把那盆雏菊放在窗前,但因为同屋有常胜利的缘故,小蝴蝶似乎有些害怕的藏在叶子后面,没有与我缠绵。 我想不出把常胜利撵走的理由,暂时先凑合过吧,等租地的事完了,再把他请走。 第二天,很早吃了早饭,我们三个上小桃花山。 赵大脑袋的石头房在半山腰,三间正屋,还有一间简陋的厨房,院子倒是不小,用篱笆围起来。 我们来到赵大脑袋家,大脑袋媳妇正在院子里喂鸡,瞅见我们走过来,愣了一下,才认出是我。 “咦,这不是村南头老实家的大小子吗?你不在市里上班,咋有空来哩!” 我笑着说道:“大娘,你光认得我,旁边这位就不敢认了?” “大奶奶!”常胜利原本不想搭腔,毕竟在村里他辈分低,可我一提醒,他就不得不说了。 “我说看着眼熟呢,你是常家大小子,胖了,穿戴洋气,不过长得随你爹……” 和赵大脑袋媳妇闲聊几句,她嘴上说你看来就来嘛,拿什么礼物,但嘴上这么说,手却不客气的接过礼物。 迎进屋,听里间屋电视声音很大,赵大脑袋媳妇大声的喊一句,“大脑袋,别看电视啦,家里来客人啦!” 赵大脑袋五十岁左右的年纪,但比实际年龄显得老相,他披着一件深色上衣走出里间屋,与我们打过招呼,闷头坐到椅子上。 “你们找我有事吗?” 我看了一眼常胜利,他立刻笑容,说道:“大爷爷,我想跟你商量件事……” 当常胜利刚刚把租小桃花山的意思说出来,赵大脑袋的脸色就变了,冷着脸说道:“想租我的小桃花山?” “是啊,来问问大爷爷行不行。” “不中!”赵大脑袋甩脸起身走人,边回里间屋边说道:“哼,你们租我的桃花山,那让我去喝西北风啊,门都没有!” 这回好了,一上来便吃了闭门羹,他甚至连回旋余地都不给,更别说讨论租的价格了。 我和常胜利的脸上写满尴尬,孟初一朝我俩使眼色,意思走人,我俩自然不甘心,结果小丫头赌气自己去院子里。 赵大脑袋媳妇倒是会来事,陪着笑脸说道:“你俩别见怪呀,大脑袋就一个闷葫芦,不租就不租呗,还不兴人家问一句……英俊,胜利,你们喝茶……” 我俩想从赵大脑袋媳妇口里问出原因,究竟为什么不租,是根本不愿意租还是别的。 赵大脑袋媳妇说他家承包小桃花山有十几年了,现在全指望山上的果树卖几个钱,准备凑齐了给儿子买楼。 儿子大学毕业留在外地,那边经济发达,楼价也高,女朋友本地人,非要买楼才结婚,儿子刚工作,没什么积蓄,可家里哪有这么多钱啊,所以,一拖再拖,前段时候女朋友那边下了最后通牒,一年内还买不了房,就黄了。 常胜利听完一笑,“大奶奶,我们租过来,一次性把钱都给你们,那你们不就有钱了?” “那才几个钱啊!”赵大脑袋媳妇轻叹一声。 我俩想从赵大脑袋媳妇嘴里问出当年他们租小桃花山的价位,想不到赵大脑袋媳妇遮遮掩掩,怎么也不肯说。 于是,饶了一番弯子,没问出究竟。 赵大脑袋躲一边不见,赵大脑袋媳妇闪烁其词,我俩知道此事不会有结果,便起身告辞。 除了黑漆漆的石屋,我觉得紧绷绷的身体立刻松弛下来,回头再看石屋,心里有种莫名的压抑感。 我俩招呼在院子里拍照的孟初一,三人顺着小山路下山。 这一趟,应该说很失败,在雄心勃勃即将大展身手之际,无疑给我们头上浇了一盆凉水。 不管你诚意如何,人家赵大脑袋根本就不想转让,那就没辙了! 第六十七章 见村长 孟初一在一旁嘟囔道:“我看他们缺心眼儿,一根筋,你看看周围他们种的果树,能有多大产量,摆明就把这里当他们家了,到死也不让出来!” 我摇头叹息,心说赵大脑袋脾气的确够倔的。 常胜利是我们三人现在最镇定的,他丝毫没当一会儿事。 “别急,做大事哪有一帆顺风的,你俩听我的,我自有主意!” 下山后,我们返回家,吃罢午饭,常胜利一抹嘴,“下午没事了,爱睡觉就睡,不想睡觉出去溜达……” 他反正说完话不久,进屋拖鞋上床,不久便传来浑厚的打呼噜声。 我倒是想一起睡,孟初一不肯,非要我带着她四下转转。 在村里转我是不敢的,只怕被村民误会,我寻思一下,开车带孟初一去了秀河镇。 整整一个下午,可把我累坏了,孟初一却是玩嗨了,看惯大都市的钢筋水泥,城郊的小镇别有一番风情。 正在我想办法要把孟初一带回家,常胜利的电话打过来。 “小舅,你现在哪里呀。” “我和初一在镇上。” “那正好了,不用我跑腿了,你去超市买两瓶酒,再买些水果豆奶什么的。” “好!” “对啦,酒要高度粮食酒,不用买太贵的,买度数高的,最好50度以上的……这样吧,先整一箱!” 虽然不清楚常胜利为什么要买箱高度酒,但我仍然照办,去了张大山超市。 天黑快要做饭的时候,常胜利朝我一招手,“小舅,到点了,咱俩该行动了!” 我不清楚常胜利什么意思,他只是跟我妈吱声一下,便拎着礼物和两瓶酒向外走。孟初一看见了,也要跟出去,被常胜利拦住了。 “妹子,你就别掺合了,我俩今晚出去找酒场喝酒去,你乖乖在家!” 我点点头,说道:“初一听话,我俩不光喝酒,还得办正事。” 孟初一虽然不高兴,也只能黯然站在门口送我俩离开。 而我和常胜利走在半路上,我才从他的口中得知所去的目的地,贾家楼现任村长家! 提到村长,我立刻明白常胜利什么意思。 我俩说说笑笑,转过几条小巷,便来到村长的家门前。 只见村长家的大门敞开的,我们跟村长孙长军不生分,特别常胜利和他关系更好,所以,我俩几乎没停顿,前脚就迈进他家的大门。 但也只是前脚迈进去,我俩不约而同的僵在那里,没好意思再往前走,因为我俩看到比较尴尬的一幕。 村长家的院子不小,大门朝东,西边一大片空地,被开成小菜园。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在自家院子里种点蔬菜。 他家现在正在用电机给小菜园浇水,孙长军和媳妇两个人均站在菜园边,背对着我俩。 关键一点,穿着那个了点。 孙长军还好,穿着一件浅色的大裤衩子,上身光膀子。 这倒没什么,大热天的,农村的大老爷们都这德行,较为靓眼的是他居然脚蹬一双皮凉鞋,彰显出村级领导干部的身份。 与孙长军比起来,孙长军媳妇有点不忍直视。 可能刚刚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披在肩上,而她套上一件未过膝的碎花睡袍。 怎么形容现在的布料呢,透气性越来越好,同时也越来越薄,就连这种棉质的材料,远远的看过去,几乎半透明状。 一个四十岁上下年纪丰满的身材便呈现我俩面前,而且上边还真空包装,幸好腰部以下隐现深色的三角轮廓。 不然的话,绝对辣眼睛! 孙长军此刻单脚踩小菜园边的一块石头,手握大屏手机放在耳边,与别人通着电话。 “喂,喂……信号有点差,你大声点,我听不清楚。”孙长军的嗓门可不小,我俩距离十几米远,照样听的清楚,“什么,是我这边信号差?那将就点吧……” “哦,人都到齐了,就差我了?我那个……” 他才话说到这里,身边的媳妇伸手在他腰上拧了一下。 “啊……那个,不好意思哈,我中午喝大了,现在脑袋还犯迷糊呢,要不你们开始吧,我就不去了……” 孙长军通着电话不忘朝媳妇看一眼,媳妇听他推了应酬,才终于满意。 挂断电话,孙长军摇摇头,跟媳妇解释,“几个老朋友,再说又不是去东市,只在秀河镇……” “我就不准你去!” 媳妇边说边往孙长军的身上蹭,那黏糊劲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好嘛,孙长军媳妇这是今晚有节目啊,早早的洗澡穿诱惑人的睡袍,摆明在暗示孙长军。孙长军要出门应酬酒局,她自然不肯。 不等孙长军和媳妇亲热,常胜利这边拉我退后一步,站在门外,绷着脸干咳两声。 “咳咳……” “娘啊!”吓得孙长军媳妇浑身一颤,慌忙缩了身子,下意识的护住某些敏感部位。 她真空包装面对的是自己的丈夫,不包括外人! 当然,她的举动对我俩而言,毫无意义,我和常胜利只能看到她的背面。 孙长军回头一瞧,见是我俩,连忙把媳妇推走,让她回屋先换衣服。 “吆,稀客啊,英俊,二包子!” “蛋哥,别来无恙!”既然孙长军张口二包子,常胜利自然不客气,把孙长军的小名也叫出来。 “哈哈……别在门口站着了,我靠,来就来还拿这么多东西,还有酒……进屋说话。” 很不错,这孙长军重点提到酒,我便知道常胜利果然运筹帷幄。 掌灯之后,六道小菜摆在小方桌上,我们三个坐下。 常胜利呲牙一笑,“咱们没外人,让嫂子也坐吧。” “你可拉倒吧,娘们儿坐什么坐,咱们不管她,来,喝酒!” 孙长军有酒瘾,特别喝了一杯我俩提来的高度粮食酒,脸上顿时红光满面,精神抖擞。 酒过三巡,不用常胜利开口,孙长军把酒杯放下,笑着说道:“咱们兄弟都敞亮人,你俩来我这里所为何事,说吧!” 常胜利闭口不谈,端起酒瓶给孙长军倒满酒。 “怎么啦,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啦,咱们可有段日子没聚了,今天只谈喝酒,不谈别的!” “只喝酒啊?” 常胜利眯眼一笑,“对,只喝酒。” 对于常胜利的战术,我实在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充分展示出过人的智慧,运筹帷幄,欲扬先抑。 孙长军媳妇倒是没来管孙长军少喝酒,不知道是不是我俩瞅见了她身穿睡袍的风姿,觉得臊得慌。 她自始至终没怎么露面,躲在里间屋看电视。 这样,我和常胜利配合起来,在酒桌上越战越勇,而孙长军虽说能喝,却也渐渐有了醉态。 孙长军一个人能喝不管用,我和常胜利二打一,正所谓前后夹攻,里应外合。 哈哈,只要结果,无论过程! 就在我喝的也有点受不了,晕头转向的时候,常胜利突然轻轻一拍桌子,叹息一声。 “哎,现在想创业难呐!” “怎么了,二包子,我听说你混的不错啊,在东大上班,那可是除了公检法最好的单位之一了。”孙长军诧异道。 “蛋哥啊,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常胜利再叹一声,“东大的条件也不能说不好,可你知道,我骨子里就不安分啊,如果一辈子坐办公室,非得把我憋死不可!” “这么说你想下海?” “正有此意!” 孙长军晃了晃发晕的脑袋,“别啊,咱们农村出去的,混到你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你小子可别胡搞呀,放着金饭碗不要,非得去冒险……” “我寻思着,看看能不能回家干点事,所以,才来找你商量一下,在我们这里做点什么好呢?”常胜利半遮半掩,话点到为止。 “我说你找我图什么呢,我这里又没有好酒,又没有好肴,原来你问我这个呀。”孙长军撇撇嘴,“问我的话,只有两个字等着你,回去!你安稳的上你的班,别瞎琢磨!” 常胜利大脸蛋子朝孙长军那边一凑,“蛋哥,兄弟跟你说真格的呢,你就不能帮兄弟出出主意,给兄弟找片地,搞个实体……” 孙长军一再推迟,我插了一句,说道:“村长,你别老是往外推啊,胜利来找你你总得操点心吧,咱村看看还有啥闲置的地段什么的,胜利也好斟酌斟酌。” “村里没留一块土地,全都承包给户家了,要想租地,只能转租别人家的,这个我不好说,需要你们之间进行商量……” 听了孙长军这句话,常胜利不禁朝我瞄了一眼。 我俩想问的不是这个,是小桃花山和桃花湖,在一切都摸不清门道之前,最好还是拐弯的打听。 孙长军不肯说,继续劝酒! 说起来,酒的确是好东西,我和常胜利坚持不懈之下,终于把孙长军灌醉了,顺理成章,从他的口里问出来小桃花山和桃花湖具体的承包情况。 而当了解之后,我俩顿时哑然。 孙长军不是不想帮忙,他帮不上我们。 他属于年轻干部,村民新选的村长,当初承包小桃花山和桃花湖的那笔帐,还要算在老村长的身上。 那位老村长不是别人,赵大脑袋的兄弟。 第六十八章 偷腥 当年的情况,国家对农村承包一块规定不严格,村里外租给农户,根本不用办什么手续,别说书面材料递交镇上,就连正式的合同都没有。 赵大脑袋兄弟当村长,全都是一句话的事,至于租金那更不必说了。 但我俩还是问出具体的租地金额,听后大吃一惊。 三十年的承包权,偌大的小桃花山,承包金三万! 对,一年才区区一千块钱! 另外,桃花湖那边,基本上类似,桃花湖的承包者桂大刚,何许人也,原村书记的侄子,当然,老支书前两年得脑栓塞已经去世了。 不过,桂大刚的大伯死了,他仍有靠山,因为他还是秀河镇副镇长的外甥! 我俩一阵唏嘘,就说赵大脑袋死活不认账呢,一听扭头便走,想必之前便有人问过他,而三十年合同,仅仅三万块钱的承包费,能松手才是傻子呢。 问清楚来龙去脉,我俩照例不当回事,与孙长军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直到把他干到在桌子上,抬不起头,才起身告辞。 我俩的情况可算不上好,强忍着走出村长家,并排蹲在路边的排水沟前豪吐一番。 有道是,有备无患。 多亏我在临走之际,顺便拎了一瓶冰镇矿泉水,我俩漱口已毕,才缓过神来。 得啦,喝酒喝的太多,围着村子走走转转醒酒吧,不然回去早了被父母骂。 昏黄的路灯下,我和常胜利跟螃蟹一样,横着走。 不知不觉走到村子的角落,顺势朝远处一看,敢情正冲着小桃花山那边走。 我俩不禁相视苦笑。 然而,就在我俩调过头准备朝回走,忽然撇见小胡同那边黑影一闪。 农村跟城里不一样,城市夜生活非常丰富,晚上大街上仍然人流不少。但农村除了几条大道安装上路灯,其余的小胡同什么的,到处黑漆漆的。 到了这个时间点,怎么可能还有串门的? 常胜利轻轻拍了我两下,猫着腰钻进小胡同。 我本想拦住常胜利,又觉得好笑,常胜利这小子不定脑袋里想什么呢。 记得小时候,半大不大的孩子,晚上吃饭后,都溜出来玩儿。而最常干的事,比方哪家新婚燕尔,非得蹲人家的房后面听动静。 俗语叫“听喜房”。 常胜利那会儿没少带着我们几个偷听。 当然,小孩子嘛,未发育前根本不懂这个,只是图个乐子。 这次常胜利猫腰钻进去,像极了当初的样子,让我不禁联想起儿时无忧无虑的生活。 我跟进去,一前一后两个人走到胡同的最后面,他忽然站住了,抬手止住我。 “怎么啦?”我不解的问道。 常胜利一指前面才一人高的石围墙,小声说道:“这里眼熟的很,就是想不起到底谁家了!” 我瞄了两眼,屋里已经熄灯,不过,从破旧的房子不难分辨出来,“你小子成心的吧,这不是张寡妇家……” 等我说到一半,戛然停住。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我靠,常胜利想干什么! 常胜利眨巴着小眼睛,嘿嘿一乐,“哈哈,大胸大屁股的张寡妇?我说刚才那个人闻着味朝里面扎呢,要是张寡妇家便正常了!” 村里的张寡妇,男人死的时候不到四十岁,带一个闺女,原本找了一个人家过,可是后来没二年,又回来了。 至此之后,便没有再找。 前些年名声还好一些,有婆婆住在一起,跟外面的人虽然眉来眼去,却不敢明目张胆的搞。 后来,婆婆去世,闺女也大了,出外打工不回家,她家便成了光棍汉和热衷家花不如野花香的汉子们的焦点。 偏偏这次让常胜利瞅个正着! 我心说都多大的人了,还好奇这个,他们私下爱咋地咋地呗。 这时,张寡妇院里传出一声“猫叫”。 “喵……” 有戏,常胜利拉着我三两步溜到墙角下,伸长脖子朝里面瞅。 但猫叫声过后,屋里没什么动静。半分钟后,那只“猫”忍不住了。 “喵喵……” “喵喵喵……” 听声调够猴急的。 只不过,无论外面的猫叫声多么激烈,屋里根本就没任何反应。 这只“猫”显然不想就此罢手,偷偷的来到正屋的窗户底下,在窗户上“咚咚咚”,敲了几下。 好嘛,就是不给他开门! 这位也够执着的,使劲的抠了抠窗户,看能不能抠开。 也就在这时,房门哗啦打开,人影还没看到,一脸盆脏水已经冲窗前站着那位泼了过去。 “哗” “哎呀!” 那位惨叫一声,抱头鼠窜。 果然这场戏够精彩,这位馋嘴的猫闻得到腥味,却是吃不着,最终仓皇逃走,功败垂成。 我俩捂住嘴,尽量不让发出声来。 常胜利乐的前仰后合,问我,“看清了吗,那老小子是谁,要不咱撵他去!” 我心说你真够闲的,闲的蛋疼,撵人家干什么。 两个人偷偷嘀咕,却不料从对面的黑暗处,再度闪出一个黑影。 这位比刚才那个身材要高些,明显的看出有些驼背。 “吆喝,又有好戏啦!” 真的够巧,我俩丝毫没妨碍到驼背男,他从对面走过来,竟然没注意到这边还藏着两个大活人。 然后,我和常胜利再度吃惊的发现,此人似乎对这里的环境极其熟悉,爬院墙时,他轻而易举的翻身而过,整个过程如同灵猫一样灵活。 这简直就是他自己家的院子! 高个跳进院子里,竟然毫不避嫌,背着手光明正大的走到门前,侧耳听屋里的动静,然后捏鼻子学了两声猫叫。 “喵喵……” 同样是猫叫声,唯一不同的是腔调。刚才那倒霉蛋声调较高,而这位显得低沉。 不出半分钟,房门便打开一条缝,这个瘦高个朝门缝一钻,便进去了。 果然待遇不一样,显然这位瘦瘦高高的驼背男是张寡妇相好的,即便名声不好,张寡妇也不至于随便跟人凑合。 我俩看到这里,对视一笑。 “二包子,这回咱俩该走了吧。”寻了刺激,我俩酒醒一多半,眼下没啥好看的了。 常胜利摇摇头,“别急啊,小舅,好戏还在后头呢!” 啊!难道我俩还像小孩子那时,躲到房后偷听人家,这太没劲了吧。有那工夫,倒不如找个最新的岛国爱情文艺片瞧瞧。 然而,出乎我意料,常胜利并不是准备房后偷听,他摇头摆脑的对我说道:“小舅,看人相面,刚刚你看那人有什么特点?” 我说谁知道,我又没看清他长相,不知道这是哪位。 “嘿嘿,是谁不重要,关键我看出来一点……” “什么呀?” “这爷们儿搞不准是个快枪手!” 常胜利满脑子都什么跟什么呀,居然分析瘦高个的驼背男是个快枪手。 “你看呐,刚刚他的动作很连利,做事不拖拉,从咱俩发现他到进屋,前后才一分钟,这就充分说明了问题!”常胜利解释道。 “二包子,我叫你小舅得了,咱能不能不研究这个,走人吧,时间可不早了。” “别呀,咱不还没搞清楚呢!”常胜利说道:“小舅,以我看,这爷们儿最多呆半小时,快则十几二十分钟,你姑且在这里盯着点,我去去就来!” 不等我答应,常胜利扭动大屁股沿着胡同溜出去。我看他灵巧的身影,不禁被他折服。这恐怕才是他最大的兴趣,这小子的口味有点重! 你说三十岁的人了,偏偏乐此不疲。 常胜利前脚离开,我便倚着墙角坐在地上。别管什么情况,先眯一觉再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常胜利把我从梦中吵醒。 “不是让你盯着吗,怎么睡着了?” 我抹了两把脸,尽量让自己清醒。 “完事了吗,这回该走了吧。” 常胜利神秘一笑,“小舅,咱们可不能白等了,你且再等片刻,我让你看一出好戏!” 算了吧,既然常胜利说了,我就听他的。但这回我没心思和常胜利一起趴在墙沿看,干巴巴的看什么,乌漆墨黑的,啥也看不见。 常胜利照例伏在墙头,伸长脖子朝里面瞅。 大概也就三两分钟,常胜利突然麻利的退回来,弯腰抓住我,说道:“赶紧的,那爷们儿完事出来啦!” 我俩于是迅速的逃出小胡同,远远的躲出二三十米。 接下来,果真如常胜利所说,我俩看了一出好戏。那个瘦高个翻墙出来,腿还没着地,便突然痛苦的嚎了一嗓子。 “哎呦!” “噗通” 整个人仰面倒地,狠狠的摔在地上。 俗话说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这爷们儿栽了个大跟头! 不对,这是常胜利干的好事! 我终于明白常胜利为什么说让我看一出好戏了,敢情他刚刚给这爷们儿下套了。 不过,瘦高个却不敢声张,吃了哑巴亏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走。 常胜利捂住嘴巴,笑的五官挪位。 我问常胜利,你小子到底给他使得什么坏,他嘿嘿一笑,你别管那个,你不是想知道他是谁吗,明天只要这爷们儿出门,保证让他露馅! …… 第六十九章 二上桃花山 第二天吃过早饭,带上孟初一,我们先去秀河镇。 去那边一个是跟穆正峰他们碰碰头,交流一下意见。再一个,还有别的事。 开车率先见了穆正峰他们,三个人不用我吩咐,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和常胜利不是来听穆正峰汇报的,打过招呼,把孟初一留下,便去找周文斌。 秀河镇不算大,总共只有几条大街,很快我们开车来到周文斌的庄稼医院。 他的生意挺红火,三间门脸房,各种种子农药琳琅满目。进去之后,周文斌让媳妇给我俩倒茶,自己忙活十几分钟,才把客人打发干净。 “实在对不起啊,让你俩久等了!”周文斌说道。 “靠,你这说的什么话,你不能照顾朋友冷落客人吧,我们等半小时也是应该的。” 客套过后,我们开始转入正题,问他小桃花山的情况。 “小桃花山啊,你来找我算找对人了!” 赵大脑袋承包小桃花山,其实属于占着茅坑不拉屎,他别看在山上干了十几年了,一直经营不善。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懂行。 拥有大片的山地,地质也适合种植果木,如此大面积如果懂经营善管理,每年都会有大笔收入。 可是,赵大脑袋实际上没多少收入。 一个果木的品种落后,别人心中都搞红富士什么的,产量又高,质量又好,价格也高,可他仍然任性的保留老苹果树。 再有,就是很多地方适合种植其他的果木,如板栗,桃树,柑橘,樱桃等等,可惜他懒得去做。 当然了,毕竟果木不可能立刻见效益,前期的投入非常大。 这几年,赵大脑袋经常的来找周文斌,请他修剪,学习种植管理技术。 但周文斌耐心的传授,赵大脑袋却是死脑筋,学不会。 从周文斌的话里,我俩也听出周文斌也有意转租小桃花山,只可惜,赵大脑袋死活不肯转让。 “那片山地很不错,可惜让赵大脑袋糟蹋了!”周文斌说完轻叹一声,“赵大脑袋搞不好最主要的水肥管理跟不上,我给他提议在山上搞几个小型蓄水池,然而,他嫌造价太高……现在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果木的品质和产量能上去吗?” 周文斌对赵大脑袋满腹牢骚。 “斌哥,你估计一下,赵大脑袋的果树一年能赚多少钱?”我问起重点。 “赚多少钱?真心赚不来几个,如果刨去投入的,一年三两万块钱撑死!” 啊!?我和常胜利不禁都呆住了,这么大片的山地一年才几万收入?这也太差了吧。 “怎么滴,不信哥哥的话,我一点没瞎说。”周文斌说道:“兄弟,你俩不会想承包他那片山地吧。” 常胜利点点头,“有这么个意思,主要来向你打听行情,小桃花山假如接手的话,能不能赚钱,多少钱接手合适……” 周文斌笑道:“咱们没外人,如果敢大胆投入,就小桃花山的情况,一年赚个十万八万的根本不是问题,而我这是保守估计!脑袋好使,再添加别的项目,绝对前途无量!不过,话说回来,赵大脑袋那死脑筋,想从他手里把小桃花山转让出来,那几乎不可能的……” 我俩对周文斌的话十分满意。过来找周文斌的目的,不是让他出谋划策,怎么搞定赵大脑袋,而是问清楚小桃花山的价值以及现有的经营状况。 至于怎么去搞定赵大脑袋,这不还有常胜利呢! 问明白了,也无需多问,接下来,再聊几句没营养的话,趁着有顾客买东西,我俩借故告辞。 周文斌一直把我俩追到门外,好说歹说要中午留下。 “下次吧,老同学,说不定下次我俩还要请你呢!”我放下一句话,和常胜利登山车,离开周文斌的庄稼医院。 然后在返回穆正峰他们那里之前,我俩又去一趟张大山的超市,将后备箱装的满满的全是各种礼品。 现实情况就是这样,出门找人总不能空着手吧,一回回的买不如一次备齐。 …… 回家之前,又在穆正峰他们住的地方,召开小型会议,而会议重要的内容,根据现有掌握的资料,评估小桃花山的转租费用。 随后,我们马不停蹄,开车带着孟初一回到家里。 没料到,这回回来有料,开车还未到家,便在路上遇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瘦瘦高高的身形,驼背,关键脚底下不利索,有只脚不敢靠地,走起路来一点一点的,当开车过去,回头看到他的正面,认识。 这不正是村里的五十多岁的老孙头! 我和常胜利笑的前仰后合,多亏孟初一在开车,不然常胜利非得把车开沟里去。 人不可貌相,平常看老孙头蔫不拉几的,想不到家里有老婆,还热衷搞这个! 当然,这只是个小插曲,我俩乐呵乐呵算完,没必要把这种事捅出来。 开车到家,我们三个坐下喝了几口水,没敢耽搁,备好礼品再次上小桃花山,第二次去拜会赵大脑袋。 这回轻车熟路,一口气来到赵大脑袋家的石头房,栅栏门开着,直接进入小院,找木墩坐在那里。 刚刚坐稳屁股,赵大脑袋媳妇便从屋里出来,看见我们,脸色一变。 “你们怎么又来了?” “不欢迎啊,那总得让我们歇歇脚吧。”常胜利边擦汗边说道。 “也不是,大脑袋上果园去了……”赵大脑袋媳妇知道说错话了,连忙放下手中的农具,回屋端来茶壶茶杯。 常胜利抿了一口茶水,品过滋味,说道:“咦,这茶叶有股清香味,是不是自己种的茶?” 赵大脑袋媳妇点点头,“是自己种的,不过,我们俩忙不过来,才总共一亩多茶园。” 说过几句毫不相干的话,常胜利问道:“大爷爷上果园干什么去了?” “哎,别提了,有片果园闹虫灾,大脑袋一早就过去了!” “虫灾?那得买农药打一打啊……” “可不是吗,大脑袋死抠死抠的,舍不得掏钱,只说那片果树一年见不了几个钱,瞎折腾!” 好嘛,有这么经营果园的吗! 见我们三个坐在这里不肯走,又是提着礼物前来,赵大脑袋媳妇无奈之下让我们喝着水,她把赵大脑袋叫回来。 没多久,赵大脑袋闷着脸走回来,不等我们开口,他先拉下脸说道:“你们来我这里坐坐没什么,但别提转租的事,谁给我提我跟谁急!” “哈哈,大爷爷,你今天火气够大的,不提就不提,我们中午不走了,在你这里喝酒怎么样?” 赵大脑袋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们会赖着不走。 “算了,只要不嫌弃我这里没好酒好肴,那就没问题了!”赵大脑袋并非不通情达理,招呼自家媳妇,“中午抄几样好菜,他们三个不走啦!” 赵大脑袋媳妇惊讶道:“大脑袋,咱家的果树咋办,不管了?” “明天再说!” 时值中午,我们就在小院里摆上桌子,吃菜喝酒。 除了赵大脑袋媳妇弄的几道菜,其实,在张大山超市早就买好了烧鸡什么的,打开包装袋直接上桌。 另外,还有常胜利钦点的高度粮食酒。 说起来,赵大脑袋的酒量可比起村长孙长军差的远了,作为村长,应酬自然多,再也一个年轻。 赵大脑袋五十几岁快到六十的人了,当然远远不及孙长军。 我们几口酒下肚,便瞧出赵大脑袋别说二打一战败他,光常胜利跟他拼,他也拼不过。 既然酒量一般,那就妥了。 几轮劝酒过后,赵大脑袋脸上通红,渐渐露出醉态。 还没等常胜利绕弯子谈起小桃花山的事,一个电话打过来了。 赵大脑袋摸出老式的直板手机,接通电话。 “喂,你哪里……大强?” 才听到儿子大强的声音,赵大脑袋脸上骤然变色,神情非常不自然。 “你昨天晚上不是给我打过电话了吗,怎么现在又打过来!长途话费那么贵,你没事别打!”赵大脑袋在训斥儿子。 农村人更加知道节俭,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特别是赵大脑袋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经历坎坷,小时候国家贫穷,闹饥荒,那时候不知道饿死过多少人。 “爹啊,我也不想打过来呀,可小娟那边催得紧,说不给个明确说法,这桩婚事便黄了……”免提话筒传来大强略带哭腔的声音。 “哎!”赵大脑袋气的手直哆嗦,“大强,你个混小子,咱家的情况你不是不知道,你让我弄钱,我怎么去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人家能给的都给了,不给的再舔着脸去也是不给……再说回来,距离果子成熟还差的远,手头上连一千块钱都没有!” “爹啊,你想让我打光棍呀,我可老大不小了,这都快三十啦,小娟如果黄了,我往哪里再找这么合适的……” 大强也一根筋,他也不想想农村出来的孩子,父母供他们读到大学,一般人家不拉饥荒算是好的了,更别说给他买房的钱。 一通电话打了七八分钟,赵大脑袋实在听不下去了,索性关了手机,狠狠的拍在桌子上。 第七十章 机会来了 常胜利嘿嘿一笑,“大爷爷,您老别动怒,气大伤身……我怎么听是强叔打过来的电话,怎么啦,他那边急着用钱?” “哎,这个败家子!”赵大脑袋抓起酒杯,一扬脖一口喝掉近一两酒,然后使劲的哈了口酒的辣劲,“都说把孩子供出去老了有福享,我这个大强却是上辈子欠了债的讨债鬼,辛辛苦苦的供着他读大学,毕业了,安排好工作,偏偏女方要南方出钱买楼!” “咱们农村出去的,哪有钱买楼!一个平方上万块,就算买小居室的那也得大几十万啊!”赵大脑袋越说越气,拿着酒杯找酒瓶,又要喝酒。 常胜利自然不会掉地下,起身给赵大脑袋斟满,淡定的问道:“大爷爷,买楼还缺多少?” “买楼?你真敢想!”赵大脑袋撇撇嘴,“光首付都近三十万,东挪西借的凑了才不到十万,还差二十万!” “哦,我以为多少呢,才二十万呀,不多啊!”常胜利阴阳怪气的回道。 “你可拉倒吧,你有钱敢借我吗?” “钱我有的是,但借钱给你那是不可能的!”常胜利板着脸说道。 我暗中对常胜利竖起大拇指,果然有一套,话要赶到节骨眼上,这回还真让他逮着了! 赵大脑袋的脸蛋子狠狠的抽了两下,说道:“二包子,看来你还没死心啊,一直惦记着我的果园呢!” “我可没提这事,大爷爷你误会我。”常胜利笑着端起酒杯,“咱不提不开心的事,继续喝酒……” 赵大脑袋心里不痛快,能有什么心情喝下去。但客人不走,他必须陪着。 再喝两杯,赵大脑袋醉的更加明显。 这回酒醉吐真言,不用常胜利提示,赵大脑袋自己先述起苦来。什么儿子儿子不争气,长大成人了还啃老,还有女儿也不争气,嫁出去了一年半载的不回家看看…… 应该说,赵大脑袋的一双儿女算是很出色了,闺女嫁到外地,两口子做生意,虽然挺辛苦,至少吃喝不愁。 儿子更加好了,大学毕业,眼下又有了女朋友,那边家庭还不错,将来好日子在后头。 只可惜,现在面临难关,没钱解决儿子买房的事。 等赵大脑袋絮絮叨叨的说了一通,常胜利闷声来了一句,“您老别哭穷了,按我说你有福不会享啊!” “怎么说?” “如果换成我,都这把年纪了,不用别人来租,自己主动找人卖了!然后,老两口搬儿子那边住去了!” 赵大脑袋连连摇头,说那可不成,儿媳妇是城里人,住在一起不习惯。 “不搬过去也可以啊,给儿子买了楼,儿媳妇就有了,以后添了孙子也可以过去看孩子……” 常胜利说别的,赵大脑袋没啥反应,但一提到孙子,他的眼前便闪亮起来。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老观念里最怕的就是这个,有了男孩,盼着长大有出息,长大了,盼着早早的结婚,结婚了盼着早早的要孩子。 赵大脑袋让儿子结婚的心更急切,当然有孙子那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我看赵大脑袋似乎有所松动,连忙在一边添油加醋。 “大爷啊,强哥不能再拖了,小三十的年纪再拖二年,就算结了婚也麻烦,我告诉你,城里的人可不喜欢要二孩,尤其年龄大点的,保不齐头胎是闺女就不要了!如果趁早结婚就要个,过二年还能继续要个二孩!” “是啊……” 两个人合伙游说,赵大脑袋心动了。闷着头喝一口茶水,他不让我俩说话,而是一个人耷拉着脑袋陷入沉思。 不过,别以为他在认真考虑,没过几秒钟,这位竟然开始打瞌睡,脑门子直往桌子上戳。 我一看情况不妙,连忙喊了两声,提醒赵大脑袋。 还不错,这回抬起头,眨着眼问道:“谁,谁,那谁,二包子,刚刚我们说那里了?” 算了,常胜利不再跟他磨叽,说道:“大爷爷,你儿子的房子有了,我如果租你的果园,一年给你这个数!” 说着,常胜利伸出两根手指。 赵大脑袋使劲挤了挤眼睛,诧异道:“怎么个意思?” 常胜利耐心的把手伸过去,“这些,一年的,然后加在一起,还剩下十几年来……” “十七年……”赵大脑袋脱口而出,虽然才意识自己失态,赶忙用手捂住嘴。 可惜他的话已经收回不去了。 卧槽,日了狗了,敢情他揣着明白装糊涂,一直在跟我俩打马虎眼! 常胜利一笑,“帐我就不给你算了,反正这些钱足够给你儿子首付的,绰绰有余!” 听了常胜利的话,赵大脑袋再度耷拉脑袋,继续他的瞌睡。 我在一旁添油加醋,“胜利啊,你别把话说死了,适当再添点,35……” 一边说话,我一边偷偷的瞄赵大脑袋,他听到35时不禁身体微微一振,随后恢复原状。 我料想,35万估摸着差不多了。 常胜利心领神会,见赵大脑袋不应口也不拒绝,轻咳一声,“大爷爷,你倒是给个准话啊,说实话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咱们不能因为这个影响到两家的和气,你不同意我也没辙,小舅,初一,咱们走吧……” 有些事还真不能太迁就对方,虽然说小桃花山如周文斌说的,潜力很大,可是赵大脑袋经营不善,他自己搞不好,明面上就值这么多钱! 他第一个不肯投资,第二个也没钱改善,真的让他继续守下去,未见得用十七年就能赚这么多钱。 再有一个,年龄不饶人,现如今都五十几岁的人了,他能干到六十几岁,还能坚持到七十多? 更关键的一点,儿子大强那边催的急,他借钱都没地方找人! “哗啦” 我们三个起身离席,还没等常胜利跨出一步,赵大脑袋的手便挡在他的身前。 “二包子,你就不容大爷爷多想想……” 常胜利说道:“生意是谈出来的,你不跟我们谈,我们说再多没用,算了,我的话撂这里了,你同意便给我打电话,不同意就当我没问过!” “50万!”赵大脑袋伸开手掌,面目极其狰狞。 这恐怕是他下了很大决心才做出的决定。 常胜利摇摇头,“大爷爷,我觉得我说的数没亏待你,你这与我相差太大,今天咱们都喝了不少酒,说多少都不算数,这样吧,等改天咱们再谈……” 赵大脑袋给了价,就说明他已有意转租,而50万一出口,我们总算心里有底了。 现在谁更着急啊! “别走呀,咱们酒还没喝完呢……” 无论赵大脑袋怎么劝,我们三个早已打定主意,扬长而去。 回家的路上,孟初一还搞不清楚我俩的意图,既然想买,那为什么赵大脑袋给价了,不继续谈,而是不辞而别。 常胜利微微一笑,“初一,你这就不懂了吧,我们在他这里跟他谈,要迁就他,看他的脸色,但既然他有意转租,那我们就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不必三顾茅庐了!” 我也笑道:“初一,这笔买卖算是做成了,我们只管在家喝茶,等着赵大脑袋亲自登门!” …… 这句话说过两三个小时,天色还未暗下来,赵大脑袋两口子便换了崭新的衣服从山上下来,提着礼物来我家串门。 我妈在家,把他俩热情的接进屋里,倒上茶水,然后去我那边喊我们过去。 我们三个其实已经从窗户里看到赵大脑袋两口子,不过,现在赵大脑袋他俩着急,又不是我们着急。 我们三个慢悠悠的过去,与他俩寒暄。 赵大脑袋此时一改山上怠慢的态度,客气的和我们打招呼。 喊我英俊,也不再直呼常胜利二包子,只叫胜利二字。 我妈准备饭菜,留他俩在家吃饭,常胜利说道:“别忙活了,二姥姥,我们去镇上吃,您二老没事的话,也一起去吧。” 父母不会去,我们五个人挤到一辆车上,由孟初一开车,我坐副驾座,常胜利和赵大脑袋夫妇坐后排,让常胜利去跟他俩聊,我懒得多说话。 路上,我给张大山打过去电话。 车子开到张大山指定的饭店门前,张大山早已站在门外恭候多时。 我们进入包间,张大山还有意的回避,被我拉住了。 “别走啊,一起坐啊!” “我超市那边还挺忙呢。” 常胜利伸手把张大山拽住,“你必须留下,不然以后我们还敢找你办事呀。” 赵大脑袋两口子想必就没机会进这种档次的饭店,进门后眼睛不够用的,他媳妇一个劲的称赞,“呦,咱们镇上还有这么高档的饭店呀!” 落座之后,还没等酒菜端上桌,赵大脑袋便忍不住了,买卖还没做,凭白吃人家顿饭,心里过意不去。 “胜利,英俊啊,咱们别先点菜,把转租的事儿说清楚再说……” 我笑道:“大爷,大娘,你俩可想通了,真的愿意转让?” “愿意,愿意。”赵大脑袋媳妇咧嘴一笑,“俺家的情况你们清楚,要不是大强那边催得紧,还没这个想法……现在实在没辙了,只能……” “是啊,是啊,听人劝,吃饱饭,我们想通了,就是这价格上……”赵大脑袋接话说道。 第七十一章 签合同 常胜利摇摇头,“大爷爷,你说的那个数忒离谱,不瞒你们说,我们是提前打听过行情的,小舅说的一点没少给你们!” “啊?还35啊……”赵大脑袋的脸上有点难看。 他媳妇连忙说道:“你们都有钱人,不在乎这一点半点的,给涨涨……” 两个人眼巴巴的望着我俩,常胜利见过世面,脸面上绷得住,倒让我觉得不好意思。 我用商量的口吻跟常胜利交流,“不然给大爷再加点吧。” “不行,不行,不能涨了,那谁,大山,你去后厨那边催一下,咱们先吃,买卖不成仁义在,这件事成不成的也得吃饭。” 赵大脑袋僵在那里,不知道心里嘀咕什么。他媳妇狠狠的踢了他一脚,把他踢得差点没摔地上。 “别,别先吃啊,咱们把这事整明白再说!” 我说道:“大爷,你开个价吧,但50不可能的。” 赵大脑袋鼓起勇气,最终说出一个价位,45! 常胜利撇撇嘴,一副就知道你会这样的样子,转过脸再度催张大山起来,上菜! 不谈了! 赵大脑袋老两口有点发毛,尤其赵大脑袋见势不妙还朝我使眼色,意思让我从中说和说和。 我不是和事老,做不了这件事。但我可以找中间人。 轻轻碰了一下旁边的张大山,我朝暗自伸出四根手指。 以张大山的智商,想必听了我们两家的话,大概听明白什么意思。 果然,张大山心领神会。 …… 时隔不久,在张大山的斡旋下,我们勉强同意他建议的40万,不过,这多出的几万是看在赵大脑袋老两口诚意要转租,适当照顾一下,绝不能算在果园上。 说白了,赵大脑袋的果园不值这个价,让他俩心里明白。 其实,也能看出,40符合赵大脑袋两口的心里价位。谈生意就是谈生意,谁不想多捞点好处! 常胜利最后问:“40定准了吗,咱们现在可没喝酒,脑袋清楚的很,不能反悔。” “准了,没得说了,百分之百的同意了,不反悔!” “那就妥了。”我摸出电话,打了才不到三分钟,穆正峰便带着小王进入包间。 小王打开公文包,把早已打印好的合同递过来。 “啊!?合同都打好了?”赵大脑袋两口目瞪口呆。 原本这只是转租手续,小桃花山还并不算正式的由我们接手,因为毕竟赵大脑袋跟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如果手续办完,还必须有村委会那边确认。 不过,我们还是把40万转账给赵大脑袋的银行卡上,当赵大脑袋的手机接到转账的信息,当即泪流满面。 儿子的房子有着落了,他是喜极而泣。 老两口差点没当场给我俩跪下,夫妻俩心里清清楚楚,我们并没有少给他们钱! 君子有成人之美,在这件事上,我认为做的比较圆满。 如果按照正常的套路走,死脑筋的赵大脑袋未必会同意转租的事。 初战告捷,一顿丰盛的晚餐让我们意犹未尽。 酒喝到兴头上,赵大脑袋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让我和常胜利顿感诧异。 “胜利,英俊啊,果园就全交给你们了,不过,当长辈的提醒你俩一句,以后在山上可注意点……” 在山上注意点,注意什么呀,我俩被赵大脑袋这句无厘头的话搞得一头雾水。 还没等问清究竟怎么回事,那边赵大脑袋媳妇用肩膀碰了赵大脑袋一下,说道:“喝多了,说胡话了吧!” 赵大脑袋被生生的噎了回去,没再吱声。 这倒是让我和常胜利颇为纳闷,追问他却是只字不提。 算了,别管怎么说,小桃花山到手了,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至于赵大脑袋说的小麻烦什么的,以后注意点就是。 …… 第二天上午,我们如约的来到村长家,把转租手续完全办妥了。 签完字,赵大脑袋如释重负。 孙长军让我们都别走了,中午在他家吃饭,我和常胜利真不想走,因为之后还有很多事要找他,干脆趁此机会多沟通沟通。 然而,赵大脑袋夫妻俩坚决不肯留下,只说回去要把石屋收拾出来,尽快的腾出地儿,顺利交接。 他俩走的时候有些慌张,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走便走了,赵大脑袋老两口不在,我们也好与孙长军进行深入沟通。 没想到,孟初一破天荒的也想回去。我劝她留下,她说听你们说这些,实在烦得慌,还不如回家睡觉。 我笑着问她你认识家了不,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滚,那不也是我家呀,不老您大驾!” 孟初一走后,我回味她的话,一时间觉得空落落的,我爱的人已然离去,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再次重逢,爱我的人就在身边,我却冷落她。 我真的有能力把已经死亡成既定事实的小蝶找回来吗,难道身边的孟初一就这么不值得珍惜。 她家里身价亿万,而她对我这个穷光蛋一点不嫌弃,我这么对她究竟做的对吗? 接下来,在与孙长军的闲聊中,我无意提起赵大脑袋那句没头没脑的话,他让我们注意点,小桃花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孙长军也被我这句话问糊涂了,他说能有什么蹊跷事,我上任这些年,就直说了吧,至少有五六个人来找过我,要转租小桃花山。结果就不用说了,都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你俩运气不错,赶上赵大脑袋正愁钱,要不肯定也转让不了。 常胜利脖子一梗,“我老常福星高照,不是我吹牛,只要我想办成的事,就没有办不成的。” 他的牛可吹大了。 但随后孙长军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说道:“咦,想起来了,在我上任之前,倒是有个蹊跷事,这说起来有年头了,赵大脑袋当初的确转租一回,是一个南方的有钱老板,他看上小桃花山。” 我和常胜利都竖起耳朵听。 “不过,那个年轻的老板,只是在山上住了两天,便突然不包了,匆匆带人离开,走的非常唐突……” 我心里一惊,照孙长军所说,这里面一定有事。 “到底因为什么?”常胜利皱起眉头。 “我怎么清楚呢,要问那也得问前任村长,赵大脑袋他兄弟。” 算了,已经把小桃花山租下来,何必多此一举,再说,问赵大脑袋兄弟,人家准向着自己哥哥,还能替我俩说话。 我们放弃这个话题,转而聊别的。 小桃花山的事解决,另外还有桃花湖,相比于赵大脑袋,承包桃花湖的桂大刚更加难缠,我和常胜利这回重点问桃花湖的事,打算从孙长军口中获得有用的资料。 我们三个这回没多喝,个把钟头,我和常胜利便撤了。 了解该了解的事,再呆着没什么意思。另外,孙长军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不能因为喝酒耽误他。 我俩告辞回家,孟初一果然没让人失望,躲在屋里睡大觉。 原本准备带着孟初一出门,这倒省了心。但我俩才准备开车出发,那边孟初一便急火火的冲出来,“你俩去哪里,怎么不带上我!” 好嘛,佩服,睡着觉也能耳听八方。 没办法,只好带上孟初一,三人开车直奔桃花湖。 这桃花湖其实紧挨着小桃花山,依山傍水,不然我们也不可能同时打小桃花山和桃花湖的主意。 不过,这次开车过来,有所准备。 我们把车停在路边,先去桂大刚的小屋,但屋门关着,桂大刚不在。 那就等吧,反正没事可做,我们从车的后备箱取下小马扎,还有钓具,选好位置坐在湖边,垂钓! 在这青山绿水之下,阵风习习,湖面轻轻荡起涟漪,可谓良辰美景,妙不可言。 孟初一耐不住寂寞,安静的钓了一小会儿,便不耐烦了,吵着说要走人。 垂钓的乐趣,不懂垂钓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当然,我和常胜利不能走,还有正事没做呢,我再次要撵孟初一走。不愿钓鱼就回家吧,你自己能回去。 “不,回家没意思,我要你陪我玩儿!” “别说话,鱼上钩了!”我看见鱼漂轻轻的抖动,紧跟着一沉,连忙去提鱼竿,结果提出鱼钩才看见,鱼跑了同时鱼食也吃掉了。 这桃花湖里,水域足够大,再加上桂大刚养鱼,可怎么钓个鱼那么费劲呢。 不光我这么想,常胜利也眉头紧皱。 因为我俩努力了多半钟头,就才钓上两条寸长的小鱼。真搞不懂,桂大刚是怎么养鱼的! 我心说孟初一我们还有正事呢你别瞎吵吵,哪里凉快往哪里呆着去!可心里这么想,嘴里不敢这么说,我一指不远处的一棵大柳树,“初一,那边有阴凉,你躲那边歇歇。” 孟初一赌气提着马扎去了大柳树底下,一个人玩起手机。 她一走,倒是耳根清净,我和常胜利不禁相视一笑。 不过,孟初一绝非省油的灯,没过多久,就当我兴奋的钓上一条鱼,她便快步走回来。 “英俊哥,我看那边停着一只小船,咱们去划船怎么样?” 我想推辞,却是找不到合适理由。 第七十二章 生死一线 “求求你了,英俊哥,我乖乖的……” 我只得提着钓竿和孟初一一块儿登上那艘铁皮船,孟初一刚想把船上的半袋鱼食扔岸上,我便拦住她。 “留着,初一,有它正好钓鱼。” 我俩荡起那条已经十分破旧的小船,荡荡悠悠的朝桃花湖中间划。水波粼粼,湖水湛蓝湛蓝的,孟初一很快陶醉,优雅的倚在船舷上,极为享受。 “英俊哥,你说咱们将来在这湖中间造个小岛怎么样,再在岛上造个小别墅……” 好吧,孟初一的想象力绝对丰富,我要给她点赞。 桃花湖直径有一里地远,还没划到湖中间,我便累了,放下船桨歇一会儿。 孟初一尝试去划船,结果搞得小船原地打转转。 我不管她,抓了鱼食撒进湖里,支起鱼竿准备钓鱼。 才把鱼竿甩进湖里,还没等鱼漂有动静,孟初一突然指着前面不远处说道:“英俊哥,你看,那是咋啦?” 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鱼漂,没把孟初一的话当回事儿。 不过,随后,孟初一伸手便把我的鱼竿抢过去,焦急的说道:“英俊哥,你别管顾着钓鱼,你看那边……” 顺着孟初一所指的方向,就看到前面两三米的地方,出现一个漩涡。 湖水完全被搅动起来,甚至于,我们的小船也在慢慢的随着涡流移动,慢慢的朝着漩涡的中间接近。 这里怎么会有漩涡! 我对此十分不解。 桃花湖是靠山上流下来的泉水维持,一年四季始终如此,多余的水自动的溢出去,流向下游。 但是,上游的泉水也不算多,只有雨季的时候,水量明显增加,平常小溪流很小的,根本不可能对桃花湖造成任何影响。 我来不及多想,连忙抓起船桨,准备划出漩涡波及的水域。 然而,让我想不到的是,在我划桨的同时,那个漩涡陡然间变大,更加激烈的搅动起湖水。 “哗哗哗” 漩涡的中间,居然形成一个水桶粗细的喇叭口。 坏了! 小船失控,眼看着顺着搅动的水流,卷到涡流的中心地带。 “初一,抓住船沿别松手!” 我现在最怕孟初一出事,别的都是次要的。 话音刚落,小船剧烈的颠簸一下,把我和孟初一陡然掀起…… 小船倾覆,我和孟初一毫无例外的跌落到湖里,入水只感觉冰冷的湖水刺激的全身发紧,却同时顺着那股涡流一直朝下。 我赶紧使出浑身解数,拼命的朝一边游。 但我实在无能为力,那股吸扯之力太大了,只感觉一直朝下吸,一直朝下。 这时候,我的脑袋受到凉水刺激,反而是最清醒的,孟初一在哪里,她不会水,怎么办? 好吧,我自身难保,能不能活命还不知道呢! 据村里的老人说,桃花湖的中间,最深的地方达到几十米的深度,以前我将信将疑,不过这回我知道老人们没说谎。 真的很深,有多深,反正我一直被朝下扯,估计有一二十米了,还不见底! 而到了水下,水压明显的增加,眼眶,耳朵,等等挤压的十分难受。 继续下沉,突然,我的一只脚被什么东西死死的缠住,我奋力挣脱,却无济于事。 这是要我的命啊,如果只有漩涡,以我的水性,硬生生的憋一两分钟完全没问题,加入水底漩涡减小,我自然可以摆脱开,顺利逃生。 可被那东西死死的缠住脚,这简直等于宣判了我的私刑。 我折身下去,打算用手把那些东西扒拉开。没成想,这下麻烦更大了,脚上缠着的东西还没扯开,手又被缠住了! 麻痹的,这是往死里整我啊! 我情急之下,伸出脖子用嘴巴去咬! 这是一种黏糊糊的水藻,叶子边缘全都是锯齿状的豁口。才咬了两口,我的嘴唇便被划破。 可是,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的,我顾不了那么多。 一直等到我的衬衣扣子裂开,露出挂在脖子上的归元镜,突然有了转机。那归元镜放射出绚丽的光芒,于是,水藻颤抖的退却,我即刻恢复自由。 整个人摆脱漩涡,迅速的朝上升,朝上升…… “哗啦” 在我坚持将近两分钟后,顺利冒出水面。 快憋死我了,我在水面上大口的呼吸,简直有种虚脱的感觉。 正当我打算去找孟初一,却听到孟初一呼唤的声音。 “英俊哥,英俊哥!” 扭头一看,只见孟初一正趴在扣翻得小船上,她没事我就放心了。 “小舅,小舅,哈哈,你没事啊……” 岸边传来常胜利的呼喊声,这小子倒是关系我的安危,不过,他水性实在不咋地,也就只能在岸边喊几嗓子,不敢下水。 …… 费了半天劲,把船拖到岸边,我和孟初一水淋淋的爬上岸,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不愿意动弹一下。 常胜利凑过来关心的问,“小舅,到底咋就翻船了,我看你俩刚才还好好的呢。” 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因为这个漩涡太奇怪了。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我才水底逃生出来,那时候,漩涡竟然消失了。 我转过头去问孟初一,“初一,你怎么回事,是你自己爬上的船吗?” 孟初一愣了一下,显然这种问题刚才在极度危险的时候全都忽略,现在才意识到。 “那个,那个……英俊哥,我也掉进水里了呀,被漩涡朝下吸,接连喝了好几口水,后来不是你把我托上的船?” 我完全懵逼了! 我什么时候救的孟初一,自身难保呢…… 不对,这里一定有问题。 我一翻身坐起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桃花湖的中间。 在这时候,我的全身微微的颤抖,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心里怦怦直跳,紧张的不得了。 水里,水里一定有问题! 侥幸躲过一劫,我们再没有钓鱼的闲情雅致,幸好那艘船没沉到湖底,不然桂大刚回来了也不好交代。 正在我们三个唏嘘不已,对湖中间发生的事百思不得其解,那边嘟嘟嘟的摩托车声响,桂大刚骑着摩托车赶过来了。 我们打过招呼,桂大刚打开房门,请我们进去坐。 孟初一的衣服湿漉漉的,她没跟进去,自己开车说回家换衣服,我一个大老爷们,自然没那么多事,衣服湿点就湿点吧。 桂大刚的房间里东西一应俱全,沏茶倒水,我们喝茶。 常胜利一上来没提转租桃花湖的事,而是说道:“刚叔,你这湖里鱼也忒少了吧,钓半天没钓几条鱼!” 没办法,常家辈分小,见到一个不是喊叔叔就是爷爷,再不见我们贾家人,除了舅就是姥爷,跟他平辈份的极少。 桂大刚呲牙一笑,“二包子,谁说湖里没鱼啊,我专门养鱼的,没鱼还不赔死我,你钓不上来说明钓艺不精!” 常胜利一摆手,“算了吧,这些拿回家也够喝一顿鱼汤的。” 我们打了个哈哈,然后才话题一转,由我说道:“刚哥,跟你商量个事,你家的桃花湖转租不?” “转租?”没想到,桂大刚听了我的话,眼前一亮,“你俩有意租这片湖……” 我笑道:“租不租的还要看你的意思……” 其实,从桂大刚的口气里,已经听出他不仅想外租,而且非常想外租,好像就跟卸下重担一样,十分的迫切。 “我能有啥意见,价格合适,我没二话!” 关于桂大刚承包桃花湖的情况我和常胜利早已从村长孙长军那里了解大概,说起来他租的比起赵大脑袋的小桃花山还要便宜。 桂大刚是村支书的亲侄子,再说村支书是村里的一摆手,大权在握,好事先给本家。 所以,据说桂大刚当初承包桃花湖三十年,几乎空手套白狼,具体租的费用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比赵大脑袋的还便宜。 根据获知的消息,我的意思价格上与赵大脑袋的差不多得了,几十万块钱,在郑雅芝那边毛毛雨,算不上什么。 而以如此低的价格租下小桃花山和桃花湖,已远远超出当时的评估! 当时估价,认为最低也要上千万才能把小桃花山,桃花湖以及度假山庄的用地等等购买下来。 然而,常胜利却先我一步给了试探价,他朝桂大刚伸出一根手指。 “刚叔,来个整数,够意思了吧!” 我当即心里一跳,常胜利真敢开口,近二十年的承包费,你这未免太离谱了吧。 可是,出乎意料,桂大刚竟然没有丝毫犹豫的答应下来。 “可以啊,10个没问题,但不能算上我盖的房子……” 听完桂大刚的话,我悬着的心落了地,接茬说道:“那是当然,只说的桃花湖,房子和别的东西另算!” 然而,这回我和常胜利不够默契,显然我误会了常胜利的意思,他朝我一瞪眼,我才知道自己说漏嘴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凡事切忌不要心急,但因为赵大脑袋的事屡屡不顺,倒是我有些沉不住气。 估摸着按照常胜利的意思,10万包括了这些房子和所有的用具! 第七十三章 被调戏 果然,虽然桃花湖两边基本无争议,在房子等东西方面,就有不小差距了。 最后,桂大刚统统的算起来,折合总数高达15万,让我不禁咂舌不已。 常胜利抿了一口茶水,嘿嘿一笑,“强叔,明人不说暗话,刚才我这个整数原本就包括了你的房子等物,你出的15我实在难以接受!” 桂大刚朝常胜利倒茶水,说道:“要不这样,你嫌多的话,我大不了把房子一拆,东西全都搬走,咱们不就没争议了。” “那可不行,让外人看到,还以为我们之间有隔阂呢,强叔,你听我一句,咱们你也别提你的15,我也不按我的10,然而我们来个二一添作五,取个中间价,两边各让一步……” “12.5……”桂大刚猴精猴精的,常胜利的话一出,他这边已经算好。 “再给你凑个整数,13!” 一拍即合,桂大刚竟然没费吹灰之力拿下。 等两边统一意见,孟初一也开车返回来了。 到底女人心细,她换好衣服,居然没忘了给我带一套衣服,接到递过来的衣服,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当下,我和常胜利没有耽搁,带着桂大刚开车奔秀河镇要坐一坐。 请桂大刚吃饭是假,关键通知穆正峰那边,赶紧的签合同,以免夜长梦多。 合同一签,一切都成既定事实,桂大刚再想返回已经不可能。 照例抓来张大山应酬,早早的摆上酒席,等穆正峰和小王把合同书带来,签字按手印,此事大功告成。 接下来,转账手续什么的便是次要的,十几万而已,毛毛雨。 …… 这场酒喝到晚上八点多,常胜利和桂大刚喝的不少,我实在陪不下来,只喝了二两酒,脑袋微微有点晕乎,问题不大。 酒场散了,穆正峰他们回去,我们则是要送桂大刚回桃花湖,他的摩托车还在那里放着。 十几分钟后,我们便到了桃花湖前的房子。 桂大刚很豪气的把门钥匙递给我们,“房子现在就交给你们,我今天便不奉陪了,等明天我再把房间的东西收拾拉走……” 嘟嘟嘟,他骑上摩托车,摇摇晃晃的开走了。 我们其实也无意进房子里看看,有什么好看的呢,不过,在我们商量该回家的时候,孟初一抬头看到小桃花山半山腰那边隐约亮着灯光。 对了,赵大脑袋的房子也接手过来,是不是他临走忘了关灯。 我们三个便没多想,趁着夜色,沿着曲折的山路上山。 来到半山腰,赵大脑袋的石头房前,只见昏黄的灯光从里面透出来,却是大门紧锁。 常胜利取出钥匙,打开房门,我们进去看了看,里面没人,家具之类的早已被清理干净,并且还上上下下仔细打扫一遍。 转了一圈,我们三个便出来,关了房门。 按常胜利的意思,时间不早,忙了一天,该回去歇歇了。 可是,补足觉的孟初一精神焕发,非要我带着她到山顶上转一转。 我看看常胜利,打算听他的意思。没想到这小子把我给卖了,“要去你俩上去吧,我就不必了……去了也当电灯泡……” 少说一句会死人啊,我觉得常胜利故意加的那句! 然而,这句话却说到孟初一的心坎里,她抱在我的胳膊不肯松手,结果,常胜利痴痴的偷笑,一个人溜下山,只说去桂大刚的湖边小屋休息,而我只能陪着孟初一登山。 夜晚的小桃花山格外的迷人,尤其被果园净化的空气,吸一口沁人心脾。 我和孟初一就在淡淡的夜色中,沿着不算清晰的山路,直奔山顶。 当然,孟初一以夜太黑为由,搂着我的胳膊不松开,她这么与我亲密接触,反倒让我心里颇有不安。 从走出去没多远,突然孟初一浑身一颤,随后柔软的娇躯贴在我身上。 我刚想催她继续走路,只听她娇嗔的说道:“你好坏呢,说……你爱我!” “啊!”我被孟初一的话搞得一愣一愣的,心说不好好走路,你这是唱的哪一出? “别闹,咱快点爬到山顶……”我催促她。 “不嘛,我就听你说你爱我,不然我要生气啦!” 这种话我怎么说得出口呢,再说,我根本不可能与孟初一表白,小蝶那边还没眉目,我怎么可能见异思迁。 我于是装作佯怒的样子,“初一,别闹,不听话咱不上山啦!” 孟初一温顺很多,没有继续纠缠我,我俩再往前走。 但这次又只是走了没多远,她忽然转过脸盯着我,我隐约从她美丽的大眼睛里,看出异样的表情。 “又怎么了,我的姑奶奶!” “你说,你爱我。英俊哥,你说了,我便是你的,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 坏了,我心里猛的一抽,小丫头这是要干什么,节奏不妙啊,她不会乘此机会,要跟我摊牌吧。 早知道这样,我说什么也拉着常胜利一块儿上山。 我苦涩的说道:“初一,咱不提这个行不行……” “不行!”孟初一截断我的话,说道:“你不说的话就是太坏了,偷偷的摸人家……” 她说着说着,竟然羞涩起来,声音也越来越小。 什么,不对呀,摸她,我什么时候…… 吓得我连忙挣脱开孟初一的手,跳到一旁。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偷偷摸她! “你刚刚做过的事还想偷偷耍赖吗?” 我瞬间崩溃,差点一屁股瘫在地上。 幸好孟初一不是难缠的人,假如换作旁人,恐怕耳掴子抽过来了,女人是能随便摸的吗? 我向孟初一真诚的赔礼道歉,虽然归根结底这件事不是我做的,但这里除了我之外,就没别人了,难道有鬼不成? 孟初一很不爽我摸了她却不愿承认,然后我俩再往山上走的时候,她故意的拖后半步,不想让我再得逞。 好吧,我情愿她松开我,走在前面以示清白。 接下来才走了几步远,我的屁股被轻轻的摸了一下。要知道,我的反应是很灵敏的,感觉到之后就跟触电一样,迅速的扭头看。 孟初一白了我一眼,说道:“你看我干什么,走啊!” 见了鬼了,我心说你摸我还理直气壮,是不是想把刚才被揩油的损失捞回来。 男人是不怕摸的,我没得解释。 然后我俩继续走,又走几步,我被第二次摸了屁股。 这回我停下,转脸对孟初一说,好了,咱俩扯平了,别闹了! 孟初一一脸无辜的样子,“什么就扯平了,英俊哥,你不会怀疑我摸了你吧。” 听了孟初一的话,我打了个激灵,随即全身一震,汗毛孔都炸起来。不对劲,就是不对劲,我根本没摸孟初一,她说我摸了她,而我被摸屁股,她同意不承认。 看来不是我俩在说谎,而是在我们周围还有别的东西! 我的心莫名的紧张起来,心说要坏事,这山不能爬了,但我不敢跟孟初一说,如果周围真有脏东西,让她知道了反而不妙。 “哎呦呦……我,我肚子疼……”我假装肚子疼,用手捂住小肚子,嘴里不停的抽凉气。 “英俊哥,你吃坏肚子了吧?”孟初一关心的问。 “不行,不行,受不了啦……初一,咱们赶紧下山吧……” 应该说,我的小伎俩太假,自己都不信,好在纯洁的孟初一信以为真,她担心我真的肚子难受,竟然扶着我下山。 当然,走到山下的时候,我的肚子便不疼了,以免在常胜利面前露出破绽。 推开桂大刚的小屋房门,常胜利竟然躺在床上呼呼直睡,他的心真够大的! 我俩喊醒他,常胜利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道:“这才多大会儿工夫,你俩就完事了……小舅,别告诉我你是快枪手……” 孟初一被常胜利说的一愣,不解的问道:“胜利哥,啥叫快枪手呀。” 我了个去,我简直有扑过去暴扁常胜利一通的冲动。 关上房门,常胜利还想跟我和孟初一逗乐子,这时,孟初一疑惑的说道:“英俊哥,胜利哥,不对呀,我记得咱们把那边的灯关上了,怎么又亮了?” 我俩闻听此言朝半山腰一瞅,心里狠狠被抽了一下。 灯亮了。 灯又亮了! 日了狗了,明明已经把灯关上,怎么可能又亮? 随后,我的脑门上冒出冷汗,联系到今天晚上遇到种种特殊情况,特别是我和孟初一被摸屁股,显然不对劲! “嘿,邪门了哈,走,咱们再上去一回,我还不信了!”常胜利的扭头去汽车那边取来一物,咋咋忽忽的,看样子惹到他的小暴脾气。 我们三个再度返回山上,常胜利手拿罗盘,竖起双耳,嘴里念念有词。 但结果罗盘毫无反应。 他泄了一口气,我们为了防止灯再次失灵,干脆把电闸拉下来。 等我们下山回头再看,再无异样! …… 第二天,和桂大刚去村委会办理正式转租手续,桃花湖拿到手。 另外,关于度假山庄的用地等等,那些都要跟村委会谈,不过,孙长军那边显然不会有任何障碍,村书记桂宏则是个老油条,也绝无可能在这件事上难为我们。 只要价钱合适,大差不差,村委会不会设置人为障碍。 粗略的谈过,基本上沟通顺畅,我们便请这二位领导,只说去吃顿便饭。 他俩起初拒绝,随后半推半就,跟我们去了秀河镇。 第七十四章 女鬼 接下来关于合同的具体签署我们便不怎么关心了,毕竟有专业的律师出身的小王和副总穆正峰,这些都交给他们处理。 当天,一切事宜处理妥当,所有的租地,包括小桃花山和桃花湖,以及度假山庄所需的几十亩用地,全部收归帐下。 结果承包费用远远低于之前的预估,预计几百万才能拿下的,现在竟然只花了几十万,这一仗干的非常漂亮。 在穆正峰上报公司总部之后,郑雅芝还亲自打电话过来,夸奖一番。 被老总夸,感觉真爽。 然后在挂断电话之前,郑雅芝还说,你们项目部的人,公司会重金奖励,小贾,做的很好……我改天便过来看看! 啊?郑雅芝要来! 不光我惊住了,旁边一直侧耳聆听的孟初一也不禁打个激灵,怕什么来什么呀,小丫头最怕老妈来…… 而在高兴之余,我却心里仍有隐忧,小桃花山的事绝非我们疑心太大,里面绝对有文章。 包括突然亮起来的灯光,以及被偷偷摸屁股,这显然不是幻觉能解释的! 再有,桃花湖的事问题更大,那个无故冒出来的漩涡,再就是水底缠住我的水藻,孟初一被什么东西推上船,这些都问题大大的。 还有,赵大脑袋夫妻好像对此有所暗示,他们在转租手续办完的时候,便有想说未说的话,此中必有隐情。 另外,桂大刚这边却是急于把桃花湖脱手,以别人对桂大刚的评价,这家伙比赵大脑袋还吝啬,还贪婪,他怎么会如此轻易的就把桃花湖转给我们? 难道说桂大刚本来就清楚桃花湖里到底有什么…… 种种疑问在我的心里反过来掉过去,难以挥散。 于是,我考虑半晌做出决定,推迟度假山庄开发的进度,奠基仪式推后,虽然小桃花山和桃花湖,以及度假山庄用地全部办妥,可是,在这些怪异的事未处理之前,暂时不开工! 是根本不能开工! 万一这边施工开始,出了事怎么办? 我们担待不起! 商量一番,别管怎么办,首先要把事情搞清楚,问题是小桃花山和桃花湖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寻根追源,找到源头才有相对应的对策。 当天下午,我和常胜利便去拜访赵大脑袋。 见到赵大脑袋,我俩没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就把遇到的蹊跷事说了。当我边说边注意到赵大脑袋眼神闪烁不定,想必他是知道一些的。 可是,赵大脑袋避口不谈,一个劲跟我俩打马虎眼,闪烁其词。 我朝常胜利使了一个眼色,常胜利当场给赵大脑袋拍了桌子。 “啪” 桌子拍不坏,桌上面的茶杯震飞起来,茶水溅的满桌子都是。 “大爷爷,你是长辈,我不想和你翻脸,但你故意隐瞒这些事,是根本不把我们当晚辈的放在眼里!”常胜利暴脾气一上来,模样还真唬人。 吓得赵大脑袋浑身一颤,嘴角狠狠的抽了好几下。 “没,没有的事嘛,我们在山上住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得出什么事……” “我只想听你说实话!”常胜利丝毫不让步。 赵大脑袋干巴巴的盯着我,希望我替他说句话。 我和常胜利本来就是一个唱红脸的,一个唱白脸的,我当然会给赵大脑袋下台阶的机会。 “大爷,你也别怪二包子生气,搁谁身上谁也生气。”我说道:“你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吧,我们既然承包过来,绝不会因为这事跟你撕破脸,租还是继续租下去,但出了事终归要解决的……” 赵大脑袋轻叹一声,耷拉下脑袋。一旁站着的赵大脑袋媳妇说话了,“大脑袋,你看两个孩子诚心诚意的过来,又给咱提这么多礼物,人家不是反悔的,人家是想把那些事都处理干净的,你倒是说句话呀!” “我说……”纠结半天,赵大脑袋在逼问之下,不得不坦白,把他知道的事一一讲述一遍。 山上到底有没有脏东西,有! 赵大脑袋知道吗,他知道。 最早承包小桃花山的时候,果木还小,虽然在半山腰盖了小屋,但晚上是不住在那里的。后来果树大了,果子成熟的季节,老两口搬过去,那时候才知道山上有问题。 只不过,赵大脑袋老两口没遇到什么麻烦,反倒是雇的年轻人被吓坏了,前后雇了两三个年轻人看果园,最后都给吓跑了。 后来转租给那家南方的老板,也同样是因为遇到那种事,导致交了一年的租借费都不要,落荒而逃。 至于他们看见了什么,赵大脑袋一句话给出答案。 据说是个年轻的女鬼! 当然,赵大脑袋老两口所知的并不多,他俩倒是并未亲眼见过。 年轻的女鬼?我和常胜利眉头皱起来,麻烦了,这玩意儿请神容易送神难,说不定这女鬼就把山上当她家了,怎么搞? 从赵大脑袋家回来,我脑袋跟着大了一圈。常胜利却是撇撇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我看到他摸出全真教孙老头给他的书,一丝不苟的读起来。 俗话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这小子临时抱佛脚,开来打算拼一次。 我没有打扰他,和孟初一坐在院子里喝茶乘凉。 天色渐暗,常胜利突然推开门,双眼闪着雪亮的光芒。 “行了,这回算行了!”这小子不知道得了什么启示,信誓旦旦,连说好几次行了。 我问他什么就行了,他呲牙一乐,“小舅,咱们今晚开始行动,我保准让那个女鬼现原形,把她擒了!” 原来只知道常胜利博才多学,如今看来这小子胆子还贼大,居然敢正面挑衅女鬼。 我可没他那么大的胆量,再说,作为普通人连对方什么样看不见,过去纯属一抹黑,怎么跟女鬼过招,人家躲在你身后你都感觉不到。 这不是没事找事,挨虐吗? 常胜利大马金刀的坐在小马扎上,神灵活现的说道:“咋啦,我看你底气不足啊,有我常某人在,身为全真教龙门启教真君丘处机丘祖师门下第二十六代弟子常胜利,准保那些鬼啊神啊退避三舍!” 吹吧,你就可劲吹吧,等真遇到女鬼,只怕这小子我兔子跑的还快。 我坚决不信他。 孟初一被常胜利唬的一愣一愣的,她更多的是好奇。 “胜利哥,你到底学到什么,是不是真的能擒住女鬼?” “区区女鬼,何足挂齿!”常胜利拍的胸脯嘭嘭响,“不瞒你说,我现在就算碰上厉鬼,也完全无压力!” 然而,孟初一将信将疑。 常胜利一看很难说动我俩,微微叹口气,略带失望之色,“算了,一切都看行动吧,多说无益。” 他起身出门,我问他干什么去,他边走边解释道:“这捉鬼不能光凭一张嘴,我需要备齐一些降服她的东西,你俩不用管了,我去去便回!” 只一句去去就回,可等晚饭都准备好了,还不见常胜利回来。 父母那边催着吃饭,我连忙给常胜利打过去电话。一问才知道,现在正在秀河镇呢。 “快点回来,家里就等你吃饭啦!”我督促他。 没想到他却说道:“你们先吃吧,别等我了,我还有几件东西没凑齐呢,回家还得一个小时!” 算了,有嘴有腿,还能饿着他吗,我没细问,招呼大家吃饭。 吃饱饭后,又等了约莫一个多小时,才听到汽车声响,常胜利回来了。 我妈关心他吃没吃饭,常胜利嘿嘿一笑,“二姥姥,你就放心吧,我这么大人了,怎么会饿肚子呢!” “那你干什么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嘿嘿嘿,随便买了点东西,对啦,二姥姥,这是我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老干妈豆瓣酱……” 不得不说,常胜利嘴巴甜,愣是把自己最爱吃的风味豆豉酱贡献出来,还来了个专门孝敬的。我妈本来就吃不了辣,而他买的豆豉酱全是火红的辣椒调料,但盛情难却,我妈笑着接过来。 常胜利不含糊,的确没怎么闲着,晚饭也仅仅对付一碗牛肉拉面,更多的时间花在购买装备上。 当他打开后备箱,我才看到,短短的时间,买了不少的东西呀。 不过没什么大件东西,全都是零碎的小玩意,跟哄小孩的物件差不多。 什么小令旗啊,香烛啊,桃木剑啊,红头绳啊,小铜铃铛啊,花样繁多,琳琅满目。 更有几包东西,据常胜利解释,有香灰,那是专程去秀河镇边上的小庙里请的,另有一包坟头土,最让人不解的是,还搞来几道符。 这几道符看样子挺光鲜,但我认为绝对是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儿,而真正的符篆一般人做不来,只有像孙老头那样得道的高人才会制符。 看完这些东西,我对常胜利赞不绝口,真会玩,果然不同凡响! 我问常胜利什么时候去做,他看了时间摆摆手,“时间还早得很,晚上子时才是最佳的时间段!” “那要等到半夜十一点啊……”我不禁咂舌,脸色一变。 “用不了,十点多就动身吧。” 第七十五章 捉鬼 我俩回屋喝茶闲聊,打发时间,孟初一却非要跟过来,我劝她回去睡觉,她根本不听,坚持跟着我和常胜利去捉女鬼。 我实在怕她了,她跟着去能干什么,去了也是添乱,但我没办法把她撵走。 熬到将近晚上十点,我瞄见孟初一倚在床边,昏昏欲睡。于是,我朝常胜利打个手势,我俩准备溜之大吉。 可事实上还没等我俩溜出门,孟初一便突然睁开眼,紧跟其后。 李白说蜀道难,难以上青天,我看摆脱孟初一的纠缠才是最大的困难,被此女完败。 我们三个备齐装备出了家门,没过多久便先来到桃花湖。 进屋歇脚,里面的东西已经差不多收拾干净,常胜利招呼我俩凑在一起,开始做出部署。 “二包子,不用那么多讲究,你到时候吩咐我俩就行。”我不懂不能装懂,常胜利说这个没什么必要。 “小舅,你没明白我什么意思,我主要想准备两套方案,加入第一套方案不行,咱们可以临时改成第二套方案……” 好吧,我们在小屋里研究近半小时,才算沟通完毕,我和孟初一理解常胜利的做法。 时间差不多了,然后我们关上房门,开始上山。 “哎呀,灯又亮了!”刚走出几步,孟初一便失声叫道。 我抬头一瞄,不由自主打了一个激灵。 坏了,这回问题真大了,记得上次下山的时候,为了杜绝半山腰赵大脑袋的石屋灯光再亮,甚至于把电闸都拉下来。 这个玩笑可开大了! 常胜利也惊得目瞪口结,脸蛋子上的肥肉连抽数下。 孟初一说道:“要不咱们别上去了,太吓人了。” 常胜利一摆手,“妹子,别怕,我看八成是有人偷偷的上山,或者累了在那里睡觉,咱去了自然明白了!” 前所未有的紧张,从一上山开始气氛便非常凝重。 眼看着走到半山腰,距离石屋不远,石屋的灯光突然熄灭,让我们三个戛然止步。 常胜利小声的骂了一句,率先走在最前面,他不信邪! 院子的小栅栏门关的好好的,我们打开进入小院,矿工灯首先照向屋门。 当看见房门紧锁,三个人立刻傻样了。 门锁着呢,里面怎么可能会进去人? 常胜利为了避免疏忽,特意又照了照窗户,证实窗户也关着呢。 “大家小心点!” 常胜利手持桃木剑,单手把锁打开,进屋之前,他顺手又将罗盘取出。 全副武装,一手仗剑,一手托罗盘,然后飞起一脚,咣当把房门踹开,闪身冲进去。 正所谓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我不敢怠慢,紧随其后,第二个往里冲。 只不过,等我们跳进房间,除了灯的亮着的,别的连个人影都没看见。 重点是电闸,来到电闸跟前,一看,神奇的一幕出现。 电闸照例还是拉下来的! 这不符合常识啊,常胜利冲动的拆开电闸,才发现问题的所在。 原来虚惊一场,这个电闸只是个摆设,早就不用了!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苦笑不已。 不过,常胜利不甘心,他固执的把电闸重新装上,用手拉闸,屋里漆黑一片。 “走吧,这回电灯保准不能再亮了!” 我们出屋,锁上房门,直接上山,目的地就在我和孟初一被摸屁股的地方。 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次才走出几步,我便毫无缘由的紧张起来,心里怦怦直跳。 说实话,这跟胆子大小无关,最重要的是明明知道那边有个女鬼,肉眼还看不见,但还要去接近。 问题有捉鬼的本事也行啊,我对此一窍不通。另外,虽然常胜利信誓旦旦,表示自己完全有能力收服那个女鬼,但我总觉得不踏实。 常胜利在我看来,不过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茬儿。 哎,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当初孙老头在的时候,多让他教点就好了,捉鬼还在其次,关键自己能自保! 常胜利倒是表现的不含糊,因为主动请缨,走在最前头,我让孟初一夹在中间,我来断后。 过不多久,便到了我和孟初一被摸的地方,孟初一示意之下,常胜利放缓脚步,矿工灯朝四下一扫,锁定旁边的一个小山坳。 “咦,这边不错哈,咱们就在这边布阵得了!” 我和孟初一是帮手,常胜利说啥便是啥。 在常胜利指定的位置,我们三个开始布阵。当然,对阵法什么的,我一点不懂,孟初一那边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常胜利到底懂多少,不得而知。 不过,常胜利的指挥下,颇有些讲究。 据他称自己设计的是一个简易八卦阵,这种的八卦阵主要就是对付小鬼的,只要将小鬼引入此阵之内,小鬼便再也难以逃脱! 我看不出这所谓的八卦阵有什么样的门道,用八杆小令旗占好方位,然后再用红头绳沿着小令旗围成一圈,上面隔一段系一个小铜铃铛,仅仅在一面留下一角,便于引鬼入内。 这个可以说是请君入瓮的计策,我们先不说八卦阵的威力到底如何,单单靠什么把女鬼引进来,这就是个大问题。 人家高人设计阵法,我们一般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只有当阵法机关开启,阵法运转起来,才会显露。 常胜利设计的八卦阵虽然看模样挺那么一回儿事,却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想必那女鬼不会傻乎乎的自投罗网。 我们将八卦阵设计完毕,常胜利单手托腮绕着八卦阵转悠一圈,对我俩说道:“嗯,我看差不多了……” 正当我想问他该怎么把女鬼召来,常胜利突然一顿,似乎觉得哪里不妥,接下来的一幕不禁令我大吃一惊。 他居然从身上一摸,掏出孙老头给他的那本书,哗啦哗啦的翻起来。 什么叫现学现卖,常胜利这简直依葫芦画瓢啊! 我的心随即一沉,心说常胜利太不靠谱,搞不好真把女鬼引来,对付不了让鬼缠上,那边得不偿失了。 常胜利再次将八卦阵休整一番,觉得满意了,才摆摆手,说道:“不好意思哈,有点生疏,但阵法绝不会出任何问题的,只要女鬼进去,管叫她有来无回!” “二包子,可咱怎么才能把女鬼引进来呢?”我忍不住问起此事的重点。 “啊……是啊……” 常胜利的脸色一变,看样子他根本就没往这方面去想。 “得了,还是让我俩来引吧!” 我不想让常胜利太为难,既然上次我和孟初一能把女鬼召出来,那么就再试一次。 孟初一坚决不同意,她拒绝与我合作。 我看了一下时间,眼看着到了晚上十一点,子时将至,不能拖下去了。 于是,我自告奋勇,先尝试一个人看能不能把女鬼迎出来。 常胜利猫腰潜伏在八卦阵外的一块大石头后,孟初一撅着嘴也躲在一边,我朝他俩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开始哼着小曲在附近溜达。 想不到,前后在周围转了近一刻钟,竟然丝毫没有征兆。我特别注意胸前的归元镜,感觉它有没有反应,可是它也没任何反应。 日了狗了,到底女鬼喜欢什么呢,我是不是没有吸引力呀。 我甚至哼出十八摸的小曲,意在向女鬼发起挑衅,然而,非常失败,终无所获。 不得已,我垂头丧气的败退回来。 常胜利却并未气馁,一拍脑袋说道:“小舅,我知道怎么回事了,要想引出女鬼,你还得麻烦初一妹子!” 我没好气的说,为什么。 “嘿嘿,听我一回,保准没错!” 我招呼孟初一过来,好言相劝,孟初一起初不一样,我干脆把归元镜摘下递给她,孟初一白了我一眼,没接归元镜,赌气的说道:“说句我爱你就行。” 这可把我难住了。 常胜利见我吞吞吐吐,连忙凑过来,嘿嘿一笑,“初一妹子,让我来说,我爱你!” “滚,谁要你!” “初一妹子,我对你可是真爱!” “哼,你还是爱我的馨姐去吧,我如果把这事抖搂出来,保准馨姐让你跪键盘,唱征服……” 常胜利脸色一变,脸蛋子上的肥肉陡然一哆嗦。 哪壶不开提哪壶,揭人别揭短啊! 我主动的上前拉着孟初一,她却甩手把我撵开,我正以为她耍小脾气,她已经靠上来,双手搂着我的胳膊,紧紧的贴住我。 “哎呀,辣眼睛啊!”常胜利在一旁打起哈哈。 “我俩好着呢,不用你管……” 孟初一真性情,不造作,我其实在心里也挺喜欢她,只不过,当我尝试稍微越过一丝底线,便有种负罪感。 我有小蝶足矣,不能对小蝶不忠! 接下来,我和孟初一开始在周围溜达,好像上次那样。 为了尽快的把女鬼召出来,我提高嗓门,跟孟初一说情话。如果说刚才我一个人没什么吸引力,想必那个女鬼妒忌青年男女在一起。 可是,我仍然没有感觉到丝毫异常的表现。 这就奇了怪了。 难道说今天女鬼休息,不对呀,没听说过鬼要休息的,再说鬼只有晚上才出来,它们惧怕白天的强光,这时候正是它们出来的最佳时刻。 第七十六章 关于照片 我心里起疑,孟初一却已经沉醉在两个人的世界,我看她眼神痴迷,全然入戏。 “哎吆,我的娘哎!” 然而,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常胜利的一声尖叫。 应该说嚎叫更为贴切,反正随着声音,常胜利嗷嗷怪叫着抱头鼠窜,直奔我俩这边奔逃而来。 我心说不妙,连忙问道:“怎么啦,二包子!” 常胜利边跑边叫道:“屁股,我被打屁股……” 摸屁股还是打屁股,待遇显然有异,我听清楚常胜利的话,忍不住差点没笑出声来。 你小子不是挺能捉的,这回报应了吧。 常胜利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脸上惨白,看起来吓得不轻。 我因为只是微微感受到来自于归元镜的震动,想必女鬼距离我们挺远,没有随着常胜利跟过来。 “没事吧,屁股打肿了吗?”我问道。 “疼,疼啊,就跟被马蜂蜇了一样的疼!”常胜利倒吸着凉气。 我没好气的说,“二包子,你不是有八卦阵,怎么不朝里面引?” 常胜利恍然大悟,可紧跟着苦笑道:“这滋味太难受了,我还是不去了……” “不去,那怎么把她拿下?” 常胜利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回去。我和孟初一看见他手捂屁股离开的样子,不禁都笑了。 通过打屁股一事能证明这个女鬼对我们没致命的威胁,最多是个爱开玩笑的女鬼,并无恶意。 不过,常胜利回去后,就没什么反应了。 大半夜的,如果这个女鬼不简单,具有一定的思维能力,还是不招惹她的好。我刚想告诉孟初一也凑过去,忽然,胸前的归元镜发出轻微的震动。 哎呀,惩罚了常胜利,她又来我们这里了! 没等我提醒孟初一,她便浑身一颤,想必某个地方又被骚扰一次。 我伸手把孟初一揽在怀里,自己的屁股却难免再次受到侵袭。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女鬼呀,怎么这么爱打人家的屁股!能不能换一种方式! 我俩狼狈的逃走,直奔设计好的八卦阵。 但等我俩逃入八卦阵,归元镜已经没有任何反应,这让我心里一凉,是不是女鬼太聪明,根本就不往套里钻! 只等再次出去试探,那女鬼已经蒸发掉一样,消失的无踪无影。 前后折腾多半小时,过了半夜十二点,一无所获。 没办法,我们只能收手。 常胜利长叹一声,“都怪我学艺不精,技不如人啊!” 发感慨是没用的,我们失落的收拾起八卦阵,按原路下山。 而临走之际,孟初一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大好,她非要玩自拍,端着手机这么比划,那么比划。 连拍数张后,她还玩心不退,让我给她拍。 手机自拍功能完全能拍出想要的效果,我估摸着她是故意的。 但我没办法,只能端着手机,等孟初一摆好姿势,拍了一组照片。 本以为这样就完事了吧,大半夜的瞎折腾什么,再说就算你手机像素高,那也不如白天拍的。可是,接下来,她愣是把常胜利再叫过来,让常胜利给我俩拍。 哎,富二代就是富二代,白富美的心思咱普通人理解不了。 我俩站在一个平坡处,让常胜利半蹲着,说闭关要拍下人来,还要有山当背景,再有最好把那轮弯月拍上去。 要求蛮高的。 最终满足了孟初一的心愿,我们三个乘兴而来,败退而归。 …… 第二天大家都睡了个懒觉,早晨喊吃饭,一个没起。 一直等上午快十点钟,穆正峰那边打过来电话,我才爬起来,刷牙洗脸一通忙活。 穆正峰他们三个有个闷得慌,主要现在无事可干。他这回很郑重的表达他们三个的想法,请求尽快的进驻工地,了解工地的情况。 不然,回过头郑雅芝问起来,他们不好交代。 我想了想,认为他们说的对,于是答应穆正峰的要求,三个人可以来工地现场,但是还不能搬离秀河镇。这边的情况很复杂,小桃花山和桃花湖都有潜在的危险,到时候出了事更麻烦。 穆正峰得到许可,高兴的挂断电话。 我想用不了十分钟,他们便会开车过来,这才叫起仍然陷入梦乡的常胜利,以及对面偏房的孟初一。 当我们三个驱车来到桃花湖,穆正峰他们早已在那里恭候多时。 我把这里的基本情况跟他们说了一遍,他们比我想象的专业,边听边记录,尤其还配备着数码相机,把现场的所有一切全都记录下来。 在山底下有相当局限性,我们便准备爬上,照相也能拍个全景。 但孟初一突然耍赖,非要缠着我陪她去秀河镇一趟。 实在拿她没辙,只有常胜利带着穆正峰他们三个上山,然后,我和孟初一去秀河镇。 登上汽车,孟初一朝我做了一个鬼脸。 “陪着他们这些呆板的人太没意思啦,走啦!” 我这才知道,她是故意的。 开车来到秀河镇,孟初一嚷着先去照相馆。 幸好秀河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上的确有一家照相馆,如果没有的话,以孟初一的性格,恐怕这回要开车回东市了。 孟初一手机存储的图片太多,她选了心仪的几组,让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去冲洗。 我突然想起藏宝图的吐片,虽然后来,照片都传给了我和常胜利,但借此机会冲几张照片还不错。 于是,我找到藏宝图的图片,做了几幅A4纸那么大小的照片。 照片洗出来还需要一段时间,孟初一拉我出去喝咖啡。然而,我俩在周围转悠半天,没找到一家咖啡店。 我心说你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还咖啡馆,就连冷饮店什么的也不会有。 最后,孟初一无奈的买了两瓶饮料,两个人坐在照相馆的门前打发时间。 一个多小时后,照片总算取出来,因为照相馆专门为我们冲洗的,这个要加钱,等结账的时候,孟初一朝我一努嘴,我连忙掏出一张大额纸币。 可惜,还不够,又掏了一张…… 提着一摞沉甸甸的照片,我俩开车离开秀河镇。 途经一家羊肉馆,下车买了几斤羊肉和材料,带回去大家吃烧烤。 中午时候,我俩在半山腰赵大脑袋的石屋与常胜利他们四个聚在一起,屋里的灶具已被赵大脑袋搬走,我们只能在院子里点起篝火,支起架子,烤羊肉吃。 六个人围坐在篝火旁边,说说笑笑,恍惚间让我感觉又回到当初在牙牙山的事情。 那段过去如今看来,是如此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穆正峰他们三个对小桃花山和桃花湖以及周围一带的环境给予高度评价,而如果按照我们之前的构想,建起度假山庄,将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穆正峰说,这里是我迄今为止见到过最佳的位置,真是一处风水宝地,开发起来潜力无穷。 假如把度假山庄做大做强,将来不仅仅吸引东市的人前来休闲度假,甚至还能辐射方圆几百里的客人。 我和常胜利听了穆正峰的话,心里美滋滋的。 “眼下地盘都买下来了,就缺路了,如果从这里修一条几里的水泥路,接通到村上,不用把度假山庄建起来,客人就可以来这里观光旅游……”穆正峰说道。 我顿时一怔,“路啊,这个要跟村上和联系一下,先修个五六米宽的水泥路就可以,不过,郑总那边还没汇报……” 现在情况有变,我可不希望客人提前来这里。 大家热烈的讨论一番,气氛十分和谐。 随后话题一转,常胜利问我上午干什么去了。 我说没干什么,就洗了几张照片,对啦,我想起藏宝图的照片,让我洗了三张,本打算我们三个人手一份。 于是,我打开纸袋,找到藏宝图的照片,让常胜利看。 “清晰度不错,还行……小舅,你先替我收着,别把照片折了,咦,你们洗了这么多照片呀,都让我看看效果如何……” 孟初一把纸袋抢过去,说道:“才不让你看呢,要看就给我英俊哥看!” “嘿嘿,还是你跟英俊哥近乎,我不看总行了吧。”常胜利碰了一鼻子灰,突然想起一件事,说道:“对呀,我昨天晚上不是给你俩拍了几张,那几张洗没洗,我看看效果如何……” 他转着玩就图看一看照片。 孟初一犹豫一下,点头答应,翻出几张照片,给常胜利递过去。 常胜利边看边夸奖孟初一长的漂亮,不过,才看了几张,忽然一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照片,瞠目结舌。 我凑过去一瞧,原来是那张我和孟初一合影的照片,当时拍照的时候,孟初一还让常胜利来次全景,不仅拍出小桃花山,还要拍出一轮弯月。 “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吗?”我问道。 常胜利脸蛋上的肥肉狠狠的一抽,将照片递给我,“小舅,我不解释,你细看!” 我看就看呗,还让细看。 可等我把照片放在面前,整个人便不自然了。 浑身不舒服,如芒在背! 同时,脑袋上瞬间冒出冷汗,拿照片的那只手抖动不停。 孟初一觉得奇怪,歪在我身边也去瞧。这么多照片,她也没细看过。 然后,她也不舒服起来。 第七十七章 往事 问题出在照片上,别说我们三个,任谁看见都会不舒服!应该说,孟初一高配的手机,像素高,拍摄效果几乎堪比普通相机。 可是,正因为效果好,才让我们震惊。 照片中,一轮皎洁的弯月悬在半空中,月光洒下来,使得小桃花山如同抹上一层淡淡的银霜。 而在照片的下半截,是我和孟初一的大头贴照,远景是小桃花山和弯月,近景便是我俩的脑袋。 孟初一面带微笑,笑起来非常迷人。 另一边的我略显木讷,脸上的肌肉有些僵硬。 这照片简直与结婚照有的一拼! 而关键的关键,就在我和孟初一的中间,还有多半张脸的缝隙,那里隐隐约约浮现一张不算清晰的脸庞! 是的,除了我和孟初一之外,诡异的出现第三张脸! 如果不仔细看注意不到的,那是一张小圆脸,模模糊糊的,却是带着我俏皮的微笑,露出两颗挺对称的小虎牙。 啊!?鬼! 女鬼!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女鬼! 敢情昨天晚上,我们设八卦阵要抓她,还想方设法的要把她引出来,女鬼本来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并未察觉到! 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一个女鬼时时刻刻站在你身后,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反正我背后冰凉,浑身发冷。 好心情没了,气氛压抑,穆正峰他们三个看过后同样毛骨悚然。 就这样,一次开心的烧烤被照片打断,我们之后草草的收场,走下山来。 穆正峰跟我商量,是不是有必要请一位得道的高人,把那女鬼收了,我说不用,虽然女鬼挺吓人的,但接触两次,她其实对我们并无恶意。 而仔细端详那个女鬼,是一个五官清秀,很乐观开朗的样子,她或许爱搞个恶作剧什么的,本意并不会害人。 我让穆正峰他们回秀河镇,原地待命。女鬼的事完全交给我们来处理,但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不能传出去! …… 送走穆正峰他们几个,我们三个开始在家里合计,到底这个女鬼什么背景。 从此女的长相和打扮来看,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倒有点知青下乡的味道。反正常胜利揣摩一阵,觉得大差不离。 我妈在家,让她看了一下,结果把我妈吓得不轻,她一口咬定这是我搞的恶作剧,顺手抄起笤帚,要抽我一顿。幸亏我跑得快,才免了挨打的命运。 后来我们一合计,如果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话,论年龄也该有六七十岁了,我妈不知情在情理之中。 于是,我们三个拿着照片找村里的老人,想必从他们那里能得到有用的信息。 农村的老头老太太绝不会憋在家里,他们平常没事都出来遛弯,不然就搬了小马扎,手摇蒲扇,几个人凑在一起拉呱闲聊。 等问过几个老头老太太,我们大失所望。 主要高估了他们的视力,递给他们照片看,上上下下瞅半天,说这是谁家闺女呀,长的真俊,大小子,你真有福气,找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孟初一听了倒是笑的眯起眼,但我背后一阵阵冒冷汗。 他们根本看不见我和孟初一中间的那个模糊的圆脸女孩! 没办法,问几次后,我和常胜利顿感压力增大。 正准备调整年龄,找年轻一点的人问,偏巧,在一个胡同口,碰到张老太太。 “三奶奶!”我连忙上前拦住老人家。 张老太太身子板硬朗,话说七十岁年纪,照例走路生风,耳不聋眼不花。 老太太热心肠,接过照片一瞧,乐了,“大小子,你跟女朋友有夫妻相啊,这位一定是城里出来的丫头吧……” 孟初一甜甜的称呼道:“三奶奶好!” “竟然一口京味儿,大城市出来的姑娘!” 张老太太知道的不少,先使劲的夸了孟初一,然后才注意到我提示的重点。 当第二次认真看照片,张老太太神情便凝固住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很久,才轻轻的叹口气。 我问,有什么不对吗,三奶奶,你认识那个圆脸女孩吗? 老太太点点头,沉默片刻说道:“我当然认得了,说起来当年她还是我的情敌呢……” 这句话出口,老太太便自动展开话题,说起陈年往事。 她认识这个圆脸女孩,并且记忆深刻。 虽然时间过去半个世纪,但对张老太太却犹如昨天,历历在目。 她当下讲了很多之前的往事,包括自己,老伴,还有这个圆脸女孩。 此女叫做冯桂芝,是东市来的知青。刚来的时候,冯桂芝只有十七八岁,活波可爱,还能歌善舞,是村里年轻男子最标准的梦中情人。 不过,与冯桂芝同时插队来的,还有一个男知青,叫杜晓生,他俩是高中同学,关系非同一般。 只不过,冯桂芝外向的性格,让她很快成了村里年轻人的焦点,特别是年纪相仿的男青年,都视冯桂芝为梦中情人,明着暗着给她写情书,传递爱慕的信息。 然而,杜晓生和冯桂芝才是最般配的一对儿,两个人刚来的时候还有所收敛,后来逐渐发展到热恋阶段,郎情妾意,打的火热。 讲到这里不得不提起小桃花山。 冯桂芝和杜晓生他俩主要的工作就在这山上,植树造林,把荒山建设的绿树成荫,美丽壮观。 而在杜晓生的倡议下,山上开始大量种植桃树等果树,植树造林的同时还能带来可观的收益。 于是,这里的荒山被称为了小桃花山。 应该说,杜晓生和冯桂芝在贾家楼村做出相当大的贡献,可是,因为冯桂芝的关系,很多的男青年却暗自找杜晓生的麻烦。 瘦弱的杜晓生不知道被村里的年轻人偷偷的揍过几次,打的鼻青脸肿,惨不忍睹。 打人的其中就包括张老太太的老伴张顺平,外号铁蛋,长得身大力不亏,虎头虎脑的。 那时候,张老太太和张顺平已经订婚,经过双方家长的同意,只等再过几年便结婚了。但因为冯桂芝的到来,铁蛋对冯桂芝完全动了心。 杜晓生和冯桂芝在山上有私会的地方,后来被人发现。有一次两个人在草窝里滚床单,正在打的不可开交,村里几个年轻人冲出来,便把两个人抓了送村支部。 结果两个人被关禁闭,放出来后,杜晓生另行安排别的活,生生的将他俩拆开。 铁蛋趁机接近冯桂芝,各种讨好冯桂芝,张老太太得知此事,跟冯桂芝形同水火。 再后来,杜晓生得到回城指标,而冯桂芝却没有。 两个人最后在小桃花山上相见,等杜晓生返城的当天,冯桂芝便在小桃花山上自杀身亡。 前前后后,基本上就是这么个情况,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造成无可挽救的悲剧。 张老太太说完,脸色凝重,又说一句,“哎,我也错怪了冯桂芝了,她是个很专一的好姑娘……” 我问那冯桂芝死后是不是葬在小桃花山上了? 张老太太点点头,“嗯,就葬在半山腰,当时还是我老伴他们几个年轻人打坑下的葬,一个个都哭成泪人了。” “那冯桂芝的家人后来没来看她吗?” 张老太太摇摇头,再次轻叹一声。 一个城市里的小姑娘,上山下乡来到农村,最终却永远的留在这里! 我们三个听完均感慨一番,叹息世事无常。 之后,跟着张老太太回家见张老头。 别看张老太太身板硬朗,张老头却是遇到麻烦了,他年轻的时候,在村里数一数二有力气的男人,只不过,年轻不知道节制饮食,高血压,高血脂结果去年被拴住了。 虽然得到有效的治疗,可落下病根,小脑萎缩,健忘症。 我们见到张老头,喊他三爷爷,他闪着昏黄的眼睛,却是不认识我和常胜利。 好吧,本以为想以张老头的名誉去把冯桂芝引出来,这恐怕要勉为其难。 常胜利瞄了我一眼,突然有了主意,单说三个字,“冯桂芝!” 没想到,连我们都认不得的张老头听到冯桂芝的名字,眼睛顿时来了精神,连说,“哪里,哪里……” 敢情过了半个世纪,张老头的心底始终还保留着对冯桂芝的记忆。 从张老头那里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然后我们离开张家,给村长孙长军打过去电话,询问冯桂芝的亲戚什么的有没有联系过村支部。 孙长军毕竟年轻,上任时间短,对此毫不知情。 再打电话问村支书桂宏,得到意外的收获。村里有杜晓生的联系电话,几年前,杜晓生的儿子开车带父亲回过村里,还给村小学捐了一万块钱助学金。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只能麻烦杜晓生。 给杜晓生打过去电话,接电话的是杜晓生的儿子,一听说关于自己父亲和冯桂芝的事,涉及到当初的风流债,杜晓生的儿子回的干脆,“老爷子的身体不好,你们还是找别人吧!” 他根本就不想过问此事,甚至没等我们说到底找他们干什么。 我和常胜利面面相觑。 孟初一说道:“那有什么呢,电话里说不清,我们就进城找他们呗。” “嗯,回城!” 第七十八章 迁坟 返回东市后,费了一番周折,才找到杜晓生。 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医院的康复中心。老爷子看上去身体很虚弱,头发花白,面色惨淡。 陪床的保姆虽然让我们见一见杜晓生,却再三警告说,不让我们多说话。 好在常胜利心眼活,偷偷的递给保姆一张大额钞票,不然我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见到杜晓生的。 老爷子很不满意几个陌生人见他,脸上板着,问我们找他干什么。 常胜利微微一笑,“老爷子,别误会啊,我代表贾家楼村的老人们给你带给好,祝您老人家身体健康,吃嘛嘛香!” “贾家楼村?”杜晓生不禁动容。 “对呀,俺们可都是贾家楼村土生土长的,我是常家的小子,这位是贾家的……”常胜利又开始嘚吧嘚的说起没完。 杜晓生让保姆扶起来,勉强坐在床沿,跟我俩一一握手,孟初一识趣的躲到一旁。 “贾家楼村啊,那可是我第二故乡呢。”杜晓生由衷的说道。 当问及找他何事,常胜利暗自朝杜晓生使了个隐晦的眼色,老头当即领悟,遣保姆下楼去买水果招呼客人。 等保姆离开,病房中只剩下我们四个人,杜晓生淡笑道:“你们这回总该说什么事了吧。” 我开门见山便把小桃花山所遇的一切简单说了一遍,只是在提到冯桂芝名字的时候,杜晓生情不自禁的浑身一颤,他动容了。 “桂芝呀……” 一言难尽,老头昏黄的眼睛已经湿润。尘封多年的情感毫无掩饰的流露出来。 “我这一辈子……最不能原谅的就是这个,我真的太对不起桂芝了……” 两行清泪流下,老人轻轻抽泣。 我和常胜利连忙劝杜晓生要想开些,这还在医院呢,万一情绪不稳定,出点什么事,我们可罪过不小。 好长一会儿,杜晓生的情绪稳定下来,我们这才把那张照片取出,让他看。 老头戴上老花镜,对着照片瞄了很久,突然手开始剧烈的抖动,照片不小心掉在地上。我看他要蹲下来拾照片,赶紧提前把照片捡起来。 “是不是她?”我有意问了一句。 “是她,没错的,就是桂芝……” 老头此后下定决心,非要出院陪着我们回小桃花山,这我们可担待不起。 常胜利倒是眼前一亮,问及冯桂芝的家人。 “桂芝在东市还真有家人!” 老头的一句话终于让我们松了一口气。 杜晓生在得知冯桂芝死在小桃花山后,心里已经懊悔不已,他觉得自己辜负了冯桂芝。后来他联系上冯桂芝的小妹冯桂兰,并资助她考上大学。 再以后,杜晓生成家立业,那边冯桂兰也有了工作和男朋友,他便渐渐的疏远。 只是,他始终不忘了冯家,包括冯桂芝的父母离世,他也都有参加。 现如今,虽然几年未见冯桂兰,他却留着冯桂兰的联系方式。 这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让我们眼前一亮。 老人刚刚把地址写给我们,他的儿子便带着保姆怒气冲冲的冲进来,不问青红皂白,就撵我们走。 杜晓生才替我们说一句话,那个儿子反驳道:“医生再三叮嘱我,不要让你见任何人,你现在需要绝对休息!你们几个……赶紧离开这里,不然我对你们不客气了!” 这位儿子比杜晓生混的好,四十几岁在区政府当领导,我们无意去招惹他,只能跟老人挥手告别! 找到冯桂兰的时候,天色渐暗。 她虽然是冯桂芝的小妹,实际年龄也有六十几岁,倒是身体挺好。 退休之后,热衷于参加街道的各项活动,与其姐类似,是个外向的人。 我们见到她时,还没互相介绍,便已经从她的长相里看到冯桂芝的影子,尤其微微一笑,更加与照片中的神似。 说明来意,冯桂兰先是一怔,后来眼睛湿润了。 她请我们去她家做客,我们礼貌的回绝,只是希望她能陪着我们去一趟小桃花山,了却姐姐的心事。 作为冯桂芝的亲人,让冯桂兰给她带路,是可以把她带走的。 冯桂兰犹豫一下,最终答应下来。 这天晚上,我们回到常胜利家的别墅,当然,为了避免打扰夫妻二人小别胜新婚,我和孟初一仍然住三楼。 不过,即便如此,仍然断断续续听到来自二楼主卧嘹亮的声音。 撩拨我的心弦,让我辗转难眠。 隔壁的孟初一则是不停的敲墙壁,让我陪她微信聊天。 太累了,折腾一天,我抓着手机不知不觉间便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在说好的位置等来冯桂兰,她女儿开车,然后我们一行离开东市,直奔小桃花山。 不知道是不是隔了几天工夫,得到应有的滋润,田可馨说什么都要跟我们同行。 我反正见多不怪,照例孟初一开车,我坐副驾座,然后把后排拱手相让。于是,一路上,他俩若即若离,缠缠绵绵,就差当着我和孟初一的面在车上亲热。 过程说起来容易,其实真正做起来并不轻松。 我们到了村里,首先找到村长孙长军,让他安排一批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另外,冯桂兰那边还要去秀河镇棺材铺选棺木等等,移灵迁坟同样要讲规矩。 一个是对逝者的尊重,一个也是沿袭千年的风俗习惯。 一切准备妥当,就半晌了。我们这才带着人上山。 按照张老太太的说法,没费多大力气便找到冯桂芝的坟,冯桂兰和女儿穿着孝衣跪在那里哭丧。 村民们则是搭建灵棚,上贡,放鞭炮,破坟。 大白天的破坟,也有讲究,是不能让逝者暴晒的,必须在上面搭建遮阴的东西。 不光民间如此,即便国家正规的考古,也有类似的程序。 很快挖到皑皑白骨,我的胸前突然嗡嗡的震动,归元镜反常的表现让我非常吃惊,种种迹象表面,冯桂芝的魂魄似乎不太情愿移灵,她显然不高兴。 只剩下骨头也要规整成人形,摆放在棺材里面。看着一段段的白骨被一一放进去,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 因为在这一刻,我想到了小蝶。 我最不希望的便是小蝶的肉身有一天也变成这样,她美丽的容颜永远消逝。 小蝶太年轻,还没有享受到生活的快乐和幸福。 我情不自禁的眼角噙满泪花,却又不想让别人看到。 移灵的过程倒是顺利,除了归元镜给出提示,惊动冯桂芝,好在一切正常。可是,在封棺之后,村里年轻人抬棺的时候,麻烦来了。 因为冯桂芝的坟在半山腰,迁坟的话只能靠年轻人抬棺下山,所以,有此考虑选择棺木的时候,特意选了重量较轻的棺材。 于是,上山的时候,没费多大力气。 然而众人抬棺下山的时候,便不一样了。 总共十六人的棺材丧架子,嘿咻嘿咻,这些人愣是一下没把棺材抬起来。 管事的一看情知不妙,嗷嗷的叫唤。 “都没吃早饭是吧,要是传出去,咱们贾家楼村丢人可丢大发了,老少爷们儿,都把吃奶的劲给我用上了,谁偷懒耍滑谁特么是孙子!” 那管事的直接跳到棺材前段的丧架子上站着,扯嗓子喊号。 “老少爷们儿!” “嗨!”抬棺的一众齐声响应。 “搭号用力吗?” “嗨!” “用力用全吧?” “嗨!” “十拿九稳吧?” “嗨!” “用力掌腰吧?” “嗨!” “慢抬不动吧?” “嗨!” “板凳离位吧?” “嗨……” 在管事的吆喝下,棺材终于抬起来了,只见十六个人,全都憋住了力气,满脸憋得通红,丧架子嘎吱嘎吱的响,就连手腕粗细的绳子也被勒的紧紧的。 他们这不是抬几百斤的棺材啊,这简直重逾千斤! 按照正常的情况,十六个人抬棺,即便两千斤的棺木也费不了多大力气。然而这次却遇到大麻烦。 我心说要坏事,实在不行就不先抬了。可还没等我叫停他们,出事了! 抬棺的才走出几步远,这边管事的还喊着脚下生根啊,突然,他们一阵晃动,全都站立不稳,歪倒在地。 “轰” 棺材重重的砸在地上。 管事无奈的望着我,意思是你看我们都尽力了。我连忙摆摆手,让他们停下来。 这种反常举动,是非常可怕的,如果硬抬,说不定就要伤人! 在我和常胜利商量之后,我们决定暂时先把棺材放在这里,问题解决之前,是绝不能再动棺材。 对此,冯桂兰那边倒无异议。 就这么的,迁坟起灵半途而废,所有人等一律下山。然后,准备丰盛的午饭,大家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冯桂兰母女俩对今天所遇的怪事吓得不轻,虽说是自己的亲人,可如此邪性的事显然很难接受。 她们担心的问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常胜利安慰道:“冯姨,其实你们也不用太担心什么,你姐姐那边还有未了之事,她当然不情愿了……” 冯桂兰一惊,“我姐姐有什么未了的事?” “我看归根结底怨念都在杜晓生的身上,他当初背信弃义,抛弃了你姐姐,一个人返城,你姐姐才落得这一步……如果想让你姐姐安心的离开,只能再去求杜晓生了!” 我跟着说道:“对,最好你出面说服杜晓生,他只要答应过来,什么事都迎刃而解。” 根结就是杜晓生的身上,我们当初请不动杜晓生,才退而求其次让冯桂兰前来,可惜,冯桂兰用处不大,姐姐怨念都在杜晓生,她不肯离开。 沟通完毕,不用我们多费口舌,冯桂兰母女便开车返回东市。 第七十九章 小蝶离开 这边酒继续喝,一直到后半晌,众人才一一散去。孙长军临走之际,只说什么时候再用得着我们,提前说句话就行了。 而后,我和常胜利还有孟初一坐在院子里,喝茶闲聊,打发无聊时间。 不过,天色还没黑下来,冯桂兰便打过来电话,说杜晓生答应了,他们半小时后就能赶回来! 这无疑是最大利好消息,我连忙给孙长军拨通电话,让他再次把人集合在一起。 晚饭照请不误,只是先不能喝酒。 大约等了二十分钟,两辆车便来到,头前的一辆正是冯桂兰女儿的车子,后面一辆却是高档的商务车。 我们迎上去,后面的车门打开,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率先跳下车,紧跟着才是杜晓生的儿子。 此刻,他的脸色仍然不好看,看起来这一趟并非他本人所愿。 最后下车的是杜晓生,被两个身穿粉红色护士服的小护士搀扶着慢慢下来。 老头的气色不太好,但十分固执的甩开小护士,要自己走路。 “老爷子,麻烦你了!”我和常胜利赶忙上前打招呼。 “没什么可麻烦的,小伙子,我这一把老骨头不值钱,来这里是负荆请罪的。这一世如果了却心愿,我也就再没什么遗憾事了!” 老头相当开通,说话声音不大,底气十足。 请他进屋休息,老头不乐意了,“怎么了,上山吧,我来不是喝茶聊天的!” 我们征求杜晓生儿子的意见,他无奈的摇摇头,“随老爷子的愿吧,我如果擅做主张,非得让老爷子给骂死……” 想必在此之前,老头一定狠狠的骂过他了,不然他绝不可能服软。 随后,我通知孙长军他们尽快赶来,众人一齐来到山下。 别人都好说,冯桂兰问题也不大,只是杜晓生身体本来就不好,他如何能爬山呢。 坐轿!抬也要把人抬上山! 于是,一通忙活,有专人抬着杜晓生,旁边还跟着两个护士,带着急救包,氧气袋等等,趁着天色并未暗下来,小心翼翼的登上半山腰。 手摸着冯桂芝的棺木,杜晓生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儿子走过去劝他别太伤心,老头将儿子推开,说道:“你知道什么,我这一辈子唯一做错的就是这件事,我有愧于你冯姨啊!” 老人情绪上来,趴在棺木前哭诉,倾诉多年相思之苦。 这时候,谁也不能上前劝他。 而我胸前的归元镜早有反应,说明冯桂芝便在附近。 固执的老头对着棺材哭了一通,非要让人开棺,看冯桂芝最后一眼。 冯桂兰知道姐姐尸骨什么情况,连忙解释。 “二妹,你便成全我吧,不看桂芝最后一眼,我死不瞑目!” 好吧,一切遵其所愿,将棺材盖子打开,露出里面的尸骨。 老头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 他与自己心爱之人隔世半个世纪,旧情非但消失,反而如陈年老酒,越来越浓,尤其老头自己步入垂暮之年,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百感交集! 这时,我胸前的归元镜再次剧烈的震动,我连忙示意常胜利,差不多了,趁机把冯桂芝送走吧。 常胜利简单的做了场法事,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冯桂芝就走了。 杜晓生的到来,话说开了,此女多年的夙愿完了,她对这世间再无留恋! 随后,众人再次抬棺,就轻而易举的抬起来,有人在前面引路,踏着夜色,一些人慢慢的下山。 而到了山下,直接将棺材抬到新墓地,入土为安。 前后忙活到晚上十点多,此事才最终了结。 送走冯桂兰母女,和杜晓生父子,我们再次款待种上的村民。 …… 小桃花山女鬼的事告一段落,除去我们的心病。 但我们却知道,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因为小桃花山虽然画上圆满句号,可是,桃花湖呢,那也是让人头痛的事! 不过,能如此干净利索的处理掉小桃花山的女鬼,多日压抑的心情得以释放。 我特意给常胜利放假一天,在冯桂兰他们走后不久,常胜利夫妻二人也开车回城。 第二天,我起的很晚,浑身跟散架差不多。 爬起来洗漱一遍,瞧那边房间孟初一还在昏天黑地的睡。 我无事可做,于是回屋给那盆雏菊浇水。 只是,当我舀了一瓢水,站在雏菊的近前,脸色突然一变。 我的小蝴蝶呢,它怎么不见了? 心里怦怦直跳,紧张的一瓢水都洒在地上,仔细看雏菊,才发现,在一片叶面的下边,小蝴蝶竟然在那里做了一个茧,把自己包在里面。 怎么回事,小蝴蝶也可以作茧吗? 但不管这科学不科学,反正小蝴蝶已经身在里面,只不过这个茧半透明状,还能依稀看清楚里面的小蝴蝶。 可为什么它要作茧呢…… 我焦虑的搬椅子坐在窗前,陪着它,用心灵去感受小蝴蝶。 然而,我耐心的等了很久,始终没有任何回应,一丝一毫的反应都没有。 难道说小蝶即将离我远去? 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异样感,除了难受,还有茫然和彷徨,不知所措。 小蝶是我心灵的寄托,失去了它我还有什么! 我害怕,我惊魂未定…… 不知道坐在那里多久,我的眼皮睁不开,一阵睡意袭来,慢慢合上眼睛。 在一片白茫茫的迷雾之中,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前行。我看不见前面到底有什么,可是我却并不想停下来。 直到面前一个倩影闪动,小蝶出现在我的近前。 我看她面色冷淡,摆出一副跟我不熟悉的样子,慌忙主动与她搭话。 即便我说了好多好话,然而她仍然冷漠。 这下我知道坏事了,放低姿态说什么对不起,我有错,你原谅我吧,千错万错可都怪我…… 但我其实心里郁闷的不得了,我究竟哪里做错了,你总该给我个说法吧。 苦口婆心的说了一通,小蝶突然说道:“英俊哥,我要走了……” “走?去哪里……” 小蝶摇摇头,她似乎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她脸上变得很痛苦。 我伸手去抓她,明明抓住了她,却如同抓到空气,就这样,我看着她渐渐的离我远去,而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为什么要这样呀,小蝶,你就不能给我个解释吗? 我哭了,哭的很伤心,这些天来的委屈全都一股脑的发泄出来。 正当我哭的神魂颠倒,天昏地黑,那边冒出一个人在我身上推了一把。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小蝶! “你回来了,小蝶!”能把小蝶哭回来,我立刻感觉好爽。 “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我是不是你的小蝶!”小蝶声音一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哎呀!” 我被吓醒了,一个激灵跳起来,才发现我刚刚做了一个噩梦,而推我的不是别人,却是孟初一。 孟初一阴阳怪气的站在那里,满脸不屑,“英俊哥,你就不能不想你的小蝶妹妹呀,我是你的初一妹妹好不好!” 我尴尬的笑笑,心里又是一阵惆怅。 “英俊哥,你说小蝶有什么好的,有我优秀吗,就算她很好可终归她已经走了……”孟初一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别误会,英俊哥,我不是说小蝶不好……” 我知道孟初一想安慰我,但我怎么可能把小蝶遗忘呢,如果不是因为我,小蝶也不可能走到这一步。 当初都是我一时贪心,才酿成大祸! 我对不起小蝶! 情绪缓和下来,我问孟初一吃饭没有,她说还没吃。我说我下厨房给你做炸酱面去,她却说不用。 不用?那咱俩吃什么,总不能饿肚子撑到中午吧。 孟初一嘿嘿一笑,“英俊哥,咱们去秀河镇吃怎么样?” 我没好气的说道;“咱家的公车不是让常胜利开走了,怎么去呀?” “你骑自行车带我去呀!” 原来,孟初一喜欢这种特温馨,特二人世界的氛围,等我骑上自行车,孟初一坐在后座上,我就感觉不妙,因为孟初一整个人都歪在我的后背上。 在镇上点了两道菜,正吃了一半,常胜利打过来电话。 “喂,小舅,你俩人呢?” “吃饭呢。” “我问你在哪里呢!” “哦,来镇上了。”我心说放你一天假,让你好好陪陪田可馨,你不跟田可馨郎情妾意,问我这么多干什么。 “我靠啊,我在你家门口呢,快点回来,咱们继续接着干!” 想不到常胜利竟然回村了。 草草吃完饭,我俩赶回家,常胜利正坐在门口一个人闷头吸烟。看见我俩回来,一呲牙,“不好意思啊,打扰你俩幽会了!” 孟初一听了开心的不得了,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 常胜利是一个人逃回来的,估计受不了老婆的百般纠缠。 我们三个坐在小屋里合计下一步的计划,小桃花山的女鬼已经了结,如果再想办法把桃花湖的问题解决掉,项目指挥部便可以进驻贾家楼村了。 还有更为重要的事,郑雅芝不日将从京城赶过来,我们最好在她赶过来之前清理所有的问题。 商量一番,我们一致认同桃花湖里是个水怪。 第八十章 大水怪 关于桃花湖和小桃花山不一样,小桃花山有鬼的事村里人很多都听说过,但提起桃花湖,知道里面有问题的并不多。 我其实也有意无意的问过村支书桂宏,他却守口如瓶,一问三不知。 当然了,桂大刚更加不承认水里有东西了,他害怕我们反悔,不租他的桃花湖,他一分钱的租金得不到。 “是个力气很大的水怪!”孟初一补充道:“当时掉下水,我便吓蒙了,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便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托起来,送到扣翻的小船上……” 别管它是什么类型的水怪,秀河度假山庄不会允许桃花湖出现异类。 倘若有人在桃花湖荡舟游玩,那个水怪突然偷袭,打翻小船,对我们度假山庄来说可是最大的负面消息。 常胜利一拍桌子,说道:“此物一定要除掉!女鬼咱们兄弟能对付的了,水怪同样能对付!” 我问他,你有主意了吗,可别告诉我,咱们划船去湖当中,把那个水怪引出来! 常胜利呲牙一笑,“小瞧我了不是,我们划船过去那叫羊入虎口,咱们有更好的办法……” 接下来,常胜利嘚啵嘚吐沫横飞献出一计,我和孟初一听后朝他竖起大拇指。 有才,果真高,实在是高,就按你说的办了! 不过说到常胜利的计策,我立刻想起一个人,牙牙山的王大胆。当初进牙牙山时,王大胆没少给我们出力,几天的相处,也处出了感情。 记得当时分开的时候,王大胆他们三个还恋恋不舍,说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吱个声,保证随叫随到。 现在,经常胜利一说,我倒想起那个王大胆。 度假山庄成立在即,以后少不了用人,而王大胆自然会排上用场。 一个他胆子大,住在山上看东西,看家护院没啥问题,再一个,猎虎出身,枪法好,正好用他对付桃花湖的水怪。 我给王大胆打过去电话,说明意思。 王大胆倒也爽快,当即便答应下来。他接着去问另外两个同伴,不过,那两个却不愿过来。 “我带我家那口子一块儿过来怎么样?”后来王大胆主动给我打电话,问我。 “没问题啊,我也可以给她安排个活儿干。” 我这边召唤来救兵,常胜利也不闲着,开车去秀河镇准备所需的东西。 …… 天色将晚,王大胆和老婆两个人便坐长途车赶到秀河镇,我和常胜利连忙开车接他俩过来。 家里这边有空房让他俩住,另外我也不想他俩住在秀河镇,和穆正峰他们住在一起。 再有,桃花湖边桂大刚的房子也可以住,小桃花山半山腰赵大脑袋的石头房也可以将就。 安排王大胆夫妻住下,我妈特意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迎接新客人。 一切进入正轨,单等着明天,我们实施计划,除掉那个水怪。 回屋休息,常胜利一早躺在床上,呼呼入睡。我料想,必然这两日他太辛苦,上缴皇粮把身体抽空了。 我没什么睡意,主要是上午的那个噩梦始终在脑袋里回放,我真的担心小蝶。 再度来到窗前,情绪渐渐失落。 以往,每次走过来,小蝴蝶都会飞起,围绕在我的身周围翩翩起舞,亲密的伏在我的肩头,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总是能感受到她对我的亲切感。 别管小蝴蝶是不是小蝶,我早已把她视为小蝶。 小蝶是我的爱人,小蝴蝶也是我的爱人! 可是,现在小蝴蝶作茧,静静的躺在里面,她要离我而去,我怎么能不伤心呢。 难道说我真的与小蝶有缘无分? 我凑近雏菊,用手蘸水,一点点清理叶子上的灰尘,但是不知不觉间,眼泪禁不住掉下来。 “啪嗒” 落在雏菊的叶子上。 “嗡嗡”正在我伤心落泪,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胸前的归元镜突然有了反应。我连忙四下寻找,盼望着能看到小蝶的身影。 然而,归元镜只是微微震动一次,便再没有的任何反应,我失望了。 擦拭完雏菊的叶子,我落寞的坐在那里,凝视雏菊,心里空落落的,脑袋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就这样过了多久,忽然传来“啪”的一声。 我立刻回过神来,抬头一望,附在雏菊叶面的茧竟然掉下来了! 心里猛然一沉,我赶忙伸手将它捡起。 此时再看,半透明的茧里的小蝴蝶却是没了,化为一颗枣核大小的黑珠子。 怎么回事! 我的心紧张的不行,手不停的抖动。 “英俊哥,我累了,需要休息呢,你不用担心的,我还会回来呢……”一个声音在我耳畔轻轻萦绕。 我激动了。 “小蝶,是你吗?” “英俊哥,我太困了……” 声音渐渐消失,我却激动万分,瞬间精神亢奋,小蝶休息没问题啊,她只要将来能苏醒,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我的心肝啊,我的宝贝,我最美丽的小蝶! 既然小蝶需要休息,我也就想开了。但我不会把这个茧放回雏菊那里,我要把小蝶随时时刻的带着身边。 让我去感受她的存在,她的气息,我要让她知道,我会永远的爱着她,不弃不离! 为此,我找到此前小蝶给我的小香囊,将茧轻轻的放在里面,然后,我任性的把小香囊挂在脖子上。 于是我的脖子上除了归元镜,再次添加一物。 一直折腾到深夜十一点多,常胜利迷糊着爬起来撒尿,才看见我还没睡。 “小舅,咋啦,想女人想的睡不着吗?” “滚一边去,你该干嘛干嘛!”我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嘿,时间不晚,秀河镇有夜店吗,要不咱俩去镇上耍耍……” 我气呼呼的把常胜利推出门,怎么这么多废话,有没有正经的! 可我的心里却是很痛快,我把小香囊挂在胸前,就好像把小蝶带在身边,与之近在咫尺,肌肤相亲,这种感觉太美妙,夫复何求? …… 第二天一早,众人吃了早饭,我们三个再加上王大胆,总共四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开赴我们的“战场”。 今天这一仗,我们有准备,并且有信心,一定要打赢,打的漂亮。 很快,我们便来到桃花湖近前,把车停下,打开后备箱,将所需的东西全都卸下来。 这里面除了家伙式,还有活物,两只大公鸡! 常胜利伸手一抓,便把大公鸡的腿拎起来,可还没等拎出后备箱,便“哎呦”一声怪叫,那只手触电一般的缩回。 “麻痹的,咬人!”常胜利气急败坏。 “哈哈……被公鸡叨了吧!” 我们三个哄堂大笑。 王大胆笑道:“小常啊,公鸡腿是捆着的,但抓鸡的时候可不能这么抓,你掐它的脖子不就叨不到你了吗?” 说着,王大胆很轻松的就把两只大公鸡拎起来,扔到地上。 一个小插曲,证明常胜利这种有才华,有知识的人也有马有失蹄的时候。 我们将一只大公鸡系死扣紧紧的拴在大块木板的中间,然后在这块木板后面留一根尼龙绳,以便于回收。 当然了,这块木板没有动力,常胜利别出心裁在上面做了一个简单的风帆。 做完这些,把木板往水里一放,这就等于一艘小船。 接下来,只能靠天吃饭了,借东风! 我们能做到的只是将木板推到水里,最多也就是游出去十几二十米远,再远的话必须借助外力。 偏巧,等我们四个并排拉开架势,端起自己的家伙式,风真的等到了。 小风不大,吹得湖面波光粼粼,那块木板借助小帆,飘飘荡荡,荡荡飘飘,缓缓朝着湖中间飘过去。 我们四个立刻提高警惕,全神贯注的盯着那块木板,还有木板上咯咯叫不停的大公鸡。 大水怪,我们给你送零食啦,就问你露不露面! 几分钟后,木板载着大公鸡渐渐的靠近湖中间,“哗啦”平静的水面,突然翻起一个小浪花,我们四个神色一震,连忙摆正姿势。 只可惜,那是一条鱼翻了水花,接下来再度风平浪静。 “是不是水怪对大公鸡不敢兴趣呀!”孟初一扔下手里的弩箭,失望的说道。 常胜利摆摆手,“初一妹子,别低估了水怪的智商,你去一边歇着去吧!” 孟初一耐心不足,懒洋洋的走到树底下,倚住树干玩起手机。 我其实心里也没底,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样能成吗?” “等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王大胆倒是一句话不说,以卧射的标准姿势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作为久经沙场的猎手,伏击猎物需要的足够的耐心和毅力。 我采取半蹲的姿态,远比常胜利他俩趴在那里视线要好。这块木板载着大公鸡,渐渐的接近上次我和孟初一出事的区域,我震惊的发现,那湖面上开始出现小幅度的震荡。 “卧槽,小漩涡!” 我的心一下悬起来。 上次,和孟初一在桃花湖里划船游玩,根本就没往别的地方想,所以当时忽略了漩涡,可是,这次明显不同,经过上次的教训,我对湖面上的细小波动都十分敏感。 第八十一章 真相 “哪里,哪里!”我这句话让常胜利一个翻身爬起来,眯着小眼往湖里瞅。 不知道常胜利的动作惊动了那边,原本越来越震荡的湖面突然平静下来。 “别吵吵,一有动静大水怪就不冒头了!”王大胆歪着脑袋说了一句。 常胜利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再次趴下。 “小舅啊,咱不兴骗人的,那木板上的大公鸡不好好的吗……” 常胜利话未说完,便嘎然止住,因为我已经顾不上他了,刚刚常胜利趴下的同时,那平静的湖面再起波澜,而且这次明显比上次更加剧烈。 “哗啦”“哗啦” 搅起的浪花甚至有半米高,一个漩涡迅速形成,把那木板吸扯过去。 惊得木板上的大公鸡咯咯直叫,可惜它无论如何挣扎,也逃离不开木板。 “哗啦” 一个大浪把木板卷入其内,大公鸡便看不见了。 不好,我连忙伸手去拉系在木板上的尼龙绳! 吸扯之力足够大,即便我死死的朝外拽,却是拽不出来。绳子绷得紧紧的,但我不会松开手。 常胜利也赶忙放下手里的弓弩,和我一起拉拽绳子。 随后那绳子上只觉得一松,木板是拽出来了,可惜,门板上的大公鸡早已不见踪影。 湖面恢复平静,我俩一口气把那块木板拽到岸边,朝木板上一瞅,哎呀,只剩下一根鸡腿还在! 第一次引诱大水怪以失败告终。 我们不得不坐下来商量下一步的对策,虽然说另外还有一只鸡,可就这么送过去,等于羊入虎口啊,送过去也是白送。 这边我们还没看清楚大水怪的样子呢,一个漩涡就把木板卷进去了。 常胜利盯着木板上那根鸡腿,狠狠的一拍大腿,说道:“依我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想杀了那个大水怪,就得冒一定风险!” “那你说咱们该咋办吧。” “划船跟过去!” 我只觉得背后一阵发寒,脚底冒凉气。 上回能逃到岸上,可谓九死一生啊,那还得感谢归元镜在最关键的时候救我一命,如果换做其他人,小命难保! 这小船跟过去,风险太大了,搞不好没杀了大水怪,倒是被大水怪给吃了! 我提议,是不是咱们给大公鸡脖子上安装一个摄像头,那样或许能拍到大水怪的模样。 “拉倒吧,用不着!”常胜利一拍胸脯,“一只潜伏在水里的东西,能有多少智商,你也别瞎寻思了,就按我说的办!” 算了,最后我也不敢说了,全听常胜利调遣。 随后我们作出决定,王大胆毕竟是外人,并且年纪不小,咱不能让人家去冒险。孟初一倒是跃跃欲试,可是她实在不堪重用,划船划不来,还不会水,去了也是个累赘。 所以,只剩下我和常胜利是合适的人选。 我们仍然按照上次的样子,把另一只大公鸡绑在木板上,做好风帆,只不过,尼龙绳拴在船头,距离十几米远。 常胜利趴在船头,配备弓弩,腿上还带着军刺,最重要的一点,他把王大胆的猎枪端起来,看架势俨然一个顶级狙击手。 我划船,背后也背着弓弩,然后,在我们的船尾用尼龙绳系上,一旦发生我们应付不了的事,岸边的王大胆和孟初一随时准备把小船拽回来。 木板先出一步,我跟着慢慢划桨,尽量不发出声响。 “哗啦啦”“哗啦啦” 起初,我坦然自若,全然没当一会儿事,可随着接近湖中间上次出事的区域,不由得紧张起来。 说不紧张那是骗人的,上回差点要了我的命,这绝非闹着玩儿的! 常胜利却是一直紧紧盯着前面的木板和大公鸡,身体格外的放松。 “哗啦”“哗啦” 只等木板逐渐接近目标,湖面开始荡漾起浅浅的浪花。 我便不敢继续划桨了,呼吸急促起来。 常胜利瞄了我一眼,问怎么不划啦,我低声说有情况。他全然不当回事,嘀咕一句,“不是我说你,你这人经常一惊一乍的……” 然后,等他的话还未说完,他便惊住了。 没错,就跟上次我所见的一样,湖面上突然生起一个漩涡,搅动的周围水流哗哗作响,在漩涡的中间,一个小孩脑袋大小的喇叭口快速形成。 而在涡流的吸扯下,木板立刻失去原有的节奏,被硬生生的扯过去。好在我们将绳子系在船头,不然这块木板瞬间就被吞噬。 常胜利浑身一震,顾不得贫嘴了,端着枪瞄准涡流的方向。 我也猫身捡起弓弩,对准那边。 由于有了上次教训,我们在系木板的时候,特意的使用双股尼龙绳,只怕吸扯之力太大,把绳子扯断,然而,即便我们做出相应的准备,两根尼龙绳亦被绷的紧紧的,可见力量有多大! 关键的时候来临,因为木板未能被吸扯下去,水下的那个大水怪终于忍不住现出本尊。 “哗啦” 掀起一米多高的巨大浪花,从中间突然冒出一个巨大的脑袋。 好大的脑袋,比水桶还大一圈,这货张开巨口,露出满嘴锋利的牙齿,毫不客气的朝着木板上的大公鸡吞过去。 我说上次怎么一下大公鸡就不见了,只剩下一根鸡腿。就这大脑袋,大嘴岔,别说大公鸡了,我看就算小羊羔也毫无压力! 不过,大水怪的嘴巴还未伸到大公鸡的近前,常胜利的猎枪和我手里的弓弩便开火了。 等的就是这个机会,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嘭” 弩箭的射发声音完全被猎枪的爆破声遮住,随后,哗啦一声,那个大水怪便弃掉大公鸡落入水中。 常胜利略显失望,犹豫的问我,打中了没? 我哪知道,刚才就在电光火石之间,谁知道到底有没有打中。 当然,随着大水怪落入水中,那个巨大的漩涡也随之消失,木板和大公鸡安然无恙。 一切好像恢复平静,我和常胜利却有种挫败感。 诱敌深入,好不容易把大水怪引出来,可惜未能将它射杀,而有了这次教训,恐怕大水怪不会轻易露面了。 常胜利端着枪站在船头,朝那边瞄了瞄,“嘿,有门,小舅你看呐,大水怪肯定受伤啦!” “是吗?”我搭眼一瞧,果然如此,湖水里泛出一股股鲜红的血水。 可惜,血水的量并不算大,所以,对大水怪造成的影响实在有限。 我俩静静的盯着湖面瞅了好一阵子,然后就没有任何变化。 “回去吧,咱们再想对策!”我失望的说道。 “别啊,再等等看……” 又等片刻,毫无反应,常胜利也没辙了,于是,船头变船尾,我照例划船回岸边。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我俩的脸上均写满失落,不过,才走出不远,便看到孟初一跳脚张牙舞爪的朝我俩打手势。 什么情况?不对,我对孟初一的手势理解的最快,连忙扭身往回看! 果然,船后面出问题了。 当我扭过头看时,那只大水怪早已窜出水面,张口连同木板和大公鸡一并吞下,但因为木板面积太大,并未完全吞进口中。 它摇头摆尾的扭动身体,意图把系在木板上的尼龙绳扯断。 四周溅起一两米高的水花,场面极其壮观。 尤其,明显的是,在它巨大的脑壳上,插着半截弩箭。 刚才的一箭竟然被我射中了! 常胜利嗷了一嗓子,抓起猎枪,对准那只大水怪便开火。他显然受刺激了,甚至没有去瞄准,抬手便打。 “嘭” 枪声响起的同时,那大水怪的头顶暴起一团血雾。 飚中了! 只不过,在我俩激动时刻,大水怪一阵发狂,竟然把双股的尼龙绳一下扯断,随即一个翻身,潜入湖水深处。 害得我俩白高兴一场! 水面趋于平静,常胜利张大嘴巴站在那里,慢慢的全是伤心。 怎么又跑了? 不是射中了吗,爆头了! “哗啦”“哗啦” 紧跟着又是一阵水花翻腾,那只大水怪浮出水面。看上去它并不是想自己浮上来,又一个翻身,潜入水中。 然后,起起伏伏,连续倒腾个数次,我不禁惊喜起来。 大水怪受了重伤,显然快玩完啦! 等我确定此事,飞快的划船过去,那只大水怪早已奄奄一息的横躺在水面上,它的大嘴巴里还噙着大公鸡,可是已经无福享用。 抄家伙,我俩齐动手,捆住大水怪,用船拖拽到岸边。 四个人协力将大水怪拉上岸,才真正看清楚大水怪的身体。 体长达到一米半多,连鱼尾快两米了,体重达到一百多斤,感觉跟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差不多。 模样长得像鱼类,可是从满嘴尖锐的利齿来看,并非普通的鱼类。 王大胆绕着直挺挺的大水怪转了一圈,说道:“咦,我看像大红鱼呢!” “大红鱼?”常胜利的反应最快,他当即说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巨型哲罗鲑!” 关于哲罗鲑的故事,还要从喀纳斯湖的大水怪说起,据说,后来有专家得出结论,喀纳斯的大水怪便是巨型的哲罗鲑。 当然,跟传说中的喀纳斯大水怪比起来,小巫见大巫,我们所射杀的大水怪只能称得上小水怪,人家那个身长将近十米,庞然大物。 而我们这头才两米左右。 闹了半天,上次划船游玩,被大红鱼戏耍了。 虚惊一场,我的心里畅快起来。 更加重要的一点,大红鱼的价格不菲,就这条大红鱼卖出去,少说也能卖个万八千的。 …… 第八十二章 工地出事啦 搞定小桃花山的女鬼和桃花湖的水怪,我们距离成功又迈近一步。 胜利凯旋,如何处理百十斤重的哲罗鲑事小,穆正峰他们不用再留在秀河镇,他们堂而皇之的公开迁到贾家楼村,此事才重大。 我们请工匠师傅把桃花湖前原本桂大刚的那三建房子修缮一番,又添加几间简易房,在醒目的位置,竖起巨大的牌子。 “秀河度假山庄项目工程指挥部” 百废待兴,一切从头开始,新起点,新气象,种种迹象表明,美好的未来即将展现。 就在我们踌躇满志,郑雅芝的电话打过来,只说明天就要赶过来。 想必穆正峰早就向郑雅芝汇报这边的进展情况,她似乎对秀河度假山庄也有颇多的期待。 我不敢马虎,连忙通知常胜利,每个人写一份计划书,作为项目负责人,最本职的工作必须做好。 同时,孟初一成了最棘手的大麻烦。她是不情愿离开的,可是必须暂时离开,让她去哪里呢? 别的手下好说,郑千军包括穆正峰他们,绝不会透露此事,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情。 按我的意思,让她回东市,先找个地儿猫起来,等郑雅芝走了,然后再回来,反正不能让亲妈看见。 孟初一坚决不肯,她不想回东市。 后来我一想,算了,小姑娘咱惹不起,不去东市就送到秀河镇吧,那边有张大山,暂且让孟初一留在他家的超市。 接到郑雅芝电话的当天下午,我便把孟初一交给张大山。 所有的事情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而重点在第二天上午,郑雅芝带着孟氏集团的高层一行如期抵达。 我和常胜利,穆正峰等几个人,在村口的路边翘首企盼。 十点钟,前前后后一共来了七八辆汽车,其中的豪车占了多半。 停下车后,率先下车的是郑雅芝的秘书和郑千军,然后才是郑雅芝,以及随行的高层。不过,除了孟氏集团的人,还有秀河镇所属市北区的几位领导,秀河镇的领导。 悄悄的问了情况,才知道,市北区的副区长竟然跟郑雅芝是老同学,主管辖区的经济。 果然上面有人好办事,早知道有这层关系,我们何苦费那么大的劲儿! 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桃花湖的近前,穆正峰开始介绍未来的规划。 简单的介绍过后,便是最重要的奠基仪式。 反正,整个上午,忙的不可开交。 我和常胜利远远没料到今天会同时过来这么多区里的领导和镇上的领导,本以为只是孟氏集团的人。 当然,事无巨细,不该我操的心我不管那个,我虽然是秀河度假山庄名正言顺的一把手,但有些事都分到手下。 真正的说起来,穆正峰才是常务副总,上上下下的事都要过问。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请示郑雅芝,是不是要宴请区里,镇上各位领导,郑雅芝却是摆摆手说不用。 我没弄懂郑雅芝什么意思,后来,郑雅芝的老同学一声令下,此行的区里领导,镇上领导尽数上车走人。 转眼间,就只剩下郑雅芝的老同学和司机。 午饭在秀河镇举行,照例让张大山张罗此事,虽然总共没坐几座,这回却是捡饭店最好的菜上,什么招牌菜,地方菜,不论价格。 我是不会跟领导客套的,这些事还是穆正峰出头,常胜利也当仁不让。 而我趁机和郑千军打得火热,相谈甚欢。 郑千军给我吃了一个定心丸,他偷偷的告诉我,姑姑对我们最近做的非常满意,估计要对度假山庄追加投资! 好啊,秀河度假山庄越大发越好,最好做成秀河镇的龙头企业,把贾家楼村的经济甚至于秀河镇的经济带动起来才好。 那位副区长还热情的跟我聊天,说如果遇到麻烦就跟他打电话,能帮上的绝无二话。 他的话明显说给郑雅芝听的,我自然频频点头,一定,一定! 饭后,送走客人,郑雅芝带着我们重新返回工地现场。 一切就绪,只等明天各种大型机械和工人开工,这里将呈现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 郑雅芝与我私聊,少不了问到孟初一的事。 我避而不答,她母女的事不想多掺合,郑雅芝有本事就找到她闺女,但我可不能泄露孟初一的行踪,万一出了岔子,孟初一非跟我翻脸不可。 郑雅芝倒没有过多怀疑,看来穆正峰他们也没多嘴。此后,郑雅芝突然有雅兴,说要到山上走走,站得高望的远,说想看一下这一带的全景。 于是,在一众的簇拥下,我们登上半山腰,来到小桃花山的石屋近前。 郑雅芝对石屋打量一番,说这里是一片风水宝地,如果在这里修建亭台楼阁,供游人休息什么的,最好不过了。 我连忙说道:“在这里建房的话,造价可大了!” “没关系。”郑雅芝似乎眼里就没钱的概念,说道:“增加景观景点,对度假山庄有利无弊,追加投资毫无问题。” 一句话,几百万的新项目就定性了。 而看了看山势情况,郑雅芝招呼穆正峰,找两个有经验的山地修路的专家,最好造一条公路,能把车子开上半山腰。 这样,以后半山腰可以建造饭店休闲娱乐场所。 不得不说郑雅芝慧眼识珠,她的眼光果然有独到之处。 登上小桃花山的山顶,郑雅芝还点了几个地方,说要在那里建亭子或者建个走廊平台,诸如此类,穆正峰他们一一做笔录,不敢马虎。 一直等郑雅芝身边的秘书提醒她,该下山了,郑雅芝才点点头,然后我们一行又浩浩荡荡的下山。 我本以为郑雅芝要在这里住一晚上再走,没想到下山后才知道,在购买来东市飞机票的时候,早已预定当天返回的机票。 所以,孟氏集团的高层在郑雅芝的带领下,匆匆而来,匆匆离开。 临走之际,我跟郑千军打哈哈,“郑哥,公司不忙的时候记得常来看看……” “没问题,嘿嘿。”郑千军说道:“这边的情况比我想象的好,下次我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儿来!” 这一天,足够忙活,反正累的我不要不要的,我唯一的念想尽快的处理完事情,躺在床上休息。 可大事小情都要问我,我终于切身体会到当老总的难处。 心累! 然后,刚刚消停下来,孟初一便给我发过来微信,让我开车过去接她。 我招呼小杜开车去,不久,就接到孟初一的电话,才接通,话筒里便传来孟初一不满的声音。 “英俊哥,你讨厌,你怎么不来接我……” 嘟嘟嘟,跟机关枪差不多。 我赶忙说好话,忙着呢,脱不开身啊…… 好说歹说,等解释差不多了,小杜的汽车已经开到家门口。 孟初一从车上下来,于是,不用电话沟通了,跟我没完没了。 常胜利在一旁看笑话,我连个帮说话的人都没有,哎,我算是重新体会一句古话,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一直等我妈喊我们吃晚饭,孟初一终于收住。 出乎意料的是,突然一变脸,她搂住我的胳膊一同去餐厅,那亲密的劲儿让我脊梁骨冒冷汗。 女人善变啊! …… 第二天一早,我们去往工地现场,还不到上午八点,十几辆大型机械早已开工。 往半山腰一看,也有几台机械进驻上面的工地,看起来,两个大工地同时开工,场面极其火爆。 之前我的理想和规划,眼看着便要实现,我的心里有种自豪感。 然而,正当我准备去半山腰的工地现场看看,孟初一却皱着眉头拉住我,不让我过去。 “初一啊,这是我的工作……” “我不同意,这里太吵了,我们走!” 身为度假山庄的负责人,我怎么可能离开呢,但我却不得不屈从,让常胜利负责半山腰的工地,穆正峰他们负责湖边的工地,而我则是灰头灰脸的跟着孟初一离开现场。 在远离喧嚣的现场,机器的咆哮声渐渐消失,孟初一朝我呲牙一笑,“你是这里的总经理,不能什么事都管吧,你陪着我就是最大的工作……有我在,保证你总经理的位置……” 这太赤裸裸了吧,不过,她说的的确是事实,虽然我听着不怎么舒服。 工地忙的不可开交,我却只能哄着孟初一开心。 唯一能做的就是遥控指挥,常胜利,穆正峰他们通过打电话跟我联系,有些事不好处理由我拍板定下来。 算了,就当一回甩手掌柜吧。 反正孟家的家族企业,早晚这个度假山庄是孟初一名下的。 我最多只能算个高级打工者。 下午,后半晌的时候,王大胆打过来电话。 我心说他现在找我有什么事,半山腰的石屋拆了,不是给他老两口另外送过去三间简易房? “小贾,不,贾总……” “老王,你还是叫我小贾就行。” “好,我们这边的工地遇到点麻烦,现在机械全都停下来了……”王大胆说道。 “胜利呢?” “常总不在啊,他闹肚子下山去了,让我盯着这里。” 好嘛,二包子也溜号了。 “到底出了什么状况,你简单的给我说说。” 第八十三章 毒气 从王大胆的电话里,我了解到,问题可不小,因为半山腰计划开出一片较大的空地,所以,要打炮炸山,清理多余的碎石等等。 本来进展的比较顺利,可是在一次开炮后,挖掘机清理碎石,竟然挖出一个神秘的通道! 由于不清楚通道里面到底是什么,不敢继续擅自进行,于是,停下来向我汇报。 我听后不禁一皱眉头,心里瞬间生出好几个念头,搞不好挖到墓地了吧,这可不能不当回事。 在回复王大胆的时候,我叮嘱原地待命,事情没处理之前,谁也不要进入那个通道,另外,这个消息都给我保守秘密,千万不能传出去。 没得玩了,挂断电话后我和孟初一迅速的赶回家里,并在床上把正处在酣睡状态的常胜利喊醒。 “别睡啦,出事啦!” “啊?出什么事啦?”常胜利迷迷糊糊的坐起来。 “我们别走边说,赶快去现场……” 到了现场,我们才知道问题的确不小。因为此前下了命令,没人敢动炸开的碎石。所以,我们远距离看见的,是在碎石中间半掩半现的黑漆漆的洞口。 但目测还不能看出什么。 常胜利瞪着小眼睛,尽量的往前凑,瞄了半晌,忽然神色一振,招呼工人赶紧把洞口前的碎石清理出来。 几分钟后,便清理一条通道,而那个洞口也清晰的呈现在我们面前。 确定这是一条人工开凿出来的通道,石壁的边缘十分光滑,通道的顶部拱形结构,是最为常见承重最佳的方式。 洞口宽两米半,高三米,看上去十分宽敞。 我们三个来到通道前,准备进去看看,常胜利在洞口还不忘吩咐工人,都别把这件事传出去,如果传出去,立马把你们给开了! 当然,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常胜利许诺你们不用担心工钱,照开不误,如果听话我还会适当奖励你们! 这小子道道不少,我心里暗笑,却看见唬的工人们一愣一愣的。 其实即便他不说,工人都听话,人家过来干活就为了赚钱的,只要工钱不少开,他们才没这么多闲事呢。再说王大胆也算我们的嫡系,他能当半个管家。 说了一通,常胜利就觉得差不多了,打开矿工灯,我们三个小心翼翼的进入通道。 这次,我特意让孟初一断后,里面什么情况不清楚,小丫头赖着非要跟进去,那么只能把她安排最后面了。 通道之内的空气十分不好,我感觉呼吸不畅。有可能这个通道太过隐秘,与外界的空气隔绝,才导致如此。 常胜利也意识到这一点,不过,他好奇于里面到底是什么,所以,把这一点严重忽略了。 往前走了十几米远,孟初一开始嘟囔说透不过气来,常胜利回头瞄了她一眼,“我说妹子,你干脆回去吧……” “就不!” 幸好,两个人还没来得及抬杠,前面不远便看到了一道石门。 大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石门上。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和以往所见的石门不太一样,之前牙牙山遇到的石门,都是有机关设置的,只需要找到机关设置,石门便可轻松打开。 这个石门却是找了半天,一头雾水,没有找到一点眉目。 最后,折腾近半个小时,常胜利彻底的死了心,招呼我们出来。 如果没有机关设置,如此巨大厚重的石门,想用人力推开,撬开,那连想都不用想,除非脑袋被踢坏了。 等我们三个走出通道,大口呼吸外面新鲜的口气。 里面的口气太浑浊,让人脑袋不清楚。 把王大胆叫过来,跟他简单的说了下里面的情况,王大胆愣了一下,说道:“大石门呀,这个石门重要不重要?” “什么重要不重要的,有石门挡路,咱们看不见里面有什么啊,你看想什么法子把石门打开!”常胜利说道。 王大胆朝通道里瞅了一眼,毫不犹豫的说道:“如果石门不太重要,那就简单了,炸!” 我和常胜利用眼神一交流,两个人便统一看法,留着个石门有什么用,炸就炸,说不定里面能搞到好东西呢。 接下来让王大胆安排人手做准备,我们三个凑在一起嘀咕一阵,暂时下山。 通过进入通道,我们三个一致认为,石门里面很可能是某家王孙贵族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的墓地,之所以把墓室修建在山体之内,恐怕里面藏着金银珠宝等贵重之物! 东市是一个千年古城,历史久远,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涌现许多出名的大人物,我们不能排除某位大人物在此修建墓室,减小被盗墓的危险。 基于此,我们下山便是准备所需之物。 可是,去了一趟秀河镇,差不多备齐东西,天色已晚。 常胜利连忙给王大胆打过去电话,让他们晚上加班,工钱发双倍,原地待命,谁也不准离开。 我问常胜利,怎么个意思,你打算晚上干啊。 “晚上干有什么不行的,再说山洞里又不分白天黑夜,咱们赶早不宜迟,拖下去迟则生变。” 常胜利说的没错,人多嘴杂,谁知道哪个不小心走漏消息。 我们最好在探明里面的情况后,再把这件事传出去。 简单的吃了晚饭,重新返回山上。 工人都吃饱饭,几个围在一起闲聊。看到我们来了,一个个站起身。 我们带着王大胆和几个工人携带着雷管等工具进入通道。 这次空气明显好了很多,可能与外界流通有关。到了里面的石门前,几个人在石门上凿洞,把雷管装进去。 我问他们,光炸开石门就行,别把通道炸毁了。一个老师傅笑道:“贾总,你就放心吧,我干这个几十年了,保证没问题。” …… 十几分钟后,工人师傅清理炸碎的石门,我们三个进入石门里面。 让我们不解的是,过了石门之后,仍然是通道,大小规格样式与外面的通道几乎没什么差别。 唯一有区别的是,这里石壁上阴刻各种彩绘。 将注意力集中在壁画上,发现所描绘的图画均以战争题材为主,全副武装的士兵,整齐划一的军队,高头大马上威武的将领。 再有就是系列的图,军队出征前的画面,点将台大将军笔挺的站立,发布慷慨激昂的演讲,提升军队的士气,士兵们则是雄赳赳气昂昂,展现出必胜的决心。 接着军队在战场上征战的画面,无论骑马的将领还是身穿铠甲的士兵,一个个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与敌人展开激烈的厮杀。 后面还有军队凯旋而归的画面,军队旗开得胜,返回城池,两旁的百姓夹道欢迎,载歌载舞,欢迎他们心目中的勇气们。 而除了这些,另有军中士兵们角力的场面,周围站着一圈的士兵还有将领,气氛十分和谐,正中间则是两个扒光上衣露出精壮体格的两个士兵,两个人搭手哈腰,一较高低。 各种类型的图画丰富多彩,让我们震撼无比。 孟初一这时候是最忙活的,拿出手机,不停的拍照,乐此不疲。 我和常胜利则通过图画里士兵的穿戴和军队的配置,认定这是宋朝的军队。 古代唐宋时期,应该说属于最鼎盛的阶段,无论经济还是制度等等,而宋朝初期无疑世界最繁华的中心,只可惜后来毁于战乱。 外夷进犯,民不聊生。 但以这些展现的图画,大概还是鼎盛时期。 看过之后,兴奋的常胜利一拍大腿,笑道:“这回咱们兄弟肯定没白忙活,我敢断定,里面必然是宋朝某位大人物的墓室!我们汉人重厚葬,牙牙山的蒙古人可没法跟这边比……” 然而,此话过后不仅,在我们的面前再度出现一个巨大的石门! 我苦笑着看了一眼常胜利,心说你嘚瑟吧,这回碰一鼻子灰吧。 “卧槽,这不是难为常某人啊!”常胜利先是一惊,随后又说道:“好事多磨嘛,设置多更说明里面有好东西!” 只是这回,常胜利无意再把王大胆他们叫进来,用雷管炸开。 我们耐心的四下寻找,没多长时间,就把这道石门的机关设置找到了,启动机关,只听吱呀呀一阵绷簧响动,石门慢慢开启。 不过,石门才打开一道缝隙,便随着缝隙传来一股刺鼻的腐臭味道。 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非常的刺鼻子,刚闻到一点,就有种恶心呕吐的感觉。 我们三个不约而同的捂住鼻子,快速的后移。 即便退后的十几步,当石门全部打开,我们三个却受不了,味道实在太恶心人,同时还辣眼睛,根本睁不开眼。 所以,被逼无奈,眼睁睁的望着石门,最终无法进去,返身逃出通道。 回到外面,孟初一蹲在地上,一阵干呕,我和常胜利也没好到哪里去,直接躺在地上,心里一阵阵的翻腾。 过了好长时间,总算恢复过来。 王大胆问我们怎么了,我怀疑里面有毒气。常胜利皱着眉头不言不语,看样子他也同意我的看法。 由于遇到棘手的问题,只能暂时停止进入通道。 第八十四章 屯兵之地 我对在场的工人和王大胆下了死命令,谁也不能擅自进去,如果不听劝告后果自负。 让他们看好工地和通道,我们三个灰头土脸的下山。 回到家,常胜利心有不甘,他问我能不能在秀河镇搞到防毒面具。 既然通道内空气带毒,那最好有专业的防毒面具。 我想了想,别说,秀河镇的小山沟那边的确有家化工厂,但究竟做什么的不是很清楚。 “妥了,给大山打电话!”不用我提醒,常胜利马上给张大山打过去电话,问清楚那边的情况。 正好张大山与那家化工厂有熟人,从厂里搞到几个防毒面具毫无压力。 没多说废话,常胜利带着我和孟初一上车直奔秀河镇。 前后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五个专业的防毒面具搞到手。 我正纳闷常胜利为什么这么着急呢,常胜利大手一挥,上山! 俗话说得好,事不宜迟,迟则生变。敢情常胜利怕夜长梦多,干脆来个连轴转。 于是,晚上十点多,我们三个再次登上半山腰。 工人们倒是听话,有几个已经去简易房休息,剩下两个在工地现场值夜班。 王大胆也坐在一旁,他是我们的心腹,非常给力! 一看到我们三个去而复返,王大胆连忙招呼两个工人,他三个凑过来。 常胜利嘿嘿一笑,“辛苦你们啦,你们该干嘛干嘛,只要不让陌生人接近这里就成了……” 接下来,我们三个全副武装,常胜利甚至带上王大胆的猎枪,信心满满的走进通道。 一回生,二回熟。 这回进来可谓轻车熟路,细节自然不必说,戴上防毒面具,很快赶到第二道石门近前。 由于准备充分,在石门前逗留片刻,并不觉得有任何不适,我们三个依次小心的进入石门里面。 矿工灯照射下,里面从外观看,与石门并无异样。可是,我却总是觉得哪里不妥。 往前走出几步远,最前面的常胜利忽然惊呼一声,顿在那儿。 “额滴娘啊,大粽子,数不清的大粽子!” 我顺着他的矿工灯所照方向看过去,当即目瞪口呆。 不管别的,先把身后孟初一的视线挡住。 “怎么啦,英俊哥,你怎么不让我看一下,前面到底有什么?” 有什么,血腥,残忍,恐怖! 人正常死亡并不算多可怕,人死如灯灭,不管生前多牛逼,死后早晚化为一堆黄土。 然而,事实上,大部分情况是这样,除了正常情况,还有特殊的情况! 摆在我们面前不远处的地方,便是极其恐怖的特殊情况。 我和常胜利看到的,前前后后乱七八糟的摆放着数不清的尸体,因为灯光的光线有限,一眼看不到尽头,不过,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尸体,我的第一感觉是至少几百具尸体。 这些尸体,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但凡看见的统统被砍掉脑袋,身首异处! 他们还由于处在特殊的环境下,经历数百年的岁月,未能化为皑皑白骨。 看上去,全都是黑乎乎的,裸露在外的皮肤颜色呈黑紫色。 滚落在地上的脑袋更甚,还能依稀看到他们的五官轮廓,当我瞅到这些,心里陡然一抽,差点没抽过去。 再有,他们的肢体并不完整,还有部分身体表面泛起黑乎乎的液体,想必这便是我们起初打开石门闻到的腐臭到极致味道的根源。 孟初一被我挡着反而更加好奇,她把我扒开一瞧,随即通道里响起一声刺耳的尖叫。 “哎呀,我的妈呀!” 别说妈了,姥姥也不管用。 孟初一一头扎进我的怀里,说什么不敢再看一眼。 我劝她要不送你出去吧,她使劲的摇头,却是不肯抬起头来。 常胜利一肚子坏水,趁机调侃一句,“初一妹子,你后面好像有东西呢……” “哎呀!” 这下玩笑开大了,孟初一惊慌之下,一下把我死死抱住,手脚并用,就好像五爪章鱼,紧紧贴在我身上。 我无福享用,只得满脸苦笑的看着常胜利。 常胜利嘿嘿一笑,“小舅啊,外甥给你点赞啊,你才是真正的柳下惠!” 玩笑过后,我扶着孟初一,我们谨慎的朝前走,特别注意脚下,圆滚滚的满地全都是脑袋,必须高抬腿,轻迈步。 随着一点点前行,我们又发现问题,这些身首异处的身体,无一例外都是平民,没有一个士兵! 常胜利壮着胆子去看他们的手,判定这些人很可能就是这里施工的工匠。他们在此干活,等工期完成,被卸磨杀驴直接杀死在通道里面,以防消息走漏出去。 前后总共二三十米的通道里,被如此杀死的工匠没有上千人,也至少大几百人。尸首挨在一起,摞在一起,就好像一条长长的死人墙。 我们三个完全被震撼住了! 不知道常胜利的感受,反正我的心惊肉跳的踩着尸体,战战兢兢的通过,孟初一更不用说了,她的浑身筛糠一样的抖动,估计腿一软就瘫在地上。 可她绝对不敢瘫地上! 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坚持,不能撑也要硬撑着。 走到这条通道的尽头,迎面又被堵上了。不过,这回并不是石门,却是用大大小小不等的石块砌成的石头墙。 怎么办? 这石墙是不可能有机关设置的,常胜利瞅了我一眼,征求我的看法。 还能怎么滴,凿开啊! 用随身携带的军刺抠缝,掏出个小窟窿,只等石墙变得松动,常胜利搬起一块大石头,让我们退后,说道:“离远点,我砸烂它!” 甩手抛出大石头,那石墙被震的颤颤巍巍,好像随时都能倾覆。 第二次,常胜利使出吃奶的力气,投出去。 “轰”的一声,石墙坍塌,粉尘扬起,把这一片空间完全弥漫。 幸亏我们都戴着防毒面具,不然,非得跑到死人堆里不可。 一分钟过后,灰尘散去,我们越过坍塌的石墙继续向里面走,面前仍然是黝黑看不见尽头的通道,而走不多远,一个转弯,这里便明显感觉到有气流在流动,之前那种压抑感尽数消失。 我尝试摘下防毒面具,呼吸到的口气湿润而清新,看来,刚才的通道主要是因为封闭的缘故,再加上里面堆了那么多死人,所以,才造成“毒气”。 常胜利和孟初一见我摘下防毒面具没什么问题,也摘下来,戴着防毒面具太不舒服。 前面再走不远,还有一道石门,但这道石门却是转轴的石门,轻轻的推一侧,自动的转开,我们走过去,那道石门又自行合上。 随着通过这道转轴石门,面前陡然开阔,呈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一个难以形容的洞厅。 如果以洞厅形成这里,实在太牵强,因为这里面积太大! 上千个平方的面积,几千平方的面积? 反正大的很,目测长度和宽度足够几十米,中间并排顶着一根根直径两米左右的石柱,场面非常壮观。 另外,高度也可以,四五米高,一点不显得压抑,而是给人以畅快淋漓的感觉。 这究竟是多么宏大的工程啊,真的难以想象! 我们接下来在洞厅里转了一圈,没发现有正殿之类的摆设,虽然场面宏大,却是几乎什么都没有! 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首先排除这不是地宫大殿,可不是大殿那造这么大规模的洞厅有什么用? 随后,谜渐渐的揭开,我们在洞厅的几个门户看到了难以形容的大规模的军事装备! 包括兵器库,盔甲库等等,和这个洞厅相连的竟然有五六个达到几百平方面积的库房,满满的全都是后勤保障用品,另外还有一个巨型的粮食库! 一个词在我们口中呼之欲出。 “屯兵!” 如果不出所料,这里便是地下屯兵的基地,以如此宏大的规模,再次屯兵几千上万毫无压力。 而通过兵器和盔甲的样式和规格,这里准确的说是一处宋朝时期的后勤应急基地。 战时需要,假如城池失手,军队会退到这里,隐藏起来。 孟初一此时也顾不上害怕了,不停的用手机把各地的情况拍下来,她反而成了我们三个中间最为忙碌的人。 我走了一通,累了找地方休息,但看到孟初一一点不累,就好像逛大型商场差不多。 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 正当我准备喊他们退出去,毕竟,这里文物众多,理应上报给国家,可还没等我开口,便传来常胜利的声音。 “快过来呀,这边又发现一个新通道!” 我心说二包子你少见多怪是吧,这里不用你说光通道就有七八条,再发现一个新通道不足为奇。 但既然常胜利喊了,我和孟初一便过去看。 然而,到了现场才发现,这条通道的确与别的通道不太一样,这里更加像一条密室。 大小规模倒是与我们进来时的通道差不多,只不过,这里更加的幽深,显得更神秘。 常胜利肯定细心的看过了,他认为这条秘密通道有可能是出去的第二条道,或者可以说是逃生的通道。 狡兔三窟,偌大的屯兵之地,如果只有一个出口根本讲不通。 我们商量一番,决定进去一探究竟。 随后便是一直在走,不知道走出去有多远,反正一路上没遇到任何事,心里赞叹当时工程之浩大。 当然,最后走到尽头,面前仍然出现一道石门。 我们很轻易的找到机关设置,将石门开启。 常胜利和孟初一的感觉我不清楚,反正当我走出石门之际,一脚踏出来,恍如隔世,真的,一下便重新回到真实的世界。 第八十五章 意外收获 差不多时间已到午夜时分,月朗星稀,周围传来小动物们的各种鸣叫声。 空气是湿润的,还能闻到淡淡的草木花香气息。 我们打算离开,可是常胜利却想着按原路回去,毕竟折腾了大半晚上,一无所获,想借此淘点好东西,只可惜什么没搞到。 常胜利不甘心。 我劝他,里面除了兵器就是盔甲,你打算收藏这些东西呀。 “咋啦,这些东西也价值连城,刚才我没拿主要是因为这些东西个头大,不好携带出去,既然没别的,就在兵器和盔甲里选合适的收藏几件!” 算了,发现如此规模的屯兵之地的确不易,常胜利私藏一些倒也说得过去,我虽然很不喜欢再度从通道返回,不过,还是同意常胜利的意思。 然而,我们想的太简单了。 刚刚钻出来,我们并未注意,可等我们想顺原路回去,问题便大了。 因为,回头一瞧,石门呢? 对,明明是从石门走出来,从才三两分钟而已,并且我们三个就站在洞口边休息一下,未走远。 可是,让人震惊的一幕出现,通道口不见了! 通道口呢! 我们三个用矿工灯一起照准刚才所走出来的位置,那里却是和周围无异样,到处长满一米多高的荒草。 傻眼了,明明这里应该有个通道,但就是没了! “不会有邪性吧,这里是什么地儿,英俊哥?”孟初一问道。 这里位于小桃花山的里面一侧,具体的地名叫做大荒谷。当然,名字我们当地人起的,意思是这里荒凉。 大荒谷的确荒凉,因为据说当初镇上提倡植树造林,改变荒山面貌,别的地方种树什么的都没问题,唯独这里特殊。 只能长荒草,前前后后栽了好多年树,最终却很难成活。 后来请了专家来测试这边山上的土质,证明不可能种植树木。 于是,这里便被称为了大荒谷,无人问津。 能来这大荒谷的无非是村民上山打猎,逮小野兔什么的小动物。 我们大眼瞪小眼,三人对面前突然消失的通道十分不解和迷惑。 “嘿,我还真不信邪了!” 常胜利将注意力集中在地面上,顺着我们留下不太清晰的脚印,一直走到一堆荒草的近前。 一伸手,他把挎在身上的猎枪取下来,双手抓枪朝前乱划拉。 我惊奇的发现,猎枪所过之处的空间,竟然被荡起一层层透明的涟漪。虽然涟漪很淡,可是,我却看的非常清晰。 问题就在这里! “玛德,这根本就没什么荒草!”常胜利嘟囔一句。 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心里已经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只见用猎枪试探完,常胜利干脆伸出一只手去划拉,照例荡起一层层浅浅的涟漪,而停住手,那些涟漪瞬间消失。 “哈哈,幻境!好牛逼的幻境!” 以前提到幻境,或者说迷幻阵之类的,我们只是在书上看到过,这次却是亲眼目睹,不得不佩服当初设计者的良苦用心以及登峰造极的能力。 接下来,我们就如同孙悟空发现水帘洞那样,好奇的钻入幻境,回身朝外再看,视线丝毫不受影响。 只要是不去接触幻境的那层防护罩,一点看不出任何异样。 不过,想从石门再次进入,却是不可能。 我们忽略了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这是一个单向的石门。也就是如果从石门出来,没有任何问题,里面就有很明显的机关设置,但想从外面进入,便没门了。 想了几个法子,终难成行。 最后,不得不放弃,重新走出来。 既然无法返回去,那我们就饶过小山,去小桃花山那边。 倒是山不算高,用不了多长时间。 常胜利走在前面,用猎枪清理道路,因为这里杂草丛生,路实在不好走。所以,走走停停,快到山顶的时候,其实走了很长时间了。 “咱们找地方歇歇吧。”常胜利喘着粗气回头商量。 于是,我们寻了个宽敞的地方,坐在石块上闲聊。 谈论的中心自然围绕着如何把这个屯兵之地上报给国家,这些都是国家重要文物,对研究宋代的历史意义深远。 不过,这笔重要的财富拱手送出,实在有点不甘心。以常胜利看来,给国家倒是有奖励,发奖励证书,但屁用没有。 我们想得到实惠的利益。 “别胡闹,这些都是国家的,从里面拿一点半点的说得过去,可不能作大了!” 我一直认为,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损害到国家的利益。 常胜利叹口气,“是了,也只能这么办,咱们不能太自私……” 随后,换了一个话题,我们开始展望未来。 所有的困难都是暂时的,未来将一片光明。 “对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常胜利一拍大腿,乐开了花,“有失必有得啊,这个屯兵之地以后发掘出来,我们还可以把这里改造成旅游胜地,里面设置梦幻迷离的灯光,这是多了一个旅游的景观啊!” 何止,就以屯兵之地的规模和巧夺天工的精湛技艺,别说吸引东市的游客,甚至省里,全国的游客都会纷至沓来。 到时候,这里很有可能变成游览胜地。 我们聊得开心,也不怎么困了,心情爽的不得了。 只不过,孟初一对秀河度假山庄实在不敢兴趣,我和常胜利展望美好未来,她架不住劲,缩着身子靠在我身边,想睡一觉。 山里晚上冷,不注意就会着凉,我可不想让这个姑奶奶出岔子。 那么赶紧撤退吧,翻过山回家休息,时间真的不早了。 我扶着孟初一,照样常胜利走在最前面开路,一直快来到山顶的时候,常胜利顿住,回头说道:“嘿嘿,稍等片刻哈,人有三急,我去一旁嘘嘘下……” 那就等他片刻。 只是常胜利去了有一小段时间,我估计就算蹲大坑时间也足够了,怎么这回他不爽利起来。 正在我心里纳闷,一旁传来常胜利的惊呼声。 “额的娘啊,这难道是真的吗?小舅,初一妹子,赶紧的来我这里!” 闻声我和孟初一连忙走过去。 结果常胜利并非在嘘嘘的时候遇到了某种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周围根本没什么对他造成任何实质伤害的小动物。 他竟然面对周围的群山,一惊一乍,唏嘘不已。 “怎么啦,我以为你遇到蛇了呢!”我心说常胜利这次不知道又发什么神经。 常胜利嘿嘿一阵长笑,笑的我心里没底,这小子不会撞邪了吧。 “二位,你们看!” “看什么?” “刚才出洞口的时候,我便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心生纳闷,这回方便之际,终于让我看出个究竟!”常胜利大手一挥,“难道只有我觉得这里似曾相见吗,你俩就没认真的瞧过?” 我被常胜利的话点醒,瞪着眼在把周围的群山扫了一通。 果然,的确有种说不清道不白的熟悉感,似乎触手可及,却缺少某种契机。 我有些不太理解的是,明明这一带我从来没来过,为什么有这种特殊感觉呢? 常胜利看我满脸疑惑,没有继续装逼。 “小舅,我只对你说三个字……” “别藏着掖着啦,我洗耳恭听!” “藏宝图!” 一语点醒梦中人,随着常胜利藏宝图的三个字说出来,我的心豁然开朗,一下便畅快了。 对呀,我说自己怎么对这里有印象呢,自从在秀河镇洗过照片,我没事的时候,没少研究那张藏宝图。 别看藏宝图做图为古代的那种手法,看起来不够直观,可设计此图的人却在藏宝图上下了真功夫,如果不停的揣摩藏宝图,脑袋中便逐渐形成立体的图形。 看的多了,熟记于心。 而我说怎么就看着这里的环境似曾相识呢,原来这里与藏宝图所绘的环境极其相近,很多地方完全融合! 当然,我们现在所站的角度与藏宝图的视角有所不同,呈现出来的环境也自然不太一样。 这下刚刚平复的心情,再度骚动起来。今天正应了常胜利的话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时候坏事反而会变成好事! 是吧,打炮开山,居然把宋朝时期的屯兵之地发现了,然后转来转去,从后山出来,回不去绕着走,又意外的发现另一个重大线索! 我们可谓春风得意,好事成双。 取出藏宝图的照片进行对照,进一步证实这里就是藏宝图所绘之地! 按常胜利的意思,咱们今晚也别睡了,直接顺着藏宝图的路线找吧,睡什么睡,藏宝图重现天日,我们即将得到无限财富,根本用不着睡了,精神亢奋,肾上腺素急剧分泌。 孟初一却跟他唱反调,打退堂鼓。 “胜利哥,你能不能消停点,就算这里是藏宝图的所在地,那也没什么可担心的,除了我们三个,谁又知道藏宝图呢,咱们明天不能再来吗?” 我基本上同意孟初一的观点,今天如果继续搞下去,孟初一非成我们的拖油瓶不可。大累赘,有她拖在后面,效率无从说起。 常胜利含恨隐忍,最后环顾群山,轻叹一声,“好吧,咱们先回去再说……” 第八十六章 小麻烦和大场面 我们从山顶绕到小桃花山半山腰施工的地点,王大胆还在和两个工人值夜,他们看见我们三个并没有从通道走出来,而是从别的地方回来,感到很惊讶。 当然,我们是不可能把经历的事跟他们说的。 我让他们继续值夜,而这时不知道为什么,常胜利没再提进通道淘宝贝的想法,于是,三人下山。 一直走下山,路过项目工程指挥部,他们这边有穆正峰领导着,不用我去吩咐,也派人值夜。 我上前跟那个工人说了几句,给他递了一颗烟,他便激动的不得了。 登上汽车,常胜利终于忍不住对我说道:“小舅啊,咱商量个事,能不能把屯兵之地晚一点上报给国家……” 我笑着看他。 “卧槽,你就不想给我机会是吧!” “没问题。” 这并非原则性的错误,为什么不能呢?我们有点私心才说明是正常人,真正完美无缺的人存在吗? …… 第二天,我说什么也起不来了,早饭没吃,继续睡觉。 常胜利倒是因为惦记着屯兵之地,他一早就爬起来。 我本以为自己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个回笼觉,然而,时隔不久,睡的正香,电话铃声惊扰了我的美梦。 接通电话,却是常胜利打过来的。才听了常胜利一句话,我便睡意全无,一下子被吓醒,后脊梁冒冷汗,心里七上八下。 很简单的一句话,工地那边出事了! 十几分钟后,我和孟初一便火急火燎的赶奔现场。 半山腰的工地并未开工,工人们原地待命,而要命的不是这个。 常胜利早上上班,他主要还是心里惦记着趁着屯兵之地没暴露之前,最好能从里面偷偷的顺出点中意的东西,也算对他冒险最大的补偿。 当然是以收藏为主,也没有趁机捞一大笔的打算。 可是,早上赶到工地现场,随便问工人这里有没有情况,比如有没有人上来打听为什么停工,有没有陌生人接近通道。 被问的两个工人却是支支吾吾,遮遮掩掩,似乎有隐情。 这让常胜利大惑不解,逼问之下,那两个工人才苦着脸把一件事如实说出。 王大胆和两个工人值夜,他们值上半夜,后来后半夜换了另外两个工人。 而这两个工人,在明明知道不能擅入通道的情况下,竟然冒然闯进去了! 这是早晨天蒙蒙亮发生的事,随后,两个工人便再无音讯,一直也未能从通道返回来。 “有这等事,你们怎么不早告诉我呀!”常胜利听说后,差点没炸锅。 潜意识告诉他,那两个工人进去这么久,肯定出事了! “我们,我们以为……没事的……” 常胜利不便训斥工人,也不敢一个人冒然进去,于是就给我打来电话。 我心里明镜一样的清楚,不用说那两个工人贪财,可没想到里面不是那么容易进去的! 不容多想,我立刻做出决定,我们三个马上进去,迟了的话,说不定要出人命。 有这么严重?那两个工人吓傻了,他们中间一个人去喊王大胆,一个留下来守住通道口,这回已经知道问题不小,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我们三个照例如昨天晚上一样,带齐所有装备,包括最重要的防毒面具,进入通道。 因为毕竟有进去过的经验,这次我们的速度非常快,而进去不久,就在那第二道石门后的死人堆的通道中间发现那两个工人。 他俩早已经昏死过去,歪倒在死人堆的旁边,而从他俩摆的姿势不难看出,明明知道死人堆的空气不能呼吸,偏偏用上衣遮住鼻子,硬朝里闯。 这真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上前简单的检查一下,确定两个人还有呼吸,身体还是软的。 不幸中的万幸了,幸亏人还没死,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和常胜利合力之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俩拖拽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又让孟初一出去喊人帮忙。 整个过程紧张而压抑,如果工地死了人那怎么搞,这无疑给我当头一棒。 赔钱补偿工人事小,传出去给度假山庄的建设抹黑。 把人抬出通道外,只见两个人的脸色铁青,牙关紧咬,看情况非常不妙。 我知道不能耽搁,连忙掏出手机打急救电话。 “别先,能不能缓一缓……”常胜利在一旁用哀求的神情看着我。 我摇摇头。人命关天,岂能儿戏。 “十分钟,不,给我五分钟……”常胜利的要求十分迫切。 我知道常胜利是怎么想的,他想尽快的进去一趟,然后,搞点东西出来,可是,时间不等人,我是不会同意的。 “救人的事你不用管了,我们把人抬下山就行……”但我不会让常胜利失望,委婉的说道。 常胜利没有跟着我们下山,而我们在下山之前,便打通120的急救电话,另外还打给警方以及文物部门。 在这中间,郑雅芝的老同学,作为市北区的副区长起到大作用,联系到他后,简单说明情况,他承诺和区里分管领导一块过来处理。 好在这两个工人送到医院后,进行及时抢救,后来医生证实没有生命危险,但体内吸入过多的毒素,短时间不可能恢复过来。 我连忙打听到底中的什么毒啊,回答一种比较罕见的毒素,具体分类尚不清楚,有待近一步确认。 好吧,有些东西是不能说出来的,只要人没事就万幸了。 而常胜利利用给出的短暂时间,独自一人溜入屯兵之地,慌手慌脚的淘了几个易携带的东西,无非短剑,匕首,还有一套铜制盔甲。 虽然来不及选择,可是,他的眼力还不错,拿出来的个个都属精品。 出来的时候,据说常胜利还故意的问守在那里的工人,你们看见我拿着东西了吗?其实他抱着一堆的东西,仅仅用破塑料袋包着,并不严实。 没,什么都没!工人异口同声。 咳咳,那我进去过吗? 没! 好了,你们几个今天按加班一天算,常某人有奖励! 常胜利嘴皮子利索,平常对待工人也不装逼,平易近人,和他们打成一片,所以,在工人中间人品杠杠的,有好名声。 “好嘞,改天有空我请兄弟们喝酒!” 常胜利做事可谓滴水不漏。 …… 屯兵之地引起巨大连锁反应,其效果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想。 一天的时间,网络和媒体已经铺天盖地的宣传,波及到全国。并且轻易的登顶今日头条等热搜排行榜。 我们不禁感叹新媒体的力量和超乎寻常的扩散速度。 而照此情况来看,秀河度假山庄背靠大树好乘凉,有屯兵之地的噱头,将给度假山庄带来难以估量的财富。 当然,半山腰那里原本准备开发成酒店等休闲用处是不可能了,只有另辟蹊径。 事实上,当天,我便接到郑雅芝打过来的电话,详细的询问了发现屯兵之地的始末,我如实一一汇报。 郑雅芝随后给我明确答复,全力配合政府及文物部门,搞好发掘文物的工作,申请建立文物古迹景点。 不过,这不用我去费唇舌,郑雅芝会亲自处理这件事。 最后,郑雅芝当即拍板,秀河度假山庄将再度追加投资,力争修建成五星级的度假山庄! 什么叫喜上眉梢,什么叫人逢喜事精神爽,什么叫策马扬鞭,一帆风顺,自从接手秀河度假山庄,我几乎完成蜕变! 福星高照,喜事不断! 此后不久,郑雅芝再次坐飞机来东市,专门协调这件事。 她的那位老同学副区长派上用场,虽然文物部门有意把这里申请成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并在小桃花山上成立旅游办公室,可是,最终屯兵之地被我们收为己用。 当然,我们秀河度假山庄每年要给东市文物局上缴一定的租费,名义上是我们与东市文物局共同开发项目,文物局也会派专人负责修缮,管理,维护屯兵之地。 能做到如此,多亏那位副区长,我们也保证,盈利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保护屯兵之地,不破坏屯兵之地固有的历史面貌。 反正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争取到最大利益。 而因为常胜利本身对历史用很深刻的研究,他主要负责和文物局派出来的考古队进行协调,同时,身兼考古队编外人员。 别人拿钱干活,而涉及到考古,常胜利甚至分文不要,却是全情投入。 相比于别人为了讨生活,他把考古当成一项事业。 正基于此,我们的大荒谷藏宝图考察计划被迫搁浅,只是用很有限的时间对大荒谷进行拍照,选址,宏观上去确定藏宝图准确的位置。 秀河度假山庄热火朝天的开工建设,临湖的度假山庄已经开始初见雏形,另外,小桃花山上的半山度假山庄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只不过需要开山,打好地基,项目微微落后于湖畔度假山庄。 而核心项目,半山腰的屯兵之地成为这里重中之重,考古工作条不紊的进行,另外,东市拨款和孟氏集团联合建修建一条盘山公路,以便于游客能坐车登山。 我和他们有所区别,作为秀河度假山庄的负责人,我没有任何具体的工作,只有三个建设项目中出现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会向我报告,而一般的小事,都由常胜利和穆正峰两位副总处理。 这种当甩手掌柜的老总,让我深受益处,也切身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老板。 算了,我也不废话了,人家都说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我是顺利到凭借并不出奇的长相,获得老板的信任。 谁叫我长的跟郑雅芝老公神似的模样呢。 不过,我虽然算清闲,但也不会清闲到没事了看蚂蚁上树的境界。我除了统管大局之外,应付孟初一却是成了心头之患。 这个得罪不起,还不算刁蛮任性的白富美,富二代,让我的确苦不堪言,有她在,我连自己的私人空间都没有! …… 第八十七章 地下蒙古包 一晃半个月时间,秀河度假山庄的雏形已初见端倪。 尤其屯兵之地进入收尾状态,常胜利的时间也随之富裕起来,我们去大荒谷寻藏宝地的计划被提上日程。 常胜利比我还要心急,白天下班回家,他便和我商量此事。 我没什么可说的,只要他有时间,什么时候都可以。听了我的话,常胜利摸出电话,给王大胆打过去。 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依计行事,把所需的装备带齐,特别是那五套防毒面具,所谓有备无患,万一到时候派上用场,没有的话便智商捉急了。 来到半山腰屯兵之地的出口前,王大胆还有另外一个工人已在此恭候多时。 我心说人凑齐了,那就抓紧时间出发吧,没想到常胜利把他俩叫道一旁,开始做他俩的思想工作。 当然了,王大胆是我们的心腹,上次进山寻宝就有他,我们自然信得过。而常胜利的话重点讲给另外一个工人小李说的。 “我跟你们讲,跟着我们做事,绝不会亏待了你们,但有一条,你们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能把我们做的事说出去,要守口如瓶,能做到吗?” 王大胆第一个表态,没问题。 “你呢?”常胜利转过头又问小李。 “常总,你就放心吧,我可以对天发誓,绝不会泄露半个字!”小李一拍胸脯说道:“常总,还是贾总,你们都是我的恩人啊,我这个人虽然没什么本事,可是我绝不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 小李似乎还有些小激动。 常胜利便是一愣,啥时候成了他的恩人了。 接下来,小李才解释一番。的确是有这么回事,前段时间,小李的母亲病重住院,花费巨大,家里凑不够钱,急的小李寝食难安,情绪极为低落。 知道原因后,我便和常胜利商量一下,决定开一次募捐大会,所有秀河度假山庄项目的工人必须参加,考古队那边属于自愿,然后不管钱多钱少,采取不记名捐款。 所得捐款再加上以公司名义的捐助,总善款5万元,及时的交给小李,为他母亲解决了大困难。 当时,我只是听说这么个情况,用捐款的方式激励工人。告诉他们我们是一个团体,不管谁家遇到困难,我们都会帮助的。 同时这也是给我们秀河度假山庄博得声誉,钱不是万能的,有的时候用钱可以做很高尚的事。 原本此事过后,我们并未在意那个工人,因为别说发生在他的身上,就算换做别人,我们同样会这么做。 但没想到的是,王大胆叫来的这个小李,就是那个工人。 这回妥了,小李知恩图报,王大胆又是我们的心腹,常胜利彻底把心放进肚子里。 我们五个凑在一起,由我简单的说了下情况,随即动身出发。 有两条道可以过去,一条是通过屯兵之地直接去后山大荒谷,再一个,爬到山顶绕过去,而因为大荒谷那边荒草太密,而屯兵之地的出口距离我们勘探出的藏宝地的位置较远,最终选择登山绕行。 一个多小时后,一行人来到大荒谷的谷底位置。 在一旁较为开阔的地方停下来,取出藏宝图的照片,进行比对。 事先我俩已经多次对位置进行了研究,应该说大差不差,基本上能锁定这个方位。 常胜利取出罗盘,神棍一般的捣腾一通。 然后,他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点指身前的一个位置,说道:“我以寻龙点穴之法看过了,就是这里,给我挖!” 铁锹,镐头等齐上阵,我们五个人不算上孟初一,两个人一组,挥汗如雨,热火朝天的干起来。 这是没办法的事,在这里没领导和下属的区别,难道指望王大胆和小李他俩干活? 别说我们还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下挖了半米多深,清理碎石土渣,底下露出一块非常平整的石板。 看石板的质地以及平整程度,我们的激情立刻爆棚。 常胜利有两下子,被他找准了! 当把石板上的土石尽数清理干净,发现这块石板有一米半见方,厚度也半尺。 常胜利不废话,在对面的一角下挖,挖出一道凹槽,然后,我们几个用家伙撬动石板。四个人齐用力,孟初一一旁当拉拉队。 “起!” 石板撬开,露出一个深不见底的洞口。 我们趴在地上用矿工灯朝下面一照,能隐约看到洞底,大概十几米深。洞壁呈标准的圆筒状,类似于我们常见的地窨子。 “我先下去试试!”小李主动请缨。 “别着急下去,我们先看看里面有没有危险。”常胜利拦住小李说道。 我们用绳子系上一块扁平的小石片,上面点上根蜡烛,慢慢的顺着洞穴往下放。 这可不是盗墓倒斗的规矩,而是必要的一种方法。放下点燃的蜡烛,并非为了经典的盗墓行话,“人点烛鬼吹灯”,而是为了证明下面到底有没有氧气! 最可怕的就是忽略这一点,等人下去了呼吸困难,缺少氧气,如果不及时逃出来,非得憋死在里面不可。 绳子往下放,烛光闪闪烁烁,忽明忽暗。 就在我们有所担心,快到洞底之际,烛光开始朝着一边呼呼的倾斜,证明那边有空气对流! 蜡烛不灭,有空气流通,就说明下去毫无问题。 紧跟着,我们开始下人。第一个,我下去。身上绑住绳子,另外再顺下一根绳子,抓住慢慢朝下落,同时上面的人也帮忙拉着绑在身上的那根绳子。 第二个下去的是常胜利,他身体胖大,比我下来困难的多,但这件事不能少了他,只得勉为其难。 孟初一还想跟着下来,这次我没同意,因为下面的情况所在甚少,不排除有致命的危险。我让他们三个留在上面守着,而我和常胜利开始沿着洞底的一个通道去探宝。 情况出乎意料的顺利,沿着通道往前,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前行不到十米,便是一道石门,没用多大力气一推,就把这道螺旋门推开。 里面豁然开朗,出现一个神奇的洞厅。 这个洞厅呈十分规则的圆形,顶部也极特殊,为圆锥形。 看过之后,用个词呼之欲出,蒙古包! 对,我俩就好像瞬间进入一个标准的蒙古包里面,只不过,非常大,直径足够五六十米,高也有五六米。 但是这个蒙古包里并没有看到任何宝贝,四周立着无数雕刻的栩栩如生的石像,身披蒙古传统服饰,各种姿态不同。 我俩认真的将蒙古包周围转了一遍,略显失望。 没有另外的通道,这里就是唯一的空间,除了琳琅满目的石像,哪怕是一枚铜钱都没寻到! “二包子,我们不会是找错地方了吧,怎么什么都没有啊!”我从对藏宝地的无限渴望到现在完全失去信心。 “不会,按藏宝图所绘的位置,一点不会错!”常胜利坚定的说道。 “那宝贝呢,别告诉我另有机关设置!宝贝都藏在更加隐蔽的地方!” 常胜利微微一笑,“小舅,你有没有感觉到,上次在牙牙山,那个墓室主人是一个非常有心计的人物,他可不是蒙古将军那样,四肢发达,大脑简单,我看这里肯定另有玄机,那位既然藏宝,绝不会这么简单就把宝贝放在这里!” 我的脑袋瞬间大了一圈。 那好吧,继续找,看看这里面到底设置了什么隐秘的机关! 还没等我俩继续耐心的寻找,外面传来脚步声。我俩连忙过去看,就见孟初一赶过来了。 哎,小丫头说她什么好呢,不让她下来是担心她的安全。可是,她来到后第一句话却是,我担心你们的安全,所以才下来的。 到底谁担心谁呀! 其实,孟初一只说了其中一部分,不光她担心我们,王大胆和小李也有所担心。 本来他俩合计让小李再下来,可是孟初一怎么肯呢,然后说服他俩,便“勇敢”的下来了。 不过,有备无患,她居然带了对讲机,随即跟上面的王大胆联系,确认我们没事。 我们重新搜寻线索,倒是孟初一心够大,照例拿出手机,不停的在里面拍照,并且还站在心仪的石像前摆造型,玩自拍。 毕竟,这里不算墓室,没有什么危险,她任性就随她吧。 然而我和常胜利却是一无所获,搞得一头雾水,对蒙古包充满怀疑。 不对呀,就看藏宝图放在牙牙山墓室主人的怀里,便说明它的重要性,怎么可能是一个骗局?但如果不是骗人的,怎么就没有任何线索呢。 常胜利生气之下,甚至走到一个较破损的石像跟前,用家伙把石像的胳膊腿敲掉一块,他居然怀疑到石像的里面是不是藏着金银珠宝。 让他大失所望,没有,石像就是普通石像。 郁闷的常胜利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的耐心被磨平了。 我心里好笑,搁往常他绝不可能这么没耐心,肯定是受了藏宝图的藏宝二字蛊惑,一心的想搞点好东西。 算了,我们没福气,既然得不到,那就别想了。我反正想的开,俗话说得好,财找人好找,人找财不易。 有些东西该是你的,早晚给你,不是你的,强求也未必能得到。 第八十八章 地下河 “你们过来看呐,这有讲究吗?” 正当我俩灰心丧气,那边孟初一却招呼我俩。 她所站的位置,类似于蒙古包的中间,支撑蒙古包的主干,那里竖着一根光滑的石柱,笔直向上,直冲顶端。 这根石柱越有一米直径,看上去极其雄伟。 而在石柱的底部,还有一个莲花形状的底座,托着石柱,显得挺好看。 孟初一就是被底部的莲花座所吸引,招呼我俩过去。 我和常胜利来到近前,瞄了好一阵子,心生纳闷,刚才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四周的石像上,忽略了中间的石柱,但仔细的瞧,这根石柱杵在这里非常蹊跷。 就蒙古包的造型来看,石柱并非真正的承重点,给人以一种画蛇添足的感觉。 孟初一似乎对石柱也有怨念,她说,你看这里没有石柱,多像一个平台啊,我们可以在上面摆上水果点心,嗨呸一下下。 好吧,她似乎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 常胜利盯住石柱端详半天,忽然冒出一句话来,“卧槽,这里肯定有玄机!” 孟初一才不管什么玄机,摸着光华的莲花瓣,对我说道:“英俊哥,咱们以后也让人造个莲花座的桌子,在上面吃饭喝茶多有意思……” “好,你拍下来,回头我上镇上让石匠做一个。”我敷衍道。 “咦,英俊哥,这是什么呢!”孟初一陡然停住,好奇的问我。 我凑过去一看,只见孟初一所指的地方有个小凹槽,就像我们投币机投币凹槽的样子。不过,随即我便惊呆了。 常胜利也过来凑热闹,嘿嘿一笑,“初一妹子,这还用说吗,肯定是某个机关设置啦!” 他好像很懂的模样,一板一正的瞄,嘴上还不停,“你看呐,如果这里插进去一个钥匙,轻轻的一拧……” 我没好气的截住他的话,说道:“借光,借光,让开一下!” 不是我不给常胜利面子,因为我已经找出答案了。 伸手一摸,我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准确的把那件东西插在凹槽上。 随着东西插入,只听莲花座的内部传来清晰的绷簧响动的声音。 “咔吧吧” “卧槽,小舅,你有钥匙啊!”常胜利这才惊呼道。 我所谓的钥匙,在插进去之前,任由犹豫,不敢确认下来,因为这件东西对我而言,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小铜牌。 是,就是当初从车轱辘上偷偷的撬下来的小铜牌。也是那个美女小偷偷走后马上被汽车撞死随即物归原主的小铜牌。 同样也是给我心爱的小蝶带来无比灾难的小铜牌。 倘若不是把小铜牌送给小蝶,我心爱的女人也不会有今日,肉身诡异的丢失,灵魂浑浑噩噩,没有最终的好归宿。 那些种种的灾难,全都是这个不起眼的小铜牌造成的! 而同样是这个小铜牌,在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居然还有极为特殊的功能,成了一把特殊的钥匙。 我在插入小铜牌后,并非满心惊喜,反而心里猛然一沉,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绷簧的响声过后,短暂的停滞,周围的一切好像凝固住一般,只是紧跟着,脚下传来轻微的震动。 起先,不觉的有什么不妥,但震动却是越来越大,如同发生地震! 孟初一吓得脸色苍白,一下冲到我的怀里,我连忙扶住她,眼睛快速的把蒙古包扫过一遍。 身处地下,不怕别的,就怕地震引发坍塌,直接把我们埋在底下。 但凡整体坍陷,神仙也恐怕救不了命! 不过,蒙古包虽然有抖动,却显得十分坚固,让我心稍微好点。 伴随着地震一般的感觉,重点出现在莲花座中间的那根光滑如玉的石柱,而让人无比震惊的是,这根直径达到一米多的巨大石柱竟然慢慢的下沉! 缓缓下落。 “轰隆隆”“轰隆隆” 气势滔天,却终归有惊无险。 在我们三人瞠目结舌的视线下,最为精彩的一幕出现,巨石缓缓下落,一直难以置信的沉下去,一直到整根的巨石完全下潜,只剩下那个华丽丽的莲花座。 震颤逐渐减缓,声音也渐渐的变弱。 我们心里起伏不平,难以遏制内心的激动。 古人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他们怎么能设计出如此完美的机关设置! 当爬在莲花座前,再往下一瞧,哦! 不光巨石落下给我们无比的震撼,下面更加精彩。 在莲花座的中间,形成一个一米多直径的洞口,向下看,简直就是一个幽深可怕的深井!把巨石完全陷落下去,用矿工灯照过,还能依稀看到石柱顶端。 但因为下面的空间越来越开阔,好像喇叭口朝下,石柱的周围,还有更大的空间存在。 只可惜,光线距离有限,无法分辨下面到底有什么。 底下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我们对此充满了迷惑和期盼。 难道说下面才是真正的藏宝之地? 按我的意思,我们用绳子系住矿工灯,然后把绳子顺下去,这样下面的情况就清晰多了,但还没等我们顺下矿工灯,便听到下面传来哗哗的流水声。 地下河! 我们不禁同时想到这个词。 其实,通往下面的距离并不算很长,下去几米深,便到了石柱的顶上,错开石柱顶部,沿着石柱再往下,还有十几米的样子,便能看到地下河的河水。 探明情况后,我准备第一个下去。 背包里有登山专用的绳子,照例身上留一股,做到有备无患,然后我进入莲花座中间的洞口,慢慢的下落。 实际上,只是不熟悉地形而已,下落的过程非常顺利,前后只花了大概一分钟的时间,我便如愿落到洞底,一条仅有四五米宽的地下河河岸。 告诉上面一切正常,常胜利和孟初一也先后下来。 我们现在站着的地方大约有两间房子那么大的面积,除了那根矗立的石柱,地下河,还有我们旁边的岩石都与地上的几乎一般无二。 而很可惜的一点,我们只有两件房子的空间,朝两边看,全都是狭长的通道,没有河岸,不可能沿着河边朝两边走。 至于这条地下河从哪里来,最终流到哪里去,不得而知。 我们勘探过周围的地形,不禁叹息一声,谁能想到在地下的某个地方,还需要配备橡皮筏这样的工具呢。 既然没船可用,常胜利倒也不死心,他见河面不宽,认为河水也不会有多深,所以,他把背着的猎枪摘下来,抓起石块投入河里。 “嘭” 水花溅起多高,却不能看清楚有多深。 随即,常胜利别出心裁,从背包中取出弓弩,并在弩箭的一头系上细绳子,他倒要测量清楚地下河的深度。 “啪” 弩箭射出,正中地下河的水中央,细绳子急速的拉长,下去足够好几米! “卧槽,不会吧,这么深!”常胜利惊呼道。 我也没想到居然有地下河中间有几米深,但我却没把重点关注在那里,因为在常胜利站在岸边垫着脚射出弩箭之际,忽然看到距离常胜利近前从水里冒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第一反应便是哈腰去捡常胜利扔在一边的猎枪,等我抓起猎枪,那个黑乎乎的东西越加明显的冒出来,甚至一部分暗红色的皮肤早已露出水面。 “二包子,快闪开!” 我情知不妙,大喊一声,端着猎枪冲过去,狠狠的用肩膀撞开常胜利。 那个东西也在同时忽然哗啦一声飞窜起来,张开血盆大口企图将我吞下。 先不说这个巨大的水怪究竟有多大的个头,单看这血盆大口就足有半米多直径,如果真要它咬住,我这一百来斤绝壁交代了。 但我怎么可能让它得逞,危急关头,我出奇的冷静,用冷冰冰的枪口对准它张开的嘴巴,扣动了扳机。 “嘭” 一枪命中,不是爆头,而是爆口! 它庞大的身体失重的落下,溅起两米多高的巨大水花,我难免冲了个铺天盖地一般的凉水澡。 这一枪的效果非常棒,把它一击致命。 等它的尸体飘浮在水面,常胜利和孟初一一起惊呼起来。 “大红鱼!” 对,大红鱼,学名哲罗鲑,自从桃花湖击杀一只哲罗鲑后,我们又见哲罗鲑! 而相比于见到哲罗鲑,更加让我们三个难以理解的是,哲罗鲑竟然出现在这地底下的地下河里! 莫非两者之间还有联系…… 此后,我们也不敢冒然接近地下河岸边,生怕再冷不丁的冒出一只哲罗鲑来攻击我们。无法渡船,也没有探查的工具,最终,我们选择放弃。 …… 费了一把子力气,原路返回,成功的爬上地面。 时间已经后半夜,即便王大胆和小李强打精神,也难免瞌睡连天。 我们将石板复位,埋上土石,尽可能的掩饰起来,一行匆匆离开大荒谷。 搞夜战,不光身体疲劳,精神上也受不了,搅乱生物钟,那种难受的滋味苦不堪言。反正当我们回到家时,东方的天空已经微微发亮,而回去的第一件事,便是脱掉鞋子上床,睡个昏天黑地。 第八十九章 婚房闹鬼 然而,就在我们还在酣梦中,好像刚刚睡舒服的样子,外面便传来我妈的声音。 “英俊,胜利,快起床了,起床了!” 能不能让人多睡一会儿啊。 我以为我妈催我俩起来吃早饭,迷迷糊糊的敷衍道;“妈,你们先吃早饭吧,我俩今天上午不用上班……” “不是,英俊,顾不上做饭了,小磊那边出事了,我们院中人都去了!” 啊?小磊……这小子前段时间不刚刚结婚,正处在新婚蜜月阶段,怎么搞的,这就闹着离婚呀,我了过去,放着好日子不过,瞎折腾什么。 小磊我是我们贾家族人,大名贾晓磊,年龄比我大一岁。大约也就是在半个月之前,办完的婚事。 媳妇邻村的,人长得非常漂亮,估计因为我们贾家楼村有度假山庄的缘故,愿意嫁到这边。 不过,据打听,新媳妇小艺不光人长的漂亮,而且心灵手巧,做什么像什么,并且最重要的一点,人守规矩,没听说过跟哪个小年轻的出去逛大街,在外面疯。 这种好女人可谓百里挑一,我们当时都夸奖小磊有福,娶了个称心的媳妇。 可是,这么好的老婆,怎么闹起来了! 我的睡意一下子便没了,翻身坐起来。听外面的声响,父亲和母亲全都过去了。 歪头瞅了瞅没心没肺的常胜利,还在呼呼大睡,丝毫没影响他,我摇摇头,没打扰他一个人起床,去水龙头冲了一把脸,好歹算清醒过来。 “英俊哥,你干什么去呀……” 正当我准备走人,对面的房间传出孟初一的声音。 好吧,小丫头耳朵倒灵便,我让她继续睡觉,反正去小磊家也没她什么事。 “乖乖的听话,我一会儿回来给你做早饭!” 关上大门我便直奔小磊家。 他家动静闹得可大了,院子里站满了人,不只是我们贾家院中的人,还有周围的邻居,另外还有十几个年轻力壮的陌生面孔。 我心说不妙,刚进小磊家胡同口的时候,看见外面停着几辆三轮车,并未多想,现在看起来,是不是女方那边闹着离婚,来人拉嫁妆啊! 农村的风俗,一旦闹离婚,女方要把所有嫁妆全都拉走。 我挤开众人,往屋里闯,还没走到正屋跟前,便听到里面传出激烈的争吵声。 小磊倒是没参与进去,闷着头耷拉着脑袋坐在门前的石板地上,唉声叹气,一脸的愁苦相。 我蹲在他的身边问他,“磊哥,到底咋啦?” “兄弟……”小磊看到是我,鼻子一抽,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哎!小艺非要搬走,不想跟我过了!” “为啥呀,你欺负她了,还是你打她啦!” “没,没……” 小磊支支吾吾的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我知道人多嘴杂,可能涉及到隐私他不方便说,于是,我拉他到没人的地方。 终于问明白了,不过,事情还挺长,真的一两句说不清楚。 小磊和小艺成婚,度蜜月,那可谓郎情妾意,此中的事不可为外人道也。反正他俩结婚之际,唧唧我我,缠缠绵绵,好的不能再好。 可是,新婚才过了几天,忽然情况突变,但并不是两个人有摩擦,问题出现在他们的房间里。 白天好好的吧,晚上两个人洗洗睡了,干柴烈火,翻云覆雨自不必说,但小磊睡到后半夜,却听到媳妇小艺的尖叫声。 他爬起来,就看到自己的媳妇小艺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声嘶力竭的嚎叫。 起初,小磊以为媳妇是不是睡癔症了,或者做了个噩梦,才导致如此。 他把媳妇推推搡搡,好一阵子唤醒。 然后,想不到的是,醒过来的小艺委屈的哭起来。 经过小磊一番询问,问清楚小艺,她说刚刚睡的好好的,突然伸出一双冰凉刺骨的手,一只手去捂住她的双眼,另外一只手死死的掐她的脖子。 她简直要窒息了,而她明明已经清醒过来,可是根本睁不开眼睛,全身除了手都不能动,她就想用手把蒙住眼睛的手拽开,只可惜,她自己什么也做不到。 任凭对方一手捂住她的眼睛,一手掐她的脖子。 就在她几乎崩溃的时候,小磊及时唤醒了她,让她全身恢复知觉。 小艺说完抱着小磊痛哭,看她那副伤心的样子,肯定不是装出来的。小磊只得安慰她,认为有可能睡癔症了或者鬼压床,反正人醒过来了,以后就不会再有这种事了。 然而,并非小磊想的那么简单,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第二天的晚上,好端端的,临睡前,小磊还在门外烧了纸钱,大概意思送给过路鬼,给你们送钱了,别再骚扰我们。 可惜,烧纸钱毫无用处,后半夜的时候,小艺又遇到昨天晚上同样的麻烦。 连续两三天,每晚都遇到同样的事,看着日渐憔悴心神恍惚的小艺,小磊不敢耽搁,他知道,肯定房间里有脏东西,怪着小艺了。 为此,小磊小两口特意跑了十几里外,远近闻名的一个阴阳先生那里求平安。 那位也不含糊,送给他灵符几道,分别让贴在门前和窗户前,说用灵符封了门窗,保证小鬼再也进不来,回去过你的好日子吧。 而在再三恳求之下,还特意给小艺一个护身香囊,说这样鬼神不敢近身。 花了几百块钱,原本以为回来便万事大吉,可是万万没想到,当天夜里,小艺倒是睡的香甜,噩梦却转移到小磊的身上。 睡得好好的,小磊就感觉一只冰凉冰凉的手从一边伸过来,从他的肩膀慢慢的向上,最后遮住他的眼睛。 小磊睡觉也很有灵性,当即便醒过来。可是,他遇到小艺同样的问题,被遮住眼睛后,更加睁不开。 但他明显的感觉的出,那是一双修长柔软的手,是女人的手! 起先,小磊怀疑是不是媳妇小艺的手,虽然全身动不了,他的手臂却能动。 伸手在旁边一摸,摸到了小艺的的两只手。 这回他知道坏事了,并不是媳妇的手! 当另外一只冰冷的手伸出掐他的脖子,他猛的去抓那只手,被他真的抓住了。 感觉手冰冷的可怕,对了,就好像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冷冻的一样。 不过,才刚刚抓住那只手,持续时间不足两秒钟,一切便恢复正常,他的身体不再受限制,而同时那两只手也诡异的消失不见。 小磊至此才彻底相信媳妇小艺的话,她一点没骗自己,的确有双可怕的手要置他俩于死地。 第二天,小磊又去求阴阳先生,得到一把开光的匕首,被他压在枕头底下。 阴阳先生说匕首是凶器,开过光之后,起到辟邪的功能,但凡小鬼都会敬而远之,保证以后再没岔子了。 小磊信以为真,此后倒是舒服的过了两天。可才安生下来,小艺又有麻烦了。 这次变本加厉,非常严重,掐的她几乎窒息,如果不是小磊及时把她喊醒,她恐怕就没命了。 而更让人心惊的是,小艺清醒之后,发现她脖子上戴着的香囊的细绳被什么东西咬断了,看来脏东西死活赖上她了,非要了她的命不可。 小艺被搞的彻底崩溃,把这件事原原本本的告诉给娘家人。 在听说此事后,小艺的父母和族人也吃惊不小,这么下去小艺就完了,那算了吧,离婚吧,命比什么都重要。 娘家人出头,死活不认了,你们贾家说一千道一万都没用,我们不能把大活人给你们搭进去! 事情大概的情况便是这样,小磊边说边委屈,差点用头撞墙。 “我特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到底发生了什么呀,为什么缠着我们不放啊……” 我安慰他别着急,心急也不顶用,我既然知道了,我来帮你处理。 小磊知道我是一番好意,但他的眼神看出,不认为我能给他解决了麻烦。 劝完小磊,我直奔正屋,那边两家还在争辩,贾家方面可不想离婚,一个小艺是好女孩,十里八乡难找的好孩子,再一个,万一离了,对我们贾家的名声也不好,以后小艺肯定能找到对象,而小磊就成困难户了。 你们家闹鬼,差点把人家折磨死,谁还敢嫁过来呀。 我进去后,叔叔大爷的喊了一通,我的意思是,大家都在气头上,最好先收收火气。 事情虽然闹的很僵,但归根结底小两口小磊和小艺两个人关系挺好,并不是两个人感情出现裂痕。 所以,离婚没必要,有问题解决了问题不就行了。 娘家人自然不肯,只说那我们家小艺留在你们贾家,还有个活路吗? 我最后想出一个折中的意见,实在不行让你们先把小艺接回去住,我们这边呢一定把原因查出来,查个水落石出给你们一个明确交代。 如果到时候还不行,那随你们的意思,我们贾家愿意赔你们钱! 果然,我的话有分量,他们看在我秀河度假山庄总经理的身份,勉强同意下来,两边不再争吵,他们随后带着神情萎靡不振的小艺离开了。 这场闹剧结束,我的心里一点没好起来。虽然说暂时缓解了,可是小磊那房间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在这时候,我想起了拜把子的兄弟孙老头。 如果有他在,此事必然可化解,但是孙老头神龙见首不见尾啊,谁知道他去哪里云游了…… 对了,死马权当活马医了,我身边不有个大神棍呢。 我家二包子兴许能搞出个眉目! 第九十章 血咒 给常胜利打过去电话,当场没把我气晕。这位为了得到充分的休息,居然把手机关机,太任性了,你不想想自己手底下两个工地呢! 我跑回家冲进房间,这小子正蒙头大睡,我几乎楸着耳朵把他从床上拽起来。 “二包子,二包子,我叫你爷成吗,常爷,不能再睡啦,咱们贾家出大事啦!” “什么,你说什么,怎么个情况?” 好歹常胜利总算明白过来。 我于是把小磊家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讲述一遍,临末了问他,“我说二包子,你有没有把握把小磊房间的脏东西找出来,这件事处理不了,小磊非得跳河自杀不可……” 听完我的叙述,常胜利的神情凝重起来,事关重大,岂能儿戏。 “我感觉有点像厉鬼,可是他家老实本分的,没结仇家呀,怎么遭厉鬼了呢!” 常胜利疑心颇大,却不敢耽搁,匆匆洗了一把脸,便准备过去。 还没等动身,孟初一阴魂不散的闯出来,指着我俩逼问,“是不是准备开溜,想撇下我不管了,没门!” 什么跟什么呀,她愿意跟着就带上她吧。 备齐所需装备,再次来到小磊家。 事情说开了,小艺跟着娘家人回自己家,看热闹的,邻居什么的也都退下,他家现在只剩我们贾家族人近支,有数的十几位。 我们不会参加族里开会,叫过来小磊,让他带我们去看婚房。 这是标准的三间婚房,外间两大间做客厅用,还有一个里间是卧室。 而在进门的时候,我们特意的留意看门窗贴着的灵符。 关于灵符之类的,说起来我虽然不算内行,但接触的多了,多少懂一点,看完我跟常胜利用眼神交流一下,证明这灵符的确有用,可以镇宅,能挡住小鬼进入,东西不假。 我问小磊,是不是屋门前后窗户都贴了这种灵符,小磊说是,全都贴了。 进屋之后,我们先在客厅转了一圈。 常胜利随手取出罗盘,打开一测试,发现罗盘的指针不停的抖动。虽然相对来说反应不算频繁,但已确认房间里肯定有脏东西。 “啊?怎么都请阴阳先生把门窗都封死了,还有脏东西啊,它们怎么阴魂不散啊!”小磊懵逼了,差点没瘫在地上。 常胜利没工夫搭理他,跟我示意一下,然后我俩顺着罗盘指针的发现,推开里间屋,进入他们的卧室。 如果不是因为有特殊的任务在身,但看卧室的摆设和布局,的确是非常漂亮和温馨。 卧室里特别的干净和整洁,尤其窗台那边还摆放着几盆花,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另外还飘散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 女主人心思细腻,把卧室装扮成极其美好的二人世界。虽不奢华,却显得无比浪漫和恬静。 即便见过大场面的孟初一也被吸引住,眼睛不停的四处瞄,她偷偷的靠近我,低声对我说,“英俊哥,这里很好呢,你以后也把咱们的住处装扮成这样!” 我瞥了孟初一一眼,心说就你,还是算了吧。 我不否认孟初一比小磊的媳妇小艺出色,两个人的层次相差太大,但从心灵手巧的角度比较,孟初一真心不是人家的菜。 当我们进入卧室,罗盘的反应愈加激烈起来。 常胜利沉着脸说道:“小磊,脏东西就在房间里,跑不了的!” 小磊顿时脸色蜡黄,变得十分难看。还没等他明白过味来,常胜利又说道:“别闲着啦,把那些灵符都取下来吧,有这些灵符镇着,有个鬼也给封死在房间里,想逃也逃不走。” “是啊,原来把脏东西封住了!”小磊恍然大悟。 其实想起来也挺可笑,屋里有脏东西,请不走,完全没必要用灵符镇住门窗,那样反而适得其反,让脏东西无从逃遁。 这无疑摆了个大乌龙。 小磊连忙跑出去,把门窗所有贴上的灵符全都取下,气喘吁吁的回来。 小磊上前恭敬的问,“胜利哥,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了个去,我都要称呼小磊一声哥,常胜利要喊小舅的,结果小磊用人在前,顾不得自己的身份了。 “咳咳……”常胜利绷着脸,“小磊,你坐下来我有话问你!” 常胜利也不是抓瞎,随便问,而是有目的的问话。 先问了小磊家的情况,有没有得罪人,比如跟某家有摩擦什么的。小磊想了一通,摇摇头,说没有。 他此前一直在外地打工,平常一年回不来几趟,父母都是本分的老实人,也不做生意,种地还种几分蔬菜,仅此而已。 “这么说没有仇家暗地里报复你们?”问完后,常胜利说道。 小磊茫然的摇头。 “那就奇怪了,没有仇人,怎么会无故惹到脏东西……”常胜利一时间也找不到答案。 我环顾整个房间,把房间里的所有东西一一扫过,最后盯住小磊家的床。 “磊哥,屋里的东西都是新的吧。” “是啊,除了这张床是我买的,剩下的全都是小艺陪嫁过来的嫁妆。” 我认为,小艺家带来的东西不可能出问题,那么如果有问题可能便在这床上。 走近床前,我掀开被褥,并不是自己请木匠做的,而是从家具市场买来的,上面还带着厂家的标签。 不是床的问题,那是床垫? 正当我站在床边露出床垫,忽然胸前的归元镜引起一阵嗡嗡的震动。 有反应了! “磊哥,你过来!”我招呼小磊。 结果我多心了,事实上,床和床垫是一块儿买过来的,小磊确信问题不是出在床和床垫上。 但归元镜已经提示我,不是床和床垫的原因,也多半是床上其他东西的原因。 常胜利闻言端着罗盘走过来,再次测试。只可惜他的道行实在不敢恭维,能用罗盘确定在卧室已经很不错,至于精确到某件东西上,他暂时还没那个能力。 我盯着床上的东西,常胜利则检查床边书桌的东西。 随后,我的目光停留在那对绣着鸳鸯的新枕头上面,一伸手,抓起一个。不用说,床外首肯定是小磊的枕头。 小磊不禁一愣,“英俊,这枕头不会有事吧……” 我当然不能听小磊的,拉开枕头皮的拉链,里面是一个羽绒的枕头芯。而细看枕头芯的边缘,露出一段手工缝过的针脚。 并且针脚并不齐整,好像草草的缝上凑合完事。 我毫不犹豫的就把那段线扯开,伸手朝里面摸,在松软的羽绒中间,果然有异物存在,被我直接掏出来。 那是一小堆的棉绒,却不是干净的,上面有两摊血迹。 这两摊血迹,其中的一份颜色陈旧,呈暗红色,说明时间挺久了,而另一份倒十分新鲜,提鼻子一闻,似乎上面还有淡淡的血腥气。 除此之外,棉绒当中,还发现一个三角小纸片,打开一看,却是一张用血液制作成符文的纸片符。 那些晦涩难懂的符文看不明白什么意思,不过,在符文的中间,醒目的标出小磊的名字,贾晓磊! 看到这些,小磊傻眼了,他瞠目结舌的盯着棉绒,脸色灰暗。 “到底怎么回事呀,新枕头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难道是小艺给我偷偷放进来的?” 他甚至怀疑上同样为被害者的媳妇小艺。 是不是小艺我不敢下定论,但我能够证明究竟是不是小艺干的。 我伸手又把小艺的枕头拿过来,拆开。 如出一辙,两个枕头的情况完全一样,很快也从小艺的枕头芯里找出一团棉絮,上面同样有两摊血迹,一滩暗红色,一滩较为鲜艳。 更主要的是,也找到一个三角纸片,打开看,一样的纸片符,边缘是晦涩难懂的血符文,中间有小艺的名字,付晓艺。 于是,不用我解释,给小艺还了清白。 小磊浑身不停的抖动,终于支撑不住,一屁股瘫倒在地上。虽然还没有给他解释原因,但通过这些力证足以说明问题。 “到底是谁,这么缺德……”小磊喃喃的说道。 接下来就用不到我了,由常胜利来做准确的解释。 其实,我瞄见常胜利看到这些证据,早已露出胸有成竹的样子。 “小磊,你们的确被人阴了,还不是简单的手段,是非常霸道的方法,有个名字叫……”常胜利微微一顿,才继续说道:“血咒!” 听了常胜利的话,不仅是小磊,连我和孟初一也不禁浑身一震。 为了对付小磊这队新婚夫妻,居然用上血咒,实在太阴险了,这就是想要了他俩的命啊! 常胜利接着详细讲了血咒,通过这些证据看,那棉絮里的暗红色血液便是惹事的女鬼的,而另外那摊鲜红的血液则是想暗害小磊二人的。 做血咒首先要与鬼签订契约,还要用动物的血去刺激鬼,通常的情况下,一般都在血液中掺入鸡血,因为在古人祭祀庆典的时候,很多以鸡血祭祀。 只不过,这种血咒,是非常危险的,只有在企图报复的人失去理智和不顾任何后果的情况下,才会这样。 血咒的威力自不必说,如果不被识破,那早晚能把人害死。 可是反过头来,血咒还有副作用。一旦被人发现破解,必定会遭到反噬。 而反噬的结局相当的悲惨,将遭受很重的惩罚,并且再无破解的方法! 第九十一章 前女友菲儿 小磊紧张的问,“那胜利哥你能不能给破解了?” 常胜利点点头,说道:“知道了根本原因,破解起来倒不算难,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先有必要查清楚,到底是谁给你俩下的血咒!” 对啊,冤有头债有主,处理之前,先把阴他俩的人给找出来。 通过询问小磊,把时间一点点的往前推,小磊想起结婚后他和小艺有次出门,父母提起他的前女友突然到访,当时因为小磊二人不在家,她还说错过小磊的婚礼,实在抱歉,然后,还在他们的婚房看了看,转了一圈。 然后,前女友又说有东西还落在这里,让父母给她找。 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只不过,最后小磊的父母没找到那个前女友说的东西。 事实上,小磊回家后,否认有东西还没给前女友,他搞不懂前女友究竟什么意思,根本没有的事,是不是专门过来找茬的。 然后,这件事小磊并没有放在心上。 常胜利听罢嘿嘿一笑,说道:“你的前女友太有心机了,我看八成便是她做的!” 小磊犹豫不决,他不相信前女友会这么绝情,两个人感情破裂,分手很正常,谁也不欠谁的,为什么要置人于死地? 他跑出去又问了一遍父母,证实,在他和小艺不在家的时候,通常是锁上他婚房的房门的,唯一一次例外就是给他前女友开过一次门,在里面找过东西。 我问了一句,“磊哥,你前女友是谁呀?” “菲儿。” “菲儿……卧槽!”我忍不住爆了粗口。 关于菲儿我不想多说,在秀河镇读初中的时候,此女在学校里便远近闻名。小小年纪,是个出了名的交际花。 当然了,人也长得漂亮,不过招蜂引蝶,身边就从来没缺过小男孩。 听到菲儿的名字,我不禁汗颜,就凭小磊这老实巴交的脾气秉性,怎么能降服得了菲儿啊,难怪二人会最终分手。 小磊接下来把他和菲儿的故事说了一遍。 我们于是更加同情小磊。 两个人谈朋友前后有二年多吧,一开始背着父母,后来觉得差不多了,便告诉给双方父母,两边的父母倒没什么异议,虽然还未进行正式的订婚仪式,但双方的父母基本上认可此事。 小磊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父母靠庄稼地赚钱不易,他选择去外地打工多赚钱为以后结婚所用。 此后呢,小磊和菲儿一般都是通过QQ或微信联系,一年到头很少见面。 但在去年年底的时候,菲儿突然提出了要跟小磊结婚。 小磊说真的挺喜欢菲儿的,便口头上同意了,可没想到菲儿家提出非常苛刻的彩礼钱,不仅要小磊家给小磊预备一处独立的婚房,意思是不能跟父母住在一起,单独的一个院子。 再有就是,八万八的礼金,然后又是什么诸如三金啊,衣服啊,对了还有重要的一个,买辆十万左右的汽车。 这些统统算起来,结婚花费几十万! 小磊当即脑袋大了,家里哪有这么多钱啊,他跟菲儿沟通说,看能不能缓一缓,手头没这么多钱。 “借!”菲儿干脆的回答。 借?又不是三万两万,找亲朋好友凑合一下差不多了,这一二十万的缺口,怎么补啊。 小磊是个孝顺的孩子,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让父母为难,他便擅做主张让菲儿再等一年。 “不行!”菲儿如此回答。 那不是没钱吗,难道让我出门劫道抢钱去?小磊也生气了,这婚没法结,我们家里穷,要想结不是不可以,礼金万里挑一,汽车暂缓买! 菲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但小磊担心的事没发生,结果过了不久,菲儿那边居然做出让步,礼金六万六不能再少了,汽车暂时不买也可以,但要承诺有钱后一定买,汽车是面子,以后出门少不了。 菲儿家这次基本上没再难为小磊,虽然酒席要求高点,倒也没什么。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点上,眼看着小磊即将同意这门婚事,出岔子了! 出大问题了。 小磊的一个同学听说小磊要和菲儿结婚,一天夜里偷偷的跑到小磊的房间,跟他说了一个天大的噩耗。 “卧槽,小磊,我说你真傻啊,还是装傻啊,你怎么还敢跟菲儿结婚啊!” “怎么了,我们谈朋友都快二年了……” “二年?这二年你人在哪里,跟菲儿在一起吗?” “没啊,咋啦……” “我就问你一句,你今年最后跟菲儿在一起是什么时候!” “今年?今年我一共回家一趟啊,夏天收麦子回来的,以后就没再来过……” “你个冤大头啊!叫我说你什么好呢,兄弟!”这位也没有隐瞒什么,说出掏心窝子的话,“哥哥不瞒你,瞒着你那是坑了你,给你透个底吧,我特么今年在镇上没少看见菲儿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那,那是不是她的家人,亲戚什么的……”小磊犹豫。 朋友被小磊气笑了,“兄弟啊,你也太实诚了吧,我刚刚问你中途回没回家是有说道的,你既然过麦的时候便再没回来过,那问题就大了!” “怎么啦,哥哥,你有话直说啊!” 朋友瞄了一眼小磊的脑袋,“你头上可变色了!” 小磊诧异。 “兄弟啊,你怎么不开窍呢,难道让哥哥亲口讲给你啊!”朋友冷笑道:“兄弟啊,你被人戴绿帽子了!” 男人出外打拼赚钱,自己的女人趁机跟别人鬼混,这可是奇耻大辱,小磊便受不了了。 “兄弟啊,我再跟你说个事,不管你接受还是接受不了,我都必须说,不然我对不起你这个兄弟……”朋友终于道出重点,“我得到的最准确的消息,菲儿现在已经怀孕四五个月了,这个想赖也赖不掉!” “啊!”小磊被这句话彻底的击溃,目瞪口呆。 怀上了,孩子到底是谁的!我日他#¥%&&**…… 孩子是谁的的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当接盘侠。小磊闻听此事,当即便给菲儿拉下脸来。 他迁就菲儿,是真喜欢她,菲儿身材苗条,走起来如风拂柳,静卧堪比美人鱼,长腿蛇腰,千娇百媚,娶这么美丽的女人他觉得自己高攀。 可让他头戴绿帽,做傻帽接盘侠那就不行了,这是原则问题,会被人背后戳脊梁骨的,一辈子休想抬起头。 摊牌,一定要菲儿亲口告诉他。 然后,当电话里咄咄逼问菲儿,她却是轻描淡写,咋地啦,我是怀孕了。 “你……你……你……” “我什么我,你们男人怎么都这种德性呀,还没有我们女人大度,我确实怀上了别人的孩子,可我现在都已经后悔了,你如果连孩子也包容不了,那未免太小气了吧。再说了,谁没犯过错呀,犯了错就不给改过的机会吗?” “我问你孩子到底是谁的!” “是谁的很重要吗,孩子是无辜的,你们男人不要小心眼好不好?” “孩子是谁的!” “额,我,我……也不知道……” 跟这种女人还有什么好日子过,小磊挂断电话委屈的哭起来。 得饶人处且饶人,小磊最后跟菲儿掰了,两个人一拍两散,当然,事后小磊念旧情,好人做到底,给菲儿回复:我们毕竟交往一场,以后不能结成夫妻,还可以当朋友。如果有事用得上我,只管说一声。 然而,当好人没那么容易,他并不想过多难为菲儿,却想不到菲儿那边反对他怨气冲天,心肠歹毒的要用血咒报复他。 不明是非,不知廉耻,不反省自己做的对不对,恩将仇报,毒如蛇蝎! 小磊和菲儿的故事讲完了,我们三个面面相觑,这样的女人实在少找啊,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天上就是娇贵的女王,是男人就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无论她做的什么事都是对的,你稍微顶撞她,那就是忤逆,大逆不道。 就像她的原话,我都屈尊向你赔礼道歉,说自己错了,你还不原谅我,你也太不近人情了吧。孩子不是你的你就不想要吗? 孩子不是自己的任谁也不会傻逼的当接盘侠,除非心甘情愿的戴一辈子绿帽子,靠女人养活自己! 常胜利窝了一肚子火,惹着气说道:“小磊,你也太怂了吧,如果是我非得给那娘们左右开弓,暴打一顿,反了天了都!” 哎,说到头谁让小磊爱菲儿爱的深呢。 既然是这么个不知廉耻自以为是的女人,当下也没什么犹豫了,难道还放她一马?这都骑到头上拉屎,置小磊和小艺于死地了,还宽容她吗? 我们把枕头拿到太阳底下暴晒,将带血的棉绒一把火烧掉,这么做是烧掉了菲儿和那个鬼之间的契约关系。 但血咒引发的那个鬼与小磊和小艺的仇恨仍然没有解除,其实并不难处理,常胜利要了一把米粒,用水浸泡。 取这样的米汤水把两张纸片符淋上,一直等纸片符湿透为止。 被米汤水浸透之后,会带有那个鬼的信息,比如他的生辰和死忌,然后凭借这些信息,便可将他送走。 人死灯灭,世间本来是不应该存在鬼魂的,可是难免有意外。 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把鬼魂送到自己的归属地,送他上路,回归生死轮回之道。 第九十二章 调查 细节不便说,做完法事,此事便已然了结。 至于血咒解除之后,如何去反噬菲儿,那不是我们操心的,有道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菲儿她自己做下的孽,自己要承担后果! 最后,常胜利向小磊做出保证,血咒解除,以后再也不会有噩梦了,也不会再有女鬼缠身了,你把这事原原本本的告诉小艺和她家人,他们会理解的。 完事之后,小磊想留我们在他家吃饭,常胜利看样子有意留下,我却给他打眼色,他家现在乱成这样了,别给他家添乱了,等改日把小艺接回来,一切安好我们再来叨扰不迟。 “不啦,我们工地那边还有事脱不开身……” “你们一定留下,给我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 常胜利一笑,“想请喝酒那还不容易,等你们夫妻重归于好,让小艺亲自给我倒酒,我怎么会爽约呢!” 打了哈哈,我们婉言拒绝,离开小磊家。 走在回家的半路上,孟初一禁不住好奇心,低声问我,“英俊哥,你说那个女鬼到底长啥样,可怕不可怕……” “鬼也不可怕吧,比鬼更可怕的是坏人。”我悠悠的说道。 “那你说,女鬼是怎么出来摸他俩的,是不是从床底下钻出来……” “咳咳,初一妹子,那还不好推测呀,肯定是站在床头啊,不对,她应该从房梁上顺着墙壁头朝下,像毒蛇那样缓缓的爬下来,然后慢慢的伸出手……”常胜利说的绘声绘色,声情并茂。 “妈呀,吓死人啦!” 孟初一一头扎入我的怀里,不肯出来了。 我轻轻拍拍孟初一的肩膀,说道:“初一,你别听二包子的话,他故意吓唬你的。” “那英俊哥,你说女鬼是怎么冒出来的?” 我想了想,才犹豫的说道:“血咒在枕头里面,我看八成女鬼的手一左一右,保不齐是从枕头里伸出来的……” “哎呀,英俊哥,你坏,吓死宝宝啦!” …… 上午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和常胜利不打算去工地。 三个人齐动手,在院子里小桌上吃了一顿“早饭”。而吃饭的同时,我们开始合计下一步的计划。 首先探讨大荒谷藏宝地洞穴下的地下河,能不能带着橡皮船进去? 能,但因为地下河是一个未知的河流,河道的上游以及下游很难搞清楚到底有什么,具体上游是藏宝地,或者下游是藏宝地,毫无头绪。 而摆在面前的危险却是,还没怎么滴呢,便遭遇一条大红鱼,那东西攻击性太强,搞不好会伤到人。 我们做了深刻的交流,随即暂时放弃去地下河探险的想法。 危险系数太高,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不过,还有一个共识,地下河发现大红鱼哲罗鲑,未见得是坏事,而根据已知的地下河走向,似乎与桃花湖的位置遥遥相对。 虽说两者之间很难联系在一起,可同时出现大红鱼,不得不让我们把毫不相干的两者联系起来。 我大胆的做了一个推测,是不是可以说,桃花湖和地下河之间有某种联系,比如桃花湖和地下河有个通道相连,亦或者桃花湖的湖水会渗入地下河…… 常胜利对我的观点表示认同,他当然更倾向于去地下河冒险,不过,以我们目前三个人的战斗力,要想正面对抗地下河潜在大红鱼,还是相当困难的。 孟初一果断的站在我这边,她坚决不同意我们再下地下河。 “我看不如这样,咱们可以去桃花湖再钓鱼,如果还能引诱出大红鱼,那就是说桃花湖和地下河是有联系的。”孟初一说道。 有些事的确不能马虎大意,不然丢了命没地方哭去,常胜利直挠头,却最终同意。 我们统一意见,重新理出头绪,从桃花湖下手,看看有没有收获。 另外,随着工程进度,我们也开始着手储备人才。这么大摊子如果没几个自己人,心里肯定没底。 提到这里,我的几个老同学便派上用场。 吃罢饭,我们先去工地转一遭,并没有急于处理的事,于是溜达一圈后,开车直奔秀河镇。 去镇上见到开超市的张大山,又打电话把王晓凯和周文斌叫过来。 大家坐在一起,我开门见山的说出此行的来意。 现在秀河度假山庄的事早已尽人皆知,也无需隐瞒我们的身份,此行主要说服他们三个加入我们的团队。 我的态度上是完全开放的,三人各有所长,可以直接应聘成为秀河度假山庄的正式员工,也可以采取合作的方式,互惠双赢。 归根结底,我们之间到底采用哪种合作方式。 张大山三人互相之间看了一下,张大山首先表态。 “兄弟啊,我就不用了吧,再说我根本干不了什么,进你们山庄能做什么?” 我摇摇头,“山哥,这个非你不可了,你的位置比任何人都重要,谁都可以推辞,就你不行!” “咋啦……我这边还有超市,脱不开身……” “别跟我整没用的,山庄用不了几个月便能进入正轨,不提前找人手,到时候一准捉襟见肘。”我说道:“山哥,你的位置无人替代,我用人也会用自己信得过的兄弟!” “那好吧,我究竟能干什么……” “后勤!你来做我们的后勤部长,度假山庄的吃喝用等等大事小情,统统归你管!” “啊?让我当你的管家啊!” 张大山听了兴奋而激动,干别的恐怕勉为其难,但经营超市干的就是这个,正对口,同时也不会影响超市的生意,可谓一举两得。 王晓凯和周文斌对视一下,王晓凯又说道:“大山哥能派上用场,我们兄弟俩可不对口吧……” 我嘿嘿一笑,“谁说不对口,你俩更对口,我们刚回来见你俩的时候,就早给你俩定下来了,王哥,你学兽医的,桃花湖先交给你管理,养鱼没问题吧,以后还会养鸡鸭鹅兔子羊什么的,这些都需要你来做,你想推也推不掉!” “那我呢?”周文斌问道。 “周哥,你也专业对口啊,小桃花山交给你管理,再有以后还有蔬菜大棚什么的,这些都归你!” 一番游说,三人并无异议。 虽然加入秀河度假山庄团队多少会影响自己现在的生意,但我也不会让他们吃亏。 秀河度假山庄不缺钱,就缺人才,他们三个应该享受高薪,以及工作出色带来丰厚的奖励。 谈判顺利,三人均承诺入职秀河度假山庄,毕竟入职之后,均会享受山庄高管的待遇,相当于金领阶层。 此事说定了,少不了要请他们吃饭。 张大山他们三个主动请客,这对他们来说是天降特大的好事,怎么能让我们请呢。 别管谁请客了,大家没外人。 定下饭局,时间还早,我让常胜利先应酬着,和孟初一先在镇上买点东西。 下午两点多,我们从镇上赶回工地。 这次回来,早已有了充足准备,把一套最先进的高倍摄像头安装在桃花湖边。为了使得尽量照顾到整个桃花湖,特意在湖边支起一根十多米的临时架子。 几个摄像头,以不同的角度投射桃花湖,基本上做到无死角。 当然,重点照顾的区域还是在桃花湖的中间位置,那里是重中之重,岸边基本忽略,是不可能出现问题的。 专业人员安装完毕,进行调试,效果倒不错。 我又让穆正峰召来一个机灵的工人,负责监视桃花湖的情况,一旦发现湖中出现可疑的情况,立刻向我们三个报告。 穆正峰已经知道上次我们在桃花湖上猎杀大红鱼哲罗鲑的事,他惊讶的问,“怎么湖里还有那个呀?” “没事,我们现在只是怀疑,你们正常施工就行,对了,通知所有工人,禁止划船进湖里,包括不准在湖边闲溜达,违规者将重罚!”我说道。 “好,贾总,我这就安排!” 有没有大红鱼,现在两说着,不过,因为在地下河第二次遭遇大红鱼,我们不得不小心谨慎。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有情况,出了事问题便大了。 整个下午,相安无事,傍晚之际,我特意请穆正峰他们几个高层来我家吃饭。 最近工程进展顺利,他们这些人都是工作狂,一门心思扑在工地上,适当的调整下非常有必要。 然后,当晚我们七八个人,坐在院子里长条桌上,举行一次别有味道的晚宴。 炒几道小菜,这些菜全都是自家种的,全天然无公害,然后,还有主菜,常胜利亲自主持,烧烤。 羊肉是镇上买来的,佐料撒上去,散发出刺鼻的肉香味。 几箱灌装啤酒,大家尽管敞开肚量喝,喝醉了没关系,高兴就好。 然而,事情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刚刚喝到兴头上,那边电话便打过来了。 桃花湖果真有问题了! 晚餐提前结束,我们大家迅速的赶到桃花湖。 第九十三章 惊现美人鱼 负责看监视镜头的工人小孙盯了一下午,也没什么动静,便放松警惕,吃晚饭的时候和其他工人去餐厅吃饭。 等他吃饱饭回来,调了回看录像,才知道湖中闹出动静。 我们围站在视频前,让小孙调出来,果然,临天黑之际,就在湖中间位置,几个巨大的黑影浮现水面。 仔细看,隐隐能分辨出暗红色的脊背,形状如大鱼,大概四五条的样子,好像绕着一个圈子,悠闲的游着。 前后这段比较清晰的视频总共持续两三分钟,此后,它们便沉下去,水面恢复平静。 大红鱼,没错了! 不止一条,至少四五条! 大家当场有点震惊,因为所看到的大红鱼个头实在不小,每条足够一两米长,最大的好像超过两米! 这玩意儿能把人给吃了! 穆正峰的意思,是不是有必要上报给东市相关部门,我们当即否定他的建议,找相关部门那问题多了,如果他们要求我们不能动大红鱼,那桃花湖几乎就废了。 大红鱼具有很强的攻击性,那沿着桃花湖的旁边,还要设置一个围栏,防止有人接近桃花湖。 穆正峰问道:“那怎么办,我们怎么处理大红鱼?” 常胜利伸手在脖子前一划,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就几条大红鱼吗,干脆一锅端了! 其实,为了秀河度假山庄,大红鱼确实不能留下。 ……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新装备到齐。 崭新的军用冲锋舟,上面可容纳六人,铝合金底板。再有就是配备了麻醉枪,人手一支,都是从王晓凯那里托人搞到的,对付大红鱼绰绰有余。 猎枪自然不能少,关键时候还是它给力。张大山王晓凯和周文斌全部前来助阵,并且正式向我们报道,虽然暂时还没有他们三个具体的工作,不过,小杜那边已经划入正规的在编手续。 所有一切准备妥当,照例我,常胜利和孟初一三个当仁不让的登上冲锋舟。 三人在一起配合已久,相当熟悉,没必要再添别人。 我们不用马达,划桨过去。诱饵仍然在木板上捆着大公鸡,而为了确保能引出大红鱼,下水之际,还特意的给大公鸡的腿上放血,让血腥气散发出来。 为了不惊扰到大红鱼,岸边的人一律躲开,躲得远远的,当然也可以通过房间的视频现场直播。 轻轻的划桨过去,距离湖中间的位置越来越近,三人全都抄起家伙。 大公鸡咯咯叫的欢实,腿下的血滴滴答答的顺着木板渗入湖水,血腥气逐渐在水里扩散着。 “来啦!”孟初一居然是我们三个中间最敏感的,湖面还没有任何动静,她便已觉察出来。 常胜利浑身一颤,手中的猎枪机警的移动,不停的扫过湖面。 随后,只等孟初一话音刚落,“哗啦”,溅起一片半米高的水花,一条大红鱼陡然浮现,猛然从水里跃起,张开可怕的大嘴巴,吞向木板上的大公鸡。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但我们三个都有过深刻的经历,一杆猎枪和两杆麻醉枪几乎同时开火。 “嘭” 例无虚发,三枪皆中目标。 我看的仔细,只见两颗麻醉针准确的钉入大红鱼的鱼身和下腹部,常胜利则一枪打在大红鱼的前额。 “噗通” 大红鱼受此重创,一头栽入水中。 “哗啦”“哗啦” 水面不停激起一米高的浪花,大红鱼在水里翻滚,看样子做最后的挣扎。 终归麻醉针的药力管用,没用一分钟,这只大红鱼便直挺挺的躺在水面上,一动不动。 我们连忙用钩子挂住大红鱼,划桨返回岸边。 而把大红鱼交代给岸边的人,我们三个折身第二次回到湖中间。 视频显示,这里的大红鱼至少有三四条,逮到一只算一只,能多逮便多逮! 第二次,在湖中间才略等几分钟工夫,第二条大红鱼就又轻易的上钩了。 哈,别说,如果能多抓几条大红鱼,今天晚上就吃鱼肉喝鱼汤,摆一桌丰盛的红鱼宴啦! “准备……动手……” 刚看到大红鱼浮出水面,不等扑向木板上的大公鸡,常胜利率先发飙。 一枪打向大红鱼的脑门上,而我和孟初一也瞅准时机,准备在大红鱼跃出水面再出手。 不过,常胜利过于心急,竟然偏离方向,擦着大红鱼的脑袋划过去。 “哎呀,怎么会!” 常胜利气的腿一蹬,差点把我踹下船。 问题如果是碰巧射偏,或者大红鱼提前移动位置倒情有可原,偏偏我们看见,那条大红鱼竟然整个鱼身横移,瞬间偏移出半米多。 这特么奇了怪了,莫非大红鱼也擅长急速飘移术! 不对,怎么在大红鱼的后面又冒出一条! 卧槽,一下子冒出来两个! 常胜利使用的单管猎枪,打完一发还得现装子弹,而我和孟初一这时候早已将麻醉针安装在麻醉枪上。 既然是两只大红鱼,别管它们有什么手段,一并擒了吧! “嗖嗖” 扣动扳机,麻醉枪开火。 但只等射出去,接下来的一幕完全惊呆! 因为我俩射出麻醉针的同时,刚好那只大红鱼冒出头,我的娘啊,什么大红鱼呀,那分明就是一个人! 如何形容他呢,虽然只看到他半截身子,却是惊得我们心肝直跳,血往脑袋上冲,差点没眩晕过去。 太激动!难以形容。 这个冒出来的人,看五官长相与人类大差不差,基本上没什么区别,不过,披散长发,满脸覆盖着细密的鳞片。 深邃的眼神,眼外边好像还多出一层隔水膜。 更加难以置信的是,他裸露在外的身体上同样覆盖着一层细密的鳞片! 鱼人! 美人鱼! 叫他什么好呢,他从水中冒出来,完全颠覆我们的认知,原来世界上无奇不有,竟然真的有人能在水里生存! 可惜,看清楚这条美人鱼之际,两只麻醉针已然钉在他的肩膀上。 他怨恨的用眼睛瞪着我们,伸手拽下插在肩头的麻醉针。 “呜呜呜……” 好像从美人鱼喉咙里发出的尖锐的声音,有点类似海豚音,紧跟着他一个折身窜进水里,最终显露出他的下半身,一条修长流线型的长尾巴,颜色呈鲜红色,堪比大红鲤鱼的鱼身! 卧槽,真的是人首鱼身,亲眼目睹一只活脱脱的美人鱼! 所有关于美人鱼的传说都被抛开,传说吗,这回证明就是真实的,毫无虚假的成分! “哗啦”“哗啦” 水花翻滚,不只是大红鱼彻底钻进水里消失的无影无踪,那条美人鱼也至此失去了踪迹。 我们三人呆呆的盯着逐渐平静的水面,心里一阵阵的翻江倒海。 美人鱼的突然出现带给我们的冲击太大! “卧槽,卧槽,卧槽!”重要的事连说三遍,常胜利接连爆粗口以表达自己现在的心情。 孟初一嘴角微微抽动,喃喃的说道:“英俊哥,你说这美人鱼到底是人生出来的,还是鱼生出来……” 关于美人鱼到底谁生出来的,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命题,我想这跟到底先有蛋还是先有鸡同样难以回答。 我现在属于三人中脑袋最清醒的,一个疑问始终在我脑袋里转动。 麻醉针的麻醉功能应该不差吧,上次就把那么大个头的大红鱼干挺了,这条美人鱼身中两支麻醉针会没事? 打死我不信,美人鱼对麻醉品具有先天免疫功能。 而如果美人鱼不具有抗麻醉的功能,那么他最终会不会浮上水面…… 我的心里正在犯嘀咕,忽然,面前不远处的湖面发生改变。一个急剧扩大的漩涡在迅速的波及开来。 随着漩涡的形成,连我们这艘冲锋舟也跟着水流打起转转。 坏事了,又是漩涡! 我们连忙放下手里的家伙,快速的摇动船桨。 可是,这次漩涡的恐怖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即便我和常胜利二人使了吃奶的劲企图摆脱漩涡的束缚,但终归未能做到。 很快,我们的冲锋舟便陷入漩涡的中心地带,冲锋舟失控的极速打转。 “快趴下,别掉进水里!” 孟初一还想抬头看漩涡到底怎么回事,我伸手把她的头按下去。 然而,我们只能做到尽量的在船里不被甩出,但实际上这个冲锋舟本身就难以为继。 那个漩涡陡然增大,我们在强烈的眩晕感的情况下,只觉得猛然往下一沉,连船带人全部落入漩涡中间的真空地带。 “轰” 眼前一黑,我感到强烈的失重感,心里有种很糟糕的想法,这究竟要把我们陷入什么地方呀…… 无尽深渊,仍然止不住高速的旋转,天翻地覆,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 反正被一股强大到难以形容的吸扯之力,强行拉拽,一直急速下沉,再下沉。 我们贾家楼村的村民,茶余饭后谈论起桃花湖水深的问题,有人说大概几十米吧,有人则说那可难测了,据说咱们这桃花湖底下连通着东海,乃东海龙王的一个儿子在此镇守。 水深三千尺,下面还有龙子的龙宫。 而归根结底有多深,还没有专业人员前来测量,一切都是凭空猜测的,没有确切的证据。 第九十四章 生擒美人鱼 但这回,显然我们三个连同那艘冲锋舟,一起被卷入湖底。 只不过被卷入下去,脑袋处于极度眩晕状态,也难以准确的估计。 可是,有一点是真实的,湖底很深很深,因为我们在急速的下落,好像过了很长时间都未能到底湖底。 当然,在被吸下去的时刻,我们三个是非常团结的。 什么叫抱团,现在就是了。 我最先感觉不妙的时候,便第一时间想到孟初一的安危。别的都好说,却不能让孟初一出事,这是我脑袋里最简单的念头。 所以,我伸手就把孟初一搂住,而她也毫不含糊,像一条八爪鱼一样,死死的缠在我的身上,不光双手抱住我,双腿也紧紧的环住我,那亲密程度简直令我汗颜。 可惜,如此危急时刻我也不便多想,谁特么知道下一刻将面临什么危险,孟初一爱咋地便咋地吧。 然后,那个没心没肺的常胜利也没忘了跟我俩抱团,他搂住我的一根大腿说什么都不松开了。 我被他扯得大腿生疼,恨不得飞起一脚把他蹬出去。 就这样,我们三个保持着极度暧昧的姿势,密不可分,坚挺的挤在冲锋舟里面,任凭被带到桃花湖无尽的深渊。 这种事表达起来看似挺简单,犹如闲庭信步一般容易。实际上,那滋味可真的太难受了。 我感觉我快要死了。 每一秒钟都简直度日如年,恨不得赶快的过去。 一直到心里无法承受,觉得这么下去必死无疑,忽然,感觉一阵强烈的摇晃,所有的压力瞬间消失,“嘭”的一声,冲锋舟好像狠狠的砸在湖底。 什么情况,怎么没水? 我感觉诧异,刚开始被漩涡吸扯进来,没有水是正常的,可落进湖底怎么会没有水呢?正常情况应该是,庞大的湖水猛然倒灌下来,瞬间将我们三个和冲锋舟淹没! 不只是没有水,而且还可以顺畅的呼吸,难道说湖底下有一个特殊存在的小空间? 但我的脑袋现在只能做这些最简单的思维,太过复杂大脑短路。 就这么缓了几分钟,我的脑袋才真正的恢复意识,渐渐清醒过来。 等眼睛可以四处去看,我吃惊的发现,这里根本就不是湖底! 什么地方? 我们三人仍然安全的躺在冲锋舟上,只不过换了一个漆黑的环境。听周围还有潺潺的流水之声,证明人是活着的,至少证明没死。 摸出手机打开手电筒,朝四周一照,顿时傻眼了。 什么地方呢,有些面熟,好像来过,但又没来过。 常胜利比我承受力差点,他觉得好受点时,松开我的腿,趴在冲锋舟的边上,朝着水里不停的干呕。 “小舅啊,这是哪里呀?”常胜利郁闷的问道。 我知道在哪里吗? 三个人倒属孟初一最安静,她已经四肢松软的离开我,平静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刚才经历的一切已经超出她的忍受力,昏过去了。 我把手放在孟初一的鼻子前,感觉她呼吸平稳,才彻底松一口气。 “二包子,这里好像是地下河!” 是的,总体感觉,这里就是在地下河了。 “咦,是不是我们在大荒谷下去的那个地下河!” “我看像……” 两个人交流一阵,抬头照一下,可能顺流而下的缘故,是不可能看到刚才从什么地方落下来的,我想那里肯定类似某个大水闸,而我们刚刚遇到开闸放水,桃花湖瞬间造成大漩涡,导致我们直接从湖面一口气被吸扯下来。 好吧,别管经历什么,幸免我们三个安然无恙,最可贵的冲锋舟还保持完好,有这些足够了。 正当我准备拿起船桨去划船,忽然传来常胜利的惊呼声。 “哇,你看那!” 我心说什么事呀,难不成又遇到大红鱼了?而当我顺着常胜利所指方向看过去,不禁惊呆了。 问题我们所处的地下河黑啊,谁能想到大白天下桃花湖还能用得上矿工灯,所以,我们根本就没这个准备。 依靠手机手电筒的功能,只见几米外的水面上,飘浮在一个很大的黑影。 却不是大红鱼,如果是大红鱼,停了好几秒钟了,居然一动不动。 孟初一眼尖,随即惊呼道:“是那个,那个美人鱼!” 好吧,我们的麻醉针终于生效,美人鱼对麻醉针并不能免疫。 在划船慢慢接近美人鱼之际,为了防备他朝我们发起攻击,常胜利照例端起猎枪,孟初一也把麻醉针安上,两个人虎视眈眈,绷紧神经观察美人鱼的细微动作。 我们多虑了,这样的麻醉针据说一支飚中老虎的身上,也能把它干翻,美人鱼难道比老虎还牛叉? 他的确已经失去任何反抗能力,直挺挺的躺在水里。 用绳子把他系住,绑在冲锋舟的后面,然后我们划动冲锋舟,顺着水流的方向,一直朝前划过去。 正如我们的推测,这条地下河的确是与桃花湖相通的。 在折腾一番之后,我们顺利的划到上次大荒谷下去的那个地方。当看到那根笔直的巨大石柱,我们彻底松了一口气。 随后,依靠上次留下的绳索,我先爬上地面,给穆正峰打过去电话,报平安,又让他准备我们所需的工具。 再有,通知王大胆和小李他俩,别人暂时不能用,就安排他俩把我们所需的东西带过来。 不过,我叮嘱的不太管用,即便再三强调不要让生人过来,而当他们赶过来的时候,阵势够大的,一口气来了五六个人。 穆正峰一马当先,和王大胆走在最前面。 于是,我们再想隐瞒下去已经不可能了,天黑之际,工人们把捆绑的结结实实的美人鱼带上地面。 为了防备他不适应地面环境,缺水导致死亡,特意把他装入一个大水袋中,一路小心谨慎的护送回工程指挥部。 又专门为美人鱼安排房间,养在水里,另有两人次的工人二十四小时看守,杜绝任何意外发生。 做完这些,我们简单吃过晚饭,聚在办公室开会,研究下一步对策。 穆正峰的意思立刻上报给国家相关部门,把美人鱼交给国家处理。 “老穆,我们自己养着不行呀。”孟初一第一个反对,她认为可以给这条美人鱼专门建造一个水族馆,把他养起来。 以美人鱼的轰动效应,必然给秀河度假山庄带来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 我用眼睛瞄常胜利,看他怎么表态。 常胜利眨巴一阵小眼睛,淡淡的说道:“如何处理那是后话,在此之前咱们先搞清楚这条美人鱼到底什么背景,桃花湖就他一个,还是他还有一个人鱼家庭,他到底有没有兄弟姐妹,他是怎么来的等等……搞不清楚这些,桃花湖的事能了解吗?” 话题转移,我们的重点开始等美人鱼麻醉药力过后,清醒过来。 不过,才没多大一会儿工夫,看守美人鱼的一个工人急匆匆的跑来,说美人鱼清醒了。 我们几个人都去那个房间,进去一看,果然看到那条美人鱼睁开眼睛,只不过眼神迷离,还并未完全清醒。 这时我们开始细细打量他。 虽然脸上和身上布满细密的鳞片,可是五官长相,身材体型基本上能看出端倪。如果不是下半身的鱼身鱼尾,基本上跟一个纹身的人类相差无几。 最大的不解他到底属于人类还是鱼类,或者叫他为人鱼更为准确。 上身为人,下身为鱼,像极了传说中的鲛人。 还有一点更加重要,他能不能听懂我们在说什么,我们怎么跟他进行交流。 而随着美人鱼的逐渐清醒,我们想知道的这些一一解开。 常胜利认为没必要和气的跟他沟通,因为他太坏了,联系到第一次翻船,必然他是始作俑者。 事实上不用美人鱼自己解释,孟初一被托上船便证明非大红鱼所为。 一条哲罗鲑怎么能放着美味不吃,反而救她上船?这是不可能的事,而从这一个举动看,似乎美人鱼还懂得怜香惜玉,对大美女孟初一照顾有加。 种种迹象表明,美人鱼与我们人类非常接近。 当美人鱼清醒之后,不停的挣扎,企图挣脱束缚,常胜利黑着脸走过去。 “打住,兄弟,别闹腾了,我问你点事,你如实回答我!” 美人鱼抬头看常胜利,水雾一般的眼睛里,充满了敌意。 “呜呜呜……”他再度发出那种高亢的声音,似乎对绑住他十分不满。 “得了吧,别瞎叫唤啦,是不是想喊你的同伴前来救你?”常胜利撇撇嘴,“指望不了的,我们这里离桃花湖远着呢,他们敢上岸吗?” “呜呜呜……”美人鱼不管常胜利怎么说,只顾自己悲哀的嚎叫。 “妈了巴子的,还蹬鼻子上脸了你,别叫啦,吵死人啦,再叫一声我抽你!” 说着常胜利顺手从旁边抓起一把绳子,高高的举起来,恐吓美人鱼如果再叫就下手打他。 我还以为美人鱼会任性的继续鸣叫,毕竟他跟我们人类有区别,他能听懂我们人类的话吗? 然而,常胜利一阵威逼恐吓,倒是真的起作用了,还没等他的绳子抽下来,他便像泄了气的皮球,满眼失望的停止嚎叫。 第九十五章 审问 “嘿,你小子能听懂我们人类的话呀,那就好说了。” 常胜利一看有门,扔掉手里的绳子,再次朝前靠了靠,“说吧,桃花湖除了你,还要多少同类,如实的说,不然我把你暴晒成鱼干,炖了吃!” “呜呜呜……” 仍然是从喉咙里发声,不过,这次却不是高声的嚎叫,而更像在跟常胜利对话。 常胜利一抹鼻子,比较郁闷,“我了个去,兄弟,你这是讲的哪门子兽语呀,根本听不懂,能不能来点让我听得懂的?” “呜呜呜……” “卧槽,这没法交流!”常胜利直接败退。 但常胜利刚刚是有成绩的,证明美人鱼大概能听懂他说什么,只不过美人鱼不会使用人类的语言。 我近前一步,问美人鱼,“我是叫你鲛人好呢,还是美人鱼好呢,你喜欢哪个名字?” 这条美人鱼瞪着眼睛盯住我,好像在揣摩我话里的意思。 出乎意料的是,我原本只是随意问问,可接下来他居然摇起脑袋。 吆喝,有戏! “你是不是能听懂我的话?”我连忙追问道。 美人鱼仍然处在迟疑观望的态度,再次紧紧的盯住我。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微微的点点头。 有门啊,我料想他之所以犹豫,肯定是怕我们把他吃掉或者对他不利,便解释道:“好吧,我就当你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了……我这么跟你说,我是这里的头头,在这里我说了算,你只要配合我,我会保证你的安全,他们在没有我的命令下,谁也不敢动你,你能听明白吗?” 这回美人鱼几乎毫无犹豫的点点头。 我于是放心了,既然愿意配合我,很快我们就将揭开谜团。 “说吧,兄弟,你们怎么称呼,是群居还是独自生活,在这个桃花湖你还有同伴吗?” 美人鱼听了我的话,机警的扫过我的身后,我发现虽然这时候他对我已有所信任,可是对我身后的常胜利,穆正峰他们仍然十分的抵触,他的意思好像有这些人在说话不方便。 我回头对常胜利他们说道:“让我跟他单独聊聊吧,你们先回避一下。” “小舅,你可要注意安全!”常胜利临走还特意叮嘱我一声。 “没事,我会保护自己的。” 屋里就只剩下我和水池中的美人鱼,我笑着说道:“兄弟,这回咱打开天窗说亮话,该如实相告了吧!” 美人鱼张了张嘴巴,可惜他喉咙被东西卡住一样,发不出声音。 “呜呜呜……”不过,这回他挺主动,摇着头示意我给他松开帮着的胳膊。 我瞄他的眼睛,从他眼睛里没有看到一丝不善的目光,十分的纯净,于是我上前就把他捆住手臂的绳子解开。 美人鱼具有攻击性不假,我也在桃花湖里领教过,但他在陆地上要对付我,恐怕不那么容易得逞。 而我显然多虑了,松开他的胳膊之后,他并未朝我发起攻击,而是不停的朝我打手势,比划着什么。 “你,你……要纸和笔吗?”我搞了半天才大概明白他的意思。 美人鱼重重的点头。 卧槽,居然还是一个会写字的美人鱼! 让我想不到,这次友善的交流终于揭开美人鱼的所有谜底。 他是美人鱼吗,是,他是鲛人吗,是! 但,是也不全是,如果我这么比喻你就听明白了,他属于半路出家的和尚,以前也只是个普通人。 在他成为美人鱼之前,他的的确确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和我们没有任何不一样的地方。 说来话长,而让我怎么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是民国时期的人,大名叫做白星蕴。 在成为美人鱼之前,他原本拥有大好前程,只不过,阴差阳错,把他逼入绝境。 此事先从他的父亲说起,父亲是老实本分的农民,祖祖辈辈种田糊口,母亲却是一个落难的城里人,怀着他嫁给父亲。 让他尴尬的是,自己始终不知道亲爹是哪位,不过,父亲当年挺高兴的,如果没有母亲主动相许,他或者会打一辈子光棍。 幼年的白星蕴非常懂事,很小的年纪就帮父母干活,后来送去读书,也极为刻苦,是远近闻名的好孩子。 十年寒窗,他终有所成,考上理想的大学学府,并在上学的时候,认识一个女同学。 女方也很优秀,而且家境好,家里很有钱,女方倒是新时代的知性青年,却不嫌弃他的家庭出身。 说起来,这应该是多么完美的一对年轻人,只不过,事情突变,在他俩郎情妾意,订婚请客摆酒席,他的老丈人终于看到他的母亲。 二人相见大吃一惊,想不到老丈人竟然是他的亲爹! 他的女朋友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 订婚仪式成了一场大闹剧,大悲剧,最终闹得不欢而散。 接下来,女朋友怀孕也被无情的打掉,他开始厌恶这个世界,觉得太不公平,终于,在某一天,他走出了最不可取的那一步,跳湖自杀。 而这个湖便是桃花湖。 当然了,在他跳湖之前,仇恨的种子早已萌发,他找到一个非常厉害的养蛊人,精通极为霸道的蛊术,用一种毒辣的蛊术企图把女朋友和老丈人一家全都杀掉。 只是,后来,同父异母的妹妹和丈母娘被害死,偏偏亲爹发现这个秘密,又找人对付蛊术。 跳湖之前,他已经遭到蛊术的反噬,知道自己活着将忍受无休无止的痛苦,生不如死。 然后,自杀反倒让他重生,湖水成功的压制住蛊术反噬,并将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 他不是鲛人,不是美人鱼,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 在白星蕴用笔写出自己的一生经历,我不由得唏嘘不已。 白星蕴的一生无疑是可怜的,他如果不是遇到自己那个同父异母的女朋友,很有可能会一帆风顺,干出一番大事业。 只可惜老天造化弄人,让他厌世,仇恨! 我问他既然之前曾是人类,为什么会攻击人,我们就不能和平相处吗? 他告诉我,是你先动我的饭碗。 随后,我才搞清楚,原来白星蕴最可口的美食是大红鱼哲罗鲑。 我们捕杀大红鱼,他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不过,我对于如何去处置白星蕴更加为难,以前不知道,可以想办法除掉他,但知道他是人类所化,那就不能杀了。 可是,留着一只类似于美人鱼的特殊水生物在桃花湖里,始终是个隐忧,别看他现在跟我交流的挺好,但万一以后他在桃花湖兴风作浪,那岂不是放虎归山。 对我们度假山庄影响必然不小。 于是,我建议是不是有必要把他挪到别的地方去。 他听后连连摇头,不愿意走。 终归来说,白星蕴是本乡本土的贾家楼村人,他在这里生活多年,根就在这里。 那边棘手了。 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又招呼常胜利他们,聚在一起开会,看大家都有什么意见。 穆正峰给出明确回答,必须把他请走,秀河度假山庄不可能容忍一条对人类有攻击性的美人鱼存在,如果可以的话,就像此前孟初一提出的,给他单独盖一个水族馆也不错。 我摇摇头,以白星蕴的性格,肯定不甘心被人整天看来看去,当成美人鱼欣赏。从他当初以蛊术对付亲爹,此人稀奇古怪,做事偏激。 他怎么可能任由被人关起来? 常胜利撇撇嘴,“要不然咱甩手不管了,直接报给国家相关部门,让他们处理吧。” 我再次摇摇头,说他是咱们老乡,是一个村的人,说起来还是咱们的长辈…… 他们几个先后提出意见,被我一一否决,最后我还是要自己做出决定,到底怎么处理白星蕴。 我再次单独与白星蕴进行沟通,我先说我的意思,不管你愿不愿意,桃花湖将来都要开发,以后会在桃花湖边添加很多小船,供游客泛舟游览。 而你不可能留在桃花湖,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只管提出来,我能帮你必然会帮助你。 白星蕴能看出很不爽,可他却也知道自己是被动的。 “如果给我机会,我还想变成人,哪怕只做很短时间的人,我也甘心……”白星蕴非常认真的写着,“你并不知道,被异化后,我有多么的痛苦,别以为我可要自由自在的在水里生活,其实,我每天都要忍受蛊术反噬给予的惩罚,如蚁噬身,生不如死……” 噢,原来白星蕴一直生活的很痛苦,并不开心。 我终于找到关键所在,问他,“说吧,我怎样去做才能帮你解除反噬,重新变成人。” “其实,我在跳湖之前早已通过途径获知了解除反噬的方法,可惜我没有能力得到,最后疼痛难忍才不得不选择跳湖自杀……” “赶紧的,到底用什么方法?” “当初我用那种蛊术的时候,添加血咒,而正因为血咒才让我暴露出来,唯一的方法便是找到他们的血液,化解我们之间的仇恨,我就可以恢复人身……” “谁家的血液,你亲爹的吗?” “嗯。” 第九十六章 线索 我当场木然了,呆若木鸡,心里狠狠的抽了一下。 他亲爹的血液,难道他的意识还停留在民国时期,这都百十年过去了,即便他亲爹是个长寿的人,也不可能活一百四五十岁吧。 “有什么不对吗?”白星蕴满脸疑惑的写道。 “是,我看你抓笔的姿势就知道,你习惯用毛笔写字。”我答非所问,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白先生,今年是民国106年,你可以算一下你的亲爹今年几岁!” 白星蕴的脸色开始不好看起来。 “而且,白先生,我还不得不说一下,那个民国也逃到一个小岛上了,你的大清早就亡了!” 鬼才知道怎么去找那个一百多岁的亲爹,如果正常埋入地下,恐怕只剩一堆白骨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白先生,不对啊,假如是你亲爹的血液,根本就压制不了你,你是他亲儿子啊,你们血脉相通,根本不可能!” 白星蕴摇摇头,继续写道:“当然不只是他的血液,另外还有一个人的血液……” “谁的?” “他除了抛弃我母亲,另外娶了个漂亮的老婆,同时还霸占了一个手底下乖巧的丫鬟,而我早已经知道,那种血液是糅合了他和那个丫鬟的血液……” “但他俩都不在了啊!”我悲哀的说道。 “没关系,只要找到他们的后人,一切即可迎刃而解,而最好是他与丫鬟有后人,那只有那个后人的血液便足够了!” 白星蕴写完,我拿着纸陷入沉思。麻烦来了,百十年前发生的事,现在让我们去找他们的后人,那简直是大海里捞针,没有一点的头绪。 不过,不好找也要硬着头皮去找,这是给白星蕴一个重生做人的机会。 …… 第二天,我们开始搜寻证据。 现在踌躇满志,却只能从村里一步步的查。 只可惜白家无后,仅有的两支也没人了,难听一点叫绝户。白家无人,能找的是白家曾经相邻的邻居。 好事多磨,别说,费了半天口舌,倒真让我们查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距离白家老宅不远,住着村里有名的老先生文老爷子,今年近八十高龄,但闲暇时候还是会提笔写字,而文老爷子写的字工笔正楷,一板一正,颇见功力。 等问到白星蕴的事,老爷子确有耳闻。 他还跟白家的人是好友,不过那位前几年便离世了,祖宅便给了他。 可文老爷子的孩子在城里居住,根本用不上那处老宅。 我们当然不会问老爷子要老宅,这是八竿子扯不上的事,抛开那些琐碎客套的话,直奔主题。 文老爷子听完,停在那里半晌,才缓缓的说道:“白星蕴在我们村的名气不小,当年考上重点大学这可是我们村百年难遇的大事。至于白星蕴的家事我也略知一二,但很详细和准确的故事我不敢说。” “那知不知道白星蕴父母的事?后来他们一直住在我们村里终老还是别的……”我连忙问道。 文老爷子说道:“白星蕴投湖自尽,对白家的打击很大,据说他父亲没两年得病去世了,母亲此后被娘家人接走,回城了。” 这就难办了,线索岂不是断了,东市上千万的人口,跑断腿也找不到啊! 正当我们心急火燎,文老爷子紧跟着说道:“别着急哈,让我想一想,白星蕴的母亲后来还回来过一次,刚刚我们的国家解放,我那时十几岁,亲眼见到过她。” 正应了那句诗了,叫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文老爷子年岁大了,节奏太慢,很多事给他时间慢慢的想,倒还能想起来。 跟他谈了半天,得到最有价值的东西,获知白星蕴母亲在东市的大概住址。 当然了,那个地址作废肯定的,因为从国家解放初期至今已经六十几年,想按以前的地址去找,那绝对连门都没有。 不过,关键是他们住的老巷,如果未拆迁,线索便多起来。 得到准确的消息,我们都很高兴,事不宜迟,当天中午就跟穆正峰商量,让他暂时主持秀河度假山庄的全面工作,而我和常胜利,孟初一则重点调查白星蕴母亲后人的下落。 对常胜利而已,回城那是心仪已久的事,最近度假山庄开工,他很少有时间回城,可以说工作中兢兢业业,其敬业精神令我佩服。 但身为血气正旺的年轻人,长时间让老婆独守空房,实在是无法容忍。 借这次调查,我准备给常胜利放几天假,小别胜新婚,适当的调剂一下单调的生活。 于是,当天下午,我们三人便开车返回东市。 至于回家后,常胜利跟老婆如何打的火热,我懒得去偷听,我和孟初一把常胜利撇在小区的门口,便开车去找郑千军。 下午茶后,三人离开茶楼,去往目的地柳荷巷。 这条老巷在东市很有名,因为兴宁河由此通过,河畔垂柳依依,河上还有荷花,所以称为东市八景之一。 不过,那是老城的八景,后来兴宁河的河水因为工厂的废水大量排放,别说河上的荷花了,就连岸边的垂柳也未能幸免。 兴宁河不复当年的盛景,逐渐成了一条臭水河。 驱车来到柳荷巷,颇为意外的是,虽然在城市的中心位置,这一带还未开发,只是路边建起高楼大厦,楼房林立,进入柳荷巷,到处仍然是破旧的瓦房,随便一处都能看到张贴的吉房出租的小广告。 我们问了几位路边坐马扎的老太太,真让我们打听到白星蕴母亲惠家的住处。 这也多亏惠姓人家少,然后我们顺利的进入惠家。 惠老爷子已经七十几岁年纪,身体硬朗。他把我们请到客厅,沏茶倒水,显得非常客气。 聊了几句闲篇,话题一转,我隐晦的问及白星蕴母亲的事。 一听说我的贾家楼村的人,老人不禁动容。 “你们问的白星蕴母亲,的确是我们家的人,她是我的姑奶奶!” 惠老爷子并没有什么隐瞒,如实把自己知道的粗略讲述一遍。 白星蕴的母亲被接回娘家,至此之后再没有嫁人,一直由惠家人养着,直到终老。而在老人临终之际,她还惦记着要把自己的尸骨送回贾家楼村,与丈夫合葬。 但最终因为惠家人反对,后来不了了之。 惠老爷子小时候最喜欢跟他的姑奶奶玩儿,他的姑奶奶对他非常好,什么小零食啊,小玩意儿啊,没少过他的。 通过与惠老爷子的交谈,我感觉他对姑奶奶的感情很深,一时间都不好提及白星蕴亲爹那边的茬儿。 但找到惠家不是重点,必须顺藤摸瓜问清楚白星蕴亲爹老沈家的事。 “咳咳,老爷子,我们那个……受人之推,还想打听一下白星蕴生父沈家的事……”犹豫半天,我委婉的说道。 惠老爷子脸色一变,显得有些难看。 “小伙子,我们惠家人最讨厌的就是提到沈家人,我们两家有世仇!” 关于白星蕴母亲惠氏与亲爹沈瑞尘,白星蕴当初也是闪烁其词,不愿意正面回答。后来问道文老爷子,他倒是说了句沈瑞尘坑了惠氏。 民国时期可赶不上现在这样的文明和开发,那时候被赶出家门背后遭人戳脊梁骨的。 我给惠老爷子递上一颗烟,他抽了几口,忍不住剧烈的咳嗽几声,我连忙劝他别吸烟了,他朝我摆摆手。 没想到这颗烟起到关键作用,虽然惠老爷子不肯说出当年究竟为什么沈瑞尘抛弃惠氏,但他透露出沈家现在的住处。 “他们沈家就不出什么好人!”惠老爷子冷冷说道。 我轻轻的问一句,“沈瑞尘的重孙下边也该有孩子了吧。” “哼!他家人到不少,可没什么好东西!”惠老爷子说道:“孙子两个,都得脑血栓高血压病死了,重孙弟兄三个,老大杀过人后来抓到被政府枪毙,老二也砍伤过人,逃到外地隐姓埋名,十几年没什么消息,剩下一个老三混黑,名义上开了一家公司,实际上放高利贷,胡作非为。” 听到沈家老三还在,我不由得长出一口气。 别管他好人还是坏人,只要有人就行了。 “对了,老爷子,他们这些孩子都是不是当初沈瑞尘和那个丫鬟所生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不是丫鬟生的,还得辛苦去找丫鬟一家的后人,那就大费周章了。 “是吧,那我就不太清楚了。” 惠老爷子不愿多提及沈家人的事,尤其提到惠家与沈家的恩怨。我们看他不耐烦,也不便多问,再聊几句没营养的话,借故告辞。 返回车上,我们三个商量下一步的对策。 郑千军想了想说道:“我倒是有个法子,能查出真相!” “郑哥,别吊我胃口了,什么办法?” “咱们只要能打听到沈家人的墓地在哪里,就毫无压力。”郑千军胸有成竹的说道:“我有个做墓地生意的朋友,一查就能出结果!” …… 第九十七章 高利贷 琐事不便多说,当天下午,跑了不少路,一直到天黑下来,总算搞出眉目。 落实了,沈家的这些后人正是和那个丫鬟所生,人家沈家的后人总不会把他们的祖母搞错吧。 但时隔这么多年,能够查清楚此事,我感到十分万幸。 晚上少不了聚在一起喝酒,再把常胜利夫妇叫过来,大家欢聚一堂,热闹非凡。 第二天,常胜利眼圈发黑,精神萎靡,强打着精神坚持。 我让他回家休息,他吓得浑身一颤,说什么不回家。然后,让孟初一开车,我坐副驾座,他一个人躺在后排睡大觉。 我们去往沈家大院,很气派的三层小洋楼,虽然看不见里面什么样子,单从外表装修档次,就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不过,外号沈三爷的沈梦东大门紧闭,家里没人。 跟周围邻居打听,又驱车直奔沈梦东开办的公司驻地。 大约半个小时车程,终于来到公司的门前。 这回有门,公司的大门敞开着,大院里停着几辆不起眼的汽车。 我们三个进去后,发现这个公司居然十分冷清,连个上班的员工都看不到。一直找到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 还没走到近前,便听见里面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常胜利就听不得这个,一听吵架精神头立刻高涨,小眼睛眯起来。 他一马当先来到办公室门前,不敲门推门闯进去。 我心说不好啊,这小子怎么犯浑呀,你没听说沈家三爷是干什么的吗,人家是混的,远近几条街大名鼎鼎。 可是,我想拦住常胜利便完了一步。 然后,让我惊讶的是,常胜利前脚刚迈进办公室的房门,他又倒退着缩回来。边退边说道:“不好意思啊,走错门了,打扰了……” 卧槽,这口气也太客气了吧。 “别走呀兄弟,既然来了,就进来坐一坐!”由打办公室里传出一个冷酷的声音。 常胜利一呲牙,“各位老大,真走错门……” “你没听清楚我说的话是吧,石头,彪子,把他请进来!” “不麻烦,我自己进就行……” 头一回见到常胜利竟然还有低声下气的时候,心里觉得莫名的好笑。 随在常胜利的身后,我和孟初一也跟进去。 但刚刚进房间,抬头一看里面的阵势,才知道常胜利不是装的。 在宽大的总经理办公室里,或坐或站,总共有十几位,只不过,他们可不是身穿着公司员工的统一服装,而是一个个赤膊上阵,运动鞋,紧身裤,T恤衫,一律的毛寸加秃头,特别醒目的一点,左肩膀上都纹着一只血蜘蛛。 他们把自己的身份都写在外表上,一看便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我暗自埋怨常胜利太莽撞了,咱想接近沈家人那也要分清形势,伺机而动。这倒好,一来便陷入被动了。 他们中间为首的一个秃头,脑袋铮明瓦亮,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上身的肌肉非常突出,就好像一个健美运动员一样健硕。 但他生的五官凌厉,眼角眉梢带着一股无形杀气。 “他们是不是这里的员工?”这个小头头问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略显瘦弱和稚嫩,二十露头的样子,他看了眼我们三个,摇摇头,没有说话。 小头头把目光停留在我们身上,不住的上下打量,尤其看到孟初一的时候,神色一动,眼睛里流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神情。 我故意把孟初一一挡,站在她的前面。 别特么老盯着女人看,那不是你该看的! “你们不是这里的员工?”小头头冷笑道。 “不是,我们是来找人的。”常胜利度过最初的忌惮,恢复正常的状态,“那个,请问哪位是沈梦东沈老板?” “沈梦东!”小头头一皱眉,“你们找他干什么,是来追账的吗?” 卧槽,太直接了吧,这位竟然在人家的公司里大言不惭的说这个。我心里觉得好笑,这位既然这么直接,估计脑袋缺根筋。 可是,接下来却完全颠覆我刚刚的想法。 与那个办公桌的年轻人紧挨着还有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她轻轻的说了一句,“你们找梦东什么事,我不记得与你们有生意上的往来……” 常胜利连忙说道:“请问你是……” “我是沈梦东的妻子。”中年妇女说道:“不好意思啊,梦东现在不在公司,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 完了,这回遇到麻烦了,沈梦东不在公司。 我问道:“沈老板有应酬啊,那能不能跟沈老板通个电话?” “这……”沈梦东的妻子面露苦涩。 “我爸出门去外地了,短时间回不来,你们要找他的话,过些天再来吧!”那个办公桌前的年轻人接着说道。 弄明白了,这二人一个是沈梦东的妻子,一个是沈梦东的儿子。 本来刚听沈梦东妻子说沈梦东不在,我的心就凉了半截,不过,年轻人既然是沈梦东的儿子,那就另说了。 别看沈梦东还是他儿子,那都是沈瑞尘和那丫鬟的后人,身上流淌着沈家的血脉。 我和常胜利面色一松,反而不想走人了。 只是还没等我跟沈梦东儿子说话,小头头忽然觉得不对劲,几步走到我们的近前,逼问道:“你们真是来找沈梦东的?” “是啊,不过沈老板不在,我们问他儿子也一样。”常胜利微笑道。 “哼!”小头头用鼻子冷哼一声,脸上阴沉下来,“今天他母子俩都不方便,请你们立刻离开!” “是不是可以通融一下,我和小兄弟单独聊聊,给我十分钟时间就行了……”常胜利掏出烟,欲递给小头头,示好一下。 然而,小头头可不管这一套,一摆手就把常胜利手中的烟打掉在地。 “少给我来这套,识相的赶紧走,哥几个还有事没处理完呢!” 我看常胜利的脸上挂不住,怕他冲动,伸手把常胜利拽过去,“走,既然今天不太方便,那咱们改日再来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我看来这些人跟沈梦东妻子和儿子根本就是对立的,他们来者不善,似乎有意为难母子俩。 而回想起刚才在门外听到的激烈争吵,已经沈梦东突然离开东市,想必双方之间有巨大的摩擦。 再结合惠老爷子的说法,沈梦东本身便是的混子,以公司做幌子,实际上搞得是高利贷,那很可能他们之间有债务纠纷。 他们窝里斗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此行无非想得到沈家后人的血液,不多不少,几毫升就足矣了,别的没任何要求。 正当我拉着常胜利以及孟初一退到房门前,忽然那小头头反悔了,“站住,我看你们耍诈,你们是沈家人的亲戚!” 小头头说什么不让我们走了,把我们三个让小混混逼到墙角站好。 直到这时候,我们才感觉到压力,被人控制起来的滋味不好受啊。可惜,看见办公室里十几个歪脑袋,一副副穷凶极恶的小混混,我们忍了。 只要是不跟我们三个动手,扣一会儿就扣一会儿吧。 有两个小混混专门看着,小头头以及其他的小混混就根本不理这个茬了,他们把矛头一齐对准了办公桌边的母子二人。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些人来者不善,是专门来向沈家讨债来的。 沈梦东家的母子据理力争,再次引发争吵。 后来,听两边的对话,总算搞清楚怎么回事。 先别说沈梦东是干什么的,他做的是不是合法生意,但这件事上他们很委屈。 有可能去年资金周转困难,沈家向韩氏企业贷款一百万,月息百分之十,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出了本金,一个月要偿还韩氏企业十万的利息。 我们不去研究高利贷的事,沈家反正在无奈的情况下向韩氏企业贷了款。 而从贷款之日到现在,沈家几乎无力偿还贷款,前后共还款一百多万,另外又被迫抵押一座几十万的房产,折合近二百万。 可是,因为未能及时偿还,本金加利息利滚利,虽然还了一倍的本金,仍然有十万的余款未还。 这不,沈梦东债台高筑,而且绝非欠一家的账,他什么出去谈业务了,那是逃掉了。 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沈梦东本人找不到了,可是家里还有烂摊子,韩氏企业也不是善茬,找人把沈梦东妻儿困在公司,两个字,要债! 小头头可不管两家具体什么债务纠纷,他只认一个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别扯没用的,就算还了我们三百万,没结清仍然不行。 十万块,拿钱走人,我们不难为你们,可没钱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沈梦东的妻子开始还在制止自己的儿子,尽量的少跟对方去争辩,没钱给人家,乖乖的低头忍着,等他们实在没辙了,便走人了。 不是有句话说的话,欠钱的是爷爷,要钱的是孙子吗,咱们就是不认,他们还能拿咱们怎么办?况且,真正欠债的是沈梦东家的公司,公司的法人是沈梦东。 要找也得找沈梦东要啊! 不过,沈梦东的儿子沈晓凯忍不住,他虽然看起来瘦弱,可是脾气也不小。特别是小头头一看他们母子保持沉默,开始飚垃圾话,刺激这对母子。 第九十八章 险象环生 我看局势发展不妙,特别是观察到小头头跟几个骨干频频交换眼神,他们这次估计要不到钱,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哎,怎么让我们摊上这种事。 沈晓凯突然站起身要朝外闯,小头头一个眼色,几个小混混围上来,拦住他。 “你们想干什么,我出去!” “想出去容易啊,给钱!”小混混冷笑道。 “我憋得慌了,去方便一下!” 这回倒是网开一面,小头头一挥手,两个小混混跟着,把沈晓凯带出去。 我原本以为没什么事,可是我想错了,大大的想错了,沈晓凯一走,小头头一屁股坐在办公桌上,伸脖子凑到沈梦东妻子的近前。 “田淑慧,让我怎么说你呢,你们孤儿寡母别硬撑着啦,赶紧的,给你老公打电话,把钱清了吧!” “真的没钱了,你们就再缓两天……”田淑慧摇头说道。 “缓两天?那可不是十万了!”小头头冷冷说道:“往后推一天,钱只会越来越多,尽量的凑钱吧,到时候我们老大拉下脸来,没你们好果子吃!” “什么办法都想过了,能借钱的亲戚朋友都借了,还是不够……” “那我们不管,这么多兄弟,一分钱要不上来,让我们喝西北风啊,我退一步,先给我们整五万块钱,拿了钱立刻走人。” “没有……” 小头头急眼了,顺手抄起办公桌边的一本茶水,就想朝田淑慧砸。 此女倒是见过世面,竟然不躲,而是淡定的闭上眼睛。 他们是要账的,不是来打人的,一旦动了手,性质便不一样了。 小头头倒是没敢砸下去,茶杯猛然在上面一顿,接着,手一抖,顺着田淑慧的脖子浇下去。 晶晶亮,透心凉,全身爽。 这句话恰如其分的形容在此刻田淑慧的身上。 大夏天的,本来就热,穿的都不多,多半杯的茶水顺着脖子流下,把她最要命的地方瞬间浸透。 本来,四十几岁年纪的田淑慧便拥有成熟女性的资本,这下完全暴露! 小头头大概自己也没料到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整个人惊异的盯住田淑慧的某个地方,眼睛直勾勾的,一时半会儿收不回来。 田淑慧连忙用手护住身体,不曾想她的下意识保护动作反而更加激起小头头的热情。 肾上激素大量分泌,导致小头头的眼睛里冒出来异样的光芒。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让我给你擦擦……” 擦擦,那是随便某个人能去碰的地方吗?小头头边说边下手,已经控制不住自己躁动的心情了。 “你想干什么!” 有人见钱眼开,有人见色起意。 我反正看到这一幕,心里一沉,要坏事,要债归要债,你做这些干什么! 本来,如果小头头趁机揩点油也就算了,赶巧这个时候,沈晓凯回来了,一进门便看见小头头对其母动手动脚,十分不干净。 顿时,沈晓凯火气上来,你出口不逊也罢,就算动手打两下也罢,但不能当众调戏亲妈啊! “麻痹的,滚开!” 沈晓凯发疯一般的朝小头头冲过去。 然而,势单力薄,他没冲过去几步,便被几个小混混拦住。 小头头对此颇为不爽,一努嘴,几个小混混下手把沈晓凯暴打一通。 “让你骂人,我们老大是你能骂的吗,给我们老大赔礼道歉!” “给你脸不要脸了,特么的让你嘴欠!” 这一阵狂扁,把沈晓凯揍得不轻,倚在墙边站不起来了。 然而,小头头连看沈晓凯一眼也不看,更加肆无忌惮的调戏田淑慧,边动手边扯嗓子招呼手下。 “兄弟们,你们看见我干什么了吗?” “没!”小混混异口同声的说道。 田淑慧怎么肯让小头头欺负自己,她忍不住大骂小头头。 “乖乖,想不到你还是个烈性子,好啦,哥哥不惹你了,你不是没钱吗,我给你找酒店揽活,卖一次二百,一天接几个活,先把我们的利息还上了!” “你麻痹……”沈晓凯又开始骂,当然,他免不了再次遭到一顿毒打。 接下来有些失控,可能沈晓凯真被打急眼了,他瞅几个看他的小混混愣神之际,突然暴起,从一个小混混的身上瞧准了,抢下一把寸长的弹簧刀,张牙舞爪的扑向小头头。 打不过,也要拼! 几个小混混吓得连忙躲闪,生怕被砍到,于是沈晓凯几步冲到小头头的近前,挥刀便刺。 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咬人,沈晓凯被逼急眼了,他要捅人。 说点题外话,我发现人都是有潜力的,通过沈晓凯这一反常的举动完全应验这句话。 此时此刻,沈晓凯血灌瞳仁,眼睛里只有小头头一个,但凡阻拦他的,绝不会手下留情。所以,他现在展现出的能力远远超出我们对他的认知。 不过,如果沈晓凯能撂倒小头头,那小头头也太逊了。 小头头面对怒气冲天飞扑而来的沈晓凯,没有丝毫的畏惧,更加无视他手里的弹簧刀。只等沈晓凯欺进身前,身子一侧,飞起一脚。 只用一脚鞭腿,沈晓凯便横飞出去。 “嘭” 沈晓凯摔倒在地,弹簧刀也脱手,彻底失去反抗能力。 人的确有差距的,小头头练过,在他眼里沈晓凯也就是胎毛未退的小孩子。 我有些心疼沈晓凯,同时也在暗暗敬佩他,做人不能太老实了,必须有血性,不然母亲被当众侮辱,还不敢吱声,那还是不是男人,有没有公鸡毛! 不过,我也有意外的收获,沈晓凯太差劲了,恐怕这是他第一次拿刀子捅人,所以没什么经验,至少在心理上有所胆怯。 而且要命的一点,他挥刀撵开围在身边的小混混,不小心还把自己的手臂划破了。 正所谓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得不偿失。 我朝常胜利低低的说一个字,“血……” 常胜利什么人,立刻就明白我什么意思了。 “哎,老大,老大!”常胜利说道。 小头头皱着眉头看了常胜利一眼,“你小子规矩点,这里没你的事,少掺合!” “破啦,小伙子的手臂划破啦,血流的挺多的,要不我给他包扎上吧!” “随便你。” 富贵险中求,常胜利挪动之际,我就知道常胜利又有了新的想法,他的眼神中透露着一股慑人的寒光,让我心里立刻紧张起来。 我心说要坏事,这小子不会…… 果然不出所料,常胜利突然暴走,嗷了一嗓子给自己打气,整个人如同一个庞大的肉球飙飞出去。 目标只有一个,小头头。 闪电战,此前没有任何征兆,而一旦爆发,简直如同火山口喷发岩浆,势不可挡。 势,这个字很重要,举个例子说,两个小孩子打架,先对站看对方,这是打架前两个人较劲。 这时候势举足轻重了,倘若在气势上压住对方,不用打架对方心理早就输了一成。 还有两个职业拳击手,比赛前也是要互相对视的,两个人怒目相视,实际上就是比气势,用气势先较量! 这些例子都是静态的比,尚有缓冲的余地。 但这次常胜利出手则不同,他不出手之前丝毫不显山露水,而一旦动手,积蓄在身体内的能量全面爆发! 一往无前,势不可挡。 在小头头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常胜利便已经扑在他的身上,那肥胖的身躯又岂是一般人能抵抗的了的? “嘭” 两个人以某种最亲密的动作双双倒在地上,只不过上面压着的人极其享受,下面被压的人差不多要痛不欲生了。 二百斤的体重,然后高速的冲过来,势能成倍的翻! 反正把小头头摔的七荤八素,就差没哭爹喊娘了。 然而,这只是常胜利所做的第一步,他在扑倒小头头的同时,伸手抓住了一个玻璃杯,死死的捏在手里。 只等落地之际,“啪”的把玻璃杯摔破,捏了一截锋利的碎玻璃,横在小头头的脖子上。 一气呵成,滴水不漏! 我必须要对常胜利赞一个,这才是他的本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还有一个词用的好,这叫擒贼先擒王! 常胜利用最短的时间就把小头头控制住,也迫使那些蠢蠢欲动的小混混们群龙无首,一个个干巴巴的站在那里束手无策。 我当然不敢怠慢,拉着孟初一闯过去,支援常胜利,并且在途中机警的捡起那把掉在地上的弹簧刀。 豁出去了,虽然不希望常胜利如此做,可是既然做了,一定跟他一条心。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我和常胜利一边一个,把小头头抓起来当人质。 “初一,赶紧的救人!”我小声叮嘱孟初一。 救人是次要的,我们有比救人更重要的事。我这是在提醒孟初一快点下手,好机会来了,机不可失。 孟初一推开几个小混混,把沈晓凯拉起来。 然而,沈晓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孟初一这样出色的大美女,竟然脸红了。 孟初一可没多想,催促沈晓凯说道:“我们赶紧走!” 包括田淑慧,我们五个以小头头当人质,把小混混都撵开,让出一条道,顺利的出了办公室。 第九十九章 重新为人 小头头自然不会服软,气的牙根痒痒,怒不可遏,“你们特么的都给我记住了,下次让我遇上,我让你们吃翔!” 常胜利才不会听他这一套,一个耳光打在他的脸蛋子上,五道血手印恐怖的呈现。 “别嘴硬,你们非法拘禁人是犯罪,调戏良家妇女更加不可饶恕,我特么抽你都是轻的!” “好好好,我算记住你了,胖子……” “啪啪啪” 回应小头头的是一连串清脆的耳光声。 “胖爷就不信邪,对付你这样的人渣就不能客气了!” 我们带着小头头且战且退,一直下楼退出大门,孟初一倒是机灵,看门前的铁索链子还在,直接关上门,把那些小混混锁在门内。 而在快走到我们的汽车跟前,常胜利突然停住,吩咐孟初一和沈晓凯把小头头他们开来的汽车车胎都扎破了。 孟初一如鱼得水,干的那叫一个爽。 我心里正在犹豫什么时候处理掉小头头,总不能把他也押上车吧。常胜利嘿嘿一笑,抡起胳膊击打在小头头的后脑勺上。 小头头身子一软,瘫倒在地,昏死过去。 妥了,这么就省心思了。 我们五个分乘两辆汽车,调转车头,绝尘而去。 …… 救人只是其一,其实在上车离开的时候,我故意让田淑慧自己开一辆车,而沈晓凯被我们拉上我们的汽车。 明着是让田淑慧头前引路,实际上借此机会,我们要借沈晓凯的血。 这一光荣的任务交给孟初一去做,以她的美色即便不用主动引诱,也把沈晓凯迷得神魂颠倒,手脚都不知道哪里放。 在孟初一甜言蜜语之下,沈晓凯甚至于没问为什么,便甘心情愿的伸出胳膊,让孟初一给他采血。 前后几分钟,这件事便搞定,沈晓凯的血液被存放在小玻璃瓶中。 目的达到了,我们把沈晓凯又交给田淑慧,然后劝他们赶紧报警,三人与母子就此别过。 他们沈家以后的事不用我们操心,但想必经历此事后,沈家再不可能如此被动,沈梦东早晚要露面的。 把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抛在脑后,我们边开车边给郑千军打电话。 这小子正着急等不来我们的电话呢,接通电话第一句话便是要我们请客。 没办法,咱们不能用人在前不用人在后,况且郑千军的身份决定了,我们谁也不敢得罪他。 于是,免不了又是高档次的茶楼消遣一番。 而倒是让我未料到的,郑千军并不光为了解嘴馋,他更关心的是我们谈论的桃花湖美人鱼的事。 常胜利把白星蕴的事说的妙趣横生,惊心动魄,这回把郑千军迷上了,说什么也要跟我们一起去桃花湖看看。 我说你公司这么忙,就算了吧。 “那可不行,我必须亲眼看看那个美人鱼到底长什么样?” 我们最终同意此事,而这次嗨呸一直持续晚上十点多,才宣布结束。 …… 桃花湖,为白星蕴特制的房间内。 我们备足所需的东西,开始按照他说的步骤,试图让他重新恢复人类的身份。 屋内气氛有些紧张,前后只有我们核心层的几个人,包括好奇前来的郑千军,经过多半上午的忙活,中间也有小波折和小麻烦,但总算顺利完成。 只不过,现在白星蕴还是静静的躺在水面上,一动不动,似乎处在熟睡状态中。 我的心里捏了一把汗,狐疑这件事能否成功。 “动啦,有反应啦!”孟初一轻声的说道。 我们的注意力立刻集中在白星蕴的身上,果然,他浮在水面上的手指在微微的抖动,虽然幅度很小,却是明显的看出来。 先是手指,然后波及到双臂,紧跟着他的眼睫毛开始微微抖动。 但至今为止,除了他有很轻微的反应之外,倒是没看出有什么特殊的变化。而我们最想看到的是变化。 他从美人鱼逐渐的恢复成人! 这一刻,我们都在期待,见证历史的时候到了,擦亮眼睛,拭目以待! 可惜一直等白星蕴慢慢的睁开眼睛,也没看见他的变化,难道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徒劳无功? 这未免太失败了吧。 “呜呜呜……”白星蕴张开嘴巴,仍然只能从喉咙里发出那种声音,不能说话。 哎,让我们说什么好呢! 我当即意兴阑珊,不成功便不成功吧,中午还有应酬,好好款待郑千军。 当我挥手示意大家离开,给白星蕴一个充分休息的空间,忽然,一个声音传出来,“贾,贾先生……” 谁喊我? 屋里这几位就没一个如此称呼我的人,郑千军叫我小贾或者兄弟,常胜利叫我小舅,孟初一则是百听不厌的英俊哥,至于穆正峰一直冠以贾总的称呼,特别在公开场合下。 这一句贾先生把我喊愣了。 随着声音我慢慢的扭回头,正好看到白星蕴面带微笑的望着我,满脸的兴奋和欣慰。 “是我喊你,贾先生!” 卧槽,白星蕴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我不禁浑身一震,油然而生一股成就感。 能够让白星蕴重新说出话,我们已经成功了一半,这证明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 我不想走了,返回白星蕴的水池旁边,而苏醒过来的白星蕴尝试坐起身子,他想坐在那里与我交流。 “感觉怎么样?”我问他。 “可以。” “身体内觉得有异样吗?” 白星蕴摇摇头,说道:“贾先生,谢谢你,还有常先生,也要谢谢你……诸位,白某一一谢过了……” 到底是个有学问的读书人,白星蕴的声音还不算很清楚,但说话文绉绉的,很客气。 “我现在感觉,自己好像重新恢复人类的身体,不喜欢水,反而觉得泡在里面不舒服……” 一个长期生活在水下的人居然不喜欢水,实在太奇怪了。 白星蕴继续说道:“我想我是完全恢复了,因为我在跳湖之前是个旱鸭子!” 我开始盯着他露在水池外的皮肤,因为我注意到这些皮肤已然悄悄有了变化。最明显的一点,他皮肤上那些细密的鳞甲开始脱落…… 这绝壁是最好的现象。 想到不久后一个光溜溜的男人身体即将出现,我有意让孟初一回避一下。 她不太甘心,却无奈的撅着嘴走出去。 白星蕴的半坐在水池里,脸上带着微笑。他在水下做了百十年的美人鱼,今日重新恢复人类身体,那当然身心愉悦。 与水下暗无天日的生活比起来,做人多好啊,可以自由的呼吸空气,还可以跟其他的人类交往,如果有可能再找一个妻子,创建一个美好的家庭,那人生才活的有滋有味。 我看白星蕴的气色不错,搬了把椅子坐在那儿陪他闲聊。 既然他能说话了,我想问点实质性的东西。 比如桃花湖,还有地下河,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是不是我们想象的彼此相通的样子,还有,地下河里究竟有没有藏宝之地。 而以白星蕴美人鱼的身份,这些必然清清楚楚。 首先我问了第一个问题,桃花湖和地下河有没有联系。 白星蕴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有。 不仅有,并且在桃花湖的水底还有一个特殊的机关设置,开启了机关设置,位于湖底的巨大石门便会开启,桃花湖的湖水便会通过石门倾泻下去,进入地下河。 闸门?! 想不到在桃花湖的湖底竟然人工设置一个闸门! 这将是多么天马行空的设计和思维,别说以前的人了,即便现在的高科技时代,如果想设计这样高难度的地方,恐怕也不会很简单。 但是,为什么要设计这么一个闸门呢? 桃花湖水为山上的泉水汇聚而成,水满则溢,多出来的水会溢出流到外面,长久以来十分的稳定。根本用不到闸门,也没有往地下河放水的必要! 难道是因为…… 我的心里一阵小激动,莫非地下河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人工开凿的? 假如是人工开凿的话,那所有问题便迎刃而解。 我连忙接着问白星蕴,那地下河到底通往什么地方? “地下河啊,河下……”白星蕴的话仅仅说了半句,突然面露疑色,神情不好看起来。 我能看出他不是装的,“白先生,怎么了?” “贾先生,我,我有些不舒服,喘不上气……” 紧跟着,白星蕴浑身瑟瑟发抖,大口的喘气,他尽力的保持平静,却似乎仍然无法控制自己。 我问他是不是感觉冷啊,还是不适应现在的环境,只是白星蕴的反应越来越强烈,已经不可能回答我的话。 房间里的气氛再度紧张起来,在场的所有人都清楚,白星蕴有变故了,就跟危重病人在ICU病房一样,要度过24小时的观察期,期间发生任何事都有可能。 让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白星蕴的皮肤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下去,逐渐失去弹性,干瘪,好像瞬间抽干所有水分。 不会吧,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心揪起来,看着白星蕴迅速变老的容颜,心里其实已经明白了大概。 第一百章 地下河通道 从人类变成美人鱼,那是白星蕴在接受惩罚,忍受无尽的痛苦,遭到无休止的折磨。而又从美人鱼转变为人,这却是逆天而行,逆天改命,违背天意。 人能对抗得了天吗? 他对抗不了,那只能逆来顺受,被上天抛弃。 如此说来,他的时间不多了。 白星蕴颤抖的看着自己的肌肤发生着变化,他的反应渐渐的迟钝。 脸上变得苍老,眼睛失去色彩,一头黑的发亮的头发也变成白发,白眉毛,白胡子,还没有一分钟时间,他便俨然从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迅速的变成一个七八十岁须发皆白的老人。 白星蕴无力的摇摇头,昏黄的眼睛无助的望着我。 我表示很失望,却是无能为力。 能做的都替他做了,可想让他停止衰老我真的没办法。 不光我没办法,在场的其他人也没办法,甚至我敢断定,就连京城医疗专业最权威的专家也毫无办法。 然后,白星蕴慢慢闭上眼睛,放弃任何不现实的想法。有个词形容他此刻的心情最为贴切,坐着等死。 除了慢慢等待死亡,他别的都做不了。 这就是人生,要想改变自己必须付出代价,而白星蕴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就在他弥留之际,白星蕴出乎意料的再次睁开眼睛,并且眼睛中闪现一丝光芒。 回光返照! 我连忙凑上前,看看他有什么交代。 “贾先生……我还是要谢谢你!”白星蕴断断续续的说道:“虽然重新做人给我的时间太少了,但我已经很满足……” “别这么说……”我心里有些惭愧。 “不,我真的很高兴,不是有句话说得好,蜉蝣朝生而暮死,尽其乐……我能做这么长时间的人,不后悔。” 他说的是《淮南子》里的典故,说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尽其乐,盖其旦暮为期,远不过三日尔。 能在临走之前说出如此大气的话,我要给白星蕴点赞,到底是文人出身,想的透彻,这叫做死而无憾。 能活百年最好,但能活一时也得偿所愿。 说话间,白星蕴有些痛苦的剧烈咳嗽几声,他再次紧紧的盯住我。 “白先生,你想说什么?”我心里一动。 “感谢!谢谢你,贾先生……”白星蕴喘息的说道:“谢谢你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想送给你一样东西,希望你能接受!” 我怎么可能要他的东西呢,连忙摇手。 “不,贾先生,你一定要收下!”白星蕴激动的说道:“其实我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的,但这代表了我的心意,略表存心!” 然后,白星蕴探头,一伸脖子,张口吐出一颗天蓝色的珠子,跟我们常见的玻璃球那么大。 持着那颗珠子,他让我朝那上面滴血。 我犹豫心说滴血有什么用呢,这不会是珍珠吧。 当然,为了满足他的最后的心愿,我勉为其难,咬破了手指,象征性的在珠子上滴了几滴血。 白星蕴欣慰的看着我,又扫了一眼房间其他人,我料想他此刻唯一的遗憾是,未能走出房间,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没多少遗憾,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感激和对世间的留恋。 “那是,那是……避水……” 白星蕴指着我手里捧着的天蓝色珠子,说出最后的半句话。这句话说到一半,他的手便无力的垂下,然后,人也安详的离去。 人死灯灭,白星蕴身体上的生机飞快流逝。 我除了对他的离开感到悲哀和难过,更多的念头集中在他送给我的珠子身上。他到底啥意思呢,碧水吗?如果把珠子叫做碧水珠倒是恰如其分。 但是这个碧水珠很值钱吗,为什么偏偏含在嘴里,这样是说明碧水珠极其珍贵吗? 我百思而不得其解。 事后,我们几个人商量一番,决定把白星蕴葬在白家祖坟那里,让他死后能认祖归宗,别再当什么孤魂野鬼。 花钱找人对白星蕴厚葬,此事不便一一细说,我们本着自己的心去做好了,不让外人留下话柄。 …… 送走郑千军,隔一日,藏宝之地的事情重新提上日程。 我照例安排穆正峰管理秀河度假山庄全面工作,以备不测。 这是有必要的,因为寻宝藏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并不是轻松写意,也不只是为了寻求刺激。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 照例,白天我们此行的所有人尽量多休息,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一直等到晚饭过后,我、常胜利还有孟初一,以及参加上次的王大胆和小李五人组,全部召集起来,带上所需的所有装备,再次兵法大荒谷。 桃花湖那边虽说有湖底通道,大闸门,但以我们的潜水能力,是绝无可能实现的。而量力而行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大荒谷的那条通道。 当然了,为了尽快的了解地下河水下的情况,上次的冲锋舟仍然留在地下河,不过我们另外配套了动力设备,给冲锋舟备了马达。 一切顺利进行,我们在晚上十点左右来到大荒谷的地下通道入口,和上次一样,留王大胆和小李在通道前守护,我们三人组合依次下去。 在临行之际,常胜利难得的信心爆棚,他说这次咱们一定干票大的。 我理解他的意思,他从白星蕴的话里早已听出有藏宝之地,既然名为藏宝之地,想必好东西少不了,常胜利自然不可能食言。 我唯一担心的是常胜利和孟初一的安全问题。 相比较而言,我光棍一条,运气不好呢搭上这条命,反正不会连累老婆孩子,倒是常胜利别看嘻嘻哈哈,他的压力最大,一旦出了事,老婆孩子便跟着倒霉了。 孟初一也是一个人,可是她是为了我而情愿冒险,就像她曾经说过的狠话,死也要跟你死在一起。 我对常胜利更多的是兄弟情,但对孟初一更多是愧疚。 孟初一是很出色的女人,可是我却故意与她疏远,不接受她的感情…… 也因为如此,我不想孟初一因为我而出事,否则我寝食难安,一辈子遭到良心的谴责。 顺利的来到地下河畔,把马达安在冲锋舟上,上船,备足所有东西,吹起前进的冲锋号。 这就是我们三个的战船,接下来不仅要对付河里潜在的大红鱼,还是去往藏宝之地的工具。 逆流而上,好在地下河的河水水势平缓,一路没有任何障碍,便来到上次出事的地方。 这里相对河道要宽一些,抬头用矿工灯一照,还能看清楚上方开凿的巨大的通道。 看到这个直径足够四五米的通道,向上黑黝黝的足够七八米深,我们不禁暗自赞叹当年开凿的时候,费了多大的力气。 也不禁赞叹设计者的良苦用心。 但我们一路上倒是没有遇到一只大红鱼,颇感意外。 在此稍微停留片刻,我们决定仍然逆流向上,寻找地下河的源头。如果有可能,想必藏宝之地便在地下河的源头。 继续往前走,水势明显减缓,而没行出多远,我们遇到更大的麻烦。 前面没路了。 我们不得不把马达停下来,看清前面的情况。是这样的,前面不远处,仍然是地下河,并未看到地下河的源头。 而或许因为某些原因,河水是从尽头石壁的下面冒出来的。 这不难猜想,就跟我们寻常所见的地下泉水一样,不过,的确是把我们给难住了。 想要搞清楚水下的情况,比较棘手,势必要潜水下去才能摸清楚。 常胜利当即打了退堂鼓,“别的好说,下水干不来,你看我这体型,玩狗刨还差不多,潜水没得商量。” 我又看一眼孟初一。 “别看我,我也不行。” 好吧,他俩不愿意下水,只能自己亲自下手了。 我让他俩给我助阵,主要密切观察周围的情况,一旦有大红鱼靠近,第一时间通知我,然后保证我的安全。 孟初一显然对我更为关心,她劝我最好别下去了,实在不行咱们返回去,带几套潜水服进来。 我拍怕胸脯,表示毫无压力。 只要没有大红鱼捣乱,我在水下能坚持两三分钟不用换气。 于是,戴上潜水镜和水下专用的探照灯,腰上系上一根绳子,我一个猛子扎下水。 只不过,刚刚潜入水里,冰凉的河水刺激的我浑身一紧,还没来得及在水下搜寻,我就觉得背后的小包里有反应。 此次下水,为了预防遭到不明水生物的攻击,我特意带上不少家伙。比如腿上带着军刺,腰后边还带着一个小背包,里面都是些应用之物。 但等我打开小背包朝里面一瞅,发现对我有感应的却是那颗白星蕴送给我的天蓝色珠子。 当我把小珠子抓在手里,有种感觉更加强烈。 莫非这珠子是…… 我没多想,因为在水下也来不及多想,捏着珠子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然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之前,我早已认定,既然是白星蕴临死之前赠送,想必不是普通的东西,可是我实在搞不清楚小珠子有什么用途。 而这一刻,把小珠子含在口里,我终于知道了。 无需尝试,我竟然能够在水下自由的呼吸!这天蓝色小珠子并非他物,却是一棵牛逼哄哄的避水珠! 这时我也知道白星蕴最后说的那两个字的意思,看来误会他了,什么碧水珠啊,根本是避水珠好不好。 当然,我现在也不管什么碧水珠还是避水珠,反正将小珠子含在嘴里,他能让我在水下自由的呼吸,已经足够。 我们也不必讨论为什么它能避水,它的原理究竟是什么。 意外是获知碧水珠的功能,我如虎添翼,在水下任性的游动,并很快摸清水下的原因。 正如我们前面猜测的那样,到了这里并不是地下河的尽头,这里的下面也并不是有泉眼汩汩的朝上冒泉水,这里根本就是一个水下的洞穴。 或者说人工开凿的更加准确,因为通道边缘十分光滑,还有明显石匠凿开的痕迹。 怎么解释呢,我强烈的感觉这里就应该是通往藏宝之地的通道! 然而,就在我打算进去瞧一瞧,身上带着的绳子愣是把我一口气拉回冲锋舟旁。 当我露出水面回过头去,常胜利仍然在喊着号子,“加把劲啊,拉出来啦!不能停啊,要不人就没啦!” 靠,这老小子就没往好地方想。 不过,我这次潜水也是在水下呆的时间太长了些,以至于他俩误会我出事了。 “哇,小舅,你没事啊,水下到底什么情况?” 我没好气的说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水下有个通道,而那个通道正是通往藏宝之地的!” “真的吗?”孟初一惊讶道。 “我骗你们干什么!” …… 整整一百章,恐怖世界第一篇至此告一段落,接下来的主角三人能不能顺利的找到藏宝之地?这藏宝之地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还有,藏宝之地是不是通往恐怖世界的门户? 一切都是未知数,如果有机会,花间散步将在第二篇为大家一一做解答。 谢谢观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