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电影终于结束了,周小蝶看了看手机,已经夜里十一点半了。或许是因为恐怖电影的原因吧,她的心里总有一股莫名的恐惧。寝室肯定是回不去了,宿管大妈最近正在更年期,脾气非常暴躁,回去肯定没有好果子吃。可是,让周小蝶感到毛骨悚然的并不在于此,而在于这么多年来,同学们口口相传的那件恐怖的往事。 然而,走在小蝶身边的男友凯子却掩饰不住脸上兴奋的笑容。凯子和小蝶交往一年多了,小蝶出身农村,对爱情的观念还比较保守,从来不允许凯子越过雷池半步。迫不得已之下,凯子只好出此下策,大晚上的约小蝶出来看电影,并且故意选择了十一点半才结束的这一场,让小蝶没有办法回寝室。其实,很多男生上大学的时候都玩过这种把戏,想方设法将女朋友骗出来,然后故意拖延时间,让女朋友回不了寝室,只好跟着自己去宾馆。然而他并不知道,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看电影了。 破旧的街道年久失修,路面坑坑洼洼的,路灯也坏了一大半,只剩下几盏星星点点的昏黄的灯光,道路两边的商店也几乎都已经关门了,只剩下通宵营业的网吧里还能听见嘈杂的声音。回忆起刚才电影里恐怖的场景,小蝶心里越发害怕,不知为什么,她总感觉今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或许就在某个阴影里,正有一双幽怨的眼睛在死死的盯着他们。 凯子看出了小蝶的心思,想要乘此机会吓唬她,鬼使神差的,他用颤抖的声音说起了那件事:“小蝶,你知道学校里关于这条街的传说吗?” 周小蝶心里一凉,她内心的不安急剧增加,她很不情愿在这个时候提起那件事,她是农村来的,知道什么时候不该说什么话,这是禁忌。于是她说:“没听说过,也不想听。” 凯子由于过度兴奋,并没有注意到小蝶惊恐的眼神,而是自顾自地说:“据说,当年学校里有一位师姐,非常喜欢一位年轻的老师。可是这位老师却不解风情,残忍的拒绝了她。在一个夜晚,就是像我们现在这样的夜里,周围一片漆黑,阴森森的非常恐怖,这位师姐独自走到这条街上,在公用电话亭给她爱慕的老师打电话,请求对方出来和她见一面,无论能不能在一起,都要把藏在心中的话说清楚。可是,这位铁石心肠的老师依然拒绝了见面。从此以后,这位学姐就在这条街上神秘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大家都说,她一定是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尸身和魂魄化为厉鬼,年复一年的在这条街上游荡,只为等待心上人从这里经过的时候,能够见上一面。但是,她最见不得恩爱的情侣半夜从这里经过,那无异于在她的伤口上撒盐。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会变成可怕的模样,将打扰她安宁的人活活吓死!” 小蝶没有打断凯子的叙述,并不是她不想打断,而是已经没有力气去打断了。在凯子开始讲述的时候,小蝶就注意到,路边的公用电话亭里面,有一个长发及腰,穿着一身黑衣服的女孩子在打电话,似乎还在呜呜咽咽的哭泣。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劲,小蝶只感觉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冲头顶,不由得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个阴暗的电话亭,两只耳朵什么也听不见。一直到凯子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四周围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她忽然明白了哪里不对劲,在智能手机普及的今天,这条街上的公用电话早已经被拆掉好多年了!她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哆嗦,站都站不稳了。她知道,有的东西说不得,一说就会来了。凯子见小蝶反应如此巨大,以为是自己的故事真的吓到她了,于是闭口不再讲下去,他正在思考怎么样向小蝶提出去宾馆开房的要求,没想到小蝶主动指着旁边的一家宾馆说:“快,快进去。” 凯子先是一愣,小声嘀咕着说:“奇怪,这里什么时候开了一家宾馆,我们刚刚出来看电影的时候我还仔细侦查过附近,怎么没有发现这么方便的位置?”虽然有些疑惑,但是一想到即将发生的幸福,一股热血就冲昏了凯子的大脑。他扶着小蝶走向街对面的宾馆,为了压制狂跳的心脏,他装模作样的说:“荷田宾馆,这名字还出自朱自清先生的名篇《荷塘月色》,真是有几分味道。” 两人走进宾馆,不知为什么,宾馆接待厅里面冷飕飕的,前台年轻的女服务员也是神情麻木,似乎并不欢迎到来的客人。凯子哪里还顾得上那么多,三下五除二的登记了身份证,拿上钥匙就和小蝶上了二楼。他一看房间号牌,心里暗骂了一句:“妈的,怎么是214?”他原本想要下去换一间,但是男性的荷尔蒙已经将他折磨的快要爆炸了。管他的,将就着睡一晚吧。他打开了房门,带着小蝶走了进去。房间不怎么宽敞,但是好在有卫生间,而且打扫的还算干净。一走进房间,小蝶就无力的摊到在床上,长发铺散,隆起的胸部随着呼吸的节奏一起一伏。看到这样的场面,凯子哪里还管得了这么多,饿虎扑食一样扑到了小蝶身上。正当凯子要脱掉小蝶衣服的时候,小蝶忽然说:“不着急,先洗个澡吧。” 凯子一愣,怎么感觉小蝶的声音有点奇怪,他抬头看着小蝶的脸,那张精致的小脸儿惨白惨白的,有点说不出的怪异。凯子心想,大概因为这是第一次,小蝶有点紧张过度吧,紧张的连声音都有点不像她了。想到这里,凯子决定不着急,先去洗个澡,反正一晚上的时间还很长,而且以后的时间更长,有的是机会。凯子从床上爬起来,还不忘安慰性的调侃了一句:“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洗?” 小蝶摇了摇头说:“你先洗吧,我出门的时候已经洗过了。” 卫生间里,温热的水从莲蓬头里面“哗哗”的流下来,雾气逐渐升腾,将瓷砖的墙面和洗漱台上的镜子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水珠。凯子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一边憧憬接下来的美妙时刻,一边哼着小曲。就在这时,卫生间的门忽然被打开了,凯子转头一看,居然是小蝶,由于凯子刚才的一番鲁莽,小蝶看上去头发蓬乱,衣衫不整,面对一丝不挂的凯子,她也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凯子笑着说:“你不是洗过了吗,怎么,还想再和我洗一次吗?” 小蝶一动不动的站在卫生间门口,模糊的镜面上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具体细节看不清楚。小蝶并不搭理凯子的调侃,而是面无表情的说:“你刚才不是说到学校几年前的传闻吗?” 凯子一边冲水一边说:“是啊,你不是吓的小脸儿都白了吗,怎么现在又主动来问我?” 周小蝶的嘴角微微上扬,不动声色的说:“我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听说过那个变成厉鬼的学姐的名字?” 凯子正在用毛巾擦洗后背,他嘟囔着说:“这我还真不清楚,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具体那位学姐叫什么名字,或许是我没听见,或许是我忘记了吧,你问这个干啥?” 周小蝶带着诡异的微笑,一步一步走进卫生间,一字一顿的说:“我知道她的名字,她叫叶荷田,荷花的荷,农田的田,出自朱自清先生的名篇——《荷塘月色》。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凯子一愣,手中的毛巾由于惯性的作用脱手而出,砸到镜子上,然后掉进了洗漱池里。小蝶的声音是那样的陌生,她说话的语气是那样的怪异。“叶荷田?”凯子的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一阵刺骨的寒意,瞬间流遍全身。“她叫叶荷田,而我们现在住的却是‘荷田宾馆’,我就奇怪为什么刚才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没有看到这家宾馆,难道它只在晚上才出现?而且,自打进入宾馆之后,一直感觉冷嗖嗖的,阴惨惨的,就跟走进了坟地一样。还有,接待厅的女服务员也不大对劲,她的脸色似乎白的有点过分了。难道说,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宾馆,而是一栋鬼楼,或者说是当年化作厉鬼的叶荷田变化出来的幻影?”凯子不敢再想下去,他顾不得擦掉身上的水,衣服都来不及穿了,裹上一条浴巾,拉着小蝶的手就想往外跑。但是他忽然想起,手机还放在洗漱台上,衣服什么的可以不要,丢了就丢了,可是如果手机丢了,很多信息的补办会相当麻烦。他转过身,伸出另一只手去拿手机。可是他的手刚伸到一半,就僵硬的停住了。镜子上被刚才凯子扔掉的毛巾擦去了一片水雾,差不多可以看清楚整个卫生间在镜子里面的投影。凯子看到了无比惊悚的一幕,在镜子里,他瞪大了眼睛看着镜子外面的自己,然而他另一只手牵着的,哪里是什么周小蝶,而是一个满脸鲜血,头发蓬乱,衣衫褴褛的陌生女人!那女人的嘴一张一合,仿佛在说着什么。随即他感觉后脑勺传来一阵阴风,夹杂着一个缥缈的声音:“你想去哪里呀,你不要我了吗?” 他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然后双眼一黑,一头栽到在卫生间的地面上。 第一章 初遇 林辰阳从长途汽车上下来的时候,心里还一直憋着一口气。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从车上下来的一个和他岁数相仿的年轻人,拳头都快攥出水来,牙齿都快咬碎了。林辰阳希望那个年轻人再说点什么,随便说点什么,哪怕是往地上吐一口痰也行,只要对方做出任何一点点带有挑衅性质的动作,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冲上去和对方打一架。不管打不打得过,只要打一架他就心满意足了。可是对手让他失望了,那年轻人看都没看他一眼,跳上一辆出租车就离开了。 “他妈的,很久没有打过架了,算你跑得快。”林辰阳有火没处发,只好自顾自的说了一句带有自我安慰性质的话。尽管如此,他的脑海中依然不停的回响起上车时那年轻人带着嘲讽意味的话:“你不是很拽吗,连个一本线都没有考上,你还有什么脸在老子面前耀武扬威?没考上一本也就算了,还报了这么一个鬼学校,你个乡巴佬,看你穷的那样,干脆别去上什么大学了,小心女鬼找上你呀。万一死在里面,我看你棺材都买不起。” 事情还得从高考前一段时间说起。 从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林辰阳就一直闷闷不乐。没考上一本线也就算了,关键问题在于,成绩最差的一科居然是他平时最引以为傲的外语。他很想再补习一年,可是家里的经济条件的确非常困难,多读一年书又要多花好多钱。“算了吧。”他自我安慰说,“只要用功读书,二本大学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早一年毕业工作,就早一年帮家里减少负担。” 出发的时候,林辰阳本来心里就不太痛快,买了票上了车,他发现自己比较靠前的座位居然已经有人坐了。他也没太在意,拿着票走过去,很有礼貌的说:“这位朋友,你坐错位置了吧,这个座位应该是我的。” 对方抬起头来看了林辰阳一眼,然后一脸鄙夷的说:“原来是林大班长啊,怎么,你的座位我就不能坐了?你叫它一声看看,只要它答应了,我就让你。” 林辰阳也认出了对方,这不是隔壁班的罗伟龙吗,这是个不学无术的无赖,在高一的时候,有一次上体育课,林辰阳带着几个同学正在打篮球,罗伟龙则强行要林辰阳他们让出球场。林辰阳是个硬骨头,无论别人怎么威胁,他就是不让。后来人越来越多,闹得两个班差点打起来。幸好老师及时赶到,阻止了一场混战。可是从此以后,林辰阳和罗伟龙就结下了梁子。好在高中期间学习紧张,他们也没什么过多交集。可俗话说是冤家路窄,这都高中毕业了,老天爷还特意安排这样一个不太合适的场合让他们见上一面。他们各自考上的大学恰好在同一座城市,因此他们也就鬼使神差的坐上了同一辆长途汽车。要是换个时间或者换个对象,林辰阳或许不会计较,坐后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会吃什么亏。可恰好对方是罗伟龙,林辰阳心里又憋着火,因此脾气也大了三分。他毫不客气的说:“票上写的几号就该坐几号,人不是狗,狗可以没规矩,但是人不行。” 听了这话,罗伟龙一下子也火了,指着林辰阳的鼻子就骂道:“我他妈就不讲规矩了怎么的,你算个什么东西,你不是很拽吗,连个一本线都没有考上,你还有什么脸在老子面前耀武扬威。没考上一本也就算了,还报了这么一个鬼学校,你个乡巴佬,看你穷的那样,干脆别去上什么大学了,小心女鬼找上你呀。万一死在里面,我看你棺材都买不起。” 俗话说得好,不揭人短。林辰阳目前最痛心的莫过于两件事——家境贫寒和没考上一本大学。可是穷有什么错呢,穷人难道就应该被人嘲笑,被人看不起吗?林辰阳虽然没考上一本,但那是的真实水平,他问心无愧。可罗伟龙就不一样了,他考试的时候,旁边坐的是年纪前十的一个尖子生,他的成绩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抄来的。抄也就抄了,可是还说的这样理直气壮,就有点过分了。听了这一席话,林辰阳脸涨得通红,拳头也攥的“嘎嘣”响。林辰阳虽然平时口才不错,但泼妇骂街并不是他所擅长的,况且这是在公共汽车上,周围坐的大多都是前往学校报到的高中毕业生,其中不乏一两个熟人。就这样和一个无赖相互斗嘴,传出去多没面子。他心中最大的冲动,就是给对方的脸颊来上一拳,起码让他见点儿血。可是林辰阳似乎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一个“穷”字上面,他并没有注意到罗伟龙后面一句话,他更没有注意到,罗伟龙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整个车厢似乎都颤动了一下。 售票员经验丰富,眼看这两人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连忙站在两人身边,有意无意地说:“票上写的几号就坐几号啊,凭票入座。” 罗伟龙占了上风,轻蔑的瞥了林辰阳一眼,提着包就去后排座位坐下了。林辰阳没有机会发作,心里一直憋着一团火。一直到快要下车的时候,他才想到一个办法。车还没停稳,他就抢先来到门口下了车,然后站在一边等罗伟龙下来,只要罗伟龙再敢说上一个挑衅的字,林辰阳就可以痛痛快快的打一架。不管谁输谁赢,起码让心里憋着的这团火发泄出来。可是罗伟龙仿佛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全都忘记了,居然对林辰阳视而不见,跳上出租车就离开了。闻着出租车的尾气,林辰阳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一直到有个甜美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他才回过神来。 “同学,你是城南科技大学的吗?” 林辰阳回头一看,他的身后站着一个清秀的姑娘。那姑娘子不高,但是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就像洋娃娃一样。她的发丝和白裙子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瞬间给人一种可爱甜蜜的感觉。最重要的是,那女孩子的胸口部位,锁骨下面,乳沟左上方的位置,有一颗绿豆大小的黑色肉痣。九月的阳光正好,初秋的微风正好,那姑娘迷人的微笑也刚刚好。黑色的肉痣时而被连衣裙的褶皱挡住,时而又微微露出来,给人一种隐隐约约的朦胧美感。那女孩白皙的脖子正好,隆起的胸部正好,纤细的腰肢正好,一切似乎都刚刚好。 “同学,你是城南科技大学的吗?”女孩见林辰阳没什么反应,又微笑着问了一遍。 林辰阳这才从稍微有些邪恶的憧憬中回过神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心里不由得暗骂:“该死,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人家胸口看了老半天,真是尴尬死了。”他的脸红到了耳根,好在他皮肤颜色偏深,即便脸再怎么红,别人也不大容易看得出来。他傻愣愣的点了点头,只说出了一个字:“嗯。” 女孩依然温柔的微笑着说:“我也是城南科技大学的,我们是学生会的志愿者,专门到车站迎接你们这些新生的。你看那边,我们的校车就停在那里,你可以先上车去等会儿,接到最后两个新同学我们就可以回学校了。” 顺着姑娘纤细白皙的手指看过去,果然在不远处停着两辆大客车,上面印着“城南科技大学”的字样。林辰阳有点懵,他完全没有想到学校还会有专车接送,更加没有想到刚到这座城市就遇到了这样一位天仙一般的女子。他有点愣头愣脑的朝校车走去,连谢谢都没说一句。 忽然,那姑娘又说:“同学,你是个男孩子,怎么眉心长了一颗美人痣啊,是画上去的吗?” 让我们从第三个人的视角看一看我们的主人公林辰阳,他不到一米八的个头,算不上高大。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身材偏瘦,又因为长期的农村生活,他的肤色偏暗。他的衣服很旧,但是洗的很干净。鞋子仍然是考上高中的时候买的,白色的鞋面洗的已经有点发黄,有几个地方都要磨穿了。他的脸型非常刚毅,给人一种有棱有角的阳刚之感,也凝聚着一股凛然正气。尤其是他的浓眉大眼,透露出一种与命运抗争的坚强和魄力。最为关键的就是他眉心正中的一颗红痣,仿佛画上去的一样,让整张脸看上去更有活力,而且非常特殊。听了姑娘的话,林辰阳不假思索的说:“当然不是画的,这没什么稀奇的,你不是也有一颗美人痣吗。” 姑娘有点羞涩,脸颊上飞过一片红霞,她极其自然的拉了拉胸前的衣服,遮住了那颗迷人的肉痣。 林辰阳忽然意识到,自己又失态了,而且这次比刚才更加严重,他正尴尬的不知所措的时候,还好车站外又开过来一辆长途汽车。姑娘依然微笑着说:“你先上校车等会儿吧,最后两个同学估计都在这辆车上了,我们很快就能去学校了。”说完,她轻盈的走向另一辆刚刚停好的长途汽车。 八月底的气温仍然很高,校车里面有些闷热。林辰阳将已经用了好几年的行李箱放在后备箱里,并没有立即上车。他的一门心思都还在刚才那个迷人的姑娘身上,他似乎忽然明白了很多文章里面常常用到的两个词语——怦然心动和一见钟情。林辰阳在校车旁边等了没多久,果然看见刚才那个姑娘带着另外另个拿着行李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他这次礼貌了很多,很绅士的让姑娘先上车。车上几乎已经坐满了,只剩下最后排靠窗还有两个位置。姑娘没有过多停留,径直走向最角落的位置坐下。林辰阳在姑娘旁边坐下,他闻着旁边飘过来的一阵阵淡淡的芳香,心里不由得一阵窃喜,或许,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关于罗伟龙的所有的不悦都已经抛在脑后,仿佛一切都刚刚好。 然而,林辰阳只顾着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喜悦之中,他并没有发现,很多路人都对他们的校车投来怪异的目光,有的人眼睛里甚至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惊恐。就连在这辆车的乘客中间,也有几个人面容呆滞,神情冷淡,仿佛一个签下生死状的人,在心里早已经做好了面对生死考验的准备。 第二章 作家 校车开出城南汽车站,穿过喧嚣的城市中心,又朝着城南郊外驶去。由于是开学季,时间又到了下午五点,正好赶上下班车流高峰期,所以校车在绕城高速上堵了会儿车。在林辰阳所坐的校车后面,紧紧的跟着一辆宽大气派的豪华宾利轿车。坐在车后座上的男人四十来岁,一脸的横肉涨成了猪肝色,骂骂咧咧的说:“这些个砍脑壳的龟儿子,几万块钱的车也敢开上路,还挡在老子的前头,开的跟乌龟一样慢。老子一分钟几十万上下,时间就是金子,哪里经得起这样耗下去。给施工队打电话,让工地上的人开两台推土机出来开路,压死这些龟儿子。” 男人身边坐着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子,身材火辣,长得也非常漂亮。她故作焦急的往车外看了看,轻轻握住男人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说:“哎呀戴总,这些人一辈子能挣几个钱,哪里能够明白您的难处。您跟他们生气,犯不着。还有,施工队不是都回家收麦子去了,谁给你开推土机呀。再说了,推土机要真开出来了,把这些人压成肉饼,到处都是鲜血和碎肉,人家害怕嘛。你看你看,人家的心都扑通扑通乱跳呢。” 戴总的脸色立即由阴转晴,拍着姑娘的胸口说:“好好好,我的小心肝儿,不打电话行了吧。”他又转头问司机:“几点了,市长他们应该快到了吧?”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说:“五点十五分了,约好的时间是五点,估计市长他们已经到了。” 见戴总又皱起了眉头,姑娘连忙又说:“他们到了就让他们等会儿,戴总你是什么人啊,你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让他们多等会儿,没什么问题的。” 戴总点了点头,又将目光转向车窗外。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的内心隐约有些不安,该死的,自己为什么要说推土机呢?他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推土机压过人群,哀鸿遍野,满地碎肉残肢的景象,惨不忍睹。他不禁吓得一阵哆嗦,无意间看到路旁店铺挂着的一盏红灯笼,飘飘忽忽的,仿佛一颗沾满鲜血的头颅,正龇牙咧嘴的朝着他露出诡异的微笑。他直到死的那一刻也没有想到,这将是他人生的最后一个黄昏。 这座城市年代不算久远,城市范围却非常大。中国许多城市的市中心都是老城区,新区一般围绕着老城区散开。而这座城市是少有的从周围向市中心围拢的建筑特色。也就是说,越是往郊外开去,道路以及路边建筑就越是年代久远,这是在很多地方都难得一见的。值得一提的是,车已经开出市区很久了,少说也有一两个钟头了吧。道路两边最开始是高楼大厦,然后是七八层的老式住宿楼,再然后就是一两层的农家小楼,到现在,四周围已经看不到一栋房子,甚至连公路上都看不到一辆来往的车辆,这两辆孤零零的校车,仿佛载着一车沉默的幽灵,悄无声息的驶向地狱最幽静,最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 然而林辰阳的心思并不在路边的风景,自从他坐上这辆车,脑袋里就一刻都没有清醒过。他家境贫寒,所以长这么大没有谈过女朋友,他一心专注于学业,所以没怎么在感情的方面花过心思。可是,他毕竟是一个热血方刚的青年,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姑娘就坐在他的旁边,又怎么能做到平心静气呢?他甚至连头都不用转,就可以凭借眼睛的余光看到那迷人的脸庞。他感受不到车里的闷热,感觉不到道路的颠簸,他只感觉自己快要飞起来了。他的心里浮现出了一句诗一样的语言——你不曾心动的原因,是你还没有遇见。 刹车声响起,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从出租车上下来,有意无意的打量着四周。这里是城南郊区的一个老旧的居民区。在市中心还没有建设起来的时候,这里也曾热闹一时。时隔多年,这里已经成为了贫穷和低下的代名词,住在这里的也大多都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以及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和不远处市中心的喧嚣相比,这里仿佛是被上帝遗忘的角落。这个年轻人背上自己的小包,朝着巷子深处走去。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尽管天气很热,依然穿着深色的长牛仔裤,脚下是一双白色的休闲鞋。他的脸型刚毅方正,眉毛很浓,中间甚至连到了一起。可是他的右边眉毛中间却有一道浅浅的淡痕,如果走近了仔细观察的话,我们不难看出,那是一道伤疤。住在这里的居民屈指可数,大家都互相认识,没有人见过这个陌生人,他的衣着和气度都和这里破败的景象格格不入。当然,也就没有人知道,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的年轻人到底从哪里来,又将向哪里去。 年轻人一边走一边观察,虽然这里的建筑没有城区里面那样高大阔气,但是这里每一栋房子都是独门独院,显得安静而且祥和,和城市里面人性的贪婪与丑恶相比,颇有些世外桃源般的清闲。光鲜亮丽的背后是险恶阴谋,破败没落的内心却是善良朴实,这简直就是一个悖论。不远处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一条小河带着世俗的欲望和遗憾,蜿蜒着流向天边。年轻人漫不经心的走到巷子深处,在一个院门口停下。院墙下面,几个光着膀子的小孩子正在专心致志的捉虫子,并没有时间理会身后不知来路的陌生人。年轻人也没有心思将时间浪费在这些童稚身上,他停下来的原因,是因为墙上用白色涂料刷上去的几个字——房屋出租。 听到有人敲门,王大妈急匆匆走出来打开了院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个气宇非凡的年轻人。浓眉大眼,眉心长了一颗红痣,脸型刚毅,目光炯炯,气宇非凡。美中不足的是,年轻人的右边眉毛中间有一小片是白色的,仔细一看,是一道疤。“这么标志的一个人,眉毛却拦腰断了一截,真是可惜了。”王大妈心里想着,一时有些纳闷儿,随口问了一句:“你找谁?” 年轻人指了指墙上的四个大字说:“你这里不是写着房屋出租吗,还有空余的房间吗?” 王大妈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让开一条路,和蔼的说:“是来租房子的呀,有有有,房间多得是。我们这里距离市区太远,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来看房子,房间大多时候都是空着的。这不前几天,唯一的一个房客都退了房,去市区里面租房子去了。”说到这里,王大妈忽然楞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继续说:“小伙子,看你这打扮也不像穷人,怎么到我们这里来租房子呀?” 年轻人走进院子,依然漫不经心的说:“哦,我比较喜欢清净,市区里面太吵了,影响我的工作。”随即他打量了一下四周围,院子还挺大,不过有些荒凉,杂草丛生,仿佛很久没有打理。除了他们两个人的身影,就剩下院子中央的一栋三层小楼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年轻人奇怪的说:“大妈,就您一个人在家吗?” 王大妈也看了看四周,叹了口气说:“我的子女也都在外地打工,来来回回不方便,一年到头也不一定回来一次。我也知道,他们也有他们的难处,每次回家都得花一大笔钱。可是啊,这一年到头的,过年都不回家,平时又哪里有时间回来呀。小伙子,我给你说,不管你有没有挣到钱,家里的父母都盼着你回去,钱不重要,团聚才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多回家看看。”大妈的这些话似乎是在自言自语,稍等了一会儿她又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虽然王大妈将话题扯的有点远,但是年轻人的眼睛里似乎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他看了看远方的天空,淡淡的说:“叶复生。” 小楼真的挺小的,虽然有三层,但是每层只有两个卧室,分别在两边,中间是客厅,客厅前面有一个小阳台,后面就是上下的楼梯。虽然房子比较陈旧,好在每个卧室都有独立的卫生间。经过比对挑选,叶复生最终挑选了三楼左边的一个房间,西墙上有一扇窗户,正好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农田和远方的青山,还有黄昏的五彩天空。 “城郭夕阳斜,绿水青山绕。梦里见桃源,梦醒不自知。就是这间吧,我喜欢清静,这里挺不错的。”看着西方微红的天空,叶复生漫不经心的说,“那么价钱怎么算呢?” 王大妈说:“看你住多久,按天算呢就五十块钱一天,按月呢就五百块钱一个月,按年呢就四千块钱一年。” 叶复生眼皮都没有眨一下,从包里拿出一叠钱递给王大妈,干脆的说:“那就先交一年的租金吧。” 看着那一叠钱,王大妈有点愣神。其实她说的价钱是好几年前的了,现在这里已经被划分到市郊区的范围,房租早就便宜了不少。王大妈以为叶复生再怎么也会讲讲价钱,没想到对方如此干脆,直接就付了一年的房租。她有些颤抖的借过钱,花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数清楚,一共有五千八百块。王大妈也是个实在人,她提醒叶复生:“小叶,这数目不对啊。” 叶复生头也没回的说:“怎么,不够吗,不够我再给你拿。”说着又要伸手去包里拿钱。 王大妈连忙说:“不是不够,是多了,一年的房租只要四千,你给了我五千八。”嘴上这么说,王大妈的心里却犯起了嘀咕:“这小伙子看上去挺能干的,怎么做起事来没个准儿,连钱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没个数,不会是个缺心眼儿吧?” 叶复生依然没有回头,淡淡地说:“哦,我一个人住在这里,不经常出门,这附近又没有饭店什么的,所以我的一日三餐还需要麻烦您照顾一下。多出来的那些钱,就当做我的生活费吧。您先用着,如果不够的话再来找我。” 王大妈一听这话,心里踏实了许多,至少这年轻人不是傻子,他对钱的安排还是有数的,而且做得很到位,大概是某个有钱的公子哥和家里闹矛盾了,出来住一段时间吧。想到这里,王大妈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小叶啊,你说你不经常出门,那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呀?” 叶复生终于回过头看了王大妈一眼,淡淡地说:“我是写网络小说的,网络小说作者。” 王大妈不知道什么网络小说,她大概猜测,不管是什么小说,反正应该就是写书的吧,既然是写书的,那就应该是知识分子,既然是知识分子,那就相当不得了。她满脸堆笑的说:“原来是大作家,那行,钥匙给你,你自己整理一下吧,床单被套都有,都是洗干净的。” 叶复生终于微笑着点了点头说“谢谢大妈,对了大妈,还有个事儿我想说一下,我写书的时候喜欢清静,不喜欢被人打扰。” 王大妈笑着点了点头,喃喃地说:“我懂,我懂。”然后下楼去做饭了。没过多久,叶复生就听到了大妈的喊声,他答应了一声,知道是饭做好了,于是快速下楼。桌上摆着两碗米饭,两盘小菜,虽然算不上丰盛,但是也已经足够两个人吃了。吃饭的时候,王大妈几次想问一问叶复生眉毛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但都忍住了。 第三章 入夜 天色渐晚,残阳一点一点的消失在山的那边。不知道过了多久,校车终于停下来。林辰阳感觉到有人在拍自己的手臂,他艰难的睁开眼睛,出现在眼前的居然又是那个胸前长有美人痣的姑娘。姑娘见林辰阳睁开了眼睛,温柔的说:“你睡得真沉,我们到了,下车吧。” 林辰阳揉了揉太阳穴,他逐渐回忆起了今天发生的事情,早上出门坐车进城,然后坐上了开往这座城市的长途汽车,然后遇到了罗伟龙,下车以后原本想打架来着,可是又遇到了这位姑娘。林辰阳定了定神,大概是这一天的神经都过于紧绷吧,所以才会在校车上睡的这么沉。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下了车。下车以后,他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站在车门旁边,想等那位姑娘下来以后,再和她说几句话。没想到,校车居然直接关了门,一溜烟开走了。林辰阳有些睡眼惺惺,校车的尾灯已经消失在拐角的时候,他才喊出了一声:“车上还有人呢。”然而已经无济于事了。林辰阳有些奇怪,为什么那个姑娘没有下车,车就开走了呢?他想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大概姑娘和校车司机认识,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她自己还有什么事情没办,特地让校车司机送她去某个地方吧。林辰阳有点懊恼,他极少有机会接触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而且还和她肩靠着肩坐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可自己为什么连人家名字都没有问一问就睡着了呢?学校这么大,人这么多,以后去哪里找她呢?就他站在这里思考的一阵工夫,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没来得及观察四周围的环境,只感觉从四面八方吹来一阵阵凉风,即便是在这余热未散的九月初,仍然吹的他一阵阵哆嗦。在他前面二十米左右的地方,有一扇破旧的大铁门,上了锁,只在旁边开了一扇小门供人进出。林辰阳环顾四周,刚才还熙熙攘攘的,现在一个人影都看不见了,大概是新来的学生都忙着寻找自己的寝室去了吧。他打了个激灵,然后从那扇开着的小门走进了学校。 果然,刚进学校,眼前的场面就热闹了许多。眼前是一条宽阔的大道,两旁种满了梧桐树,路灯的年代已经有些久了,本来就不怎么亮,光线还被梧桐树茂盛的枝丫遮住了一大半,只剩下微弱的光线洒在地面上。就在道路的左边,摆放着几张高中时候用的那种小课桌,一群人围在那里听着什么。林辰阳走近一些听了听,原来这里是新生报到接待处,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给大家讲解新生报到的流程,还有一个人在分发资料。林皆南刚拿到一份资料,只听那人用非常快的语速说:“今天太晚了,你们明天再来办理入学手续吧,你们各自拿到的资料上都有不同的数字,每个数字对应一个特定的寝室床位,你们今晚先找到自己的寝室和床位睡一觉,其他的明天再说。宿舍管理员那里有床单和被套,你们先拿去用,明天再交钱。”说完,那几个工作人员连桌椅都没有来得及收,急匆匆的就走开了。只剩下一个高大的男生,对新生们招了招手说:“你们跟着我来,我带你们去你们的寝室。” 到了这个时候,林辰阳的心里是有一些伤感的。对于眼前所看见的一切,他有些失望。距离市区非常远的学校,看起来一点也不气派的学校大门,一点也不负责的几个工作人员,都和他梦想中的大学殿堂差之千里。他不由得想起了高二那年,在一个课程非常紧张非常关键的时间段,他意外的扭断了脚踝,耽误了许多学业。好在他恢复之后付出加倍努力,成绩仍然保持在一本线上。但这并不稳妥,为了保险起见,他特地花了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去省城参加了某名牌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并且顺利通过。校方承诺,只要他高考分数线达到一本线的水平,他可以任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可谁又能想到,造化弄人,他居然是砸在自己平时最引以为傲的外语上面? 一边这样想着,他一边跟着往前走。不多时就来到一片低矮的房屋,前面那个高大的男生站住,指着那些低矮的房屋说:“这就是你们的宿舍,你们各自按照资料上的数字,找到各自的宿舍楼号,房间号和床位号,然后去管理员哪里领取被褥就就可以了。我会在这里等一会儿,如果你们遇到什么问题可以过来找我。” 借着一盏路灯投下的昏暗的灯光,林辰阳看清楚了自己资料上的数字——西4(3010)。林辰阳看了看这些房屋,每栋楼的楼道口都亮着灯,上面挂着一块蓝色的牌子,上面写着白色的字。西1,西2,西3,终于,他找到了西4号楼。再看看这栋楼,顶多只有四层,所以“3010”应该是三层10号寝室,最末尾还有一个分开的数字“3”,应该是三号床的意思。林辰阳走进四号楼,迎面站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那女人一脸温和的笑容,轻声对林辰阳说:“给我看看你的资料。”林辰阳递上资料,对方看了看,然后点点头说:“是这栋楼的。”她指了指一边的小房间说:“你是我们这栋楼第一个报到的学生,那里面有被褥,你自己挑一个喜欢的颜色吧。” 林辰阳没怎么明白女人说的话,他走进小房间,里面果然放着很多崭新的被褥床单。可是说实话,真的没有林辰阳喜欢的颜色。不是他挑剔,就两种颜色,一种是蓝白相间的,像医院的病号服,一种黑白相间的,怎么看怎么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换了是谁也不会对这两种颜色发生兴趣吧。无奈之下,林辰阳选择了他可以接受的蓝白相间的颜色,然后一脸愁容的上了楼。可是进入寝室后才发现,寝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更加心灰意冷了。寝室是六人间,一个大衣柜放在窗边,被分成六个小格子,每人一个。四架双层单人铁床,其中两架的下层被拆掉,各自放上了三张桌子,这就成了寝室六个人各自的课桌。没有独立卫生间,厕所在过道尽头,只有六个坑位,澡堂在一楼厕所边,只有两个水龙头可以放热水。这真是应了罗伟龙的那句话,这他妈是什么鬼学校,怎么一切看上去都是如此破烂不堪,恐怕真是死在这里连棺材都买不起。林辰阳并不是一个挑剔的人,他从小在农村长大,不怕脏不怕苦,什么都能接受。可是他毕竟去省城的某名牌大学参加过考试,也参观过那所学校的建筑设施。公寓式的套间,每个套间只住四个人,还有一个大客厅,里面有电视机,卫生间很大,洗澡很方便。林辰阳不奢求能够住上那样豪华的寝室楼,但是也不能差的太多吧,这鬼地方,还不如县城高中的寝室呢。在这鬼地方读书,能有什么出息吗,无非是白白浪费时间和钱。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先在这里将就一晚,明天天一亮就走,无论如何都要回去补习一年,考上省城的名牌大学。自己这么多年的辛苦努力,不能白白埋葬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天色刚刚暗下来,叶复生也吃完了晚饭。他漫不经心的说:“大妈,这附近哪里有超市之类的地方,我想去买点生活必须的日用品。” 王大妈皱了皱眉头,不远的郊区集市上倒是有一个挺大的超市,可是一来可能快要关门了,二来她注意到叶复生的经济实力非同一般,可能看不上这些郊区小店的东西。所以她摇摇头说:“天都黑了,就算有恐怕都已经关门了,你要不明天再买吧。” 叶复生想了想,站起来说:“那我去市区买吧,要是回来晚了,麻烦您给我开开门。” 王大妈说:“行,这院门的钥匙只有一把,我不能给你。我一般九点关门,你回来的时候叫我一声,大妈给你开就是了。” 叶复生点了点头就出门去了,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听到有人敲门,王大妈知道是叶复生回来了。夜里的天气比较凉快,她不到九点就已经关了门上床睡觉了,这时候都已经睡醒了一觉了。王大妈披了一件衣服,喃喃的说:“这些年轻人真没有时间观念,说了早点回来,这都几点了。”王大妈打开院门,叶复生一手提着一个大塑料袋,一手拿着自己的衬衫,他只穿着一件打底的汗衫,一边感谢大妈,一边匆匆走进院子里。 王大妈有些生气,但是看到叶复生孤单的背影的那一瞬间又一下子心软了,谁让叶复生长的那么招人喜欢,又这么彬彬有礼。她叫住叶复生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天这么凉,你怎么还把衬衫脱了,要是感冒了怎么办?” 叶复生有些抱歉的说:“对不起啊大妈,买了东西出来太晚了,出租车都不愿意出城,我是自己走回来的。走热了,所以才脱了衬衫,你看我浑身都是汗。放心,没事的。”叶复生说完,正要转身上楼,忽然想起了什么,将衬衫搭在肩上,从大塑料袋里面提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六七个个苹果。他递给王大妈,说:“大妈,这几个水果是给您的,天太晚了也没买到其他的,您就将就收下。初次见面,不成敬意。” 王大妈心中原本的不悦瞬间烟消云散,她虽然知道,对于叶复生来说几个苹果算不上什么,可是她在房租里面已经收了很多了,因此不愿意再多要什么。她再三推辞,还是拗不过,收下了。看着沈昱辰上楼的背影,王大妈又是一阵心酸,喃喃地说:“这小伙子白天看上去冷冷淡淡的,没想到还挺热心,可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一个人跑到我们这地方来啊,我这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啊。” 王大妈也没做多想,走回了自己的卧室。已经睡过一觉了,现在再想睡着已经没那么容易了,没办法,人一旦上了一点年纪,睡眠就会逐渐成为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她顺手拿出一个刚才叶复生送她的苹果,走到厨房洗了洗,然后一边吃着苹果,一边走到院子里,看着天上星星点点的夜空。自从丈夫死后,有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她都是这样孤独的度过。正吃着,她忽然听到楼上传来嘻嘻索索的声音,好像是叶复生在洗衣服。她心里有点纳闷儿,这三更半夜的,没事儿洗什么衣服呢。 第四章 海哥 林辰阳铺好了床单,这还是夏天,他本来不想盖被子,可这学校也不知道怎么的,冷风刮得“呼呼”的,冻的人直打哆嗦,即使关了窗户也丝毫没有作用。无奈之下,他将棉絮塞进被套,然后尽力铺平。铺好了床,寝室里面仍然只有他一个人。他忽然明白了刚才宿舍管理员的话,难道说这栋寝室就只有他一个人住吗?可是录取通知书上明明写了报名时间是今明两天呀,难道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避开了今天?但是他想了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无论如何,这里不是他梦想中的地方,管他们什么时候来报名呢。下定了这个决心,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水房洗漱。他先去上了个厕所,厕所里面脏兮兮的,到处都是黑褐色的污渍,就像干涸的血块一样。林辰阳的爷爷是个杀猪的屠夫,他小时候去过屠宰场,那里的墙面就是这样的。林辰阳是个心很细的人,他仔细看了看每一个隔间,发现最后一个隔间不能用,因为上面的水箱年代太久,已经漏水了。人如果蹲在下面,应该就能体会到在暴雨中拉屎是什么感觉了。他又来到水房,这里虽然还比较宽敞,但是十几个水龙头中,只有一两个是好的,其余的都在不停地滴水。他有些恼怒,心里不停的暗骂,这他妈到底是什么破学校,无论哪个方面都比不上自己县里面的高中。 生气归生气,但是眼前的事情还是要做的。由于天太晚,没有来得及去买一个洗脸盆,有没有办理学校的热水卡,就只好将就着用凉水洗一洗了。可是这大夏天的,学校的水真他妈凉。林辰阳在农村里也常常下河洗澡,但那种凉是很舒服的,而现在自己接触到水龙头里面的水,这种凉是冰冷刺骨的,仿佛可以把人冻僵。他往脸上浇了一捧水,眼睛半眯着,忽然,在他视线的余光里,他仿佛看到水房的大镜子里闪过一道白影。他一下子抬起头来环顾四周,什么都没有。他暗想,大概是自己看错了吧。可是随即他又发现了不对劲,为什么自从自己进入了宿舍楼以后,就再也没有听到外面有任何说话走动的声音,难道所有人都已经睡觉了吗?正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忽然一只白森森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吓了一跳,猛的一回头,面前是一个高大的身影,原来是刚才带他们过来的那个学长。这样的话,刚才那个奇怪的白影应该也是这位学长吧,因为他穿的是白色的T恤。林辰阳长舒一口气,笑了笑说:“原来是学长啊,吓了我一跳,有什么事儿吗?” 学长看着林辰阳的眼神有些奇怪,他说:“哦没什么事,我就是上来随便看看。怎么样,还习惯吗?” 林辰阳当然想说不怎么样,但是显然这样不太礼貌,他委婉的说:“实话实说,设施的确有些陈旧了,不过我是农村来的,适应一下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对了,学长,怎么好像这层楼就我一个人,其他的同学呢,都还没来吗,可是明天报名时间就截止了啊?” 学长四下里看了看,并不回答林辰阳的问题,而是莫名其妙的说:“你填报志愿的时候,没有在网上仔细看过我们这所学校的介绍吗?” 林辰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摇了摇头说:“没有,我住在农村,不怎么上网。而且我家比较穷,就算上学的时候我也不怎么去网吧。至于填报志愿嘛,我原本是想填省城的大学的,分数下来的时候才知道没有上线,所以就临时找了两个二本学校填上去,也没有太多时间仔细看。” 学长点了点头,恍然大悟的说:“原来是这样。”想了想他又说:“你们这栋楼住的都是和你同一个专业的,你们这个专业特殊一点,可以晚两天来学校报到,你不经常上网,可能就不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多住两天吧。我是你们这个专业的导生,也是学生会志愿者团队的,我叫海河,你可以叫我海哥。你叫什么名字?” 林辰阳回答说:“林辰阳。” 海哥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忽然他又回过头说:“你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林辰阳疑惑的说:“没有呀,怎么了?” 海哥支吾着说:“哦没什么,没事就好。额,虽然没事,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晚上尽量待在寝室里,不要出门。” 林辰阳心中更加奇怪,他想问清楚原因,但是海哥怎么都不肯说。忽然,他想起了另一件事情,于是问海哥:“海哥,我打听个事儿。白天你们是不是安排了学生会的志愿者去车站迎接我们这些新生?”见海哥点了点头,林辰阳继续说:“其中有一个女孩子,个子不高,长得眉清目秀的,叫什么名字?” 海哥原本一团和气的脸忽然沉了下来,他盯着林辰阳说:“你是不是看错了,这大夏天的去车站接人,而且还暴晒在太阳下面,这是个苦力活儿,我们一般不派女生去的。” 林辰阳也很惊讶,他继续说:“怎么可能,回来的时候我还和她挨着坐在最后一排,他的左边胸口长了一颗褐色的肉痣。我本来想等她下车后自己问她的,可是她没有下车,校车就开走了。你有没有印象?” 海哥面色铁青,整个人仿佛都僵硬了,许久他才说:“没什么印象,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有什么事就来找我。” 林辰阳非常疑惑,他感觉海哥说话的语气怪怪的,似乎总在暗示一些什么。可是更加让他疑惑的是,明明白天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海哥偏偏说没有呢?又不是只有他林辰阳一个人看到过那个女孩,最后上车的两个同学也是那女孩领过来的。或许是海哥记错了吧,也或许是这个女孩子是临时加入的,海哥并不知道。这么一想,林辰阳稍微减轻了一些困惑,以后有机会问问学生会的志愿者团队吧,他们一定知道。他已经很累了,打了个哈欠就上床睡觉了。 夜已经很深了,距离楷市一百公里外的省城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里,还亮着一盏名贵的灯。过两天就要去大学报道了,这让伊可莲既兴奋又有些不安。十八年来,她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然而这一次,她要面对的,完全是新的生活。父母本来已经给她安排好了一个贵族商学院,但是她不喜欢什么事都被安排好。这么多年来,她就像温室中的花朵,连自由的阳光都没有看到过。这一次,她无论如何不再听从父母的安排,她渴望尝试一种新的生活。 凌晨四点半,伊可莲终于感觉有些困意,她刚想上床睡觉,忽然电话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是表哥伊正。表兄妹本不该同姓,但是说来也巧,伊可莲的父母同姓,因此出现了少有的舅舅和父亲同姓的情况。伊可莲和表哥伊正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伊正很喜欢这个温顺懂事,而且长得非常漂亮的表妹,可惜在这个新时代,法律规定近亲三代不能结婚,因此伊正也就只好将这种情感压下去,从不表达。 “喂,表哥,你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伊可莲的声音软绵绵的,充满困倦。 伊正也打了个哈欠说:“我知道你还没睡,有个事儿问问你。你不是这两天要去学校报到吗,正好我明天一早要赶回警队,要不要搭个顺风车?” 对于大多数高中毕业生来说,今天已经是开学报到的日子了,可是对于伊可莲来说,她所在的学校和专业给了所有学生一份特殊的待遇——他们可以晚两天报到。因此,伊可莲并没有做好明天就出发的准备。她有些犹豫的问:“什么事情啊这么着急回去,再多等一天不行吗?” 伊正稍微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是一个人命案,这种事情本来应该保密的,但是告诉你也没什么关系。楷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戴氏集团的老板戴东生刚刚被发现死在了他们公司的工地上。这个人你应该知道的,经常在电视上露面,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说我能再多等一天吗?” 伊可莲想了想,父母一再反对她去楷市上大学,亏得在楷市做刑警的表哥鼎力相助,父母才勉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到如今,顺便搭一下表哥的顺风车也不错。于是她在电话里答应了,两人约定六点在地下停车场见面,然后出发去楷市。 伊正和伊可莲兄妹如何从省城出发,我们暂且不表。我们将视线转移到楷市城南郊外的贫民区,王大妈已经吃完了苹果,但是她仍旧没有一丝睡意。她知道,三楼的租户叶复生也一直没睡,因为他的灯还一直亮着,那种嘻嘻索索的洗衣服的声音也一直没有停止。王大妈心想,既然小叶还没睡,不如上去找他聊聊天,说不定还能问出一些情况。即便什么也问不出,两个人聊聊天总好过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坐到天亮吧。她站起身,一步一步的爬上三楼,走到三楼门口了她才反应过来,门是关上的。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敲了敲门。门开了,小叶依然是刚才那身打扮,他站在门口,毫无表情的说:“这么晚了,您还有事吗?” 听着小叶说话的语气,看着小叶站在门口的举动,王大妈知道对方并没有要自己进去的意思,她有些后悔自己的冒失,但同时她也感到很奇怪,为什么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性格变化会如此之大,一会儿笑脸相迎,一会儿又表情冰冷,给人一种不可辩驳的强大压力。王大妈犹豫再三,还是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也没什么事,就是睡不着,看到你屋里还亮着灯,所以上来看看,你是在洗衣服吗?” 叶复生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淡淡地说:“刚才回来的时候摔了一跤,衬衫弄脏了,需要洗一下。” 王大妈点了点头,不经意的往屋里看了一眼,但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她知趣的说:“哦,这样啊,已经很晚了,洗完了早点睡觉吧。我这个老婆子已经养成习惯了,睡觉很少。” 叶复生依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门口,眼睛里似乎流露出两道金光,仿佛可以刺穿眼前这个稍微有些佝偻的老太太。他淡淡地说:“知道了。” 第五章 相同的人 我们来看看我们的主人公林辰阳,他有些焦急的看了看时间,已经早上七点多了,他六点就起床收拾好了一切,打算一早坐车返回老家,再补习一年。可是这破地方真的太偏僻了,他在学校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别说出租车,连私家车和摩托车都没看到一辆。他有些懊恼,正想骂一句脏话,终于看到拐角处开来一辆出租车,车上坐着一个年轻人,应该也是来学校报到的。在出租车后面,还跟着一辆小汽车。林辰阳已经无心其他了,还没等出租车上的乘客下来,他已经急不可耐的钻了进去。可是那名乘客行李太多了,拖拖拉拉的老半天都没下车。林辰阳有些着急,司机也急不可耐的一阵催促。乘客终于下去了,可是他双手都拿着东西,没有关车门。林辰阳伸手去关门,正好看到一男一女从车旁走过,那应该是从后面的私家车上下来的吧。林辰阳原本没怎么注意,可是看到那女孩的穿着,他打了个激灵。女孩穿了一条白色碎花裙子,居然和昨天汽车站那位姑娘穿的一模一样!再看这人的身高,背影,甚至连发型都一样。林辰阳有些呆了,难道她就是昨天到汽车站迎接新生的那名女志愿者? 出租车司机终于忍无可忍了,他大吼一声:“走不走,不走下去,我可不想在这鬼地方久待。” 林辰阳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不想回去了,他并没有听清楚出租车司机说了什么话,而是道了个歉,然后下了车。他顾不上搭理司机的骂骂咧咧,而是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刚才从私家车上下来的两个人。但是他毕竟不能确定这就是他昨天见过的那个姑娘,所以并没有冒失的冲上前去。我们已经说过,林辰阳是一个心思极其细腻的人。他不动声色的跟了一会儿,只见那两个人来到了昨晚他来过的,种满梧桐树的宽阔的大道,那几张课桌依然摆在那里,那几名工作人员也已经到位。林辰阳心里明白,这姑娘应该也是来报到的。趁着姑娘排队的工夫,林辰阳假装若无其事的走到姑娘侧面。让他感到非常兴奋的是,这就是昨天他见过的那位姑娘。 林辰阳欣喜若狂,一下子控制不住情绪,有些冒失的对姑娘说:“你好啊,我们又见面了,昨天你怎么没下车啊?” 姑娘表情有点茫然,但是随即也露出了微笑,她说:“你好,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林辰阳有些失望,他以为对方这么快就将他忘记了,于是掩饰不住脸上失望的表情说:“怎么会认错人呢,你不是学生会的志愿者吗,昨天还去车站接我们来着。我以为你是高年级的同学呢,没想到你也是新生啊。” 姑娘稍微皱了皱眉头,非常客气的说:“不好意思,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今天刚到,还是第一次来这里。” 林辰阳顿时从疑惑变成了惊讶,怎么可能呢,眼前的人无论从外貌身材还是从衣着打扮来看,都和昨天见到的姑娘一模一样啊,他林辰阳记忆力再怎么差,也不可能仅仅隔了一天就认错人呀。在极大的情绪反差之下,林辰阳一下子变得有些激动,他没有经过思考就说:“怎么可能认错呢,你昨天也是穿的这身衣服,也是梳的这个发型。而且,你的胸口这个位置还有一颗褐色的肉痣。”说到这里,林辰阳停住了,有两个原因。第一,这颗痣长在姑娘胸口比较偏下的部位,基本上已经到了乳房的位置,林辰阳作为一个陌生异性,在这样的公众场合公开说这样的话,实在是一种非常流氓的行为。第二,林辰阳这才发现,眼前这位姑娘穿的碎花裙子,和昨天那位姑娘的碎花裙子,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昨天那位姑娘的裙子,领口要宽一些,所以偶尔可以看到胸口的肉痣。而眼前这位姑娘的裙子,领口很窄,除非直接用手揭开,否则是看不到那个位置的,自然也就看不到里面是不是存在这样一颗肉痣。。林辰阳几乎懵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说天底下真有长得如此相似的两个人? 姑娘的表情也有些奇怪,但是看得出并不是愤怒,她只是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衣服的领口。场面有些尴尬,好在他旁边的男人站了出来,用有些严厉的语气说:“这位兄弟,我看你是真的认错人了,她真的是第一次到这里,请你不要再过多纠缠,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男人铿锵有力的声音将林辰阳从震惊中拉回现实,他虽然从心底里不相信眼前的一切,但不得不接受事实。他有些窘迫的道了个歉,然后不知所措的排在了队伍的后面。他一直在脑海中对比昨天和今天看到的这两个姑娘,她们真的长得一模一样,他甚至相信,如果他刚才扒开姑娘的衣服,里面一定有一颗绿豆大小的褐色肉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林辰阳不禁打了个冷颤。 林辰阳不知道的是,在前排的人群中,男人悄悄对姑娘说:“你以前见过他?” 姑娘皱着眉头说:“没什么印象,应该没见过吧,我从小到大读的都是贵族学校,你看他的穿着,不像有钱人,我们之间应该没什么交集才是。” 男人也皱紧了眉头,喃喃地说:“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一开始过来说话,很像是那种随便找个借口搭讪的情况,所以我也一直没有插嘴。可是为什么这个人知道你胸前有一颗肉痣呢?你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如果你们之前没有见过,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姑娘也非常不解的说:“我也感到非常奇怪,这件事情只有我们家里人知道,他怎么会知道呢?可能,可能真的只是个巧合吧,或许他认识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人,胸前也长了一颗肉痣吧。” 男人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接着说:“可能真的有这种巧合吧,时间不早了,我得马上赶去现场,剩下的事情就靠你自己了。” 姑娘说:“你快去吧,别耽误了工作,我这里没什么问题的。” 男人转身要走,又不放心的回过头来说:“你自己小心一点,我总觉得那个人不对劲,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说着,他用余光瞟了一眼站在队伍最后面的林辰阳。姑娘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会注意的,男人这才急匆匆的离开。 林辰阳此刻脑中一片混乱,不断重复的回忆着从昨天他来楷市开始,一直到现在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队伍逐渐向前移动,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中午,前面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办好了入学手续,只剩下林辰阳一个人了。依托于梧桐树茂密的枝叶,这个露天的报名点还算凉快,工作人员也显得比昨天晚上耐心很多。 “录取通知书拿出来看一下。”一个工作人员温和的对林辰阳说。 林辰阳的思绪被拉回了现实,他有些手足无措的拿出录取通知书。工作人员看了看,然后递给林辰阳一些东西让他签字,签了字又让他交钱,林辰阳都一一照办。几分钟之后工作人员说:“手续办好了,恭喜你成为城南科技大学的一员。” 林辰阳这才一下子明白了什么,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手续办好了,那就意味着自己已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了,可是自己不是下定决心要回去补习的吗,怎么糊里糊涂的就办了手续,还交了学费呢?林辰阳愣愣的站在原地,工作人员并没有注意到他,其中一个年轻的工作人员说:“今年还真是奇怪,相对于其他专业来说,软件工程专业的报名时间要晚两天,可是今天却有两个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提前报到,前几年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这本来是几句闲聊,不料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工作人员忽然沉下了脸对那个年轻人说:“干好你手里的工作,没事儿别瞎扯。” 这些对话在林辰阳听来都是不明不白的闲话,他并没有往心里去,他现在正在苦苦挣扎,到底是去是留。虽然说报了名交了钱,但是现在毕竟只是纸质上的报名,还没有录入电脑系统,如果他要求退学,应该不会很麻烦。可是从另一方面想,他都已经坐上出租车,又下来了,还稀里糊涂的报了名,这是不是冥冥之中命运的一种安排,是一个定数。林辰阳出身农村,虽然不信什么鬼神,但是他相信命运,相信缘分,相信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俗话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上天非要自己留下来,那就留下来吧。而且对于林辰阳来说,那个姑娘的出现也增加了他留下来的一丝决心,或者也可以说是一丝希望。他点了点头,喃喃地说:“那就留下来吧。” 拿上行李,林辰阳又顺着小路回到寝室楼下。早上他出来的时候宿管阿姨还没有起床,所以并不知道他离开的事情。现在,宿管阿姨正在宿舍楼门口坐着,脸上带着一丝微笑。看到林辰阳第二次拎着大包小包出现,宿管阿姨似乎并不显得惊讶,她的笑容和眼神是那样从容不迫,仿佛命运之神留在人间的幻影,对未来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反倒是林辰阳有些不好意思,路过管理员身边的时候,他恭恭敬敬的打了个招呼:“中午好,阿姨。” 虽然说是大中午,一路走来还很闷热,可是一走进宿舍楼就能感觉到四周围凉飕飕的。林辰阳不以为意,大概是男方的气候比较潮湿,而这栋楼又几乎没有人住,所以才会给人一种凄凉冷清的感觉吧。将行李放在寝室,林辰阳的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早上想着早点出发,没来得及吃早饭,现在已经过了正午的时间点,他似乎想起昨天下午到了学校以后也没有吃过东西。于是他决定出去吃午饭,顺便参观一下这个让他并不满意的大学。 学校的食堂需要刷卡,新生们的卡都还没有办好,林辰阳只好走到学校外面去吃。走出那扇破旧的铁门,他眼前一亮,外面人还挺多,店铺林立,学生们三三两两川流不息,丝毫没有昨天晚上看到那种荒凉破败的感觉。这里的街道呈“T”字形,如果从上帝的视角来看,只有“T”的左边通向市中心,右边和下面的路都不长,几分钟就能走到尽头。林辰阳大概看了看,距离学校最近的是一些小饭店,网吧和各种小商品店,远处就大多是一些私人的小旅馆。他随便找了个饭店坐下,点了一份面条。他大概会认为,自己永远不会和这些旅馆沾上任何关系吧。 第六章 命案 伊正急匆匆的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这不能怪他,楷市虽然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南方小城,但是我们在前面说过,它的建设风格比较特殊,四周围散得很开。案发地点在城北经济开发区,而为了送表妹伊可莲去学校报到,他在城南下的高速。今天又正好是全市所有高校报到的时间,路上车多人多,非常拥挤,从城南大学到城北经济开发区这二十多公里的路程,伊正硬生生开了三个多小时。案发地点是经济开发区的一个在建居民小区,在全市非常有名,前两期总共二十栋大楼都已经完工售罄,这已经是第三期的工程了。而受害者连人带车,正好落在还没挖好的三十三栋大楼的基础坑里面。稍微有些建筑知识的人都知道,修建房屋的第一步就是挖坑,需要修建的房屋越高,坑就挖的越深。这个居民小区在建的都是三十层以上的高楼,基础坑本来就很深,再加上所有大楼都设计了双层底下停车场,所以基础坑的深度相比于其他楼盘更加夸张。出事的这个三十三号坑位,已经挖下去了十多米,人们从上往下看,只能看到一辆车头朝下的奔驰车倒栽在泥土里,隐约还可以看到一些碎玻璃。 整个工地早已经被拉上了警戒线,戴氏集团出事的消息也早已不胫而走,警戒线外面人山人海全是围观的群众,还不乏一些举着摄像机和麦克风的电视台记着。这也不奇怪,像戴氏集团这样的大财团,保守估计,至少也有好几万人的身家性命都与之紧密相连吧,因此受到社会的关注度非常高。伊正下了车,走向几个指挥模样的人旁边,那是楷市北区公安分局刘局长正在给几个人安排任务。刘局长也注意到了伊正,他面沉似水,两只眼睛像两个铜铃,表情凶恶仿佛要吃人。他按捺住火气,但是语气十分严厉的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身为刑警队长,凌晨四点就给你打过电话了,你为什么现在才到?现场清理都已经差不多了,你现在来,是准备让我向你汇报工作吗?” 伊正只是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凡是楷市北区分局的警察都知道,分局长与分局刑警队长不和,两人经常因为意见不统一而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有传言说,刘局长曾多次向上级请示,撤销伊正刑警队长的职务,但是上级考虑到伊正出色的办案能力,和过去几年立下的多次战功,一直没有批准刘局长的申请。因此,这两个人一直看对方不顺眼。现在伊正迟到了好几个小时,刘局长当然会抓住这个尾巴大做文章。然而让伊正没有想到的是,刘局长发了几句牢骚之后,神情居然一下子缓和了下来。还没等伊正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刘局长一摆手说:“我一会儿还有个会,市长对这件事很重视,要亲自过问,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不等伊正点头,刘局长潇洒的转了个身,大踏步走开了。 上了车,黄副局长一脸不解的对刘局长说:“刘局,这可不是你的作风,今天这事儿可大可小,小了说就是迟到,大了说可就是玩忽职守。您不是一直想把这小子弄走吗,我们为什么不趁此机会向上级申请一下?” 刘局长眼皮都没有抬一下,阴阳怪气的说:“你懂什么,这么大的案子,把他调走了,你来给我办案?” 黄副局长听了先是一愣,然后恍然大悟的说:“您的意思是,借刀杀人?” 刘局长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点点头说:“孺子可教也,这戴东生可是个烫手的山芋,他和市长的关系,这楷市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我听说昨晚上他还和市长吃过饭,说不定他的死和市长那一批人都脱不了干系。他们之间的利益往来,谁说得清楚。戴东生活着的时候没人敢查他,死了就更没人敢查了。可是出了人命,不查也得查,关键是派谁去查。” 黄副局长一脸坏笑的接着说:“那么把这块烫手的山芋丢给这个刺儿头,他往上查的话,市长必然要出手阻止,他如果不查,对社会可就没有一个交代,我们也可以说他办案不利。这样一来,不管他查不查,都得卷铺盖走人了。” 刘局长和黄副局长相视一眼,然后都哈哈大笑。 目送正副局长同车远去,伊正感觉耳朵里面嗡嗡响,仿佛塞了好几只苍蝇。他自然没有听见正副两位局长阴险的对话,可是他也不傻,刘局长态度的一百八十度转变让他不由得提高了警惕,毕竟干这行这么些年,没什么事情的发生是平白无故的。然而警惕还在于其次,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命案的侦破。距离发现受害者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现场已经勘验的差不多了,尸体也早已经运走了,只有那辆昂贵的奔驰轿车还留在原地,等待起重设备过来处理。伊正叫来一名非常年轻的警察小何,向他询问初步勘察情况。小何二十五岁出头,虽然非常年轻,但是非常有本事,他的父亲老何就是楷市鼎鼎有名的刑警,小何深受父亲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在这一行也颇有些悟性。 看到小何过来,伊正第一句话就问:“死者身份确定了吗?” 小何说:“从死者的外貌和衣着来看,基本上可以确认死者就是戴氏集团的总裁戴东生,不过这个人的身份特殊,为了稳妥起见,法医还是决定等做完死者和家属的DNA比对再下结论。” 伊正没有点头,他心里明白,做DNA比对不过是多此一举,虽然我们在电视上常常看见有钱人会给自己准备替身以便在关键时候保命的这种情况,但是这种可能也太小了,而且毫无根据。但他也没有摇头,他倒是很希望死者不是戴东生本人,因为他心里明白,如果真的是戴东生死了,那事情可就麻烦了。案子发生在他所管辖的地界,死者又是这样一个特殊的人,而且这个人和市长的关系非同一般,所有人都是有目共睹。如果上级将这个烫手的山芋丢给自己,那这个案子是查还是不查?假如查下去查到和市长有关的东西,那这个案子最终是破还是不破?无论走到哪一步,都是进退两难。他看了看小何,淡淡地说:“你接着说。” 小何说:“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应该是自己开着车冲下基础坑的,巨大的落差导致汽车和地面发生了非常强烈的撞击,由于死者没有系安全带,因此死者的头部和挡风玻璃也产生了剧烈的撞击,直接导致死者昏迷,继而因为没有受到救助而死亡。整个车里全是酒气,可以判断出死者生前应该喝了不少酒。法医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昨晚十一点到一点之间。除此之外,现场和车里都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痕迹。” 伊正皱着眉头,看着小何说:“就这么多?” 小何点点头说:“就这么多。” 伊正说:“你的意思是,戴东生昨晚喝了很多酒,自己开车来工地,结果一不小心把车开进了十多米深的基础坑,,头在挡风玻璃上撞破了,然后就一命呜呼了。你是想告诉我,戴东生的死完全是个意外?” 小何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而是平淡的说:“队长,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伊正说:“合理吗?据我所知,戴东生出门必然要带上司机和女秘书,大半夜的他喝了那么多酒,怎么可能自己开车呢,司机哪去了,女秘书哪去了?就算他自己开车,大半夜的他来工地干嘛,他的别墅在城南,为什么他会一个人开车来城北的工地?还有,这辆豪车怎么说也价值百万,发生如此剧烈的撞击,为什么安全气囊没有弹出来,难道刚好这么凑巧,安全气囊也出现故障了?就算前面的假设都成立,他喝了酒一个人开车来工地办事,可是他又是和谁喝的酒,总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喝的酩酊大醉吧。明眼人一看这就是一桩人为的谋杀案,你这么聪明,可别告诉我你没有看出任何破绽。” 小何有些欲言又止,犹豫再三,终于鼓起勇气说:“队长,我们查了死者的手机通讯录,昨天下午五点以后,死者只和市长通过电话。走访调查的同事也传来消息,死者昨晚从五点多开始一直到晚上八点多一直和市长等人在一起吃饭喝酒,还去了夜总会。如果非要查下去的话,对谁都不好。不如我们就顺水推舟,按照眼前的线索,向社会公布戴东生死于意外,这才是万全之策。” 伊正有些惊讶,他认识小何已经快一年了,他原以为小何只是工作踏实肯干,现在看来,小何不仅在办事方面高效能干,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可见一斑啊。这么复杂的一个过程,小何三言两语就给自己点出了出路。对啊,不管查不查,这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可是如果稍作调查,然后向媒体公布戴东生是死于酒后意外,既不得罪上面,也可以缓解下面的舆论,对谁都有好处。至于死者家属方面,市长一定会出面调停,谁都不想事情闹得太大。唯一过不去的,是自己的良心。他叫什么?伊正,正义凛然的正,面对人命大案,怎么可以就这样随便敷衍了事。虽然说戴东生名声不好,官商勾结大肆敛财,但是他的罪恶应该由法律来制裁,而不是这样私下里用谋杀解决。如果每个人遇到问题都用这样的手段解决事情,那这个国家岂不是乱了套。想到这里,伊正坚定了心中的信念,他决心一查到底,无论如何也要对得起自己考上警校时所说的誓言。他义正言辞的对小何说:“告诉所有同事,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个案子务必要一查到底。人命关天,不可儿戏。” 小何有些犹豫的说:“可是局长他们都开会去了,万一市长那边不让我们查,那我们怎么办?” 伊正毫无表情的说:“他们开他们的会,我们查我们的,谁都不耽误。放心,上面要是怪罪下来还有我呢。” 小何还想说什么,但是他知道伊正的脾气,刚正不阿,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但也正因如此,伊正和领导们多有意见不合的时候。除了服从命令,小何别无选择。不过这次,伊正还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那点脆弱的正义感才非要严查这个案子,他似乎从冥冥之中感觉到,将会有什么大事发生,而戴东生的死,不过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第七章 大学 吃完了一碗面,林辰阳觉得肚子里仍然空空的。没办法,从小到大他都很能吃,可是一点不长肉,看上去并不很强壮。走出小饭店,林辰阳看见街边上有一个小摊位,卖肉夹馍的。摊主是一对年轻夫妇,看上去刚结婚不久,喜气洋洋的。林辰阳看别人先买,两块五一个,肉多而且馍很大,分量很足的样子。于是他一下子买了两个,一边吃一边暗自赞不绝口,卤肉的醇香加上烤馍的筋道,简直是人间美味。一边吃着美味的肉夹馍,林辰阳一边在学校里闲逛,越走心里也就越凉。这学校真的是太破旧了,如果说他们的寝室楼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建筑,那么这些教学楼简直就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建筑,其中有一栋建筑全部是用石头砌成,看起来就像个碉堡。然而这栋楼却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清华楼”,据说是当年抗日战争时期,所有大学向西南迁移的时候,有清华大学的建筑工程师来到这里,亲自设计建造的,这年头该是有多么久远。绕过这栋堪称古老的建筑,一直顺着向北的小路,林辰阳来到了北区教学区。由于整个学校植被茂盛,树木参天,因此教学区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几乎吓了他一跳。这里东西南三面都分别有一栋六七层的教学楼,看上去比清华楼的的年代晚了许多,不远处是一栋三层的图书馆,看上去也还不错。林辰阳稍微放了心,至少他这四年不用在石头堆砌的房子里上课。绕过北区教学楼继续往北走,就是龙山体育场。没什么好说的,除了大一些以外,几乎和县城高中的体育场没什么区别。体育场对面就是北区宿舍楼,林辰阳注意到,这里应该是女生宿舍,因为进进出出的都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子。林辰阳越走越觉得轻松,这学校还真大,逛了十多分钟好像才看见庐山一角。从北区宿舍和龙山体育场中间的道路一直往东走,林辰阳的眼前豁然一亮,因为路面从刚才的平坦和略微向上的斜坡一下子变成了向下三十度左右的斜坡,而且没有了植被的遮挡,视野也一下子开阔起来,可以看到远处几栋高大独特的现代建筑。林辰阳来了兴趣,一直顺着道路往下走,走了十分钟又看到一个很大的足球场,旁边还有一些宿舍楼。又走了十多分钟,眼前的景象就热闹很多了,一排排雪白宽敞的宿舍楼,一栋栋宏伟明亮的教学楼,围绕着一个不算小的人工湖。微风轻拂,水波荡漾,柳条纷飞,非常惬意。如果说从林辰阳进入北区大门开始计算,一直到这里,仿佛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一下子穿越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林辰阳心里非常复杂,说不清什么感觉,但是他知道,眼前这里才算得上是梦中的大学,才是教书育人,努力成才的地方。不久之后他就知道了,这所大学原本是两所学校,后来合并了,分为老区和新区,老区的建筑都保留了学校原始的样貌,而新区则完全是重新规划修建的。因此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底下,天差地别。 站在学校东门外面,林辰阳热血澎湃的看着门口的一块大石头,上面刻着六个苍劲有力的打字——城南科技大学。大门两边是两栋高大的教学楼,仿佛两名卫士,颇为威风。站在这里向来时的道路看去,只见道路顺着斜坡而上,一些零零散散的建筑若隐若现的掩映在半山腰茂盛的密林之中。原来这所学校正好修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呈现由东向西北的走向,以龙山体育场为界限,西北是老区,东边是新区。北边虽然陈旧,但是树林茂密,还有一片果园,这个季节正是瓜果成熟的季节。在这样的环境下,正好可以培养大一新生养成温和谦恭,对学习孜孜不倦的性格。新区有两个人工湖,设施先进,科技含量十足,非常适合高年级的学子们钻研学业。林辰阳感慨万千,由于自己昨天的狭隘和偏见,他差一点就和眼前这个梦寐以求的地方失之交臂。他心里暗想,做人做事都不可以坐进观天,以偏概全。也不能草率的做出任何结论和决定,要三思而后行。想到这里,他又想起了那个胸前长有肉痣的姑娘,如果不是她,林辰阳现在肯定已经坐上回县城的大巴车了。于是,他对她的除了喜爱之外,又多了一份感激。这个迷人的姑娘将他带到这个学校,又在关键时候出现,将他留下来,避免了一场悲剧。林辰阳相信,这一定是天意,他和这位姑娘一定命中投缘。即使他不明白昨天和今天发生的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但是他坚信,他这两天见到的,就是同一个人,只不过由于某种原因,姑娘不肯说见过他罢了。 林辰阳的心情好了很多,他决定走另外一条路返回学校,走了不久,他就看到很多面包车在新区和老区的道路上来来往往的穿梭。后来他知道,那是学校的小型校车。新区和老区距离有些远,而老区的学生也会时常到新区来上课,来往很不方便。林辰阳就有这样两堂课,课间间隔的时间只有二十五分钟,然而从老区到新区的路程至少要半个多小时。不过很久以后林辰阳都还是不喜欢坐面包车,他宁愿跑的气喘吁吁也不喜欢面包车那种狭小拥挤的感觉。 往回走的路程就好比是爬山,因为所有道路都是向上的斜坡,坡度最大的甚至达到六十度。林辰阳对这里印象深刻,因为他第一次路过这里,就发现了一片隐秘的天地。在这段十几米长的坡道的一边,有一个非常隐秘的狭小的路口,路口的阶梯都埋没在深草和灌木之中,极不容易被发现。我们早已经说过,林辰阳是一个心思非常缜密的人,他用余光一撇就看到了深草中隐约可见的一个阶梯。反正也闲着无事,于是他就顺着阶梯走了上去。从外面看上去,这里就是一片茂密的林子,但是顺着阶梯走进去不到二十米,林辰阳的眼前就豁然一亮。这里居然有一条石子铺的道路,约摸有两米宽,甚至可以开小汽车。道路两边是一些残破的遗迹,比如说破石桌石凳,破的石头房子,甚至还有石头雕像,还有一些看不出形状的碎石头。如果这些东西不是按照规律摆放在道路两边,林辰阳还真的会以为这里是个采石场或者露天雕刻场。所有的东西都是那样残破不堪,简直就像遭到了许多人的恶意破坏,有的已经被齐膝的深草掩埋,仿佛已经沉默了数十载的岁月。“这里该不是战争遗迹吧。”林辰阳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 走了好一会儿,林辰阳四下里看了看,这条路曲曲折折,一直蜿蜒到很远的地方,仿佛没有尽头。林辰阳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西斜,看来时间不早了,他正想转身,忽然看到前方似乎出现了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他打了个激灵,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在这里少说也走了一个多钟头了,别说活人,连一只鸟都没看到,这个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道路两旁树木参天,光线已经有点昏暗,他定了定神仔细看,的确有一个人,好像还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裙子,不紧不慢的往前走。林辰阳心想,既然自己能够发现那个隐秘的入口,别人也一定能发现,这个女孩大概是比自己先进来的吧。既然有共同爱好,那也就算同道中人了,有一个人陪着自己闲庭漫步也是一桩美事。林辰阳打消了回去的念头,而是加快了脚步追赶前面的姑娘。前面的姑娘似乎丝毫没有察觉到后面有人追赶,依然保持不紧不慢的速度,优哉游哉的走在前面。靠得近了一些,林辰阳看的也清楚了一些,那人穿的裙子并不是纯白的,而是有一些碎花。林辰阳吃了一惊,这条裙子他太熟悉了,昨天下午和今天早上,他都非常近的观察过它。再看那姑娘的身材和发型,林辰阳不知道是震惊还是激动。他很像大喊一声让姑娘停下,然后质问她为什么早上要装作不认识自己,但是他没有这样做。林辰阳是一个喜欢浪漫的人,试想一下,在这样夏末秋初的黄昏,跟着一位婀娜的女子在幽静的小径上闲庭信步,那意境是多么美妙。林辰阳忘了昨天,也忘了明天,忘了烦恼,也忘了时间,只是心旷神怡,不知疲倦的跟着往前走。说来也奇怪,不管林辰阳怎么努力追赶,他和姑娘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而姑娘却只是不紧不慢的在前面踱步。暮色西沉的时候,他终于走到了这条路的尽头——那是一扇大铁门,铁条很粗,而且很密,看上去比监狱的铁栅栏还要坚固三分。铁门上有一把巨大的铜锁,锁的死死的,如果没有钥匙,恐怕只有用切割机才能打开。透过密集粗大的铁条,林辰阳看不清楚铁门外面的情况,那边似乎也是树林,光线非常昏暗,而且似乎有一层雾气似的,朦朦胧胧,什么都看不真切。这样隐秘的一条小路,这样残破的路边建筑,这样结实的一扇铁门,这一切似乎都有些不合常理,铁门外面是什么呢,为什么要用这么大一把铜锁锁住呢?最让林辰阳疑惑不解的是,他明明跟着那位姑娘一路走来,可是眼前除了这扇铁门之外并无其他岔路,姑娘去哪里了呢?林辰阳百思不得其解,他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过去看看吧,过去看看就什么都知道了。”林辰阳仔细打量着铁门,虽然门打不开,但是可以从上面爬过去。铁条很粗很密,非常适合攀爬。要知道,林辰阳可是在农村长大的,爬树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他活动了一下筋骨,正想抓着铁条往上爬,忽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你在干嘛呢?” 林辰阳吓了一跳,猛然回头,天呐,居然是那个穿着碎花裙子,胸口长有褐色肉痣的姑娘!林辰阳手足无措,有些语无伦次的说:“哦,没,没什么,我就想过去看看,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姑娘说:“我在学校逛的无聊,偶然看到这里有一条小路,就进来看看,没想到遇到了你。” 林辰阳脑子有点懵,他惊讶的说:“你是说,你一直在我后面?” 姑娘点点头说:“对啊,我看见你在前面,就一直想打个招呼来着,可是你越走越快,我怎么追都追不上。” 林辰阳目瞪口呆,他感到一阵刺骨的寒风从背后的铁门外吹过来,冻得他忍不住一震哆嗦。 姑娘偏着头关切的问:“你没事吧?” 林辰阳猛的定了定神,挤出一丝微笑说:“没事,没事,天色不早了,我们先出去再说吧。” 第八章 知己 城南郊外的贫民区里,王大妈正在张罗晚饭。叶复生感觉到了今天的异样,因此也少有的在有些荒芜的院子里踱着步子。说到异样,一共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来,第一,王大妈的习惯是六点钟就吃完饭,现在已经六点半了,而晚饭还没做好,这是不太合理的。第二,王大妈一般只做两个菜,毕竟他们只有两个人吃饭,多了也是浪费。可是今天,王大妈在厨房忙活了一两个小时了,别说两道菜,就是五道菜也应该做好了吧。 果然,王大妈看到了在院子里踱步的叶复生,脸上掩饰不住喜悦的神情说:“小叶,饿了吧,今天晚饭时间稍微晚点。我的小侄女儿下午打电话说要过来吃饭。你说她也真是的,也不早点打电话,要是早点打电话我就早点准备,用不着这么匆忙了。你再耐心等等,要不了十分钟她也该到了,到时候咱们一起吃饭。” 叶复生的眉头一下子皱起来了,他感到很厌烦。从他的内心来说,他不想和任何人一起吃饭。表面上他和王大妈似乎还挺合得来,但那也不过是迫不得已。如果有可能的话,他甘愿一个人搬进深山老林之中,与天地日月为伴,孤独的终老此生。但是他既然选择了这个红尘俗世,忍耐就无法避免。但是,他的心里对王大妈的话毫无防备,他因此有些焦虑。如果王大妈早一点透露这个消息的话,他会找个借口先吃一点东西。他也想到了出去吃,但是相比于和一个陌生人吃饭,外面的世界似乎更加复杂恐怖和难以应付。叶复生叹了口气,还是强迫自己接受这个现实。他对王大妈说:“我还有点东西没有写完,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叫我一声吧。”不等王大妈答应,他急匆匆的上了楼。 没过多长时间,小院的门就被敲响了。王大妈非常欣喜,一边答应着,一边小跑着过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牛仔裤,白衬衫的女孩子。她大约二十出头,鸭蛋脸,马尾辫,眼睛不大,鼻子小巧,看上去普普通通。虽然她的长相普通,但那并无大碍,因为她的皮肤非常光洁白皙,牙齿也整齐洁白,而且身材匀称高挑,行为举止也非常优雅,举手投足之间也给人一种彬彬淑女的气质。那还只是表面,如果你和她接触的时间够长,你会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听到三两个典故或者一两句诗词。她让人印象最深的地方不在于外表,而在于不俗的谈吐和丰富的思想。她就是王大妈的小侄女——文袭茹,可谓是人如其名。 “姑妈。”文袭茹甜甜的喊了一声。 王大妈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过亲人了,笑逐颜开,嘴都合不拢,甚至忘记了邀请姑娘进门,只是一个劲儿的说:“来了好,来了好。” 见此情况,文袭茹也热情的走上前,拉住姑妈的手,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走进了院子。寒暄了一会儿,王大妈才忽然想起,应该叫叶复生下来吃饭了。她抬头对着三楼喊:“小叶,下来吃饭了。” 文袭茹眨了眨眼睛,轻声说:“怎么,姑妈这里还有客人吗?” 王大妈笑着说:“是租房子的,一个年轻小伙子,还是个作家,挺不错的,还给我买过苹果呢。” 文袭茹平静的应了一声:“哦,这样啊。”她表面上虽然毫不在意,心底里却打起了算盘。可想而知,一名对文学有极大兴趣的年轻女孩子,听说了一个年轻作家的存在,心当然会有些不同寻常的跳动。在那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她的头脑中出现了无数个作家的形象,比如鲁迅先生,穿着长衫也难掩身体的瘦削:比如沈从文先生,看上去温和谦恭,实际上内心极其敏感丰富:比如钱钟书先生,虽然不常露面,但是他的字里行间能体现这个人幽默风趣,思维独特之处。她心里不由得有些憧憬,姑妈口中所说的这个作家,会是什么样的呢? 其实,在王大妈一边答应一边跑过去开门的时候,叶复生就知道王大妈所说的人已经到了。可是,他的心里非常纠结,究竟是下去还是不下去。和一个陌生人接触已经是非常难受的事情,何况还是一位妙龄女子,甚至还要和她同桌吃饭。如果给他另一个选择,哪怕是去挑大粪他也心甘情愿。听到王大妈呼喊的声音再次在楼下响起,叶复生才不情愿的从书桌前站起来。要知道,除了王大妈,叶复生已经整整几年没有和陌生人这样接触了。他将目光从田野的尽头收回来,然后一步一步挪下了楼。可是,刚走到堂屋,叶复生就看到了刚好从厨房端菜过来的文袭茹。文袭茹礼貌的点了一下头,主动说:“你好。”她的衬衫和牛仔裤是那样合身,细腰和长腿是那样匀称有致,没有化妆的笑脸是那样朴实真诚。 见叶复生没什么反应,王大妈连忙介绍:“小叶啊,这就是我的小侄女儿,她叫文袭茹,是城南科技大学的学生,刚刚升入大四。” 叶复生原本面无表情,当他听到“城南科技大学”的时候,他稍微皱了皱眉头,但那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王大妈丝毫没有注意到,只有观察细致入微的文袭茹抓住了这个细节。 见叶复生还是没什么反应,王大妈有些不明所以,她连忙打了个哈哈说:“都站着干什么,来坐下一起吃饭吧。” 叶复生看了文袭茹一眼,然后淡淡的说:“你们吃吧,我的稿子还没有写完。”不等王大妈和文袭茹有所反应,他转身朝楼上走去。 王大妈感到非常奇怪,但看到叶复生如此决绝,她也无可奈何,只好说:“那我给你留一些,你什么时候饿了就下来吃。” 叶复生似乎回答了一声,又似乎没有回答,径直回了房间,留下王大妈和文袭茹两个人面面相觑。王大妈嘟嘟囔囔的说:“奇怪,小叶平时挺热心的,经常帮我的忙,今天这是怎么了,饭都不吃了。” 听到姑妈这样说,文袭茹心里清楚,叶复生的反常举动一定是因为自己的突然出现。但她不能确定的是,叶复生的反常举动究竟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城南科技大学”这个地方。在听到“城南科技大学”的时候,叶复生的表情微微有些异常。但是最后叶复生看自己那一眼,似乎又别有深意,那犀利的目光和坚毅的神态,让她感到一种莫名的惊慌。她仿佛感觉自己一丝不挂,赤裸裸的让叶复生看到了隐藏的一切。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叶复生的举动也激起了文袭茹的好奇心。他看见自己之转身就走,难道是因为自己长得不漂亮?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遇到大多数不能掌控的情况,第一反应都会和自己的外貌联系在一起。 姑妈略带抱歉的对文袭茹说:“他不吃的话,咱们吃吧。” 在整个吃饭的过程中,文袭茹表面上笑逐颜开,和姑妈谈天说地,内心却一直在考虑楼上那位年轻作家。如果暂且抛开他怪异的脾气和粗鲁的行为,只看他的外表。他浓眉大眼,目光炯炯,脸型刚毅坚定,一表人才。特别是他眉心正中那颗美人痣,恰到好处,简直是神来之笔。再看他的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加上休闲鞋,简直和自己的品味穿搭一模一样。尤其是他的眼神,有些犹豫,还隐隐暗藏着一些看不透的东西,而那些看不透的东西,又正是文袭茹非常想知道的。这怎么说呢,冥冥之中的很多事情,难道真的只是巧合吗? 吃过了饭,王大妈准备洗碗,但是留给叶复生的那一份还在锅里。文袭茹主动请缨,要给叶复生送上去,王大妈没做多想,就答应了。文袭茹端着两只碗,一只装着饭,一只装着菜,慢慢走上三楼。她用碗轻轻碰了碰叶复生的房门,静静的等待回音。毫无防备,里面传来一声粗暴的回答:“我不是说过马,我写东西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扰。” 文袭茹差点将碗筷掉在地上,但她稳定了心神,轻声说了一句:“是我。”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声音缓和了一些说:“什么事?” 文袭茹说:“饭菜都快凉了,姑妈让我给你送上来,你开一下房门。”她这是在做一个心理上的博弈,她知道里面很可能再次传来粗暴的回应,但她以自己做赌注,她不相信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作家会如此粗鲁的对待一个心怀关切的女孩子,她相信,既然她能够感觉到他的不安和惊慌,那么他一定能感觉到她的温柔和善意。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门里面毫无动静。文袭茹心灰意冷,她知道自己没有必要再多浪费时间了,正要转身下楼,忽然门“咔嚓”一声打开了。 叶复生伸出双手说:“给我吧。” 文袭茹显然有点惊讶,她递过去两只碗的时候,听到了一声“谢谢”,那是一种掺杂着无奈和悲哀的声音。文袭茹更加坚定,这个外表看上去有些怪异的作家并不那么简单。她主动说:“我可以进来吗?” 叶复生稍微一愣,然后让开门口。文袭茹缓步进去,一眼就看到了西边墙上的窗户。已经七点多了,天边只剩下一丝余晖,田野早已在一片昏暗中安静的睡去。她若有所思的说:“以前我到姑妈家里来,一直都住这个房间,我最喜欢这扇窗户了。” 叶复生只是坐在一边埋头吃饭,似乎什么都没有听见。 文袭茹接着说:“窗户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从这里可以看到世界。就像人的眼睛,可以直通内心深处。” 叶复生又楞了一下,然后淡淡地说:“你喜欢读书?” 文袭茹点点头,她知道,虽然叶复生没有抬头看她,但他一定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回答。 果然,叶复生头也不抬的继续说:“都喜欢读什么书?” 文袭茹说:“很多啊,古代的诗书,历史经典,名著和近现代的小说,都喜欢读。”这一次,不等不等叶复生再次体温,文袭茹继续说:“我尤其喜欢两本书,一本是哥伦比亚作家乌尔克斯的著作《百年孤独》,一本是法国大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基督山伯爵》,你读过吗?”她并不是胡乱说的两本书,作为一个想象力极其丰富又充满幻想的女孩子,她大胆的做了一个天马行空的推测,而且她想要证实自己的推测。 叶复生停止了吃饭,抬头看了一眼文袭茹,又低下头,看着碗里的饭菜,若有所思的说:“读过。” 文袭茹知道自己猜对了什么,她不慌不忙的说:“布恩迪亚家族虽然外表光鲜,但是内心的孤独无法磨灭,甚至能够主宰他们的生死。可以说,孤独是一首充满魔力的歌,能浸入一个人的骨髓和灵魂,无药可救。而基督山伯爵虽然外表冷酷孤独,但是内心却明辨是非,以上帝的视角主宰人间的公平正义。你既然都读过,那你更喜欢哪一部呢?” 叶复生又抬起头,这次他毫不避讳的盯着文袭茹的眼睛,文袭茹也毫不示弱,两人静静的对望了几分钟。忽然,叶复生一下子跳起来,粗暴的大声说:“不喜欢,都不喜欢,你出去,出去。” 文袭茹不紧不慢的站起来,缓缓走出门去,她含着热泪,什么话都没有说。不知为什么,她虽然在这场对峙中取得了胜利,但她却难以压抑心如刀绞的滋味。 第九章 班会 两天以后,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终于到齐,林辰阳也终于见到了自己同寝室的五个室友。五个室友中,二号床阿杰没什么可说的,无论从身高长相还是性格脾气来看,都显得普普通通,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没什么特点,总是容易被人遗忘。五号床的小徐也没什么说的,他来自少数名族地区,大叫都叫他蛮子。这人是个日本文化谜,对日本动漫极其感兴趣。林辰阳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太好,他能将历史教科书上,从一九三七到一九四五年之间的历史倒背如流。在林辰阳的心里,一个中国人可以喜欢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唯独不能喜欢日本文化,无论到什么时候,中日之间都存在不共戴天的仇恨。四号床住的是一个公子哥,大家都叫他老板。他的家境具体如何,大家并不清楚,但是从他的穿着佩戴以及用度开支来看,无处不流露出富贵的味道。老板这个人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不仅在吃穿用度上大手大脚,在生活作风上也不太检点,据说和他上过床的女孩不少于几十个。林辰阳对这个人没有发表看法,毕竟他们属于两个世界的人,一个开五万块钱的面包车的人,不可能去指责开着五百万跑车的有钱人生活奢侈,一个吃着山珍海味的有钱人也不应该去嘲笑一个吃不起饭的流浪者。因此,林辰阳不会理解老板的生活方式,老板也不会去理解林辰阳的生活方式,大家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谁也不招惹谁。最值得一提的两个人分别住在一号床和六号创,一号床的人叫小李,在后来班干部竞选的时候击败了林辰阳,担任班长的职务。这个人看上去非常瘦,筋骨往外突出,给人一种棱角分明的感觉。他为人正直,非常热情,乐于助人。在整个寝室里,这是林辰阳唯一比较欣赏的一个人。但是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林辰阳和这个自己唯一欣赏的人,还有很多故事即将发生。最后一个就是明哥了,这个人降了好几次级,现在已经老大不小了。明哥长得很丑,按照网上流传的话来说,脸就像菊花一样,于是大家都叫他菊花哥。久而久之,大家就省去了“菊”字,直接叫他花哥。花哥这个人虽然年纪最大,但是思想上好像不太成熟,常常给人感觉神神叨叨的。他第一天来寝室的时候,就非常严肃的告诉大家,他家里有一本祖传的天书,一分为二,他已经修行了上半部分,成为了半仙,能够通晓阴阳预知未来。他还给林辰阳相面,说林辰阳印堂发红,命犯桃花,眼眶发黑,必然撞鬼。大家都以为花哥只是喜欢冷幽默,都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所以没怎么搭理他。很久以后大家才发现,花哥不是什么开玩笑的人,他说的话都是认真的,而且他每天不务正业,总是念叨着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做一些看上去稀奇古怪的举动。林辰阳感觉很好笑,都二十一世纪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小孩子都在接受科学教育,哪里还有人相信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不过花哥这个人心肠不错,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没什么坏心眼儿,林辰阳对他印象还算不错。 当天下午五点半,老板正在和大家讨论去哪里吃晚饭,忽然有人过来通知大家晚上八点去北区教学楼开班会。听说要开班会,林辰阳还是挺高兴的,毕竟来了好几天了,哪些是同班同学他都还没有搞明白。而且这两天老听男生们悄悄议论,软件工程一年级三班(也就是林辰阳所在的班级)来了一个大美女,比刚刚毕业的校花还要漂亮。林辰阳对这个话题还是非常感兴趣的,都说这种理工科大学女生极其稀少,长得漂亮的就更加是少之又少了。但是,林辰阳看了看寝室其余几个人,他们都面沉似水,似乎听到了什么可怕的噩耗。林辰阳感觉很奇怪,正要发问,老板开口说话了:“我去年买了个大金表,这辅导员怎么想的,这辅导员脑袋是不是被门挤了,晚上开班会,有病啊。” 林辰阳见过辅导员,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娇小秀气的女孩子,据说就是城南科技大学的在校研究生,六月份刚刚本科毕业,选择一边攻读硕士一边留校教书,而且听说她年纪很小,刚满二十二,只比林辰阳大两三岁,大家和辅导员熟悉了,都叫她梅梅姐。林辰阳对辅导员的印象不错,聪慧能干,温柔体贴。听到老板出言不逊,林辰阳撇了撇嘴,正想反驳,不料花哥却说:“今天日子不错,阳气很盛,晚上八点也是个不错的时辰,阴阳调和,天地清澈,否极泰来。” 听了这些话,所有人都是一脸盲然,不知所云,只有老板一个人面露喜色。林辰阳注意到,大家都当花哥是神经病,好像唯独老板对其颇为相信。老板毕恭毕敬的说:“花哥,您的意思是,今晚去开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花哥点点头,拖长声音说:“没事,没事。” 林辰阳不明所以,他说:“就开个班会,能出什么事情。” 众人看了他一眼,都没有答话。从众人的眼神中,林辰阳看到了很多复杂的情绪,有恐惧,有责备,有愤怒,有惊讶。林辰阳没想到,他的一个随意的观点,居然引起大家如此强烈的反应。他正想继续追问,老板已经站起来,大声说:“走走走,出去吃火锅,我请客,走走走,吃了火锅回来开班会,时间应该差不多。” 林辰阳不太愿意跟着老板一起出去吃吃喝喝,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到外面吃不仅吃不饱,而且多花很多钱,对于林辰阳这种经济情况来说,一顿火锅可以吃掉他两三天的伙食费。第二,就算是老板请客,但是林辰阳感到非常过意不去。即便是一顿火锅的费用在老板看来好比九牛一毛,但是无论如何,一直让别人请客总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一方面是自尊心过不去,另一方面,不是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吗,天上不会掉馅饼,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可是不去吧,又怕伤了老板的面子。不是又有这样一句话吗,恭敬不如从命,人家看得起你才邀请你,你无论如何得赏个脸。其实,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林辰阳和老板社会等级的差距,有钱人施舍穷人,给你你就拿着,别磨磨唧唧,你饭都吃不起还装什么清高?而对于穷人来说,别人给的,你就一定要双手接着,因为那是别人的面子,你得双手捧好了。 吃完饭回来,已经是七点四十了。六个人急急忙忙朝着学校里赶去,第一次班会,可不能迟到。进入北区大门的那一瞬间,林辰阳似乎又回到了几天以前,自己从校车上下来,第一次走进这扇大门的情景。四周围冷冷清清的,好像一个人都没有。冰凉的夜风好像着了魔,从西面八方朝着几个人扑来,又慌不择路的朝着四面散开。几个人都一言不发,只是借着昏暗的路灯,朝着北区教学楼的方向走去。 进入唯一一间还亮着灯的教室,其他同学早已经到了,林辰阳瞥眼一看,只剩下第一排和最后一排还有空位。中国绝大多数大学都有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学生们进入教室之后从倒数第二排开始入座,逐渐朝前,最后一排和第一排一般没有人坐。这是因为第一排最惹眼,上课睡觉开小差什么的最容易被讲师发现。虽然理论上越往后面越安全,但是很多讲师都有个毛病,最不喜欢学生靠后坐,这无异于对讲师本人的一种侮辱。所以,最后一两排也是比较危险的。久而久之,学生们养成了一个习惯,从倒数几排开始入座,逐渐向前推进,最后进教室的就只能做第一排或者最后一排。林辰阳不管那么多,在第一排中间就坐下了,小李也挨着林辰阳坐下,而其他几个人都往最后一排去了。 八点钟,梅梅姐准时出现在讲台上,她穿着牛仔裤白T恤,一副学生打扮。她的声音很甜美:“实在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才召集大家开班会。我也刚刚从学校会议室出来,今天实在是没有空余时间了,你们明天就要开始军训,很多事情我们有必要讲一下。先进行第一个项目吧,你们这么多人,我还认不完,你们先各自做个自我介绍吧,谁先来。”教室里沉默了大概五秒钟,林辰阳站起身来,梅梅姐脸上露出笑容,一边走下讲台一边说:“好,林辰阳,你先来。” 林辰阳颇为欣喜,因为梅梅姐居然知道她的名字。他走上讲台,不慌不忙的介绍自己的情况,爱好以及简短的人生经历。他的举止大方得体,语言幽默又恰到好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合适。他介绍完毕,微笑着走下讲台。台下一阵骚动,然后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随后,同学们陆续走上讲台做自我介绍,大多都普普通通,没有林辰阳讲的有吸引力。当最后一位同学走上讲台的时候,整个教室好比引爆了一颗炸弹,男生们不约而同的欢呼起来。林辰阳定睛一看,瞬间愣住了。只见讲台上站着一个女孩子,长发刘海,脸庞精致。她穿着一件领口很低的圆领短袖,下面是短裙,娇美的脸庞和匀称的身材瞬间让所有男生沸腾。最重要的是,在她的左胸上面,清楚的漏出一颗绿豆大小的褐色肉痣。林辰阳终于明白过来,男生们疯传了几天的大美女,就是他一直以来脑中挥之不去的那个姑娘——伊可莲,他的思绪不由得回到了两天以前。 “你在干嘛呢?”林辰阳刚想抓着铁条往上爬,身后突然传来一个软绵绵的声音。他吓了一跳,猛的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穿着碎花白裙子的姑娘。他有些惶惶不安,连忙对姑娘说:“没什么,我们出去再说吧。”姑娘并没有多问,而是随着林辰阳快步往回走。当他们再次从荒草淹没的阶梯上走下来之后,林辰阳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姑娘关切的问。 林辰阳摇了摇头,随口答道:“没事。” 姑娘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你怎么知道我的胸前有一颗肉痣的,你之前见过我吗?” 林辰阳看着姑娘,也沉默了几秒才说:“你真的是今天上午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虽然林辰阳并没有回答姑娘的问题,但是姑娘似乎并不介意,而是点了点头。 林辰阳接着说:“那你真的没有去车站迎接新生?” 姑娘又点了点头。 林辰阳想起刚才一直走在自己前面那个飘飘忽忽的人影,和一直回响在耳边那个奇怪的声音,心里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那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真的认错人了,我认识一个和你长得很像的人,胸口也有一颗肉痣。” 姑娘点了点头说:“世界上还真有这种巧合。”说完,姑娘转身离开。 “你叫什么名字?”林辰阳忽然问。 “伊可莲。”姑娘回答。 第十章 夜半禁地 班会的时间挺长的,毕竟大家第一次见面,全班四十多个人,自我介绍就用掉了两个钟头。加上辅导员梅梅姐给大家讲了一些学校的规章制度,软件工程专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学生们自己需要考虑的发展方向。林辰阳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他是个电脑菜鸟,虽然梅梅姐说的比较通俗简短,但是林辰阳还是听不太懂。只是梅梅姐说的一条校规引起了林辰阳的兴趣:天黑以后,任何学生不能进入北区后山树林,包括龙山体育场到新区交界的所有范围,以免发生危险。除非有特殊情况,夜里最好不要再校园闲逛。如果有同学去后山果园游玩,黄昏以前必须返回,违者按照校规重处,甚至有可能开除学籍,希望所有同学谨记在心。林辰阳感觉这一条校规很奇怪,他下午才去过后山树林,那里面除了看上去残破一些以外,能发生什么危险呢,难道有野兽吗?就算有野兽的话,为什么白天可以进去,黄昏前就要出来呢,难道是什么昼伏夜出的野兽吗?他四下里看了看,所有人都面无表情,好像早就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知道的一清二楚。班会还暂定了一男一女两名同学作为辅导员在男女寝室的两个管理员,方便传达消息和组织工作,男生这边是和林辰阳同寝室的小李,女生那边就是和林辰阳颇有渊源的伊可莲。林辰阳并不知道,其实班长的竞争从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他并没有去争取这个工作,直接导致了在班干部选举的时候,他以一票之差输给了同寝室的小李,最终什么干部都没有选上。 班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林辰阳忽然感觉背后有人戳了他一下,他回过头,看到眼前有一张纸条,随手就接了过来。他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十三个工整的钢笔字——下课后直接回寝室,不要走错路。林辰阳感到非常奇怪,回头打量坐在第二排的同学,大家都在各干各的事,没有人注意他。这是什么情况,这纸条是谁递给他的呢,纸条上的字又是什么意思呢,什么叫别走错路?他正左顾右盼的时候,梅梅姐忽然提高了声音说:“好了,时间不早了,班会就开到这里吧。明天就要开始军训了,下课后大家尽量直接回寝室早点休息,没有必要的话不要到处走动,如果有任何突发情况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也可以直接到新区宿舍来找我。好了,下课。” 下课后,男女两名管理员小李和伊可莲都被梅梅姐叫去谈话去了,林辰阳只好一个人往寝室的方向走。可是说来也奇怪,林辰阳越走心里越觉得难受,那扇隐藏在密林之中的巨大铁门不断的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他的好奇心也因此越发强烈。林辰阳感觉有些奇怪,他平时好奇心并不强,可是今天为什么会如此难以抑制。月色如水,夜色如墨,墨汁在清水中散开,仿佛在林辰阳的眼前覆盖了一层迷雾,挥之不去。林辰阳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沿着道路两旁微弱的灯光往前走。“奇怪。”林辰阳自言自语的说:“刚才还那么多人,为什么现在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了。”话没说完,林辰阳就愣住了,他居然莫名其妙的来到了那个神秘的,通向密林深处的隐蔽路口。他感到无比惊讶,因为寝室的方向是在西边,而这里是在东边,难道说他刚才在返回寝室的途中莫名其妙的拐了一百八十度的弯,而他自己却毫无察觉?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但是,既然阴差阳错的到了这里,何不干脆进去看看。想到这里,林辰阳抬脚就想走上阶梯,可是脚还没有落地,他的肩膀就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 林辰阳吓得差点没摔在地上,猛的回头一看,灯光昏暗,看不清楚那人的相貌,但是林辰阳可以清清楚楚的感觉到,那人苍白的脸上,挂着一缕似有似无的诡异的微笑。这黑灯瞎火的,林辰阳一路走来都没有看到一个人影,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连一点声音都没有,难道他是鬼?“你是谁?”林辰阳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那人并不答话,而是反问道:“不是给你说了,下课之后直接回寝室吗?” 林辰阳感觉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他说:“是你给我递的那张纸条?” 那人冷冷的说:“是的。” 林辰阳感觉到一阵凉风从脖子里钻进全身,他有些颤抖的说:“你,你想干什么?” 那人不慌不忙的说:“我给你说了下课直接回寝室,结果你不听话,我就只好过来接你回去了。” 林辰阳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惊恐的说:“接我,接我去哪儿?”就在这颤抖的一瞬间,由于光线的变化,林辰阳一下子看清了那人的样貌,那居然是——花哥!林辰阳长舒了一口气,他是又好笑又生气,有点无奈的说:“花哥,你搞什么名堂,人吓人吓死人知道吗?” 花哥依然不慌不忙,神秘兮兮的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边走边说。” 林辰阳跟着花哥往回走,他的脑袋里有无数个问题,简直不知道从哪个问题开始,于是他一股脑全都抛出来:“你递给我的纸条是什么意思,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或者说你为什么要跟着我来这里,你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是什么意思?” 花哥依然用那种算命先生一样神秘兮兮的语气说:“上课的时候我卜了一卦,知道你今晚有难,所以特地给你写了纸条,让你下课速速回寝室,不要多做停留。可是我低估了对方的实力,没想到她竟然能够直接将你带过去。幸好我发现及时,所以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了。” “她?”听了花哥神乎其神的解释,林辰阳更加迷惑不解,“我今晚有什么难,你说的她是谁,你真有那么神,卜卦就能知道我的位置?还有,刚才我的周围明明一个人都没有,你是怎么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的背后的?” 说了没几句话,林辰阳和花哥就已经到了寝室楼下。林辰阳还在等待花哥的解释,没想到花哥忽然站住,用一种非常犀利的目光盯着林辰阳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答非所问的说:“十年了,一切早应该结束了,或许这一切都是天意吧,天意。”说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花哥头也不回的就走进了宿舍楼,楼下林辰阳一个人站在门口,一脸疑惑。站了一会儿,林辰阳忽然感觉有人在看他,转头一看,宿管阿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的旁边,微笑着安静的看着他。 林辰阳点了一下头说:“阿姨好。”然后也走近了宿舍。走出没多远,他清清楚楚的听见,宿管阿姨喃喃的说了一句:“像,真像。” 距离城南科技大学不足五公里的城南贫民窟里,叶复生正在窗前沉思,一两只蚊子在他的耳边飞来飞去,但他毫无反应,似乎已经灵魂出窍。这两天他一直有些隐隐不安,他也说不出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文袭茹的出现吧。他也说不上来,但总觉得文袭茹的眼睛有一种神奇的能力,仿佛可以将他看穿。每每想到他和文袭茹对望的那几分钟时间,他就感觉有些汗毛直立。很显然,在那次沉默的心理较量中,叶复生输了,而且输的非常彻底,因为他的内心率先崩溃,他在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眸中,内心防线彻底崩塌。但是他又不可能明明白白的袒露一切,所以只好大发雷霆,将文袭茹赶出去。她知道,文袭茹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女孩子并没有过多纠缠。最让他想不到的事,文袭茹居然一语道破了他内心深处的秘密。《基督山伯爵》和《百年孤独》,不错,他内心的孤独何止穿越百年千年。自从离开学校以后,整整六年,他独自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走走停停,有谁愿意倾听他内心的声音,又有谁愿意了解他深邃的苦闷。什么狗屁生活,什么狗屁社会,他想要成为奥雷里亚诺上校,召集一支军队,把这个世界搅的鸡犬不宁,让所有人一听到叶复生这个名字就像听到死神一样浑身发抖。可是他做不到,没有人愿意跟随他,他也没有能力拿到致命的武器。那么,就做一个孤独的幽灵吧,虽然不能拥有基督山伯爵那样大量的财富,但可以拥有那样由内而外的胸怀,那种气魄,和那种坚定不移的,复仇的信念。对,复仇。 “滴滴。”手机短信铃声响起,将叶复生的思绪拉了回来,他定了定神拿起手机,原来是网站编辑在催稿。他摇了摇头重新看着屏幕,并且自言自语的说:“很久没有像这两天这样魂不守舍了,真是奇怪。” 楼下院子里,王大妈正和文袭茹一起悠闲的坐着聊天。 “小茹啊,我听说戴氏集团那个什么戴总好像出了什么事死掉了,你知道这件事吗?”王大妈一边忙活着手中的事情,一边有意无意地说。 文袭茹呆呆的望着院子中的一棵树,说:“知道啊,网上都传开了。” 王大妈没有注意到文袭茹的异常,接着说:“听说是出车祸死的,喝了酒把车开到工地的基础坑里面,摔死了。我十几年前就说过,这种人,手里的钱不干净,欠了那么多人命债,迟早是要还的。你看现在应验了吧,老天爷都不会放过他的。死的好,死的好。” 文袭茹还是没怎么注意王大妈说的话,只是条件反射式的一边点头一边说:“嗯。” 王大妈头也不抬的接着说:“也有人说,戴总是被仇家杀死以后,扔在基础坑里面的,警察还在到处悬赏寻找目击证人呢。如果真是这样啊,我倒希望不要有目击证人才好。戴总这些人本来就该死,杀人者是在为民除害。凶手肯定是一个好人,好人会有好报的。” 文袭茹抬起头,不自觉的看了一眼三楼窗户透出的灯光,若有所思的答应说:“对啊,或许真的是个好人。” 第十一章 军训 对于军训这个话题,林辰阳没什么特别的概念。对林辰阳来说,初高中两次军训经历依然历历在目。军训嘛,不过是统一穿着迷彩服,在教官的指挥下站站队形走走方阵,结束的时候再来一次大阅兵。初高中的军训非常简单,而且时间很短,就一个星期,期间还有两三天因为下雨的原因暂停。时至今天,当林辰阳拿到学校配发的迷彩服的时候,他还是这样认为。然而刚准备返回寝室换衣服,林辰阳发现自己帽子上的帽徽莫名其妙的不见了。他明明记得,刚才去领帽徽的时候,工作人员还提醒过他,要好好保存,弄丢了很麻烦。可是这么一转眼的工夫,怎么就找不到了呢。无奈之下,他只好小心翼翼的来到刚才那个工作人员的旁边,诚实的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工作人员看了看林辰阳,很干脆的在另一套衣服上摘下一个帽徽递给他。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但是林辰阳总感觉,这些天发生的事情都好像冥冥之中的一种暗示。仔细回想起来,其实这种暗示早在他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他坐上开往楷市的汽车,莫名其妙的就被罗伟龙奚落一番,下车后又遇到了那个和伊可莲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孩子。到了学校才发现,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一个都没来,然后是海哥,特地来到林辰阳的寝室,说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话,最为奇怪的就是那个和伊可莲长得很像的女孩子,她明明自称学生会的志愿者,海哥为什么说志愿者里面没有这个人?再者就是学校里的气氛,总感觉有点沉闷,就连同一个寝室的室友,总感觉彼此之间隔着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 “或许这些都是我自己的原因吧,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还不太适应,所以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都觉得很奇怪,实际上最奇怪的应该是我自己。”一边这样自我安慰,林辰阳一边已经走进了寝室。寝室里出现了难得的热闹的场景,所有人都在争着更换迷彩服。还别说,都是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穿上迷彩服往那儿一站,还真有几分军人的感觉。林辰阳很喜欢军事类和武侠类小说,比如妇孺皆知的两大名著《水浒传》和《三国演义》,里面对战场和排兵布阵的描写尤为吸引林辰阳的眼球。他曾经很多次都梦想自己成为一名铁骨铮铮的军人,浴血沙场,保家卫国。 吃过午饭,长达半个月的军训生活就此拉开帷幕。一开始和林辰阳想象的没什么不同,就是所有人排成方阵站军姿。由于迷彩服比较厚,八月的暑气还没有完全消退,因此非常热,站不到半个钟头,所有人都已经汗流浃背。教官都是从省城军区调过来的,虽然不是很凶,但是要求很严格。就这样,整整一个下午,学生们穿着黄胶鞋的双脚在坚硬而且有些发烫的水泥地面上几乎大了一圈,双腿仿佛灌了铅,难以移动,衣服和裤腰可以拧出水来,脑袋昏昏沉沉,分不清东西南北。五点半,总教官吹响军哨,意味着这一时段的训练到此结束。大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教官拿着扩音器大声说:“半个小时休息吃饭,晚上接着训练。”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是一阵鬼哭狼嚎,仿佛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林辰阳也有些无奈,虽然他来自农村,农活也干的不少,但是像这样一动不动的在太阳下面站一下午,一般人都会觉得很难受,看来大学的军训不简单。林辰阳无意之中看到站在一旁的花哥,一下子就愣住了。只见花哥微闭双眼,神态自若,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仿佛俗世中的所有繁琐之事都与他无关。再看花哥的发髻,衣服和裤腿,干干净净,看不到一点汗渍。林辰阳心里“咯噔”一下,自言自语地说:“难道,花哥真的是半仙?” 由于教官还没有宣布解散,因此学生们虽然叽叽喳喳吵闹一片,却不敢挪动位置。正在这个时候,海哥带着几个高年级的同学走到总教官身边,交涉了几句话。总教官皱了皱眉头,最终还是点了一下头,应该是同意了。海哥接过扩音器对着大家说:“同学们,我们信息工程学院是全校数一数二的大学院,学校领导对我们的各方面发展都很重视,尤其是学校每年都要举办的运动会。我们既然选择了信息工程学院这个大家庭,就应该有学院的荣誉感。我们信息工程学院不仅在学习成绩上非常优秀,在运动会的比赛成绩上也是名列前茅。我今天下午过来,就是想招一些新生加入我们信息工程学院的体育训练队。如果同学们在校级或者更高级别的比赛项目中获奖,不仅是你们自己和学校的一份荣誉,将来你们毕业的时候,也是有好处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 大家都已经站了一下午,都已经很累了,非常懒散,认真听海哥说话的人并不多。有一个前面方阵的同学问:“要怎么训练啊,训练多长时间啊?” 海哥说:“这个因人而异,看你擅长什么项目,擅长跑步的就训练跑步,擅长跳高的就训练跳高。至于时间嘛,每天下午五点半以后,晚饭由我们学生会体育部负责,有牛奶鸡蛋。加入体训队的人不用参加晚上的军训,而是参加我们学院组织的体能训练。每天训练时间大概两个小时,会一直持续到冬季运动会结束。但是我必须要说明白一点,体能训练肯定会比军训更加辛苦,而且持续时间很长,加入的同学不仅要能吃苦,而且要持之以恒,有集体荣誉感,不能今天来明天就不来,坚持不了的同学就不要参加了。” 本来还有一些人在犹豫是否加入,但是听到海哥这么说,大多都摇头表示放弃。道理很简单,军训站了一天,脚底板都快断了,还要去参加体能训练,而且训练内容比军训更辛苦。军训结束以后,别人都可以利用五六点以后的时间到处玩耍,而参加体训的人还要为了一个捉摸不定的目标继续训练。这里又不是体校,就算在运动会上拼了命拿了个成绩,那又有多大点作用呢?权衡利弊,谁都不愿意参加。 见没有人愿意加入,海哥并不慌张,接着说:“都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血气方刚,有什么好怕的。人活着靠什么,荣誉,信念,就是心中的一口气。这里是你们梦想中的大学,是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有谁愿意加入的,勇敢的站出来。” 话音刚落,林辰阳大声说:“报告,我愿意加入。”现场略微安静片刻,继而只听这种声音此起彼伏。总教官环顾一圈,用军人威严的口吻大神喊:“打报告的,出列。” 所有打报告的人都出列,并且在前面排成两排。林辰阳惊喜的发现,小李也在加入队伍之中。因为所有方阵是打乱编排的,除了花哥,其余四个室友并不在林辰阳所在的方阵。现在看到小李,林辰阳心里不免有些高兴,至少两个人可以做个伴儿。 海哥带着大家,一边往最高的龙山体育场走,一边对大家说:“你们这么多人,现在还不算全部加入体训队,我们还要根据你们的个人所长加以筛选,不达标的同学可以选择留下陪练,也可以选择回到军训队伍之中。冬季运动会还有一个多月,我们的时间也非常紧迫,希望你们可以理解。还有,我必须声明一点,训练结束以后,必须结伴返回寝室,不能一个人单独在后山附近闲逛,这一点校规校纪上面也有明确规定,你们必须要遵守。” 队伍里一个同学问:“我看到过校规校纪上面有这一条,可这是为什么呢,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个人出来走走也不行吗?” 海哥目视前方,用不容辩驳的语气说:“既然你已经问了,我就再声明一点。学校里任何人不允许私下打听,讨论或者传播有关这一条规定的任何事情,否则可以直接开除学籍。也就是说,学校的规定你们只管遵守,不要打听也不要讨论,更不要去听信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一旦被查实,学校绝不会心慈手软,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开除你们。这种事情我见过不止一两次了,你们好自为之。” 没有人愿意再多嘴,大家都很听话的跟着海哥来到龙山体育场,然后在另外几名学长的安排下开始进行各方面的测试。林辰阳是农村长大的,从小光着脚丫满山跑,而且在农忙时间还帮助家里干农活,因此他的体能没什么问题。他自告奋勇要求加入短跑队,因为高中的时候他参加学校的运动会,在四百米的比赛中拿过奖。而且相对来说,一百米和两百米竞争太大,八百米及其以上又是非常漫长和艰难的比赛,选择四百米是最合适的。海哥给林辰阳测试了四百米成绩,一分零四秒,虽然达不到一分钟的标准,但是介于当时又累又饿的身体条件,四秒钟就没有被考虑在内。就这样,林辰阳顺利的通过了测试,加入了短跑队。而小李则通过十公里长跑证明了自己的耐力,加入了长跑队。这种结果挺好的,虽然林辰阳和小李训练的时候不能在一起,但是可以结伴回寝室。虽然对于林辰阳来说,一个人来来往往也没什么不好,但是多一个人总会安心一些。大概每个人都是如此吧,习惯了一个人漂泊,对于偶尔的同路人,心里也会生出一丝莫名的亲切感。 今天是开始训练的头一天,所以训练强度并不是很大。两个小时很快过去,大家说说笑笑,就到了解散的时间。人就是这样,如果让一个人什么也不做,看着手表度过两个小时,会觉得无比漫长。但是如果有几个人一起说说笑笑,并且各自忙活一些事情,两个小时也不过一眨眼的时间。不得不说,时间和人都是非常奇妙的存在,谁也说不清楚。 林辰阳和小李肩并着肩,从龙山体育场一路往回走。军训仍然在继续,他们穿过梧桐大道,走过寝室之间的密林,然后在宿管阿姨的注视之下上了楼梯。还好,整个宿舍楼就他们两个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和他们争抢楼下的洗澡间了。林辰阳和小李快速拿好衣服,朝着楼下厕所边,那个黑漆漆的洗澡间走去。 第十二章 命案推理 快到夜里十点了,林辰阳和小李在北门外买了肉夹馍,一边吃一边往回走。军训方阵在九点半就已经解散,整个校园再次陷入一种怪异的氛围,安静的好像没有一个活人。他的心里还有些隐隐不安,刚才洗澡的时候发生的诡异事情,他并没有告诉小李。按照校规,他们是不应该这么晚出校闲逛的,但是我们在前面说了,林辰阳和小李加入了学院的体训队,每天从下午五点半开始,一直要训练到晚上八点多。虽然学生会体育部给大家准备了牛奶面包和鸡蛋,但是相较于如此辛苦的训练来说,那点食物还不够垫底的。唯一的好处在于,体训队八点多解散,而军训方阵要九点半才能解散,这就给了林辰阳和小李一个多小时的自由时间。可不要小看这一个多小时,能有这点时间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可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我们在前面说了,整个寝室楼四五百人,只有一楼有六个洗澡间,而且只有两个隔间能放出热水。大家可以想象,九点半一解散,每个宿舍楼的一楼走廊都排满了人,有的甚至排到了宿舍楼外面,就为了洗个澡,还不一定是热水。有的人要等到半夜一两点才能轮到,更有甚者随便找个水龙头,从头到脚冲一下就了事。可以说,这半个月的经历真的和部队正规化训练没什么两样。虽然苦一些,累一些,却是每个经历过的人一生都难以忘记的回忆。 回到寝室,只有老板一个人躺在床上玩手机,其他人都下楼排队洗澡去了。老板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旅馆,但是学校规定学生不能在外面居住,所以老板只是将这间旅馆作为一个临时澡堂。他常常对室友们说:“你们别傻乎乎的去楼下澡堂排队了,跟着我去旅馆洗,又舒服又方便。”话虽这么说,但是林辰阳看得出来,室友们都和自己的想法差不多,不愿意过分的依赖老板的慷慨。因此,他们每次听到老板的这些话,总是微微一笑,然后乖乖的下楼排队。 见有人回来,老板兴奋的从床上弹起来,神秘兮兮的说:“前几天,市里最有钱的房地产公司的总裁莫名其妙的死了,你们知道吗?” 林辰阳一边吃肉夹馍,一边配合的点了点头。这几天的确有很多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都会有意无意的聊到这件事,好像社会影响挺大。 老板接着说:“听说警察调查了好几天,所有嫌疑人都被排除了,他们正准备以意外死亡来结案呢。” 林辰阳不削一顾的说:“警察调查不出结果,但是总要找个结果,不然怎么样向上级交差?都是这样的,不稀奇。” 林辰阳原以为谈话就到此为止,没想到老板晃了晃手里的高档手机,得意洋洋的说:“可是,今天有人发了一篇帖子,详细阐述了戴总被杀的两种可能性,以及对每种可能性的作案过程的详细推理。说出来你都不信,这人说的其中一种可能性,牵扯到市委,法院和检察院的多位高层官员。” 林辰阳心里一惊,什么人有这么大胆子,敢如此直接的将矛头指向这些政府官员,要知道,一个市长就好比当年三国群英的一方诸侯。林辰阳本来就对悬疑小说特别感兴趣,又听到老板这么添油加醋的一阵忽悠,好奇心就开始不安分起来。可是他家里太穷,他至今用的都是老式的诺基亚按键手机,这种手机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根本浏览不了老板所说的网页和帖子。老板早就看出林辰阳的心思,他就是想勾起对方的好奇心,看着别人干着急,对于自己来说是一种乐趣。这其实不算什么坏心眼儿,只不过是无聊的人常常开的一些无聊的玩笑罢了。过了一会儿,老板开心够了,于是很大方的将手机递给林辰阳,挥了挥手说:“你拿去看吧,想什么时候还给我就什么时候还给我。”话音未落,老板又从床上拿起另一部高档手机,一个人玩起了游戏。 林辰阳心里明白,老板这人挺善良的,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手机送你了,想用多久用多久。可是林辰阳从来没有想过要拿别人的什么东西,何况是如此贵重的手机。他一声不吭,只是默默的接过来,开始阅读老板所说的那篇文章: 戴东生命案过程推理 九月二日早晨,奥星花园小区第三期工地看守员老李按照惯例巡视工地。当他走到第三十三号坑的时候,他意外的发现地面上有两派车轮印,一直延伸到坑洞里。他探头往下一看,坑里居然有一辆小汽车,隐约还可以看到左侧驾驶室里有个人。于是,看守员用工地电话报了警。警方赶到,发现死者是戴氏集团总裁戴东生。经过勘察,警方只得出了两个确切的结论,就是戴东生死于夜里十一点到一点之间,而且大量饮酒。一直到今天,警方能给出的确切信息仍然只有这两点。可能很多人会很好奇,堂堂一个市警察局,刑侦人员和技术都非常强大,为什么调查了这么多天都毫无进展。堂堂戴氏房地产集团的总裁,为什么死的这样不明不白。其实,里面有很多隐情是警方不敢公开的,我在这里也只能透露一小部分,读者们如果有兴趣,可以自行调查。下面,我就说说我本人对这个案子的简单推理。 第一种可能——被灭口。当我第一次听到有关这个案子的消息的时候,我头脑中浮现的第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个。当然,你们会迫不及待的问,被谁灭口,因为什么被灭口,为什么一定要灭口?甚至有人会说我是在毫无根据的胡扯,一个资金几十亿的房地产总裁,怎么会被灭口呢?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首先,要想了解戴总的死亡原因,我们就必须要知道他死前的一段时间在干什么。九月一号下午四点半,戴总在女秘书和司机的陪同下离开公司,开着他的豪华奔驰轿车前往楷市最豪华的丽嘉国际大酒店吃饭。一个身价几十亿的企业总裁,无论去什么高档场所吃饭都无可厚非。然而关键问题在于,这次和戴总吃饭的对象也非比寻常。其中有外表风度翩翩的市长,有看上去一身正气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有市检察院院长等等等等。戴氏集团是楷市最大的企业,对楷市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我们相信戴总是有这么大面子请到这么多市委高官的。可是话说回来,最近戴总正在一心打造奥星花园三期的工程,并没有什么投资项目或者慈善活动,也不是戴总或者某位官员的生辰,他为什么会和这么多市委高官在那样一个高档场合见面呢?难道仅仅是为了请客吃饭,试问,一位正经的商人又怎么会平白无故的邀请这么多高官在全市最豪华的地方吃饭呢?难道是为了增进彼此的友谊,以便于以后的长期合作?如果有人非要说这是正常的,合法的,那我给大家列举一个小小的案例。 十四年前,那时候的戴东生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房地产公司老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在竞标中拿下了当时楷市最好的一块地皮,也就是如今奥新花园小区一期工程的所在地。当然,对于这件事我们没有过多必要去猜测,社会主义人人平等,不能说人家是小公司就不能接手大工程,只要有能力,只要能做好,就能得到社会的肯定。可是问题就在于,当时戴氏公司并没有如此大的能力去接手这样一个大工程。其中有两个问题最为突出,一个是建筑材料不合格,一个是管理不到位。打个比方,文件规定这里要用大拇指粗的钢筋,而实际使用的是小拇指粗细的铁条。然而毕竟要保证大楼的稳固性,再怎么偷工减料都还不算太过分。最过分的是对工人的生命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外墙材料,比如脚手架,全都是破的不能再破,随便拼接起来的。比如防止高空坠物的防护网,到处都是破洞,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这么大的工程,又缺乏人手管理,安全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大家可以想想,这样的承建公司,这样危险的工地,是如何一次一次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的?里面存在的问题,恐怕就不言而喻了。 终于,第一栋大楼还没有完工,就出了一件大事。在对顶楼外墙做最后施工的时候,由于外架垮塌,十二名工人从顶楼坠落,其中有五人因为防护网和下层钢架的缓冲保住了性命,但是都落下了终身猜忌,而另外七人全都当场丧命。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挺大,十二名受害者的家属写了联名信,将戴氏公司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事故原因是由于工人们操作不当,工人们负主要责任,公司只负次要责任。家属不服,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没想到二审直接驳回了原告的起诉,维持原判。每一名受害者的家属只获得了少得可怜的赔偿金,加上政府部门的出面干预,阻止受害者家属上访,这件惊天大案也就逐渐的不了了之了。后来,戴东生也因为奥星花园一期的巨大经济效益一步登天,步入楷市富豪榜。由于房地产推动经济发展,当时的很多市政领导都得到了提拔,如今的市长就在提拔之列。 有个成语说得好,叫官商勾结,官商自古就是一家人,官员出面顶压力,商人负责赚钱,大家“和气生财。”说了这么多,戴氏集团和市委领导的利益已经不言而喻。其实用不着我说,很多地方都存在这样的现象,只是要么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要么偶尔反抗,也没有什么作用。其实只要官商们做的不太过分,老百姓还是可以接受,只是我们这位戴氏总裁做的实在过分了些,只这一次就是七条人命。 话说回来,为什么我怀疑戴东生的死是被灭口呢,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省里对市委的官员又在进行考察,并且要提拔一部分进入省委。戴东生这个人贪心不足,手里有了钱还想要权,他多次向市长提出要求,想要安排一些人进入政府部门。可是市长又不傻,办事的人全都换成你的,那要我这个市长还有什么用?总之,在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之后,他们决定用一桌酒席来消除彼此的隔阂。因此,在没有任何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所有政府高层和戴东生相聚在了丽嘉国际酒店。由于是谈机密,所以司机和女秘书提前离开,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戴东生死的时候女秘书和司机都不在身边。我们可以想象,酒席上大家谈的并不高兴,甚至大打出手,最终戴东生因为身处利益中心,被人失手砸死。官员们经过商议,决定伪造一个自杀现场,于是就有了戴东生酒后开车冲入工地基础坑,撞得头破血流而死的场面。 当然,我说了这么多,其中也就隐藏了戴东生死亡的第二种可能性,谁又能知道,是不是那十二名受害者中,某一名受害者的后人,得知了事情真相,一步一步,循着仇恨的轨迹,将戴东生这个恶魔,送回了他原本应该停留的地方——地狱深处。 第十三章 复仇 看完这篇关于戴东生命案推理的文章,伊可莲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她作为一个女孩子,其实并不特别关心什么命案。相对来说,漂亮衣服和名牌包包更容易引起她的注意。可是这些天,无论是网上的各种帖子,还是同学们茶余饭后的各种闲谈,都离不开戴东生的话题。没办法,一个饿死街头的穷人,可能不会比一只偶然冻死的流浪狗获得更多的同情。可是一个有钱人忽然暴尸荒野,这件事情所牵扯到的,可能不仅仅是巨额的财产,更关系到很多人的身家性命。伊可莲偶尔关注一下案情的进展,一方面是为了和刚刚认识的朋友们有共同的话题,更多的是因为经办这个案子的人是自己的表哥伊正。就在这几天,表哥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在电话里,伊正虽然没有明说案子的事情,但是伊可莲那样冰雪聪明,很容易就听出表哥进展极其不顺利。现在看到这样一篇没来由的帖子,她不禁为表哥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凶手真的是市长那一伙人,那表哥现在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于是她赶紧拿起电话,拨出了表哥的号码。 在楷市公安局,伊正同样也已经读过了这篇看上去近似荒唐的文章,正在组织戴东生专案组的成员开会。 伊正放下读了三遍的帖子,对到会的专案组成员说:“现在整理一下我们目前调查到的线索。九月一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戴东生带着女秘书和司机前往丽嘉国际酒店和市政官员吃饭。半个小时后,女秘书酒醉,戴东生让司机送女秘书回家。事后调查得知,司机和女秘书存在不正当关系,他们当晚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某宾馆偷情。由于戴东生一直没有打电话呼叫司机,所以司机和女秘书就在宾馆过了一夜,这点宾馆监控可以证明。后来,戴东生又和市长等人去了一些娱乐场所,据官员们说,他们十一点不到就各自散了。戴东生也没有叫司机,而是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第二天就听说了戴东生的死讯,这点他们也感到惊讶。经过这些天的调查,我们的进展很不顺利。但是就在刚才,网上大量转载了这样一篇关于戴东生死亡可能性的推理文贴,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下面谈谈你们的看法吧。” 小何作为专案组最年轻的成员,总是最先发言,然后等待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进行补充。他说:“我翻过以前的卷宗,帖子里面说的,十四年前奥星花园一期一号楼完工的时候,的确发生过这样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十二名受害者的家属同时报案,并且联名起诉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戴氏公司。按照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那次事故可以让整个戴氏公司倾家荡产,永劫不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法院最终裁定,事故责任方主要在受害者,公司只是赔偿了少量的抚恤金就草草了事。” “这样说来,”伊正摸着下巴说,“那么,这篇帖子就不是胡乱编造的,里面是存在事实的。可是,究竟哪些地方是事实,哪些地方又是推理呢?” 小何接着说:“发帖人似乎对市政官员和戴氏集团的关系了如指掌,连戴东生想要安插人手进入政府内部这种机密情报都一清二楚。我以为,这篇帖子上说的,有可能都是事实。” “咳咳。”一名老刑警似乎是被口水呛到了,剧烈的咳嗽起来,他咳了一会儿,又喝了好几口水才缓过来。 伊正看着几名老刑警,他知道会场气氛有些异样,但他还是面不改色的问:“小何的意见,你们怎么看?” 霎时间,整个会场鸦雀无声,没有一名刑警愿意发言。刑警们可能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于是纷纷端起面前的茶杯喝水。最奇葩的就是刚才咳嗽的那名老刑警,他的杯子里面已经没有水了,可是他依旧端起来喝的有模有样。 伊正不去管他们,而是继续问小何:“发帖人或者发帖的地方能不能找到?” 小何摇了摇头说:“这种帖子谁敢明着发,发帖人一般都会想办法修改IP地址。而且,我们介入调查的时候,原贴所在的网页已经被删除,我们现在看到的,都是被转载的帖子。在这样的前提下,要想找到发帖的地址很难。” 伊正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摆了摆手说:“散会吧,小何留一下。” 专案组的成员好像得到了特赦令,纷纷迅速离开,只剩下小何坐在伊正的对面。伊正看着小何说:“你真以为凶手会是市政官员?” 小何笑着说:“其实我也就是这么随便一说,没想到这些前辈这么经不住惊吓,差点被口水呛晕过去。” 伊正也笑了,继续看着小何说:“既然如此,你一定还有其它的想法,说来听听。” 小何恢复了正经严肃的神情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帖子上不是说了嘛,戴东生的死有两种可能,而发帖人几乎用了百分之八九十的篇幅在阐述第一种可能,再加上第一种可能的嫌疑人非同寻常,因此我们的视线也被牢牢地吸附在第一种可能上面。实际上发帖人在特子最后还说了第二种可能,有可能是当年某个受害者的后人,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从而前来复仇。这句话虽然很短很简单,却非常耐人寻味,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 伊正说:“那市政官员的情况,就不用引起重视了?” 小何说:“依我看,市政官员作案的可能性很小。正如帖子所说,省委正在对各市的官员进行考察,如果我是市长,我可以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做出任何妥协,而绝不会顶着风头杀掉自己的合作伙伴。换而言之,只要能保住或者提升我现在的位置,我甚至可以答应戴东生的所有要求。而且当时那么多人在场,集体作案的难度本来就很大,何况官员们都担心自己的乌纱帽,一起作案的可能性也很小。还有,就算是市官员院想要联手除掉戴东生,他们完全可以找第三方的势力,为什么要利用一起吃饭的时机下手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市长,一个检察院院长,一个法院院长,谁会傻到这种地步,将所有最直接的矛头都指向自己?所以我以为,恰好是这些非常明显的线索告诉我们,这个案子的真相很可能是帖子里面一笔带过的,第二种可能性。” 伊正哈哈大笑,点了点头说:“很好,孺子可教也,有你父亲当年的风范。实话对你说,我们想到同一点上面去了。正好我们的调查陷入了一个死胡同,这篇帖子可真是江湖救急。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这个案子就好办了。调查从奥星花园一期开始一直到现在,和戴氏集团有矛盾关系的人员,主要调查工地意外造成的死亡或者重伤人员,看看他们的子女们现在都在什么地方。如果有在楷市并且有能力作案的,进行详细摸排调查。记住,我们的调查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十四年前的十二名受害者。发帖人既然可以用市长作为幌子,也有可能用那十二名受害者作为幌子。这么多年过去了,戴氏集团的手里一定不止十四年前那一场人命债。还有,向省厅或者公安部申请一下,能不能给我们找个电脑高手,找一找发帖人的位置。这个人对所有事情都这么清楚,说不定是个目击证人或者知情者,找到他可能会减少很多麻烦。” 小何走后,伊正拿出手机,才看到上面有两个未接电话,都是表妹伊可莲打过来的。这大半夜的,他以为表妹在学校出了什么事情,连忙打过去。电话响了好几声,伊可莲才接听:“喂,表哥。” 伊正语气有些急切的说:“伊莲,不好意思我刚刚在开会,你这么晚打电话,是学校那边有什么麻烦吗?” 伊可莲说:“没有什么麻烦,我打了两次你不解,我就知道你又在加班。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刚刚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戴东生死亡可能性的推理文贴,上面说戴东生的死可能和市政那些高官有关。我想到这个案子不是你经办嘛,所以有点担心你,就想给你打个电话。” 好几天的熬夜加班,伊正已经疲惫不堪,但是听到表妹的这些话,心里仿佛涌起了无限的温暖。他说:“不用担心我,我能有什么事,你表哥我可是刑警队长。那篇帖子我也刚刚看过,我告诉你,帖子上的内容很有可能帮助我们破案,但是具体细节我不能透露。对了,那天在校门口看到的那个人,没有过多纠缠你吧。” 伊可莲说:“没有,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们见过好几次面了,他人还不错的,可能当时他真的是认错人了吧。” 伊正听了,也放心不少,他体贴的对着电话说:“没什么事就好,这几天你们训军也挺累的,这么晚了,早点休息吧。” 伊可莲放下电话,略微皱起的眉头并没有因为这次通话而散开。她给表哥打这个电话,其实真的不只是想和表哥谈论网上那篇帖子的事情。开学这么多天了,她的心中还有另外一件事情,让她一直隐隐不安。伊可莲原本想给表哥说一说,最好表哥明天能过来一下,可是连着打了两次伊正都没有接通,伊可莲就已经明白了,表哥一定还在加班。伊可莲是一个非常聪明而且非常体贴的女孩子,她当然不会因为自己的一点点烦恼就让表哥耽误工作。因此,在伊正回拨电话的时候,伊可莲只说了关于帖子的事情,而关于她自己的事情,她只字未提。算了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或许过几天也就没事了。大概是刚刚开学,自己第一次离家,和这么多陌生人居住在一起,自己不太习惯的缘故吧。想到这里,伊可莲躺在自己的床上,由于军训的疲劳,她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伊可莲又回到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密林深处。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这里,四周围全是阴森森的树,张牙舞爪的,仿佛吃人的怪兽。伊可莲看了看脚下,只有一条小路曲曲折折向前,看不到通向哪里。她正手足无措的时候,忽然看到前面不远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个人影。那好像是个穿裙子的女子,不紧不慢的,悠闲的踱着步子。伊可莲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她一边向那女子跑去,一边想要大声呼喊,可是她喊不出来,跑也跑的很慢。终于,那女子似乎听见了身后的动静,缓缓转过头来。 “出早操了。”伊可莲一下子从梦里惊醒,眼前是室友叶子可爱的脸,“你怎么每天早上都叫不醒,集合的哨子吹了好一会儿了,再不下去该挨罚了。” 伊可莲缓缓起身,揉了揉太阳穴,喃喃地说:“你先下去吧,我马上就来。” 第十四章 小何 刑警小何带着城南郊区派出所的几个民警来到城南的贫民区,他的任务是调查十四年来和戴氏集团有利益纠纷的所有人员,重点调查由于公司监管疏忽或者偷工减料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建筑工人的家庭。实际上,作为北区分局的刑警,他不太应该出现在南区分局的辖区里。像今天这种情况,他们北区刑警队已经向南区分局发出了协查通告,南区分局自然会派遣专人进行协助调查,但是小何有自己的考虑。十四年前,城南的这片贫民区可不像现在这样荒凉破败,那时候市区很多地方都还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这里就成了整个楷市最大的农民工集散地。所有进城打工的人都会聚集到这里,要么自己租房子,要么住施工队的房子。戴氏集团这些年的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从这里找的施工队。因此,要想打听当年的事情,从这里入手调查再合适不过了。而且,如果凶手真是当年某个死难者的后人,将隐藏地点选择在这里,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里出租屋很多,废弃房屋也很多,非常适合居住和隐藏。小何还听说,十四年前,奥星花园一期的七名死难者的其中一名张姓工人的遗孀,至今还住在这里,说不定从她那里,可以了解到当年其他工人家属的情况。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这些天没日没夜的办案,让小何这个新手有点受不了,他也想趁此机会出来透透气散散心,说不定能有什么意外收获。 其他的民警都四面分开,去调查各自负责的区域了。小何早就已经打听到了那名已故工人的遗孀所居住的位置,他没有费太多工夫就找到了那个小院子,门外的墙上用白色涂料写着几个大字:“房屋出租。”小何伸手敲了敲院门,里面很快传来了脚步声。小何漫不经心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因此在院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他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小何原以为,在这种破败的贫民区里,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者留守在家的孩子。他之前的调查也证实,这个院子现在只有那名张姓工人的遗孀——王大妈一个人居住,并没有其他人。现在院门一开,门口站着的却是一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气质不凡的年轻女子,就算小何在警校接受过心里承受能力方面的训练,在这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也是愣了好半天。 “你找谁?”女子见小何半天不说话,于是主动发问。 听到女子的问话,小何从惊讶中回过神来,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又指了指身上的警服说:“不好意思,我是北区分局的警察,有点事情想找一下王大妈。额,你是这里的房客吧,王大妈在家吗?” “哦,我不是房客,房东是我姑妈。”文袭如一边镇定的回答,一边在脑海里飞速思考。其实,用不着小何说,在开门的那一瞬间,文袭如已经看出了小何的身份。她如此冰雪聪明,当然也在第一时间猜到了小何的来意——一定是为了前几天发生在奥星花园三期的命案。她的心里不由得有些惊慌,难道警察们这么快就找到了什么线索,要来抓人吗?可是看这情况,门外只有一名警察,应该不是来执行抓捕任务的。或许,他只是想来问一些情况。文袭如试探性的说:“我姑妈买菜去了,你,要进来吗?” 小何想了想说:“也好,我大老远跑一趟,总不能白跑,就进去等一会儿吧,不打扰吧。” 文袭如心里清楚,该来的躲也躲不掉,今天把他打发了,或许他明天还来。于是,文袭如将警察让进客厅里坐下,又给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随便挑了一本书翻阅。其实,她现在哪里有心情看书,她表面镇定,内心里却在思考着千百种解决目前这个危机的办法。王大妈肯定是不会说谎的,警察问什么她一定就会说什么。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楼上那位作家,不知道他在面对警察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要是说错一两句话,或者做错一两件事,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文袭如越想越着急,攥着书的手都不由得出了很多汗。 然而,文袭如所不知道的是,看上去一本正经的警察小何,此刻内心也很不平静。他已经二十五岁,还没有谈过女朋友。上大学的时候就不说了,本来课程很紧,警校里女孩极度稀缺,而且学校还明文规定不许在校期间谈恋爱,这真是对人性的极大束缚。小何虽然不是特别在意这些,但是父母着急的不行,毕业后这一两年给他介绍了好几个姑娘,他都觉得不合适。虽然一个人生活没什么不好,自由自在又不缺钱花,但是从心底里来说,有个陪伴当然是最好不过的。就在刚才,院门打开的一瞬间,小何那颗沉寂已久的心,忽然像久旱的禾苗遇到春雨,失明的孩子看见阳光一样,怦然跳动。他不得不相信,命运真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他原本是来这里办案,没想到转角遇到爱,二十五年不曾开花的内心,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迎来了春天。 坐了几分钟,一杯水已经进了小何的肚子里,文袭如忙着考虑解决办法,也没有注意到客人的杯子已经空了。小何转动着手里的杯子,鼓起勇气对姑娘说:“你看的什么书?” 文袭如没想到警察会找自己搭话,楞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刚才只顾着拿本书装样子,都没来得及看看书的封面,现在别人问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的什么书。情急之下,她一眼瞥见了书里某一行的开头写着“罗切斯特先生”,她长舒一口气,镇定的说:“《简·爱》”。 警察忽然来了兴趣,接着说:“哦,我也看过这本书,写的很好,尤其是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之后的那些情节,很感人。要知道,不是每个人双目失明之后,都能有这样一位永恒不变的伴侣。” 听了警察的话,文袭如紧张的心情忽然放松了很多,她读《简·爱》,从来都是以女性的角度去理解和感受,今天和一个陌生警察无意中的一两句闲谈,却给了她另一种理解的方式——从罗切斯特的角度去体会。或许,这就是男性和女性在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上的不同吧。既然这名警察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那么大家就应该是同道中人,事情应该就有解决的办法。于是文袭如试探着问:“那你看过《基督山伯爵》吗?” 警察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说:“看过,也很不错,对于我们警察来说,谁都希望站在基督山伯爵那样的上帝视角,惩恶扬善。” 文袭如的心里有了一些底气,她接着问:“如果你把基督山伯爵比作上帝,那么那些栽在伯爵手上的人就全都是罪有应得,伯爵没有做错。那么抽象出来,如果一个正义者在迫不得已之下杀了一个罪行累累的恶棍,他是不是没有做错,是不是不应该受到惩罚?” 小何考虑再三,他似乎听出这句话里面隐藏着某些深层次的含义,但是他又没有任何依据去深究,于是用了非常严谨的话说:“理论上是这样,但是现在的社会都讲法制,像基督山伯爵那样的存在,毕竟只是我们对正义的一种向往或者信仰。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我们也没有权利随便剥夺他生存的权利。如果真是那样,我们和罪犯又有什么区别。” 文袭茹还想继续说什么,但是院子里已经响起了脚步声,王大妈回来了。看到客厅里坐着一个警察,王大妈有些惊讶的说:“小茹,这是你的朋友吗?” 不等姑娘答话,小何站起来说:“您就是王大妈吧,我是北区分局的警察小何,我这次过来,是有些事情像问问您,请您配合一下。” 王大妈一头雾水,一边在凳子上坐下一边说:“问我?什么事情要问我?” 小何顿了顿,看了一眼脸上带着愁容的姑娘,直入主题说:“前几天发生在奥星花园三期工地的命案可能你们也都听说了,实不相瞒,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个案子来的。由于案情需要,我们想要了解一下十四年前,奥星花园一期的建设过程中,十二名死伤工人的家属以及后代子女的情况,您都知道他们在哪里吗?” 王大妈听了这些话,气不打一处来,冷笑了一声说:“当年发生那么大的事情,死了那么多人,都不见你们警察这么上心,怎么,十多年过去了,你们的领导又想起我们了,是不是还怕我们到北京上访,砸了他们的铁饭碗?你回去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我们这些人是斗不过他们的,只是不知道他们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不用做噩梦。” 小何并没有打断王大妈,而是耐心的听完了她的牢骚,解释说:“大妈您误会了,我们只是调查现在的案子,和我们的领导没有关系。你们当年的事情,我的父亲也给我讲过很多,他当时也尽了最大的努力为你们争取,但是没办法,最终还是没能帮上什么忙。” 王大妈眼前一亮,惊讶的说:“你刚才说,你姓何,那你的父亲是,何来警官?” 小何点点头说:“是的,就是我的父亲告诉我,十四年过去了,您还住在这里,这不,我今天就跟着派出所民警过来了。” 王大妈眼圈一下子红了,感慨万千的说:“老何警官是个好人啊,你看我这个院子,就是老何警官帮我争取的政府赔偿,要不然,我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早就饿死街头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老何警官还好吧?” 小何叹了口气说:“可能你们也知道,父亲在奥星花园一期的案子结束之后就辞职不干了,就连我报考警校以及回到楷市从警他都一直坚决反对。我知道,他一直觉得对你们心里有愧,没有帮上你们的忙,觉得对不起你们,对不起死去的人。” 王大妈也是感慨万千,两个人寒暄了好久,小何才进入正题:“大妈,我这次来,是想向您询问一下,当年和张大叔一起遇难的其他工人家属,您都认识吗?” 王大妈抹着眼泪说:“认识几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早没联系了。” 小何说:“没关系,您就挑您认识的说,简单的介绍一下情况就行。” 王大妈说:“当时我们那支施工队的工头是老陈,是个木匠。工人们大多都是一个人或者两口子一起出来打工,像我们这样拖儿带女的不多,加上我们一共就两家,我记得另一家的男人姓叶,他们有一儿一女,我们也有一对儿女,我们两家的孩子常常一起玩耍,因此我们两家比较熟悉。至于其他工人家属嘛,也就出事之后见过几次面,不怎么了解。” 小何眼前一亮,接着说:“那您还能不能想起姓叶的两个孩子分别叫什么名字?” 王大妈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表示想不起来了。 小何见问不出更多情况,就跳过了这个话题:“想不起来就算了,您这里有没有年轻的租客,或者说这些天您有没有在这附近看到过陌生年轻人出现?” 王大妈不假思索的说:“我楼上有一个年轻作家,写小说的,刚来没几天。” 小何来了精神,急切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叶复生。”王大妈说。 第十五章 招新 一眨眼,半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军训进入尾声,只剩下最后两个项目——阅兵式和实弹打靶。对于后者,所有人都还是满怀期待的,毕竟军训之前他们并不知道军训课程中还有实弹打靶这一项。或许,这也是对大家辛苦训练的一种奖励或者惊喜吧。可是林辰阳现在有点纠结,他不能确定究竟是哪一位教官带他们去靶场。就在前几天,为了使方阵看上去更加整齐一致,所有方阵都进行了人员变动,林辰阳所在的方阵也受到了很大调整,甚至连教官都换了。他不喜欢现在这个教官,这个教官很年轻,也很凶,一副什么都看不上眼的表情。林辰阳不怎么看得上这个当兵的,教官因此被惹恼了,让林辰阳举着水杯罚站,还好老教官路过,解了林辰阳的围。老教官还答应,军训的时候给林辰阳带一些弹壳回来。 实弹射击那天,十多辆校车在学校和靶场之间来回穿梭,运送整个大一年级接近一万人的大部队往返靶场,场面颇为壮观。由于靶场在楷市的军事区域里面,因此从进门开始,各方面管理都非常严苛,甚至不允许大声说话。下了车以后,所有人按照顺序被编成小组,每个小组按照顺序进入射击场领取弹夹,然后在教官的指挥下装弹和射击。原本实弹射击的管理并不如此严格,但是在前几年,一名学生在完成射击之后,冲向靶心观察自己的成绩。要知道,其他同学还没有完成射击,枪里面还有子弹!幸亏教官眼疾手快将该名学生扑倒,才不至于酿成惨剧。从此以后,军区加大对实弹射击的管理,每把枪配一名教官,靶场不设置靶心,也不记录成绩,学生们只需要在教官的指导下向前射击就行了。林辰阳很快打光了自己的五发子弹,看着满地的弹壳,林晨阳一下子忘了军区的规定,蹲下去就开始捡地上的弹壳。教官火冒三丈,差点当场揍林辰阳一顿。好在人太多,教官们忙不过来,才让林晨阳侥幸捡回两个弹壳。让林晨阳非常感动的是,在返回学校集合的时候,老教官从裤兜里抓出一大把弹壳送给林晨阳。林晨阳这个人就是这样,他不大会去记得别人做的不好的地方,他的头脑中,全是哪些人帮助过他,或者对他有恩的画面。尽管有的人,林辰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甚至忘记了他们的长相,但是在他心里,这些人永远不会被遗忘。 浩浩荡荡的军训就在这一场震耳欲聋的实弹射击中落下帷幕,真正的大学生活即将上演。在正式上课之前的周末,学校还组织了一场非常盛大的社团和部门招新活动。所谓社团,就是学生们自发成立的,以兴趣为主导的民间性质的组织。比如说无人机社团,山地车社团,摄影协会等等。每个人都可以成立社团,只要你的想法是积极健康的,并且拥有一定人数的规模,学校都会批准。所谓部门,就是学校出于工作方面的考虑,特地设定的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比如学生会,团委会等等。部门的要求严格很多,不仅是审核过程复杂,任务也很繁重。巧合的是,林辰阳和同寝室的小李不约而同的加入了团委会宣传部。事后他们讨论经过,都说宣传部部长看上去非常有钱有魅力,所以就糊里糊涂的加入了。他们一开始并不太了解宣传部的具体作用,但是不久之后他们就明白了,这个界限不大分明的部门,是所有部门社团中,事情最多最累的。 林晨阳和小李回到寝室,发现其他人都在。林晨阳饶有兴致的问:“你们都没去参加部门和社团的招新吗?” 阿杰没有答话,相识半个月,大家都知道他除了玩手机没什么别的爱好。蛮子正在看动漫,他的兴致看上去还非常不错,他说:“我参加了动漫社,感觉还不错。” 林辰阳对动漫不怎么感冒,他又看着花哥和老板,这两个人皱着眉头,看上去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花哥先开口,还是用那副高深莫测的语调说:“没有阴阳风水社,真是可惜,可惜。” 蛮子说:“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搞那一套。就算有人相信,这是学校,谁会想到成立这种社团。” 老板一拍大腿,兴奋的说:“要不然我们来成立一个,我出钱,花哥担任社长、” 林辰阳说:“听上去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是这里毕竟是学校,你们成立社团要获得学校批准的。阴阳风水不知道属不属于封建迷信,学校万一不批,那就尴尬了。” 老板不愧是有钱人,生意头脑非常灵活,他微笑着说:“这好办,我们报上去的名字不叫阴阳风水社,而叫历史研究社不就完了。反正学校不会来检查,我们挂个羊头卖狗肉,没什么问题吧。就算学校检查,我们研究阴阳风水也属于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吧,学校能奈我何?” 小李赞叹道:“真是一个妙招,看来老板以后如果下海经商的话,一定是个奸商。” 林辰阳也开玩笑说:“老板家现在不就是经商的吗,老板,你家的公司是不是也挂羊头卖狗肉啊。” 老板不介意的挥了挥手说:“别瞎说,我家可是良心企业。就这么定了,你们所有人都加入我们最新成立的阴阳风水研究社,花哥出任社长,我出任名誉社长和赞助,你们都是元老级别的社员,我们明天就去挂牌招新。” 林辰阳等人都是面面相觑,老板三言两语就将寝室所有人都拉下了水。看得出来,除了阿杰和蛮子一脸无所谓之外,小李也似乎并不想掺和这趟浑水。可是没办法,谁让老板面子大,总不能当场拒绝吧。可是老板就是老板,为人处世绝对不会留下什么诟病,他站起来说:“你们也知道,成立社团必须要达到一定的人数,万一我们明天一个人都没有招到,岂不是很尴尬。你们就当帮我个忙,顶几个数。当然,作为元老级社员,我不会亏待你们的。走走走,出去吃烤肉。军训半个月都没好好吃饭,今天必须要好好吃一顿。走走走,我请客。” 眼见老板如此说了,大家更是没有了拒绝的理由,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跟着老板走出寝室,走向北门外的烤肉店。 不多时,在烤肉店靠窗的一张桌子周围,林辰阳等六个人已经开始大快朵颐。正吃着,小李忽然饶有兴致的问:“你们怎么想到要成立一个风水社的?” 老板看了一眼花哥,说:“还是你来告诉大家吧。” 花哥喝了一口茶,略微皱了皱眉头说:“有的事情不方便说,你们大概也都心知肚明。” 在座的除了林辰阳之外,其他的都是脸色一沉,席间的气氛一下子似乎紧张起来。 “不过。”花哥换了一种语气说:“有的事情还是可以讲一讲的。实话告诉你们,我看到这个学校的第一眼就发现这里有些不对劲。从风水上来说,这里显然有高人布局。背靠龙山,以龙脉镇压可能存在的一切邪祟,同时又面临两眼碧水,以水的灵动来化解可能存在的怨气。虽然说两个池塘都是人工修建而并非天然,但多多少少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这样一来,学校就可以借助依山傍水的地势,压制住地下所有的妖魔鬼怪。” “照你这么说,这里岂不是一块风水宝地,又哪里来的什么不对劲呢?”小李继续追问。 花哥不慌不忙的说:“话是这样讲,可是这位布局的风水高人忽略了一个地方,那就是龙山后面那一片密林。从位置上来讲,这片密林正好处于龙山的背面,无论是龙气还是接通天地的灵水都无法直接影响到这片区域。可以这样说,这里是整个风水宝地最大的漏洞,好比喻我们人的死穴。或许当时修建学校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值得考虑的事情发生,但是一旦这里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后果将是毁灭性的。我一到学校,就看到整个北边区域笼罩在一团死气之中。这样生气鼎盛的风水宝地中,游荡着这样一团不生不灭的死气,你们说这难道不奇怪吗?” 其余人都埋头吃东西,只有小李不依不饶的继续追问:“那你的意思是,我们北区存在什么可怕的东西。而网上流传的一些关于这个学校的传闻,出事地点又不约而同的都是在我们北区。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综合你的说法和网上的传言,我们可以相信,网上的传言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小李的用词非常小心,并没有直接提到关于那些可怕事情的只言片语,而是巧妙的用网络传言作为掩饰。但是,除了林辰阳以外,其他人都明白这其中的意思。花哥欲言又止,老板咳嗽了一声说:“那个,你们都吃好了吧,服务员,来结账。” 在返回学校的路途中,气氛依然非常压抑,仿佛这个话题是什么恐怖的魔咒,一旦提起就会迎来死神降临,让所有人都心惊胆战。只有林辰阳好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故意拉着小李走在最后面,想找机会问个清楚。可是大家始终保持同样的速度,林辰阳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眼看走到北门口了,林辰阳看到了卖肉夹馍的小摊。他灵机一动,对大家说:“你们先走,我和小李去买肉夹馍。”说完也顾不得小李同不同意,拉着他就往肉夹馍的摊子前面走去。其实他也不只是为了摆脱其他室友,不知为什么,他每次看到这个肉夹馍小摊,都会不由自主的去买一两个肉夹馍吃,不管他当时饿不饿。 老规矩,林辰阳买了两个肉夹馍,都是半肥肉半瘦肉的。他递了一个给小李,然后将另外一个送到嘴边咬了一口,随机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你们说的网上关于学校的传言,都说了些什么啊?你也知道,我家里穷,平时上网的时间比较少,我不知道网上有什么传言。” 小李也咬了一口肉夹馍,但他明显楞了一下,他知道上了林辰阳的当。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如果没有这个肉夹馍,他可以直接不回答林辰阳的问题,可是现在,他真想把肉夹馍吐出来。无奈之下,小李皱着眉头说:“小林啊,我不是不想告诉你,是实在不能告诉你。学校的规定非常严,禁止任何人在私下里谈论这些流言,一经发现,立刻开除。我们读这么多年书考上个大学不容易,就算你不在乎,你总不想拉着我一起被开除吧。” 林辰阳心里一惊,他不知道事情会如此严重,但他依然漫不经心的说:“哦,没什么,我也就是随口一问,你不想说就算了。”林辰阳心想,看来只有自己去网上查查了。 小李似乎看出了林辰阳的心事,语重心长的说:“我劝你也不要自己去网上查,有的事情不知道也就算了,好好把大一这一年熬过去,等我们搬去了新区,什么问题就都解决了。” 第十六章 恐怖澡堂 听了小李的话,林辰阳的心里一直有种说不清的复杂情绪。学校里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几乎让所有人谈之色变,就连小李这样忠厚老实的人,居然也会在这个问题上闭口不言。同学们对这件事情越是只字不提,林辰阳越是想要了解真相。不过,事分轻重缓急,他的当务之急,是和小李一起赶去龙山体育场参加体训。 话休烦絮,这一天的训练依然和以前一样,十公里热身慢跑,然后练习腿部力量和肌肉爆发力量。等到训练结束解散,已经是晚上八点。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天色也一天比一天黑的早一些,晚上八点多几乎已经看不清人影了。出了一身臭汗,林辰阳和小李回到寝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拾换洗衣服然后下楼洗澡。但是,自从上次在澡堂遇到那件事之后,每到洗澡时间,他的心里都会莫名的不安。现在,澡堂那个黑漆漆的门洞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林辰阳推开门,偌大的澡堂里面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他有些奇怪,小李明明已经进去了,为什么澡堂里面没有人呢?他喊了几声:“小李——小李——”没有人回答。“大概是什么东西没有拿到,回寝室拿去了吧。”林辰阳自言自语的说,“我先洗吧。”他习惯性的走进倒数第二个隔间,放好衣服和热水卡,准备洗澡。我们在前面说过,整个澡堂六个隔间,只有两个隔间有热水,林辰阳所在的倒数第二个和隔壁倒数第一个隔间。倒数第一个隔间靠着窗户,虽然没什么人从窗外经过,但总给人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因此林辰阳总是选择第二个隔间。可是自从上次那件事情之后,他觉得倒数第二个隔间也并不十分完美,总给他一种想要逃出去的压迫的感觉。林辰阳往外看了看,自言自语道:“小李怎么还没下来,算了,不等他了。”说完,他掩上隔间的门,打开了喷头。 洗了不多久,林辰阳听见隔壁倒数第三个隔间里面有了动静,应该是有人进来洗澡。林辰阳有些奇怪,来的人是小李吗?可是小李为什么放着靠窗的有热水的隔间不用,而去一个没有热水的隔间呢,这不像小李的作风。他正想喊一声,忽然又听见旁边的热水隔间有了“哗哗”的流水声,好像也有人在洗澡。林辰阳松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原来小李已经下来了。”可是随即他又发现了什么不对劲,为什么小李进入靠窗的隔间,没有发出任何开关门的声音呢?与其说靠窗的隔间里刚刚进去了一个人,不如说这个人一直在这个隔间里没有出来!想到这里,林辰阳心里不由得一惊——难道,上次发生的那件事情,又会在今天重新上演一次吗?他的心里有些慌乱,关掉喷头以后连忙用毛巾擦掉身上的水,他想在最短的时间里离开这里。可是就在他弯下腰去擦腿上的水的时候,一个白花花的东西从隔壁隔间下面的缝隙里滚了过来。他定睛一看,是一块香皂。 “隔壁有人吗,可以帮我捡一下香皂吗?”一个沙哑而且有点尖细的声音传进了林辰阳的耳朵,这声音仿佛穿越了时间和空间,仿佛来自恐怖的地狱深处。林辰阳大气都不敢出,一动不动的等待对方的反应。 “隔壁有人吗,没人的话我自己过来捡了。”说着,林辰阳听见隔壁隔间的门被打开了。他惊慌失措,这澡堂破旧的不行,隔间的门锁也早就已经坏了,所有隔间的门都是虚掩着,如果对方要进来,只需要轻轻一推隔间的门就行了。在情急之下,他大声答应:“有人,有人,我从下面给你递过来。”说着,他将香皂从隔间下面的缝隙扔了过去。一两秒的沉寂之后,林辰阳听见了隔壁隔间的门关上的声音。他松了一口气,顾不得浑身是水,三下五除二的穿上衣服,快速收拾好随身物品,就要开门出去。他丰富的想象力在他的脑海中勾画出了一个无比惊悚的画面——就在隔壁的隔间里,一个满脸烂肉,眼眶深陷的死尸正弯下腰,用几乎只剩下骨头的手指去捡林辰阳扔过去那块香皂。不仅如此,那双漆黑的空洞的眼睛还透过隔间的缝隙,不动声色的盯着林辰阳的双脚。林辰阳一刻也待不下去,“砰”的打开隔间门,什么也顾不上,一步就跨了出去。没想到,他结结实实的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他退后一步,埋下头揉着发痛的鼻子,嘴里连声说“对不起”。可是话音未落,他不经意间看到了站在面前那人的“双脚”——准确的说,那人根本没有双脚,而是,悬空飘在林辰阳的面前,林辰阳大叫一声,一头栽倒在隔间的地板上。 “林辰阳,林辰阳,你干什么呢?”小李拍了拍林辰阳的脸颊,有些焦急的说,“你怎么了,怎么在这里睡着了?” 林辰阳晕晕乎乎的问:“我这是在哪儿?” 小李说:“这是在澡堂里呀,你怎么在澡堂里就睡着了,你是不是生病了,感觉怎么样,没事吧?” 林辰阳揉了揉眼睛,环顾四周,发现自己仍然还在澡堂倒数第二个隔间里面,四周围都是“哗哗”的流水声,看来洗澡的人不少。再看看自己,正用一种非常别扭的姿势趴在水龙头上。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自己居然还穿着训练时候被汗水湿透的那身臭烘烘的衣服。这样看来,刚才那些恐怖的经历完全是自己的一场噩梦?可是那感觉也太真实了一些,而且自己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就趴在水龙头上睡着了呢?愣了几秒钟,林辰阳一边站起身来一边说:“可能是这几天训练太累了吧,没什么大问题。你洗完了没?” 小李说:“我早就洗完了,在外面等你老半天都不见你出来,只好过来看看。结果敲了半天门你也没反应,推开门一看,你居然趴在水龙头上睡着了。真是佩服你,这种姿势也能睡着。” 林辰阳没想太多,就把刚才的事情当做一场梦吧。他有些抱歉的对小李说:“不好意思让你白等那么久,要不然你先上去吧,我还得洗一会儿呢。” 小李想了想说:“好吧,那我先上去了。” 就在小李转身的一瞬间,林辰阳的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他立即抓住小李的胳膊,有些神经质的问:“你刚才进的哪一个隔间?” 小李不假思索的说:“救你旁边这个呀。”小李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澡堂倒数第三个没有热水的隔间。 一股寒意袭上林辰阳的心头,但他仍然不死心的问:“你平时不都去最后那个有热水的隔间吗?” 小李无奈的说:“别提了,最后一个隔间的热水器坏了,没有热水我干嘛非要站在窗户前面洗澡啊,所以我就换过来了。”小李顿了顿,似乎发现林辰阳的表情有些难看,他试探性的问:“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身体不舒服?” 林辰阳强作镇定的说:“没事,没事,你先上去吧,我洗澡了。” 小李没再多说,自顾自的上去了,留下林辰阳一个人仍然站在隔间里面发呆。刚才真的是噩梦吗,但是他明明听到,先是冷水隔间里面传来声音,再是热水隔间里面传出动静。而小李说他是在冷水隔间里,那么在热水隔间里面的,又是谁呢?可不可以这样推测,在此之前,倒数第一个隔间之所以有人进去,是因为里面有热水。否则,没有人愿意站在一扇大窗户前面表演裸奔。那么,如果进去的不是人,又会是什么呢?林辰阳打了个冷颤,他不敢再想下去,他害怕噩梦里面那个没有双脚的东西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用最快的速度冲了个澡,水都没有来得及擦干就飞快的跑出了澡堂。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热闹的澡堂里面漂浮着一丝挥之不去的冰凉刺骨的气息。 一回到寝室,林辰阳径直走到老板的床边,直截了当的说:“老板,你能借个手机给我用用吗?” 老板正拿着一部高档手机刷微博,他用非常吃惊的眼光盯着林辰阳。老板也不是纯粹的人傻钱多的纨绔子弟,在他的心里,对寝室的几个室友也有一定的判断。在他看来,蛮子和阿杰这两个室友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讲都非常普通,就算同处四年也不会有多大的交情。花哥并非一个普通的人物,很多说不清的东西,说不定花哥这能帮上忙。小李为人忠厚老实,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唯独林辰阳,这个人是整个寝室乃至整个班最穷的,却是最让老板刮目相看的。林辰阳虽然穷,但从不会让别人以为他是个穷人。他的气质,他的思想,包括他的言谈举止,都给人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尤其是前几天,老板给林辰阳看那篇关于戴东生死亡案件的帖子的时候,曾经说过将那部手机送给林晨阳,但是林晨阳看完帖子之后马上将手机还给了他。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让他刮目相看。可是今天,林辰阳居然主动要求借一部手机,这可不像他的风格。老板思考了一两分钟,最终还是什么话都没有问,随手从一旁拿起一部手机递给林辰阳,漫不经心的说:“这手机是我前年买的,已经旧了,就放你那里吧。” 看到老板如此慷慨大度,听到老板如此巧妙的言辞,林辰阳的心里真是无比感动。首先老板并没有问林辰阳为什么要手机,其次老板并没有过多犹豫就慷慨解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老板在将手机递给林辰阳的时候,还特地说了几句看似无关痛痒的话来保住林辰阳的颜面。老板的言外之意是,这手机是我不要了送给林辰阳的,不是林辰阳向我讨要的。这样就不会让林辰阳在别的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 俗话说大恩不言谢,林辰阳接过手机,真的没有道谢,一转身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用最快的速度打开浏览器,输入了“城南科技大学闹鬼事件”,然后点击“搜索”。一秒钟之后,手机上弹出了很多帖子的标题——“城南科技大学女鬼传闻”,“城南科技大学西区男生寝室闹鬼传闻”,“城南科技大学一对情侣疑似被厉鬼害死”等等,看的人心里发毛。但是,无论哪一篇帖子,点进去之后页面上都显示“此页面不存在”或者“该内容已被删除”。很明显,这是学校利用网络手段将所有涉及学校闹鬼传闻的帖子全都屏蔽或者删除了。看来小李说的没错,就算他想要上网查,也是查不到什么结果的。 第十七章 最佳嫌疑 “叶复生?”小何听到这个名字之后,大脑开始飞速旋转。他在全力回忆当年的档案中,有没有一个叫“叶复生”的人。王大妈已经忘记了叶家两个孩子的名字,可是小何并没有忘记。仔细一想,他已经想起叶家两个孩子的名字——大女儿叶荷田,小儿子叶成。姓叶的这名工人当时就在死难者之列,如果自己猜得没错,那么只有叶家和张家两个家庭的后代是亲身经历了十四年前那场事故的,那么是不是可以推测,叶家和张家的后人也就是戴东生命案中嫌疑最大的。而巧合的是,在这么一个紧要的关头,又在这么一个是非之地,刚好有一个姓叶的年轻人悄无声息的出现,这不得不引起小何的高度警觉。 小何想了想,不动声色的对王大妈说:“大妈,我想见见这位青年作家,不知道他现在方不方便。” 王大妈丝毫没有注意到小何的别有用意,不假思索的回答:“应该没什么关系吧,他整天就待在楼上写小说,有时候吃饭都不下来。只是有一点,他写小说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在写。” 小何又想了想说:“如果这样的话,那我自己上去看看吧。既然是作家,那一定是知识分子,我想应该会支持我们的工作吧,毕竟我们也是奉命行事。” 小何说着抬脚往楼上走,而他身后的文袭茹已经是一脸惨白。文袭茹知道,小何与叶复生的交锋已经是在所难免,可是鹿死谁手现在还尚未可知。不管从什么方面来说,文袭茹不希望这两个人其中的任何一个有事。思考再三,她决定跟上去看看。事已至此,她已经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只想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的结果。 小何走上三楼,正要伸手敲门。让小何和文袭茹都没有想到的是,门居然自己开了。他们定睛一看,叶复生一脸淡然的站在门口。 出于职业习惯,小何率先自我介绍:“你好,您就是叶复生吧,我是北区分局的一名警察,我们正在调查一件案子,有些话想要问问你,说不定可以得到你的帮助。” 叶复生点了点头说:“你们在楼下说话我都听见了,有什么事进来说吧。” 小何抬脚走进了房间,文袭茹却在外面有些犹豫。自从上次她被叶复生从房间里轰出来,她再也没有踏进这里半步。叶复生看了看她,语气非常平和的说:“你也进来吧。” 小何一边打量房间的布置,一边找了个凳子坐下,他的眼睛里似乎流露出一些捉摸不定的光芒。文袭茹不敢随便找地方坐,只好安静的站在一旁。叶复生则自顾自的坐在窗台下的书桌前,出神的望着远方的天空。 “你应该是本地人吧,或者至少是我们省的人。”小何突然问叶复生。 叶复生头也不回,依然望着远方,不慌不忙的说:“不,我的家乡在东部沿海,实际上我算半个渔夫。” 小何也并不着急,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可是听你口音,倒不怎么像东部沿海的口音。” 叶复生说:“我家比较富裕,我父母从小就送我到外地读书,我说话基本上没有家乡口音。不过我还是会说一些家乡话,只不过平时很少用得上。” 小何不再纠结这个话题,而是顺着叶复生的话继续问:“那请问你的父母叫什么名字,都是干什么工作的?” 叶复生淡然的说:“我的父亲叫叶海,我的母亲叫杨安芳,都以打渔为生。我不是说过了吗,我算是半个渔夫。我们家有三条渔船,好几十个水手,在当地也算得上是比较富有的。但是我们当地没什么比较好的学校,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外地读书了。” 小何虽然看上去漫不经心,但是叶复生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都清清楚楚的记在脑子里。他们又闲聊了一会儿,比如说出海打渔的一些趣事,海上天气变化的情况,海边的特产以及渔夫们平常的生活等等。如果王大妈在场,她一定会认为这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闲聊,可是在场的三个人,小何,叶复生和文袭茹都是多么聪明,没有人说破,但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小何这是在初步试探叶复生说的话是真是假。他回去以后,一定还会重点调查叶复生说的那个小渔村,那一对名叫叶海和杨安芬的以打鱼为生的夫妇,以及这对夫妇膝下是否有叶复生这样的一个孩子。 在小何看来,这个无比复杂的案子其实很简单,眼前这个自称为作家的年轻人拥有所有杀人凶手的特点。他并不缺乏经济条件,却独自一人居住在这个各方面都不好的贫民区。他相貌出众,一表人才,却心甘情愿的居住在一个没有任何社交可言的偏僻区域。他的房间非常干净整洁,几乎看不到一丁点的灰尘,说明这个人的行为以及思想非常严谨。他面对警察从容不迫,说明他的心理素质以及胆量都非常人可比。最重要的,他自称叶复生,那么他很有可能就是当年叶姓工人的后代,那个当初只有十来岁的名叫叶成的孩子。综合这么多的可能性来看,这个表面上非常正常的年轻人实际上处处都极其不正常。如果这个人就是杀死戴东生的凶手,那么只要将他的话略加调查,就一定能发现破绽。在小何的心里,戴东生的案子已经成功破获,抓捕嫌犯只是时间问题。 对于文袭茹而言,她和小何的想法几乎一致。她几乎可以认定,杀死戴东生的凶手就是叶复生。自从上次她和叶复生进行简短的交谈之后,她一致坚信叶复生到这里来的目的并不是写小说那么简单。而且,在这里居住的这些天,姑妈还无意中说到了叶复生送她苹果的事情。那天晚上,叶复生过了午夜才回来,而且脱掉了身上穿的白色衬衫。更加可疑的是,叶复生居然连夜将衬衫洗干净,这不得不让人产生联想,难道他的衬衫上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综合所有疑点,文袭茹也几乎可以肯定,叶复生必定是凶手无疑。但是,她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个结果。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每一个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那这句话是不是反过来也成立,每一个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叶复生如果真的是前来复仇的杀人凶手,那么他的身世也是非常可怜的。世间三大悲剧,其中之一就是少年丧父,家境成长之艰难,普通人是无法想象的。更加糟糕的事,文袭茹发现,自己已经对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一见倾心。他们属于同一类人,认准某一件事就必定要去完成,认准某一条路就必定要走到天黑。她无法想象,如果这个人真的是个杀人凶手,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果。 小何已经问到了自己想要了解的一切,他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淡然的对叶复生说:“不好意思占用您这么多时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忙,就先告辞了。” 叶复生并没有起身,只是简单的点了一下头,语气同样淡然的说:“你走好,我就不送了。” 文袭茹跟在小何的身后出了房间,并且随手带上了门。在下楼的时候,文袭茹很想试探性的问小何对于叶复生的看法,她很想为叶复生解释或者掩饰一些什么,可是她害怕越说越错,因此一直强行按捺着心里的冲动。没想到,小何居然主动说起了这个话题:“你和你们这位房客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吧,你觉得他这人怎么样?” 文袭茹没想到小何会率先反问,一时没有想好怎么回答,又担心考虑太久会加重小何的怀疑,因此只好实事求是的说:“他这人没什么坏毛病吧,除了偶尔有点冷漠之外,给人感觉都很正常。唯一和别人差异比较大的地方,就是他写小说的时候千万不要随便去打扰,他很容易发火。” 小何点了点头,忽然扯到了另一个话题:“你不是城南科技大学的学生吗,怎么不住在宿舍里面,而是跑这么远住在这里?” 文袭茹说:“哦,我准备考研,寝室里面太吵,而且晚上要断电,不太方便。正好我姑妈这里房间比较多,而且比较安静,所以我就搬过来住一段时间。” 小何的脸上似乎略过一丝兴奋,急切的说:“原来是这样,那照这么说,你基本上整个大四学年都会住在这里?” 文袭茹不明白小何问这些的用意,有些犹豫的说:“也不能肯定把,不过只要姑妈这边没什么问题,我应该会一直住在这里的。” 小何微笑着说:“那好的,我先走了,不过我们应该很快还会见面的。”说完,他又对王大妈打了个招呼说:“大妈,我先走了,有空再来看你。” 王大妈满脸堆笑,将小何送出了院子,一直到小何转过街角看不见了,王大妈才有些不舍得回到客厅。 文袭茹和叶复生如何在心里盘算接下来的事情我们暂且不表,单看这名年轻的刑警小何。他没有等待和他一同到来的那几名派出所的民警,而是一个人开车快速回到北区分局,也没有向队长伊正报告,直接就开始着手调查核实叶复生的身份。毕竟小何非常年轻,在面对这种人命大案的时候,心里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大展身手。如果什么事情都在领导的安排下去做,那么他上警校这么多年岂不是白费了?可是,一整天的调查结果,让小何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经过沿海警方的配合调查,证实叶复生所说的一切,完全符合事实。为了保险起见,当地警方还特地走访了叶复生所说的住所,并且将叶复生的照片给夫妇查看,两人都毫不犹豫的表示这就是他们的亲生儿子。这样说来,那么叶复生的嫌疑一下子从最大减到了最小。可是小何并不就此认输,他依然坚信自己的直觉并没有错。从叶复生这边打不开突破口,那么是不是可以从叶成那边找到什么线索。经过两天的忙碌调查,小何找到了叶成的大伯,也就是当年死亡的叶姓工人的亲哥哥。叶成的大伯表示,叶成在几年前到水库洗澡,不慎溺水而亡。家人们奋力打捞了七八点才找到叶成的实体,已经被水泡的不成人形。而叶成的姐姐叶荷田,也在好几年前就无故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她如今是生是死。他们的母亲在失去了一双儿女之后也染病卧床,不久就一命呜呼。可以这样说,这一家人已经在地球上消失了,即便是滚滚历史长河也没有留下他们的丝毫痕迹。 小何的内心充满了疑惑和震惊,如果说叶成早已死亡,那么叶复生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难道说真的是自己想错了?难道说,叶复生真的是不过是一个巧合而已? 第十八章 一见钟情 军训早已结束,社团招新也已经进入尾声,老板和花哥筹划的阴阳风水社至今也没有任何眉目。再过一两天就要正式开始上课了,今天是大一所有班级领取教材的日子。军训以来半个多月,整个楷市就像小火慢炖的一口大锅,闷热的让人受不了。恰好在今天,下起了林辰阳来到楷市的第一场雨。大学不像初高中,很多事情都是学生们自己组织自己解决,比如领取教材,初高中的时候或许还有老师带领,而现在,辅导员只是给男女寝室两名负责人发了一条简单的短信,说明教材领取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所有工作全都需要学生们自己去完成。 由于下着雨,天气还依旧闷热,很多同学不愿与去帮忙干活儿。就像林辰阳所在的寝室,蛮子和阿杰是从来不会关心这些事情的,更不用说毫无报酬的帮忙了。老板也不怎么会干这些体力活儿,你让他出钱可以,出力免谈。花哥是一个捉摸不定的人,做什么事都要先算一卦,今天的卦象似乎不是很好,因此花哥也决定闭关一天。最终,整个310寝室就只有林辰阳一个人跟着负责人小李去了北区图书馆。好在其他寝室有几个同学过来帮忙,否则就单凭林辰阳和小李两个人,忙一天估计也没搬不了那些书。去了图书馆就先排队等候,每个班报上人数以及专业,然后等待工作人员的通知。几个大小伙子正百无聊赖,忽然伊可莲带着几个女生过来帮忙。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了女生的加入,大家一起天南海北胡侃,在欢声笑语中,时间也就过的快了很多。 在这样人多的场合,林辰阳一般不喜欢发言,因为人多嘛,并不缺少发言的人,再者在人多的场合发言很容易打断别人的发言或者抢了别人说话的机会,这些都很不礼貌。而且,在人多的场合发言也很容易被别人打断,导致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爽。所以,林辰阳的解决办法就是,只听不说。但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做,他饶有兴趣的观察在场的每一个同学,当然有其是女生。林辰阳觉得,一个人的性格好坏,往往是从这些不经意间的点点滴滴变现出来的,因此他上高中就很喜欢观察别人,这也算得上是他的一个小小的爱好吧。他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大美女伊可莲的状态和他几乎差不多。除非有人特意找伊可莲说话,否则她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也是闭口不言,只是微笑着听别人说话。林辰阳知道,伊可莲也注意到了自己。他有点手足无措,正不知道该怎么摆好姿势的时候,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忽然用扩音器喊:“软件工程三班的同学过来领取教材。” 小李立即招呼大家快速过去,林辰阳也仿佛得到了特赦令,紧跟其后,进入了图书馆。整个图书馆一楼搞得像批发市场一样,满地全是各种各样的专业书籍。林辰阳等人按照书单,在千百种书中找到需要的种类,并且数好数目,然后搬到外面淋不到雨的干燥处放好。男生们力气大,负责搬运。但是男生们比较粗枝大叶,没有想到带雨伞。而女生们几乎都带了伞,为了不让书淋雨,也为了不让这些搬书的“苦力”淋雨,男生们搬书出来的时候,女生们就打着伞为男生遮雨。这让在场等候的其他班的男生们看得非常眼红,大声抱怨他们自己班上的女生们都去哪里了。十几个人花了整整半个钟头,才将所有的书找齐。众人走到外面一看,堆在外面的书几乎可以装满整整一辆小货车! “这书也太多了,我们怎么拿回去呢?”对面寝室的小宇说。我们在前面介绍过,城南科技大学的范围非常大,而图书馆在北区,男生们的住宿楼在西区。这么多书,如果要凭借人力搬过去,那这十来个男生估计得干到天黑。好在小李想到了一个比较轻松的办法,他叫来两辆校车——也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面包车,将所有书装上去,一口气拉到了西区4号宿舍楼。即便这样,几个男生依然累得够呛。不过,虽然感觉非常疲惫,林辰阳的心里却掩饰不住的非常欣喜。就在刚才他们将书从图书馆搬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每次轮到他搬书出来的时候,都是伊可莲在给他打伞。伊可莲今天穿的,正好是开学那天穿的那条碎花长裙。每次林辰阳从图书馆出来,伊可莲都会打着她那把小花伞伞走在林辰阳的左边。试想一下,在一个下着淅淅沥沥的小与的上午,一位貌若天仙,身着长裙的翩翩女子,为自己打着伞,小心翼翼的走在自己旁边。她微微侧着身体,稍稍偏着头,一边的头发挽在耳后,露出白皙迷人的脖子,一边的头发垂在脸颊旁,随风微微摇晃。两个人的距离如此之近,偶尔还会不由得互相碰一下肩膀。最重要的是,由于伊可莲在林辰阳左边,又稍微侧着身,林辰阳只要稍微偏过头去一瞥,就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伊可莲高高隆起的左胸上面,有一颗绿豆大小的褐色肉痣,无论距离和角度都恰到好处。每一次不经意或者经意的一瞥,都几乎让林辰阳热血奔涌。不是林辰阳色情或者邪恶,而是他的的确确没有在如此近的距离下,和这样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相处过。有多少次他都差点抱不住手里的书,又有多少次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林辰阳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他看过很多浪漫主义的诗和小说,他以前仅仅只是看过那些描写爱人之间心理活动的诗句和语言,仅仅只是通过文字去想象那样的画面。直到今天,他才明白什么叫做怦然心动,什么又叫做一见倾心。如果说初到楷市那天,他看到的那个胸口长有肉质的姑娘只是一个错觉,一个回忆,那么今天,站在自己身边的完完全全是一个活人,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或许,我真的是喜欢上她了吧。”林辰阳心里想,可是林辰阳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知道凭借自己的家庭条件,他不可能去追求这样一位富家千金,那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而已。他强行将刚才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归结于几乎每个男人看见美女都会有的荷尔蒙爆棚的作用。“这不是爱,只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已。”林辰阳这样自我安慰。 可是问题也相继产生,自从有了上午伊可莲为林辰阳打伞的哪一个画面,林辰阳一整天包括晚上睡觉都心神不宁。他的脑海里总会莫名其妙的浮现出伊可莲打着伞的那个侧脸,一边的头发挽在耳后,一边的头发搭在脸颊上,漏出的半边白皙美丽的脸,包括耳朵和雪白的脖子,看上去都是那样甜美。最要命的就是左胸上面那颗肉质,折磨的林辰阳一晚上没有睡好觉。他因此觉得很丢脸,他以为,一个饱读诗书的正人君子不应该为了一个女子就整天魂不守舍,何况他还多次偷看了那女子衣襟下面的春色。花哥好几次都用阴阳怪气的语调调侃他:“你看吧,被我说中了,你印堂发红,必定命犯桃花。可是我奉劝你,你头顶黑气,恐怕不祥啊。当心,当心!”林辰阳只把花哥的话当做玩笑和调侃,并不放在心上。 第二天天亮,雨仍旧不大不小的下着。男生们的书都已经发到每个人手上了,而女生们的书仍然还堆在小李和林辰阳的寝室。像软件工程这样的工科专业,女生本来就是珍稀动物,非常稀缺,因此很多工科专业的男女比例都严重失衡,城南科技大学也达到了惊人的七比一。好在林辰阳所在的班级还不错,女生人数达到了十五个,甚至是有些班级的五到十倍,着实让其他很多班的男生羡慕的要死。可是这也产生了一个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女生们的书有整整三大箱子,这要怎么样给她们送过去呢?蛮子和阿杰是铁定叫不动的,老板和花哥又不知道去哪里过二人世界了,小李和林辰阳一商量,干脆不找别人了,每人搬一箱半。他们将三箱书平均装在两个大纸箱子里,然后试了试重量,好像还不是特别重。于是两个热血青年就一起无脑的上路了。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刚下楼没多久,两个人的手都已经酸痛的不行了。到处都在下雨,地面都是湿的,根本没地方放下歇息。林辰阳和小李可能从来没有想过,人的潜力在受到逼迫的时候会多么恐怖。他们俩愣是在双手都没有知觉的前提下将两个大纸箱子搬到了北区宿舍楼。眼看宿舍楼就在眼前,他们想一鼓作气搬上楼,不然一放下肯定就再也抬不起来了。可是没想到的是,宿管大妈无论如何不允许他们进入女生寝室。好说歹说半天,大妈的态度依然坚决。 就在小李和宿管大妈谈判的时候,林辰阳似乎闻到一股花香从宿舍楼里传出来。他定睛一看,只见宿舍楼的国道两边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鲜花,红色的玫瑰,白色的水仙,百合,以及蓝色的满天星。林辰阳不经意间走进楼道里观察那些花,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些话应该是今天刚刚送来的,因为看上去非常新鲜。宿管大妈这时候猛然回头,看到林辰阳已经走进了楼道,立即使出修炼了几十年的“狮子吼”:“谁让你进去的,快点出来。”林辰阳正无比尴尬的时候,好在辅导员正好带着生活委员小胖来女生寝室办事,大妈才勉强同意林辰阳和小李跟在辅导员后面进入寝室。不过,即便有辅导员在场,大妈也毫不示弱,规定小李和林辰阳必须在十分钟之内下楼。十分钟就十分钟吧,两个人实在是没有力气过多停留了,立即向楼上走去。 其实林辰阳在高中的时候,因为某些机缘巧合,还真进过几次女生寝室。在女生寝室里闲逛,的确会在偶尔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林辰阳记忆最为深刻的那次,就撞到了非常尴尬的,女生洗澡的场面。 第十九章 牵手 林辰阳和小李一大早给女生寝室搬书过来,宿管大妈却死活不让他们进去,好在辅导员梅梅姐也一大早过来办事,这才解了他俩的围。和辅导员一起的,还有林辰阳的另一个同学小胖,这是个东北小伙儿,虎背熊腰,长的非常结实。在昨天的班干部竞选当中,他当选了生活委员,主要任务就是管理班费开支。说到昨天的班会,我们不得不详细说一下。在昨天的班干部竞选当中,林辰阳和小李一起竞选班长,但是由于小李前半个月作为辅导员的联络人,实力和人品已经深得同学们的信任,因此,在投票环节中,林辰阳最终以一票之差落选。要知道,林辰阳从上幼儿园开始就一直是班上的班长,忽然无官一身轻了,还真是有点不自在。在以后的叙述中,我们就将小李的称呼改为班长。有趣的是,同样作为联络人的伊可莲和另外一名同学互相竞选团支部书记,竟然也以一票不敌的成绩落选。要知道,伊可莲长这么大,可是没怎么尝过失败的滋味。而且她作为整个大一年级最漂亮的女孩儿,居然有几个男生没有投她的票,真是不可思议。不过,这两个落选的人,在以后的时间里为班级做的事情,不少于任何一个拥有班干部头衔的人。当然,这都是后话。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趣事,班会结束后,每个人要交一百块钱作为班费。有几个同学不知道要交钱,所以没带。老板非常大气的站出来说:“没带钱的,我这里出。” 言归正传,林辰阳和班长拼尽最后一丝耐力,将两大箱书搬上了女生寝室所在的六楼。十五名女生,一共住在三个寝室里。林辰阳和班长将箱子往一个寝室门口一放,就累得靠在墙上休息,小胖则探头探脑往女生寝室里面偷看。尽管梅梅姐眼疾手快,将小胖拉出来,但是可以想象,寝室里面还是传出来震耳欲聋的尖叫。毕竟是一大早,很多女生还没起床,门口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个探头探脑的男生,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听到尖叫声,林辰阳的思绪就被拉回了一年多以前,他去女生寝室帮同桌搬东西时候的场景。 那是一个下午,大约接近六点。高中是五点四十下课吃晚饭,六点四十上晚自习,晚自习下课要接近十点。很多学生为了晚自习下课后能够早点睡觉,一般会在下午抽点时间洗澡。林辰阳进入宿舍楼的时候,一切都比较平静,同桌给阿姨打了个招呼,说明了林辰阳的来意,阿姨并没有阻止。可是刚刚走到楼梯口,林辰阳就听到上面传来一声不大不小的惊呼:“男生”然后就是拖鞋“啪嗒啪嗒”跑上楼的声音。林辰阳皱着眉头继续走,到了四楼就转进过道,忽然他的耳边又是一阵尖叫:“男生!”然后又是拖鞋啪嗒啪嗒从他面前冲过去,还伴随着门被“轰”的关上的声音。整个过程,这样的场景经历了三四次。然而对于林辰阳来说,他其实什么都没有看见。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说明一点,林辰阳从小因为营养不良,患有夜盲症,而且时轻时重,光线稍微暗一些,他就不怎么看得清东西。这件事情他极少对被人说,我们的叙述中也从来没有谈到过。但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和这个问题有非常直接的关系。 这件事情就算这么过去了,不过由于林辰阳和班长的殷勤表现,他们在女生的心中获得了不少的好感。很久之后,林辰阳偶然听一名女生说:“其实当初选班长的时候,我们女生这边都投的你。”不过现在,有一件事让林晨阳有些烦恼。今天晚上,最后一个社团招新活动将在新区的表演大厅进行。在表演大厅进行招新,可想而知,这个社团就是全校规模最大,财力和实力都最雄厚的表演团。可以这样说,表演团里面美女帅哥如云,公子千金遍地。这样的场合本不适合林辰阳这样的寒门子弟,但是从他的内心来说,他喜欢表演,喜欢舞台。在读小学的时候,他就在班里写过小品剧本,并且在市里参加过表演比赛,还获得过优秀奖。在他看来,即便自己挤不进表演圈子,凭借自己的笔墨文采,写个剧本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因此,他非常想去试试今晚的面试。可现在的问题是,新区和老区之间的这段路,路灯特别不亮,到了晚上会非常黑。而表演大厅周围的很大一片区域,林辰阳并不熟悉。这让他很犯难,要是到时候看不见回来的路,岂不是会很尴尬。可林辰阳从骨子里来说就是一个不服输的人,他没做多想,还是决定去试试。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的事情,到时候再说吧。 整个面试过程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评委各种出题,面试者各种表演应对。林辰阳的题很难,他的表演也非常一般。可想而知,他并没有能够入围。可是当他出来的时候,他意外发现伊可莲也在面试者的队伍之中。看样子,伊可莲面试的地方应该是在隔壁的房间,而且看这情况,她也应该刚刚结束面试。 伊可莲也看到了林辰阳,她主动过来打招呼说:“哎,你也来参加面试?” 林辰阳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来看看,不过没有入围,你呢,面试结果怎么样?” 伊可莲笑着说:“我还好,应该没什么问题。”说完这句话,两个人都一下子找不到新的话题了。正在林辰阳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伊可莲居然说:“要一起回去吗?” 对于林辰阳来说,这个问题让他非常矛盾。当然,在这样夏末秋初的夜晚,和伊可莲并肩漫步回去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而且是伊可莲自己提出的,林辰阳求之不得。可是,林辰阳的夜盲症是他的一个阴影,他不想让伊可莲知道他的这一个缺陷,他希望自己在对方的眼里是完美的。犹豫再三,他依然没有做出选择,只是结结巴巴的说:“这个,这个......” 伊可莲莞尔一笑,不等林辰阳做出决定就自顾自地说:“走吧。” 林辰阳根本没有拒绝的力气,双脚不由自主的跟在伊可莲的后面往前挪动。 伊可莲走了几步,又回头看着林辰阳说:“你干嘛老跟在我后面,走快一点呀。” 其实伊可莲邀请林辰阳同路也不是完全没有目的,她一致想找机会问问林辰阳关于报道那天发生的事情,毕竟这些天来她每晚必做的那个奇怪的梦,总让她心神不宁。走了几步,伊可莲若无其事的说:“到学校报道那天,你说你见过我,后来在林子里见面的时候,你又说你认错人了。我和你见到的那个人,真的长得很像?” 林辰阳不假思索的说:“不只是很像,就连你们胸口的肉痣都一模一样。”说完这句话,林辰阳知道自己又冒失了,毕竟那属于女孩儿的隐私部位了。场面再次有些尴尬,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往前走。 新区和老区的教学区域的灯光都还是足够支撑林辰阳看到路面的,可是一走出表演大厅前面的广场,四周围一下子黑了下来。林辰阳走了十几步,好几次都差点被凹凸不平的路面绊倒。 伊可莲是一个非常聪明而且非常细心的女孩子,她一下子就看出了林辰阳的不对劲,她试探性的问:“你的眼睛?” 林辰阳知道掩饰不了了,只好坦白说:“是夜盲症,从小就有,时轻时重,没什么大问题。” 伊可莲关心的问:“那你能看见路吗?” 实话实说,林辰阳根本看不见路在哪里,但是他逞强说:“可以,没问题。” 话音未落,他一脚踩空,差点摔在路边的水沟里。还好伊可莲眼疾手快,一把将他的手拉住。伊可莲没好气的说:“看不见就看不见嘛,逞什么能,我拉着你走。”说完,伊可莲像个小媳妇一样挽着林辰阳的手臂,两个人在安静的夜空下慢慢向前走去。 林辰阳几乎一下子懵了,这是怎么回事?他长这么大,连女孩儿的手都没有牵过,这回直接跳过牵手,变成挽着胳膊了?幸福也来的太突然了,有点让人不敢相信。再说了,在热血奔腾和荷尔蒙的双重作用之下,心脏真是有点受不了。有好几次,林辰阳都不知道该挪动哪只脚了。 伊可莲并没有看出林辰阳的紧张,她只是用轻柔的声音为林辰阳指路。 快到北区了,路灯也亮了起来,林辰阳主动将手臂抽了出来,然后强作镇定说:“好了,我能看见了,谢谢你啊。” 伊可莲笑了,歪着头问:“怎么,你是担心女朋友看到我挽着你的胳膊啊?” 林辰阳不好意思的说:“不是,我没有女朋友。” 伊可莲不依不饶的说:“那你是认为让别人看见我挽着你的手让你很丢脸?” 林辰阳连忙解释说:“不,不是的,我是怕别人误会,你的追求者那么多,我怕被打。” 伊可莲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说:“你这人真有意思,你知道追我的人很多,那我挽着你的手,你不是很有面子吗?” 林辰阳想了想,鼓起勇气问:“我看到今天上午放在楼下的玫瑰花上写着你的名字,是追求者送的吧?” 伊可莲不削一顾的说:“别提这些事,烦都烦死了。好了,我到了,你能自己回去吗,要不要我送你?” 林辰阳连忙说:“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了。” 伊可莲想了想,不由分说又挽着林辰阳的手臂说:“走,我送你回去。” 林辰阳都傻了,结巴着说:“这,这,这......” 伊可莲说:“就算你有一万个不愿意,就当帮我个忙好吧。” 就这样,伊可莲挽着林辰阳,穿过了微风拂面的梧桐大道,路过了老区电影院,从西区一号楼一直大摇大摆的走到四号楼。期间,他们遇到了好些认识的同学,所有同学的反应几乎都是一样的,远远的就打招呼:“伊可莲。”伊可莲礼貌性的回应一声,然后等走近了,那些人才目瞪口呆的说:“林辰阳,你也在啊。”尤其是到了西区宿舍楼下面,所有男生寝室几乎都轰动了,楼上的喊声此起彼伏:“你们看,是伊可莲。”“她旁边的男生是谁?”“好像是软件工程三班的林辰阳。” 林辰阳顶着无比巨大的压力,心几乎都要跳出来,他多么希望没有人认出他才好。好不容易到了西4号楼,伊可莲终于放开了手,两个人互相告别,然后在林辰阳的目送之下,伊可莲在一片口哨和欢呼声中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林辰阳在门口愣了好久,直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在他上楼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或轻或重的拍拍他的肩膀,然后有意无意地说:“哥们儿,看不出来呀。” 第二十章 命案再起 时间已经过了晚上七点,小何正愁眉苦脸的看着叶复生的调查报告,伊正推门走了进来。看到伊正不请自来,小何一下子不知所措,愣在原地。 伊正拿过一些报告材料,粗略看了看,又放在小何面前,饶有兴致的说:“怎么样,查到什么眉目了?” 小何有点尴尬,支支吾吾的说:“队长,我,我......” 伊正用带着安慰的语气说:“查到眉目了就查到了,没有查到就没有,支支吾吾干啥,我们警察做事最忌讳拖泥带水。” 小何鼓起勇气说:“可是,可是我之前没有向你汇报过,我这属于私下里的调查。” 伊正摆了摆手说:“这些我都懂,年轻人血气方刚,谁不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成功了当然是好事,没有成功也算是一个教训,破案并不是你在学校的教科书上看到的那样简单。好了,查到什么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我一会儿还有个会,你可得抓紧时间。” 小何听了伊正的话,长舒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思绪说:“我的父亲告诉我,十四年前那场事故的其中一名死难者家属,依旧住在我市城南贫民窟。我想可能从她的嘴里能够问出一些情况,至少也能了解一下其他死难者家属的具体情况,于是我就跟随当地查户口的民警过去看看。没想到,这一看还真有不小的收获。” 伊正似乎很有兴趣,点点头示意小何继续讲下去。 小何接着说:“这名住在我市的死难者遗孀姓王,她丈夫死后,是由于我父亲的帮助,为她和她的一双儿女争取到了一栋小楼。这位王大妈就将小楼用来出租,租金将两个孩子养大成人,如今都在外地工作了。就在王大妈的私人旅店里,住着一个名叫叶复生的年轻人,据他自己说是某网站的签约作家,写悬疑小说的。这其实没什么不正常的,可是当年七名死难者之中,就有一名姓叶的工人。巧合的是,那名叶姓工人正好也有一儿一女。如果小儿子长大成人,和这位作家的年纪正好相仿。” 伊正说:“你就因为他们的姓氏相同,就怀疑这个叶复生是回来报仇的杀人凶手?” 小何说:“不仅如此,我进过叶复生的房间,也和他简短的聊过。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自从到来之后一直足不出户,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他的房间非常整洁,几乎连一粒灰尘都很难发现。他的思维非常严谨,我们谈话的时候,他没有漏出任何破绽。无论从什么方面来看,这都很符合教科书上描绘的,标准的杀人嫌疑人的形象。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亲眼看见自己的父亲惨死于工地上的事故。多年之后他逐渐长大,也逐渐明白,当年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甚至可以说就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他的母亲积劳成疾,卧床不起,最终一命呜呼。他的姐姐无故失踪,从此人间蒸发。他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孤儿,像幽灵一样在世间飘荡。终于,仇恨的种子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他改掉了自己从小到大的名字,取名“复生”,然后悄悄潜回当年发生事故的城市,寻找机会将仇人杀死。” 伊正并没有打断小何,而是耐心的听完了小何的推理,这才皱着眉头说:“听起来倒是很合情合理,可是调查结果呢?” 小何叹了口气说:“这就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这个迄今为止我找到的最大的嫌疑人,居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当年叶姓死者的后代,因为他的父母住在沿海的渔村。我还特地申请了当地警方配合调查,那边传过来的消息也证实,叶复生的身份属实。我还去过当年叶姓死者的家乡,他的亲戚居然告诉我,叶成在几年前就溺水身亡了。这简直不可思议,我怀疑的杀手,居然是一个死人,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伊正想了想说:“一名好警察是离不开直觉的,你有这样的悟性还是值得表扬的。不过,查到现在也并不是山穷水尽了,我可以给你提供两个思路。第一,你的想法一开始就错了,叶复生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问题的网络小说作家,是你自己杯弓蛇影,硬是将别人作为嫌疑人。毕竟,你所说的一切都是你主观上的推理。第二,我们假设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假设叶复生就是当年的叶成,他改变了自己的身份,潜入我市寻仇。在这个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就有两个可以入手的破绽。第一,如果叶复生就是叶成,那么叶成就没有死,所谓的溺水身亡就存在猫腻。第二,如果叶复生就是叶成,那他的亲身父母一定不是小渔村的渔夫,那么他改变身份的过程中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这两个漏洞我们只要能找到线索,那么叶复生这个人的真正身份也就能完完整整的揭开。可是你也说了,你现在是处在私下里调查的阶段,我不可能因为你的一面之词为你提供大量警力协助。因此选择哪一种可能性,完全取决于你自己。换句话说,查不查下去,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小何颇有些疑惑的说:“我们这段时间不是只负责这一个案子吗,就不能派一两个人帮帮我吗?” 伊正无奈的说:“这也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原因,又有新案子了。就在半个小时以前,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沈鸿飞被发现死在法院的厕所里,具体死亡原因还在调查中。具体消息也还没有纰漏。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我们北区分局的辖区内,如果沈鸿飞是非正常死亡,我们肩上的担子,可就不止一个百亿富豪戴东生了。” 时间回到下午三点多,文袭茹正在院子里的树下看有关考研的资料,王大妈则躺在客厅的凉椅上休息。忽然,叶复生毫无征兆的走下楼梯,对王大妈说:“大妈,我的牙膏和香皂都用完了,我出去买一些。要是我六点没有回来,你们就别等我吃饭了。”一边说,他一边晃了晃手里的垃圾袋,里面有空的牙膏和香皂的盒子。 王大妈关心的说:“去吧,年轻人老待在屋里可不行。不过也尽量早点回来,我们今晚吃炖排骨,我给你留一些在锅里。” 叶复生点了点头,然后走出客厅。他一眼就看到了在树下抱着书的文袭茹,文袭茹也一眨不眨的看着他。叶复生稍微一愣,但是并没有多做停留,而是径直走出了院子。文袭茹真有冲上去跟着叶复生的冲动,她很想推翻自己心中的那个结论,她希望一切都不是真的。 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六点半,叶复生果然还没回来。王大妈正张罗着晚饭,她有些纳闷儿的说:“牙膏这些东西北边的小卖部就有,城里人真是讲究,非要去那么远的市中心超市,来回的车费都够买好多牙膏香皂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道节俭。” 文袭茹喃喃地说:“或许,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吧。”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似乎是在跟随王大妈的话题,但更多的像是在自言自语。 王大妈见文袭茹有些奇怪,终于忍不住说:“小茹啊,我一直想问问你,你和小叶到底怎么回事呀。我看你们几乎从来不说话,甚至都不打招呼。你们那天吵架是为什么,小叶怎么发那么大的火。你们一直不说话,是不是因为那天吵架的原因?”王大妈一口气问出了这么多问题,她也知道,问也是白问,但是她希望小茹能够和她谈谈。毕竟小茹是自己的亲生侄女,不能为了一个租房子的外人让侄女不开心。 果然,文袭茹若无其事的说:“没有啊,我们不是很正常啊,没什么问题。” 王大妈试探性的说:“小茹啊,你告诉姑妈,如果你不喜欢小叶留在我们这里,我可以把钱退给他让他走。” 文袭茹忽然毫无征兆的提高了音量:“走?去哪里?他一个人到我们这里来打拼,也挺不容易。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的,你不要想多了。可能他这个人就是不怎么喜欢和年轻女孩儿说话吧,这种心理很正常,我们学校里这样的人也很多,有的男孩子和我做了三四年同学,一句话都没和我说过,很正常的。” 王大妈就是这么试探性的一说,没想到文袭茹的反应如此之大,而且莫名其妙的说了这么多话。王大妈虽然平时看上去傻乎乎的,但是她毕竟是过来人,侄女的心事,她也能多多少少看出一两分。尤其是文袭茹看叶复生的眼神,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文袭茹一看到叶复生,那种痴傻的劲头就显露无疑。王大妈本来不想过问年轻人的事情,但是毕竟牵扯到自己的侄女,她不能让侄女在自己的家里受到伤害。毕竟叶复生是一个外人,而且多多少少还有些来历不明。王大妈立即知趣的打住这个话题:“好了好了,我老太婆也就是随便这么一说,你们没事儿就行了。小叶指不定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开饭吧。” 让两个人感到非常意外的是,饭菜刚刚摆上桌子,叶复生就提着一大包东西回来了。 王大妈热情的说:“回来的真是时候,我们等你老半天了,快来坐下一起吃。” 叶复生皱了皱眉头,实际上他六点就已经回来了,为了避免和文袭茹同桌吃饭,他故意在外面多等了半个多小时,约莫估计她们吃完了,叶复生才踩着点儿回来。没想到王大妈她们居然还在等着他,这让他有点惊讶。然而这次,叶复生没有拒绝。他一个人漂泊多年,虽然已经习惯了独来独往,但是忽然有一天,有这么两个人等待他回家吃饭,忽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他几乎已经快要忘了。他今天的心情似乎不错,非常听话的坐下和大家一起吃饭。席间的气氛虽然不是很和谐,但三个人总比两个人要热闹一些。吃过了饭,叶复生从大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电扇递给王大妈说:“大妈,我逛超市的时候正好看到这电扇打折,我想到你好像没有电扇,就买下来了,你拿去用吧。” 王大妈确实没有电扇,热的时候都是用扇子。她非常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你每次出去都给我买东西回来,我收了你的房钱,又怎么好意思收你的东西呢?” 叶复生笑着说:“没事儿,值不了几个钱。”说着,他又从袋子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杯子,然后放在文袭茹的前面,结结巴巴的说:“上,上此的事情,抱歉,我逛超市的时候,看到这个挺好看的,就,就当我赔礼道歉吧。” 文袭茹简直愣的说不出话来,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看见叶复生笑,而且还破天荒的给她买了一个礼物。这和平时的叶复生简直判若两人,难道自己在做梦?愣了好久,王大妈看不过去了,她以为侄女还在生小叶的气,赶紧打圆场说:“小茹,小叶都给你道歉了,你就别往心里去了,收着吧。”文袭茹这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也结结巴巴的说:“哦,没,没关系的,我都,忘了。” 第二十一章 老师沈晨 林辰阳来到这所大学已经超过三周了,今天是他第一次背上书包前往教室上课。大学的课堂会是怎么样的呢?林辰阳的心中还真有一丝小小的激动。对于大一的新生来说,课程是学校事先统一安排好的,不能更改。要读完一学期,学生们基本了解了学校的体制,才能自主选课。因此,在大一上学期,同一个班的同学基本上都在一起上课。林辰阳所在的西区只有一栋教学楼,是土木工程学院的教学楼,他们软件工程的教学楼都在北区的教学区,也就是女生寝室的附近。 上午的课很快结束了,林辰阳感觉挺无聊的,几百人挤在一间大教室里,看着一个老师讲课。老师也只是自顾自的讲,也不会过多在意学生们是否完全听懂。这样的上课方式,和高中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很多学生都在座位上玩手机或者睡觉,认真听讲的不到三分之一。林辰阳稍微有些感慨,如果他考上省城的重点大学,学生们的积极性应该会比这里好得多吧。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既来之则安之吧。 下午的第一堂课是历史课,林辰阳很喜欢。中华上下五千年,林辰阳可以从头说到尾,不带卡顿。他尤其喜欢一些典故,因此他高中作文几乎每一篇都能作为范文,他的高考作文也是满分。不仅如此,林辰阳还听海哥说过,这位历史课讲师沈晨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老师,他的课不仅幽默风趣,而且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知识。更加巧合的是,据说这位沈老师当年高考语文作文也是满分。为了占一个有利的座位,林辰阳提前半个小时就来到了教室。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沈老师比他还早,已经在多媒体前忙活了。 沈老师看上去三十多岁,没有一丝一毫林辰阳印象中历史老师那种严肃古板的感觉。相反,沈老师看上去很年轻,很有魅力。虽然他的眉头皱得很紧,脸上似乎游荡着一缕忧伤,却丝毫掩饰不住他由内而外的特殊的气息。 “沈老师好。”林辰阳恭敬的打了个招呼,然后在第一排中间的座位上坐下。 沈老师一直埋着头看着电脑屏幕,并没有抬头看林辰阳。他听到林辰阳的声音,依然保持着哪个姿势说:“来的这么早,正好,过来帮我弄一下多媒体,第一天上课好多东西需要存到里面。” 林辰阳有些为难,我们多次提到过,林辰阳很少接触电脑,他连智能手机都不怎么会玩,更何况是电脑。可是老师已经发话了,他又不可能置之不理。于是他走到沈老师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老师,我不会用电脑。” 沈老师听了明显一愣,他惊讶的说:“都什么年代了,不会用电脑?”说着他抬起头来,想要看看这个上大学了都还不会用电脑的年轻人究竟长什么样子。没想到,沈老师这一抬头,他和林辰阳同时愣住了。在两个人的眼睛里面,出现了几乎一模一样的脸——眉毛很浓,中间几乎连到一起。鼻梁稍微有些塌,不过不影响整体。脸型刚毅,眼神坚定。最重要的,他们的眉心正中间都长了一颗不大不小的红痣!没错,这两个人居然长的神似。在沈老师抬头的那一瞬间,两个人都同时以为自己的面前出现了一面镜子!如果非要说他们的长相有什么不同,那么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沈老师因为年纪的关系,脸上多了一些岁月留下的沧桑。而林辰阳的脸上和眼神中,更多的是年轻人的朝气和热血,以及对将来的美好的期盼。换句话说,这两个人就好比生活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的同一个人,忽然由于时空交错,他们不期而遇,彼此毫不知晓却似一见如故。 “你叫什么名字?”沈老师率先回过神来,问眼前这个年轻人。 “林辰阳。”年轻人回答。 “林辰阳,林辰阳。”沈老师自言自语的说,“好吧,我记住了,你回座位去等待上课吧。” 林辰阳觉得沈老师的反应有些奇怪,但他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奇怪,于是他只好转身回到座位上。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到教室,沈老师一直保持着低头的动作看着电脑屏幕,一直没有抬头。直到上课铃声响了,沈老师才终于抬起头来。 “我靠,你和沈老师长的好像,你们不会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吧。”坐在林辰阳旁边的班长忽然惊讶的说。 林辰阳有点尴尬的说:“怎么可能,我爸才四十多岁,沈老师怎么也得三十好几接近四十了吧。你电视看太多了,哪来那么多失散多年的亲兄弟。” 班长笑了笑,表示他只是开个玩笑。整个软件工程三班的同学几乎都发现了这件有趣的事情,几乎都在小声议论,有几个还调侃林辰阳:“小林,什么情况,你和沈老师是亲兄弟吗?或者你爸和沈老师是亲兄弟?” 林辰阳只好也半开玩笑的说:“不知道啊,我和他不熟,不知道我爸和他熟不熟。” 沈老师咳嗽了一声,教室里立即安静了下来。他拿出名册,清了清嗓子说:“我和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互相都不认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沈晨,你们可以叫我沈老师,也可以叫我晨哥,或者老沈,都无所谓。我现在点一下名,点到的人站起来,我将名册上的名字和你们每个人对应一下,不然以后见面还是不认识。” “于鹏飞。”“到。”“沈庆耀。”“到。” 刚点了两个名字,教室门口忽然传来一声:“报告。”同学们转头一看,原来是楚楚动人的大美女伊可莲,正睡眼惺忪的站在教室门口,看来她是午觉睡过头了。不过,一般重要的角色都是最后出场,同学们也都基本上习惯了。 沈老师刚好念了一个名字,正忙着看那名同学的长相,没太多功夫去管伊可莲,于是挥了挥手让伊可莲进来,就在伊可莲进门的一瞬间,沈老师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忽然,沈老师大喊了一声:“等等。” 伊可莲和所有同学都吓了一跳,伊可莲连忙站在原地,小心翼翼的说:“沈老师,有,有什么问题吗?”在和沈老师四目相对的一瞬间,伊可莲心里也是一惊,这位沈老师和林辰阳长的几乎一模一样,而且他看自己的眼神,多么奇怪。 五分钟过去了,伊可莲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站着,沈老师也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看着伊可莲,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整个教室里面气氛非常奇怪,没有人敢说话,甚至没有人敢动一下。终于,沈老师似乎从梦里忽然惊醒似的,降低了声调说:“你,你叫什么名字?” “伊可莲。” “伊可莲,林辰阳,叶荷田,沈晨。”沈老师忽然自言自语地说,“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天意如此,天意如此。” 坐在后面的同学没能听清楚沈老师说的话,但是在前面的伊可莲,林辰阳包括班长都听的清清楚楚。他们面面相觑,为什么沈老师会莫名其妙的将林辰阳,伊可莲和他自己的名字联系起来,还说了一个叫叶荷田的名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而且,沈老师看到伊可莲之后,反应也太不正常了,难道说他们以前认识?但是看伊可莲的表情,她也是一头雾水。 正在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沈老师将名册往讲台上一扔,头也不回的就往教室外面走,还一边走一边说:“这节课不上了,下课吧。”不等同学们做出反应,沈老师已经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沉默了三十秒,教室里立即炸开了锅,各种猜测的声音此起彼伏。有人猜测沈老师和伊可莲以前认识,还谈过恋爱,不过现在分手了。有人猜测伊可莲长的像沈老师去世的女儿或者前妻。更有甚至猜测沈老师一眼就喜欢上了大美女伊可莲,但是由于自己为人师表,所以课都不上了,找地方惩罚自己的邪念了。伊可莲既尴尬又莫名其妙,她不就是迟到了几分钟吗,没想到惹出这么大的乱子,老师连课都不上了。都怪每天晚上缠着自己那个奇怪的梦,搞得自己几个星期以来一直没有睡好觉,中午叶子叫过她两次,不过她一不小心又睡着了。林辰阳则在心里感叹,牡丹花胖是非多,这话真是不假。昨晚上他才因为和伊可莲手拉手回寝室被好些人调侃了一番,没想到今天,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沈老师也成了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难道,像自己这样眉心长有红痣的人都逃不过和伊可莲有什么牵扯?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命犯桃花的诅咒吧。随即,他看了一眼正在往外面走的花哥,似乎在隐隐之中看到花哥身边围绕着一团仙气。林辰阳摇了摇头,知道自己又做白日梦了,他站起身来,准备和班长一起离开教室。可是他注意到,伊可莲依旧默默地在一旁发呆。于是他走过去对伊可莲说:“人都走的差不多了,还站在这儿干嘛?” 听到有人过来和自己说话,伊可莲忽然感觉有些委屈,她用闪着光亮的大眼睛看着林辰阳,可怜巴巴地说:“是因为我的原因,沈老师才不上课的吗?” 林辰阳笑着说:“怎么会呢,别想太多,我还觉得沈老师不上课是因为我的原因呢。你想想,一个老师在上面讲课,总会不经意的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样的人在下面幽幽的看着自己,那该是一件多么惊悚的事情。”一边说,林辰阳还一边夸张的做着可怕的表情。 伊可莲一下子被都笑了,没好气的说:“我以为你是个不苟言笑的人,没想到你也跟他们一样,油嘴滑舌。” 林辰阳挠着头说:“我哪里油嘴滑舌,我说的是事实嘛。好了,看你的样子都还没睡醒,下午没课了,你赶快回寝室补个觉吧。女孩子睡不好是会长黑眼圈的。” 伊可莲站起身来,丢下一句:“谁要你管。”然后就留给林辰阳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班长过来拍拍林辰阳的肩膀说:“走吧,老兄,人都走了大半天了。” 林辰阳回过头来,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额,走吧,走吧。”一边走还一边喃喃地说:“女生真是奇怪,脸就像六月的天一样,说变就变。明明聊得好好的,丢下一句话扭头就走了,是我说错了什么?” 尽管如此,林辰阳和伊可莲在心里其实都没有忘记沈老师说的那四个名字,其中三个就是他们三个,而那个叫“叶荷田”的,不知道又是何方神圣。而且沈老师的话非常耐人寻味——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天意如此,天意如此。就是什么历史会是相似的,究竟天意是什么呢?难道说在冥冥之中,他们之间真的存在什么不得而知的联系? 第二十二章 厉鬼索命 在城南科技大学,虽然偶尔有一些意外的插曲,但总体说来还算平静。可是放眼整个楷市,市民和政府已经炸开了锅。尤其是在北区警察分局里,所有人几乎都是面色铁青,眼神呆滞——他们真的已经很多天没有睡好觉了。要知道,楷市可是每年都被评为省内优秀模范城市,别说人命案,就连偷窃案都非常少见。现在可好,百亿富豪戴东生的案子还没查到眉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又莫名惨死,这让平时耀武扬威的市领导和警察们焦头烂额。 “先说说现在掌握的情况吧。”市长亲临专案组,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刘局长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神示意伊正来回答市长的提问。伊正咳嗽一声,坐直了身体说:“按照目前掌握的线索,戴东生很可能是死于意外。因为几乎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表明,存在杀死戴东生的这样一个杀人凶手。” 市长点了点头,他似乎对这个结论比较满意,语气缓和了一些说:“那沈鸿飞院长的案子,进展如何了?” 伊正说:“根据不久前法医提供的报告,沈鸿飞院长的死因应该是心脏病突发。” 市长皱了皱眉头说:“沈鸿飞院长有心脏病,这个我们很多人都知道,甚至有一次召开市委会他都有过发病的经历,然而据我所知,他一直都随身带着急救药瓶。而且,他的秘书也基本上是寸步不离。为什么这次沈院长心脏病发作的时候,就这么奇怪的死掉了呢?” 伊正让一名警察拿来一台笔记本电脑,一边放映现场照片一边解释说:“据我们的调查,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下午五点左右,已经是公职人员的下班时间。沈院长已经和秘书走出办公室,又忽然想要上厕所,于是让秘书先下楼去将车开到门口等他。由于沈院长进入的是办公室内的私人厕所,因此在发病的时候周围并没有人。当时沈院长坐在马桶上,裤子褪到大腿上,他的急救药瓶就放在他左边的裤兜里。但是经过我们的现场勘查,他当时应该非常惊慌甚至有些神志不清,他先伸手去右边裤兜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结果手机没有拿稳,掉在了一旁的地上。他这个时候知道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自己,于是伸手去左边裤兜拿急救药瓶。可能是由于慌乱,或者是裤子的裤兜不是很好打开。我们大概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上厕所的时候想要拿裤兜里的东西,有时候要好半天才找得到裤兜的开口。就这样,虽然最终沈院长最终还是拿出了药瓶,却因为时间耽误太久,已经没有力气打开药瓶,终于晕过去了。秘书等了接近一个小时,沈院长还没下来,于是上楼去查看情况,结果发现沈院长坐在马桶上,已经停止了呼吸。” 市长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声音有些阴冷的说:“你的意思是,沈院长死的时候,手里真的拿着急救药瓶?” 伊正说:“是的。不过这也不是特别奇怪,很多人死的时候身边或者手里都死死的握着可以救命的物品,但是由于他们神志或者体力已经不能支撑,所以就会出现这种比较遗憾的现象。我甚至看到过一个人抱着一块漂浮的木头,被淹死在水面上。” 市长阴沉着脸说:“那你的意思是,沈鸿飞院长的死,和戴东生一样,也是个意外?” 伊正顿了顿说:“还不能完全下这个结论,不过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基本上可以这样认为。” 市长站起身来,大手一挥对专案组的成员说:“你们好好工作,早点得出个结论,给社会一个交代。”说完,他神情有些忧郁的走出会议室,在秘书的陪伴下上了车,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刘局长只是淡淡的看了伊正一眼,假仁假义的说:“看来市长对你们的工作还是肯定的,继续好好干吧,这两件我市有史以来最大的案子,几乎同时发生,确实给你们带来了不晓得压力。不过,大家要化压力为动力,给社会一个交代。”说完,也大腹便便的离开了。 伊正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着桌上的一大堆卷宗,脑海中一片混乱。 小何敲了敲门走了进来,坐在伊正的对面,疑惑不解的说:“队长,你真的相信这两个离奇的案子都是意外?一个百亿富翁,没有死在回家的路上,却死在工地里。一个法院院长,居然手里拿着急救药瓶死在办公室的厕所里,这也太天方夜谭了吧。” 伊正说:“的确是天方夜谭。” 小何更加疑惑的说:“那你为什么还信誓旦旦的对市长说这两起案子都是意外?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伊正说:“那你站在我的角度想想,我应该怎么说?” 小何一下子陷入了沉默。的确,如果不说成是意外,那么就必然要拿出点什么证据或者线索。拿点什么出来呢,难道拿出那篇矛头直指市长的网帖吗?只有先说两起案子可能是意外,然后通过蛛丝马迹进行调查,如果能找到犯罪嫌疑人,那再好不过,如果真的什么都查不到,那也只好用意外来收尾。可是小何还是不怎么明白,伊正以前可从来不会在这些原则问题面前屈服。也正是他一根筋的性子,所以和局里领导都合不来。今天伊正居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说的话全都是迎合领导的,这可不像他的作风。就连刘局长今天的脸色也好了很多,居然夸奖了伊正,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 “你先看看这个吧。”伊正大概看出了小何的疑惑,将桌上的电脑显示器转了过来,一篇帖子映入小何的眼帘。 厉鬼索命 ——戴东生和沈鸿飞的死亡谜团 道家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有灵。佛家说,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循环,乃是天理。今天,时隔不到一个月,我市发生了两起离奇死亡案件——自己开车掉进深坑撞死的戴东生,和手里拿着急救药瓶莫名死掉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沈鸿飞。沈鸿飞的案子才刚发不久,我们暂且放一放,先说戴东生的案子。警察已经夜以继日的调查了整整三个星期。俗话说,没有完美的犯罪,只要存在嫌疑人,就一定会留下线索。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天过去了,警方一直都没有作为。那我们可不可以推测,真正的凶手,其实不是人!如果诸位看官认为我是在胡扯,那么请看下文: 九月一日深夜,戴东生在和市领导分开之后,已经酩酊大醉。他为什么没有给司机和秘书打电话,而是自己开着车去了远在北区的工地?为什么在场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人护送戴东生或者给戴东生的秘书打电话?最可疑的是,为什么在长达二十公里的路程中,戴东生都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偏偏是到了工地上,一头就栽进了深坑里?按理说,他当时喝醉的程度,不可能毫发无损的将车开那么远的距离。为什么当时守夜的工地管理员,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或者听到一丁点的异样的声音?试想一下,一辆车开进深夜安静的工地,又坠下十几米的深坑,管理员居然毫无察觉,而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巡视工地的时候,才发现早已死亡的戴东生。如果管理员能够早点发现戴东生,他或许可以得救。那么,冥冥之中是什么原因让这么多不可能额因素全都巧合的发生了呢? 再看沈鸿飞,他死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急救药瓶,他的手机还掉在一边的地上。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疑点,一个心脏病突发的人应该第一时间想到要拿急救药瓶而不是打电话求助。联想到我们自己,很多人上厕所的时候喜欢看手机。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理,沈鸿飞当时一边上厕所一边看手机,忽然手机上显示出了什么惊恐的画面,让沈鸿飞一下子心脏病发作。他吓得扔掉手机,然后快速的拿出了急救药瓶。可是,冥冥之中却有一股力量,让沈鸿飞眼睁睁的看着急救药瓶而无法吃药,最终悲惨的慢慢死去。警察没有在现场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让沈鸿飞如此痛苦的死去呢? 众所周知,市委那一拨人都是一伙儿的,加上百亿富豪戴东生,他们官商勾结,这些年捞了不少好处。戴东生从一个几百万的小老板摇身一变,不仅身价几十亿,还成了楷市的风云人物。市委那一批人,也都是最近几年从各个部门提拔上来的。该赚钱的赚钱,盖做官的做官,各得其所。可是不要忘了,有因必有果,天理昭昭,因果循环,才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天理。 首先是戴东生,天知道他的手里到底有多少人命债,我想,这么多年以来,他应该没有睡过什么安稳觉吧。再者就是沈鸿飞,他由于金钱的诱惑,到底判了多少冤假错案,应该也只有天知道。因此,这两个最为十恶不赦的人先后惨死。那么,剩下的市委一班子人,下一个应该轮到谁呢? 小何一边看一边擦冷汗,他不由得感觉一阵凉意顺着脊梁骨往上升。发帖人究竟是谁,对沈鸿飞的死亡现场如此之清晰。要知道,沈鸿飞的死亡现场细节,警方可是一点都没有向外公布的,就连市长在开会前都不知道。最为恐怖的是,这个人说的头头是道,明显是在激发社会的恐怖气氛。 伊正皱着眉头说:“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那样肯定这些都是意外事件了吧。” 小何说:“文章的最后一句说的很明白,接下来市委的官员还会死去,而市长也是市委官员的一员。你这样说,是为了稳定他们的情绪。” 伊正无奈的说:“除了这样做,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呢?我本来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将这两个案子并案调查,可是这篇帖子无异于告诉我们,两个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我们警察当然不会相信什么冤魂索命的说法,可是广大的市民会相信,市委的官员在惊恐之下也会相信。我们现在要做的,首先是稳定人心。人心一乱,我们就正好掉进了凶手的陷阱。” 小何说:“这篇帖子包含了很多信息,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发帖人的身份。他既然能够清楚的了解市委官员的一举一动,还能清楚的描画出沈鸿飞死亡现场的情况,我以为,这个人要么是市委高官,要么就是我们警局的内部人士。否则,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 伊正点了点头说:“看到上次那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怀疑这一点了,可是我没有深究。这次又及时的出现这样一篇文章,而且文笔和发帖方式都和上次几乎如出一辙,我也觉得,发帖人就在我们警方内部,或者至少消息是从我们内部泄露出去的。说不定,我们的一举一动也都在凶手的掌握之中。” 小何擦着额头的冷汗说:“这太不可思议了,我们的对手到底是谁?” 第二十三章 老板求爱 林辰阳刚回到寝室,就发现寝室里面的气氛不大对劲,尤其是老板。老板这人平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回到寝室要么玩手机,要么围着花哥讨论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可是今天,自打林辰阳回来,老板的目光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 林辰阳被老板看的有些不自然,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没有任何异样。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于是直截了当的问:“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盯着我看,我的衣服上有什么问题吗?” 老板犹豫了一会儿,神经兮兮的说:“林辰阳,你摸着良心说,我对你怎么样?” 林辰阳不假思索的说:“很不错呀,平时老是请我们吃饭,还借我一部这么好的手机,我林辰阳心里都记着呢。可是,你怎么平白无故的突然说这些呀?” 老板继续幽幽的说:“既然你都记着,那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你和伊可莲,究竟是什么关系?” 林辰阳逐渐的有些明白过来了,俗话说“红颜祸水”,伊可莲虽然不至于是“祸水”,但是林辰阳现在遇到的麻烦,多半还是来源于昨天晚上那件事情。老板每天向伊可莲送玫瑰花表白,全校的人都知道,林辰阳当然也知道。老板肯定是知道了昨晚他和伊可莲手牵手回寝室的事情,所以吃醋了。林辰阳想都没想,十分诚恳的说:“没什么关系呀,就是普通同学而已。” 老板明显表现出一副不相信的表情,不动声色的说:“普通同学?那你们怎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手牵手的回寝室,而且还是她送你?怎么样,解释不了了吧?” 林辰阳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的心里已经做好了回答的准备,他不慌不忙的说:“这个嘛,其实没什么。我昨晚去新区参加表演团的面试,这个你们都知道。可是我有夜盲症,这几天可能是没休息好,夜盲症比较严重。你们也知道,新区和老区之间的那一段路,路灯很暗,我根本看不见路。正好遇到伊可莲也结束了表演团的面试,所以她就送我回来。本来到了北区女生宿舍楼下我就能看见了,我就告诉她不用送了。可是伊可莲心肠太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所以就把我送回寝室楼下了。” 老板的眼神里似乎闪过无数复杂的光芒,他用怀疑的语气问:“就这么简单?就因为你有夜盲症,她就心甘情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挽着你的手送你回来?你敢向我保证,你是真有夜盲症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和我抢女朋友?” 林辰阳说:“天地良心,我说的都是实话,就这么简单,什么事情都没有。我也很奇怪,我给她说了好几次不用送了,可是她不听,我也没办法。” 老板思考良久,猛地一拍大腿,凑到林辰阳的前面,颇有些激动的说:“好兄弟,我知道你不会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照你这么说,你们俩还挺谈得来。实话给你说吧,我从进校的那天开始就看上她了,一直在想办法追她,可是我花都送了上万块钱的了,她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要不然你帮我在中间牵线搭桥,凑合一桩好事,也算是功德一件。” 林辰阳虽然已经知到老板送花的事情,也知道老板喜欢伊可莲的事情。可是他并没有想到,老板会让他在中间牵线搭桥,居然让他扮演媒人的角色。且不说他会不会做媒,就算他会,他也不能答应这件事情。从昨天伊可莲的只言片语中,林辰阳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伊可莲不喜欢老板这类用钱来谈感情的富家公子哥儿,甚至还有些反感。而且伊可莲昨晚送林辰阳回寝室的时候,说了一句非常奇怪的话:“就当帮我一个忙。”林辰阳虽然还没想明白他帮了伊可莲什么忙,但是她隐隐约约已经感受到了伊可莲些微的想法。可是现在的问题在于,他要如何拒绝老板呢?考虑再三,林辰阳也没有想出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可是老板依然用非常期盼的眼神看着他,他只好支支吾吾的说:“这个,这个,我不会呀。” 老板脸色一沉,声音也阴沉的说:“你不肯帮我,是不是你也喜欢她?” 林辰阳马上说:“不,不是。” 老板并不给林辰阳解释的机会,立即说:“那你为什么不肯帮我?你放心,事成之后,我绝对不会亏待你。我给你买一台苹果手机,还送你一台苹果电脑。不,我明天就去给你买苹果手机作为定金,事成之后再送你苹果电脑作为尾款。怎么样,这个交易划不划算?” 林辰阳知道,有的事情是躲不过去的,于是他无奈的说:“老板,相处这些天,你也是了解兄弟我的。你既然话都这样说了,我再不帮忙也说不过去了。可是忙我帮,手机和电脑你就不用买了。至于成与不成嘛,那得看你自己。” 老板喜上眉梢,有些抱歉的说:“好兄弟,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帮忙的。可是你帮了我,我总得送你点什么吧,你手机和电脑都不要,那我怎么好意思呢?” 林辰阳无所谓的说:“这样吧,要是事情成了呢,你就请我吃一顿火锅。要是事情没成,那就当咱们今天啥也没说,这事儿再也不要提了,咱们还是一个寝室的好兄弟。” 老板也干脆的说:“好,我没看错人,就听你的。”顿了顿,老板又猝不及防的说:“那么,你昨晚上和她一路上回来,都聊了些什么,有没有聊到她的爱好之类的?” 林辰阳非常无奈,只好诚实的说:“她说,她说她不喜欢你每天都往她的寝室送花。你送的花,她一朵都没有拿进寝室,而是全都奉献给宿管阿姨装扮一楼的大厅了。” 老板的脸色又是一沉,有些沮丧的说:“几朵花倒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不喜欢我送的花还是不喜欢我?” 林辰阳想了想,理性的分析道:“依我看,大家都是刚认识不久的同学,她这样做应该不是冲着你这个人,而是冲着你这种做法。她昨天晚上也大概给我说过这个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不喜欢你们这样用钱去追女生的做法。你想想,她家也算富裕,她要的应该不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而是一个有心的男朋友。” 老板拍了拍额头,悔不当初的说:“我长这么大,一直以为没什么问题是钱解决不了的。今天听了你的一席话,我才恍然大悟。说实话,我以前追女孩儿,顶多就是多花点钱,没有追不到的。我以前那些哥们儿,也都是我花钱养着。可是到了这所学校,我发现了两个人不能用钱解决,一个是你,一个就是伊可莲。唉,我应该早点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才不至于搞到现在这样被动。看来我们面临的困难,比之前要大一些了。那你帮我想想,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林辰阳心里很郁闷,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却要帮助一个情场高手思考怎么样追女孩子,这不是让一个旱鸭子去教别人游泳吗?不过话说回来,世界上第一个游泳冠军的教练还真就是一个不会水的旱鸭子!没办法,既然已经应承下来了,就硬着头皮上吧。于是林辰阳想了想说:“经过我这些天的感觉吧,我认为伊可莲是一个聪明,活泼而且很独立的女孩儿。有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确定一个大的方向,聪明的女孩子都喜欢比较笨的男生。所以在她面前,一定不要表现的太聪明。她的家境不错,所以也不要在他面前表现的太有钱。反之,要在外表上表现的比较平常,而用内心的气质去吸引和打动她。”林辰阳虽然讲的头头是道,但是这些都是从书上或者电视剧里面看来的,具体好不好使他心里也没个底。不过,这些都是泛泛而谈,如果到时候真的不管用,林辰阳可以说是老板做的不到位,自己没什么太大责任。 老板却真的被林辰阳的一席话唬住了,啧啧称奇的说:“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们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林兄弟还是情场高手。那你仔细给我说说,怎么样做到用内心的气质去吸引她?” 林辰阳一下子哑口无言了,书本和电视上只说了这么多,具体什么才是内心的气质和人格的魅力都没有具体说,但是他灵机一动,巧妙地说:“这个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要你体会到了,气质和魅力也都自然而然的出来了。” 老板一言不发,在一旁冥思苦想。林辰阳松了一口气,刚想趁这个时机逃出去没想到老板忽然怪叫一声,一拍脑门说:“我想到了,林辰阳,你的文采是不是特别好?来来来,帮我写一封情书。用你的文采写,不就显得有气质和魅力了?” 林辰阳欲哭无泪,支支吾吾的说:“这个,这,这......” 老板又故意装作不高兴的说:“是不是不想帮我写?” 林辰阳忍住想要撞墙的冲动,说:“写,我写。” 当天夜里,伊可莲正坐在床上发呆,叶子忽然走了进来,神秘兮对伊可莲说:“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伊可莲非常纳闷儿,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有人写信?同寝室的姐妹都开玩笑说:“不会是情书吧。”伊可莲也笑着半开玩笑的说:“这年代了谁还写情书啊。”她打开信封,展开信纸,里面的内容如下: 我的幸福 我希望在乡间一隅 有一所房子 窗明几净阁楼的书屋 纤尘不染 我希望与你在薄暮之中 一起坐在庭前 阳光正好树影婆娑 你出神的望着荷塘里的 莲花朵朵 夕阳下明媚的双眸 满含纯真 我沉默无语手捧 为你写的诗句 假装读着 趁此良机偷眼看你 而你浑然不知 伊可莲刚刚看完,就被叶子一把抢了过去,叶子惊呼一声说:“哇塞,不是情书,是情诗。”不等伊可莲做出反应,姐妹们就围在一堆高声朗诵起来。伊可莲被她们搞得非常尴尬,脸色绯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闹腾了一会儿,等到大家都安静下来,叶子忽然一本正经的说:“你们还别说,这首诗还写的挺浪漫的,这下面又没有落款,你们猜会是谁写的?” 其中一名室友静子说:“不是你把信封拿回来的吗,你不知道是谁送的?” 叶子苦着脸说:“我也是去邮箱里看包裹,偶然看到有一封莲子的信,才捎上来的,我也不知道谁送的。” 璐璐说:“你们猜,送信的会不会是我们班的呢?” 婷子说:“我们班的?我们班有文采这么好的吗?” 叶子又打趣伊可莲说:“写的这么感人,要不然你就答应人家了吧。” 伊可莲没好气的说:“你再胡说我就撕烂你的嘴。” 叶子说:“哎哟哟,这么凶啊,那我觉得没人敢要你了。” 大家又哄笑了一会儿,引来了查房的宿管阿姨。于是大家都不再闹腾了,纷纷上床睡觉。伊可莲躺在床上,回味着诗里面的一字一句,不由得有些憧憬。不知道这样一首诗,会出自什么样的男生之手呢? 第二十四章 谎言 距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沈鸿飞被发现死在厕所里,已经过去了两天时间。警方询问了大量法院的工作人员,连夜调取并且仔细查看了法院内部的监控资料,仍然没什么太大收获。在沈鸿飞遇害的那段时间,他的办公室外面只出现过两个人影,他的私人秘书和一名清洁工。但是,经过核实,这名清洁工已经在法院工作了很长时间,并没有什么问题,至少他不存在杀人动机。清洁工自己也态度坚定,他只是去办公室外面打扫过道,并没有进入过沈鸿飞的办公室。 网上那篇关于“厉鬼索命”的帖子在楷市越传越广,整个楷市政界搞得人心惶惶,市民们也是惶惶不可终日,警察局的压力变得空前巨大。但是,这些压力都只是落在刘局长和伊正的肩上,对于小何来说,他只是一名普通刑警,他所要考虑的,只是如何找到线索,如何破案。没错,他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猜想,他的直觉告诉他,住在城南贫民窟里的那位年轻作家,一定和这些事情脱不开干系。可是证据已经表明叶复生不是叶成,那又要从什么方向着手调查呢?忽然,他的眼前一亮,似乎看到了一丝曙光。 “队长。”小何连门都没敲,直接冲进伊正的办公室,迫不及待的问,“关于戴东生和沈鸿飞的两篇死亡推理的帖子,文字鉴定专家的结论出来了没有,是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文笔?” 伊正并没有因为小何的冒失而生气,他淡定的说:“结果刚刚出来,根据语法和用词的习惯,基本上可以确定出自同一个人的文笔。但是专家也说了,因为文章不是手写的,看不到字体,因此也不排除模仿的可能性。” 小何只听进去了前半句,又是迫不及待的说:“既然这样,队长,我想再去一次城南贫民区看看。” 伊正一下子就猜到了小何的用意,皱着眉头说:“你还是怀疑你说的那个年轻作家?你不是已经证明了,他和十四年前的事情无关吗?” 小何胸有成竹的说:“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我这次一定能找到证据。” 伊正笑了笑说:“去吧,反正我们现在手里没有线索,也只能干坐着空耗时间。只是我要提醒你一句,不要过分执着的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们是警察,要讲证据,你不能平白无故的冤枉人家。” 小何已经走到了办公室外面,头也不回地说:“我知道了,你等我的好消息吧。” 没过多久,小何的警车就出现在了城南贫民区的附近。他没有直接将车开进去,而是选择远远的下车步行。其实这也没什么具体的目的,只是一名职业警察的职业习惯罢了。然而,住在叶复生楼下的文袭茹却早已经看见了停在远处的警车,和从警车上下来的小何。上次小何离开的时候曾经说过:“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文袭茹明白这句话里面的意思,因此这两天她一直有意无意的看着村口的方向。她看到警车的时候先是有些惊慌,然而当他发现车上只下来了小何一个人的时候,她又安心了不少。至少,小何这次到访也不是来抓人的。只要不是来抓人的,那事情就有非常大的转机。 文袭茹快速下楼,来到正在洗衣服的姑妈身边,假装有意无意的说:“姑妈,自从上次那个警察来过之后,我一直觉得什么地方不大对劲。” 王大妈其实对这件事情挺上心的,她不知道楷市今天的法律已经到了哪种程度,是不是和十四年前的法律一样,都掌握在像戴东生这样有钱人的手里。如果真是这样,那将十四年前的陈年旧事又翻出来,对她们这些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她也听文袭茹说了,不久前刚刚死了一个百亿富翁戴东生,现在又死了一个法院院长沈鸿飞,天知道这些事是怎么回事。于是王大妈放下手里的衣服,有些担忧的看着文袭茹说:“什么不对劲?” 文袭茹故意紧张兮兮的说:“姑妈你想,上次那个叫小何的警察为什么会直接来找你?警察不会没事随便串门的,他来找你肯定是有什么目的。你再想想,他当时都问了什么?他先问你的子女都在什么地方工作,最近有没有回来过。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在怀疑凶手是你的子女!” 王大妈也有些紧张了,她一生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牵扯到自己的子女,那就是比天还大的事情,她想了想说:“可是,可是你表哥表姐他们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回来,这个警察一查就能够查清楚,他们应该不会有事吧。” 文袭茹继续说:“现在看来应该没什么事,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万一说错什么话让警察抓住,岂不是惹祸上身。” 王大妈想了想,点点头说:“你说的有道理,什么时候他们打电话回来,我也给他们提个醒。” 文袭茹接着说:“还有,警察接下来又问了当年和你们住在一起姓叶的工人的家属,这又说明什么,说明他们还怀疑姓叶的工人的两个孩子。” 王大妈这回一点就通了,惊慌失措的看了看三楼的窗户,低声对文袭茹说:“你的意思是,他们怀疑小叶?” 文袭茹一脸无奈的说:“是啊,谁让叶复生这么巧刚好姓叶呢。” 王大妈想了想说:“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九月一号晚上,小叶出去买东西,半夜了才回来,还洗了一晚上衣服,结果第二天就听人说戴东生死了。前几天下午,小叶又说去买东西,六点多才回来,结果又听人说法院院长别人杀了。你说,他该不会真的是杀人凶手吧。” 文袭茹不慌不忙的说:“姑妈你想哪儿去了,人家小叶都已经说过了,他的父母是沿海的渔夫,他家境不错。小叶也说了,他和十四年前那件事根本没有关系。你说,他怎么会是杀人凶手呢?而且,你想想小叶平时的为人,基本上是足不出户,偶尔几次出门,还都给你带东西回来。你说,他像杀人凶手吗?” 王大妈连忙说:“那倒也是,小叶是个好孩子,他不会是杀人凶手。” 文袭茹画风一转,皱着眉头说:“可是,你说的这些也不是没有道里。万一警察追着他不放,硬说他具备作案的时间和条件,姑妈你想想,他一个人住在我们这里,又没有亲戚朋友帮助。要是真被抓走了,警察们刑讯逼供,他能怎么办?警察随便给他定个罪名,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王大妈也叹了口气说:“是啊,这孩子一个人在外面闯荡,不依靠父母,也挺不容易的,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文袭茹说:“我以为,如果下次警察再来问话,我们就少说一点。如果警察说事发当时小叶又没有出门,我们就说没有。我们什么都不说,既不给小叶找麻烦,也不给我们自己找麻烦。天知道如果小叶被定成了杀人犯,我们会不会被当做从犯一起抓起来。你要知道,十四年前那些当官儿的下手可没讲过情面。” 文袭茹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就是为了说出最后这一席话。这一席话连哄带吓,果真就把王大妈给唬住了。王大妈赶紧点点头说:“对对对,还是我们家小茹想得周到,下次警察来,我就少说话,都听你的安排。” 话音未落,院子的门就“咚咚咚”响了三声,有人在外面敲门。 王大妈还没有从文袭茹的恫吓当中回过神来,听到敲门声,吓得浑身一哆嗦,惊慌失措的对文袭茹说:“糟了,说曹操曹操到,可能上次那个警察又来了,我们怎么办?” 文袭茹镇定的说:“别慌,我去开门,我们见机行事。” 小何在外面等的稍微有点久,正想伸手再敲一下门,门却开了。不出意外,仍然是上次那位楚楚动人的姑娘。 “是你啊,有什么事吗?”文袭茹此刻表情天真无邪,仿佛一个不谙世事的名门闺秀。 小何不由得一愣,然后咳嗽了一声说:“哦,不好意思又打扰了,还是上次的事情,我还想问大妈几句话,大妈在吗?” 文袭茹让开门口说:“在的,你进来吧。” 小何走进院子,热情的和王大妈打招呼。但是不知为什么,他感觉气氛有点奇怪,王大妈对自己似乎没有上次那么热情了,反而有点逃避和抵触。小何百思不得其解,只好直入主题的说:“王大妈,我就实话实说吧,我这次来,还是想问问您楼上这位房客的事情。九月一号晚上十一点到一点之间,和大前天下午四点到六点之间,您这位房客有没有出去过?” 王大妈楞了一下,不知道该回答“出去过”还是“没有出去过”。文袭茹则若无其事的接过话头说:“你说小叶呀,大前天下午嘛,我记得他没有出去过,我们六点钟还一起吃晚饭来着。是吧,姑妈?那天你炖的排骨,我们三个人都吃了不少。” 王大妈恍然大悟似的说:“哦哦,对的对的,看我这记性,人上了年纪就容易忘事。大前天我做的炖排骨,我们晚上六点一起吃的晚饭,小叶那天没出过门。他第二天倒是进了一趟城,还给我买了一台小电风扇,你看桌子上放着的就是。至于九月一号嘛,你让我想想,让我想想。”王大妈想了半天,才又恍然大悟的说:“想起来了,九月一号正好是小叶到我这里来租房子的第一天。那天他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们吃了饭天已经黑了,他倒是想出门来着,可是天太晚了没来得及。” 小何略微有些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两个颇有些奇怪的人,用怀疑的语气问:“您能肯定您的这位房客一整晚都在房间里?” 王大妈十分肯定说:“当然可以,那天晚上我睡不着,一整晚都坐在院子里乘凉。楼上小叶窗户的灯一直是亮着的,而且他还一直在洗衣服,洗到后半夜。我第二天还问他为什么晚上洗衣服来着,他说白衬衫换下来以后如果不立刻洗干净,汗渍站在上面就洗不干净了。年轻人就是喜欢干净,大半夜的不睡觉还洗衣服。” 小何隐隐之中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至少今天王大妈的举动非常反常。他知道问的再多也问不出什么了,浴室干脆结束问话,对王大妈说:“那好吧,今天的谈话就到这里吧,我可以上去和你大呢房客谈谈吗?” 王大妈看了看文袭茹,文袭茹镇定的说:“姑妈,不用担心,他们上次见过面了,小叶应该不会发脾气的。” 果然,小何再次顺利的进入了叶复生的房间。他拐弯抹角的说:“上次就知道你是一位悬疑小说作家,不过当时太忙了没顾得上,能不能发两篇你的小说给我看看,你知道,我们警察最感兴趣的就是悬疑小说了。” 叶复生淡淡的看了小何一眼,毫不犹豫的打开电脑的文件夹对小何说:“自己选吧。” 第二十五章 情诗 在恍恍惚惚之间,伊可莲感觉自己又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那么隐没在密林深处的小路。和以往一样,最先映入眼帘的全是许多张牙舞爪的树,然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一个人影。伊可莲有些害怕,她想追上前面那个人问清楚。可是,前面那人明明走的不紧不慢,伊可莲却无论怎么加快脚步都依然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刚刚想要喊一声,却隐隐约约听到有说话的声音。她仔细一听,好像是前面那个女孩子在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如果伊可莲听的没错的话,前面那女孩子念的应该是一首诗: 我的幸福 我希望在乡间一隅 有一所房子 窗明几净阁楼的书屋 纤尘不染 我希望与你在薄暮之中 一起坐在庭前 阳光正好树影婆娑 你出神的望着荷塘里的 莲花朵朵 夕阳下明媚的双眸 满含纯真 我沉默无语手捧 为你写的诗句 假装读着 趁此良机偷眼看你 而你浑然不知 伊可莲一边听,一边小声跟着念:“趁此良机,偷眼看你,而你,浑然不知。”她不由得莞尔一笑,脸颊上泛起一阵红混,心里想:“这是出自哪位才子之手,写的如此诗情画意。可是,我怎么感觉这首诗如此熟悉呢?”正想着,前面那女孩子似乎听见了后面的动静,慢慢转过身来。和以往一样,还没等看清那女孩子的脸,伊可莲就从梦中醒了过来。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一下子睁开眼睛,原来寝室里其她姐妹全都围在伊可莲的床前,饶有兴趣的盯着她看。 伊可莲感觉很奇怪,一下子翻身坐起来,有些慌张的问:“你们怎么都不睡觉,都围在我的床前干什么?” 叶子仍然是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说:“我们的伊可莲大小姐,你好好看看,太阳都晒屁股了,早就该起床了。现在已经八点半了,咱们九点十分还有一堂高数课呢。” 伊可莲“哦”了一声,但她依然有些莫名其妙,平时她就是寝室起的最晚的一个,大家早就习惯了,没有必要搞得像今天这样,大家像参观埃及的木乃伊一样围着她吧。 姐妹们没有散开的意思,璐璐凑到伊可莲耳边说:“大小姐,你刚刚说梦话了哦。” 伊可莲似乎猛地明白了什么,但是故作镇定的问:“我说什么了?” 婷子仿佛摇身一变,编成一个大诗人,摇头晃脑的背诵道:“我希望,在乡间一隅,有一所房子......” 姐妹们也跟着装模作样的背诵起来,伊可莲完全明白了,脸色变得绯红,连忙用被子蒙着头,大叫求饶:“好姐妹们,求求你们别念了。” 叶子不依不饶的说:“昨晚还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呢,没想到露馅儿了吧。快给我们说说,你梦见谁了,哪个男生有这么大的魅力,居然能俘获我们大小姐的芳心。” 见伊可莲半天没什么反应,璐璐忽然想到一个主意,她说:“要不这样吧,我们去把送情诗的那个人找出来。我想,能写出这么好的情诗的人,一定长得也不差吧。要是伊可莲不愿意,咱们姐妹不是都还单身吗。” 大家一阵哄笑,不等伊可莲作出反应,全都欢快的跑出了寝室。叶子还不忘回头关心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先去吃早饭了,你直接去教室吧,我给你带一份过去。” 伊可莲现在是又好气又好笑,气的是自己居然大清早还说梦话,而且姐妹们居然联合起来打趣她。笑的是那首诗,像她这样的富家千金,从小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还真是没有体会过山野田间的那种简单的美好。这首诗似乎有什么魔力,牢牢地吸引着伊可莲的内心,她真希望在某个乡间一隅能有这么一所房子,荷塘里荷叶碧绿连天,荷花亭亭玉立。院子里,树影下,就她和他两个人,彼此无言,却互相明了。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这首诗究竟是谁送的呢? 毫不意外,高数课上课铃响起的时候,伊可莲又是最后一个走进教室的。不知道是室友们故意逗她,还是她今天运气真的不太好,姐妹们的周围一个空位都没有。伊可莲又看了看,只有第一排林辰阳旁边和最后一排还有空位。她不想去最后一排,但是又不能一直站在这里寻找座位,毕竟课已经开始了,她只好坐在第一排林辰阳的旁边。在整个第一堂课期间,伊可莲因为饥饿和那首诗的原因,一直不能集中精神上课。她无意间瞥到旁边正在认真听讲的林辰阳,他正在一个精致的笔记本上奋笔疾书,记录老师强调的重点知识。伊可莲不由得暗自赞叹:“字写的真漂亮。”不仅如此,在下课铃响起的那一瞬间,林辰阳习惯性的合上笔记本。伊可莲清楚的看到,林辰阳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一首小诗: 化蝶 我骑着马路过一个陌生城市的黄昏 荒草漫天原野无尽 马蹄小心翼翼的绕过 每一朵小花 我骑着马一不小心从指尖落下 一颗流星般灿烂的烟蒂 烈焰欢呼着映红了夕阳 满地的鲜花便瞬间化作 满天蝴蝶 伊可莲不由得心里一动,这首诗的节奏,风格和文笔,都和昨晚她收到的那首几乎神似。难不成,那首诗是林辰阳写的?不应该呀,如果林辰阳喜欢自己,那么在那天晚上自己送林辰阳回寝室的时候,林辰阳为什么没有一点反应?这也太不合常理了。可如果不是林辰阳写的,那么为什么两首诗的风格又会如此相似呢?她很想问个清楚,但是似乎直接提问又不太好,正急的不知所措的时候,叶子非常适时的将牛奶和巧克力递到伊可莲面前,然后兴奋的说:“那个送信的人找到了。” 伊可莲的心里莫名的一惊,因为叶子说这句话的声音不算小,坐在伊可莲旁边的林辰阳肯定能够听见。她有些埋怨叶子粗心大意,如果真是林辰阳写的,那现在场面岂不是会很尴尬。没想到叶子接下来说出的那个名字却让伊可莲大吃一惊:“那个人就是——钱坤。昨天他来送信的时候,正好被宿管阿姨看见了。阿姨还问他送的信里写的什么,他坏笑着说情书。因此,阿姨记得很清楚。我们一问,她就想起来了。” 伊可莲不相信的说:“阿姨怎么会认识钱坤?” 叶子说:“那还不简单,钱坤这几个星期以来每天往楼下送玫瑰花,咱们这栋宿舍楼还有谁不认识他。” 没错,钱坤就是林辰阳寝室的老板,也是全校数一数二的富家公子。他从一开学开始就高调的追求学院的大美女伊可莲,三个星期以来每天往伊可莲的寝室送九十九朵新鲜的玫瑰花,三个多星期以来从未间断。这件事不仅让老板名声大噪,更是让伊可莲过早的坠入了舆论压力之中。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怀揣着梦想,也有很多人都非常现实。在这个学校,多少女孩儿想要傍上老板这样的大款或者富二代,然后一生衣食无忧。在很多人眼中,她们无法理解伊可莲为什么不接受老板的真心。或者出于对老板的讨好,或许出于对伊可莲的嫉妒,她们开始造谣生事,说什么“伊可莲不接受老板,实际上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或者“伊可莲之所以不接受老板,是因为她在等待另一个富家公子的表白,然后坐山观虎斗,看情敌们为了她绞尽脑汁”等等等等,还有许多话简直难以入耳。说到这里,我们也就不难想象伊可莲当时送林辰阳回寝室的时候那种无奈的心情了。她或许是想告诉大家,自己对老板这样的富家公子没有任何兴趣吧。要不然,伊可莲怎么会对林辰阳说:“就算帮我一个忙吧。” 听到叶子说出这个名字,伊可莲简直不敢相信。她原以为这首诗会出自林辰阳这样的穷酸秀才之手,而且,她一直以为老板这样的人满身铜臭,根本就是胸无笔墨。可以这样说,在从昨晚看到这首诗到叶子说出“钱坤”这个名字的这一段时间,伊可莲的脑海中根本没有出现过老板这个人的影子。 上课铃声再次响起,伊可莲的心情更乱了。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感觉有人碰了碰她的胳膊。她定睛一看,原来是林晨阳。她正想发问,林辰阳却小声说:“老师让你回答问题。” 伊可莲连忙站起来,但是她根本不知道老师问了什么问题。还在林辰阳比较细心,在笔记本上写下一个大大的数字,伊可莲瞥了一眼,然后念出了那个数字。由于他们在第一排,老师显然看出了林辰阳的小把戏,她先对伊可莲说:“上课要专心。”然后又对林辰阳说:“看样子你很乐于助人是吧,那也帮我一个忙,下课之后把我的东西送到新区办公室去。”这实际上也是老师顺便偷个懒,算不上什么惩罚。但是林辰阳下节课还有课,我们前面说过,从新区到老区一个单程最快也要二十分钟。因此,当林晨阳气喘吁吁的出现在英语课的教室门口的时候,点名已经结束了。很不幸,林辰阳光荣中弹,被记了一次旷课。不是他寝室的哥们儿不帮忙答道,而是英语老师点名的方法太奇葩:“林辰阳所在的寝室六个人,站起来。为什么只有五个人?好,林辰阳没到,现在开始上课。”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但是一切的起因都是由于伊可莲上数学课走神。因此,经过了这件事情,伊可莲的心里一直对林辰阳有些愧疚,更多的是感激。 还有一点让伊可莲感觉有些奇怪的是,今天一整天,老板都没有主动找她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有主动看她一眼。按照老板的性格,如果他昨晚上送了那首情诗,那么他今天一定想方设法缠着伊可莲。伊可莲很是奇怪,难道自己真的看错了老板这个人了?她仔细回想和老板的几次见面,发现老板这个人长的其实也挺英俊的,尤其是他那一身昂贵的名牌衣服,加上他从小到大早已习惯的上流社会的生活习惯,让他不经意间养成了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也正因如此,老板在全校的名声才如此响亮。相比于其他暴发户的子弟来说,老板其实算得上温文尔雅,气质不凡。伊可莲稍微有些心动,其实,老板这个人,也并不那么讨厌了。 第二十六章 中秋 时光在不知不觉中一天天过去,这周周末来临的时候,中秋佳节也随即到来。其他很多学校都放假了,而城南科技大学则一切如常,毫无过节的气氛。校方表示,再过几天就是国庆长假,因此将中秋假期推迟到和国庆长假一起放。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中秋假期了。学生们倒不是特别在意,毕竟大学的假期不像高中那样宝贵。而且大家刚进大学,对一切都还有一些新鲜感,放不放假倒在次要了。 与此同时,在楷市另一边的北区分局里,每个人都承受着无比巨大的压力,但是伊正仍然在百忙之中抽出一天时间过来陪表妹伊可莲过节。毕竟中秋是个团圆的节日,而伊可莲第一次独自一人在外求学,多多少少会有些想家吧。然而,当伊正到达表妹寝室楼下的时候,他也被楼下的玫瑰花吸引住了。他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些花该不是送给伊莲的吧?想到这里,他拨通了表妹的电话:“伊莲,在寝室吗?” 伊可莲没想到表哥会来电话,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在呀,怎么了?” 伊正说:“我就在你楼下,今天不是中秋节嘛,我带你去城里吃大餐。” 伊可莲非常惊讶,既受宠若惊又有些为难的说:“表哥,你也不事先打个招呼,我已经答应和室友们一起吃饭了。” 伊正说:“那有什么关系,你把室友们都带上就行了。” 伊可莲原以为姐妹们不会同意和警察出去吃饭,没想到大家听了,意见居然出奇的统一。叶子说:“你的表哥?让我想想,你长的这么漂亮,你的表哥也应该长的很不错吧。”姑娘们叽叽喳喳,不等伊可莲作出回答,就一窝蜂似的往门口走去。伊可莲无奈的叹了口气,拿起桌上一盒价格不菲的月饼追了上去。走到一楼,伊可莲将月饼送给了宿管阿姨。阿姨看到这月饼的包装,简直笑的合不拢嘴。阿姨故作推辞的说:“这月饼不是早上和玫瑰花一起送来的吗,送货的人还特地嘱咐我要将月饼亲自送到你的手里,你怎么又给我拿下来了?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伊可莲说:“没关系的阿姨,你不是已经完成他交代的任务了吗,你不说,我们也不说,送的人不会知道的。” 叶子在一旁抱怨说:“这么好的月饼,你不吃也就算了,给我们吃呀,干嘛送给宿管阿姨。” 伊可莲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你们要吃我买给你们就行了,何必吃别人的东西。” 伊正今天开的是自己的私家车,他事先并没有考虑到要请伊可莲的室友们吃饭,打完电话后也没有问清楚伊可莲有几个室友。等伊可莲和姐妹们到了楼下一看,车里最多只能坐四个人,而她们一共有五个人。这就尴尬了,选择让谁留下呢?在所有的室友里,璐璐个子最高,身材最好,也最懂事体贴,她大方的说:“你们去吧,我还有事,改天一起。”大家都知道璐璐今天什么事都没有,因为她们原本就已经决定了一起吃饭。正在伊可莲无比内疚的时候,传说中的“王子”终于骑着“白马”出现了——不知是故意还是巧合,老板正好开着他那辆昂贵的白色宝马轿车经过北区女生寝室楼下,看到伊可莲和姐妹们都围在一辆车边上,于是摇下车窗打招呼。 “怎么了美女们,需要帮忙吗?”老板说。 叶子想也没想就说:“我们要和莲子的表哥去城里吃饭,但是车只能做四个人,而我们有五个人。” 老板将手一挥,大义凛然的说:“嗨,我还以为多大的事儿呢,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也乐意为你们效劳。” 叶子高兴的说:“你可以送我们到城里去吗?” 老板非常大气的说:“没问题,上车。”说完他还跳下车来,很绅士的为姑娘们打开车门。 伊可莲原本不想和老板有什么牵连,但是那首诗让她对老板有了稍微的好感,至少不那么厌烦了。而且现在这种情况,如果拒绝老板的帮助,那么势必就要留下璐璐一个人在学校,她们吃饭的兴致也会减少许多。最终,璐璐和婷子坐上了老板的车,伊可莲,静子和叶子则坐在伊正的车里。两辆车一前一后,向东区的东大门开去。刚走没多久,老板又看到了路边正独自从东区回来的林辰阳,于是老板又踩了一脚刹车对林辰阳说:“上车,我带你去城里兜一圈。” 林辰阳其实很喜欢坐在车里看风景的感觉,他曾经写过一句这样的诗一样的语言——每一座城市的风景,都印在每一辆公交车的车窗里。他想也没想,打开副驾驶门就上了车。上车以后他才发现,后座上还做着璐璐和婷子。林辰阳有些尴尬的打了个招呼,然后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一眼老板。 老板连忙解释说:“刚刚恰好路过她们寝室,她们要跟着伊可莲的表哥去城里吃饭,她表哥的车又坐不下,我就帮着送一送,这不又正好遇到了你,带你去兜一圈,免费的。” 林辰阳笑笑没有说话,早知道车上有女孩子,他就不会上来了。不为什么,就是心里感觉不是很自在。 没过多久,两辆车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下。女孩子们欢天喜地的下了车,有说有笑的围在一起。老板没有下车,只是伸出头对伊可莲说:“玩的开心点,下午有什么需要可以给我打电话,我随叫随到。” 伊正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他没有询问伊可莲的意见,就直接说:“既然都是同学,来都来了,就一起吃个饭吧。” 听到这句话,老板心花怒放,但是不动声色。但林辰阳却感到了一种恐惧,他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和陌生女孩子一起吃过饭,现在突然要在这样的饭店里和一大帮貌美如花的姑娘们共进午餐,想想都让他脊背发麻。 等了一会儿,见伊可莲没有开口,老板故意说:“算了吧,你们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一起吃饭不会别扭,我还是带着我的这位好哥们儿回学校去吃吧。” 这句话显然是话里有话,意思是你们彼此都是熟人,我钱坤就是个多余的,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姑娘们叽叽喳喳没往深处想,但是伊可莲和伊正却大约听出了些不对劲。伊可莲觉得自己这样做可能真的有些过分了,大家都是同学,没必要搞的这样尴尬,于是微笑着说:“你们现在回去都过了吃饭的时间了,就留下来一起吃吧,大家都是同学,没什么熟悉不熟悉的。” 还没等伊可莲说完,老板就喜笑颜开的跳下了车。林辰阳非常无奈,皱紧了眉头,下车也不是,不下车也不是,进退两难。伊可莲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对林辰阳说:“怎么,林公子不肯赏脸?” 不等林辰阳说话,老板两步跨到副驾驶旁边,打开车门一把将林辰阳拖下来,满脸堆笑的说:“说什么呢,咱们林兄弟只是比较害羞。” 席间,老板非常热情的帮忙传菜,倒饮料,忙的不亦乐乎,看上去还真有几分绅士气质。而林辰阳则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几乎没怎么动筷子。姑娘们倒是开心得很,一边吃一边聊,还不时爆发出响亮的笑声。有个笑话说“两个女人等于一千只鸭子”,看来还真是不假。伊可莲好几次想问问林辰阳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但是看着姐妹们高昂的兴致,又强忍住了。 忽然,叶子想到什么,对伊正说:“听莲子说你是刑警队长,你在哪里上班呀?” 伊正说:“北区分局。” 大家一阵惊呼,婷子说:“就是负责调查戴氏集团命案的北区分局吗?” 伊正不想在这种时间提起这些倒胃口的事情,但是又不好不回答,于是只好点了点头。 叶子继续说:“我还听说有人在网上发过两篇推理的梯子,传得神乎其神的。” 伊正想要阻止这个话题,于是说:“那些都是有人恶作剧。” 林辰阳终于说了进入酒店以后的第一句话:“可我觉得,这两篇帖子里面还真有不少可以挖掘的东西。” 伊正心里一惊,这个年轻人说话的口吻和小何倒是有几分相似,于是他提了提兴致问:“你倒是说说,这两篇帖子里面能挖出什么东西?” 林辰阳挠了挠脑袋说:“在刑警队长前面,我这只能是班门弄斧。不过我就说说,也请伊队长指点指点。首先,我将这两篇帖子对比着看过几遍,我以为两篇帖子的文笔,语句和用词习惯等等都很相似,基本上可以判断是出自同一个人。虽然文章内容比较荒诞,看似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分析作者的心理,或许可以得到一些提示。” 伊正的兴趣被真正的提了起来,以前小何的分析,只是从文章内容进行推测,而现在,这位年轻人却提到了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倒是一个新鲜的东西。于是他点点头,示意林辰阳继续说下去。 林辰阳喝了一口水,继续说:“从帖子的内容来看,第一篇看似是在推理戴东生的死亡可能性,实际上是故意将矛头指向市政府的官员。我们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那些官员杀人的可能性很小,何况戴东生还是一棵摇钱树。作者这样写,很明显是在引导社会舆论,将那些市政领导推向风口两件。第二篇帖子,作者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转变,说那些人是死于厉鬼索命。这无异于在引导舆论的前提下,又给市政领导们的心里添加了无形的压力。综合来看,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很明显,作者是仇视这些当官儿的。而不管是第一篇末尾提到的杀手还是第二篇提到的厉鬼,都有非常浓重的复仇色彩。作者想要将这种非法的手段套上一些正义的光环,让社会舆论逐渐肯定他的做法。我想,作者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减轻凶手杀人之后的罪恶感。而作者为什么要顾及凶手的形象和心理?很明显,发这个帖子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本人。更加重要的是,每死一个人,就有一篇帖子发出。而且看这帖子的内容,并没有告诉大家故事的结局。所以我以为,这是一个早已经周密考虑的好的连环杀人计划,也就是说,在帖子没有说出真相之前,一定还会有人死。”林辰阳说完,环顾四周,不由得吓了一跳。原来在场的所有人都在非常认真的听他的分析,没有一个人发出任何的声音。直到一分钟以后,老板才惊讶的说:“没想到你不仅会写情诗,还会写推理小说。”可是说完这句话,他忽然感觉什么地方不对,连忙喝了一口饮料。 伊可莲也回过神来,觉得老板说的这句话好像有什么不对,又好像没什么不对,一时抓不住重点。 只有伊正一直陷入沉思,案发接近一个月了,这是他听到的除了小何之外最有意思的分析。虽然,凶手会继续行凶这一点小何已经提到过了,但是林辰阳的分析给了他一个新的思路——帖子的作者就是凶手本人!伊正看着林辰阳,慢慢的说:“你以为,我们该怎么办?”