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2005年4月19日,距离高考还有整整五十天,但备考前的紧张气氛却浓浓笼罩在“滨江一中”三(1)班。

    舒适的阳光穿透明亮的玻璃窗照进教室,洒在那一排排、一列列堆满书籍的课桌上,暖洋洋的,令人徒生睡意。对于那些想考上大学的好学生来说,这种因为天气造成的困难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她们依旧在埋头苦读,遥想未来不久金榜题名那神圣充满喜悦的一刻;而那些贪玩的,或者早以放弃个人前途的学生,此时班主任去开会了,畏惧的人不在,还不放心大胆的补睡,晚上好去网吧彻夜奋战游戏。

    人生如戏;有人争分夺秒,就有人虚度光阴。

    高志瞪大了眼珠,面朝后方的坐在倒数第二排最靠近室外走廊的座位上,直勾勾盯着黑板报上方用红色粉笔标明的日期,满脑子的不可思议。

    刚刚被周围的读书声吵醒那会,他的思维像公园里的秋天一样荡来荡去,可瞧见四周坐着全是既熟悉又从记忆中早已模糊的青春面孔,从好哥们陈斌口中得知今年是2005年后,他脑袋“嗡”一声响,陷入了一片空白,就像电脑突然蓝屏一样。

    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室外走廊响起,吵吵闹闹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陈斌用手推了推高志,小声提醒:“老王来了。”

    高志恍若未闻,此时此刻的他不得不从心里去接受这个不敢相信却又真实发生的事实:自己重生了,回到了十一年前,那个无比重要的人生拐点。

    人生读档之前,由于家庭的巨变不得不辍学,过早步入社会,之后便是苦命生涯的开始,为了偿还父亲欠下的几十万债务,高志同时打着两份工,每天累得跟陀螺一样,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挣钱,日子过得极其艰苦,直到二十八岁那年才将家里的债务和利息全部还清。

    无债一身轻,凭着吃苦耐劳的性子和过人的头脑,加上这几年打下的人脉基础,他的事业很快有所起色,这期间也结交了一个温柔可人的女朋友。

    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即将到来,谁知,女友意外卷走了他用来投资的本钱,不知去向。面对女友的无情背叛,高志受不了这种巨大打击,一个人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出来时,一场车祸不期而至,醒来发现自己正襟危坐于课堂之上。

    “高志,你以为学古人面壁思过就能扭转你那深入骨子里的差生形象,你那是痴心妄想!”

    这一声如当头棒喝,将高志从纷乱的思维中拉回现实。高志转过身去,见全班同学的目光不约而同的聚集在自己身上,有几人脸上露出看笑话的神情。高中的课堂十分无聊,能看到同学出丑是为数不多的娱乐之一。

    面对重生,高志暗自苦笑,收起复杂的心情,心想先顺其自然吧。他站起身,目光迎向一脸愤怒的班主任王书川,短发、圆脸,带着一副金边眼镜,目光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嘲讽意味。

    此时的互联网虽然处于一个蓬勃上升的发展期,但媒体还不够发达,大众对教师的监督不够,面对学生,大部份老师都有着极强的霸权、强权主义,特别是对待差生。这几年媒体方面陆续曝光了几起教师殴打学生事件,让老师们的行为有所收敛,不敢随意去体罚学生,但人生攻击却普遍存在。

    高志没有丝毫惧意,反而一脸平静道:“老师,我刚刚有些走神了。”

    殊不知,他这番轻描淡写的解释落在王书川眼中,更是增添了他的怒火,班主任的权威不是讲台下的学生们可以挑战的,特别是高志这种差生。这刻,王书川骤然提高了声调,几乎以咆哮的方式对高志道:“走神,我看你是神游太空。高志,我告诉你,像你这种不良学生我见多了,不好好读书,整天以玩游戏鬼混为目的,即便日后步入社会也是社会的底层渣子!”

    闻言,高志皱了皱眉。记忆中,就是因为屡次受到老王的人生攻击,导致自己对学习彻底失去了兴趣,若不是在备考前的紧要关头有谭静帮助自己重拾了学习兴趣,凭自己的成绩哪能考上三本,估计最理想的结果也就上一所大专。

    想到谭静,高志脸上露出会心的笑意,无视老王一脸愤怒表情,目光在教室搜寻了一会,最后停留在第三排座位中间扎着马尾的女孩身上,清纯秀气的脸蛋,一双晶亮有神的眸子,秀美的鼻子下是两片红润的小嘴唇,微微上翘,高傲中带着几分性感。

    察觉到高志的目光,谭静皱了皱眉,对他眼中所流露出的感激十分困惑,怔了一会,不解的丢了一记白眼,高傲的扬起下巴,将目光重新投向课桌上的书本。对谭静这种三好学生兼语文课代表来说,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才是她这个年纪该去实现的目标,所以,她根本没有时间,更没有兴趣去了解一个坏学生的想法。

    高志微微一笑,摸着下巴,暗道:“好学生与坏学生之间的距离,如同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若不是半个月后那场意外,自己跟她是不会产生任何交集。”

    “高志,你有没有在听老师讲话。将老师的话当成放屁,你是怎么做到的?”见平时遭训,会羞愧得低下头的学生今天一改常态,完全不拿自己当回事,王书川心头的无名怒火熊熊燃烧了起来。班主任的霸权岂是一般,若不将高志这种目无师长,歪风邪气的作风彻底给整治下来,以后如何竞选优秀教师。

    “哈哈哈!”

    全班哄堂大笑,就连一向绷着俏脸的谭静这刻也不禁掩口轻笑。

    高志深吸了口气,定了定神,收回目光重新看向老王,正是这个人几乎毁了自己半个人生。

    不过,十九岁身体装着三十岁灵魂的高志,对老王没有任何恨意,反而觉得他很可怜。如何没记错的话,三年后,因为他的一次辱骂,使得一名女生想不开跳楼自杀了,这事在整个青城轰动一时,老王被校方勒令辞退,最后沦落为靠路边摆摊维持生计……

    重活一次,岂能再次被老王摆布,高志转动眼珠,正琢磨拿话顶撞老王,忽瞥眼瞧见校长夹着公文包正往教室这边走来,心中一动,便大声道:“老师,校长经常说,为人师长者既要教书育人,同时也要关心学生的心里健康,你经常在课堂对我们进行人生攻击,将我们的理想贬得一文不值,试问在这种恶劣的坏境下,我们如何能健康茁壮成长,如何能安心读书?况且,你此举已然背离了老师这个职业的核心宗旨,你就不怕校长听去,遭到他的严厉批评。以及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吗?”

    王书川大吃一惊,他没料到一向沉默寡言的高志能说出这番巨有针对性的话来,着实让人刮目相看,不过他从事教师这个职业十几年了,岂会被学生给吓住,见班上有不少学生在微微点头,表示认同高志的话。王书川脸色一沉,冷笑道:“高志,想不到你挺会为自己不爱学习找理由的,不过,你以为将校长搬出来就能吓住我,真是异想天开。校长,他整天忙着往教育局跑,哪有时间来听我讲课……

    王书川这话既是警告高志,同时也是提醒那些对他心怀不满的学生们,校长忙着往上爬,若是想打小报告趁早死了这份心思。可他话还未说完,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学生们的表情十分古怪,尤其是高志,脸上更是露出阴谋得逞的奸笑。

    正满腹生疑,忽然听到门外有人咳嗽,王书川眼皮一跳,扭头去瞧,这一瞧差点没给吓晕过去,只见校长沉着脸站在那儿看着自己。正要开口解释,校长抢先道:“王老师,你跟我来一趟办公室。”

    王书川紧张的额头冒汗,让学生们自习,他则亦步亦趋跟在校长身后小声解释着,但校长置若罔闻……

    老王一走,教室顿时炸开了锅,课堂纪律此时形同虚设,众学生私下纷纷议论起了高志的壮举,更有四五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围在他身边,搜肠刮肚的对他表达仰慕之情。

    陈斌是一名标准的胖子,此刻的高志在他眼里如同稀有动物,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终于还是忍不住好奇心,从嘴中迸出一句:“高志,你莫非是从后世穿越回来的?”

    2005年,网络文学的黑铁时代已经来临,好多青少年对小说的痴迷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对穿越流的小说更是百读不厌,现实中若是遇到不可思议的事情,总会想当然的用小说中得出的结论去解释。

    “少年,你小说看多了。”

    高志拍了拍胖子的肩膀,轻轻推开挡在身边的同学,径直朝第三排走去,走到谭静同桌面前。她同桌是一名身材小巧的女生,长得一张娃娃脸。

    高志将脑袋凑过去,一脸坏笑的向她道:“同学,我跟谭静说点事,借你的座位一用。”

    那女生一直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刚刚可是见识过高志整老师,此时哪敢反对,有些害怕地看了他一眼,连忙起身向后排的好友诉苦去了。

    谭静皱了皱眉,一脸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书本,将目光转向高志,哼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高志微微挺了挺身子,一本正经道:“课代表,我呢,最近幡然悔悟,明白之前一直在虚度光阴,现在想好好学习,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真诚的请你督促我复习功课,共同进步。”见谭静一脸莫名奇妙的表情,他接着压低了声音,又道:“你若不答应也没关系,大不了从今天开始我每天坚持给你写一封情书,并当着全班所有人的面朗读。不仅如此,我还会向老王提出调换座位的要求……

    一言以蔽之。在谭静杀气的目光下,咬牙切齿的表情中,复习的事情终于圆满谈妥了。 


第二章 一鸣惊人

    “高志,你刚刚跟谭静说了啥,怎么你一走,她就板起一张俏脸,好像谁欠了她钱似的?”

    谭静不仅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更是出类拔萃,在滨江一中可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她的一举一动,自然倍受男生们关注。经过小黄/文的熏陶,思想龌龊的胖子自然不能免俗。

    高志一本正经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还能说啥,无非就是谈请说爱!”

    胖子“呸”了一声,嗤之以鼻道:“我说老高,你不吹牛会死啊。就你长得其貌不扬,成绩差得一塌糊涂,谭静会跟你谈情说爱,你怎么不说她邀请你去她家帮你复习功课呢。”

    高志瞥了谭静一眼,见她兀自咬牙切齿的盯着课桌,右手握着铅笔来回在上面涂画,忍不住心中一乐,向胖子道:“她还真这么说来着,只不过我考虑到孤男寡女,若是独处一室影响未免不好,所以没同意!”

    若只是单纯为了拿下谭静,高志绝不会使出这种近乎耍无奈的方式,他拥有超出这个时代的一切知识,若想做出一两件博得谭静青睐的事情到也十分容易,何必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去胁迫一个女孩呢。

    重生一次,高志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不过当务之急,用功读书、争取考上一所好大学才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目标,既是弥补心中的遗憾,也是回报父母的一场养育之恩。

    至于赚钱,高志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凭借先知先觉,不管是进入房地产还是一头扎进互联网行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定能赚个盆满钵满。但他现在的身份还是学生,若是太过惊世骇俗总归不好,况且做生意是需要本钱的,大量本钱,互联网更是一个无底洞,而且前期是看不到任何收益的。

    以他现在身上只揣着不到一百元的本钱去干这些大事无疑是痴人说梦,还是慢慢来,找机会挣上第一桶金,然后再慢慢打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在高志看来,若想金榜题名,就离不开谭静的帮助,相当初,她只是帮助自己复习了一个月的功课,自己高考就能超出所有人意料之外,以471分的成绩超出三本线11分,妥妥被录取了。更何况现在脑海里装着的可是大学时代的知识,虽说在社会上打拼多年,专业知识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但英语的基础还在,有着过四级的经历,只要花费一番心思,150分的卷面考个140分问题不大。只要英语能拿140分,加上有谭静帮忙复习功课,一本不敢说,上个好点的二本自己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胖子闻言,一脸狐疑之色,盯着高志的眼睛瞧了一会,试图从中找出他说慌的证据。可很快,胖子就失望了,高志的眼睛很深邃,透着一股不同常人的睿智光芒,而且他眼中隐隐流露出一丝历尽沧桑的意味,这让胖子很是不解,以至于忘记了继续追问谭静的事情。

    “叮铃铃……”

    课间时间总是那么短暂,再次响起的铃声让吵吵闹闹的教室逐渐静了下来。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英语老师何英腋下夹着书本进来。三十多岁还没嫁人的她正处于女人的更年期,和所有更年期的女人一样,脾气非常大,逮到学生犯错就喜欢借题发挥,甭管你是好生还是差生,在她那里一视同仁,论起骂人的本事,跟老王可谓是棋逢对手。

    据同学们私下传闻,说何英跟老王有一腿,老王经常背着他老婆带她出去逛街、去……

    这谣言,以高志的人生阅历去判断,自然是真的。记忆中,何英不止一次在课堂上骂哭女生,而且成绩都还不错的女生,其中有一个还是各科成绩十分优秀的,这个女生事后要去校长那告她,被老王及时劝住了。像这种事情在高三那年发生过至少三次,若两人之间没奸.情,老王凭啥这么帮她。

    “高志,听说你在上堂课上出了不少风头?”何英板着一张臭脸,目光看向高志,心头的怒火在蠢蠢欲动。

    “老师说笑了,我哪有什么风头可出。到是王老师,当着校长老人家的面说他趋炎附势,这种不畏强权,实话实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哈哈哈!”

    尽管瞧见英语老师的脸色气得煞白,但大家还是忍不住笑成了一片。尤其是胖子,笑得脸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眼睛都不见了。

    “陈斌,有那么好笑吗?”何英将英语课本往讲台上重重一放,冷冷的往台下巡视了一圈,教室的笑声顿时小了许多,有几个心理素质极差的同学既无法控制笑意,又惧怕老师的威严,只得趴在桌上抽搐。

    陈斌一张脸憋得通红,辛苦忍住笑意,起身道:“老师,不好笑,一点也不好笑。”话刚说完,想起刚才高志那番话,又笑出声来,“呵呵,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

    “出去,等你笑够了再回来上课!”把陈斌赶出教室,何英将目光重新转向高志,冷声道:“高志,没想到你蛮会开玩笑的。把课本翻到110页,用英语将这篇文章读一遍,读不出来就下去围绕着操场跑二十圈!”

    话音刚落,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看向高志;有对他抱有同情的,有事不关己的,更多的是等着看他笑话。一向冷若冰霜的谭静这会难得露出笑容,看向高志的眼神中带有些许幸灾乐祸,心里暗自道:“活该,谁叫你欺负本姑娘来着!”

    她和高志同班三年,虽然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但好歹是同学关系,她又是语文课代表。所以,她对高志这个人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语文和“文综”还不错,但英语一向以犀利著称,每次模拟考试,几乎都在及格线上浮动,口语更是差得一塌糊涂。何老师让他朗读这篇长长的文章,摆明了是让他当众出丑。

    女生的心眼一般都比较小,容易记仇。若是高志事先没得罪谭静,出于心地善良的缘故,她心里或许会同情高志的遭遇,但现有么,巴不得他出丑,好出上节课那口恶气。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高志唇角扬起一丝笑意,站起来对照着课本,一口标准又不失流利的英语从他口中缓缓吐出:“A–friend–walks–in–when–the–rest–of–the–world–walks–out……”

    全班所有人都傻眼了,平常跟高志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此刻看他就像看外星人一样。

    谭静惊得张大了小嘴,她英语或许不是全班最优秀的,但口语方面绝对是公认第一,每次朗诵时,声音清新空灵,如清晨挥洒的甘露,听多了仿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爱上英语。高志的声音不如自己的好听,但朗读技巧绝对高于自己,那是一种沉重低沉不失激情的朗读,听着让人沉醉其中又激情十足,这种感觉,谭静只在电影中感受过。

    何英本来憋足了劲,只要高志开口,到时骂得他体无完肤,然后让他去操场跑二十圈,替相好的出口恶气。可伴随着高志的朗读声,她脸色一点点的变了,这会无比难看,她不明白英语,尤其是口语其差无比的高志今天就像换了一个人。

    一会儿功夫,高志就将整篇文章一字不落的给朗读完了,见讲台上的何英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

    上辈子,在大学时代的高志没少被英语老师摧残,时不时的朗诵演讲弄得他焦头烂额,为了应付这些,在口语方面没少下功夫。大二那年,为了追求邻校英语系的一名长腿美女,更是没日没夜的练习英语,若不是因为家庭的变故中途退学,用不了多久就能抱得美人归呢。

    后来步入社会后,每每想起这事,高志心里头都十分遗憾,有时觉得命运真会捉弄人。

    见同学们好奇的看向自己,何英愣了半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忙道:“大家为高志同学精彩的朗读鼓掌,想必他课后没少刻苦练习,这种勇于进步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的,但离高考只剩五十天,考试成绩才是第一位,若是将精力过于花费在口语方面上,难免有些本末倒置了。”

    何英这番话有些言不由衷,但作为一名教师,学生有进步必需要去鼓励,哪怕心里再讨厌,表面工作还是得做到位的,若不然就授人口实了。何英叹了口气,心想只有再找机会帮相好的出气了。

    话完,讲台下顿时掌声如雷,除了极少数不屑跟高志交往的人敷衍的鼓了几下掌,其他人的掌声毫不吝啬往高志热情送去。谭静鼓掌之余,在心里重新审视高志,若只是会耍嘴皮子,那她即便被逼答应帮高志复习,也不会倾尽全力,但现在不一样,也许她能拯救一个想要变好的差生。

    高志一脸微笑,往同学们脸上逐一扫过。记忆中,高中三年,除了刚来学校报到自我介绍那会获得过这种热烈掌声,一直以来,都是在为他人鼓掌,仿佛认可这种东西跟自己毫无关系。

    今天,今天!自己不可思议重生了,那改变就由今天算起,未来的世界无限精彩,自己要做一名参与者,而不是像上辈子那般,活在社会底层,没有一丁点儿光明和希望,为了区区几百块的工钱和别人大打出手,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却握着钱笑出眼泪的心酸日子…… 


第三章 拯救女主播

    下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相较上班那种劳碌的状态,学生时代显然无比轻松。因为学生面临的烦劳无非就是学习问题,不像上班;整日与同事勾心斗角,对客户阿谀奉承,对女友无法做到实话实说,整个就是迷失自我。

    高志有七八年没有享受过这种青春懵懂,激情飞扬又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时代,望着周围两名手拉着手相约一起回家的女生;三四个少年勾肩搭配往篮球场走去的背影;还有男女生之间嬉戏打骂,你追我赶的温馨画面。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让人怀念啊!

    高志轻扬唇角,骑着自行车向校外飞奔而去。他是走读生,是不用留校上晚自习的。

    十几分钟后就到了小区门口,将自行车推进车棚停放好,上了锁,高志便背起书包往家里走去。楼下两位老大爷一如既往在那聚精会神的下棋,他凑过去往棋盘上看了一眼,向左首的老大爷笑道:“张爷爷,您老要输棋喽!”

    初中时代,高志一有空就跟两位老大爷学棋,下多了,水平自然就上去了,所以一眼能瞧出局势。

    兴许是要输棋了,张大爷看了高志一眼,哼道:“二人下棋,多嘴是驴!”说着将手中的棋子往棋盘一扔,向对面的棋友道:“老李,这盘算我输了,我们继续。我就不信今天赢不了你一盘。”

    李大爷将老花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笑道:“老张,今天天色以晚,明天再下!”说着往高志看去,又道:“小志,你放学了。”

    高志点点头,道:“两位老大爷,您们忙,我上楼了。”

    “好嘞,有空陪我们两个老家伙下棋。”李大爷应了一声,忽想起了什么,叫住高志:“对了,小志你知道你家隔壁那丫头的情况么,我这两天都没看到她下楼,不会出什么事吧。”

    话音刚落,高志全身一震,脸色刷一下就变了,暗叫一声不好,急急忙忙向楼梯口跑去。

    李大爷一脸诧异,轻声道:“小志这孩子平时做事挺稳重了,怎么今天有些不对劲啊。”

    “谁知道呢。老李,我说你没事整天惦记着别人丫头干嘛,不会对人有什么想法吧。”

    “呸,老张我告诉你,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就我这年纪都能当她爷爷了,能有什么想法。只是那丫头人好,每次上下班见到我都热情打声招呼,对她的情况我自然有些关心。”

    ……

    两位老大爷的对话,高志没功夫理会,他现在心急如焚,用最快的冲刺速度向八楼跑去。这个年代的电梯房还相对较少,他住的小区又是九十年代初建的,所以上下楼都是走楼梯。

    平时爬起来很容易的楼梯,今天却格外漫长,他恨不得插上翅膀直接飞上去。

    对高志来说,2005年发生了很多大事;国际油价上涨,人民币机制改革。神六升空,世界载人般航天领域正式步人三足鼎力的新时代。个人所得税调整,国内大力打击官煤勾结。伊拉克暴力事件持续,巴格达省省长阿里?海德里遭暗杀。苹果电脑公司正式发布新版操作系统MacOSXv10.4Tiger……

    但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隔壁的女主播叶小婉为情自杀,这个处于风华正茂年纪的漂亮女人服了大量安眠药安静的死在卧室中。按在时间车轮,她被人发现时应该是明天下午,当时检测报告出来后,母亲就在医院,结果显示确定死亡时间为3月19日19:22,若是这个时间前送去医院抢救有九成的希望救回来。

    这事发生后,不管是父母还是常在楼下下棋的两位老大爷,都暗叹可惜了。正是因为他们经常谈起这事,导致高志对这个事情的印象特别深刻。

    希望还来得急!

    高志“蹬蹬蹬”一口气上到八楼,来不及喘气,便上前猛力敲击叶小婉家的门,一边敲门一边喊有人吗,敲了半天无人回应,他心里暗叫一声遭了。正准备回家拿工具撬门,不料却惊动楼上的一对年轻夫妻,两人均是一脸诧异的站在缓步台上探头望向他。

    高志一脸郑重的向两人道:“大哥大姐,里面有人自杀了。人命关天,还请你们助我一臂之力。”

    两人大吃一惊,见高志的表情不像说慌,又是一名学生,顿时信了九成,于是都急忙下楼帮忙。那女人当即打电话报警,高志和那男人合力撬门,只是这门虽不像防盗门那般牢固,但以两个非专业人士想打开却也不太容易。

    折腾了几分钟也没能打开门,反而累得满头大汗。那男人靠着门大口喘气,向高志道:“小兄弟,我不行了,我看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吧。”

    高志皱了皱眉,抬腕往电子表瞅了一眼,现在时间是18:12,这儿不是闹市区,等警察来估计一切都迟了。找开锁匠时间上又来不及,还是另想办法。他眼珠转了转,一会看向天花板,一会盯着门上的铜锁发愁,不经意间瞥见楼梯拐角处有一扇窗户,心中一动,激动的叫道:“有了,有了,我有办法啦!”

    说完,高志连忙掏钥匙将自家门打开,不由分说的拉着那男人就往家里带,搞得对方莫名奇妙。

    到了自己的卧室,窗户是敞开的,上面没设防盗窗。高志将头探出窗户,往隔壁的房间瞧了几眼,因为叶小婉家的阳台凸出墙体一米二左右,与自家房子的外墙形成一个九十度的夹角,所以视线一目了然。

    阳台正前方的窗户开着两扇,透过侧面的玻璃能看清阳台的一切。这个小区全是老房子,开发商建造房子年代又比较早,防盗意识远远没有后世那么强,所以没有封阳台这一说,只有一排窗户遮风挡雨,没有安防盗窗。

    高志顺着楼下看去,目光停留在放置空调的水泥板上,每层楼都有这么一块,建造房子时就有了。叶小婉家的空调外机就放置在水泥板上,而最巧的水泥板就处于自己房间和她家阳台的中间位置,距离窗户也就隔着一米七左右,若算上空调外机的高度,估计只有一米一,旁边还有一根粗大的下水管直往下伸展而去。

    “大哥,待会我从窗户下到空调外机上,然后借助下水管从她家窗户爬进去。以防万一,在我翻窗户时还请大哥紧紧抓住我一只手。”上辈子,高志人生履历丰富,在好几家公司上过班。其中在建筑公司干了半年,经常会涉及到高空作业,所以对恐高他早已免疫。只要不怕高,借着空调外机的位置为跳板,就能很容易进到叶小婉家里,达到救人的目的。

    那男人吓了一跳,探头往楼下看了一眼,连忙摇头:“小兄弟不行,太危险了,我们还是等警察来了再说。”

    那女人也来劝高志,救人固然重要,但也没必要去冒生命危险,万一出了意外谁担得起这个责任?

    “大哥大姐,你们放心,我经常翻我们学校的院墙,翻窗户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况且那儿有根下水管,只要我牢牢抱住它,是不会出什么意外的。”高志一脸笑意,若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又怎会去冒险了。

    两人还要再劝,高志心意已决,将床边的书桌搬到窗户下靠着,书桌比窗户矮了十几公分,不过这样更好,待会自己的手就可以紧紧抓着窗框,然后下到空调外机上。

    那男人见劝不住,只好战战兢兢的上前帮忙。高志让他抓紧自己的左手,右手则抓紧窗框,顺着光秃秃的墙面往下,待下到一米左右时,便让对方将自己再往下放点。

    整个过程在女人看来非常危险,她紧紧拽着一旁的窗帘,目光死死盯着高志,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上,生怕他会掉下去。

    紧张的气氛持续了半分钟,直到高志说可以松手了,她这才放心下来,往丈夫看去,见他都吓出一头冷汗。

    高志顺利下到空调外机上,双手抱着下水管,用手试了几下非常牢固,他深吸了口气,让那女人赶紧将铁锤递过来,然后腾出一只手来将叶小婉她家阳台侧面的玻璃统统给敲碎了。

    完后,踩着下水管卡箍往上爬了将近一米,因为距离叶小婉家的窗户很近,高志将右脚从容放到墙体上,右手则小心翼翼的捏着上面的窗框,避免碰到上面的玻璃伤到自己。

    那对年轻夫妻见他这么快就攀到隔壁家的阳台,脸上都不由露出笑意。那男人眼中露出敬佩的神色,同样是男人,即便有八成把握,他也没胆量一试。

    整个过程有惊无险,高志唇角不由勾出一条迷人的弧线,一手抓着侧面的窗框,另一只手依旧捏着上方的窗框,身子猫腰跳进了阳台。 


第四章 家中事

    在抢救室外等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从医生口中得知叶小婉无事后,高志悬着的一颗心才放回肚中。抬腕看了看表上的时间,都快八点了,来医院这事没通知父母,怕他们担心,高志便和那对年轻夫妻说了声,就先离开了医院。

    本来,高志还准备去见见苏醒后的叶小婉,顺带开导她,助她走出失恋的困境。可细细一想,觉得没这个必要,叶小婉都是死过一回的人,如果连这个问题还看不明白,那么谁劝她都没用,装睡的人叫不醒。

    和生命比起来,个人的感情问题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何况还是为了一个不值得她去爱的男人。

    回到家中,感觉气氛有些不对劲,父亲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闷烟,母亲不知去了哪里,不过从紧闭的房门可以猜测出她应该就在里面。

    高江城淡淡扫了高志一眼,十分勉强得挤出一丝笑意,道:“回来了,冰箱里还有点肉,你自己煮点面吃。”

    “父亲,你、你还在,这种感觉真好!”再次看到父亲那熟悉的音容,高志面部表情瞬间凝固,心开始剧烈跳动起来,眼泪拼命在眼框中打转,但是始终没让它掉下来。

    记忆中,在大三下学期,自己听到父亲跳楼自杀的惊天噩耗,以后只得抱着父亲的遗像在自责与悔恨中去面对生活,往事不堪回首。

    高江城眼中闪过浓浓的诧异,问道:“你怎么了?”不知是不是错觉,在高志眼中,高江城看到一种饱含深情却又无法读懂的意思。

    高志摇了摇头,收起失而复得的喜悦心情。他并没一如既往的去厨房,而是挨着父亲坐下,低声道:“爸,你又跟我妈吵架啦。”

    记忆中,在高三那年,父母吵架的次数十分频繁,除了因为生意上的不顺,就是自己的学习问题,若不是自己意外考上三本,高昂的学费逼迫父亲不得不转行,估计这个争吵一直会持续到自己大学毕业吧。

    不过若有得选择的话,高志宁愿父亲不去转行,这样即便日子再艰难,但起码只有四年,等自己毕业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像几年后,父亲被合伙人欺骗,欠下几十万巨款,走投无路之下跳楼自杀,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高江城眼中的诧异更浓,狠狠抽了一口烟,闷声道:“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管。你只要管好你自己的学习就行了。”

    高志起身给父亲倒了一杯茶,道:“学习的事我自然会管好,但你和妈的事,作为儿子有权掺合吧。爸,不知你发现了没有,摆摊卖水果越来越举步维艰。”

    高江城大吃一惊,不过即便儿子知道目前的市场行情,他也不打算让儿子干涉。高三的学习非常紧张,高江城可不想因为这事让儿子分心,影响到他的学习,“你现在主要任务是抓紧时间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大学,好为我们全家争光添彩。至于其他的事情,不在你考虑的范围内。”

    高志笑道:“爸,您放心,我一定会考上一所好大学,绝不辜负您和妈对我的期望。生意上的事我虽然不懂,不过,你也知道我经常接触电脑这块,在营销理论方面肯定比您要懂。我呢,心里有一个想法说给您听,或许对您有所帮助。”

    噢!高江城一听就来了兴趣,便问:“小志,你有什么想法,难道还能解决我生意上的难题不成?”

    高志自信满满道:“解决难题到谈不上,不过肯定能给您带来商机。爸,您做水果生意也有七八年了,相信您看出来了,水果的暴力时代早已过去,现在整个行业进入了下滑通道。而您又是以摆摊的形式,虽然成本低,但是经常和城管打游击,无法在固定一块地方安心经营,提高知名度,所以单论这点,在客源方面无法跟副食店和水果超市相提并论。”

    高江城深以为然的点头,事实上,摆摊卖水果不仅经常要应付城管的骚扰,还要面对水果的保鲜问题。有的水果根本不能放太久,这时若不能在当天卖完,只能在收摊前低价处理,或者自己吃;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拿去送人或是扔掉。水果的利润本来就低,若算上这一浪费环节,赚的钱就更少了,所以导致生意越来越难做。而且摆摊给人主观上就是可以讨价还价。

    成功勾起了父亲的兴趣,高志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接着道:“若是开水果超市的话,店面转让、租金、装修还有人员工资,这几项一算下来数额不小。况且水果的利润空间有限,就算门面找得再好,赚得钱也有限,除非您的进货渠道低于别人,否则我不建议这么做。”

    闻言,高江城一阵沉默,每当生意不好时,他也想过盘下一家店面开水果超市,不过考虑到这种投资风险太大,家里还有两小孩子读书,万一生意不好,到时就血本无归,岂不是连累两个孩子遭罪,他不敢铤而走险。

    这时,卧室的门忽然开了,母亲刘凤琴从里面出来。高江城嘴唇动了动,想开口主动示好,不过顾及男人的颜面问题,最终只是默默点燃一根烟。

    刘凤琴瞪了他一眼,向高志道:“小志,你继续说。”

    高志打量了刘凤琴几眼,心中微微叹了口气,这个时候的母亲还很年轻,虽然眼角有些鱼尾文,不过有着一头乌黑的秀发。不像十年后,五十二岁的人看起来像六十多。

    “妈,我饿了,您先去做饭。我们边吃边说。”

    刘凤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心里感叹儿子比以前懂事了不少,连忙道:“小志,冰箱里还有水果,你先吃点垫垫肚子,妈现在就去弄饭。”

    看着刘凤琴在厨房忙活,高江城向高志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高志微微一笑,忽想起没看到小妹,便问:“爸,小妹了,怎么没见到她。”

    高江城道:“她去同学家了,今晚看来是不会回来。”

    高志点头,小妹虽然只是初三,不过人缘非常好,经常有女同学拉着小妹去她家玩,晚了直接在别人家睡。像这种不回家的情况十分频繁,到不是小妹喜欢去别人家借宿,而是家里条件有限,总共只有两个卧室;父母一间,自己与小妹一间。

    以前,自己和小妹年龄小,兄妹间住在一间卧室到没什么不妥。不过,随着两人的年龄渐渐长大,再住在一起就不合适了。所以,从初三开始,小妹就将床搬到父母的房间,只不过由于父母是做生意的,工作性质决定他们必需早睡早起,生物钟不可避免的与小妹的作息时间发生冲突,导致双方都有影响到对方,小妹这才常去同学家借宿。

    刘凤琴做菜的效率确实无可挑剔,不到半小时,桌上已经摆上三道家常菜,青椒肉丝、西红柿炒蛋、豆腐炒白菜。每道菜色香味俱全,闻着让人食欲大增。

    她将最后一道卤菜猪耳朵端上来时,高志起身去父母的卧室找来一瓶白酒,向高江城道:“爸,我陪你喝两杯。”

    在父母诧异的目光下,高志找来两个杯子,先给父亲满上一杯,接着给自己满上。端起酒杯,向高江城道:“爸,谢谢您教会了我怎么为人处事。”

    说完,他仰头一口干了,喉咙顿时烧得疼,肚子更是翻江倒海。不过,高志心里十分高兴。记忆中,这种和父母在一起吃饭的日子,有七八年没体会到了。

    这种喝法将高父高母给吓到了,两人连忙从座位上站起来,刘凤琴关心地问:“小志,你怎么了,就算要喝酒,也不能这么拼命地喝,万一喝坏了身体怎么办?”说着气不打一处来,双手叉腰做泼妇状,大声对高父道:“高江城,你究竟对儿子说了什么?”

    高江城一脸委屈道:“我什么都没跟他说啊。”

    高志摇了摇晕晕沉沉的脑袋,连吃了几口菜,感觉肚子里没那么难受了,便向刘凤琴道:“妈,您别怪我爸,我今天心里特别高兴,所以才喝酒的。”

    不行啊,现在身体还没受到酒场的洗礼。不像前世,经常混迹酒桌之上,酒量练出来了,一斤白酒下肚面不改色。

    刘凤琴瞪了高志一眼,不满道:“就算高兴,也不能这么喝。以后记住了,不能学你爸,逢酒必高。”

    高志点头如捣葱。高江城端起酒杯小饮一口,脸上露出迷醉的神情。

    “吃菜,吃菜!”

    父母之间吵架的压抑气氛在高志的调解下,早已消失无踪,这会,一家人在饭桌上其乐融融。 


第五章 高江城的决定

    饭吃到一半时,高志开始向父母侃侃而谈:“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水果这个行业俨然进入了薄利时代,若是爸妈你们还不准备转行的话,那么最后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父母做水果生意已有七八年了,早以习惯这种忙碌状态,若不将问题的性质往严重方面说,很难帮助他们下定这个决心。对自己来说,转行只是离成功更近一步;对父母来说,却是迈向另一个领域,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

    高江城皱眉道:“小志,隔行如隔山。若有那么容易转行,这社会哪来这么多失业人员。”

    闻言,刘凤琴不可置否的点头。她做人没有太大的野心,觉得这辈子一家人平平安安生活在一起就知足了。

    高志笑道:“爸,我提议让您转行,不是让您放弃做生意去一家公司上班,而是放弃水果经营这块,去卖一些低进高出的商品,将客源瞄准广大的年轻人身上!”

    刘凤琴大吃一惊,高江城激动得将杯中剩余的酒一口气喝完,眼珠都快瞪出来了,不敢相信道:“这种好事,会轮到我们去做。”

    “当然,别人没去做是因为不懂这个行业的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而我之所以建议你们转行,是因为这对你们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赚钱机会。”

    刘凤琴一听就沉不住气了,连忙催道:“小志,你别卖关子了,到里是卖什么东西,你如实跟我们说!”

    “化妆品。”前世,高志见证了化妆品这个行业的昌盛不倒,可谓是当之无愧的暴力行业之一。要知道05年国内化妆品的使用人群还不足三千万,但十年后已经是接近两亿这个恐怖数字,这种令人膛目结舌的发展速度,简直可以赶上互联网了。

    “化妆品我到是知道一些,不过真能赚到钱?”

    高志心中一笑,这个行业放在后世绝对算得上赚钱的行业,更何况现在它的发展正处于急速上升期,在未来几年,两大巨头宝洁和欧莱雅将会瓜分国内的日化市场。考虑到父母对个行业的知识相当匮乏,如果用口述的话很难说动他们,高志起身从卫生间找来一瓶潘婷洗发露,指着它,郑重其事道:“妈,您是不知道,就这一瓶洗发水,它的毛利润高达50%—70%。”

    高父高母一脸震惊,刘凤琴激动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夺过儿子手中的洗发露,吃吃地道:“小志,妈没听错吧。就这小小一瓶…洗…洗发水,会有这么赚钱?”说这话时,刘凤琴的语音开始有些发颤,虽然她习惯了贫穷,更深刻的理解知足常乐这个词。不过这不代表她对金钱会有所抗拒,没人会嫌钱多,有了钱,就意味着可以为子女提供更好的读书环境,一家四口再也不用挤在这一个面积不到七十平方米的小房子里。

    “千真万确!”

    高志之所以了解这个行业,是因为他的一个大学同学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当采购主管,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这个同学喝多了酒在洗手间打电话,他无意中听到部分化妆品的报价。当时,高志也是大吃一惊,回家后在网上普及了一下化妆品方面的知识,才发现真有其事,一支成本不到5元的眼霜就能卖到150元,价格足足翻了三十倍。在大宗商品中,它的利润俨然超过了烟草和药品。

    像其他行业,它的发展会由原来的空白市场到火热阶段,最后进入萧条模式。唯有化妆品行业一直呈现如火如茶的发展趋势,广泛的消费人群,无限的创新技术都是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动力支持,除非这个世界的女性越来越少,否则它就能一直站在金字塔顶端,如巨人般屹立不倒。

    听了儿子掷地有声的一番话后,高江城默默点燃一根烟,这是他的习惯,只要遇到重大问题就会点上一根烟。望着从手指缝中袅袅升起的淡淡烟雾,高江城心里进入了天人交战的境界。这世上没有甘愿平凡的男人,只不过残酷的现实将大多数人的理想给磨灭得一干二净,生活一度将人逼向平平淡淡的道路上,所以,往往能成功的只是极少一部份人。

    高江城也有过理想,幻想过在四十岁之前能在这座城市买下一套房子,能租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店面,安心经营水果生意,不用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一听到城管就风声鹤唳的心酸日子。可是,水果行业越来越不景气让他心里一度失望,和妻子的数次吵架更是将这个理想完全抛之脑后。

    原本以为,这辈子永远只是如此;在父母眼中没出息,在妻子眼中没有一家之主的派头,在儿女眼中更无法树立一个好榜样。

    可儿子一番话,让高江城心里开始惊涛骇浪,从事商人这个职业七八年,敏锐的嗅觉让他闻到其中的商机,心里暗自道:“小志的话没错,这对自己来说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自己得慎重考虑一下。”

    见父母相互对视了一眼,想商量来着,可碍于自己还在一旁没有开口。高志将碗里剩余不多的饭菜一扫而空,摸了摸鼓起的肚子,不禁打了一个饱嗝,向父母道:“爸、妈,你们慢慢商量。我吃饱了,先回房间做作业了。”

    说着起身回房。反正自己将化妆品这个行业的利润简单跟父母提了一下,窥一斑而知全貌,他们从事水果摆摊生意这么多年,自然能猜出这行的前景。至于他们怎么决定那是他们的事,高志不会去参与。

    就算最后商量出的结果仍旧不准备转行,高志也不会去责怪父母,更不会一味的去劝他们;因为他们书读得不多,对经济更是一窍不通,这两点决定了他们对化妆品这个行业的发展缺少直观上的判断,不敢轻易去尝试冒险。

    不过,高志相信,两年后父亲因为卖水果赚不到钱而转行,他没理由现在不同意。在高志看来,父亲虽然隐藏比较深,但骨子里还是一个有野心的男人,他不会白白放弃这个机会的。

    听到门响,刘凤琴往高志房间看了一眼,向丈夫道:“小志的提议不无道理,只是我们对化妆品这个行业一无所知,贸然进入,能有信心做好么?”

    高江城弹了弹手中还未吸完的烟,沉声道:“我们不懂,小志懂啊!我现在担心的是一旦决定去做化妆品生意,开店的资金怎么凑齐,进货这块怎么去联系供应商,又怎么确保它给我们的东西是正品,价格方面还在我们能接受的范围内。”

    “只要你决定去做,资金不是问题。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虽然大钱没赚到,但家里还有些存款,再找亲戚借点就能顺利将化妆店给开起来。我只担心,入这行没有熟人带我们,只怕前期无比困难。”虽然在小事上,刘凤琴一直跟高江城唱反调,甚至于有些得理不饶人,但在大是大非上,她跟高江城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不然,水果生意也不会持续做了七八年。

    相处了二十年,刘凤琴特别了解丈夫,知道他头脑比自己灵活,做起生意来更是得心应手,若给他一个合适的平台,绝对能做出一番成绩来。只是可惜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平台供他发展,小志刚刚抛出化妆品这个话题,引起郁郁不得志的丈夫重视也是人之常情。

    有刘凤琴支持,高江城转行的底气瞬间增了几分,当机立断道:“好,这几天我少进点货,争取上午将水果全部卖完,然后利用下午的时间去调查市场、找店面,联系相关人员,早日将化妆品生意做起来。”说到这,又想到了什么,吩咐道:“小志学习压力大,这事暂时就不要告诉他了,免得他分心。”

    刘凤琴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这还用你交待,小志的学习是我们一家人的希望,就是天大的事也不能影响到他!”

    高江城微微一笑,主动收拾碗筷去了。刘凤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因为吵架憋在心里的几分怒气在丈夫的服软下这会消失无踪。 


第六章 歌曲大赛(求收藏)

    早上七点钟,高志从睡梦中醒来,翻身就去枕边摸手机,摸了半天空无一物。不由回过味来,笑道:“我到是忘了,现在已经回到十一年前,这个时候的我还没配手机呢。”

    不过,没手机的日子真不习惯,看来自己得想办法赚钱购买一部手机。虽然智能机早已问世,但系统方面并不完善,离它席卷全球市场尚有几年功夫,目前市场仍以翻盖机、直板机为主。

    高志掀开被子、起床走向窗户,探头往叶小婉家的阳台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玻璃还未处理,看来她还没从医院回来。

    高志收回目光,俯身趴在地上做了二三十个俯卧撑,感觉无比轻松,不像十几年后,过度的劳累使得身体严重透支,爬十层楼都有些吃不消。

    洗漱完毕后,高志对着镜中的自己再一次心生感慨,年轻活力,全身充满了力量。如此大好的年华,自己却整日流连于网吧,也不知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简直拿青春喂了狗。

    父母出门做生意了,妹妹又不在家,高志往餐厅角落里的冰箱瞅了几眼,最终摇了摇头,还是决定去外面过早。虽然重生前,他经常自己动手做饭,但此时却没有半分心思。

    正要出门,客厅里的电话突然响了,是胖子打来的。电话刚接通,胖子就急不可耐道:“老高,你起来没?”

    “刚起来,正准备下楼过早。怎么了?”

    “我说,你小子是不是睡傻了。今天是我们一中与二中校园歌曲PK的重要日子,两所学校的风云人物都会齐聚一堂,你居然给忘了,真服了你。”

    “噢。”

    高志愣了一下,总算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上周,二中有几名老师来学校听课,大概是教学方面不如一中,心中不平衡,所以言语之间便夸起他们学校校园歌曲这块,说办得有声有色,在整个滨江是绝无仅有的……一中的老师们自然不服,无论是教学还是其他方面,他们认为完全可以碾压二中。

    于是在双方老师们的唇枪舌战下,征得领导的同意,当时拍板敲定了一场校园歌曲比赛,日子就定在今天。

    挂了电话,高志嘴角扬起一丝笑意,心想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次比赛博得第一名者,有五千元奖金。这笔钱放在十年后不算什么,但在05年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因为今天是周末,上班的人比较少,高志骑车一路上畅通无阻,很快就到了二中。老远便瞧见胖子站在校门口,一双贼眼东张西望,看见漂亮的学妹们都会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不过往往得到都是对方冷眼或者白眼。

    “哇,胖子你兴致这么高啊,一大早就在这儿欣赏美少女。”高志将自行车骑到胖子面前,开起了玩笑。

    胖子嘿嘿一笑,指着来往的少女们感慨道:“这二中的美女还真不少,不过可惜了,一个个警惕心太强,不好下手啊!”

    “得了吧,就你这副猥琐的样子,是个女子都得离你远点,因为这样安全。”

    “老高,怎么一晚上没见,你小子的嘴巴越来越厉害了。得得,我说不过你,还有大半个小时比赛就开始了,我们赶紧进去吧。”

    高志点了点头,正要推车进去,瞥眼瞧见两位美女有说有笑的走过来。其中一位正是校花谭静,另一位不知是谁,虽说长相和身材相比谭静有所不如,但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

    胖子眼睛一亮,上前就要打招呼。不过,高志速度更快,他随手将自行车往地上一放,一个箭步向谭静她们冲上去,待冲到两人面前时,不由分说的夺过谭静手中的面包和酸奶。咬了一大口面包,感激道:“谭大美女,你怎么知道我早上没吃,谢谢你的爱心早餐。”

    闻言,胖子目瞪口呆,如同听到爆炸性新闻。谭静旁边那位美女眼中掠过几分诧异,狐疑的往两人来回打量了几眼,表情有些古怪。

    谭静吃惊过后,眸中燃起两簇火苗,高志感觉不妙,不由惊退一步,不过还是迟了半拍。左脚背被踩了一脚,接着在谭静咬牙切齿的表情下,高志发出一连串的痛呼声,闻者色变。

    等谭静进校了,高志蹲下身来,将未开封的酸奶放在一旁,用手揉了揉疼痛无比的脚背,喃喃道:“这姑娘真是狠啊,幸好不是高根鞋,要不然还能走路?”

    “哈哈,老高。亏你昨天还在我面前吹牛,现在牛皮不攻自破了吧!”胖子非但没有上前询问高志的伤势,反而抱着胳膊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

    “胖子,你知道个屁,打是亲骂是爱!”

    骂完后,高志有些纳闷,心里暗道:“不就是一份早餐么,至于下脚这么狠,踩了不说还要用力碾压。”待他往手中的面包看去,上面被咬掉了小小一块,而自己咬的位置正巧在那,心中登时全明白了。

    “这我还真没看出来,嘿嘿。”胖子乐不可支,见谭静她们走远了,弯腰扶起倒在一旁的自行车,向高志道:“老高,走了。”

    高志点点头,拿起地上的酸奶,小跑跟上胖子,和他有说有笑的往校内走去。

    刚才那一幕,被不远处一个骑着山地自行车,背着一把吉他的高个子少年看在眼里,他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心里暗道:“有意思,敢跟我抢女人。”

    这时,一个黄发少年骑车上前,一脸恭敬地冲高个子少年道:“孙少,比赛快要开始了,你怎么不进去啊?”

    孙少没有回答,往前面的高志一指,问道:“这个人你认识不?”

    黄发少年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笑道:“你说他啊,他跟我是一个班的。这人叫高志,在班上属于毫不起眼那种类型的。怎么,他得罪孙少你了,用不用我出手教训他?”黄发少年叫李萧,昨天有事请假没去上课,不知道高志一连串的精彩表现,不然就不会这么说了。

    “他是什么身份,也配得罪我。”孙少冷冷一笑,十分不屑。不过想起高志跟谭静打情骂俏的样子,心中嫉妒之火瞬间被点燃了,道:“刚才,我看这人行事挺猖狂的,你找机会好好教教他做人的道理。”

    李萧拍着胸脯道:“孙少你放心,我保证将这小子收拾的比孙子还乖。”

    孙少满意的点点头,拍了拍李萧的肩膀,招呼他往校内飞驰而去。

    ……

    二中,偌大的操场上早已搭起了一个半人来高的舞台。

    几名老师在台上台下忙碌着布置会场,迎接即将到来的歌曲大赛。而台下,除了一二排专门给双方校领导及老师们观看的座位还空着外,后面的座位早已坐满了学生,粗略算去有三四百人,正在叽叽喳喳的讨论待会的比赛。

    高中的校园生活有些乏味,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苦读,难得有这样的赛事,既是出于放松的心理,又关乎学校的荣誉,大家的热情自然无比高涨,所以一大早就来这抢占座位了。

    有座位的同学则和一旁的好友兴致勃勃的交谈着,而没抢到座位的人站在那东张西望,渴望找到一个空座,可是很快就垂头丧气起来。

    因为两所学校的学生加起来将近三千人,校方怕人多出了乱子,所以这场歌曲大赛只限一中二中高三年级的学生前来观看,其余不符合要求的逮到一个会被处分。在这个年代,学校,特别是重点学校,不管是校方还是老师对学生有很大的威慑性,除了个别胆子比较大的学生,只怕没人敢冒着被处分的危险前来观赛。 


第七章 高志上台

    九点整,一二排的校领导及老师都到齐了。若搁平时,他们肯定没这么准时,在拖延症的影响下,能在九点半之前到齐就算不错了,但今天关乎学校的荣誉,这儿一举一动会有人直接汇报到校长那里,在校长的威慑下,他们自然不敢马虎。

    在全场所有人等待的目光下,一名身穿旗袍装的美女从左侧走上舞台中央,她用手掌试了试话筒的音效,感觉适中,便用美妙动听的声音向台下众人娓娓道:“各位领导、老师及同学们大家上午好。我叫秦雪,很荣幸担任这次歌曲大赛的主持人。今天或许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周末,但对在座的各位来说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日子,因为两所高校即将在这儿举行校园文化碰撞,它们究竟会擦出怎样让人振奋呐喊的耀眼火光,请大家拭目以待。”

    话音刚落,全场雷鸣般的掌声热烈响起。高志本来对这场比赛没多大兴趣,之所以来此只是为了那五千元资金,可听了主持人精彩的开场白,他心里不禁有些期待接下来的比赛。

    记忆中,因为在这之前被老王狠狠骂了一顿,心情不好就错过了这场比赛。后来听胖子说起比赛如何精彩,高志无比后悔,直到上了大学仍是如此。

    秦雪等掌声停下来了,接着道:“熟知历史的大家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那是一个无比精彩的时代。而今天这场隆重的校园歌曲比赛比起百家争鸣或许不如,但它将会载入一中和二中的历史,以后等大家上了大学、步人社会,都会无比怀念今天,因为它值得我们去怀念。”

    顿了顿,大声道:“下面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此次十名选手上台。他们分别是一中的孙阳、李萧、殷巧巧、吴小燕、毕书华和二中的王永明、张志平、高朗、杨燕、谢贝儿。”

    “啪啪,啪啪啪……”

    掌声如潮,一浪高过一浪。台下众人的神情无比亢奋,就连一向严肃的老师们这刻也不禁展露笑颜。因为上场的十人是大家的同学,老师们的学生,此番上去为班级争光为学校争光,身处台下的众人自然要报以鼓励。有时,掌声是对一个人最好的鼓励。

    上台的十人分成两队,主动站到主持人的两侧,一中队在左,二中队在右。

    “都是帅哥美女呢。”秦雪故作惊讶,接着让两队人转身面向台上,指着第一排中间位置的两男一女,从左往右介绍道:“这三位来自省城‘音乐学院’的专业老师,他们分别是胡老师、刘老师和孟老师,待会由他们三位评委为你们打分。今天这场比赛是由你们双方学校发起的,只算你们队的总分成绩,哪一队分数高哪一方获胜。不过,二中为了培养音乐好苗子,个人总分获得第一名者当场奖励五千元现金,并且高考时可享受特招生的待遇。”

    话音刚落,一中所有人脸色都有些不好看,特别是坐在一二排的校领导及老师们表现更为明显,相比学生们,他们对一中更有感情,集体荣誉感更强。

    此刻,被一个教学质量不如自己学校的二中蔑视,当场有位领导周主任就沉不住气了,向坐在右边的秃头男人喝问道:“李主任,你们学校究竟是何用意?莫非是想借助这次比赛给我们一中难堪?”

    “周主任,你先别动怒,这其中肯定有误会。估计是我们学校的人办事不利,也不知从哪请来的主持人,简直胡说八道,等比赛完了我将她的报酬砍掉一半,给她一个教训,好替你们一中出口气。”李主任嘴上说的好听,不过脸上毫无动怒之色。

    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完全是在惺惺作态,他是本次歌曲比赛的负责人,主持人要讲什么还不得经过他的同意才行。

    周主任听了怒火更盛,盯着李主任的秃头,恨不得将他剩余不多的毛全给拔光,不过考虑到比赛即将开始,这时大动肝火只会让二中的人看笑话。周主任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冷哼了一声,讥讽道:“李主任,你就这么有把握能赢我们一中?”

    李主任毫不在意的笑道:“十成的把握自然没有,但至少有八九成吧!”

    “哼,那我到有些期待,你们二中的选手在唱歌方面究竟达到何等专业的水准。嘿嘿,要是侥幸被我一中赢了,我看你怎么跟你们胡校长交待。”

    “这个不劳周主任你担心,你还是安心看比赛吧,不过待会看到我们二中选手们的出色表现,可千万别气坏了身体。”

    周主任哼了一声,见孙阳上场了,也没功夫搭理李主任,而是静下心来看这个各方面都十分出色的学生接下来的精彩表演。

    此时,主持人秦雪自觉退到舞台角落,将舞台留给了孙阳。孙阳抱着一把吉他坐在早给他准备好的椅子上,甩了甩齐眉的长发,惹得全场一阵尖叫,尤其女生居多,井然有序的现场顿时被打乱了,若不是有七八名校保安如守门神一样在舞台两侧虎视眈眈,只怕有女生会冲上台向孙阳表达爱慕之情。

    孙阳在二中绝对算得上轰动性的人物,其风头几乎可以跟校花谭静相媲美。抛开有一个董事长父亲不说,他本人也是才华横溢,不仅学习成绩优秀,在音乐和文学方面有着特殊的天赋;去年校园歌手比赛轻松夺冠,今年开学不久成功出版一名关于青春方面的书籍。

    家世、才华加上本人英俊的长相自然而然造就他身上有一种很强的优越感,和大多纨绔子弟一样对待学习和生活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总觉得钱能解决一切事情。特别是在女人的问题上,孙阳简直将钱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往往当天认识的女生,当晚就能睡在一张床上。偶尔遇到一两个清纯的学生妹,可能时间要久点,但最迟不会超过一周。

    孙阳的风流成性在学校是众人议论的焦点,校长对他的事情一改往日严厉的作风,而是选择性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办法,谁叫孙阳的父亲生意做得比较大,在本市是龙头企业,每年在金钱方面对一中的支持力度很大,可以说是一中的财神爷,校长自然不敢轻易得罪。

    “下面这首《情非得已》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希望她会喜欢。”孙阳冲台下的谭静吹了吹口哨,惹得对方一阵白眼后,若无其事的拨动吉他玄,边弹边唱了起来: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情非得已》是由汤小康作曲,于澄.庆演绎,01年发行以来,受到无数歌迷的喜爱。这是一首十分经典的歌曲,它的创作秉承了新谣的优良传统,在华人最为喜欢的流畅旋律线下,又不乏精致民谣的腔调,可以说是流行曲的一大突破。

    孙阳唱得很投入、很卖力,不管是在歌唱技巧还是情感拿捏方面都非常到位,加上饱满又不失穿透力的吉他声的配合下,简直和原唱有着八分契合。随着歌唱进入高/潮,那歌中的故事如“流水声”一样涓涓流入众人的脑海中,呈现一副感人肺腑的深情画面。

    一首歌的时长很短暂,非常短暂,但给人听觉上的冲击力绝对震撼。足足十几秒中后,台下众人才回过神来,刹那间,雷鸣般的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伴随着则是女生们卖力尖叫,声音震耳欲聋。

    孙阳人长得帅气,加上歌唱得好,一曲唱毕自然博得大家的好评。第一排那三位来自音乐学院的评委,前面几人唱完都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这会却纷纷露出惊讶之色,其中那位孟老师向旁边一中的老师打探起孙阳的情况。

    高志放下掌声,起身从两排座椅中间的过道中穿过,径自走到王书川身边,喊了一声“老师”。见老王不高兴地瞪了自己一眼,大有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的意思。

    “老师,我想上台演唱一首,为我们学校争光!”

    “咳咳。”王书川被呛到了,连喝了两口水,拍了拍胸口。缓了一会,脸色才恢复正常,上下打量了高志几眼,笑道:“高志,老师劝你还是省省吧。就你的唱功,老师虽然没听过,但大致能猜了出来,你若上台不是为我们学校争光,而是丢脸!”

    高志对他话中的嘲笑之意毫不在意,据理力争道:“老师,你可以侮辱我,但绝不能侮辱我的专业。”

    王书川仿佛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一个笑话,冷嘲热讽道:“就你,唱歌是你的专业?你怎么不说赚钱是你的专业。”见旁边的同事投来疑惑的目光,他连忙板起一张脸,喝道:“高志,现在不是胡闹的时候,你赶紧回到你的座位上去!”

    这一幕恰巧被轮到下一个上场的李萧瞧见了,他眼中闪过一抹强烈的嘲讽,和高志同班几年,见识过高志犀利的唱歌水平,用五音不全算是对他最中肯的评价。

    就这上不了台面的唱功,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要上台为学校露脸,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李萧摇了摇头,正要扭头去看二中那名叫张志平的歌手演奏,忽暗生一计,心道:“刚刚自己可是在孙少面前放出话了,要将高志这小子收拾的比孙子还乖。何不借这次机会让他当着所有人的面丢脸,让他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到时再收拾他岂不易如反掌。”

    想到这儿,李萧下台走到王书川面前,低声道:“老师,难得高志同学有这份心,你何不给他一次上台的机会呢。”

    王书川闻言,脸色一变,这高志赶不走就罢了,怎么李萧也跟着胡闹起来,这场比赛可是关乎学校的名誉,容不得半分闪失。当时脸色有些不悦,沉声道:“李萧,此次本赛的人员早就确定下来了,岂能随意更改,况且比赛已经进行了……”

    见说不通班主任,李萧心中一笑,径自走到周主任面前,附耳小声嘀咕了几句。

    只见周主任皱了皱眉,跟王书川旁边的老师换了位置,将信将疑地看向高志,向王书川道:“王老师,这位学生可是要求主动上台为学校增光?”

    “不错,他是这样说的,可是……”

    王书川一句话还未说完,周主任就劈头盖脸的骂道:“王老师,枉我一直看好你,你怎么公私不分,为了一点私人恩怨就置学校的声誉不顾。”见王书川一张脸涨得通红,周主任摆手道:“算了,你不用解释,当务之急是赢得这场比赛,你有什么不满,等比赛结束后再说。”

    周主任大袖一挥,直接决定了高志临时换李萧上台演唱。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高志无所适从,看了捂着肚子装模作样的李萧一眼,他有些搞不懂此人安得什么心。

    不管这么多,反正自己本就打算上台赢得那五千元资金,李萧此举正合自己心意。高志深吸了一口气,往老王看了一眼,见他一个劲地向周主任解释,但貌似没什么效果,忍不住心中一乐,从舞台侧面的木台阶上去,伫立在角落等待上场。 


第八章 秋天不回来

    二中这边对于周主任临时换人的做法十分不满,周主任给出的解释是李萧身体不舒服,若是带病上台演唱势必会影响发挥,到时二中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李主任担心落人口实,只好同意周主任的换人之举。当然,他之所以这么爽快答应,是因为早在比赛之前暗地调查过一中的情况,一中能拿出手的校园歌手也就十数人,这个高志从未听说过,想来水平比普通人强点。这个周主任也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竟会派他上场,看来这场比赛已经毫无悬念了。

    “咦,那不是我们班的高志么,他怎么上台呢?”

    一个眼镜少年看到高志含笑而立,惊得眼镜都快掉到地上了,连忙拉着身边同学的胳膊大呼小叫。他这一惊,引起的动静不小,当中好多认识高志的人纷纷面露惊容。

    “静静,那人不是你朋友么。”王倩推了推好友谭静的肩膀,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正在观看比赛的谭静回过神来,顺着王倩手指的位置看去,果然看到那张无比可恶的脸,顿时咬牙切齿起来,早上的气还没消,愤怒归愤怒,不过她心中疑惑更大,暗道:“奇怪,这高志上去做什么,莫不是去参加比赛?”

    胖子正在喝水,瞧见高志站在台上,直接呛得水从鼻子里喷出,一张脸这会通红无比,眼角有泪水冒出。他用袖子抹了抹眼汗,缓了一会,骂道:“靠,老高吃错药了不是,就他那烂水平也敢上台表演?”

    这话一出,当即就有人反驳道:“胖子,枉你跟高志是好朋友,他上台你不为他呐喊加油也就罢了,居然在这里贬低他,什么人嘛。”

    说话这人也是一班的学生,他叫李帅,跟高志一样都是差生。两人的关系一般,只不过昨天看到高志一鸣惊人的表现后,身为差生的李帅心中忽然就起了几分膜拜,这会见高志上台,心里还是期盼他能跟昨天英语课上一样,来个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精彩表演。

    好学生和坏学生在老师那的待遇完全是天壤之别。

    瑕不掩瑜,好学生上课说话,老师理所当然会说她们是在交流学习经验;若是差生上课讲话,在老师那完全是眼睛里容不得沙子,老师通常会小题大做,轻则骂得学生低头认错,重则写检讨叫家长。

    李帅对此是深有体会,他希望高志是一匹黑马,好夺得本次比赛第一名。用事实告诉学校所有老师,差生中也有能人,也能为学校露脸。

    胖子闻言,翻了翻白眼,也懒得去解释了,他和高志之间的友谊别人哪会知道。虽然心中对高志不抱有任何希望,但是不知为什么,胖子竟有些期待高志的闪亮登场。

    李萧躲在人堆中盯着高志,心中不住冷笑,一中的集体荣誉跟他毫无关系。就算事后,班主任怪他,哪怕因此事,学校将他开除了也不怕,因为孙少是他的底气所在。

    至从上次去了孙少他家的公司,见识那整栋高端大气的写字楼,那来来往往的西装革面人士,就算一本大学毕业也就是小小一个员工。那种在学校属于天之骄子,在孙少他们家公司却只是一个唯令是从的小喽啰,这种身份上的巨大落差对李萧心理冲击很大,同时改变他的想法。

    大树底下好成凉,只要牢牢抱住孙少的大腿,那以后的前途定然不可限量,何必将时间浪费在学习上,李萧觉得他在这个问题上想得非常透彻。

    ……

    “下面有请一中的李萧,不,应该是高志为我们演奏一曲……”说到这儿,秦雪话音不由一顿,脸上不禁露出尴尬的神色,问高志:“同学,你要演奏哪首歌?”

    高志笑道:“《秋天不回来》。”

    台下众人一脸茫然,包括三位评委在内,当中那孟老师就问:“这位同学,这歌名我们从未听说过,莫非是你的原创?”

    高志摇了摇头,道:“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碰到一个街头卖唱的青年唱起,很喜欢就学会了。”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秦雪,道:“这位姐姐,我来的太匆忙,忘记带吉他了,能麻烦你帮我借一把么?”

    秦雪微微一怔,随即点了点头,目光转向舞台一边的选手,逐一扫过,最后向孙阳道:“同学,能借你的吉他一用么?”

    孙阳一愣,往高志看去,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屑,上前将吉他递给高志,小声道:“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校门口发生的一幕,使得孙阳将高志列为情敌,若是高志歌唱水平太差,踩起来就没意思。情敌,只有对方才华方面跟自己相差无几,这样打败他才有快感。

    高志一愣,不明白孙阳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也懒得去琢磨了,说了声谢谢后,就坐在椅子上开始演奏。

    台下议论纷纷,其中有人骂了起来:“我靠,这小子谁啊,这么拽。连吉他都不带,居然敢上台演奏,莫非他以为自己是成名歌手。”

    “谁说不是,不过他到是挺能装的。面对这么多人,还能一副神情自若的样子,就冲这份淡定,我有些看好他。”

    “得了吧,这小子长得都没我帅,就他能唱歌,还《秋天不回来》?草,他怎么不唱冬天不回来啊。”

    “我说柱子,你就别在这羡慕嫉妒恨了,有本事你上台演唱一曲。还有,就你这其貌不扬的长相,哪能跟台上这哥们比,他可比你帅多了。”

    “老子严重怀疑你审美观有问题,居然认为他比我帅。”

    “柱子,你他娘的说话能不能文明点,是不是要干架啊。”

    “干就干,老子还怕你不成!”

    两人争吵异常激烈,旁边争论激烈的人不在少数。一中方面,对于高志大家普遍不看好,一个毫无名气又连吉他都不带就敢上台演唱,不是哗众取宠又是什么。

    周主任面色有些不好看,他之所以答应临时换人;其一是李萧拿王书川小肚鸡肠这事做文章,其二是李萧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大力推荐同学上场,必然对高志唱歌这块大为佩服,否则断然不会如此。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哪个不爱出风头。

    可高志上场,除了那份淡定让自己看好外,其他方面,周主任左瞧又瞧,也瞧不出高志是一名比李萧更牛的校园歌手。

    希望自己的决定是对的,若不然真不好向校长老人家交待。

    此刻,旁边的王书川紧张得额头都已经冒出了汗珠,从一开始,他就不对高志抱有任何希望,他不明白周主任怎么会让高志上场。还有那个李萧,简直胡闹之极,明天一定狠狠批评他,让他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写检讨书。

    “静静,你这朋友到是蛮有意思的,就是不知他唱歌水平如何?”王倩吃着话梅,望着轻轻拨动吉他的高志,眼中闪过几分期待。

    谭静蹙眉道:“我哪知道,这人最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还有,我跟他只是同学,不是朋友!”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用解释,从他吃被你咬过的面包时,人家就看出来呢。嘻嘻,他也不嫌弃你的口水。”

    “死王倩,你在胡说什么,看我不修理你!”

    两个美女打闹,场面自是香艳无比,惹得周围的男生纷纷侧目,那直勾勾的眼神,如同恶狼盯上了小羊羔一样。

    “初秋的天冰冷的夜

    回忆慢慢袭来

    真心的爱就像落叶

    为何却要分开

    灰色的天独自彷徨

    城市的老地方

    真的孤单走过忧伤

    心碎还要逞强

    想为你披件外衣

    天凉要爱惜自己

    没有人比我更疼你

    告诉你在每个

    想你的夜里

    我哭的好无力。”

    短短几句歌词,就让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样深情又带着几分凄婉的歌词,配合宛转悠扬的曲调,一种触发灵魂的东西直击心灵;有人眼角泛起了泪花,有人闭着眼睛想象凄凉的创作背景,有人则目不转睛的看着台上那位卖力演唱的少年,脸上露出期待的神色,当然也有人脸色非常难看。

    短暂的停顿后,歌的高/潮部份从高志口中缓缓吐出,如同讲述一个回肠荡气却又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

    带走我的泪

    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

    相约的地点

    求求老天淋湿我的双眼

    冰冻我的心

    让我不再苦苦奢求你还

    回来我身边、我身边~”

    曲毕,全场足足安静了一分钟左右,接着铺天盖地的掌声传遍校园每个角落。跟高志一个班的同学几乎都站了起来,表情极其亢奋的鼓掌呐喊,动作如痴如狂;周主任也激动的站起身,脸上满怀欣慰;王书川的表情最为丰富,满地的绝望化为满天的希望,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一时间难以适应,感觉跟做梦似的。

    那三位评委神色十分动容,几人商量了一番后,直接上台。 


第九章 校花请客

    王强这首《秋天不回来》自06年12月26日发行,到07年1月16日,短短二十天就获得年度十大畅销金曲奖,后来这首歌的彩铃甚至在网站上的下载量高达一个亿,可见这首歌在07年有多么火。

    这首歌火时,高志正在读大学,当时宿舍里有个哥们酷爱玩音乐,吉他玩得特别好,对这首曲子更是钟爱不已。每次他在路边卖唱时,引得好多女孩上前观看,高志打从心里羡慕这份吸引力,所以果断拜这位哥们为师,跟他苦学了一年半,只可惜还没来得及实践,父亲自杀使得高志提前退学。

    虽然只学了一年半,但是高志在音乐方面打下了深厚基础,对唱这首《秋天不回来》更是信手捏来。他演唱技巧方面不如孙阳,但凭借这首从未在众人视野中出现的情歌,这次校园歌手比赛第一名非他莫属。

    那三位评委原本不看好这次比赛,只不过碍于二中胡校长的面子才前来观看并充当评委。只是没想到,先前孙阳已经让他们眼前一亮,这会又突然杀出高志这匹黑马,简直惊喜不断。

    凭他们从事音乐教育多年,自然嗅出了这首歌的巨大潜力,至于高志口中所说的街头卖唱艺人,他们直接忽略。若是搁在改革/开放以前或者更早的年代,有这种不为名利的民间高人,他们或许还相信。现在么,基本不可能。

    要知道玩音乐的,谁不想出名,谁不想发行专辑,谁不想开演唱会?只要出名了,钱还不是滚滚而来,甚至流芳百世也不是不可能。做人低调可以,但也分在什么方面,若是在唱歌方面埋没自己的才华,那就是傻了。

    在三位评委看来,什么卖唱艺人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这首歌的原唱就是高志,不然他哪能唱得这么好,除了唱歌技巧方面有所欠缺外,其他方面基本达到了专业水准。

    当然,他们心中还是有疑问的,按理说高志的年龄是不可能创作出这首歌曲。从歌词中,可以想象出创作这首歌的人应该是在社会上打拼多年,受过种种挫折后才写下这首歌。

    不过这时,三位评委眼下关心的不是这个问题,他们关心的是如何顺利将高志挖到音乐学院去,然后重点培养半年,再凭借这首《秋天不回来》,让他一炮走红。

    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高志对进音乐学院毫无兴趣,并坦言唱歌只是他的爱好,当前主要任务是将学习搞好,考一所重点大学。

    三位评委还不死心,以为高志不了解当成名歌手的好处,高志微微一笑,将歌手的好处一一跟他们说了一遍,三人表情一僵,只道强扭的瓜不甜,于是都悻悻下台了。

    有高志这匹黑马在前,后来演唱的几位选手对台下的观众们毫无吸引力可言,大家几乎在聊天、瞌睡中度过剩下的半场比赛。

    主持人秦雪从几名评委那取来打分表,计算完总分后,宣布一中方面获胜,同时高志夺得第一名。在场一中的师生们全体沸腾,而二中人人像斗败的公鸡一样垂头丧气起来。

    周主任脸上都乐开了花,拍了拍旁边一脸沉闷的李主任,道:“李主任,按照约定,你们学校是不是要奖励高志同学五千元资金。”

    李主任冷哼一声,心不甘情不愿的上台将五千元现金奖给了高志。

    顺利拿到奖金,高志心里无比高兴,正要叫上胖子去附近的酒楼大吃一顿,却被后面的谭静给叫住了。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高志知女孩家面皮薄,便问道:“谭大美女,早上的事对不起。你、你找我有事?”

    谭静先是摇了摇头,可胳膊被旁边的王倩用手指戳了几下,她咬着性感小嘴唇,轻声道:“那个高志,你……你能不能将刚刚那首歌……歌词抄给我?”

    说完这话,她一脸的难为情,早上还对高志恨之入骨,这会开口求他办事,若不是十分喜欢这首《秋天不回来》,加上好姐妹的怂恿,她才不会主动跟高志说话呢。

    “没问题。”高志满口答应下来,又道:“不过,我刚刚唱得特别卖力,现在饿了,你请我吃饭吧!”

    谭静一怔,没料到高志会提出这个要求,犹豫了一会不知该不该答应,请客到是小事,只是她跟高志还没熟到一起吃饭的地步。到是一旁的王倩嘻嘻一笑,十分爽快地道:“好,我替静静答应你,能和你这个了不起的校园歌手一起吃饭,是我们的荣幸呢。”

    高志摆摆手,道:“哪里,哪里!能跟你们两位美女吃饭,才是我的荣幸。”说着,往周围环顾了一眼,又道:“你们难道没发现,周围全部都是羡慕嫉妒恨的目光。这儿是是非之地,我看还是早点离开为妙。”

    “哈哈!静静,你这朋友说话好有趣!”王倩笑得花枝乱颤,胸前的饱满随着笑的幅度起伏不定,一下子吸引了周围男生们的目光。高志也被吸引了,只不过碍于谭静在场,他不敢光明正大的看,心里却徒生感慨,这位妹子有真才实料啊。

    “老高,老高,你今天真让我刮目相看,我决定以后跟你混。”就在这时,胖子气喘吁吁地从拥挤的人群里穿插过来,看到谭静旁边的王倩眼前一亮,向她伸手道:“我叫陈斌,跟谭静是一个班的。不知美女芳名?”

    王倩很大方的跟胖子握了握手,道:“我叫王倩,是静静的好姐妹。既然大家都认识,就找个地方边吃边聊吧。”

    对王倩的提议,三人自然没什么意见,于是一行四人便往校外走去。可能美女在侧,胖子特别兴奋,边走边介绍道:“我知道附近有家不错的酒楼,菜不仅做得好吃,价格又适中,我们就去那儿吃吧。嘿嘿,老高今天拿了五千元奖金,就由他请客好啦。”

    高志翻了翻白眼,打趣道:“胖子,我还是觉得我带上你,你带上钱可好。”

    胖子一愣,谭静和王倩冰雪聪明,很快品出其中意味,都不由扑哧一笑。王倩笑道:“我觉得高志同学这个提议可行,嘻嘻!”

    这会胖子才明白过来,握拳轻轻捶打了一下高志的肩膀,笑道:“老高,我现在发觉你越来越幽默了!”

    几人有说有笑的出了校园,在校门口却撞上了孙阳和李萧,两人脸色不太好。

    孙阳见到谭静,微笑的上前打招呼:“谭静同学,在过一个小时就是午餐时间,能赏脸一起吃顿饭吗?”比赛第一名的头衔被半路杀出的高志给抢走了,孙阳憋着一肚子火,刚刚将始作俑者李萧骂得狗血淋头,此时见谭静跟高志在一起,心中怒火更盛,想也没想就发出了邀请。

    谭静要是答应,那刚刚失败的局面就能扳回来,并且以胜利者的姿态狠狠羞辱了高志,让他明白癞蛤蟆和白天鹅之间永远都没可能。不怪孙阳自信,在女人方面,他一向无往而不利,优越的身份加上自身的才华让他信心满满。

    谭静冷着一张脸,拒绝道:“不好意思,我没时间!”说完,就挽起王倩的胳膊,招呼高志和一脸发愣的胖子离开。

    孙阳听了,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望着谭静的背影,内心深处在咆哮。李萧上前劝道:“孙少,这妞不识抬举,要不要我找人教训她。”

    “闭嘴,这一切都是你的自以为是造成的。给你一个星期,要是再让我看到高志和谭静走在一起,后果我想你应该能猜到!”

    “孙少,你放心。若连这件事情都办不好,那我也没脸见你。”

    “希望你记住你刚才说的话,若是这事办砸了,别怪我不讲往日的情面。”说完,孙阳骑着他的山地自行车向马路右侧驶去,自始自终都没回头往后面看上一眼。

    李萧脸色铁青,照着自行车的座位上狠狠捶了一下,咬牙切齿道:“高志,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我不把你赶出一中的校门,我他娘的跟你姓!” 


第十章 赚钱的灵光

    川香阁楼,顾名思义是一家以川菜、川文化为主题的中档酒楼。

    这家酒楼临近二中,附近又有一栋几十层高的写字楼,所以不乏客人。此时虽还未到午饭的点,但酒楼里仍有不少客人坐在沙发上聊天喝茶。

    胖子以前光顾过几次,进去后就轻车熟路的订了一个环境比较优雅的大包间。

    进到包间,高志看着面前那张能容纳至少十人的大圆桌,皱了皱眉,觉得太过浪费了,于是想让胖子换间小包间。还未开口,就见胖子朝自己挤眉弄眼,又偷偷瞥了正在聊天的谭静、王倩一眼,那眼神怎么看都有些不怀好意。

    “靠,这胖子打得好主意啊。”

    高志瞬间就领悟到胖子想要表达的意思。四人坐一间包间本来就显得空落,加上这桌子大得出奇,四个人如果岔开坐,说话估计得用喊才行。为了方便交谈,四个人只能选择挨着坐,这样一来,凭胖子得天独厚的脸皮,肯定会坐在王倩旁边,如此便有了培养感情的机会。

    在心里为胖子点了赞后,高志很自然的坐在谭静身边,见她只是瞥了自己一眼,没有其他反应。高志心中一喜,看来通过唱歌一事,她对自己的敌意有所减轻。

    胖子和王倩都是属于性格外向那类人,一会功夫两人就聊得火热起来,胖子时不时说出一个笑话逗得王倩开怀大笑。高志心想自己不能干坐着,冷场不说还显得自己的性格比较内向,于是向谭静道:“你带笔和纸了吗?”

    谭静先是一怔,随即意识到高志是要帮自己抄写歌词,于是从粉色小背包里掏出纸和笔递给他,忽然问:“这首《秋天不回来》是你创作的么?”

    高志摇了摇头,不管谭静相不相信,还是将上午在台上解释这首歌曲的出处一字不落的重复了一遍。

    谭静点点头,没再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高志面前的白纸,静待他抄写歌词。

    美女在侧,身上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高志不禁有些意动,不过此时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坐直了身子,准备奋笔疾书,可刚写了两个字就停了下来,将笔和纸推到谭静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那个,我字写得有点、呃……有点不堪入目,还是你来吧。”

    谭静闻言,登时忍俊不禁,拿起笔,在高志朗读下书写起来。字体娟秀,美感十足,就如她本人的长相一般,让人油然生出一股好感。

    高志在旁可谓是感慨良多,同样的字,自己写出来跟她相差十万八千里。记忆中,大三辍学后,去一家公司应聘,那面试官看了自己的简历后,居然当场质疑自己是否读过大学,自己气愤不过跟他辩驳起来,甚至拿出学生证证明自己的学历。

    那面试官看了哑然失笑,说了一句到现在高志仍是记忆犹新,他说:“字是一个人的名片,学问则是敲门砖。”

    这事对高志的打击很大,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有时间就对照着字贴练字,并发誓要练出一手好字。可是练了将近一年功夫,水平并未有明显的提高,高志心知在写字这块自己毫无天赋可言,所以也就放弃这个一时冲动的念头

    ……

    一会儿功夫,谭静就将歌词给抄写完了,递给高志,让他帮忙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高志仔细审阅两遍,并未发现有错误,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时,胖子可能是水喝多了,起身去上侧所。

    王倩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见两人挨在一起看东西,不由打趣道:“哎呦,这才眨眼的功夫,你们俩这般亲密无间,有问题!”

    高志轻咳了一声,将目光转向窗外。谭静闹了个大红脸,伸手拍了拍王倩的胳膊,示意她不要胡说八道。接着取走高志手中的歌词,将它递给好姐妹,往高志看了一眼,好奇地问:“高志,就算这首《秋天不回来》不是你的原创,可凭借你扎实的唱功,若是去音乐学院经过系统培训一段时间,将来定能一展才华。你为何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虽然高志一再强调这首歌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但是谭静觉得他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故才捏造了一个莫须有的人物。刚才,高志在台上全身心投入演唱时,从歌声里就能看出他对这首歌非常了解、了解得无比透彻,至少练习了几十遍、上百遍,若只是单纯从别人口中听到,是很难达到这种水准的。

    高志不由笑道:“唱歌只是我的兴趣,我并没有朝这方面发展的打算。况且我这人说话向来一言九鼎,既然和别人说好要用功读书,考一所好大学,岂能言而无信!”

    谭静刷一下连耳根都红透了,低头沉吟不语。幸好,此时的王倩正在全神贯注的欣赏歌词,若被她看到,肯定会出言调侃一番。

    能让谭静脸红,高志心里还是颇为得意的。只不过此时的气氛略显沉闷,高志眼珠转了转,准备换个话题让谭静从刚才害羞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这时,胖子推门进来,他身后跟着两名上菜的服务员。胖子让她们将菜摆在王倩面前,便一屁股坐在王倩旁边,开始绘声绘色的介绍起桌上的菜肴。

    高志心里暗骂一句,胖子这家伙还真有心,刚刚上洗手间去了一半天,估计专门找人了解过这两道菜的特色,以便在王倩面前卖弄他的博学多才。

    因为菜和饮料都没上齐全,两人这会趁空又说起话来,很快就聊得热火朝天。

    高志和谭静相互对视了一眼,脸上纷纷露出无奈的表情。

    听他们聊起文学,高志心中一动,知道如何化解刚才的尴尬,便问谭静:“你平时看小说吗?”

    谭静点点头,轻声道:“我喜欢看郭敬明的《幻城》,我想你们男生应该喜欢韩寒的小说吧?”

    高志还未说话,胖子“呵呵”笑了两声,一本正经地道:“我说课代表大人,你这话可说错了。现在嘛,十个男生有九个迷恋网络小说的,而且依我来看,网络文学是未来的一大发展趋势。只可惜我不会写小说,若不然以后定能靠这个吃饭。”

    “写小说,吃饭?”高志听到这两组字眼,浑身一震,眼睛瞬间如通了电的灯泡!

    妈的,怎么忘了小说这个关键所在。

    激动之余,高志站起身来,向胖子道:“胖子,哥们认识你几年,就你刚才那番话最有价值!”

    见胖子一脸懵逼的样子,谭静和王倩都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高志嘿嘿一笑,一脸神秘,也不向几人解释。

    重生一次,高志对自己的未来有过很多设想,但一切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有足够资金的基础上,就好比要做一个赚钱的项目,技术和人员都到位了,唯一缺的是启动资金,这是一件很让人苦恼的事情。

    可刚刚胖子一番话,让高志想到如何赚快钱。05年的网络小说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好多人正是这个时候进入网络文学的,他们刚刚可能抱着试试的态度将自己用心编造的故事呈现给读者,根本没想过赚钱,只是单纯的娱人娱己。但这批人中,好多十年后都是身家过百万的大神,甚至千万的也有几位。

    05年,好多人只看到网络文学不足,认为它和其他文学形式相比,具有文学性不足、思想深度浅、和快餐式文学为主的缺点。但他们不知,网络文学的发展和价值,十年后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就像当年互联网刚进入国内时,那时的网络正是被许多人视而不见的小蜗牛,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这样龟速的速度,竟然会演变成今日绚烂缤纷的网络世界。 


第十一章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求收藏)

    吃完饭后,高志将胖子拉到一边问了附近哪有网吧,便和两女说了声还有事,就直奔星空网吧。

    一想到能靠写小说赚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高志全身热血沸腾,步子十分轻快,迫不及待地向网吧杀去。记忆中,大三那年尝试着写过小说,凭着丰富的想象力和不错的文笔,也曾在某网站获得过签约机会。只不过因家庭的变故,使得文学梦搁浅了,后来工作太忙,一直没机会圆年轻时的梦想。

    既然上天给了自己一次重生机会,那么上辈子的诸多遗憾,自己要一一去弥补!

    一进网吧,高志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呛鼻的烟味,他皱了皱眉,往散发烟味的源头看去,只见过道左边那一排电脑前坐着四五个社会青年,青一色染发,一边抽烟一边在玩着游戏,右手握着鼠标正发出高频率的响声,当中有几人对着屏幕不停在骂人,那难听的脏话令周围上网的人纷纷皱眉。

    就在那一瞬间,高志有种扭头想走的冲动,只不过一想到赚钱大计,所有的不满都被强行压制了下来。

    没办法,05年一台主流配制的笔记本电脑就要八九千,在当时的滨江市,人均收入不到1500的薪水标准,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差不多要花掉一个人半年的工资,这不是一般的家庭所能承受的。就算台式的价格也不便宜,甚至还要高于几年后的苹果手机。

    所以对目前的高志来说,在网吧创作的成本是最低的。

    环境差点就差点吧,只要能赚钱就行。走到收银台前,高志掏出一张五十,也没问多少钱一个小时,直接让老板娘开了一间包间。

    在老板娘的指明下,高志上了二楼,问了一位哥们才找到5号包间。进去后,他迅速开启电脑,找到程序中隐藏的Word文档,准备码字。

    可是看到屏幕上闪灯不停的1字型光标,高志傻眼了,忽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该剽窃哪本小说。虽然在未来十年内会大火的小说,高志能记住的不下于三十本,但这些小说少则几十万字,多则几百万字,这么多内容,他又不是移动硬盘,不可能随时存档,用时再读档。

    妈的,难道靠这个赚钱的计划泡汤了。想到这,高志心情无比沮丧,就好比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闯到一间密室中,面对四周摆放众多的武功秘籍,却束手无策。

    高志不甘心,打开一个国内名气比较大的文学网,漫无目地的浏览着。这年代写小说的人还不多,不像十年后,每天都有几百上千的作者涌入这个行业,使得网站后台的数据量成倍增加,甚至高达几百万本,读者挑书十分麻烦,从中找到一本好书犹如大海捞针。

    反正下午也没事,索性就在网吧看会小说。

    高志心里是这样想的,于是从后台书库里点开一本仙侠小说,看了两章觉得不错,金手指设计比较合理,人物性格也比较丰满,于是认真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也不知是鼠标点错了,还是网页本身问题,突然就弹出一个画面,画面是一个穿着制服的空姐,正做着一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动作,空姐旁边有几行醒目“点我之类”、“包你满意”的红色字体。

    骗小孩的把戏,高志微微一笑,毫不犹豫的关闭这个广告页面,继续看小说。可这时,心神总是无法定下来,冥冥之中,似乎总感觉遗漏掉什么关键东西。

    高志拍了拍额头,盯着电脑画面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使劲去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时,他感觉口渴了,于是起身下楼买水,在经过收银台时,他无意往右边瞥了一眼,却见刚刚玩游戏的几名青年少了一人,可能是有事去了。机子还开着的,画面也切换到桌面了,只是屏幕中间有一个广告页在闪动,跟高志刚刚看小说时弹出的画面一模一样。

    看到这一幕,高志突然像中了邪似的,一下子定在那,只把坐在那嗑瓜子的老板娘吓了一跳,连忙问了一声同学你怎么了?

    高志摇头说没事,满怀激动的出去买了一瓶饮料,便赶紧回到包间。打开百.度,输入“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几个字,内心忐忑不安,高志知道这本小说在05年迅速走红,但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若是作者三十这时已经发表了,那代表自己靠写小说赚取第一桶金的计划彻底泡汤了。

    从小到大,高志看过的小说不计其数,但真正能将里面的情节如数家珍的说出来,除了《西游记》,大概就属这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原因无他,是因为这本小说篇幅比较短,一共就二十几万字,高志又将它读了几十遍,所以能记住。

    在敲下回车键那一刻,高志因为紧张额头开始冒汗,见网页弹出许多词条,基本都是答非所问,更无这本书任何信息。他不禁激动的狠狠敲了一下桌子,刚刚悬在嗓子眼的心总算平安着地。

    既然这本小说还未出现,那自己便让它横空出世。只是选择在哪个网站发表,却让高志犯起难来。上辈子,他对国内最大的文学网站起点比较熟悉,找书基本都上这个网站。

    可《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是一本纯爱小说,不像主流YY小说,若是在起点这个平台发表,估计成绩不如原时空那么火爆。最后查了七八个文学网,高志把目光锁定在小说阅读网上。

    小说阅读网是在去年5月份成立,成立之初,就以独特的风格和丰富的内容受到广大文学爱好者的推崇。它没有传统文学那般内涵难懂,也不趋于毫无营养的快餐式文学,如果硬要给它定性的话,它应该介于两者之间,主要走实体出版路线。

    这个年代,只有起点一家开创了在线收费阅读模式,其也网站都是靠出版盈利。能出版的小说都是精品,所以不管是网站还是出版社对作品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

    小说阅读网成立之初正是靠着十几本高质量作品为招牌,留住了一大批读者,并吸引不少作者加入,会员数量每天都在不断增加着。虽然这个网站以女性读者居多,但高志却一点也不担心,有原时空的火爆例子,《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本小说完全能做到男女通杀。

    因为故事情节现成的,不用花费心思去构思,所以高志写起来非常得心应手,十指飞快的敲击键盘,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原本空白的文档,现在已布满密密麻麻的绳头小字。

    一个多小时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高志写完两章,一章将近两千字,他不由伸了伸懒腰,拿起一旁的饮料“咕噜咕噜”喝了小半瓶,接着仔细检查刚才的成果。

    将错别字地方和标点符号错用处一一改好后,高志在网站上注册了一个作者账号,将基本资料填完后,他将写好的两章陆续发表了。

    做完这一切后,高志习惯性的登上QQ,刚上线就看屏幕右下方的头像闪个不停,点开一看,原来是一条好友验证信息。是一个昵称叫做“相☆惜”的女孩发来的,备注上写着:“我是谭静。”

    高志微微一笑,点了同意。这时,屏幕右下方的头像还在闪,点开一看是胖子发来的,语气很着急,约自己一起玩《传奇》。

    高志回一句“很忙,没时间玩。”在昨天之前,高志对游戏无比迷恋,一有时间就会和胖子在网吧玩到十一二点才回家。

    此时,这具年轻的身体装着三十岁的灵魂,高志自然对玩游戏提不起半分兴趣,更何况上辈子在大学里,疯狂迷恋《魔兽世界》大半年,对游戏早已心生厌倦。在他看来,玩游戏除了消磨时间外,最主要的是能在游戏里面找到现实中所体会不到的成就感,这也是好多人疯狂迷恋游戏的根本原因。

    因为现实中活得太过压抑,在虚拟的世界能释放人的本性,所以导致很多人对它趋之若鹜,甚至醉生梦死。就像香烟一样,明知吸烟有害健康,但好多人就是离不开它。

    在社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高志真切的体会到一个真理,没有什么比赚钱更有成就感。 


第十二章 时尚女郎 (求收藏)

    一场突然其来的暴雨令高志措手不及,到家门口时,衣服还再滴着水珠。

    高志伸手往口袋里摸了摸,发现早上出门太急忘记带钥匙了,也不知妹妹在不在家。要是不在,这天气若不及时洗澡更换干净衣服,是很容易着凉的。

    “来啦,来啦!”

    好在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妹妹清脆的声音。

    高雅正和隔壁的漂亮姐姐坐在沙发上聊天,听到有人敲门,便知是哥哥回来了。她连忙起身去开门,见高志满身是水,不由张大了小嘴,随即脸上闪过幸灾乐祸的表情,一副老气横秋的语气:“哥,跟你说了多少次,要经常关注天气。你看,不听美女言,这下遭罪了吧!”

    高志哼了一声,随手将脱下来的上衣扔给高雅,道:“将这件衣服给洗了,我过两天要穿。还有,给我拿一套干净的衣服放在沙发上,我要洗澡。”

    高雅皱起了秀眉,不满道:“高志,我见你比我大才喊你哥的,你少指挥我做这做那……”话还未说完,瞧见高志手中那厚厚一叠钞票,她语气立马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微笑道:“哥,这点小事你就是不吩咐,小妹自会办好。对了,你刚刚淋了雨,我待会就去熬一碗姜汤,省得你感冒了。”

    “看你态度还算不错的份上,奖励你两张,不过要等我洗完澡后。”见高雅眼巴巴望着自己手中的钞票,高志眼中闪过促狭的意味,随即将钱收好便进屋了。

    俯身换鞋时,感觉客厅里站着一个人,高志有些惊讶,心想家里好久没来客人了。抬头望去,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身材高挑,明艳动人,白色的外套里面穿着粉色的针织毛衫,加上一件修身的牛仔裤,恰到好处的搭配将身上堪称完美的身材很好展现出来。

    相比谭静含苞待放的美,眼前这位漂亮女人浑身则流露出气质怡人却给人一种时尚女郎的味道。

    只一眼,高志就认出她是叶小婉,见她精神状态不错,便关心道:“你出院啦?”

    叶小婉点点头,目光也随之打量起眼前这位浑身湿透的男孩,再联系从那对年轻夫妻口中得知自己被救的经历,觉得有些不敢相信,就跟电影里面的情节一样。可最让她好奇的是,高志是如何得知自己自杀的。

    “叶、叶姐,你先坐会,有什么话等我洗完澡后再说。”

    见叶小婉有话要说,高志指了指自己这副狼狈的形象,连忙往卫生间冲去。

    十几分钟后,高志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就发现妹妹直勾勾盯着自己,一脸的狐疑之色。高志心里有些发毛,便出声骂道:“高雅,你有毛病吧,这么盯着我看怪瘆人的!”

    高雅没有理会高志的话,继续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后,向一旁的叶小婉撇嘴道:“叶姐姐,我怎么看都觉得我哥不像你口中所说的救命英雄。你会不会弄错了呀,就他这形象离英雄还差得远呐。”

    高志闻言,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心里忍不住在想,这是自己亲妹妹么,有这么当着外人的面埋汰自己这个大哥?不行,待会要将答应她的两百元砍掉一半,看她以后还敢不敢胡说。

    叶小婉郑重的点了点头,顺手拿起一旁茶几上她早已准备好的礼物,起身递给高志,道:“高志,昨天的事谢谢你,若不是你,我恐怕……”

    说到这里,叶小婉的话音戛然而止,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从男友背叛、到自己得知真相、再到分手,这三件大事发生在短短两天内。五年的感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终结,曾经的誓言变得一文不值,这种打击对于叶小婉这种对待感情极其认真的女人来说是致命的,她不禁对人生产生了怀疑,心想连五年的感情都靠不住,这世上还有什么可靠,最后也就在这种念头的驱使下,毅然绝然的服用大量安眠药自杀。

    可去过鬼门关走了一遭,又在医院想了整晚,叶小婉想通了,觉得自己很傻。就算自己为那负心男人自杀,难道就能挽回这份已经失去的感情么?不能,只会成为那负心男和他的现任女友两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是今年的新款,你过段时间就要高考了,我想你在大学肯定会用得上,一点心意还望你收下!”叶小婉脸上挂着微笑,对于高志,她是无比感激的,同时心里有个巨大疑问。虽然跟高志是邻居,但之前并未有过任何交集,他为何会冒这么大的风险救自己呢。

    高志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在那精美的手机盒上,N70是刚出来的新款,如果胖子说的是真的,那么现在这部手机市价应该是4680元,即便以叶小碗的工资水平,差不多得两个月的工资,这礼物不可谓不贵重。

    随着时代的飞快发展,代表身份象征的手机从奢侈品变成一种时尚个性化工具。高志目前是很想拥有一部手机,去参加校园歌曲比赛就是奔着那五千元奖金去的,除去花掉的,现在手中还有4700左右,完全有能力去购买一部,何必要叶小碗送呢。

    况且,高志心中有自己的小算盘,现阶段,叶小婉对自己是有所帮助的,若是为了一部手机,使得自己跟她关系只停留在普通朋友阶段上,未免有些因小失大了。

    这么一位大美女站在眼前,又刚刚经历失恋,只要是正常男人都有点想法。但高志想得更远,叶小婉是女主播,她的人脉关系胜过自己十倍,跟她结交好关系,对自己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高雅好奇的打量了一番手机盒,在一旁大呼小叫:“哇,这包装看起好精美啊,叶姐姐,我能打开看看手机么?”说着一双灵动的眸子可怜巴巴的看向叶小婉,生怕她不同意。

    叶小婉笑道:“当然可以,这手机本来就是要送给你哥哥的,你想看多久都行!”

    高雅兴奋的接过手机,拥抱了一下叶小婉,赞美道:“叶姐姐,你人真好,若是我有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姐姐就好了。”

    见妹妹兴致勃勃地坐在沙发上研究新手机,高志叹了一口气,冲叶小婉道:“叶姐,你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叶小婉一怔,眼神中掠过几分惊讶,在心里重新审视起高志,发现这位少年跟自己在大街上看到的学生没多大区别,一样的发型、一样略显羞涩的面孔。唯一不同的是他那双清澈的眸子下多了几分不该在他这个年龄出现的坚定和智慧,那是一种自信的表现,这个少年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面对这部高档手机毫无反应。

    从高志的言谈举止来看,基本可以排除他不清楚这部手机价格的可能,况且他救了自己的性命,就算收下这份礼物也不存在什么受之有愧这一说。

    叶小婉心中愈发好奇,她从事电视台主播这个职业也有两年了,在察言观色这块早已不是什么刚出道的新人,从刚刚的接触来看,高志人虽年轻,但为人十分有主见。想到这,叶小婉也就没有劝高志收下礼物,将目光转向一旁的高雅,笑道:“既然你妹妹喊我一声姐姐,那这部手机就算我给她的见面礼,这你应该不会反对吧!”

    说着向高志做了一个调皮的表情。

    高志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厚厚一叠钞票,道:“正所谓无功不受禄。叶姐这份见面礼实在是太过贵重了,这里一共是4700,不管是否能买下这部手机,我还是要谢谢叶姐。”

    话音刚落,客厅里两位大小美女都一脸吃惊,回过神来的高雅连忙将手机装好,如同烫手山芋一样塞进叶小婉怀里,忙说东西太贵重不能收。而叶小婉心里头的震惊更大,除了高志一个高中生能拿出4700的现金,对他的表现更是另眼相看。

    上午,自己去买手机,面对4700的价格时可是考虑了将近一分钟才决定买下的。而高志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高中生,行事毫无拖泥带水,一听自己要将手机送给他妹妹,连想都没想就将钱给拿了出来。

    这份决绝若是进入社会,绝对大有作为。此时此刻,叶小婉对高志的好奇心更胜之前,本来,她打算道谢、送出礼物就离开,现在突然改变了主意,想着多跟这对兄妹接触一下,没准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第十三章 父母的难题

    对高父高母来说,今天是开年以来最累的一天;上午赶着将一天的水果量卖完,吃完饭后,便马不停蹄去物色合适门面,几乎将滨江转了半圈,可门面的事情却毫无进展,感觉一下午都在做一些徒劳无功的事情。

    在出发之前,高江城早有心理准备,但没料到好店面会那么难找,不是价格贵得离谱,就是地段不行,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店面,结果转让费直接让高江城打起了退堂鼓。

    见天色以晚,就算自己不吃,也绝不能让儿女饿着,他们这个年龄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高父高母在小区附近的菜场买了菜,托着沉重的步伐往家中走去。

    “爸、妈,你们回来了。”高雅听到敲门声,心情雀跃地去开门。见父母脸上写满了疲惫,高雅很懂事的接过高江城手中的菜,往厨房走去。

    “咦,家里来客人啦。”刘凤琴眼尖,注意到儿子正和一个模样俊俏的年轻女子坐在沙发上聊天,两人比手划脚,是在讨论什么重要的知识点。

    高江城认出了叶小婉,颇有些惊讶:“这不是隔壁那丫头么,看样子跟小志很熟啊。”

    两人的话声打断了高志和叶小婉之间的谈话。在别人家里讨论问题,而且还这么投入,连主人回来了都没发现,叶小婉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起身向高父高母问好。

    虽然父母极力掩盖,那眉宇间所流露的那抹愁容还是被高志敏锐地给捕捉到了。高志在心里叹了口气,事实上昨晚建议父母转行时,他就料到找店面会很难,哪怕现在是05年,市场行情依然如此。而且对父母这类毫无市场营销经验的人来说,能找到一个好店面完全靠的是运气。

    “小志,你陪小叶好好聊天,我去做饭。”高江城虽然很累,但是想到妻子也累了一天,不忍心再让她去厨房忙活。

    一股暖流从心头淌过,刘凤琴笑道:“还是我来吧,你的厨艺我怕小叶吃不下去饭!”

    高江城听了乐呵呵,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刚要点上,考虑到有客人在,便去了房间。高志起身将刘凤琴轻轻推到沙发上坐下,笑道:“妈,您跟爸都累了一天,还是让我来吧!”

    叶小婉有些吃惊,不过一想到高志对当前国内经济的了解以及未来发展方向预测,都让自己吃惊不已,能做饭似乎到不稀奇了,总之,越跟他接触,给自己的震惊越大。

    刘凤琴以为儿子在开玩笑,于是笑道:“小志,你有这份心妈心领了。若想练习厨艺,等你高考完,我再在一旁慢慢指导你!”

    正在厨房洗菜的高雅听了,立马小跑出来,冲刘风琴道:“妈,您别被我哥给蒙骗了。就他那懒惰的性子能帮您做饭,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上次作业太多,让他煮碗面给我吃,好说歹说就是不肯,结果看在我掏十块钱的份上这才同意。不过那面,我吃了一口就再也不敢吃啦,简直比毒药还可怕。”

    高志听了差点没晕倒,心想这丫头也真够可以的,不就是收了你十块钱么,至于这么埋汰我。不给她点教训,不知马王爷有三只眼,想着高志横了高雅一眼,哼道:“高雅,从现在开始,你要是再敢说一个字,信不信我取缔你……你的钱?”

    高雅连忙捂住嘴,一双灵动的眸子转了几圈,老老实实去厨房洗菜了。高志也不管刘风琴同不同意,直接冲去厨房,拿起一根洗好的胡萝卜,见母亲不放心地跟过来,咚咚…,很快就将萝卜切好了,每片的厚度基本一样。

    高雅瞪大了眼珠,满脑子的不可思议。见儿子熟练的刀功,刘凤琴大惊道:“小志,你这刀功是什么时候练出来的,怎么我一点也不知情?”

    高志一脸得意地道:“没怎么练,经常看您做饭,耳濡目染之下将您的厨艺学了个七八成。妈,您现在相信我会做饭了吧!”

    刘凤琴连连点头,满怀欣慰道:“妈相信,妈相信!小志你长大了,妈心里无比高兴!”说到这,她忽然想到了什么,感慨道:“若你的学习能像这般就好了!”

    说着,刘凤琴叹了一口气,转身往客厅走去。

    高志忽然觉得眼睛有些发涩,望着母亲的背影,心里暗自发誓,一定要考所好大学,让父母高兴一场。

    上辈子,高志生活拮据,会经常动手做饭,后来为了讨女友欢心,变着花样地从网站学来好菜做给她吃。久而久知,不仅刀功过硬,厨艺也是大涨,一般小饭馆里的师傅还真比不上他。

    有高雅在旁打下手,高志炒菜相当方便,将近四十分钟,就将三菜一汤给弄好了。虽都是一些家常菜,但经过他的手做出来,每道菜都是菜香味俱全。

    高雅闻了闻蘑菇肉片汤,抱着高志的胳膊,赞道:“哥,我忽然有点佩服你了。”

    “得性,快点将汤端出去。”

    高志笑着将围裙解下,冲客厅喊道:“叶姐,吃饭啦!”

    叶小婉起身,走到餐厅往餐桌上一看,几道小菜虽然简单,不过红红绿绿的搭配得非常好,看着让人食欲大增。她向一旁站着的高志竖起大拇指,赞道:“想不到小志你年轻青青,厨艺却这么棒,看来平时没少用功啊!”

    高志不可置否的点头,没有人天生会做饭,更没有人光看就能学会。一切熟练的技术都是通过不断尝试、不断积累经验才慢慢练成的。

    在动筷之前,刘凤琴一个劲地夸高志。一旁的高江城听说这顿饭是儿子亲手做的,也不禁竖起大拇指,说这是继承了他老高家的优秀基因。

    刘凤琴立马反驳,说儿子的厨艺是跟自己学的,跟老高家没有任何关系。听得一旁的三人不禁莞尔,叶小婉笑容下隐藏着几分羡慕。

    一家人吃饭,虽然高母和叶小婉只是初次见面,可叶小婉的温婉可人,时不时挂在嘴边的浅笑,让两人之间的陌生、隔阂如冰山上的雪一样,在阳光的照射下逐渐融化了。

    当饭吃到一半时,高志开口问起高父店面的进展情况。

    高江城闻言有些犹豫,心道:“小志到底年轻,有外人在场,这事该如何去说。”

    高志见父亲沉默,便知他心里在想什么,于是笑道:“爸,叶姐也不是外人,您没必要心存顾虑。况且,她在电视台工作,来往结交的都是一些公共人物,在生意这方面,也许她能给你一些很好的建议。”

    说着朝叶小婉调皮地眨了眨眼,又道:“叶姐,你说是吧。”

    叶小婉连忙放下碗筷,附声道:“是啊,高叔您不妨说来听听,不敢保证一定能帮到您。但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您尽管开口!”刚刚那话,若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叶小婉会认为对方是相信自己,但由高志说出,恐怕目的没那么简单。

    刘凤琴也劝道:“老高,你还犹豫什么,把咱们面临的难处一五一十告诉小叶。”

    高江城点点头,将今天所了解到的市场行情毫无保留的道出,并坦言自己有朝化妆品方面发展的打算,只不过目前不管是供货渠道,还是物色店面及后期的装修问题都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划,不知该从何处入手,说是想法所至也毫不为过。

    叶小婉听完,沉吟了一会,往高志瞧了一眼,向高江城道:“高叔,若我猜得没错的话,你之所以想转行除了水果这行生意不好做外,主要还是受到小志的启发吧。”见高江城点头,她又道:“正巧我有一个表姐是做化妆品生意的,我可以为高叔您引见一下,自于能不能从她口中套出供应商的信息,那就看您的本事了。嗯,店面这块我得回去托人帮您问问,若有合适的第一时间通知您。至于装修风格以及筹备开业这一大堆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小志负责,他虽然年纪青青,但在经商这块具有独特的天赋。”

    困扰一下午的难题,这么快就有了解决方案,高江城这会心情大好,一个劲地向叶小婉表示感谢。刘凤琴打心里替丈夫感到高兴,不停地给叶小婉夹菜。

    叶小婉忙说这是小忙,不必这样,但高父高母的盛情,却是让她心头暖暖的,如一股热流淌过心间,温暖着她的心房。失恋带来的负面情绪,在这刻缓解了不少,心情突然就放松了下来。 


第十四章 换座位

    吃完饭后,叶小婉借有事就撤了。

    高志连忙起身相送,叶小婉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随即向外面走去。

    到了家门口,叶小婉回头瞧了高志一眼,笑道:“你若是不说话,我就进去呢!”说着做了一个扭钥匙的动作。

    “呃,今天的事要谢谢叶姐。若不是你答应帮忙,靠我爸和我妈,就是三个月都不一定能将店面顺利开起来。”

    本来,高志是想着先让父母碰碰壁,再出马将悬在他们心头的难题解决掉,这样既能显示出自己的能力,又能确保以后在大决策上他们不会出现跟自己意见相左的情况。可看到父母脸上极力掩藏的忧愁,高志突然发现自己狠不下心来,也许上辈子对他们亏欠太多,这辈子不忍他们受苦受累吧。所以,高志趁着吃饭的功夫临时起意,让叶小婉帮忙解决父母生意上的难题。

    叶小婉好奇的眨了眨大眼睛,道:“开店这事既便没有我帮忙,以你的本事办成也是轻而易举。你为何自己不亲自动手?”

    虽然跟高志才接触没多久,但他一切令人费解的表现,让叶小婉不得不将他列为老江湖的名单中。猜不透高志的想法实属正常。

    高志耸了耸肩,颇为无奈道:“叶姐,我还在读书。我若是主动提出帮忙物色店面,我老爸非但不会感激我,而且还会将我狠狠的教训一顿。估计会这样。”高志板起一张脸,学着父亲的语气,道:“小孩子不好好读书,瞎掺合生意上的事,这也是你能操心的吗?”

    “哈哈!”

    虽没见过高叔教训人时的表现,但高志模仿起大人的样子,还真是惟妙惟肖,叶小婉不禁开怀大笑。

    盯着叶小婉那张如清水芙蓉的精致脸蛋,高志徒生感慨道:“我现在才深刻理解什么叫做回眸一笑百媚生。叶姐此刻若是身处花丛中,那些鲜花将会黯然失色。”

    没有女人不喜欢别人称赞她的美貌,叶小婉当然不例外,此时心里美滋滋的,白了高志一眼,嗔道:“油嘴滑舌。”

    说完,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将手上拿着的手机盒对着高志晃了晃,道:“这部手机,当真不要?”

    高志淡淡的回道:“这部手机还是叶姐你拿着用吧,不是我高志吹牛,不出一个月,我赚的钱都够买十几部呢。”本来,高志是想用钱买下这部N70的,但叶小婉却说白送可以,但给钱说什么也不卖。没办法,高志只好让叶小婉收回手机,其实他手上财产不多,对于将所有钱拿出来买一部手机,虽然嘴上手起刀落,但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舍不得。

    N70在这个年代绝对算得上高档手机,又是诺基亚这种主流品牌,花四千多算是物有所质。不过,若是拿它跟后世的智能机相比,拿怕是低端机,也远远不如。

    对于习惯了玩苹果手机的高志来说,这种半智能机还真提不起兴趣。

    叶小婉调皮地眨了眨眼,笑道:“那我到拭目以待,看你究竟如何赚取一笔大钱!”说着扭开门,向高志邀请道:“要不要进来喝杯咖啡。”

    高志摇头道:“我看还是算了吧。孤男寡女,又是晚上的不太合适,要是万一出了点小意外,我……”

    话还未说完,叶小婉狠狠将门一关,丢下一句:“小屁孩一个,我跟你有个屁的意外!”说完,她便往卧室走去。

    高志一愣,自言自语道:“现在的女人真会胡思乱想,我是说万一撞见蟑螂或者停电了,你要大喊一声,我岂不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说着摇了摇头,他便转身往家里走去。

    ……

    星期一早晨,由于起床比平时晚了十几分钟,高志刚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声恰巧响了起来。抬脚跨进教室,他就发现全班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迎向自己,有好多男生露出羡慕嫉妒恨的神色。高志不解的皱起了眉头,揣着疑问径往自己座位上走去,心想这些人估计是眼红自己昨天得了5000元大奖。

    可高志刚走了几步,就发现座位上坐着人,那人叫方志远,看到自己竟然毫无反应,心安理得的仿佛那座位就是他的一样。

    高志在心里暗骂一声,火气蹭了一下冒出来,撸起袖子就要上前将此人赶走,却见坐在方志远前面的胖子一个劲朝自己挤眉弄眼,示意自己往右边看。

    带着好奇,高志扭头去看,发现谭静身旁的座位是空着的,他微微一怔,心想莫非那乖乖女请假了。可这时,感觉一道带着几分恨意的目光向自己射来,侧目看去,发现主人正是那乖乖女,不知为何坐到第五排去了。乖乖女一脸气鼓鼓的表情,似乎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

    高志不傻,上辈子在社会打拼多年,一双眼睛早就练得跟火眼金睛一般。从进教室以来,同学们的总总不寻常的反应来看,似乎老王调整了座位,而自己有幸被调到谭静旁边。

    果然,当走到谭静旁边时,强烈得察觉到她很紧张,从未有过的紧张。高志心中大乐,看来以后就能跟谭静朝夕相处了。

    这时,王书川急急忙忙的进来,见高志还在站着,连忙道:“高志,你先坐下,我有事要宣布。”说到这里,忽想来早自习调换座位一事高志还不知情,又道:“高志,鉴于你最近很用功学习,昨天又为学校增光,老师决定将你的座位换到谭静同学身边,你若是没意见就赶快坐下。”

    高志闻言哪会有意见,一屁股坐在谭静旁边,将书包塞进抽屉,翻到语文书便赶紧拿到课桌上。这会看老王觉得顺眼多了,心中暗道:“老王,看在你给我调换座位的份上,咱们以前的恩怨就一笔勾消。”

    见同学们目光都看向自己,王书川轻咳了几声,提高嗓门道:“昨天和二中的比赛结果,想必大家都听说了,你们开心,老师更开心。不瞒你们说,老师刚才还受到校长老人家的表扬,校长还夸我们班出人才呢。这个,由于时间关系,废话就不多说了。”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点名让李萧站起来,紧接着道:“在这里,我要非常感谢李萧同学,虽然在高志上台之前,我认为他是在胡闹,不过好在他对高志同学的了解胜过我这个当老师的,不遗余力的举荐高志上台。我也是从年轻一路走来的,清楚你们年轻人都爱出风头,但李萧同学行事却十分低调,从昨天的事迹就可以看出,像他这种举贤不避亲的壮举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大家给他鼓掌。”

    话音刚落,全班掌声如雷。

    高志想不通李萧推荐自己上台是何目的,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自己能顺利夺得5000元大奖,现在又能如愿以偿的和谭静同桌,李萧算是功不可没,高志自是不会去吝啬掌声。

    本来,见到高志和谭静坐在一起,李萧肠子都悔青了。这会又听了老王一番话,觉得句句无比刺耳,就仿佛被人当众打了几个重耳光,直恨不得夺门而出。

    但一想孙少昨天所说的话,言犹在耳,只好强忍住心头对高志和王书川的恨意。一切结果看放学后,若是能让高志退学,哼,明天定要跟王书川在课堂上大吵一架,然后潇洒离去。

    掌声渐渐停了下来,王书川示意李萧坐下,接着让高志站起来,当众表扬:“高志同学虽然一直以来都是默默无闻,低调这个词在他身上诠释得无比透彻,可昨天事关学校的荣誉感,如此重要关头,他不顾大家怀疑的目光,二中师生们的嘲笑而勇敢的挺身而出,最终以惊艳一曲呈现在众人眼前,给大家上了一堂膛目结舌的课。这事引起了我深度反思,平时不要刻意去怀疑一个人的能力,也许他就是另一个高志。”

    王书川突然来一句幽默的话,逗得大家开怀大笑。接着,他又道:“昨天我听你们英语老师说高志的口语相当流畅,窥一斑而知全豹,显然这与他平时的努力分不开。老师希望,不管在唱歌方面还是英语方面,你们都要向高志同学看齐。最后,期待你们这次模拟考的出色表现,老师希望你们每个人都是一匹黑马。”

    “啪啪。”

    “啪啪啪。”

    掌声一下子将教室塞得满满的。

    高志还是头一次发现,老王在说一些鼓励士气的话,居然可以用豪言壮语讲得这么精彩,他不去从事演讲这方面的工作实在是可惜了。 


第十五章 一首歌就值八万?

    午休时间,谭静与坐在她后面的女生聊天,两人叽叽喳喳谈着女生最感兴趣的话题。

    高志见泡妞无望,索性去后面跟胖子一起侃大山。两人侃得最起劲时,忽然跑过来一名同学。那人气喘吁吁的告诉高志,说有人找他。

    高志听了有些莫名奇妙,就问对方是谁,找自己有什么事。那同学光顾着报信了,也就没问那么多,只说对方一行三人,衣着时尚,这会在校门口等着。

    带着一肚子疑惑,高志出了教室,径向校外走去。

    远远的就瞧见校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越野车,车旁站着三位社会人士,打扮得非常潮流。高志刚靠近几人,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香水味,味道是从左边皮肤白皙的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他不由皱了皱眉,就问:“你们找我?”高志最见不得男人身上喷很浓的香水,(当然非洲人除外,他们天生有狐臭,不得已才用香水去掩盖身上的味道),一般像这类人不是玻璃就是娘娘腔。

    闻言,几人暂停了话题。中间那短发女子上前,礼貌的伸出右手,边打量着高志,边介绍起她们的来历:“小帅哥,你好。我们来自天宇娱乐公司,我叫安娜,左边这位是流行歌手迪米,右边这位则是司机徐哥。”

    “娱乐公司?”高志心中一惊,这几人该不会为了那首《秋天不回来》来的。带着狐疑的目光从三人身上扫过,高志淡淡地道:“你们是来找我买歌的?”

    安娜笑道:“小帅哥果然聪明,我们是孟老师介绍过来的。你那首《秋天不回来》不管是歌词还是曲调都令人耳目一新,我们老板听后非常满意,特地差遣我们从省城赶过来,就想和你洽谈一下价格的事情。”

    高志笑道:“你们就这么肯定这首歌的原创是我,就不怕我剽窃别人的?”

    安娜将额前的秀发拂到耳朵后面,一脸郑重道:“孟老师从事音乐教育事业十几年,她的学生中有不少人成了歌手,成名歌手也有两位。以她在音乐上的造诣都对你赞不绝口,我们这些小辈自是深信不疑,况且这首歌若是问世,凭它的格调,就算没有娱乐公司的刻意宣传,也会在滨江这座城市掀起浪花。而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这首歌从未在你们这儿亮相。”

    高志点了点头,对方如此谨慎行事,也是职业习惯所至,毕竟版权纠纷问题向来十分严重,搞不好会吃官司。在心里考虑了一会,他绕开卖关子这一环节,单刀直入地问:“卖给你们不是不可以,不过你们打算花多少钱买这首歌?”

    高志从未有过涉及娱乐圈的打算,也没想过以买卖歌曲发家致富,虽然他肚子里不乏好歌,但这些全是别人呕心沥血之作,若以廉价卖之完全是对别人智慧结晶的不尊重,就算自己卖得内心坦荡,但终究无法靠这个来实现伟大的梦想。

    况且,别人的歌终究是别人的,偶尔剽窃一两首还能起到名利双收的效果,剽窃多了只会引起他人的怀疑,到时社会舆论会将自己逼得如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至于《秋天不回来》这首歌,上次为了拿到五千元奖金,高志让它提前问世。既然这首歌已经公之于众了,那何不让它的价值最大化,既能充实自己的口袋,又能让这首歌提前火起来,可谓是一举两得。

    闻言,安娜与那歌手迪米对视了一眼,向高志道:“八万,这是我们给出最有诚意的价格。小帅哥你若没有意见,我们就找个安静的茶楼将合同给签了。”

    高志冷笑一声,当即讽刺道:“八万,这就是你们的诚意,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么?”

    那迪米仰着头轻视高志,摆出一副长者的口吻,上前道:“年轻人你不要贪心不足,对一首歌来说,能卖到八万已经算高价了。而且,你这首歌一旦推广,究竟能不能得到听众的喜爱,从而取得良好的成绩,我们心里没底,所以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

    高志表情有些厌恶的后退两步,无视面前这个娘娘胎腔。他将目光转向安娜,态度十分坚定地道:“若是你们坚持给八万的购买费,我想我们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

    开玩笑,若是换作一首小众的歌曲,能卖到八万这个价格,高志心里早就偷着乐呢。但《秋天不回来》是小众歌曲么,那可是畅销金曲,和《求佛》在06、07年火得一塌糊涂。这么脍炙人口的单曲,对方居然只给八万的购买价格,高志就算再缺钱也不会同意。

    安娜见高志一副没有商量的余地,在心里叹了口气,试探地问:“那么小帅哥你认为这首歌能值多少钱?”

    来的路上,安娜十分有信心在半小个时内将合同给签订,毕竟对方只是一个在校学生,面对八万的诱惑还不是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谁知,这高志居然对八万看不上眼,这真让安娜大吃一惊,同时对高志另眼相看,心想或许之前太过轻视对方了。

    不过,对此安娜一点也不担心,凭她丰富的人生经验和出色的口才,一番周旋,然后趁机加价,肯定能如愿以偿的买下这首歌曲,向老板交差。

    高志闻言,竖起三根手指,以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道:“三十万,少一分钱我都不卖。”

    闻言,安娜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没想到高志会狮子大张口,瞪大了双眼说不出话来。一旁的迪米情绪十分激动,指着高志气得说不出话来,向安娜道:“这人绝对是疯了,一首歌想卖三十万,他当真以为自己是四大天王么。娜姐,这首歌我们不买呢,走啦!”

    安娜没有理会同伴迪米的话,她在天宇待了七八年,为人办事深受老板喜欢。短暂吃惊过后,安娜用一副商量的口吻对高志道:“高志,我们老板虽然很喜欢你这首歌,但要出三十万的价格,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肯定不会同意。要不咱们商量一下,打个对折,以十五万签订合同你看成不?”

    这是安娜能给出的最高价格,若超过这个数字,只能请示老板了。

    高志却笑道:“你们以为三十万价格很高,其实我只是报出我心里最低价。这首歌的价值你们不知道,所以一来就报出八万,我觉得你们若是诚心想买,要么现在打电话请示一下你们老板,要么回去将我的态度,非三十万不卖的态度如实汇报给你们老板,让他做决定!”

    安娜沉吟了一会,说道:“高志,我回去会争取三十万的购买费,请给我一周的时间,不管我们老板同不同意,一周后我都会来找你。”

    “一周没问题,不过你能快就尽量快点,我可不敢保证这期间不会有其他的娱乐公司找上门。”高志一脸笑意,和她打了声招呼,便转身回校。

    有好歌在手,还会担心买主不成。这天宇公司的老板既然派他们几个来,想必十分看好这首歌,高志心里有八成把握,要不了一个星期,对方肯定会再来找自己。

    高志一走,迪米一脸不满的向安娜道:“娜姐,这小子一点诚意都没有,你干嘛答应为他争取三十万。一首歌而已,张口就是三十万,他怎么不去抢啊!”

    “闭嘴!”安娜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训斥道:“迪米,你知道为什么你进入天宇五年了还是一个毫无名气的歌手么?你除了嘴巴臭以外,音乐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是差得出奇,我真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留你在公司这么多年,整个就是一废物点心!”

    迪迷瞬间涨红了脸,气得说不出话来。

    安娜根本没心思去搭理他,向一旁的司机道:“徐哥,我们回省城。” 


第十六章 闹事者

    下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随着老师离开教室,同学们纷纷收拾起书包准备回家。

    有三五个男生相约一起去玩游戏;有两三个女生叽叽喳喳商量着逛街的事;而全班半数人都在讨论刚刚数学老师留下的重点应用题。

    随着同学们陆续离去,吵吵闹闹的教室逐渐安静了下来。

    这时,班上的佟雪莉走到高志课桌旁,约谭静一起回家。谭静随口回了一句说作业还没完成,让她先回。

    佟雪莉闻言,往还在座位上随意翻着课本的高志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接着便出了教室。

    她一走,偌大的教室只剩下高志和谭静两人,氛围变得有些暧昧。

    高志嘴角勾勒出一丝笑意,向谭静道:“想不到课代表你不仅学习成绩好,做人更是如此的诚实守信,实在让人佩服啊。”见谭静直接扔来一个白眼,他接着又道:“以后就要多多麻烦课代表呢,我成绩不好,高考能不能金榜题名就全指望你了。”

    谭静瞪了他一眼,哼道:“少说俏皮话,我只是答应帮你复习,又没保证一定让你考上大学。你可不要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要是万一你没考好,我可不想天天打喷嚏!”

    高志一怔,想不到谭静有如此可爱的一面,不由笑道:“有课代表你尽心尽责的辅导我学习,加上本人聪明无比,只要稍为用功一番,考个二本还不是探囊取物!”

    前世,在社会上打拼将近十年,每当心累时,高志会无比怀念在高中那段快乐的时光。现在能如愿以偿,自然不会白白浪费时间,所以通过短暂的适应后,他已经完全融入当前的学生身份,摆正了态度,对待学习自然就认真严谨起来。

    不知别人有没有这种感觉,就是步入社会进到工作岗位后会徒然发现,其实念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高志经常会有这种感觉,刚才面对老师所讲的内容,哪怕复杂的公式,他觉得理解起来很容易,不明白上辈子为啥就跟听天书似的,完全是一头雾水。

    思来想去,高志得出一个认为最有说服力的结论,上辈子读书时,虽然人在课常上,可心不知飘到哪去了。没有用心去听讲,自然就听不懂老师所讲的内容。

    “你可别吹牛,要是大学这么容易考上,那样岂不是大学生满大街都是,那也太不值钱啦。”谭静当面打击起高志的积极性,从抽屉里取出她早准备好的数学笔记放在高志桌前,说道:“考虑到你数学成绩不行,这是我上学期做的笔记,都是知识重点,你先看看,有什么不懂就问我。”

    高志暗笑不已,也不去辩解,心说再过几年,你就知道大学生是什么样的状况呢。拿起笔记,翻开第一页,高志认真看了起来,越看越惊讶,心道:“难怪谭静学习这么好,光从做笔记这块就能看出来,记得全部都是重点。不像有的人,看它做的笔记就跟说明书似的,密密麻麻,好多没必要的东西都记了上去,理解起来特别费劲。”

    高志的成绩在全班属于下游水平,也是事出有因的,由于迷恋游戏和小说,导致高三上学期成绩骤然降下去的。在高二时,他的成绩也属中上水平,要不然也不可能被分到重点班。

    基础还在,加上高志强悍的理解能力,几乎每处知识重点都能看懂,偶尔遇到一两处看不懂的地方,经过谭静一番解释就明白了。

    一本笔记很快就被高志看完了,谭静在一旁见了暗暗点头,道:“高志,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这本笔记上的内容看懂,实在出乎我的意外之外。只要你肯用功念书,加上我的辅导,你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呢。”

    说完,谭静不由松了口气,原本还担心高志的基础太差,理解起来比较吃力,这样她就要花大把的时间去帮助高志重新巩固基础,浪费时间不说,而且很难看到成效。若是放在刚开学那会也没什么,时间比较充足,谭静有信心将高志的成绩提上去,但现在离高考只剩一个多月,她心里不无担心。

    万一高志没有考上大学,虽然别人不会说什么,但谭静心里会很过意不去,要知道他可是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自己却没能帮助他达成心愿,就算事后他不怪自己,可自己难道就能保证没有一丝自责么。

    高志闻言,笑道:“我都说我聪明无比啦!”说着往外面看了一眼,见天有些黑了,谭静一个女孩子回家不安全,将东西快速收拾好,提议道:“谭静,你家住哪,我送你回去。”

    谭静摇头道:“不用了,我家离学校也就十分钟的车程,再说又是闹市区,你不用担心我!”

    高志起身将书包背好,用一种不容拒绝的语气道:“你帮我复习功课,作为回报我理所当然要护送你回家。你若是不让我送,以后有好的歌词,我可不帮你抄。”

    谭静眼睛一亮,喜道:“你肚子里还有好歌!”

    “当然有,只不过现在还不是将它公之于众的时候。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第一个唱给你听。”高志一脸笑意,重生到十一年前,大火的小说他记不全内容,但大火的歌曲,对于他一个有着浓厚音乐兴趣的人来说,记住一首歌的歌词那是最基本的能力。

    只不过,他没打算当一名歌手,这些好歌自然没有公之于众的必要,除非有这个需要,否则就让它们都烂在肚子里。

    谭静郑重点点头,麻利地将东西收拾好,对高志道:“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的出了教室,然后并排着往学校的车棚走去。傍晚的校园有不少人在走动,不过可能是视线比较暗的缘故吧,很少有人注意到高志和谭静两人,若不然明天定会报出一条轰动性的新闻,题目应该是“校花和情歌王子之间的秘密”。

    上了自行车,怕给谭静带来桃色新闻,高志先行出了学校。等了一会,见谭静出来,高志轻扬嘴角,上前与她并排着行驶。

    可刚出了学院的范围,左拐进入马路前的那条宽不过两米的小道中,就从路旁两边的建筑中突然窜出来几个黑影,将两人的车给拦了下来。

    谭静头一次经历这种事,登时方寸大乱,连忙下车将自行车停放一边,壮着胆子向几人喝问道:“你们……这是要干嘛?”

    这群人大概有四五人,个个流里流气。借着昏暗的灯光,高志瞅见走在最前面那寸头男脖子上有着纹身,显然他就是带头大哥。

    几人闻言,都哈哈大笑起来。纹身男往谭静身上打量了几眼,不怀好意道:“小妹妹,你说我们几个能干嘛,当然是调戏你呢。嘿嘿,我知道附近有家酒吧,跟哥几人去那玩玩,你要是表现好,我就放过你身边的小白脸。”

    谭静听了纹身男不堪入耳的话语,气得脸色通红,咬牙切齿的骂道:“无耻!”

    “哈哈,哥就是无耻。你若陪我玩玩,一定会让你要死要活。”纹身男说着,就伸手去摸谭静的脸蛋。请他们来的人只说教训叫高志的小白脸,特地叮嘱不能碰他身边的女孩,但调戏一番总可以吧。

    纹身男几人是在道上混的,但不是黑/社会,所以一般遇到落单的漂亮女人,只会过过嘴瘾,控制不住会上去摸几下。但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干那种强.奸的事情来,那可是要判刑的。

    几人看着很凶,其实眼光独到的人,往往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那种欺软怕硬的小人。

    高志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将近十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打群架的大场面也碰到过几次,看到几人自然没有一丁点儿惧怕。之所以一直没动手,是看看这群人究竟想干啥。

    可见纹身男竟敢动手去摸谭静,高志心中大怒,急步上前,抬手捉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扭一压,顺势在他膝盖上蹬了一脚,纹身男‘扑通’一声就半跪在地上。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令纹身男神色一呆,接着膝盖传来一股钻心的痛,他脸上不由抽搐了几下,意识到这次遇到硬茬了。纹身男顿时在心里把找他们来的李萧他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一遍,眼前这小白脸刚才熟练的动作,哪像一个高中生,他娘的比自己在道上混了几年的人还专业。

    谭静惊得张大了小嘴,她没料到高志会这么厉害,早知道自己就不用那么害怕了。纹身男被制,其他人投鼠忌器之下不敢乱动,纷纷后退几步恳求高志放了他们老大。

    高志冷笑一声,问纹身男:“说吧,是谁请你来的?”

    纹身男到是硬骨头,就是不开口。高志加大力度,见纹身男额头上都痛得冒汗了,就是不肯吐露一个字,心里不由对他起了几分佩服,看来这人到有江湖道义。

    瞧见一旁的谭静面露不忍,高志松开纹身男,冷冷地道:“给你们五秒钟从我面前消失,要是下次见到你们,可没今天这么好说话了!”

    几人如蒙大赦,其中两人上前扶起纹身男,很快消失在小道右侧。 


第十七章 发小

    徐徐的晚风吹散了白日的热浪,清凉萦绕指间。

    高志推着车与谭静并排而行。月色皎洁,将两人的背影拉得老长,在经过一处路灯时,两人的影子很巧妙的重叠在一起,看上去犹如一对恋人在偎依而拥。

    两人各怀心事,本来有些静谧的夜晚在他们刻意沉默下,显得更加冷清。

    刚才发生的一幕,已经让高志撕下学生这层身份,将上辈子那种行事果断又不失狠辣的态度完整的表现出来。他不知该如何向身旁的谭静解释这一切,或者为自己编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故事,然后用无数的谎言去圆这个故事?思来想去,高志干脆就不去解释,重生本来就是一件充满不可思议的事情。

    树影摇曳,谭静此刻的心思跟它一样很乱,对于高志刚才能够出手相救,她非常感激。但感激过后,她心里总会忍不住去想,旁边推着车的男生还是自己所认识的那个默默无闻的高志么,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说这两天的高志只是让谭静感到震惊,但刚刚那一幕,却完全颠覆她十八年来的认知,好奇心驱使她不得不去怀疑高志。

    平时很短的一段路,谭静觉得今天格外漫长,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有好几次她都忍不住想开口问高志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被理智给压制住了,不知为何,她心里竟有些害怕去问高志,因为一旦开口,可能两人之间的同学情谊很难再维持下去。

    谭静心地善良,不愿去破坏这份纯真的友情,哪怕高志跟她不是很熟。

    路终会出现尽头,前面便是谭静所住的小区,高志细细打量了一番,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心想这小区绝对算得上高档小区。果然,刚才开进去一辆保时捷卡宴。

    到了小区门口,谭静忽开口说道:“我到了,谢谢你送我回家。”

    高志点点头,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话都没说,转身上车往马路方向驶去。因为心里想着事,高志的注意力有些不集中,转弯时撞到一个人。

    “草,你是怎么骑车的,明知有人还往这里撞。不会骑就他娘的不要骑!”

    高志将自行车扔到一边,正要上前扶起那人。可瞧见对方骂骂咧咧的态度,顿时脸色一变,辩驳道:“你凭什么说是我撞的你,有谁能证明?我看分明是你看这儿来往的人少,故意往我车上撞,好趁机讹钱。”

    那人闻言,“呵”了一声就气乐了,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灰尘,笑道:“我高明在这块混了三年,还头一次见到撞了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兄弟混哪条街的?”

    “高明。”高志听到这两字,感觉无比熟悉,再仔细打量面前这人的相貌,心中一乐,暗自道:“这不是同村的高明么,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他,而且还是以这种滑稽的方式,命运可真会安排啊。”

    高明是高志的发小,两人父辈那一代关系就比较好,到两人更是比亲兄弟还亲。按过去的说法,那是一场过命的革命友谊。

    两人从穿开裆裤那会就在一起玩,小学、中学都上同一班。只不过高明成绩不好,没能考上高中,要不然现在肯定还在一个学校。

    “明子,我说这人咋就这么眼熟呢,原来是你小子。几年不见,混得可以啊!”难得在这座城市遇到同乡,又是发小,高志心情自然无比高兴。

    “我说兄弟,你别以为和我套交情,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告诉你,没那么容易,我现在腰还有些疼,怎么说也得去医院拍个片子,然后再赔偿点精神损失费。”

    高明一本正经地说,却发现对方一直在笑,不由大怒,揪住对方衣领就要教训一番。可看清对方的相貌,不由一愣,惊道:“你是小志。我靠,怎么是你啊!”

    ……

    两人是发小,又有好几年没见了,寒暄了一会,得知对方都没吃饭,便相约去附近的饭馆大吃一顿。

    “小志,你学习成绩怎么样?我这几年生意比较忙,回家的时间十分短暂,家里到是将高叔的电话告抄给了我,但我混得不行,所以一直没敢跟高叔联系。”高明露出自嘲的笑容。出来闯荡这么多年,他才明白在一个城市扎根有多难,吃苦受累了几年,直到最近才算真正稳定下来。

    高志满上一杯啤酒,举起酒杯跟高明碰了酒,笑道:“我嘛,学习还不就那样,前十名没有我的份,后十名也轮不到我,属于不高不低的水平。到是你小子这么做就不对了,不管混得如何,总要跟我爸联系一下,怎么说他也是长辈。”

    高明点头,道:“我前段时间也考虑过给你爸打个电话,然后跟你好好聚一下。可考虑到小志你快要高考了,怕你分心,所以打算等你高考后再聚,没想到今天会这么巧。对了,我见你从‘水岸星城’那块出来,怎么你去那儿有事?”

    “是有点事。”高志担心高明刨根问底,要是知道自己是送女生回家,此事传到父母耳中,少不了上一堂政治课。于是随便敷衍了一下,便赶紧转移话题,问道:“明子,你现在做什么工作?感觉你整个人与以前相比变化很大,这几年吃了不少苦吧。”

    高明沉默了,从口袋掏出一包黄鹤楼,递一根烟给高志,见他摇头。于是将烟放进自己嘴里,点燃后默默吸了一口,张嘴吐了几个烟圈,一个套着一个,如同用铅笔绘制出来的,非常好看。

    高志心中一惊,上辈子在一处工地上干活,他见过一位中年大叔露过这手功夫,不过,对方可是有着近十年烟龄。据自己所知,高明在进入社会前没有抽烟的习惯,那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年时间,竟能学会这招绝活,看来与他的经历有很大关系。

    想到这,高志上上下下打量了高明一番,越看越觉得他变化挺大的,说是由内到外的改变也不为过。

    记忆中,高明是一个老实木讷的男孩,做一件亏心事都要自责良久,他是一个很难说服自己的人,坦然得让人觉得他食古不化。

    让高志迄今为止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件事,那是十岁那年,在一个初夏的黄昏,两人放学回家,在路上无意撞见一个女生蹲在一片隐秘的地方小解,当时就无比好奇,为什么她撒尿的方式跟自己不一样。

    高志胆子一向比较大,年少无知的他主动上前去问那女生这方面的问题,那女生红着脸就跑开了,那害怕的样子就像遇到大灰狼的小羊羔。

    高志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遇到不懂的问题就要想方设法的弄明白,所以事后想了主意,用所有零花钱买了零食和饮料,然后将同村玩得好的女孩约到山上玩耍。

    当时农村的生活条件普遍不好,那女孩经不住诱惑,在高志的一阵忽悠下喝多了饮料,内急之下要去小解。高志尾随其后,就要满足好奇心时,好事却被旁边胆小的高明破坏了。

    高志将高明数落一通,仍不死心,趁着一个停电的夜晚约高明一起去那女孩家里玩。本来是想弄明白女孩撒尿为什么跟自己和高明不一样这个问题,却未曾想,无意窥视到女孩姐姐洗澡。女孩的姐姐叫高月,当时读高一,身体发育比较好,那白花花、凹凸有致的身材虽在烛光的照射下看得不太清楚,但足够解释困扰两人心头以久的问题。

    事后,高志一再叮嘱高明不要将偷看高月洗澡的事情说出去。可高明倒好,带着愧疚直接去向高月本人当面道歉。结果,高月的母亲追了高志足足围绕村里跑了三圈,后来这事被高江城知道,高志被狠狠教训了一顿,而且买了肉和水果去高月家登门道歉。

    虽然高月念在高志年幼无知,原谅了他的无礼之举。但经过高月她母亲那张大嘴巴刻意宣传,这事闹得村子里人人皆知,村里出了个小色/狼,搞得同村女孩对高志畏之如虎。当时夸张到什么程度,大家一起放学,本来可以抄小路回家节省时间,但害怕高志的女孩宁可多走几分钟的路程,也坚持不跟他同行。

    这事让高志郁闷不已,当时想不开就跟高明打了一架,可小孩之间的仇恨来的快去的也快,没过几天两人又合好如初了。

    此刻,高志想起来觉得有些好笑,当时自己怎么能跟一根筋、完全不知变通的高明合得来的,真的很奇怪! 


第十八章 掘金之路

    见高明手中那根烟都快要抽完了,仍不肯说他是做什么工作的,高志心里有些担心,于是故作生气状,哼道:“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明子你到底顾虑什么?”

    高明闻言,脸上登时露出自嘲的笑意,认为高志说的很有道理。端起酒杯连喝了三杯啤酒,酒下肚,胆气立马粗了几分,他便坦言自己是从事废品回收这类工作。

    完后,高明等着高志一顿数落,甚至骂他自甘堕落,“社会上有这么工作可以选择,为什么要去从事收破烂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呢?”

    可令高明万万没想到的是高志非但没骂他,反追问起他具体回收什么东西,言语间似乎对废品回收这行很感兴趣。

    这让高明心里是又惊又喜,想起去年中秋节回家,趁父亲喝高了便将自己隐瞒两年之久的工作顺带提了一下,不料父亲听说自己是收破烂的,顿时勃然大怒,指着自己鼻子骂道:“你马上给我走,我高远没有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儿子,我丢不起这个人!”

    这事发生后,对高明的打击很大,他心里好几次涌出想要转行的念头,最后还是凭着一股信念坚持了下来。也许在很多人眼中,收破烂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工作,这份工作似乎与前途二字永远都不沾边,稍为有抱负的人是绝对不会去干这个事的。

    但在高明看来,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废品回收,所以才会对这个行业产生很大的误解。其实,废品回收这个行业利润空间还是挺大的,一年赚上几十万的人也不在少数。高明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行业,是因为这个行业来钱快,只要抓住机会,一年赚足一套房子的钱不是什么难事。

    刚才之所以犹豫半天不开口,高明不是担心高志听后会骂他,更不是害怕高志因此事瞧不起他,而是不想因为自身工作的原因使两人之间的友谊翻船。

    不料,在父亲那百般解释都得不到认可的工作,却在高志这得到理解。高明心情无比高兴,找老板娘拿了一瓶十二年的白云边,又要来两个酒杯,满上后,将其中一杯放在高志面前,举杯道:“兄弟,啥都不说了,一切感激都在这杯酒里!”

    高明一口干了,高志自然不会落于他后,连忙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因为前两天有过像今天这般喝法,身体已经有所适应,所以这次没有上次那般难受,不过仍有反胃现象。高志连吃了几口菜才感觉舒服了不少,笑道:“明子,看来我小看你了,没想才几年不见,你从一个不会喝酒的人变得刚才这般酒量,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高明笑道:“没办法,我才入这行没多久,少不了要向人请教问题,所以喝酒自是少不了。一来二去,酒量要是没点长进,估计每次都得让人扛回家呢。到是你小志还是一个高中生,喝起酒来一点也不输于我们这种社会人士,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高志摆了摆手,道:“我看咱俩还是别相互恭维对方,要是没完没了起来,岂不是把正事给耽误了。”说到这里,他将椅子往前挪了挪,问高明:“明子,你给我透个底,你现在一个月下来能收到多少台旧家电?”

    在好兄弟面前,高明也不隐瞒,直说要是生意比较好的情况下,保守估计一个月差不多能收到130台。

    高志点头,130台在这个二手家电比较赚钱的时代,如果把里面的门道摸清,一个月赚个一万五六不是什么难事。可从高明不敢跟自己父亲打电话这事可以推断出,他显然没赚这么多,估计一个月辛辛苦苦下来不超过四千,不然刚才自己问起时,他不会犹豫那么久。

    试问,在这个人均收入普遍不高的年代,一个才刚过二十的年轻人一月能赚上万,这是什么概念,凭这能力直接可以成为村里首屈一指的大人物。若真这样,高远叔不会以高明为耻,而是该以他为荣了。

    抱着疑惑,高志又问高明收回来的电器是怎么处理的,得出的结果和他判断完全一致,高明将收来的电器统一送往城西一个比较大的废品回收站。

    高志目光闪烁不定,单手晃着杯中的酒,问高明:“明子,你有没有想过,你将辛苦收来的电器转卖给城西回收站,这样一来固然省事,不过这利润空间就大大压缩了,大头都被人拿走了,你甘心么?”

    上辈子,高志做过不少行业,其中在二手电器市场干过将近一年的销售,因为要熟悉产品的性能和性价比,以什么样价格转卖给电器商,保证双方都有钱赚,所以要经常跟公司业务部的人员打交道。久而久之,导致高志对废品回收这个行业并不陌生,比如说一台旧彩色电视机,从卖主家里收来时价格是150,但经过简单的修理后转手卖给电器批发商,就能卖到300,其毛利润差不多有100%,相当可观,有的电器甚至远远超过个百分比。

    高明闻言,面露难色,喝了一口闷酒,叹道:“不甘心又能怎样,就我这种小废品回收商去二手市场,人家根本就不搭理我。所以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赚大钱,而我有钱赚就心满意足了。想想也是,别人在这个行业做了多少年,我一个才进入这个行业不久的新人,连规矩都没完全摸清楚就妄想赚大钱,有点儿痴心妄想呢。”

    高志眯着眼睛,笑道:“那可不一定,没准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得知高明是做家电回收的,高志心里开始活络起来,心想何不先从这行开始入手,等赚够钱后,然后再转行进入其他行业。

    昨天在叶小碗面前打过包票,自己会在一个月内赚够十几部N70,可若靠小说,短时间内显然做不到。毕竟一部小说从签约到出版,中间有一个积累人气的过程,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发完,然后就有出版社的工作人员来找你谈出版的事情。

    真要那样,估计还没上传完,网部技术人员出于安全考虑,第一时间就将作品给封了,然后调查你的书是不是原创作品……

    别说赚钱了,估计到时麻烦都不离身。

    高志只能另想办法,男子汉说到做到,尤其在女人面前,若不然会被她们瞧不起的。

    “你?”高明闻言不由瞪大了双眼,见高志一脸认真表情,哑然失笑:“小志,你可真会开玩笑。你一个高中生,又毫无社会经验,你说你能帮我啥。”

    高志也不去解释,他现在的身份的确缺少说服力,若是换作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如此说,高明肯定会慎重对待。从高明那儿要来一张名片,高志瞅了几眼,便道:“明子,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高明闻言趁底愣住了,足足半晌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道:“小志,你……你没事吧?”

    高志摇了摇头,道:“没事,我们接着喝酒。你这几年的变化真大,若不是还跟以前一样其貌不扬,我都差点认不出你了,哈哈!”

    “我说兄弟,不带你这样损人的。来来来,喝酒!”

    两人边吃边聊,聊起童年时代干的一些混账事,不禁相顾而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旁边的人纷纷露出不解的神色,他们又怎会明白两人之间的深厚感情呢。

    尤其高志两世为人,比别人更能明白友情的可贵之处,在这个世上,要是连一个真心朋友都没有,那将会有多么的孤独啊! 


第十九章 评论 (求收藏)

    借着酒劲,高志去网吧一口气码了两章,改了两遍后,见没什么问题就上传到网站。完后,一看时间都已经十点半了,他心里暗叫一声遭了,父母这会不知担心成啥样,于是赶紧回家。

    夜凉如水,高志轻扬唇角,双脚猛蹬加快车速,心情开心的飞驰在朦胧的月色中。没想到送谭静回家,从高明身上发现一条赚钱之路,看来上天对自己还是眷顾的。

    “晚风悠悠”是一个喜欢上文学网站看书的书迷,之前一直在幻剑看书,可看了几年,发现很难再找到一本符合胃口,恨不得一口气看完的小说。现在,经常流连于各大文学网站,试图找到一本好书,由此保证接下来一个星期不至于那么无聊。

    找书是一门技术活,尤其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一本符合自己胃口的书,简直堪比大海捞针。

    晚风悠悠今晚逛遍几大网站,也没能找到一本好书,不由有些失望,准备关了电脑去玩游戏。可心里总有些不甘,于是随手点开了小说网,看到挂在首页下面的作品更新信息,忽的眼前一亮,他看到一个十分吸引眼球的书名《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晚风悠悠算是一名深资书虫,知道好多书外表虽看似烂俗,但里面的内容往往能让人眼前一亮。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点开作品,才发现一共更新了八千多字,他摇了摇头,果断将页面给关了。

    他这人有一个习惯,看书从来不看十万字以下的,认为纯属浪费时间。因为一部作品要是达到十万字以上,与作品的各方面数据对比,再看签约与否,基本能判断一部作品的好坏,这样一来挑书就快多了。

    一眨眼半个小时过去了,晚风悠悠仍是一无所获,看了看时间,才十点半。他一般是十一点以后睡觉,半个小时玩不了几盘游戏,况且手机又在充电,心想还是将刚刚那部《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点开看看,八千多字就凑合着看,谁叫这年代的好书这么少呢。

    “一个人在中海的日子应该是快乐的,起码有足够的物质保障、经济来源,每天不必按时上班,还可以随时下班,再加上有一群数量不是很多,但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和满足了。”

    “我住在一个市中心商业圈的边上,这是一个不错的小区,虽然只有几栋高层,但是物业管理依然很好,所以这里居住的多是一些有经济基础的人,虽然我不是其中一个,但是由于我肯把钱花在‘刀刃’上,所以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第一人称的作品晚风悠悠不太喜欢,鉴于文笔不错,他才勉强打起精神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晚风悠悠放慢了速度,最后鼠标握在他手上不动了,他平常看书基本都是一目十行地看,除非看到精彩部份,才会一句话一句话的去细细品读。

    “这书不简单,里面故事写得很真实,但又失YY,故事情节平铺直述,节奏把握的很好,看完一章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看完第四章后,晚风悠悠不由闭上了眼睛。这刻,脑中想象着故事的画面,试图去推测故事里主人公陆飞和冉静接下来发生的剧情,可是完全推测不出来。

    看来只能等明天的更新呢。

    晚风悠悠退出页面,去逛了逛书评,发现一致好评,不过都是一些“加油”“好书”之类的简单评论。

    他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十指飞快的敲击键盘,很快一条长达两百多字的书评就出来了:“这书跟我们平时所看的书不太一样,标题很俗,但内容却很纯洁,完全没有我们所想的那般低俗,而且故事切入点很好,空姐是一个我们平时很难接触到的职业,只要是正常男人都想和穿着制服的她们发生点什么。我敢肯定作者跟我们一样的心里,所以这作品才横空出世。下面说说我的观后感,要说这本书比起我所看过的书精彩,我看不见得,但这本书妙就妙在里面的故事YY的非常真实,而且剧情发展很合理,完全是由人物主导的,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里面小细节栩栩如生,仿佛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

    这贴一发出去,晚风悠悠看屏幕下方的时间,已经十一一刻了,可此时他睡意全无,耐心的等待别人回帖,或者作者的回贴。

    一般在网上,尤其是跟文学沾边的网站,只要发了一条中肯、一针见血的书评,往往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和回复,这会让发贴的人很有成就感。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有人回复了:“楼主正解,我刚才发现这本书时,还抱有怀疑的态度,可一看眼睛就完全挪不开了,我太喜欢里面的冉静了。”

    过了一会,又有人回复:“很期待故事中的陆飞和冉静之间发生点什么,坏笑!”

    一会功夫就收到两条回复,晚风悠悠很高兴,也跟着回复了一条:1楼和2楼的兄弟,以楼主我多年看书的经验为依据,这本书绝对有大火的潜质。兄弟们,要把这帖子顶起来。

    “楼主放心,哥们今天晚上准备通宵,绝对不会让帖子沉下去。”

    “楼上的,算我一个,本人是夜猫子,待会就去别的书评打广告,一则为这本书增加曝光度,二则让更多人关注到这帖子。”

    ……

    将自行车锁好,高志哼着小曲,步伐轻快地向自己所住的那栋楼走去。

    高志住的那栋楼处于小区中间位置,从车棚过去大概有三分钟的路程,中间要横穿一栋楼,然后右拐走上几十步便是楼梯口

    此时将近十一点钟。

    忙碌了一天,大部份的居民这时都已入睡,只有零星几盏微弱的灯依稀亮着,让高志不至于迷失方向,但若想看清前面的路显然不太可能,在没有灯光照明的情况下,他只能放慢脚步,要不然摔跤了不划算。

    在前面交叉处转弯时,忽然瞧见一个人影走过。那人拎着包,摇摇晃晃的走着,那情形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摔倒,看来没少渴酒。

    从曼妙的身姿去判断,对方显然是一个年轻女人。

    高志冷眼旁观,心中没有一点要上去帮忙的意思。这女人喝得连路都走不稳,大晚上又一个人在这又黑又静的小区里走动,此举完全将她个人安全给置之度外,万一遇到居心不良的路人,岂不是白白给别人可趁之机。她既对她的安全不负责,那自己又何必多此一举主动上前帮她呢。

    忽的,前面那女子将包扔在一边,整个人蹲在地上,双手环抱着膝盖,将头埋在腿间小声哭泣起来。高志被她的举动搞得一愣,心想这女人有毛病吧,大晚上喝醉了酒不回来,蹲在这儿哭泣,她就不担心招来色狼么。

    想着父母在家焦急的等自己消息,高志不敢耽误时间,加快步伐从女子身边穿过,正要进楼梯口时,却听那女人喃喃说起话来。大晚上的本来就安静,高志又离她不远,所以尽管女人声音小,但高志却听得一清二楚。

    “郑大均,你混蛋!我们在一起五年,五年了!五年的感情你怎么能说扔就扔,怎么可以如此狠心,怎么舍得让我难过!你说过,誓言是要用一辈子的时光去遵守的!你说要带我去看爱琴海,去巴黎凯旋门坐马车,去游览爱丁堡城堡……难道这一切都是骗我的吗,你这个大骗子!”

    声音中强烈透着一股子撕心裂肺,听着高志鼻子酸酸的,同情心瞬间被勾了出来,转身就要上前安慰这位伤心的女人。高志最害怕女人哭了,一哭他心立马就软。

    走了几步,高志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声音怎么听的这么熟悉。这、这不是隔壁的叶姐么。 


第二十章 一个拥抱

    “叶…叶姐,你没事吧?”

    走到叶小婉面前,高志想伸手去扶她,可害怕自己的动作会吓到她,所以双手很不自然的停在半空中。

    叶小婉本来从失恋的打击中逐渐走了出来,今天被一个好姐妹拉去逛街。在商场意外撞见了郑大均和他现任女朋友程心仪,叶小婉被程心仪以一个胜利者高傲的姿态狠狠羞辱了一番,当着好姐妹的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这让个性好强的叶小婉下不来台,然而最让她难受的是,她深爱五年的男友至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眼神中对自己这个前女友也全然没有一丝愧疚,心安理得的让叶小婉近乎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这人不是郑大均,他只是跟郑大均长得比较像而已。

    只是,叶小婉知道对面那人是郑大均,只不过是一个变了心的郑大均。徒然勾起伤心事,叶小婉扔下好姐妹,独自一人去酒吧借酒消愁。谁知,酒一入肚,往事的点点滴滴就像电影片段一样清晰浮现于脑海中,回忆让她更加伤心!

    带着七、八分醉意从酒吧出来,叶小婉坐出租车到小区门口时,已经十一点了。走在昏暗的小区里,周围静得可怕,叶小婉感觉自己像是被这个世界遗弃了,她拼命压抑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可试问在这种坏境下,对一个有着感情创伤的她来说,又怎么能控制住满腔的悲伤情怀呢,忧伤如同决了堤的洪水一样涌了出来。

    沉浸在悲哀世界中的叶小婉听到有人说话,下意识抬起头来,认真打量了一番才确定是高志,慌忙从包里抽出手帕纸将脸上的泪水擦干。她勉强挤出一个微笑,问道:“是小志啊,你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刚见完一个好哥们回来。”高志随口回答,接着将叶小婉扶起来,柔声道:“叶姐,这么晚还在外面不安全,你还是跟我一起回家吧。”

    叶小婉点点头,弯腰拿起包跟着高志进了楼梯口。刚刚哭了一顿,她感觉心情好多了。

    喝了酒的叶小婉爬了几层,就有些吃不消了,于是让高志等她一会。扶着墙面,叶小婉喘了一会气,问高志:“小志,你刚刚有没有觉得我很丢人?”

    高志摇摇头,叹道:“失恋了,哭是一种正常的表现。若是几年的感情无疾而终还跟个没事人一样,那我严重怀疑叶姐你是不是冷血动物呢。”

    叶小婉笑不出来,只是认同的点点头。她在人前都表现出一副很坚强的样子,只有一个人时才会将柔弱的一面展现出来。

    沉默了一会,高志忽然提议:“叶姐,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吧,希望你早日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见叶小婉点头,他想了一会,决定就唱那首《只爱到一半》:

    现在我们已经不再联系

    过去的一切已经变成回忆

    无意间听到你最爱的CD

    勾起了曾经的点点滴滴

    时钟会一路走下去不会停

    昨天像一部还未放完的电影

    感动的对白永远是ILoveU

    我想我可以—不露痕迹默默爱着你

    我们的爱—只爱到一半

    约好的幸福不能靠岸

    慢慢的习惯

    享受着孤单

    偶尔也会被寂寞拆穿……

    等高志唱完时,叶小婉已是泪流满面,她吸了吸鼻子,仰着头问这首歌曲叫什么名字。得知叫做《只爱到一半》时,叶小婉表情一怔,望着高志,忽然上前给他一个拥抱,将下颚放在他的肩膀上,口里喃喃道:“小志,谢谢你在我最伤心的时候陪伴我,喝歌给我听!”

    温香软玉入怀,高志整个人呆住了,尽管心里明知叶小婉只是单纯的感激,没别的意思,但他脑中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只为那明艳动人的脸蛋,只为胸前那两堆被挤压着的软玉。

    拥抱持续了十几秒,叶小婉脸色微红的离开了高志怀抱。她从包里抽出手帕纸,将脸上的泪水擦干,便招呼高志接着爬楼梯。

    回到家里,发现父母入睡了,高志心里有些奇怪。以前,自己若是回来晚了,父母哪怕等到12点钟,也要看到自己才肯安心入睡,虽然会因此事被父亲给揍上一顿,但是高志心里无时不刻能感受到父母的担心和牵挂。

    今天又是怎么回事,难道父母发现自己长大了,充分给予自己信任与自由?

    这时,卧室门开了。高雅打着哈欠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高志就问:“哥,你这次又去网吧消费了多少钱?有钱玩游戏,还不将钱给我,起码我会对你感恩戴德!”见高志的目光不时往父母那间房瞟,她又道:“你不用担心,我跟妈说你去同学家玩,今晚不回来,他们才放心入睡呢。”

    高志闻言,不由松了口气,向高雅丢了一个干得不错的眼神,就进卧室拿换洗的衣服去卫生间洗澡,晚上跟高明喝了一个多小时的酒,此时浑身酒气,若不及时洗个澡,只怕明天身上会有残存的异味。

    高志刚把衣柜打开,衣柜就被妹妹给关上了。高志瞪了高雅一眼,没好气地道:“高雅,你想干啥?”

    高雅笑道:“哥,我平时看你挺聪明的一人,怎么这会装起糊涂来呢。要不是我在妈面前替你说谎,你这一顿挨打肯定逃脱不掉。嘻嘻,你妹妹牺牲大半睡眠时间,难道就为了你一个毫无价值可言的眼神!”

    说着,她竖起三根指头,一脸笑意的盯着高志。

    高志上上下下打量了高雅一番,生气道:“高雅,不带你这样的。前两天不是刚给了你两百么,现在伸手又要三百,照这样下去,我口袋里的钱迟早都是你的!”

    高雅一脸认真道:“只要你不被我抓住小辫子,这钱还是你的。不过以我对哥你的了解,要做到不犯错很难。”说到这,她用一副商量的语气,向高志道:“这样吧,看在你是我哥的份上,只要你肯将口袋的钱分给我一半,以后不管你犯多少错,我都睁只眼闭只眼,并且有义务在父母面前帮你隐瞒。”

    高志伸手捏了捏她那可爱的小脸蛋,笑道:“我说妹妹,你算盘打得倒好,不过想要我将钱分给你一半,绝无可能!”

    “哥,你讨厌啦!”

    高雅拍下高志的手,不满道:“哼,你下次再敢捏我,我就告诉妈去!”说到这,想起三百块钱还没到手,她仍不依不饶道:“哥,三百块快点拿来,要不然我明天告诉爸去,说你昨晚玩游戏玩到两点钟才回来。”

    “拿去,小财迷,真不知道你要那么钱干嘛。”高志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三张一百,装出一副肉疼的样子。

    高雅如愿以偿的拿到钱,喜得眉开眼笑,小心将钱放进睡衣口袋里,抱着高志胳膊,夸道:“哥,我就知道你最好的,嘻嘻!”

    “赶紧松开,我要去洗澡!”

    高志一脸笑意,对这个妹妹,他上辈子心怀愧疚了好几年,就如同对疼爱自己的父母一样。上辈子,父亲欠了几十万债务,高雅一个人几乎还了一半。

    她一个只读过高中的女孩子家,哪来的能力赚这么多钱。

    起初,刘凤琴只是说高雅运气好进了一家好单位,高志那时刚步入社会不久,为人单纯,对母亲的话深信不疑。后来,随着社会经验愈发丰富,又有好几年没见过妹妹,一再逼问下才从母亲那得知,在父亲出事一年后,妹妹就嫁给了当地一个做生意的中年男人。

    说起妹妹的事,母亲不停地抹眼泪,说对不起她。高志这才得知妹妹过着怎样寄人篱下的生活,比起《红楼梦》里的贾迎春好不到哪去。虽然那男人向母亲提亲时,答应每年会帮高家偿还四万的债务,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妹妹嫁过去,经常会无故受到那男人的打骂,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三年后妹妹怀孕了才有所好转。

    得知这一切后,高志暴怒不已,怒火上头的他扬言要杀过去打断那男人一只腿,给妹妹打抱不平。不过,被刘凤琴一巴掌、一顿斥骂及时给惊醒了。

    是啊,若不是自己学习不用功,父亲就不会去跟别人合伙做生意,也就不会欠下几十万债务跳楼自杀;母亲也不会苍老的这么快,中年白发;妹妹更不会嫁给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经常受到打骂这种不公平的待遇。

    这一切虽说是自己无意造成的,但对一家人的伤害却是事实。

    上辈子,高志无力改变母亲和妹妹的处境,这一世无论如何,也要让一家人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第二十一章 孙阳的担心

    朝阳初升,街头摆摊的小商小贩用他们的忙碌声告诉大家新的一天开始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

    即便高志此刻有多么留恋他的床,但“上学”这两个字就像悬在头顶上的一根荆棘,逼得他不得不早起。况且妹妹已经喊了两遍,若再不起床,只怕以她剽悍的性子直接冲进房间掀被子呢。

    简单洗漱一番,高志盯着镜中的自己自我欣赏,五官端正,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发型,类似于锅盖的头型,几乎将耳朵和额头给遮住了大半,整个人看上去不仅不够清爽,反而显得焉了吧唧。

    高志将额前的头发揪起来,冲着镜子咧嘴一笑,镜中的自己顿时大变样,帅气中又带着一股独特的吸引力,类似一种痞气的气质出现身上。

    “草,凭这相貌,只要理个帅气发型,不说拿下谭静这种校花级别的美女,泡个一般的女生还不轻而易举。也不知以前的自己怎么想的,满脑子装的游戏和小说,也不懂得去打扮自己。”

    要知道,再过几年可是看脸的时代,若还是现在这种造型,铁定打光棍。

    高志很想现在就去剪头,不过考虑到理发店这个点还没开门,只能利用午休时间去改变形象了。

    在小区外的“小鱼面馆”买了一份早餐,高志将打包好的早餐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便迎着朝阳,向学校飞驰而去。

    05年的滨江不像十年后,到处都是高楼耸立,且商业圈氛围极为浓重的现代化都市,很难找到上个世纪生活的背景。而现在这个城市还处于县城到中等城市的发展阶段,周围三四层的楼房比比皆是,老旧的建筑给高志一种十分亲切的味道。因为少年时代,快乐的时光几乎都是在这一块度过的。

    上辈子,高志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时,总会无比怀念青少年时代。那时,仗着年轻是一种资本,少不更事的自己可以肆意去挥霍青春,不顾老师的斥骂,不顾父母的好言相劝。

    这种典型的少年叛逆心理,不仅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转变,更是严重伤害到了一家人!

    而如今重活一次,呼吸这个时代的新鲜空气,高志十分珍惜这段时光,心里油然生起一股想要征服世界的雄心壮志。

    校门口,见到高志完好无损的推车进校,孙阳的脸色刷一下就沉了下来,拿出最新款的手机快速拔了个电话。

    几分钟后,李萧小跑出校,见到孙阳后便战战兢兢的上前,问道:“孙少,你…你找我?”

    孙阳劈头盖脸的骂道:“你是怎么办事的,一个高志都搞不定。就你这样的能力,还想去我家公司上班,做梦!”

    李萧直感觉一股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这种压力在老王身上是绝对体会不到了,他心想这孙少不愧是富二代,这种强大气场简直可以盖过校长老人家了。他吓得冷汗直冒,连忙解释:“孙少,你先消消气。找人对付高志这事我固然是办事不利,但主要还是低估了他的本事。没想到这小子平时默默无闻,看着一副挺老实的样子,居然这么能打,五个社会青年都干不过他。”

    想教训高志反被教训的纹身男怕这事传出去,影响道上的名气,故意夸大其词说他们五人一起上都不是高志的对手,被高志打得落花流水。李萧见识过纹身男打人的狠劲,自然是深信不疑,心里想当然认为高志深藏不露。

    孙阳听了,当即不悦的皱了皱眉,他今早可是听人说高志昨天和谭静一起走的。现在得知高志这么能打,再联想他唱歌的功底,心里越发不安,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威胁。

    追女人,孙阳从来都是信心十足,虽在谭静那碰了几回冷钉子,但他还是有九成的把握能拿下谭静。但现在有了高志这个不确定的因素存在,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和佳人栽培感情,要是再晚一两个月,没准心爱的女生就被高志给骗上床了。

    想到这里,孙阳眼中寒光一闪,低声向李萧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你还有五天时间,若是再让我在一中看到高志,你就不用出现在我面前了。”说到这里,他从包里拿出厚厚一叠钞票,扔给李萧:“我知道你手头上不富裕,这点钱就权当办事的经费,事成后好处少不了你的。”

    李萧眼前一亮,连忙将钱收好,拍着胸脯保证:“孙少,你放心。高志这小子虽然能打,但好汉架不住人多。五个人不行,我请十个;十个人不行,我请五十个。人海战术一亮出,就是每人上前打他一拳,也能将他揍得连他妈妈都不认识。”

    有钱好办事,这一叠钞票少说有五六千,就算请五十人出马顶多花去三四千,这样自己还能落下一两千。李萧脑中能想象到高志被人打得惨不忍睹,躺在医院痛苦哀嚎的画面。

    孙阳点头,招呼李萧一起进校。走了几步,他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便道:“周六放学后,我们班跟三(2)班有一场球赛,你想办法将谭静带到篮球场来。”

    李萧立马点头答应下来,如果直接去邀请谭静,估计成功性为零,只能买一大袋零食巴结谭静的姐妹,让她将谭静带去篮球场。

    李萧知道孙阳的打算,上次在二中,本来探囊取物的第一名被高志给抢走了,令他在谭静面前丢失了面子。这次是想通过篮球比赛给找回来,毕竟篮球是一门技术性的运动,不仅能将健壮的身材展示给异性看,还能凭借带球过人、投篮这种帅气动作赢得女生们的尖叫声。

    只要谭静去了球场,凭孙阳的名气和球技,绝对是全场的焦点,当然也就能吸引谭静。

    ……

    一进教室,就见胖子耷拉着脑袋,见到自己只是不咸不淡的打了声招呼。高志心里有些好奇,凭胖子那八卦的性子,知道自己昨天和谭静在一起复习,定会打趣的问明情况,然后言语淫/荡的调侃一番。

    这样子,像是遭受了什么打击,这死胖子一门.心思放在小说上,脸皮又是奇厚无比,高志实在想不通他会因为何事受到打击。

    高志走过去一问才得知,昨天晚上,胖子在QQ上跟王倩发消息,结果等了几个小时都没见回,搞得他整晚都没睡好。一早上连早餐都没吃就急急忙忙来问谭静,结果谭静也不知是什么情况。

    高志笑道:“我说胖子,你至于么。你才跟她认识几天啊,又不是好朋友,别人干嘛要回你消息。再说,没准别人在忙了,看到你发的消息时比较晚了,怕影响到你也就没回!”

    胖子脸上露出狐疑的表情,问道:“真是这样,可我发了足足十几条,就算她再忙也能看到吧。我看她压根就不喜欢我,所以才没回的。”

    高志肚子都笑疼了,曾几何时,自己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为了等一个女孩的信息,结果等到凌晨,手机一直不离手。后来无意中和那女孩聊天,才得和对方将这事给忘了。

    女人就是这样,除非你是她特别喜欢的人,否则根本不会拿你当回事!

    见胖子一脸懵逼的表情,高志强忍住笑意,说道:“胖子,女人的心思我劝你莫猜,也猜不透。有那功夫还不如勇敢地约她出来,等她爱上了你,你不主动发消息,她也会给你发的。”

    胖子一听,觉得是这个理,心情瞬间好了起来。他便问起高志,昨天跟谭静有没有发生什么暧昧的事情,高志一脸神秘,丢下满腹疑惑的胖子,径自回到自己座位上,因为离上课铃声响起还有一分钟。 


第二十二章 改变形象

    中午,高志连饭都没来得及吃,骑车直奔学校附近的一家高级理发店。

    进店先洗了个头,高志从几名发型师中挑了一个看上去比较顺眼的年轻人为自己剪发:“劳驾大哥,给我剪短点,最好是看起来够清爽,但又显帅气。现在这个造型,我是一分钟都不想看到了。”

    发型师微微一笑,问道:“第一次来我们店剪发吧?”得到高志的回答,他又道:“你相貌挺帅气的,这个造型确实遮盖住了大部分优势。”

    高志连忙竖起大拇指,要不怎么说是发型师了,眼光确实独到。

    发型师一边和高志聊着天,一边剪发,虽说是一心两用,但动作丝毫不受影响,手中的剪刀干净利落,“咔嚓咔嚓”不断修理着高志的发型,很快一个阳光帅气的形象就出现在镜子中。

    “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高志十分满意,同时也庆幸自己挑了一位合适的发型师。要是换作别的发型师来剪,效果方面肯定没这么好,毕竟每个人的审美观都有所不同。

    男人帅不帅,发型占一半。

    以前的自己为了图个方便,一直都是在小区附近的简易理发店剪的,那剪发的老板是个中年女人,审美观大大不如站在后面的这位发型师,效果自然是天壤之别。

    虽然花了二十元,但高志一点也不觉得贵,那发型师的手艺值这个价。

    形象大改变后,高志心情大好,看时间还早,就在附近找了一家装修还算可以的餐馆吃饭。

    这家餐馆的生意不错,里面的座位几乎都坐满了,高志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位置,还是和别人共坐。坐在对面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穿着蓝衬衫,外面披着西装,他边吃饭边打着电话,看着像跑业务的。

    等了几分钟,服务员将一份土豆牛腩端了上来,高志早就饿了,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对面的年轻人似乎有点急事要去处理,饭还没吃完,就匆忙的离去了。这让高志想起上辈子工作的情形,每天忙得不可开交,恨不得将吃饭、睡觉的时间都耗在上面,就想多挣点钱。

    年轻人不容易啊。

    忽然,高志眼光瞥到桌旁一个黑色单肩包上,他心头一惊,这张桌子只坐着自己和刚离去那名年轻人,毫无疑问肯定是年轻人遗落的东西。

    看了盘子里所盛不多的饭菜,高志起身就去追他。那年轻人走路很快,才一眨眼的功夫,人已经到了马路斜对面的公交车站台前。

    瞥眼瞧见一辆公交车正往站台方向驶来,高志大急,好在马路上来往的车辆不多,他快速横穿了过去。这时,公交车已经稳稳停在站台旁,等车的众人蜂拥而上,那年轻人被拥挤在中间。

    此时,高志离公交车还有将过三十米的距离,这时跑上前去交还包肯定来不急,情急之下,他便大喊了一声:“那戴眼镜的,你的东西掉了?”说着将手中的包使劲晃了几下。

    闻言,上车的众人齐齐扭头,那年轻人也是如此,见到高志手中高举的单肩包,他下意识往自己肩膀上一看,空空如也,连忙挤下车,朝高志所在位置跑去。

    “小兄弟,太谢谢你了。这包里头有重要文件,若不是你,我的饭碗肯定丢定了。”年轻人一个劲向高志道谢,拿出钱包数了五张钞票,递上前道:“这点钱权当我的一点心意,希望小兄弟能收下。”

    年轻人叫郭海华,在一家大公司跑业务,包里头有两份刚签订的合同,若是文件丢了,丢了饭碗不说,没准还得因此赔偿公司的损失。

    他钱包里只有五百元现金,决定都给眼前这位好心的小兄弟。

    高志摆摆手,道:“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如此。你下次要注意了,重要东西最好是随身携带,不管遇到什么急事都不要遗落。”

    郭海华连忙点头,望着高志远去的背影,感动在心间萦绕开来。

    ……

    当高志的新造型呈现在同学们眼前时,大半数人都惊住了。谭静看了几眼便赶紧低下头,盯着课本,心里不知在想啥;胖子将口中的口乐全给喷了出来,当即冲高志竖起大拇指;更有几个留着长发的男生上前打听高志的发型在哪剪的。

    离上课还有十几分钟,大家在看书、闲聊。胖子屁颠的走到高志身旁,用目光细细打量着他的新发型,渍渍称赞道:“老高,你早就该剪这个发型了,你看这个样子看得多舒服,跟以前的你简直判若两人!”

    高志十分享受死党的赞扬,头发一剪,不仅整个人看上去阳光帅气,而且散发一股强大的自信。现在和谭静四目相对,低头的就不是自己了。

    “老高,好几天没去网吧玩游戏了,放学去玩两盘?”胖子打着商量,王倩的不搭理让他十分郁闷,准备去网吧消遣,从游戏中找回自信。

    高志摆摆手,道:“实在不好意思,我最近比较忙,抽不出时间去玩游戏。”说到这里,他忽想起胖子有个小舅在一家工厂当电工,心中一动,忙问:“胖子,你小舅还在那家单位上班么?”

    胖子一愣,不明白高志问这干嘛,不过还是照实回答:“一直都在那上班,不过这两年厂里效益不行,每次来我家,我小舅都向我妈抱怨,说这两年的工资不仅没涨,反而比以前拿得少了。”

    高志听了,心中徒然一喜,自己若是联系上二手电器市场那边的人,高明那儿肯定需要一个维修工,只有将收来的旧电器修理一番,才能卖到一个合适的价格,届时,电工的重用性就完全体现了出来。

    听胖子说他小舅在工厂上了十几年班,技术方面肯定无比娴熟,由他出马翻新旧家电,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高志从未想过闷声发大财,即便他有着先知先觉,但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毕竟有限,靠自己是做不出多大的事业。不曾见,庞大的微软帝国,它也是靠着数批顶尖科技人才的心血与付出,才有如今卓越的成就,并不是比尔盖茨一人的功劳。

    重活一次,高志要做的是利用自己超越这个时代一切知识去影响、去改变身边的人,编织一个由亲情、友情、爱情组成的庞大利益网,然后逐步打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而不是用钱将他们养起来,成为自己的累赘和包袱。

    沉吟了一会,高志忽然道:“胖子,你什么时候将你小舅约出来,我们一起吃顿饭,我有些事要跟他谈。”

    胖子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他觉得这几天的高志变化非常大,大到他已经无法用正常的思维去判断高志。不过,胖子和高志同班多年,两人的关系非常铁,他知道无论高志怎么变是不会害他的。

    见快要上课了,胖子只好回到自己座位上,虽然他很想弄明白高志身上发生了什么,不过以他对这个哥们的理解,这份好奇心被强行抹杀了。

    高志扭过头,单手撑着脸颊,吹着额头上的刘海,问谭静:“课代表,问你一个很正经的问题,你觉得我这个发型怎么样?”

    谭静白了他一眼,昨天在校外发生那件事造成彼此间的隔阂在高志一句玩笑话下消失无踪,“无聊!”

    “无聊,这算什么回答。帅不帅,你到是说啊!”

    “帅,很帅,这总行了吧。高志,我不得不提醒你,下个星期就要模拟考了,你有时间问我这么无聊的问题,还不如认真看会书,起码对你有所帮助!”

    “课代表教训的是,我一定会用功读书,争取在这次模拟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绝不让你和大家失望。”

    谭静忽然脸红了,白了高志一眼,拿着她从书店买来的世界名著认真看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 举棋不定

    复习了将近一个小时,高志借有事为由,招呼谭静一起回家。

    出了校门后,高志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担心随时会从周围突然杀出一群人来。纹身男没能完成任务,那幕后黑手定然不会放弃,这几天内估计会有所行动。

    虽然昨天那纹身男上来就调戏谭静,但凭高志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一双眼睛早就练得独到无比。事后用心一想,才知几人的目标应该是自己,之所以去调戏谭静,只不过逼自己沉不住气先动手,然后再群起而攻之,套用一句古话就是师出有名。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

    高志思来想去,从中找到一个勉强能说服自己的结论。那就是纹身男太过自信了,从他被制的反应来看,也确实充分应证了轻敌这点。

    两人并排着骑车,一直驶到大马路上,也没见有人围上来。高志不由松了口气,但他却不认为自己是虚惊一场,既然幕后黑手今天没安排人埋伏在学校周围,那明天和后天呢?小心驶得万年船。

    只是令高志颇为费解的是,他在学校一向比较低调,没跟人发生过什么过节啊。也就这两天摘掉以往默默无闻的招牌,在歌曲大赛上出了风头,难道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仇恨种子。

    想到这,高志脑中灵光一闪,他似乎明白了李萧在周主任面前推荐自己上台的用心。

    前面是红灯,两人单脚撑地,耐心等待绿灯的到来。高志望着身边的谭静,忽然问:“课代表,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听了不许生气。”见谭静点头,他道:“我听胖子说,孙阳最近一直在追求你?”

    谭静皱了皱眉,扭头道:“你问这个干嘛?”谭静忽然之间有些心神不宁,孙阳第一次约自己看电影,自己没同意,他顾及面子之下,不敢明月张胆的追求自己,所以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

    虽然谭静没有直接回答,但高志从她话中听出确有其事,不由叹了口气,苦笑道:“想不到电影里最狗血的剧情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

    谭静一头雾水,问道:“什么电影,你在说什么?”

    高志把昨天的事与自己判断八九不离十的猜测说了一遍。

    谭静听了,目光闪烁了一会,竟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你不是害怕了吧?”这话一说出口,谭静就后悔了,她脸红的扭过头去,望着前方的红灯,一颗心怦怦跳个不停。

    高志一愣,心开始剧烈跳动起来,暗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她也喜欢我。”时间容不得高志去慢慢考虑这个问题,一句话脱口而出:“只要你敢在我身上赌,我拼了命也不会让你输!”

    这话要是说给班上别的女生听,估计她们压根就听不明白。但以谭静的智商,特别是文字这一块的敏锐度,高志自然不会有丝毫怀疑。果然,见她脸色绯红的低下头,高志知道她听明白自己话中所隐藏的意思。

    几乎本能的,高志右手搭上了谭静的左手,正准备进行下一步动作时,只见谭静如触电般将手缩到胸前,宛如受惊的小鹿。

    高志心里不由有些失望,看来自己还是操之过急了。不过从刚才发生的一幕来看,谭静对自己的动作起码不反感,说明自己还是有戏的。

    高志不由想起一句话:泡妞就像挂QQ,只要每天挂上两小时,不出一年你就能“日”了。

    目送着谭静进了小区,高志才往家里赶,这会都快六点半了,他心想还是先回家吃了饭,然后再去网吧码字。

    ……

    回到家里,惊奇的发现叶小婉在自己家,高志心中一喜,对于这位大美女能常来光顾,他自然愿意看到。

    母亲在厨房一通忙碌,父亲则静静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思,脸上始终保持着喜忧参半的神情。

    好奇之下,高志便问起一旁正和叶小婉聊天的妹妹发生了什么事。

    高雅也不清楚,只是说店面的事有了消息。高志大喜,当场拍起了叶小婉的马屁:“叶姐,没想到你不仅人长得漂亮,办起事来效率这么高,当真是巾国须眉啊。”

    叶小婉“扑哧”一声,道:“第一次被小屁孩拍马屁,我还是不太习惯。”

    “小屁孩。”高志摸着鼻子,苦笑了一下,虽然对这个称谓不太适应,他却知道,眼下这具稍显稚嫩的身体实在没什么说服力,于是并不争辩。

    “跟你开个玩笑呢!”叶小婉莞尔一笑,接着调整了坐姿,开始说起正事。

    她不愧是在电视台上班的,一说起正事,整个人迅速进入了工作时的状态,同时身上释放出一种独特的气质。言语简洁,条理性清晰,只用短短一两分钟,就将托朋友找店面这事给说了一遍。

    原来上次,叶小婉当着高志一家人的面答应帮忙找店面。不过由于叶小婉工作忙,就将此事托付给了一个好朋友苏敏。

    苏敏是一家公司老总,在商场打拼多年,人脉关系网比较广。就在今天下午,苏敏打电话给叶小婉,说城南一家刚竣工的购物广场正在招商,好多人都前去抢租。

    苏敏告诉叶小婉,若叶小婉诚心想租,她到是可以帮忙引见一下,凭她的面子,价格方面能略有优惠,而且店面还有优先挑选的特权。

    叶小婉听了,只说要考虑一晚,明天再给答复。一下班连家都没回就直接来了高家,将店面一事告诉了高江城,至于租不租就不是她所能决定的事。

    起先高江城听了很高兴,不过待叶小婉说起租金,而且是半年一交租时,顿时就不吭声了,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举棋不定。

    高志听完后大喜,这种打着灯笼难找的好事,父亲居然还在犹豫,要知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虽然店面租金一块对条件并不好的家里来说,确实是一大难题,但是只要店面开张、盈利了,这一切难题都将会迎刃而解。

    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拿下店面,钱不够可以找人借,就是眼前的叶小婉,只要高志愿意开口,借个一两万不是什么难事。

    情急之下,高志便想开口劝父亲赶紧下决定,可被叶小婉一个眼神给制止了。他忽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事的决策权在父母那儿,若是他们不同意,自己就是说得天花乱坠也没什么卵用。

    自己是因为重生,所以对经商这块极具远见卓识的果断态度;但父母不一样,他们想问题远比自己想得要复杂,尤其涉及到十几万这种数额比较大的钱财时,顾虑更是接踵而来。

    这时,母亲喊高雅进厨房端菜。

    菜都上桌了,高江城兀自在那考虑,刘凤琴不满的上前轻轻推了他一下,没好气道:“我看你是想问题想傻了,都喊了你几遍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江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连忙起身上桌招呼叶小婉入座。看着一桌丰富的晚餐,光香味就让人食欲大增,叶小婉当即夸起刘风琴的厨艺。

    刘凤琴嘴角含笑,让叶小婉千万不要客气,就将这儿当成自己家一样。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虽然高志很想问父亲考虑的怎么样,不过每次到嘴边的话硬生生给吞了回去。怕自己一开口反而会适得其反,因为自己还是一名高中生。

    饭后,高志一改之前的懒惰,主动给高江城泡了杯茶,接着给叶小婉到了杯饮料,趁父亲不注意,偷偷给她使了眼色。

    叶小婉冰雪聪明,哪会不知高志的想法,端起面前的饮料,浅浅喝了小口,向高江城道:“高叔,店面的事情对您来说无比重要,本该给您几天时间考虑。不过,我这朋友告诉我,那儿的店面非常抢手,所以最迟明天您要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我好回复她。”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又道:“以我对我那朋友的了解,连她都十分看好的购物广场,说明可投资性很强,说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也不过分。”

    高江城沉吟道:“小叶,首先这事我要非常感谢你,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做了将近十年小生意,手头的资金有限。这事,我得慎重考虑一下,这样吧,明天再给你答复。”

    叶小婉点点头,见时间不早了,起身跟高父高母说了一声,便离开了高家。

    高志要去网吧更新小说,于是跟刘凤琴撒起谎,说有些学习上的问题不懂,要去叶小婉家里请教她,可能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回家。

    见一向贪玩的儿子突然热爱起学习来了,刘凤琴顿时大喜,自然同意,只是嘱咐他不要给叶小婉添乱。 


第二十四章 手机

    刚将门给关上,肩膀被一只纤巧的小手拍了一下,高志愕然回来,却发现一张俏丽的面庞,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不是叶小婉是谁。

    “小志,听说你有学习上的问题要请教我?”

    高志不禁老脸一红,知道刚刚在屋里向母亲撒谎的事被叶小婉听了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呃,这不是想出门一趟,怕我老妈问东问西,所以无奈之下拿学习当幌子。”

    “理解,理解!”叶小婉那双灵动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道:“不过,你这么晚出门,是不是去网吧玩游戏?”

    “知我者,非叶姐莫属!”高志轻轻一笑,也不刻意去解释去网吧干嘛,低头看了看电子表,见才19:16,便提议道:“叶姐,我一直想去买个手机,但又害怕不了解行情被别人宰,所以恳请叶姐现在陪我去一趟手机市场,挑选一部合适的手机。”

    叶小婉先是一怔,随即点了点头,让高志在门口等她一会,便开门进屋拿包。一进卧室,叶小婉唇角挂起了浅笑,心里暗道:“人小鬼大,怕自己独自一人待在家里睹物思人,故意让自己陪他去买手机吧。”

    以叶小婉对高志的了解,这小子看着年轻,骨子精明着呢,这世上能宰到他的人估计还没出生。

    说是去拿包,叶小婉顺便换了身衣服,又照着镜子补了下妆。

    出来时,高志眼前一亮,这换了身衣服的叶小婉显得更加动人。他欣赏了几眼,问叶小婉:“叶姐,你男朋友是不是脑子被门挤过的?”

    叶小婉不由一愣,“啊,为什么这么说。”

    高志一本正经地道:“放着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不要,若不是脑子进水了,那就是根本没有脑子。”

    “哈哈!”

    叶小婉笑弯了腰。

    手机市场离小区不远,坐车的话只要五六分钟。

    两人在小区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司机是个年轻人,估计才进入出租车这个行业没多久,见到叶小婉时,双眼都没法挪开了。还是高志轻咳了两声,他才回过神来,又问了一遍两人去哪,这才收回念念不舍的目光发动车子。

    若不是高志在一旁,只怕这位司机会磨蹭半天。

    坐在后面,闻着叶小婉身上飘过来的香味,高志一脸懒散的靠着座位,拿她开起了玩笑:“叶姐,我觉得要离你远点。不然以后按照你这种标准去找女朋友,只怕打光棍呐!”

    被一个小自己几岁的男孩夸,叶小婉心里还是十分受用的,白了高志一眼,嗔道:“就算这个世界只剩下一百个女生,你也不会打光棍。”

    高志笑道:“叶姐,你这话也太抬举我了。要不和你商量一件事,等我上大学后,你介绍一位白富美给我认识!”

    “什么是白富美?”

    “就是又白又富又美,像叶姐这样!”

    “油嘴滑舌。”

    娇嗔一声,见马路对面便是手机市场,叶小婉向司机道:“师傅,你就在这儿停,我们自己从马路上穿过去。”

    “这晚上车来车往的多不安全,还是我在前面转弯将你们送到门口。”好不容易载到一个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美女,年轻司机还想多相处一会,哪怕只是透过后视镜时不时瞧上两眼。

    叶小婉皱眉道:“不用了!”工作两年了,经常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叶小婉哪还不知道司机打得什么主意。

    年轻司机见美女生气了,只得悻悻将车停在一边。

    高志见了暗笑不已,心想这司机还真是闷骚男一个。

    一进手机市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几乎90%的目光都集中在叶小婉身上,而她身边的高志则像空气,直接被忽略了。没办法,美女不管去哪都是众人所瞩目的焦点,更何况是叶小婉这种罕见的大美女呢。

    观察到美女的眼光从柜台微微扫过,营业员们知她是要买手机,纷纷叫嚷着让两人过去看看。叶小婉将目光看向身边的高志,高志冲她点了点头,边诳手机专柜边道:“我比较中意多普达585,才上市不久,不知这儿有没有现货。”

    05年,高志中意三款手机。一款是诺基亚N70,不管是品牌还是质量都比较满意,特别是外形更是符合高志的审美观,只可惜价格偏高,自己目前还不具备这个经济实力买下它;一款则是索爱W800c,这款手机不仅有着强大的音乐播放功能,还有出色对焦200万镜头,手机外形设计非常时尚,很适合年轻人群使用,而且价格比N70要低,非常适合目前的自己,只可惜现在还没上市;最后一款是多普达585,虽然性价比不如前面两款手机,但有着手机“iPod”美称的它,是今年非常经典的一款,主要是价格方面在自己接受的范围内,所以就选它呢。

    连续询问了几家专柜的工作人员,都说没有这款手机,高志不由有些失望,不过仍不死心,漫无目的地向商场里面走去。

    虽然几乎每家专柜的营业员都热情地向两人介绍其他品牌手机,什么价格实惠,功能强大……但高志只是不可置否的笑了笑,压根就没有驻足了解的意思。

    在今年,不管多么响亮的品牌手机,哪怕是声名如日中天的诺基亚,在几年后的智能机面前简直没法比,一个就像廉价的国产汽车,另一个就像进口跑车。虽然都能上网,但速度却有着天壤之别。

    若不是明天要去一趟城南二手电器市场,高志还真不慌着买手机,等高考完再买也不迟,估计那时候索爱W800c已经上市了。

    叶小婉跟着高志转了半天,见他还没挑到一部喜欢的手机,不由出声道:“多普达585估计现在市面上买不到,要不你买其他新款的手机。据我所知,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这段时间出来了将近十款手机,其中几款都还不错呢。”

    谁知,高志给出的回答却是,要么不买,要买就买自己喜欢的手机。

    叶小婉听了莞尔一笑,心里暗自道:“小屁孩到是挺挑的,若是以后找女朋友也是如此,只怕不容易遇见。不对,这小子不会真想找个白富美吧。”

    当她胡思乱想之际,高志却在一家专柜前停了下来,原来这家的营业员告诉高志,他们的仓库里刚好有一部多普达585,是他们老板托关系才拿到货的,价格要比市面上贵280。

    高志闻言大喜,不过营业员给出的价格明显带有坑人的成份,以奇货可居故意抬高价格,这样一来利润空间就更高了。至于营业员说只有一部,这完全就是忽悠人的,他们老板既然有关系,那一次进货肯定比较多,这样只要在市面上有货之前将货品全部售空,就能小赚一笔。没售完也没关系,到时再将价格拉回市面上的定价接着卖就是,反正一款新手机,它的火热期至少两三个月。

    “这也太贵了,这部手机本身就不便宜,如果在加上280,我还不如再加几百直接买N70。况且,这多普达585也上市好几天了,我们滨江是很难买到,但若去几十公里外的省城肯定有货。我给你算笔账,从滨江去省城的车费28,来回56元,单程一个半小时,算上买手机的时间,顶多一上午就足够了。如果我明天上午坐车去省城,这样我就能省掉200多。”

    那营业员一听,知道遇到高手了,平常忽悠顾客买单的那套常规手段行不通。他不由笑了笑,说道:“小兄弟,这账不是你这么算的,如你所说,若是去省城固然能节省100左右,但时间不都耗费了,再说为了买一部手机,特地去一趟省城也不值得是不是。这样吧,我看小兄弟你也是诚心想买,就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给你降去100,你看行吗?”

    高志摇头道:“现在市面上虽没货,不过价格在网上也公布了。若我给3380估计你也不会卖,就加100元,你若肯卖,我现在就要;若是不肯,那就算了。”

    为了一部手机,高志当然不会特地跑一趟省城,滨江现在市面上买不到,但过几天肯定能买到,不差这几天。大不了,先将胖子的手机借来用几天。

    那营业员犹豫了一会,咬牙道:“成,就以3480的价格成交。”

    高志微微一笑,催营业员赶紧联系仓库那边,让他们在八点钟之前将货给送过来。 


第二十五章 请假

    一旁的叶小婉环抱着胳膊,饶有兴致的听着两人聊天,可见到高志三言两语将原本的价格给砍掉两百,心里从原来的震惊徒然升级到了惊恐,面前这个和营业员谈笑自若的少年他脑袋里究竟装着什么,为什么一件看似再寻常不过的小事,自己却能从他身上发现不平凡之处呢。

    难道他是传说的天才,像亚里士多德、爱因斯坦一样?想到这,叶小婉心中不由一笑,觉得用妖孽来形容高志比较贴切。

    手机从仓库拿过来需要一点时间,营业员丁小川怕顾客干等无聊,于是给高志和叶小婉两人介绍起多普达585的主要工能和隐藏工能,如何在短时间内摸熟手机。聊着聊着,可能是美女在旁,丁小川一时谈兴大发,侃侃谈起手机的发展历史以及未来会进化怎样的高科技产品……

    高志本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丁小川聊着,但见他一直卖弄他的无知,不由轻笑一声,不以为然的反问:“何以见得?你以为自己对手机很了解,其实在真正懂手机的人眼里,你连业余都算不上。”

    见丁小川一脸惊愕的表情,高志决定给他免费上一堂课。清了清嗓门,高志进入前世指点江山时那种意气风发的状态,言辞凿凿,掷地有声,断定未来智能机会将手机彻底推上时尚潮流,如海啸一样迅速占领全球市场,它的出现标志手机进入了划时代意义,将全面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像现在这般,手机的主要功能以电话、短信、广播和音乐为主。

    丁小川目瞪口呆,忙说智能机他知道,摩托罗拉在2000年生产的名为天拓A6188的手机,它是全球第一部具有触摸屏的PDA手机,它同时也是第一部中文手写识别输入的手机,但最重要的是A6188采用了摩托罗拉公司自主研发的龙珠操作系统。

    高志笑而不语,心道:“这营业员到对手机有些认知,没有无知的说出第一部智能手机是02年诺基亚创造了三个第一的经典款7650。”

    见高志的表情,丁小川不禁有些脸红,心虚地问:“难道我说错了。”

    高志笑道:“其实第一部智能手机是由哪个公司研发出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将改变人类的未来。就如10年前我们国家的互联网,没有人知道它的未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就算投身于互联网事业的丁磊、马云等人也不清楚,但他们现在已经达到我们无法企及的阶段!”

    说到这,他顿了顿,紧接着道:“手机在十年前还属于奢侈品,能用得起的人只有极少数人。而现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起码有半数人是有条件够买手机的。这说明什么,说明手机正处于一个飞跃式的发展阶段,从之前奢侈品变成了大宗商品,等再过几年,手机就成了大家不可缺少的通信工具,人人都有。试问,手机有着这么庞大的市场,它的发展和创新难道不会持续突破,就不能成为与电脑一争高下的多功能手机!”

    “与电脑一争高下的多功能手机。”丁小川如饥似渴的汲取高志话中所透露出的价值。这刻,他对高志已然佩服得五体投地,对方这么年轻就对手机未来有着这般不可思议的见解,着实难以想象此人以后若进入商海,会搅起多大的风浪,实在让人期待。

    看着高志,丁小川心里忽然下定决心,待会将3480的零头给抹去,只收高志3000整。只为高志刚才一席话,为他赫然打开了一扇能够看到希望的大门。

    高志却不知道,因为他无意中的一番言语,使丁小川走上一条跟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日后成为许多人羡慕的大老板。

    只花了3000元买下了多普达585,高志心里微微有些惊讶,不过仔细一想,刚刚自己一番言语,若是被一名手机研发工程师听到,没准让智能机时代提前降临这个国家,面前这营业员只花了480交刚才那堂课的费用,实则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出商场大门后,高志发现叶小婉一直用看怪物的眼神盯着自己,心里有些怪怪的。不过也能理解,自己现在的身份虽然是高中生,但言行举止间早已推翻了这层身份,叶小婉想不明白实属正常。

    高志也不打算去解释,这世上好多事情都无法用科学去解释,何况还是只存在于小说、电影中的穿越呢。他不是懵懵懂懂的少年,若身上的秘密一旦公布于众,那迎接他的不是什么幸福美满的日子,而是被怪物一样关在研究室里,供那些科学家们研究。

    高志要去网吧更新小说,横穿到马路对面后,就和叶小婉分开了。

    ……

    第二天中午,在学校食堂吃完饭后,高志直接去找老王请假。

    办公大楼紧挨着食堂,绕过横在中间那长方形的花坛,就能看到那敞开透着几分威严气息的大门,大门两旁还贴着一副对联,但没有横批,以牌匾的形式挂在上面,看上去很笨重,也不知在上面悬挂了多少年,有些地方都掉漆了。上联:抚育校园新花朵,下联:培植祖国栋梁材。

    高中几年,高志没少光顾这里,不过每次都是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进去,面红耳赤的表情出来。这次,他心里无比平静,就跟进自家的家门一样。

    上到三层,轻车熟路的找到老王的办公室,敲了敲门,听到里面传来“请进”后,高志才推门进去。

    王书川一如既往的坐在他办公桌前,正批改刚交上来的作业,抬头见是高志不由有些惊讶。将手中的工作放下,他起身给高志倒了一杯水,开口问道:“高志,你找老师有什么事吗?”

    王书川以前之所以在课堂上屡次严厉评判高志,是因为他不拿学习当回事,所以才以这种方式逼他醒悟,重新努力学习。可见高志依旧我行我素,完全没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哀莫大于心死,王书川只好将他划分到了“孺子不可交也”的人群中,更是在心里放弃了这个学生,甚至恨不得将他赶出三(1)班的大门,让他破罐子破摔。

    在课堂上抓到高志的小辫子,借题发挥去攻击高志;一则是想逼着他主动提出换班级的要求,二则是提醒那些无法约束自己行为的学生,若不好好学习,高志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白了,王书川是一名好老师,但是性格有些偏激,对待好学生自然百般护短,对坏学生则是不遗余力的痛斥,一副与阶级斗争的深恶痛绝。

    前几天,高志在校园歌曲大赛上为学校争光,又得知他英语课上惊艳全场。受这两件事的影响,王书川心中自然将高志纳入好学生的范畴,不仅将全班最好的座位给了他,态度也跟以前有着天壤之别。

    见老王亲自给自己倒水,高志着实有些受宠若惊,不过他到底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年,心理素质比起老王只强不弱。向老王投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高志便说明来意。

    听说高志要请假,老王沉吟道:“身体不舒服,是要去医院看看。不过落下的功课,你得抽时间补回来,不能影响你的整体成绩知道吗?”

    高志连忙点头:“老师您放心,我就是晚上不睡觉也要将落下的功课及时给补回来。”

    “行,那你去吧!”

    从办公室出来,高志没有马上离去,摸着鼻子在那喃喃自语:“貌似当个好学生也不错,起码请假很容易。若是放在前几天,老王肯定会打电话给自己父母向他们问明情况,或者拿出医院开的病例证明才行。” 


第二十六章 二手电器市场

    二手电器市场位于城南北宁路,占地几千亩,是滨江规模最大的一家旧电器交易市场。

    一路走来,高志看着好几辆小货车拉着一车货呼啸而过,显然是奔着前面的二手电器市场去的。其实,在这个年代,旧家电市场前景还是不错的,特别在一些小县城或小镇里面,市场可以用火爆两个字来形容。

    虽然有好多人抱着要么不买,要买就买新家电的想法,但是这个社会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基于自身的经济实力不行,只得考虑二手电器,抱着能用就将就着用,等以后有钱再换新电器的心理。正因为有这些人存在,二手市场才应运而生。

    像几年后的二手手机市场,一天的成交量庞大,不知有多少人靠这个发家。

    上辈子,高志虽然在二手电器市场干过一年,不过那是在省城。像滨江的二手电器市场,他还是头一回来,所以进去后,不免有些好奇的打量起周围的一切。

    现在是中午,交易的人不多,偌大市场到显得有些冷清,高志路过好几家店面,老板要么在和别人打麻将,要么在玩手机,要么躺在躺椅上悠闲地看报纸。不像早上和晚上,这儿喧嚣得像菜市场,而老板们则忙得不可开交。

    “老板,你这儿收够旧家电么?”

    逛了一会,高志进了一家规模中等的店面,那老板戴着眼镜坐在桌前漫无目的的浏览报纸上的新闻。

    “收收收。”见有生意上门,许东平立刻放下手中的报纸,抬头见是一小青年,身上的打扮像个学生。许东平的热情劲立马被浇灭了,向高志做了一个驱逐的动作,一脸嫌弃道:“哪儿来的小子,上别处玩去!”

    来的路上,高志就料到会被冷待,严重点会被驱逐,所以早有心理准备。此时对老板的待客之道丝毫不以为意,若是对方见到自己热情高涨,就跟招呼亲爹一样,高志反而会掉头就走,因为对方压根不会做生意。

    高志不仅不走,反笑道:“老板,开门做生意,以诚为本,以和为贵。你连问都没问我,就将我赶出去,岂是商人的待客之道!”他这话是指责对方不会做生意。

    “咦!”许东平惊了一声,笑道:“你这小子到有几分胆色,不过许某在此经营了十几年,形形色色的人见过不知多少;什么人做得来生意,什么人做不来生意,什么人来此胡闹,对这几类人摸得一清二楚。嘿嘿,就用不着你教我怎么做生意!”

    高志顺手搬起一张椅子,毫无客气地坐在许东平对面,翘起二郎腿,道:“常言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这年龄、这打扮确实不像是来此谈生意的,但我却是带着诚意而来,希望老板不要受惯性思维的诱导,好好听我把话说完,是留我在此喝茶还是将我驱逐,到时再做决定。反正你这儿也没生意,花上一两分钟听我说话,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不是。”

    “有意思,有意思!”许东平鼓了鼓掌,笑道:“那行,你将你的来意告诉我。若是纯心来戏耍许某的,可别怪我不客气!”

    高志点点头,将他想踢开废品收购站,将从小区收来的旧家电直接送到这儿来的想法说了一遍。对面这位许老板一看就是老江湖,高志也没必要藏着来意,或者跟对方打太极,只要有利可图,许老板肯定会答应。

    谁知,许东平听了没有同意也没拒绝,反而嘿嘿笑了起来,“年轻人不知社会上的险恶,一心只想发财,到时出了事就知道你想问题终究想得太过简单了!”

    高志听出他的话意,补充刚才那番话,“我知道绕过废品收购站这一环节肯定会得罪不少人。这些人都是本地的地头蛇,得罪他们意味着麻烦不断。但有一句话想必许老板应该听说过,富过险中求,若想赚钱,不冒点风险肯定不行。”

    高明当初背着废品收购站的人员来二手市场谈业务是有所仰仗的;一则仗着他能打,两三个年轻人不在话下,二则他废品回收店的位置比较好,离派出所很近,若是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向民警求救。

    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不论是胆色还是智慧,高志强于高明几倍,考虑问题也远远比高明周到。废品这个行业,若想将它做大做强,人脉关系网非常重要,黑白两道同时要吃得开,有了这个苛刻条件才能顺风顺水去发财。而不管是高志还是高明,目前的人脉关系网都非常薄弱,要想打破这个行规,赚个盆满钵满绝无可能。

    而且,高志所拥有的一切知识实是不适合用在这个行业上,完全是埋没了他的才华。所以,借着机会狠狠捞上一笔,然后抽身再去涉及其他行业才是明智之举。

    许东平不知高志心中的打算,以为他有手段能让废品收购站的地头蛇们善罢甘休,不由赞道:“小兄弟,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有这等胆色,可比许某当年强多了。”说到这里,他起身给高志倒了杯茶,笑着又道:“这是我托人从江浙一带带回的茶叶,你尝尝!”

    高志微微一笑,心中已然明白了许老板的意思,品了茶,装模做样了一番后,便道:“这茶着实不错,估计我以后得常来这儿喝茶,希望许老板到时别嫌我打扰了!”

    “哪里,哪里!”许东平笑了下,将话题拉回正题:“商人重利,小兄弟的货送来多少我全要,只是价格方面肯定比废品回收站那块的价格略低,小兄弟有无意见。”

    高志摇头道:“我没意见,我的量没有废品收购站的量大,价格没他们高实属正常。只是希望许老板不要欺负我年轻不懂市场行情,将价格压低,到时候闹得彼此不愉快就不好了。”

    许东平心头一跳,他刚才还真有这个打算,不过此时听了高志暗暗警告的话意,果断收起之前的轻视,心里暗自道:“这年轻人不简单,小小年纪却谙熟生意之道,长大了绝对会是一个狠角色。这种人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摸了摸下巴,许东平笑容可掬:“小兄弟说笑了,许某做生意最讲诚信了,从无坑人这一说,小兄弟若是不信,不防去附近打听打听许某的人品。”

    “我若是信了你,上辈子在社会闯荡这么多年岂不是白混了。”在心里对许老板的话嗤之以鼻,高志面上却道:“许老板一看就是诚信之人,若不然这儿收够电器的商铺这么多家,我为何单单找你呢。”

    许东平大笑了两声,恬不知耻地道:“哈哈,小兄弟说的正是!”说完,他想起还没给客人名片,于是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高志,又道:“小兄弟,我姓许,叫许东平。还不知小兄弟贵姓?”

    高志在心里鄙视许老板一番,回道:“我姓高,单名一个志。”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各自留了对方的号码。来此的目的达成了,高志当场向许老板提出了告辞。

    待出了二手电器市场,他不由有些纳闷,为什么高明来这儿谈生意谈不拢,自己只花了短短半个小时就搞定了许东平。

    想来想去,高志认为自己的胆色与智慧,甚至于气量远远强于高明,所以能办成他所办不成的事情。不知将这个好消息告诉高明,他会是什么表情,估计内心的震惊大于喜悦,有可能跟胖子一样一脸懵逼的表情。

    想到这,高志心中有了些许小期待。 


第二十七章 第一桶金 (求收藏)

    当高志将许老板的名片递给高明,并直言两人已经建立了合作关系,让他赶紧去周围的小区收够旧电器,价格高点也没关系,只要保证数量就行,高明整个人瞬间惊呆了,望着一脸笑意的发小,脑子有些转不弯来。

    直到高志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离去时,高明才回过神来,望着高志远去的背影,一种深深的挫折感将他笼罩,他心想自己在这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年,办起事来还不如一个高中生。

    这刻,一向对未来充满信心的高明不禁怀疑起他的能力,自己真的适合做生意么?为了想通这个对自己十分重要的问题,高明直接从墙角搬来一张椅子坐在房间中央,盯着顶上灰蒙蒙的天花板,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之中。

    ……

    见时间还早,高志去网吧码了会字,上传到网站时顺便关注了一下收藏方面的数剧,一看不禁吓了一跳,昨天才20多个收藏,今天已经接近100了,这涨幅也太快了。不过,一想这本书在05年年关取得的辉煌成就,有这个数据到也不足为奇。

    高志笑了笑,关了电脑去收银台结账。从网吧出来,一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于是赶紧回家。

    刚到小区,就见胖子站在门口东张西望,看到来往的人都要瞧上几眼,一脸焦急的模样,似在等什么人。

    这死胖子该不会等自己吧?

    带着好奇,高志悄悄走到胖子身后,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学着警察的语气道:“你就是陈斌,我怀疑一起猥琐少女案跟你有关,麻烦你跟我去一趟派出所接受调查。”

    胖子闻言,当场吓出一身冷汗,第一次被人民警察问话,他连头都不敢抬,哆嗦着嘴唇,结结巴巴地道:“警察…叔叔,你是不是……弄错了,我我、我平时挺安分守己的,绝对不会干这种…欺负女孩子的事情来。”

    高志心里偷乐,嘴上却道:“不会有错,据受害人口诉,那人是一个胖子,并且面相猥琐,一看就不是好人!”

    无故被人冤枉,胖子涨红了脸,急声辩解道:“警察叔叔,我、我…没有!”胖子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受人之托在这儿等同学,却无故摊上这档子事,真是倒了血霉呢。

    “不对,自己压根没有猥琐过人,还且这警察怎么知道自己名字。”回过味来,胖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壮着胆子回头,见所谓的警察是憋着满脸通红的高志假扮,一股怒火从心头井喷式的涌出,他大吼道:“老高,你怎么能开这种玩笑,你吓死我了知道吗?”

    高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他都快笑岔气了,没想到这胖子胆子这么小,被自己吓得不敢回头。抬眼瞧见胖子的脸色很难看,高志辛苦忍住笑意,连忙道歉:“呃,胖子对不起,原本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呵呵,没想到你真相信了,所以玩笑就演变成了捉弄!”

    见胖子没有消气的迹象,高志立马道:“好了好了,今天晚上我请客,地方随你挑,就当给你消惊解气。”

    胖子这才露出笑容,心有余悸道:“这还差不多,不过说实话,我刚刚真被吓到了。按猪八戒的话说:都快被唬出屎来了。”

    高志轻笑两声,问胖子放学不回家,站在这儿干嘛。

    想起正事,胖子抓着高志的胳膊,急声道:“老高,快跟我去附近的味一茶楼,那儿有几个重要人物在等着我们呢。”

    “重要人物?”

    高志听了一头雾水,甩开胖子的手,皱眉道:“胖子,对方是谁,你得跟我说清楚了,我不想跟个傻子似的去见对方!”

    胖子耐着性子问高志前两天是不是有人找他买歌,见高志点头,胖子忙不迭地说:“那几人今天下午又来一中了,听说你请假,便让我放学了赶紧去你家将你带到她们面前,说有重要事情要谈。我这人做事一向比较有原则,她们跟我又不熟,我凭什么听她们安排。”

    说了这,胖子顿了顿,提着嗓子正要将话说完。高志直接鄙视道:“只是她们许诺你不少好处,所以你一放学就去我家,见我家里没人,你就在小区门口等着,准备截住我是吧。”

    胖子闻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直说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搞清楚对方是谁,高志便放心了,和胖子花了几分钟来到味一茶楼。

    安娜一行几人一直都在茶厅等候,见到高志两人进来,连忙起身相迎。双方客气了一番,安娜邀请高志去楼上的包厢商谈要事。

    高志点点头,走了几步发现胖子还站在原地,表情有些尴尬,连忙向安娜道:“不建议我带上同学一起谈吧。”

    安娜忙说不建议。

    待双方坐下后,高志向安娜道:“这次,你们比较明智,没有带上那个迪什么歌手,我看到他就不舒服。”

    安娜笑了笑,解释道:“迪迷这人不太招人喜欢,要是上次他有什么得罪高先生你的地方还请见谅。”

    见她改变了称呼方式,高志微微一笑,看来经过上次一番交谈后,对方不敢再小看自己。盯着面前的茶杯,高志端起晃了晃,冲滚烫的茶水吹了吹气,一脸轻松地道:“想必你们此次来找我,价格方面已经做了决定吧。”

    安娜点了点头,道:“我们老板太喜欢你这首歌了,所以咬牙接受这个价格。”

    既然对方爽快,高志也不废话,直接道:“那我们就签合同吧,这首歌不仅卖给你们公司,包括署名权也归你们公司所有。”

    安娜听了大喜,来的路上,她还想着怎么跟高志谈歌的署名权呢,没想到他这么有诚意。从这点来看,安娜更觉得高志这人非同寻常,要知道一首歌的署名权直接代表作曲人创作的血统,实在太重要了。

    高志让出了署名权,就意味着《秋天不回来》跟他不再有任何瓜葛,以后无论这首歌有多么庞大的市场,将跟他没有关系。对于一个作曲人来说,一首好歌就跟他的孩子一样,那种无法割舍的感情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斩断的。

    而高志一个高中生却能做到一般作曲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安娜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拿出早已拟好的合同给高志过目。

    高志认真翻阅了一遍,前面几页相关规定到无意见,只是最后看到授权该公司进行无线增值业务推广这处时,他忽心中一动,想起前世了解到王强状告授权推广方一事,连忙指着文件道:“这条我觉得你们得改改,不然我是不会签字的。”

    前世,《秋天不回来》这首歌的彩铃在短短两年内利润过亿,而作为歌曲原创者和表演者的歌手却分文未获,完全被娱乐公司给坑了一把。同样的悲剧,高志不可能让它在自己身上重演一次,况且,相对这首歌的卖价,彩铃这块利润更为诱人,无论如何也不能便宜了天宇娱乐公司。

    安娜听后一脸为难之色,既然高志对公司进行无线增值业务推广这项有异议,那他必然对这块的操作流程十分熟悉,对一个懂行的人来说,能被自己欺骗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跟高志说了声抱歉后,安娜起身去外面打了一个电话。十分钟后才回到包厢,她手中还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将电脑放在桌上,向高志道:“我刚刚跟我老板沟通过了,为了显示我们公司的合作诚意,我原意修改合同上的细节。高先生,你这首《秋天不回来》在无线推广这块所获得的利润,我们公司最多只能为你争取两成的利益,并且时间是在一年之内,你若没意见,我把合同修改后就打印出来,咱们就在这儿把字给签了。”

    高志点头,表示没有任何意见,能分到两成已经达到他心里的预期,毕竟天宇也要赚钱,所合作的移动和网站这两方更要赚钱。若是不考虑这些因素,一味的狮子大张口,最后结果只会闹得双方不欢而散,这不符合高志的利益。

    一年的限期虽然有些短,不过凭这首歌的巨大潜力,到明年年关起码能给自己带来几百万的收益。 


第二十八章 胖子的震惊

    合作的前提条件谈妥了,接下来就准备签合同。

    高志担心随身带着大量现金太过扎眼,况且自古就有钱财不露白这一说,为了安全起见,他觉得让天宇公司以汇款的形式打到自己的账户上比较安全。

    只是,高志目前还没有办银行卡,于是立即给叶小婉打了个电话,让她将她的银行卡号发过来,说这两天会有一笔资金打入她的个人账户中。

    叶小婉到没多问,很爽快的将银行卡号以短信的方式发了过来,这让高志心里十分感动,想着等拿到钱后一定要好好感谢她一番。

    虽然只是跟叶小婉接触了短短几天,但不知为何,高志对她有着一种莫名的信任,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她,心里更无半点儿担心叶小婉面对三十万的诱惑会做出携款而逃的事情来。

    “高先生,既然合同愉快的签了,那我们也不打扰你了。以后若有好歌想出手,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天宇娱乐公司!”安娜将签好的合同放进包里,伸手去跟高志握手。

    高志笑道:“安小姐请放心,通过这次合作让我看到你们公司的诚意,以后手里若有好的歌曲,一定会优先考虑跟你们合作!”

    安娜点头,带着两名同事离开了包厢。

    她们一走,胖子霍然起身,一口气连喝了三杯茶,拍了拍脸蛋,一股疼痛清晰的传来。胖子顿时推翻了以为是在做梦的猜测,直勾勾看着高志,瞠目结舌:“老高,这、这就谈……谈妥啦!我滴妈呀,这可是三…三十万,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钱!”

    高志将双手摊开放在面前,做了一个十分无奈的动作,道:“就是这么简单,做生意只要价格合适,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是很容易谈成的!”

    胖子闻言彻底懵逼了,他从未做过生意,更不知生意上的门道。刚刚见高志和那安小姐一番周旋,三言两语就逼对方做出让步,那种智珠在握、游刃有余的状态,如同电影里纵横商海多年的大人物,简直让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仰慕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忽的,胖子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猛地拍了下桌子,一脸着急的提醒高志:“完了,完了老高。你刚刚没收安小姐的钱,万一她回去后不给你打款怎么办,这样岂不是白白将《秋天不回来》这首歌送给她们公司?”

    高志莞尔一笑,道:“胖子,你这担心有些多余了,我手上有一份合同,里面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三天之内若是没收到三十万的款,我随时都能将天宇娱乐公司告上法庭!”

    胖子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呵呵,我对这方面的事情不太懂。”

    高志点头,看时间都快七点了,连忙起身,招呼胖子一起去找个好地方大吃一顿,一下子从贫农变成了地主,不去消遣一番还真对不住自己。

    胖子听了大喜,直说市中心有一家酒楼口碑特好,去年他有幸去吃过一次,现在仍对那家的菜肴念念不忘,提起来直咽口水。

    高志口袋里还有将近1100,底气十足的他自是对胖子的提议没有任何异议。出了茶楼,两人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胖子所说的酒楼而去。

    路上,胖子问高志有了这么多资产,是准备上交给父母,还是用来做投资。这个问题可把高志给问住了,他一时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

    三十万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要用来投资高志脑海中所规划出来的大生意显然远远不够。做小生意嘛,高志目前唯一能想到的是开餐馆、开网店,或者跟高明两人联手将废品回收店做大做强。

    如果高志只是抱着小富即安的想法,这三种选择对他来说都比较合适。但高志显然不是这种人,他的人生目标比较宏观远大,是想打造属于他的商业帝国,就像企鹅商国这个巨无霸的存在一样。

    如果靠小打小闹,这辈子绝无可能去实现目标,那么只能剑走偏锋,投身到一个一本万利的行业中,才能凭借着先知先觉让自己赚个盆满钵满。

    可高志实在想不出来,一本万利又适合自己发展的行业。高志心里甚至开始抱怨自己上辈子为什么不多学点派得上用场的知识,要不然绝对能找到一条适合自己发财的道路。

    要知道05年的股市、06年的基金、07年的艺术品,这都是很好的投资机会,可这跟自己毫无关系,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赚钱。

    见高志沉默不语,眉头都拧成了一条线,胖子自顾自地道:“我听我表哥说互联网挺赚钱的,他在大学时和几个哥们一起研发一款单机游戏,游戏被一家公司看中,最后花了五万给买走了。后来表哥大学毕业后,和他哥们合伙开了家工作室,听说一个月挣不少呢。”

    胖子的话如灰蒙蒙的天空闪过一道耀眼的闪电,让高志看到了希望和光明,他一想,对呀。游戏挺赚钱的,自己手头上有几十万资产,为什么不注册一家游戏公司,然后靠研发游戏赚钱,要知道在这个机会不多的年代,没有什么比科技更赚钱。

    想到这,高志全身热血沸腾起来,自己是不懂游戏,但是清楚未来十年大火的游戏,而社交游戏的市场还是一片空白,只要将这些思路和创意告诉那些请来的人才,不说全部按照几年后的原模原样开发出来,但能成功研发出几款游戏自己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当然,网络游戏除外,里面的程度太过复杂,技术含量过高,不是短时间就能研发出来的,既便高志对《传奇》一年的盈利几十亿,《魔兽世界》年盈利高达百亿眼红不已,但他知道目前的自己还不具备这个能力。

    老话说的不错: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作为一名重生者,高志对句话的涵义再明白不过了。

    “老高,下车了。”

    高志回过神来,眼中流露出感激的目光,郑重的向胖子道:“胖子,我忽然发现你才是我的贵人,至少现阶段是。”高志心情很激动,若是身边坐着的是谭静,他肯定会情不自禁上去抱着对方亲上两口,但感激对象换成胖子,他只得遏制住这种念头,他可不想接下来一个月每晚让噩梦缠身。

    胖子一愣,正要问个明白,可见高志率先下车了,他只得摇摇头,暗自纳闷:“这老高,最近怎么回事。怎么净说一些自己听不明白的话儿,莫不是生病了?”

    “老高,你别走么快,等等我!”

    付了车费,胖子三步并做两步追上高志,来不及喘气,伸手指着前面一家闪烁着霓虹灯的酒楼,道:“就是那家,外面看上去是不是很高端大气?“说到这,胖子的目光第一时间落在门口站着的迎宾员身上,上下游弋了一番,流露出猥琐神色,向高志道:“老高,你再看那门口的迎宾员,个个长相甜美,前凸后翘,光那诱人的身姿就让人浮想联翩。”

    高志有些无语,拍着他的肩膀道:“淡定,淡定!胖子你看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胖子伸手抹了抹了下巴,干笑道:“没办法,哥们一看到美女就容易兴奋,就像蜜蜂瞧见花粉一样。”

    “能理解,能理解!”

    高志一脸认同的点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绝多数男人看到美女都会有兴奋的表现,而胖子是其中的翘楚,他体内的荷尔蒙已经处于一个旺盛过度的状态,若不赶紧找个妹子泻火,只怕长此以往他会憋坏的。

    “走吧,我们也别杵在这儿欣赏美女了,待会进去让你大饱眼福。不过你小子可要注意点形象,你不要脸,我还得要脸呢!”

    “老高,你就放心吧。我陈胖子也就在你面前才会真情流露,在别人面前还是挺能装的,嘿嘿!”

    “说的也是,论装逼你到有一套。”

    “那是!”

    两人说说笑笑,在迎宾员的迎接下进了酒楼。 


第二十九章 睿智

    在饭桌上,高志坦言自己对网上虚拟的赚钱模式十分感兴趣,希望胖子能找机会将他表哥介绍给自己认识。

    对于好哥们的请求,胖子满口答应下来,说下周他姑姑生日,届时表哥肯定会回家一趟,到时一定为两人穿针引线。胖子虽然身材肥胖,外表敦厚,不过一点也不傻,高志不久前在茶楼时的出色表现,让他意识到高志不是一般人,兄弟之间不提巴结,只要搞好关系,将来的好处还能少得了自己的。

    高志闻言大喜,拉着胖子继续灌酒。对于一个不算太了解的行业,虽然明知十分赚钱,但是出于谨慎的考虑,高志是不会轻易涉足进去,除非有熟人帮忙。这点他跟高江城十分相似。

    一顿饭吃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因为趣味相投,两人的话题很快扯到女人身上,起先只是谈起漂亮女同学,后来话题扩大到社会成熟女性身上。谈到最后,胖子可能是酒喝多了,有些失态,特别是恋爱的话题上态度不无消极。

    高志到没发表任何意见,胖子如今的状态,用一句诗形容再合适不过: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望着为爱情苦恼、借酒消愁的胖子,高志嘴角绽放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有所感悟:上辈子,他将感情看得太重,结果大醉后遇上车祸……

    这一世,心智成熟的他自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面对爱人,将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的呈现给对方,结果弄得遍体鳞伤。

    对此刻的高志来说,赚钱才是他生活的主旋律,感情只不过是其中的调味剂而已,虽然重要,但再也没有那种离开它活不下去的想法。

    将醉酒的胖子送回家,高志返回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因为小妹的关系,父母到没怎么过问他的课外生活。

    见父亲一个人躺在床上看报纸,高志泡了杯茶走进房间,挨着床边坐下,将茶水放在床头柜上,向高江城道:“爸,租店面的事情您考虑得怎么样呢?”话完,高志一脸紧张的盯着高江城。

    虽然有七成把握相信父亲最后会答应租下城南购物广场那儿的门面,但此刻面对父亲时,高志心里还是很紧张的,他担心父亲会因为资金的原故放过这个唾手可得的机会。若真是那样,父亲以后肯定会后悔现在所下的决定。

    好在,高志的担心纯属多余,沉默了一会,高江城将手上的报纸放在一旁,调整坐姿道:“我和你妈仔细商量过了,我们明天就带上所有存款去城南购物广场。”

    说到这儿,高江城脸上露出了笑容,这让高志吃惊不已,他印象中的父亲,在独自面对自己时一向保持着严肃面孔,哪怕自己数学获得过奖项,在父亲那儿也得不到一个笑脸。父亲今天是怎么了?

    “咳咳。”见儿子一脸疑惑,高江城有些不好意思的咳了两声,他也意识到以前对儿子太过严肃,导致两人之间的话越来越少。此刻,高江城心里暗下决定,以后要改变自己的态度,儿子已经长大了,若还像以前一样对他过于严苛,只会适得其反。

    高江城端起茶喝了一口,道:“其实,迫使我下定决心的反到是小志你。”见儿子表情疑惑,高江城接着道:“咱们父子间的话虽然不多,但知子莫如父,对于你平时是什么状态,包括你找各种理由从我和你妈这儿要钱去网吧玩游戏的事情我都一清二楚。只不过考虑到你已经成年了,若再像以前一样打你骂你,不仅让我们父子间的关系趋于冷淡,也让邻居们看笑话,所以才当作什么不知情。”

    “可你一味的贪玩,让我失望至极,你妈谈到你学习上的事经常抹眼泪。”说到这儿,高江城叹了口气,继续道:“好在,你这几天突然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迷途知返,我和你妈非常欣慰。而对于你在商业的一些认知和说服能力,让我吃惊不断,更让我清楚意识到你的天赋在哪个领域……作为父亲,难道我就不能听取你的建议,为一家人的幸福生活孤注一掷么。”

    高志眼睛瞬间湿润,此时此刻的他不禁为以前的行为感到可耻,同时对父亲洞悉力和魄力有了重新的认识。想想也是,父亲在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和母亲两人来到滨江闯荡,颠沛流离十几年,虽然没有功成名就的荣耀,但起码在这座城市扎根立足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饱受人情冷暖的他,在看人方面的能力岂是一般,枉自己上辈子还瞧不起他,认为他辛苦打拼十几载连一套房子都没挣到,实在是一个没用的男人。

    哎,自己以前的想法有多么幼稚。这个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个人若想获得成功十分艰难,而对父亲来说更甚;他没人脉,没有学历,又有家庭的拖累。

    这些都让一个中年男人的野心在平平淡淡的生活中逐渐给磨灭了。

    ……

    下课铃声过去几分钟了,同学们都走得差不多了,偌大的教室只留下三四个人,此刻异常安静。

    同桌谭静还在看着书,只是好长时间都未翻书,稍为有点眼力的人都知她心不在焉。高志坐在她旁边,自然能感受到她纷乱的心思,嘴角不由轻扬了起来。

    看来前天自己的贸然之举,只是让谭静受惊了,她并没有被吓到。今天之所以和往常一样留校,是想帮自己复习,只不过女孩子面皮薄,不便开口。

    高志将数学课本翻到151页,指着一道难题向谭静请教:“课代表,这道题老师那会讲时,我一知半解。事后复习时,完全找不到相应的解题方法,不知从何处入手。”

    谭静心中轻笑,她一直担心高志会因为上次的事疏远自己,现在看来,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了。将额前的青丝拂到耳后,谭静将题目大略看了一遍,顿时知道怎么去解,将脸往旁边靠了靠,小声道:“你看这道题,它其实很简单,要用到前两页的公式和高二下学期的基本式……”

    她一边讲解一边用圆珠笔在白色的纸张上写下解题步骤,这样便于高志理解。高志心不在焉,虽然目光扫向纸张上面的公式,不过眼角的余光时刻关注着谭静,那美得没有瑕疵的脸蛋近在咫尺,举手就能抚摸到,感受那雪白肌肤的柔软弹性。

    男人专注工作时很帅、很在魅力,哪怕长相再普通的男人,认真工作时总能散发出一股给自己加分的魅力。女人也一样,特别是美女在专注一件事时总能迅速吸引男人的目光,这种吸引力可以被理解成身材和智慧的结合,瞬间令她魅力四射。

    高志感觉异常强烈,他想跟身边的谭静发生肢体接触,但又害怕会吓到对方。内心纠结的同时,不得不去遏制住这种念头的蔓延,对高志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谭静所讲解的知识要点他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女人最擅长的是胡思乱想,对于男人来说,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他们又何尝不是呢。

    就在此时,高志脑中忽然灵光一闪,他想起古天乐主演电影《单身男女》中的一幕,很自然的将脸贴在谭静脸颊上,很光滑很柔软,他心中偷乐的同时,指着草稿纸上的解题步骤,认真道:“课代表,按照你列出的步骤真能解题么。”

    “啊!”谭静惊叫一声,瞬间将头缩了回去,一颗心如小鹿狂奔乱撞,脸色绯红,思绪顿时乱成一团。

    幸好刚才走了两名同学,此时教室里就剩下两人。若不然被别人看到这幕,只怕明天就会传出两人的桃色新闻。

    这个年代,学校对学生谈恋爱一事管控得比较严,秉承严惩不贷的作风,抓到一对那是要叫双方家长来学校说明这事的严重性,并让当事人一再保证不会继续恋爱才肯善罢甘休,否则直接开除,毫无情面可讲。

    因为学校对学生恋爱的高压政策,使得学生们对恋爱既是畏之如虎,但又甘之如饴。 


第三十章 好汉不吃眼前亏

    一阵沉默,谭静的心情就像被搅乱的湖水,始终无法平复下来,跟高志说了声抱歉后,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她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思考一下两人之间的关系。不管刚才,高志将脸凑过来是有意还是无意,起码他喜欢自己这点是无法否认的。

    正是这份不加以掩饰的喜欢让谭静心慌意乱,如果对方换成别人,那她大可拒绝,反正她也没想过过早去经历恋爱这个阶段;但对方是高志,她无法做到理直气壮去拒绝他,这便是她内心根本的纠结所在。

    其实,谭静心里对高志还是具备一定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同意他送自己回家。只不过面对高志的屡屡示好,谭静不知该以怎样的状态去回应,不管是装傻还是一味的婉拒,都不是什么好对策。

    所以,她现在十分迫切要一个两全其美的对策,既能让高志放弃追求自己的想法(起码现阶段是),又不会破坏自己跟他之间的同窗之情。

    望着谭静离开了教室,高志收拾书籍准备回家。

    在车棚取车时,由于两人各怀心事,都没怎么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对于高志来说,他理想中的另一半就是谭静这种看起来比较安静的女孩,长相漂亮,内心善良,外表虽冷淡不过内心火热,综合条件十分优秀,上辈子便是对她恋恋不忘。

    谭静取了车后,便率先向校外驰去。高志知道她心情乱成一团,此时不宜跟她一起走,所以在原地等了两三分钟后再回家。

    只是刚骑到上次遇见纹身男的地儿就瞧见谭静被一群人挡住了去路,那群人正往前逼近,做着一个合围的动作,初略一数至少有二十来号人,一看就是来者不善。高志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妙,果断将车扔到一边,快步跑到谭静前面,用身体保护着她,扬起眉毛就问:“你们一大群男人欺负一个女孩算什么英雄好汉!”

    虽然高志早就料到孙阳这几天会有所动作,不过没想到对方叫了这么多人。上次之所以能轻易应付纹身男,完全是他们轻敌所至,这次对方人多势众,一看就是有备而来,可没那么容易对付。

    谭静被这么多人挡住去路,搞不清楚对方意图的她方寸大乱,不过一看到高志她顿时有了主心骨,拉着他的衣角,轻声问:“高志,现在怎么办?”

    高志扭过头,用一种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好汉不吃眼前亏,待会我数123,我们一起跑!”

    人群中骂骂咧咧,中间的人群散开,让出一条道,从里面走出一个肥头大耳的年轻人。那人右耳上带着一只食指大小的耳环,留着鸡冠头,杀马特形象十足。他淡淡扫了高志一眼,阴阳怪气地道:“你就是高志?听说你小子特能打,怎么招,我将一帮子兄弟都带过来想跟你较量一下,赶紧出手吧。”

    “哈哈哈。”

    周围人纷纷大笑了起来。

    “较量你妹,带这么多人你也好意思提较量这两个字,摆明了欺负人嘛。”高志心里将杀马特大胖子的祖宗十八代全给问候了一遍,面上却陪着笑:“大哥你说笑了,就我这体积哪敢跟你较量。你看,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杀马特大胖子小眼一瞪,骂道:“误会,你他娘的意思是说我们搞不清楚状况贸然对你下手了?”

    高志摇头道:“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在今天之前更是未曾谋面。”见杀马特大胖子认同的点头,他接着道:“大哥又不是吃饱了没事干,犯不着跟我一个学生过不去。如今兴师动众前来向小弟问罪,我猜这背后十有八九有小人在挑弄是非。”

    说到这里,只见杀马特大胖子脸色骤然一沉,高志咬牙切齿,连忙道:“我生平最痛恨小人了,发誓见到一次打一次,大哥只要你肯将那人的名号告诉我,我现在就去削他娘的!”

    谭静听了一头雾水,高志肯定知道这伙人是孙阳安排的,他如此说难道是离间这大胖子和孙阳两人的关系,可这能成功么?杀马特大胖子一愣,他没想到高志傻得如此可爱,伸手拍了拍高志的脸,笑道:“小子,你这人到挺有趣的,若是我们之间的私人恩怨,我大可放你一马。只可惜不是,今天……”

    他话未说完,高志截断道:“大哥,可否借一步说话。”

    之前的对话让杀马特大胖子先入为主,以为高志是一个老实人,所以没多想,于是跟高志走到一旁的樟树下。杀马特大胖子身后那群人见大哥还没喊动手,自然不会轻举妄动,纷纷一脸笑意的看着谭静。

    谭静内心焦虑不安的望着高志,纳闷不已,刚才他还对自己说待会一起跑,怎么现在突然改变主意呢。难道高志想向那大胖子求情,让大胖子放自己一马?

    谭静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虽然高志这几天跟以前老实人的形象有所出入,但敢做敢当的本性一点儿都没有改变。

    不行,待会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抛下他,大不了跟这群人拼了,这儿在学校附近,这群人还敢杀人放火不成。

    就在这时,异变突起,只见高志突然将大胖子左手狠狠一扭一提,接着右腿弯曲,用膝盖狠狠顶了大胖子的胯下。几秒中,一阵嗷嗷惨叫响起,大胖子捂着气门蹲在地上,面白如纸的抽搐,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谭静惊呆了。

    “快跑!”

    见谭静还愣在原地,高志冲她喊了一声,拉起她的小手使劲地跑,连自行车也不要了,直往学校方向跑。

    “大哥,你没事吧!我们送你去医院。”

    杀马特大胖子突然受伤,他带来的那群人都惊住了,纷纷上前询问伤势,这时大家的重点放在杀马特大胖子身上,以至于忘记了追高志他们。

    杀马特大胖子疼了一会才缓过气来,冲手下喊道:“都他娘的站在干嘛,还不快把那小子给我抓回来,敢阴我,老子不废了他两条腿!”

    杀马特大胖子真是气坏了,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没想到今天载到一个高中生身上,简直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众小弟一听,连忙拔腿就追。

    此时,高志根本就不敢停下来,只得憋足了劲向前面跑,不过他没打算回学校,若是那伙人没追到自己堵在校门口,那今晚就不用回家了。

    此时天都黑了,通往学校那条街的两旁纷纷亮起了灯,坐在门口等学生上门消费的生意人看到一大群人气势汹汹的在追两个逃难的学生,他们不敢出来打抱不平,甚至不敢去报警,只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冷眼观看。

    见前面十几米就是校门,高志毫不迟疑的带着谭静拐进右边的小巷,这伙人对一中附近这块不熟,他有九成的把握能甩掉他们。

    上辈子,高志当业务员时,经常会碰到与同行抢生意这种情况,有时一言不合双方就会大打出手。有几次遇到对方人多势众己方人单势寡的不妙处境,这时会跑才是保全自己不受伤害的高明办法。实战了一年多,高志早就练出一身逃跑的本事,所以刚刚才敢对杀马特大胖子下黑手,因为高志料定杀马特大胖子被袭,他那群手下大惊之下不会立马追上来,这样就大大增加自己和谭静的逃跑机会。

    若是一上来就跑,如果自己的话,有八成的把握能甩掉这伙人。但加上谭静,成功率降了不到一半,高志不敢去冒这个风险。

    跑,快跑,不停的跑!

    谭静一直咬牙坚持着,女孩子体力本来就差,加上背着书包,这会累得气喘吁吁。不过,她知道此刻事态严重,若是落在后面那群人手上就麻烦了,这个节骨眼上只能相信高志跟着他跑,也许再跑一会就能甩掉那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