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被嫉妒的把妹高手 杰克:“你在做什么,是想要往下面跳吗?” 露丝:“别过来,我做什么与你无关,不要靠近我!” 杰克:“那里太危险,把手给我,我拉你过来。” 露丝:“不,站在那儿别动!我是认真的,你再动我就要跳了。” 杰克:“不,你不会跳的。” 露丝:“你说我不会跳是什么意思?” 杰克:“从你现在这个高度跳下去,由于地球引力的影响,当你到达水面时,强大的冲击力,会让水面象水泥一样坚硬。” 露丝:“你究竟想说什么?” 杰克:“你不知道什么是地球引力,也不知道什么是水泥?好吧,我通俗点解释给你听。你从这里跳下去,即便你会游泳,最终也会死掉,因为高度太大,跳下之后,你就会像是中了七伤拳。外表看起来还是妖娆美丽,但身体里暗红色的淤血已经堆积起来,内脏已经全部烂死。” 露丝:“什么七伤拳,别妄想讲那些我不知道的东西来吸引我的注意力,你根本不了解我。” 杰克:“是吗,但我为什么觉得你真想跳的话早就跳了。” 露丝:“你能离开吗,你的话说得我的脑袋发疼。” 杰克:“非常抱歉的告诉你,我没法离开,因为你已经把我卷进来了。” 杰克说着突然猛地上前一大步,右手修长的食指指着露丝,嘴角挂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YOUJUMP!IJUMP!” 哗啦! 热烈的掌声和尖锐的哨声突兀响起。 站在木梯上的“露丝”很不满意地转过头去,朝下面的小伙伴们说:“你们能别老是在林克说到这句台词的时候出声打断我们吗?” 小伙伴中,一个长得粗壮憨厚的少年洛佩斯不好意思摸摸后脑勺:“对不起,萝丝,YOUJUMP!IJUMP!这句台词林克说得真的太,太感人了,让我们总是情不自禁叫好。” “对啊。” “台词太深情了。” “YOUJUMP!IJUMP!萝丝,我想林奇肯定是喜欢你,不然他不可能演得那么情深意切。” …… 小伙伴们纷纷附和叫好,顺便调侃了这一幕话剧的两个主演,饰演男主角“杰克”的林克,和饰演女主角“露丝”的萝丝。 遭遇调侃,林克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靠着木梯,懒洋洋地站在那里,云淡风轻。 萝丝却是有点猝不及防,一丝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皎洁的脸蛋。 虽然她和林克确实是走得比较近,但她觉得那是因为林克肚子里装着很多故事,而她喜欢听故事的缘故。 事实上大家都喜欢听林克讲故事,怎么就单独将她拎了出来编排? 难道就因为林克演了男主角,她演了女主角? 萝丝懊恼地瞪了林克一眼,朝小伙伴们解释说:“你们别乱说,这是林克编出来的故事,如果他都演不好,谁还能演?” 是的,刚刚两人演的正是《泰坦尼克号》,杰克和露丝初见的那一幕。 露丝想要跳海,被恰好路过的杰克看到,杰克劝说露丝,于是就有了那一句著名的:“YOUJUMP!IJUMP!” 你跳,我也跳! 这个故事是上个星期,经林克的嘴说出去的。 《泰坦尼克号》不是骑士屠龙,王子救公主这种标准风格的样板戏,第一次出现在日落小镇,便以新奇的内容,动人的爱情,得到了极为迅速的广泛传播,深受男女老少的喜爱。 “林克,七伤拳是什么?”一个小伙伴问道。 “一种威力极大的武技,来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国度。”林克随口解释。 “东方国度?” 林克面向东方45°微微仰头,展示出雕塑一般的下颚线条:“是的,无尽之海的那一头,数千万里的东方,屹立着一个千年不倒的古老国家。” “无尽之海,数千万里这么远,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平常是怎么提醒你们的,要有一颗善于发现的眼睛,用心去观察生活,少舞刀弄剑,多读书。” “读书?” 小镇少年少女的父辈要不是手工人,便是农夫,猎人。读书,那是贵族的少爷小姐才能做,才会去做的事情。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大海航行靠舵手,人类进步靠书籍……” …… “斗之力三段,又在冒充吟游诗人,讲故事骗酒钱了?” 就在林克用语重心长的口吻诲人不倦的时候,一道刺耳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话音落下,一行人走进了酒馆。 为首的男子身材臃肿,胖得就像是克苏鲁神话里没有触角的肉瘤的,后面一群人全都是他的跟班。 林克不用回头,一听这个带着三分油滑,七分戏谑的声音,便知道说话的是新近的得志小人,约翰·里德。 来者不善。 与林克要好的同伴洛佩斯上前说道:“约翰,这里不欢迎你们,你来做什么?” 约翰不屑地扫了洛佩斯一眼,回头对他的一群跟班说:“你们猜,连一丝元素亲和力都没有的废柴,面对我的嘲讽,下一句会说什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约翰的一众跟班,几个高大壮嘻嘻哈哈,齐声起哄。 半年前前,林克为了把镇上的居民吸引到酒馆,在酒馆里开坛讲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开创了废材退婚流的《斗破苍穹》。 不料天意弄人,《斗破苍穹》这个故事前几章才刚讲完,他便遭遇了一场与《斗破苍穹》开篇类似的测试。 事情是这样的。 每年春季,特里亚大陆第一魔法学院,真理学院便会派出魔法师到外面行走。 一方面是探索自然,寻求真理,一方面是发现可造之才,吸收进真理学院。 当时一个真理学院的魔法师路过日落镇,顺便在镇上做了一次针对少年少女的元素亲和力测试。 很不幸,林克在元素亲和力测试上,元素水晶一点反应都没有。 也就是说,他的元素亲和力微乎其微,完全没有成为一名光荣高贵的魔法师的潜力,甚至比只有斗之力三段的萧炎还要废柴。 当时同样做了测试的约翰·里德,却有着五级的元素亲和力。 拥有三级元素亲和力,便有修炼魔法的潜力。 五级,意味着是一根好苗子。 约翰拥有五级元素亲和力的消息一传出去立即在日落镇引起了轰动。 他也立即从一个只能给镇长放牛的牧童,一跃成为了镇子里高高在上,无数人巴结的准法师老爷。 而约翰在成为准法师老爷之后,林克也终于亲眼目睹了,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是如何在短短几个月内,几口吃成胖子的。 昔日,约翰只能站在角落处,羡慕地看着林克在台上高谈阔论,底下围着一票镇上的漂亮姑娘,用崇拜的眼神安静听讲。 如今他终于要出人头地,以为那些女孩子都会掉过头来围着他转。 可是直到现在,在他的前呼后拥里面还全都是牛高马大,连脑子里都塞满肌肉的糙汉,没一个母的。 这让他大为光火,从此恨上了林克。 他觉得是林克抢走了他的妹子。 他要报复林克,要将林克这个废柴踩在脚下。 第二章 林克 自那以后,约翰只要逮着机会,就用言语来打击林克这个日落镇的把妹高手。 你不是会讲故事吗,我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于是《斗破苍穹》里面斗之力三段,这个废柴的代名词,被他用在了林克身上,并大肆宣扬,让斗之力三段成为了林克的代名词。 “约翰,你太过份了。” 一个女孩看不过眼站了出来。 约翰眼皮子微抬,指责自己的是珍妮,他暗恋过的珍妮。 暗恋? 约翰不由撇撇嘴,因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现在再看珍妮,皮肤不但黑,还有两颗大板牙,鼻梁也不够挺直,个子更是矮小,连穿着都土里土气。 他觉得从前的自己是瞎了眼,才会喜欢珍妮这种村姑。 不堪回首的往事让约翰大为恼火:“珍妮,这么急着维护林克,难道你想做女主角‘萧薰儿’?” 他说着突然一拍脑门,作懊悔状,“噢,不,我忘了,现在林克讲的是什么《泰坦尼克号》,主角不再是萧薰儿。可惜,即便是《泰坦尼克号》你也不是女主角‘露丝’。” 珍妮万万没想到约翰会说这种话,眼眶当即就红了。 一旁的萝丝见约翰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得意洋洋瞧着被他气得快哭的珍妮,不由走上前去,盯着狗嘴吐不出象牙的约翰,怒道:“约翰,你太可恶了!” 约翰云淡风轻,上下打量着萝丝。 如今手握真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他的眼光扶摇直上。 珍妮是配不上他了,但萝丝其实还是可以的,毕竟白净漂亮,身材也发育得很好。 不过做妻子还是差了点,毕竟是猎户人家的女儿,地位太低,做情人倒是刚好合适。 约翰笑道:“萝丝,别说林克就个酒馆里打杂的,即便他将来继承了这家酒馆,那也不过是区区一家酒馆的老板。而我,约翰·里德,是注定要成为魔法师,甚至是魔导师,大魔导师的男人。聪明的女人,都知道怎么选择。” 噗! 一直不动声色的林克突然笑了。 因为魔法师这种在地球只讲究资历,过了三十岁还保有童真便能自我觉醒,并自动转职,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晋级进阶的职业,实在太常见了。 “你笑什么?”约翰怒目而视。 “笑你这种习惯自编自导自演的舞台剧小丑,嘴皮子果然利索。”林克 “林克,你竟敢骂我是小丑?”约翰似乎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手指颤抖着指向林克,“你知道你究竟在做什么吗,你在侮辱一位高贵的准魔法师?” “这是有一间酒馆,我的地盘,你跑到我这里来叽叽歪歪的嘴炮,得到我的同意了吗?”林克拍案而起。 约翰恼羞成怒:“林克,别嚣张,等我从真理学院毕业,成为魔法师,我发誓……” “贝茜回来了!” 约翰的誓言还没发完,不知道谁突然喊了一声。 “什么,贝茜回来了?” 约翰就像是遇到了猫的老鼠,惊叫着吓得打了个哆嗦,从凳子一弹而起,拔腿往外就跑。 哗啦,惊慌失措之下他撞倒了一张椅子。 砰! 他跌跌撞撞冲到了门口。 可恰在这时,门口中央出现了一堵肉墙。 下一刻,他被肉墙给弹了回来。 突然出现在门口的是一个扎了满头小辫子的中年大汉,他的体格是如此的庞大,仿佛迷雾山脉里走出来的魔兽,跨在门槛上,将残阳的余辉全部挡在了门外,让还没点灯的酒馆瞬间暗下去不少。 看到一屁股坐在地上狼狈不堪、滑稽可笑的约翰,中年大汉咧嘴,森寒一笑。 “你竟敢这么对待一位准魔法师?” 约翰再也忍不住了,嘴里念叨着什么,双手猛地相互一搓,在他双手之间,很不可思议地凭空冒出来了一颗火球。 “火球,他竟然施展出了火球术?” “他不是还没进真理学院吗,怎么就会使用魔法了?” …… 酒馆里惊叹之声此起彼伏。 在从来没出过魔法师的日落镇,大家都只听说过魔法,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 看到大家的反应,约翰笑了,他决定给眼前这个推到他,羞辱了他的大汉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比如用火球在大汉身上烙一个印。 “法师学徒?” 然而中年大汉仅仅只是稍稍一愣,接着径直走到约翰面前,张口一吹。 呼的,一阵恶臭的腥风吹过。 鸽子蛋大小,有如精灵一般,在约翰手上跳跃的火球熄灭了。 “我的火球被一口气吹灭了?” 万万没有料到这种情况出现的约翰错愕当场。 林克没有理会完全懵逼了的约翰,从木梯滑下:“欢迎,我是有一间酒馆的调酒师,请问,您想喝点什么?” 姐姐贝茜不在,他便是有一间酒馆的老板,全职伙计,以及兼职调酒师。 中年大汉瞧了一眼林克,目光从吧台上扫过:“你这里有什么酒?” “拉泽尔魔鬼瀑布,加利得火焰山,康罗绿色地狱,卡索咆哮风暴……”林克口快似刀,如数家珍,一气之间,报出来一连串,五六十种用浓墨重彩渲染出来的酒名。 中年大汉听得目眩神迷:“这都是什么?” 林克打了个响指,笑道:“本地方圆百里,最好的一家酒馆里最好的调酒师亲手调制出来的鸡尾酒。” 他话音刚落,萝丝和她的小伙伴噗的,全都笑了。 因为本地方圆百里只有一家酒馆,整家酒馆只有林克一个调酒师。 林克瞪了一眼用哈哈大笑来拆台的少年少女,回头问:“考虑好了吗,喝哪一种?” 中年大汉舔舔肥厚的香肠唇:“比起陆地瀑布,我更喜欢风暴。” 林克从酒架上拿下来几瓶酒,一个大杯,用迅速无比的娴熟动作,这瓶倒一点,那瓶倾一些,在中年大汉看得眼花缭乱时,啪的,猛地将满满一杯酒摇晃了一把,拍在中年大汉面前。 当他最后掀走盖子的时候,一股肉眼可见的气流从酒中呼的,腾地冒出,直冲而上。 “卡索咆哮风暴一大杯,慢用。” 中年大汉里格盯着杯中酒液,酒液散发着神秘的深蓝色调,仿佛被海底恶龙吸住了一般,犹自旋转不停,酒虫上脑的他忍不住抓起杯子,咕咚一饮而尽。 “这才是海上真男人喝的酒!” 卡索咆哮风暴下肚,感觉肚子里有一股热流乱窜,仿佛翻江倒海一样,让中年大汉陶醉地眯上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聊,他意犹未尽地睁开眼,咂咂嘴,顺便打了个酒嗝,贪婪地盯住了林克手旁那个清明透亮的蓝瓶子。 林克发现了他的目光,不动声色地伸手将蓝瓶子挡住。 中年大汉懊恼地抓了一把鸡窝一般,乱草一样的头发。 他喝的那一杯酒,里面有一滴来自蓝瓶子的酒液,也正是蓝瓶子的那一滴酒液,让整杯酒升华到让他欲罢不能的境界。 “这瓶酒卖给我,一个金币。” 中年大汉从内衣深处翻出来一枚蕴藉了他三个月没洗澡那种浓郁异域风味的金币。 在偏僻贫穷的日落镇,一个金币足够五口之家小半年的花销,买一瓶粗糙的村酿,绰绰有余。 从金币上林克闻到了一股撩人的海腥咸鱼气息,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将蓝瓶子高高搁回酒架上。 “抱歉,这是镇馆之宝,不单卖。” 蓝瓶子上的方块文字,在透过窗户的金灿灿晚霞下,显露出来,赫然是“二锅头”三个字。 开玩笑,这可是就酒中的蓝精灵,60°优质红星蓝瓶二锅头。 他连续踩了九坨壮如牛吼如狮的罗加犬粪便,人品积蓄十五年集中爆发,才开宝箱开出来。 这种整个特里亚大陆独一无二的存在,珍贵得自己都舍不得喝上一口,准备当原液,吸引各路酒鬼,然后一滴一滴卖。 再三确定林克不买,中年大汉很遗憾地将金币收了起来。 中年大汉走后,小伙伴问:“这个‘海上真男人’是谁?” “不知道。” “林克,你知道吗?” 林克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发现,说:“他左手无名指戴的是已经发黑的藏银戒指,腰间挂着的是密罗号角,还有刚才掏出来的那枚金币上面刻印着的是赛星雄鹰,赛星布公国的徽记,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来自大海。” “来自大海,难道是海商?” “一个海商跑到我们日落镇来做什么?”萝丝反问道。 日落镇地处深山,距离最近的马岱港口也有近一百里路。 “我从他那里感觉到了一股凶悍的气息,我的直觉告诉我,没有得到想要的酒,他不会善罢甘休,很可能还会回来。” “管他海上真男人,陆地假汉子,敢在日落镇闹事,得先问过我洛佩斯的铁拳同不同意。” “还有我,日落镇的守护骑士威尔斯,我的正义之剑已经饥渴难耐。” 啪啪,铁拳少年和守护骑士头上突然同时挨了一记爆栗。 “谁敢打我?” “是我,你有意见吗?” 铁拳少年和守护骑士怒目而视,回头看到一个拎着烟杆的瘦老头。 “没有,老爹。” 铁拳少年和守护骑士的脑袋瞬间耷拉下去。 “要吃晚饭了吗?” …… 天色已晚,小伙伴们陆陆续续离开,只剩下萝丝。 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走到林克面前,说:“林克,你还好吧?” 林克明白萝丝在担心什么,淡淡一笑,道:“放心,我没事,约翰那点嗡嗡嗡的噪音还打击不到我。” …… 送走了萝丝,林克回头把打烊字牌挂在门上,坐到门口的破沙发上,眺望着晚霞尽收的天际。 日落镇不是四通八达的商业城镇,少有外人,平静安宁是它最大的优点。 “奇怪,天都快黑了,贝茜怎么还没回来,不会是与镇上哪位大叔偷偷发展出地下恋情,你侬我侬,忘记了回家?”林克毫无节操地在那里嘀咕,“老姐,你千万要把持住。我可记得你的人生第二大目标,是嫁给一个像高文那样的白马骑士。” 第三章 宝箱系统 “林克?” 等得快要睡着林克睁开眼睛,看到是提着蓝子的萝丝。 萝丝揭开蓝子的盖布,从里面提出一个已经剥洗干净的兔子,递给林克:“给贝茜姐姐熬汤喝。” 林克揉揉眼睛,接过兔子:“卡尔回来了?” 萝丝扬扬手里的葫芦:“刚回来。” 萝丝的父亲卡尔是猎人,上山打猎往往是一去就是三五天,但每次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萝丝来打一葫芦酒。 当然,萝丝来打酒的时候经常会偷偷拿一点猎物送给林克和贝茜,美其名,尝尝鲜。 林克把兔子放一边,拿过葫芦,走到吧台后面。 萝丝有些不放心叮嘱道:“不要太烈的酒,免得他喝了发酒疯。也不要太好的,糟蹋钱。” “放心,老规矩,五个铜子一葫芦的黑啤。” “他上次喝黑啤的时候说像是喝马尿,不过我觉得这样很好,如果这种黑啤能帮他把酒戒掉就更好了。”萝丝说着,左右看看,“贝茜姐姐还没回来吗?” “没有,等一会我可能得出去找找。” “贝茜没有说去哪里,去多久?” “她外出做什么事从来不会告诉我,但以前每次出去,傍晚的时候一定会回来。” 林克打开吧台底下的柜门,正要搬出黑啤酒桶打酒,发现酒桶旁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箱子。 “没想到这一次宝箱刷新在这里。” 林克在心里嘀咕。 他魂穿到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经过十几年的观察,他发现这个世界会随机刷新一种只有他看得见的箱子。 箱子刷新的时间没有规律,刷新的地点也没有规律,箱子出产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比如镇馆之宝,那瓶60°的红星蓝瓶二锅头,就是宝箱出品之一。 “光明女神在上,请务必保佑我能开出好东西。” 特里亚大陆上的人信仰光明女神,入乡随俗的林克不得已,放弃了如来佛祖,观音菩萨等等滿天神佛,向本地女神祈祷。 这是个剑与魔法的世界。 魔法师深居翡翠之塔,大陆之巅,云动四方。 但他没有一点魔法天赋,这辈子大概是当不了魔法师了。 但这没有关系,他的人生目标也不是魔法师,而是骑士。 骑着白马,手握银枪,为了荣耀,冲锋陷阵。 当然,最重要的是,守护姐姐贝茜。 遗憾的是日落镇这种贫穷落后的地方,根本没有培养一名骑士的土壤。 但林克也不慌张,因为宝箱要开出绝世大宝剑,斗气秘籍,他还不分分钟拥有骑士的实力? 嘴里虔诚地念着祈祷语,林克伸手开箱。 “叮咚,你开启宝箱获得了一盒老婆饼。” “老婆饼,皮薄馅厚,滋润软滑,甜而不腻。你可以很傻很天真去放胆想象,吃了老婆饼,你会有很多很多老婆。” 宝箱提示词在脑海中响起,林克手中多了一盒老婆饼。 “造化弄人!” 没有开出真正想要的,林克轻叹一气。 但他曾开出整整一箱子能结石整整一个民族的三鹿奶,所以这一次不算太糟糕,老婆饼至少是能填饱肚子的健康食物。 “萝丝,吃饼。” 打好酒,林克把酒和老婆饼一起递给萝丝。 “这是你新做的美食吗?” 萝丝好奇地打量着之前从未在这个世界出现过的饼子。 镶嵌了几粒芝麻的饼子外皮有着诱人的金黄色,酥松美味,一口吃在嘴里,好像蜜糖一样,甜到了心里。 “好吃吧?” “嗯,很好吃。” 唇红齿白的萝丝,小口小口吃着老婆饼。 萝丝是日落镇最漂亮的姑娘,是镇上所有怀春少年梦寐以求的老婆。 他每次去萝丝家,她的父亲卡尔都会像防贼一样,无时无刻不在盯着,生怕一不小心,他这个肚子里装了一肚皮故事的穷小子,用花言巧语,把他的宝贝骗走了。 在卡尔的那杆秤上,拥有绝美姿色的女儿,即便不嫁给高贵的骑士老爷,也至少得嫁一个富得流油的大商人。 可惜事与愿违,他的宝贝,总是喜欢与林克这个穷小子混在一起。 而且最糟糕的是,他无法总是守在萝丝的身旁,防着林克这种狂蜂浪蝶。 …… 其实将来要是能娶到萝丝这样的女孩子做老婆似乎不错。 林克胡思乱想着,门突然呼的,被一阵狂风推开,啪地,打在两边的墙上。 “怎么突然起风了?” 林克走过去,准备把门关上。 可刚走到门边上,忽然看到昏暗的外面有一个黑黢黢的影子走来。 “贝茜!” 林克第一时间冲了上去。 贝茜的婀娜多姿,贝茜的风华绝代,就是化成了灰,他也能一眼就认出来。 一旁的萝丝见状也赶紧放下手中的蓝子,上去帮忙。 “贝茜,您跟人幽会也就罢了,怎么把搞得自己这么憔悴?” 被搀扶到屋里坐下的贝茜没好气拍了林克的脑门一下,说道:“老娘什么时候与人幽会了,老娘哪里憔悴了,只是太久没出门,走了太远的路,有点不习惯。” 不是幽会,没有憔悴就好! 林克点点头,看贝茜确实只是比较疲惫的样子,便问:“出远门,岂不是要经过荆棘坡,三更半夜的,走荆棘坡,您没遇到什么?” 贝茜抬眼问:“能遇到什么?” “狼人,吸血鬼,幽灵什么的?” 日落镇老人嘴边的故事里,荆棘坡一到夜里就常常有专吃小孩子的黑暗女巫骑着扫帚飞过,更有许多魔兽出没,是能止小儿夜哭的荒郊野外。 “你希望我遇到这些东西吗?”贝茜眉头微蹙,瞪大了眼睛。 老虎不发威,也不能当成病猫。 林克连忙用手搔后脑勺,作憨厚状,顺便岔开话题:“对了,萝丝拿了一只兔子过来,我给您熬汤喝,喝了兔子汤,包管您立即精神百倍,能上山屠龙,下海捉鳖。” 说完,他提起兔子往厨房走去。 贝茜却吩咐说:“林克,天晚了,萝丝一个女孩子回去不安全,你先送她回去。” 林克闻言把兔子放到一边,从墙壁上拿下一盏气死风灯,点亮,说:“既然贝茜不急着吃兔子汤去屠龙,那我就先送你回去。卡尔等你的酒,等得怕是快要渴死了。” 两人走出酒馆,夜幕已经降临,一眼望去,黑影幢幢,仿佛是妖魔鬼怪在张牙舞爪。 林克镇定心神,清清喉咙,说:“老话说,走多了夜路容易遇到鬼,萝丝,你以后还是少走夜路比较好。” “我不怕鬼。” 萝丝从蓝子里抽出一把寒光熠熠的短剑。 第四章 骑士的白日梦 翌日。 清晨的露水还在绿叶上打滚荡漾,林克已经在挥汗如雨。 他手持一把生锈的断剑,高举在头,剑锋朝天,踏步,劈砍,进步,劈砍。 这是他从镇上警备队的队长吉尔伯特那里偷学的剑术,据说是骑士的基础剑术。 事实上也确实是非常基础,练来练去,就只有这么几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 但传闻,日复一日坚持用最严苛的方式去修炼这种基础剑术,不断突破身体和意志的极限,便能修炼出斗气,成为骑士。 两个小时之后,厨房传出香味。 显然贝茜也已经起床,在做早饭了。 没有间断练习了两个小时的林克早已疲惫不堪,饥渴难耐,此时他只是凭着成为骑士,守护姐姐的决心,在咬牙坚持着。 “区区美食,怎么可能诱惑得了意志坚定如山的我!” 林克咬定青山不放松,恍如未闻,继续练习。 “林克,起床了!” 听到贝茜的呼唤,林克赶紧把手中生锈的断剑藏了起来。 这把生锈的断剑是很久以前,他用一瓶宝箱开出来的猴儿酒,从一个专门讨酒喝的乞丐那里换来的。 虽然断得只剩下不到五分之一,但不知道是用什么合金打造的,份量依然极重。 双手挥动一刻钟,就能让一个成年人筋疲力尽。 林克也是坚持训练了几年时间,才拥有了挥剑自如的境界。 可遗憾的是,即便他每天都闻鸡起舞,时至今日还是没有修炼出什么气来。 “咦,这里有一个宝箱!” 往厨房走去的林克在厨房门口看到了一个宝箱。 “叮咚,你开启宝箱获得了一条2B小姐的二手白色深V紧身衣。” “这件还带有淡淡体香的紧身衣,散发出象征纯洁的光泽,弹力超棒,还有着丝滑般的顺爽手感。老实交待,2B小姐姐黑色高叉裙中的那一抹神秘白色,你是不是觊觎已久?” 腰间束着围裙的贝茜听到脚步声,回过头去,看到林克站在门口,右手拎着一条白色的紧身衣,满头大汗,一脸被掏空的疲惫。 “林克,你干什么去了?”手握锅铲的贝茜大吼。 眼看姐姐眉横杀气,目露凶光,前一刻还笑容满面的林克,肌肉瞬间僵硬,连连摆手道:“误会,这都是误会。” 看到随着林克的摆手,那件白色紧身衣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一般乱晃,贝茜的声音深深沉了下去:“我误会什么了?” 林克见状赶紧把2B小姐的紧身衣扔到了一边,硬着头皮胡乱解释:“没什么,您没误会什么。一日之计在于晨,我刚刚出去溜达了一下,回来的路上发现这片布料,看看质量还不错,就捡了回来,想着可能有用,比如当抹布啊什么的……” “真不是你趁人不备,从哪家女孩子那里‘捡’的?”贝茜狐疑道。 “冤枉啊,姐姐,我以为我的纯良秉性,你是最了解的。”林克感觉自己委屈得都要六月飞霜了。 “这倒是,你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拽着****含辛茹苦拉扯大的,秉性虽然算不得纯良,但也还没有沦落到偷别人家姑娘亵衣的地步。”贝茜点了点头。 “不过镇上的流浪猫,整夜整夜的嚎叫,看来的确是到了发春的季节。” 贝茜在心里暗道,从围裙的兜里抽出一条毛巾,递给他:“一大早就汗流浃背,不会还在做你那骑士的美梦吧?” 林克用毛巾先帮贝茜擦拭了额头上的汗水,才自己随便抹了一把:“美梦?姐姐大人,尽管瞧着好了,断剑重铸之日,便是骑士崛起之时!” 贝茜噗的,很不以为然地笑了。 “你不相信?”林克急了。 “信,怎么不信。”贝茜将一个食盒塞到他手里,“菲尔德家的骑士,劳烦您大驾,把这碗兔子肉送到萝丝家去。” 萝丝拿过来的兔子最终没有熬汤,被她给做成了林克最爱吃的香辣兔子肉。 十多分钟之后,林克来到萝丝家门前,卡尔和萝丝正在屋顶上忙碌。 萝丝看见林克立即放下手头上的工作,从屋顶下来,气得卡尔吹胡子瞪眼,一个不小心,锤子差点锤在手上。 林克把香辣兔子肉递给萝丝,问:“你们是在修屋顶吗?” 萝丝闻了闻兔子肉,点点头,答道:“昨晚起风,父亲说这几天可能要下雨,要趁早把坏了的屋顶修好。” “你休息一下,我来帮你修。” 林克说着,沿着梯子爬上屋顶。 “卡尔,我帮你忙来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别以为帮我修一点屋顶,就能改变你在我心里的印象分。一日是穷小子,印象分就一天高不了。”老卡尔哼声嘀咕。 林克笑笑,拿起铁锤木板和钉子,走到另一边裂开的屋顶上。 不过在修屋顶之前,他要先开启刷新在那里的一个宝箱。 “大宝剑,出来吧!” 胸怀虔诚的林克在心里祈祷。 “干了这碗恒河水,来生还做印度人。这是一碗源自五万里恒河下流的圣水,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健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当打开宝箱,脑海中涌入这么一段提示词的时候,林克被狠狠震住了。 竟然是古老而神秘的神圣恒河之水! 一阵狂风吹过,心神被打击得一阵恍惚的林克差点从屋顶上摔了下去。 最近一段时间来,除了二锅头,三鹿奶,老婆饼,他还开出很多没用的垃圾。 比如:一个乔布斯咬过一口的苹果。 古老相传,天下共有苹果九个。牛顿独占其一,乔布斯拥有一口。 看描述,这个被乔布斯咬过一口的苹果简直就是传说中吃了能增加人的智商,让人变得聪明的智慧果。 可事实上完全不受这么一回事,因为开出来的这个苹果保存不善,早已经过期,水分完全干瘪得只剩下最后一点散发着恶臭的残骸。 别说增加智商,谁吃谁挂。 又比如:白雪公主走丢的一只绣花鞋。 白雪公主在躲避皇后的追杀,匆匆逃亡途中落下的鞋子,鞋底上芬芳的烂泥便是最好的见证。如果你仔细嗅一嗅便能发现,这只绣花鞋还残留有白雪公主脚丫子的味道。 看着这惨无人道的历史描述,林克依稀间,仿佛看到了白雪公主光着一只脚,拖着一只鞋子,为了躲避皇后的兵马的追杀,在夕阳底下奔跑的优雅画面。 还比如:一枚炮姐的钢镚。 这枚钢镚在炮姐手里,穿金洞玉,杀伤力指数高达九颗星,你可以试试其中的威力。 钢镚在炮姐手里杀伤力大,那是因为炮姐是电击使。 他一个没有超能力的普通人,钢镚落在他手里,怎么可能有什么杀伤力。 而这枚钢镚还是学园都市流通的钢镚,他尝试着把钢镚当成钱币来用。 可即便是镇上见多识广的杂货商,也表示不接受来历不明的钱币。 那这枚钢镚还有什么用,纪念炮姐的丰功伟绩吗? 哦,根据吟游诗人的记载,曾经有一个王后吞金自杀。 如果他活腻了,或许可以来个吞钢镚自杀。 …… 烂苹果、破鞋和一无是处的钢镚,哦,还有2B小姐的深V白色紧身衣。 每一样东西都让林克深刻体会到宝箱开出来的东西具有无限的可能性。 但他万万没料到,宝箱的节操底线竟然这么低,连恒河水这种高贵冷艳的圣物都能塞到里面去,而且还是一碗这么多。 神色严肃的林克眉头微敛,一手郑重端起恒河水。 此时此刻,他一如拥有极品“佳丽”三千的乌鸡国国王,背影萧瑟而苍凉。 “林克,你这小子偷奸耍滑,还没开始工作,就要喝水了。” 气得风中凌乱的林克正要把“珍贵”的恒河水倒掉,卡尔突然走过来一把抢了过去。 他打量着浑浊得有点像黄汤的恒河水,鼻子凑上去,嗅了嗅:“这是什么汤水,怎么有股奇怪的好闻气味?一定是萝丝私底下偷偷给他煮的,女儿果然天生外向,有好喝的汤水,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别人家的小子。” “等等,别……” 林克见卡尔想要喝掉恒河水,连忙出言阻止。 可没等他说完,卡尔就猛地一口,将恒河水喝了下去。 看林克目瞪口呆看着自己,他还示威一样,把碗口翻了个底朝天,表示他已经一滴不漏喝掉了这碗好喝的汤水。 “卡尔,你没事吧?”林克盯着卡尔的脸色,小心翼翼问道。 “满满一碗汤水下肚,我的精神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卡尔得意洋洋瞪了林克一眼。 “真的没事?” “我能有……” 卡尔话说到一半,脸色突然由红转白,然后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卡尔,你怎么样?” 见效也太快了吧,林克赶紧走过去,扶起了卡尔。 “我感觉到我的肠子在打结。”卡尔的脸色由白转青,整个人疼得直打哆嗦,“不行,我得上茅厕。” “我扶你下去。”林克说。 嘣! 卡尔突然发力挣脱林克的双手,仿佛丛林猎豹,迅疾如风,从屋顶上一跃而下,三步并作两步,消失在不远的茅厕里。 “不愧是日落镇最强大的猎人,仅仅是上茅厕的动作,就敏捷得无人能比。” 站在屋檐上的林克一时之间感慨万千。 屋里的萝丝听到外面传来的动静,走出来问道:“林克,发生什么事了?” 林克摊手解释说:“卡尔太口渴,喝了一碗过期圣水,肚子有点不是那么舒适,上茅厕去了。” “林克,我要杀了你。” 林克与萝丝说话间,卡尔从茅厕冲了出来,猛恶似狼,吓了萝丝一跳。 萝丝拉着林克,准备躲开,没成想冲到一半的卡尔脸色再次由青转白。 于是下一刻他又捂着肚子惨叫一声,旋风一般,杀回了茅厕里。 这一回去就半天没有出来。 已经帮忙修好屋顶的林克忧心忡忡说道:“萝丝,我认为卡尔现在需要一位药剂师。” 萝丝点点头,说:“我这就去请杰森叔叔。” “你在家守着吧,我帮你到杰森那里说一声,他很快就会过来。” 反正他要往镇上逛一圈,搜寻宝箱,去杰森那里也是顺路。 “林克,真是太麻烦你了。” “萝丝,不用客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第五章 草药汁大红袍 杰森是日落镇上最有名的药剂师,据说曾在省城的学院进修过,不但精通草药药性,还能治理各种疑难杂症。 一路上没有发现宝箱的林克很快到了杰森药剂店。 戴着一副老花镜的杰森正在拨弄几簸箕晒干的药草,看到林克进来,透过眼镜缝隙,斜斜啾了一眼:“小林克,不做骑士梦,又来推销你的药酒了?” 斗之力三段想要成为一名骑士的笑话,于约翰·里德不遗余力的帮助下,在日落镇流传甚广。 走到杰森面前的林克翻了个白眼,捻起簸箕的一根药草,放进嘴里嚼了嚼,感觉淡而无味,呸呸吐掉。 “药酒那点事都过去多久了,老杰森,你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我。” 林克无父无母,姐姐贝茜艰难把他拉扯大。 可能是以前的日子过得太苦,贝茜把钱袋子捂得极紧看得很牢,他堂堂男子汉,平日里连一个铜子的零花钱都没有。 大丈夫可以一日没权,怎么可以一日没钱。 为了让手头宽裕起来,他曾干过许多没有节操的勾当。 比如利用身为调酒师的方便,偷偷兑出酒水来卖。 当然,不敢让贝茜发现,他每次偷兑出来的酒水都不多。 量不多,自然是卖不了多少钱,他便将主意打在提高酒水的附加值上,比如往里面加点草药,加点毒蛇,蝎子,制成药酒。 只是他没想到小镇上的居民完全没有饮用乃至于使用药酒的习惯,他费了好大功夫制成的名贵药酒,一瓶都卖不掉。 最后还是杰森用五个铜子一瓶全部买了回去做研究。 酒是偷兑的,草药是随便在路边采的,相当于无本买卖,哪怕单价价格低至五个铜子,也还是能赚到一些零花钱。 遗憾的是,杰森买回去不久,他偷偷制作药酒来卖的事便让贝茜发现,没有了之后。 杰森用手背抓了一把他的地中海,用回首往昔,似水年华一般的语气,道:“过去很久了吗?” 林克瞥了杰森的脑袋一眼。 天见可怜,号称内外科的圣手,老杰森却无法拯救自己的头发。 以至于脑袋中央那一块萧条冷落,只残存着寥寥几根茅草也似的可怜白发在那里极力呼唤地区支援中央。 林克说:“杰森,往事不要再提,卡尔生病了,两腿发软,站都站不稳,让我来请你上门去看看。” 杰森一愣,摘下了眼镜:“能狩猎魔兽的卡尔竟然生病了?” 林克催促道:“病来如山倒,卡尔‘病’得只剩下半条命,所以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你还是赶紧收拾收拾出门。” 杰森一边收拾药箱,一边唠叨说:“林克,你大概不知道,卡尔是我们镇上唯一没有生过病,身体最健壮的人。没想到啊,连他最终也没能逃过病疫的魔掌。” 片刻之后,林克提着药箱与杰森走出药剂店,发现往常安静祥宁的日落镇突然热闹起来了。 一支混杂了马骡车子,将近百人的队伍熙熙攘攘,从中央大街上缓缓走过,两侧密密麻麻,全是围观的镇上居民,把偌大的街道弄得水泄不通。 “哪里来这么多人?” “看到了马车上的蒲公英徽记吗,这是蒲公英话剧团巡演到我们镇了。” “不是说下周才到的吗?” “早点到更好,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话剧了。” “想看话剧还不容易,每周周末,有一间酒馆都有话剧上演,而且常常变化,保证新鲜热辣。” “有一间酒馆的话剧是小孩子过家家,哪里有这种整个帝国都有名的话剧团排练的大剧好看。” “怎么是小孩子过家家了,他们不过是在演技和道具方面稍有欠缺,故事可是很好看的。话剧本身以故事为王,不然哪怕道具再精致,演技再精湛,也不过是一场华丽的闹剧。蒲公英话剧团那些所谓的大剧,形式永远一成不变,内容更是陈旧老套,演来演去都是那老三样,公主、王子和骑士,早就看腻了。” …… 林克没想到在大街上也能遇到自己的忠实粉丝,不由悄悄竖起了耳朵。 杰森见林克脚步放慢,侧耳凝听的模样,推了推眼镜,说:“林克,刚刚他们是在谈论你们排练的那个泰坦尼克号吗?” 林克回头,用发现新大陆一般的目光上下打量了杰森一番,道:“我还以为杰森你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会躲在药剂店里撸草的死宅,没想到也知道我们的泰坦尼克号。” 杰森点点头,说:“听说那是一艘出了人命的大船。” 林克竖起右手食指,摇了摇,纠正道:“杰森,那不是一艘出了人命的大船,而是一艘上演过动人的爱情故事,接着出了人命,最终沉到海底的大船。” “听起来故事似乎还不错。” “嗯,的确是很好,你应该抽点时间到馆里看看。刚刚那位大叔通过现象看本质的评价深入透彻,很有眼光,一看就知道是阅历丰富,饱经沧桑的成熟中年人士。” 杰森见林克一副你不去,就不是阅历丰富,饱经沧桑的成熟中年人士的神色,不禁笑道:“好,有时间一定去坐坐。” 蒲公英话剧团的长龙过去,大街又恢复了通畅,两人很快到了萝丝家里。 那边,杰森给坐在便桶上的卡尔瞧病。 这边,萝丝对林克说:“林克,镇上一下子来了那么多外乡人,酒馆里肯定已经忙不开了,你快回去帮贝茜姐姐的忙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 林克想想有道理,便说:“那我回去了,你有空过来喝茶。” 里面正在给卡尔瞧病的的杰森突然探出头来,道:“喝茶?林克,你是指你泡制的那种草药汁?” “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形容我的茶中状元,正宗的武夷山天心岩九龙窠大红袍,那就是吧。”林克无力吐槽。 “林克,不得不说,你的药酒不怎么样,但你的那些草药汁还不错。”杰森赞道。 当然不错,那可是明朝洪武年间的大红袍。 而且不像那只被乔布斯咬过一口的苹果,因为保存不善,已经残成渣。 宝箱开出来的六两大红袍,就像完全没有经受过时间洗礼一般,气味浓郁,味道醇正,一口便齿颊生香,余韵无穷。 林克曾经为了卖掉药酒,泡了一盏用来诱惑杰森,让杰森惦记至今。 当然,大红袍开出来后,尽管他小心在意,每次都只喝一点解馋,但解到今日,也已经不多。 平日里也就是萝丝到了馆里,他才会捻上几片招待。 第六章 神速拔刀术 当林克回到有一间酒馆,看到门前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不由叹道:这是要脱贫致富,奔大康的节奏啊。 很久以前,林克还小,有一间酒馆还叫日落酒馆的时候,酒馆的生意并不好,虽然不至于门可罗雀,但收入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两口人的吃喝用度。 直到林克长大,想办法帮酒馆创收,绞尽脑汁,兼职吟游诗人,每日都在酒馆里开坛讲故事,吸引那些爱听故事的街坊邻居。 街坊邻居不好意思白听,酒馆的生意才算有了些许起色,家里才开始有了积蓄。 但限于地理位置,限于人口基数,酒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三教九流汇聚一堂。 “怎么现在才回来?” 忙碌得焦头烂额的贝茜一眼瞧见在人群中探头探脑的林克,立即把他抓了过来。 林克呵呵笑道:“卡尔病倒了,我帮忙请杰森去给他看病,耽误了一点时间。” 贝茜眉头微蹙:“卡尔居然病倒了?” 林克嘻嘻笑说:“‘病’得好像荆棘坡草丛里的弱脚鸡,站都站不起来了。” 贝茜看他笑得贱兮兮,没好气拍了他脑袋一下,说:“行了,你少在这里幸灾乐祸。吧台的黑啤已经卖完,去酒窖搬几桶上来。” “这么快就卖完了,不会是蒲公英话剧团的酒鬼全跑我们酒馆里来了吧?” “如果可以,我希望整个阿尔特里亚大陆的酒鬼都跑到我们的酒馆里来。” “贝茜,你的胃口也太大了,要是我,我就只祈祷整个帝国的酒鬼都跑到我们这里喝酒。” “行了,别像个老娘们一样罗哩罗嗦,赶紧去。”贝茜取出一把钥匙,挑出其中一根,郑重塞到林克手里。 “是,姐姐大人!” 酒窖钥匙平日里贝茜可是从不离身的,现在终于落到自己的手里。 林克高兴之下给贝茜行了个骑士通用礼,屁颠屁颠去了酒窖。 “要不要先来个监守自盗,损公肥私呢?” 林克打开酒窖的门,看到各色美酒琳琅满目,身无长物的他,内心深处的念头再次蠢蠢欲动。 “一文钱难倒啊,咦,这里有一个宝箱。” 正在为是否食公而肥作天人交战的林克,发现在酒窖一个昏暗的角落处躺着一个宝箱。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绯村剑心的神速拔刀术。” “神速拔刀术,让你能像剑心一样神速拔刀,少年,尽情去浪吧。” 当脑中响起神速拔刀术这五个字的提示的时候,林克虎躯一震。 开了多少宝箱,终于不再是坑爹的垃圾,终于开出技能了。 而且还是《浪客剑心》里面的主角剑心的招牌绝技飞天御剑流里面的基础奥义,神速拔刀术。 不过宝箱系统竟然把剑心的飞天御剑流一招招拆开,然后抽取其中一招神速拔刀术,当残谱来“卖”,这铁公鸡的吝啬作风,比起贝茜,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要学习神速拔刀术。”林克迫不及待存神默念。 虽然斗气还是没能修炼出来,但只要学会大量剑术绝技,骑士的头衔,终究有一天能拿下来。 他感觉自己的骑士之路,经过这几年艰苦卓绝的训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要变得顺利了。 “学习神速拔刀术失败,你需要一把像刀又像剑的剑,一把像剑又像刀的刀。” “我靠,不是吧?” 被神速拔刀术的奇葩学习条件震惊了的林克没忍住,骂了出来。 “什么像刀又像剑的剑,像剑又像刀的刀,不就是直刀吗,我还就不相信弄不到。” 林克决定去铁匠铺打一把,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大量的活要干。 搬了五桶,每一桶都重达两百磅的黑啤酒上去,他一边擦汗,一边寻思着,要怎样才能用最少钱,让铁匠铺的铁公鸡老帕克,同意帮他打一把直刀。 “好强壮,好可爱的小鲜肉,听说你是方圆百里最好的调酒师。” 林克还没想出办法来,突然听到有人凑到耳边,吃吃笑着说了一句,温香在鼻。 因为距离是如此的近,他甚至闻到了一股撩人的甜腻气息。 下意识深吸了一口气的林克,抬头答道:“郑重声明,我虽然的确是方圆百里最好的调酒师,但不是什么小鲜肉,如果你实在是要赞美我的颜值,不妨称我大帅……” 可是当林克的目光落在说话人的身上时,他的话说到大半就没有了。 事实上他是被惊艳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了。 因为眼前的女子性感妙曼的前凸后翘,魔鬼到了骇人的程度。 那波涛汹涌,仿佛随时欲裂衣而去,那可怕的浑圆后翘,就像是丘比特挽着弓箭,一直在寻寻觅觅的致命心形。 最关键的是,这女子穿得太少了,地球的各种影视颁奖典礼上那些荣获最少衣料奖的女明星与之相比,都要黯然失色。 妖,真妖! 咕噜,喉间传出吞咽声。 正当年少,气血旺盛的林克忍不住多瞧了几眼。 “大帅哥?” 女子伸出修长的食指,轻轻勾起林克的下巴,如血般的唇瓣微微开合。 “你哪里大了?” 话音刚落,周围又爆发出来震耳欲聋的欢笑声。 “莉娜,你既然想要勾引未成年小男孩,就得承担他的细小。当然,如果你改变主意了,想要享受巨大,我完全可以满足你的各方面要求。”有人突然叫道。 哈哈哈! 又是一阵爆笑,和各种此起彼伏的口哨声。 惨遭调戏的林克刚要出言反驳他绝对够大,可就在这时,两道厉芒从人群中投射过来,让他颓然退回到吧台后面。 贝茜在盯着,林克不得不尽忠职守:“莉娜小姐,你要喝什么?” 名为莉娜的女子抛了个极富侵略性的勾魂媚眼:“听说你这里有一种地狱,叫做康罗绿色地狱?” 打了个冷颤的林克说:“莉娜小姐,比起康罗绿色地狱,我认为烈焰红唇鸡尾酒更适合你。” 在他的直觉当中,这个女子兼有帝国人的性感和维奇坦丁人的神秘,如同一朵开在黑夜的罂粟花,妖艳美丽,却也充满了危险性。 “但我更想尝一尝康罗绿色地狱。”莉娜舔了舔她那丰满诱人的红唇,说,“因为我很想知道,众所周知是红色的地狱,为什么在你这里,变成了绿色?” 瞄了一眼红唇林克愕然道:“地狱是红色的吗,我可没见过。我想在这里也没人见过,更不知道地狱是什么颜色的。” “小子,如果你想知道地狱是什么颜色,我很乐意送你下去见识一下。” 闷响在旁响起,林克看去,是昨天过来点了一杯卡索咆哮风暴,想用一个金币买走红星二锅头的那个满头小辫子的“海上真男人”。 林克耸耸肩,说:“多谢你的慷慨,但我暂时还不想去地狱当吟游诗人,传播我的故事。” 说话时,他手上动作不停,几下子调制出来一杯康罗绿色地狱,送到女子面前。 “康罗绿色地狱只是一个名称,要探究其中的含义,或许只是酒液看起来绿得比较诡异。”林克解释了一句,又问满头小辫子,“你呢,海上真男人?” “老规矩,卡索咆哮风暴。”满头小辫子嘿嘿笑着,目光在女子身上,稀薄衣物所遮挡不住的重点部位打转个不停,“我叫里格,一名皮革商,热爱风暴的海上真男人。” “热爱小皮裙的海上真男人吧?” 酒客中,有人怪叫了一句。 哈哈哈…… 这一句引发的爆笑差点没把酒馆的屋顶给掀掉。 因为自称里格的满头小辫子下身穿的确是一条毛茸茸的皮革短裙。 满头小辫子里格拍案而起,怒目而视:“谁在笑,是想要挑衅我吗?” “没有人挑衅你,里格。” 在里格锐利的视线中,一个头戴草帽,腰间佩剑的中年汉子走了进来。 中年汉子向大家脱帽致意:“我是吉尔伯特,日落镇警备队队长,非常欢迎大家来到日落镇,我希望这会是你们的一次欢快平和的旅程。” 说着,他眼带警告的明亮目光在酒馆内扫视一圈。 “接下来的一杯我请。” 因为他的到来,安静了片刻的酒馆里,欢声笑语再次响起。 第七章 贝茜病倒了 “刚刚的气氛太危险了,简直一触即发。” 林克抹了一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冷汗。 那个满头小辫子的海上真男人里格被人嘲笑时,仿佛一头被激怒的魔兽。 要真是完全爆发出来,以他的生猛暴躁,酒馆的桌子凳子杯盆罐少不得要被打烂大半。 “吉尔伯特团长不会是贝茜您请来镇场子的吧,您老果然目光如炬,有先见之明。”林克在婶婶贝茜耳旁悄声说道。 “六十三个人,六十三杯黑啤,就是六十三个铜子。”贝茜没有理会林克,反而盯着人群中觥筹交错的吉尔伯特,气得咬牙切齿,“该死的吉尔伯特,就会慷老娘之慨。” “吉尔伯特请客,要我们出钱?” 林克讶然,投向贝茜的目光仿佛在说,姐姐大人,您这是请错神了。 贝茜的面上罕见地露出了一丝不好意思。 “林克……” 嘿嘿偷笑的林克听到有人在小声呼唤他,顺着声音看去,发现是小伙伴洛佩斯和威尔斯两兄弟。 “贝茜,我要求休息一下。” 贝茜看看客人,点点头:“给你十分钟。” “我去去就回,用不了十分钟。” 林克说完,一溜烟走了。 到了酒馆门外,他问两人:“什么事?” 洛佩斯说:“林克,你不是一直想要跟吉尔伯特修炼剑术吗?机会来了,我打听清楚了,只要我们通过一次勇气试练,就能加入警备队的预备役,民兵团。” 宝箱一直没有开出能让他强大起来的东西,骑士这个目标眼看遥遥无期,林克不得不自力更生。 落日镇上实力最强的就是警备队的队长吉尔伯特,要是能成为他的部下,学几手剑术,自然最好。 可不知道警备队的资金是不是被贪污掉,警备队总是勉强维持着原来的规模不变,已经好几年没有招新。 他尽管经常摸到警备队训练营中偷看吉尔伯特教授骑士基础剑术,但偷学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也没学到多少东西。 “只是民兵团招新吗?”林克有点失望。 落日镇的民兵团空置了很久,但就是没有空置的时候,民兵团里也是连把像样的武器都找不到,民兵训练拿的都是自备的武器,比如草叉粪叉鱼叉各种叉。 何况即便是训练,也是吉尔伯特的副手负责。 与其将时间浪费在民兵团上,林克认为还不如多到外面走走,寻找宝箱。 “林克,快回去,你姐姐突然晕倒了。” “什么?” 林克大吃了一惊,冲回酒馆,看到贝茜倒在地上,疾步抢到贝茜身旁。 只见贝茜双目紧闭,气息奄奄,脸上肉眼可见地缓缓笼罩上了一层黑气,任凭他怎么呼唤,都毫无反应。 “发生什么事了?”吉尔伯特走了过来。 林克沮丧地摇头,说:“不知道。” 早上起来贝茜都还好好的,还有心思做香辣兔子,有客人来了,还能招呼客人,支使他干这干那。 可是这突然间倒地昏迷不醒,让他措手不及。 吉尔伯特安慰说:“林克,不要慌张,天还没有塌下来。” 话虽如此,但在这个世界,贝茜就相当于他的天,怎么可能不着急。 “你先抱她回房去休息,我让人请杰森过来。” 林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抱起贝茜。 他束手无策,焦急地守在床边,看到房门被推开,以为是杰森来了,正要迎接,却看到是萝丝。 “林克,我听吉尔伯特叔叔说贝茜姐姐……” 走进来的萝丝看到屋里的一切没有继续说下去。 “杰森正在赶过来,贝茜一定会好起来,不用太过担心。” “我知道贝茜会好起来。”林克目光茫然,喃喃答了一句,想起卡尔,问说,“卡尔好了吗?” “父亲吃了杰森开的一剂草药汤已经好多了,我出门的时候他已经能骂人了。”萝丝答道。 两人说话间,听到外面响起脚步声,然后看见杰森气喘吁吁跑进来。 面对林克的欲言又止,杰森摆摆手:“不要说话,我先看看。” 这一看就是一刻钟。 林克发现杰森额头上的纹路皱得比平常深,似乎贝茜突发的急症可能比看起来还要严重。 他顿时急了:“杰森,请你一定要救贝茜,以后我每天请你喝味道很好的草药汁,如果钱不够的话,我还可以把酒馆抵押出去。” “林克,你姐姐的病有点奇怪,我必须得问问她才能知道具体的症状。”杰森说。 “但贝茜她无法醒过来。”林克疑惑道。 “我记得有一种药剂,能让昏迷的人喝了醒过来。”杰森答道,“但我的药剂店缺少这种药剂里面的一种草药。” “什么草药,我去帮你采回来。”林克立即说道。 “是一种只有墓地上才能生长出来的草药,叫月光草。” “月光草是什么样子,你告诉我,我现在立即去采回来?”林克催促道。 “不要着急,必须等到晚上,因为月光草只有在月光出来的时候才看得见,白天是看不见的。” 林克只好按捺住心中的焦虑,等待夜幕降临。 此时他已经没有心思做生意,把酒馆的门关了,请隔壁的木匠老杰克帮忙。 因为讲《泰坦尼克号》结下的善缘,与男主角同名的老杰克花费一个小时,用铁木帮他削了一把直刀。 直刀在手,他顺利学到了神速拔刀术。 “萝丝,麻烦你暂时帮我照顾贝茜,我和杰森采了月光草就回来。” 空自等待让林克在傍晚的时候就忍不住了,背着草篓采药工具和木刀,催促杰森出发。 甜樱桃墓园坐落在日落镇的西北边,是日落镇唯一一座公墓,镇上去世的居民一般都葬在这个墓园里。林克和杰森想要挖掘月光草,只能去甜樱桃墓园。 当他们到达甜樱桃墓园园外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 甜樱桃墓园里面除了坟墓便是到处栽种的樱桃树,树木高大茂盛,在最后的天光下,呈现出一片片连绵不绝的暗影。 远远站在外面都能感觉到,那一股透着阴森不明的气氛。 抬头遥望的杰森说:“今晚的天色很好,我们的运气不错。” 此时天际的余辉已经消失,薄暮之上看不见一丝云雾。毫无疑问,对于需要借着月光采药的林克来说,这确实是很好的天气。 在墓园入口的左手边有一座小木屋,是守墓人克劳德的住所。 “克劳德,克劳德?” 杰森在外面叫了几声,没有回应,便上前去敲门。 可他的手还没敲上门,门就被突然吹过的一阵阴风吹开了。 林克对克劳德这个守墓人的唯一印象便是每个月的第一天,瘸了一条腿的克劳德都会一大早就到酒馆打上一壶酒,然后在最早的酒客到来之前悄悄离开。 不知道他是害怕与人接触,还是不愿意与人接触。 克劳德不在木屋里面,不知道去了哪里。 第八章 墓园食尸鬼 当两走进墓园的时候,夜幕彻底降临。 一轮明亮的银盘在东方升起,皎洁的月光穿过树梢,洒在坟墓上。 林克小的时候曾与伙伴到这里偷樱桃。 但在其中一个喝水都能长胖,绰号小胖墩的小伙伴吃了之后重度腹泻,拉成了弱不禁风的瘦子,再没有胖过,甜樱桃墓园便成了小孩子的禁地。 虽然好几年没有来,但对于熟悉这里一草一木的林克来说,他表示闭着眼睛都能毫无阻碍地游荡。 哎哟! 一马当先的林克突然脚下一绊,直接被绊倒在了地上。 按照主角定律,他摔了个大马哈,而且摔得灰头土脸,但很大可能因祸得福,恰好在自己摔倒的地面上找到月光草。 可事实上是眼冒金星的他,面前阵阵发黑,即便是有月光草,他也看不见。 “林克,没事吧?”杰森问道。 “鬼抓脚而已,没事。” 林克若无其事地把脚从一根横生的藤蔓中抽出来,拍拍屁股,捡起火把。 “鬼抓脚?” 杰森脸上闪过异色,盯着地面,额头青筋抖个不停。 举着火把四处张望寻找月光草的林克,道:“杰森,那里有个人。” “是克劳德吗?” 杰森抬头看去,在前方不远,果然有一个人, 只是那人全身笼罩在黑色的连帽斗篷里,手中挥舞一根法杖,站在一块墓碑上,叽里咕噜,吟唱着不知道什么东西。 大概是听到了两人的说话声,黑斗篷朝这边看了一眼。 皎洁的月光下,黑斗篷戴的黑面具中,投射出两道锐利的精光。 可就在林克刚要追上去的时候,那人黑斗篷一展,一阵猎风响起,随即隐没在了樱桃树的阴影之中,消失无踪。 月光光,心慌慌。 一般来说,三更半夜的墓地上都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 特别是当有鬼鬼祟祟之辈出现,又突然消失,会促使让不好的事情进一步变得更坏。 林克心下一沉,他有预感,今晚的采草行动不会顺利。 “林克?” 就在这时,冷不防,突然有人在背后叫了他一声,吓了林克与杰森一跳。 慌忙回头时,却看到洛佩斯和威尔斯从一棵大树后面钻了出来。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对于他们的到来,林克有点摸不着头脑。 洛佩斯搔搔脑袋,道:“我们在参加勇气试练。” “勇气试练?” “夜探甜樱桃墓园,只要通过这次试练,就有了加入民兵团的资格。” “这也太简单了吧?”林克不由庆幸自己没有加入民兵团的计划。 洛佩斯不好意思笑笑:“我也觉得不是太难……啊……” 话还没说完的洛佩斯突然惊叫一声,整个人毫无征兆地沉了下去。 林克赶紧上前,发现洛佩斯刚刚站的地方出现了坍塌,他掉进了地洞里面。 威尔斯慌忙叫道:“洛佩斯,你还好吧?” “下面是个地穴,我没事。” “地穴?” 林克与杰森对视一眼,跟威尔斯一起,从坍塌的洞口爬了下去。 地穴阴暗潮湿,空气中飘荡着一股腐臭味。 在林克的认知当中,这种地方,暗黑生物最喜欢待。 果不其然,四支火把的光芒将地穴照亮,也照出了一个躲在黑暗之中进食的怪物。 那是一头两足直立,脚像蹄子,身体前倾,脸部像狗,浑身上下长着像胶皮一样的皮肤的类人怪物。 “天哪!” 杰森惊呆了,头顶上不多的柔弱白发瞬间焕发第二春,根根直立。 “食尸鬼!”林克突然说道。 “你说什么?”洛佩斯惊慌问道。 他刚刚掉进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这只怪物。 林克神色不变,答道:“这只怪物叫做食尸鬼。” 就他曾经看过的无数奇幻影视小说里面,关于食尸鬼这个物种的描述实在是太多了。 将那些栩栩如生的描述与眼前的怪物一对比,他立即得出了这是一只食尸鬼的结论。 “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酒馆里,从吟游诗人那里听来的。”林克侃侃而谈,“食尸鬼生前是人类,所以我们可以勉强看得到,它还保留着模糊的人类外貌特征,不过食尸鬼的舌头变得长而坚韧,可以从断裂的骨头里吸食骨髓……” 林克解释的时候,食尸鬼还抱着一个头颅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啃食。 呕! 如此绘声绘色的场景,让杰森他们的脸色发白的同时,胃液翻滚,各自扶住墙壁,此起彼伏地呕吐个不停。 林克却恍若未见,继续在那里滔滔不绝:“食尸鬼无时无刻不被对活物血肉的那种无法平息的饥渴折磨着,这种饥渴迫使它们一有机会就会扑向任何可以吃的生物。它的攻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用它那锋利细长的钩爪抓击,一种是用它那可怕的利齿撕咬。” “勇气试练太可怕,早知道不参加民兵团了。” 之前完全没见过这种恐怖生物的威尔斯吓得浑身发抖,上下两排牙齿捉对厮打。 啪! 食尸鬼手里染血的头颅突然掉在地上,骨碌滚到四人脚下。 “克劳德?”杰森惊呼。 原来地上那个脑浆已经被吸食一空的脑袋就是守墓人克劳德的。 “杰森,你怎么知道这是克劳德?” 头颅不但脑浆被吸食一空,连五官都被啃得面目全非,林克没有认出来。 “回去我再慢慢给你解释。”杰森捂着嘴,脸色发青。 滴答!滴答! 食尸鬼朝三人发出嘶哑的吼叫声,血盆大口中流出恶臭的涎液,滴落地面,腾起屡屡青烟。 吓得洛佩斯和威尔斯不住后退。 眼看食尸鬼的爪子收拢起来,随时发起攻击,林克急忙发出警告:“大家注意了。食尸鬼肮脏的爪子和牙齿中包含各种细菌、病毒,有可能引发包括但不限于狂犬病、禽流感和疯牛症在内的许多疾病,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被弄伤了。” 杰森、洛佩斯和威尔斯不知道什么是狂犬病、禽流感和疯牛病,但这些充满了致命性描述的疾病,仅仅只是听,就感觉头皮阵阵发麻。 第九章 拔刀制敌 “林克,你在找什么吗?”却是下一刻,杰森见林克四处张望,急忙问道。 “我在找其它怪物。”林克答说。 “还有其它怪物?” “根据吟游诗人的描述,食尸鬼是一种组队型怪物,一般不会单独出现。” “不会吧?” 杰森三人更慌了。 杰森虽然一把年纪,但他的时间都用在了撸草上,反而比不上林克见多识广。 洛佩斯和威尔斯年纪小,就更不用说了。 林克侃侃而谈:“无论是根据墨菲定律,还是食尸鬼的特性,我们遭遇到了一只食尸鬼,就一定还会遭遇到其它怪物。” “比如?” “比如恶魔,比如更多食尸鬼。” “恶魔?林克,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我们日落镇怎么可能有这种邪恶生物?” 恶魔这种东西,在洛佩斯和威尔斯的认知里,只存在于吓小孩子的故事里面。 哦,他们曾去过城里的教堂,在神父那里,他们也有听闻。 “其实大家不必害怕,鼠尾草在手,食尸鬼不用愁。” 林克淡定自如。 “我只要点燃我手上的这一把能驱逐恶魔净化一切邪祟的鼠尾草,它就会像曝露在阳光下的老鼠一样,惊惶逃去,然后我们可以从容采集月光草。” 杰森三人看到林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草篓和采药工具扔在地上,一手握着火把,一手抓着一捆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鼠尾草。 随着干燥的鼠尾草噼啪烧起来,不怎么通风的地穴很快就充满了浓烟,熏得几个人双眼通红,不断咳嗽。 “林克,快灭了这鼠尾草,不然食尸鬼还没被薰走,我们就被熏死了。” 在无孔不入的浓烟侵蚀下,眼前阵阵发黑的杰森感觉自己快窒息了,洛佩斯和威尔斯更是抓着伸长的脖子,张大了嘴巴,翻出了白眼,像是脱水的鱼。 “抱歉,是我失误了。” 同样被熏得胸闷气短的林克手忙脚乱用土埋掉了还没烧完的鼠尾草。 几个人都差点被薰得晕过去,食尸鬼却是一点事都没有,幽绿色眼珠子盯着四人,似乎还没想好究竟先吃哪一个。 被林克寄予厚望的鼠尾草没有作用,杰森担心得说道:“林克,还有什么手段,快使出来,我感觉食尸鬼快忍不住了?” 林克握紧了木刀刀把:“现在剩下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硬拼了,食尸鬼这种炮灰兵中的炮灰,我们四打一,它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硬拼?” 杰森看着手中的火把,再看看仅仅只是钩爪就有将近一尺来长,随时要扑上来的食尸鬼,怎么想都感觉不是对手。 “接着。” 正在打退堂鼓的杰森回头,一支钢叉从林克手里递了过来。 “这是哪里来的?” 杰森好奇打量着手中闪闪发亮的钢叉。 这一次洛佩斯和威尔斯两兄弟看得很清楚,刚刚林克在腰间一探,钢叉就到了手里。 “猎魔家族闰土专用的钢叉,在有月光的夜晚,锋利无比,曾杀死过五十六只凶猛恐怖的魔兽偷瓜猹。” 林克随口答道,见洛佩斯和威尔斯眼巴巴盯着自己的腰,便又掏出来两支分给他们。 五十六个闰土五十六只猹,五十六支闪亮钢叉放你家。五十六支钢叉汇成一句话,叫你偷瓜叫你偷瓜叫你偷瓜。 曾经开宝箱一次性开出来的,五十六支闰土的钢叉,分出去三支,他的百宝囊中还剩下五十三支。 洛佩斯和威尔斯把玩着闰土的钢叉,啧啧称叹。 不得不说,比他们为了勇气试练,从家里偷出来的粪叉和草叉好太多了。 “你什么时候学了空间魔法?”相比起闪亮的闰土钢叉,杰森更关心这些钢叉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这不是空间魔法。” 林克没有解释,也无法解释。 因为百宝囊是他开宝箱开出来的空间储存装备。 可惜百宝囊虽然空间不小,却有巨大的局限性,只能容纳从宝箱里开出来的东西。 “来了!” 杰森、洛佩斯和威尔斯人手一支钢叉在手,只有林克握着一把尚在刀鞘之中的木刀,看起来似乎比较好欺负。 虎视眈眈的食尸鬼终于按捺不住,双腿反关节一蹬,呼的,从地上弹起,两个利爪剧张,朝林克扑去。 近了! 食尸鬼狰狞的丑脸更近了! 林克目不转睛地盯着凌空扑来的食尸鬼,鼻尖似乎闻到了它的恶臭。 不,食尸鬼是在声东击西,它真正的目标是杰森。 林克的额头滑落一滴冷汗:“原来你也懂得柿子专拣软的捏!” 林克只是流了一滴冷汗,杰森却双腿颤颤,握着钢叉的双手不住发抖,他已经被吓傻了。 眼看食尸鬼凌空一爪抓下,要把杰森的地中海抓爆。 神速拔刀术! 俗话道,说来话长。 所以在电光火石之间,林克根本来不及喊出“神速拔刀术”这五个字。 他疾速踏步上前,虚握刀柄的修长五指一紧。 拔刀! 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圆转自如,就好像这个动作他曾练习了亿万次,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巅峰境界。 带着一股炙烈的焦味,木刀猛然出鞘。 偷学的骑士基础剑术,练习了五年之久的劈砍动作。 斩! 坚硬的铁木削成的木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凌空扑击过来的食尸鬼斩在了地上。 咔嚓! 仿佛斩在了铁石之上,林克的右臂一震,虎口裂开,木刀当中破碎。 而食尸鬼,木刀只是将它斩落,斩伤,没有杀死。 眼看食尸鬼绝地求生,挣扎着就要反扑。 “钢叉!” 林克大吼,仿佛晴天霹雳,当空炸响。 战战兢兢的洛佩斯和威尔斯如梦初醒,咬牙挺叉朝食尸鬼拼尽全力扎去。 在月圆之夜最为锋利的闰土钢叉如中败革,双双扎在食尸鬼身上,鲜血有如利箭,溅射飙飞,打在两人脸上。 也许是刺鼻的鲜血激发了潜藏在他们身体里的戾气,也许是死亡使人疯狂,两人竟然好像疯魔似的,拔出钢叉对着食尸鬼又是一阵急扎。 直到将食尸鬼扎得千疮百孔,好像漏勺一样,血流如注,再也不能动弹,他们才停下来,撑着钢叉,对着食尸鬼喘大气。 “不是说在生与死,铁与血的交锋中,意气与斗志不断得到凝炼,就能激发斗气的吗,难道与食尸鬼的战斗还不够惊险?” 与食尸鬼的战斗没有任何激发出斗气的迹象,颇感遗憾的林克甩甩虎口震裂,酸麻的右手,看了看左手的刀鞘。 并非铁木制作的软木刀鞘承受不起刚刚神速拔刀的动作,已经整个裂开,他一松手,便掉在了地上破成了两片。 “死了?” 杰森面如金纸,拎着钢叉,颤抖上前。 “死了!” 林克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杰森是一个只会撸草的死宅药剂师,甚至都不曾与人口角,更不是能斩妖除魔的猎魔师,刚才的惊慌失措并这不能怪他太过胆小。 第十章 忽悠 “林克,还好这一次勇气试练有你在,要不然我与威尔斯肯定和克劳德一样,被食尸鬼吃得只剩下一个脑壳。” 洛佩斯和威尔斯心有余悸。 林克指着不远处的一株月光草,笑道:“如果不是你们在,我和杰森又怎么可能想得到,月光草会长在地穴里。” 威尔斯踢了食尸鬼的尸体一脚,用艳羡而又诧异的眼神看着林克,道:“你什么时候学的剑术,好快啊。刚刚食尸鬼眼看就要扑倒杰森了,你却能在那种时候从容拔剑,把它斩落地面。” 往日里,在不少人的印象中,林克除了有一张极为能说的嘴巴,别的并没有太出众的地方。 论块头,比不上洛佩斯,论力气,比不上他威尔斯,论勤快,比不上萝丝,论…… 以至于新近小人得志的准魔法师约翰·里德说林克实际上是个只会夸夸其谈,一无是处的废柴。 可是今天晚上,林克不但表现得非常博学,一眼就认出了杀死吃掉克劳德的是食尸鬼,而且很有勇气,在大家都被吓傻了的时候,他用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手快得让人看不见的剑术,挺身而出,斩落食尸鬼,救了杰森一命。 事实上,那一剑不仅仅救了杰森,也救了他们兄弟俩。 林克见威尔斯一副只需他虎躯一震,就纳头拜服的模样,淡淡笑一笑,拿起药锄递给杰森:“想学吗,我教你。” 食尸鬼被干掉,杰森此时已经从恐惧中恢复过来,用药锄小心翼翼挖掘那株得来不易的月光草。 “真的,能教我?” 眨眼间就能斩落食尸鬼,快得看不见的剑术,林克却随随便便说能教自己,威尔斯惊喜之余,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自称落日镇的守护骑士,但骑士似乎就没有使用粪叉或者草叉这种武器的。 即便手中的闰土牌钢叉算得上是一件好武器,可是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能够学剑。 “当然,你每天只要练习拔刀一万次,坚持十年,就能练成这种神速拔刀术。” 洛佩斯和威尔斯都惊呆了。 “一万小时理论听说过没有?神速拔刀术实际上没有什么高深的秘诀,就在于勤学苦练,持之以恒。” 威尔斯没听说过什么一万小时理论,他在掰着手指头计算:“每天练习拔刀一万次,坚持十年,林克,那你岂不是在五岁那年就开始练了?” “事实上我是三岁那年开始练的,因为那时候年纪小,每天练不了一万次,所以用了十二年。” 洛佩斯和威尔斯再一次被林克的话震撼得目瞪口呆。 已经挖好月光草的杰森闻言不由暗笑,因为小林克又习惯性开始吹牛了。 就像当初推销的那些奇离古怪的蛇虫药酒,他明明才十岁出头,却他用的是几年,十几年,上百年的老酒。 说话间,林克走到食尸鬼旁。 在食尸鬼旁边,刚刚刷新了一个宝箱。 打BOSS掉宝箱,应有之理,所以他也没有感到奇怪。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一幅藏宝图。” “一图在手,天下我有。少年,你准备好创造奇迹了吗?” 藏宝图只有一张A4纸大,不知道是什么皮制作的,斑驳得来还镂了几个虫眼状的空洞,一看就能感觉到那股扑面而来,历经沧桑的古朴气息。 这幅藏宝图不一般! 藏宝图卖相极佳,林克不由万分期待,里面藏的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宝物。 不过现在不是研究藏宝图的时候。 当务之急是回去,把月光草熬成药剂,让贝茜服用。 何况他也担心自己乌鸦嘴,墓园里还有更多的食尸鬼,乃至于恶魔。 此时夜色更沉,墓园里荒烟蔓草丛生,樱桃树虬枝乱张,雾影缭绕迷离。 这种阴森诡异的气氛让刚刚从地穴里爬出来的四人感觉毛骨悚然。 更糟糕的是,之前还大放光明的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阴冷的风穿林打叶,嗖嗖作响,仿佛鬼哭狼嚎,似乎暗中有无数食尸鬼磨砺着爪牙潜伏,随时跳出来偷袭。 事实上林克也很担心他的嘴变成乌鸦嘴。 日落镇虽然流传着很多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但自他有意识以来,镇上平静祥和,百姓安居乐业。 镇子上最可怕的怪物就是野猫,常常潜入厨房里偷东西吃,夜里到处乱叫,扰人清梦。 最大的事情也不过是某某家的鸡被偷了,某某家的狗被摸了。 鬼怪这些东西,一直都只存在于恐怖故事里面,并没有谁在现实中见过。 可是今晚,食尸鬼却突然出现了,连守墓人克劳德都惨遭毒手。 还有之前那个鬼鬼祟祟出现,又突然消失的面具黑衣人。 林克认为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那个面具黑衣人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亡灵法师,食尸鬼是他搞出来的。 也许他此时并未离去,而是正躲在暗中,观察着他的杰作。 一想到这里,林克不由更为不安。 变天了! 他必须尽快回去,不但是为了老姐贝茜,还需要把今晚的事情告知镇上的警备队队长吉尔伯特,让吉尔伯特小心防范。 “走!” 脑海中念头百转,林克一手火把,一手钢叉,在前面开路,杰森三人紧紧跟在后面。 一行四人匆匆前行,直到走出甜樱桃墓园,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们才喘着粗气放缓了脚步。 一路上都不说话,回到镇上,走在大街上,威尔斯突然说:“从明天起,我就开始练习拔刀术。” “每天一万次?”林克问。 “一万次。”威尔斯信誓旦旦。 他要成为落日镇名副其实的守护骑士。 “这很好,但在练习拔刀术之前,你是不是至少得先有一把刀吧?” “对啊,我们得弄一把刀。” 威尔斯与哥哥洛佩斯对视一眼。 看到这种情形,林克忽然有一种预感,继粪叉和草叉之后,他们家中的菜刀可能要跟着遭殃。 为了打消他们回去偷菜刀的念头,林克解释说:“练习拔刀术的刀不能是普通的菜刀柴刀猎刀,必须是我用的木刀样式的直刀。” “可是我们家里没有那种刀。” “等我老姐好起来后,我帮你们想办法。” 第十一章 醒来 “杰森,不是说贝茜服用了月光草药剂就能醒过来吗,怎么还不醒?” “不要太着急,现在不醒,过一段时间就醒了。” 却说采集月光草回去之后,杰森立即做成药剂,让贝茜服下。 林克本以为服下药剂之后贝茜会立即苏醒,可事实是她依然还是没有丝毫要醒过来的迹象。 杰森已经是镇上最好的药剂师,林克只能选择相信他。 “萝丝,麻烦了你一天,你也累了,回去休息吧,贝茜我来看着就行了。” 送走了萝丝和杰森,林克坐到贝茜床前。 杰森说贝茜随时有可能醒过来,他必须守着。 盯着贝茜看了大半个小时,还是没有反应,林克又着急了起来。 只是想起杰森的话,他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焦虑。 过了一会,他想起在墓园地穴里开出来的藏宝图,便从百宝囊中取了出来。 “这是……” 这一看,他惊讶的感觉到这幅古朴沧桑,历经了无穷岁月,他以为记录了无上至宝的图画竟然是如此的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日落镇的地图?” 经过翻来覆去仔细查看,再三确认之后,林克发现所谓的藏宝图就是日落镇的平面图,以至于他很快从上面找到了有一间酒馆,找到了刚去过的甜樱桃墓园,萝丝的家。 所有镇上他曾去过,他所熟悉的地方,图上都一一记载着。 “不是说藏宝图的吗,这也太坑了吧?” 虽然已经知道宝箱出品,未必精品,但对藏宝图寄予厚望的林克还是免不了不由大失所望。 “一图在手,天下我有。” 林克嘴里念念有词。 在发现藏宝图变成了日落镇的地图之后,他很失望,不过没有完全放弃。 也许至宝就在镇上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他只是暂时还没有找到而已。 所以他接下来把眼睛凑在了藏宝图上,一寸一寸去找。 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称得上藏宝点的痕迹。 当然,他似乎发现了一些东西。 整幅藏宝图囊括了包括日落镇镇中心在内,大约是25平方公里的地面,他去过的地方都清晰可见,没去过的地方都被黑雾笼罩着。 比如位于藏宝图西北边的边缘,他知道那里是暮色森林,但因为不曾去过,所以一团漆黑。 “难道这藏宝图还是会变化的实时动态图?” 看着那一团团漆黑,林克若有所思。 正当他准备继续再研究研究,躺在那里没有动静的贝茜突然动了一下。 林克立即将藏宝图收了起来,狐疑地盯着贝茜,然后他看到贝茜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贝茜?” 林克叫了一声。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呼唤,下一刻贝茜睁开了眼睛。 “贝茜,你终于醒了。” 林克激动得难以自已,腾地站起来,挥舞着拳头走了一圈,见贝茜挣扎着要起来,他才醒悟过来自己高兴过头了,连忙去扶。 “老娘年轻力壮,还不到让你来扶的时候。”贝茜想要拍开林克的手。 林克笑道:“贝茜,你就别嘴硬了,你知不知道你睡了多久,你知不知道,你都快变成一尊睡美人了?” “睡美人?”贝茜愕然道,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对于睡觉,贝茜是不大在意的,但美人嘛,她很喜欢。 而且“睡美人”这个词有一种朦胧的意境美,让人一听就知道是了不得的漂亮人物。 常年操劳,变成了黄脸婆的贝茜自然希望自己重回青春靓丽的少女时代。 早已习惯老姐种种奇葩恶习的林克毫不奇怪,扶着她从床上坐了起来,满眼欢喜看着她说:“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我现在去找杰森?” 贝茜摇摇头,道:“除了力气还没有恢复,我感觉已经好了,三更半夜的,不必去麻烦杰森了。” 林克可不这样认为:“杰森说他是药剂师,生来就是让人麻烦的。而且他喜欢你的事情镇上的人大多都清楚,你麻烦他,他不知道有多高兴。” “别胡说八道。” “好,我不说了,我知道你不喜欢已经脱发发福的中年药剂师,喜欢白马骑士。” 林克说完,不由在心下腹诽了一句,老姐都一把年纪了,少女心还热烘烘的。 “谁喜欢白马骑士了,你以为我是镇上那些听了吟游诗人的故事,就憧憬着白马王子的,又傻又天真的小姑娘吗?”贝茜白了林克一眼,“我睡多久了,有没有耽误了酒馆里的生意?” 贝茜昏倒后,林克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生意不生意的。 所以为了不让贝茜操心,他直接转移了话题:“没睡多久,对了,贝茜,不得不说,你这一昏迷,一睡觉,做到了你一直以来想做,却没能做成的事。” 贝茜一直想要做,却没能做成的事情有不少。 比如嫁给高文那样的白马骑士,比如成为富婆,比如美容养颜…… 所以她的精神猛地一振,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揪住林克就紧张问道:“什么事?” 林克打了个响指:“恭喜你,老姐,你成功减肥了。” “我瘦了很多吗?” 贝茜摸着脸颊,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喜色。 也不知道贝茜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这些年来,夏季过后,她就会患上秋膘综合症。 一个秋季加上一个冬季,轻则胖上六七斤,重的甚至胖上十多斤。 以至于开春之后,她都要节食减肥。 林克看着贝茜的脸。 她脸上的黑气不知不觉中散去了不少,而随着黑气的散去,原来肉肉的地方很明显地凹了下去。 可贝茜从昏倒到醒过来还不到24个小时,脸上的肉竟然就好像被抽走了一样,诡异得让他心惊。 不过他没有将心中的担忧表现出来,反而调侃道:“贝茜,不是我说,女人丰满点好看,有肉感。” “有肉感?”贝茜眉头一横,瞪了林克一眼,道,“我看是我昏睡过去没人给你做饭,想吃肉想疯了。” “贝茜,这绝对不是我胡说。在无尽之海的另一头,数千万里之外,有一个东方国度,那里的人以丰满为美。有一个叫杨玉环的姑娘,因为长得丰满,做了皇后呢。” “这又是从哪里听来的故事?” “不是故事,是一个叫马可·波罗的吟游诗人写的游记,里面记载的历史事实。” “我怎么没听说还有去过无尽之海另一头的吟游诗人?” “人生有涯,知无涯……” 第十二章 坂田银时的爱刀 “杰森,贝茜真的没事了?” “除了身体还有些虚弱之外,已经没有大碍,我给开了几剂滋补的药调理调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彻底复原。” “那就拜托你了。” “嗯,你跟我去拿药。” 在贝茜醒来第二天,一大早林克就将杰森请了过去。 经过仔细诊断,确认贝茜没事,林克跟杰森去他的药剂店取药。 取了药出来,林克感觉藏宝图震了一下,拿出来一看,发现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宝箱模样的标记。 “难道宝箱标记的地方藏有宝藏?” 林克不由仔细看标记的地点,是铁匠老帕克那里。 铁匠铺距离这里不远,而且在回去的路上,他便打算去瞧瞧。 正走着,洛佩斯和威尔斯迎面走来。 “林克,你姐姐怎么样了?”洛佩斯问。 “已经好得差不多,一大早起来就嚷嚷着做生意赚钱了。”林克笑道。 “能想着开门做生意,看来的确是好了。” “对了,昨晚的事情你们告诉了吉尔伯特没有?” “昨晚我们连夜去吉尔伯特家,给他说了食尸鬼和克劳德的事。” “他怎么处理?” “早上他带着警备队去了墓园,我们也是刚从那里回来。” 林克点点头,想起了刀的事,便说:“你们练习拔剑术需要刀,我正好打算去铁匠铺一趟,你们也来吧,一起试试帕克的口风。” “你想让帕克那个铁公鸡帮我们打刀,但我们没钱啊?” “没钱的确是比较棘手,但今时不同往日,我们可是为民除害,杀死过一头食尸鬼的。以我们对日落镇的贡献,也许帕克可以免费……”林克刚要说免费,但想起老帕克的吝啬,随即改口说,“嗯,即便是不免费,也应该减免掉全部手工费和一部分材料费。” 话虽然如此,但洛佩斯和威尔斯都不认为林克的试探有成功的可能。 说话间,三人很快到了老帕克铁匠铺。 “人呢?” 三人看见门开着,但是柜台前没人。 他们正东张西望,打量着那些农具时,里面传出来老帕克的声音:“三个兔崽子,鬼鬼祟祟的,想偷什么东西?” 林克瞥了一眼杵着拐杖走出来的老帕克,毫不在意他的恶声恶气,随口答道:“帕克,你这里除了菜刀就是柴刀,要不就是锄头斧头,连把木枪都没有。别说我们不会偷,就是想偷,也找不到目标。” 说着,他走到农具旁边,装作随手掂量锄头的样子,却转身朝锄头旁边的宝箱伸出手。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坂田银时的爱刀。” “这把刀据说由一种树龄达一万年的金刚树所打造,传说刀里面还住着一位老爷爷。很久很久以前,曹操统帅五十万大军杀气腾腾追杀刘备,坂田银时为掩护刘备撤退,于当阳桥头一人一刀独自断后,上演了一出刀断桥,水倒流,曹军退的千古佳话。” 坂田银时,不就是《银魂》的男主角吗? 他的爱刀? 熟透《银魂》每一个情节的林克感觉有点慌。 在听过这把刀那不靠谱到荒唐滑稽的介绍,他更慌了。 当阳桥头上掩护刘备撤退,一声大吼,吼断了当阳桥,导致河水逆流,吓退曹军的不是用丈八蛇矛的张飞张爷爷吗,什么时候变成坂田银时了? 这打开的方式不对吧? 难道坂田银时打割草无双时,穿越过,然后像《龙狼传》的男主角天地志狼那样,改变了三国的历史? 林克满脸的莫名其妙。 另一边,不知道林克正被坂田银时的爱刀刺激得虎躯巨震的老帕克,在口沫四溅地教训他们:“你们这些整天就知道舞枪弄剑,想着当骑士游侠,游手好闲的小鬼知道什么,我打造的这些才是有正经营生的人家用的东西……” “我们昨晚才为民除害,干掉了一只专门吃人的食尸鬼,怎么说得上是游手好闲呢?”洛佩斯反驳道。 “对啊,我们这是行侠仗义。”威尔斯附和道。 “食尸鬼?” 老帕克没想到他们还有这么一出,愣了一下。 但他显然没有相信,轻蔑一笑道:“就凭你们,也能杀死食尸鬼?” “不信你可以去问吉尔伯特,食尸鬼被我们在甜樱桃墓园那里杀死的,尸体现在应该已经抬回来了。” 老帕克见三人信誓旦旦的模样,顿时有些动摇了:“真的是食尸鬼?” “去警备厅一看就知道,我们用得着骗你?” “我们这里怎么会有食尸鬼?”老帕克的眉头皱得比大街上的暗渠还要深。 “我们也不知道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出现了食尸鬼。” 老帕克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道:“你们看见丹尼尔了吗?” “没有。” 丹尼尔是老帕克的孙子,也是老帕克唯一的亲人。 老帕克想了想,说:“他今天很早就出去玩了,但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你们不是想要打制枪剑吗,只要你们立即去帮我把丹尼尔找回来,我给你们打九,不,打八折。” 丹尼尔今年十一岁,正是满地飞奔,到处乱跑的年纪。 平日里就很少着家,蒲公英话剧团巡演到镇上,他就更是早出晚归了。 老帕克年轻时受过伤,腿脚不灵便,就是想要跟在丹尼尔后面跑也做不到。 此时林克已经被迫接受了坂田银时的爱刀是一把木刀这样的事实,在将刀收进了百宝囊之后,他说:“帕克,你是担心丹尼尔遇到食尸鬼?” “是。”老帕克也不否认。 “食尸鬼只在墓园那边出现过,而且只有一头,丹尼尔肯定是去话剧团那里凑热闹了,你根本不用担心。”林克拍拍老帕克的肩膀,安慰道。 “丹尼尔上个月去过墓园那边摘樱桃。”老帕克说着,神色变得着急起来。 林克认为老帕克是杞人忧天,但既然老帕克这么请求,而且一再降价,给出了一个打制刀剑五折这样的折扣,他觉得无论哪一方面都应该帮老帕克一把:“好吧,我们现在马上去帮你找。” 第十三章 失踪的孩子 与老帕克约定之后,林克离开了铁匠铺。 洛佩斯和威尔斯去蒲公英话剧团那边找丹尼尔,林克则是拿着药剂回了一趟家,服侍贝茜吃了睡下,他才出来。 “这不是斗之力三段吗?” 却是林克刚出门就遇到了约翰·里德那只苍蝇。 这家伙不在家里冥想,搓火球,整天前呼后拥,跑出来叽叽歪歪,恶心人。 林克不想理他,偏偏他像狗屎一样,黏在一旁:“听说你昨晚和菲尔德家那两头驴干掉了一头食尸鬼。” 林克懒得说话,只是加快脚步。 约翰见他不屑于和自己说话,高傲得不可一世的样子,恼火道:“别以为杀了一头食尸鬼就很了不起了,在我约翰·里德的魔法天赋的光辉映衬之下,你永远都是废柴。” “魔法天赋?你是指你那一口气就能吹灭的火珠吗?” 约翰盯着走过来洛佩斯和威尔斯,怒道:“什么火珠,那是大火球术,目不识丁的蠢驴。” 洛佩斯呵呵道:“大火球术让你使成了小火珠术,你的魔法天赋果然非常耀眼。” 约翰还要反驳讽刺,林克不给他说话的机会,直接问洛佩斯和威尔斯:“找到丹尼尔了吗?” “我们找遍,也问遍了蒲公英话剧团,没有找到他。”洛佩斯答道。 林克沉吟道:“不在蒲公英话剧团凑热闹,那他究竟会去哪里了?” “会不会又去了甜樱桃墓园?” “你们不是才从墓园那边回来吗?” “也是,如果他去了墓园,我们应该看见他的。” “不如这样,我们分开三路,到处去找,中午的时候,无论找没找着,都到铁匠铺汇合。”林克提议道。 林克提议,三人也这样去做。 不料直到中午回到铁匠铺,还是没有找到丹尼尔。 更糟糕的是,洛佩斯和威尔斯在寻找的过程中打听到,不仅仅是丹尼尔,听说还有好几家的孩子也不见了。 难道丹尼尔和他的小伙伴真的遇到了其它食尸鬼,被害了? 但如果真的出现了更多食尸鬼,不会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来。 毕竟自打昨晚的墓园食尸鬼事件,吉尔伯特率领警备队抬了食尸鬼的尸体回来之后,墓园出现了食尸鬼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小镇。 几乎所有镇上的居民都在议论着食尸鬼。 不是食尸鬼,或许是人贩子? 往日里,日落镇是没有人贩子生存空间的。 因为日落镇地理偏僻,相对比较闭塞,极少有外人往来。 镇子里只要出现陌生人,立即就能引来大量关注的目光。 人人都在盯着你,还想要拐带小孩,明显不可能。 但是随着蒲公英话剧团的到来,数百外人的进驻,鱼龙混杂,日落镇的秩序变得混乱,似乎给人贩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海上真男人? 想到陌生人,人贩子,林克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出那个满头小辫子的皮革商人里格。 那个家伙凶神恶煞,看样子就不像良民,又来自海上,拐带了小孩,驾船扬长而去,卖掉数钱了,家属可能都还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而且这个每天都喜欢到酒馆喝上一杯卡索风暴的家伙今天没有出现过,就更值得怀疑了。 想到这一点,林克立即去了镇上唯一一家旅馆。 一打听,才知道里格早上就出去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不会真是他把丹尼尔他们掳走了吧?” 从旅馆里出来,林克遇到了吉尔伯特和他的警备队。 几户人家的孩子同时无缘无故的失踪惊动了吉尔伯特,他率领警备队加入了孩子的搜寻行动当中。 林克当即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吉尔伯特。 又食尸鬼,又是孩子失踪,吉尔伯特忙得焦头烂额,只能表示他会将更多注意力放在皮革商人里格身上。 “林克,等等,我也和你一起去找孩子。” 林克闻言回头,看到是萝丝。 “你不用在家照顾卡尔吗?” “照顾他?他早上起来就摩拳擦掌,嚷嚷着要教训你一顿。”萝丝没好气道。 卡尔不愧是能与魔兽搏斗的猎人,连过期圣水都无法彻底击倒他。 “好吧,那我们一起走。”林克笑道。 “我们去哪里找?” “河那边好像还没有人找过。” 两人往日落镇唯一的一条河走去。 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落山,夜幕降临前的日光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那边有个人在洗衣服。”萝丝指着不远处的河边说,“不如向她打听一下,有没有见过丹尼尔他们?” 林克望去,果然看到一个女子正蹲在那里洗着什么。 两人走过去,林克发现女子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头发和一角都还在滴水,就仿佛才从水里洗澡出来一样。 萝丝刚要问好,女子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突然回过头来。 女子长得挺漂亮的,不过脸色苍白,而且全是愁苦,正捧了一只鞋子在清洗着。 林克的目光从鞋子上扫过,猛然一凝。 因为那只鞋子无论是样式还是大小,都像是小孩子穿的。 “你好,我们正在找几个孩子,请问你有没有看见有小孩子在这边玩耍?”萝丝将他们来这里的目的说了一遍。 听了萝丝对丹尼尔他们的形容,女子说:“刚才有一个孩子在这里玩水,或许是你们要找的丹尼尔。” “这是他掉在水里的鞋子。”女子见林克盯着手里的鞋子,又解释了一句。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女子指着一个方向,说:“掉了鞋子之后,他怕家里人骂,往那边去了。” “那边?” 林克望着女子所指的方向,顺着这个方向走下去,尽头就是甜樱桃墓园。 不会这么巧吧? 告别了女子,走在前往甜樱桃墓园的路上,萝丝忽然问道:“林克,你又没有觉得洗鞋子的女人有点脸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林克想了想,摇头道:“脸熟吗,不觉得啊?” “可是……”萝丝冥思苦想,突然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她是夏普家的新娘子。” 林克还在想着走这条路有可能遇到的事情,随口问:“夏普家的,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她是去年冬天嫁到夏普家的,据说夏普家的人大多都不喜欢,每天一大早就赶她出去洗衣服。” “大冬天的,赶人去洗衣服,这不是虐待吗,没想到她还挺可怜的,然后呢?” “然后有一天,她不小心失足落水淹死了。” “死了?”林克悚然一惊,“那我们刚才看到的是什么?” 第十四章 女鬼洗衣妇 鬼! 已经死了的人再出现,不是鬼是什么? 此时太阳刚下山,勉强可以说是青天白日,但鬼竟然就这样出现了。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主动凑了上去。 想一想都感觉后怕。 萝丝瘦弱的身躯一颤,脚步当即钉在了那里,走不动了。 她心里突然产生一种冲动,回头去看一看。 在日落镇的古老相传中,就有那么一个关于洗衣妇的鬼故事。 洗衣妇是一种洗衣鬼,常常出现在河边,洗衣服。 在这个鬼故事里面,据说只有将死之人才能看得到她。 但如果将死之人在洗衣妇找上自己之前,先看见了她,就能逃过一劫。 如果让她先找上门,那就必死无疑。 “林克?” 萝丝很害怕,忍不住叫林克。 林克也是感觉头皮发麻。 但他是男子汉大丈夫,即便害怕,也不能表现出来。 所以他抹了一把脸,然后朝萝丝露出了一张笑脸。 他这几年在酒馆里开坛讲故事,久经考验,演技已经炉火纯青。 所以,哪怕此时此刻,周遭的环境阴暗发冷,但他的笑容也是非常阳光灿烂,富有治愈性,一下子感染了萝丝,让萝丝那颗吓得发寒的心暖和了起来。 心里暖洋洋的,人自然也不害怕,不发抖了,甚至有一种能冲回去与洗衣妇大战个几百回合的错觉。 “林克,怎么办?” “既然是女鬼,那她说的话就不能相信。” 俗语有云,鬼话连篇。 鬼说的话能相信吗,显然不能。 也许丹尼尔已经被她吃了,只剩下一只鞋子。 见他们两个走过来,为了掩人耳目,在那里装模作样。 “要不我们回去再问一问?”林克提议道。 “不要。”萝丝的语气很坚决。 “好吧,不回去。” 实际上林克也就是随口提一句,他自己也不愿意回去。 那毕竟是女鬼,而且还是可能吃掉了一个小孩子的女鬼。 虽然看起来神色凄苦,我见犹怜,人畜无害,但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吃过人,肚子还撑着,暂时没有食欲呢? 而他,虽然练过骑士技术剑术,拔刀拔得很快,还斩过食尸鬼,但此鬼非彼鬼,他不是教廷那些擅长抓鬼的修士。 既然不回去,那就只有继续往前走。 “林克,如果……”萝**言又止。 林克也不忍往坏处想:“如果女鬼是一只不吃人的好鬼,那丹尼尔还真有可能往这边走了,我们将会很快就能找到他,一起回去。” 初春季节,白天日照开始变长。 太阳下山之后,距离夜幕降临还有一段时间。 林克和萝丝只希望能在天黑之前找到丹尼尔。 若不然,希望将会变得渺茫。 路越走越小,在两边茂盛的树木的遮掩下,变成了崎岖的羊肠小道。 “林克……” “怎么了?” “墓园那边会不会有食尸鬼?” “食尸鬼不是已经被我们干掉了吗?” “如果还有呢?”萝丝看着空落落的双手。 这次出来是找人,不是找人打架,她没有携带武器。 “不用怕,我保护你。” 林克拍着胸膛表示当仁不让,然后伸手往空中虚虚一抓。 萝丝惊奇地看到,随着林克的右手的虚抓,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把刀。 盯着林克手里的刀,她诧异道:“这把刀,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克笑而不语。 实际上他已经在心里疯狂吐槽开了。 这把刀纯粹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虚有其表。 什么洞爷湖,分明就是一把木刀。 二次元世界的神兵利器数不胜数。 但他没有开出火影的草薙剑,没有开出死神的流刃若火,甚至连索隆的雪走都没有。 难道我天生注定是用木刀的命? 可是我没有坂田银时那无剑胜有剑,完全不在乎用的是神剑还是木刀的风骚身手啊? 木刀在他手里,就是纸老虎。 看着非常生猛,威力却极小。 就像昨晚正面硬怼食尸鬼,木刀折断,食尸鬼却只是被斩落地面,伤了点筋骨。 要是等一会再次不幸遇到食尸鬼…… 以他们已经撞上一只女鬼的运气,再次撞上食尸鬼也是很有可能的。 难道又得靠闰土的钢叉? 宝箱啊宝箱,你什么时候能靠谱一点。 林克心下无奈,从百宝囊中再次掏出一支钢叉,交给萝丝。 萝丝的眼神中再次异彩连连。 面对她的好奇,林克不得不再一次说起猎魔家族的天才少年闰土,在月光下手持银叉猎杀魔兽偷瓜猹的故事。 “闰土魔武双修,不但使得一手好叉术,还擅长土系魔法……事实上除了魔兽偷瓜猹,他还曾与灰堡王国的三目王子打过一仗。不过三目王子麾下有三十六个女巫,七十二个女修士,他寡不敌众……” “闰土不是猎魔人吗,怎么会与一个王子发生冲突?还有,那个王子为什么要叫三目王子,是因为有三只眼睛吗?” “三目王子的眉心长了一只竖眼,据说是地狱之眼。传闻三目王子是魔王在人间的代言人,他还养了一条狗,有三个脑袋,时常朝天愤怒咆哮。” “三个脑袋的狗为什么要朝天咆哮?” “因为三目王子无时无刻不想要充当先锋,杀上天堂,把光明神从神座上揪下来。” …… 一边走,林克一边随口胡诌。 没多久,两人到了甜樱桃墓园之外。 一墙之隔,但因为整个墓园都笼罩在樱桃树的阴影下,显得暮气沉沉。 “丹尼尔?” 为了寻找丹尼尔,也是为了给自己壮胆,萝丝叫了一声。 叫声传开去,很快就消失在阴沉的暮色当中,没有丝毫回应。 林克朝里面看去。 没有了守墓人的墓园变得更加孤寂清冷,曾经出没过的食尸鬼更为墓园添上了一抹恐怖与黑暗,让人望而却步。 正当他想着是不是就此打道回府的时候,藏宝图突然震动了一下。 上次藏宝图出现宝箱标记也是震了一下。 林克连忙把藏宝图取了出来,拿在手里一看,原先那个铁匠铺的宝箱标记随着包厢开启已经消失了,但现在又多了一个宝箱标记,而且标记地点赫然是眼前的甜樱桃墓园。 这是富贵险中求的节奏啊! 第十五章 御风剑术 宝箱虽然经常开出来一堆垃圾,但偶尔也会有真的宝贝。 林克不认为自己的运气会一直都这么差,只要坚持不懈搜寻宝箱,迟早能爆发出神器。 “萝丝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看看就出来。” 墓园看着恐怖,但宝箱既然刷新在里面,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 一听林克要撇下自己单独去冒险,萝丝不愿意了,她斩钉截铁道:“不行,要去一起去。” “甜樱桃墓园眼下风平浪静,不用担心,我去去就回。” 说完林克不等萝丝坚持拔腿就攀越矮墙,跳进了墓园。 早上吉尔伯特带着警备队将墓园的大门封住了,想要进去就只能爬墙。 墓园里面阴暗潮湿,还隐隐冒着一股寒意,与外面几乎就是两个世界。 林克手捧地图,往宝箱标记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喊丹尼尔的名字。 刚才在园外呼唤了一阵子,没有得到任何回馈,他对在这里找到丹尼尔已经不抱有希望。 此时此刻只是死马当活马医。 果然,当他走到墓园尽头,找到了挂在树上的宝箱时,还是没能发现丹尼尔的蛛丝马迹。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御风剑术残篇。” “这个世界有很多选择,你是想要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还是想要做风一样的男子?” 我不是幻听了吧? 站在树干上的林克心跳有如擂鼓,猛烈撞击着胸膛。 御风剑术,那不是撸啊撸里面最能浪,最会装逼的英雄,疾风剑豪亚索的招牌绝技吗? 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开出了真正的好东西。 林克内心深处涌出一种泪流满面的激动。 神速拔刀术在某种意义上也算得上是一个神技,这个神技只能用于拔刀,完全属于起手式,并非真正的对敌战技。 可御风剑术不同啊。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这是非天才不能领悟的天才之剑。 亚索领悟了御风剑术,一跃而起,成为了年轻一辈的绝顶高手。 “学习!” 看着手中的小册子,林克迫不及待,默念了一句。 小册子化为碎光,然后好像时光之流,冲向了他。 他原本空荡荡的脑海里立即被醍醐灌顶了一般,涌入了大量知识。 风无形,剑有形…… “御风剑术,只有天才才能学会的剑术,我学到手了?” 仅仅只是一瞬间,随着碎光的消失,林克感觉自己变得不同了,身上多了些什么。 “林克,你站在树上做什么?” 林克闻言看去,萝丝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到了树下。 “萝丝,你感觉到了吗?” 林克伸出双手,仿佛要拥抱整个自然。 “什么?”面对林克的神神叨叨,萝丝不明所以。 “风,我感觉到风在手上抚过,比小时候生病时,贝茜的按摩还要柔顺,舒服。” “有吗?” 萝丝看了看自己的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林克闭目侧耳凝听。 这一听,感觉与往日果然不同。 远处那些穿林打叶的风声,往日是呼啸而过的,有时候甚至听起来像是鬼哭狼嚎。 但现在,他仿佛听到了风在耳边呢喃,宛如最好的朋友,如倾如诉。 有人! 正当林克继续与风作深一步灵与肉的交流的时候,他耳朵微动,却是在感觉到了风被搅碎的声音。 就好像是一湖平静如镜的春水,突然被投入了一颗石子。 激起的波纹一圈又一圈,在不断荡漾。 此时,风就是这样的。 林克迎风看去。 黑披风! 他又看到了那个戴着面具的黑披风。 在他看过去的时候,面具黑披风也同时看了过来。 目光阴鸷冰冷,不像是活人,让萝丝不由打了个寒颤。 “你是谁,丹尼尔是不是被你绑架了?”从树上跳下去的林克大声质问道。 “破坏了我的大事,这里就是你们的埋骨之地。” 面具黑披风往脚下的坟地一指。 咔!咔!咔! 坟墓竟然裂开,两条黑漆漆的手臂伸了出来。 这不符合常理啊,反派不应该是话多的吗,怎么这明显的反派却是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 “林克,那是什么?” 萝丝看到坟墓裂开,爬出来一具浑身腐烂,冒着蛆虫的尸体,小脸发白,但她并没有后退,反而是牢牢握住了钢叉。 “好像是僵尸。”林克答道。 昨晚是食尸鬼,今天是僵尸,这鸟人花样不少啊。 僵尸迈着缓慢却坚定的步伐,张牙舞爪,一步一步走来。 要是普通人,在这种环境下遇到僵尸,怕是已经被吓傻了。 但一只僵尸而已。 他如今已经是领悟了御风剑术的男人。 林克盯着面具黑披风:“剑之故事,以血为墨。你要赴死,易如反掌。”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御风剑术这种拉风技能影响的缘故,他发觉自己变得好像更能嘴炮了。 咔咔! 却是林克话音刚,又是一座坟墓裂开,一只僵尸爬出来。 两只而已! 咔咔,又是一只。 不过是三只。 咔! …… 萝丝看到坟墓一座接着一座裂开,僵尸一只跟着一只爬出来,转眼间就多了六只。 六只凶神恶煞,择人而噬的僵尸,萝丝再也无法维持镇定,握住钢叉的双手不由微微发起抖来。 “林克,怎么办?” 萝丝慌了,想要退了。 “有我!” 林克右手握住洞爷湖剑柄。 御风剑势,只有愈斩愈烈,没有后退一说。 事实上形势也已经不容许他退了。 吼! 面具黑披风一挥法杖。 六只僵尸猛地一震,接着齐声一吼,然后拔腿冲了上来。 由缓慢到疾速,竟然只是一瞬间。 “林克,快躲开!” 萝丝见挡在自己面前保护自己的林克首当其冲,即将遭受六只僵尸攻击,咬牙就要挺叉上前。 但是林克出手了。 游戏里面,亚索使用斩钢闪这一招命中敌人便能获得一层旋风烈斩,在积攒了两层旋风烈斩,再次使用斩钢闪,便能斩出一道猛烈的旋风,将敌人吹飞。 但他所领悟的御风剑术,旋风烈斩直接就是一个招式。 风划过手,蕴藉在刀。 他拔刀更快了。 比昨晚还要快上一分。 这一刀就好像斩断了十里长堤。 蕴藉在刀中的风,就像溃堤倾泻而出的洪水,以排山倒海的猛烈之势,席卷而去。 呼! 风之元素,魔剑士? 面具黑披风看到被自己召唤出来的六只僵尸,在刹那间被猛烈的旋风卷起撕裂,眼神猛地一变。 “你竟然是魔剑士?” 第十六章 一招鲜 面具黑披风指挥六只僵尸杀上来。 千钧一发之际,只见林克极速拔刀,斩出一道龙卷风。 嗤啦,龙卷风狂烈咆哮,撕裂大地,大片沙尘扬天而起,在面具黑披风惊讶的目光中呼啸着冲向六只僵尸。 呼! 六只僵尸就好像六只无助的鸡,瞬间被刮离地面,在空中不断旋转。 伴随着剧烈的旋转力量,腐烂的躯体分崩离析,四分五裂。 在龙卷风消散之后,天上就好像下了一场雨,无数残肢碎肉洒落一地。 面具黑披风盯着龙卷风席卷过后,在地面上留下的一道一尺来深,数尺宽的沟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魔剑士?” 魔剑士? 魔剑士是什么职业? 林克一愣,随即淡淡一笑。 他也没有料到自己随手斩出的一刀居然这么猛。 不过无论魔剑士是什么职业都没关系,只要能唬住这黑面黑披风就行。 事实上面具黑披风也的确是震惊难当。 拔刀那一下子,比闪电还快,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风就从他手中的刀飞了出来。 然后他的六只僵尸就七零八落,成了一对腐臭的烂肉。 一个偏僻贫穷的乡野小镇,怎么会出现魔剑士,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魔剑士? 十几岁就魔武双修,控制风之元素,精通剑技的魔剑士,即便是天才多如狗的皇家骑士团中,也不多见啊。 莫非这年轻人是某个大家族遗落在民间,暗中培养起来的私生子? 面具黑披风的眼神变得无比凝重,同时充满了忌惮。 这次的日落镇寻找先知一行,怕是不会有如教主想的那么容易。 这样一番思虑下来,面具黑披风深深看了林克一眼,披风一展,有如大鸟投林一般,从墓碑上掠入空中,消失在暗林里。 刚刚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现在一言不发就一走了之。 这鸟人太古怪。 林克真想追上去问个究竟。 为什么要在日落镇搞三搞四,又是食尸鬼又是僵尸,让死人都不得安宁? 但林克最终没有追出去。 的确,他现学现卖,使用的是新鲜热辣出箱的御风剑术。 但由于是残篇,仅仅只有一招旋风烈斩。 旋风烈斩虽然与游戏里面的不同,不需要用斩钢闪来叠加,直接就能斩出一道龙卷风,非常拉风。 可这一招用完,他立即有如技能CD而且空蓝的法师,无以为继,由疾风剑豪变成托儿索,比程咬金还不如。 至少程咬金还有三板斧。 追杀什么的,有心无力。 何况祖宗早就告诉我们了,穷寇莫追。 谁知道那面具黑披风还有什么底牌没有使出来。 “林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林克回过头,看到萝丝崇拜的眼神,那眸子里的熠熠之光,汪汪盈盈,就像隐藏着星星。 不过萝丝的这个问题问得有点问题。 因为他一直都怎么厉害。 没有与僵尸硬碰硬,颜面得以保存的洞爷湖回鞘,林克右手一扬,中食二指多了一根烟。 可惜不是魔法师,不然响指一打,指头点烟…… 林克老老实实掏出打火机,咔嚓,点燃香烟。 就这样夹着点燃的香烟,林克让青烟袅袅而上,没有去吸上一口。 这烟是开箱开出来的,九毛钱一包的史前大力神,一口就能弄倒一头大象。 是真正意义上的吸烟有害健康。 所以,这烟不是用来抽的。 林克指头微弹,弹去一段烟灰,洒然而笑。 “约翰,那边好像有人。” “克劳德那瘸子不是死了吗,怎么还可能有人?” “没有人,那不会是鬼吧?” “鬼?不要相信教廷那些神棍,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 “但早上我们不是在警备所里看到了吗?” “食尸鬼不是鬼。” “那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我们出来找的丹尼尔是人,那边的又不是人,有什么好看的?” “那我们这就走?” “不走留在这里等晚饭吃吗?” “在这里吃晚饭,约翰,你是打算搞野炊吗?” “野炊?在这里搞野炊,你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这里不能搞野炊吗,我刚才看见有一只野兔窜了过去,我们可以打了野兔,把烂棺材拆下来,烤着吃,还有蘑菇……” “够了!” …… 约翰和他的跟班的声音响起没多久又落下去,显然打算走了。 “约翰,不是鬼,也不是食尸鬼。” “你在说什么?” 约翰不耐烦地伸手,就想要给那个脑子里装满泥浆的跟班提个醒,不过他的手才提起来就听到脚步声从后面传来,愕然回头,看见林克和萝丝双双从林子后面走出来。 “怎么会是你们两个?” 约翰疑惑着,目光划过林克指头的大力神,不由一凝。 事后烟? 这两个家伙不会刚打过野战吧? 约翰打量着两人的衣服,似乎想要从上面找到印证自己猜想的蛛丝马迹。 林克见约翰盯着自己手里的烟,便招呼道:“你们也来找丹尼尔,真巧,来一根?” “哼!” 约翰别过头去。 虽然他承认远远闻着烟味,很香,很像是省城下来,蒲公英话剧团里面大人物抽的烟,让他极是眼馋,很想很想尝一尝,但他是注定要成为魔法师的男人。 未来成就不可限量,怎么可能是一根烟收买得了的? “不抽?正好省下一根。”林克微笑着将烟盒收了起来。 整整一条大力神,到目前为止才用掉了三根,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用的完。 约翰拒绝了林克的“示好”,但他的小弟们蠢蠢欲动,即便是隔着很远的距离,也在使劲抽鼻子。 “太好闻了。” 有一个还露出陶醉的神色,让约翰非常恼火。 “你们找到丹尼尔了吗?” “没有,倒是遇到了几只僵尸。” “僵尸,在哪里?” 一听有僵尸,约翰和他的根本不约而同有点慌。 “如果你们想要参观一下,尽管去,就在后面。” 参观僵尸? 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 约翰暗中蓄力,已经做好溜之大吉的准备了。 如果不是要在一众小弟面前维护自己老大的形象的话。 林克见他们迟疑,笑道:“放心,不过是六只僵尸而已,都已经被我干掉了。” “六只僵尸,你一个人干掉?” “不相信就尽管去看好了。” “我知道了,你想要诓骗我们去喂僵尸。哈哈,林克,你以为你能骗得了我?我约翰·里德早已用我的魔法之眼看穿了你的阴谋。大伙,我们走。” 约翰肥硕的大手一挥,领着小弟扬长而去。 “这倒霉孩子有被妄想迫害症吗?” 第十七章 人为财死 话说林克与萝丝在甜樱桃墓园没有找到丹尼尔,空跑一趟。 等回到镇子里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两人去了铁匠铺一趟后,便各回各家。 至于寻找丹尼尔的事情,只能留待明天。 因为野外有食尸鬼出没,加上好几个家小孩子无缘无故的失踪,吉尔伯特已经发出了警告令,禁止居民夜晚外出,特别是到镇子外面去。 林克往家里赶,远远瞧见酒馆灯火通明,隐隐约约似乎还听到吵闹声。 “老姐还在卧床,是谁在那里,不会这么倒霉,遭贼了吧?” 林克嘴上嘀咕着,赶紧加快了脚步。 “这贼也太猖狂了,竟然点了灯来偷,简直就是明火执仗。也不知道老姐现在究竟怎么样了,她身子虚弱,可经不起贼人的折腾。不行,我得赶紧回去。” 心里担心贝茜,林克跑了起来。 然而当他气喘吁吁赶到酒馆的时候,发现酒馆里人头攒动,到处都是说说笑笑灌马尿的酒醉鬼。 一看到这样的场面,林克就知道,肯定是蒲公英话剧团组团来喝酒,老姐看见卧不住床,起来开了门做生意。 “我靠,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林克忍不住叹了一句。 早上起来他就一直在劝贝茜,让她安心卧床休息,等身体彻底复原了再考虑酒馆的生意。 这人,果然是经不起劝。 “林克,你在说什么?” 林克正感慨万千,对老姐感到无奈之际,冷不防,一到炙热的气息从后面喷射了出来。 不必回头,也不用问,他刚刚的自言自语,又被耳朵比精灵还尖,以至于让林克认为是顺风耳穿越重生的老姐贝茜听到了。 有的人,即使在病中,也绝不是病猫,绝对不能小看。 林克讪讪回头,企图用傻笑来转移贝茜的注意力。 可贝茜恰好是他一撅屁股,就知道他要做什么的人,于是下一刻林克的右耳被两根修长白皙的手指拎了起来:“什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这个没良心的小混蛋,老娘孤家寡人一个,又当爹又当妈,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将你拉扯大,靠的是什么,不就是能赚钱的时候绝不……” “我错了,老姐。” 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眼看贝茜又要施展她的刀嘴大法,林克连忙认错。 “还有,您别老是这样提拔我的耳朵,我的耳朵都被你拉长了好多,要是让我被那些热衷于绑架人口的家伙误会是精灵的后裔,抓了去卖给那些有特殊嗜好的高官贵族?我晚节不保,您这一辈子怕是也要活在人贩子给您带来的后悔与伤痛之中。” 贝茜早已习惯林克这种在认错之余,倒打一耙的做法:“说,这么晚才回来,去哪里浪了?你知不知道我起床后,连热水都喝不到一口,就不得不开门做生意了?” “我在出门前有给你准备热水的,只是没想到会去得那么久,热水变成了凉水……” “去的哪里?” “河那边,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去问萝丝,她也在的。” “和萝丝一起?”贝茜狐疑地打量了一番林克,在确认他没有撒谎之后,才点了点头,“既然是和萝丝一起,那这一次就暂且饶你一会。” “老姐,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能怎么样,当然是又渴又困又累。” 渴了喝红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红牛。 林克嘴一动,差点就把广告词给飚了出来。 因为在他的百宝囊中就储存有一罐红牛,是前一阵子开箱开出来的。 贝茜很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可惜她现在的身体不适合喝功能饮料。 “啊……”贝茜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满脸倦容地说,“不行了,我得去休息了,今晚整个酒馆就交给你了,没有问题吧?” “什么?”林克心下一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见林克似乎不大愿意,贝茜精神猛地一振:“你不是觊觎老娘的酒馆很久了吗,连酒馆的名字都给你改成了什么有一间酒馆。现在让你来当家作主,却不敢了?别告诉老娘,你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 人可以被杀死,但不能被小瞧。 林克立即拍着胸膛,叫道:“老姐,你尽管去休息,我会好好招呼客人,争取一个晚上宰出来以前一个月的利润。” “这才是你们奥古斯丁家的老男儿。” 贝茜这才眉带笑意,满意而去。 于是接下来林克就陷入了极度的忙碌之中。 “两杯拉泽尔魔鬼瀑布!” “六杯加利得火焰山!” “一杯康罗绿色地狱+卡索咆哮风暴!” …… 好不容易熬到午夜,最后一个酒醉鬼爬着出去,林克差点累断了腰。 这让他对当初为了在妹子面前装逼,搞这么多花样出来颇感后悔。 吃了点残羹冷炙填饱肚子,林克准备打烊睡觉,怀里的藏宝图突然震动了一下。 “镇子里又刷新宝箱了?” 林克揉揉朦胧的睡眼,把藏宝图拿出来。 果然,上面出现了一个新的宝箱标记。 “是外出寻宝,还是躺下睡觉,这根本不是什么难以选择的问题。” 在经历了食尸鬼和僵尸事件后,林克变得比以前更加渴望提高自己的实力。 而目前为止,宝箱是让他变得更强的唯一依靠。 所以,只要刷新了宝箱他都必须千方百计去寻找,开启,即便宝箱开出来的有可能是毫无用处的垃圾。 林克用冷水抹了把脸,打起精神出了门。 宝箱刷新后如果不及时开启,过一段时间就会消失掉,他必须尽快赶过去。 幸好今晚的月光很明亮,不用打灯笼都能看得见路。 林克离开酒馆,刚走上大街就听到了大片脚步声由远及近。 他知道那是警备和民兵团在作夜间巡逻队。 镇上出了这么多事,为了保卫大家的安全,吉尔伯特组织了数支警戒巡逻队,早晚巡逻。 林克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躲到一边,等巡逻队过去之后他才走出来继续赶路。 “希望宝箱里藏的是一门强大的武技!” 看着宝箱标记所在的那一片黑漆漆,属于他不曾去过,还没有点亮的地图,林克暗暗祈祷。 第十八章 再遇女鬼 没多久,林克就悄悄出了小镇。 顺着宝箱标记的方向,越走越远。 “咦,这似乎是日照河的方向。” 林克走着走着,发现自己来到了日照河附近,而且距离白天遇到女鬼洗衣妇那个地方不远了。 更比较糟糕的是,他还必须经过那个地方。 因为那里是日照河前后十里,唯一有桥的地方。 日照河虽然不是什么大河,但三更半夜,摸着石头过河实在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就算不害怕女鬼,还有水鬼了。 日落镇的水鬼传说,他可是从小听到大的。 虽然大家都知道水鬼是大人们为了防止小孩子去河里游泳,特别编造出来的。 但最近连僵尸、食尸鬼和女鬼都出来了,再跑出来几只水鬼,他丝毫不会觉得奇怪。 越来越近了,清辉之下,形单影只的木桥已经很清晰出现在视野之内。 夜风簌簌,经历了几次鬼怪事件,有点草木皆兵的林克下意识放慢了脚步。 “千万别出来,千万别出来……” 提心吊胆的林克瞪大了眼睛,嘴里念念有词。 “没有,不会是白天吃饱,现在回去睡觉了吧?” 但他走到白天与女鬼搭话的地方,他依然没有看见任何说得上与鬼有关的痕迹。 “呼,没有遇到鬼,不错,出师大吉,今晚肯定会是一个丰收之夜。” 这样想着,林克不由稍稍松懈下来。 “小弟弟,三更半夜的,你要去哪里啊?” 幽幽一声在耳边骤然响起,刚放松心情的林克顿时好像遭遇了晴空霹雳,浑身毫毛,满头黑发瞬间竖了起来。 他四肢僵硬,极其艰难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黑黢黢的河水里,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爬了出来,手里还握着一只小孩子的鞋。 鬼出来啦! 说时迟那时快,悚然大惊的林克拔腿奋力猛跑。 可是他跑得快,女鬼追得更快,还在耳边好整以暇地提醒说:“小弟弟,桥年久失修,别跑这么快,小心掉到河里。河里暗流很急,掉下去就上不来了。” 萝丝说女鬼就是失足掉到河里溺水死的,听说这话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林克只觉头皮发麻。 于是他跑得更快了。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等他反应过来,前面没有鬼影,身后没有声音,他才气喘吁吁,停了下来。 常年练剑,他的体力本是很好。 但刚刚紧张恐惧交织,血液奔涌过猛,让他累得比平常更快。 “差点就出师未捷身先死。” 林克靠着一颗大树,感觉心脏都要从胸腔跳出来,歇一歇了。 “小弟弟……” 尼玛,又是小弟弟! 林克现在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世界上会存在阴魂不散这个词。 女鬼从大树后面飘了出来,眼神幽怨哀伤,一个劲瞧着林克,让林克感觉不寒而栗。 难道我长得很像她那渣男丈夫,她打算在我这里找回失去的场子? “小弟弟,长夜漫漫,你要听故事吗?” 林克一听,头皮差点都炸了。 女鬼讲的故事,是能听的吗? 再说,从来都是他给别人讲故事,没有他听别人讲故事的。 何况这还是名副其实的鬼故事。 但要是不听,女鬼会不会恼羞成怒,接着暴起,直接长出来锋利的爪子,当场把我的心脏掏出来,再生吞活剥了呢? 他可是百分百的小鲜肉,在女鬼看来,很可能是一道上好的美味。 “小姐姐,我最喜欢听故事了,小时候不听故事我都睡不着觉。但怎么办,我刚好有非常要紧的事情要去做。刚才我之所以不顾落水淹死的危险跑那么快,不是为了躲避谁,就是因为事情太急。” 林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企图打动女鬼,让自己避免一场鬼故事之灾。 他刚刚对眼前这种并非阴声怪气的女鬼又了一点新发现,虽然女鬼披头散发,还整个湿哒哒的冒着水,像极了刚从井里爬出来的贞子,但从两次接触以来,女鬼说话时的语气有点像温柔的大姐姐。 也就是说,她虽然是鬼,但很有可能是一只善良的鬼,讲道理的女鬼。 何况他也是实话实说。 宝箱刷新之后过时不候,他真的非常着急去找箱子。 “所以,小姐姐,我能不能先去办事,把听你讲故事的机会留到下次呢?” 林克说完,紧紧盯着女鬼。 然后他见女鬼幽幽叹了一声,挥一挥衣袖,转身飘了开去。 “难道她是因为太过孤单寂寞,才追着要给我讲故事?呸,我在胡说八道什么呢。” 林克见女鬼消失之后再没出现,他也不再修习,抓紧时间赶紧继续赶路。 这里距离宝箱似乎还有不小一段距离。 如此,又是一阵紧赶慢赶,距离宝箱越来越近。 眼看隐藏在黑雾中的宝箱即将曝露出真面目,林克突然感觉不对劲。 茫茫的黑夜之中,似乎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他。 难道是狼? 这附近已经属于日落镇的郊野,有野狼出没不奇怪。 林克急忙把木刀洞爷湖取了出来。 可惜他的旋风烈斩还在CD当中,拥有的大招只剩下一招神速拔刀术。 他所领悟的御风剑术,原理是这样说的,御风剑术的剑意与风元素的频率接近,两者相遇,能形成共振。 领悟了御风剑术的人便能利用这种共振,将风元素与剑结合起来,最终达到利用风元素的目的。 这个原理猛地一听好像很科学,很物理,很符合形式逻辑,但林克还是认为这纯属异界玄幻式瞎扯淡 当然,扯不扯淡于他而言并不重要。 他只要能够通过剑意与风元素产生共鸣,吸收风元素储存到剑中,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一剑斩出一道大风,在装逼的同时杀敌,就行了。 遗憾的是,他领悟的只御风剑术的残篇,剑意等级太低,与风元素的共振幅度太小,吸收风元素的速度太慢。 以至于好几个小时过去了,能满足一招旋风烈斩的风元素都还没储够。 林克提刀小心翼翼朝宝箱所在方向走去。 越来越近,那种被盯住的即视感越来越强。 他看到了一个黑影,不是狼,反而很像是人的影子。 影子迎着风,在猎猎作响。 “谁?” 额头冒出来了冷汗的林克忍不住问了一句。 影子没有作声。 林克又走出了十几步。 “这不是稻草人吗,我靠,谁家的庄稼,这么壕,居然在田埂插满了稻草人。” 第十九章 路见不平 林克走近,看到黑影居然是稻草人。 稻草人与普通人一般大小,穿着黑袍,有手有脚,非常精致。 让他感到诧异的是,稻草人手上居然还挂着一把死神镰刀。 若长的田埂上,数不清一排,每一个稻草人都配有死神镰刀。 林克凑上前去,发现镰刀一点锈迹也无,在明亮的月光下居然散发着一股喑哑的暗光,与稻草人那黑洞洞的眼窝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究竟是谁家的田,插满稻草人也就算了,还配上死神镰刀做什么,难道这种稻草人不只是用来驱赶偷吃庄稼的鸟儿的吗?” 一阵风吹过,稻草人的四肢晃动起来,身上的黑袍随风猎猎作响。 大惑不解的林克突然有种稻草人正在朝他走过来的错觉。 “今晚的月色就像是一层发光的雪纱,真漂亮,波文,要是我们以后都能像现在这样,一起安安静静欣赏月色,那该多好。” “美迪娅,只要我们能够逃出去,就能永远在一起。累了吗,要不停下来歇一歇再走?” “不用了,波文,我还能撑得住。按地图的指示,前面有一个小镇,距离这里已经不远。我们到了镇上就能好好休息,明天再继续赶路。” 苍穹之下,夜幕之中,林克看到两个人相携走来。 听声音是一男一女。 “逃出去,莫非是私奔的情侣?” 藏到稻草人后面的林克不由心想。 就在这时,顺着路走来的男女后面的林子里突然响起扑棱棱的响声。 黑暗中宿鸟惊飞,月光下,数道黑影飞掠,疾窜而近。 听见衣袂带风之声,回头看到黑影的一男一女神色不由微变。 “终究还是来了。” 女子与男人相对苦笑,两人都知道,能够夤夜急急追杀过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于他们而言,危险已是迫在眉睫,此时就是想要躲避也来不及了。 男人轻轻按住女子骤然发凉的手背,微微一笑,道:“美迪娅,你先走,我阻他们一会。” “波文,你一个人留下来我不放心。”女子低声道。 男人帮女子紧了紧围巾:“美迪娅,别忘了,你已经是准妈妈。你留下来与我一起,我更不放心。快去,我很快就赶上来,与你到镇上会合。” 女子默默看了男人一眼,转身离去。 躲起来的林克看到此情此景,下意识为他们感到着急。 因为男人的话,什么你先走,一会我就赶上去与你会合…… 这简直是最标准的死亡flag。 立下这种死亡flag的人,最后的结果通常是带着巨大的遗憾死掉,怒领饭盒。 见多了这种flag套路的林克几乎忍不住冲上去,提醒男人,把口水吐了再说一遍。 但是他没有冲出去,因为场上状况突然一变。 转身正要离开的女子,刚走出几步,突然发出一声惊叫。 做好了死战一场的男人一惊回头。 只见女子头上的树梢上突然垂下一个倒挂的黑影,头下脚上盯着女子,咧嘴嘿嘿冷笑:“美迪娅,你们好雅兴,逃亡途中都不忘赏月。” 女子脸色瞬间煞白,伸手从披风下拔出一柄短剑,护在身前:“血翼,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一定要苦苦相逼?” 黑影血翼黑袍一展,有如蝙蝠之翼,轻飘飘从树上落下来:“美迪娅,你身为本教圣女,却与光明教徒私奔,背叛圣教,这就注定了你们要走的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结果只能是死亡。” 美迪娅身躯一震:“这些年来我为圣教出生入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们?” “女巫大人有令,死要见人,死要见尸。” 血翼的声音极是阴森诡异,传入美迪娅耳中,让她如坠梦魇。 血翼身形微摆,袍影荡开,右手一张,多了一把巨镰。 只听得扑簌簌一声响,他已是有如苍鹰搏兔,扑向了美迪娅。 巨镰临头,美迪娅却是定在那里,仿佛失了魂,浑然不知死亡在即。 “美迪娅!” 男人一声惊呼。 美迪娅被惊醒,回过神来,急忙挥剑抵挡。 可她的剑才挥去出,腹中突然传来剧痛,握剑的手顿时无力,剑与巨镰交击,锵,剑被瞬间打得脱手激飞。 自卫短剑丢掉,手无寸铁,加上胎气异动,满脸冷汗的美迪娅此时已经软软瘫倒在了地上,毫无反抗之力,而男人却距离还远,鞭长莫及。 眼看美迪娅就要被巨镰枭首。 “我靠,孕妇都杀,还有没有人性了!” 躲在一边观看许久的林克忍无可忍,闪电拔刀。 很巧,御风剑术恰好在这一刻走完CD。 旋风烈斩! 储满风元素的洞爷湖在林克的愤怒之下,于千钧一发之际,劈头盖脸斩了出去。 呼! 大风起兮云飞扬。 哦,念错了剧本。 无所不能的风之精灵啊,以剑为载体,借用你的力量,扫荡那滥杀无辜的邪恶吧! 压缩到极点的风元素一经出鞘,立即成型,带着撕裂大地的旋转力量,朝黑影血翼席卷而去。 血翼惊觉背后有锐风迫近,回目一瞥,见伴随着大片大片尘土的龙卷风一路飞砂走石摧枯拉朽而来,哪里还顾得上杀人。 他黑袍猛然一晃,急剧扑展,正欲振翼高飞。 嗤!嗤!嗤! 数粒碎石破风而至,将他的黑袍洞穿。 血翼连忙躲闪,但这么一躲,立即被龙卷风纳入了强劲的气流之中。 漩涡里面,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血翼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破坏性极大的撕裂之力扒皮一样,将他紧裹全身的黑袍片片撕碎,只是眨眼间,他就成了血淋淋赤条条的皮包骨。 龙卷风来得迅猛,消失得也快。 在席卷了血翼之后,吹到美迪娅面前,距离她只剩下零点零一尺的时候,骤然四散。 噗的,血翼的尸体掉了下来。 疾奔过来的男人扶起美迪娅,盯着血翼。 血翼的尸体瘦骨嶙峋,好像是饿死鬼,狰狞恐怖。 “美迪娅,你……”男人正要说话。 然而血翼的尸体突然一震,随即嘴巴剧张,一只黑蝙蝠从口中扇翅飞出,在男人女子惊诧的目光中,迅速消失在夜色里。 第二十章 稻草骑士 素数 20:07:58 米好 素数 20:08:18 素数 23:01:39 23:23:30 你撤回了一条消息 朕不食言 23:24:04 素数 23:24:07 素数 23:29:48 朕不食言 23:29:56 素数 23:33:03 [文件:未命名文件夹.zip] 23:33:16 对方已成功接收文件“未命名文件夹.zip” 素数 00:22:27 [文件:未命名文件夹.zip] 00:23:09 对方已成功接收文件“未命名文件夹.zip” 朕不食言 02:22:30 男人波文搀扶起美迪娅:“美迪娅,你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刚刚有人使用风魔法救了我。” “谁?” “没看到人,但能使出那种威力强劲的魔法,至少是一位三叶草魔法师。” “波文,会不会是你的族人?” 波文苦笑,摇了摇头。 他家族的那些人虽然不像黑魔神教的使徒血翼,不杀死他们誓不罢休,但也不可能大发慈悲,帮助美迪娅。 在他家族的人看来,他之所以自甘堕落,抛家弃族,反出教廷,全都是因为美迪娅这个魔女的勾引。 他家族的人恨不得见面就先下手为强,杀了美迪娅,又怎么可能出手相救。 不是波文家族的人,又会是谁? 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同时得罪魔域霸主黑魔神教和光明教廷,救两个人人喊打的叛徒。 难道是某个高风亮节的游侠恰好经过此地,目睹美迪娅的惨状,忍不住拔刀相助? “快跑,稻草人活过来砍人了。” 波文和美迪娅正依偎着,相互慰藉,前面的草丛里突然蹦出来一个满头乱发,宛如鸡窝一样的少年。 只见少年一边走,一边大声疾呼。 在他后面,数道黑影疾飘如风,挥镰掩杀。 当看清楚那些黑影竟然是一个个稻草人的时候,波文和美迪娅齐齐一震。 波文的心直往下沉。 美迪娅苍白的脸庞更是没有丝毫血色,仿佛传说中的吸血鬼。 “美迪娅,还能走吗?” “走不动,也走不了了,那是女巫大人的稻草骑士。” 腥月女巫麾下有四大使徒,另外役使有稻草骑士。 美迪娅没有想到,女巫大人为了杀她,派出了四大使徒之一的血翼不止,竟然还有稻草骑士。 却说林克斩掉了龙卷风之后,正在观察敌情,突然,那种被阴鸷诡异冷冰冰目光盯住的感觉又来了,如芒在背。 他冷汗一下子就上来了,慌忙回头,只看到一杆刃光森森的巨大弯镰,恍若好像死神之刃,斜地里往他的脖子呼啸着破风劈来,比刽子手里的屠刀还要猛恶。 往日里只会驱赶鸟雀的稻草人,有朝一日居然能挥舞魔镰砍人。 亏得他领悟了御风剑术残篇,对风的感觉比较敏感,才及时发现了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偷袭。 电光火石之间,他着地一滚,狼狈躲过了枭首一镰。 当他从地上爬起来,倏感恶风又至。 目中余光觑处,一个挥舞着大镰刀的稻草人一闪而现,眨眼就到了身前,迎头就是一刀。 “我靠,这么快!” 林克急忙拔刀。 神速拔刀术! 咔! 洞爷湖在千钧一发之际挡住了魔镰。 “幸好我也够快!” 林克心念电闪,手上一轻,收回来看时,洞爷湖已是短了一截。 “我靠,还能不能好好打了?” 本指望着洞爷湖大发神威,没成想转眼就被稻草人劈掉一半,彻底没招的林克急忙窜逃。 死亡的威胁下,他发挥出了生死时速,跑出了潜力,跑出了境界,一溜烟就到了那一对情侣旁边。 “快跑啊,刀子都落到头上了?” 眼看男人和女子一副吓呆了的模样,已经冲过头的林克不得不在百忙之中,刹住脚步,回头招呼了他们一句。 身体在微微打颤的美迪娅摇头,满脸都是极度惊恐之色:“稻草骑士既然已经在这里,女巫大人肯定已经来到了附近,波文,我们的生路已绝。” “美迪娅,你与这位小兄弟一起走,我来挡住这些稻草傀儡。”波文苦苦相劝。 美迪娅神情凄苦,:“波文,我是走不了了。既然都是要死,就让我们死在一起。” 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对于今天,她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所以尽管心里还是不可避免涌现出阵阵恐惧,但一想到人终有一死,自己爱的人却始终陪伴在身旁,她就安心不少。 只是委屈了肚子里还未出生的孩子。 要死就一起死,波文原先也是这样想的。 但当死亡真正到来之际,他突然发现,他无法眼睁睁看着妻子死在自己面前。 于是,波文一心想要保全美迪娅,让她先走,美迪娅不忍心抛下波文,独自偷生。 “你们究竟走不走?” 林克看两人在那里磨磨蹭蹭,要走不走,不由催促了一句。 古人云,爱情令人目盲。 现在看来,爱情岂止令人目盲,还有眼瞎。 连稻草骑士已经杀到跟前,比宰牛刀都锋利的魔镰就差没搁到脖子上,他们却能视如未见。 此时月光清辉如昨,但林克想到之前在田埂那边看到的,数量多得数也数不清的凹槽人,头皮顿时一阵发麻。 这茫茫夜色之中,不知暗藏多少杀机。 那么多稻草人若都是稻草骑士,一拥而上,他们岂不是要被砍成肉酱? 我的宝箱,我的大杀器,你们在哪里? 眼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断了刀,CD了大招的林克,在心里无可奈何疾呼。 被区区稻草人追得狼奔豕突,实在是把穿越者的脸都给丢光了。 说时迟,那时快。 波文的犹豫,美迪娅的执着,让一线生机终于是被耽误。 风吹草动,沙沙作响。 稻草骑士灰暗的影子,四面奔袭,护在美迪娅身前的波文首当其冲。 已经逃出十几步远的林克忍不住回头。 果然看到稻草骑士四面合围,轻飘飘的身躯乘风飞荡,挥动着沉重的长杆弯镰,一时之间将波文的所有生路全部堵绝。 魔镰杀破长空,眼看波文就要四分五裂。 美迪娅低低惊叫一声。 林克却见波文身躯猛地一矮,一扭,于不可能之间,与四道刃光擦身而过。 “这都能躲得过去,身法妙到巅峰,真够精彩。” 林克看得眼中异彩连连,一直以来苦求名师而不可得的他,恨不得冲上去当场拜师学艺。 这一晚似乎注定了不是平静之夜。 才看了几眼,连一口气都还没喘匀,他就又听到了细微的破空之声。 无奈回头,一道刃光于半空中激射而来。 “我靠,飞镰,你们这是犯规。” 第二十一章 续命叉 林克一直在提防前面的稻草骑士,冷不防一道飞镰从斜后方激射过来,奔袭他的脑袋。 飞镰迅猛锋利,要是被打中,半边脑袋怕是会被削下来。 神速拔刀术! 飞镰来得如此之快,躲闪已经来不及了。 求生意识陡然激发,林克本能伸手拔刀。 于间不容发之间,短了一截的洞爷湖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了出去。 咔! 洞爷湖斩中了飞镰。 飞镰被斩飞,再次立功的洞爷湖却是又被削去一大截,只剩下刀柄。 “说好的坚硬如刚,说好的刀里住着一位老爷爷呢个?银时你这个大骗子!” 林克喝骂一句,把刀柄收进百宝囊,紧紧盯着前方。 飞镰被斩飞之后没入夜色之中,正当他以为不会再出现的时候,黑影一闪,一个稻草骑士杀到。 林克见状右手大张,迎风虚虚一抓。 下一刻,他的右手中已是多了一把钢叉。 今晚的月亮大如银盆,皎洁的月光为闰土的钢叉增添了三分锋芒,使得闰土的钢叉毫光闪闪。 让人一看就知道此叉绝非凡兵。 “看叉!” 林克朝发起冲锋的稻草骑士投掷出了一把钢叉。 “看叉!” 林克又投掷出一把钢叉。 “看叉!” 林克再次投掷出一把钢叉。 …… 一叉! 两叉! 三叉! 四叉! …… 林克运用神速拔刀术的手法,在眨眼间,连续扔出去九把钢叉。 于是下一刻,那个先前以为他手无寸铁,企图倚强凌弱的稻草骑士,被牢牢钉在地上,浑身上下插满了钢叉。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 别人有连珠箭,我有续命叉。 分出去四把,不好意思收回,百宝囊中都还有五十二把。 钢叉在手,天下我有,谁敢与我斗叉多? 林克手一扬,又是一把。 稻草骑士发出诡异的嚎叫,看上去仿佛是受了致命伤,垂死挣扎的大活人。 他走上前去,一叉,把稻草骑士的脑袋扎透。 稻草骑士这才停止挣扎,身上的黑气散去,还原了稻草人的模样,不再动弹。 “用了我这么多钢叉,你也算是死得其所……” 林克还想着多说一句,不料前番被斩飞的飞镰,又神出鬼没激射而来。 “尼玛,老是耍阴招,有完没完?” 林克急忙挺叉。 可就在扎中的瞬间,飞镰突然拐了个弯,与他擦身而过,飞向了后面。 原来飞镰这一次的目标是孕妇美迪娅。 林克惊愕回首。 美迪娅身中飞镰,惨叫倒地。 一直在狼狈躲闪着稻草骑士攻击的波文看见倒在那里的妻子,鲜血殷然,不由顿了一顿。 这一顿,立即连中两刀,背部与右腿皮开肉绽。 “美迪娅!” 波文气急攻心,大吼一声,接着像是爆发了一颗小太阳,浑身上下突然激射出无数能够亮瞎24K氪金狗眼的金光。 好刺眼! 林克下意识伸手捂眼。 等金光散去,林克定睛再看,原先一直都表现得平平无奇,以至于让人怀疑是靠小白脸混软饭吃,只会用爱发电的波文,此时此刻竟然来了个原地三百六十度大变身。 只见他长身玉立,手握一柄亮银骑士大剑,威风凛凛,一扫之前的窝囊颓废。 背部更是神奇地凝聚出来一双翅膀,翅膀有着高贵的土豪金光芒,绝对不会让人心生这是一个鸟人的念头。 林克惊得呆成了(⊙o⊙)型。 原来窝囊废只是他低调时的掩饰。 他的真实外表是金闪闪,他的真实身份是大土豪。 刚才听那叫美迪娅的女子说他的家族他的家族,莫非他出身矿老板家族,家里是专门挖秘银的? 却说波文在妻子受伤之后终于爆发。 他身上那些金光仿佛有特殊功效,那些稻草骑士的攻击被光明波及,瞬间像是中了低级迟缓术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慢了一拍。 波文腰不弯腿不屈,身形就一闪,闪入了稻草骑士中间,然后挥剑,有如斩瓜切菜,一剑将所有稻草骑士拦腰斩断。 接着他身形电闪,脚步一垫,重剑直劈,将再次袭来的飞镰劈为两半。 林克看得既惊又奇。 这厮明明有着将稻草骑士一剑了账的实力,为何偏要玩低调,玩绝地爆发? 妻子差点被飞死,装逼也不是这样装法的啊。 “光之翼,该死,你居然是光明骑士?” 连接着飞镰的锁链的另一头,一个脸遮面罩,身着披风,飘在半空中的家伙现出身形。 “血翼?” 看清空中漂浮这的人影,林克发出咦的一声惊诧。 “这个冒充蝙蝠侠的家伙刚刚不是被我的旋风烈斩干掉了吗,怎么突然像是被满血满蓝战复了似的,又变得生龙活虎了?” 再次复活的血翼盯着波文背后的金光长翼,神色愤恨交加。 波文听到“光明骑士”这个词,似乎被刺激到了,金光长翼一震,接着居然颤抖起来,看起来就像是绷不住了,随时要溃散一样。 “波文。” 美迪娅硬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揽住波文的手臂。 波文一手扶住妻子,一手持剑,那被刺激得极为难看的脸色收敛缓和,金光长翼随即稳定下来。 这个时候林克也反应过来了。 原来这土豪金是光明骑士,难怪这么生猛。 根据道听途说,在这片大陆上,有三支骑士团。 神圣帝国的皇家骑士团,光明教廷的圣殿骑士团和光明骑士团。 三大骑士团,威名遍布整个大陆。 里面随便走出来一个,都是能够庇护一方领地的高手。 如果不是有血翼在旁,局势一触即发,林克真想凑上去问一问波文,他在光明骑士团中还有没有亲朋好友,介绍几个给他的老姐。 免得老姐空虚寂寞冷,让更年期提前到来。 在吟游诗人的嘴里,光明骑士可都是高大威猛英俊潇洒的美男子。 连他们帝国不少怀春少女最想要嫁的都是光明骑士团的骑士。 至于为什么不是排名更在其上的圣殿骑士团和皇家骑士团? 一来,圣殿骑士团深居简出,拱卫教廷,少有在俗世行走,普通的老百姓,见都没见过。 二来,皇家骑士团的成员地位太高,都是皇室贵族出身,在门户之见非常深的帝国王国里,普通的老百姓根本高攀不上。 而光明骑士团,因为不讲究出身,只看天赋,其中普通人家的子弟不少。 光明骑士常常随各大主教行走四方,帮助平民百姓,一般的人见得比较多,又有神职光环笼罩,自然是深得民心。 第二十二章 包子雷 窝囊小白脸绝地大爆发,还原光明骑士本我。 大名鼎鼎的光明骑士,神武双修,实力是他这个乡下酒馆的伙计拍马都赶不上的,这里自然不用他再多管闲事。 林克决定打声招呼就走。 这么长时间没看藏宝图,也不知宝箱还在不在。 不料他脚步刚动,血翼冷森森的目光扫了过来:“小子,竟敢坏我分身,先拿你开刀。” 什么坏他分身,这厮分明是看打不过光明骑士,打算捡软柿子捏一捏出气。 “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不怕死就尽管来,本魔剑士杀得了你一次,就能杀你第二次。” 林克手握钢叉,朝血翼勾了勾指头。 “剑都没有的魔剑士?”血翼冷然道。 林克不由哂笑:“你这种魔域小喽啰,坐井观天,又怎知本魔剑士魔武双修,剑技早已达到无剑胜有剑,万物皆可为剑的至高境界。” “波文?”美迪娅握住波文的手紧了紧。 “我知道。”波文颔首。 这个时候他已经看出来,刚刚就是眼前这个邋遢少年救了美迪娅。 不过他竟然自称是魔剑士,波文的眉间凝成了一个川字。 虽然这少年救美迪娅的时候召唤了一道龙卷风,撕碎了血翼的分身,但少年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名魔剑士。 当然,不管少年是不是魔剑士,波文都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保护少年周全。 “波文,我看你能护得住哪一个!” 血翼看到波文朝林克的方向走了两步,形成随时能够夹攻的掎角之势,他立即腾空而起。 黑袍一展,整个人在空中诡异地一分为二,一个扑向美迪娅,一个分袭林克。 “我就知道,在真正强大的敌人面前,空城计压根唱不响。” 林克见血翼杀来,顿时知道血翼从刚才的战斗中看穿了他的虚有其表。 也是,真正的魔剑士怎么可能用叉,而且是动用九把钢叉,才破坏掉一个稻草骑士。 换做是他,也不会被这么容易就骗倒。 林克一计不成,只能使出另外一计,走为上计。 虽然波文有可能会在他遇险的时候出手相助,毕竟他刚刚救过他的妻子,但如果是他与其妻子同时遇险,林克完全能够想到,波文首先考虑的肯定是他的妻子。 所以,在血翼杀到之前,他第一时间扔出手中的钢叉,然后转身拔腿开跑。 波文这个光明骑士实力固然强大,但从他在妻子快被杀死时才爆发可以看得出来,波文的爆发也许需要一定前提条件。 如果这个前提条件是以必要的牺牲为基础,哪怕他愿意第一时间保护自己,林克还是认为不如自救来得划算,来得有保障。 林克刚刚跑出十步,就感觉到了恶风在背,如影随形。 飞镰,又见飞镰。 这死蝙蝠的黑袍里究竟藏了多少锁链镰刀,怎么层出不穷的? 林克连忙矮身扑到,外加一个懒驴打滚。 锋利无比的飞镰从头上一划而过,铲掉他半头乱发,简直险过剃头。 “波文,快去帮助他。” 另一边,守护在美迪娅旁边的波文,战斗就轻松多了。 拥有光明骑士真身实力的他,在血翼分身扑袭的当口,他背后的光之翼徒然大放光明。 在闪闪金光笼罩住血翼分身,迟缓了血翼分身动作的瞬间,他进步挥剑,骑士大剑尚未及身,爆发出的斗气已然裂土而去。 隔着十尺之遥,将血翼分身从中剖开。 此时林克在另一个血翼分身的追杀下,差点被削掉脑壳。 美迪娅心里着急,不禁催促波文去帮林克。 但波文担心美迪娅,心中迟疑不定。 稻草骑士已经出现,役使稻草骑士的腥月女巫可能已在左近。 “波文,如果女巫大人出手,你就算在这里也没有用。”美迪娅急急说道。 波文曾经是光明骑士团中的后起之秀,清楚知道美迪娅并没有说错。 腥月女巫乃黑魔神教护法,凶焰滔天,是光明教廷大敌之一。 一旦出现,非圣殿骑士出马,或者枢机主教插手,否则无人能敌。 “美迪娅,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 波文一咬牙,背后光之翼扇动,整个人冲天而起,然后有如离弦之箭,整个人飙射了出去。 林克慌不择路,连跑带跌,哪里的树木茂密往哪里钻,没一会就远离了大路。 忽然间,他感觉光影晃动,袍袂之声骤然逼近,知道是血翼分身已然追到头顶。 迫不得已之下,他故技重施,再一次懒驴打滚,不知道第几次躲过飞镰,翻进了旁边的草丛之中。 可惜他不是草丛伦,而这片低矮的草丛里也藏不住人。 血翼分身的飞镰落空,只见他猛然横掠,眨眼间落到林克前面,挡住了他的逃生之路。 “该死的小老鼠,逃啊,怎么不逃了?” 追了这么久才追到林克的血翼分身,似乎想要在他之前,先蹂躏戏耍一番他。 “糟糕!” 被血翼分身堵住生路,觉得自己要栽了的林克暗叹,倒跌回去。 不料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一凉,传来了熟悉的宝箱之感,他心下不由大喜。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全世界都欠你一个诺贝尔奖之包子雷。” “包子雷,投掷出去,能沉重打击敌人智商,然后在敌人智商被拉到最低水平线的时候,猛地爆开。咬一口,扔一口,炸一双,吃饭杀敌两不误。” 听到箱子里开出来的居然是抗日神剧里的大杀器,林克脸上的神色顿时变得极为精彩。 然而林克的精彩神情让血翼分身误以为林克是被死亡的恐惧给压垮,变疯了,正要出镰,让林克见识一下什么是魔域的恐惧。 突然,一个白影激射而来。 “雕虫小技!” 血翼分身脸上现出轻蔑之色,随手一抓,就将白影抓在了手里。 “这是什么?” 血翼分身闻到了包子雷的陈馅传出来的诱人香味,不由使劲抽动鼻子,贪婪地闻着,嘴边垂涎一流三尺。 “太香了,我先吃掉再杀死小老鼠也不吃。” 嘴上念念有词的血翼分身,拿起被咬掉一口的包子雷就往嘴里塞。 林克见血翼分身的智商果然飞流直下,瞬间跌至低谷,赶紧滚起来就跑。 因为包子雷可是会爆炸的! 轰! 刚刚跑出四十尺的林克听到了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随即整个人被一股席卷而来的强劲爆炸余波掀飞。 另一边,急急飙射到附近的波文正在搜寻林克,却看到下面一朵蘑菇云腾空而起。 “真理学院的末日禁咒?” 波文大惊失色。 第二十三章 仗义执言 “这包子雷是炸人必先炸己的战术核武器吗,威力怎么这么大,差点把自己给坑了进去。” 错估了包子雷威力的林克被爆炸的冲击波冲击得七荤八素,眼前阵阵发黑,灰头土脸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 呸呸呸,吐掉啃进嘴里的泥沙,他回头看到爆炸中心多了一个好几米宽的大坑,不由咋舌:“看来以后没有战略轰炸机,是不敢用这种武器了。” 话音刚落,林克就觉眼前一花,金闪闪映入瞳孔,接着双臂一紧,一道咆哮在耳边震荡:“你是什么人,怎么会使末日禁咒?” 林克愕然看着神情激动得一塌糊涂的波文,反问道:“末日禁咒,什么末日禁咒?” 波文一愣,神色随即缓和下来,放开了林克:“你不知道什么是末日禁咒?” 林克捏着下巴,作思索状:“从字面上来理解,似乎是一种威力过于强大而被世人忌惮的禁忌魔法。但如果你以为刚刚杀死血翼分身的是末日禁咒,我不得不说,你想太多了。” 波文见林克神色坦然,不像说谎。 难道他刚才杀死血翼分身的不是末日禁咒? 末日禁咒是唯有真理学院大魔导师才能掌握的魔法。 眼前这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太年轻了,难以让人相信他是一名能与主教都平起平坐的大魔导师。 这样想着,波文摇了摇头。 因为他回想起了刚刚林克对付稻草骑士,随掷随用的钢叉,像极了只有大魔导师才能使用,只有翡翠之塔里面出来的真传学生才有资格学习的空间魔法。 “杀死血翼分身的即便不是末日禁咒,也是威力极大的某种魔法。看来他的确不是一般的乡野少年,或许真的是一名魔剑士。” 心中疑虑重重的波文看林克的目光不由有些变了。 这一路上奔逃,被黑魔神教追杀,被光明教廷与家族子弟的追捕,担惊受怕,波文早已成了惊弓之鸟。 再加上包子雷爆炸时制造出来,把大片天空都照亮,声势浩大,气势磅礴的光和影,以至于波文一下子想得太多。 “波文?” 正思考着的波文听到美迪娅的呼唤,连忙回头,却是不知什么时候美迪娅跟了过来。 只是当波文发现美迪娅身后竟然站着一个人,而且隐隐有威胁美迪娅之意,波文背后双翼一动,眨眼间出现在美迪娅身后。 “副团长。” 在看清了美迪娅身后之人的波文突然惊叫一声,整个人激动得心神巨震,在空中晃了几下随即仿佛折翼的天使,栽落地面。 “副团长?” 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林克好奇看了过去。 此时此刻,萎顿在地的波文眼圈微红,声音苦涩。 整个人就像一个被戳穿了的气球,光之翼消散,骑士大剑崩溃,原先威风凛凛的气势更是瞬间干瘪。 好吧,又被打回窝囊小白脸的原型了。 在他面前,一个身穿秘银铠甲,背负重剑的青年男子屹立如山。 “难道这人是光明骑士团的团长?”林克心下讶然。 日落镇实在太偏僻了,平日里连个外地人都难得一见,光明骑士团这种高大上的组织,虽然大家都知道现实存在,却只是听说过,没人见过。 连警备队队长吉尔伯特这种年轻的时候当骑士扈从,给骑士老爷扛过枪的风流人物都不例外。 然而他现在不但见识到了光明骑士和他的威能,还见到了骑士的团长,那种属于活在传说中的人物。 日落镇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闹的,我怎么不知道? 难道日落镇发生了,或者即将发生什么不为我们这些土著所知的大事,引来了大人物的关注? 林克不由深思。 一边的美迪娅早在遇见这个青年男子,青年让她带着去找波文的时候就猜到了,这人与波文有莫大的关系,却没有料到波文会叫他“副团长”。 他与波文年纪相近,怎么会是副团长? 波文在光明教廷长大,三年前正式加入光明骑士团,成为光明骑士,意气风发。在一次外出行走,执行任务的时候偶然结识了她。 光明教廷不容许光明女神的信徒与魔域的魔女相爱,波文为了和她在一起,不但被剥夺了光明骑士资格,还逐出了教廷。 但即便如此,两人也还是无法摆脱来自教廷与魔域的恩怨纠葛。 青年男子目视远方一朵阴云,盯凝良久。 波文见昔日被自己视为兄长的副团长看也没看他,心头不由一酸,哽咽道:“副团长,主教大人可好?” 他天资聪颖,乖巧懂事,是光明骑士团中的后起之秀,一向深得教廷中人喜爱。 而他也视副团长为兄,主教为父。 青年男子终于忍不住瞥了波文一眼,恼怒道:“还没有被你气死。” “是学生对不起他老人家……”波文涕泪长流。 青年男子见状长叹一气,语气伤感说道:“你犯下大错,被逐出教廷,理所应当。但如果现在能够悬崖勒马,我向主教求情,尚有一丝挽回之机……” 波文泣然道:“学生虽然离开了教廷,但无时无刻不想念着主教他老人家。” “嗯。”青年男子点了点头,“既然你心有悔意,就随我回去,将来加入圣殿骑士团,守卫教廷,永远不要再与这所谓魔域圣女有那么半点联系。” 波文闻言一怔,回头去看美迪娅。 青年男子看他犹豫不决的样子,目光顿时一寒,冷冷说道:“怎么,比起当初团长命你杀了这个魔女,我只是让你永远不再见她,已经让了一大步,你连这个都做不到吗?” 见波文被他的副团长逼得步步后退,美迪娅心如死灰,满脸戚容,流着泪道:“我们都已经远离南部公国,逃到神圣帝国,为什么还不能放过我们?” 妻子的哀凄看得波文心中大恸,咬牙答道:“对不起,副团长,我做不到。” 青年男子眉头暗皱:“团长率领团中兄弟已经进入帝国边境。” 团长入境,自然是来追捕他的,波文心头大震,面色惨然道:“我和美迪娅好不容易在一起走到今天,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分开的。” 言下之意是即便是团长亲自率领骑士团追杀,他也不可能离开美迪娅,背叛两人的爱情。 “说得好。” 旁观许久的林克突然拍手。 “古圣贤有云,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林克摇头晃脑吟诵,顺便朝波文竖起大拇指。 “你们的爱情表面上违背了这一片大陆的传统道德观念,是不为世人所融的禁忌爱恋,但在我看来,实在可歌可泣。兄弟,精神可嘉,我支持你。” 青年男子眉头大皱。 他早就发现了林克,但以为林克是一般的乡下少年,便不以为意。 却没想到林克看热闹不嫌事大,竟然还口出狂言。 波文也万万没料到林克会为他们说话,还说得有理有据,心中涌起一股暖意。不过他就是想不起来究竟是哪位古代圣贤,说过那样的话。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美迪娅嘴里念念有词,看着波文的侧脸,怔怔出神。 “哼!”青年男子冷哼一声。 波文抬起头来,发现副团长眼中的疑惑,便小声解释道:“团长,这位小兄弟是一位魔剑士。” 青年男子这才转过头去,目光锐利,正色看了林克一眼。 在特里大陆,魔剑士都是万中无一的修炼天才,这不起眼的少年莫非是翡翠之塔里走出来的怪胎? 不过即便是魔剑士,也管不到他们光明教廷头上来。 青年男子面目表情道:“这是光明教廷的事,就不劳烦翡翠之塔关心了。” 翡翠之塔是什么地方? 林克冥思苦想,隐隐约约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青年男子见林克不说话,还以为林克知难而退,便不再理会,转身要走,又想起什么,略一回头:“你的光明法典大有进境。” 波文一愣,旋即想其刚才自己的光之翼和光明骑士剑被副团长看到了。 光明骑士守则中有那么一句话:光明骑士信仰圣光,秉承光明女神的意志,修习光明法典,将圣光传播至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副团长放心,我即便是死,也不会用光明法典的力量去对付教廷。” “是吗?” 青年男子对波文的誓言不置可否,留下两个字飘然而去。 林克望着扇动光之翼冲天而起,潇洒离去的青年男子,眼中满是艳羡之色。 什么时候我才能有这种实力? 要是能加入光明教廷就好了,那什么光明法典一听就知道是好东西,但我貌似已经得罪了他们。 唉,这张嘴怎么就总是管不住地仗义执言呢,真是让人烦恼。 算了,与其空想这些,还不如搜寻宝箱实在些。 这又是教廷,又是魔教,又是魔域的,我一个乡镇小虾米,可管不起他们的闲事。 第二十四章 平民神器 林克打定主意便不顾波文与美迪娅的感激挽留,执意离开了。 救美迪娅不过是心生恻隐,出手帮一把,穿越重生前他就经常扶老奶奶过马路,做好事不留名这样的事,早已习以为常。 所以,挥挥手他就走了,正如他悄悄的来。 这一走,林克却没走出多远就停下了脚步。 因为这附近他好像没有来过,压根不认识路。 拿出藏宝图仔细研究了一番,他虎躯倏然一震:“我靠,这里不就是传说中最邪门的荆棘坡吗?” 在日落镇的口口相传里面,女巫是荆棘坡的标配,各路魔兽是荆棘坡的杂兵,魔鬼都只是荆棘坡的开胃菜。 林克竖起耳朵,四处张望。 这一看,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就比如前面那个影子,乍一看像是某种魔兽在张牙舞爪,但走近了,却发现只是一棵枝叶婆娑的大树。 窸窸窣窣,旁边的草丛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走。 …… 不可否认,刚刚经历过稻草人化身稻草骑士的穷追猛打,他有点神经过敏了。 要不要等天亮了再走呢,嗯,藏宝图好像震动了一下。 林克嘀咕着,从百宝囊里取出藏宝图,仔细一看,藏宝图左上角黑雾笼罩处缓慢却清晰地浮现出来一个宝箱图标。 又是没去过的地方,而且是荆棘坡上的陌生之地。 这意味着很可能需要冒险。 林克眉头微皱。 冒险倒没什么,就怕到时候开出来2B小姐的二手白色深V紧身衣,那种没有任何用处,还容易被人误会他有恋物癖这种恐怖恶习的垃圾。 对于底线深不可测的宝箱系统的节操,他有着刻骨铭心的领教。 算了,还是跑一趟。 急于提升实力的林克没有犹豫太久就做了继续找宝箱的决定。 虽然有可能是垃圾,也有可能是包子雷这种一次性用品,但要是开出技能就赚大了。 可惜运气不好,穿越十几年,到目前为止只开出两个技能,其中一个旋风烈斩还需要吸纳储备风元素才能使用。 月光氤氲,使得月色仿佛笼罩上了一层白雾,显得分外迷离。 生怕行差踏错的林克走得很小心。 咦,哪里怎么好像有双眼睛,还是红色的? 林克脚下一顿,盯着前面一棵茂密的大树中冒出来的红色小眼睛。 不会是某种猛禽或者野兽吧? 林克沉吟了一会,四下看看,弯腰捡起一颗石头,朝红色小眼睛扔了出去。 “呱——嘎——” 石头刚刚飞过去,大树里就响起了凄厉嘶哑的尖叫,随即扑簌簌,一只扁毛畜生窜出,翅膀乱扇时,竟然慌不择路,朝他劈头盖脸冲了过来。 “我靠,乌鸦!” 本就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林克吓了一跳。 为了护住自己英俊的脸庞,他挥舞手中钢叉就是一阵乱打。 可这只红眼乌鸦竟然悍不畏死,仗着自己能飞,姿态灵活,迎着钢叉猛啄。 林克怎么都想不到,荆棘坡这个邪门地,连乌鸦都这么有战斗力。 他耍的王八叉法本就破绽百出,没一会,左手手背就被狠狠啄了一记。 感觉像是被烙铁烫了一下,疼痛钻心,钢叉差点没脱手而出。 既疼又怒的林克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偏离了那条羊肠小道,突然脚下踩空,惊叫一声,在虚荣的草坡上骨碌滚了下去。 待得停下来,他已是浑身火辣辣,加上头昏眼花。 “亏了亏了,弄花了脸,还划烂了衣服,这趟回去,肯定要被老姐骂个半死。” 红眼乌鸦不知跑哪去了,摸着左脸脸颊上的伤口,林克疼得呲牙咧嘴。 不过当他垂头丧气爬起来,准备继续找宝箱的时候,却在自己的脚下看到了一个宝箱。 这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天见可怜,此时此刻只有辛弃疾的词才可以解释他那激动的心情。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平民套装其二——一块板砖。” “斗气再高,也怕菜刀。穿得再吊,一砖撂倒。这是一块专门对付装甲兵的穿甲砖。” “嘶,居然是平民神器。” 感受着手里板砖传来的粗糙冰凉质感,林克觉得脸上的伤更疼了。 在没开箱之前,他希望开出一个技能。 但这一刻,他觉得就是开出包子雷也是好的。 虽然包子雷是一次性用品,炸完就没了,远不如技能来得实用,但威力至少够大,够轰动,比这毫不起眼的平民神器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平民套装其二,那平民套装其一会不会就是菜刀,我以后是不是还有可能开出其它更多平民神器?” 这样想着,林克感觉自己的头也跟着疼了起来。 “刚才那边除了有剧烈爆炸,我好像还看到了划破天际的金光,也不知道会不会是雪诺少爷?” “希望会是吧。” “听说这一次帝国教廷也有人到了。” “他们想要那个黑魔神教的圣女。” “光明教廷也不会放过那个魔女。” “光明教廷一直看帝国教廷不顺眼,别到时候一北一南两个教廷在魔女面前打起来了。” “未必没有这个可能。” “谁在那里?” 大路上,正说话的男子突然爆喝一声,锵然拔剑,抬手就是竖劈。 嗤! 剑气裂地而去,激起一道尘柱,划过草丛,摧枯拉朽一般,将所及之物一分为二。 男子旁边的青年屁颠屁颠走上去,然后拖出来一个被剑气劈掉一半身体的稻草人。 男子的同伴顿时笑了。 “原来是稻草人。” “哈哈哈,雷奇,你太大惊小怪了。” “不仅仅是这个稻草人,那边还有很多。” “这里没田没地,谁会在这里扎这么多稻草人?” …… 趴在草丛里面一动不敢动的林克暗暗咋舌,一言不合就飚斗气,真是华丽的残暴。 “不过斗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廉价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能使得出来?” 对于斗气这种梦寐以求,却一直求之不得的东西,林克心中的怨念简直要斗破苍穹了。 “不对,稻草人不会动,我刚才分明看到草丛了有东西在动才出的剑,草丛里还有其他人。” 又听到一声大喝,林克刚在心里叫声不好,就看到有人迅猛地冲了过来,大手一张,老鹰抓小鸡一样擒向他的脖子。 林克怎么能被人用这种凌辱性的手段抓住。 看砖! 发现来人穿着亮银铠甲的林克二话不说,掏出板砖就拍了出去。 第二十五章 一砖撂倒 格纳看到林克手里突然多了一块板砖,而且似乎把板砖当成了武器,以他从未见过的速度拍来。 不得不说,这种出手速度让他略感吃惊。 但那终究只是一块板砖而已。 他格纳·斯特林可是雪诺公爵麾下排名第十九的武士。 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穿的铠甲叫光明铠,由公爵府中最高明的武器大师精心打造,还铭刻了防御魔纹,更有光明教廷的神术加持。 简直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乡下顽童不知天高地厚。 格纳嘴角勾起一丝轻蔑的微笑,举起手臂,挡在了身前。 啪! 板砖正中护臂。 本应该有如清风拂面的格纳,却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座横空飞来的大山给撞了个正着。 恐怖的巨力从板砖上汹涌而出,摧枯拉朽一般,瞬间将护臂上加持的神术以及法师铭文破坏殆尽,轻而易举透穿最后的护臂防护,灌进了格纳的手臂上。 因为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过于庞大,所以下一刻格纳飞了起来,在空中转了一圈,甚至都没来得及哼上一生,就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蒿草茂盛,比人还高。 外面的雪诺武士先是听到一声炸雷滚过重重层云发出来的闷响,接着好像听到有人摔倒在地上的声音。 一个武士嘿嘿笑道:“格纳的实力是不是退步了,抓个把人,制造出来这么大的动静,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与魔兽搏斗。” 哈哈哈…… 其他武士纷纷大笑。 可是笑过之后,他们却发现草丛恢复了平静,格纳却还没抓着人出来。 “格纳,再不出来我们就要出手了,到时候别埋怨我们和你争抢。”一个武士叫了一句。 草丛里纹丝不动,死寂一片。 这个时候众人终于知道不对劲了,齐齐拔剑,冲进了草丛里。 “格纳?” 当看到格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们大吃了一惊。 带头的魁梧武士抢上前去,伸指在他鼻前一弹,发现还有呼吸,这才放下心来。 但他们更郁闷了。 本以为以格纳的身手,抓个把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可没想到,人去了,却没能出来不算,还阴沟里翻了船,被人打晕在草丛里。 这脸算是丢大了。 不仅仅是格纳,还有他们的脸。 幸好这里没有外人,不然传出去了,公爵怕是要被笑话府上没人。 “从草丛里的痕迹看来,格纳是一个照面就倒下了。那么问题来了,这里埋伏的究竟是何方神圣,连格纳都抵挡不住一招?” “格纳没死,意味着对方没有太大敌意,可能对方是被格纳发现了踪迹,在离开的瞬间顺便拍倒了他。” …… 雪诺武士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已经隐去了的林克。 林克气喘吁吁跑出好远,感觉安全才停下来。 穿甲砖,果然是名副其实,那个铠甲男的铠甲,看着就够厚够硬,防御应该超高,没想到我一砖就把他拍成了狗。 而且板砖还完全没有任何损伤。 正应了那句话:穿得再吊,一砖撂倒。 平民神器,名不虚传。 林克对板砖很满意。 不过仔细想想,板砖虽然厉害,局限性也不小。 当时他是百分百发挥了前后两世,单身三十多年的手速,还有神速拔刀术的加成,才在电光火石之间,将板砖拍了出去。 加上铠甲男对板砖的力量一无所知,骄傲自大,不自量力,企图螳臂挡车。 他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把铠甲男撂倒。 如果铠甲男事先有防备,林克觉得自己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毕竟从铠甲男随便一剑斩裂地面的实力看来,双方之间的真正实力差距过大。 铠甲男要是成心躲闪,他也许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着,就更不可能把板砖拍铠甲男送的手臂上。 也就是说,板砖虽然很有特色,在某一方面来说强大无比,但撂倒敌人只能靠偷袭。 光明正大,正面硬刚,板砖拍到敌人身上的机会并不大。 “今晚收获了一件经久耐用的装备,还不错,以后得更加努力搜寻宝箱。” 林克看着藏宝图,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荆棘坡看似平静,却危机四伏,实在不是久留之地。 何况没有刷新宝箱,留在这里也没用,今晚出来得够久,是时候回去了。 “林克,林克,你又跑哪去了……” 林克刚偷偷回到酒馆,准备溜进房间把被划破的衣服换下来,就听到了老姐贝茜呼唤自己的叫,不禁吓了一跳。 “我靠,不是吧,这么快就被发现了,老姐果然目光如炬,明察秋毫。” 林克沮丧地往贝茜房里去。 在贝茜无微不至的教育之下,他早就养成了有错及时认,挨打就立正的良好习惯。 可当他来到贝茜房门口的时候,却看到房里乌漆嘛黑,根本没点灯。 “难道老姐刚刚是在说梦话?” 林克摸着下巴,暗地里嘀咕。 他觉得自己不必这么着急进去,先观察一下“敌情”。 于是他站在门口等了约莫一刻钟,房子里一点声响都没有,显然贝茜还在沉睡当中。 确认了老姐只是说梦话之后,林克放心回去,洗洗睡,一夜无话。 翌日,林克是被吵醒的。 酒馆的大门不知和谁结了仇,被拍得砰砰作响。 “大清早的,谁啊,这是要拆房子吗?” 林克打着哈欠,睁着朦胧的睡眼,从房里出来。 “贝茜还没起来?” 打算去开门的林克,在经过贝茜的房间时,才想起来,老姐那里没有一点动静。 他抬头看看天,太阳已经升起,几乎照到屁股了。 他昨晚累了大半宿,比较渴睡,才睡得晚了点,老姐可没有这种恶习。 平日里这个时候,贝茜早已起来,已经在做着早饭了。 无论是刮风下雨,她都雷打不动。 “贝茜,起来了吗?” 站在门外面,林克叫了一声。 “贝茜,你在里面吗?” 没有得到回应,林克又叫了一句。 “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 想起上次贝茜毫无征兆晕过去,林克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时,把房门撞开,冲了进去。 贝茜还好好躺在床上,但即便是他这样莽撞冲进来都没有丝毫反应。而且脸上不知何时,又笼罩上了一层黑气。 第二十六章 中邪 “贝茜……老姐……” 林克不停呼唤着贝茜,但贝茜就像是植物人,呼吸尚存,生机还在,就是对外界的所有刺激没有任何反馈。 片刻之后,他冲出了房门。 早上才起床,就感觉到酒虫在肚子里作怪的里格,决定先到酒馆要一杯卡索咆哮风暴润润喉咙。 不料到了酒馆,却看到大门紧闭,而且没有丝毫要开门做生意的迹象。 没有第一时间喝到酒,里格烦躁得整个人都快要爆炸,几乎忍不住要拆门了。 却是没想到刚准备动手,门就突然打开,酒馆的伙计急匆匆走了出来。 以为林克这么着急着出来是为了迎接自己,里格挥舞着砂煲一样大的拳头,叫嚣道:“小子,你今天运气不错,你里格大爷今天要喝……” 可是里格发现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酒馆的小伙计就一声不吭跑没了影。 里格愣了一下,瓮声瓮气咕哝道:“这种速度,海猴子也不过如此啊。” 说完,他往酒馆里面走去。 “老板娘……” 冷冷清清的酒馆里,里格叫了几句,没有回应。 “一大早的,人跑哪去了?” 一看没人在,里格坐在高凳上,视线四处搜寻。 “那瓶酒被藏哪里去了?” 不懂古老深奥方块字的大块头,嘴里念念有词。 “杰森,快……” 正当里格盯着酒柜上一个貌似古董的的物件,判断其价值的时候,他听到了酒馆小伙计的声音。 接着他看到酒馆那焦躁的小伙计拖着一个老家伙走了进来。 “小家伙……” 里格站了起来。 等了这么久,他已经饥渴难耐。 虽然按照他干的那一行的行业习惯,取酒自饮无需主人同意,但他个人一直秉持盗亦有道这个原则。 “直接走了,走了,走了……” 里格刚开口,酒馆的小伙计就扯着那老家伙往里面走了,完全没有把他当作是一回事。 “难道我今天被某个喜欢恶作剧的奥术师在身上偷偷使了隐形术,以至于没人能看得见我?” …… “杰森,贝茜究竟是怎么回事?” “种种迹象表明,你姐姐很可能不是生病了。”杰森说到这里,犹豫了一下。 “但是这一次的症状看起来与上一次不是一样的吗?”林克问。 “上一次……是我误诊了。”杰森皱起一脸的纹路,纹路里全是惭愧。 “误诊,可最后不是用月光草治好了的?”林克更加不解了。 “没有治好,只是误打误撞,唤醒了你姐姐。”杰森歉意道,“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你姐姐得的不是病。” 林克见杰森在那里犹犹豫豫,吞吞吐吐的,当即催促道:“不是病还能是什么?” “很可能是中邪了。”杰森叹气道。 林克惊愕当场。 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 但如果深入想一想,这个世界既然有食尸鬼那种邪恶生物,存在稻草骑士那种魔幻傀儡,有能够让人中邪的恶魔在,也并不出奇。 如此一番考虑下来,林克迅速接受了贝茜中邪这样的事实。 也许老姐这次中邪与前几天外出,很晚才回来有关。可惜她昏迷不醒神志不清,根本无从问起。 不过确定是中邪,至少比不知道是什么病,不知道怎么治疗更好一点。 毕竟中邪这种事情,应该还是有应对的法子的。 “杰森,你知道贝茜中的是什么邪吗?”林克紧接着问道。 “抱歉,林克,我只是一个药剂师。”杰森说。 林克点点头。 术业有专攻,杰森不是会跳大神的神职人士,不知道也正常。 “不过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或许可以帮得上忙。”杰森突然说道。 正在记忆中搜寻着哪里可以求援的林克闻言赶紧问道:“哪里,谁?” 杰森搔搔毫毛无几的地中海,说:“在暮色森林附近有一个修道院,那里住着一个老修士,听说那个老修士是一位驱魔师。” 林克眉头微皱。 暮色森林他是知道的,在镇子的西北方向,但因为那边有魔兽出没,曾有去打猎的猎人一去不回,所以人迹罕至。 他自然也没有去过,就更不可能知道什么修道院,老修士了。 “有地图吗?” “没有,我年轻的时候去那边采药,在那间修道院里避过雨。” 林克顿感不妙:“你年轻的时候,是多少年前?” 杰森摇摇头,说:“你不用担心,那老修士还活着,上个月我在镇上见过他。你穿过荆棘坡,一直往西北走,在暮色森林边缘就能看见那间修道院。” 对杰森深信不疑的林克问清了方向决定立即启程,前往暮色森林,找修道院,找老修士。 “林克,你要出门吗?” 却是林克刚从酒馆出来就遇到了萝丝。 不过他满门心思都在找修道院老修士上面:“有点急事,贝茜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我很快回来。” 匆匆叮嘱萝丝一句,他就急急走了。 待得林克走远之后,里格从酒馆里走了出来。 “没想到日落镇这种偏僻得海鸟不拉屎的地方竟然还藏有一间修道院。”里格意味深长地嘀咕着。 因为他想起了船长在攻下戈里亚公国后,望着大海对岸的神圣帝国说的话:“帝国的修道院是帝国教廷的敛财工具,每一间修道院都收藏着巨额财富。将来我们对帝国动手,帝国的修道院是最好的剽掠目标。” “看来我得跟着那小子跑一趟,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里格自言自语了一句,随即朝林克的方向跟了上去。 离开了酒馆,焦虑的林克就小跑了起来,没多久就到了日照河河边。 前后两次在河边遇到了女鬼洗衣妇,他已经做好了第三次再遇女鬼的准备。 这条路势在必行,即便是有鬼,他也不可能退缩。 但不知道是不是头顶上日照正盛,鬼魂出不来,林克已经平安过了桥,也没有遇到那个女鬼。 然而女鬼只是他这一行的第一关,后面还有荆棘坡。 一想到荆棘坡那些邪门的稻草骑士,那些来历不明的各路人马,他就有些头疼。 “希望都能顺顺利利。” 正式踏进荆棘坡地界之后,林克加快了脚步。 第二十七章 一缸金鱼 “好像要下雨。” 踏入荆棘坡地界,林克发现天色徒然暗了下来。 层云密布,一副山雨欲来的样子。 “看来我得加把劲了,别还没找到修道院,就先成了落汤鸡。” 如此想着,他加快了脚步。 可是没跑出多远,他就不自觉放缓了速度。 因为他看见了稻草人。 “好吧,这里是你们的地盘,我躲着走。” 头皮发麻的林克想要绕着稻草人走过去。 不是他胆子太小,实在是荆棘坡的稻草人太邪门。 “咦,那里好像有一口宝箱。” 林克在转身的刹那间,视线无意中从一个稻草人脚下的田埂扫过。 那里,风吹草低,一口宝箱若隐若现。 于是他犹豫了。 “是直接走,还是过去开箱呢?这些稻草人手上没有挂着弯杆大镰刀,似乎只是纯粹的稻草人。” 迅速分析了一遍之后,林克迈着脚步走了过去。 富贵险中求。 这两天的境遇,让他总有一种越是危险的地方,宝箱越多的感觉。 一步两步,稻草人没有动静。 一边盯着防着稻草人,林克一边屏气凝神伸手。 “叮咚,您开启宝箱获得了一缸娃娃金鱼。” “娃娃金鱼,珍贵名品,五彩缤纷,醒目美丽,小女孩都很喜欢。” 很普通的几条鱼而已,为何描述得如此意味深长,让人措不及手? 一脸麻木的林克把这缸金鱼直接收进了百宝囊里,准备继续赶路。 不料刚回头,就发现自己被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身后的一群人堵在了几个稻草人中间。 这些人,一个个披坚执锐,不知是哪家贵族的武士。 林克打量的目光落在人群中一副担架上,瞳光微缩。 太巧了,担架上躺着的昏迷人士正是他昨晚用板砖拍晕的那个家伙。 “昨晚我躲在草丛里,他们没看见我的样子,只要我表现出若无其事的路人甲模样,他们应该认不出来我来。” 心念电转之间,林克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一个身负大剑的糙汉恶狠狠问道:“小鬼,这些稻草人是不是你扎的?” 在罪魁祸首面前,问的却是毫无道理的稻草人,他们果然没有认出我来。 林克宽下心来:“我是出来打酱油的。” 糙汉皱着眉头说:“我问稻草人,不是问你酱油。” 世界观不同的人果然无法交流。 林克无力吐槽:“不是我扎的,我可没有这么好的手艺。” 糙汉旁边的一个青年从腰间的袋子中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稻草人,问:“这个呢?” 林克抬眼看去。 这个小稻草人的模样很像一个腰背佝偻的老太婆,戴着一顶尖尖的甜筒帽,手中拿着一支长杆弯刃大镰刀。 “很精致的稻草人,镇上集会的日子拿出去卖,一定有很多人感兴趣,或许会买回去当玩具。”林克嘀咕道。 “玩具?”一旁的青年听到他的嘀咕不由哂笑,“小鬼,腥月女巫那老巫婆一定很有兴趣和你谈她的稻草傀儡心得。” 腥月女巫,怎么这两天到哪都能听到这个名字? “腥月女巫是谁,很有名吗?”林克搔搔后脑勺,装作懵懂地问道。 对林克的这个问题,青年似乎不屑回答,转过头去与糙汉说:“这小鬼一问三不知,看来只是一个附近的野孩子。” 糙汉点点头:“稻草傀儡出没,腥月女巫怕是已在左近。那老巫婆的厉害,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我们必须尽快找到雪诺少爷,免得再生意外。” “那这个小鬼怎么处理?”青年又将视线落在了林克身上。 林克感觉到他的目光阴森森的,就像是一条毒蛇,冷腻诡异,似乎随时要一口咬过来。 “打晕他,免得他泄漏了我们的行踪。”糙汉道。 打晕我? 眼见青年朝自己走过来,林克暗道一声不好。 他这一次跑这里来可是为了姐姐贝茜的救命大事,真要被打晕过去,耽误了找修道院老修士驱邪的时间,导致老姐错过了挽救的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何况青年明显不怀好意,要是出手过重,也许就不是晕过去,而是死过去。 所以林克整个人都紧紧绷了起来。 青年见状,嗤笑道:“小鬼,对于怎么快速有效打晕一个人,我很有经验。别挣扎,很快的,你甚至都不会感觉到痛,就睡过去了。” 信你,我就是鬼。 林克翻了个白眼,脚下一滑,就像是没站稳打了个趔趄,然后在青年的手落下来的时候,整个人扑进了旁边的稻草人的缝隙中。 “还想跑,跑得了吗?” 青年嘴炮戏弄着,仿佛老鹰抓小鸡,扑了过去。 只是人在半空,突然银光一闪,一把钢叉迎面叉来。 距离是如此的近,钢叉来得是如此的迅猛,以为手到擒来的青年猝不及防,差点就被叉了个正着。 如果不是后面的糙汉拉了他一把,他怕是已经被一叉穿心。 糙汉一手拉住青年,一手将钢叉抓在手里,掂了掂:“这钢叉虽然来得有点突兀,但没有任何力度,就算是捅在身上,也破不了你的布甲,伤不了你的一根毫毛。” 刚刚被吓出一身冷汗的青年顿时气得满脸通红,咬牙就要追上去,把林克碎尸万段。 但是林克在钢叉投掷出去的那会就灵活地钻到草丛中,不见了。 “雷诺,那个小鬼太狡猾了……”没有抓到林克的青年羞愤难当。 “我也没想到,随随便便一个乡野少年,居然还有这种本事。不过想要扮猪吃老虎,也得先有那份实力。” 草遁而去的林克发现那些武士没有追,才停下脚步,坐在地上喘大气。 “还是我小镇的人淳朴厚实啊,这些外乡佬,一个个就会仗势欺人。唉,我什么时候才有傲视群雄的实力啊。每次遇到这种事都是逃,还逃得这么狼狈。” 待得把一口气喘匀过来,他略微辨认一下方向,继续朝目的地进发。 虽然有可能再次遇到那些家伙,但形势再怎么恶劣,对他再怎么不利,修道院他也必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